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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书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20 大王书读后感

大王书读后感(合集14篇)。

下面是编辑为你推荐的“大王书读后感”。阅读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气质,行为处事的方法,作者写的作品在阅读时引发了我的共情。写读后感时最好描写自己感触最深的情节与内容。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

大王书读后感【篇1】

初次接触《大王书》,是在20xx年暑假。《大王书》,真的是一本科幻史书,是我们的文化科幻大餐。

我看过许多科幻片,但是,现在的科幻片,往往是局限于“时空隧道”,“魔杖”等通俗的科幻玩意给覆盖了。幻想,其实是一种人类智慧结晶的硕果,但是,现在的科幻,大都不会超越《大王书》这样的现实科幻,科幻来自生活,更要带给人们精神上的盛宴。大王书在这方面,更是把人性的真善美丑,在科幻之余,表现的淋漓尽致。

看完这本书,不禁引得我的深思,这书在科幻之余,把人带到了真善美丑真正的境界。我们人性有真善美一面,也有丑恶一面,有时候,我们真的难以感觉自己置身于哪种境界。我们往往在做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情时,就忘了自己的人性已经在丑恶之中。其实,人性并不纯真,但也并不丑恶,人性,始终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无法解释出来,而在曹文轩的《大王书》里面,却表现的很生动,有趣,通过一个个战争故事来形象表演出来,让你不得不称赞,

新年到了,据小道消息说,近期要出版《大王书》的第三部——《紫河车》,大家一起期待吧!没看的朋友要抓紧看看了,千万莫错过这道精彩的文化科幻大餐哟!

大王书读后感【篇2】

今年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大王书》。它是讲一个少年茫从一个放羊娃成长为一个风姿飒爽的王的故事。

从地狱逃出来的熄把那些人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都统统剥夺走了,并把他们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放进了刚刚建筑的金银铜铁山里。他被巫师们推举成了王,但这个王并不是名副其实的。他担心那些美丽的文字会让人们觉醒,所以把全部的书都烧了。可是其中有一本书却腾空而起,它就是书中——大王书。大王书的新主人——茫,在柯的劝说下,带领着他的军队开始了毁灭熄王朝的计划……

虽然茫军在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艰难坎坷,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每到这时候大王书就像沙漠中的雨露一样及时地给茫提示,也许这就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在困境中不放弃,就会得到新的希望!

《大王书》的确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大王书“!

大王书读后感【篇3】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曹文轩伯伯的全新力作,那就是《大王书》!当我拿到《大王书》系列丛书时,立刻傻眼了,乍一看这封面就觉得这本书像是网游小说,我的大脑也开始排斥这类书!可是,这是曹文轩伯伯的作品啊,他的小说一直是我最喜欢看的!考虑再三,我最终决定试读第一本。

谁知,读了没几页,我就发现这本书完全出乎我的想象,它与曹文轩伯伯以往的作品一样引人入胜,依然唯美充满意境。在故事中,茫,一个懵懵懂懂的牧羊童,被人们推举为王,与邪恶的魔王熄进行血腥的对抗。茫的好朋友瑶、璇、葵、锄……一个个离他而去。但是,茫没有放弃,屡败屡战,越挫越勇,最终一举捣毁熄的琉璃宫。小说描写很精彩,一波三折,让我有一种停不下来的感觉。我看了一本又一本,竟爱不释手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茫。他身上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在现实世界中又有几人能有?我被茫的这种精神深深地吸引住了。茫让我欢欣鼓舞,茫和他的羊群,挽救了茫军数不尽的危机。同时茫失去了无数个朋友,怎能不悲伤、不心痛?但茫仍一如既往地前行。此时我回想起自己奔跑在红色塑胶跑道上的情景:那是我第一次跑800米,跑完第一圈时,我感到呼吸困难,鼻翼撑得难受,胸口像堵了块大石头,两条腿沉得再也抬不起来了。唉,算了!只是练习嘛!可我一抬头,瞧见终点处的老妈一个劲地朝我挥手,好似在喊"小Q,加油,坚持,你可以的"!再一想到茫,我咬起牙,摆动双臂,拼命往前跑,坚持不让自己停下脚步,最终,小试牛刀的我得到了第一次的成绩:3分56秒。我第一次体会到坚持的力量,从所未有的快乐!

这本科幻小说很精彩,就像书上说的"忧伤中的生命之光,苦难中的王者之路"一样,茫军总是"置于死地而后生",让读者先是很揪心,然后松口气,我最喜欢这种写作方式,他让读者有一种很支持正义的感觉,觉得很爽快,很舒服。

《大王书》给我带来的知识十分丰富,也让我知道,茫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很值得学习的。《大王书》不愧是曹文轩8年的心血之作,既融合了曹伯伯以往的唯美特色,又加上了科幻的奇妙,《大王书》,值得一看!

大王书读后感【篇4】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曹文轩的一部著作《大王书》。这本书写的是熄——一个从地狱逃到人间的人,他剥夺了人间许多的事物,然后他在巫师们的簇拥下当上了王。可是,熄万万没有想到,有一本从万丈火焰中优美而有壮丽的飞上了夜空。它就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茫率领他的军队和百姓要和熄和他的巫师们进行了一场殊死的战斗……

这本书的作者调动非凡的想象,描绘了一个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简述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经历。让我读完以后,觉得故事十分的纯美,让我读完以后意犹未尽这应该就是这本书的特点吧!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茫。一开始茫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牧羊少年。但是,当茫打开书的那一刻,他闻到了一股特别的气味,像草地的味道,又像是瀑布的味道,还像一种山风的味道,更有一种千年尘封的荒古气息。茫不再是放羊娃,也不再是一个孩子。随着茫年龄的增长,他变得更加的成熟了。当他骑在马上,在人们面前缓缓走过时,一股王者之气扑面而来,使人不禁心头一震。

《大王书》,一本有着非凡想象和极具探索精神的书;茫,一个正义,奋勇向前的王者!

大王书读后感【篇5】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曹文轩撰写的长篇小说《大王书》。

这套书共有四部,因为只出了前两部,后两部还没有出版,所以我只看了《大王书》的第一部和第二部——《黄琉璃》和《红纱灯》。书中讲的是一个叫茫的放羊娃被无法忍受逃出地狱的熄压迫的民众所拥立成为王,书中讲述了这位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我看完这两本书后,觉得不但非常有趣,而且还很特别。比如说曹文轩给书中人物起的名字。书中人物的名字都只有一个字,而且都是有规律的:女孩们的名字都是以”王“字做部首,如瑶、琼、璇;茫军将领的名字都是以”木“字做部首,如柯、枷、檀、栖、榴、梅、杼;熄军将领的名字都是以”犬“字做部首,如、狄、狷、狲;在熄的琉璃宫北面树林深处巫屋中的巫师们的名字都是以”虫“字做部首,如蚯、虻、蚁、螂、蚪、虱、萤、蜗、螨、蝙、蜴、蠓;与茫一起看日升日落、草荣草枯、云涨云消的白羊,它们的名字都是以”土“字做部首,如坡、垛、埂、埃、墟、壤、柯、坂、垣、坛、坦。

书中人物的名字很有趣,不过我又在书中发现了一处更有意思的地方,还有些让我不得其解:在茫的羊群中有一只小羊,它的名字叫”柯“。在第一部《黄琉璃》中,曹文轩把它长大后的样子写成了一头威武雄壮的大公羊,而在第二部《红纱灯》中,它却”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美丽的成年母羊。我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也许是他忘了在《黄琉璃》中已经把坷写成了一头公羊,所以才会在《红纱灯》中将坷又写成了一只母羊。也许是无意间的,但却给了我一个思考的空间。

我看完这两本书后,觉得很不过瘾,于是便又读了一遍。它们带领我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幻想世界,使我感受到光明与黑暗旷日持久的对峙,我看到了无数线或、美丽的生命,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将黑暗永远封进地狱,把光明传播到人间的每一个角落……

大王书读后感【篇6】

我意味深长的把《大王书》合上,感叹道:”这真是一本好书呀!“

大王书讲的是茫和熄之间的事情,是正义和邪恶之间的事情。熄原来是一个屠夫,后来来到了地狱,最后从地狱逃了出来。而茫是一个放牛娃,后来有了大王书,最后成了王。茫要战胜熄,不能让熄的坏阴谋得逞,而熄却把茫当成要抢取王位的人了,就这样,就发生了血战。

在大王书的正面,有这样一幅画:一个坏王子一个好王子,我觉得好王子是茫,坏王子是熄。在书的后面还有一幅画:有一个王宫,王宫是淡黄色的,好像是太阳照得,也好像本来就这样。王宫前有一群羊,这群羊无忧无虑的啃吃着草好,像是茫原来的羊,一个个毛色是那么白,而茫就站在羊身边,茫身边是柯。可是一个特别有智慧的人,而那些羊也是未卜先知的羊,是有神奇功能的羊。要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她给人的感觉是十分神秘的而且有些身份不明的,他最后用自己的生命攻破了金山,我想瑶是在报恩吧!因为茫曾经救过她一次,她的生命是茫给的。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要坚持,就像故事中的茫一样,他有好几次都不想当王了,但是柯把他劝回来了。做一件事情要坚持,只有坚持,才能做好一件事!

大王书读后感【篇7】

《大王书》是一部科幻小说,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书里充满了神奇,可以让人插上想像的翅膀,在幻想世界里遐想…..

《大王书》里主要讲的就是邪恶与正义之间的对抗。邪恶之王熄是从地狱逃到人间的,为了统治世界,他还从四面八方找来巫师协助他。熄十分地坏,他们先在都城的宾馆住下,然后派巫师每天轮流牵着一头吃了红药粉的驴绕城一周。最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全都死了。然后熄夺取王位,还下令将所有的书都给烧了。可是熄万万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万丈火焰中飞上了夜空。它就是书中之王――《大王书》!它的新主人,一个普通的放羊娃――茫。从此,茫不在是一个放羊娃,他是象征着光明的王!于是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有时深感困惑和束缚,渴望回到放羊时自在无拘无束的生命状态,但却有一种力量在推动着茫带领他的军队勇往直前。

《大王书》是多么的奇妙的幻想世界阿!它还象征着光明,让读者走向光明,让读者插上想像的翅膀,任意遐想。从作者的描写中,我仿佛走进了这个奇幻世界,和茫一起放羊,一起对熄展开浩大的战争。从书中,我还明白了坚持就是胜利,正义总会战胜邪恶的,也被小女孩关键时刻的舍身相助而感动。

《大王书》,不愧是《大王书》,不愧是“王者之书”!我幻想:有一天,一本书悄悄从夜空向我飞来,名字是《大王书》…...

大王书读后感【篇8】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曹文轩作品《大王书》的第一部:《黄琉璃》。

这本小说叙述的内容是:逃出地狱的“熄”运用邪恶的手段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他掠夺了这个疆土无边的大国后,担心“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于是,“熄”又在全世界展开焚书活动。这些书中,有些非常古老,甚至是残缺不全的孤本;有些则是尚散发着油墨芬芳的新书,但都无一例外,统统都要焚毁。

“茫”——是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牧羊少年,在危难时刻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在战火绵延不断的日子里,“茫”率领着他的义军和百姓,与“熄”麾下的百万大军及邪恶的巫师团展开殊死较量。作为大王,“茫”在作战之余,有时对现实深感困顿与束缚,渴望回到从前放羊时自由自在的.生命状态。但残酷的现实使他警醒,人民反抗压迫的潮流推动着“茫”带领他的大军勇往直前。

小说中,作者以非凡的想象力,描绘了千军万马相互厮杀、追逐、攻城的生动场面,深深地吸引住读者,使人手不释卷,欲罢不能。读完此书,我被“茫”及义军的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坚决反对邪恶势力的精神所感动,不由得深深佩服“茫”勇挑重担、不畏牺牲、以拯救天下百姓为己任的精神。我现在是一名小学生,我要以不畏艰险的精神激励自己,刻苦学习,奋勇争先,在新学期里取得更大的进步。

大王书读后感【篇9】

曹文轩用了八年之久写的《大王书》究竟独特在哪?

故事的主人公,分别是熄和茫,但是呐,他们不是一家人,这点从水火不相容这句老俗语就能看出来,而熄是邪恶派,茫是正义派。

熄,原本是一个屠夫,死后被调到了地狱,可因为他极其狡猾,最后跑回人间。

或许,在他跑出地狱的一瞬间,人们的末日就来了。

他首先将民众的视觉、听觉、语言和灵魂收集起来,然后封印,以保证自己的王位足以安全。

接着,他将能把人类的灵魂寄托文字,通通销毁,企图让世界再无文字之说。

也许是命中注定熄不会统一天下,也有因为这本书是书中之书,所以,这本书在人们瞩目之下飞走。

这本书,叫大王书。

它的失踪,为熄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另一边,茫,只是一个牧羊人,并且只有十四岁。

十四岁,对人类来说还属于懵懵懂懂的时期,可是,十四岁的茫,已被人们成王,他这个王,肩负着人类仅剩的最后一丝希望。

因为,他获得了大王书。

大王书,一听名字就不简单。

随后,他带着手下,展开了几年之久的反抗战。这个过程,经历过失去朋友的悲伤,经历过被敌人追杀的苦难,这些对于一个只有十四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是难以接受,很容易被这些困难压垮。但是,如果他垮了,那么人类也跨了。

他不能放弃,必须要咬紧牙忍下来。

苦甘甜来。

我们无论遇到多大的痛苦,都不要因此而一蹶不振。相反,这种苦难,很有可能帮你铺好了胜利之路。

痛苦的反面,也许,就写着胜利。只不过我们只注意到了痛苦这两个悲伤的字,却从未想过,将他反过来。

人的一生,不可能没有痛苦,也不可能没有快乐。只不过因为我们不能通过快乐看到痛苦,所以我们也不能从痛苦中看到快乐。

在你自己为得到冠军而感到快乐时,对手却在为自己苦练多年却失败了而感到痛苦;而当你感受到这种痛苦时,你却没有感受到别人的快乐。

这是经常发生的事,但又有多少人上面我说的不一样呢?

如果你没有,那说明你已经突破人类最普通的意识了。就算你有,也没关系,即使更改,还是好汉一条。

加油,努力,不要放弃。做最好的自己。

大王书读后感【篇10】

读《大王书之黄硫璃》有感《大王书》是一本科幻小说,描绘了一个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演绎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历程。在血流漂杵的残酷战争中,心灵的呼吸,生命的搏动永无停歇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才叫做真正的仇恨,什么才叫做真正的黑暗。出逃自地狱的熄剥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在篡夺了这个疆域无边的大国王位之后,他涂炭生灵,无所不用其极。即便如此,熄被心头隐患所纠缠,他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让人们觉醒,为此,熄呼风唤雨,又发动了一场浩劫可是,熄万万没有想到,就在火焰书山之中竟飞出了一本书。它是书中之书,是大王书。它的新主人茫,茫是在天地灵气之间长大的少年,在危急之刻被立为成千上万灾民的王。牧羊少年茫带着他那锐不可挡的军队,勇往直前。大王书使我们拥有了勇气,更让我们学会了勇往直前的决心。

大王书读后感【篇11】

这个暑假,老师让我们看了曹文轩的新着《大王书》,其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第三章“瑶”了。

“柯一直在看着,当他看到小女孩像窝里的一只小鸟,安静而乘巧地待在茫的怀里时,他仰望苍天,在心中深深地感叹道:“我已深知为什么不是让别人而是让茫持有大王书了!”看了这一点,我觉得,我也已经深知其中的原因—因为他心中有人民!当瑶落入了泥潭已经没救,并且茫军也危在旦夕的时候,茫依然尽一切的力量,去救一个小女孩。“只要有一丝希望,就不放弃”的这种可贵精神,实在很值得我们去学习。而且,茫还让他最心爱的羊去救瑶,可见他对人的关爱。所以正是需要一位这样的王,从而使大王书选择了茫。

还有一个令我感动的地方是,书中在叙述茫和瑶观看孩子们做游戏的时候,很突出地描写了孩子们的童真童趣,使场景很逼真地在我眼前浮现,让我心中不由自主地产生出了对那些小孩子们的爱恋。同时,也让我联想到了地震中的四川小朋友们,他们中有些人也是因为灾难使得双目失明,他们的心灵会变得多么黑暗呀!在这里,我想对灾区的小朋友说:“不要怕,你们还有祖国,我们大家都是你们的亲人。让我们心连着心,一起重新建起我们新的家园吧!”

从书中我深深地感到,在灾难和挫折面前,我们一定要学会乐观向上,一定要学会笑对人生,一定要学会心存希望、百折不回。朋友们,让我们团结起来,勇敢面对一切艰难困苦,让欢笑伴随我们一生!

大王书读后感【篇12】

老师布置的暑假阅读书目里有这么一本书——《大王书》。一看这个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似乎不会多有意思、吸引人。晚上看了这本书的简介,就觉得这本书一定是一本描写血淋淋的场面的、让人看了晚上睡不着觉的书。第二天,我在妈妈的一再催促下翻开了《大王书》。可是刚看了没多少,我就被曹文轩老师生动的文字吸引住了,竟一时丢不开这本书了。让我想像不到的是,这本书里面描写的血腥场面并不像《哈利·波特》里面那样让人感到很可怕——看到这一点就不想看了那样(至少我是这样的),而是让人看了,感觉很心疼那些茫军战士。一周之内,我就一口气把《大王书》看完了。

《大王书》真是好看极了——或许是因为它在对茫军战士不畏艰险的这种精神上进行了细致的描写,或是那些奇妙的构想,让读者们觉得:这本书很好看,有意思,我得继续看下去。《大王书》并不像其他的一些幻想文学小说那样:上天入地、装神弄鬼、妖雾弥漫、群魔乱舞、舌吐莲花、气贯长虹······加上所谓的“时光隧道”之类的现代科学的生硬掺和,幻想便成了绝堤的洪水,汪洋肆虐,如今已有点泛滥成灾的.意思了。幻想如今已成为了胡思乱想的代名词,其实不然。我认为,幻想是一种非常纯真的想像,但并不是胡思乱想;幻想文章当然也不是胡思乱想所写出来的文章,而是一种有文学性、艺术性的想像文章。我认为,《大王书》就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幻想文学小说——因为它对茫军攻打“公石之城”时的惨相、被食金兽袭击过的宫殿等等那些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茫、柯、瑶等人物的细致描写都能证明它是一本精致的小说。

我看完《大王书》后的感想实在是一下说不完。最后我还要在罗唆一下——《大王书》实在是很有意思,希望没有看过的人们赶紧看一看吧!

大王书读后感【篇13】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大王书》。这本书讲的是出逃地狱的熄,夺取了人间的光明,欢笑,灵魂,语言……熄被巫师团拥立为王,他担心文字会让人们觉醒,烧了说有的书。可他没有想到在万丈火焰中,飞出了一本书中之书—大王书!大王书落在了茫的手里,他不再是个放养的少年,而是带领军队去战胜巫师团的少年王了……

作者想象生动,大胆。写出了一个想象大胆的世界。这本书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有妖魔鬼怪,打打杀杀。我读完这本书,告诉了我小时候一直找的答案。小时候的我都以为每个人的成长历程和最后结果都是一样的,但现在我知道了,当我们走完一段路,有人是饱经沧桑,知道了许多东西;有人是百感交集,有了许多感受……作者描绘了一个风烟秘密的陌生世界。写出了千军万马攻城,迎战的宏大场面;刻画了茫从牧羊娃到少年王博比欺负的成长经历。

书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少年王—茫。他从一个无忧无虑,在天地之灵气而长大的孩子,拿到大王书之后,便是大家最终的少年王。当王时他身上的天真,活泼依然还在。在路途中,不管生命危险,固执的救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瑶。;回到营地,带着瑶一起去放羊……但在抲的监督下,他为了人民,为了国家,他终放下了自己的羊群,自己的爱好。他变成了一个不抛弃,不放弃,勇往直前的少年!

这本书百读不厌,真的可以称上书中之书。大王书!

大王书读后感【篇14】

有的人吹牛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无能;有的人吹牛是为了活跃气氛;而有的人“吹牛”却是因为他充满自信。

《吹牛大王历险记》故事中的主人公敏豪森男爵的吹牛就是源于他的自信。面对重重困难和考验,他总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自信去克服它,战胜它。

就像他的祖父在临终之时送给他的遗言一样:“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天才,无论何时何地,你都要坚信自己是最优秀的。”我们常常喜欢说,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而敏豪森男爵则是经常开展“表扬与自我表扬”。

因为敏豪森男爵的自信,所以他不放弃,勇于追求。他曾骑着自己的爱马阿亚克斯追一只野兔跑了整整两天两夜,直到第三天,他们终于追上了那只八条腿的野兔。敏豪森男爵还自信地夸自己道:“到底是我的枪法好啊!枪声响起,野兔应声倒地。”

在一次守株待兔式的活捉野猪后,敏豪森男爵无形中又平添了几分自信。所以捉住了可怜的瞎眼野猪,回家后自夸道:“我是一个神奇勇士,毫不费力地就把野味领进了厨房。”敏豪森男爵用手掏出过恶狼的内脏,让狼和熊给自己拉过雪橇,披上熊皮猎杀过上千头肥熊,在鲨鱼的肚子里几进几出,骑过半截马英勇杀敌,骑过炮弹勘察敌情……几乎所有的故事,无不体现他的勇敢和自信。

在主人翁的人生经历中,有过坎坷,有过兴奋。可是不管是胜利或者失败,他永远保持着一种乐观自信的态度,即使是失败他也最多叹一声气而已。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在整本书中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悲观”这两个字,而最常见的则是、乐观和自信。

读完整个故事,我发现,不管是在打猎中想到打猎方法,获得意外收获,还是在一次次的危险经历中变得有惊无险,或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屡建战功,这些离奇的故事其实也在告诉我们,人的一生中要面对许多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凭借自信,开动,学会勇敢、机智、冷静地来面对,那么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

自信是每一个人都应具有的品质。如果没有心目中的那份自信,敏豪森男爵也不会克服重重困难;如果没有心目中的那份自信,海伦・凯勒也不会把希望留给明天,不会跨越“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如果没有心目中的那份自信,刘伟也不会成为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之一,不会到达“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如果没有心目中的那份自信,霍金又如何能在科学的舞台上绽放如此夺目的光彩?

自信源于生活,生活需要自信,甚至需要一些自信的“吹牛”。

自信的人一生辉煌,我们一起做一个有自信资本的“吹牛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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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14篇


作文从还是孩童时期就开始练习,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独立思考的能力,一篇优秀的作文是我们语文考试时的重点,现在不妨看一看优秀作文是怎么写的!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14篇”,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狼王梦读后感 篇1

紫岚是一只美丽又饱受磨难的母狼。在它刚刚怀孕时,丈夫黑桑就去世了,从那一刻起,它便觉得有一种责任感交给了它,因为紫岚要实现丈夫未完成的心愿——把那些腹中活泼的小生命培养成狼王!

巨大的困难一次次地摆在它面前:孩子黑仔被金雕吃掉了;蓝魂儿短命于捕兽夹上……可是紫岚从未向命运低头!它也想过放弃、退却,但强烈的责任感,还是让它一次又一次重燃希望之火。但是最终它还是没能完成心愿,带着深深的遗憾和老雕同归于尽。

我们从书中能看出紫岚那颗执着之心,正是这颗执着之心,让它抵挡住一次次的困难。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挫折,但我们有时竟不如一只母狼那样坚强和执着,和紫岚的磨难相比,我们遇到的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

以前,我们总是认为狼是凶恶的动物,但读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紫岚细心地哺育它的孩子,展现出它作为母亲温柔的一面,看着紫岚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又有谁能忽略那份亲情呢?

《狼王梦》这本书读来受益匪浅,它让我学会从多面看待人和事,拥有一颗执着的心更是重要。

狼王梦读后感 篇2

狼王梦(一)

“哎哟——”一声惊天动地的嚎叫,令人毛骨悚然;一只眼睛透着绿光,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你猜到当你看到这一幕时是什么动物了吗?对,它就是狼——残忍、暴烈、凶猛的代名词。它令人深恶痛绝,唯恐避之不及。

但有一本书,使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哪本书有这样的魔力呢?它就是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捧着这本带着墨香的书,我欣喜若狂!整天在"啃",甚至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也不放过。难怪妈妈笑称——我被"狼"灌了迷魂汤了。

书中讲述了一匹充满智慧的狼——紫岚为了那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消耗了青春,也葬送了……最后当那只曾经夺取她儿子黑仔的金雕又一次在空中盘旋时,为了赶走威胁,保护未出世的孩子,也为了"狼王梦"的再次延续,紫岚和金雕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他们同归于尽。紫岚走了,留下了无限的遗憾和永久的梦。

故事扣人心弦,我完全陷入了狼群之中,我的心情随着紫霞一家的命运而波动。有人说紫岚是被权力扭曲的失败的母亲。但在读这本书时,我却被她博大无私的深深打动。

一次,为救被捕兽夹夹住的蓝魂,她不顾一切地撕咬捕兽夹,咬掉了牙齿也不罢休!为了训练小儿子有双头发,她从脚上摔下来,在胸前留下难看的伤疤,她忍受着生活的艰辛、失去儿子的痛苦和年老的孤独。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秒,她也不顾一切地与金鹰同归于尽,为后代扫除了隐患。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从紫岚联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为我操碎了心。可我呢,了解她的烦恼吗?

