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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7-18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汇总13篇。

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就应该动笔将心中所想写进读后感,并且结合书中精华进行提炼,您可以在以下资料中找到与您需要相关的资料“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请认真考虑本文中的实践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余华的书真得有吸引人一口气看完的魔力,熬到两点也要看完。

想要赶紧看完结局,又一直害怕许三观死于下一次的卖血,还好余华放过了许三观,放过了我,给我喘口气的机会。比《活着》温柔,除了以反面形象出现的何小勇,所有人都还活着。活着就是万幸。读余华的书真是在刀尖舔蜜。

许三观是个狠人,也是个好人。他比别人看的都开,就像他说的破罐子破摔,死猪不怕开水烫。他不怕许玉兰到处嚷嚷,也不怕别人侮辱许玉兰,只要没骂到他身上。当他拿把刀往脸上割,说以后一乐就是我的亲生儿子时,许三观的温柔溢满了全世界。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跟阿方,根龙凑热闹,第二次是赔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第三次是给昔日的梦中情人买肉,第四次是碰到了灾年,全家吃了两个多月的玉米粥,第五次是给下乡的一乐带点应急的钱,第六次是为了请二乐生产队队长吃饭,第七八九十十一次是为了给一乐治病。算下来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等到活了一辈子想为了自己卖次血,证明自己还能行,却被不留情面地拒绝。

算下来十一次卖血不是为了面子就是为了生存。第一次大概是为了凑热闹,证明自己是真汉子才去卖血,第三次给林大胖子买东西那次,个人认为也是因为碰见了根龙才去卖的。剩下的都是不得已而为之。那个年代活下来真不容易,拼尽全力拉扯着一家人往前过活。但也挺容易的,卖十一次血就能活到三个娃都结婚生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看完以后,五味杂陈,人生百态,尽在其中!

许三观卖血挣钱,在我看来卖血的一生是一个信念与信仰逐渐成熟坚定,最后又得到升华的过程!第一次卖血,之前并不知所用,而后尝到的甜头却是打开了他一生斗争磨难得以保全的一道锁!

他为了爱情,为了亲情,为了能抵御在他生命中出现的冬天的冷和夏天的热,为了人人可面对的苦难抗争,他挺起腰板去做,去卖血,非是迫不得已的!非是为了自己的!他对自己的犒劳是二两黄酒,一盘猪肝,血便是别人的!

当他有一天老了,他想吃一盘猪肝,二两黄酒了,他想起他可以再去卖血,特别开心,因为他是为了自己,仅仅是为了自己想吃!不再受苦难的压迫与折磨,不再是关于生活与呼吸!他很欣慰的去卖血,但是他老了,他的血没人买了!他接受不了无法卖血的事实!

其实,他接受不了的是他老了,接受不了的是他再也没有办法去抗争一个随时可能向他倾倒过来的苦难!他最珍贵,最有价值,最能解决一切问题的血,没有用了!他哭的时候,一生的苦难结束了,一生的枷锁也该卸下了!突如其来的老去了,如释重负的卸下了!他是笑着哭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一口气读完了这本小说,第一次看余华先生的作品是活着这本书,看完活着这本书,觉得一个人的一生总是多灾多难的,但是又充满着未知,但是只要有活下去的信念,无论生活多苦,生活再多灾多难,总是在老了之后回首,能够平淡的叙述自己的一生。像是故事外的人,叙述着别人的故事。

看到这本书的标题,猜想可能是讲一个贫苦人民迫于生活去卖血。但是当阅读的时候,感受到的不是一个故事,也不是表现一个单一的画面,而是有层次感的。对于那个时代的人,你会觉得他们对于科学知识的普遍认识是多么可爱,对于那个时代的伦理道德,感觉粗俗中带着通透,对于那个时代的小孩,感觉懵懂中带着满满的同情,对于那个时代的亲情,感觉像杨绛先生说的那样,人与动物的不同就是拥有灵性良心。

故事的结尾又给人一些惊醒。作为孩子,我们的父母亲都是最好的父母亲,有一天你发现他们和这个时代脱节了,你也不能够嫌弃他们,他们曾经为了你付出了所有。关于老伴,一辈子陪在你身边,这样的人只有老伴,他肯为你花一辈子时间,平常不去表达,但是爱都在细微处。[害羞]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读完这本书,其实有的不是很懂,许三观卖血,他用他的血养活了一大家子。遇到灾难了就卖血,卖完血就吃炒猪肝,喝黄酒。好像只有通过卖血他才感受到自己是有用的。当自己年老了,三个儿子也长大了,家里似乎不需要他卖血了,于是走到胜利饭店,追忆起自己卖血的日子。想最后一次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他老了,血没用了,只能配得上家具的漆。瞬间感到了自己的无用,便像一个孩子一样哭了一路

他为什么不依靠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呢?

看了整个许三观卖血记,里面包含了许三观一个思想转变过程。从一开始知道许桂兰生的第一个孩子不是自己的之后,他便陷入了思想挣扎之中。一方面,他希望一乐是自己的孩子,因为他喜欢他。另一方面,他又不甘心,觉得自己特别亏,替别人养了孩子。为自己与林芬芳发生关系埋下伏笔,就是一种传统思想束缚与自己的真情的冲突。

但是,通过那么多灾难的磨砺,还有一乐对他的爱。那种血缘关系似乎变得不重要了。他开始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妻子也开始变得关怀。这说明他开始与自己的内心和解了。慢慢接受一开始觉得自己很亏的事情。他也变得越来越慈爱。一次次的卖血换来的钱为孩子解决问题。

对于这本书我不太能接受它的语言,这种露骨的语言虽然通俗易懂。却少了语言美。

但是有一些写景的语言还是挺美的。还有发现余华好像特别擅长反复的手法,有的是一大段反复,有的是一小段反复。我觉得这种写法是值得我去借鉴和学习的[呲牙][呲牙]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还好,许三观还活着。还好,许玉芬还相陪到底。总算舒了口气。

许三观的三观确实很正。书间夹杂的书友评论说“许三观愚蠢的固执,对一乐狠心,自私,那个时代人思想真可怕”

我一点也不这样认为

如果不能理解人物的所做所为,肯定没有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人物身份的角度去感受那个世界。以当下发展相对成熟的思想产物看待过往,觉得无法接受甚至有所鄙夷,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当然,抱着这样一个角度去读书,也读不出个所以然。

许三观除了带了当时社会思想的烙印外,他无私,善良,正直,有原则,在有事情的时候能像个男人一样担起责任,为家遮风避雨。仅第一次是好奇卖了血,给自己取了媳妇用。后来每一次都是在被生活逼得没办法了,为了别人去卖的血。尤其是在最后几次,为了给一乐看病,简直是不要命,年过半百,随时都要挂的一副样子。有评论说“许是愚执,把卖血当成营生,什么牺牲健康换钱”拜托,家境没办法改变,一个闹过饥荒的工人把家底都刮出来完了,一路卖血到上海,就为了还在等待救命钱的儿子。

还有在妻子遭到批斗,许三观对待妻子的言行应该是老公典范了吧。这种男人放到现在分分钟被抢光,好嘛

许三观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个人有个人的看法,自行体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看完了《活着》郁闷了一阵子,所以什么都没说。因为怕文字略显单薄表达不出福贵悲壮的一生,又怕表达的不对误解了作者对于那个时代的理解。

所以战战兢兢的读了这本《许三观》读到中间的时候一度读不下去以至于总翻到后边看许三观是不是为了自己家庭的责任、为了自己心爱的儿子而将命卖给了那个是时代,还好还好。幸福的大结局。

可能这本书诠释了最好的爱情,你哭你闹我终归是放不下你的你打你骂我终归是爱你的特别是最后他们到胜利饭店吃着三盘炒猪肝的时候我承认我哭啦。

但对上世纪的那个时代总无法完全的理解和体会,于我来说,它似带着几分荒诞色彩般令人难以置信。

许三观生活在那个时代,那个疯狂的时代,那个极度困苦的时代。当生活的重量一次次将他踩在脚下时,卖血是这个朴实纯良的人能想到的唯一出路。他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为一乐治好了病,也为二乐某了出路。

血于他而言好似上天的恩赐,在每一个生活的关口,李血头的针管便是上帝为他留的出口。这些年来,卖血已不单单是一种挣钱的途径,更逐渐成为他实现自我的一种方式,从中他看到了自己于这个家的价值。

然而,当生活的困苦正一步步远离,当现实终要放过这个可怜的老头时,他却无法承受。当新来的血头讥讽他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时,他的自我价值崩溃了。他不断重复着“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

所以,当生活放过了我们,我们又能否放过自己。深思……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看过《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这是第三部余华的小说。

二乐回去给一乐拿被子那段,我放下手机过了好长时间才去看完。还好结局是好的。让我想起福贵儿子献血死掉那段,也是把手机丢在一旁不敢看。

每章都有出彩的地方,很厉害。喊魂一章,何小勇女人,许玉兰,许三观,一乐,他们被求的时候,都表示拒绝,但转眼就站在了别人的立场,将请求传达了下去,本质还是善良。炒菜一章,也很精彩,尤其是不准对别人的菜咽口水,太有仪式感了,这才是小说啊。

涉及到的关系主要有叔侄,相好,夫妻,父子,兄弟,师徒,陌生人。印象最深的还是夫妻和父子关系的刻画。给受批斗的妻子送藏着肉的白米饭,开家庭批斗会为妻子平反,虽然他曾拿许玉兰的短处获得更高的家庭地位,但他内心早已没有真正的狠,有的只是相濡以沫的亲情。对一乐的态度,从喜爱,到区别对待,不闻不问,但也是在不断的试探过程中明白了,亲情比血缘更重要,感情比舆论更重要。消除心中的块垒后,许三观毫无保留地把父爱给了一乐。

