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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23-09-23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中外买卖合同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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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1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

第八条:唛头

卖给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____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日期: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中国(以下简称卖方)和国(以下简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二、数量:吨。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1.密度: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最高。

3.含水:重%最高。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________年第1季度吨;第2季度吨;第3季度吨;第4季度吨。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____日以前通知卖方。

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六、装船口岸:。

七、目的口岸:。

八、付款条件: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

第二部分

第三条1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出口公司____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

第一部分

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如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九、单据:

1.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XX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1)发票份;

(2)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2.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份,随船带交目的港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份航寄。

十、附注:

1.本合同

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2.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开立信用证。

3.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包装,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

4.本合同

第一部分以中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总则:本部分条款与

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1.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

2.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负担。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

3.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X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X米。如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5.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自理。

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____________银行结算办法规定。

6.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选择。

三、装船通知:

1.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装运数量。卖方接到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2.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

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3.在本条

1.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4.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

5.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甲方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四、装货定额:

1.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3)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10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

2.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1)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2)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3)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4.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5.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

第五条第

1.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1.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

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dca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a运费率计算。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2.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1.5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4.如果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1.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

2.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b-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1.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________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c)》

第七条的金额保证(cb保险)以及a协定。

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7 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________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c)》及a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

本合同自xx年12月05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2 份,分送银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九、罚款:如除本部分

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

交货期:________年第1季度吨;第4季度吨。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选定。

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条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出口公司____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一、本合同

第二部分以中,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盖章):(盖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地址:电报挂号:电报挂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3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条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出口公司____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

第八条:唛头

卖给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____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日期: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4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吨

三、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__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交货期

_________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吨

第2季度__________吨

第3季度__________吨

第4季度__________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条件: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__________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a.同意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甲方:乙方:日期: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5

_________

卖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卖方有权在____%以内多装或少装

5.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除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

本合同正本共_________份,采用中,_________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交货期:________年第1季度吨;第2季度吨;第3季度吨;第4季度吨。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____日以前通知卖方。

1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卖方 买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6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三)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吨

三、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__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

五、交货期

第1季度__________吨

第2季度__________吨

第3季度__________吨

第4季度__________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条件: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条 付款条件:买方于签订合同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 %计算为限。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__________开立信用证。

条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总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

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仲裁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

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

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

条 不可抗力: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______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______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______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

条 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诉讼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b-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______%,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

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应承付罚金。

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签约地点关系到发生争议情况下”何地法院有管辖权的问题,因此签约地点应尽量填写对我方有利的地点,无论是否真实、客观。

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____%,含水量____%,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如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④本合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包装,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如果任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

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

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7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邮编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               运输公司。

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3.               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               .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 前开出。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

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品质与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买方应在装船月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买方在本条.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条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总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

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

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

条 不可抗力: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五条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

条 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

第十七条 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8

买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

第二条 产地:

第三条 数量:

第四条 商标:

第五条 价格:

第六条 包装: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于签订合同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_____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 %计算为限。

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_____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第九条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总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 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u.s.d.。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_____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_____费用败诉一方承担,_____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_____期间。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签约日期: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9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吨

三、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__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_________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吨

第2季度__________吨

第3季度__________吨

第4季度__________吨

六、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条件: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XX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

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__________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XX-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可选的仲裁机构主要有下列几类:一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具体仲裁地点可选择总分会所在地,也可根据需要或自身的法律环境和资源,选择合适己方的地点仲裁,贸仲认可异地仲裁;二是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辖市及部分设区的市设立的仲裁委员会;三是其它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注:在本合同文本中,标有“的为必须具备且不能擅自更改或删除的语句,如果确需更改或删除,应请示本单位法律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改或删除;标有的为法律规定条款或合同通常必备条款;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______%,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____%,含水量____%,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

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须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

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____________银行结算办法规定。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_________-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20XX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_____)以及TOVALOP协定。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罚款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

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_____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不向法院申诉。_____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_____协会根据该协会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10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 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

第八条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

4.船 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甲方:乙方:日期: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11

日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如果货物任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

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过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_____费由买方承担。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___天的保证期。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方:

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_____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传:22243 chemi cn 电传: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鉴: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______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

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XX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④本合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20XX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20XX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12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

逾期交货的,按原价执行;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

第九条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

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给买方。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篇13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条其他 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

买方应在装船月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___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尺码。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

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内到达港口。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 .该信用证在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买方在本条.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发给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除外)一份寄给,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 米,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安排内陆运输。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20XX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须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

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给另一方认可。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

a.同意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2.若卖方在收到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

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 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CIQ)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有权撤消合同。

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卖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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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买卖合同汇编


随着法律制度与法律设备的不断健全,许多人开始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签订合同可以保护双方利益不受损害,那么一份全面的合同应如何编写呢?希望这些展示能帮助你更深入地理解这个主题。

货物买卖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

规格或型号

品牌

生产商

数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每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标签商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篇2】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邮编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               运输公司。

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3.               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               .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 前开出。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

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品质与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买方应在装船月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买方在本条.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

条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总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

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

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

条 不可抗力: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五条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

条 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

第十七条 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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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买卖合同【篇3】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_________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_货物,如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_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

第三条 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

第四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_元,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付赔偿之责。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乙方致受有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

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况。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篇4】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项签订本合同。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格式如下:

注:供货一览表需附相关服务承诺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及运输费用的承担)。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

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

1、在签订此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货物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验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乙方需在签订此合同并交货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毕下列文件材料,由甲方财务处拨付款项:

(产品的包装,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

(1)由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包括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和定额发票;

(2)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3)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或区县签收单。

(4)合同副本。

3、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制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

4、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5、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6、付款采取以下第

(1)现金

(2)支票

(3)付款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甲方予以赔偿。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满足以下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按原价执行;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双方约定的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乙方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包装材料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

5、双方约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退回货物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

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第六条 验收

1、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2、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配件(含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随机工具等交付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

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

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的尾款。

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约同定期内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金额,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

6、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

7、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8、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其它:_______________。

10、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第九条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转让

1、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合同一方须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2、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和修改等。

本合同自__年_月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即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实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5 天内提供有关相关政府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双方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时间可根据中止的时间相应顺延,免除双方因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合同的履行责任,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

离岸价条款:、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

2、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3、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除非仲裁部分与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存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装运口岸:_________装运通知:

1、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计生委财务处存档。

甲方(购买人):_______ 乙方(供应商):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篇5】

关于货物买卖合同范X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名 称 ( ) 规格或型号( )。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为( )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 ( )运输方式( ) 运费由乙方承担,不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出卖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协议解除前将本房产转卖、抵押给其他人,也不得签订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本协议生效后,出卖方收到买受方的房款后应将房屋当日交付给买受方,如该房屋正在出租,房屋交付之日起房屋的租金由买受方收取。

七、损失风险: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支付方式为:( )

十、知识产权: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篇6】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如果货物任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 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篇7】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1

工厂交货价: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 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 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 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

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___周内。

5.交货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货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

在FOB和CFR条款下,_____由买方在装船后负责办理。

9.付款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B)在空运条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6)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7)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喀土穆和北京。

11.装运:

在FOB条款下:

A.卖方将用传真通知买方如条款12(1)的事项以便买方定船。

B.定船由买方或其代理办理。

C.买方或其代理将在预计船只到达装船港10天前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转运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卖方一定要与买方保持密切联系。当有必要更改船只或其到达时间不得不提前或推迟,买方及其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D.如果在买方的船只准时到达装运港后卖方没有将要运的货物准备好,那么卖方将对空仓费和滞期费负责。

E.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后,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

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

12.装船通知

(1)卖方为了以下目的(A、B、C)将于合同条款5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4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9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12米长,3米宽。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支付。

A.在条款9中的L/C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

B.在FOB条件下,由买方安排定船。

(2)卖方在完成货物装运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数量、箱数、发票价值、毛重、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海运时)或空运单、航班号以及估计到货日期等等。应将其明细一起标明。

合同当事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13.技术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质量保证

15.检验

(1)在交货以前,制造方将按条款10(4)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一准确、全面的检验,证明该商品与合同条款相符。这些证明将形成交给付款议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另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2)当商品到达现场以后,买方将申请苏丹商品检验局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作一个初步检验,并作出检验报告,如果商检局发现有规格和数量或者两者都不符的地方。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3)如果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条款14所列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买方将安排由商检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和卖方索赔。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

16.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90天内,除非_____公司或船主负有责任,如果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有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买方将有权进行索赔,更换货物或索赔损失,所有的费用(如商检费、运还和运回替换货物、_____费、仓储和装卸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卖方将保证: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18个月内。

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检验证明将作为索赔的基础。卖方对于买方的索赔,有责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商品或根据损坏的程度降价,将由卖方承担费用买方自行排除缺陷。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17.不可抗力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运输货物。如果事故持续超过10周,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18.迟交货和罚款