知道她的忧愁吗?体会她的苦衷吗?关心她的健康,除了为这个和那个向她伸出援手,安心享受她的爱,怎么会注意到她母亲的喜怒哀乐呢?

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身边的每一点开始,学会爱我们的父母!即使给他们倒一杯茶,一双拖鞋,扫地或洗碗“谁说”寸草心,三春阳光。“父母的爱无私无微不至。让我们共同珍惜,用实际行动回报他们

(2) 四只狼崽,一只代表狼王的梦想,三条命,但是他们得到了什么?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紫岚独自养四只小狼的故事,以实现她丈夫海桑成为狼王的最后愿望。长子叫黑泽。他最像海桑。齐岚给了他最好的营养,并对她寄予厚望。然而,当她外出觅食时,却被老鹰带走了。第二个儿子,蓝虎儿,天生就有狼王的潜质。他在冬季狼群聚集时有着出色的表现,但他被猎人的陷阱所误导。三儿子双毛天性懦弱。在母亲的残酷训练下,他外表很霸道,但内心却依然懦弱。

在与狼王的最后一战中,狼王咬住了他的喉咙。很多人认为狼王的梦想应该结束了。但紫霞并没有放弃这最后的希望,她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她希望女儿和最好的公狼在一起,生下狼儿子狼孙子。

为了这个梦想,不惜亲口咬死女儿心爱的公狼。最后,为了自己的狼孙子,他可以失去一个威胁,与金鹰一起死去。

这是我第二次读《狼王之梦》。我第一次读到《狼王梦》,就意识到紫岚为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她的母爱感动了我。再看一遍狼王梦,我又了不同的感觉。紫岚一次又一次地用残酷的训练训练儿子,她有没有考虑过孩子们的愿望?他们愿意当狼王吗?紫岚只是一味的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问题。

就像现在一些家长一样,给孩子取名“补脑教程”并不像紫岚的训练。他们和紫兰犯了同样的错误:好心成坏事!

你是一颗善良的心,希望孩子是善良的,但你忘记了最关键的孩子——这一切的承担者。

最后给大家一句忠告:别让好心办成了坏事!

(三)文/徐娟娟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另一方面,我也很惊讶,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那些通常捕食者和弱小的狼群居,在冬天捕猎,相互团结。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我喜欢紫色的薄雾,因为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让我感动。我不喜欢紫色的薄雾,因为做一个狼王是一个梦想,它把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推向终点。《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

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喜欢看《狼王梦》。

(四)《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四个孩子,有三头公狼,一头母狼。母狼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有一位能当上狼王而想尽了办法,从小就开始不惜一切代价地培养她的孩子。为了让孩子登上狼王宝座,她花尽了所有心血。

但命运是悲惨的。她的孩子们死在金爪、陷阱和狼王的口下。

虽然这是一部比较悲剧性的小说,但我意识到了很多真相。

故事中写到了自然界的严酷,不容情,为了生存,你必须磨练自己的各方面能力,独立自理地生活,在自然界里是不讲人情的,高的身份是用能力换来的,爸爸妈妈无法帮你那么多,到最后还得靠你自己。它不仅是狼生活的动物王国,也是人类的现实生活:是这生存,是这生存。

光靠爸爸妈妈是没有用的。他们的生命是靠自己的能力和脚踏实地的工作获得的。

我们虽然小,但也应该自力更生,更不用说依靠父母为孩子“衣食住行”。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好好管理自己,比如打扫房间、扫地。

这些家务事也要多做一做。更重要的是:要做一个有文化的人。

在以后的生活中光靠体力劳动是不行的。我们要认真做好家庭作业,不懂就问,多学点知识,在未来的社会竞争中取得优势。"少年强,则国强!

"为了我们的将来,为了祖国的将来,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母爱如水,母亲是源 ——《狼王梦》读后感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我震撼于《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三匹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匹母狼:

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三匹小公狼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搜救队员将手机拿了出来,“啊!上面有条短信!

”他惊讶道。其他搜救队员迫不及待地说:“写的什么?

快念念!”那位搜救队员念道:“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

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其实,母爱是世界上做真挚的情感,母爱如就水一般,母亲就如源一样,无论你奔腾到哪里,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六(6)班王高亮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一翻词典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努力。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让给他,使黑仔变得非常自傲,从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在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

于是,她又转向开始培养蓝魂儿,紫岚甚至因为这个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之前一切进行的非常顺利,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

最后,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的不屈不挠却感动了我,仿佛没有任何困难可以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之心,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狼王梦读后感 篇3

她呕心沥血,一心想让子孙登上狼王的位置,一袭紫黑色的毛衣,尽情展现它的婀娜,可最后换来的却是狼狈不堪的面容,为保护下一代与金雕同归于尽,她是谁?她,就是母狼“紫岚”。

她心怀梦想,就算她死了,但她的梦想依然没有销毁,就算她在绝境分娩的情况下,她依然要拖着虚弱的身子独自去寻找食物,她深知没有同伴的保护下这有多么危险,可她依然前行,就是为了要让幼崽产下的第一时间喝到充分的奶水,但在幼崽产下的第一时刻,紫岚的梦也开始了。追梦的路上有许多挫折,但她从没放弃。

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感受不就是紫兰岚身上的母爱以及她追梦的坚持吗?这在生活中也不是这样吗?哪一位母亲不是为了孩子的前程而拼搏努力?人们都说,母爱似水,这说的一点没错,那潺潺的流水柔柔的,浇灌着孩子的心灵,而有时却波涛汹涌,像极了生气的'母亲,那是母爱严厉的一面。而流水是不会停止流动的,它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在不停地流淌着,这不就是母亲的精神吗?母亲不就是日夜为孩子操劳吗?但当风平浪静的时候,母亲已经老了,她该流入大海的怀抱,让下一代照顾她了。

而母亲的这些付出,作为下一代的我们不应该像书中的紫岚一样有着自己的梦想,追逐自己的梦想吗?人生只要有了目标,才能有所成就,我们应该与时间赛跑,追逐梦想,不管前方是荆棘,还是高山,不管前方有多少放弃的人们,我们都要披荆斩棘,勇往直前!在梦想的道路上最重要的人是自己,我们可以在迷茫中找到出路,也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我们可以告诉自己梦想就在前方,也不能让自己放弃,我们可以让一次次的跌倒站起来,也不能在挫折面前低头。

追梦的脚步永不停歇,怀着梦想的我们还在一天天长大,人生的路还漫长,只要努力,梦想就会实现,当你实现的时候,回头看看追梦路上的辛酸,多少会有些自豪!

读了《狼王梦》之后,我的追梦,也开始了……

狼王梦读后感 篇4

读《狼王梦》有感

大连市中山区白云小学五年二班

乔锦琳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一匹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它丈夫黑桑临死前的遗愿,要把它即将分娩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它经过没食物吃喝大白狗恶斗,才分娩出五个孩子,还有一个死了,剩下四个是三公一母,分别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首先,培养黑人男孩,给他一些好吃的东西。不出所料,他变成了一只勇敢凶猛的狼,但它仍然很小。他出去玩,被金鹰吃掉了。紫岚并没有放弃,然后训练蓝魂,继续训炼它,它就成了狼王的性格。

可却被猎人害死了。紫岚很伤心,但它没有认输,继续培养双毛,可双毛被黑仔和蓝魂儿欺负惯了,养成了退后、胆小的习惯,经过紫岚种种威逼之下,终于引发了它的狼性,但它也有阴影,它和狼王打斗中死了。最后媚媚生了孩子,紫岚为保护它们和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非常的感动,动物也有灵性,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紫岚用尽一切努力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但次次都让它很失望,她这次努力,我应该好好学习,虽然没有成功,但我相信,它的狼孙一定有一个会当上狼王。我觉得双毛很可怜。她母亲从小就很古怪,对别人很好。她总是生活在被别人欺负的阴影中。当她长大后,她会受到母亲的虐待,使它变得勇敢,成为一个狼王,但最后她死了。紫岚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它们一定是狼很可能死的结果,黑小仔死了,蓝魂儿死了。

难道紫岚就没有想过双毛也会死吗?双毛之所以有心理阴影,是因为紫霾性格古怪,会被兄弟姐妹欺负,难道紫霾最终不知道,它千方百计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那么它们会死吗?如果我想到一只普通的狼,事情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了。

我觉得的紫岚也受了很多苦,为了自己的子孙,死的这么惨,但媚媚却把自己的妈妈赶出了们,看到这里,我想起了真实生活的妈妈,多辛苦,把孩子辛苦拉扯大,每天洗衣服、做饭,做家务管孩子,几乎所有的事都她包了,但有时候我们不听话,让妈妈生气。

这里让我最感动的地方是魂断捕兽夹,是在被猎人用捕兽夹把蓝魂儿夹住的时候,它很害怕,所有的狼都走了,只有紫岚留在那里陪着它,而且拼命的用牙咬笼子,还咬掉了四颗牙,还有一次被双毛咬断了脚,紫岚以前是一只多么美的狼啊!我想蓝魂现在一定很害怕。紫岚不想让人污染它。在天赋之下,她会咬死它,让它尽可能**。紫岚会咬自己的身体两次,因为蓝魂被陷阱困住,无法得救。最后,紫岚把它给埋了。

我觉得蓝魂儿很可怜,紫岚更可怜。虽然我觉得紫岚有点逼它们做狼王有点不对,那是因为如果我是那些狼,我不想当狼王,当狼王就可能死亡,但这毕竟是紫岚的愿望,遵守黑桑的遗愿,为什么这么巧,它的儿子一个个都死了,它连最后的希望都破灭了!那为什么连媚媚都不喜欢它呢?

可吊吊的确有点不中用。但话又说回来,吊吊还是有点可怜。可媚媚也不至于把紫岚赶出门呀!

毕竟也是它妈妈呀!紫岚还把自己的卡鲁鲁让给它了呢!如果不是齐兰自己的孩子,就不会有丑又老,卡鲁鲁也不会想要。

紫岚已经对媚媚够补偿了,可媚媚为什么还要那样?紫霞有五个孩子,四个死了,只有一个还恨它,多么可怜的紫霞!

我看了第二个故事,狼种,令我很感动。

狼种的故事主要讲:大灰狼有狼血,所以看起来像狼。现在它时警犬,但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人都讨厌它,而且它已经被淘汰了。一个马戏团想让它扮演大灰狼,一分不花把它要了回来,自从大灰来了以后,所以的人都不喜欢它,因为它像狼,让它住最破的地方,川妮是训练它的,对别的都是恨温柔的,而对大灰总是爱理不理的样子。

那些哈巴狗总是欺负它,每次在表演《智斗大灰狼》的节目的时候,哈巴狗们总是趁机咬大灰,有一次,大灰急了,去咬哈巴狗,正好被川妮看见,没了解情况,就打大灰,最后,云豹来伤害它们的时候,什么动物都跑了,只有大灰留在川妮的身边,但以前川妮怕它伤害人,给它带上看嘴罩,它无法跟云豹打赢,最后,它一直不放弃,终于把云豹赶走了,可它已经遍体鳞伤了,川妮终于明白大灰的号,她后悔自己从前不喜欢大灰了。

我被这个故事感动了。灰烬真可怜。以前没人喜欢。所有的动物都欺负它,因为它像狼一样?大灰总是听**的话。哈巴狗密谋对付大灰狗。川妮也不喜欢大灰。如果我是大灰人,我绝不会让哈巴狗欺负我。我最好不要欺负它们!难道川妮就这么喜欢哈巴狗吗?

明知它们咬大灰,还不舍得打它们,要是换成大哈巴狗们,川妮不早把大灰打死了!每次演出结束后,来宾们总是对这些可爱的动物微笑,但它们并没有想过。如过没有大灰烬,这个节目怎么能这么热闹,那么弄点乱,让马戏团的人丢脸!狼怎么了?

狼总比那些哈巴狗强吧。大灰有点傻。他总是做一些他不能取悦的事。相反,他想趁主人不在的时候咬哈巴狗。如果他听到主人来了,他会设法让它们咬自己。他必须让店主知道它们在欺负他。

这里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段,以前川妮喜欢哈巴狗们等这样的动物,从来不喜欢大灰,可到最后的紧急关头,还是大灰最勇敢,在看看那些小动物,吓得跑的稀里哗啦,它们都是些只会平时讨好主人,到了关键时候都跑了。只有大灰烬,它仍然保护着主人。以一种合理的方式,即使它现在运行,它也可以被原谅。毕竟,店主以前对它不太好。它不需要冒生命危险来保护主人。但大灰没有。它勇敢而忠诚。它被云豹咬伤的变种擦伤了,但它没有逃走。它还是坚持,最后把云豹赶走了。这时,川妮知道大灰很好。

但大灰还能救活吗?川妮是不是知道的有点晚了。如果可以的话,川妮以后会非常喜欢大灰,从此以后事事平等,甚至对大灰更好,大灰以后过的日子会更快乐,无论是鲜花还是微笑,都会有它的份。

即使没有,至少现在大灰很幸福,它终于得到了主人的爱,尝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我相信从现在起,如果川妮再看到大灰这样的动物,她会更爱它,因为它一生中永远不会忘记这一次。

读了这本书,我不但感动,还有感受,动物也有感情,无论是什么动物都不一定是坏的,也不一定是好的,要公平对待每个动物,除非它做过什么恶事,死性不改。

狼王梦读后感 篇5

文中狼母可悲而可敬。悲在为了狼王之位,不惜眼睁睁看着一个个狼子前仆后继,先后死去,不惜枉费一生培养余子夺权。这一幕难道人没有吗?敬在“她”为亡夫遗愿奋斗不息,把这股精神一代代流传下来。坚忍,果决,勇敢,残忍,慈爱,多种性格体现在这位母亲身上,有冲突,有矛盾:是一心一意地争夺狼王位,还是让孩子们安稳地过一生?

“她”选了前者。的确,作为狼,是没有安稳过一生这种选择的。但人难道不能选吗?古来有多少人为了所谓的“成功”,抛妻弃子?为了所谓“上位”,先代几人六亲不认?若是抨击狼,难道人类自己就没有劣根性了?于狼而言“狼王梦”,于人而言“权贵梦”,可叹世间一场大梦,人生几度凉秋……

梦如镜花水月,梦如蓬莱蜃楼,可望而不可即。狼有情,狼有梦;人亦有情,人亦有梦。梦是邪?非邪?无人可辨,皆因辨梦是非,即辨己是非。

然,梦无论是非,皆是后话。人,贵在活在眼前,活在当下。非独人为然,世间万物皆然。

一场春秋大梦,君,醒否?

狼王梦读后感 篇6

《狼王梦》

我们都知道狼是冷血动物,我也不例外。但我看完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后,改变了我的这个想法。原来狼也有爱和感情,这让我意识到了人类捕杀动物的危害。

在广袤的草原上,有一只母狼叫紫岚。与被野猪杀死的公狼黑桑交配后,她生下了五只幼崽。其中一只被雨淋得冻死了,留下了三雄一雌。于是,紫岚准备在自己的小宝贝身上将黑桑剩下的遗愿——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继续延续下去。

紫岚培养的第一只小公狼黑宝被一只金雕给啄死了。它培养的第二只小公狼蓝魂儿总是走在队伍的最前头,有狼王的气势,紫岚很欣慰。但好景不长,一个倒霉的一天,蓝魂儿被人类的捕兽夹夹死了,紫岚悲痛欲绝,它辛辛苦苦培养的这两只“超狼”就这样毁于一旦了。

只剩下最后一只最弱小、最自卑的小公狼双毛了。紫霞不容易迸发出双毛的潜能,但双毛在挑战的最后时刻被唤醒,才自卑情结被狼吃掉。那只名叫媚媚的母狼也不要它了,和它曾经爱过的公狼卡鲁鲁刚生了一窝小狼崽,紫岚彻底绝望了。

这时,以前杀害了它的“超狼”黑宝的金雕来了,紫岚看出它是要来吃了小狼崽的,为了保护它的子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更加体会到了母爱是多么伟大。为了拯救她的后代,狼紫岚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多么伟大无私的爱!同时我也要提醒人们:不要再滥杀动物了!

狼王梦读后感 篇7

紫岚是一只母狼,它的毛发是深紫色,跑起来像一团飘飞的紫色烟雾,所以叫它紫岚。紫岚有四只狼崽,第一只刚刚降生,就被汹涌的洪水吞没;紫岚最着重培养的“黑仔”被凶狠狡诈的金雕掳走了性命;次子“蓝魂儿“在雪地里带头捕食猎物,却因为缺乏经验而中了猎人的陷阱,紫岚为了减轻儿子的痛苦,亲手结束了蓝魂儿生命;最年幼的“双毛”却生活在两位哥哥的阴影下,自卑的他没有一点狼的秉性,在紫岚的威逼利诱下,双毛终于成为了一匹真正的大公狼,但是,就在争夺王位时,现任狼王“洛戛”死前的最后一声叫,却唤醒了双毛心中的自卑,被洛戛咬死。

紫岚的最后一匹狼崽是一只母狼,名叫媚媚,它与大公狼卡鲁鲁结合,生下了五只狼崽,却有一只金雕想来叼食,紫岚当时已经身体衰弱,却用自己的最后一点生命与金雕搏斗,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本书里,紫岚使我深受感动,它是一只母狼,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母亲;她为了唤醒几只狼崽残忍的天性,不惜自己的乳房被抓破;为了培养蓝魂儿的领导能力,把自己的宝贝打得遍体鳞伤;为了唤醒双毛的狼的秉性,不惜摔断自己的一条腿;为了自己的外孙狼不被金雕吞食,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

希望在紫岚的外孙狼里,有一只,将来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狼王梦读后感 篇8

再次捧起《狼王梦》,我写下了这篇文章。

狼母紫岚用自己的生命呵护她的四个孩子,竭尽全力地想将这些孩子中的三只雄性狼崽实现伴侣黑桑未能做到的狼王梦,但最后,她却因为保护媚媚和自己的孙子而死去,却未能实现愿望。

她很棒。为了让最小的儿子成为狼王,她必须做到软硬兼施。最后,她变成了后腿。她母亲的爱生动地表现在她身上。生活中,我们的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想方设法地让我们吃好,一日三餐荤素搭配,甚至清晨抹黑起床,给我们做早餐。

又让我们上好的小学,不管学费多么昂贵。他们从早到晚都很贪婪。不就是为了我们接受良好的教育,在社会上脱颖而出吗?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不辜负他们的希望。

紫岚也有很强的母爱。当大白狗攻击她时,她会将心爱的宝宝护在身下,原地调整位置,用硬狼头面对敌人的每次高速冲击。一副拼命的架势。让自己全身受伤,而不是让敌人动一根狼崽的毛,真的很强大。

这种勇气源于爱——母性的本能。我想起了托起几吨重的汽车让自己的女儿脱离危险的年轻妈妈,抬起沉重的楼板救出了在卫生间的儿子的老母亲。我明白了,这种斗争的力量只来自两个字——母爱。

动物都有这样的本能,人更不用说了。

家长的话:

读书不只是读,还要有思考。读书不仅给我们美的享受,也给我们启迪。

狼王梦读后感 篇9

读完狼王蒙,有(2篇文章)

读完狼王蒙,有(2篇文章)

读完狼王蒙(1)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知道狼是残忍和狡猾的。它们是残忍的食肉动物,所以狼给我留下了坏印象。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对狼的印象有了很大的改善。在广袤的伽马草原上,一场沙尘暴中,失去伴侣的狼妈妈兰与猎犬搏斗,生下5只小狗。结果,一只虚弱的小狗被大雨袭击,失去了生命。

然而,这一令人震惊的景象只是故事的开始。子兰想把他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这导致了悲剧的不断上演,付出了多少努力和痛苦,还跛了腿,掉了牙,看着自己的孩子失去,却不愿意给予他们帮助,他忍受了多少痛苦和磨难,让每个人都怎么玩,忍受是痛苦的,但都以失败告终。

他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他的孩子是个快乐的母亲。我觉得狼不像人们说的那么残忍,但充满了爱和友谊。狼也知道如何帮助他人,拥有自己和谐的家庭。

爱情就像一双看不见的手,深深地插在每个人的心里。人们从出生就知道爱。一个有爱心的人会充满幸福。

一个有爱心的人可以被别人尊重。一个有爱心的人可以深入他的内心,感受一个不同的世界。你可以想象爱有多重要。

子兰希望他们成为狼王,因为她爱她的孩子。子兰爱她的孩子,不顾自己的安危,在关键时刻冲上前去站起来。不管她掉了多少牙,跛了多少腿,子兰宁愿受苦,也要救她的孩子。

这是多么强烈的母爱啊!连动物都知道爱,更不用说我们人类了。我们都有爱你的父母。

他们以各种方式照顾我们,送我们上学,把我们带大。我们应该对他们现在所拥有的感到满意。

爱无处不在。你有没有想过你应该关心你周围的小动物?我们人类无情地猎杀小动物,把它们放在桌子上,砍伐树木,使无数动物无家可归。

如今,许多动物濒临灭绝,有些甚至在地球上完全消失了。你有没有想过这会带来什么后果?我们人类不是自然的统治者和领导者。

我们只是自然的一部分。没有人是好的或坏的,也没有人是最强的。我们不能因为动物给了你一点损失就打伤它们。

他们不得不作为最后手段来做这件事。所以让我们一起行动,保护动物,像阳光一样把爱传播到世界各地。

读完《狼王的梦》(2) 《狼王梦》后,这是一个关于一只名叫子兰的母狼的故事,她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最终,这个孩子不仅没有成为狼王,而且两人都失去了生命。

故事中子兰给孩子们的爱令我震惊。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否则,子兰会为她的孩子付出这么多?为了给心爱的长子黑泽报仇,他毫不犹豫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为了不让蓝色灵魂落入猎人的手中,他痛苦地咬掉了蓝色灵魂。为了使双发不胆怯,折一条腿。是什么让她这么做的?

那是母爱。

在5月12日的**中,救援人员发现废墟中,一位母亲用自己的身体建造了一座“安全塔”。在“安全塔”下面,一两岁的孩子躺在篮子里。篮子里有一部银色手机,上面有一条短信:

“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还活着,请记住我爱你。”

一位妇女和她的丈夫带着他们一两岁的孩子去滑雪,途中遇到了暴风雪。他们匆忙藏在一个山洞里。这时,孩子突然开始哭了。

原来这孩子饿了。在这种温度下,任何一寸**都会导致体温迅速下降,但这位伟大的母亲仍然喂养着她的孩子,尽管她丈夫有抵抗力。孩子吃饱了,在母亲的怀里安详地睡着了。

暴风雪还在肆虐,孩子们需要一次又一次的进食,母亲的体温也在一点点下降。当救援人员发现他们时,这位母亲已经被冻成一尊雕像,她的丈夫被寒冷惊呆了。只有母亲带大的孩子在丈夫怀里安然入睡。

母爱是平凡的,但母爱也是非凡的。让我们一起享受温暖的母爱,倾听母爱的声音。

狼王梦读后感 篇10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既感慨又觉得伟大。感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培养狼王所作出的努力,伟大的是紫岚的母爱。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她想为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完成狼王梦。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做得不好就对他们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叼走了。

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是被铁疙瘩砸在腰际死的。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爆发,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值得。我为她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了,结果被其他狼吃了。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她的母爱也是更加感人,她为了媚媚刚生下的狼崽着想,在太阳下晒了两天,结果被金雕叼走了,和他同归于尽。这是我又非常的感动。

在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住时,紫岚很亲切的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要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这时我心里一阵悲一阵感动。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她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她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这份精神是给我们的示范也是鼓励。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她,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狼王梦读后感 篇11

《狼王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现在,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狼王梦》讲的是一匹孤单的母狼紫岚,在石葫芦洞生下小狼崽,并含辛茹苦地把它们抚养长大的`故事,让我们知道应该要感恩母亲,孝顺母亲的道理。

《狼王梦》共有三十回,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三十回,正值媚媚产下小狼崽的时候,可那只老雕上一次在石葫芦洞那里尝到了甜头,盘旋在石葫芦洞的上方,不紧不慢地准备叼食小狼崽,紫岚紧张地注视着这一切,紫岚想:“为了小狼崽的安危,我一定要把这只该死的老雕除掉!”于是,它靠着自己狼的智慧,把这只老雕摔死了。但这是以它的生命做交换的——

这本书意义深长,文笔自然,道理深刻,给人一种母亲的温柔与辛酸,成功地体现出了丛林狼比人类这种高级动物还要智慧的思想,还要发自肺腑的爱。如果大家感兴趣,我建议大家买一本认真品度一番,你就会感到丛林狼的一种不一样的风采。作文

狼王梦读后感 篇12

苗木的支持是什么破坏土壤?为什么梅花在寒冷的冬天下雪是一个令人信服的信念,这是一个梦想。

以下是相同的

加内特的梦是中国动物神的作品之一。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黑生的狼在王位上,死亡谷是被一只野猪狗刺穿了脑袋。他的妻子——紫兰,为了实现黑桑的愿望,将三只狼训练成新的加内特!

