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公安部 篇1
20xx年11月23日上午,伊宁市交警大队携手伊宁市电视台《交通全接触》栏目组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进伊宁市客管处,为在场200余名出租车驾驶人带来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知识课。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辖区实际首先向各位驾驶人员讲解了各种驾驶陋习给驾乘人员带来的安全隐患,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要系安全带,绝不超载、超速、不开斗气车、开车时绝不接打电话。
随后又详细讲解了交通法规,让驾驶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提醒驾驶人员一定要按时审驾照、审车辆,达审验标准未审验、达报废标准未报废车辆坚决不能上路,只有人人都了解了交通法规才能更好的去遵守交通法规。
活动现场,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张志强也简单的向大家介绍了事故发生后的快速,简单的处理方法,得到大家的热烈反响。
最后,全体参会的驾驶人员共同在民警的带领下做尊交规守交法的宣誓,保证以后文明行车,安全行驶,全民共创交通安全文明伊宁。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公安部 篇2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行车意识,提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4月28日,重庆气矿汽车服务中心组织在家驾驶员及车管人员开展了“4.30”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活动。
活动中,驾驶技师进行了《你最讨厌的驾驶陋习有哪些?》安全经验分享,分析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和主要原因,讲解了酒后驾车对安全行驶带来的影响和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运行组管理人员组织学习了“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由来、目的和意义及《夏季行车安全提示》,同时展出了部分交通事故图片和观看了《校车事故》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通过一个个血淋淋的事故教训,震撼人心,再一次提醒驾驶员进一步增强行车安全意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超速”。
最后,与会驾驶员人员纷纷表示:遵守交通规则,坚决做到安全出行,对于那些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不负责任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行为和做法坚决抵制,确保中心保持良好的交通安全形势。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公安部 篇3
今年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结合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2021年12月31日
三、工作目标
本次活动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积极发挥各单位职能,以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文明交通示范倡导、交通安全文化传播、警示宣传曝光、冬季事故预防宣传活动等“五大活动”为载体,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对交通文明进行广泛传播。
四、责任分工
一是各村(社区)、应急办要落实工作相关部署,提前印制宣传品并投放到位,对农村劝导队队员进行宣传培训,将主题宣传月活动与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2022年春运宣传预热工作相结合。
二是应急办、三河镇派出所要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安排,针对新时期城乡道路出行特点和群众出行变化,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管控、农村安全防护和宣传警示曝光;主动做好“我文明靠右行”及“礼让斑马线 文明我点赞”文明劝导活动,发挥文明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
三是各中小学开展“守法规知礼让”主题宣教活动,将“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发放一封致家长信、推送一条安全提示信息”作为宣传月活动内容,增强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交通安全意识;
四是应急办、三河镇派出所要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及警示教育,通过“每月2场安全教育培训、每月1次交通违法行为通报、每天1条安全提示信息”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五是应急办所要结合《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公布一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督促企业、个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五、活动阶段
(一)活动预热阶段(即日起至12月1日)各单位从即日起,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线上线下开展宣传活动时统一使用“122”主题标识,在村(社区)“一栏一标语”宣传阵地,张贴海报、策划专题专栏等,保持话题热度,做大活动声势,提升参与度。
(二)集中宣传日阶段(12月2日)各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围绕“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百姓的主题宣传活动。重点结合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项行动和事故预防工作,组织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并通过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同时,扩大宣传覆盖面,协调在社区居民点、公交站、标志性主干道路等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地点,发布“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刊发海报,集中播放部局下发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
(三)宣传月推广阶段(12月3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继续推深做实,结合冬季交通安全和春运预热,持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应急办。
六、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紧扣“安全”、“文明”两大关键词,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一)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
1.活动内容:多形式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展示十年文明交通发展成就,传播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2.工作措施:一是以农村为重点,要继续做好“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利用流动宣传车、农村大喇叭、农村“一栏一标语”宣传阵地等宣传平台,强化农村地区“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守护和严禁酒驾醉驾、农村地区违法超员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常见易发交通违法行为普法宣讲,确保年底前辖区行政村宣讲达到全覆盖,行政村宣传阵地建设率达到30%以上;二是以场镇为重点,要积极发动社区志愿者、网格员力量,将交通安全宣传与疫情防控宣传相结合,通过短信提示、电话回访及社区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形式把酒后禁驾、文明礼让等宣传内容进行广泛提示;三是以企业为重点,结合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典型事故及违法案例编辑警示提示信息,通过企业微信群、自建短信平台等向辖区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驾驶人推送,每月不少于2次;四是以中小学校为重点,确保学校在12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班会或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到大安全宣传教育中,并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通过校讯通、家长QQ群、微信群等向学生及家长推送“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提示;五是以机关事业单位为重点,在机关事业单位发起“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礼让行人”、“我文明靠右行”公益倡议,并在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单位宣传栏张贴海报、设置宣传资料;通过交通安全例会、主题宣讲、警示教育、推送警示提示信息等方式,针对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和有车人员开展1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利用本单位微信群、短信平台等信息渠道,向职工推动1条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3.