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4-03-09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给大家分享一篇网络上非常优秀的“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文章,作品总算被我读完了!虽然花了很长时间看完,但我也从中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们之所以要撰写读后感,也是为了能进一步领悟作品的内涵,怎样避免写作品读后感时常犯的几个错误?我想这篇文章对您会有所帮助相信自己!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1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2
读了《荆轲刺秦》我被荆轲的精力感动了。
其间“说时迟,那时快,没等秦王反响过来,荆轲左手伸出,飞快地捉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抓起匕首,奋力捅出。”说明晰荆轲刺秦王的坚决,还体现了荆轲的动作快,有着不怕似的气势。“直刺荆轲,砍断了他的左腿。荆轲动弹不得,就将匕首用力向秦王抛去,却又插进了殿柱。秦王连连挥手,荆轲身中八剑,鲜血喷撒满地。”这儿能够看出秦王很健壮,对荆轲一点也不手下留情。
其实荆轲底子不应这么鲁莽,以到坏了燕国的大事,促进燕国敏捷消亡。不过他舍生忘死的精力的确是很感人至深的。
实际中的我便是“荆轲”。小时候鲁莽,没搞清楚就帮别人接热水,成果烧住了她的手。现在也鲁莽,没看清题就做,成果错的不胜众目。我要改掉这个缺点,不做鲁莽的人。
《荆轲刺秦》让我想到了许多,我们必定要想清楚再做,否则你便是下一个荆轲。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3
精选荆轲刺秦王读后有感 (一)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别人的好意,我不知道我是否能为他挽救我的生命。也许现在人们对荆轲不太了解,但荆轲不在乎。他侠义勇敢,司马迁曾称赞过。
他是卫国人。为王储的船充当刺客,不是基于他对国家的热爱,而是基于他对仁慈的回报,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参考荆轲刺秦王读后有感 (二)
近代杰出诗人臧克家曾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历朝历代都有许多的爱国志士,对于荆轲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
北宋苏洵非议荆轲:”始速祸焉”;朱熹认为:”轲匹夫之勇,其事无足言”……但对荆轲给予肯定的人也很多,左思的《咏荆轲》称颂他:
”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陶潜说他”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评者大都认为,荆轲虽不懂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于既倒的道理,也不懂得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不畏**,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的。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4
说到荆轲应当是家喻户晓了,最有名的一件事就是荆珂刺秦王了。
荆珂是春秋战国时代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一,祖先是齐国人,后迁居卫国,原叫庄轲,到了燕国以后,才中荆轲,他喜欢读书击剑,结交明人勇士,他这个人很精明,机智勇敢。
他精明在何处呢?在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中,荆轲和樊於期对话,他先用话挑起樊於期对秦的仇恨,再问樊於期面对这样的深仇恨怎么办,然后针对顾计不知所出早的表示,试探性的提出了既能为樊於期报仇,又能保全燕国的计划,一层进一层,结果是樊於期慷慨陈词,毅然自刎,这是以体现荆轲的精明之处。
燕国的一个勇士叫秦武阳,他在十二岁时就杀过人,太子便把秦武阳作为荆轲的助手,然而见秦王时“秦武阳色变振怒”,“荆轲顾笑武阳而向秦王作了解释,在这处千均发之际,镇静的神态和得体的言辞消弥了危机,这说明荆轲的沉着,随机应变,机智勇敢。”
这就是荆轲,虽然没有刺杀成功秦王,可他在我心中,永远是英雄。
《荆轲刺秦王》是一则故事,主要讲了战国末期燕人荆轲刺杀秦王嬴政,未能成功而惨遭杀害的事。这一举动,给人留下了一个高大、气魄雄伟的英雄形象。
想起荆轲,我又联想到了如今。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欲,不顾祖国利益,不管人民困苦,贪赃枉法,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难道他们不知如果国家垮了,自己也威风不了多久,到时任人宰割。只有我们相互团结,不图个人私利,把国家变得强盛,才能成为永远的胜利者、成功者。
我们一定要成为像荆轲那样的血性男儿。
读了《荆轲刺秦》我被荆轲的精神感动了。
其中“说时迟,那时快,没等秦王反应过来,荆轲左手伸出,飞快地抓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抓起匕首,奋力捅出。”说明了荆轲刺秦王的坚定,还表现了荆轲的动作快,有着不怕似的气势。“直刺荆轲,砍断了他的左腿。荆轲动弹不得,就将匕首用力向秦王抛去,却又插进了殿柱。秦王连连挥手,荆轲身中八剑,鲜血喷撒满地。”这里可以看出秦王很强壮,对荆轲一点也不手下留情。
其实荆轲根本不该这么莽撞,以到坏了燕国的大事,促成燕国迅速灭亡。不过他视死如归的精神的确是很感人至深的。
现实中的我就是“荆轲”。小时候莽撞,没搞清楚就帮别人接热水,结果烧住了她的手。现在也鲁莽,没看清题就做,结果错的不堪众目。我要改掉这个毛病,不做莽撞的人。
《荆轲刺秦》让我想到了很多,大家一定要想清楚再做,不然你就是下一个荆轲。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5
《荆轲刺秦王》是一则故事,首要讲了战国晚期燕人荆轲刺杀秦王嬴政,未能成功而惨遭杀害的事。这一行为,给人留下了一个巨大、气势宏伟的英豪形象。
这是多么豪放的豪举啊!他不论自己的安危,为了国家利益而献身自我,这真是一个忠肝义胆的豪杰啊!也反响了当时公民对平和日子的神往与神往,对封建主义社会的憎恶与抵挡。这是多么正义的人啊!荆轲在中国历史上划出了一道美丽而绚烂的弧线。他还留下了“风潇潇兮易水寒,勇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千古名句。勉励人们要赤胆忠心。
想起荆轲,我又联想到了现在。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欲,不论祖国利益,不论公民困苦,贪污腐化,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莫非他们不知假如国家垮了,自己也威风不了多久,届时任人宰割。只要咱们彼此联合,不图个人私益,把国家变得强盛,才干成为永久的胜利者、成功者。
咱们必定要成为像荆轲那样的血性男儿。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6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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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读后感锦集六篇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从不同角度深入剖析“荆轲刺秦王读后感”,我读的这本书是作品,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人们阅读同一本书,却会有不同的心理反应和思维方式,如何将自己的感想和情感融入作品的读后感呢?希望本文对你的工作或生活有所帮助!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
战国时期,燕国太子丹请刺客荆轲去刺杀秦王嬴政。为了能近距离的接近秦王,荆轲假借献地图为名去见秦王,把匕首藏在地图中。地图展开后,匕首露了出来,荆轲便拿匕首刺杀秦王,没有成功,荆轲也丧命于此。
我特别欣赏荆轲这个人,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他毫不畏惧的进入号称狼虎之国,与秦王斗争,一句“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表现了他的勇敢。易水畔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诀别,这句话更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虽然他刺杀秦王并未成功,但是他的勇士精神被世人永远颂扬!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2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经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可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之后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这其中有着深深的无奈,荆轲最终放弃了自我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可是我们不能所以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能够看见许多十分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我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仅有一次,可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我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竭尽忠诚,至死方休”,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出现失误,可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明白自我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我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当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当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能够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日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4
《荆轲刺秦王》观后感
《荆轲刺秦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通过展现荆轲刺杀秦王嬴政的惊险过程,深入挖掘了人性、忠诚、权谋等诸多主题。在这部作品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复杂与矛盾,以及在历史大背景下个人的无奈与抉择。
荆轲作为一名刺客,承载了燕太子丹的复仇希望,踏上了刺杀秦王的道路。在这一过程中,荆轲不仅要面对外界的种种困难,还要应对内心的挣扎与矛盾。在多次生死关头,他都展现出了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勇气,但同时也透露出对未来的迷茫与不安。这种复杂的人性刻画使得观众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这一角色,感受到他身上的无奈与痛苦。
与此同时,作品还展现了忠诚的主题。荆轲为了报答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执行这一几乎不可能成功的任务。这种忠诚精神在当今社会依然具有重要意义,提醒我们要时刻铭记感恩与责任。
权谋也是这部作品的一个重要主题。秦王嬴政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运用各种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展现了极高的政治智慧和权谋手段。而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国的侵略,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权宜之计。这些权谋斗争使得作品更加丰富多元,让观众在欣赏剧情的同时也能领略历史的残酷与无情。
《荆轲刺秦王》这部作品通过深入挖掘人性、忠诚、权谋等主题,成功地传达给了观众丰富的情感体验和深刻的历史启示。它不仅让我们反思历史的进程与人性的复杂,更让我们思考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学以致用,将这些价值观融入到自己的行为中。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5
提到荆轲应当是众所周知了,最有名的一件事便是荆珂刺秦王了。
荆珂是春秋战国时代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一,祖先是齐国人,后迁居卫国,原叫庄轲,到了燕国今后,才中荆轲,他喜欢读书击剑,结交明人勇士,他这个人很精明,机智英勇。
他精明在何处呢?在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中,荆轲和樊於期对话,他先用话挑起樊於期对秦的仇视,再问樊於期面临这样的深仇视怎么办,然后针对顾计不知所出早的表明,试探性的提出了既能为樊於期报仇,又能保全燕国的方案,一层进一层,成果是樊於期慷慨陈词,决然自刎,这是以表现荆轲的精明之处。
燕国的一个勇士叫秦武阳,他在十二岁时就杀过人,太子便把秦武阳作为荆轲的帮手,可是见秦王时“秦武阳色变振怒”,“荆轲顾笑武阳而向秦王作了解说,在这处千均发之际,冷静的神态和得当的言辞消弥了危机,这说明荆轲的冷静,见机行事,机智英勇。”
这便是荆轲,尽管没有刺杀成功秦王,可他在我心中,永远是英豪。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6
我读了《史记》中《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故事非常感人,给我留下很深的形象。
我赏识荆轲的勇。荆轲是战国晚期卫国人从小喜欢读书练得一身过硬的.身手,在燕国被田光推荐给燕太子丹,燕太子丹想刺杀秦王,荆轲很有策略,他伪装献给秦王督亢的地图和樊於期将军的人头,却借机刺杀秦王。他刺杀秦王尽管失利了,但他的侠义行为名垂千古,被后人赞颂。我以为荆柯有勇有谋,临危不乱的质量值得咱们学习。荆柯为了完结燕子丹的重托,舍生忘死,一往无前,不成功,则成仁的英豪豪举值得咱们赏识。
我赏识政治家秦王政。秦王政十三岁即位,二十二岁执政,而且铲除了嫪毐、吕不韦两大实力,牢牢操控了秦国朝政,为仿后平定六国、一致天下的工作奠定了根底。秦王政尽管残酷,但他为一致我国作出了巨大的奉献。我以为,荆柯刺杀秦王幸而没有成功,不然我国的前史就要改写了。
我不赏识燕太子丹。由于他多疑,不信任身边的人,他性质太急,在不成熟的情况下,让荆柯匆匆忙忙去刺杀秦王,成果失利了。
我怜惜田光和樊於期两人,他们是俩位忠臣志士,为了燕大庆子丹,为荆柯刺秦王,他们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荆轲刺秦王尽管没有成功,但荆轲的英豪豪举名垂千古。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集合15篇
不容置疑的是当我们作为一名合格教师时,我们需要经常分析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而教育笔记可以记录老师在课堂上存在的问题。那么,优秀的教育笔记模板有哪些?也许以下内容“荆轲刺秦王读后感集合15篇”合你胃口!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在这凄凉而又悲壮的歌声中,荆轲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一辆马车,一个待从,一把匕首。他明白此行将意味着什么,他同样明白后果将会怎样,但他义无反顾。为了一个国家的存亡,为了一个人的心愿和一句永不悔改的承诺。他是应当回过头来看一眼的啊!其实,当他回过头时,看到的已不再仅仅是燕国,而是这几多留恋的人世啊!但他终究没有回头,昂然大步踏向秦关。
史家们对荆轲的评价可谓众说纷纭,有人赞他为英雄,有人称他为豪杰,而有人则叹之徒具匹夫之勇。我无法回到过去亲眼目睹事情的经过,也无法找出哪位史学家的失误。我只相信就在荆轲头也不回地离开燕国的那一刻,或许仅有一分钟那样短暂的时间里,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无悔的英雄。
人们对英雄是向往的。在小说里、电影中看到出手挥金如土、豪气冲天、武功盖世的英雄时人人都会赞叹不已,而自我也做着这样一个英雄梦。但无论英雄的形象如何改变,书本上的文字如何变化,小说和电影中都会有这样一相同并且永远不变的潜台词:“本故事纯属虚构。”而当人们沉浸于虚构中时,已将英雄的定义染上了虚构的色彩,于是他们感叹这世间已经没有英雄。其实就在他们感叹的时候,身边已经出现了无数的英雄。
当一个歹徒持刀抢劫,而在场的人却只愿成为观众而袖手旁观的时候,有人大声喝道:“住手!”当一场大火烧遍整栋楼房,人们皆自顾逃命,一位残疾人无法走出房屋而绝望地呼救时,有人毫不犹豫地跳进火海……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只是在人们眼中却已成了“小事”而不重视罢了。或许他们的结果同荆轲一样:大喝“住手”反而被打成重伤;跳进火海结果搭上了自我的性命。所以,他们永远无法成为人们眼中的英雄,无法名垂千古。但我敢说,当他大呼“住手”,当他跳入火海的一刹那,或许仅有一分钟那样短暂,但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人们常说:“时势造英雄。”在战乱的年代,人们是需要英雄的。诸侯争霸,群雄并起,英国需要荆轲。在八年抗战、抗美援朝岁月中,无数英雄为捍卫祖国而壮烈牺牲,他们是一座丰碑,将永远屹立在人们的心中。而在今日,在这和平的年代里,英雄已不再是战争年代浴血战场血烈士,而是一个个无名的勇于挺身而出的一分种英雄。他们就像点点繁星照亮了黑夜,映耀着整个天空。
一分种固然短暂,但一的英雄却永恒,他们将永远记在人们心中!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透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之后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这其中有着深深的无奈,荆轲最终放下了自我正确的选取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取,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能够看见许多十分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我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我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竭尽忠诚,至死方休,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出现失误,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明白自我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但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我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但是他的精神就应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就应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能够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这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3】
最近看了《荆轲刺秦王》。主要讲述荆轲刺杀秦王的原因和整个过程。读后感触颇深。荆轲刺杀秦王的那一幕还在脑海里回放。 ,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都城咸阳,经国王宠臣孟嘉的介绍,谦虚地向秦王请教。荆轲,荆轲手里拿着地图,递给了秦王。等地图全开,匕首出现,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衣袖,扬起匕首刺向了秦王的胸膛。不等荆轲靠近,秦王惊恐的扯断了自己的衣袖,荆轲追了上去。他将手中的匕首扔向秦王,却是击中了铜柱。 “可惜剑法稀??少,非凡功绩失败。”荆轲失败,功亏一篑。很遗憾,很遗憾!
成功中的失败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严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死亡,灭国!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个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策略,以及荆轲意图明确的侠义行径!是什么让他未能成功?荆轲原本认识人,认为秦舞阳不是实施计划的合适人选,但因为太子丹的介入,深感无奈,荆轲最终放弃了正确的选择——这也是荆轲的策略在实施过程中暴露的缺点!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荆轲做出正确的决定,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不允许我做出假设,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表明,荆轲还是犯了严重的错误。
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荆轲。我们仍然可以在他身上看到许多非常高尚的精神。
首先,他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丹太子。一个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但在国家危难之际,他可以像强者一样挺身而出,根本不考虑自己的生命。山里有虎,往往在山里游历。”而太子丹对他失去了一点耐心,他很抱歉,甚至改变了对朋友的计划,这也客观上降低了他成功的机会。荆轲的“忠心至死”,也可称为“书生为知己而死”。
其次是他的侠义、正义和勇气。虽然策略失误,但他很勇敢:荆轲在沂水河畔大方地歌唱,很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只为天下有名。”但他依然没有回头,为国慷慨赴死。这不是侠义豪爽吗?
强者荆轲有一种精神像革命烈士一样为革命献出头颅和鲜血,他的牺牲告诉我们,忠于祖国,不怕牺牲,是英雄的本色。虽然他的做法不可取,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称赞!我们应该像荆轲一样,做一个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水寒,强者不复返。”易烊千玺的这首悲壮而庄严的歌水传至今,荆轲被世人誉为武士,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文人深感遗憾,无数诗词散文描写秦王。作为一个暴君,肯定荆轲的英勇行为和侠义精神。当我们从战国历史上政治成败的角度审视这一历史事件时,会发现更多值得思考的事情。 “人事新陈代谢,交流古今”。前人的失败陷阱,可以作为我们今天行动的教训;前人取得的成功经验可以作为我们前进的路线图。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4】
田光曰:“光闻长者之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约光曰:‘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
是太子疑光也。夫为行使人疑之,非节侠士也。”欲自杀以激荆轲,曰:“愿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遂自刭而死。
轲见太子,言田光已死,明不言也,从此可见言光他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他为了天下六国百姓的安危,明知要完成这项计划会牺牲自己。但他也义不容辞的抛头颅,洒热血地自刎了。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荆轲他有很多的选择,并不一定要走这条路,由此可见,荆轲不仅有勇有谋,还深明大义,会为百姓着想,他可真是一位大英雄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他有很多的选择道路,也不一定要去刺秦王,他可以隐居于世,从此可见荆轲,也是一位可歌可泣。惊天动地的大英雄啊,不过这次深入虎穴必定是凶多吉少啊!
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
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而论功赏群臣及当坐者各有差。而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曰:“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轲也
荆轲乃天下第一刺客,据说荆轲有一招五步绝杀,能在五步之内,击杀任何敌人。当时荆轲离秦王那么近,也没能击杀秦王,这真有辱天下第一刺客之名,或者这是上天的安排吧!
其后荆轲客高渐离以击筑见秦皇帝,而以筑击秦皇帝,为燕报仇,不中而死高渐离也是一位大英雄,他深知燕国是一个人人向往,又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好地方,要为燕国报仇雪恨,也去刺秦王了,最后,也失败了。就这样,七国被秦国统一,这又证明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道理。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5】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荆轲刺秦王读后感600字范文3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侠客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悲壮的诗。公元前230年,秦国破灭了韩国,大军向燕国前进。为了挽救燕国,燕太子丹,就让田光仿求一名侠客去刺杀秦王。田光说他有个朋友叫荆轲,智勇双全,可以胜任。燕太子丹大喜,就派荆轲去刺杀秦王。为了此计谋, 燕国大将樊於期贡献出了自己的人头,给荆轲去刺行秦王。荆轲一行人来到江边,当荆轲高声唱到这句词时,所有荆轲的朋友都失声痛哭起来。来到咸阳,秦王高兴的接待了他,趁着秦王在看燕国的地图卷首时,荆轲就趁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剧毒匕首来刺杀秦王。秦王虽然早就有了提防,但还是吓了一大跳,半天都回不了神。直到有人提醒秦王身后有剑,秦王才拔刀杀死了荆轲。就这样荆轲死于秦王的宝剑下。有人说,他是一个超级大傻冒,这平定天下六分的秦王有着百万的兵马和数以万计的土地,身边还有那么多的近卫军保护这一国之君。他荆轲怎么没有想到这么几点,秦王是他杀得了的吗?幸好他没等他的那些朋友,没让伤亡更惨重。何不机灵一些,投降秦王,好确保自己的安身?
也有人说,荆轲是一个具有大侠胆识,又浑身充满正义感的英雄,既然知道刺秦王必死无疑,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毅然走险,走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之路。是一个以国为重的英雄豪杰。
我认为荆轲是一个豪侠,是一个傲视人生,战胜胆怯的一名英勇战士,他的勇气虽然改变不了历史的现实,但这股英勇无畏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也是这种精神让许多弱势群体战胜了胆怯,恢复了面对生活的勇气。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们都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是的,人人都需要勇气。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成功与失败,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是与非,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一切的事物。
同学们,当你面对一个选择时,你有勇气去选择?去面对吗?当你上讲台在老师同学面前读一篇演讲稿。你有勇气吗?当自愿竞选班干部时你有勇气吗?把你的勇气拿出来吧!每一件事,当你决定要做时,那已是成功了一半,因为你有勇气去做它,你很有胆量。古往今来,有多少件事是因为有勇气才去做的?可能寥寥无几。小鸟飞过大海,它一定能飞过去吗?那必须要尝试。在尝试之前是需要勇气和胆量的。
比起荆轲,再来看看我,面对难题,胆怯了;面对体育的600米跑,胆怯了;面对一张张的英语试卷,胆怯了;在一点点的小事情上,胆怯了;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胆怯怯。真不应该呀,我应该在面对挑战时我们都应相信自己是个强者,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
如果这段时间的你,还常感无明的失落,不知怎样才能找回信心,那请记住国父中山爷爷的名言:就算屡战屡败,我们也要屡败屡战,绝不放弃。想想中山爷爷吧,人家的失败难道不是远远大于你吗?别人都能如此坦然,百折不挠,难道你就能如此软弱,拿不出一点点的勇气来在失落与兴奋中找到平衡,找回自我吗?
朋友们,勇气不能战胜一切,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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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6】
我读了《史记》中《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故事非常感人,给我留下很深的形象。
我赏识荆轲的勇。荆轲是战国晚期卫国人从小喜欢读书练得一身过硬的.身手,在燕国被田光推荐给燕太子丹,燕太子丹想刺杀秦王,荆轲很有策略,他伪装献给秦王督亢的地图和樊於期将军的人头,却借机刺杀秦王。他刺杀秦王尽管失利了,但他的侠义行为名垂千古,被后人赞颂。我以为荆柯有勇有谋,临危不乱的质量值得咱们学习。荆柯为了完结燕子丹的重托,舍生忘死,一往无前,不成功,则成仁的英豪豪举值得咱们赏识。
我赏识政治家秦王政。秦王政十三岁即位,二十二岁执政,而且铲除了嫪毐、吕不韦两大实力,牢牢操控了秦国朝政,为仿后平定六国、一致天下的工作奠定了根底。秦王政尽管残酷,但他为一致我国作出了巨大的奉献。我以为,荆柯刺杀秦王幸而没有成功,不然我国的前史就要改写了。
我不赏识燕太子丹。由于他多疑,不信任身边的人,他性质太急,在不成熟的情况下,让荆柯匆匆忙忙去刺杀秦王,成果失利了。
我怜惜田光和樊於期两人,他们是俩位忠臣志士,为了燕大庆子丹,为荆柯刺秦王,他们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荆轲刺秦王尽管没有成功,但荆轲的英豪豪举名垂千古。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7】
基本信息 【名称】《咏荆轲刺秦王》 【年代】近代现代 【作者】苗正坤 【体裁】咏史诗 【字数】333字 【所属诗词集】《苗正坤诗词》 作品原文 《荆轲刺秦王》(仿咏荆轲) 春秋末年七分国,连年战乱苦黎民。 诸侯争霸出强秦,赢氏一统大局定。 灭韩破赵又窥燕,天子龙威震四海。 秦军日暮渡易水,燕国旦夕何存亡。 君臣上下心两茫,谋士献计太子丹。 宗室安定可刺秦,齐人燕地三百士。 觅得奇人义荆轲,少年豪杰秦武阳。 易水四座列群英,渐离击筑唱悲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 心知此行去不归,为报国仇断然往。 登车飞盖终不顾,自古忠义难两全。 路途漫漫何有期,长沙广陌单骑鸣。 秦庭宴上朝秦王,千古一帝坐明堂。 图穷匕现事
目录基本信息作品原文作品译文注释创作背景收缩展开基本信息作品原文春秋末年七分国,连年战乱苦黎民。
诸侯争霸出强秦,赢氏一统大局定。
灭韩破赵又窥燕,天子龙威震四海。
秦军日暮渡易水,燕国旦夕何存亡。
君臣上下心两茫,谋士献计太子丹。
宗室安定可刺秦,齐人燕地三百士。
觅得奇人义荆轲,少年豪杰秦武阳。
易水四座列群英,渐离击筑唱悲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
心知此行去不归,为报国仇断然往。
登车飞盖终不顾,自古忠义难两全。
路途漫漫何有期,长沙广陌单骑鸣。
秦庭宴上朝秦王,千古一帝坐明堂。
图穷匕现事自至,随行武阳色震恐。
天子怔营无所措,群臣失计只耐何。
赢氏方还绕柱走,匕首中柱失良机。
是时拔剑创八伤。千古奇功遂不成。
荆轲刺秦威名传,若干儿郎皆向往。
作品译文春秋末年的时候天下分成了七个,连年不断的征战害苦了天下黎民百姓。
诸侯互相攻伐终于出了一个强大的秦国,赢氏统一天下已经是必然的事了。
消灭了韩国和赵国又开始窥探燕国的'富庶,天子的威名传播到了四海之外。
秦国的军队在黄昏的时候渡过了易水,燕国的存亡只是一夕一朝的事。
君王和臣下心里很着急没有办法,有谋士给太子丹献计策。
要保证国家的安定可行刺秦王,燕国养了很多齐地的豪杰。
寻找到了以忠义著称的荆轲,和少年豪杰秦武阳。
易水边在座的都是人中的精英,渐离击筑筑声慷慨悲壮。
座席中吹过萧萧的哀风,水面上漾起淡淡的波纹。
心里明知道行刺必定回不来了,但是为了国家和人民还是毅然决然的踏上了秦国的路。
登车而去何曾有所眷顾家园的一切,从古时候到现在忠义都无法保全。
路途遥远没有尽头,漫天的黄沙只有一匹骏马在嘶鸣。
在秦国的朝廷上拜见秦王,被人们称颂的千古一帝就坐在面前。
翻完地图忽地现出匕首刺向秦王,跟随的少年秦武阳一见不由变了脸色。
天子胆战心惊没有任何措施,秦国的大臣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也没有任何好的办法。
嬴政过了一会儿跑到柱子后,匕首射中了柱子失去了刺杀秦王最好的时机。
秦王在当时拔出了宝剑将荆轲砍了八处伤口,奇功伟绩终于未能完成。
荆轲刺秦王的壮举传遍神州大地,无数的好儿郎都向往建立奇功伟业。
天下大局已经初步完成了,又怎么会担心没有地方施展抱负呢?
