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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合同

发布时间:2023-07-27 维修合同

维修合同14篇。

不为明天做好准备的人是没有未来的,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幼儿园教师经常会提前准备一些资料。资料所覆盖的面比较广,可以指学习资料。有了资料才能更好地安排接下来的学习工作!那么,关于幼师资料你了解哪些内容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维修合同14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维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维护甲方空调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维修未来城市婴儿天地商场一至三楼的中央空调和排气系统;

二、乙方维修内容如下:

清洗和维护冷却系统(包括主机冷凝器、冷却塔和冷却管);清洗和维护冷冻系统(包括主机蒸发器、锅炉和冷冻管道);风机盘管的清维护;空调系统维护一年。

三、乙方保证于20xx年5月20日前完成第一次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自空调全部交付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应及时免费保修。

四、乙方必须确保空调拆卸后完好无损,并在维护期间保存和拆卸空调配件,以确保维护后的安装和固定。如配件丢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如果商场空调出现问题,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乙方应承担重大事故。

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维修工作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更换不需要更换的空调部件。如确需更换,应通知甲方,确保更换部件与原部件一致或与整机功能性能相匹配。

六、付款方式和金额: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中央空调首次清洁验收后,乙方空调维修费5000元;冬季维修验收后第二次支付4000元;合同到期后第三次支付3000元。总费用1.2万.00元(大写:12000元)注:设备(主机、锅炉、冷却塔、风机盘管等)必须更换配件或维修电机,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清洁空调耗材。

七、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调,作出补充规定,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2

门窗维修合同

甲方: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XXXXXXX

乙方:XXX个人

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为了保证门窗的安全、正常使用及其美观,现在共同签订本门窗维修合同,约定下列条款:

一、门窗维修的内容

1、 甲方将对乙方的住宅门窗进行安全检查、清洁卫生等工作,如发现有损坏或者需要维修的部位,将及时与乙方联系,进行相应的维修和更换工作。

2、 所维修的门窗材料和配件必须经过乙方确认,由乙方提供或双方共同采购。

3、 如需施工,甲方应在施工期间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完毕后做好清理工作。

二、门窗维修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为XX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甲方在核实修理需求后,应于XXX日内进行具体维修,并将维修日期及时通知乙方。

3、 如因天气原因、材料供应问题或者乙方原因等非甲方责任而无法按期维修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重新安排维修时间,以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门窗维修费用

1、门窗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协商过程中,甲方应提供诚实、合理、公正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乙方利益最大化。

2、 如需更换门窗材料和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应在协商中确定价格,严格遵守价格规定,不得违反国家价格政策。

四、门窗维修的保修期限

1、 维修后,门窗设备使用一年内如出现因维修原因造成的故障,由甲方负责免费更换或修理。

2、 保修期内门窗设备的更换或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安排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门窗维修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作,确保维修工作能够按期完成。

2、 乙方应保证门窗的安全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因乱扔、乱砸或者其他不当使用而导致门窗的损坏或者故障。

3、 如乙方需要临时更改维修时间,应提前48小时以上通知甲方,并协商确定新的维修时间。

4、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进行门窗维修工作,并保证维修过程中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5、 如因甲方工作不到位、故意损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利益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以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通过法院解决。

2、 如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出现因一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如因双方合同履行情况不 satisfactory 或维修期限已满而需要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XXX天,双方协商解决费用问题,保证双方利益不受不利影响。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维修合同 篇3

根据贵方 项目的特点以及 电梯行业的规范要求,我们经过慎重考虑,特别向贵方呈送本电梯维护保养的优惠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贵方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我们的基本承诺

1、我们对保养的项目实施每月2次检查和维护,保持电梯有良好运行状态,使电梯达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如承保项目之前非我方保养,须对电梯运行状态进行检查,更换磨损或不良的零部件、及必要大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贵方承担。

3、保养过程中需要更换的磨损件,由我方保养工书面报告贵方,经贵方认可后由贵方自行购买,贵方也可以委托我方购买,但费用由贵方承担,凡未经贵方认可我方自行更换的部件之费用由我方承担。

4、我方应派专人负责管理承保的电梯,制定和实行必要的规章制度,每次保养和维修由贵方派人监督并给予适当的配合。

5、承保的项目如因贵方使用不当,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电梯损坏不在合同范围内, 其修复费用另由贵方承担。

6、我方除每月2次例行保养外,同时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在接到贵方求援电话后一般情况下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最多60分钟内赶到现场。

二、安全责任

(1) 我方在对电梯实施维修保养时发现不可靠或磨损严重的零部件,应及时向贵方提出更换要求,如贵方拒绝更换,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贵方承担。

(2) 我方保养工在保养检修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如果我方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我方负责。其他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责任并处理。

(3)在电梯承保期内,未经我方许可,贵方不得允许非我方专业人员对承保电梯实施任何检查、试验、修理、改动,如果需要更改有关联的建筑物或相关设施,事先通知我方派员到现场配合,并采纳我方认为确保安全提出的建议。

三、贵方每3个月支付一次电梯保养费,支付时间为第3个月的26日-30日,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中止,贵方必须支付合同中止前应该支付的保养费,贵方逾期支付保养费时,我方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并有权暂停对承保项目的保养服务。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保养合同已经超过保养期,且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即中止;

2、因贵方的搬迁、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电梯设备严重损坏,导致无法修复,长期停用,可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终止合同。

4、贵方认为我方的电梯保养工作没有做好,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但前提必须是付清以前所有保养费及购买部件(如有)的费用后才被我方认可,否则贵方应支付我方双倍的保养费和由此引起的(如法律诉讼、误工费等)任何费用。

5、贵方多次人为损坏电梯要求我方维修,又不另行支付我方人工费,或者电梯没有损坏而多次打电话要求我方维修人员前往,造成我方损失的,我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

五、贵方自行办理电梯的年检手续,如需我方代办相关手续,政府部门收取的年检费用由贵方承担。

报价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年月日

维修合同 篇4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确保用材及施工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校园房屋维修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花河边小学除教学楼外____大间平房(含所有师生寝室、厨房)房屋维修委托乙方。

二、乙方负责全部维修所需的桁条桷木砖瓦材料以及施工。

三、维修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

四、维修要求:腐烂的桁条桷木必须更换、屋漏重新翻检、沟瓦杂物清理干净,消除所有房屋桷木桁条隐患、换掉硝化严重的墙砖,屋顶不漏水。

五、维修费每间____元,总计_______元,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______元。即完成检修工作初步验收时期。第二次于学期末付______元。直观检验符合质量要求。第三次付______元,一学年后,次年经过雨季检验合格,于______年__月底前付清。分三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某地方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要求复工做好,如果不能复工的地方,甲方有权在维修费扣除相应的费用。

六、合同签订后如果甲方反悔另选他人维修,属甲方违约。甲方支付金______元给乙方。合同签订后,如果乙方反悔不按期维修或不承接维修(因承包其它工程工程量大),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属乙方违约,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给甲方。

七、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安全。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中心校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产品名称、型号、序号、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收费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序号故障原因处理方法维修费零件费返程运费:

差旅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门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维修方式、维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修复设备的交付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需方在按本合同付款后,供方实施维修,在_________日内修复并按第四条中规定的方式寄(送)出。

六、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供方提供三个月的保修。

七、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_________作为附件。

十一、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_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单位名称(章)需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供方代表:需方代表: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纳税登记号:纳税登记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维修合同 篇6

发包方:

承包方: 南京搜全数码产品销售中心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公司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外围设备的维护、保养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义务:

1、承包方本着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在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发包方的设备实施检查、保养,并且建立设备资料。

2、承包方在服务期间派往发包方的技术人员在服务前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如出示名片),如发包对来人身份有疑问,可以先向承包方核实身份后再让技术人员保养设备。

3、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每___周上门为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报修通知(电话或传真)后, 应在约定(或规定)的时间内派技术人员前行发包方单位,及时的为其排除故障(发包方对维修时间与承包方约定为___小时)。

5、在维修过程中,如遇技术疑难问题,现场无法立即排除故障的,承包方技术人员应向发包负责人说明情况,然后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征得发包方负责人同意后实施排除故障。

6、如需更换设备零部件,承包方须提供预算费用及清单,经发包方负责人认可后方可实施更换。耗材及零部件费用由发包方另行支付。

7、承包方有义务向发包方单位提出设备使用与日常维护的合理化建议。

8、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特优的耗材及零部件,并送货上门。

9、发包方在合同期间如需增加设备,承包方有义务为其推荐性价比最好的设备。

二、发包方义务:

1、发包方应当将机器置于安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并做必要的清洁。

2、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的操作设备。

3、保证设备不爱承包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修理、维护、改装、分解。

4、购买并且使用与机器相匹配的耗材及配件,所需耗材及设备维修所需配件必须在承包单位选购。

5、对承包方提出的合理化使用建议合理采纳,避免造成故障。

6、对维护期间维修配件及耗材所发生的费用及时支付给承包方。

三、以下情况承包方酌情收费 :

1、未按使用说明操作,而人为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2、接受承包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的维修、维护、改装、分解。

3、使用承包方以外单位的不正宗耗材导致的故障。

四、其它约定条款:

1、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发包方应向承包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维护费共计人民币___元。维护设备包括:台式办公电脑___台、激光打印机___台、彩色喷墨打印机___台、复印机___台(计数器为___)。

2、如发包方在服务期内增加设备,维护费需双方协商解决。

3、如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要求退还全款,并终止合同。

4、如发包方违约,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已付的维护费。

5、如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技术人员服务不满意,有权要求更换技术人员。

6、发包方如有特殊约定,请附加合同条款。经双方确认后实行。

五、争议解决方式:

关于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友好的解决。如合同不成,双方同意提请南京市江宁区____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到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合同到期后,发包方如需续签合同,请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通知承包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手续。

六、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

发包方: 承包方: 南京搜全数码产品销售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盖章: 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维修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顺利完成本项工程。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

中央空调维修与保养

三、材料供应

全部由乙方负责,工程材料详见清单。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设备运行正常_____日内,甲方付清乙方该工程的全部工程款。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完工。

六、在乙方进入工地内,甲方应做到水电到位,负责工程现场管理。

七、乙方负责安全责任,工具自备。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如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协议形式签订协议,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工程总造价

_______________元(含税价)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合同 篇8

一.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

1.协议范围:

甲方所辖所有设备。

2.工作内容:

甲方所辖所有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调试、操作、突发故障维修、仪表调校、设备改造等工作。

甲方所辖区域内建筑物、护油堤、管架、栈桥、通廊、护栏、工作场地、路面、草坪等附属设施的维护工作。

3.补充说明:甲方若在合同期内增加设备,仍属本合同范围。

二.工作标准:

1.保证所辖设备完好率95℅。

2.保证所辖区域内附属设施完好率100℅。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安排和考勤,负责乙方人员的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劳务费。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库作业安全教育。

3.甲方承担委托设备的备品备件、损坏件等物资采购的费用。

4.甲方承担委托设备在维修协议期内的各种改造费用。

5.甲方负责所辖设备中的车辆、油罐、压力容器、安全阀门、计量仪表等年检费用。

6.甲方负责承建维修作业、备件存放的必备厂房。

7.甲方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及库存管理,并保证购品的出库及时性、可用性。

8.甲方有权审批乙方提出的检修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及乙方提出的大、中维修和设备改造方案。

9.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设备点检、维修、保养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内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提出监督、忠告、表彰、处理。

10.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

11.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对所辖设备设施的突发故障进行即时检修,并对乙方人员可能出现的违章或失职行为作出处罚。

12.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13.甲方承担由于必备物资采购不及时导致影响生产所带来的相关责任。

14. 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员工在合同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的职业道德。

3.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与委托设备相付的维修技能。

4.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仪表工等特殊工种,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5.乙方有义务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的设备管理提出修改建议,协助甲方主管人员进一步完善其设备管理制度。