最后一路喝着河水献血到上海给一乐治病那段,真的是对自己太狠了。感觉余华笔下的人物,都是一个比一个猛,特别能忍,让别人替他揪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错误的世界,错误的时代,一切错误的开端,导致了人性的崩坏,若想知道一切的答案,请进入许三观的人生,了解血红色的悲哀。

《许三观卖血记》,余华作品,被译为多国语言广布出版,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该书讲述了改革开放前新中国的丝厂工人许三观用一生追求平等的血红色故事。为什么叫“血红色故事”?因为许三观这一生都是通过卖血来解决各种灾难,即使他显得庸俗、荒诞,卖血也不会使人同情。可是真心是可以融入血肉之中的,不信,请看下面的血红色故事。

当许三观快要步入老年时,家里又出现了灾难:许三观的长子一乐在农村进行农业生产中积劳成疾。不过这个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但许三观最终坦然接受了他。既然已经坦然接受了,就应该想想救自己儿子的命啊。许三观最终还是选择去卖了血,可一卖就卖得不要命了,一路卖血的坎坷他全部忍受,即使差点将自己卖死,也不甘心将自己至亲至爱的人交给阎王爷!终于!终于!一乐,他醒来了!但是已经年迈的许三观他害怕了,他的血老到没人要了,如果家里再碰上什么麻烦该怎么办啊?即使家里的人告诉他现在家里有的是钱,可说到底他们终究不了解他呀……

也许在作者幽默文笔的欺骗下,你们觉得这类似原始煽情故事并不值得人同情。可是透过本质来看问题啊!一乐为什么会病,他真的热衷于农业生产吗?请结合改革开放前的新中国这一背景啊!这肯定是他无可奈何,他回城要看上司的脸色呀!只能这么累死累活的干啊!许三观为什么要卖血,为什么求别人买血?因为在那个病态的世界,你个低等人有什么理由抬头啊!这就是一种不平等啊!

“人”啊!就是两块石板碰在一起的汉字,谁的资本更硬,就可以将其他人的希望粉碎,利用他们的空壳来突显自己,毫不留情的践踏一切!卑微的人便像复读机一样传递者优秀人物的名言警句,人的本质呀!也许有时错误的不是自己,而是这个世界!但是破坏所有的阶层和关系,真的就能创造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吗?到头来,不还是什么都没有吗?所以我只希望用融入真情的血水冲洗罪恶,将错误的现实爆裂,将错误的精神粉碎,而且并将这个错误的世界放逐之后,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就应该完成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0)

一开始觉得这本书好魔幻,觉得有点看不下去,但越到后面越觉得写得真好。我真的好爱余华的文字,他用诙谐幽默的语言描述了一个平凡家庭经历的苦难,与《活着》不同,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爱和善良。

感动于许三观的善良,他在大是大非面前三观太正了。书的前半部分他一直纠结于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为了这件事和何小勇一直是死对头,但是在何小勇快死的时候,他却抛下一切让一乐救何小勇的命,好人有好报,通过这件事消除了他和一乐之间的隔阂,他也迈过去了心中的那道坎。最感动的是他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那一段,将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父亲形象体现得淋漓尽致,嘴里讲着骂人的话,对孩子的爱却怎么也藏不住。印象最深刻的是在饥荒年代他用嘴巴做菜那一段,苦中作乐,也觉得许三观好乐观,悲观的人早都愁眉不展了,他还让孩子在自己生日的时候给自己“送寿礼”,可以说仪式感非常强了,同时也觉得他挺热爱生活。

佩服许玉兰的未雨绸缪和远见,在关键时刻总是体现出了大智慧,和那个与丈夫一吵架就坐在门槛上诉苦说自己命苦的小妇人产生明显的反差。想到我母亲也是这样,在重要时刻她总能一语点醒我。

最后为了一乐沿途卖血这段真的看得人胆战心惊,真的是父爱以及好心人的帮助才让许三观坚持了下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1)

寒假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代,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挽救了一个濒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许三观,是个矛盾的人物。他知道妻子是在婚后背叛自己才生出一乐的,他应该是很嫌弃一乐的,然而他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需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后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永远是他的孩子。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具有的善良而容忍的性格,小说最后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民心疼。

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种哭是一种令大家都无法理解的哭,本来他那么老了,又可以颐养安年,用不着去卖血啊。只有他的老伴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生命中不可磨灭的一种行为,每次的困难,都是靠卖血才顺利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情绪会一直缭绕在读者的左右。余华的小说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

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来,拉到路的尽头。

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民的淳朴与勤劳。

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也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民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2)

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又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血,为自己卖血他还是第一次。他在心里想:以前吃炒猪肝喝黄酒是因为卖了血,今天反过来了,今天是为吃炒猪肝喝黄酒才去卖血。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

从前的生活那么难,那么苦,为了过活一次次的卖血,他都没有流下一滴眼泪。现在生活好了,他却因为卖血被拒绝哭了。有句老话: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有不能听过的苦难吗?以前我不知道,最起码在这本书之后我不相信有。当他想哭的时候就去哭,去满大街的哭,这就是许三观的真性情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3)

余华的小说,好看。

作者的笔端比较圆润,无论多么严肃凄惨的经历,都能处理的比较容易接受。本篇的内容虽不如活着,家庭变故那么激烈,但是从许三观这个人,写出了百姓生活的不易,身为父亲对这个家庭的责任,不惜卖血换钱来为家庭度过难关,对不是亲生的儿子,也没得说,最后还当亲的一样对待。

那个时代,百姓还能卖血换钱,往前数,民国甚至封建时期,百姓的生活再糟糕,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卖血,故事最后许三观老了,儿子们大了。医院嫌他老,不要他的血,他痛苦起来,因为他赖以生存,渡过难关的一条路行不通了,他感慨自己的无能为力,感慨以后得日子中的难关。其实,三个儿子都长大成家立业,也不需要他在卖血了,可能是思维惯性,一生卖过多少次血,除去第一次的好奇,第三次的献殷情,都是为了家里的难处,百姓的生活,只能用这种方式解决穷的燃眉之急。这个血代表什么呢?也许代表健康,代表力气,代表生命,代表自己的价值等等吧。在中国可能有很多像许三观一样平凡的人,只是送蚕茧的工人。但是他们又是伟大的,用自己的血汗脊梁撑起了自己的家,为家人提供庇护和安全。

作者的写作比较幽默,尤其是在处理许三观老婆外遇的事上,从每个人的语言中,听出了一种开玩笑,逗你玩的感觉。

在描写挨饿的时候,也并不是笔锋如刀,切皮刺肉一般,让读者深深感受其中的痛。余华总是轻轻一刮,皮都不会破,只是留下一些痕迹,让你记住这里有过伤痛,剩下的自己去思考吧。与活着类似手法。

还是比较不错的小说,父爱如山,平凡的家庭,平凡的工人同样可以是伟大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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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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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余华是作为小民们“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而出现,他调侃他们,也理解他们,鼓舞他们也批判他们,而不再像《现实一种》之类作品中毫不动容地分崩离析着人和人性。那些冲淡了苦难色彩的幽默细节,那些充溢着整个文本的俗世气息,那些认识或陌生的小民间情谊的自然流露,让我们感受到浓浓的“烟火味儿”,这些都让这个故事没有因为卖而倍显凄惶,反而增加了几分可触可摸的“血液”的温度,体现了人类苦难面前积极自救的姿态。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颇具形式美感的作品,阅读中的愉悦有相当部分是来自作品的叙述方式,可以说,叙述本身的独特魅力对作品的阅读效果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在阅读的最初,作品已给人非常轻松的感觉。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而鲜明的节奏感在主题展开之前,先攫住了读者的注意力。

《许三观卖血记》的语言一改作者过去夸张奇崛的风格而变为平白质朴。 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自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他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比起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来,作品的语言艺术更有许多妙处,不少地方读时令人拍案叫绝。“首先是以无夸张、无议论、无感慨的纯客观冷静的叙事贯串始终,只在很少的地方运用了描写的方法,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例如许三观六十岁卖被拒绝后流下了眼泪:“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一连串的五个比喻句看来寻常,并无文采,但却切合人物的文化水平和性格特点。

《许三观卖血记》是九十年代以后余华转型的力作,借助这部“卖”的故事,他理解世界,并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得到隐喻式的表达。余华用原初的形式,原初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原初的生命故事。这个故事干瘦到质朴,质朴到雄浑,仿佛一首从洪荒绵延到当下,又从这里飘荡向远方的歌。余华也说过,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当代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被誉为中国近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这部小说以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为主线,描述了一个人在困顿中寻找尊严与希望的故事。作者通过对许三观的刻画,揭示了社会底层人民生存状态的残酷现实,展现了作者对人性的思考与关注。读后让我深受触动,产生了深刻的思考。

小说开始,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农民工,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他通过劳作挣点微薄的收入来维持生计,然而随着生活成本的上升以及医疗费用的压力,许三观发现自己的工资始终无法满足生活的需求,他决定试着卖掉自己的血液来解决经济困境。小说中对于“卖血”的描写充满了生动的细节,让人仿佛看到了当时卫生条件恶劣的血站和各种卖血者刻骨铭心的苦楚。

通过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作者深刻地表达了对社会中底层人民的关怀和爱护。小说中的许三观以及其他一些卖血者,他们身体的疲惫和困境,无不展现了社会阶层的不平等以及贫富差距。在小说中,作者透过许三观的眼睛,揭示了社会底层人民面对生活压力时的无奈与挣扎,以及他们寻找希望和尊严的艰难过程。