如果卖方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买方在卖方同意付罚金(经付款行从货款中扣除)的条件下同意延迟交货,罚款总数不超过交货全部金额的10%,每延迟交货1天罚货款的1%。如果超过合同交货期10天后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19._____

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争端及其执行将通过谈判友好地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案例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其公布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将在北京进行,_____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既不能诉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机构要求修改决定,_____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从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务

卖方要提供补口材料和售后服务。

22.特殊条款

兹证明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双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将被视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篇8】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合同

日?期:

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gb?1884-80

③含水:重%?最高1.0gb?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_________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吨

第2季度吨

第3季度吨

第4季度吨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XX公司为受益人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

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

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

除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方: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地?址:北京西郊地?址:

电报挂号:sinochem?beijing电报挂号:

电?传:22243?chemi?_____电?传:

22553?chemi?_____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

本合同正本共_________份,采用中,_________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有权撤消合同。

买方在装运期前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

付款条件: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 份。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天在中国到期。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

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买方在装运期前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

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

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

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买方在装运期前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 %。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_________-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20XX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_____)以及tovalop协定。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

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_____: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不向法院申诉。_____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_____协会根据该协会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货物买卖合同【篇9】

甲方(卖方):赵乙方(买方):张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____市____区 渝州路 2小区3号楼 4单(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100X5420)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____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

买方在装运期前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音响两台(型号: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十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十

二、附加条款: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甲方(卖方):赵 (印) 身份证号:住址:____市____区歇台子长石村24号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买方):张 (印)身份证号:住址:____省____市南XX23号 电话

货物买卖合同【篇10】

合同编号:

)立存量房买卖合同人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一条 甲方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 存量房坐落在____市 【区】 【路】 号 幢

室(车库等部位: ),权属证号为:

,类型:

,用途:,结构:。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含【

】【 】面积平方米)。(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 (大写): 仟 佰

万 仟佰 拾 元,元。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①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

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元。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____市“基准房价”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八条

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装运通知:货物业经全部装船。

(产品的包装,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

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日后,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索赔: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 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

一、

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按原价执行;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实用的买卖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货物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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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买卖合同(篇1)

1.装运时间:

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_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

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货物买卖合同(篇2)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NCCE”)公开电子竞价交易结果,乙方向甲方采购苯磺隆,经双方协商就苯磺隆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1、采购的除草剂产品名称、商标、数量、价格、金额,交货时间:

货物名称:苯磺隆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吨)。

价格_________(元/吨)。

金额_________(元)。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

合计总金额: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2、乙方采用先货后款原则进行采购,货款根据供应情况分批支付。电子竞价交易成交的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双方自愿承担市场风险,甲方必须在交货期限内按合同约定供货。

3、交货地点: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仓库,在乙方未验收合格前所有风险仍由甲方承担。

4、苯磺隆包装标准为桶装,包装无泄漏,包装材料不计价,不回收。

5、质量要求:质量按双方签订合同标准及要求执行,甲方要对所供应的质量负责。乙方按合同签订标准及要求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当日或第2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并出具提货时的有关证据。在产品使用期间发现质量问题,经权威部门检验确认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将货物全部退还给甲方,并要求退款。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产品因不符合质量要求而给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也应当对此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的货物到达乙方指定仓库经乙方书面验收,甲方开具正式足额发票后,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把该批到货的货款支付到NCCE帐号。如甲方未开具正式足额发票,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货物运费由甲方负责。

7、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所定的数量、质量供货完毕,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伍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商品购销电子竞价交易规则》(______年_____月修订版)及本次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和销售清单等均属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供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购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篇3)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吨

三、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__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吨

第2季度__________吨

第3季度__________吨

第4季度__________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

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__________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甲方:乙方:日期:

货物买卖合同(篇4)

卖方(全称)(甲方)

买方(全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干粉砂浆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运距KM。

二、预拌砂浆标的、范围

备注:各种规格产品的单价:按常州市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当月建筑工程材料预算指导价执行。

三、供货预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所需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负责运送到乙方工程施工现场,甲方每车都签发随车《供货单》。乙方应派专人验收,在随车供货单上签字确认,并由乙方开据材料入库单。每月的25日为双方的对账结算日,双方根据送货单签收数量、双方约定的单价及入库单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甲方开据正规税务发票交由乙方财务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累计供货金额达60万元以上付款结算金额的70%,如春节前货款未达60万元,付已结算金额的70%,供货结束质量达标3个月内结清尾款。

五、产品质量及验收标准:

按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技术规程》执行。

产品执行标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有变动的,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六、双方约定:

1、乙方的货物签收人员为现场保管员。

2、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项目预拌砂浆的供货方,出现第二方供相同品种货物,甲方有权利停止供货并要求乙方从甲方停供之日起15日内付清已经结算的全部款项。

3、乙方收到甲方散装罐基础图后,选择安全位置按图纸要求七天内完成基座,保证货物到达散装罐现场必经道路的畅通;散装罐进场后离场前甲乙双方做进退两次完好性检验,遇到人为损坏乙方应按照双方交接验收计价清单承担经济损失。

4、甲方所供材料吨位以每车过磅计量为准。

5、在使用甲方所供的货物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三日内通知甲方,且不再动用该批有质量异议的货物,由甲方负责处理或调换。对有质量争议货物双方联合取样由主张方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质检部门检测确认。连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选择第二供应商,卖方提供产品试块,如检测后未达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6、甲方供应散装砂浆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散装罐放置基础图纸并适时免费提供散装罐,正常使用中料罐发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白天三小时内派员抢修,逾期甲方承担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所供的货物不符合双方约定标准(经有关质检部门检验认定),甲方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因乙方掺入其他材料引起产品质量下降由乙方负责。

(2)出现甲方供货不及时拖延乙方工期,停工待料甲方以人民币计算20__元/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如拖延乙方工期达三天,乙方有权停止付款并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使用甲方所供的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根据相关施工规范且不掺入其他材料;如因此影响工程质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要供货必须提前一天知会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拖延工期损失。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按时足额给付甲方货款,甲方可停止供货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向甲方结清余款。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篇5)

买方(甲方):

地址:

卖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石材买卖事宜进行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物

1、名称:

2、花色:

3、规格:

4、型号:

5、成分:

6、产地:

7、质量标准:

8、计量单位:

9、产品单价:

10、产品数量 :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当乙方交付产品时,甲方完成验收后支付余款: 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合同履行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用:

四、验收

乙方向甲方提交货物时,甲方应派代表组织验收,验收的标准采用的是国家、行业标准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

五、乙方的责任

1、产品各项信息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愿意接受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的罚金。

六、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要求的,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的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4、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七、特别约定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2、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的补偿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选择以下第()项处理:1、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条款

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方应按照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额赔偿。违约不影响合同履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但是违约方还是得赔偿对方相应的违约金。

十、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4、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开户银行帐号: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开户银行帐号: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篇6)

1.计价货币:_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即期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承兑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

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天内;____提单日后____天内,以____电汇,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3.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货物买卖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后,双方无异议签字后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立即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在甲方商行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购买________商品。乙方采用 形式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约定: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________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________%现金结算。其中________%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3、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________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________%现金结算。其中________%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4、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________年或超过________年以上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全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________%现金结算。如果乙方所购商品增值,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5、甲方保证向乙方所销售商品品质和质量。甲乙双方在签定购销合同前无异议,合同立即生效。

6、本合同自甲方________开业之日起正式施行,无时间限制。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货物买卖合同汇集


随着人们对法律解决问题的热衷度不断增加,他们越来越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合同是指一人或多人就某个事项达成的协议,你了解如何拟定合同吗?我们总结了详实全面的“货物买卖合同”知识点,欢迎大家查阅。接下来的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

货物买卖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⑴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出卖人x x x简称甲方,承买人x x x简称乙方,

兹为x x 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x x 货x x件卖与乙方,约定x x x 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 x 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 x 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ideng_f;">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格

品名及规格:

数 量:

单 价:

总 价:

第二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 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 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 到期。

第九条 装运单据:买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十条 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三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其他: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2. 甲方将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 月。

4. 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 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3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3.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9.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0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10.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四十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三十一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 月。

14.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补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两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货物买卖合同 篇4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具体技术细节见附件“a”

包装

保险和货物重量

港(airport)到岸价总金额: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船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货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办理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额为发票金额110%的一切险。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________年内有效。相关的合同通用版83;买卖合同的定义(什么是买卖合同)183;英文版买卖标准版标准合同书;标准商品买卖标准版标准合同书;货物买卖标准版标准合同书;车辆汽车买卖标准版标准合同书;水果买卖合同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5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他:________。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 篇6

甲方:(浙江)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传真:邮编: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传真: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生产商?数?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路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甲方:(浙江)_________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7

