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城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7-28 《猫城记》读后感最新《猫城记》读后感(经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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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城记》读后感(篇1)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猫城记》读后感(篇2)
《猫城记》的作者老舍是当代有名的大文豪,在小学我们学过他的文章《骆驼祥子》,在一次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了这位大文豪另一个作品——《猫城记》。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架开往火星的飞船,意外降落,只有“我”幸存下来,但却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被一群猫脸人身的人带到了他们的城市猫城。猫城这个城市在历史上驻足了两万多年,他们很久以前和外国打仗,并且取得了胜利,可是在最近的时间,他们互相残杀,忘记了应该保卫自己的国家,而起了内讧,导致自己封闭在自己的城市内,而“我”亲眼看见了猫人与一群矮子兵的战争,使猫城这座拥有两万多年文明的古城消失。
其实猫人以及猫城最后的毁灭,同是也折射了老舍想告诉世人的道理——如果再这样沉沦并只想着自己而且存留自私自利的本质那么现在这个社会终将被敌人侵略!
但是现在我们生活的社会却又是另一番景象,我觉得这与老舍鲁迅等用文笔刺杀敌人庸官,唤醒世人的文豪是分不开关系的我相信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一定可以再创辉煌!
《猫城记》读后感(篇3)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子》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毒品。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猫城记》读后感(篇4)
《老张的哲学》
变相的来说就是一个地痞无赖的处世之道,美其名曰哲学。
我不知道老舍先生是否有想对当时那个年代知识分子的讽刺。
孙八,村里绅士,算是个知识分子,却被老张左右,没有自己的思考判断和底线
《四世同堂》教育局局长,一个教授成了卖国贼,没有耻辱心
《猫城记》也有具体描写:新学者没有骨气,没有判断力,没有人格。假学者。
虽然我会觉得老张的每个举动都透露着油腻恶心,但是不得不承认以他为典型代表的人群彻彻底底的存在,他是社会的产物,在他活了大半辈子总结的经验,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但是时代告诉他你就这样做。我们的不幸还是社会的悲哀。
最后结尾让我觉得有点仓促,仔细想想也是情理之中,主角是老张,老张的故事讲完了也就可以收笔了。
《猫城记》是老舍离英归国后的发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所以,“我”的定位没错,一个外国人。对于猫城记的写作动机,老舍自己这样说:“我之所以揭露他们(猫人)的坏处,原是由于爱他们,也是无可否认的。我爱他们,惭愧!我到底只能讽刺他们了”。处处都体现老舍对祖国的爱,处处也都体现讽刺,有种恨铁不成钢,进而转为讽刺,让心里好受些。
老舍提到并分析到没有人愿意为了国家昌盛而牺牲自我,这段描写给我的感受就是一个充满期待,充满活力的火苗一经点燃就可以熊熊燃烧却在初点燃的时候当头一浇,那种落差,无奈。你不得不承认身处社会总会有很多羁绊,所以啊,真正能放下一切的人内心世界是有多大。
我与小蝎应该是老舍自己与自己思想的对话吧,插一句:小蝎一定是很帅的那种!!
在历史中学到谭嗣同没跑被杀,当时我觉得有点不理解,觉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谭嗣同也说了:“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于是老鹰和小蝎的以死明志我理解了。还有迷的痴情。
唯一让我觉得有点勉强的就是因为他是外国人,他杀了人可以不受惩罚,他可以随意出入很多地方,他不用为他不小心做错的事买单,就好像拿了一个通行证,有种让我觉得为了让故事更好的延展,他可以拥有无限力量。但也可能这就是当时猫国人真正不加夸大的现实。
《猫城记》读后感(篇5)
猫城记读后感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所以我遇到了地球上最糟糕的国家之一的人们,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懒、老、腐、惑、笨,反正世界上最恶毒的词在这个国家也不能用得太多。
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毒品。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
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的上述描述,你像不像想想一下当时的中国不一样?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揭示了中国人民的许多最根本的罪恶。《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写这本书时,误解了马列主义和红军。他把红军的长征描述为逃跑,向外国人投降,这是错误的。这也是老舍自杀的直接原因,因为**对读这本书不满意。**看了这本书后,大怒:
这简直是在污蔑中国,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为他立下了功勋,他选择了向世界告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
所以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了。就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获得了第二名。1968年,获胜者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猫城记读后感(三)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坐在前排,虽然我很不情愿。追求王小波是多么庸俗的事啊!但是我没有注意,所以小波先生影响了我。
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
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在六大名流中,陆和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至于现代作家,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老舍是我的最爱。如果你不太喜欢老舍,就不要和我谈老舍。我见过很多老舍!
忘了谁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能幽默,那他就不能在六大中占有一席之地。老舍又重又重又幽默。
《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有幽默感,但他的性情很强。他自己也可以很幽默。其他人取笑他。一个幽默的人应该先放下自尊,先踩自己,再踩别人。
老舍看到了人民的苦难,不想把他们救活在水火之中,而是希望他们在水火之中含泪微笑,这就是老舍与鲁迅的策略之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一直不被推荐。除非有人对老舍特别感兴趣,否则他们通常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的。
《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放大国民性,就像一幅漫画,夸大了当时中国人的缺陷。
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没有幽默和深度,**的可读性很低。我把这本书推荐给那些对现代文学不太了解的人,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世纪中叶,有人写了这样的文章。
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猫城记读后感(四)
《猫城记》被认为是老舍先生一部另类的作品,而读者也通过这部作品认识了一位“另类”的老舍。这些“另类”也许源于人们未能从中找到老舍先生一贯幽默的笔调、社会底层那些小人物的悲欢离合,还有那些让人感觉亲热而温馨的浓浓的京味。而失了幽默、小人物和京味的《猫城记》,在它一经出版就遭到了各种各样的非议,甚至三年后,老舍先生在他的《我怎样写》一文中,也说这部作品是一部失败的作品。
多年后的老舍,便不得不连篇累牍地为这部失败的作品写出检讨文字,甚至先生那谜一般的生命永逝,似乎都与这部“另类”的作品有着扯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在欧洲老舍研究界享有权威地位的保尔·巴迪先生在他的《**家老舍》一书中对《猫城记》也有着同样具有新意的另类评价,他认为**“揭示了当时普遍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某种思想状态,这是这部**所独特的贡献,……我们对作家由此而透露出来的某些独创性的思想不应漠然视之。”
也许,藉着**这些独创性的思想,我们可以稍许地撩开《猫城记》的神秘面纱,走近一个“另类”的老舍。
给我们另类感觉的首先是作品的形式。
《猫城记》在文体上具有很大的模糊性,长期以来被冠以寓言**、讽刺**、科幻**、奇遇**、幻寓**等等名称,由此可知它荒诞的外衣首先给人们带来的认知上的不确定性和无所适从,以及认知心理上的强烈冲击。
在《猫城记》中,我们几乎处处可见诸如《美丽新世界》、《神曲》、《辛巴达历险记》、《格列佛游记》、《阿丽思漫游奇境记》、《最先抵达月球的人》等西方奇遇游记中故事构建的影子,同时又不乏来自中国的《新西游记》、《地府志》、《地下旅行》等幻寓出奇、讥谈世风的成分。其中,与西方历险相同的故事结构不仅是一种摹仿形式,也是对乌托邦精神的继承。而中国传统的谴责讽喻**给予《猫城记》的又是猫城诸多景象所反映的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国社会的影儿。
老舍是一位特别关注政治、社会和文化的作家。他对乌托邦的关注和继承不仅表现在形式上,而且表现在整个精神世界上。老舍又是一位写实主义的作家,他在《文学概论讲义》中这样描写写实主义者的乌托邦理想:“几乎没有文艺作品是满足于目前一切的,乌托邦的写实者自然是具体地表示对现世不满,而想另建理想国。
”这是老舍最早提及乌托邦的文字,它的写作时间是在1930年到1934年间。最早提及“理想国”是在1934年写的《小病》中,最早提及“地上乐园”是在1935年到1936年间写的《我怎样写》中。而在《猫城记》中,同样也寄寓着鲜明的乌托邦理想。
**认为:“假如有好的领袖,猫国就一定有希望,在我的心中起了许多许多色彩鲜明的图画:猫城改建了,成为一座花园似的城市,**、雕塑、读书声、花、鸟、秩序、清洁、美丽……”
写实家对于现实的批判是永远基于一个指向未来的“他者”的,而乌托邦就是现实的“他者”形象,它永远以弃绝现实的面貌出现,而且永远激荡着乌托邦主义者对于建构未来社会的高度热情。在《猫城记》中,这种热情是藉着猫城的彻底毁灭迸发出来的。在老舍笔下,猫国是一个“我祖父敷衍,我的父亲敷衍,我敷衍,那些青年们敷衍”的无望的国度。
猫国最终亡国灭族,连一点希望都没有存留,这种彻底而决绝的态度来自**信仰中罪性死亡而神性回归的出死入生的理念。在老舍看来,只有彻底的毁灭,才会有完全的建构,它也许使我们感受到了“末日审判”的颤栗,然而《猫城记》又决不是一部绝望的沉沦之作,它的字里行间依然跳动着炽热的爱国情感,在作者悲天悯人的宗教情怀关照中,这种对社会的全面揭露和否定,只为催国人猛醒。假如猫人能醒,那个鸟语花香、书声朗朗的猫国也许就不是幻想了。
如果我们探源老舍先生的乌托邦情结,除了贫苦的出身和社会时代因素外,对于作为**信徒的老舍来说,宗教体认和宗教情怀就不能不说是他接受乌托邦思想的一个“前理解”基础了。
在**教思想中隐含着一种深刻的社会主义乌托邦思想,即“天国乌托邦”。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笼罩着浓厚的**教色彩,许多空想社会主义者本身就是虔诚的信徒。**宗教所倡导的正直善良、廉洁自立、渴望正义、乐于助人等优良品质,是社会主义运动与宗教的相容性。
早在1922年老舍先生翻译的宝广林作品《**教的大同主义》中就有这样的话:“以牺牲精神,使社会安堵,是福音之所在,即天国也!……平民感觉社会之黑暗与经济之不平者深,……是平民由觉悟而发现其理想之国家,……一面有世界共产,一面有国际联合,……以求建设**之新纪元焉!
……必须以上帝之圣灵,感动之,约束之,而后圣洁美满之社会,可实现矣。……今日上帝之灵,仍蓄于世人心中,继续前进,驱世界际于真善之域,提高斯世,即是天堂。”
老舍的乌托邦理想是一个简单的社会主义乌托邦理想。在这个理想的国家里,天堂的形想是明亮而生动的。把我们的视野从乌托邦的天国拉回到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猫城记》所反映的现实影像同样是鲜明而生动的。
1932年的中国,国民正为**和**的横行所苦,军阀在各自的地盘上作威作福,还强迫饥饿的民众夹道欢迎他们这些所谓保护者,甚至鼓动自己的军队到邻近地区抢劫。在北方地区,每年有近1400000难民从满洲逃进关内,人民群众处在战争的威胁与****的双重苦难之中,民不聊生。而在猫国,迷叶林的所有者们为抵御抢劫者不得不聘用外邦人寻求庇护,更可悲的是,自己手下的护卫军同样是劫匪!
而校园内,一幕接一幕的惨剧也在不断地上演,正如《猫城记》中所描写的,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大学校长、教授被疯狂的学生非法监禁。
当《猫城记》开始在《现代》刊物上**后的第二个月,即1932年9月,**就披露了北京一批教授控告故宫博物馆管理当局偷卖文物的新闻,**一时哗然,当局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事实。这又何尝不是猫国那个被盗卖已空的博物院的翻版呢?
把这些鲜活的现实从中华大地移向遥远的猫国,这种时空的错位给了我们陌生感,从而实现了作者的话语策略,同时也传达给我们又一种另类的感觉,那就是作者悄然改变了的观察视角。
写作《猫城记》的1932年,是老舍在英伦度过了五年教书、读书、写作的岁月后回到混乱不堪、强敌环伺的祖国不久,此时的他对现实政治和国事民瘼的关怀已有了一种全新的视角,那就是以“他者”的眼光重新打量自己曾置身其中的古老文明,对其进行文化反观的新视角。
猫国的天空布满了绝望的阴霾,但这位外来的闯入者却试图用一种感伤的文化构想去描画一个理想的现代中国。
在猫城,尘世间的种种弊端、黑暗、残缺、压抑和匮乏,在外来的观察视野里被放大,使它们与现实世界构成了双重关系,而这个观察者本身又与他心中理想的世界构成了双重的关系,这种强烈的双重对比关系不仅让我们因其中的绝望情绪而颤栗,它让我们联想到末日审判时白色大宝座前的毁灭,但同时又让我们隐隐感受到一份对理想国度的激情盼望,它让我们看见对天国翘首的**信徒脸上的荣光。我们之所以得以看见他们,乃是因为作者的笔端涌流着爱的激情,这是一种强烈的对土地的热爱、对祖国的热爱、对生命的热爱。
在猫城,乡村的劣绅、街面上的庸众、官场上的群丑、校园里的**、儒林中的败类、军队里的懦夫……一切合乎一般公众价值观的美好事物都被颠覆,失去了全部的意义。然而这种颠覆的后面涌动着对理想国度的翘盼激情,激荡着一种来自信仰的坚定意志,从而使这种颠覆性的描述充满了强劲的道德力量。这种道德性的颠覆是一种笑谑,也是一种讽刺,不过它也是双重性的,它也将自己的锋芒指向笑谑者和讽刺者自身。
在这个充斥着绝望气息的猫城,观察者和叙述者成为唯一的被取消者,他被取消的理由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他来自异域,在他的血管里流动的是别样的鲜血,它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空间,这种空间让我们浮想联翩:他是一线希望?猫城的唯一救命稻草?
对西方异域文化的渴求?抑或只是来自**信徒确信的天国等待?
无论这种可能是什么,它都指向一种极大的现实可能,那就是它可能带给作者意想不到的灾难,而事实也确实如此。老舍先生因对这个虚拟猫城的颠覆性叙述而获罪了,获了政治之罪。那么,老舍先生是在说政治吗?
这是否又是他另类的一面呢?
“大家夫斯基哄”、“马祖大仙”、“红绳军”等意象在猫城留给了观察者深刻印象和强烈冲击,而在观察者看来,与其说猫城是毁于外敌的入侵,倒不如说是毁于这个纷乱无序的猫城社会。那么,老舍一定是在抨击政治了?假如真是如此,老舍就太肤浅了!
猫城毁了,猫城是什么?国家?政权?
民族?《猫城记》并不是独立的作品,他依然是一个始终关注着文化的老舍先生的作品之一,深藏在老舍内心的还是他那惯常的、深深的文化伤痛。
走进猫城,这里没有城门,敷衍是他们的传统,就连那些被称为民族希望的儿童们,“脏、瘦、臭、丑”也成为他们的标签,这里昭示的是一种心智不健全、信仰虚无、价值理念模糊的民族性,它们一旦在儿童的心里扎了根,民族的希望便化为泡影,毁灭的绝望也就由此而生。而孩子们的教育则是“入学即毕业”的奇怪现象,这便更是绝望中的绝望了。
在猫城,革命被称之为“哄”,而它的由来常是因外界某一种思想的入驻,因此又为之加上一个个诸如“大家夫斯基”之类的定语,而这些“哄”的效果,照猫城唯一的明白人小蝎的话说,就是“人家的特色还是人家的,人家的改革是真改革了,我们还是我们;假如你一定要知道我们的特色,越闹越糟便是我们的特色。”当然,猫城也有土生土长的“哄”,那就是皇权与民权之间相互斗争的“参政哄”、“民政哄”等等。这些假如称为政哄的话,在小蝎看来,它们也有显明的现象:
“第一,政治只有变动,没有改革。这样,民主思想越发达,民众越贫苦。第二,政哄越多,青年们越浮浅。
大家都看政治,不管学识,即使有救国的真心,而且拿到政权,也是事到临头白瞪眼!没有应付的能力与知识。”
读着这些文字,我想说,与其说老舍是在抨击政治,不如说他是在鞭挞文化。只不过他的鞭挞有别于那个时代普遍的呐喊风格,而是毁灭的风格,但老舍的毁灭是指向新生的,因为他始终是站在文化民族主义者的坚定立场上言说他的文化关照的。这种关照是源于超越的视界,源于信仰的灵魂。
但很遗憾,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政治情形下,国人的接受视野正面临日趋严重的危机,尽管猫城只是一个想象中的火星小国,尽管作者是怀揣着满腔的爱国爱人的热情,但他另类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仍然远远超出了当时意识形态的承受力,老舍感到了深深的懊悔,“失败”成为他唯一可以言说的话语。
然而,正是这部失败的作品,却深刻地揭示了民族落后的症结。老舍先生不仅在作品中用一种近乎绝望的挣扎进行了民族种性的拷问,而且开出了民族自救的药方:以教育立人恢复人性,再从文化的复兴上升到国家民族的高度,这样,民智可开,民族有望,国家可强。
可以说,这样的疗救方案并没有超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启蒙传统,但老舍的突破在于,他一直以来并不看好五四时期一再强调的冲破一切束缚和鲜明决绝的“个性解放”态度,他着眼并关注的是由群体的自觉所体现出来的国家观念和自尊自信的民族意识,这是他独特的关怀视角和解决方式,这里彰显的是先生在重建国民性上与五四先驱的重大差异。老舍先生对市民群体的弱点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深刻洞见,甚至带有一种“执拗的偏见”,然而正是这种偏见使他始终都延续着自己一贯的文化启蒙主题,《猫城记》也不例外。而这一主题之所以深刻,乃是因为,时至今日,当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迷思如过眼烟云般在历史的天空划过,尘埃落定,我们面临的依然是严峻的“文化启蒙”问题。
尽管有许多所谓的后结构主义者,企图用大众的主动性来消解精英话语,但无可否认的是,文化启蒙始终是一个谁也绕不过去的本土现实。
老舍,他始终以明确的文化担当意识固守着自己的文化使命,这是“老舍文学”一贯的深层底色。他自觉地身负破坏铲除旧文化、创造新社会与新文化的双重十字架,坚定地走在文化十字架的思考者和践行者的路上。
在老舍先生一生的创作时光中,有近三分之一都是在英美的自由国度里度过的,异域的文化体验给了他独特的思想感受和情感冲击,在巨大的文化落差冲击下,他踏上的是一个以有着深厚文化积存的文明古国的视阈去发现和理解眼前新文明的历程。他在异域的文化落差中艰难探索,建构起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心理和文化个性,使他能够以“他者”的眼光重新打量自己曾置身其中的古老文明。文化反观的视阈一旦打开,对国民劣根性的强烈批判就几乎贯穿了他的全部作品,《猫城记》也是其中之一,而且是举足轻重的一部。
他的文化心理机制和特异的思想历程,使他自觉地从文化层面去观察描写他所熟知的国民,**民族的命运,指向“文化改造”的预定主题,中西文化及国民性的比较就这样成了“老舍文学”的核心架构。
老舍以他特异的风格著称于世,他以最独特的方式感知自己,同时也就感知到了一个独特的时世,从而创造了一个独特的艺术世界。
当我们再次捧读《猫城记》这部被老舍先生自称为“失败”的作品,掩卷长思,我们的灵魂便不得不叹服于他那惊人的道德眼光和心理深度。作者那种“执拗的偏见”使我们不能不面对我们自身文化的极大缺憾,不能不将审视的眼光投向我们的内心。直到今天,自省与反观依然是我们认识自己、认识世界以及自我改造的必要视角。
在这一点上,《猫城记》无疑是具有深刻的预见性的。
我们的文化需要谦卑!
