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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2-06 刀疤读后感

刀疤读后感。

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的“刀疤读后感”,当我们对作者写的作品有不同的观点时。而读后感则是记录交流后的心得与感悟的最好证据,你希望写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吗?请注意,本网页的信息仅供参考,请慎重处理!

刀疤读后感 篇1

【第1篇】

在我们的

大自然中,每一个

动物都有自己所代表的角色。少了任何一种

动物,我们的

自然将变的不平衡,而保持动物之间的平衡正是科学所称的食物链。本来,我天真的认为像人们破坏食物链这种事情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但我读了沈石溪笔下的《刀疤豺母后》,才发现的的确确有这种现象存在。人们,醒醒吧,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这种食物链破坏的后果。

《刀疤豺母》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作家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是他的生日。毫无。在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之疯丫头杜真子》的书。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疑问的是汉族人。1968年初中

毕业后,我到西双版纳傣族村寨入队定居。而《刀疤豺母》之书就是在西双版纳所发生的真实故事。

《刀疤豺母》讲述了沈石溪在一次无意中发现了一群稀有的金背豹群。而刀疤豺母就是那金背豹群的首领。因为金豺去年捕食西双版纳村民喜欢吃的红兔子,他与村民有着深厚的不和。

日复一日,终于有一天,村民们把金豺狼赶出了埃尔玛尔大草原。由于失去了金毛豺,尔玛尔草原上的红兔开始疯狂繁殖。一群群红毛兔开始自由自在的吃着草原内的

植物。草吃完了,灌木丛就会把小树吃掉,所有能被红兔子吃掉的绿色植物都变成了光秃秃的。由于红兔子大规模繁殖,一些红兔子冲进了村民家。

即便如此,村民们也不会让金豺狼回到埃尔玛尔草原。然而,沈石溪只能用迷信来欺骗村民。同时也带回了金背豺群。

从此,额尔玛草原恢复了昔日的生机。

那些村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他们驱赶了金背豺的时候,同时想不到的应该是他们眼中恶贯满盈的豺是守护尔玛尔草原的守护者。

事实上,人类对动物本身的理解存在问题。例如,狼被认为是无情的,但其实它们是最深情的,无论什么动物有自己的性格,都有它存在的理由。

【第2篇】

在大草原上,有温顺的绵羊、巨大的大象和易怒的牛。这些家畜受到人类的尊敬和爱戴。黑暗中的野兽使和谐的草原变得危险。它们是一些人轻视的对象。但如果没有它们,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强巴带“我”去观察动物,无意中碰到了国家保护动物金背豺,冤家路窄,这可是强巴的死对头,因为这群金背豺了断了他爱犬雪娇的生命,复仇心强的强巴举起了猎枪。

作为动物保护者的“我”,让强巴把枪打歪了。经过了几次较量,“我”无意中取得了豺群的信任,而强巴心里的屡屡失败点燃了复仇的火焰,利用各种手段,把豺群驱赶出了高黎贡山。

没了豺的威胁,稀有的红毛雪兔迅速繁衍起来,让村民获得了金钱收入,畜生们也发肥了。渐渐地,红毛雪兔遍地都是,草吃光了,让畜生们没有了吃的,瘦了下来,用了多种方式,都没能让雪兔数量减下来,反而越战越勇,发飙的疯涨。无奈之下,只好请豺群回归。

通人性的豺,虽对强巴有一腔怒火,但在“我”的帮助下,接受了强巴,回归了留念的老家。红毛雪兔数量恢复到了往常,草原森林恢复了生机,再也没人厌恶金背豺了,大家都能互相理解,和平的气氛在家家户户洋溢着。

大自然是生物链的控制者,草原上的落弱强食,都是自然的安排,如果没有了凶猛的野兽,草食动物的失控状态可想而知。

现在人们想依靠自己的能力来改变生物链,但越是迷茫,好心助坏事。那就不管了,也许你看不惯的,却是它本身的原则;只要我们慢慢接受,我们就知道每一种动物都有生存的理由。

稳定的生态环境是由动物组成的生物链,是不可缺少的。

刀疤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叫《刀疤豺母》的动物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通人性,懂甘苦,明事理的好豺,草原豺的头领,名叫刀疤豺母。却被强巴理解为是老谋深算,狡诈,罪大恶极的坏蛋。因为它曾带领草原上的一群豺和人类结下种种恩怨。强巴一心只想把这群世世代代都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豺赶出尕玛尔草原。但他不知道豺是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功臣。最后,强巴领悟了食物链的重要性,费尽周折才把豺请回了尕玛尔草原。兔患解除了,人与豺的隔阂烟消云散。从此,刀疤豺母再也没有与村民产生冲突,也没猎杀过村民的牛羊。“仇恨是坚冰,感情是太阳。在暖融融的阳光的照耀下,再厚的冰层也会融解,化作一江春水。”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想想看猎人强巴因为豺群咬死了自己最心爱的猎狗雪娇而和豺结下怨,将豺群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以为从此这里万象更新,结果适得其反。雪兔泛滥,草原变得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再也没有从前生机勃勃,万物欣欣向荣的景象。这样一来,豺反而成了“功臣”,雪兔则成了“坏蛋”。豺原本有效地阻止了雪兔的泛滥,捍卫了生态平衡,立下了汗马功劳,却遭到村民们的误解。并且豺通常全都是捕捉一些老弱病残的雪兔,帮人阻止了瘟疫的传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破坏了大自然的食物链就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大自然的食物链一经破坏,哪怕只是其中一根“链条”断了,所有生物都得遭殃,包括人类也是其中之一。当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因为种种人为的原因而灭绝的时候,人类也就看到了自己的尽头。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限度。豺不能多打,一旦把它们赶尽杀绝,破坏了大自然的规矩,超过了限度,好事就会变成坏事,会带来预想不到的后果。所以我们千万不能破坏食物链,要吸取尕玛尔草原的这次教训,保护好动物和人类共同的家园,善待我们神奇的大自然。

我们要珍惜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今年的暑假,真是酷热当底了,闲着没事,我从图书馆借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读完感觉获益匪浅。

书中的刀疤豺母是一只年老、脸上有一条从眼睑直到嘴角的金背母豺,统治着金背豺群。生活在草原上的豺群免不了扑咬牧民的牛羊,牧民们忍无可忍,想方设法把豺群驱离了草场。

草原没有了豺群的存在,兔子、老鼠迅速繁殖,草原的生长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此时牧民们才感觉到豺群存在的必要性,于是,牧民们开始寻找远离了的豺群。

开始刀疤豺母和豺群对人类充满了敌意,但经过几件事情,它们也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意。在一次与野蜂群的遭遇中,豺群冲在了牧民们的前面。抵挡了野蜂群的疯狂叮咬。

也许,在人类的字典里,豺是吃牛羊不吐骨头的没有感情的恶魔,恶名甚至超过了狼。但我觉得真正的、有血有肉的豺是有智慧也懂得知恩图报的动物。豺群中了蜂毒,奄奄一息。人们为它们配制了消除蜂毒的汤药。但豺群从未喝过,这时候刀疤豺母作为首领,站了出来,带头喝下了汤药。看首领这么做,豺群也全部喝了药,终于度过了危机,也回到了它们日思夜想的草原。草原也因为豺群的回归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刀疤读后感 篇3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

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

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

刀疤读后感 篇4

一想到豺,豺狼虎豹,豺居首第一是最残暴狡猾的。可是看了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刀疤豺母》一书,豺在我心中的印象彻底改变了。

藏民强巴偶遇豺狼,忠诚的雪娇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牺牲了,而头领金背豺母的脸上受了刀伤,因此得名刀疤豺母。从此,强巴和豺狼结下深愁大冤。强巴不择手段,采取种种办法:偷窃幼崽、诱捕、火攻。豺狼不得不带着一颗伤心绝望的心离开绿意葱茏、生机盎然的尕玛尔大草原,庞大的红毛雪兔军团像红潮似的在草原上涌动,折腾肥沃的草原不成样子,像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我”劝说强巴和他一起去请金背豺拯救奄奄一息的尕玛尔大草原。在寻找过程中,金背豺被黄蜂突袭,强巴献计献策,在“我们”的共同帮助下使危在旦夕的.金背豺们脱离了生命危险。刀疤豺母重拾信任,决定跟“我们”回朝思暮想的尕玛尔大草原。仅仅三个月,大草原就恢复了往日的光彩,牛羊肥壮,农民丰收,金背豺们功不可没。啊!好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其实,每一种动物和动物之前都存在着一条隐形的生态链,某种动物灭绝了,那么这条“链子”也跟着消失。很多人都觉得那些窃食家禽的食肉动物就是“害虫”,它们给人类带来了不幸。回首过往,动物们只有强弱之分,并没有善恶之分,有感情、有灵性、也有爱,它们只是按自己的生物本能去生存,维护着暗藏的生态平衡。人类为了一己私利滥捕滥杀,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不仅给动物带来灾难,而且也会给人来带来灭顶之灾。到时流离失所的不再是豺而是我们人类了吧!

每一种动物都有它们自己不可替代的角色,有各自存在的意义,人类要与其和平共处,保护生态平衡,大自然才变得生动美丽,让我们手挽手,心连心筑起一道美丽的长虹,保护动物,保护家园。

刀疤读后感 篇5

豺,这是一只许许多多人都未曾见过面的动物。它们的外貌,生活习性等都鲜为人知。也许有人会说:“即使它是鲜为人知的动物又如何,动物终究还是动物。它又不像人一样有高超的头脑。”那么,你的观点就一定是错的。接下来我向你们介绍的是一只豺,它有着如人一般的头脑。就是靠这种智慧使它渡过了一关又一关的难关。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记录了这只豺的人,就是著名少年作家——沈石溪。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九五二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一九六九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她创作的小说都以动物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

沈石溪所写的《刀疤豺母》是一只金背豺。豺是犬科类动物,故又称豺狗,是一种中型食肉猛兽。普通山豺皮毛为褐红色,所以许多地方又把豺叫做红毛狗或红狼。北美洲有一种豺,脊背上覆盖着一层银白色的毛,学名叫银背豺。在好几十年前,有一位名叫怀特福桑的法国博物学家徒步考察高黎贡山峡谷,说是发现一种背毛为金色的豺,定名为金背豺。遗憾的是,这种豺数量稀少,又是在人迹罕见的雪线一带活动。

废话不多说了,言归正传。话说《刀疤豺母》讲述了:以刀疤豺母为首的一群金背豺在西双版纳捕杀可口的当地的“特产”雪兔。而后让当地村民不可享用美食。所以村民们便把豺们当做妖魔,把它们赶出了草原,而当时又是食物紧缺的冬天,这令豺来说是最残忍的惩罚了。豺们也想方设法的想回草原,但都失败了。于是豺群便被迫离开了草原,把栖息地转移到了森林。而豺这一走,雪兔开始大量的繁殖。雪兔一增多,草原上的草便不够吃了。为了不饿肚子,雪兔们拼命地吃着庄稼,连老鼠药都奈何不了它们。庄稼在一天天减少,开始产生饥饿感。村民们无论如何去捉他。一直到了沈石溪挺身而出,雪兔才慢慢减少数量。

这个实例告诉我们,人类必须要保护好大自然上的每一只动物。而每一个动物都有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下去的道理。不能因为动物对于我们人类有益就一个一个的保护它。更不能因为某只动物对我们有害就去伤害它。在大自然这个舞台上,每个动物都有它存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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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刀疤读后感(汇总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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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读后感(篇1)

首先,给大家做一下人物介绍。强巴:我(沈石溪)的藏族向导;雪娇:强巴的猎犬;刀疤豺母:金背豺群的首领;金背豺:豺的一种,于其它豺不同的是,一般豺群的领头是雄豺,金背豺的领头却是雌豺。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八年前,雪娇被刀疤豺母率领豺群所杀。八年后,我和强巴再次遇到了这群金背豺,强巴以猎手的名义起誓,要把豺群通通杀掉。经过了两个月的搏斗,豺群不敌人类,刀疤豺母带领领豺群离开了日曲卡雪山。但随后一年里,红毛雪兔快速繁殖,把整个草原啃得干干净净。强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和我请回豺群,使草原重复生机。最终,强巴和豺群一洗冤仇,重建了友谊,并把它们请回草原了。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动了,并体会到了一个道理。

大自然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食物链,其中任何一种动物都不容缺少。一旦缺少,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将被打破,竟会受到无法理喻的伤害。正如书中所说,红毛雪兔的天敌豺一旦消失,它们将像雪球一样繁殖,扩大,迅速啃食草原,而草原不久就变成了不毛之地。可是我们人类,却为了眼前的利益,对生态的平衡的打破视而不见,继续他们那愚蠢、无耻的杀戮。

同学们,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让我们一起保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吧!

刀疤读后感(篇2)

觉得动物反抗人类是有原因的,因为人们不断地捕捉动物,动物才对我们进行了反抗。例如:里面的作者救过金背豺一命之后,金背豺不但没伤害过他,还救过他几次。每当人们吃着香喷喷的兔肉、蛇肉等野生动物的肉时,世界上又有多少动物因为这个而牺牲生命啊!我一直在想:如果全世界的人和动物都和睦相处,那该多好!我经常看到电视里有人养野生的蛇,但蛇却从未伤害过他,所以说动物和人是可以和睦相处的!