6.乙方有权参与并协助甲方制定大中维修和工艺设备改造计划及方案,但必须在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7.乙方负责提供维修人员的维修工具;包括电焊、气割、切割、钻床等基本维修设施。

8.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9.乙方须承担因所派人员工作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乙方有权制止甲方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有可能损坏设备的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并及时上报甲方设备主管

11.为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乙方有权拒绝安装使用甲方采购的不合格备件。

12.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记录;认真执行甲方的设备管理制度。

13.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14.乙方负责提供所属维修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

15.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资质证件年审费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6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食住、交通和通讯工具的配备。

17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派维修人员详细个人信息资料。

维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义务,本着合理互利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范围:

二、维修工程服务方式: 包工包料,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并同意的价款为准。

三、工程价格:(大写) ,(小写)

四、合同期限: 本次维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工期约 天。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五、付款方式:施工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一次付清乙方工程款。

六、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责任:

1、本合同性质为承揽合同,施工期间应当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维修工程的质量。

3、会同甲方确定维修方案,并据此进行合理报价。

(二)甲方责任:

1、施工期间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签字。

2、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时支付工程款。

(三)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有合理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须在终止合同前五天当面通知对方,否则终止合同一方将依照合同价款50%支付对方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10

甲方: XXXXXX

乙方: XXX 身份证号:

就甲方XXX楼屋顶修缮事宜经双方协商:

一、甲方要求乙方更换XX楼屋顶约XXX平方米(按实际面积结算),维修单价95 元/平方米,总计金额约XXXXX元(按实际金额结算)。屋顶更换的材料要求 阳光瓦 厚度0.8厘米 。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施工必须规范,不能粗制滥造、野蛮施工;

2.工程质量保质期 10年,若甲方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维修;

3.如果在保质期内工程出现(脱瓦、漏水)等质量问题,乙方因 各种因素无法维修,则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应损失(损失包括应质量问题带来的其他损失)。

三、施工时间及付款方式

施工时间: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付工程款 80% 元,余款三个月试用期 后付清。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规范施工,按照国家的相应的施工规范操作,做好劳动保护,确保施工安全。

2.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施工方的工作人员与甲方没有任何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维修合同 篇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现有设备 台,清单如下:

经双方协商,现乙方愿意将此设备交给甲方做维护保养服务,并达成如下维护服务条款: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从二零一年 月 日起至二零一 年 月 日止。

二、协议金额: 年设备维护费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实行先付费后服务的方式,即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先付 服务费,剩余 服务费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2、补充说明:

四、甲方责任:

1、从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之日起,甲方应免费为乙方解决所签订协议内的所有设备的各种硬件故障(注:如需更换配件,甲方只收取配件费),并免费回答乙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2、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可打电话向甲方请教有关使用设备的各种问题,甲方积极回答并向乙方提供设备保养的各种预防措施。

3、在协议履行期间,当甲方接到乙方打来的维护电话时,甲方短时间内如不能在电话里解决故障问题应在 小时内响应上门服务。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果乙方的设备始终没有出现故障,甲方每 天对乙方设备做例行检查一次。

5、服务电话:13767714741

6、服务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如特殊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例外)。

7、因节假日等特殊原因,甲方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上门服务时,甲方应提前对乙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使乙方设备得到正常维护。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在确认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说明设备的故障情况,给甲方维护人员提供维护现场,积极配合甲方维护人员使其尽快排除故障,使设备正常工作。

2、由于乙方未能友好地配合甲方给维护带来不便,致使维护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付清本期维修服务费后立即生效,到协议期满时自然终止并失效,每份协议均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维修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学校垃圾池旁边围墙存在安全隐患需维修,修教师周转房拆除的围墙需修复,经校委会研究,将围墙建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条款,并形成下述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垃圾池旁边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需推倒重修,教师周转房旁边的围墙需修复。

二、要求:

1、材料:石头、板砖、70号砂浆。

2、价格:砖方:每方___________元。石方:每方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如工程存在问题,能够整改的,要限期整改,不能进行整改的,要拆除重建,否则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其他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完工。如不能按时完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的问题,乙方要立即进行整改。

3、施工期间乙方一定要确保安全,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

4、未尽事宜,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维修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程控交换机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就乙方为甲方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设备(设施)提供维保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保养对象:程控交换机设备(细项附明细表)

2、保养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月,保养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合同金额:收费标准按每月每线为人民币 元。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本合同,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4、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即 元整(¥ 元);在乙方完成全部维修保养服务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即 元整(¥ 元)。乙方须在每次收款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合法发票。

二、工作范围

1、例行检修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乙方必须每月度对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甲方程控交换机设备进行一次例行检修,在每次执行时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执行完毕后应由甲方确认。每次进行例行检查的内容见附表一。

2、维修及服务范围

乙方提供完善的技术咨询及远程遥控式管理,甲方可致电乙方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查询及要求提供服务或技术支援,需维修的,乙方对甲方现有等有关器材进行维修及护理。

3、日常维护

甲方可致电或传真向乙方要求提供现场维修服务。乙方按故障情况安排工程人员对甲方电话系统进行现场或遥控检修,并承诺于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起个小时内进行,并且在个小时内恢复系统的正常使用。

4、紧急维护

甲方之电话系统如发生以下故障:话务台不能操作,所有话机不能呼出呼入,计费系统失灵或超过半数或部以上话机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可要求紧急维修服务。甲方可直接电话通知乙方二十四小时当值工作人员进行抢修。乙方应于接到通知起个小时内安排员工到场处理,个小时内恢复基本使用。

5、配件价格

对代维用户,损坏之配件或电路板,当享有优惠价格,修理旧板费用为新板价 折,以旧板换新板,费用为新板价 折,如购买新板,费用为新板价折算。新板价格以市场价为标准优惠。

6、不包括之事项

如因甲方不小心处理、非正常操作、电压不稳、过量电流影响、雷击、水灾、火灾或天灾而导致系统损坏,其维修费将由甲方另外支付乙方。

7、不受控制之情况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影响乙方人员之工作交工期及进度,乙方均不负责,亦不与本合同发生抵触。

8、抢修服务

乙方提供热线抢修服务(抢修热线电话为:_________),对于在约定抢修时段里提出的抢修要求,乙方应做到在_____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在__________抢修完成。

9、抢修时段

热线抢修时段选择表yJS21.COM

时间类型热线抢修应答时段选择1法定工作时间

2周一至周日,每天8小时

3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

4周一至周日,每天24小时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并根据保养任务清单确认乙方的保养行为及对乙方之服务提出评价。

(2)甲方在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及时付款。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和要求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热线抢修和维修服务。在保养期内应定期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乙方应保证维修的及时到位,如因乙方不按约定时限维修保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将该项维修保养事务委托给

第三方,由此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定期书面向甲方通报保养及维修的情况。

(3)定期书面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4)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设施),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其它财产、人身损害或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第1款、第2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每重做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3款、第4款之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违约

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甲方逾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 ‰的违约金。

五、其它约定

1、如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期满后结

清维修保养费用及交接维修事宜。如本合同期满,而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结束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年。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维修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为响应县创卫办要求综合整治 小区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下水道维修、疏通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大包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三十天

2、工程总造价: 元整,大写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开始进场施工。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预算价下浮17%结账。乙方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工程预算见附件)

3、预留工程造价的5%,即贰仟肆佰元整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两年,两年后返还,若两年内出现由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否则将

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程顺延。非不可抗力因素形成的工程延后,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由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按照甲方要求更换。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若达不成一致,可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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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合同书锦集14篇


随着社会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我们有必要花点时间去了解一下合同。合同是建立规范有效的合作体系的重要载体,合同在拟制时需要注意有哪些细节?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维修合同书”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我们会在网站上发布更多相关信息请留意!

维修合同书【篇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第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结算金额及方式

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第四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

乙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

维修合同书【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20______年7月1日就____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签订了《___项目_______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金额为¥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圆整)。

现因合同履行不符合双方预期,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2月1日解除上述肆份合同,后续事宜约定如下:

1、截止至20______年2月1日,乙方已完工的______工程Ⅰ标段部分工程,双方按原合同中相关约定进行结算。乙方于20xx年3月31日之前向甲方上报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不予后补),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贰个月内结算完毕,若乙方上报结算资料延迟,则双倍延长结算时间。

2、已运到现场但尚未施工的材料,甲方协调后续施工单位对该部分材料进行购买,具体事宜由乙方及后续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乙方负责。

3、合同解除后,乙方已完工部分,仍须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对已完工部分进行维护保养,承担工程质量责任、保修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4、乙方与相关分包分供商签订的相关合同(含正在履行和尚未履行)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若乙方及乙方分包分供商影响本工程及甲方正常工作和名誉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于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场并移交相关资料。

6、对于本工程或本协议,如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签订时间为20______年2月1日,地点为__。

8、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维修合同书【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意愿,特签订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拟将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委托给甲方定点维修,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车辆维修联系单”所要求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如发生增加修理项目,经联系确认后再进行维修。

二、维修服务范围:甲方对乙方本合同标的范围内的车辆,进行包括大修、二级维护等维

修服务,并代为车辆年检、二级维护验车、代办车辆保险及出险理赔手续等服务。

三、车辆资料: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本公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

四、维修服务:

a)每次维修保养时,甲方需对维修车辆之零部件报价,待乙方确认后方可维修。

b)每次维修清单需由乙方驾驶员签字认可,并由其带回乙方存档备查。

c)甲方在结算维修费用时,须按实结算。不能私自宴请乙方相关人员,若经查实,将扣除甲方当月维修费用之20%。

d)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厂区,甲方须对车辆里程,油料等进行登记,除试车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车辆,如有违反,乙方可对甲方进行RMB300/次处罚(维修费用中扣除),甲方并需作书面检讨。

五、服务方式:甲方提供预约、24小时救援等服务,方便乙方车辆维修和使用。

六、服务优惠:签订合同即可享受保养工时________折优惠;免费市区24时救援;

七、服务质量

a)甲方对维修车辆设有质量担保期规定。在质量担保期内发生维修质量问题,由甲方免费返修。质量担保期规定如下:总成大修担保期为10000公里或三个月,二级维护担保期为1500公里或10天。时间数与里程数两者以先到达者为准。

b)甲方承诺使用纯正零配件,以保证质量。

八、乙方的义务:

a)在车辆交付甲方时,应如实告知车辆状况和已往维修记录;

b)对大修车辆严格执行1500公里内限时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

c)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利于正确判断故障。

d)如发生车辆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e)不得人为破坏或故意使用不当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

f)对甲方的服务项目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必要费用。

九、违约责任:

a)、如甲方的维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有违其他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延缓或无故拒付维修费用,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时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调解或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如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双方均不提终止合同的,视为合同期再延续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维修合同书【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___至周___的法定工作日内,_________市_________以内的用户,乙方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_________市区_________以外的用户,乙方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6.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___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___个月___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结算金额及方式

1.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2.由于维修配件数量及型号具有不确定性,所以甲方按为单位时间的实际发生维修配件金额为依据,向乙方支付维修费。支付时间是在单位时间之后的___周内完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书【篇5】

接受服务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设备细目及合同期内的维修服务费用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修服务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以先到为准)

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按年度支付,先付费,后服务。

(2)合同期内发生的其它费用在乙方提供服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四、服务内容

(1)乙方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壹个月壹次。

(2)合同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呼叫后及时上门修复合同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所发生的一般故障。

(3)乙方以对合同用户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所需使用的耗材及零配件,并免费送货。

五、除外责任

下列情况乙方向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需照章收费:

(1)甲方违反操作规范所造成的机器及附件的故障;

(2)甲方在运输、保管本机及附件时方法不当造成的震动损伤、受潮、受热引起的故障;

(3)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电网电压不稳定及其它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

(4)甲方自行拆卸机体及部件造成的设备损坏;

