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来了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7-27 狗来了读后感狗来了读后感(系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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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来了读后感 篇1
读完每一本书,我都非常好奇,《斑羚飞渡》里的“我”为什么要抓斑羚(青羊)?为什么《狗来了》里的狗去了大城市而没有区别的村寨?为什么《狼王梦》的作者是沈石溪?我总是弄不明白,后来,经过看了一遍又一遍后,我就明白了。
《狗来了》这本书讲的是一条狗因为老伴都去世了,所以被自己好奇的心理牵引到了大城市里看看城市到地狱乡村有何不同,在大城市里,他因为不小心的做错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最后差点被抓入监狱,特别是狗先生化装成女士的时候看着警察拿着自己的照片,调查狗先生的行踪,狗先生虽然好像表面上很正常,可是在假发的旁边,流满了狗先生紧张的汗水,狗先生的心灵也在遭受着极大地创伤。
我最喜欢看的一集就是《狗到了学校》的那一集,狗先生冒充学校的实习老师,虽然是第一次担任老师这么高级别的工作,但是对大城市如此陌生的狗先生还是用尽全力让孩子们得到更多的知识,当狗先生告诉同学们自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时候,同学们并不只是惊讶,还想着要帮助狗老师,如果我是狗先生的话,我一定会很欣慰,原来这个学校的同学们都这么有爱心!
这本书我读得很认真,我相信下周的阅读考试我一定能得高分!
狗来了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国际大奖小说——《狗来了》,它是由澳大利亚的克里斯蒂娜·涅斯特写的,
书中讲了:狗的孩子们都长大成人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在酒店里先遇到了作弊的猪,狗让它改掉了坏习惯,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做新来的代课教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才得以逃脱。熊校长因此被解职,他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在这里,它与孩子们成了朋友,它与朋友们平等相处,赢得了朋友们的喜爱,也赢得了困难时朋友们对它的帮助。
通过读《狗来了》这本书,我们要像书中的狗一样喜欢帮助别人,要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上去帮助人,或许就是你给予了别人一点点帮助别人就会走出困难,帮助别人的人或是受帮助的人都会感到很快乐。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很美好。
狗来了读后感 篇3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年迈的狗,他的孩子都长大成人了,老伴则去世了,于是他决定到到外面去闯荡闯荡。一开始他遇到了因运气差而作弊的猪,他便帮助这只可怜的猪成为了明星。与猪分手后,一不小心被熊校长当成新来的老师,狗只好在这所学校里授课,可是不久又被教育局发现了,狗在众人的帮助下,逃脱了教育局的搜捕。熊校长也被解雇了,于是便和狗一起流浪。熊校长不满教育现状,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狗想尽办法把能校长救了出来,最后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对待朋友要真诚,不要想着只让朋友付出,自己只是不停地占便宜。我们要像文中的狗一样,懂得为朋友付出,熊被人揭穿时,就是狗冒险把他救了下来。
我最佩服狗的地方是他不怕困难,勇于尝试的精神,外面的世界充满的挑战,可是这只狗却觉得“如果从未到过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流浪在外的日子虽然很惊险,可是他凭借着自己的聪明,冷静,一次又一次的化险为夷,还帮助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们,这是我们非常值得学习的地方。
狗来了读后感 篇4
这个寒假,我看了《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印象深刻,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的是狗的孩子们相继长大,他的妻子也去世了,他痛苦万分,于是他变卖家产,因为他想到外面辽阔的世界去见见世面。
他在餐馆做保安时,认识了爱作弊的赌徒猪,他和猪玩扑克,猪每次都输,于是他就开始作弊。客人们想把猪送入监狱,猪吓得拔腿就跑。狗辞职后碰到了猪,他发现猪很有做演员的天赋,于是就想方设法帮猪实现了当演员的梦想。狗因为腰疼和瞌睡,误打误撞跑到了学校睡觉,熊校长以为狗是代课老师,狗无奈只好给学生们上课,他绞尽脑汁让孩子们在快乐中学习,他把学生们领进水果店和银行,在来回的路上让学生单脚跳,充分利用时间上体育课,在银行教学生学习数学,在水果店学习植物知识和健康知识。慢慢地孩子们和家长都很喜欢这位“代课老师”。因为家长给教育局的表扬信,教育局发现了冒名顶替老师的狗,他们来抓狗。学生把狗藏了起来。熊校长也被停职了,于是他和狗一起去完成一次非同寻常的旅游。狗因拉肚子住进了医院,在医院他答应照顾猫的20个孩子而偷偷地跑出了医院,历尽千辛万苦,把小猫带出危险的住处。他又想出了给小猫身上涂红点,告诉医生小猫患上了传染病,把小猫送到了医院里猫的身边。
狗对朋友很真诚。猪虽然欺骗了他,他任然不计前嫌,把猪培养成了演员。狗做“代课老师”时对学生也认真负责。他不像一般的老师,在教室里传授学生知识,而是把学生带出学校,在银行和水果店给学生上课;在地下室杂物间,让孩子们捉“鬼”,亲身体验,写出惊心动魄的作文。同时狗也是一位言出必行的人,他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会办到,尽管他差一点丧命也做到了照顾小猫,他做到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承诺。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狗的身上闪闪发光的可贵之处。对朋友真诚儿热心,对学生认真负责,想方设法让学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对自己的承诺,一诺千金,言出必行。我要认真学习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
狗来了读后感 篇5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条老狗闯荡世界的故事。
狗的孩子们都长大成人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狗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教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新知识,成了该所学校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才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的生涯。
熊对教育现状非常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竟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熊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最后,狗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狗来了》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启发,作者借一只睿智的老狗给我们每一个读者出了一道考题,拷问我们内心深处不愿展示给别人的部分——或自私、或守旧、或冷漠。幸好,《狗来了》,狗向所有人毫不保留地伸出援助之手,用它的率直和善良,给予我们人类新的思维、新的情感、新的价值观。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狗来了读后感 篇6
《狗来了》是一部国际大奖小说,作者是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奥,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获得很多奖项,其中有世界最高儿童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奖。
《狗来了》讲述的是:狗的孩子们渐渐长大了,老伴也去世了,于是决定离开家,远走他乡,想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
一、狗与作弊的猪
狗首先遇到了作弊的猪,为了让猪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处处让着他,让他吃得好,睡得好。有的时候还偷偷将一个硬币故意丢在路上,让猪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捡到了硬币,很高兴。后来在狗的帮助下,来到剧院,从配角的角色,最后一举成名,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
看了这一部分,突然觉得狗的所作所为充分体现了我们所说的赏识教育,从发现猪作弊,到帮助猪改正自己的缺点,一点点都在改变,让猪觉得自己并非一无是处,还是有优点的,最后终于成功了。这一点也告诉我们,在孩子的问题上,不能一味地批评,要多些鼓励和赏识,让孩子觉得自己是最棒的!以后,我对儿子也要如此,对缺点用减法,对优点用加法,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狗与学校
与猪分手后,狗误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好将计就计。但是狗的教学深得孩子们的喜爱。他带领孩子们到蔬果店学习数学,路上进行交通教育,回来时候则进行体育锻炼;还带孩子们到面包房,看面包时如何做出来的;去裁缝店、鞋匠作坊学习如何缝纫、修理;到农庄、园艺花圃,学习如何植树和给盆花换盆等等。他的教学不拘泥于形式,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
我们现在的学校通常很少有这样的活动,只是学习学习。我想让孩子体验各种各样的活动,从而能够明白其中的辛苦和道理。所以经常出去走走,到大自然中认识世界,让孩子感受自然所带给他的一切。
三、狗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冒充老师的事情终被发现,结果和熊一起开始逃亡。由于不满教育现状,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但终因力量薄弱而失败,最后还是狗奋不顾身救熊出来。狗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乐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所以无论走到那里,最思念的还是自己的家乡。
《狗来了》一书,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关于狗的故事。以上这些就是我读《狗来了》的几点体会,欢迎朋友们多指点!
狗来了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狗来了》这本书,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狗在辽阔的世界闯荡的故事。在这次旅行中,狗帮助了作弊的猪实现了梦想。狗误入学校,并成为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不料被教育局发现,熊校长被解职,陪狗开始逃亡。熊扮作妇女参加议会,想改变教育现状,不幸被揭穿。狗将熊解救出来,带着种种欢欣与无奈,一起回到家乡。狗经历了一段多姿多彩的历险生活。
读了故事,我感慨万千。当我读到“如果从未到辽阔的世界,那会另人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时,使我深深的思考。是啊!如果一个人从未到外面的世界瞧瞧,而是小安而居,那么,他的阅历会不够丰富,见世面不够广泛;而一个曾在外面闯荡的人,他会经历许多事情,有的普遍,有的不平凡,这些经历会让他的视野更开阔,知识面更广泛,也会让这个人在欢欣、无奈与挫折中成长,变得成熟。故事里的狗在旅行前非常孤单,儿女和妻子都陆续离开了它,然而狗闯荡世界之后,明白了许多道理,还得到了一位朋友,虽然“罪行”累累,被人追捕,但这一趟让它开阔了眼界,也算值得了。如果没有去外面的世界看看,那会是终生的遗憾!
读了《狗来了》这本书,让我不由想起我以前听过的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山村,村里人相信别村的人都是匪徒。在村中长大的珠丽,决定去村外的世界瞧瞧。一路上,她懂得了许多道理。最终,她帮助村民消除了误解,化解了战争。闯荡世界的经历让村民们有了新的认识。
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吧!或许,你会对一些事物有新的看法。虽然去闯荡世界不会那么一帆风顺,有悲伤,也有欢欣;有愤怒,也有欢乐;有失败,也有成功。但是你会明白很多你以前不懂得道理。“要是从未到过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可惜和遗憾!”
狗来了读后感 篇8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老迈的狗,狗的孩子都长大成人了,老伴则去世了,孤身一人的狗决定出去闯荡闯荡。一开始他遇到了因运气差而作弊的猪,他便帮助这只可怜的猪成为了明星,并与一个女老板喜结良缘。因后腰风湿病而且没有一家旅馆可以居住,只得在一所小学里暂住,因睡过头,被学校的熊校长当成新来的老师,狗只好在这所学校里授课,狗的教学方式独特,不拘泥于成法让学生在周围环境中实践、学习!好景不长,教育局的人发现了狗冒充教师,狗通过众人的帮助,终于逃脱了教育局的搜捕。由于熊校长的失职,熊校长便被解雇了,于是熊校长便和狗一起闯荡。熊校长和狗来到了熊校长的嫂子家。一段时间后,狗的后腰风湿病又发作了,在医院和一只老猫交谈后,决定帮助老猫,便开始养老猫的孩子…最后,狗和熊回到了狗的旧家。
人有悲欢离合,狗也有悲欢离合!和人一样,文中的老狗也是高兴时,欢呼雀跃,喜形于色;伤心时,悲痛欲绝,悲不自胜;无奈时,闷闷不乐又无可奈何。文中的老狗多少次不得已犯下错误?试问,有那一个人想犯错?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重在于可否改正错误!我记得小时候,父母总会在我承认并改正错误后,对我说:“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小时候我对这句话只是懵懵懂懂并不是很理解,直到小学我才知道。到小学三年级时,我又知道了在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前对他儿子刘禅说的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两句话直到现在我还觉得对我感触很深,我们做人不也应该如此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意思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去做;善,即使是小善也必须要做!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的意思不就是让我们知道错了,就改正,这样不还是个乖孩子?
狗来了这本书不仅让我重温了这些做人的道理,也让我明白了一个真正的好朋友是来之不易的,要以真诚相待,不要想着只让朋友付出,自己只是不停地占便宜,这样是不可能有永远的好朋友。我们要像文中的狗一样,懂得为朋友付出!在熊被人揭穿时,就是狗冒险把他救了下来。
在文章的结尾处,写到狗和熊回到了狗的旧家,我不得不想象他们的生活,也对他们的生活十分憧憬…
狗来了读后感 篇9
《狗来了》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有的书经常会被长辈悄悄拿出来细细把它读上一遍,这本书就是这种为数不多的类型,真不愧获过国际小说大奖啊。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狗的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了开始独立生活了,狗的老伴也已去世多年了,狗就想去看看外面无边无际的世界,于是够就卖了房子和所有的东西给馿,狗知道馿看中了冰箱里的食物,就一个也不留给它,因为他太贪心了,狗在异国干了第一份工作保安员,也遇见了猪,它们俩也开始一起开始了行程,不久它们在剧院再见了,因为猪找到了自己的事业,不久后狗又去了学校被熊校长认为是新教师,但学生们都很喜欢这位新老师,但是好景不长,教育局的真正的新教师来了,教育局知道后,就报了案,警察也来了,学生们全力帮助狗逃出了学校,狗又遇见了熊,原来熊被解职了,狗和熊也开始了逃亡生活,随后狗和熊又回到了狗的故乡开始了新的生活。
我的感想是:在这部作品中,狗先生以及他的朋友没有一味地叫我们善良,而是教会了我们善良中也要学会分辨朋友,要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和敌人以及邪恶对抗,同时也要保护自己,这本书虽然告诉了我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却也告诉了我们只有家才是最温暖的,我们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幸福。
狗来了读后感 篇10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狗来了》。
这本书讲了:狗的孩子长大成人了,老伴儿也去世多年了,于是狗打算离家出走,去看看辽阔的世界。狗在走南闯北的途中,遇见了作弊的猪,人们常说猪表示幸运,可这只猪却常倒大霉,于是狗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了一所小学,被熊校当成了新来的老师,狗只好将错就错。它教学不拘泥于形式,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成了学生最喜欢的老师。但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在找它,还好大家伸出了援助之手,狗才掏出警察的手掌。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狗开始了生死逃亡。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成了妇女参加议员竞选。可是不幸被揭穿了。危急时刻,狗奋不顾身的把熊救了出来,与熊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也要和狗一样去世界上闯一闯,看一看世界上的新闻,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也要多增长见识,多把脚踏出“门”!因为在辽阔的世界还有什么神奇在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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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包弟读后感系列五篇
读书就像一根强心剂,注入我的体内,带给我巨大的力量,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更加明白这本书背后所掩藏的现实意义。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你尝试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经过多次筛选我们精选出了一篇题名为“小狗包弟读后感”的文章,看完本文后如果您觉得很有价值不妨收藏本网页网址方便日后查阅!
小狗包弟读后感【篇1】
收养贝贝的那家人是地道的农民。他家除了贝贝,还有一条大狼狗。就作用而言,能够看门的大狼狗比贝贝这样的小个子有用多了。于是我在他家看到了这样一幕:主人拿着一个乘着瘦肉米饭的碗和一个只装着几个馒头的盆子分别递给了大狼狗和贝贝。大狼狗趾高气扬的吃着碗里的饭,米粒撒了一地;贝贝则一副享受的模样吃着盆里的烂馒头,不注意洒出来的馒头残渣也被贝贝小心翼翼的舔干净
看到无比满足的贝贝,我心里突然有种说不出的疼,像是被针扎一样,然后密密麻麻的扩散开来
这时,贝贝也大狼狗都看见了我。大狼狗像是示威的朝我“汪汪”了两声,同时露出沾着口水的大口,锋利的牙齿似是泛着寒光。我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这时,贝贝却仿佛护住般的站在我的前面
我怔住了。我以为时隔七年,贝贝以及忘记我了,然而狗的记忆比我想象的好的多。我无言的看着贝贝,它冲我摇摇尾巴,而后直立起后腿向我作揖就像七年前一样
贝贝已经八岁了,他已经老了。由于多年未洗澡,绸缎似的白色毛发蒙上了一层灰色,长长的毛发遮住了那双深邃的眼,然而我依旧能够从中读出这些年发生在贝贝身上的沧桑。
我摸出身上唯一的一根火腿肠,贝贝立刻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不一会便将那根火腿吃完了,而后又抬起那张布满喜悦的脸来,仿佛我在身边,它就有了一切
眼泪无言的留了。我感觉胸腔中有一种难受,就像一只大手在狠狠的撕扯着心脏一般。
最终,我走了。贝贝站在原地冲我摇着尾巴,薄薄的舌头吐出来,像是在笑我却想哭,甚至不敢再去看贝贝的双眸
视线中最终消逝了贝贝的身影,茫茫大山中,我仿佛听到了贝贝的声音
写下这篇文章,不能代表什么,只是巴金先生的经历触动了内心中某些尘封的东西,我想将这些淤积已深的东西释放出来,让自己永远铭记,生命中曾经由一条小狗,它常在一座孤独的山头凝望,凝望
小狗包弟读后感【篇2】
彬县新民中学胡元平
十年浩劫,多少人失却爱心、失却良心!
文中的艺术家在武斗后被拖着游街,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过头去,然而,邻家的小狗却非常高兴地跑到他跟前,亲热地叫唤,扑向他,低头闻闻,用舌头舐舐他,用爪抚摸他。多么鲜明的对比!为了避免猜疑和保护自己,那些在快了视光自称朋友的人会选择忽视他们。
只有一条惦念着艺术家的小狗不顾一切亲近他,甚至面对着棒打脚踢也不愿离开。人们常以猪狗不如形容一个人的低劣,那么避祸唯恐不及的人们真的是连猪狗都不如,这条小狗比他们高尚多了。
巴金在文中记述了小狗包弟的种种可爱,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日本种黄色小狗,作着揖向我讨糖吃。然而,这一条可爱的小狗却因“文-革”的浩劫与巴金为求保全的愿望而被送上了死亡之路。可以想像,当它在解剖台上打开时,一定是在质疑这个世界:
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因为人是自私的!
为了自己,人往往是自私的,牺牲别人保全自己的念头在瞬间占据上风,良心在那一刻只不过是论斤称的廉价货罢了!总有着许许多多的人在牺牲他人之后,只是撇撇嘴,道“只是他运气不好罢了”,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命运。
然而,巴金背负着沉重的良心债。他折磨着自己,焦急地想念着包弟。他说:“我明明记得自己曾经由人变兽,有人告诉我这不过是十年一梦。
”在别人以十年一梦为借口醒来后若无其事地生活时,巴金却选择了铭记,铭记自己曾经由人变兽,为自己的过错埋单。他无情地撕碎了自己的心,解剖了自己的心脏。我不禁问:
世间几人能如此?在自私过后反思忏悔,在错误之后自我剖析?巴金做到了。
他是中国最痛苦的老人,但他比世界上所有自私快乐的人更有意义。他的良心还在,他的话是带着爱,带着良心。
愿包弟安息,愿它的灵魂不再哭泣。
小狗包弟读后感【篇3】
“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产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句话似乎透出另一层含意,“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
”这是造成作者愧疚大半生的根源。
作者“怀念包弟”,“想向它表示歉意”,这些想对包弟说的话作者更想的是对爱人萧珊说。可惜,那人、那狗,都不可能再听到、再知道了。因此,作者才无法“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饱受心灵的煎熬而没有终结。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了解到,违背良心做事会使我们受苦。我们应该勇敢地分析自己,这样生活才会更好。
小狗包弟读后感(三)
搜索电影排行榜,始终排在榜首的是一部《忠犬八公》的影片,讲的是一位**教师收养了一只在运送途中遗失的日本秋田犬,朝夕相处,感情颇深,**教师去世之后,这只秋田犬一直守候在车站等待主人的归来,十几年如一日,直到它也离开人世。很显然**影片的人给这只忠诚、仁义的够打了很高分,这也是人们对忠诚这一人应该具有的品质的肯定和呼唤,而反映到现实中的是这种品质的缺失。
巴金的作品《小狗包弟》,写的同样是狗的故事,虽然情节不一样,但殊途同归。狗对它的主人是如此的不离不弃,打断了腿也要绝食而死。这对于冷漠,麻木的国民是一种讽刺,对那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政客是一种讽刺,对那些唯利是图,为富不仁的商客是一种讽刺,对那些卖友求荣,落井下石的小人是一种讽刺。
说狗通人气,不知道这是对人的肯定,对狗的赞美,还是对狗的侮辱。
因为,很多时候,人不如狗。
李清照和赵明诚的结缡,其琴瑟相合是文坛的一段佳话,然而,当李清照的父亲,苏门四学士之一,曾因一篇《洛阳名园记》而名扬天下的李格非的大名被刻在元祐党人碑上时,亲家赵挺之选择了袖手旁观以自保,看不出任何的同情与怜悯,更没有施予援手,也许在他看来,没落井下石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以至于李清照写下“炙手可热心可寒”“何况人间父子情”的无奈诗句。
小狗包弟读后感【篇4】
近期读过一篇文章,是巴金写的《小狗包弟》。
包弟的命运让我想到了曾经我所养的一条小狗
它的名字叫贝贝,是在一个聒噪的下午被爸爸捡到的。当时它似乎还没有爸爸的巴掌大,眼睛眯成一条线,还不能睁开。“这是一条狮子狗”爸爸似乎对狗很有研究。叫它“花花”“菲菲”“小白”,它都显出一副不远理睬的表情。直到我无意中叫了一声“贝贝”,小狗才动了一下,仿佛是接受了着名字
贝贝和包弟一样,也会作揖。它常常以此讨人。那时我四岁,它只有六个月。
白天,我们一起奔跑在田野上。那是还没有马路,铺满黄土的毛路上,常常与贝贝弄得满身是土。夜晚,与贝贝一同进入梦乡。那时的我很单纯,没有被沉重的学习所压力,没有被人际交往所桎梏,真的就像纸一样单纯就像贝贝那清澈人透亮的眼珠子一样。
快乐不会永恒。包弟如此,贝贝也是。
记得在我七岁那年,与我相处了三年的贝贝被送走了,我永远忘不了那双无辜的眸子
起先,我还会哭着嚷着叫爸爸妈妈送贝贝回来。但随着成长,我的生活中似乎多了些什么,也就忘记了。
渐渐的,贝贝逐渐淡出了我的脑海,如果别人不提起,我现在甚至不会记起曾经还养过一条小狗,一条对我不离不弃的,奉我为主的小狗相比之下,包弟还有人惦记呢,不是吗?
直到我十四岁那年,才有机会再次见到贝贝。
小狗包弟读后感【篇5】
很羡慕那位艺术家,因为他有一位如此忠诚的朋友。在他游街时,在认识他的人全都装作看不见他时,惟有那条狗一如既往对他好。“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舐舐,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或许,在艺术家深感世间人情淡薄、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时,是这条狗抚慰了他伤痕累累的心,是这条狗给予了他挨过在牢中地狱般的生活的力量。
也很羡慕巴金,因为他曾拥有小狗包弟。我还真没见过会作揖的小狗。但是“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像这样的小狗,我是见过很多的。包弟定是给巴金家带来许多欢乐,定是对巴金很忠诚吧。
忠诚,是的,狗永远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但是,人类是狗的什么呢?主人?想想那条不顾一切地留在艺术家身边的狗,它三天不吃不喝,死了。再想想包弟,三次易主,最后竟被送到解剖桌上!我们怎能如此对待忠诚的朋友!为什么总是人类辜负狗呢?想起小时候和同龄人一起收养的那条流浪狗,它整天在村子里逛来逛去,守护着十几户人家。它是吃百家米长大的,虽然名义上它的主人是我们几个小屁孩。在它错吃了老鼠药、奄奄一息时,我们只能眼巴巴地看它流泪,听它发出痛苦的哀叫声,而旁边大人们正忙着煮水、磨刀!我们连它的尸体都保存不了!那是我第一次感到惭愧,感到自己有罪。我竟看着自己的朋友被人一口一口地吃下肚子,还听到他们说这肉好吃!
可耻啊!但我们有什么办法呢?那时候村子里的人都很穷,肉是很难得的,而我们几个小孩又哪里有勇气反抗大人们呢?更何况那动荡的十年里,人命如草芥,稍不留神就一命呜呼的时候,人们有何德何能保护一条狗呢?巴金,你没有罪啊!谁不想保护自己最忠诚的朋友呢?只是外部条件不许罢了,只是我们没有那个能力罢了。
错的是那个法律制度年代。
小狗包弟读后感【篇6】
读《小狗包弟》后,我不仅要问:由于形势所迫,我们真的要放弃很多吗?即使是自己最亲密的朋友,自己最热爱的事业,自己最美好的生活?噢,不,我不想这样!如果这样,我就会像巴金先生将他的小狗包弟弃置于医院一样,虽然获得了一时的轻松,但接踵而来的是十年良心的煎熬。
我不由得记得我也有一条讨人喜爱的小狗,我与它的情感不是用三言两语就能诉说的尽的。我无论怎样欺负它,它都毅然接受。摇摇尾巴向我示好。它乖巧的似绵羊,可爱的如白兔。体形娇小,凡是什么我都喜欢让着它。用餐时,我吃白米饭,它尽情享受牛肉、鸡腿的等美味。要明白,她在我心目中就像妹妹一样。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我长大了,要入学了,我不得不放弃我最愿听我诉说心声的家人。父母曾训诫我:不是想怎样就有怎样的!你要是想有所成就的话,就给我认认真真地学习。整天和狗混在一起,有什么出息,难道你长大了也想当一条狗 ?父母的话骂得我狗血淋头。就这样我离弃了我心爱的狗。看得出,它对我也是舍不得的,因为它湿润的眼眶分明告诉我,我错了,我不能这样。之后,我一个月才去看它一次,后来又因学习繁忙,大半年也难见它一次。再后来,寄住在外婆家的它似乎不认识我了。啊!我们曾经可是最好的伙伴呀!我有点接受不了,离开,不是我的选择,但我至少按父母要求的去做了,这真是咎由自取,活该活该!使它把我当成陌生人也不稀奇。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在不断反思,并且得以解脱:是的,我是失去了它对我的爱,但在这大好时光,我们需要的是珍惜。不要让时间从饭碗里溜走,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溜走。用有限的时间做更多的事,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吧!
小狗包弟是否上了解剖桌,我们不得而知,但从字里行间,我们也能看出巴金先生的痛苦,与他的煎熬相吻合。最后只能用道歉来偿还这笔心灵上的欠债。或者说,没人能体会巴老的痛苦。他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他的幸运;他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园的创伤使他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煎熬。
看完巴金先生对于包弟的歉意以及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做的总结,我的泪水早已将衣衫打湿,但我更期待美好的明天。错了,不能让它轻易过去,更不能痛苦的永远无法忘怀。社会需要我们的给予,未来的国家需要我们更新的思想。
小狗包弟读后感【篇7】
一说起小狗,我就会想到它又跳又叫讨肉吃的可爱样子。我非常喜欢狗。他们光滑的皮毛和黑色的眼睛使我着迷。小狗对主人也很忠心,怎么想也总是觉得让人舍不得去伤害它,但还是有不少利欲熏心的人为了蝇头小利而做出伤害它的事情来。
巴金先生在《小狗包弟》中介绍,包弟是只讨人喜爱的小狗,而且和作者有着亲密的感情,但是在当时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他不得不把包弟送到医院里当实验品。虽然情非得已,但在文章最后,作者还是满怀不安地向包弟表示道歉和忏悔。
和包弟的命运相似的狗有很多,但并不是所有被送到实验室里去的小狗都是因为主人的情非得已,甚至有的是标价**。为什么他们不能用爱来对待小狗呢?难道一只小狗的价值仅仅是那点钱吗?
金钱能用来衡量生命的价值吗?