许三观并不满足于长期的卖血生活,他渴望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小说中,作者通过许三观的奋斗和意志力,展现了一个普通人通过不懈努力可以实现自我价值与人生价值的可能性。他不满于自己的现状,积极努力地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在变卖一切财产的情况下进入了高等学府。这段经历让我深受鼓舞,感叹人的力量和智慧是如此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所揭示的不仅仅是社会的残酷现实和个体的奋斗历程,更是对人性的深刻思考和探索。在人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面临着各种不同的困境和压力,我们要学会像许三观一样,怀揣希望,坚持不懈地努力,寻找创造改变的机会。同时,作者也通过描写卖血过程中一些不法机构和官员的欺骗行为,对社会道德的缺失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使我对社会的现状更加警醒。

通过阅读这本小说,我深深地意识到了人性的伟大和弱点。借助于许三观这个形象化的诠释,作者成功地展现了一个社会底层人民的人生历程和内心想法。小说鼓励了人们不论面对多大的困难与挑战,都要坚持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努力奋斗。

总之,《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真实而动人的小说,通过对许三观这个普通人的叙述,展示了一个奋斗者的心路历程,展现了对社会底层人民的关注和对人性的思考。这部作品让我深受鼓舞,引发了对于社会现实和人性的思考,相信它会对广大读者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启发。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wenge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文中的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一名送蚕工,整篇文章一共卖过多少次血,我也记不清楚,就是十几次的样子吧。

第一次是回乡下看望爷爷,听到四叔说,在他们村里没卖过血,在他人眼中身体就是败坏了,于是,许三观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卖血,这次的卖血钱让许三观用来娶媳妇。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把人家孩子打伤,送进医院,人家来家要钱把许三观家里的东西都搬走了,许三观为了赎回这些家具去卖血。第三次卖血是因为犯了生活错误,在物质上为了弥补林芬芳去卖血。第四次卖血是在饥饿期间,为了让家人吃上一顿面。第五次卖血是看到一乐从乡下回来,瘦了好多,心疼两个在乡下的儿子去卖血。第六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能够早日从乡下调回城里,钱用来贿赂队长去卖血。后面四五次卖血全是为了一乐的病去卖血,而且是连续着的,差点把命丢掉。

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成亲之前有一段非常精彩的一段故事,而且许三观的求亲方式也是非常的特别。许三观在远处,目不转睛的深情的看着许玉芬,许玉芬有着一种直觉,总觉着不远处有人在盯着自己看,于是,环绕四周发现了许三观,许三观被发现之后,毫不避讳的邀请许玉兰去吃小笼包,刚开始许玉兰说自己今天吃饱了,算是委婉拒绝,但是又来了一句,我明天可以和你一起去,这句话又给了许三观转机。

于是,第二天,许三观便带着许玉兰去吃小笼包,还吃了好多其他的,总共消费了八角三分钱。然后很直接了当的对许玉兰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许玉兰一脸惊讶,我凭什么嫁给你。许三观说,你花了我八角三分钱啊。他们两个争论了一阵,许玉兰说不过许三观就挑明说,自己有男朋友,而且他爹也不会答应。

接着许三观进行第二步,就是去说服许玉兰她爹。许三观带着一瓶黄酒和一条大前门的香烟,首先介绍自己以及自己的身世,然后说明自己比何小勇早工作两年,存钱比他多。最后一条理由是最重要的就是许玉兰他爹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嫁给何小勇就相当于断后,因为出生的孩子姓何而不姓许,嫁给他许三观,生下来的孩子还是姓许。许玉兰父亲一听觉得非常有道理,这样他们两个许家的香火都接上了。之后,许玉兰就嫁给了许三观,他们生了三个儿子(其中一乐是何小勇的孩子)。

在整个故事中,许三观和许玉兰都经历了人生中所有的事情,但是彼此都是互相疼爱着对方,从一开始的搭讪到相伴到老,彼此之前已经从爱情上升到亲情的高度。在文革期间,许玉兰被挂着牌子在大街上接受批评,三个孩子都厌恶于她,只有许三观天天跑着给他送饭,生怕她饿着。在最后许三观想去吃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去卖血,却被人数落一顿,伤心的在大街上哭时,三个儿子都埋怨父亲给他们丢人了,而许玉兰却是批评儿子,带着许三观去吃猪肝和黄酒。从这里面悟出一个道理:不管父母对孩子多么的疼爱和关心,在孩子长大之后有需要他们疼爱的人,所以孩子们顾及不到父母,父母也不要奢求孩子的回报,因为这是父母的责任,只有和老伴彼此疼爱才是最后的幸福生活。

许三观有三个儿子分别是一乐、二乐、三乐,许三观对他们疼爱有加,在文中,我清楚的记得许三观对一乐付出了最多的精力,也是最喜欢一乐的(一乐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的孩子)。一乐就像是许三观上辈子欠他的债一样,这辈子是来要债的。既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又因为打破人家的头,许三观为他卖血,后来一乐又在乡下得了肝炎,许三观连续卖血四五次是为了救他的命,差点把自己的命丢进去。虽然有时许三观嘴里说说不让一乐花他的卖血钱,可是最后卖血钱都花在了一乐身上。

二乐更喜欢母亲,小时候很喜欢和母亲一起聊天,聊一些八卦的事情,而三乐,所以人都不太喜欢,都喜欢让他走开,三乐也是让许三观最放心的一个孩子,花费的精力最少。

许三观对待其他人是仁慈的,就拿何小勇来说吧,何小勇之前做了许多让许三观气愤的事情并且让他当了乌龟,在何小勇危在旦夕之时,他还是伸出了援助之手,让一乐坐在烟囱上去叫何小勇的魂魄,但是最后没有成功。就现在时代来说,这个做法已经算是伟大的了。

整片文章都是以路人的口吻进行传话,传到许三观一家人耳朵里,而且许家都特别在意别人的看法,文章开始就是以四叔和桂花她娘的对话来说,在这个村子里,男人没有卖过血身体就败坏了,许三观听到便开始了卖血旅程。血是身体维持生命不可缺少的,在医院能够卖到好多钱,相当于干活一年挣的钱。许三观在阿方和根龙的建议方法下(多喝水,一碗血的量就是两碗的)去卖血,后文则是许三观建议别人去这样做。阿方和根龙长期卖血,身体都垮掉了。说明当时封建已毒害了一代一代的年轻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这是一个平凡至极的人精疲力尽的一生。

卖血在我们看来匪夷所思,确实生存在那个时代的许三观赖以生存的方式。卖血让他娶妻生子;卖血让他可以在闹饥荒时,让全家吃上饭;卖血让他可以在儿子重病时,救活他的命……他就这样,一次次用自己的血让家里渡过难关,卖血对于他来说,是有恩情的。

许三观是改革开放前一个普普通通的底层工人。那个时代的饥荒饿死了很多人。在饥荒年里,他们全家只能喝玉米稀粥。孩子伸长舌头“嗒嗒”舔碗的声音,是让一个父亲心酸的声音。许三观为了让全家吃顿饱饭去卖了血。可他也是肉体凡胎,也有自私的一面——他不愿让非亲生儿子一乐花卖血钱,于是在带妻儿去吃面时,只给一乐买了红薯,并没有带上他。他认为自己的付出应该在亲人身上,他不愿意替别人养儿子。可当后来一乐一次次哭诉只认他一个父亲时,他被触动了。哀痛的记忆百转千回,记忆里最懂事的一乐总是在他手边待着。他回心转意了,意识到一乐与他有没有血缘关系并不重要,他们的心紧紧靠在一起,拴住他们的不是血脉,是一份真真切切的父子情。一乐病危时,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让一乐得以去大医院治疗,一个月内身体早已透支的他卖了四次血,为了救儿子不惜自己的生命。

许三观一路从黑暗的社会跋山涉水,见识了李血头的自私自利;一乐生父何小勇的冷酷无情;文革的动荡;饥荒的残酷……他代表的是当时许多和他一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底层劳动人民。作文有血有肉的他们在糟糕的境遇里以顽强的意志作斗争,为家庭负责任。在应接不暇的动荡与浩劫里,每个人都自顾不暇,于是自私和市侩几乎成了那个时代为人处世的标配。许三观就特殊在,面对一乐一声声“爹”中,放下心结,忤逆本能——对亲情的自私,为了救一乐愿意搭上性命。这是父爱的升华,让书里书外的人都明白,父子不仅是单纯的血脉。

《许三观卖血记》里荒凉而真实的情景,让人叹惋,又感恩如今的太平盛世,让我们不必经历那浩荡的文化革命和粮食极度缺乏的荒年,更不用为了生存卖血。于是更加对那个时代坚强的人民有止不住的钦佩。

文章的最后,是那响起过很多遍的声音,“二两黄酒,一盘猪肝,黄酒温一温”。两个老人迎着夕阳愈走愈远。这是一湾泉水,流淌着最真实朴素的生活,这是一束光,打开所有可打开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通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一定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希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不许动观后感(汇总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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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动观后感 篇1

清明节刚过,“爱国主义教育电影院”走进了我们学校,为我们全校师生放映了一部抗日的影片——《不许动》。

看完《不许动》这部电影时,我深深地被主人公陈小兵哥那热爱祖国、不屈不挠的精神所感动,同时对小兵哥的勇敢顽强,聪明机智所折服。我真想说:“厉害了,我的小兵哥!”

《不许动》讲述的是抗战期间,一群川军抗日战士,在血战山东台儿庄战役中被日本兵打散后,来到山东临沂某山村,和山东当地农村少年陈小兵及其同伴一群孩子,巧奔妙夺,智斗鬼子,孩子们历经艰险最终成长为抗战小英雄的精彩故事。《不许动》拍得真实精彩搞笑,也把军民抗日的精神拍出来,是一部令人开怀大笑的好电影!

