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08 一的朝圣读后感最新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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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
从学校毕业以后就很少再读除专业书籍以外的书籍了,尤其是在这个电子书盛行的时代,拿起纸质书本来阅读的次数真是少之又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位朋友,跟他聊天时他提到他平时很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纸质版的书,他说书本能使他浮躁的心静下来,能让他沉下心来思考,随后他便把他最近在看的《一个人的朝圣》推荐给了我。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书本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在他退休后的某天清晨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过程中,他却越走越远,最后步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地区去看望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他坚信只要他走在去看望老友的路上,老友就有康复的希望。
好友的癌症给了哈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事一样仅仅是回一封信,但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时,他仿佛看到了人生一个又一个方向标,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就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我们不正也如书中的哈德一样过着平淡无奇,不好不坏的生活吗?高额的房价,高强度的工作,快节奏的生活,让成年人觉得活的越来越艰辛,也总会在生活的压力下不断妥协,生活的艰辛让我们对梦想追求的脚步也不断的在退缩。星辰大海需要门票,诗和远方路费很贵,可诗和远方是我们的精神支撑啊,如若诗和远方的追求都没有了,那人生又有何意义?愿不管在哪个年龄段我们都有书中哈德那样说走就走的勇气,更要努力去奋斗有说走就走的能力,让人生不留遗憾。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遍历山河,仍觉人间值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
刚看完这本书不久,看了前面的回答,觉得都挺文艺,所以想写写自己看这本书的一点收获。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合上书,闭上眼,忘掉所有或琐碎或简洁的语言,忘掉所有书中的明线暗线和情绪中的细枝末节,留在我的脑海中的只余下一个画面:一位在自己人生中所有角色都一败涂地的懦弱男子,在一条望不到边的路上艰难前进。
无数次想过放弃,又因为或是觉醒或是被鼓励而最终坚持到了最后。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个老人的普通,他不像很多小说中的主人公,他既不巍巍然如山川湖海也没有卑劣无耻没有下限,他就是你身边的他他和他,就是与你擦肩而过的某某某,就是你和我。这本书让我明白,让一个人坚持下来的动力,往往不仅仅是意志贯穿始终,更多的是挣扎、犹豫、疼痛和痛苦后的自省。当然还有不可避免的外界环境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提供给如我们这样普通的人也可以拾级而上的一个故事,一份期冀,一个朝圣成圣的救赎之路。
一棵草可斩星,一粒尘可填海,没有去尝试,便不能说不可能。多年以后,我忘记了哈罗德,忘记了莫林和奎妮,但是乔伊斯带给我的那种信仰会一直存留。这本书给人的,是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4
寻找人生的意义-《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00字: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5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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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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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1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甚至活的很失败的人哈罗德,退休后的日子依旧平淡无味,这样的日子原本可以一直到他老死去,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老友的告别信改变了这一切,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他开始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从英国最南端的金斯布里奇村走到最北端的贝里克郡,去看望这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奎妮。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2
看着开头以为能将结局猜个大概,无外乎成功或失败,真正看完才知自己肤浅,如果真那么简单又怎会让那么多人震动。
初读,未能看出个所以然,但就是放不下。
继续读,对主人公的勇气、坚持心生敬意,跟着他的心情的跌宕起伏感受着他的兴奋、快乐、愉悦、惊喜、恐慌、思念、痛苦、怀疑等等复杂的心情,随着他的经历同样也在也不断审视着自己的内心。
读到一半,以为自己已经抓住小说主脉,自以为明白了不少,感觉此时的自己就像书中那些所谓的追随者们一样仅凭自己的感觉理解他的行为和作者想要传达的信息。
一口气全部读完,突然发现原来一切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理解的那样,那些暗语、伏笔层层递进,直到最后却给出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没有想象中的欣喜、激动,没有什么特别耀眼的光环,有的只是平静,只是一个普通人的坚持与自省,从迈出那一步,一路挣扎到最后终于直面过去不再逃避,对于他自己这又何尝不是一种重生呢?人生不就是这样,其实没那么多惊心动魄轰轰烈烈,大部分人做的最多的也不过是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每个人都有无数无数缺点、阴暗面,但那又如何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路,自己的喜怒哀乐。人,终究是个复杂的生物,却也因着这份不完美而如此迷人,所以我们是“人”不是吗?
每个人读这本书都会有自己不同的感受,所以不太想在这里写太多从书里给我的人生带来怎样的体悟,唯一确定的是这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和思考的好书。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3
读一本好书,我总有一个习惯,粗略的读过,然后,回头再慢慢地品,最后,再写一篇读后感。我的观点:没有思考、没有感悟、没有思索着把这感悟写下来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一个人的朝圣》,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依然是这样的想法,但是,随着阅读的慢慢深入,我需要一遍遍的说服自己:先读完,等回头细品的时候再写感悟。但,终究是敌不过对它的喜欢。就让阅读与思索并行吧!
87天,627公里,一双帆布鞋,没有预兆的出发……
哈罗德?弗莱、莫琳、奎妮?轩尼斯、戴维、加油站女孩、银发绅士、纳比尔……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也都有存在的意义。
生活平庸无趣,一成不变,但随着慢慢的行走,一切悄悄的发生了改变,一切都变得鲜活而有意义,连伤痛的回忆也变得可爱而值得珍惜。
我被路途中偶遇的一个个人感动了,温暖了,哪怕是简短的错身经过,一个个小小的事例,小小的沟通,都透露着温情,或者在生活中我们无法敞开心扉,但,这样的偶遇,从此错过,交流中是最真实的内心,最真实的情感。最坦诚的求助,最真诚的建议。
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与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一场朝圣,足以逆转二十年的时光,仿佛生活从头重新演绎一遍,让主人公重新感受到爱与快乐,也温暖了我们。
哈罗德选择行走的方式,以自己的力量对生活做着温和的反抗。而鼓舞人心的是,虽然奎妮的死无法避免,但不管是哈罗德还是莫琳,亦或是奎妮、戴维,以及一路上那些形形色色的人,都因为这一场行走有所收获,得到更多。生活也终于不再只是没完没了、日复一日的重复,有新的生机漾开,开出花来,让人欣喜地重新笑出来。
在阅读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想,为什么这本书能如此吸引我,甚至在此时一种疯狂的躁动的状态下,我想就是哈罗德在行走过程中渐渐改变的生活中的滋味,不再是机械的、简单枯燥的,而有了细细的体味,慢慢浸润的感动。
享受生命的历程,不枉此生!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4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5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6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近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7
作者:李丽。哈罗德不是一个人在走,读这本书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与徒步装备,仅凭借一个信念,但是他坚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会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谢还有道别!
这是一场艰辛的旅行,也是一场心灵上的朝圣。在他走的过程中,遇见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与帮助,也认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这一生,我们都匆匆忙忙活过,忙碌的外表下是伤痕累累的灵魂,我们甚至都忘记了以前的幸福与欢乐,忘记了那些我们挚爱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罗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体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对心灵最直白的叩问与反思!
仔细想想大学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学的意义,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显得自己颓废不堪。我不正像哈罗德一样只顾匆忙生活,忘记了身边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忘了家里那些给予温暖的亲人。有时候,又觉得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实际上是我没有勇气敞开自己的心扉吧!
感谢遇见了哈罗德,他让我明白了:不问结局,坚持一个信念的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边走边看周围美丽的风景,牢记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个不留遗憾的人生。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8
很久以前看的书,直到最近开始跑步,才能领略到疲劳身体与坚定信念长时间拔河所带来的身心折磨。开启运动前,好像心里住了许多个博尔特加特林,运动中心态就崩了:怎么选择这么折磨人的运动?