有一次我看见有人在街上卖狐狸。看着一只可爱的小狐狸狗,我忍不住要妈妈买一只。妈妈对我说要买小狗应该去正规的地方买,街头上卖的狗,有时会因为主人为了让狗看起来精神活泼,会给它喂下一种兴奋药剂。
这样的狗买回家后几天就会死。我听了妈妈的话,很惊讶。那时我只有九岁,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竟然有人会如此狠心地去用这种手段残害一只可爱的小狗。
后来,我在报纸上读到一些黑心商人卖狗的故事。为了把一些普通的小狗装扮成名贵的小狗,一些商贩甚至把小狗放在沸水里染色。狗也是一种生命,狗也知道痛苦!
通过阅读《小狗包弟》,我们感受到《小狗包弟》的作者巴金先生和这些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我希望那些曾有愧于小狗和其他小动物的人,也有机会拜读一下《小狗包弟》这篇文章,并通过阅读这篇文章,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忏悔,从此知道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读书有感读后感(系列10篇)
你是不是正在为范文写作而头疼呢?我们应该注重借鉴和学习优秀范文。借鉴的范文数量越多,在积累到一定程度对写作会有质变的帮助,根据您的要求编辑已经为您挑选出以下相关信息:“读书有感读后感”,让我们一起探索冠军的足迹挑战阅读的极限和智慧!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1
看过了《刻意学习》这本书,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值得多看几遍。
我以前不相信这一类的书,我认为这种书就是类似一种鸡血文章,给予我的帮助应该是微乎其微,但是这本书给予我一种全新的感觉,就是十分的贴近生活,我感觉其中说的许多事情都是我亲身经历的,因此这本书给了我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赞同作者所说的“持续行动”。当然,“持续行动”是相对于短期的行动而言的,短期行动算的上是我经常做的了,文中讲到的10的n次方问题,我应该是和大多数人一样,很多行动无法突破10的1次方,有时候就是三分钟热血,就比如说高中的一次我打算好好学***,每天背多少单词,于是就拿了一本大词典在家里热火朝天的背书,可是没过多久,就坚持不下去了,这个时候就开始埋怨自己不能坚持,然后又忙于寻找一种快捷便利的方式去学***,短期之内这些方法可能会有一定的作用,可是时间一长就谈不上有什么用了。因此我首先认为,“持续行动”真的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我们暂且将如何持续行动的问题放到后面来讨论,因为我们要首先明确这一事实,这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先从这本书说起,这本书的名字是《刻意学习》,首先学***应该是刻意为之的,而不应该是被动的,我们在上高中的时候大多是处于被动学***态,老师说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但是上了大学之后,我们的学***提升为另一个阶段了。刻意学***以很好的概括这一阶段。我想我已经开始改变自己的学习方式了。图书馆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改变。
在这一点上,我非常钦佩我的室友。没有课的时候,他经常回图书馆找书和杂志看,每天都有一个清晰的学习思路。在这一点上,我应该向他学习。我很高幸有这么好的室友。总之,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应该注意学习,有意识地学习,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我很明确得知道《持续行动》的重要性,但是如何坚持下去,我还要继续去探索发现,在高中的时候,老师经常会给我们讲一些励志的文章来给我们加油打气,增加我们学***力,这应该算的上是书中描写的打鸡血或者是鸡汤了吧。在书中,作者谈到了他对打鸡血的看法。作者认为打鸡血不是一种有效的方法。笔者认为,打鸡血就等于在短时间内吸毒取乐。最后,所需剂量将越来越大。确实,听完老师讲的鸡血故事,确实会有一种有动力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一种假象,并不能给你带来真正的帮助,最后你发现,还是要靠自己,自己给自己造血,这是作者的观点,我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认为作者说的有道理,我平时也有做这样的造血活动,我是一个理科生,学***对我来说可能有些枯燥,但是,我比较喜欢历史,因此我从这方面下手,我去图书馆借了一下法制史类的书籍,在阅读中培养法学的兴趣。
结果还算是不错的,我最近觉得法学还是比较有意思的,学***就有了动力。
作者的另一个观点是碎片化学是两极分化的,碎片化的研究会像你想的那样积累。应该掌握的是制度,制度化的是重要的。在一堂法律课上,法律老师也讲了这个观点,这让我更加相信这个观点的正确性。我们法理老师说的一句话我认为十分精辟,“当你心中有了体系,什么都会变得简单许多”。
阅读这本书也不是很久,对这本书的见解也不是很深刻,我会继续努力下去,更好的理解这本书的内容,我会尽力做到持续学习,希望能够有一天,我也能像书的作者一样,变得更好。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2
每天碌碌于教室、办公室,常常觉得千头万绪,偶尔品尝一次完成任务的喜悦,没想到是外出听课。
记得有位同仁说过这样一句话,现在的语文教师不是缺少理论,而是缺少自己的思想,我对号入了座,这句话对我而言尤为适合!因为讲座我也听过一些,培训我也参加过一些,而事实上,我对理论知之甚少,更甭谈系统的了解了,多数时候只是充当了一个搬运工,从书上搬了出去而已,惭愧啊!
每次听完课后反思总是很多,虽然每位老师的课各具特色,风格不一,但很多地方在我们的平时教学中值得借鉴和学习。
11月25日的这次听课,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两方面:其一,所有的老师都非常重视朗读,不论是学生朗读也好,还是老师范读也罢,都读得津津有味,有姿有彩,令大家叹为观止的是惠济一中王俊杰老师执教的《端午的鸭蛋》,以背诵名家的诗词引入本课!令在场学生老师很是佩服。其二,所有的老师上课都非常重视情感的激发,走入文本中去,和文本中的人物一起喜、一起哀,感同身受。这也让我知道:语文的教学离不开语言,离不开文字,不是有的大师已经说过学习语文就该“咬文嚼字”了吗?最近我又听了这样一句“要学好语文还须多情善感”,想想不无道理,人都是有感情的,课堂上只要能激发起学生的学习热情,让他们与文本产生情感共鸣,想学不好语文都难!
“上一堂好课,不容易呀!老师可是需要经过层层的‘打磨’,才能达到醇香浓郁啊!”坐在我旁边的一位老前辈同行说,我在心底说,也许正是有了这层层的“打磨”,才有了这回味无穷的上课技巧,也才有教师的专业成长,“丑小鸭”才真正变成了“白天鹅”!
语文课应该是书声朗朗的,每堂课我都能感受到的就是朗朗的读书声。在此我要特别提一下南阳小学的孟晶老师,她执教的《颐和园》,课堂中,通过引读的形式,让学生去品读这篇文章,让学生从读中去体会文中蕴含的意义。遇到重点文段让学生逐句逐句的读,抓住重点词语和句子再让学生读。把学生和听课的老师都带进了诗情画意的境界之中。
是的,一堂好的语文课,首先学生读的时间就应该占有较大的比重,学生读正确读流利了,那么对文章就基本理解了。而我们的课堂中,总担心学生理解不了,老师的问和讲占用了大部分时间。课堂应该把大多时间让学生去读,读中去理解,读中去品味。
这几个讲课的老师读得很投入,读得很感人。我们可能与这些优秀的'老师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但只要我们带着对语文教学的热爱,把这种感情带入到课堂中,带入到每次朗读中,我们的朗读同样精彩!我们的朗读同样能感染学生。用心用情教语文,才能教出语言文字的魅力,才能引领学生领悟到语言文字的感染力!
假如每一堂课结束时有一点时间,你能做什么?现实的课堂我们老师做得最多的,就是总结课堂教学内容,布置学生作业。我觉得我们教师更多的应该让学生在课堂被你调动起来的学习热情能维持下去,能唤起学生持续学习的动力,学生能以急切盼望的心态等待你的下一次上课。革命尚未成功,同仁们,且行且思,只要我们不断地去学习,去实践,相信语文教学的路会越走越宽,越走越平坦!来吧,一起唱一曲心灵的牧歌!
举头擦把汗,低头接着干!一定须巧干哪!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3
读了《将心注入》,他向我证明了不以盈利为追求的企业是依然可以成功的,面对困难多坚持一下可能就会跨越,生命中还有很多比盈利更重要和有意义的事情,将心注入,一路向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将心注入》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将心注入》读书心得篇1
今天的社会,已经习惯了所有的成功都归功于传说:最聪明的人,意瞬间的创造,预顶的财富。成功背后的经验只是背景中的调料,让垂涎欲滴的观众羡慕不已。
在mba的专业表达中,你总会听到这样的话:商业模式、市场规模、利润。财富的阶梯:纳斯达克。
我们的商学院教育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娱乐表达;另一条是拥有专业技术的商学院。
很多时候,关于商业目标的问题,是没有人会怀疑的:赚取最大利润。这是商业的主要目标之一。但是,我也会怀疑和怀疑:这是在商业中唯一和唯一正确的目标吗?
大多数时候,我穿梭于**的娱乐和严格的商学院之间,仔细寻找我希望找到的东西。我看过无数成功的故事,但是没有一种方法可以成功,就象星巴克的成功之路,这让我震惊。
是的,不仅是成功本身,更是成功的方式,给了我更深层次的教育和感动
[1]如何看待出身、家庭条件
作为星巴克的核心领导者,霍华德·舒尔茨,从小生活在家境窘境的环境里,父亲倾其一生,任老任怨,从未从其工作中获得尊重和利益。童年的记忆给舒尔茨留下了永久的印记。许多年后,当他把使命交给星巴克时,他发誓要创建这样一个企业:
它不仅仅是一台创造财富的机器,更是让每一位员工都得到应得的福利和尊重。
舒尔茨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而视将星巴克视为父亲的精神遗产,并将其发扬光大。
贫穷不是放弃的理由,也不是被怜悯的理由,而是人们成长的财富和动力。
[2]为什么价值观是非常重要的?
价值观不是一个深刻的概念,而是你选择和做事背后的根本原因。如果商业的目标不是指向人,而是指向人以外的财富,那么在商业价值观上就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了
如果你认为员工只是通往财富之路的铺路石,一个砝码,一个数字,一个利润指标。你又如何要求信任或是忠诚?
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梦想,但每个人的梦想都不一样。你怎么能说为了你的梦想,你应该牺牲别人的梦想。是你的工具,还是你的伙伴?
将心比心。你对待别人的方式就是人们对待你的方式。这就是价值观。
同时,价值观也是一把尺子,有明确的界限:什么可以做,什么是禁忌,什么是坚持,什么是放弃。
价值观也决定:在利益面前,如何分享财富;在困难面前,如何互相帮助。
难怪,沧海桑田,星转物移。当人们谈到基业长青的企业,都会谈到它:价值观。
没有价值观的企业很难有长期的生命力。因为很多时候,人心是经不起**的。如果我们能容忍**,没有人愿意坚持原来的梦想。
但同时,人也是向往崇高和阳光的,当价值观成为一种精神力量,它就不仅是一种财富的核心竞争力,也是组织中所有人的光荣和梦想。
[3]品牌:将心注入
再没有比诚意,更有利于创业者冲破困境。没有任何技术可以与注入心脏的能量相比。星巴克的品牌取决于三个重要方面:咖啡因素、人的因素和体验因素。
咖啡因素:
好的产品,不是于设计,而是诚意,来自于对顾客的诚意:如何向顾客提供一流的咖啡豆;如何使让万里高空飞机上的顾客喝到纯正的星巴克咖啡?这是星巴克最关心的产品问题。
他们的价值观,决定了他们的诚意:他们不会去买劣质的咖啡豆卖给顾客;他们不会在原材料涨价的季节,把涨价的成本一股脑儿地转给顾客;甚至,他们不会去选择跟自己价值观不符合的市场或伙伴。
人的因素:
视员工为伙伴,给每个参与其中的人尊重,和利益:几万个合作伙伴。星巴克不仅培训自己的员工,还培训合作伙伴的员工。
在他们心目中,品牌建设是要面对每一个人:当他们面对员工和员工面对客户时产生的信任感。其他的都只是结果。
体验因素:
星巴克不仅创造了一个伟大的组织,而且创造了非凡的咖啡体验或文化。
作为简单商品的咖啡已经存在1000年的历史了,但星巴克赋予了咖啡新的价值或品味:人心的寂寞,在新世纪来临之际,通过咖啡的浪漫连接在一起。星巴克,看到了咖啡产业的精髓所在,咖啡不仅仅是咖啡,它是一个社交的绿洲,一种人与人的感情纽带,一种消费得起的平等,梦想中的第三空间。
读《将心注入》,好比旋转美丽的万花筒,精彩分呈:看见一个人的成长和选择;看见一个创业者的梦想和传奇;一个伟大的品牌是如何创立,如何经历风雨,茁壮成长。
星巴克的历史不仅仅是一个发展和成功的记录,它也是一个关于如何以不同方式建立一个公司的故事。它和我们熟悉的那种公司完全不同。这证明了一个以灵魂为导向、以自然为导向的公司仍然可以赚钱。它表明了一个公司在保证它的股东们能长久赢利的同时,却不必牺牲他的以尊严对待员工的核心价值-这就是星巴克认为正确的,也是运作企业的最佳方式。
你不可能在娱乐化叙述的感受到,也不可能在商学院光滑而严谨的框架中体会到这一切。
《将心注入》能让人重新振奋起来,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听从自己的心灵,即使遭人讥笑也无所谓。
《将心注入》告诉我们:一个公司不必失去激情也可以做大做强,但这只有在以人为本、以自身的价值观为本,而不是以利润为本的情况下,才可以做到。
你会发现,归根到底,关键是人心。星巴克把它的心给了每一杯咖啡和它的合作伙伴。当顾客感受到时,自然会给予相应的奖励。
舒尔茨说:“如果你倾心投入于自己的工作,或是任何值得为之努力的事业,你就有可能实现在他人看来不可能实现的梦想,生活因此会变得很有意义。”
《将心注入》读书心得篇2
他向我证明了不以盈利为追求的企业是依然可以成功的,在我们获取成功的道路上完全有能力帮助更多人,面对困难多坚持一下可能就会跨越,生命中还有很多比盈利更重要和有意义的事情,将心注入,一路向前。
1.每一段经历都为你的下一步做了铺垫。只是你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
2为什么顾客喜欢保温瓶和锥形咖啡壶?因为享受的一部分来自仪式。实际上,这是客户体验的一部分。这种仪式会让你感到有价值。
三。星巴克的创始人没有研究市场趋势。他们心中充满了对优质咖啡的向往——他们自己的向往。这是创造市场、引领潮流,这是不争的地方。
4首先,一个公司必须代表一些东西。星巴克代表的不仅是优质咖啡,而且还有创办者们陶醉于其中的烘焙至黑的深度加工法。
这使产品具有非凡的真实价值。这说的其实是聚焦战略。也是你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定位。
其次,你不能只为顾客提供他们想要的东西。如果你能给予某种他们并不熟悉而有超乎他们品味的东西,那么就能给他们带来全新发现的兴奋感,并将他们与你结为一体,培养他们的忠诚度。这样所花费的时间可能会长些,但如果你的东西确实绝佳,你就能吸引顾客来喜欢你的产品,而不必向大众市场顶礼膜拜。
5.星巴克的创办者们都明白销售的基本准则:要使顾客对某样东西有兴趣,就应该赋予它知识和精神的内涵,并让那些想要知晓的人知道。
如果你这样做了,就会形成一个被拱起来的市场,其被人追捧的程度超乎你的想象。
6.在日常生活中,你会遇到来自朋友、家人和同事的种种压力,要求你走一条容易走的路,顺从一种普遍流行的明智做法,如果你不想简单的接受现状,做大家都期待你去做的事情,那会变得很难。然而,当你真的是吃准了—在你自己内心,在你的梦想中—你觉得有把握,就必须去做能使自己的见解成为现实的事情。
没有一桩伟大成就紧靠运气就能造就。
7.没有有价值的商品可以与公司员工之间的信任和信心相提并论。当人们觉得管理层的奖励机制不公平时,就会感到疏远。
一旦他们不信任管理层,公司的前途将岌岌可危。得人心者得天下。
8当时间到了,你必须做出决定离开熟悉的环境,找到自己。
9.只有那些敢于走很少有人走的路,创立新兴事业的人,发明新产品的人,建立持久企业的人,激励自己周围的人发挥自己才能的人,才能踏上成功的制高点。
10.成功的人有不可思议的动力,他们花很多精力去战斗。在这个世界上,一般来说,很少有人愿意这样战斗。
如果你找到了这样一个人,并帮助他,你将在伟大的梦想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11如果你正在建立一个组织,你很快就会意识到你不能一个人去做。如果你能找到完全信得过的伙伴—他们具有不同的能力,但有和你有一样的价值观,多股力量合成一股,你就能建立一个强大得多的公司。
12不要低估创业初期的每一个决定,也不要低估企业品牌的重要性。当你在寻找伴侣时,在选择员工时,你应该选择那些与你有共同激情和行动目标的人。
如果你能与心意相通者共同承担使命,就会产生巨大的冲击力。
13当你建立一个零售品牌,你必须创造最好的方式来吸引人们的注意。你必须成为一种时尚。你必须让引领潮流的人为你的产品代言。
14.星巴克之所以与众不同,不仅是因为咖啡出色,更在于咖啡店具有一种深沉的浪漫情怀,也给与人们一种与咖啡同样有吸引力的氛围:品尝浪漫;负担得起的奢侈消费;一片绿洲;悠闲的社交互动。
15如果你把你的员工看作是汽车的可拆卸部件,他们也会以同样的方式看待你。但他们不是备件。他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他们既需要自我价值的肯定,也需要钱来养家。
16.对于任何一个经营企业的人来说,我想给的劝告是:一旦你想好了要做的事情,就应该去找一个有从业经验的人。
找一个不仅有才华的主管,而且他的专业经验可以指导你指导在**找到矿藏。如果他们在自己的工作中有大胆的想法和行动,并被证明是成功的,他们可以帮助你做同样的事情。如果他们和你具有相同的价值观和激情,如果他们对你不吝指教,就能帮你走过艰难的路程,并像庆贺自己的胜利一样庆贺你的胜利。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4
最近刚刚买了安妮的新书《清醒记》,在最短的时间把它看完,并且内心有许多触动。
我不知道自己内心是否也有阴暗的地带,因为众人眼中的安妮就是如此,灵魂里隐喻着颓废的美丽和不自知的惊动。而她的文字,在我看来,仿佛是从自己的血液流涌出来一般。带着原始的鲁莽。灵魂相通的语言,如利箭一般。在心里横冲直撞。觉着自己的心痛。
日一页页的大概就这么过去了。付出却未曾知道结果。不能求得别人的明了。也不得语言去表达。唯留沉静的心。像水一般静静流淌。没有回声。
时有浮澡,时有放纵。一样可以有清醒的内心。知道自己的无助和茫然,但仍是无能为力。
企求用什么样的语言。让你了解。不管是亲情,情,或是友情。我无法告诉你那些深隐于内心的情感。我心有感动。却只对你保持沉默。记得那一句话,一直记得,让自己无时无刻的明白苍凉的远方。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漂流是生命的本质。我们从这里流浪到那里,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然后在日里麻木不仁了。不懂过往,不懂珍惜。不懂离别。
我常常对自己说。如果不能拥抱。那么选择等待。可是却在害怕,也许有一天,我们都再也回不去了。
对日产生怀疑,不知道它的真实意义何在。是否它仅仅只是一声无始无终的流浪。记起曾经路过的人,我们曾那么接,那么真切的相。而现在却只身天涯。
不相信永远,因为不确定是否有明天的存在,生命原本就是一个巨大的未知。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带来不安全感。所以生命里的充诉企求。渴听陈奕迅的《十年》,这个男人是人群中如此普通的一个。也没有异于别人的优美噪音,但他却在这般平淡的情感里拥有了他的独特气息。他独自喃喃的唱,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的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沦为朋友。
我只是被这最后一句振动。情人最后沦为朋友。这种结局,似是有无尽的伤感。却又发觉自己对的.无力。
我仿佛听到记忆中的曼桢在《十八春》里幽幽的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失去了,再也无法拥抱。连双手都是这么寂寞。
安妮说,即使在深切的热里,我们仍是绝望。
也许因为那。已是过往。或者是痛得彻底。无法拥抱对方的灵魂。也许存在过的表像,但是我们的灵魂离得这么远,这么远。即使你说的话。刚刚还在耳边响起。
习惯冷漠,不轻易接近,不轻易付出。她说伤痛是别人给予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最惨痛的伤总是难以拿来视人。只能找个无人的角落躲起来。
喜欢沉静的男。因为他的沉静只是因为他在思考。思考总是让一个人的内心丰盈。心思温柔。心中才会有流溢,才会值得被。
可是又他不能一味沉默,虽然有时候沉默是一个人最好的品质。他得学会让人踏实。待人温和。最重要的是。他要确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等待更加不易。所以他要懂得珍惜和善待。
害怕一个男对感情的一味沉默。他不透露自己的喜好厌恶,也不告知的存在与否。更无从确定他下一刻的方向。他的沉默只能证明他思绪复繁或周旋。情感的无疾而终。
他是一个流浪中的男。也许他可以将一些琐碎对你公布。可是他不提及感情。他不说你。不要求你他。他只是把自己放在一个最轻松的位置。随意来去。如风,他也许自喻为萧洒。实则是一种巨大的无情。因为不想有束缚。却希望被关注护。他也许会带你到山花烂漫处。却不是为一个人。可能是因为里面有太多的索求,所以不自由。而他却是一个自由至上主义者。
我从不对遇见的人加以太多的评价。但是我相信自己的感觉。只需要几分钟的相处便知道那个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那一类。不喜欢同陌生人交谈。即使只是在网络。因为陌生加深了不信任感。不能彼此交付灵魂。语言失却情感依附。所以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在我生命里只会产生日久生情。也许自己是一个吝啬情感的人。不容易付出。如若付出。便希望自己能够坚持。
也许想要的,一直都只是彼岸的花朵。不可触及,只有盛开着想像的美丽眩目。
关于生命。
曾经学张玲写《我的天才梦》,张说,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蚤。
我写的却是。生命是一场繁花的梦,这梦因为空灵和眇然,有无限期盼。才觉美好的神圣。而梦的尽头,是否柳暗花明,我们唯有静默以待。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5
很久没有写东西了,有点陌生。也许是工作的琐事和生活的压力,我已经很久没有陪女儿学习了。我的儿童时代是很简单的,没有那么多的童话,也没有那么多的故事书可以读,偶尔能回忆过来的也是那些零星的零散的神话故事。
看见女儿的通知,弄得我苦笑不得,可是仔细的想想自己确实也没有好好的陪陪女儿,也许这也是一种弥补的机会,或者能让女儿的回忆里不在像现在的我这样那么的枯燥和乏味。
和女儿一起读了《小布头奇遇记》这一部作品,觉得此童话很有教育意义,这本书讲述了小布头的一系列遭遇,借此说明两点意思。一点是怎么样是真正的勇敢,一点是为什么要爱惜粮食。读了这篇我感到这篇很有趣,很活泼。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小布头是一个勇敢、坚强、活泼、可爱的人。
小布头就像童话里的一个孩子。他有自尊,他想成为一个勇敢的人,只是怕别人说他胆小。小布头很任性,但他一意识到自己任性,扬起眉毛,就赶紧伪装起来。
小布头的许多优秀品质值得学习。他机智勇敢,活泼可爱,大方大方,所有的优秀品质都值得学习。
当你遇到任何问题时,你应该首先考虑小布头是如何存活下来的。
请不要半途而废,否则你会失去你所有的成就。无论我们做什么,都要打好基础,做好思想,珍惜时间,用最少的时间来实现自己的目标。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生活,一个生活反映了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读书是人生中最难得的存折。通过一点一点的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然而,人们很容易忽视,好书未必就是好书。因为你零零碎碎地记住了不少知识,可当人家问时,总是会七拉八扯说不清楚,就是一瓶不满半瓶乱咣。
所以我们就要“循序渐进”,就是学习、工作等按照一定的步骤逐渐深入或提高。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要求书有几千甚至几万,根本的目的在于对自己的书要层层深入,点点掌握,关键还在于把握自己的读书速度。至于“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在看,在看,看的滚瓜烂熟,,能活学活用。
小布头的勇敢和知错改错的优势是我想和孩子们一起学习的。小布头的勇敢,利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坏人,还要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要告诉孩子现在不听老师和父母的批评,以后就会像小布头一样后悔。
最后,我想说,无论我们做什么,我们都应该像一个小布头一样果断,毫不犹豫。希望再失败,不要放弃,失败是成功之母,坚持下去,雨后你会看到彩虹。不劳而获是一种缺德的行为,要像小布头一样,心中有着“付出汗水就会有回报”的信念,你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今后,我依然会与好书为友!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寒冷的冬天遇到炭火,它会让你以无私的自信点燃你的激情。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荫,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读一本好书就像迷路的船遇到一盏明灯。当你感到困惑时,它会为你照亮前方的道路。
这本书就像我们的好老师。他带着一个问题回到我们身边,这为我们寻求知识打开了大门。
书籍就像我们的好朋友,和我们一起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为我们大开一扇方便的门。
大家就让我们投身于书的海洋,尽情享受书给我们带来的乐趣,就让好书成为我们的好朋友,陪伴我们一起成长,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6
暑假的一天,妈妈带我去书城选书,这是我最开心的事。在琳琅满目的书海里,我都挑花眼了,恨不得把每一本我没看过的书都抱回去。妈妈向我推荐了青少年版的《浮士德》。
妈妈告诉我,《浮士德》是德国著名大诗人、剧作家和思想家歌德倾其毕生的精力所写的一部史诗性巨著,它是世界文学宝库一朵永不凋谢的奇葩,它曾是马克思“最喜爱的”德语文学著作,并被马克思读得滚瓜烂熟。青少年版的《浮士德》就是根据歌德的原著改编的。妈妈还说,等我长大一点,就可以看真正的诗剧《浮士德》了。
翻开第一页,我就被吸引住了。我用了三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它。
《浮士德》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上帝和魔鬼靡非斯托发生争论,并打赌:由靡非斯托去引诱浮士德,看他是否会放弃自己高尚的追求,弃善从恶,成为魔鬼的俘虏。
浮士德在魔鬼的帮助下,恢复了青春,遨游了人间和神界,先后经历了对男女之爱,对权势财富以及对美的追求和享受,结果均未能获得心灵的满足。最后,在围海造田这一征服大自然和替大众谋福利的事业中,百岁高龄而且双目失明的浮士德找到了心灵的家园,说出了决定赌局胜负的那句话,然后心满意足而死。
读《浮士德》时,我仿佛融进了书里。我时而为浮士德与马格丽特真挚的感情而默默祝福,时而为皇帝的荒唐举动感到鄙视,时而对罗马帝国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的大殿感到惊叹,时而又对魔鬼靡非斯托的丑恶行径感到不齿——
浮士德读后感在莱姆斯的酒窖里发生的事让我捧腹大笑:四个酒鬼晕晕乎乎地唱歌,靡非斯托突然向他们施了定心咒,结果四个人产生了幻觉,以为来到了法国的葡萄园,还拔出刀子割下酒窖的柱子,竟然以为割的是葡萄呢!
