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您提供优质的幼儿相关资讯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11-08 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三观读书笔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汇集6篇。

毫无疑问,当我们身为一名优秀老师时,我们需要把自己的教学方式与他人进行分享交流,而教育笔记可以促进老师教育素质和能力的提升。作为一名教师,写教育笔记需要注意哪些呢?也许下面的“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汇集6篇”正合你意!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

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中国出现了“卖血潮”,许多人靠卖血来解决问题甚至发家致富。本书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讲述了小人物许三观在机缘巧合下接触卖血,后继一发不可收拾不断通过卖血来解决问题的故事。

在许三观的村子里,卖血就意味着身体好、能干、有能力娶妻生子带着一家人发家致富,相反,如果不能卖血,就是身体不好,那么就会求娶困难,甚至无法成家立业。许三观偶然尝到卖血的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他是中国传统意义的好家长,在他的一生当中,为了家人,为了帮孩子治病,为孩子解决工作等,他十数次卖血,通过卖血,解决了家里面对的一次次难关,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人生价值——身为一家之主,有义务有责任来维持一个家,而卖血无疑是一个很好地途径。所以,当生活变好了,人也老时,想再吃一次炒猪肝和黄酒,他又进了医院想卖血,但新的血头已不收他的血了,让他觉得无法接受,难受得哭了出来,这个哭声既包含着对自己年迈的无奈,更多的则对自己被认定为“无用”的耻辱。

书中有很多细节触动我。许三观和村里人一起去卖血的时候,认为多喝水自己的血就能多,每次去卖血的路上,都要喝很多水,厕所都不敢上的天真想法;饥荒时天天喝粥,许三观煞有介事的用嘴巴给三个孩子和老婆“炒菜”,红烧肉和清蒸鲫鱼被他绘声绘色地“炒”着,以一种画饼充饥的方式消解对食物的渴望,读来虽有趣,却满含心酸;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血气不足冷的直哆嗦,晕倒在医院差点把命都卖掉的父子之情,都让人扼腕长叹。从这些来看,许三观无疑是合格的家长,他的形象甚至在对比下显得更加伟岸。

作为底层民众,卖血是最好的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的方式。每一次的难关,许三观都通过卖血平稳度过,他视卖血为摇钱树,然而人生靠着卖血而颠颠撞撞地前行,终归是因为贫穷,才走到这一步,但是这个时代幸好已经过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

在座得很多同学都读过余华的作品《活着》,而我今天所讲的是他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许三观卖血记》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富贵面对一次又一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生命的拯救。《活着》的经典是因为它的极端性,而《许三观卖血记》的好,却来自它的生命力。前者是将生命做实验般地不断摧折,后者却宛若河水般静静流淌。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读后感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3

许三观是一个很单纯的人,说起单纯,让我又想起了另一个人-许三多。记不得从哪里看到说我们从小就被教育人有好坏之分,其实轻易就下判断说这个人好那个人坏,这种做法有点片面了。

说人是好人,因为他在做好事,那坏人做好事的时候,不能说他是好人吗。世界并非非黑即白,而是存在很多中间状态。说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要根据当时的情景判断。好人不一定就是好人,坏人也未必一直都是坏人。扯的有点远了,还是说回许三观的单纯吧。

许三观有着朴素的善恶观,他相信好人会有好报,坏人会有天惩。他不会详装大气去原谅一个人,也不会冷眼旁观别人的灾祸。小说大致有两条线索,一是许三观每次卖血的经历,第二条就是许三观和许玉兰之间的和解。

许三观在一乐九岁时才发现,这个孩子其实不是自己亲生的,而是何小勇在许玉兰结婚之前种下的种子。打这以后,许三观就对一乐疏远了许多,并撺掇着让一乐认何小勇做爹去。

直到饥荒时期,许三观带着一家人去吃面却让一乐买个红薯吃,一乐伤心得离家出走,被找到时许三观带他去吃了一碗面,自此,许三观对一乐的态度算是坚定了-即使这不是我的亲生儿也是我最亲的儿。而跟许玉兰矛盾的化解,得算在家中开许玉兰的批斗会,许三观坦白说自己也不是一个好父亲,自己跟林芬芳也有过一次,他跟许玉兰其实是一路人。

总体而言,《许三观卖血记》跟《活着》其实很像,讲述的都是小人物在时代大潮中的普通又不普通的生活,正像彼时的我们,没有波澜壮阔,只有微风细雨。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4

看到题目以为它又会是一本很悲伤的小说,结果看了好几章也没觉得难过,相反却觉得很搞笑,里面的大人们的思想让我觉得好逗,平平淡淡的叙述故事但却很吸引人,让我有一直看下去的欲望。可,看着看着感觉到不一样了,太难受了不敢再读下去。许三观每次去卖血都让我胆战心惊的,害怕他会突然倒下去,最后一段时间都是为了儿子,为了给儿子看病他隔了三五天就要去卖血,我害怕他这样做,害怕他最后连自己的命都给卖进去,终于还是有一次他差点就死了,还好善良的人,善有善报。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善良,但却被生活所迫,一次次的在死亡的边缘挣扎。还好最后的结局是好的,总算是一直揪着的心能放下来了。

许三观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连命都不要,许玉兰虽有些泼辣但却善解人意,长得漂亮被称为“油条西施”许三观娶了她也是许三观的福气,三个儿子很孝顺虽然有时候觉得父母丢了自己的脸但大多数情况下是爱父母。

短短的一则故事,余华却把人的一生,一家人不同角色的扮演给完完全全地叙述出来了,每个人都有缺点,但内心最深处的永远是善良。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5

刚开始看到关于这本书的一系列的高度评价时,并没有在意,只知道这是余华很有名的一本书,之前想拜读却一直没时间,今晚想起来想着睡前看一看,这一看就忍不住看完,居然都凌晨三点了。现在才觉得那些评价真的不是虚有的,暂时想不到什么词来形容,只是太有感触。

看《兄弟》的时候看哭了,看这本书时,有着同样的感觉,不过忍住了,还是没有《兄弟》里面那个宋啥来着,被打死的场景悲惨。也许也是因为之前看了两部余华的作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了吧。它们有很多的共通之处。

黑暗背景下,将劳苦农民的苦难史聚焦在一个家庭里,这个家庭的小孩总是那么承受着不符合他们年龄段的苦难,这种家庭既愚昧无知,却又勤劳善良。悲惨得深刻,可怜得心痛。

他们想寻求一条出路,这条路布满各种辛酸苦楚,在最终找到出路的背后,这条路却早已被泪,被血,被命铺满。许三观好的好几次卖血都是为了寻求这生活之出路:为玉兰,为一乐,为二乐,为家庭为生活~~

其实,当这种卖血成为一种“习惯”时,也挺恐怖的,文章最后,许三观“小清新”地回忆过去,回忆卖血的同伴,想再次为了自己而卖血时,却发现六十多岁的自己被这个“行业”抛弃了,“引以为傲”支撑生活的“资本”被唾弃了。那也是一种来源于自己内心的“苦难”吧。

记忆最深刻的是一乐被许三观区别对待时,说的那些狠话,做的那件狠事(烤红薯与阳春面),我自己看着就觉得太过于绝情,但一乐自己却没有说太多很悲伤很失望的话,他心理太过于强大,能去承受这一切,虽然离家出走也意思意思地反抗,但是,这个孩子所表现出来的也太“成熟”了吧。好在人性总是善良的,许三观骨子里还是爱着一乐。呃~一乐这个身份太戏剧性了,增加了不少看点。

话说,貌似不是还有什么人血馒头,许三观被杀头啥的,老汉用许三观的血蘸馒头救儿子?那个是啥版本?难道看了假书?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6

平凡却又绝不平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之后,有点悲伤又有点心酸,余华的**总是这样,比如《活着》、又比如《兄弟》。这部**的故事,发生在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代表,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然而,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困难,他没有放弃,依靠卖血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困难。

刚开始读**的时候,说实话,我觉得里面的某些东西有些荒诞。就像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一样,并不是因为生活无望,而是因为家乡有句话说,卖不出血的人会被认为是身体残疾。于是,许三观去卖血,证明自己身体健康。

就因为家乡的一些风俗,我去卖血。我真的觉得不可思议。当然,在感觉荒诞的同时,我也深深体会到当时人们的纯真。和许三观一样,其实他也住在城里。城里没有这样的说法。没人需要他的证据。

与其说他想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从心底相信。

因为这是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的生活发生了转变。他用第一次卖血赚来的钱,嫁给了他喜欢的油条许玉兰。当然,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如果他直走,他就会嫁给别人。

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但至少我现在看来,依然还是有点吃不消。不过,我很佩服许三观的勇气。至少,他敢于追求,能把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而且,效果良好。

他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钱,但没有成功。他带走了许三观的家人。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回家的钱。这一次的卖血,其实我很敬佩许三观,为了那说不上是不是自己亲身儿子的一乐,他的宽容让我对他肃然起敬,至少,对于我来说,我无法做到这样。用自己的鲜血,甚至自己的生命去拯救这样一个人。

但话说回来,正是他的宽容拯救了这样一个垂死的家庭。

第三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不忠,但既然是婚前的,怎么能叫不忠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看到这个,我觉得许三观其实是个好公民。其实,即使他出轨,即使他做了什么对不起林芬芳的事,他也大可以不用声张,大可以抹抹屁股一走了之,可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只是出卖了自己的鲜血,自己的生命,买了些东西给林翔,以减轻自己的罪责。

第四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四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因为他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同类,所以许三观拒绝带一乐去吃面条,而是给了他5毛钱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了,后来找到了一跃。父子俩的见面和交谈非常感人。这一次,他因为生活的无奈而被迫卖血,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他父爱的象征。如果不是因为孩子们的可怜样,也许他不会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卖血p>

之后,许三观开始了一个接一个卖血的人生旅程,这一切都是因为这可能不是儿子的乐事。随着时间的推移,许三观的身体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坚持每15天卖一次血还债,最终导致儿子病重。

故事发生在这里时,我心情很沉重。我以为他会像根龙和方一样生病或死去。但幸运的是,作者余华让许三观活了下来,让他和别人一样安享晚年。他活得很健康。

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娶妻生子了,家里也不缺钱的时候,他也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黄酒,他还想去卖血(实际已经不缺钱了),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号啕大哭,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生活的支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这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当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爹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怪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一通。

为了谁,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许玉兰骂人的时候一定很激动。他坐在门槛上骂街的形象再次出现在我面前,但这次并没有让我讨厌,反而让我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是的,我哭了,为了一个在中国普通而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辈子风雨的人,看到了即将消失的美丽光芒。

我心里复杂的情感呈现了出来。不知道是因为青春以逝,还是别的原因。

许三观的生活是卑微的,但不管他面临什么样的困难,他只想好好生活,希望他的家人好好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也站得很高,已经尽到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围绕卖血的经历,许三观琐碎的生活折射出一个人应该承担的一些责任,这也许只是生活中的一种无奈。但至少,许三观一个又一个的承担下来了。

作者硬生生的把许三观逼到了一个极限的角落中,然后静静地**许三观在极限的环境下表现出的惊人的忍耐力与适应力。其实,这样的人,都在我们的生活中。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而且,故事的结局应该也算是可喜的。。

Yjs21.Com更多教育笔记扩展阅读

《血观音》的读书笔记汇总


幼儿教师教育网栏目精选:“观音读书笔记”,欢迎阅读。

经过搜索和整理,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呈上《血观音》的读书笔记,作者写的作品使我们更富有理性。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实感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血观音》的读书笔记 篇1

在我所看过的古代短篇白话小说中,我觉得《碾玉观音》是写得最好的一篇。

文中塑造的璩秀秀是一个比西蒙波伏瓦更早倡导女权主义的弱女子,她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家境又贫困,所以只得卖身到咸安郡王的府上为奴,但她能够在那个强权与男性至上的社会里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情,万死不辞,细细读来,实在可歌可泣!

我觉得其可圈点之处在于:

一、璩秀秀没有被塑造为一个逆来顺受的贤良女子,而是被塑造成一个郝思嘉型的泼辣女子,敢作敢为,不择手段,百折不挠,死也不肯悔改,从现代人的观点来看,这应是其最可爱的地方。

二、崔宁没有被描绘为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大丈夫,他只不过表表现为一个自私、懦弱的小人物,这样使得故事情节更显得真实。

三、民族英雄韩世忠(即咸安郡王)并没有被老套地描写成正面人物,而被写成一个残暴的心胸狭窄的老色狼,比较成功地反映了伟人的阴暗的一面。

四、文字描写高度凝练,如描写郭立带人去抓捕璩秀秀时用两句诗来描绘那场景:

数只皂雕追紫燕,一群猛虎啖羊羔。

(一只皂雕那紫燕已自恐惧不堪,一只猛虎那可怜的小羊羔已经血肉横飞,况数只皂雕、一群猛虎乎?直令人沧然而涕下也!)

五、璩秀秀所追求的并非什么青年才俊之类的人,她与崔宁的爱情要不是因为韩世忠插手应该看来是平淡无奇的,也是合情合理的,只不过是那千千万万市井小民中靠双手勤劳生活着的一对夫妻。小说的攫住人心之处就在于以精炼的文字叙述了一个表面上看似平淡如水而跌宕起伏的故事,在当时甚至在今天都体现了反抗强权、追求高度民主自由的思想。在当时其所表现的主题思想应是非常前卫和深刻的。

《血观音》的读书笔记 篇2

读完好长时间了,上次写书评快写完了结果中间有事打断,后来发现写的东西都不见了也就放过去了,打开读过的书又想写点什么……开始杨瑞遇到的是一个勤劳又神秘的弱女子安心,温柔婉约但又有很明显的经历世事沧桑的痕迹。纨绔杨瑞有自己的女朋友,女友强势但是对杨瑞也算是很大限度的宽容与支持,钟宁变成了一段关系里面的经济来源者,不夸张的说,杨瑞得到的工作与地位都是来源于钟宁,对于这种女弱男强的关系杨瑞心底里还是会觉得有点屈辱,但是一向散漫的杨瑞也没有下定决心跳出自己的舒适区,直到遇到了安心……初识安心,杨瑞能给安心的温暖和关怀都是建立在自己地位和经济基础上的,比如接安心上夜校,自己本来对会计不感兴趣还跑去报名上课,相处的过程中渐渐的知道安心的过往,与此同时也失去了钟氏兄妹的支持,父亲的翻脸以及自己好哥们的欺骗,像平日里说的那样,考验爱情的时候到了……在之后杨瑞的表现确实很男子汉,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身边的人是安心,随着更进一步的交往,安心警察的身份浮出水面,安心的过往,安心的前夫,安心的儿子,曾经有着爱恨纠葛的毛杰,一件件改变安心命运的事的出现都摧残着安心和杨瑞这对经历着苦难的人,孩子死后,安心和毛宁之间的纠葛全是落幕了,毛杰知道自己捂死亲生儿子的那一刻,泪目了……结局是杨瑞逃婚以后也没有见到安心,或许是真的已经不在了,或许是又换了一个身份去执行任务了,一切只有安心和队长知道了……海岩笔下的女子命途多舛却又柔韧坚强,玉观音里面也有类似一场风花雪月的事里面的单纯少年,这里面的角色设定是毛杰,一个贩毒家庭的儿子,自己的父母大哥以贩毒发家,毛杰也在知情的情况下帮着送货,但是本性还是单纯善良,阳光烂漫,在自己的爱情梦被阴差阳错的打乱以后,文质彬彬的毛杰也因为仇恨而变得歇斯底里,毛杰是安心的过往青春,杨瑞是安心的现实梦想,无论是哪一个,最后都不能余生相守……海岩将一个平凡人物的平凡生活上升到了警察的信仰层面上,以安心这一弱女子的命运选择诠释了人民警察的信仰,可能跟海岩自身的警察经历有关,总之读者最后不止感叹于这令人遗憾的儿女情长,更是看到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的坚贞与信仰,致敬!