但事情倒退,紫色兰第一训练土狼 - 黑色阿伯丁出去猎物,饿了金子雕刻掉了;第二只小狼蓝色灵魂的孩子,在猎人的陷阱中,梓兰苦苦苦的蓝色灵魂的脖子,拖着尸体回到尸体;最后一个不是黑子宫的后代,但没有狼是冷的和冷漠的。更可怕的是,在童年的双头发由黑色阿伯丁蹂躏到一个自然的仆人喜欢。但在紫罗兰的悉心支持下,双发和黑仔长了起来,蓝魂的孩子也长得很强壮。

但双头从低自尊的心理上却没有解决。于是紫兰和梅美提出了一套办法,最后没有做假。在加内特的打斗时间里,虽然在洛杉矶打球,但年轻时的双发,似乎成绩已经很明显,但在最后一刻,罗伯茨吼得满口都是加内特的霸气,而且也是双发,这时的自卑感再次出现。

双毛死了,不是被加内特杀的,是因为自己的劣是被打败了。紫兰兰到最后希望对小女儿梅美身体,期待她出生的狼崽可以是当加内特。紫兰花为她的儿孙们可以梦想当加内特最终吃了金鹰的黑牌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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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第一次,gar***t dream,当紫色lan感觉很好残忍,所以自私。为了让黑泽泽在加内特,不管蓝魂、双毛和梅眉的孩子,总是让黑泽泽吃一个好,去其他三只狼崽那里吃。当布莱克被**俘虏时,她想把蓝色的灵魂培养给加内特。

当蓝色灵魂的孩子死了,她转向两个头怯懦的眼睛。双头发和洛克在争夺宝座的时候,加内特的吼声再次从双重自卑的双头发醒来。双头被打败了。

我在这里看到紫兰花会放弃希望,但她想奉承加内特的后代。紫色兰太太自私了,我想。对于加内特的位置,把握住三只鬣狗的命运,加内特的位置好不好?

狼并不孤单。当加内特用头发打断紫兰花的腿时,它甚至不给你食物。美美来到紫兰出没的房子。。。虽然黑桑树的愿望,和平好吗?

必须战斗什么加内特。第二次看到我似乎知道有点紫色lan的做法。加内特,命令狼,在狼中的位置是最高的。

每天吃,不要饿。紫兰对狼有好处,只想把他们训练成超级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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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认为紫兰只是残忍,它是一种残忍而伟大的母爱。哪位妈妈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做好工作?你住得更好吗?所以,我希望维奥莱特的梦想能实现。美梅的孩子可以当加内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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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爱情就像一个微弱的烛光,照亮了我们生命的黎明;母亲的爱,如绿洲,甜蜜的泉水给我们的心。古今中外,许多诗人赞美母亲,紫罗兰用她独特的母爱捍卫一切。加内特的梦想,这个自私但辉煌的梦想。

狼王梦读后感 篇13

《狼王梦》的主角是母狼紫岚,她的梦想就是让老公黑桑当上狼王,黑桑通过自己的努力差点就当上了狼王,却在一次捕猎时被野猪刺穿头颅而死。黑桑死了后,紫岚又把狼王的梦想寄托在儿女身上。可是,厄运再次降临了,大儿子黑仔在草原上捕猎时被金雕给抓死了;老二蓝魂儿在带头捕猎时踩到猎人的捕兽夹而丧命;老三因为自卑而被狼群咬死……面对连番的不幸,紫岚依然没有放弃,准备培养女儿成为狼王。

虽然最后紫岚的狼王梦始终没有实现,但是她那种认准了目标,就坚持不懈地努力,即使前进的道路上布满荆棘,即使痛失亲人,甚至付出生命也不放弃自己梦想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惭愧至极。我缺的正是这种面对困难时应有的坚持和毅力啊。

小时候学骑自行车,初学我摔下了车,磨破了膝盖而已,再也不学了。就因为一次的跌倒,从而放弃了心中的期待,这是多么懦弱的表现啊!在学习上我也是得过且过,每次考七八十分也就满足了,所以这几年的成绩都停留在了那里。今年暑假,爸爸要为我报数学补习班,我很不情愿,数学还算可以,干嘛非要补,还跟老爸闹腾了很久……

但当我读完了《狼王梦》,瞬间明白了紫岚是为梦想而活,也是为梦想而牺牲。一只狼都有自己的梦想,并始终不渝的坚持着,我怎么能轻易放弃自己心中的梦想呢?我要学习紫岚那种不折不挠的奋斗精神,更坚定自己追求梦想的信心。我相信,经历了风雨就会见彩虹的。

狼王梦读后感 篇14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的作品以动物小说为主,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狼。它之所以叫紫岚是因为他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腹部的毛却是纯白的,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紫色的雾岚。它怀孕了,它的伴侣是黑桑,但不幸的是黑桑在鬼谷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更不幸的是紫岚在分娩时遇到了猎人的大白狗,而且还遭遇了山洪暴发,就算这样它也坚强地把它的五只狼崽生了下来,但由于山洪暴发,五只狼崽,一只死了,其它的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叫黑仔,次子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叫媚媚。

黑桑生前有一个愿望,当狼王,因此它付出了很多。现在紫岚也想让它的下一代来实现黑桑的愿望。但是它的这个想法把它的三只公狼崽害死了,自己也死了。黑仔被金雕叼走,吃了;蓝魂儿在山羊的诱惑下被猎人埋的捕兽夹夹住;双毛在和狼王洛戛争夺王位的斗殴中,没打过狼王被自己的同类吃了;紫岚既为了让媚媚的孩子实现黑桑,又为了给黑仔报仇,就和老雕(金雕已经老了)同归于进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人不能贪心,平平凡凡地过日子,难道会影响生活吗?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14篇


学生时期我们经常和作文打交道,作文有助于人们流露真情实感,在写作文的时候一定要注重坚持,不能半途而废,如何在写作文时突出重点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14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1)

终于看完了王阳明,很有哲理的书。感觉自己还没有很透彻的理解心学的真谛,大概就是至良知,知行合一的思想。可是真正做到这样缺很难,正如王阳明所说,事情到来之前,谁都明白至良知,可是真正遇到事时,又有几人能不动心呢。没人能天生就能做到,所以王阳明指出要事上练,这也是和禅宗本质的区别,就是要在事中去做,去实践。但又得先遵从自己的内心,也就是在良知的基础上去做,这是和理学的区别。王阳明心学是禅宗的心和理学的做的完美结合,使人内心强大,知行合一。

看这样一位圣人的成功,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他所经历的是常人无法忍受的困难,但是他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在困难中悟道,悟出最适合万物的真理,这也是和他的家族影响有关的,还缘自他少年时期的广泛学习以及成为圣人的志向。经历了种种磨难,自己的心也在不断思考,成长,在实践中发挥了他的心学作用,用到了他的军事才华。取得了丰功伟绩,但是没有回报。他已经不看重名利了,他的心中只有良知,不管什么都不会动心。

最终良知是胜利的,他受到了广大百姓的认可,流芳百世。心学创办者——王阳明。

这本书会让你了解一位圣人的生平事迹,学到被人们忽视的,最简单的,也是最难做到的,至良知。它能让你的心变强大,更有智慧。

值得尊敬的圣人,他的学说,值得我们后人学习。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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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知行合一——王阳明》后有感

导读:本文是关于读《知行合一——王阳明》后有感,希望能帮助到您!

读《知行合一——王阳明》后有感 蔡远飞

说实话,刚拿到公司寄给我们的《知行合一——王阳明》这两本书的时候,我心里是有点拒绝的,因为觉得现在工作那么忙,哪来的时间来看书。但是出于好奇心,不明白为什么领导会推荐这本书给我们看,它的魅力何在?于是我翻开了书籍,看了简介,慢慢的就被这本书所吸引了。每天睡觉前或者休息的时候就翻上几页,让自己的心慢慢安静下来,也许这也是这书的魅力所在吧。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了解到王阳明虽出自书香门第,富有才情,但是他的一生却历经坎坷。多次参加会试都榜上无名,这在当时对读书人来说是奇耻大辱,但是他却认为“世以不得第为耻,吾以不得第心动为耻”。世间万物皆有两面,不管是痛苦还是快乐,都是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不必太在意。只有调整自己心态才能减轻痛苦,享受快乐。其实这种观点,正是体现了王阳明立身之本。他在被贬谪贵州龙场驿丞期间,通过“龙场悟道”,彻底领会了儒家“格物致知”的要旨,彻悟了“知行合一”这种天地间的终极智慧,从而创立了影响极为深远的一门学问—心学。

知行合一,就是说知行是不可分的,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有知必有行,有行必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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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观点,彻底纠正了朱熹先知后行的知行观。

致良知的道路又是什么呢?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从百死千难中得来”的,是“千古圣贤相传的一点真骨血”。良知人人都有,致良知就是让心回到“无善无恶”的本真状态,通过主体意识达到自我道德修养,规范自我行为。这是心学的核心部分。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是一个由知善到行善的过程,要求人们将自己的伦理道德知识付诸实践,从而完善自己的道德人格,达到内圣而外王的境界。当今经济、科技飞速发展,人们对于世界的了解越来越多,所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增多。作为一个普通人如何将自己的道德知识转化为道德实践,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方法。现代人所缺乏的并不是道德知识,我们缺乏的是将道德知识落实到实践的具体行为。道德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书本上,要将其体现在我们的实际行为之中。这个社会并非要求每个人都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我们所要做的只是点滴的小事,把自己的道德认知落实到道德实践中,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扭转目前社会上的一些病态风气。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对于唤醒人们的道德良知,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沟通道德知识和道德行为架起了一道桥梁。、

做为新三科技设计公司的一名员工,我们要在“笃行”上求实效。“知行合一”的重点是“行”,而不是“知”,它彰显的是一种实践精神。结合今年我们设计分公司的经营状况数据分析来看,我们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成本比较高,回款较慢。对于我们来说就是要把学习中获取的好理念、思考中发现的好想法、工作中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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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好经验,转化为实践成果,产生实际成效。尽可能的将我们的成本降低,提高工作效率;还有把回款率提高。要坚持问题导向,想实招、出硬招,强化执行落实,努力把本职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搞明白、解决好,让实践在问题的解决中落地生根。要勤于积累、多干少说,善于在实践中反刍内省、提炼创新,不断形成推动公司发展的新办法、新思路,真正在学用相长中实现知行并进。

我们还要在“善成”上见真章。善做善成是“知行合一”的境界追求和鲜活体现。做为公司这个大家庭的一员,就是要发扬锲而不舍、止于至善的进取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坚持精益求精,追求善始善终,给公司带来效益最大化。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3)

在工作之余读到了段党委推荐的《知行合一王阳明》这本书。此书不是长篇大论,而是以王阳明传记的形式将他一生的辉煌经历和心路历程呈现给我们,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知行合一”强大的力量,找到了获得幸福的途径。

任何优秀人才的成长都不会一帆风顺,王阳明也不会一帆风顺。王阳明的一生可以说是很曲折的。他经历了当众廷杖的奇耻、下狱待死的恐惧、流放南蛮的绝望、瘟疫肆虐的危险、荒山野岭的孤寂、无人问津的落寞,直至悟道后的狂喜、得道后的平静。

他所经历的挫折和挫折,为他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使他懂得道。王阳明心学之所以能传遍世界,是因为他敢于在任何挫折和困难中坚持自己的观点。他在艰苦的生活中锻炼内心的平静,然后认真总结自己的经历。

王阳明在被放逐到龙场驿时,那里荒僻虫蛇众多、瘴气流行,接近于山顶洞人居住时代。他在艰苦流放时期沉静苦思,悟出了“人要做自己主人”的道理。人们没有能力改变外部环境,只能适应环境。

这告诉我们一个人生哲理:没有风雨,就看不见彩虹。它使人在逆境中成长和成熟。我们的工作何尝不是如此呢?

也许我们对离家远、晚上工作、不公平、家务活多、工作辛苦等都有抱怨,但这些是情我们能在短期内改变吗?我们能做的就是改变我们的心态,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当我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我们的工作时,就会发现之前的那些抱怨不过是“子虚乌有”啦。

这是王阳明心学的一部分,它教会我们欣赏逆境,适应逆境,在逆境中成长。

王阳明能够剿匪成功不仅靠的是他卓越的军事才能,更是他非凡的攻心术。他的悟道教会我们,每天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反思。今天的工作干得怎么样?

待人接物上有没有不妥?谈吐言语有没有不到?等等这些问题都要一一拷问自己,所谓“吾日三省吾身”。

在工作中做一个有心人,时时处处留心,那我们必然会不断进步,必然会取得成功。

王阳明在《传习录》中提出:良知在人,永远不可能消失,即使是盗贼,你喊他贼,他也不爱听,这就是良知永远存在的根由。那些不肯致良知的人,只是良知被物欲所遮蔽,并不是他没有良知了。

在在这儿我联想到我们工作中管理的问题。我们的每个职工对工作都是有“良知”的,即使工作上不上进的职工,我相信在他内心深处还是想把工作干好,想干出点成绩来向领导和同事证明自己的价值。作为管理者,如何唤醒职工的“良知”,如何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就需要利用心学的理论来引导职工了。

王阳明的心学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在新事物、新思想层出不穷的现代社会,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武装自己,冷静对待身边的一切。比如供电段,点多线长,职工众多,职工思想千变万化,车间班组中的各种“疑难杂症”怎么处理?

则就要求管理干部不但要有深厚的技术底蕴,还要有优秀的管理才能,而“知行合一”无疑是解决这些疑难杂症的良方。首先是知,干部要学好业务知识,在技术层面上要能够服众。有了“知”做理论基础,做起事情来才有理有据,安排起工作来才会目的明确,思路清晰。

其次是“行”,干部要多下现场,多巡视设备,多了解工区现状,多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作为一名管理干部,只有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才能避免盲人摸象、盲目指挥的情况。最后是“合”,专业干部要善于思考、勤于琢磨,要把认知和实践活动有机地统一起来,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升华理论。

在“知行合一”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前面已经讲了知行合一具体到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本书的作者度阴山在书的后记中也写道:“王阳明的心学不是理论,而是生存和解决问题的工具”。

这句话让我豁然开朗,有多少人认为王阳明的心学是高大上的理论,是“故弄玄虚”的学术,与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关系不大。但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发现心灵学习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工具。在我们做人做事中,心学的应用太广泛了。

学以致用,就是我们阅读此书的终极目标。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4)

在工作之余读到《知行合一王阳明》这本书。此书不是长篇大论,而是以王阳明传记的形式将他一生的辉煌经历和心路历程呈现给我们,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知行合一强大的力量,找到了获得幸福的途径。 任何一个优秀人士的成长都不会一帆风顺,王阳明也是如此。王阳明的一生可以说是很曲折的。他经历了当众廷杖的奇耻、下狱待死的恐惧、流放南蛮的绝望、瘟疫肆虐的危险、荒山野岭的孤寂、无人问津的落寞,直至悟道后的狂喜、得道后的平静。他所经历的挫折和坎坷给他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促使他悟道。王阳明的心学之所以能够万世流传,让人拜读后回味无穷,是因为他遇到任何挫折和困苦都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他在艰难困苦的生活中锻炼内心平静面对,而后深思熟虑总结经验。 王阳明在被放逐到龙场驿时,那里荒僻虫蛇众多、瘴气流行,接近于山顶洞人居住时代。他在艰苦流放时期沉静苦思,悟出了人要做自己主人的道理。人是没有能力改变外部环境的,只能适应环境。这告诉我们一个人生哲理:不经风雨,就不能见彩虹,在逆境中使人成长,让人成熟。

我们的工作何尝不是如此呢?或许我们有离家远、上夜班、不公平、杂事多、工作辛苦等的种种抱怨,但是这些是我们短期内能改变的吗?我们能做的就转变心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当我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我们的工作时,就会发现之前的那些抱怨不过是子虚乌有啦。这就是王阳明心学的一部分,教会我们感谢逆境。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5)

本来不想写这个书评,因为内容让我很失望,既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论点支撑,又在一直强调与他人的不同。王明阳心学完全就是“入世”的佛教,道教思想。本书以叙述王阳明成长到去世跌宕起伏的一生,一生心得\心学\,人的力量永远来自心灵,当你在心灵产生力量后,外界的环境影响不了你。这不就是佛教讲的:一切唯心所现唯心所变。心是一切情绪痛苦的源头,把握了自己的心性万事物就左右不了你了。而中心思想:格物致知,致良知。那什么是格物致知,致良知?探索万事万物获得知识,做事全凭良知。首先这个思想就是不成立的,每个人受教育程度不一样,家庭背景不一样,你如何去衡量每一个人中心的良知也是一样的?既然评判的标准都不一样,如何去评价事物的对错?所以,心学思想只适用于受过同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书中提到心学与佛教禅宗的不同,不同之处就是在于知行合一,在现世之中修行,可是佛教道教何尝不是需要在现世之中才是真正的修行?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6)

本文《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10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1。初遇王阳明

第一次听说王阳明是在高中政治课上,讲他对人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课本上将他批判为典型的唯心主义——你看不看花,花都客观存在。作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我从此也把王阳明和唯心主义打入了深渊。

2。再遇王阳明

第二次遇见王阳明,是看畅销书《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把王阳明列为明朝近300年历史上的第1人。作为汉人统治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以洪武帝为代表,明朝的英雄好汉层出不穷,各领风骚数载,能在这个英雄榜上排第一,王阳明绝对不同凡响。书中的王阳明是政治家、军事家、哲学家还有教育家。这几个头衔随便拿出一个都可以名垂千古,没想到他短暂的一生就铸就了这么多辉煌。他的道德品格、政治操守、军事才能、哲学思想和教育情怀都让我觉得十分佩服。当年明月把明朝那些事儿最后的篇章留给徐霞客,我想也是和王阳明心学呼应。徐霞客就是心学最好的实践者,在一个200多年不断纷争的政治帝国面前,徐霞客和王阳明就像一股春风,耳目一新,敢于跳出程朱理学和科举桎梏,做到真正的自由自在。王阳明可以说是近代中国启蒙思想的发端。

3。知行合一王阳明

所以,接下来就看了这本《知行合一王阳明》,从他的生平事迹中探寻他心学的真谛。对于我来说,读心学的感受就是从心所欲,去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不要被外在的欲望、物质、言语所左右,真正的去修炼自己的心,知道什么是善恶,能够去恶从善,能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最后就是回到自己本真的状态,也就是直觉。通过知行合一,不断充实自己的身心感受。这让我想到了《思考快与慢》这本书中所说的,人有两个系统:

(1)系统1是直觉情感的直观感受系统;

(2)系统2是逻辑,理性的间接系统。

王阳明所做的就是让我们找回那系统1,并且通过系统2不断的修炼,让系统1不断锐化,变得更为理智,生命也会变得更加从容和睿智,能为一个伟大的理想而坚守。

正如王阳明所说,我们从出生开始,就能分辨好坏,但在漫长的学习与社会的磨砺中,模糊了善恶之间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言:“成人世界没有对错,只有利弊。”我们就是在这样的理念下,迷失自我,失去力量,慢慢都被磨平了,变成了无趣的’社畜‘。

4。阳明与三毛

王阳明的心学让我想起了三毛,她就是心学最好的诠释。三毛从小数学不行,性格又古怪,感觉自己融入不到成人世界中。但她喜欢画画,读书,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寻找着自己的方向,偏偏在人人避之不及的撒哈拉沙漠,找到了自己的故乡,心归属的地方,也找到了自己爱情。这才有了那么短暂却美好的撒哈拉故事。心之所向,素履所往,这就是心的力量。

5。坚持初心

王阳明的心学,有点唯心也有点禅修的意味,但不同的是,他不是出世的修行,而是儒家入世的实践,不断通过实践来磨练自己的内心,来坚守自己的初心。这也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我曾通过冥想企图断绝一切外部的声音,但心学却要顺其自然,让这些外部声音内化成内心更强大的自己,更加坚定自己内心的声音,坚定自己的梦想,做自己的主人。

作文题目:致良知,事上练——《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

作者:suntar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7)

《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三纲”(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七证”(知、止、定、静、安、虑、得)、“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乃儒家修炼“内圣外王”之境界的心法。

“八目”是达到“三纲”之条目工夫,是人生进修之阶梯。

“格物”乃阶梯之基也。

然何为“格物”?又“致”何“知”?自古以来各自有说。

刘宗周(明末理学家)曰:“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

如郑玄(东汉经学家,著《三礼注》)曰:“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子思(孔子之孙,著《中庸》)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朱熹(南宋理学家,著《大学章句》)曰:“格物者,格,尽也,须是穷尽事物之理。若是穷得三两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得到十分,方是格物。”

以上说法虽各一,然基本认为“格物”者,乃格心外之物事,从物事上穷理以“致知”。知天理,知圣人之道,知是非善恶。

而王阳明不同,其曰:“天下之物本无可格子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又曰:“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又曰:“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去恶之谓也。”又曰:“为善去恶是格物。”

王阳明认为,“格物”者,乃格心中之物,破心中之贼。以此方能“致知”。知天理,知圣人之道,知是非善恶。

虽然都是为了知天理,知圣人之道,知是非善恶。但王阳明认为,从格心外之物事以致知,乃舍本逐末。因为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人人本具知天理、知圣人之道、知是非善恶之性,是谓良知。然生而为人,良知之“明月”易被情欲之“乌云”所蔽,以致良知无以致用。所以,格物当格心中之物,拭“乌云”之蔽,复“明月”之明。

是为“格物”,是为“致(良)知”。

以此踏上人生进修之阶梯,以致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8)

也是在机缘巧合下听说过王阳明及他的心学,然后在朋友的推荐下读完这本书。王阳明的一生确实很精彩,作者文笔也不错,在故事中穿插着讲王阳明哲学,也不至于太枯燥。但不知作者是否为了彰显朱熹理学和王阳明心血之间的区别,书中举的很多例子大有贬低理学之嫌。朱熹的理学并非完全就是没有实践的纸上谈兵,只是可能没有想心学那般格外注重实践,并把实践挂在嘴边。在生活中实践,即对道理的思考和探索在王阳明的标准里不也是一种'行'吗?另外,可能很多推崇理学的人也只是像早年的王阳明一样缺乏一个平台去建功立业,这也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去'实践'。另外,格物致知,在我看来,朱熹的本意也并非是通过'格万物'去获得万物的理,而是万物之理很多都是相通的。

从现在看来,王阳明能在军事和管理上有着罕见的建树,他早年间学的兵法和百家的知识肯定有着不少的作用。而把这些建树都归功于心学,也未免有些忘恩负义之嫌。毕竟,致良知,心即理更多的是一种道理和认知,并非实打实的客观知识。虽然,在王阳明看来即使平乱失败,没有这些功绩,并不能影响他当圣人。毕竟,只要致良知,则人人皆圣人。

在科学高度发展的今天,人类进化论,基因学及将来的人工智能可能都会将更多的人从唯心主义者变成唯物主义者。王阳明的心学也可能不能使人完全信服,但这也不妨碍我们去了解和学习它。毕竟,不论科技再如何发达,我们的心还是会躁动,会有私欲,会不快乐。

又要来插个题外话,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古代这些"百家"学说的提倡者有着众多拥护和崇拜者,给人提供道德行为准则,而在西方起到这一作用的是宗教。但不同的是,诸子百家并没有神话色彩。而国外的哲学家的影响力更多的是学术上的,并没有很多狂热的追求者,可能是因为西方哲学并没有"布道"这一说,又或许跟以前的科举制度又有关系。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9)

