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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11-30 刺客读后感

刺客读后感(精选七篇)。

受到细心思考的启发,幼儿教师教育网替您编辑了“刺客读后感”,请将我们的网站加入收藏夹,随时关注最新动态和消息。深入阅读天才人物的传记能够让我们看到他们成功的道路,同时从中学习经验。读完作者的作品后,心中自然涌现出许多感悟。在阅读一本书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会去感受,并且记录下来。

刺客读后感 篇1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刺客列传》中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yJS21.COm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刺客读后感 篇2

在家整理书柜时,无意间看到《刺客》一书,还以为是描写类似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书的封面很好,黑底白字,视觉效果很强烈,特别是“刺客”两字更是醒目,书名下面的一段文字吸引了我:用一生的时间去熟悉一支枪,全景展示狙击手的神秘生活的铁血文学。

书中的刺客就是神秘狙击手,刺客在古代被称之为“侠之大者”,为了一句承诺,可以赴汤蹈火,付出性命亦在所不惜。狙击“伺人不备,突然袭击”之意,狙击手是在特种作战行动中重要角色,狙击手也是杀手,只是相对敌人而言,因为这种杀手并不是杀戮。

书中的主人公韩光,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更是一句优秀的狙击手,为了一方净士,为了除暴安良,为了国家利益,再大的苦也要吃,再大的冤也要受,明知是枪林弹雨,危险四伏,处处陷阱,可还要冒死前行,他那种战士精神、奉献精神让我感动,他深知这是一个危险工作,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最爱的人因误解而伤心欲绝离他而去,昔日的生死朋友,最信任的上级,因误解而追捕他,他蒙受着常人不能承受的不白之冤,甚至有可能死于自己人的枪口下,一旦失手,将成为真正的罪人,冤情也无法昭雪。面对如此境况,他别无选择,当他抬头望着天空说:“我是军人,这是我的职责,别人不理解我,祖国理解我,祖国知道我”时,这几句铿锵有力的话,蕴藏着无法表达的庄严和神圣,我深受感动,不禁潸然泪下,只因他是一名军人,他曾宣誓效忠祖国,他也是真正的刺客,一言九鼎,一旦作出承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选择军队,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想和忠诚。

无限向往军营生活,喜欢那身军装,更喜欢军人那独特的气质。只可惜无缘军旅梦,只能远远的欣赏。

刺客读后感 篇3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 篇4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 篇5

读到后面盲刺客的这篇故事里出现了很多对于那个男人日常状态的幻想时,大概猜到这个novel-within-novel也是出自iris笔下而非其所署名的Laura。iris虽然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表露自己的机会,但她始终保持着对细节的关注和敏感,对于每一处幽会场景或者微妙的变化都记得十分清楚:“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书中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描写,iris好像把每一处细节都像拍照片一样印在了脑海里。)而Laura是一个勇往直前的人,她把情绪更多用在很多有明显意味的事件上。

盲刺客这部分和iris回忆蔡斯家族这一部分的时间线好像差不多是并行的,出身卑贱不得不受人指使的盲男和为萨基诺城献祭的哑女,在禁忌中互相吸引并相爱。就像没钱没地位的alex和为了家族企业而结婚的Laura,Alex不得不去参加战争,就像盲男不得不去杀人。只不过编织的故事里,盲男为他们找到了逃脱的方法,但现实中,他们的爱却不被任何人知道,也永远不会有迈出那一个个房间的机会,现实中的“盲男”Alex和“哑女”iris也没有故事中为爱抛弃一切的勇气,在最终出版的故事中他抹去了盲男哑女的结局。所以盲刺客的故事尽管残忍,也包含着iris对这段爱情的一种幻想吧:两个人即使身体都有缺陷,但能够逃出去、真正地在一起也是很好的结局。(盲刺客的故事结束后,他们的谈话内容更多是关于战争,也对应上了回忆里理查德一家也在为战争烦恼。)最后她收到他的电报,“通知,损失,遗憾”每一个字都清晰明了,他们的故事的确没有了结局。

阿特伍德太会写了!

刺客读后感 篇6

内容简介:一名神秘女子找到杰克·李奇,邀请他暗杀新当选的美国副总统。杰克·李奇欣然从命,短短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他就让副总统“死了”三次半!然而他不知道,此时真有一伙人正在磨刀霍霍,准备送副总统“上路”。更要命的是,那伙人也不知道杰克·李奇的存在……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刚收到书,封面很酷啊,和国内的同类小说封面很不一样,很有一种欧美范儿,打心眼儿里喜欢《模拟刺客》的这种感觉。小说前面还有填写小猪的导读,作为推理界达人,他的导读格外有分量,真是个意外收获,赞一个!《模拟刺客》主线是刺杀美国副总统,辅线是男主角李奇与大哥的情人之间的周旋,我更期待爱情可以开花结果,那些政客们只是政府的工具,死了一个还会有成百上千个。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模拟刺客》刚拿到书,开始以为是个谍战故事,看后不久才发现是本融合了阴谋、惊险、爱情、推理的冒险小说,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主人公李奇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神探,话语不多,却总是一语中的,出手快,而且狠,女人就爱这样的男人,读者就爱这样的硬汉!《模拟刺客》是我看的第一本李查德小说,他的冷硬风格早就听说,这次国内终于发行,果然精彩,喜欢李奇思维的敏捷与身手的强硬,同期还有一本《暗夜回声》,正在读,同样很过瘾。

刺客读后感 篇7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在他的雄心壮志以及辛苦付出之下,史记作为一个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将千百年来的历史浓缩在这一本书内。

史记中的故事真是数也数不清,我最喜爱的荆轲列传这一篇了。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他的英雄的大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性情刚烈也被放大突出。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荆轲自己也是个酒鬼,天天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等他长大以后,为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也为燕国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作出牺牲。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荆轲作为中国几万刺客中的一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史上的刺客都有同一个特点:他们都对死亡无所畏惧,对于牺牲坦然面对。之所以荆轲有名,不过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王而已,而无所畏惧则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刺客不仅是刺杀别人的残酷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己内心的畏惧的勇士,不畏艰难勇敢冒险的人。在这篇文章里,刺客精神也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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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作品的读后感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撰写读后感能使我们更好地掌握文学作品的内容与主旨,经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精心推荐接下来为大家介绍的是“刺客读后感”。

在写读后感时,首先要注意对作品的理解与分析。仔细阅读作品并思考其中的意义,找出作者想要传达的思想和主题。可以追溯人物的成长经历、情节的发展以及隐喻和象征等元素,探究作品的内涵。

其次,要注意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观点。读后感是个人的感悟和理解,应该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来阐述。可以结合个人的经历和感受,用自己的语言来描述作品对自己的影响和启示。同时,避免夸张和太过主观的评价,尽量客观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另外,读后感的结构要清晰有序。可以按照作品的结构、主题或情节来划分段落,使读者更容易跟随你的思路。开头可以引入作品的背景和基本情节,接着逐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读,最后在结尾部分总结观点并展望未来。

总之,写好作品的读后感需要认真理解作品,用个人的语言表达观点,并且控制好结构与内容的逻辑性。希望以上的建议能对你有所帮助。

刺客读后感【篇1】

《史记》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是西汉时期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在汉武帝时任太史令。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它们讲述的对象分别是帝王,诸侯大臣和平民。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句话,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讲述了五位著名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著名的荆轲。他们之中有人成功了,有人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

五位刺客可以说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其中最具名气的刺客就是荆轲了。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但是,他在外游说,可不为他人所重用,直到太子丹的谋士田光把他引荐给太子丹。田光先后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成功刺杀秦始皇找到了机会,但荆轲刺杀秦始皇未成功,反被秦始皇刺死。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仿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但是秦始皇很强大,也说明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能力。

其实我觉得荆轲是有实力刺死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代太子丹逼迫秦始皇签下盟约,所以他并没有把带毒的剑直接刺向秦始皇。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所以他爱国,剑术也好,只是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成功,但是他们的光辉事迹,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永远流淌,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刺客读后感【篇2】

《刺客列传》读后感800字:

在我国古代所有的史料书籍中,《史记》的大名可谓人尽皆知,而作者司马迁也因此声名远扬。我们都知道《史记》是一本纪传体通史,里面的内容分为本纪、世家、列传等,记载的都是一些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说白了,都是些王侯将相之类的人。可是就在这些大人物之中,司马迁专门给几个小刺客列了一传——《卷八十六?刺客列传》。

这几个小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有人也许只听过荆轲,没关系,这不重要,这几个小刺客真的都可算是小人物:比如曹沫、专诸,只是个勇士,后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豫让只是个家臣;聂政、荆轲就是个侠士。与记入《史记》的人来说,这几个人着实算得上草民了。

那么,司马迁到底为什么列了列传去写他们?

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原因,无疑都指向一个答案:这是他有意留给世代君王的“项上之剑”。历代君王都是高高在上的,打个喷嚏九州都要抖三抖。但是,即使君王本领高强,权力遮天,也绝对不能忽略小人物!我想,司马迁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如果看不起小人物,视其为草芥,那么小人物发起怒来,也是很可怕的,他们会让你睡不上一个安稳觉:

有可能你正吃烤鱼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给了你一刀——专诸;有可能你在厕所艰辛奋战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杀你——豫让;有可能你正在和下属吹牛显摆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要抹你的脖子——曹沫;有可能你在家里闲着没事正放松的时候,突然冲出一个人捅死了你——聂政;读后感·如果你觉得你是帝王,身边保镖环绕,安保系统完善,但你根本无法预料到,这一刻你面前手无寸铁的人会不会下一刻就从地图里掏出了一把匕首——荆轲。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这就是悬在各位帝王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啊!这一传虽然说了很多,但总结下来,却都逃不过一句“士为知己者死”。我觉得司马迁的整体分布称得上是完美了,虽然只是时间顺讯写下来的,但仍把最震撼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的此刻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甚至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他们时时刻刻徘徊在生死仁义之间,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刺客读后感【篇3】

月黑风高,蒙面持刀,偷偷摸摸,行为龌龊,心狠如魔……这应该是大多数人印象中的刺客吧。然而刺客不尽是如此,司马迁就在《史记•刺客列传》中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作传,让他们同屈原、商鞅、吕不韦等风流人物的传记并列,可见司马迁对他们赞赏有加。其实,古代刺客们并不像他们的名字那般令人恐怖,他们也是一个个有血有肉之人,一个个重情重义之人。

曹沫----君恩似海,视死如归。齐鲁交战,曹沫作为鲁将,多次败北,损兵折将,国土沦丧。但鲁庄公却并没有追究曹沫的责任,对他还是一如既往的信任,仍然让他统领鲁国军队。曹沫当然感激涕零,但自己既无经天纬地之能,也无攻城拔寨之才,有的只是七尺之躯,一腔热血。于是在齐鲁城下之盟时,面对国家的屈辱,胜利者的傲慢,曹沫决定用匕首劫持齐桓公,逼迫齐桓公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为了报答君王厚恩,也为了鲁国黎民百姓,曹沫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赌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要不是管仲力劝齐桓公不要为了一己小利失信于诸侯,曹沫恐怕就人头落地了。

专诸----鱼腹藏剑,芳名永传。刺客总是野心家们争权夺利的棋子,专诸就是如此。时吴王僚在位,吴国公子光心有不甘,暗中招贤纳士,伺机夺位。专诸本是屠户出身,却有万夫不当之勇。伍子胥从楚国流亡到吴国,与之结交,把他引荐给公子光。公子光得到专诸以后,像对待宾客一样待他。在专诸心中,以前的自己,杀猪宰羊,勉强糊口,空有一腔壮志。无数个夜晚,他辗转难眠, 渴望建功立业, 渴望获得别人的理解与尊重,渴望遇见真正懂得自己人生价值的人。而公子光就是真正欣赏他的人。于是,在公子光为吴王僚设的“鸿门宴”上,他将吹毛断发的鱼肠剑藏于鱼腹,刺杀成功,而自己也被吴王僚卫士砍为肉泥。可死前的专诸我相信是含着笑的,与其卑微的活着,不如轰轰烈烈的死,世人会传颂他的功德,父母已经托付给了公子光,自己的儿子也即将被新皇帝封为“上卿”,这就够了,没有遗憾了……

豫让----片丹心,万古长青。豫让是最让人心痛怜惜的刺客。他起初委身于范氏、中行氏,但都没得到礼遇。侍奉智伯,智伯却对他非常尊重 ,以“国士”待之,后来智伯被赵襄子所杀。豫让报仇的方式是惨烈的, 他先扮作修整厕所的人, 以图行刺, 结果未能如愿。赵襄子觉得他是一个“义人”,放了他。不久,他又把漆涂在自己身上,使肌肤肿烂,毁了容,又吞炭使自己声音变得嘶哑,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他了。于是他趁赵襄子外出时行刺,结果还是失败。临死之前, 他提出要击刺赵襄子的衣服, 以致报仇之意, 赵襄子非常感动,答应了他的请求。豫让刺完衣服后后伏剑自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遇见知音, 就会毫不吝惜自己的生命, 用刺杀这种最激烈的方式来报恩。明知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也没有因此感到胆怯和恐惧。他不是热衷于自杀自残的自虐狂,不是铁石心肠的冷酷 *** ,而是重感情重义气的热血男儿。

