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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3-01 鹿鼎记读后感

最新鹿鼎记读后感收藏。

编辑精心挑选了一篇关于“鹿鼎记读后感”的文章相信你会喜欢,作品这本书带给我深深地震撼。这时我们可以用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的感受,怎样让自己的读后感让人印象深刻呢?本文旨在为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希望您能从中收获一些新的想法!

鹿鼎记读后感 篇1

韦小宝是现代职场的偶像。

出身贫贱,大义上很少出错,全靠见风使舵,看人下菜取得辉煌的地位,观者都不讨厌他。而爱情就是看中的漂亮姑娘一定到手,并且他一个也没有抛弃。

年少的梁朝伟居然一点也没显露出日后的忧郁品味来,固然是讨人喜欢的小流氓,然而地痞气四溢,英俊比刘德华的康熙当然的弱,符合书里的描述。(工作总结之家 wWW.dg15.com)

这时候看老剧,很大的一个层面是看今天的红花昨日绿叶的样貌,许绍雄、关礼节、毛舜仪、刘青云的青涩先不说,但是那时的刘嘉玲其实不喜欢正在和她的密友曾华倩恋爱的梁朝伟,她那时想要嫁如豪门,饰演的也是对小宝本质上最不好的方怡,圆脸显达,苏州姑娘这个时候也只是外来妹。

最近的新闻是邵家无人愿意继承TVB,所以邵六叔只能出卖,据说央视和小超人有意联手收购。我想到同样的TVB演员到了大陆班底里的惨不忍睹,比如吴镇宇的《大冒险家》,于是暗自祈祷TVB得到善终。香港本是乐土,就好像突然冒出来的消费税,政治相关我是白痴,只是申斗小民都知道:切身利益不可让,要使香港都涨价了,我们以后去哪里shopping呢?出国可是有钱人的玩意啊,咱可是穷人家的孩子。

鹿鼎记读后感 篇2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鹿鼎记读后感 篇3

无论是擒鳌拜,杀吴应熊,灭神龙教,以及搭救天地会、沐王府等地的各位兄弟等,都是英雄所为。韦小宝做事没有原则,讲的只是义气,一边要帮着天地会群兄反清复明,一边又要忠心为皇帝办事,他为的只是天下太平。他不是君子,他是个真小人,但他是个真英雄,他怎能不令我佩服!?

韦小宝娶了七个老婆,有的人是自愿的,而有的人是被其他因素所迫而归顺小宝的。可能其中最典型的一个“被迫”的案例就是阿珂了,但有没有人想过如果阿珂嫁给了郑克塽,他也不会给阿珂好果子吃的,毕竟阿珂怀的是小宝的孩子。阿珂最终回到小宝的身边,大概也是一个最好的归宿了。

当韦小宝最终决定“告老还乡”,与家人儿女共享天伦之乐时,我的紧着心也终于松了下来。韦小宝能活下去已经是我最大的期望了,毕竟,小宝经历了那么多生死之事却都保全了性命,真是三世修来的福分。

《鹿鼎记》作为金庸先生的最后一部武侠小说,小宝的结局可能也包含着金庸也将要退出笔坛,告老还乡了。

鹿鼎记读后感 篇4

读了接近四十个小时,终于字斟句酌的读完了这部武侠大师金庸老爷子的封笔之作《鹿鼎记》。读书过程中我我看书评,发现许多人都觉得韦小宝不学无术,满身的不良习气,是个坏人。我却以为不然,正所谓环境决定一个的性格与观念。他出身妓院,并不光彩。可是他并没有自卑,反而还活的绝大多数人都活的精彩与快乐。

并且他很讲义气,很会利用一些语言,细节上的技巧多次助自己化险为夷。我遍读金庸诸部武侠作品,《鹿鼎记》或许并不是其中最出彩的那部,但韦小宝这个角色我却私以为是这些一种人物中最真实,最有灵气,最栩栩如生的一个角色。当然,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初读时,我甚至想,我家的小孩子以后就把《鹿鼎记》给他当做启蒙读物,他若能学的韦小宝三分的机智与口才,那便是天大的福气,哈哈。

全书自文字狱开篇,奸贼吴之荣靠出卖在自己穷困时扶持了自己一把的老东家庄家少爷,从而获取升官发财的机会。他的行为当真令人咬牙切齿。韦小宝自扬州与茅十八相识,后来机缘巧合来到了北京并且阴差阳错的做了御膳房的小太监小桂子。故事自这里展开,阴险狡诈的海老公并没有戳穿韦小宝的假身份,意图利用他去帮自己去上书房夺取关系到满清江山社稷的《四十二章经》。他每日派韦小宝去赌钱借钱,用以接近在上书房办事的两个小太监。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韦小宝一天去御膳房偷吃东西,却无意中发现御膳房中有一个小太监在里面与人偶发气较量。觉得好笑的他便进入与里面之人比试了几招,结果对方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自己。两人互通了姓名,他叫“小桂子”,他叫“小玄子”。二人约定改日再战,小桂子放出狠话,明天一定把你打趴下。

自此二人当晚都去向各自的师傅讨教几招(海老公和假皇后),用以第二天的比试较量。如此日复一日,小玄子的身份终于还是暴露了,原来他竟是当今皇上康熙,只苦于年纪幼小。总受权臣鳌拜的辖制与掌控。于是他便想练武打败鳌拜,夺回那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在二人的相互沟通与努力下,韦小宝靠着自己的机智与皇帝的假戏真做,兼之鳌拜的傲慢。终于将鳌拜拿下关入了大牢。此后小桂子又帮小玄子拔除了假皇后这一大毒瘤,自此小玄子大权在握。

但事情并不是那么的顺风顺水,小桂子在监狱中欲诛杀鳌拜而后快之时,半路却杀出了天地会一伙人。然后小桂子糊里糊涂的来到天地会众人离合之处,莫名其妙的当上了天地会青木堂堂主,并且言不由衷的拜了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为师。天地会一伙欲与小桂子里应外合,“反清复明”,铲除满清皇帝,驱除鞑虏,还我河山。

自此小桂子成了碟中谍,故事越发的精彩纷呈起来。期间小桂子在宫中监管了小郡主沐剑屏,并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房间里又再加入了一个云南沐府的方怡。小桂子左拥右抱,好不快活,三人自此情缘初生。

屋漏偏逢连夜雨,事不凑巧,小桂子在方怡的美色诱惑下,不知不觉的被骗上了当地的犯罪团伙神龙教中。韦小宝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其中斡旋,终于当上了白龙使并得以出岛去办任务。

韦小宝艳福不浅,先后勾搭了七个老婆,分别是沐剑屏,方怡,双儿,建宁公主,阿珂,曾柔,教主夫人苏荃。韦小宝在天地会与朝廷之中的周旋尤为精彩,但奈何天地会棋差一招,会中出了一个叛徒风际中,自然也就一败涂地。若非韦小宝以身犯险,冒着被康熙杀头的危险救得天地会众人逃过一劫。

也许是童年相交,两人自小就惺惺相惜,互为知己。康熙饶过了韦小宝犯下的私放重犯得罪过。又或者,他清楚,我若杀了你,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能与我交心之人,韦小宝最终还是带着妻眷远离了皇宫,去过上了他想要的生活,或许失去了许多惊心动魄,但他,终于可以再做回那个市井无赖的韦小宝,而不是整天担惊受怕,全无自由的小桂子。小玄子,我走了,再也不回来。--小桂子

金庸老爷子的封笔之作,较之别的武侠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已经不再神功盖世,系天下苍生于己任。他不学无术,满口谎话,骗的江湖朝廷众人云里雾里,真假难辨。他胆小,他更多的想的是自己,他为了夺得姑娘欢心甚至不择手段。可是他也义薄云天,敢于多次舍生取义,于千钧一发之际多次救得康熙姓名。自己在宫里地位如日中天之时他又为了救天地会众人不惜抛下荣华富贵,冒着杀头的风险成功助天地会诸人逃出了生天。他不是大侠,却是活脱脱的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一个大写的人。

他的缺点令许多人嗤之以鼻,以至于许多人只看到了他的缺点,却全然忘了他身上那些闪闪发光的优点。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先入为主,也即人性的弱点。这本书的写法之独特,切入视角之巧妙,完全可以把它当成一本出彩的心理学书籍或者说话的艺术又或者人性的弱点去读,当真会受益匪浅。

这本小说可以算作武侠小说当中的一朵奇葩,甚至已经超脱了武侠小说的范畴,可以归入名著历史类小说,虽不能与《三国演义》等四大名著并驾齐驱,但与其他近现代小说比来,却也独出心裁,别具一格,比之大多数国外名著小说,那也高出一筹。

金庸武侠最终还是像朝廷妥协了,这是我在别的期刊文摘上看到的一句话。这句话我不置可否。金庸武侠是不是真的像朝廷妥协了?江湖是不是败给了朝廷,我认为不然。正所谓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之所以伟大,那是因为时事造就英雄。当时天下大乱,群雄涿鹿,故事自然精彩纷呈。那么多的英雄好汉你方唱罢我登场,彼此之间斗智斗勇,自然传为千古绝唱。

什么时候需要英雄,需要大侠,需要以笔杆子作武器的诗人,文人?自然是乱世,已而天下太平,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大侠自然也需要生活,需要休养生息。江湖从来就没有输给朝廷,江湖推动了朝代的更迭,哪里有暴政,作文哪里就有大侠,有一士应运而生。

正如《超兽武装》的一句台词:超兽战士从来就没有固定的阵营,超兽战士不过是维持宇宙的天平,哪一边是弱者,自己便帮助哪一方,故而阴阳交泰,乾坤祥和。

鹿鼎记读后感 篇5

陈小春《鹿鼎记》看到一半,正是高潮的时候,忽然就泄了气。

原因是中途杀进了梁朝伟版的《鹿鼎记》,经不住老牌帅哥的诱惑看了一集,结果破碎了我的全部激情。

是这样的,讲的是小桂子和小玄子闹翻了以后小玄子派人去杀小桂子。

我就难过的要死。

金庸的作品我看过的不多,在我看的进有几不电视里我就最爱《鹿鼎记》,因为它轻快的基调,明亮的情感。武侠的世界里有太多我无法理解的爱恨情仇,它们让我觉得无奈,我并不是武侠迷,可是我非常喜欢《鹿鼎记》。喜欢看小桂子的油腔滑调,喜欢看小玄子的大智若愚,喜欢看小宝老婆们的风情万种,喜欢看宫里官员们的众生百相……在这些里面,我最喜欢的是小桂子和小玄子打打闹闹中建立起的可贵友情。每次看见小桂子为小玄子打算就非常开心,看见小玄子为小桂子着想都很感动。只是据上次看的时间太久,几乎忘了故事情节,看见两个喜欢的朋友刀戎相见,我心里真的很难过。好象自己的友谊破碎了一样难过。

对我而言,如果是曾经这么好的朋友到最后要分开。这样的友谊,我不要。

朋友之间不就是信任的载体么。朋友之间不就是理解万岁么。朋友之间不就是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么。朋友之间不就是可以用来相互依靠的么。

作为朋友,不要怀疑对方。作为朋友,要时刻为对方着想。作为朋友,不能欺骗对方。作为朋友,不要让彼此感到孤单。

虽然和朋友的相处有时会遇到各种各样难以想象的困难和挫折,信任和理解不就是需要在这种时候显现么。虽然有的时候知道谁在骗我,往日的情谊足以把这一切冲走。我们要自己劝慰自己,自己控制自己。在友谊的世界里,就算受点委屈,又算什么呢。

我只是痛恨那些拿友谊说事的人。讨厌那些打着朋友旗号招摇撞骗的人。厌恶那些报奇怪目的拥有友谊的人。

希望你们离我远点。

鹿鼎记读后感 篇6

相信很多朋友都看过由陈小春主演的电视剧《鹿鼎记》,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金庸先生著作的原著呢?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韦小宝在江湖上游荡,在皇帝和朝臣之间盘旋的故事。有许多细节值得我们考虑。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观后感,一起欣赏吧!

之前的文章提到,讨领导欢心有五点很重要,一是善于观察,二是胜任工作,三是不断成长,四是当机立断,五是顾全大局,拥有这些优良品质的人,很容易从职场脱颖而出,成为人群中最耀眼的人。但在培养这些品质之前,最重要的三点是耐心、口甜和沉默。

01学会忍耐

咱们都说忍字头上一把刀,说的就是忍耐的艰难。你要为自己的饭碗而忍耐,要为自己的生存而忍耐,要为自己想买的护肤品或者家电而忍耐,唯有这样,才能在职场中生存下来。朋友们常常笑谈,吃得苦中苦,留得工资单。

有时,如果你在不重要的材料上犯了错误,你可能会被直接责骂。掀桌子走人?工资就没了。与领导争执?保不住工作。静静地听着,耳朵里的血一定要流出来,然后才可以放手。

让我们从人群中抽出几个人来问问,谁没有无缘无故地被领导骂过?谁没有在职场上受过委屈?谁没有咬牙切齿的忍耐的时候?