看了这部电影,我既了解了当年的抗日战争,也了解了中国人民的智慧和抗日的艰苦。我知道,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千千万万抗日英雄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那些人民英雄的聪明才智和高尚品格,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里。

影片中陈小兵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的精神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中。跟陈小兵比,他虽然和我年纪相仿,但我跟他的差距却是这么大。妈妈让我学过钢琴、学过舞蹈,可是我虽然坚持了,却没有持之以恒就放弃了,到现在可以说是“一事无成”。如今,当然不用我们去“抗日”了,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由我们来实现。从今开始我们一定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规规矩矩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听党话,跟党走。

不许动观后感 篇2

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民众积极举办各类活动以纪念抗战英雄,并向他们致敬,其中也包括抗战小英雄们。

8月22日,由成都幸福原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的少年英雄抗战喜剧电影《不许动》开机仪式暨发布会在四川大邑县建川博物馆壮士广场举行了开机仪式,国内著名笑星赵亮和日本明星矢野浩二以及多位四川巴蜀笑星将联袂出演。知名企业家、建川博物馆馆长樊建川应邀,将携其孙女樊鲜花共同在电影中出演重要角色。

该片总制片人赵严,导演杨林、出品人杨睿敏,建川博物馆有关负责人,率杜珏、卓玛、陈吉彬、罗二娃等20多位演员亮相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不许动》讲述的是抗战期间,一群川军抗日战士,在血战山东台儿庄战役中被日本兵打散后,来到山东临沂某山村,和山东当地农村少年陈小兵及其同伴一群孩子,巧奔妙夺,智斗鬼子,孩子们历经艰险最终成长为抗战小英雄的精彩故事。

片中的小演员经过全国海选,在层层选拔中脱颖而出,皆有丰富的表演经验。曾出演过《非常保姆》的小演员黄瑞杰将在《不许动》中出演喜剧搞笑人物杨狗蛋,他说:“我打算用自己的努力和实力在这片中证明自己。”

片中小英雄们积极抗战,过程中也不乏笑料,其中就包括了众多的四川喜剧元素,有巴蜀笑星扮演川剧变脸深夜吓日本鬼子,有川军厨师用麻辣烫串串香辣得鬼子哇哇叫的搞笑场面。赵亮则扮演川军重要搞笑角色,日本明星矢野浩二扮演日军少佐,他将与赵亮大演对手戏。

不许动观后感 篇3

读《不许动》 有感

五(三)班王周媛

星期四时,王老师带领大家看了一部电影—《不许动》。这是一部搞笑又励志的电影。同学们在**时,那些小鬼子的“傻”,让大家捧腹大笑。

故事讲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和中国开始了世界大战。有个孩子叫程小兵,程小又勇敢又机智。日本人走私**。三个日本人把金子运到杨家寨。

孩子们,为了不让日本人伤害他们的杨家寨,在路上戏弄他们,戏弄他们。孩子们想出一个可以逗弄日本人的好点子,他们在路上放西瓜皮、石子……,日本人来了,不甚摔倒在车底压死一个日本鬼子,要一个摔到井边就死了。一个愚蠢的日本人掉进井里,有人想杀了程小兵。结果,孙八路来向日本人开枪。

他们知道金子在井里,就都藏起来了。日本人知道了金在这儿子,就派人来拿。多亏,程小兵和村民们急中生智。

八路军把日本人打败了。日本人投降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如果我们处在抗日时期,我们一定会告诉日本人我们国家的秘密,因为我们贪生怕死。看看我故事里的叛徒。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最后,被中国人正义的枪判了。

我要向程小兵在故事里那样热爱祖国,为祖国做出巨大贡献。我想对全世界说:热爱和服务祖国是我们所能做的。

请保护好母亲,让她不被伤害。

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作为新中国的少先队员,我们要以烈士的革命精神为动力,努力学习,努力学习,做一个优秀的世纪**人,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强大!

点评:作者通过**影片写出了影片的主要内容,并对抗战时期的爱国者表示敬意。最后,他鼓励自己努力学习。

不许动观后感 篇4

这部影片讲述的是抗战期间,一群川军抗日战士,在血战山东台儿庄战役中被日本兵打败后,来到山东临沂某村子,和山东当地的农村少年们智斗鬼子,孩子们历经艰险最终成长为抗日小英雄的精彩故事。

影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日本歌姬演出部分,这首歌有点像丧曲,我还特地搜了一下,竟是日本民歌《樱花》,哈哈,日本民歌竟然都能把日本鬼子听得口吐白沫,两眼发黑。

还有在一个男人正唱戏曲的时候,日本軍官就是因为听了翻译官的:他们说中国人一定会把日本人打败这句话,日本人就开枪把这个人杀了。我当时心里五味杂陈,那可是一个生命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尽管这只是一部电影,但我心里还是有点酸酸的。

除此之外,还有陈小兵将日本鬼子引到村里,把马蜂窝放到西瓜里,又在旁边地上扔了许多西瓜皮。日本鬼子以为那是游击队头上的帽子,就用军刀切了下去,西瓜里的马蜂全部都涌了出来,他们的脸上都被马蜂叮成了“四不象”,他们一边挡马蜂,一边把车子往前推,谁知前面还有很多西瓜皮,日本鬼子又被摔得人仰马翻,他们被少年游击队整惨了。 当时我心里还默默想着:哼,我们中国人不发威,还真当我们是病猫啊! 呵呵,最后果不其然,日本皇军写了投降书,中国人民解放了!

看完这部影片,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更加发奋图强,我们这么小就有了明亮的教室和知识渊博的老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不许动观后感 篇5

今天,学校组织同学们去看电影,电影的名字叫《不许动》。故事是以抗战时期为背景,以陈小兵的英雄事迹为主题,讲述了抗日战争中,全国人民夺取抗日胜利所付出的牺牲和奉献。观完影片让我受益匪浅。

故事发生在1945年的8月,抗日战争快结束了,日本想把在战争中夺取的黄金,押运日本。他们伪装成一支普通的军队,秘密的押回日本。运黄金的日本兵以为瞒天过海运输成功,但聪明的八路军早已掌握了日本兵的信息。由于八路军攻击过强,日本边只剩下几个人了。在转移的过程中,被陈小兵和小伙伴们发现。他们与日本军斗智斗勇。最终,夺回黄金。

影片最后,日本人向我们中国人投降了。抗战胜利,真是激动人心的时刻呀!

看完这部电影,让我感触良深,进入深思。我与那个年代的少年做了对比。那时的儿童积极参加抗日斗争。看看我们的现在多么幸福呀!可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上课。我下定决心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做一名少先队员。我要向抗日英雄们学习,改掉自己的不足,努力学习,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以后为祖国效力。让祖国远离战争。也让祖国变得更加繁荣昌盛和富强。

不许动观后感 篇6

《不许动》是一部爱国抗日电影,它用风趣、幽默的手法记叙了一个叫陈小兵的人回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和小伙伴们抗日的故事。因为他在糊弄鬼子的时候说了一声‘不许动’让他久久不能忘怀,电影因此得名,而情节确实使人印象深刻。

1945年,日本侵略者觉得自己的末日快到了,所以决定把他们在中国抢来的一大批**运回去。如果这一计划成功,日军休整后将继续闯入中国进行无耻侵略。就在他们运走**的途中,被我们的八路军拦截,他们只好改用手推车把**运到杨家沟,途中又遭到主人公和其他小朋友的袭击,他们用弹弓打他们,最后日本人狼狈的到杨家沟又狼狈的被杨家沟村民戏弄了。

但是一个鬼魂跑了,得到消息的日本人派了一大群人去拿金条。日军几经周折,终于没有拿下金条,日军于1945年8月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最终获胜。

我从这部影片中既看到了日本人的可耻,又看到了杨家沟村民的爱国,特别是陈小兵还有那些伙伴们,他们用聪明的头脑跟日本人斗志斗勇把鬼子玩的团团转。但我们应该多了解士兵的勇敢和爱国精神。

不许动观后感 篇7

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民众积极举办各类活动以纪念抗战英雄,并向他们致敬,其中也包括抗战小英雄们。

8月22日,由成都幸福原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的少年英雄抗战喜剧电影《不许动》开机仪式暨发布会在四川大邑县建川博物馆壮士广场举行了开机仪式,国内著名笑星赵亮和日本明星矢野浩二以及多位四川巴蜀笑星将联袂出演。知名企业家、建川博物馆馆长樊建川应邀,将携其孙女樊鲜花共同在电影中出演重要角色。

该片总制片人赵严,导演杨林、出品人杨睿敏,建川博物馆有关负责人,率杜珏、卓玛、陈吉彬、罗二娃等20多位演员亮相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不许动》讲述的是抗战期间,一群川军抗日战士,在血战山东台儿庄战役中被日本兵打散后,来到山东临沂某山村,和山东当地农村少年陈小兵及其同伴一群孩子,巧奔妙夺,智斗鬼子,孩子们历经艰险最终成长为抗战小英雄的精彩故事。

片中的小演员经过全国海选,在层层选拔中脱颖而出,皆有丰富的表演经验。曾出演过《非常保姆》的小演员黄瑞杰将在《不许动》中出演喜剧搞笑人物杨狗蛋,他说:“我打算用自己的努力和实力在这片中证明自己。”

片中小英雄们积极抗战,过程中也不乏笑料,其中就包括了众多的四川喜剧元素,有巴蜀笑星扮演川剧变脸深夜吓日本鬼子,有川军厨师用麻辣烫串串香辣得鬼子哇哇叫的搞笑场面。赵亮则扮演川军重要搞笑角色,日本明星矢野浩二扮演日军少佐,他将与赵亮大演对手戏。

赵亮说:“中国人热爱和平,但遭遇战争时,我们也是不弱也不怕的。今年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国内电影市场非常红火,四川本土电影也要趁热打铁,不能落后。我和矢野浩二会努力拍戏,一定要拍得真实精彩搞笑,把军民抗日的精神拍出来,拍成令人开怀大笑的好电影!相信《不许动》票房一定会在全国大卖!”他同时表示,出演该片也是希望观众铭记历史。

据相关负责人宋光明介绍,《不许动》除主片场景在山东临沂拍摄外,还将在建川博物馆内多处取景,其中就包括壮士广场。

开机仪式后,剧组人员于23日奔赴山东临沂抗战影视基地进行紧张的拍摄,拍摄周期近一个月,影片将于近期在各个院线与国内观众见面。

不许动观后感 篇8

“不许动!”听到这个词语,你是不是有点紧张、害怕呢?