记得妈妈帮我买过一次兔子。不到几天,我便能跟它和睦相处了。后来有一次,我喂它吃蔬菜,结果它吃完蔬菜后,咬了我一下,我大惊失色,把手仔细地看了两遍,什么伤痕都没有嘛!看它正抬起它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我,我才觉悟:原来它在跟我表示友好。我摸了摸它,它也用毛绒绒的身体蹭我。

看完这本书后,我获得了一个启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

刀疤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叫《刀疤豺母》的动物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通人性,懂甘苦,明事理的好豺,草原豺的头领,名叫刀疤豺母。却被强巴理解为是老谋深算,狡诈,罪大恶极的坏蛋。因为它曾带领草原上的一群豺和人类结下种种恩怨。强巴一心只想把这群世世代代都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豺赶出尕玛尔草原。但他不知道豺是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功臣。最后,强巴领悟了食物链的重要性,费尽周折才把豺请回了尕玛尔草原。兔患解除了,人与豺的隔阂烟消云散。从此,刀疤豺母再也没有与村民产生冲突,也没猎杀过村民的牛羊。“仇恨是坚冰,感情是太阳。在暖融融的阳光的照耀下,再厚的冰层也会融解,化作一江春水。”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想想看猎人强巴因为豺群咬死了自己最心爱的猎狗雪娇而和豺结下怨,将豺群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以为从此这里万象更新,结果适得其反。雪兔泛滥,草原变得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再也没有从前生机勃勃,万物欣欣向荣的景象。这样一来,豺反而成了“功臣”,雪兔则成了“坏蛋”。豺原本有效地阻止了雪兔的泛滥,捍卫了生态平衡,立下了汗马功劳,却遭到村民们的误解。并且豺通常全都是捕捉一些老弱病残的雪兔,帮人阻止了瘟疫的传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破坏了大自然的食物链就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大自然的食物链一经破坏,哪怕只是其中一根“链条”断了,所有生物都得遭殃,包括人类也是其中之一。当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因为种种人为的原因而灭绝的时候,人类也就看到了自己的尽头。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限度。豺不能多打,一旦把它们赶尽杀绝,破坏了大自然的规矩,超过了限度,好事就会变成坏事,会带来预想不到的后果。所以我们千万不能破坏食物链,要吸取尕玛尔草原的这次教训,保护好动物和人类共同的家园,善待我们神奇的大自然。

我们要珍惜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刀疤读后感(篇4)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生机勃勃的盆栽上,我正踏上一条幽径,沐浴着徐徐春风,进入树林深处,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好晨景,好心情。忽然,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兔子,有那么一瞬间恍神,想起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本书

在一片无边无垠、一碧千里的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为首的是一直脸上挂着一条刀疤的母豺。对于生活在尕玛尔草原的人们来说,豺,无疑是最可恶的动物。强巴自打遇上三年前的那件事,更是对金背豺群反目成仇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

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

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

多么希望自己的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能如同《刀疤豺母》这本书里的情节一般,有了问题就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还自己最初的生活状态,,而不再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不肯善罢甘休。这些自认为聪明能干的大人们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

我晃过神来,想要抚摸那只兔子的时候,兔子却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抖落肩上的一片绿叶,继续在这绿色、清新的山荫小道上越走越远。我哼着歌,慢慢的回想着刚才所想的,散步在这朦胧的山色之中

刀疤读后感(篇5)

在大草原中,有温驯的羊,有庞大的象,有暴躁的牛,这些家喻户晓的动物,各受人类的尊重、爱戴。而暗处的猛兽使和谐的草原危险重重,是被一些人贬低的对象,但是没有了它们,世界会怎么样?

强巴带“我”去观察动物,无意中碰到了国家保护动物金背豺,冤家路窄,这可是强巴的死对头,因为这群金背豺了断了他爱犬雪娇的生命,复仇心强的强巴举起了猎枪。

作为动物保护者的“我”,让强巴把枪打歪了。经过了几次较量,“我”无意中取得了豺群的信任,而强巴心里的屡屡失败点燃了复仇的火焰,利用各种手段,把豺群驱赶出了高黎贡山。

没了豺的威胁,稀有的红毛雪兔迅速繁衍起来,让村民获得了金钱收入,畜生们也发肥了。渐渐地,红毛雪兔遍地都是,草吃光了,让畜生们没有了吃的,瘦了下来,用了多种方式,都没能让雪兔数量减下来,反而越战越勇,发飙的疯涨。无奈之下,只好请豺群回归。

通人性的豺,虽对强巴有一腔怒火,但在“我”的帮助下,接受了强巴,回归了留念的老家。红毛雪兔数量恢复到了往常,草原森林恢复了生机,再也没人厌恶金背豺了,大家都能互相理解,和平的气氛在家家户户洋溢着。

大自然是生物链的控制者,草原上的落弱强食,都是自然的安排,如果没有了凶猛的野兽,草食动物的失控状态可想而知。

现在的人,都想依靠自己的能力,来改变生物链,却越弄越混,好心帮坏事。那就不管了,也许你看不惯的,却是它本身的原则;只要慢慢接受了,就知道,每个动物都有生存的理由。

那个稳定的生态环境,都是一个个动物组成的生物链,一捆捆套成的,缺一不可。

刀疤读后感(篇6)

三月份时,我无比兴奋的读完了作家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大自然存在着一个环环相扣的生物链,一个环节断了,其他环节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生态平衡被粗暴得打破,会产生无可挽救的后果。

这本书讲述了尕玛尔草原上一群“老奸巨滑”的豺,在刀疤豺母的率领下,为了生存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被猎人强巴率领的捕猎队赶出了尕玛尔草原,去了日曲卡雪峰北边的垭口。金背豺群被迫搬迁后,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泛滥成灾,导致尕玛尔草原就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婆。

人们为了法制这些红毛雪兔,就用了火烧,可是红毛雪兔随时都可以钻进洞穴,而且春季多雨,地上没有多少枯草,野火难以形成火燎原之势。于是人们开始投毒,开始几天,效果不错,但红毛雪兔是一种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目睹了同伴的中毒身亡,很快明白了人类在有意的陷害它们,拒绝了牧民的毒饵。投毒战术流产,还引发了可怕的瘟疫。

最后猎人强巴向身为动物科学家的“我”问怎么办?“我”说只有把金背豺群“请”回来。于是“我”和强巴用了七天七夜才翻越高黎贡山,千辛万苦才把金背豺群“请”回草原,最后豺群一出现,红毛雪兔魂飞魄散。

我们要知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人类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方式,地球的物种在锐减,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沈石溪说:“人们常以开发文明为借口,破坏了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

让我们一起善待动物,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刀疤读后感(篇7)

《刀疤豺母》源自于沈石溪写的一部动物小说。故事讲述了在一片大草原上有着许多牧民,他们非常讨厌无恶不作的豺狼,在猎人强巴的带领下牧民们恶狠狠地朝它们开枪,把豺赶出了草原。豺被赶走后,红毛雪兔泛滥成灾,破坏草原,牛羊没有草吃,兔子偷吃村民的粮食和菜,还咬死猎狗。村民和强巴无计可施。最终,在作者和强巴不懈的努力下将豺“请”回了草原,草原又变得生机勃勃。

虽然草原最终恢复勃勃生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开始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同时也告诉我们大自然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着内在的联系,人们随意的改变并不能给我们带来预想的效果。虽然红毛雪兔能给人们带来很多的金钱,而金背豺捕猎红毛雪兔使得人们失去了一部分赚钱的机会。但是,一旦没有了金背豺的威胁,红毛雪兔就泛滥成灾了,不仅不能给牧民们带来更多的金钱,更是破坏了牧民的的原有生活。

在这本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不要随意打破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点私欲而去破坏自然规律,就像我们不能为了一点点的进步,而去走捷径一样。

地球是人类和动物共同的家园,让我们和平相处,一起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好!

刀疤读后感(篇8)

在《刀疤豺母》这本动物小说里边,有两个故事,别离便是“刀疤豺母”和豺·秃鹫·鳄鱼——成丁礼的故事。今日我就来给咱们讲讲前一个故事——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有一次与导游强巴争斗时,在脸上给割了一刀,因而得名。

有一次,导游强巴带着一只极好的猎狗——“雪娇”进山打猎,遭受了豺群,雪娇舍生忘死地维护强巴但寡不敌众。遽然,导游强巴想到豺不会爬树,所以爬上了树,但雪娇却被豺群给咬住了。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和豺因而结怨。

后来,导游强巴和“我”安置了方案,预备将豺活活地给烧死。尽管“我”不同意,但强巴却固执要这样,“我”也没有方法。当豺群穷途末路的时分,“我”由于心软,所以放了豺群一马。不光由于它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维护动物,并且“我”从未计划损伤这群豺。

有一次,“我”与导游强巴被野驴团团围住之时,刀疤豺母由于前次的工作,非常感激“我”,所以救了“我”和导游强巴。

后来,由于一些乡民的定见,豺群被“我”与强巴赶开了。意想不到的工作逐步发生了:红毛雪兔由于没有了天敌,所以开端敏捷繁衍子孙。到后来,草原里寸草不生。

“我”和强巴懊悔把豺群给赶开,没有方法,只好把豺群给请了回来。导游强巴与豺群的恩怨总算解除了。

我从中知道了,咱们要合理地维护动物,不可以做损伤它们的工作。

刀疤读后感(篇9)

妈妈和爸爸去医院看望住院的表哥,问我是否愿意自己在家,我爽快地答应了。

妈妈爸爸走后,过了一会儿,我突然不禁害怕起来。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虽然看着平常最愿意看的动画片,但依然不能专心,突然想起一个吹气的怪物,我越想越害怕。关上电视想看会书,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但还是静不下心来,这时,我听见吱啦一声,像是柜子里发出的声音,吓得我用手紧紧握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发出一丁点儿声音。我静悄悄地贴着墙壁,慢慢走向妈妈的卧室,深吸口气,猛的打开门柜,什么也没有,突然我又听见了脚步声,我赶紧躺在了柜子的衣服上,我心里像有一百万只小鸡儿蹦来跳去,感觉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脚步声仿佛离我越来越近,我的灵魂和肉体都分开了,门开了,听到妈妈的声音,我顿时放松了一口气,着急地跑到妈妈身边说:有吹气怪物,您们可来了。爸爸笑着说:儿子,你这是在自己吓自己,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怪物。

这件事虽然过去很久了,但每每想起那天晚上,我的心儿仍然会怦怦跳。

刀疤读后感(篇10)

我很喜欢动物,也很喜欢看写动物的书。《刀疤豺母》是沈石溪叔叔在藏族写的,讲述了他与刀疤豺母带领的豺群发生的故事。

沈石溪叔叔当时在藏族旅游,有一天,他和向导强巴叔叔在观察站里看见了一群金背豺正向他们这儿走来。沈石溪叔叔很开心,因为金背豺很少有,十分珍贵。他抓起相机就拍,可是强巴叔叔却用枪口对准了豺群,准备开枪。沈石溪叔叔急忙阻止他,可他却咬着牙咒骂豺群。

我很奇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带着疑问往下看,原来豺群咬死了强巴叔叔的猎狗,而这之前,他们却打死了一只豺……

我再往下看,“黄蜂像无数疯狂的小精灵,紧紧追赶溃逃的豺群。”这个题目又吸引了我。原来有两只长臂猿在挑蜂巢,它们想吃蜂蜜,而豺群刚好走过,它们打算把蜂巢打到豺群那儿,然后等蜜蜂去追豺群时,把蜂蜜吃掉……,我看了真想钻到那里,把长臂猿打一顿,这样我才会舒服一些。

后面的故事就是沈石溪叔叔他们与豺群和好的事了,最终他们把豺群带回了尕玛尔草原,也把被红毛雪兔咬得破破烂烂的尕玛尔草原给救了回来。

这本书令我回味无穷,我看了又看。它也让我知道,不管在哪个地方,我们都不能伤害那儿的动植物。因为不管是老虎、狮子还是杨柳、桂花,都会对大自然起到平衡作用,所以我们不能随意去破坏它们。

刀疤读后感(篇11)

“,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生命。”

这段话出自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口中,而我的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意义是在我暑假时期读的一本书里,书名就叫《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与藏族向导强巴发现了稀有的金背豺。金豺是一种以老年磁性为先导的群居动物。它的背上有一层金色的绒毛。

强巴因爱犬雪娇被豺群撕裂,曾发誓让他们血债血偿。琼巴不仅把雪娇咬掉的豺狼尾巴挂在树上,还偷走了8只豺狼。为了摆脱复仇者,豺群首领——刀疤豺母只好将那只咬死雪娇的断尾公豺让强巴处置。

但他的敌意仍未消除。此后,强巴千方百计将豺狼赶往断桥,并用火把他们赶上前。作者不忍心让豺狼偷偷溜走。后来,当野驴正要攻击作者和强巴时,豺狼互相营救。强巴也答应放了小豺狼,但他心里还是有着强烈的仇恨,最后把豺狼赶走了。

谁也没想到,没了天敌的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很快就形成触目惊心的“****”,连猎狗也无可奈何,不久,草原便成了一片荒芜!强巴追悔莫及,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豺群请回来,他们只好瞒天过海,糊弄村民说豺是神兽,这才让生来恨豺的人们同意放行,但豺群对强巴仍耿耿于怀,一见他们如此凶神恶煞,扭头就逃。

偶然一次机会,蜂群袭击豺群,豺群顿时弃甲曳兵,溃不成军,只好落荒而逃。作者让强巴去点火,自己则要把豺群引到燃火的地方,但豺群已完全迷失了方向,作者只得报出两只幼豺朝强巴所在地奔去,救子心切的刀疤豺母便扭头转身追去。作者又费劲心思地为他们疗伤。

豺群见他们如此殚精竭虑,决定跟他们重归故土,从此,强巴与豺的恩怨也化解了,人们与豺群再也没有隔膜。

听完这个故事,你的心里在想什么呢?是指责豺群的残忍,还是感叹强巴的无情?但你是否想到是什么致使人与豺群关系如此恶劣?

难道一切真的是豺群的错?不,不是。如果说一切猛兽都是残忍冷酷的,那人呢?

人与它们相比,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有人说,人和动物怎么能相提并论呢?那为什么不能呢?