风险转移是货物买卖合同中最实际的一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我国《民法典》对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弥补了我国原《经济民法典》和《涉外经济民法典》的一大缺陷,解决了我国国内合同立法与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衔接,完善了我国货物买卖民法典律制度。

一、风险的含义

风险,在不同的范畴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法学范畴,我国学者通常认为,风险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及不属于正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等。我国《民法典》和一些国际公约所涉及的风险,是指货物的毁损、灭失的危险,即货物发生毁坏、灭失的可能。

但是,法律规定,并不是对风险作诠释,而是用来确定买卖当事人对这些可能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6条作了这样的表述:“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这实际上是规定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是否有支付价金的义务。这个问题在德国法上被称为价格风险。把风险视为价格风险,并没有揭示出风险这一法律概念的真正含义。如果买方未能及时领受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卖方出卖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同要求,风险则由违约方承担,许多国际公约和贸易规则以及国内立法都是这样规定。在这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风险应当由违约方承担。我国《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合同履行不存在违约时,风险似乎就是价格风险,但在这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风险不仅仅指价格风险。风险转移与价格风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风险的真正含义应是仅指承担风险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责任,而不得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承担责任。我国《民法典》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规定风险,不是将风险规定为价格风险。《民法典》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从国际民间习惯发展起来的贸易规则和许多国家国内立法如《经互会交货共同条件》、《法国民法典》等都是从广义上看待风险这一概念的。

二、风险转移的时间

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这个问题是一个最有实践价值的问题,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理论问题。有的学者将风险转移与合同订立结合在一起,即订立主义;有的学者则将风险转移与货物所有权转移结合在一起,即所有权主义;还有的学者将风险转移与货物交付结合在一起,即交付主义。每一种理论都影响着立法和司法实践,如现代瑞士法和罗马法采用订立主义,英国法和法国法以所谓“物主承担风险”的原则采用所有权主义;美国、德国、奥地利以及我国的《民法典》以货物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采用交付主义。相比较而言,以货物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与以货物所有权转移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更为合理和明智。因为,所有权的移转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而且,所有权的移转与货物的实际占有控制并不一致。在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货物却已实际交付的情况下,要对货物已失去实际占有、控制的一方对货物的毁损和灭失风险来承担责任,不仅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交易的发展。因此,现代货物买卖规则以及多数学者们的看法,都是以交货时间来决定风险移转时间,不采用货物所有权转移这一瞬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我国《民法典》也采用交付主义原则,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三、风险转移的条件

风险转移以货物交付为标准,这是风险转移的基本条件。那么,什么是货物交付就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货物交付,通常情况下是卖方将货物的占有和实际控制权移交给买方。在货交承运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就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领受货物视同买方之代理行为,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买方。因此,货物风险移转的基本条件是货物的交付。值得注意和具有研究价值的是货物风险转移基本条件之上的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问题。

(一)货物的特定化条件。

卖方交付货物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将货物特定化。所谓货物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虽然货物特定化是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前提,但在货物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同一卖方把交付给不同买方的货物存放于一起发生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而这些不同的买方都是逾期未领受货物,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不同买方的风险责任承担的划分问题。应当认为,货物特定化也应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在卖方实际交付货物的情况下,货物实际上已是特定化。但在货物未实际交付给买方或承运人的情况下,货物未特定化,就不发生风险的转移。如卖方将货物存放于仓库由买方提货,按通常的认为,货物的风险自约定的买方提货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如果在约定的提货时间后,卖方仓库的货物发生部分毁损或灭失,那么,到底是卖方自己的货物还是交付给买方的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到底由谁来承担货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这就涉及到货物特定化问题。货物特定化不仅有利于防止卖方将自己毁损、灭失的货物称作交付给买方的货物而进行的欺诈,而且,有利于促使买方注意风险的转移,适时履行合同。货物特定化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卖方在货物交付时间到来以前,将货物的数量、存放地点等书面通知买方,并在准备交付的货物上打上标志如买方的单位名称等,将货物特定化,即将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特定化的货物的风险在货物交付时间时就转移给买方。

一些国际公约或贸易规则对货物特定化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也作规定,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7条第二款对货物特定化条件作了这样规定,“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我国《民法典》对货物特定化作为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并没有作出规定。我国《民法典》第104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这里的置于交付地点,是否可以看作是对货物特定化是风险转移前提条件所作的规定置于交付地点实际上是卖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不应认为是对货物特定化所作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在卖方仓库交货,卖方仓库的库存商品有可能是合同订立之前生产,也可能是合同订立之后生产,在卖方尚未将货物特定化之前,库存商品并没有划拨到与买方订立的合同项下,仍是卖方的待售商品而不是已确定买方的待发运商品。因此,置于交付地点的意义不是将货物特定化。在司法实践中,强调货物特定化就成为很有必要很有意义的问题。因此,货物特定化应当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在这里,卖方负有将货物特定化,书面通知买方已将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的义务。

货物买卖合同 篇8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___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品名:_______

牌号:_______

商标:_______

登记证号:_______

规格:_______

包装要求:_______

数量:_______

单价:_______

总价: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

第二条交付时间、数量及价款

交付次数: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

数量:_______

金额(元):_______

第三条质量标准

选择下列第_____项标准: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4.协定标准

第四条交付方式

选择下列第_____项方式:

1.送货

2.自提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运输费承担_______________ 。装卸费承担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验收

选择下列第_____项方式:

1.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乙方在甲方交货后________天内验收。

3.其他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

对质量有异议双方可委托_________部门抽样检测。

第六条价款支付

1.付款金额及期限第一期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 ;

第三期____________ ;第四期_____________ 。

2.结算方式

选择下列第_____项方式:

(1)现金

(2)转账

(3)支票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经验收数量不足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数量,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2.质量不符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3.迟延交货的,甲方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标准向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4.迟延支付货款的,乙方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要求调解,或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9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1.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2.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3.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4.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_________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_________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_________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5.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6.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1.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2.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3.买方在本条1.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4.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5.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6.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1.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1)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2)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3)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2.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3.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1)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2)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3)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4.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5.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1.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1.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2.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3.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4.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1.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2.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XX-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1.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2.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3.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_,由_________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 篇10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1

工厂交货价: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

5.交货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货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

在FOB和CFR条款下,_____由买方在装船后负责办理。

9.付款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6)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7)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喀土穆和北京。

11.装运:

在FOB条款下:

A.卖方将用传真通知买方如条款12(1)的事项以便买方定船。

B.定船由买方或其代理办理。

C.买方或其代理将在预计船只到达装船港10天前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转运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卖方一定要与买方保持密切联系。当有必要更改船只或其到达时间不得不提前或推迟,买方及其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买方的船只在其通知的到达日后30天之内不能到达装运港口。买方将从第31天起承担仓储和_____费用。

D.如果在买方的船只准时到达装运港后卖方没有将要运的货物准备好,那么卖方将对空仓费和滞期费负责。

E.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后,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

12.装船通知

(1)卖方为了以下目的(A、B、C)将于合同条款5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4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9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高,3米宽,卖方需要在装运前50天通知买方这些数据。如果有易燃和危险物品需要标明。

A.在条款9中的L/C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

B.在FOB条件下,由买方安排定船。

(2)卖方在完成货物装运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数量、箱数、发票价值、毛重、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海运时)或空运单、航班号以及估计到货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险品,应将其明细一起标明。由于卖方没及时通知造成买方没有及时办理_____和清单事宜,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

13.技术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其产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进的技术制造、全新且没有使用过,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性能和规格要求,与技术手册相一致。质保期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算18个月,或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的验收合格证明有效后算12个月。

15.检验

(1)在交货以前,制造方将按条款10(4)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一准确、全面的检验,证明该商品与合同条款相符。这些证明将形成交给付款议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认为是最终结果。制造方试运行的结果和细节必须作为质量证明的附件出现。

(2)当商品到达现场以后,买方将申请苏丹商品检验局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作一个初步检验,并作出检验报告,如果商检局发现有规格和数量或者两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责任是_____公司或运输公司的,买方将在商品现场检验之后30天以内有权拒收商品或向卖方索赔。

(3)如果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条款14所列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买方将安排由商检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和卖方索赔。

16.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90天内,除非_____公司或船主负有责任,如果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有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买方将有权进行索赔,更换货物或索赔损失,所有的费用(如商检费、运还和运回替换货物、_____费、仓储和装卸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对于质量,卖方将保证: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18个月内,如果由于该设备由内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买方将立即书面通知卖方。

检验证明将作为索赔的基础。卖方对于买方的索赔,有责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商品或根据损坏的程度降价,如果有必要,将由卖方承担费用买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卖方在收到前述索赔一个月内不能回答买方,索赔将被认为已被卖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运输货物。如果事故持续超过10周,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18.迟交货和罚款