猫城记读后感(五)
今年30晚上在自己家过的。都期待着春节晚会。包了顿白菜猪肉馅的饺子。
8点正,开始看晚会。打了很久的哈欠,就看见两个亮点。一个是魔术师谢谦的变魔术。
另一个就是由赵本山、毕福剑、小沈阳、丫蛋演的小品。只有这两个是不让我们失望而让我们兴奋的。
初一到初三每天在家给病人输液。**都没有去。初三把买的老舍的《猫城记》一口气读完。
我稀罕老舍的文字。《月牙》、《骆驼祥子》、《二马》、《离婚》、《四世同堂》等,好多都看了。唯独仰慕的《猫城记》没有看过。
这阵子终于在新华书店买到《猫城记》。年前瞎忙着,一直没有时间看这本书。这一天,我终于过瘾了。
老舍先生在1932年完成的一部当时称得上异类的一部作品《猫城记》,当年代表世界文坛最高荣誉的诺贝尔文学奖曾经钟情于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部作品在当时可算得上是一部超越时代的作品。当这部作品被介绍到西方时,这种题材及风格便深受西方读者的喜爱。
有消息说,在1968年,诺贝尔奖已经决定将奖颁给老舍,只是由于他已辞世而作罢。
《猫城记》在开篇部分介绍,主人公乘坐飞机(船)来到火星,遇到当地智慧生命猫人;结尾部分解释,主人公目睹猫人国灭亡后半年,乘法国探险飞机(船)回到地球。从主人公自救脱险,结识猫人朋友,到学***语言,进入猫国都城历险,等等诸多细节,无不符合社会科学逻辑。但在作者写作之时,人类所掌握的科技能力对火星了解还十分有限,对火星上是否存在高级生命也没有定论。
可以说整篇**是构筑在一个科学幻想式的背景上。
在这部作品中,老舍先生的黑色幽默的语言风格展露无疑。老舍先生是京味**的先驱与代表,但在《猫城记》这部作品中却没有像以往那样用过多的北京方言编制形象。一方面这与上文提到的**特殊背景有关,另一方面却是因为作者蓄意尝试着一种特殊的语言风格。
作为猫人看待的另一种外国人,他们在与主人公善意地交流时有这样一段话,“我们为什么组织这个团体呢?因为本地人的污浊***无法矫正的,他们的饭食和毒药差不多,他们的医生就是———噢,他们就没有医生!”类似口语上的突然转折,常常被设计成相声中的包袱,这里令人莞尔一笑的同时,也会适宜地引起我们对那一年代的国民在卫生、医疗方面的状况和***反思。
这篇**尽管主观上背离了当时常用的幽默手法,但客观上偶然地具备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才被世界广泛认可的黑色幽默艺术特色。
写的真好啊!悲凉啊!虽然写的是外太空的猫人,但是可以叫一本丑陋的中国人。
影射的还是我们中国人人性的悲哀。在这本书里,这个温暖的人也终于是绝望了。猫人灭绝。
不战而败。其中有解放前中国的影子,有文-革的影子。有日本人打中国的影子。
那**就像南京大**一样。老师和校长没有薪水。被批斗,学生和老师是敌对的,互杀。
学生没有知识,抵御不了外敌,就会窝里斗。听主人公讲人类穿高跟鞋的美妙,猫女也扶着墙学***头用脚尖走路。猫男则试着穿裤子。
迷叶,猫人的生活离不开迷叶。
和以前**的大烟差不多。吃迷叶才可活的感觉好。猫兵遇到攻城的人,一概后退,给钱就投降。
皇宫的墙上是堆烂泥,墙下沟填满臭水。因为攻城的矮人怕脏。这样可笑的抵御。
(矮人们是我所知道的人们中最残忍的。猫国的灭亡是整个的,连他们的苍蝇都不剩几个。)老舍的原话。
主人公最后搭法国到火星的探险飞机,才回到伟大光明的中国。最后一句结尾是整篇文字唯一有一点光的地方。其余就是灰暗。
《猫城记》读后感(篇6)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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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笑猫日记》读后感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心整理为大家带来最新的“《笑猫日记》读后感”,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的时候,就能在文字中体会到作者的智慧。不妨去写下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新获得的感悟和想法吧,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期待我们的建议能够为您的项目和计划提供更多的灵感和见解!
《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1
前几天,妈妈在学校的书会上给我买了四本《笑猫日记》其中我最喜欢《那个黑色的下午》。这本书写了很多感人的故事,其中最感人的是《灵魂**的狗》,这只狗名叫公爵,它在一场大**上救出了37个有生命迹象的幸存者,可是,公爵在一堆由钢筋水泥制成的预制板中,发现了一个有生命迹象的人。公爵兴奋不已,迫不及待地钻进钢筋交错的缝隙中,不小心被一根钢筋划破了肚子。
它流了很多血,当医生赶来的时候,公爵已经不行了。此时,它送出了它最宝贵的生命。虽然狗是动物,但它比人类有更多的爱。狗是动物王国的英雄和骄傲。从这个故事中,我感受到了:
人与动物有着生死不离的感情。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为《笑猫日记》(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字叫虎皮猫的小猫要生小猫了,它在一个非常隐蔽的山洞里生下了四只可爱的小猫,它们的长相分别是胖头胖脑、很漂亮、很机灵、很瘦小,所以给它们起名一只叫胖头、一只叫二丫、另一只叫三宝、还有一只叫小可怜。有一次过年的时候,老老鼠穿着熊猫的衣服冒充笑猫的表哥,也就是小猫们的伯父,给它们全家拜年,还给它们分别带来了礼物。但是老鼠怎么会给猫类送礼物呢?
它肯定不安好心,后来老鼠的身份还是被小猫们给识破了,它的诡计也没能得逞。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你如何假装你想做坏事,你不能隐藏你的真实身份。
依依的母亲受伤,生命垂危,成了植物人。依依和小猫二丫天天守在床边唱《鲁冰花》,二丫为了不让依依看到它,每天在依依走后,偷偷的开始为依依妈妈唱起这首《鲁冰花》。终于,当睡前的百合花开了,易妈妈终于醒了。
还记得,依依在新年钟声时许下的心愿:愿这束花骨朵儿在冬天时也能开放,愿在花骨朵儿开放的时候妈妈能醒来!
我一遍又一遍地读这本书。当我看到依依的妈妈醒来时,我感动得哭了!依依的妈妈终于醒了。我为依依感到高兴。看完书后,我还让妈妈教我学会了这首《鲁冰花》,这本书让我学到了每个孩子都要好好关心、关爱自己的妈妈,爱的力量是无穷的!
我看了《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富有同情心的二丫人,为了帮助聋哑老人卖报向鹪鹩学习,晚报-商报-东南。她不分昼夜的学***话,甚至练到嗓
子哑了。有一天,人们发现城里有一只会说人类语言的猫。圣诞节到了,二丫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圣诞老人带着二丫来找依的妈妈。她是个植物人。
依依每天给他妈妈唱《鲁冰花》。依依买了妈妈最喜欢的香水百合。新年来了,依依许下了愿望:“希望妈妈醒来时,就是香水百合开花时。”不就之后二丫学会了那首歌《鲁冰花》。
香水百合开了,依依的妈妈被歌声唤醒了。我和艾莉丫学会了富有同情心和坚持不懈,我们会成功的。而依依学孝道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
《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2
寒假里我读了杨红樱的。
笑猫日记写的是一只会笑的猫。所以叫它笑猫。它有思想,听的懂人类的语言。它还会很多外语,如青蛙语,鹅语,鸭语等等。笑猫有很多好朋友,有京巴狗地包天,还有老老鼠,老老鼠是笑猫的地下朋友。因为猫和老鼠是不能成为朋友的。还有绿毛龟,笑猫它们都管它叫”大师”。还有虎皮猫,是笑猫的新娘。还有它的人类朋友,马小跳和杜真子。等等,都是笑猫的好朋友。我想讲里的一个故事,。其实讲的就是5。12大地震发生的事,里面的主要人物有笑猫,笑猫的儿子三宝,阿黄,母白鹅,还有马小跳的奶奶和爷爷。那天下午发生了八级大地震后,笑猫的儿子三宝勇敢的当起了搜救猫,第一次它和一只搜救犬公爵为了救人,公爵被钢筋划破了肚子,内脏都露在了外面。医生看了都说没有办法救了。这时老老鼠对笑猫说,长痛还不如短痛。与其让它在痛苦中挣扎,还不如让它痛快的死去。这时公爵的主人挖了一个坑,把公爵放在上面,拿出枪来朝公爵身上打了三枪,公爵死了。主人把它埋在坑里。主人伤心的哭了。老老鼠说我还从没见一个男人能哭成这样。笑猫说这毕竟是它的搜救犬啊,不知道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了,怎能不伤心。最后主人给公爵行了个军礼,就去救人了。公爵死后,搜救猫三宝又跟另一只搜救犬黑骑士成了好朋友。两个人在搜救过程中配合的相当好。可后来黑骑士为了救人把自己的腿弄骨折了。又跟搜救员走散了,三宝只好扶着黑骑士到处流浪。后来被笑猫发现并救了它们。阿黄救了马小跳的奶奶,马小跳的奶奶又救了81个受伤的人。马小跳的爷爷被石板砸在了下面,幸好有母白鹅从自己的蛋里吸出汁来给马小跳的爷爷喝。爷爷被救活了,可是母白鹅却渴死了。还有很多很多感人故事。地震发生后,所有的人都变了。
好吃懒做的胖头变的勤劳了,淘皮的三宝变的更聪明更勇敢了。大家都变的更热爱生命了。
《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3
假期里,我阅读了不少课外书,如《鲁滨逊流浪记》《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笑猫日记·属猫的人》。里面有值得我学习的土猫人,虽然他们长得又笨又呆,但他们各有优点,尤其是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这本书主要讲了笑猫和球球老鼠去寻找土猫人、风猫人、水猫人、火猫人。不同种类的猫性格也不同。土猫人做事坚持到底,风猫人做事半途而废,水猫人有心术的本领,火猫人虚荣心强,自称大王。后来,四种属猫人进行马拉松比赛。一开始,风猫人遥遥领先,再是火猫人,后面是水猫人,最后是土猫人。然后风猫人看火猫人超越了它们,就失去了信心,去看路旁的风景。火猫人后来掉到了最后,他们用尽力气,在土猫人的后面跑着。这时,已经看到终点了,土猫人加速超越了水猫人,最后得了金奖。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要学习土猫人这种做事坚持到底的精神。这让我想起在朋友家门口钓鱼的事。
那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我和爸爸去朋友家钓鱼。刚开始,我兴致勃勃,后来,鱼一直不上钩,我越来越没有耐心。“爸爸,我们还是回家吧,一条鱼都没钓上来。”我不耐烦地说。就在这时,爸爸一拉鱼竿,一条小鱼钓上来了。我突然又想钓了,因为爸爸有耐心,就钓到了鱼。他的鱼竿一动都不动,而我的鱼竿动来动去的,鱼儿看见了就知道是陷阱。之后,我又试了一次,这次我等了很久很久,“鱼为什么没来吃?”我边想着边拿起鱼线一看,原来是鱼吃完食物就跑掉了。再看看爸爸,他已经钓上来四五条了,而我一条也没钓上。第三次,我安安静静地放下鱼竿等待鱼儿上钩,好一会儿,线动了,我兴奋地提起鱼竿,这次还真钓上了一条小鱼。
我永远忘不了《笑猫日记·属猫的人》这本书,也永远忘不了土猫人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4
《笑猫日记》是我十分喜欢的一部书,因为这本书里懂了作许多多的道理,都让我深受启发,我在本篇读感给大家介绍这本书一一一《笑猫日记》里青蛙合唱团。
这本节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的夜晚,几千只青蛙排着长长的队伍,浩浩荡荡地来到了翠湖公园。原来,这是一个来自乡下的青蛙合唱团。青蛙团长忧忧伤伤的结诉笑猫,越来越严重的环境让他们在乡下也活不下去了。流落他乡的青蛙每天都为人们消灭害虫。可是人们却让他们厄运连连。青蛙要用歌声表达地它们的愤怒之情。天穹之大,它们该去哪里呢?
我看大家留下一个问题,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读一读这本书,便知答案。
读了这一本书,看看那群青蛙们,再想想我们,它们那么辛勤地帮我们除害,我们却无视,等它们没有住的地方时,我们依然无视,那我想说,请大家爱护环境,如果还要污染环境的话,那伤害的就不止是它们了,还有我们自己,伤害我们的健康伤害我们所在处所等,请大家一定要爱护坏境!如果大家想知道这本书的面真正讲了什么内容,那就阅读《笑猫日记》吧!
《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5
最近,我把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给看完了,哈哈,全集哦!这些书非常非常吸引人。
《笑猫日记》的主角,我想我不用说,你就知道是谁了吧?笑猫?没错,就是笑猫!
要是讲笑猫的经历,我想三天三夜都讲不完。微笑猫,一只顽皮的小猫,一只活泼的小猫,一只聪明的小猫,一只可爱的小猫,因为它出生时会笑,所以叫笑猫。它是一只会笑的猫,一只理想的猫,一只理想的猫,一只杜真子最喜欢的猫。
但因为杜真子的母亲不喜欢,就把它扔出了家门。但它遇见了一只连自己都不知道多少岁的老老鼠,于是笑猫就住在了那个老老鼠给它的夏宫里面,还和一只虎皮猫生了三个小宝宝了呢!笑猫乐于助人,它帮助被保姆狗嫉妒的帅仔小狗,别人都笑话嫉妒虎皮猫,它却喜欢虎皮猫,特别是在**中,它利用自己矮小灵活的身躯帮助受伤的人,拯救被困的人,立了很大很大的功劳。
读完《笑猫日记》,我明白了做事不要放弃,哪怕已经没有多多少少希望了,没有多多少少机会了,一定坚持。有一个人一定要勇敢,否则你不能面对这个世界,在勇敢的同时,也要注意哦!要有聪明的智慧。
我很喜欢《笑猫日记》这套书,我买全集19本!你是不是也想读这本书啊!我可以借给你!哈哈,让我们向笑脸猫学习!
《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6
寒假里,我读了《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我懂得了什么是羡慕,什么是嫉妒。自从虎皮猫爬上塔顶后, 笑猫每天都会躺在小山坡上看虎皮猫,这就是羡慕。还有一群嫉妒虎皮猫的猫,它们自封“资格猫”。有一次,为了让虎皮猫下来,它们用玩具大炮打虎皮猫,可是没打中,它们又和老鼠们开会,讨论怎样让虎皮猫下来。难道它们吃错药了吗?这不正是因为嫉妒的缘故嘛。虎皮猫之所以爬上塔顶,是因为它练了好几年的轻功。但是最后虎皮猫被一只暗箭射中了,笑猫背着虎皮猫去了宠物医院。第二天,笑猫去医院看虎皮猫,可虎皮猫出院了,谁也不知道它去了哪儿?可怜的笑猫每天晚上都望着月亮想虎皮猫在哪里。在虎皮猫不在的日子里,那群“资格猫”以为虎皮猫摔死了,就在翠湖公园里开始了一场游行,参加的猫或老鼠可得两个巧克力豆和一包牛肉丝。看,它们多嫉妒,多阴险啊!
我要向书中的虎皮猫、笑猫学习。做事不能半途而废,要做到底,哪怕是一年。向笑猫学习乐于助人的精神。在别人遇到困难时,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能嫉妒别人,我们应该把那些比我们厉害的人作为目标而努力奋斗。对于那些不择手段攻击他人的人,终究不会有好下场的!
《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7
笑猫日记读后感范文三篇
笑猫日记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笑猫日记这本书,它出自儿童作家杨红樱神奇的笔下。故事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座城市里,住着一只会笑的猫,叫笑猫。一天,他发现公园的白塔上,有一只高贵无比的虎皮猫,站在高处眺望,从此他就深深的爱上了白塔上的虎皮猫。可是,虎皮猫突然失踪了。于是笑猫踏上了寻找虎皮猫的征程。
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在古老的钟楼中找到了虎皮猫,虎皮猫为了让人们祈祷幸福,天天晚上敲钟,耳朵被钟声震聋了。老老鼠告诉笑猫,在西方有一座美丽的蓝山,上面有一种兔耳朵草能医治耳聋。笑猫马上动身前往蓝山,旅途中他遇到了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花公豹,它们都被笑猫的真情打动了。这一路,笑猫走的义无反顾,终于采到了兔耳朵草,却被几只贪吃的兔子吃掉了,活了几万年的绿毛龟说:“只要心中有爱就会有奇迹出现。”于是笑猫又回到了钟楼,天天给虎皮猫讲它俩的故事,奇迹真的终于出现了,虎皮猫的耳朵真的恢复了,可以听见声音了。它俩举行了盛大的草坪婚礼,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读到这我的眼睛情不自禁的流出感动的泪花。对!绿毛龟说的没错,“只要心中有爱就会有奇迹出现”。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文中的笑猫,为了爱,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我们要热爱生活中的每一个人爱家人,爱老师,爱朋友……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身边的动物虽然小,但他的力量是巨大的无穷的,因为它们的心中也有爱。
爱,是什么呢?就是关心关爱身边得每一个人,让别人幸福,自己也就幸福。
笑猫日记读后感篇二
狗和狗之间有什么阴谋呢?今天,我就看了一本书《保姆狗的阴谋》。
这是一个讲述着一个腊肠狗和牧羊犬的故事,下面我就来给你讲一下这个故事吧!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腊肠狗的体形要比牧羊犬的体形小得多,但是腊肠狗的年龄要却比牧羊犬大得多。当才出生不久的牧羊犬来到腊肠狗身边时,腊肠狗一斤是一只成年狗了。腊肠狗非常喜欢牧羊犬。腊肠狗对待牧羊犬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慢慢的,牧羊犬长大了,越长越高,越长越漂亮,长得惹人喜爱,但牧羊犬还是非常的依恋腊肠狗。也慢慢的,腊肠狗失宠了。所以,它觉得是牧羊犬夺走了他的宠。所以,嫉妒的火在它的心中燃烧起来。它要害死牧羊犬。腊肠狗一次又一次的想把牧羊犬害死,可又一次一次的让笑猫(马小跳表妹杜真子那只心爱的猫)阻止。但是,最后一次,它制造了一次车祸,可它万万没想到,它自己却死了。就向笑猫所说的一样: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好好地活着。腊肠犬也一样。但它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牧羊犬头上的一片天空呢?
是的,嫉妒心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会使人,也会使猫、狗丧失理智,做出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出来。这篇文章也不就是这样的吗?所以,我们看到别人的好,要去羡慕,不要去嫉妒。我们得到了好,不能骄傲,只能谦虚。
笑猫日记读后感篇三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感人的书,这本书是《笑猫日记》之蓝色的兔耳朵草,我才看了前三则,就感动得不得了,里面重要的人物是:虎皮猫。笑猫,后面还讲到了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里面大概的内容就是:笑猫在钟楼里找到了虎皮猫(它是笑猫最爱的一只猫)但是它的耳朵被钟的声音震聋了,结果笑猫四处求医问药,但还是没有方法医治虎皮猫的耳朵,有一天,一只老老鼠(它是笑猫的地下朋友)说它以前在梦里梦见过治耳聋的方法,然后笑猫就很快把它哄睡着了,结果,老老鼠真的梦见了治耳聋的方法,去蓝山采摘蓝色的兔耳朵草,结果笑猫真的为了虎皮猫冒着生命危险去了蓝山,笑猫在一路上遇上了山蜘蛛。公花豹。母老虎。湖怪。猫头鹰,每次在遇到它们的时候,笑猫都是用它和虎皮猫之间的故事感动了它们,最后笑猫成功地摘到了蓝色的兔耳朵草,但是在笑猫睡着的时候,蓝色的兔耳朵草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吃了,最后笑猫伤心地离开了这座蓝山,去了马小跳家(他是笑猫的主人的亲人)。
在马小跳家里,笑猫看见了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它能闻出孩子的味道)结果那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说,虽然你那蓝色的兔耳朵草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吃了,但是你能用真心对虎皮猫说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这样或许能让虎皮猫的耳朵恢复正常,结果笑猫去了钟楼,看到了虎皮猫在敲钟,后来的几天里,笑猫一直在对虎皮猫说之前经历过的事情,说着说着,铁树居然开花了,连枯了好几年的枯树也长出了几个绿绿的嫩芽,结果虎皮猫的耳朵就可以听见声音了,最后笑猫和虎皮猫举行了一场草坪婚礼,最后它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8
今日,我朗读的这本书是笑猫日记,我看的这本书是说一只能小的猫:笑猫,在探寻它?心爱的猫:虎皮猫的一个故事。
故事是如此的:老老鼠今日携带一只没尾巴的老鼠,带它来到了笑猫的夏宫,说它在一个烟囱上看到了一只虎皮猫,笑猫立刻爬上烟囱,不料,那只虎皮猫却把笑猫一把推下去,把笑猫的腿弄骨折了,不久,它们便了解那是一只男猫,老老鼠它们很不容易才把笑猫弄回家,笑猫回家后便看见了那一只能闻出小孩味儿的乌龟,可是此刻已经变成一只绿毛龟了,在绿毛龟的帮忙下,笑猫开始探寻虎皮猫了,听绿毛龟说在一个屋顶上有一只虎皮猫,于是,他们启程了,在那儿绿毛龟和笑猫遇到了一只波斯猫∶雪儿,当雪儿很不容易把虎皮猫请来的宛若后,笑猫就发现了它不是心中的虎皮猫的时候,它就告诉了那只虎皮猫说笑猫刚刚说的那赞美的话,那是由于笑猫把它当成了那一只虎皮猫,虎皮猫见了十分生气,跑到屋里,到处乱抓,由于这一次虎皮猫把它的爪子染上了颜料,所以就成了一副梅花图,就由于这一次的事情,雪儿特地地办了一个画展,所以使不自信的虎皮猫变得自信起来。
笑猫也该起探寻它新中的虎皮猫了,所以它告别了雪儿,可是虎皮猫需要要和笑猫一齐去,所以,它们就一齐走了。
最后,在一天早晨,笑猫最后见到了它心爱的虎皮猫,正当笑猫想说喜欢它的时候,喜欢它的时候,虎皮猫的耳朵却听不见了。原先。虎皮猫的耳朵是被钟给震的听不见的。笑猫叫虎皮猫来和它一齐回家的时候,虎皮猫却如何也不同意,这是,笑猫祝愿着虎皮猫的耳朵可以好起来!!
我也非常期望虎皮猫可以好起来,让大家一齐祝愿虎皮猫吧!!
读完这片文章,我以控制不了情绪,眼泪花花。躺在床上,联想到了中国朝廷之争。自古以来,有多少朝代的大臣因嫉妒,谋篡皇位,使自我的国家起内讧,让别国抓住尾巴。大伙记得隋炀帝么?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被他手下的心腹——宇文化及所杀害。
嫉妒好比是一团火红的烈焰,而爱是一团充满无私奉献暖暖的火苗。所以大家不可以有嫉妒之心,因让爱的火苗撒遍世界!
