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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一无二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10 独一无二读后感

独一无二读后感集合。

高级的读后感怎么写?作品这本书在阅读后让人的内心有了更多的生活感触。在仔细品位一番过后,动笔将心中的感触记录下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栏目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独一无二读后感。

独一无二读后感 篇1

爱它,就给它自由

这是一只银背大猩猩的自述,它以日记形式讲述了一只大猩猩思考家的意义并寻找家的故事。作者凯瑟琳艾波盖特通过这部作品为那些被捕而失去自由的动物发声:每种动物都需要一个真正属于它们的家。

在故事中,大猩猩伊凡在小时候遭到追捕,被送进了八号出口的巅峰商城。此时的它还不明白家是什么。它成天被关在笼子里,供人观赏、消遣。它被人抚养长大,从未见过一个大猩猩同类。但它似乎毫不在意,它那原始的兽性与野性已经在它身上消失,它变得越来越像人类了直到有一天,小象露比的出现,勾起了伊凡关于过去家乡的回忆。他想起了老象史黛拉的遗嘱:要让露比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给它一个真正的家。于是伊凡便背负起了使命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开始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家?对于我来说,家便是我与家人们团团圆圆、幸福安定;对于杜甫来说,家便是一个让人不再颠沛流离的居所;而对于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游子来说,家便是那让人日夜魂牵梦萦的故乡而对于动物来说,家的意义很简单,那便是生育它的大自然。

人们总希望动物能留在自己的身边,随时用来消遣。他们把动物关在笼子里,囚禁起来。甚至利用它来赚取钱财。他们让它成天暗无天日的训练,只为讨人的几声赞叹。但这赞叹的背后,藏着多少的辛酸与痛苦。

这本书的原型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中的伊凡被关在笼子里整整27年。但好在它有一个幸运的结局:它被放生到了大自然。伊凡的经历,引发了我的思考:到底怎样才是对动物们最好呢?我以前养过一对鹦鹉,我很喜欢它们,但在照顾它们这方面也会有疏忽。有一次,一只鹦鹉不知什么原因殁了,我含着眼泪把另一只放生了。其实有时人类捉捕动物也并非出于恶意,只单纯是喜爱它们,但这却也酿成了许多悲剧。以前,我不懂什么深刻的道理,但我现在明白了:热爱动物最好的方式,便是给予它们自由。这也是《独一无二的伊凡》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最深刻的启示吧。

独一无二读后感 篇2

“我是伊凡,我是一只大猩猩,事情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有一只叫伊凡的大猩猩,在很小的时候便离开了家园,被人送进了马戏团。多年以后,他的绘画天赋受人关注,而他的郁郁寡欢使人们动了送它回家的念头。经过努力,伊凡和故事里的那样,回到了家,结识了它亲爱的“金雅妮”,组成了新的家庭。

如果你只觉得内容就是这样的话,那你就错了。这是作者的善意,同时却也是她的狡猾——她看似是在讲猩猩、讲大象和小象还有小狗,可在故事的进程里,那独一无二的伊凡,分明是“独一无二的我们自己”。他自命不凡,却受困于囚笼,可他不甘心,仍然把这方寸之所称作是自己的“领地”。他一无所有,原本已经认了这不再可选择的悲惨命运,可面对垂死的老朋友的托付,面对一个“小朋友”原本活蹦乱跳的生命可能堕入的悲惨黑暗……它决定奋不顾身,用自己微薄的所有,去赌一个救赎的可能。作者竭尽所能讲一个故事,只是为了让读者相信她想要阐明的道理。孤注一掷的伊凡把孩子送回了家,也成就了自己那始终没来由却一直坚持的独一无二的命运。结局是美好的,孩子是开心的,多疑的大人总不容易轻信,但没有人,不愿意向往光明。

这个题目其实是并没有太多深意,只是因为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是呀,当我遇到了困难时,我有敢于面对吗?当我的朋友受难时,我是不是第一个站出来的呢?我是否有像伊凡一样舍己为人的精神和品质呢?可是小小的我只会推卸责任,如果我没有朋友、父母的帮助,我还能成功吗?这本书让我着迷,它使我反思人类和动物的关系,它将会改变我的一生,我时常为伊凡和它的伙伴们感动雀跃,也为伊凡与生俱来的责任感庆贺,这就是独一无二的伊凡。

伊凡那可贵的精神品质让我骄傲。我时常想,在绝境当中,为别人伸出援手,其实这也让我觉得是独一无二的一件事。

独一无二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独一无二的伊凡》这本书,深有感触。

书中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善良的银背大猩猩,伊凡。它原来和家人生活在中非,父母被人类杀死,它和妹妹被送往城市。伊凡住在巅峰商城,与人类和平共处,它很喜欢画画,它觉得这里就是它的家。当可爱的小象露比到来后,唤醒了伊凡对丛林的记忆。大象因病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而去世,更让伊凡意识到这里只是个牢笼,不是家。当商城老板的木棍向不愿表演的露比挥起时,伊凡彻底愤怒了!最终它凭借着自己的绘画技巧,在好朋友,人类茱莉亚的帮助下,伊凡和朋友们被送到了动物园的野外自然区,彼此都见到了同类,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大海雀、猛犸象、剑齿虎和渡渡鸟等被人类灭绝的动物,它们因为肉质鲜美或皮毛珍贵而被人类赶尽杀绝。我还想起了新闻中曾经播放的广西玉林狗肉节,在那里,每年要屠杀一万多条狗,许多狗被活活电死、烫死或被剥皮。屠杀者手段残暴,场面血腥,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球星姚明的这句话振聋发聩。是的,只要人类对动物和动物的器官没有需求,那些动物贩子和偷猎者就不会捕捉和猎杀动物了。在这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所以我们要爱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因为世间万物都值得拥有一个安全的,可以被称之为“家”的地方。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大家能给动物们一片蓝天,让世界更美好!

独一无二读后感 篇4

每一本书都有一种读后感,我就看了一本这样的书《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人》,当我看完这本书后非常感动。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这个独一无二的人是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是在你最孤独的时候出现,是在你心情烦恼的时候出现……

她是一个会时时刻刻关心我们、时时刻刻帮助我们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没人能比“她”还要关心、帮助我们了。她就是妈妈,我们都只有一个妈妈,在以后我们要养她,她现在认真的呵护我们,我们长大以后也要呵护她。

她虽然看起来外表很坚强,但是内心像我们一样很脆弱,有时发现我不听话,就偷偷的躲在某某角落伤心的哭……

每一位妈妈都是我们深爱的人,她有时打你也是一种关心、关爱,妈妈对你的爱和对别人的爱都是多上一千倍,没有一个妈妈会对自己的孩子不好,我们是妈妈身边最亲的人。时光总是过去的很快,一瞬间就过去了!所以我们时刻提醒自己:母爱最珍贵,要好好珍惜这一份母爱,永远铭记在心!

偶然看了毕淑敏写的《我很重要》,才意识到,我真的很重要,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独一无二的我,这个存在就是奇迹,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无法临摹,不能复制,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平淡人生,铸就梦想,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喜怒哀乐,酸甜苦辣,经历有相似,但不会相同,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爸妈的眼中我就是珍宝,

这世上只有一个我,闺蜜的眼中我就是良药,yJs21.com

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这世上也只有一个我。

你念或不念,这世上只有一个我,就在那里,不多不少;

你懂或不懂,这世上只有一个我,逐梦依旧,不弃不离;

你爱或不爱,这世上只有一个我,独一无二,不吵不闹;

春夏秋冬,四季更替,我还是我,终究抵不过年轮,但有赢过青春;

浮殇年华,亦喜亦悲,我还是我,偶尔风干眼泪,却会笑脸依存;

贫贱富贵,奢华年代,我还是我,自己的生活自己过,不曾借故堕落;

看一本书,听一首歌,讲一个故事,忘一个人,

或许,这书太枯燥,这歌太感伤,这故事太漫长,这人太难忘,

亦或,走一段路,看一处风景,念一段回忆,

或许,这路很艰辛,这风景太孤独,这回忆不堪回首,

无论做什么,想什么,脱离了这尘世或扎根这尘世,

无论这书,这歌,这故事,这路,这风景,有无因果,

无论这人,这思念,掺杂多少喜怒哀乐,

这一路的历程,碎碎念的字眼,刻骨铭心的感受,有没有告知于人,

我还是我。

态度是否坚决,我告诉自己,态度决定一切;

心高可否气傲,我告诉自己,心高不可气傲;

勤奋是否成功,我告诉自己,天道定会酬勤;

无论爱你的人有多少,无论有没有人爱你,

相信我还是我,

不要亵渎了爱又羞辱了孤独,我还是我;

尊重他人,亲疏随缘,我还是我;

热闹了往事,平淡了回忆,我还是我;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还是我。

犯过错,受过伤,我还是我,汗水泪水混杂,

受奖赏,得关爱,我还是我,憨笑微笑依旧,

这些细节可以与任何人无关,但和自己相连,

信誓旦旦的承诺有时不及一个沉默的点头,

默默用心的付出却换不来一句“我懂”

重复的梦同样的你,

过重的心蜕变的我,

平行也好相交也罢,

看多了偶像剧中的俗套情节,越是向往越是失望,

见惯了现实里的买卖交易,越是用心越是惨烈,

最后最后,我还是我。

因为只有一个我,所以更要珍惜身边的人,

要有计划去学习去生活,

我必须对自己负责,必须去爱自己,

没资格麻醉自己,还借泪痴狂,覆水难收,终究有别,

人有千千万,没有一个是关于你的赝品,

真实存在便是永恒的纪念,

你敢说自己不重要吗?

我不敢。

不苦苦挣扎于一段感情,过去了就当做回忆,

你既不是风儿也不是沙,吹不到天山也跟不去天山,

过多强求也于事无补,

真爱是会懂唯一的价值的,

你是唯一的,那么你也是有价值的,

价值的大小在于他爱的多少,

但你的价值绝不会只存在这一方面,

有多之而无不及不要退而求其次,

相信,这世上只有一个我,用尽全力做到最好。

学会释然,顺其自然,

相信,我还是我.

得之自然,失之坦然,

我依旧是我。

我很重要。

独一无二读后感 篇5

今年寒假,我阅读了《独一无二的伊凡》这本书,从翻开第一页开始,我就慢慢地被书中故事所吸引,沉迷其中。

书中主人公是一只叫伊凡的大猩猩,也有人叫它“高速公路大猩猩”“八号出口的大猿”“独一无二的伊凡”“大力士银背”。

它像人类一样快乐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大家庭里,有十几只大猩猩,包括爸爸-银背大猩猩,妈妈,三只成年的母猩猩,一只叫黑背的公猩猩,两只年轻的猩猩,还有一只叫影子的猩妹妹。

这一切都在人类到来时打破,伊凡和妹妹影子叫人关进了一个狭小,阴暗的木条箱子里,被带到城市去,而它的妹妹在途中就死掉了。

一位叫麦克的人买下了它,成为伊凡的主人,主人喂它美味的食物,带它去看棒球赛,去超市,电影院,甚至去马戏团,就像养人类宝宝一样把它慢慢养大。

它过着人类的生活,日子多彩多姿,告诉自己不要再想丛林了,然而在它清醒地躺着的时候,还是希望有另一只像自己一样的猩猩带给它温暖,能在柔软的.豹纹竹芋做成的窝里美美的睡上一觉。生活了一段时间它穿上了笔挺的燕尾服被主人麦克带进了商场,送到马戏团画画,表演,吸引人类参观。

小象露比的到来又让它想起丛林的记忆,让它更加向往森林中自由快乐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小女孩茱莉亚看见关在这里的伊凡,她眼睛里看到的是“艺术家”伊凡,因为茱莉亚也是艺术家,艺术家可以看懂艺术家,所以茱莉亚给了伊凡彩色蜡笔教它画画,最后茱莉亚把伊凡的画拼好明白了它的意思——回家。

伊凡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了长达二十七年,随着时代的变迁,人类对灵长类动物的需求和行为相关知识日益增加,引发了广大民众地觉悟抵抗,伊凡所在的商场最终宣告破产,伊凡被安置在亚特兰大动物园,那里收容了很多曾被囚禁的大猩猩,伊凡和猩猩金雅妮以及其它同伴生活在一起。

读后我知道伊凡即使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大猩猩,但它为了回到大自然自由的生活,就不断通过努力学习画画,来向人类表达它内心的想法,最终它不但解救了露比,还解放了它自己,这就告诉我们不是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但是不付出肯定不会有。

我们还应该善待动物朋友,让它们和我们一起愉快地生活在共同的地球家园。

延伸阅读

无常读后感合集


这篇文章将深入探讨“无常读后感”的多个方面。积极认真的投入书籍的阅读,可以让我们全身心获得放松,相信大家都被作者写的作品深深折服吧。我们不妨写一下读后感,梳理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敬请您阅读本文!

无常读后感 篇1

无常读后感300字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2.

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3.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无常读后感 篇2

《上下无常》读后感范文

这是第一次,读朋友写的书,更是第一次,写这样的读后感。

人生第一次写读后感,是在小学不知道几年级放学后,在同学家的餐桌上写作业,至于写的什么,完全无记忆。

无记忆,大概是因为不重要。就像读这本书,我有什么感想,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高粱写了这么一本书,我读了一本朋友写的书。

当我和高粱坐在食堂的餐桌上喝粥的时候,我们只能聊聊今天的雾霾,以及倒掉的贪心官,高粱如果忽然冒出一首定场诗,我也许会喷饭,也许会木然,一定不会一个字一个字吧唧后面的推敲。

当高粱把他写下来,发在豆瓣上,那一切的阅读、理解和想象,就在我的车上、枕上、厕上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罗永浩前两天说,现在,视频的接受度还是最强的,劝大象公会的黄章晋多出来做视频。

是啊,老罗说得对,因为他是大象公会的投资人。

但是,作为一个文化人,写作和演讲,完完全全是两回事。

哪怕是用纸笔写作还是用电脑写作,都是两回事。甚至连用台式机写作,还是用手机写作,也是两回事。

媒介决定信息。

这就是在这样一个没人看书的年代,还有人坚持写作的原因吧。就像宋词的年代还有人写唐诗,唐诗的年代还有人写楚辞。

文人的任性,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表达。

文人的风骨,就是不甘心仅仅拉一拉刷新,点几个赞,发些不知所云的表情。

文人是信息的制造者。

《全唐诗》近5万首,写的最多的,是离别和相思。因为没有高铁,离别会很久,因为没有手机,相思不得说,只能化作笔尖愁。

十几公里的地铁,大家坐在一起,你却在唐顿庄园,我却在国土安全。北京的人越来越多,属于北京的心却越来越少,心在某处,只是不在这个地方。

心与心之间,全靠微信相见,只是这种相见,短到一张图、一句话,更短到一个赞,只看到你的名字,脑海里几年前那张模糊的身影还没下载完,就已经滑到了下一屏。

于是孤独的人,终于无法忍受日复一日的闷骚,写一篇长文,甚至写一本书,跨越时间和空间,跨越微信的短暂,结结实实地与你见面详谈。

活了32年,终于理解了3个字--不一定。

确定只存在于思想之中,现实中所有的事情,都无法百分之百地摆脱不确定性的.干扰,而确定性,只要这一丝丝不确定,就足够化为乌有。

于是,每个人,每一天,每件事,其实都在赌,只不过那些在澳门的,是去赴一场别人设置的赌局,而我们,是坐在上帝为我们摆下的赌桌前。

这张赌桌前有两种人,一种是坐着的,一种是站着的,坐着的在下注、收获或者失去,站着的,在看。

谁都知道光看不练,是最没出息的,可惜,大部分人都在看。

因为在上帝的赌局前,坐下来,是要勇气的。

我想说的是,每个作者都希望成名,哪怕仅仅是作品成名。然而,成名与否,得等到上帝翻开最后一张底牌,可惜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翻,更不知道他的底牌是什么。

赌徒都知道,结果揭晓之前,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坐下来,下了注。

高粱写了一本书,让自己成为了跟上帝平起平坐的人。

无常读后感 篇3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读后感 篇4

读了《无常》一书以后,知道了是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独一无二作文11篇


作文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项技能,一篇好的作文一定经历了作者反复的修改和推敲,写作文的时候要讲究哪些技巧呢?下面的内容是幼儿教师教育网为大家整理的“独一无二作文”,为了防止遗失重要信息建议您收藏此页!

独一无二作文 篇1

有这么一个人,圆圆的脸,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还戴着一副小眼镜,一对浓浓的弯弯的眉毛就像初五的月亮,一张小巧玲珑的嘴,还有一个可爱的小鼻子,你们猜猜,这是谁呢?你们答对了,这就是我。

我叫杨奥芳,是一位女生。我的兴趣可广泛了!我喜欢画画、唱歌、舞蹈、读书……可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着一本叫《小王子》的书时,妈妈告诉我要吃饭了,我都没听见,只能等到妈妈走进我的房间时才知道要吃饭了。

我只吃了一两口,然后说:“我吃饱了。”就又看起书来。

妈妈说:“就在吃一口好吗?”

我说:“我真的吃饱啦,我要读书啦!”

我不耐

烦地把妈妈推了出去,妈妈也没了办法。我一看,就看到了十点钟。

妈妈说:“要睡觉了。”

我说:“等一会儿,我马上就把这本书看完了。”

妈妈也只好等着我,我终于看完了,看表已经十一点了,我只好睡觉了。

我还是个爱学习的女生,对学习很感兴趣,尤其是数学,不知道为什么,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很难的题目,在我眼里变得简单起来。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特别难的题,别人都在抓耳挠腮的时候,而我却只是想了想,就有了思路,三两下就把答案算出来了。呵呵,我是不是很聪明啊……

怎么样?有没有认识我?一个爱读书的我,一个爱学习的我!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

独一无二作文 篇2

可能大家看到这个问题,大家都会问什么是独一无二的?有独一无二的吗?

其实当我处在人生的懵懂、幼稚的时期时看到其他小朋友都有自己没有的美丽漂亮的东西,就我没有别人没有的只属于我独一无二的事物,这种荒唐的想法曾经一直很长时间停留在我的脑海之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年龄也随之增大,思想慢慢成熟,终于也懂事了。之后我就渐渐的明白其实人人都有一件独一无二最美好的东西——母爱!

母爱,一种说不出来美好的味道,她是你乌云密布时的太阳、雨后的彩虹、孤独时的真挚的伙伴。她是最无私、最伟大的。如果你是大海上迷失方向的传真,那她就是茫茫大海上唯一的避风港,母爱也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当你迷茫时,坚定的指引和呼唤使使你迈出矫健的步伐。有母爱你就拥有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拥有了母爱你也就拥有人生道路上坚定且正确的人生目标,为之而努力奋斗。

所以拥有母爱是一件很美好,很幸福的事情,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珍爱现在的一切,千万不要真的要等失去了再在这里后悔,那已经晚了……俗话说得好子欲养而亲不待。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母爱吧!

独一无二作文 篇3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我这个人吧,头发不算长,个子也中等,鼻子大大的,耳朵圆圆的,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它还会说话呢!

我呢,是一个典型的马大哈,每次考试,不是把小数点点错了,就是把5写成了8。可是有时,我做事情非常非常专心。

我也是一个音乐迷。每次只要一放音乐,我就会像兔子一样连蹦三尺,再像风一样地跑过去。听着优美动听的旋律,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跟唱起来,有时甚至还会跳起来,尽管那跳得很像拔萝卜的舞步。

我还喜欢幻想,总是天马行空的想象,尤其是到了晚上睡觉时,我脑袋里想的都是什么地球毁灭了需要我去拯救、像鸟儿一样在蔚蓝的天空上展翅高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物。

但是我最爱梦到的就是在海里自由自在地和小鱼儿一起玩耍。虽然这是我的梦,但是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我这个愿望一定会实现的。加油,我要做到不达目的不罢休!

我还非常喜欢阅读,每当看到那崭新的人物情节时,我不会囫囵吞枣地去读它们,而是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尽情享受那些美好的时光。

我们不一样,相信大家都听过这首歌吧。尽管渺小,也有自己的个性。这就是我,一个爱听音乐、想象力异常丰富、爱阅读的女孩——张欣怡。

独一无二作文 篇4

今天,老师给我们读了一个关于自己人生的绘本。读完之后,我仿佛看到了生命,一颗鲜红的心脏在扑通扑通地跳。

世界上总有一个位置,它在亿万人群中挤来挤去,但从未被淹没,这个位置是留给谁的呢?尹老师富有感情地朗读着,哦,这个位置正是让给我的!