天下第一的大刺客,尊敬他的人记述这件事。
注释荆(jīng)轲(ke)(?~公元前227年):姜姓,庆氏。汉族,战国末期卫国人,中国战国时期著名刺客,也称庆卿、荆卿、庆轲,是春秋时期齐国大夫庆封的后代。受燕太子丹之托入刺秦王,因为被夏无且(jū)的药囊击中,被秦王拔剑所杀,秦王杀他时连刺八下才停手,行刺失败被杀。
秦武阳(约前240年-前227年),燕国贤将秦开之孙。十二岁时犯下杀人案,燕太子丹找到了他,后随荆轲赴咸阳刺秦王,“至陛,秦武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连忙解释,“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后来事败,荆轲被杀,司马迁在《史记》中,并没有交待秦武阳的下场,估计也被杀害了。
千古一帝:秦始皇帝(前259―前210)名政(正),嬴姓赵氏。又名赵政(赵正)是中国战国末期秦国君主,后经秦灭六国之战统一中国开创秦朝,自命为秦朝“始皇帝”,俗称“秦始皇”。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权专制社会中央集权体制国家的创立者,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秦王朝的建立对的中国帝制历史和世界历史产生深远影响。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乾坤:又指国家;江山;天下。《敦煌曲子词・浣溪沙》:“竭节尽忠扶社稷,指山为誓保乾坤。” 宋 杨万里 《得亲老家问》诗之二:“乾坤裂未补,簪笏达何荣?” 元 马致远 《陈抟高卧》第一折:“治世圣人生,指日乾坤定。” 明 吴承恩 《寄渔石唐公》诗:“青山已信公真隐,肯为乾坤出野堂。”
后人:后面的人;后继的人 《韩非子・内储说上》:“夫灶一人炀焉,则后人无从见矣。” 陈奇猷 集释:“旧注:一人炀则蔽灶之光,故后人不见之。” 汉 荀悦 《汉纪・武帝纪三》:“建以数千当单于数万,力战百馀,士尽死,无二心,自归而斩之,是示后人无返意也。”《红楼梦》第五十回:“这正是会作诗的起法,不但好,而且留了多少地步与后人。就是这句为首, 稻香老农快写上续下去。”
创作背景在初三的时候,苗正坤在乏味的语文课上,突然听到班里的男生们在大声议论着如果自己是荆轲就一定能将秦王刺杀。苗正坤突然觉得现在的青年学生内心太浮躁了,荆轲在他那个时代,无疑是伟大的。试问,天下男儿谁敢单枪匹马闯进秦王宫殿面不改色的刺杀一代雄主?试问,谁能在刺杀失败后宁死不屈,大骂秦王?唯有荆轲。...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8】
《荆轲刺秦》讲述的是某片导演与副导为吸引观众,创作了与历史极为不符的剧本。阴阳差错下,副导竟让送盒饭的父亲去演。在演戏的过程中,他发现剧本与历史不符,最后,他正义凌然地、用高八度的声音说:“如果我说(历史)错了,顶多坑害几个人;而你演的不对,则会坑害几代人!”这句话真是掷地有声啊!字字敲打着人们的心田。
是啊,现在许多商家为了吸引人气,动起了歪脑筋,私自篡改原著的精华、歪曲历史的原貌:《西游记后传》中,唐僧竟会法术!这不明摆着误导人吗?最近播放的一部动画片,叫《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竟有一只白色狗狗,这可让人哭笑不得了。还有人把《水浒传》中的西门庆与潘金莲那一段改成了一段感人的恋情,他们俩也成了痴恋二人组。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这些说明了现在有些人缺少道德意识,随意篡改历史、名著,不顾其负面影响,只为吸引观众、提高票房、提高收视率……因此我认为应建立健全的影视作品筛选系统,向一些不合格的影视作品下禁令!作为我们小学生,应该多读原著,多了解历史,提高自身的“分辨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9】
秦王赢政为统一天下,派兵扫荡各国诸侯。
及至攻燕,燕太子丹命荆轲刺杀秦王,但事不成,荆轲遂死。
易水江边,杂草丛生,风仍是呼呼地吹着,天还是阴沉沉的。
太子丹站立在江边,脸向着易水那边,呆呆地望着。
昔日易水饯别那个悲壮的场面已经过去,那么他自然不是来送别荆轲的,那他站在这儿想着什么呢?只见他身后有一座高大的坟墓,墓碑上刻着燕国勇士荆轲之墓,墓前的土地上插着香烛,摆着祭品。
这便是太子丹为荆轲立的衣冠墓。
突然,河边传来一阵**声,然后我发现墓边还坐着一各人。
只见这个人披头散发,衣着却端整。
他正扶着膝上琴,奏出一支悲愤而豪迈的乐曲。
是人听了这曲子心中的热血都会狂涌,太子丹也不例外。
只听丹太子慢慢地说:荆轲为燕而死,他为民而死。
那人轻轻地说道:是的,他死了。
丹王子说:我记得他从这条路上走的那天。
你看,地上的车轮印还在。
可是,人已经不在了。
那人说:这条路的确有太多的回忆。
丹东王子:这是一条什么样的路?这是一条通往秦国的不重要的道路。
可是荆轲去了就再没回来。
那人道:这是一条壮士之路。
丹太子妙法:英雄之路?男人点点头:这条路有不同的含义,不仅因为荆轲是英雄,还因为他走了这条路。
这更是每个壮士心中的一条路。
太子丹道:什么路?人性:一条在坚定意志后无法回头的不归路。
太子丹惨然道:好一条壮士不归路。
那人一支曲子奏完了。
丹太子看着他说:你是荆轲的朋友吗?人性:我叫高内卷。
丹王子说:我知道,那天我送行的时候看见你了。
太子丹接着说:往后你准备怎么办?高溅离道: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太子丹愕道:什么,你也要刺杀秦王?你要知道,连荆轲都无法成功,你去只有送死。
高渐离淡淡道:但我不能让荆轲白死。
无论是为他报仇还是为燕国百姓的安全,我都非去不可。
太子丹道:秦王自从处死荆轲后,大怒之下,已经发动大军再度攻燕,你有把握成功?高渐离道:自有办法。
说罢站起身来,沿着这条壮士之路走去。
丹王子知道他忍不住看着他默默地走。
秦王统一天下后,高渐离投靠秦朝,做始皇身边的乐师。
一日,渐离为其奏乐之时,忽然举琴砸始皇,不中事遂不成,亦死。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0】
从古至今有多少英雄豪杰死在了刀剑下,我认为燕国的荆轲就是这样一个人。读了《荆轲刺秦王》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
战国末年秦王灭掉了赵国之后,就立即瞄准下一个目标,燕国。燕国太子丹找了一个名叫荆轲的壮士,准备让他刺杀秦王。荆轲来到秦国,以地图作为掩饰,当见到秦王,展开地图"图穷匕见"时,他拿着藏到地图里匕首拔出刺向秦王。经过一番惊心胆战的搏斗之后,最后荆轲被束手就擒了,功亏一篑了。
我很佩服荆轲这么无畏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国家,而献出了自己的性命,这一切举动,在我们看来就如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但是至今会有多少人会这么做呢。荆轲心里肯定无比清楚,无论这件事情的成败,都一定会面临死亡。也许是出于对国家的忠心,也许是接受了他人的恩情,其实这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一颗爱国的心,在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
回到现实生活中,敢问我们是否能做到这一点呢?我们生活中都是一些胆小怕事,不守诚信的人。荆轲是个名副其实的勇士,尽管他的办法并不可取,但他那种精神却影响着我们走向进步。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有了这个故事的启迪,我们要更加珍惜如今来之不易的生活,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维护民族的荣誉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理所应当该做的事情。
这个故事让我很有感触,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成为文人们深深遗憾,不过站在历史的角度上看,也许并不是坏事。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1】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认为我可以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2】
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1、学习概括要点的方法和作品的叙事结构和叙事艺术。掌握人物形象和刻画人物的手法和人物深层次的精神品质。
2、学习以荆轲为代表的义士,以国家利益为重,不计个人恩怨得失,舍生取义,为国家危亡而英勇献身的爱国精神以及体会荆轲临别时悲壮的心情。
3、积累文学常识,积累文言文常见的字词和句式。
1、本文的故事情节对于学生来说并不十分的陌生,因此先通过阅读方式让大致了解文章的结构。
2、不断朗读的方式读积累和归纳常见的文言词语和句式。为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自己先归纳、提出文言知识的重难点,然后师生共同解决。
3、本文通过几个场景对人物形象刻画非常成功,拟通过分析几个场景让学生学习人物形象的刻画手法,感受人物的精神品格。
三、拟用三课时
教学重点:读通课文,整体感知,了解文章的结构,学习本文的重点文言知识。
历史背景介绍: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于公元前228年破赵(灭赵是公元前222年),秦统一六国的大势已定。当初,燕王为了结好于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人质。而“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为抵抗强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报“见陵”之仇,太子丹想派刺客去劫持秦王;或者刺杀秦王赢政,使秦“内有大乱”,“君臣相疑”,然后联合诸侯共同破秦。
对于文章的结构,可以让学生讨论归纳,老师主要做引导,学生可能会有不同的归纳结果,可以让学生大胆表达,讨论,鉴别优劣。
第三部分(3—8)故事的发展。荆轲出发前的准备工作。
学生在分析本文结构时可能会得出以上两种结构,教师不做刻意的确定,只要持结论的同学言之有理均可。为便利以后教学方便,本课教学采用第二种结构分法。
文章比较长,文言知识也很丰富,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本教学环节的学习原则有两个,一是学生的知识疑惑点,即难点;二是学生的知识必备点,即重点。采用学生读文章发现问题、教师提出问题的方式进行。
2、找出文章中能够表现荆轲人物形象和品格的事件(或片段),体会刻画人物的方法。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3】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4】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这重于泰山的死亡,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永远会被我们后人所铭记,永远,永远……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5】
《荆轲刺秦王》是一部以历史事件为背景的戏剧作品,讲述了战国时期荆轲刺杀秦王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公元前227年的秦国,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个备受争议的事件。通过阅读这部戏剧,我深受震撼和思考。
第一篇:人物命运的无常
在这个故事中,荆轲是一个对秦王残暴行径不满的刺客。他冒着生命危险,混进秦宫企图刺杀秦王。荆轲一路过关斩将,经历了许多危险和考验,但最终失败了。整个故事中,我对荆轲的勇气和决心感到敬佩。他毫不畏惧,为正义而战斗。然而,他最终的命运却充满了悲剧性。这使我想起了命运真是无常。有时,人们可以尽心全力,但结果却是无法预料的。荆轲的失败让我意识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命运的无常,保持对结果的冷静思考,而不仅仅依靠个人的努力。
第二篇:权力的腐败和残暴
在这部作品中,秦王的权力被描绘成腐败和残暴。秦王通过暴力手段统一了六国,并推行了许多残酷的政策。他无情地压迫百姓,迫害异己。荆轲刺杀秦王的目的正是要维护正义与人民的福祉。阅读这部戏剧让我深刻地意识到权力的腐败和残暴可能带来的后果。这种认识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当我们活在一个权力集中的社会时,我们必须保持警惕,防止权力的滥用,并努力为正义与人权而奋斗。
第三篇:爱与复仇的力量
在这个故事中,荆轲的动机被描绘为爱和复仇。他深爱着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希望能够通过刺杀秦王来拯救他们。然而,他的动机也包含个人的复仇心理,因为秦王在过去杀害了荆轲的爱人。荆轲的行动使我思考了爱与复仇的力量。爱能够激发出我们最强大的勇气与决心,使我们为了所爱的人和事业不惜一切代价。然而,复仇的力量也具有破坏性。荆轲的复仇欲望最终导致了他的失败。这让我明白了,虽然复仇可以给人带来短暂的满足感,但它最终会带来更大的痛苦和损失。
总结:
通过阅读《荆轲刺秦王》,我体验到了悲剧性命运的无常、权力的腐败和残暴,以及爱与复仇的力量。这部戏剧充满了冲突和矛盾,折射出了人性的复杂性。我深受震撼,也对其中的深意进行了思考。这次阅读让我明白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必须保持对权力的警惕,保持对命运的冷静思考,并努力在自己的行动中追求爱与正义。这是我从《荆轲刺秦王》中得到的重要启示。
荆棘鸟读书笔记
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您准备的“荆棘鸟读书笔记”分析报告,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人生中看过许多不同的书,作品令我印象深刻。 用文字承载内心情感。
荆棘鸟读书笔记 篇1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窠臼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蛮荒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只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聆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当代作家考琳·麦卡洛的一部长篇小说,在宏阔的历史背景下演绎着绝世的爱情,是一本言情小说,但又不仅仅局限于此,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你相信有上帝的存在吗?你觉得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吗?你愿意抛弃一切只爱上帝一个吗?该作以主人公梅吉和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故事,时间跨度长达半个世纪,与其说是三代人的故事,我倒觉得写克利里家三代女性的爱情婚姻更为合适,讲述了在那个时期澳大利亚女性进步的一个过程,也是整个世界女性进步过程的一个缩影。
第一代 菲
菲本是阿姆斯特家族的小姐,在一次社交中认识了一个有妇之夫,便坠入爱河,但两个人是不会有结果的,她的父亲为了不坏了家族的名声就悄悄把已有身孕她嫁给了剪羊毛的帕西。她生下了弗兰克、杰克、休吉和梅吉。可她只偏爱弗兰克一人,大概是因为他是所爱之人的孩子吧。她每天郁郁寡欢,在家里忙来忙去,就像个行尸走肉一般,把生活当做了一种工作,没有目标,没有信仰,没有追求,这一切在他们到了德罗海达弗兰克被捕入狱后变得更加严重,她忽略了所有人,忽略了梅吉,忽略了帕迪,忽略了双生子帕西和詹斯。而当帕迪在一次雷雨天气中被雷劈中去世后,她才意识到自己这么多年来早已爱上了那个敦厚、老实、包容她一切的帕迪,世事就是这个样子,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我们往往都是在失去后才懂得什么最珍贵,终在德罗海达度过余生,管理着牧羊场。
第二代 梅吉
只是在人海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便难以忘掉你容颜。爱情这种东西总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我们一辈子大概会爱上许多人,但最爱的只有一个;会爱上不该爱的人,最爱的可能就是这个不该爱的人。当梅吉还是个小姑娘,随着全家从新泽西搬到德罗海达时,她与拉尔夫神父第一次见面,就有了一种不一样的情愫。她错把这种感觉当崇拜,拉尔夫错把这种感觉当做对小孩子的怜爱。随着朝夕相处,拉尔夫越来越喜欢梅吉,这一切都被梅吉那个富有而乖戾的老姑妈看在眼里。当卡尔森姑妈去世时留给拉尔夫教士下了遗嘱,如果他公开这份遗嘱所有财产都将属于他,他将会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财富、权利,而梅吉一家只能得到农场的使用权,但这意味着他也将离梅吉越来越远。如果不公开这份遗嘱,他将永远只能是德罗海达这个地方的一个小教士。在欲望与梅吉之间他选择了欲望,他离开之前梅吉向她袒露心声,而他以要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上帝为由就离开了。梅吉饱受相思之苦,有这样一句话我觉得很贴切:或许我能遇见更好的人,但现在你就挡在我面前,像从天倒挂的瀑布,三百六十度的震耳欲聋,除了你我什么都看不见。身边有许多人追求梅吉都被她拒绝了。直到有一天一个酷似拉尔夫神父的卢克出现在梅吉的生活中,他很风趣、幽默,然后梅吉就嫁给了他,其实她嫁的不是卢克这个人,只是像拉尔夫的感觉罢了。虽然有些人注定不能留在身边,但我们会把他留在心里,他是一个秘密,我们的秘密,然后瞒着其他人又爱了很久,很辛酸,可至少这样心里不会空荡荡的。梅吉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嫁给了卢克。可她并不幸福,我觉得是因为三观不同,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卢克一个人出去工作,把梅吉丢给了安妮夫妇。梅吉怀孕了,就在梅吉生产的那一天,拉尔夫找到了她,梅吉把这些年的想念全部化作了愤怒,拉尔夫又离开了。梅吉生下的女儿叫做朱丝婷,她对这个孩子并没有什么爱,大概就像她的母亲对她一样。卢克对梅吉的不闻不问让她伤透了心。在安妮的好心安排下她前去度假,拉尔夫神父在去罗马前找到了她。"在我是一个神父之前我是一个男人,是我错了,我不该一直用看待女孩的眼光看你,你是一个女人。"然后他们愉快的度过了几天。拉尔夫离开了,梅吉也要离开了,她要离开卢克会德罗海达,此时她已怀有身孕,是拉尔夫的孩子,她要以另一种形式留住拉尔夫。孩子叫做戴恩,与拉尔夫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上帝怎么会允许你从他那里窃取东西呢。在戴恩 8岁的时候他想要当个教士,也要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上帝。命运弄人啊,此时拉尔夫已经当上了红衣主教,他并不知道戴恩就是自己的儿子,只是像爱梅吉的儿子一样去爱他。更糟糕的是在戴恩26岁时,上帝永远夺走了他,因为救别人溺水而亡。直到最后一刻,梅吉才把戴恩的身份告诉拉尔夫,几个月后拉尔夫也去世了,结束了他与梅吉这一辈子的爱恨情仇。你不过是先走,深爱是让不舍离开的人好好走,这一次挥手,再也无法问候。
第三代 朱丝婷
朱丝婷,脸上有着雀斑的小女生,她是克利里家族的最后一个女性,天生叛逆,与她祖母和母亲不同,她厌烦德罗海达牧场一成不变的生活,不想在那个小岛上度过一生。她前去伦敦学习表演,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女演员,她经历了行为的叛逆与内心潜在的脆弱之间的挣扎,进而追求独立的人格、成功的事业、平等和谐的爱情与婚姻。在经历了丧失弟弟的痛苦与内疚的长期的挣扎之后,她嫁给了雷恩,那个愿意等她的男人。真正的爱人是值得等待的。而帕迪的其他儿子们都终身未娶,一生都献给了德罗海达那片他们深爱的土地。
其实整本书中三个女人的故事经历就是女人们的成长史,菲的对生活的妥协,梅吉对有一点点的反抗,但在儿子去世后又信服了上帝,朱丝婷的顽强抵抗以及不将就,最终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以前车马很慢,一生只爱一个人。现在交通发达,通讯方便,爱过很多人,可最爱的还是那一个。我们都是荆棘鸟,都在努力寻找着荆棘树,有的人找到了,展开了歌喉后"曲终命竭",有的人还在寻找,在找到前绝不歇脚,美好的东西总是要用深痛巨创来换取。人这一辈子啊,总要有一个人,深深地留在心底里,活在告别里。你要知道,在某种意义上,有人想念也是一种幸福。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我们今天仍要快活。长大之后多了些责任,少了些奋不顾身,就让那些留恋的放在回忆里,往前走。
愿漂泊的人都有酒喝,愿孤独的人都会唱歌。愿相爱的人都有未来,愿等待的人都有回答。愿孤独的人不必永远逞强,愿逞强的人身边都有个肩膀,愿肩膀可以接住你的喜怒哀伤,愿你最爱的人也最爱你。
荆棘鸟读书笔记 篇2
作者的开卷语是这么写:在南半球有一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美好动听,但是它只有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长满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进自己的肉体,才能够歌唱。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了寻找荆棘树的旅程,直到如愿以偿,找到那种长满如针一样锋利荆棘的荆棘树。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而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荆棘鸟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
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也许这段话说的'并不仅仅是梅吉,但无疑她所有的歌声都是带着伤痛的。因为家庭的贫苦她不得不过早的承受更多的艰辛,她只有一个娃娃(而且被兄长弄坏过),她没有什么漂亮衣服,因为穷,她在学校里受到了修女更多的呵斥甚至鞭打,从她出生的那天起,疼痛已被荆棘扎进了她的生命里。 但她最大的痛苦却还是她的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情。她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人是优秀的,无论是品质还是容貌都是无可挑剔的出众,那人,也同样的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着她,他们之间没有任何阻拦,只除了一条――他是个教士。
如果是有妇之夫也许还可以离婚,如果是贫穷也许还可以克服,如果他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她,也许还可以努力,但他是一个教士,她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我不知道“女人最大的不幸就是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上一个不能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人”这句话到底对不对,但对梅吉来说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上拉尔夫的确是不幸的。但能说她是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错了吗?在她随家人踏上澳大利亚的土地后是他迎接的他们,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兄长似的关怀,他带她参加集市,他教她骑马,他关心在意着她的任何一个不快和烦恼。她第一次见到他时才十岁,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少女,她根本就没机会再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别人,而其他人在他面前又是那样黯然失色。
但他还是教士,他们永远不能结婚。他离开了,她嫁给了一个她以为像他的男人,一个剪羊毛的工人。她跟着这个剪羊毛的工人到了另一个完全不能适应的国家,在那里,她即不能经常的见到自己的丈夫更不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身上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但无论怎样艰难她都忍受了下来,她没有想过离开,虽然她的丈夫对她是这样的苛刻,但她还是以特有的坚韧坚持了下来。