(5)因非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零部件等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6)甲方未能出示本服务合同的有效原件。

六、违约处理

(1)因乙方不能及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服务条款,并对甲方工作造成严重延误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设备损坏,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零件并负责修复工作。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条款3的规定及时付款时,乙方可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缴甲方欠款的权利。

(4)甲方允许非乙方技术人员维修、维护、拆卸设备及附件或造成设备损坏,本合同自行作废。

七、说明

(1)本合同中所述的“工作小时”是指法定工作日的9:00-17:00时段内的每一小时。

(2)甲方的名称、地址、电话、指定设备负责人等资料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将会造成甲方利益的损失。

(3)如甲方所在地非_________市区且乙方上门服务时发生差旅费、高速费、过桥费等费用时,上述费用由甲方支付。

(4)如甲方将设备转与他人,本服务合同中乙方对该设备的服务承诺既告无效。

(5)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签字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一式两份填写在附加条款中,填写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维修合同服务费用只涵盖本合同第4款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劳务,并不包括维修过程中发生的零配件及消耗品费用。

八、附加条款

双方已就本合同的上述条款完全达成共识,任何一方的口头要求均不能影响本合同条款的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维修合同书【篇6】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内容

解决当前阿法拉伐换热器泄漏进行维修焊补,使阿法拉伐换热器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二、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技术服务费总计为元。技术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两周内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维修合同书【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房屋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本工程涵盖 房屋部分住宅楼屋面、外墙体漏雨及室内墙面、棚面发霉维修等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

4、协议工期:开工日200年月日,竣工日200年月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甲、乙双方依据北京市20 年定额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协议附件附后。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协议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支票。

2、协议签订且乙方正式开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

3、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双方按本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60%。

4、乙方维修过的部位经过一个雨季过后,未发现渗漏、发霉现象,甲方于20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95%。

5、剩余5%工程款留作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将保修金余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6、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款的5%,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甲方将保修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协议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协议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

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协议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协议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协议约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6、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本协议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0、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维修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维修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业主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或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书【篇8】

房屋维修合同书参考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一、 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

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 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 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 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

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

下列情况为违约:

1、 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2、 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 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楼房维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

1.甲方为本次要修缮的房屋的所有人,有权对此房屋进行修缮;

2.乙方已取得国家有关机关颁发从事房屋修缮的许可证,为有权从事房屋修缮的企业,目前合法存续。

为明确双方本次房屋修缮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来进行修缮,乙方同意进行修缮。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有权对上述房屋进行修缮。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其具有房屋修缮的资格证照。

第四条 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范围为_________;方式为_________;标准为_________(要详细写明房屋所须修缮的具体各部分以及对修缮方式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 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第六条 本次房屋修缮的费用为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本次房屋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将尾款_________元全部付清。

第七条 本次房屋修缮的原材料除附件二中所列的清单外,均由乙方全权采购并由乙方来负责提供,但甲方有权监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对于附件二所列的原材料,由甲方来提供(或由乙方按甲方在清单中的要求来提供)

第八条 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来进行本次房屋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________元。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来负担。

第九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让乙方进场工作,并协助乙方进行与修缮有关的工作。

第十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除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以及为处理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十二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每迟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但因甲方原因或有关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本条的约定不免除乙方根据第十一条应负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只有在发生了以下三种事情之一后才能变更:

1.双方合意变更并达成书面的协议;

2.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的行为必须修改;

3.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发生以下事情方可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达成了书面协议;

2.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行为不能进行或失去意义(如上述房屋列入了拆迁范围);

3.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五条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双方还未达成千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修缮合同范本阅读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一、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而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要客户签字认定。

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必须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

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

下列情况为违约:

1、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2、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书【篇9】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原有教师室年久失修,不能发挥正常使用功能,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现需零星维修,乙方自愿承包甲方维修工程,为确保维修项目的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①、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负责水电费用。

②、按合同保证维修资金。

乙方负责事宜:

①、本合同一经生效后,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自理。

②、本合同一经生效后,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承担垫资施工。

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按要求进行施工。

④、对已完工后在交工前应负责清理好施工场地周围__m以内的卫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办法

1、该工程总零星维修费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2、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据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合同书【篇10】

甲方:乙方:

甲方位于中XX5幢B1602室空屋子给乙方,装修构料,往甲、乙双方计算协议好了,此房屋装修购料要费用贰佰万元整,在双方合作期间定下以下协议:

1、乙方在月日开始,装修购料,到年前必须完工。

2、乙方负责装修购料,乙方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材料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如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乙方如购好材料在运输时中途发生损坏,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要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欧式风格装修购料。

5、甲方居室后,如不小心造成人为问题,有甲方自己负责。

6、乙方装修购料完工后,天内把贰佰万元整如期付给乙方。

7、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仲载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书【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内容

1、乙方承接甲方数控折弯机、数控卷板机维修工作,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各项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2、维修项目内容:

(1)数控折弯机500T4000

①修理调换电液伺服系统,包括伺服换向阀、流量阀,充液阀。

②电气部分修理及调换:a.伺服反馈系统,光栅尺调整、锁定,光栅尺参数调整b.数控系统同步部分参数修改、调整。c.维修脚踏开关。d.各参考点调整,设定。

(2)数控卷板机503200

①拆除、检查、判断机器故障以及确定损坏零件的规格型号。

②更换位移传感器一件,更换压力传感器两件。

③维修、调整液压系统各回路压力。

(3)设备维修地点:甲方设备所在地。

(4)交货期: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维修内容,并调试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 整(含17%税,备件费、设计费、安调、调试、运费、培训、维护费等),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三、结算方式:

1、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甲方在收到上述发票经审核符合要求后1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无息)。

四、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基本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满足甲方使用要求。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工艺要求和行业标准。

五、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l、向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维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2、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专人配合。

3、维修检调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对其员工的安全负责。

六、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的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2、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其员工的安全负责;

七、交货期及质保期:

1、交货期: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全部维修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

2、质保期:自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

3、更换的备件在质保及调试期间,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均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经甲方??后,乙方不能按时更换,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相关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八、验收标准及方法:

l、设备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安装调试人员等参加。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

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4、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项目负责人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支付对方合同总价款的8%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3、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该合同全部维修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十、其它:

1、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书【篇12】

发包方(甲方):**大学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大学

1.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自签订合同起 年 月 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合格。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3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涉及经济签证的,需按照大学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职责:

3.1 工程质量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2劳动安全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不得随意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设施,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和遵守甲方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

3.3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甲方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工完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前严禁喝酒,对违反责任者将从重处罚,所处罚金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3.4成品保护方面:乙方应加强成品保护工作,既要防止成品被别人破坏,又要防止破坏别人的成品。属乙方自己的成品,破坏后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破坏其他人的成品,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5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否则应承担相应费用。

3.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费用。

3.7保险和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伤亡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

3.6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四条 工期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同意标准》(gbj300-88)等国家指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

(1)固定价格。

(2)中标价(含投标风险)+经济签证。变更部分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决算。涉及经济签证的,需按照大学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工程结算采用定额:20x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第二版)、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价目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xx安徽省估价表》。材料价格采用 年 月份XX市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

6.3取费标准:按四类取费。

第七条 质量保证期

本项工程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工程因自然力等主客观因素出现松动、脱落等现象,乙方需在2日内到场免费维修。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70%的合同金额;

8..2经大学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至决算价的95%,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8.2结算价的5%留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招标人退还该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

第九条 材料供应约定

9.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为符合本项目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9.2凡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0.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0.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元违约金。

11.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来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1.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合肥地区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3.1在本次施工中乙方要时刻注意施工安全,同时尽量避免在校园内产生很大的噪声,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人身安全。

13.2乙方严格按程序施工,每道程序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施工下一道程序,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13.3在施工中,本工程如有变更部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给予办理经济签证。

13.4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造成已完工程量返工,甲方因承担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地、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招投标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合同未明确的内容一律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发包方: 大学(盖章) 承包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书【篇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学校厕所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能按时保质地完成建筑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维修学校厕所

二、建筑地点:小学(校本部)

三、承包方式:甲方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四、工程总造价:6380.00元,(大写)陆仟叁佰捌拾元整。

五、完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六、工程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施工,未说明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协调甲乙双方的相关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建筑不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更换,对做得不满意的地方进行返工。

3、甲方教育好学生严禁靠近或者进入施工现场。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实施好安全施工条例,提高安全责任感,排除安全隐患,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施工期间,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好严禁闲人进入施工现场的标志,确保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3、乙方必须有人在学生在校期间看守工地,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学生进入工地。

4、施工车辆不准在学生下课期间出入校园。

九、其他约定:该工程施工的水电费及税费由甲方负责,施工中的一切设备由乙方负责。

十、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由甲方预付贰仟元,其余的由乙方自行垫付进行施工,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两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书【篇14】

甲方:

乙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提供阀门的维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要求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

1.协议范围:

甲方所提供阀门。

2.工作内容:

甲方所辖所有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调试、操作、突发故障维修、仪表调校、设备改造等工作。

甲方所辖区域内建筑物、护油堤、管架、栈桥、通廊、护栏、工作场地、路面、草坪等附属设施的维护工作。

3.补充说明:甲方若在合同期内增加设备,仍属本合同范围。

二. 工作标准:

1.保证所辖设备完好率95℅。

2.保证所辖区域内附属设施完好率100℅。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安排和考勤,负责乙方人员的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劳务费。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库作业安全教育。

3.甲方承担委托设备的备品备件、损坏件等物资采购的费用。

4.甲方承担委托设备在维修协议期内的各种改造费用。

5.甲方负责所辖设备中的车辆、油罐、压力容器、安全阀门、计量仪表等年检费用。

6.甲方负责承建维修作业、备件存放的必备厂房。

7.甲方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及库存管理,并保证购品的出库及时性、可用性。

8.甲方有权审批乙方提出的检修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及乙方提出的大、中维修和设备改造方案。

9.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设备点检、维修、保养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内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提出监督、忠告、表彰、处理。

10.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

11. 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对所辖设备设施的突发故障进行即时检修,并对乙方人员可能出现的违章或失职行为作出处罚。

12. 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13. 甲方承担由于必备物资采购不及时导致影响生产所带来的相关责任。

14. 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员工在合同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的职业道德。

3.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与委托设备相付的维修技能。

4.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仪表工等特殊工种,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5.乙方有义务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的设备管理提出修改建议,协助甲方主管人员进一步完善其设备管理制度。

6.乙方有权参与并协助甲方制定大中维修和工艺设备改造计划及方案,但必须在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7.乙方负责提供维修人员的维修工具;包括电焊、气割、切割、钻床等基本维修设施。

8.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9.乙方须承担因所派人员工作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 乙方有权制止甲方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有可能损坏设备的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并及时上报甲方设备主管。

11. 为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乙方有权拒绝安装使用甲方采购的不合格备件。

12. 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记录;认真执行甲方的设备管理制度。

13. 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14. 乙方负责提供所属维修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

15. 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资质证件年审费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6. 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食住、交通和通讯工具的配备。

17.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派维修人员详细个人信息资料。

18. 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协议工作所需全部的人员,以完成协议中的各项工作,保证甲方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19. 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0.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协议中的规定的费用。

21. 乙方为甲方进行现场巡检、维修和进入现场工作中所有的安全事宜包括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于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2. 乙方如维修中使用外委劳务,应自行办理各种劳务使用手续。

对于焊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票、设监火人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戴安全帽,登高系全带,穿静电鞋,作业平台必须要有安全扶手,并配制必要的安全网,以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

五. 合同费用:

1.本合同总价 万元/年,费用包括乙方工作涉及到的劳务费、管理费、工具费、老保费、所有税费、各种保险、安全费用、技能和职业资格证审验费用、利润、食宿费、通勤费、服装费、加班费、饮用水、办公费、车辆费、耗材费及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人民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履约保证期限为合同期满后1个月。

六. 费用支付方法:

甲方每月20日(国家法定日顺延)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费。费用 万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手续按照双方财务规定执行。

七.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造成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及不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均有过失,将按过失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2.如由甲方支付不及时,从逾期之日起,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保养,甲方将从费用中扣罚所采用的措施费用。

3.如因违约等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书(模板14篇)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在幼儿园教师的生活工作中,时常需要提前准备资料作为参考。资料一般指生产、生活中阅读,学习,参考必需的东西。参考资料我们接下来的学习工作才会更加好!你知不知道我们常见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维修合同书(模板14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维修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车辆委托给乙方维修,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维修合格车辆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维修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维修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维修单

一、在每次维修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维修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二、委托维修单的主要内容为维修的车辆牌照、车型、维修内容、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维修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委托维修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维修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的车辆为大客车及货车,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维修单要求进行交车。

二、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车辆维修服务完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__G3-2008),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__________)中对不同品种机动车的技术指标和要求。

三、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委托维修车辆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委托维修车辆的独立性,且不得将委托维修车辆的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维修。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维修竣工车辆,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车辆性能质量应与质量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二、乙方承诺,维修竣工的车辆保质期按下列行业标准执行,

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____________天或2000km(以先到为准)

二级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整车大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底盘大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大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速箱大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车烤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更换发动机总成,___________________

更换变速箱总成,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故障,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维修。如因该车辆故障造成的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委托维修单、结算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_______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维修车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维修合同书 篇2

托修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_________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_________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_________

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 (其中工时费 )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_________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天或行驶 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现金 转帐 银行汇款 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经济合同仲裁 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维修合同书 篇3

学校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学校环境与设施的正常运转,学校需要对各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而学校的维修保养工作通常由专业的维修保养公司来承担,为了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学校和维修保养公司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学校零星维修合同书"。

"学校零星维修合同书"是双方为了对零星维修工作进行明确规定和约束所签订的一份合同。以下将详细介绍该合同书的各个方面。

第一部分:合同双方

该部分主要介绍了合同的双方,即学校方和维修保养公司方。学校方需要在文中注明学校的名称和详细地址,以及学校的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维修保养公司方需要注明公司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维修工作内容

在该部分,合同明确了维修保养公司方需要承担的维修工作的具体内容。这包括了各种设施和设备的维修范围、使用的齐备的工具和设备、组织和分配维修工作的人员以及维修工作时间的安排等细节。

第三部分:维修保养费用

该部分是合同比较关键的一部分,主要是明确维修保养工作所需付出的费用。学校方应该根据维修保养公司提交的报价,在合同中注明费用的具体数额。此外,如何结算具体维修项以及如何开展溢价报价与合同报价之间的联系等方面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部分:合同签订和执行

在该部分,主要是对合同签订和执行的具体流程进行明确规定。包括了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期限、合同的解除条件、双方交流沟通方式以及合同不遵守的违约责任等内容。

总体来说,"学校零星维修合同书"是学校和维修保养公司之间达成合作的重要纽带,它不仅有利于学校环境、设施的正常运转,也对维修保养公司需要提供的维修保养服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从而使双方达成了互利共赢的局面。因此,学校和维修保养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确保其合法有效,以免出现任何法律问题。

维修合同书 篇4


一、合同的缔约双方


甲方(委托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揽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二、合同的目的和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提供的电脑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乙方负责对电脑进行故障检查、维修、更换零件等工作,并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行业标准。


三、维修方式和费用


1. 乙方将根据电脑的具体情况确定维修方式,并在维修前与甲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2.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维修费用报价,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等,甲方同意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3. 若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或需要更换额外零件,乙方将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取得同意,才能进行继续维修,费用另行协商。


四、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根据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委托的维修工作。


2. 乙方承诺提供的维修零件和配件都是合格的,如需更换零件,应与甲方充分协商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3.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维修工作,甲方有权要求赔偿。赔偿金额按维修费用的10%计算,同时保留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


4. 若乙方在维修中造成进一步的损失或对电脑造成更大的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或未能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服务,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每延迟一天支付维修费用10%的违约金。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修费用,甲方将被视为违约方,乙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和继续支付滞纳金。


六、合同的解除和纠纷处理


1. 若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应互相签署解约协议并注销相关款项。


2. 若合同的履行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相关行政机构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七、其他约定


1. 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维修合同书 篇5

设备维修保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太原市迎泽大街X号XX小区地下车库内机械停车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太原市迎泽大街X号XX小区地下车库内机械停车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乙方的修理期限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修复,最长不超过两个半月。

二、维保金额:

1、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包括维修费壹拾陆万元,保养费4万元整)。

2、乙方翻新此套设备费用为伍万元整。

三、乙方责任范围:

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按要求修复车库设备的各项功能,功能修复后,由乙方对车库机械设备各部位进行翻修工作,包括喷防锈漆后,颜色和性能等外观基本达到初始状态。

2、乙方保证修好后一年内设备性能完好,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接到甲方报修电话,24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从接到甲方报修电话之时点起算)内解决问题(夜间或节假日48小时内到现场并解决问题);如果因设备使用故障造成任何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和保养期内,免费负责该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对运作系统的调试、检查、维修、软件的升级及更换所需零件的订制供给(软件升级不另行收费)。

4、如果需要更换零部件的,甲方按照合同原附件配件价格付款后,更换,免收人工费;如甲方提出软件的特别更改,则乙方需另行收费。

四、甲方责任范围:

1、维修、翻新、保养费分三部分:

(1)、维修费共壹拾陆万元(小写:16万元),支付标准: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维修价的30%,设备全部修好尚未验收时付维修价的30%,由质监局和甲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并经质监局盖章发证之后,将维修价尾款交与乙方。

(2)、车库翻新费伍万元支付标准:在乙方对所有相关设备进行整修、喷漆等工作完成并验收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保养费共肆万(小写:4万元),支付标准:从维修竣工质保期满一年后,进入保养期,一个保养期为一年,每年保养费为壹万元,在每个保养期开始时由甲方支付乙方,保养期暂时约定四年,期满后,双方另行续约。

2、甲方在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乙方,但不得自行拆卸,否则后果自付(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其它:

1、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有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合同公章的书面文件为有效,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内容的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各项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对甲方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维修合同书 篇6

一、1.享受全面周到的“网管及计算机维修”服务。

3.享受乙方网管工程师,每两周一次的全面检修保养。

4.全面检修保养,

逐一检查单台电脑及服务器操作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互联网与局域网是否畅通无阻,以及其他网络设备是否正常连接、工作;

如发现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

5.享受24小时的“网管及计算机维修”的免费咨询服务,,_________。

6.享受合同期内免费提供最少_________小时的电脑知识培训。

7.在乙方实施服务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工作,避免服务中断。

8.为保证问题在救援过程中能够快速、及时、准确,在乙方工程师出发前往现场前,甲方有义务准确描述现场情况,并回答乙方工程师所提问题。

9.出现不可抗因素阻碍合作业务顺利进行时,双方应以相互理解的态度探讨如何解决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此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投保服务的_________台服务器、_________台交换机、_________路由器、_________台电脑及其他共享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协助电脑附属设备的连接与运行。并在甲方网络或单机电脑出现故障并报警后,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超过_________小时立即上门,维修的标准达到正常使用。

2.免费电话咨询,_________小时提供紧急上门服务的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年,以紧急救援结束后乙方签字确认为准。

三、乙方服务内容

1.硬件服务,

乙方保证甲方所投年保的电脑主机、显示器,外设、网络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硬件设备正常运转。

注,如发现硬件损坏,乙方负责硬件维修,对无法维修的硬件,由乙方提出配件的规格、型号和报价,可以由甲方自行采购,也可以由乙方代为您采购。

2.网络管理与软件安全服务

为每台电脑、外设等建立资料档案及系统驱动档案;

硬件维修、维护;

软件安装、调试;

病毒防护及网络安全;

网络规划、设计、安装、维护;

信息数据恢复、备份;

技术咨询,免费电脑培训;

数据整理;

密码管理;

定期系统优化;

系统美化、系统速度优化、系统高级优化、灾难抢救恢复;

3.对于上述内容中为未涉及的业务内容,双方协商后重新议定。

四、报价标准

10台或以下,_________元/月

11~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维修合同书 篇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拟对________________小学围墙进行维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确保用材及施工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改造项目

校园操场围墙维修

二、施工方式:

甲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委托乙方具体负责组织施工,并由乙方负责施工的

安全,若发生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质量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施工,若发现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光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规定。

修改和重做,并承担返工、修改、重做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达不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四、工价:

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整)

五、建筑工期:

工程必须在3月15日前完工,工程结束由乙方彻底清理校内建筑物,确保校园干净卫生。

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七、其他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书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第十三章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二条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三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六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五十七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十八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五十九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六十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方可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承包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六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除本合同第五十三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四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六十五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第十三章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二条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三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六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五十七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十八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五十九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六十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方可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承包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六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除本合同第五十三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四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六十五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第十三章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二条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三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六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五十七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十八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五十九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六十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方可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承包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六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除本合同第五十三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四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六十五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书 篇9

设备维修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资材管理同等重要,也是生产要素之一,那么对于设备维修合同书你是怎样理解的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维修合同书范X,感谢您的欣赏。

设备维修合同书范一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产品名称、型号、序号、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收费金额(附件A)

三、维修方式、维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修复设备的交付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供方实施维修,在____日内修复。

六、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供方提供_________个月的保修。 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他人擅自拆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坏;

2.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3.因未经承揽人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七、保密

1.在维修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 供方进入维修场所不得携带任何存储介质。

3. 供方在维修后不得留存复印品,打印品或者技术资料。

4.未经需方许可,供方不得使用计算机。

5. 供方不得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6. 供方不得将更换的配件留存或者带出,应及时转交需方负责人。

7. 未经需方许可,供方不得擅自添加仪器到维修机器上。

八、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九、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

需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维修合同书范二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 以下简称乙方 )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提供阀门的维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要求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

1.协议范围:

甲方所提供阀门。

2.工作内容:

甲方所辖所有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调试、操作、突发故障维修、仪表调校、设备改造等工作。

甲方所辖区域内建筑物、护油堤、管架、栈桥、通廊、护栏、工作场地、路面、草坪等附属设施的维护工作。

3.补充说明:甲方若在合同期内增加设备,仍属本合同范围。

二. 工作标准:

1.保证所辖设备完好率95℅。

2.保证所辖区域内附属设施完好率100℅。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安排和考勤,负责乙方人员的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劳务费。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库作业安全教育。

3.甲方承担委托设备的备品备件、损坏件等物资采购的费用。

4.甲方承担委托设备在维修协议期内的各种改造费用。

5.甲方负责所辖设备中的车辆、油罐、压力容器、安全阀门、计量仪表等年检费用。

6.甲方负责承建维修作业、备件存放的必备厂房。

7.甲方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及库存管理,并保证购品的出库及时性、可用性。

8.甲方有权审批乙方提出的检修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及乙方提出的大、中维修和设备改造方案。

9.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设备点检、维修、保养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内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提出监督、忠告、表彰、处理。

10.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

1

1. 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对所辖设备设施的突发故障进行即时检修,并对乙方人员可能出现的违章或失职行为作出处罚。

1

2. 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1

3. 甲方承担由于必备物资采购不及时导致影响生产所带来的相关责任。

1

4. 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员工在合同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的职业道德。

3.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与委托设备相付的维修技能。

4.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仪表工等特殊工种,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5.乙方有义务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的设备管理提出修改建议,协助甲方主管人员进一步完善其设备管理制度。

6.乙方有权参与并协助甲方制定大中维修和工艺设备改造计划及方案,但必须在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7.乙方负责提供维修人员的维修工具;包括电焊、气割、切割、钻床等基本维修设施。

8.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9.乙方须承担因所派人员工作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 乙方有权制止甲方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有可能损坏设备的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并及时上报甲方设备主管。