随着老师的朗读,我仿佛进入到了一种不可名状的世界,这儿有懂你的伙伴,和蔼的老师,慈祥的父母

一下子,我的脑海突然激动起来,出现了平时课堂上从未出现过的兴奋。

你看,一个个人群中,一条条历史长河中,自己可能像一粒尘埃般微不足道,但世界上还可能有另一个自己吗?高楼大厦不可能浮空而建,滚滚洪流不可能无中生有。社会也得靠一个一个人,一环扣一环地组成啊。

这时,自己的作用就显示出来了,贡献力量,哪怕微不足道!

加油,你是最棒的!!!老师读完了。同学们沉默不已,教室里鸦雀无声,看起来都若有所思

想想看,我们是多么幸运啊,从亿万竞争者中脱颖而出!父母生下来的为什么不是别人,而会是我自己?因为在出生之前,我们实实在在已经打了一场大胜仗!所以不管自己是美是丑,是聪明还是愚钝,甚至残疾,都应当庆幸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这存在再没有人会和我一模一样!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独一无二作文 篇5

每个人只要做好自己就好,做独一无二的自己就好,不需要为任何人改变,肯为你改变的人都是在乎你的人。可是是不是所有的改变都值得呢?有一个叫小霞的姑娘,曾经善良,文静,老实,本分。如今变的完全不一样。她恋爱了,她知道男孩他爱说,便追随着他的脚步,去改变。去接受他的习惯,跟随他的脚步。以为改变会让他们一直幸福的走下去。而没有两人还是走到了尽头,她总是在反思,为什么改变也没有一直走下去,是不是真的是自己错了。改变也没能一直走下去,她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被耍。像个垃圾一样被丢掉了。这样的结局她无法接受。选择了自杀。想用自杀来忘掉一切痛苦。当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渐渐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孩想通了。走出了阴影,唯一不会改变的就是手腕上的那道疤。在我的世界里,我跟这个女孩很像。也为了自己挚爱的人改变,做自己不爱做的事。

可是改变还是会结束,我明白了,不要为任何一个人去改变,做独一无二的自己就好,开心就好。

独一无二作文 篇6

我,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我的体型不胖也不瘦,一张精致的瓜子脸上嵌着一双透亮有神的大眼睛。一头自来卷的棕色长发,让我看起来更加可爱。

我的性格活泼开朗。只要在人群中,我总是会主动地和别人打招呼。在学校,我也和同学得特别好。没事的时候,我就想画会儿画。有时,我的性格也非常静,喜欢和爱画画的女孩在一起,因此别人都叫我“小画家”。我的课余爱好除了画画之外,我还比较喜欢唱歌、书法、跳舞等这些很文艺的业余爱好。

因为我很爱画画,所以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大部分都和画画有关。有一次上美术课,

老师一进来,就开始讲课。我仔细地听着老师说的每一句话。老师一声令下:“同学们,可以开始画了”。我开始构思画面,我想:应该画些什么呢?画只小狗吧!开始画了,我右手拿笔,左手扶着纸,认认真真地画了起来。我先画了小狗的头,再画了小狗的身体和尾巴。“铃铃铃,铃铃铃”,下课了,同学们都箭一般冲出教室,我却像没听到一样,还在津津有味地画着。“铃铃铃”上课铃响了,我才刚画完,刚想去上卫生间。班主任进来了,开始讲课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画画的文艺小女孩!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

独一无二作文 篇7

瞧!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脸颊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显得活泼可爱。梳着一束乌黑的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她就是实验学校四年级一班的王锦韵。美中不足之处,就是皮肤有点黑。

我可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在学校里,只要一有时间就读书,我是班里名副其实的“小书迷”;每天放学后,我回家的第一项任务不是写作业,而是抱起书来读,爸爸和妈妈都叫我“小书虫”,惹得妈妈经常禁止我读书,为此我看书时总是心惊胆战的,像小老鼠偷米,听到一点响动就会马上把书藏起来。

当妈妈进来检查作业时,看到的是我在从从容容、不紧不慢地写作业的景象,便会放心离去。这时,我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可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读书,妈妈趁我不注意破门而入,而我还没愣过神来,手里仍然捧着书。妈妈生气地对我说:“怎么还不写作业,怎么整天看

书啊!”但我有些漫不经心,依然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不一会儿,又进入了书的世界!在书海中遨游,真是其乐无穷。我每天必须要看上个把小时,不然是不会罢休的!

我的性格像六月天——说变就变。有时沉默;有时活跃;有时温和;有时暴躁。上语文课时,我总不敢举手,望着出口成章、侃侃而谈的几个语文学习高手,我一点儿自信心都没有。生怕自己的答案是错误的,惹来一阵嘲笑,只好在板凳上静静地坐着。相反,英语课上的我却异常活跃。只要英语老师一提出问题,我就像打了鸡血,我会习惯地、不由自主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就怕教师看不到我。

当我站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看着同学们赞许的目光,心里别提有多得意了。当我生气时,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死死盯住某一物品,好像它上辈子欠我什么似的,或是将一张纸撕成碎片,这才算是解气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性格多样的我。

独一无二作文 篇8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如茂盛的树林,里面的每一片叶子都不尽相同,都是独特的。

正当年纪的史铁生本可以享受大学的美好时光,无忧无虑,跟同学嬉戏玩乐,在教室里认真学习,认识到新老师,汲取到新知识,体验到不一样的东西,获得新收获……但他的身体却一天天垮掉,身体和精神都在折磨着他。相比而言,我觉得我是幸运的,是幸福的。父母和母亲辛辛苦苦的把我养大,让我拥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成就了一个独特的,与他人完全不一样的我。想想那些生活贫困,不能吃饱穿暖的人,我真的觉得我好幸福。即使面临崩溃,史铁生还是没有放弃,依然从生活中找到了希望,坚强地活了下去,成为了一个令人佩服,赞叹的人。或许别人对他的定义都有所不同,但他就是他,一个独一无二的他。

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贾平凹先生。他在文中提到了他的窝囊,还说自己很羡慕韩信年轻时的样子,能够配剑行街,但他自己也只敢在屋里看电视机里的拳击比赛。他在写这些事情时十分从容,淡定自若,不遮遮掩掩,这证明他对自己已经有了足够深刻的认识,能坦然的自嘲。这点也是我最该学习的一个地方。可能大多数人对自己的认识只是少许方面的,而且大都是优点,少数人能够淡定地谈论自己的缺点,我也不例外。我会觉得我是一个心地善良,孝顺的人,但在谈论自己时一般不会提到缺点,也许怕受到别人的嘲笑,也许怕迎上异样的眼光。贾平凹先生豁达开朗,能正视自己,并从中找出自己的不足,这是我从今以后需要多多学习的。

每个人都有个性,这是仅属于自己的,也是不能轻易被改变的。有时候我们会在私底下议论其他人:为什么他的性格好怪啊?为什么她老是不跟别人说话?为什么他老是板着一张脸,难看极了!……自然而然地,一些疑问会从我们内心产生,但是这就是他的性格,这就是他最真实的一面。

我有一个同学,刚开始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安静的女孩子,喜欢一个人在角落里读书写作业,在班中也很少有朋友,那时候我觉得她太孤独了,于是便慢慢接近她,跟她成为了好朋友。相处下来我才发现,其实她人特别好,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难相处,相反,她是一个乐观开朗的女孩。认识的时间长了,我发现了她的另一面大大咧咧,幽默,体贴,懂得照顾他人,而且她平时还玩游戏,游戏玩得还挺厉害。她在我们班是一个学霸,如果没有和她成为好朋友,我可能也不知道她竟然也会玩游戏。自从我认识到了她的另一面,我就觉得她是一个很酷的人,敢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有决心有信心,而且很少在意他人的看法。这不就是好好认识自己的表现吗?原来,一个人表面所展示出来的不一定就是她的标签,深入了解后那个人的个性,特点才会慢慢被发掘。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特点,人无完人,一个人有优点的同时也有缺点,正如叶子也有茂盛葱绿和残枝落叶之分。正视自己也是认识自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梭罗在他的文中提到:我有我自己的太阳,月亮和星星,我有一个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小世界。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这个世界如何与众不同,就取决于你自己。

独一无二作文 篇9

大家好,我叫盛伊琳,今年9岁,在金中实小上学。我已经三年级了。我喜欢画画、踢足球。我不喜欢数学和打羽毛球。在学校我还是美术课代表呢!

我长得很漂亮!我的眉毛像月牙一样,开心的时候我的眉毛都冲上天去了。眼睛像一颗黑宝石一样亮闪闪的;我的鼻子小小的,可以闻到别人闻不到的东西;耳朵也小小的能听到所有的声音;我的嘴巴大大的,笑起来都露出了大门牙了,我一出去我的嘴巴就笑成月牙了。

我的胆子很小,不敢一个人睡觉。我不喜欢虫子也不喜欢蛇,还不喜欢鲨鱼。我喜欢小猫、小狗和花蝴蝶。

我特别喜欢画画,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我会拿起画笔在画纸上画画,画着画着,我就开心起来了。

我就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你认识我了吗?

独一无二作文 篇10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今年九岁了,在江东中心小学读三年级。

你想知道我长什么样吗?我长着一个圆圆的大脑袋,胖乎乎的脸上长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平时我最喜欢品尝美食,只要一看见好吃的,我就得拼命忍住不流下口水。虽然我的同桌说我的鼻子塌塌的,但是一点儿也不影响我闻香味。

我可喜欢体育运动了。打羽毛球、跳绳、踢毽子,我还发明了和爸爸两个人在家里用乒乓球拍打羽毛球……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投篮球了,常常在体育课上和同学们抢着投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也不例外。我的优点就是热情大方,爱帮助人。上次3月27日的“地球一小时”活动,我几天前就在班级里宣传起来了,还发动同学们都来参加这个环保活动。我的缺点就是粗心和做事拖拉。在学校里有时会完不成课堂作业;做题目会只看了一半就忙着做,常常会做错。

我一定要改掉粗心和拖拉的坏毛病,学习别人的好习惯,继续发扬自己的优点。

这就是我,你认识了吗?

独一无二作文 篇11

每天早晨起床,我都能听见窗外的鸟儿们正聚在一起唧唧喳喳地唱歌,那歌声有高有低,有粗有细,就像大合唱一样,可动听了呢!外公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就给我买了一只蓝色的虎皮鹦鹉,我翻了翻英语书,第一眼看到的名字就是Bily,于是,它的名字就叫Bily了。

Bily长着一个椭圆形的肚子,一张钩子型的小嘴,那小嘴是嫩黄色的,很尖。在它那圆而平滑的小脑袋上,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小眼睛,真像两颗迷你的黑葡萄,光看眼睛就觉得它很是机灵哩!

它的脑袋和脖子上有许多黑白的条纹,身体为湖蓝色,在脸颊的两侧各有一块白色的羽毛,就像白衬衫的领子,在领子的正中央还有一个钻蓝色的小圆点,看起来还挺斯文,像个胖乎乎的绅士呢!再没有一只鸟的羽毛如它的羽毛一样精细,它的全身也找不到两根一样的羽毛,它是多么漂亮可爱!

这家伙挺能吃的,如果你早晨给了它一把小米,中午时一定就只剩下小米壳儿了。它还很喜欢吃苹果,因为怕它吃太多拉肚子,就不天天给它吃,就算吃也只给一小片儿。每当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说:你慢点儿吃,不要噎着了!

有一次,我给了它一小块黄桃,我把黄桃卡在笼子的缝隙间,因为它还没吃过黄桃,对黄桃有点陌生,先前,它连啄都不啄,侧着脑袋用那小眼睛疑惑地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这是什么?我可以吃它吗?我微笑着点头说:快吃吧,这是新买的黄桃,可甜了呢!它似乎听懂了我的话,立刻低下头,用它那尖尖的小黄嘴去啄食黄桃,不一会儿,一小块黄桃就被它吃完了。它又用那明亮的小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黄桃真好吃,我还要一片!我说:不吃啦!小馋猫,明天再吃。

它的胆子可真是太大了,每天只要不在吃、不在睡,它就准在笼子里爬上爬下。有时,它用它那黄色的脚趾抓住笼子的顶,在顶上耍起了倒挂金钟的动作,看得我目瞪口呆,还真怕它掉下来呢!

一转眼间,Bily到我们家已经五个月了,我和它已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喜欢鸟儿,更喜欢独一无二的Bily!

2025独居的一年读后感(集合11篇)


一篇作品读后感怎样才能够精准地描述出自己的感动呢?阅读作者的作品我们就能从中收获古人的智慧。写读后感能够积累知识,使我们越来越充实,“独居的一年读后感”是一个重要话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在这里您将会发现许多有趣和有用的阅读资料和工具!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

(含剧透,慎入!)

书名为\独居的一年\,全书唯一正面谈到的是露丝在艾伦死后独居的一年,但也只匆匆一笔带过,重点应该是\独居\。

说到独居,确切地说是感情的独居,个中人物多多少少都有,但最明显的无疑是三个重要人物:露丝、埃迪以及玛丽恩。

露丝四岁之后就不再有母亲的陪伴,玛丽恩的不辞而别给她带来的影响是心理上的失落、失望、愤怒,甚至自我怀疑(在一段时间里她甚至怀疑自己是那死去的两个哥哥的替代品),从她写作生涯可以看到她本人是一直把关于母性的东西\选择性避开\,然而在多年之后,直到再碰见埃迪,才真正理解了玛丽恩离去的原因,才有勇气去正视自己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

对于埃迪的独居,再明显不过的是往后的三十多年里对于玛丽恩的思念;而玛丽恩的独居却是完全的感情隔离,无论是对自己的女儿还是艾迪,甚至是一切关于小孩子的事物。文中对于玛丽恩的生活描写不多(相比较整书篇幅而言),但埃迪对她的痴情无疑是对玛丽恩最完美的人物塑造!所以尽管在书中,玛丽恩大部分时间是以回忆的方式出现,但还是能给读者鲜活的人物形象,以至于在最后,埃迪和玛丽恩车站重逢那一刻(个人认为全书最为感动的一刻!),并不觉得虚幻,而是实实在在的,仿佛可以感觉到在那一刻的气氛以及双方的情绪都透出了文字。一段年龄相差二十几岁的感情,普通人看来不可思议的感情,经过三十多年的酝酿,终于有了结果,所幸,是HappyEnding!

不知是巧合,还是作者故意而为之,文中围绕的,大多是从作家以及其作品展开,或许这样更有内涵,透过作品去看作者是本书的一个的叙述方式之一,但需要花多点耐心,不过另外有个好处就是阅读起来不闷。

书中情节跨度三十多年,涉及亲情、友情、职业、爱情(包括正常与癖好)、性爱;但叙述的主线还是露丝与玛丽恩的母女之情,以及埃迪和玛丽恩的恋情,其他的略作\阅读调料\倒也不错!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2)

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以为这是和《瓦尔登湖》一样讲述一个人独居一年中所思所想,但看完第一章后我却陷入了疑惑之中,这本书讲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生活,露丝,埃迪,玛丽恩,特德,这四个人人物的命运就因为1958年的夏天发生的事情彻底改变。

在那个夏天,埃迪来到了特德家中进行暑期实践,由于特德是著名小说家,埃迪想做他的助手学习些写作经验。可惜埃迪并不知道自己其实被特德利用了,特德其实是希望埃迪来做玛丽恩的情人,从而让玛丽恩从丧子之痛中走出,事实证明特德的计划成功,埃迪爱上了玛丽恩,而玛丽恩在最后选择了离开,把露丝留给了特德。从此,埃迪再也没有爱上过其他女性、玛丽恩一个人漂泊、露丝一直在心里怨恨自己的母亲。本书跨越了37年的岁月,从露丝4岁一直到露丝自己的孩子4岁,三代人的家庭故事浓缩其中,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读完令我唏嘘不已。

在书的扉页上,作者写道这是一则爱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才是这本书想要表达的主旨。埃迪见到玛丽恩一开始是因为被她的外表吸引,后来则是被她所经历的丧子之痛所感染,再加上性启蒙的决定性,埃迪再也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这段忘年之爱能让埃迪坚持37年,直到玛丽恩再次出现。

埃迪和玛丽恩的爱是其一,另一则爱是露丝的,露丝在一开始并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也许因为从懂事起只有父亲特德的陪伴,露丝身上有很多男性的特征,比如她的肌肉发达,她争强好胜的性格,以至于看不上绝大多数追求者。而且她知道自己父亲的性生活不检点,这更让她对爱充满了怀疑和批判,在她的小说中经常能看到这一主题。露丝嫁给自己的经纪人艾伦,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她要找的人,只是她觉得自己不想再等了,凭借理性做出的最好的选择。当艾伦去世,露丝在守寡期间碰到了哈利时,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终于找到了对的人,两个人都经历过自己的爱情挫折,最终命运通过一桩谋杀案将他们连在了一起,跨国之恋,作者与读者的完美结合。

在我看来,37年岁月很长,但相比之下,露丝守寡的那一年则更为漫长,本书标题中独居的一年正是露丝在失去父亲后又一次失去丈夫后的头一年。在这一年中,露丝的感受和她在自己小说中写过的完全一致,她也突然理解了母亲的离开,理解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事。所以小说结尾才会出现母女重逢时那段令人感动的对话。

毫无疑问,埃迪是幸福的,玛丽恩是幸福的,露丝是幸福的,哈利也是幸福的,他们最终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过去经历过的挫折都不复存在,在爱中,他们找到了自己,无论在什么年纪,无论贫穷与富贵,找到了爱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3)

爱的因与缘(下)

作为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小孩,得到那件满是她的魅惑气息的粉红开衫,埃迪已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埃迪仿佛住进了自慰的天堂,不过,他很快发现自己对玛丽恩的胃口越来越大,但在这段关系之中,玛丽恩才是主导,若没有她的同意,任何进展都是无望的。还好,玛丽恩对于埃迪是不会有排斥的,因他是玛丽恩对失去孩子的寄托。一天,玛丽恩带埃迪出去吃了饭,喝了酒,聊关于丈夫的种种,到家之后又给自己到了一杯。房间里关于出车祸的两个孩子—托马斯和蒂莫西以前的照片是不缺的,在玛丽恩的带领下,参观一张又一张照片的同时玛丽恩向埃迪介绍其背后的故事。其中有对孩子的思念和岁月流逝的怅惘—自己已有点老了,在玛丽恩离去后,小埃迪依旧待在原地足足一刻钟,不知思考着些什么。

第二天的早晨,埃迪刚把粉红色羊绒开衫和其它衣物铺到床上,就听到玛丽恩开始砸门—这表明她想立即赶到这里。而此刻埃迪却在纠结摆在床上衣服颜色搭配的问题,最后不得不急忙去开门—衣服仍摆在那里。玛丽恩来了之后就直接又给埃迪讲起了照片的故事,在一张有教学楼为背景的照片中,其中白色大理石这样刻到的拉丁文:HVC VENITE PVERI VT VIRI SITIS(到这里来,男孩们 成为男子汉)。显然,她的两个孩子在没有成为男子汉就死了,想到这里,埃迪惊觉,此时,玛丽恩已经暂停了讲解,目光落到床上的衣物,并对其颜色的搭配表示不赞同。之后玛丽恩对埃迪说道:“我都不知道他们活着的时候有没有过性经历”(这也许是想要给予埃迪性爱的缘由,人性终究是复杂的,本能的自我与理智的自我相互混杂)。就这样,玛丽恩躺在床上,埃迪笨拙的脱掉衣服,与此同时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心头却一阵刺痛,玛丽恩笑容里的母爱多得超过了他最大胆的想象。这许是圆满了,通过做爱成为了玛丽恩口中的男子汉。

好景是不长的,玛丽恩本就想离婚离开这个满是伤心的鬼地方,便把一切都到告诉了埃迪,并让其转达给自己的丈夫特德,尽管这段时间埃迪给她带来了那么多的兴奋与惊讶,显然不能说服玛丽恩离去的计划。在这之后,玛丽恩并不清楚自己留给埃迪的印象是多么的深刻,成年后的埃迪并没有娶妻,并且由衷的迷恋比自己大的女性—许是从这里可以猜想到玛丽恩的样子吧。谁能说的清呢?是什么样的力量让埃迪如此的等候与执着,一下子就过去了三十七年,埃迪已经五十三岁了,玛丽恩七十六岁了,还好,不是太晚,彼此都无恙。