如果是主人公来回答,一定是:“没有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开始,但是开始了也没想过放弃,我从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但我也没想过。”好像这场无计划的旅程只是一个不能激起波澜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罢了,这些“意外”其实是过往的经历在特定的时刻激发了主人公长久以来无法倾诉、无人理解的与家人疏离的挫败感,那可能是猛然迸发的心情:“我还能去哪里,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与妻子的疏离一定是最难以面对的,曾经因为相爱而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携多年的伴侣啊,那场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经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赶多久才能再一次并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恶,有真有假,也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们,让主人公这场原本就轰动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们不曾得知如果没有他们,这场朝圣之旅是否会救赎他,我相信会,从他决定开始,就意味着与自己和解,与人生和解走了许多年的分岔路,终于有一个人开始回头找寻。
主人公的命运,就似每一个遭遇了被动的人生变故的不幸的人,被动就是发生了与自己有关的事,因此生活被改变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坏,但是我们永远无法改变这些走过的痕迹,能改变的只有情绪、心态、意志......也许这场改变会有意外之喜,总之作为这些那些意外的主体,我们能操纵的只有自己,不与生活较劲,不被意外烦扰,尝试与他和解,日子才会不那么绵长无味。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 篇9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荐]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精选
作文是老师要求学生写的用以写作性的文章。作文,传统意义就是使用文字,多阅读优秀作文有利于我们的写作,现在你是否对作文一筹莫展呢?以下“[荐]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精选”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1)
龙应台曾说过一段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档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个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读完这本书,会感慨很多。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哈德罗,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震惊、悲痛之下,哈德罗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那么长那么艰难的旅程,他为什么能坚持下来?他或许真的觉得自己过去欠奎妮太多,希望奎妮因为自己的坚持而多活几日,但那绝不是爱情,也不是单纯的友谊。其实,奎妮给他留下的记忆点并不多,甚至早已淡忘了她,在收到她的来信时甚至觉得是邮局弄错了。提起笔,也只能写下几句苍白无力的祝愿。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他甚至不知道怎样面对她,不知道找到她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行走,本是件单调的事,不过是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走再长的距离,也不过是那些单调景物的组合与变换。但因为他和奎妮之间隔了二十年,所以这627英里不再只是一个物理量度,而成了一个时空隧道,从过去到未来,从麻木颓靡到生机焕发,从目之所及到灵魂深处。他不再需要英里来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是重生了的丰富的灵魂。他在跋涉,更在寻找,寻找那属于自身的丢失了的意义。因此,他坚持了下来,不仅因为信念,更因为每一步都是目的。
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哈德罗也是如此。一开始是,最后也是。中途虽然有很多跟随者,有像自己儿子一样的维尔夫,有追求虚荣的里奇,有善解人意的凯特,有一条可爱的小狗……一开始他是感动的,觉得自己的信念终被理解,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我发现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旅程的速度由于成员的冗杂庞大而不得不延缓,一路上不断有矛盾与纠纷,作为朝圣者们的关键,他不再能安静地回忆与思考,而要顾及到更多的人。每个人加入的初衷都是不同的。既然是灵魂之旅,每个人的阅历无法统一,这份深刻的孤独就该自己消化。
最后,他选择了自己离开。最后的最后,连一直跟随着的小狗也离开了。这些跟随者们,其实都是生活中亲朋好友甚至路人甲的抽象化。我们或许曾经形影不离甚至生死相依,但终要挥手告别,或许是各人的发展道路不通,或许是时空终将让我们把彼此淡忘,或许是被疾病衰老拉进坟墓从此永别……缘分终究让我们只能一起走到这一程。
这个故事其实并没有结局。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情理之中,生活的真实。哈德罗和妻子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他们在这个年纪又重新认识了彼此。一切都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顿悟,没有极不平凡轰轰烈烈的那一刻。只要灵魂苏醒,哈德罗还会走下去。
"她去世之前还带着笑容,好像找到了什么东西。"
"她又想到那些海浪,想到生命没有结束就不会完整。"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程孤独的朝圣之旅,我们会在其中看到很多风景,领悟悲欢离合,待阅历渐丰,自己的人生不再能用几个标签或三言两语能够道尽。因为我们的人生,即使渺小、孤独,也是深刻的,唯一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2)
看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20多章还在疑惑到底哈罗德、莫琳、奎妮、戴维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书中用了哈罗德一路上遇到的人与事来穿插过去发生的事,正是这些回忆,引起了我们的共鸣。
每个人看这本书可能都有不同的感受,对我来说两个词比较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个是“遗憾”,一个是“信仰”。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每一天都是其中的一份子,我们的人生都是有很多的人与事组成,就像书中里面作者用了很多的比喻和拟人语句描绘的花草树木动物天空一样,正是这些描述,描绘出一幅幅不同的场景,衬托着每一个故事。我们每个人的故事背后就是这些人与事。我们和哈罗德都一样,都是一个单人,我们有很多路可以选,在年轻时候,我们都是一张白纸,要怎么画,我们自己决定,但愿能够经过深思熟虑,不让以后有遗憾。
信仰并不是说要去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人与物,我们只要坚定自己想要做的事,我们迈出第一步,路上会有很多的“不可能”去阻碍我们,我们要正视它,要强大自己,像坦克车一样推过一切,结果能不能如意不一定,但是没有信仰,我们要的结果肯定做不到。同时,在信仰的路上,我们会获得很多,也要注意不要失去我们本应该有的,例如爱,这个世界永远因为有爱而变得不一样。
但愿你我都能找到方向,走完自己的627英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3)
你是否也浑身是刺的在外界否定与自我否定的声音中迷失自我,又在自我救赎与肯定自我的征途独自上路?
很庆幸忙碌的日程安排和碎片化的阅读也没能阻止在写书评的这一刻完整的故事情节仍能跃然纸上,当然这得益于本书经久不衰的魅力,总能感动一个个平凡却不甘于平庸的人。
放弃的理由千万个,上路的理由只有一个:哈罗德知道,在痛苦挣扎自我放弃之时能被坚定选择,被鼓励,被给予希望感的人是很重要的,他想为昔日老友奎妮做点什么,为她上路,与她一起承担苦难未知一起咬牙坚持。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一路上,“曾以为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将左脚迈到右脚之前”但后来才知道将一件最简单的事日复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每一步都是到达目的地不可或缺的一步,哈罗德就这样一步步上路。
起先,难免会被一句浅浅的鼓励所感动,会为陌生人的善意所动容,会去聆听形形色色人的种种经历,会疲惫,会像个旅行者一样学者去享受旅途。
后来,他开始融入自然,成为山川河流的一部分,与回忆作伴,丰盈而自由。
哈罗德赢来了荣誉,路上多了崇拜者,追随者,旅程变得热闹,他却越来越空虚,不可避免的被别人影响。
他行进的速度追不上“朝圣者”们渴望成功的速度,他终于又是一个人了,这份久违的自由令他欣慰。
故事的最后是我们渴望的结局,哈罗德见到了莫琳,哈罗德与莫琳重归于好,哈罗德也悦纳了自己。
人的一生终会有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谢谢,没有表达的歉意,有遗憾就永远需要自我救赎,这条路我们只能自己走,很艰辛,但好在不放弃,终会得到救赎,请记住,皈依就在路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4)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好长时间,终于在今天看完了。看到一半时,这本书被搁置。但我是一个有点强迫症的人,要把一本书看完以后才能再认真地去看下一本。所以想着还是要读完。其实看自己读书过程跟哈罗德的路程是有相似之处的。在完成一件事情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厌倦,或者不知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然后内心便不再坚定。哈罗德在见奎妮的旅途中慢慢的找回了之前的自己,找到了内心的真实。他没有救活奎妮,但是在整个过程中他重新审视了自己,以这种状态赢回了婚姻,或更准确的说是赢回了爱情。
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夸赞的事情呢?他只是追随了自己的内心,而一路上越来越多的关注使得他的旅程的目的变得有些模糊。好多人追随他,只是为了让自己变得伟大。他们认为我在跟随着哈罗德呢!那可是报纸上大家争相报道的人啊!他那么崇高,然后顺理成章地认为自己是在做着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认真去看这些人,大概是由于内心的空虚吧!我们大部分人都是流于表面,然后假装着深沉,好像这样自己便属于了成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5)
这是一个人的朝圣的合集版,分上下两册,刚花钱把第一册看完,就推送免费的合集版,真是浪费了我的q币,还好多心仪的书没买,不过紧跟着免费阅读了他的第二册,也知足了。
曾说过鲁迅的笔像刀似戬,而野夫的笔像一套绳索,而蕾秋的笔则像一阵柔风,轻风婆娑,让人轻松愉悦,感觉蕾秋就像她笔下的奎尼一样温柔善良充满智慧。
许渊冲说:生命并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记住了多少日子。你要使你过的每一天,都值得记忆。
第二册就其实就是奎尼的宝贵记忆,她记住的每一天,交代出事件的始末,把已知的发生与未知的情感一一交代,一一映证。
奎尼一直默默的爱着哈罗德,为他守候,为他坚持,但爱不意味着得到,她只是把他放在心里最柔软的位置温存……
爱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儿,看似简单,很容易就陷入,但正确的人也需要正确的时间遇见,奎尼找到了那个她认为对的人,却在兜兜转转的错爱里无法停靠。
从第一部开始,我一直知道哈罗德是个温暖善良的人,虽他从小缺失爱,但却极愿意去释放爱,付出爱,但有时候表达的会比较笨拙。
就在奎尼对哈罗德的心心念念间,哈罗德完成了他的朝圣,一个心愿已了,一个放下过去,找回生活本来的样子。
就这样吧,可以接受的安排与结局,没有太过悲伤,也无法高调的喜悦……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6)
看完《一个人的朝圣》第一遍,看书的时候正处于迷茫期,有很多想法和计划,却不知道从何做起,这本书像一盏灯,让我从哈罗德的旅程中找到希望,找到目标。他告诉我,开始吧,什么时候都不算晚,在那个念头冒出脑海的那一刻,坚定地迈出你的脚步,天知道,有多少想法被扼杀在计划、准备的过程中。如果哈罗德在第一个信箱前投进了回信,那什么都不会改变,在以后的日子,他仍旧会呆坐着院子里,和莫琳过着形同陌路的生活。幸运的是,哈罗德踏上了朝圣之路,这一路,是心灵的洗礼,也是对自己的救赎。
一路上,许多不好的、美好的回忆一幕幕浮现在哈罗德的脑海,他在行走中整理、回忆、反思自己的一生,在行走中发泄痛苦、找寻解脱、看到希望;哈罗德碰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在他们的故事中,他开始反思自己和莫琳、戴维的关系,在行走的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很多的困难,脚伤、迷路、很多人的加入让哈罗德的旅程慢慢偏离他的初衷,但好在,他都一一克服,到最后,他还是最初出发时的那个保留初心的自己。一个更好的自己——从不善交谈到乐于分享,从接受帮助到帮助别人。
哈罗德就是我们自己,这段旅程就是我们生命的缩影,坚持自我,忠于内心,应该就是哈罗德教会我的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7)