聂政----孝悌为先,侠肝义胆。聂政行刺, 可以说“惨不忍睹”。他客居异乡,家境贫穷,与屠猪贩肉之人为伍。韩大夫严仲子因与韩相侠累结仇,听说聂政有侠名,多次前往,求其为己报仇,还备了酒食,亲自送到聂政母亲面前。又拿出黄金千两为聂政母亲祝寿。聂政感恩戴德,但坚决推辞,因为老母健在,姐姐未嫁,不敢以身许人。很久之后,母亲亡故。聂政守孝三年后,想到自己一介草莽,市井之徒,而严仲子千金之躯,位列卿相,却屈尊与自己结交,是看得起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便独自一人仗剑入韩,面对守卫森严的相府,以白虹贯日之势,杀了侠累。因怕连累与自己面貌相似的姐姐,于是用剑割破面皮,挖出眼珠,剖腹自杀。姐姐在韩国集市上看到了弟弟,伏尸痛哭,撞死在聂政尸前。母子情深,姐弟同义,令人动容。作为一个儿子,他做到了一个虔诚孝子该做的一切;作为一个刺客,他不求财不为利,只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不是冷血的职业 *** , 而是温情的侠客,他有的是精彩的人生, 而不是残酷的人生。

荆轲----风萧水寒,义薄云天。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早已广为流传。荆轲是卫国人,喜爱读书、击剑,凭借着剑术游说卫元君,卫元君没有任用他;与盖聂谈论剑术,盖聂对他怒目而视;鲁勾践跟荆轲博戏,争执博局的路数,鲁勾践发怒呵斥他,荆轲默无声息地走了。莎士比亚说,没有什么比希望不平凡更平凡的了。无人理解,无人赏识,四处游历,无所事事,荆轲是怀才不遇的、苦闷的。但是燕太子丹尊他为上卿,每天去拜访他,如此高规格礼遇让荆轲受宠若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此去凶多吉少,可为了太子的那份恩情,为了给危在旦夕的燕国出一份力,他毅然决然地走上了刺秦的不归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仍然忘不了报答太子丹,“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荆轲刺杀失败了,可他那舍生取义的精神却永存世间,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正如其墓联所写的那样:身入狼邦,壮志匹夫生死外;心存燕国,萧寒易水古今流。

司马迁笔下的五位刺客在春秋战国这个特殊的时代相继登场,为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悲壮的历史画面,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许在今天的我们看来, 刺客的个人暴力并不一定正义, 但刺客们重情重义、自我牺牲、不畏强权的侠义精神, 却是可歌可泣的, 如一颗划过夜空的流星, 短暂而又绚丽, 给人以鼓舞和希望。正像鲁迅所说:有缺点的英雄毕竟是英雄,完美的苍蝇也不过是苍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在我心中,他们是刺客中的侠客,真正的侠客!

刺客读后感【篇4】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刺客读后感【篇6】

世外中学六年级徐智翔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

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

他的雄心壮志和辛勤劳动,使史记作为一种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传记是书,它浓缩了几千年的历史。

历史记载中的故事数不胜数。我最喜欢的荆轲传记是这本。

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

他的英雄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他的性格也被放大了。

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

荆轲自己就是个酒鬼。他每天和朋友喝酒。

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

长大后,他为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为燕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做出了牺牲。

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

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作为中国数以万计的刺客之一,荆轲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历史上的刺客都有相同的特点。他们不怕死,愿意牺牲。

荆轲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杀了秦王,但无畏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

刺客不仅是刺杀他人的残忍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身恐惧、勇于冒险的勇士。

在本文中,刺客的精神不仅仅体现在一个人身上。

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

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刺客列传》读后感

文来中学六年级袁轲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

司马迁是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和文学家。他是汉代的御史家。

他早年就心怀大志,为写《史记》漫游各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一言的《史记》。

《史记》一书被鲁迅先生评价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本史书从上古传说到汉武帝,3000多年历史,二十六史之首。

《史记》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大部分,讲述人物的分别是本纪,世家和列传。

它们是关于皇帝、王子、大臣和平民的。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句话,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

春秋至战国末年,太史连队的马迁向我们讲述了五位著名的刺客,曹沫、庄子、玉郎、聂政和最著名的荆轲。

他们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下来了,有的被就正了

五个刺客可以说士为他们的知己而死。最有名的刺客是荆轲。

荆轲是燕国人,他喜好读书,擅长剑术。

不过,他在外面游说,不是为别人游说,直到丹太子的参士田光把他介绍给丹太子。

田光用了很多技巧,为荆轲找到了一个成功杀死秦始皇的机会,但荆轲并没有成功杀死秦始皇,而是被秦始皇刺死。

最后,秦国来攻打燕国,灭掉燕国。

从个人品德上来看,他是个集勇气、智慧、爱国情怀于一身的英雄。

为什么这么说呢?荆轲不是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只是一个普通的游侠,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做的举动——刺杀秦王。

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燕太济旦希望荆轲在曹沫劫持秦始皇之后结成同盟,但秦始皇非常强大,这也显示了秦国最终吞并六国、统一世界的能力。

事实上,我认为荆轲有实力刺杀秦王。其实,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迫使秦始皇代表丹太子签署同盟,所以他没有直接用毒剑刺伤秦始皇。

说明他一味地追求最完美的结果,而丢失了绝佳的机遇直至丢了性命。

因此,他爱国,擅长剑术,但缺乏适应环境的能力。

像荆轲这样,不畏牺牲为国捐躯的刺客,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很多,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会在历朝历代都有杰出的英雄。

尽管他们未必成功,但他们的光辉事迹将永远流淌在历史的长河中,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

刺客读后感【篇7】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篇8】

司马迁虽曾身陷囹圄、惨遭酷刑却依旧豪情万丈,说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亦或是在书中毫不留情地抨击汉武帝的昏庸无道;也会借陈胜之口明“鸿鹄之志”。不得不说,太史公是一个极富英雄主义情怀的人,这点也可以从他把项羽归到专为帝王准备的“本纪”里、专门为刺客列传这样个人情感色彩浓郁的做法里窥见一斑。

司马迁本人就是一个极矛盾的人——肉体的残缺与精神的腾飞,那我们也以矛盾的观点去看五位刺客。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曹沫和荆轲。

先看曹沫。“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短短三句,曹沫便给我留下有勇无谋的匹夫形象。再往下读我不禁蹙眉:曹沫劫持齐桓公不过是为自己作战失利鲁国蒙羞所赎罪,不过是进行一场以生命为赌注的赌博而已。但是最终我被他的“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所折服。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曹沫与畏畏缩缩、割地求和的鲁庄公对比鲜明。曹沫功成身退,算是五刺客中比较好的结局了。

再谈荆轲。初读荆轲,令人同情钦佩;再读荆轲,从字里行间却发现他的“义”有些变味了。没错他“倚柱而笑,箕踞而骂”确实慷慨豁达;“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确实不失为一首撼人心魄的悲壮交响曲。细品,却发现矛盾确实多多。

荆轲本是卫国人,他之所以携秦舞阳舍身前往不测之秦,引用原文,是为报太子知遇之恩。这是怎样的“知遇之恩”呢?

太子丹年少时曾在秦国当人质,已经成为秦王的嬴政对太子丹并不友好。后来,他从秦国逃回燕国,寻求报复秦王的方法,但因燕国弱小,力不能及,便谋划暗杀秦王阻挡秦的兼并之势。太子丹四处物色剑客,看中了荆轲。史载,为了让荆轲死心踏地为他卖命,“太子再拜而跪,膝行流涕······太子日造门下······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看看,才认识,就精神物质双满足了,哪算什么“知遇”呀?分明是高价收买!太子丹也非真正信任荆轲。《史记》有云:“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太子迟之,疑改其悔”荆轲仅仅是为刺秦准备,他都不理解、等不及,甚至遣秦舞阳要挟、威吓,从何侈谈“知遇”。

由此可见,荆轲或许只是一个被雇佣的亡命之徒。

用矛盾的观点读《史记·刺客列传》,问世间义为何物。

刺客读后感【篇9】

司马迁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他为了编成史记着一本伟大的书而漫游华夏各地。在他的雄心壮志以及辛苦付出之下,史记作为一个伟大的存在流传了3000多年。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将千百年来的历史浓缩在这一本书内。

史记中的故事真是数也数不清,我最喜爱的荆轲列传这一篇了。我十分敬佩其中的刺客荆轲。他的英雄的大无畏精神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性情刚烈也被放大突出。他儿时便喜欢读书击剑,结交的朋友还是个宰狗的酒友。荆轲自己也是个酒鬼,天天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喝酒。这从小培养了他的'豪情壮志,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等他长大以后,为自己的国家赴汤蹈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也为燕国成为最后一个被消灭的国家作出牺牲。故事围绕荆轲刺杀秦王展开。他在国家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牺牲自己刺杀秦王,在失败过后也毫不畏惧死亡,光荣牺牲。

荆轲作为中国几万刺客中的一员,只是冰山一角。中国史上的刺客都有同一个特点:他们都对死亡无所畏惧,对于牺牲坦然面对。之所以荆轲有名,不过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王而已,而无所畏惧则是所有刺客的共同点。刺客不仅是刺杀别人的残酷工具,更是敢于打破自己内心的畏惧的勇士,不畏艰难勇敢冒险的人。在这篇文章里,刺客精神也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身上。文章中的许多人物都拥有着刺客精神。他们为了保住机密而宁愿自杀,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耿耿。

我们也应该要有刺客精神,虽谈不上要以生命做代价,但是要有不畏艰难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刺客读后感(合集13篇)


我们经常会被老师要求写作文,作文,可以描写身边的细微事物,也可以大胆想象。花点时间写让人满意的作文还是很值得的,你是不是也正在写作文?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刺客读后感(合集13篇),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刺客读后感(篇1)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刺客列传》中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刺客读后感(篇2)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篇3)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篇4)

在家整理书柜时,无意间看到《刺客》一书,还以为是描写类似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书的封面很好,黑底白字,视觉效果很强烈,特别是“刺客”两字更是醒目,书名下面的一段文字吸引了我:用一生的时间去熟悉一支枪,全景展示狙击手的神秘生活的铁血文学。

书中的刺客就是神秘狙击手,刺客在古代被称之为“侠之大者”,为了一句承诺,可以赴汤蹈火,付出性命亦在所不惜。狙击“伺人不备,突然袭击”之意,狙击手是在特种作战行动中重要角色,狙击手也是杀手,只是相对敌人而言,因为这种杀手并不是杀戮。

书中的主人公韩光,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更是一句优秀的狙击手,为了一方净士,为了除暴安良,为了国家利益,再大的苦也要吃,再大的冤也要受,明知是枪林弹雨,危险四伏,处处陷阱,可还要冒死前行,他那种战士精神、奉献精神让我感动,他深知这是一个危险工作,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最爱的人因误解而伤心欲绝离他而去,昔日的生死朋友,最信任的上级,因误解而追捕他,他蒙受着常人不能承受的不白之冤,甚至有可能死于自己人的枪口下,一旦失手,将成为真正的罪人,冤情也无法昭雪。面对如此境况,他别无选择,当他抬头望着天空说:“我是军人,这是我的职责,别人不理解我,祖国理解我,祖国知道我”时,这几句铿锵有力的话,蕴藏着无法表达的庄严和神圣,我深受感动,不禁潸然泪下,只因他是一名军人,他曾宣誓效忠祖国,他也是真正的刺客,一言九鼎,一旦作出承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选择军队,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想和忠诚。

无限向往军营生活,喜欢那身军装,更喜欢军人那独特的气质。只可惜无缘军旅梦,只能远远的欣赏。

刺客读后感(篇5)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篇6)

内容简介:一名神秘女子找到杰克·李奇,邀请他暗杀新当选的美国副总统。杰克·李奇欣然从命,短短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他就让副总统“死了”三次半!然而他不知道,此时真有一伙人正在磨刀霍霍,准备送副总统“上路”。更要命的是,那伙人也不知道杰克·李奇的存在……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刚收到书,封面很酷啊,和国内的同类小说封面很不一样,很有一种欧美范儿,打心眼儿里喜欢《模拟刺客》的这种感觉。小说前面还有填写小猪的导读,作为推理界达人,他的导读格外有分量,真是个意外收获,赞一个!《模拟刺客》主线是刺杀美国副总统,辅线是男主角李奇与大哥的情人之间的周旋,我更期待爱情可以开花结果,那些政客们只是政府的工具,死了一个还会有成百上千个。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模拟刺客》刚拿到书,开始以为是个谍战故事,看后不久才发现是本融合了阴谋、惊险、爱情、推理的冒险小说,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主人公李奇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神探,话语不多,却总是一语中的,出手快,而且狠,女人就爱这样的男人,读者就爱这样的硬汉!《模拟刺客》是我看的第一本李查德小说,他的冷硬风格早就听说,这次国内终于发行,果然精彩,喜欢李奇思维的敏捷与身手的强硬,同期还有一本《暗夜回声》,正在读,同样很过瘾。

刺客读后感(篇7)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篇8)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篇9)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篇10)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刺客读后感(篇11)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篇12)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篇13)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红瓦读后感(精选七篇)


贫寒的时候,读书可以给予我们心灵上的力量,作品这本书籍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并被他的细节所感动。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来表达自己的理解和感受了,你是不是正在为写作品读后感而头疼?幼儿教师教育网精心选取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红瓦读后感”,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学习!