今天,我观看的电影名字就叫《不许动》。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日本人想要把一批黄金送出城,可路上遇到了各种阻拦,他们只好让一个小队悄悄去送。这个小队在路上又遭遇了一群小孩的袭击,小孩子们用各种方法来整他们,使他们把金子落进了井里。由于一个鬼子的逃走,另一股鬼子部队又赶来了,进了村子搜寻金子。在全村人的保护下,日本鬼子最终没有得到金子。

在这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些小孩子们用各种方法来整鬼子的片段了。他们用弹弓小石子向敌人发起攻击,由于鬼子们不能开灯,所以只有任孩子们折腾。小孩子们往他们身上扔西瓜皮、石头,使他们受尽了捉弄和折磨。我觉得小孩子们虽然人小,但面对强敌不畏惧、不退缩,还很勇敢,肯动脑筋,想办法,以弱胜强取得了胜利。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面对困难,只要不退缩,勇于面对,积极动脑就一定能解决。

不过,在这部电影中不只有我们收拾小鬼子的部分,还有小鬼子作恶的部分,他们逼得八路军战士躲在地窖里过了好几天才逃了出去,这真让人气愤。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日本人是多么的狠毒、凶残,以杀害村民来威胁他们交出金子,好在有那些聪明的小孩子。

这部影片使我懂得了都是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我们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通过老师的教育,我明白了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为了屈辱的历史不再重演,从现在起,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长大后为祖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使我们的国家变得文明、民主、富强,永立于世界之巅。

简评:历史对于孩子们来说,显得遥远而陌生,但一部电影总能给孩子们留下点什么。《不许动》这部电影让孩子们知道,当受到外来侵略时,我们应该同心协力、团结一致进行斗争,不让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受到欺凌。电影中的儿童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品质也让我们的孩子受到深刻的爱国教育。这篇观后感叙述准确、语言丰富,感情真挚而深沉,感悟思考深远而激人奋进。

不许动观后感 篇9

导语:讲述的是抗战期间,一群川军抗日战士,和山东当地农村少年陈小兵及其同伴一群孩子,巧奔妙夺,智斗鬼子,孩子们历经艰险最终成长为抗战小英雄的精彩故事。接下来,我想介绍一下这部电影的印象,仅供参考!

抗日电影《不许动》观后感有战争必有牺牲,是军人洒遍了热血,染红了天空换来了今日,他们无怨无悔,意气风发,谱写了抗日战歌。

据了解,《不许动》讲述的是抗战期间,一群川军抗日战士,在血战山东台儿庄战役中被日本兵打散后,来到山东临沂某山村,和山东当地农村少年陈小兵及其同伴一群孩子,巧奔妙夺,智斗鬼子,孩子们历经艰险最终成长为抗战小英雄的精彩故事。

全国海选结束后,影片中的小演员在层层选拔中脱颖而出,有着丰富的表演经验。曾出演过《非常保姆》的小演员黄瑞杰将在《不许动》中出演喜剧搞笑人物杨狗蛋,他说:“我打算用自己的努力和实力在这片中证明自己。

”片中小英雄们积极抗战,过程中也不乏笑料,其中就包括了众多的四川喜剧元素,有巴蜀笑星扮演川剧变脸深夜吓日本鬼子,有川军厨师用麻辣烫串串香辣得鬼子哇哇叫的搞笑场面。赵亮在川军扮演着重要而有趣的角色,而日本明星燕野浩二在日军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将与赵亮对决。

赵亮说:“中国人热爱和平,但遭遇战争时,我们也是不弱也不怕的。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国内电影市场非常火爆,四川本土电影要趁热打铁,不能落后。

我和矢野浩二会努力拍戏,一定要拍得真实精彩搞笑,把军民抗日的精神拍出来,拍成令人开怀大笑的好电影!相信《不许动》票房一定会在全国大卖!”他同时表示,出演该片也是希望观众铭记历史。

据相关负责人宋光明介绍,《不许动》除主片场景在山东临沂拍摄外,还将在建川博物馆内多处取景,其中就包括壮士广场。

抗日电影《不许动》观后感去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民众积极举办各类活动以纪念抗战英雄,并向他们致敬。《不许动》就是电影代表佳作。

《不许动》讲述的是抗战期间,一群川军抗日战士,在血战山东台儿庄战役中被日本兵打散后,来到山东临沂某山村,和山东当地农村少年陈小兵及其同伴一群孩子,巧奔妙夺,智斗鬼子,孩子们历经艰险最终成长为抗战小英雄的精彩故事。去**日本鬼子和小英雄表演绎个滑稽的场景和精彩的决斗。

拍摄场面宏大,气势磅礴,观赏性极强,是继潘长江《举起手起》之后的难得的一部好电影。六月一日,《不许动》在太平洋院线全面上映,到时,您一定得带着家人、孩子去欣赏哦;特别与情侣一起去享受这一轻松快乐时光,更会美不胜收。

在电影发布会上,著名演员赵亮说:“中国人热爱和平,但遭遇战争时,我们也不示弱也不怕他们。我和矢野浩二会努力拍戏,一定要拍得真实精彩搞笑,把军民抗日的精神拍出来,拍成令人开怀大笑的好电影!

”抗日电影《不许动》观后感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民众积极举办各类活动以纪念抗战英雄,并向他们致敬,其中也包括抗战小英雄们。

8月22日,由成都幸福原点文化传播****出品的少年英雄抗战喜剧电影《不许动》开机仪式暨发布会在四川大邑县建川博物馆壮士广场举行了开机仪式,国内著名笑星赵亮和日本明星矢野浩二以及多位四川巴蜀笑星将联袂出演。著名企业家、建川博物馆馆长樊建川受邀与孙女樊华华在影片中扮演重要角色。

影片总制片人赵严、导演杨林、杨睿敏、建川博物馆馆长杨睿敏,杜珏、卓玛、陈吉彬、罗二娃等20余位演员出席了会议。

据了解,《不许动》讲述的是抗战期间,一群川军抗日战士,在血战山东台儿庄战役中被日本兵打散后,来到山东临沂某山村,和山东当地农村少年陈小兵及其同伴一群孩子,巧奔妙夺,智斗鬼子,孩子们历经艰险最终成长为抗战小英雄的精彩故事。

全国海选结束后,影片中的小演员在层层选拔中脱颖而出,有着丰富的表演经验。曾出演过《非常保姆》的小演员黄瑞杰将在《不许动》中出演喜剧搞笑人物杨狗蛋,他说:“我打算用自己的努力和实力在这片中证明自己。

”片中小英雄们积极抗战,过程中也不乏笑料,其中就包括了众多的四川喜剧元素,有巴蜀笑星扮演川剧变脸深夜吓日本鬼子,有川军厨师用麻辣烫串串香辣得鬼子哇哇叫的搞笑场面。赵亮在川军扮演着重要而有趣的角色,而日本明星燕野浩二在日军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将与赵亮对决。

赵亮说:“中国人热爱和平,但遭遇战争时,我们也是不弱也不怕的。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国内电影市场非常火爆,四川本土电影要趁热打铁,不能落后。

我和矢野浩二会努力拍戏,一定要拍得真实精彩搞笑,把军民抗日的精神拍出来,拍成令人开怀大笑的好电影!相信《不许动》票房一定会在全国大卖!”他同时表示,出演该片也是希望观众铭记历史。

据相关负责人宋光明介绍,《不许动》除主片场景在山东临沂拍摄外,还将在建川博物馆内多处取景,其中就包括壮士广场。

开幕式结束后,剧组23日赶赴山东临沂抗日战争影视基地紧张拍摄。拍摄周期将近一个月。该片将于近期在各大影员于国内观众见面。

血色浪漫观后感13篇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各种角度深入剖析“血色浪漫观后感”。怎样写才是一篇合格的影评?一部优秀的电影同样非常珍贵,这个时候我们可以一边回顾剧情一边写下自己的影评。写影评要从内心的感受出发,使文字充满真实的情感,一个人的写作水平可能在写评论时得到体现,记录这篇文章便于日后查看!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1)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最开始看《血色浪漫》是听见电视剧里的信天游,杜老汉纯天然的歌喉,钟跃民和秦岭的对唱,一下子吸引了我的心,震撼,动容,有想哭的冲动。听完信天游,我记住了《血色浪漫》,记住了陕北,记住了刘烨,却没记住钟跃民和秦岭。。。搁置很长一段时间,重新开始看《血色浪漫》的电视剧,爱上并且感触。认识了钟跃民,也理解他的生活方式,认识秦岭,认识周晓白,认识张海洋,认识郑桐,认识宁伟,还认识……虽然钟跃民才是主角,但个个都极有代表性,他们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在那个特别的年代,却谁也左右不了谁,钟跃民过着他特有的“在路上”的生活,他拥有阳光般的性格,不管是开着轿车还是当叫花子要饭,都活的那么逍遥自在,那么快活。用曹阳的话说,不管什么样的生活现状,有他在的地方就有快乐;用郑桐的话说,他拥有阳光般的性格,他喜欢他。一个人,不论贫穷富贵,不论善良与邪恶,都可以自由自在的活着,可以无限度地追求快乐,也给周围人带来无穷的快乐,这样的人生不是一直绽放着异样的光彩吗?喜欢信天游,喜欢钟跃民阳光般的性格,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喜欢他不断前进,不断追求的精神,喜欢他的怀旧,喜欢他的仗义。他的思维方式一般人不懂,不理解,所以周晓白恨他,蒋碧云会说这样的人惹不得,何眉会操心他为什么不理她了,高玥也是低到尘埃里为他做好一切,前面那些漂亮的女孩为他付出的爱,他不要,“掰一个棒子又扔一个”,其实他本无心对“棒子”留情,可是“棒子”对他有意,谁叫他是“带着菜刀的诗人”。秦岭理解他的生活方式,所以他爱她,胜过其他一切人,可是秦岭用哲人的思想征服哲人之后,自己做了物质的俘虏,秦岭变现实了,可是钟跃民还在他的路上走着,所以他们最终也没能走到一起。只有高玥,她不理解他,但也不约束他,因为她知道,他不可能因为一个女人而停止对这个世界的追求,所以他最终把高玥当做避风港,这是他心灵的一个停靠点。如果有来世,钟跃民肯定还是爱秦岭,但是他要提……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2)

