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3-02-20 冰与火观后感冰与火观后感1000字精选。
往往人们难以忘怀的,不是书本,而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伴随着观看的过程,我们总是不断涌现出各种想法,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写一篇观后感好好作记录了。写观后感时应该有自己独特的视角和立意。不过写作品观后感时该找何种角度呢?考虑到你的需求,栏目小编特意整理了“冰与火观后感”,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冰与火观后感 篇1
一周以前的周末偶尔在熟人的新居中看到《火与冰》,立即借阅。本来准备做公车作业,想不到拿起就不能放下,终于读完了。
与读《香草山》相似的感觉是,我们对许多问题有共同的看法。但令我感佩的是他在二十几岁的校园生活中,已领悟了我接近四十岁才想到的问题和部分的答案,当然前提是他的阅读量恐怕是我穷其一生也无法追赶的了。
我想起高中时张恩华老师在文科班部分同学传阅我看电影庐山恋后写的心得上批阅,如果你能常常记录下自己的感想,日后必有收获,那时我很遗憾自己的作品不曾印成铅字,而且我也不是常常获奖的写作者,但张老师对我情有独钟,寄予厚望,虽然后来我彻底地让他失望了。我现在终于明白,他最看中的,不是我的文采,而是我的感悟力。虽然那时我的幼稚和对新时代的热爱使我还勉强跟上主流文化,但张老师已经看到我的叛逆,或许那也是曾经的他。
不知道余杰日后是否有更出色的作品,他的作品我读的不多,但他的这本处女作一定是他最好的作品之一,是中国文学史和社会发展史上值得骄傲的一本书。
本书心灵独白部分颇多真知灼见,及时记录心中所想,否则谁保证某些闪光的思想不会在琐碎疲累的生活中被埋没并遗忘;情感驿站中我十分钟爱天真、静穆、腼腆认真、怜悯,我认为远胜过钱钟书的类似杂文,也许他们原本是不同类型的人。两者以不同的方式入世,前者推人及己,后者则不会。钱氏的书我很多读不懂,但读的懂的,总令我感到缺少悲悯心,过于刻薄。余杰对陈寅恪和钱钟书的看法,与我竟完全一致,虽然我并不能如余杰一样拜读两位的代表作,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至今束之高阁。
余杰似乎是赞成全盘西化的,如我之前。显然他与我一样,对于中国历史缺乏全面的研读和了解,因此其中难免指出弊端却没有良策。如果有识之士能够共同探讨,彼此取长补短,逐渐达成共识,不仅是有趣的智性活动,而且也是国家之福,可当文章学识更多地用于沽名钓誉、换取财富和权力,新闻出版自由无日可待的情况下,谈何容易?不仅蔡元培是孤独的,余杰也是孤独的。
对于大学教育的日渐堕落,余杰发出最痛心的叹息。人说,司法腐败令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但大学教育的堕落将窒息社会文明进步的火种,令社会文明倒退,即使经济发展迅速。正因为每个人都自我崇拜,所以才有难以根除的个人崇拜,正因为每个人都渴望龙袍加身,所以才有长久不衰的皇权思想是危险的,尤其是在思想家没有独立人格的时候,思想家是软弱的,尤其是在思想为专制服务的时候,逻辑学乃是民主制度最坚实的根基,只有懂逻辑的国民才能建立民主的国家,弊端的消除,独立思想的形成,拥有凡事懂得推己及人、懂逻辑的国民,除了教育,难道还有其他方法吗?
余杰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批评,虽然我也是心有戚戚,但仍是醍醐灌顶。脱离民众,缺乏生存能力,确实是中国知识分子的致命伤,这是指真诚的知识分子,而那些积极参与尔虞我诈、权力斗争的,则将知识用作戗毒的利器,具有过强的适应力和生存力。
在遍地文字垃圾的时代,这本书即使不是字字珠玑,也全部是作为知识人的余杰独立思考的成果,这本书是在江执政时出版的,那时还出版了不少好书,仅仅为此,我也对他怀着感激之心。我宁肯统治者多关注些个人享乐,少念些紧箍咒。中国的民众一向对政府期望不高,虽然颇有圣主情节。
冰与火观后感 篇2
上一期说到席恩葛雷乔伊在临冬城,在小剥皮拉姆斯雪诺的唆使下,用最为惨绝人寰的方式处置了代替布兰和瑞肯的那两个农民的孩子。这一做法完全震动了整个北境,不仅仅让席恩成为北境人心中的梦魇,而且只要是内心还对史塔克家族有效忠之心的人都恨不得弄最残忍的方法来终结席恩。但是对于这一切,席恩虽然感觉到现在的处境已经不容乐观了,但是并没有意识到他自己和北境人民的关系已经变成了你死我活。
除了席恩和北境的关系已经恶化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他和他自己的家人和铁群岛的铁民的关系也呈下降趋势。因为之前为了掩盖杀死假布兰和假瑞肯的真相,他还处决了那三个帮忙的铁民,也让他在自己的这个小团队中处于了离心离德的边缘,但是不管怎么说,现在的铁民毕竟还是他自己的家人和唯一的助力,在他们之间对席恩来说也还有一线生机,不过席恩是否能够把握得住呢?