大多数没有经历过职场的朋友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年轻、朝气蓬勃、受不了。职场的环境是五花八门的,你不知道谁有后台,也不知道谁是精英,更不知道领导是不是有真才实学,还是被人力捧上位,在事情尚未明朗之前,唯一能做的就是忍耐。

和韦小宝学一下吧,他为求保命,在茅十八的身边听遍辱骂,寻机报仇;海公公手下忍耐责打,摸清皇宫环境;在天地会的绑架下不出怨言,顺利找到生存的机会;在小皇帝的生命受到威胁下,挺身而出,才有了与海公公抗衡的权力,成为天地会堂主的契机。

所以,如果你犯了错误,领导们说得太过火,那就忍住吧。在没有拍桌子的实力前,保证自己的生存才是最重要的事。

02口甜舌滑

嘴甜的事儿并不难,难的是放下自己知识分子的骄傲,愿意夸奖别人。著名台湾主持人蔡康永专门出了一本《说话之道》,讲的就是聊天的技巧和赞美人的方式,教你在如何嘴甜的同时,不被人说虚伪。我最喜欢的《快乐大本营》的主持人何炅,也有独特的说话之道,在他主持节目时,你可以看到他如何在赞美别人的同时,婉转的表达自己的观点。

所以,嘴甜不是罪过。如果真诚的赞美能让你的生活更轻松,为什么不呢?

《鹿鼎记》中,海公公教韦小宝学摔跤功夫时,险象环生,摔得韦小宝腰酸腿软,差点儿丧命。韦小宝却只是在肚里辱骂,嘴上照样恭敬,才学的海公公三招两式,与小皇帝摔跤时有来有往,得到小皇帝的关注。职场上同样如此,有些领导很严格,但是他做出来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如果你辱骂她不通人情,反而会影响自己的职场名声。

最好学甜言蜜语,一次又一次地表扬领导的优点。在赢得领导欢心的同时,也可以偷偷学点本事。

03 懂的沉默

康熙年间的大臣张廷玉有一信条:“万言万当,不如一默。”说的是沉默的好处。

毕竟他所处的职场才是危机重重,跟在皇帝身边,稍有不当,就有杀头的危险。他时时谨慎,小心不言,才有后来雍正朝上的风光。

咱们职场上也同样如此。当你在背后评价你的老板时,坏人可能会趁机给你穿上小鞋。当你说你对公司的政策不满意时,领导可能会以此为理由解雇你。

当你和领导争论,对工作量和工作作风表示不满时,领导可以说你不具备大局,不适合团队,从而把你踢出公司。

与其正面刚,不如学一下韦小宝,在没摸透茅十八脾气的时候,不与茅十八顶嘴;在没学会海公公本事的时候,不与海公公讲理;在没搞清楚形势时,不激怒天地会的义士;在没权没势时,不会说脏话来激怒大人物们。

所谓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生存技能,大人物有大人物的进取手段。在我们没有成长为职场的一棵大树前,学会忍耐,会夸领导,懂的沉默的技巧,才是我们独有的存活之道。你说呢

鹿鼎记读后感 篇7

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在这个世界上生活,除非你住在树洞里或者是大自然,但凡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社会人,你的行为举止便与人有关。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个人的成败和你处理事情的结果,往往与他人对你的情绪反馈有着直接联系。一个高情商的人,最会察言观色,也最舍得折面子,情绪的正负反应都是双方的,让人跟你急不难,难的是怎么让他觉得羞愧于你,并且愿意和你合作。

有另外一句大俗话,20%智商+80%情商决定你的成功。具体比例是怎么分配倒不那么重要,但这个论点我一向赞成,情商绝对比智商重要。最近看了金庸写的《鹿鼎记》,对这个观点更加肯定了,智商的高低只能体现你的个人的技能,而不能体现这个人的处世之道;而情商的高低却可以体现这个人的处世之道,主角就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韦小宝是一个连大字都不认识的人,没有什么本事,但是他却是一个成功的人物,靠的就是为人之道。他很会做人,很多人愿意和他做朋友,都知道和他做朋友不会吃亏。他善于用人,用正确的人做正确的事,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同时又能很好的完成上级交予的任务。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无时不可的进行着一场隐形的比赛,而比的,无非是为人之道。一个智商高的人在做数学题的时候也许好用,但真实世界里看重的不单单是你能做对几道数学题,高考得了多少分。一个智商高的人很容易在学校表现出色,最终却落得平庸的一生。而一个情商特别高的人,你最好小心点儿他了,因为他很有可能是个狠角色。社会上不乏在学校的时候表现的很出色,但到社会上时却碌碌无为,而在老师眼中的坏学生却活的有知有味,过的轰轰烈烈。

鹿鼎记读后感 篇8

这个暑假我在家看了著名作家金庸的《鹿鼎记》,本故事的主人公韦小宝,是扬州妓女韦春花之子,是一个市井人物,也可以说是一个流氓,可是作者金庸偏偏就把这样一个人物写的如此可爱,他喜欢听说书受说书故事中英雄人物影响,个性颇有义气。

韦小宝是个虚拟的小说人物,按小说推算,小宝应该比康熙小2岁,即出生在顺治十三年(1656年),小说故事大约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左右结束,小宝28岁。但是近来有人研究原型应该是清朝康熙时代的缕多,只是缕多没有小说中的韦小宝幸运。韦小宝的母亲韦春花是一扬州妓院“丽春院”的妓女。韦小宝自小在妓院中长大,为人好赌、好色,骂人、骗人、赌钱作弊更是家常便饭,又有江湖义气,韦小宝并不识字,但韦小宝有很多不同身份:因缘际会进入皇宫认识了康熙皇帝并结为好友,曾做过假太监、御膳房总管、御前侍卫副总管、都统、抚远大将军、通吃伯、通吃侯、鹿鼎公等。

曾代康熙皇帝在少林寺出家,法号晦明,在寺中地位仅次方丈晦聪。

他也是天地会青木堂香主。

也是神龙教白龙使。

因为有义气,他一娶就娶了七个老婆。

后来先后发生了清朝历史中著名的两个事件那就是平三藩和雅克萨之战,这两个事件韦小宝都有份,在按照康熙的既定战略一路杀去,连连得手,最后“尿射鹿鼎山”,一举将沙俄军队击败,迫使沙俄使臣坐在谈判桌前签定了历史上著名的《尼布楚条约》。

韦小宝取得了军事和外交双重胜利,凯旋而归,封妻荫子,权势与荣华达到顶峰,但不久麻烦又起,康熙命他去剿灭反清的天地会,天地会众弟兄要他继承师父陈近南的遗志,担任总舵主,继续与满清作对为敌,韦小宝眼见忠义难以两全,只有弃官而逃。他打着回乡探母名义,领着七个老婆回到扬州,与母亲韦春花会合,隐姓埋名,择地而居。康熙见韦小宝久不回京,着即派人四处查找,又亲自六下江南寻访。但终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自此世上不复有奇人韦小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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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 篇9

为领导分忧之前,首先要知道领导的需求。就算是一位小主管,他背后的能量可能是你无法预测的,他或许和大客户有亲戚关系,或许自己的自学能力特别强,能够不断调整自己完成公司的要求。

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为了大局考虑,都需要你不断的成长,才能帮主管分忧,得到主管的好感,也让公司看到你卓越的工作能力。以韦小宝为例,他刚入宫的时候,为什么能和皇帝打好关系?因为他认真和海公公学习,每次和小皇帝摔跤的时候,双方都互有输赢,才得到了小皇帝的赏识,成为皇帝的朋友,奠定了成为大太监的基础。

如果韦小宝每次摔跤都不如皇帝,皇帝还会经常和他见面吗?一次或者两次过后,皇帝自然失去对他的兴趣,不会再和他见面。

和领导接触也是这样,如果自己没有两把刷子,又没有继续学习的能力,时间久了,但是拍马屁总会让人厌倦的,不是吗?

鹿鼎记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主要讲了 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女孩跟随着一只绅士兔掉进兔子洞里的故事,途中爱丽丝结识了很多朋友比如说: 渡渡鸟,壁虎比尔……在这个路途中她遇见了 很多困难,但她都一一克服了。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奇怪的槌球赛”,这篇讲了王后请爱丽丝去一起打槌球,可是 槌球棒是火烈鸟,球门呢?更奇特了——纸牌武士们弯着腰,四肢着地,像座拱桥。爱丽丝摆弄起一只火烈鸟,搞了半天才把它弄好,可是 “槌球”又跑了。这真是参加过最难的一场槌球赛!王后则暴跳如雷的嚷:“砍了他的头!砍了他的头!”可半小时过后,球场上只剩下国王、王后和爱丽丝了,当然那些“球门”也退出了。因为在游戏过程中,王后总是不断的说:“我要砍掉你的头!”所以场上只剩下他们三个人了

我们要和稳重的爱丽丝一样善于思考,大胆的尝试,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范文三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以笔名路易斯·卡罗尔于1865年出版的儿童文学作品。它很能吸引人的注意力,我专心的看完这本书后,了解了书的大致内容:

爱丽丝在她荒诞离奇的梦境中,漫游了许多在他想象之下的奇妙世界,有能使她变小的药水、使她变小的蛋糕、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镜子的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其中的人物也是有趣、滑稽。有公爵夫人、红心皇后、老甲鱼、龙虾四组、叮当兄弟俩、骑士……当他被小猪碰醒后,才发现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奇怪的的梦。这一切就像是我自己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作者笔下的爱丽丝心地善良、纯洁,乐于助人,并且能面对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或物时神情自定、毫不惊讶。毛骨悚然的表情,更增添了小女孩爱丽丝的几分勇敢。善良可爱的他也许并不是聪明,但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的爱丽丝,有一种我们所没有的纯真天性,这种童心是不会消失的。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如同爱丽丝一样,世界将会多么美好?没有骗子、没有小偷,人们互相尊重,没有纠纷、没有争执,世界上就没有了战争,该多么美好。但这一切也只像是一场梦,很难成为现实。我们要学习他的善良、乐于助人。经常给予他人帮助,无论是什么,都爱惜它,真心对待。我们要学习他的勇敢。狭路相逢勇者胜。也许在某些情况下,胜利和失败也只有一步之遥,有可能一个人拥有勇敢就会成功,而没有,则可能失败。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我们还是要学习爱丽丝的一些精神品质,将她梦想的精神真正变成我们实现拥有的精神。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范文四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的作者非常著名,他就是刘易斯﹒卡罗尔。

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掉进了一个很深的洞里,并且来到了一个大厅。爱丽丝看见桌子上有一把小金钥匙,还有一扇小门,可是她太大了,进不去。

爱丽丝看见地上有一个瓶子,上面写着“喝我”。她就喝了。结果她变得很小,可她却又拿不到桌子上的钥匙了。她又看见有一块蛋糕上面写着“吃我”。爱丽丝就吃了。她又变得非常大。

有一只兔子进来,却被爱丽丝吓跑了。爱丽丝戴上了白兔掉下的手套,结果又变小了,她就哭了。她的眼泪变成了池塘,很多动物都来游泳。爱丽丝又遇见了壁虎比尔、碰到了毛毛虫,参加了三月兔和帽匠的茶会……又参加了红心王后的棒球大赛。

大赛是用活仙鹤当球棒,用活刺猬当球,用士兵的手脚当球门……当爱丽丝的姐姐叫醒爱丽丝时,才发现一切都是自己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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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时常都会被布置一些写作的任务,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记录下重要的事情。一篇好作文除了用华丽的辞藻堆积外还要有明确的中心思想,你有没有搜集到一些优秀的好作文?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鹿鼎记观后感热门八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鹿鼎记观后感 篇1

昨天晚上,总算看完了《鹿鼎记》。这本书是我读金庸先生作品以来,时间跨度最长的一次,比起《雪山飞狐》只用了2天的时间一气呵成地读完,酣畅淋漓之感。

读《鹿鼎记》可谓是路途漫漫,一波三折,中间还不时穿插着父亲生病入院、我自己得病治疗等等劳心劳力的事情,这部作品书读下来也真是不容易。这部小说一共有五本,是我读金庸先生小说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也是造成这次看了这么长时间的一个客观原因,不过,说到底,我觉得,似乎没有之前看《雪山飞狐》等武侠小说的那种迫切感,反倒是觉得,韦小宝这个人物不值得我去读他,因此,就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至今了。

话说,读金庸先生的这部《鹿鼎记》,让我知道了一件事,就是《鹿鼎记》是金庸先生最后一部小说作品,比起《书剑恩仇录》是第一部小说来讲,《鹿鼎记》作为最后一部,真的是很让人意外的,不过,看了后记才知道,原来,《鹿鼎记》在当时发表时,也有很多读者认为不是金庸先生亲笔写著的作品,因为,风格迥异,时过境迁,有很多影视作品翻拍《鹿鼎记》,也造就了不少韦小宝的经典形象,比如我脑中即刻浮现的周星驰、梁朝伟、陈小春、张卫健等人,可谓是一部鹿鼎记塑造了不同的韦小宝,但是,每个演员都有各自的风格。

最后,谈谈我对身边韦小宝的看法,虽说,现在的婚姻制度要求男人一夫一妻,忠诚配偶,但是,张爱玲早就在小说中说过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的隐喻,男人这种物种,岂有忠于一人的道理,如果真有,就真是世间少有的痴情种子了。我从不相信男人可以一生只爱一人,但是,我相信,一时爱一人的说法,一个阶段爱一人的说法。说到底,婚姻就是一种责任,要求男人不能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否则,就真成了现实版韦小宝了。话说回来,如果有韦小宝的足智多谋和高官厚禄,如花美眷估计也是不会少的。

鹿鼎记观后感 篇2

作为一代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封笔之作,本书是本很特殊的作品,与金庸之前的作品截然不同!书名:《鹿鼎记》更是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取自逐鹿中原,问鼎中原。

本书的特殊之处便在于其主人公,他完全颠覆了金庸先前笔下所创造过的大侠!不是《射雕英雄传》中憨厚、老实的郭靖,不是《神雕侠侣》中用情专一的杨过……韦小宝武功平平,且为人贪财、好色、好赌、怕死,妓院出生的他,几乎包罗了清朝社会中最底层流氓的所有陋习!更是与“侠”字南辕北辙。

可是,金庸却以他来结束自己的武侠写作生涯,更偏心地赐予他可称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运气。

被茅十八带入皇宫的他,被收入海公公门下,却逃过惨酷的宫刑。又在无意间结识了千古一帝——康熙。二人心心相吸,更是结为兄弟!此后,韦小宝除熬拜、除吴三桂、平中国台湾……一路建立功勋,也一路搜刮钱财,从一个小太监竟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鹿鼎公。以大量的笔墨讽刺了清朝腐败、昏庸的官风。

不仅如此,他总能以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加上上帝赐予的运气逢凶化吉。成为了陈近南的弟子,天地会香主,神龙岛的白龙使,取得人们梦寐以求的八本《四十二章经》……

然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韦小宝与他的七为老婆。

几乎一无是处的韦小宝所获得的荣誉与艳福,一举超越之前所有正直且武艺超群的大侠。

这难道真的只是因为犹如超自然现象的运气吗?

