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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风车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05 野风车读后感

[参考]野风车读后感(模板7篇)。

想要从书籍中获取知识是容易的事情,但是想转化知识却不容易,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常常被书中的内涵折服。您知道怎样才能写一篇引人入胜的读后感吗?今天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野风车读后感。

野风车读后感 篇1

曹文轩写的小说都是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拿起《野风车》这本书,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封面上的两段文字:"一片矿野,没有树林,没有村庄,没有行人,只有这么一架孤独傲慢的风车,野风车读后感300字。"

在《野风车》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第二章――《阿雏》。

阿雏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因为那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无情地夺走了阿雏父母的生命,从此阿雏只能依靠年迈的奶奶生活,可是过了不久,奶奶也撒手不管他了,于是他在没有亲情的关怀下,一步一步地走向"坏孩子".

之后,阿雏带着狗子到芦苇塘想捉弄他,可没想到他把狗子推上船后就心软了,最终阿雏还是跳上船去救狗子,为了让狗子吃几个野鸭蛋而丧失了生命,死在了父母被淹死的水塘里。

阿雏,他比任何孩子都可怜!他失去了自己独一无二的亲情!如果我们没有了亲情,也就没有了爱,没有了爱,我们也就没有了希望。

野风车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由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之一—《野风车》。整本书讲了:一个乡村男孩与一个来自苏州城的女孩之间清纯无邪又有一点微妙的情感;一个渴望幸福的男孩以为自己剥夺了别人的幸福而陷入无边的内疚;几个孩子刚走进一座木屋时发生了雪崩而一起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走了出去……这一个有一个精彩又富有智慧的小故事全部由作者给我们生动形象的展现了出来。

读了这本书,我做喜欢的故事是——《阿雏》。当我刚看完《阿雏》的前两页时,我觉得阿雏真是太可恶了,他把每个村民当成了仇人,渐渐地让每个人都讨厌他、疏远他。可当我在翻阅下去时,我发现其实也不是这样。因为村民,他的父母亲才永远的离开了他,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所以他恨,恨这里的所有人。在阿雏和大狗在外面的时候,他为了让大狗不在收寒冷和挨饿的折磨,把自己的所有衣服都脱给了大狗,光着身子去给大狗捉鸭子。他顶着刺骨的寒风,寸步不离的跟着那只鸭子,在鸭子跳入水中的一刹那,阿雏也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就这样,阿雏再也没有上来。

阿雏其实也并不坏,正因为是那些村民是他的父母亲永远地离开了他,所以使他产生了报复心理。是啊,当我们躺在父母亲怀里,尽情撒娇时,阿雏却只能一个人默默地伤心难过,我们是永远无法体会到阿雏心中到底有多悲伤,有多思念他的父母亲的。如果我们也像阿雏这样,父母亲永远的离开了自己,谁能保证,我们不会像阿雏这样呢?虽然阿雏的父亲是被大狗的爸爸害死的,但是阿雏和大狗在外的时候,阿雏也是为了大狗而死的。阿雏并没有说因为大狗的爸爸害死了自己的爸爸,就让大狗白白等死。虽然阿雏已经死了,但是他不计前嫌、舍己为人的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间,他也被我们永远的列在了好心人的行列中,我永远把他作为自己学习的楷模。

在生活中,像阿雏这样的好心人也有很多。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故事:有一大一小两个女孩掉到了河里,那个小一点的女孩离岸边近一些,而那个大一些的女孩则被水冲到了河中央。这时,岸边来了个叔叔,他脱下衣服,全然不顾地跳进了河里,先把那个小女孩救上了岸,那时候,冰冷的河水已经把那个叔叔冻得浑身发抖了。可那个叔叔又义无反顾地跳进了冰一般的河水里,向那个大女孩游去,这叔叔抱着那个大女孩就拼命地往岸边游。可这时,那个叔叔已经精疲力竭,嘴皮都被河水冻得发紫了。当快要游到岸边时,那个叔叔使出全身的力气,把那个大女孩顶上了岸,可是,那个叔叔的力气已经全部用尽了,他就再也没有上来。这个叔叔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两个女孩的幸福,这种精神怎么能不值得我们敬仰呢?

《野风车》这本书清新纯美、格调高雅,故事精彩而富有智慧。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好心人,这才是生活下去的快乐源泉。

野风车读后感 篇3

一个乡村男孩儿,一个来自苏州城的女孩儿,两地相隔如此之远,之间区却产生了清纯无邪又有点微妙的情感,就在此时,一个渴望幸福的男孩以为自己剥夺了别人的幸福而陷入无边的内疚,当几个孩子刚走进一座木屋时雪崩却发生了……这样一个又一个精彩的小故事,全都由作者曹文轩给我们生动而又形象地展现了出来。而直到今天,有一个故事至今都让我难以忘怀——《蓝花》。

《蓝花》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名叫银娇的奶奶是专门为别人帮哭的。银娇奶奶每次帮哭地时候哭得总是最伤心的,有时甚至哭得连路都走不起来了,情景让人十分焦急,毕竟是年过七旬的老太太了,不管怎样身体是最重要的呀,没有了好身体也不能去帮哭,可固执的老太太说:“一直要到自己实在撑不住的那一刻才会停止我有生以来的第一份工作也是最后一份工作……”话还没有说完银娇奶奶就永远闭上了双眼。这个故事令我十分感动,一个人为了自己一个平凡而又普通的职业,贡献出了自己的一生,这种崇高的品质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的。

《野风车》这本书清新纯美,格调高雅,故事精致而富有智慧,对我们这些学生们都是一个心灵挖掘细致的深入。

野风车读后感 篇4

《野风车》这本书里面讲了都是讲一些农村小孩在农村经历的事,有的是讲一个调皮的小孩由不懂事变为懂事,有的是讲的一个小孩遇见一个孤寡老人,并帮助照顾那老人的事,还讲有几个小朋友遇到险境后,又团结一起脱离险境的事等等,作品清新纯美,格调高雅,故事精致而富有智慧,对少男少女的心灵挖掘细致而深入。

其中书中的第二篇叫阿雏的文章,让我很感动,每读一遍都给人留下一种凄凉的感觉。原本是多么幸福美满的一家,却因为那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无情地夺走了阿雏父母的生命。从此小阿雏就只能依靠年迈的奶奶生活了,可不久奶奶也撒手不管他了。面对失去亲人的痛楚,阿雏一时却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于是他在没有了亲情的关怀下一步一步走向坏孩子。

有一天阿雏带着阿狗到芦苇荡想捉弄他,把他推到小船上,然后自己走人,可没想他把阿狗推上船之后自己就心软了,想:如果阿狗回不来,他爸妈一定伤心极了。阿狗是个胆子小的男孩,被推上船之后就直喊救命,最终阿雏还是跳上船去救阿狗,可他们俩一起准备上岸时,船已走远,他们迷失在茫茫芦苇荡中到了晚上他们只能吃苦涩的芦苇根。到了第二天早上,阿雏发现远处有鸭子在下蛋,想,今天有鸭蛋吃了!可是他跳上船时身上被擦伤了很多地方,再加上昨天吃的芦苇根,更是变的乏力,为了阿狗他还是坚持去了。而在这时阿狗却还在睡觉,正在这时,沉睡的阿狗隐隐约约听见有人在叫他,想一定有人来救他们了,就醒来了,看见村里所有人都驶着船来救他了,他赶紧走到父母的船上,这时他才想起阿雏哥不见了,叫村里人去找他,而阿雏实在累的不行了,静静的躺在鸭蛋旁最终他还是死在了父母淹死的水塘里。所谓人之初,性本善 ,坏孩子阿雏的心灵深处涌现的还是善性。

阿雏,一个渴望幸福的男孩以为自己剥夺了别人的幸福而陷入无边的内疚,他需要的是父母的爱,幸福和亲情他比任何孩子都可怜!比起那些完整无缺的家庭,阿雏实在是可怜,他失去本该属于他的感情,那是世上每个人自己独一无二的、最珍贵的、也是最不能缺少的亲情。

看完这篇文章,值得我们深知:我们的生活什么都能没有,唯一不能没有的是亲情。没有了亲情也就没有了爱,没有了爱也就没有了希望。

野风车读后感 篇5

这本书中有短篇14篇,都是一些非常感人的作品,非常吸引人瞩目。

我最喜欢的一片是第十一根红布条。文中的主人公是叫麻子爷爷,他是一个令孩子们很不喜欢,很冷漠的老头,他有一头独角牛,在他把这头牛买回来的时候就已经被麻子爷爷砍断了一只角,弄得鲜血凌凌,疼的牛直淌眼泪,如果不是别人劝阻,他还要砍掉另一支角,孩子们常常来悄悄的逗弄这头牛,甚至还想骑到他的背上,在田野上疯狂的转几圈。真有一个孩子这么干了,麻子爷爷第一眼看到就把他从牛上拽了下来,摔到了地上,那孩子哭了,可是麻子爷爷还瞪了他一眼,一声不说的把牛拉走了,孩子们在背后都在骂麻子爷爷。

后来,他们都不到麻子爷爷那边玩了,不愿意再理他,大人们也不去理会。一次,负责登记人口的女教师竟然把他给忘了。

但是又一次,一个孩子掉到了水里,当孩子被人救起来时已经没有呼吸了,但是后来麻子爷爷却帮助他从新得到了生命。麻子爷爷却死了,第二天下葬完了以后,大人们发现那间茅屋塌了,那种独角牛消失了,过了几天,孩子们驾船捕鱼去了,发现了那头牛,牛在水的中间,一半在滩上,一半在水中,人们一致认为他想邮过去看看麻子爷爷埋在对岸的野地里,游到中间大概没有力气了,就死了。它的角树立着,栓在它角上的第十一根红布条在河上吹来的风中飘动着

野风车读后感 篇6

《野风车》这本书让我又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平凡人---麻子爷爷。

主人公麻子爷爷没有成过家,性格有些孤僻,甚至让孩子们感到可怕。麻子爷爷的独角牛曾经无数次地将落水的孩子横在牛背颠动,让孩子肚里的水颠出来;后来,有了医生,人们便把他和他的老牛遗忘了。可是这回亮仔落水了,肚皮鼓得高高的,医生却进城购药去了。人们想起了早被遗忘了的独角牛。那时麻子爷爷已长期卧床,可他竟翻身下床拉着牛便朝林子外走。独角牛驮着亮仔,麻子爷爷昏头昏脑地跟着牛跑着。最后,亮仔得救了,麻子爷爷却耗尽全部力气,永远离开了人世

麻子爷爷是用的死换来了亮仔的生!十一根红布条,代表着麻子爷爷和他的独角牛救起的十一条生命。麻子爷爷不冷漠,他用行动传递着心中的爱,直到付出的生命!