《血观音》的读书笔记 篇3

《梦幻铁观音》读后感600字范文:

李志超是一名乡村中学教师,根植在茶乡沃土,亦在挖掘茶乡文化的富矿,创作出文学作品集《梦幻铁观音》,加入了省作协。

低吟浅唱系列是李志超的多年诗小辑,李志超诗的意境颇美,富含诗情画意的哲理。如《品一壶乡情》里的“观音一样美的是善良本性,铁一样沉的是厚重的人生。”“请你把茶香装进行囊,一路品味最美的乡情。”成千上万背井离乡的游子迫切需要亲情友情乡亲情,在异域唯有品赏铁观音茶能得到心灵的慰藉,心旷神怡。亦是萦绕着的乡愁。

李志超的小说《梦幻铁观音》原首发于《安溪铁观音茶文化》公共平台,《魔幻铁观音》一上线读者好评如潮,纷纷点赞,之后,收入了文学作品集里,讲述的是一代茶人李小宝的创造梦幻香型的铁观音的奋斗故事,穿插了与钟晴的炽烈爱情,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富其天下,有钱了的李小宝捐了教学楼,弘扬了新时代的正能量。

小说虽未达到尽善尽美,但主题鲜明地塑造了“茶仙”李小宝。文中不乏有精彩的片断,如:“只见茶叶仍是天然的翠绿色,如碧玉一般,用沸腾的开水一冲,壶中那几粒抱团的茶叶如刚出浴的美人风情万种。茶水是青绿色的,如一泓碧绿的泉水。房间里洋溢着一股浓烈的异香,让人顿觉神清气爽……”读后感如诗似画,令人身临其境。众所周知,铁观音的汤色是金黄色或橙黄,既然是梦幻铁观音,当然有作者的思维空间,虚幻的世界。有对铁观音茶的梦想技术,工艺创新,一波三折,那茶水是青绿色,原生态的绿色。茶香弥漫惊动了新安大街的各界,更玄的是文尾的悬念。

“佛拈花微笑,一切尽在不言中。”堪称悬念中的悬念,小说的大玄机所在。

一泡好茶,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方能使客户称心如意,一篇小说始终围绕着李小宝的梦幻铁观音,堪称传奇。反应了茶人的期盼,新时代的担当,力求制茶技艺的创新。

《血观音》的读书笔记 篇4

昨天下载了一本海岩的《玉观音》,想看看电视剧的拍摄和原着是否丝毫不差。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插叙的手法进行故事的叙述。确与电视剧相同,甚至实际内容外的叙述也是。而我明明知道故事的发展和结局,却仍被原着所吸引无论电视媒体如何发达,文字的展现力还是远大于任何一种形式上的表达。

说实话,我只欣赏小说描写的故事,对故事里的人物却只能以同情看待。我并不欣赏书中的主人公杨瑞和安心。

杨瑞,典型的花花公子,思想荒淫,生活腐化,明显北京三九城根下的混混。不过因为俊气的脸面掩盖了内心的低陋,虽然结识安心后的他始终忠于着这份感情。与其这样看,到不如说他对这份爱情的忠诚其实是安心难以抵抗的诱惑和粘和力导致的!

安心,如其本人所言是个狐狸精,全部的故事都是因为她的出轨导致。粘了她的男人确都没有好的下场,张铁军、毛杰,就连她的儿子小熊,都因为她赔掉了年轻的生命,杨瑞也是险些丧命。她的命运秧及了自己和她所秧及男人的多个家庭,使这些家庭因此破败、冷落。但她也确实散发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诱惑,迫使这些男人统统拜倒。

言外之音,我觉得书中最值得同情的人应该是钟宁。如果我是杨瑞,我会赞同刘明浩的说法:安心不过只是他的一个情人。真正能让他幸福的女人其实是钟宁。但恰恰杨瑞选择了放弃钟宁,放弃了自己本该可以得到的发展前途,名誉和地位以及优越的富足生活。却甘与安心去过那起初激情、日后必然平淡无味的田亩生活。

我不喜欢没有志向的人。也许我不是杨瑞,没有置身其中那交集矛盾的心理。但我决不会因为对某人或某一事物的好奇而放弃自己人生的目标。如果我是杨瑞,我也许不会选择钟宁,因为靠女人得到一切似乎缺乏男人的道德,除非与这女人存在真正的感情。但也决不会选择安心,对安心只能稍放感情,更多的只是同情和怜悯。

哎!小说嘛,故事当然弗如人愿,如果没有跌宕的故事、扣人的情节,也许也就没有读者和纷纷的评论了。

《血观音》的读书笔记 篇5

直到现在,我也未能明白,到底是由于杨瑞长得帅气和安心的清纯外表,还是那种沉闷、悲凉的气氛吸引了我。不过有一点我是明白的,那就是在看这部电视剧时,我至始至终的心情一直感觉特别舒服,一种说不出的兴奋,直到电视剧完结时,还是意犹未尽,持续好长时间,可能这就是喜欢的感觉吧。

用了两天时间,将《玉观音》小说看完了,给我的感动之一便是杨瑞对爱情那种上升为精神的忠贞圣洁和不悔。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杨瑞反对的,我亦极力反对;只要他感觉想哭时,我亦情不自禁落泪。这成为一种不谋而合的奇迹。这种相似并不是一种刻意的模仿,一种膜拜,而是从骨子里发出的一种共鸣。

在为这个不完美的结局惋惜之时,我甚至想到,如果我处于此情此景时,我也会象杨瑞一样一辈子去等我爱的人。

安心是善良的,这种善良不只体现在她对毛杰的仁慈之心,对铁军的深爱之中,更被她那种对己残酷的忘我献身精神所渲染,一直让我全身激动不已。一股由内心深处发出的热气传遍全身只要一想到这位刚二十出头就经历了许多坎坷的女孩时,我便如此。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汇集5篇)


有关“《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的主题,经过小编的深入研究和精心整理相关资料,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收藏起来,以便随时查阅。书籍被视为人类前进的阶梯,当我们勤奋地攀登书山,学海将无边无际般地延伸。通过阅读作家的作品,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启示和思考。撰写读后感是我总结自己阅读体验的好方法,同时也是记录自己成长历程的方式。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 篇1

****5y

羔羊被母羊爱护,鸡被母鸡照顾,狗被母狗喂养,但三毛却孤独地四处游荡。读完三毛的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

三毛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他过着孤苦伶仃、饥不择食的生活。他每天衣不蔽体、吃不饱、穿不暖,住宿的地方都没屋顶,吃的是残羹剩饭。。

三毛却不停地在找工作,毫不畏惧。我母亲说那个时代的人民受到帝国主义、官僚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我想三毛能活下来已经算得奇迹了。

三毛虽然可怜但他不会要来路不正的钱,他宁可饿死也不跟着爷叔(爷叔是“乞丐帮”老大,专门唆使小乞丐们偷东西等),他要花自己赚来的钱,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经历过种种磨难但他从未向困难低过头这种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所以三毛身上有许多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作者还用三毛流浪的故事来提醒大家要做一个光明正大的人。

我记得三毛的名字,因为它是一个永远追求光明的名字。

****5y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 篇2

第1篇:《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一本书—《三毛流浪记》。让他和我一起享受有爸爸妈妈在一起的快乐!

第2篇:《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如果说需要几本书陪伴我们成长,那么我真诚地向大家推荐张乐平爷爷的《三毛流浪记》。第3篇: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我呀是个小书迷,在我心爱的藏书里《三毛流浪记》是我的最爱,它集漫画和文字一体,既生动又有趣。在三毛的身体里,我学会了在困难面前保持乐观,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学习。第4篇: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每年“六一”的时候,妈妈都会给我买礼物,去年“六一”的前几天,我就暗示妈妈我想要一本芭比公主的书,妈妈没说什么,只是告我一定会收到一份珍贵的礼物!“六一”到了,妈妈交给我一本包装精美的书,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一看:“唉,怎么是《三毛流浪记》啊!

”我失望的说。”我很不情愿的捧着书进了房间,反正也没事,随便看看吧!这是一本漫画书,还带着拼音,第一页画的是三毛到处流浪,他见小羊有母亲疼爱,小鸡有母亲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可是自己却孤苦伶仃,三毛伤心的哭了。

我很喜欢他,更同情他,联想到我自己,我居然为“六一”的礼物跟妈妈生气,我实在太不应该了!《三毛流浪记》是一本好书,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喜欢这本书!第5篇: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不像我们一样有爸爸妈妈,有自己的亲人。他在大街上流浪,他卖过报纸、擦过皮鞋、拉过黄包车、当过学徒、做过杂技演员……为了养活自己,他吃了很多苦,碰到过很多困难,尽管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三毛很勇敢,跌倒了他又爬起来,因为他做梦也想拥有象我们这样的生活:坐在宽敞的教室里上课,吃到丰盛的午餐,和同学们一起过六一儿童节……。

三毛向往的只是我们现在拥有的。相比之下,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多么幸福,多么宝贵。我希望将来能更加勇敢,不再逃避困难,不再脆弱,成为一个真正有权势的人。

第6篇:《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我有一本书,是《三毛流浪记》。我很喜欢看。

书里讲的是一个叫三毛的小朋友孤苦伶仃,四处流浪。他经常没饭吃,饿着肚子为别人干活,还被人欺负。没有床,只能睡在马路上,拿报纸当被子。

我觉得三毛很可怜,我比他幸福多了。我有父母爱我,我有许多好吃的东西,我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和许多有趣的玩具。还有关心我的老师教我许多知识。

我是多么幸运的孩子。我要努力学习,一天天进步,珍惜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用我学到的知识建设我们的国家。希望每个孩子都快乐,不要象三毛一样。

第7篇:《三毛流浪记》读后感要问我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一定会很爽快地告诉你是——《三毛流浪记》。

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写的。里面有美丽的图画和动人的故事。我不能放弃一切。记得故事中:三毛永远是骨瘦如柴,衣不蔽体。

吃不饱,穿不暖,没有避风雨的容身之处,更谈不上享受温暖的家庭之乐与良好的教育。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三毛诚实、善良、勇敢、聪明、坚强、勇敢。它使我懂得:

过幸福的生活很难。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快乐时光。我们要向三毛学习,在困难面前无所畏惧,做一个自力更生的好青年。《三毛流浪记》的故事感动了我,我真喜欢它。

第8篇:《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三毛从小就没有了父母,只好孤苦伶仃地四处流浪。他经常吃不饱睡不好。当他饿的时候,他用绳子把肚子绑起来,使它好起来。当他昏昏欲睡的时候,他找到了一个可以避雨的地方,用废弃的报纸当被子。

三毛从来没有穿过新衣服,他总是穿得不好。即使偶尔有好人带他进去,这么美好的一天总是那么短暂。张乐平爷爷写这本《三毛流浪记》并不是描写三毛一个人,而是描写了旧社会许许多多像三毛一样孤苦伶仃、流浪街头的小孩。

我很高幸我在新社会长大。我父母爱我,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我有美味的食物,我有漂亮的衣服穿,我有书要读。所以我要珍惜生命,努力学习,每天进步!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 篇3

三毛是个可怜的孤儿。他很孤独,四处游荡,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他看到小羊有母羊的爱,小鸡有母鸡的照顾,狗有母狗的喂养,但他什么也没有。他很伤心。

有一次,三毛遇到一位好心的渔夫爷爷,并收留了他,从此两人相依为命。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河东河西同时来了三个大兵,他们争抢着让渔夫爷爷先送他们过河,渔夫爷爷没有搭理他们,结果大兵们打死了爷爷,可怜的三毛失去了爷爷,又开始了流浪。

关于三毛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比如有:想去上海、得意忘形、难以下手、情不自禁等等,而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位平民漫画家,人们亲切的称他为“三毛之父”。虽然他现在已经死了,但他的三毛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幸福。我们有父母的关怀,老师的关怀,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籍和舒师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下,我们应该更加珍惜生命。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在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困卧病榻的艰苦条件下,忍受着病痛,克服书写的困难,借助与一块镂空的格板一字一句地摸写,后来手连笔也拿不动了,便自己口授,由亲友帮助笔录。历时三年才完成了这部不朽的名著。由此可见,奥斯特洛夫斯基和主人公保罗·科奇金一样,有着惊人的毅力和坚韧。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震撼,保尔·柯察金从小就对有钱有势的人很反感,曾在神父万圣节做面包的面团上撒烟末,曾在车站做学徒是和饭店老板的得力助手大打出手,曾在冬妮亚家的花园里和调车厂厂长的儿子维克多发生口角,这不能说明保尔·柯察金是一个粗鲁、野蛮的孩子,是因为在当时,他们都是戈卢勃的追随者,都是反对布尔什维克的人,而保尔·柯察金恰好相反。正因为这样,使保尔·柯察金面对朱赫来**时,英勇的冲上前去,打倒卫兵,救出了朱赫来,这件事本来无人知晓,因为维克多的告发,进入了牢房。也许上天有意,在“大头目”来阅兵时,保尔·柯察金又被错放了,这下保尔·柯察金无处可去,不敢寄宿他家,怕连累别人,只得离开老母,来到了前线,与荷兰白军开始了激烈的战斗,直至身负重伤,才迫不得已离开了战场,但仍在车站做宣传活动。

如果我是保尔·柯察金,根本就没有勇气解救朱赫来,更别说上前线和荷兰白军抵抗,甚至没有胆量独自一人离开家乡,去郊外生活,更不可能身负重伤仍然工作,所以说保尔·柯察金堪称“军神”!