在透过半夜的黑暗与雾气,一个穿着肥大雨衣的女人出现在水泥路上,是她—玛丽恩,在那个暑假离别之后就再也没见到的深深的爱着的玛丽恩。这次回来,玛丽恩是从失去两个孩子的悲伤中走了出来,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还有那个记忆中的小男孩—在玛丽恩看来,埃迪永远都是个小男孩。埃迪也知道了,他和她再也不会分开了,除非死亡。然后他们在黑暗中彼此面对,埃迪就像以前和她在一起时那样躺着,头贴着她的胸,她抱紧他,双手摩擦这他的头发,他们就这样睡着了。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4)

但这部作品中露丝的一对父母的设定还是比较吸引我的。对于70多岁的`男人和女人,在欧美作品中还是可以拥有无与伦比的性魅力,这大概在亚洲文化中很少见到的。在我们的社会结构中,大概这个年纪已经是脱离了性别概念的社会人了,而很多的欧美影视作品中依旧有充满活力和性吸引力的老年人。今天和高先生探讨,他说的一个观点倒是启发了我,除了文化历史的审美差异外,可能重要的一点是社会的发展程度不同。若干年后的中国的老年人肯定和现在传统意义的老年人完全不同。那不就是我们嘛!而对于衰老和死亡的恐惧我最近经常想到,还有就是被Mr高推荐一本书,《最好的告别》,准备看看。

晚上又想了一会儿,为什么觉得《独居的一年》没那么好看,却吸引我一直读下去了呢。大概是书里的几位重点人物全是作家,所以对作家如何工作,作家如何生活有着细致深刻的描写。无论他们的创作源于恐惧,悲伤,爱情或其他什么主题,作家这个职业本身给小说蒙上了一层既浪漫又独特的色彩。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看人家写字,就觉得墨水在纸上几根线条从无到有这个过程本身就充满了神奇的魅力。最近看电影《无双》,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详细描述他们几个如何做假钞那段,如何打版,怎样调墨,寻找纸张——这种看起来特别专业,又特别陌生,真实细节堆砌起来的专业段落本身就拥有了强烈的美感。

所以,工作多么重要啊,一个人的职业,或者深度爱好,他所专注的那个领域,就构成了他的气质。想起书里的一个段落,露丝小说里的人物被强迫去参加读物的烧书活动,女作家拒绝了,表示因为自己是一个作家,所以不愿参与任何销毁作品的活动。

“你首先是个女人。”狂热的邻居说。

“不,我首先是个作家。”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5)

“别哭啦,亲爱的,不就是埃迪和我嘛”这句话从始到终,像是追风筝的人里的“为你千千万万遍”,也像飘里的“tomorrowisanotherday”

独居的一年,原以为会重点描述主人公露丝在独居的一年里发生的蜕变,其实并不是,不存在突然的质变,欧文想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从开始到最后这个过程中量的积累,最后露丝学会了爱和放下,原谅了别人找到了自己。她有不尽职的母亲,有爱她胜于一切的父亲,交过不合适的坏男友,和深爱她的人结过婚,最后遇到了她真正的爱人,她称之为“露丝的警察”。于我而言,结局是很美好的。

但是故事本身带来的意义没有达到读它时的期望,露丝最后一本小说中她一直纠结女作家到底怎么感受到屈辱和改变自己,露丝在这上面费了很大劲去构思,最后是女作家和小男友当着妓女的面做爱,这是够讽刺的。的确,如果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个好的转折点,这个转折点肯定千差万别,欧文只是提供了一个故事,个人的转折点需要自己去探索,当然还需要好运气或者像露丝说得只有一点点坏运气,要求欧文告诉我们人生该怎样转折是胡搅蛮缠和无理取闹。只有经历过,才能感同身受,才能拥有爱的能力,去爱自己和爱别人。感受到这些就足够啦。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6)

呃…这算是我遇到最难写书评的一本书,但为了保持自己的好习惯,每一本书都要写书评,就勉强写一下吧。

独居的一年具体什么含义我觉得很宽泛,并不是指某一特定的年份,本书中唯一涉及到独居的一年大概就是露丝失去艾伦那独居的一年,可这本书的主人公我到现在都没明白究竟是谁。

初看这本书,有点小黄书的味道,但是性本来就是生活的本源吧,为了体现很多人性方面的因素,不得不通过这样的描写方式去体现。

现在,我来谈谈我眼中的这本书吧:1⃣️以埃迪和玛丽恩的故事为主线吧,开端是玛丽恩失去了两个孩子,特德也许出于好意为了玛丽恩,所以会让埃迪来做暑期工。首尾的那句“别哭了,不就是我和埃迪吗”让我觉得浑身一个机灵。不愧出自大家之手,写文章果然是大手笔,以极其简单看似不经意的描写给我们展现了饱满的故事情节,欧文的书果然看得让人上瘾;2⃣️不太懂写作这门手艺,但我觉得欧文写的这本书没有刻意的去要描写什么事儿,或者可以表达什么观点就是很随意,很巧合,浑然天成,让你感到每处细节的处理都极其精致。3⃣️这本书如果说让我明白了些什么道理:️印象最深的就是埃迪吧,十六岁去了特德家里,遇到影响自己一生的玛丽恩,没有那种斤斤计较的感情,对玛丽恩毫无理由的迷恋,三十七年的等待,终于最后在面对到玛丽恩的时候,在她怀里的感觉还是如当年那般,即使乳房下垂干瘪那又如何,还是很温暖,也像玛丽恩在三十七年后见到埃迪的那句,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需要你的帮助。玛丽恩这三十七年发生了什么不重要,埃迪发生了什么不重要,就像文中所述:从埃迪开始,从埃迪结束。埃迪从最初见到玛丽恩,喜欢玛丽恩身上独有的那种忧郁气质,再到后来“误认为”喜欢露丝身上当年她母亲身上的那种忧郁气质,就是没太明白埃迪是喜欢玛丽恩,还是玛丽恩身上类似的忧郁气质?不过不重要了,玛丽恩身上的这个气质伴随了她大半生;️再来说一下特德吧,算是玛丽恩生命中的默默无闻的那一个,给不了她要的,那就帮她找到她要的,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心疼特德,我的偏见是虽然他和玛丽恩结婚也生过孩子,但他不太能够给玛丽恩所要的,而埃迪可以。特德也许也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就是不停的有外遇、捕获单亲妈妈、写书?或许他算不上合格的丈夫,但他绝对是合格的父亲。️谈论一下玛丽恩和特德失去两个儿子之后生的女儿—露丝,我总觉得这样背景下的姑娘,总会有一些特殊的特质,比如她对事物的敏感、偏执。他和艾伦在一起,感觉并不是真正的爱吧,也许是工作原因形成了习惯,而他和哈利在一起也太过草率,感觉她的恋爱谈的很轻易,来的快去得也快。也许这种平淡的幸福更为真切吧,她的最后一本书更像是她的重大事件。️露丝的好朋友汉娜:刚开始总觉得这样的姑娘活得很“洒脱”,还让我颇为羡慕,觉得可以不停地去更换男朋友,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但我读到最后让我明白,其实这不是洒脱,更像是一种对感情的权衡,寻找对自己最有利的情感,害怕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我觉得这样看似精明的做法其实暗藏着巨大的危机,感情啊,一旦有了计较,就变得不靠谱了。喜欢一个人,就是纯粹的喜欢,无所谓得到付出,只要自己享受了其中的过程就好了嘛!

好了,独居的一年,从中又认识了不同的生命。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7)

一本好的小说总能给人清晰的画面感,似乎看着人物一个个成长变化…关于亲情,父亲对女主的爱最让人感动,特别是女主给父亲上驾驶课章节,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无论父亲本人是如何,女儿在他心中永远是软肋,也许什么都无法伤害到父亲,唯独女儿。关于女主的母亲,也理解她的行为,最后能回到女儿身边是个惊喜。

关于爱情,女主前期总觉得自己眼光不行,总是交到坏男友,好不容易有了愿意去爱的男人却又早逝,但最后还是好运战胜了不幸,让她遇到了真正的爱,找到了真正的自己,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呢。还有埃迪对玛丽恩几十年的感情,丧子之痛是玛丽恩的不幸,但被人深爱一辈子又是何其幸运啊!

关于友情,女主的好朋友汉娜,这是个有争议的角色,虽然生活随意,甚至因自己的行为伤害过女主,但一路走来,也一直陪伴在女主身边,见证了她的起起伏伏,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也让人温暖。

故事情节上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和伏笔,让人意想不到却又前后呼应,衔接的恰到好处,让人越读越想往下读。

时间是流逝的,但偶尔时间也是等人的。生活就是这样,悲悲喜喜,但总要怀着希望,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有个圆满的故事结尾!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8)

目前读过最爱的一本书!正如书中所说“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你就找到了自己”。里面的人物太鲜活了,特德、玛丽恩、小露丝、埃迪、汉娜,每个人都让我又爱又恨,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生活吸引着我。书里的人开心,我也会跟着笑,书里的人悲伤,我也会哭泣,这本书的感染力太强了。以致于最后露丝哈利在一起时,好像自己也有了归宿,那种心情太让人愉悦,还有玛丽恩的归来,不止露丝、埃迪一直想着她回来,我也在想,玛丽恩啊玛丽恩,她归来的时候七十六岁了,还是那么精致那么美,只有欧美的女人能做到这一点吧,国内的应该也有,但应该屈指可数。

再谈谈特德,我很疑惑的一点是他的自杀,为什么呢?他是那么自私的一个人,除了对露丝全心付出而外,他几乎所有行为都令人发指,可他竟然会自杀?自杀的方式跟沃恩夫人当时差点杀了他的园丁的竟然一样。沃德死的时候,沃恩夫人竟然还来哀悼他,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不啦不啦,我的三观!当初可是他玩弄你又抛弃了你啊,沃恩夫人是不是整容把脑子整坏了?还有那个做了特德情人的女大学生,母女俩同时被特德勾引,然后母亲自杀了,你还来哀悼他?什么鬼!?特德有毒?特德这种乱搞的男人也是让我见识了婚姻其实并不可靠,男人也是。

最后就是对汉娜没有结局有点惋惜,汉娜太独特了,我喜欢她做事直截了当(除去算计),她思考的方式也很特别(除了精虫上脑跟男人有点像),她当记者也做了一些了不起的事,但终其一生,她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宿,也不打算结婚要孩子,可她对露丝的儿子明明那么好,她对露丝的感情也是真的,在露丝父亲死以及露丝结婚生子、又变成寡妇,最后再婚的每个关键时刻,汉娜一直都在默默陪伴着她,从未缺席,这似乎有一种填补玛丽恩空白的感觉。只是最后汉娜竟然又对哈利眼红让我有点无语。。还有她跟好朋友老爸上床这事简直了。。汉娜啊,你是因为交过的坏男友太多了对感情对婚姻失望了吗?还是你不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不管怎样,汉娜,希望你好。

结局还是很美的,美到让我有点怀疑这会不会是作者想象的一种生活而不是真正的结局,我太怕美好易逝,我也是够了。

书里的人们,很高兴认识你们~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9)

看完全书才感受到这种写一个人整个人生的著作是多么的伟大。人的这一生总是在不断的探索和追求我们想要的东西。也许到最后我们才知道我们想要什么,我们喜欢什么。人生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在每个阶段的我们都不可能是完美的,这就是我们人生的精彩。

埃迪从16岁开始偏喜欢比自己大的女人,然后一生都在这个状态下。露丝的一步一步的发展自己,最后能和仅认识一个月的人结婚,而且仰望星空时,会觉得自己幸运。所以合适自己的人会在何时的时候出现,会迅速的走到一起,不需要我们如何去寻寻觅觅,对于露丝整个人生的经历,也是十足的精彩了,遇上的人,经历的事情,如今应该是没有什么能动摇她了吧,即使是等了几十年的母亲的回归。

每个人物都历经波澜,作者却将这些波澜写的异常的平静,包括玛丽恩的离去,泰德的去世和艾伦的去世,此等人生的悲剧,随能感受到露丝的各种伤心,难过,但是作者的语言却异常的平静。不愧是大师。对于人物的性格和经历,也是完全颠覆了作为在儒家思想环境成长的中国人,对于性的开放,甚至是变态的心理,在中国社会是不被认可和接受的。然而对于本性的体现,也没什么了。虽然觉得埃迪的择偶很无语,汉娜的乱搞很堕落,但是也并不恶心,不会反感。每个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这反而感觉别人的开放和自由和真实,没有受太多封建思想和传统观念的束缚。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0)

这是一部被书名欺骗了的故事,这是一部成长的自传体,这是一部令人瞠目结舌的小说,这是一部有点“世俗败坏”的作品,却也是一部揭露人性的创世之作。

这个故事里的每位成员都有些“反常”,他们一直在现有生活之外寻求另一种可能:

母亲玛丽恩为忘却丧子之痛和丈夫的背叛,与比自己小二十岁的少年埃迪擦出火花;害怕再次失去自己的心爱的小女儿,而选择消无声息地离家出走。正如王家卫所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生活中无法失去的人说再见,所以我没有说再见就离开了。

父亲特德一边创作古怪的儿童读物,一边流连于各色女人的怀抱;他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逗乐露丝,爱露丝。在玛丽恩离家时,玛丽恩曾特别要求特德喝了酒不能开车,照顾好女儿。他一直信守承诺,直到女儿在他的护卫下被性侵才深深打垮了他。他失去了儿子们,无法安抚妻子的伤心,如今最爱的女儿也受了伤,他简直不能原谅自己,这是他埋在心底的不想发出的声音,但最终以死亡的方式发了出来。

少年埃迪迷失在忘年恋的激情中,从此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

4岁的小女儿露丝,则在父母间破碎的关系以及对死去哥哥的想象中,挣扎着长大,渐渐成为一名作家。成长中的她害怕和异性间亲密相处,幼时的经历成为她挥之不去的阴影,却也一边在努力地接触异性,努力地接纳那个怪异的自己!却从未忘记寻找自己的母亲,她期待母亲能亲眼见证她每个成长的经历,小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到她的结婚生子。然而,每一次,玛丽恩都没有如期而至,露丝后来竟有点“记恨”玛丽恩。

同样的,第一次给予埃迪性启蒙的玛丽恩,让埃迪的一生都无法忘记她,即使,后来七十六岁的玛丽恩再次出现在埃迪面前,埃迪依旧爱她,玛丽恩也没有忘记他。都说,时间不等人,可这一次,时间等了爱情!

四十岁的露丝,在那一年失去了自己的丈夫,留下他们俩的小儿子,从此露丝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格雷厄姆身上,身为母亲的露丝,就在那一瞬间明白了当年的玛丽恩,对她的恨也释然了,只想看看她,如今过得还好吗?

在小说的结尾,好像每一个的人生都找到了出口,好像每一人都在努力过“正常人”的生活。

独居的一年读后感(篇11)

起初以为这本身只是埃迪和玛丽恩的故事,后来又了解了特德,爱德华·奥哈尔(薄荷),多萝西(多事西),哈弗洛克夫人,沃恩夫人,佩妮·皮尔斯,爱德华多·戈麦斯,汉娜·格兰特,罗伊,哈利等等。

和奇迹男孩比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欧文在描写人物时的视角切换的更自如,完全很自然,因为在描写人物特征的时候也更立体。

这本书描写了他们的一生,就像是看完了他们的一生,小说的好处就在于,你总是能去经历去感受你没经历过的没感受过的,奇葩大会二有一期聊到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说现如今行万里路的成本更低了,所以似乎比读万卷书更高效。但是看完这本书我想发出感慨,显然没有这么简单哦。当然如果能把读书和看世界一并进行了是最好的,比如看了这本书以后对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就很感兴趣,那如果可以去那里旅行就更好了。

16岁的埃迪喜欢上了39岁的丧子的玛丽恩,因为埃迪本来就喜欢年长的女性,像学校的哈弗洛克夫人,而且玛丽恩可比哈弗洛克夫人漂亮有气质多了,而埃迪又长得奇像他去世的儿子托马斯,性格很像小儿子蒂莫西,所以他们有了60次。另外后来佩妮·皮尔斯对于埃迪说的60次而远远没有达标而耿耿于怀。

薄荷就像我们所有人的父母,为子女操心太多以至于让孩子觉得很烦躁,薄荷让埃迪带了本特德的书请特德签名,在薄荷去世时埃迪才发现父亲一直珍藏着埃迪假签名的特德的书,还有没有埃迪签名的埃迪出版的几本书,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对孩子的忽略远远不及孩子对父母的忽略。

爱德华多·戈麦斯和沃恩夫人的那段很搞笑,愤怒的又黑又瘦的沃恩夫人,挂在树上的爱德华多,狼狈的特德,空中乱飞的画像,太生动了。

汉娜·格兰特作为露丝的朋友,作者在露丝39岁时才介绍汉娜,露丝和汉娜两个人完全不一样,一个男朋友不断,一个根本不想找男朋友,(露丝和汉娜一直不离不弃,完全称得上好闺蜜这个称号。现实中好闺蜜应该有什么标准呢?我还是不太懂)露丝常用汉娜的经历写到自己的小说中,并向外称自己都是靠想象写作,认为只能写自传的作家发展很局限。(穿插的露丝的一篇文章红蓝充气床垫其实没太看懂)后来还是去阿姆斯特丹搜集素材以及灵感,我想那么作家写作不能完全靠想象的,想象也是建立在一定的现实基础上才能想象的。

在阿姆斯特丹,女郎橱窗中的一位只说一半真话的女郎罗伊的一生也是悲惨,对爱情怀着期待最后却被爱情伤透了心,这位老妓女曾经教过年轻妓女,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闭上眼睛,最后却还是栽在了这个坑上和世界说了拜拜,(这里穿插了特德的不想发出声音的声音的故事,很好奇的是杀罗伊的坏蛋鼹鼠为什么要杀人,动机在哪呢?)