前段时间,我刚从喜马拉雅山听说,王阳明这本热书,在书店里长期占据着显赫的地位。王阳明这个名字最早就是在初中政治书和历史书见到过,那时的概念他就是唯心主义的代名词,没想到有一天居然会在这个唯物主义至上的社会里摆在书店最显眼的位置,所以不得不读一下。

该书大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王阳明的事迹,最后一部分介绍他的学术观点。

听完播音略带伤感的声音讲完他生平时,是有些难过的,王阳明辉煌一生,两次平定匪患,一次平定叛乱,龙场悟道创立心学,门徒遍布天下,却终落得客死异乡,且有功不奖反被罚的下场,虽几十年后被平反重新获封,但于他来说已是无用。我相信大多数人看完也会是同样的感觉,肯定作者也是这感觉,所以才会把读者带入。但王阳明本人或许不这么认为,他早年熟读儒学,佛学,道学,直至龙场悟道创立心学,追求致良知,知行合一,其实他早就没有了功利之心,他只追求做的能对的起自己的心,这也是他心学的核心内容。

他的心学理论是良知至上,即人的思想是世界上唯一的存在,所以人们应该遵循自己的思想。有一个典型的例子。比如他说天地厚。如果没有人去看和感受,会不会有天地厚的概念?对于一个死人来说,不会有天地厚的概念。再如他对学生讲,假若面对一件需要用生命来捍卫良知的事,你就该无畏生命的付出。

他本人就做了很好的诠释,如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里,明知道身体承受不了远征的劳累,但他义无反顾接受任命,离家到广西平定匪患,最终还是落了个客死异乡,但他的任务已经胜利完成。

但王阳明的心学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注定只能被少数人掌握,因为他太注重跟随心走了,如果一个人的心智不全,甚至心术不正,那么他跟随心走的必定是一条错误的道路,而只有心智成熟的人才有能力有机会跟随自己的心走出一条正确的道路。所以王阳明的心学盛行的时间注定长不了,而朱熹的理学虽然刻板一点,但格物致知更像是现在的唯物主义,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更容易掌握,所以最终还是朱熹的理学更胜一筹。

王阳明心学的诞生并不是偶然,这其实也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王阳明自幼便聪慧异常,早早读完各家经典,同时对军事也有异常的天赋,经常和小伙伴们玩排兵布阵,而对佛教、道教文化他也是颇有造诣,所以后面的剿匪、平叛乃至龙场悟道都和他的这些积累分不开。但他本人似乎走入一个误区,他创立心学后否定了其他一切学问。殊不知天下没有完美的东西,每种学问都有其优劣,心学其实是吸取了其他各家学问所长而成,其本身也不是完美的。

心学讲究知行合一,要求所学一定要在实践中验证,这一点很好,有利于社会进步,所以这也是现在很推崇他的原因。而他后来很看不起佛教和道教,认为不作为,其实也是不对的,他能有后来的成就,其实不光有儒家的功劳,也有佛家和道家的功劳。道家讲究遵循自然,阴阳调和。

佛家讲究众生平等,看破虚妄。道家的格局其实很大,佛家的理论也很智慧,关键学偏了就容易走偏了。大多数人把道教和佛教称为迷信,因为他们只看到烧香拜佛的表面,而不真正了解别人的真相。

实际上,中医是道家的东西。我想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而道家源于易经,这可能很多人知道,但很多人不知道是儒家也是源于易经,韦编三绝这个词就是说孔子读易经,把牛皮绳都翻断了,最终从易经中获得了大量的智慧创立了儒家学说。所以其实道和儒本是同宗没有谁对谁错一说,不同的只是看它们的人的角度。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10)

阅毕。从王阳明成长为圣贤历程来阐述其心学如何练就的,穿插一些有趣的小故事,易懂,从中受益匪浅。无评论,摘抄一些可反躬自省或勉励前行的佳句:

1.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如月;若有人眼大如天,还见山高月更圆。

2.能勇敢向前是勇气,能转身是智慧。

3.无论是对理想还有生活从未绝望过。

4.凡是你能预料的事大都不会发生;凡是你没有预料到的,毫无意外地肯定会发生。

5.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时刻要光明自己的良知。

6.古来就有希望亲民的人,然而由于他们不知道止于至善,而使自己的私心陷于卑微的琐事中,因此将精力消耗在玩弄权谋智术上,从而没有了真诚的仁爱恻隐之心。春秋五霸这些功利之徒就是这样的。

7.从磨难中得到了真谛,人只要时刻格心,让良知不要被人欲遮蔽,就都能成功。

8.不要在顺境中磨灭了智慧、意志与内心的满腔热血。

9.人类最悲痛的事就是遗忘,恩情、仇恨都能被遗忘,漫长的时间则是罪魁祸首。

10.我们很多人都不能把致良知坚持到底,所以我们缺乏不动如山的定力和解决问题的智慧,烦恼由此而生。

11.一个人如果在年轻时代不释放自己最本真的性格,他这一生将是不完美的。

12.要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最根本的就是不要做自己的心的奴隶。让你的心不要迷信权威,不要人云亦云,吠声吠影,更不要违背自己的良知,逆来顺受,甘心做“权威”的牺牲品。

13.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14.如果良知是太阳,那么七情就是浮云。太阳是移动的,不可能总停留在一处,无论何处,只要有一线光明,就全是阳光所在。天空即使布满乌云,可你还是能看得清,这就是良知的妙用。而这妙用无非是掌握一个度罢了。按你所说的,因为云能遮日,就要抹去天生的浮云了么?

15.批评、指责、抱怨,都是我们疯狂生长的表达欲和表现欲在联合作怪。

16.若自己的确清白方正,纵然世人都毁谤他,又不能说倒他,能将他怎么样?这就如同浮云遮日,如何能损坏太阳的光辉?若自己是个外貌恭敬庄重,而内心空虚无德的人,纵然无人说他坏话,他隐藏的恶终有一天会暴露无遗。

17.遭受毁谤时,非但不要动怒心,而且还要把它当成是磨炼强大内心的机遇,要强烈控制自己的情绪。

18.要做到自信,必须时刻光明你的良知,让它拥有道德和智慧。

19.人必须通过做事来磨炼自己的心志,磨砺自己的心境。

20.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21.只要经常怀着一个‘自然而然,不焦急’的心,耐心地去用功,别人嘲笑你、诽谤你、称誉你、侮辱你,你都不介意,功夫上无论是进还是退,你不要管,只是闷头在良知上用功,时间久了,你就能体会到快乐了。

22.只要在内心的良知上用功,良知光明了,它会指引你,做到心外无物、心外无事。

23.一个情绪总受到外界控制的人,根本不可能有幸福感。专心在良知上下功夫,用良知去做事,你就能获得幸福,成为心灵的圣人。

24.“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11)

最近小女看了几本闲书,无意中使得自己的价值观逐渐的清晰起来。青灯夜读时拍案惊呼,原来这世界上还有人跟我有一样的想法。之后一段时间,心中像揣着个兔子,欢喜又慌张,总想找个合适的人交流。那天碰巧见了天则所的经济学家,我固执的认为顶级的学者是不分领域的,任何学科和哲学都是互通的,于是抓住机会莽撞的请教了几句。

“老师,近些年来量子力学理论的发展,让我们认识到,量子在被观察之前,状态是不确定的,一旦被观察,状态即确定。那么,这世界到底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

“我可以这么回答你:这世界一定不是唯物的。”

我大惊:“那我们上学这么多年岂不是上了大当?!”

“了解一种思维模式怎么能叫上当?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学校里教的仅仅是普世价值观,你的价值观还需要你自己去探索。明代大家王阳明曾经说过‘汝未来看此花时,汝花于汝心同归于寂,汝来看此花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与你所说的量子力学的理论倒有些异曲同工之妙,看看无妨。”

于是,我拿起这本书来。

其实我对人物传记非常不感冒,太多渲染又太多演绎,成王败寇事后诸葛。但是这本书我仔仔细细的看了两遍。尤其是书尾的十几页,让我终于把最近看的几本“闲书”串了起来,最终,可以说,坚定了信仰。

几本闲书,一本是量子力学,一本是《与神对话》,一本是《知行合一王阳明》,三本看似不相干的书写的是一个内容。

我们每个人生下来不是一无所知的,而是携带者丰富的感知和经验的独一无二的个体。用量子纠缠的理论来解释,就是每个人都是由无数量子组成的,而量子之间有纠缠关系。我们的经验,会映射到呈纠缠态的其他量子上去,而其他量子的经验也会映射到我们身上。用与神对话的逻辑来解释,就是每个人都是完整的神,人活在世不过是为了经历和验证个体的神性。用王阳明的心学解释,就是致良知。

良知就是直觉。人人都有,而且有时候特别强烈。当我们在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通常第一反应就是直觉,不设条件且不计后果。第二反应,是有条件的。比如当我们遇见一个人或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感到自己不喜欢这个人,不喜欢做这件事,这是无条件的第一反应。但是如果我们敢对这个人表达不满之情,就会被人排挤或者报复,如果我们敢对这件事表示拒绝,就会丢业绩丢饭碗,这是有条件的第二反应。经过或短或长的思想斗争,我们服从于第二反应,即妥协。长此以往,我们便离真实的自我越来越远,周围的人对我们的认识也越来越偏离。

致良知就是正视自己的直觉,尊重自己的直觉,践行自己的直觉,懂得自己的心灵/直觉/良知是独一无二的无价之宝,是使我之所以为我的唯一理由。我们生而为人,一个躯体和一个灵魂相伴一生,不是贵在我们能做到那些人人都能做到的事,而是贵在按照自己心灵的意愿去走完自己的人生。这个观点是我以前就模糊认识到的,同时也是这三本闲书一致的论调。

再说信仰。我的信仰是爱。我认为爱是人生的来处和归宿,我们从相爱的人中间来,到爱我们的人记忆中去。我认为爱是我们成长的标志,只接受不付出的父母之爱使我们存在,男女互相滋养的爱使我们自信,为人父母的无条件付出的爱使我们成熟,对天下众生的慈悲之爱是我们的终点。爱孕育我们,爱成就我们,爱升华我们,爱是我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但是如何去爱?用良知。因为爱是装不出来的。唯有用良知,用直觉,用心灵,才能爱。所以,尊重自己的感受,保持敏感,保持单纯,保持清醒,方可不枉此生。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12)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

建工学院工管1402班杨慧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王阳明

王阳明,大明帝国时期诞生的一位著名的心学家,而在当时以朱熹理学为主流的明朝,也足以体现出王阳明的艰辛以及心学发展受到的阻碍程度。

刚上大一时,接触到马哲的唯物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我偶然看到这本书时,却也被王阳明的心学所打动,被王阳明的“致良知”说服,同时也被他新的格物致知所吸引。生活在大明帝国的王阳明,也曾受理学的影响,也曾按照朱熹的格物致知去格物,当他对着一堆竹子去格的时候,却什么都格不出,于是他对理学的权威提出了质疑。他曾研究过道教,也曾想落入空门,但都没有成功实现,于是才有了后来的龙场悟道,才有了其心学的横空出世。自龙场悟道以来,王阳明的弟子大增,为其心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他在仕途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王阳明的心学,讲究的是人人平等,讲究的是光明良知,讲究的是内心的平静。朱熹主张去心外格物,而王阳明则认为物就在己心,只要良知是光明的,就能得到其中的真谛,现在所做的事不过是对心学悟道的践行而已。自龙场悟道以来,王阳明的仕途就变得光明起来,南赣剿匪以及平定宁王都是他心学的运用。我认为在他的心学中有心理学的应用,似乎他的心学可以运用到任何领域,而王阳明则解释为这都是良知的作用。

王阳明提倡众生平等,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所以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看的轻贱,但其在剿匪时却因为士兵剿匪时士气不高,当众砍杀了几名士兵以儆效尤。既然他提倡众生平等,那他又为何以别人的生命来换取其他人的前进,这无疑违背了他提出的观点。不过王阳明也说自己在运用战术的时候是违背良知的,所以他在以后的讲学过程中从没有提过这些战术的运用。

王阳明的心学看似与理学背道而驰;但无论是心学还是理学,讲求的都是“存天理,去人欲”。人的心可以分为性与情,但朱熹理学却硬要将“情”从心中分割,而要去寻找外物来填补心中的空洞。王阳明心学则认为:人都有七情六欲,去除了七情六欲与佛家的枯坐亦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如何把七情六欲控制在一个度内。按照他的学说,良知自然也成为了这个控制的度。

天地间的心是人,而人的中心则是良知,只要良知光明,便可所向披靡。但现如今的我们使自己的良知蒙上了一层污秽:对名与利的向往,私欲的产生,使我们不能正确听从良知发出的命令。而我个人也认为,生活在现在的时代里,除了名与利,除了自己的私欲外,还有什么会成为自己前进的动力,即使会有心怀天下的人的出现,但毕竟我们大多数都为普通人,这些无疑成为了我们所能追求的目标。我们所应该做的是如何使这些追求控制在一个度内。按照自己的能力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自己有做官的能力,为何要委屈了自己的这份才能呢,坐上了这个位置又要思考的则是如何在这个位置上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才能,在不违背良知的情况下创造出最大的利益。

王阳明提倡知行合一,古人也曾提出过“知行”,但却是分开提出的,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对那些只知道实践却不知道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只知道学理论知识而不去实践的人提出的建议。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则认为,当我们有了知就会有行的出现。比如当我们渴了,我们就会去喝水,当我们饿了,我们就会去吃饭等等。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在受到心的指导,光明自己的良知才会有光明的前途。

看了这本书,其实对自己也有很大的触动。以前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自己折磨自己,并且会钻牛角尖,会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如果王阳明在世的话,他一定会对我说:这一切都是你的私欲在作祟,你需要的只是光明你的良知,你的这些私欲就会被控制,而你自己也会活的更加自在。光明良知的学业是一步步跟进的,不可一蹴而就。在光明良知的路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听从第一感觉,这第一感觉往往便是良知发出的声音,它会指导你走向正确的道路。

我所理解的心说:不可固执自己的成见,要敢于改变自己,敢于提出质疑,敢于付诸行动。如果知行不合一,再多的知也托不起一个完整的人,人生道路上有苦难不怕,怕的是苦难到来时将自己打倒,未爬起来就先认输。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13)

时隔两个月,才来写王阳明的书评

因为我想看看,当我主动学习+深度查找学习+经常做笔记,经过两个月的遗忘,是否能回忆当初多少的收获

全书讲了王阳明的个人发展史

王阳明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但是他也很努力,只要一学习就很专注在他学习的科目,虽然他很博学,但是并不妨碍他的专注,这一点与现在的很多世界名人很相同。

心学对我最大的提示,就是在你知道一件事情的时候,就要去做它,去练习它,不然,你就是不知道,一知半解(为不知)

知行合一,知,知道+不知道,行,实践,练习,两样融合在一起,才是完美的解答,缺一不可…

而扩展到现在,很多市面上的教育,培训以及我们国家的教育,更注重教育,教,知识,知道,缺少,事上练,实践运用,练习的机会,这就是造成很多知道了很多大道理,依旧过不好这一生…

那如何知呢??问别人,查资料,等等

那如何行呢??行,练习,实践

就是这么简单么?肯定不是,如果能有王阳明一样的教练当然更好,如果没有,那不妨,在现实中找这样的教练,他们可以是老师,可以是专家可以是一个行业的佼佼者,也可以是专业人员

而练习,也不紧紧只是单纯的体力重复

这里,可以与最近很火的书籍,刻意练习相联系起来

练习是有目标,有目的,有反馈,有调整,有改进的,而不是机械的重复

其实最好奇的还是心学的军事钱,但是好像全文并没有详细的说到…

知行合一王阳明读后感(篇14)

这书是以故事为主导的传体。但作者一下把王阳明捧到前无古人的高度,这是作者不顾事实,一下又把王阳明贬到地下,一文不值,这也是不顾事实。作者的心学可修偏了。王阳明是个了不起的人,尽管我不同意他的学说的主要和关键部分,但不影响他在黑暗的明朝为百姓发光,成为黑暗中的光明。如果不看他心学的精髓或作者说的什么终极真理,其他部分很多是对我们有帮助的。他说的要凭良知做事,不能将犹豫思考后的趋利感受认作良知,要学习知识,并断在实践中检验发现错误改正错误,时刻提醒自己保持良知的光明。但这些之外,导致这学说成为异端甚至罪犯无罪辩护依据的是,无政府主义,唯心主义,这些让心学变为私欲邪道的开脱和教唆犯。他说,每个人都有良知,心里就有天理,心的感受就是天理良知,且不需外求,不用借助外力就自知良知天理,不需要像外人学习,心的第一感受就是真理 ,不用听别人的,与自己心的感受不符的都是错误的,没有人可以支配自己,自己的心是主宰自然甚至天地神鬼的,人人都是圣人。人一出生就是,就天然不需要学习就自始知道天理良知。凡事问心就行。验证的方法是任何事心里第一个直觉感受就是天理良知了,照着做就不会错。。。这些才是他的精髓诀窍。但显而易见这些錯的太离谱,这些对天生就是真圣人的来说还差不多,但哪有自小不学习的呢。他居然说打仗有良知就能赢,不用学兵法。他弟子听闻说那我就可以领兵打仗去了。他又说没那么容易,要不停的在事上练…这就是自相矛盾,逻辑混乱。玄乎其神。因为王自己也有重要的内心矛盾,一直没有解决,他是个三心二意的人,立场不坚定也不愿承认失败和否定自己不行。虽然这对我还比较简单。哈哈。他一会佛一会道一会儒,最后修儒,一方面是他建功立业心太强,功名心放不下。另一方面是他的家风很好,祖上传下来就是以良知办事。最后他为了功名钱上了科举入了儒派。不过他自始用道教方法修身养性 这也是祖传的爱好,但要命的是一直吃丹。他想得道成仙得不了,对老道长二十年前的预言说二十年后还会再见及指教接受了,可二十年后见到道长却毫无好奇心,无法理解。我肯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让道长说怎么一见面就知二十年后一切及运数。求知了还可以记录下来给今天的我们看嘛。这可看出他求道心不死,以致后来多次公开否定道佛,却暗里修用。矛盾的两面派。最后我认为他是一个十分聪明的有能力的好人。愿他的轮回总有得到正解和正果的时候[微笑]

李尔王读后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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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后感【篇1】

李尔王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唯一真心待他而且毫不虚伪的小女儿,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是自食其果,亦是必然的。这篇《李尔王读后感800》是聘才xx特意为大家整理,欢迎浏览,希望能帮到大家。

这本书写得气势恢宏,让我这个也算博览群书,从不流泪的人,也不禁有些热泪盈眶。只是,曲高和寡。

李尔是一个英国传说中的国王。年轻时英勇善战,年老时却好大喜功,喜欢别人阿谀奉承。他准备把自己的国土平分给三个女儿,因为偏爱小女儿考黛莲(哪儿的人都偏爱最小的孩子),所以三分国土之中有一份是最肥沃的,他想听一听三个女儿谁最爱他。

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说得天花乱坠,像什么爱父亲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太夸张了)。李尔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轮到考黛莲了。当时,法国国王远道而来娶李尔王。他从三个公主中选了一个作他的妻子。

只有考黛莲心无城府,实话实说。她说自己爱父亲只和世界上所有的女儿对父亲的爱一样,当有一天她结婚生子之后,会把自己的爱分给她的丈夫和子女,给父亲的爱自然就少了(很现实,一点也不虚伪)。李尔王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和考黛莲断绝了父女关系,给考黛莲的那份国土也被她的两个姐姐平分了。

不过这个世上最有真正的慧眼,法兰西国王说他请求娶考黛莲为妻。李尔王说你可以把她带走,不过可什么嫁妆也没有,法兰西国王说考黛莲本身就是最珍贵的(说得好!)。

考黛莲走了之后,大公主和二公主也并没有遵守自己对父亲的诺言,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很快对李尔王冷若冰霜,最后竟把他赶了出来。可怜一代国王,最终只能在狂风暴雨中怒吼,控诉人世上的不公(我就是看这段时热泪盈眶的)。旁边还有个小丑,名叫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只不过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就好像《红楼梦》中“好了歌”唱的那样)在一旁安慰。

说说另一条线索,李尔王的一个大臣,有一个儿子,叫霭特加,同时他还有一个私生子,叫霭特孟(可能名字是颠倒的,记不太清了)。霭特孟因为私生子的身份耿耿于怀,决心要报复,最后抢夺了父亲的家产,并设计陷害将霭特加赶出家门,霭特加因而和李尔王流落在一处。

那个大臣也被霭特孟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当牧师想结束他的生命时,霭特加出现了。部长不承认那个流浪汉是他的儿子。霭特加说“我们的生命,就像树上的树叶,到了秋天,自然会飘落。

何必操之过急呢”。于是大臣也和李尔王在一块儿了。

与此同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都结婚了,但她们爱上了残忍英俊的霭特孟,成了对手。在得知了李尔王的凄凉境地之后,法兰西的王后娘娘(看得我好解气啊)特来搬救兵要把老国王接走,父女重逢的场面,感人至深。

不幸的是,考黛莲的军队还是输了。考黛莲还是被吊死了,李尔王抱着小女儿的尸体心碎而死。另外两个公主因为阿耳特孟而互相残杀,没有好结果。

霭特孟机关算尽,怎么死的我忘了,反正和他父亲及霭特加重逢了,霭特加对他进行了一番审判。最后,活下来的霭特加独自走向未来。

我对这本作品唯一觉得有缺憾的地方,是作者没有对傻子的结局进行交待,不过这样也好。流浪也罢,工作也罢,故事最让人震撼的地方已经讲述清楚了。

埃德加在第一幕第二场一出场便走进了同父异母的弟弟埃德蒙的圈套,甚至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开始匆匆逃亡。他是可爱的,听到弟弟处心积虑编织的“星相预言”,他打趣地问道:“你什么时候相信起星相学来了?

”(第一幕第二场)他也是老实善良的,埃德蒙对他的善良也不禁感言:“一个忠实的哥哥,他的天性不但不会损害别人,而且也不疑心别人算计他。”(第一幕第二场)他更是天真的,甚至对着蛇蝎般恶毒的弟弟说:

“我不久就可以听到你的消息吗?”(第一幕第二场)

就是这样一个埃德加,糊里糊涂担上了莫须有的反叛罪名。说他无知,并不是对他智商的贬低也并非出于鄙视,这里的“无知”,是对人情世故的无知,是对社会险恶,人性复杂的无知。正是这种单纯的无知,使他相信了他哥哥埃德蒙的谎言,逃走了。

在这里,埃德蒙的狡猾和老练与埃德加的无知和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埃德蒙自己说的,他之所以在第一步成功,原因是他对自己,对哥哥埃德加都很了解,他需要利用他所了解的个性来实施奸计,而身为哥哥的埃德加从来都没有觉察到自己和弟弟在出身地位上的不同。当然这也给后几幕他成长为英雄埋下了伏笔他需要去成长,去发现和寻找自己。

第二幕第三场荒原上埃德加的一段独白着实给整个《李尔王》增添了悲剧气氛。

这条线只有一部分,漫长的逃亡经历也带来了几句伤感的话,但背后的艰难困苦、恐惧和绝望令人恐惧。这一段独白全是在诉说他自己如何逃亡,没有提及其他试想一个沦落到只能想着自己的灾难的人的处境吧:他甚至都没有心情想自己为什么“不再是埃德加”的原因!

可是,伤痛毕竟是伤痛,让他在自我放纵的同时也自我折磨着“谁把什么东西给可怜的汤姆?恶魔带着他穿过大火,穿过烈焰,穿过水道和漩涡,穿过沼地和泥泞;把刀子放在他的枕头下,把上吊的绳子放在他的凳子底下,把耗子药放在他的粥碗旁边。”(第三幕第四场)

他的台词里多充斥着“五个魔鬼”的意象,他也频繁地念叨:“可怜的汤姆冷了”,“可怜的汤姆没有东西吃。”上述都充分体现了埃德加内心安全感的丢失,对前途和自身的迷茫。

恐惧和绝望已经深锁他的内心。

在第三幕第四场的时候,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匠心独运地安排了两次巧遇,一次是李尔和埃德加的巧遇,另一次是埃德加和其父葛罗斯特的巧遇,这其中的戏剧艺术技巧着重体现在语言和舞台艺术上。首先是埃德加看到了追捕他的父亲葛罗斯特大叫:“这就是那个叫做‘弗力勃铁捷贝特’的恶魔,他在黄昏时候出现……他叫人眼睛里长白膜和针眼,成为斜眼;他叫人长兔唇;他还会叫白面发霉,给地球上可怜的人以伤害。

”(第三幕第四场)字字句句充满仇恨地直面指控,可是此时他的身份是个流-亡疯子,说的话也被认为疯话。倒是葛罗斯特的接话极具讽刺性:“陛下竟会跟这种人作起伴来了吗?