可是拉尔夫来了,那疯狂而甜蜜的天堂般的生活改变了一切。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带着她终于从拉尔夫那里得到的一部分回到了德罗海达。那段时光对梅吉来说是幸福的,在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渴望做一个母亲,她的第一个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是在不受欢迎的状态下出生的,那是她丈夫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而这一个,却是拉尔夫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一个几乎和拉尔夫一样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那样的高大、健美、优雅、善良,她是怎样的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着这个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甚至比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拉尔夫更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但就是这样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却走上了同自己父亲一样的路――他要去做一个教士。
她千方百计从上帝那里偷来的东西就这样回到了上帝手中,但不幸并不在此处结束,她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死了,在他终于结束了长达八年的学院生活而利用假期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郎被海水吞没了。这时的梅吉已经五十三岁了,但她再一次忍受了这种痛苦,冷静而理智的处理着事情,只是在为了找回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尸体时她不得不对拉尔夫说出曾经要发誓要保密的事情――那个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也同时是你的。
荆棘鸟最后的歌声是美丽的,但那歌声是在最痛苦的时候唱出的,一边忍受着疼痛一边唱着使上帝微笑的歌,歌声真的那样引人吗?还是生活本身就是这样:如果你不能忍受,那么你就无法生存,而在你忍受的同时生活也继续了下来。
也许有些人并不喜欢这个教士,诚然,他的人品并非无暇,在面对一千三百万英镑时,他出卖了梅吉,出卖了克利里家,虽然他之后将他们的生活照顾的很好,虽然也许没有他的接管这家人会落入其他的圈套中,但无论怎么说,他夺取了他们的财产。
拉尔夫的性格在某种程度上充满了矛盾。他信仰上帝,即使背弃了誓言他也敢于在上帝面前忏悔,虽然也许这忏悔可能彻底把他毁了,从这方面看他是虔诚的。但在另一方面,他的心中又充满了功利,他渴望升迁,渴望向上爬,就是为了这个目标,他背弃了梅吉。这点在我来看有些无法理解,因为我一向觉得虔诚和功利是互不相容的,我无法想象一个得道高僧一面念着佛经一面接受钱财。但无论我怎样的不理解,这种矛盾却统一在了拉尔夫的身上,并且使他这个人彻底的活了起来:我是一个教士,但同时,我也是一个男人。作为教士的他,是虔诚的,作为男人的他,是有野心的。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所以,这也注定了拉尔夫的痛苦。
在和梅吉相见的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确切的说,是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
荆棘鸟读书笔记 篇3
前两天,我在整理上学时留下来的旧书,澳大利亚女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落入到我的眼前。这是一部我关注了40多年,但从未静下心来认真的把他看完的一本书。
《荆棘鸟》自1977年问世以后,不仅走红美国,而且迅速成为风靡全球的“国际畅销小说”,先后改编成电影,拍成电视连续剧,是20世纪80年代畅销书之一。
这两天我从喜马拉雅下载了这部作品,一周的时间内,我和演播者一起分享了这部不朽的文学作品。
有关《荆棘鸟》主题,自作品问世以来大多认为他的主题是爱和命运,我想抛开主题谈谈作品中的男主人公拉尔夫神父。
如果把《荆棘鸟》人物形象进行分列的话应分为两列,一列是以拉尔夫为首的,一列是以帕迪.克利里为首的。他们的交汇点是帕迪.克利里应老姐姐玛丽.卡森之召,携妻子和七个子女从新西兰迁居澳大利亚德罗海达牧羊场继承遗产,他们的命运在德罗海达牧羊场交织在一起。当玛丽.卡森的遗产被拉尔夫神父选择性的继承之后,他们的分列点产生了,在之后50多年的岁月里,两列人物走出了两条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就像坐标轴,一列走成了Y轴,一列走成了X轴。
50多年来,拉尔夫从教士、主教、红衣主教到红衣大主教,从澳大利亚走向了罗马,达到了事业的巅峰,登上教会权力的顶峰,就像坐标轴中的Y轴。
50多年来,克利里家族不与世界接触,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不探索生活的全部意义,始终没有离开德罗海达,满足于有大房子住、从一个低级打工者变成了高级打工者,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往日的生活,沿着地平线走出了一条没有任何坡度的直线,就像坐标轴中的Y轴。如果克利里家族继承了遗产,拉尔夫神父注定不会成为红衣大主教,克利里家族注定不会只知道在德罗海达挣年薪,帕迪.克利里和一个儿子也不会死在辛勤的劳作上,其他的男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也不会扭曲到只知劳作不会结婚。
帕迪.克利里为首的这一列,之所以这样行走,和他们身上的奴役性有关系,他们已经习惯了被奴役的生活,工资高一些、住得好一点就满足了,同时还感恩于拉尔夫神父,因此就连小说中的律师都为他们叫屈和打抱不平,拼尽全力也想帮他们赢得官司,拿回本应有的继承权,这样的正义之举也被帕迪.克利里他们无知的拒绝了。
克利里家族虽然辛勤劳作,但他们内心平静、生活富足,没有欲望、没有痛苦,祥和的走过了一生,也是一种人生的幸福。
拉尔夫神父与他们恰恰相反。作者将他描写成一个外表完美,本性自私、内心纠结的善良人。就这样一个外表完美的男人为了他的宗教事业偷走了克利里家族的财产,背叛了他和梅吉的爱情。由于割舍不了和梅吉的爱情又给了梅吉一个儿子,因此,他既背叛了爱情、又背叛了上帝。但是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善良又让他一生都活在自责和羞愧之中,愧对爱情、愧对上帝。他得到了无上的荣誉和至高的权利,也遭到了上帝惩罚,让他知道自己有了一个儿子,儿子又早早的死于心脏病,最终拉尔夫因悔悟和自责死在了心爱的女人梅吉的怀里。
这部作品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内心的宁静比事业的辉煌更重要,作者本身也是这样认为不然的话也不会对克利里家族人物的描写以及对景物的描写那么细腻那么的生动,把他们的生活写的既简单、福足,安宁和美好。
因此我想对拉尔夫说,你尽管外表光鲜、事业有成、权力无边,却在纠结中渡过了一生,在悔悟中结束了一生,得到了上帝对你的惩罚。拉尔夫,你是个贪婪的人,是个不择手段的人,是个为了自我勇于背叛的人,我瞧不起你。
荆棘鸟读书笔记 篇4
考琳·麦卡洛为《荆棘鸟》写的题记流传很广,甚至没有看过全篇的人也知道几句。“有一只传说中的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歌……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
爱情和命运,是这部长篇小说讨论的主题,它写了一个澳洲移民家庭——克里利家族三代人的故事。第一遍读这本书,我看到的是命运的戏弄和轮回,所以想从克里利家族的祖母菲奥娜、母亲梅吉和女儿朱思婷三代女性的经历浅谈感悟。
菲奥娜出身名门,她的本姓是阿姆斯特朗。但少年菲奥娜爱上了已婚的政府官员,还生下了私生子弗兰克。这是阿姆斯特朗家不能接受的丑闻,所以菲奥娜被毫不留情地“处理”给了剪羊毛的临时工帕特里克·克里利。而这,就是书中各个角色姓氏的来源。
她本来是富裕家庭的小姐,嫁给没有感情的莽汉以后,弗兰克成为她生活中仅存的光亮。而弗兰克成年后,不再愿意受养父的束缚,在一次争吵后离家闯荡。此后,菲奥娜每日与对她百般包容的帕特里克相对,说不上厌恶但也不想付出感情。直到帕特里克在一次大火中丧生,菲奥娜才从自己的反应中明白了内心对帕特里克的感情有多深。可惜她再也没机会表达,也比以前更沉默了。
梅吉是帕特里克唯一的女儿,她是整个故事中最核心的主角,她的经历也最令人有感触。梅吉继承了母亲的美丽,9岁时遇到了27岁的神父拉尔夫。拉尔夫也对这个小姑娘心有情愫,陪伴她成长,亦兄亦友。两人在后来的相处中产生奇妙的情感。
拉尔夫作为神职人员,他与梅吉不可能被世界接受,更何况他更向往教会的的权力,一心追求去梵蒂冈任职。命运不算百转千回,但拉尔夫几次出现在梅吉命运的关键时刻。后来,梅吉生下了神父的儿子戴恩。戴恩酷似神父,成了梅吉的精神寄托。但她并不心安理得,戴恩像是她从上帝那里偷来的礼物,总有一天会被收回。果然,前途光明的戴恩年纪轻轻就意外离世。梅吉由此沉入深渊。
朱思婷是梅吉的女儿,戴恩的姐姐。她是菲奥娜之后,这个家族里第二个在富裕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女儿。她却天性独立,不喜欢依赖他人。朱思婷表示要追求事业上的成功时,梅吉问她“你不想结婚吗?”朱思婷一副蔑视,“根本不可能!哭天抹泪,像叫花子似的度过我的一生吗?像某个连我一半都不如,却自以为不错的男人低眉俯首吗?哈哈哈,我才不干呢!”
这必然是她从祖母和母亲痛苦的感情经历中悟出的道理,受伤的不是她,她却做出了创伤应激反应。然而这一次,克里利家族的女儿转运了,命运没有苛待朱思婷。她遇到了雷纳·哈森,一个与她相处多年的朋友。两个人分分合合,却最终成为了伴侣。
人的一生中,命运总是与感情的变化交织。她们祖孙三代中,菲奥娜的幸福被原生家庭葬送,梅吉的感情被宗教世俗绑架。即使她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也依然不能自主掌控,始终在狭窄的小路上行走。再看朱思婷,她在最开始就言明了不在乎、不妥协,反而得到了相对好一些的局面,迎接她的会是光明的生活。
残酷的是,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这是作者想要通过克利里家族的三代女性,尤其是梅吉的感情历程揭示的道理。回到作者在开头写下的隐喻,那只以生命做代价,只为了唱一首动听曲子的小鸟。只有一次的生命,对于任何生物来说都无比珍贵,但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就是追求的权力。
书中的精彩和深刻道理,不是我一篇浅薄短小的感悟能概括的。此外,作者细致地描写了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乡土和风物,让书中的世界饱满鲜活。所以,《荆棘鸟》的扎实配得上它的名气和赞誉,值得一读再读。
秦腔读书笔记合集
毋庸置疑,当我们成为一名合格的老师时,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教学方式进行交流与讨论,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完善教育方法和措施。你知道一篇教育笔记应该怎么书写吗?为此,小编特意呈上“秦腔读书笔记合集”,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秦腔读书笔记 篇1
《秦腔》到底是怎么样一本书呢?为何获得茅盾文学奖?我是带着这两个疑问购买和阅读它的。当然,阅读完后,依然无法给出自己的答案和诠释。我可以说我完全是将《秦腔》当作一本小说在看,我没有深思作者写此本书的用意,此本书到底是反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觉得它里面出现的人物就像《红楼梦》里的人物一样多和复杂,可慢慢读它,你就会发现,其实它一点也没有像《红楼梦》那样详细的去描述人物的个性特征,也没有《红楼梦》里那样难以理清人物关系和背景,那样纠结。
可是我为它感动了,我完完全全融入到它里面的情节里,我能真实的体会和理解,而且相信《秦腔》里所讲述的每件事,所形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语言、动作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因为那都是真实的写照。贾平凹写《秦腔》,从书名看难免让读者想象到戏剧,可它完全是讲述了陕西秦南棣花镇的真实写照。其实《秦腔》里的内容又何尝不是整个农村的写照呢?怎能单单指棣花镇呢?贾平凹说他写《秦腔》真的完全是想记住农村,记住记忆里的故乡,害怕忘却,我相信。因为就算中国现时还是有那么多的农村仍然存在,依然发生着相同的农村故事。我读它,也勾起了我农村生活的回忆。
读《秦腔》让我想起,曾看过的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印象很深刻,也有类似的感受,可不同的是《秦腔》里头真的有很多粗俗的字眼,相对来说《平凡的世界》就要纯净很多,《秦腔》的结局让我有点出乎意料,却又意料之中,以悲剧收场。
下一部我想看看《白鹿原》。
秦腔读书笔记 篇2
在秦水岭村,方圆几百个村落,没有人不认识秦天奇的。
秦天奇,说白了也就是一个民间的戏子,一个走乡串户演皮影戏,吼秦腔的艺人。
说着说着,秦天奇也老了,还是先说秦天奇的女儿香伶吧。
那个严寒的冬天,天刚麻麻亮,十六岁的香伶就开始偷偷在院子中练功了练到火侯时,西屋里传来了老爹急促的咳嗽声,她翻身起步,急步跑向父亲炕头前。她不想让父亲知道自己在偷偷地学唱秦腔戏。
秦天奇看到女儿绯红的小脸,喘着粗气问道:“香伶啊,……你,你这么早在院子中踢踢踏踏做什么呢?”
香伶躲闪着父亲的目光说:“爹,我在侍弄花草呢。”老爹爱怜地拉过香伶的手说:”闺女啊,怨老爹没本事,当了一辈子秦腔人,演了一辈子戏,到头来仍然是一个高级叫花子,去学一门手艺,千万别学你爹去演戏啊!”香伶流着眼泪没有言语。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爹演了一辈子秦腔皮影,日子却过得相当牺惶。直落到如今病入膏肓了,也没钱医治。当年,爹的皮影自乐班,吼着秦腔辗转南北,曾经名躁一时,威震八方啊。
可是,香伶两岁时,娘受不了日子的清苦,扔下香伶和吼秦腔的爹,跟一个南方养蜂人走了。
自从娘走后,慢慢长大了的香伶,几次三番的让爹教自己唱戏时,爹都不肯。爹说了,闺女,爹吼秦腔已经走火入魔了,不能再让你受这份罪了,干点别的吧。
香伶没有听爹的话,爹在演戏时,香伶就趴在后台看,她好像从小有演戏的天分和灵气。一样的台词,刚学戏的演员都要十遍八遍的,可香伶却能脱口而出。她总是趁爹不注意时学习,一招一式,蛮有大将风味。
爹临走前,眼睛仍然盯着炕头的两只大箱子,那里面是爹一生的全部家当——皮影人。爹说了,将它捐赠给县文化馆吧。爹一辈子都生活在民间,捐了,爹也心安了。
爹走后,香伶赶着驴,将两只大箱子送到县文化馆。文化馆的老师怜惜地说:“闺女,秦老前辈是我们秦腔艺术界的一朵奇葩,他临走时,还有什么要求吗?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我们一定满足你。”
香伶说,我只有一个愿望,我想进县剧团吼秦腔。
老师面露难色地说,闺女,秦腔艺人的路艰辛啊。
香伶斩钉截铁地回答,再难我也要走,我爹走了一辈子,我也要继续走下去,我忘不了爹临走前望着戏箱子不忍的眼神。
老师说了,那明天来团里考核吧。
考核中,在场的秦腔界老艺术家们都以为,这个小巧玲珑的姑娘,那准是“闺阁旦“的好角儿。谁知,灵秀的香伶一声大吼,“王朝马汉喊一声,包相爷手下不留情……”高亢激越的唱腔,吼得地动山摇。激扬的旋律在台上响起时,台下的评委们个个惊呆了,大家都拍手叫绝。这样,香伶的吼秦腔生涯便拉开了序幕。
生活中的香伶,总是生活在戏中,有时候她自己也搞不明白,是自己在台上演绎生活呢,还是生活中她在将戏剧演绎呢?
女儿刚生下来第三天,本来正是静养的时侯,香伶却开始在家中吼秦腔了,一天不吼,她喉咙发痒。
孩子刚满月,香伶不顾老公的劝阻,毅然走上了秦腔舞台。穿起了黑蟒袍,戴起了长须,将一个黑脸包公演绎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在台上激情洋溢的香伶,做梦也没有想到,回到家时,老公却和人在家谈一场交易。
香伶发怒了,几次三番劝老公,那种钱不能拿的,可老公非但没有听他的,却痛骂她,穷戏子。香伶没有言语,她清楚,生活中的她只有走进戏里,她才能忘却诸多不快乐。
如今,这种不快乐已经像毒蛇一样吞噬着她的心。她不能容忍,剧里剧外自己两重性格,她在犹豫矛盾中徘徊着。
一向将包公演得活灵活现的她,突然间却像一把断了线的二胡,发出了呜呜的声音。一上台,香伶脑海里总是出现老公将那笔希望工程款装进自己口袋中那狰狞的面孔。她演砸了,台下一片喝倒彩的声音。从此,香伶拒绝饰演包公,她觉得自己不配。
香伶做了生活中的包拯。她一纸诉状,将老公送入了监狱。香伶又何尝不知道,将老公送进监狱,意味着她和女儿要受苦的。可她不能这样做,她要让戏中的她和戏外的她融为一体。她无悔自己的选择。
重新上台后的香伶,奇迹般的又开始演包公了,而且比以前演得更形象生动。
夜深人静时,香伶望着灯光下酣睡的女儿,她轻轻地说,女儿啊,长大了当一个好妻子吧,别在像娘一样吼秦腔了,娘已经离不开秦腔了。
可她又怎么能知道,女儿会不会又是另外一个自己啊?
12.小说题目“秦腔吼起来”中的“吼”有什么深刻含义?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13.香怜爹去世前,眼睛仍盯着炕头的两只大箱子。表现了人物的怎样的心理?
14.参加剧团考核时为什么香怜“一声大吼”是评委惊呆了?
15.“闺女,秦腔艺人的路艰辛啊。”这句话起到了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16.仔细阅读小说的结尾,回答下列问题。
(1)“另外一个自己”是什么样的?请简要概括。
(2)你认为香怜的女儿会不会成为“另外一个自己”请结合小说内容,说说你的观点和理由。
12.“吼”既能表现秦腔高亢激越的特点,又能展示秦腔艺人刚正耿直的精神特质。
13.表现了香怜爹对秦腔艺术的热爱与不舍,以及他对秦腔艺术传承的担忧与期望。
14.因为一时小姑娘却扮演了包公的角色;二是因为小姑娘唱的高亢激越,非同寻常。
15.既是对香怜爹一生的总结,又为下文香怜因秦腔忍受身心的煎熬写下伏笔。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秦腔读书笔记 篇3
《秦腔》读后感
最近,拜读了贾平凹先生创作的长篇小说《秦腔》,这部书可谓声名远播,2005年荣获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评论家们普遍给予了较高的赞扬。初读这本书,感觉就是费力气,贾平凹先生采用了书面语言与陕西方言结合的表述方式,理解起来有些难度,加之人物众多,初步算了下大概有150多个,理清人物之间的关系确需下一番功夫。而随着对作者表述方式的熟悉,可读性越来越强,随着故事的深入,作品的内涵越来越清晰。作品虽然没有具体情节,基本以大白话方式,书写着这群人的爱恨悲欢,但字里行间又分明包含着“大智若愚”式的沉默。个人认为这部作品除了对传统文化的象征秦腔的关注和精神关怀外,最大的贡献是展示了广大农村的生活全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观,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日益突出,可以说这部作品为“三农”问题专家提供了许多社会学意义上的经验和材料,较全面地反映了中国农村面临的这一重要时期的面貌和变迁。
一、农村应该重农还是重商
近期,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说了一句“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引起了广泛共鸣。因为,这是懂得中国社会的肺腑之言。翻看历史,只有把握了农村,理解了农民,才能真正读懂中国。
《秦腔》中的两位主人公,夏天义和夏君亭既是叔侄又是前后两任支书,夏天义是老一代农民的代表,他在土地上劳作一辈子,他觉得一个农民就应该本本分分地种地,其他都是歪门邪道,看见别人家土地荒芜,他觉得可惜,能够不完全出于经济原因而承包土地耕种,他以老迈之身,还要去改造七里沟,淤地,造田。书中描述他吃土的细节以及最终死于七里沟地震,隐喻了夏天义这老一代农民与土地与乡村有着割舍不掉的情感,他们热爱土地,保护土地,是农村传统的坚定捍卫者。而夏君亭是新一代农民的代表,他认为土地并不是根本,土地仅够维持温饱,从现实情况看,种再多的地,也不能使农民真正富起来,当务之急不是淤地种地,而是怎么从事商业经营,只有走商业化的道路,农民才有可能富裕起来,农村才可能繁荣起来。他不顾夏天义为首的老一辈农民的反对,在村里建起了农贸市场,并且生意很兴隆,实现了他的发家梦。在大人的影响下,孩子们的土地观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走向城市,经商的经商,打工的打工,任家里的土地荒芜。老少两代人土地观念的冲突,表明了传统的农业文明正在走向没落,眼前看,夏君亭带领农民致富,得到农民认可。但从深层次看,进城的农民“干活在城市,根基却一直在农村”,从未真正融入城市,农村空心化,留守儿童等等问题也日益凸显。长远看,农民不种地,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对13亿中国人来说,可能是个灾难。
二、农村应该固守传统文化还是接受新兴文化
在《秦腔》中,传统文化表现为秦腔戏曲,秦腔是秦人生命力的体现,是秦地人的文化象征,却遭到了新一代农民的抛弃,夏天智作为传统文化的捍卫者,有事没事高兴不高兴都要听秦腔,当听说县长要去看他的秦腔脸谱,竟然连饭都不吃,静候领导到来,与其说敬畏权势,不如说期待上层重视秦腔,认可他这个传统文化的捍卫者。夏中星组织剧团下乡演戏,热热闹闹地敲锣打鼓去了,没想到每到一个地方,人却很少,甚至没人看,有时只剩一个演员,一个观众。与秦腔的以前受欢迎相比,今天的秦腔可谓是前景黯淡。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城市在日新月异,农村也被现代化一点点地侵入,传统的文化被人看作是糟粕,新兴的文化则成为宠儿,爱听秦腔的夏天智最后患癌症死去,昭示了以秦腔为代表的乡村文化在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落。但衰落不等于灭亡,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当下,陕北民歌等传统文化的复兴,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传统文化的强大生命力。
三、农民应该“鼓口袋”还是应该“富脑袋”
传统文化逐步衰败,新兴文化难当重任,导致了乡民们精神的迷失,精神的迷失,助推了道德的沦丧。夏家的老人—夏天义和夏天智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勤劳俭朴,重情
重义,受人尊重,某种程度上是乡民们道德的楷模,而夏天义的儿女为赡养老人,闹的不可开交,农民富裕了,却没有形成健康的生活情趣,男人除挣钱外,沉迷于赌博嫖娼,而女人一改中华妇女贞洁贤惠的品性,做小姐、打牌、烧香拜佛,这与夏家老人的名字“仁、义、礼、智、信”背道而驰,与老一辈农民的期望越走越远,农村作为中国的最后一块净土不再干净。
《秦腔》以一个农民的朴素视角,以一个“疯子”引生的穿插讲述,真实地记录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一些琐事和变化,深层次、全方位的映了农村社会的重大变革。改革开放,解决了温饱问题;农资涨价,农民增产却不增收。国家繁荣富强,农村却更相对加贫困、落后;道路变宽,农田却不断减少;集贸市场繁华,农田却变荒芜;农民步入城市,开始富裕,但本性却不再纯朴。而我们党和国家近几年直面中国的“三农”问题,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举措。取消农业税,推行种粮直补贴等惠农政策,拉开了工业反哺农业的序幕。面对农村的贫困,乡村人精神价值的混乱,党和国家提出了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体要求的新农村建设;面对农田的减少,国家要求地方政府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面对农村的空心化,青壮年外出打工,妇幼留守的现状,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要从根本上逐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优秀的作品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往往优秀作品的现实意义远远大于作品本身。
先进与落后、开放与闭塞,甚至幸福与煎熬,往往同时呈现在“希望的田野”上,放下《秦腔》,不仅要想 “清风街很快就要消失吗?土地也从此要消失吗?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怎样才能真正融入城市?农村也会消失吗?如果消失不了,那又该怎么办”。
秦腔读书笔记 篇4
利用在床头、厕所、会上、车上和路上的闲暇,读了几本贾平凹先生的书:《高兴》、《高老庄》、《秦腔》、《废都》、《浮躁》。最喜欢《秦腔》,《浮躁》看起来没劲。
喜欢有喜欢的道理,没劲有没劲的缘由。《浮躁》从第开始就让人觉得贾先生企图在编一个生动的故事,而且这个故事发生的年代和地点在中国历史上和全球范围内搜索不到,感觉不出这是贾先生的故乡商州。因此,远不如看一些黄易的科幻或者古龙的武侠诸如此类没有时空概念的成人童话。但是,《秦腔》却不同,《秦腔》不仅仅是一本几十万字的小说,更是一幅七八十年代中国秦地农村生活的人情百态,是一个时代的“清明上河图”。书里没有好人,没有坏人,但却善恶分明;没有企图教化,也没有意识要灌输,春秋冬夏,日出日落说的就是那点陈谷子烂芝麻的破事。人全是农村人,有人是疯子,有人是哑巴,有人忤逆,有人奸诈、有人夜里勾搭了别人的媳妇,有人生了个没屁眼的娃,有人会画脸谱,有人喜欢唱秦腔…如果看完了这本书一定要总结出个一二三,或者企图发现作者叙事的逻辑,这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有两点:第一、从书里可以看到自己和父辈们的生活,甚至那些方言、土话农村人的喜丧操办的方式和礼节秦陕与湖湘居然也惊人的相似。第二、这本十多年前的小说,里面所涉及到的农村问题,有很多仍然是现代农村正面临的问题(比如,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耕地闲置问题、村镇机构设置问题,农村伦理异化问题),让人着实惊叹贾先生对生活的深入程度。
这本书值得读,当然,如果有人看了不喜欢这也再正常不过。因为它本身就是这样一本书。
秦腔读书笔记 篇5
故乡从此失去记忆。
题记