人和动物都是自然界的生物,他们有同样的权利生活在一个世界上。虽然人类是先进的动物,但他们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而人类的历史只有几千年,但自然界的其他生命却有着几百万年、千万年、甚至数亿年的历史!

在大自然面前任何生灵都是平等的。人可以表达自己的情感,动物也可以,人有思想,动物也有;人可以思考,动物也可以。人只是进化速度快而已,难道这就是人类可以对动物为非作歹的理由?

自古以来,人对动物的态度就是蛮不讲理的,人可以血腥捕杀,而动物反抗的话,就是大逆不道,围剿诛杀,毫不留情。为什么人就能对动物横行霸道?这样对动物公平吗?

就因为人认为自己是高等动物?虽然豺也捕捉猎物,但这是自然法则,残酷却公平公正,弱肉强食,是每个自然界生灵信奉的一句话,自然界就好比是一条生物链,环环相扣,如果你想改变它,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们要尊重自然规律,也只有这样,才能磨砺人的意志,更能锻炼动物的体魄,也只有这样,才能淘汰弱者,成就强者。就像沈石溪说的那样:

“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变的。”

我相信,万物皆有情。连被人们称为“十恶不赦”的豺都懂得感恩和回报,而有些人类却忘恩负义,可以为了金钱去捕猎,杀害无辜,这不是人性的丑陋是什么?有时人们只能看到野性的狡猾,却看不到人性的背叛。

人性与野性,只有一线之隔。《刀疤豺母》中便揭露了人性最无情的一面和野性最温暖的一面。我们最应该接触的不是人的本性,也不是野生的本性,而是融合了人与野生本性的原始生态生活。

刀疤读后感(篇12)

前几天,我读了《刀疤豺母》这本书。豺群被赶出卡扎寨以后的情景令我难以忘怀。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一九五二年上海出生,祖籍浙江慈溪,原名沈一鸣。

原本豺可以在卡扎寨旁边的大草原上生活得好好的,但是由于豺群咬死了强巴的爱犬藏獒雪娇,于是,强巴和老白娃们一起赶走了豺群。

可草原上红毛兔泛滥,破坏了草原。但是村名派出的100只捕杀红毛兔的德国纯种牧羊犬都被困在山洞里了。

我和强巴出手相救豺群,把豺群请回了老家,读到这里,我想:豺狼虎豹,豺是邪恶的化身,但是并没有想到这邪恶的豺竟然有那么大的用处。

原来,温柔的动物也有凶恶的一面,凶恶的动物也有温柔的一面。

在我们的生活中,任何事物,要看它的内在美,如果只是外表美丽,内心不善良,那么一点价值也没有。善良的人也有令人讨厌的一面,令人讨厌的人也有善良的一面。

我以后要与我的朋友友好相处,珍惜我们的友情。

刀疤读后感(篇1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爱看书。两年前,我读了第一本沈石溪写的长篇动物小说《刀疤豺母》。至今,它还是让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

我翻开了它,去寻找它的精华,去挖掘它的宝藏,去结识故事中的主人公。

《刀疤豺母》主要讲一大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带领下,偷吃驯养的动物,和人类结下种种恩怨。开始,因为人们的鲁莽和冲动,赶走了金背豺群。在发生红毛兔灾害的时候,大片草地消失,牛羊饿得皮包骨头,人们也在一边抱怨不停。所以,人们派“我”去找回金背豺,“我”走了几天几夜才找到豺群,把它们找了回去……我深深地被这精彩的故事情节打动了,甚至有点“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我十分欣赏这群金背豺。因为它们是一个团体,只有团结才可以让它们生存下去。后来,强巴抓了八只小豺,企图用幼豺引出刀疤豺母,以解心头之恨。动物浓浓的亲情就在这儿体现,多么的感人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觉得人类不应该把金背豺赶尽杀绝,也不可以把金背豺当一种神兽一样顶礼膜拜。如果人们将金背豺杀绝了,那生态平衡被破坏,人类也会遭受灭顶之灾。生物链是生态平衡的象征,打破生物链就是打破生态平衡。人类不要随意破坏生态平衡。其实,世界上除了人类外,有许多动物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会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还它们生存的权利。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菜市场,我看见一个摊主在卖青蛙,一只只活蹦乱跳的青蛙被摊主三下五除二给处理了,我看了十分心痛,如果青蛙被捉光了,害虫就多了,那菜就要打农药。大家想想,吃了带农药的菜,我们的健康还有保障吗?破坏了生态平衡,带给人们的将是灭顶之灾。

《刀疤豺母》这本书真好,不仅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而且告诉我,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从中,我明白了许多事理。我们不可以光看一些人的缺点,也要看他人的优点,取长补短。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物链就像是一条链条,其中有一个环节少了,一种动物灭绝了,这条生物链就会断裂,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循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最新刀疤豺母读后感(合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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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1

我十分欣赏这群金背豺。因为它们是一个团体,只有团结才可以让它们生存下去。后来,强巴抓了八只小豺,企图用幼豺引出刀疤豺母,以解心头之恨。动物浓浓的亲情就在这儿体现,多么的感人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百感交集,觉得人类不应该把金背豺赶尽杀绝,也不可以把金背豺当一种神兽一样顶礼膜拜。如果人们将金背豺杀绝了,那生态平衡被破坏,人类也会遭受灭顶之灾。生物链是生态平衡的象征,打破生物链就是打破生态平衡。人类不要随意破坏生态平衡。其实,世界上除了人类外,有许多动物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会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还它们生存的权利。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菜市场,我看见一个摊主在卖青蛙,一只只活蹦乱跳的青蛙被摊主三下五除二给处理了,我看了十分心痛,如果青蛙被捉光了,害虫就多了,那菜就要打农药。大家想想,吃了带农药的菜,我们的健康还有保障吗?破坏了生态平衡,带给人们的将是灭顶之灾。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2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生机勃勃的盆栽上,我正踏上一条幽径,沐浴着徐徐春风,进入树林深处,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好晨景,好心情。忽然,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兔子,有那么一瞬间恍神,想起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本书

在一片无边无垠、一碧千里的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为首的是一直脸上挂着一条刀疤的母豺。对于生活在尕玛尔草原的人们来说,豺,无疑是最可恶的动物。强巴自打遇上三年前的那件事,更是对金背豺群反目成仇

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

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

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

多么希望自己的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能如同《刀疤豺母》这本书里的情节一般,有了问题就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还自己最初的生活状态,,而不再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不肯善罢甘休。这些自认为聪明能干的大人们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

我晃过神来,想要抚摸那只兔子的时候,兔子却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抖落肩上的一片绿叶,继续在这绿色、清新的山荫小道上越走越远。我哼着歌,慢慢的回想着刚才所想的,散步在这朦胧的山色之中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3

感悟经典——读《刀疤豺母》有感

人类的强大,只不过是大自然的一粒沙。

——题记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我也认识到了《刀疤豺母》这本书,这本书或多或少给我带来了许多道理: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沈石溪于1952年生,是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上海作家会理事。曾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他以写动物小说为主,因此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

这篇文章只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在文中里,我非常喜欢强巴的性格:不屈不挠、勇敢、自我意识强以及谦虚等性格。当然,我还是喜欢沈石溪的文风,在第一张节里把豺的外貌和动作描写的淋漓尽致,让我想到了豺的狡猾、聪明与机灵。

我最喜欢的是文中的2个章节:1个章节是强巴离开营地,去捉小豺并拿豺当诱饵从而杀死其他老豺,但中间一波三折,最后以刀疤豺母匍匐在地,哀啸者,求他们放过它们一条生路而结尾,第2章节是强巴与豺们和好如初的温馨场面。

在文中,让我认识到了倔强的强巴,谨慎与善于观察的“我”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大自然是一个生命互相依存的系统,要我们携手一起保护它。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人类随意虐杀动物,折磨动物,我却无能为力。

现在我想把感想凝聚在笔端:人类过度的掠夺,就是在自掘坟墓。

这是一本好书,一本让人知道动物情感的书,一本让人唤醒记忆的书,我爱我们的大自然,更爱《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4

在尕玛尔草原上,有很多金背豺影响牧民的生活,于是,牧民赶走了豺群,但是没有了生态平衡,红毛雪兔泛滥成灾,人们只好把豺群请回尕玛尔草原,终于,生态平衡又恢复了。虽然牧民们只损失一点,但是,比原来强多了。

而今,人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情况,人们肆意滥杀动物,过度捕捞,过度放牧等现象频繁出现。

有的人喜好收集关于象牙的物件,什么象牙筷、象牙手镯、象牙雕等等。那么你们想过大象的感受吗?别人的牙齿在你的嘴里搅和,你不觉得恶心吗?把别人的牙齿挂在自己的手上脖子上,不是一种*的行为吗?

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我们随意驱赶它们,也许,最后受害的也就是我们人类自己。

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辩是非的能力。比如我们熟悉的乌鸦反哺,大雁相随的感人故事,比如我们所歌唱甚至所追求的“鸳鸯双栖蝶双飞”的境界,,我们也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是人类却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它们,给他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这不是虚伪,这是文明的标志。

衷心祝愿我们和动物的友谊天长地久。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刀疤豺母》。

整本书讲的是强巴的猎狗被一群国家珍惜动物金背豺给吃了,强巴就对那一群豺恨之入骨,总想把那一群金背豺给杀了。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于是就把那一群金背豺的小豺抓住来当“人质”放到大河桥的那一端。结果豺群救了小豺,但是又被大火包围住了,还是沈石溪救了他们,但是强巴仍然要除掉金背豺。

第二天强巴带来了一个狩猎队,看来真的要把金背豺杀掉。但是强巴没有这样而是向天空乱射一排枪。那一天晚上金背豺集体搬家了,村民都欢呼起来。但是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增加了许多,村民就用红毛雪兔的皮做衣裳赚大把的外汇。村民开始以为是好事,后来红毛雪兔大幅度增加。把草原的草全吃光了。根本没有草供村里牛羊吃了,眼睁睁看着一只只被饿死。强巴和沈石溪好像明白了什么,又费尽千山万苦才把金背豺请回来。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减少了3/2。现在红毛雪兔的数量减少了不少,草原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我从这个故事领悟出了任何事物都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部分。缺少了一样动植物其他物种也会有连锁反应,这就是食物链。所以我们人人都要保护动植物,保护环境,就是等于保护我们自己。

提纲

题目:《刀疤豺母》读后感

中心:强巴的贪婪造成的后果。

重点:找回金背豺。

一段:强巴对金背豺恨之入骨。

二段:失去金背豺的后果。

结尾:动植物是相互联系的读后感》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6

我看了沈石溪的一本书——>,感触很大,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猎人强巴的爱犬“雪娇”被这群豺中的断尾公豺撕裂了动脉,刀疤豺母也从此留下了一道刀疤,强巴怀恨在心,将豺群中的八只幼豺捕获,引诱豺群登上火桥。作者不忍心豺群被烧伤,救了他们。但有一次,作者与强巴受到了驴群的攻击,金背豺救了他们,但强巴依旧怀恨在心,将金背豺们赶出了草原。但豺群一走,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它们将草啃得一干二净,强巴十分后悔,最终,他们两人想出了种种方案,终于将豺群请回了草原。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道理: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果企图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只会得不偿失。另外,我从刀疤豺母身上看到动物身上的感情,知道了动物也会感恩,动物也有灵性,它们也会喜怒哀乐,也能分辨是非,因此,我们要尊重动物,让它们恢复生活的权利。我喜欢这本书!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7

三月份时,我无比兴奋的读完了作家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大自然存在着一个环环相扣的生物链,一个环节断了,其他环节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生态平衡被粗暴得打破,会产生无可挽救的后果。

这本书讲述了尕玛尔草原上一群“老奸巨滑”的豺,在刀疤豺母的率领下,为了生存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被猎人强巴率领的捕猎队赶出了尕玛尔草原,去了日曲卡雪峰北边的垭口。金背豺群被迫搬迁后,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泛滥成灾,导致尕玛尔草原就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婆。

人们为了法制这些红毛雪兔,就用了火烧,可是红毛雪兔随时都可以钻进洞穴,而且春季多雨,地上没有多少枯草,野火难以形成火燎原之势。于是人们开始投毒,开始几天,效果不错,但红毛雪兔是一种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目睹了同伴的中毒身亡,很快明白了人类在有意的陷害它们,拒绝了牧民的毒饵。投毒战术流产,还引发了可怕的瘟疫。

最后猎人强巴向身为动物科学家的“我”问怎么办?“我”说只有把金背豺群“请”回来。于是“我”和强巴用了七天七夜才翻越高黎贡山,千辛万苦才把金背豺群“请”回草原,最后豺群一出现,红毛雪兔魂飞魄散。

我们要知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人类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方式,地球的物种在锐减,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沈石溪说:“人们常以开发文明为借口,破坏了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

让我们一起善待动物,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8

今年的暑假,真是酷热当底了,闲着没事,我从图书馆借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读完感觉获益匪浅。

书中的刀疤豺母是一只年老、脸上有一条从眼睑直到嘴角的金背母豺,统治着金背豺群。生活在草原上的豺群免不了扑咬牧民的牛羊,牧民们忍无可忍,想方设法把豺群驱离了草场。

草原没有了豺群的存在,兔子、老鼠迅速繁殖,草原的生长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此时牧民们才感觉到豺群存在的必要性,于是,牧民们开始寻找远离了的豺群。

开始刀疤豺母和豺群对人类充满了敌意,但经过几件事情,它们也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意。在一次与野蜂群的遭遇中,豺群冲在了牧民们的前面。抵挡了野蜂群的疯狂叮咬。

也许,在人类的字典里,豺是吃牛羊不吐骨头的没有感情的恶魔,恶名甚至超过了狼。但我觉得真正的、有血有肉的豺是有智慧也懂得知恩图报的动物。豺群中了蜂毒,奄奄一息。人们为它们配制了消除蜂毒的汤药。但豺群从未喝过,这时候刀疤豺母作为首领,站了出来,带头喝下了汤药。看首领这么做,豺群也全部喝了药,终于度过了危机,也回到了它们日思夜想的草原。草原也因为豺群的回归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自然的规律,任何生物都有存在的价值,都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人类不能因为在自然界的统治地位,而人为地破坏自然界生物的平衡,更要站在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的立场上,去努力。《刀疤豺母》说出了动物的心声,你听到了吗?