更因为他有一个道德底线,对于外人他可以如地痞流氓般可恶,可一但关乎兄弟、亲人之时,他总会放弃自前所有的陋习。因为仗义,他总是在天地会与清朝朝廷间两难!最后,不得不归隐山林。

然而,书中其余之人尽是些伪君子型的人物,一但涉及利害关系便会凶象必露。书中,郑克塽如是,吴应熊亦是如是。比起小宝的“真”而言,更要遭人厌恶百倍不只。

金庸便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以笔下最后一位英雄,深入人心地诠释了“武侠”二字。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保有人最真的外表。更应拥有一条明确的道德底线。

我们做不到如郭靖、杨过那般,可是高于韦小宝却是很容易的!

鹿鼎记观后感 篇3

韦小宝之发迹算来侥幸居多,可也绝非完全侥幸,世人功业之成不止一法,韦氏之法亦其一种。读者或以为讥讽,但想智慧如陈近南、康熙、顾炎武既在一定程度上“认可”韦小宝,方要明白韦有其圆滑却不失其轴心,他本无家国之念、民族之别,只知爱己(为己)、守义(对人),此消彼长,这不是普罗大众之形象吗?金老先生后附言说小说家言不是让人去学习,又言明小宝身上有些东西学不得,不免费舌。存心极好,可是人为己之贪、对人之义料想是亘古有之,难以消灭的。康熙代表的朝廷,与陈近南代表的反朝廷,是政治的概念,对百姓而言,重要的不是谁坐了“龙廷”,而是谁能善养自己。百姓为水,载舟覆舟之事虽受其掌握,但并非胡乱而为,鲁迅曾言历史看来不过两种—“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小说康熙明白此节,故而文治武功均在安民,赢得民心,这是他的事业,也是他的功业,私以为比之陈近南等天地会众人一味忠于明室要明智的多。人在历史中选择也被选择,个中因果又怎能说得准偶然必然?

鹿鼎记观后感 篇4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鹿鼎记观后感 篇5

《鹿鼎记》读后感2000字:

这部小说是金庸先生的关门之作,可谓聪明之举。当江郎才尽时,就要急流勇退,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名字的由来。《鹿鼎记》中的鹿意思是逐鹿中原,鼎意思是问鼎中原。可见,作者对政治还是很关心的。由于金庸历史观的进步,少数民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中华民族一视同仁,加上小说背景是清朝发展时期,所以小说没有贬低清朝,更多认为是轮流作庄。还一度强调:清朝比明朝要好得多。这个问题不展开讨论。我想指出电视剧的一个错误之处,那就是小说背景时代的发型不是电视上拍的那样,电视上的那是清后期的发型。听我慢慢道来。

清朝的发饰经历了三个变化。第一阶段,清前期,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是四面剃光,只留中间一条竖起的小辫子,寓意扫清四方,问鼎中原。当时的发型俗称金钱鼠尾,也即鼠尾辫。第二个阶段,清中期,发型有了发展,成了猪尾,也即蛇尾辫。第三个阶段,清后期,成了牛尾辫,也即阴阳头,就是在清宫剧中看到的那种。总体趋势是头发越蓄越多,辫子越编越粗。

清朝强行推行留辫子更多是政治意义,摧残汉民族的自尊心,维护满清统治。因此,发生政治斗争时,比如太平天国、辛亥革命,首要就是剪辫子。太平军所到之处,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康有为有向光绪皇帝上书,建议剪辫易服,可是这怎么可能?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亲自下令剪辫,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

我的看法是。留辫子,不好看、不卫生、长虱子、夏天热、长痱子、不好打理、浪费时间。根本不能和现代发型相比。现代发型,低碳、经济、环保、时尚、帅气、潮流,怎么看怎么舒服,怎么弄怎么爽快。历史的发展总是进步的,从发型也可以看出。

辫子的影响。如果没有清朝,就不可能打开国门,学习西方文化,可能现在还是留着全发,一辈子不剃发。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可惜,历史没有如果。满族人推行剃发令,一是摧垮汉人的民族精神,迫使汉人放弃抵抗;二是保持满族人的统治地位,不被汉化,也为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统一。历史表明,满族人的这一做法达到了预期效果。刚开始剃发时,民众强烈抵制。二百多年后,民国总统号召民众剪辫子时,许多人竟然不愿意剪。可见,这些人当奴才已经习惯了,根本就不想反抗。这也是时代需要鲁迅的原因,哪怕到现在,也还残存些许影子,只要还有奴才,鲁迅就不会过时。心理学也表明,当发生斗争时,如果施暴者与受害者穿着服饰一样,旁人不会有太多的正义感,事不关心,高高挂起。而如果施暴者在穿着服饰上与受害者不同,旁人会同情与自己穿着服饰一样的群体。元朝统治者就不懂,还把人分成四个等级,蒙古人欺压汉人,从穿着语言上就很明显,直接导致了汉人的反抗,所以元朝统治不到一百年。清朝统治者就比较聪明,大家发型服饰语言都一样,哪怕是满人在欺压汉人,汉人也不会反抗,觉得是自家的事情,而不是异族欺压我族。充其量是内部矛盾,不是民族矛盾,所以清朝统治中国达二百七十六年。可惜,清朝中后期的国贫积弱,民不聊生,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直到今天,西方辱华杂志漫画依然以“金钱鼠尾”来侮辱中国人,这种野蛮人的标志留给后人的是屈辱。

反清复明。天地会的根据地在福建云霄,陈近南是福建漳州角美镇人。厦门岛有个思明区。为什么叫思明?就是思念明朝的意思。还有台湾的郑氏政权,都是反清的。这些地方都离我居住地不远,多数地方我还去过。

虽然说反清复明政治运动最后没有成功,但是却表现出汉族人民不喜欢被外族统治的事实。不以成败论英雄。正是应了那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个人也是如此,当一个人处于比较弱小时,如果长期处于被压迫状态,那肯定会激起这个人的反抗。不论家庭、生活、工作、婚姻、社交等等,都是如此。有的反抗可以成功,有的反抗还需要时日。不论何种情况,个人的反抗要简单得多,因为这只涉及到自己。

你是要做顺民,良民,奴才,还是最真实的自己。我来咬文嚼字。孝顺带有个顺字,就是说,如果想要孝,就要顺着长辈的意。可是,经常的情况是,顺了长辈的意,就不顺自己的意,你会怎么办?我的理解是,父母子女,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有什么话,要开诚布公说出来,如果意见不一,那就顺其自然,没必要某方一定要说服另一方。求同存异,相互尊重,永远是相处的好办法。这个社会已经不需要良民和奴才了,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做,那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一定不要把良民思想和奴才思想传染给家人,可惜这是无法实现的。

最好的情况,当然是做最真实的自己。根本就没有必要为了迎合别人而低三下四,更不需要委屈自己成全别人。什么话都放在桌面上说,能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千万不要勉强,因为那不可能长久。做真实的自己有许多好处。第一,肯定不会有心理疾病,因为心里想的和现实做的是一样的,知行合一。精神分裂、抑郁、失眠与你无关。心理健康了,身体也就健康了。天天开心的人,活得最快乐,也最长寿。第二,个性得到张扬。做真实的自己,每天活得非常充实,做着有意义的事情,成就感非常高。第三,容易成功。做真实的自己不用装,与人真诚交流,结识志同道合的人,人以群分,大家相互欣赏,相互理解,共同进步,共同鼓励,更容易达成目标,接近成功。

鹿鼎记观后感 篇6

为领导分忧之前,首先要知道领导的需求。就算是一位小主管,他背后的能量可能是你无法预测的,他或许和大客户有亲戚关系,或许自己的自学能力特别强,能够不断调整自己完成公司的要求。

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为了大局考虑,都需要你不断的成长,才能帮主管分忧,得到主管的好感,也让公司看到你卓越的工作能力。以韦小宝为例,他刚入宫的时候,为什么能和皇帝打好关系?因为他认真和海公公学习,每次和小皇帝摔跤的时候,双方都互有输赢,才得到了小皇帝的赏识,成为皇帝的朋友,奠定了成为大太监的基础。

如果韦小宝每次摔跤都不如皇帝,皇帝还会经常和他见面吗?一次或者两次过后,皇帝自然失去对他的兴趣,不会再和他见面。

和领导接触也是这样,如果自己没有两把刷子,又没有继续学习的能力,时间久了,但是拍马屁总会让人厌倦的,不是吗?

鹿鼎记观后感 篇7

一周末回东莞聚会,无意中看到98版鹿鼎记,一看眼睛就移不开了,看得笑死我了,小时候电视经常播,我贪玩又要应付学习就没完整看完过,不过只要一看韦小宝就觉很欢乐,那天之后就燃起我追电视剧的欲望,这次想好好重温下经典,完整的看一遍。现在才看到20集没完,不过真的笑点超多,没有一集感到乏味,还是原版的好看(且要是粤语的才够意思)。

上个周末路过图书馆,翻到金庸原着,看到后记写着如无意外这是他最后一本小说,还说写的主要是时代而不是人物,叫读者不要学习韦小宝,除了他讲义气的一面。呵呵。其实韦小宝的优点何止讲义气呢,他风趣幽默,机智聪明,重感情,爱人爱己,实在太多了...要想学韦小宝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这的确与天赋有关。

金庸笔下的人物太多了,而且很多都为人所熟悉,我并不爱老实木纳的郭靖,也不爱民族大义凛然的大英雄萧峰,不爱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杨过,更不爱优柔寡断的张无忌,金庸笔下最惹人喜爱的就数韦小宝了,尤其是女人,更是无法不爱他。就算他有七个老婆又如何,他一样一心一意对她们,这般宠爱,有谁不愿?现在人都是很现实的,和韦小宝一起也许难免会争风吃醋,但是他愿意绞尽脑汁哄你开心,不用愁三餐,衣食无忧,养几个小孩,搓几盘麻将,再喝几口醋,你已经也没有多余的`空白思量太多,人生就这样闹哄哄,开心又忧心的过了,就算有时间细想,也不会后悔吧。

喜欢韦小宝的真实,他奸诈,圆滑世故,花心,谎话脏话连篇,地痞流氓样,但是这样的他却不改他的孝心,他的义气,他的韦式的爱,他的乐观,他的别人不仁他却不会不义,呵呵~太多了,他总算不再是金庸笔下的英雄,而是一个平常的人,喜怒哀乐形诸于色,但是这样的一个平凡人又有太不平凡的经历,所以这样的韦小宝能让人不爱么?我想其实金庸对他应该是很宠爱的吧,呵呵...

试想身边有个韦小宝般的人物,人生应该会多很多的乐趣与精彩吧,就像张康年说的:有了桂公公,生活就很轻松~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能迎刃而解,实在轻松!

说着说着,有种韦小宝就是中国版的哆啦A梦的感觉了,哈哈,我不要哆啦A梦啦,得一韦小宝足以!