1

1. 为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乙方有权拒绝安装使用甲方采购的不合格备件。

1

2. 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记录;认真执行甲方的设备管理制度。

1

3. 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1

4. 乙方负责提供所属维修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

1

5. 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资质证件年审费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

6. 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食住、交通和通讯工具的配备。

1

7.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派维修人员详细个人信息资料。

1

8. 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协议工作所需全部的人员,以完成协议中的各项工作,保证甲方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1

9. 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0.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协议中的规定的费用。

2

1. 乙方为甲方进行现场巡检、维修和进入现场工作中所有的安全事宜包括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于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

2. 乙方如维修中使用外委劳务,应自行办理各种劳务使用手续。咳嗽物品,对于焊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票、设监火人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戴安全帽,登高系全带,穿静电鞋,作业平台必须要有安全扶手,并配制必要的安全网,以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

五. 合同费用:

1.本合同总价-----------万元年,费用包括乙方工作涉及到的劳务费、管理费、工具费、老保费、所有税费、各种保险、安全费用、技能和职业资格证审验费用、利润、食宿费、通勤费、服装费、加班费、饮用水、办公费、车辆费、耗材费及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人民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履约保证期限为合同期满后1个月。

六. 费用支付方法:

甲方每月____日(国家法定日顺延)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费。费用-------万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手续按照双方财务规定执行。

七.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造成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及不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均有过失,将按过失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2.如由甲方支付不及时,从逾期之日起,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保养,甲方将从费用中扣罚所采用的措施费用。

3.如因违约等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年月____日

设备维修合同书范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内容

、乙方承接甲方数控折弯机、数控卷板机维修工作,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各项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2、维修项目内容:

(1)数控折弯机

①、修理调换电液伺服系统,包括伺服换向阀、流量阀,充液阀。

②、电气部分修理及调换:

a.伺服反馈系统,光栅尺调整、锁定,光栅尺参数调整

b.数控系统同步部分参数修改、调整。

c.维修脚踏开关。

d.各参考点调整,设定。

(2)数控卷板机503200

①拆除、检查、判断机器故障以及确定损坏零件的规格型号。

②更换位移传感器一件,更换压力传感器两件。

③维修、调整液压系统各回路压力。

(3)设备维修地点:甲方设备所在地。

(4)交货期: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维修内容,并调试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 整(含17%税,备件费、设计费、安调、调试、运费、培训、维护费等),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三、结算方式

1、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甲方在收到上述发票经审核符合要求后____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无息)。

四、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基本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满足甲方使用要求。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工艺要求和行业标准。

五、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向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维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2、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专人配合。

3、维修检调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对其员工的安全负责。

六、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的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2、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其员工的安全负责;

七、交货期及质保期

1、交货期: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全部维修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

2、质保期:自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

3、更换的备件在质保及调试期间,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均由乙方负责更换,经甲方后,乙方不能按时更换,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相关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八、验收标准及方法

、设备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安装调试人员等参加。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

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4、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项目负责人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支付对方合同总价款的8%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3、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该合同全部维修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按《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十、其它:

1、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电脑维修服务的质量和双方的权益,甲方(委托方)与乙方(服务方)确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 双方义务


第1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在电脑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2. 甲方应提供详细的电脑故障描述及相应的维修需求,并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3. 甲方在维修期间应配合乙方进行必要的操作和数据备份。


4. 甲方应按照规定支付维修费用。


第2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进行维修,并尽最大努力确保维修质量。


2. 乙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方案和维修预估时间,并在维修结束后提供维修报告。


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第三章 维修服务


第3条 维修范围


1. 乙方提供的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硬件故障修复、系统优化、病毒清除、数据恢复等。


2. 若涉及硬件更换等额外费用的项目,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4条 维修期限


1. 维修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维修超期,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 价格与支付


第5条 价格和计算方式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维修需求和电脑状况,提供维修费用预估。


2. 维修费用根据实际维修的内容和材料费用等因素计算,乙方应提供明细清单。


第6条 支付方式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2. 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服务费、材料费、运输费等。


第五章 违约与争议解决


第7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及时支付维修费用,乙方有权中止维修服务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有权中止支付维修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8条 争议解决


1.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9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


2. 双方还应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进行保密,并确认在维修完毕后将数据全部归还甲方或予以销毁。


第十章 生效与解除


第10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2. 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第11条 合同的变更和补充


1. 对于本合同的内容变更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为附件添加到本合同中。


2. 双方如需解析条款时,以书面形式解释本合同。


第十二章 附件


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报告、维修费用明细等。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维修合同书 篇11

甲方:上海盛田高级汽车修理公司。

乙方:

年龄:性别:

学历: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共同订立本协议,并认同以下条款内容:。

一、甲方接受乙方在公司进行技术学习(学徒)。

二、乙方学习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__。学习期满前,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拟再续签此协议时,则需提前10天通知对方,否则到期协议自动终止。

三、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包括所需操作设备和基础背景资料等,并视工作进度及难度不同,由师傅相互配合。乙方有责任依甲方要求完成学徒期间的有关工作。

四、乙方所进行工作的责任、权限、程序、方法等均以甲方规定为依据,不得自行变更和推卸责任。

五、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尽职尽责,服从领导,与公司其他员工团结合作,并遵守甲方有关公司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并保留追偿因乙方造成损失的权力。

六、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

七、乙方作为本公司工作人员,享受公司的福利制度,并根据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进行工作,注意自身安全。如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八、乙方在学习期间接触到的有关甲方研究成果、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机密,加有泄露,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九、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工作成果和在此基础上利用甲方数据、资料等进行的进一步研究,均属公司成果,甲方保留该部分成果的所有权。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维修合同书 篇12

甲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____建立汽车维修厂,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达成合伙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资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双方共同管理,共负盈亏。

二、面向社会开展业务,工商行政管理登记设立“____。约定经营执照上加入乙方名字。

三、投入合伙资金数额、注入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共____万元,其中甲方负责出资____万元,乙方负责出资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立即注入__万元,其余的'____万元在____年__月__日之前全部投入;由于前期建厂为甲方在运作,为了准确界定甲方的投资,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必须列出前期投入支出明细清单(注有实际已支票据,包括租金、厂房搭建等),由乙方确认并界定资金数额,若前期投资支出不足__万元,甲方同样于____年__月__日前补足投资数额。

做到摆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份在年终分配由甲、乙双方按配比例分享。

五、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由甲、乙双方各自委派1名作为日常固定业务管理,设立财务会计1名,为有利长期合作,避免纠份,设立银行流动资金专用帐户,合伙资金专款专用,双方共留银行财务印鉴,独立核算,在合作期间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单据必须双方签字认可。合作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相对独立。

六、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半年分红制度年终总结算。

七、本次为甲、乙双方初次合作,双方均视对方为友好合作伙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断拓展业务,一定到互利互赢目的。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双方格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均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书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处于住宅建设,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所处位置,北京市昌平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合同价款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标的物建设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标的物建设费用为元/平方米;承包方式为方式。

第二条甲方提出房屋建设基本布局、大致框架及尺寸,乙方须基于诚信及职业道德为甲方设计详细的房屋结构图纸并负责技术及安全审核。乙方的最终设计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开工建设。

第三条标的物主体结构为结构,乙方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施工材料需达到民用住房建设质量要求,所有材料的使用、材料架构符合行业通常惯例,同时,乙方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建设民用住房的安全性、耐用性及方便性的条件。

第四条标的物所有铺设瓷砖之处,应达到平整等美观性要求。该类工程的质量保质期为二年,该期间内脱落率及断裂率不得超过面积的1%。超过约定面积时,乙方须无偿负责将损坏部分修缮完整;若甲方因该脱落或断裂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若不及时返工,甲方可以扣除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标的物楼道、墙面的平整度须达到行业标准和积极性行业惯例;标的物管线等隐蔽工程的铺设须符合安全、方便的要求,如电话、网线及电路线等应分开走管,电路线应与电视线等保持一定技术性距离。

第六条需要使用混凝土的工程中,混凝土应机器搅拌;顶层铺设保温层、浇注现浇,同时须做好房屋的防水及雨水排放工程。

第七条标的物施工建设费的支付,完成工程建设的地基工程(标的物地基垫层至一层地面),甲方支付元;工程建设之一半,甲方支付元;工程竣工后,甲方支付元(乙方保证每个阶段付款前,已进行的工程建设均符合住宅房屋建设安全性要求及行业标准)。此外,甲方预扣工程总费用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二年后乙方施工达到本合同各项条款时,甲方将余款全部支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

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4.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水电,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逾期须承担元/日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乙方不得将工程的施工建设转包。

3.乙方自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施工工具及相关房屋建设工程所需器械,同时乙方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为具有施工资质的相应技术人员。

4.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5.乙方因施工不当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时,应负相应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6.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应工程建设费用。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客观上无法实现的施工要求有权拒绝。

第十条甲方逾期支付施工费用时,应向乙方支付元/日的滞纳金;乙方建设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或建设工程不符合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时,应承担元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自定,可报送所需部门。

甲方,乙方(盖章),负责人签,

身份证号,负责人身份证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甲方房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该工程位于()砖混五层楼房,基础为铃筏形基础;一、二层为现浇板,其余楼层为预制板,构造柱,圈梁,木瓦屋面等。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料不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施工图,乙方负责所有施工机械(木模,钉子,铁丝,脚平架等),从基础土方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瓦工,木工,钢筋工等所有施工内容。外墙正立面贴外墙砖,其它墙面为水利砂浆。五层楼地面贴地面砖,卫生间,厨房,楼梯踏步所有贴墙地砖。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1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方式计算,增减工程量按照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解决。

2,基础竣工后付款人民币5000元整;每一层主体盖板完工后付款人民币4000元整,内外粉刷完工后付款0元整,春节前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如有质量问题返工达标后,另外赔材料)。

五,工期及安全责任

工期从6月28日到10月28日竣工。推迟一天罚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工程的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部分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

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以上合同望双方遵守各自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日期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结构的住房幢间,共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年月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年月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共套间,层号,配有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等人一致签同意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公章)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银行账户,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盖章或签名)

地址,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年月日订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维修合同书 篇1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泵房内的全部水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服务项目

1. 水泵设备维护保养

2.技术服务要求

1.乙方保证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水泵设备维保专业技工,有丰富的水泵设备维修保养实践经验,责任心强,对用户负责,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水泵维护保养资质,能够切实按国家相关水泵维修保养规范进行。

2.对上述设备提供一次全面的例行保养工作,其中包括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加油,设置,调整操作等以使设备正常运行,达到原制造厂家的产品企业标准或现行有效的相关通用标准。

3.所有检修维护的水泵设备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各运动部件运转应正常,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处应牢固无渗漏;轴承的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各润滑油的润滑油温度,密封液和冷却水的温度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各部分均应灵敏,正确,可靠;机械密封的泄漏量应符合原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油升应正常。

二,水泵类型,数量 各种型号水泵 台 其中,型号为

1,全年保养费(大写):一次性付清本合同费用(开具发票)

五.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协议,并入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维修合同书精选14篇


随着法律的普及越来越广,相信大多数人的生活当中离不开合同。签订合同就使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必须遵守基本规则与准绳。幼儿教师教育网针对“维修合同书”的话题为你特别整理了资料,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的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

维修合同书(篇1)

为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在机动车车辆维修方面的合作,双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协会的有关规定之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依法合规、互惠互利、相互支持、自愿、平等的原则建立维修合作合同书。

二、合同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订期一年。

三、甲方对乙方的承诺:

1、免工时费更换发动机油、变速箱油等油品。

2、乙方年检车辆及营运证检审车辆甲方免费代办理手续(行政单位正常收费以收据为乙方支付,甲方可先垫付)。免费代购车船使用税及提供保险业务办理。

3、乙方车辆在昆明市区内或区外50km内甲方免费救急维修(需施救回厂维修的车辆拖车费由乙方负责)