我不由得想到了那些在灾难中舍己救人的英雄们,他们不也是默默地用生命谱写了一曲曲爱的赞歌吗?也许他们并没有什豪言壮语,然而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他们却用行动谱写了光辉的篇章!他们宁可被危险吞没,也要把生的留给!他们难道不值得我们去赞颂吗?

十一根红布条,它永远飘在我的心间,让我明白什是不回报的真心奉献,什是永不褪色的人间真爱!

野风车读后感 篇7

今天,我很荣幸的又读了一篇大作家曹文轩的一本书,这一本书,就是我垂涎已久的《野风车》了。

二疤眼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少年。他从小就跟着爸爸管理草原上风车。但有一个风车十分的特别,只要大风一来,这个风车就会呼呼地转起来,就像野马一样疯狂,所以,人称野风车。直到有一天,草原上刮起了狂风,犹如一场暴雨袭来,二疤眼的爸爸着急了,这风车一出事儿,整个草原都会受到影响啊!风好像永远也停不下来了似的,二疤眼的爸爸绝望了,就在这个时候,二疤眼好像着了魔似的,朝着野风车冲去!二疤眼奋力的与大风和野风车搏斗着,风被二疤眼屈服了,渐渐停了下来,可是,那位勇敢的少年二疤眼,却已是深受重伤……

多么令人咂舌赞叹的故事啊!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愿意用生命来承担,来换取整个草原的安宁!这是一个多么伟大、多么勇敢的举措啊,一个年轻力壮的大人,又会向二疤眼一样,勇敢地"拯救"这个草原吗?

二疤眼对草原的爱,对他这份工作的负责,实在是太令人敬佩与赞叹了!这就是一个孩子的心,这就是一个不要命,一个令人钦佩的孩子啊!

整本书都纯美清新,格调也十分高雅,句句透着美,字字渗着爱,这就是曹文轩笔下的纯美派小说!

一本美妙的书,一本充满着幻想的好书!我喜欢这本书!

精选阅读

[参考]雪地寻踪读后感想(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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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们在一些重要的活动或者重要时刻。感言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释放情绪,您是否正在为写感言而发愁呢?请你阅读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雪地寻踪读后感想》,本文内容仅供您的参考!

雪地寻踪读后感想【篇1】

《雪地寻踪》这本书非常好看。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讲述的是人和动物之间的关系,第二部分是是以拟人方式介绍各种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第三部分是引导我们掌握大自然知识,去辨别鸟兽踪迹,熟悉自然环境。我最喜欢第一部分,代表作有:《大山猫传奇》和《我的狼狗,我的莱依》等。

《大山猫传奇》讲了老护林人和大山猫的温情故事。老守林人安德雷奇将一只小山猫当儿子从小养大,人猫之间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直到有一天动物园来人用威胁的手段迫使安德雷奇将大山猫送出,大山猫与老护林人被迫分离失去了自由并受到欺凌,大山猫非常伤心和愤怒;老护林人也很悲伤,日渐衰弱,临终前想见大山猫一面。在老人的帮助下,大山猫终于逃离了动物园,它冲破重重危险,历尽艰辛回到了老护林人安德雷奇身边,可安德雷奇最终还是去世了,大山猫发出了悲伤的哀嚎,消失在山林中。

这个故事把动物与人的关系写得真挚、感人至深,强烈谴责捕杀珍稀动物的可耻行为。告诉我们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要善待各种野生动物,和各种野生动植物和谐相处。

大自然不光只属于人类,也属于各种野生动植物。保护大自然,就要保护各种野生动植物。

雪地寻踪读后感想【篇2】

《雪地寻踪》是俄罗斯著名作家维。比安基的著作。他是以动物为主题,写下了感人的故事。这本是中是以《我的狼狗,我的莱依》,《大山猫传奇》,《带脚环的大雁》三个为主要内容写的。维。比安基是苏联大自然文学的奠基作家。其作品之多、品位之高、流布空间之广、传播时间之长、文章内容之感人肺腑赢得读者众多。在世界上可与比肩的也只有两位:加拿大的西顿与日本椋鸠十。他用自己的文字写出了“以亲善的态度对待地球上同我们一起生活的一切生灵。”

在这本书主要写的三个内容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狼狗,我的莱依》。它讲的是一只狗狗,它叫莱依。它长得差不多同与狼,长着一身黑色的毛。一开始,它被一个猎人收养,猎人十分精心的照顾它。被成功地训练成一只十分通人性的猎狗。它跟着主人四处打猎,把猎物集中在一起……由于一次意外,主人离开了人世,当时正好是冬天,主人的母亲没东西吃,它领着主人的母亲找到了放食物的地方,避免被饿死,它还代替主人的母亲照顾主人的孩子,还抓过小偷……之后来了不少人要高价购买莱依,都被主人的母亲拒绝了。最后在主人的母亲的再次调教下,莱依改变了以前的暴躁性格,成为了主人母亲的真正助手和朋友,而不是牲畜。

我也喜欢《大山猫传奇》的故事。它讲的是:一位守护林员杀死了一只大山猫,在一棵树底下发现了一个山猫窝。其中有两只小山猫尤其不安静,结果被老护林员摔死了,剩下的一只却很乖巧,讨人喜爱,便被老护林员抱回了家,并取名为木尔索克。后来小山猫长大了,渐渐地,和老护林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有一天,一位动物园主威胁老护林员将山猫卖给他……后来,山猫几经周折又逃回了老护林员身边,可是,老护林员已经去世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再危险的动物也有善良的一面。人只要对动物友好,动物也会对人友好,善良的动物也会知恩图报。

雪地寻踪读后感想【篇3】

《雪地寻踪》讲的是一个男孩第一次出去打猎的情景,写得很生动,也比较特别。它并没有直接描写男孩叶郭尔卡是如何打猎的,而是从男孩爸爸的角度去写,看得人提心吊胆。当读到“树后,一堆血骨淋泣的骨头上,站着两只狼,它们站着,咧着嘴,灰毛根根直竖,周围还有几条,有的躺着,有是趴着……”这段文字时,我也跟男孩的爸爸一样想,完了,估计这个叶郭尔卡是完了。但我相信这个故事不是一个悲剧,肯定是会峰回路转的,果然不出我所料,原来这个机灵的家伙躲到了树上,不仅如此,他居然打伤了一只狐獾!

小说的最后写得很美,“轻柔的雪片飞旋着,飘舞着,盖住了林间隐约可辨的各种奇迹……”这本小说真像一部剧本,要是有人把它拍成电影就好了。

看完后,我有一个想法。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真是很平淡很无趣。平时,我都是心事重重,担心学习,担心考试什么的,要是我也可以去叶郭尔卡他们那里生活一段时间,估计忧虑就会少很多。大森林、雪地、猎枪、小木屋,真是个令人向往的地方。

雪地寻踪读后感想【篇4】

《雪地寻踪》这本书是由作者维·比安基写的。这本书用生动的语言描写了一个个关于人和动物相处的动人故事。

《雪地寻踪》讲述了许多动物的故事,如《我的狼狗,我的莱依》、《大山猫传奇》等等。它们都是我最喜欢的故事。这些动听的故事描述了动物的无助和一部分人类的贪婪与邪恶。

几乎每一篇文章的每一句话都能让我内心哭泣与愤怒。像:“木耳索克用长毛蓬松的鼻脸,紧紧依偎着老守林员安德雷奇,它抬起头来,发出低声哀鸣,哀鸣中充满了忧伤……”这句话选自《大山猫传奇》,当我要翻到下一页的时候,就会小心翼翼的,生怕让那只大山猫更加忧伤……

这本书告诉我们了一个大道理:一定要善待动物,动物也是生命,要让动物们感到快乐!送给大家一首小诗:我始终不明白,要动物跳火圈,到底有何乐趣?给它掌声,不如给它奔跑的空间;我也想不通,把野兽变成小乖乖,究竟有何意义?给它怜爱,不如给它狂野的自由。

雪地寻踪读后感想【篇5】

我盼望已久的快乐暑假又到了,我又可以无忧无虑的读书了。今天,我和妈妈读了一本名叫《雪地寻踪》的书。

让我们一起走进精彩的故事中吧。守林人和他的小儿子叶郭尔卡住在森林中的小木屋里,一出门便有许多小动物跑来跑去。有一天,叶郭尔卡看到一种奇怪的脚印,他非常好奇,便想着如果能找到这个动物,爸爸一定会夸奖他的。开始爸爸不同意,在他的再三恳求下爸爸终于同意了,不过要在天黑前回来。叶郭尔卡带着自己最心爱的贝丹枪走向了森林。

天黑了,守林人听到了狼嗥声,他想一定是狼对叶郭尔卡发起了攻击,读到这儿我又担心又害怕:叶郭尔卡不会被狼吃了吧?父亲在黑暗的森林中四处寻找儿子,不知道怎么又回到了小木屋里,天亮了,守林人追着儿子留下的踪迹继续去寻找儿子。在路上他就像亲眼看到儿子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似的,儿子打到了松鼠、兔子……

开始他很绝望,哪怕能捡到几块儿子的骨头也好啊,渐渐的他看到了希望,儿子可能还活着,我也希望叶郭尔卡可以躲过那些凶狠的恶狼,或许他就藏在某个树丛的后面。守林人看到几只狼正在撕咬着什么,“坏了!那一定是叶郭尔卡”,我的心像被刺了一下,眼泪不由自主的留了下来。守林人开了一枪吓跑了狼,忽然他发现儿子就躲在树上,守林人惶惑的向大树飞跑过去,将儿子背回了家。回到家,叶郭尔卡告诉父亲,那是胡獾留下的脚印。