这个双休日,不愿外出和上网,躲在书房里,品着茗茶,随手拿起都梁先生的《血色浪漫》。慢慢地品尝着,却一点点被感染,差不多一口气地读完这本书,一种 在路上 的追求与感觉充斥自己的神经与梦想。书中 春天享受着青春的浪漫 , 夏天品尝的爱情的美酒 , 秋天有了成熟的思想 , 冬天坐在火炉边回顾一生 , 仔细品味这一生的快乐和痛苦 , 友谊和爱情 , 这种温馨的回忆伴你走向生命的尽头 ,令人由然而起的是内心静谧畅快。人生有不同坎坷,四季有类似变换;学会理解不同的振荡,接受一样的起伏;人生的春夏秋冬,造成心态不一和理解的不同。春天太短,而且无知贪玩,还没意识到自身的结累,春天却过去了;夏天来了,夏天太热,热得疲于奔命,热得烦燥难安,热得处理大堆大堆人生时而务焦头烂额;终于秋天来了,为了一生的希望和播种,为了一生幸福和完美,却不知任何收割?冬天来时,大地寒冷,万物冬眠,已无收获可言,只能怡弄着孙儿,品味着无尽的回忆,静静地望着大海、望着天空,让思绪飞翔飞翔、飞过那春夏秋冬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3)

我先看了这部电视剧,被主人公钟跃民吸引住了。我偶然看到这本书。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生动、幽默有趣,但也不乏冷静和理性。与电视剧相比,我喜欢书中的描写。读书和看电视最大的区别在于,书能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只要你有想象力,你就能感受到那个时代的浪漫。它真的是鲜红鲜红的。这本书展现在读者眼前的真是那个风雨飘摇、血雨腥风年代中几个年轻人的浪漫故事。

书中的爱情不像那些狗血爱情故事情节,它是爱情和友情的完美结合。作者对《血色浪漫》中各类人物的塑造还是非常到位的,玩主类的袁军和郑桐,优秀执着的周晓白、极有心计的罗芸,憨厚可敬的吴满屯、还有外冷内热的宁伟都被作者刻画得活灵活现,最为出色的就是始终“在路上”的主人公--钟跃民。钟跃民是一个很特立独行的人,他的人生态度然我感到很新鲜刺激,那种对自由的渴望,有着多种体验人生。

上个时代的青年,躁动的青春步伐,用自己的人生历程描述整整一个时代的进程.京味的语言有些贫,却比板起面孔的说教有意思得多,喧闹之后留下的思索,却是几许无奈.喜欢那种在路上的状态,但现实所迫,很难真正实现那种在路上的生活。

如果人生是炼钢,他们是特种钢,是带有浪漫情怀的“老三届”。

读完这本书,剩下的就是一种感觉和思考,思考生活、未来和社会。。。。。也许在未来我对未来和社会无所适从的时候,它会让我以一种更积极、更自由、更轻松的方式来处理命运的安排。

凯鲁亚克的话很好。我还年轻。我渴望远行。带着最初的激情,我在寻找最初的梦想,感受最初的浪漫。我们开始吧!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4)

今天我看完了血色浪漫的原着了,看完以后思绪万千

因为以前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里面的人物有了初步的印象,对于我看这本厚厚的原着就很有帮助。

应该说,这个电视剧拍的非常忠实于原着,演员也已经把人物诠释的非常好。

这群高干和部队高级将领的儿女,在那个完全是红色背景的年代,形成了那个时代的人生观、价值观 ,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周晓白,她对爱情的忠实和执着真让我感动。她和钟跃民漫步在颐和园的西堤,那一天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一辈子印刻在她的心里,再也没有消失过。

钟跃民,那个时代的顽主,玩世不恭的语气和神态,贫的很。拍婆子、打架、撬门跳窗

鲜血、浪漫集于一身,他是背着菜刀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的血色浪漫。

他下乡到陕北农村,在那里要过饭,即使是要饭,也可以那么开心,也可以被推选为丐帮帮主。他饶有兴致的学习信天游,并在那里爱上了让他真正心动的女人秦岭。

他到部队,享受那种侦查兵生涯。

退伍后,没有找正式的工作,却干起了煎饼摊儿。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安分的人。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认真过,但是又比别人更加投入地体验每一种生活方式。

他曾经对周晓白说过,我将来的爱人,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即使是去要饭,她也会和我一起高高兴兴地去要饭。然后我们在阳光下找一草窠儿,互相抓虱子玩。如果我这样生活过腻了,想要去神农架逮野人什么的,她也会高高兴兴的和我去。这就是我想要的妻子。(这段话是我凭记忆写出来的,非原着原话)

我看到这里,非常伤感。其实我是非常希望晓白可以和他共度一生的,但是我也明白晓白并不适合他。他太怕安安稳稳的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他渴望变化。

晓白,一直到婚后很多年,仍然忘不了跃民。那种她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爱

晓白是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

秦岭,一个非常理性的特别的女人。她比钟跃民还要超脱,正是这种特质让这个不想被爱情束缚的男人爱上了她,并让他多年以后还念念不忘

也正是秦岭对跃民本性的足够了解,使她没有选择跃民做丈夫,而是选择做情人。

还有部队里的吴满囤,他对跃民和海洋第一次说出了他的家庭,那种贫困、那种对摆脱贫困、养家糊口的渴望,让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5)

近期有了一些时间阅读了一本书《血色浪漫》,书中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迷茫,理性,冷静,随着钟跃民从学生时代到上山下乡,入伍当兵,退伍转业,特殊时期的批条商业,最后成了一家餐厅的老板,结局时他在可可西里和盗猎分子展开了战斗,一个电话打到了高钥那里,随着她的眼泪而落幕。

从跃民的身上能看到自己的影子,看书和看电视剧有两种不同的时空感,这种时空感的交错,让我也产生了一种从那个年代走来的心路历程。这本书第一次读,电视剧却被我翻来覆去的看了很多次,每一次对人生的感悟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小说可能比电视剧带来了更强烈的感觉。对于钟跃民而言,他的爱很纯粹,不要以爱的名义让对方失去原有的个性,因为这样的爱是毁灭性的。它会毁灭人的个性,会让人的灵魂失去原有光彩,而使得人生黯淡。

一个现代的诗人,在纷乱的世界里高歌自己的信仰,沿着自己的路正步前行,这种在路上的感觉,让我感受到的是一种澎湃的心绪,这种影子在我自己的身上也有很浓厚的画笔。我很怀念九十年代,做为生活在三线建设的城市里,随着祖父辈们一起经历了这种很特别很特别的年代,父辈们只是踏踏实实的工作,感觉这就是人生的一辈子,但是我们和他们的人生观念有了极大的不同,这种阅读体验让我能回忆,回忆起小时候的不同的人们。

只是很遗憾家庭的纠纷不知道为什么就如同历史一般,定格在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我很讨厌这种感受,因为很糟糕,如同钟跃民的选择一样,他在陕北那么苦难的日子都能从乐观主义的生活中找到继续的希望,我也如此。乐观主义总是能从生活中找寻到某些意义,这种意义是支撑他继续生活的基石。

生活总是一把火,烤着你我。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6)

《血色浪漫》是一部以华丽的画面和激烈的情感描绘了一个充满欲望、危险和挑战的世界的电视剧,它展现了一个处处是阴谋和政治斗争的江湖中不同性格的人物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所做出的牺牲和决断,其中那些场面令人眼花缭乱,令人不忍直视却难以割舍,它描述了一个世界的冷酷和残酷,却又充满浪漫和激情。

观看电视剧《血色浪漫》,首先被触动的是视觉上的冲击力,每一个场景都是如此精彩,细节都做得非常到位,特效也毫不逊色,浓烈的颜色色彩,高速刺激的画面弥漫在电视屏幕上,在观看者中间引起了共鸣。视觉和心理,随着画面的深入,导演刻画出的每个人物都有如此深刻的人性,他们是真正的三维角色,不同的性格倾向,不同的表现手法,使得观众更容易被物事所飘动,接受剧情后所产生的影响也更加深刻和难以忘怀。

然而,与其华丽绝伦的视觉效果相比,这是一个充满危险和阴谋斗争的世界,这两个元素同时激活,让整个《血色浪漫》更加耐人寻味。剧中的人物中无懈可击的个性和扮演者的出彩表现,使我们在欣赏到视觉盛宴之余也看到了人格修养与底蕴培养,这正是导演团队的精心打造,让人欣赏的同时,也让人有所体悟。

当然,最令人动心的,还要属《血色浪漫》浓郁的浪漫情怀和激烈的爱情戏份。爱情深深地渗透在整个故事中,其中几条浪漫又饱含着悲剧的爱情线,令观众不禁为其中的演员们痛心。还有那场场令人心驰神往的恋爱,那沉甸甸的感觉,即使只是看着电视剧中的情节,也会让每个观众身临其境,热血沸腾。