4、甲方上门接送乙方维修车辆,上门快速处理急需车辆的维修。

5、甲方本着“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的服务原则,乙方急需车辆,甲方必须加班限时按质量的完成维修内容。

6、甲方向乙方提供保险咨询服务,若乙方车辆出险,甲方免费代办保险车辆定损、理赔手续,不需要乙方垫付任何维修费用,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免赔赔款。

7、乙方所有车辆在合同期内全年免费洗车。(在甲方维修公司内或甲方协作洗车场)

8、在乙方车辆维修期间,若乙方急需车辆办理内勤事物,我公司提供车辆供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燃料由乙方自理)以上承诺甲方必须履行,乙方监督。若甲方违约,乙方可在结算时扣除相应的费用。

四、乙方积极支持甲方,乙方有义务把单位所属的全部车辆交由甲方维修。

五、乙方车辆进厂维修,甲方按乙方管理人员或驾驶员的保修项目填写报修单,在车辆维修完工后甲方将所更换的零件及工时结算后交乙方接车人员签字复核后依此单据收费。

六、甲方在维修车辆时,若需更换汽车零部件,单价超过300元的须告知乙方更换原因和具体价格,经乙方人员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乙方有权拒签结算单据。

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每月的二十日起为结算单据复查审核,二十五日为单月维修费用结算支付,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八、甲方维修完工的车辆按质保期来承担质保。即:

1、大修发动机质保三个月或一万公里(驾驶员操作失误或缺油缺水除外)

2、底盘及发动机二保质期一个月或km。

3、乙方更换的零部件单件保用三个月或按产品相应的质保期保修(如蓄电池保用壹年等)。 以上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维修合同书(篇2)

设备维修保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太原市迎泽大街X号XX小区地下车库内机械停车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太原市迎泽大街X号XX小区地下车库内机械停车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乙方的修理期限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修复,最长不超过两个半月。

二、维保金额:

1、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包括维修费壹拾陆万元,保养费4万元整)。

2、乙方翻新此套设备费用为伍万元整。

三、乙方责任范围:

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按要求修复车库设备的各项功能,功能修复后,由乙方对车库机械设备各部位进行翻修工作,包括喷防锈漆后,颜色和性能等外观基本达到初始状态。

2、乙方保证修好后一年内设备性能完好,若设备发生故障,乙方接到甲方报修电话,24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从接到甲方报修电话之时点起算)内解决问题(夜间或节假日48小时内到现场并解决问题);如果因设备使用故障造成任何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和保养期内,免费负责该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对运作系统的调试、检查、维修、软件的升级及更换所需零件的订制供给(软件升级不另行收费)。

4、如果需要更换零部件的,甲方按照合同原附件配件价格付款后,更换,免收人工费;如甲方提出软件的特别更改,则乙方需另行收费。

四、甲方责任范围:

1、维修、翻新、保养费分三部分:

(1)、维修费共壹拾陆万元(小写:16万元),支付标准: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维修价的30%,设备全部修好尚未验收时付维修价的30%,由质监局和甲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并经质监局盖章发证之后,将维修价尾款交与乙方。

(2)、车库翻新费伍万元支付标准:在乙方对所有相关设备进行整修、喷漆等工作完成并验收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保养费共肆万(小写:4万元),支付标准:从维修竣工质保期满一年后,进入保养期,一个保养期为一年,每年保养费为壹万元,在每个保养期开始时由甲方支付乙方,保养期暂时约定四年,期满后,双方另行续约。

2、甲方在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乙方,但不得自行拆卸,否则后果自付(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其它:

1、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有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合同公章的书面文件为有效,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内容的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各项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对甲方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维修合同书(篇3)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楼房屋漏水维修质量签订如下协议,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维修标准及要求

1、乙方自愿选择房屋维修形式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2、维修地点:厂区木工房室内墙壁及地面漏水状况维修。

3、维修标准:维修必须在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安全前提下进行。维修以解决防漏为主。

第二条合同金额:

合计金额为:¥760。00元大写:人民币染佰陆拾圆整。

3、维修要求:

①乙方进行施工,提供人工,材料。

②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维修工期:在正常天气下3天内必须完成。

5、维修后保质:建设工程维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后一次维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计算。在没有人为破坏情况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3年,即维修后应当继续最低保修3年。且在出现漏水的情况后,在甲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响应。

第三条维修工程款的发放

乙方维修楼顶漏水工程款不能超出合同金额,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四条其它约定

1、乙方因维修而造成的其他责任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

年月日

维修合同书(篇4)

根据《民法典》,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oa部

(一)维修方式:

1.为了保障甲方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合同期间内,乙方定期为甲方的办公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定期30天保养一次。

2.当甲方的机器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维修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在最短的时间内为甲方排除机器故障。

3.维修地点一般在甲方办公处,若由于所排除的故障需要仪器测量,或者甲方办公处不能修理;还有乙方工作人员不想打扰甲方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这几种情况应由乙方维修人员带回乙方公司维修。

(二)说明:

1.乙方维修人员应为甲方人员讲解明白如何正确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的一些常识。

2.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的办公设备需要更换零部件,乙方维修人员应讲明白更换这些零部件的原因,以及不更换这些零部件所造成的后果,甲方应尊重乙方技术人员的意见,零部件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支付。

3.为确保甲方办公设备正常使用甲方应尽可能地使用乙方所提供的零部件和消耗品。

4.如甲方人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或甲方的某一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负责人没有通知乙方,甲方就擅自处理,这两种情况不应有乙方承担责任。

二、维修办公设备范围及服务收费标准

三、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维修合同书(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确保送修车辆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二、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

三、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24小时救援以及相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登记油量,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将车开出,如违反一次,甲方应赔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同时甲方还要对违纪当事人做出处罚并通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内物品进行登记核实,清点后由乙方授权送修人确认签字,乙方不应该将贵重物品放入车内,如有遗失与甲方无关。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并确定维修保修期,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协议可续签。

五、算方式:

每季度算一次乙方所进厂维修车辆的所有款项(甲方提供发票);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卡号: _________________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含各型车用润滑油名称、型号及价格)。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上的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

2、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给甲方备案。在甲方处从事车辆维修业务时具有确认权利的乙方授权送修人仅限于该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对于非乙方授权送修人送修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签单。

3、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乙方签署确认之送修单及算单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维修合同书(篇6)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第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结算金额及方式

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第四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

乙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

维修合同书(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保险理赔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甲方有车辆维修、保养要求时,由甲方填写内部《车辆内部维修保养申请表》,申请表内写明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等项目经甲方相关人员签批后连同车辆钥匙放于甲方保安室并通知乙方取车;

甲方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需以最快时间到甲方保安处签收取车回厂维修;

甲方开具的《车辆内部维修保养申请表》是乙方维修(项目)的唯一凭证,乙方须将申请表连同车辆一同带走并在甲方保安处签收取车回厂维修。

3.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申请单注明维修项目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5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车辆竣工后,乙方需将实际维修项目及费用在甲方提供的《车辆内部维修保养申请表》内填写清楚,在送还车辆时一并交付甲方.

4.1本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及互利共赢的经营理念,乙方应低于《四川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应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作出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1鉴于甲方车辆每日均需执行运输任务,甲方原则上会在上午10:00前通知乙方取车,乙方需于当日23:00前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于21:00前通知甲方并告知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按本条款提前通知甲方的,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伍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1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伍万元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8.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维修合同书(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建立汽车维修厂,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达成合伙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资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双方共同管理,共负盈亏。

二、投入合伙资金数额、注入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共万元,其中甲方负责出资万元,乙方负责出资元。

三、合伙投资效益分配:合伙产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占50%,乙方占40%,预留10%作为机动分配,主要用于奖励有功的相关业务单位以及聘用技术人员分配。甲、乙双方均有监管权利,分配支出做到摆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份在年终分配由甲、乙双方按配比例分享。

四、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由甲、乙双方各自委派1名作为日常固定业务管理,设立财务会计1名,为有利长期合作,避免纠份,设立银行流动资金专用帐户,合伙资金专款专用,双方共留银行财务印鉴,独立核算,在合作期间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单据必须双方签字认可。合作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相对独立。

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半年分红制度年终总结算。

六、本次为甲、乙双方初次合作,双方均视对方为友好合作伙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断拓展业务,一定到互利互赢目的。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双方格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均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维修合同书(篇9)

*方:

乙方:

*、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决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外包服务范围

(一)服务地点:*方所属园内所有教室、办公楼及相关区域的所有物业水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相关工作。

(二)服务内容:完成*方单位涉及水电的相关工作,如用水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各类电器设备(空调主机及电脑硬件除外)故障的修复;含非工程*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三)合同服务期限:

第二条*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对乙方相关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维修施工期间,*方予以配合。

(三)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支付承包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在正式为乙方提供服务前,应熟悉*方所有电气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安装地点、线路布局、工作原理及安全运行要求等,从合同生效起,提供的主要服务为:

(一)全天候为*方提供水电维修响应服务。在接到*方的日常安装、维修或其他相关事宜需要乙方配合的通知后,乙方必须在*方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二)每周二、周四对*方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其附属区域巡检一次,并填写相应的记录,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在此基础上每月对*方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整改或节能建议及可行*方案。

(三)认真、负责地答复*方关于设备故障的有关问题。

(四)其他与水电使用、安全相关的工作。

(五)乙方必须提供水电资质*书,并给*方复印、备案。在向*方提供服务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方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六)乙方自带维修的必须工具,并要保*安全*、良好实用*,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四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在日常的维护管理中,维护、维修过程中因乙方过失造成的园内设备设施及其零配件的损坏,给*方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未征得*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相关的设置。当*方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维修,乙方需经*方同意。如果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能、乙方要在与*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第七条费用结算:乙方须每周二、周四例行检查到*方开展工作,*方每月支付乙方rmb元。

第八条乙方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或达不到*方的工作要求,影响*方工作的正常开展,*方有权相应减少支付乙方承包费用;造成*方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如乙方不具备水电维护作业资质或能力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谅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条款。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一)本合同经*、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乙双方各执一份。

*方(盖章):

乙方(签字)

维修合同书(篇10)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承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双方就本工程有关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概况

1、承包内容:

1)暂定施工面积:________㎡(最后按实结算),单价_____元/㎡。

2)本工程暂定造价为:_____________元。

二、工程期限

1、合同生效后,具备施工条件,交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原材料进场,乙方工人立即进场;单体工程在甲方资金到位及作业工作面条件不影响的情况下,乙方于进场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

2、如遇下列情况,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B、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后甲方三天内未予答复影响施工;

C、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延误工期。

三、工程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承包价格:

2、付款方式:乙方在进场后开始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人生活费______元,以后每天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的乙方所承包工程在整体完工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四、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五、施工准备

乙方进场前,甲方协调接通现场水源、电源以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并保证在材料上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六、工程验收

1、乙方在施工完成后提出口头验收申请,甲方在接到口头验收申请后两日内应及时组织验收,如无特殊不得拖延,如甲方在2天后不组织验收,又不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则视为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甲方交工验收。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至全部工程验收完毕,工程款项结算清后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维修合同书(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网吧)

鉴于乙方委托甲方负责其电脑或网络的维修及维护工作,方便乙方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及时的应用,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电脑及外设的定期检修维护,不定期的系统维护、病毒防杀及常用软件的维护(不含专业用软件)。

2.负责对乙方电脑的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3.电脑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硬件故障,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服务(不含配件费)。

4.网络维护: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网络技术服务,保障乙方网络正常运行(包括局域网及internet网)。

5.甲方将尽一切力量保证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但是如果由于不可抗拒力量造成服务暂中止,甲方不承担赔偿损失。

6.在乙方通知甲方电脑故障后,一般电脑问题甲方在24小时内赶到网吧;出现网络断线问题,甲方于2小时内赶到网吧进行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出现服务范围内的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扩大工作时间八小时外为其提供服务。

2.乙方于协议签定日先期支付甲方半年服务费_________元整,年终再支付服务费_________元整。

3.在合理范围内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的服务,可与甲方协商扣除维修服务费。

4.服务范围外的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协议的起始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结。

2.如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协商并付清所有应付款项。

四、争议的解决

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以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维修合同书(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意愿,特签订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拟将本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车辆委托给甲方定点维修,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车辆维修联系单”所要求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如发生增加修理项目,经联系确认后再进行维修。

二、 维修服务范围:甲方对乙方本合同标的范围内的车辆,进行包括大修、二级维护等维 修服务,并代为车辆年检、二级维护验车、代办车辆保险及出险理赔手续等服务。

三、 车辆资料: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本公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

四、 维修服务:

a) 每次维修保养时,甲方需对维修车辆之零部件报价,待乙方确认后方可维修. b) 每次维修清单需由乙方驾驶员签字认可,并由其带回乙方存档备查.

c) 甲方在结算维修费用时,须按实结算.不能私自宴请乙方相关人员,若经查实,将扣除甲方当月维修费用之20%.

d) 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厂区,甲方须对车辆里程,油料等进行登记,除试车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车辆,如有违反,乙方可对甲方进行rmb300/次处罚(维修费用中扣除),甲方并需作书面检讨.