从叶郭尔卡的经历中我学到了许多关于大自然的知识。我也要学习叶郭尔卡敢于冒险、善于观察的精神,叶郭尔卡面对恐惧并不惊慌,我很敬佩他。

雪地寻踪读后感想【篇6】

在小天马这个学期,我读了许多有趣的书,比如:《我爱写作文》、《科学家故事100个》、《我教儿子写作文》可是,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雪地寻踪》。

《雪地寻踪》的作者是俄罗斯的维。比安基,作者主要运用了拟人的修词手法,描述了动物们各种有趣的故事。

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十分深刻,因为这里面的动物们都十分活泼、可爱和勇敢。

其中我最喜欢角色是《从餐桌上逃生的虾》里面那只勇于拼博的虾,因为我从河鼠将尾巴往后一甩,咔嚓!大虾的一只螯折成了两段,可它带着唯一的大螯继续爬行。从这件事情中我感受到虾的勇敢,另外从虾在艰难的环境中面对脱壳这件痛苦的事中感受到: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危险和困难都不能轻易地放弃,困难克服之后,一定会有成功的喜悦。

当我读到了虾吃饱之后,像熊一样钻进洞穴准备过冬的时候,我的内心感到无比的安慰和喜悦,我当时在想:如果是我从遥远的地方比过千辛万苦回到家,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那该是多么得开心一件事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也会遇到许许多的困难,我们不但不能退缩,而且要勇往直前,勇敢地去面对它,要学习虾那种玩强不屈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会成功,当我们具备这种面对困难的精神之后,我们也会一生受益。

《雪地寻踪》是一本值得珍藏的书,我会永远爱惜它。

雪地寻踪读后感想【篇7】

这学期,我阅读了许多有趣的书本,但让我情有独钟的要数《雪地寻踪》。

《雪地寻踪》的作者是举世著名的作家维.比安基,他的作品都非常地感人肺腑。这本书是以动物为主题,由《我的狼狗,我的莱依》、《大山猫传奇》、《戴着脚环的大雁》改编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狼狗,我的莱依》了。《我的狼狗,我的莱依》讲述了:有一只小狗莱依,很通人道。帮助主人抓过小偷,还制止小主人玩火呢。同时嘻嘻莱依仍是个急性子的小家伙。有一次,主人爸爸在打猎时不幸离开人世,家里只剩下小主人和奶奶相依为命。爸爸留下了几处藏食品的地方,他们只能靠那些食品充饥,但总是这样究竟不是长久之计呀!于是奶奶对小主人讲以后她要去干一份活维持一家人的生计,让小主人和莱依待在家。可事实并没有那么简朴,奶奶知道小主人爱玩火,便对莱依嘱咐道:一定得盯着他不能让他玩火。尽管不知道莱依能不能听懂奶奶的话义,奶奶仍是得无奈的离开家出门干活去了。哈哈这下好了,家里就成小主人的世界啦!他可认为所欲为。刚预备拿起火柴就看见莱依满嘴狗牙、虎视眈眈地盯着他貌似在和他说:“不准玩”,莱依的表情吓退了小主人的欲望之火。在奶奶不在家期间家里又来了两个不速之客,原来是心怀鬼胎的小偷,莱依智慧机智地把他们赶走了,你说它是不是也很勇敢呢!

书中还有良多有趣感人的情节让人回味无限。阅读了这本书,我再次明白了:真诚是多么可贵、多么重要,我们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以诚相待,就像莱依对小主人一样。在糊口中,我们都要真诚对待他人,包括小动物,不管它是多么凶狠、多么地嗜血成性,只要你能真心地对它,它也会知恩图报答谢你。动物尚且如斯,更何况我们人与人之间呢?让我们共同披发发出真诚的无私气力,将这个世界谱写成一幅锦绣、和谐的快乐画面吧!

[参考]《飘》名著读后感(模板11篇)


书是给人提供思考的材料,在读过之后我们应当将思考写成文,这就是读后感,作品是一本让人收获满满的好书。写作品读后感时有什么我们应该格外注意的地方吗?下面,我们为你推荐《飘》名著读后感。

《飘》名著读后感 篇1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她所爱的人上战场,她的家园荒废。她失去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不能想。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不能想。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名著读后感 篇2

随风飘逝

Gone with the Wind——中国读者熟悉的小说《飘》。译者将此书名字译为“飘”,显得简洁、含蓄、文雅,但乍一看去多少有点让人不知所云,让人感觉有点儿飘,还不如将其直译为“随风而逝”或“随风飘逝”来的直接干脆。

那么,《飘》里随风而逝的是什么?是主人公斯佳丽被战争破坏的美好家园塔拉庄园,是她敬爱有加的母亲埃伦,是她那位暴躁、豪爽而又精明的父亲杰拉尔德,是斯佳丽美好的青春时光,是南北战争前南方庄园主安逸舒适的贵族生活,是南北战争中死去的南方将士的生命,或许还有深爱着斯佳丽的主人公瑞特对斯佳丽的爱。总之,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笔下,随风逝去的都是些美好的东西。

那“风”又是什么?毫无疑问,是小说的大背景,即持续四年的美国南北战争。南北战争最终以林肯为代表的北方资产阶级胜利为结尾,我们的教科书是认为以林肯为代表的北方是正义的、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或许此书作者不这么认为。她通过《飘》所要表达的理念或许是包含着反南北战争意味的,至少是反战争的。在作者笔下,战前的南方种植园一片祥和、温馨、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场面,战争把斯佳丽所在的塔拉庄园和其他庄园毁坏殆尽,把亚特兰大这座南方城市摧毁,战后北方提包客极力压制南方上层白人,黑人得势猖狂、肆无忌惮,种种场景都不取人意。北方人发动战争的旗号是解放黑人,但在斯佳丽笔下,南方的黑人无需北方解放,文中根本未见南方种植园主有虐待黑人的情节,相反塔拉庄园中埃伦的女仆黑妈妈、杰拉尔德的贴身黑奴波克、波克的黑人妻子迪尔西、庄园的黑人工头大个子山姆都深受种植园主人的喜爱。在这些庄园里,白人和黑人虽有主仆之分,却相处得很融洽。正如书中人物所写的那样,北方人解放了黑奴,但他们却并不喜欢黑人。北方白人妇女受《汤姆叔叔的小屋》一说影响,认为南方黑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斯佳丽和小说却告诉他们,事实并非如此!斯佳丽或者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厌恶死了这些无知的北方白人妇女。因此,应该说《飘》承载着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对南北战争的批判,起码是对战争的批判,玛格丽特恰巧也出生在南方城市亚特兰大,这绝非偶然。对于南北战争双方的正当性问题,我有一个基本的看法,即同意教科书中认为北方资产阶级利益代表历史发展潮流的看法,因为北方对黑奴的解放是制度意义上的,而非道德意义上的。战后的北方人虽然讨厌黑人,但他们把黑人当做人来对待,即“我不喜欢你,但我承认你和我从本质上是平等的人”,南方人虽然不乏有对黑人特别好的,但他们把黑人当做奴仆和私人财产来看。北方和南方的这两种理念有本质上的区别,而前者从历史和长远来看更符合人性,更符合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南北战争中北方胜利的结果是不仅解放了黑奴,维护了统一,还是新的生产方式对落后生产方式的胜利,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讨论完此书宏观上的理念问题,再说说书中人物。第一主人公斯佳丽是个优点、缺点都很突出,一个让人既讨厌又有些喜欢的人物,她虚荣、自私、任性、冷漠、浅薄,但又强悍、自信、乐观;她固执、愚蠢地认为阿希礼是爱她的,却直到最后才意识到自己深爱且也爱着她的是浪子瑞特;她想做一个自己母亲埃伦那样宽容、善良、大方的上层贵妇人,结果现实却把她变成了个苛刻、自私、庸俗的拜金女。不论怎样,她顽强的生命力让人叹服,小说的最后,所有人物,包括瑞特,都要随风而逝了,但斯佳丽还是一如既往地自信和乐观。她自信她能够重新得到瑞特,她乐观地说:“不管怎么说,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瑞特是个不受世俗道德观念羁绊的浪子。他对战争胜负、人情世故明察秋毫,他做事老道,说话一针见血,对斯佳丽、玫兰尼、阿希礼、黑妈妈等人的了解都非常独到、深刻。他对斯佳丽说他们两人是一类人,是自私的现实主义者,但瑞特其实并不是。他深爱着斯佳丽,总是在她需要的时刻现身,他还先后救了玫兰尼、阿希礼等等一堆人,他对集众多美德于一身的玫兰尼和忠诚的黑妈妈非常敬重,对狭隘的偏见者不屑一顾。他是斯佳丽的爱慕者、引导者、支持者,可惜斯佳丽的虚荣、任性和自私最终把他的爱消耗殆尽,女儿美蓝及玫兰尼的死使他沉浸在悲伤之中不能自拔。

玫兰尼或许是作者塑造的一个集众多美德于一身的理想形象,但却不十分吸引人并使人信服。她宽容、善良、大度、理智、坚强、聪明,即使是这样几近完美的女性,在战争和苦难面前依然无能为力,不得不时时求助于斯佳丽,最终因流产而死去。

阿希礼是斯佳丽臆想中的爱人,在斯佳丽眼中,阿希礼高贵优雅从容,是天生的贵族。但这样的贵族明知战争不能取胜,却迫于声誉的压力加入战争,战后又不能自食其力,整日沉浸在以前的安逸生活之中,成了斯佳丽和玫兰尼的累赘。阿希礼这个人物像极了旧中国的传统文人,满怀愁绪却一无所长。但这样的一个阿希礼却让斯佳丽盲目地爱着,直到最后才认清他的本来面目。