鹿鼎记观后感 篇8

读了接近四十个小时,终于字斟句酌的读完了这部武侠大师金庸老爷子的封笔之作《鹿鼎记》。读书过程中我我看书评,发现许多人都觉得韦小宝不学无术,满身的不良习气,是个坏人。我却以为不然,正所谓环境决定一个的性格与观念。他出身妓院,并不光彩。可是他并没有自卑,反而还活的绝大多数人都活的精彩与快乐。

并且他很讲义气,很会利用一些语言,细节上的技巧多次助自己化险为夷。我遍读金庸诸部武侠作品,《鹿鼎记》或许并不是其中最出彩的那部,但韦小宝这个角色我却私以为是这些一种人物中最真实,最有灵气,最栩栩如生的一个角色。当然,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初读时,我甚至想,我家的小孩子以后就把《鹿鼎记》给他当做启蒙读物,他若能学的韦小宝三分的机智与口才,那便是天大的福气,哈哈。

全书自文字狱开篇,奸贼吴之荣靠出卖在自己穷困时扶持了自己一把的老东家庄家少爷,从而获取升官发财的机会。他的行为当真令人咬牙切齿。韦小宝自扬州与茅十八相识,后来机缘巧合来到了北京并且阴差阳错的做了御膳房的小太监小桂子。故事自这里展开,阴险狡诈的海老公并没有戳穿韦小宝的假身份,意图利用他去帮自己去上书房夺取关系到满清江山社稷的《四十二章经》。他每日派韦小宝去赌钱借钱,用以接近在上书房办事的两个小太监。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韦小宝一天去御膳房偷吃东西,却无意中发现御膳房中有一个小太监在里面与人偶发气较量。觉得好笑的他便进入与里面之人比试了几招,结果对方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自己。两人互通了姓名,他叫“小桂子”,他叫“小玄子”。二人约定改日再战,小桂子放出狠话,明天一定把你打趴下。

自此二人当晚都去向各自的师傅讨教几招(海老公和假皇后),用以第二天的比试较量。如此日复一日,小玄子的身份终于还是暴露了,原来他竟是当今皇上康熙,只苦于年纪幼小。总受权臣鳌拜的辖制与掌控。于是他便想练武打败鳌拜,夺回那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在二人的相互沟通与努力下,韦小宝靠着自己的机智与皇帝的假戏真做,兼之鳌拜的傲慢。终于将鳌拜拿下关入了大牢。此后小桂子又帮小玄子拔除了假皇后这一大毒瘤,自此小玄子大权在握。

但事情并不是那么的顺风顺水,小桂子在监狱中欲诛杀鳌拜而后快之时,半路却杀出了天地会一伙人。然后小桂子糊里糊涂的来到天地会众人离合之处,莫名其妙的当上了天地会青木堂堂主,并且言不由衷的拜了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为师。天地会一伙欲与小桂子里应外合,“反清复明”,铲除满清皇帝,驱除鞑虏,还我河山。

自此小桂子成了碟中谍,故事越发的精彩纷呈起来。期间小桂子在宫中监管了小郡主沐剑屏,并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房间里又再加入了一个云南沐府的方怡。小桂子左拥右抱,好不快活,三人自此情缘初生。

屋漏偏逢连夜雨,事不凑巧,小桂子在方怡的美色诱惑下,不知不觉的被骗上了当地的犯罪团伙神龙教中。韦小宝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其中斡旋,终于当上了白龙使并得以出岛去办任务。

韦小宝艳福不浅,先后勾搭了七个老婆,分别是沐剑屏,方怡,双儿,建宁公主,阿珂,曾柔,教主夫人苏荃。韦小宝在天地会与朝廷之中的周旋尤为精彩,但奈何天地会棋差一招,会中出了一个叛徒风际中,自然也就一败涂地。若非韦小宝以身犯险,冒着被康熙杀头的危险救得天地会众人逃过一劫。

也许是童年相交,两人自小就惺惺相惜,互为知己。康熙饶过了韦小宝犯下的私放重犯得罪过。又或者,他清楚,我若杀了你,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能与我交心之人,韦小宝最终还是带着妻眷远离了皇宫,去过上了他想要的生活,或许失去了许多惊心动魄,但他,终于可以再做回那个市井无赖的韦小宝,而不是整天担惊受怕,全无自由的小桂子。小玄子,我走了,再也不回来。--小桂子

金庸老爷子的封笔之作,较之别的武侠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已经不再神功盖世,系天下苍生于己任。他不学无术,满口谎话,骗的江湖朝廷众人云里雾里,真假难辨。他胆小,他更多的想的是自己,他为了夺得姑娘欢心甚至不择手段。可是他也义薄云天,敢于多次舍生取义,于千钧一发之际多次救得康熙姓名。自己在宫里地位如日中天之时他又为了救天地会众人不惜抛下荣华富贵,冒着杀头的风险成功助天地会诸人逃出了生天。他不是大侠,却是活脱脱的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一个大写的人。

他的缺点令许多人嗤之以鼻,以至于许多人只看到了他的缺点,却全然忘了他身上那些闪闪发光的优点。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先入为主,也即人性的弱点。这本书的写法之独特,切入视角之巧妙,完全可以把它当成一本出彩的心理学书籍或者说话的艺术又或者人性的弱点去读,当真会受益匪浅。

这本小说可以算作武侠小说当中的一朵奇葩,甚至已经超脱了武侠小说的范畴,可以归入名著历史类小说,虽不能与《三国演义》等四大名著并驾齐驱,但与其他近现代小说比来,却也独出心裁,别具一格,比之大多数国外名著小说,那也高出一筹。

金庸武侠最终还是像朝廷妥协了,这是我在别的期刊文摘上看到的一句话。这句话我不置可否。金庸武侠是不是真的像朝廷妥协了?江湖是不是败给了朝廷,我认为不然。正所谓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之所以伟大,那是因为时事造就英雄。当时天下大乱,群雄涿鹿,故事自然精彩纷呈。那么多的英雄好汉你方唱罢我登场,彼此之间斗智斗勇,自然传为千古绝唱。

什么时候需要英雄,需要大侠,需要以笔杆子作武器的诗人,文人?自然是乱世,已而天下太平,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大侠自然也需要生活,需要休养生息。江湖从来就没有输给朝廷,江湖推动了朝代的更迭,哪里有暴政,作文哪里就有大侠,有一士应运而生。

正如《超兽武装》的一句台词:超兽战士从来就没有固定的阵营,超兽战士不过是维持宇宙的天平,哪一边是弱者,自己便帮助哪一方,故而阴阳交泰,乾坤祥和。

最新《窃》读后感收藏


学生时期我们经常和作文打交道,在写作时,需要融入最真挚的情感,想要丰富自己的写作语言,一定要注意自己平时的积累。有没有哪些优秀作文可以拿来作参考?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窃》读后感收藏,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窃》读后感 篇1

明亮的灯光下,我随意翻开我的新课本。一个醒目的课题映入我的眼帘——《窃读记》。读书也要“窃”?我带着这个大大的问号迫不及待地往下读。原来文章记录的是“我”因家里穷,没钱买书,所以只好到书店去读书的经历。

读完课文,小作者如饥似渴地读书的情景紧紧扣住我的心。我望着自己书架上整齐摆放的各类书籍,像正待检阅的士兵,只可惜我很少检阅它们。偶尔读读也是走马观花,不能持之以恒地读,更说不上细细品味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呀!我真的很惭愧,我应该像小作者那样多读书,读好书。丰富知识,开拓视野。这样才能享受到读书的快乐。

“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国语老师的话激发了小作者的读书热情,也震撼了我,让我感受到了读书的重要。我一定要发奋读书,让书成为我的良师益友。

《窃》读后感 篇2

读了《窃读记》一文,我颇有感触。

文中的主人公林海音很喜欢看书,但又因为家庭生活拮据,只好每天偷偷摸摸,小心翼翼地去书店窃读,她读得很快乐,但我知道她是多么害怕和恐惧啊!万一被书店老板发现就糟了,这种窃读的滋味真不好受!与她相比,起码我们就幸福多了,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去书店看书,不用偷偷摸摸的去,而是神奇十足,大大方方地进去。选上一本好看的书,找个空位子,就可以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书,不管你看多久,都不会有人来打扰你,赶你走。但我们现在的孩子都不太爱读书,与林海音相比,差了好远。刚刚买好书后,觉得很新鲜,可没看多久,就把书放在一旁,置之不理了,还有些人甚至买了书不看,让书在桌子安静地躺着。我就是这样的人。我买了书后,兴致勃勃地回家里,打开书匆匆的看了一遍,随后,便把书放在一边,不再看也不在翻了,我看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对比,我非常惭愧。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多读书,这样既可以增长我们的阅读知识,还可以提高写作水平。我听了,不以为然,没有多大在意,然而,读了这一文,我真正领悟到了看书的重要性与我们要怎么看书。我们不能只求大概,不去深刻理解地看书,不能只看过遍后就置之不理了,如果你看再看一遍,也许会发现一些新东西,不能……

亲爱的朋友们,想想林海音是怎么看书的,想想我们又是怎样看书的,我想,聪明的你应该知道要怎么对待看书了吧!

《窃》读后感 篇3

这个学期的语文第一组课文,讲的全是关于读书的文章,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窃读记》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偷偷摸摸去书店读书的故事。作者从下午放学后进入书店入手,然后通过换书店、喜欢顾客多的书店、下雨时和自己的幻想这四部分,加上神态和复杂的心理的描写,写出了快乐与惧怕交加的感受。最后以她的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而结尾。

读了这篇课文,我就想到了自己读书的经历。

我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现在看书都是光明正大地看。以前,我们就席地而坐,现在,书店里的条件越来越好了,有了专门供读者坐的椅子、桌子,还有空调,冬天地上还会有毛毯。每次看的时候父母也会给我买一些书,但是这些书到了家里就得到了我的冷落——我不会经常看这些书了,虽然我有时间,但是往往把时间花在看电视剧和上网玩游戏上。因此还有许多的书现在还默默地躺在书柜里。

跟同学相比,我也已经算不错了,他们经常买那些作文选、课外阅读、精彩美文等等,但是这些书到他们家里都没有真正地利用起来,他们根本不去管这些书,连翻都没翻过。最后要不卖了,要不就永远地保存在了书柜里。

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为我们的行为感到羞愧。

附:原文

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的声音,我放慢了脚步。放学后急匆匆地从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着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头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我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不会被人注意。进来看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购买的,恐怕没有。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

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就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喊着:“大些!再大些!”

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去吃一碗热热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一张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我的腿真酸哪,不得不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撑着,有时又靠在书柜旁,以求暂时的休息。

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起来,我才发觉已经站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我合上书,嗯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我低着头走出书店,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后感 篇4

读了《窃读记》后我觉得非常惭愧,《窃读记》是林海音写的自己小时候的故事,她热爱读书的故事让我记忆深刻。

她每天放学都不回家,而是偷偷地到书店读书,但从不买书。她经常偷偷地跟在一个成年人后面,仿佛是那个成年人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她在书中说:“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因为窃读的原因她慢慢喜欢上了下雨天,因为下雨天她可以有充足的理由留在图书馆,自由的阅读。

而我却远远不如作者,今天的我不用去窃读,我可以随时随地光明正大的读。无论是大型的图书馆还是家中温馨的阅读小天地,各式各样,内容丰富的图书随时恭候我走进它们的天地。可我却不主动去读,有时在大人的催促下一天也读不了几页,有时还多半是在读给家长看。我要学习作者热爱读书的精神,因为读书可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让我的知识丰富,对我的未来也有很大帮助。

书是人类进步的良师益友,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今天的我也要像作者一样,热爱读书,做一个快乐的“小书虫”!

《窃》读后感 篇5

窃读记读后感大全窃读记读后感大全五年级上册语文的第一课,就是林海音写的《窃读记》,描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很穷,没有钱买书,只能去书店窃读,从书得到了很多乐趣。

文中作者对书的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们不正需要这种学***神吗?高尔基曾说过:

我扑到书上,就好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

这句话深深的镌刻在我的心里。

当我读到第三自然段时,我很拘谨,因为她不在乎一个小女孩最重视的外表。可以看出,她对书的渴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鱼水不分。

接着,我读到急忙打开一页两页,我想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

心想,要是我,我也会像一只小蚂蚁趴在糖果上似的细细美美地享受甘霖。

当我读到我吞下了一口唾液,就好像我吞下了我所有的智慧。

我深受感动,因为这本书的作者的饥饿精神让我受益匪浅。

我将以她为榜样发奋图强,为自己描绘人生的蓝图。

最后一句更让我深受感触,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是啊!知识是人的养料,是人的灵魂成长的必然,我们离不开它。

啊!让我们努力攀登知识高峰,壮大自己的力量并用闪光的智慧造福人类建设祖国。

窃读记读后感二《窃读记》这篇课文是我最喜欢的文章之一,它记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小作者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

她喜欢在顾客多的书店中读书,因为那样容易把自己隐藏起来,而不被书店老板发现;另外她还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去书店读书,因为那样她就可以利用下雨这个充足的理由留在书店里继续读书了;当隔壁的饭店飘来屡屡饭菜的清香时,小作者早已饿得饥肠辘辘,但是她还要忍受着巨大的**继续留在书店读书。

读完《窃读记》这篇文章后,我有很多感触,我不禁把自己和文章中的小作者进行比较。

每年暑假、寒假和假期,妈妈都带我去天津图书大厦买书,但我总是在海里看书。

每当看到适合自己的书籍时,妈妈就会毫不犹豫的给我买回家,但是回家后,这些书往往又被我束之高阁,遗忘在书架上。

从这一点来说,我与小作者又有多大的差距呀!自从学***篇课文后,我下决心从明天起,不,从现在起,用《窃读记》精神鞭策自己,多读书,读好书,使自己的学***稳步提高。

窃读记读后感三五年级的我学了一篇课文:

《窃读记》,这篇课文讲述了旧社会时,作者在书店里窃读的情景。

有时,作者躲在人群中,读起来像一本饥饿的书;有时,他把书贴在一个成年人的旁边,仿佛那是一个成年人的孩子。作者这样做是为了避开老板的视线。

作者那种认真、刻苦、废寝忘食的读书精神令我震惊!最后课文说:

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我也深深的记着这句话。

作者爱读书,我也爱读书;作者很辛苦,但我很舒服,很悠闲;作者买不起书就偷书,但书多了我就看。

我们俩看书的方式大不相同。

所以,这么辛苦的读书方式才造就了林海音成了一名作家。

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时代的生命,是财富的信息。

爱看书很好,但重要的是要多看书,会看书。

如果你在阅读时不做笔记,那就是你不能阅读的表志。

书是人的养料,是不张嘴的老师,是心中的星,是对岸的船,是人生的向导。

林海音窃读的快乐足以说明这些。

读罢《窃读记》,我激情澎湃、浮想联篇,林海音对于读书的渴望给我的读书生活又注入了新鲜的力量。

窃读记读后感四开学了!开学了!经过一个充实的暑假,我们迎来了一个新学期。

我们的第一节课,就是《窃读记》。

这篇文章是关于作者小时候的贫困家庭。她连一顿好饭都吃不下,但她还是很喜欢看书,但她没钱买,只好偷偷地在书店里看书。

当时,作者不想被书店老板发现,所以她想把自己藏起来。她会把它贴在一个成年人身上,让书店老板误以为是他家的一员,这样她就不会被赶走。

作者最喜欢的是雨下得很大。雨越大越好。因为她可以直接呆在书店里。人们都不好意思把她赶出去,对吧?作者读书很痴迷,每次都是等书店的日光灯亮了起来才惊觉自己已读了很久,这才万分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读到这里,我不由地想到自己。

我也挺爱看书的,但是只喜欢看科学类的书,而文学类的书放在家里很少去看。

学了这篇课文后,我也要学会好好看书,不仅看科技类的书,也要学会看富有文学性的书,更要牢记冰心奶奶说的一句话: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窃读记读后感五今天我学***篇叫《窃读记》的课文。

我不敢相信的是,世界上有孩子渴望读书,但由于家庭生活的困难,他们没有钱买书,只好去书店偷书。

课文主要讲放学后,我奔向窃读的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既快乐又惧怕的窃读。

让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

文章里令我感受很深的句子是:

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

老师告诉我们食物养活身体,书籍养活灵魂。

对我们来说,书和食物同等重要,因为书能使我们增加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食粮。

现在,虽然我们可以一直读书,但我不太喜欢读书。

想想,作者以前读一本书是多么的困难,所以,我们现在要努力读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

书籍使人类进步的阶梯。

杜甫也说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阅读不仅能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而且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让我们养成爱读书的习惯,和好书一起生活!窃读记读后感六在刚开学的第一节语文课上,我和同学们一起津津有味地读一篇课文《窃读记》。

本文主要作者是林海音。她小时候买不起书,所以经常去书店偷书看。她获得了快乐和知识。后来,她成了一位著名的作家。

当我读到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

如果口袋里有钱该有多好啊的时候,心有感触。

我的家庭比林海音小时候好多了。家里有很多丰富的课外书。在我学校的图书馆和我班的图书角有各种各样的课外书供我们随时阅读。

我们现在的书店对小孩子和大人都开放,不用像林海音那样偷偷摸摸、担惊受怕地去窃读。

和林海音比起来,我太幸福了。

我也认认真真地读书了,但还没有做到像林海音那样如饥似渴地读书,她一读书,就忘记吃饭。

你说她读得多么专心呀!而且她一读书就是几个钟头,多么长的时间呀!我才不会一下子读那么长时间,最多也只是一个钟头,因为中途我要休息,而且我读得也不会像她那样仔细。

我真欣赏她。

当我读到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时,我感受到林海音永远也满足不了读书的需求。

但是,我不会像她那么急忙打开书,我慢慢来,还躺在舒服的沙发上,吸着美味可口的果汁,多享受呀!我还会慢慢品味书中蕴含的知识和智慧。

我不用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因为这是我的家。

当我读到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时,体会到吃饭和读书都很重要,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心灵。

一个人有知识和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一个真正健康成长起来的人。

窃读记》这篇课文的道理使我终身受益。

窃读记读后感七现在我已是一位 5 年级的小学生,在本学期里,我学到了许多的课文,从中让我深受体会的一篇是第 1 课《窃读记》!这是关于林海音小时候读书时的一件事,写的是林海音小时候因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便在放学后急匆匆的赶到书店,偷偷地读书,从中得到了不少乐趣。

她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就不会被人注意。

有时她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

她最喜欢的是下雨天,因为那样她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看书。

当饭店飘来菜香时,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有时为了一本书而跑到好几家,她的这种对读书强烈的求知欲望深深的打动了我!在本文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是国文老师对同学们的勉强。

吃饭长大是指身体的物质需要;读书长大是指精神的成长。

说明书籍哺乳的是灵魂,一个智慧不断增长是人,才是健康的人!现在,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书架上越来越多的书,而我们现在的小学生却不懂的珍惜,读书不仅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使一个人的精神和灵魂健康的成长,让我们热爱读书吧!窃读记读后感八今天,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感触很深,受大了很大的启发。

本文是台湾作家林海音写的。

这篇课文以窃读为线索,生动的再现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的感到书店,到晚上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整个窃读的经历。

细腻的描绘了窃读的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读完课文后,我感到很内疚。

我们是多么不会珍惜时间啊,整天只是吃喝玩乐,马马虎虎地过一天,一点儿书也不看。

记得我 7、8 岁那年,母亲买了一些书给我看:

《唐诗三百首》、《三字经》、《论语》可我就是不爱看。

一天下午,我正在游戏机前面津津有味的玩起游戏,可妈妈又开始发唠叨:

你看你,有时间也不看书,整天只知道玩,不准玩!去看书去!我只还垂头丧气地坐下来乖乖看书,只不过我没心看可现在我才知道,时间是多么的可贵,我们再也不能浪费点点滴滴的时间了。

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在书的王国里遨游,一起在书的王国里吸收知识,一起走向书的奇妙之旅。

《窃》读后感 篇6

《窃读记》教学反思

魏小云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认为真正热爱学习的人,往往学得越多,越发现自己所知甚少,于是就想学得更深入,而读书就是一个积累学习的最好方法。

在读《窃读记》这篇文章时,我被其中的一句话深深打动,那就是: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作者在阅读中感受着书籍所带来的智慧与快乐,却时刻担心被店员老板发现后受到训斥和驱赶,这种对书内世界的吸引与沉迷,对书外世界的担忧紧张,使快乐与惧怕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复杂的难以言说的感受,这正是窃读的滋味。

这时,我不由得想起鲁迅笔下孔乙己那“窃书不算偷”的话来。孔乙己“窃“的是书,而本文“窃”的则是读,情趣上却大相径庭。

有了自己的感受,在教学《窃读记》时,我便引导孩子们抓放学和雨天两个场景去细细品味这个怯怯地藏身于大人中间、匆忙而贪婪地阅读着的小女孩,体会到读书时腿酸腰痛,饥肠辘辘的劳苦,经历担忧、恐慌和惧怕的痛苦,体验惊喜、快乐与满足的幸福。这看似凌乱的小片段紧紧围绕着一个中心:我很高兴也很害怕——偷看的味道!

在课堂上,随着学生自读自悟,初步体会到《窃读》留下的印象;紧接着,紧密相关的句子总结出偷书过程中的苦乐复杂感受,感受人物形象;最后,结合生活实际,仔细揣摩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并受到启发。一步步将学生从体会他人读书故事引向自己读书现状上来,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本文语言朴实而又生动感人,所以引导学生入情入境的读出作者与书相逢的惊喜、匆忙窃读的快乐与惧怕,雨天读书的开心,与书相别的留恋与满足。课后,我还组织学生开展了“我与书”交朋友的读书活动。学生们做了一些阅读语录的书签,写了一些阅读经验和其他活动。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对阅读有着浓厚的兴趣。

《窃》读后感 篇7

新学期开始快乐,今天学的是一篇《窃读记》我看了之后一种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

作者在放学后,急急忙忙地赶到书店,找到自己以前没读完的书,偷偷地读着。因为她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赶他出去,以后就没有办法再读书了,所以她会把自己隐藏起来,装作是大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而不可能只看不买。但是她即使不被书店老板发现,也从恐惧,饥饿,到书店的灯亮了,她读了2个多钟头,即使这2个多钟头她没喝过一口水,没坐下歇一会,只是站着读书,但是脚步依然轻松,因为她铭记国文老师鼓励他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文中令我感动的是,小作者竟然抑制住了疲惫和饥渴,依然在书店窃读下去,更表现了小作者喜爱书的那种如饥似渴,也同样体现出了小作者窃读的艰辛。

我也很喜欢读书,每当我看到这个文章的时候,同样会受到鼓舞,小作者从书中吸取的很多知识,她

能爱书爱到可以忘掉自己的感受,这是多么一种忘我的境界啊!

我能有这么好的条件来拿回家读书,而文中小作者却不能光明正大的读书,只是偷偷地窃读,但是却浑身轻松,因为她吸取了很多知识,她的精神得到满足!

我现在有很好的条件去读书,我可以拿回家读,坐着读,躺着读,但是文中的小作者不能,但是她依然反复光顾书店。我一定要向文中的小作者学习,学习她的忘我,学习她的执着,同样学习她的境界!

《窃》读后感 篇8

本文讲了一个作家林海音,因为家里买不起书,就天天到书店偷偷读书,这种精神令我敬佩,我也有很多感想。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和作者相似。

我也很喜欢读书,一闲下来,就知道看书,妈妈经常叮嘱我要看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可我就是不听,我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有一次中午放学,我一直在看书,连饭都顾不上吃,看了很长时间后,我想睡午觉,看了一下表,哎呀!不好了,要迟到了,我拔腿就往学校跑。哎,跑到学校时,已经开始上课了,虽然老师说我第一次迟到原谅了我,但我心里还是不好受。唉,谁让我爱看书呢?不过,我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我又长了很多知识。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妈妈和我是下午去的,三点十三分到了书店,一排排各式各样的书,把我迷住了,我像一个饥饿的人,坐在一大堆面包里,贪婪地读着。我漫步在书的海洋里,静静的享受着。一本,两本,三本……直到读了十几本,我正看的津津有味,书店的阿姨却说她们要下班了,我没听见,阿姨推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来,急忙跑出书店,呀!妈妈已经等了我好久了,我回到家,已经七点四十了。

我很喜欢读书。这篇《窃读记》给我的启发是:课文中主要讲了放学后作者林海英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件事中作者的许多言行、心理状态都描写得非常详细。如:“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和“我跨进店门,暗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等等的句子,都表现出了作者爱看书的特点。作者借雨天读书的借口可以让她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里待下去。这都生动地表现了“窃读”后的独特知感受与复杂的滋味,突出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我也要学习作者这种爱书的精神,用无穷的知识来丰富我的课外活动,多看些课外书,就能多写一些好作文,就能积累更多的好词佳句,就能丰富我的知识。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之后,我感到与作者相比我很惭愧。

作者每天都去书店里看书,她很快乐也很害怕被店员发现,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作者每次读完书之后,精神之田得到了丰收的喜悦,虽然腿站得很累,可心灵也得到了成长。

作者对书的渴望是强烈的,见到一本好书,就像一匹饿狼见到一块肥肉一样,贪婪的读着。把我和作者相比,我是无比惭愧。作者在没有钱买书的情况下偷偷的进到书店去看书。而我家有一柜子的书,买了之后,随便翻翻就散了,跟装饰品一样,锁在柜子里,不读。与作者相比,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我以后也要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

《窃》读后感 篇9

今天我们又学了一篇文章,名字叫《窃读记》,里面的主人公可不是一般的人,她就是“著名作家”林海音。里面说了她在图书馆里“窃读”时的想法与感受。这篇文章是讲林海音小时候的读书体验,她小时候家里经济很拮据,可是小林海音当时很爱读书,她每次一放学就急匆匆地往书店里跑,她有时候读书读到了忘了时间忘了吃饭的境界,她每一次想尽办法如何进书店看书,然后她悟出了一个道理,要读书就得到顾客多的书店去,因为那样才可以不被别人发现,可她有的时候会想:进来看书的人虽然很多,可像我这样光顾而从不购买的恐怕没有,后来她又想出了一个方法,就是把自己隐藏起来,有的时候就把自己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这样可以把自己装扮成大人的小妹妹或是小女儿,可是这个方法还是不好,因为这样会引起大人们的误会,有时候还会挨一顿臭骂,可是聪明的小林海音还是没有放弃自己的读书之旅。她最后只好用自己的“绝招”——那就是利用下雨天读书,越是倾盆大雨她就越高兴,因为那个时候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就好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她走吧!有时“她”还要装着皱起眉头,好像心里在说这雨害得她回不去了。经过千回百折,小林海音最后终于读完了一本书。

我读这篇课文的感受是:文章写了小林海音对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小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求,写了小林海音与书相逢的惊喜,匆忙窃读的快乐还有雨天读书的快乐和与书相别的留恋与满足。

最后,我觉得自己需要学习林海音的读书方法,体会她那种读书的快乐。

《窃》读后感 篇10

在一声声清脆的读书声里,我大致对《窃读记》有了了解。在老师深刻的讲解中,我已对《窃读记》有了自己的感受和自己悟出的道理。现在,我就向大家说说自己的感悟吧。

《窃读记》主要讲了作者很爱看书,但是作者家里很穷并买不起任何一本书,所以就开始在书店里的人群中隐藏起来窃读,使作者感到既快乐又恐惧。(还有许多细节我就忽略不写了)我对这篇佳作产生了种种感受——《窃读记》告诉我们要在物质方面(吃饱肚子)长大,也要在精神(学习)方面有所长进。作者那么小心翼翼害怕书店老板发现她,害怕书店老板用白眼示意她不能在这里只光顾而不购买(也就是不能再窃读了),这仅仅是为了看书而做出的选择!显然,作者把书当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为了窃读,她宁愿遭受狂风暴雨;为了窃读,她宁愿受到书店老板的狠心白眼;还会面临着找不到书的那种急切的心情!冷饿的滋味会一下子涌到她心头,但她还是快乐地读书,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使我大受感染。

让我们像作者那样珍惜时间,热爱读书!

