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磷污染应急预案(集合5篇)
发布时间:2025-05-19 磷污染应急预案磷污染应急预案 篇1
20xx年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启动后,县疾控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卫生局汇报,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安排部署项目实施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县水利局密切配合,已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周密部署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县被省上确定为项目县。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爱卫办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与饮用水质卫生监测项目启动暨技术培训的通知》精神,我中心
选派3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上举办的为期4天的培训工作会议,学习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制定了《丹凤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丹凤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办公,明确各自职责,及时向县卫生局、水利局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科学选点,精心采样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是有效评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防病效果,确保工程建成后饮用水质达标和如期发挥效益的重要基础,做好饮水安全工程及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是保证饮水水质卫生安全,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有效运转的重要措施。
根据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县疾控中心、县水利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科学合理选点及前期准备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中心在水利局的配合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三天时间,深入农村现场调查,确定了20个工程监测点,通过对这些监测点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营时间、投资情况、水源类型、供水方式、水处理方式、消毒情况、供水范围、覆盖人口等情况的调查,为农村饮水水质安全工程提供第一手原始资料,为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卫生学评价及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采集出厂水、末稍水样各20份,按要求送商洛市疾控中心对水样进行检测。
三、水质监测结果
此次抽检的20个工程点40份水样中:
1、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均未超过国际标准。
2、在微生物指标的水样中:12份出厂水未超标,8份末梢水未超标。
3、在微生物指标超标的水样中:菌落总数超标20份,总大肠菌群超标4份,耐热大肠菌群超标14份。
四、存在问题及分析:
1、大部分群众安全用水的意识不强,未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大部分工程点管理不够规范;
3、未将水源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4、未建立定期、定时消毒工作长效机制,致使抽检的水样中近50%的微生物指标超标。
五、建议:
县水利局要加大对全县所有工程点的日常监管力度,做到人员、资金、责任落实,将水源保护、集中式供水点消毒等管理措施,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用水和卫生防病知识,把住“病从口入关”,从而有效降低水源、食源性等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的用水安全。
磷污染应急预案 篇2
一、工作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伤亡、零事故。按照公司生产计划和各项工作要求,精密安排、合理组织,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降本、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加大技能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创收能力。
二、20XX年度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20XX年日常工作
(1)认真做好全公司4个区域(安太堡区域、安家岭区域、木瓜界区域、东露天区域)清水、污水、中水水质化验以及锅炉房、换热站软化水、系统水化验工作,并第一时间将所有化验数据进行汇总上报相关单位及领导。
(2)认真做好井工矿井下水源水质化验工作,为保证煤矿开采提供理论依据,为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基础。
(3)按照《中煤平朔集团20XX年自行监测方案》要求,认真完成刘家口水源地、井工三矿井下水的自行监测工作,确保安家岭终端污水处理厂、木瓜界井下水处理站两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930e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4)按照公司及中心的要求,并结合部门实际,水质化验室将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中心各类一、二级培训的同时,将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培训力度、方法等方面入手,对监测化验员和运行化验员全方位开展涉及安全、技能、拓展、管理提升等三、四级培训。
(4)加强监测化验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建立水质监测化验数据电子台账,方便查询、汇总各类监测数据;
执行监测化验数据报告制度。定期编写监测化验周报、月报、年报并发送至各级相关部门,如平时发现监测化验数据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20XX年度新增工作内容
(1)开展重金属汞砷项目的监测工作,开展聚丙烯酰胺(pam)的成分检测化验工作。
(2)930e化验组由原来的仅锅水化验,新增污水化验业务。
(3)对标安家岭水质化验班组建设情况,在各区域水质化验班组开展班组建设工作,做好各班组的技能提升和考核工作。
(4)做好水质化验室人员培训工作,尽快使水质监测化验人员取得环境监测上岗合格证书,尽早完成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
(5)强化水质监测质量管理。制定我部门质量管理计划及措施,严格执行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检定水质监测仪器设备,确保监测全过程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定期对实验室的质量活动进行内部审核,对实验室各活动环节进行质量监督。
安全是永恒的主题,20XX年度我部门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使安全深入每位职工的心中;
紧跟公司形势,全面提升水质监测化验服务质量,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力求在各方面夯实基础,促进水质化验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磷污染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县水利系统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水域生态环境和水产品食用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和《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万安县境内发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污染事件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水污染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2)本县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并按照水污染事件的级别实行省、市、县分级响应。
(3)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责任到位的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预警和处理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善后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处置手段科学、快速、高效。
1.5突发水污染事件分级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利部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将突发水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级)、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和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
(2)因水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千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严重影响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的;
(3)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严重影响生产、生活供水的;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水体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水污染事件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千人以上、5千人以下;