读完此书,真的是欲罢不能,期待2的内容。
作者与译者的文学功底或者文学素养很深厚,书中的人物心理刻画、坏境的细致入微的描写,都异常生动,代入感很强。运用了大量的铺垫暗示,故事平铺直叙进入,将现实的朝圣之路与回忆中的反思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期间穿插着莫琳这一人物的成长与变化,在故事达到高潮的时候,真的让我狠狠的感动了一把。
在这个纸醉金迷和通讯发达的21世纪,放空自己,远离人群,远离电子设备,来一场与心灵的对话,很难。哈罗德一开始的出发点当然不是这些,他仅仅只是为了去见患病而濒临死亡的老友,在前进的途中进而反思自己反思过往。真的没有什么能比中年丧子更让人心痛的了,真的也没有比夫妻间近貌合神离的状态,几乎没有言语沟通精神交流更让彼此崩溃的了。好在故事最终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哈罗德找回了自己,莫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奎妮也走得很安详,这不仅仅是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我觉得也是对莫琳一次心灵的洗礼。
有幸在20___年的尾巴以徒步的方式来迎接20___的伊始。不是一个人,七八个好友,参加环巢湖徒步,一行人从早9:00走到晚22:00多,历时13h,徒步50公里,一开始的时候,我们闹着笑着蹦着跳着,好不自在。越到最终,我们走散开了,基本上就蔫了。腿疼,脚疼,口干舌燥,彼此之间的距离也拉开了,基本上在接近终点的时候,我是一瘸一拐拖着残腿走完的,那个时候完全是凭着毅力在走了,哪怕一松牙口,就会放弃了。所以很能理解哈罗德在徒步中的艰难。为我的大学添了一笔不可多得的回忆。
感谢遇到这本书,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遇到不顺的事情可以学着放空自己,徒步,反思恒久,重新出发。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8)
断断续续看了两个月,中间隔开一个多星期看了《法医秦明》前五季,今天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样断断续续看,很多看书时的感触已经忘了。
一个退休的老人,原以为生活会是不咸不淡一成不变地过下去,突然收到许久未见的旧时的同事患癌之后写来的告别信,在加油站女孩的善意鼓舞下,怀抱着要治好同事让她活下去的信念开始了长达87天六百多英里的信念之行。全书大数用了哈罗德和莫琳的角度讲述了这段朝圣之路的心路旅程。对于哈罗德而言,奎妮的信给了他一个契机,一个去寻求改变的契机。从未挣脱过目前的`困境,缺乏思考的机会,所以,放任生活过得一塌糊涂,对妻子,对早夭的儿子,对抛弃自己的母亲,情感的迟钝,丢失了许多原本该珍惜的东西。六百多英里的旅程,孑然一身,全凭信念,独自面对生活的点点滴滴,反而,可以开始冷静思考人生。重新捡拾起最初的初心,记忆深处的`回忆。
对于莫琳而言,哈罗德的突然离家,以及哈罗德离家时间的叠加,都让她的心开始受到触动,有更多的时间去回顾过去,回味爱情、婚姻最初的美好。人的劣性,是永远不懂珍惜眼前人眼前事,不经历失去,便不懂拥有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还好,虽然我们错过许多,但如梦初醒时,你还在我能触碰到的地方,你依旧属于我。还好,我没错过你。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是两个人的自我救赎之路,放下过去,放下执念,重新开始。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书不错,值得一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9)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是一位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加薪,没有升职,没有朋友,直到安静地退休的销售代表,哈罗德·弗莱,他一个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罗德只是千千万万人之中很普通的一位老人。而“一个人的朝圣”重要意义便是,在临近人生终点时,哈罗德做了一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平凡的事儿,而这不平凡的经历,正好让他重新梳理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处理亲密关系。正如文章里所言:“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一段路接着一段路。”
整部小说主线极其简单,故事人物也不复杂,四个主要人物贯穿其中,哈罗德,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好友奎妮·轩尼斯,及路上遇到的过客。故事的发生源于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星期二,在那个早晨收到的一封信,开篇“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们很大的好奇,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封平常不过的告别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平常简单。一开始哈罗德只是出门去邮寄一封回信,写给患了癌症住在贝里克郡疗养院奎妮的回信,可走着走着,让他回忆起了诸多往事,总想着下一个邮筒停下来,却根本停不下来,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们聊到了信仰,哈罗德至此下定决心徒步去看望奎妮。历经辛苦,他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共计627英里,耗时87天。哈罗德始终坚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一定会等着他的。
借用小说中的一段话,作为这篇文章的一个结尾,“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只有当我们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才有可能真正开始一段旅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篇10)
我有一个前同事。她比我年长一点,为人严谨,话也不多,很多时候雷厉风行得令人有点害怕,内心却是个十足内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过不过短短两个月,她在我心里的印记却如何都无法抹去。看到单纯的人会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会想起她,看到奎妮会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忆,回忆里只有我们两个,喝咖啡,聊天,吃东西,哪怕在一个嘈杂的会议里,我也知道她听得见我的声音。
我记得许多她讲的故事,说过的话,我们一起大笑过的脑洞大开的可能性。我记得她有时小心翼翼的措辞,有时坚定果决的帮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着她,可能因为我知道她也记得所有的这些。她从来不说,可是我知道,她或许也知道我知道。
我们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见过就忘记了,或者有幸记得彼此的存在,却很难在心里清晰刻画出彼此的忠诚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两个月不见,很多时候就很难再见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罗德一样行走,只会是为了像她一样的人。我不忍令这样单纯的心在世界的残酷冷漠里翻滚,也不愿意让自己放弃和这个世界唯有的纽带。
我们拥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条微信就可以找到一个人的时代,谁还会指望谁会跋山涉水只为了来看你?取而代之的,却是对听不到及时回讯的恐惧。
我想,浪漫的本质不在于我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而是我认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这是一道没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从来不曾签署的协议,一个从不会怀疑的承诺。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论我变成了谁,做过了些什么,经历了多久,在这一天我雀跃地向你奔去时,你也雀跃地满心等待。
「必备」一个人朝圣读后感900字汇总
作文水平的高低体现了一个人的语文成绩高低,通过作文我们可以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水平,一篇优秀的作文是能够引起人们共鸣的,写作遇到瓶颈期怎么办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必备」一个人朝圣读后感900字汇总,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1)
读书心得之《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00字:
哈罗德的家庭非常不幸福,母亲对他冷漠,尽管他用尽全力去获取关注,最后母亲还是离家出,走,出走后父亲开始酗酒,带不同的女人回家。哈罗德16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而父亲也只给他留了件旧大衣。对于哈罗德的童年,夹杂着不被爱的绝望和被抛弃的无助,而时候的这些就是哈罗德的全世界的气息了。原生态家庭带来的自卑与挫败感,陪伴了他一生他渐渐变成了胆小鬼,遇到爱时候,不是开心,而是本能将自己藏起来。就像他在新婚之夜躲进了厕所,妻子莫琳太美,他害怕幸福不真实。哈罗德不善言辞,害怕失败,他很少和儿子戴维沟通,戴维眼中的父亲,懦弱无能。戴维聪明,考上剑桥大学,后面开始变的酗酒吸毒,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却不愿去面对儿子的陋习,导致事情恶化,儿子后面自杀。也使得莫琳和罗德变的越来越疏远陌生。对于奎妮也是一样。他因为酗酒而弄碎了老板母亲留给他的遗物,奎妮帮他顶下了罪名,他内心不安愧疚,却从未表达过自己的真实情感。
好在,他怂了一辈子,终于在暮年作出了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在,他坚持了,当很多人反对他时,他说;他想试试。只要你想改变,你想唤醒被催眠的灵魂,任何时候都不晚。对于孩子,他无法弥补,但对于奎妮,他还能改变。
哈罗德行走在路上,他越走越轻松,他回忆起了过往,也开始正实这些回忆,这无疑是他一生中最勇敢的尝试。他开始思考,开始发现自己身为父亲,身为丈夫,身为奎妮朋友的失职,开始思考是什么时候他和妻子变的疏远。开始哈罗德报着“只要他走,奎妮就能活”的信念上路,一路上也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你一定要有信念”,因为养一条狗的独居女主人的留宿,开始更加坚定他的信念。后面他的事迹被暴光,他成了大家眼中的伟人。人们将他的故事神化,他有了很多追随者,他被人们要挟着前进,被他人的思想影响,也违背了他出发的初衷,没人理解他朝圣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还好,世俗没有让他丢失自己,最后,哈罗德选择独自上路,听从内心的声音,保持初心,继续上路。能走到最后的,往往,只剩赤子之心,因为真正朝圣的,在心。
书中有句话,特别打动我,她能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有多孤独,但是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独,哈罗德上路后,莫琳才发觉自己有多么爱哈罗德,他回忆起了和哈罗德刚刚认识的美好,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哈罗德给她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而其实笑话并不好笑,是因为他们太快乐了,所以觉得那么好笑。他们开始约会的时候,总有聊不完的话,而后面两个人却越来越沉默疏远。他们刚结婚的时候,莫琳喜欢下橱。厨房里永远都有热气,而后来他们的儿子戴维死后,他们的关系越来越恶化。莫琳从心底责怪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丈夫的责任。直到哈罗德出门。莫琳在日复一日的孤独中开始回忆往事,他整理着哈罗德的衣物,翻看之前一家人照片,才发现原来哈罗德也曾试着去接近儿子,而之前自己从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自己的丈夫,他童年的悲痛,他那些没有说出口的爱。而哈罗德也同样深爱着妻子,朝圣的路上,哈德罗愿意分享她感受到的一切,也同样依赖妻子。还好,故事结尾,他们再一次牵起彼此的手。
好的书是一面镜子我们每个人都是哈德罗,幸运的是哈德罗在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完成了自我救恕,而我门或许并不能改变才什么,平静的生活就像一谭死水,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放下执念,忘掉伤把痕,重新经营好眼下每一天。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2)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 ,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 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 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3)