红瓦读后感(篇1)

红瓦和黑瓦这两种瓦房,代表着油麻地中学学生不同的命运和未来。红瓦房是初中部,人们看它的时候眼里充满了幻想;而黑瓦房是高中部,进入红瓦房的学生看它的时候也充满了荣耀。

主人公就在这个“圣地”读书。在这里,他结交了许多朋友,比如说:家里有钱,经常请大家吃猪头肉的马水清、天天“汗淋淋”的谢百

三、刘汉林、他喜欢的陶卉等。他们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趣事。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几件分别是“第六章快戽干了水的池塘” 、“第十一章赵一亮”和最后一章“这年秋天”。

“快戽干了水的池塘”里,“我们”去大串联。邵其平为了防止再丢失人,就给“我们”一人买了一个瓷瓶鸟,一走丢就吹。因为每餐都有肉吃,所以刚吃饱就可以看见人人吃得满嘴油光(除了几个家境好的女生)。

只有肉一端上来,没一会儿就给“扫荡”完了。

赵一亮,他生在一个家境富裕的家庭里(对于那里的人与那个时候的人来说)。他们家前几代到至今都是开染坊的,随着渐渐的成熟,他也开始学***手艺,还娶了一个姑娘,本来他的日子应该是过得幸福美满的,但是,一天晚上,染坊着火了!一瞬间,他的一切都没了,并且还身负重债······

我觉得这本书告诉了我们:

一、友情是珍贵的;

二、好好学习,就会有成果;

三、好的成果是要靠自己挣来的。

红瓦读后感(篇2)

风吹着那封信,发出清脆而单调的纸响。后来,我将它丢入大海,它随着流水,一闪一闪的去了……在我的身后,是红瓦房和黑瓦房,是永远的红瓦房和黑瓦房。

绿色的油麻地,吹过吟唱的风,到天边晃动的阳光,害羞的空气,一派清新自然的田园风光。方圆几十里,就这么一所设有高中部的中学。

他上了红瓦房,所有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那时候他还是个天真的孩子,和同宿舍的同学一起买菱角,吃猪头肉,一起打倒欺负他们的乔桉,和马水清哥们几个打打闹闹。没有任何顾虑……上了黑瓦房之后他就长大了,开始变得爱琢磨人,爱安慰人了,连和他同穿一条裤子都嫌肥的马水清之间的有些生疏了。不过,这就是生活,每个人都有着一段过去,从开始的幼稚天真变得成熟稳重。人就是这么善变。

我一气呵成读完,起落跌宕,撼人心的情节发展,让我久久不能平静,关怀与情素荡漾字里行间。这本书记录这一群孩子的成长。用带有诗意的描写着往昔乡村的淳淳风情,让人过目不忘,有着‘公丫头’外号的林冰,小鸟依人的陶卉,大方的马水清……让我打心底的佩服起曹文轩来,这本书让我细细品味出了乡村生活和城市现代生活的不一样来。

秋天到了,一片落叶悄无声息的降临在一本已经被翻得七零八落的书上——《红瓦黑瓦》。

红瓦读后感(篇3)

【第1篇】

风,吹着我的脸。我已沉浸在《红瓦黑瓦》这样的一本美好的**中。它感动我们的是道义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感的力量,而这些就在我们身边。

它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的描写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描绘了少男少女们在特殊的年龄阶段所经历的人生历程。同时,它表达了人们对生活的各种感受。

文中各个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各具特色,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故事的主人公:林冰,是一位谦逊的中学生,也是一位拉胡琴的爱好者。还有他的三个好室友:谢白,一个工人

3、 爱照镜子的马水清和刘汉林的友谊是最珍贵的。还有文艺宣传队的一个人——赵一亮,像墙报栏里的一篇文章牢牢地订在了林冰的记忆里,同样,也订在了我的记忆中。

书中有许多人生哲学。由于林冰与许一龙的亲近,而导致了赵一亮对林冰无法容忍地排斥,文中对赵一亮如此描写:你与这种人在一起,一旦亲近起来,他就要吸附着你,让你紧紧地跟着他,绝不允许你有片刻的飘离与松脱。

一旦有所飘离与松脱,他就会克制不住地把冷色弄到脸上,并用手段很不留情的对付你,让你足足尝到有了飘离和松脱之心之后的滋味。而林冰在成年后有了主意、能力、地位与影响后再遇到类似赵一亮之类的人等,生了些人生经验:与这种人相处,从一开始就得有足够的距离;一旦你失去了距离,你就会失去自己。

当合上了这本意蕴非凡的书后,细细体会其中的道理,也读懂了:一定要与人为善,尽量不要因为自己的任性而给别人造成这样那样的尴尬。同时,也作为给自己的提醒。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那些乐于使人尴尬的人,我想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不要过于亲近,惹不起躲得起。

闭上眼睛,那一幕幕一幕地出现在我面前。让我感受人生的旅程,也让我脚踏实地地走完人生的每一步。

【第2篇】

手捧着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红瓦黑瓦》,久久的胡琴声在我耳边回响,这一曲曲的琴声是林冰拉出的,优美的琴声中饱含着他对同学们深厚的友情友情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

林冰是个小学教师的儿子,

害羞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他。 他上了中学,来到了红瓦房和黑瓦房。 林冰认识了三个好朋友马水清和谢白

3、 姚三船,同学间纯洁的友谊点亮了他的生命。最好朋友马水清对待林冰就像自己的亲人一样。林冰家庭贫穷,经常吃不饱饭,马水清家境殷厚,于是每个星期都带林冰去集市上吃一盘猪肉,暑假的时候,马水清邀请林冰在自己家小住,秋天时,他们还伴着一丝丝微风摘柿子,有说有笑,他们的友情就像一条哗哗流淌的河流,永远不会停止。

合上《红瓦黑瓦》我便想到了我最好的朋友孙媛媛,从二年级起她就一直陪伴我,最不能忘记的还是二年级和她一起同桌时候的情景,我的数学不怎么好,她常常停下笔,耐心地教我。中午吃过午饭,我们一起在阳光窝下开心玩耍,欢笑声荡在我们周围,现在我们也是很好的朋友,体育课上自由活动时,我们常常默契地组合在一起,相互陪伴,我们之间的友情就好像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

友情就好似一盏明灯,照亮了纯朴的友谊,友情又像一曲胡琴,拉响了同学之间美好的友情,友情它更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开在你我心中。

红瓦读后感(篇4)

我看的书有很多,但是大部分的书是曹文轩爷爷写,比如:《根鸟》、《天瓢》、《草房子》、《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细米》……这些书里使我印象最深的书就属《红瓦》了。《红瓦》这本书内容的有很多,分了上部和下部。

上部是讲主人公林冰去红瓦房上初中,下部是讲他去黑瓦房上高中。我最喜欢故事里的林冰了,他在上初中的时候,只要见到女孩子就会害羞,这是他一直没有改掉的毛病,然而他交了一些好朋友,好朋友们就帮助林冰,慢慢的改掉了只要见到女孩子就会害羞的毛病。故事里的第二章是我觉得最搞笑的一章,第二章是写白麻子,有人肯定会问,为什么那个人叫白麻子呢,我解释给你听吧,白,是因为他的脸和整个身子都很白,麻子,是因为他的脸上有许许多多麻子,这让我想到了老师教我们的一首儿歌:一个大,一个小,一个苹果,一个枣,白麻子的这个名字好玩吧。读完了这本书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虽然在科技的发达这一方面乡下的人们什么都不如我们城市,但是乡下的人们文明、珍惜这一方面,每个人都比我们城市里的人强多了,比如:珍惜水的这一方面,乡下的人们浪费了一点水就觉得自己浪费了许多,而我们呢,浪费了一些水就觉得自己浪费了一点点,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就觉得大人赚钱多么不容易多么辛苦。

我看完了这本书还知道了乡下的人是很团结的,我觉得我们一点也不团结,为了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就吵得你死我活,而乡下人为了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就很谦让,一个大事也没有像我们一样争吵的那么厉害。读了这本书你就会学到许多的知识,赶快来读这本书吧,心动不如行动哟。

红瓦读后感(篇5)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件事,每一个人,都是作者自己酝酿和编织的情感。没有虚假,只有读者能时时感受到温暖的感觉,字里行间荡漾着关怀和情怀。

才能使读者感动,产生共鸣。'.

(三)小说以油麻地为背景,,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事儿就是'大串联'了。班主任邵其平带队,带上了林冰,谢百三,马水清,陶卉等十来人出发去串联,为了防止大家走散,邵老师给每人买了一支可以发出声音的小瓷鸟,迷路时就用力吹,用哨音来呼唤队友,在上船去上海时,林冰与大家走散了,他很害怕,他想起了班主任的关照,便吹起小瓷鸟,找到同样与大家失散的队友陶卉。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想尽办法,在串联接待站住了下来。

可光有安身处还不够,他们天天去外滩守着,终于见到了大部队,成功与大家会合。

林冰虽然身在异国他乡,但他害怕无助,也没有多少钱。还有一个弱女孩比他更需要照顾。他能勇敢、冷静地带着女孩解决住、行、食的问题,走出困境。

林冰的勇敢精神让我想起了一些我不够勇敢的事情。

在香港地铁站里,妈妈和叔叔阿姨商量走哪一个出口,当他们确定下来,我就跑到前面想刷卡出去,妈妈又叫住了我,说不是这个出口,我停了下来,可浑然不知卡已经刷了。我跟大人来到另一个出口,可我怎么也过不去,我刚想叫妈妈,突然想起公共场合不能大声喧哗,而且妈妈离我不远,应该可以听到我的叫声。我用正常音量喊妈妈,可她却往外走,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眼泪不争气地一滴一滴往下掉,他们渐渐消失了,我像开了水龙头一样,眼泪源源不断地流出,在脸上流下二行泪痕。

幸好,妈妈回来找我了,我急忙擦擦眼泪,脑子一下子灵活了,钻了出来,拿着卡与妈妈消磁去了。

现在想一想,如果我能勇敢,想不起来,可以问问工作人员。那时候我为什么直接哭?我要像林冰一样,勇敢面对,想办法度过难关。

红瓦读后感(篇6)

今年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震撼人心的书——《红瓦黑瓦》。那一页页密密麻麻的文字,充满了如同手足的友谊,不仅是我潸然泪下。

文章的主人公:林冰,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与他形影不离的有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他们是在初入红瓦房时相见。马水清曾因乔桉占用林冰的床位,把乔桉从床上连人带被子拉到地上,为林冰撑腰,可见马水清和林冰的友谊深不见底。

那一排排红瓦房和黑瓦房,如一幅千姿百态的画卷,一件件事全都记录在上面,那雷陈胶漆的友谊与那深埋心底的爱情,还有那求学的渴望。

可就在进入黑瓦房时,他们的友谊渐渐的冷淡了,可那对爱情的渴望却油然而生。当林冰鼓起勇气给陶卉写了一封信时,却得到了陶卉的躲避,使林冰心灰意冷。这本书细致的写了少男少女从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里起了大波澜,让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书中的一字一句细腻的表现了友谊的宝贵与爱的真谛。

红瓦读后感(篇7)

寒假开始了,这是让整个麻油镇的每一个学生最轻松快乐的假日。这说明又要过年了。过年时马水清几个兄弟又有许多的有趣的事让我们一起去看一看:在过年里马水清他们会玩许多游戏如打雪仗、堆雪人等等。

在一天的春节晚,上家家户户都进入了甜美般的梦乡。悲剧慢慢得到来,不知道谁家失了,火房子一个接一个的被烧。照一亮还在做他的美梦,是马水清把照一亮喊醒的那时马水清拉着他往外跑。火烧的越来越大,麻油镇的村民和孩子们都拿着能灭火的工具一起来灭火。

等火光越来越小的时候眼前的麻油镇就不在是麻油镇了,全都烧成灰烬,全没有了,但是他们还是没有放弃,他们又重头到尾盖起了麻油镇。

马水清我想对你说:你是一个有勇气的孩子在你的朋友遇到危险事,是你把他们从失火的救了出来,你的勇敢和友宜值得我们去学习。我知道朋友之间有很大的友宜,友宜是摸不着,能感觉的到的东西。相信你们将来的麻油镇会变的更美好。

茶馆读后感精选七篇


写作文对于大家来说肯定都不陌生,经常写作文会让我们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写一篇好作文是需要一朝一夕慢慢累积的。怎么将自己的心情整理成文字写进作文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茶馆读后感精选七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茶馆读后感(篇1)

《茶馆》读后感,读老舍茶馆有感【原创】

茶馆读后感

《茶馆》这部作品浸注了老舍对于满族民族命运沉痛思考,老舍在人物形象和行为的描写中体现了强烈的没落情怀。

在《茶馆》之前其作品中没有一位亮明满族身份的人物!但《茶馆》中出现了两个旗人形象松二爷和常四爷,分别是老舍批判和维护的对象。松二爷集中体现了三百年来积淀下来的旧封建主义的历史文化积淀,使普通旗手既忘了自责,也忘了自励。

他们创造了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富人真的很讲究,穷人没有钱也很讲究。他们对一切都失去了信心,内部的冲击和外部的**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这个国家的衰落。

老舍对张四爷形象和精神世界的探索,是其满族情结的第一次积极释放。常四爷,这个老北京旗人中间走出来的自食其力者,是《茶馆》这出戏里,最少受到挖苦、批判的一个形象。由此可见,老舍对这个人物付出了最大的感情,充满了同情和寄托。

作者写作的主要目的是:一是让人们知道,在旗下有一群忠诚的爱国者。二是要表明从清末过来的满族人,并不都是些坐吃等死的窝囊废。三是展示满族精神文化中的一些宝贵的东西。

首先,在常四爷的身上体现了晚清时八旗将士的多数人仍在坚守的爱国情操。当清朝末年他还吃着皇粮、坐得起茶馆的时候,就很瞧不上吃洋饭的马五爷,瞧不上崇洋媚外的国人、尤其是感到国不国民不民的惨状后,他能冲口喊出:我看哪,大清国要完!

出狱后就赶上庚子年,为扶清灭洋,他跟洋人打了几仗。虽然国还是破了,但他的民族气节还在,什么时候洋人敢再动兵,我姓常的还准备跟他们打打呢!我是旗人,旗人也是中国人哪!