从这本书中,我也得到了启示:人民必须有精神,正因为如此,保罗·科奇金和许多革命的老前辈得到了支持和鼓励,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作出了流血牺牲。也正因为有了精神,才支撑和鼓舞了我们的广大人民为建设自己的美好未来信心百倍地忘我劳动。

这正是我们应该珍惜和发扬的。

同学们,读读这本书吧!它会给你太多的启示。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 篇4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感到三毛很可怜,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见小羊有母羊疼爱,小鸡有母鸡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他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车当成床,把报纸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三毛来到烤鸭店,没有钱只能看不能吃,饿了就把腰带系紧,有时三毛还被富人家的孩子欺负,他们在三毛跟前吃烤鸭,让三毛直流口水。三毛没有钱买果汁,就把橘子泡在水里喝。三毛尝尽了我们无法想像的苦,如果我过他那样的生活,我一天也活不下去了,我真佩服三毛的坚强。他听说上海有吃的,有玩的。于是他就想尽办法来到了上海,却见街头一片混乱,哪里有饭吃呢?可怜的三毛,在北风呼啸的冬天只能穿一件单薄、破旧的衣裳,冷得瑟瑟发抖。富人家里大摆宴席,山珍海味,酒足饭饱,而一墙之隔的外面墙角的三毛,却饥寒交迫,无家可归。这使我想起我们现在有吃有穿,丰衣足食,记得小时候有一天我想穿那件昨天刚买的新衣服,妈妈说:“还是穿别的吧!”我不听,硬要穿那件衣服去上幼儿园。中午放学,我想去外面的一家饭馆吃饭,妈妈说:“家里有饭,不出去吃了”。

我不听,非要出去吃,还怪妈妈对我不好。妈妈没有办法,只能带我出去,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和三毛比一比我真觉得害羞。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等,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有一次,三毛给一位时髦的女郎扇扇时,热得满头大汗,一不小心把汗水溅到女郎身上,女郎转过身来一巴掌把三毛打得眼冒金星,这样的欺负,三毛几乎每天都会遇到,每次看到这些图片,我就觉得这些欺负三毛的人太可恶了,没有一点良心。他是个坚强、乐观的好孩子。虽然没几个人疼爱他,但是有人需要帮助时,他还是会伸出援助之手。有一次,小明摘桥旁的小花,一不小心掉到河里,一旁的三毛见了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把小明救了上来。一位年轻人把一位长着白胡子的老爷爷推倒了,三毛见了连忙把老人扶起,坐到马路边,把他好不容易得来的烧饼分给了老人一半,另一半饼三毛才吃了一口,发现老人已经全部吃掉了,三毛想了想,把他仅有的一半烧饼也给了老人,之后三毛却饿着肚皮走了。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如果回到三毛的年代,我一定要帮助三毛,让他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我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聪明、善良、有坚强的人。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 篇5

《三毛流浪记》是漫画家张乐平创作的漫画**。我读了这本书,心灵受到了很大的触动。《三毛流浪记》讲述了一个叫三毛的孤儿到处流浪的故事,他无亲无故,没人关爱,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

他当过学徒,擦过皮鞋,做过伙计。三毛当学徒时,不仅替老板看店,还洗衣服、扫地、照顾孩子。他太忙了。如果他再慢一点,就会挨打挨骂。

一天,三毛打扫完,大家都吃过饭了。他空荡荡的,突然发现盘子里还剩下几粒米。他很快把盘子舔干净了。还有一次,三毛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小明,小明的爸爸为了报答三毛,把他领到自己家,供他吃穿,还让两个小伙伴一起上学,可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小明搬家了,三毛又过起了地作床铺、瓦当枕头的生活。“天寒地冻,三毛还是一身短衫短裤,冻得他浑身发抖。

路边梧桐树都被包上了御寒的稻草。”“三毛躺在街檐下睡觉,一阵风吹来,雨水飘进来打湿了三毛,他便往里面挪。但是风越来越大,雨越来越斜。雨还在他身上干。三毛只能靠墙站着。

”三毛的生活真不幸呀!

尽管如此,三毛还是勇敢地面对生活和现实。冬天,三毛见了一些可怜的人,就会把自己的衣服脱下,给那些人穿。当他看到一个老人饿着肚子坐在路边时,他会拿出一块薄饼,把它切成两半,再多留给他。

他看见老爷爷不够吃,就把自己的也给他。无论别人遇到什么困难,需要什么帮助,他都愿意帮助别人。而且也从来不计较报酬。

三毛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当一些大孩子欺负小孩子的时候,他总会一拳把欺负小朋友的那个人打得“四脚朝天”。我由衷地钦佩三毛永不放弃的精神、勇敢坚强的勇气和乐于助人的精神。

想想过去,比比现在,我经常随画中三毛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很有个性、意志坚强;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聪明机智、富有童真;我喜欢三毛,就因为他是不断经历磨难却永不放弃的人。

这本书不仅仅讲的是流浪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真正的善良、热情、乐于助人。我要向三毛学习,像他一样在挫折中成长。同时,我会珍惜我现在拥有的一切和我美好的生活。当其他同学或朋友遇到困难时,我会尽力帮助他们,和他们一起学习,像三毛一样一起进步!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2

暑假中,我反复阅读着《三毛流浪记》。每次读时,我心里总是酸酸的。

三毛是一个没有父母,没有家的流浪儿。他看到羊、鸡和小狗都受到父母的喜爱。他忍不住哭了。他多么渴望有个家!

当他听说上海有吃有玩的时候,他来到了上海,但是他看到街道上一片混乱?可怜的三毛只能在寒冷的冬天穿着又薄又破的衣服,冷的发抖。富人在家中大摆宴席,山珍海味,酒酒足饭饱,而一墙之隔的外面墙角的三毛,却饥寒交迫,无家可归,这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

有一次,三毛给一位时髦的女郎扇扇子,热得满头大汗,一不小心汗水溅到女郎身上,女郎转身一个巴掌打得三毛眼冒金星,这样的遭遇数不胜数。每次看都这些,我恨得咬牙切齿,真想踢死那些坏人。是那个可恶的旧社会造成了这种遭遇。如果三毛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我相信我们所有人都会用我们的爱来帮助他。

他会又饭吃,会有新衣服穿,会去学校读书。

三毛还是个善良,坚强,乐观的孩子。当有人需要帮助时,他会伸出援助之手。有一次,一个年轻人把一个白胡子老人推到路上。三毛看到后,很快抱起老人,坐在路边,把不容易弄到的一半薄饼给了老人。

三毛咬了一口,发现老人已经吃完了。他毫不犹豫地给了老人一半煎饼。而三毛却饿着肚子走了。读到这里,我对三毛的敬佩油然而生。

三毛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他很孤独,但他过着流浪的生活。然而,他依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在客户服务上有许多困难,从未放弃过生存的勇气。我在新中国长大,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我不知道如何珍惜它。玩,不努力学习,经常沉迷于网络游戏。

遇到困难是不能知难而进,而是选择了退缩,成了“胆小鬼”。与三毛相比,我真是羞愧难当,无地自容。三毛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深深地激励了我。我决心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将来回到党和祖国。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感动的哭了下来,因为三毛是个流浪的孩子,不过他却能在这种环境下坚强地生活了来。

三毛出生在旧社会,和我们不一样的是,他们那里没好吃的,没好玩的,可三毛却能在这种环境里活了下来,其实三毛从出生起就是一个孤儿,后来被一个爷爷看见了就带三毛回家,可在有一天,来了两个日本鬼子,让他爷爷到这里来,可两个日本鬼子一个让他往左,一个让他往右,最后,三毛爷爷觉得听了谁的都不对,于是就向中间走去,结果两个日本鬼立刻向三毛爷爷开了枪,把三毛爷爷给打死了。

爷爷***后,三毛就成了一个流浪儿,天天在垃圾堆里找东西吃,而且每天都是吃不饱。那一天,三毛在桥上看见一个大胖子,坐在一辆黄跑车张,可他太胖,拉车的人又太瘦,三毛就去帮忙,帮完忙,三毛向大胖子要点钱,大胖子不但不给他,还骂他,后来三毛又进了一个人家帮忙,可那户人家,也没好人,三毛又被人送到了垃圾堆。

不过旧社会里也有好人,有一次三毛帮助了一位老爷爷,老爷爷给了三毛一点吃的,可吃的却被另一个小孩抢走了,后来三毛又被别人误认为是一家大少爷,就把他带进去,可就在当天晚上失火了,房子和人都没了。于是三毛又回到了以前的日子。

我读完以后,觉得现在我们的日子和三毛比真是太幸福了,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学***,遇到困难不气馁。

猫城记读书笔记(汇编6篇)


不容争辩,当我们化身为孩子们的老师,我们应该注意自己对孩子们的教育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丰富老师授课经验,提高主观能动性。平常你收集了优秀的教育笔记吗?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猫城记读书笔记(汇编6篇),感谢您的参阅。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1

读了一遍《边城》,首先是疑惑,翠翠——一个渔家女孩,喜欢上了当地的大户,而因害羞不曾理解对方的亲事,而对方家的老大老二都喜欢她,老大之后死了,老二就对她不怀好感,所以一向等到翠翠的爷爷死去都未曾结婚,而处于一向的等待中……

这是什么杯具喜剧就当是杯具,那《红楼梦》还有揭示封建统治的罪恶的主旨呢,而这《边城》写得太单调了,也就是农村中发生的一些平凡事,天天都能看得见,有什么写头呢

想不出来,又不高兴再去另选书目写读后感了,仅有认真琢磨,幸好我读过沈从文先生的书,书面上就写着:“对我自我作品,我比价喜欢的还是那些描述我家乡水边人的哀乐故事。所以我被称为乡土作家。”——作者自述。对了,就是它,“乡土作家”,再联系其书,果觉有一股乡土气息流出。

“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能够计数。”如弓背的溪流,如弓弦的山路,这就是纯粹的乡村景象。

然而,在物质礼貌飞速发展的今日,还谈什么自然的乡村景象,谈什么美丽的绿水青山,恐怕仅有在什么景区才能看到这一派景象吧,然而不能体会出,景区是自然吗怕是沾了不少人的手的肮脏的修改。

如今,还到哪里去体会这书中所描绘的美景呢仅有再回到书中来体会。这或许便是沈从文先生的明智之处,或许他在他所生活的年代就已经预测到今日的环境危机,的确,当今的环境危机十分严重。

先不要提城市中的被污染得称为“黑龙江”的河了,也不必提那些被游人扔得满面垃圾的湖了,就连农村里的原先极为清澈美丽的而今被人们倒垃圾而导致河边的庄稼没法长,小时候,我与伙伴们还能在河边打水瓢、钓鱼、折芦苇,而今,遍地的垃圾遮盖了芦苇,污水侵入了小河,我们仅有远远站着观看,回忆童年的游戏,而长辈们说他们小时候还能在河里游泳,这可与当今所谓的游泳池大不一样,原先的河流是天然的、毫无杂物的,小河清澈见底,甚至能下水摸鱼,而今的游泳池是死水一潭,毫无生机,人们只能在水里扎扎猛子,来个仰游,哪如先前的自然、默契、清爽,那水里沾满了人们手里污浊的科技气息,那水的蓝与海的蓝完全不一样,那说不准就是夺取人们性命的东西。教师也以往跟我们说过,住在黄果树瀑布上游的人们经常伐木造林,导致黄果树瀑布断流,游人来时没有水,而当国家的大人物来时就会发水,是水库流出的,那由人们控制的黄果树瀑布还会和先前一样让人感到一片和谐吗科技的发展也使自然受到破坏。

撇下河流污染问题不谈,植物破坏也同样严重,城市中土生土长的植物被破坏,就到外地搬运树苗,而搬运来的花草就放在街上,人们随心所欲地将它摆放,什么国庆,什么春节,它放在街上,如同笼里的鸟儿,早已与大自然隔离了,更如一个卖艺的。而那些路边的树苗也被人们修改得整整齐齐,一点都不自然,人们利用他们的智慧,遏制了植物的本性,扼杀了自然的自然。如今人们甚至想征服自然,人本是由自然产生,而今竟忘本。

环境污染还不止这些,还有大气污染,漫天尽是黑烟,农村中的炊烟能和自然和谐相处,而城市中的汽车尾气不能。更另人费解的是,尽管相关工作人员认识到了这一现象,那书里所揭示的污染现象还少吗恐怕这些书都能堆起一座小山了,而他们视若无睹,河流污染何时停过,仅在河边做了些花样;植物破坏何时停过,仅在路边弄了些如同路灯一样的玩意儿;大气污染何时停过,仅在路边植下了一些工具罢了,治标不治本。

而今,我们仅有到沈从文先生的书中去泛舟河上,漫步林中,闻闻那古老的气息。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2

“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读这本书,有很多的感悟。唯有文字,可以帮我表述内心的千言万语。

童年如同青春一样,是人这一生当中仅有的一次,失去了就不会再拥有。

童年,无忧无虑。现在回想,这一路走来,有多少人陪伴着你,又有多少人离你而去……

人生路很长,所以有很多的美好。可是那美好,终究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再美好,固然也有失去的一天。那么,与其遗憾失去,还不如眺望未来并心怀感恩。

像林英子那样,即使在不断的失去中长大。却依然,珍藏着失去的美好。

当今社会,我们的青春或许大多数都被青春偶像剧占据了。所以同学们不免发现,这些电视剧中总有一句台词,那就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说实话,我很讨厌这句台词。并且,我想说:时间很无情,它可以毫无忌惮地剥夺我们的一切。可是,难道我们要因为那段很美好的记忆就回到过去吗?难道那段美好的日子流逝之后,我们往后的人生都不值得一提了吗?仔细想想,当然不会。

我们一旦失去了童年或者青春,就真地,再也回不去了。这就是人生,有得有失。你失去了这段时光,不一定就一无所有。就像我们失去了童年,却又迎来了青春一样。一切,都需坦然面对……

童年,每个人拥有的记忆都不同。不管是辛酸史还是幸福史,我都希望大家把它牢牢记在心里。因为,那是一场纯洁的盛宴。有我们遇到的人,有我们经历的事。

拥有童年时,还小,不懂得珍惜。所以,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请不要把这大好的时光挥霍。这是一段特殊的经历,一定不能留下丁点遗憾。

最后,我想说,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我希望,在青春逝去时,我们都能成为更好的自己!