我赞赏自强不息,追求知识,追求真理的浮士德,他在年老眼瞎的时候仍然在追随他心目中理想的王国;我赞赏他永不满足,不断地克服障碍,超越自我,不断向“最高的存在”奋勇前进的乐观精神。
浮士德自以为为人民围海造田,创造了一个伟大王国,当他怀着崇高的幸福感说出“真美啊,请停下来”这句魔鬼咒语时,魔鬼靡非斯托以为可以将他的灵魂带到地狱去,可是,天使们保护了浮士德这个勇敢者的灵魂,并将它带到了天堂,浮士德的灵魂在天堂里蜕去衰老的外皮,变成了一个高大英俊的年轻生命,在这里,他和玛格丽特重逢了,他们手拉着手升入了更高的天国。看到这里,我的心充满了幸福和甜蜜。我为浮士德和玛格丽特感到高兴。好人会有好回报的!
《浮士德》是一张魔毯,它带着我到处飞,让我陶醉在浮士德的世界里,遨游在歌德这所创造史诗的王国!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浮士德和魔鬼靡非斯托,浮士德十分信仰上帝,有一次魔鬼靡非斯托和上帝发生争论,于是他们打赌:由靡非斯托去问浮士德,看他是否会放弃自己的高尚追求,弃善从恶,成为魔鬼的俘虏。在魔鬼的帮助下,浮士德找回了青春,游历了世界和神圣的世界,体验了爱情,在朝廷的权力财富,以及以古希腊艺术为代表的对美的追求和享受。结果,他未能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最后,在围海造田这一征服自然和替大众谋福利的事业中,百岁高龄而且双目失明的主人公浮士德找到了心灵的花园,说出了决定赌局胜负的那句话,然后心满意足地倒地而死。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一定要有面对**的勇气和决心,不要轻易听取别人的花言巧语,要坚持自己的想法,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看清它的本质,最终,正义还是永远可以战胜一切**的。
别林斯基曾说:“好书是最珍贵的珍宝。”前几日,我有幸得到一本好书——《浮士德》。
《浮士德》一书的主要内容是:上帝与魔鬼打赌,由魔鬼自已去引诱一位高尚的人——浮士德,将他变成随落的人,看他是否会放弃高尚的追求,弃善从恶习。浮士德德被子恢复了青春,在世界上游荡。他先后经历了许多是非。他仍然对金钱、权利、荣誉等不满意。
最后,他以填海造地、为民奉献的伟大事迹感动了世界。他考虑到人们的幸福,所以上帝赢了。
我合上书,思绪万千。我想:虽然浮士德有权力,有权力,有钱,但他非常伟大。他把权力视为粪土。只有为人类做贡献,为人民谋利,谋幸福,才让浮士德感到踏实、满足,真不愧是一代圣人!
这样的人让我想到要加一个好人——中国的雷锋!雷锋一生都献身于人民。人民中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记得有一次,雷锋在火车站发现了一位带着孩子的妇女,她要去吉林,火车票与钱全丢了,这下她可为难了,站在街头哭泣。雷锋用自己的零用钱买了这两张去吉林的妇女火车票,没有留下姓名,也没有回来,就和她们告别了。
这个雷锋就像是本文的主人公浮士德!
我觉得《浮士德》一文就是教我们去做一个有用的人,能为大从服务的人,只有那样,人生才不会虚度,人活得才有意思,才有价值勤,才更精彩!
回过头来说,《浮士德》是歌德这大文豪的一部诗剧。它是世界文学宝库里一朵奇葩!它引导人们走上正确的道路——为人民服务,为人类做出贡献!
我相信,《浮士德》这千古不朽的诗剧将永远受人欢迎!
在书中浮士德获得了两次生命。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所以浮士德注定不能追求人性的最高点,他注定要沉沦。
可是,在我看来,《浮士德》却是一本充满事物双面与励志的著作。
梅菲斯特虽然是恶魔,但他同时也是“作恶造善的力之一体”,即是“为成就大恶而行善的力量”,他没有典型的善恶观,是个虚无主义形象。他愤世嫉俗,充满**力,但他的行为并没有违反自然规律。他代表了人性的极端,像一个自负的孩子,把每个人都看做是世界级的傻瓜。
也许正是如此,梅菲斯特对浮士德而言,不只只是一个引诱自己堕落的**者,他,也是促进自己前进与成长的“力”,是自己在前进的道路上不可分离的伴侣。
苏格拉底曾说:“如果浮士德是一匹马,那么魔鬼被派遣到世界上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拧‘,职责就是刺激他赶快前进。”梅菲斯特一直想把浮士德引向纯**感官的爱情,但当浮士德被带进玛格丽特闺房,他感受到它的宁静、整洁、满足、贞洁的性格,他的爱情立刻升华为对反璞归真的向往。
他还曾到森林洞窟,在大自然中倘佯,抗拒自身的欲念。另一方面,在墨菲斯托的指导下,浮士德的精神内涵可以变得越来越深刻,境界也可以得到提升。
那为什么又说这是一本励志的著作呢?
在浮士德和马格丽特犯罪后,梅菲斯特携浮士德逃离之际,浮士德感受到春的气息,他听着泉水“ 铮铮” 作响,看到小径在山谷中蜿蜒爬行,抚摸着白桦树和枞树的窈窕身姿,他仍然怀有希望,仍然充满着对人生和自然的热爱。他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堕落,他的心仍然保存着自己和对爱的追求。
“谁若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就把它救助。”浮士德临死之时,他是获得了满足,也准备享受着满足的,但梅菲斯特却无法攫走他的灵魂,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浮士德有一种生命力,使他变得越来越高尚和纯洁,使他能够忏悔自己的错误,追求知识和真理,追求美和善,追求崇高的理想。
“凡是自强不息者,到头我辈终能救”,浮士德最终获得了上界永恒之爱的拯救。
当我们沉入泥泞的沼泽时,不要害怕改变,不要害怕下沉,不要害怕前进。只有自强不息,才能抓住手指间穿梭的光芒。
当上帝说人人生而平等时,他没有意识到有意件事,那为什么要折磨一个平等的人呢?只是为了证明他们的人民不会背叛自己,或者证明他们有权利。面对魔鬼,这样一个**的物种的时候,他何等的从容而淡定。
的却,没有人可以违背上帝的旨意,事情的发展,最终任然要由上帝来裁决。当时,人们陷入了无限迷茫的泥潭,不能自拔。
现实往往的残酷而充满了血腥味。也许只有上帝可以拥有永恒的美丽和光明。但一个人,即使拥有神力,你那他也依然控制在上帝的手中。
上帝总是那么的自信,不是没有道理的。唯物辩证大证明,矛盾无处不在。一个人的矛盾面,就显得比较复杂。
因为是一个人,所以,他不是简单的黑白对错。有些东西本来就藏在心底。她就像一枚定时炸弹,但只丢失了一根导火索。每每有的时候,有的人很愿意去做一个导火线。
恶魔永远是人类的代表。其实,天使和魔鬼的区别可能只是翅膀颜色的不同。不同的手段为着相似的目的——胜利。最无辜的是用来达到目的的实验——浮士德。
当他的欲望一次又一次的到满足时,往往伴随着肮脏的交易或不择手段。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悲剧。浮士德能够轻易地把权力、金钱、美色,等等都收入囊中,而他不遭到他已经成为其中的奴隶,利用的同时被利用着。作为一个人,他具有人的一般特征,加上一些夸张扭曲的性格。
欲望奴役人,控制人。无论一切是往好的方面还是坏的方面前进,结果又是如何,人们一直在追求,在探索,而在最后接受审判的那一刻,有多少人可以清醒而坦荡地说明白,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什么。人总是给自己提出难以企及的高尚目标,而每向这目标靠近一步,人都要以自己的错误甚至牺牲为代价。
人的前进道路充满了庄严的悲剧性质,而人类文明之所以能够以势不可挡的趋势不断地向前发展,就在于人在一次又一次的痛苦的失败中升华自我。
“真美啊,请停下来!”双目失明、白发苍苍的浮士德怀着崇高的幸福感,仰面倒下,嘴角挂着满意的笑。
在他旁边,魔鬼靡非斯托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这个可怜虫,他拼死拼活地对我进行反抗,最终还是让我取胜!”
然而,靡非斯托还是输了,浮士德最后仍是被上帝领入天堂,就算魔鬼拿出当时浮士德用血写的字条,也没法将他送进地狱,做魔鬼的奴仆。
也许你会奇怪,浮士德最终说出了那句话,他这一生也的确有过许多堕落的表现,为什么最后上帝不履行诺言,让他升入天堂?其实,答案书中已经说明:浮士德最后做的围海造田属于上帝所规定的“带领人们走向幸福”的标准。
所以说,还是伟大的上帝赢了。
由于浮士德被魔鬼靡非斯托所**,他总是让自己的理智去对抗自己的欲望。期间,经历了不少苦,不少累,几次差点就真的被魔鬼控制了。但是,他还是走出了圈套,为了自己一直以来所追求着的理想,他的理智战胜了邪念,得到了上帝的赞美。
欲望与理智天生就是一对宿敌,一个是天使,一个是恶魔,经常在人内心中战斗。在这厮杀的过程中,人自身偏向哪一方,哪一方就获胜。选择了欲望,就使自己得到片刻物质上的满足,而精神上却萎靡不振。
选择了理智,暂且割舍了欲念,但凭借自己的坚贞,努力进取,实现理想,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幸福。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7
要说读书啊,那可是我最喜欢的事之一,我可不像李骏锴那么疯狂。我喜欢小说,像破案、恐怖货魔法等,如《福尔摩斯》、《冒险小虎队》或《哈利波特》等。
先从《福尔摩斯》说起,因为他的聪明和智谋让我钦佩,所以我爱上了它。
要说《冒险小虎队》,因为它最开始很恐怖,最后看起来很平凡;它的情节打动了我。不过,当我读到了第13本书是,妈妈那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我,用严厉的口语对我说:小虎队的书太恐怖了,不太该让你看。这句严厉的话打破了我的梦幻,我的一种最爱的书就毁了。
现在我开始读《哈利.波特》,他的英勇也打动了我,这是我读过最长的书,也是好词佳句最多的一本书。自从《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上市后,我就买了一本,后来我才想起来,我还没有《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呢。有一天,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看书,发现有一本《哈利波特全集》(盗版,没有《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价格更便宜,就买了。后来发现,错别字太多了,如哈利写成哈刮、卢平写成露平,不过,我还是硬着头皮看下去了。
爱读书,读好书,不明白的地方不要怪书。我想告诉大家这样的道理。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8
生活就像一条河,它的流动本身表明它并不平静。在流动的过程中,受到几枚石子的打击,它只是大度地笑笑,泛起几朵水花,绕几个漩涡,又流向了远方。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整理的读《冒险小虎队》有感,欢迎阅读。
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好书,这使我受益匪浅。特别是读完《冒险小虎队》这本书以后,让我自己感到自愧不如。我今年已经9岁了,可小虎队员的中间,有几人比我还小,但是他们敢独自在**的世界里闯,做一个机智的小侦探,即使有威胁到自己宝贵的生命的时候,他们也能从容面对,用自己聪明的头脑战胜困难,**了罪犯。
我从心底里佩服老虎——你真棒!
我钦佩小虎队队员的勇敢。我也想做一件像他们一样的大事,这样别人就不会看不起我了。可是想想我自己,虽然快读三年级了,有时,爸爸、妈妈晚上有事或要加班,我一个人都不敢在家里睡觉,十分害怕。只能点着那电灯;开着电视机;自己躲在被窝里,数着小羊;过好长好长时间,才渐渐睡着。
还有一件事,说出来难为情。记得暑假我们一家去驾车去普陀山旅游,爸爸驾着车在通向宁波的高速公路上行使,速度时而快时而慢,稳稳地操纵着。一家人有说有笑,非常惬意。
只有我坐在车里干着急,看见前面的车离我们的车很近很近,我怕撞上,身子使劲地往后仰,想让车速慢一点以免碰上。
当我的这一举动被妈妈发现时,大家都说我幼稚、天真,弄得我面红耳赤,非常尴尬。当我们乘快艇去普陀山时,我们刚下船就非常兴奋和兴奋。但当船在茫茫大海中航行时,我害怕大海会把船掀翻。
一天下来,我意识到我的担心是不必要的。大家安全抵达普陀山,开始旅行。
我真恨自己胆小如鼠,以后我要像小虎队员们一样勇敢,敢作敢为,在生活中锻炼自己,在学习中锻炼自己,使自己不断成长、不断提高。
我喜欢看一本书——《冒险小虎队》。
小虎队里的主人公碧吉、路克、帕特里克勇敢无比,面对白衣骑士的“恐吓”时,反而更加的增加他们的好奇心。在《遗忘的土牢》里,他们勇敢的找出谜底,在《巫婆沼泽》的时候,他们冲破重重难关,破解了这个谜底。
为什么三个孩子能反复破案?他们注意的是两个字——团结!碧吉很坚定,路克很机智,帕特里克很坚强。
坚、智、勇,谁能想到,这三个极为普通的字合起来居然是一种强大的力量,碧吉、路克、帕特里克就靠着这种力量,挫败了一个个阴谋,战胜了一个个困难,消灭了一个个敌人!
“小虎小虎,绝不马虎,小虎小虎,生龙活虎!”多么响亮的口号啊!这都是以团结而响亮的。
很多人说,看了《冒险小虎队》这本书,晚上会惊吓地睡不着。但我不这么认为。相反,我觉得里面的情节是惊人的。别大吉,路克和帕特里克的毅力和勇气不值得学习吗?
正是在生活中,有些人遇到挫折,精神萎靡不振。如,成绩下降了,被老板骂了。就觉得人生对他不公平,就发脾气,让不知情的人觉得莫名其妙。
我在一本书里看到一段这样的话:“生活就像一条河,它的流动本身表明它并不平静。在流动的过程中,受到几枚石子的打击,它只是大度地笑笑,泛起几朵水花,绕几个漩涡,又流向了远方。
人生其实更像一座钟,总是在受打击之时,才释放出自己美丽的声音,一声比一声悦耳,一声比一声从容。”这时,我想:任何的挫折只不过是河水在流动中遇到的一颗小石子,一座钟受到的一次小小的撞击。
既然已经发生了,而且已经无法挽回,我们能不能不笑挫折?
在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冒险小虎队》在书中主人公:路克、帕特里克、碧吉。解开了一个个新中的迷。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中出现了令人恐惧的东西——“鬼”。但在这本书中,三位主人公揭开了神秘的面纱,那就是有人在故意恶作剧。
记得我只有七岁时,一到夜幕降临,我只好呆在大人的身旁形影不离。生怕有鬼的出现把我活吞了。到了八岁,有一次中午,听了奶奶说了一个令人恐惧的故事:
一天晚上,黑风高高的夜晚,有一个巨大的怪物,令人毛骨悚然。人们过去常做些艾草来降妖降魔。我听了之后吓地惊惶失措、手脚发麻、不敢动弹。
但后来我奶奶也告诉我,我可以祈祷鬼魂不要带着香来找我,因为我是无辜的。
一到了晚上,躺在床上就看到好像有鬼怪地出现的样子,使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算睡着了也常常会梦到和“鬼”在聊天,吓得我浑身发抖。
现在我已经十三岁了,早已把“鬼”看透了,了解了世上根本没有鬼怪的存在,现在想想才知道当年的我有多么天真无暇,在这本书中我学会了勇敢、坚强,要用智慧去克服困难,永不向困难低头。在书中我感受到了三只“小虎”的精明之处。解开了一个个鬼之迷。
发现了有一家人的神迷失踪,是有人故弄玄虚。
我想向书中的主人公学习,发现身边的问题,解决他。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9
今天想给大家分享一本书——《方与圆》。这本书是我刚毕业工作时读的。对于刚从工作中毕业的我来说,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是无知的,有时我感到很困惑和无助。
老公对我说:“你看书吧,在书里可能你会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一次逛街时,在一个小书摊上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书。
我每天如饥似渴的拿着这本书阅读,书上随处可见红色或黑色的笔画的圆圈和横线,甚至一个章节之后还有自己的感悟和总结。那时,我觉得它是如此神圣。里面所有问题都有答案。现在我觉得有点好笑。但到目前为止,有一句话深深地影响了我。
影响我们的不是事物本身,而是我们对它们的看法。这句话深深地打动和影响了我对生活的态度。我们常常因为很多事情而生气、失落、愤怒、沮丧和困惑。
但事实上,让我们产生这些情绪的不是一些人或物,而是我们对待这些人或物的看法。一旦我读了一篇文章,作者就被诊断为癌症。在字里行间,作者表达了处理亲友和身边事物的方式的转变。
在他绝望等死的时候,医生告诉她他的癌症为良性,作者幸运的恢复。在文章最后一句,他这样写到:“原来这个世界是可以变美的,关键是自己怎么看。
”同一个人,因为一个事件的触发,思想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时候,思考的角度决定一切。
人生很短暂,我希望我们能以积极的太度对待身边的人和事,每天在朝阳下过着优雅幸福的生活。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10
悠悠书香,拨动心弦。
琅琅书声,轻叩心扉。
古往今来,阅读似乎永远不会成为一个老话题。它体现了人类永恒的文化和智慧。它是知识的无尽宝库,等待着我们新一代的探索。
在书中,我们可以尽情的徜徉。与林黛玉葬花,感受花香的凄凉;与孙悟空杀妖,显神威;与宋江解惑,显侠义;与诸葛亮借箭,佩服其足智多谋
在书中,似乎永远都不会倦。读到阿廖沙遇到外祖父的毒打时,我曾为他潸然泪下;读到祥子再遇挫折时,我曾为他加油鼓劲;读到儿时的迅哥顽皮淘气时,我不禁捧腹大笑;读到凡卡经历的虐待时,我曾为他默默祈福
在书中,我们可以欣赏人物,倾听他们的声音。感受杜甫勇攀人生顶峰的远大抱负;品味张继落榜后枫桥夜泊的苦涩寂寞;感悟李煜沦为亡国之君的离愁哀痛;品读范仲淹登高思乡的淡淡愁绪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以书为伴,遨游知识海洋,扬帆起航,开启智慧世界。吸取书中精髓,开阔眼界,我读书,我快乐,孜孜不倦,无怨无悔。
书的味道,比蜂蜜还要甜,比花香还要香。像一首非常优美优美的旋律,令人陶醉难忘。品味它的魅力,足以打动千百万人的心。
多少人,为了读书,手不释卷;多少人,为了读书,废寝忘食。可见,书籍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要读好书,品味好书的一境和文字,提高阅读和写作水平,让书充是我们的大脑,不断完善我们自己。
书,是一位智者,启迪我们能更轻松、更快乐、更努力地去学习,无形中,走向成功就会事半功倍。一本好书,就是一剂苦口的良药,一架通往成功的桥
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让我们走进书的世界,抛开烦恼,与书交朋友,实现人生的价值!书我爱你!
高二:安
周恩来的读后感系列
幼儿教师教育网主题栏目精选:“周恩来的读后感”,敬请访问。
每次读完作品,我们都有新的收获,读后感能帮助我们理解作品内容。我们该从哪里去寻找作品的读后感做参考呢?你不妨看看周恩来的读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周恩来的读后感 篇1
他,出生在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家。但是,他却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幼时,他在一群呀呀学语的小伙伴们中脱颖而出,成了养母的骄傲,天的骄子。他,在孩童时期就已经努力学习,对封建社会,对迷信,他若有所思。
他的命运多舛。本该像小鸟一样快乐的少年时期,却要照顾生病的二母。小小的肩头上扛起了整个家庭的责任。读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
他敢于直面人生,努力地求学——他是一个怀有鸿鹄之志的好少年。他学习十分努力,只为了他的理想——为中国之崛起而争光!在学校里,他目睹了不学无术的败家子与思想陈旧的老师……在校园外,他目睹了只会饮酒作乐的贪官污吏与凄惨的下等人民。他说,他要让这些人过上好日子!我佩服他的志向。
他,是文娱兼能的社团领袖,是学校里的办刊俊杰。他,是个雄辩滔滔的热血男儿,剪断长发,力倡新剧。他为了学习新知识毅然东渡日本,感悟极深。他与朋友们们在新年立志:要有新思想,做新事情,学新学问,思想要自由,做事要实在,学问要真切。他坚信,真理总会绽放光芒!
他的名字,家喻户晓。他就是——周恩来!这个名字光耀华夏,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闪闪发光。“周恩来”三字。饱含乐乐多少思念,饱含了多少恩情,饱含了多少崇高的敬意!
他为人民想的多么周到!他对人民有多少恩情?他来帮助了多少人民?
合上书,我坐在椅子上,思绪万千。我觉得,他是一位真正的英雄!他有胆量挑战权威,他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他勇敢地东渡日本,去追寻真理之光……他的模样,在我的脑海中,历历在目。
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奋斗,而努力,他是一位优秀的国家领导人。
又翻开这本书,无意间翻到了一页,上面,写着一段灼热的文字:“周恩来,这位少年俊杰,心中满怀着对国家、民族、人民深沉的爱。饱含着深情,一遍一遍吟唱着他心中的理想,呼喊着同龄人不要丢了自己的责任。在一个满目疮痍的年底啊,心中仍然保持着一种执著的坚守,这谈何容易!正是胸中远大的志向、高昂的爱国热情,支撑着周恩来永远向前进向前进!”
这铿锵的文字让我热泪盈眶。信念,支撑着周恩来永远前进。现在,谁还有像周恩来这样坚强的信念?谁还天天为国家大事着想?
周总理之所以当上了总理,大部分源于他年轻时的丰功伟绩。没有学识,怎能党总理?周总理去世时,人们万分悲痛!因为他心怀大爱,广救天下苦难百姓。也是因为他在年轻时期就十分同情苦难百姓,立下远大志向,才成为人民的好公仆的……
我佩服周总理。佩服他的博学多才,佩服他的人次大碍,佩服他的一切。我,也在太阳升起立下志向:
我要做周总理那样的伟人!
读完少年周恩来,我学到了太多太多。我会永远记住这个伟大的总理!我会永远记住他!
周恩来的读后感 篇2
自从读了《少年周恩来》这本书,我对周恩来的种种精神与事迹就充满了无比的敬佩:
周恩来出生在江苏淮安县,生母是万氏,养母是陈氏,乳母是蒋氏。周恩来的父亲叫周贻(y)能,他给出生的周恩来取了个乳名:大鸾(lun)。这个名字蕴涵着神灵之精见则天下安宁之意。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大鸾,这个出生于普通苏北人家的孩子日后会对中国的历史进程产生怎样巨大的影响。
周恩来是个早慧儿童,他四五岁就会用字板拼成一首诗,跟着养母陈氏学写毛笔字,他从小就很勤奋,他不怕吃苦,不怕困难。19xx年,也是周恩来六岁的时候,这一天是开学的日子,大鸾兴冲冲的来到学校,在课堂上,周恩来跟着先生摇头晃脑的念着:人之初,性本善,他觉着这个很有趣,虽然他不懂意思,但看着老师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也和老师大声的朗读起来。
周恩来还是个爱书的孩子,他一有空,就去翻书看,一边看,还一边做标记。他每每读书,都是那么的如饥似渴,夜以继日,废寝忘食,他那种爱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周恩来读的书很多,有《东方杂志》,《大同报》,《立国根本谈》,《军人的模范》,《资质模范》,《国民生死问题》
周恩来还是个有担当的人,在他九岁那年,他的两个母亲去世了(万氏和陈氏),家里没有人照应,只有靠他自己自立根生,照顾两个弟弟,他不忍心让两个弟弟挨饿,便把家里值钱的东西给当了,换来些钱给弟弟们买食物。
周恩来还是个谦虚的人,他曾在南开学校和他的一些好友一起成立了一个敬业乐群的团体,因为周恩来有才干,大家都一致推选他做团队的领导,而周恩来却谦逊地说:我的能力有限,还是其他同学来担此重任!
周恩来不仅谦虚,对工作还很尽心尽责,富有领导模范。
他在敬业乐群里分管智育部,智育部在他的分管下,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为了使智育部的工作做的更好,周恩来忙得不亦乐乎,费了不少心思。
周恩来又是个写作的奇才,他每次写的作文都论述严密,举例扎实而绵密。就连参加阅卷的国文老师对他的作文都赞不绝口。
周恩来,一个聪明伶俐的人;周恩来,一个谦逊而不自大的人;周恩来,一个博览群书的人;周恩来,一个有担当的人我多么想对我们伟大的周总理说;周恩来,你就像一朵在墙角的花,努力的攀岩,使自己看见阳光;周恩来,你就像那温暖的阳光,时刻抚慰伤心的人,给他们一丝丝的希望;周恩来,你就像那雨滴,时刻滋润着万物亲爱的周总理,你是那么伟大,那么无私,你的完美形象永远保留在人们的心中,人们无时无刻都会想着你,爱戴着你!
周恩来的读后感 篇3
我最近在《青年文摘》上读到了一个故事——《周恩来的风采》。世人除了敬佩周恩来的高尚情操、献身精神、精明智慧和学识渊博外,还十分仰慕他的迷人风采。
故事中周恩来每到一处,总是模范地遵守一切公共秩序,遇见人民群众,他都要微笔着向大家招手致意;他每天工作18小时,每次接见外宾,总是提前到达,站在门口和大家一一握手,态度和蔼诚恳,会见结束,他总把客人送到大门外,直到汽车开动离开。
《论语》中曰:礼之用,和为贵。宋苏洵曰:"约之以礼,驱之以法。"康诺利曰"一个时代的文明成为下一个时代的肥料"。我曰:"学习周恩来,争做文明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也很明确的提出"文明"这个词。
文明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标志。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的高低,反映了这个社会全体成员综合素质的水平。
说到文明,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次,列宁同志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女工端着一盆水上楼。那女工一看是列宁,就要退回去给让路。列宁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已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这不就是文明礼仪的体现么?
除了周恩来,还有一位总理十分注重礼貌文明,他就是霍克。霍克任澳大利亚总理时,有一次在一家商场内与一位老人就养老金问题发生争执。霍克一时冲动,骂那位老人:“愚蠢的老家伙。”老人因此把他告到法院。霍克举行记者招待会,就自己不文明的语言,公开向这位老者道歉。他说:“那天我非常困恼,但这不能成为我使用那种措辞的理由。如果我确实伤害了他的话,我愿意就此向这位先生道歉,诚请宽容我的不逊。”正因为霍克总理的礼貌文明,使他在国内的声望越来越高,社会才会日益稳定和谐。
然而,无论是多美的地方,都有一些不文明之处,随地吐痰、乱贴小广告、酒后驾驶、乱闯红灯。这些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
生活在美丽的城市,许多人却漠视那尽情飞舞的果皮纸屑而不伸出双手;一些人还忍心让洁白的墙壁,留下串串脚印,还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更有甚者让可恶的香烟在美丽的家园里烟雾缭绕,还在公众面前上演刀光剑影、插队哄抢;有些司机乱闯红灯,全然不顾人身安危,丝毫没有察觉到他人眼神中那一丝担心、那一屡责备。美丽的家园不仅仅只需要别人的付出,更需要你我的文明举止呀!文明,人人都可以做到,只是人们时常忘记而已。
文明,人人都可以做到,它跟生活条件没有必然的关系。一个富翁可能乱丢垃圾,而一个穷苦的人可能举止文雅。要做一个文明的人不需要什么必要的条件,只要愿意文明,世界上所有人都能做一个文明人。
一个人如果讲文明,那么别人会很愿意与他成为朋友。如果一个人不讲文明,那么几乎没有人愿意接近他,那么这个人就彻彻底底地被孤立了。一个人连文明都做不到,还怎么去干大事业?文明是一种美德。文明就在我们身边。例如,人多拥挤的时候习惯性地自觉排队、在公共场合保持安静,都可以让人看到。这些文明的举动正悄然改变许多人。他们身上那种无形的力量会改变我们的生活,会让我们身处的这个城市、这个国家、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因此,争做文明人吧!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吧!