刀锋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寂静的春天》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刀锋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草原上的小木屋》,它在1999年是美国老师、孩子们最喜欢的100本书之一,列入了“全球儿童典藏书系”,获得过许多儿童文学奖,在全球享有广泛的声誉。当然,这本好书的背后有一位成功的作者,她就是槐尔特女士。她与怀特、苏斯博士一起组成了美国儿童文学的“梦之队”!

这本书主要讲了爸爸、妈妈、玛丽,劳拉与卡丽宝宝拓荒美洲大草原的事。查尔斯一家人是当时第一个离开美洲大森林的。他们驾驶着小蓬车,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到达了堪萨斯大草原。在那个美丽而又危险的地方,一家人遭受了狼群的包围、热病的侵袭,还听到了印第安人的喊杀声,好似经历了一场令人惊心动魄的草原大火!

读完这本书后,我十分感慨,因为他们一家十分勇敢坚强。在一个荒芜人烟的地方,有那么可怕的东西他们经过的这样滋润、幸福!特别是劳拉,竟然在木屋被狼群包围的情况下还和爸爸去看狼,她实在是太勇敢了!爱德华兹先生十分善良,那个圣诞佳节,他不远千里去独立镇为玛丽、劳拉“找”圣诞老人,为的就是给她们一个惊喜,给她们一个,快乐的圣诞节。在劳拉一家被迫离开大草原时,我心里感到十分悲伤,这可是劳拉一家温馨的小家呀!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做?但同时我也感到劳拉一家十分有尊严,他们宁愿先走也不要像个罪犯一样被士兵带走,这是我十分钦佩。我真的觉得他们有许多品质值得我们学习。首先是劳拉和他爸爸查尔斯勇敢的品质。小木屋在被狼群包围时,他们曾经偷偷地打开窗户去看狼。而且他们还去过野蛮的印第安人的营地!而我呢,从小就比较胆小,而且不太敢尝试一些惊险刺激的'东西,而且还经常大哭。所以我要向劳拉和查尔斯学习,变得更加勇敢。第二就是劳拉一家乐观向上的态度。劳拉的爸爸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事情都得一分为二,祸和福也可以互相转化。”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有错,祸和福是互相依存的,没有祸就没有福,更不会应祸得福了。正是因为这两种品质,劳拉一家人才能在美洲西部大草原拓荒那么幸苦的一段时间过得那么愉快。

这本书看着,就像在品尝着浓浓的心灵鸡汤,悲伤欢乐都那么真实。真希望越来越多的小朋友能读上这本好书!

刀锋读后感 篇2

本书由一个小故事开头,讲述了一个原本伴着鸟语花香的村落,因为人类的侵入导致了环境的恶化,最终林间小调归为了一片寂静。作者蕾切尔。卡逊是一位研究鱼类和海洋资源的海洋生物学家,而非环境专家。 『寂静的春天』的发表引发的争议堪比『物种起源』。特别是遭到了以环境为代价而获利的人们的强烈反击。然而,同时卡逊也唤醒了亟待拯救环境的人类。

人类的出现,推动了世界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人类无疑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从钻木取火到飞船上天,人类不断的`探索着世界。然而,伴随着文明发展而产生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环境的恶化。

本书从DDT等杀虫剂和化学药品的使用角度,介绍了其引发了环境恶化的严重后果。

然而,更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只因眼前利益是自取灭亡。当事物的严重后果被揭示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如何采取措施来避免事故的恶化,而是麻木不仁的去否定不愿接受的现实。环境问题如此,安全问题亦然。

杀虫剂的使用的确暂时的消灭了某一部分害虫,然而自然选择是害虫不断进化,使一种杀虫剂失去效力,接下来人类会再研制一种新的杀虫剂,如此循环。然而,被称作不会伤害人类的杀虫剂最终会沿着食物链一级一级的浓缩,最终给人类和环境造成的影响不是几年,几十年,或者几百年能够化解的。这与饮鸩止渴又有何区别?

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而今又有多少人为了眼前的小利而付出了更大的代价,有些投机可以理解,甚至赌博也不会输掉底线,最可怕的是,自己铺设了一条绝路。

任何事物,始终需要自我和他我的平衡。自然界的循环有自己的平衡,发展与环境的关系需要平衡,安全与生产需要平衡,正电荷需要负电荷平衡,甚至是抽象的感情都需要平衡,有些平衡一旦打破,则会产生严重的不想要的后果。

事出有因,不错的。大自然不会无故的惩罚人类,事故也不会凭空发生。种何因,收何果。有些事故的发生归于无知,最不可接受的是明知故犯。无论是责任心的丧失还是利益的驱使,都只能说是目光短浅。

刀锋读后感 篇3

《草原上的小木屋》本书讲述了罗兰玛莉和她们的爸爸查尔斯,妈妈卡洛琳,还有小宝宝琳琳,他们一家的故事。这本书我觉得写的非常好,她并没有用华丽的辞藻和太多的美句,成语,但她写的语句通顺,看起来非常流利,不像有的书只能一字一句的看。还有这作者就是这本书的`小主人公,罗兰。

好了,现在先让我介绍下他们吧!

罗兰是个调皮,可爱的小女孩。她有一头棕色短发,她很开朗,活泼,逗人喜爱,而且她非常勇敢。

玛莉是个文静,乖巧的女孩儿。她一头长长金发,她懂事,听话,爱受人夸奖,不过她还有些胆小。

她们的妈妈,卡洛琳,很严厉。她经常在屋里做家务,还有一头棕色的长发,比较瘦,是中等偏高的个子。她把孩子教的很有教养,是个很有素质的女人。

罗兰和玛莉的爸爸,查尔斯,也很严厉,他常常出去打猎,不让自己和她们饿肚子,他偶尔也去镇上用动物的皮毛换东西。他很爱讲故事,讲小时候的故事。罗兰和玛莉的爷爷的故事,讲他自己的冒险经历和编一些故事。查尔斯,他还会拉小提琴,他喜欢边唱边拉,他拉的很好的。他能很英勇的把那些凶猛的动物给杀了,而且她的手很巧,能做出各种各样的东西,特别是木头。

现在,我已经把他们介绍完了。下面再讲一点关于他们的故事。

有一次,房子的烟囱着火了。没想到一个烧着的木棍掉到了玛莉的裙子下,正好玛莉坐在椅子上,罗兰什么也没想就把椅子使劲往后拖。从这个事情我知道罗兰很爱自己的家人,才这样勇敢地这样做,我想人在特别害怕的时候会有特别大的勇气,不会做的都会做了,我也要向罗兰学习这样勇敢的精神。

还有一次草原上突然起了大火,动物们吓得四处逃窜,眼看就要烧到自家的房子了。爸妈使劲扑火,打火,罗兰和玛莉帮不上忙,吓得发抖,没有过多久,火灭了。这里体现了他们爱生命,爱家,我想如果我在现场,我已经跑去灭火了。

一次爸去镇上买东西,回来的路上下了暴雨,村民都劝他别赶路了,等雨停再走,可他想着孩子妻子在家里盼望等待,他还是毅然冒着大雨和不怕野兽的风险回家了,这里说明爸爸是一个爱家人不怕困难,有责任心的人。我的爸爸也是这样的人,我也有这么温馨和睦的家。

刀锋读后感 篇4

看完书,想的最多的就是成果,贡献,在一个组织里面创造价值,有成就感,是可以忘却时间线,甚至是可以忘掉身体上的疼痛,还能激发出个人的潜能力,状态极佳,但是在企业里面极少有人能寻找到这种状态,这就是德鲁克讲的用人之所长。如果能做到爱一行,干一行,是最佳状态,做不到的话,那就让自己更加职业化的干好当下正在做的事。

谈到需要进行自我管理,个人理解其实还是没找到自己的G点,还是需要通过对抗人性来拿成果,人性都是偏懒惰的,毕业之后在大公司被训练过的人在职场上做事还是很职业化的,这个其实还是蛮关键的,大公司讲求协作,有即定的流程与制度,也有契约协定,德鲁克开篇讲到,管理者就应当按时做完该做的事,这个其实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是在刚接触职场的时候,通过大平台,强协同,流程约定能够被训练出来的,反观没有被训练过的人,其实就会很痛苦,尤其这两类人在一起协作的时候,会更累,更多产生的其实是内部的管理成本,德鲁克讲到了有效性,一个人的才能,只有通过有条理,有系统的工作,才有可能产生效益,这其实也是组织能力的一种体现。

再举一个简单的事例,职业化的工作习惯,会让整个组织工作效率提升,比如说会议纪要,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事,但是优秀的`职业同事,会把参会人,会议主题,关键事项,会后TODO,以及deadline,开完会全部理出来了,会中有要点,会后有任务,有责任人及时间点,非常清晰,之前也看过一些同事发的会议纪要,基本上就是干条条的罗列,一些重不重要的事情都一股脑儿的记上了,会后也没有发出来,同样两个人职业化的工作习惯与非职业化的工作习惯,其实对于组织的效率影响是很大的。当然现在都有对应的工具来支持,都格式化了,模板化了。

上面举的这个例子,其实就是一种职业习惯,德鲁克也在第八章提到管理者的自我提高往往要比卓有成效的训练更为重要,管理者必须增进知识与技巧,必须养成各种新的工作习惯,同时也必须放弃旧的工作习惯。之前是没有看行研报告的习惯的,后来进行刻意练习,早上8点半到9点必须读完一份行研报告,连续了一段时间,发现变成了一种工作习惯,即可以通过读报告增加行业了解,也可以更加有效的利用早上上班前的时间。职业习惯是一门技能,需要训练,需要自我提升,这也是提升组织效率最关键的基本盘。

今天与一家创业公司的CEO池总沟通他的创业史,创业初期,创始团队筹到资金,开始考虑做什么产品的时候,他比较喜欢钓鱼,有一次在老家钓鱼的时候,看着水流,他就在想到底是水在动,还是人在动,就联想到了做企业,最重要的其实就是现金流,如果一家公司没有现金流流入是有问题的,基于这个假设,他就给团队提出了方向与要求,必须要赚钱,要有实实在在的现流金,然后他们就开始各种谈单子,去做落地尝试,果然在第一个月就谈了120多万了单子进账,几个人够发一段时间工资,这个时候就可以开始招人,设计产品,他其实在企业初期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策,就是要有现金流,后来他回想,如果没有及时做这个决策,可能自己筹的钱花到了一半还没有现金流,就进退两难了,当然这中间排除基于资本操作的因素。其实德鲁克讲的第六章与第七章关于决策这块儿,决策是基于个人见解的假设,再找事实,进行论证,定标准,其实池总那一个月在产品没有做出来的情况下,全员去谈客户做单子,而后坚定这个方向,这个其实就是一个有效的决策的过程。

最近看了第二章之后,刻意观察了一下自己一天的时间应用,早上处理了两个容易做的事,开了两个小会,接了两个客户的电话,一早上就没了,下午被动参加了两个部门的会议,主持会议的同学不够职业化,造成了大量的讨论,开完会基本上已经5点多了,一天就这样完了,德鲁克在第五章要事优先里面讲到,人人都在为昨天的任务而忙碌,确实一天时间都在处理因为过去决策不够有效而造成的后续问题,后续问题的处理又严重影响着未来计划的落地节奏,每天都很忙,观察到这个现象之后,就开始调整时间,早上9点到11点之间不接客,也不看钉钉,坚持只做一件事,挑自己觉得最难办的,尤其内心想着晚上回去做的事,放在早上这个整块儿时间来做,发现效率确实不一样,思考也有深度,产出也明显,由于最难的那件事已经在早上干了,下午的工作状态就很不一样,效率也会更高,所以每天需要留出整块儿的时间去干要事,要事优先,要事又来自于自己或者是上级管理者做的有效决策,通过自身的职业习惯,干好要事,在上级有效决策对的情况下,一定又会产生成果,形成个人对组织的贡献,这就是一个非常良性的循环,个人和组织也能够卓有成效。

每一个小事开始干的时候,就把它干完,避免并发干很多事,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中午我需要去打印一份文件,原本以为这就是一件小事,根本不费时间,3分钟都不用就搞定了,但是打印出来因为排版格式不对,折腾排版用了20多分钟,才把这个小事给关闭了,当一天中这种小事特别多的时候,很多事都只干了一半,堆在一起,没有及时close掉,就会导致效率低下,晚上加班,情绪焦虑,产出不明显,一直再为过去赶工,肯定也不会有成果。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共只有一百多页,讲了一个正循环,在管理者做好一个有效决策的前提下,将要事分配给团队能力模型与之匹配的同学,通过整块儿的时间基于优秀的职业习惯按时,有条理的,系统性地完成,最终拿到成果,形成个人对组织的贡献。每一个环节都是需要持续不断的利用互联网工具进行工作过程的迭代与创新,使得知识工作者的工作更加有效,成果更明显。

刀锋读后感 篇5

“小木屋”终于被我找到。从第一次阅读到今天,已经过了四年时间。美国著名儿童文学《大草原上的小屋》——美国经典名著《小木屋》系列小说中最有名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它的作者是罗兰英格斯怀德。