《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9
《笑猫日记》读后感。可爱的杜真子有一只小猫,名叫笑猫它会笑你记的吗?笑猫戴着有海军徽的冒子,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这次的《笑猫日记》是说“想变成人的猴子”。
杜真子的爸妈都不喜欢笑猫,笑猫就来到了一个花园老老鼠已为笑猫会吃自己的孩子,他就和笑猫约定如果你不吃我的孩子我就把我的“夏宫”让给你住。笑猫猫心想我本来就不吃老鼠,看见别的猫吃老鼠就恶心。笑猫答因了,然后老老鼠把夏宫给了小猫。杜真子知道了夏宫后,就每天都给笑猫送送东西吃。杜真子把这个夏宫给告诉了马小跳。
有一天马小跳像往常一样和笑猫送东西常,在桥上看见一个对对眼猴子赚钱。马小跳觉定把猴子救出来。他喊了几个小朋友一起救那只猴子。几天猴子被救了出来,笑猫让猴子一起住在夏宫。一天一场大雨把夏宫沿了。
马小跳让笑猫和猴子住在自己家里。猴子来到马小跳家家里它就像变成人,猴子问笑猫如果会看书就变成人,还会看电是就可以变成人了?我说:“不是要做人,还有很多事要做”。有一天马小跳没事做。为了找点事做他把猴子抱到厕所里给猴子洗澡,猴子得意洋洋地说:“只有人才会和人洗”。我说:“你反正不能变成人,猴子真固执,”。吃晚饭时马小跳和猴子干杯。
猴子说:“只有人才会和人干杯”。我心想看来他真真是走火入魔了。到和猴子告别的时候了,我们把猴子送到森林里就依依不舍的离开了猴子。 我们要学习猴子对与某种事物的坚定信念,还有在对对眼面前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有对生活的渴望。
《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10
这周,我读了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之塔顶上的猫》。
这本书是关于一只美丽而优雅的虎皮猫站在一座高塔的顶部。她总是那么迷人。这激怒了一群有名的合格猫。他们不能去他们不能去的地方。他们开了个会骂虎皮猫,怒气冲冲地游行,拿着枪和坦克去打虎皮猫,但塔顶太高,他们打不动。
虎皮猫的优雅也吸引了一群花鹭,但是虎皮猫喜欢独处,所以她避开了花鹭,独自去了一个安静的地方。虎皮猫走了,花鹭也走了。后来,一只假猫被扔在塔顶上。从此,虎皮猫再也没有出现过
虽然我不知道虎皮猫的结局,但在我心里,虎皮猫总是那么优雅高贵。虎皮猫确实非常可怜,她的妈妈已经离她而去了,她站在高高的塔顶上,是为了实现妈妈未了的心愿,她和妈妈一样,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啊!可是,为什么同伴们却这么残忍地对待她,这真让人觉得可恨!
这些高贵的猫是如此自私,没有同情心,在他们的心里,只有深深的嫉妒。
我们不要像这些高贵猫,看到别人比自己优秀就背后中伤,而应该付出努力,用成绩同别人竞争,这才是上策。因为嫉妒是空虚和无能的表现。只要我们有一颗善良的心,真正地表达自己,我们就能超越自己和他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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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11
这几天,我看了几本很有意思的书——《笑猫日记》丛书。这几本书的主人公是笑猫。
难道猫也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题目,自言自语道。相信你们也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一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很多种笑。在它高兴的时候,大笑;愤怒的时候,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苦笑;发威的时候,狞笑;看不顺眼的时候,嘲笑……
笑猫它人缘可真好,有许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笑猫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宠物。有一次,大雾天气,侦探笑猫和地包天去翠湖公园玩。碰到了保姆狗老头儿,地包天问:“怎么不见帅仔?”老头儿紧张地说:“雾…雾太大了,帅仔丢……丢了。”大家脸上显出急切的样子。找了好久,大家找到了帅仔,可保姆狗老头儿却不见了。笑猫问帅仔:“是谁把你关在这的?”帅仔说:“我和保姆狗老头儿玩捉迷藏,它让我在山洞里数一百秒,然后找它。可我进来了,就出不去了!”哦,怪不得老头儿溜了,这又是它的阴谋,要不是笑猫碰见它,老头儿的阴谋,又要得逞了!在《保姆狗的阴谋》中,笑猫把保姆狗的阴谋,一次又一次地揭穿,真是个名不虚传的侦探;在《塔顶上的猫》中,笑猫又感情用事……
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如《想变成人的猴子》、《幸福的鸭子》、《虎皮猫,你在哪里》、《蓝色的兔耳朵草》和《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等。所以,我建议大家也看一看《笑猫日记》。
看完这几本书,我懂得一个道理:善良的心灵,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笑猫日记》读后感 篇12
《笑猫日记》中的系列故事情节离奇曲折,充满幻想,充满童真童趣,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非一口气读完不可。读这本书我仿佛跟随主人公进入到书中描述的情景中。比如:读“云朵上的学校”,我仿佛跟随笑猫来到了云朵上的学校,看孩子们课上愉快的学习,课下快乐地做游戏:用南瓜捉鱼,跟青蛙学习游泳、学跳跃,骑着仙鹤在天空中飞翔。每当读到这里,我总会放下书,抬起头好奇地仰望天空,希望天空中飘过的云朵上真有一所这样的学校。
《笑猫日记》中刻画的人物性格鲜明,特点突出。故事赞扬了真、善、美,鞭挞了假、恶、丑。笑猫是一只会笑的猫,他会用微笑、苦笑、冷笑等笑容表达自己的心情。笑猫的三个孩子分别帮助人们做不同的工作:胖头在马戏团表演,给孩子们带去欢乐;二丫帮助孤苦的老人卖报纸,以维持老人的生活;三宝是一只搜救猫,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三个孩子的妈妈虎皮猫是一只超凡脱俗心中充满爱心的猫。它们的行为使我坚信:动物就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和我们一样的喜怒哀乐。
《笑猫日记》的语言生动形象,语句优美。例如“翠湖边上的柳树都返青了,柳枝上冒出了绿豆般大的芽苞”,“清明节的雨飘洒在柳枝上那一片片刚长出的新叶上,将它们都变成了嫩绿的泪眼”。两句话都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抓住了春天的特点。每当读到这里,我眼前总会出现“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的胜景。
《笑猫日记》是我的知心朋友,它时刻陪伴在我身边。它总能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我;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慰藉;在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给我鼓励和信心;在我“得意忘形”的时候给我忠告和劝勉。
读《笑猫日记》我体会到:乐于助人、以诚待人、心地善良的人会给别人带去快乐,给自己带来幸福。虚伪冷漠的人不会有真正的朋友,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人。
《笑猫日记》给我童年带来了许多欢乐。我深深地爱着它——“童年的小伙伴”。
最新双城记读后感优选
如何正确的书写作品的读后感?作品这本书让我升华了自己的世界,也让我的认知更加清晰了。 在读后感中,应该重点写出那些让你思考的部分,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您整理的一篇独家“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读后感【篇1】
双城记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例如得伐石的妻子狄安娜,她出生于被侮辱、被迫 害的农家,对封建贵族怀着深仇大恨,作者深切地同情她的悲惨遭遇,革命爆发前后很赞赏她坚强的性格、卓越的才智和非凡的组织领导能力;但当革命进一步深入时,就笔锋一转,把她贬斥为一个冷酷、凶狠、狭隘的复仇者。尤其是当她到医生住所搜捕路茜和小路茜时,更被表现为嗜血成性的狂人。最后,作者让她死在自己的枪口之下,明确地表示了否定的态度。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梅尼特医生被侯爵兄弟害得家破人亡,对侯爵兄弟怀有深仇大恨,但是为了女儿的爱,可以摒弃宿仇旧恨;代尔纳是侯爵兄弟的子侄,他大彻大悟,谴责自己家族的罪恶,抛弃爵位和财产,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赎罪”。这对互相辉映的人物,一个是贵族暴 政的受害者,宽容为怀;一个是贵族侯爵的继承人,主张仁爱。他们中间,更有作为女儿和妻子的路茜。在爱的纽带的维系下,他们组成一个互相谅解、感情融洽的幸福家庭。这显然是作者设想的一条与暴力革命截然相反的解决社会矛盾的出路,是不切实际的。
《双城记》有其不同于一般历史小说的地方,它的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在法国大革命广阔的真实背景下,作者以虚构人物梅尼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情节错综,头绪纷繁。作者采取倒叙、插叙、伏笔、铺垫等手法,使小说结构完整严密,情节曲折紧张而富有戏剧性,表现了卓越的艺术技巧。《双城记》风格肃穆、沉郁,充满忧愤,但缺少早期作品的幽默。
双城记读后感【篇2】
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
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
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
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
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
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双城记读后感【篇3】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
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双城记读后感【篇4】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以法国大革新为布景写的一篇小说,它是发生在巴黎和伦敦两个城市之间的故事,所以叫双城记,下面介绍首要人物及联系:
马柰特大夫:故事主人公马奈特大夫初度上台,即已是一具白发苍苍,形容枯槁的活尸,一台只会静心做鞋的机器,彻底丧失了沉着和爱情。他给人从狱中解救出来,“死”而复生,逃离从前那样亏负他的法国。五年之后,已经在伦敦清静的街角休养生息,往时遭受虐待的暗影仍一再进逼,打扰他的梦境。
露茜·马奈特:马奈特医师的女儿,娇小轻盈的美丽身段,一头丰盛的金发,一双和银行的劳瑞先生的目光相遇时带着问询神态的蓝眼睛,一个具有稚嫩润滑的独特功用的前额。后和夏尔·达柰成婚。
夏尔·达柰:发育杰出,容貌正经,脸庞饱尝日晒,是一副年青上等人的气派,他的叔叔埃弗瑞蒙德侯爵曾凭御赐空白捕票断送了马奈特大夫的前半生。
德发日配偶:巴黎圣安东区一家酒铺的老板,曾是马奈特医师的旧仆。他的酒铺是革新集体隐秘联络的据点,但是对太太欲将马奈特大夫一家斩尽杀绝的`密议,他并未插手。
西德尼卡顿:使用形似达奈的条件,李代桃僵,打破了德发日太太的张狂的复仇方案。
为了深爱的露茜,替代她的老公上了断头台。
双城记读后感【篇5】
小说是以标题的这句话作为开头的,接着还对这个时代进行了描述,同样是以标题所示的结构,几对反义词:智慧与愚蠢、信仰与怀疑、光明与黑暗、希望与绝望,便构成了整本书的开端。
开端对这个时代的描述正如整部作品的灵魂,渗透在每个情节之中,看似对立的两方却同时的存在于矛盾之中,而且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我们可能一开始的时候无法理解这句富含着深意的话,但是随着对故事情节的逐渐掌握,我们似乎可以琢磨出那么一些大概。
作者以虚构人物马内特医生的经历为主线索,把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互相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马内特医生的冤狱事件、马内特医生的女儿与贵族达尔奈的爱情故事、马内尔医生的仆人德发日夫妇的复仇故事,三个故事相互独立却又相互交织,给我们展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景象。.
现在我们来体会一下,为何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最好与最坏看似对立,其实不然,当我们视这个时代为一个整体的时候,那么这个整体是必会有不同的组成部分的,那么最好与最坏作为一个时代的评价,当然也是对于不同的人而言的,最好的时代,是对于贵族而言的,最坏的时代,是对于平民而言的。贵族,在这个时代里,可以因为他的出身便拥有一切的特权,一切自己所希望得到的享乐方式,一切的随意践踏平民的权利。然后平民却相反,在这个时代里,他们不得不忍受这贵族的欺凌、压迫,他们无力反抗,似乎是命中注定他们不得不接受上天对它们的所施加的不幸,贫穷、饥饿、压迫……
在哲学上,我们曾接触到一个观点,那就是矛盾双方的相互转换,在小说的发展中,确实如此,贵族不断用自身的特权给平民施压,平民就像那小小的蝼蚁在贵族的脚下小心翼翼的前行,尽管如此,却依旧难逃贵族那随意伤害别人的自视清高的残暴。随着受迫害的人越来越多、复仇的情绪越演越烈,那一句“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话就开始应验了。平民以一人之力是难以反抗的,当他们发现身边的每个人都有着跟他们一样的切身感受的时候,便团结在一起,为自己的自由做斗争。这时候,最好的时代和对坏的时代就倒转过来了,对于平民,他们终于可以复仇了,对于贵族,他们将要接受到从未有的灾难。
在小说的前面部分,对于贵族的暴行是有花费较多的笔墨描写的,“大人”的宴会以及去庄园的路上,生动的展示了,贵族在那个时候的骄奢以及对于平民的伤害。尤其是马车将小孩压死,却丝毫没有反应,正如手中捏死一只蚂蚁一般的不屑。对此,我们亦会抱着与平民同样的态度,对贵族的恶行进行批判、鞭笞。
可是,当我们看到小说的后面,我们亦会发现,其实平民亦做着跟贵族同样的事情,被复仇的情绪冲昏了脑袋,随波逐流,没有自己的主见,集体的讨伐那些本无任何关系的贵族。
曼内特德妻子因为家族的仇恨,对于“厄弗里蒙底”贵族报以深恶痛绝的态度,并且一定要将任何身上流淌着这个贵族血液的人统统赶净杀绝。
他们是疯狂的,他们是失去理智的,在复仇的情绪面前,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刚毅有力。
其实我们发现,最好的时代对于平民来说,是一个终于摆脱地主翻身做主人的时代,是一个终于可以自由呐喊、说出自己诉求的时代,但是我们发现这个时代依旧是可怕的。
回到小说,对达内尔有两次的审判,而两次的审判的标准是什么,是人民的情绪,第一次,医生通过讲述自己是曾经被迫害的一份子,从而引起群众的共鸣,而后对他产生同情,因此,达内尔就被释放了。第二次,医生在巴士底狱的手稿被读出,群众对贵族的仇恨便不断加深,复仇的情绪被不断煽动,因此达内尔便成了绝对不可以饶恕的罪人,因而一定会被送上断头台。
群众对于正确与否是没有判知的,一味的随波逐流,因此也导致了血染法国的不断重演。但是,我们都知道,贵族对于平民施以的暴行是不能够抹去的,但是同样的,鲜血对于失去亲人的伤痛也是不能抹去的,在杀戮中获得的报复是不能让自己的内心平静的,逝者已逝,但是不应该是用血祭奠,狄更斯想传达给我们的是一种反战的情感,一种人与人之间不应该以伤害作为代价去相处,我们都渴望一个时代,那就是对于人人而言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即不是通过暴力革命的手段进行时代的更迭。
但是,我们知道,这个时代永远会是一个最好与最坏并存的一个时代,不为什么,因为有对立,这个整体才能够维持下去。
猫城记读书笔记(汇编6篇)
不容争辩,当我们化身为孩子们的老师,我们应该注意自己对孩子们的教育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丰富老师授课经验,提高主观能动性。平常你收集了优秀的教育笔记吗?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猫城记读书笔记(汇编6篇),感谢您的参阅。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1
读了一遍《边城》,首先是疑惑,翠翠——一个渔家女孩,喜欢上了当地的大户,而因害羞不曾理解对方的亲事,而对方家的老大老二都喜欢她,老大之后死了,老二就对她不怀好感,所以一向等到翠翠的爷爷死去都未曾结婚,而处于一向的等待中……
这是什么杯具喜剧就当是杯具,那《红楼梦》还有揭示封建统治的罪恶的主旨呢,而这《边城》写得太单调了,也就是农村中发生的一些平凡事,天天都能看得见,有什么写头呢
想不出来,又不高兴再去另选书目写读后感了,仅有认真琢磨,幸好我读过沈从文先生的书,书面上就写着:“对我自我作品,我比价喜欢的还是那些描述我家乡水边人的哀乐故事。所以我被称为乡土作家。”——作者自述。对了,就是它,“乡土作家”,再联系其书,果觉有一股乡土气息流出。
“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能够计数。”如弓背的溪流,如弓弦的山路,这就是纯粹的乡村景象。
然而,在物质礼貌飞速发展的今日,还谈什么自然的乡村景象,谈什么美丽的绿水青山,恐怕仅有在什么景区才能看到这一派景象吧,然而不能体会出,景区是自然吗怕是沾了不少人的手的肮脏的修改。
如今,还到哪里去体会这书中所描绘的美景呢仅有再回到书中来体会。这或许便是沈从文先生的明智之处,或许他在他所生活的年代就已经预测到今日的环境危机,的确,当今的环境危机十分严重。
先不要提城市中的被污染得称为“黑龙江”的河了,也不必提那些被游人扔得满面垃圾的湖了,就连农村里的原先极为清澈美丽的而今被人们倒垃圾而导致河边的庄稼没法长,小时候,我与伙伴们还能在河边打水瓢、钓鱼、折芦苇,而今,遍地的垃圾遮盖了芦苇,污水侵入了小河,我们仅有远远站着观看,回忆童年的游戏,而长辈们说他们小时候还能在河里游泳,这可与当今所谓的游泳池大不一样,原先的河流是天然的、毫无杂物的,小河清澈见底,甚至能下水摸鱼,而今的游泳池是死水一潭,毫无生机,人们只能在水里扎扎猛子,来个仰游,哪如先前的自然、默契、清爽,那水里沾满了人们手里污浊的科技气息,那水的蓝与海的蓝完全不一样,那说不准就是夺取人们性命的东西。教师也以往跟我们说过,住在黄果树瀑布上游的人们经常伐木造林,导致黄果树瀑布断流,游人来时没有水,而当国家的大人物来时就会发水,是水库流出的,那由人们控制的黄果树瀑布还会和先前一样让人感到一片和谐吗科技的发展也使自然受到破坏。
撇下河流污染问题不谈,植物破坏也同样严重,城市中土生土长的植物被破坏,就到外地搬运树苗,而搬运来的花草就放在街上,人们随心所欲地将它摆放,什么国庆,什么春节,它放在街上,如同笼里的鸟儿,早已与大自然隔离了,更如一个卖艺的。而那些路边的树苗也被人们修改得整整齐齐,一点都不自然,人们利用他们的智慧,遏制了植物的本性,扼杀了自然的自然。如今人们甚至想征服自然,人本是由自然产生,而今竟忘本。
环境污染还不止这些,还有大气污染,漫天尽是黑烟,农村中的炊烟能和自然和谐相处,而城市中的汽车尾气不能。更另人费解的是,尽管相关工作人员认识到了这一现象,那书里所揭示的污染现象还少吗恐怕这些书都能堆起一座小山了,而他们视若无睹,河流污染何时停过,仅在河边做了些花样;植物破坏何时停过,仅在路边弄了些如同路灯一样的玩意儿;大气污染何时停过,仅在路边植下了一些工具罢了,治标不治本。
而今,我们仅有到沈从文先生的书中去泛舟河上,漫步林中,闻闻那古老的气息。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2
“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读这本书,有很多的感悟。唯有文字,可以帮我表述内心的千言万语。
童年如同青春一样,是人这一生当中仅有的一次,失去了就不会再拥有。
童年,无忧无虑。现在回想,这一路走来,有多少人陪伴着你,又有多少人离你而去……
人生路很长,所以有很多的美好。可是那美好,终究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再美好,固然也有失去的一天。那么,与其遗憾失去,还不如眺望未来并心怀感恩。
像林英子那样,即使在不断的失去中长大。却依然,珍藏着失去的美好。
当今社会,我们的青春或许大多数都被青春偶像剧占据了。所以同学们不免发现,这些电视剧中总有一句台词,那就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说实话,我很讨厌这句台词。并且,我想说:时间很无情,它可以毫无忌惮地剥夺我们的一切。可是,难道我们要因为那段很美好的记忆就回到过去吗?难道那段美好的日子流逝之后,我们往后的人生都不值得一提了吗?仔细想想,当然不会。
我们一旦失去了童年或者青春,就真地,再也回不去了。这就是人生,有得有失。你失去了这段时光,不一定就一无所有。就像我们失去了童年,却又迎来了青春一样。一切,都需坦然面对……
童年,每个人拥有的记忆都不同。不管是辛酸史还是幸福史,我都希望大家把它牢牢记在心里。因为,那是一场纯洁的盛宴。有我们遇到的人,有我们经历的事。
拥有童年时,还小,不懂得珍惜。所以,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请不要把这大好的时光挥霍。这是一段特殊的经历,一定不能留下丁点遗憾。
最后,我想说,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我希望,在青春逝去时,我们都能成为更好的自己!
也能用心记述,那些远去的,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3
1、翠翠,你若肯为幸福再努力一吧
《边城》已读到后期了,这才发觉对沈从文笔下的这个小丫头有许多想说却不知如何表达的话。也许是我的性格问题或者是认识问题。我总是不能理解翠翠在躲避摊送老二的什么啊! 边城应该是块好地方,婚姻并不那么死板。既是这样,那有什么话便说就是。少女总有个害羞的情结 ,不能直接说出来,表示总该有吧!不应该让所有人都弄得云里雾里的,有什么想法,大胆说出来!幸福是我在自己手里的,摆渡也就那么一辈子,有所表示,谁都不会留有遗憾。
你若不惜,他亦不爱。自己的幸福,自己寻找,剩下的人靠边。千万别,亲手,葬去了自己的幸福。有些事错过了就是永远,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但值得肯定的是,边城这地方淳朴无比,淳朴到两个年轻人不用哪么卿卿我我,就已明朗如初的两情相悦。他们的感情就像白河的水一样,清澈透明,让人不免有些羡慕和感叹。却也因如此,他们都不能豪爽的主动表明心意,他们的爱留有遗憾,就像翠翠在章末时二老那若有若无的身影 。
《边城》读完后,总有种莫名奇妙的感觉。那么浓厚、淳朴的乡土民情,那么善良、和谐的人们,可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妥。也许是大老的死,那么突然,那么莫名其妙,急促到让人不敢相信,这会是上天特意安排的。总是在构思着,要是大老没有死,翠翠和二老将会是怎样的结局。又或者是老船夫的死,多么和蔼的一位老人啊!具备了茶峒人的所有品质,对孙女的爱更是掏心掏肺的呢!可为什么就给走了呢?还那么安详,让我以为这个故事还没有完结,一直可以到永远的永远。
我本来想着,暂且祝她幸福。可总感觉,这样的幸福我给不起,她也承受不来。那就随缘吧!就像白河的水一样,想流哪流哪。心啊,要走哪走哪吧!