从学校毕业以后就很少再读除专业书籍以外的书籍了,尤其是在这个电子书盛行的时代,拿起纸质书本来阅读的次数真是少之又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位朋友,跟他聊天时他提到他平时很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纸质版的书,他说书本能使他浮躁的心静下来,能让他沉下心来思考,随后他便把他最近在看的《一个人的朝圣》推荐给了我。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书本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在他退休后的某天清晨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过程中,他却越走越远,最后步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地区去看望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他坚信只要他走在去看望老友的路上,老友就有康复的希望。
好友的癌症给了哈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事一样仅仅是回一封信,但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时,他仿佛看到了人生一个又一个方向标,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就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我们不正也如书中的哈德一样过着平淡无奇,不好不坏的生活吗?高额的房价,高强度的工作,快节奏的生活,让成年人觉得活的越来越艰辛,也总会在生活的压力下不断妥协,生活的艰辛让我们对梦想追求的脚步也不断的在退缩。星辰大海需要门票,诗和远方路费很贵,可诗和远方是我们的精神支撑啊,如若诗和远方的追求都没有了,那人生又有何意义?愿不管在哪个年龄段我们都有书中哈德那样说走就走的勇气,更要努力去奋斗有说走就走的能力,让人生不留遗憾。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遍历山河,仍觉人间值得。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4)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5)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坚持和信念是我们理解《一个人的朝圣》的一把钥匙,小说从主人翁哈罗德淡的如白开水的平静生活被打乱开篇,原因是接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一封信,信中说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在悲痛和震惊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邮寄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双腿跨越了整个英格兰。从开始上路的焦虑、挣扎、徘徊、惆怅,甚至放弃的念头,到随后路上遇到的一些事而受到鼓舞和启发,使哈罗德恢复自信,重新上路,心中有了怎样的一种信念:他坚信,只要坚持走下去,老友就有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也许生命就如一条河流,左岸是我们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才是我们值得追寻的璀璨日子,然而中间所有的行走、历练、打磨、平淡,不过是那些追寻中成长的印记。对于挚爱于生活、尊重生命的人来说,岁月可以带走所有过往的伤痛,而灵魂的有所依靠才是我们与之相伴的另一个存在,才是我们内心得以安宁和澄清的一剂良药,它可以让我们从容的轻触生之意义,并让我们一路向阳,一路坚强,一路助人,一路为乐,一路在徘徊中能够邂逅时光的流逝,依然能够看尽世间一切繁华,最后任由风定花落,让这最美好的一缕缕阳光穿透躯体,照亮心路。从而感受到,原来,每一天都清新而美好的,一时看不到美好,一时的纠结无奈,一时的失败迷路,只不过是自己蒙住了心的双眼,当打开心窗,一切依旧,不忘初心,勿执固念,喜我所喜,安然泰若,爱我所爱,心安静处,生活中的疑惑、纷扰、困顿、挫折抑或只是生命中暂时的过客,只要一直温柔的坚持,不论再长的距离,不论多深的隔阂,都会获得理解,都会解开疙瘩,最终收获安宁和幸福。因为,我知道有一个声音回响在心的深处:走向灵魂之巅,尽管那永无休止的琐屑、烦恼乃至忧伤,不论生活的真实和未来生活未知和不确定,我们都有理由为那“一个人的朝圣”孤独的美而深情地歌唱,去感知那些未知的生活和从未经历的跋涉……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6)
1.被书名吸引,“朝圣”离我们很远。百度解释“圣”是通达事理,“事理”,凡夫依迷情所见之事相,称为事;圣者依智见所通达之真理,称为理。那么,所谓“朝圣”,就是人类渴望从动物性走向神性的过程。想起弗洛伊德的“三我”,抑制“本我”,获得“超我”。如果有机会,想要去藏族,看看别人描述的“朝圣”场面(蓬头垢面,身着长围裙,手戴木拖板,喃喃念诵,俯身下去,四体伸直,头和鼻子都要触地,然后起来,再重复。一次,两次,永无休止)。
2.“朝圣”是宗教信仰,普遍信仰是荒谬的,宗教信仰许诺的幸福理想只有在来世实现。我们都知道这是虚妄的,可是我们仍然会相信。喝了很长时间中药,好了一段时间,又开始复发,但有人告诉我,这就是治疗的过程,先完全恢复,最后再复发一个高峰期,坚持喝药下去,就会好。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愿意相信。在我们未知的时候,相信是唯一看起来具有正能量的东西,放弃,你真的甘心吗?
3.在我看来,哈罗德的徒步之旅的伟大不在于87天627英里,也不是带给其他生命和社会的影响,而是他对自己这一生的回顾、开始面对并接纳痛苦、认识自己、带着爱意回归生活。“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才觉得那么好笑”。
4.对于奎妮,脑海里只有五个字“好人有好报”。会不会死,是老天决定的,而在生命最后的阶段,有个人带着对她过去的感谢遍越远途,有人挂念已是很幸福的了。她爱过,也失去过,触碰过生命的本质,也曾游戏人生,终有一天,要把门关上,把一切放下。人生的最后一定是生命的结束。我们一路准备着自己,就是要面对那个最终的失去。
5.莫琳。在哈罗德开始自己旅途时,她是担忧,到关心,再到众人都抛弃哈罗德,哈罗德坚持不下去时,她告诉哈罗德坚持下去。好的伴侣应该是知己,知道自己,在我们即将忘记初心时,告诉你,“别怕,还有我,坚持下去”。然而,在莫琳的一切愿望里,什么都比不上哈罗德安全回家重要。
6.徒步中的追随者里奇。里奇一定要给这份徒步加上一个目的,以去看到临近死亡的奎妮为终点,走最近的路,用分队前行的方式,抛弃哈罗德。在工作中,里奇一定是优秀的领导者形象,但在生活中他一定不是个智者。这场徒步本就是场自我信仰的行为,如果灵魂没有到达,身体到了又有什么意义。一生也就那么长,没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我愿意慢点走,好好看风景。
7.“有的回忆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害怕有一天把它们弄丢了。”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7)
20xx年7月9日和20xx年5月4日,于我是两个特别的日子。两个普通的时间节点,给了我不一样的体验。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这一年是我过的最快的一年,这一年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比起钱来时间是那么的宝贵,我的钱可以给你,但是你缺时间却爱莫能助。所以我开始懂得珍惜时间。
这一年,我开始努力,忘记抱怨,低下头,沉下心第一次全身心的投入一件事情。
独处的这一年,我认识到不一样的自己,反省了过往的种种,最大的变化是一年多只生过一次气,还及时意识到并道了歉。我开始关心自己,爱护自己。以前曾傻傻的喜欢感冒,只因想被关心,现在再也不会了,自己爱自己,自己把自己保护的好好的。
开始学习无能,一直都那么独立,从小就向往职场女达人的样子,不过之前太过青涩,稍有成绩就不自觉得飘飘然。现在我还是要漂亮的人生,只是希望以柔和的方式表达。让自己舒服,让别人舒服。
这一年,我喜欢上了走路,独自一人走路。休闲时,锻炼身体时,思考时。一步一步的往前走,走着走着仿佛所有的问题也一同往前走了。我知道生活总归是会有问题的,所以就淡然了许多。
这一年,我改变了好多,唯独在爱情里还是憧憬能遇见一个可以和我聊天舒服的人,一起风雨同舟,风清云淡。
——20xx年5月22日
离开384天,我一直在等你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8)
记录了一下哈罗德的旅程,不知道对不对:金斯布里奇-洛迪斯韦-南布伦特-布克法斯特-阿什伯顿-希斯菲尔德-奈顿-查德利-埃克塞特-布兰福斯贝克-索华顿-比克利-提伯顿-森弗路德-巴格利坪-陶顿-奥特里-布尔顿-格拉斯顿伯里-威尔斯-拉德斯托克-皮斯登圣约翰-巴斯-斯特劳德-斯拉德-伯德利普-切尔滕纳姆-佩雷斯贝里-温奇科姆-百老汇-米克尔顿-克利福德堂-斯特拉特福-沃里克-巴金顿-贝德沃斯-纳尼顿-特怀克罗斯-朱什的阿什比-提克诺尔-小切斯特-奥尔弗里顿-克雷科洛斯-谢菲尔德-巴恩斯利-维克菲尔德-利兹-达林顿-纽卡斯尔-赫克萨姆-康博-贝里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总是想到一首歌,《Five hundred miles》,一英里又一英里,哈罗德就这么一步步走完了全程。是自我救赎,是苦行僧,正是在一步一步中慢慢回忆过去,思考一生。接触不同的人,感悟不一样的生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哈罗德和莫琳之间有隔阂,正是这趟旅行让俩人冰释前嫌。过去都已经过去,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珍惜眼前始为真啊。好好的把握当下吧,不要做对不起自己的事。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9)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它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而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
书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人生几乎是平淡的,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主人公在寄信的过程中明白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怀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朝圣读后感(篇10)
作者:李丽。哈罗德不是一个人在走,读这本书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与徒步装备,仅凭借一个信念,但是他坚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会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谢还有道别!
这是一场艰辛的旅行,也是一场心灵上的朝圣。在他走的过程中,遇见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与帮助,也认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这一生,我们都匆匆忙忙活过,忙碌的外表下是伤痕累累的灵魂,我们甚至都忘记了以前的幸福与欢乐,忘记了那些我们挚爱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罗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体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对心灵最直白的叩问与反思!
仔细想想大学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学的意义,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显得自己颓废不堪。我不正像哈罗德一样只顾匆忙生活,忘记了身边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忘了家里那些给予温暖的亲人。有时候,又觉得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实际上是我没有勇气敞开自己的心扉吧!
感谢遇见了哈罗德,他让我明白了:不问结局,坚持一个信念的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边走边看周围美丽的风景,牢记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个不留遗憾的人生。
[荐]最新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集锦5篇)
在我们欣赏了一本好书之后,我们心中会有很多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读完作品,我们的三观也许会有所改变,趁有灵感的时候,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作品读后感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最新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最新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篇1】
有一种说法,说古人把读书分三个阶段。5岁到15岁时是第一个阶段,叫“诵读”。第二个阶段是15岁到25岁,叫“学贯”。最后一个阶段是25岁到35岁,要做到“涉猎”,指一定要读些本专业以外的书。
我这个年龄已过了上述三个阶段,作为智商不高的一介武夫,读书主要就是消遣,若说还有什么目的的话,就是以前为了给女儿树个爱读书的样子,而今或许就是有一点点装或是爱惜眼睛了,因为整天盯着电脑手机两个一大一小的屏幕,实在是有些头晕眼干。
年前单位书橱添置了些新书,其中有套《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共分九部,其中有几部曾于20xx年在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学习期间读过,也曾写过第一部的读后感,知道这套书是极为适合用来消遣的。
借阅这套书时,单位管理的同事对我说:怎么喜欢看明朝的东西明朝都是些坏人!