罗兰1867年出生于美国中部威斯康星州的拓荒者家庭,在她六十五岁的时候才开始创作,直至七十五岁费了十年心血,共写成了九部小木屋系列小说。从拓荒女孩到驰名世界的文学作家,罗兰的一生充满了曲折和传奇。这部书恰恰记录了在美国西部拓荒热潮中,罗兰从两岁开始,就跟着爸爸妈妈四处迁移,艰苦开拓,直至拥有幸福生活的人生经历。《小木屋》的故事可以说是她的前半生的自传。

凭着这部百科全书式的《小木屋》,罗兰成为美国儿童文学作家“梦之队”的成员(白宫发布的美国文化“梦之队”仅三人,而另外两位则是《戴高帽的猫》的作者苏斯博士,及《夏洛的网》的作者E.B.怀特)。

“小木屋”是爱的巢居。在艰辛的拓荒路上,它承载了家的希望,父母手足间的亲情,罗兰和阿曼乐间含蓄隽永的夫妻之情,坚毅的拓荒精神。我们总是可以从“小木屋”里找回简朴,勇敢,坚韧和爱。

每一次,在寂静的夜晚静下心,走进草原上的'小木屋,走进罗兰的世界,都会被深深地感动。在那样艰辛的拓荒过程中,罗兰的世界里总是充满着爸爸的小提琴声,和妈妈温柔的笑容。那声音和笑容足以让孩子们安心和快乐,让家充满爱和希望,给予鼓励和支持。

每一次,都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将来对着可爱的宝宝,我会给她讲罗兰的故事,让她在爱和希望的熏陶中健康快乐的成长,而我,也会像罗兰的爸爸妈妈一样,哪怕是身边最艰难困苦的境地,也要将最美的琴声,最美的微笑送给我的宝宝,让他在每一个夜晚,穿着洁净的睡衣,心满意足地安然入睡。

刀锋读后感 篇6

最大的感受是要有贡献意识、成果意识。每一名管理者都应该思考自己能够给单位带来什么,给上级、下级带来什么,这就是贡献和成果意识。

帮助别人理清思路是一种贡献。在对下安排工作时,要提前做好准备功课,要求要明确,要对下属有帮助,对促进工作有帮助。让大家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干,这与管理者超前的思维、清晰的'思路、明确的要求有关系,能够提高管理的效率。

帮助别人提高认识是一种贡献。要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俗话说,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不把形势任务和要求讲清楚,就无法让人理解上级要求的目的背景,就无法提高认识。

刀锋读后感 篇7

看《寂静的春天》这本书之前,春天,在我心中都是万物复苏的代表。我所能想象到的关于春天的场景,就只有生机勃勃。

在当今这个只注重经济增长的社会,我觉得《寂静的春天》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它的作者,蕾切尔·卡逊为了人类的幸福,环境的持续发展,拖着病重的身体,忍受着巨大的诋毁和攻击坚决写这本书,然而事实证明她所做的一切是值得的,她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

《寂静的春天》的开文就是一记重击式的描述:“过去未工业化的`年代,每年的春天都有着数以百计的鸟儿于天空翱翔,或于树丛间鸣啼着悦耳的歌声。然而现在因为大量使用DDT等杀虫剂,导致鸟儿不再飞翔、鸣唱……我们还能在春天时听到鸟儿的歌声吗?”看了之后,我被震撼了,开始有了共鸣。

杀虫剂的使用的确暂时的消灭了某一部分害虫,然而自然选择是害虫不断进化,使一种杀虫剂失去效力,接下来人类会再研制一种新的杀虫剂,如此循环。然而,被称作不会伤害人类的杀虫剂最终会沿着食物链一级一级的浓缩,最终给人类和环境造成的影响不是几年,几十年,或者几百年能够化解的。这与饮鸩止渴又有何区别?

让我们想象一下,若干年后的某一天,春天一到,村落里的一切声音都没有了,没有蜜蜂嗡嗡飞来,没有小鸟歌唱,没有家畜嘶鸣,只是一片寂静覆盖着田野、树林和池沼,空气中过于安静的感觉令人不寒而栗。这不是魔法,也不是恐怖片的剧情,而如果这是发生在我们未来的某一天,大家想象一下,会有多么可怕。而造成这一切的,不是别的,正是人类自己。蕾切尔为我们虚构了这个城镇,她指出。如果我们继续不正当地使用化学药品,这些也许就会成为事实。

随着科技的发展,已有许多杀虫剂的代替品或防治手段被接连创造出来。尤其是许多生物的防治手段,将危害降低到很小的程度。就像书中最后提到的一样,我们必须与其他生物共同分享我们的地球,“控制自然”这个词是一个妄自尊大的想象产物。作为一个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个体,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尽所能尊重并保护我们的自然。

刀锋读后感 篇8

看着寂静的春天这个题目,又看了看目录,心中满是疑惑,这本书的目录基本上和寂静的春天谈不上任何有相关的地方。但细细品味每一章的标题非常的新颖,让我情不自禁地开始看这本书。

从“走进名著”,可以看到人们生活在各种化学添加剂的环境中,一开始还不明白。但当看到第三章死神的灵药时,1.24259亿,6.37666亿这天文数字让我惊讶。我们虽然杀死了虫子,但也对其他生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而且杀虫剂也会破坏人体最为关键的生理过程。再往后翻作者列举了DDT,狄氏剂等各种化学添加剂,上面的各种例子,人们虽然杀死了虫子。获得了干净,但却没有想他们这样过度使用化学品会伤害无辜的动物和人类自己。

看到第八章,再无鸟儿的歌声,这篇文章写了因过度使用杀虫剂,使鸟儿、树大量死亡,让我想起了在家乡,清晨,睡眼朦胧的我每天透过换气管,都能听见鸟儿在歌唱。走在乡间小道上也能看见很多鸟儿在枝头。而回到城市,因没有树,少有鸟儿。

还有,在上世纪80年代,麻雀啃食农民种植的小麦水稻,让人们非常痛恨麻雀,认为它是一种害虫所以,人们大量捕杀使用化学品来杀死麻雀,麻雀的死又使其他动物开始急剧增加,麻雀的死并没有使问题解决,反而到如今人们开始怀念麻雀这种动物,开始保护它。还有鹿和狼的故事,都说明了,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有害动物,人类只是站在自己利益的`基础上来评判有害和无害,每一种动物生活在地球上都有他自己的意义,只是有时人类没有观察到。

发明杀虫剂的化学家,他获得诺贝尔奖,对于农民来说,他是应该的。但对于动物、乐于保护环境的人来说,他发明的杀虫剂就是鸦片。我认为生产杀虫剂的工厂不能随意卖给普通人,应该先教会使用者或在包装盒上标明怎样使用,每次使用不能超过多少等等。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给了我们一些治理环境的办法。比如说,现在的深圳,从爸爸的口中得知,我们家旁边的那条河,从前陈有很多鱼虾在那边生存带你附近工厂的过度排放污水,巨臭无比,但现在深圳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开始关注环境,通过一代人的努力,现在的水虽然比不上从前,但不会散发出臭味。这也印证了书中所说,我们必须停止对至关重要,也可能是最后一块自然的生存之地的操控。

刀锋读后感 篇9

那是一个缺食少衣的年代,那是一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那是一个食不果腹的年代,那是一个极其艰苦的年代。在这样的条件下,面对反动势力的压迫和侵略者的威胁,我们似乎无力反击;但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创造出了无限的辉煌。当金戈铁马被霓虹大厦代替时,有多少人记得我们的先辈们是经历了多少痛苦的抉择、承受了多少失败的打击才探索出了适合我们的革命之路;当战火硝烟被川流不息的车流代替时,又有多少人知道无数的英雄先烈是经过了多少牺牲洒了多少热血才换来了今天的幸福生活。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先辈们用行动给了我们这句话最好的诠释。他们在最好的年华里放弃了亲人,放弃了爱人,选择拿起武器,投身到战火纷飞的前线,以一己之力实现保家卫国的承诺。和他们相比,我们的战士,我们最可爱的人,即使肩负重任,在炮火声中艰难的前行,却好过空度余生。杰克·凯鲁亚克也说:“我只喜欢一类人,他们生活狂放不羁,说起话来热情洋溢,对生活十分苛刻,希望拥有一切,他们对平凡的事不屑一顾,但他们渴望燃烧,像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像行星抨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将人生诠释的绚烂无比。

我们的民族经历了沉重的苦难,这些苦难教会了我我们什么是坚持,什么是坚韧,什么是积累,什么是奋进。生活在今天的我们,物质丰富,和平安定,无忧无虑,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也不该忘记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安稳而付出所有的人们。我们要在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的激励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实现自己的坚守,完成自己的担当。如今我们眼前就有一场困难的战斗——阻疫战,让我们发扬英雄先烈的精神,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为这场战斗贡献自己的力量,打赢这场阻疫战。让我们顺利度过这次劫难 。

刀锋读后感 篇10

生活在幸福中的人们,被幸福包裹着,这是苦难辉煌换来的美好今天。在今天,我们歌颂、我们回顾的同时,目的只有一个:着眼于未来!

一般读历史都会觉得枯燥乏味,金一南先生为你写一本好读的历史,带你一同解读中共第一代领袖人物的命运沉浮。用大的视角来解读,使你轻松细致了解历史知识的同时,给你幸福生活中增添一点反向的思考。

读历史,喜欢读国内的作家、作者写的书。这么说是,因前阶段读了尼尔弗格森的《文明》,也写到国内的历史,解读上总是觉得有出入,不能与本土作家一概而论,达不到严丝合缝的境界。历史大家都清楚,但是解读的方式不同,就有了距离。读金一南先生的《浴血荣光》是一种享受,洋洋洒洒厚重的一本书,读起来再轻松不过了。

书中写中共第一代领袖人物的命运沉浮,自然离不开这些领袖人物和历史事件。文章可以独立成篇,又连贯地把历史事件一一写清。由中共“一大” 13位代表折射党的命运艰难开始,直到胜利。这是一个漫长又艰辛的过程,令你钦佩的是:磨难中增长起来的都是智慧,哪怕是用枪杆子制裁,那也是反击的'智慧,就是这智慧带领着中国走向了胜利。

试图改变中国命运,走一条自己的独特道路,想使中国共产党独立于共产国际的三位领袖人物的陈独秀和李立三都没有走成。陈独秀不愿意俯首听命,这位理想主义者,个性极强又喜形于色,豪气的行动派,行侠仗义的那类人。刚烈的性格,最终还是因经济受制于人,服从接受了共产国际的决定,没能使他走向独立自主的道路。

来之不易的今天,在安逸生活中不该忘却,是他们的艰苦卓绝,不怕牺牲的精神使国家独立、自由与富强。就让那些可鄙的人物,静静地躺在历史中,永远地逝去。让那些浴血荣光的领袖们在人们心中永存。在祥和的今天,更要懂得如何珍爱我们的家园和继续发扬与捍卫领袖们打下的江山。

刀锋读后感 篇11

读《浴血荣光》心中始终有一种莫名的激情澎湃和亢奋。说实话我对红色历史读本的阅读非常匮乏,是受到潜意识中一种愤青或叛逆情绪的影响吧,总之,我对那些类似与官方的政治上的革命简史有点干系的文本,都有一种莫名的排斥。

不过,在读过了《浴血荣光》之后,我的这个看法彻底改变了。这是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少将金一南先生继《苦难》、《走向辉煌》之后又一鸿篇巨制。这样一部以党史和革命史为主题的作品在这个喧嚣浮华、光怪陆离的时代背景下推出,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但是事实是他的作品竟然能够成为畅销书,而之所以能够使这样一部貌似枯燥刻板而索然无味的作品成为畅销书的主要原因,应该是金一南先生具备了让那些早已湮灭在历史深处的人和事重新恢复生机的能力吧。

在本书中,我没有看到所谓的政治需要下的所谓历史,反而字里行间都是穿插于历史之中的真实的人物和这些被完全葆有了真实性情的革命者们共同撰写的'革命史,通过对一个又一个人的解读,完成对整个中国革命发展历程的一次完整抚摸,想来真是一件欣喜满怀的事。其实这样关于历史读本的阅读是之前的我们所最为缺乏的,因为从小到大,学历史和读历史总是以事件为线索,而构筑这历史的人物都是配角,被长长久久地隐匿在历史之中,但是在本书中,人物成为了读者关注的主角,而且还原了他们在各个时期的各个历史事件中曾经的辉煌以及黯淡,还原了一个活色生香的人,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点,非常可贵的是客观地评价和真实地再现是本书吸引阅读者的一个所在。它不会因为其权威、身份的关系趋炎附势地完全美化一个人,更不会因为曾经的错误而人云亦云地完全丑化一个人,这是很多相同的历史不同的读本都无法比拟的。

历史终究是相同的,只是各种读本书写的角度和态度各有不同而已。

2025单刀赴会读后感


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单刀赴会读后感”的内容接下来请看,作品这本书激发了无数读者的阅读兴趣。 撰写读后感可以促进我们深入品味作品的深层涵义,什么样的作品读后感才值得与他人分享?或许此文能让你有所收获希望你喜欢!