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如果你讲文明,那么请更加文明,如果你不文明,请变得文明,人人争做文明人!一起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周恩来的读后感 篇4
自从读了《少年周恩来》这本书后,我心里感触很大,周恩来生活在一个帝国主义霸占的社会,可他还十分刻苦地读书,相较于我们这样优越的环境,又有谁能坚持读书和爱好读书呢周恩来年少丧母,生母、养母逐一死去,但他却坚强地撑起了一个家,除了洗衣、做饭、缝缝补补以外,他还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弟弟,日子过得很清苦。而我呢我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是爸妈的掌上明珠,跟同龄的周恩来比起来,实在是自惭形秽!
周恩来是一个从小就树立远大理想的人。有一天,校长魏老师给同学们讲课,同学们都在安静地听着。讲着讲着,魏校长突然停了下来,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大家:同学们,你们为什么而读书同学们想了一会儿。然后七嘴八舌地说道:为光耀门楣而读书!为明礼而读书!……只有周恩来一个人沉默地坐着,校长看到了他,问他:你为什么而读书周恩来的眼睛炯炯有神,他铿锵有力地答道: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校长惊讶地说:你再说一遍周恩来声音洪亮地答道: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校长听了,无不惊讶,握住周恩来的手说道:好!有你这句话,国家就有救了!那年,周恩来跟我相仿的年级,便立下了这样的志向,不单是魏校长惊讶不已,我也被深深地震撼住。
不仅这样,周恩来还乐于助人。
有一次,要期末大考了,一位同学来到一个平时比较优秀的同学面前,说:这道题我……他话还没说完,尖子生就打断了他:找别人去,我没空!见尖子生看都不看他一眼,这位同学只能另找其人了,他来到了班长面前,班长正在看资料,他还没说话呢,班长就说:要是问题目的话,去找别人去,我没空!这位同学沮丧地往座位走去,刚走到周恩来旁边,周恩来叫住了他:我来帮你看一看吧!这位同学看了周恩来一眼,兴致勃勃地跟他讲起了题目,周恩来不愧是数学高材生,一下子就做了出来。周恩来真是乐于助人,期末大考的关键时刻,同学们自顾不暇,能推掉的事情推掉,哪有心思管别人周恩来却帮助了这位同学。妈妈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觉得从周恩来是这句话很好的贯彻和执行者。
我是一名平凡、普通的小学生,并不具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雄心壮志,但我愿努力学习,不管在科学文化知识上,还是在道德修养上,都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当然,《少年周恩来》给我的启发自然不仅仅是这些。
周恩来的读后感 篇5
今天,我兴致勃勃地抱着这本《少年周恩来》回到了家,坐到了沙发上,然后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完了这本书,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讲了少年时期的周恩来,周恩来从小就非常聪明,热爱学习,可是,因为二母生病了,所以他就开始摆摊卖东西来养活家人,虽然这样特别辛苦,但周恩来还是挺了过去,过了一段时间,周恩来赚到了一些钱,就买了点药给二母吃。他还有两个比他年幼的弟弟,二母没生病前都是二母来照顾两个弟弟,现在二母病了,这件事当然落到周恩来身上,他开始料理家务,打理起家里的日常起居,弟弟如果哭了,他就去哄哄弟弟,如果饿了,他就去做饭给弟弟吃,把家里的事情打理得井井有条。
读到这里,我突然感到很惭愧,周恩来这么小就承担起养活家人的重担,而我却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小皇帝,真是差别太远了。
周恩来不仅能吃苦,而且学习也很认真,12岁的时候,他就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理想抱负。他特别注意课外阅读,来弥补课堂上的学习不足。他总是带着问题去读书,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周恩来那种不怕吃苦、勤奋好学、独立自强的精神打动了,我一定要像周恩来一样,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长大以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周恩来的读后感 篇6
《 周恩来传》是我在暑假读的一本书,在我心目中,周恩来是新中国最伟大的领导人之一!
国仇家难,从小教育了周恩来,使他懂得劳动人民的艰苦生活,周恩来从小就有伟大的志向。在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魏校长问同学们:你们为什么而读书?有的同学回答我为光耀门楣,光宗耀祖。还有的同学回答我为明理而读书,先生就是这么讲的......校长听了点了点头,接着校长又问周恩来你呢,你为什么而读书?当时才12岁的周恩来站起来回答说: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在他的一生中,他确确实实为了这一句话付出了行动。青年时的周恩来去了很多国家寻求救国道路,最后认定:中国应该走社会主义的道路。从此他加入了在巴黎的共产主义小组。成为了党的创始人之一,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通过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从小就应该有伟大的志向,并为了这志向不断的奋斗努力,才会取得成功!
周恩来的读后感 篇7
以前,老听爸爸说:“周恩来总理很伟大”。自己偶尔也在电视、电影中看到一些与成年周总理有关的片子,对周总理有了一些印象。但是,自从我读完《少年周恩来》这本书后,使我更真正深刻的认识到了周总理的伟大。
周总理是一位聪明绝顶、勤奋好学、独立自强、相貌俊朗、雄辩滔滔的少年;他是校园里的天才少年,也是大众面前的激情演讲家;他爱国忧民,为寻找救国救民的道路而努力;他……;特别是他志向高远、从小就喊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豪言壮语。更是让我深受触动、自叹不如。
此时,想想自己,感到非常惭愧。我的学习成绩不错,特别是利用课余休息时间学了田径、乒乓球、速度轮滑、足球、篮球、羽毛球、电子琴、大镲、围棋、游泳、帆船、滑力板、摄影、书法等在学校学不到的技能。并取得了国家三级运动员、市阳光少年候选人、区级三好学生、区级学法标兵等荣誉。在浙江省、市、区各项比赛中露露获奖,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更是很少落空。可我的想法只是努力学习、刻苦训练、多学本领。将来能够找到好工作多挣钱。为家长、老师以及关心、帮助过我的人争光;为自己和家人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现在和敬爱的周总理少年时期比起来,自己简直是井底之蛙、见识浅薄、思想狭隘。完全没有一代伟人周总理悲天悯人的博大胸怀和人格魅力。更何况周总理生活在那么恶劣的年代,他在少年时代就能立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宏大志向。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太平盛世,可好多的青少年却在追逐各类明星,只知道贪图享乐,没有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电视、电影中大多也是娱乐、搞笑的节目,而且大多青少年心里多有一夜成名的冲动,总在想不劳而获。可是对伟人的少年时代了解甚少、不知道一个人要成为一代伟人,必须要像周总理那样有独立、自强、勤奋等优秀品质。
我希望文学艺术出版单位以后能多出类似的书和节目,让我们这些正处在学习成长阶段的青少年,更深刻的接触了解伟人的少年时期,熟悉历史、认识社会,从小学习伟人的优秀品质、高尚情操,从小树立社会责任感,培养热爱祖国的感情,将来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
七天读后感(系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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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读后感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友彬的小说《七天》。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雨天,白荷,健云,君顺,晓玲乘坐的校车突然掉进河床下面的地洞里。白荷他们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奇妙的历险。
面对复杂的环境和一些难以解决的难题,他们不得不静下心来思考,解开这些难题。首先,他们要找到食物,生存下来,并且找到出去的路,其次他们得找到合适的住处。白荷和健云放下家族之间的仇恨,一起想方设法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冒险中也收获了不少,见到了美丽的水晶花园,生活在三亿年前的总鳍鱼,古老的大蜻蜓,有铁锅那么大的荷花
为了照顾生病的君顺,白荷选择留下来照顾君顺,让健云先带晓玲出去,晓玲由当地的原住民带着走出了山谷,君顺被搜救队找到并救出,欧叔看到搜救队晚上点燃的篝火,找到搜救队被救出,搜救队看到健云扔在地上的纸条,找到了健云,白荷则被山里的老虎哞哞驮回来。
七天里,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
那么,假如掉进河床底下的地洞里的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像白荷他们一样坚强地生存下来还是选择害怕,等人来救你呢?假如掉进地洞是我,我没有勇气生存下去,我会害怕,会退缩。看来,在生活中,学会坚强很重要,当然,勇气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让我想起了生活中的我,不够坚强,没有什么勇气。
这也让我想到了一件事,四年级时,老师推荐我评选三好学生,我不敢相信,但是我还是写好了稿子,想:我一定要有勇气,一定要把稿子读得顺,一定要自信!可是,一上台,我就胆怯了,声音颤颤巍巍的,稿子读得坑坑洼洼的,和自己说好的勇气和自信一点都不见了。
这七天,他们遭遇了许多困难,但是他们总能将它解决;这七天,他们每天都在想着自己的家和家人;他们经历了许多绝望,他们多少次想要放弃,但是他们又再一次坚强地站了起来。
我们与他们同龄,但是我们却不能做到像他们一样的团结,我们一定会不知所措。也许,我们也需要一个这样的七天,也许我们也应该试着去体验风霜,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长大!
七天读后感 篇2
没有那么好,也没有那么糟。
全书以死人的视角讲述活人的事情,处处都是中国特色的讽刺,强拆、冤假错案、瞒报伤亡人数、弃婴、底层人民的鼠族生活、卖肾黑窝点等等,每一个社会现实都充满痛点,可是放在一本书里,一个主人公的周边,确实有点像在读新浪热搜。就像做一块香草戚风,摆的调味料太多,把香草的味道都给盖住了。
大多数事情在现实中都能找到原型,唯有伍超和鼠妹的故事让我觉得不可思议,不是对底层生活困苦的不可思议,而是一个愿意为了爱情住在没有阳光空气污浊的防空洞里的鼠妹竟然会因为一个山寨iPhone跳楼。前面的懂事和后面的不懂事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余华后面借用鼠妹的口吻说跳楼是因为伍超骗她,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还没有勇气当面对峙问清楚吗?而且他们的经济情况彼此应该很清楚吧,坐在防空洞里玩iPhone和坐在宝马里哭,真是一样的滑稽可笑。
xxx对这本书的评价相当低,有些评论甚至称得上刻薄。不过我认为这本书仍有其可读性,余华驾驭文字的能力还是可圈可点的,写杨飞和杨金彪的故事时我有几度哽咽。而且就冲这写尽世间丑态的勇气,也该为其竖一竖大拇指。
七天读后感 篇3
每一天的生活中都在有人生有人死。作者用平实的言语打动很多人,用语言的力量诉说现实的一些黑暗。主人公用“七天”的时间给我们讲述了他在“现实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种种迹象,同时在文中插入了与主人公有联系的人的一些相关的社会现象,赤裸裸地展示现代生活的贫富差距,身份地位悬殊,权力与金钱的诱惑,还有人性中最黑暗的一面。
文中主人公与养父的亲情,与结发妻子的爱情,都让人唏嘘不已,也让很多人留下了泪。养育之恩,无以为报。没有血缘的二人堪比亲生关系养父为了他在年少轻狂的二十几岁放弃了爱情放弃了婚姻生活,悉心照料,给他能够给的一切。
爱情路上即便是有背叛,杨飞他也没有后悔爱过。爱一个人不是为了捆绑对方,只是为了让对方活得更好。
这本书关于死亡,其实你害怕死亡吗?
讲真,我不怕自己离开这个世界。我怕的只是我爱的人离开。我对死亡的恐惧在于他人不在自己。
去年国庆我在医院待了几天,第一次目睹医院里的死亡。隔壁病房有人去世了,那个下午的走廊充斥了痛哭的声音,让人害怕让人恐惧,只是短短几个小时,人就消失了就好像杨飞在吃饭的时候一不小心就飞向了另一个世界一样猝不及防。
今年过年后不久,送走了我敬爱的伯公,寿材就在我面前,他就这样躺在我面前,家族最年长的爷爷到刚上小学的孩童都在哭泣,可是人就这样再也不会回来也不会知道了。
那个时候我也有了对自己死亡的恐惧,也会怕自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怕自己未尽的孝,未了的心愿,未说的话,未见的人,未去的地方……我最怕最怕的是我爱的人痛哭,害怕他们伤心。
七天读后感 篇4
世界上真的有无法放下的恩怨和无法跨越的阻碍吗?答案必然是否定的。要看你怎么看。
——题记
时光匆匆,给书柜里的一些书蒙上了细尘。于是,在这个闲暇的午后,我翻开了这本书——《七天》的第一页。
这本书的作者是许友彬,他出生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小镇。《七天》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温情悬疑类的小说,以平凡的话描绘出冲撞人心的感人故事。“许友彬的作品是可以穿越时空超越年龄的。不但孩子们爱读,成年人也能凭此慰籍心灵,重寻自我。”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是这样评价的
这本书讲了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了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其中白荷与健云之间有着家族仇怨。四个学生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地下和地上的历险。
在地洞里,他们食用生活在三亿年前、被公认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欣赏着璀璨的水晶花园,触摸直升机般的巨型蜻蜓、叶如伞盖的大荷花。洞里还有一个神秘的老婆婆,不知是人还是鬼······
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学生放下恩怨,互相辅助,穿越了种种险境,也解开了种种谜团。七天过去了,欧叔、健云、晓玲和君顺一一得救,只有白荷还没有走出森林······
看完了书,我感觉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口。感觉最明显的是在大家一一决定留下照顾君顺,共同逃离时,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是什么能让他们放弃平坦的生命通道放下怨恨,去在死亡的阴影里共同搜寻一丝丝生气?
一次历险改变了一切,一次历险又什么都没有改变。生命的路是那样充满坎坷,生命的星辰最终要靠自己点亮!
能够看到你们,我已经很满足了;
今晚能够睡在床上,我已经很幸福了。
七天读后感 篇5
今天,太阳公公没有起来,还在睡懒觉呢。而且连闹钟鞭炮也没有把它给吵醒,不过,我却已经早早的读完了《七天》。这本书是马来西亚着名儿童文学作家许友彬写的,这本书荣获过第一届马汉儿童文学双年奖。故事讲的是欧叔驾车在雨天忽然掉进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建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其中白荷和建云之间有着家族仇怨。四个孩子与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历险事件。
从中我看到了白荷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女孩,连照片都没有,甚至没有见到过一面妈妈。但她靠坚强的意志在丛林中活了下来。建云和白荷的遭遇差不多,他从小没有爸爸,但他靠自己坚忍不拔的勇气、灵巧的双手和野外知识在丛林中独自生存了下来。君顺没有爸爸、奶奶和爷爷,他的爸爸死了,但他在丛林中找到了失踪二十多年的奶奶,又和奶奶一起找到了爷爷,从此君顺从小气变为大方了,因为他懂得了分享。而晓玲是他们中间最幸福的,她即有妈妈,也有爸爸、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和忐忑,都要勇敢的面对,同时也要团结一心,用大家的力量和智慧化险为夷。
七天读后感 篇6
我用七天的时间读完了《七天》,又用七天的时间感悟书中隐含的道理。
《七天》是马来西亚大作家许友彬的一部关于儿童冒险故事的作品。这部小说以七天为时间表,围绕四个少年讲述了一个惊险刺激而又感人的故事: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载有四个少年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建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其中白荷和建云之间有着家族仇怨。
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少年放下恩怨,互相扶助,穿越了种种险境,也解开了种种谜团。七天过去了,他们终于一一得救。在书中,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就好像我们的生活,没有的确的黑与白。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有影的地方,背后便是光。
七天的时间,白荷和建云冰释前嫌;七天的时间,晓玲和君顺脱胎换骨。这七天告诉我:不经历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百炼,难以成钢。迎着困难前进,这就是成长!
白荷他们正是如此!当困难来临时,他们沉着泠静,一次又一次的向困难进攻,超越它们,终于战胜了困难!人生的道路坎坷不平,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你就是最终的胜利者!挣扎在困境中时,一定要有放手一搏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念。
白荷身陷困境时,老虎哞哞挺身营救,深厚的感情将人与虎紧紧牵在了一起。人和动物都可以相互信赖,更何况人与人之间呢?因为有了太多的猜疑,因为有了太多的不信任,总是心与心的交流越来越少。只要真心对待,时间算得了什么,距离又算了什么呢?其实,大自然并不神秘,真正神秘的是人类;大自然并不残酷,真正残酷的还是人类。
这是一个美丽的探险故事。我的心灵跟随着那条崎岖的回家之路,收获了生存的本领,纯洁的友谊,团队的精神。我相信,如果这部小说拍成动画片,那么它就是另一个爱丽丝漫游奇境的故事!
七天读后感 篇7
读《第七天》有感2000字: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七天读后感 篇8
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七天读后感 篇9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把《第七天》这本书看完,就让人想起狄更斯的那句名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合上书,才发现那封面上的字“书中描写的荒诞比起现实的荒诞”……也许世界就是这样。
放下手中的书,转身望向窗户,放松一下紧绷的思维,解放自己的自由,烈日将大地照得刺眼,树在无意中留下晃动的阴影。我面对着太阳,在思索我的世界—对自己灵魂的问询,不经意想起山坡上的小坟堆,那里埋葬着我的亲人,它的渺小,让人不会去注意,只有几块红砖砌成的小屋,冥冥中,告诉我们她在这里安息,我在那里曾徘徊过,在这片树林中曾穿行过,我独自在坟堆前驻足,在这里忘却了伙伴的约定这是两个灵魂驻足的地方,但只有一个灵魂永远在这里停留。
又回头琢磨,觉得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但死去的世界里,也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无论外面的世界怎样,这里永远是春天。也许热和寒只是一线之差,生和死也只是一界相隔,我低下头摸索般的打开窗户,又被外面的乌烟瘴气,被迫般的
关上了。再次打量桌上的书,这才悟得书中的世界—我们在一栋栋拔地而起的摩天大厦间迷失了自己,我们的目光也在形形色色的玻璃幕墙中,变得干涩、贫乏,内心是缭乱的,浓雾锁住了这个城市的容貌,这个城市失去了白昼和黑夜,失去了早晨和晚上。但我们永远向往着幸福,在这里谋生,苦尽甘来。驱逐,去了那片“死无葬身之地”……在那里,去等待下一次的“重生”,去逃离那黑暗的时代。
一个人的灵魂孤独的安息在这儿,它眺望着远处的美好—那个在冰冷的世界构建的暖巢—死无葬身之地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七天读后感 篇10
我以为这会是一本悼念自己一身的书,结果,不是。强拆,卖肾,弃婴,袭警,事故伪数据,。。。一层层的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无奈。对妻子,父亲的爱,以及鼠妹净身的片段,是文中的温情线。至于刘梅跟伍超的爱情故事,很像我们这代人那些年级轻轻,没读书就出来打工的人。(暑假工,曾经呆过工厂,茶餐厅,现在楼下凯了个发廊,也接触了里面的小妹妹,他们真的,三观,跟他俩,真的真的很像。不能明白作者花了很多手笔在这上面的缘由,是想透过他们揭露他们的幼稚,无知,对社会的无能为力以及卖肾,鼠居的黑暗?)读得很心痛,为的不是他们的爱情,而是他们对于自己的生活的选择性,真的太低了。贫穷,学历,对自己的认识,三观都限制了他们的进步。他们本可以过得更好,可所处的环境,是那么的无可奈何。工作一个换一个,选择越来越少,越来越贫困,刘梅的自杀,更多的是让我气愤。伍超的死。让我心痛。没有刘梅。他会发展得很好。起码,不用卖肾。而刘梅,如果,踏实一点。听话一点,不虚荣,又何至于如此?或许,每个人,想要的不一样吧。杀马特的世界,我不太懂。
项链读后感系列10篇
想要写好作品读后感最关键的地方在于如何揭示作者精彩绝伦的布局。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常常被其巧妙的情节和深刻的思想所震撼。为了将自己的感受与观点传达给读者,我们可以尝试用文字来娓娓道来内心的感悟。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您推荐了一些关于“项链读后感”的精彩文章,希望能给您提供一些灵感。
项链读后感(篇1)
莫泊桑的小说《项链》刻画了一个追求享受、虚荣心极强的小资产阶级的妇女形象——路瓦栽夫人。她是个美丽但不富裕的普通妇女。偶然的机会使她得以参加盛大的晚会,为此她做了件礼服又去借了项链,在晚会上大出风头,陶醉于妇女们所认为最美满最甜蜜的胜利里。可是后来却丢了项链,她和她的丈夫不得不辛苦十年来赔偿项链。我们从她借项链、丢项链、赌项链的不幸遭遇中,可以看到,她的细胞中充满了虚荣的原生质,“虚荣”占据了她整颗心,她脖子上闪闪发光的项链,其实质是无形的锁链,美丽动人的背后是可怕的苦果,丢了项链,戴上了锁链。
不是么?她在丢失项链之后,首先戴上了经济贫困的锁链,负了一万八千法郎的重债,为此她只得辞退女仆,迁移住所,租赁了一个小阁楼,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到水果店里争价钱,受辱骂。十年劳累,路瓦栽夫人从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变成了一个穷苦人家的粗壮耐劳的妇女;她的家境也从小康坠入了困顿。这就是闪光的项链给她带来的经济上的锁链。
路瓦栽夫人的外貌是美丽的,但为美丽外貌所掩盖的却是一种好逸恶劳的思想。她认为,“在妇女,美丽、丰韵、娇媚,就是她们的出身;天生的聪明,优美的姿态。温柔的性情,就是她们的唯一的资格”。她正是要以色相为敲门砖,平步青云踏进上流社会。这是路瓦栽夫人心目中的项链,挂着这副无形的项链,她整天沉浸在高雅和奢华的生活幻想之中,想入非非,狂乱颠倒。佛莱恩节夫人的项链是假的,而路瓦栽夫人心目中的项链则更是虚幻的,它成了套在她灵魂上的一副真正的锁链。
可是,路瓦栽夫人被沉重的锁链压得喘不过气来时,并没有从挫折中觉悟。当她一个人坐在窗前回忆往昔时,她并不悔恨当初爱慕虚荣借项链去参加舞会,惋惜的只是项链的丢失;她并不悔恨为了一夜荣华而付出十年辛酸的昂贵代价,而是感叹人生莫测,命运无常。她对自己的困苦原因竟毫无意识,她深深地陷入虚荣的泥坑而不能自拔!重值可以还清,经济上的锁链可以除去,可是她精神上的锁链却难以砸掉。
资产阶级的虚荣心就是一副沉重的锁链,这副锁链至今还在害人。一旦套上了脖子,就会使你痛苦,甚至堕落。
警惕啊,一心追求着“项链”的人们!
项链读后感(篇2)
我曾听过:“我没有为你遮风挡雨的本事,但我希望能陪你走过每段艰辛”。那时,我想这世上大抵是没有这般的人吧,直至后来,我遇见了罗瓦赛尔。
初读《项链》,我只体会到社会的现实与动荡,但后来,我在这现实的黑暗与社会的动荡中,在人性的不堪里,我悄然发现一抹温暖,那是一种平淡而温柔的喜欢,那是罗瓦赛尔对玛蒂尔德的喜欢,是一个丈夫对妻子的喜欢。
罗瓦赛尔,为了妻子想要的生活千方百计地弄了一张夜会请柬,为了让妻子体面地参加,放弃了自己枯燥生活中的一点乐趣——把买猎枪的400法郎拿来给妻子做新衣服。他会在宴会结束,担心妻子着凉……
后来我想,也许罗瓦赛尔心里,枯燥的生活并不只打猎这一乐趣,玛蒂尔德也许是他枯燥生活中最大的欢喜,是他源源不断的所有勇气,以及对生活的所有热爱。
最触动我心的是罗尔赛尔为了玛蒂尔德,为还项链四处借债,用十年艰辛偿还所有债务。罗瓦赛尔从未想过逃避,在那个她最难过的时候,毫无怨言地陪伴她走过那最艰辛的路。即使最后玛蒂尔德被生活折磨的满身沧桑,他也未曾抛弃过她。他喜欢她呀,只是因为是她而已,所以,他会陪她走过艰难坎坷,陪他留在平淡生活,给予她所有的热爱,呵护她的一生。
这大抵就是喜欢吧,你的快乐与我有关,你的不顺遂,我陪你走过,我没有给你荣华富贵的本事,但我也想尽我所能,让你在平凡生活中感到一点点快乐,对我,一切足矣。
想到一个故事,丈夫为了患了老年痴呆症的妻子,许多年,许多年,他记得她的所有喜好,他日复一日,为她买爱吃的零食,他买,她记,他每买一次,她就在他的名字后面画上一笔,后来的后来,她终于活成了她原来的样子,他成了她心中的样子。然后我才知道,原来喜欢不是有多轰轰烈烈,喜欢,也可以平平淡淡,喜欢你,想要给你所有的欢快和所有耐心。
说到此,我想起了外公和外婆,外公也是得了老年痴呆症,什么都不记得,生活不能自理,只有外婆每日悉心照顾他,给他讲生活中的小事。后来,外公走了,外公走的那一天,外婆未发一言,也不曾落过一滴泪。有人会说,外婆无情,我想我是懂她的,大半辈子都过来了,熬过了所有的平淡,还是走了,不是无情,只是一切平淡而来,一切又归于平淡。而这平淡之中,又该是多深沉啊,只是外人不知道而已,外公被送走那天,我却看到,外婆呆在房间,哭得像个小孩儿,我想她到底从来不想承认外公是走了,因为爱得深沉。
有一句话:只要你在我身边,每一天都是惊喜。也许我不曾知道喜欢是一种什么,但我知道,喜欢一定是愿意陪伴你熬过那些难熬的日子。就像《项链》里罗瓦赛尔对玛蒂尔德的喜欢,倾其一生,予对方所有的喜欢。
项链读后感(篇3)
我高兴地读完了《一串葡萄项链》这个好故事。
大家肯定对《一串葡萄项链》这个题目感到奇怪吧!为什么说葡萄项链呢?是真的用葡萄做成的项链吗?就让我先介绍一下这个故事吧!
九月十日是教师节,是米老师的节日。
杜歌飞高兴地金贝贝:“教师节到了,你准备送什么礼物给米老师呢?”
金贝贝摇摇头,说她还没有想好送什么礼物。
“我告诉你吧!”杜飞歌摇晃着他的大脑袋说,“我要送一件很特别的礼物给米老师。”
“能告诉我是怎样特别的礼物吗?”