他这句话,不敢苟同。第一,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明朝的东西,我只是觉得这套书适合当下的我用来消遣而已。第二,明朝虽然皇帝、太监以及一些权臣不怎么样,但好人,也就是忠臣义士还是有的,而且让我看后会久而不忘的。譬如被“灭十族”的方孝孺、“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知行合一”的王阳明、被当年明月评价为“曾有一人,不求钱财,不求富贵,不求青史留名,有慨然雄浑之气,万仞加身不改之志,千年之下,终究不朽”的杨涟,当然还有存在较大争议的抗清名将袁崇焕。
读《明朝那些事儿》严格意义上不算读史,因为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史书,但却很适合像我这样的人通过它去了解明史。虽然当年明月是以自己独特语言风格来叙述的,但却不是戏说,也虽有自己的评说,但历史中的事件与人物都还有据可考,可以让读者轻松地消遣式地通晓串连起明朝历代中的事件与人物。
阅读是需要一些能力的,如我者,不大能看懂或看得进去较为高深的学术著作,只看一些于丹的书、易中天的书,还有当年明月写的这套书,这不是不求上进,这其实是有一点不幸。正如香港文化人梁文道先生所说:“读书读得越多,越发现真正要读懂我们心目中所谓的经典名著,你可能要有一点运气。”显然,我缺少一点这样的运气,无法像一些生长在家庭条件不错的人,受到良好的书香熏陶,小学到大学都接受了不错的教育,慢慢走过一条幸运的轨迹,渐渐培养出一种阅读能力,帮助他们读到很多人没办法读进去的书。应该说,像我这样的人极为大众,但这不妨碍我们以任何目的、任何方式去阅读。有一种读书叫做无须求甚解,能读,坚持着读,其实就会感到幸福。
巧的是在我写这个笔记时,微信朋友圈中一小妹发了一条这套书的读后感,无论有没有道理,录之算作结尾吧:
从其中的许多历史人物中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能否做成大事,起决定性因素的是人品。能力很强但人品不佳,反而误事。更有甚者,能力差人品更差者,因自身拥有的筹码站不住脚跟,便挤兑能干实事的人以保地位,结果就是带不了兵,更做不成事。既然同为一个目标奋斗,就不应该站在制高点对平级的人颐指气使,唯有团结一致才能建设好所谓的集体,做成想做的大事。
她在这段话后附了一句:个人见解,不喜勿喷。看得出她是个单纯、要求上进的好姑娘,满满的正能量,在此为坚持阅读的她,也为我自己点赞!
最新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篇2】
在孜孜不倦的努力之下,终于,把《明朝那些事儿》从头到尾翻完了,从开学到现在,就快一个学期了。
从朱重八到崇祯,两百多年的历史,皇帝、文臣武将、太监、宫女皇妃、社会知名人士等等等,当年明月就这么慢慢说,一个一个说,然后我慢慢看,一个一个慢慢看,由刚开始的感情会随着作者的笔触大悲大喜莫大感慨到后来慢慢的宠辱不惊,无论里面的人物经历着什么,我都仅仅在旁边慢慢看他们的经历,因为历史,是我无法改变的。有人说《明朝那些事儿》有点胡说八道,是的,这点我赞成,但是这是一本正儿八经讲历史的书,我肯定看不下去。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掺杂有作者个人的喜好和评价的。看书的过程,仅仅是一个借当年明月的视觉来感受明王朝兴衰起伏的过程。当然,里面的每一次权谋都惊心动魄,每一个英雄都感天动地,每一个坏人都得有道理,好人却好得没有道理。可是他们终究的结局都是:成为历史。
朱重八、朱棣、朱允炆、朱厚熜、万历、崇祯、刘伯温、于谦、徐阶、张居正、严嵩、李成梁、李如柏、毛文龙、袁崇焕、高迎祥、魏忠贤……他们的嘴脸,好的坏的,一个个在大脑挥之不去。可惜的是,明朝历史,连皇后,也只记载是马皇后、王皇后、客氏,很少有正名。
高兴的是,终于看完了,终于不用再考试复习的时候再纠结是看课本还是看《明朝那些事儿》——很多时候,选了后者,如果考得太烂,就是《明》的错,如果考得很好,那是我努力的结果,哈O(∩_∩)O哈!嗯,安心复习,考完试干正事去。
最新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篇3】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明朝那些事儿》,我读了受益匪浅。此书讲的是中国历史中1344年到1644年明朝的事。从朱元璋出生讲起,到崇祯皇帝自缢明朝灭亡。它语句轻松幽默,十分搞笑。把每一个人(即便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都讲得十分详细。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令我很钦佩。
在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朱元璋。他是个一无所有的贫民,是通过造反才有了天下。他没受过教育,却是个军事天才。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练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真是逆境出人才啊!我们要学习朱元璋的果断、坚持、冷静这三样“宝物”会让你在困境中发现机会,怎样的困难都迎刃而解,最后登上成功的彼岸。
下面是我在读书中看到的哲理句:
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胜利之门。
人生最痛苦的地方不在于有一个悲惨的结局,而在于知道了结局却无法改变。
越接近对方的水平,就越了解对方的强大,就会越来越畏惧。当他的畏惧达到极点的时候,也就是他能与对手匹敌的时候。
最新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篇4】
司瑞瑞暑假里,我闲得无聊,就读了一本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洪武大帝”,读着读着就着了迷,读完一本还够,便把一整套书都读完了。这一套书分为7本,分别讲述了明朝时期27年间发生的历史故事,并对这些故事都作出了分析,记录了这个朝代从复兴到灭亡的一个过程。
明朝一共有位皇帝,分别是太祖朱元璋、惠帝朱允、成祖朱棣……其中,我最敬佩的还是开国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历经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魔爪,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战斗,继续前进,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他的那个时代里的无数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最后建立起了新的庞大帝国明朝。朱元璋最令我佩服的一点是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打下了天下的。
读完了第一部后,我沉思了一会儿:是的,谁会想到几十年前的那个衣衫褴褛、沿街乞讨的乞丐,几十年后会成为一个大帝国的统治者。命运之神其实并不存在,他不会将什么宝剑和钥匙交给一个乞丐,在那绝望的日子里,并没有人去同情和可怜这个人,他的一切都是靠自己努力争取来的。
我觉得从朱元璋身上可以告诉我们,坚强的意志和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和无畏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我要拥有这个武器。
最新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篇5】
不要做你不擅长的事情。
现在的小孩想干什么职业我不知道,但在我的那个年代,科学家绝对是第一选择。我当年也曾经憧憬过自己拿着试剂瓶在实验室里不停地摇晃,摇什么并不重要,只是那种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但在长大之后,那些梦想的少年们却并没有真的成为科学家,至少大多数没有。因为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无数的人、无数的事都明确无误地告诉他:“别做梦了,你不是这块料!这句话倒不一定是打击,在很多情况下,它是真诚的劝诫。
就好比解缙用他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编制《永乐大典》才是他应该做的事情,政治漩涡他玩不动。
这对我们也算是一个警醒,我们也应该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但是,我们擅长什么呢?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知道自己擅长什么呢?如何将找自己擅长的这个时间缩短呢?相信这是困扰大多数人的难题。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但我知道这个问题始终还是要我自己来弄明白。
最新一个人读后感汇集
我们所谓的读后感,是对读书后自己的想法和领悟的表达。当我们仔细品味一本作品之后,会感受到作者的价值观所带来的冲击。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进一步挖掘作品的深层含义,你也应该对作品的读后感感兴趣吧?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将带领你一起探索“一个人读后感”的秘密,阅读本文或许能够解决你困境中的难题,帮助你重新理清思路!
一个人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爱的教育》的世界名着,又名《一个意大利男孩的日记》,书的作者是意大利着名作家亚米契斯。读完这本书,使我感慨万千,书中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主人公的爱心和美好的心灵。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名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阿姆利柯记录了校园、街道、社会、师生之间的爱情故事。在这本书中,有着形形色色的人物,正义的卡隆、品学兼优的德罗西、爱帮助同学的安利柯、行为败坏的乌兰蒂、爱虚荣,嫉妒心强的华蒂尼,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幕感人的瞬间。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卡隆因帮同学自己首先负责任和佩蒂救下被压在车轮下的儿童两个片段。卡伦敢于承担责任的部分主要讲的是:有一天,又弱又弱的安东尼奥在几个班里被坏同学欺负。安东尼奥生气了,拿起一个墨水瓶朝那些同学砸去。
出乎意料的是,学生们巧妙地躲开了。正当老师经过时,墨水瓶掉在了老师身上。安东尼奥害怕得脸色苍白,但老师没有责怪他。上课时,老师问:“这事是谁干的?
”,教室里鸦雀无声。这时,卡隆“蹭”的一声站了起来说:“老师,这事是我干的”,老师让卡隆坐下。
后来,安东尼奥把发生的事告诉了老师,老师严厉地批评了学生。这表现了卡隆的勇敢、仗义。佩蒂救儿童讲述了:
刚开学不久,发生的一起意外事故。一个一年级的儿童在过马路时,迎面飞来一辆马车,眼看就要撞到那个小同学了,这时,佩蒂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把那个同学一推,那个同学脱离了危险而佩蒂却被马车轮扎伤了。从这个片段中,我可以体会到:
佩蒂多么具有爱心和同情心阿!