2、故事中祖孙情节也是感动人心的情节之一。祖父与翠翠的细腻互动强烈散发出亲情,令人心生羡慕。然而祖父因为爱的太深所以处处寻找他以为对翠翠的最好选择,结果却弄巧成拙,以至于翠翠的人生由一颗闪亮的水晶,因一时失手,顿失光彩成了一颗普普通通的石子,也许有人会觉得祖父的行为令人气恼十分,但再想想,这块水晶是谁一点一滴琢磨出来的呢?即使它不再闪晶,即使失去了一切翠翠仍有活下去的希望,她没有因此而倒下。翠翠走出了一条不一样的人生路。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人名言都告诉我们读好书的重要性。《边城》就是一部很耐人寻味的作品,读了这本书,我受到了许多启发。
汪曾祺曾经评价:“《边城》的语言是沈从文盛年的语言,最好的语言。既不似初期那样的放笔横扫,不加节制;也不似后期那样过事雕琢,流于晦涩。这时期的语言,每一句都“鼓立”饱满,充满水分,酸甜合度,像一篮新摘的烟台玛瑙樱桃。”
《边城》是一部怀旧的作品。沈老曾经告白读者:“我准备创造一点纯粹的诗,与生活不相粘附的诗。”《边城》用人性描绘了一个瑰丽而温馨的世界,一个充满爱与美的天国。作品所描绘的人生,是在一种洋溢着诗情画意和浓厚的地方色彩的特定环境中展开的,社会背景与矛盾被诗化了,淡化了。这与当时动荡残酷的社会现实是有很大距离的。有人认为这表现出作者对现实政治的隔膜。而我却认为这是沈老故意为之,他刻意创造了一个纯美的世界,表达了他内心对理想人生的执着追求。那么诗意的理想化世界;那么纯真的两个年轻人;那么美好的一段刚萌芽的爱情,结果却是悲剧。这是作者的有意处理,以此引起读者对“美”的毁灭的痛惜和思考。正如题记所写:“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即是对边城历史与现状进行独特的思辨与批判。创作《边城》时沈老虽然宣称是创造“与生活不相粘附的诗”,而实际上却正是针对湘西的“现在”,与非人性,非人道的现实生活“粘附”起来,为满目疮痍的现实所感发,呼唤着自由的,美好的,“牧歌”式社会的回归,并以此对当时湘西封建宗法社会进行批判。所以认为他的创造太过于天马行空,不切合当时政治背景,是对他的误解。沈从文是一位以“美”和“爱”来反观黑暗现实社会的人道主义作家,而且具有深厚的悲剧意识。读了《边城》且内心涌动出一股哀伤情绪的人,就会理解。
《边城》寄托着沈从文“美”与“爱”的美学理想,是他的作品中最能表现人性美的一部。这部小说通过对湘西儿女翠翠和恋人傩送的爱情悲剧的描述,反映出湘西人民在“自然”“人事”面前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惨痛事实。翠翠是如此,翠翠的母亲也是如此,她们一代又一代重复着悲痛而惨淡的人生,却找不到摆脱这种命运的途径。
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揭示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民淳良的心灵。关于《边城》的主旨,用沈从文自己的话说就是,“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边城》以撑渡老人的翠翠与船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的爱情为线索,表达了对田园牧歌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种宁静的生活若和当时动荡的社会相对比,简直就是一块脱离滚滚尘寰的“世外桃源”。在这块世外桃源中生活的人们充满了原始的、内在的、本质的“爱”。正因为这“爱”才使得川湘交界的湘西小城、酉水岸边茶峒里的“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得的一份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
《边城》正是通过抒写青年男女之间的纯纯情爱、祖孙之间的真挚亲爱、邻里之间的善良互爱来表现人性之美的。作者想要通过翠翠、傩送的爱情悲剧,去淡化现实的黑暗与痛苦,去讴歌一种古朴的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翠翠与傩送这对互相深爱着对方的年轻人既没有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更没有充满铜臭味的金钱和权势交易,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的自然的男女之情,这种情感像阳光下的花朵一样,清新而健康。作者不仅对两个年轻人对待“爱”的方式给予热切的赞扬,而且也热情地讴歌了他们所体现出的湘西人民行为的高尚和灵魂的美。《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
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
作者以纯净的笔触谱写出一首爱与美之歌。湘西淳厚朴实的人情世态,健美古朴的风俗习惯,新奇幽雅的山光水色,情调爽朗明快,色彩绚丽清新,是一幅优美别致的风土人情画卷。而青年男女的情爱,父子祖孙间的亲爱,人民相互之间的友爱,以及自然万物之爱与湘西之美糅合在一起,了无痕迹地融人了全部故事情节和人物形 象之中。沈从文在谈及《边城》时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边城的青山绿水是美的,边城的故事是美的,边城人那种沉浸于生活、融会于自然的心态也是美的。
沈从文小说独具地方特色。他的题材、人物、自然景色、风土人情、语言,无不涂上“湘西”的标记。题材是湘西社会日常生活中摄取的;人物是湘西农村的“愚夫俗子”,一批土生土生的“乡下人”;景色更是湘西山山水水迷人的美景。沈从文更是描绘风土人情的高手,他画出一幅幅风俗长卷,婚嫁、习俗、服饰、神话、传说、信仰、礼节……无所不有,无所不奇,使他成为现代中国的“风俗画家”。他特别善于揭示这些一代一代流传的古风习俗人情世态所包含的人情美和人性美,令人神往,令人惊叹。加上沈从文运用泥味土香十足的方言土语,这更使他的小说充满浓郁的湘西地方特色。
美丽的人,美丽的景,美丽的边城···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5
15岁的花季,每个正在成长中的少女的脑中充满的都是各种奇妙的幻想。在她们不愿向别人透露的心中不乏有情窦初开的悸动和遇见心上人的抨抨心跳,这是每个少女共有的秘密。中国京派小说代表人物沈从文先生笔下的《边城》就描写了一位15岁妙龄少女和她善良祖父的故事。
《边城》这部小说共有4位主要人物。任性,娇气,孝顺的翠翠;阅尽人事,饱经风霜的苗族老船夫;豪爽,正直,与人搏斗时敢于挺身而出,吃苦,出力时从不退缩的天保,傩送兄弟。这四个人的行为,感情便成了《边城》的线索。《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体现了湘西的人性之善,人性之美。这部小说的主要内容是:在风光秀丽的湘西峒水流域的一个小城市中,与世无争的70岁摆渡老人和15岁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美丽纯洁的翠翠在一次端午与船总的二儿子傩送邂逅,并对他一见钟情。没想到船总的大儿子天保也喜欢翠翠。更严重的是,一座新碾坊又加入了这场竞争——团总将它作为虐人的陪嫁,正托人向顺顺放口风,要傩送作女婿!为了翠翠的幸福,老船夫竭力奔走,为翠翠的事操碎了心;另一方面,傩送兄弟也约好以唱山歌的方式来赢得翠翠的心。结果,天保不敌傩送,不幸败北,又在一场意外中丧生。傩送和船总顺顺都误以为是老船夫的错。傩送被逼赌气下行,老船夫因为不被人所理解,心力交瘁,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去世,只留下翠翠一人独自守在渡口,等待傩送的归来。
《边城》的结局是一个悲剧,末尾不禁令人伤感。回头想想,在这里面有很多构成悲剧的因素。从现实来讲,碾坊和渡船是不可忽略的因素。碾坊代表了一种实用的,功利的一金钱地位为标准的婚恋观;渡船所代表的是一种自由的,出于心灵相互吸引的传统古朴的爱情观。这两种爱情观发生了冲突。在作品里边,事实上是以碾坊为代表的这种力量,这种势力取得了胜利。爷爷之死,两个人没有最终结合,都跟现实层面的这两种力量冲突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这部小说里,人性之善展现的是十分充分的。就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就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敦厚。凡是一切的传统美德,他都不缺少。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于自己的职责。他因为是食公家的粮禄,所以过渡人看他忠实,有时候给他一些钱物,而他一概极力退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得来的一些钱物,他总是想方设法的超量去报答。老船夫身上的闪光点另人折服,人性的光辉不可泯灭!
人性的诗意,山水的诗意是《边城》所强调的重点。沈从文先生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揭示了人物命运的神态,赞美了边城人民淳良的心灵。
当我们步上这个已经有些浑浊的社会,表面的交际应对能力我们应完善具备,但离开各种需要应酬的场合之后,褪下伪装的面具,用真实的一面面对佳人,朋友是必要的。在污浊的社会,让自己的心灵出淤泥而不染,在伪装的生存利壳下永远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并不断滋润它,使它能一代代地遗传下去,属于中华民族自己的人性的美必定要延续下去,这是每个中国人必须背负的责任。所以,作为祖国的下一代,我们一定要背负起这个重任,人性的光辉不能灭,中国人民的光辉更不能灭!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残忍社会,金钱,权利,欲望已渐渐控制了每个人,善良的一面渐渐被覆盖,行尸走肉已不足为奇,真正的淳朴的人们却被排挤。从现在开始,自我反思吧!悟出自我,找出人性的光辉!
猫城记读书笔记 篇6
余光中先生说过这样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而北京是林海音的。我喜欢《城南旧事》,是因为它那细腻、温馨的文字深深地吸引了我。尽管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复杂的修辞,其简简单单的语言却道尽老北京的风貌与那个年代普通北京老百姓的生活。其缔造的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无一不让我感慨。但更令我动容的是英子那一颗善良,纯洁的心。
我最难以忘怀的章节便是我们看海去那一章了,这章讲的是英子和厚嘴唇之间的故事。英子在一片荒草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为此,她还天真得想到了李伯伯说的厚嘴唇的人忠厚老实。后来,英子不小心暴露了厚嘴唇送给她的礼物,被便衣警察发现,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厚嘴唇答应的,要陪英子去看海的许诺也无法完成。这使英子非常难过。小小的年纪,英子便体会到‘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
厚嘴唇因为生活所逼,不得已做贼,养家糊口。他是有争辩性的,他是善良的,他努力供养弟弟上学。他尽管缺钱,也没有要对英子起坏心眼。但他在成人眼里是人人喊打的,他败光家产不得不为了弟弟成了一个躲在草垛里的小偷。这让年幼的英子认识到穷苦人家为生活所逼的无奈。这也使得到底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成了英子一生也无法分清的,就像模糊的海天边际。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里的悲欢离合,道尽人世无尽心酸和无可奈何。
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我们去看海》这首小诗常常被英子和厚嘴唇吟诵。英子没有用有色的目光去看待他人,相反她付出的是理解和关爱。这让我十分感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太多的偏见,每个人都戴着虚伪的面具,导致生活中常常上演着很多悲剧。我们正需要英子这样富有理解和爱心的眼光来敞开心扉,接受他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也需要来自社会平等的关爱。人们经常说,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但真正在某些情况下,能做到这样的人,却少之又少。英子可以和“小偷”许下承诺,甚至可以认真听“小偷”的故事,使我陷入深深的沉思……
生活不易,不如我们以善相待。即使英子本不该这样做,但她却选择这样做,如此的善良,纯洁,便是最可贵的教养。生活不会对你温柔以待,但人的“爱意”会被爱着的人感觉真好。
最新《昆虫记》读后感(经典十二篇)
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昆虫记》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昆虫记》读后感 篇1
《昆虫记》这本书,法布尔精心描绘了各种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记录了他们在昆虫王国的漫游历程。
刚读文章我就对昆虫产生兴趣。作者把每种昆虫都描绘的栩栩如生,生动可爱,使我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让我感受到了虫子也有很多的独特之处。让我也渐渐喜欢上了昆虫。从这本书中我也得到了以前我不知道的知识,比如:萤火虫要吃蜗牛之前要先给蜗牛注射“麻醉器”。红蚂蚁是靠听觉来认路的,而且还把别人的蚁蛹给抢走等蚁蛹长大了就变成了红蚂蚁的奴隶。蝉视觉很明锐,但是听觉却很迟钝,就像聋子一样,而且产每次能够产下三四百只卵但能存活下来的却是廖无几几。
可我我最喜欢的昆虫首先是舍腰蜂,其次狼蛛。
先来说说舍腰蜂吧。我喜欢舍腰蜂的聪明。而聪明体现在哪呢?我觉得体现在她知道把捉来的第一只蜘蛛放在最下面让幼虫先吃死的较早的这只,这样以防放的时间过长而变质,让幼虫吃坏肚子。我还喜欢舍腰蜂的勇敢。舍腰蜂怕冷,所以舍腰蜂经常在烟囱内壁两侧建巢。但是里面有大量的烟经过会把幼虫给熏死。所以,舍腰蜂在这建巢要有很大的勇气。
现在就再来说说狼蛛吧。我喜欢狼蛛对孩子的母爱。应为狼蛛妈妈天天带着她的卵来晒太阳。因此我很感动所以我喜欢她。
同学们,我相信你们读了这本书也深有同感吧!在书里法布尔的梦想也曾经被家人嘲笑过,但是法布尔却没有放弃,最后成为了一名很有名的昆虫学家。所以我们要坚强,不要受到一点挫折就放弃。所以现在要做到好好学习,为理想拼搏。
《昆虫记》读后感 篇2
在这个大千世界里,还有谁能像法布尔一样去观察昆虫,爱惜昆虫,没有哪位昆虫学家具有如此高的文学才华,没有哪位作家具有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可以说,《昆虫记》在人类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的。因此我们要学习法布尔细心观察,坚持不懈的精神。同时要拥有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这将是我们的一笔巨大财富。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微有些激动,手中捧着一本崭新的书《昆虫记》,满怀期待地打开了它。
发不了,生于法国南部小镇,圣莱翁,是法国博物学家,昆虫学家,科普学家。法布尔拥有哲学一般的思美术,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他耗尽一生,尽心观察虫子,《昆虫记》的成功,使他被雨果誉为“昆虫界的荷马”以及赢得了“科学界诗人”的美名。
生动可爱的小昆虫吸引着我,使我废寝忘食,一幅幅画面映入眼帘,萤火虫及善良可爱,却又是食肉动物,并且凶猛无比,它喜欢猎取蜗牛,可怜的蜗牛,至死都不知何时成为了别人美味佳肴,顿时可爱的萤火虫便成了残暴的屠夫,正咀嚼着自己的俘虏,可见不仅仅是人昆虫,也是有多面性的,不要被外表所迷惑。
在自然界中无不体现母爱的伟大,每位母亲都会把最好的留给孩子,就算黄蜂最后把自己的孩子杀死,也是出于对他们的爱,与其冻死饿死,还不如死在他们手上。自然界给蜘蛛的生命太短暂,他们只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蟹蛛在捕食时,还是十分残暴的家伙,一回到家立刻变成了一位温柔的母亲。产完卵后的蟹蛛身体非常消瘦,他为了站好岗,不使自己的子女受到任何威胁,他已经停止了禁食,甚至连睡眠也停止了,静静的趴在软上,小蜘蛛出生时,无法打通巢,蟹蛛用尽毕生的力气打开一个洞,便去世了,这是一个母亲为了自己的儿女花上最后的力气,为了让他们出生,也为了在生命中之前见到他们,这就是母爱的力量。
《昆虫记》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以及对万物的赞美,充满了盎然的情趣,让我们了解了昆虫的独特的可爱,感受到美丽的大自然充满了无穷的奥秘和趣味,对周围的事物的仔细观察,用心思考,小小的昆虫世界竟然包含着大大的智慧。我们需要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体会。
《昆虫记》读后感 篇3
做窝筑巢,维护家庭,表现的是种种本能特性中最崇高的一种。鸟儿这灵巧的建筑师告诉了我们这一点:“母爱是本能的崇高灵感。”这方面儿最值得我们关注的膜翅目昆虫,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觅食谋屋而倾其所有。有的是纺织能手;有的是细叶搂框能手;有的是泥瓦匠,有的是陶瓷行家,他们的这种种技能与我们人类相仿,有的甚至不为我们所知,这就是母爱激励之下本能的种种最高表现。
昆虫学里的其他一些昆虫,母爱一般来说都很浮皮潦草,敷衍塞责。大多数昆虫只是把卵产在合适的地方就不管了,任由幼虫冒着危险去寻觅居所和食物。在关爱子孙后代方面,膜翅目令我们赞叹。而奇怪的是,有一类昆虫,竟然是以垃圾为对象,以净化被牲畜污染的草地为己任的食粪虫类。尽管成天与粪便打交道,却享有一种美誉——大地的清洁工。他们的身材一般都小巧玲珑,穿戴庄重而且无可挑剔的光鲜,身子胖乎乎的,成短壮体型,额头和胸阔上都佩戴着奇异饰物,因此在收藏家的标本盒里显得光彩照人,尤其是我国的那些品种,乌黑油亮,外加一些热带的品种,金光闪烁,黑紫油亮。
他们是畜群挥之不去的客人,但他们身上散发出一种苯甲酸的微微香气,可以净化一下羊圈里的空气。因此学者们在做简介时用了一些好听顺耳的名字:梅丽贝、迪蒂尔、阿曼达、科利冬、阿莱克西丝、莫普絮斯等,用这些词汇来赞颂食粪虫。
有几个新来的想必是饿的不行,在原地就吃上了一堆牛粪堆儿上,瞧那个你争我夺的劲头儿呀!他们成百成百地奔来,大大小小,形状各异,体型有长有短,品种齐全,都乱糟糟的爬来滚去,意欲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分上一份儿。有的露天干活儿,在表层搜刮,有的钻进厚实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寻找优质矿脉;有的开凿底层,把财宝埋进地里,那些个头小又无力气的则待在一旁捡拾掉下的渣渣屑屑。有几个新来的想必是饿的不行,在原地就吃上了,但大多数的都想大捞一把,藏于安全之处,以备不时之需。那个生怕到的太晚而又向着粪堆一溜儿小跑的是哪一位?他那长长的爪子僵硬笨拙的倒腾着,那对棕红色的小触角大张开来,透着垂涎欲滴的焦急不安。他在拼命的赶,还撞到了几位食客。他就是圣甲虫,一身墨黑,是食粪虫中个头最大又最有名气的一种。古埃及对他尊崇备至,把他视为长生不老的象征。
圣甲虫头部边缘是个帽子,宽大扁平,上有六个细尖齿,排成半圆。这就是他的挖掘和切割工具,是他的工具叉耙,叉耙是用来分拣食物好坏的。
圣甲虫头部边缘是个帽子,宽大扁平,上有六个细尖齿,排成半圆。这就是他的挖掘和切割工具,是他的工具叉耙,叉耙是用来分拣食物好坏的。对于自己的食物,从不挑剔,去除不需要的,剩下的归拢到一起,两条前腿一起用力忙乎。前腿儿扁平,成弓型,有粗壮的纹脉,外侧配备着五个硬齿。如需用力,圣甲虫便用带齿的前腿左扫右拨,再用齿耙耙出一个半圆形的空地,用前腿儿把东西归拢到一起,弄到肚腹下面的四只爪子之间,后面的四只爪子是做旋工用的。尤其是最后一对,又细又长,弯曲成弓形,顶端长有一个很锋利的尖爪。酷似圆规,支脚之间形成球形,可测量球面,加工球形。食物被耙到四条腿中间,后腿一用力,就被挤压成曲线了,在用拍子拍打粪球,使它变实。
他用两条后长腿搂住粪球,后腿尖端利爪插入球体中,当做旋转轴;以中间的两条腿作为支撑,以前腿儿的齿足作为杠杆,双足轮流着按压,弓身,低头,翘臀,倒退着运送粪球。
食物制作完毕,开始运输,这时侯圣甲虫最令人惊奇的习性开始展现出来了。他用两条后长腿搂住粪球,后腿尖端利爪插入球体中,当做旋转轴;以中间的两条腿作为支撑,以前腿儿的齿足作为杠杆,双足轮流着按压,弓身,低头,翘臀,倒退着运送粪球。当然在运送中,也会遇到困难,如在斜坡上,稍一失足,就会失去平衡,前功尽弃了;圣甲虫被滑落的粪球一带,摔个仰面朝天,但圣甲虫翻个身起来,继续追赶粪球。一次、两次、十次、二十次、圣甲虫从不气馁,经过千难万险,如愿以偿的完成了任务。圣甲虫力量不够时,会向同伴求助,同伴假借帮忙为由,其实心怀叵测,一有机会便抢走粪球。幸运的圣甲虫,如碰到一个忠实的合作者,便一切就绪,把食物运送到已挖好的地窖中,便开始享用自己的美食了。
谁敢去打扰一个在宴席上怡然自得的家伙呢?法布尔私闯民宅,一探究竟。通过解剖,法布尔惊奇的发现圣甲虫的肠道出奇的长,盘来绕去,从而使食物慢慢的被吸收消化掉。为了验证圣甲虫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垃圾清理和消化能力,法布尔拿着手表守在一个露天进食者的面前仔细观察,从早上8点一直盯到晚上8点,它都没有停止过咀嚼,一动不动吃个没完。那消化的一幕更是妙不可言,圣甲虫前头不停地吃,后头则不停地排泄,排泄物连成一条黑色细线,如同鞋匠的细蜡绳。通过排泄物所获得的数据,圣甲虫连续十二小时的进食,几乎消化掉和自己体积相等的食物。
《昆虫记》读后感 篇4
《昆虫记》被誉为“昆虫的史诗”,它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散文作家法布尔的著作。法布尔用长期、细致的观察,再用亲切、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将昆虫的生活、习性完全展示出来。如: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败在个头儿最不起眼的蚂蚁手下;蝉在泥土下生存 4 — 7 年才能拥有阳光下短暂的 3 个月;樵叶锋能够不凭借任何工具“剪下”精确的圆形树叶来做自己“巢穴“的盖子……
自然界的种种神奇现象,让人们叹为观止,不仅惊叹于那些昆虫的奇妙生活,还赞叹于那些昆虫的精湛本领。
在被昆虫世界深深吸引的同时,我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所付出的毅力和恒心。对待昆虫法布尔就像对待朋友、家人一样,不管是带有剧毒的蝎子,还是令人作呕的食粪虫,他都非常关心,给它们喂食,为它们搭窝,还不辞辛苦地为它们寻找伴侣。我觉得法布尔不但是一位昆虫学家,更是一位情感家。他研究昆虫不像其它科学家拿来就解剖,活活地把生命残杀。他是那样细心地呵护小昆虫,善待它们,随时随地为它们服务,并在这中间进行仔细耐心的观察。他用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这在常人看来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
在法布尔的笔下,让我们看到了各式各样的昆虫,除了真实地记录昆虫的.生活,而且还从昆虫的生活联系人类,透露出法布尔对人类的思考。
全书以关爱生命,赞美自然为主题,告诉我们:只有服从大自然,关心地球上的每个生灵,才能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我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追求真理的勇气与毅力,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奋斗!让我们一起去领略法布尔笔下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感受这些昆虫带给我们的趣味生活,用心去感悟吧!一定别有一番风趣。
《昆虫记》读后感 篇5
圣甲虫又叫屎壳郎、粪金龟,蜣螂,世界上有两万多种,图片上的是我最喜欢的雄性蜣螂,他有一副雄赳赳的样子,头上顶着锐利的角,像角斗场上的公牛,正在在准备迎接下一场必胜的战役。
蜣螂是一种神奇的动物,他能利用月光偏振现象进行定位,并以太空中的银河导航,以帮助取食。有一定的趋光性。看着这幅图,我都觉的人类的智慧和它无法相提并论,我都想变成一个能利用银河定位的小屎壳郎了。同学们,你有和我一样的想法吗?