如果卖方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买方在卖方同意付罚金(经付款行从货款中扣除)的条件下同意延迟交货,罚款总数不超过交货全部金额的10%,每延迟交货1天罚货款的1%。如果超过合同交货期10天后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卖方仍要不推迟地交纳前述罚款。

19._____

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争端及其执行将通过谈判友好地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案例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其公布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将在北京进行,_____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既不能诉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机构要求修改决定,_____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从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务

卖方要提供补口材料和售后服务。

22.特殊条款

兹证明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双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将被视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11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1

具体技术细节见附件“A”

2

包装

3

保险和货物重量

港(AIRPORT)到岸价总金额: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船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货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办理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额为发票金额110%的一切险。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货物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双方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此次买卖活动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供购设备内容:

二、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

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由乙方将以上产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4、安装调试:乙方承担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选择请在“口”中打“√”:t转帐 口电汇 口现金 口支票

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货物安装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 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全新产品,产品质量要求按原生产厂质量标准。

五、运输方式、费用的承担及所有权、风险转移

1、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六、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本合同设备免费保修壹年。设备的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甲方自行拆卸改换设备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

2、乙方协助生产厂商严格按厂方标准对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0日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非甲方原因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全部责任,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未交货物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一个月仍未能交货,甲方有权取消定货。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需向乙方缴纳未付款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逾期一个月仍未支付完货款,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全部损失。

九、不可抗力

乙方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造成的交货延期不负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现在货运及运输过程中,出现上述现象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合理证明资料,就合同条款履行受影响的部分进行协商,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出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之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任意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保密条款

本合同属于商业秘密。无论合作意向是否达成,合作是否继续开展,以及合作中止或终止,协议双方均有为其及相关文件内容进行保密的义务,且不得进行不正当使用。因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公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等效力,共同遵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的条款若与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发生沖突,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3、双方关于本合同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的信函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可以根据合同所列联系地址邮寄送达。如合同所列电话或地址有变更,变更方须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引起的损失由变更方自行承担,另一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邮寄人按照合同所列的联系地址邮寄信函给收件人,若因收件人拒收或其自己的原因无法签收邮寄信函,自交邮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货物买卖合同11篇


现如今人们对于法律的了解日渐加深,合同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逐渐密不可分。签订合同最后还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合同的书写你知道怎么写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编辑了这份易懂的“货物买卖合同”,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实用的案例和经验!

货物买卖合同 篇1

1、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2、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配件(含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随机工具等交付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的尾款。

5、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货物买卖合同 篇2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到货量的______%结算;余款在送货完成后,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结清。乙方提供发票。

八、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货到检验合格、货款付清后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协商解除。

九、违约责任

乙方所供聚苯板要满足甲方使用要求,上述材料未按期供货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二、产品质量与质保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2、质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三、检验/验收标准、方法按国家标准与方法。

四、产品价款与结算方式1、产品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与运输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与费用: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八、不可抗力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

九、争议解决因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4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吨

三、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__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_________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吨

第2季度__________吨

第3季度__________吨

第4季度__________吨

六、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XX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__________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______%,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____%,含水量____%,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_________-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_____)以及TOVALOP协定。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_____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_____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不向法院申诉。_____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_____协会根据该协会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货物买卖合同 篇5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损失之风险转移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因为它直接涉及当事人的基本义务,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因此,无论是各国立法实践还是学术探讨都对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有人甚至认为,全部合同法特别是买卖法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其于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各种损失的风险在各方当事人之间进行适当的分配①。起草《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的专门委员会在其报告中也指出,这个问题是公约起草者遇到的最须严肃对待的问题之一②。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第四章作了详尽的规定。

我国现行《合同法》,通过法律移植,并加以中国特色的改造,虽已基本成型,但理论上对这一问题似乎并无多少创新。而且在实践中合法不合理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所以对这一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不仅有理论价值更有现实意义。

本文从风险及其相关概念入手,并对风险转移的几种理论予以分析,继而提出自己的新观点并予以详述。

一.有关风险转移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对于风险一词许多学者都对其下过定义。我国台湾学者钱国成认为:风险是指双务契约当事人一方之债务,因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致给付不能时,其因此项事由所产生损害之状态③。而我国学者沈达明对其下的定义是: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以及不属于正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④。以上定义有可取之处,但笔者并不完全赞同。因为风险一词至少有两层意思:一是风险事故造成货物损失的可能性;二是因风险事故造成的实际货物损失。具体取何种含义应视情况而定。如当我们说这种行为将加大货物的风险或风险于交付时转移给买方承担时用的就是第一层意思;而如果我们说因为火灾发生在交付之后,故该风险由买方承担时,用的则是第二层意思。

所以对买卖合同中涉及的风险一词恰当的定义是:归于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遭受的损毁、灭失或这种损毁、灭失的可能性。

作第一层意思解释时(意外货损的可能性),具有以下特征: 1.客观性。即货物因意外事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是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消灭的。人们虽然可以用各种方法对货物采取保护但意外损失的可能性却是始终存在的。对这一性质的理解十分重要,这是下文一论断风险是物之风险的理论依据。 2.不间断性。即这种损失的可能性是始终存在的。要直至物在事实上消灭才有可能消灭。如果我们说客观性是说明风险无处不在的话,不间断性就是说明风险无时不有。

当作第二层意思解释时(风险事故造成的实际货损)则有以下特征:

1.它是一种意外损失。

2.风险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

3.损失是发生与合同项下的货物。

(二)风险承担与风险转移的关系

这是两个联系紧密但又并不重叠的概念。因为风险的存在是不间断的,所以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根数轴,笔者称其为风险数轴。风险承担要研究的是数轴上的段对应的当事人,即该段的风险由谁承担;而风险承担要研究的则是数轴上的点,在该点的两侧,风险对应不同的当事人,其研究的目的就是精确地找出这一点。这两个概念虽不等同,但若离开了风险承担去谈风险转移就会出现空中楼阁之势无以支撑;而若离开了风险转移去谈风险承担又难免出现因界点模糊而无法确定当事人,最终达不到研究的目的。而风险数轴正好可以将它们统一到一条直线上进行研究。

(三)风险数轴

对于风险数轴笔者并不打算下一个严格的定义,而是只将其含义做一个解释。如图:

_______风险1_______ 风险2________ 风险3______

合同订立 特定化 交付 买方实际占有

如上图所示,由于风险的不间断性我们可以视其为一根直线,即风险数轴。数轴上标有若干可能与风险转移有关的点,如:合同订立,特定化(归于合同项下),交付,买方实际占有等,当然在具体案例中可能只有一个点是发生风险转移的点。

二.有关风险转移的三种理论及评价

多年来,学者们就风险转移提出过不少理论,其中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种: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理论;风险随所有权转移理论;风险随交货转移理论。

(一)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理论

这一理论为罗马法和现代瑞士法所接受。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可以更好的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反对者则认为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就意味着卖方丝毫不承担买卖过程中的货物损失风险,对买方不公平。而且当货物尚在卖方的掌管下货物发生损失,有时会很难分清是属于风险损失还是由于卖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笔者认为这一理论有其可取之处,也有其不足之点。可取之处即上文提到的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因为合同一经成立,标的物不在其掌管之下,就意味着买方要承担更大的风险。但是合同的订立是否应导致风险转移不应一概而论,而要根据当事人因合同订立这一事实而产生的对物本身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系统去考虑。因为风险从本质上说是存在于物本身的,要当事人承担风险其实就是要其承担一种物上的义务,而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称的原则,要对物承担义务势必要对其享有某种权利,反之亦然。

具体说来,如果依法律或约定,合同订立后所有权转移或者买方得到一种可以对抗卖方及恶意第三人的物上权,即如果卖方日后违约不愿将该物出卖或出卖给明知有该合同的人,买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物,以达到合同效果。这样的话,买方就应承担风险。但如果依法律或约定合同订立后买方享有的只是一般债权,或者只有名义上的物权而实际上没有相应的救济方法为保证的话,因无救济则无权利则不应承担风险。

(二)风险随所有权转移理论

风险随所有权转移理论是英国、法国等国家的观点。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第一,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只有所有权人才是该物的最终受益人。按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既然享有权利,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转让标的物所有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特征和法律后果。而从根本上说,风险或利益都是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第三,风险转移的直接法律后果最终体现在买方是否仍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价金的问题上。在买卖合同关系中,买方承担价金支付义务的根据是卖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反对者则认为,这种观念来源于古代奴隶制时代建立在现货买卖基础上的所谓所有者承担风险的陈腐观念⑤。它显然不能适应绝大部分商品交换以期货形式交易,由独立承运人用先进运输方式运送货物以及货物单据化的时代。在当前,国际货物买卖大部分是通过信用证或托收方收付货款,卖方在交货以后的一段时间内保留货运单据作为收取货款的担保物权,如果按上述规则衡量,则卖方会因保留对货物的处置权而没有转移所有权从而要承担货物在交单以前的风险,这种结论显然有悖于当代国际贸易的实际做法⑥。笔者认为这一理论最大的弊端在于: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因此,以所有权的转移来决定风险转移的做法是不可取的⑦。当然,这一理论也并非一无是处,其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思想就是值得借鉴的。