也能用心记述,那些远去的,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3

1、翠翠,你若肯为幸福再努力一吧

《边城》已读到后期了,这才发觉对沈从文笔下的这个小丫头有许多想说却不知如何表达的话。也许是我的性格问题或者是认识问题。我总是不能理解翠翠在躲避摊送老二的什么啊! 边城应该是块好地方,婚姻并不那么死板。既是这样,那有什么话便说就是。少女总有个害羞的情结 ,不能直接说出来,表示总该有吧!不应该让所有人都弄得云里雾里的,有什么想法,大胆说出来!幸福是我在自己手里的,摆渡也就那么一辈子,有所表示,谁都不会留有遗憾。

你若不惜,他亦不爱。自己的幸福,自己寻找,剩下的人靠边。千万别,亲手,葬去了自己的幸福。有些事错过了就是永远,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但值得肯定的是,边城这地方淳朴无比,淳朴到两个年轻人不用哪么卿卿我我,就已明朗如初的两情相悦。他们的感情就像白河的水一样,清澈透明,让人不免有些羡慕和感叹。却也因如此,他们都不能豪爽的主动表明心意,他们的爱留有遗憾,就像翠翠在章末时二老那若有若无的身影 。

《边城》读完后,总有种莫名奇妙的感觉。那么浓厚、淳朴的乡土民情,那么善良、和谐的人们,可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妥。也许是大老的死,那么突然,那么莫名其妙,急促到让人不敢相信,这会是上天特意安排的。总是在构思着,要是大老没有死,翠翠和二老将会是怎样的结局。又或者是老船夫的死,多么和蔼的一位老人啊!具备了茶峒人的所有品质,对孙女的爱更是掏心掏肺的呢!可为什么就给走了呢?还那么安详,让我以为这个故事还没有完结,一直可以到永远的永远。

我本来想着,暂且祝她幸福。可总感觉,这样的幸福我给不起,她也承受不来。那就随缘吧!就像白河的水一样,想流哪流哪。心啊,要走哪走哪吧!

2、故事中祖孙情节也是感动人心的情节之一。祖父与翠翠的细腻互动强烈散发出亲情,令人心生羡慕。然而祖父因为爱的太深所以处处寻找他以为对翠翠的最好选择,结果却弄巧成拙,以至于翠翠的人生由一颗闪亮的水晶,因一时失手,顿失光彩成了一颗普普通通的石子,也许有人会觉得祖父的行为令人气恼十分,但再想想,这块水晶是谁一点一滴琢磨出来的呢?即使它不再闪晶,即使失去了一切翠翠仍有活下去的希望,她没有因此而倒下。翠翠走出了一条不一样的人生路。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人名言都告诉我们读好书的重要性。《边城》就是一部很耐人寻味的作品,读了这本书,我受到了许多启发。

汪曾祺曾经评价:“《边城》的语言是沈从文盛年的语言,最好的语言。既不似初期那样的放笔横扫,不加节制;也不似后期那样过事雕琢,流于晦涩。这时期的语言,每一句都“鼓立”饱满,充满水分,酸甜合度,像一篮新摘的烟台玛瑙樱桃。”

《边城》是一部怀旧的作品。沈老曾经告白读者:“我准备创造一点纯粹的诗,与生活不相粘附的诗。”《边城》用人性描绘了一个瑰丽而温馨的世界,一个充满爱与美的天国。作品所描绘的人生,是在一种洋溢着诗情画意和浓厚的地方色彩的特定环境中展开的,社会背景与矛盾被诗化了,淡化了。这与当时动荡残酷的社会现实是有很大距离的。有人认为这表现出作者对现实政治的隔膜。而我却认为这是沈老故意为之,他刻意创造了一个纯美的世界,表达了他内心对理想人生的执着追求。那么诗意的理想化世界;那么纯真的两个年轻人;那么美好的一段刚萌芽的爱情,结果却是悲剧。这是作者的有意处理,以此引起读者对“美”的毁灭的痛惜和思考。正如题记所写:“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即是对边城历史与现状进行独特的思辨与批判。创作《边城》时沈老虽然宣称是创造“与生活不相粘附的诗”,而实际上却正是针对湘西的“现在”,与非人性,非人道的现实生活“粘附”起来,为满目疮痍的现实所感发,呼唤着自由的,美好的,“牧歌”式社会的回归,并以此对当时湘西封建宗法社会进行批判。所以认为他的创造太过于天马行空,不切合当时政治背景,是对他的误解。沈从文是一位以“美”和“爱”来反观黑暗现实社会的人道主义作家,而且具有深厚的悲剧意识。读了《边城》且内心涌动出一股哀伤情绪的人,就会理解。

《边城》寄托着沈从文“美”与“爱”的美学理想,是他的作品中最能表现人性美的一部。这部小说通过对湘西儿女翠翠和恋人傩送的爱情悲剧的描述,反映出湘西人民在“自然”“人事”面前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惨痛事实。翠翠是如此,翠翠的母亲也是如此,她们一代又一代重复着悲痛而惨淡的人生,却找不到摆脱这种命运的途径。

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揭示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民淳良的心灵。关于《边城》的主旨,用沈从文自己的话说就是,“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边城》以撑渡老人的翠翠与船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的爱情为线索,表达了对田园牧歌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种宁静的生活若和当时动荡的社会相对比,简直就是一块脱离滚滚尘寰的“世外桃源”。在这块世外桃源中生活的人们充满了原始的、内在的、本质的“爱”。正因为这“爱”才使得川湘交界的湘西小城、酉水岸边茶峒里的“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得的一份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

《边城》正是通过抒写青年男女之间的纯纯情爱、祖孙之间的真挚亲爱、邻里之间的善良互爱来表现人性之美的。作者想要通过翠翠、傩送的爱情悲剧,去淡化现实的黑暗与痛苦,去讴歌一种古朴的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翠翠与傩送这对互相深爱着对方的年轻人既没有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更没有充满铜臭味的金钱和权势交易,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的自然的男女之情,这种情感像阳光下的花朵一样,清新而健康。作者不仅对两个年轻人对待“爱”的方式给予热切的赞扬,而且也热情地讴歌了他们所体现出的湘西人民行为的高尚和灵魂的美。《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

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

作者以纯净的笔触谱写出一首爱与美之歌。湘西淳厚朴实的人情世态,健美古朴的风俗习惯,新奇幽雅的山光水色,情调爽朗明快,色彩绚丽清新,是一幅优美别致的风土人情画卷。而青年男女的情爱,父子祖孙间的亲爱,人民相互之间的友爱,以及自然万物之爱与湘西之美糅合在一起,了无痕迹地融人了全部故事情节和人物形 象之中。沈从文在谈及《边城》时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边城的青山绿水是美的,边城的故事是美的,边城人那种沉浸于生活、融会于自然的心态也是美的。

沈从文小说独具地方特色。他的题材、人物、自然景色、风土人情、语言,无不涂上“湘西”的标记。题材是湘西社会日常生活中摄取的;人物是湘西农村的“愚夫俗子”,一批土生土生的“乡下人”;景色更是湘西山山水水迷人的美景。沈从文更是描绘风土人情的高手,他画出一幅幅风俗长卷,婚嫁、习俗、服饰、神话、传说、信仰、礼节……无所不有,无所不奇,使他成为现代中国的“风俗画家”。他特别善于揭示这些一代一代流传的古风习俗人情世态所包含的人情美和人性美,令人神往,令人惊叹。加上沈从文运用泥味土香十足的方言土语,这更使他的小说充满浓郁的湘西地方特色。

美丽的人,美丽的景,美丽的边城···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5

15岁的花季,每个正在成长中的少女的脑中充满的都是各种奇妙的幻想。在她们不愿向别人透露的心中不乏有情窦初开的悸动和遇见心上人的抨抨心跳,这是每个少女共有的秘密。中国京派小说代表人物沈从文先生笔下的《边城》就描写了一位15岁妙龄少女和她善良祖父的故事。

《边城》这部小说共有4位主要人物。任性,娇气,孝顺的翠翠;阅尽人事,饱经风霜的苗族老船夫;豪爽,正直,与人搏斗时敢于挺身而出,吃苦,出力时从不退缩的天保,傩送兄弟。这四个人的行为,感情便成了《边城》的线索。《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体现了湘西的人性之善,人性之美。这部小说的主要内容是:在风光秀丽的湘西峒水流域的一个小城市中,与世无争的70岁摆渡老人和15岁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美丽纯洁的翠翠在一次端午与船总的二儿子傩送邂逅,并对他一见钟情。没想到船总的大儿子天保也喜欢翠翠。更严重的是,一座新碾坊又加入了这场竞争——团总将它作为虐人的陪嫁,正托人向顺顺放口风,要傩送作女婿!为了翠翠的幸福,老船夫竭力奔走,为翠翠的事操碎了心;另一方面,傩送兄弟也约好以唱山歌的方式来赢得翠翠的心。结果,天保不敌傩送,不幸败北,又在一场意外中丧生。傩送和船总顺顺都误以为是老船夫的错。傩送被逼赌气下行,老船夫因为不被人所理解,心力交瘁,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去世,只留下翠翠一人独自守在渡口,等待傩送的归来。

《边城》的结局是一个悲剧,末尾不禁令人伤感。回头想想,在这里面有很多构成悲剧的因素。从现实来讲,碾坊和渡船是不可忽略的因素。碾坊代表了一种实用的,功利的一金钱地位为标准的婚恋观;渡船所代表的是一种自由的,出于心灵相互吸引的传统古朴的爱情观。这两种爱情观发生了冲突。在作品里边,事实上是以碾坊为代表的这种力量,这种势力取得了胜利。爷爷之死,两个人没有最终结合,都跟现实层面的这两种力量冲突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这部小说里,人性之善展现的是十分充分的。就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就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敦厚。凡是一切的传统美德,他都不缺少。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于自己的职责。他因为是食公家的粮禄,所以过渡人看他忠实,有时候给他一些钱物,而他一概极力退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得来的一些钱物,他总是想方设法的超量去报答。老船夫身上的闪光点另人折服,人性的光辉不可泯灭!

人性的诗意,山水的诗意是《边城》所强调的重点。沈从文先生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揭示了人物命运的神态,赞美了边城人民淳良的心灵。

当我们步上这个已经有些浑浊的社会,表面的交际应对能力我们应完善具备,但离开各种需要应酬的场合之后,褪下伪装的面具,用真实的一面面对佳人,朋友是必要的。在污浊的社会,让自己的心灵出淤泥而不染,在伪装的生存利壳下永远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并不断滋润它,使它能一代代地遗传下去,属于中华民族自己的人性的美必定要延续下去,这是每个中国人必须背负的责任。所以,作为祖国的下一代,我们一定要背负起这个重任,人性的光辉不能灭,中国人民的光辉更不能灭!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残忍社会,金钱,权利,欲望已渐渐控制了每个人,善良的一面渐渐被覆盖,行尸走肉已不足为奇,真正的淳朴的人们却被排挤。从现在开始,自我反思吧!悟出自我,找出人性的光辉!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6

余光中先生说过这样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而北京是林海音的。我喜欢《城南旧事》,是因为它那细腻、温馨的文字深深地吸引了我。尽管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复杂的修辞,其简简单单的语言却道尽老北京的风貌与那个年代普通北京老百姓的生活。其缔造的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无一不让我感慨。但更令我动容的是英子那一颗善良,纯洁的心。

我最难以忘怀的章节便是我们看海去那一章了,这章讲的是英子和厚嘴唇之间的故事。英子在一片荒草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为此,她还天真得想到了李伯伯说的厚嘴唇的人忠厚老实。后来,英子不小心暴露了厚嘴唇送给她的礼物,被便衣警察发现,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厚嘴唇答应的,要陪英子去看海的许诺也无法完成。这使英子非常难过。小小的年纪,英子便体会到‘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

厚嘴唇因为生活所逼,不得已做贼,养家糊口。他是有争辩性的,他是善良的,他努力供养弟弟上学。他尽管缺钱,也没有要对英子起坏心眼。但他在成人眼里是人人喊打的,他败光家产不得不为了弟弟成了一个躲在草垛里的小偷。这让年幼的英子认识到穷苦人家为生活所逼的无奈。这也使得到底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成了英子一生也无法分清的,就像模糊的海天边际。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里的悲欢离合,道尽人世无尽心酸和无可奈何。

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我们去看海》这首小诗常常被英子和厚嘴唇吟诵。英子没有用有色的目光去看待他人,相反她付出的是理解和关爱。这让我十分感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太多的偏见,每个人都戴着虚伪的面具,导致生活中常常上演着很多悲剧。我们正需要英子这样富有理解和爱心的眼光来敞开心扉,接受他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也需要来自社会平等的关爱。人们经常说,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但真正在某些情况下,能做到这样的人,却少之又少。英子可以和“小偷”许下承诺,甚至可以认真听“小偷”的故事,使我陷入深深的沉思……

生活不易,不如我们以善相待。即使英子本不该这样做,但她却选择这样做,如此的善良,纯洁,便是最可贵的教养。生活不会对你温柔以待,但人的“爱意”会被爱着的人感觉真好。

窃读记读书笔记汇集15篇


小编精心挑选后认为“窃读记读书笔记”是最精彩的一篇文章,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感觉里面的人物是活着的。 读书启迪思想,写读后感更有助于巩固学习收获,如何让自己撰写的作品读后感更有新意?我相信这篇文章会让您信念更坚定!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原本以为这个意思是偷书原来,这里面的作者,林海音她十分喜欢读书。可是那时候的她,常常光顾而不购买书本。店主发现后,大怒。

经常训责和驱赶林海音。可林海音她不放弃。她常想出一些小计划而潜入书店,她常为了书而饥肠辘辘、腰酸腿疼。

可见她是多么的爱读书。当我想起来的时候,我的脸在不知不觉中变红了,就像一个半红半白的苹果。

过去,我不明白书的重要性。我整天都在玩,什么都不担心。有时的我,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强迫,我才极不情愿,又百般无奈地去书店看书。我到了书店,左顾右盼。

觉得没意思。几轮过后,他拿着零花钱,跑到小吃店,吃了三个没吃的。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现在我不喜欢品尝智慧大餐,只是无聊的浪费。

读了《窃读记》这一篇课文,我感受到书籍是什么感觉和书籍的芳香,从此我要改掉这个不爱读书的坏习惯,做一个和林海音一样有知识的人。这篇文章使我终生受用。

五年级:萝莉小君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2)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3)

学习了林海音的《窃读记》,我受益匪浅。我深深地感动于他为了读书,去窃读。若是和林海音比读书环境,我是多么幸福啊!