圣甲虫是一种神圣的动物,它在古埃及被人们当做图腾来崇拜,所以了,我们看电影里的法老墓中,那些小虫子都是圣甲虫,所以圣甲虫这个别名应该就出自这里吧。
屎壳郎主要以动物的粪便为午餐,喜欢把动物粪便滚成球,有“自然界“清道夫”的称号。雌性的一只屎壳郎可以滚出可爱的梨形粪球,你会不会觉得她像美羊羊一样爱美?屎壳郎的工作成果———粪球比它们的身体大得多,它们的工作能力真的是让人佩服得无法想象。蜣螂还能为人类的健康做贡献,它能入药,有解毒,消肿,通便的功效。用于疮疡肿毒,痔漏,便秘。不过当我知道了,是肯定不敢吃的哦。
看了这本书,让我更加喜欢上了他——————屎壳郎,蜣螂,圣甲虫。
《昆虫记》读后感 篇6
《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昆虫记》不仅仅仅浸淫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如果没有那样的精神,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毕生之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著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法布尔的心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和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他以人性观照虫性,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
并以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在其朴素的笔下,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如优美的散文,人们不仅仅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阅读本身就是一次独特的审美过程。
本书是传世经典中的一册“昆虫记”。精选的昆虫小记包括爱打架的蝎子、昆虫要睡觉吗?、胭脂虫、美食家萤火虫、孔雀蛾的舞会、金龟子搬粪球、绕圈子的松毛虫、蝉和蚂蚁的寓言、三种垒筑蜂、穿长袍的螳螂、不同技艺的由来、会装死的甲虫、长烟斗坚果象、蟋蟀音乐家、隧蜂被劫记、昆虫的乐园、丁香小教堂、奇怪的天牛幼虫。
《昆虫记》读后感 篇7
《昆虫记》这本书非常的好看,上面记载着许多种虫类的生活习性。读这本书很有知识。
《昆虫记》这本书读了以后,可以让人了解昆虫的生活习性与特征,了解它们的特点。如七星瓢虫,它们身上有七个斑点,这个斑点是警色,对敌人的一种警告。《昆虫记》上面有的昆虫我们并未见过,但有的昆虫我们见过,但不了解这种虫的习性与生活习惯。了解了它们,这样我们的知识就可以得到丰富。《昆虫记》一书上面也记载一些植物对昆虫的刺激性,昆虫一般生活在潮湿、阴暗的地方,如鼠妇这种虫类,它就生活在潮湿、阴暗的地方,我们可以在砖头瓦片下找到,鼠妇很害怕阳光的照射。有时候在泥路上可以见到,但是见到的特别少。我们可以把鼠妇抓起来研究,进一步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
再比如舍腰峰。舍腰峰有着十分美丽动人的身材,聪明的头脑,还有非常奇怪的窠巢。舍腰峰非常怕冷,所以它经常会选择一个能够暴露在夏日里的`炎热地点,并且,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能够有一只大一点儿的火炉,还有一些燃烧使用的柴花。这些条件对舍腰峰而言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在七八月里的大暑中,舍腰峰,它会寻找着适合它做巢的地点。定了建巢地点以后,它便立即飞走了。然后,会带泥土又飞回来,开始建筑它的房子的工作。
这本《昆虫记》,读了以后可以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陪伴我们健康成长。
《昆虫记》读后感 篇8
夏日午后的蝉鸣甚是聒噪,室外枝娅疯长却总也挡不住烈阳。在阳光的催促下,我拉开散满墨色的书柜,捧出一本《昆虫记》。坐在软的沙发上,我轻轻地翻动书页,飘浮的目光终于落在黑色字体上。
当我拿起这本书后,我便被这里有趣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保壳朗如何滚屎球;了解了蝉的习性;蟋蟀如何捕食的松毛虫的“家’在哪儿,蜘蛛常见的种类..……还有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毛虫,漂亮的孔雀蛾.……这里介绍了几十种昆虫,每一篇都是那么精彩。
蝉,是一种神奇的昆虫,它在夏天的夜晚就会悄悄爬出来换上华丽的新装,然后开始它的歌唱生涯。但我怎么也想不到,蝉居然是一种害虫!七月时节,当昆虫为口渴所苦,失望地在已经枯萎的花朵上寻找饮料时,蝉依然很舒服,不觉得痛苦。为什么?因为它有一个奇特的嘴——一个精巧的“吸管”藏在它的胸部,能刺穿树皮,吸树的汁液。它坐在树上唱歌。渴的时候只要钻通树皮,吸树的汁液。吸管插进桶孔,它就可以饮个饱了。
屎壳郎在我的印象里是一种恶心的昆虫,但我发现其实它是一种有趣的昆虫,力了更了解屎壳郎,我还专门调出了屎壳郎滚屎球的录像。看着视频中跌跌撞撞地滚屎球的屎壳郎,我不禁发现屎壳郎的意志力多么强。
孔雀蛾是一种很漂亮的蛾。最大的来自欧洲,全身披着红棕的绒毛,脖子上有白色的领结,翅膀上洒着灰色和褐色的小点儿。中间的是一条淡淡的锯齿形的线。翅膀周围有灰白的边,中央有一个大眼睛,有黑得发亮的瞳孔和许多色彩镶成的眼帘,它括黑色,白色,栗色和紫色弧形的线条。这种蛾是由一种长得极力漂亮的毛毛虫变来的,它们的身体以黄色为底色,上面嵌着蓝色的珠子。它们靠吃杏叶为主。这种蛾子不懂得吃,寿命只有两三天的时候。我真为它惋惜。
……
阳光从脚尖爬到膝盖,弹鸣声微弱,我慢慢地合上书。《昆虫记》是法布尔用毕生的心血和研究成的世界名著,这里聚集了法布尔智慧的结晶。真想不到,昆虫的世界是如此丰富!昆虫,如此微小的生命也能这样精彩。我们应该保护昆虫,爱护大自然,多读名著,收获意想不倒的惊喜。
书中没有多少故事,却处处是故事。
《昆虫记》读后感 篇9
读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
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记》读后感 篇10
在读书节期间,我读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读完后,让我懂得了怎样去观察。
作家法布尔的家很贫穷,但他非常喜欢昆虫,于是为了更好地观察昆虫,他花了他所有的积蓄,在野外买了套房子。在那里他仔细地观察蜜蜂、蚂蚁、蝉……。
别人对他的'行为很不理解,觉得他是个怪人,但他不去理睬。他的孩子,孩子的孩子都像他一样喜欢昆虫。为了观察蜜蜂,他很勇敢地走近它们,即使被蜜蜂蛰了,他也毫不在意,继续执著地观察着。为了了解螳螂的习性,他能耐心的,长时间的细致地看着他们,最后把一个个鲜活的螳螂写在了他的书中……。
我很敬佩他,敬佩他的勇敢、仔细和耐心,敬佩他对昆虫执著地去观察的精神。从他的经历中我了解到:要想做到对一件“事”的了解,必须要仔细地去观察,有时候还要克服胆小的心理,还要有不怕脏、不怕累……总之要有克服一切困难的心理准备,才能完成自己的“观察”。最后得到最好的回报——对所观察事物的了解。
《昆虫记》读后感 篇11
昆虫,大家一定很熟悉。有甲虫、蝴蝶、蚱蜢等等。可你们知道法布尔对昆虫有着多么浓厚的兴趣吗,一起来看看吧。
法布尔从小就住在法国南部的一个小村子里,那里有着很多的昆虫。法布尔从小对昆虫就很着迷,几乎天天去捕捉昆虫。正是这种对昆虫的痴迷,把法布尔引进了生物科学的殿堂。他长大后,更加认真地观察和研究昆虫,最后写成了著名的《昆虫记》。《昆虫记》里介绍了多种昆虫的外形、习性,还有昆虫间的各种小故事——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动物是红蚂蚁,它们是不可以结婚生子的,它们也不会出去寻找食物,它们为了生存,只好用不道德的办法去掠夺黑蚂蚁,把掠夺来的食物占为己有,而失败的黑蚂蚁就永远沦为了奴隶。
读着读着,我仿佛看到了红蚂蚁出征的队伍,一只只红蚂蚁耀武扬威,这一次,又该是哪些黑蚂蚁要遭殃呢——
我们要向动物学习,学习黑蚂蚁的勤劳、学习蜘蛛的聪明——可红蚂蚁像强盗,总想不劳而获,这样的行为我们可万万学不得。
《昆虫记》读后感 篇12
“初生的牛犊不怕虎”,说的是一点也没有错。小时候我经常在草丛里面抓草婆,抓蟋蟀,不管什么都抓,也许只有那时才注意昆虫是最有趣的。长大了,反而不再关注了。
直到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才想起有昆虫这一词。看了这本书才知道,在一个小小的池塘里,有那么多的色彩。在这本书中,我重新认识螳螂,我一直以为螳螂是个风度翩翩的潇洒公子,做事坦坦荡荡。但是我的想法却被狠狠地砸在地上,没想到螳螂是那么的残忍。她们居然吃自己的丈夫,而且是活生生的吃掉。雌螳螂产下自己的卵,就狠心的抛下自己的孩子,她真是个毒母。其实在人类的世界里也有这样残忍的母亲,把孩子生下,就独自把他自已留在这个世上。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昆虫就是被古印度人称为“神圣的甲虫”的屎壳郎,它算是最聪明的昆虫,因为有的屎壳郎会帮助同伴一起推粪球,其实这不过是在演一场戏,真是个敬业的好演员。但同伴把球埋起来时,就等同伴走了,再挖出来,要是被发现了,就会假装充当好人,把那个球推上来。
他是百折不挠的,粪球滚落,它就会再追回来,滚了再推。其实在这样的世界中,人类要像屎壳郎学习百折不挠的精神。它为了自己的食物,可以坚持,我们可以为了梦想,去拼搏,奋斗。
很多时候,我们应该向昆虫致敬。
《城南旧事》读后感经典
经过筛选“《城南旧事》读后感”成为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眼中的精品之作,相信很多人在看了作品之后,内心有了更多对于生活的想法。 读后感是对书中思想和精神内涵的理解和感受的提炼和表述,请注意以下重要消息!
《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1
缓缓翻过《城南旧事》的最后一页,我将书轻轻搁在小桌上,端起茶杯小抿一口。茶已微凉,幽香不复,反倒平添了一份沁人心脾的甘甜。这是大哥开春时在老家山中采摘的野藤茶,依古法烘炒晾晒,每年寄两斤予我。我望向晴空万里的北方,静静地,想家。
初闻不识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读书与听歌相仿,同一本书,在不同的年纪阅读,会有截然不同的感观。这本《城南旧事》是大二时毕业的学姐赠送的,初读寡然无味,只因自小惜书的缘故,辗转保存至今。未曾想,今日重读,竟然感同身受,一时间思绪万千。无怪乎《城南旧事》发行数十年来能再版无数次,感动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于1960年出版的自传体小说,以她幼年时在北京的生活为素材,分成五个小故事描写女主人公小英子六至十三岁的生活见闻。此书语言朴实流畅,毫无华丽辞藻的堆砌,故事情节平淡舒缓,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纯粹以一个儿童的视角来记录一个个陪伴她成长,而后无一例外地离她远去的朋友和亲人。《城南旧事》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北京平民生活的写真,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文化价值,被评为“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是《百年百部中国儿童文学经典书系》之一,多篇作品被选为中学语文课本的教材。个人感觉《城南旧事》是完全可以和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相媲美的,本书还以歌曲、电影、儿童绘本等多种形式存在,歌曲略逊一筹,电影是值得一看的,在1985年斩获“中国电影金鸡奖”等一系列奖项。尤其是中国水彩画代表人物关维兴老师创作的儿童绘本版《城南旧事》,更是令人拍案叫绝,风格优雅诗意,技法穿透人心,将图画浑然天成地融入故事情节中,文图呼应呈现得无懈可击。
小英子是个胆大贪玩又富有爱心的小女孩,跟随她回味童趣时,她的活泼伶俐总是令人莞尔。《惠安馆》中的秀贞是人人避之若浼的疯女人,小英子却毫不畏怯,总是去看望她,还答应帮她寻找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当无意中得知自己的小伙伴妞儿就是小桂子时,她毫不犹豫地把母亲的金镯子当作盘缠送给秀贞和妞儿,帮助她们去寻找妞儿的亲生父亲。《我们看海去》中的怪人哥哥是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四处盗窃的小偷,小英子虽然分不清海和天,分不清好人和坏人,但是她凭直觉知道怪人哥哥并不坏,和他聊天,朗诵诗歌给他听,还和他相约一起去看大海。在《驴打滚儿》里边,宋妈同时得知自己的儿子溺水身亡和小女儿被丈夫送人的噩耗,精神几近崩溃。小英子陪着宋妈到处寻找她的女儿,虽然无功而返,却帮助宋妈重新振作起来,寻求新的生活。
余光中先生曾说,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这两个女人用自己的心和笔,将民国时代的上海与北京完好无缺地封存在历史的长河里,愈久弥新。较之张爱玲的冷漠荒凉,林海音的温馨质朴更容易被人接受些,只是字里行间挥之不去的惆怅,让读者平添了一份沉重感。“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是再也不会做了。”这么平淡的一句话,却勾起我无尽的遐想与感叹,斑驳零碎的童年往事,骤然念及,竟已恍如隔世。“走过了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句话反复看了几遍后字迹便模糊了,方才醒悟泪迷了眼,幼年时所有懵懂的哀伤与无奈,在那一刻一一化作晶莹的泪,濡湿单薄的衣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骊歌响起,无论多么美好的旧时光,多么难舍难离的亲友,终究都是要离去的。人生原本是一场回不去的过往,所有的离别和忧伤都是成长的代价,我们只能轻轻哼唱着骊歌,安之若素地看着童年的时光远去,而最美好的童年记忆,永远留存在心底,陪伴我们终生。
《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2
童年是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等花瓣都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去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种着夹桃竹的四合院,屋里冒着热气的暖炉,厚厚的能立起来的小棉裤,西厢房的小油鸡,佛照楼的八珍梅......书中的小主人影子被这些充满温情的事物包围着,慈祥而又严厉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再加上几乎美男都会新增一个的弟弟或妹妹,这样的一大家子的生活故事仿佛一场韵味十足的大戏。
英子的童年趣事都体现在了《惠安馆》里。英子敢去她的妈妈和宋妈都不让去的惠安馆旁玩,还与那里的一个“疯子”--秀贞经常接触,慢慢成为了好朋友。她从秀贞那里了解到,其实她并不是真疯,而是因为太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了。当英子发现与自己同龄的好伙伴妞儿竟然就是小桂子时,连我都不禁大吃一惊(世界上竟然有如此巧合),也由衷地感到高兴(失散多年的母女终于团聚了)。
《城南旧事》中的许多人物都与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他们随着时间的流逝,事物的变迁,都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
现在我们正处在美好的童年时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现在科技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不会像英子所处的那个年代一样,即使分开了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继续联系,但我们却更要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件事和每个人。
童年是快乐的,童年中的许多趣事位童年增添了色彩。童年像是一条小河,奔腾入海后就一去不复返。我们的童年过得很快很快,所以要珍惜自己所有拥有的美丽时光!
《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3
我一直没有毅力一下子看完一本名著,一本名著往往看了大半截就将它束之高阁,而《城南旧事》不同,她是一本特别的书,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就能将我带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京。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先生写于1960年,是她最脍炙人口的作品,作品一共由五个短篇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是小孩了》,透过小主人公英子天真无邪的眼睛,来看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来启发人性。
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主人公林英子,她是善良的,天真的,富有同情心的。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用了她自己的方式让秀贞和妞儿这对母女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镯子给他们做路上的盘缠,体现了她善良且富有同情心的本质。英子同样是天真的,她与一个小偷真心坦然交往,听他讲自己的故事,和他聊天,谈心。
文中,我最感动的片段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是小孩了》,少年时代的林英子,刚从小学毕业的林英子,刚刚满十三岁的林英子,面对在她毕业典礼那天病逝的父亲,那小小的林英子竟然如此冷静、平静,如果其他小孩碰到这样的事情,会有何感想?肯定会哭的稀里哗啦吧。书中虽然没有明讲英子失去父亲的悲伤,但是英子面对这么多朋友和自己的父亲去世,心里一定有深深的伤痛吧。
花儿谢了还能开,金钱没了还能再赚,时间没了却不能重来了,愿所有人都能珍惜时间,好好学习。
《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4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每当这首歌在耳畔响起,都会让我觉得心弦触动、略带伤感。歌声里,我仿佛一次次走进《城南旧事》,看到了学骆驼吃草的小英子,看到了疯疯癫癫的秀贞,看到了身世可怜的妞儿,也看到了儿时快乐单纯的自己和这渐行渐远的美好童年……
虽看过的名著不少,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却是我最喜欢、也是最震撼我心灵的一本。逐页翻去,徜徉其中,感觉童年似一首淡雅的小诗,华丽而纯洁;时光如安静的流水,又如缓缓的驼队,淡泊而纯净。从《惠安馆》到《我们看海去》再到《爸爸的花儿落了》,小说的主人公小英子用她天真、无邪的双眼观察大人的世界,感受无尽的喜怒哀愁、悲欢离合。文章作者虽没有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个场景又一个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童眼中的老北京,但你会觉得自己就是在和主人公同行,心里满是感动和温暖;穿行在字里行间,每一个小故事都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恍如那每一言每一语说的都是自己。
全文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落了》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章,写出了作者所感受到的那种影响自己一生的最真挚的父爱。小英子一直铭记父亲的教诲,努力拼搏,去完成父亲六年前对他的期望。看着她拼尽全力的样子,我想到了自己。是啊,自己不也是这样吗!为了让我拥有自己喜欢的爱好,很小的时候,妈妈就送我去学习吉他弹唱,从简单的和弦到单曲的弹奏,不知经历了多少个春夏秋冬,手指在琴弦上划过,有疼也有快乐——为了我爱的音乐,也为了亲手弹唱妈妈喜欢的歌曲,再苦也是值得!终于有一天,我成功了。六一汇演,我和小伙伴一起走上舞台,用自己稚嫩但很精彩的表演赢得了台下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和喝彩。人群中,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妈妈会心的微笑。可是小英子到了完成愿望的那一天,她父亲却病倒了!父亲不能看着女儿上台做代表,女儿只能戴着一朵夹竹桃花代表父亲的心情。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啊!文中写小英子父亲病危,以花落暗示了父亲的病情加重,直到逝世。“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看见你上台时一样。”看着爸爸给小英子的话,我好想哭——不是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是一番风顺的,但所有的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和爱都是那样相似,又是那样深,她爸爸如此,我妈妈更是如此!英子勇敢面对现实,担负起照顾家人的责任,结尾那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沉默不语、泪流满面,为小英子的坚强,也为她那即将逝去的童年。突然间,我觉得自己长大了许多,也真正明白了自己在台上表演的快乐——不是为了被关注的内心满足,而是承载着妈妈的期望,或许,我拥有快乐才是她最看中的。而我,每一次琴弦拨动,我都会倾尽真心,因为我想唱出的是一个梦,有我的,小英子的,还有更多没有上台的孩子的梦想……
时光匆匆,转眼间,小学生活即将结束。暮然回首,童年如这满地零落的花瓣儿,随风、随风……月光之下,我怀抱吉它,“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乐音清婉,星光点点。未来会怎样?管它呢!我会像小英子一样坚强前行,带着儿时的快乐和童年的梦想……
小作者用朴实的语言结合自己内心的想法把《城南旧事》的主要内容概括的非常详细,让人一目了然,让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情不自禁想拿起书看个究竟。小作者语言流畅,表达清楚,思路清晰,对小英子的世界洞察彻底,让人感受到了作者已经沉浸在这本书里,每一件事犹如亲身经历一样,特别是细致的内心活动描写,巧妙的前后照应,已经展示了小作者一定的写作技巧和个人风格。
《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5
《城南旧事》
强烈建议看到第六章结束就不要看了,或者换个版本看
看到“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个小孩子了”就觉得全文结束了,第六章是出版后记,但是后面的7,8,9,10章,完全和前面是两本书。前面是童年记事,后面的大概就是传说中有毒的鸡汤,珍惜友谊,家长是榜样,同学友爱,还有二婚家庭和谐生活表面下的不平静。不想吐槽,但是有点忍不住,后面看得我很是心累。查了下其他版本的,基本都是只有六章。所以后面是哪里来的?