(三)风险随交货转移理论

这一理论有人又称之为控制论或支配论,它可以说是当今占统治地位的一种关于风险转移的学说。持这一观点的人大都认为其理论基础是:谁最能保护货物免受损失,谁就应承担风险。通常谁占有货物谁就能较好地保护货物,因此法律就规定由他承担风险⑧。风险随交货转移规则虽然已在许多国家的立法得到体现,但其理论却有着严重的缺陷。

用这种实际控制论去解释不涉及独立承运人运输的交易也许是真理,但如果涉及这种运输呢当货交独立承运人后,依据合同,这常常就是交付行为,这种情况下虽然已经脱离了卖方的控制,但也并未为买方实际控制。再说风险涉及的只是意外损失⑨,即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损失,对于这样的损失即使是实际占有者也谈不上更能保护货物免受损失,更何况,如果真要以控制标准来确定风险承担的话,为何不由承运人承担呢

风险随交货转移规则,不仅理论上有缺陷,实践中也可能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让我们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1,甲乙双方签订了一项1800吨大米的买卖合同。甲为卖方。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如约将大米通过铁路办理托运,可就在办理完托运后的第五天,甲方得知乙方已是债台高筑,出现信用危机。甲方担心乙方不能如约付款便以不安抗辩权为由请求铁路法院在中途扣下这批大米。铁路法院经研究作出于丙地执行扣留的决定后得知该车因前方路基被洪水冲毁被迫停于丁地。数日后到达丙地,甲方代表与铁路法院工作人员准备执行时,发现大米已经有部分渗水变色,甲方代表将该情况通知甲方后,甲方立即作出撤回申请的决定,铁路法院批准后停止执行,大米随车运至乙地,并未因执行耽误行程。乙方在收货时发现损失惨重,双方对损失承担发生争议,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并在法庭调查中乙方得知有申请扣留这一情节。

本案中合议庭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虽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付是风险转移的界点,但本案中有一特殊情节申请扣留。而且甲方在丙地得知货物已损,如运至乙方将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但甲方没有采取措施,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协助义务。如完全按交付主义来确定风险承担明显不公。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2条和145条之规定风险由交付时转移,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则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即交铁路运输后转移。甲方虽有申请扣留的情节但与风险没有因果关系且执行行为没有对货物的运输产生实际的影响。故风险应由买方承担。

在本案中,第二种意思严格以法律为准绳作为判决来说无可厚非,但这样的结果即使用一般百姓的眼光来看其显失公平性也是无疑的:甲方在认为自己利益可能难以保证时,可以动用司法程序加以保护,而发现货物已受损时,又可以立即撤回申请,将风险推得一干二净,这对买方很不公平。

不过,虽然风险随交付转移规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有不足之处,但它毕竟是现代社会较为流行的做法,所以一定有其科学性即: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某一固有的规律。所以有关风险转移的新理论不但要在理论可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中也要与依风险随交付转移规则而得的结果基本一致。笔者提出的物上权优势方承担原则就有这种特点。下文将对其做详细论述。

三.关于风险转移的新理论物上权优势方承担原则

(一)物上权优势方承担原则的含义及理论依据

所谓物上权优势方承担原则是指:买卖合同货物损失的风险应由在风险事故发生的前一刻对该物本身享有物上的权利,且该物上权在某种意义上对于对方来说具有一定的优势的一方承担。这一原则的理论依据是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在解释其理论依据之前需要先明确一个观点:风险是物之风险,即风险从根本上说都是存在于物本身的。前文在论述风险的特征时说过,风险具有客观性、不间断性。而这一特征是来源于物本身的,它与买卖合同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换句话说,对于一切物来说,不论它是否成为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否已被归于合同项下,其因意外事故而毁损、灭失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不间断的。之所以要把这一观点澄清是因为风险还可以在另一层面上,即交易层面上谈。如我们常会说这笔买卖风险很大。这里的风险可能是指意外货损的可能性,也可能是指因市场因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其它不利结果的可能性。这个层面上的风险显然不是我们这里要研究的问题。

既然风险是物之风险,那么承担风险的人就是对物本身承担了义务,而对物本身承担了义务,依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就应对物本身享有权利。假如双方对物本身享有权利,风险承担者的物上权相对于对方来说必然是具有某种优势的。

(二)优势的判断

物上权优势方承担原则,从理论上说是不难理解的,但马上一个极为现实的问题就摆在了面前如何判断优势。

经过长时间的分析研究,笔者认为优势判断的基本标准应该是物之流向性。但为了方便起见,当货物为卖方实际控制是还可以用实在物权标准来判断。

1.物之流向性标准

所谓物之流向是指在没有风险事故和其他人为因素干扰的情况下,物的流动方向。而物之流向性标准就是依据该方向来确定风险承担,即流向谁,谁承担。

之所以将物之流向性作为判断标准是因为:

(1)流向性是买卖合同、项下货物的共性

因为买卖合同的目的就是将卖方所有的物转为买方所有。某物一旦归于买卖合同项下其流向性就确定了。只是如果货物仍处于卖方实际控制下时,由于卖方可能随时改变物之流向,而对物之流向事前也许也无任何表示,姑这种情况下通常不是用这一标准而是用实在物权标准来判断,对这一标准下文将再详述。

(2)流向性表示被指示方具有优势

这是因为当物有流向某方的趋势时,说明该方对物引力更大,物上权具有优势。这一点从生物学、物理学和哲学中也可以得到应证。生物学在论及植物生长时,常会提到这样一个概念顶端优势,而顶端的优势所在就是对营养物质的引力。在哲学中我们说新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而这种优越性的表现就在于其代表了事物发展的方向。

(3)风险事故直接阻却的就是物之流向

风险事故如果说是让货物灭失,其对物之流向的阻却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是使货物损毁,它也是对原物流向的阻却。

(4)买方的物上权来源于物之流向

当买方并不实际占有货物时,买方所拥有的物上的权利只能是一种物上请求权而能直接表示这一权利确实存在的就是物之流向。

(5)公平合理,简单易行

这一标准不仅有物上权优势方承担原则做为理论基础,在实践中也可以避免以交付为标准而产生如案例1中显失公平的情况发生。因为依物之流向性标准,当扣留申请被批准后物之流向就发生了改变,不再指向买方而是卖方了,这之后的风险就应由卖方承担。

2.实在物权标准

当货物为卖方所实际控制时,物之流向性标准从理论上说也是可行的。因为某一货物一旦归于合同项下,其流向性也就确定了,但由于该物仍由卖方实际控制,故其流向,尤其是种类物,是可能随时被卖方改变的。对于风险承担这个本来就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来说,再加诸这么多不确定因素是十分不可取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要用另一标准实在物权标准。

所谓实在物权标准是指:当货物为卖方所实际控制时,如果依法律或约定可以推出:若卖方违约买方可以依合同向法院实际执行该物,则说明买方因合同的订立享有了实在物权,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反之,说明实在物权仍由卖方享有,风险仍应由卖方承担。

这一标准也是符合物上权优势方承担原则的。因为拥有实在物权的一方,其物上权相对于对方来说是有明显优势的。

(三)具体适用物上权优势方承担原则

理论最终要能指导实践才有真正的价值。前文提到过:有关风险承担的新理论不仅要能自圆其说,而且其具体适用结果也要与依现代通行的交付主义原则而得的结果基本一致。前文已从理论上自圆其说,下文将对其适用结果进行研究。在下文的研究中,将用到上文提到的一个研究工具:风险数轴

如图:

______风险1______ 风险2_______ 风险3_____

合同订立 特定化 交付 买方实际占有

上图是十分典型的涉及运输的种类物买卖的风险数轴,箭头方向表示时间的流向。

在这个风险数轴上有两段的风险承担是没有争议的,一段是合同订立的左边由卖方承担;一段是买方实际占有的右边由买方承担。所以真正有研究价值的就是风险1、风险2、风险3。

我们先看风险1,由于是种类物,在特定化之前买方不可能对卖方所占有的物享有物上的权利,自然就更谈不上优势了,所以依物上权优势方承担原则风险由卖方承担。

再看风险2,由于货物仍处于卖方实际占有之下,物之流向性可能因卖方的行为随时改变,难以判定。而通常情况下各国法律在此时对买方的保护只是债权方法,所以买方也不享有该特定化后的种类物的实在物权,故风险也应由卖方承担。