露丝的第一任丈夫艾伦是她的编辑,但那个时候露丝还没有长大,她依赖艾伦而不是爱艾伦,后来遇到了哈利,露丝是幸运的,两任丈夫都全心全意爱着她,虽然很显然的是她和哈利更搭一些。(哈利真不是个胖警察,人家健身,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差不多小十岁,so,今天就满24的我,以后可要好好保养呀,一定也要让自己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哈哈)

艾伦死得太平淡,读者都以为他是出了一场意外,结果并不是,就像突然消失一样没有任何理由,这也是作者写的奇妙的一点,你不知道他故事的发展,不想电视剧你总能猜到后来发生的事情。就像书的开头写到埃迪会爱上露丝一样,我以为他们真的互相爱上了,而事实只是埃迪在露丝身上看到了玛丽恩的影子。在这里,想表达一下那个恶毒老妇人的讨厌,她诅咒露丝也成为寡妇,在艾伦去世后又假惺惺来忏悔,面对露丝的不原谅她显得气急败坏,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换来没关系我原谅你的,我们应该知道这个道理。

对于驾驶课印象也很深刻,以后开车可能都会想到书里面的驾驶课了,生命只有一次。特德是个好父亲,他是那个给女儿露丝讲故事的父亲,给她接温开水的父亲,那个教她开车教她打壁球的父亲,那个觉得女儿受到伤害是因为自己的失责而自杀的父亲,尽管他一生勾引女人无数,但是他是一个十足的好父亲,玛丽恩也是个爱露丝的母亲,只是她害怕自己当不了个好母亲于是选择缺席。露丝在当了母亲以后也理解了玛丽恩。没什么对和不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环境,自己的立场,你不在他的立场,不能趾高气昂说他选择的是错误的,他会承担他选择的结果的。

虽然时间会抚平一些伤痛,但是还是能不要发生伤痛就不要发生,感恩现在的一切美好。

《百年孤独》读后感集合14篇


以下为我们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这本作品的文字流畅自然,简单朴素。读后感是指看完或听完一本书后,自己对这本书的感想和体会。感谢您的光临,欢迎阅读本文!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2】

生命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个家族,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仿佛预示着他们将有相同的命运。一是死于非命,二是陷入不能自拔的孤独中退化。他们也曾试图用他们的方式突破独孤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是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将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哀。”越文明,越孤独。

在当今社会大染缸中,有多少人被染黑了心,染红了眼。我们逐渐开始懂得随大流,开始应社会的需求的需要,逐渐开始盲目的去迎合他人,慢慢的失去自我。我们在这个社交圈中我们害怕孤立,畏惧孤独,也渐渐丧失自我。社会中,更多在喧闹之后离散不再聚首,烟花散尽后独仰冷寂星空。人在这个社会中我们应学会享受孤独,有自己的独立的认知和思考。

在芸芸众生中,敢于与世隔绝,独善其身,任周围他人的闹腾,你却不关心冷落孤寂,像一朵花在荒凉沙漠中,不愿向着微风吐馨。只有学会忍受孤独,思想才能更加独立,才能在这个嘈杂的世界中,不随波逐流。记得宫崎骏说过“生命可以随心所欲,但不能随波逐流。”

与世隔绝的背后是更独立的与时俱进,而不是仅仅活在自己的世界。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足。孤独与无聊,寂寞是不同的,孤独是拔于流俗的清醒思考,是难得的自我反省与观察他人的契机。人生自有路,不惧险与独。优秀的人都是孤独的,只能把理想寄托与自己精神世界,默默的承受着一切,百年孤独就像是宣泄的世界的模特。就像书本中的乌苏拉尔,她孤独了一生,却坚强了一生,她看遍了子孙三代荣辱兴衰,明白世事变化,却从未忘记自己的本心,坚持着自己的尊严与规矩,她从未庸俗过,从未像家里强壮的男人妥协过,没有像新事物的变化低头过,她的生命,满是花海。

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的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3】

布恩迪亚家的家族兴衰史,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史。

与羊皮卷互成镜子的马孔多城镇,经历着布恩迪亚七代人车轮般不断重复的传奇人生。一个个长也长不大的男人,传奇有其相似性,又有其独立性。

命运捉弄下,相似于忍受困境的毅力和对家族的不离不弃,相似于各自最后的无疾而终,更相似于其各种欲望的轻易获得满足和最后的无限制不可逆转的落空。

一个个奇女子的轮番登场,作者塑造下的男人们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被赋予各自独立的历史使命,或为创建村落而富于创新敢为,或为战争与和平富于领导霸气,或为振兴家业而富于经营协调,等等不一而足。

最后想说说“灵魂人物”梅尔利亚德斯。乌尔苏拉于黑暗中光明地洞察一切,是大家族的实际掌权人,却也不及梅尔利亚德斯影响深远。后者在作者“魔幻现实主义”的感召下,总在关键时刻登场,又总能悄无声息地褪去幕后继续百年的“运筹帷幄”。而前者也能在该出现时出现并恰到好处地补上“评语”,相比其他人物的台词,其台词最是能吸引到我,触动到我。

穿越百年,重回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4】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传说,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特别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内容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传说,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传说本来就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传说。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传说就很有印象,他能自己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知道整个故事传说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文明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后来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最好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独家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这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 可悲 可敬 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传说,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5】

那日逛书店,没有什么合适的书。

突然看到这本,隐隐约约记得上学那会好像读过。唯一记的,书中一段情节,开始时干旱,后来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很多年的雨,很多事物包括活着的人,死了的人都长了绿毛。其他的,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了。直到现在,都奇怪自己居然敢在那个年龄段看这本书。

其实,这次读,也没办法,还要借助网络。读了一半,实在读不下去,感觉自己太空白,只能上网搜索别人的读后感。

以下来自网络:《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界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世界级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看到了吧,七代人的故事,而且所用的名字基本一样。很多人都要整理出来族谱,才能走出迷宫。

其实,还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少让我懂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实的魔幻和真实发生一样,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人鬼之间的对话、交往没有任何隔阂,就像平常我们面对面随便聊聊今天吃了吗一样简单。

生活中,原来很多人都是孤独的,可能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很孤独。

而那种只关注自己而忽略别人的孤独,有时候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周围的亲人、朋友。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6】

多年以后,当我读到“马孔多在下雨”这句话时,我回想起了我第一次听说百年孤独的那个遥远的高中午后。

百年?很久。孤独?令人不解。在高中某个时间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内心强烈的阅读欲望就被唤起了。但是碍于学业紧迫,那时候 即便忙中偷闲也是拿一些爽文来读,于是就那么错过了。之后再见到这本书就是在所谓的“死活读不下去了书排行榜”,红楼梦和百年孤独分列状元榜眼。《石头记》的厉害我是知道的,理所当然《百年孤独》也不会好读到哪里去,于是拿起的书就又放下了。一直到我读完《金陵十二钗》才恍然大悟:有多么死活读不下去,就有多么经典多么好看。看完此书后更加确信了这一真理,《百年孤独》,一本好书,一本奇书,一本神书!

提到此书不得不说其描写的硕大的家族以及交杂错综的人物关系,重复七代的人物而且还长的人物名字,确实给阅读带来了很大困难。二十六万字的书,我读了整整七个多小时才读完—而且我看其他人很多十几个小时才读了一半的。但是如果认真阅读,并且把握住书中稍纵即逝的行文脉络的话—我承认这本书乍看上去非常的乱—还是可以很好地理解到作者的深意。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7】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作”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这本书记载了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族,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 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这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 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他们又以不同的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 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哀。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 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并不是因为不能与人分享快乐,而是由于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 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可以使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 态度去对待生活。而实际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落后和愚昧为伍。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因此,我们需 要团结。从前,人的每只手都有五个兄弟——大哥(大拇指)、二哥(食指)、三哥(中指)、四弟(无名指)和五弟(小指)。他们都有各自 的分工,尽职尽责团结的生活在手上。可是时间一长,他们的思想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都认为自己的本领最大。最终矛盾激化,一场不可避免的争吵发生了。大哥 说:“我天天带领着你们早出晚归,辛勤的为手服务,我的本领最大。”二哥说:“你分配不均,有失职之处,出了事都是我给你顶着,我的本领最大。”三哥一把 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诉:“你们都把脏活累活压在我身上,美其名曰我的身材修长体格健美。”四哥尖着嗓子插嘴道:“那是你自找的。瞧我管理的外交处,那可是顶 呱呱,我的本领最大。”五弟也争吵着说自己的本领最大。他们激烈地争吵,谁也不让谁。这时 ,人说话了:“要不你们比比,谁能拿起地上的球,谁的本领就最大。”于是,他们争先恐后的去拿球,可不管怎么努力就是拿不起那个球。人说:“你们一起拿试 试。”他们走在一起轻轻一拿,球就很轻松的拿了起来。他们终于明白,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是由多种情感聚集在一起而产生的一种精神。团结并不止存在于志同道合的人群当中。想要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只需要我们都用真诚去面对集体中的每 一个人,让这个集体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心灵的温暖。如果一个团队没有团结的精神,那么这个团队就不能称为团队,只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而已。团结是成 功的基石,没有团结,理所当然的,就不会有成功,这是千百年来都不会变的道理。有两头驴,被同一根绳栓住了,他们的两边各有一堆草。它们相互背对着,各去 吃自己这边的草。可是绳子不够长,两头驴吃不到各自方向的那堆草。经过思考,它们共同协作,先吃一边的草再吃另一堆。它们能看到共同的利益而进行协作,如 果它们互不相让,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将谁也吃不到草。由此可见,团结必不可少。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8】

《百年孤独》出自文学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之手,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先河,其经典开头风格常被后人模仿、借鉴。

《百年孤独》记录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从第一代到末代,各种不同的孤独始终缠着族人,加上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将孤独诠释得淋漓尽致。有对学术的不懈钻研、有对革命的追求和质疑、有对爱情的执着、有对未知的挑战。其中,名字带有奥雷里亚诺的孩子,会天生具有预测未知和洞察事物的天赋,而名字带有阿尔卡蒂奥的孩子,就会天生强壮勇猛以及鲁莽。尽管祖母乌尔苏拉一直努力操持着这个家族,和避免家族近亲结婚,但最终由于她的去世以及多种天灾人祸的发生,这个家族逐渐走向衰败。偌大的房屋,能容纳百号人生活,缺少打理,逐渐被白蚁、蜥蜴、杂草等所淹没。直到最后,婴儿被蚂蚁吞噬,验证了了羊皮卷的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从中,我联想到国家和社会,如果社会没有一群勤劳善良、热心真诚的人在奋斗,恐怕也会慢慢地腐败下去,中华民族将无伟大复兴之日。

在阅读的过程中,各种绕口复杂的人名层出不穷,很难记下来,而且全篇找不出主角和线索,几乎每一代人都会有一段奇幻的人生经历。其中,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最令我敬佩,他不屈服于保守派的暴力统治,挺身而出,率领革命军在最前线反抗,于各地辗转征战、革命,尽管屡战屡败,其后代被到处追杀。但当他的革命取得成功,即将战胜敌人,却突然领悟到革命的本源,蛮横地逼迫手下出卖革命的成果,向保守派作出妥协,甚至向心脏开枪自杀,却因子弹偏离而死里逃生。他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冷静睿智,同时也具备着布恩迪亚式孤独,尽管作者写作时对他的孤独一字不提,但是从他各种举动中能够看出。如晚年的他在小作坊制作小金鱼出售获得金币,再制作成小金鱼,如此循环。又拒绝政府对他的嘉奖和授勋,埋头制作小金鱼。

在这里,我也领悟了一些孤独。其实孤独并不是人们所避之不及的东西,有时孤独是人生思考的必要因素,孤独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外国还有孤独教育,他们在饭席前少言少语,他们在闲暇时进行阅读或是听音乐,更有甚者花时间去慢慢品味红酒。孤独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孤独是一种独特的状态,适当去享受孤独吧,也许会得到些不同的领悟。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9】

刚看完时觉得跟以前看过的《活着》有点相似之处,写着家族的衰落。

这本书的人名重复率很高,假如不去记下的话,可能很容易忘记往前面去翻找。在这七代人重复的名字中,都带有着相似独特的性格。所以在书中乌尔苏拉说后代都重复做着同样的事情。

而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预言布恩迪亚家族最后会消失,“家族的第一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关于研究羊皮卷这一线索持续了七代人,看到最后也有恍然大悟的感觉。书中多次提到的冰块与家族第一人的梦境所联系,百年的马孔多从繁荣走向衰弱,也印证了羊皮卷的预言,马孔多是一座“镜子之城”,在世界上消失。我想了想,镜子在外人看来反射的是外面的世界,而不能看到镜子里面的世界。所以“镜子之城”永远无法被世人所知,以至于被遗忘。

书的开头写了吉卜赛人将外界的新发明带进不发达的马孔多,这更像是在反映历史上的几次工业革命,用新事物改变旧事物,随后导致社会的变迁。在这百年里,我们也看到战争,殖民,种植园,宗教的影子,还有布恩迪亚家族的各种奇闻异事。这些事件让人有想读下去的冲动。

另外,“孤独”在每个角色的晚年生活逐渐表现了出来,他们更多的是“自愿孤独”,让人有点想不明白。可能是旁人无法进入他们的内心,了解他们的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0】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独创新颖倒叙手法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是全书的第一句话,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这种独创、大胆的叙述手法在我们读来,给人一种惊人之感。

魔幻现实主义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作品的预见性

作品在“冰块”和“石头”中开始,在一阵风中结束。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近乎绝望地指出:“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这样的历史象征了孤独,就是“百年的孤独”。

手稿卷首的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1】

断断续续的读了很长时间才读完这本书,读了大半本的时候还在为阿玛兰妲的孤高和不可理喻感到愤慨,还在为双胞胎兄弟的放荡感到气愤的时候,在书的结尾却感到了无比的凄凉,从拉乌尔苏去世之后,小说也快走到了尽头,联系着他们几代人的纽带没有了,这也为最后的悲剧慢下了伏笔。

一个小镇从祖先开始的开拓,到最后整个家族只有那个猪尾巴小孩儿,尤其是最后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不光是他孤独的问题,而是他对整个家族的历史完全不了解,也无从知道,就是那种悲凉。带着这种悲凉整个小镇从地球上消失了,而再也没有人会了解这个小镇的历史,也无从考证。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我家是隶属于东北林区,以为林区的总部在那,我们林区的职工也都在厂部附近居住,那时候厂部一派欣欣向荣,院里的凉亭,两边的喷水池,厂部气派的大门,都是我们常去玩儿的地方,最主要的厂部的大部分设施都是由我爸爸带着他的那帮工程队完成的,还记得他在家里的时候做的凉亭上四角的龙头和蹲在亭子上面的神兽,以及做院墙的时候用水泥打的花架。

过年的时候每天都会去好几拨扭秧歌拜年的人,现在过年的时候已经没有这样的景象了,出了过年大部分时间都去城里打工了,镇里有点儿钱的都去城里买房子了,厂部也是野草横生,将水泥地面和砖地埋在里草丛里,喷水池也早就没有水了,在假山的旁边斜斜的横生出一株杨树来,凉亭也是好多年没有从新粉刷过,柱子上的漆大片大片的脱落,蹲在四角的身手和龙头已经露出了水泥的本色,丝毫没有色彩。墙根底下的野草疯长着。墙上的口号时隐时现,一派荒凉的景象。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2】

《百年孤独》陆陆续续地用了一个多月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是一部意识流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作者马尔克斯用这样一种独特的写法,描写了南美一个叫布恩蒂亚的家族和马贡多地区的衰亡史。

看完这部小说,我闭上眼睛好好想了想这部小说到底想表达什么内容?可是一无所获。也许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特点吧,它就是想表达一种心境,一种情绪。

我是周六午后在小房间里,最终读完这部小说的。在读最后几章的那几个小时中我尤其感觉到一种孤独感和一种生命的无奈感。我情不自禁的想到自己的处境,想到自己一个人在xx打拼的生活,想到了生活的艰辛,想到了家乡,想到了父母,想到了朋友,想到了自己的老年及死亡,想到了生活的意义等等。

马尔克斯对于生活也许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还是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不管他们的生活是积极向上还是纸醉金迷都给人一种深深的孤独无奈感,他们都不可避免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他笔下的世界虽然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却还是愚昧落后没有任何进步相反还逐渐走向没落。

那他要表达什么呢?或许可以把这部作品当做一部心理学的小说来看,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是无比孤独的,即使他有很多的朋友,有很多的活动来塞满自己的生活,也许在他内心的某个角度还是充满着孤独。

他或许还想表达的是对人的能动性的否定,布恩蒂亚的家族不乏精力旺盛想把家族打点好的人物,可是到最后家族还是不可避免的衰落,被一阵飓风吹散。

那作者又告诉了我们什么解决的办法了么?

仔细想想还是有的?

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很早就预言了这个家族的命运,最后奥雷良诺参透了羊皮卷的奥秘,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在很淡定的看着羊皮卷,很淡定地等待着最终命运的到来。

也许这就是作者要告诉读者的解决办法吧,既然已经知道自己的最终命运,那就勇敢的生活吧!那就是知者无畏,勇敢生活。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3】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折映了一片大陆及其人们的富足与贫困。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

布恩迪卡家族创立了马孔多这一小镇,并在此定居长达数百年。在这漫长的时间中,家族中的7代人都拥有着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作者运用犀利的批判眼光、简洁的直观语言和夸张的表现手法,为我们描述了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历程。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卡是西班牙人的后裔,由于受梦的启示来到一片滩地并决定在此居住,后来陆续有人来到此地定居,这就是小镇马孔多。这是一个极有创造力并富于思考的人,因为家族中曾出现过近亲结婚而生出长有猪尾巴的孩子的先例,所以他的妻子乌尔苏拉对此一直保持警惕。

在这个百年家族中,所有的男孩只有两个名字:何塞·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从布恩迪卡家族漫长历史上重复命名的传统中,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体格强壮,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但唯一的例外就是布恩迪卡家族中第四代的孪生子——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和奥雷里亚诺第二。他们一出生就热衷于互换身份的游戏,并保留了对方姓名下的性格。戏剧化的是,在这对孪生子相继离世后,丧葬的人群因混乱而将他们送入了对方的坟墓里。家族中落的悲剧无法避免,家族中第六代的大女儿梅梅的私生子奥雷里亚诺不知不觉爱上了自己的姨妈。乌尔苏拉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他们俩生下的孩子竟长着一条猪尾巴!当奥雷里亚诺终于译出预言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这部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的小说虽然荒诞,但确是人类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读毕全书,我们可以领悟,这一系列的故事之下,我们更应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真正的名著足以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我细细品味字里行间的耐人寻味,咀嚼著作者留下的深意。合上书本,思绪早已随著书中如梦的人生飘远……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14】

从马孔多建立之初,到最后被从这世上抹去,仿佛一场梦。

马孔多像一本浓缩的历史,经历对世界的无知,有着人性善良;历经工业革命的冲击,变得逐步发展繁荣,人的感情关系却在发生变化;而后香蕉公司的入驻进入全盛时期,外来人性的贪婪与政府的强压统治,马孔多变得繁荣而又荒诞不经,这世道不再像布恩迪亚建立马孔多时期那般美好,充斥了丑恶的资本压迫与政客的虚伪残忍,直至最后三千多人无辜死于枪下,投入海中,并篡改历史,从此,马孔多衰落,随着布恩迪亚家族的最后命脉死亡,马孔多也从这世上抹去。

而布恩迪亚家族,何不折射与代表了马孔多的起始,发展,灭亡?

布恩迪亚家族是疯狂的,极端的,孤独的,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而乌尔苏拉,她坚毅,勤勉,拥有一切优良品格,是她支撑起这个家族,见证了家族的发展与变迁,她努力维系家族,竭力避免由性乱导致的灾难,却终于在既继承她又是性欲占上风的阿玛兰妲上得到了非循环的实现。

马孔多与布恩迪亚家族始于“冰块”与“石头”,终于飓风毁灭,不禁长叹这历史命运……………

独一无二的我作文精华


作文能力对于学业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写作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在城市甚至是生活中所迷失的方向。好的作文是值得被人们长期阅读的。我们听了一场关于“独一无二的我作文”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独一无二的我作文【篇1】

世界很大,人很多,而我是独一无二的。

我的名字叫汪婕,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睛上面有一双柳叶眉,有一张樱桃小嘴,至于我的鼻子,那是我一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去爬山,一不小心,我和爸爸都滑倒了,我的鼻子正碰到一块石头上,从那以后,我的鼻梁就塌了。我有一双小巧玲珑的手呢!

画画是我的爱好,五岁时我参加了美术培训班,一次上课,老师在黑板上画了一副山水画,老师看到我画的画说:“你画的画真漂亮”听到老师的赞扬,我变得自信了起来,我忽然听到,老师说别人画得比我好,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冷冷静静的了。

我的优点多,缺点少,我最大的毛病就是粗心,现在我要把“小粗心”变成“小细心”。

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

独一无二的我作文【篇2】

大家好!我叫王若琳,今年10岁了,在城关镇中心小学读书。

我长得白白净净,圆圆的脸上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因为有一双这样的眼睛,所以经常得到别人的夸奖。

我这个人有很多优点,比如,在学校的时候,老师总是夸我读课文很有感情;在家里的时候,经常帮爷爷奶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听起来我是不是很优秀呀,但是人无完人,我还是有缺点的。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好好吃饭,爱挑三拣四。记得有一次,是个星期天,我还没起床的时候,妈妈就已经把早饭做好了。我洗漱完毕后,来到饭桌前看了看,立刻大声喊道:妈妈,你怎么又炒这个青菜了?还有这个西兰花,都是我不爱吃的!妈妈听见我在外面大声地嚷嚷,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摇了摇头生气地说:你看看你,瘦得跟猴子一样,还不吃这个不吃那个!挑三拣四的,不吃你就饿着肚子吧没等妈妈的话说完,我就离开了饭桌,跑到厨房,洗了个西红柿吃了起来。妈妈看到我没有吃饭的意思,又开始唠叨了:我告诉你,不好好吃饭,你哪能有好的身体,没有好的身体,你什么事也做不好好好好,我吃!听着妈妈的唠叨,我很无奈地坐在了饭桌前,但心里还在想着:我就是不喜欢吃这眼前的菜嘛!谁能帮帮我呀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愿不愿意和我做朋友呢?

独一无二的我作文【篇3】

大家好,我叫盛伊琳,今年9岁,在金中实小上学。我已经三年级了。我喜欢画画、踢足球。我不喜欢数学和打羽毛球。在学校我还是美术课代表呢!