单刀赴会读后感(篇1)

《关羽单刀赴会》是中国经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之一,该故事讲述了关羽单刀赴会的壮烈情景。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具体且生动地描述这个故事。

据《三国演义》的记载,关羽是刘备的“老三”,他是当时蜀汉的大将之一,也是我国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在这个故事中,关羽得知了敌军曹操派刘备会师的计划后,便独自一人驱马直奔曹营,探听敌军实情。当关羽到达曹营时,曹操却将他软禁起来,并命令许褚押送关羽到大营。不过,在许褚的前来押送时,关羽却毅然拒绝,并提出了一项条件,那就是他单刀赴会。

关羽单刀赴会,是指关羽只带着单刀,没有任何兵器,独自一人前往自己的敌人营地。这项条件看似疯狂,但却充分展现了关羽作为蜀汉大将的胆略和独立自主的思想。关羽的这种临阵磨刀不误时的精神,是一个真正的勇士所具备的。

在关羽赴会的那一天,他独自一人驾驭着一匹骏马,在刀剑交错、兵戈铮铮的将军们中间行走,惊动了所有人。这种壮丽而又无畏的场景,令人倍感震撼。军士们纷纷围拢过来,声势浩大而震耳欲聋,那场面令人难以忘怀。但关羽却深深地感受到了并且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他在那些充满杂音的土地上快速地通过询问,找到了刘备所在的营帐。

一位关羽的真正勇士,永远不会向敌人投降。在那个纷乱的时刻,关羽面对着数千敌兵,却依然一剑刺透了刘备的敌人。他单刀赴会的壮烈情景,不仅仅体现了他作为一名将领的英勇和豁达,更体现了他关于荣誉和勇气的追求。

总的来说,关羽单刀赴会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故事。关羽的勇气、豁达、和展现了他真正勇士的特征,他那壮烈的情景昭示着他不屈不挠的信仰。他最终成功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这让我们感受到了“信念、无畏、和坚定”带来的强大力量。

单刀赴会读后感(篇2)

我读了《三国演义》里面的《单刀赴会》,讲的是孙权定计让鲁肃请关羽赴宴的时候要关羽交出荆州,不答应就杀死他。关羽明知道去赴宴有危险,他还是去了。他胆子真大呀!他叫儿子关平准备在江上接应。

第二天,关羽带着十个随从,架着一条小船,提着单刀赴会去了。鲁肃早已布置好了许多伏兵,亲自到岸边迎接关羽。宴会间,鲁肃却不敢抬头看关羽。关羽若无其事,谈笑风声。酒喝一半,鲁肃刚提出归还荆州的事,关羽说:“只谈旧情,不谈国事。”鲁肃还想谈荆州的事。立在关羽身后持刀的周仓气的大叫起来说:“荆州乃我主之地!”关羽故意发怒说:“国家大事,你岂能多言!”周仓一听,马上领会了他的意思。他赶到岸边,挥动红旗,关平驶战船飞箭似地驶来。这时,关羽装作喝醉了。拉着鲁肃的手,一直扯到江边。东吴的将士们想冲出去,又怕伤着鲁肃,所以不敢轻举妄动。关羽一直把鲁肃拉到船边才放手。关羽跳上接应的船只。向鲁肃告别。鲁肃惊恐未定,眼巴巴地望着关羽的船乘风破浪,扬帆而去。

我佩服关羽的机智、勇敢、在伏兵圈里,关羽能镇定自若、不慌不忙,巧妙地脱离了险境,真了不得呀!我要向关羽学习,遇到困难和危险时不要紧张、不要害怕,要多动脑筋。想办法解决。

单刀赴会读后感(篇3)

今天我吃完早饭后又情不自禁的拿出了《三国演义》继续我的三国之旅。

要说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要数关羽了,他集英勇、忠义于一身,被后世称为武圣,是真正的大英雄。在《关羽单刀赴会》这一节,是关羽英雄胆识的集中体现。孙权听说刘备取了益州,就与众将商议,准备要回荆州,就派诸葛瑾前去索要,当诸葛瑾到荆州后,却在关羽那里碰了一鼻子灰,他反复奔走然而无丝毫收获,这下把孙权气坏了,就准备上演一场鸿门宴,逼关羽还荆州。关羽得信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领关平等十几人就前去东吴赴会。其间毫无畏惧,依旧谈笑风生,即使在东吴准备围困关羽时,关羽沉着应对,一手拿刀,一手拽着鲁肃从而全身而退,充分显示了关羽的英勇过人。

读完这篇后,我对关羽更加佩服,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像关羽一样,做一个临危不惧,处事沉着,勇敢的人。

单刀赴会读后感(篇4)

这几天,我读了《三国演义》这部名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单刀赴会”的故事。讲的是孙权设计让鲁肃请关羽赴宴,逼迫关羽交出荆州,不答应就杀了他。

关羽得知消息后,明知道有危险可还是去了,并让关平准备在江上接应,他的胆子可真大呀!

第二天,关于带了十个随从。架着一条小船,提着单刀便去赴会了。鲁肃早已布置好了埋伏,亲自到岸边迎接关羽。

宴会间,鲁肃不敢抬头看关羽。关羽却若无其事,谈笑风生。酒喝了一半,鲁肃刚提出归还荆州之事,关羽便说:“今日只谈旧情,不谈国事。”鲁肃刚想开口,陪在关羽身边的周仓却大叫起来:“荆州乃我主之地!”关羽假装发怒说:“国家大事,岂是你可左右的!”周仓一听,马上便领会了关羽的意思。

周仓赶到岸边,挥动红旗。关平驾战船飞箭似的驶来。这时,关羽装作喝醉了,拉着鲁肃的手一直扯到岸边。东吴的将士们想冲出去又怕伤着鲁肃,所以不敢轻举妄动。关羽一直把鲁肃拉到船边才放手,关羽跳上接应的船只,向鲁肃告别,鲁肃惊恐未定,眼巴巴的望着关羽的船乘风破浪,扬帆而去。

我佩服关羽的机智、勇敢,在敌人的阵营里依然可以镇定自若,巧妙地脱离了险境。我们要向他学习,遇到困难时要冷静,多思考,想办法解决。

单刀赴会读后感(篇5)

《关云长单刀赴会读后感》


《三国演义》中,关羽是一个备受尊敬的将领,被誉为“武圣”。他以勇猛和忠诚而著称,是历史上的一位传奇人物。而《关云长单刀赴会》这一章节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关羽的英勇和忠诚。


故事发生在三国时期,刘备、关羽和张飞三位义弟正面临着困难和危险。他们聪明睿智,深知只有团结一心才能渡过难关,所以他们决定会合,商讨接下来的行动计划。由于种种原因,关羽被洗濯到敌方势力的曹营中,他只身一人要穿越敌军阻拦,前往刘备的营地赴会。


关羽并不迷失方向,将他最宝贵的单刀拿在手中,独自面对敌军的层层封锁。他马不停蹄,一路杀上前去。面对着敌人的劝阻和困扰,关羽毅然挥舞单刀,连续斩杀几名敌将,将敌军吓得四散奔逃。关羽却丝毫不理会,直奔敌营而去。


关羽的行动令人叹为观止。他面对敌军的层层阻碍,却毫不退缩,一往无前。关羽的勇猛和威猛,令人惊叹。他的忠诚和决心,更是令人动容。他舍生忘死,只为了能够与刘备会面并帮助他渡过难关,这种忠诚和义气令人敬佩。


这就是关羽,一个真正的英雄。他不畏艰险和困难,迎难而上,无论是面对敌军还是其他挑战,他都能坚持到底。他不仅有着勇敢的心脏,还有着高尚的情操。他的单刀是他的宝贝,是他的荣誉,他不肯轻易放弃,只为了能更快地与刘备会合。他的信念和决心,打动了我。


在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关羽的坚定和不屈的品质,他不向困境低头,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能动摇他的信念和忠诚。这使得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英雄,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关云长单刀赴会,这个故事给了我许多启示。勇气和信念是成功的基石。无论面对任何困难和挑战,只有坚持自己的信念,并勇敢地去面对,我们才能真正取得成功。就像关羽一样,他不惧怕敌人的强大,只要心中有一丝信念,就能取得胜利。


忠诚和义气是无价的。关羽为了刘备不计个人安危,甚至不惜独自深入敌营。他的忠诚和义气是他作为将领的真正品质,也是成为真正英雄的重要标志。我们应该时刻铭记这一点,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要保持自己的忠诚和义气,不负人间。


通过阅读《关云长单刀赴会》,我对关羽的故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他是一个勇敢而坚定的人,他的行为不仅令人感动,也给了我很多启示。关云长的单刀赴会是一把闪耀着英雄气质的武器,成为了一段永不磨灭的历史传奇。

单刀赴会读后感(篇6)

关羽单刀赴会读后感一

今天我吃完早饭后又情不自禁的拿出了《三国演义》继续我的三国之旅。

要说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要数关羽了,他集英勇、忠义于一身,被后世称为武圣,是真正的大英雄。在《关羽单刀赴会》这一节,是关羽英雄胆识的.集中体现。孙权听说刘备取了益州,就与众将商议,准备要回荆州,就派诸葛瑾前去索要,当诸葛瑾到荆州后,却在关羽那里碰了一鼻子灰,他反复奔走然而无丝毫收获,这下把孙权气坏了,就准备上演一场鸿门宴,逼关羽还荆州。关羽得信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领关平等十几人就前去东吴赴会。其间毫无畏惧,依旧谈笑风生,即使在东吴准备围困关羽时,关羽沉着应对,一手拿刀,一手拽着鲁肃从而全身而退,充分显示了关羽的英勇过人。

读完这篇后,我对关羽更加佩服,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像关羽一样,做一个临危不惧,处事沉着,勇敢的人。

关羽单刀赴会读后感二

在我国古代,有许多值得我们敬佩的人,关羽就是其中之一。

我利用暑假阅读了《三国演义》,其中〈关云长单刀赴会〉这一章节使我感悟深刻。它讲述孙权为了夺回荆州,派鲁肃请关羽到陆口赴宴,并埋伏下刀斧手,准备宴后杀掉关羽。军使通知了关羽赴宴。关羽早就明白了孙权的意图,但还是镇定自若,想好了对付孙权计策。第二天,关羽和周仓单刀赴宴。在酒宴上,关羽频频举杯,十分高兴,酒过三巡后,关羽故意让周仓出去,自己随后握着鲁肃的手走了出来,这时水兵也过江接关羽了,吴军怕误伤鲁肃,只好作罢的事。

读到这里,我们也应该像关羽那样:遇事沉着冷静,不慌不忙,认真思考此时此刻你应该怎样做才是正确的。

单刀赴会读后感(篇7)

乌兰夫(1906年12月23日-1988年12月8日),曾用名云泽、云时雨,化名陈云章。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人,蒙古族。192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乌兰夫同志是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优秀的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乌兰夫把毕生精力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民族团结复兴和祖国统一繁荣建立了卓越的功勋,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影片选取乌兰夫“单刀赴会”解决一个共和国维护祖国统一真实历史事件,呈现给观众的影像较好地还原了历史原貌,很好地将观众代入那个年代,去欣赏那段惊心动魄的故事。

片中的主人公云泽(李肖宁饰),睿智风趣、能文能武,影片通过马匪追杀、宴会摔跤、会见俄军、舌战群儒等一系戏剧桥段,让观众看到一个有血有肉的忠诚的革命战士形象。我公司职工在愈演愈烈的戏剧冲突中,仿佛亲临云泽遭遇生命威胁的现场,体会到他在被误解时内心的纠结。面对当时内蒙古的复杂局面,这位满腔热血的共产主义战士通过一场场斗智斗勇的较量,感动和争取了大多数当地民众,在党的领导下,带领内蒙古人民最终走上了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

战火纷飞的革命战争年代,虽然离我们已经十分遥远,但是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红色之子单刀赴会》仿佛把我们带入了那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让我们了解过去,了解历史,珍惜现在的和平时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为我国的繁荣强大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单刀赴会读后感(篇8)

整个电影讲述的是1945年10月乌兰夫“单刀赴会”解散伪内蒙政府维护祖国统一真实历史事件。提起内蒙古大草原,人们脑海中立刻会浮现出“天苍苍、野茫茫”“牛羊散漫落日下,野草生香乳酪甜”的壮美景象。正因为我出生在内蒙古,所以对内蒙古有深厚的感情,这部电影中内蒙古风景、人文,蒙古服饰、地方口音等等都引起观众很大共鸣。历史上汉族政权执政时剥削压榨少数民族的同时也在剥削压榨大量汉族,少数民族政权执政时剥削压榨汉族的同时也在剥削压榨自己本族同胞,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历朝历代无论是什么民族执政,受剥削压迫的永远是广大的劳动人民,而劳动人民本身就是由各民族构成的,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这就是对那些狭隘的民族主义者最好的反击。

乌兰夫的胜利,看似是一个人的成功,实则因为他背后站着千千万万深切呼唤民族解放、祖国统一的草原人民。因此,乌兰夫从未一个人战斗,历史车轮和人类命运的推进者绝不孤单!

单刀赴会读后感(篇9)

红色之子・单刀赴会整个电影讲述的是1945年10月乌兰夫“单刀赴会”解散伪内蒙政府维护祖国统一真实历史事件,抗日战争胜利后,草原出现了政治真空,原伪蒙疆政府高层乘机成立了“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祖国处在分裂的危局讲述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乌兰夫同志,临危受命,运用智慧解决所谓的“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最终带领内蒙古走上了民族区域自治之路的故事。

提起内蒙古大草原,人们脑海中立刻会浮现出“天苍苍、野茫茫”,“牛羊散漫落日下,野草生香乳酪甜”的壮美景象。正因为我从出生在内蒙古,所以对内蒙古有深厚的感情,这部电影中内蒙古土地、风景、人文,蒙古服饰呼市口音等等都引起很大共鸣。历史上汉族政权执政时剥削压榨少数民族的同时也在剥削压榨大量汉族,少数民族政权执政时剥削压榨汉族的同时也在剥削压榨自己本族同胞,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历朝历代无论是什么民族执政,受剥削压迫的永远是广大的劳动人民,而劳动人民本身就是由各民族构成的,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这就是对那些狭隘的民族主义者最好的反击。

乌兰夫的胜利,看似是一个人的成功,实则因为他背后站着千千万万深切呼唤民族解放、祖国统一的草原人民。因此,乌兰夫从未一个人战斗,历史车轮和人类命运的推进者绝不孤单!