”埃德加也不依不饶:“地狱里的魔王是一个审视,他的名字叫摩陀,又叫玛呼。”父子俩的一问一答看似互不干涉,却巧妙地外化了人物的内心活动,使得人物身份、动作、语言配合十分和-谐,也增强了舞台效果。

在第三幕,第四幕,李尔王和埃德加相遇,这是整部戏剧的主要和辅助台词的第一次相遇。李尔似乎在埃德加的混乱中看到了自己的悲惨处境,并坚持认为埃德加和他自己一样,受到了孩子们的伤害。此时的李尔已经完全认清了女儿们的真面目,并在弄人嬉笑怒骂的启发下后悔和成熟。

当他看到同病相怜的埃德加,一样的流-亡,一样的悲惨,却有不一样的“洒脱”和“超然”,他便唤他为“哲学家”,他认为埃德加比自己更能勇敢地直面惨淡的人生,“我们三个人都已经让衣服遮蔽了本来的面目,只有你保全着原形;没有文明装饰的人不过是像你这样一个寒酸的、赤裸的、两条腿的动物。”因而,激动的李尔脱掉自己的衣服在暴风雨里接受洗礼,洗掉心上的尘埃,洗掉曾经骄纵的无知,洗掉失去女儿亲情的悲哀,他要效仿的不仅仅是埃德加“身无衣物”,而是准备要和埃德加伪装得一样“身无他物”也正是这个原因,我认为李尔不是真疯,而是和埃德加一样装疯。

还是在荒原上,埃德加发出了对命运的最强音:“与其被人当面恭维而背地里鄙弃,那么还是像这样自己知道为举世所不容的好。最穷、最卑微、最受命运羞辱的人,总是可以无惧地抱着希望;从最高的位置跌落下来,那变化是可悲的;最穷的人只能回到欢笑中!

欢迎我拥抱的虚无主义的空气;你把他吹到绝望边缘的那个人什么都不要求,也不怕你。”曾经糊里糊涂的埃德加终于从迷茫和绝望中惊醒,那留在“法庭上”的泪水和相似的命运终究让他开始了自我拯救,这一段天不怕地不怕的独白是埃德加人格成熟的转折,鲜明地昭示了“人”的力量。

只是“恢复父子关系和清白之身”的路还茫茫无期,振奋的宣言和美好的希望也是不足够的,幸而漫长的流-亡让他收获了另一样珍贵的东西“隐忍”,隐忍让他在复仇前更好地成长,让他更缜密地计划怎样为自己洗刷冤屈,让他也愿意承担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当然,最直接的事情就是救他的父亲格斯特。

葛罗斯特在“跳崖”后发自内心地说:“从此以后,我要耐心忍受痛苦,直等到有一天自己喊了出来‘够啦,够啦’那时候,再撒手死去。”(第四幕第六场)因为那个“好心人”埃德加的话会一直在耳边回响:

“不要胡思乱想,安心忍耐。”(第四幕第六场)然而在第五幕第二场快要结束的时候,曾经坚不可摧的父亲面对李尔和科迪利娅被抓走的时候再次脆弱不堪要自杀,埃德加是用自己的“隐忍观”对其循循善诱:“人必须忍受他们的离开世界,正像忍受来到这里一样。

最重要的是准备停当。”故事发展到这里,他的隐忍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处于对长远的考虑,在自己不强大的时候不能意气用事冲动地“拿鸡蛋撞石头”,他的委屈和不甘只是为了争取时间和机遇的筹码,只要毫不放松“准备停当”。到这里,埃德加不但找寻到了自我,也寻求到了真理,这和《李尔王》所要表达的发现自我,追求真理的主题呼应起来。

从无知到困惑,再到忍让和悲伤,埃德加已经成熟了。当他勇敢地站在埃德蒙的面前,拿着剑要首刃陷害他的鬼魅,并义正词严地给他判罪:“要是你说一声‘不’,这一柄剑,这只手臂和我的全身的勇气,都要在你的心脏上证明你在说谎。

”(第五幕第三场)埃德加的悲情和隐忍终究是爆发了!然而他还是君子般地给了埃德蒙解释和肯定,“父亲已为风流罪获得了惩罚。”他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血腥地杀戮以泄私愤,而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认清自己,并做对得起自己的事情。

葛罗斯特死了,科迪利娅死了,李尔也死了,肯特也要“登程上道”,于是莎士比亚给这个悲剧留下了小小的希望,让悲情英雄埃德加成长起来:

这惨痛时刻的重担我们不能不背;

感到的就说出来,而不是堂皇应对。

最老的人忍受得最多,

我们后生者流将看不到这么多,

也活不到这样长久。(第五幕第三场)

李尔王读后感【篇2】

读完之后静下心来去仔细思考李尔王疯掉之后所说的‘疯话’:

“你还看见那家伙怎样给那条狗赶走吗?从这一件事情上面,你就可以看到威权的伟大的影子;一条得势的狗,也可以使人家惟命是从。”

“褴褛的衣衫遮不住小小的过失;披上锦袍裘服,便可以隐匿一切。罪恶镀上了金,公道的坚强的枪刺戳在上面也会折断,把它作破烂的布条裹起来,一根侏儒的稻草就可以戳破它。”

“没有一个人是犯罪的,我说,没有一个人;我愿意为他们担保;相信我吧,我的朋友,我有权力封住控诉者的嘴唇。”

李尔的思想和感受在此刻达到了最高峰。他的“疯话和正经话夹杂在一起”,表面上是“疯话”,实质上是正经话。他的“疯话”,实际上揭露了当时的社会;反映出了人们的理想在现实之中找不到出路的绝望。他说,“我要象一个新郎似的勇敢地死去”,这种绝望令我所深感震撼。

李尔经过痛苦的考验,变为另外一个人了。他由专制独裁、刚愎自用的封建国王逐渐变成一个宽宏大度,举止温和,对不幸者抱同情心,对人民的苦难有了怜悯的公正态度的人。“到最后才摆脱了庄严气派,他的沉重的悲伤和激情汹涌的气势”。他不仅对两个不义的女儿进行了愤怒的诅咒,而且对科第丽尔深深地抱着负疚,直到悔悟自己过去很少想到过不幸的人民。我渐渐对他报以同情,渐渐为他所感到委屈,对他那两个表里不一的女儿做出与他一样诅咒,即使最后其中的贡纳利死了,但这仍不能平息我的怒火与气愤--她是因为毒害自己那正直的丈夫不成功而被曝光才自杀的,这根本不能博得人一丝一毫的同情,我认为她罪有应得。

李尔王读后感【篇3】

李尔王给自己的三个女儿分国土,大女儿和二女儿都说自己爱父王像爱糖一样,李尔王很高兴,分给了她们一大片土地。当李尔王听见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的话时,不禁大发雷霆,将她驱赶出了王宫。没想到,小女儿走后,大女儿和二女儿突然翻脸不认人,将辛苦教育她们多年的父亲流放到了一片荒无人烟的树林。李尔王很后悔相信了她们的甜言蜜语。他的几个忠实的部下,因为维护李尔王,死的死、伤的伤。李尔王认为自己太无能了,但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只能用自己的故事去启示大家:魔鬼往往是你身边的最信任的人。

有些人表面上对你忠心耿耿,可心里却想着如何伤害你,欺骗你对他们的信任。有些可恶的人甚至可以因为金钱、地位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情。小到同学之间、亲人之间,大到国家之间。在我们班有一位同学,她经常和我一起上学、放学。所以,我和她的关系还不错,她待人也挺好的。

有一次,我去找她时,发现她不再。就有一位跑过来跟我说她在我背后说我坏话,我愣了一下,笑眯眯的对那位同学摆摆手:“我相信她不会那样做的。”几天之后我再次去找她,发现她和另一位同学说:“喂,你知道吗?她(我)上一次……你还是不要跟她玩了!”顿时,我心里又是生气又是伤心,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怎么能这样对我?而此时此刻,她也给我上了一课:身边的人都有不可告人的一面。

李尔王读后感【篇4】

“父亲,我爱您胜过自我的眼睛,整个空间和广大自由,超越一切能够估价的贵重稀有的事物;不亚于富有淑德、健康、美貌和荣誉的生命,”这是李尔王的大女儿高纳里尔的表述。

“我厌弃一切凡是敏锐的知觉所能感觉到的欢乐,仅有爱您才是我的无上幸福……”这是二女儿里根的表述。

多么娓娓动人的口才,说得李尔王心花怒放,将财产给了她们,然而她们真有如此爱她们的父亲吗不,她们对爱的告白其实是对金钱的渴求,她们对亲情的表述其实是对财富的欲望,她们对父女情的理解其实是被利益蒙蔽双眼的表现。

而李尔王最珍爱的小女儿考狄利娅的回答却是“父亲,我没有话说,我是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嘴里;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对啊!亲情的爱只是因为您是“我”的父亲,而对您的感激与孝敬,不会因为言语的诱人而变得更加崇高,不会因为金钱的“万能”而变得更加伟大,更不会由于私欲的“渴望”而变得更加至高无上光彩夺目;相反它们会因为言语的花俏而变得低下,会因为金钱的伪装而变得卑贱,会因为私欲的愚昧而失去光彩。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人类那可耻的虚荣心所赐,考狄利娅那普通的“名分”、简单的话语道出了亲情的“真实”——普通而平凡。

然而李尔王却所以大怒,与她断绝父女关系,难道他这个高高在上的君王竟不习惯人间最平凡的亲情吗难道他这个父亲对亲情的理解也只是语言的动人、表面的华丽、不断满足虚荣心的奢侈,毫无真情实感吗

考狄利娅“只是缺少娓娓动人的口才,一些违心的言语,凡是心里想到的事,总不愿在没有把它实行以前就放在嘴里宣扬。”她所以失去欢心的原因“并不是什么丑恶的污点淫邪的行为,或是不名誉的举止,而是她“缺少像人家那样的一双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她所认为可耻的善于逢迎的舌头。”

人们的虚荣心是多么奇怪而可耻!只喜欢别人把你当贵重稀有的物品而捧得高高,却不明白别人已把自我当作无用易碎的玻璃花瓶,不明白自我的短处,还一味地挑剔别人的毛病与错误。当一个人不断期望得到别人的奉承与讨好时,那么这就是他“毁灭”的开始。

时间证明了一切,两个女儿排挤他,冷落他,仅有被他遗弃仇视的小女儿考狄利娅来关心爱护他,最终用她的生命换回了她“真正”的父亲,弥天大谎破灭了,此时美丽诱人的言语成了万恶的根源。言语的诱人,言语的“伪装”,言语的“虚假”历历在目,痛之入骨。回想当时肯特公爵的劝阻是正确的,他甚至用生命作为代价对他说道:“有人不会口若悬河,说得天花乱坠,可并不是无情无义!”而此刻已回天乏术了。

这是虚荣心“导演”的一部愚昧父亲害死自我善良女儿的可悲电影。

这不正说明了我们平时的一句话“忠言逆耳”,并且也证实了人们的虚荣心有多么强烈,对于平时普通的言语都要求美丽动听,对于不需要舌头,只要行动的事却要天天宣扬于嘴边,然而紧随着的将是幻觉、泡影与虚伪。

当肯特公爵被逐出国家领土时,曾对李尔王的两位大女儿祈愿道:“……愿你们的夸口变成实事,假树上会结下真实的果实……”可谁都了解人们的虚荣心永远会携带着虚伪与丑陋,夸口不会变成实事,假树上永远不会结下真实的果实。

李尔王读后感【篇5】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纯净。它如三月阳光普照大地的和煦;似清晨第一颗露珠的清澈;像傍晚微风拂国江面的粼粼。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英文版。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英文版《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与王位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依据三个女儿赞美他的程度分配了封地与财产,两个大女儿因甜言蜜语得到了她们想要的东西,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遭到了驱逐。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野心膨胀,把他赶处了王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逃走到荒野中,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处家门的埃德加。

随后,李尔王碰到了假扮圣徒的小女儿考狄利娅,他对女儿诉尽苦衷,考狄利娅听后立即组织了一支军队向英国秘密进攻,期望能为父王夺回政权,最终,双方开战,法国军队大败,考狄利娅惨死,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遭受一系列的事情后,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李尔王读后感【篇6】

小妹为善,李尔为庸,二女为恶。

这是《李尔王》里所讲述的,从本不该出的错开始,从李尔对王位的放弃开始,不再有爱。只因大女儿为利放弃爱,只因小女已无权再爱。

第一个瞬间:“爱父若父”

年轻的李尔王,雄才大略,富有梦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不愿意再忙碌于复杂的社会事务中,分土地仪式上,他想明白女儿有多爱她。

大女贡纳梨“爱父胜过一切”,次女吕甘“爱父亲以至于不能爱其他的一切”,小女科第丽霞却仅仅“爱父若父”,盛怒的李尔王让科第丽霞在没有任何嫁妆的情景下嫁给法兰西国王,将反对他的忠臣肯脱放逐,而他的国土,则成了贡纳梨和吕甘的“收获”。表面她们爱父,殊不知,这二人爱的仅是李尔的国土。

阿谀逢迎已成忠诚,真正的爱却不得不掩藏。

第二个瞬间:“老父衣百结,儿女不相识”

已经得到第一次财宝的李尔家二姐妹最终原形毕露,将李尔赶走,李尔的身边只剩下偷偷化妆并陪在他的身边被放逐囚徒肯脱和一个看透是非的弄人。穿过暴风雨,李尔最终明白了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他明白了小女儿将爱分给了每一个人,明白了两个长女的贪婪。最终恼怒至疯,不再理智。

已发生的事永远不可能改变,“三思而行”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当记住的。

第三个瞬间:“叛国之父”

李尔的另一个忠臣葛罗斯脱有两个儿子,小儿子爱特门为争夺利益,害得大哥埃特加被逐,当其父在帮忙李尔时,他眼看父亲被剜去双眼而无动于衷,而自我也深陷二女的情感纷争之中,无法自拔。

这一切终究为了什么?爱特门不愿明白,他只明白自我的利益就在前方。

很多人就是如此,始终目视前方:前方是利益,是自我;而不愿回头向后看:身后是亲人,是真爱。

第四个瞬间:“曲终人不归”

最终,死亡为一切画上了句号,李尔死了,他的三个女儿死了,爱特门父子也死了,想得到土地、利益和财富的,连同他们善良的亲人,一齐去了,恶人死前也不知悔过,而李尔与科第丽霞相拥长眠。贡纳梨、吕甘和爱特门最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们的死,一无所有。

科第丽霞,那个在阴暗之下坚持去爱的人,她会永葆亲情。死亡抵挡不住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纵使已到天堂,他们也能够互相弥补人生最终那份缺失的爱。

而对于我们,或许没有纷争,没有不和,那么何不尽情享受亲情呢?向后看看,身后有始终如一疼爱我们的亲人。

李尔王读后感【篇7】

读《李尔王》有感——信仰爱,才能看见真情

究竟是怎样的父亲,才会依仗儿女们的只字片语,来判定他们对自己的爱?我总想,这样的父亲,定是在生活中也没有深入了解和信任过孩子的。人愈没有什么,愈要争取什么,愈想炫耀什么。

书中李尔便是这样一位父亲,他身居高位,荣耀和金钱早不足以满足他的内心,独独欠缺一份承诺永恒的至爱,渴求并炫耀爱,是李尔的虚荣。

于是他向女儿们发问了,花言巧语迷惑了李尔,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最动人的语言、华丽的表面,就是真正爱的体现!然而,表面的爱只是为了满足一时的虚荣心,并蒙蔽双眼才能看到真正的爱。以至于当小女儿考狄利亚说出:

“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时,李尔勃然大怒,将平日最疼爱的小女儿赶出家门。

讽刺的是,大张旗鼓喊出爱的姐妹俩将李尔逼到暴风雨的荒原,只有在无所顾忌的惶惑中诅咒呼啸,被他遗弃仇视的小女儿反倒用生命揭露弥天大谎,换回父亲的信任。“有人不会口若悬河,说得天花乱坠,可并不是无情无义!”尽管意识到这一点,但心爱的女儿却再也不会回来。

支撑李尔王精神和灵魂的支柱倒塌了,疯狂成了李尔王不可避免的命运。

同样地,葛罗斯特伯爵也是一位深爱儿子的老父亲,但由于轻易听信了小儿子爱德蒙的谗言,放逐长子爱德加,促使了悲剧的发生。而继承爵位的庶子爱德蒙不过是个信仰自然,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损人利己之徒。背叛父亲,伤害兄弟,与**势力勾结,虚伪一旦被刺穿,就会以死亡为代价。

不管是李尔王还是葛罗特,他们显然爱着自己的孩子,但他们也是悲剧的受害者。为什么?如果李尔王再冷静一点,放下虚荣心,想想和女儿们在一起的情景,也许他能意识到,真正爱他的是他的小女儿;倘若葛罗斯特再耐心一些,与长子悉心详谈,给他一些解释的机会,而非一味试探,或许他就能发现,真正的始作俑者竟是他视为忠心耿耿的小儿子;如果科狄利亚和爱德加对父亲的性格有足够的了解,并及时向他表达爱意,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人性不可以试,更不可以猜。想以真心猜测真心,以爱试爱,结局不是误解,就是让你失望。唯有信任爱、了解爱、懂得爱,才能看清欺骗,从一个眼神中读出歉意,从一个拥抱中感受不舍,并懂得沉默之中的欲言又止,知道对方的真正需要所在。

也就不会靠只字片语判断爱,因为盲风晦雨之中,唯有信仰爱,才能看见真情。

李尔王读后感【篇8】

在我小小的书架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莎士比亚写的《李尔王》。

剧中的主要人物有李尔和他的三个女儿:大女儿贡纳梨、二女儿吕甘和小女儿科第丽霞。故事主要讲李尔王老了,要把他的国土按照儿女们对他的爱来分,大女儿和二女儿因为自己的甜言蜜语得到了一大半的国土,而小女儿科第丽霞是有几分爱就说几分爱,所以被李尔王放逐了。结果李尔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要夺取父亲的王位,就把李尔王赶出了王宫。李尔王的一位忠臣葛罗丝脱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国王受这样的罪,就把李尔王和他的佣人带到了他三女儿那里,而他自己却被二女儿的丈夫把双眼挖去。三女儿嫁给了法兰西国王,国王很爱科第丽霞。因为大女儿和二女儿要杀死李尔王,所以和法兰西打了一仗,科第丽霞和李尔王被俘。最后,科第丽霞被缢死了,李尔王也自杀了,贡纳梨和吕甘也被毒死和自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不好听的话不一定是坏话,也许是让你改掉缺点的话,好听的话不一定对你好,也许还会害了你,毁了你的一生。我在读《李尔王》这个故事之前,就喜欢别人夸我,别人一说我的缺点,我便撅起小嘴——不高兴了!但我读完《李尔王》之后终于明白了这句名言的含义: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我希望大家一定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光听恭维的话,更不要像贡纳梨和吕甘那样心狠手辣,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像科第丽霞一样诚实和善良,像葛罗丝脱一样的忠诚。《李尔王》这个故事有趣吗?如果你们也有一些好看的书,别忘了借给我哦!

李尔王读后感【篇9】

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高纳里儿、二女儿里根,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考狄利娅驱逐到国外。考狄利娅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毒打,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欺负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身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政界的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能够决定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正因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味道又怎样会知道甜的味道呢?

李尔王读后感【篇10】

这些天我在世界文学名著上看到一个名叫《李尔王》故事。让我来把故事说给你们听吧:

从前有个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都讨厌这个国王,唯独小女儿爱国王。一天,国王把三个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女儿啊,我今天要知道谁最爱我,我就分领土给她。”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大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将永远爱您,我爱您爱得比我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国王听了,认为是真的,就把一大块领土分给了大女儿。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为了争夺王位,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才是真心的爱我,是一个诚实的人。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要不然会受到惩罚的;也不能光听好听的话,而不去认真思考,要看清事情的本质。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蜂读后感(集合14篇)


作文在我们的一生中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写作文还是帮助我们找到属于自己的语感。好的作文能够体现作者的中心思想。什么样的作文会让你影响深刻?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蜂读后感(集合14篇),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蜂读后感 篇1

(唐)罗隐

不论平地与山尖,

无限风光尽被占。

采得百花成蜜后,

为谁辛苦为谁甜。

这首诗赞美了蜜蜂辛勤劳动的高尚品格,也暗喻了作者对不劳而获的人的痛恨和不满。

诗中讲述了蜂采花配蜜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人们。歌颂和赞扬了蜜蜂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高尚情操。蜜蜂为采蜜终日忙碌,走遍山野田地,从来没有偷懒过,而配制出诱人的、又香又甜的蜜却不是留给自己享用,而是留给人们享用的。诗人用诗句寄托自己对蜜蜂无私奉献的精神所赞叹。

读着读着,不禁想起我的英语老师吴老老师。在我心里吴老师总是严厉的,也是和蔼的,可亲可敬的。勤勤恳恳,无微不至爱护我们,对教学认真负责。他就像一只蜜蜂,为我们酿出知识的蜜糖,她就像一棵树,为我们这些小苗遮风挡雨;她就像一盏灯,点亮我们的人生道路。

上学期期末,五年级了成绩依然平平的我。一听到考试我就像一只可怜巴巴的小羊羔听到虎啸般的害怕。我开始为自己担忧。

就在我无助,像迷失在寒冷的黑夜的森林里找不到出口,他吴老师出现在我面前。吴老师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事,直截了当地说:你的基础不差,英语就是要多读,多听,细心,再仔细。不过补补课完全可以赶上去,考取好成绩不成问题。这些天有空我给你补补课。我不敢奢望。怎么还有问题吗?老师和言悦色。我鼻子酸酸的,除了学习,我还能说什么呢。在吴老题的用心辅导下,我集中全身心的注意力去聆听吴老师每一句话;每一句教诲。接下来每一天,我都是满怀信心努力去学习。终于,我进步了。是老师点亮了在寒冷黑夜的路灯使我找到了路标。

吴老师就像默默无闻的蜜蜂一样,总是辛勤地工作,无私地奉献,从来不求回报。总是把自己的知识无私地传递给我们,爱护关怀着我们。

我喜欢蜜蜂,也喜欢这首诗,这首诗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小小的蜜蜂,人们给予它们多少赞美都不过份,朴实无华,默默无闻的奉献自己,给人们以启发和启迪,人类多么需要这种精神啊!