第二,张四爷一辈子守着满族倔强的脾气,不向恶人低头,不向命运屈服。我卖菜呢!自食其力,不含糊!

铁杆庄稼没有啦,还不卖膀子力气吗?再次,常四爷心地善良,正直豪爽,为人仗义。在他还没没落时,看到穷苦人会施舍碗面给人。

当自食其力时也没有人穷志短,瞧着给,该给多少给多少!松二爷死了连棺材也是他化缘化来的!作为旗人他对国家的命运有着清醒的认识,大清国应该受到历史的惩罚:

该亡!我是旗人,可是我得说句公道话!

敢于正视,才可敢想、敢说、敢做、敢当。老舍让勇于面对、勇于承担责任的张四爷告诉我们,满族仍然是一个负责任的民族,不是一个与之无关的民族。

《茶馆》剧中描写的常四爷、松二爷两个栩栩如生的小人物的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过程,倾注了老舍对满族生活和命运悲剧的深刻理解。一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使得整个满族抬不起头来,很多满族人为了生存,改姓改民族。谁愿意瞪着眼挨饿呢!

可是,谁又要咱们旗人呢!而旗人期盼着谁也不欺侮谁!可是也只能,眼看着老朋友们一个个的不是饿死,就是叫人家杀了。

作者就是有眼泪也流不出来。旗手也爱我们的国家,但是谁爱旗手呢?这是一个国家的悲哀。他将为这段悲惨的历史谱写挽歌。

要给自己及后人,留下记忆,留下历史,留下血与泪的教训。这种痛苦的历史现象,应该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遗产来保存。他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和宝贵的民族文化启示。

茶馆读后感(篇2)

这一天,我随意打开书架,不经意间看到书架角落里有一本老舍先生写的《茶馆》,好像还没看过。于是,我拿起这本书来读。

不看不知道,一看就吓了一跳。原来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很有哲理。这本书写的是戏剧,一个悲剧,分为清末民初、民国中期、民国后期人们的生活经历和状态三个场景。这本书写了店主王丽发茶馆从兴衰的过程,最终被军阀势力逼死。与此同时,还写了一个农民——康六欠别人钱,被迫把女儿卖给太监当妻子,结果伤害了女儿的一生。

看完这本书,我掉下了眼泪。王利发一生都趋炎附势,看到别人总是打招呼,只是为了在乱世中生存。但他的好话,他的鞠躬仍然不能让他顺利地度过一生,结果被军阀逼到上吊自杀。康六的女儿不敢在太监家里哼哼,直到太监死了,才得到自由。但在自由之后,还是被别人追杀,被迫一路逃跑。唉,这是傅仪的错。在傅仪统治时期,闭关锁国政策使人们的生活贫困,但傅仪没有意识到这个错误,因此他成为了亡国王,被剥夺了自由和权利。但这一生是不能后悔的,这就是错误的'代价。在这本书中,我为但社会的黑暗而悲伤,为人们的自私而悲伤。事实上,这不应该把过错归咎于普通人。为了谋生,每个人都必须变得残忍和冷血。错误在于军阀势力的统治衰落,让人无处谋生,只好奉承,点头低眉,像狗一样生活。

事实上,在当今社会,这样的人并不多。为了赢得老板的重视,为了在公司中占有一席之地,许多公司员工用各种肮脏的手段陷害他人,提高自己。这些人不像当时的普通人吗?但他们没有看到这是一个民主社会,这是一个知识决定命运的社会。只要我们有能力和知识,为什么不担心没有伯乐呢?它在哪里不是一个地方?

亲爱的人们,拿起你的尊严,拿出你的技能,不要做一个绞尽脑汁陷害别人的人,做一个能力突出的强者。

茶馆读后感(篇3)

前阵子,听到了有种新型教学叫“后‘茶馆式’”的,心中感觉非常好奇与新鲜,只感觉肯定是在一种很轻松地、无拘无束的氛围下,在茶馆里大家就某事高谈阔论。但很难想象如何在课堂上教书?暑假里,我终有机会拜读了本市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校长张人利所著的《后“茶馆式”教学》一书。

本书中,张校长生动具体地介绍了后“茶馆式”教学的内涵及其精髓,并以各种教学例子来证明和阐述,非常令人记忆深刻——简单来说后“茶馆式”教学就是:读读、练练、议议、讲讲、做做!读读,就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自己读书,它是课堂教学的基础;议议,就是提倡学生自觉议论,主动探讨问题,这是课堂教学的关键;练练,就是学生将学到的知识,具体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它是学生学习知识、巩固知识和形成技能的一条重要途径;讲讲,即是讲解、解惑,可由教师讲,也可由学生讲,变一言堂为群言堂,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后茶馆式教学"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

第一:学生自己学得懂的,或者部分学生自己学得懂的,教师不讲。这一教学特征体现了“先学后讲”或“先学后教”的理念。

当然,这个先学可以在课前,也可以在课上。这个先学,可以是学生先“读”,也可以是学生先“练”,也可以是学生先“做”,甚至是学生先“议”。同时,也体现了“讲是为了不讲”“教是为了不教”的理念。

第二:尽可能暴露学生的潜意识,尤为关注“相异构想”的发现与解决。无论学生有没有经验,学生的经验与课文之间没有对话,只有教师对课文的解读,这样的教学是灌输式的。

即使有的课堂教学有“暴露”,教师津津乐道的也是“闪光点”,而不是关注班中还有哪些“相异构想”。这一课堂特征的呈现,不但在于“暴露”,更在于解决。

归纳起来,后“茶馆式”教学的特点是:一个核心,“议”为核心;两个基本特征,学生自己学得懂的或部分学生学得懂的教师不讲,尽可能暴露学生的潜意识,尤为关注“相异构想”的发现与解决。教学方法更加多样化,教学形式更加灵活,教学的价值取向更加明确。

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我们应牢牢记住了张人利校长的一句话:“作为一个成功的教师在教学中往往只要你做到一点,只要改进一点,兢兢业业的改进一点,勤勤恳恳地改进一点,扎扎实实地改进一点,而这一点你坚持做下来,那你就成功了。”

聂晓婷2011.9

茶馆读后感(篇4)

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

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抗议,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茶馆读后感(篇5)

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

“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反对派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军阀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抗议,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茶馆读后感(篇6)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也被改拍成了电影。电影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

电影中的人物个性鲜明,每一句话都是人物的代表,表达了人物的思想,体现了人物的性格,老舍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写出了十分符合他们的语言,无论什么人哪怕只有一次出场的机会,都把握的很到位,对台词的那种韵味,写得都十分有感觉,同时语言中应用了地道的北京话,京味儿很浓,有生活气息,也更真实。

更重要的时,文章中最重要的时间反映了老百姓没有生命。当时的社会是封建、帝国主义、无法无天的时代。这也表明,中国正处在一个深受其害、灾难深重的时代。

从清末戊戌维新运动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分裂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垮台前夕的阴谋,与其说是时代的变迁,不如说是历史的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

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

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在剧中,时代在前进,服装也跟着前卫。客人的想法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在这部电影中,广大人民群众摆脱不了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精明能干、谨小慎微、委曲求全、善于应酬,一个典型小商人形象,却无法逃脱自已破产、悬梁自尽的命运。常四爷是一个有爱国心的旗人,是统治阶级内部进步人士的代表,他正直、倔强、敢作敢为、富有正义感、乐于助人,最终没摆脱饥寒交迫、穷困潦倒的命运。

秦仲义是出身于北京城大财主家庭,是民族资产阶级进步人士的代表人物,实业报国,开办工厂,最终因工厂被霸占而失败告终。

在这电影里,广大人民群众受封建腐朽思想的毒害最深。当自已深受其害的旧时代,只有对自已苦难的愁苦和愤恨,对人吃人的旧时代显得如此苍白无助。例如:

王利发当唐铁嘴说:“感谢这个年月”,他也说:“这个年月还值得感谢”。

常四爷在绝望时也喊道:“我爱咱们的中国呀,可谁爱我呢?”。

对几千年来封建制度麻木和毒害可想而知了。

在这电影里,只有推翻旧社会,建立新社会才是中国的出路。话剧《茶馆》的第一幕,戊戌变法虽失败了,真实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腐朽吃人的本质,标志着民族资产阶级进步人士通过改良运动,拯救中国的梦想破灭。在第二幕中,军阀混战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更为严重的灾难。军阀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人民的生死,不能给中国带来光明的前途,也不能摆脱帝国主义对人民群众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压迫。

第三幕,抗日战争胜利、国民党失败后,国民党不顾人民安危,卷入内战,使群众继续遭受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陷入灾难的深渊。因此,在当时的中国,推翻三山压迫成为中国唯一的出路。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只有粉碎旧世界,建设新世界,中国人民群众才能走出苦难,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

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要求,代表最勤劳人民的根本利益,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

茶馆在艰难中挣扎着摸索着,使出了浑身解数却止不住衰亡的势头。看到第三幕中茶馆的破败,我们心中泛起了痛。痛出的激烈,不仅是因为对茶馆的同情,更是因为茶馆反映了中国的命运。

茶馆门可罗雀,王利发用评书改良,依然经营惨淡。虽然茶馆只剩下一个残羹剩饭,但仍逃不掉被邪恶势力吞食的命运。可以说,政府连一丝希望都没给茶馆留下。

最终,茶馆人去楼空,王掌柜自缢身亡。对于早已风烛残年的茶馆,这个结局并不出人意料。然而茶馆的死却并不是希望的破灭。

事实上,从第三幕开始,说到康大力,茶馆的角色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或者说是人们的意图。康大力作为共产党员,积极寻求救国之道,茶馆对他的支持,无疑寓意着人民对正义的支持。这是多年苦难的结果:

茶馆有自己的意识,不是主动的,而是清晰而坚定的。因此,茶馆的意识与茶馆休息聊天的性质发生了冲突,王利发不再选择失去笑容,而是放弃茶馆。他的后辈们都去投奔康大力了,这未尝不是希望。

而王利发本人的死,则似乎是作者要借他的命运再次强调人物的悲剧性,时代的悲剧性——毕竟,作品不是在为什么东西而摇旗呐喊。

纵观茶馆的没落历程,离不开的是一个“逼”字。

茶馆读后感(篇7)

当时人们如此地关注这位老人,说白了,其实就是奔着他的大名声来的。说来,这不得不令人觉得世间很多事很可笑也很无奈!

我很早就有一本季老的《谈人生》这本书,但是我翻了翻,最终还是没有看。当时我觉得文字特别平实,平实得一如身先街坊的老大爷在对你语重心长地讲道理,我觉得文字太老,语言也不是我平时所喜欢的那种特别有激情的那种,我想,大概是因为老人的文章都是如此。平淡、朴实,没有华丽的装饰点缀。而且观点也很老人,像是将世间一切都看穿、看透了似的。我就不想看了,认为年轻人还得看一些冲劲足的文字!

但是,最近季老辞世,同期辞世的还有任继愈,我和朋友一起缅怀季老和任老时,生出了不少感慨!季老一生是平实的知识分子形象,从来就不张扬,晚年竟如此地受社会关注,是社会上真的认识到他的非凡和成就了吗?还有任老,他走了,很多人才知道中国还有一位任继愈!作为学者,耐得住寂寞是学者的优秀品质,而社会如此功利,又是社会的悲哀呀!

回到家里,我又一次拿起季老的书,在小区的花园木椅上静静地读,非常安静,没有人打扰,我的心也很平静,读来竟如品甘露!里面多么平实的话竟有许多让人回味的哲理。不用心去体会是不可能感知的!那么,为什么我以前看不进去呢?我想是因为我浮躁的缘故。就像是在大街上遇到一位老人,你不愿意认真去注视,去用心交流,你不会发现他竟是一位高人!

黄蜂读后感(精选七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后感使我们更加进步,在阅读作者的作品之后,我们的内心也逐渐充实了起来。读后感是您表达与书籍互动的途径。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精心挑选了一篇关于“人生的意义”的文章建议一读,如果您认为这篇文章非常有用请把它收藏下来留作记录!