《秦腔》以两条线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一是秦腔戏曲,二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清风街上有白家和夏家两大家,白家早已衰败,却出了个著名的秦腔戏曲演员白雪,白雪嫁给了夏家儿子夏风。夏家两代人主宰着清风街,而两代人在坚守土地与逃离土地的变迁中充满了对抗与斗争。
所有人眼中的疯子张引生讲述着这三十年间,清风街上人们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引生至死靡它地爱着白雪,这有些病态的深爱,引生对事物的怪诞看法、做法,农村人对鬼神的崇信,都增添了小说的可读性,读来趣味盎然。
贾平凹的笔墨,朴拙憨厚,充满浓郁的乡土情怀。以细致的笔触叙事,人们的日常生活一点一滴全呈现在书中。读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看到了农村不可逃脱的衰败和没落,父辈农民对土地的执着和眷恋,年轻一代对土地的厌倦与丢弃,乡村人民的淳朴厚道品质的退却和消亡,传统文化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中逐渐失去光彩的悲哀与无奈
贾平凹写这部小说,其主要目的是追忆自己逝去的故乡,为故乡树一块碑。小说中清风街的原型就是他的故乡棣花街,清风街里的人人事事,棣花街上都能寻着根根藤藤。借用中国古老的剧种秦腔,赋予它成为小说中一种民间文化的载体,同时利用这一传统文化的表征,讲述农村走向衰败的必然,讲述他对故乡的挚诚。
小说中的夏天义是老一代农民的代表,他在土地上劳动一辈子,耕种别人家荒芜的土地而不计得失,以老迈之身去七里沟淤地、造田,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怪癖吃土,最终葬于七里沟滑坡,都体现出老一代农民对土地乡村割舍不掉的深情。
而夏君亭是新一代农民的代表,他认为土地并不是根本,对于淤地毫不上心,从事商业经营,不顾老一代农民的反对,在村里建起农贸市场,生意兴隆,表现新一代农民对土地的剥离,走向城市,经商打工。老少两代人对土地观念的冲突,表明传统的农业文明正走向没落。
陈星将流行歌曲引入乡村,扰乱原本传统的秦腔生活,剩下白雪、夏天智等人的坚守。但最后秦腔剧团解散,夏天智患胃癌去世,昭示了以秦腔为代表的民间文化在不可挽回地走向衰落。
中国社会在大转型,首先被进行改造的是农村,但后来,国家的注意力放在了大城市,农村只解决了温饱问题,随着种子、农药等税费的上涨,农民的生活于是困难,有些农民并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的变化,值得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他们迷茫着,想谋一条更有希望的路,于是纷纷到城市去打工经营,剩老一辈人仍艰苦地守护土地。传统文化在年轻儿女的出走谋生中被时代潮流所冲击,失落为老一辈人执着信仰的文化遗物,很多传统技艺即由此失传于民间,这是中国的一大文化损失。
在农村留下的人越来越少,公路、工厂等的建设更使农村的面积小之又小。中国逐步走向现代化,但仍是无法解决农村地区贫穷的问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众多的现状愈加严重,中国面对的改革难题,还不止这些。
不过现在,政府和人民都已经对这些问题重视,中国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发现所存的隐患,想出应对的策略和改善的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被人们保护,民间许多原本不为人知晓的传统技艺、手法都被世人挖掘出来,世人关注精神世界的充实,感兴趣的人们会查询、拜访民间匠人、艺人,他们也都有各自的传承者,代代将宝贵的文化传承。
社会关爱孤独的老人和孩子,善待他们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国家减少对农民的各项税收,给予津贴,让农民们安心耕种,养活人民;规定不能乱扔垃圾污染环境,我们还需保留大片净土、耕地,好让子孙在将来还能心怀土地,心系天下
对于故乡,我们需挚诚相向,这片哺育我们的土地,我们永不能忘怀。要带着眷恋与深情,感激地呼唤她。
我则愿意把故乡的一切都牢记在心,不管是从前,还是以后,只要她还呼吸在我的记忆中,我一刻都不会背叛她,还有我的祖国。
只是贾平凹的棣花街,那个秦腔环绕的陕西,还有一块故乡的碑。
后记
秦腔读书笔记 篇6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 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 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读书笔记 篇7
—— 清风街上的那些人那些事
我是在朋友的建议下才开始读《秦腔》的,当时他说:“你看看吧,挺不错的,看完了写点儿东西。”于是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将《秦腔》看完,但现在,却又羞涩于不知说什么,写什么。
读完这部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叹服于贾平凹的写作能力,他将这部宏篇,几乎用白描的手法叙写下来,着实令人钦佩。另一个让人叹服的是他的写作触角和对生活的敏感不是一般人能够望其项背的:他抓住了一个微观的,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农村转型时期的农民、农村和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的现状。通过清风街上的农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鸡皮琐碎泼烦”的事件,自然而真实地述说着自身的情感体验。之所以说“自身的情感体验”是因为我在读了这部小说的后记后了解到:贾平凹写这部小说实则是在追忆自己逝去的故乡,清风街的原型就是他的故乡棣花镇棣花街,清风街上的人和事在棣花街大都能找到枝枝蔓蔓。作者在棣花街生活了十九年,这里有他童年和少年的回忆,而人的一生细分的话也不过童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而已。一个存有自己童年和少年回忆的地方,在自己心中必定是举足轻重的。不管是快乐还是忧伤,是富裕还是贫穷,是顺风还是逆流,但它终究是单纯的,是真实的,是幸福的。所以,最后作者说要以这部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
《秦腔》不仅是作者对故乡的追忆,也更是对处在农村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民与土地的纠葛、农村传统文化将何去何从的思考。
清风街上最有出息的两个人就数夏风和白雪的堂兄了,而这两个人,一个在省城工作,一个去了新疆,这两个人的共同特点就是都脱离了土地(这里是说不直接参与耕作)。还有夏天智死后为其抬棺材时,因东街大部分近亲外出务工而出现的缺乏劳动力的尴尬局面,到最后夏天义去察看七里沟,因土塬坍塌被埋的悲剧命运,等等这些都在一一述说着农民与土地的纠葛。虽然农村老话说:“农民是土命,土命就该以种地为生。”但当社会处于一个特殊的转型时期,在一个个尴尬和悲剧面前,农民固有的观念是否应该随之改变,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有该怎样去处理,这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秦腔》小说的其中一条主线是秦腔这一古老而传统剧种的发展现状。而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到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清风街上最漂亮的女人”白雪了。白雪是县剧团的台柱子,唱秦腔的名角,后来因为结婚生子和多种变故不得不离开了剧团。而白雪在剧团时的团长是夏中星,夏中星在时,剧团还隔三差五到周边乡镇村庄演出,后来夏中星被调离去当宣传部部长,剧团从那之后也就日益衰败了,凑在一块儿唱秦腔也就更难了。有戏剧就会有戏迷,白雪的爹夏天智就是一个十足的秦腔戏迷,唱秦腔,画秦腔脸谱,还为此曾专门出过一本书,由此足以见得他对秦腔的热爱。但他的死,同时也暗示着秦腔这一农村传统文化的没落,体现了作者贾平凹在小说中对农村传统文化的危机感。而我个人还曾荒谬地认为这本小说的名字为什么是《秦腔》,而不是《清风街》之类的,或许这正是贾平凹所要突出的以“秦腔”为题,更加体现了他对农村传统文化的重视和关心。
不管是置身于作者还是作品,我都认为这部小说是值得品读的!
秦腔读书笔记 篇8
初读《秦腔》时扑面而来的是一种可堪是粗俗的气息,这粗俗不是贬低,书中语言不尚修饰 不遮不掩,有些用语露骨的近乎真诚,正是这回归原始的粗俗才更让我体会到那种熟悉的乡土风味。第一次接触这种语言风格是在余华的《兄弟》中,我当时是不太能接受那些对于人切身之物的如实描写,不过后来书读的多了,一方面多见少怪,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有些主题的展现需要的就是自然的回归。
还是说回书中来,主题对于秦腔及传统文化的怀恋、没落的哀叹、重归的呼唤我就不再多说。从其他方面来说,这书给我的感触更深的是“引生”的刻画和夏家四兄弟的兄弟之情。
书中“引生”既是清风街的半疯子,又是书的引路人。我惊讶的是贾平凹对他形象的把握,他二流子,不上调,有时还疯傻,独有面对白雪或是和白雪有关的事情上,他认真,执着。他看到白雪时的痴呆、搔首踟蹰,一个人在面对心爱之人时的种种痴迷纠结不安的心理都被贾平凹在他身上毕露无疑。
夏家是个大家族,儿子辈的经常不和、不孝,但父辈的四兄弟却是一辈子从未吵过嘴。有了酒提着叫上几个兄弟一起喝,年夜饭从老大家吃到老四家,老四夏天智经常召集、训斥侄子们不能让夏天礼和夏天义受了委屈,任凭别人怎样他们的兄弟之情都有滋有味。
现在这个时代,距离和时间让很多亲情淡漠,有了各自的家庭后都有自己的过活,随着年龄的增大那种同父同母的血浓于水的亲情也渐渐疏离。所以书中的夏家兄弟着实让人温暖。
秦腔读书笔记 篇9
好久都没有认真的读完一本文学作品,这次终于通过每天晚上坚持读一点点,把上次从图书馆借的一本小说《秦腔》读完了。上次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就一直惦记着要借一本有深度的小说回去研究,结果在二楼发现一本获得矛盾文学奖的小说,也就是这本《秦腔》,再一看是贾平凹写的,所以就借回来作为睡前读物。其实,原来就一直对矛盾文学奖的小说颇有好感,从《尘埃落定》,《白鹿原》一路读下来感觉是一本比一本写的精彩,觉得这类书比当前某些书还是要有深度些。贾先生的书以前没有多读,只读过一本叫《天狗》,感觉文字写得朴实,注重描述细节来衬托环境,对人物心理也描述得非常到位,关键是能够站在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来反应每个人的行为,不是刻意的描述出每个人的好与坏。所以不同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可以得出不同结论,这也是他小说高明所在。
花了几个星期把《秦腔》读完,感觉收获很多,但具体指哪方面,又说不上来。小说像是讲故事一样叙述性的描述了一条街道(又叫村)在改革这二十多年的过程中的兴衰。以夏天义和君恒为代表的村干部如何在农村社会形式剧变的大环境下,转化自身思想,做官为人的蜕变过程。夏天义作为老派干部的代表与生长在新环境下的农村干部均恒在治村决策上面的种种摩擦,同时夹杂着两人是叔侄的亲戚关系,使得小村的发展在改革的浪潮中一波三折,同时也折射出农村经济发展过后传统价值观丧失的种种无赖,在此过程中,农民对财富的追求也描述得淋漓尽致。作者我在文中是以一个身份低下,整天游手好闲的形象出现的。我有一定的自我思考,对白雪的爱情也是真真切切,只是比较安于生活,所以生活一直都没有什么起色。其实,到现在我还一直有点不明白,我曾经知道白雪嫁给夏家,是因为夏家经济殷实,为什么我没有想过办法去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呢,只是苦等老爸的抚恤金和单相思白雪。白雪是谁,当然是村里面最漂亮姑娘,还唱得一口好秦腔,不过嫁给夏风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这主要是两人文化差异太大所决定的。夏风是省城公务员,思想水平和眼界自然跟农村里的想法不太一样,在秦腔日益衰败的环境下,视秦腔如生命的白雪当然深受挫折,在失去工作过后尤为表现的强烈。对新生事物不能立即适应的白雪,终于在生出一个畸形胎儿后与夏风决裂,最终也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作者以秦腔作为农村传统观念的代表,表露出了在农村社会体制和观念剧变下,面对传统遗失的无能为力和对新生事物无法判断的彷徨!
秦腔读书笔记 篇10
《秦腔》读后
山东有莫言,河南有刘震云、阎连科,陕西有贾平凹、陈忠实。
贾平凹是那么的爱他的家乡。如后记所述,要为家乡树碑,他是惶恐的。文笔如此好的作家,在面对家乡,也难免不敢轻易下笔。前面提到的几位作家,都是土生土长的乡土作家。他们的作品里总有家乡的痕迹。
贾平凹并非一味的夸赞生养自己的地方,这篇文章里,充满了各类不堪的事。这类叙述甚至超过了所谓正面的陈述。但,阅读的过程中,会时刻感受到贾平凹先生对故乡那份真挚的热爱。如题《秦腔》,贾平凹先生把对故乡的爱寄托在家乡戏曲身上。在悲伤时、高兴时、激荡时,文中总会伴随着秦腔曲目的演奏。另外,和陈忠实一样,贾平凹先生也对秦人爱吃辣子进行了多次强调,来赞扬秦人骨子里的那股不服输的蛮横架势、那股硬劲儿。
夏天义和夏天智是全文的两个核心人物。夏天义是典型的老一辈儿人,生在土里,活在土里。对土地有着着了魔的热爱。在那个农村人逐渐离开土地的背景下,夏天义是愤恨的。最终,随着夏天义戏剧性的死在土里,全文结束。
文章也是那个年代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农村有他善良的一面。然而也充斥着各种不合理。但正如前面所说,贾平凹平静的接受这一切。他爱那片土地。
就以那句著名的诗歌结束吧。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
19年3月10日15点09于3F502
秦腔读书笔记 篇11
秦腔是《秦腔》这本书的艺术核心,它有着厚重的历史,蕴含着太多的乡土情结,象征着陕西乡村农民的传统文化观和道德观。然而令人痴迷的秦腔在乡村转型时期却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尽管有白雪等人的尽力挽救,但是秦腔还是扭转不了它式微的命运。现代性因素的介入,使秦腔赖以生存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发生了变化,老辈的人逐渐减少,新一代中没有了听众。日益丰富的`流行艺术形式代替了秦腔,哀婉、悲伤的秦腔,这方土地培育出来的特有的文化标志和精神象征沦为了婚丧嫁娶的一个陪衬,前后的反差正反映了传统文明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的萎缩。“传统文化的文化精神与现实生存境遇,与现代文化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冲突,传统文化也在扮演悲剧,而且具有强大的悲剧力量和深刻内涵”。秦腔痴迷者夏天智的死,既可以看作是秦腔的衰败,也可以看作是乡村内在底蕴的衰落,乡土精神坐标的崩溃。
失落的除了秦腔,还有土地。
土地的荒芜使清风街随着时代的变化呈现出一种支离破碎的状态,同时也隐喻着乡村长久存在的文化伦理的崩塌和沦陷。从传统上来讲,乡村最大的伦理也就是对土地的伦理。几千年的农耕文明,农民一直在土地上进行着自己的生活和劳作,土地成为其赖以生存的基础,在这之上,他们形成了自己的习俗、生活习惯,价值观念和道德体系。然而外来的现代文明逐渐瓦解了这些,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梦想着城市的生活和都市化的生活方式,原来的土地荒芜了,以土地为根本的生活解体了,最终夏天义带着对土地的眷恋成了土地的殉葬者,化成了一段对于土地的挽歌。
秦腔与土地伦理渐行渐远,现代文明带来的更多的是对物质利益的追逐,淳朴的民风开始变得躁动不安,传统的道德体系一点点崩塌。小说中曾写到:“在清风街,天天都有置气打架的,常常是父子们翻了脸,兄弟间成了仇人,惟独夏天义夏天礼夏天智一辈子没吵闹过,谁有一口好的吃喝,肯定是你忘不了我,我也记得你”。但是,夏家的这种温情脉脉的人伦关系也是越来越难以维持了,夏天义不仅在村里失去了权威,而且在家里也成了被儿子欺辱的对象,包谷**、与庆利的红木桌冲突、儿子家轮流吃饭的悲哀都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淡化。而儿女们关于父亲迁坟出钱多少的争吵以及他死后儿女们关于立碑经费分摊问题的争吵更是乡村伦理和道德崩溃的真实写照。道德伦理的失落意味着乡村的传统正走向衰落,曾作为乡村精神的支柱倒塌了,其中所蕴含的种种美德也随之消失了。传统的乡村开始走向一种解体,走向一种一去不返的悲凉。
有关荆棘鸟读书笔记
阅读能够带给人前所未有的愉悦和满足感,阅读是幸福的,在认真读完作品后,我对于书中人物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怎么才能将作品的读后感写得优秀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经过慎选为大家推荐一篇题名为“荆棘鸟读书笔记”的好文。
荆棘鸟读书笔记(篇1)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窠臼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蛮荒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只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聆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当代作家考琳·麦卡洛的一部长篇小说,在宏阔的历史背景下演绎着绝世的爱情,是一本言情小说,但又不仅仅局限于此,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你相信有上帝的存在吗?你觉得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吗?你愿意抛弃一切只爱上帝一个吗?该作以主人公梅吉和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故事,时间跨度长达半个世纪,与其说是三代人的故事,我倒觉得写克利里家三代女性的爱情婚姻更为合适,讲述了在那个时期澳大利亚女性进步的一个过程,也是整个世界女性进步过程的一个缩影。
第一代菲
菲本是阿姆斯特家族的小姐,在一次社交中认识了一个有妇之夫,便坠入爱河,但两个人是不会有结果的,她的父亲为了不坏了家族的名声就悄悄把已有身孕她嫁给了剪羊毛的帕西。她生下了弗兰克、杰克、休吉和梅吉。可她只偏爱弗兰克一人,大概是因为他是所爱之人的孩子吧。她每天郁郁寡欢,在家里忙来忙去,就像个行尸走肉一般,把生活当做了一种工作,没有目标,没有信仰,没有追求,这一切在他们到了德罗海达弗兰克被捕入狱后变得更加严重,她忽略了所有人,忽略了梅吉,忽略了帕迪,忽略了双生子帕西和詹斯。而当帕迪在一次雷雨天气中被雷劈中去世后,她才意识到自己这么多年来早已爱上了那个敦厚、老实、包容她一切的帕迪,世事就是这个样子,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我们往往都是在失去后才懂得什么最珍贵,终在德罗海达度过余生,管理着牧羊场。
第二代梅吉
只是在人海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便难以忘掉你容颜。爱情这种东西总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我们一辈子大概会爱上许多人,但最爱的只有一个;会爱上不该爱的人,最爱的可能就是这个不该爱的人。当梅吉还是个小姑娘,随着全家从新泽西搬到德罗海达时,她与拉尔夫神父第一次见面,就有了一种不一样的情愫。她错把这种感觉当崇拜,拉尔夫错把这种感觉当做对小孩子的怜爱。随着朝夕相处,拉尔夫越来越喜欢梅吉,这一切都被梅吉那个富有而乖戾的老姑妈看在眼里。当卡尔森姑妈去世时留给拉尔夫教士下了遗嘱,如果他公开这份遗嘱所有财产都将属于他,他将会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财富、权利,而梅吉一家只能得到农场的使用权,但这意味着他也将离梅吉越来越远。如果不公开这份遗嘱,他将永远只能是德罗海达这个地方的一个小教士。在欲望与梅吉之间他选择了欲望,他离开之前梅吉向她袒露心声,而他以要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上帝为由就离开了。梅吉饱受相思之苦,有这样一句话我觉得很贴切:或许我能遇见更好的人,但现在你就挡在我面前,像从天倒挂的瀑布,三百六十度的震耳欲聋,除了你我什么都看不见。身边有许多人追求梅吉都被她拒绝了。直到有一天一个酷似拉尔夫神父的卢克出现在梅吉的生活中,他很风趣、幽默,然后梅吉就嫁给了他,其实她嫁的不是卢克这个人,只是像拉尔夫的感觉罢了。虽然有些人注定不能留在身边,但我们会把他留在心里,他是一个秘密,我们的秘密,然后瞒着其他人又爱了很久,很辛酸,可至少这样心里不会空荡荡的。梅吉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嫁给了卢克。可她并不幸福,我觉得是因为三观不同,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卢克一个人出去工作,把梅吉丢给了安妮夫妇。梅吉怀孕了,就在梅吉生产的那一天,拉尔夫找到了她,梅吉把这些年的想念全部化作了愤怒,拉尔夫又离开了。梅吉生下的女儿叫做朱丝婷,她对这个孩子并没有什么爱,大概就像她的母亲对她一样。卢克对梅吉的不闻不问让她伤透了心。在安妮的好心安排下她前去度假,拉尔夫神父在去罗马前找到了她。"在我是一个神父之前我是一个男人,是我错了,我不该一直用看待女孩的眼光看你,你是一个女人。"然后他们愉快的度过了几天。拉尔夫离开了,梅吉也要离开了,她要离开卢克会德罗海达,此时她已怀有身孕,是拉尔夫的孩子,她要以另一种形式留住拉尔夫。孩子叫做戴恩,与拉尔夫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上帝怎么会允许你从他那里窃取东西呢。在戴恩8岁的时候他想要当个教士,也要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上帝。命运弄人啊,此时拉尔夫已经当上了红衣主教,他并不知道戴恩就是自己的儿子,只是像爱梅吉的儿子一样去爱他。更糟糕的是在戴恩26岁时,上帝永远夺走了他,因为救别人溺水而亡。直到最后一刻,梅吉才把戴恩的身份告诉拉尔夫,几个月后拉尔夫也去世了,结束了他与梅吉这一辈子的爱恨情仇。你不过是先走,深爱是让不舍离开的人好好走,这一次挥手,再也无法问候。
第三代朱丝婷
朱丝婷,脸上有着雀斑的小女生,她是克利里家族的最后一个女性,天生叛逆,与她祖母和母亲不同,她厌烦德罗海达牧场一成不变的生活,不想在那个小岛上度过一生。她前去伦敦学习表演,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女演员,她经历了行为的叛逆与内心潜在的脆弱之间的挣扎,进而追求独立的人格、成功的事业、平等和谐的爱情与婚姻。在经历了丧失弟弟的痛苦与内疚的长期的挣扎之后,她嫁给了雷恩,那个愿意等她的男人。真正的爱人是值得等待的。而帕迪的其他儿子们都终身未娶,一生都献给了德罗海达那片他们深爱的土地。
其实整本书中三个女人的故事经历就是女人们的成长史,菲的对生活的妥协,梅吉对有一点点的反抗,但在儿子去世后又信服了上帝,朱丝婷的顽强抵抗以及不将就,最终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以前车马很慢,一生只爱一个人。现在交通发达,通讯方便,爱过很多人,可最爱的还是那一个。我们都是荆棘鸟,都在努力寻找着荆棘树,有的人找到了,展开了歌喉后"曲终命竭",有的人还在寻找,在找到前绝不歇脚,美好的东西总是要用深痛巨创来换取。人这一辈子啊,总要有一个人,深深地留在心底里,活在告别里。你要知道,在某种意义上,有人想念也是一种幸福。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我们今天仍要快活。长大之后多了些责任,少了些奋不顾身,就让那些留恋的放在回忆里,往前走。
愿漂泊的人都有酒喝,愿孤独的人都会唱歌。愿相爱的人都有未来,愿等待的人都有回答。愿孤独的人不必永远逞强,愿逞强的人身边都有个肩膀,愿肩膀可以接住你的喜怒哀伤,愿你最爱的人也最爱你。
荆棘鸟读书笔记(篇2)
重读小说的时候我就在想,麦吉,这个内向却倔强的女子,从单纯天真的小女孩到饱经岁月风霜的女人,从对爱情的懵懂无知到对无望的爱恋依旧孤独坚定地守侯,她经历的究竟是多沉痛的挣扎,面临的究竟是多残酷的将来,但她依旧是挺过去了,并且坚持了她一直想坚持的爱。整本书从始至终几乎贯穿了麦吉的一生,作者在麦吉身上也是落笔最多也是最不留余力的。
可以说,在麦吉飘摇浮荡的一生中,寄托了整本书的灵魂所在——坚定、执着、不顾一切,即使痛也要爱着,即使受伤也要孤独地走下去。麦吉,就是一只荆棘鸟,她穷尽一生,不过是为了守住那渺茫的爱情中曾经微弱的光芒。包括和拉尔夫的结晶丹尼死后,她最后的慰藉也终于坍塌。然而,她依旧选择了坚强,选择了宽恕。
麦吉似乎什么也没有得到,其实她也是什么都得到了。像荆棘鸟一样,一旦走上了那难以想象的艰难而痛苦的道路,她从没有后悔,她也无从后悔。荆棘鸟始终都是遵循着一个永不改变的法则:痛得愈深,也就爱得愈沉。
《荆棘鸟》的主题,也是永恒不变的:爱,与命运。究竟爱在跌宕起伏的命运中有怎样的纠缠?究竟命运在悲喜交织的爱中有怎样的痕迹?究竟是爱主宰了命运,或是命运主宰了爱呢?荆棘鸟的传说,一直在淡淡地讲述着。哀伤弥漫,但也许哀伤并不是传说想要表达的。从麦吉和拉尔夫的跨越了时空距离的爱情纠葛中我们也许可以领悟些不同以往的东西。有关爱,也有关于命运。
在终于重读完《荆棘鸟》后,我才豁然开朗。也许真的,经典都是随着自身的成长而不断地产生新的感受。和从前初次被它吸摄的那个懵懂的孩子相比,现在的我,似乎懂得了更多,但也会在以后,懂得更多的更多。我期待着将来,《荆棘鸟》会给我更加迷人的答案。
合上最后一页,忽然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不知怎么,却觉得格外地应景。荆棘鸟,是不是也正是梦想着那夏花般绚烂的歌唱呢?