《刀锋》读后感800字精选


读书一直是我们学习的重要渠道,作品是一部让人深思的作品,引起很多读者的思想共鸣。读后感要注意要读好原文,排好感点,选准感点,叙述要从简,联想要注意形式。此时此刻你正在写作品的读后感吗?也许以下内容“《刀锋》读后感”合你胃口!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刀锋》读后感 篇1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圣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刀锋》的故事比较简单,但我喜欢这本书,以至于我真的很想做一点片段摘抄和故事梗概。

拉里。美国青年,一战中由于战友的牺牲开始追问内心,为探求人生终极价值放弃所拥有的一切(包括未婚妻),只身苦修。他放弃一切的追寻自我价值,就是一次刀锋之行。

伊莎贝尔。拉里曾经的未婚妻,热情善良但无法割舍上流社会的生活。

毛姆。毛姆常用的写作技巧,将自己作为角色之一代入小说中。

个人看来,伊莎贝尔的塑造比拉里更立体,一定程度上也为这类被定性为“爱慕虚荣”的人物去污名化了。】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当时我并不知道毛姆喜欢的写作方式,是将自己作为旁观者纳入故事中去。(他好像很喜欢将小说写得像“小说创作历程记录”)加上毛姆在书中反复强调“这是一个真实故事”“在这本书中,我只是试图追忆…”,所以当时的我探求了很久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最后,我并不相信毛姆是在记叙亲历的故事。(比如苏珊娜巧合出现就表明,毛姆依然将串联情节的任务交给了虚构人物)而令我疑惑的是:毛姆为什么不直接将它写成小说呢?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故事背景是一战后的美国,而毛姆作为一名英国作家,对美国人俚语、性格特征等塑造,很容易失真。但我觉得毛姆之所以执着于旁观者这一角色,是因为毛姆本人对拉里、伊莎贝尔的人生,并非达到绝对厘清、可以下结论的地步。他需要这些角色自己去讲话,需要“毛姆”这个旁观者来为开放式的结尾作铺垫。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借“书中毛姆”之口,讲出“心上毛姆”的想法。

我愿意认为:拉里和伊莎贝尔都是毛姆自身,而书中“毛姆”,就是毛姆本人性格中的“拉里”和“伊莎贝尔”冲突时供他跨越的桥梁。写出过《月亮与六便士》的毛姆,不可能不是一位刀锋行走者。但同时他也清楚这些追梦者,这些苦行僧,这些一心狂热于梦想、牺牲自己、牺牲他人、为了一瞬间的颤栗光辉而掷世界于不顾的人,他们是自私的,自私得全世界只有自己的渴望,自私得连自己都可以为那刹那圆满而灰飞烟灭。

但一个被召唤的人,甚至是一个被选中的人,一个渺小的人类,他怎么可能抵抗那种苍茫的、圣洁的、让人甘之如饴的伟大感召呢?节选一段伊莎贝尔和拉里的对话。这是伊莎贝尔得知,拉里拒绝工作,要只身在巴黎苦修时的片段。

伊莎贝尔:“拉里,如果你一个字儿也没有,但愿意工作,我会毫不迟疑地嫁给你。我会替你做饭、收拾床铺。我不会在乎自己穿什么衣服,作文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但现在这种情况我跟你结婚,那我这辈子都只能过这种穷困潦倒的日子,什么盼头都没有了。可这是为什么呢?就为了让你这么多年寻找那些问题的答案?你自己都说这些问题根本没有答案。”

“可是拉里,”她绝望地打断他,“你难道不明白你是在要求我做一件我无法适应、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吗?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我现在二十岁,十年后我就老了。”

拉里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有很美丽的梦,不管这个梦会不会成真,只要在这个梦境中,他就很兴奋。但无奈伊莎贝尔和拉里两人的价值观相差太远,倘若伊莎贝尔因为爱情而坚守和拉里在一起,伊莎贝尔牺牲的就是自己整个人生,她将会永远活着拉里梦想的阴影里。

毛姆让伊莎贝尔充分地讲了,他让她的绝望、她的痛苦充分表达了,也就是让毛姆本人生命里挣扎着归入尘世的那部分释放了。但20多年过去,《刀锋》的结尾同《月亮与六便士》的结尾殊途同归。毛姆都最终倾斜,将自己献身于那份感召。

他为什么要写?因为他挣扎。为什么挣扎之后结尾依旧?因为那就是毛姆内心深处的声音。就是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搏,去追求灵魂中的星辰。

《刀锋》读后感 篇2

圣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全书现实中最普通的人,拉里,却站在了精神的最高处。

读完全书的我是懵逼的,甚至有点气愤花了这么久时间就看了这么个故事,因为我完全不知道作者要告诉我什么,只是详尽地叙述了一件件故事,让我看到每一位角色的鲜明的特征,坦白而言自己的观点与除了拉里以外的角色有很多交汇之处,有功利,有自私,有欲望,有享受,所以我也根本无法理解,哪怕一丁点,拉里“疯狂”的思想、滔滔不绝的哲学理论、对世俗的看法以及他高尚的灵魂,说实话每当读到拉里的章节时我是很不耐烦的,几次都合上书,所以才读了很久。从初始我就是抱着解密拉里的心态去读的,但我发现我错了,越往后读,拉里越是神秘,我唯一知道的仅有拉里一直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并以此为乐,我放弃了,我不是他,我根本理解不了,只知道他始终处于一种状态,一种沉醉的其中状态,并不是说抛弃现实与感情了,而是把它们压到最低,一切他人眼中的评价,追求,生活,灾难对他来说都那么平淡无奇,是去追求最高层次的真理与自由,虽然不是很懂,但是觉得蛮酷。

如果硬要想一想读完本书我的收获的话,能汲取拉里追求自我时的一点点“状态”,我就心满意足了。当然,还要像可爱又可悲的艾略特舅舅那样,让善良成为由内发散的美德。

《刀锋》读后感 篇3

好奇怪,一直感觉这本书是读过的,所以图书馆里无数次拿起又放下。可是翻开了印象全无。读着读着,某些情节又仿佛可以预料。我现在都不能确定,到底之前有没有读过。

从故事立意上算得是《月亮和六便士》的姊妹篇吧?“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类似《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列文和《乱世佳人里》的阿希礼,有种贵族式的骄傲和悲天悯人,以及不与主流大众一致的遗世独立和即便不被认同依旧能保持风度的君子形象。让我联想到孙师兄呢,那种温和却坚定的坚持。书里关于拉里的思想感悟,我只能远远得表示理解,并不真正懂得,还需要更多的阅历和思考。

艾略特,你很难说他的人生是个喜剧还是悲剧。求仁得仁,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上流社会认可,甚至“修正”了祖先的身份,获得了爵位,用毛姆的话说“同时摆平了财神和上帝”,临死前,得到了最想要的那个请帖(虽然是个谎言),主教亲自来给他祈祷。最让他安慰的是,他相信天堂里也有阶级区别,他自己会处于天上的上流社会,会像人间一样,跟他耻与为伍的中产阶级保持距离。

伊莎贝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知道如何获得所需,有适度的热情和表面上的温柔,拥有俗世的幸福,可不知道为什么,故事的结尾,那种看着完满无缺的幸福让我有种强烈的孤独感,那一切好虚幻。

索菲恰恰拥有伊莎贝拉缺乏的全身心投入的热情,可惜不够幸运,当她失去最在乎的东西时,就不能像伊莎贝拉那样理智冷静,生活变成了地狱,她无法再维持表面的安好。飞蛾扑火,只求坠落毁灭得痛快。

我们对他人的了解是我们以为的了解。毛姆在里面作为旁观者,以作家的角度尽可能得诠释一个个角色,可角色之间,是并不互相认同的,就像人间的我们。

总有些人,不能满足于庸常生活的提供或者可能提供的那些,大多数人走的路很拥挤,当然未必有能力走在前面,可是无论如何内心有抵抗,想着另辟蹊径,冷清,却也许比在人群中不孤独一些,至少不用一遍遍得向人徒劳无功地解释,解释得自己越来越糊涂,别人始终不理解。

世间有很多,是你可以无限接近但永不能抵达的。譬如让人感到自由的财富、永恒的爱情、无上的荣耀、不可取代的地位、无人能媲美的学识………每个人的遭遇和感受不同,你靠近的那个东西也不同,无法完全地分享和互相理解。你觉得不能放下的一切,在外人看来会像个傻瓜。作文艾略特终身追求的阶级优越感是,拉里走的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可他们在别人的眼里,可能都是傻瓜,后者、甚至更加不被理解。可我们又常常盲目地深信,了解自己看见的大部分人事。事实上他们抵达的那个地方和沿途的风景,别人可能连想象都不曾有。当然,那些别人,作为个体,也在自己的身份里,矇昧或清醒地,尽可能的,探索着自己的人生:仅此一次的人生,境遇各不相同,长度不一且不可预测。

所谓沟通,或许就是再某些细枝末节上达到一些统一,或者作为旁观者,以自己的阅历和理解力对他人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解读(中间包括误读),这错误不会被察觉,直到我们自己有了进步或体验。巴别塔已毁,略有互相懂得,都是奇迹了吧?

掩卷沉思:会不会因为能写书的人基本都文艺,所以我把这个世上或者占少数的文艺的意识形态错当成“大部分”的理所当然了?我把我想象的书中人的理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了?还好明天要上班了,回到烟火气的世界,热热闹闹不解释意义的人间。

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各自看见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也是不同的世界。来人间一次,所求为何,得到什么,求仁得仁吧。

《刀锋》读后感 篇4

花了六个小时略读了这本书,虽然跟大家一同见证整个故事的开头与结尾,但还是有种一知半解的感觉,可能作者以这种旁观者的方式写作出来,就是要展现给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感觉吧。再接下来说说剧情,给我以印象最深刻的好像就是拉里,他那种为了求知和解放自己天性的无所畏惧并且敢想敢做的行为深深的震撼到了我。然后不禁的想到了自己,如果拉里换算到我现在的处境他会如何去做呢?浑然不觉的同时混身却又充满了力量,就好像阴暗的房间里突然间打进来一道阳光,我好像看到了未来好像看到了希望

还有其他的几个主人公伊丽莎白艾略特格雷跟苏菲,他们几个都是有血有肉的真实人物,每个人都或许有自己的优缺点,但又好像也不是什么恶人,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害人之心,也非常清晰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也为之乐此不彼不懈努力着。文章的最后还提到了苏菲娜,就连她也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我在想作者起名刀锋是不是寓意着人性自有其千钧之力,他如刀锋一般尖锐,却也钢脆易断,

《刀锋》读后感 篇5

读书、做劳力、游历、修行,从法国、德国到西班牙、五年印度,拉里最终带着平静淡然又幸福溢满的心归到故里美国,希望生活在世俗里,享受世界万物,接受形形色色的人生,不再害怕忧伤痛苦。因为好友为自己牺牲,他开始探寻生命的意义何在,邪恶为什么被创造,终究开悟出善恶相伴而生,人们所珍视的价值也和邪恶并存。

世间万物都有终点,事物的本质就是改变,物质的满足只是暂时的,唯有追求永恒的精神世界。拉里说,人要晓得在自己的灵魂里寻求慰藉和鼓励,学会体验快乐与痛苦,而我以往习惯依托于他人,不免觉得自己灵魂的真我不够超脱,也不智慧。

毛姆在《人性的枷锁》中已经阐述过生命的意义是没有意义,不论忧郁还是喜悦,快乐还是痛苦,都是生命中精美的装饰,不过是让生命的图案美丽又丰富,总之应该笑对人生。而《刀锋》则是从哲学的角度,再度探索生命的意义,在我看来,《刀锋》是《枷锁》生命意义的升华版,但对于人性的诠释,《枷锁》淋漓尽致。

愿精神世界抵得过物质欲望。

《刀锋》读后感 篇6

《刀锋》是英国作家毛姆的又一部经典力作,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是以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创作原型,就如中国读者所熟知的《月亮与六便士》是以画家高更为原型一样,属传记小说,但《刀锋》则更兼具了毛姆的哲学思辨。应该说他一生的哲学思想都融汇在这部作品里。特别是在第六章第六节中将东西方的哲学割裂开来,更推崇东方的哲学思想。作者借主人公拉里.达雷尔之口说:“你可曾想到过,轮回既是世间有恶的解释,也是恶的存在理由?如果我们受的恶报是我们前生造孽的结果,我们就会服服帖帖地忍受,并在今生努力行善,使来生少受些苦。但是,自己忍受恶报比较容易,只要硬挣一点就行;使人不能忍受的是看见别人受苦,而这些苦难看起来往往不是应得的。如果你能够说服自己,认为这是前世作的孽,你可以怜悯人家,可以尽力减轻其痛苦,而且应当如此,但是,你没有理由抱怨或者不平。”而在整个一个章节当中,让每一个中国读者,读来尤为亲切而易懂。正如书评所言:“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是主人公拉里为何能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毛姆塑造的拉里,体现了人之精神纬度。追求人格的完善和人性的至高境界,也是毛姆为现代人探索的一条精神出路。”

《刀锋》读后感 篇7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那句诗一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 篇8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刀锋》读后感 篇9

《刀锋》读后感300字:

一把刀得锋刃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道之路是困难的。这本小说描述了很多人物:一生醉心于挤入上流社会的艾略特、追求奢华生活享受的伊莎贝尔、可怜的苏菲、探求人生意义而不断阅读旅行最终开悟的拉里……

其实这篇小说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及其他人物塑造,基调及结尾都更加积极美好一些——除了主人公及作者,其他人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同时又有一些小恶的一面——也许这就是人性。

其实,这本书的各个人物,即使在如今这个社会,仍然不过时,仍然能够找到一些对应。尤其是拉里一直追寻的问题也困扰了当今很多的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所谓明了的答案,答案需要每个人经过一番苦苦寻找才可能最终领悟——而且每个人领悟的结果可能也有所差异。

其实,我觉得文中已经给了作者针对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帝可能根本不存在,轮回可能存在(既相信又不相信),得道之人具体在哪里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对世界热情、无私、平和、宁静、节制。