我长得很漂亮!我的眉毛像月牙一样,开心的时候我的眉毛都冲上天去了。眼睛像一颗黑宝石一样亮闪闪的;我的鼻子小小的,可以闻到别人闻不到的东西;耳朵也小小的能听到所有的声音;我的嘴巴大大的,笑起来都露出了大门牙了,我一出去我的嘴巴就笑成月牙了。

我的胆子很小,不敢一个人睡觉。我不喜欢虫子也不喜欢蛇,还不喜欢鲨鱼。我喜欢小猫、小狗和花蝴蝶。

我特别喜欢画画,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我会拿起画笔在画纸上画画,画着画着,我就开心起来了。

我就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你认识我了吗?

独一无二的我作文【篇4】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今年九岁了,在江东中心小学读三年级。

你想知道我长什么样吗?我长着一个圆圆的大脑袋,胖乎乎的脸上长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平时我最喜欢品尝美食,只要一看见好吃的,我就得拼命忍住不流下口水。虽然我的同桌说我的鼻子塌塌的,但是一点儿也不影响我闻香味。

我可喜欢体育运动了。打羽毛球、跳绳、踢毽子,我还发明了和爸爸两个人在家里用乒乓球拍打羽毛球……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投篮球了,常常在体育课上和同学们抢着投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也不例外。我的优点就是热情大方,爱帮助人。上次3月27日的“地球一小时”活动,我几天前就在班级里宣传起来了,还发动同学们都来参加这个环保活动。我的缺点就是粗心和做事拖拉。在学校里有时会完不成课堂作业;做题目会只看了一半就忙着做,常常会做错。

我一定要改掉粗心和拖拉的坏毛病,学习别人的好习惯,继续发扬自己的优点。

这就是我,你认识了吗?

独一无二的我作文【篇5】

我叫赵奕涵,今年11岁,是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实验小学五年级一班的一名学生,我喜欢和同学交往,喜欢读书和游戏,喜欢思考问题,最喜欢的还是读书了。

     我读过很多书:《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名著我读过,《鲁滨逊漂流记》、《神秘岛》等有关于冒险的激情故事我也喜欢读,还有《少年的荣耀》、《窗边的小豆豆》等我们五年级要求重点阅读的书我也读完了。

     在所有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看童话故事,比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我不知道读了多少遍。从大班起我就喜欢自己编童话故事,妈妈用录音、手写等形式帮我保留了一部分,等到二年级我会在电脑上盲打后,就在电脑里建立了自己的文件夹存储。妈妈说等她有空了就给我打印成一本书 , 原来的王老师还说帮我写序言呢,希望妈妈尽快有空,这样我就有自己写的书了。老师经常表扬我写童话写得好是我坚持的动力之一,我还会写诗,写过一些七言诗和五言诗,大家都夸我呢!有一段时间天上的云,地上的草,在我的眼里都成了快乐的诗!“春日万物重苏醒,花展树放万美景。生机能以赛山顶,古树鲜花把身挺。”这是我写的第一首诗,你喜欢吗?

     我喜欢做游戏,每天都喜欢玩一种不同的游戏,我还喜欢自创一些游戏。比如说用手指来一场决斗,就是把左手右手的手指合起来,只要把对方的手指打开就赢了。在游戏中我体验了快乐也锻炼了大脑。

     我家有六口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我和我的弟弟。爷爷奶奶照顾我和弟弟,爸爸妈妈上班。爸爸酷爱文学,从小我就是听着诗歌长大的,中班的时候像《木兰辞》就能背的很熟练了。不过,现在爸爸比较忙,很少和我一起背诗歌、讲名人故事了。妈妈是一名数学老师,也许是受妈妈的影响,我对数字特别敏感,也爱思考,大班的时候我就开始思考1+2+……+10。弟弟在2016年6月23日加入了我们的家庭,他调皮可爱,最喜欢模仿我,最听我的话,是他让我一下子长大懂事。现在我们是和睦的一家。弟弟生日最靠前,爷爷生日最靠后,我的生日是12月16日,我最喜欢吃生日蛋糕了,又甜又香,并且外观还好看,最喜欢的蛋糕是水果蛋糕,因为我喜欢吃各种各样的水果,而蛋糕师把水果摆成了精美的图案,更引起我的食欲。

     从一年级我就坚持练字、打乒乓球。练字让我沉稳,打乒乓球让我身体健康。寒暑假我还体验过机器人编程、美术。今年暑假,我学会了吉他弹奏,对音乐有了一定的了解,也能流畅弹下《小星星》,《欢乐颂》,《祝你生日快乐》等很简单的歌曲,还能磕磕绊绊的弹下来《天空之城》,《卡农》。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你记住我了吗?

山东省博兴县实验小学五年级   赵奕涵

独一无二的我作文【篇6】

我是一个普通的在校学生长相很平常,成绩也很平常,可却有着一颗不平常的心,在xx年的人生经历中慢慢的蜕变,如今造就了一个独一无二自己,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从呱呱落地到如今的初中生,我经历了幼稚的童年时代,逐步踏入了少年的时代,尤其记得曾经幼稚时的理想,我长大了要当科学家,还有医生或者老师,到如今想成为一名保家卫国的军人你想在一变再变,可却始终没有离开过初心,为国家奉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我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我当不上伟大的一个人,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却仍然想着为国家尽一份自己的力量,普通人中拥有一颗不普通的赤子之心,不论以前还是未来,我的初心也不会改变。

时有所长,寸有所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弊的性情,从家庭的熏陶到学校的教育,我有自己的性情,我有自己的抱负,想要考上一所自己喜爱的大学,也有自己的缺点,我喜爱小动物,尤其是猫狗一类的动物,爱不释手,从幼年开始我便一看到可爱的宠物便爱不释手,非要抱一抱才能罢休,小动物也非常喜爱,我从不怕我。会用亲切的头来蹭我的脸,可我也天性懒惰,有时候想做一件事情,非要拖到好久才会去做,我也曾经努力过改正自己的不足,但却也徒劳无功,为了这件事情妈妈也说过,我很多次费尽心思想要把我纠正过来,但也没有用,虽然每个人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我也不想要这懒惰的性格,因为我想要努力去改变它,人类的惰性是天性,只不过需要你的后半生去纠正罢了,这就是我一个普通却又独一无二的自己,我会努力的向前拼搏。

独一无二的我作文【篇7】

我是郭馨怡,十四岁的青春少女,我有很多面,大家都说我百变。

乌黑的及腰秀发是我最大的特征,亦是在人群中一眼看到我的重要标志。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身高是我的硬伤,我的个子十分不起眼,我因此常常受到嘲笑,我也很想长高点啊,可惜一直事与愿违。

我想要做的,是那种走路带风的女强人,做起事情来精明能干,分秒必争,自带气场,冷静而又理性,拥有超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万事俱备,只欠身高。低人一头的身高,偏甜美系的长相,再加上动不动就忍不住嘴角上扬,我已离目标越来越遥远。

我的脾气算不太好的那种,会因为芝麻大点的小事大发雷霆,一副不绝交就誓不罢休的摸样。却从来是生气不过三秒钟,吵过还是好朋友。几乎每一次闹矛盾后我都会是先道歉的人,不要相信我扬言再也不理你,在这方面,我总是那么没有原则。

我与男女生的相处方式亦截然不同。对于女生,我们以姐妹相称,都是我亲爱的小姐姐,任何不懂的题目都乐意悉心作答,任何不过分的帮忙都甘愿效劳我经常会对她们撒娇,对女孩子来说,亲密就是友情最好的证明。对于男生,我只愿以姐弟相称,相处方式也完全是兄弟式的,只会互怼并交谈属于男孩的话题。

看书我只算得上比较喜欢,因为我很少会去看《西游记》《水浒传》这类的必读名著,我只对偏古风的书情有独钟,对白落梅那种将一个人的一生写得如首诗般的文笔兴趣满满。《诗经》一直是我爱不释手的书目,因为它,《水浒传》被我冷落了一个暑假,而水浒在期初考试时毫不犹豫、给了我一个报复。

身为一个语文课代表,我确实名不副实。做事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成绩方面却差强人意。语文,是我心口上的一根刺,次次都充当了拖后腿的头号科目。就比如这个暑假的省丹中夏令营,我没有入榜的直接原因就是语文相较逊人一筹。当时一种欲哭无泪,无颜见人的感觉充斥在心间,对语文老师深深地歉意弥漫开来。比起文科,我的理科显然更胜一筹,在上学期时,仅差一次就凑满了七次满分,这学期一定要努力实现未完成的目标。我的英语成绩永远在二十几名徘徊,不过一到期中期末都如有神助,现实版考的全会,蒙的全对,一下冲到前几名,好运总是伴随我!

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请多关照哦。

独一无二的我作文【篇8】

嘿!大家好,我叫黄桀浩,我是一个爱笑的小男生,记得上次爸爸给我讲了一个笑话,还未说完,我已经在床上捧腹大笑起来了,我不但爱笑,而且还是一个------

爱好运动的人

为什么呢?都是妈妈每天带我走路上学,慢慢得,我就养成了这种习惯,所以我就是“跑步高手.”当我跑步比赛完,我就会想起:都是妈妈教我的,所以我每次都会得第一第二名的成绩。我不光只有这本领,还是一个-------

喜欢做题目的人

“算了吧!”

“你敢不做,你看别人家孩子,都在……(此处省略几百个字)”

每次当我马虎,题目做错了的时候,爸爸就让我做一样类别的题目,渐渐得,我爱上了做题目。我可不是十全十美的人,我还是一个超级无敌的-------

马大哈

“唉!”又马虎了,这么简单的题目,我居然做错了,真是后悔莫及啊!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这就是我,一个既聪明活泼,又马虎的我,想和我做朋友吗?

独一无二的我作文【篇9】

大家好,我叫罗梓羿,我是一个勇于尝试、不断学习的好孩子。我的优点可多了,它们将会让我成为国之栋梁,为祖国的未来作出贡献。

我的足球踢得很好,因为我速度快、脚力大、带球好。我经常运动,还会踢不好球吗?有一件事可以来证明我踢得好:一天中午,我休息了一会儿,便和两个足球高手踢比赛,我像一只凶猛的美洲豹,所向披靡,轻轻松松地就过了他们,进了四个漂亮的球,他们只进了一个球。踢足球使我敢于尝试!它给我带来的喜悦真是无法形容。

爱运动的我,还挺喜欢地理知识,我家就是地图王国,有世界地图、中国地图、河南省地图、贵州省地图等等。我只要一有空,就会拿起放大镜专心致志地研究,每个角落都不放过。我经常研究比例尺、地势等问题,我真想用大饱口福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再小的国家、再不起眼的城市我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把它从地图上找出来。妈妈经常问我好多很难的地理问题,我都能准确无误地答出来。我是地理万事通。现在我还报名学习机器人课程,我对积木、机械比较感兴趣,将来我想做出不一样的机器人。

作为男孩,我的舞跳得可不赖!不是靠天赋,而是靠认真,还有不怕吃苦。你知道吗?有一次我和同学们参加湖南娄底少儿春晚,表演获得了成功,还上了电视呢!我们是表演京剧哩,这是很难的,我从跳舞中找到了意想不到的乐趣。

我是一个好学、阳光、讨人喜欢的孩子,优点数不尽,但我绝不能飘飘然,骄傲自大呀!不然会碰钉子、摔跟头,我会永远记住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独坐读后感


我们每次阅读完一篇文章,心中都会有新的收获,推荐各位去阅读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故事一定会震撼到你。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一篇好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以下内容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精心准备的“独坐读后感”,如果您认为本文对您有帮助请将它收藏并分享给您的朋友们!

独坐读后感(篇1)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我一个人在家里,不禁吟起了诗圣李白的诗———《独坐敬亭山》。

李白的诗歌现存九百多首,对后世诗人的影响极其深远,他的作品后世结集为《李太白集》。《独坐敬亭山》这首诗作于玄宗天宝十二年秋,这时李白已离开长安差不多十年了。漫长的漂泊生活使他感受到了世界的辛酸,看透了世界的热浪,加深了他对现实的不满,增添了他孤独的忧郁。

大意概括:

高高的山顶上成群的飞鸟已无踪影。

蓝天之上只有一片悠然移动的白色孤云。

谁能和我终日相伴而永无厌弃。

只有你敬亭山才是我相知的亲人。

这是一首五绝,诗的前两句是写景,诗中说,山顶的高空中,飞鸟也没有一只,只剩下一片孤云悠悠地在天空飘着,含蓄地表现了诗人的孤独与寂寞;后两句用拟人手法描写了敬亭山和诗人的相互理解、相知的相伴,更深一层烘托出诗人凄楚愁苦的心绪。在这首静谧朴实的诗中,人们似乎可以看到诗人受伤的心。只有在山川中才能找到安慰。

独坐读后感(篇2)

“要对生活充满热情,千万不要冷嘲。唯有给予生活温热的爱,才能做个知足有趣的人。”这是沈从文给汪曾祺的真诚劝诫。

汪老的作品一直都是五颗星。

人间有味是清欢。用这句话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

他生活在一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一切苦难、不安、痛苦都曾或多或少地在他身上发生,碾压。然而他的热爱与淡然,他的清闲与知足,优美与高尚。是一出自己的人间喜剧。

此书收集了他从1957年到1997年多篇文章,分别是忆旧、遐想、闲说、文谈,回忆自己的过往,论论自己的对文学和写作的想法。他说:“我爱在杂乱的道具室里休息。爱在下一幕要搬上去的沙发里躺一躺,爱看前一幕撤下来的书架上的书。我爱这些奇异的配合,特殊的秩序,这些因为需要而凑在一起的不同。”正因如此,他把此书取名为《独坐》,在沙发上回忆过去的往事,想念旧人旧事旧物,偶感不同,但也足以沉沦在这一场流动的盛宴中。

我以前也会对他产生疑惑,他怎么赢得了这么多人的喜爱和称赞,不就是一个顽皮少年的生活拾趣么?他从来不是一个好学生,十几岁就开始抽烟喝酒,上课从来不记笔记。幸运的是,他遇上了不遵循学问家理论的沈从文。在这本书中,汪老也提及了沈从文对他的影响。

•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的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

汪曾祺在西南联大时期的文章,无一不是沈从文发表出去的。

这是促使他有动力写作的好老师。

直到我看了他的《人间草木》《受戒》《人间是好玩的》……才渐渐知道这个老人的可爱与动人。生活是好玩的,他把悲痛化为滑稽,把苍凉化为自嘲,在风雨中寻找快乐。

•随遇而安。“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他写平凡的生活,生活中的美食美景美人美物,草木虫鱼,没有什么波澜起伏,也没有华丽宏大的景象。一切悲悯和嘲讽都在他清淡的文字里,他是清醒的,也是好玩的。所以,大家亲切地称呼他为“老头儿”。

老头在生活中寻找美,发现美,在人性的最深处给自己受伤的心予最好的慰藉。

感谢他的慈悲与温和抚慰过我。

独坐读后感(篇3)

三、四两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用浪漫主义手法,将敬亭山人格化、个性化。尽管鸟飞云去,诗人仍没有回去,也不想回去,他久久地凝望着幽静秀丽的敬亭山,觉得敬亭山似乎也正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自己。他们之间不必说什么话,已达到了感情上的交流。“相看两不厌”表达了诗人与敬亭山之间的深厚感情。“相”、“两”二字同义重复,把诗人与敬亭山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表现出强烈的感情。同时,“相看”也点出此时此刻唯有“山”和“我”的孤寂情景与“两”字相重,山与人的相依之情油然而生。结句中“只有”两字也是经过锤炼的,更突出诗人对敬亭山的喜爱。“人生得一知己足矣”,鸟飞云去对诗人来说不足挂齿。这两句诗所创造的意境仍然是“静”的,表面看来,是写了诗人与敬亭山相对而视,脉脉含情。实际上,诗人愈是写山的“有情”,愈是表现出人的“无情”;而他那横遭冷遇,寂寞凄凉的处境,也就在这静谧的场面中透露出来了。

诗人笔下,不见敬亭山秀丽的山色、溪水、小桥,并非敬亭山无物可写,因为敬亭山“东临宛溪,南俯城闉,烟市风帆,极目如画”。从诗中来看,无从知晓诗人相对于山的位置,或许是在山顶,或许在空阔地带,然而这些都不重要了。这首诗的写作目的不是赞美景物,而是借景抒情,借此地无言之景,抒内心无奈之情。诗人在被拟人化了的敬亭山中寻到慰藉,似乎少了一点孤独感。然而,恰恰在这里,诗人内心深处的孤独之情被表现得更加突出。人世间的深重的孤独之情,诗人人生悲剧的气氛充溢在整首诗中。全诗似乎全是景语,无一情语,然而,由于景是情所造,因而,虽句句是景,却句句是情,就像王夫之所说,是“情中景,景中情”。

独坐读后感(篇4)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

很遗憾我没去过敬亭山,我不能置身其中去感受,体会李白独坐敬亭山的心情,心态……不过读诗感受。

李白七上敬亭山,独坐敬亭山有感而坐此诗。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句意:鸟儿们飞得没有了踪迹,天上飘浮的孤云也不愿意留下,慢慢向远处飘去。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开篇写景,飞鸟,孤云,突显山中寂静,与诗人孤独感。众鸟飞去,有种时间的飞逝物是人非之感。年轻时的梦想,志向,报复等等,瞬间即逝。身边的那些人,就像高飞的众鸟一样渐渐离去,离开。之前的那同上山的人,一起吟诗畅谈天下的人,早已不在,只有自己独上孤山。少了年少轻狂势,添了岁月沧桑感。顿悟了世事喜悲,壮志难酬独坐吟。

孤云独去闲,孤云飘浮长空,不愿停留。年少力求功与名,励志壮心拜将相。人生在世不称意,唯有独坐敬亭山。

这是李白第七次上敬亭山,题目看独坐给人一种孤独感。

人生在世有多少难忘怀的事与人,此时李白在这敬亭山独坐,回想过去的世事,有展望未来。我有感:太白七上敬亭山,宜州繁复笑泪情。林深秀出埋皇姑,独居楼中吟悲愤。在这首诗中可以体会到李白对仕途难成,昔日的故人也相继离去,开始深思。

无常读后感


通过学习“无常读后感”我们能够感受到非常宝贵的生活启示,当我们因为看作者写的作品,获得了一些新奇想法时。 读后感能够让我们更好地对读书进行总结和反思,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无常读后感【篇1】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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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读后感【篇2】

读完了这本书时,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它让我看到了从来没看到的事物比如木头做的自行车,前面的车轮大、后面的车轮小的自行车等等等等。让我知道了第一颗人造卫星是飞过美国。原来电脑也叫电子计算机。古时,有一台巨大的电子计算机它大约有130吨重,大约占地170平方米,它在每秒内能算出1005次,它算两小时如果换成我们人类,就要100年。这个速度实在太快了吧!古时有许多人会得天花,琴纳发现只有养牛场的挤奶工中没有人换天花。他想是不是得过一次天花,人就会对天花产生免疫力天,他把牛痘给一个小男孩接种,后来过了几天给他接种了天花,最后他发现了疫苗。还没有冰箱的时候古人把一个箱子里面放了冰块的,这样,不仅能让食物新鲜,还能在夏天的时候吸收热气当空调来用。巨大的计算机——电脑太大了怎么办?人们把所有的系统都放入一张小小的内存卡里。

我们要有一种感于发现的精神!