读完这本书,我合上书,默默地想:在生活中,我们都是书中的主角,世界会变得更好。《爱的教育》中的小片段主人公做的虽然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却感人肺腑,把爱心献给别人,别人也会把爱心献给你。
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人因家庭的变故在大街上乞讨,一个看起来很有钱的人经过老人身旁却没有给他一分钱,而一个身穿破旧衣服的油漆工人却把身上仅有的20元钱塞到老人手里。这是多么鲜明的对照阿!有些人表面上很高贵,但内心却很肮脏;有些人表面上并不高贵,但内心却很神圣。
着名教育家夏丐尊先生曾说过:“教育上没有爱就像池塘里没有水一样,不管是长的、方的,只要没水,总不是池塘。”《爱的教育》可以说是教育上的一部宝典。
我们应该在生活中播下更多的爱的种子。播种越多,收获越多。世界将会有更多的欢乐。让我们用爱来理解生活!
一个人读后感 篇2
在假期的时候,我读过一本少年红色经典——《指间的太阳》。
这本书叙述了在红军过草地的时候,有一支由特殊的人组成的特殊的队伍——收容队,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支“收容队”主要是由女人及孩子组成的,一路上他们为死去的士兵合上眼睛,为他们做花坟,还发现了一些可疑的青稞……最终,有的人走出了草地,而有的人则在草地中长眠了。“指间的太阳‘指的是在第十一章中,得天手中一棵小小的青稞苗。在大家绝望的时候,得天想办法去鼓励大家,于是他便把一小粒青稞夹在胳肢窝,让它发芽。
这个方法成功了,当大家看到这棵青稞苗时,心里充满了希望与力量,而正是这种力量,让大家走到了最后……
曾经有一次,我考试考了第60名,相当于倒数第四名,我绝望了,几乎都有点不想学了,回到家里,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鼓励我,我才又燃起了希望,努力学习,在学校认真听讲,回家复习,终于在下一次的考试中前进了39名。
在生活中,没有真正的绝望处境,只有绝望的人,当他们快要绝望的时候,一片鼓励,也许能让你永垂不朽。
一个人读后感 篇3
单位去年发了几本励志读本,一直被我以种种借口为由束之高阁。近日顺手翻阅,竟手难释卷。特别是《做最棒的员工》一书,给人启示颇多。
“在工作面前,你只能全力以赴。除了做到最棒,你别无选择”。这是《做最棒的员工》一书的宗旨。
书中提到,“最棒”的员工,必须拥有五个“三”:“三心”,责任心、荣誉心、职业良心;“三情”,感情、热情、激情;“三力”,活力、执行力、竞争力;“三忠”,忠于公司、忠于老板、忠于同事;“三业”,敬业、爱业、精业。而且要像鱼一样活力四射、快乐工作;像狼一样团结合作、忠诚忍耐;像大象一样千里之行,脚踏实地;像海豚一样善解人意,知恩图报;像鲑鱼一样坚忍执著、逆流而上;像蚂蚁一样辛勤劳苦、无怨无悔……
这种讨论非常尖锐,但也让人略显困惑:如果我们能同时具备这些优秀的品质和品质,我们就能成为最好的员工。我们的企业像一个庞大的机器,每个员工都是其中一个零件,大到核心设备,小到螺丝钉,当然都应力求做到“最棒”。
但要达到“最棒”,首先还是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爱岗敬业做起。
谁不想要一份理想的工作——一个舒适的环境,一份好的薪水和升职的机会?但如果不是这样,我们该怎么办?在中国石油的管道运营企业,有很多老管道人,也有很多新分配的大学生,他们常年坚守在无人区、山区、荒原的站场一线,在封闭式管理的小站里一待就是几个月,远离城市和家人,生活环境恶劣,工作重复单调。
如果没有忠诚、尽职、细致的精神,如果没有牺牲和努力的精神,谁能像石头一样坚守?
他们中大多数人还没做出什么能够树碑立传的功绩,还不具备那么多的优秀品质,甚至可能还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我认为他们都是“最棒的员工”、“最可爱的人”、爱岗敬业的先锋模范。
爱岗敬业就是最伟大的奉献精神。一代又一代石油人,在不同的岗位上,用行动诠释责任和奉献。它不是一两天就能表达出来的东西,也不是一句话就能表达出来的东西,而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积累和体现。
春节将至,当亿万中国人喜迎新春、喜迎佳节之际,请不要忘记,我们的石油人,包括输油管道的人,仍然坚守着偏远岗位。如果我们不能亲手送去一碗热腾腾的饺子、一顿丰盛的年夜饭,那就送去一片真挚的感激之情、祝福之意,送去一块块无形的勋章,每块勋章都镌刻着五个大字:最棒的员工!
高尔基曾有一句名言:“只有满怀自信的人,才能在任何地方都怀有自信沉浸在生活中,并实现自己的意志。”谁说不是呢?
自信它无处不在,或许它就在我们的心里;或许它就在我们耳边;或许它就在我们眼前……它如温暖的白开水,淡淡地却怎么也不能缺少;它如洁净的白莲花,纯洁而优美;它如盛夏骄阳下的桂花树,铺一地清凉,留下一片芳香……它令人感动,并永不停息。
一个月以来,我向学校广播站投了4份稿件,希望能够在学校小喇叭里播出来,让全校师生都听见。只要有一份被选上,我就很知足了。可是每次等来的都是失望。
是我写作的水平太差了,还是我不够努力?我独自走在校园的草地上,心情十分沮丧。
我从小就喜欢写作,喜欢在作文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叹。每一次用心写作,我都感受到无尽的乐趣和自由。我希望有人能支持我,给予我肯定。
所以将自己认为写得最好的*,投给学校广播站。但每一次焦急等待的结果不是喜悦,而是失望。难道我与别人比是这么的弱小,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吗?
难道我该放弃?
我想着想着,心情越来越糟糕。
“轰,轰……”,这时突然下去了暴雨。我想:我写完作文后的天气不是像今天这样吗?每次投稿的时候是“艳阳高照”,可是等待结果时却是“狂风暴雨”。
我躲在小园里的小亭子里,坐在小石凳上,心情低落。这时校园里的小草引起了我的注意,暴风雨后,原来是一片绿色“海洋”的小草,却变得如此杂乱。它们有的歪歪斜斜,有的身子已经贴着地了,还有的已经被狂风暴雨折磨的奄奄一息。
我想:连大树都难以抵挡着狂风暴雨,更何况这些“弱不禁风”的小草呢?
就在我为小草感到难过的时候,一阵微风吹过,小草甚至挺直了身子,尽管她的脸上还有晶莹的泪水。我心里一暖,一种敬佩之情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连小草都能坚定而从容地面对困难和挫折,更何况我们人呢!
这短短的一幕,深深震撼了我的心灵。它们热爱地球,热爱自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们呼吸新鲜空气,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在暴风雨中歌唱
我一直这么认为,仍然坚持为学校广播电台做贡献。终于,我的稿件在学校广播站里广播了。我高兴极了,心里比吃了蜜还甜。我想:我要坚持,我必须做最好的自己,我必须做最好的自己!
曾几何时,在朋友聚会时相互间谈论自己是否成功时,不禁对以前自己颇感不满,对未来可望洋兴叹,但是近日在单位组织的读书活动中,《做最棒的员工》一书让我改变了很多看法,受益非浅,在此想与大家共勉.
本书的开篇就要求到了工作在各行各业的每一个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要做到最起码的要求,那就是:做事做到位,要做就做到最好,否则就不做。然后讲述了一个汽车修理工的故事,更加关注这个小修理工的教训。
但他的工作态度制约了他的成功。世界知道成功的条件,但很多人往往做不到,因为他们没有倾注他们的心,他们的全部。
没有相应的付出哪儿会有同等的回报,一个人想获得成功就一定需要不懈的努力--毅力、动力、决心.其实成功的要求那么多,我认为只要做好了一条就已经是巨大的成功了,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伟人,更不是每个人非要成为伟人.
对于成功,乔丹就是代表。作为球员的成功,也是球队的成功,是nba的成功。如果你认为乔丹作为领袖的成功,那么姚明的成功应该是普通球员的成功。
姚明说,“篮球就是竞争,没有游刃有余的取胜方法,而要拼尽全力,连滚带爬的争取胜利”。对于每一件事,每一场比赛,他都要做到最大的努力。成功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每个人都能成功。每个人的成功对不同的人意味着不同的东西。
衡量成功有很多标准——它可以是一个人的地位和财富,一个人的创造力和影响力,一个人对他人的帮助和贡献,或者一个人在自己的基础上的进步和超越!这个成功应该多元化的观点让我觉得顿时豁然开朗,“人人都可以成功,我可以选择我的成功”。作为一名普通的员工,更要认识到“要么退出,要么全力以赴”的道理。
一个员工如何才能成功呢?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最重要的是要积极主动,时刻超越老板的期望。如果你始终保持积极主动的精神,你最终可以在事业上登上成功的阶梯。
《大学》中说:“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文中多次提到了乔丹,乔丹起先只是芝加哥公牛队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员工。
因为自身多年的刻苦磨练出高超的球技,向世人展现出了他的才华,进而成为球队的领袖,慢慢走向了成功。
路慢慢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做最棒的员工》一书我只是看到了我自己对成功的看法,它的真谛内涵我还没有完全领略。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主动去工作,真正去品尝!充满自信的去做最棒的员工!