荆棘鸟读书笔记(篇3)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言归正传,还是讲拉尔夫和梅吉吧。我相信,每个男人和女人,尽管痛苦一生,煎熬一世,只要能拥有拉尔夫或梅吉的爱。我们没有孤独一生,我们平凡快乐,是因为我们没有遇到那个人,或者遇到了,他并不爱你,或你不爱他。真正的爱是痛苦的,黎巴嫩诗人纪伯伦说过,当我们回忆人生,会发现人生中最幸福的瞬间,也就是心灵最痛苦的划痕。爱得深,痛得深,也是幸福。拉尔夫和梅吉是痛苦的,也是幸福的,他们彼此都爱着自己最爱的人,也被最爱的人爱着,尽管不能结合在一起,那又怎样呢,相爱的一天,胜过无爱的一世。
一个朋友的网名叫“荆棘鸟”,我知道这是一本书的名字,但不知道这代表什么意义。这几天,在找工作的焦虑中终于把这本小说看完了。
荆棘鸟,用荆棘刺穿自己的身体,一直讴歌,直到死去。鸟儿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就好好唱歌就行?
可是看完书,我想我明白了。
菲爱着弗兰克的亲生父亲,尽管她的丈夫帕迪对她爱和尊重,依旧得不到她的一点笑容。对于菲来说,她对弗兰克的亲生父亲的爱情就是插在她心上的那根荆棘;而对帕迪来说,他对菲的爱就是插在他胸口的荆棘。
梅吉爱着拉尔夫,可她嫁给了和拉尔夫相貌相像的卢克,而对拉尔夫的爱是穿透她的心的荆棘。而对拉尔夫来说,扎在他胸膛的荆棘是他的梅吉和他的教会权力,对于这两个不能兼得的事物,不管他怎么选择,他都不能免于痛楚。
而朱思婷和戴恩呢?朱思婷的荆棘是她的弟弟戴恩,她的演艺事业,或者雷恩,还是她自己?她的故事到最后也没有结束,所以不能这么早下判断扎在她心上的是什么。而很明显,戴恩的荆棘是他的教会事业,他就像梅吉所相信的那种因果报应,他要被还给上帝。
那刺穿自身的荆棘隐喻一个人的执念,执着于什么,什么就会刺穿他的心,让他痛。而他依旧不愿意放下,在这种痛的驱使下,带着执着的神情走向死亡。似乎,只有这种痛能证明他存在的意义。
假如没有了荆棘,菲快乐地和帕迪生活在一起,拉尔夫和梅吉顺利的在一起,戴恩做了个牧羊人。故事会像一碗糖水,多喝一口就会腻得慌。
这就是人的故事。人总不会把自己的人生弄成一碗糖水的,就算往里边撒一把尘土。
况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荆棘,并毫不犹豫的把它插在自己的心上,然后淌血的心带来的痛感会给他源源不断的叫做勇气与坚持的东西。
荆棘鸟读书笔记(篇4)
有这么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荆棘林,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我读完了荆棘鸟,尽管是厚厚的一本,但所有的情节都在我脑海中一一闪过,就这样被这个极美的传说深深打动……
在那个怡人的大草原上,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相爱了。原本这该是个温馨的故事,正如无数平凡的恋人一般,他们本该有属于自己的刻骨铭心。但是拉尔夫把罗马教庭的权力看成了世上至高无上的美好事情,他可以为了成为红衣主教而生生摧毁梅吉的爱,于是爱变成了巨痛,梅吉用自己的一生时间去等待,试图从上帝手中抢过自己爱的人。
拉尔夫是成功的,因为他最终得到了他醉心一生的权力;然而他更是失败的,因为即便在他虔诚地捧着圣经时,圣经里却夹着梅吉赠予他的白玫瑰,不管他以何种身份回到大草原上,他第一个问起的总是他朝思暮想的情人。在多年后见到万分憔悴的梅吉后,最终还是违背了主的信条……他输得很彻底,对主不能忠诚,对爱人不能坦白,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能也不敢相认。于是在他亲自为和自己如出一辙的独生子做完告别仪式后,便怀着永远的遗憾离开了人间。
梅吉的大半生都很不幸,他用自己最纯洁的爱与上帝的权力抗争着。一次次的痛苦却使他更怀念拉尔夫。她是如此执着,如此不悔。在她有了拉尔夫的孩子后,她欣慰了,以为自己战胜了主,至少自己全部拥有了拉尔夫。然而结局是那么出乎意料。也许是上帝的惩罚,孩子长大后不仅和自己的父亲长得一模一样,而且也迷恋着罗马教廷。梅吉感到失落了,尤其当儿子为了救人而溺水身亡时,她终于绝望:原来自己根本斗不过上帝,一切都是注定的。
掩卷回味,不禁感慨万端。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巨痛来换取。荆棘鸟就是在最美的歌声中找到了生命的真谛,那样的铭心刻骨。也许痛苦是活着的证明,没有它就不懂何为隽永。美丽的荆棘鸟告诉我们,要敢于直面人生,不管是挫折还是困难,那都是一个个跳动的音符,组成你人生乐章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荆棘鸟的歌声如此凄惋悲凉,但若能同它一样耗尽一生去唱最美的歌,我想,一定值得。
荆棘鸟读书笔记(篇5)
作者——考琳·麦卡洛是澳大利亚当代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她出生于一个牧业工人家庭,十二岁移居悉尼。此前,一家人过着游牧生活。考琳〃麦卡洛从小就表现出不凡的艺术才能,她从五岁起就写诗歌,讲故事,学画画。《荆棘鸟》的问世使更多的读者认识了这位伟大的作家。
荆棘鸟原本是产自南美的一种珍稀鸟类,因其擅长在荆棘灌木丛中觅食,其羽毛象燃烧的火焰般鲜艳而得名。传说这种鸟,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界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她就在寻找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然后,她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深刻里,她超脱了...作者以荆棘鸟为名,是有象征意义的。荆棘鸟象征着执着、无畏而又悲怆的追求,为了最美好的理想而毕生追求,而最终牺牲了了生命。也象征着生命最终的绝唱,如流星划落,一生一次的美好是超越了人世的普通美丽。
《荆棘鸟》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小说,全书分七部,每部以一人为中心,但又彼此联系,前后呼应。本书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作为一部家世小说,《荆棘鸟》里的人物并不算多,但都极具个性。作品为我们展示的是丰满的的奇妙人物。
作为一部巨著,很多东西让我有的可读。如细腻的人物内心的刻画,生动的环境描写。。。时间关系,我在文中重点读了主人公梅吉的经历,所以就重点讲讲我读到的梅吉及读后的感受吧!四岁的梅吉就有了打动人的力量,她就象她的生日礼物洋娃娃一样,温顺而美丽、可爱。岁月流逝,这朵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放着。金红色的美丽头发,灰色的眼睛柔和、纯洁,象一对熔化的.宝石,或者象卢克眼中看到的:是融进了蓝色光谱中的一切颜色,柔软的身材,娇嫩的体态。这样温柔、美丽的结合,世上仅有这一枝。梅吉有着天生的母性,对孩子特殊的迷恋。熟练地给弟弟妹妹换尿布时的梅吉象个小妈妈,那些动作让拉尔夫着迷。费兰克走后,弟弟小哈尔成了梅吉的中心。在照顾小哈尔的过程中,梅吉的母性不断增强,她甚至觉得她就是小哈尔的母亲,并渴望真正成为母亲,成为菲那样的女人。母性为梅吉增添了圣洁的光芒。梅吉天真烂漫,纯洁无暇,这朵玫瑰一尘不染地静静开放。
作为一个美丽的女性,梅吉又有着与生俱来的坚韧。在15岁遇到初潮,单纯无知的她以为得了绝症,沉默地隐藏着自己的恐惧。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关于荆棘鸟读书笔记
栏目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荆棘鸟读书笔记”,随着自己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体会到更多心情感悟。为了让我们能够记住书中带给我们的感悟,可以尝试写一份读后感,有哪些优秀的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呢?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荆棘鸟读书笔记【篇1】
菲奥娜、梅吉、朱丝婷,三个不同时代的女性,用不同的方式诠释了她们对爱情的理解。
菲奥娜爱着她所爱的那个人,求而不得便委身帕迪生了很多孩子但却唯独钟爱她最爱的弗兰克,失去灵魂的她自然没为她的孩子创造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只有无尽的沉默和愈加的冷淡,最终她还是失去了她所在乎的一切;
梅吉深爱拉尔夫神父,求而不得选择了他的影子卢克,在终于得到拉尔夫的那一次也从上帝那里偷得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一生钟爱于他,倾尽心血却还是无力地失去了他,还好最终梅吉并没有像菲奥娜那样对她和卢克的孩子朱丝婷置若罔闻不管不顾,她还是获得了良知希望朱丝婷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而不是将她埋葬在自己曾犯过的错误中;
朱丝婷对雷纳是深深的爱却又害怕去爱,她用冷漠和拒绝伤害雷纳,认为自己不值得被他这样爱,在几番挣扎中她差点服从了命运,服从了她的母亲对她的影响和安排,而最终拯救她的也正是她的母亲,让她彻底从那可怕的童年阴影和失去最爱的弟弟的阴影中解脱出来,勇敢地去爱,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对自己最大的爱也许就是敢于正视自己的局限,剔除妄想,珍惜那些爱着你的人。
荆棘鸟读书笔记【篇2】
1977年,有一本书刚问世就跃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冠军,不仅在美国创下销售记录,也迅速传到世界各国,这本书就是《荆棘鸟》,它在宏观的历史背景下演绎绝世爱情,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作者的开卷语是这么写:在南半球有一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美好动听,但是它只有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长满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进自己的肉体,才能够歌唱。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了寻找荆棘树的旅程,直到如愿以偿,找到那种长满如针一样锋利荆棘的荆棘树。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而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荆棘鸟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这段话说的是梅吉,因为家庭的贫苦她过早的承受很多的艰辛,从她出生的那天起,疼痛已被荆棘扎进了她的生命里。但她最大的痛苦却却是她的爱情,他们都是可挑剔的出众,而且对梅尔也特别照顾,很爱她。他们之间本没有任何阻拦,只除了一条——他是个教士。
在她随家人踏上澳大利亚的土地后是他迎接的他们,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他带她参加集市,他教她骑马,他关心在意着她的任何一个不快和烦恼。她第一次见到他时才十岁,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少女,爱情的种子早已种下。
但他是教士,他们永远不能结婚。他走了,她嫁给了一个她以为像他的剪羊毛的工人。她就到了另一个国家,在那里,她既不能经常的见到自己的丈夫更不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身上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
虽然她的丈夫对她是这样的苛刻,但她还是以特有的坚韧坚持了下来。当拉尔夫来了,那疯狂而甜蜜的天堂般的生活改变了一切。梅吉带着拉尔夫未出生的宝宝离开了。那是一个和拉尔夫一样孩子,那样的高大、健美、优雅、善良,她爱着这个孩子,甚至比爱拉尔夫更爱,但就是这样的孩子却想要走上了一条同自己父亲一样的路——他要去做一个教士。
梅尔想尽办法阻止他的梦想,但最后她的儿子还是死了,在他终于结束了长达八年的学院生活而利用假期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郎被海水吞没了。她想要孩子的尸体,没办法告诉拉尔夫,那个孩子是他的。最后拉尔夫也死了。
荆棘鸟一边忍受着疼痛一边唱着使上帝微笑的歌,其实生活本身就是这样:假如你不能忍受,那么你就无法生存,而在你忍受的同时生活也继续了残酷下来。
男主人公拉尔夫——虔诚与野心的人。很多人并不喜欢这个教士,因为在面对一千三百万英镑时,他出卖了梅吉的一家。虽然他之后将他们的生活照顾的很好,但无论怎么说,他夺取了他们的财产。
拉尔夫的性格在某种程度上布满了矛盾。他信仰上帝,即使背弃了誓言他也敢于在上帝面前忏悔,虽然也许这忏悔可能彻底把他毁了,从这方面看他是虔诚的。但在另一方面,他的心中又布满了功利,他渴望升迁,渴望向上爬,就是为了这个目标,他背弃了梅吉。这点在我来看有些无法理解,因为我一向觉得虔诚和功利是互不相容的,我无法想象一个得道高僧一面念着佛经一面接受钱财。但无论我怎样的不理解,这种矛盾却统一在了拉尔夫的身上,并且使他这个人彻底的活了起来:我是一个教士,但同时,我也是一个男人。作为教士的他,是虔诚的,作为男人的他,是有野心的。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所以,这也注定了拉尔夫的痛苦。
在和梅吉相见的第一眼他就爱上了她,确切的说是拉尔夫爱上了梅吉身上的女性特征:温柔、美丽、顺从、韧性、孩子气、纯真、善良、包容、理解……这种爱因为梅吉只是个孩子所以被所有的人都忽略了,包括拉尔夫自己,可是他却恼恨着梅吉的成长,恼恨着她那不停发育的身体,因为他知道,当她长大就是他不得不离开的时候。拉尔夫爱梅吉,但却不能说出来。只能一遍遍的粉刷她的卧室,只能以一个父亲对女儿或者兄长对妹妹的方式表达,而随着梅吉的成长,他的这种痛苦更为加深,甚至当梅吉向他示爱时,他也要摇头拒绝。梅吉终于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嫁给了别人,而他得到的并不是想象中的救赎,而是更大的痛苦,这痛苦又是自己亲手造成的。
这本书真的不错,不愧能和《罗密欧与朱丽叶》,《教父》媲美。如果有时间的空余,就看看这部书吧;如果没有,就去看看电影,电影版也很棒的!
荆棘鸟读书笔记【篇3】
作者——考琳·麦卡洛是澳大利亚当代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她出生于一个牧业工人家庭,十二岁移居悉尼。此前,一家人过着游牧生活。考琳〃麦卡洛从小就表现出不凡的艺术才能,她从五岁起就写诗歌,讲故事,学画画。《荆棘鸟》的问世使更多的读者认识了这位伟大的作家。
荆棘鸟原本是产自南美的一种珍稀鸟类,因其擅长在荆棘灌木丛中觅食,其羽毛象燃烧的火焰般鲜艳而得名。传说这种鸟,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界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她就在寻找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然后,她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深刻里,她超脱了...作者以荆棘鸟为名,是有象征意义的。荆棘鸟象征着执着、无畏而又悲怆的追求,为了最美好的理想而毕生追求,而最终牺牲了了生命。也象征着生命最终的绝唱,如流星划落,一生一次的美好是超越了人世的普通美丽。
《荆棘鸟》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小说,全书分七部,每部以一人为中心,但又彼此联系,前后呼应。本书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作为一部家世小说,《荆棘鸟》里的人物并不算多,但都极具个性。作品为我们展示的是丰满的的奇妙人物。
作为一部巨著,很多东西让我有的可读。如细腻的人物内心的刻画,生动的环境描写。。。时间关系,我在文中重点读了主人公梅吉的经历,所以就重点讲讲我读到的梅吉及读后的感受吧!四岁的梅吉就有了打动人的力量,她就象她的生日礼物洋娃娃一样,温顺而美丽、可爱。岁月流逝,这朵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放着。金红色的美丽头发,灰色的眼睛柔和、纯洁,象一对熔化的宝石,或者象卢克眼中看到的:是融进了蓝色光谱中的一切颜色,柔软的身材,娇嫩的体态。这样温柔、美丽的结合,世上仅有这一枝。梅吉有着天生的母性,对孩子特殊的迷恋。熟练地给弟弟妹妹换尿布时的梅吉象个小妈妈,那些动作让拉尔夫着迷。费兰克走后,弟弟小哈尔成了梅吉的中心。在照顾小哈尔的过程中,梅吉的母性不断增强,她甚至觉得她就是小哈尔的母亲,并渴望真正成为母亲,成为菲那样的女人。母性为梅吉增添了圣洁的光芒。梅吉天真烂漫,纯洁无暇,这朵玫瑰一尘不染地静静开放。
作为一个美丽的女性,梅吉又有着与生俱来的坚韧。在15岁遇到初潮,单纯无知的她以为得了绝症,沉默地隐藏着自己的恐惧。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梅吉最打动人的精神力量,也是女性永久的美的力量——执着。拉尔夫几乎就是梅吉所有的梦想,甚至生存的目的。拉尔夫英俊而优雅,父亲般的慈爱,兄长般地关怀,带她参加集市,教她骑马,关心在意着她的任何一个不快和烦恼,象保护小鸡一样保护她,甚至在梅吉初潮时当起了母亲的角色。于是这个男人在梅吉的心灵里撒下了爱的种子,她对拉尔夫的爱情,一天天随着她的成长,不可抗拒地发芽、开花。为了这爱情,梅吉用了她的一生来换取。然而她爱上的男人却把自己给了上帝,她永远无法得到这个男人,这就是对于梅吉,是最锋利、最长的荆棘。尽管梅吉在执着追求爱情的过程中受到深痛巨创,体会到了爱的刻骨铭心,生命却有了完整的意义。在爱的寻找中,她理解了母亲,在失去最心爱的儿子后,她终于发现并从心底真正接受了自己的女儿。上帝并没有带走一切。梅吉因无法得到而显得孤单与可怜,她的灵魂只是在戴恩和拉尔夫死后才得到真正的解放。花开花会落,即便消亡也会变成春泥,这无穷无尽的循环,生生不息,这便是生命的意义。
作为一个纯粹的读者,我感叹梅吉的顽强,感叹一个女性能够如此默默地的坚持!我们的现实生活和小说中的境遇不完全雷同,但都是真实而残酷的。一个个纯真的女孩成为坚强的女人然后成为伟大的母亲,这个历程的确令无数人感慨!对于我们这些喝着黄河水长大的中国人,尤其是从战争年代到建设时期,再到应对无数大灾大难的中国女性,从没有把自己示为弱者,无论是在工作中施展才华,还是在生活中相夫教子,平凡的日子,不求鲜花掌声,浪漫的假期,默默奉献劳动,“中国的半边天”岂止是半边天,简直就是坚韧顽强的化身!回看生活中那些成家立业的女性,总会不难发现那份可贵的坚持与顽强!所以我喜欢书中顽强的梅吉,苦苦追寻又无怨无悔的梅吉!