其实我觉得:人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值得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刀锋》读后感 篇10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 篇11

“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也常常会思考,刀锋简介里涉及这个话题,于是便抱着从书中寻找答案的想法去读一读。

开关主人公拉里的气质(其实也可能就是帅气)一下就吸引了我,我迫切地想知道他会有怎样的故事。那就先从拉里说起吧。能沉浸在书里连续超过十个小时,这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呢!如果没有经历战争,他应该和伊莎贝尔一样,生活在上流社会,经常参加各种宴会。但目睹了战友的牺牲,他不能再从容如常地生活了。他需要找到一些东西,至于这些东西是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与未婚妻解除婚约,毅然决定独自去巴黎生活,后来也是做出了许多常人甚至可能无法理解的决定。从书中寻找答案,这一找就是许多年,至于答案到底找到没有,我觉得是没有。但可以肯定的是,拉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这个过程中,他的人生非常精彩。

所以对于拉里,我是极其喜欢的,甚至会有些嫉妒他,因为他可以独自游历山川,去深山看日出为自己庆生。当阳光穿过树林,大好河山尽收眼底时,作文幸福是会溢出来的。面对如此醉人的美景,留恋忘返也是自然。如果从外貌家世来看,他和伊莎贝尔毫无疑问是般配的一对,但精神追求不同的人是注定无法走到一起。他穷尽一生寻找精神上的答案,她在现世生活中忙碌而无法抽身。而大多数人啊,虽然内心是拉里,却只能像伊莎贝尔一样生活在现世。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伊莎贝尔从走出小旅馆的那一刻起便和拉里越距越远,看似得到了许多,却也只能抱撼终生。贯穿全文的宴会达人艾略特,到死的前一刻都不放弃回复宴会邀请,看起来很可笑,但这也代表了一种生活态度。从某种层面讲,艾略特也是用一生追求一种东西的人,只是和拉里追求不同而已。人的精神总是要有依托,否则只能是浮萍。

全文涉及到的人物不多,每个人几乎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归宿。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书中没有答案。遵从内心,也许是最好的答案吧。

《刀锋》读后感 篇12

断断续续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看完毛姆的《刀锋》。

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伊莎贝尔和拉里。伊莎贝尔漂亮出落,热爱社交、出行和橱窗里的富丽堂皇;拉里则有着禁欲系的超然,追逐知识带来心灵的丰盈和哲思带来人生的自由。

生活中,伊莎贝尔和拉里的身影我们大多数人中影影绰绰,有的人喜欢或者因为习惯慢慢依赖上富足简单的生活:工作之余,网红地点的打卡,新款轻奢商品的追逐,手机层出不穷的短视频…有的人就像不知魏晋的桃花源人,文字中缱绻的故事,清冷的人物,偶尔让你按下暂停键的哲思,亦或是对红尘滚滚商业社会的解构,希望逐步掌握世界或者商业社会构成和运行的奥义。精神世界中深层次的泵感才能让你变得更快乐。

我相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物质流俗和精神丰盈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两面:我们沉醉于诸多感官的快感之中,我们也同时希望有精神上更高层次的刺激和满足。只是,作为芸芸众生,我们很难游离于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之外。一者,我们作为社会秩序行进的齿轮,被社会和工作的工具理性支配着,不断的KPI和重复劳动,已然让我们疲于奔命。二者,我们会首先认为要有更多的财富自由度,才会有、才能够追寻精神的自由度。最后,就是海量的游戏、爽文小说、社交视频app充分占据着碎片时间,沉浸在即时的享受和简单的快乐之中。

我们好像渐渐无力去追逐或拓宽诗和远方的.内涵和外延,随着年岁趋大,职业定型,再无九天揽月五洋捉鳖的心力来对抗社会的谄媚和冷漠。我们匍匐在社会物欲的泥淖和森严秩序之下,在所有的获得和deadline之后才能喘息,进入片刻的贤者模式。

部分男性有着较为明确的指向,事业、养家和财务自由,可以有更多的推力和身段。部分女性,则没那么幸运,没有殷实的家境,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和契机。有时候会试图尝试斜杠青年,以期同时获得内心期望的品质生活和独立女性的赞许。

之于爱情,最大的感触就是他似乎是唯一可以不需要理性来解释的现象。伊莎贝尔爱拉里,可能是因为拉里身上恬淡超然的稀缺特质。伊莎贝尔也可以全身心得交付给格雷,同时,还维系着与拉里的情感牵绊。突然觉得,人的内心和感情其实弹性十足,你所无法理解和接受的,并非你真的无法接受,而是因为你从未接触,你有足够的自由度选择离开。当某种外力或者契机让你置身于和第一眼并不喜欢之人的稍长相处中,情愫会暗自滋生,诚如《诛仙》里的张小凡和那一袭水绿。

我们司空见惯并切身经历,挚爱之人的炙爱逐渐冷却、熄灭。我们更习以为常的是,那个微信上初次联络、初次见面的人,少了些许幽默和吸引,就好像洞察全貌,缺失了一期一会因缘际会的耐心,匆匆进入下一段的奔赴之中,周而复始。殊不知,站在更长的时间节点回望,未来几十年的流年早已将初次的悸动稀释得荡然无存。

别高估我们感知和理解一个人的能力,别低估我们内心情感的张力和弹性。不是要勉强自己委身屈就,而是,有时候我们可以变得钝感一些,别把价值连城的际遇,轻易推走。

《刀锋》读后感1000字集锦


幼儿教师教育网主题阅读推荐:“《刀锋》读后感”。

科罗廖夫曾说过,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让我们内心有了一些新的体会,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抒发内心情感和感悟。我们怎样才能将自己最精准的感受写成作品读后感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刀锋》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刀锋》读后感 篇1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那句诗一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 篇2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过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这句话出现在书的扉页,出自《奥义书》。我想每个人在咬紧牙关试图越过自己那把刀的刀锋时,目的总各不相同,作为第一人称的主人公毛姆对每个人的努力都投去赞扬的目光,只是有的目光在赞扬中有些调笑,有的夹杂着洞悉,有的就是仰望。

小说的背景设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并且小说以英国人的视角看待在欧洲的美国人。主人公是身体力行探寻生命意义,最后大隐隐于市的拉里。他的第一位未婚妻叫伊莎贝尔,她致力于追求物质生活,最后因为与拉里价值观的差异而离开了他,嫁给里头脑简单但心地善良的格雷。伊莎贝尔的舅舅是一个励精图治混进上流社交界、终其一生在饭局和party上打拼的古董商人,名叫艾略特。他的第二位未婚妻是被厄运击倒就此堕落、最后死于非命的索菲。第三位与拉里有关的女性是苏珊,她成功从妓女和模特转变为了女画家。

伊莎贝尔是全书塑造地最成功的人物。前期她是天真单纯的,但在舅舅艾略特的精心培养下,成了一位有生活品味的美妇人。因为与拉里价值观不同,她选择和拉里分开,嫁给一个爱他的人,但当别人问起时,她说他这辈子除了拉里没有爱过第二个人,她选择把对拉里的爱放在心中。索菲的出现无疑是激起了伊莎贝尔内心的嫉妒,她不愿把拉里让给别人,于是她略施小计便扑灭了索菲刚刚燃起的希望之光,让索菲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拉里。在全书的尾声,索菲被人杀害,“我”在没有他人在场的情况下揭穿了伊莎贝尔地阴谋,她说索菲注定如此,并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

相比伊莎贝尔这个角色,拉里在整本书中显得很虚幻,在经历了二战失去战友后他开始探索生命的意义,由于欧洲精神空虚,因此他一路上晃膀子,最后在印度找到了吠陀经哲学,并以它作为安身立命之道。在书中描写的故事中他的性格并没有多大的转变,好像一个神一样的存在,他要以他的生存之道济世助人。

最后,拉里在回答对未来的打算时说到:“回美国,生活。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刀的锋刃不好越过,可是每个人都在努力寻找越过它的方法,正如他们努力探寻生命的意义那样。(叶王恺丞)

《刀锋》读后感 篇3

向伊莎贝尔求婚的时候,莱雷对她说:“我希望我能使你看到,我给你提供的生活,比你想象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实。我希望能给你看到精神生活是多么激动人心,体验是多么丰富。它是无边无际的。”伊莎贝尔选择了格雷,然而余生都在纠结这个最重要的决定。

但无论多么纠结,她终究还是过上了“好极了的生活”。

总觉得伊莎贝尔在扮演一个角色,一个社会认知中完美的角色。可能年轻的时候她尚且没有这样明确的目标,对人生意义也没有认真的思考,才会显得天真浪漫热情洋溢。但拒绝莱雷无疑成了一个分水岭,伊莎贝尔离开了莱雷,选择了一条自己的路——优秀的年轻主妇。

虽然心有不甘,虽然难忘旧爱,以至于对莱雷的占有欲逼着她间接杀了昔日的朋友索菲,她还是依旧努力扮演着这个主妇的角色,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使命感了叭。

《刀锋》读后感 篇4

因为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的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

你决计想象不到读《奥德修纪》的原文时多么令人兴奋。是你感到仿佛你只要踮起脚伸出手来,天上的星星就能碰到似的。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我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我想要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我死后一切都完了。

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是别人不快乐。有些人对知识有种无所为而为的欲望。这不是什么下流的欲望。当你决定离开常规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我知道这只是起码知识。我知道任何懂道理的人都会认为我做了唯一应当做的事情。我知道从任何实际的立场看,从人情世故的角度看,我做的都是对的。然而,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总感到一种不安,觉得我如果好一点,我如果不斤斤计较利害一点,比较不自私些,比较高尚些,我就会和拉里结婚,并且过他的那种生活。如果我真的爱他,我就会把世界不放在眼里。

爱情是个很不行的水手,你坐一次船,他就憔悴了。当你和拉里之间隔开一座大西洋时,你会意想不到地发现,在启程以前,好像无法忍受的苦痛,也变得轻微了。兰道尔《想象的谈话》: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烧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我要生活在世界上,爱这世界上的一切,什么都不能伤害我,什么都不必伤害我,我愿意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我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我的企求,我的活力,我的好奇心。读完啦,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我们渴望成为却不敢爱上的人。

《刀锋》读后感 篇5

好奇怪,一直感觉这本书是读过的,所以图书馆里无数次拿起又放下。可是翻开了印象全无。读着读着,某些情节又仿佛可以预料。我现在都不能确定,到底之前有没有读过。

从故事立意上算得是《月亮和六便士》的姊妹篇吧?“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类似《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列文和《乱世佳人里》的阿希礼,有种贵族式的骄傲和悲天悯人,以及不与主流大众一致的遗世独立和即便不被认同依旧能保持风度的君子形象。让我联想到孙师兄呢,那种温和却坚定的坚持。书里关于拉里的思想感悟,我只能远远得表示理解,并不真正懂得,还需要更多的阅历和思考。

艾略特,你很难说他的人生是个喜剧还是悲剧。求仁得仁,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上流社会认可,甚至“修正”了祖先的身份,获得了爵位,用毛姆的话说“同时摆平了财神和上帝”,临死前,得到了最想要的那个请帖(虽然是个谎言),主教亲自来给他祈祷。最让他安慰的是,他相信天堂里也有阶级区别,他自己会处于天上的上流社会,会像人间一样,跟他耻与为伍的中产阶级保持距离。

伊莎贝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知道如何获得所需,有适度的热情和表面上的温柔,拥有俗世的幸福,可不知道为什么,故事的结尾,那种看着完满无缺的幸福让我有种强烈的孤独感,那一切好虚幻。

索菲恰恰拥有伊莎贝拉缺乏的全身心投入的热情,可惜不够幸运,当她失去最在乎的东西时,就不能像伊莎贝拉那样理智冷静,生活变成了地狱,她无法再维持表面的安好。飞蛾扑火,只求坠落毁灭得痛快。

我们对他人的了解是我们以为的了解。毛姆在里面作为旁观者,以作家的角度尽可能得诠释一个个角色,可角色之间,是并不互相认同的,就像人间的我们。

总有些人,不能满足于庸常生活的提供或者可能提供的那些,大多数人走的路很拥挤,当然未必有能力走在前面,可是无论如何内心有抵抗,想着另辟蹊径,冷清,却也许比在人群中不孤独一些,至少不用一遍遍得向人徒劳无功地解释,解释得自己越来越糊涂,别人始终不理解。

世间有很多,是你可以无限接近但永不能抵达的。譬如让人感到自由的财富、永恒的爱情、无上的荣耀、不可取代的地位、无人能媲美的学识………每个人的遭遇和感受不同,你靠近的那个东西也不同,无法完全地分享和互相理解。你觉得不能放下的一切,在外人看来会像个傻瓜。作文艾略特终身追求的阶级优越感是,拉里走的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可他们在别人的眼里,可能都是傻瓜,后者、甚至更加不被理解。可我们又常常盲目地深信,了解自己看见的大部分人事。事实上他们抵达的那个地方和沿途的风景,别人可能连想象都不曾有。当然,那些别人,作为个体,也在自己的身份里,矇昧或清醒地,尽可能的,探索着自己的人生:仅此一次的人生,境遇各不相同,长度不一且不可预测。

所谓沟通,或许就是再某些细枝末节上达到一些统一,或者作为旁观者,以自己的阅历和理解力对他人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解读(中间包括误读),这错误不会被察觉,直到我们自己有了进步或体验。巴别塔已毁,略有互相懂得,都是奇迹了吧?

掩卷沉思:会不会因为能写书的人基本都文艺,所以我把这个世上或者占少数的文艺的意识形态错当成“大部分”的理所当然了?我把我想象的书中人的理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了?还好明天要上班了,回到烟火气的世界,热热闹闹不解释意义的人间。

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各自看见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也是不同的世界。来人间一次,所求为何,得到什么,求仁得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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