(3)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因水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1.5.3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1人死亡,或中毒(重伤)5人以下;
(2)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乡镇、农村饮水水源污染,影响安全供水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的。
1.5.4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人员中毒(重伤)的;
(2)因水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县水务局成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水资源的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农水股、水建股、防汛抗旱办、水保股、水政监察队的.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水政资源股,办公室主任由水政资源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内设5个应急分队,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各应急分队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1、信息分队:职责:做好水污染事件信息收集、归档、上报工作;负责应急车辆的调配。
2、调查分队:职责:发生水污染事件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评定事件等级,并将初步调查结果整理上报。
3、抢险(救援)分队:职责:发生水污染事件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或永久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善后处理分队:职责:针对发生的水污染事件,组织技术力量拿出规划设计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政、法律、工程等措施对水污染事件进行善后处理,如需采取工程措施,则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进场处理。
5、责任追究分队:职责:对导致水污染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严厉查处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向司法机关提供详细的调查材料。
2.2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及江西省、吉安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和要求;
(2)负责对水利系统内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决定启动重、特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3)负责对突发水污染事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向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报告突发水污染事件以及应急处置的有关情况。
2.2.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接收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负责向省、市、县人民政府报告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有关情况;负责编写突发水污染事件情况的报告或通报等工作;
水政水资源股:负责处理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核实判定重、特大水污染事件;指导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期间的水量应急调度工作;负责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工作;组织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监测、取样、水质数据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和污染扩散预测分析;负责突发地下水水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监测、取样、分析和地下水突发水污染事件污染扩散预测分析;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其他各成员股室按业务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的相关工作。
3、报告与受理
3.1报告
突发水污染事件遵循“谁获悉、谁报告”的原则。
(1)对发生的一般及较大水污染事件,要求在发现事件1小时内报告县、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可能受到影响的下游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提前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2)对发生的重、特大水污染事件,要求在发现事件1小时内报告当地县级或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应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上报省水利厅,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可能受到影响的`下游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提前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3)对有生活供水任务的水源地及上游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在1小时内通知供水单位,以尽快采取必要的水源保护措施,并及时启动应急供水方案。
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登记表的格式和内容见附件。
3.2报告受理
县水务局值班室(电话:xx)负责接收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
全县各乡镇场、应明确突发水污染事件受理专用电话,负责接收当地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
3.3报告登记
在接到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时,应立即对所接收的报告和信息进行登记,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污染特征及其他相关情况。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行动
4.1.1事件认定。水政水资源股在接到局办公室批转的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后,应对信息进行分析、核定,如确属重、特大突发水污染事件,且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配合处理的,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及水污染事件的处置意见。
4.1.2应急启动。经领导小组同意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应急领导小组在听取有关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确定应急任务、应急总目标,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指定应急负责人并下达应急通知。
应急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必要时,召开领导小组会商会议,分析事件的原因、污染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影响,预测发展趋势,研究应对方案和处置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业务职能分工配合开展水污染事件处置的相关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必要时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
4.1.3应急监测。请水文局水环境检测中心,组织开展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的应急监测,并及时将应急监测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有关情况包括: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过程、事故地现场描述、上下游监测断面(点)位置说明和位置图;
(2)事件发生原因;
(3)污染物情况(物质、数量、浓度、监测频次等);
(4)水位、流量、流速、天气等水文气象要素;
(5)污染影响范围;
(6)损失和影响情况;
(7)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4.1.4应急措施。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中,必要时应采取筑坝封堵、拦截、分流等应急工程措施,以及在水体中加入有效降解物质等,以减缓污染程度及对下游的影响。
4.1.5跟踪与续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事发地以及可能受到影响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水污染事件处置的进展情况以及危害趋势,编写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4.2响应结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束应急响应: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影响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的限值以内;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且无继发的可能;
(4)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进行的必要;
(5)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3应急响应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写应急响应总体评估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响应启动情况;