蜂读后感 篇2

比起这本小说本身,其写作背后的故事似乎更有意思。

发表这篇作品时,东野圭吾正处于作家生涯最艰难的时期,作品销量不好且屡次在各种奖项中入围又落选,其本人也不受瞩目。所以潜意识里可能萌生了“沉潜”的想法。这本“核辐射”题材的小说,取材和写作总共用时四年(取材故事见图),不仅取材困难,还要担心“过时”的问题。

(按:突然想起陈浩基的《网内人》,在写作的时候也是时新题材,时间久了,就连我这个“网外人”都发现有些互联网知识变成了常识——“计算机技术的取材不容易,因为科技一日千里,今天再看两年前完成的《网内人》中的一些互联网元素也已经有点过时了。”)

创作的情感动机是阪神大地震带来的巨大冲击。事件没过多久人们似乎就已经开始遗忘,然而那些受灾者心中的创伤却难以痊愈。借此,东野应该是想提醒人们记住伤痛。毕竟,快中子增殖反应堆文殊的建立是应该考虑到地震因素。

东野以现实问题为着眼点,意图通过小说的形式来唤起民众对核辐射的关注,引发民众思考,这体现地是作家的良心。除此之外,他也为公民声讨他们应得的权益,同时呼吁公民们不要做“沉默的群体”,要敢于发声。

只是可能为了体现“专业”,所以加入了很多科学名词,很像《神探伽利略》,有堆砌之感。

当代人用当代话语诉说当代故事,这是当代作品的题中之意。同时,作家们应该注意地是,如果想发挥振聋发聩的效果还要依靠自身“功夫”。这本书虽涉足现实问题但浅尝辄止,并不见深广。

蜂读后感 篇3

前几天,我读了苇岸的《放蜂人》,读完后,不禁掩卷沉思,回味、品味着那放蜂人的自由、友善、淳朴、善良。

放蜂人,与光明开始工作,与大地同沐浴阳光、风雨,他与大自然的芸芸生物交谈,成为朋友。放蜂人也许不识字,文化程度低的可怜,可他却像学者熟悉思想那样,对大自然的奥妙了如指掌——枣树生长在冲积土上;荞麦生长在沙壤上,比其他土壤上生长的流蜜量大;山区的根树蜜多,平原的格树蜜少……

他与自然同生,与自然化为一个整体,他,是自然界的一位有礼貌的客人,是一位对主人友善的客人。可是,如他恐惧的那样,他那对自然友善、古老、淳朴的面目,正在人类文明间,逐渐消失。

是啊,这对自然的淳朴,古老,善良的面目逐渐消失了。我们每天把自己困在楼房里,对外界不闻不问,所以,渐渐地,我们对自然界的认知便一点一点地退化了。现在,我们连季节的变换有时都会搞错,更别提那养蜂人对花开花落、节气变换的细微的感知了。

放蜂人是世界上幸福的人,他每天与造物中最可爱的生灵在一起,一生居住在花丛附近。放蜂人也是世界上最孤单的人,他带着他的蜂群,远离人寰,把自然瑰美的精华,源源输送给人间。他滞于现代进程之外,以往昔的陌生面貌。出现在世界面前。他孤单的存在,同时是一种警示,告诫人类:在背离自然,追求繁荣的路上,要想想自己的来历和出事的故乡。

虽然放蜂人远离人寰,和现代社会有千里之遥,但是,他的孤单,并不令他感到悲痛、孤寂、无聊,繁殖,他的生活比平常人更加充实,更加美好,更加愉悦。他的孤独,有如隐士的高洁,有如挑夫的自由。他每一天都与自然相处,自己俨然成为了自然的一部分;他每一天与他的蜂群相处,自己与蜂群已经成为了一家人;他每一天与鲜花共处,鲜花仿佛成为了他的朋友……虽然他没有像现代人在都市里与各种人间凡尘打交道,追求繁荣,追求富有;但是他却有大自然这位“朋友”相伴,丝毫不觉孤独,无聊,反而比放逐自然的凡人过得更加充实,更加愉快。

蜂读后感 篇4

《昆虫记》这篇着作是法国着名困中加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才完成的。这本书里介绍了毛虫、蝉、蝎子、蟑螂、等几十种昆虫。可是,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于蝎子《白蝎“自杀”》这一节。有人说,蝎子遇到危险就会自杀。于是,作者就做了一个实验。他用烧红的木炭围成一圈火墙,然后把一只白蝎子放进火墙里。热浪烤在蝎子身上,它倒退着卷成钩子,一会儿伸直,一会儿弯曲,动作快极了,使人看不清楚。突然,它一阵抽搐,之后,就一动不动了。作者用镊子把它夹到一块凉沙土上,过了一个多小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蝎子竟然奇迹般的活过来啦,和以前一样变得生气勃勃了!这个实验证明,根本就没有蝎子自杀的这种事情,无非是人们乱猜测而已!

读了这一节,我不禁思绪万千:世界上大概除了人以外,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不会自愿结束生命。其实不管遇到什么情景,自杀都是一种胆怯的表现。大家都认为生命是一种很宝贵、完美的东西,既然上天赐予了我们可贵的生命,那我们就应当勇敢地应对苦难,珍惜生命,也回报他人。

在电视上,我们经常会看到许多人因为某种原因自杀了,着名艺人张国荣也在多年前跳楼自杀了。我认为,这些人的勇气真是太小了,简直还没有一个小蝎子勇敢。由此,我曾还联想到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我就是一个例子。我经常会因一道数奥题不会做就生气,苦恼,经常生气的对着草稿本发脾气,有时候甚至干脆不做,空着,这也是一种怯懦的表现!

所以,我们应当学习蝎子的这种勇往直前的精神,做一个坚强而又勇敢的人!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拍拍灰,继续前进,人生旅途很短,不要在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上计较半天而耽搁了其他的重要的事情。我时常告诫自我,要坚强,勇敢,因为,失败乃成功之母。可是,却因为没有例子而常常做不到,此刻,有了小蝎子做榜样,一个小生灵都不舍得丢弃自我的性命,那我就更不会了。我必须会更加坚定,一步一步地、踏踏实实地迈向初中的大门。

读过作者法布尔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触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梦想而不断奋斗。法布尔说的对:生命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能说抛弃就抛弃。我们不能把生命当成是享乐或者是受难,应当把它看成是一个合约。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违约,直至生命结束。

蜂读后感 篇5

在《昆虫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一种有趣的叫泥水匠蜂的昆虫。它造的屋子全部都是用泥土做成的,而且也没有加水泥,或者其他能让它坚固的东西。那你会问那屋子为什么能住昆虫的。让我来告诉你其实,它们用的是从湿地上取来的潮湿的泥土。但是,那泥土很宝贵,所以,泥水匠蜂每次都会来回飞好几次,而且一次也不休息,直到做好房子才好。而且,它们做的房子不容易倒塌,很坚固。

这篇文章读之新鲜舒心,生动活泼,这与作者善用拟人化手法、语言饶有趣味不无关系。比如说舍腰蜂不用敲开人们的大们,询问一正在主人是否同意它们和大家同住在一个屋檐正在,便自作主张,举家迁移进来,冲击并且定居正在来享受生活,这是使用了一连串人物动作的语言词语来描写舍腰蜂搬家的过程,显得意趣盎然。作者还用小客人、小家伙、小傻瓜这样本来是称呼人的昵称来称呼舍腰蜂,读起来必然另有一番情味;另外文章中作者对于舍腰蜂心理活动的描写也很精彩,揣测多次使用描写人物心理的词如吃惊、诧异、着急、不知所错之类的失意的表情等等,这样使其具有了人物的思想感情,让人感觉是在和它平等对话,觉得现时接近了距离,好像能感觉到舍腰蜂的心理活动一样,这样的对昆虫进行心理活到的描写的很生动。

蜂读后感 篇6

今天下午又跑去看了《青蜂侠》。本来我是对jaychou的演技抱有怀疑的态度的,但今天的观影还是令我觉得耳目一新!

1剧情:不老套,这个青蜂侠不是一心一意要扫除社会败类,后来由于对方抓住他的心爱的女人或亲人逼他出现并对他大打特打,最后大侠神奇出力把坏人打死。如果是这样那编剧就凹凸了。到底是什么剧情啊,一波三折,虽然有一两个部分比较老套,但不影响,您可以自己去看~~~~~~

2元素:仍是特技,特技,特技。但是特技中含有中国元素,不强调chinesekongfu,却让人对功夫心生佩服。很明显,编剧有点中国情结。

3演员:个人觉得最大的亮点是青蜂侠和他的拍档坐在专门的坐骑里的那个情节,在这里面jay和音乐很好地融合在一起,体现了他的音乐气质,我有点被感动难得啊,外国电影中的中国人如此吸引人的眼球!好样的jay!

4杂感:里面有个部分,jay说他来自上海,老板却紧跟着说他到过日本,他以为上海在日本驴唇不对马嘴。可是,jay没有纠正他,观众尤其是外国观众会误会上海在日本的!像今天,影院里就没有笑声。按常理应该要纠正一下比较好。外国人很不了解中国的。

5花瓶:卡梅隆成了最大的花瓶。可惜了。老戏精了都,却成了花瓶,虽然是有点智慧的花瓶。同时,花瓶也有了皱纹了,光阴易逝啊。

6猜测:可能会有第二部,因为这部拍得很不错,估计票房好就会有人呼吁第二部,就会促产续集来继续捞金。

总之,很不错,数字的就觉得很不错了。如果能看3d,估计效果会更好些。燕林电影城的3d我还没看过,但估计差不到哪里去。下次有冰河世纪的时候带儿子去看。目前,只能看看数字的。电影很电影院离我越来越近了。我喜欢。

电影和电影院不能没落,所以我希望它能继续繁荣下去,留给我们一个真正的文化阵地!希望以后电影院能做一些活动让我们大多数人能够轻松地走进电影院。

蜂读后感 篇7

隧蜂门卫的世界——《昆虫记》读后感800字:

“有时候,有好几只间隔不久,相继而来。通道太狭窄,容不下两只同时进出,特别是要避免相互摩擦,蹭掉了个各自爪子上的花粉,于是离洞口最近的就赶快钻入,其他的隧蜂则在门口按先后秩序排好,不挤不拥,等着轮到自己进入。第一只一钻入地下,第二次便紧随其后,然后第三只、第四只,一直一直的快捷地跟着钻入地下。”

“有时候会遇到一只要进一只要出的情况,于是,要进去的便稍往后退,礼让要出来的先出来。礼让是相互间的。我就看见过一些隧蜂正要钻出地面,又返回去,让出通道给刚飞回来的隧蜂。通过大家的互相谦让,大家进进出出反而非常顺畅。”

隧蜂,这种小昆虫,为了生活的美好,进洞的时候会按先后次序排好,按顺序进入;如果遇到一只进一只出的情况,它们能互相礼让。有规则的生活,让它们的世界充满了和谐的美好。可是,看看我们的人类世界,不禁生出几许悲哀!

十字路口,红灯闪亮。一排机动车在耐心等待着绿灯通行。自行车道里的电动车,按捺不住想要前行的脚步,冲出了斑马线;一辆小轿车正从侧面驶来。不可避免,一场车祸从天而降,电动车驾驶人躺倒外地,轻伤还好,有的便是当场呜呼。

买票窗口,人头攒动。大家有序排队,边翻手机边等待买票。一个个旅客从左侧买到票,从右侧的挡杆出来,虽然人多,可是却也较快。读后感·这时,一个黑色身影以迅雷不及掩耳响叮当之势,堵在了右侧的出口上。于是,人群中发出了不满的声响。如遇脾气暴躁者,脏言污语会会满天飞舞,售票大厅便聒噪无比。

青青校园,书声琅琅。办公室内,老师们在安静地备课,小声点讨论。突然办公室的门像狂风大作一般,“啪”地大开,接着进来了几个不速之客,他们横眉冷对,怒气冲冲,一声不响揪住某女教师的头发,劈头便打——老师不该对孩子管理太过严格。

娱乐新闻,铺天盖地。最引人关注的是某某女星偷税漏税,名誉扫地,甚至被关入狱,官场风云,宦海沉浮。某市长因贪污受贿锒铛入狱;某局长因桃色新闻被人肉搜索……

在没有规则的世界里,生活无疑是泥淖沼泽;只有讲规则,生活才能阳光明媚。物犹如此,人何以堪?愿我们学规则,讲规则,守规则,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蜂读后感 篇8

唐·罗隐

不论平地与山尖,

无限风光尽被占。

采得百花成蜜后,

为谁辛苦为谁甜。

诗中讲蜂采花配蜜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人们。这首诗歌颂了蜜蜂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高尚情操。蜜蜂为采蜜终日忙碌,走遍山野田地,从来没有偷懒过,而配出诱人的、又香又甜的蜜却不是留给自己享用,而是留给人们享用的。诗人用诗句寄托自己对蜜蜂无私奉献的精神所赞叹。读到最后2句,不禁让我想起了我们的班主任林老师。清秀的她做事细心,勤勤恳恳,无微不至爱护我们,对教学认真负责。今天,我发现林老师放学前不时地咳嗽,但她还是不停地说话,那声音十分沙哑,比平时小声了点,但远比平时吃力,还一个一个点名叫那些作业做错的同学的名字,请他们上到讲台,辅导他们补做和订正。

林老师就像默默无闻的蜜蜂一样,总是辛勤地工作、无私地奉献,从来不求回报。上课时,老师总是把自己的知识无私地传给我们,爱护关怀着我们。

我喜欢蜜蜂,读着这首诗,还让我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要学习蜜蜂这种默默无私奉献和不求回报的精神,这样你也会永远受到别人的欢迎。

蜂读后感 篇9

今天,我看了一个名字叫《大眼蜂》的故事,它让我很受启示。听听下面的故事,你就明白了。

一天,蜜蜂们早早地起床了,它们要做一件重要的事情采蜜。因为花儿的数量有限,蜂儿们早已占据了自己的地盘。只有大眼蜂起晚了,它出门飞到花丛的时候,已经没有地方可以采蜜了。可怜的大眼蜂只好漫无目的地飞呀飞呀,看看还有什么办法。当它飞到一个垃圾桶旁边时,发现在一张旧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花店新开张,请多来光顾!大眼蜂开心极了,心想:花店里一定会有许多漂亮的花朵,那我就有蜜可采了!于是,它按照报纸上写的地址飞去。来到花店,大眼蜂看见有许多芳香美丽的花朵在争奇斗艳、竞相开放。它高兴地飞上前去,采呀采、采呀采,采了满满两大桶蜜,高兴地飞回了家。看到大眼蜂满载而归,兄弟姐妹们都用惊奇而羡慕的目光看着它。从此,大眼蜂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虽然这只是个小故事,但是,从这个小故事里,我的到了两个大大的启示。一是:早起的蜂儿有蜜采,我们要做勤奋的人,千万不要懒惰。二是:当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轻言放弃,要像大眼蜂那样,在困境中坚持才能找到新的出路。

蜂读后感 篇10

《昆虫记》舍腰蜂读后感800字初中生1

灯下,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一手拖着下巴,一手握着一支钢笔。桌上放着已经翻阅了无数遍的《昆虫记》。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的《昆虫记》使我辗转反侧,难以成眠。《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着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昆虫记》是法布尔以一生的时间与精力,他仔细的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并将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也因为多种文字出版,所以他被誉为“昆虫诗人”,也翻译出版了他自己的大量作品。其中《昆虫记》被译成许《我国昆虫记》作者被当时法国与国际学术界誉为“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在晚年法布尔出版了《昆虫记》最后几卷,使他不但在法国赢得众多读者,而且也在欧洲各国。在全世界《昆虫记》作者的大名也已为广大读者所熟悉。文学接尊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但是可惜没有等到诺贝尔委员会下决心授予他这仪大奖,这位歌颂昆虫的大诗人已经瞑目长逝了。

灯光下,字行里,我又回到了家乡。大师的身影与我的重叠……

《昆虫记》舍腰蜂读后感800字初中生2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使人身临其境。我从小因为不喜欢昆虫,所以平时很少细心观察小动物的世界。《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成果。《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科普书。

这本书为我们提供了更珍贵的启示,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有句话说得好“知识就是力量”,让我们也用它来勉励自己,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舍腰蜂读后感800字初中生3

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使人身临其境。我从小因为不喜欢昆虫,所以平时很少细心观察小动物的世界。《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成果。《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科普书。

这本书为我们提供了更珍贵的启示,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有句话说得好“知识就是力量”,让我们也用它来勉励自己,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舍腰蜂读后感800字初中生4

人们称赞它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是一部值得传给下一代的书。”是“哈佛大学113位教授推荐的最有影响的书,法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着作,影响世界的经典着作”——《昆虫记》。

它融合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本书以忠实于法文原着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选择原则,让世界读者首次领略昆虫们的日常生活习性以及特征的描述等。《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螳螂、甲虫、蚂蚁、苍蝇、蜜蜂等各种类型昆虫!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的思考,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全书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充满了对万物的赞美之情。许多人看过后,都有着深刻的印象。

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它使我看见了动物与人类的相同;它使我看见了动物的语言,它们的话语是那样神圣,那样甜蜜;它们又使我懂得了人生道理……它们告诉我的太多太多,甚至整个世界!

《昆虫记》一个奇妙的名字,同样有着一个奇妙的内容,它是法尔文毕生的精力,融合的人与动物的生活,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最大贡献!

《昆虫记》舍腰蜂读后感800字初中生5

人们称赞它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

19世纪末,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捧出一部《昆虫记》,世界响起了一片赞叹之声。

《昆虫记》是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着。它熔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将昆虫世界化做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的法布尔以人性观照虫性,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并以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

在法国十__世纪,热衷于把自己的科学研究成果写成文学式着作的生物学家,多到不可胜数,何止法布尔一人。可是只有法布尔的《昆虫记》流传最久最广,这绝非偶然。原因就在于他怀着对渺小生命的尊重与热爱去描写?甚至歌颂?微不足道的昆虫。这就是《昆虫记》充满人情味的理由。《昆虫记》充满对昆虫的爱,对微小生命的爱,所以使广大读者深受感动。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

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

时间过去了半个多世纪,90年代末,中国读书界再度掀起“法布尔热“,书市上几种《昆虫记》的摘译本、缩编本都大受欢迎。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蜂读后感 篇11

《开隧道的矿蜂》是法布尔《昆虫记》中的一篇文章,我觉得他写得很有意思。

法布尔写的这种矿蜂很美丽,长着黑色和褐色的花纹,在结实的泥土里筑巢。它们四月开始建自己的蜂巢,每只矿蜂都有自己独立的小房间,内部装修得很光滑,很精致。这个房间除了它自己以外谁也不可以进去。如果哪个冒失鬼想闯进别人的房间,主人就会毫不客气地给它一剑。因此大家谁也不冒犯谁,这个小小的社会充满了和平的气氛。

到了五月这个鲜花盛开的季节,它们开始勤劳地采花蜜了。知道吗?蜜蜂不仅勤劳,还有一个我们很多人没有的优点,这优点便是谦让。当一只满载而归的蜜蜂从野外回来飞到洞口时,如果恰好洞口同时到达了几只蜜蜂,那隧道的宽度又不允许两只蜜蜂同时进入。尤其是大家的身体都满载花粉的时候,只需要轻轻一触碰,今天的辛勤劳动就都白费了。小蜜蜂可不像有的人类那样乱挤,它们会让最靠近洞口的蜜蜂先进去,其余的依次排队等候。有时候,一只蜜蜂刚要出来,而另一只正要进去,那只进去的蜜蜂就会很客气地让里面的那只蜜蜂先出来。

每只蜜蜂在自己的同类面前,都表现得非常有风度,有礼貌。而作为高智商的我们,有时候还在电梯门口你争我抢的。醒悟吧!高智商的我们!如果连动物都已经动的文明了,那我们难道还要动物来教我们吗?难道这样生活,你们不会感到羞耻吗?

蜂读后感 篇12

啊!这是多么神气啊!这是我第一次读《昆虫记》后与其他文章不同的感受。正如世人所称赞的科学界的诗人一样,法布尔把矿蜂在地下做蜂巢、敌人与矿蜂对峙等细节描写的非常生动,仿佛是我身临其境地在观察一样。

法布尔笔下的昆虫世界是那么神奇,矿蜂在他的笔下更是被表现的淋漓尽致。矿蜂如同人一样:在一个庞大的家族中各有分工,互相都不打扰,过着安宁、和谐的生活;采蜜归来,有序地排队飞回家,他们之间似乎有着某种默契,互相谦让,当家人受到侵害时,会一起对抗外敌

在我读过的说明文中,《昆虫记》比任何一篇都更能吸引我,文章不仅运用了大量的说明方法,而且运用诗一样的语言在描写,还添加了自身的感受,真是美伦美奂,不愧是一部世界巨着。我要学习法布尔老人勇于实践的态度和细腻而富有诗意的笔触,学会用眼睛观察身边的人和事,观察生活,享受生活。

蜂读后感 篇13

内容简介:全国文化中心北京,“女蜂”们的大戏正在高雅屏风后上演:“金钢蜂”声小鸽,对畅销书颇有远见的奇女子,精明干练不慎卷入地下恋情,绝境之处如何取舍:“天折蜂”徐朵,专栏作家春风才女,事业巅峰莫名坠楼自杀,引来猜测唏嘘一片;“苦情蜂”叶桢,物质时代的理想主义者,误入歧途转而向富人报复,就此堕落还是浴火重生:“幸运蜂”金点点,大型网站编辑,失业后审时度势杀回老家发展,事业情感生机斐然;“海归蜂”李妮,婚姻输尽之际竟遭法国帅哥追堵,山重水复奇迹降临人间小说首次描写了“女蜂”这一群体的现实命运,从独特视角剖析中国社会转型期特点。在她们的故事中汲取智慧、勇气与前行的信心。

女蜂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部小说里,提出了一个“蜂族”的概念。所谓“蜂族”,是针对时下“蚁族”命名的一个群体,指的是那些漂在北京等大城市从事出版、媒体、翻译、编辑等职业的年轻文化白领。“蜂族”?“蚁族”的生存环境要好一些,起码有着“文化”这层温情的职业面纱,经济收入也相对较高,但也同样面临着房价暴涨、通货膨胀、资本压榨,终日疲于奔命,难以掌控自己的情感和命运。对于“女蜂”而言,她们比男性“蜂族”要面对更多的压力,也更容易迷失。这个族群里,如果说因劳累过度脑萎缩自杀还是个案,那么日益严重的心理疾病、陷入不伦之恋、遭遇性骚扰、成为替罪羊、“被单身”……可算得上是司空见惯之事。在她们身上,许多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引发共鸣。她们在物质和精神、理想与现实的夹缝间苦苦挣?。她们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怎样才能得到属于自己的甜蜜与光明?这一切,都没有标准答案。我们只能说,我们面临的困难——包括现实的困境和精神层面上的困境——都是一样的。而在一样的困境面前,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也成就了不一样的人生。

女蜂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一本充满女性意识享受叛逆过程痛并快乐着的同时,又有某种回归不知其名状的心理渴望,在这本书之中彰显得淋漓尽致。阅读过程中会不时带来快感,我想……值得一读。

蜂读后感 篇14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开隧道的矿蜂这篇文章了。这篇文章里讲了:细长体形、有红色斑纹的矿蜂常常把巢建在结实的泥土里面,每只矿蜂都有自己单独的房间,它的小巢,每一个都修得光滑别致,上面还保留着一个个漂亮的淡淡的六角形的印子,这是它们舌头的杰作。这个房间可是它一人的天下,除了它自己,谁都不可以进去。如果谁想闯进别人的房间,腹底有一条明显的沟,沟里藏着一根刺的矿蜂,就会毫不客气地给它一剑。在狭窄的洞口,一只蜂刚要出来,而另一只蜂刚要进去,他们头碰着头遇上了,然而没有任何争执,那只要进去的蜂很客气地让开身子,请要出来的矿蜂先行。

我觉得矿蜂很友好,因为它们遇上了也不会争执,而是让对方先过,它那既有风度,又有礼貌的样子,简直像极了一位绅士。我还觉得这些矿蜂很聪明,因为只有聪明的矿蜂才能把小巢修得那么漂亮、那么光滑。还有,小矿蜂在自己巢上涂了一层唾液,下雨 的时候,水是流不进去的,因为这层唾液就像油纸一样保护着矿蜂的家。矿蜂真聪明呀!

《小王子》读后感实用14篇


阅读完该创作后,我感觉视野更为开阔。书写读书笔记能帮助我们更清楚地洞察自我,发现自身的不足和优点,这部名为“《小王子》读后感”的优秀读本绝对值得你关注,也欢迎大家阅读下方的参考资料,以便进一步开发更多的学习策略和思考方向!

《小王子》读后感(篇1)

世界名著《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唯一一部童话,它主要讲的是:小王子的星球很小,上面只有三座火山和一朵花,他很爱那朵花。有一天他和花闹了矛盾,决定到别的'星球看看。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最终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驯化了一只狐狸,狐狸告诉他一个道理:世界上有许多重复的东西,就像你的花一样,但它对于你来说是唯一的,因为你把它驯化了。后来小王子走到了沙漠,碰到了作者,诉说了这一切。最后因为对花的爱小王子不惜牺牲肉体回到了星球。

这是一部真挚感人的寓言故事,整篇童话文字清新,形式简单。但他充满诗意的忧郁,淡淡的哀愁,读来让人回味无穷。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专一,并且要对事情负责,就像小王子对花那样。我们不能让自己空虚,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更重要的是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光靠肉眼是不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小王子》读后感(篇2)

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叫做小王子的童话书。妈妈对我说,孩子,妈妈希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净的心。我很纳闷,小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所以我就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吃一本大人小孩儿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小王子住在一个小的只有她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了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以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正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进飞行员给羊换了一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她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妈妈还告诉我这里面的好多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得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则告诉我们要忠于守职,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会做很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什么都对,所以就像妈妈说的那样,我们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小王子》读后感(篇3)

读《小王子》

《小王子》,一部经典之作,由法国的圣埃克苏佩里创作,并在2015年拍摄成动画电影,搬上大荧幕。在我的遥远的记忆里,《小王子》的故事就是在一颗遥远的小星球上,有一个孤独的小王子和一朵玫瑰。但现在,当我长大了,我重读这部电影,发现一些有趣的情节,我错过了一前。

有一段特别有意思,“大人们都喜欢数字。你要是向他们说起一个新朋友,他们提出的问题从来都问不到点子上。他们绝不会问:

‘他的嗓音怎么样?他喜欢什么游戏?他喜欢搜集蝴蝶标本吗?