“不能告诉你,这是一个秘密。”
“我送什么礼物呢?”金贝贝心想。
回到家,妈妈说她买了新鲜的葡萄,让金贝贝洗一些出来吃。看到新鲜的葡萄,金贝贝想到该送米老师什么礼物了。
金贝贝把葡萄洗干净,然后一颗一颗摘下来,放在水晶盘里,把最好最圆的紫葡萄挑出来,用针和线一颗一颗串联起来,象征着“幸运”。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金贝贝通过送给米老师自己动手做的一串葡萄项链,表达了她对自己老师的那份深深的敬意,真是一件有意义的特殊礼物。
项链读后感(篇4)
项链读后感1“项链”主要是讲罗瓦赛尔太太将去参加教育部举行的晚会,为了不在阔太太们丢人现眼,她花去丈夫所有的积蓄做了一件漂亮衣服,又借了一串华丽的金刚石项链。晚会上,他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正当他陶醉在幸福中时,项链却丢失了。
为了赔偿这件昂贵的首饰,夫妻俩含辛茹苦,整整十年。当她的青春逝去,债务还清后,罗赛尔太太知道她借的项链是假的。
这个故事通过罗赛尔夫人为一天的虚荣付出了十年的代价的悲惨结局,讽刺了当时社会上小资产阶级虚荣、浮夸、天真的气氛。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人不能虚荣,否则他们会得到悲惨的结局。
项链读后感2《项链》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妈妈从图书馆借了一本莫泊桑的藏书给我推荐这篇文章。它描写了女主人公迷恋虚荣浮华,为图一时出风头,而丢失了借来的项链。
一家人只好省吃俭用,东借西贷,好不容易凑足三万六千法郎买了一条相同的项链赔给人家。为了还债,他们夫妻俩已经还清了十年的债。更让他们吃惊的是,丢失的项链只是一条价值几百法郎的人造项链!
我觉得这篇**中的女主人公——罗瓦塞尔太太在很多地方做得不对。她的缺点是虚荣,总是把面子放在第一位。她在自己的家庭并不富裕,但她非常爱面子,所以她不得不向朋友借一条项链去参加聚会。
而且,她很不谨慎,明明知道这是向别人借的项链,戴的时候要格外小心,以防丢失,却根本没有注意,太得意忘形,以至于不知道把项链丢到**去了,找都找不回来。这样,吃亏的还是自己。舞会结束时,她体贴的丈夫给她穿上了一件外套,但她觉得那件外套太普通了,所以她慌忙跑下楼,生怕被别人看见。她丈夫想叫她马车,但她不听。
如果她不这样的话,项链还有可能不会丢。
不过,她还是有一些优点的。如果是一般人丢了向别人借的项链,如果没有足够的钱来买一条一模一样的偿还,可能会投机取巧,随便买一条赝品或者相似的应付了事。而罗瓦塞尔太太则非常诚实、守信用,并没有想要投机取巧,而是为了偿还朋友的项链而苦苦筹了十年的钱。
这篇**告诉了我们:不要爱慕虚荣浮华,权贵什么的都是“浮云”。爱慕虚荣,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项链读后感3读完莫泊桑的《项链》,我没想到结果竟会是这样,情不自禁“啊?”出了声。这个结局简直出乎意料,不过仔细想想这是女主人公咎由自取。
这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出现在晚会上时,引起了全场观众的敬佩,她的虚荣心大为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项链丢了。
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整整十年节衣缩食、辛苦劳作才还清了债务。讽刺的是,她的女朋友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
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因为虚荣虚荣心使她吃尽了苦头。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己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本文的女主人公罗西尔德夫人因虚荣心而背负了十年的债务,这给了他深刻的教训。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应该太虚荣,而应该是一个单纯的人。
看完项链,马蒂尔德是个漂亮的女孩,但没有人欣赏她。她只能呆在家里,坐在镜子前。马蒂尔德压抑着,但她的虚荣心完全爆发了,为了虚荣心,她向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
马蒂尔德的悲惨命运展现了出来。她丢了钻石项链,但她不敢告诉她的朋友。她只是默默地赚钱还债。十年之后,她还请债务后,觉得一身轻松,把真相告诉朋友。这时,她的朋友告诉她,这只是一个假钻石项目,根本不值钱。
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也为马蒂尔德的悲剧感到心痛和遗憾。她能和朋友们说实话,但虚荣使他保持沉默。是虚荣心伤害了她。
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的虚荣心,我也有。我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和玩时髦的玩具。我想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同学面前昂首挺胸,我的朋友才会抬头看我。
我全然不顾昂贵的**,每次都央求爸爸妈妈买,爸爸妈妈依着我,宁愿自己省吃俭用把辛苦赚到的钱帮我买新衣服,新玩具。其实那些都不是必要的,只是我的虚荣心,我只是想在同学朋友面前炫耀。
这些衣服仍然很新,但款式不是最时髦的。我不想穿。玩过玩具后,我觉得无聊,就把它们扔到一边。这是极大的浪费。
从现在开始,我觉得我应该控制自己的虚荣心,不要因为虚荣心而浪费金钱,也不要让父母过上艰苦的生活。
项链读后感5我带着一种莫名的愤怒读完了《项链》一文,接着狠狠地把书扔到了桌子上,心中不停地想:“为什么,为什么故事的主人公这么虚荣?”
《项链》的主人公——路瓦栽夫人,长相虽十分漂亮,但却阴差阳错地嫁给了一个小书记,过着清贫的生活。她整天地幻想着过富人的生活,住着华丽的房子,拥有贵重的家具,吃着名贵的菜肴……但这一切,似乎并不可能实现。为此,她经常哭泣。
直到有一天,她丈夫给她带来了一张舞会的请柬,为了不让自己在舞会上穿着打扮过于寒酸,她不仅把丈夫准备用来买的钱用来买新衣服,还去向朋友借了一副看起来很名贵的项链。开舞会那天,她凭借着美貌和穿着出尽了风头,但她又因为虚荣心,不想在离开时被其他人看见她穿着破衣服,所以她迅速地和丈夫一起离开了。他们到家时,她发现项链不见了,但她和丈夫都没有找到。
最后,他们借了巨额的债务买了一副真的项链还给了她的朋友。他们二人用了十年时间还清了债务,但这时,路瓦栽夫人才发现项链是假的……
人的虚荣心有的时候真是太强烈了,强烈地让人无法控制,就像挣脱了枷锁的野兽一样。想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在十一放假的那几天里,一向虚荣心十分强的我,非让妈妈给我买新手机。还好,妈妈死活都没有答应,这才让我有所收敛。
而《项链》的主人公,不正是告诉了我虚荣心太强的危害吗?
我以后再也不会想要是很么就要什么了,我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我也会让父母更加严厉地管我,把我内心的虚荣心慢慢地压制下去。
项链读后感(篇5)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
莫泊桑的文章充满悲观情绪,这与他的健康和历史背景密切相关。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出现在晚会上时,引起了全场观众的敬佩和奉承,她的虚荣心大为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
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讽刺的是,她被告知丢失的项链是假的。
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
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
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很强的人,往往表现为自夸、炫耀,通过自夸、隐瞒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己。虚荣心强的人,往往有嫉妒的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漂亮,感觉不舒服,不快乐。
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鹤飞秋草黄。”关天涛回答:“三点钟冷雨敲着闲置的窗户”
项链读后感(篇6)
莫泊桑是19世纪后半叶法国很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和短篇小说家、自然主义文学流派的杰出代表,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项链》是其最具代表性的中短篇小说之一。阅读《项链》,我们可以感受到莫泊桑小说独特的艺术魅力。
一、跌宕起伏的情节
《项链》主要讲了教育部的一个小科员罗瓦塞尔的妻子玛蒂尔德容貌姣好,爱慕虚荣,受邀和丈夫一起参加晚会,由于家里落魄,她向好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也如愿在舞会上大放异彩,但舞会结束后却发现自己弄丢了项链。无奈,夫妇借债买了三万六法郎的项链,并压上了二人十年的生活还债,十年后故人重见,却告诉她当初那条项链是假的,只值500法郎。据此,此文可分为六个部分:
1.玛蒂尔德的出身和性情;
2.舞会受邀,准备礼服,借友项链;
3.舞会如愿,项链丢失;(第一次高潮)
4.借债还宝;
5.十年辛苦,还清债务;(第二次高潮)
6.真相大白。(第三次高潮)
由此看来,文章情节可谓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由借项链引发的三次波折:
第一波,从天堂跌落。在借到项链参加舞会后,“罗瓦塞尔太太大获成功,她比所有的女士都美丽,又雅致又妩媚,满面春风,快活得几乎发狂,所有的男士都盯着她打听她的名字,求人引荐。部长办公室的人员全都要和她共舞一曲,部长也注意到了她”,此时的她,如愿以偿,心在天堂,“她兴奋地跳舞,发了疯似的投入,快乐的陶醉了;她沉溺在她的美貌的胜利和成功的光辉里,沉溺在奉承,赞美,追慕以及对女人来说无比甜美的完全胜利的幸福云雾中,已经忘乎所以了”。然而,快乐的时光不会持续太久,一念是天堂,而一念是地狱。不幸地,刚到家,项链,丢了。找遍了衣服和家里,甚至去警察局和报馆发文悬赏,都一无所获。此刻,玛蒂尔德的心情已从天堂开始跌落,文章基调也开始下降。
第二波,人性的转变。文章的第五部分人士写夫妇二人通过十年的努力终于还清债务。这十年,是马蒂尔德性格的一个转变时期。十年前,她容貌姣好,风姿绰约,十年后她粗犷,苍老;十年前她幻想自己享受荣华富贵,终日悲悲切切,十年后,他变成了穷苦家庭里的女强人;十年前她在舞会上艳压群芳,十年后,她“头发不注意梳理,裙子穿的歪歪斜斜,说话大嗓门儿”……十年间往日辉煌已不在,留下的只是一个女人在经历生活的波折之后的认命与妥协。此时不得不再一次佩服莫泊桑——以一人的经历反映了一个社会。当时法国向资本主义过渡,大资产阶级剥削垄断,小资产阶级逐步沦为平民阶层,其经济和政治地位都在下降,无疑,玛蒂尔德的前后转变是最典型的代表。
第三,十年努力白费。在那十年里,“她可算体验到了笨重的家务劳动和厨房里的讨厌活儿。锅碗瓢盆,都得她自己洗刷。油腻的陶器和铁锅底磨坏了她玫瑰色的手指甲,脏衣服、衬衫、抹布也都得自己洗,然后晾在绳子上,她每天早上把垃圾搬到街上,再把水提到楼上。上一层楼都要停下喘一口气,她穿着和普通平民一样的衣裳,挎着篮子上水果店、杂货店、肉店,没完没了的还价,一个数一个数的捍卫她那可怜的钱袋,免不了经常挨骂。”然而十年以后,她与故友相见。故友却告诉她,“哎呀,可怜的玛蒂尔德,我的那副是假的呀,顶多值500法郎!……”五雷轰顶!无法言语!目光呆滞!此刻的他,从地狱还未爬起,却掉到了深渊。所以,她与丈夫花了36000法郎买的是假项链吗?这十年的努力,到底算什么?其实,她本不应该是现在这么落魄吗?她本可以更好吗?她本可以亦如当初的美丽动人吗?……文章到此戛然而止,留下悬念,耐人寻味,引发猜测。
二、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
文章第一部分花了大量篇幅对玛蒂尔德的出身及其性情进行了介绍,由此可以看出开始的马蒂尔德是一位美丽动人却爱慕虚荣的女人。她有着不属于她这一阶层的想法:“她会想到四周悬挂着东方壁毯,青铜高脚灯照得通明的幽静的侯见室,想到候见室里两个穿套裤长袜的高大男仆,被暖气管的高温烤的昏昏沉沉,正在宽大的安乐椅上酣睡。她会想到四壁蒙着古老丝绸的大客厅,想到陈列着珍贵古玩的精致橱柜以及……”荣华富贵,珠宝首饰这些都是她没有的,可她偏偏爱的就是这些,她觉得自己就是为此而生的。正是由于她浅薄,庸俗的性格,促使她为了面子借项链,才导致了后面一系列事情的发生。但事实上“女人原本没有阶层和种类,她们的美貌、她们的风韵、她们的魅力就可以作为她们的出身和门第。她们唯一的分野,在于天生的机智,本能的优雅和头脑的灵活,有了这些品质,平民家的姑娘也能与最显要的贵妇媲美
然而,十年清贫艰苦,她却可以日日复日日,月月复月月的熬下来,又可见她性格中坚强的一面。
罗瓦赛尔——玛蒂尔德的丈夫。他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痴情,宠爱妻子。为了给妻子买礼服参加晚会,将自己攒的四百法郎送给了妻子;妻子在舞会上大放异彩,他选择在一旁守护;妻子从舞会出来时,衣着单薄,她怕她出门受寒,连忙把带来的衣服披在她身上;尤其是在项链丢后,他更是不离不弃,与妻子一起奋斗十年,终于还清债务……这是很伟大的爱,无关贫富,无关美丑,只是简单的守护,只是单纯的给予。
从这里可以看出莫泊桑塑造人物的高超技术,他不会专一从人物的某一方面去描写,而是通过个性化的描写和各种手法的烘托塑造一个更真实的人物,有优点也有缺点,十分现实。
总之,《项链》,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明,作者情感强烈,让读者透过一个故事,看到了一个时代,十分精彩!
项链读后感(篇7)
项链读后感(1):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
回家后,她**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状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这对夫妇花了十年的时间才还清了买项链的债。
故事的高潮是,十年后的今天,玛蒂尔德终于遇见了她得女朋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她女朋友借给她的项链是假的。
读了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的,命运真的很棘手,生活真的很难以捉摸!一条项链使她成功了,毁了她的生活。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对快乐的追求毁了她十年的青春吗?
但对于不满足于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的虚伪并不能让她过上奢华的生活。她只是在想。她遵守生活的基本原则,维护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无奈。个性是为一个像她这样没有权利和金钱的小女人。
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不禁想:为什么她会选取偿还这条路,其实她能够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玛蒂尔德静静而坚定地选择了一条荆棘人生之路,穿过风,穿过雨,穿过昨天,穿过今天,穿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的折磨不仅改变了她的外表,也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此刻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玛蒂尔德虽然不幸,但不幸的时她的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徒劳地增加了自己的忧虑。同时,她很幸运。残酷的现实时她清醒过来。
看完这篇**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项链读后感(2):
我最近读过莫泊桑的著名**《项链》和《我的叔叔于勒》两篇短篇**,相比较而言,我更喜爱《项链》这一篇**,读后感觉反思良多。
**中的女主人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孩,出生在一个贫穷人家。虽然没有碰到有钱有地位的男生了解他、去爱他,只好将就嫁给了一个教育局的小职员。这个小职员虽然穷,但也很尽职。他从来没有做过偷偷摸摸的事。
直到有一件事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有一次她丈夫给她寄了一封邀请信。她丈夫的老板邀请他们参加教育部的一个大型舞会。这下她可犯难了,正因参加舞会的人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她连一件漂亮的衣服都没有,恐怕被人笑话的,她的丈夫又不好推辞,只好把做猎枪的钱给她做一套漂亮的衣服。
她穿上漂亮的衣服,立刻发现美有配饰相配,还是被人嘲笑。于是丈夫想起了有钱的女友,能够向她借。她妻子马上照看了一条钻石项链,于是她就借了下来,高兴地去参加舞会。
舞会上人们的目光都集中在這对夫妇身上,因为女主人很漂亮。女生感到所有目光都注视这她,都是正因钻石项链给她带来了光彩。舞会结束后,女孩回家发现她的项链不见了。
找遍角落和路上,就是找不到。他们在一个饰品店找到差不多的项链,要38000金币,男生有16000金币剩下的只好借了,男生疯狂的借钱打欠条,他们干了10年最后把借的钱还清了。把项链还给了他的主人。
店主告诉他,他借给他一条价值200金币的项链。这对可怜夫妻他们早就找不到健康了。
项链读后感(3):
这篇文章是由著名的法国**家族莫泊桑写的,并且**非常突出地写了主人公玛蒂尔德的虚荣和朴素。
故事开头写了玛蒂尔德的命:她长得十分漂亮,但是她的家庭很穷,不可能嫁给一个有钱人家,因此她只能嫁给了一个小职员做妻子,还好,生活还过得去,只是玛蒂尔德总是抱怨为什么自己不能有钱,为什么不能过更好的生活,于是她整天痴心妄想,期望自己一觉醒来能够变得有钱,过上富裕的生活,这一点说明她十分单纯,期望不可能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
之后又写到了她要去参加一个聚会,但因没有漂亮衣服而不愿意去,于是她的丈夫花了很多钱给她买了一件衣服,这说明了她的爱美和虚荣心;但是她立刻又犯愁了,正因她没有首饰。所以丈夫想向她的朋友借钱。她叫道:“是的!”!
我怎样没有想到?这句话再次表明了她的朴素:她没想到能借钱。
后来,当她去你妻子那里借珠宝时,她对美的热爱再次被体现出来:从左到右选择,最后要了项链。
确实,**的结尾出乎我的意料,但是回过头来,仔细的再读一遍文章,我才发现,**里面有很多地方都暗示了结尾:看看借项链的时候,贵夫人的神态以及语言:她打开箱子,对玛蒂尔德说让她随便选,如果首饰是真的,她不该很紧张吗?
如果是真的,玛蒂尔德借的时候为什么不看看呢?拿着它?为什么又不多叮嘱几句?她对玛蒂尔德拿什么都不闻不问,不能证明项链是假的吗?
另外,如果项链是真的,玛蒂尔德带回来时不应该好好看看吗?但她没有这么做,只说了一句话:怎么会这么晚?
我可能要用呢!就随手把项链扔进了箱子里。那时候,玛蒂尔德只是庆幸贵夫人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却没想到为什么贵夫人不仔细看,这也是玛蒂尔德的单纯。
如果玛蒂尔德有很多眼睛,她一定能看出项链是假的,但正是她的朴素让她放下了妄想,努力还钱。这个结局是出乎意料却在情理之中的。这正是这篇文章值得看的地方。
项链读后感(4):
读完莫泊桑的文章,我不得不佩服这位被誉为短篇**之王的传奇人物。项链这篇**让我感到夫妻之间的感情的深厚,人的虚荣心的可怕,及勇于承担职责的伟大。
从夫妻感情的力量说起。从丈夫拿回邀请函的喜悦情绪中能够看出他是多么期望与妻子一齐参加一次像样的晚会,再从他宁愿舍去自己期盼多时的猎枪去为妻子做一件好衣服去交际,要知道男的比女的更需要人们的尊重(在社会交往方面中)。想想看,当朋友叫他去打猎时他却没有枪,这会使他多么的尴尬,最能体现他们感情深的是一齐为那昂贵的项链还账的事,到了深夜他还在为那5个铜子一点一点的发奋,同时妻子也不再重视自己的美丽,用自己的青春和美丽去换那账本上的一个数字,就这样,十年,他们一齐相依为命了十年,一齐发奋付出了十年。
从虚荣心的可怕来说这篇文章。()文章的起因就是从这个令人厌恶的词语开始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主要是怎样看待?美?
这个字,我认为一个人的美丽与否在于自身的气质、才能、智慧等等,绝不在于外表的包装,珠光宝气不必须会使人美丽,更可怕的是这些还不是自己的而是借的,文章的女主人公为了自己外表的一时的丽而葬送了自己十年的青春,足以可见一个人的虚荣心有多么的可怕,同时也告诉我们正处于学***的我们不就应被虚荣所占有,要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美。
本文的主人公最令我敬佩的是他们那勇于承担职责的勇气,做人真正的好处从他们当时的生活状况看,做件衣服、买把猎枪都是那么的困难,更别说是一条钻石项链了,正因那条项链他们把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全搭进去了,去交换一个对于一个十分富裕的人家的一件普普通通的东西,他们是能够把职责推向别的地方,或是请求她的原谅,但他们没有那么做,他们没有把自己的职责感及做人的本分丢掉,来换别人的原谅,而是靠自己的力量去偿还,使事主的利益不受影响。
这片文章告诉了我感情力量的伟大与什么才是真正的感情,感情是要经历磨难的考验永恒不变的,还告诉了我虚荣心的可怕及对于错误勇于承担职责的伟大。
项链读后感(5):
**一开始,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个整日耽于梦想的美丽忧郁的妇女。她美丽、丰韵、娇媚。正是正因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不平与委屈。
但是,由于玛蒂尔德面临的现实是:她没有一个好父亲,没有一个好身份,没有一笔陪嫁金,因此就无法找到有身份有地位的好丈夫,只好委委屈屈地嫁给了与她门当户对的小职员罗瓦赛。如果她是高老头的千金,定能成为高贵的男爵夫人或伯爵夫人;如果她是守财奴的女儿,拜倒在石榴裙下的亦定难计其数。
年轻的玛蒂尔德正因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日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她的梦境不是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奢华的真实生活。
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玛蒂尔德不愿应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
有一天晚上,丈夫带回一个大信封,里面是教育部长邀请他们出席晚会的请贴。一套过得去的衣服要四百法郎,衣服有了,但是首饰呢,饰品呢?要是什么都不戴,玛蒂尔德觉得太寒伧了,她宁愿放下这次出风头的大好机会。
夫妻俩商量来商量去。最后,还是罗瓦赛聪明,他猛地想到祖福雷斯蒂埃太太,管她借了一串十分美丽的钻石项链。
凭借漂亮妩媚的容貌,带着微笑的脸庞,精美的服饰,玛蒂尔德在晚会上大受欢迎,大获成功,所有的男子都盯着她,打听她的姓名,要求与她共舞。但是回到家中,玛蒂尔德猛然发现颈子上的项链不见了。他们俩大惊失色,慌忙到处搜寻,但是哪儿也找不到。
于是只好偿还,他们辞退了女仆,租了一间紧挨屋顶的顶楼。玛蒂尔德亲自洗衣、买莱、打水、倒垃圾、洗碗,罗瓦赛尔深夜还在忙于抄写。十年之后,最后还清了所有的债务。
而玛蒂尔德此刻变得又坚强,又粗暴,头发从不梳光,裙子歪系着,两手通红,高嗓门说话。但是偶尔她也会想起那个美丽的、让她出尽风光的、也让她从此一生劳作的夜晚。最后才知道那串项链是假的呀,顶多也就值五百法郎!
《项链》这篇文章只是写了当时在法国人的社交活动中的的一件小事,一个微不足道的题材,从借项链----丢项链----赔项链的这样严格心理变化过程,反映了主人公的爱慕虚荣的心理和对金钱万能的社会现实的批判。一方面由于主人公的这种思想价值观,导致负债破产的不幸遭遇,另一方面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毒化人们的灵魂,腐蚀着普通人们。以及上流社会的奢侈腐朽的生活方式,以貌取人、金钱万能的意识毒害了路瓦载夫人,这是造成杯具的客观原因人生是多么个性,多么变换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能够败坏你,也能够成全你!
彻底反映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万能,尔虞我诈的竞争中,小资产阶级生活的艰难,命运不稳定。
其实情节并不复杂,知识跌宕起伏的人生令读者感叹,为可怜的玛蒂尔可惜了,而且我心中也产生另一种构思,为何不一开始就向那位贵妇人坦白,避免这场杯具的发生?为何贵妇人要借条假的给别人?然而作品就因此加大了它的讽刺意味,另人回味无穷。
项链读后感(6):
初读《项链》时,大概是在一,两年前了吧。说来惭愧那时竟然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那时的自己,但是是个不明时世的孩子,看完全篇,不禁有些伤感,为玛蒂尔德的不幸感到难过。说来也怪,那时的我压根就没有看出众人所述的势利和虚荣,甚至从未觉得玛蒂尔德是个贪图富贵的人,只是为这个平凡的、值得同情的妇人感到惋惜。
项链读后感(篇8)
人的命运大多是由天决定的,因为你没有选择自己出生的权利。
如文中的玛蒂尔德一样,她是那样一位美丽动人的女子,当她穿上一件只用400法郎做的礼服以及戴上一串以假乱真的钻石项链后,她能在晚会上成为最靓丽的一道风景,许多人都望着她出神,机要处的人都想和她跳舞,甚至连部长也注意到了她。她似乎天生就站在舞台上,受到别人的钦佩。
但是,她却出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庭。这似乎是命运的错误。她没有嫁妆资产,没有希望,没有办法让一个有钱又权的人了解她,了解她,爱她,娶她。最后,她只能嫁给教育部的一个小科员。
她觉得自己本是为了一切精美的和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在和她同等的妇人心中,这一切都不应该是被烦恼的。因此,她不住地感到痛苦。当她和丈夫收到邀请时,第一反应不是喜悦,而是悲伤和愤怒,而是因为她没有合适的衣服和漂亮的首饰。
可以说,她人生中最巅峰的时刻就是当她在晚会上“用陶醉的姿态舞着,用兴奋的动作舞着,她沉醉在欢乐里,她满意于自己的容貌的胜利,满意于自己成绩的光荣;满意于那一切阿谀赞叹和那场使得女性认为异常完备而且甜美的凯歌。”一种幸福的祥云包围着她。所以她什么都不思虑了。
然而,正是由于她虚幻的梦幻生活与悲剧现实的冲突,才造成了后来的悲剧。
她丢失了借来的项链,因为爱面子,她没有跟佛来思节直讲,而是隐瞒着好友,自己慢慢偿还,他们夫妻俩度过了省吃俭用、节衣缩食的十年。在这十年里,玛蒂尔德的美貌渐渐被严峻的现实磨糙了,容颜迅速衰老,以至于在十年后重新遇见佛来思节夫人时,她都认不出她自己了。可是,命运好像又跟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那串她丢失的项链不过是**低廉的人造钻石项链,而她赔偿的却是一串真正的钻石项链。
真可谓命运弄人。
本文充分体现了莫泊桑的悲观主义思想:人是脆弱的、被动的,总是处于命运的控制之下。一点极小的事就可以使人由无变有,又由有变无。
一切理想、追求、憧憬和虚妄最终不过是复归于无——虚空,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
这世界公正吗?只有你心里明白,如果你活得好,那才是公正的;如果你活得不好,那就要为世界得不公而哀叹。
何所谓平?平静的水面够平了吧?但它是弯曲的,因为它只是地球上的一个小球体。所以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公平。
虽然我们无权决定自己的出生,但我们有权决定如何过自己的生活,关键是我们如何对待自己的生活。
生命的意义在于生命本身。它不在乎出发地和目的地。它关心沿途的风景。
命运是万事万物已经为宇宙规律所完全预定了的从生到灭的轨迹,“命由天定,运由已生”。所以说,我们能够把握的只有自己的“运”。由此可见,我们还是能影响到命运的,我们可以掌握自己的道路,改变自己的心态,影响自己乃至他人的命运,我们就在命运的洪流里随波逐流。
本质上我们改变不了什么,可是我们又确确实实改变了,改变的不过是大海中的那点点浪花而已,稍纵即逝。
不过,不要失去信心,也许我们改变不了命运,但我们可以去选择,选择适合我们的,选择那些无论可不可以选择的。
命运掌握在你自己手中。只要你想改变你的命运,没有人能主宰你的命运,只有你能。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但成功与否,在乎于你。(吴扬帆)
项链读后感(篇9)
整篇**作者都在调刺着主人公: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
**的开头描写路瓦栽夫人的心理活动:对自己的生活极为不满,梦想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那样过高贵、风雅的生活。这种理想显然并不高尚。
她确实虚荣,但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谁不想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呢?谁又愿意忍受贫困与丑陋呢?
玛蒂尔德“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的不平与怨恨。年轻的她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天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与“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梦想”。
由于当时法国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心灵,生活和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中,此时,可怜的玛蒂尔德已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但是她却从来不想掩饰自己的渴望与痛苦,所以她并不虚伪。
这种虚荣的真实感情表达可能让我们感到不自在,忍不住地批评几句。但是对于过不上自己满意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受着做人的基本道理,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特别是在丢失项链之后,欠下一大笔债款,在这种种和打击面前,她终于丢掉幻想,面对现实,用自己艰辛和诚实的劳动生活下去。
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
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
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
“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
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
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
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
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
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
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
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
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
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
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
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项链读后感(篇10)
读完《项链》后,实在不禁慨叹,人生实在是变化多端,令人意想不到啊!