在这个时代里,我们总是被无数的励志故事和成功故事所围绕。而《血色浪漫》带给观众的是扯开历史背景和宏大的画面、展现了桀骜不驯、不按牌理出牌的江湖人物生活和思想中的复杂,将我们带进了一个充满矛盾和突破的江湖世界,其中不足之长、恶贯满盈的人物中,只有爱情真实地展现了他们人性中的美好。

在《血色浪漫》中,不论是拼杀和死亡,还是那份浓郁的爱情和勇猛的信仰,相互交织,并让人为之备受感动。正因为这样的情感浸染,这样的视觉震撼,使我们在观赏中潸然泪下,从而洋溢着一种深深的感动和思考,也让选定成功榜的人对生活的态度,对人生的态度更加稳固和自信。 人是带有情感的动物,爱情和友情是人生的两大支柱。《血色浪漫》中的情感和人性,真正抓住了人性这个关键,不仅仅让观者的人生之旅跻身到高度的享受、升华、并最终辉煌,也给人以深层的思考和带来一种如梦般的生命体验。这便是《血色浪漫》带给观众的最大收获。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7)

人物点评及观后感

《血色浪漫》一部时代变迁的红色经典,讲述了*****后期北京一些纨绔子弟高中毕业生的命运,其中情感纠结命运多折,钟跃民、周晓白、张海洋、郑桐、袁军、高钥、秦岭、宁伟、李奎勇、吴满囤、叶楚良都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每一个年龄段的成长故事都深入人心。(重点在最后,不爱看的直接看最后)

钟跃民不愿意做一个普通人。在感情上,他是个失败者。他不敢爱,不甘接受别人的爱。他觉得自己不甘面对欠周晓白、秦岭、宁伟、高钥的人。却要装出一付满不在乎的样子,油嘴滑舌是他的天性,风趣幽默是他的性格,玩世不恭是他的选择。

张海洋,一个富有正义感,重友情的人,是个好汉子。在友情上,为了钟跃民他把感情放到了第二位。在公事上,为了抓宁伟他把友情放在了第二位。

他对周晓白才是真的爱,也只有张海洋才能带给周晓白幸福。在与钟跃民、周晓白的感情纠纷中,他总是坚持和等待,就像周晓白坚持等待钟跃民一样,但最后,张海洋还是赢了,我觉得他很开心。

郑桐,出生书香世家,从一开始就戴着那幅大眼镜,一直到结局也没说换一个。他的幽默感不亚于钟跃民,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天生的还是接近红色的。插队之后逐渐醒悟,回头是岸开始研究学问,并且最终选择了坚持。

他插队是件好事,因为他娶了一个好妻子蒋碧云。

袁军,真正的**儿子,从家里偷了瓷器,最后卖出去买了两桶冰淇淋,他是最好的搭配者。袁军,袁军,原来是个军人。当兵之后就没脱下过军装,到最后还混到了国外。他绝对是最幸运的了,从马上要插队去了他老子就被放出来就可以看得出来。

李奎勇,从小就是个穷孩子,讲义气,明知小混蛋前去赴会必死无疑,他还是义无反顾陪小混蛋去着死。生死关头被钟跃民救了出来并和钟跃民成为了生死之交,他是整部电视剧中最接近我们生活的一个角色,在乡下回城后开起了出租车养家糊口为生活奔波忙碌,但最终还是没有摆脱命运的捉弄,死于癌症……

吴满囤,比李奎勇还要穷的穷孩子,张海洋说满囤没到部队之前连包子都没吃过,导致发生了还想把包子邮回家让父母尝尝的笑话,跃民和海洋虽然有时候欺负他,后来三人还是成了好兄弟,满囤连走正步都走不好,但是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和精神最终提干留在了部队,在云南的一次生死任务中为了阻止张海洋前去排雷第一次出手并打晕张海洋,排雷过程中遇到毒蛇为了救身边的战友满囤不幸牺牲。

宁伟,小时候就是一跟屁虫,可能是看见哥哥被杀之后变得有些嗜血,到了部队之后遇到了跃民、海洋和满囤,并虚心学习跃民的格斗技能、海洋的神射枪法、满囤的攀爬技巧,这些都间接导致了宁伟被迫离开部队和越狱成为杀手并最终走向死亡的道路。钟跃民觉得欠宁伟的,宁伟也觉得欠钟跃民的,所以宁伟宁可从三楼跳下去逃跑也不敢向钟跃民开枪,宁伟并不是一个冷血杀手,如果他最终不去拜祭父母他或许还有一条活路,如果他选择的是拼死反抗,他最少可以杀死几十人。但是他面对跃民和海洋两位大哥,他还是卸下了弹夹选择了死亡。

值得一提的是,宁伟的红颜知己珊珊也选择了跟随宁伟自尽。如果真的有地狱,他们一定会很幸福。

叶楚良,很有钱的一个男人,钻石王老五级别的。为了秦岭可以放弃一切,包括男人的尊严!作为一个好人,没有钟跃民的幽默,没有张海洋的阳刚,没有宁伟的**。

但不管放在现在还是那个年代,这绝对是个抢手货。谁叫他那么有钱呢!可是他偏偏爱上了秦岭这个女人,黔驴技穷的他应该吃些补脑药了……不然会头疼的紧。

周晓白,早期死去活来的爱着钟跃民,共同创造了一出爱情悲剧,最终也没读懂钟跃民的她还是选择了张海洋,或许她也不明白到底爱谁多一些。然而,不管是歪是转心,如果选择了张海洋,她的幸福也就不远了,因为张海阳非常珍惜她。

秦岭,这个女人让人感觉很可怕,她对爱情的冷静让人很莫名其妙!但同时,她也是一个悲伤的角色。为了救钟跃民,她心甘情愿地和叶楚良一起去了新加坡,但她的心却愿意为钟跃民。满脑袋都是爱情路标的她竟然也有晕头转向的时候,看来小秦同志还是爱小钟同志多一些。

顺便替小叶同志默哀下……

高钥,美貌少女,女人极品中的极品,男人的尤物,就连一向狡猾的钟跃民都差点中了她的美人计,由此可见一斑。对待感情,她即不像周晓白那样约束钟跃民,也不像秦岭那样对感情直观,她可以随着钟跃民去做钟跃民想做的任何事,这样的女人才适合钟跃民,她才是读得懂钟跃民的那个人。她二人从弄煎饼摊到一起开饭店,我想说是缘分让他二人走到了一起。

顺便说一嘴,看完了这部电视剧的女人都想找一个“像叶楚良那么有钱的,像钟跃民那么幽默的,像张海洋那么认真的,像郑桐那么有才的,像袁军那么有权的,像吴满囤那么老实的,像宁伟那么有安全感的男人。”结果呢,往往嫁了一个李奎勇那样的男人……

血淋淋的现实啊,世间能有几个那么完美的男人??他们大多是李奎勇,包括我,但谁愿意嫁给我???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8)

花了整整四天时间,终于看完了《血色浪漫》这部电视剧,结局很伤感,一个特殊的年代,一群北京人的成长史。现实是残酷的,有时它不会给我们任何喘息的机会,我们只能向前走。多少人在社会的洪流中迷失了自我,别无选择,只能顺应过去梦想中滚滚的历史长河。

然而还有这样一群人,时刻保持着近乎童真的烂漫,奔跑在原野中,偶尔停留在一棵苍天大树下,休息片刻,继续远行,因为在他们心中最美的不是某个未知的目的地,而在于那变化莫测的沿途风景,风雨兼程,永不停息前行的脚步。

剧中主人公钟跃民,拿着镰刀的诗人,他身上焕发着青年的桀骜不驯,兼具诗人的浪漫气质,正如剧名《血色浪漫》。钟跃民很难在生活中的某个地方留下来。他总是住在别处。他的一生爱过三个女人,也许会更多。

性格决定了他不可能拥有永恒的爱,而生命中的美总是在不经意间被错过。在溜冰场上,我遇到了周晓白,两颗年轻的心,一碰撞,瞬间火光四射。他们的相爱既是偶然,抑或必然。

青春的日记里,有太多的美好无法名状。然而激情过后,各自回归平静。周晓白对爱情的执着和对平静生活的向往,成了钟跃民心路漫漫的执梏。

他只能逃走,他也必须逃走,在陕北多年的插队生涯中,他毅然与周晓白分手。那段孤寂的时光,他很快适应自己的角色,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外出要饭,享受生命的点滴,坎坷的黄土地上,留下了他欢快的足迹。偶尔的辛酸,却如春雨过后,被雨水冲洗过的泥土,焕发着淡淡的清新泥土的味道。

何时开始,他迷上了信天游。荒凉的大地,诗人且歌且行,命运再次将缘分降临。秦岭走进了他的生活,更准确地说,他也走进了秦岭的生活。

两座隔断的悬崖,两颗孤寂的心,彼此用歌声架接一座心灵之桥,鸿雁互传,共奏浪漫。秦岭独立的性格,华丽的陕北信天游,深深地融入了他的记忆,就像酒窖一样,越长越珍贵。特殊的年代,容不下海誓山盟的恋情。

他走了,去了部队。她也离开了,进入社会的大熔炉。沧桑更迭,岁月变迁,再次见面秦岭已迷失。

即使昨日犹在眼前,已经再也找不到曾经。她最终还是走了,带着遗憾与悲伤。他还是他,驿站没了,又该重新上路了。

人生如戏,我们都必须演好自己的角色。从部队复员回来,钟跃民红红火火火的当起了个体户。开了煎饼摊,从此也有了合伙人高玥的牵挂。

高玥可能是他生命中最后一个深爱的女人。他们有相似的性格。他们都把这个过程视为自己心中生命的本质。结果并不重要。只要他们笑过哭过,下一站就是一个新世界。他们一起在正荣集团工作,一起在联合酒店工作,但未能阻止钟跃民活跃的灵魂。他收拾行囊,告别高玥,独自踏上征程,来到青海可可西里,成为一名反偷猎者,挥舞着枪,讲述着又一段精彩灿烂的人生。