此书中的其他人物,如优雅高贵的埃伦,忠诚的黑妈妈,拥有火爆脾气而又十分精明的杰拉尔德,胆小而又蠢得让人忍俊不禁的普莉西,性格都十分鲜明,让人印象深刻。

最后结合此书人物性格和命运不得不发两点感想。一是斯佳丽何以一直觉得阿希礼非常完美,以至于她一直固执地认为阿希礼是爱她的、她也是爱阿希礼的让人无法理解。或许正如最后斯佳丽彻悟时所想的那样,像斯佳丽这么虚荣任性的人,就是因为她始终得不到阿希礼,她才如此执迷不悟地对他念念不忘,阿希礼就像她以前想得到的那副蓝晶耳环,越是得不到越是心存幻想。她之所以想得到阿希礼,源于她的虚荣任性,虚荣任性又导致她的愚蠢和执迷。同时,瑞特那么爱她,她竟然一直没有发现,这又是源于她的自私。她根本不去想,也懒得想别人为什么对她那么好,她把瑞特为她做的一切当成是理所当然,当成是交易了。结果是什么呢?就是她最后所彻悟的那样:“对她爱过的这两个男人,她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所以才都失去了他们。直到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决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决不会失去他了。她不禁凄凉地疑惑起来,这世上有哪个人是她真正了解过的呢?”第二个感想有些世故和悲观,但书中事实好像就是如此。书中那些美好的人物,像为了救助别人染病而死的埃伦,像深深怀念妻子埃伦而痴呆并最终死掉的杰拉尔德,像为了坚持想再要个孩子流产而死的玫兰尼,像因女儿美蓝的死亡陷入悲伤不能自拔的瑞特,最终都随风逝去了,这些人不正是感情和美德的代表吗?为什么都没有好的结局?而我们那位主人公斯佳丽呢?她几乎无美德和感情而言,她从本质上说是个拥有顽强生命力的利己主义者、现实主义者,她对自己的女儿儿子都很不在乎,她要的只是钱,只是虚荣,但她却强悍地挺到了最后。不知作者是有意为之,还是结果恰巧如此?不管是哪种情形,这种结局带给读者的思考是什么?我的感觉是:有情者不能始终,无情者反能常久。或许,玛格丽特·米切尔推崇赞赏的正是这种强悍的生命力吧,据说,她的经历和斯佳丽的非常相像。

这就是《飘》,这就是随风而逝,关于那些美好的东西消逝的一本书。

《飘》名著读后感 篇3

哪怕是最永恒的爱,也是会慢慢消磨没了的。用了快一个假期的时候,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斯佳丽真的是个奇女子,从战争前的一个娇小姐,到战争开始和后面重建的整个过程里,坏境的改变,生活的压力,迫使她迅速成长为一个有勇气有谋略有担当的当家人。对于爱情,斯佳丽不是“不了解”阿希礼,在斯佳丽的想象和认知里,阿希礼是爱她的,懂她的人,而瑞特“不是”!这才是重点,瑞特自以为懂她,也许他真的懂她,瑞特给了她无限的包容和宠爱,唯独没给斯佳丽最最需要的东西“安全感”!斯佳丽爱钱如命,任何人任何事她都可以不在乎,但是在她的认知里,她却可以为了“她以为爱她,懂她”的阿希礼承受一切,包括她最最恐惧的贫穷与饥饿!如果你没用她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去爱她,就别站在爱情的至高点低下高贵的头颅指责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斯佳丽特别讨厌,特别现实!但她有善良纯真的本性,她可以为了爱人不顾一切,是瑞特一次一次的讥笑嘲讽,一次一次决绝的抛弃让她绝望的!没有谁的感情比谁的更高尚,斯佳丽情感认知,我是认可她的,她虽然“笨”,她虽然逃避,但是她对真正的感情特别纯粹,对埃伦,对吉拉尔德,对塔拉庄园,对黑妈妈,对“爱她的”阿希礼都是纯粹的,甚至对她嫉妒的玫兰妮都是纯粹的,如果瑞特不总是带着玩味的态度挑逗她,真实的表达他的感情,斯佳丽也会把瑞特宠上天的!所有的悲剧都不是一个人造成的。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斯佳丽一样遗失很多美好、遭遇许多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绝不能绝望,不能放弃!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因为明天是新的一天了!愿她回到她所用生命保护的那片土地能够幸福。[爱心]

《飘》名著读后感 篇4

朋友很久以前就推荐《飘》这本书给我,这次终于有机会慢慢把它读完。也许读一遍不会有太深刻的理解,但触动还是挺大的。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小说《飘》自1936年问世以来,就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喜爱,我想其中有很多的原因。首先,小说中性格迥异的人物就吸引了无数眼球,斯佳丽的勇敢坚强,瑞特的机智果断,玫兰妮的外柔内刚,阿希礼的温文尔雅都十分招人喜爱。另外,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也让人身临其境,欲罢不能。

故事情节不想多说,就谈谈给我印象最深的斯佳丽吧。

斯佳丽是个很大的矛盾体,她不完美,但是很值得人敬佩的。斯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还有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虽然我并不是很赞同这种做法。正是她那从骨子里透出的那种不服输、努力拼搏的精神让她成为了商业以及生活中的佼佼者,在不断的磨砺中成长为一个成熟而坚强的女性。“tomorroorrowisanotherday。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飘》名著读后感 篇5

Tomorrowisanotherday,但这一次的明天对于斯嘉丽来说,她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兰妮、瑞特。不是每个人都会在斯嘉丽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会喜欢她的勇敢、坚韧、聪明,也讨厌她的虚荣、肤浅和总是作祟的自尊心。这些性格特点在面对现实的困难,诸如饥饿、贫穷等,总是会起到很大的帮助;但对于身边真正爱她的人却是一场灾难。我以为,最后的结局会是斯嘉丽终于明白了瑞特才是自己所爱,明白阿希礼不过是因为她求而不得所以不得不去追求而证明自己的幻影,当回头时,瑞特还在原地张开怀抱等着她。但瑞特的那句话刺痛了我,爱是会消磨殆尽的。对,爱是会被磨光的,尤其是在我们被无限爱着却不停消耗对方的时候。最后的结局我很难过却接受,现实往往就是这样,当它来临时总让你猝不及防却无计可施。之前想过写每个人物的分析,到此刻只想到珍惜身边每个爱你的人的付出,家人、朋友,哪怕你不喜欢付出的方式,也应该保持礼貌和谢谢别人的付出。(想到这里,要和跑很远买了蛋糕给我,最后我一口没吃还说了很伤人话的人说,除了抱歉,我以后也会尽力去弥补)

《飘》名著读后感 篇6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太让人心痛。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时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时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时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isanotherday.”

一百多章的小说我看了两三个月,情节扣人心弦以至于我甚至做梦都会梦到小说中的场景。关于战争、政治甚至经商的很多描绘都值得玩味,可以说是一本人性教科书了吧。

《飘》名著读后感 篇7

这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书了,不知道等书买来会有多厚,没准还有点小小成就感。也许是因为在地铁上看的有些总不是很深刻。

一直觉的玫兰妮是能感觉到阿西礼和斯佳丽之间模糊的暧昧关系(而不是斯佳丽认为她其实都不知道,安详的走了),只是她不愿相信也绝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她有颗纯净而善良的心,能发现所有人好的一面但绝不是傻人有傻福傻人,傻人只有被欺负并偶尔获得同情的命(感觉傻人是并不知道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玫兰妮是被人敬仰的,她愿意在自己也困难的时候去资助每位流浪汉,宽恕很多人的过错缺点!但触碰名誉底线时她可以像个战士义无反顾的捍卫尊严,即使粉身碎骨!她睿智知道丈夫懦弱但从未提起直到死!标准的贵族上等人

阿西礼,不懂他烦恼不能振作的点!也没能清晰认识这个人物角色,说他还停留在旧社会,但他说即便南方战胜了,他一样要解放黑奴。说他懦弱,但却没那怕死,参军被抓不妥协,加入三K党,惩戒罪犯!他懦弱的点在什么地方没想明白

瑞特比较喜欢这个人物,敢爱敢恨,敢做敢当,刚毅果断!挑战世俗中的虚伪,欢迎所有的真实,keep real。

《飘》名著读后感 篇8

终于把这部爱情巨著读完了。但是斯嘉丽的身影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这是一部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感人至深的悲壮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四位主人公都刻画的惟妙惟肖,深入人心。斯嘉丽勇敢坚强、敢爱敢恨,活泼可爱,却又自私冷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瑞特玩世不恭、放荡不羁,却始终爱着斯嘉丽,对斯嘉丽不离不弃。阿希礼是一位优雅的绅士,善良勇敢,却又多愁善感,仿佛是为旧时代而感伤的诗人。媚兰妮身材娇小,却有这圣母一般的菩萨心肠,她一直都在爱着保护着斯嘉丽,直至生命的尽头。斯嘉丽用尽一生都在爱阿希礼,最后却发现自己的爱都是幻想,她并不了解阿希礼,她爱的人是瑞特。可是瑞特的爱已经被她消磨殆尽。正如她所说的,如果她能够了解阿希礼,她不会爱上他,如果她能够了解瑞特,也不会失去他。

然而这部书还有许多值得思考的东西。关于斯嘉丽,虽然她爱慕虚荣,自私,贪得无厌,但是我依然爱她。斯嘉丽是多么勇敢,生活的艰难痛苦、战争与别离都无法摧残她。她爱她的庄园和家人胜过她的生命,为了保护她的庄园她不惜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为了保护他的家人,她开枪打死了一个美国士兵。母亲去世后,她幼小的肩膀上吃进了不少苦头,人也变得更加成熟。她不怕城里人对她的议论,把工厂经营的有声有色。斯嘉丽的勇敢坚强真的令人钦佩。女儿美蓝死后,瑞特已经被彻底摧垮,而梅兰尼的离世也让阿希礼一蹶不振。而斯嘉丽却没有垮台,她的坚强程度胜过这两个男人。同时,斯嘉丽又信守承诺,从最初答应阿希礼照顾梅兰尼,到答应梅兰尼照顾阿希礼和小博。当北方军官扫荡庄园时,她又镇定的要求军队把丈夫的军刀留下来,并赢得了中士的尊敬。我爱斯嘉丽身上的这些美德,并表示由衷的敬佩。

关于梅兰尼,她虽身材娇小,体弱多病。却有着圣母一般的慈悲心肠,通情达理,真诚待人,勇敢公正。她就像斯嘉丽的剑和盾一样保护着斯嘉丽。当人们对斯嘉丽议论纷纷时,是她为斯嘉丽解围,批评那些忘恩负义,无事生非。梅兰尼是多么善良体贴,全县的人都喜欢她,是她的朋友。她与斯嘉丽不同,她仁慈个善,待人平等,就像斯嘉丽的母亲一样。我对梅兰尼也是很敬佩,敬佩她那圣母般纯洁的心灵。