让我感动的是: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去吃一碗热热的面条,回到这里已经有人给摆上了一张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我的腿真酸哪,不得不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撑着,有时又靠在书柜旁,以求暂时的休息。作者林海音饿得饥肠辘辘也还在看书,而且看得如醉如痴。她去窃读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贴在别人身边,好让自己隐藏起来好看书。和林海音相比,我的学习条件太好了。

林海音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还是专心致志读书, 看完一本书要跑上几家书店才能把一本书看完,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

我家里有很多的书,我过着有吃有穿的日子,相比之下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我的书有很多没有看完就又想买书。今后我应该认认真真地看书。要记住林海音的话: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4)

看完《窃读记》,我有这样的感觉:为什么她不能开诚布公的读,而是躲在角落里偷偷看?我带着问题反复看课文,却找不到答案。没找到也没关系。我试图在别处找到它。小说《城南旧事》我在网上看过,还没看完,也不能完全确定作者是不是没钱看。

作者和我有一个共同点:我天天看书,我爱天天看书,看《大学》 《论语》之类的中国名著。有时候,我偶尔会看一些闲书。我很喜欢看《三国演义》,看的'不厌。

林特别喜欢读书。有时候她饿了就回家。有时候她连饭都不吃。她只是读了这本书,然后就回家了。这种精神值得学习。

她给了我一个重要的启示:读任何书都需要耐心,不要轻信。所以彻底看书。

这篇课文告诉我很多知识和如何看书。

看书的时候要看对自己有益的书,而不是对自己无益的书,比如漫画书,还要多读一些中国经典比如《大学》 《论语》,这样中国文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5)

今天,我们学***文《窃读记》,我深受启发。

林海音小时候,因为家里买不起书,就去书店偷书。读书时,恐怕书店老板会发现她只读书不买书。晴天的时候她把自己隐蔽在一个大人的身边,雨天又要装着十分着急的样子给老板看。

书店没有地方坐,时间一长,腰酸背痛,饥肠辘辘。

课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只饿狼,贪婪地读着……”林海音将满怀读书渴望的自己比作一只饿狼,一页页贪婪的阅读,犹如饿狼扑食,写出了林海音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

作者家很穷,买不起书,所以他去书店偷书。这很难。而我们呢?有哪位同学能说,你要买对学***助的书而家长不同意呢?

没有。家长一听到就买,一分钟也不会耽搁。可我们有林海音那样热爱书籍、渴望读书马?

看书,有的同学是走马观花,简简单单看一看,有的同学是只看头、不读尾,还有的同学是书买回来后,连翻也不翻;甚至有的同学是家长逼着看书,我们与林海音的差别多大啊!

让我们记住课文中国文老师的一句话吧!“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是啊!

吃可以给我们提供物质营养,而读书可以给我们提供精神营养。这两种营养不能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6)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后来,我翻阅资料,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大,读书是为了增长阅历,我们不仅要吃饭,还要读书,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我记得有一个星期六,我做完了所有的作业,心想:现在,我可以轻松地玩了。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

“采奕,作业做完了吗?”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

”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

”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

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啊!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

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2开学了,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我们语文的第一课,就是林海音写的《窃读记》,描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很穷,没有钱买书,只能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

她过去常去书店,但从未买过书,所以她想躲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

老师告诉我们食物养活身体,书籍养活灵魂。对我们来说,书和食物同等重要,因为书是我们的食物,它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食粮。

现在,虽然我们可以一直读书,但我不太喜欢读书。想想过去作家读书有多困难。我们现在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阅读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写作的水平。

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3

今天,我们学习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学过这篇课文之后,我有了深深的感受和体会,也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

刚刚打开书的时候,我看到了题目《窃读记》我心想,窃是什么意思?作者为什么要窃读,她为什么是窃读而不光明正大的读?于是我带着第一个问题跑到字典先生那里,想从中找到一些线索。字典先生告诉我:

窃是贬义词,有四种意思,分别是偷东西,私自,暗中,偷偷的,统称。我想我已经找到这个词的意思了,但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也许我读课文时能从课文中找到答案。我知道了本文的窃是偷偷的读。

我还根据指导书找到了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原来,作者是在旧中国的一家私人书店读书。在这里读书要经历担忧,恐慌和惧怕的痛苦,还要经受饥饿和腿酸脚麻的煎熬。

我很快乐,也很惧怕是窃读滋味的集中概括,说明快乐与惧怕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复杂的,难以言说的感受,这正是作者窃读得滋味。

同学们一整篇文章都是作者自己在说自己,这恰好运用了自语式的独白,这是心理描写的一种表达形式,它是通过主人公的内心独白,表达了自己当时的心境。一段恰当的独白可以更生动地揭示主人公的心理,让我们感觉更真实、更亲切。

高尔基说:“当我在看书的时候,我就像一个饥饿的人在吃面包。”。莎士比亚说,米是指身体的物质需要,阅读和成长是指精神的成长和精神的成长。

光靠饭长大的是白痴,成长之道上要的是不要饿着肚子,也不要饿着精神和心灵。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7)

作者/李媛

今天,老师教我们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文中的小主人公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和小主人公相比,我感到非常惭愧。

小主人公大约生活在上世纪

2、 上世纪30年代,也许她家条件很差,没钱买课外书给她看。但小主人公有自己的方式。她总是抽出时间读书。看到这里我真想把我家里的所有图书送到她面前,那她也就不用再跑书店窃读了,也不用担心被老板发现,就可以踏踏实实地在家里看书了。

当小主人公放学后跑到书店时,街上不时有阵阵美味佳肴。这时小主人公多想吃一碗热热的面条呀!但这并没有阻止她前进。书店里像磁铁一样的书深深地吸引了她。

书难道真有如此大的魅力,难道她就不感觉饿吗?

小主人公手里捧着那本书,如饥似渴地读着,以致顾不上老板的白眼。找了好久,小英雄的腿也酸了,她只好用一条腿支撑。这时,我真的很想把我坐的椅子递给小英雄,让小英雄能舒服地看着它,而且他的脚也不会酸。那太好了。

我真的很佩服小英雄不眠的读书精神,这会激励我在书海中遨游

想想主角,看看我自己。我真的很惭愧。每年爸爸给我买一本新书,我只有三分钟的热情,看到一本新鲜的。如果小主人公要有这些图书,肯定爱不释手。

可我却将书束之高阁,我真不配和文中的小主人公相比啊!

从现在起,我要向小主人公学习,多读书,多积累,做一个有书香的人。 读后感》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8)

    看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很可怜,没有钱,连一本她喜欢的书都买不起,只能站在书店里读书。作者酷爱读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习。但是她也不能看了那么多的书,却连一本也没有买。我知道她穷,但是不大可能连买一本书的钱都没有。如果她有钱买,但是不去买就很不对了,如果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买书了,写书的人就不愿写了,如果写书的`人不愿写了,印书、运输书和卖书的人也不挣钱了,世界上就没有书了。她可以免费看书,可是她连一点内疚都没有,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她亲身经历过这个事情,所以成人了以后,就应该帮助那些读不起书的人读书。

    那个店员很善良,早就注意到了作者,但是他没有把作者轰走。他也没有卖作者喜欢的那本书,等她到来时拿出来给她看。我觉得他做的很对,这样那些没钱买书的孩子就有书看了。

    我觉得那个书店老板对作者这样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她都看过那么多书了,却连一本也没有买。虽然作者没有买一本书,但是老板也不能那么粗暴,因为她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以好好跟她说。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人物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值得一读 。

更多精彩阅读

·绿野仙踪读书笔记

·人性的优点读书笔记 

·舞者读书笔记 

·军神读书笔记

·人性的弱点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之朝花夕拾 

 ·骆驼祥子的读书笔记

 ·大卫科波菲尔读书笔记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9)

《窃读记》主要讲了作者林海音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怀着即紧张又兴奋的心情如饥似渴地“偷”读书,到晚上才恋恋不舍离开的事。

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滋味。"作者把自己比作饿狼,表现了作者强大的求知欲。

看看作者,再想想我们,会感到十分惭愧。只要我们说买关于学习的书籍,家长会十万火急地跑到书店购买,没有一个家长会说“不”字。而把书籍买回来后,我们却束置高阁,放在那里做“装饰”。有时只会在家长的劝说下看几分钟,但心已经飞到九霄云外,没有把书放在心上。

记得有一次,我回到家,早早做完作业,本应看看书,我却以飞快的速度跑到电脑前,将电脑打开,熟练地进入游戏网站,玩起了电脑游戏。时间悄悄地流逝,不知不觉我就玩了两个小时,丝毫不管放在旁边的书。现在想起来,白白浪费了时光,真是后悔莫及呀!

读书对于作者林海音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像饥饿的人找到了面包;像口渴的人发现了泉水。而读书对于现在我们这些能够轻易获取书籍的少年来说,却好像是一项老师﹑家长要我们完成的任务。“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是物质需求,读书是精神需求,两者都不少,才能让我们健康成长!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0)

林海音的《窃读记》,通过对自己在书店“窃读”时的不同遭遇及感受的描写,表现了“我”物质上的贫困(买不起书)和精神上的追求(对读书的痴迷)之间的矛盾,在鞭挞唯利是图的书店店员的同时,也讴歌了处处为读者着想、为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而不计损失的店员,表达了“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这一深刻主题。

应该说,这篇文章对书店的环境描写,尤其是“我”对“窃读”的细节及感受的描述,都是十分细腻而传神的。但比较而言,它在首尾的构思上尤见功力。从开头至“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是文章的第一部分,它是文章的“首”;从“曾经有一天”到“他免不了希望他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是文章的第二部分,它是文章的“腹”;从“我不再去书店”到末尾是文章的第三部分,它是文章的“尾”。拙作拟从鲜明的对比和独特的感受两个方面,对其首尾的构思艺术作出赏析。

在文章的第一部分,作者写了与食府“三阳春”紧邻的一家书店。正当“我”准备伸手去撷取精神上的食粮——一本我“窃读”了好几回却仍然没有读完的书时,“和我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双巨掌,十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的整个”,只见“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并且发出询问:“你到底买不买?”当“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说“看看都不行吗?”时,当“我在众目睽睽下,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时,他在“我”的“脚跟后面”“冷笑”着说:“不是一回了!”

经历了这次的“屈辱”之后,“我的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并且“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我”终究还是没有经得住书的诱惑,于是走进书店,“再施惯技”。

吸取了前次被抓的教训,“我”在每一家书店“窃读”时,都不敢贪婪,不敢久留。这样势必影响到“我”读完书的时间。书店里的书是要及时卖出去的,不会等着“我”将它们读完。果然,当“我”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时,“都看不见那本书”。就在“我”“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并且早在昨天就知道它已是最后一册了,看到的是“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

这时,“我”碰到了一位“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估计又是来“招呼”“我”的,就在“我”装作没看见他,“把眼睛送上了书架”时,他却将一本书“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并且对“我”说:“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开了”。当“我”终于将书的最后一页读完时,他“在远远的柜台旁,向我轻轻地点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我看完了”。

但凡痴迷读书的人,若不是因为手头拮据得连买书的钱也付不起,是不会采用“窃读”的方式到书店去“蹭书”的`。将自己钟情的书买下,躺在自家的座椅上,光明正大地去读它,有谁不会知道这样去享受?文中出现的第一位店员,他的心目中只有他的书,而没有读书的人,更不会花心思去揣摩读书人的这种微妙的心理,因此对“窃读”的“我”深恶而痛绝之,且让“我”当众出丑。第二位“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他的心目中有他的书,更有读书的人。对读书人因为没钱买书而到书店“窃读”的行为,他是从内心深处理解的。因此,为了让“我”能有时间将看过的书读完,他硬是将那本书“多留了一天没有卖”。正是从前后两位店员的鲜明的对比中,使“我”看到了人性除了有邪恶,更有善良和友爱,并最终归结出了“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的结论。

除了鲜明的对比外,《窃读记》首尾构思的另一个特点是写出了“我”对书店里发生的事情的独特感受。

如在开头的部分,在“我”进入书店“窃读”之前,既写出了“我”对书的内容的感受:“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女孩不知以后嫁给谁?”又写出了“我”对书的摆放位置的感受:“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角第三排,不错。……”我们之所以认为这种感受是“独特”的,是因为只有此人,才会有这样的感受。作者是一位女作家,女作家对外界发生的一些事情的感受是十分细腻的。要是在男作家的笔下出现这样的文句,那就有点不可思议了。

作者的另一个身份是一个穷学生,而且是一个穷女学生。因此,当“我”在“窃读”被抓住时,就表现出了一个贫穷的女学生应有的尴尬与无奈。“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出于女孩子的面子,“我”进行了“悲愤地反抗”,说了一句“看看都不行吗”的话,但是,“我”知道这是徒然的,“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在“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后,听到从店员口中说出了“不是一回了”的话,出于女孩爱面子的本性,“我”为自己“窃读”的行为进行了以下的辩解:“不是一回了?那口气对我还算是宽容的,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但我是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这些感受都是十分独特的。

又如在结尾部分,当“我”“第二天走过几家书店都看不见那本书时”,“我”的感受是:“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诅咒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这样多,他们把书买光了。”当“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时,“心整个沉下了”。这时,那位“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却将那本书送到了“我”的面前,并且对“我”说:“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这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以至“我接过书不在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在“他若无其事地走开”后,“我”“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上”。当“我”读完那本书,并且把书放回原处,低着头走出那家书店时,又一次集中写出了“我”的感受:“我黑色多皱的布裙被风吹开来,像一把支不开得破伞,可是我浑身都轻快了。”“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用功的话:‘记住,你是吃饭长大,也是读书长大的!’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爱里长大的!’”通过这一系列独特感受的描写,把一个既痴迷于读书又知恩图报的女学生的形象,表现得十分充分。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1)

《窃读记》读后感600字:

今天我学完了五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课程,这一单元都是与读书有关的课文,旨在鼓励我们要养成读书的好习惯,汲取更多的营养,走上成功之路。

这几篇课文中给我印象最深,感悟最多的是《窃读记》中的小女孩,文中小女孩的举动深深的感动了我。小女孩儿在书店里读书既快乐又惧怕,她战战兢兢,却收获很多。那是一种怎样的环境又是一种怎样的读书方式呢?那是在极其窘迫的条件下“窃读”啊!这种读书的方式,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酸酸的,苦涩中藏着几分凄凉。

小女孩之所以只读书而不买书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家很穷,没有钱买书,甚至连在外面吃饭的钱都没有。每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她已饿的肌肠辘辘,那时她也不免要做起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啊,去吃上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了一张舒服的沙发,坐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正在她做着美梦的时候,刺眼的灯光把她照醒了。这才知道刚才的情景原来是一场美梦而已,心里失落、难过极了,多么渴望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啊!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动之余还有惊讶和迷惑,我有些不太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和这样的人。这是真的吗?我课下带着疑问去问语文王老师,王老师给我详细的讲了过去那个时代的生活,听过之后,我才确信其实,这更增加了我对小女孩的敬佩之情。

我决定要向小女孩学习,学习她那种热爱读书,求知若渴,勇敢坚强,坚持依然,的精神。我们现在身处新时代的美好环境里,过着幸福的生活,条件如此优越,不知道要比小女孩强多少倍,所以,我们要加倍珍惜这大好时光,努力读书,让自己将来成为有用之材。

小女孩,我喜欢你,敬佩你,是你让我懂得了读书的乐趣,是你让我得到了更多的人生启迪。文/王雨濛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2)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就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是却有些同学不爱读书。想一想从前,作者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我读了窃读记后,很受启发。