黄蜂读后感(篇1)

昨天下午,我和妈妈还有赵明轩,一起去中影一个影城看电影《大黄蜂》。到了里面,我们遇见了赵董睿。他和我们一样都是来看《大黄蜂》这部电影的。一会儿我们就一起进场了。

我们很快就到了大门口,《大黄蜂》这个电影主要讲了:在所有变形金刚来之前,擎天柱,先让大黄蜂,先去地球上找到合适的基地,到了地球大黄蜂遇到了地球上的警备军,之后又你又被一名霸天虎袭击,导致不能说话,变成了一辆甲壳虫车。被汉克叔叔看见了。变成了他的收藏。然后他遇到了本片的女主梅利,梅利把大黄蜂的声音问题给解决了,之后大黄蜂又看见了。梅利的朋友莫西,然后梅利让莫西守住这个秘密,之后大黄蜂被警备军抓走了。然后被另外两个霸天虎强行压制。询问出了汽车人的位置。然后霸天虎正在向塞坦柏发出信号。大黄蜂和梅利就赶到了。把霸天虎给打败了。最后梅利离开大黄蜂,让大黄蜂去完成它的使命。做一名真正的战士。大黄蜂也见到了擎天柱,他告诉擎天柱他不在叫p127了,我叫大黄蜂。然后所有的汽车人都陆续登录地球。梅利也成功的回到了家。

《大黄蜂》电影让我知道啦不管缺少哪一个人物?都是不可能会打败敌人的,不管多么弱不经风,都有自己的力量。

黄蜂读后感(篇2)

昆虫记黄蜂读后感范文

昆虫记黄蜂读后感范文篇一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从《黄蜂》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到黄蜂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昆虫,却在建筑巢穴方面有极高的智慧,它们的巢都是由一个一个的精巧的小房子组成的,做得非常精美。而从这个故事中我还知道工蜂会杀死幼虫,为什么会这样呢?请你读完这个故事你就知道了。原来到冬天的时候,工蜂知道自己的生命就要结束了,我觉得他们一定很担心这个问题,害怕它们死后幼虫会被饿死,所以它们决定在自己死之前亲自把幼虫杀死。可能这也是它们爱自己孩子的一种表现。

我也想跟黄蜂一样建很美丽的家,长大后我想当建筑师,跟黄蜂一样造漂亮的房子。不过,我现在还小,我得好好学习,这样将来才能当一名优秀的建筑师。

昆虫记黄蜂读后感范文篇二

神气的昆虫世界 ——读《昆虫记》有感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

从《黄蜂》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到黄蜂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昆虫,却在建筑巢穴方面有极高的智慧,它们的巢都是由一个一个的精巧的小房子组成的,做得非常精美。而从这个故事中我还知道工蜂会杀死幼虫,为什么会这样呢?请你读完这个故事你就知道了。原来到冬天的时候,工蜂知道自己的生命就要结束了,我觉得他们一定很担心这个问题,害怕它们死后幼虫会被饿死,所以它们决定在自己死之前亲自把幼虫杀死。可能这也是它们爱自己孩子的一种表现。

我也想跟黄蜂一样建很美丽的家,长大后我想当建筑师,跟黄蜂一样造漂亮的房子。不过,我现在还小,我得好好学习,这样将来才能当一名优秀的建筑师。

昆虫记黄蜂读后感范文篇三

《昆虫记》是由一位著名的法国作家法布尔的作品。

里面有许多昆虫的记录,比如说它们爱干什么、家是用什么做的、吃什么东西、怎样生儿育女、怎样捕食猎物……

他,法布尔,从小就是一位酷爱昆虫的孩子,不然,怎能写下这杰出的作品呢?法布尔从小就开始研究昆虫,常常还把昆虫藏在衣服兜里,偷偷把它们带回家观察,但很多次都被家父发现了,可是他还是常常偷偷地把昆虫带回家,这就是法布尔,一个酷爱昆虫的人。

在《昆虫记》里,我最喜欢《黄蜂》这一篇,在这一篇中,让我最受益的是这一段:

黄蜂是一种群居的小动物,通常在一个黄蜂群体中,生活着数量众多的黄蜂,这些黄蜂形成一个社会,在这个黄蜂的世界里,可是等级森严,分工明确。

我为什么喜欢这一段呢?是因为这一段让我知道了黄蜂等级森严,分工明确,也有自己的制度,这都是我以前不知道的知识。

总而言之,我希望大家都来看看这本《昆虫记》特别是也像法布尔那样喜欢昆虫的人,这本书一定对你们有另一种启发的。

黄蜂读后感(篇3)

“B127,你要保护好地球,活下去。”这是电影中擎天柱掩护大黄蜂离开战火中的赛博坦星球时的忠告。

《大黄蜂》这部影片讲述了在博派汽车人和狂派汽车人爆发战争之前的故事,当时B127和另一些汽车人开始反抗星球上的成员通过抢夺其他星球资源来强化母星,从而形成了一个小团体,被其他汽车人称为“汽车人反抗军”,在被迫条件下,博派们只好逃向地球。B127是第一到达地球的,却没想到追上来了一个比B127还强壮的狂派汽车人,经过一番斗争,不出所料,B127整个记忆核心严重损坏,整个人直接倒在了沙滩上,后来被人拉到了废车场,一个小女孩修好了他,把它开回了家,并和他交上了大朋友,还给他取名为“大黄蜂”。

刚来到地球的狂派欺骗人类,利用地球卫星找到了已经失忆的大黄蜂,并又一次打败了他,而大黄蜂醒来后从芯片里得知自己担负的重任,再一次去找狂派去战斗,阻止他们向外部发送请兵的消息,保护了地球。和女孩告别后,大黄蜂前去和其他博派汇合,继续开始了保卫地球的战斗……

看完了这部电影,令我感到十分的羞耻,大黄蜂屡战屡败,可还是为了保护别人而继续战斗,而我却因为一时的困难而放弃了喝歌,直到现在,我都有些遗憾当初放弃了唱歌,甚至有些后悔!虽然这是一部科幻片,但也讲述一条真理,当你从困难的荆棘满路上走过来时,不要停下脚步,成功的光芒也就照向了你。

所以,我们不能将他它当作一种快餐然吃了,而要将它当成一杯珍贵的红酒,需要慢慢品味它的意境。虽然这是一部电影,也给我们讲述了英雄成功的原因,就是要不怕艰难困苦,勇往直前,坚定的朝着自己目标奋斗。

很好看的一部电影,建议大家也看一看。

黄蜂读后感(篇4)

话说美国大片除了漫威之外,好莱坞的影片是很好看的,情节、特效、人物都是一些国产电影无法对比的。我看的《大黄蜂》就是出自好莱坞,一般人都知道《变形金刚》这部电影已经出了五部了,每一部都是以擎天柱为主角来展开一系列故事,但又不得不说虽然是擎天柱当主角,大黄蜂相比于他也毫不逊色反而更加有特点,这也许是《变形金刚5》之后还出单片《大黄蜂》的原因吧。

电影《大黄蜂》由美国派拉蒙影片公司出品,该片由《魔弦传说》导演塔拉维斯·奈特执导,海莉·斯坦菲尔德、约翰·塞纳、小豪尔赫·兰登伯格等共同主演,迈克尔·贝、洛伦佐·迪·博纳文图拉、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监制,甲壳虫变成大黄蜂,萌的可爱,勇敢到无畏。特别是少年大黄蜂与女主一路并肩作战,共同成长,一起面对__的世界,暖心的想流泪了。从片花中,可以看到大黄蜂本是个甲壳虫,载着小女孩行驶在柏油马路上,一路上,风景优美,微风轻吹,女主的心情也格外好。最后,甲壳虫变成大黄蜂,一路战斗,完全是超极英雄的架势,说真的气势不低于擎天柱。情节明了,全场毫无尿点真的是一些国产特效片的模板。

这位超萌的大黄蜂的导演正是塔拉维斯·奈特。他的父亲菲尔·奈特是著名运动品牌“耐克”的创始人,他也被称为众人瞩目的“耐克之子”。然而,塔拉维斯·奈特对继承庞大的王国不感兴趣,相反对动画感情强烈。因此,塔拉维斯·奈特被网友亲切调侃“如果不好好拍电影,就要回去继承千亿家产”。简直就是美国版‘王思聪’,让人不得不佩服!

女主角因父亲去世,无法走出阴影,大黄蜂因失忆忘记使命。两人走到一起,结下深厚友谊。故事从来不会一帆风顺,一起面对__敌人才是主线。不管途中发生多少变故,变形金刚系列最后总是汽车人战胜。战斗结束,小女孩与大黄蜂的友谊总会到终结的时刻。作为战士的大黄峰,还要继续他的使命。小女孩亦有她的人生,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只要那段经历刻骨铭心就好。

随着时光变换,电影主角换来换去也是必然。不管陪伴你多久的朋友,总是有分开的那一刻。分开不意味着断绝联系。只要友谊尚在,不管分开多久,重新见面的那一刹那,就会感觉从未离开。

看完这部电影让我感受到了许多,作为铁粉变形金刚的每一部电影都看了,虽然《大黄蜂》并没有很精彩的打斗场面,但让人明白了所有事情都是有舍有得,无论你是多么的喜欢他,他也有自己的使命,而自己也一样,需要微笑面对生活。

黄蜂读后感(篇5)

一棵树上住着一群蜜蜂和黄蜂,每天蜜蜂辛苦地去采蜜,为人类奉献着甜美的花蜜。黄蜂呢每天睡得很晚才起来,有时会偷村民的食物。

村里的大人孩子都非常喜欢蜜蜂,下雨的时候人们给蜂巢遮风挡雨,冬天村民要求蜜蜂到家里避寒。一天,黄蜂对蜜蜂发起了牢骚:“怎么这么气人啊,我们同样是一对翅膀,一个圆圆的.肚子,为什么人们提到你就很开心,提到我就很反感呢?”蜜蜂说:“你说的都对,但你想过人们喜欢我的原因了吗。是因为我给人们带来了甜蜜生活。”

蜜蜂说:“你对人做了什么贡献呢?你美丽的大衣有什么用呢?”黄蜂不服气地回答:“我帮别人干嘛?为什么别人不来帮我呀?”

蜜蜂说:“你帮了别人,别人自然就会来帮你的。”

在黄蜂责备别人对他不公时,他没有想到自己首先为别人做了什么,奉献了什么:他想到的只是自己能得到什么好处,最终的下场只会让他大失所望。所以生活中不要太自私了,不要只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别人想想,你善待了他人,他人也会善待你的。

黄蜂读后感(篇6)

讲真,对于这部期待已久的变形金刚衍生电影,蓝雨星城一开始是有点拒绝的!

一直都在等着看炸裂火爆的大场面,一直都以为大黄蜂是汽车人中最骁勇善战的战士(在《变形金刚5》中,大黄蜂摇身一变成为战神,不仅曾在二战时期被称为邪恶小魔王,而且还在结尾与黑化的擎天柱上演了惊天大战,战斗系数一点不逊于擎天柱),没想到啊没想到,在这样一部以他为主角的独立大电影中,大黄蜂同学居然变弱了,而且还这么萌宠这么可爱?!简直像一条女主家养的小黄狗

粉丝们都想看正面刚的传奇大片,你却给我们看软萌的青春肥皂剧,失望在所难免。

而且从时间线上,跟上一部《变形金刚5》也联系不起来吧。

《变形金刚5》中,导演将变形金刚与亚瑟王、圆桌骑士、梅林法师、神奇魔杖、三头火龙、巨石阵这些历史、神话的元素都扯上关系,还特别交代大黄蜂曾经在二战时期出现过。可是本片中,大黄蜂第一次降临地球却是在1987年?呃派拉蒙,不要欺负我读书少,好吗?

全片看下来,与其说是大黄蜂的传奇故事,不如说是女主的青春成长日记,大黄蜂只是她十八岁生日的礼物兼宠物一枚。

粉丝们期待的打打杀杀都没出现,基本上都换成了青春酷GIRL与家人的叽叽歪歪。电影的节奏也有些拖沓,越看越没意思。诸如愚蠢的科学家、自大的美国大兵、傻乎乎的父母以及毫无存在感的黑人男友,全都是美国烂俗电影常用的套路人设,演员表演也都浮于表面,脸谱化的倾向比较严重。大场面只有开头的塞伯坦星球陷落以及结尾大黄蜂记忆恢复拯救地球,这两个段落还略有看点。

然后如果非要说出1、2条优点。

那就只有大黄蜂本尊了,蓝汪汪的、无辜的小眼神,灵动的、随着心情变化的小触角,还有他初见女孩时蜷缩在角落的可怜样,以及安慰女主的摸头杀,演练躲藏技术的蠢萌表情,包括他扔卫生纸、砸鸡蛋、得意忘形的踩坏别人的车都是那么的俏皮可爱,他就像一个对世界充满未知的小孩子,好奇的探索周边的一切。

单从这一点来看,如果抛去之前战斗机器的固有印象,导演对于大黄蜂人类好朋友的设定还是成功的,甚至可以和大白并列,成为新一代友谊守护者大黄!

再有,电影随处可见的80年代气息以及80年代金曲也是满满的回忆杀,很多欧美流行金曲都耳熟能详,这一点是不是向《银河护卫队》偷师学艺了呢?而用这些经典歌曲作为失声大黄蜂的话语这一设计,也透露出主创团队的巧妙创意。

谢谢你,给了我声音。

谢谢你,让我找回自己。

人类与外星人。

人类与机器人。

只有相互帮助,彼此成全,才能实现完美结局。

黄蜂读后感(篇7)

相信很多网友都去影院**了这部来自美国的科幻动作冒险电影《大黄蜂》,影片讲述了大黄蜂在一处废弃场里面遇到了一个18岁少女查莉之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画面震撼,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部电影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之前从来没有看过以变形金刚为主题的电影,在我的意识里,那些都是“小儿科”,就是看个热闹。看过《大黄蜂》之后,彻底刷新了我之前的认知。电影虽然展现的是机器人之间正义与**的斗争,但至始至终贯穿着一个青春期孩子的成长历程。

18岁女孩子査莉,父亲因心脏病去世,让她对曾经热爱和擅长的跳水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障碍,从此再也不敢尝试,即使是在遭到同学讽刺挖苦,自尊心严重受挫时,她依然选择逃避。

査莉的母亲很快有了新的伴侣,开始了新的生活。可是,妈妈对她情感的忽视,她只能每天面无表情的生活着。在一次和妈妈的冲突中,她愤怒地对妈妈吼道:

“你找到了爸爸的替代品,可是我没有。”

游乐场的小伙子咪莫喜欢上了她,可是她却一直用冷冰冰的态度拒绝。

那辆有着她和爸爸共同回忆的汽车,她一直在努力的

修,可总是修不好,这让她很懊恼。

剧情到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糟糕的家庭,父亲去世,査莉无法从悲伤中自拔,妈妈并没有更多的关注女儿的情绪。影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査莉疲惫的回到家中,看到妈妈、新爸爸和弟弟三人亲密的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遍说笑,妈妈连看她一眼都没有,就说:“晚饭没有你的。