小说家莫泊桑笔下的《项链》描述了一个经常哀叹生活困苦的漂亮女子玛蒂尔德为了和丈夫一起参加一个舞会,向朋友佛来思节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并赢得在场众多男宾的青睐。但是舞会过后却发现项链遗失了,他们不得不买回一条新的项链给佛来思节太太。为了付这笔债,夫妇俩一起辛勤工作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一次偶然中,却从佛来思节太太的口中得知这让他们劳碌半生的项链居然是假的!
读完这故事后,大家或许会认为这一切恶果都是因为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所造成的,因此,她一点也不值得可怜,甚至会在笑声中带有一丝的嘲讽。最初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静下心来,脑子里慢慢的便飘出一个疑问: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一个原本娇弱纤细的女子坚持了长达十年的工作,直到完全还清债务呢?想到这儿,心中不禁为玛蒂尔德感到自豪。原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每天洗杯洗碗,搬运垃圾下楼,罐子锅子的油垢底子上把她十只玫瑰色的手指头都磨坏了。就这样一天一天地熬着,原来温柔的她变得像平民妇人一般。
这时,我的脑海中浮现玛蒂尔德十年后向朋友坦白说出项链是另外一条时,她脸上那既有点自负,又天真快乐的神气微笑,或许这就是世上最美丽的微笑了,尽管玛蒂尔德的外貌是个衰老的贫困妇人,但这时候的她却拥有一颗自尊高贵的心灵。在美丽与人格的天平上,她没有丝毫犹豫,决然说:“要还!”我为这时候新生的玛蒂尔德感到无比自豪。
这个故事让我清楚的看清了法国当时人们的极度虚荣以及拜金主义的疯狂横行,的确,在这样一个灰雾弥漫的社会里,要保存一个纯真善良,自尊自爱的心实在不容易。玛蒂尔德的一生是不幸的,她日日夜夜思恋的荣华富贵始终没有走进她半步,但是同时她也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终究让她清醒了,人生里不再只有哀叹与落寞。
其实拨开了终日幻想的云雾,我们会认识到生活中无论变化再大,困难再多,走向成功的路也只有一条,就是脚踏实地,全力以赴。
妈妈我回来了读后感10篇
妈妈我回来了读后感 篇1
三月,妈妈走了,随着而去的是她天使之一样的笑它是九岁的女儿说的一句话。
这是一个阳光之家,爸爸是一名手工艺人,妈妈是一位文学家,也有乌娜十六岁的哥哥卡勒尔与十四岁的二哥韦德,也有纯真可爱的小闺女乌娜。那时一个春回大地的三月,在这个轻风拂动的三月,妈妈来到一个始终不容易回家的地区人间天堂。此后,全部家都默默流泪,谁也不肯进到妈妈的屋子。乌娜妈妈的墓牌是一块角型黑色大理石,它是父亲在西班牙带到的,那时二十多年前的事。在这儿,大伙儿一直在享受快乐,她们谁都不提妈妈。在妈妈来到人间天堂的日子里,她们用温暖的手抹除相互脸部的眼泪,艰辛的勤奋着,找寻将来生活的支撑点与开心
读过《妈妈走了》这本书,我的泪停不住地往下滴,如果我是创作者。我能把题型改为《寻找快乐》,尽管妈妈走了以后,全家人都沉浸在忧伤里,可是她们并不了解,她们在享受快乐中早已很快乐了,我认为她们并不孤单。我认为生活对每一个人的给与都不一样,他给与了会笑的人一条又宽又长的的路面,这条道路被阳光明媚,但给与了看不到生活的人一条黑喑的小路,假如你肯定不会笑那麼你可以要小心了,由于你很有可能就在这里条黑喑小路的某一个角落里。假如碰到了艰难,你是不是觉得天一下子阴了出来,但别害怕,要是勤奋的向前跑,都会见到太阳,如同《谁动了我的奶酪》上说的一样,假如遗失了旧乳酪,就需要寻找新的乳酪,但是,这方面乳酪仅有珍惜眼前的一切,并且绝不放弃的优秀人才能发觉,或许就在你生活的某一角。
珍惜眼前的一切,假如你失去绝不能放弃,要往前飞奔,瞧!正前方那边不就有一块称心如意的乳酪吗?
妈妈我回来了读后感 篇2
我非常喜欢杨红樱阿姨写的书。我看了她的《非常小男生和小女生》、《巨人的城堡》、《跳跳电视台》和《暑假奇遇》等作品。今天,我又看完了她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写了七个不平常的妈妈:马小跳的妈妈是“天真妈妈”;戴安的妈妈是“漂亮妈妈”;冉冬阳妈妈是“智慧妈妈”;肥猫妈妈和豆芽儿妈妈是“糊涂妈妈”;李小俊妈妈是“操心妈妈”;吴缅妈妈则是“开明妈妈”。
马小跳妈妈叫丁蕊,是橱窗设计师,非常温柔,非常善良,非常可爱,非常漂亮的双鱼座女人,但有时爱幻想。她最大的优点是:能在几分钟之内,端出一桌子的菜来。她最幸福的时刻是:当别人称赞马小跳是她做的十二层三明治时……
戴安的妈妈叫戴小荷,是个制作美丽的旗袍的女人,性格很温柔、很体贴,喜欢蓝色的桔梗花,喜欢一只十三岁的老猫,喜欢喝咖啡,喜欢听爱情歌曲,还喜欢收藏各种扇子,如纸扇、绢扇、羽毛扇、木雕扇、骨扇……
冉冬阳的妈妈叫李妹,是电视台“爱心热线”的主持人,性格自信、从容、聪慧。穿着浅灰色的棒针毛衣,白色长裤,脖子上系一条紫色的小丝巾,笑得自然开心。
豆芽儿妈妈很瘦,肥猫妈妈很胖,两人都烫着小卷发,衣服整洁朴素,两人都十分疼爱孩子,照顾家庭,一心扑在家人身上。
李小俊的妈妈胆小怕事,操心太多,很容易哭,她最拿手的菜是:红烧狮子头和青椒皮蛋。
吴缅的妈妈叫秦一歌,是少儿出版社的美术编辑,性格直爽,自信,坦诚,心态十分年轻。她每天坚持健身,跳四十分钟的健美操,做六十个仰卧起坐。
我的妈妈是一位操心的妈妈。她在生活上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吃得最好,穿得最暖和,接受最好的教育,给我一个快乐而难忘的童年。我学习弹钢琴,妈妈是我的陪练。我上钢琴课,她总是陪在我身边,不厌其烦地听着我重复弹奏着每一首曲子,弹错的地方就要求我反复练习,如果我偷懒,妈妈就声色俱厉,决不迁就,直到弹得优美、动听……妈妈在学习上对我更是严格要求,做作业要认真、仔细,字要写得端正、漂亮。平时一有空,妈妈就带我往书店跑,带我看书,买书。我在妈妈的细心呵护下,快乐地成长……我也要听妈妈的话,认真学习,好好读书,做个有出息的人。
妈妈我回来了读后感 篇3
波兰著名的音乐家肖邦说:“爱祖国高于一切。”是的,我从作者的感受中深深地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妈妈,我回来了》的主要内容是作者离开了祖国和妈妈,在美国呆了一年后,作者回到祖国,很兴奋,大喊:“妈妈,我回来了!”“我”身在异国他乡,可“我”的心还在祖国大地上,伟大的祖国,日思夜想的祖国!“我”上学戴红领巾,也许这鲜艳的红领巾会使“我”勾起在故国美好的回忆;也许这条鲜艳的红领巾能给我一丝心灵的慰藉;也许这条鲜艳的红领巾能使“我”多一点宽慰,一丝甜蜜。“我”的奶奶总要教“我”认汉字,奶奶仿佛把教“我”认汉字看成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仪式,在美国呆的时间长了,奶奶就唯恐“我”忘掉汉字,忘掉祖国。要走的前一天,“我”想到“我”很快就能回祖国了,很快就能见到我亲爱的妈妈了。见到欢迎“我”的同学们和朝思暮想的祖国。“我”按捺不住那激动的心情,大喊:“妈妈,我回来了!”
读了《妈妈,我回来了》一文,让我想起了曾经学过的《怀念母亲》这篇文章。作者季羡林和“我”一样,都离开了祖国母亲。作者思念祖国,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在朦朦胧胧的月光下,想起故国的亲朋好友,流露出他对祖国深深的思念之情。
爱祖国高于一切。“祖国”二字永远铭记我心。
妈妈我回来了读后感 篇4
11月29日凌晨1点30分,备受全网关注的安徽临泉妈妈患癌离世,留下年仅11岁的儿子,而孩子的父亲却无影无踪!看到这则消息十分难过,连续看了很久,特别想写点东西。
站在临泉妈妈的角度想,她是多么多么的不舍这个世界,因为这里有她最牵挂的人。一句“我不畏惧死亡,却畏惧你羽翼未丰无人护”,道出了奄奄一息的妈妈最为无奈的深情,让14亿网友为之动容。有时候特别觉得上天为什么那么不公平?为什么不能怜悯与眷顾这对可伶的母子?女子为母则刚!我想临泉妈妈真的很想与天斗、与地斗,奈何无法撼动天地的无情。让人觉得病魔无情的无奈的同时,更能感受到人间有爱,那么多爱心人士的帮助,让弥留之际的妈妈感到一丝慰藉。
站在孩子的角度想,11岁的孩子是多么多么的无助!试想一下你我11时候能做什么呢?他是多么渴望爸爸妈妈的疼爱,多想有个家啊!病魔无情,人间有爱。孩子你要努力成长,会有无数有爱之人护佑你羽翼丰满,强大的政府是你坚强的后盾。我在想妈妈的离开,孩子哭干了眼泪,也许瞬间长大了,因为妈妈在天堂一直护佑着你,看着你成长!
最不想提的是孩子的父亲。我也是孩子的父亲,我真的不敢相信世界上真有这样的父亲与丈夫?枉为人夫,枉为人父!孩子已经报警寻找逃避责任的父亲!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个草!”
愿世上的每一位妈妈都有个好身体,这样才能护佑你羽翼未满的孩子!
妈妈我回来了读后感 篇5
读了《妈妈,我回来了》这篇文章后我深受感动,不禁热泪盈眶。
在作者和奶奶住在美国洛杉矶的一年中,坐着每天上学都系着代表中国少先队员的红领巾。在作者学习英文时,他没有忘记学习祖国那方方正正、整整齐齐的方块字。最后他怀着赤诚的爱国情意回到了祖国。
作者如此小的年纪,竟怀有如此深厚的爱国情意。是什么让他这样做那就是中华民族的儿女,有一个共同的祖先——炎帝和黄帝;有一个共同的称号——炎黄子孙,龙的传人;有一个共同的信念——祖国就是母亲!
这又使我想起了我国的航天之父钱学森。1935年8月,作为一名公费留学生赴美国学习和研究航空工程和空气动力学。十年后,他成为当时一流的火箭专家。当新中国成立后,钱学森就计划早日回到祖国,但困难重重。美国海军部次长恶狠狠地说:“我宁可把这个家伙毙了,也不能放他回中国去!”当时中国政府也在积极寻求途径协助钱学森回国,在粉碎美国的百般阻扰后,1955年9月,钱学森回国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当踏上祖国土地的.一瞬间,他激动地说:“我一直相信,我一定能回到祖国!今天,我终于回来了!”
不论是哪一个华侨,不论是哪一个身在异乡的中国人,他是不会忘记祖国的。因为我们都拥有黑头发黄皮肤;我们说的都是中国话;我们写的都是中国字;归根到底我们都是同一个祖先的中国人!
妈妈我回来了读后感 篇6
今天我看了一个小故事,名叫《红军妈妈》。
故事讲了“红军妈妈”为了找到她的儿子,来到了红军队伍,可儿子没找到自己却留了下来,并且跟着红军爬雪山,过草地,一路为红军拾柴做饭,照顾伤病员。她对战士象对自己孩子一样疼爱,最后她在给红军战士从敌人的封锁区运水回来的途中光荣牺牲。
红军妈妈无私奉献的精神真让我感到她为红军们做了许多活,却不怕苦,不管遇到什么情况,她都首先想到大家,给大家尽可能地提供帮助,哪怕有生命危险,她也在所不惜,这真是一位伟大的“红军妈妈”。
读完这个故事,我真的很惭愧,因为我是一个特别怕吃苦的孩子,遇到好东西我只想自己一个人耍,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就一点儿都不想动脑筋思考,真恨不得天天在家里看电视、玩游戏。以后我应该向“红军妈妈”学习,要像她那样不怕苦不怕累。
妈妈我回来了读后感 篇7
《妈妈再爱我一次》中,主人公的泪珠一滴一滴掉落下来,浸湿了白纸,那张图画令我久久难忘。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小女孩的妈妈在过马路时,由于没有注意来往的车辆,被无情飞旋的车轮带走了生命。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从此失去了母爱,失去了本该属于她的幸福。
我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注意到交通安全是多么的`重要。惨痛的事实一次次给我们敲着警钟;行走时的走神,过马路的一次侥幸心理,开车时的违章。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使一个生命转瞬而逝。
我们有必要认真地学习道路交通法规知识,多了解一些标识牌的正确含义,最重要的是出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能东张西望,更不能低头不看路。尤其是在过马路时,绝对不能闯红灯,要耐心等候绿灯亮起在通过。
故事最后,小女孩在操场上画了一个妈妈的轮廓,然后躺上去,好像回到了妈妈的怀抱。这是女孩对妈妈的思念。看到这儿,我的心底却发出声声呼唤:珍惜生命,文明出行,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妈妈我回来了读后感 篇8
在这个漆黑的夜晚,同学们的眼睛顿时都湿润了,眼泪一滴一滴的掉落下来,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我们全班刚刚在观看一场感人的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
这个电影里的主要人物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小强、老师等人员。里面的主要内容是讲一对夫妻离婚后,她们的儿子小强是由他的爸爸抚养,以前和妈妈朝昔相处的小强,现在在他每时每刻思念着自己的妈妈,他有一天终于抵触不了对妈妈的思念,于是决定去找妈妈妈,在他在找妈妈之前也没有告诉任何人情况下,就抱着自己心爱的小熊离开家踏上了寻找妈妈的途中。此时天下着逛风暴雨,当小强走到妈妈家门口时,妈妈去加班还没有回来。小强只好在家门口顶着暴雨等待妈妈的归来。不一会儿,妈妈见到了小强疲惫中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并直接把小强抱进家里,左亲右抱的。顿时妈妈脸色大变,并气凶凶地对小强说:“是说让你跑到这里的',爷爷奶奶知道吗?并且还打了小强的屁股。刹时家里的电话铃响了,原因是爷爷奶奶打过来了,问小强在不在家。如果在他们过来接回去。这是第一次小强离家出走。
没过几天,小强仍然在思念自己的妈妈,这此出走他并没有去找妈妈,而是去了一个小时经常和妈妈去玩的地方。当时的小强是多么希望能和妈妈在一起,能够回到从前。雨一直下着,一个晚上全家人也没有找到小强,小强一个人又冷又饿地直接在一个角落里睡着了。到了第二天早晨才找到,当大家找到时,小强已经晕倒了,他的父亲抱着小强就直向医院跑去,因为妈妈太在意小强,也跟在小强爸爸身后跑去,不小心摔了下楼,并流了很多血,最后成了痴呆人,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小强也慢慢长大成人,面对妈妈,小强为了让妈妈能想起自己经常会唱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突然间妈妈恢复了记忆。我看着看着眼泪不由自主的落下来“哗,哗”。
经过今天晚上的学习,使我懂得了要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
妈妈我回来了读后感 篇9
暑假期间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神医妈妈》故事主要讲的是小耳朵是一只聪明又懂事的小老鼠,跟妈妈两人住在一起。秋天到了,小耳朵到外面去找冬眠的食物,一节被风吹干的树枝重重的砸在了小耳朵的肚皮上,小耳朵的肚皮翻开了,就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妈妈见小老鼠还不回来,正要去找,就看见邻居胖胖和廋廋把受了重伤的儿子抬了回来,还说只有世界上最有名的医生才能医治,但因为要花很多钱,所以妈妈决定自己来给小耳朵医治。
妈妈在旁边放了一瓶水,就开始医治,他认为儿子只是睡着了,沉沉的睡着了并没有死。 第一件事是治疗伤口,第二件事是给儿子输血,第三件是最重要的了,其他的部分都愈合了,就差了一口气,妈妈通过查百科全书,给儿子做了人工呼吸。妈妈用了27天给了小耳朵第二次生命,第二次看到世界上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情。
这是一篇带有魔幻色彩的童话故事,面对奄奄一息的孩子,鼠妈妈把所有精神都放在孩子身上,把身体里全部的爱和力量,一点一点神奇的将一个快要灭亡的生命重新唤回来。鼠妈妈救治孩子的过程,就等于给孩子第二次生命的过程。父母就像一棵树,给我们遮风挡雨,一直陪伴我们直到长大成人。
我想对父母说:“我爱你们!”
妈妈我回来了读后感 篇10
本来一切都是那么的幸福,但是有一天妈妈却病倒了,再也没能好起来。这个幸福的家被忧伤的气氛笼罩着,每一个来拜访的人都会劝他们节哀、振作。
但是,这些又能怎样,妈妈会回来吗?
答案是不会。妈妈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回到家中。
看着爸爸手忙脚乱陷入忧伤的深渊,两个优秀的哥哥也变得不知所措。面对家庭陷入的困境,第一个想要改变的人是乌拉,妈妈告诉过她要照顾好家里的三个男人。
这个小身板的小姑娘,内心里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她想到妈妈在天堂里一定不愿看到家里如今的局面,乌拉开始用行动安抚爸爸和哥哥。
在她的努力下,家慢慢地开始恢复生机。虽然最亲爱的妈妈离开了大家,但是妈妈的爱却永远不会消失。大家对妈妈的爱也永远不会消失。
面对生死,爱是能让我们走出困境的一把光明钥匙。爱,不是让人去选择遗忘,而是为了爱,我们可以更勇敢地活下去。
《小狗的小房子》的读后感系列
写好作品的读后感都有哪些妙招呢?在读了作品后,我们常常会产生触动。读后感的观点和感受要一致,不能想到哪儿写到哪儿,下面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给大家来分享《小狗的小房子》的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小狗的小房子》的读后感(篇1)
《小狗的小房子》讲述的是生活在一栋房子里的小猫和小狗的故事,虽然在一栋房子里,但它们似乎不太熟,一个生活在屋里,一个生活在院子里,平时没什么来往。一天它们相约去小河边玩耍,胆小的小猫因为害怕大灰狼、害怕下雨竟然让小狗把房子也给背上。一路上小狗累得气喘吁吁,被房子压得抬不起头,根本看不到周围的风景,而小猫呢,它可是高兴得很,一路上说个不停,埋怨小狗吓跑了蝴蝶,到了河边,又让小狗用尾巴钓鱼,爬到树上捉蚂蚱,结果小狗的腿被划破了。
看到这里,小朋友们是不是也觉得这个小猫除了嘴甜会哄人之外似乎也没什么优点嘛,但好在它是个心地善良的小猫,看到累得精疲力尽又受伤的小狗,它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勇敢地承担起照顾小狗的责任,发挥自己聪明才智将房子和小狗推回了家。
女儿看完这个故事后说我可不能像小猫最开始的那个样子,好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爱护,不能把事情都推给别人做。
这个故事除了小狗和小猫外,还有第三个人物,那就是房子的女主人。虽然出场不多,但我觉得很重要,通过她对小狗和小猫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我们大概能够了解为什么小狗和小猫会有这两种不同的性格。小猫就像是温室里长大的孩子,被家长保护得太好,娇滴滴又胆小,害怕作出改变,并且不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比较自私。而小狗呢,它是属于放养型的,勇敢有担当,会照顾别人,女主人的冷淡让它非常期待别人的夸赞,小猫的一句“哈,小狗,你真有力气”就让它信心百倍地扛着小房子上路了。
以故事中女主人为鉴应该是我读这篇故事最大的感受了,家长既要懂得放手,又要能够不时地给孩子以鼓励,让他们独立成长,放手后你会发现孩子们并不如你所想象的那样柔弱,故事中的小猫最后不也是变得勇敢起来了吗?
另外这本书除了故事好,对人物和景的描写也很美。娇滴滴又胆小的小猫和勇敢有担当的小狗,在阅读的时候不由地让人想模仿它们说话的语气。春意盎然的小树林,开满小野花的小河边,嗡嗡地飞着的小蜜蜂,啾啾地叫着的小鸟。虽然书本里没有图画,但却让读者感觉仿佛置身于大自然中,似乎也闻到了绿草的清香,看到了在河里游来游去的小鱼,听到了树林中小鸟叽叽喳喳的叫声,实在是美极了。
《小狗的小房子》的读后感(篇2)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课外书叫《小狗的小房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女士家里养了一只小狗和一只小猫,小猫天天和女主人一起睡,小狗有自己的一个小房子,故事是从小狗和小猫决定一起去小河边玩开始的。
有一天,小狗决定和小猫一起去小河边玩,可是小猫怕下雨,总是犹豫不决,小狗想了很多办法,小猫都不满意。最后,小狗决定把自己的小房子搬到小河边,这样既能躲雨又能躲大狼。小房子里面还放了两个小椅子。因为小房子非常的沉,小猫抬不动,小狗为了让小猫开心,就决定自己把小房子搬到小河边。一路上小猫欣赏着树林里的美景,闻着好闻的味儿,高兴极了。但小狗却让他的小房子压得抬不起头来。它只能看见脚底下很窄的小路,别的什么也看不到,可是小猫一点也不关心小狗,还因为抓不到蝴蝶而责备小狗,小猫真的很自私。
终于到了小河边,小狗已经累得起不来了,小猫却在柔软的草地上跳来跳去的,完全不关心小狗,反而让小狗帮它抓蝴蝶,抓鱼,修椅子,抓蚂蚱。小狗虽然已经很累了,但还是都帮小猫做了。最后小狗因为抓蚂蚱从树上掉下来,摔伤了脚,不能走路了。这时小猫伤心极了,它要想办法把小狗放进小房子里推回去治疗,可是小房子很沉,小猫根本推不动啊,小猫突然想起来,如果小房子下面有轮子就好。于是小猫就把树林里圆木头拖来当轮子,最后小猫成功的把小房子推到了小狗身边。它把小狗放进了小房子里。小猫要把小狗推回家,因为小房子很沉,小猫越推越没有力气,它很累很想休息一会,可是一想到小狗还要洗伤口,小猫就不肯休息了,它不停地堆啊,搬木头啊……虽然很累很辛苦,小猫还是把小狗推回了家,始终没有放弃。小狗好了以后,小猫和小狗又在主人家过着开心快乐的日子了,它们两个常常在一起玩耍。
看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两个道理:一,做事要动脑子,小猫比小狗聪明多了,知道给小房子下面按轮子,而小狗就只会用蛮力。二,让我知道生活中我们要真心对人,多帮助别人。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小猫真的很矫情很自私,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一点也不考虑小狗的感受。但是小狗却很热情的帮助小猫,小猫的任何要求,就算是无理的要求,小狗都会耐心的帮小猫完成。小狗的真诚感动了小猫,所以,后面小狗受伤了,小猫始终没有放弃小狗。
我们在生活中要多帮助别人,你真心的付出,别人会感受到的,等你有困难的时候,别人也会尽全力帮助你的,我们要相互帮助相互谅解,这样生活才会更美好!
《小狗的小房子》的读后感(篇3)
同学们,你们读过《小狗的小房子》这本书吗?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因为书里的小狗和小猫的故事,时常让我感动的泪流满面。
女主人家里有一只小狗和一只小猫。他们虽然生活很安逸,却还是有着各自的烦恼,但是他们还是成了好朋友。有一天,它们想去河边玩。可是他们很害怕,既怕下大雨淋湿了他们,又怕碰到凶狠的老狼吃了他们。这时小猫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把小狗的房子和小椅子一起搬过去,这样遇到大雨或是老狼的时候他们就有地方躲避了。小狗虽然怕麻烦,但是为了不让小猫失望,还是千辛万苦的把小房子扛到河边,即使很累,小狗也没有抱怨一声,他们在河边玩得很开心。小狗为了让小猫更高兴,还做了他最擅长的事情:拿尾巴钓鱼,爬树捉蚂蚱。结果,小狗不小心从树上掉下来,受伤昏迷了。小猫又伤心又着急。她想:小狗伤口需要包扎处理,不然他会死的,我一定要把小狗带回家。当她把小狗拉到小房子里,准备学小狗的样子扛走房子时才发现小房子那么重,她根本背不动,这时她才明白友谊的力量这么强大。她嘟囔着:既然小狗都能为了我搬来房子,我也可以想出办法的。她来回踱步,思来想去,最后,小猫想出给小房子装上轮子的好办法。最终把小狗安全的带回了家。
读完这个故事,我恍然大悟:好朋友之间就应该要像小狗和小猫这样,有开心的事一起要分享,有困难一起分担,要互帮互助互相关心,互相包容、互相信任。
《小狗的小房子》的读后感(篇4)
同学们,你们读过《小狗的小房子》吗?我就很喜欢这本书。主要是书里的小狗和小猫的故事很让我感动。
女主人家里有一只小狗和小猫。虽然他们有各自的烦恼,但是他们还是成了好朋友。有一天,它们想去河边玩。但又怕下大雨,又怕碰到老狼。这时小猫想出把小狗的房子和小椅子搬过去的方法。小狗虽然嫌麻烦,但是为了不让小猫失望,还是千辛万苦的把小房子扛到河边。他们在河边玩得很开心。小狗为了让小猫高兴,还做了他最不擅长的事情:拿尾巴钓鱼,爬树捉蚂蚱。结果,小狗不小心从树上摔下来,受伤昏迷了。小猫又伤心又着急,她想:小狗伤口需要包扎处理,不然他会死的,我一定要把小狗带回家。当她把小狗拉到小房子里,学小狗一样扛起房子时,才发现原来小房子那么重,她背不动,但她却没放弃。最后,小猫想出给小房子装上轮子的好办法。最终把小狗安全的带回了家。
读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好朋友之间就是应该要这样,有开心的事一起分享,有困难的事一起分担。要互帮互助,互相关心,互相包容,互相信任。
《小狗的小房子》的读后感(篇5)
今天我看完了《小狗的小房子》这本书,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故事,有《怪老头》,有《小猪和蛇》、有《绒兔子找耳朵》……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绒兔子找耳朵》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很长很长,我大体给大家描述一下吧:垃圾箱里面有一只绒兔子,他掉了一只耳朵,所以被幼儿园老师抛弃了,扔到垃圾箱里面。绒兔子看到旁边有一根胡萝卜,上面还有一些胶水,绒兔子想:为什么不可以把胡萝卜做我的新耳朵,于是绒兔子就把胡萝卜粘到了脑袋上,嚓嚓,老鼠把绒兔子的耳朵咬了下来。
绒兔子执意要小老鼠赔,小老鼠说:“我家有一个这样的耳朵,可是被老鼠大盗抢走了。”小老鼠在垃圾桶里扒啦扒啦,找出了一只布老虎。布老虎一出来老鼠就吓走了!绒兔子说:“老鼠找到了你,你就要替他给我赔我的耳朵!”布老虎说:“好吧。”
布老虎扒拉扒拉,找出了一个铁皮人。这次在绒兔子说话之前,铁皮人说话了:“我们一起去找绒兔子的耳朵吧!我们一起挑战老鼠大盗!”布老虎说:“好啊!帮绒兔子找到找到以后,我们再找一个脸盆,我们一块洗个澡,说不定就会被幼儿园收回了!”