经典的爱情总是以悲剧而告终的。《乱世佳人》,《呼啸山庄》,《简.爱》,《红楼梦》等著作能流芳百世,悲剧的意义在于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正像书中最后说的那样:当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明明白白的,而我们就是要像荆棘鸟一样发出绝唱。最后想对所有的老师们说: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
荆棘鸟读书笔记【篇4】
《荆棘鸟》1983版,我想看,却不敢看,理由说来有些可笑,我以为:天下找不出一个真正适合扮演拉尔夫的男子。我不想自我青春期开始就留驻心目中的那个男人被一个我不接受的男子扮演得一塌糊涂。有人看过了,给予的评价很高,可我依然害怕看。直到前几天看到剧照中理察德;张伯伦那隐忍而痛苦的眼神打动,终于决定要看了。
我预料到我会再次落泪,却没有预料到我会从片头一直哭到片尾。从来,多愁善感的人都是在别人的故事里落自己的泪,我也毫不例外。在影片的细节里,回想起了我初读《荆棘鸟》的点滴感受,原来那些曾经打动我的感觉一直深埋心底,不曾远离。那些对于爱情的模糊的向往也沉渣泛起,以我不曾预料的方式刺痛记忆。再回顾自己的情感经历,我忽然发现,原来我的爱情,就是从这里起步的,是《荆棘鸟》给了我爱情的范本和最初的渴望,让我若干年后,还沉迷于其中不得解脱。渴望一个拉尔夫,渴望一个既充当父亲、兄长,又充当朋友、恋人的男子,渴望一个伴随我成长过程,给予我无尽呵护,寄托我一生爱情的男子。而世间,却没有这样的男子。正是考琳;麦卡洛这个女人以如此缠绵悱恻的故事毒害了我的爱情观,让我如此被爱情引诱,又如此被爱情折磨。而最后,我还是不得不再次沉醉于她所描绘的爱情,领悟她所洞悉的人世苦难和生命真谛。人的一生,如同荒原上的花朵,风一吹,就消失得无踪无迹。而爱,却是这短暂生命中唯一的亮丽的颜色,美得如此残酷。确如桃花所引的那句:爱比恨更可怕,因为当你恨一个人,你可以报复他,你爱一个人,却什么也不能做。恨有了断的时候,爱却会贯穿你的一生一世……
读小说的时候也许年纪太轻,那时候除了特别关注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外,对其他人物的印象已都已随时间的流逝而渐渐忘却。看影片的时候,他们重新得到我的关注。梅吉的母亲菲给我的印象最深刻。这个原本出生名门的女人,为了年青时候一场违反禁忌的爱情,受到了命运的诅咒,她带着她的私生子下嫁给一个粗俗的工人,收藏起内心隐秘的爱,遗忘掉往日精致的生活,开始了终日劳碌的主妇生活。她不停地怀孕,生育,奔波在粗重的生活中,渐渐皱纹满面,年华老去。她遭遇着生活接连不断的摧残,儿子和丈夫的不和,私生子坐牢,丈夫和儿子相继离世,毁灭性的火灾,……甚至,连她故意要遗忘掉的女儿,也最终走上了和她相同的命运,为一场永无指望的爱情赔进漫长的一生。然而,她只是隐忍,从不哭泣、抱怨,默默忍受着命运的惩罚。那种隐忍的痛苦,让人揪心地痛。让她能够从容面对痛苦和厄运的,正是她内心深处的爱。爱让人勇敢坚韧,也让人脆弱不堪,爱让她忍受了所有的苦难,爱也毁掉了她作为一个女人精致而华美的一生。而朱丝婷,这个从小被梅吉忽视的女儿,这个已经以为自己生来就是不值得被爱的女人,也让我落泪。母亲梅吉把几乎所有的爱都交给了她与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在被忽视和被责骂中长大,学会了伪装自己,过着人生如戏的生活,直到戴恩去世,她才在母亲醒悟过来的爱中找到自信。爱情,是女人一生的宗教。从菲到梅吉到朱丝婷,这三个女人的命运让我庆幸我没有生女儿,我不用再为她在爱与命运的抗争中遭遇的痛苦而揪心。
影片基本忠实原著,人物刻画很深刻,画面很精致,音乐也不错,一大遗憾就是我在看片过程中很多突如其来的感触,来不及打捞,尽数湮没在脑海深处,剩余的,只是红肿的眼睛和模糊的心痛。
棋王读书笔记
“棋王读书笔记”主题相关内容,是小编为您呈送的,我们读了作者的作品以后,其实对于故事的情节是很感兴趣的。 读后感是对作品审美意义和文化意义的阐述和解读,写读后感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棋王读书笔记【篇1】
从一个小故事开始吧,两个小孩玩着泥巴,津津有味,投入忘我,肆意搅着和着,或者捏一些丑拙的形象。我想他们都体会着世上最纯洁的欢乐。后来,来了一个大人,他看了一会儿,夸奖其中一个孩子捏的像。悲剧开始了,从此他们再玩泥巴时,总是开始评价,开始比较,从此,他们玩泥巴的是为了得到大人的夸奖,或者赢过旁边的小朋友。大人的肯定意味着的零食,的玩具,的关爱。也许这没什么不对,可是,又有谁发现了,他们当初最纯洁的欢乐丢了。
《棋王》讲的是一群知青的故事,“我”在下乡的火车上遇见了后来的棋王,并且成了朋友。他们被分到了不同的农场,很长时间没见面。后来棋王请假来农场看“我”,和“我”的舍友,一个下棋高手相识,以棋会友。后来举办象棋大赛,棋王因为经常请假到处下棋而没有得到假期,失去了比赛机会。他没有着急,也没有恼怒,决定赛后私下找前三名切磋。赛后季亚军一起来了,他说同时和两个人一起下,后来的人加入进来,包括冠军共九个。一场大战开始了,上千人围观。最终他赢了,僵在椅子上没了知觉。
故事很简单。当然主题也有很多。我从棋王的身上看出来的的是,那个玩泥巴的孩子的精神。那些单纯的以玩泥巴为乐的孩子的纯真。棋王,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别人的眼光,而是象棋。他的全部心思都在象棋上,包括“呆子”的外号,包括外人怪异的眼光,没有什么能动摇他。“王”的称号也是别人给的,他不在意,他不管什么王不王,他在意的只是棋。只是楚河汉界的风云变换。
也许胜利能给我们喜悦,也许别人的夸奖能给我们喜悦,可是,我们是不是很久没有单纯的沉浸在某件事中快乐了,哪怕玩游戏。我们总是在比较,看着别人的眼光,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博得掌声。其实,我们很早就失去了这种快乐,做什么无所谓了,只要能有赞扬,有鲜花和掌声。渐渐得,我们在别人的眼光里改造着自己,自己的天赋也慢慢被磨平了。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政治课本里有,可是又有几个人会信服,然后为了全人类的幸福奋斗终生,在现在这个思想开放的年代,应该很少有这样的人了。所以人在思考,思考活着的意义。周国平说过,人只有找到永恒的价值,人才能找到人生的意义。所以有宗教,可惜,尼采一句“上帝死了”,打碎了所有人的梦。科学,已经毫不留情的打败了宗教。虽然我们没有宗教传统,可是我们的祖先都在为了留名青史奋斗终生,他们有明确而坚定的目标,他们感觉自己所做的事是有意义的。而现在,价值中空,谁也无法否定。所以,我们怎样生活下去,那就是生活的乐趣,因为生活太美好,所以我们愿意激情地生活。象棋是棋王的一切,有棋下的日子就是好日子。我们能,如果只是为了他人的评价,别人的夸奖足以支撑我们一声?不会所有人都赞扬的,当褒贬不一的时候,我们是否会动摇。我们需要做回玩泥巴的孩子,我们需要忘我的喜欢生活,这样的人生充实而有意义。当然,如毛姆所说,我们的乐趣应该是健康的,并且有利于成长的。
当然,人是需要社会化,需要融入社会的,可是,我们难道就必须泯灭自己的所有个性吗?特别是在中国,我们好像更在意他人的眼光,长期的村落生活,人们好像已经习惯了透明的生活。从小我们接受的就是要做让大家都说好的事。集体的价值观,意志,行为方式才是正确的。所有的人,不管天资如何,总是在用统一的普世的标准在培养。所以,我们很难出现天才。就像诺贝尔奖。我想爱迪生在火车里发明灯泡的时候,一定没想着要让谁夸奖,要让谁表扬,而是纯粹的喜欢,就像自得其乐的玩泥巴的孩子。
从《棋王》中,我想我们也许该做回最初那个毫无顾忌的,随心所欲的玩着泥巴的孩子。我们也该学会不把别人的目光当成唯一。我想如果我们没有损害他人利益,他人这就不会干扰我们了吧。这将是一场持久的挣扎,从我们深深的传统中。
我们的生活需要这样纯粹的快乐,这些快乐会让我们爱上生活,生命的价值也无非是在最热爱的事业中绽放。当然,这些还会有副产品,比如天才的创造,比如诺贝尔。
该行动了,把注意力从大人的赞扬转移到手中的泥巴上来。捏的像不算什么,也许你会捏出下一个沉思者。
棋王读书笔记【篇2】
关于《棋王》小说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棋王》小说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我自小就爱下棋,一次听说棋王这个小说时,便迫不及待的去欣赏一番。看毕,一种奇妙的感觉涌上心头,棋王中的世界是如此陌生,却又有些什么相似的地方,仿佛是一个旧友换了一身行头,思前向后,才发现原来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青年人有不同的生活,但是属于青年人的纯粹的精神财富是不会变的。变化的是生活方式。
棋王的开始是在送“我”去插队的列车,这一开头就有一种陌生的感觉。对于插队,我只能从资料、文学作品中看出一些端倪,但凡描写80年代初青年人的作品,无一不以插队为背景,看来插队是那时的风潮了,而现在的青年人连插队的渠道都罕有,这便是第一个不同了。
“这个农场在大山林里,活计就是砍树,烧山,挖坑,再栽树。不栽树的时候,就种点儿粮食。交通不便,运输不够,常常就买不到谋油点灯。晚上黑灯瞎火,大家凑在一起臭聊,天南地北。又因为常割资本主义尾巴,生活就清苦得很,常常一个月每人只有五钱油,吃饭钟一敲,大家就疾跑如飞。大锅菜是先煮后搁油,油又少,只在汤上浮几个大花儿。落在后边,常常就只能吃清水南瓜或清水茄子。米倒是不缺,国家供应商品粮,每人每月四十二斤。可没油水,挖山又不是轻活,肚子就越吃越大。我倒是没有什么,毕竟强似讨吃。每月又有二十几元工薪,家里没有人惦记着,又没有找女朋友,就买了烟学抽,不料越抽越凶。”
这一段小说原文非常形象的写出了当时的生活环境——清苦,但是同时它的叙述笔调却又带着一种乐观的色彩,没有一句抱怨,反而满是幸福,要是把现在的孩子扔到这个环境中,肯定是一口一个“有木有!”……说明当时的青年人,在当时不够富裕的环境中练就了一身“铁骨”,不怕吃苦,乐观生活;而现在的`年轻人虽然不乏坚强者,但是总体来说是不可能比得上过去的。这便是由环境不同造就的不同。
“下雨时节,大家都慌忙上山去挖笋,又到沟里捉田鸡,无奈没有油,常常吃得胃酸。”
“……(我)对大家说:“散了,不干了。大家也别回去,帮我看看山上可有什么吃的弄点儿。山上的人下来了,打到两条蛇。”
这两段描写给我了一个错觉,好像那个艰苦的环境不是历练,而是个可以恣意妄为的天堂一般。既然不给我吃的条件,我就自己创造条件吃好的。在王小波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也提到知青买东西“被宰”,于是便擅自放下合适的钱抱着东西就跑的事情,这些经历真是让人向往,但是作为现代的年轻人,我是肯定没有机会了。
除了艰苦的生活条件,另一个区别之处让我也非常在意。在小说的一开头便交代了,王一生与“我”的双亲都已经不在。这样的情形在现代可谓是少之又少,而在他们聊天竟然能如此淡然,看来这在当时是相当普遍了,这样的背景设定让作为现代青年人的我又有一种无法捉摸的感觉——那时的亲情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在80年代初,很多孩子的双亲不全或者没有,几乎所有家庭都不是独生子女,再加上重男轻女等等心理的影响,那时候的家庭构成肯定与现在有很大的不同,而在这个不同之下,那时候的青年人到底是如何看待亲情的呢?
“我怔了怔,看着手说:“哪儿来父母,都死球了。”我的同学就添油加醋地叙了我一番,我有些耐烦,说:“我家死人,你倒有了故事了。””
“我”在说父母逝世的消息的时候是很不敬的,但是却分明能感觉到一种悲伤的感情,想必内心活动十分复杂吧。
不变的是那些纯粹的东西。
既然名字叫《棋王》,棋自然是重头戏。而棋只是一个代号,而它应该代表的是青年人心中的激情。
……他把烟卷儿停在半空,摸了一下脸说:“我迷象棋,一下棋,就什么都忘了。呆在棋里舒服。就是没有棋盘,棋子儿,我在心里就能下,碍谁的事儿啦?”我说:“假如有一天不让你下棋,也不许你想走棋的事儿,你觉得怎么样?”他挺奇怪地看着我说:“不可能,那怎么可能?我能在心里下呀!还能把我脑子挖了?你净说些不可能的事儿。”我叹了一口气……
王一生外号“棋呆子”,他对棋的激情在文中每个细节都能体现出来,这种让人感动的品质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不会变的。
小说中对他喜欢下棋的描写很多,但是对他努力练棋的描写却十分简略,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他下棋的成就跟他的努力必然是分不开的,这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喜欢,肯钻,努力才能达到这样的成就。
心中爱一个事业,有一种追求,这是任何时代的年轻人都有的品质。80年代的时候,年轻人们并不可能接触很多的活动,他们只能迷恋下棋,读书,现代的年轻人接触了各种各样的新事物,他们迷恋的也许是音乐,美术,运动,文学……不管迷恋什么,青年人都有一种冲劲,一种自我超越的力量,这种蓬勃向上的力量仿佛草芽破土而出,树根钻裂巨石,有一种让人炫目的闪光感,而这种青年人的特质,不管到了哪个时代,都是不可能消失的。因为我是年轻人,所以我懂。
小说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就是张一生的母子之情,让我感动得落泪的无字棋。
一生把脚搬上床,盘了坐,两只手互相捏着腕子,看着地下说:“我妈看不见我挣钱了。家里供我念到初一,我妈就死了。死之前,特别跟我说,‘这一条街都说你棋下得好,妈信。可妈在棋上疼不了你。你在棋上怎么出息,到底不是饭碗。妈不能看你念完初中,跟你爹说了,怎么着困难,也要念完。高中,妈打听了,那是为上大学,咱们家用不着上大学,你爹也不行了,你妹妹还小,等你初中念完了就挣钱,家里就靠你了。妈要走了,一辈子也没给你留下什么,只捡人家的牙刷把,给你磨了一副棋。’说着,就叫我从枕头底下拿出一个小布包来,打开一看,都是一小点儿大的子儿,磨得是光了又光,赛象牙,可上头没字儿。妈说,‘我不识字,怕刻不对。你拿了去,自己刻吧,也算妈疼你好下棋。’我们家多困难,我没哭过,哭管什么呢?可看着这副没字儿的棋,我绷不住了。”
我忽然觉出左手还攥着那个棋子,就张了手给王一生看。王一生呆呆地盯着,似乎不认得,可喉咙里就有了响声,猛然“哇”地一声儿吐出一些粘液,呜呜地说:“妈,儿今天……妈——”
想到张妈妈因为没钱给儿子买象棋时懊悔的表情,想到张妈妈在张一生睡着后,一个人独自在油灯下把牙刷把磨得透亮的场景,我总是会想到我家里也有一位这样的母亲,我就觉得意外的亲切,孩子要得东西一定要想办法给他,实在没钱买就想办法。全天下的母亲哪个不是这样,这样的感情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依然是人世间最美的。
而张一生对母亲的感情自然也是充满了感恩,充满了温柔,充满了理解。虽然每个母子都会有矛盾,但是最终都必将化解,变成纯粹的母子之情。
虽然时代不同,背景不同,文化不同,导致了两代的青年人生活方式有了天壤之别,但是仍然不变的是青年人内心的激情与温柔,而这种年轻人的特质必将永远继续下去。
棋王读书笔记【篇3】
阿城的小说不多,知名的是“三王”,《棋王》是最有名的一部。《棋王》很短,读起来也很简,近乎白描一样,但每每读起,依然会令我生起一丝莫名的情愫。
小说名为“棋王”,却没有从一开篇就急于将焦点放在主人公的棋艺上,而是谈起了“吃”。在拥挤的车厢里,关于“吃”的描写十分抓人眼球,尤其是王一生对“饿”与“馋”的一套说法更是十分值得玩味。作者写道,王一生对吃是虔诚的,而且很精细,对菜里的油、书、电影等一切超出他生存要求的东西根本一点儿也不在意。但恰恰是这样一个把“吃”仅仅当作是为了活着的人,却偏偏对“棋”痴迷得紧,如此这般矛盾性的人物形象在阿城的笔下被勾勒得淋漓尽致。
小说里,大家都叫王一生“棋呆子”,呆头呆脑的,一旦下起了棋,便彻底进入了“无我”的状态。但在‘我’看来,王一生的“呆”并不是人们常说的蠢笨的“呆”、愚昧的“呆”,实则恰恰相反。小说中写道,“我问他还下不下棋,他说,‘我迷象棋,一下棋,就什么都忘了,呆在棋里舒服。’”可见他其实十分清楚自己的“呆”以及“呆在棋里”的状态,并且享受着这样的生存状态。这和道家推崇的避世态度是极其相似的,只不过前者是入世,后者是出世,前者是隐于闹市,后者是隐于山林,但毕竟殊途同归,二者最终都在朝着自己的本心发展。
然而,王一生的处世态度也并非尽是如此。文中有一段捡破纸的老头和王一生的对话,大概是说老头儿在与王一生谈论棋道,讲了一些道家阴阳、棋运和势之类的话。那时王一生说的话里有一句十分值得推敲,他说,“怎么才能准赢呢?”可见,王一生也是十分在意输赢的,他也希望能够靠不断地赢来满足自己,并不是我们所想的全然的无欲无求。
王一生对于棋就像是刻在骨子里的痴迷,哪怕是在嘈杂的车厢里也不忘摆开棋盘,觅人来下棋。因为下棋被抓了几次,也没见着悔了,乃至后面下到分场不远百里也要到“我”所在的的分场寻对手来切磋。王一生下棋时总是十分的虔诚,不自傲,但却能给人一种世外高人的意味,有时候细品甚至还能品出一丝热血。作者写王一生在车厢里下棋时,有气度得多,常常在旁人还根本看不出来已是败局时就开始重码棋子,若有人不服输,他也奉陪,然后用四五步棋逼死对方,然后轻描淡写地说,“非要听将,有瘾?”个中自信像极了古代文人的风流傲骨,更不论提小说末尾他与各路棋手的“九轮车轮战”了。
当然,在小说里,除却王一生和他的“棋”,一些次要角色和支线情节也描写得十分到位。在写到小说末尾的“九人车轮战”时,倪斌为了能够给王一生争取到参加比赛的机会,用祖传的棋和一些字画古董打通了书记,泛泛之交却能做到这个地步,十分令人钦佩。而王一生心心念念着参赛,最终却不肯承了倪斌的情,死活不肯赛了,认为下得赢下不赢是他自己的事,但不能因为这样赛被人戳脊梁骨,这是属于下棋人的尊严。最后王一生在倪斌、画家等朋友的劝说下,决定登门去和比赛决出的高手下,然后才有了万众瞩目的“九人车轮战”。于我个人而言,是十分喜欢这一段的,因为同一份虔诚哪怕交情未至也愿意担上代价,为了痴迷的棋道去一决胜负,是很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全文同时也糅杂着道家思想于其中。捡破烂的老头认为“为棋不为生”,为棋是养性,生会坏性,所以生不可太盛,是道家所说“中庸”之道。倪斌对王一生说“天下是你的”,问他和谁学的棋,王一生所答“跟天下人”,也是道。至于篇末,“棋道”的最高境界是以和为贵,车轮战的结束,最后是以隐居山林的后人一声“和了吧”落下尾声。水落无声,却足够令人动容了。
在《棋王》中,阿城通过“棋道”这种浸润着古早道家文化的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塑造王一生这样一个“棋王”形象,赋予了“棋王”特殊的时代使命。“棋王”在那个混乱的年代里,以一种平静且坚守的姿态获得了于他而言意义上的成功,对于现实亦不乏是一种反思。
棋王读书笔记【篇4】
《棋王》通篇字数不足3万,可说它是传世之作也毫不为过。作者阿城仅凭此三万文字的处女作便成了一代大师。所以说大师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先说这本小说的风格。人说阿老先生的文字风格堪称鲁迅转世,把《棋王》从头看起,其中大部分内容都让我感觉此种评论模棱两可,不是很贴切。然看到全文倒数第二句衣食是本,自有人类,就是每日在忙这个。可囿在其中,终于还不太像人时,我顿拍电脑而起――此人莫是鲁迅先生灵魂附体?
再说《棋王》里的写人――少有工笔勾描,少有细腻雕琢,也没有长篇累牍的对话,多是三言两语把书中人物托出,外貌,性格跃然纸上,似是素描高手的画作,只几条粗线,便可将所画之人交代个棱角分明。
再说《棋王》里写场面。看过此书的人当然都不忘棋王与各路高手对决的压轴段落。在我看来,《棋王》中那段小小棋盘上的运筹帷幄,冷静对决,其精彩与气势并不亚于《三国》赤壁一战中千军万马,英雄逐鹿的浩大场面。
文字的魅力便是将波澜壮阔的场面,横扫千军的气势,催人泪下的情感置于静如止水的纸背之下,只等你翻看到此,腾地跃然而出,竟能令你如临其境,平静外表下的内心也一番惊涛汹涌。
再说《棋王》里的煽情。不是乱煽,也不是经常煽,人一煽就绝对的煽在了点儿上。煽出了肯定能使读者产生共鸣的感情。煽情的字数也不多,一个小自然段----足够。
最后说本书中心思想。各个文学官网上都用阿城自己的话给《棋王》在说什么做过定义:普遍认为很苦的知青生活,在生活水准低下的贫民阶层看来,也许是物质上升了一级呢!另外就是普通人的英雄行为常常是历史的缩影。那些普通人在一种被迫的情况下,焕发出一定的光彩。之后,普通人又复归为普通人,并且常常被自己有过的行为所惊吓,因此,从个人来说,常常是从零开始,复归为零,而历史由此便进一步。 俺完全同意哈,我在看这段官评之前就认为《棋王》的主旨便是写出我类大时代下健康向上的和谐小人物的存在及存在的意义。尤其在看完最后惊心动魄的棋王只身独战九名高手一段后,一句潜藏记忆深处的国外广告词顿又浮出脑海――You can be hero, just one day.。字面直接翻译是: 你能当英雄,哪怕就一天。我把它翻译成: 你也能过一天英雄瘾
棋王读书笔记【篇5】
“棋王”一篇的开始,是一群知青坐火车去插队,文中主角在火车上相识了王一生这个“棋呆子”,在火车上,他们谈了许多,谈到了吃,谈到了棋,谈到了杰克伦敦和巴尔扎克,谈到了教王一生下棋的捡烂纸的老头等等。下火车后,两人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农场。过了几个月,王一生走了近百里路来到主角的分场来探望主角,在这里结识了家庭条件不错下棋也不错的“脚卵”(倪斌),也谈到了王一生的母亲临死之前用牙刷把子磨的一副无字棋。后来,因得到脚卵的介绍,王一生与参加棋赛的前三名及其他6人一起下盲棋,并赢了这场大战。
王一生生活上除了对吃极为虔诚,对其他一切都看得云淡风轻。他觉得何以解忧,唯有下棋。王一生把棋盘棋道存于心中,加上捡破烂的老头在棋道上衍生出来的传统文化对他的熏陶,使王一生的意志与坚忍被相对的凸显出来,使他觉得人生无所畏惧。王一生对棋道很是尊重,一点不自负,很愿意到处找人切磋对决。遇到主角这样半桶水的对手,遇到脚卵这样名家之后,他都会视对方为棋手慎重对待。但王一生又极为骄傲,不但表现在他与九名棋手一同对决时完全不怯场,更表现在当脚卵用自己祖传的古董乌木棋来换取王一生的参赛资格,被他坦荡荡地拒绝了。
读完《棋王》,阿城对王一生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棋艺精湛、孝顺、包容、坚强、刻苦、努力。通过王一生,我领悟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有包容他人弱点的平和心态;二是只有你为了一个人去努力,才会觉得这才是对她最好的回报。三是明白了人在追求物质之外,自我精神的提升更是必要的。
棋王读书笔记【篇6】
“人还要有点儿东西,才叫活着。”这是阿城所著中篇小说《棋王》中主人公王一生最后悟出的一句话。
《棋王》是阿城的处女作,被誉为寻根文学扛鼎之作。采材于他本人亲身经历的知青生活。但无论在主题意旨还是表现形式,都比通常的知青小说更胜一筹,《棋王》的主要魅力来自于主人公王一生。他天性柔弱,在文命中,好比狂风中的沙粒,无所依靠,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下棋。“何以解忧,唯有象棋。”他受益于一位神秘拾垃圾的老头授予的超绝妙棋艺及道家文化的精髓,这便是阳之气相游相交。“若对手盛,则以柔化之。可要在化的同时,造成克势。柔不是弱,是容,是收,是含。含而化之,让对手入你的势。这势要你造需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即是道……”这讲的是下棋的要领,但同时也是讲万事万物造化之道,王一生以生命的本能领悟了这些道理,把棋道和人格融为一体,此后他的人生变成一种“无为而无不为”的体现。王一生在象棋中寻找自己的世界,并最终在棋艺和道德上实现双重升华。
小说对王一生独特的描绘还有一点:他看似阴柔孱弱,其实是在无为中静静积蓄力量,一旦需要有所作为时,内力鹊起,阴极而阳复,便迸发出强大的生命能量。我们在年少气盛时,做学问、处世为人,都应该谦虚谨慎,修炼内功,厚积待发,有朝一日,羽毛丰满了,便能一飞冲天,向别人展现出无可比拟的博学多才和人格魅力。
因此,我们都应该在浩瀚如烟的大海中,在愉悦迷离的旅行中,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寻找那些东西。
棋王读书笔记【篇7】
近日心中时觉惶惑不安,恰重温了少年时代最喜欢的小说之一,阿城的《棋王》,思想心灵再经洗涤,有拨云见日之感。朴实飘逸的文字洗去了妄心所生之烦恼,心中无限安宁。无趣少希望的时代,却生活着热爱生活有趣可爱的人。无论是王一生、倪斌、画家还是文中的我,抑或是作者本人,有点精神寄托的人往往活得比常人更为得趣,假如这精神寄托上升为追求,或者信仰,更是了不得,此生可以无大憾了。无论书中所写是真实还是虚构,我都相信,这样的传奇,还有那些异人,在各行各业中都存在,他们与众不同,闪闪发光,却又是那样的平凡。嘿,什么是奇人、异人、神人呢?不过是有了兴趣、爱好、追求又将其发挥到极致的信徒。
我佩服的是呆子对吃的态度,对棋的态度。对他来说,吃只是填饱肚子就行,他不馋。而棋,如果要为了交易,为了谋生,那他宁可不下这棋,而在他赢了前辈的棋后却愿意和棋。换句话说,人啊,不要有那么大的欲望,欲壑难填,过犹不及,也不要总想着赢,因为有时候虽然赢,却没有输好看。全天下就你最牛X又怎样,全天下皆离你而去,孤家寡人。棋呆子迷象棋,一下棋,就什么都忘了,他说,呆在棋里舒服。棋呆子之所以成王,恰恰是因为其追求的只是下棋的乐趣,绝不是用下棋来换取什么东西,正是得了“为棋不为生”的真传。至于什么水到渠成,那不是他所考虑的事,于他而言,棋是真爱。何以解忧,唯有下棋。
现代人呢,为了房子、车子丢弃了生活,房子、车子是为人所用的,而不是主宰人的。王道瑞老师素日常讲,知止而后有定,何为止,心之所安也,心之所止至善则安定,事之得失也必有际,人间正道是沧桑啊。有的人是以棋悟道,有的人是以文悟道,有的人是以礼乐悟道,而我辈呢,当以医悟道,如此方可望先贤之项背。何谓悟道,悟道,即是悟人生啊。无为即是道,无为无不为。试问是谁超越了东邪西毒南帝北丐成为新五绝之首?是无欲无求,痴迷武学双手互搏缺心少肺的老顽童啊。以医悟道,王老师是我辈楷模。无为即是道,也就是棋运之大不可变,棋运不可悖,但每局的势要自己造。棋运和势既有,那可就无所不为了,这说的是所宜,是合适。医学呢,“变中有宜,宜即变也”,医、易有千万般变化,于纷乱中找出所宜,千万之中能掌握一合适者,这是知止而后有定,就达到治疗目的了,做人亦同此理。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11篇
可能你正对如何写作品读后感而感到棘手?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心里满是感动。 写下读后感能加强对于书中内容的领悟,有助于积累语文素养,这是我为你推荐的“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篇1
终于在一种回味和纠结中读完了考琳·麦卡洛的《荆棘鸟》,人们都说这是一曲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梅吉和拉尔夫神父的爱情纠葛令人肝肠寸断、牵肠挂肚,牵动着每一个读者的心。他们一个坚强倔强,为了爱情大胆忘我实践,一个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始终摆脱不了名利的追逐,最终放弃了爱情,放弃了一份平凡普通的幸福。
刚刚拿到书的时候,始终不明白作者为什么以《荆棘鸟》为它命名,通读全书,又仔细回味,方才明白,梅吉和拉尔夫不就是一只只这样的荆棘鸟吗?