本文讲了一个作家林海音,因为家里买不起书,就天天到书店偷偷读书,这种精神令我敬佩,我也有很多感想。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和作者相似。

我也很喜欢读书,一闲下来,就知道看书,妈妈经常叮嘱我要看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可我就是不听,我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有一次中午放学,我一直在看书,连饭都顾不上吃,看了很长时间后,我想睡午觉,看了一下表,哎呀!不好了,要迟到了,我拔腿就往学校跑。哎,跑到学校时,已经开始上课了,虽然老师说我第一次迟到原谅了我,但我心里还是不好受。唉,谁让我爱看书呢?不过,我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我又长了很多知识。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妈妈和我是下午去的,三点十三分到了书店,一排排各式各样的书,把我迷住了,我像一个饥饿的人,坐在一大堆面包里,贪婪地读着。我漫步在书的海洋里,静静的享受着。一本,两本,三本……直到读了十几本,我正看的津津有味,书店的阿姨却说她们要下班了,我没听见,阿姨推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来,急忙跑出书店,呀!妈妈已经等了我好久了,我回到家,已经七点四十了。

我很喜欢读书。这篇《窃读记》给我的启发是:课文中主要讲了放学后作者林海英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件事中作者的许多言行、心理状态都描写得非常详细。如:“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和“我跨进店门,暗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等等的句子,都表现出了作者爱看书的特点。作者借雨天读书的借口可以让她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里待下去。这都生动地表现了“窃读”后的独特知感受与复杂的滋味,突出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我也要学习作者这种爱书的精神,用无穷的知识来丰富我的课外活动,多看些课外书,就能多写一些好作文,就能积累更多的好词佳句,就能丰富我的知识。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之后,我感到与作者相比我很惭愧。

作者每天都去书店里看书,她很快乐也很害怕被店员发现,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作者每次读完书之后,精神之田得到了丰收的喜悦,虽然腿站得很累,可心灵也得到了成长。

作者对书的渴望是强烈的,见到一本好书,就像一匹饿狼见到一块肥肉一样,贪婪的读着。把我和作者相比,我是无比惭愧。作者在没有钱买书的情况下偷偷的进到书店去看书。而我家有一柜子的书,买了之后,随便翻翻就散了,跟装饰品一样,锁在柜子里,不读。与作者相比,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我以后也要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3)

今年,我们学一篇名为《窃读记》的课文。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每天放学就会去书店里窃读的故事。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了解了林海音窃读的滋味,也让我体会到了她在书店里窃读时惧怕与快乐的心情。尽管林海音小时候看书非常地艰苦,但她还是那么爱读书。课文中有几句话写得很好:如"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句话写出了林海音对书的如饥似渴和对书的热爱。

又如:"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咽了下去,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这句话更是写出了"我"把书当作了"精神的食粮"。还比如说:"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将鼓励我勤奋读书,也将时刻提醒我不要忘记书。

林海音在读书时要躲躲藏藏的,而我们则可以光明正大地看;海海音常常因为读书而站得腰酸脚麻,而我们却可以买本书,回家躺在沙发上舒舒服服地看;林海音还常常为了读书而饿得饥肠辘辘,我们却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林海音是怕没书看,可我们却是有书懒得看,真是身在福中知福啊!有时,我会觉得很奇怪,读书是件多么快乐的事啊!为什么有许多孩子都不太喜欢看书甚至根本不看书呢?

每个人应该都要看书,因为只有看书,才能丰富自己的知识!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4)

《窃读记》大家可能还有些陌生可是,说起林海音,大家一定不陌生,她是一位著名女作家,写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发行到47个国家!

《窃读记》就是林海音写的,她生于1918年,逝于2001年,也就是解放前,当是男女的地位是天壤之别,重男轻女,能上学读书的,几乎都是富贵人家的男孩子,女孩子终生和知识无缘。

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林海音靠父母仅有的一点钱财,上了学。可,小海音求知欲太强烈了,不仅要上学,还要读课外书。没钱呀,只两个字,就打破了她的梦。于是她开始窃读,并写了这篇幅《窃读记》。

这篇文章写林海音小时候,偷偷地躲在书店一角,提心吊胆地读着名家大作,有时还装模作样,还得察言观色,并且被发现时还得忍受店主的拳打脚踢,小小年纪就倍受侮辱,特别自卑。不过,求知若渴的她为了汲取知识,忍辱负重,坚持下去,为以后的写作生涯做了铺垫。

古人云:韦编屡绝铁砚穿,口诵手抄那计年。说明古人是多么爱读书,但是,他们的条件是如何艰苦啊!如今,我们步入了幸福的时代,一切都能如愿经偿,读书更别提了,随手摸一下,书成堆地放,根本不用和林海音一样偷偷摸摸地看书,而是大模大样地往软皮沙发上一躺,架起书读,饿了累了可以边吃饼干边读书,那是多么惬意呀!

但是,我们有了这么好的条件,不少人是否珍惜读书机会呢?回答是多样的。但大部分人没有珍惜读书机会,就像这幅对联写的一样:好读书,不好读书;好读书,不好读书!

我们应好好反思一下,自已做的对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应该向林海音学习,学习她孜孜不倦的读书精神!

窃读记读书笔记(篇15)

开学了,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我们语文的第一课,就是林海音写的《窃读记》,描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很穷,没有钱买书,只能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

她过去常去书店,但从未买过书,所以她想躲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我在这篇文章中感觉最深的一句话是:记住,你是在吃饭和读书的过程中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

老师告诉我们食物养活身体,书籍养活灵魂。对我们来说,书和食物同等重要,因为书是我们的食物,它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食粮。

现在,虽然我们可以一直读书,但我不太喜欢读书。想想过去作家读书有多困难。我们现在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阅读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阅读不仅能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而且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合集6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专题“盗墓笔记读书笔记”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完作品之后,不妨用笔把这些感悟记下来。我们可以写篇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把值得感慨和分享的情节总结一下书写出来。或许你需要"《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这样的内容,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1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2

阅罢《盗墓笔记》心思还沉浸在吴邪的痛苦、惆怅、无奈、空洞之中难以自拔,心中回响着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闭眼回想,那血尸,密洛陀的恐怖形象在脑中闪过,但似乎已经变得不是那么令人心颤,但书中的伪装与阴谋却令我开始怀疑周围的一切,而人心的丑恶与虚伪,也始终令我胆寒。

鬼神之说,与中华文明相伴相随,是人类文明的极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魑魅魍魉,人们心中满怀恐惧,而诸天神祗,人们心里更多的是敬畏。事实上,妖鬼可怕么?不可怕,大不了就是一死罢了,生活惨淡难以如意,即使是死了又有何妨呢?神祗可敬么?不可敬,信仰只是人心的自我安慰,天平盛世,不见有诸神赐福,战火纷飞,不见有神灵降世。既然如此,鬼神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鬼神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致命的鬼神隐藏在人们未知的角落,人对鬼神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未知的恐惧:人们习惯了生,不知道死亡的感觉,他们畏惧未知的死亡的感觉。人们拥有生命,他们害怕失去生命,他们畏惧失去生命会遭遇无穷未知的变化。人们习惯于生活在自己已知的世界里,人们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事物,因为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人本能地躲避未知,人本能地恐惧未知。因而鬼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然而在我看来,对未知的恐惧实则不足为惧,因为未知的东西会渐渐地被我们认知,人生不也正是把未知变为已知的过程吗?对未知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克服了本能,那也就没有了恐惧。

比对未知的恐惧更可怕的,是人心。

人之难知,江海不足以喻其深,山谷不足以配其险,浮云不足以比其变。未知的事物是不会刻意地欺骗的,因此当我们探求到未知的事物的真理的时候,它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而人心不同,嬉皮笑脸,谄媚奉承的面具后面往往正勾勒着阴险歹毒的计划,默念着恶毒伤人的诅咒,所以我们一不小心就成了最愚蠢的小丑,掏心掏肺地喂食着白眼狼。人与人之间隔着利益的假面,自以为是地揣摩着对方的念头,自作聪明地定义着他人,轻蔑地认知着这个世界。

这世上,最脏的是人,最丑陋的是人心。虚伪与丑恶,标识着人心的可怕,鬼神之可怖,不足其万一。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3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是一本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小说。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屏住呼吸,追逐情节,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我叹为观止。

我想感激“天真”吴邪,他让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友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他为救出被困的挚友,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他那执著、永不言败、誓死捍卫在朋友左右的“阿Q精神”让我震撼;

感谢“闷油瓶”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再大再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湛蓝的天;

想感谢“胖子”王盟,他告诉了我们,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值得令人潸然泪下的情感。

看到这三个人的友谊,我又不禁想起了我的那些挚友,她们同我一样,也在青春期的十字路口停滞不前。我们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一起疯过、一起被老师批评过,往事历历在目,不管天气是晴是阴,我们牵在一起的手自始至终从没有松开过,就犹如当初我们的那一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盗墓笔记》不单单只是一本盗墓小说,它更是人与人之间“友谊”的见证!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4

“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别回头。”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

这个说法并不是我的原创,但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初看第一部的时候,七星鲁王宫内的故事并没有如此的吸引我,甚至觉得有些牵强附会。但毕竟朋友大力地推荐了,课业也并不繁重,便也想着耐着性子继续读个两三篇也不费太多的事情。但奇迹就这样发生了,在汪藏海的奇门遁甲面前一次次被蒙蔽双眼,又在闷油瓶一次次的化险为夷之中看到无言的感动。我一开始不为所动,是因为他们无缘无故地舍命救人;我为其流泪,却同样因为这群有血性有探索之心的汉子们在绝望中的互相调侃。

无论是三叔从西沙外海就开始带给我们的谜团,还是长白山上被雪崩吵醒的云顶天宫,亦或是危机四伏使张起灵都屡屡受挫的蛇沼鬼城和张家古楼的阴森气息,吸引我的都不仅仅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是“他们接下来会怎么做呢”。全书几乎没有人物的介绍,甚至铁三角的三个主要人物,三叔都从未“官方地”提起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的羁绊,不需要婆婆妈妈的长篇大论,只有“去”或“不去”。虽然写的是一个离奇的故事,一群盗墓者的故事,却不曾让人感到受伤的他们,无论身体还是心里,是罪有应得。这个故事,用天真、胖子和闷油瓶的真心,赚到了每一个读者的眼泪。

但就算是如此连贯的故事中,也插入了一场我至今无法找到联系的戏码,那就是秦岭神树引发的奇迹。但这并不表示我认为这一个并不承上启下的故事就是可有可无的。“老痒”这个从第一卷开始就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人物甚至比大多数的出场人物都要丰满,虽然并不是说他的身材可能会让一些正准备去看本书的男性同胞感到失望,但他立体的形象,直到最后我们都不能用一个“好”或一个“坏”来盖棺定论。青铜神树的奇迹一定也有着它存在的意义,就像是如果开头描述到墙上挂了一把枪,那么那把枪在最后高潮部分肯定会起作用。只不过即使有一些藏匿在头脑某处的隐隐的感觉,但我还并没有能够悟出这里面想要表达的东西。

“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5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浮生若梦几番曾回。真也似假,假也真。兜转几轮,复至原点。却一曲唱尽,思无邪。 ——题记

若不是那日金牙老头的突然到访;若不是三叔看出了那片战国帛书的端倪;若不是自己执意要下斗;若不是张起灵买走了那柄黑金古刀……或许吴邪能安安稳稳地做他古董铺的小老板,平静生活终其一生;或许他不会陷入那有老一辈人织成的迷雾混杂阴谋的网;或许他不会见到那么多可怖的人心,识破那么微笑的假面;或许……

可人生既定,“或许”不过是空话。

从山东到吉林到广西又到吉林,从诡秘险恶的鲁王宫到风雪归途的长白到迷雾四起的张家古楼又复至长白。吴邪见过识过得过失过,可经历那么多,最后追寻的谜底与答案,还是深深埋没在三圣雪山狂风呼啸而过的高耸山巅。

这一路吴邪追着寻着,但那没有结果的结果,仍是随着那人淡漠的背影,隐没在不曾为吴邪开启过的青铜门后。留给他的,只剩下仿佛没有尽头的十年等待和对于深不见底的人性深渊的独自揣测。

吴邪在张起灵替他守那十年的孤寂前,一直是被人保护着的。风云变幻的现实中,他背后有吴家;凶险的古墓里,他身旁有张起灵和胖子。很多事情在发生前就会被扼杀在襁褓之中,那些丑恶的仿佛永远不会降临于他。可吴邪不想就这样被蒙蔽着,他想知道真相,想要穿透层层谎言看到事实。所以他执着甚至固执地去追寻那所谓的答案,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路。他几乎是单纯近乎天真地想着只要知道答案,便能知晓一切。但他低估了人性的险恶。当他有些累了,当他失望了,当他发现知不知道答案其实毫无意义的时候,他已无法回头了。潘子走了,只留下一方衣冠冢;三叔失踪,杳无音讯;张起灵进了青铜门,十年遥遥无期;胖子决定归隐,留在了广西。一切曾有人替他挡的事情,现在只有靠他自己去面对。吴邪不得不成长,不得不学会机关算计。他抛去“天真”的诨名,成了“吴小佛爷”。他拾起曾经不屑一顾的虚假,将假面扣死在自己脸上。

只因吴家还在,身旁人还在。他要在他当初不顾一切选择的这条路上走下去,披荆斩棘,无谓伤痛。只因他要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身边的人。

这个很久才说完的故事到底给予了我什么,我不能说,也不可说。

它关于坚定的友情,生死与共的兄弟;关于还未成形就夭折于死亡的爱情;关于人心的险恶和人性本质的纯真;关于绝处逢生的希望;关于临危不惧的镇定;关于人生的得与失。

谜底是什么,终极是什么,在这些面前,不过是漫漫人生长河中一朵翻涌的浪花。

它带给了我太多感动,太多难忘。我的心随着书中人跳动。当他们陷入绝境,我紧张;当他们绝处逢生,我欣喜;当一个生命走向尽头,我扼腕叹息,不由悲恸……

我本是听书人,却奈何入戏太深。

所以《盗墓笔记》在我心中到底是什么,我不可说。它早已超越了一个名词,一本书。它是一种支撑,一种信仰。它教会了我很多事,也让我读懂了很多事。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人性,关于得失,关于衡情度理。

南派三叔说,铁三角的故事完结在他去世的时候。可稻米那么多,只要有人还记得这个故事,哪怕只有一个人,它也不会就此终结。

铁三角永不散。

《盗墓笔记》永不完结。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后记

《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篇6

放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那一刻,心中有很久的空白,仿佛在我面前合上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个世纪,恍如隔世。

接触《盗墓笔记》之前,我不会想到有这样一部小说在我心目中可以超越之前读过的所有小说。它到底比其它小说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其它小说我都可以从很多方面评价甚至用上我所学不多的文学理论知识,可是对于这部小说我潜意识里觉得它不该用之前的方式去欣赏。如果非要让我概括一下对它的感觉,那就是“超好看”,一如那本杂志的名字。

三叔说过:“一切不以好看为目的的小说都是耍流氓”,看到这句话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一部小说,不管文字多么优美,运用了多少写作技巧,塑造了多少鲜明的人物,设置了多么庞大复杂的结构,如果因为它不好看而让读者没有阅读下去的愿望,那都不能算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以前我总是想我若是写小说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现在我可以说,就是三叔这种风格!