再看风险3,此时物之流向已确定,即使卖方保留了处置货物的单据,或合同约定了货物之所有权保留条款,只要他未利用其改变物之流向,风险就仍应由买方承担。但有一点必须指出:如果卖方利用那些单据或合同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或司法程序等方法改变了物之流向那么风险承担者也应随之改变,如案例1中,风险应由卖方承担。这一点与交付主义不同,但这也正是新理论的优势所在。以为二者孰优孰劣在案例1中一目了然。

下面再以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下称《公约》)为蓝本逐一论述。

《公约》第四章为风险转移包括五条(6670)

第66条:

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

此条内容为风险转移后的法律后果。即一旦风险由卖方转至买方则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不因风险事故而消灭。这一点其实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如果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因风险事故的发生而消灭,则说明损失仍是由卖方承担的,即风险并没有转移。

第67条:

(1)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

(2)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

本条第二款表明风险转移前必然要进行特定化,归于合同项下。以物之流向性标准得出的结果也是如此,因为只有归于合同项下,流向性才可能确定。

第一款以交付为风险为风险划分的标准,在通常情况下与物之流向性标准所得的结果是一致的。因为只要卖方不利用保留的单据或司法程序,物之流向在交付时就确定了。但是如果卖方通过某种方法改变了物之流向,那么,物之流向性标准就较之于交付主义更为科学了(见案例1)

第68条:

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

本条是路货交易之风险转移的规定。从本条中我们不难看出,依《公约》路货交易风险转移的原则为:合同订立时风险转移。这与依物之流向标准得出结论是一致的,因为合同一经订立物之流向就确定了。

至于其但书部分,则完全是出于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如举证不能等情况而设计的,目的是扩****官的自由裁量权,以求对特殊情况的公平处理,它并不是风险转移本身应研究的问题。而且,这一但书也并未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如我国的《合同法》就无此规定。而施米托夫在对美国《统一商法典》作的正式评述中更是明示禁止⑩。

第69条

(1)在不属于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或如果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

(2)但是,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时,风险方始移转。

(3)如果合同指的是当时未加识别的货物,则这些货物在未清楚注明有关合同以前,不得视为已交给买方处置。

本条中第(3)款与第67条第(2)款虽然表述不同但作用是一致的即特定化是风险转移的前提,这一点的理由已论述过。

第(1)款的前一部分,即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风险转移,是没有争议的,而后一部分即买方违约不接受货物,自货物交给它处置起风险转移。这一点也是不难理解的,因为交其处置后流向性就已确定了,其物上权的优势也是一目了然。第(2)款也不难解释,因为交其处置后流向性就已直接指向买方。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如果买方违约不接受货物后,卖方采取的不是交由其处置而是运回或运至其它地点,而且这种运输已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完全出于保护货物之目的而采取的运输为必要限度),或卖方已明确表示要将其另行处理,则风险应再次转移,依据依然是流向性。

通过以上论述,说明物上权优势方承担原则,符合这两项标准:一是能自圆其说;二是在具体适用上与现代通行做法基本吻合,而不同之处正是其优越性所在。

总 结

本文从分析风险的特征入手,得出风险是物之风险,承担风险就是承担物上义务的结论。继而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推出承担风险者必然对物要享有某种权利,而且相对于对方来说有某种优势。在对优势的判断上,引入物之流向性的概念,而且认为流向性指示方即为优势方。在分析过程中又引入风险数轴的概念,作为分析的工具。最后又以《公约》为蓝本进行适用性验证,得出:物上权优势方承担原则,符合这两项标准:一是能自圆其说;二是在具体适用上与现代通行说法基本吻合,而不同之处正是其优越性所在的结论。

货物买卖合同 篇6

买 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__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__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____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 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7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货物买卖合同 篇8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_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货物买卖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乙方(买方):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内容: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规格:

型号:

品牌

生产商:

数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每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成立根本性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未交货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未付货款部分%的违约金。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人民币(大写)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且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人民法院。

十六、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货物买卖合同 篇10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_____%,计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 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货物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卖方):电话:地址:乙方(买方): 电话:地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品名、数量及规格乙方在甲方商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买玉雕工艺商品(小平安牌(吉祥件)600件。

二、付款方式商品总价款:伍XX万肆仟捌佰圆整(:564800.00元)。乙方验货后采用现金形式支付甲方60%,剩余40%货到付款。

三、包装方式按传统包装(外包装木箱,内包纸绢)由XX负责包装。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货到新XX如出现破碎,或与原货不符,由甲方负责,新XX交货后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五、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所销售商品品质和质量。甲乙双方在签定买卖合同前无异议,合同立即生效。

2、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后,双方无异议签字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签订日期:年____月 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10篇


我们常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在学习工作中,幼儿园教师有提前准备可能会使用到资料的习惯。资料一般指生产、生活中阅读,学习,参考必需的东西。参考资料可以促进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的提升。你是不是在寻找一些可以用到的幼师资料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货物买卖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货物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申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货物买卖合同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写字楼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写字楼______层,写字楼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 写字楼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写字楼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写字楼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写字楼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写字楼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写字楼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写字楼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写字楼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写字楼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写字楼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写字楼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写字楼,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写字楼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 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货物买卖合同 篇3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甲方(购买人):

乙方(供应商):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4

需方: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商品明细(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执行。

(2)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第五条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需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供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需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供方方支付违约金。

3、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供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4、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5、需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供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供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需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供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重新包装的,供方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需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赔偿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供方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2_日,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供方索赔。

5、供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需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供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供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供方提前交货的,需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货。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应在发货前与需方协商,需方仍需要货物的,供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需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供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供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供方发货。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 篇5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该信用证在____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 .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 米,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货物买卖合同 篇6

甲方:东莞市正同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DG20xx0002A 乙方:杭州新东林食品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xx-3-11 根据供需双方要求,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以下购销合同内容:

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此合同内容和条款经双方签定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 生产要求:1.材料为身,底,盖,内盖全部为0.23MM马口铁;尺寸按照乙方要求的50*50*128MM制作。2.印刷为:罐身,外面白磁+4色+2专+光油(含激凸);外盖,外面白磁+1色+光油(含激凸);底部分:外面白磁+光油;内盖部分:双面光油(含激凸); 3.大货松紧度保持一致。4.表面光滑,不可有划痕,刮花,污渍,生锈,凹凸不平等质量问题。5.所有产品的细节处需与确认的样板保持一致。

二、 质量要求:甲方应严格控制产品质量,质量标准参考行业生产标准和客户确认样.

三、 包装要求:每个罐子入胶袋,平卡分层,再入B=B外箱。100个/每外箱;

四、 付款:确认合同后,乙方支付模具费13500元和样板费2500元,确认样品后支付大货(正方罐含内盖)款30%作为定金,退回部分样板费1000元(可从定金中扣除),大货(正方罐含内盖)出货前支付余款。

五、 样板确认以双方邮件为准:甲方: 乙方:

六、 货款收取:乙方将货款直接银行转账至甲方以下指定公司公帐帐号;甲方帐号如下: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塘厦支行营业部 公司名称:东莞市正同实业有限公司 税务识别号:441900692431361 基本帐号:190010190010031525

七, 交期:模具和样板的交期为在收到模具费及样板费日起15天内交样板,剩余订单交期为收到30%订金和样品确认后 16 天内货送工厂,由于甲方交货延期或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 此报价为含税17%的增值税,所有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 保密要求:甲乙双方不得向任何其它公司或个人提及此合同涉及的相关内容。甲方拥有对印刷品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将设计内容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因知识产权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 合同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定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要求修改,须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双方书面同意后,修改才能生效,合同签订后不得随意取消. 经双方约定,若乙方单方面取消订单,则需支付甲方为订单已支付的全部相关费用

十一. 执行合同若发生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解决。

十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今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三.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 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 6月 30日

十五. 样板收货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06号201室;正货收货地址:杭州市临安市龙岗镇龙都街888号

请甲方签字盖章确认请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

2、货物验收方法:_;

3、货物具体验收标准: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单价:人民币_元;总价:人民币(大写)_(¥元)

2、货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作为预付款。

(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货物和甲方认可的增值税发票以及由最终用户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的货款。

(3)合同金额的_%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如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卖方出售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应对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卖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或买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货款,应每日按迟延部分货款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货物买卖合同 篇7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农作物种子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订购以下品种、数量、质量和价格的种子:

二、供方对以上种子出具农作物种子检验证书(标明种子实际质量指标)供需方复检,需方收到货后15天内,对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的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供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三、调运种子前,供方要按需方要求,出具种子经营许可 证复印件、发货时需方与供方对每批种子共同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于生产收获结束。

四、供、需双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等供货、付款,如有变化,供、需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合同,否则,视一方为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违约金额10%经济损失费。

五、所需供品,乙方根据当地生态类型进行合理布局,若由于越区种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如种子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由甲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外增加补充条款,增补条款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8

合 同 编 号:

出卖人:合同签订地: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产品的质量标准按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付款时间: 3.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3.3买受人应以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的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承兑须得到出卖人认可) 3.4买受人延迟付款或付款不足,则出卖人的交货日期也相应后延。在买受人未付清出卖人全部款项前,合同中所列货物产权属出卖人所有。 第四条 产品的交付

4.1出卖人交货不迟于 年 月 日。随机备品按出卖人装箱单,产品按出卖人规定的包装标准送货。

4.2运输方式:;运费由 方承担。 4.3交货地点:

4.4收货人:收货人为买受人。如买受人指定其他第三人收货,应向出卖人出具买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交货。

4.5产品所有权自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所有 第五条 货物的验收和对产品的异议处理

5.1 验收时间:买受人应在收货后日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和包装物情况进行检验。 5.2 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5.3 买受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在日内向出卖人提出异议;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视为所交产品检验合格。

5.4 买受人因使用、保管、储存不当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出卖人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异议后,将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经合同双方确认或由第三方技术质量检验机构认定属出卖人责任的,出卖人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6.1 出卖人负责产品的调试,产品保修期为一年。

6.2 买受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产品,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止使用并封存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并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将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经合同双方确认或由第三方技术质量检验机构认定属出卖人责任的,出卖人负责修理。

6.3 保修期内,产品因买受人使用、保管、储存不当或其他非产品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出卖人负责修理的,买受人应支付材料及相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买受人如拒付货款及相关费用或延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8.2 出卖人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属出卖人责任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使用的,由出卖人负责退换。

8.3 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产品总额5%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诉至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签字加盖公章,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9.4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货物买卖合同 篇9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项执行:

⑴按照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⑵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约定时间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允许甲方顺延交货日期15天)。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

3、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乙方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乙方自愿放弃主张定金责任。

2、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货物,应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自提货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以实际逾期提货天数,每日按货物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___%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

3、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也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货物买卖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142688

买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用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

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NA____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地 点:_______

货物买卖合同范例


栏目小编将带您探索“货物买卖合同”的背后故事请跟随我们的脚步,请您认真阅读同时收藏本文备用。当工作中想要与对方进行合作洽谈时,学习合同就成了每个劳动者都要去做的事情。因为签约合同是十分重要的。

货物买卖合同(篇1)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就甲乙双方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标准

1、货物名称:

2、货物规格:

3、货物质量标准:

第二条货物数量和计量单位

1、货物数量:

2、货物计量单位:

量的规定:卖方代办运输的,运输途中允许货物有%的自然增(减)量,交货数量允许有%的合理磅差,结算时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第三条价格和货款支付

1、单价: 总价:

,剩余货款于收到货物之日起。

第四条货物的运输和交货方式

2、交货时间:

,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履行付款义务。

第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或者拒绝供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物价格总额%的'违约金。

型号和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之约定,否则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者包修,并承担因为修理、调换或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其他

第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逾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按逾期款额的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其他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式

对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补充与附件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达成补充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货物买卖合同(篇2)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样式二)

合同

日?期:

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②含硫:重%?最高0.9gb?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gb?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_________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吨

第2季度吨

第3季度吨

第4季度吨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XX公司为受益人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

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买?方:

在确认日期前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

地?址:北京西郊地?址:

电报挂号:sinochem?beijing电报挂号:

电?传:22243?chemi?_____电?传:

22553?chemi?_____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由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当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除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

在装运期前3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_____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

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_________-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协议签订后,卖方需积极、及时的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交由买方占有、使用。若在约定时间内卖方无故拖延交付或拒绝交付,或是卖方的责任导致车辆在约定之时不能过户。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20XX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_____)以及tovalop协定。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

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_____: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不向法院申诉。_____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_____协会根据该协会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货物买卖合同(篇3)

日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如果货物任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

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过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_____费由买方承担。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___天的保证期。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方:

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_____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传:22243 chemi cn 电传: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鉴: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______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

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XX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④本合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20XX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20XX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货物买卖合同(篇4)

合同号:

签字日期:

买方:中国公司

(电报挂号: 电传号: )

卖方:×国公司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装船时间:

6.装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0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10.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3)装箱单五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四十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三十一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 月。

14.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补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两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 卖方:

中国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人:(×××律师)

(签字)

货物买卖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甲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代表。乙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代表。 目录第一条 合同标的第二条 技术资料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第四条 设备质量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第六条 保证第七条 不可抗力第八条 仲裁第九条 通知第十条 语言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甲方___(供方)与乙方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条 技术资料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独联体东海岸___港。自设备从船舷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发货前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发货单证包:(1)发货帐单(三份)(2)海运提单(3)装箱单(4)保险单第四条 设备质量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1)发货帐单(3份)(2)海运提单(3)装箱单(4)保险单第六条 保证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月内正常工作。第七条 不可抗力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1/2

货物买卖合同(篇6)

一.有关风险转移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对于风险一词许多学者都对其下过定义。我国台湾学者钱*成认为:风险是指双务契约当事人一方之债务,因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致给付不能时,其因此项事由所产生损害之状态③。而我国学者沈*明对其下的定义是: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以及不属于正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④。以上定义有可取之处,但笔者并不完全赞同。因为“风险”一词至少有两层意思:一是风险事故造成货物损失的可能性;二是因风险事故造成的实际货物损失。具体取何种含义应视情况而定。如当我们说“这种行为将加大货物的风险”或“风险于交付时转移给买方承担”时用的就是第一层意思;而如果我们说“因为火灾发生在交付之后,故该风险由买方承担”时,用的则是第二层意思。

所以对买卖合同中涉及的“风险”一词恰当的定义是:归于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遭受的损毁、灭失或这种损毁、灭失的可能性。

作第一层意思解释时(意外货损的可能性),具有以下特征:1.客观性。即货物因意外事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是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消灭的。人们虽然可以用各种方法对货物采取保护但意外损失的可能性却是始终存在的。对这一性质的理解十分重要,这是下文一论断“风险是物之风险”的理论依据。2.不间断性。即这种损失的可能性是始终存在的。要直至物在事实上消灭才有可能消灭。如果我们说“客观性”是说明“风险无处不在”的话,“不间断性”就是说明“风险无时不有”。

当作第二层意思解释时(风险事故造成的实际货损)则有以下特征:

1.它是一种意外损失。

2.风险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

3.损失是发生与合同项下的货物。

(二)风险承担与风险转移的关系

这是两个联系紧密但又并不重叠的概念。因为风险的存在是不间断的,所以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根数轴,笔者称其为“风险数轴”。风险承担要研究的是数轴上的段对应的当事人,即该段的风险由谁承担;而风险承担要研究的'则是数轴上的点,在该点的两侧,风险对应不同的当事人,其研究的目的就是精确地找出这一点。这两个概念虽不等同,但若离开了风险承担去谈风险转移就会出现空中楼阁之势无以支撑;而若离开了风险转移去谈风险承担又难免出现因界点模糊而无法确定当事人,最终达不到研究的目的。而“风险数轴”正好可以将它们统一到一条直线上进行研究。

(三)风险数轴

对于“风险数轴”笔者并不打算下一个严格的定义,而是只将其含义做一个解释。如图:

_______>>>风险1_______>>>风险2________>>>风险3______>>>

合同订立特定化交付买方实际占有

如上图所示,由于风险的不间断性我们可以视其为一根直线,即“风险数轴”。数轴上标有若干可能与风险转移有关的点,如:合同订立,特定化(归于合同项下),交付,买方实际占有等,当然在具体案例中可能只有一个点是发生风险转移的点。

二.有关“风险转移”的三种理论及评价

多年来,学者们就“风险转移”提出过不少理论,其中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种: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理论;风险随所有权转移理论;风险随交货转移理论。

(一)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理论

这一理论为罗法和现代瑞士法所接受。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可以更好的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反对者则认为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就意味着卖方丝毫不承担买卖过程中的货物损失风险,对买方不公平。而且当货物尚在卖方的掌管下货物发生损失,有时会很难分清是属于风险损失还是由于卖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笔者认为这一理论有其可取之处,也有其不足之点。可取之处即上文提到的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因为合同一经成立,标的物不在其掌管之下,就意味着买方要承担更大的风险。但是合同的订立是否应导致风险转移不应一概而论,而要根据当事人因合同订立这一事实而产生的对物本身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系统去考虑。因为风险从本质上说是存在于物本身的,要当事人承担风险其实就是要其承担一种物上的义务,而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称的原则,要对物承担义务势必要对其享有某种权利,反之亦然。

具体说来,如果依法律或约定,合同订立后所有权转移或者买方得到一种可以对抗卖方及恶意第三人的“物上权”,即如果卖方日后违约不愿将该物出卖或出卖给明知有该合同的人,买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物,以达到合同效果。这样的话,买方就应承担风险。但如果依法律或约定合同订立后买方享有的只是一般债权,或者只有名义上的物权而实际上没有相应的救济方法为保证的话,因“无救济则无权利”则不应承担风险。