关于瑞特,他放荡不羁,处事圆滑,不屑于他人的评价。他与阿希礼都看到了南北战争是一场必输的战争,他敢于向那些满腹报国热血的南方人说出真话,并通过穿越战火线投机赚钱。他周济被人们讨厌的妓女,并用秒计拯救了亚特兰大的3k党员。瑞特始终对斯嘉丽不离不弃,保护着她直至对她爱情的耗尽。我也很喜欢瑞特,也为他和斯嘉丽的爱情悲剧感到惋惜。也为他痛失爱女而伤心。

关于阿希礼,这个斯嘉丽用尽一生去爱护的男人,他少年时俊朗阳光的气质深深吸引了斯嘉丽,然而阿希礼与她终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仿佛是一位忧郁的诗人,一心怀念童年生活的那片净土,南方的投降使他萎靡不振,他一直都在为逝去的时代而感伤。然而我们能说他不勇敢吗?他明知是一场必输的战役,也选择了参战。即使在俘虏营里也不背叛自己的国家,他还与弗兰克参加了3k党,身负重伤。在雇佣囚犯上,他因坚持雇佣自由黑奴而与斯嘉丽发生争执。正如瑞特所说,他是一位身正的绅士,只不够是难以适应当下的时代。

关于战争,虽然书中曾描写了南方的士兵、南方的乡亲父老对自己的家园是多么忠诚,对他们伟大的事业的热衷。无论是活泼勇敢的小伙子,还是年过七旬的老人,都以参战为荣,然而战争的结果却使这些人妻离子散,阴阳两隔。这场战争必定是以北方的胜利而告终的。北方有先进的舰队与武器,南方只有棉花,落后的装备。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已经阻碍了北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将这种之约因素铲除已是大势可趋。虽然南方的种植园文明历史悠久,但它终将被资本主义推翻,尽管这种方式残忍至极,这种野蛮的逐利主义终将取代南方人固有的道德操守。这也是向来遵循传统道义的阿希礼无法适应这种变化的原因。

关于黑奴,我也把这本书与《汤姆叔叔的小屋》进行对比,曾经我也一心希望黑人奴隶能获得自由。但是当看到黑人侮辱白人女人时,也感到愤恨,看到塔拉庄园那忘恩负义的监工时也感到厌恶。当然我也爱斯嘉丽善良尽职尽责的黑妈妈和管家波克。最终我还是想到人皆平等,无论肤色与种族都行受到同样的教育,享有同等权利和法律效力。

最后,我想说的是无论我们经历了什么,都要向斯嘉丽一样,勇敢的站起来,afterall,tomorrowisanotherday!

《飘》名著读后感 篇9

坐在书桌上,映着月色,打开一本旷世绝作,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文字中,走入美国的南北战争,走入《飘》的世界……

《飘》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内战时期的故事。内战发生以前,美国南部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女主人公斯佳丽便是出生在富裕种植家庭的骄傲公主。

十六岁时,斯佳丽爱上了邻居阿希礼,可阿希礼却不顾斯佳丽的大胆表白,和表妹玫兰妮结婚。斯佳丽一气之下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不就,战争爆发,所有南方的青年都去参军了。两个月后,查尔斯在军营中去世了,年纪轻轻的斯佳丽成了寡妇,为了让女儿心情好一些,埃伦让斯佳丽去亚特兰大。战争达到了亚特兰大,斯佳丽带着快要临盆的玫兰妮坐着瑞特的车回到了塔拉庄园,可塔拉早已变得一穷二白。斯佳丽的母亲埃伦刚刚去世,而父亲因为悲伤而变的神志不清。在这样的情况下,斯佳丽带领家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后来为了家庭富裕,她违心嫁给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费兰克,成为木材中的佼佼者。有一次,为了个斯佳丽报仇,费兰克死在抢下。而一直深爱斯佳丽的瑞特不敢再等,最终和斯佳丽喜结连理。但最终因小女儿的夭折和一直没得到斯佳丽的心,最终离开了她。

斯佳丽,一个猫一样的女性,她坚强、执着。当塔拉被烧得只剩棉花时,她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姐,她亲自带领妹妹下田种植,用她的能力,成为了这个家的唯一支柱。她贪心、贪钱、冷漠。可这些词用在她身上却是可爱的。

美国内战四年,南北方回异的政见导致他们分裂。这本小说也同时让读者看到了战争的硝烟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无尽痛苦。

19世纪的美国南方,上流社对妇女的要求是苛刻的。在男人面前,女人必须要表现的软弱无助。出嫁之前必须是家里的乖乖女,出嫁后要成为相夫教子的典范。谁要是走出家庭,撇开丈夫在社会上崭露头角,那就是离经叛道的行为。而斯佳丽·奥哈拉对这一切嗤之以鼻,对所有的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挑战。

面对困难,斯佳丽没有自暴自弃、怨天尤人,也没有绝望气馁、得过且过,没有沉溺在过去的美好时光里,他曾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塔拉生存下去。他放下小姐架子,外出向邻居借粮食和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家里盗窃的北方士兵。他屈尊向瑞特求助,嫁给妹妹的男朋友,参与费兰克的生意,最后还成为了一个精明成功的生意人。虽然斯佳丽的挣钱行为不可取,但她的目的却是为了全家人不在挨饿,为了塔拉不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里。斯佳丽强烈的责任感和不畏困难、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佩服,她站在塔拉庄园的红土上大声宣誓:“从此之后,我发誓,不再让自己和全家人挨饿!”他把母亲的天鹅绒窗帘改成裙子,决心征服世界,让那些欺负他们、冷眼看他们的人刮目相看。因为她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姐,他要照顾爸爸和两个妹妹。父亲曾说过,凡是身上流着一滴爱尔兰人的血,他们就一定会热爱土地。

当瑞特离开她的时候,她心里的蓝图再次被残酷的现实撕碎,她伤心、难过,但没有耍赖、撒泼,而是坚强的接受的这一事实。“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在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呀,过去的已经过去,不管遭遇了什么不幸和挫折,这都已经成为历史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会带来新的希望。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飘》名著读后感 篇10

怎么说呢,一开始是特别讨厌斯佳丽的,讨厌她虚荣,自私,玩弄感情,目空无人。可是看着看着,就像瑞特对斯佳丽说的那样,有好多事,因为历来都是那样的,所以照着做,虽然没有坏处,但是因为这个规矩,就是受不了这个荒唐事。好像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再看着看着,对斯佳丽好像没有那么严恶了,看到了她独立,坚强,努力与现实斗争的一面。就在这一面覆盖我的思维的时候,作者的精明之处,就是通过周围人物的刻画,只是轻轻一点,让我们发现,哦,我们好像都中了斯佳丽的圈套。周围的人并不是像我们一直所看到的斯佳丽眼中那样的,而是我们一直在她的眼光带领下看事物,忽略了其他人的好,跟着斯佳丽一起批评别人的愚蠢的顽固。我们反而好像变成了斯佳丽所讨厌的那种人。再到最后,看清了斯佳丽的力量,勇敢,看清了她的愚昧,不堪,反而不再带着批判的眼光去审视她,反而好像看清了我们自己。我觉得这是作者最有魅力的地方,好像拿着一个催眠的吊钟,带着我们走完了这一路,像做梦一样。文中还有许多生动的描写,不仅仅只是如临其境这么简单,而是好像那个着急的人,慌张的人,是我们自己。如此生动,令人佩服。文中多次提到了北方解放黑奴的人对黑奴的态度,这让我明白了好像并不是像以前看到的这场战争是为了正义,奴隶主都那么可恶,而解放他们的人是多么高尚,这一点特别重要。总的来说,这本书是一本给人力量,甚至有点可以说是指引方向的一本书,让人心灵震撼。

《飘》名著读后感 篇11

《飘》是一部我很久以前就想读的小说,以前曾经看过电影的片断,因为时间太长,已经支离破碎了,早些时候前我父亲买回了这本书,我终于读到了原著,于是我一字一句的认真的读着,这是美国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惟一一部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1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1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他们原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就因为斯佳丽没有从她那个爱阿希礼的梦中早些醒来,使她流失了她的最爱。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1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1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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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红书读后感(篇1)

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抬笔摘下如此诗句,内心激荡不已。在历史的长廊中穿梭回荡,动荡年代,慷慨的英雄是时代最耀眼的光辉。

不由得又想起不久之前看过的小说《红岩》。在黎明前的黑暗之际,仁人志士们仍在牢狱中,以行为引导中国人民,谱写壮丽之歌。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激烈斗争。代表人物许云峰、江姐、成岗在经历生不如死的折磨时,仍坚定着崇高信念,在光辉到来之际,不畏反动派的无情迫害,英勇就义。

狱内狱外种种复杂残酷的斗争与作者笔下的众多英雄人物都带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坚强如许云峰,无论敌人如何严刑拷打,始终不屈不挠,让敌人束手无策;充满传奇色彩的疯老头华子良、天真可爱的小萝卜头乃至阴险狡猾的特务头子徐鹏飞等人物形象,都通过激荡人心的文字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站着,是冲锋的战士;倒下,依旧是革命的先导。书中的江姐正是最佳范例。丈夫惨死时,她不曾软弱,带着丧夫的悲痛,毅然投身革命事业;被上酷刑时,她不曾软弱,以钢铁意志,抵御竹签带来的肉体疼痛;被秘密杀害时,她不曾软弱,以个人的牺牲,为革命带来光辉的明天。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无论何时,她都是被人民所铭记的烈士;而我,则将江姐作为学习的对象,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像江姐一样拥有坚强的意志,挺直脊梁,做一个正直的人。

闭上双眼,书中故事主人公的悲痛与慷慨依旧激荡心中。望如今,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处处充满和平安定。忆当年,衰草连天,金戈铁马,英雄以鲜血铸就光明。如今的我们,须追忆:追忆那光明到来前的黑暗,追忆那抛头颅、洒热血的先辈,追忆那坚韧不拔的英雄;如今的我们,更须传承,我们要传承先烈的那份英勇无畏,我们要传承革命的精神,我们要传承红色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山野披上了红色的风衣,大地穿上了红色的嫁裳,江河舞动着红色的缎带,鸽子沐浴着红色的霞光。屈辱已为历史,号角早已吹响。胜利铺满中国大地,春暖花开。我们将永远铭记,那些为了中国的太平盛世,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那一段屈辱的历史中,舍小家为大家的仁人志士们。

身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传承红色文化,弘扬先烈精神,用行动维护盛世,用梦想铸就强国。

有碑未可明处立,同埋地下听大潮。英雄,总会被人们铭记;盛世,总会被我们开创!