据说南半球有这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所有生物的歌声都美。然而,它只有在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满是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入它的身体时才能歌唱。从它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寻找荆棘树,直到它能够找到布满荆棘的荆棘树。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而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
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一直把自己比作歌王的百灵鸟和夜莺,也在歌前黯然失色。很快,荆棘鸟的血耗尽了,最美的歌声结束了。
所有听到这首歌的人和鸟都在向荆棘鸟致以最后的敬意,因为我们都知道,最好的东西只有在深深的痛苦和巨大的创伤中才能交换。
彷佛作者呕心沥血,几易其书都是为了通过这样几只荆棘鸟向我们揭示这样的一个道理: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就如荆棘鸟的结局一样。梅吉费尽心思从拉尔夫神父那里得到了戴恩,她自认为在这场与上帝的搏斗中,她赢了。
因为她从拉尔夫那里得到了上帝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可是当戴恩越张越大,越来越倾向并最终决定做一个神父的时候,她明白了:偷来的始终是要还回去的。
在这场与上帝和命运的斗争中,她始终是一个失败者。拉尔夫神父舍弃爱情,去追寻他红衣主教的梦想,并一度真真实实地拥有了梅吉。就在读者都为这个圆满的安排而宽慰的时候,谁又能猜得透命运的安排呢?
谁又能预想到上帝是这样惩罚他的:他自始至终不知道戴恩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即使戴恩不远万里从澳大利亚赶赴罗马,并在他的眼皮底下生活、学习直至死去。就在戴恩的尸体刚刚入葬的几个小时后,那个受人尊敬、英俊潇洒的红衣主教——德·拉尔夫·布里克萨特永远安息在了他梦寐已久的德罗海达的梅吉的怀抱。
读《荆棘鸟》不忍不为梅吉和拉尔夫感到惋惜;读《荆棘鸟》不得不被书中的荆棘鸟那用生命换来的歌唱而震撼;读《荆棘鸟》不得不为命运的捉弄而感到无奈。但想想看。命运真的掌握在上帝手中吗?哪一次不是自己的选择呢?
哪一次不是利益战胜了平凡和感情呢?我们又何尝不是那一只只荆棘鸟呢?
麦琪和拉尔夫的爱情纠葛和命运不得不让人伤心和担心,但书中的另一个小细节仍萦绕在我的脑海中,这让我不得不反思和回忆。
那是四岁的小梅吉第一次去上学,由于紧张,那天早晨吃饭的时候,她把吃的东西都吐到了裤子上,不得已妈妈要为它重新换衣服。所以她和她的几个哥哥都迟到了,尽管梅吉长着一双漂亮的、迷人的眼睛,尽管她已经向学校里的阿加莎嬷嬷解释地很清楚了,这都是她的错,但是阿加莎嬷嬷的藤条还是毫不客气的落到了她和她的哥哥们身上。看到这一幕我心痛了,愤恨了,反思了。
我也扮演着和教育家阿加莎嬷嬷一样的角色。在我的教育生涯中,我有过这样的行为吗?反思之下,我的脸红了。
虽然我没有拿藤条去抽打过孩子,但也有盛怒之下的恶语相向和恶颜相向;虽然我不像阿加莎嬷嬷那样抽打克利里家的孩子完全是因为轻视那些孩子,虽然我的出发点并不**,但谁又能保证我那样的教育有效果呢?事实证明,虽然克利里家的孩子在阿加莎嬷嬷的眼中都是**的魔鬼,没有经过多少教育的洗礼,但他们每一个都成长成为正直、善良、忠厚、有道德、有担当的人。詹斯和帕西是不怕牺牲的好士兵;鲍勃、杰克、休吉都是出色的牧羊工和农场主,他们善待下人、关心家人,对人真诚;甚至连蹲过监狱的弗兰克在读者的心目中也是那样一个大好人,他是那样体贴母亲、关心梅吉,过早地承担起了家里的重担。
他们为德罗海达那片土地的兴旺和繁荣付出了所有。十年旱灾,他们为了挽救那片土地,绞尽脑汁;大火时刻,他们不顾自己生命安危,保全那片土地。对于教育来说,这样的结果还有什么令人不满意的地方呢?
所以我告诉自己,对孩子要有耐心,要温柔,要温柔。
以上仅是鄙人的一点粗俗之见,能拿出来跟大家分享,不胜荣幸。谢谢!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篇2
我第一次见到玛吉时,她只是一个四岁的女孩,漂亮,可爱,强壮。她看着心爱的洋娃娃被哥哥们弄坏了,但她很着急地哭了,但她没想到会给人打**。自私自利只能靠自己解决,这是他们的家庭传统。
作者的开卷语是这么写:在南半球有一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完美动听,可是它仅有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长满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进自我的肉体,才能够歌唱。从它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寻找荆棘树,直到它能够找到布满荆棘的荆棘树。
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并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一直把自己比作歌王的百灵鸟和夜莺,也在歌前黯然失色。
很快,荆棘鸟的血耗尽了,最美的歌声结束了。然而,全世界都在静静地听着,上帝在天空微笑。所有听到这首歌的人和鸟都在向荆棘鸟致以最后的敬意,因为我们都知道,最完美的东西只能用深深的痛苦和巨大的创伤来换取。
也许这段话说的并不仅仅是麦琪,但无疑她所有的歌声都是带着伤痛的。因为家庭的贫苦她不得可是早的承受更多的艰辛,她仅有一个娃娃(并且被兄长弄坏过),她没有什么漂亮衣服,因为穷,她在学校里受到了修女更多的呵斥甚至鞭打,从她出生的那天起,疼痛已被荆棘扎进了她的生命里。
但她最大的痛苦却还是她的感情。她爱的人是优秀的,无论是品质还是容貌都是无可挑剔的出众,那人,也同样的爱着她,他们之间没有任何阻拦,只除了一条??他是个教士。
如果是有妇之夫也许还能够离婚,如果是贫穷也许还能够克服,如果他不爱她,也许还能够努力,但他是一个教士,她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
我不明白“女人最大的不幸就是爱上一个不能爱的人”这句话到底对不对,但对麦琪来说爱上拉尔夫的确是不幸的。
但能说她是爱错了吗?在她随家人踏上澳大利亚的土地后是他迎接的他们,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他带她参加集市,他教她骑马,他关心在意着她的任何一个不快和烦恼。她第一次见到他时,才十岁。他陪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女孩。她再也没有机会爱别人了,别人在他面前脸色苍白。
但他还是教士,他们永远不能结婚。他走了,她嫁给了一个她认为和她以样的男人,一个剪毛工。
她跟着这个剪羊毛的工人到了另一个完全不能适应的国家,在那里,她即不能经常的见到自我的丈夫更不能有一个属于自我的家,她身上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但无论怎样艰难她都忍受了下来,她没有想过离开,虽然她的丈夫对她是这样的苛刻,但她还是以特有的坚韧坚持了下来。
但是拉尔夫来了,那疯狂的,甜蜜的,天堂般的生活改变了一切。玛吉离开了丈夫,带着从拉尔夫那里得到的一些东西回到了德罗赫达。
那段时光对麦琪来说是幸福的,在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渴望做一个母亲,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在不受欢迎的状态下出生的,那是她丈夫的孩子,而这一个,却是拉尔夫的孩子,一个几乎和拉尔夫一样的孩子。
那样的高大、健美、优雅、善良,她是怎样的爱着这个孩子,甚至比爱拉尔夫更爱,但就是这样的孩子却走上了同自我父亲一样的路??他要去做一个教士。
她千方百计从上帝那里偷来的东西就这样回到了上帝手中,但不幸并不在此处结束,她的儿子死了,在他最终结束了长达八年的学院生活而利用假期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郎被海水吞没了。
这时的麦琪已经五十三岁了,但她再一次忍受了这种痛苦,冷静而理智的处理着事情,只是在为了找回儿子的尸体时她不得不对拉尔夫说出以往要发誓要保密的事情??那个儿子,也同时是你的。
荆棘鸟最终的歌声是美丽的,但那歌声是在最痛苦的时候唱出的,一边忍受着疼痛一边唱着使上帝微笑的歌,歌声真的那样引人吗?还是生活本身就是这样:如果你不能忍受,那么你就无法生存,而在你忍受的同时生活也继续了下来。
这部**从头至尾都让人的心境处于悲凉的状态。拉尔夫和麦琪注定无法留住对方,一方是事业,另一方是感情。拉尔夫注定要为事业而冒生命危险,而麦琪则注定要用心保护自己孤独的生命。在事业上,拉夫尔是成功的,为了他的上帝,为了他的信仰,他毅然远离梅吉,可是心中却永远充满了内疚与痛苦,他爱梅吉,可是他又无法冲破世俗的束缚,他心中的思念,怜惜,落寞,纠结,梅吉又何尝不知。
梅吉对拉夫尔的爱由始至终从没有改变过,她和一个外表酷似拉夫尔的男人结婚,她把他当成自我的心爱之人,就算得不到拉夫尔,也要和他相似的人结婚,那个男人是个地地道道的守财奴,他享受吃苦受累的过程,他是一个无情,贪婪,自私自利之人,同时也是一个可怜之人。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篇3
一直以来,《荆棘鸟》都是那部最令我钟情的外国**,它的伟大就在于义无反顾的凄美和悲壮,仿佛一只不顾烈火,扑向荆棘从未放弃歌唱的凤凰,它是荆棘鸟。
澳大利亚作家考林·麦卡洛的巅峰之作《荆棘鸟》一直以来都备受推崇,最受欢迎的长篇**投票率居高不下,是外国文学作品的经典名著。五年前我读过它,之后就一直念念不忘了。前一段时间,我又重温旧书,书中梅吉与拉尔夫神父的那段超越爱情的爱情依旧令人感受深刻。
细节,尤其凸显了清节,引人入胜。
一开始描写克利里一家的生活,就以4岁的小梅吉的生日为牵引,描绘了十九世纪新西兰南部一个普通牧工家庭的生活细节,可以看到梅吉的母亲并没有特别的关注自己的小女儿,连送个生日礼物都漫不经心。但后文可以知道,她太操劳以致于无法给梅吉过多的,或者说应有的成长指引。但是,我们可以从**对梅吉得到的生日礼物——洋娃娃“艾格尼丝”,的细致刻画中感受到小姑娘的纯真可爱。
就连遭到哥哥们欺负后她认真的紧张的伤心难过都表现出小梅吉善良纯真的天性。但是,她的童年时光并不是那么甜美灿烂,自己上学饱受修女的藤条与欺辱、父亲与哥哥弗兰克隐隐约约的矛盾冲突,还有母亲过度劳累的内敛给了她一个过于单纯甚至单调的成长环境,为下文的不平静的移民够大利亚的生活埋下了伏笔。
关于拉尔夫神父,他在进驻德罗海达以后,受到玛丽·卡森的热情“呵护”,他美丽优雅的外貌和对红衣主教权力的渴望就注定了他不是一个纯粹的教士。玛丽·卡森的巨额财富可能会为他的成功铺平道路。他死后会设法把她的财产送到教堂。虽然她可以那样做,但她是一个没有孩子的寡妇,但她拥有难以想想的财富。
命运的车轮没有忘记让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越过汪洋大海相遇。正当克利里夫妇快要穷困潦倒时,帕迪克利里收到了姐姐的电报,她希望全家搬到澳大利亚,在她死后继承她的巨大遗产。帕迪(麦琪的父亲的姐姐),她是一只铁公鸡-玛丽卡森-最大和最富有的牧场主在南新威尔士!
相遇那年,他是被68岁的老玛丽爱着的28岁教士,而她,是老玛丽的亲侄女,才9岁。
命运安排了玛丽·卡森的巨额财产,安排了拉尔夫神父英俊优雅的品质,也安排了小麦琪最纯洁、最完美的灵魂——不触动世界,却深深地打动了拉尔夫神父的心。当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当克利里夫妇在澳大利亚登陆时,拉尔夫知道他的想法——抱负和担任罗马教会教职人员的想法——都改变了。是受到梅吉的纯洁的洗礼吗?
“梅吉独自一人站在他们的背后,张着嘴,像是瞧着上帝似的傻呆呆的看着他。他似乎没有注意到他那件吱吱作响的长袍在尘土中拖着。他跨过孩子们,蹲下,双手搂着麦琪。手是坚定的,柔软的和充满爱的。‘啊!
你是谁啊?’他微笑着,问她。‘梅吉’她说道。
”这一段,他们相见的情景,在多年以后,他们分别、重逢都满溢着喜悦的回忆,也不难理解后面情节的发展。
蛊惑的老玛丽不容许他们在她眼皮底下有半点她认为越矩的举动。她孀居了33年的心爱上了这个出众的教士,并嫉妒梅吉的年轻貌美,因此,她在临死前一个晚上改变了她的遗嘱,让拉尔夫神父自己做一个左右为难的决定,她想让他在权力和梅吉之中二选一。绝啊!
她要他痛苦!相比梅吉给他带来的快乐,“老蜘蛛”(他对老玛丽的称呼)总是给他无比的痛苦。往往悲剧就是这样的。
可拉尔夫神父对梅吉的爱不是男女之间的情爱,他是善良而体贴的,他是梅吉穿越失去最爱的哥哥弗兰克、失去宝贝的小哈尔,战胜恐惧的灯塔。他照顾好梅吉,甚至比克利里一家的粗心疏忽强一万倍。拉尔夫神父一直照顾着她,直到他最终离开她,把玛丽的财富(可以买到英国王位)带到罗马的权力中心。
他要到那个权力巅峰了。而梅吉就在平淡乏味的生活中度过,把自己对拉尔夫神父的爱深埋心底。他的母亲菲被弗兰克的死刑讯重重打击后已经不对梅吉的婚事关心了,她嫁给了一个年轻的牧工。
原因是:这个牧羊人,卢克,看起来像拉尔夫神父!
悲惨的婚姻生活很快就对梅吉展开攻势了,卢克只对金钱和土地感兴趣,他甚至不愿意满足孤独的梅吉想要一个孩子的愿望,他说:“这太浪费钱!”后来,梅吉为生下第一个孩子朱丝婷痛苦到绝望的时候,是心有灵犀让拉尔夫神父来到她的身边,给她慰藉,解除她的痛苦。
原来拉尔夫神父回到德罗赫达,伤心沮丧,因为他看不到他最喜欢的麦琪。“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终于知道了。
他会感到怎样的伤心呢、他为什么要逼迫她做下了这件事?这并没有使事情变得好些。她不爱卢克,永远不会爱卢克的。
他除了是个替身,是个能给她孩子——这些孩子的模样和她本来能和拉尔夫·德·布里克萨特一起生下的孩子十分相似——的男人外,什么都不是。‘啊,上帝,真是乱套了!’”
见面后,彼此的心意都明白了,这废了多少年的光阴,多少年的等待和逃避、寻觅啊!的确,他的身份是教士,她的身份是已婚妇女。他们是不准许结合的。
可卢克呢?那样摧毁可怜的梅吉的幸福的残忍,他卢克更加没有资格与梅吉结合。产后很久,梅吉身体一直难以恢复,加上澳大利亚内陆气候太过于极端,她已经不能为别人当管家打下手了。
她在一个优美小岛准备独自过一个假期,她得疗伤。他出现了。那段日子是梅吉有生以来最自由自在的宝贵时光!
最后,她离开了卢克,带着孩子回到了德罗哈达。我们知道麦琪生了一个儿子,一看到这个,他就生了拉尔夫神父的儿子。他叫戴安。
孩子们长大了,我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但当大家都老了,贾丝婷和戴安娜都长大了,卓赫达庄园就没有继承人了!梅吉的兄弟们没有结婚,一个都没有!朱丝婷嫁人后不姓克利里,戴恩,可怜的戴恩,一生下来就拥有与拉尔夫神父奇迹般相同的品质,最不可救药的是,他热爱教士的职业!
教士,夺走了梅吉拥有爱情的权利,她以为戴恩是她的,没想到,还是要被教会夺走!心力交瘁了,放手吧。戴恩属于上帝,还没正式成为教士,他就在海边意外死了……
德罗海达的时代要终止了。是的,不仅仅是时代。“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被不知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
在刺的那一刻,她没有意识到死亡即将来临。她只是唱,唱,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音符。但当我们刺进胸膛时,我们知道。
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要把荆棘刺扎进胸膛。
”这一段,我特别喜欢,特别心伤,实在是太美了。《荆棘鸟》般的人生很多,他们义无反顾,无论如何都不曾畏惧过死亡,不管是为爱,还是为了信念。世界因为他们而精彩!
广电112蔡燕飞
2011年12月22日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篇4
第一次看到麦琪,她还只是一个四岁的小姑娘,美丽、可爱而要强。她看着心爱的娃娃被兄长们弄坏,急的掉泪却没想到叫人,自己的事情只能自己解决,这是他们的家族传统。
作者的开卷语是这么写:在南半球有一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美好动听,但是它只有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长满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进自己的肉体,才能够歌唱。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了寻找荆棘树的旅程,直到如愿以偿,找到那种长满如针一样锋利荆棘的荆棘树。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而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荆棘鸟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也许这段话说的并不仅仅是麦琪,但无疑她所有的歌声都是带着伤痛的。因为家庭的贫苦她不得不过早的承受更多的艰辛,她只有一个娃娃(而且被兄长弄坏过),她没有什么漂亮衣服,因为穷,她在学校里受到了修女更多的呵斥甚至鞭打,从她出生的那天起,疼痛已被荆棘扎进了她的生命里。
但她最大的痛苦却还是她的爱情。她爱的人是优秀的,无论是品质还是容貌都是无可挑剔的出众,那人,也同样的爱着她,他们之间没有任何阻拦,只除了一条??他是个教士。
如果是有妇之夫也许还可以离婚,如果是贫穷也许还可以克服,如果他不爱她,也许还可以努力,但他是一个教士,她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
我不知道女人最大的不幸就是爱上一个不能爱的人这句话到底对不对,但对麦琪来说爱上拉尔夫的确是不幸的。
但能说她是爱错了吗?在她随家人踏上澳大利亚的土地后是他迎接的他们,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他带她参加集市,他教她骑马,他关心在意着她的任何一个不快和烦恼。她第一次见到他时才十岁,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少女,她根本就没机会再去爱别人,而其他人在他面前又是那样黯然失色。
但他还是教士,他们永远不能结婚。他离开了,她嫁给了一个她以为像他的男人,一个剪羊毛的工人。
她跟着这个剪羊毛的工人到了另一个完全不能适应的国家,在那里,她即不能经常的见到自己的丈夫更不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身上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但无论怎样艰难她都忍受了下来,她没有想过离开,虽然她的丈夫对她是这样的苛刻,但她还是以特有的坚韧坚持了下来。
可是拉尔夫来了,那疯狂而甜蜜的天堂般的生活改变了一切。麦琪离开了她的丈夫,带着她终于从拉尔夫那里得到的一部分回到了德罗海达。
那段时光对麦琪来说是幸福的,在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渴望做一个母亲,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在不受欢迎的状态下出生的,那是她丈夫的孩子,而这一个,却是拉尔夫的孩子,一个几乎和拉尔夫一样的孩子。
那样的高大、健美、优雅、善良,她是怎样的爱着这个孩子,甚至比爱拉尔夫更爱,但就是这样的孩子却走上了同自己父亲一样的路??他要去做一个教士。
她千方百计从上帝那里偷来的东西就这样回到了上帝手中,但不幸并不在此处结束,她的儿子死了,在他终于结束了长达八年的学院生活而利用假期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郎被海水吞没了。
这时的麦琪已经五十三岁了,但她再一次忍受了这种痛苦,冷静而理智的处理着事情,只是在为了找回儿子的尸体时她不得不对拉尔夫说出曾经要发誓要保密的事情??那个儿子,也同时是你的。
荆棘鸟最后的歌声是美丽的,但那歌声是在最痛苦的时候唱出的,一边忍受着疼痛一边唱着使上帝微笑的歌,歌声真的那样引人吗?还是生活本身就是这样:如果你不能忍受,那么你就无法生存,而在你忍受的同时生活也继续了下来。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篇5
《荆棘鸟》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全书分七部分,每部分以一人为中心,但又彼此联系,本书主要以女主人公梅吉与神父拉尔夫之间不为世俗所认可的爱恋纠葛为主线,描写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她眼角带着几滴浑浊的泪,如呓语一般的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呢!