’他们总是问你:‘他几岁了?有几个兄弟?

他的体重多少?他的父亲挣多少钱?’他们认为只要有了这些数字就算是了解他们了。

你要是对大人们说;‘我看到一座漂亮的红砖房子,窗台上摆放着天竺葵,屋顶上有鸽子在歇脚。’他们完全想象不到那座房子的模样。要对他们这么说:

‘我看见了一栋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那他们才会惊叫起来;‘这栋房子很漂亮啊!’”

这种描述是夸张的,但却非常贴近生活和真实。在越来越成熟的过程中,人们会逐渐忽略一些事情,看看身边的朋友,每天接触的家庭,仔细想想你对他们了解多少。大人们的世界比起小孩子的世界似乎更加单调死板一些,以前那个色彩斑斓的世界正在渐行渐远了。

有一个成语叫做返璞归真,只要你愿意,脱下那世俗的外衣,就能回到最质朴纯真的状态,我想《小王子》就是在告诉这样一个道理吧。

小王子和狐狸相遇的那一段情节我也很喜欢。狐狸不想被驯服,但他发现了小王子的区别,甚至知道他只是一个过路人。他愿意和他成为好朋友,因为当他看到小麦的颜色时,他会想念小王子和那些快乐的回忆。并且狐狸还告诉小王子两个很重要的道理,“凡事只要用心去观察才看得清楚,用眼睛是看不见事物的本质的。

”“正因为你花费时间精力照顾了你的玫瑰,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十分珍贵。”

这两个字让我受益匪浅。我发现世界上的情感就是这样的。只有用心对待亲友,用心感受他们对你的恩情,才能感受到爱的力量和微妙。只有当你真的爱一个人或一件事或一份工作时,你才会愿意为之付出时间。

这片地里还有一个满是玫瑰花的花园。里面有5000朵玫瑰。但对小王子来说,没有一个是珍贵的。因为他用心对待他们,所以他的玫瑰和成千上万的玫瑰是不同的。

小王子从这5000朵玫瑰和狐狸中得到一个启示:任何事物在你不了解它,没有与它建立感情之前,都会是千篇一律的、冷漠无情的;而当你认识了它,“驯养”过它,用心体会过它,就会与它建立永恒的情感。

同样,也值得我深思,就像生活里,我们会接触很多陌生人,因为是陌生的没有感情的,所以在眼里并没有什么特别,可是慢慢的,你走进一个人,与他成为好朋友,那他就不再是千千万万陌生人里的一个了,你开始了解他,他也开始了解你,你懂得了他的好,你也用心的对他好,喜怒哀乐会被他牵动,感情就那样建立起来,两颗心渐渐搭起了一座桥梁。那样的情感因为难得因为你的付出就会变得非常珍贵非常奇妙啊,那会是这一生的礼物,最璀璨的东西了。

这部**的另一个主人公就是飞行员。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是,在飞行员第一次与人交流之前,他必须给别人看一张像帽子一样的**来测试他们,但成年人却无法理解。后来,当他在沙漠里遇见小王子时,只有他能看到画中的蟒蛇。后来,飞行员与小王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飞行员在长大后,心中仍然保留着一颗童心和最珍贵的东西。这样却也最是难得的。小孩子就是在慢慢成长的过程中,会渐渐迷失自我,就像书中写得,大人们也许根本就不知道要去**要去寻找什么,就踏上了特快列车。

《小王子》似乎在告诉我,留有一颗童心吧。当我长大后,我开始明白成年人在说什么和他们的笑话。我以前不知道。后来我发现大人其实很孤独,不想尴尬,所以我一直在找话题。慢慢长大,快乐越来越少,想要得到快乐越来越难了。

所以拥有一个童真是多么重要,这样你才能在生活中找到更多的美。比如,树梢上的落日余晖,天空中灿烂的橘红色夕阳,纯净辽阔的天空,我母亲的忠告。

故事里的飞行员有点像作者圣埃克苏佩里本人,他也是一名飞行员,现实是,他在执行一次飞行时,曾给母亲写信道:“亲爱的妈妈,我只是想请您对我放心,并且收到我的来信……我什么时候能告诉那些我所爱的人,我是多么爱他们呢?”然而,就在这一天,当他的飞机飞到里昂的上空时,突然失踪了,人们没有找到他的遗骸,于是编制了一个美丽的幻想:

他也许降落到另一个星球,跟他挚爱的小王子做伴儿去了。童话般的结局。

**小王子是个可爱的孩子。他单纯,好奇,孤独,善良,神秘。在这个故事中,当小王子无法理解他的花的心情,悲伤地离开了自己的星球,他开始访问其他星球。

一个没有臣民的国王却喜欢发号施令;一个自负自傲的人只等着崇拜者到来;一个因为自己爱喝酒而羞愧的酒鬼企图在不断的饮酒中忘却羞愧;一个一无所有的商人不断地计算加法,想把宇宙间所有的星星据为己有;一个循规蹈矩、辛勤工作的点灯人,随着星球转速的加快,仍然忠于职守;一个地理学家日夜工作,著书记录下山川河流的位置却从不离开自己办公室做实地调查。

这些看似荒谬的人构成了现实世界的真实写照。《小王子》讽刺了**世界里迷失的人们。我要找回人们原来的信念和真诚,擦亮他们的眼睛,不再被那些表象蒙蔽。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们越来越感兴趣。因此,他们失去了一颗会笑的星星。

每个人的心都有一个童话。在孩子们眼中,童话是一场浪漫的邂逅,是一种狂野的相象,是一个结局美漫的幸福愿望。而对**来说,童话是一部教育书,让他们的迷茫的心停下彷徨的脚步,让他们再次拥有去爱和接受爱的勇气。所以说童话其实是给大人们看的。

《小王子》就是一部爱的真谛吧,小王子一直真诚的对待别人,他与玫瑰的故事,他与狐狸的故事,他与飞行员的故事,都在书写着爱的诗篇,如同流水般,静静流淌,去滋润人们干涸的心灵,带给一代又一代人感动。所以,要勇敢地去爱,要无条件地去爱,要相信爱,生命太短暂,只有爱与真、善与美是永恒的。

我认为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它可以净化人们的思想,丰富人们的思想和见解。读书就像一种冒险,遇到不同的惊喜和温暖。

《小王子》读后感(篇4)

有人说《小王子》是一部给成人读的童话,在那诗意般的淡淡的哀愁中蕴含着一整套的哲学思想。准确的来说,这本书的故事既明朗又隐晦,说它明朗是因为这个故事风格轻松,情节明朗,是一部关于爱与美的童话故事,而它隐晦的一面则表现为在这个简单的童话故事背后,小王子用简单的生活方式以及对生活的美好想象向我们喻示了太多不可言说的生活哲学。

实话说,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它很奇怪,因为故事的开头实在难以令人捉摸,一个来自现代社会的人居然在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遇见了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而这个小王子也显得莫名其妙,总是说一些令常人难以理解的话。也许到二十岁时一个人童年时候的天真和想象力已然消磨殆尽,也失去了童年时候对一切不可知事物的那种孜孜不倦的探求精神,再也没有办法像小王子一样认真,孤独而又有一颗敏感的心来体验生活。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因为他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孤独和忧伤。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她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书一开始,就讽刺了我们这群想象力贫乏的大人们“这些大人从来就不主动去了解任何事情;而对我们小孩来说,老是跟他们再三作解释……”“于是,我就不会再跟他说什么蟒蛇、原始森林或是星星了。我只会谈他们能够理解的事,譬如谈谈桥牌、高尔夫球、政治,还有领带等等。这样一来,这个人就会非常高兴,一位遇到了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人。”而孩子们跟大人说:“我看到一栋漂亮的房子,它是用玫瑰花砖砌起来的,窗口有天竺葵,屋顶上有白鸽。”他们一定没办法想象那间房子的样子,你得说:“我看到一栋价值两万美金的房子。”他们一定会说:“那栋房子铁定是美呆了。” 作者圣艾修伯里也许就是在成年人里感到了孤独,感觉到自己已经失去了对生活的想象,发现不了生活的美好,于是就通过小王子的眼睛来发现成年人的无事空忙,为了占有财富,为了金钱权力学问等忘掉了自己生命的真正价值、真正需要,失去了自己最可宝贵的童真和无邪,失去了宝贵的想象力和美感。

也许有人认为小王子的生活是一种哲学般的生活,需要仓廪充实衣食无忧,才能发现生活原来的本真面目,发现生活美好的一面。而寒来暑往,整天为衣食住行疲于奔命的人总是尝尽了生活除美好和幸福之外那部分的滋味。但是话又说回来,谁又能夺去我们关于生活中的一些美好事物的体验呢?物质可以消亡,但精神世界不朽。请不要忘记上天赋予我们最初也是最珍贵的东西——童心,用这颗柔软的童心去感知一切天造地设的自然和美好,去看四时更替,季风的颜色,去听落叶簌簌,冬雪纷纷,去听大自然沉默的歌唱。

《小王子》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王子》,里面讲述了小王子去旅行途中发生的故事。

小王子原本一个人住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也许是想看看外面的世界,他开始了旅行。他先后遇到了自以为是的国王,恋慕虚荣的自大狂,古怪的酒鬼,忙碌的实业家,辛勤的点灯人,冷漠的地理学家,最后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在旅行途中经历了很多的事,有一件事对我触动很深,就是他在地球上看到了很多的玫瑰花,才发现本身星球里唯一的玫瑰花并不是并世无双的,他悲伤的哭了,但是他后来想明白了,他给玫瑰花浇水,做屏风、除虫,倾听她的心事,正是因为他做了这些事,他们才成了有关系的人,那么玫瑰花就是小王子最珍贵的并世无双。

读到这儿,我停下来,想了想。这种关系特别像父母和我,他们抚养我,掩护我,给我做饭洗衣服,带我玩儿,正是这八年里发生的这些事,才让我们成了相互的并世无双,而不是其他人!哪怕是那么优秀的姚明、刘翔,父母都不会拿他们和我交换!我知道父母爱我,而我也爱他们,同时我也希望父母能适当的罢休,不要一直像小王子对玫瑰花一样,给我做屏风、搭雨篷,也让我本身多经历风雨,让我本身快快的成长!

《小王子》读后感(篇6)

初读这本书,我的感觉是抱着随便翻翻的态度,并未有太多品析,只是走马观花似翻翻,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逐渐对这部不足五万四的童话有了新的认识。这难道就是日久生情?

对于已经是一名初中生的我,并没有因为它是童话而抱着轻蔑的态度,。而是去仔细品味它,谁说童话。就一定是孩子看的!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是一朵玫瑰花。但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在地理学家的指点下,孤单的小王子来到人类居住的地球。

小王子发现人类缺乏想象力,只知像鹦鹉那样重复别人讲过的话。小王子这时越来越思念自己星球上的那枝小玫瑰。后来,小王子遇到一只小狐狸,小王子用耐心征服了小狐狸,与它结成了亲密的朋友。小狐狸把自己心中的秘密——肉眼看不见事务的本质,只有用心灵才能洞察一切——作为礼物,送给小王子。用这个秘密,小王子在撒哈拉大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离开地球,重新回到他的B2号小行星上。它的语言虽然没有那么精美,甚至于有些”鲁滨逊'’的味道。可是仍然无法阻止我们对它的热爱。我想原因就在于它那些朴质的语言吧,令你仿佛可以近距离接触小王子,能够想象出他的样子以及他的朋友们。

在这部作品儿童童话里,也流露出—些伤感情绪。但这并不是主要的,并没有处于压倒地位。故事到了高潮,这丝伤感很被消除了。小王子向他的朋友赠送了临别的礼物:“你会有许多会笑的星星。”地球上的这位飞行员将会听见他那喜爱的小宝贝在星海中的一颗星星上的笑声,于是,他就会听见所有的星星都在笑。就这样,作品中的伤感失去了分量,死亡失去了它的恐怖性。

我认为所有人都应该看看这部童话,它是让你返璞归真的良机。

《小王子》读后感(篇7)

当我年轻的时候,我认为《小王子》只是一本童话书,所以读完之后我把它扔到了一边。直到现在,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时,我发现法国文学史上最神秘的传奇作家安托万正在思考和批判现实生活。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从一个金发小男孩开始,讲述了他的旅程。小王子照顾好他的小B612小行星,然后在行星上游荡。他看到了傲慢的国王,痴迷的商人,逻辑奇怪的酒鬼,固执的地理学家,迂腐的点灯人.

但是在这个满是孩子的世界里,小王子不懂很多事情,也不能理解它们。为什么要吃止渴片,每周节省53分钟。为什么人们每天都要忙碌地绕着铁轨走?当他看到成千上万朵玫瑰时,他不明白为什么他自己的玫瑰在欺骗他。很快,小狐狸给他一个答案。狐狸说:“因为你给了玫瑰时间,所以你的玫瑰对你很重要。”一只小羊吃一朵花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对小王子来说,就像所有的星星都在一瞬间熄灭了。

1909年,一位土耳其天文学家用望远镜发现了B612行星。在那之后,当他在天文学会议上被展示穿着古代土耳其服装时,没有人相信他。但是当他后来以正式服装发布他的发现时,每个人都相信了他。人们只关注权力,但是财富忘记了生命本身的价值。

小王子是珍贵的,因为他愿意花53分钟走向甜美的河水。愿意坐在木凳上看44次日落;愿自私的玫瑰有始有终;愿意冒着流泪的风险驯服狐狸.

“重要的东西是肉眼看不见的。”这是作者安托万给读者的最后一句话。

我被小王子挥之不去的悲伤所震撼,被他纯真无邪的爱所感动,为他逐渐消失的童心而悲伤。关于作者安托万有许多最后的困惑,但是我更愿意相信的是安托万回到B612来和小王子一起照顾这个独一无二的星球。

在繁星点点的夜空中,狐狸坐在小王子的旁边,小王子站直了身子,看着B612行星和为他准备的独特的玫瑰.

《小王子》读后感(篇8)

捧起《小王子》,随便翻了翻,顿时就被其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神秘可爱的小王子、聪明的狐狸、表面坚强内心温柔的玫瑰等等生动形象的人物,和其中充满童趣的文字无一不让人心动。于是,我开始跟随着小王子遨游。

小王子离开了玫瑰,先后访问了六个星球,各种的见闻让他认识到了大人们的荒。唐可笑,比如:唯一的国王也就是唯一的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喜欢发号施令;一个酒鬼他喝酒因为他很惭愧,而惭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是个酒鬼……这一切见闻令小王子十分的无奈。后来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寻找人类。小王子遇到一只小狐狸,小王子用耐心征服了小狐狸,与它结成了亲密的朋友。小狐狸把自己心中的秘密——肉眼看不见事物的本质,只有用心灵才能洞察一切——作为礼物,送给小王子。用这个秘密,小王子在撒哈拉大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因为思念玫瑰,死在了沙漠中。

童年流逝,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记忆,也消蚀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就好像在清水中洗了个澡一般,心又重新变得剔透明亮了。就像是回到了从前的那个纯真无邪的孩子,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功利主义,没有虚荣心,没有大人们的荒。唐可笑,我们每一个人长大之前都有一颗真善美的心。那为何长大后的我们,却再也找不到这些了呢?到底是什么浑浊了我们?是功名利禄,是锦绣前程,是金钱诱惑使这一切都面目全非。导致大人们空虚、盲目和愚妄,正是这样人们感觉到孤寂无助。

我们是否也应该拥有像玫瑰和小王子之间那样的友谊?像狐狸和小王子间的情谊?像飞行员与小王子之间的互相依赖信任?也许在我们尚未接触功名的时候曾经拥有过吧。而无论是友谊、情谊或是信任都是一种责任,一种我们必须为之负责的责任,而不应该随随便便地玷污它。为何大人们却无法做到用真心对人,赋予之信任于人,认真肩负起这一重任呢?是种。种的利益诱惑使我们的大脑不听使唤,走入歧途。

长大后的人们是否应该反省自我,担负起生活赋予我们的每一份责任,认真负责的扮演好人生中的每一个角色,使我们的人生不枉走过。让社会充满真善美,让友情、情谊变得美好。在这里我再一次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快要泯灭的童心而哀悼。童心逝去没关系,关键是人的本心不可失,这是我读这本书所得到的最大的启示。

《小王子》读后感(篇9)

《小王子》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创作的最着名的童话书。下面是关于小王子的读后,欢迎阅读!

《小王子》这本书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小王子到底是怎样样的一个人呢?我立刻翻开了这本书。

在书中,我看到小王子很好地照顾了一朵玫瑰,但是他因为和玫瑰吵架而离家出走了。看到他在六个星球上旅行,看到他和地球上的小狐狸打**给朋友,和飞行员交谈,最后看到他被毒蛇咬伤,消失在沙漠中。我渴望小王子的玫好经历,我为他的离去感到悲伤。我希望小王子能回到他自己的星球和他心爱的玫瑰。

我想,这是所有喜欢小王子的人的心愿吧。

看完书后的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来到了撒哈拉大沙漠,我看见狐狸望着金色的麦田,倾听风吹过麦浪的声音,嘴里说道:“亲爱的朋友,你必须已经回到你的心爱的玫瑰花身边了吧?你必须要对你心爱的玫瑰花负起职责哦。

”我一转身,又飞到飞行员的窗户面前,他正仰望着繁星闪烁的星空,嘴边带着笑容。

在我心中,小王子总是那么单纯善良。他让我们懂得如何用纯真来对待生活,珍惜我们爱的人,对我们爱的人负责。我要把《小王子》这本书推荐给同学们看,期望他们也能有所收获。

小王子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王子》。

《小王子》一位名叫安东尼·德·埃克絮佩里的作家,也是飞行家的人在1943年写的,该书至今全球发行量已达五亿册,被誉为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最佳书籍。通过小王子的经历,阐述了他对社会上不同类型成年人的看法和批评,并提出了一些发人深省的问题。

《小王子》是以儿童的角度看待世界,那是多么天真、幼稚、可爱又纯洁、真诚。在现实生活中,大人们整天忙忙碌碌,陈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可越是如此,越体验到人生好处的虚无。读了一遍《小王子》就像在清水中洗了一个澡一般心有重新变得剔透明亮了。

小王子用孩子气的眼睛,看穿了**的空虚、盲目和愚昧,用朴素的语言写出了人类孤独寂寞的命运。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先自己从未明白的世界,但是,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

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当我们开始寻找的时候,我们已经失去了,但是人们不珍惜现在,不珍惜寻找中的每一刻。

此书热情讴歌真善美,使我回味无穷,永不忘怀。它还可以洗涤那些被污染的灵魂,重温失去的纯真和情感。

小王子读后感: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忙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齐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明白,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职责的人。

例如,世界上有很多中国海龟,但只有我的海龟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是我唯一训练过的海龟,所以我的海龟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职责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小王子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写的是这样的资料:在六年前,因为他的飞机出了故障,在沙漠中遇到了我,于是我们有缘认识了对方。

他是小王武。他来自b-612星球。然后我们一齐从小王子那里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最后,小王子离开了,回到了自己的星球,那里只有三座火山和玫瑰。

之后,小王子又去了下一个星球,在这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小王子问他,他也不回答什么,小王子一路走过来,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最后,小王子发现他回不去了。他在他来到地球的地方徘徊,深深地想念他的玫瑰。我读了这本书,也大有收获。

感觉到《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

我很简单地就读了两遍,这种童话,它让你简单地阅读,同时在简单间也给予我们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完美,比如简单与清澈。

小王子对生活态度严肃。他的个性值得我学习。他孜孜不倦地挖掘火山口,拔出猴面包树的幼苗,这些都给了我必要的启示。我们也要认真学习,做一个认真的人。

小王子读后感:

这天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的第二十三小王子遇见了一位商人,这个商人是贩卖解渴的药丸,一个星期吃一颗就不用喝水了。小王子就问:“为什么买这种药”。

商人就这样回答:“这样每星期可节约五十三分钟。”小王子想如果他有着五十三分钟,他会悠闲自在地朝一泓泉水走去。

读到这个小王子很想简单,悠闲地走向春天。而小王子愿意干的事就这一点,但他也很难达成自己的愿望。如果我有五十三分钟的时间,我就得做点好事,好好玩。

当然,我们目前还很小。除了玩,我们除了学习什么也没有。我们有很多空闲时间。所以我们必须要珍惜此刻的大好时光。其实那所谓的解渴药丸能节省53分钟,可我们每一天在玩的时候少玩十分钟,那么一个星期就能节省70分钟了。

其实,只要我们主动珍惜时间,就不需要吃任何解渴药来节省时间。再说,万一我们吃了别的东西!况且我们那里也没有那种东西。想节约时间,就必须要靠自己。

立刻我就要把这本书读完了,就应还有

三、四这几天我看了《小王子》这本书,看完后,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会抬头看看天空,因为这本书上说:应对困难的时候就抬头看看星空,没什么大不了的,明天又是一个新的一天……

《小王子》说的是作者因飞机故障迫降到撒哈拉沙漠上,碰巧遇到一名来自外星的小人儿——小王子。通过与小王子的交流,作者了解到了他所居住的星球的奇异情况和他在太空中的冒险经历。他参观了各个星球,遇到了许多陌生的成年人,最后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蛇、玫瑰花、狐狸、扳道工、商贩等等,由此他明白了生活的道理和生命的本质……

我十分喜欢富有哲理的书籍,《小王子》很明显就属于这一类,书中的很多处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再见了!”狐狸说,“我告诉你这个秘密,很简单。凡事只有仔细观察才能看得清楚,事物的本质是用眼睛看不见的。”

“人们已经忘记了这条真理,但是你不该忘,对你照料过的东西要永远负起职责。你对你的花儿是负有职责的……”

“月光下,我看着他苍白的额头、紧闭的眼睛和在风中颤动的发绺,自语到:‘我看到的仅仅是外表,最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几年来,我读过很多书,《小王子》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他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道理,这本书将让我一生受用不尽!

小王子读后感:

《小王子》这本书是法国的圣——埃克苏佩里著作的。故事讲了在一颗遥远的星球上住着一位小王子,他和一朵花儿生活在一齐。爱、宽容和束缚感在他心中升起,于是他带着悲伤和深情的玫瑰离开了他的星球。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我笑了。太幼稚了。但,看着看着,我笑不出来了。也许这就是幼稚的童言力量啊!

最后的结尾把我感动了,因为小王子为了一朵花,为了一线纯洁的童心,竟然能够舍弃自己的身躯回到有自己那朵玫瑰花的星球。

小王子开始参观和学习。他游历了许多星球。第一个星球那里住着满心控制欲的国王、自以为是的自大狂、矛盾的滑稽统治者。明明他没有一个臣民,却那么骄傲自大;接下来是一名虚荣心十分强的人,他以为凡是经过那里的人全都他的崇拜者,这是多么愚蠢的想法!

逻辑有问题而又忧心重重的酒鬼、忠于职责的灯夫……小王子更加忧伤了——他不明白他们都在追求些什么,权利、虚荣、利益、僵化的知识?小王子最后到了地球,在沙漠中为了一只小羊他遇见了飞机的飞行员。飞行员慢慢了解了小王子,也明白了他的爱——拥有了自己的玫瑰,就拥有了自己的世界。

为了回去看玫瑰,小王子舍弃了自己的身躯,飞回了自己的星球,守护着自己的爱恋……

小王子读后感:

我在家中,仔细阅读、欣赏了这本名叫《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

之后明白了是一位居住在b612星球上的小王子,因为想了解其他星球,于是就开始了他的星球之旅。途中,他遇见了骄傲而又孤独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奇怪的酒鬼、忙碌的实业家、守时的点灯人和自大的地理学家,最之后到地球认识了“我”,与我结成莫逆之交的故事。

小王子与“我”相遇后,开始了一点点的交心。一天,在沙漠上,小王子与飞行员口渴极了,想要找口井打水喝。但是都找了一天了,却依旧一无所获。

“我”几乎放下了,但是小王子仍然在鼓励着“我”,沙漠很美,它之所以美,是因为在它的某个角落里藏着一口水井。加油!我们必须能成功!

“小王子的话使我精神振奋,让我觉得我们还有期望。于是我们肩并肩地朝前走去。没想到,我们竟然找到了一口水井!