最新红书读后感(篇2)

知道雷锋这个名字,来源于每年的红五月,这段被雷锋月的日子。可我真正了解雷锋,熟悉雷锋却是源自于手中的这一本《雷锋传记》。这一本传记真实地记载了雷锋生平的一点一滴让我倍感震撼。

雷锋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末满7岁就成了孤儿,被六奶奶收养。解放后,他当过工人,做个县里的交通员,后来又参加了解放军。他十分善良,乐于助人。他常帮战友补习知识,为战友小周寄钱,为战友小韩补衣服。经常义务劳动,他出差一千里好事一火车。他为一位丢失车票的妇女重新买了车票,他帮一位大嫂背孩子赶火车,还分给她们馒头吃……在他的日记里他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雷锋就是这样要求自己的,他做到了!甚至他的一生都在为人民服务,直到他生命的最后。

当时光的脚步迈过20世纪的门槛,慢慢进入新世纪,“雷锋”------这个光辉的名字不仅没有被遗忘,而是越来越得到全国人民的爱戴和颂扬。“接过雷锋的枪,雷锋是我们的好榜样。接过雷锋的枪,千万个雷锋在成长……”这首流传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歌,曾经是那一代青少年的心声和誓言,如今还必将伴随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少年茁壮成长,我要接过雷锋的枪,向他学习,严以律己,乐于助人,成为一个好学生。

最新红书读后感(篇3)

最近,又重温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感觉和三年前对它的理解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只是单纯地佩服海伦,佩服海伦是个聋哑人还能取得如此成就,但现在再重温,更多的是对海伦能在那个黑暗安静的世界里,没有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折服,她以这种勇敢的方式深深地震撼着我……

海伦,这个出生19个月就失去了视力与听力,没有说话能力的小姑娘,她曾经烦暴不已,并差点摔死自己的妹妹,在深具爱心的莎莉文老师的耐心帮助下,她创造了人类的奇迹,在她面前,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她一生完成了14部作品,写出了“人啊!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呢!为什么总要如此的贪心,极少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却渴望那些我们所没有的东西”等发人深思、令人心灵震撼的话语。

这本书是给人带来力量的,或许你和我一样,翻看这本书不久就无法自拔,它吸引你如饥似渴看下去,往往你一抬头,发现一本书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看完了,你的眼角不知何时已经湿润,你已经完全被海伦,这个生活在无声无光世界的姑娘,她接受生命的挑战,不屈不挠第在困境中前进,并创造了正常人也难以达到的成就而感动,你还可能在忏悔自己的有些虚度的时光。

一本好书可以给人带来很多感悟,我们从海伦的身上,可以学到太多太多,假如自己和海伦一样,又聋又哑,有多少人会像海伦那样,勇敢地去与命运去拼搏呢?可以这样说,海伦是20世纪最值得人学习、敬仰的人,她的这本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直激励、鼓舞着人们,勇敢地与命运拼搏,努力为梦想奋斗。

海伦耕耘不缀,点燃了闪烁的生命火炬,照照亮了残障者的灯塔。沙莉文老师的的心血没有白费,她培育出了20世纪不朽的奇葩—海伦凯勒!

最新红书读后感(篇4)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万代每当这支歌响起,我便想起了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闪闪红星》。

这本书催人泪下,感人肺腑。通过优美流畅的语言,曲折惊险的情节,给我们讲述了:在江西一个叫柳溪的村子,居住着几十户贫苦人家,他们受尽了恶霸胡汉三的剥削和欺压,饥寒交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有一个叫潘冬子的小男孩,他机智勇敢,顽强不屈。在一次红军与敌人的作战中,他把敌人唯一逃跑的桥给炸了,使得红军把敌人全部歼灭。潘冬子的爸爸是一名红军战士,在他要与红军队伍转移到井冈山的前一天,他送给潘冬子一颗闪闪的红星。就是在大家的帮助下以及闪闪红星的照耀下,潘冬子终于杀死了胡汉三,替乡亲们除了害。

读完这本书,我时而看到了潘冬子在qiang林弹雨中来回穿梭;时而看到了潘冬子顽强的与敌人抗争;时而看到了潘冬子冒着生命危险给红军送敌人的情报我们沐浴在党的阳光下,是祖国的花朵,我们的幸福是红军战士们用鲜血染成的,用生命换来的。革命战士们,大智大勇,无谓艰辛,勇于奋斗的精神,是他们为我们开辟出了新的未来,是他们为我们打出了如今的美好生活。是啊,正如歌中所唱跟着毛主席,跟着党,闪闪的红星传万代。我们要好好学习,报答祖国。《毛泽东的故事》读后感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但我只是从电视上认识了他。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最新红书读后感(篇5)

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

喜欢一本书,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豺》。那么,你们的呢?

最新红书读后感(篇6)

今天我看到这样一则故事,题目是《窃读记》。这则故事写了一个人把读书看成吃饭一样。其实读书不仅没有坏处,而且对人有益的。

这个人,一有时间就跨进书店急忙打开书,躲在一角边,一页,两页,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这种读书的滋味!她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所以进来看书时,把自己藏起来。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才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现实生活中,只要一打开书,我们每一个人都会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书的征服;是你征服了书,还是书征服了你,还是书与你之间正在互相征服之中?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答案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不管答案是什么,都包含着一个意思成长。

或许书征服了你,那就意味着你被书迷住了。这时的你,沉迷在书里,忘了吃饭;忘了睡觉祖宗的遗训,先哲的思想,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通过书向你灌输,默默地影响着你,教育着你,陶冶着你在这样的氛围里,你长大了。

或许你和书之间在互相征服,那就更有意思了。你的脑海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了,又出现了新的问题,问题层出不穷,征服永无止境,你每时每刻都处于成长之中。

我们小学生正处成长阶段,读书与我们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记住《窍读记》这个故事,在平时学习、生活中多读书,灵活运用大脑,让它在我们将来学习和生活中,发挥其作用,发挥其威力。

最新红书读后感(篇7)

国庆期间,我看了一部红色经典小说——《红岩》。

《红岩》这本书描写了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真实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国民党统治行将覆灭、解放战争走向全国胜利的斗争形势和时代风貌、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红岩》这本书围绕许云峰和江雪琴两位人物的斗争活动展开,真实地表现了共产党人英勇无畏的精神,揭露了敌人的残暴。

江雪琴,又被大家亲切的成为江姐。江姐是一位坚贞不屈、顽强地与敌人斗争,处处表现出纯洁的党性和对革命事业的无比忠贞,例如她第一次出现在成岗家里,就表现出地下工作者机敏干练的特有风度。被捕后,她经受了更大的考验,竹签子钉入手指却毫不屈服,我要学习江姐那勇敢的精神。江姐还是一个稳重、精细、安详、沉着、坚强的人,体现出了共产主义战士的真善美,比如说江姐为了不暴露越狱计划,保护同志们,江姐毅然走向刑场。就义前,她从容地向同志们告别,庄严地实践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江姐还是一个拥有细腻的情感、面对选择时的矛盾心理,再比如说在去川北的路上,她看到挂在城头的丈夫的头颅,顿时热泪盈眶,禁不住要痛哭出声。但她一想到当时的处境和新的战斗任务,很快就控制了悲痛的感情,更英勇地投入了新的战斗。

《红岩》这本书对我的启发非常大,告诉了我一个人要有你不变的目标,并且要向着目标努力,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克服困难,才是最棒!

最新红书读后感(篇8)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回望硝烟》。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书,是纪念建党90周年许多革命前辈回忆长征时代到中国革命的一首首悲壮的诗篇。长征中,在红军战士的热血奋战下,占领了枪林弹雨中的泸定桥;艰难的爬过了鸟儿飞不过的大雪山;又走过了寒冷饥饿缺氧的大草原。经过红军战士的英勇战斗,终于走完了二万五千里的革命征途。八路军、新四军浴血奋战。忘我的革命精神与日本侵略者作战,有许多战士壮烈牺牲,用他们的鲜血谱写了壮丽的诗篇。八路军战士英勇顽强不怕牺牲。使用了厉害的对战方式,让日本侵略者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海洋中。赶走了日本人,国民党撕毁了停战协议,展开了大规模的内战。人民解放军又投入了新的战争中,他们依靠人民的力量和铁的纪律,奋不顾身、英勇杀敌,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五星红旗插遍了祖国大地,解放了全中国。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警醒后人。《回望硝烟》不仅是一部描绘民族解放历程的煌煌精品,是一部反映中国共产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鸿篇巨制,更是一部刻画国民党从执政到下台、从辉煌到失败全程的史诗大作。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正处于命运的危难时刻:帝国主义列强虎视眈眈,妄图灭我中华,瓜分我领土。一些有识之士纷纷行动,寻求救国之路。其中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然而这一革命的果实却又被袁世凯窃取。紧接而来的军阀混战,更进一步的加剧了人民的苦难。

更让人不能忍受的是,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的中国,却不能堂而皇之的拿回自己的领土,那些强权国家,根本不顾中国人民的强烈要求,硬是将德国在中国的权利转让给日本。“弱国无外交”,

《回望硝烟》书中的一句话,告诉了人民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想自救就必须自强。

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个时候诞生的。它应允了历史的要求,应允了民族的要求。它的诞生,给中国带来了希望,给人民带来了光明,为中国革命开辟了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从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开始了艰苦的斗争,最终终于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劳动人民翻身做了主人。

光阴似箭,现在党已经90岁了,从当年的“风腥血雨”到现在雨过天晴,又有谁能体会当时的艰辛历程呢,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才是甜。当共产党诞生的时候,就仿佛注定它以后的成功,看完《回望硝烟》才明白,当初党的诞生,就是为现在的和平而建立,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战争,但我们依然不能忘记共产党对我们的“恩赐”。毛主席说:“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所以,我们要在这幸福安定的环境下学习生活,要加倍得珍惜,为祖国繁荣昌盛而努力。