一个人读后感 篇4
男孩米戈和朋友一起吃羊肉串时,发现一条狗闻到香味,就把它带回家了。米戈的妈妈很快就接受了这只叫做沸点的小斑点狗。过了一段时间,沸点病了。米戈把沸点放进篮子里,带到他在网上找到的地方。那儿有一对双胞胎姐妹。她们的妹妹叫贝嫣然,她们的妹妹叫贝一笑。当她们发现小狗正在逃离字母表时,她们很惊讶,但米戈最终带走了沸点。
但沸点有危险。沸点可能不存在。于是,米高、妹妹、母亲和其他宠物居委会成员帮助沸点参加了狗狗比赛,还帮助沸点找到了新娘。但是沸点最后还是离开了大家。
那时候沸点的朋友靠岸跟着米戈老爸回来了。过了很久,靠岸老了什么也不肯吃,贝氏姐妹每次都来给它看看是不是身体出了问题,这次来的时候带了一只小狗,跟沸点长的一摸一样的小狗,这时候靠岸居然吃饭了,贝氏姐妹说道:“这只小狗从今天起叫做字母表,也叫沸点。
”并把小狗留了下来。
我觉得这本书让我觉得很感人,故事中的小狗过的十分的好,虽然他得了无药可救的绝症但是它还是受到了很多人的关爱,让我觉得作者的用意是让我们要珍惜生命,即使这个生命是多么的残缺但也不要放弃,一定要好好珍惜,直到它不得不离开了。珍惜生命是一个人应该做的。不要因为任何事情而失去生命,也不要伤害美好的生活。生命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它短暂。为什么生命如此短暂?因为你需要珍惜它。
一个人读后感 篇5
昨晚下班后,社区门口的cd-rom的主人拦住了我(因为他买了很久,他认识我)。我回头一看,哇,一对9。11事件的表情,他离我有3米远,当时我香都没来及点,老板便冲我很得意的叫到,无极到货了……到货了……到货了……(我靠,叫的居然有回音),因为这个电影给**炒的快成红烧了,所以我内心深处一阵冲动,花了10块人民币买了一张。回家做事后,我点了一支烟,开始欣赏陈的工作。
1、画面精美细腻,一幅仙境山水的感觉,在看到那个馒头掉入水中之前,我还是这种感觉,好景不长、当那位据说是陈美女演的神仙出现后,像是有个给了我一巴掌,我靠,陈红长的挺漂亮的啊,也可以说风韵尤存怎么一出场就这个造型啊,眉毛是白色的,不仔细看还以为没有,整个一个尼姑的感觉,再看那发型,晕了,她整个一个人的画面有1/3是那个白杨树的发型,我看着都觉得挺不容易。一个大美女,还是仙女,出场后就是到处飘一会飘到着,一会飘到那,拜托,你也不是拍聊斋。心碎伤心,继续看到2号,一队红衣人,躲在巨石后面。
衣服说实在话,真的挺漂亮,陈导的确花了不少银子啊,你看着些人穿的多好看,在举行什么典礼把。“大将军……3000对20000人”一段对白,踹了我一脚这是一场战争啊,穿这么显眼的衣服,还要埋伏,我靠,人家白痴还是色盲啊,有没有常识啊,我晕啊,你……你你……。未完代续3、无欢公爵举兵围住皇宫,王站在屋顶上,居高临下:
我以为你是为了我的王位……屋顶上风好像还挺大,我手里都紧张的冒汗了,,,我日,你一个王,没事情就上房顶玩啊,整个皇宫没有一个亲信阿?你比赙仪混得还惨阿。看到这个,我发现这个**的情节有多恶劣。
4、那个昆仑杀了王后,我当时心里想,哦,这个故事还有点意思,因为,昆仑去救王的时候光明告诉他,皇宫里手中唯一没有**的就是王,而当时正好王在用剑砍倾城,而此刻唯一没有**的就只有倾城,所以才杀了王救了倾城,我都为他后来想好理由了,而后来光明问他为什么为了一个女人杀王时,他却用默认的方式使这个唯一的理由变成了为了一个女人。
呜……呜呜……呜…………陈导阿,帮帮我把,我怎么都想不通,昆仑为何为了女人杀王阿,呜呜…………,难道这个奴隶觉悟高啊,看到美女一下子人生观都变了阿。
5、你昆仑救了倾城哪都不跑,非要跑到一个瀑布边干嘛阿,别给我说忘记路了,你不是骑马来的么,怎么来,怎么走啊。还有,你为何要骑马阿,跑得不是更加快吗??
4、我去上了个厕所回来,发现**已经放到光明、倾城、昆仑给绑在一个院子里了,这个时候全部电影中,最呕吐的画面出现了,无欢哭了~~~~,似乎还留下了眼泪,,,,苍天啊,陈导阿救救我这个可怜的人把,,灭了一个种族的人,失去了人性,还会哭,,,谢狂呕吐的表演,发挥到了极点,真***无极阿,在神情恍惚中,我看到昆仑穿上黑袍,背着倾城直冲云霄,,晕死跑不是能加快人的跑动速度么,怎么直接能飞阿,,哦,,,,,,原来高人就是高人,,,,陈导是为了配合这次神6上天把,,表达的是我国发展辉煌航的空事业啊,感情还有点民族自豪感阿。。
整个人物,一个都没有被塑造出来
1、仙女:满场飘移
2、光明:勇敢除了那句话(3000对20000,你应该为你是这3000人中的一员而骄傲),一点没看出来。忠诚对于杀了王的奴隶,都居然不杀。
对于没有保护好王的责任,没有一点自责。卑鄙1330文钱,买人家命都骗人妈的,想写他点东西都写不出来。
3、昆仑:思维不合逻辑1、一开始似乎是个没有思想,唯主从命的奴隶。2。我对倾城有感情。这种感觉是隐藏的。我看了之后不知道怎么开始。一见钟情?
奴隶命都别人的,还有自己的思维???3、这个人物为了配合滥剧本,给塑造成了弱智。
四。无欢:酷。当你说话的时候,你的眼睛永远不会动。演心狠手辣的角色,也不咋地,最后一场莫名的哭戏,可算一大败笔,要不然,还算这个戏比较正常的人。
还有,说话怎么像人妖阿,但愿是我家音像不好(我家1万多的5。1家庭影院套装)
5、鬼狼:造型还算这个戏中比较合理的,不过这个人物是矛盾的,一个被养了20年的刺客,居然没给给主人杀过一个人,靠,年龄大点的仇家,不用你杀都挂了,这个刺客是不是很多余阿。光明的武功《鬼狼《无欢无欢说无论比什么只要光明在,他都是2流的就是说无欢《光明完了---〉无限循环了
6。倾城:唯一一个没有扭曲来配合剧本的人
7、王:房顶上不好玩,以后不要上去了。
一个人读后感 篇6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橡树上的逃亡》,拿起书映入眼帘的是那粗体的“tobielolmess”,意思是“托比洛纳斯”。作者是法国著名的的蒂莫泰德丰拜勒,这本书分为了两部,第一部是《逃离之路》,第二部是《秘密生存》。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身高只有1.5毫米的小托比,他和他的人民生活在一棵古老的橡树上,他的族先生活在橡树上。在他们眼中,橡树的地和苔藓像茂密的树木,树皮上的裂缝是接二连三的山谷和沟壑。
对他们来说这橡树就是整个世界。由于托比的父亲为了保护橡树的生态环境,拒绝透露能源发明的技术秘密,他们一家被迫流亡海外,过着逃亡的生活。然后他又被追捕了。托比是唯一一个逃跑并开始逃亡生涯的人。在稻草人的帮助下,托比决定挑战乔密,击败利奥·布鲁。
这本书的故事简单而神秘,情节扣人心弦,智慧清晰,理想勇敢。
托比他善良,他原谅了奥尔梅西夫妇,把牢房钥匙给了他们。因为奥尔梅西夫妇为了眼前的利益,把13岁的孩子出卖了,本来不给牢房钥匙,就是他们应得的报应,可托比还是把他们放了出来。
在这本书只有一个角色使我感动,就是托比的小伙伴尼尔,在一时糊涂中出卖了托比,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自己扮成托比,让抓捕队抓住,在树皮上被拖3个小时,牺牲了自己的皮。
书中还有另一个人,乔密斯。他是一个可怕的,**的,恶心的胖男人,有200多个爪子和牙齿。在乔密斯统治的世界里,托比的人民充满了恐惧,因为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人类因为自己的贪婪,使大自然遭到了破坏,如果有一天我们这个可爱的地球经不住人类的摧残,导致生态平衡被破坏,各种自然灾害频频而来,到那时人类才会明白自己的罪行吗?在书中,多亏了托比和他父亲的歌声保护了橡树。而在现实生活中,谁来保护我们已经布满漏洞的地球呢?
托比才13岁。他明白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我们难道不能像同龄人一样意识到吗?我们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让天空更蓝,树木更绿,花儿更艳,让我们的家园更美好!
一个人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一个有缺口的馒头》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深深的打动了我,一个饿的只剩一口气的小女孩儿,竟然把能救自己性命的馒头,还给了少校,最后自己却饿死了。
在这篇文章中,一个少校将不惜一切代价把弹药和食物送到惠通桥南高地。那里的官兵都四天没吃过一口饭了。中途,第一辆卡车扎进了炮弹坑里,这时候四野聚来不少饿得皮包骨头的饥民,他们发现车里有馒头,就跑到车前抢了起来。
车上下来一位大胡子少校,他面对饥民们跪了下去,说:“乡亲们呐!在前线,守卫怒江的兄弟们已经四天没吃饭了。他们需要和魔鬼为刺刀而战!
”这时一位小女孩儿怯生生的走到少校面前,把馒头递到大胡子少校的手上,把自己嘴里的也还了回去。少校问她叫什么?小女孩儿说:
“尤小翠。”那些饥民们,看到小孩儿这么做,心里感到自愧不如,就也把馒头还了回去。一周后,少校到一周前被堵的地方,拿着一篮子馒头去找一个叫尤小翠的小女孩。
一位大娘带少校到一座新的小坟包前,说:“这就是尤小翠,她是三天前死去的。”
我知道,把跪下的胡子少校给饥饿的人,把馒头还给饥饿的少校,把能救命的馒头还给少校的小姑娘,这些人都是为了这场战争的胜利。一个小小的馒头,在那浓烟弥漫的岁月里,也许可以救人一命。可饥民们还是还给了大胡子少校。
人民是多么的伟大呀!