关于前六章的感想:
那个失去孩子导致神志不清的“疯子”秀贞,那个被生活所迫而去偷盗的贼,离家出走的姨太太,失去儿女的宋妈,已经病逝的爸爸。孩子分不清好人和坏人,但是这个世界里又哪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
英子在秀贞和妞儿离开后的那场大病不是大人口中“被吓到”,可能她是内疚,如果不是自己,可能她俩也不会死掉。
英子会不会在那个“贼”被抓后难过,内疚是自己害那个大叔被抓,虽然他真的是贼,但是他不是个坏人。
宋妈会不会后悔?她是为了让儿女有好一点的生活才出来当奶娘,但是却失去了他们。
英子是个聪明敏锐的孩子,能发现秀贞和妞儿是母女,她也察觉到那个藏在草丛中的人可能做了什么坏事,看的出爸爸和兰姨娘之间的暧昧以及妈妈的不开心,也会在撮合兰姨娘和德先叔后跟妈妈邀功。也是个善良的孩子,心疼想念“小桂子”的秀贞,心疼被打的都是伤痕的妞儿,会喂养小黄鸡。
从未上学开始到小学毕业,英子一直在失去各种在生活中陪伴过她的人,有只是聊过几次的贼叔叔,陪过她一段时间的秀贞,妞儿和兰姨娘,也有陪她多年的奶娘宋妈,甚至自己的爸爸。遇到和失去交替相错,她终究是个长大了的英子,不能再是个孩子了。
我们也一样,在成长中失去,在失去中成长。
《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6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冰心奶奶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不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了空气一样,无法生活!
语文课上学到过一篇节选自林海音的《城南旧事》的文章,非常吸引我,所以就去书店找了这本书进行阅读,其中的情节非常感人……
故事以英子的童年为引线,主要述说了三个人物:秀贞是一位非常善良、可爱的姑娘。因为与一名大学生自由相爱,生下了一个女儿——小桂子。因为在旧社会父母是不同意自由恋爱的,觉得很丢人,所以秀贞的父母赶走了大学生,将小桂子扔到了城墙根下。就这样秀贞成了“疯子”,到处找自己的孩子。旧社会的人真可怜,不能自由相爱,连自己的孩子也保护不了。
第二个主人公是一位厚嘴唇的年轻人,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是他没有工作,因为要供自己的弟弟上学,不得不被迫偷东西,而他的弟弟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这是他最大的欣慰。在旧社会穷人想找一份工作困难重重,许多人因为生活所迫,去偷去抢去乞讨,这是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令人唏嘘。
第三个主人公就是英子的奶妈宋妈,宋妈因为自己家里太穷,所以生完孩子的她只好到英子家当了奶妈,而自己的两个孩子只能由丈夫来照顾。宋妈的丈夫是一个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在宋妈走后,整日喝酒,无心照顾孩子,以致自己的儿子因为跑出去玩,掉进河里淹死了;而刚生下不久的女儿在宋妈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卖了。这样没责任心的人根本不配做父亲,真为宋妈难受。
《城南旧事》以英子童年时的所见所闻,串起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给我呈现了旧社会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个做梦的年龄。回忆童年代表着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的怀念。花儿谢了还会开;草儿枯了还会长;太阳下山了还会升起来,但是童年却是一去无影无踪。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童年。
从《城南旧事》联想到现在的生活,真让我觉得新旧社会两重天。现在人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精神很自由。比如:我爸爸、妈妈就是自由恋爱的,他们以前是同学,工作后恋爱和结婚生下我,我们的生活是无比的幸福、快乐啊!而且,现在社会在不断发展,基本上只要努力,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工作岗位,挣钱养家糊口是不成问题的。现在的孩子也是越来越幸福了,我们这一代都是独生子女,就如同一块宝,疼爱的人很多,父母更是疼爱有加,尽量给自己的孩子创造良好的条件去学习。如果父母失业了,政府也会供孩子读书。社会在不断进步,不断和谐!
书是知识的海洋,经典的书更是海洋中的宝藏。让我们一起“走近经典”,一起感受书给我们带来的乐趣,一起感受现代社会给我们带来的幸福生活!
《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完了小说《城南旧事》。《冬阳,童年,骆驼队》的最后一小节读完后,我的心里只剩下静默,是一种伤痛的浪涌过之后的寂默。
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什么是人生的不如意,不是一时的愤懑,而是原以为自己会拥有的人,会拥有的快乐,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却都突然全部失去的那种深深的痛。对英子来说,随着长大,给过他快乐的人,妞儿、秀贞、厚嘴唇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甚至爸爸,全部离开了她。
然而,在醒悟的同时,我更亲陪她一次一次重新站起来的勇气,和那颗远离封建思想、持久保持的一颗纯洁坚韧的心。
“我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就像分不清海和天一样”,这句纯真的话让我想起一部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的一句话,“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有标准答案吗?”,这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如果生活中有一个疯子,或者是小偷,敢于亲近他们的人是没有的,但从书中,我们透过英子,却发现了他们的苦衷和温和的心。
岁月会蒙上双眸清澈的一角,当别人都在说他坏时,我是否有勇气自己判断他的真善丑恶?
最后,我想提一下书中说到的“我们看海去”,我觉得英子想去看海,不只是想分清海和天,也是对所有朋友一起看海的模糊构想,是对幸福的向往。一排英子不想失去的人牵着她感受海涛的声音,回忆一起走过的故事,应该是对她来说最幸福的事情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8
这本小说小时候就看过,依稀记得宋妈总是把鸡毛掸子掸来掸去,灰尘浮到空中反倒多了,依稀记得老北京胡同里驴打滚的味道很香,依稀记得英子去上学学到了一首唱着长亭外古道边的离别之歌。剩下的,我都记不得了。
这回重读,才发现这本书不只是在写童年的温暖与离别。作者也说,不要去探究这些故事到底是不是真实的,没必要纠结是不是虚构的。其实就算是亲身经历的回忆,时隔多年,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肯定也是模糊的。
像梦,遥远的好像那不是自己经历的,而是某日的一场梦,也像英子在下大雨时发高烧做的那场梦一样。英子昏昏沉沉的发烧了,就好像我也跟着糊糊涂涂的发烧了一样晕晕乎乎的。
就是这样,虚虚实实,真真假假有谁能分的清呢?对于惠安馆的秀贞和抱养的妞儿,其实连是不是真的亲生的都没有明确的答案。只是通过英子一些零星的对照重合点而判断的,许是烧糊涂了才觉得二人很像或者根本就把两个人的身世混淆了也说不定。
其实秀贞和妞儿的结局,作者说的很隐晦,并没有直接写,而是通过英子娘和宋妈的对话中隐约猜出二人死在了火车下。可是细想起来又感觉不太对劲,英子送给秀贞的东西怎么回到英子娘手里的。而且英子娘都特意询问宋妈是否把妞儿的那两件衣服烧掉就足以说明对去世人的物品的嫌嫌,还要搬家,怎么还肯把手镯戴在手上。
对于小桂子她爹,就像是一个谜,如同萧红的汪恩甲。虽然自己下意识的认为就是抛弃了女方而选择不回来,但还是像秀贞一样存有一丝希望是他真的遇上了什么事没办法回来。在那个年代,交通通讯都不便利,二人分开若是想重聚,并不是十分容易的事。
退一步讲,秀贞是要带小桂子去找思康的。可结果却是秀贞和小桂子会死在火车下,这是否暗示了思康其实已死的事实,而他们会在天堂相见呢?
这个世界上,好人和坏人其实很难分的清楚。英子不认为秀贞是疯子,也不认为那个小偷做了什么错事,还答应约定和他一起去看海。我认为英子一点也不天真,而是小小年纪就很成熟。我小时候就认为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直到越来越长大,才发现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纵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依然还是会同情和理解他们。
但是英子那个时候就已经知道那个男人藏在草丛里的是偷来的东西可还是愿意帮他保守秘密,愿意和他交朋友聊天,听他倾诉苦衷。这足以证明她的内心有了自己的判断。包括她做出了帮助秀贞和妞儿的事情,刻意撮合兰姨娘和德先叔在一起,若是再我那个年纪,绝不会有她那样的大胆。
这个世界很复杂,有时会天遂人愿,有时会弄巧成拙。尽管除了兰姨娘,其他人的结局都没有令人满意,甚至因为英子,秀贞和妞儿失去生命,小偷被捕,可是英子做了自己能力范围内能做的,就足够有勇气了。
宋妈也是一个可怜人,其实在那个年代,社会也并不稳定,英子的家庭很好,可以有个不错的院子种满了花,英子娘可以生很多孩子,可以请奶妈照顾,还可以有几间空屋子给像兰姨娘和德先叔那样需要帮助的人住下。
但是并不是每户人家都有这样的条件,更多的还是那些穷苦且衣食无着落的人们。现实就是这样残酷,英子这么不错的条件本该让她的童年更加快乐一点,结果还没来得及长大父亲就去世了。
其实小说里对父亲的着墨并不是那么多,但是字里行间都有父亲的身影,父亲的爱是疏远而伟大的爱。英子爹其实也并不完美,但英子为人处世的态度确是遗传了父亲,乐于助人,热爱生活。
而英子这么小却要承受这么大的打击,作为长女又要肩负起沉重的责任。读到最后,只是希望英子可以在历经风雨成长的路上安安稳稳的走过去,带着那些过去的回忆并保持那份纯真活着。我相信,等到来年,夹竹桃会再次开花。
最新马戏读后感经典
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被感动了。 读后感展示了对书籍内涵的理解和对思想问题的思考,我们在阅读中深刻体会到“马戏读后感”是一篇了不起的文章,感谢你来体味这篇文章的香气!
马戏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快乐的马戏》的文章,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座小镇来了个马戏团,9个孩子都求父亲带他们去看。这是一个贫穷的家庭,但父亲还是带他们去买票。轮到他们了,爸爸说:“请买8张小孩的和一张大人的票。”售票员说:“共计20英镑。”父亲低下头,他下头,他的钱不够!一位排在身后的女士目睹了一切,便悄悄拿出20英镑,故意丢在地上,对孩子的'父亲说:“先生,你掉钱了。”他回过头,拾起地下的20英镑,然后卖了票。对这位女士善举感激万分,深深的鞠个躬。
生活中小小的善行,不过是举手之劳,却能为他人解决莫大的困难,为社会增添一份爱的温暖,也给自己留下付出的快乐和内心的安宁,何乐而不为呢?
我曾听过这样一位修女,一生为穷人服务。她那干瘦的身躯已经佝偻,深深的皱纹像刀子刻的一样。在她的卧室里,除了电灯只有一部实在不能没有的电话。当她离开这个世界时,除了两件破烂的衣服和一双旧凉鞋,几乎一无所有。
修女身上体现的是一种更为无私的博爱精神。善侍他人,并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只要心中常怀善念,处处皆有爱的光辉出现。
英敏想去机场。这时,一辆出租车行驶过来,她立即招手,但看到车内有乘客时就放下了手。然而车还是停住了,那位乘客下车了。她坐进车后,立即向司机表示感谢。司机说:“你应该谢那位女士,她是特意为你下车的。”英敏大吃一惊。
一个善良的人看到别人需要帮助时,真诚的付出令人感动,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雨果曾径说:“善良是历史中稀有的珍珠,善良的人几乎优于伟大的人。”善良是一种心境,善良来源于内心。
马戏读后感 篇2
《爱心马戏团》是一本令人感动的书籍,讲述了一个生动而温暖的故事。这本书并非只是关于马戏团的表演,更多地讲述了团员之间的友情和努力。读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对团队合作和友情有了更深的理解。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轻的小丑,他因为身体有缺陷而遭受其他人的欺凌和歧视。在爱心马戏团中,他却得到了真正的关爱和尊重。团员们不仅接纳了他,还帮助他发掘自己的才能和价值。在团队的帮助和鼓励下,小丑渐渐摆脱了自卑和恐惧,勇敢地面对生活和困难。
爱心马戏团的每个成员都拥有自己的特长和优点,他们相互协作,共同努力,让表演更加精彩和感人。在团员们的努力下,爱心马戏团逐渐成为了当地的著名马戏团,吸引了许多人前来观看和支持。团员们也因此收获了友情和幸福,他们学会了团结和合作,明白了信任和尊重的重要性。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和友情的力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优点,只要我们相互信任和支持,就能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未来。在团队中,每个人都起着重要的作用,都值得被尊重和重视。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和成功。
爱心马戏团告诉我们,团队合作不仅可以完成更多的事情,还能带来更多的快乐和幸福。在团队中,我们不仅需要关注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更要关心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才能。只有当团队中的每个人得到尊重和关爱时,团队才能真正地发展壮大,取得更好的成绩和成功。
我为自己能阅读《爱心马戏团》而感到幸运和荣幸。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受到了友情和努力的力量,还让我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希望更多的人能了解这个温暖而美好的故事,从中汲取力量和勇气,成为更好的自己。愿我们在团队中相互帮助,共同努力,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未来!
马戏读后感 篇3
还记得去年的2月14日,《爱乐之城》在大陆掀起了歌舞片罕见的观影热潮,大街小巷的影迷们传唱着City of stars,跳着Another day of sun,仿佛整个城市真的变成了大家的舞台,这也就是极致的音乐和极致的电影艺术集合在一起迸发的巨大魔力。
让我没想到的是,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再次体会到了歌舞电影带给观众的魔力,而魔力的来源正是2月1日上映的这部《马戏之王》。
其实在《马戏之王》在北美上映之前,我基本上就没有关注过这部电影,毕竟自己对于传记片不是很感冒,而看到烂番茄54%不高不低的新鲜度之后更是不抱什么期待,但是我恰恰忽视了烂番茄90%的观众好评度,IMDB 8.0的评分以及CINEMASCORE A级的观众评价,而这部评论界冷眼的歌舞片也凭借着强大的观众口碑在北美不断逆跌呈现了十足的票房黑马之势。
观看完电影之后,我很理解影评人对于本片的批评是啥,但是谁管他呢,这就是我这辈子看过最爽的歌舞片!
在我的印象中,一般的歌舞片不是改编自歌剧就是改编自名著、童话,很少有传记片采用歌舞电影的形式呈现。感觉上传记片相对保守的类型风格和歌舞片的形式并不是特别搭得上,而《马戏之王》就是这么一部挑战不可能的电影,在个人看来,导演完成得相当出色!
眼花缭乱五彩缤纷的歌舞场面真让人大开眼界,高空杂耍等高空场面也感染力十足,《爱乐之城》比起来只能说“小打小闹”了。好莱坞要是办春晚,《马戏之王》肯定是压轴节目。
让人意外的是休・杰克曼、扎克・埃夫隆、米歇尔・威廉姆斯等豪华班底,而导演迈克尔・格雷西的竟然是第一次拍摄电影,他还将是20xx年美版《火隐忍者》真人版的导演。
虽说本片讲述的是马戏团之父P.T.巴纳姆的生平故事,但是整部电影的剧本可真是一点传记片的样子也没有。本片的剧本其实也就是引发评论界非议的“罪魁祸首”。一般的传记片一旦涉及到巨大的时间跨度几乎都会事无巨细地展现角色的故事,就算是那些叙事上有所设计的电影也会尽量做到面面俱到,以至于大多数的传记片的片长都是两小时起的,上不封顶。
但是《马戏之王》则完全不同,它105分钟的片长简直是轻盈的要命,而编剧仅仅就是找了七八个故事点出来串起了巴纳姆从一无所有到成为马戏大亨的过程,所有的人物奋斗,所有的戏剧冲突都被打碎融入在了贯穿始终的歌舞情节之中。
就比如影片开场没多久的这一首A million dreams,短短4分半的这首歌直接讲述完了男主角从儿童时期和女主角的青梅竹马到成年之后结婚来到大都市生育两个女儿接着失业的情节。
而这一首Come alive也用了极短的时间讲述了男主角招募“奇人”到所有人第一次登台震撼全场的过程。
也许,喜欢研究剧本的大神会说影片一言不合就尬歌舞的剧作过于偷懒,人物塑造太过想当然,整部电影就是一个巨大的MV。但是大家也可以想想,每一个情节点的情绪,每一个传统传记片的核心瞬间,影片真的一个也没有拉下,而歌舞的形式不但强化的这些感觉,更让整部电影的观赏性大大强于传统的传记片。
《马戏之王》用105分钟的片长串起了大大小小的十场歌舞大秀,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是演员们的载歌载舞,与其说剧本被音乐牵着走,不如说本片中唯一表达方式就是音乐,导演想让所有观众注意的不是什么伟人的生平,不是什么时代的印记,而是音乐和影像中包含的创造力和诠释的超越阶级的包容与家庭之爱。
所以,用我的话来说,《马戏之王》就是一部讲述在一个特殊的时代,一群来自不同阶级的人如何在一个冒险家的带领下克服种种困难成为彼此的家人、收获真爱并且最终把快乐传递给所有人的故事。
而我们作为观众在影片中感受到的也正是《马戏之王》的核心――“将快乐注入别人的生命就是最高贵的艺术。”
观看《马戏之王》的过程是愉悦的、爽快的,抛弃传统的叙事让影片的节奏犹如行云流水,极富激情和生命力,而所有的歌舞表演,我都只能用“叹为观止”来形容。
整部电影的观影过程,我无数次跟着节奏不自觉地律动,而影片的几段马戏团大秀更是看得人一身鸡皮疙瘩,尤其是首尾呼应的两段,可谓是畅快淋漓。
除了马戏表演,导演出色的镜头调度和视觉想象力也贡献了极其复杂的视听设计与绝妙的转场方式,让影片中几段人数不多的歌舞场面也精彩纷呈。
个人非常喜欢休・杰克曼与扎克・埃夫隆在酒吧的对唱情节和扎克・埃夫隆与赞达亚在马戏团的双人高空对唱,前者利用酒杯在吧台上的传递设计出了趣味十足的舞蹈场面,而后者则用高空绳索对于两个角色的缠绕激发出了角色心底的火热的爱情,这两段场面都值得一刷再刷。
休・杰克曼与扎克・埃夫隆作为好莱坞著名的唱跳演俱佳的演员,两人扎实的舞技和演唱真是没话讲。
马戏读后感 篇4
由二十世纪福斯电影公司出品,博纳影业集团投资,迈克尔·格雷西执导,“狼叔”休·杰克曼、扎克·埃夫隆、金球奖最佳女主角米歇尔·威廉姆斯、丽贝卡·弗格森、赞达亚出演的电影《马戏之王》,荣获第75届金球奖电影类最佳原创歌曲奖。电影将于2月1日在永恒晶钻IMAX影城上映!
This Is Me是电影《马戏之王》最重要的一首歌,从演唱者Keala饰演的胡子女士和不合群者的角度出发,她找到了自己的力量之源和自豪感,勇敢地认同和接受自己的身份。Keala发自肺腑的深情演唱给这首歌带来鼓舞人心的强大力量!
除了这首感人而惊艳的主题曲
这部年度最佳歌舞片《马戏之王》
还有更多值得期待的地方
剧情简介
《马戏之王》取材自真人真事,休·杰克曼在片中饰演美国马戏界传奇人物P.T. 巴纳姆。故事讲述了巴纳姆传奇的人生,他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将欢乐与勇气融入至表演中,将希望散播至全世界的玩梦大师!
“狼叔”演绎双重人生 从无到有妙梦成真
《马戏之王》取材自真人真事,休·杰克曼在片中饰演美国马戏界传奇人物P.T.巴纳姆。故事讲述了巴纳姆传奇的人生,他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将欢乐与勇气融入至表演中,将希望散播至全世界的玩梦大师。最新曝光的海报被上下分割,灰暗与明亮相对,空荡和华丽碰撞。上半部分,巴纳姆身着素装,站在空无一人的`戏场中央振臂高挥,一束微光打下,照亮他脚下的地板;水面映射出马戏演出的奇幻美景,巴纳姆身穿红色华服,观众们鼓掌欢呼。
联系之前首款预告片,我们可以一窥这款海报背后的意义。海报上方的P.T.巴纳姆,是一无所有的失业职员,下方则是走向传奇的马戏界大亨,宣传语“妙想成真”似乎一语双关,既是指马戏表演的造梦魔力,也呼应了P.T.巴纳姆从无到有的追梦之路。
实力大咖加盟 歌舞生平打造视觉奇观
《马戏之王》是休·杰克曼继《悲惨世界》之后,时隔5年再次出演歌舞电影,因此从开拍以来就备受关注。除此之外,本片还汇聚了众多实力演员,扮演马戏团合作伙伴的扎克·埃夫隆曾主演《歌舞青春》系列、《发胶》等歌舞片;女主角米歇尔·威廉姆斯饰演P.T.巴纳姆妻子,她曾以《我与梦露的一周》获得金球奖最佳女主角,同时被提名奥斯卡最佳女主角。而出演《碟中谍5》的丽贝卡·弗格森,在影片中饰演有“瑞典夜莺”之称的女歌手珍妮·琳德。
主演们过硬的歌舞功底,让P.T.巴纳姆的传奇人生更显浓墨重彩,极具奇观性的歌舞表演和与众不同的马戏团演员,也让《马戏之王》染上了一层神秘新奇之感。
马戏读后感 篇5
这可能是2018年初最丰富多彩、最具想象力的歌舞片。
各种奇人异能,各种热歌劲舞,单从视听享受来讲,确实令人眼花缭乱,血脉喷张。
好莱坞在歌舞片的设计上确实很有一套,比如用深情款款的歌唱叙述故事、点明主题;将歌舞与杂技融汇一炉,强化视觉奇观;在歌舞片段中加入酒杯传递、吧**舞,拓展表演空间。这些都丰富了影片的语言,增强了节奏感,让观众在幻想与现实之间自由穿梭。
最喜欢的是“千百个梦想”的主题曲:“这世界总有一天会成为我想象的样子,只要心存梦想就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未来有千万种可能。”旋律优美,流行性强,歌词也特别励志。
瑞典夜莺演唱的《永无止境》高亢嘹亮,那股气势震撼全场;还有荣获金球奖、被奥斯卡提名的《thisise这就是我》,也特别有力量,催人振奋。尤其是当大胡子胖女人、连体人、巨人、侏儒、狗孩、纹身男等一群“怪胎”集合在一起且歌且舞,高唱“这就是我,生来不凡,没有什么是我配不上的!”真的会令观众从内心涌起一股热流——每个人生而不同,都是独特的存在,都应该勇敢的站在阳光之下,被他人尊重!