荒野求野读后感7篇


学生需要在短时间内掌握写一篇合格作文的技巧,写作可以发挥自己的长处,增强自信心。一篇好作文除了用华丽的辞藻堆积外还要有明确的中心思想,你是否在为写作而苦恼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荒野求野读后感7篇”,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1

这本书对我的感受很大,尤其是书上面的一句话——读一本书,多一条命。更增加了我想看这本书的欲望。

书中的人物有:贝克,克里斯蒂娜、马克。书的主要内容是讲他们在野外探险的经历,如何一次又一次地从死神那里逃脱,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其中有一段我觉得最惊险,海上遇到鲨鱼,鲨鱼如同尖刀划破水面,我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儿,可贝克却镇静从容,聪明的化险为夷。

我觉得作者贝尔在书中就是贝克,在这本书中,最有趣的要数耳环那一篇了。在船上因为没有钓鱼的工具,所以贝尔向克里斯蒂娜索要那对耳环,当时克里斯蒂娜不愿意,因为那对耳环是克里斯蒂娜的妈妈从巴西带来的礼物,克里斯蒂娜说:“你最好带着鱼虾大餐一起送回来。”但是贝尔没有鱼线,聪明的他用鞋带当了鱼线。结果贝尔没有带鱼虾大餐,但是他却保全了克里斯蒂娜的性命。

书的最后还讲述了多种野外求生的技巧——给绳子打结,看来我得练习练习,因为作者说打结是野外生存中最宝贵的`技能之一。

我非常敬佩这位作者,用自己的真实体验写出了这本书,并且告诉我们: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作文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2

今天我看完了一套《荒野求生》。

我很佩服书中的主角:贝克*格兰杰。我很欣赏他在遇到危险时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和在遇到困难时永不放弃的精神。他虽然只有十三岁,但他对野外生存的了解比很多军事专家还要多。

我不仅佩服书中的主角,也佩服这套书的作者:贝尔*格里尔斯。

他是世界最著名的野外生存探险专家,美国Discovery(探险)频道探险节目《荒野求生》主持人,英国前特种兵,登山家,演讲家,畅销书作家。在他的笔下,所有的动物,植物,人物都变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他的一句话让我感触颇深: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贝尔*格里尔斯

《荒野求生》这套书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还让我了解到要永远保持乐观的态度才能避免自己吓唬自己的精神。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3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我拿来一看《荒野求生》我读了起来:

“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顶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专门为广大少年儿童,特别是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作品。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融入精彩的少年历险小说,在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中,生动描述了上百种简洁而实用的求生技巧,传递了野外求生的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引领小读者在危险环境中,镇静从容,险境求生。

其中,我最喜欢看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内容: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飞机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腿部受伤,为了寻求救援队的帮助,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必须挖掘雪洞躲避暴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有一个模糊的狼影,始终跟随着他们的脚步…… 这本书告诉了我朋友要团结合作、分工协作才能成功。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4

《荒野求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作者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书中描写了他如何在危险的地方求生的故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慈善家,空手道高手,英国SAS(特种)成员,是一个什么都敢吃的人。书中写了他的很多冒险故事,在我看来,他就是为了进行野外体验而生的。他翻越过珠穆朗玛峰,从沙漠中死里逃生,大胆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他不是在探险,就是在去探险的路上。

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成为探险家也不是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贝尔·格里尔斯很小的时候身体是很弱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不比别人差,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后来还进了英国特种兵。另外,他的曾外祖父是海军司令员,在一次海上风暴中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这让他非常想练就一种在危险状态中生存下来的本领。同时,探索世界上不为人知的地方,是他的人生目标。

我感到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5

“人生处处需要挑战,而这正是我所需要的”这句话许多人都耳熟能详,没错,这就是“求生大师”贝尔.格里尔斯所说的。

荒野求生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贝尔一人在亚马逊丛林中生存3天,手里仅有一把匕首和一个空空的军用水壶。在丛林中,他面对的不仅是外来生物对他的威胁,还有环境的恶劣,更让他难以克服的是饥饿和寒冷,还有孤独。他没有火,没有打火机也没有打火石,只能自己用木棍来钻木取火。有时,他在潮湿地带时,生不了火,只能吃生食。他是多么不容易啊。他会将任何有用的东西变废为宝,一条破独木舟,他可以将它变成自己的庇护所;一个水瓶和一个塑料袋,他可以将它变成一个海水净化器。他为了赶往目的地,不知翻越了多少座山,跨跨越了多少条河,仅仅为了完成他的任务,不顾一切危险。他是多么不容易啊!有时,如果时间不够了,绕湖走又会浪费很多时间时,他不会退缩,而是勇往直前,径直跳入长达两公里的湖

我渐渐地想到了我自己,以前的我是多么的胆小,一点点的动静都将我吓个半死,可自从我看了荒野求生之后,胆子渐渐变得大了起来。现在,我十分感激荒野求生,是它教会了我什么时坚持,什么是勇敢!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6

《荒野求生》系列是一册很棒的书籍,本书的作者为世界一流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此书籍系列里都有说到在荒野里该如何求生,该如何远离哪种危害动物,还有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然而,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他作为“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拥有着超凡的生存能力。“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对呀,大师的座右铭使我深有感触!即使你被困在一个寸草不生、荒无人烟的地方里时,又已经彻底绝望了,那就来想想,其实活着就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只要活着,就可能有希望逃脱,不要放弃,也不要往悲伤的一面想,应积极乐观,往好的一面想。

这是我对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座右铭的理解。当我看完了《荒野求生》全册时,不仅知道了许多野外生存的技能、知识,还深有特别的体会!荒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那颗已经绝望的心,它会把你带到死亡之处。其实,有些人还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死,更不是被猛兽所害,而是缺乏自信,最后丧失了本性,只能自生自灭。所以,我们不要畏惧自然,要与它抗争到底,不要轻易屈服。因为,敢和命运做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

荒野求野读后感 篇7

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是经同学介绍购买的。开始,我认为它和其他冒险小说没什么两样,便只是买来一本看看,可哪知三页都没看完,我便被它的魅力所深深吸引了。

《荒野求生》讲的是一名叫贝克的少年探险家为寻找真相,不得不在荒野求生的故事。从巨蟒出没的哥伦比亚雨林,到处处悬崖绝壁的喜马拉雅山脉。贝克凭借着父母生前交给他的生存技巧,在危险中穿梭,即使是猛兽奔袭、狂风暴雨,也从没阻挡住贝克那充满着坚定信念的步伐。我似乎看见了贝克身上散发的勇气和智慧的光芒,诉说着对生命追求与希望。也许一个成年人都无法与他相提并论。

每个人的.心中,其实都有着一颗勇气的种子,只是没有经过阳光的滋润,也没有经过雨水的灌溉。

“身陷困境时,别慌乱,你不是第一个孤立无援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要放弃生的希望。你最终能否顺利脱险,完全取决于你的意志和行动。”野外求生专家贝尔。格里尔斯的这句话常常会在我的耳畔回荡。在生活中遇见困难时,正像话中所说的一样,我们需要有无比坚定意志和正确的行动!

《野芒坡》的读后感模板


一本好书,是一个时代的映射,是一种精神的延续,读完作品,我的胸怀变得更加宽广。写读后感没有固定的套路,关键就是要做到观点鲜明,感想深刻。作品的读后感怎样写才完美呢?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野芒坡》的读后感 ”,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野芒坡》的读后感 篇1

一句胜过千句——读《一句顶万语》有感

刚开始读书的时候,其实有点乱,感觉看不太懂书在讲些什么。但越是往后看越觉得精彩,越觉得作者厉害,然后就开始深深佩服作者了。

书分两部分,上部分是出延津记;下部分是入延津记。小说的前半写的是过去,主角是杨百顺,杨百顺上有个哥哥,下有个弟弟,与卖豆腐的老杨为父子关系,杨百顺一生改了三十二次名字。从杨百顺改成杨摩西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从杨摩西改成吴摩西,又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他的人生似乎就是这样。被分成33个部分。杨百顺与剃头的老互为朋友;与杀猪的老曾互为师徒;与外国人老詹夜互为师徒……他与太多太多人有关系,而他的一生,似乎夜在为了一个“说得顺心”而徒劳有波。

杨百顺,百顺。他的父亲给他取个好名字,但他的生活,事业,似乎都不像他的名字一样,她总在寻找些什么,看完了书,我才明白。他一直在寻找一个人“说得顺心”的人。话,一旦沉了人与人沟通的东西,寻找和孤独便伴随一生。所以杨百顺在寻找,为了心里过的舒坦舒心,为了孤独有人陪伴,有人可以说话,他的一生都过的坚苦。于是喊丧,便成了书中杨百顺崇拜的职业。

由此我忽然发现,为什么常有人说活得很累。他们在生活不如意,事业不顺,爱情不美好时,颓废,茫然。他们找不到说话的对象,所以累。这种累,犹如漫漫长夜,磨砺着我们的神经,祖祖辈辈。啃食着我们的心灵。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话不投机半句多,书中杨白顺的老杨与老马是“好友”,老杨总认为老马能为他提供很多帮助,却不知,老马只是不想听他讲话,才快速的为他指路,为他提意见。其实现实生活为何不是如此?有些人与父母不就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总是厌烦父母的唠叨,从来不认真听过,而父母何尝不是想找个“说的顺心”的人?