五、 服务方式:甲方提供预约、24小时救援等服务,方便乙方车辆维修和使用。

六、 服务优惠:签订合同即可享受保养工时________ 折优惠;免费市区24时救援;

七、 服务质量

a) 甲方对维修车辆设有质量担保期规定。在质量担保期内发生维修质量问题,由甲方免费返修。质量担保期规定如下:总成大修担保期为10000公里或三个月,二级维护担保期为1500公里或10天。时间数与里程数两者以先到达者为准。

b) 甲方承诺使用纯正零配件,以保证质量。

八、乙方的义务:

a) 在车辆交付甲方时,应如实告知车辆状况和已往维修记录;

b) 对大修车辆严格执行1500公里内限时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c) 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利于正确判断故障。 d) 如发生车辆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e) 不得人为破坏或故意使用不当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

f) 对甲方的服务项目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必要费用。

九、违约责任:

a)、如甲方的维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有违其他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延缓或无故拒付维修费用,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时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调解或诉讼解决。 十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如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双方均不提终

止合同的,视为合同期再延续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维修合同书(篇13)

16. 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食住、交通和通讯工具的配备。

17.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派维修人员详细个人信息资料。

18. 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协议工作所需全部的人员,以完成协议中的各项工作,保证甲方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19. 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0.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协议中的规定的费用。

21. 乙方为甲方进行现场巡检、维修和进入现场工作中所有的安全事宜包括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于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2. 乙方如维修中使用外委劳务,应自行办理各种劳务使用手续。

23. 乙方应设专职安全员,加咳嗽卑踩逃喽郊觳槲薰讨械母飨畎踩乱恕=氤导浜拖殖∮ΡVげ恍魏位鹬趾鸵兹家妆物品,对于焊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票、设监火人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戴安全帽,登高系全带,穿静电鞋,作业平台必须要有安全扶手,并配制必要的安全网,以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

五. 合同费用:

1.本合同总价-----------万元/年,费用包括乙方工作涉及到的劳务费、管理费、工具费、老保费、所有税费、各种保险、安全费用、技能和职业资格证审验费用、利润、食宿费、通勤费、服装费、加班费、饮用水、办公费、车辆费、耗材费及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人民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履约保证期限为合同期满后1个月。

六. 费用支付方法:

甲方每月20日(国家法定日顺延)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费。费用-------万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手续按照双方财务规定执行。

七.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造成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及不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均有过失,将按过失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2.如由甲方支付不及时,从逾期之日起,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保养,甲方将从费用中扣罚所采用的措施费用。

3.如因违约等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l、乙方承接甲方数控折弯机、数控卷板机维修工作,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各项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2、维修项目内容:

①、修理调换电液伺服系统,包括伺服换向阀、流量阀,充液阀。 ②、电气部分修理及调换:a.伺服反馈系统,光栅尺调整、锁定,光栅尺参数调整b.数控系统同步部分参数修改、调整。c.维修脚踏开关。d.各参考点调整,设定。

①拆除、检查、判断机器故障以及确定损坏零件的规格型号。②更换位移传感器一件,更换压力传感器两件。③维修、调整液压系统各回路压力。

(4)交货期: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维修内容,并调试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 整(含17%税,备件费、设计费、安调、调试、运费、培训、维护费等),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1、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甲方在收到上述发票经审核符合要求后1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无息)。

四、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基本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满足甲方使用要求。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工艺要求和行业标准。

五、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l、向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维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2、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专人配合。

3、维修检调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对其员工的安全负责。

六、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的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2、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其员工的安全负责;

1、交货期: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全部维修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

3、更换的备件在质保及调试期间,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均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不能按时更换,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相关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l、设备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安装调试人员等参加。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

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4、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项目负责人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支付对方合同总价款的8%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3、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该合同全部维修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十、其它:

1、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维修合同书(篇14)

发包人(甲方):XXXXX

承包人(乙方):X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XXXX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⑴工程预算总造价为¥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元整。

⑵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XXXX天(日历),具体开发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XX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XX天,甲方腾空装饰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报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发了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施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XXX元整。

4、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XXXX%,计¥:XXX元整。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计:XXX元整。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纸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到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请。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XXXX%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XXXX份,双方各执XXXX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XXXX

乙方:XXXX

代表人:XXX

代表人:XXX

电话:XXXX

电话:XXXX

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维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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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合同 篇1

甲方(客户):

乙方(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综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址:

二、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三、承包范围:

四、合同价款(人民币):

五、工程付款方式:

进场前签订施工合同后,交付施工方总金额的60%,即 元 木工制作框架工程收口前交付工程总金额的35%,即 元。 工程竣工验收合同后即交付尾款,工程总金额5%,即

六、施工过程中,如工程变更(增减项),按变更项目工程的实际发生数量依据公司相关基础单价为准,工程中期验收时,一并结算。

七、工程验收程序:

第一次: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甲方签字:

第二次:木制作工作验收 甲方签字:

第三次:油漆、乳胶漆工程结束验收 甲方签字:

八、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仲裁。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付给乙方各项工程款项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2、甲方对于已经签订的相关单据不认可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3、乙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责任与义务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

4、违约方有责任付给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的赔偿。

十、甲方提供施工场地、水、电设备,乙方按相关装饰、装修规定进行施工。

1、甲方负责办理物业施工相关手续及物业押金。

2、乙方按国家有关装饰、装修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3、因乙方错误施工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及收取付款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委托内容

1、生活用水系统;

2、消防系统;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照明系统;

上述事项的日常维护,事故应急处理。上述事项的大修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委托给乙方。

三、委托要求:

1、乙方应确保所委托设备正常工作运行;

2、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委托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五、委托费用:

委托采用包工的方式(材料费用按实际市场采购发票结算)。大写: 贰万元整。

六、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给乙方(维修材料费用在维修结束后7天内,乙方凭发票及维修记录至甲方报销材料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制定本项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标准,并要求乙方遵守。

2、做好工程设备、设施及维修材料、维修工具交接的前身准备工作,全面配合乙方顺利开展维护、保养等工程服务工作。

3、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作详尽纪录,及时告知乙方。

4、检查跟踪乙方服务质量,遇有不合格服务、违纪人员对其进行纠正和处罚,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使甲方工作陷入被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两日内调换甲方认为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工程人员。

5、按本合约中规定的付款方式、金额、时间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八、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提交针对用水系统、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照明系统维护方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2、乙方应全面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日常行为规范,热心周到为甲方服务。

3、有完整详细的维修维护记录。

4、乙方在管理范围内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并书面形式回复,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的事故以及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报修工作因乙方长时间不能解决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职、失误造成甲方及设备、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的维修维护记录资料。

8、如不可抗力协商同意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及盖章) (代表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 篇3

施工单位:(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优质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临淮岗乡中心学校教学楼屋面防水工程。

二、 工程内容:采用SBS IV型防水卷材进行楼房屋面防水;工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总包方式。

四、工程造价: SBS IV型防水每平米30元×320平米=9600元(含液化气、工资)。结算时按表面实际面积结算。

五、质量标准:乙方应确保甲方办公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防水工程规范标准和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保质保量。

六、安全:佩戴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及技术交底提交给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及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工程的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防水工程规范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五年。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后一次结清。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日 期: 日 期:

维修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检。

二、甲方将本单位车辆(包括数量、车型、车号需附清单)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三、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作业,对大修车辆出具质量保证书。

四、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单或司乘人员报修项目进行作业,严禁自行扩大作业的内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需扩大作业内容的,需经甲方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五、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需更换配件时应实事求是,必须做到交旧换新,保证不弄虚作假。

六、甲方车辆在乙方报修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返程送回服务。甲方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乙方随时提供施救回厂的服务。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修车服务。

七、甲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乙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间业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乙方违反规定,除向甲方作出检讨外,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罚。

八、乙方对甲方长期维修、保养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零部件的`加价幅度在进价基础上不超过以下标准:元工时,材料费加价率省内进货省外进货

九、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区维修、保养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物品丢失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允许挂账,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时结算维修费用,每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维修费,乙方将向甲方(除维修费外)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发生变更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双方满意。

十四、质量保证:大修60天1万公里,日常维修质量保证期60天,一级保养10天2千公里,二级保养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从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在乙方承诺满足本工程要求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____________维修工程

二、承包范围:

甲方现场确认的所含工程量,具体见合同清单。

三、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乙方承包甲方现场确认的所含工程量;

四、合同工期:

施工总天数天,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乙方中途不能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实施,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强施工力量,并给予______—______元/天的经济处罚;必要时甲方可自行补充施工力量,更换新工队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的前提下,执行合同所包含内容总价包死,不再另外计取费用。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合同总价除造价外,还包含以下内容:

a)现场材料二次转运;

b)一般性缺陷消除及施工工艺现场调整修改用工;

c)各施工交叉影响用工

d)定额内容内计时工;

e)安全文明施工用工及清退场用工;

f)政策性调整及市场价格调整;

g)夜间施工增加费及赶工增加费;

h)本工程质保期间的工程维修;

i)配合同场测量放线、承包范围内的检验试验。

j)项目施工用水用电费用。

六、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如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修理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工伤频率控制为零,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施工中若因乙方操作不当、不服从指挥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工完场清,料具堆放整齐。

八、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工程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____%工程款,剩余____%的保修金在保修期到期后如乙方无违约情形,____个工作日付清。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现场施工、生活用水电,按施工方案接至施工现场;

2、全权管理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文明施工、结算考评;

3、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并于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并配备相应机操工、电工等,满足施工要求;

4、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过程和结算实施监督检查,在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满足工程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要求;

5、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工作;

6、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临建设施。

(二)乙方责任

1、现场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必须常住工地,亲临现场指导日常工作,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若发生遥控指挥,发号施令,不到工地的,每天罚款100元。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计划生育、文

3、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组织具有技术能力强、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工人,并配备专职技术、质量、安全、料具管理人员,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若乙方未按合同第六条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等级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令其退场,不予支付工程款。

5、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爱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工具,如发生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施工用随手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备。

6、各班组交叉作业时,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不得因材料或其他原因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若发生打架事件,除医药费由责任班组自理,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以罚款,不得少于____元。

7、工作过程中,各工种必须完成本工种工作内容。必须派专人清理施工现场、生活区,保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整洁规范。如未做到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罚款____——____元。

8、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不雇佣负案在逃人员,且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工人年龄不得低于十八周岁及超过50周岁。乙方工作人员须持个人身份证,并将其并报甲方物业公司备案。乙方应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严禁乙方家属滞留施工现场。