”査莉愣愣的看着三人其乐融融的场景,默默的退出去。因此,没有父亲的爱,也无法从新家庭中增添爱,査莉只能选择逃避和退缩。

这个时候,大黄蜂出现了,他陪査莉一起玩,听査莉讲爸爸的故事,拥抱査莉,和査莉一起恶搞,用爸爸喜欢的**鼓励査莉┅┅我们看到,大黄蜂其实一直扮演着査莉爸爸的角色,在大黄蜂的陪伴下,査莉越来越开朗,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灿烂。

在剧情最关键的时刻,大黄蜂掉进了海里,査莉终于克服了心理障碍,勇敢地跳进海里营救大黄蜂。在一路开车去救査莉的母亲、新父亲和弟弟之后,她似乎明白了女儿的重要性。当査莉再次面对家庭成员时,妈妈的拥抱,査莉对新爸爸和弟弟的认同,让这个家庭中的情感流动起来了,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温情的家庭。

告别的时刻到了,这时的査莉在替身爸爸大黄蜂的陪伴和家庭的温暖中,已经找回了自信,所以告别的场景并没有

我们想象中的难舍难分。

最后,査莉终于修好了汽车。当她再次开车时,事实上这表明她完全摆脱了父亲去世的阴影。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充满自信和幸福的年轻女孩。

当我们沉浸在这个幸福的结局中,我们能看到家庭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吗。当我们看到孩子们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时,我们总是把问题的根源指向孩子们。我们不知道每个问题儿童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

网络成瘾、叛逆、焦虑、注意力不集中、学习甚至厌学等,每一个问题其实都是家庭功能失调的表现,每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都不是孩子,而是家庭。父母对孩子缺乏关心和温暖,不愿意陪伴孩子,不愿意理解和倾听孩子,不愿意忽视他们的情感需求。所以,家长要做的就是积极进行家庭建设,强化家庭成员间的情感链接,所有孩子的问题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第七天读后感精选


经过一番筛选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特地为大家推荐一篇好文章“第七天读后感”,在阅读了读书感书名后,我被深深地吸引。 撰写读后感应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七天读后感 篇1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第七天读后感 篇2

我真的被《第七天》感动了。

虽然是在一片争议甚至是骂声中开始阅读的,但之前的所有想象和假设并没有霸占我的感受。从开篇第一段话开始,我就被那种冷澈绝望的忧伤,紧紧地攫住了。但止于此的阅读感受,成为作品遭诟病的重点,有人说这次的余华除了给读者带来浅表的感伤以外,都是新闻事件叠加起来的串烧,“余华的工作无非是把这些素材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自己名下,却并没有提供什么比新闻报道更高明的说法”。更有甚者说,“这是余华作品中最烂的一部”。

平心而论,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因为评价总有个标准和范围,是把余华放在文坛中评价,还是放在有些读者建造的神坛上来评价?是按照真实的余华评价,还是按照读者、公众眼中的余华评价?如果在前者中,《第七天》是目前长篇创作中依旧保持了作家水准的小说;但如果按后者来看,就失去了标准,因为神无所不能,余华的能力遥不可及。但这个神坛,也许并不是余华自己心甘情愿站上去的,他被公众推上了神坛。

在这个神坛上,公众们期望余华写出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而用这样的标准,《第七天》欠缺的太多,所以骂声四起。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其实是标准错了,余华只是他自己。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

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

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第七天读后感 篇3

《第七天》讲的是一个人死后的事,描述了一个死后世界的世外桃源:死无葬身之地。讽刺的是,“死无葬身之地”这个现实中用于诅咒人的一个词,在书中变成了一个人死后的庇佑所。这个地方是死后没有墓碑、孤苦无依的人的唯一去处。它芳草鲜美,鲜花盛开,树木茂盛,溪流潺潺,是一块理想之地。这儿的人相亲相爱,不分亲疏,哪怕是生前的死对头,来到这儿也相处地其乐融融。与冷冰冰的现实相比,生前困顿窘迫的人在这儿找到了家人,找到了栖身之所。

虽然书里讲的是死后的事,但实际上还是用浓重的笔墨讲述了主人公杨飞活着时的事,以及对于他来说最为重要的一些人。这里面有他的前妻,他的养父,以及他的“妈妈”,还有他死前与他有过交集的人。看的时候我感动于书中出现的各种情感。首先是杨飞与自己前妻李青之间的感情。虽然两个人分开了,却还爱着彼此。因为两个人的追求不同,所以在相处了一段短暂的时间后,两个人还是离婚了。妻子因为遇到了一个有着好的创业想法并很欣赏她的留学归来的博士,离开了自己爱着的另一半。但是他们死后相遇时,她说,我结了两次婚,但是我只有一个丈夫(指杨飞)。其次是杨飞与自己的养父杨金彪之间的深厚感情。二十一岁的杨金彪在铁轨上见到刚出生脐带还没掉的杨飞,从此以后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来养,并因此一辈子没有结婚。杨飞的“妈妈”李月珍(杨金彪的邻居)对于杨飞的照顾和关爱,也让人看到了人与人之间最真诚的情感。杨飞生前在出租屋的邻居,鼠妹李梅和她的男朋友伍超之间的爱情,也令人唏嘘不已。

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如此真挚的感情却在现实的重压下而以悲剧结尾。书中有两对深深相爱着的情侣:杨飞与李青,鼠妹与伍超。在现实的诱惑下,杨飞与李青的感情走向了终结。而另一对,鼠妹与伍超虽然争吵不断,却并没有分开。然而,无论是选择分开的,还是坚持在一起的.,他们最终的结局都是悲剧的。杨飞踏实真诚,但在现实中却缺乏一点上进的勇气,李青觉得自己和他在一起只会庸庸碌碌过完一生,所以当一个更闪亮的人出现时,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再婚后她发现,那个看起来才华横溢的留学生,并不像她想的那样。她最终沦为一个官员的情人,在这名官员东窗事发后选择了在浴缸自杀。而杨飞为了给养父治病,卖掉了房子,辞掉了工作,最终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因为饭店起火爆炸而身亡。而鼠妹与伍超,更是因为现实的蝇营狗苟争吵不断。在繁华的城市里,他们做着最低贱的工作,虽然想要改变,却总被现实拖住手脚。最终因为一个买来的山寨手机,鼠妹选择了自杀。她在意的不是山寨手机,而是伍超骗了她。而伍超,在得知鼠妹的死讯后,悲痛不已,选择卖掉一个肾来给鼠妹买一块墓地。这也使得鼠妹成了死无葬身之地唯一的一个选择安息的人。而伍超,也因为卖身后的感染身亡。这些悲剧的结尾是对现实的沉默控诉,它把这个世界的遮羞面纱一把扯下,把它的残酷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就像余华说的一样,“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第七天》揭露了赤裸裸的现实:强拆、物欲、贫富差距、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冷漠、官僚主义等等。同时,它也褒扬了一些东西: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人的善良,人的坚守。当然,揭露不是为了批判,而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希望书中描述的理想之地,有一天不再只是一个虚构的世界,而是触手可及的现实。

第七天读后感 篇4

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来客读后感优选八篇


作为一名学生,知道如何写好一篇作文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写作文,可以提高自己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欣赏好的文章是欣赏一种美,怎样才能写出高水平的作文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来客读后感优选八篇,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来客读后感 篇1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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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10汽修班团支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这样红?哎,红得好像,红得好像燃烧的火,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

每当耳畔响起这深沉的旋律,我的回忆便被带入到那充满异域风情的高山学原,带入到那曲折惊险的动荡年代,定格在《冰山上的来客》的影像中。这部由赵心水导演的反特题材影片,我看了几遍了,每看完一遍,总有一丝涟漪在我心中荡起……

大概十岁的时候吧,我第一次看了这部影片冰冷的白雪和火热的红裳,狂风暴雪和坚定的军姿,奸诈的特务和英勇机智的战士,冷酷无情的环境和敌人,碰上坚强热情的边疆保卫者们......

。其实,在那个无知的年代,有很多情节我都不明白。但看完后,却很是兴奋。

因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打赢了这场仗,所以无论**有多狡猾,有多深奥,都逃不掉被消灭的命运。由于这部电影,我对解放军叔叔的崇敬之情溢于言表。而悲伤浪漫的新疆**让我情不自禁地爱上了迷人的新疆。异国情调的雪原把我儿时的梦想编织成美丽多彩的花朵。

最近党校活动导员再次带我们重温了一遍,这回,我关注的是爱情。阿米尔和古兰丹姆青梅竹马、情深意笃,但小古兰丹姆却被其叔叔卖为奴仆,一对心心相印的人儿就这样被生生拆离了。当小阿米尔拿着一朵雪花到小古兰丹时,她被强行拉开了,她喊道:

“阿米尔,别忘了我呀……”当我看到这儿时,我的心酸酸的,涩涩的。而当我看到两个分开的人终于拥抱在一起时,我的眼里充满了泪水漫长的岁月,苦难的命运,动荡的岁月,没有磨去他们的爱情。经过多年的磨练,他们的爱情无比浓烈芬芳。

多么迷人的爱情,就像天山的泉水,涓涓细流,晶莹剔透!我的想法越来越理性了。我这次看到的是不同民族的深情。当冰山上出现罕见的暴风雪时,联络中断,塔吉克人尼亚齐主动指导杨排排长,并带领部队爬上冰山上的哨所。

当看到杨排长亲吻尼亚孜的手,而后两人紧紧抱在一起时,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两个人的深情厚谊,而是两个民族的兄弟情谊。为了消灭敌人,为了保疆卫国,为了捍卫祖国的统一,汉族战士一班长倒下了,塔吉克族战士卡拉倒下了……此时,我深深地明白了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因为那是用青春的血液浇灌的呀!美丽的新疆,伟大的祖国,是各族人民用忠诚和鲜血铸就的兄弟!

这部经典的典影太感人了,每次我感到我的灵魂在升起!

这部电影对爱情和政治的关系采取了一种传奇的方式。在影片中,爱情和政治交织在一起,成为敌我生死之战的赢家。当政治冲突发展到不可磨灭的时刻,爱情成为推动叙事的主导力量。

政治谋略固然高深莫测,但它却难解最简单的两情相悦。影片想告诉观众的是,爱情的纯洁不能被任何花招玷污,懂得尊重爱情的智慧,是一种真正高尚和人道的政治。在那样一个特殊的时代氛围中,也许爱情只被看做是编织政治寓言的不起眼的毛边儿,人们也无法跳出政治重围来想象超然的爱情,但爱情的质朴和专一却能穿越层层政治迷雾,把自己升华为天边一道瑰丽的神话。

来客读后感 篇2

我一翻开这本书,就立刻被它的格式所吸引住了,因为这本书是漫画书。我平时最喜欢看漫画书了,我相信别的小孩子肯定也特别喜欢看漫画书。

当我细细地将这本书看完后,很喜欢阿普的“道具”,因为阿普拥有一条神奇的尾巴,它可以用这条尾巴扫描探测,还可以用头上的独角搜索,只要一碰到物体,就可以马上知道这是什么物体;还可以用独角发出“启动时间开关”的指令;阿普的独角有这么神奇的功能,真想自己也能拥有像阿普这样的“道具”。我也非常欣赏阿普的行为:阿普对在马路上的四位车怒族的恶劣行径能够加以指责;一名醉汉驾驭着车子却忽左忽右、歪歪扭扭地直撞人行道,阿普及时地将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用微波辐射控制住了,救了阳阳、艾米、当当,并且和他们三人交上了好朋友;阿普又帮助当当找到了自己的错误。

除了阿普的行为好,我觉得阿普的品德也很好,非常懂礼貌:认识了新伙伴就会弯腰鞠躬。

这本书还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也让我知道了什么事情是小孩子可以做的;什么事情是小孩子不能做的。

比如:书中讲到的不能吃三无产品或是五毛钱的食物。这些食物只会在黑心小店里才能买到,所以吃了就会闹肚子,那就得上医院“报到”去了。而且,我又明白了什么叫做三无产品,就是:无生产厂家名称、无生产厂家的地址、无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就叫做三无产品。当当、艾米、阳阳还告诉我了万一买到三无产品该怎么办?可以将产品的包装壳保留,作为证据;也可以去告那一些黑心小店;还可以让电视台的叔叔阿姨们曝光地下加工厂……阿普还让小朋友们千万要记住还可以拨打12348热线寻求帮助。我觉得他们想得真周到。

阿普还让我知道了去网吧是不好的行为,未成年人都是不能去网吧的,应该好好地学习。而且,经常去网吧,会把自己变得越来越像黑社会的人。我觉得书中的网吧老板也做得不对,不能为了多赚钱让未成年人都变成黑社会的人。应该让他们好好读书,将来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读完后就想:只有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才能让这些不正之风逐渐消失在这个城市里。

来客读后感 篇3

《雪夜来客》读后感800字!