在此,我先为南派三叔喝一声彩,期待他以后写出更多好看的小说。

虽然不愿意去考虑一些文学性的内容,但是不得不承认,《盗墓笔记》在人物塑造方面是非常成功的,下面来举例分析:

——铁三角。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我还是想写下来,毕竟有了它才有了书中大部分故事。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和谐的组合,他们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命运。一个头脑聪明但是天真无邪,一个身手不凡就是太少言,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关键时刻却不掉链子。

综观整个故事,最多的情景是这样的:三人一起下斗,发现棺材,胖子怂恿吴邪开棺,吴邪开棺遇粽子,小哥秒杀粽子,三人活着出斗。这样的场景重复再多次也看不腻,甚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险境,只要想到他们三个还在一起就十分欣慰。

所以《秦岭神树》是我看得最痛苦的一部,因为少了铁三角的生死与共。

——吴邪。

他是主人公,我们看到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想。

三叔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确,他跟我们大部分人在整体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除了那些离奇诡异的经历。可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今天的吴邪,承担了痛苦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三爷。

他是对于钱财相当精明的小古董商,但是为了别人可以一再不顾自己经济能力的破费;他是个倒斗菜鸟,却多次险中求胜;他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却看不透人心险恶;他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只是面对闷油瓶时情商会直线下降(小哥恰好相反:情商比较低,遇到吴邪后有所上升,可惜还是达不到正常水平。所以这两人相处起来略显苦逼)。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汇集6篇)


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常常会获得很多收获,心中涌现出很多新的想法。读完一本书后,我们需要仔细思考和总结自己的思考和理解。现在幼儿教师教育网为大家准备了一篇最新的关于“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的范文,特别精选,希望大家喜欢!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1】

买了这本书六年。

高中第一次看的时候被长长的外国人名吓退,多年后再次翻开,心中想的是经典果然是经典。

这是一本有趣到说不出到底哪里好看的书,感觉所有的言语无法用来描述其中所描述的复杂的思想。这句话有点绕,因为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表达那种震惊,以至于只能用尊敬的态度去看这本书。

书里有很多相似的人名,可是看下去就会发现他们完全不会被混淆,因为每一个人都是有血有肉存在着的,鲜明立体而让人唏嘘他们的一生。有很多内容可能我还没有完全读懂,但仅仅简单的故事描述里的一字一句就让我感受到那种扑面而来的冲击和感情。

孤独。

的确感受到了每一个人的孤独。

但是他们又是这样强烈的燃烧一般的活着,孤独的踏上自己的道路,在无数善与恶的人生抉择里面坚定不移甚至乎固执的前进。

我没有看完,每天只有短短一小段时间翻开它,但是这种冲击就是可以从纸页里扑面而来。以至于唏嘘不已。

重重复复的讲了一段。

但是这本书我给超满分。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2】

这是我这么多年最为珍藏的一本书,它是我爱上的第一本世界名著。

高中的时候,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现在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我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当时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百年孤独》的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

布恩迪亚家族,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我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经历了短短百余年,然后狂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后代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3】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我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我觉得文字象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这是本没有爱情却非常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这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可以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

想来应该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啰。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4】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学流派的经典之作。作品通过描写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离奇和不可思议的经历,以及这个家族建立起来的马孔多镇一百多年的变迁,再现了一个灾难深重的拉丁美洲的历史图景,为读者展示了色彩斑斓的魔幻世界。当然,也锻炼了我们的耐心长到记不住的姓名、为表尊重纪念重复的名字,能看完这本书的人都值得为自己点赞。

小说着力描写了马孔多人特别是布恩迪亚家族中人的孤独感。他们冷漠、疏远、缺乏交流、相互猜疑,麻木地在时间的轮回里度过他们的一生。在这一群孤独病患者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撑起这个家族的老祖宗乌尔苏拉伊瓜兰,因为她足够特别,她的身上有着与其他孤独者无法比拟的超越性。

社会之所以能进步,不是在于人类的知足常乐,而是人们的不断追寻、不断超越。具有超越性的人往往是孤独的,类似于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他们站得高,望得远,看到了同时代人所不能看到的事物,常人是不能理解他们的,所以他们注定是孤独的。比如,王安石。人的超越性其实就是一种本能的意识,潜藏在每个人的深处,同时,它充满旺盛的生命力和情感,必然会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意志,使人不断去打破陈规、争取主动权,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生活。然而,这种抗争必定会引起社会的不满,矛盾就产生了。王安石变法也正是因为这种抗争引起了社会的不满,产生了矛盾,故变法失败是必然的。同理,戊戌变法也一样会失败。人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生存的,必然会受到社会秩序约束,只能在社会秩序允许的范围进行活动。一旦人有了超越性,脱离了现有的秩序,那他必定会与周围的环境脱裂、格格不入,只会成为一个孤独者。乌尔苏拉就是这样一个超越中的孤独者。

马尔克斯赋予乌尔苏拉许多美好的秉性和特质,比如勤劳、干练、务实、有主见等,但她没有什么文化知识,也不懂很多深刻的道理,只是一个普通的妇女,把她的一生献给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儿女与丈夫。她的一生是与布恩迪亚家族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从第一代到第六代的发展、兴盛以及衰败,她为建立一个充满温暖、快乐与衣食无忧的家努力了一生,奋斗了一生,耗尽了一生。这只是她的一个理想,但她用她的一生去实现这个理想,即使在她眼睛失明后,她也还在耕耘自己的理想,创造她心中的美好家庭。这其实反映了她性格中的超越性,然而她这理想中的美满家庭生活并不是社会中通行的生活方式,没有基础。所以她的理想社会便只能是梦想,不能实现,她只能是一个超越中的孤独者。乌尔苏拉活了一百多岁,她在自己的一生中独自挣扎,从没有放弃过要超越现实、实现理想的念头,可现实对她总是残酷的,一次次背弃了她,最终,她在挣扎中留给世人一个心痛而又孤独的身影。

我想,要是乌尔苏拉从一开始就知道她的理想无法实现,她还会不会坚持去追逐梦想?若不坚持,她是不是就有可能成为这家族中唯一逃脱孤独命运的人?依乌尔苏拉的性格,知不知道自己的命运结果如何于她而言并不重要,毕竟她的悲剧就是与她性格中的不肯向现实生活妥协与坚持密切相关的。

孤独是生活的常态。纵使知道终己一生抑是难逃孤独,也愿自己能高歌往前进,向阳而行。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5】

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看完后书里的孤独压的我喘不过气来,让人的心情倍感沉重。

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无疾而终的宿命以及每个人孤苦的内心挣扎都在我心中久居不散。

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不管作者是运用夸张还是想象,那种寓情于景的细致描写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我不止一次的为乌尔苏拉的勇敢勤劳而心生敬畏;为布恩迪亚上校沉浮的人生与战争的宿命而唏嘘不已;为丽贝卡的食土情节与孤独终老而深深遗憾;为费尔南达的保守虚伪而啼笑皆非……

马孔多一百多年来的风雨潇潇,实际上是一个无情的轮回。有时候想想,如果生活真的如作者所描述的那样,人类会不会活得更真实,更单纯,更可爱呢?

总之,看完书觉得很可悲。可能是我自己对拉美以及西班牙的文化不甚了解,加之初读此书,未能完全领略作者其中的奥义。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6】

在这一天,我随着马尔克斯最后那句“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合上厚厚的这本《百年孤独》。

书买来很久了,一直没下决心看这部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最无争议的诺贝尔文学奖著作。因为一是我骨子里并不是很喜欢读外国小说,二是早听说这里面人物众多,名字重叠,光看这个书名也觉得甚是厚重。

但我仍在4月的某天打开了他,之前也做了一些功课,大概了解了一下小说的创作背景,作者的经历,里面人物之间的关系,否则一遍读下来,便不会如此顺畅。

简单的说《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用一个家族的命运,告诉世人:孤独才是人生的常态。在变老的路上,与其抗拒孤独,不如学会享受孤独;学会和自己相处,学会和内心相处,或许才能回归生命真正的意义。

虽然该书语言优美富有哲理,人物情节刻画细致深刻,但我仍无法像其他人那样,去深切歌讼这本书,特别不赞同青少年读这本书。因为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压抑的,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

马尔克斯说,“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没有归路,春天总是一去不复返,最疯狂执着的爱情也终究是过眼云烟。”他让我想起生命中那些孤独颓废的日子,让我想起少年时曾经呆过而今已面目全非的白羊小镇,让我想起那些曾经热闹地陪伴在身边而今已很久不见面不联系甚至天隔一方的人。

全书真实如一面镜子照见我们每个人生命的旅程,孤独和颓废至始至终充斥了整个生命。每个人的宿命都如书中的羊皮卷一样早早被写下,哪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努力,奋斗,抗争,期望得到改变,可时光之轴又悄悄地将一切旋转还原。就如同布恩迪亚家族一样。无论第一代怎样开疆拓土,向先进科技靠拢,无论后面几代怎样不屈反抗或纵情声色,最终仍逃不去的是无人能解的孤独,荒诞无聊的晚年,宿命的轮回。正如书中那三袋巨额金币一样,莫名其妙的得到,却又离奇消散,果真如书中所说“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我们生活在日新月异的世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大多数人都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唯恐落后于人,汲汲尘世间的名和利,刷着短视频,吃着名星瓜,何曾停下脚步,思索一下生命的本源,我们从何地而来,又将往何处而去?

当然,看完书之后,也是有收获的。你也许会明白,曾经得到的东西最后极大可能会回到起点;你也许会有所改变,从一开始畏惧孤独到享受孤独。人到中年,只有自己心态从容才能与生活共生,要想一路幸福,不妨改变自己的心态。

三年级班主任读书笔记汇总6篇


有名人说:“读书时,我愿在每一个美好思想的面前停留,就像在每一条真理面前停留一样。”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编辑特意给大家整理了“三年级班主任读书笔记”,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三年级班主任读书笔记 篇1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名为《小王子》的书籍,我要深深地感谢这本书作者,因为他让我在小王子一生的改变中,学会到了许多道理。

小时候,小王子他热爱生活,热爱他那朵娇艳无比的玫瑰花。他热爱幻想,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他能洞察事物,能看到事物背后的本质……小王子的这些特质无不使我喜欢上这个超凡脱俗的“小童仙”。

成长,是一个人必然要经历的过程。在成长的道路上,小王子却慢慢学会了沉默、忍受痛苦。小王子他改变了,变得学会欺骗自己、欺骗别人。渐渐地,他失去了小时候那份童心、那颗曾经无比童真、善良的心,从而变成了一个平庸、虚伪、对生活失去信心的成年人。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成长吗?当然不是!不管我们的年龄多大,生活对我们的打击有多重,我们都要时刻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纯洁的心灵,我们要学会体验生活,享受生活带给我们的美好。这样,我们才能健康的成长。

让我们保持一颗童心,让生活、让世界充满阳光!

三年级班主任读书笔记 篇2

一片树影,几声风鸣。推窗出去,一半是绿树织成的山壁,一半是迷迷蒙蒙的海湾。

远离喧嚣,避开浮躁。在清幽的环境中,余秋雨先生借旅行中留下的一些笔记,踏着旷古的宁静,与生命、与文化进行着对话。

中华民族的文化,浩瀚如海,璀璨如星。或恢弘,或柔和,绵长不息。作者曾倚在承德避暑山庄背后的山坡上凝视过一个王朝的背影,曾走在东北流放者的土地上同情过流放的文人,曾立在长沙岳麓书院里感受过跨越千年的教育的气息,曾坐在犹如版画的海南岛上追溯过明眸皓齿的笑容……他是一个真正的行者。学识为他开拓道路,指引他不断向前的,是对文化的执着。

文化牵动的是灵魂,追溯的是精神,最能透露真情。优秀的文化是值得尊重的,也是值得敬畏的。

正如书中所说:“一个军事争逐都是浮面的,而事情到了要摇撼某个文化生态系统的时候,才会真正变得严重起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人种,其最终意义不是军事的、地域的、政治的,而是文化的。”

读此书,好似细啜一杯清香温软的绿茶。初读一本好书时,需要收敛心绪,静下心来。这如同干枯的茶叶在沸水中舒展,透明的水也被绿色浸润。当茶香浓郁,轻呷一口,浓烈的自然气息扑面而来。此时字里行间仿佛都充满了灵气,热烈而又不失细腻,酣畅淋漓。细啜慢饮之后,淡淡的苦涩还在心间打转。这是阅读之后留下的余味。翻越千年,再寻当年的历史,再探当年的风光,再看当时背景下的文人墨客,去感受他们的无奈,去见证他们的辉煌,去欣赏他们的生命之光。

真正的文化是永恒的。时间是一场永不停息的大雨,将历史上无价值、不起眼的人或物冲刷掉。最终留下来的人或物,便有自身存在的价值。文人墨客之所以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是因为他们的文化作品、思想和气节具有各自的意义。那些名垂千史的人物,那些在生命的边界线艰难跋涉的人物,那些在精神酷刑中屹然自立的人物,他们追慕宁静而浑身焦灼,他们用昂贵的生命代价表现出一种文化人格。这是对生命的一种诠释,也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有过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幸运。

人类历来是驰骋于中原大地的躁急骑手,总在驱逐,总在追赶,已经不知多久。生命是一场单向的旅程。当我们越走越远,心灵是否会蒙上一层厚厚的灰,眼底的长空是否会乌云滚滚,初心是否变得朦胧?文化的世界也曾有过兵荒马乱,历史的耿耿星河里也有暗角,但文化所需要的,是细水长流的柔和,是明朗清幽的宁静。心静如水,去铸造一个远离喧嚣的内心世界。如此,生命会豁然开朗。

书海茫茫,字潮滚滚,纸短情长,墨韵留香。翻越历史的千年,去慢饮一杯溢满文化气息的绿茶,此非醇酒,却也沉醉在生命的清香里。

三年级班主任读书笔记 篇3

这个暑假,我又翻出书架上的一些旧书,重新阅读起来,其中就有一本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在四年级的时候就已经读过,当时就感慨万千,这次重读,更是让我思绪万千,有颇多感受在心头。

书中的阿辽沙年幼丧父,不得不被送到残暴没有人性的外祖父那里生活。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阿辽沙受尽了外祖父的歧视,在他的周围,只有自私自利、冷眼旁观的“局外人”。但是,阿辽沙还是顽强的活着,慢慢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

我自然而然拿自己的童年和阿辽沙的童年做比较。我的童年比阿辽沙的童年幸福何止万倍。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有爷爷奶奶的疼爱、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但是,我确实一条不折不扣快的大懒虫,我从来没有自己做过饭,从来没有自己洗过衣服、从来没有独立做过家务,连这些小事都没有做过,更何况一个人独自到社会上生活了。

我自思:如果把握放到阿辽沙所在的那个社会,或许我连一天都没办法活下去,更不要说和罪恶的社会做斗争了。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要彻底改变自己,学习阿辽沙身上所有的那勤劳、爱学习、独立、勇敢做斗争的`品质。我会努力的。

三年级班主任读书笔记 篇4

一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来看。书中的内容主要说的是一个生活在挪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的故事。小男孩遇到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有一天,他和姥姥去度假,住在一个酒店里。一次,小男孩到一个即将开会的地方的屏风后面去训练他的小老鼠,而无意中看到全国的女巫正在开年会,听到了她们的计划∶她们要在糖果里下药,让孩子们都变成老鼠!开完年会有一个女巫发现了小男孩,把它变成了一只老鼠。小男孩惊险的逃到姥姥那里,并和姥姥偷来了变鼠药,放在了女巫们的汤里,让她们全部都变成了老鼠。最后小男孩和他姥姥一起平安地回到了家。

看完了这本书,我十分佩服小男孩,他很聪明,也很勇敢。我最佩服小男孩他那种乐观精神。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哭,也没有慌乱,而是乐观的看待一切,并出了许多主意打败了女巫。

我也应该像小男孩一样,有着乐观、勇敢的精神,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赵乐琳

三年级班主任读书笔记 篇5

冰心奶奶,一位世纪老人,一生为我们创作了不少的作品。我特别欣赏她写的文章,曾读过她的《寄小读者》、《再寄小读者》,今天我有幸读到了她的《三寄小读者》,那优美的语言和好词好句有如春雨滋润着我,让我舍不得放下来!