无常读后感【篇3】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无常读后感【篇4】

《上下无常》读后感范文

这是第一次,读朋友写的书,更是第一次,写这样的读后感。

人生第一次写读后感,是在小学不知道几年级放学后,在同学家的餐桌上写作业,至于写的什么,完全无记忆。

无记忆,大概是因为不重要。就像读这本书,我有什么感想,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高粱写了这么一本书,我读了一本朋友写的书。

当我和高粱坐在食堂的餐桌上喝粥的时候,我们只能聊聊今天的雾霾,以及倒掉的贪心官,高粱如果忽然冒出一首定场诗,我也许会喷饭,也许会木然,一定不会一个字一个字吧唧后面的推敲。

当高粱把他写下来,发在豆瓣上,那一切的阅读、理解和想象,就在我的车上、枕上、厕上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罗永浩前两天说,现在,视频的接受度还是最强的,劝大象公会的黄章晋多出来做视频。

是啊,老罗说得对,因为他是大象公会的投资人。

但是,作为一个文化人,写作和演讲,完完全全是两回事。

哪怕是用纸笔写作还是用电脑写作,都是两回事。甚至连用台式机写作,还是用手机写作,也是两回事。

媒介决定信息。

这就是在这样一个没人看书的年代,还有人坚持写作的原因吧。就像宋词的年代还有人写唐诗,唐诗的年代还有人写楚辞。

文人的任性,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表达。

文人的风骨,就是不甘心仅仅拉一拉刷新,点几个赞,发些不知所云的表情。

文人是信息的制造者。

《全唐诗》近5万首,写的最多的,是离别和相思。因为没有高铁,离别会很久,因为没有手机,相思不得说,只能化作笔尖愁。

十几公里的地铁,大家坐在一起,你却在唐顿庄园,我却在国土安全。北京的人越来越多,属于北京的心却越来越少,心在某处,只是不在这个地方。

心与心之间,全靠微信相见,只是这种相见,短到一张图、一句话,更短到一个赞,只看到你的名字,脑海里几年前那张模糊的身影还没下载完,就已经滑到了下一屏。

于是孤独的人,终于无法忍受日复一日的闷骚,写一篇长文,甚至写一本书,跨越时间和空间,跨越微信的短暂,结结实实地与你见面详谈。

活了32年,终于理解了3个字--不一定。

确定只存在于思想之中,现实中所有的事情,都无法百分之百地摆脱不确定性的.干扰,而确定性,只要这一丝丝不确定,就足够化为乌有。

于是,每个人,每一天,每件事,其实都在赌,只不过那些在澳门的,是去赴一场别人设置的赌局,而我们,是坐在上帝为我们摆下的赌桌前。

这张赌桌前有两种人,一种是坐着的,一种是站着的,坐着的在下注、收获或者失去,站着的,在看。

谁都知道光看不练,是最没出息的,可惜,大部分人都在看。

因为在上帝的赌局前,坐下来,是要勇气的。

我想说的是,每个作者都希望成名,哪怕仅仅是作品成名。然而,成名与否,得等到上帝翻开最后一张底牌,可惜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翻,更不知道他的底牌是什么。

赌徒都知道,结果揭晓之前,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坐下来,下了注。

高粱写了一本书,让自己成为了跟上帝平起平坐的人。

无常读后感【篇5】

迎神赛会这一天出巡的神,如果是掌握生杀之权的,——不,这生杀之权四个字不大妥,凡是神,在中国仿佛都有些随意杀人的权柄似的,倒不如说是职掌人民的生死大事的罢,就如城隍和东岳大帝之类。那么,他的卤簿中间就另有一群特别的脚色:鬼卒、鬼王,还有活无常。

这些鬼物们,大概都是由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罢,我不大清楚。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地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据传说,鬼王是只用一只脚走路的;但他究竟是乡下人,虽然脸上已经画上些鱼鳞或者别的什么鳞,却仍然只得用了两只脚走路。所以看客对于他们不很敬畏,也不大留心,除了念佛老妪和她的孙子们为面面圆到起见,也照例给他们一个“不胜屏营待命之至”的仪节。

至于我们——我相信:我和许多人——所最愿意看的,却在活无常。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概。只要望见一顶白纸的高帽子和他手里的破芭蕉扇的影子,大家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了。人民之于鬼物,惟独与他最为稔熟,也最为亲密,平时也常常可以遇见他。譬如城隍庙或东岳庙中,大殿后面就有一间暗室,叫作“阴司间”,在才可辨色的昏暗中,塑着各种鬼:吊死鬼、跌死鬼、虎伤鬼、科场鬼,……而一进门口所看见的长而白的东西就是他。我虽然也曾瞻仰过一回这“阴司间”,但那时胆子小,没有看明白。听说他一手还拿着铁索,因为他是勾摄生魂的使者。相传樊江东岳庙的“阴司间”的构造,本来是极其特别的:门口是一块活板,人一进门,踏着活板的这一端,塑在那一端的踏便扑过来,铁索正套在你脖子上。后来吓死了一个人,钉实了,所以在我幼小的时候,这就已不能动。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玉历钞传》上还有一种和活无常相对的鬼物,装束也相仿,叫作“死有分”。这在迎神时候也有的,但名称却讹作死无常了,黑脸、黑衣,谁也不爱看。在“阴死间”里也有的,胸口靠着墙壁,阴森森地站着;那才真真是“碰壁”。凡有进去烧香的人们,必须摩一摩他的脊梁,据说可以摆脱了晦气;我小时也曾摩过这脊梁来,然而晦气似乎终于没有脱,——也许那时不摩,现在的晦气还要重罢,这一节也还是没有研究出。我也没有研究过小乘佛教的经典,但据耳食之谈,则在印度的佛经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狱里做主任。至于勾摄生魂的使者的这无常先生,却似乎于古无征,耳所习闻的只有什么“人生无常”之类的话。大概这意思传到中国之后,人们便将他具体化了。这实在是我们中国人的创作。

然而人们一见他,为什么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呢?

凡有一处地方,如果出了文士学者或名流,他将笔头一扭,就很容易变成“模范县”。我的故乡,在汉末虽曾经虞仲翔先生揄扬过,但是那究竟太早了,后来到底免不了产生所谓“绍兴师爷”,不过也并非男女老小全是“绍兴师爷”,别的“下等人”也不少。这些“下等人”,要他们发什么“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那样热昏似的妙语,是办不到的,可是在无意中,看得住这“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的道路很明白:求婚,结婚,养孩子,死亡。但这自然是专就我的故乡而言,若是“模范县”里的人民,那当然又作别论。他们——敝同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因了积久的经验,知道阳间维持“公理”的只有一个会,而且这会的本身就是“遥遥茫茫”,于是乎势不得不发生对于阴间的神往。人是大抵自以为衔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想到生的乐趣,生固然可以留恋;但想到生的苦趣,无常也不一定是恶客。无论贵贱,无论贫富,其时都是“一双空手见阎王”,有冤的得伸,有罪的就得罚。然而虽说是“下等人”,也何尝没有反省?自己做了一世人,又怎么样呢?未曾“跳到半天空”么?没有“放冷箭”么?无常的手里就拿着大算盘,你摆尽臭架子也无益。对付别人要滴水不羼的公理,对自己总还不如虽在阴司里也还能够寻到一点私情。然而那又究竟是阴间,阎罗天子、牛首阿旁,还有中国人自己想出来的马面,都是并不兼差,真正主持公理的脚色,虽然他们并没有在报上发表过什么大文章。当还未做鬼之前,有时先不欺心的人们,遥想着将来,就又不能不想在整块的公理中,来寻一点情面的末屑,这时候,我们的活无常先生便见得可亲爱了,利中取大,害中取小,我们的古哲墨瞿先生谓之“小取”云。

在庙里泥塑的,在书上墨印的模样上,是看不出他那可爱来的。最好是去看戏。但看普通的戏也不行,必须看“大戏”或者“目连戏”。目连戏的热闹,张岱在《陶庵梦忆》上也曾夸张过,说是要连演两三天。在我幼小时候可已经不然了,也如大戏一样,始于黄昏,到次日的天明便完结。这都是敬神禳灾的演剧,全本里一定有一个恶人,次日的将近天明便是这恶人的收场的时候,“恶贯满盈”,阎王出票来勾摄了,于是乎这活的活无常便在戏台上出现。

我还记得自己坐在这一种戏台下的船上的情形,看客的心情和普通是两样的。平常愈夜深愈懒散,这时却愈起劲。他所戴的纸糊的高帽子,本来是挂在台角上的,这时预先拿进去了;一种特别乐器,也准备使劲地吹。这乐器好象喇叭,细而长,可有七八尺,大约是鬼物所爱听的罢,和鬼无关的时候就不用;吹起来,Nhatu,nhatu,nhatututuu地响,所以我们叫它“目连瞎头”。在许多人期待着恶人的没落的凝望中,他出来了,服饰比画上还简单,不拿铁索,也不带算盘,就是雪白的一条莽汉,粉面朱唇,眉黑如漆,蹙着,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哭。但他一出台就须打一百零八个嚏,同时也放一百零八个屁,这才自述他的履历。可惜我记不清楚了,其中有一段大概是这样:——

“…………

大王出了牌票,叫我去拿隔壁的癞子。

问了起来呢,原来是我堂房的阿侄。

生的是什么病?伤寒,还带痢疾。

看的是什么郎中?下方桥的陈念义la儿子。

开的是怎样的药方?附子、肉桂,外加牛膝。

第一煎吃下去,冷汗发出;

第二煎吃下去,两脚笔直。

我道nga阿嫂哭得悲伤,暂放他还阳半刻。

大王道我是得钱买放,就将我捆打四十!”

这叙述里的“子”字都读作入声。陈念义是越中的名医,俞仲华曾将他写入《荡寇志》里,拟为神仙;可是一到他的令郎,似乎便不大高明了。la者“的”也;“儿”读若“倪”,倒是古音罢;nga者,“我的”或“我们的”之意也。

他口里的阎罗天子仿佛也不大高明,竟会误解他的人格,——不,鬼格。但连“还阳半刻”都知道,究竟还不失其“聪明正直之谓神”。不过这惩罚,却给了我们的活无常以不可磨灭的`冤苦的印象,一提起,就使他更加蹙紧双眉,捏定破芭蕉扇,脸向着地,鸭子浮水似的跳舞起来。

Nhatu,nhatu,nhatu-nhatu-nhatututuu!目连瞎头也冤苦不堪似的吹着。他因此决定了:——

“难是弗放者个!

那怕你,铜墙铁壁!

那怕你,皇亲国戚!

…………”

“难”者,“今”也;“者个”者“的了”之意,词之决也。“虽有忮心,不怨飘瓦”,他现在毫不留情了,然而这是受了阎罗老子的督责之故,不得已也。一切鬼众中,就是他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较的相亲近。迎神时候的无常,可和演剧上的又有些不同了。他只有动作,没有言语,跟定了一个捧着一盘饭菜的小丑似的脚色走,他要去吃;他却不给他。另外还加添了两名脚色,就是“正人君子”之所谓“老婆儿女”。凡“下等人”,都有一种通病:常喜欢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虽是对于鬼,也不肯给他孤寂,凡有鬼神,大概总要给他们一对一对地配起来。无常也不在例外。所以,一个是漂亮的女人,只是很有些村妇样,大家都称她无常嫂;这样看来,无常是和我们平辈的,无怪他不摆教授先生的架子。一个是小孩子,小高帽,小白衣;虽然小,两肩却已经耸起了,眉目的外梢也向下。这分明是无常少爷了,大家却叫他阿领,对于他似乎都不很表敬意;猜起来,仿佛是无常嫂的前夫之子似的。但不知何以相貌又和无常有这么象?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只得姑且置之弗论。至于无常何以没有亲儿女,到今年可很容易解释了;鬼神能前知,他怕儿女一多,爱说闲话的就要旁敲侧击地锻成他拿卢布,所以不但研究,还早已实行了“节育”了。

这捧着饭菜的一幕,就是“送无常”。因为他是勾魂使者,所以民间凡有一个人死掉之后,就得用酒饭恭送他。至于不给他吃,那是赛会时候的开玩笑,实际上并不然。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有人说,他是生人走阴,就是原是人,梦中却入冥去当差的,所以很有些人情。我还记得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小屋子里的一个男人,便自称是“走无常”,门外常常燃着香烛。但我看他脸上的鬼气反而多。莫非入冥做了鬼,倒会增加人气的么?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讽刺。《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这是鲁迅先生写的乡下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我很喜欢这句话,他对当时乡下人的生活理念用深刻而美好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鲁迅认为乡下人不会写出这种“热昏似的妙语”,也写出了当时乡下人的素质低下,为后文写活无常作铺垫。

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这句话透露出鲁迅先生对活无常的敬佩之情,从对他的尊称“活无常先生”可以看出。既然连一个鬼都可以如此赋有人情味,那我们作为一个人又何尝不可呢?所以鲁迅先生也是要借无常的“重人情”来启示我们。作为一个人,法理固然重要,但也要像活无常先生一样赋有浓烈的同情心。

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独断读后感


作文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经常写作文可以增强对发生的事情的表达能力。写好作文一定要有耐心不能慌不要乱。写好作文,借鉴优秀模板必不可少!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独断读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独断读后感 篇1

独断读后感:关于探究阅读的自我反思与建议

在这个信息快速变迁的时代,阅读的重要性愈发凸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海外文化的大规模进入,阅读的对象越来越广泛,阅读的理解和解读能力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面对学校和社会对阅读的高度要求,如何更好地探究阅读、提高阅读的高质量和高效率,成为了我们需要面对、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阅读本身的意义和价值。阅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是人类获取知识、获取思想、获取情感的重要途径。通过阅读,我们不仅能够快速获取信息,而且还能够增强自己的思辨能力和判断能力,更能够提升我们的品位和情感能力。因此,我们必须切实重视阅读的意义和价值,把阅读当作提升自身素质和拓展视野的重要手段,加深自己对事物和人性的理解,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其次,在阅读中,我们应当注重双向视野,让自己得以思想碰撞。盲目地人云亦云或者简单地接受、为所欲为的阅读行为,是难以真正提高自身思维的判断能力和人性的拓展,也无法让我们把握问题的本质。因此,我们需时刻保留独特、深入的思考,也要在不断地摹仿和借鉴中,创造性地处理和解决问题。我们可以发掘自己的潜力,尝试不重复别人的思想,拓展自身思维、丰富自身知识和认识。

第三,我们要学会尊重自己的阅读体验,坚持阅读兴趣。阅读兴趣是阅读的粮食。我们应当遵循自己的珍贵经验和思想,不以别人的方式、观点、需求作为标准和模板,而是根据自己的喜好、体验和需求进行选择和建立自己的阅读方式、阅读习惯和阅读态度。这样,我们才能更有激情地读每一本书,感受到阅读的美好和意义。

最后,我们需要提高自我反思和观察的能力。我认为,反思是阅读过程中学习和自我提高的前提。每一次的阅读都是一个机会,能够让我们深入思考自己对自己和世界的理解。我们需要坚持思考自己的阅读习惯、理解水平、思考能力和反思方式,不断总结阅读的经验和收获,通过自我反思的学习和思考来提高阅读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探究阅读并不是 an easy job, 我们需切实关注阅读的价值和意义,并注重个性和对对立观点的尊重,提高阅读思维和人性的能力,坚持阅读兴趣和阅读特质,以及提高自我反思和观察能力,才能有效地探究阅读并转化为实际效益。我深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 我们可以共同为阅读的提高和明亮的未来贡献力量!

独断读后感 篇2

读书是一种享受,一种沉浸在文字世界中的体验。然而,在上班族的生活中,时间却显得如此宝贵,读书的时间似乎总是被其他琐事所挤占。因此,我们往往会选择一篇独断读后感来代替全书的阅读,尽管它不能完全代替对整本书的了解,但却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一些收获。

独断读后感并非随意草率的得出结论,它需要基于阅读的核心内容和逻辑来推导出结论。对于一篇独断读后感来说,题目尤为重要,它应该能够准确概括出文章的中心思想,同时给读者一种悬念和期待的感觉。在这里,我所选择的题目是“独断读后感”。

《独断读后感》这本书是一本关于判断力和价值观的探讨的作品。作者通过描述一系列的故事和案例,引导读者思考关于独断的本质、意义以及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书中的内容饱含了深刻的哲学思考和对人性的洞察。

在书的开头,作者强调了独断的重要性。他认为,独断是人类智慧的象征,也是决策的基石。没有独断,我们将毫无判断力地迷失在复杂世界中。在现代社会,信息爆炸,我们所面临的选择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必须学会运用独断,做出正确的决策。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作者通过描写一些真实的案例来展示独断的威力。他重点探讨了那些在困难时期坚持自己信念的人。这些人有的面临道义困境,有的面临人生抉择,但他们都坚守自己的原则,并最终取得了成功。这些故事使我深受启发,我开始意识到,面对困难,我们不能退缩,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坚守自己的价值观。

另外,作者还深入探讨了独断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他认为,独断并不等同于独裁和专横。独断需要建立在对他人利益的尊重和关怀之上。我们应该在做出决策时,考虑到对他人的影响,并选择对大多数人有利的方案。这种独断才是有道德和伦理的。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书中还对独断的方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他强调了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推理的重要性。在做出独断之前,我们必须对问题进行彻底的分析,了解其背后的真正原因和逻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出明智的判断。

通过阅读这本《独断读后感》,我对独断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明白了独断并非任性妄为,它需要建立在深思熟虑和正确的价值观之上。独断需要有批判性和逻辑性,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他人的利益。

最后,我想说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关于独断的读后感,更是一本关于决策和人生哲学的探讨。通过阅读它,我们可以获得对自己和他人的深入认识,并在现实生活中运用这些思想。这本书帮助我提升了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判断力,对我个人和职业生涯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总而言之,独断读后感可能没有全书的复杂性和全面性,但它仍能为读者提供一些思考和启示。通过选择合适的题目,并基于书中的核心内容进行综合推导,我们可以通过读一篇独断读后感,汲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判断力。读书并不一定要求我们读完整本书,我们可以通过阅读一篇独断读后感来抓住书中的精华。这样,我们就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的收获。

独断读后感 篇3

近年来,网络阅读逐渐兴起,人们的阅读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改变。而在网络阅读的浩瀚海洋中,有一种读后感文类型备受青睐,那就是“独断读后感”。不同于传统的读后感,独断读后感以其独特的观点和独断的评价,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共鸣。

所谓独断读后感,即是阅读某一作品后,作者以个人观点和主观评价来表达对这一作品的理解和感受。这种读后感形式般简练,标新立异。通过以自身观点为主导,以独特的角度和眼光去分析、解读作品,不仅增加了读者对作品的新鲜感,更重要的是,让读者能从不同的视角去看待问题,并形成自己的独立思考。

我记得有一次读完了一本名为《黑暗森林》的科幻小说,对其中的人性探讨和智慧外交等议题颇有感受。我立即打开电脑,忍不住写下了一篇独断读后感。

这篇读后感从标题开始就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黑暗森林》:智者见智,愚者看热闹”。通过简单几个字,我对这本小说的中心思想作了简洁明了的概括。接着,我以个人观点为主线,结合小说中许多精彩描写,深入探究了人性与生存的关系,以及智者和愚者在面临险境时的不同选择。

在文中,我以一种戏剧性的手法,描绘了一幅黑暗森林中的画面:智者们用尽各种策略和伎俩去伪装自己的深层意识和真实意图,而愚者们却像麻木的羔羊一样,任由智者玩弄于股掌之间。通过对小说情节的分析,我认为这并不仅仅是一部科幻小说,更是对当代社会人性的一种深刻揭示。人性中的自私和欲望在小说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示,而智者和愚者之间的对峙更像是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写照。

与传统的读后感不同,独断读后感注重于表达个人对作品的看法和评价,更加注重自己的观点。所以在写作过程中,我也不禁思考起小说中的哲学意蕴:人性的天然弱点和自私欲望,以及智者对生存的悲观态度,是否真的反映了当代人的心态和生存状况?