看了这本书才知道《高女人和矮丈夫》这个动画片是改编自冯骥才先生的《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这篇小说。没有看过的读者们可以去搜一搜这个动画片,跟小朋友一起看也非常不错,有着浓浓的80年代的感觉。

《雪夜来客》是冯骥才先生的小说集,其中分为上中下三编,上编“人间悲喜”,中编“百姓世相”,下编“江湖传奇”。所收录的小说都是冯先生50年来的精品中短篇,包括《雕花烟斗》、《神鞭》、《雪夜来客》,也包括他最新创作的《木佛》。

冯骥才先生是老一辈艺术家的代表,他们文化底蕴深厚,经受过社会大浪潮大风暴的洗礼因此作品有着厚重的历史积淀。冯骥才先生首先是画家,这是我所不知道的。这本书中附赠的两张画片正是出自冯先生之手。在60年代的大风暴过后转而进行文学创作,成为“伤痕文学”代表人。本书中的《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雪夜来客》以及《雕花烟斗》等作品中渗透着那场动荡给冯先生等社会文人带来的冲击和伤痛。但是他们仍然坚持了下来这是非常了不起的。

其中与本书同名的《雪夜来客》这个短篇用了极短的篇幅描写了一位刚刚从那场风暴中抽身的在大雪纷飞的夜晚跌跌撞撞地来投奔“我”的朋友,而“我”和妻子能做的仅仅是为他提供一顿简陋的晚餐。太多的欲言又止,太多忍住的眼泪,充分表现了知识分子在那个时代所遭受的迫害以及前途的渺茫。冯先生的文字朴实不做作,但是非常有张力。

在这本小说集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木佛》。它的视角有点像东野圭吾的《悲剧人偶》,出发自一尊来自宋代的木佛。冯先生在文后的创作手记中将其定性为荒诞小说,这是他最新的创作体验。故事讲的是一尊被主人遗忘在床底下的尘封已久的木佛,有一天终于得见天日,从那时起就辗转多人之手,被买卖,被鉴别,最后竟然……剧透停止。冯先生借木佛之眼对在这个过程中所出现的各色人物进行描写,嬉笑怒骂之下透露众生之相,反映了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气。

除此之外,冯先生在本书开头的自序“作品的生命”非常值得一看。他说“文学史排斥各种功利”,只要用生命去创造的作品就是美好的,成功与否已经不重要。这段话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现在的人总是现有目的再创作,而并非以创作本身为目的。

来客读后感 篇4

冰山上的来客》

今天,我们在班级团支书的带领之下,怀着对革命先辈的爱慕之情和对党的憧憬之心,在教室里**了一部老**《冰山上的来客》。这不是我看过的最独特、最神奇的电影。它使人们了解共产党和红军战士的不同方面。

影片从古兰达姆与阿米尔之间真假爱情的主要悬念出发,描绘了边疆战士和人民在惊心动魄的反特殊斗争中的生活,惊心动魄,紧张而引人入胜。此外,该片还融合了浓郁的民族色彩和抒情基调,运用镜头画面和**声音等多种视听手段,抒情生动地再现了祖国西北边陲的美景和塔吉克人民的风俗民风。

其中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色彩,是浪漫主义和写实主义的唯美结合之作,高山雪原上盛开的雪莲是神圣而纯洁的,象征着阿米尔和古兰丹姆浪漫的爱情,人们第一次了解到原来爱情可以如此美妙,在过去政治第一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勇于冒着风险去做这样大胆尝试,对于编创人员来说确实需要一种胆量,正是这些电影人呕心沥血的奉献,才使之在中国影坛流行四十年仍不衰。

在欣赏完这部**之后,慢慢体会,给了我们很多的收获与帮助。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同志之间的深厚感情。当新战士阿米尔到来时,所有的战士不管是怀有什么样的心情的,都对阿米尔表示了友好。

当阿米尔处于危险之中时,一名班长站在他面前。一班长牺牲了,从杨排长那一声震彻山谷的枪声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痛心,这是不含有任何别的什么目的的,他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对同志都像手足一样,纯朴、真情,丝毫不夹杂着别的什么东西。这也许就是他们取得这场战争胜利的原因。

另外,从这部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他红***中所没有的浪漫爱情。解放军战士除了遵守纪律外,还敢爱敢恨。可见,党除了严肃守法外,还充满了许多可爱的东西。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到目前为止,共产党在中国的土地上能走的这么好的原因。

最后,我希望中国共产党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我希望我能够尽快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来客读后感 篇5

冯骥才老人家的作品早就享誉中外,然而于我而言,只知其名,并未有深刻了解,兴许从学校老师处所吸取的些许也早已被抛之脑后,在看了冯骥才老先生的《雪夜来客》后我才知晓其出生于天津,成长在浙江,而口音颇为独特的天津更让我印象深刻,在《雪夜来客》这部作品中他用豁达自如的笔触,写天津味的市井奇人,带着俗世的热闹与情义,讲特殊年代的人性和故事,极尽现实的浪漫与温情,令只闻其名不知其习的外地人更加深入交流天津韵味。

在冯老的文字中,满满的熟络感,恰似曾经到访过天津,亦或是因为天津韵味已经蔓延到全国各地,“叫”这个词在方言中常有“被”之意,譬如我叫你弄醒了,我叫你伤的遍体鳞伤。在《木佛》这篇中,透过一个古董木佛视野看人间百态,世俗人情,还能学到诸多为人处世之精道,着实让我钦佩。“我天性习惯于安宁,喜欢总待在一个地方,我害怕人来动我,因为我没有任何防卫能力。”这是木佛刚被从沉寂之中挖掘出来心中所思所想,伴随着见识愈加广泛,心性也愈加成熟稳重。几经转手,最终流落海外“德国德力斯顿温格艺术博物馆,方流露出传世的魅力”。

看完《木佛》我心中很是憋屈,珍贵的中国藏品居然在本土默默无名,不知应当怪罪国人的有眼无珠,还是钦佩外宾的专注重视独到眼光,总之木佛一路走来,被无数个国人转手鄙视做古董相赠,却唯独在德国博物馆彰显出至尊身份,这恐怕也是为何上个世纪诸多国家藏品被以各种渠道留往海外缘由。不得不慨叹,这是藏品的遗憾,也是中国文化传承的弊端,当引起重视。

我已经很久没有那种看完书后,心理很是憋闷的感觉了,但是在《雪夜来客》里其中一篇《雕花烟斗》里再次体验了对生活苦闷憋屈的错觉。从北京回到张家口,我曾经特别自信可以克服一切困难,总是安慰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再多的挫折都会淹没在幸福快乐之中。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觉得空乏寂寞,远嫁而来人情世俗上融入不进这异乡,而文化教育更是丝毫感受不到认同许可,唯有孩子们甜蜜的笑容时不时提醒我一切还值得。

作为先生家这边唯一一个高学历人员,我并没有感受到别人眼光里流露出的艳羡,唯有孤立冷淡,甚至在儿女教育问题上,也从来没有得到认可,我心知如若不是强大的心理素质,我很难胜任这个守家宅地的美差。人本来就是群居动物,希望得到报团取暖的慰藉,所以即使我能够做到噬爱独居,但终究不过是凡尘中一名普通女子,渴求他人的支持理解。就像《雕花烟斗》中画家唐先生一样,即使功名利禄随之而来的还有繁重琐事,但是无人问津的寂寞苍凉之感还是难以消磨的。

我这人,尤其噬书,家中藏书过多,如若碰到志同道合之人,我也心甘情愿分享我最珍贵的礼物,先生的堂嫂跟我一样属于远嫁,并且她对家中两个龙凤胎孩子的教育问题,比起我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之效,所以理所当然的我也认为她会深觉父母应当自我学习以促进孩子的成长教育。在得知我家中书籍分类繁多之时,跟我借过几本好书,我也毫不掩藏的推荐自认最为珍贵好书,可是无意中得知她并未有像我一样珍爱好书的举动,我也就释然了,作文并不再有过多热情,更不再倾心推荐亦或是锦囊相助,我还是希望能够遇到真心志同道合之人。

《雕花烟斗》中,在画家唐先生最为失意之时,花农老范尊重敬仰,当唐先生恢复以往风采,老范每次只是悄声悄息送花,不刻意打扰,可当唐先生再次落败之时,老范又央求儿子给送花,唐先生在得意之时送了老范一个质量低劣的雕花烟斗,却被老范无比珍视,这是那些表面彰显志同道合但随时会消失匿迹的人们没有的真心。

来客读后感 篇6

守护文明

——读《百慕大的神秘来客》有感

一段来自百慕大的神秘视频打破了海底基地的宁静,后面接连出现的船舶失踪、恐龙人等事情也都发生在百慕大。这些离奇事件都出自陆杨的作品——《小鱼大梦想之百慕大的神秘来客》。

这一连串事情发生后,海底基地的六条鱼儿变成仿生人来到百慕大探索,试图了解并弄清楚当地的情况。海底竟然生活着比蓝鲸还大两倍的生物,这实在太令人匪夷所思了。经调查,原来这一切,都是开普勒星人做得。他们劫取船只,将船上的人类控制,为他们建造信号搭,企图光复已毁灭的开普勒星。一位叫咔咕咔的开普勒星人,因同情人类,背叛祖国,帮助队伍打入内部,有惊无险摧毁信号塔。

故事的最后,团长江晓迪选择了帮助开普勒星人。他认为,星球的毁灭是因为外星人的勾心斗角。但他们原本并不邪恶,是值得帮助的。看到他的决定时,我十分认同,从古至今,文明的进化绝不是靠武力专制办到的,而是在民心所向万众一心的情况下才得以发展的。

秦朝统一六国后,朝廷横征暴敛,专制跋扈,导致举国上下哀鸿遍野,最终引发国家动乱,天下告反。反观唐朝贞观之治,太宗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虚心纳言,广开言路,取得了天下大治的理想局面。晚清时,清政府刚愎自用,终致内忧外患。中国发展也因此落后了几百年,令人唏嘘。

文明是一盏指路灯,是一棵智慧之树,是一把衡量生命意义的尺子,守住文明,才能开出最璀璨的文明之花。

来客读后感 篇7

标题:《来客读后感》

《来客读后感》是一本由王小波创作的小说,通过描写一个寻常家庭的故事和普通人生活中的琐碎细节,传达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人生的无常性。本文将详细具体且生动地介绍这本小说,触动我内心深处的感受。

故事发生在一个平凡的城市,主人公是一个普通家庭的父亲,他有一个思想活跃的妻子,一个读书狂的儿子,还有一位好奇心爆棚的邻居。小说以他们的生活为线索,通过点滴的细节,描绘了一个令人感动的家庭。

故事一开始,主人公的家中来了一位远房亲戚,一个城市里的过客。他的到来改变了整个家庭的生活。他带给他们新奇的事物和思想,破除了他们的平庸和日常,让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思考自己的人生。

故事中的每个角色都鲜活地展现了各自的个性。主人公的妻子是一个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女人,她对新事物充满好奇,敢于挑战传统观念。她通过与来客讨论问题,不断拓宽自己的思维方式,让我也受到启发。儿子是一个热爱读书的少年,他用书中的知识武装自己的内心,并通过自己的观察和思考,给家庭带来新的启示。而邻居则紧跟时尚潮流,对一切新奇事物充满好奇,他的表现令人捧腹。

小说中的情节跌宕起伏。来客呆在这个家的时间并不多,却引发了家庭成员们内心深处的冲突与思考。在陌生人的存在下,家人们逐渐崩溃,不再对彼此随意发挥着关怀和爱。这种离经叛道的新事物,让他们产生了矛盾与厌恶,并对自己的传统观念进行了质疑。在作者的筆下,这个普通的家庭居然变得如此丰满和多彩。

我几乎每晚都无法抑制地读这本小说。它不仅通过细腻的文字表达,展现了现实生活中各种冷暖人情,而且通过对人性的深入挖掘,让我追问自己以往的思维习惯。它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人与人之间其实很难真正理解对方,很多时候只是设定了一些角色和剧情,却非常容易发生误解和冤枉。

在《来客读后感》中,我从小说中主人公的感受中寻找到自己。

生活的现实,让我们常常迷失在琐碎的细节中,过着乏味而重复的日子。我们像是机械般地完成任务,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追寻自己的内心和灵魂的归宿。

而这本小说以一种非常饱满和洞察人性的方式赋予我们一种理解自己命运的力量。它让我意识到,当我们真正关注身边人的时候,才能真正了解自己。因为只有通过了解他人,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自己。

总的来说,《来客读后感》是一本引人深思的小说。它通过细腻的写作手法和独特的故事情节,描绘了一个普通家庭的生活。在我读完之后,让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如此的复杂和珍贵,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才是真正值得珍惜的财富。这本小说是那一个灵魂相互心灵沟通的故事,是我们思考家庭和人生的模板。

来客读后感 篇8

读冯骥才的小说,有一个感受,特别接地气,市井奇人、普通百姓、文人权贵各种人物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生动鲜活,跃然纸上。《雪夜来客》收录了他几十年来的小说精品,艺术创作源于生活,但却高于生活。生活只能向我们展示现象,而艺术创作则致力于挖掘现象背后的心理分析、人情世故,甚至社会根源。

1、《木佛》用拟人的手法,赋予一块木头生命和思想,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木佛曲折的经历,人间冷暖世态炎凉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佛,作为被世人敬仰的神灵代表,往往是被人供奉于庙堂之上,心怀慈悲、普度众生。而小说主人公木佛的命运则完全不同,最初,它只是作为一块有些腐朽的木头被遗弃在床底下呆了很多年,虽然安静,但常年被小虫侵袭不得安宁。随后,木佛被古董贩子大来子贱价收走置于古董店里,吸引到高先生的关注,谁知竟引来两个小偷偷走木佛,小偷在逃跑的路上不慎丢失了木佛,被司机捡到给了老板,老板又将木佛献给了陈主任,陈主任将木佛给黄老拍卖。最后,木佛被拍卖给了外国人,经过精心修复后,陈列在博物馆展厅之中。

小说最为讽刺的是,被众人供奉祈祷的木佛,承载着众人的愿望与期待,承担着庇佑民众、普度众生的责任,但是,木佛对于自身的命运尚且不能决定,又怎么能去保佑民众、普度众生呢?作为民众,与其寄希望于佛祖保佑,倒不如自己努力生活,改变命运。

小说还呈现了当今社会一种尴尬的文化现象,文物市场里怪象丛生,买文物的人并不是为了收藏、珍视、传承文化,发掘其艺术价值,而仅仅只是为了谋取利益。作者设置的结尾也十分巧妙,极具讽刺意味,将木佛这一藏品奉为珍宝的竟是外国人!