(2)开展应急监测的有关情况;
(3)处置事件的过程、措施、任务完成情况和结果;
(4)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以及处置后的遗留问题;
(5)应急响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应急响应总体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分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要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业务工作经费,确保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
5.2装备保障
突发水污染事件监测部门要配备有一定的应急、移动监测设施和设备,包括水质监测分析仪器、化学试剂、通讯、车辆等,以提高快速应急监测能力,保证应急监测需求。
5.3技术保障
统筹规划,加大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投入,建立和完善主要江河突发水污染监测体系、预警系统、应急处置决策支持系统。同时应建立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相关专业的专家库,确保在事件发生后相关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建议,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局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视水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调整,及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6.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磷污染应急预案 篇4
为了保证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卫生室利用健康教育的时间向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度
各班班主任要定期统计学生的`情况,如果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5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领导小组。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师生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饮用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校长报告,由校长报杨浦区教育局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卫生监督所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姓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5、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家属和社会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磷污染应急预案 篇5
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县饮用水水质情况,摸清饮用水水源、水处理、卫生管理存在问题和成因,及时发现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防范介水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xx3号)、《全省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工作方案》(川卫办发20xx164号)和《德阳市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工作方案》(德市卫办发20xx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中江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迅速组织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按方案狠抓落实,如期开展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为了保证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羊焱同志为组长,张林、文乃泉为副组长,由各中队长和县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的中江县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和开展这项工作。
二、制定方案
根据《20xx年四川省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工作方案》、《20xx年四川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和《德阳市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xx年中江县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工作方案》。
三、技术培训
领导小组成员于20xx年6月参加了在成都召开的“20xx年全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培训会”后,及时向县卫生局、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领导和县疾控中心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对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以利于监督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开展
按照《20xx年四川省饮用水水质基线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水质基线调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水质基线调查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从每个监测点的现场卫生学调查入手,调查水源类型、消毒设备及方式、工程建成时间、供水覆盖人口、日供水能力、水源防护、卫生管理等展开调查。同时对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涉水产品、消毒剂的卫生许可批件、水源卫生防护设施和水质净化设施等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五、调查结果
此次共调查城市市政供水公司1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51个,学校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6个,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4个(含城市市政供水公司1个),二次供水单位3个。其中使用浅井水供水单位6个,使用地表水供水单位5个,使用深井水供水单位50个。其中不具备消毒设施也未使用消毒剂的供水单位16个。
六、存在问题
(一)我县乡镇水厂基本上都是个人经营(承包),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自身卫生管理不力,大多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供水单位涉水产品也未索证,改扩建项目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
(二)主体权属不明。
有的乡镇自来水厂由乡镇集体所办,后来承包给私人,有的还是几人合包,例如“悦来镇自来水厂”,工商营业执照上名字是一个人,承包合同上名字又是另一个人。存在这种情况的乡镇自来水厂不在少数。
(二)责任对象不清。
乡镇自来水厂承包出去以后,水厂供水系统设施老化,供水不正常,供水质量差,水费征收标准低,征收难度大,供水水费收取不到,承包人不愿意办理相关证照,原所属乡镇也不愿意办理相关手续,互相推诿,导致管理难度增大。
(三)设施设备落后。
由于农村供水人口增加,供水规模远远不能满足现状需要,加之供水工程多年运行,年久失修,广大农村供水设施普遍简陋,都没有过滤、沉淀、消毒等设备,更没有日常水质监测设备,大部分入户水未经任何加工,造成卫生饮水得不到保证,水质影响饮水安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普遍存在。
(四)证照不齐,制度落实差。
乡镇自来水厂大多未按相关规定办理证照或者未办理全部证照,相关卫生制度不完善,或者制度落实差。乡镇学校中有自备水源的学校比较多,而且大多没有按相关规定办理证照。
(五)管理主体单一。
目前的管理模式是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水质检测,卫生执法大队负责供水管理,缺乏水源地的卫生防护管理,大多数乡镇没有安排具体负责人,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相关责任制度落实难度大。
七、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水质基线调查工作的责任感,提高现场调查资料的质量。
(二)建立健全的生活饮用水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供水工程的日常监管,确保饮用水的各项指标合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当好政府的参谋,充分利用水质基线调查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性,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
(四)加强对制管水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安全意识,从根本上降低经饮用水传播疾病的潜在性危险。
(五)加强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工作能力。
(六)增强服务意识,应边调查、边指导和边纠正,尽可能向被调查单位提供正确的工作信息,调查结果、平价报告的反馈,力求及时、客观、准确,突出存在问题的重要环节,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或改进建议,使调查工作的指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得以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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