所以称之为“人性的狂欢”恰如其分。
也正是因为pt巴纳姆给了这些“与众不同”的人展现自己、真实做自己的机会,这些人才会把马戏团当成自己的家,并由衷感激他。从这个意义上讲,本片更像是《欢乐好声音》的真人版本,尤其是与《欢乐好声音》的很多设定较为相似:老板最开始都是想挣钱,于是召集了各种奇奇怪怪的人,之后表演场地被毁,众人把这里当成家,然后一起重建。
经历了一系列磨难,老板也明白,追求名利是无止境的,家庭的爱和幸福是初衷,而最高尚的艺术就是给人们带来幸福!
两位男主的颜值与表演也是一大享受。狼叔告别金刚狼后,回归到自己热爱的歌舞事业,他高大挺拔,跳起舞来潇洒飘逸,嗓音沧桑**,极具男性魅力;而另一男主扎克·埃夫隆,原本也是依靠歌舞片《歌舞青春》一炮而红,如今在《马戏之王》中再炫歌喉与舞技,确实大放异彩。他刚出道时青春可爱,随着时间的流逝,岁月这把杀猪刀在他身上刻下了愈发浓重的男人味。
那模糊的电眼,那精致的五官,那浓密的睫毛,那胸部和臀部,哇,你是男人的上帝!他和女演员赞达亚在演唱时完成的飞人堪称力量与美丽的经典片段。
作者:蓝雨星城
最新《城南旧事》读书笔记(经典十三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阶梯的话,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会有无数个阶梯等待着我们去攀登。当您阅读作者的作品之后,您的内心定会有所触动。那么,什么样的优秀作品读后感具备独特的特点呢?如果您正在寻找好的文章,我们推荐您阅读《《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
趁着“五一”假期,一口气读完了这本由林海音前辈所回忆童年创作的《城南旧事》。原是偶然间发现的,读后却不禁久久地回味起来;心里涌起了一股不知是喜、是怒、是哀或是乐的情感。
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视角英子稚嫩的心灵去对待世界的。她性格活泼、善良、淳朴而细腻。读着读着,仿佛我就是她,她就是我——却又像是我居住在英子身体里,晓得她的所思所想、一举一动,是她另一个灵魂……总之,从读第一页开始,我就深深地被这个调皮而机灵、直率而重义的小女孩吸引了。
不知不觉地与英子相处下去,她在成长,我与她一起成长。在这过程中,她经历了许多事——不,是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结识了许多人。我们认识了妞儿、秀贞、“厚嘴唇”、兰姨娘……我想,在这些人当中,英子该最喜欢她的爸爸了,他即给了英子许多关爱,却没有宠溺她,也给了她严格的要求,教她严律克己……然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在她12岁毕业典礼后,爸爸永远离开了她,她也长大了。
在北京的这些事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秀贞和妞儿(小桂子)去找思康三叔的故事,也就是《安惠馆》。秀贞与思康三叔是在惠安馆相识相爱的,但思康三叔回家乡后,或许是被他的母亲留住而一去不返,秀贞独自生下妞儿,却被她妈给扔在了齐化门。经过一番颠簸,由英子帮助她们相认,导致英子病后打听到秀贞与妞儿的在火车轮下的不幸遭遇。这或许是场梦,梦醒了,将过去都忘了,依然能快乐地生活下去。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哭了出来,书页湿润了,也不知是涕还是泪。
这本书不仅情节引人入胜,人物形象也很鲜明独特。有些人也不全是假恶丑,也有真善美的一面——就像世间万物都不是十全十美却也不是毫无优点一样。譬如说“厚嘴唇”吧,他是个小偷——多不光彩的职业!虽然是为供弟弟上学被逼无奈走弯路的,还是造大家所唾弃!在小英子眼里他却是要好的朋友。为什么两者想法不一样呢?其实两者都没有错,前者因为接受了社会现实,质疑他。后者则是天真单纯,将所有事物想得都是美好的,这也感化了“厚嘴唇”。用心对待人,总会使某些人的心灵得到净化。
书中平平凡凡的事情,却蕴含这细腻的感情。读完全书,无意间感觉精神品格上增添了某样物质。再次回味,鼻尖泛起一片酸涩……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2
经常把林海音和琦君搞混淆了,她们都是惯于写故乡的景和物,散发着浓浓的思念故乡之情。《语文》书上有一篇《冬阳?童年?骆驼队》,说是选自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于是找来这书,要在混淆,也对不起学生了。
这是一本典藏版,淡淡的墨绿色上镶着白色的几个大字和一个小人,似乎要把我们带入那个遥远的年代。作者说,童年在北平的那段生活,多半住在城之南——旧日京华的所在地。收集的几篇故事,是有连贯性的。但要问真假,我只要读者分享我一点缅怀童年的心情。是的,《惠安馆》里有人人骂她痴,笑她傻的秀贞,我却跟她有说有笑,帮她找孩子;《我们看海去》里收买破铜烂铁的他是个会偷窃的坏人,我却明白个中原因,知道他是一心供弟弟漂洋过海去念书的好人;《兰姨娘》三岁被亲娘卖,十四岁从苏州被人带进北京,十六岁被卖窑子,二十岁跟了施大这个老鬼,却最终在我的“穿针引线”下,跟了进步青年德先叔;《驴打滚儿》说的是我家的奶妈宋妈,生下儿子不久,就来我家奶孩子,最终自己的两个孩子在丈夫黄板儿牙的“照顾”下,不知所终,最后还是跟着他回去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爸爸走了,从那一刻起,就宣布了我童年的结束,因为我是老大,我已经小学毕业,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而《冬阳?童年?骆驼队》是《城南旧事》出版后记,是因为“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旧事。看着书,字里行间总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的童年就在那方寸之间,却也其乐无穷。家的后门没有路,却有两三平凡的空地,两边垒了墙,不高不矮,踩着凹凸不平的,长满苔藓的,发黑光滑的砖头块就可以爬上去,跳下来,那就是邻居们的领地了,期间有妹妹同学的一家,她弟弟和我弟弟又是同学,“熟上加熟”,分外熟络。白天,大人们去上班后,就是我们的天下了。一大群孩子跑上跑下,到他家,去我家,捉迷藏,踩楼梯看准点的黑白电视,摘凤仙花涂指甲,甚至还想到自制零食。在锅里沸腾的油中,倒入白糖,翻转之间,就制成了扁扁的硬糖了,或长或短,或圆或方,重要的是见者有份。当然,偶尔也会发发脾气,耍耍个性。可是,第二天又会见到一群疯玩的丫头小子们。
我更喜欢和一群年长的女孩子们玩。她们要么是同学的姐姐,要么是奶奶朋友的孙女。其实,她们也比我大不了多少,可是看上去是那么地成熟,能讲我听不懂的话,能带我去新鲜好玩的地方。就算她们带我去她们的同学家去,就这么躺在席子上,就这么荡着自制的秋千上,我也能乐上半天。印象最深的是,当时她们有三个非常要好的同学,初次见面后,介绍说我是她妹妹,她们两个也妹妹妹妹的叫,及至后来了解了,也是如此叫。所以成年以后,偶尔见到她们,还是觉得那么亲切。
当然,在一起玩得最多的还是我们姐弟三。爸爸妈妈很忙,不仅白天上班,晚上还经常上夜班。中午妈妈回来,只有半个小时,给我们倒腾了饭菜后就匆匆忙忙又去上班了。傍晚,我们就从被窝里掏出尚暖的饭盒,有时再弄点蛋,或者买五毛的腐乳,就这样吃了。虽然三个人年纪相差不大,可毕竟我是大姐,于是,夏天的傍晚,就见到我提着个小水桶,去河边洗衣服,白的洗成黄的,脏的洗成污的。白天,还记得要晒谷,时常注意天气变化,发现乌云,就得赶紧去叫奶奶,三个人一起帮忙收谷子。下午就呆在家。当时,每天两点钟都有一部电影,三个人就守在黑白电视机前,看唯一一个台的唯一一部电影。周而复始,渐渐长大。,妈妈要是回忆起这段往事,她总会眼含泪水,说是苦待了我们,岂止当时的我们也是如此的快乐!
所以,童年有童年的眼光,童年有童年的快乐!那都是一去不复返,只保存在我们心灵的最深处。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说得一点也没错。一本好的书会给你的心灵上一堂非同寻常的课。让你有一次灵魂的洗刷。所以我拿起了《城南旧事》……
这本书叙述了一个名叫英子的女孩在北京胡同生活时发生的一些事。
在这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我们看海去”。其中英子的天真无暇,她那双童真的眼睛。那个大男孩对于弟弟深深的愧疚之心,都让我十分感慨,想,如果这世界上没有恶人,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没有争名夺利,没有恶意的谎言的社会里,那该是有多么幸福啊!
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和妞儿让我清楚的认识到那个年代的艰苦。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看到了作者林海音细致又饶具魔力的文笔和她超逸的文字风格,她通过英子的双眼道尽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英子眼中的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之余,更为我们这些读者假设出一个清晰的时空背景。在整本书中还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
我喜欢城南旧事,不单单因为这是一本故事,它也是梦幻的,在读它时仿若音乐,轻轻的扣动着人心。
我爱读书!读书能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它也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读书更让我从一个懵懂的女孩蜕变,成长!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4
童年是一部摇篮曲,是一串串随风摇摆的风铃。我读着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慢慢地走入了作者的童年。
在北京四合院内住着英子温暖快乐的一家:宋妈,妹妹,弟弟,妈妈。作者透过英子,描写了她快乐精彩的童年生活,让我们见证了一幕幕的悲欢离合。
当读到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时,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英子六年级毕业时妈妈对她说:“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英子听了这句话,内心很是失落,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英子在为爸爸默默祈祷的背影,作者就像是把花比作了辛苦的爸爸,花儿凋落了,就好比爸爸一天一天的病情恶化了,一天一天的变老了。
英子回到家后,弟弟,妹妹坐在凳子上,她看到了爸爸种的花凋落了就像是看到爸爸离她而去的背影。
英子泪流满面,马上出门跑去医院看爸爸。
可是,爸爸离她而去了,她备齐了照顾弟弟妹妹的重大责任,还记得爸爸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英子,你长大了,要背起做姐姐的责任。”虽然这样的重担落在了英子的身上,但是我相信她一定能承担起着责任的。
读完《城南旧事》这本书,我的心中涌起阵阵酸楚,宋妈离开了英子,三姨娘也走了,家里就剩下英子喝她的弟弟妹妹还有妈妈。
《城南旧事》这本书就像是一位绘画大师,书中英子的童年是那么精彩是因為她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愿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有一颗感恩的心。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5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还停在上面……”每当听到罗大佑的这首歌,我就会回忆起我那快乐的童年,也会想起我读过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书中写了在二十年代末的旧中国,小女孩英子跟着爸爸妈妈来到北京。北京的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惠安门前的疯子“秀贞”;身上全是鞭痕的好朋友妞儿;出没在草丛,有着一副老实样儿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奶妈宋妈……英子都为此着迷。
小英子的童年让我着迷,让我浮想联翩,常常想着想着就过去了半天。童年啊,多姿多彩!我的童年也不例外。
记得那是一年暑假里,一天我做美术作业时需要用到粘性特别好的胶水,就问奶奶要。奶奶一边拿出一个小塑料瓶,一边说:“这个胶水效果很好的,你用的时候必须得特别注意,碰到手指上,能把手指都粘住,到时候会分不开的。”嘿嘿,哄谁呢?我心里暗暗发笑,奶奶真是把我当小孩看了。“知道了!”我边应着奶奶,边接过了奶奶递过来的胶水。
“502”,胶水的瓶子上写着这几个数字,嘿!这名字挺有创意的。“粘性好,速干”真的吗?这粘性到底会有多好呢?我感到很好奇。做好了美术作业,我忍不住挤出一滴胶水滴到大拇指上,然后用食指去揉。不好,瞬间有种被粘住的感觉。我努力把两根手指往两边使劲分开,可是不管我如何努力,还是无法分开两根手指。怎么办?我开始着急了,后悔没听奶奶的话。妈呀!两个手指上的皮会不会被扯下来呀?我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奶奶,不好了!”我哭着大声喊。“怎么啦?怎么啦?”奶奶着急地从厨房冲出来。“我手指头被胶水粘住了!”我向奶奶投去了求救的眼神。“让你小心点,偏不听。”奶奶看到我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别急,别急!我去拿点热水,你手放里面泡一下就会好啦!”“真的行管用吗?”我望着奶奶端过来的一盘热水,半信半疑。不管了,试试看再说,我把手伸进有点烫的水中。咦,真神,没一会儿,胶水融开了,我的双指终于得救了。那一刻,整个人感到特别的轻松。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的手指还没有分开。于是,回家作业我不能写了;去舞蹈班上课,老师看了看我的手,直接跟我说,你还是去学孔雀舞算了;到电子琴老师那儿,老师让我练练手,可是我的手无法弹出标准的音符,完了!完了!我马上就要考级了,这可如何是好呀?“哇!”我嚎啕大哭起来,一下子梦醒了,我赶紧看了看自己的手,还好,还好,虚惊一场……
读着《城南旧事》,又想起了那些像“502”一样的日子。哦,多么快乐!可是,快乐的日子却像小河里的流水,一去不复返了,短暂的童年就在这一天天里悄悄溜走。哦,我的童年,我要把你好好地珍藏起来,藏在记忆的最深处。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6
当我在斑驳的铁箱子里拿起这本书时,心中有种别样的感觉。书已经有些潮,我把它晾在太阳下。我看着书的封面——这是比较老的封面了,封面上写着书的题目——《城南旧事》。这是小学寒假的阅读作业,父母给我买下。小学寒假读完,写了读后感,就把它放在那个铁箱子里了。从此书就被遗忘。如今找到,像是捡起童年,我说不出事酸涩还是什么,只觉得记忆突然被勾了起来。忍不住,我又读了一遍《城南旧事》。
我的童年里有它的影子。读到文章的那个英子眼中的老北京,想到很多。我仿佛处在那个没有变化的的街道,我却不再是从前。从前的观点是“童年已经被考试占领”,现在的观点是,说着这句话的时候,就是童年。
第一次读《城南旧事》我看到了英子的童年,她的故事,第二次读我看到了老北京,那个曾经的地方。林海音笔下的老北京的味道带有一些孩子的目光,非常朴素。《城南旧事》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情感波折,但一样可以让人沉浸在书中的那个世界。《惠安馆》中的“疯女人”秀贞被其他人躲避着,但是英子接近她。这就是孩子,孩子没有想到其他东西,只要想看,就去看。孩子的眼睛是纯洁的,带着颜色看别人,他们从来没有。英子和秀贞对话,不怕她,和她玩,我想也就只有孩子有一个童真的心可以接受了,英子一直在拥抱着这个女人。童年,就是拥有一颗有童年的心。可以不用理解,但是用自己的方法去温暖。
英子的童年里出现了很多人,但是随着她的长大那些人都离开了。英子长大了。当我翻阅着这本书时,感到英子的悲伤。他们去哪了?其实,童年去哪儿了?童年是跟着骆驼的驼铃走了,童年是跟着英子逐渐穿不上的衣服走了,童年是跟着那个满身是伤的妞儿走了。
童年在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走了。
第二次看完这本书,我无法再把它放在铁柜子里。摸着它不光滑的书页,我把它立在我的书桌边。读完它,我想到了很多,包括我已离开的童年。
时间的沙漏在不知不觉中多了起来,躺在沙漏下的是我拿不回来,却永存与我记忆中的东西。
我依旧想用从前写的读后感结尾:我仿佛听到了,来自英子童年的,回荡在老北京街道的笑声,以及冬日里那一阵悠悠的驼铃声……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7
城南的古老故事对我来说既陌生又熟悉。陌生感是因为当我打开书的时候,我对里面的内容一无所知;熟悉是因为这本书从去年起就一直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柜里。
暑假期间,这本书被放在最显眼的地方。但它是如此灰色。我总是被我喜欢读的书压得喘不过气来。在母亲的催促下,我不情愿地打开了书的第一页,但我又不愿意合上书。我现在怎么能读这么好的书呢?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英子,他生活在民国时期的北京南部。有英子的父母,弟弟和妹妹,还有一个雇来的保姆,宋妈。第一个故事是:惠安堂里有一个疯女人。她的母亲不让英子照顾她。但是英子非常喜欢她。第二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哥哥答应陪她去看海,偷别人的东西给哥哥看。但对英子来说,他是他的朋友。但最后,我失去了这个朋友。第三个故事是关于:聪明的主人公让兰阿姨以自己的方式离开她的父亲。保护我的家……
读完这本书,我记得妈妈对我说:妈妈一定要给你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以前没有意识到我妈妈的话的意思。读了这本书,我渐渐明白:童年会随着我的成长而消失,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一个成年人。但童年的快乐记忆不会消失,将永远留在我的心里。我会珍惜现在的一切。让每一天都开心。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8
“池塘边的榕树下,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每当这首罗大佑唱的《童年》萦绕在我耳际时,我就会想起以前那段欢乐的童年时光,也想起了前几天刚看过的林海音的《城南旧事》。
林海音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在《兰姨娘》中,机智的英子为兰姨娘与德先叔牵上了红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得了肺病而去世,英子也就从此告别了童年生活,走向社会,走向生活。想起书中的童年趣事,情不自禁也想起小时候做过的许多傻事。
有一次,奶奶买回来一些辣椒,奶奶说小孩不能吃太辣。我心想:红红的水果怎么可能辣呢?西瓜不是红的吗?苹果不是红的吗?它们都是甜的,那这个辣椒一定也是甜的。一定是这东西太好吃了,奶奶舍不得给我!你不给我,我偏要吃!就这样,我趁奶奶不注意,一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到厨房,拿了一个辣椒,直往嘴里送,一咀嚼,一刹那的功夫,我的嘴里仿佛有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焰往里蹿,我的眼泪和鼻涕蜂拥而出,止都止不住。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吃辣椒了。
童年,是冬日的阳光,是雨过天晴的彩虹,是浇灌万物的雨水……童年宛如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我们的童年过得很快很快。淡淡的忧伤,美好的回忆,所以让我珍惜眼前美好的童年时光吧!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9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故事结束了,英子的童年生活也结束了。合上书,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身旁。
书中,北京形形色色的人一一展现。英子的成长,随着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变故不断,但也引出了书中的一连串人物: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在书中,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看待那些复杂的人和事。虽然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分不清好人和坏人。然而,英子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就像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而把妈妈的金手镯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也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我的心里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故事本身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我的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而让我感动的,是在这些文字之间荡漾着的淡泊与纯净。林海音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着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看完《城南旧事》,我感慨万千。回想我的童年,应该说是无忧无虑、幸福快乐的,如果要让我像作者一样去采撷童年的花束,还真有些困难呢!因为我的童年和大家一样,也是在玩耍、游戏、上学中快乐地度过。生活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无限欢乐,然而我却缺少了作者的那份细心,今后我一定要善于观察生活,感悟人生。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0
偶然间在一本书上看到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的这样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张爱玲与上海的关系不难理解,十里洋场,一城故事;然而提到北京,我更多的想到的却是老舍。《骆驼祥子》《茶馆》《龙须沟》那些脍炙人口的名篇,都反映了老北京的风貌与那个年代普通北京老百姓的生活。于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翻开书架上尘封已久《城南旧事》,去探寻林海音心中的那个老北京,走进那一片斜阳古道,城南落花。