2、小说《雕花烟斗》反映了一个离奇的社会现象——追逐美的人,并不是真的懂美、欣赏美,而往往只是追逐名利而来,伪高雅。就比如很多一夜暴富的大款为了掩饰自己学历低、读书少而专门设置一个书房,甚至摆满只有书壳的假书。

其实,这个故事还可以解读出更多的深层意思,比如,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分高贵与低贱,即使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也依然拥有爱美的权利。花农虽然从事着辛苦的体力劳动,没读过什么书,没有文化,与那些侃侃而谈的知识分子简直不能相提并论,对于精致的雕花烟斗,只能用最简单质朴的语言表达赞美,但却依然不能抹杀他欣赏美、体验美的权利。

又比如,花农对画家的友情让人动容。不论画家是门庭若市还是门可罗雀,花农对画家依然不离不弃,一盆又一盆的凤尾菊象征着花农对画家真挚的友情,人生知己莫过于此。相比之下,画家对花农的感情却形成了鲜明对比,画家送出雕刻技巧并不成熟的烟斗,而花农却依然视若珍宝。

3、《炮打双灯》讲述的是一个痴情汉子画匠牛宝为了能娶到心仪的女子春枝,表演炮打双灯从而失去了自己的右手的故事。

也许,在外人看来,牛宝的牺牲并不值得,作为一个画匠,有什么东西能比得过自己的吃饭家伙更重要呢?在外人看来,失去了右手甚至等同于搭进去半条命。然而,正如冯骥才在小说最后指出的:人间的苦乐惟有自知。每个人对于幸福的感悟和体验是不同的,在牛宝看来,能跟心爱的春枝在一起,便是幸福,哪怕这幸福是要用牺牲一只右手换来的。

从春枝的角度看来,她也是幸福的。虽然自己的父亲、前夫、前公公都死了,而且世人认为是被她克死的,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将孤老终身的时候,牛宝出现了,这个为了她再也“拿不成笔,不能再画缸鱼”的男人用自己的一只右手换得了两人的共枕眠。虽然故事至此戛然而止,但是读者相信,牛宝和春枝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一定会珍惜来之不易的枕边人。旧社会的女子,往往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能够冲破重重的世俗偏见和现实困难追求自己幸福的人真是少之又少,春枝是幸运的。

父与子读后感精选七篇


作文在语文学科中占据了“半壁江山”,写作文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优秀的作文只能是熟能生巧的结果。写好一篇作文需要什么?也许下面的“父与子读后感精选七篇”正合你意!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父与子读后感(篇1)

以前,我经常到家乐福超市里看书,最喜欢看的书中就有《父与子》漫画。这些,爸爸当然知道,所以,当他把在网上买的《父与子》漫画书递到我手中的时候,我没有感到惊讶,相反,就像是拥抱一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欢喜是自然而然的,额外的,还有点儿小兴奋。

《父与子》中有很多生动幽默的小故事,比如全书第一篇《帮儿子写作文的代价》,画的是爸爸看到儿子为写作文苦恼不已,于是拿起笔替写;老师在课堂上表扬了同学们的作文;老师问儿子谁替他写的作文,要儿子领着去见;爸爸看见老师来访很高兴;结果,老师把爸爸按在凳子上打了板子,说:“写那么多错别字,该打!”这个故事让人大笑的同时,也很有教育意义,它让人懂得,真正的帮助并不是包办代替,帮倒忙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糕!

还有《一不小心,年轻了十岁》,画的是秃顶的父亲照相时想把自己的秃头遮住,就临时想法儿把儿子倒立在自己头顶上遮羞,结果照片洗出来后,父亲意外发现儿子头发垂在自己脑门上,于是他把照片里儿子那面剪掉了,欣赏着剩下的画面,他陶醉地笑着说:“瞧,一不小心,年轻了十岁。”父亲的率性童真跃然纸上,它让人明白,不要自寻烦恼,而是要自找有乐,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美。

父与子读后感(篇2)

一本散发着墨香的语文课本放在我的面前,我好奇地翻阅着,一篇篇文章是多么生动优美啊!特别是《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文章讲的是19xx年,美国发生大地震,面对巨大的废墟,许多人都绝望地放弃了救援,只有一位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在废墟里挖了38小时,最后终于救出了自己的儿子和14名同学。

当我读到“他挖了18小时,24小时,36小时,没人再阻拦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时,使我深受感动。我真敬佩极了这位了不起的父亲。为了儿子,他可以不顾一切,在废墟中挖呀挖呀,这是爱的力量的支撑,这种爱是世界上最无私、最真诚的爱!是不求回报的全心全意的付出。为了孩子,生命可以不要,一切身外之物都可以舍弃。这位坚强、勇敢的父亲,正因为他心中有爱,任何事情都动摇不了他救儿子的决心。此时,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见到儿子,决不放弃!多么伟大的父爱啊!

读完文章后,我想到我和爸爸虽然没有遇到过类似文中所说的危险,但是爸爸对我的爱却是平凡而又伟大的,他对我的爱表现在对我的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关心。我原来钢笔字写得非常难看,爸爸发现我的字很差劲儿,心里非常着急。就跑到书店买了小学生字帖,让我天天练字,但是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认真练。爸爸知道后,为了督促我,每天坚持和我一起练字。现在我的字有了很大的进步,这可离不开爸爸的帮助呀!你说,这难道不是爸爸对我的爱吗?

虽然这篇课文我们已经学完了,但是这对伟大的父与子的所作所为永远留在我的心里。当我想起他们,我就会认真地跑步,认真地学习,认真地做人。他们的伟大品质使我终身难忘,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父与子读后感(篇3)

何谓“父爱如山”,在五年级上册学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后,我才有了清晰的概念。

在课文中,当大地震发生后,幸存下来的父亲们包括本文的主人公来到学校,看到已是一片废墟的学校,很快其他父亲都绝望而悲痛的离开了,只有本文的主人公留了下来,不顾余震的危险,不顾孩子们几乎不可能幸存的事实,因为他想起自己对儿子说过的话:“无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对儿子的爱与承诺让他不放弃,独自一人在废墟中挖了36个小时,期间其他人的放弃与劝阻都不能让他停止,甚至身体到了极限也不能。如山的父爱终于创造了一个奇迹,在废墟中传来他的儿子阿曼达 “天籁”般叫“爸爸”的声音。如山的父爱不仅挽救了儿子的生命,同时还救出了其他十三个孩子。因牢记着父爱以及父爱背后的承诺和信任,阿曼达在地震中勇敢的坚持了下来同时还鼓舞着其他同学,这就是父爱的伟大!父爱如山!

课文中轰轰烈烈的父爱,让我感慨万千。当平时生活中脉脉温情的父爱遇到了“生”的挑战时,它爆发了无与伦比的力量,怪不得达芬奇说:“父爱可以牺牲自己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从课文回到我自己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突然明白了,父爱如山的背后,是生活中父亲看似不起眼的点点滴滴和一言一行。我的爸爸由于工作忙碌,与大多数家庭一样,我平常绝大部分时间都是跟妈妈的。但无论爸爸多忙碌,晚上回家多么迟,第二天早上他都会准时起床开车送我上学。其实爸爸上班的时间往往不需要他这么早起床,而且据奶奶说爸爸以前早上喜欢赖床,这我相信,因为爸爸在周末早上都要九点多才起床。现在为了送我上学,他都准时七点多一点就起床。除了早上送我上学,平时爸爸一旦在家,他都喜欢逗我玩,然后允许我叫他各种我自己创意的绰号,允许我“没大没小”的,我们父子两人就在房间里玩闹起来,我经常因为玩得太开心了“滚”到了床上,与爸爸笑作一团,这个时刻总是我最开心的时候。爸爸对我的爱就这样体现在生活的小细节中,平凡而又伟大!

父爱如山!

父与子读后感(篇4)

有一次,在美国洛杉矶发生了大地震。有一位年轻的父亲来到儿子的学校。哭喊后,想起了:不论发生了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这句对儿子的诺言。便疾步向那片废墟走去。好心人来劝阻他,他只说一句话:你是不是来帮助我?后来他挖掘,没有人再来劝阻他。经过36小时的努力,他已经伤痕累累。功夫不负有心人,当这位年轻的`父亲挖到38小时时,他听见儿子的声音了。儿子告诉父亲他那边有14个同学,父亲连忙让过路人来帮忙。经过50分钟以后,一个安全的出口开辟出来。当父亲叫儿子出来时,儿子说让同学先出来。因为儿子相信父亲会跟他在一起。最后,这对了不起的父与子,无比幸福地拥抱在一起。

读了课文,我觉得父亲真了不起。他冒着生命危险,抱着坚定的信念,不顾劝阻,历尽艰辛,经过三十八小时的挖掘,终于在废墟中找到了儿子和十四位同学。我想儿子在没有水,没有食物的情况下,还想着父亲会来救他,这也很了不起。儿子在废墟中,肯定会鼓励另外十四个同学说:“你们不要这样,我相信父亲会来救我们。如果我们就这样放弃了,那就相当于失去了生活的希望。而且父亲说过,无论遇到任何事情,他都会跟我在一起。儿子可能会想:爸爸,我相信你会来救我们。

我要学习父亲那种履行诺言和关爱孩子。也要学习儿子那种相信父亲,乐于助人的好品德。

父与子读后感(篇5)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泪水一滴一滴地掉下来,使我最受感动的是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事,我知道你总会跟我在一起”。

这时,我想到我的爸爸。记得我八岁的时候,妈妈去进货,只有爸爸和我在家,我睡觉老爱踢被子。当天晚上,我发高烧了,我对爸爸说:“我很难受。”爸爸起床一摸我的头说:“你发烧了。”半夜起来给我熬药。爸爸用小勺子一口一口的喂着我。我的身体好了起来,爸爸却累出了病。

我家经济紧张,爸爸舍不得花钱,但总是煮几个茶叶蛋给我吃。我问爸爸:“你为什么不吃?”爸爸说:“你年纪小,身体要紧,我不吃不要紧。”爸爸又瘦了许多。

母爱是关怀的,但父爱是无私的。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成为栋梁之材,来报答父亲的养育之恩。

简评:父母之恩,不知道怎么报答才好啊!~~真感动,为你能感受爸爸妈妈的爱而感动~!

父与子读后感(篇6)

在地震中的儿子坚信父亲是自己的守护天使,会将他毫发无伤地带出去,地震中的父亲脑子里只有儿子,父亲不断挖掘38小时后,他们无比幸福地拥抱在一起。

“我告诉同学们不要害怕,只要我爸爸活着就一定会来救我,也能救大家。因为你说过,不论发生什么事,你总会和我在一起。”生死关键,最能表达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情感的深刻。平时,尽管在坚定的感情,但在危机关头,或许,会被危难抹去,而文中的儿子在自己陷入危境的时候,牢记爸爸曾说过的`话,在废墟中等待。也许是父爱给予了他无尽的力量,也许,是父亲说过的一句话赐予了他生存的保障,但一切的一切都来源于儿子对父亲坚定不移的信任。

“他挖了8小时、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没有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双眼布满血丝,衣服破烂不堪,到处都是血迹。”在一个大地震中,一位父亲不顾自己的生死,经过38小时的挖掘,终于救出自己的儿子。危险中,父亲完完全全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用自己所有的精力去营救自己的骨肉,自己的儿子。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更突出这对父子情深,骨肉相连的父与子。

“不!爸爸。先让我的同学们出去吧!我知道你会跟我在一起,我不怕。不论发生什么事,我知道你总会跟我在一起!”这种来之不易的信任,来自于这对父子彼此之间的爱汇聚而成。生活中何尝不是呢?孩子永远是父母的天使,而父母永远是孩子的上帝,生活中这圣洁而伟大的事无处不在,妈妈对自己受到的创伤不闻不问,反倒总是想我们嘘寒问暖,爸爸的一只肩上扛着工作、资金、生活等负担,另一只肩上挎着我们,提供给我们美好的生活,给予我们最真挚的爱——————

信任是来之不易的,在危难时刻建立起的爱,才是真正的信任,真正的爱。

父与子读后感(篇7)

啊!多么伟大的一对父与子呀!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深受感动。

在一次洛杉矶大地震中,一位伟大的父亲不顾一切地去救自己的孩子,他在一堆废墟前拼命地挖掘了38个小时,终于救出了儿子,而那位伟大的儿子,也不 顾自身的危险,镇静地让同学们先出去。因为他坚信,无论发生什么事,爸爸会和我在一起。这个故事表达了父亲与儿子真是的情感,让我感到父一爱一如山,真情无 价。

记得有一次,我的膝盖被沙子磨破了,而且还流了很多血。爸爸一看,立刻背上胖乎乎的我,往医院跑去。在路上的时候,我对爸爸说:“爸爸,我太重了, 放我下来吧!而且你腰也不好!”“不行,你下来走的话会走得很慢,玩一种简被感染了怎么办呢?”“不会,我走快点就行了。”“你不懂就不要乱说,没到医院 前,你莫想下地!”说着,说着,爸爸跑了起来,在爸爸背上的我能清晰地感觉到爸爸的喘一息声。

到了医院后,医生用碘酒帮我消毒,碘酒一碰到我那鲜一嫩的肉,我便大叫起来。爸爸一听,便夺过碘酒,一边为我擦药,一边吹我的`伤口,为我减少疼痛。聚在这一刻,我心想:父亲像一座山似的,为我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爸爸是多么伟大呀,我一爱一你,爸爸!

父亲的一爱一是无穷无尽的:父亲的一爱一是博大深沉的:父亲的一爱一是一座山,为我撑起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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