最新白鹿读后感十四篇


在考试过程中作文的表达可以看出看一个人的思想灵魂。作文的内涵,源自生活的启发,写好作文要的就是多训练多思考。优秀的作文要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最新白鹿读后感十四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白鹿读后感【篇1】

《白鹿原》是一部具有浓郁文化意识和文化品格的长篇**. 作者陈忠实以“**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这句巴尔扎克名言做为**的题记,表达出其创作这部长篇**的宏愿与艺术追求。白鹿原做为清末民初中国历史的见证者,堪称民族历史发展的缩影。

整部**充满着浓郁的地域色彩,人物形象丰富饱满,语言富有生活气息,字里行间融透着对民族**的深入思考,能够真实的反映那一时期,渭河平原历史变迁的曲折过程。

这是一部渭河平原50年变迁的雄奇史诗,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长幅画卷。主人公六娶六丧,神秘的序曲预示着不祥。一个家族的两代子孙为白鹿原的统治上演了惊心动魄的戏剧;巧取风水地,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大革命,日寇入侵,三年内战,白鹿原翻云覆雨,王旗变幻,家仇国恨,交错缠结,冤冤相报代代不已……古老的土地在新生的阵痛中颤栗。

**《白鹿原》以陕西关中平原上素有“仁义村”之称的白鹿村为背景,细腻地反映出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该书浓缩了深厚的民族历史内涵,具有震撼的现实感和宏大的史诗风格。1993年6月出版后,其畅销和广受海内外读者赞赏欢迎的程度,为中国当代文学作品所罕见。

1997年荣获中国长篇**最高荣誉———第四届茅盾文学奖。后来,它被改编成戏剧、同名电影等多种形式。

《白鹿原》所反映的生活年代,与**的时间跨越有半个多世纪,从清末写到解放初,其间还涉及到解放以后更长的时间。我总的感觉是,这是一部浸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比如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生命玄学和神秘不可解的力量,人物命运的因果报应等等。当然,这也是一场现实主义运动,深刻而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和社会的历史变迁。

《白鹿原》涉及的五十年历史,正是旧的社会秩序瓦解,各种政治力量殊死搏斗的时期,用传统的观念看就是对立阶级决一死战,阶级斗争空前激烈的时期。作品毫不回避阶级斗争对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但又第一次没有简单地把阶级斗争描写为阵线分明、敌我分明的两大阶级的对抗。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当代不修史。

众所周知,这是因为当事人难以跳出补救、治力、情感等时代局限。修当代史对作家是一种挑战,既是艺术、认识上的,也是勇气、良知上的。

《白鹿原》最大的魅力**于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对儒文化的深刻反映、深刻认识。在作品中对儒家文化既有肯定,又有否定,半是赞歌,半是换歌,既是最后的光环,也是写终结,把我们引向对儒家未来的深刻思考中。

中国人虽然没有宗教,但中国人有信仰,即天地人合一。中华传统文化中两千五百年来占主导地们的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是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与封建宗法社会制度下的产物,强调伦理、社会责任、人际关系与群体意识。每一个生活在白鹿原的人,他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深刻地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子。

**真切而细腻地展现了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化对白鹿原人的影响:从日常生活到人生信念, 从思维方式到处事原则无不打上深深的传统文化的烙印。

儒家文化最核心的是“仁义”思想。从 “仁”字出发就可以发现,中国人认为只有在“二人”的对应关系中,人才能称其为“人”,一个人只有与另外一个人形成对应关系中才能定位,中国人的“人”具有共生取向,但是却缺乏一种独立取向,这也正是当代中国人与西方人对于“我”的观点的显著差异。这也说明了中国文化为了彰显社会我的地位与价值,不惜忽略压抑个我的地位与价值,中国人无论是古代还是当代,追求自由、独立、开放明显不如西方人,中国文化中小我的价值明显是小于大我的价值。

在他的作品中,作者叙述了遥远的白鹿传说。传说是美丽的,迷人的,有些神秘,甚至与作家的人格理想,贯穿作品。白鹿是各种美好事物的象征,而白鹿原作为一个具体的地理存在,有其临水的高岸,上部平舒逶迤的地貌,渐次抬升以至终南山麓,这个地理的存在比白鹿的传说,白鹿原的得名,都要远为长久得多。

然而,白鹿传说是一种文化。因此,在古代,白鹿的名称具有明显的地域文化性质。当然,作为地域文化的载体或象征,白鹿原包含的不只是白鹿意象这一点,更重要的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们在其全部活动中所形成的传统、习俗、心理、生存方式和思维方式等等。

**中的主要人物白嘉轩,智者朱先生,长工鹿三和他的儿子土匪黑娃,医人冷先生,甚至刚烈而又苦命的田小娥,都无不可以作儒家文化角度的深入解析。

在这些人物中,朱似乎是最容易从儒家文化的角度来解读的人物。首先,他具有文化人的身份,是白嘉轩和黑娃的精神导师,在人们心目中扮演着真正的教父角色;其次,作者明确提出了自己的学术素养和知识背景,作为一名传承学者。白鹿原地处周秦故地的腹部,这一带地方是华夏辉煌的农耕文明的主要发祥地和摇篮,同时,也是这一文明在其发展的鼎盛期的中心。

这一带地处北国,水深土厚,属大陆型气候,雨量并不丰沛,生产条件相对艰苦,因而自古以来民风淳厚、尚实,这一点在文学上也表现得非常明显,这只要对比一下《诗经》中的秦风与产生于南国的《楚辞》,就看得相当清楚了。正是因为这种务实的文化传统源远流长,才造就了朱先生这样的儒家。

在当今社会,儒家文化正走向被遗忘的角落。白嘉轩是陈忠实为中国和世界贡献的最后一位宗师和最后一位中国家庭文化人。在他身上包容了伟大的中国文化传统全部的价值——既有正面又有负面。

**结局的悲剧意味着传统道德文化命运的悲剧。朱先生在孤寂平静中死去,喻示某些传统道德文化的消亡,白嘉轩佝偻着活着喻示某些传统道德文化依然有着顽强的生命,但已挺不直腰杆。白嘉轩和他的精神之父乡贤朱先生所捍卫的文化道德传统,正在受着前进的历史潮流的巨大冲击,正在走向不可挽回的解体趋势。

现代社会儒家优秀思想的被冷落被遗忘与**时代背景中的道统的解体同样让人悲痛,写史就是为了唤醒现代人对儒家文化的思考。

作者以细腻深沉的笔触,所描绘出的一群不同典型的主人公的命运悲喜剧,生动、形象、厚重地反映出民族悲壮秘史的一角。白嘉轩的宽厚隐忍,鹿子霖的自私狡猾,田小娥的放浪形骇,黑娃的刁钻鲁莽,白孝文的颠荡沉浮,白灵的率真浪漫……这些人物,带着乡土中的自然气息,甚至原始的野性冲动,与二十世纪前半叶的中国历史相互激荡,在个人与历史的分崩离析之中,为中国社会在现代性进程中所遭遇的沉重与多难作出了生动的诠释。陈忠实对革命化境域中的中国历史作了极为独特的思考——这种思考,并非像有些学者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而是超越了文化保守主义的僵化思维,自觉而又深刻地意识到了本土文明的演进,绝对离不开对民族精魂的重新激活,离不开对传统文化中某些重要品质的重铸和丰富。

白鹿读后感【篇2】

柔远初中教师赵莉

《白鹿原》无疑是当代中国最优秀的长篇**之一。我利用这个寒假时间读完了这本巨著,也在这个假期里体验了另一个真实而遥远的世界。

《白鹿原》的故事发生在关中大地的白鹿原上,讲述了从清朝末年到解放后很多年的许多沧桑沉浮,讲述了白、鹿这两大原上实力派家族的世故变迁,更讲述了白、鹿两家的**们各自不同的人生沉浮。**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让人拾起后有种停不下来的感觉。

一部好电影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不是故事的情节,而是故事中的人物。《白鹿原》就是这样一部**。白嘉轩、鹿子霖、朱先生、冷大夫,还有白孝文、鹿兆鹏、百灵、鹿兆谦等等,这些人无一不具有自己鲜明而独特的性格。

白嘉轩的沉稳正直,鹿子霖的狡猾擅辩,朱先生的坦荡博爱,以及兆鹏的坚忍持久,百灵的灵活可爱……这些无一不的镌刻在了读者们的记忆深处。

《白鹿原》给我带来的最大震撼莫过于作者对于**中人物生命轨迹的塑造。一个堂堂的白家长子、族长继承人可以变为一个频临死亡的乞丐,又可以起死回生般的成为国民党的县保安团营长,并出任共产党人民**的首任县长;而一个放牛娃,可以加入共产党搞‘农协’,亦可以变为土匪抢恩主,但同时他也可以成为为一名读书人搞起义当副县长,而最终却被枪毙。生命的轨迹在陈忠实的笔下显得是那样的捉摸不定,以至于谁都无法预知一个“烂人”在今后是会继续腐烂还是会有机会发达,谁也都无法知晓一个好人最终是否会得到好的结局。

白氏家族在白嘉轩的操掌下秉持着“耕读传家”的家训,因此总是顺利的逃过一劫又一劫,并最终在白鹿精灵的辟佑下得到了圆满;但鹿子霖的小伎俩和小动作太多了,最终落入了宫廷的冷宫,死于自己的疯狂;朱先生心怀天下,悲悯苍生,因此在仙逝后送葬队伍能够绵延五十里。所有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考虑。

最难忘的是白嘉轩豁达的胸怀,以德报怨的行为,淡定冷惊的性格。

最难忘的是,像田小娥这样美丽的女人死后变成了恶臭,这是每个人都难以接受的。

最难忘的是朱先生对鹿兆谦说过的一段话:“读书原为修身,正己才能正人正世;不修身不正己而去正人正世者,无一不是盗名欺世;你把念过的书能用上十之一二,就是很了不得的人了。”

然而最难忘的还是白鹿原上那肥沃的土地,那肥沃土地上青嫩的麦苗,以及在这片土地上世代劳作的憨厚老实而又有些倔的永远只属于白鹿原的庄稼人们。

一个平凡而又多灾多难的世界,一个与众不同但却永不磨灭的世界,这就是陈忠实笔下的“白鹿原”,这就是白鹿精灵的故乡!

白鹿读后感【篇3】

《白鹿原》读后感,我们的祠堂呢?

我们的祠堂呢?

——读《白鹿原》有感

一只猫样的狮子陕西董氏

读《白鹿原》读了很久,读完后意犹未尽,还看了同名电影。总想说点什么,能面对这么大的一个,心里很胆怯。

有时和朋友聊天,说在看《白鹿原》,有时会得一句:哇,大黄书诶。是的,描述很明确。这部电影的宣传海报也是田小娥在山洞里呻吟。

可这才是真实的日子不是吗?充满七情六欲的原著,将让我们在文本中看到生动、清新和悲情。香艳只是《白鹿原》的一角,真正敲打我灵魂的是里面让田小娥、黑娃、白孝文又爱又恨的——祠堂。

说到祠堂,我们不得不提到中国传统的社会管理单位——家庭。中国文化根植于农业文明,由于农业靠天吃饭,土地不能迁移,劳力是决定性因素等等客观因素,让国人整体风格偏于保守,且有着很多出身商业文明的西方人、乃至现代人难以理解的特征。比如重男轻女、多子多福、落叶归根等等,最重的一点就是——家族。

现在老辈人说跟谁家亲不亲,会说,出没出“五服”,血缘成为凝聚中国社会底层的细胞膜。而后,一个个家族细胞组成我们当年那个灾难深重的中国。现在在农村,还是在城镇的形态中,在骨子里还是在农村,这些文化元素还在骨髓里。

但是,丢了最重要的部分——祠堂。可谓去其精华,取其糟粕了。

祠堂是什么?在《白鹿原》中,它是一个标志。族长白嘉轩在祠堂中立下“乡约”,合族男子恭敬诵读,回家也要教化家人——仁义守己。

一时间,谁家媳妇敞胸**的在村头奶孩子,谁家汉子赌博、打架……原来乡村中常见的粗糙与低俗消失殆尽。原著充满和谐、礼貌、内省和自律。谁家子孙出息,要拜祠堂,放鞭炮;谁家通奸、拐了人家婆娘,从此入不得祠堂。

白嘉轩的一生,用他的话说:可以放在阳光下,永不背叛。那挺直的腰杆,即便被黑娃打断一回,形弯气也是直的。

可以说,祠堂是一种精神,在这种精神下,“仁义礼智信”这些真正的中华之魂飘荡在坊间地头;在这种精神下,白嘉轩不管世事风起云涌,他都依然如故;在这种精神下,朱先生执笔修县志,耄耋之年弃笔上战场;在这种精神下,黑娃浪子回头,放下屠刀,着起大褂。祠堂是宽容的,白嘉轩原谅所有伤害他的人们,相信人心向善;祠堂是包容的,朱先生保护不管代表哪方势力的娃娃,在书院内都是他的学生;祠堂是有骨气的,不管化为厉鬼的田小娥如何**,宁尸横千里,也不能破了给鬼立祠的规矩;祠堂是严厉的,不管鹿子霖如何道貌岸然的立在那里,人在做、天在看,祠堂的祖宗神灵必然让他得到果报……

世人评《白鹿原》是一部民族史诗,祠堂的命运在这历史的长河中跌宕。朱先生亲题乡约碑,立于祠堂;黑娃闹农协,砸了祠堂;白嘉轩不管戏台上挂了多少人,关门在家修乡约;黑娃幡然悔悟,再见乡约碑,那一道道伤痕,好似刻在他的良心上。可以说,不管世事风起云涌,祠堂都是干净的、纯粹的,它是那么耿直的矗立在那里,宁折不弯,自有风骨。

小人得志者,它鄙然一笑;为国捐躯者,它恭敬凄然。它好像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小丑在它面前没有什么可藏的。

可以说,祠堂代表了中国传统的最后坚持和美德。可如今,碎了,再也粘不起了。白嘉轩已逝,朱先生无存,连鹿三都再无立锥之地,黑娃不再忏悔,白孝文大行其道,鹿子霖耀武扬威,田小娥倩然媚笑……悲乎哉!