走进《城南旧事》,便深深地感受到这一个旧字的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飘落在皇城墙上的冬雪简简单单的意象,一个一个的片段,像是一扇古旧的铜门,轻叩,推开,便走进了历史,走进了另一种生活。
《城南旧事》由《惠安馆传奇》、《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五个小故事组成,在这些故事中,作者以孩童纯真的视角记录着她自己的童年,记录着儿时自己眼中的疯女秀贞、小伙伴妞儿、小偷、兰姨娘、宋妈、爸爸、妈妈以及她与他们之间的故事。
《惠安馆传奇》是其中最长的一个故事,篇幅几乎占到全书的一半。英子随宋妈打水时在井边遇到了梳一根细细辫子的妞儿,与她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小伙伴,两个人常常一起看小鸡,踢铜钱。她偶尔给英子讲逼着自己学唱戏的父亲,虐待自己的母亲,并许下要离开家去找亲生父母的愿望。英子对她十分同情。惠安馆门前总站着的蓬刘海红裙子的姑娘也令英子很好奇,她就是人们口中的疯女秀贞。一个午后英子悄悄溜到惠安馆,秀贞的可爱与亲切让英子忍不住想要与她亲近,和她一起玩儿。渐渐地英子知道了秀贞的故事,她与大学生思康相恋又不得不分开,他们的孩子被她的父母抱走扔掉英子觉得她可怜,要帮答应她找到女儿小桂子,并把自己钟爱的钻石表送给小桂子。故事继续展开,英子知道了妞儿就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小桂子,于是一个下雨的傍晚,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并把一个金镯子送给她们,帮助她们去找远在南方的思康。
《我们看海去》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英子用她平实而安静的文字,为我们讲述了她与一个小偷之间的真挚情谊。英子送走妞儿和秀贞后大病一场,病好后父母带着英子搬到了一个新的胡同。新家附近有一座空房子,空房子对面有一片空地,长满了一人高的荒草。英子草地里帮同学找球时与一个小偷偶遇,他有着厚厚的嘴唇。英子起初有些害怕,但想起会看相的李伯伯曾经告诉她嘴唇厚墩墩的人为人忠厚老实时,便觉得他很善良。那个人常夸英子聪明、伶俐、厚道,并鼓励她好好读书,一来二去,他们成为了朋友。那个人喜欢给英子讲自己的故事,讲自己的不肖,讲自己成绩优异的弟弟,语气里有着些许的无奈。他的弟弟与英子在同一个学校读书,每次提到弟弟时,他都十分自豪,他要尽哥哥的责任,要供弟弟飘洋过海去念书。
英子有个愿望是去看海,那个人也有这个愿望,于是他们立下了我们看海去的约定。那个人常常对英子说我也是好人 、记住,我可不是坏人啊,后来还将自己珍藏的一串佛珠送给了英子。年幼的英子不懂什么是贼,也不懂那个人为什么这样说。直到他因偷盗被抓,英子依然相信他不是坏人,不愿按妈妈说的那样把他当做坏人。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我们去看海》这首小诗常常被英子和小偷吟诵,贯穿于故事始末,简单的文字,却为我们勾勒出一副纯美的画面。蓝色的大海上,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照着海面,照着他们的约定,照着英子的童年。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干净的文字,纯真的感情,读《城南旧事》,内心总有满满的温暖。然而这种温暖背后,又有着一分淡淡的无奈与忧伤。会馆门前的疯女秀贞、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
喜欢《城南旧事》,实在不是没有道理的。最初吸引我的,便是它那童稚、细腻、温馨的文字。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复杂的修辞,简简单单的语言,却将人深深地吸引。《惠安馆传奇》中有这样的话: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窗外很明亮,干秃的树枝上落着几只不怕冷的小鸟,我在想,什么时候那树上才能长满叶子呢?这是我们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冬天。孩童般的语言,不华丽,却会为我们营造出很强的画面感,质朴纯真。读着这样的文字,就仿佛看到了英子的小床,看到了晒到小床上的阳光,看到了阳光中飞舞的小小的灰尘,看到了坐在窗前发呆的英子。这文字就如同冬日的阳光,平凡却温暖,让人留恋。读《城南旧事》,就如同与一位多年未见得老友对谈,那样自然,那样舒服。
除了那童稚、细腻、温馨的文字,更令我动容的是英子那一颗善良,纯洁的心。《惠安馆传奇》的文末讲述英子在搬家途中的所见所闻时有这样一段文字:我重新坐正,只好看赶马车的人狠心地抽打他的马。皮鞭子下去,那马身上会起一条条的青色的伤痕吗?像我在西厢房里,撩起一个人的袖子,看见她胳膊上的那样的伤痕吗?早晨的太阳,照到西厢房里,照到她那不太干净的脸上,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流过泪坑淌到嘴边了!我不要看那赶车人的皮鞭子!我闭上眼,用手蒙住了脸,只听那得得的马蹄声。车夫赶马,在常人眼中普普通通的一个细节,却让英子如此难过,仿佛皮鞭子不是打在马的身上,而是打在英子身上,她不由得闭上眼睛,蒙住脸,不忍相视。其实又何止是对马儿呢?无论是疯女秀贞,她的伙伴妞儿,小偷,还是与她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她们都是不完美的,然而英子总可以带着一颗充满爱的与他们相处,并与他们成为朋友。
从《城南旧事》中,亦可以看到老北京的风貌。这是条死胡同,做买卖的从汤匙的把儿进来,绕着汤匙底儿走一圈,就还得从原路出去。这时剃头挑子过来了,那两片铁夹子唤头弹得嗡嗡地响,也没人出来剃头。打糖锣的也来了,他的挑子上有酸枣面儿,有印花人儿,有山楂片,还有珠串子,是我最喜欢的英子是这样描述新家的胡同的。胡同,剃头挑子糖锣印花人儿从这些独具京味儿的物件中,可以看到一个渐渐远去的老北京和老北京人的生活,也明白余光中先生为什么说北京是林海音的 了。
如果说散文是一杯茶,小说是一杯咖啡,那么《城南旧事》就是一杯温润的牛奶,在那些阳光灿烂的午后细细品读,心头会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她是那样的精致,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一滴水可以折射一个纷繁的世界,一扇窗可以通向一颗温暖的心。而《城南旧事》就是一扇门,走进它,便可以走进一片落花与斜阳,走进英子的童年,并在她的童年中回忆我们自己的童年。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1
每当我面对夕阳西下的余晖时,每当我听到那首总会让人伤感的离别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时,我不禁就会想起那一本关于一个孩子灰色童年的书《城南旧事》。
这本书讲了一个六岁女孩英子的童年生活中发生的种种喜怒哀乐的事情。 在英子那纯洁无暇的心理,仿佛所有事情都会有一个欢乐的结局。她是多么希望小桂子和秀珍可以在一起;她又多么希望可以与那位哥哥一起去看大海去;她还那么希望宋妈可以再次回来……可这些都成了不可能。 就在英子的毕业典礼当天,他的父亲去世了父亲的离去,给小英子的童年带来了一个永远不可免去的悲痛。这时的她才明白,世上所有事情都有悲欢离合,她真正的开始成长了了。
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是宋妈。英子曾一直对宋妈丢下自己的家庭,来照顾别人的做法深感不解。在英子九岁那年,宋妈才得知儿子已去世了两年,女儿被卖,父亲病世,悲痛欲绝。然后便随丈夫回家,留给英子的是长久的孤独与怀念。读完《城南旧事》,我的心头萦绕着的是淡淡的哀愁与浓浓的温情。英子童年也代表的她那个年代所有孩子的童年吧,纯真而又悲凉,我感受到了。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2
这个暑假,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行行字间,我感受到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
文中的小英子,因为家庭原因和家人一起搬居至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在这儿,她阅历了种种酸甜苦辣的进程。时常挨养父打的妞儿、会馆前的疯女子、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最敬爱的父亲……他们都曾和小英子聊过,和她谈笑过,他们的音容笑容深深的刻在了小英子的心里,却又悄悄地离她而去……而在这一篇有一篇记叙着酸甜苦辣的故事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我们看海去》。
我来说一说《我们看海去》吧。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林英子在一个墙角边的草堆中遇见了一个男子,并与他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因为一篇英子学的课文,让他俩有了一个“我们看海去”的约定,而当时英子所在的胡同中发生了好几次盗窃案,而让英子万万没想到的是,和她那个有约定的人尽是小偷。妈妈和她说让写一本关于坏人的书,而英子却哭泣的说:“不,我将来要写一本书,叫《我们看海去》!”
我想《我们看海去》是《城南旧事》感情最丰富的一篇了吧,这篇文章包含着林英子童年中的快乐、伤心、好奇……,那份与“野孩子”踢球的快乐,发现油布包裹的好奇,得知罪犯是那位大哥哥的伤心……这就是文章里所有的情感,因为我们都有感情,也都是忘不了的。
林英子就是林海音,而这一篇《城南旧事》就是记叙了林海音小时候在北京老胡同里发生的一个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我想:虽然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和困难,但是她总是用一种乐观的心情去面对,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不畏惧,正是因为她的这种精神,让周边的人每天都十分快乐开心。我一定要学习她这种乐观向上,无所畏惧的精神!
《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篇13
每个人的记忆里都有着自己不同的童年,有的回忆自己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有的回忆自己的童年是苦不堪言。
在《城南旧事》这本书里,讲述了作者英子(林海音)童年时代在北京城南发生的真实故事。英子一家住到了城南,在那里她认识了一个“疯女人”秀贞,可英子一点也不害怕,还跟她做了朋友,并得知她有失散的女儿。英子还认识了一个女孩叫妞儿,她和秀贞一样都有泪坑,连脖子上的胎记都一样,英子觉得她们可能是母女,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见了秀贞,母女终于相认了,可是在回来的路上却被车给压死了。英子遇见了一个陌生男子,陌生男子约她去看海,结果英子被表面善良的男子给骗了,原来陌生男子是一个可恶的小偷。德先叔在虎坊桥时走了,兰姨娘骑着毛驴离开了,宋妈也回老家了,连她最爱的爸爸也得了癌症永远的离她而去了。英子在童年里经历了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可这时的英子也悄然长大了。
英子在城南留下的一个个不同的故事都化作浮云,随风飘过。这里的每一株花草都不会因为时间和年龄的增长而让英子忘记新莲子胡同的一切,这美丽的地方永远留在英子心中,也留在了《城南旧事》这本精彩的书中……
最新梦幻小公主读后感(经典八篇)
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梦幻小公主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梦幻小公主读后感(篇1)
安丰育才小学六(1)班杨瑷
你们有没有看过《梦幻小公主》这本书呢?没有也没关系,就让我来为你们介绍介绍吧。
《梦幻小公主》里面的主人公叫喏喏,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小女孩,她最爱读《艾瑞斯大陆》这本书了,她很喜欢里面的奇花异草和花精灵,也很喜欢里面的花王子殿下,也想去艾瑞斯大陆看一看,这一直是她的梦想,不过今天好像有一点接近她的梦想了,因为爸爸工作的关系,她的一家搬到了花仙镇。传说中,花仙树就长在那儿,喏喏十分开心。在一次危险中,诺诺无意间,竟来到了她梦寐以求的艾瑞斯大陆,于是,一系列不可思议而又艰难的冒险便开始了……
这本书充满了幻想,这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它也让我知道了童话不一定是美好的,只是读它的人希望它美好而已。书中的喏喏坚强又勇敢,在危难来临前毫不惧怕,勇敢面对,这一点让人十分佩服。花精灵死后化成的花之灵由于受到黑藤魔的侵害无法重生,虽然喏喏无意之中得到了花之镯,花之镯能让花之灵重生,但在花王子有危险的时候,为了救花王子殿下,它们放弃了获得新生的机会,牺牲了自己。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做人要坚强,要有勇气挑战困难,时刻都要有坚定的信念,不管成功与否,最宝贵的是你在克服困难时的那份执着,那份心情……想到这儿,我感到深深的惭愧,因为我常常是遇到一些要动脑筋的题目,就不去克服它,而是四处问别人,把这种题目当成一种任务,随便交一下差,应付完,草草了事。我下定决心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着想,想办法解决它们,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否则最终会伤害自己。
听了我的介绍,你还想给我看看你的好书吗?那就赶快行动起来吧!
梦幻小公主读后感(篇2)
同学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糖果星球的名字吗?哈,在遥远的拉不拉不拉星系,在亿万颗星球中,有一颗糖果形状的发光星球,那就是糖果星球哦!它号称是宇宙间最可爱的星球!
大家都了解糖果星球了吧!小狐狸比托用自己的声音与狐狸大人做交易,变成了人类少年,下山去找自己的花精灵恩人,碰巧遇到了热情善良的小公主喏喏,故事才开始。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坏人并非都是坏的,比如说狐狸大人,它做坏事并不是想伤害人类,什么抢占糖果星球的宝物糖果之星,抢占花精灵们的宝物花之镯,都是为了让大家讨厌自己,狐狸大人做坏事是另有隐情的。大家看那狐狸大人连面子都不要了,在那许许多多花精灵、小动物、狐狸长辈的围观下,从一个帅气的少年变成一只低头忏悔的独狐狸,那神情那样子就可以让大家相信。
狐狸大人到底是真的坏人还是另有隐情呢?狐狸大人的宠物啊叽又为什么跑来向喏喏求救呢?这幕后的邪恶力量又是源自哪里呢?
梦幻小公主读后感(篇3)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托托的小狐狸用自己的声音与狐狸大人做交易,变成人类少年,下山去寻找自己的花精灵恩人,碰巧遇到了热情善良的小公主喏喏,于是结伴到了艾瑞斯大陆。与此同时糖果星球的糖果使者来访。花王子殿下让喏喏把糖果使者带到了花街镇上,去寻找更多的糖果作为飞船的能源。然而,糖果使者和喏喏闹僵啦,花街镇接连发生了数起“糖果绑架案”。
只到大恶魔黑糖果出现才把幕后的狐狸大人扯了出来。为了重新唤出消失已久的花之镯,狐狸大人夺取了黑糖果的“糖果之星”对付花精灵。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喏喏等人勇敢的和狐狸大人争斗着。
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学到了许多东西。比如说:在危险的时候要保护自己的朋友;如果冤枉了朋友的话,要赶紧向他(她)道歉;不管是什么人,都有善良的一面;做人要知恩图报,突然,我想起了以前我经常冤枉我的妹妹,说她撒谎,之后还不跟她道歉,现在一想起来就觉得羞愧难当。
虽然此书中的诺诺也会不小心冤枉人,但是她会向别人道歉,我一定要向喏喏好好学习。哦,对了,我爸爸现在开始老是不停地逗我,反过来我觉得他太过分了,搞得我都开始讨厌他了。后来,我才知道爸爸其实是很爱我的,只是他不会表达这份爱意罢了。我真不应该呀!看来,虽然每一个人都有令人讨厌的那一面,但是也有令人喜欢的那一面呀!世界上不是表面看起来不怎么好的人就是坏人的。
这是一本中国首部公主童话小说,也是一部送给女孩子的幻想书,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更重要的是能够让一些有自卑心理的女孩子重新找回自信,是一部值得一看的童话。(本章纯属个人观点,请各位老师不要恰议!)
梦幻小公主读后感(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是梦幻小公主的其中一本镜之城的公主殿下。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诺诺·西蒙和夏亚,在书的世界里找回了封印宝石,并重新封印了魔兽凯米拉。诺诺参加了庆典,并成了庆典上的焦点,出尽了风头,庆典结束后再返回花街镇。
可是,没想到西蒙的妹妹萝拉公主被人绑架了,下落不明!而公主的女仆却说是诺诺绑架的。被冤枉的诺诺成为了绑架犯!最后关了起来,两位相信诺诺的西蒙·夏亚帮助诺诺越狱,并下定决心找到萝拉公主,还自己一个清白。诺诺·夏亚和西蒙一直在调查,原来萝拉在另一座镜之城建筑一模一样的城堡里,只有那边的居民在画里午夜十二时才会走出来,诺诺找到了萝拉,并找到了和萝拉一样的小女孩妮娜。这本书中诺诺是个勇敢·坚强的小女孩,西蒙是拥有强大力量的皇太子,夏亚是个平易近人的阳光少年,他们一起查出了镜之城的秘密,使真相大白。
每个人都渴望成为公主,也包括我。想要成为公主就要坚强··勇敢·不怕困难,不怕苦,诺诺她是我的榜样。
梦幻小公主读后感(篇5)
我读了《梦幻小公主》这一册书,是我明白了团结的重要,这册书的作者是玖金,这故事里的主人主人公式一名勇敢的小女孩,他的名字叫做喏喏。她坚强而乐观,因父亲的工作调动,一家人来到花街镇,认识了神秘男孩零,进入到神秘的花之国中,开始了一段不可思议的奇幻之旅。在这段旅途中,喏喏不断成长,变得勇敢起来,始终为了花精灵们的珍贵友情而勇敢的战斗着。
花王子殿下是花精灵们的领导者,他高贵的外表下拥有一颗善良的心,用强大的力量守护看艾瑞斯大陆和花精灵们。在黑藤魔入侵时,他因受到诅咒而沉睡,之后被来到花街镇的喏喏和花精灵们一起拯救花之国度。
博拉渔民夫妇的儿子,失去了八九岁前的记忆,看上去是个普通少年,但其实还有着另一个不可思议的身份。他拥有起能力,能够听懂海里动物的话语,甚至可以通过双眼操纵海潮的起伏|~~~~~
千万年以年,正邪之争一直没有停止过,很多邪恶力量都在司机吞噬掉光明和正义,而小公主喏喏注定要成为不同寻常的小女孩,加入到正邪之站中,为了那些我们爱的和爱我们的亲人朋友而竭尽全力。
不过正义永远战胜邪恶,读了它,我明白了要向喏喏那样勇敢,花王子的善良,海神博拉的机智。
江苏连云港灌南县连云港灌云县实验小学六年级:赵苗羽
梦幻小公主读后感(篇6)
《梦幻小公主》读后感600字:
我推荐的这本书名叫《梦幻小公主》,它可好看了!不但故事精彩、内容丰富,还运用了很多好词好句,让我印象很深刻,我很喜欢它。
它的肚量很大,装满了秀色可餐的“食物”。有一模一样的小公主、西蒙和夏亚两位王子、静止的空间和被冤枉的精灵女巫等都太有趣了,太神幻了。故事内容紧凑,环环相扣,让人拿起它就不舍得放下了,让我沉醉其中。
它里面的四字好词和修辞手法也用了很多,有不省人事、化险为夷、犹豫不决等好词语。用了比喻、夸张、拟人、排比等修辞手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呢!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镜之城》那一章,那是一个静止的空间,居然是为了保护一个任性的小公主而建造的,太让我感兴趣了。还有镜城的秘密,原来里面住着一群人类,可他们却是变身的吸血鬼,只有待在那里面,才可以保持身为人类的记忆。那个小公主体弱多病,她得了一种绝症,在她快死时,国王王后将她送进了镜之城。
一开始,国王王后会常来看小公主,看着小公主无忧无虑的,他们很放心。可后面国王王后只在夜晚来看她,小公主不知道,还以为爸爸妈妈抛弃她了,不喜欢她了,让小公主产生了孤独感,她并不知道这是误会,小公主变得越来越任性。越看到后面,越精彩,让很多前面不明白的情节顿时恍然大悟了。
让人欣慰的是,公主的弟弟西蒙带来了国王和王后还让小公主从一个正方形透视镜里看到了过去的一些事情,她明白了父母的爱,羞愧不已。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忍不住看了一遍又一遍,仿佛自己置身于故事情节中流连忘返,既感叹天下父母的不易,也同情小公主的命运,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很有意义。
梦幻小公主读后感(篇7)
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梦幻小公主》,它好像把我带入了梦幻的世界,书的内容是这样的:开朗活泼的“小公主”喏喏和父母一起搬到新的小镇——花街镇,住进一座梦幻般美丽的花庄园。一天,喏喏意外地得到了一只“花之镯”,从此获得了通往“花之境”的魔力。在神秘的“花之境”中,花精灵们告诉喏喏:他们的国家被黑藤魔诅咒了。在花之境被黑藤魔完全侵占前,大家将王子殿下送往了花之境最高的一棵参天大树上,树上有一个花瓣做成的房屋,王子就安睡在那里……
看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像喏喏这样的勇敢我没有过,我很佩服她,但是又想起了我胆小如鼠的情景,去体能乐园就胆怯的魂飞鬼散不敢爬上去。尽管打起勇气往上爬,也是爬爬退退,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因为感觉到离地面越来越远,就不敢爬。其它的一些游戏也是小心翼翼,不敢放大胆量去玩。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 人的一生是丰富多彩的,凡事都要勇敢尝试,像喏喏一样,勇敢地面对生活!
梦幻小公主读后感(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梦幻小公主》的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喏喏。花王子殿下让喏喏找齐5块花之拼图,在赫兰特的帮助下得到了一个交通工具花之漩涡。
在云朵犹如棉花糖的飞鸟仙境,喏喏结识了十一位鸟仙哥哥,为了不让鸟仙哥哥的长辈鸟仙居士发现,喏喏变成了小仙鸟。小仙鸟在玩耍中不小心被喷火龙击伤,飞鸟仙境也被破坏了。鸟仙哥哥们不在意自己的飞鸟仙境而很担心喏喏,也很细心地照顾喏喏。他们又帮喏喏做了一个小拐棍,喏喏在他们的搀扶下,开始练习行走。开始时,喏喏在硬硬的石台上练习行走,总是一不小心就摔倒,看得他们很是心疼,于是就让喏喏站在他们的手掌上练习行走。鸟仙哥哥的掌心软软的,踩在上面就像是踩在棉花上,这下子喏喏再也不怕摔倒了,即使摔倒了,也一点儿都不疼。鸟仙哥哥们都像对待亲妹妹一样对待喏喏。在鸟仙哥哥的照顾下,喏喏的病情渐渐好转。但由于喏喏说了话,又变回了原形,喏喏后来又用它的魔法修复了飞鸟仙境,鸟仙居士很感动,并把2个花之拼图送给了喏喏。鸟仙哥哥们又帮助喏喏找齐了其它3个花之拼图,完成了花王子殿下的任务。告别了鸟仙哥哥们,小喏喏回到了自己的家园,快乐的生活着。
这本书告诉我们:想要获得好朋友的帮助,就要为朋友付出真心,诚心对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