绒兔子说:“好主意!”它们经历了风风雨雨,好多好多的困难,可是他们没有退缩,终于它们帮绒兔子找到了耳朵,他们也被幼儿园收回了!他们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它们高兴地欢呼起来!
通过读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只要坚持,就会成功!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在困难面前不要自暴自弃,纵然被抛弃,只要自己坚持真理,就会变成强大的人,就会成功改变命运!
《小狗的小房子》的读后感(篇6)
合上《小狗的小房子》这本书,我久久回味着书中的内容。书中的内容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废寝忘食让、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两个方面:友情与乐于助人。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在《小狗的小房子》这篇主要讲述了:一天小狗和小猫一起去河边玩,小猫说该带上一个小木屋,如果下雨,就可以在木屋里躲雨。
于是,小狗就抬着自己的小木屋和小猫一起走向河边。可到了河边,小猫又嚷着要吃鱼,小狗只好照做了。
后面小猫又让小狗抓螳螂,结果小狗的一只脚受伤了,小猫见了赶紧把小狗抬到小木屋里,送小狗回家治伤了。因为他们互相帮助,所以他们的友情更上一层楼。
朋友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这样的话就会产生友情,温暖彼此。友情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拥有了它,你就不再孤身一人,你就会感到快乐、温馨。
在《叔叔和月亮》这篇中,主要讲述了有一个月了,他看见一位叔叔正吃力的往回走着,就为他照路。可心眼小的云彩跑了过来,遮住了它的光芒,于是叔叔又开始摔跤了。
风看见了,心疼叔叔,就“呼”呼一声,把讨厌的云彩吹跑了。叔叔就又走快了,回到家,叔叔对月亮和风说了句“谢谢你们”。
我们要向文中的风和月亮学习,做个乐于助人的孩子,别人遇到困难,我们就要伸出救援之手帮助他人。
善良是一种美德!我们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他人。这样别人也会善待你,因为大家都喜欢善良的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非常喜欢!
蝴蝶梦读后感(系列10篇)
怎么下笔才能把心里的触动尽数诉说出来呢?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自身也有了新的见解。把这些新的感悟,新的见解正确的记录进读后感是至关重要的,经过深思熟虑幼儿教师教育网选取了一篇十分有用的“蝴蝶梦读后感”,继续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您阅读下方文章!
蝴蝶梦读后感【篇1】
《蝴蝶梦》读后感范文1
在图书馆的一排排书架间漫不经心的转着,眼神粗略扫过一个个书名,突然站住,定睛,《蝴蝶梦》,好美丽的名字,一本精致的小书,最近几日得功夫便读几业,虽读的不甚细致,但还是粗评一篇,毕竟我们结缘是如此偶然。
这是一本无须细品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她的**因多以英国西南部大西洋沿岸的康沃尔郡的社会***风土人情为主题或背景,故有“康沃尔**”之称。
在《蝴蝶梦》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颇有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的形象,虽然她在**刚开始时就已经死去,却有时刻存在,通过女主人的感**彩的变化,通过故事情节的发展,她的形象从一个极端到另外一个极端,似乎是由这些活人的生活一点一点挖掘吕蓓卡的全面的性格特点,由小见大,吕蓓卡放浪形骸之外的腐化生活以及她畸形的婚姻,揭露了英国上层社会的享乐至上尔虞我诈,穷尽及奢,势力伪善等现象,缠绵悱恻的怀乡忆久与阴森压抑的绝望恐怖双重气氛交叠渗透,文章如剥洋葱一般一层层显示出真相,令人意外,也加强了文章的趣味性。
很可爱的一本书,像它的名字一样美。
蝴蝶梦读后感范文2
打开《蝴蝶梦》的页,我就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昨夜我又梦回到慢徳雷山庄,这句话使我也融入到书中,我仿佛看见了美丽奢华的慢徳雷,周围景色是那么的优美,使人陶醉,使人无法自拔。
这是一本关于悬疑的书。
这本书是关于伦敦一位有钱女士的女仆的。我偶然遇到一位英国绅士,马克西姆·德维特。他们相处了短短的几周时间就决定旅游结婚了,我意外而又迅速的成为了慢德雷这个古老美丽而又庄严的新任女主人。
但是在慢德雷我是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前任女主人留下的侍女丹弗斯太太总是陷害我,她总在我面前提起死去的丽贝卡,说她多么美丽,多么能干,她什么都不怕,是一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女人,很有胆识。我觉得我在也不怕她了,我在也不是她的影子了,她在也伤害不了我们了,而且马克西姆很爱我,着使我干到很幸福。
这一悬念告诉我,作者通过丽贝卡的一生以及与马克西姆的婚姻,反应了当时英国快乐、贫穷、权力等丑恶的社会形象的暴露。《蝴蝶梦》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一个人要是太敏感,太不世故,听着看着一些很平常的言词,就会从中辩出许多影射和挖苦的意思来。
到最后,到底是谁胜利了,是丽贝卡那恶魔般的笑容吗,慢德雷毁灭了,我和马克西姆恐怕也不是胜利者。
蝴蝶梦读后感【篇2】
蝴蝶梦》是英国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的作品,《蝴蝶梦》是她的成名作,原名《吕蓓卡》,也曾经被用来拍过电影。在这本书中达夫妮塑造了一个颇富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的形象。该书的倒叙部分比较多,而吕蓓卡也只是在倒叙中提到,从未出现过,但她在书中的影响却很大,一直生活在我的脑子中,并控制着我在曼陀丽的生活。吕蓓卡虽死,但却时时处处音容宛在,并能通过其忠仆情夫等继续控制着曼陀丽庄园直至它最后被烧毁。小说中的我则是与现实中的吕蓓卡完全不同的人。虽然喜怒哀乐俱在,实际上却处处起着烘托的作用。作者这种以实有陪衬虚无的手法实在高明,颇富新意。本书一开头几叶的景色描写,首先就让读者对曼陀丽山庄有了一种恐惧感。里面运用了较多的拟人手法,让人觉得整个气氛有点诡异,所有的事物好似都有着生命反倒人变得特渺小。作者有通过梦境的形式描写了现在的曼陀丽山庄。让读者在后文中看到以前美丽的山庄时很自然的想到那之前诡异的景象,也会让人心生感慨。作者之所以要以梦见来描写现在的曼陀丽,也让里面的那些诡异变得不那么夸张,读者更能够接受一点。也表现了我有多么不愿意再踏进曼陀丽。在后面的事实中,我和迈克西姆的生活是那么平凡而又百无聊赖。书中一开头就提到了我和迈克西姆仍幸福的活着,而且是生活在小旅馆里,并不是美丽的曼陀丽,回让人产生急切想知道原因的冲动。对现在生活的描写毕竟是少数的,最多的是过去。对于我们的相识相知相许也并没有大篇幅的描述。可以说从与迈克西姆相识吕蓓卡就已经出现了:那个让迈克西姆痛苦的悬崖。后文再次提到这个悬崖时,读者也可以理解迈克西姆当时的痛苦和失态。后来迈克西姆就带我来到了美丽的曼陀丽,我成为了曼陀丽的女主人。坐车第一次亲眼见识曼陀丽,一进门便是比小径宽不了多少的路,也表明着曼陀丽不同寻常的一切。接下来的景物也总是各哦我带来不是很舒服的感觉,也预示着后文的发展,因为这是吕蓓卡设计的曼陀丽。特别是那一堵血红色的墙的石南花丛,更让我大吃一惊。到了宅子处,迎接他们的便是一大堆的仆人。当时我的样子穿着紧身衣,汗湿的手里抓着一副齐臂长手套,瘦小柔弱,窘态毕露,站在门槛上。足以表明我和曼陀丽有多么格格不入,当然作为人,我当时的自卑心里可想而知,也为后文我总是觉得我比不过吕蓓卡埋下伏笔。接下来便是吕蓓卡的忠仆丹弗斯太太,在曼陀丽有权的人,带给我极大的自卑感。她总是有意无意地用吕蓓卡来比较我。让我总是无法有自信用曼陀丽女主人的身份去正视她。从内线电话的交谈到刻意的讲述吕蓓卡到最让人无法忍受的化装舞会的服装。无处不说明丹弗斯太太对我的排斥和敌意。到最后,她了解了吕蓓卡的死悄悄离开曼陀丽。其实丹弗斯太太也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为吕蓓卡而活。千方 百计不让我在曼陀丽活的快活。她的忠诚让人佩服,在她心中,吕蓓卡简直就是神。无论吕蓓卡做什么,犯了什么错,她总认为是对的。但同样在书中,丹弗斯太太的管理能力是不容质疑的,她总是周到地让人那么放心。化装舞会便是她能力的完美体现。作为仆人,她也总是被人统治,但她在曼陀丽的一定权利也让她的一生散发光彩。丹弗斯太太总是给人阴森恐怖的形象。无论我做什么,总好像在她的监视之内。
蝴蝶梦读后感【篇3】
“我觉得,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迟早会面临考验,我们大家都有各自特定的恶魔灾星,备受压迫和折磨,到头来总得奋起与之搏斗。”——这 是《REBECCA 蝴蝶梦》开头就写到的。这本书其实对我有很强的吸力,但我总在不自觉地逃避。上次看它应该起码是二十来岁时了,现在之所以翻它出来看,是因为一下子找不到 想看的书了。
其实根据这本书改编的那部电影是演得非常好的,因此这样的定型我并不反感。劳伦斯·奥利佛真是非常好的演员,而琼·芳登从头到尾都很漂 亮,我在看书时常常去找书中所说的那么不漂亮不时髦的地方,但总也找不见。这是电影和书两者间唯一有落差的地方。书好像为电影写的,而电影为书而拍的。
看到一半我才注意到,男主人公要比女主人公大二十来岁。可是并没有觉得这样的差异,只是这样的夫妻是那么貌合神离,而女主人公时时流露 出来的非常正常的那些想法,例如当他的女人,当他的母亲一样去照顾和安抚他,例如慈爱地去抚弄他的头发这样的细节,这些地方是非常真实的,但实际上却是遥 不可及的。
我很喜欢这样。不论是你抚弄他的头发,还是你象猫一般蜷伏在他的怀里,都是一回事。你时时刻刻展现出来的就是你的本性*,你时而似母时而 如女,只是因为对方,因为对方,你成了一只多变的蝴蝶,你会变幻着你的衣着,让生命多姿多彩。我现在终于明白这些状态是多么正常,一应的欲|望都是如此理所 当然,其实每个人都是。
而在当时,我却因为我自然地流露而不安。实际上不是我的异常,而是你的已变。
我在信里写了真实的话,说我是如何的想你,和如何的快乐。可是我无法当面告诉你。我领会过你的猜忌和你的不在意,甚至你的偏移,或者其他。
在这次看蝴蝶梦的过程中,我常常恨不得替女主人公来说来表达。看着他捧着她的脸说:你真的快乐么?如果你快乐那就好了。——看到这样的 时候,我心急如焚,你怎么不明白她呢?你怎么娶了她,却竟然不知道你就是她的世界,你的一颦一笑牵动她所有的神经,因为你的眉头微微皱起,对她来说不啻于 世界末日。
我现在唯有对书中的情节感叹感伤。在真实生活中,我戴了面具,对你对你对你。我的眼睛暴露了我的一切,而我的表情掩盖了一切。如果你看不到我,那么你就永远无法得知我。这个状态是我自己将之放入的,因为你变了。
于是我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来埋你。
可是,看到这些,难道你就会明白么?我不报任何的希望,我不期望,有一天,当我在人来人往的马路上,孤独地抱紧自己的双臂,而你终于站在我的面前,而你的眼睛饱含着对我的思念,毫不隐讳。我不期望。
当然在信里,或者在心里,我会说我渴望极了,渴望极了。
我快要看到那个悲惨的化妆舞会了。我深刻清晰地记得,电影中,女主人公仪态万方地走下阔大的扶梯,而楼下的姐姐一声惊呼,那位骇然的丈夫悲痛欲绝地高喊:去!去!去脱掉这件衣服!!!
当你无地自容地逃回房间,那个-阴-森的报复者、那个无法挽回过往时光的绝望者得意地告诉你真相——你明白了么?你的一生就是在掘坑,一生。
我告诉你,我想你,你相信么?我告诉你,我快乐,你相信么?你相信在我奔流不止的眼泪下面,你的音容笑貌、你的气息味道都是我每时每刻铭刻在心的东西么?你不相信。或者说,你已经不在乎。
你告诉我这是悲哀,那么我说,这是宿命。宿命就是,我挖了一个很深的坑,来埋你。
当然,你会说你不懂。你搞不清,在青春光华的岁月里,我为什么用这样死亡-阴-森的字眼来填斥?
来,我们说点轻松的。很久以前,我看三毛的书,死了荷西,她努力地活着。她去周游世界寻找。她找到一个湖,恍若隔梦般地她走进了那个印 第安人的村子,她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似乎是重温数百年前的生,她称之为“前世”。这是三毛的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段。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她 所说的所描写的就是我梦里的如出一辙,我相信我的前世在这个世界的一隅,有一天,我会找到。
那也是宿命。
这就是我的意思,你看明白了吧?
蝴蝶梦读后感【篇4】
作业写完了,我闲着无聊,就翻开了了《蝴蝶梦》这本书,它是我暑假时买的,到现在还一页都没动。刚翻开蝴蝶梦,看到第一句话,就仿佛又看到英国十九世纪古老的家族庄园,美丽又诡异的曼陀丽,那些人物瞬间鲜活起来。我仿佛就是书中的一角,深深的融入到了书中。
这本书是一部悬疑小说。
讲的是“我”在一次与英国绅士德温特的邂逅中,意外而有迅速的成为了曼陀丽这个古老庄严而又美丽的新任女主人,但“我'在前任女主人生前留下的女仆丹费斯太太与情夫表哥的阴影下过的十分抑郁和恐惧,几乎所有人都在暗示“我”,吕锫卡优雅、美丽、风度怡人、举世无双。“我”总觉得自己赢不了德温特的爱。就在“我”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吕锫卡击败的时候,真相却突然暴露:原来吕锫卡不是死于意外,她和德温特乃情夫之间都没有丝毫爱情。她是一个心态阴暗,放浪形骸的女人。更可怕的真相是,原来吕锫卡是被德温特杀死的„„„„
当我读到最后时,心中的疑团才慢慢解开。这部悬疑小说让我爱不释手,作者通过吕锫卡放浪腐败的生活以及她和德温特之间的畸形婚姻,对当是英国社会享乐至上、穷奢极侈、势力伪善等丑恶的社会现象作了生动的揭露。《蝴蝶梦》以一种神秘而诡异的笔触,通过情影交融的手法,成功地渲染了一种缠绵悱侧的怀旧情结,描绘了一种阴森压抑的绝望,充满了神秘的恐怖气息。
不知不觉中,我又把自己当成了吕锫卡,探索她的心理。想来也很好笑,正如《蝴蝶梦》中所说:“一个人要是太敏感,太不世故,听着看着一些其实很平常的言词,就会从中辨出许多影射和挖苦的意思来”。
到最后的最后,到底是谁胜利了呢,是吕贝卡一直恶魔一样的微笑着么,曼德琳最终还是毁灭了。“我”和迈克西姆恐怕也不是胜利者.
蝴蝶梦读后感【篇5】
你我沿着人生的轨迹前行,怀揣着一颗梦想的心灵,驶向远洋,无人知晓前途,蝶随梦想舞起。
-----------题记
恨恨的情思夹杂着生命论色的感伤情怀,律色的黑与白,早已呈现在睽睽众目之下;怀乡忆旧的挥之不去,则如昔日未除“根”的草,掩存罪念的种子;阴霾绝望的“黑森林”将到往的纯洁拦堵,那样浓郁,那样一泄不漏。
或是享乐至上的腐俗,抑或是内心角落中的势利伪善,竟使得恬雅静丽的美好人生如烟,如絮,如粉,如沙般轻逝而去。
月气之寒,众人皆知;仅知其一,怡然赏之。
沉溺其中,手绘墨香风采,在书中感怀之处,用手中的笔尖画出道道连弧,当其时,纸张似乎在对你细腻的撒娇,心头的暖,流淌,呵,嗔嗔一笑,竟带走无限哀愁,仿若忘记一切,重头再来!
放浪形骸之外的腐化生活,也许是此曲的开端;高伏并存的音调是引人瞩目的焦点,本以为吕蓓卡的死亡意味着结束一切,谁知未曾露面几次的她,若似音容宛在。惊悚的空间定格在脑海中,惊悚的情节一次一次地重现眼帘,或许,曼陀丽庄园的毁灭昭示着黑暗的遮天蔽日,但,畸形的一切已变得无可厚非,无论是利用其情夫之手的畸形报复,还是她所承受的畸形婚姻。
破茧而出的痛,等待振翅的苦,或是命运的太过残狠,可“人生若是只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若将自己定格在那段悲伤中,往事将你掳掠,在所难免。何不放下昔日春秋事,忘却昨朝愁恨苦,从此开始崭新人生路?
淡忘是种幸福,尝试淡忘,守望幸福!
蝴蝶梦读后感【篇6】
作业写完了,我闲着无聊,就翻开了了《蝴蝶梦》这本书,它是我暑假时买的,到现在还一页都没动。刚翻开蝴蝶梦,看到第一句话,就好像看到了19世纪英国古老的家族庄园,美丽而怪异的曼陀林,人物瞬间栩栩如生。我好像是书的一角,深深地投入到书中。
这本书是一部悬疑**。
讲的是“我”在一次与英国绅士德温特的邂逅中,意外而有迅速的成为了曼陀丽这个古老庄严而又美丽的新任女主人,但“我'在前任女主人生前留下的女仆丹费斯太太与情夫表哥的阴影下过的十分抑郁和恐惧,几乎所有人都在暗示“我”,吕锫卡优雅、美丽、风度怡人、举世无双。“我”总觉得自己赢不了德温特的爱。就在“我”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吕锫卡击败的时候,真相却突然暴露:
原来,柳卡并没有丝于意外,她和德维滕的情人之间也没有爱情。她是一个心态阴暗,放浪形骸的女人。更可怕的事实是吕凯卡是被德温特杀死的
当我读到最后时,心中的疑团才慢慢解开。这部悬疑**让我爱不释手,作者通过吕锫卡放浪腐败的生活以及她和德温特之间的畸形婚姻,对当是英国社会享乐至上、穷奢极侈、势力伪善等丑恶的社会现象作了生动的揭露。《蝴蝶梦》以一种神秘而诡异的笔触,通过情影交融的手法,成功地渲染了一种缠绵悱侧的怀旧情结,描绘了一种阴森压抑的绝望,充满了神秘的恐怖气息。
不知不觉中,我把自己当成了陆凯卡,探索她的心理。想来也很好笑,正如《蝴蝶梦》中所说:“一个人要是太敏感,太不世故,听着看着一些其实很平常的言词,就会从中辨出许多影射和挖苦的意思来”。
到最后的最后,到底是谁胜利了呢,是吕贝卡一直恶魔一样的微笑着么,曼德琳最终还是毁灭了。“我”和迈克西姆恐怕也不是胜利者…………
蝴蝶梦读后感【篇7】
曼陀罗是一座坟墓,我们的恐惧和痛苦被埋葬在它的废墟中。这一切再也不能死而复生。……我们永远也回不去了,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过去的岁月仍近在咫尺。我们力图妄却并永远置诸脑后的种种往事,说不定又会重新唤起我们的记忆……
分析:我觉得做蝴蝶梦比做噩梦好。丽贝卡绝对不愧为一个主角,她以死者的身份操纵着生者的命运——活着的人都在不知不觉中为她所摆布着,无论是忠仆、情夫、丈夫、甚至丈夫新婚的妻子,每个人都是丽贝卡手中的牺牲品——在她通往欲望和邪念的路上。因此,“我”永远生活在绝望之中,因为一颗单纯而天真的心永远无法想象这一切;但它们却这样暴露地现于眼前——真实与虚伪在此刻交织成一幅关于人性的阴森画卷:
丽贝卡心中的那种欲望已经像火一般蔓延到了她崇拜者的心中,那些人不顾一切地膜拜着这些令人不齿的行为。一切似乎都暗示着悲剧,“我”依旧相信德温特先生能重新拥有庄园——直到最后,烈火燃烧在曼陀丽绝望的土地上;天空中,丽贝卡凶猛的笑容仍不时闪现。杜穆里埃写作的目的已经实现——这一幕无疑是令人难忘和奇怪的。
它所揭示的丑陋都是赤裸裸的:不正常的婚姻,家庭荣誉至上的悲哀,敲诈和欺骗。丽贝卡无时不刻地化作它们,来威胁尚在人世的人们——她嗤笑着光明,却也不知廉耻地嗤笑着自己的卑鄙。
相当戏剧性的是,她的胜利正是建立在她对俘获灵魂的绝望之上。
那么,“我”为什么依然思念着曼陀丽呢?玫瑰,鸟鸣和笑声后面的手不可怕吗?不-因为那个故事毁了曼德拉。
它未来的黑暗是由于丽贝卡无尽的幽灵阴影。因为肉体的欲念而化为灵魂的鬼魅,这未免是让人惊叹的。在浪潮的背后,恐怖的面孔无疑将变成我们对人性的觉醒。
灵魂,你在**?
质疑:作者对景色的渲染效果颇佳,但语言略显繁琐——但是对于惊悚的情节,都没有作太多的刻画——因此我不十分明白这两条故事线索的联系:怀念或是恐怖?情节上的安排是不是可以再紧凑些?
蝴蝶梦读后感【篇8】
蝴蝶梦英文读后感范文
I like this story’s heroine, the second Mrs. de Winter. Although she is so poor and doesn’t ha一ve an extremely pretty face, she has a very pure heart and she is also very kind-hearted. When she meets Mr. de Winter, her gentle and purity moves his heart deeply. Soon they fall in love with each other and even get married. Then they return to Mandalay, his large country estate. She is very sincere and kind to every servant. Mrs. Danvers, the housekeeper of Mandalay, resents her ha一ving taken the place of Rebecca, the former hostess. But the heroine politely says to her“I do hope we’ll be friends. You must be patient with me. This sort of life is new to me, and I do want to make a success of it. ”And the heroine loves his husband very deeply, even though there are many troubles in their lives, her love doesn’t change all the time. I really like her goodness.
I don’t like Mrs. Danvers, the housekeeper. She admires Rebecca the former hostess morbidly and even tries to make troubles to divide Mr. de Winter and the heroine. At last, she perishes together with her cherished Rebecca myth. I think her action is very stupid.