人们说大学不在大楼里,而在大师里;我说伟大的国家不在仓库里,而在灵魂里。充满虚假、欺骗、空虚、媚俗、虚荣、狭隘、恶意

空气的国家与民族,即便有举世第一的gdp,世人依然鄙视它;即便到处都是光鲜亮丽,富贵荣华,灵魂也是奴伏在别人脚下。

我们的祠堂呢?国人真的站起来了吗?

白鹿读后感【篇4】

《白鹿原》是第四届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一直在关注矛盾文学奖作品的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么一部经典著作了。在欣赏的过程中,我不断寻找相应的世代背景,这样在故事的历史清晰的世候,我才能更深刻地感受到作品的艺术。

作品以陕西关中平原上素有“仁义村”之称的白鹿村为背景,细腻地反映出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该书浓缩了深厚的民族历史内涵,具有震撼人心的现实感和厚重的史诗风格。

在阅读的过程中,最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中对人物“死”的处理,每一个“死”几乎都可以代表当时社会的某种力量,这些力量推动了作品在意义上的升华。

**从一开始和死亡开始,白嘉轩的六个女人都走了,父亲也因病猝死。这个“命硬”的男主人公艰辛而坎坷的一生从始拉开了序幕。整部作品对中对几个人的死亡描摹极具震撼力,与每个人物的性格命运紧紧相扣。

**中的黑娃就占有重要的地位。虽然他只是白嘉璇父母的儿子,但作者用了很多笔墨来形容他,给他一个曲折的人生。勇敢和正义是他的特点,这是他的死亡更让我伤心。

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他拜朱先生为师,暴戾之气尽褪,我想他要有多大的努力才可以,获得如此豁达啊,不过他做到了。就在他义无反顾的支持着兄弟策动了临解放前的起义,白孝文作为县长变成了革命功臣,而黑娃却忽然之间变成了反革命,**坐监枪毙,还是和国民党的县长及总乡约田福贤一起被枪毙掉。生命就是这样的有戏剧性,成为“圣人”朱先生最得意**的竞是个“土匪”,一个对革命立有不可磨灭功勋的却与反革命一起被枪毙…

作品中第一个给村里带来死亡阴影的就是被人人唾弃的田小娥,这样一个被人人称作“祸水”的女人,她是被白嘉轩家中长工鹿三那具有叛逆性格的儿子黑娃引回村子的。由于她是黑娃做长工的武举人的“小老婆”,和黑娃是有了私情后被休回家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一心想要的是安稳的家,她不怕住在窑洞里,她不怕村子里的谣言和唾弃声,只要有个可以依靠的男人就满足了。但是,黑娃选择了革命,她只能依靠在村里有一定地位的鹿子霖。

然而,吕子霖一步步利用她,直到全村人都恨她,直到吕公公三人杀了她。鹿三是个很本分的长工,作者设计由他来杀死小娥也是一个出乎人意料的结果,更深刻的凸显了小娥这个角色在当时的环境下是如此的不能容忍。

当然,作者并没有结束小娥的故事,而是让她死后患上了瘟疫,这似乎与田小娥的死和她的精神有关。但不管怎样,这次小娥的死确实给原上的村民在心灵上好好上了一课。

鹿兆海和白灵的死,很具有一种悲剧色彩。鹿兆海参加了革命军,进了军校,加入了国民党,他一直很喜欢白灵。中条山阻击战中,他杀死了四十多名鬼子。

而按照朱先生的要求,每次有鬼魂被杀,都要剪一绺头发扎好,放进铁罐里。悲就悲在他其实并没有死在抗日前线,却死在围剿红军的战斗中。死后,灵柩回乡,师里却说鹿兆海——鹿团长是抗日牺牲的。

白鹿原举行的安葬仪式隆重之至!白灵在西安上学。她和鹿兆海一直相爱。但是,由于党派之争,他们不能相爱!白灵在西安加入了共产党。作为一个年轻的知识分子,他献身于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

由于革命工作的需要,她和鹿兆海的大哥鹿兆鹏假扮夫妻,在西安市从事地下工作。由于革命道路的一致性,两人最终相爱,成为真正的情侣。后来,在根据地,白灵带着极大的革命热情工作,但由于西安的一个学生投敌,在根据地开始了起义。

抓内奸抓特务,一大批革命同志被牵连。白灵也未能幸免于难,她也是作为“特务”被监禁,最后被活埋。作为一个充满激情的革命家,他不是死在敌人的屠刀下,而是死在革命家自己手中。

这是作者给我的又一个惊喜,也是对当时历史背景下革命背后所犯错误的更深刻的描述。兆海与百灵的戏剧化政党交流,也是当时动荡的具体表现。作者用这对本来很美的夫妇的悲惨命运来告诉我们当时双方的矛盾。

即使是《白鹿原上的小女人》的死亡,作者也赋予了它们深刻的内涵。就如白孝文老婆的死,就像她在饿到快死的时候对她的公公说那样:“爸,我到咱屋多年了,勤咧懒咧瞎咧好咧你都看见,我想过这想过那,独独儿没想过我会饿死……”白家在白鹿原算是有威望的家族,可他家的媳妇却因为丈夫白孝文变卖自己的家当去与小娥厮混而导致没钱饿死,这是多么讽刺的啊,但是作者还是让我们看到了这么一个意料不到的结局,还有这么一句深刻的话。

最大的反差是白嘉轩妻子仙草的死。在这部作品中,仙草总是扮演白嘉轩背后的女人。她支持白的所有决定。像农村妇女一样,她不抱怨自己的不满。这让读者觉得在她要死的那一段日子里,她应该是很烦躁不安的。

然而,仙草平静地接受了死亡,安排了一切,这让读者大吃一惊。作者的这种安排凸显了农村妇女的伟大。

此外,还有鹿三和朱的死。他们的死是平静而自然的。即使他们生前如此受人尊敬,在死的时候作者却没有给予他们太多的笔墨,更显出了他们生前的伟大。

当死的时候不死,不当死的时候却毙命,作者是另有隐喻的。这种隐喻恰恰是《白鹿原》基调中最难得最珍贵的一种。在追求自由、理想和解放的过程中,白鹿原人民用自己最宝贵的青春甚至生命实践。

无论这种追求是对抑或是错,都是一种美。悲剧美、凄凉美、放纵美,也有教条美。

白鹿读后感【篇5】

对于《白鹿原》这本书,我是素闻其名,未曾动手,这晚本来打算看个第一章就睡觉了的,却未曾想到看到了凌晨四点,念及早上满课,就合书入眠,岂料心寄白鹿原,满脑思绪竟异常清晰,故起身夜读,直至天晓。

《白鹿原》是作家陈忠实的代表作,这部长篇**共50余万字,由陈忠实历时六年创作完成。以陕西关中地区白鹿原上白鹿村为缩影,**通过讲述白姓和吕姓两个家族的祖孙之仇,展现了晚清至七八十年代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迁。1997年,他获得第四届中国茅盾文学奖。

它还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话剧、舞蹈剧和同名秦腔等多种艺术形式。

《白鹿原》对性的描写是整本书的点睛之笔,但不能说是如此华丽的描写,因为它是最朴素的人性。对于白鹿原里面对性的大幅度大尺度的描写,外界声音一直是毁誉参半的,以至于于让这个作品多次落选文学大奖的角逐。即使在第四届茅盾文学奖上,评委们对其敏感之处也给出了两种意见,这使得陈忠实先生不得不做出相应的修改。

而停播《白鹿原》电视剧也很可能是广电总局在这方面的考虑。这都是不可理解而又在意料之中的事啊。

《白鹿原》花了相当大的篇幅去描写性,性成为这篇**的主题之一。这里有性发泄,也有性压抑的描写,陈总实在这方面的描写是相当突出的,他在这方面运用了强劲的深入描写,使得这些性描写具有了相当分量的内涵,比一般的艳情**实在是胜出了十万八千里。

其实白鹿原这作品在其他方面的文学艺术和造化也是很深刻的,例如地方特色,封建文化,革命历史,不过都是些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而性却是大众避而不谈的话题,或是出于对于这作品崇高声望的敬畏,或是羞耻心在作祟。

虽然不乏仰慕之情,但白鹿仍沉浸在世界的指引之中。吾之为人,尤爱与世人抬杠,故思绪涌泉,笔下生风,对此略数一二。毕竟阅览全文,不过三天,实在得不出精辟之语,不能与快乐网友竞高低,我实属无奈。

粗鄙之语还望见谅。

白鹿读后感【篇6】

一口气看完了**《白鹿原》,又疯狂追了《白鹿原》这部电视剧,不得不说:太喜欢太感动了!如果退回十年或几年,也许我不会喜欢看或根本看不懂这种**或电视剧,但是现在却还想再读再看,岁月如何改变了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也许如这种白鹿精神一样,越活越真,越活越赤诚。

最喜欢的还是书中男一白嘉轩,与其说喜欢不如说敬佩和崇拜更贴切。总在想,如果我年轻一些时有白嘉轩那种对正气的认真和坚持、自信和刚强,也许现在都是另一番精彩的人生景相。我猜作者陈忠实的内心一定和白嘉轩、白灵等的内心一样纯净如玉,否则如何描述出那些恰如其分的内心活动,正如以前看到的那句话,“越好的作家越善良”,大概是这个意思。

我也喜欢白灵的敢说敢做。他和他父亲一样光明磊落。他心里没有阴影。 从白嘉轩身上我看到了,人,立于这方天地之间,并不是靠或伟岸或俊美的身躯,而是一种能感天动地,无所畏惧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再渺小的也伟大!

电视剧版的《白鹿原》,让我一瞬间分清了啥是好剧啥是烂剧,其实说到演技,这部剧中的老戏骨张嘉译、何冰、秦海璐三人不相上下,如果让我说稍稍更胜一筹的,反而是演鹿子霖的何冰,他对人物的刻画有种深入骨髓的精彩领会,不得不让人点赞称快!相比前段时间的热播剧《....木》,真是差距太大,不忍直视.....

读书看戏都是一种生活体验和收获。学会欣赏,学会提炼精华,是一种人生智慧。期待精彩的自己!