(二)风险随所有权转移理论

风险随所有权转移理论是英国、法国等国家的观点。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第一,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只有所有权人才是该物的最终受益人。按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既然享有权利,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转让标的物所有权是买卖合同的主要特征和法律后果。而从根本上说,风险或利益都是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第三,风险转移的直接法律后果最终体现在买方是否仍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价金的问题上。在买卖合同关系中,买方承担价金支付义务的根据是卖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货物买卖合同(篇7)

19__年__月__日__为卖方和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

2.产地:____

3.数量:____

5.合同价格:____fob____

6.包装: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条 不可抗力: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条 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 市用  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

买方:____卖方:____

证人:____证人:____

货物买卖合同(篇8)

合同编号:

货品交易

合 同 书

项目规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招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商(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招标方选购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签署合同规定。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承包方依据招标方要求给予以下货品,货物名称、尺寸及总数详细“供应一览表”。

文件格式如下所示:

注:供应一览表需附有关服务保证均做为本合同附件。

2、供货数量的正负极尾差、有效磅差与在途当然增(减)量要求及计算方式: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工具:_______(标明由谁负责代办公司运送及运输成本的担负)。

4、保 险:_______(按状况承诺由谁负责购买保险并具体规定投

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交易相关的报关单证的迁移:___________。

第三条 协议总合同款

本合同项下货品总价格为(英文大写)_________rmb。

1、在签订此合同书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向乙方初次支付合同总价格的_________%,即rmb________元,英文大写_________;尾款_________%即rmb________元,英文大写_________,于货品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

2、承包方需要在签署此合同书并供货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结束以下文件材料,由甲方计财处拨款账款:

(1)由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宣布税票,包含增值发票、普票和定额发票;

(2)经招标方盖公章确定的发票影印件;

(3)经招标方签署的验收报告单或县区签收单。

(4)合同副本。

3、合同规定总工程款是货品设计方案、生产制造、外包装、仓储物流、运送、安装及验收合格以前及保修期内备件发生的全部价税合计花费。

4、合同规定总合同款包括承包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维修服务花费。

5、合同规定执行期间合同书总合同款不会改变。

6、支付采用下列第

(1)现钱

(2)银行汇票

(3)支付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户:

第四条 支配权确保

承包方应保证买家在使用该货品或其一切一部分时不会受到第三方明确提出侵害其专利、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的提起诉讼。一旦出现侵权行为,承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从而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招标方给予赔付。

第五条 品质保证

1、承包方所提供的货品理应达到下列质量标准质量要求,则按国家相关单位全新颁布的标准及标准为标准。)

2、承包方应保证货品是全新升级、未使用过的正品达标真品,并符合实际合同条款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规定。承包方应保证其给予的货物在合理组装、正常启动和保养条件下,则在使用期限内具有良好的特性。

3、除合同书另有规定外,承包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均应按国家或部门的标准的安全措施开展外包装。如果没有技术标准的,双方约定的该外包装应适应于长距离运送、防水、抗震、防锈处理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品安全性高质量运到指定地点。因为外包装不当所引起的货品损害均由

承包方担负。每一外包装模块内要附详细的货运单。包装制品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担负。

4、因货物的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理应邀约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品品质进行鉴定。货品符合规定的,鉴定费由甲方担负;货品不符产品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担负。

5、双方约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内,承包方解决因为设计方案、技术或原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一切不够或常见故障承担,因而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包方允许依照下列方法负责任:

(1)承包方允许退换货并把钱款退给买家,并承担从而发生的一切损害和费用,包含贷款利息、汇款手续费、运输费、保险费用、检测费、堆存费、装卸费及其为保护退还货品所需的其他必要花费。

(2)依据货品拙劣水平、毁坏水平及其招标方退还货品所遭到损失的额度,经交易双方商谈减少货物的价钱。

(3)用合乎合同条款的规格型号、质量和技术性能新的零件、构件和/或机器设备来拆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复缺点一部分,承包方应承担一切花费和风险并压力买家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花费。与此同时,承包方应相对增加修复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货物的交货工程验收包含:型号规格、规格型号、总数、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不是完好无损。

2、承包方应先所提供货物的零配件(含装箱清单、使用手册、原装保修单、任意材料)及任意工具等交货招标方;承包方不可以详细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报关单证和工具的,视作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承包方承担补足,因而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担负相关的合同违约责任。

3、招标方应当在交货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商品开展工程验收;必须承包方对商品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招标方需在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定验收报告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业主在工程验收中如发觉货物的种类、型号规格、规格型号、颜色和质量违反规定或承诺,需在妥为存放货物的与此同时,自收到货品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质疑;在托收承付结算期内,业主有权利不付合同约定的余款。

5、承包方在接到招标方书面形式质疑后,需在_____日内承担解决并通知招标方处理情况,不然,即算作默认设置招标方提出的质疑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维修服务

1、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要求及其合同书应附的“服务保证”提供帮助。

2、除前款规定外,承包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货物的当场组装、调节和/或运行监管;

(2)就货品的安装、运行、运作及维护保养等对招标方人员进行免费技能培训。

第八条 合同违约责任

1、招标方在合同同按时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品、不付货品款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贷款逾期取货一部分钱款额度每日千分之一____测算 2、承包方贷款逾期供货的,应按照贷款逾期供货额度每日千分之一____测算,向甲方付款贷款逾期供货的合同违约金,并赔付招标方因而所遭受的损害。如贷款逾期超出___日,业主有权利解除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害向乙方理赔。

3、承包方所交付的货品种类、型号规格、规格型号不符合同条款的,业主有权利拒绝接收。招标方拒绝接收的,应根据详细情况,由乙方承担退换或保修,并承担维修、替换或退换货而付款的实际花费。退换、维修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业主有权利终止合同,承包方理应退回招标方早已付款的金额

4、在承包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质量保证期内(取二者中最长的限期),如经承包方2次检修或更换,货品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招标方有权利退换货,承包方应退还所有钱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格 %的合同违约金。

5、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规定和“服务保证”给予伴随服务/售后维修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担负合同违约责任。

6、承包方提早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与其种类、型号规格、规格型号、颜色、品质不符承诺,招标方在代保管期内具体支付的存放、维护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招标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害,均应由乙方担负。

7、货品误发交货地址或提货人,承包方除应承担运往合同条款的交货地址或提货东妖神记,还应承担招标方因而多付款的实际有效费用和贷款逾期供货的合同违约金。

8、承包方提前供货的,招标方收到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合同规定自取的,业主可回绝取货。承包方贷款逾期供货的,承包方需在送货前与招标方商议,招标方仍需要货物的,承包方应按数补缴,并承担贷款逾期供货义务;招标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承包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承包方,申办终止合同办理手续,逾期不回应的,视作允许承包方送货。

9、其他:_______________。

10、承包方在担负以上一项或多种合同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招标方解除合同的以外)。招标方未能及时追责乙方的任何一项合同违约责任并不是说明招标方舍弃追责承包方此项或其他合同违约责任。

第九条 倒闭解除合同

假如承包方倒闭或无清偿能力,招标方可无论什么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解除合同且不给承包方赔偿。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干扰招标方早已采用或即将采取的一切行为或防范措施的权力。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停止和出让

1、对合同的一切改动和变动,合同书一方须向另一方传出书面形式通知,并得到另一方的允许。

2、一切对合同规定的变更或改动均须双方签署书面形式合同补充协议。

3、没有经过招标方容许,承包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出让其应履行的附随义务。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1、合同规定中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交易双方在缔约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而且它产生以及后果是避免不了和没法克服的事情,例如战事、比较严重火灾事故、洪水灾害、水灾、强台风、地震灾害、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动和修改等。

2、因为不可抗拒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受不可抗拒危害一方应该马上将不能执行合同规定的事实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拒产生之日起 15 日内给予相关有关政府机构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3、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阻拦、限定、延迟时间或影响彼此执行合同规定,合同规定执行时间可根据中断的时间相对应延期,免去彼此因不可抗力所延迟时间或阻拦的部分合同的效力义务,可是,彼此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或解决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而且一旦该等缘故被清除,则彼此应就合同的效力及后期难题进行协商,依照该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拒的,仍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处理合同纠纷案的方式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环节中发生的一切异议,由双方立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协商一致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诉讼。

2、仲裁费由败诉方压力。

3、诉讼期内,除正在进行诉讼一部分外,合同书其他一部分执行。除非是诉讼一部分与合同书其他部分的执行存有时间上的依次关联。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承包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给予其诚信经营的证明材料,并作为合同规定的配件。

2、签署合同规定时,彼此确认的合同附件为合同规定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与合同规定具备同,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规定自两方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起效。

4、合同规定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计委计财处归档。

招标方(购买人): 承包方(经销商):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篇9)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乙方:

日期:

货物买卖合同(篇10)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

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_____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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