牵头单位:应急办、三河镇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开展冬季事故预防专项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开展恶劣天气、隐患路段交通安全提示,用好交通安全宣传阵地,结合冬季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2.工作措施:一是依托农村宣讲队机制,针对农村“一老一小”重点群体及其他冬季农村易发事故类型,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二是将农村安全宣传栏、劝导站宣传设施、农村“大喇叭”系统等宣传阵地运用起来,及时更新冬季行车事故预防措施宣传内容,对隐患路段、事故多发点应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三是结合辖区春运前事故研判分析,制定宣传告知内容,落实农村劝导站和执法服务站在查车过程中的宣传“三个一”工作(即发放1份宣传单,口头开展1次宣传教育,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进行1次警示提示)。
3.牵头部门:各村(社区)、应急办、三河镇派出所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紧扣“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按照分工部署进行落实,并细化工作方案,提前谋划主题日活动,印制好首批宣传资料进行使用。
(二)整合资源,形成长效。各单位要建立起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宣讲协作机制,既要各司其职、也要齐抓共管。将“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作为当前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来进行部署推进。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一是各村(社区)要及时将相关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录入至“农交安”系统对应版块中;二是请各单位于12月28日前,将活动完成情况形成小结报送至镇应急办。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公安部 篇4
为组织开展好2019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为前期预热阶段,积极宣传造势;12月1日至12月8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其中12月1日为集中宣传日;12月9日至年底为持续推进阶段。
三、工作目标
以增强全民交通文明素质、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为目标,统筹传统、新兴媒体资源,拓展社会、行业宣传渠道,集中开展多方位、全覆盖、立体式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大力清除影响安全出行的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增强群众交通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宣传合力。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重大风险源头、重点肇事车辆、薄弱环节和参与群体,进一步推动隐患清零、秩序净化、农村守护、警示曝光、协同共治等“五大行动”;网信部门要倡导互联网企业传播交通安全公益视频,促进文明交通风尚;文明办要用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载体,大力加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教育部门要牵头做好辖区校车管理人、随车照管人、校车驾驶人教育提示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主题宣教活动,增强中小学生和监护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司法部门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以及12月2日“宪法进农村”主题日等活动,针对农村群众关注的交通安全问题,深入社区、村镇厂矿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案例警示,开展客货运驾驶人应急处置教育和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等活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事故调查情况,及时公布一批道路运输安全典型事故调查报告,强化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团委要组织发动大专院校青年志愿者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志愿活动。
(二)办好主题活动,延伸宣传触角。12月1日上午9:00,在市文化艺术中心东广场举行市级层面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布置交警业务咨询、交通安全宣传展示互动等板块,设置2019厦门好司机颁奖、交通主题文艺汇演、交通宣传片展播等环节。活动组织单位要对接新浪等新媒体平台对活动进行视频直播,做好延伸宣传。各区也要围绕主题,结合辖区特点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要发动相关行业组织,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在餐饮酒店、电影剧院、商业网点、地铁公交、办公楼宇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张贴122主题海报、展播公益视频,深入开展“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防护知识普及。要走进大专院校,促进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守护青春话题在青年人群中传播。要发挥保险、邮政等行业触达乡村的优势,发挥好“两站两员”以及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等群体的宣教作用,在农村地区开展酒后禁驾、“一老一小”交通安全主题宣传。
(三)线上线下联动,凝聚声量共识。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好带头作用,整合用好媒体宣传矩阵,围绕“守规则平安行”、“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平安行2019”等话题词开展宣传互动,通过在厦门日报开辟专版、在电视台《视点》栏目开设专题、在厦门经济交通广播滚动播放、参与H5接力宣传等形式,形成大小屏互通、网上网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格局,保持话题热度不减、宣传力度不降。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统一使用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制作主题宣传品,利用各自阵地开展宣传展示,联播联动,充分释放宣传整体效能。
(四)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安全防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突出问题进行媒体曝光,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公安交警、运管部门要联合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用好全省三级“交通安全微信学习群”,每周针对性推送1-2条交通安全原创微文,推动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常态化,引导驾驶人树立“尊法守法、摒弃陋习、文明出行”现代交通法治理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部门要将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推进平安厦门建设、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项目责任,扎实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通力协作,统筹推进。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统筹推进,同时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局面,打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
(三)创新举措,增强实效。要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结合不同媒体、不同载体、不同区域的特点,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能。要强化品牌意识,善用民智众力,围绕交通安全主题,积极创作一批传播持续力强、群众欢迎度高的文创作品,形成全民关注交通安全、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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