白鹿读后感【篇7】

叶小艾——纪念逝去的老人

用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读完了陈忠实老人的长篇代表作《白鹿原》。书前几年就有的,也是好多次拿出来要读,但是每次半途而废居多,终不得始终。这次终算是完完整整地细读了一翻,此中滋味胜似甘露,收获颇多。

也算是用自己的一份认真来祭奠这位伟大的作家了。

读书的目的是开阔我们的视野,让你的心平和,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学习做人的道理。”学为好人”是书中的精髓,这四个字也是贯穿全书的精神主线。”房是招牌、地是累,攒下的银钱是催命的鬼”,一切名利、世间繁华皆浮云,只有”学为好人”,才会一生平安。

(1993年我家人第二次印制,具有纪念价值。)

(之后买的新版的)

《白鹿原》这部**以白嘉轩和鹿子霖的两个家族的明争暗斗、兴衰成败为主线,围绕白、鹿两家及从长工鹿三家的几个人物展开叙事,从晚清时期一直写到了解放初期,内容丰富,情节跌宕起伏。白嘉轩和黑娃是我最喜欢的两个角色。白嘉轩虽是封建势力的代表,思想比较保守,但是做为一个具有一定威望的老族长,他从不打骂长工,克扣工钱,讲仁义,讲礼教。

从他对鹿三及其家人的态度中可以看出,他把长期工当作家人,从不欺骗他们。他还创办学校,修缮祠堂,解救民族,敢于大胆。这些都是白嘉轩的亮点。他让长工的儿子黑娃上学堂,学知识,即使后来因为黑娃自我意识”族长的腰太直”而让他不舒服打断了族长的腰,白嘉轩也是不计前嫌,反而以德报怨,这样的一个人佝偻着腰也是要仰面看人的,形如狗一样,但是在精神上,却挺得很正,你打残了他的身体,但是打不垮的是精神,这是一种美德,是与我们当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植观所吻合的。

白嘉轩善始善终,他崇尚的是朱老先生所说的”学为好人”,他以他的不变应世上的万变,主要原因是因为”他的腰太直了”.都说性格决定命运,鹿子霖的命运就不一样了,”入冬后第一次寒潮侵袭白鹿原的那天夜时,前半夜还听见鹿子霖的嚎叫声,后半夜却屏声静气了。天明时,他的女人鹿贺氏才发现他已经僵硬,刚穿上身的棉裤里屎尿结成黄蜡蜡的冰块……”,可以说他死得很凄凉,让人即可怜即可恨。

鹿子霖可以说是一个投机者。他追求仕途,有风度,善于谋划。虚荣是鹿子霖的死,因为虚荣和白家奋斗了一辈子,奋斗了一辈子,最后输给白家,这也是有原因的。比如说他利用田小娥色诱白氏家族的族长继承人白孝文,用白嘉轩最器重的人来打击白氏家族,正如他对小娥所说”你能把孝文拉进怀里就是尿到他爸的脸上了”.

最后白孝文在田小娥引诱下自甘堕落,到了卖田卖地的地步,这是鹿子霖精心设计的棋局,目的就是看白家笑话,当白嘉轩惩罚白孝文的时候,他又精心策划了一场求情假戏,这说明了鹿子霖的险恶和虚伪。

书中的黑娃也是我喜欢的一个人物角色,按说白嘉轩对长工也算是极尽仁意,当家人一般看待,但是黑娃却是一个有自我主见的人,他做为长工的儿子还是不愿意看别人的眼色行事的,虽然白嘉轩也让他上学堂学知识,但是他总认为族长的腰太直了太硬了,他要过自己的生活,所以他离开了白家外出找活,自食其力。这也是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所缺乏的勇气和魄力。他敢于追求爱情,对田小娥的感情可以说是真情流露,带她离开那个那个没有爱的家庭,给了田小娥最真诚的感情,在那个年代,面对铺天盖地的流言蜚语,他没有怯弱,而是修整好一个破窑洞,让两个人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然后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过生活,他承担起了一个男人养家的责任。

黑娃是书中具有戏剧性的人物,也是变化最多的一个人物,从农协到从军到落草成为土匪,从归顺保安团后又成为朱先生最得意的**,最后竟破茧成蝶,反水起义,为当地的解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虽然最后被革命所杀,但是那是那个特定年代的错误所造成的,是时代的悲剧。最让我没想到的是,白孝文和黑娃想到一起起义。我终想不到他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有如此的思想变化,不过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吧。

鹿子霖虽然一生没做过什么好事,但是他有两个优秀的儿子,一个姓”共”,一个姓”国”,他们为国共合作,共同抗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鹿兆海死于中条山之役,鹿兆鹏一直为中国的解放事业而奋斗!都是我们所敬仰的人。白嘉轩的三个儿子可以说平安无事,他们也遵循和平就是福的原则。

《白鹿原》当中,死的结局也让我们深思,仙草的死是那么地镇静;像鹿兆鹏的媳妇,死又是那么地让人感到可怜与可怖;像最后鹿子霖的死又是那么地窝囊,我想一切还是因果缘分吧。

书中崇尚”学为好人”、同时又有”好人难活”之说,也许这也是告诉我们活着不容易,做个好人更不容易,必将经历沟沟坎坎,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美好的生活必定是通过辛苦努力得来的。

白鹿读后感【篇8】

范曾评价说:“陈忠实先生所著《白鹿原》,一代奇书也。方之欧西,虽巴尔扎克、斯坦达尔,未肯轻让。

”在我心里亦如是。我的家乡是西安的蓝田,所以我对白鹿原很熟悉,因此才来这本书。陈忠实先生创作的这部在白鹿原这片土地上的家族史诗,不仅让我感受到了最陕西的语言和文化、最陕西的人物形象,也让我们同当时历史背景结合,完整地感受了时代的变迁和白鹿两家的家族更迭。

看过影视剧再来读书,更是感受到了陈忠实语言的魅力,他对环境描写可以细致到能让读者浮现田野上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粒麦穗。我最喜欢的还是他对人物的塑造,尤其是那“佝偻着不慌不忙走在白鹿原上”的白嘉轩。

对白嘉轩的热爱不是在他的巅峰时期,而是在晚年,他对突发事件的沉着冷静与普通人不同。鹿子霖拆毁孝文的房子后,其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和白嘉轩争面子,而是白嘉轩平淡的反应让他失望。他作为族长的大家风范不仅在白鹿两家的斗争中体现地淋漓尽致,在处理族里种种事情中也都有所体现:

例如黑娃在田小娥死后半夜闯入白家报仇,不比其他人的慌张,他沉着从容地应对,并因为这份从容救了他一命;比如,面对白鹿就爆发疾病;例如妻子仙草的离世,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面对丧亲之痛怎么能不心痛,但他越是历经大风大浪之后,越能够保持头脑清醒,几近完美地做好善后。

上学的机会是受人控制的,但读书与实践才是获取知识的主要课堂,在这个学校中学习的权力只掌握在你自己手中,是任何人都剥夺不了的。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习惯,这比任何一所著名大学的校徽都重要得多!

如果陈忠实先生对人物的塑造仅限这里,那也就没有“长安犹存白鹿原,世间再无陈忠实”这样的话,白嘉轩就算是**主角,是一族之长,他仍有自己的弱点,他有极顽固的封建思想,在教育孝文上便有所体现,也为孝文一度颓废埋下隐患。因此,事实上,白嘉轩顽固的封建主义也产生了许多弊端。

**《白鹿原》中人物性格的不完美可以让每个人都活在我们的脑海里。**的高度不仅体现在人物,更体现在其与历史的结合,让读者共鸣感加深——在对抗侵略者时,国共团结一心,原上的爱国人士不断涌现,非要描述,我想朱先生的那句“白鹿精魂”是最合适不过了。(王子晗)

白鹿读后感【篇9】

读完陈忠实的《白鹿原》,心情异常的复杂,不由自主思考起自己的人生:活着,我不愿像白嘉轩一样始终“挺直着腰杆”,太累!更不愿像鹿子霖一样有着强烈的官瘾,醉心于功名利禄,迷失了自己。

我愿意像鹿三那般,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尽管在别人眼中没有什么存在感,但活得真实,懂得感恩。

曾几何时,我有着强烈的“第一”情节,学习要第一,各种参赛活动也要拿第一,有那么长一段时间,我都如愿以偿,同学们对我的印象就是永远的第一名,我习惯于这个标签,自然而然把这种标签视为理所当然。改变发生在高中,为了达成父母亲戚的各种期望,我轻松考上了市里最好的中学,并考进了重点班,对父母而言,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优秀的女儿将毫无悬念地踏进足以光宗耀祖的大学,我仍然被来自各方面的各种美好的预言包围着,当然也包括我自己。进入重点学校的重点班级,为了坐稳第一的宝座,我更加努力的学习,时刻学习着,时刻计划着时间,当然也时刻防备着,生怕一不留心就被超越,没有业余生活,没有时间去发展兴趣爱好,单调的生活因为习惯就一直持续着。

虽然我偶尔会停下脚步,对可恶的高考感叹不已,但我只能前进,前进,因为我必须考上一所好大学。高三那年,或许因为心理压力太大,我变得躁动,成绩开始起伏,我开始着急,越急就越看不进书,越看不进书就越急,成绩直线下滑,我处于崩溃的边缘。我期待高考,我害怕高考,在所有人眼中,我仍然正常的生活,可实际上,走出家门我就泪流满面,各种不好的情绪一泛滥就是世界末日,走在马路上,我无数次盼望着来一次有意的意外来了结自己的生命,到底是因为缺乏勇气,我行尸走肉的继续活着。

最后,我无法正常入睡。我的老师给了我一个长假。我父母带我去看心理医生。那次高考,结果可想而知,很不理想,很多老师同学,亲朋好友为我惋惜,可我却感谢着那次高考,因为那一次特殊的经历,我开始认真思考着人生,虽然那时的思想还极其不成熟,我慢慢懂得,活着,不一定非要“第一”,在失去第一的情况下,爸妈依旧爱我,朋友依旧关心我,于我自己,也如获新生。

感谢上帝,我仍安然无恙的活着。我仍然认真学习和生活,但我不再偏执。20出头的年纪,我的人生当然没有经历什么大起大落,也无法总结什么生活的经验,可纵观白嘉轩和鹿子霖的一生,我觉得,活着,踏踏实实活着就够了,白嘉轩和鹿子霖都是争强好胜,爱要面子的人,二人明争暗斗了一辈子,时而得势,时而失势,互相看不惯。

白嘉轩作为一族之长,凭着自己的努力在白鹿村站稳了脚步,赢得了族人的尊重,他那时刻挺直的腰杆不仅象征着对命运的抗争,也象征着不可变更的封建礼教,他不苟言笑,凡事都要做到有面子,当大儿子和黑娃的媳妇小娥有染时,他毅然决然按族法处置了不守规矩的孝文和小娥,并把孝文赶出了家门,作为父亲,他当然痛心,可更多的事痛恨,痛恨孝文没有坐怀不乱的德行,伤了自己的面子痛恨小娥那个不守妇道的女子勾引自己的儿子堕落。在女子无才便是德年代,女儿白灵要追求自己的革命理想,他为了控制白灵便要将她草率出嫁,当白灵一纸退婚书送到未婚夫家后,白嘉轩便宣布和白灵断绝了父女关系。白嘉轩就是这么个执着保守的人,在他的世界里,天塌下来,“腰杆”不能弯,规矩不能坏。

相比白嘉轩,鹿子霖显得圆滑很多,封建礼教于他没有什么束缚,可他一生热爱功名,并将当官的理念从小灌输给两个儿子,他无缘族长的位置,却当上了白鹿村的保障所的乡约,后来又有小儿子鹿兆海以连长之职为他撑腰,他便在白鹿村到处认干儿子,过足了官瘾,可结局却是为官所累,在镇压反革命浪潮中,鹿子霖作为一个小小的乡约被拉去陪斗,在陪斗过程中吓疯掉了。白嘉轩和鹿子霖的一生,不论好坏,却也精彩,相比之下,白家长工鹿三的一生实在是平淡无奇,虽然只是个普通的长工,可他以自己的努力赢得了白嘉轩的信任和敬重,白嘉轩亲切称他为“三哥”,更是嘱咐自己的儿子要像孝敬自己一样去孝敬这位长者。鹿三一生忠心耿耿为白家劳碌奔波,他丝毫没有抱怨自己“下人”出身,也没有想野心大发的盖过主子,他只是老老实实的走自己的路,虽然不求进取的奴性思想有些迂腐,可他对生活感恩的态度实在是难得,他对白嘉轩不仅是一种奴忠于主的情感,更是一种千里马遇伯乐的感恩之情,他感激于白嘉轩对自己的厚待,甚至想要儿子黑娃也一辈子委身白家。

在白鹿两家平分秋色的白鹿庄,看似平静有秩序的生活实则充满了躁动和不安,只有鹿三这样一个小人物实实在在的过自己感恩的生活,看似仅仅是对白嘉轩的忠心,实则也是在乱世做出的明智之举,是对自己人生道路的准确把握。

人的一生虽然充满了变数,每个人的起点和终点却也相同,总是白白的来,白白的去,可一个阶段就该做一个阶段该做的事,小孩儿就该天真烂漫,少年就该奋斗向前,青年就该奉献社会……相同的人生阶段因心境不同而有所区别。如何选择自己的生活是自己的权利。它能让感恩充满生命。踏踏实实地走每一步是明智的,应该被追求。

人生在路上,我们从出世的那天起,一直行进着,往往,脚步的急促与心的烦躁,使我们遗失了许多生命风景,无端的心灵空洞,造成了“莫须有”的哀愁与痛苦。其实,要活下去,可以简单,快乐,容易呼吸,吐出一串沉重,生活,可以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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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试过程中作文的表达可以看出看一个人的思想灵魂。作文的内涵,源自生活的启发,写好作文要的就是多训练多思考。优秀的作文要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最新白鹿读后感十四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白鹿原》是一部具有浓郁文化意识和文化品格的长篇**. 作者陈忠实以“**被认为...

2023-08-30 阅读全文

关于“奥秘读后感”,笔者认为我们需要对此话题进行全面思考,通过阅读作者的作品,我们能够获得更多的思考和感悟。在读完书之后,我们应该仔细整理自己所得到的思考和感悟,并且记得收藏此页,以免失去其中有价值的信息。...

2024-01-12 阅读全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写14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西游记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西游记》读后感 篇1“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这是《西游记》中的经典语句,乃孙悟空不满玉皇大帝久居于龙位上大闹天时所言。 ...

2024-11-09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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