这篇独断读后感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满足感。通过对作品的独特解读,我似乎是站在了作者的肩膀上,以自己的观点和理解去创作。这种写作形式使我有机会更加深入地思考作品的创作意图,更加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经历。

网络时代的到来,让每个人都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进行创作和表达。独断读后感正式在网络文化中崭露头角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推动了阅读文化的发展,也激发了读者的主动参与和创造力。通过独特的观点和独断的评价,独断读后感为我们带来了阅读的乐趣,更为我们提供了思考问题和表达意见的平台。

总之,独断读后感作为一种新兴的阅读文化形式,与传统的读后感有所不同。它以个人观点和主观评价为基础,通过独特的角度和眼光对作品进行解读,让读者能形成独立思考,并以自身观点为主导。这种独断读后感形式不仅增加了读者对作品的新鲜感,更重要的是激发了读者的创作欲望和思考能力,提高了阅读的乐趣和价值。随着网络阅读的普及,独断读后感在网络文学和文化中将会有更广阔的应用前景。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锦集13篇)


根据您的需求,小编为您搜集了“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当我们阅读了{作者人名}写的读后感书名后,我们可以受到心灵的启迪。简单的故事情节,让我感触良多,我们来来写一篇读后感吧,您知道写好一份读后感有哪些诀窍吗?请您认真看完本文!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1)

如果提到科普书,我第一个会想到的是《十万个为什么》,它的书名很简单,一看就是给我们解读世界万物秘密的科普书。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对科普书的一个定位。所以当我一看到《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的题目时,我觉得它肯定是一本有点高深莫测的学术性着作,一直没有兴趣去看。但是有一次在网上搜索这本书的信息时才发现是它也是一本科普书,而且是一本受到了很多着名人士称赞的好书,于是我也带着好奇心开始看这本书。首先我翻了一下目录,这本书总共分成四个部分,分别是:做做数学游戏,空间、时间与爱因斯坦,微观世界,宏观世界。这个目录给我的感觉就是范围好大。它不仅要研究数学的问题,还有物理的,甚至是生物的知识。如果要把这么多知识结合起来讲,在没看之前我是觉得那会是一件繁琐并且不能引起读者兴趣的事。但是这本着作却得到了很多人的好评,他们称这本书启迪了无数年轻人的科学梦想。于是我也带着一颗追求科学真理的心拜读了乔治。伽莫夫大师的这本书。

在正文前面介绍了乔治。伽莫夫生平。他出生于俄国,是世界着名的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伽莫夫兴趣广泛,曾在核物理研究中取得出色成绩,并与勒梅特一起最早提出了天体物理学的“大爆炸”理论,还首先提出了生物学的“遗传密码”理论。他也是一位杰出的科普作家,正式出版25部着作,其中18部是科普作品,多部作品风靡全球,《从一到无穷大》更是他最着名的代表作。看到这里我不禁对乔治。伽莫夫科学热爱,乐于传播科学文化的的精神感到敬佩。

《从一到无穷大》被定义为一本“通才教育”的科普书。从这个定义来看我们可以发现这本书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知识,不仅仅是科学或者数学。里面可能还有生物和化学的东西。看了这本书之后你会发现在这本书里面你学到的不只是数学知识或者物理知识,你在这本书所得到的知识是全方位的,你可以涉猎到天文学、地质学等等。这本书会让你全方位的知识面得到扩充。

如果说你看到这本书的题目觉得它的内容会一板一眼的来写,那就错了。这本着作作为一本科普书,内容是比较通俗易懂的。在每一部分开始时他都有能力引起我们的兴趣。首先在第一部分中,他在第一段讲了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两个匈牙利的贵族,他们在一起比谁说的数字大。从这个故事很自然的就引出了第一部分第一章的内容——大数。在第二部分的第一章“维数与坐标”中他则是用一个生活常识来展开的,当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时,你想到一个地方去当然会想别人问路,在指路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维度、坐标这些知识。这些故事似是信手拈来但却紧扣文章的主题。作者的巧妙心思不仅使用来文章的来都而已,在阅读这本着作是你会发现里面的内容时而陈述,时而比喻,时而疑问,让读者跟随着作者遨游神奇的知识海洋。

现在我想来说说这本书的内容。如果你单看这本书的目录可能会有跟我一样的感觉,那就是好难懂。这里面主要讲的是数、空间、时间、微观世界、宏观世界,也就是主要是关于数学和物理的知识。在高中我就觉得数学和物理是最难学的,也是最难懂的。如果要把这两个合在一起讲的话那不就更无聊了。但是当我阅读这本书时我发现它的内容其实并没有他的题目和它的标题那么可怕,对于我们现有的知识水平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他让我发现了原来这些讨厌的数学公式和难以理解的物理原理原来还有那么有趣的故事。

他在说明一个数学公式或者数学知识时不仅仅是陈述原理,还会配有许多讲解图。比如说欧拉公式时他就在书中展示了正四面体、正六面体、不规则多面体等等,让读者在阅读他的解释的同时也能自己去寻找规律。再比如说作者在讲宏观世界这章内容时讲到了一个反对大地为球形的论点。在这个论点里他们认为地球不是球形的,在这个论点下面就配了一张很有趣的图:一个圆形的地球,在上半球人可以行走,船可以航行,但是在下半球不管是船还是人都会因为重力掉到太空中去。这个就让我们很容易的理解了他们反对地球是圆形的原因。在他的笔下,这些微观世界、宏观世界的物质似乎就变成了我们的朋友,向我们一一介绍自己,一点都没有知识灌输的影子,这大概也是这部着作能如此成功的原因之一吧。

当然,我对于这本书也是有目的有详略的看的。我比较感兴趣的还是宏观世界这部分的内容呢。宏观世界这部分主要讲的是宇宙的知识。对于宇宙我从小就很感兴趣。我一直就很想知道宇宙到底有多大,天上的星星到底有多少颗,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产生的等等这些问题。在这张中我也找到了很多自己感兴趣的知识。就比如说天上到底有几颗星星,如果你拿这个问题问别人的话,他们可定会说数不清楚的,无数颗。但是我们凭肉眼只能看到两千颗星星,如果你能以每秒一颗的速度数的话,那你就能在半个小时之内数完天上的星星。在写宇宙的产生时写得非常具体形象。我们所知道的宇宙是在不断膨胀的,当中有一个行星红移的现象,在解释这个问题时作者就用了一个起球来代表宇宙,在气球上点的黑点表示各个行星,气球不断吹大,我们可以发现每隔远点周围的原点都在离他远去,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红移。如此简单的吹气球试验就向我们形象地解释了“红移”这个专业术语,他所采用的不是传统的说教,而是结合我们的生活实际,利用生活中的例子向我们讲述科学中比较难理解的知识。我读这部分时就感觉作者是在给我们讲一个一个的故事,而不是给我们阐述一个一个的原理。这样的写作方法能引起我们读者的兴趣,是我们爱学习知识的同时又得到阅读的快乐。

《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被誉为是“影响一代人的一本书”,这句话并不夸张。一本科普书籍能到现在这个知识充斥了的信息化世界还依然为人津津乐道,经久不衰,那肯定是有它的魅力所在的。它的魅力我们也可以从对比现今的书籍来发现。我们可以看到现在各种小说盛行,小说的内容不外乎描写各种感情,写法都有雷同,而且从这些书中你能得到的实质性的知识是微乎其微的。反观《从一到无穷大》,它里面有生活实际的例子,但是也有关于数学、物理等知识的解释,从中我们不仅能学到这些知识,而且还会发现原来这些知识都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生活就有这些知识的存在,这些知识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存在在生活当中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魅力可能就在于这本书的内容不仅是知识的还是生活的,两者融洽的结合在一起就能更加吸引读者去探索其中的奥秘。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2)

第一次看到《从一到无穷大》这个书名,就敬而远之,觉得这是一本高深且枯燥的学术著作。而一个偶然的机会,公司让我们自己选择读物,恰巧提供的书目里就有这本书,既然再次相遇,那就是它了。拿到手翻开书页,在可笑的贵族故事吸引下,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下去,尽管很多内容并没有读懂,但书中无处不在的思考依然让我感到震撼,引发了自己的一些思考。

《从一到无穷大》是美国著名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乔治·伽莫夫的代表科普作品,这部优秀的科普著作中,乔治·伽莫夫不仅以通俗的语言、浅显有趣的例子准确清晰地讲述了科学真理以及真理之间的联系,更在轻松乐观的语调中从入门的“一”开始,引领着人向纵深的“无穷大”去努力。其中“大数”这一部分最让我着迷,作者在一串真实的故事中,不断追问、思考、并进而阐释“数有多大”、“无穷大是什么”、“无穷大的数能比较大小吗”,让人豁然开朗,原来这些都不是可笑的问题,原来这些问题可以这样来分析和解决。

这也让我想起了自己,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也是应该以快乐而坚持的态度,从最基础的小事做起,面对问题从不同角度着手,不能安于现状止步不前,要勇于追问与思考,敢于打破常规,在更大的空间去尝试,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无穷大”潜能!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3)

今天很高兴,终于把伽莫夫的《从一到无穷大》看完了,可以写点读后感了。

对我来说,这是本很有难度的物理科普书,不好理解,硬着头皮看了大半本,看不太懂,决定先放下,休息一下再看。看过几本文学书后,身心得到放松,重拾这本物理科普书。

与看小说不同,阅读科技含量高的科普书,要费些脑筋。看书的同时,脑子要飞快的转动、思考、计算、判断,能跟上作者的思路和所指就是阅读者的成功,当翻到最后一页时,总算松了口气,哈哈,终于在年底前还清了旧债。

这是本百读不厌的科普书,像我这样没啥基础的,更要多看几遍之后才会有感觉,现在只能是滥竽充数似地翻了一遍,根本不能算作心领神会,可以原谅自己的是:不是搞物理的,没必要懂太深。

上学时我的物理一直不太好,导致我至今对物理一点感情都没有,上学时一直想着能早点摆脱物理最好不过。

时过境迁,近些年来,随着科技进步,俺的思想也产生了很大转变。我发誓,死也要多看科普书,即使是讲物理的,看不很懂也要看!这是摆脱对自然科学愚昧无知的唯一办法!

科普书里最爱看生物类,其次就是物理类,这完全是受了某人的影响。我偶尔翻翻别人爱看的书,也觉得很有意思,科普书嘛,不是大家都可以看的吗?又不是科学家的专利!干脆也看看吧,又不会吃什么亏!还能多条出路,多些思路不是?

作者乔治·伽莫夫是俄裔美籍科学家,世界著名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科普界的一代宗师。

《从一到无穷大》是伽莫夫的代表作之一,享誉世界的科普著作,一直畅销不衰。

伽莫夫在科学前沿从事物理和天文学研究,造诣极深,是有名的大科学家。与此同时,他热衷于撰写科普著作,为使普通大众能了解物理和天文等科学领域的发展状况,让大众也得到智慧女神的青睐,付出了很多真诚而切实的努力,为此,伽莫夫获得了广泛的崇拜和喜爱。

大师给予人的力量是无穷的。

之前读过另一位物理学和天文学科普作家卡尔·萨根的科普书,伽莫夫和萨根有相似之处:也很幽默,而伽莫夫的幽默是俄罗斯人的幽默。

著名翻译家暴永宁(译者)在《译后记》中说伽莫夫的幽默是“移民美国后感染的开朗乐观的情绪”,我则认为不然,伽莫夫的幽默依然是俄罗斯人的幽默,而非到美国后受影响才有的幽默。试想,果戈理、契科夫、布尔加科夫,不都是俄国人吗?

感谢伽莫夫的幽默和通俗易懂的举例以及亲手绘制的漫画式插图,不然对像我这样物理和天文学的门外汉来说,看科普书就如同吃黄连,再痛苦不过。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4)

第一次看到《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因为有趣的书名,我饶有兴趣地翻了一下,就敬而远之——直觉是一本高深枯燥的学术著作。而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重新捧起这本书,在可笑的贵族故事吸引下,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下去。尽管很多内容并没有读懂,但书中无处不在的思考依然让我感到震撼,引发了自己的一些反思。

《从一到无穷大》是美国著名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乔治·伽莫夫的代表科普作品。这本书总共分成四个部分,分别是:做做数字游戏、空间、时间与爱因斯坦,微观世界,宏观世界,包括数学、物理、生物、天文学等多方面的当时最前沿、现在也不过时的知识。这部优秀的科普著作,乔治·伽莫夫不仅以通俗的语言、浅显有趣的例子准确清晰地讲述了科学真理以及真理之间的联系,更在轻松乐观的语调中从入门的“一”开始,引领着人向纵深的“无穷大”去努力,领略科学的“无穷大”、世界的“无穷大”的壮美和人类的方法与潜力“无穷大”,处处闪现着人文精神的光华。

“大数”这一部分最让我着迷。作者在一串真实的故事中,不断追问、思考、并阐释 “数有多大”“无穷大是什么”、“无穷大的数能比较大小吗”,让人豁然开朗:原来这些都不是可笑的问题!原来这些问题可以这样来分析和解决!在看到用一一对应的方法比较无穷大的数的大小时,我想起小学数学一年级中的“一一对应”,老师们已经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去体验这一比较数的大小的方法,而在抽象这种思考方法的过程中站位仍需再高一些,做更多的引导,开阔学生们的思路,让学生们在体验、追问、探索中开始对这一方法的认识、理解、运用。

这种追问与思考在“质数与哥德巴赫猜想”一节中,除了更加明晰的知识阐释,也更多的显示出人文的气息:快乐而坚持的态度;时而循序渐进、时而又另辟蹊径的方法;严谨细致的风格以及“世界很大 我还渺小”的理念。

读及此处,想起了自己。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也是应该以快乐而坚持的态度,从最基础的小事做起,面对问题从不同角度着手看、想、做,摒弃自大,不安于现状止步不前,勇于追问与思考,敢于打破常规,在更大的空间去尝试,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无穷大”潜能!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5)

参加读书会已经有几次了,先谈谈自己参加读书会的感受。首先是我对“读”有了更新的认识,读这个字本身无论是繁体的“ 读

”还是简体的“读”都是表达的同一个意思,我没有查过说文解字,也没有考证仓颉造字的具体含义,我个人的理解都是带有言论推销的意思,或许是观点的有价传播,但是如果这个说法放到封建王朝,我肯定没有什么活路,毕竟那是一个王权与士大夫当政的时代。在这里,这个读就是有点意思了,我们花钱,花精力在茫茫书海中择取我们认为值得欣赏的东西到读书会与大家分享,让大家通过我们的眼睛,看世界,翻译这个世界,欣赏这个世界。我们因相同而联接,因不同而成长。

我觉得读书有三层境界,一是看书本身的内容,体会书中传达的悲欢离合,恩怨情仇,了解人生百态和书者的智慧卓见;二是看书的结构以及写作技巧的运用,达到的效果如何;三是看作者的目的,以及他文字背后要传达的信息。

我现在谈谈读《从一到无穷大》后的体会与大家分享。这本书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数字的游戏,第二部分是时空和爱因斯坦,第三部分是微观世界,第四部分是宏观世界。

看到第一部分对数的组成系统有了基本的认识,有了虚实的概念,但是让我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有虚数和负数,为什么他要起名字是从一到无穷大呢?不是无限小到无穷大,带着这个问题我进入了第二部分。

看了第二部分后理解了我们的感官感知的这个世界是由点、线、面组成的,而作者为我们的认识增加了一个“时间”概念后,世界的一切都为之动了起来,我们不再是静止的,在一个时空点去观察世界的一个片段,以个人为参照物乘坐超过光速的飞行器我们将能够漫游过去和未来,更深刻的体会了这一个变化运动的世界。

进入第三部分微观世界。感慨人的探索精神,我们要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组成的,有没有一个不可分割的“原子”存在,答案在一段时间内是肯定的,只是随着人们认识手段的提高,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原子”罢了,我认为这个事情会持续不断的进行,也许到最后,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团能量和信息。看到这里,我体会到那个年代人们也许是认为自己已经知道了“最小”但是“最大”确实是神秘莫测的、浩瀚的,于是产生了敬畏定义到无穷大,也许是因为无穷小或无穷大其本质是一样的,所以,那个1

就是我们人类,而无穷大表明了人类永不停止的探索精神。

第四部分是宏观世界。作者为我们勾画了出足以令人震撼的、现在可知的宇宙。它的作用就是让我们明白人的认识有四个象限,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全书中较少篇幅是关于生命的,生物和非生物,定义生物是具有吃、长、生的特点。作者对于生命没有给我们更多的答案,留给我们更多的是读后的思考。生命的原动力是什么,作者已经提出基因,但我理解那是一个生物发展的程序,作者也提到物理定律是否适用于生物呢。这让我联想到熵,也就是热力学第二定律:“一切有赖于分子无规则运动的物理过程,都是朝着概率增大的方向发展,当过程停止达到平衡状态时,达到了最大概率”。我理解这种平衡状态的产生是能量的释放,还不能是消耗,因为能量是守恒的,他只是能量在一个特定环境中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过程。就好象是人类活动,随着人类的发展,大陆探险后,一定会有大航海时代,我们一定会经历航空时代,也必然走进航天时代,这是必然的,而且这种发展是无限的,然而发展的快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可以利用的能源,所以现在各发达国家都在争夺地球能源甚至外太空能源就不足为奇了。

简单的看生物发展好像细胞的任务就是繁殖,繁殖无论有多快,都是受到环境的制约的,在这种状态下就会造成突变,有些细胞会变化,趋向于复杂,扩大自身的生存环境,也许就是达尔文的物竞天择吧。复杂生物的出现并不会让简单生物消失,事实是他们的生存环境相对独立又相对制约,好像数学中集合的概念一样,高级生物在大的自然中,保持着相对独立的较大的生存环境集合,会与其它动物的生存集合相交,其食物的丰富性、其生存环境的相对制约性造就了这种生物的复杂性。

最后我们再回到“从一到无穷大”,试想人类何尝不是这样,每一个个体都想让自己从一到无穷大,尤其是男人,虽然受到条件的制约,但只要有条件,他们无意识的就要去复制自己。不过当今世界,“复制”是多样化的,其中一种就是思想的复制,让大家都有被复制者的价值观、世界观,这比原始的复制更快、更广也更持久,因此繁殖也是由简单趋向于复杂的。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6)

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课外书,有爸爸妈妈买的,有亲戚朋友送的,其中有一本书与众不同,让我爱不释手,这可是我参加“好玩的数学”征文大赛获得的奖品,它是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乔治·伽莫夫,他是世界着名的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科普界一代宗师。

这本书是当今世界最有影响的科普经典名着之一,曾在国内引起了很大反响,书中以生动的语言,介绍了20世纪以来科学中的一些重大进展,该书图文并茂,幽默生动,深入浅出。书中共有四大部分:《做做数学的游戏》、《空间、时间与爱因斯坦》、《微观世界》和《宏观世界》。

《从一到无穷大》比起其它科普书最大的好处就是涉及面极广、运用漫画式插图、语言通俗易懂、幽默生动,无形中学到许多深奥的科学知识,甚至立志要当个科学家。打开书,你将学会怎么安排无限多位旅客住进客满的旅客以及怎么把埋在荒岛上的宝藏挖出来;你会知道英语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字母是“e”;你会觉得爱因斯坦是魔术师而果蝇是很好的玩弄对象;你将认识到美国国旗、π和你们班上两位同学生日是同一天之间有着神秘的联系……而合上它的时候,你会用想像一只火鸟被自己扯出喉咙并且跳回蛋壳的方式开始思考宇宙……《从一到无穷大》不仅是一部科普经典,还运用生动有趣的方法,让我了解到复杂深奥的科学知识和科学家的轶闻趣事,每一次读都会有新的认识。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7)

第一次阅读乔治伽莫夫的《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读后还是感觉很震撼,此书第一版至今快八十年了,作为科普读物仍然很受欢迎。对于作者大家可以百度搜索查看,在此就不作介绍了。

此书从数学、物理、生物、化学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梳理,由点到面,由小到大,基本涵盖了科学的方方面面。开篇即从数学的大数开始讲解,由古及今,娓娓道来,通俗易懂,逻辑自洽,非常具有可读性。

书里对四维空间的解读让我脑洞大开,深受启发。四维空间即在三维空间的基础上加上时间维度组成四维,时间与空间的相对性,对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进行了解读。在不同的参考系里会得到不同的结果,相对论被发现之前,人们普遍认为时间是绝对的,即在任何地点,时间都不会发生变化,时间的绝对性限制了科学的进一步探索。

书中一开始从微观原子结构来分析事物,即万物由什么组成的,最小的单位是什么,原子由质子和中子、电子组成,质子带正电,电子带负电,电子在一定的轨道上围绕原子核进行运动。类似于太阳系行星围绕太阳运动一样,书中还提到中微子,这种很难被捕捉到的粒子却是真实存在的。

最后的部分主要从宏观来讲宇宙是如何形成的,宇宙的年龄,太阳系的年龄,宇宙是会一直膨胀下去还是会到了某一时刻开始收缩,最后成为一个奇点?这些在书里都有解答。书中提到宇宙膨胀的理论与事实根据,即物理学家哈勃通过望远观察到的红移现象,根据多普勒效应,由此可以推断,宇宙一直在膨胀下去。

金属导电的原因是因为金属原子的外层电子会挣脱原子核的束缚而成为自由电子,当给导体施加电压时便会让自由电子流动起来形成电流。这我在上学时期对于电流的理解没有现在这么深刻,书中总是以很浅显的道理讲解给读者,读之让人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书中还有一些科普观点到现在得到了验证,这是一本很好的科普读物,常读常新,但你在读的时候也可提出反驳的观点,但前提是你要有逻辑自洽的能力,要有一套自己的理论体系,否则就像坐井观天的青蛙无异。

生物的进化是如何而来的,科学家经过不断的努力发现了遗传物质基因,主导生命有机体的基因是永恒的,每个个体只是基因的一个载体,从出生到死亡,完成了传导的使命即结束了。但基因会通过载体遗传下去,构成人体的最基本单元是细胞,遗传物质DNA就在细胞里面,细胞进行有丝分裂,即以几何级数快速复制,很快即达到完整机体所需要的细胞数,从这点上来说,书中所讲的内容前后自洽,作者在科学方面的功底很扎实,能够做到信手拈来。

我通过阅读此书,深受启发,每个人都要保持对未来探索的好奇心,科学探索的道路漫长而艰辛,一代又一代的巨人前扑后继,永无止境,直到永远。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8)

《从一到无穷大》是上世纪经典的科普读物,一直想读,后来还送了学生一本,但是直到最近才好好的把它读完了。

这是一本非常引人入胜的科普着作,像书名一样,作者从自然数“一”一直讲到无穷大的宇宙空间,内容涉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天文等,然而可贵的是尽管涉及这么的内容,但是确是非常有内在逻辑的一本书。对在读研究生的我来说,读这书的最大收获莫过于从中感受到的一种联系,知识与知识之间、各个学科之间的联系。殊途同归,我始终相信各个学科所追求的真理应该是同构的、本质上相同的。而品读这本书就让我发现了这样的联系,而发现联系又是学习中多么让人兴奋的感受啊!