”梅格安第一次见到教父时,她才刚刚从新西兰来到澳大利亚,一切都让它倍感新奇,比如眼前这个温和儒雅的教父,教父牵起了她的手,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是世人所不容的!但爱的种子生根发芽,占据了她所有的心。
这是我最好的时候,梅根想,然后呢?她苦笑了一下,白发似乎又变白了。
后来教父被调走,她心灰意冷,嫁给了一个男人——一个工人,他长的极像教父,可他并不爱梅格安,或者说他更爱她的钱,在梅格安生女儿时,他竟然看都没来看一眼,梅格安又一次在爱情上受挫(虽说她也并不爱那个男人)这时,教父来看望梅格安,这次他们冲破了世人的**与道德伦理编织的那张大,梅格安与教父依旧没有结婚,可却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那也算结局圆满。可天有不测风云,他们的儿子夭折了。梅格安的希望再一次的破灭。
她自知与教父再无可能,便把所有一切都告诉了教父。不久,教父去世后,梅根在庄园里渐渐变老,看着老人们一个个死去
记忆的闸门缓缓关闭,梅格安想:我这一生在苦苦追寻的东西,一样也没有得到,我这一生有意义吗?她很快就有了答案:
有的,纵使没有得到,我也已努力过,去追寻过。用自己的生命和我不爱的人消磨光阴,这样的结局又能有什么遗憾呢?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荆棘丛中,有的人放弃抵抗,在荆棘丛中慢慢死去,最终埋没在泥里,而有的人却选择从丛中挣脱,纵使只有一线生机,纵使满身伤痕也无所畏惧,只为了飞向湛蓝的天空,登上高高的云端。
而我想做第二种人,我不愿一生碌碌无为,我要像小鸟一样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我相信所有的苦与累,所有的伤痕都将会化成翅膀,带我飞向更高更远的天空。从现在起,我要努力成为我心中最期待的自己;我要坚强,不被任何困难打败;我要满怀希望地在书海中度过每一天
《荆棘鸟》读后感三有这么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他离开巢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荆棘林。他直到愿望实现才休息。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
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但是全世界都在静静地听着,上帝在天空微笑。因为最好的东西只能用巨大的痛苦来交换我读完了《荆棘鸟》。虽然这是一本厚厚的书,但所有的情节都在我的脑海中一一闪现,所以我被这个极其美丽的传说深深地打动了
在这片怡人的大草原上,主人公麦琪和拉尔夫神父坠入爱河。原本这该是个温馨的故事,正如无数平凡的恋人一般,他们本该有属于自己的刻骨铭心。但是拉尔夫把罗马教庭的权力看成了世上至高无上的美好事情,他可以为了成为红衣主教而生生摧毁梅吉的爱,于是爱变成了巨痛,梅吉用自己的一生时间去等待,试图从上帝手中抢过自己爱的人。
拉尔夫是成功的,因为他最终得到了他醉心一生的权力;然而他更是失败的,因为即便在他虔诚地捧着圣经时,圣经里却夹着梅吉赠予他的白玫瑰,不管他以何种身份回到大草原上,他第一个问起的总是他朝思暮想的情人。在多年后见到万分憔悴的梅吉后,最终还是违背了主的信条……他输得很彻底,对主不能忠诚,对爱人不能坦白,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能也不敢相认。于是在他亲自为和自己如出一辙的独生子做完告别仪式后,便怀着永远的遗憾离开了人间。
麦琪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不快乐,他用最纯洁的爱与上帝的力量抗争。一次次的痛苦却使他更怀念拉尔夫。她是如此执着,如此不悔。
她胜了拉尔夫的孩子之后,想到自己打败了上帝,她松了一口气,至少她自己的孩子都有拉尔夫。然而结局是那么出乎意料。也许是上帝的惩罚,孩子长大后不仅和自己的父亲长得一模一样,而且也迷恋着罗马教廷。
梅吉感到失落了,尤其当儿子为了救人而溺水身亡时,她终于绝望:原来自己根本斗不过上帝,一切都是注定的。
掩卷回味,不禁感慨万端。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巨痛来换取。荆棘鸟是在最美的歌声中找到生命的真谛,让人难忘。
也许痛苦是活着的证明,没有它就不懂何为隽永。美丽的荆棘鸟告诉我们,我们应该敢于直面生活。无论是挫折还是困难,它都是一个跳动的音符,是你生命运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荆棘鸟的歌声是如此的悲伤和悲伤,但如果它能用它的一生来唱出最美的歌,我想它一定是值得的。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篇6
相比之下,拉尔夫的歌声只能称之为斗争中的呼救声,令人震惊,但并不令人震惊。“追名逐利,此念一生,风流尽去。”拉尔夫的悲哀就在于此。
拉尔夫内心处于罗马教会的权力与对梅吉的爱情的深刻矛盾之中,最终他选择了权利而非爱情。他活得非常痛苦,也给别人带来了痛苦。
或许爱情便是如此,让人心痛的无法呼吸。妈妈跟不爱的人结了婚,生了女儿,不关心她的成长,把她搁于一边,有点让她自生自灭的感觉。而对于那个和所爱的人偷生的儿子,却是爱的不能自已。
是把儿子当成了爱人的影子了吧?幻想着有朝一日和他再次重逢?幸亏梅吉的女儿朱丝婷不象她的妈妈和外祖母。
若命运就这么不停地轮回着转,从起点到终点,再由终点到起点,我或许会疯掉的。还好,尽管朱丝婷的爱情经历的时间漫长,可还是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有些爱,永远不会太晚,只能留下永久的痛苦,像菲奥娜和帕迪。有些爱情,就那么让人莫明其妙、摸不着头脑,可它来时却是那么妥贴、自然,结束时却也那样利索与果敢,就像梅吉和卢克的所谓爱情。有一种爱,让我们在精神与**相互战胜中徘徊,却又刻骨铭心、至死不渝,就像梅吉和拉尔夫红衣主教的爱。
有一种爱,是在经历了许多孤独、怀疑、**和不信任之后才走到一起的,就像贾丝婷和瑞恩的爱一样。
《荆棘鸟》确实带给我很多心灵震撼。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仅是作者优美的语言、巧妙的结构和优美的故事,更是作者对哲学生活的深刻思考。读了《荆棘鸟》以后,想着它带血的啼叫,禁不住联系自己的人生。
有句话说:“只要世上还有一双忠实的眼睛为我哭泣,便值得我为生命受苦。”是啊,为生命,为生存,为理想,为爱,我们就明明白白地,把荆棘刺进胸膛。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篇7
最近,无缘无故迷上了《荆棘鸟》。我无法理解麦琪对拉尔夫的痴迷。他太自私了。
其实,这个世上有很多只孤独的荆棘鸟,不知幸福在何方,只能在迷茫中寻寻觅觅,无数次寻找,无数次等待,却一直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终以伤心度日。
至于其中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也无法言表。只是觉得这样很美,很美。
但旭旭不太喜欢这本书。她总是喜欢看一些杂志。所以,当她兴致勃勃地拿走,又愁眉苦脸地还给我,还抱怨到:“全是写景的,再说,实在太厚了!
”我一点也不惊讶。旭旭就是这样。她做不到最后半途而废。但这是她可爱的部分。我喜欢她的天真和活泼。不像我,她看起来总是很孤独。只有旭旭明白。这就是我和她成为朋友的原因。事实上,我就是不能融入课堂,用一个薄膜把自己和同学分开。这是旭旭对我的评价。
或许我是该考虑考虑自身存在的这种他人不易接近的性格了。毕竟,有时,我也会感到孤独、无助。
旭旭的其他朋友,还悄悄跟她说:“你没事别跟颜荀伊在一起了,看她有点阴暗。”可旭旭总是摇摇头说道:“你不懂她。”
不出所料,旭旭是我的好朋友。他决不会因为别人的流言蜚语而抛弃我!
很久以前便读到过这样一段文字,“传说中有那么一只鸟,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停歇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
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黄鹂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十几二都在静静的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
因为最美的东西,只有深痛巨创才能换取”读完之后是久久徘徊于心的震撼,这是怎样一个悲伤的故事,如此悲壮惋惜,让人惊叹。命运给予无限痛苦,却可以凭着一念执着,拼尽一身伤痛,终于来到胜利的终点,而更大的代价却是生命终结……
这是一场美丽而悲伤的爱情悲剧,也是对生命坚韧不拔的永恒颂歌。
《荆棘鸟》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全书分七部分,每部分以一人为中心,但又彼此联系,本书主要以女主人公梅吉与神父拉尔夫之间不为世俗所认可的爱恋纠葛为主线,描写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作为一个美丽的女人,麦琪生来就有坚韧,她最动人的精神力量也是一个女人永久美丽的力量——坚持。拉夫尔几乎是梅吉所有的梦想,他给予她最初认知世界的勇气,他的英俊优雅,父亲般地慈爱,兄长般地关怀与陪伴,让被母亲漠视的她燃起了对生命的热情。
然而,她爱上的男人把自己献给了上帝。她找不到他。这是麦琪最锋利最长的刺。尽管梅吉在执着的追求爱的过程中受到深痛巨创,然而生命却有了完整的意义。失去爱子后,她终于从心底发现并接受了女儿。
上帝并没有带走一切。麦琪很孤独,很可怜,因为她不能得到它。她的灵魂在丹恩和拉尔夫死后才得到解放。花开花落,即使死了,也会变成泥。这无尽的循环,无尽的,是生命的意义。
梅吉,一个漂亮温柔,单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有着童年的不幸和快乐。爱拉尔夫,却得不到他,只能面对上帝,无法与上帝和教会抗争。只有在照顾小哈里时她才是快乐的,回味和拉尔夫在一起的情景才是快乐的,但是这种美好只能被上帝冷冷的隔开,而且远远的望着,内心在焦灼着。
梅吉选择了酷似拉尔夫的卢克,目的竟然是为了有个孩子,有个依托,但实际是错了。
卢克只是一个能干的工具,一个甘蔗切碎机。他的生活是甘蔗、金钱和土地。女人只是一种非常好,非常漂亮的混合物。最终没能给梅吉一个家,连唯一的女儿朱丝婷,都是梅吉耍的小把戏才得到的。可悲的是,卢克只爱自己和所有让女人讨厌的东西。
又说拉尔夫,在多年后知道梅吉嫁人后,又杳无音讯,他才发觉心里还有梅吉的位置,满世界去找,当失去她的时候,才想到要得到她。他们偷走了丹,一个完美的年轻人,一个致力于宗教事业的年轻牧师。梅吉守着戴恩心满意足了,就如同拥有了拉尔夫,但是戴恩终究是上帝的礼物,梅吉无能为力挽留不了他留在佛罗海达,只能是把从拉尔夫那偷来的还回去,还给上帝。
丹麦人,一个悲剧的礼物,只有上帝才能拥有他。可怜的。
梅吉的妈妈菲,眼见着女儿的出生长大,重蹈着自己的覆则,去没能及时的拉一把,就好像看着她自生自灭,一切就结束了。菲,本是一个大家闺秀,爱上一个政治家,守着他们爱的结晶弗兰克,单独的与自己的家庭脱离,随着帕迪,一个老实巴交的好丈夫远离了自己的故土。有了弗兰克,她会满足的,但有一天弗兰克消失了,永远不会来,而菲的心也会死去。
每天机械的重复着家务,心灵也麻木了,根本关注不到梅吉的变化。
但是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会隐藏压抑自己的情感,同时也是活得不快乐的一个女人。直到帕迪和斯图尔特的离去,菲才醒悟过来,“我只要看他一次,哪怕是一次”,菲才发现,她也爱自己的丈夫,可怜的帕迪呀。但是自始至终,菲都是一个坚强打不倒的女人。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篇8
梅吉的悲剧性
麦琪一生只爱过一个人,拉尔夫·德布里克萨。自从拉尔夫在基里车站遇见克利里夫妇以来,他们的命运就一直联系在一起。拉尔夫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如此喜欢小梅吉,在神父府邸给她装修卧室、教她在草原上骑马、帮她消除烦恼……他对她呵护备至,甚至因此激怒了梅吉的姑姑玛丽·卡森。
梅吉还认为拉尔夫是最可靠和最依赖的人,既是朋友又是长者。他们无话不谈、形影不离地度过了几年。当麦琪长大了,拉尔夫再也不能像对待孩子一样对待她时,他们开始感到疼痛。
是的,爱情悄悄地萌发了。可拉尔夫是个神父,他只属于上帝。而且他是多么出色的一个人啊,他的志向绝不是仅在德罗海达做一个教士。
所以当他接受玛丽·卡森的遗嘱时,他的爱就失去了自私。他说他“出卖”了梅吉。可是梅吉根本不在乎那些钱,依然深爱着他,为他的离开忧伤不已。
但离开和升职是拉尔夫的选择,麦琪也没办法。没有拉尔夫很难。她总是盼望着再见到拉尔夫。有一次麦琪和爸爸帕迪在大草原上骑马聊天。拉尔夫没来看她,麦琪很难过。
帕迪告诉她,梦想着一个教士是不应该的。麦琪却不这么认为。她非常爱拉尔夫,所以她一直对他抱有希望。拉尔夫的确是爱她的。
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拉尔夫神父正在宣判一名年轻的牧师死于暴力。这给了他很多感觉。如果是他和麦琪呢?他痛苦地不停地沉思,心里喊着麦琪的名字。
他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所以当他和主教和使节们谈话时,他很沉默,失去了理智。这决不是他这样的优秀外交家可能出现的失误。这两种情况几乎同时发生。作者故意把它们同时呈现给读者。
当读者知道麦琪正在遭受爱情的折磨时,他们意识到拉尔夫作为一个牧师,不能和麦琪在一起的孤独和痛苦。当梅吉的爸爸和一个哥哥不幸意外去世后,梅吉悲痛万分。拉尔夫碰巧回来看她,他给了麦琪最好的安慰。
但是拉尔夫又一次拒绝了麦琪,只带着麦琪送给他的一朵玫瑰走了。
美琪,一头漂亮的金发,是个迷人的女孩,还有很多牧场主的儿子都暗恋着她。但麦琪喜欢和卢克在一起,卢克是个长得像拉尔夫的牧羊人。我刚和卢克相处时,麦琪总是把他比作拉尔夫。
后来梅吉觉得自己是爱卢克的,而且她想尝试那种正正当当的爱情。所以她嫁给了卢克,并且像个赌气的孩子似的拒绝家人把这事告诉拉尔夫。可梅吉很快发现,她不爱卢克。
而卢克也是为了她的钱才千方百计和她结婚的。他是一个守财奴,只知道干活、存钱,不想要孩子、不想要家庭。麦琪和她的孩子永远住在德罗赫达的是后,他给她写了两封信。
可那会儿梅吉还是想和卢克好好在一起生活的,履行“奥尼尔太太”的职责,就像她操劳的妈妈那样做。
当拉尔夫神父回到德罗赫达找不到麦琪时,他非常惊讶。直到那时,他才真正明白麦琪对他有多重要,他有多爱她,但她再也不属于他了。他伤心欲绝、魂不守舍。
可他又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许多年后,麦琪的母亲菲说,麦琪嫁给卢克是最明智的选择。后来拉尔夫去北昆士兰州找梅吉。
没过几个月,当他得知梅吉去麦特劳克岛度假时,他终于没法再克制作为凡人而有的感情去那找她。他冒充是奥尼尔先生,梅吉的丈夫。在那个没有人的小岛上,他们幸福地呆在一起。
如果他们以前是恋人而不是恋人,那时候他们就成了真正的恋人,一起吃饭,一起玩耍,一起休息。拉尔夫说他“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或者说,从来没有这样不幸过”。因为没有障碍-拉尔夫是奥尼尔先生,不是禁欲主义牧师。
他教士的身份一辈子都阻碍着他和梅吉的爱情,让他们痛苦不已,唯独那几天除外。从某种意义上说,麦琪和上帝竞争男人,她成功了。从此以后梅吉别无他求,毅然离开了卢克,带着她的女儿跟尚未出世的拉尔夫的儿子回到了德罗海达,回到了爱她的亲人身边。
梅吉和拉尔夫的儿子戴恩,除了头发的颜色外长得完全像达尔夫,梅吉爱他爱得心发疼。但拉尔夫却一点都没看出来,一次又一次地幻想这要是他的儿子该多好,如果他不是教士,这也应该是他的儿子。他不止一次为此感到难过,但他不认为那是他的儿子。
当最后戴恩在海边因救人而牺牲了,梅吉告诉拉尔夫这是他的儿子时,他失声恸哭。作者用“一个灵魂穿过地狱入口时发出的声音”来形容。在为亲爱的儿子主持葬礼时,他的心好痛,他彻底认识到自己错了,因为曾经的自负、野心勃勃、某种程度的不道德,为了红衣主教的称号和那枚象征着权力的戒指,他抛弃了这一生所有的人类最温暖、最美好的情感。
是的,他错了,他一直都是在欺骗自己。他永远无法原谅自己,他的心越跳越慢。他掉进麦琪的怀里,看着她的眼睛。在最后一刻,他忘记了麦琪
梅吉一生都是不幸的。她先失去了可爱的弟弟哈尔,后来爸爸和一个哥哥又意外去世了。她深爱着拉尔夫,拉尔夫同样爱她,但两人却永远不能在一起。
后来她嫁了一个丈夫,他却是个守财奴,不能给她一个家。到了晚年,她最爱的儿子死了,拉尔夫也死了。这一连串的打击让人不得不感叹命运的不公。
可梅吉又是一个坚强的人,所有这一切她竟然都承受住了。在失去了儿子即失去一切之后,她觉得,“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我谁都不怨恨,我不能对此有片刻的追悔。”是的,为了追寻真爱,人们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且无论这个代价是什么,最后我们都要接受。
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
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篇9
“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地爱某个东西,是一种有违常情的事。你记得吗?他们说,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变得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
梅吉,这里面有一种教训。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
我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也常常缺乏耐心,但是大二的时候从一堆文学**中一眼就看到了那本破旧残损的《荆棘鸟》,泛黄的书脊、卷边的书页,证明它曾被无数次翻阅,我花了两个整天读完了这部**。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容易感情泛滥的人,泪点也比较高,我不爱看综艺,不爱看煽情温馨类的电影,也不喜欢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可是在这部**中,我却摸索到了阅读的另一种可能:文字原来也可以触动人身体中那根最敏锐的神经,堪破却无法道破,真切体会到了李宗盛的那句歌词:
“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我想我可以把它改成:“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读后感,表达千万分之一”
站在一个男性的角度,我是对梅吉充满同情与怜爱的,而对于拉尔夫,我亦有理解之意,男人的一生中,尤其是在那种社会背景下,宗教力量远远强于世俗权力,人的欲望被压制,作为有理想的人,如果在爱情上栽了跟头,怎么说好像都说不通。
在这漫长而荒谬的爱情中,没有绝对的对与错。
什么是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释。也许在这个问题上,每个人都是诗人,都有发言权,因为每个人生来就知道如何去爱,但爱的深都是不同的。尚在襁褓中的婴儿知道寻求母亲的吻与怀抱,动物亦能有回馈爱的天性,束皙在《补亡诗》中说:
“嗷嗷林鸟,受哺于子”。
记得刚进学校广播台工作时,台里有一位很喜欢读书的学姐,她的父亲是一名诗人,记得那时候我刚大一,身边的
梅吉对拉尔夫的爱,总是一场空欢喜,在她以为梦寐以求的爱就要触手可及的时候,幸福总会化作虚空。
爱到了极致却无法得到,这种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鲜活吗?热烈的爱情得不到回应,时间久了,就会像失去水分的玫瑰一样腐败枯萎。麦琪选择用自己的方式与命运抗争。她嫁给了看起来像拉尔夫的卢克,但世上没有两片叶子,
后来,她对生活的态度与其说是一种爱,不如说是一张无助的脸。丈夫毕竟不是拉尔夫,拉尔夫是无法取代的,于是她希望有孩子,让孩子填充自己的孤独人生,谁知道,拉尔夫再次忽然出现在了她的生命里,出现在她人生的麦特劳克岛,后来她有了戴恩,那是她从拉尔夫偷来的,从上帝那里偷来的儿子,她却觉得自己这一次那象是她所希翼的全部,事实上虽然只是一种微薄的安慰。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蜉蝣掘阅,**如雪。心之忧矣,于我归说?”――《诗经蜉蝣》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篇10
命运安排了玛丽·卡森的巨额财产,安排了拉尔夫神父英俊优雅的品质,也安排了小麦琪最纯吉最完美的心——不触动世界,却深深地打动了拉尔夫神父的心。当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当克利里夫妇在澳大利亚登陆时,拉尔夫知道他的想法——抱负和担任罗马教会教职人员的想法——都改变了。是受到梅吉的纯洁的洗礼吗?
“梅吉独自一人站在他们的背后,张着嘴,像是瞧着上帝似的傻呆呆的看着他。他似乎没有注意到他那件吱吱作响的长袍在尘土中拖着。他跨过孩子们,蹲下,双手搂着麦琪。手是坚定的,柔软的和充满爱的。‘啊!
你是谁啊?’他微笑着,问她。‘梅吉’她说道。
”这一段,他们相见的情景,在多年以后,他们分别、重逢都满溢着喜悦的回忆,也不难理解后面情节的发展。
蛊惑的老玛丽不容许他们在她眼皮底下有半点她认为越矩的举动。她孀居了33年的心爱上了这个出众的教士,并嫉妒梅吉的年轻貌美,因此,她在临死前一个晚上改变了她的遗嘱,让拉尔夫神父自己做一个左右为难的决定,她想让他在权力和梅吉之中二选一。绝啊!
她要他痛苦!相比梅吉给他带来的快乐,“老蜘蛛”(他对老玛丽的称呼)总是给他无比的痛苦。往往悲剧就是这样的。
可拉尔夫神父对梅吉的爱不是男女之间的情爱,他是善良而体贴的,他是梅吉穿越失去最爱的哥哥弗兰克、失去宝贝的小哈尔,战胜恐惧的灯塔。他照顾好梅吉,甚至比克利里一家的粗心疏忽强一万倍。拉尔夫神父一直照顾着她,直到他最终离开她,把玛丽的财富(可以买到英国王位)带到罗马的权力中心。
他要到那个权力巅峰了。而梅吉就在平淡乏味的生活中度过,把自己对拉尔夫神父的爱深埋心底。他的母亲菲被弗兰克的死刑讯重重打击后已经不对梅吉的婚事关心了,她嫁给了一个年轻的牧工。
理由就是:这个牧工,卢克,长得几分像拉尔夫神父!
悲惨的婚姻生活很快就对梅吉展开攻势了,卢克只对金钱和土地感兴趣,他甚至不愿意满足孤独的梅吉想要一个孩子的愿望,他说:“这太浪费钱!”后来,梅吉为生下第一个孩子朱丝婷痛苦到绝望的时候,是心有灵犀让拉尔夫神父来到她的身边,给她慰藉,解除她的痛苦。
原来拉尔夫神父回到德罗赫达,伤心沮丧,因为他看不到他最喜欢的麦琪。“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终于知道了。
他会感到怎样的伤心呢、他为什么要逼迫她做下了这件事?这并没有使事情变得好些。她不爱卢克,永远不会爱卢克的。
他除了是个替身,是个能给她孩子——这些孩子的模样和她本来能和拉尔夫·德·布里克萨特一起生下的孩子十分相似——的男人外,什么都不是。‘啊,上帝,真是乱套了!’”
见面后,彼此的心意都明白了,这废了多少年的光阴,多少年的等待和逃避、寻觅啊!的确,他的身份是教士,她的身份是已婚妇女。他们是不准许结合的。
可卢克呢?那样摧毁可怜的梅吉的幸福的残忍,他卢克更加没有资格与梅吉结合。产后很久,梅吉身体一直难以恢复,加上澳大利亚内陆气候太过于极端,她已经不能为别人当管家打下手了。
她在一个优美小岛准备独自过一个假期,她得疗伤。他出现了。那段日子是梅吉有生以来最自由自在的宝贵时光!
最后,她离开卢克,带着孩子回到德罗海达。我们知道麦琪生了一个儿子,一看到这个,他就生了拉尔夫神父的儿子。他叫戴安。
孩子们长大了,我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但当大家都老了,贾丝婷和戴安娜都长大了,卓赫达庄园就没有继承人了!梅吉的兄弟们没有结婚,一个都没有!朱丝婷嫁人后不姓克利里,戴恩,可怜的戴恩,一生下来就拥有与拉尔夫神父奇迹般相同的品质,最不可救药的是,他热爱教士的职业!
教士,夺走了梅吉拥有爱情的权利,她以为戴恩是她的,没想到,还是要被教会夺走!心力交瘁了,放手吧。戴恩属于上帝,还没正式成为教士,他就在海边意外死了……
德罗海达的时代要终止了。是的,不仅仅是时代。“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被不知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
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唱,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
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要把荆棘刺扎进胸膛。
”这一段,我特别喜欢,特别心伤,实在是太美了。《荆棘鸟》般的人生很多,他们义无反顾,无论如何都不曾畏惧过死亡,不管是为爱,还是为了信念。世界因为他们而精彩!
荆棘鸟的读书笔记 篇11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他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着荆棘树,直到找到荆棘树才休息。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
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全世界都在静静地听着,上帝在天空微笑。
因为最好的东西只能用深深的痛苦和伟大的创造来交换,这就是传说所说的。”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这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也许是因为这是一场爱情悲剧——从两个人(拉尔夫和麦琪)相遇的那一刻起,这场悲剧就注定了。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奉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红衣主教的身份追求自己生命的人,早已失去了作为普通人的权利。他不能谈论爱情,他认为他能做到。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就是这样度过的。
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那时的梅吉只是一个9岁的女孩,却照亮了拉尔夫的内心。在麦琪长大之前,他们度过了一段温暖而美好的时光,因为那时他们不必逃避怀疑。但随着麦琪的成长,痛苦和冲突与日俱增。
最后,拉尔夫选择了他的事业,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麦琪,希望麦琪能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但谁会想到麦琪选择她丈夫仅仅是因为他长得像拉尔夫?婚姻自然是不幸的。
在这样的境况之下重逢,终于情感战胜了理智,拉尔夫屈从于梅吉的愿望,梅吉也如愿地从上帝那儿偷来了拉尔夫——一个属于他们的儿子。因为她知道拉尔夫永远不属于他,所以得到他的儿子是上帝的礼物。从此,麦琪离开了丈夫,带着一对孩子回家。
结局,偷来的东西自然要还回去的,当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他们觉得也卸下了心头的包袱。拉尔夫在临终的那一刻,他的心真的被麦琪压下去了。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相关的文可能是作者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熟练的写作技巧,非常传神的眼神和心理描写,和很多不经意间说出的经典的有哲理的话,使我不时的产生共鸣,所以会让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同时又说不出它**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