高玥终于决定陪他到天涯海角。也许他们会有结果,但只有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才能有结果。终点最美,也只是瞬间;旅途最真,却是永恒。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9)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血色浪漫》中,周晓白和钟跃民品味纯音乐《六月·船歌》时的一段描写。关于时代,有很多的人,下过很多的定论,在这个年纪,我被这个定论震撼。

他们说,他们所处的时代是血色的,也是浪漫的。其实看完全文,我发现只有钟跃民才是浪漫的,其他人,并不存在浪漫,包括女主。钟跃民他可以任性,这种任性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当所有人都在血色中摸爬滚打,起起落落,只有钟跃民仿佛超脱物外,他一直做着自己,他一直用着自己的智慧,用他的魅力,用他的不顾一切,贯彻着成年人的浪漫。

我看很多小说,看着看着都会把自己代入到主角上,只有钟跃民我一直是以旁观者来看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代入不了啊,“有贼心没贼胆”啊,那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洒脱,文中那种“血色”环境,能让你有身处其中的感觉,但身处其中之后,你可能成为李援朝,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钟跃民,因为当你以一种所谓“成熟”的世界观去看待那个社会的时候,你是根本无法做到这么浪漫的,毕竟那个时候的环境,比现在还要压抑,你在现在没有胆量做到的事,在那个时候,你想都不敢想。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个小说,当我再次审视这种“血色”的时候,我发现任何一个时代都是“血色”的,世界上也没几个人是真正浪漫的。李白被神话,不是诗多么棒,而是他精神中的那种洒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被压抑的精神,在他的身上得到寄托。钟跃民也是如此。

这书越看我越觉得朴树《白桦林》里: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这几句歌词,唱的就是那个时代,唱的也是人们内心的任何一个时代,所以这首歌震撼灵魂,因为人们内心都渴望冲破时代的阴霾,也就是人们都渴望想钟跃民一样生活,人们都渴望这种浪漫,可是谁又能做到呢,谁还不是用这辛劳又卑微的一生,去刻一块墓碑呢。想着,竟然有一种凄凉悲壮感

大家现实生活中的理想,都是活成李援朝,内心都渴望活成钟跃民,可是谁又有勇气活成那样的自己呢。

之所以浪漫,也许正是因为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吧,正如开头所提到的《六月·船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可有些人,就是听出了“血色浪漫”。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10)

今天把《血色浪漫》给看完了,说实话看完之后我脑子里一片混乱,乱哄哄的。将故事里面的生活跟自己的生活相比对,我便产生了疑问,产生了很多疑问。我并不是希望自己拥有像钟跃民一样的生活,那是不可能的,引用剧情里的一句话“我们都未免脱俗”,这就是钟跃民与常人最大的不同之处。

然而,我想的是自己目前的生活到底是属于哪一类的生活,如果把钟跃民作为一种理想化的人物,那么我跟他的距离到底有多大。事实上,这样的对比是站不住脚的。钟跃民是个理想的人,不是吗?他是现实生活里茫茫人海中的很普通的一个人,没有出众的相貌,没有崇高的内涵,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事业;可难不同之处得以隐藏,而不使自己独来独往的游荡在世界上。

现在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这样一个兄弟遍布世界各弟的男人有时会感到孤独和孤独。

钟跃民和周晓白分手时,一段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钟跃民:我不是一个守着老婆孩子过小日子就心满意足的人,我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我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生活。周晓白:

那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生活。钟跃民:我厌倦了一种生活方式。我马上换一个。

对我来说,去陕北参军吃饭和当兵只是两种生活方式。哪个更好,哪个不重要。这两种生活方式我快乐地投入,我把它们当成游戏,两个游戏都玩腻了,我马上换了另一个游戏,总之,就是为了快乐

…………

钟跃民:晓白,你知道我一后会和什么样的女人一起生活吗?

周晓白:不知道。

钟跃民:我告诉你!如果我去要饭,他也会兴高采烈的跟我一块去。

吃饱了以后,我俩就坐草窠上互相抓虱子,像猴山上的猴子一样。哪一天我要是突发奇想,觉得好日子过腻了,去神农架逮野人或者去尼斯湖抓怪兽,或者去楼兰古城挖具干尸当收藏品,她都兴高采烈的跟我一块去……

这就是钟跃民! 到现在那一幅幅鲜活的面孔还呈现在眼前。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11)

钟跃民女人缘还是挺好的,也许这就是小说的缘故吧!男主角都会有几个长得既漂亮又对他死心塌地的女人。第一个出场的是周晓白,那是在即将毕业的时候。

为了赶上那个女孩,他和后来的好兄弟张海阳吵了一架。他们都是第一次相爱。应该说那时候的爱情是最真的,就像《山楂树之恋》中青涩的爱情一样。就连接吻他们都会紧张到不行,在初恋中女生永远要比男生投入的多。

这注定分手的时候女孩会更受伤,周晓白就是一个例子。这在十多年后的生活中可以证明,即周晓白结婚后并没有完全放下钟跃敏。周晓白和钟跃民的责任分离不能完全归咎于钟跃民。也有一定的社会原因。

本来嘛,钟跃民由于他爸的问题不能当兵只能去陕北插队,而周晓白却顺利入伍。当时,这种情况就像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自尊心很强的钟跃敏受不了。所以,当钟跃民遇到如此美丽的秦岭时,他决定和周晓白分手。

说起秦岭和钟跃民一样也是城里到农村插队的知情,虽然他们真正在一起也就不到一年的时间。但由于人生理想的相似性,他们也很快就在一起,一起生活了十多年。我觉得钟跃民最爱秦岭,但秦岭和钟跃民太像了,所以不适合在一起。

秦岭是一个自己的女人,一个追求个性独立的人。除非她自己想否则没有人能够左右她。她自己就说过她爱钟跃民但不会嫁给他。

后来为了帮助钟跃民去了美国!最后一个就是高玥了,是一个比钟跃民小十岁的女孩。我觉得她有点崇拜钟跃民。他们在退伍军人办公室见面,一起卖煎饼。

虽然结局没有说明他们在一起,但我认为他们应该在一起。因为高玥是一个愿意为钟跃民做任何事情的人,只要他跟着他,因为从他们所知道的可以看出。钟跃民说,她一卖煎饼就卖煎饼。钟跃民和她一起进了国企,钟跃民进了监狱。高玥辞职了。

最后,钟跃民去西边的时候,她会跟着她,我希望这就是结局。但是不知道原作者都梁老师会不会让他们在一起了!当然,钟跃民不仅是这些女人,别人也只能算是路人!

也许连过客都算不上。

爱情、友情和亲情都反映在剧中,但钟跃民是爱情中唯一的失败者。但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因为在我的世界观中,我不能接受这样一种对待爱情的方式。也许我比较传统,或者我和剧中其他人一样。

我无法习惯肉体与灵魂的游荡的生活方式。我还是喜欢过简单的生活。对钟跃民来说,我不羡慕他在路上的生活方式,也不羡慕他丰富的生活经验,更不羡慕他有多聪明。对我来说,最有说服力的是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为什么明天要努力工作或浪费时间。

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他们越想得到,对吧?不得不说,的确,作为90后一代,我们是幸福的一代,我们的生活水平确实好多了。但大多数人走在大多数人走的路上。一旦出生,就注定了未来的道路即使有变数也不会走出怪圈。

上学、工作、结婚。一步一步,迟早,我们要走这条路。不是我们没有其他选择,而是我们没有勇气开辟新的道路。

《血色浪漫》看似是一部爱情片,也是一部爱情片。但不全是爱情·····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12)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坚持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爱情,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 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血色浪漫观后感(篇13)

《血色浪漫》读后感心得体会600字:

轻微的熬了几个小夜,看完后在走廊吹了会过境的台风,昨天的放肆还没来得及清理完现场,这会的山竹却已经像一个少女一样娇柔了,我跟钟跃明谈了两天的恋爱,在今天我两的缘分走到头了。

最近我的情绪超乎寻常的稳定,在各个通讯平台新闻报道微信朋友圈的渲染下一只张开大嘴准备吃掉广东广西香港澳门的小可爱以每秒几百千米的速度步步逼近时,我竟有点期待,这两天所有的豁然开朗都是这只可爱的洪水猛兽带给我的,昨天早上好朋友惊恐的给我打电话说上班路上遇到车祸现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在眼前变得血肉模糊,愚蠢的问题来了,一个殡仪专业的学生在出社会后竟然问我,人为什么会死?我没有回答。

《血色浪漫》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钟跃民等人或者说是作者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无论是父母被捕、家被抄、下乡插队、参军转业、下海经商、国企的经理或煎饼果子摊的老板无论何种职业何种状态都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而被爷爷带大的憨娃、全家使出浑身解数才当上兵的吴满囤、在部队各项表现全优而后时运不济的宁伟等人的命运,又反面表现出生活也不是热爱就足够了,还要有所期盼。

憨娃八岁时在一团漆黑的旷野里钟跃民的背上死于急性阑尾炎,他的所有期盼就是吃一顿酸汤饺子却未能如愿。憨厚老实的农村孩子吴满囤,害怕自己因为在战场上被俘毁掉全家人的一生而牺牲了自己。最适合当兵的宁伟因为见义勇为了一对正在打架的夫妻,而被迫从部队复员,之后又被人骗走用信誉借来的五十万而背上人命的债从此成了亡命天涯的杀人犯。

当一个人的希望全部破灭时,再活着就显得多余了

人为什么会死一点都不重要,也不管怎么死的,总之活着的事情都想不明白,就不要给自己增添思想包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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