蝴蝶梦读后感【篇9】
《蝴蝶梦》读后感作文
我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年轻女伴在陪着范·霍珀夫人在蒙特卡洛的蔚兰海岸吃饭的时候带着几分瑟缩的惊慌被动地撞入到迈克斯·德温特——一个拥有古老而闻名的曼陀丽庄园的乡村贵族眼界。《蝴蝶梦》开头对范霍珀夫人的描写是充满幽默笔调的现实中不乏这样三姑六婆的人物但跟愚蠢联系得这样天衣无缝的范·霍珀夫人却让我们面前升腾起一个活灵活现的小人物。有时候夸张有它无与伦比的魅力是任何别的手法望尘莫及的。
人总是有对比才有优势的或者这个“我”并不是出色的但参照物范·霍珀夫人的衬托下德温特就不得不注意了我。就像水仙旁放一盆韭兰也许不被人注意但在水仙旁放一盆仙人球无论是哪盆都会起到异乎寻常的夺目效果。在这样有衬托的背景下德温特这个带着满腹心事的中年男人开始通过关注我来转移积压在他心头的无形阴影。德温特是因为带着“逝去妻子”的“忧郁”、“伤心”引起我的注意的本性淳良的我在初开始和他相交的`时候总是千方百计想回避这一点总是拿捏着十二分的小心不触动他心底的伤疤的。但是年轻的我的骨子里还有好奇又想方设法想知道得更多一点。在我没太见过世面的眼里德温特就是一个典型中世纪贵族的形象高贵、阴冷、倨傲而且有些难以接近。
而我则是一个因为地位卑下常常胡思乱想喜欢把幸福放大喜欢把悲痛扩张的年轻女孩。患得患失常常使得我自己对自己失去信心因此在我的意识中我们连做朋友的可能都是微乎其微的。我们不过是两个都在旅途中稍憩着寻找个谈话伴侣的相识者而已也仅此而已。一个四十二岁一个二十一岁整整一个倍数显然在这个二十一年中足可以允许任何应该或不应该发生的大小事件发生(甚至包括两次大的世界战争。)事实上德温特在决定同我结婚的时候不啻于把一颗炸雷投掷到毫无心理准备的我面前或者在他一惯的生活中需要的仅仅是毫无反抗的接受换而言之是——盲从。至少在我当时的心理是这样认为的因为此刻的德温特已经鬓含风霜了急切想找条能载他归上正途的道路了。
无疑曼陀丽是所豪宅这在文中的字里行间都可以看出来但是入住曼陀丽却与我从小到大孤儿的身份有着天壤之别的不相衬我需要的是时间这种突然的过度让我感觉到由衷的不安和惊惧甚至意识中总有一种不期而降的天灾人祸随时发生我带着自己薄薄小的“甲壳”龟缩在自己的心灵一角甚至有几分绝望地“恭候”着这种不幸的降临。
蝴蝶梦读后感【篇10】
《蝴蝶梦》是英国着名女作家达夫妮杜穆里埃的成名作。书中以第一称的手法,描写了出生平民的陪侍女,在法国蒙特卡洛意外邂逅了一个年轻的富豪,神秘的曼陀丽庄园的主人迈克西姆先生,他们在交往中产生了爱情。在一种特殊设定的剧情中,他们打破两人的年龄差异和身份差距,迅速结婚。没有教堂仪式,没有礼服婚纱,没有男女傧相,没有唱诗班的童子,没有前来祝贺的家人朋友,短暂的蜜月旅行后,迈克西姆就把她带回了曼陀丽庄园。
在曼陀丽庄园,她四处碰壁,受到了管家丹弗斯太太的百般刁难。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她发现自己时时刻刻生活在迈克西姆死去的前妻吕蓓卡的阴影下,根本无法融入曼陀丽。随着故事的层层推进,事情的真相消除了一直以来吕蓓卡在她心头造成的阴影,他们的爱情似乎可以美好的进行下去了。但是,事情的真相是残酷的,隐瞒真相而去成就一段美满的婚姻似乎无法成立。就在他们以为一切都将结束,可以重回曼陀丽庄园开始的生活的时候,曼陀丽却在一场大火中不复存在了。
由此我联想到,光有爱情是不够的,浪漫的爱情经不起时间和隐瞒真相的考验,真正美满的婚姻一定要有坚实的基础,要有道德底线。
书中多次描写女主人公的梦境,从开篇即入梦,昨晚,我梦见自己又回到了曼陀丽庄园恍惚中,我站在那扇通往车道的大铁门前;即将结尾处:一个梦,我说,我做了一个梦。什么梦?他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重又坠入动荡紊乱的梦的深渊我又看见她坐在自己卧室梳妆台前的椅子上,迈克西姆在替她梳理头发。他把她的头发握在手里,一面梳理,一面慢慢把它编成一股又粗又长的辫子。辫子像条蛇似的扭动起来,他用双手将它抓住,随后一边朝吕蓓卡微笑,一边往自己的颈脖上绕。不行,我大声尖叫,不行不行梦里的情景栩栩如生,而与她相对的已经死去的吕蓓卡却似乎生活在真实的场景中,让人难以分清谁在梦中,谁在现实里。这方面的写法也许正是本书迷人之处吧。
白鹿原读后感系列10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了这篇有关“白鹿原读后感”的研究报告,读了作品后,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 写出一篇深思熟虑的读后感,需要我们全然体会这本书所追求的思想,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白鹿原读后感【篇1】
由于《白鹿原》这部电影,我才去看《白鹿原》这本书,因而知道了作者是陈忠实老先生,就如同因为看了《金陵十三钗》这部电影,我便知道了有严歌岑这位文学巨匠。
一部长达50万字的长篇小说,讲述了由清末民初到建国初期,在关中平原的白鹿村,一个白鹿两姓祖孙三代的恩恩怨怨,纷纷扰扰。其中几次大的事件无不摧残在着关中大地,考验着原上人民对生的强烈欲望,对活的莫大追求。传说的二伏天降流火,闹交农,饥馑,瘟疫,似狂风暴雨,似豺狼虎豹,冲刷着,啃食着关中每一寸土地,每一口人,接着又恢复了,还是回归到以前怎么过,现在就怎么过的光景。但人们多了忧愁,多了汗水,多了失去亲人的那种悲痛。50年后,新中国成立了,但已物是人非,人去楼空。
小说前面大致的说了文中主人公白嘉轩六娶六丧,这极大引起了我接着往下读的欲望,我想这就是作为一本成功、可读性高的小说应该具备的条件,先不谈文中内容,结构以及要表达的思想,因为没看之前,这些都是屁话。就谈开头,没引人入胜这个功底,对小说而言,真不能勾起读者的续读欲望。
白嘉轩是一个勇于正大光明的做事,几乎不暗地里做事。针对田小娥被杀,批评了鹿三不应该暗地把田小娥给杀死了,要像我一样正大光明。自己也承认暗地做的事就是那一次,因为鹿子霖的那块劣地白鹿显灵,用自己的好地换了鹿子霖的劣地,迁了祖坟,祈祷六娶六丧的悲情不在上演。田小娥,就是一悲剧人物,生错了时代,其实她一点也不浪荡,没法为了生活,和几个男人周旋,结果悲惨收场。鹿子霖一个急功近利之人,脸面薄,在官场也是此起彼伏,最后也是悲惨收场。白孝文也一脸面薄,为了挽回脸面,翻身之后买回了之前被子霖买去的宅子,拾回面子。由于田小娥,他吸食白面,最终穷困潦倒,逐出白家,在三叔鹿三的劝诫下,重获新生,获得白父的原谅。黑娃鹿兆谦,个人感觉,变化最大,从一胆小怕事到彪悍勇猛,从一农民到土匪,最后成为一知书达礼的好人,但最后还是因为认定为反革命份子被枪毙而悲剧收场。白灵一个有自己想法的一个人,不为其父思想而所动,典型的一个高举马克思主义大旗的人,在抓内奸抓特务运动中被误认特务处以活埋而悲剧收场。鹿兆海一对爱情执着的人,非灵不娶,但由于国党身份,草草收场,却没如愿以偿,最后在围剿红军中战死。鹿兆鹏一趁火打劫,用武汉话说:就是他捡了篓子。夺走了兄弟的喜爱之人,因为他的共党身份而成就了他的爱情。相对于白嘉轩的第七个妻子吴仙草而言,这些人的死,作者的描写极具震撼力,惊心动魄,而吴仙草死的那么普通,那么镇静。前段时间网上还把《活着》跟《白鹿原》对比起来了,的确大致上都是悲惨收场,物是人非。
白鹿两家,恩怨纷争不时上演,你让我下不了台,我也要让你下不了台。国共两党,那时共党还未正名,是一个还未被百姓所拥戴的地下党。国党却屡次剥削老百姓,失人心,慢慢地共党就得到了人心,队伍壮大起来。
一副农村老百姓的生活画卷,一副白鹿村兴衰的历史长卷跃然纸上,感受到人们对生活的众多无奈,感受着那段两党纷争的窝里斗历史,让人意味深长。
读罢,有种意犹未尽之感,于是写下这篇第一次正儿八经的读后感。模仿高晓松写的《如丧》,我们终于读得可以写写读后感了。(我们终于老的可以谈谈未来)
后记:因为这本书,让我对茅盾文学奖有了一些了解,茅盾文学奖是对长篇小说而言的,这本书获得了第四届茅盾文学奖。这本书甚至一度畅销,出现了一时洛阳纸贵的盛况,所以推荐大家也看看。
老朱说我写这篇读后感是炫耀,炫耀我读过这部小说,怎么说了?顿时觉得我挺悲哀的,我的炫耀资本已经低的我读过《白鹿原》,读过一本书就是我炫耀的资本。也的确啊!我腰缠没万贯,只是荷包里憋屈着一个并不饱满的皮夹子,床上也没美女陪睡,左抱友拥。手腕上也没价值几万的手表,就连几十块的表也是我多年的愿望,但从未实现。没有有钱的干妈替我扫货,没有有权的干爹挡风遮雨,吃的不香喝的不辣,穿的是布戴的是眼镜,我拿什么炫耀,一本书就可以让我炫耀,我该是多么的潇洒啊!多么的悲哀!那就让我好好地炫耀下,我读过余华的《活着》、薄伽丘的《十日谈》、陈忠实的《白鹿原》、孟非的《非说不可》,,正在读的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和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有压根不值得一提随便翻翻没坚持看完的书,课外书籍的数量屈指可数,四大名著都不在其列,这才是我觉得是自己的最大悲哀。二十多年过去了,完全没怎么看书,完整看过的课外书籍就这些,所以顿时觉得初中和高中都浪费了。一则微博引起了网友的好感,主题是一个女生炫书,把她家的众多藏书发在微博上,不是骂声,而是赞叹。
白鹿原读后感【篇2】
《白鹿原》这本书,它以陕西白鹿原这个大村庄为背景,描写了半个多世纪的历史。
长长的一本书,揭示了一个观点,那就是: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有时会遇到很多坎坷和艰辛,有时甚至会有生命的危险,但他总能度过难关,挺直腰杆,坦坦荡荡,半夜不怕鬼敲门的活着,做一个心怀鬼胎的人,他也能衣食无忧的活着,他也能度过一些难关,但他的心始终是颤颤抖抖的,每走一步,他都要向后望望,是不是有鬼要敲打他的头。
书中的白嘉轩,他就是那个善的代表,在他当族长的那些年,他始终举着正义的利剑,就是他的儿子违反了族规,他也向儿子举起正义的鞭子,在闹饥荒的年代,为了村民,他冒着生命的危险向土匪借粮……
他从头到尾都是白鹿原村民心中一颗不倒的大树,正如文中鹿兆鹏所说,每次回家,只要能在村头看见他,我觉得我心中的那棵大树没有倒,村民们是安全的。
文中的鹿子霖,他就是那个邪恶的代表,在他当乡约的那些年中,贪钱、贪粮、侮辱妇女、嫁祸于人……
不过他最后失忆了,到了一个无知的世界,这是梁老师给他选择的的归宿,如果他不失忆,他将如何面对原中的父老啊。
再看看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事,也有这样的因果啊,一天,我和妈妈在街上散步,当一辆110警车经过时,走在我们前面的两个西装革履的男青年,突然脱掉西装,发疯一样狂奔,警察叔叔感到不妙,猛追上去,抓住那两个人,经查,那还真是网上追捕多年的逃犯,其实,110警察只是正常的巡逻,是那两个逃犯做贼心虚。
我们小区有一位王奶奶,她为人热心肠,别人有什么事情找她帮忙,她都不会拒绝。有一次,王奶奶的儿子出了非常严重的车祸,急需要很多的钱做手术,不然,就有生命危险,而肇事司机逃逸了,小区的人们听说后,就自主办了一个募捐活动来帮助王奶奶。
让我们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吧,他强让他强,真心明月照。他横让他横,邪恶终有报。
白鹿原读后感【篇3】
看过陈忠实的《白鹿原》后,小说中的人物一直在脑海里轮番登场,让人琢磨回味。
这部小说没有前言,也没有后序,阅读之前我找不到任何文字做阅读的指引。书的题记就是一句话:
“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
-----巴尔扎克
小说看似是白,鹿两个家族从清末民初到解放前夕尽半个世纪的矛盾纠葛,但感觉它不仅仅写两个家族,而是有很多隐喻和对历史的思考和个人判断。
小说的题目有多重含义。既是地名;也是白,鹿两大家族姓氏的浓缩;同时还隐含了一个精灵般的美丽传说。
小说人物众多,以白鹿两家为支点,架起了一个密网般看似错综复杂却又不混乱的人物框架。感觉作者在人物设计方面花费了不少心血, 这加强了小说的完整性,也使小说显得更加丰满而又更具历史感。但是由于人物过于众多,所以感觉对很多人物刻画并不深刻饱满,即便对最主要人物白嘉轩的刻画也是如此。
小说的结构并不复杂,主要围绕两大家族及关联家族在风云突变的各个历史阶段的不同表现展开。感觉小说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故事情节做引子,而是把众多人物用众多事件错综地连接在一起,同时又不时加杂进一些思考和隐喻。可以说正是这些高于事件和人物的精神力量,吸引着读者持续阅读下去。
小说虽然以作者最熟悉的陕西农村为背景,但在语言上并没有刻意追求方言的痕迹。语言的表达自然生动,完全为人物服务。小说里对陕西农村自然风光的描述惜墨如金,或许也影射出作者更多感悟于农村生活的寒苦而非浪漫。这部小说几乎没有丝毫浪漫情怀的痕迹,即便有,也仅仅局限于男女的欢愉之中。
这部小说除了白嘉轩外,还有几个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朱先生,白的二姐夫,读书人。他是小说里一个极大的闪光点,一个预言家,一位真正的哲人。作者在他身上用了众多笔墨,而且赋予这个人物更高的境界和智慧。其率8叟抗日的未果举动令人思考知识分子闹革命的局限性。
鹿三,白的长工,正面人物。他性格鲜明,淳朴善良,洋溢着传统的生命内涵。作者最后赋予他鬼魅缠身的奇怪举止和对他生命力终点的描述增加了这个人物的生动性。
黑娃,鹿三的长子。一个不断变化且成长的人物,应该说最终是一个悲剧人物。作者赋予人物很多的变数后,最终让人物成长为一位自觉脱掉匪气而素以布衣长袍裹身的人。但黑娃生命的结局却更多影射历史的悲剧。
冷先生,白次子的岳父,鹿长子的岳父,郎中,药店掌门人。他曾担任着白鹿两家的折中角色,但最终无法控制局面。他冷静明查,是个深藏不露的人。
仙草,白的第七任妻子。最主要的女性主人公之一。传统女性,善良坚韧。她死于怪病,却展现出坦荡清醒的生命力,也是让白对生命思考升华的角色。
鹿子霖,鹿家祖掌门人。但我觉得这个人物的刻画不是很成功,对这个人物我没有更多的回味。
田小蛾,黑娃的妻子,与鹿子霖和白家长子白孝文多有瓜葛。悲剧人物,是故事变迁和发展的转折点。
白嘉轩的后代白孝文,白孝武,白灵,白孝义以及鹿子霖的后代鹿兆鹏,鹿兆海及兆鹏的发妻悲剧性的一生,白家的白灵与鹿家的两位后人的感情纠葛,也增加了小说的戏剧性,但对人物刻画都不是太深入,更多揭示当时国共两党内战的复杂性与混乱状态。
土匪头子大拇指,几个走马观花的县长,总乡长等等人物都不一一细说。
我自认结尾的设计非常好,简单又富有想象力。当白鹿两家领军人物的生命力到了暮年时期,他们都变得单纯起来,似乎重新回到了生命的起点。已经疯癫的鹿子霖举着一颗鲜灵灵儿的羊奶奶草对木朽垂垂的白嘉轩说:
“给你吃,你吃吧,咱俩最好!”
最后还想再赘述几句。作者通篇中几乎不间断地描写无数次男女之事。这让我发问:陕西的作家是否都有此怪癖?亦或只是作者设计的一个圈套,从这点上看,读者不得不以被动的阅读心态面对作者设下的沟沟坎坎。
作为一个女读者,我局限性地认为:无论这部小说包含了怎样复杂的历史背景,我依然认为这是一部写人的小说。
据说《白鹿原》问世之际,曾引起当代文坛一时轰动,褒贬纷争。但无论怎样,这部小说在当代文学史的地位似乎无法取代。
白鹿原读后感【篇4】
我认为在白鹿两姓的争夺中,鹿家才是真正的赢家,是因为小说向我们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不该是你的,终究不会是你的,不管你采用何种办法将它弄到手中,那也只不过是一个假象,是短暂的。白嘉轩家的白灵被活埋,老三又不能生育,媳妇要像黑娃的弟弟借种,老婆又在瘟疫中死去,老娘也离开了,只剩下他一个人怪冷清的留在原上。这也是他当初使用权术诱骗鹿子麟与他换地的报应,文中结尾说他只做过这一回昧着良心的事,但只是这一回,便在他的灵魂乃至身心上都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而鹿子麟最后虽然疯疯颠颠,但是他才是最清醒的人,他明白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不是满口的仁义道德,不是金钱和物质,而是活生生的人。他年少轻狂,老来也风流,与原上的妇女苟合之后生下了数不清的娃,他悟出了一个道理,有人才会有一切。因此他看到那些称他为干爹的孩子时,真想去掉那个干字以及看到二儿子鹿兆海的儿子重燃起对生命的希望,都说明了他对自己曾今虚无人生的否定,唯有疯疯颠颠的隐藏起真实的自己,才能保护自己以及自己的后代。作者给他取名鹿子麟,便暗含他的儿子鹿兆鹏以后便会像麒麟一样给白鹿原带来祥瑞与和谐。作者没写兆鹏的结局,也契合了白鹿这一意象给人带来的神秘感,给人留下了回味的空白
白鹿原读后感【篇5】
《白鹿原》描写了从辛亥革命,清王朝覆灭,国共合作,国共分裂,抗日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历史变迁。从一个纵向的视角,凝视那些步履匆匆的小人物,重现他们的生活轨迹;从那些小人物生活轨迹中瞥见当时社会的动荡与各种冲突,反思百年历史,反思民族命运。
一种崭新的革命思想从涓涓细流汇集成江海中的滚滚巨浪是何等不易、是何等反复无常、是需要付出何等沉痛代价,人的生命是何等脆弱又是何等坚强!有的人扼制住命运的喉咙,站在时代的浪尖上,有的人随波逐流,被悠悠河水淹没。在由小农思想和传统文化深深扎根的白鹿原上,白嘉轩以他直面现实、刚健自强的人生态度,和各种真实的性情,展示给我们一个生动的灵魂。
书中对人生、民族、社会的经历、感悟是不同角度的,带给我的不止是太多太多的思考,还能找到对生命的思索,对人生态度的指引。
白鹿原读后感【篇6】
这本书从白鹿两家的斗争为主线,从一个小村庄展现了当时社会的一角,那个小村庄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在那样的时代,即使是伟人也是悲哀的。例如朱先生,哪管他名满天下,最后仍是要为拓印书籍卖掉书院门口的大树,在八位先生发表抗日宣言要去从军,却得知国共开始内战开始……在他死后多年,尸体也不得安宁。第二个是白嘉轩,一生正气凛然,以德报怨,在被打断腰以后仍然在黑娃有困难的时候尽力相救;白嘉轩一生都恪守着他的仁义,光明磊落;却在白小娥的报复中,失去一个又一个亲人。第三个是冷先生,医者仁心,总是尽心尽力做好医生的本分,不论贫富贵贱都一样救人,还为了救抛弃自己女儿的女婿倾家荡产,他和白嘉轩一样,有情有义。可是他们都在那个时代的束缚下,悲哀离世。
整本书中最悲哀的是田小娥。总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做自己不愿意的事情。她渴望幸福,然而总是不幸。一开始以为她就是个肮脏道德败坏的女人,后来,知道她也是时代洪流的牺牲品。面对那些人,她无力反抗,正如她后来借鹿三之口所说,她并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乡里的事,也没有害过人,但是所有人都骂她嫌弃她;最后落得个尸体焚烧被六棱塔镇压不得翻身的结果。
那几个年轻后生,可能是注定的冤家。白灵那样有灵性的女孩儿最终死在自己手里。鹿兆海和白灵阴错阳差,眼睁睁看她成为了自己的嫂子,最后死在国共争斗中。鹿兆鹏倒是有点像赢家,可是我仍然觉得,他明明知道他弟弟和白灵的事,他弟弟那么相信他,他却还是跟白灵在一起了。
白孝文,即使后来他出人头地了,有权有势了,我依然看不起他,从他堕落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不再是以前那个温文尔雅饱读诗书的人了,后来他变了,恬不知耻心狠手辣。白孝武基本上都是在他父亲指好的道路成长。他们两个跟名字不是很符合却又很像。一个儒雅的外表一颗毒辣的心,一个外表愣头却内外怯弱。
黑娃作为鹿三的大儿子,从小野惯了,他可能是活得最率性的。想闹革命,搞了农协,失败了,不闹了,去当了土匪。后来想跟白孝文合作了,加入了保安团,想革命了,跟鹿兆鹏白孝文等人推翻了那个政权,可悲的是,他死在了白孝文手里。
到最后,人都死的差不多了。共产党得了天下,又是一个新时代。
这本书挺值得看的。
白鹿原读后感【篇7】
当我和上书时,眼前仿佛飘过一只白鹿,陈忠实写的太好了。一片白鹿原,几代的故事,半个世纪的艰难,白鹿原还是那个白鹿原,只不过又尘封了一段历史,又留下了一段故事。
主人公朴实厚道的白嘉轩,骨子里充满了刚毅、坚韧。年轻时身上也有一股子轻放,但他成熟后,这些可贵的品质就都透出来了。“他的腰挺的太直了”,虽然被强盗打断了腰杆,也打不断他一身的凛然正气。他处变不惊的走过了中国历史上动荡不安的半个世纪,像一尊雕像巍然屹立。
圣人一般的朱先生,有着太多的传奇故事:一席话使一城百姓免遭兵革涂炭;年馑时主持粥场恩泽百姓;穷毕生心血编撰县志使后人有史可考;发表抗日宣言视死如归……虽是儒者,却不迂腐,“天下注定是朱毛的”,透出他目力的敏捷超前。死时一切从简不装棺材不加盖不用蒙脸纸,因为他“自信平生无愧事,死后方敢对青天”,唯有一捆书作伴。令人痛心的是在那红的发狂的年代里,他成了批判的对象,被学生掘开了墓,泛着磷光的骨架被人用铁锹端上来。这群红的发狂的强盗,只找到了一块砖,上面刻着“天做孽,犹可违;自做孽,不可活。”十二个字。但从一些书籍里面我觉察到了那痛心疾首的感觉,但也许我只仅仅闻到那痛苦的红色气息,没有经历过,是不可能完全懂得的。
干过农协,投身军队,当过强盗,投靠国民党最后又起义投共了的黑娃,被朱先生看作是最好的学生。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黑娃终于彻悟了,粗鲁了半生的鹿兆谦终于儒雅了。朱先生为他写了最后一幅“学为好人”,他开始了真正脱胎换骨的修身。同样是在解放了的年代里,三条强加的罪状,一颗从黑黢黢的枪管里射出来的子弹结束了他大起大落的一生。不管他以前干过什么事,他的悔悟值的人去尊敬。
白灵、鹿兆鹏、鹿兆海这三个青年男女为了各自的信念献出了青春。虽然党派不同,但信念真挚,他们都是那艰辛的年代里,为着救国信念奔走的爱国者。三个人身上的爱情故事给那动乱的年代增添了花一样的美丽,虽然这美丽也像花一样脆弱,花一样渺小。
好强了一辈子,也算计了一辈子的鹿子霖,结局是可悲的。从监狱走出来,他似乎是彻悟了,但当他看到儿子的坟墓被人糟践的情景,他又一次感到低人一等就要受人欺负,上几辈人在他意识里种下的种子,早已长成一棵根深蒂固的大树。
白鹿原读后感【篇8】
一个多月的时间 终于的完着本厚厚的书
总觉得在看过书或者电影后一定要说点什么
要不然也太过麻木不仁了
一定要说最喜欢的人恐怕是朱先生了 向来对这种玄乎神乎的角色偏爱 真正的无私 真正的先生
白家轩坚决要救黑娃时说 人只有到了这步才能真的有救 救了就是个好人了 果然黑娃没有让人失望 从内而发的改变了
小娥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又觉得可怜 她可以真心爱一个人 却还是没有守住自己 禁不住恐吓或者诱惑软磨硬泡 在那地位不平等的年代 想得到爱和尊重是多么的难
百灵 拥有好的家庭 勇敢追求自己的爱 信念 可还是软性的伤害了亲人 让人永远惦记着
白嘉轩和鹿子霖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 一个正直大度苛刻严厉 另一个虚荣小心眼锱铢必较 祖先的故事都是非常艰辛的 但一个是日积月累的积攒 另一个却是忍气吞声成为有钱人后又报复
陕北的一切都如此神秘 那个年代 又有那么多的传奇色彩
果然 读一本书会带你走进另一个世界
体验那个世界的辛酸苦辣
白鹿原读后感【篇9】
《白鹿原》读后感1200字
《白鹿原》是由著名作家陈忠实历时六年完成的的一部史诗级文学名作,1994年获得中国第四届茅盾文学奖。这部书为我们呈现了白鹿原上两个家族间一代代永无止尽的斗争。兄弟相残,情人反目,父杀子妻……古老的家族在时代的变革中阵痛着。
书中有不少细节与人物令人印象深刻。其中,让我感触颇深的是田小娥这个封建社会中受尽流言蜚语重伤、命运多舛的农村妇女的极具代表性的人物。因为家境贫苦,小娥从出生便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利,先被卖到一个老头子家中做小,后来遇到了黑娃,黑娃将其带到所谓“仁义村”的白鹿村后,他们却受尽辱骂与讥笑,不被亲人承认,被迫到村外自己挖窑过着贫苦却还算平淡的日子,然而,命运从未松下扼住小娥喉咙的手,黑娃再生变故,小娥孤独无助,为了救下黑娃不得已去恳求鹿子霖,却被要求以自己为筹码,无奈之下小娥只好同意,之后又被鹿子霖当作诱饵勾引白家大儿子白孝文堕落,最终被自己的岳丈亲手杀死在窑中……小娥是一个极具悲剧性色彩的人物,她一次次被当作筹码、当作牺牲品,她几乎从未被人当作有尊严的人看过。
在封建社会中男女地位极其不平等,男人婚内出轨、沾花惹草无论多过分都可以被原谅,最多也只是被人们评为好女色,然而,女人在大家的印象里就必须从一而终,就必须当贞节烈女,反之就活该受到全族人的唾弃,永远无法得到接纳与认可。最荒谬可笑的是,所谓“仁义村”,对田小娥从未仁义,从未宽容,也许这就是他们眼中的道德伦理,然而,这却是封建社会对每一个人价值观的腐蚀与荼毒,藏在“仁义”两个字下面的,是多少不堪的人性的肮脏与丑陋。
然而,白鹿原上还存在着一位光明磊落、令人尊敬的不折不扣的文人——朱先生。朱先生被作者赋予了一定的神话色彩。指引白嘉轩买下鹿家的一块地从而改变了白家的命运、大刀阔斧地毁掉成亩的罂粟、只身一人进入敌营通过谈判劝退敌军、灾荒时放舍粥赈济百姓、人到暮年投笔从戎、撰写县志……朱先生的一生无愧于天地、无愧于内心,他的存在给污浊的白鹿原带来了难能可贵的纯净与明澈。
可以说,作者在毫不修饰地刻画白鹿原上的农村现实的时候仍然给人们塑造了一个精神的风向标——朱先生。在纷乱的世事中,朱先生传道授业解惑并严于律己,对世事洞若观火又明察人心,朱先生死时,在送丧的过程中,远远近近、大大小小的村子里的人都一个个加入到送丧的队伍中,满含敬重、悲伤和惋惜。何为大写的人,这才是大写的人。一位学儒,一种风度,轻轻地来了,又轻轻地走了,不带走一片树叶和云彩,只留下那令人迷醉的清香,供后人细细品味。
陈忠实用平实细致的笔触为我们描绘出了一副宏大的农村的图景,所有人物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家族之间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热血青年的家国理想、儿女情长……都在让我们重新认识并反思这个时代,重新审视我们自己。生而为人,就要担当的起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守住自己的底线,永远不要因欲望与贪念而丢失本心;无论现在的自己有多糟糕,生活还要继续,只要还活着,就一定还有变得更好的可能,明天,永远充满阳光与希望。
白鹿原读后感【篇10】
假期的时候看完了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作品《白鹿原》,小说《白鹿原》以陕西关中平原上素有“仁义村”美称的白鹿村为背景,它写出了鹿家和白家两家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
《白鹿原》中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白鹿原》的主人公白嘉轩和鹿子霖,为了生活而争,为了脸面而争。最终以鹿家惨败而结局。白嘉轩一生规行矩止、勤劳正直、自食其力地生活。他没有干出什么大事,始终以一个族长的身份立信于白鹿村,守着明哲保身的理念。
鹿子霖的性格与白嘉轩截然不同,他阴险狡诈,争强好胜,还胆小怕事。他一生虽然经历了起伏的官场,但也没创造出什么,最后以悲剧收场。
朱先生,有许多的的传奇故事:一翻话使一城的百姓免遭兵革涂炭;年馑时主持粥场恩泽百姓;用毕生心血编写县志使后人有史可考。虽然是儒者,但却不迂腐,死时一切从简,只有一捆书作伴。令人痛心的是在那样的年代里,他成了被批判的对象,被学生掘开了墓,骨架被人用铁锹端上来。
白孝文经历了一场饥荒的打击之后,由软弱变得坚强起来,多亏他鹿三叔的话语刺激。他从原来的唯命是从,胆小懦弱,变得急功近利。
还有一人就是田小娥。在那个年代,女人在男权的压迫下,找一个好的归宿是每个女人的愿望,而小娥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给郭举人做小妾、与黑娃偷情私奔、与鹿子霖的纠缠、后又勾引白孝文,直至最后被鹿三杀死。在她死后她还引来瘟疫,使整个白鹿原陷入恐慌之中,可是无论她怎样还是被所谓代表正义的白嘉轩给镇压了,她甚至被修了六角塔压住,永世不得翻身。终其一生,田小娥也不过是一个可悲的牺牲品而已。
看完这本书后对的触动很大,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仿佛就在眼前,自己仿佛就在一旁看到了所有故事发生的一切,它告诉我们要好好活着,活着就要透明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