9、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偿临时用住房,乙方入场后应立即在

甲方物业公司办理施工人员暂住证。

10、人员进场后组织有关人员进入场教育,并进行监督、检查。

十、保修条款:

工程保修期:____年,____年后终生有偿保养服务。

保修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____天内进场进行维修和更换,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必须向另一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其它: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持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收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空调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合同标的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其在用项目使用的x牌空调系统提供有偿的维修保养服务。维保范围为:主机、末端、整个系统的维修保养。

其中包括:营业厅1楼主机2台、末端10台;营业厅主机按 元/台计收维护费,末端按 元/台计收维护费。以上合计,年合同总价为 元整。¥: 元

二、维修期限:

20xx年03月30日至20xx 年03月29日。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付清全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四、维保服务标准及内容:

严格按照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手册,进行空调维护保养。

具体内容如下:

1、空调末端系统每年夏冬之初进行一次杀菌、消毒、净化处理,去除微生物滋生,消灭细菌根源,使风机所送调节风符合空气卫生标准。

2、主机系统及管线每年进行一次防腐处理。

3、检查机组设定参数(定期巡检\每月二次)

4、检查控制柜的元器件(定期巡检\每月二次)

5、检查压缩机电机(定期巡检\每月二次)

6、更换冷冻油

7、补充制冷剂

8、更换干燥过滤器滤芯

9、检查膨胀阀(定期巡检\每月二次)

10、检查各传感器(定期巡检\每月二次)

五、甲方责任:

1、为乙方出入空调维保工作提供方便。

2、提供完整的空调技术资料。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公司空调维保手册向甲方提供空调维保服务。

2、接受甲方监督,确保服务到位。

3、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

4、更换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检查,维修只收配件及材料费,配件价格详见配件价目表。

5、每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使用部门及物业部门签字确认;合同外产生费用的维修项目需动力分部签字确认。

七、合同终止:

A、在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甲方提供有关产权变更证明。

2、维保项目没有按期、按质全面履行超过一季,并经x市鉴定确实存在问题。

3、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B、在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1、业权变更。

2、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3、如甲方陷破产、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八、违约责任:

a、甲方的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元整

。并付清所欠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影响工程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

b、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验交,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

千分之五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工程交付。

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交工的,每逾

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工程交付。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提交的相关文件存在无效或虚假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双倍返还甲

方已付款项。如给甲方人员和财物造成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空调维修如果更换零配件x元以内费用由乙方承担,x元以上由甲方承担。

2、如果因第三方维修空调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甲 方: 乙 方: 北京众运生达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

电话: 电话:

日 期: 日 期:

维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遵守平等,互利,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承包形式:甲方有六台三吨旧叉车做价(壹拾陆万元)承包给乙方。合同到期,乙方将六台旧叉车折旧还给甲方。

1:甲方负责提供柴油,每年确保生产十个月以上。

2:甲方提供乙方司机食宿待遇以及保险和甲方员工一样。

3:乙方提供一线叉车一台,司机两名,承包费用每月为11600元。

4:乙方确保二线叉车一台,司机三名,承包费用每月为14200元。

5:乙方确保装货叉车三台,司机三名,承包费用每月为23400元。

6:乙方确保备用叉车一台,承包费用每月为4000元。(从20xx年3月1日起)

7:甲方按每月总计付给乙方人民币53200元(伍万叁仟贰百元整)。

8:乙方叉车司机需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及管理制度。

9:乙方叉车维修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0: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在承包期间任何一方不能终止本合同。

11: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维修合同 篇8

甲方:学校(以下简称甲方)负责人刘江南联系电话:

乙方:刘永兵(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一、甲方同意将花河边小学除教学楼外22大间平房(含所有师生寝室、厨房)房屋维修委托乙方。

二、乙方负责全部维修所需的桁条桷木砖瓦材料以及施工。

三、维修时间20XX年5月2日——6月30日。

四、维修要求:腐烂的桁条桷木必须更换、屋漏重新翻检、沟瓦杂物清理干净,消除所有房屋桷木桁条隐患、换掉硝化严重的墙砖,屋顶不漏水。

五、维修费每间600元,总计13200元,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4400元。即完成检修工作初步验收时期学校维修协议书学校维修协议书。第二次于学期末付4400元。直观检验符合质量要求。第三次付4400元,一学年后,次年经过雨季检验合格,于20XX年7月底前付清。分三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某地方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要求复工做好,如果不能复工的地方,甲方有权在维修费扣除相应的费用

六、合同签订后如果甲方反悔另选他人维修,属甲方违约。甲方支付金1000元给乙方。合同签订后,如果乙方反悔不按期维修或不承接维修(因承包其它工程工程量大),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属乙方违约,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给甲方。

七、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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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学校维修协议书合同范本。(自愿退股协议书)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中心校备案一份。甲方签名:

乙主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维修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信息产品维修维护合同。

一、该合同所包括的信息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序列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台数: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产品免送维修服务,相应服务条款如下: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只对本合同所列产品实施上门维修,如需更换零件甲方应承担零件费用,且甲方不再拥有更换下来的旧零件的所有权。

2、如果乙方认为该产品需要取回修理,则乙方技术人员将直接前往甲方处取机。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对本合同所列产品进行两次免费清洁。

4、除乙方的节假日外,每周星期___至星期______:___——___:___,是乙方执行该合同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的第二个工作日是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

5、本合同不涉及有关软件或网络支持服务,凡涉及软件或网络支持问题的维修服务,均按照乙方收费服务标准收费。

6、乙方实施上门维修地点为该合同所包括的甲方信息产品现在(合同签字日)使用所在地。

7、甲方应对其专有的机密信息的安全自行负责。

三、合同生效及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且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后,方可生效。合同期限是________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整。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拥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维修合同7篇


合同文件的具体拟定方法你掌握了吗?人们越来越重视合同的重要性。签订合同是明确双方利益关系的一种途径,建议读一些与“维修合同”相关的必读文章,非常值得收藏。请点击这里进入,探索更多精彩内容!

维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对师生宿舍、用水用电设施等进行维修和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确保用材及施工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更及维修改造项目:

1、师生宿舍瓦面、天花板维修

2、厨房餐厅进行搬迁

3、原厨房餐厅改造为电脑室和教师办公室

4、用电用水设施添置和维修改造

5、其它

二、施工方式、双方责任:

1、施工方式:甲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委托乙方具体负责组织施工,并由乙方负责施工的安全,若发生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

2、双方责任:

①甲方负责为乙方安装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定的便利。

②甲方有责任按照双方预约监督催促施工质量和时间。

③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把好材料关、加工质量关及安装关,讲究信誉。

④乙方施工完毕应自觉接受甲方验收,据实结算并提供规范票据。

⑤乙方在材料、加工、安装等任何环节如有纰漏,应自觉及时整改。

3、质量要求:

1、乙方明确自己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要求施工,若发现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甲方的要求及相关的质量要求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

四、材料价和工价:(附后)

材料价和人工费按市场价据实计算。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建筑工期:工程必须在9月20日前完工,工程结束由乙方彻底清除校内建筑杂物,确保校园卫生干净。

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七、其他。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

年月日:

维修合同 篇2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成都益豪木业有限公司房屋换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公司内所有房顶漏雨处换瓦(甲乙在协商期内增加建筑,仍在维修范围)。

保证所有房顶无漏雨处;发现漏雨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维修完工。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维修费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考勤和监督;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及时施工,无故拖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不要的安全教育;

3、甲方(瓦及辅料费用由成都博兰特家具有限公司承担)负责维修物资的采购及库存管理,并保证所购物资的及时性和质量;

4、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5、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应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签名)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盖章)

维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合计(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特委托甲乙维修保养机器。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机器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如机器发生故障时甲方须随叫随到,接电话后在8小时内赶到(特殊情况须征得乙方谅解同意。最迟24小时赶到)。

二、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免费为乙方机器一个月进行清洁保养一次。并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凡我部上门保修人员,请查有关手续或电话咨询,最好直接找合同代表,以免发生误会和假冒。

四、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消耗材料,任意拆装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五、在保修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甲方须告之乙方管理员,所需费用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六、在保修期内 需消耗材料一律厂价送货上门,免收任何服务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付款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4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其五台叉车委托乙方承包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一、乙方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定期派人对甲方叉车做全面检查保养,并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甲方叉车有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在2小时内必须赶往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彻底解决问题。否则从第三日起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扣款10%,即扣RMB650.00元/台。

二、乙方每三个月对叉车做一次二级保养,包括:XXXX有限公司叉车维修保养合同

第2页共3页

三、乙方每年对叉车做一次三级保养。气胎一年须换一次轮胎,实心胎两年须换一次轮胎(轮胎须为合格厂产品)。四、合同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外,维修保养所需换零配件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计时表、充电灯、燃油表、启动马达除外。但启动马达须包维修及更换零配件)XXXX有限公司

叉车维修保养合同

五、甲方须支付乙方的承包费用按每台RMB6500.00元/年计算(5台共RMB32500.00元/年)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即上半年款当年7月份结,下半年款次年1月份结。乙方须出具国税发票。

六、乙方须保证甲方车辆合格通过年检,年检手续由甲方负责,发生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每月的保养乙方必须填写“每月保养记录表”,并且由三方(乙方保养人、XX安全办、XX机修组)签字确认,每次维修乙方必须填写“维修记录表”,并且由三方(乙方维修人、XX叉车使用人、XX机修组)签字确认,每月保养填写的“每月保养记录表”和每次维修填写的“维修记录表”在三方签字确认后复印两份交给XX公司XX部留底,乙方每月还必须对XX公司每辆叉车的维修费进行汇总并交给XX公司部。

八、甲可以在任何时间终止此合同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效期为1年。双方有权在任何情况下,随时终此合同。

签章即时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

XX有限公司叉车配件经营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人签约日期:20xx年月日签约日期:20xx年月日

维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

工程地点:_____

第二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后两天内开工

工期:管路维修20天,压缩机更换5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

第三条:维修内容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额(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100000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款的30%作为开工预付款,压缩机更换完毕三日内再付合同款的.30%,工程完工合同后付合同款的30%,余款在合同满一年付清。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施工中的一切安全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合同签字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甲方因校园建设需要,经东台市教育局批准,决定对校舍维修工程实施建设,经公开招标,乙方以______元/㎡的单价中标。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行规法规,遵循平等的自愿、公开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苏省东台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校舍维修工程

工程内容:见施工说明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范围

浴室、伙房屋面清理、做sbs反光卷材(单层,-50),厚度为2.5mm.

三、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天,提前不奖,如延误工程,每推迟1天罚款100元。

四、质量标准:

合格及合格以上。

五、工程价款

工程造价:根据工程内容实际施工面积×____元/㎡.

六、工程款支付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50%,余款50%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付清。

七、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标单位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如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损失。

八、安全生产及其它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进行施工,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

2、建筑垃圾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清场退场完毕。

3、乙方做sbs反光卷材的`材料的质量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样品质量,经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

4、乙方施工必须服从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若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工程隐患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以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订立补充合同。

九、其它

本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会计室壹份。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_日___年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7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维修董堡中心完小学校食堂雨棚一事进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维修董堡中心完小学校食堂雨棚。

二、工程地点:董堡中心完小。

三、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包料。

四、工程质量要求:采用钢架结构,彩钢瓦的板材厚度为4mm。保证能抗六级大风,不漏雨。如果一年内出现非人为的垮塌、破损,乙方需进行维修,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计价:此工程的彩钢瓦按板材面积计算,单价为:130元/平方米,施工面积为xx平方米,总价为xxx元。以上综合总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施工脚手架费、机械切割加工费及运输费。

六、工期为15天。

七、甲乙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用电,为乙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负责给乙方拨工程款。

乙方的责任:

1、严格按要求施工。

2、严格操作规程施工,不强行、违规施工,严格杜绝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生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

八、付款方式:该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甲方一次性结算工程款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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