《三寄小读者》由十篇通讯组成,每一篇都是冰心奶奶以书信的格式告诉我们她那时听到的、想到的事,质朴的语言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

在《通讯三》中,冰心奶奶告诉了我们时间的宝贵及时间流逝的迅速,要我们夺取宝贵的时间。同时还告诉我们,要夺取宝贵的时间,就必须善于使用我们用以夺取时间的武器——我们的脑子,脑子这个最宝贵的武器,不用就要生锈,多用就更灵活,过度就会损伤。生锈或者损伤,它就不能锐利地去替我们冲锋陷阵、攀高攻关!只有学会合理科学地安排时间,才能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冰心奶奶不愧是我们的好奶奶,对我们的关心真是无可挑剔。

在《通讯四》中,冰心奶奶告诉我们写文章要来源于生活,没有生活中的认真体验观察,写出来的东西形象就不鲜明;没有生活中真正感人的情境,写出来的东西就不能打动读者的心。我每次写作文时总感到无话可说,现在我终于知道这是我不能对周围的事物进行细致观察的结果。

冰心奶奶的《三寄小读者》好别出心裁,所举事例贴近我们的生活,让我们受益匪浅;对我们的鼓励充满真情,让我们好生感动。《三寄小读者》教会了我做人和学习。我爱《三寄小读者》,更爱冰心奶奶。

三年级班主任读书笔记 篇6

今天,我看了《格林童话》里的一个故事,故事的题目是《白雪公主》。

白雪公主是一位美丽的女孩,那个坏皇后不希望有人比她漂亮,就想办法害死白雪公主。她先让猎人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里杀掉,猎人不忍心杀她,就把白雪公主放了。后来,皇后知道白雪公主没死,就自己想办法用毒梳子害她,但被小矮人救活了。皇后还不甘心,就用毒苹果去毒白雪公主,白雪公主咬了一口毒苹果就死了。后来白雪公主的水晶棺材被别国的王子看到了,就把公主带到自己的国家去,半路上,白雪公主嘴里的苹果掉出来了,她就奇迹般活了过来,王子高兴极了,马上向公主求婚。在结婚那天,坏皇后也去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后来皇后穿了一双红鞋子,被活活烫死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认识到当别人比自己强时,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来显示自己的强大,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己,让所有人都用羡慕的眼光来看自己。我还懂得了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好人会有好报的。

复活读书笔记(合集6篇)


栏目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一篇出色的“复活读书笔记”文章。阅读是思想的养分,更是思想的源泉,当阅读着作品时,我总是对作者在作品中描述的生活充满向往和好奇。尽管同一本书,在不同的人看来,产生的心境也会有所不同。在此刻,写下自己的读后感,记录下个人独特的想法,也是一种特别有价值的习惯。希望本文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复活读书笔记 篇1

《复活》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宗教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灵净化"过程,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是最全面、最充分反映托尔斯泰世界观的终结作品。小说情节起伏跌宕,人物刻画入木三分。以托翁晚年炉火纯青的老辣笔法,比其任何其他作品都更为深刻地反映了男性与女性在"灵与肉"之间的痛苦挣扎。这部史诗般的经典著作,被誉为"19世纪俄国生活的百科全书"。

聂赫留道夫为什么会从一个积极向上的青年成为以后不思进取的人,其中也有他的姐姐和他在大学时最好的朋友—曾经善良、讲义气的谢列宁最后都变成了惟利是图的、庸俗的、不思进取的人。这不能不承认他们所处的环境对他们真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处在一个黑暗,麻木不仁的上层社会,在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渐渐的原来在他门身上的美好品质就退化了,消失了,而他们自己却全然不知!

有句话说: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其实我并不认为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因为人是主观的,有自己的思想和认识,虽然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也有"出淤泥而不染"。我觉得一个人的自制力也是很重要的。但我们不得不重视环境在一个人的成长乃至成材中起的重要的作用。比如说在幼儿成长阶段,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一个人的性格表现受家庭环境的影响而千差万别。假如一个孩子所处家庭环境,父母经常发生争吵,常常充斥着紧张与对抗,这样他往往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封锁起来,慢慢变得不爱与人交流,对任何人都缺乏足够的信任,甚至孤立使他在个别时候遇到某些敏感问题时会采取对抗的心理,情感变化无常,不能自己,甚至有攻击倾向,这是幼时情感受到压抑的结果。听起来好像有点可怕,但这里我没有一点夸大其词的说法。这是有关专家研究的结果。

由此看来,一个良好的环境对自己的成长非常重要。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处于一个和谐温暖的家庭中,大家之间互相关心,平等相待。这种待人处事的态度会很自然的影响到你在学校与同学的交往中,将来走向社会对待他人的态度中,这样的人更容易与周围的人产生良好的关系,有一个融洽的人际关系。久而久之会养成好的性格。

复活读书笔记 篇2

风,轻轻地吹着……轻轻地把书翻到最后一页。

看完多年前列?托尔斯泰写下的《复活》后让我想到了,当下人们口中的文明社会,在大炮的轰响下,产生了变质。先是一连串的恐怖袭击,再是美伊战争的爆发。人类的世界仿佛又蒙上了一层浓浓的烟雾。这边说要替天行道,那边说要为民伸冤。然后双方都指责对方游罪,应该受到惩罚。这时,战争已不是为了替天行道或者为民伸冤了,他们被仇恨充斥了双眼,看不见真相。

《复活》中引用了圣经里的这么一句:为什么看见你兄弟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用意时很清楚的。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冤冤相报何时了?

我们试从美伊战争中看,美国打着世界警察的旗号干涉别国的内政,这么看来,美国应判有罪。再看伊拉克高层政府多次用暴力对待平民,这么看来是否也应该判伊拉克有罪?

请不要执着于谁有罪!

《复活》是人性的复活,也就是人性复活。当我们的眼睛被仇恨遮掩的时候,我们的人性是沉睡的。请不要让它休克!如今,让我们用爱使我们复活,也用爱感染我们周边的人,让爱趋走仇恨,让爱趋走战争,让爱使世界复活。

爱是一颗种子,如果你身上种上了这颗种子,那么你就是一朵花,怀着爱、代表着爱的花。那么请你走遍世界,把你的种子送给你见过的每一个人,让花开遍世界。

复活读书笔记 篇3

《复活》与《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为列夫·托尔斯泰的三部代表作。,讲述了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引诱姑妈家女仆玛丝洛娃,使她怀孕并被赶出家门。后来,她沦为妓女,因被指控谋财害命而受审判。男主人公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见到从前被他引诱的女人,深受良心谴责。他为她奔走伸冤,并请求同她结婚,以赎回自己的罪过。上诉失败后,他陪她流放西伯利亚。他的行为感动了她,使她重新爱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和地位,她最终没有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结为伉俪。

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可谓淋漓尽致,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女主人公锒铛入狱后的颓苍白无力——“这个女人脚穿麻布袜,外套囚犯穿的棉鞋,头上扎着一块白头巾,显然有意让几绺乌黑的鬈发从头巾里露出来。她的脸色异常苍白,仿佛储存在地窖里的土豆的新芽。那是长期坐牢的人的通病。她那双短而阔的手和从囚袍宽大领口里露出来的丰满脖子,也是那样苍白。她那双眼睛,在苍白无光的脸庞衬托下,显得格外乌黑发亮,虽然有点浮肿,但十分灵活”。映衬出了男主人公犯下罪恶后导致的悲剧,仿佛是对后来他的“复活”先抑后扬。

有人认为,《复活》是为玛丝洛娃而写,她从青春的美丽年华到狱中被冤的阶下囚,再到法庭上的重逢,最后是男主人公对她的付出,她却不敢、不能接受男主人公的再次的爱,她变的成熟了,她不想拖累他,她经历了起起落落得意精神重塑。

也有人认为,《复活》也为聂赫留朵夫而写,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从而完成精神的重塑。

复活读书笔记 篇4

《复活》是托尔斯泰在揭露社会罪恶感的同时,散布了许多消极的观点,这反映了他世界观的表现。

《复活》是源于作者听到的一个真实故事:一位年轻的伯爵引诱了他姑姑家的婢女,使之怀孕。婢女怀孕后被赶出家门,被迫当了妓女。然而,因一次指控偷钱而受到审判,这个贵族当作陪审,当他再次遇到这个女的时,大为一惊,心理有种很对不起她的心理……这不小说批判了当时社会的风气,也批判了当时贵族的嚣张和当时贵族丑陋的灵魂。

但是,在这之后青年伯爵良心发现,他决定去营救那个婢女,为了营救那个婢女,他接触了当时社会的各个层面,揭露了社会黑暗。终于他又赢得了婢女的爱,最后两个主人公都完成了各自精神上的“复活”。

揭示了从黑暗的世界中再次获得的美好。《复活》的情节失单线发展,但是包含着当时社会生活。

托尔斯泰用自己的笔,写出了他对当社会的不满和对自己没有多大力量来帮助他人而感到不满。说明了当时的托尔斯泰想用自己的力量来拯救整个腐败的社会。

《复活》是人从错误回到正途的一本书,他让我深切的感受到了只有敢于承担责任,面临自己,那么你将离你自己的复活就不远了。

复活读书笔记 篇5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复活是精神上的第二次生命啊!

复活读书笔记 篇6

整整两个月,我读完了《复活》这部名著。这部小说是托尔斯泰晚年的一部杰作,是一部不朽的史诗,它给我以强烈的震撼,让我感受到失去本性的可怕和人性的光辉、美好。

小说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开始是一个单纯、善良、有抱负的青年,他曾与玛斯洛娃有过一段美好真挚的恋情。聂赫留朵夫和玛斯洛娃一个原本是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热血少年,却在浑浑噩噩的上流社会中堕落;另一个本是美丽纯洁的活泼少女,却因为聂赫留朵夫不计后果的伤害,最后被迫沦为妓女。他们两个原本再无交集,却又因一桩命案在法庭上相遇了。由于玛斯洛娃被人诬陷,这引起了作为法院陪审的聂赫留朵夫良心上的不安。他的灵魂开始了反省,他决定与上流社会决裂,他卖掉了庄园,陪玛斯洛娃到西伯利亚去流放。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灵魂的洗礼”,最终用自己的爱心和悔罪行动得到了玛斯洛娃的谅解,让自己的精神从堕落中复活。

我感动于聂赫留朵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正是他勇敢面对,并付出实际行动去尽力弥补才换来了自己和玛斯洛娃的新生活。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管这个错误是大是小,首先要做的就是深刻检讨自己,并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

相关推荐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汇总13篇 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就应该动笔将心中所想写进读后感,并且结合书中精华进行提炼,您可以在以下资料中找到与您需要相关的资料“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请认真考虑本文中的实践意义!...
    2023-07-18 阅读全文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锦集六篇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我们听了一场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2024-09-25 阅读全文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经典 写作的重要性是我们必须要清楚的,作文,可以描写身边的细微事物,也可以大胆想象。写好一篇作文还是需要大量的精力和脑力,我们需要认真对待作文的写作!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经典,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余华是作为小民们“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
    2024-04-17 阅读全文
  • 《血观音》的读书笔记汇总 幼儿教师教育网栏目精选:“观音读书笔记”,欢迎阅读。经过搜索和整理,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呈上《血观音》的读书笔记,作者写的作品使我们更富有理性。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实感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2023-02-17 阅读全文
  • 《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汇集5篇) 有关“《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的主题,经过小编的深入研究和精心整理相关资料,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收藏起来,以便随时查阅。书籍被视为人类前进的阶梯,当我们勤奋地攀登书山,学海将无边无际般地延伸。通过阅读作家的作品,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启示和思考。撰写读后感是我总结自己阅读体验的好方法,同时也是记录自己成...
    2023-10-18 阅读全文

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就应该动笔将心中所想写进读后感,并且结合书中精华进行提炼,您可以在以下资料中找到与您需要相关的资料“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请认真考虑本文中的实践意义!...

2023-07-18 阅读全文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我们听了一场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2024-09-25 阅读全文

写作的重要性是我们必须要清楚的,作文,可以描写身边的细微事物,也可以大胆想象。写好一篇作文还是需要大量的精力和脑力,我们需要认真对待作文的写作!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经典,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余华是作为小民们“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

2024-04-17 阅读全文

幼儿教师教育网栏目精选:“观音读书笔记”,欢迎阅读。经过搜索和整理,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呈上《血观音》的读书笔记,作者写的作品使我们更富有理性。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实感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2023-02-17 阅读全文

有关“《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的主题,经过小编的深入研究和精心整理相关资料,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收藏起来,以便随时查阅。书籍被视为人类前进的阶梯,当我们勤奋地攀登书山,学海将无边无际般地延伸。通过阅读作家的作品,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启示和思考。撰写读后感是我总结自己阅读体验的好方法,同时也是记录自己成...

2023-10-18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