一个人读后感 篇8
《星空下的舞蹈》这本书就像一本辫子姐姐的日记,里面记录了辫子姐姐在成长过程中经历的许许多多的事情,有欢笑、有泪水、有荣誉也有失败。读这本书时,我好像坐在我妹妹的辫子旁边,听她讲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那篇《每个心愿都会实现——新年祝福》。它讲述了小女孩们在新的一年里的美好愿望:不
1小心愿:喊出一百年不变的经典口号“我要变漂亮!”no.
小心愿:每天都能吃到妈妈做的美味大餐。no.
3小心愿:做一条想旅行的鱼……心愿太多,就简单地概括了一下:十一岁的心愿在远方,长大是一列可以带我周游世界的火车;十四岁的心愿是唱歌,是写诗,精彩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十六岁的心愿是开放自己,挣脱无谓的束缚,去喜欢,去飞翔……
在梦幻甜美的心愿世界里,我们会不断地涌现出新的梦想,也会不断地修改自己的愿望,每天被心愿吸引着走,走在长大的路上,幸福与迷茫并存,一天天就这么成长。
有了这些愿望伴随着我们的成长,我们将在成长的路上为梦想而奋斗。辫子姐姐说:许愿,就是给自己将来写张支票,兑现不兑现,就看自己了!
我想说的是:欲望是照亮前方,为明天的自己,而不是迷失,由自己决定!
人要有梦想,才有前进的动力,才有开心的理由。让我们把一个愿望埋在心底,在体内扎根发芽,升华为成长的力量,让我们努力实现自己的愿望,与我们一起成长。
明天的自己,美好的心愿,我来了!准备迎接你的欢迎。你一定有意外的惊喜。
一个人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在网上阅读了一篇感人的故事《一百元的旅程》,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贫困家庭的男孩去城里上学,从家临走时,父亲把家里最后的50元给他。在学校,男孩很努力,被学校奖励100元。他在家想念生病的母亲。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寄钱回家给母亲治病。
但他知道,如果他告诉他父亲真相,他父亲不会同意的。为了不让家人知道是他寄的钱,男孩以陌生人的名义把钱寄回家。从邮局回到宿舍的路上,他感到如释重负,仿佛看到母亲已经去了医院,病情逐渐好转。想到这里,男孩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但12天后,老师给了他一张汇款单,上面写着:有个好心人给我们家寄了钱,给了你100元。你应该学会吃得好,你的家人是安全的。别担心。看完后,男孩哭了。
一百元可能是一双鞋、一个书包或一个生日蛋糕的**,但在文章中,却是父母对男孩无私的爱。现在想想我们,生活是无忧无虑的,常常把父母的爱当成理所当然的事,不懂得感恩,有时甚至因为父母不买玩具,玩脾气,却从不考虑父母的辛苦。其实,感恩无论大小,也许只是父母辛苦的一句话。
《兽王》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兰虎的新人类,他的父母都在一场瘟疫中丧生了,更可怕的是,兰虎从小住的村庄里,除了他,其他人全都在那一场瘟疫中丧生了,说到这里,你一定想问,为什么全村人都丧生了,唯独他没有丧身呢?下面就让我来告诉你吧!第一:
平均每10万个新人类中只有一个,兰虎有幸成为新人类,而且新人类的抵抗力非常强,所以兰虎没有死。第二:新人类虽然抵抗力很强,但还是有限的,如果没人来救他,他也可能丧生,不过幸好有一位叫罗兰的新人类和一位叫古涂的联邦**顶尖科学家之一经过这里,救起了兰虎,并把她送进了宠兽学校。
一个人读后感 篇10
好书,让我们热泪盈眶,潸然泪下;好书,让我们捧腹大笑,欣喜万分;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让我们受益匪浅……《我和狗狗的约定》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这是最感人的回忆,最温柔的情谊。这是台湾金牌偶像剧编剧写的爱情故事,让无数人哭泣。“胖水饺”是一只既可爱又听话的小狗,黑褐相间的小脸,白白的口鼻,长长的耳朵,皱皱的皮毛,四条小短腿,这就是胖水饺。
它从出生起就和松松一家相处得十分融洽,彼此感情非常深厚。但松本的身体状况不好,爸爸妈妈决定送胖乎乎的饺子。谁知道,这一举动让肥饺子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此,它在不断寻找主人的旅途中磕磕绊绊,历经千辛万苦:有人用石头砸它,有人开车撞它,有人用肉毒它,甚至有人用透明胶五花大绑,至它于死地……但不管有多累多辛苦,它都坚持着。因为无论回家的路有多远,只要想起小主人的微笑和温暖的拥抱,无论它能承受多大的痛苦
你有朋友吗?一定有吧!也许是你的同学,也许是你的邻居,有很多人的朋友,还有狗,只有你是这么好的朋友,对它来说,你是那么的珍贵。
无论你不小心把它丢得多远,它都会坚持不懈地找你、找你……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有渴望爱的心灵,有细腻的情感,温柔的内心。它们就同我一样,有高兴的时候,有伤心的时候,有委屈的时候,有绝望的时候……一想到那些捕杀它们的,虐待它们的,我的心里不由地舔了几分恨意,都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你们怎么可以对忠诚的朋友如此残忍呢?
一条狗的故事感动了我,让我体会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无论是否有狗狗走进我的生命,这美好的情感都值得我们阅读,值得我们珍藏!
一个人读后感 篇11
《一句顶一万句》读后感1000字
罗媚
初读此书,觉得此书非常生涩难读,人物关系复杂,墨迹无趣。内心浮躁是很难读这样的书籍。当我静下心来读完整本书之后却舍不得就这样结束,心情很复杂,很难去解释那种沉重,失落与孤单,压抑的心情。我个人觉得好的书籍大抵如此会给我们的思想带来冲击,像明镜让我们可以照看自己的模样,但它又不是普通的明镜,它能照亮我们的心灵,给我们一些启示。
小说的叙事风格类似明清野稗日记,语句洗练、情节简单、叙事直接、朴实无华。正如书名“一句顶一万句”,一字一句都构成言说的艺术,无一句废话。
小说的前半部写的是过去。孤独无助的吴摩西失去唯一能够“说得上话”的养女,为了寻找走出延津;小说的后半部写的是现在。吴摩西的养女的儿子牛爱国,同样为了摆脱孤独寻找“说得上话”的朋友,走向延津。一出一走,延宕百年。“出延津记”和“回延津记”表面上讲的是吴摩西和牛爱国两个人的历史,但只要对之细细咀嚼和回味,便会明白实际上讲的是孤独的历史。“孤独”世代相传,祖辈的故事在后辈的身上重演,祖辈的“孤独”也在后辈身上延续。小说所有的情节关系和人物结构,所有的社群组织和家庭和谐,乃至爱情都和人与人能不能对的上话,对的上话,然能不能触及心灵、提供温暖、化解冲突、激发情欲。话,一旦成了人与人唯一沟通的东西,寻找和孤独便伴随一生。心灵的疲惫和生命的颓废,以及无边无际的茫然和累,便如影随形地产生了。
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很多人想找个说得上话的人,但是越长大越发现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似乎孤独才是人生常态。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是中国最底层的老百姓,很真实的反应了底层百姓的人性和人心,读此书时我总是情不自禁的会想起我的外公,我自幼跟随外公外婆长大,印象中外公一直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但是他有一个“说得上话”的姐夫,在交通不便的年代,他会走上几天的路,风餐露宿,就为了能和这个“说得上话”的姐夫说说话,和这个能给自己出主意的人聊聊天、喝点小酒。像极了书中主人翁,为了一个建议,千里迢迢的去找自己认为能帮自己出主意的朋友,帮自己说道说道。
为了摆脱孤独和累,书中的人们努力制造声响和热闹,但这无法改变本书人物的命运,就像今天,我们很多人还像书中的人们一样为此付出巨大的成本和代价。
当然,阅读此书也让我感受到生命的执着和顽强。为了在精神上有所寄托和慰藉,人们义无反顾地追逐“一句顶一万句”的身影,很像祖辈弯曲的脊背和那一大片脊背组成的苍穹。
一个人的孤独不是孤独,一个人找另一个人,一句话找另一句话,才是真正的孤独。(涔天河项目部见习生罗媚)
一个人读后感 篇12
我读了《穿靴子的猫》,感慨万千。
在美丽的动物王国里,有一只猫刚刚学会捉老鼠。它的名字叫仔载。
一天,仔仔出去散步。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熊小姐开的鞋店。鞋店,但我从来没去过那里,去看看。
仔仔心里想着。好奇心使仔仔走进了鞋店。“哇!
这些鞋子真是琳琅满目!"仔仔不禁赞叹道。突然,它眼前一亮。
原来,zaizai发现了一双漂亮的靴子,那是米米正在试的那双。这是一双天蓝色的靴子,小巧精致,每双靴子上都有一对金色的小铃铛。穿在可爱的米米的脚上,显得更加美观,米米走了几步,小铃铛“叮铃!
叮铃!”响起来,那声音真清脆,好听极了。仔仔动心了,没有多想,就去柜台买靴子。
“你确定要买吗?,仔仔,这可能并不适合你。”熊小姐问道。
“我要买,熊小姐。”仔仔回答。傍晚,仔仔去捕鼠,“叮铃!
叮铃!”的响声一直回荡在房间里。“快,可能有猫来了!
”老鼠们一边轻声议论一边逃跑,结果,仔仔就这样饿了好几天。
他垂头丧气地走在小路上,遇见了可爱的兔子。“最近过的怎么样?仔仔,你好像瘦了。
”甜甜疑惑不解地问道。“哎!我好几天都没捉到老鼠了。
”仔仔愁眉苦脸地回答道。甜甜仔细打量了一下仔仔:“应该是你脚上的靴子,让老鼠听到了响声。
”“谢谢,我知道了。”仔仔恍然大悟,急忙跑回家。回家后,他把靴子挂在墙上,在旁边写了一句话:
不要盲目地追求自己不适合的东西。
后来,仔仔成了捕鼠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