说了整体感受,再说说具体内容吧。这本书不厚,两百多页,还包括很多插图。全书共四部分,在这四部分中我最喜欢的是讲解时空和爱因斯坦的那部分。对相对论我始终抱着一种敬畏,认为仅凭我这样的智商大概是一点也不能理解了。我曾经确实完全不理解,小时候的科普读物给我的仅是不能理解的科学事实,在我看来荒谬的毫无逻辑可言,以至于此后我竟对相对论产生了如此大的偏见(看来科普也要分时段,普及的同时也要考虑孩子的可接受程度,不然可能适得其反)!但是这本书,打破了我的这种偏见,让我对相对论有了从新的认识,特别这本书对这个问题的讲解从数学开始,不仅让我这个数学科班出身的人对时空有了新的认识,也对数学、数学与其他科学间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总之,这是一本非常不错的科普读物,中学生可读,但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从中也同样会有所收益。我想我还会再读,虽然这本书中的内容已经不再新潮,但是我相信我仍然可以从中体会新的观念,获得新的理解!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9)

现在,提倡文理交叉,学科学的人看点文学书,学文史哲的看点科学书。这确是值得无论学自然科学,还是学社会科学的读者诸君一读的。

而我们太缺少这类优秀读物了,我们往往是用文学来宣传科学。想当年,着名作家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的发表,象一声春雷轰动全国,它第一次正面宣传了知识分子,讴歌了科学家,于是我们知道了陈景润,以及他的一加一。后来徐迟还写了李四光、蔡希陶、周培源等科学家。但文学关注的是人、人的命运,和科普读物还是不同的。

什么时候我们的科学精神深人人心,科技工作者的地位、待遇高过官员,热爱科学、献身科学蔚然成风,一流科学论文、成果层出不穷,媒体更加关注科学和科学家,诺贝尔奖得主被我们垄断,则科教兴国、科技强国就水到渠成了,伟大民族复兴也就指日可待了。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10)

我这个学期读的《从一到无穷大》,此书是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科普经典名著之一。我一共用了两月的周末时间读完。读这本书之前,听朋友推荐此书的,他们对这本书赞不绝口。我还不相信呢,于是我想看看是否真实,我去图书管找不到只好到网上查,弄了好久才查到就网购买下了,快递员送来的第一个晚上,我就开始读了。

我开始就像读小说一样的。在一个晚上就手就不稀卷地一口气读了第一部分。后来每当周末晚上都读这本书,直到读完。现在想想此书真的很好,是我从小到大读过最好的一本书。无论从其作者的身份、背景等来说,还是从自身水准来说,都是一流的。全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做做数学游戏,内容简单又有趣,深受广大师生欢迎。第二部分是写空间、时间与爱因斯坦,第三部分是写微观世届,第四部分宏观世界。

这本很有特殊与个性的书,与其他科普书相比,很不同。完全是一种大家的写作的风格把数学、物理乃至生物学的许多内容有积地结合起来。仿佛作者是想说什么就写什么。将叙述的内容信手载来,事实上,仔细思考,就会感到各部分之间的内容存在的内在的紧密联系。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11)

初中的时候阅读了一本关于恒星、星云的书,就迷上了神秘宇宙的一切。真正阅读的第一本天体科普书是霍金的《时间简史》,只记得一句话:我们现在看到的星光是从遥远的恒星发出经过数亿年才到达地球的。另一本印象深刻的天体科普书是《万物简史》,这本书用通俗幽默语音讲述宇宙,让我第一次确切知道太阳和地球的比例,如果太阳是一个篮球则地球就和乒乓球一样大,也让我第一次知道以前的人类是怎么依靠圆规和直尺测定地球的大小和质量。

今天看了《从一到无穷大》后,才发觉G。伽莫夫在更早的时候已经生动准确地介绍了宇宙的那些事,他言简意赅地讲解了爱因斯坦的时空相对性,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核反应,也揭示了白矮星等密度大得令人无法想象是因为它们是由裸露的原子核紧密堆积而成的……

我想可能一段时间后我也会忘记这些,但我无法忘记世界是无穷的,认识也是无穷的,是逻辑推理的发展或是另辟蹊径的突破推动着人类不断发现宇宙的真相。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12)

前几天母亲给我们买了一本叫 《从一到无穷大》 的科普读物,很多看过的人都说很难,很枯燥书也看不懂。看这本书只是为了挑战一下自己。

这本由美国的G·盖莫夫写的《从一到无穷大》主要以生动的语言介绍了二十世纪以来科学中的一些中的进展。这本书除了具有内容生动、通俗易懂这些科普读物所共有的特点外,还具有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等特点。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一般科普读物往往怕数学太“枯燥”和“艰深”而不敢使用它,只局限于作定性的概念描述。这本书则恰恰相反,全书都用数学贯穿起来,并讲述了许多新兴的数学分支的内容。正

因 为使用了数学工具,本书才达到了相当的深度。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文字易读懂,可讲到数学概念方面就立刻呆住了。的确,有些基本概念还是我们尚未学过的 。

要说然我喜欢的地方,那可不止一些小故事,还有那些有趣、新颖的话题,就像数字游戏中的你能数到多少?说了些很可笑的事,从前的人只会数到3,超过3就是不计其数……都让人联想现代文化知识的进步

我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了许多新的数学知识,并与其他学科有着重大的联系。现在虽然还没有全部读完它,但是 书 的精彩却 让

我等不及要看完它。我相信读完了《从一到无穷大》这本书后,会对我以后的学习有更大的帮助。

从一到无穷大读后感(篇13)

读书后感作文1000字《从一到无穷大》的读后感

做做数学游戏,空间、时间与爱因斯坦,微观世界,宏观世界。这个目录给我的感觉就是范围好大。它不仅要研究数学的问题,还有物理的,甚至是生物的知识。这本书却得到了很多人的好评,他们称这本书启迪了无数年轻人的科学梦想。于是我也带着一颗追求科学真理的心,拜读了乔治伽莫夫大师的这本书。

书的作者是乔治伽莫夫(1904~1968),他是世界著名的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是科普界的一代宗师。

这本书的许多地方都把我吸引进去,但有些地方我却看不懂。每一章都是一环扣着一环,紧紧相连,一句话中往往就有许多地方可以思考许久,往往就有许多问题。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

首先,我们不能小瞧数字的力量,就比如西萨班达依尔向国王说的一句话:陛下,请您在这张棋盘的第一格内,赏给我一粒麦子;在第二格内给两粒,第三个格内给四粒,照这样下去,每一小格内都比前一小格加一倍。陛下,把这样摆满棋盘上所有64格的麦粒,都赏给您的仆人吧!陛下答应了他,因为陛下认为并不需要破费,只需要一些麦粒就够了。可是陛下小看了数字的力量,还没摆到第二十个格,一袋麦子已经空了。一袋又一袋的麦子被扛到了国王的面前,但是,麦粒一格接着一格地增长是那样的迅速。即使是拿来全印度的粮食,也无法实现对西萨班达依尔许下的诺言,因为这需要18446744073709551615颗麦粒呀!这个数目是全世界在2000年内所生产的全部小麦。

在第一部分中,他在第一段讲了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两个匈牙利的贵族,他们在一起比谁说的数字大。从这个故事很自然的就引出了第一部分第一章的内容大数。在第二部分的第一章维数与坐标中他则是用一个生活常识来展开的,当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时,你想到一个地方去当然会向别人问路,在指路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维度、坐标这些知识。这些故事似是信手拈来但却紧扣文章的主题。在阅读这本著作时,你会发现里面的内容时而陈述,时而比喻,时而疑问,让读者跟随着作者遨游神奇的知识海洋。

如果你单看这本书的目录可能会有跟我一样的感觉,那就是好难懂。但是当我阅读这本书时,我发现它的内容其实并没有他的题目和它的标题那么可怕,对于我们现有的知识水平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他让我发现了原来这些讨厌的数学公式和难以理解的物理原理,原来还有那么有趣的故事。

它里面有生活实际的例子,同时也有关于数学、物理等知识的解释,从中我们不仅能学到这些知识,而且还会发现原来这些知识都在我们的身边。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魅力不仅仅是在知识方面,还是在生活方面的,两者融洽的结合在一起就能更加吸引读者去探索其中的奥秘。

所以说希望大家去看这本书,相信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无理数的发现读后感(合集5篇)


对于学生来说,写作文是家常便饭的事情,写作可以帮助唤起我们的问题意识,一篇优秀的作文是能够引起人们共鸣的,作文想拿高分怎么办?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无理数的发现读后感(合集5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无理数的发现读后感【篇1】


无理数,很多人或许对这个名词感到陌生,但它在数学领域中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无理数的发现》这本书,作者选取了几个关于无理数的重要历史事件,通过深入浅出的叙述,让读者了解了无理数的由来、性质以及与有理数的关系。读完这本书,我不仅对无理数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还对数学这门学科有了更加浓厚的兴趣。


书中首先向读者介绍了无理数的由来。在古希腊时期,人们相信任何数量都可以用整数或者整数的比值表示。勾股定理的发现却让人们陷入了困境。书中以毕达哥拉斯定理为例,详细描述了勾股定理的推导过程,引导读者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存在。伟大的毕达哥拉斯之学无法解决这个难题,直到有人偶然发现了勾股定理的一种特殊情况,才打破了人们对有理数的认知。这一发现,标志着无理数的诞生。


接着,书中介绍了无理数的性质。无理数与有理数最本质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无法以有限的小数表示。书中以根号2为例,详细地讲解了无理数的无限不循环小数表示法,并通过几何方法解释了无理数与平方的关系。这部分让我受益匪浅,通过图示和实例,我对无理数的性质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而最引人入胜的部分,莫过于书中对无理数与有理数的关系的讲述。书中先从几何角度描述了无理数的存在,然后通过对无理数与有理数进行比较,阐述了无理数的特殊性。作者还引用了历史上一些伟大数学家的贡献,比如欧几里得证明了根号2是无理数,这进一步增加了读者对无理数的兴趣和好奇心。这一部分对于读者来说,是对数学知识的一次启蒙和突破,它将我们从传统思维中解放出来,让我们对数学有了更加宽广的视野。


《无理数的发现》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触动。数学的世界是无穷的,而无理数则是这个无穷世界中的一部分。人们对于无理数的发现和理解,不仅是数学领域的重大进步,也是人类思维的一次飞跃。这个领域里蕴含着无限的探索和思考,也让我对数学产生了更多的兴趣和探索欲望。


无理数的发现是数学史上的一大突破,而《无理数的发现》这本书则是一个向读者展示这一突破的绝佳工具。无论是对无理数的性质的详细讲解,还是对无理数与有理数关系的探讨,这本书都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引导读者认识和理解无理数。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数学的理解和兴趣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也让我更加相信数学的奥秘和无穷魅力。我相信,《无理数的发现》这本书将给更多的读者带来启发和挑战,让他们对数学产生更深刻的认识和兴趣。

无理数的发现读后感【篇2】

提起无理数,不知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什么,是圆的周长与直径的比值?还是自然常数e?这些都是无理数的代表。那么,你知道无理数的起源吗?章回体小说《数理化通俗演义》对此有过记载。

一切还得由毕达哥拉斯说起。

毕达哥拉斯出生在希腊,从小勤奋好学,经名师泰勒斯指点,接触了许多数学问题。他证明了三角形的内角和为180;证明了世界上只有物种正多面体;发现了毕达哥拉斯数。当然,其最伟大的发现当属毕达哥拉斯定理(勾股定理),即直角三角形中,两条直角边的边长平方之和等于斜边的平方。比如当直角三角形直角边为3和4时,斜边为5;同理5,12,13也同样适用。除此之外,毕达哥拉斯还提出了凡物皆数的观点,即世界是由数组成的。

毕达哥拉斯死后,毕达哥拉斯门派愈发强大,毕氏学徒们也一直坚信凡物皆数的观点。而在这群人中,有一位敢于挑战权威、善于独自思考问题的人希帕索斯,他提出:任何等腰直角三角形的一边与斜边都不通约,都不能用一个精确的数字表示。比如,如果等腰直角三角形的直边是3,那斜边将是一个四点多,并且小数点后面的数数不尽且不循环的数无理数。这,还是用毕达哥拉斯定理算出来的。而就是这一伟大的发现,却被当时的其他门徒认作背叛,并将希帕索斯投向了大海。就这样,无理数被发现了,而一位敢于质疑的科学巨人却牺牲了。

这个小小的故事教给我们很多道理。实际上,我们可以把希帕索斯发现无理数这一壮举归功于两点。一是一颗敢于追求真理、敢于质疑权威的心;二是反复推算、不断测验的品质。首先,我们对于一个观点不能随意相信,不要盲从权威,要有自己的想法。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自己胡乱定义,要在严谨的态度下提出自己的见解,追求真理。接着我们就需要想办法证明自己的观点。好比希帕索斯,他之所以能发现无理数,也是因为他经过无数的演算,在原有的毕达哥拉斯定理上进一步推算、测验,才能有充足的证据。希帕索斯集这两点于一身,发现了无理数;我们也要像他一样,敢于质疑、不断求真。

还有一点我要说的就是,希帕索斯在论述观点时,运用了毕达哥拉斯定理,借助已确认的方法,找到不符合逻辑的点,进一步证明,这也是非常好的证明方法,值得我们学习。

敢于质疑权威,不断的推算,不断创新,不断追求真理,这就是数学的魅力!

无理数的发现读后感【篇3】

无理数是一种特殊的数,不属于有理数的范畴。当我们在数轴上任意一个位置上取点,这个点所对应的数就是无理数。无理数的发现是一个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过程,它的背后蕴含着人类对数学的探索和发展。通过对无理数的研究,我们不仅深入了解数学的本质,还能在实际生活中找到无穷的应用。


数学的发展与人类的思维紧密相连。无理数的发现源于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和他的学派。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一切事物都可以用有理数表达,但是当他们发现根号2这样一个长度无法用有理数表示的数时,他们的世界观被颠覆了。这时,他们深入探究并发现了无理数的存在。这一发现不仅开拓了数学的领域,也对哲学和科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无理数的发现引发了一场数学革命。古希腊数学家欧多克斯在被要求证明根号2是一个无理数之后,不仅成功地证明了它是无理数,还得出了更加普遍的:任何不能写成两个整数之比的数都是无理数。这一发现打破了古希腊人的传统数学观念,开辟了数学的新时代。


无理数的发现也对物理学产生了重要影响。自然界中存在着许多无理数关系,如圆周率π和自然对数的底e。无理数的发现使得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描述周围的世界。例如,圆周率的发现和研究使得我们得以计算圆的面积和周长,进而在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中应用得更加精确和高效。无理数的运用也使得时间和空间的测量变得更加准确,为航空航天和导航系统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无理数的发现推动了数学的进一步发展。通过对无理数的研究,人们不仅发现了更多的无理数,还提出了无理数的分类和性质等概念。这一丰富的研究成果为代数学、分析学和几何学等分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无理数的研究也促进了数学教育的改革,教科书和教学方法也随之更新,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力。


无理数的发现对人们的思维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发现无理数之前,人们普遍相信世界是有序和可理解的。无理数的发现告诉我们,世界是复杂和无限的。这种颠覆性的发现鼓励人们思考和探索更多的未知领域,激发了人们对真理的追求和无尽的好奇心。


无理数的发现是数学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它的发现和研究不仅拓展了人们对数学的认识,还对其他学科和实际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无理数的世界是奇妙而神秘的,它的探索需要我们持续的努力和探索精神。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会在无理数的世界中找到更多的惊喜和奇迹。

无理数的发现读后感【篇4】

我看了一个故事叫《无理数的发现》,这个故事讲的是西帕索斯如何发现无理数。

有一位很厉害的数学家叫毕达哥拉斯,他认为数组成了世界,他同时建立了一个研究门派。有一天门派的一些成员在船上赏风景。一位学者说世界就是精确数字的秩序,其他的学者们也都赞同,但是只有一位学者不赞同这个观点,他举了一个除不尽又不循环的例子来反对其他学者的观点:某一个等腰直角三角形的直角边不能用精确的数字表示,其他学者无法精确的说出答案,就都很生气,而这位学者却很冷静,他解释了一会儿,但是没有人听他的话,其他人纷纷冲过去打他。这位学者说他们无视科学太无理了。这时一个大个子学者冲了过来,把他扔进了海里。很快海水就淹没了这位学者。这个提出反对意见的学者叫做西帕索斯,他用生命发现了无理数。

看了这个故事,我对其他人把这个正确的学者扔进海里的行为感到愤怒,也为这位学者感到惋惜。但这是当时的人们处在专制的环境下,还不能够看清世界。以后我的要认真学习,用科学来明辨是非,不能误入歧途。

无理数的发现读后感【篇5】

无理数是一类特殊的数,它们无法用两个整数的比来表示(即不是分数),且无法精确表示为一个无限循环小数。关于无理数的发现,我在阅读《无理数的发现》一书后,有了许多感悟和思考。


在数学发展的历史上,最早的无理数发现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毕达哥拉斯学派。据传,毕达哥拉斯学派首次发现了无理数,这一发现对当时的数学世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引发了数学的革命。无理数的存在的发现,颠覆了人们对于数的理解,打破了人类数学发展的界限。


在我读书的过程中,无理数之所以被称为无理,是因为它们无法被理性的思维所描述和表达。例如,圆周率π就是一个无理数,它无法被任何有限小数来准确表示。我们可以通过近似值来表示π,像3.14这样,但这只是一个近似值,是无法完全精确表达圆周率的。这让我意识到,数学是一门充满神秘和无限可能的学科,无理数的存在表明数学世界之深不可测。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思维方式发生了一些改变。我开始认识到在数学的世界中,存在一些无法被完全理解和描述的事物。正如无理数一样,它们无法被有限的语言所描述,无法被有限的思维所理解。这让我对数学的魅力和奥妙产生了更深的认识。数学是一门富有创造性的学科,它能帮助我们解决现实世界中的问题,同时也能让我们感受到无尽的美妙和奇幻。


无理数的发现还让我思考了人类的思维方式和认知能力。我们往往习惯于用有限的知识和经验去理解世界,但有些事物是无限的,它们无法被有限的思维所捕捉。无理数的发现提醒着我,在探索世界时,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和持续的学习。只有不断拓展思维边界,才能发现更多的可能性和未知的领域。


无理数的发现还让我体会到科学发展的伟大和前进的力量。在古希腊时期,无理数的发现引发了数学的革命,推动了数学的进步。而今天,无理数在现代科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在物理和工程领域的应用。这让我明白,科学是一项不断进步的事业,每一个新的发现都会推动人类的认识和技术的发展。


通过阅读《无理数的发现》,我不仅对无理数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对数学科学的伟大和奥妙有了更多的思考。无理数的存在让我认识到,世界的真相和美妙不断向我们诉说,只要我们持续学习和探索,就能发现更多的宇宙奥秘。无论是数学还是其他科学领域,都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这让我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和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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