小说中所有的情节关系和人物,所有的社会组织和家庭和谐,其实都和人能不能对的上话,对的话能不能触及心灵有关。而杨白顺,也就是吴摩西没有找到她的养女,牛爱国也没有找到庞丽娜和和尚。但是这就是人生不是吗?一个个错过,一个个无奈,而人生,也是因此完整。

“一句话过千句”是我认为这本书的主旨,书中所有故事因此展开也因此结束。我想刘震云先生也是想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吧。

有一种寂寞,有一种孤独,以话语开始,也以话语结束。

《野芒坡》的读后感 篇2

我在三四年级的时候就看过殷健灵的《野芒坡》,当这个寒假再一次回顾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它依然的那么适合我,因为这里面的那些词句让我的心弦常常被拨动,那些词句有时即让我哭,有时也让我笑,但总会有不一样的发现。

这本书记录了一个叫幼安的男孩子,从不幸开始成长,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他开始从一个被心狠的继母嫌弃,被哥哥小满欺负,还不受软弱的哑巴父亲保护的一个可怜、孤独的孩子,就连祖母亲手扎给他的兔子灯,也无法保护。但是有一天,幼安因为一不小心将继母最喜爱的缝纫机破坏了,于是心狠的继母用热油把他的左手烫伤了并把他赶出了家,但是他被教堂的人送去了野芒坡,在这里他遇到了可以改变他一生的修士,和用真心对待他和包容他的神父,是他们一起把幼安的艺术天赋挖掘了出来,让幼安有了自力更生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非常喜欢从《考试》到《最后的告别》之间的章节,在这段故事中幼安突破了自己内心的阴影并为未来的自己努力,在他不断的努力争取后,他有了一个通过考试才能进入绘画馆的机会,为了这个机会他把无数人都感动了,大家并不是因为他有多可怜,而是因为他的执着和奋斗而感动,幼安为了目标一直在不停奋斗着。

在他学习美术和雕刻的时候,幼安为他的外祖母雕刻了一尊外婆像,在外婆像的背后还有一个牵着兔子灯的小男孩,他在去意大利学习艺术之前,交给了自己的外婆。

在他学习美术的过程中,他视那些在别人看来就像垃圾的画像如珍宝,他并不感觉学绘画的过程很枯燥,反而还是一种享受,在刘修士的一句话中出表达了幼安对绘画知识的渴望。幼安在一次出游的时候见到了绘画和雕塑才喜爱上了这两样艺术,也因此幼安产生了对艺术家的崇拜和敬意。在他的世界里艺术并不是一幅画、一尊雕塑,而是一个人,陪着他一起成长。

在阅读的过程中,里面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让我感受到了幼安不懈的坚持和不断的努力,正是因为他自己的坚持和努力才会为自己创造无限的未来,我们也要向他学习为自己树立目标,向目标努力的去奋斗,让自己有另一翻新的天地。

《野芒坡》的读后感 篇3

读完了《野芒坡》这本书,让我倍受感动,也读出了许多道理,以及许多做人的方法。

友谊是什么?很多人心里只有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但往往也会在危急关头伴随着背叛。但在《野芒坡》中,幼安、若瑟和菊生的友谊坚不可摧,幼安无论做错了什么事,若瑟和菊生也都是他坚强的后盾。就好比足球场上发生的一幕,幼安只是在足球飞来的时候下意识的往菊生背后躲了一下,但却被徐阿小抓住了把柄。幼安却并没有告诉他们,忍饥挨饿,也或许是好面子,又或许是不想让他们知道。而身为幼安的好朋友,他们会努力地帮助幼安,也教他如何去面对。在霍乱来临时,若瑟不幸被感染,被带进了疫区,这是对幼安和菊生的最大打击。但幼安没有放弃希望,总是不停地打探消息,希望能得到些什么关于若瑟的消息,但可惜若瑟最后去世了。

什么是爱?野芒坡里最不缺爱。安仁斋神父一直尽心尽力的管理着野芒坡,他也会仔细地观察着每一个孩子,了解他们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在他们遇到困难时,安神父也会第一时间想办法帮助他们,帮他们渡过难关。在“霍乱”袭击野芒坡的时候,安神父也冒着生命危险去疫区为那些患者治疗,挽救了几十条生命。葛修士虽然平时十分严厉,也不待见若瑟,但他也很善良,他只是对男孩们要求严格,希望他们做得更好。若瑟去世后,葛修士也哭了。

《野芒坡》改变了我对许多事物的看法,让我知道一定要平等的对待每一个人,或许他们的地位并不高,但是只要他们为社会做了贡献,就应当被尊重。

《野芒坡》的读后感 篇4

一本书,一道光

——《野芒坡》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一连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是《野芒坡》,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幼安是一个不幸的孩子,一生下来他的母亲就去世了,而父亲却是个哑巴,自小幼安就遭到继母的虐待。为了寻求外婆的爱,无意中走失,误入教堂,被看门人送入圣母院,在那里,他认识了卓米豆,并成了她的朋友。后来,幼安被送入野芒坡,他在那获得了友谊和爱,他潜在的艺术天赋也被激发出来,对理想的追求让他一再对命运做出斗争……

光是整部小说的灵魂,一言以蔽之《野芒坡》讲的是幼安在黑暗中寻找光的故事,所以光充满了象征意义。不仅是现实中的光,是经历长夜后的熹微曙光,更是生命之光,希望之光,是茫茫人生中指引方向的光。它或许微弱,却足以点燃起绝望中的希望。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每个人的生命都是通向自我的征途。人人都在奔向自己的目的地,试图跃出深渊。我们可以彼此理解,然而能解读自己的人只有自己。和幼安相比,我比他更多地拥有爱,但又比他缺了热爱雕塑和绘画的精神,我想这正是我要学习的地方,这本书也犹如一道光照亮了我前行的方向……

《野芒坡》的读后感 篇5

最近这几天,我从堆积了许多灰尘的书里翻出了《野芒坡》。这本书是老师强调要买的。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幼安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出生时便失去了他的母亲,成长中遭到恶毒的继母的虐待。于是幼安决定去寻找她的外婆,那是爱他的外婆。却迷路误打误撞进入教堂,被教堂的看门人送进专门收容孤儿的圣母院。但只有七岁以下的孩童才能在那里生活。幼安在那里生活到七岁,随后幼安被送入一个神秘的地方,名叫野芒坡,在那里,他不仅找到了友谊和爱,他潜在的艺术天赋也被激发出来。

这是一本阳光的积极向上的书,但它并不是一个故事,我把它当做100多年前的生活,光是这本书的灵魂,也是幼安从小到大的向往与目标朝着光前进,永不停息,才得以让幼安到达光之所在。

我感谢这本书,它让我学会了寻找光,让我懂得了光的意义所在,同时让我为主人公们的友谊所感动,。最重要的是,幼安与他的朋友们的种种经历让我不畏惧死亡。

只有当我们心无定所的时候,才会真正死去。在成长中夭折的若瑟《野芒坡》。

《野芒坡》的读后感 篇6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野芒坡》这本书,非常好看而感人。其实我也有书中主人公的亲身经历,真是感慨万分。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分的是幼安满六岁就被送进野芒坡,虽然结交了若瑟和菊生做朋友,但很不幸,一年后若瑟因疾病死去。而幼安满十二岁也开始学艺了,当他从造鞋转去绘画时,受到了大家的反对,这一路上的风风雨雨,幼安却坚持了下来,坚持走自己的路,通过画画考试,进入绘画班。在他画得非常出色的时候,最终成功获得了去意大利学雕刻的机会。

这个故事,使我非常感动。在生活中,不只是幼安一个人坚持走自己的路,我也是一样的,在不确定中生活中,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的人,都能锻炼出自己一颗独立自主的心。记得有一次,我在大家的反对下买了一块滑板,爸爸知道了,不让我去玩它,怕我会摔伤,也怕我闯祸。当时我想:其实我买这块滑板是要锻炼自己克服困难的决心,也顺便增强一下体质。哎,可惜家人不理解!所以每次练习都要偷偷溜到楼下的小广场进行,每次摔倒都艰难地爬起来,擦着眼泪想:既然我买了这个滑板,就应该要坚持下来,决不能放弃!我咬牙切齿,站了起来。也许磨炼意志就是这样,于是,我鼓起了勇气,单脚踏上滑板,另一只脚在地上用力一蹬,撑起了双手,保持平衡。对了,就这样缓缓前进!一次练习、两次练习……挑战成功了,我把自己想象一只飞翔的小鸟,在天空中翱翔,慢慢地放松下来,渐渐操纵自如。此刻,我信心满满,也顾不得擦去脸上的汗水,因为我知道这是成功后换来的汗水,它让我成为真正的自己,勇敢的自己,独立自主的自己!正如书中的幼安一样,为什么他要坚持去学画画呢?因为他经得起生活的考验,想通过学画画改变命运。任何一个人,只要想做一件事情,经过努力都可以成功!

书中有一句话:“只有当我们心无安所的时候,人才会真正死去。”说得真好!当你做一件你不爱做的事时,心已经跑了;当你做一件你爱做的事时,心就会回来了。所以一定要勇敢地走自己的路,才会成功!你越是有决心,走得越快,离成功将更进一步。我也要勇敢地实现我的梦想---建筑设计师,坚持走自己的路!

《野芒坡》的读后感 篇7

读完了《野芒坡》这部小说,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它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认为在那个年代,坏人大部分是富人,穷人都是好人。但是当我读到了以欺负、虐自己的弟弟为乐趣的小满,将没有犯任何错误的继子打得死去活来却丝毫不后悔的继母时,我的内心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惊讶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在我读到内心善良,对孤儿充满同情的安仁斋神父时,我的内心差点儿没承受住再次袭来的冲击,没想到一个不同阶层、不同文化的外国人,不仅拯救了孤儿们的肉身,更拯救了他们的灵魂。

书中的主人公幼安刚一出生就没了母亲,所有他身边的人都认为是他“克”死了自己的母亲,因此对他的态度极其的恶劣和冷漠。继母和哥哥的百般毒打和虐,哑巴父亲对他们的放任自流,都是幼安人生头五年悲惨黑暗生活的真实写照。他这段时期唯一感受到的生活的温暖仅仅是一次元宵节回外婆家的时候。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弃对生活的希望,反而坚定地离家出走去寻找美好的生活。之后他来到了野芒坡,虽然在此期间他也有过恐惧和动摇,但他始终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不停地努力,在安仁斋神父的帮助下,走上了寻找艺术的道路,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这种不屈不挠的逐梦是值得所有人去学习的,因为它是一种永远不会过时的美好精神。

最后,我还想说,当时社会如此迷信和残酷,但是,莽莽苍苍的野芒坡,寓意着坚韧、力量和希望,被野芒坡唤醒灵魂的人,不仅仅是幼儿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一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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