我和小王子喝完水后,香香甜甜地去梦中的世界里游玩去了。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对自己才有了反思:真正的朋友是不会为了些鸡毛蒜皮的事闹翻的:真正的友谊是坚不可摧的。我们都要珍惜自己的友谊并去维护它!因为友谊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

小王子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纯洁地净化着我们的心灵。

小王子读后感: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小王子》

这几天,我读完了《小王子》这本书,心中感触颇深。

《小王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我”6年前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并那里遇见了小王子。透过交谈“我”得知小王子居住的星球很小,但小王子生活的乐趣却很多,尤其是小王子深深爱着的那枝玫瑰花,但是敏感的小王子因为一次恼怒应对玫瑰花的爱产生了怀疑。于是小王子走了,他先后拜访了6个星球,而他拜访的第7个星球就是地球。

并在地球上遇到等爱的狐狸,和狐狸之间发生一些事,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职责,意味着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好处。

《小王子》读后感(篇10)

[爱是小王子的玫瑰——小王子读后感]爱是小王子的玫瑰——《小王子》读后感小王子,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爱是小王子的玫瑰——小王子读后感。当然,这不仅仅是爱情,更是关芸芸在现实生活中错过的美。而我,在读这本《小王子》的时候,主要的感悟,还是关于爱这个方面。

我,相信爱的力量。从来都孜孜不倦的追求爱。但可能失败太多,不知不觉中失意,虽然依然坚信爱情,但不禁怀疑自己是否真的知道什么是爱情。

我迷惘于这个问题,已经很久。无数次在深夜里问自己,什么才是爱?有时候,甚至于绝望,心下叹息:

看来是永远都无法有机会懂得什么是爱了。不过,今天读完这本《小王子》之后,心下开始有点启悟,虽然不太确定,但至少我是终于懂得一点点,什么是爱了,读后感《爱是小王子的玫瑰——小王子读后感》。在《小王子》的开头,首先描写了小王子的一席话,表达了他为抛下他的玫瑰而悔恨的情绪。

这段文字,异常优美而隽永:「我本不应该听信她的话的,永远也别信花儿讲的话。她们的作用就是供人观赏,供人嗅闻。

我的花熏香了我的星球,但我不知道怎么为它高兴。她说的虎爪话,本该打动我的心,可我却生她的气。」「那时我真是不懂事。

要对一个人下结论,不应该听他说什么,而应该观察他做什么。她芬芳馥郁,赏心悦目,我不应抛下她一走了之!我不理解她那不聪明的谎言饱含的深情。

花儿是缺点不少,但优点也很多的矛盾的东西!那时我年纪太轻,不懂得珍惜她,爱她。」我想,有时候,真的是错过之后才知道珍惜,只因当时不知道不明了。

女人是矛盾的东西,有很多缺点,也有很多优点。我想,女人总是想让自己爱的人呵护自己,所以才会显得千变万化,让人感到难以猜度,产生种种误解。然而,无论怎样的变化,被自己所爱是永恒的主题。

《小王子》读后感(篇11)

坐在飞机上无聊的时候,看书也许是最惬意的事情了吧!

翻开准备的《小王子》,一页一页翻读着,此时,飞机中发出昏暗的光,舱中的人们都沉浸在梦乡当中。唯有我翻页的声音,显得那么清晰而又规律……

这本书大概是讲一个外星的小孩,生活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那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他是那个星球的小王子。长大了,他去别的星球旅行,碰到了各式各样的外星生物,有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狐狸……小王子也因为狐狸的一段话而明白了爱的真谛。最后,他为了回去陪伴他的玫瑰花,舍弃了自己的肉体。

小王子喜欢仰望天空,在面对浩瀚无际的天空中,他又变成了一个渺小的人儿。曾经在郭敬明的《爱与痛的边缘》中看过这样一句话:其实当我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我才是真正寂寞的,可是我总是在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仰望天空。其实,我觉得,一个人无法踏遍千山万水,饱览壮美山河,但当他抬起头时,就会拥有全部的天空。

不由得轻轻拉开飞机窗,虽然此时已是半夜,却依旧是一成不变的淡蓝色,。蓝与白的分界是那么的清晰,却是那么的无趣。有时候,我更喜欢仰望星空,那种深沉而又神秘的美,时常让我为它沉醉……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待在英国的最后一天了,我们在Phoebe家举办了一个Party,大家都换上了最漂亮的衣服,男生甚至穿上了西装,其实刚进门,看到平时随性的男生们穿着那么正经的衣服,真的有被吓到的感觉。Phoebe邀请了一位老爷爷来帮我们唱歌,教我们跳舞。首先教的当然是别具一格的苏格兰舞,我们按照老爷爷的指示转圈,跳跃,不亦乐乎。后来我们又跳了一支男女搭档的舞,说来也好笑,我和Harry似乎是没有默契,挽着手转了一圈之后明明我应该去和另外一个男生继续转的,结果我们俩竟晕头转向地找了同排的女生跳了,急的Amo在那里急的只喊:“You are wrong.You are wrong!”好半晌,我们才恍然大悟。可是在交换的途中,我们俩又撞到了一起,虽然是状况百出,但是有惊无险,这首曲子好歹也算是顺顺利利跳完了。

天渐渐地暗了下来,我们又在宿舍里和Judah还有Eva这两个英国小朋友玩了一会儿后,才肯放他们去睡觉,毕竟这是我们在牛津呆的最后一夜,明早我们就看不到他们了。

怀着一丝离别的惆怅,走出了Phoebe的家,大家似乎都有些失落。虽然待在英国只有这短短的21天,但是我们却和当地的朋友有了非常好的感情,真是不舍得离开了。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你们看天上!”第一次,以45度角仰起头,看到了星空,以及美好的北斗七星,这时,Peter突然对我说:“Wendy,咱们去公园玩玩吧!”于是,一伙人来到公园,躺在草坪上,望着星空,讲述着自己的梦想……

“我会住在这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在某一颗星星上微笑着,每当夜晚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像是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微笑一般!”

如今再抬头时,早已没有了当初在牛津见到的那么美的星空,但却依然思念着你们。你们……在地球另一端的过的好吗?

《小王子》读后感(篇12)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是《小王子》里的一句话。那“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呢?这就是“爱”,小王子被那朵玫瑰惹火了,决定去星球游历,其实,那朵玫瑰的小花招背后,藏着多少对他的爱啊!可惜小王子当时还小,不懂爱。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是《小王子》里的一句话。那“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呢?这就是“爱”,小王子被那朵玫瑰惹火了,决定去星球游历,其实,那朵玫瑰的小花招背后,藏着多少对他的爱啊!可惜小王子当时还小,不懂爱。

325星球上住着一位爱发号施令的国王。他把小王子当作自己的臣民,对他发出很多荒唐可笑的命令;326号星球上住着一位爱慕虚荣的人。他觉得所有人都是他的崇拜者,让小王子为他拍手,他就脱帽敬礼;327号星球上有一位酒鬼,为了忘记喝酒而酗酒无度;328星球有一位做生意的人,一直在计算天上的星星,为了买更多的星星;329星球上有一位点灯人,他日以继夜地工作,让灯亮、灭;330星球上有一位地理学家,等着探险家来给他输送信息。

这不就像是父母对孩子爱的误区吗?喜欢高高在上对孩子发号施令;任何情况都希望被孩子认可;承诺的事情反复做不到;把孩子当作自己的私人物品;忽略与孩子真实的了解与互动。但是,不管怎样,作为父母,他们就像329星球上的点灯人一样,一生恪尽职守。

妈妈当年也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仙女,爸爸当年也是梦想勇闯天涯的江湖少年。别怪妈妈爸爸给你的爱不够完美,这已经是他们的全部了。爱,虽不完美,却已倾尽全力。

《小王子》读后感(篇13)

《小王子》读后感

《小王子》这本书,是学校要求学生放假要阅读的几本书之一。女儿读过后,写了一篇读后感。可能她觉得这本著作中某些内容可能会启发我,所以,要我也读一读,并写一写读后感。

虽然这是一部举世闻名的作品,但我从未读过。听了女儿的话,我要读这本书,完成女儿交给我的任务。这本著作,我读了两遍。

确切点说,是听一遍、读一遍。我平时有些忙,所以就**了一个喜马拉雅听书的app,利用上下班和中午休息的时间,听了一遍《小王子》的朗读。在听力过程中,有时会受到其它事物的干扰,所以听力不是很连贯。

虽然这样,这篇著作却深深吸引了我、打动了我,有些内容听过后,还有些不明白。所以,我就抽了一段时间,认真的读了一遍。

我是在晚上陪女儿写作业的过程中,读完这篇著作的。女儿每天晚上写作业时,我一般都陪在她旁边,在写作业时,她会常常问一些在写作业过程中引发的新思考和新问题,我如果不会,就上百度找一找再回答她。但她通常不会问很多问题,所以我有很长时间仔细阅读这本书。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作者本人。作者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是一个40多岁的、经历过战争磨难的人飞行员,给我的感觉他应该是一个“硬汉”,根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著作来。但令我惊讶的是,身体能有如此细腻的心灵,能有如此纯洁的童心,能用童声写出如此经典的童话故事。

需要指出的是,这是在战争间歇期间造成的。虽然眼前有很多的伤痛,但他的心依然纯洁。在这个时候,他不容易被探索、爱和希望包围。我非常喜欢他的生活态度。

在我的作品中,这些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王子、国王、虚荣的人、酒鬼、商人、打火机、地理学家、蛇、狐狸、玫瑰。对了,还有猴面包树、火山。

“小王子”应该是童真和爱的代表,我认为他还代表者希望。对“小王子”的描写中,那段画“蛇吃象”的情节我印象特别深刻,反映了孩子们的不拘一格和丰富的想象力空间,又反映了大人们的刻板和世故。

“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都应该是现实生活中的**,他们最大的特点是都机械的生活。这些人,有的盲目追求权利,有的盲目追求虚荣,有的盲目追求享受,有的盲目追求规则,有的盲目追求教条的人,他们都不知道什么是“幸福”、什么是“爱”,都在现实世界中迷失了自己。

“蛇”应该代表着宇宙中神秘的力量,由于太捉摸不透,给人的感觉有一些可怕和**。

“狐狸”应代表着一种生活的智慧,帮助小王子认清生活的本质和爱。

“玫瑰花”可能是代表着爱情,也可能代表着孩子。也有人说玫瑰花是作者的妻子的象征。

“猴面包树”,我认为的喻意是:人应该经常打扫这个世界,不然自己的内心和这个世界都会变得荒芜。

“火山”应该喻意事物都有两面性。

在著作中,我最喜欢这几段话:

“狐狸说,对我来说,你无非是个孩子,和其他成千上万个孩子没有什么区别。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

对你来说,我不过是一只狐狸。我和成千上万的狐狸没什么不同。但如果你驯化了我,那我们就会彼此需要。你对我来说是独一无二的,我对你来说也是独一无二的……”。

“我的生活将会充满阳光。我将能够辨别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到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就像**般美好,会让我走出洞穴”,

“比如说你定在下午四点来,那么到了三点我就会开始很高兴。时间越是接近,我就越高兴。到四点钟,我会焦躁不安的;我已经找到了幸福的代价。”

这几段话,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爱”这个字。

在这篇著作,我印象深刻的还有小王子的旅行。正是因为他的旅行,他改变了,获得了智慧,理解了希望,感受到了爱。他的大部分经历和成长都是从旅途中获得的。

世界上总是有很多新事物,有些是你没有机会看到的,有些是你永远不敢想象的,每个人都应该有勇气去发现新事物,有一颗好奇和探索的心。通过探索,我们会发现精彩的生活,体验不到更多精彩的生活。

父亲张庆庚

2017年3月30日

《小王子》读后感(篇14)

《呼啸山庄》在我心目中排名第三,相较于第一第二的《小王子》跟《堂吉诃德》这个主观性非常强,上面两本随便找个书单总会很靠前,这本知名度就相对较低了,为什么让它第三呢?这得追溯到初二那年。我是初二那年迷上读书的,没有人指引我,没有人激励我,这给了我很大的阅读自主性。

《呼啸山庄》是我第一批接触的英国文学。当时没有人给我推荐,我也没什么文学常识。买书就凭着感觉买,这本书的书名吸引了我,那是一本青少版的,上海出版社海豚系列,相信每一个热爱读书的九零后家里都至少有一本这样的书。精致的封面,均匀的安插着几张精美的插图,书的背面有一大片书单,都是中外文学名著。

我已经忘了怀着什么样的心情读完的,但我发自内心的认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喜欢,我先后读了五次,第五次是前天晚自习结束的。巧的是每一次版本都不一样,除了第一本是青少版,其余四本译者分别是杨苡、方平、宋兆霖以及现在手中的这本陆杨译的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这个版本不论是排版、封面、纸质还是译文都非常棒,达到了收藏标准,我不敢说这是最好的版本,但我认为这是最适合我的。

看完后兴致勃勃想写一篇正规的书评,无奈豆瓣上竟然找不到这个版本,毕竟公认的权威的三座大山镇在那里,人民文学出版社、译林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杨苡、方平、宋兆霖三位前辈,怎么也轮不到陆杨这一无名小卒。也罢,毕竟以前的账号注销半年多了,这么长时间别说书评了,就连读后感都没写过,那就自娱自乐写一篇介于读后感与书评之间的吧。也就不拘泥于形式词藻了。

这部哥特式的小说以有个圆满的结尾。圆满不只是因为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终成眷属,还有希斯克历夫临死前良心的复苏以及荒原上岩石边两个孤魂野鬼的日夜厮守,这下谁也不能将这对青梅竹马分开了。哈里顿与凯瑟琳即将搬去画眉山庄也预示着一切都会安宁下来。毕竟是个女子,让人在压抑的情感下读到最后给人一个欣慰的结局,给了故事一个完美的结局,女人,总还是对爱情报有憧憬。令人荡气回肠的悲剧故事就由那些无情的男人们挥洒吧!

最后摘几句艾米丽的诗:“我是唯一的人/命中注定无人过问/也无人流泪哀悼/找你我生下来/从未引起过一丝忧虑一个快乐的微笑/在秘密的欢乐秘密的眼泪中/这个变化多端的生活就这么滑过/十八年后仍然无依无靠/一如在我诞生时那样孤寂” “起初青春的希望被融化/然后幻想的虹彩迅速退开/于是经验告诉我/说真理绝不会在人类的心胸中成长” “然而如今当我希望歌唱/我的手指却拨动了一根无音的弦。”

混血豺王读后感集合8篇


闲暇之余我们都喜欢阅读,如果你读了作品,你一定会对这部作品的情节感兴趣。我们可以将心里的想法用文字写成读后感加以记录,你知道该如何完成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读后感吗?如果您对“混血豺王读后感”有疑问不妨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您推荐的这篇文章,感谢您来到这里我们将竭尽所能为您呈现最棒的内容!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1

当我在书城随意的翻看一本书时,我不经意的拿到了沈石溪的著作《混血豺王》——《双面猎犬》的续集。

这大致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的豺狗。因为他的父亲是勇敢好战的猎狗洛戛,母亲是聪明伶俐的母豺达维亚,白眉儿的身体中留着狗血,也留着豺血。它犹豫着,不知是做一只忠诚狗,还是一匹自由的豺。开始,白眉儿因为犯了错误被赶出了豺群,之后被主人阿蛮星收养,在村子里,白眉儿是一只无用的“狗”,但由于在各个任务中表现突出,一步步获得了民心,当上了“狗王”。但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上的老母豺兔嘴,被眼红的老黑狗识破、报复。被迫回到了豺群,又意外的当上了“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同伴”围困在树上的是曾经的主人阿蛮星,晚上,不惜咬死了伙伴,救了阿蛮星。

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很快找了邻村的猎人,准备歼灭豺群,白眉儿维了豺群的未来,不惜露出了自己的“另一面”,它失去了一条腿和一只尾巴,但换来的却是整个豺群的冷眼相待,最终,生命的路途结束在主人阿蛮星的枪下。今天,我们就来做一做吧!我们准备了海苔,米饭,黄瓜,萝卜。怎么样,做寿司的准备工作还是挺多的吧!这时,我们已经迫不及待,真想马上动起手来。老师一声令下,我先把竹帘平铺在桌上,再把正方形的海苔铺在竹帘上,然后把米饭涂在海苔上,要涂均匀,注意米饭只能涂一半,上面再放些火腿肠,黄瓜,肉松。那绿色的海苔像铺了一层彩色的地毯。

接下来,是最关键的一步,那就是卷了,卷的太松海苔里面的东西会掉出来,卷的太紧海苔会裂开来,我小心翼翼地卷,好不容易才把它卷好。切寿司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呢!用太大力切,旁边两头会有东西挤出来,轻白眉儿是那么的无助,它身上有多少值得我们效仿的品质!它是那么的机智勇敢,但立场是那么的不坚定,它到死还分不清自己是豺还是狗,到头来害苦的还是自己。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2

这是一本好书,我看见了这本书,它就深深的吸引着我,它就是——《混血豺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有着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双重性格的人物,这也让他既做过猎狗,又当上了豺群里的豺王,他就是白眉儿。艰难的童年让他有着一颗早熟的心灵,也让他有了奇特的一生。

这书本中的主人公——白眉儿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例如:他在帮助主人赶黄牛的时候把自己的性。

命都快搭了进去,但还是拼死救了主人。对主人忠心耿耿。还有在他做上了犲王的宝座后还不忘帮助童年时帮助过他的母豺兔嘴,在群豺缺少过冬食物,其他豺要吃了残疾的兔嘴的时候他立刻站了出来帮助兔嘴解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帮助过自己的伙伴。最重要的是他还出卖了自己的双重性格,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小豺们,小豺得救了,但是他已经躺在了冰冷的地上长眠了。

面对白眉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当中,如果不是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是不可能对一个人忠心耿耿的,并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在现在社会长大的我们,大家好像都变得很自私,哪怕今天我帮助了别人,以后我遇到了困难,那个人恐怕不一定会来帮助我。有些人好像只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却不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这样下去,我想没有人会去帮助别人了。那我们的社会会变得很自私很冷漠。妈妈常说他们小时候的人都很诚实,很淳朴,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我也想生活在妈妈小时候那样的社会。不过那也只是想想的,我现在只有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像白眉儿一样不自私,会关心帮助别人的人。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3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大家有可能不太了解沈石溪,那就让我来介绍一下他吧!原名沈一鸣,1925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他写了很多的动物小说,拥有了一大批读者迷。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白眉儿其实不像我们说的一样是贼,是恶棍,其实豺对豺之间也是有感情的。就像白眉儿小时候,因为爸爸是条狗(要知道狗和豺是敌人),所以只有妈妈一个人疼爱它,豺群都冷落它们,直到它妈妈死后还是这样,没有一位妈妈让白眉儿钻进自己的窝里。就在这时有位叫兔嘴的母豺把它叼回自己的窝里,白眉儿终于享受到了温暖,所以任何事情不是想象的那样。

白眉儿后来长大了,去做了一位猎户村村长的狗。它为猎户村立了功,人们纷纷称赞它是一条好狗,却令自己的主人阿蛮星引起了怀疑。为了安全起见,主人把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重新回到了豺群。要知道阴雨后总会有彩虹的,白眉儿在豺群中战胜了老豺王,当上了英勇的新豺王,它统治了豺群,和一匹母豺生下了一堆可爱的宝宝,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混血豺王》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今为止,我已经看了五遍了,沈石溪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我想把他所有的作品都推荐给大家,我以后也要多看一些课外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4

《混血豺王》中的白眉儿是优秀猎狗和豺的混血儿,当然一只一半有着狗的血统和一半流着豺的血的豺狗注定要有不一样的传奇经历,它从苦豺到猎狗再经历过九死一生的经历,终于当上豺王,但是倒霉的是突如其来的,因前豺王存心报复,让猎人发现了豺群,使豺部落面临毁灭,这时,白眉儿毅然选择用自己的死,挽救了集体的利益……

为什么豺群会受到猎人围捕呢?答案我不说大家也应该知道,打败前豺王上位的豺王可以把失败者理所应当的咬死,以除后顾之忧,但是白眉儿没有,它为了豺群的昌盛,它用宽容、仁爱和热爱集体之心原谅了曾虐待过它的夏索尔,令人敬佩。

动物既然如此,何况是人呢。从古到今的例子数不胜数,远的我就不说,就说近代抗日的革命烈士刘胡兰,为了党的机密,宁可牺牲自己也不向鬼子吐出一个字!再说前不久,歼一15诞生了,全国人民振奋不已,可负责研制歼一15的罗阳爷爷却因工作过度,在飞机研制成功的那一刻,在集体岗位上,悄悄离开了我们。罗阳爷爷的一生是航空报国的一生,他把30多年的全部精力和智慧都奉献给了航空事业,奉献给了祖国,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罗阳爷爷去世了吗?没有,他的名字将被我们永生难忘,他的精神将激发一个又一个的爱国人士为祖国奉献一切的决心!

我是一名小学生,做不到什么为国捐躯,但是,我们亿万个小学生可以为国努力学习,励志发扬这种爱集体,爱祖国的精神。

同学们,热爱集体,热爱祖国,生命才有色彩。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5

《混血豺王》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混血豺王》。读完后,我有很多的感受。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它是动物小说大王。这本书为什么叫混血豺王呢?因为文中的主人公白眉儿它爸爸是一条狗,它妈妈是一匹豺,所以,它身上有半分是豺,半分是狗的血统。白眉儿当了两年的狗,他有一种与困难艰死拼搏的精神,他也当过苦豺,还流浪过,他居然敢在江里和一匹狼的首领搏斗,他还说:“就算一群狼来我也敢和它们搏斗!”我们都知道狼比豺厉害一点,而白眉儿的这种勇敢精神令我们佩服,它所做的一切全都为了保护他的干娘:兔嘴。兔嘴是一匹三脚豺,它是白眉儿的再生母亲。主要讲了白眉儿回到豺群时,豺王夏索尔闻了它身上的气味,说白眉儿不是豺,但白眉儿非要说自己是豺,夏索尔要赶它,踢他。

突然,兔嘴跳了出来挡在白眉儿前面,夏索尔命令兔嘴让开,它非不让誓死保护白眉儿。夏索尔狠狠踢了下兔嘴,“咔嚓声”,兔嘴骨头断了,流出血,兔嘴在白眉儿身上刷了几下,它们俩像贴在了一起。终于白眉儿身上变成了豺的气味,而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却成了一只跛脚豺,又称三脚豺。

白眉儿和兔嘴豺成了相依为命的“母子”这故事真令人感动。动物的不畏困难,不畏艰苦、不畏地位高低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7

白眉是狗还是豺?它是只混血。

它先逃过去了豺群的凶杀,并好运的由于有狗的血系而当上了一条看家狗。但是却跟了一个坏主人家,只能另择他主。因此就变成村支书阿蛮星的狼狗。但是为了更好拯救主人家,暴露了狼的身份。

此后,它又过上了漂泊的日常生活。但它协助豺群躲避了狼族的围攻,当上了豺王。但是再一次的遭受了人们的围攻,白眉儿为了更好地协助豺群躲避这次浩劫,为了更好地让豺崽安然无事,只能又暴露狗的身份,并跛了一只脚,最终死不瞑目。

说起来,这不是也要怪达维娅吗作文写作技巧?如果她不是和狼狗洛戛出生的白眉,只是和真正的狼出生的白眉,白眉也不必那么辛苦它因自身的感情而毁了大儿子的一生;洛戛啊洛戛,这也怪你,你如果和一条母犬长出白眉儿,就不容易让白眉儿似豺非豺,似狗非狗。

白眉儿为了更好地大伙儿甘愿一次次暴露身份,可获得的确是一次次的损害。都说全球是公正的。可到白眉儿这儿为何遭受的确是不一样的工资待遇呢?都说好心有好报,善恶终有报,可白眉儿投入了这么多,它获得了哪些?白眉儿有着一颗纯洁的心,它填满善解人意填满友好,为何要那么不合理的看待它啊!创作者沈石溪是动物小说老大,可他又为何把一个幸福的梦硬生生的撕破在阅读者眼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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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 篇8

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一到晚上我坐在床上,翻开《混血豺王》,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

但是,因为它的身体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

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却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因此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做不成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

经过自己的努力,白眉儿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的竟然是主人阿蛮星。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把看守阿蛮星的那只豺一口咬死,带领主人逃离了危险。

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死在了猎人的枪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却有许多高贵的品质,让我感动,值得我去学习。

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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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在我们的一生中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写作文还是帮助我们找到属于自己的语感。好的作文能够体现作者的中心思想。什么样的作文会让你影响深刻?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蜂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蜂罗隐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这首诗赞美了蜜蜂辛勤劳动的高尚品...

2023-05-27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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