席恩的姐姐阿莎葛雷乔伊在森林堡收到了席恩的渡鸦之后,还是很快亲自带人来到了临冬城。阿莎的这趟行程不管从哪个层面上说,对席恩都没有任何的恶意,而且是唯一一个真正对他施以援手的家人。首先阿莎是可以派人来临冬城传达她自己对于攻战临冬城这件事情的看法的,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亲自前来;其次阿莎在劝说席恩的时候就跟席恩解释过森林堡和临冬城之间的巨大区别,以及她本人对铁民的深刻认识,因为铁民的力量根植于大海,在海上自不必说,但是在陆地上无论是作战还是袭击都要靠近大海才能够最有效能的发挥他们的特长,如果深入陆地的话,他们还留在海岸边的船只一旦被毁,他们就会在劫难逃。森林堡因为靠海,而且只是一座木质结构的城堡,所以可以长期占据。但是临冬城就不一样了,它是一座内陆城堡,距离大海的距离应该大概有上百英里,对于铁民这个人数本来就少而且不善于陆战和守城的民族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再次阿莎也跟席恩说了,他对布兰和瑞肯的做法已经弄得北境天怒人怨,本来这两位小少爷是他们这趟劫掠之中最具价值的人质,但是被席恩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毁尸灭迹,真的有点偷鸡不着蚀把米的意味;最后阿莎苦劝席恩和她一起离开,不要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孤独而悲惨的死去。
席恩本来是对自己的这种境况也感觉到了担忧的,但是这些话从姐姐阿莎的口中说出来,情况就完全改变了。他不可理喻的认为这是姐姐嫉妒他拿下了临冬城这座千年古堡的下作伎俩,因为在席恩的心中一直把姐姐当成铁群岛继承人的这一点没有改变,姐姐之前在他回到铁群岛这段时间里面对他的嘲弄历历在目,姐姐在和他一起进取北境的过程当中拥有的兵力是他的数倍,但是所取得的战果远不如他也在他的心中扎根。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阿莎对席恩说的话适得其反,不但没有能够劝说席恩一起离开,反而坚定了席恩要继续留守临冬城的决心。
在拥有上帝视角的读者看来,肯定觉得席恩这样的做法极其幼稚,而且联想到后来那种在冰与火的世界里面近乎地狱般的折磨而言,这样的决定很难不让读者留下一声叹息。但是如果深入席恩的内心,这一切都是可以理解,也可以让他说服自己。他从十岁起就一直在临冬城生活,他在长达九年的养子生涯中,亲眼目睹了北境人民的耿直和善良,也目睹了史塔克一家深受北境人民的真心爱戴。虽说在他之前的岁月之中,思想意识并未完全形成,但是铁民的那种“强取胜于苦耕”的文化和北境的人民这种在寒风凛冽的环境当中自强不息的生存状态是截然不同的。他也是想做好人的啊,他也在孩童时刻曾幻想过如果某一天能够迎娶珊莎史塔克为妻,当一个真正的史塔克有多么好!如果这些幻想都能够实现的话,他还会回去当铁群岛的王子,那个弹丸之地的继承人吗?我相信他之前应该是在自己的内心里做过选择的,他的内心不仅仅有对这座千年古堡的崇拜和向往,而且北境的一切都已经成为了他自己心灵世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现在真的要放弃这一切,放弃这些在他真正有了思想活动之后的美好梦想吗?放弃了又如何,回到那个年少时并没有太多印象,并且野蛮而血腥,加上前一段回到家后,每一个自己的家人,每一个和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人都对自己进行羞辱的那个地方去吗?不能放弃啊,北境人民从之前到现在从来就没有对不起过席恩啊,奈德史塔克固然如此,罗柏史塔克也把他当成自己的兄弟,自己的家人何时这样想过,何时这样做过呢?席恩这一路走来,一路对北境人民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的源动力,都是他自己对铁群岛继承人的妄想,都是他自己想要所谓成就大事的心思在作祟。他一直都在豪赌,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灵魂都放到了赌桌上,如果现在撤出临冬城回到铁群岛,自己之前所做的一切就会血本无归,就会穷途末路。既然这一辈子得不到北境人民的爱戴,那成为北境人民心目中最恨的那个人,好像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吧。有时毁灭也是一种快感!
席恩不知道他自己已经寡不敌众,在劫难逃了吗?他比谁都清楚,但是回去又有机会吗?在他心中也直接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这时的席恩想到过死吗?我相信他这时候就算没有进行深度思考,但是也还是想到过的,不过可能他想到的是,自己走到这一步大不了就一死,只是没有想到自己还会在不久的未来经受那种比死亡更加可怕的折磨而已。阿莎见劝说席恩无果,就离开了临冬城,把自己唯一的弟弟,把巴隆葛雷乔伊大王目前还唯一活着的儿子一个人留在了他成长了九年的那个地方。席恩下一步是如何走到山穷水尽的,敬请期待下一期分析。
冰与火观后感 篇3
我是第一次读余杰书的,在此之前。虽然久闻大名,却一直没有时间可以静静地坐下来,认识一下这位北大怪才。我并不因此而感到惭愧,如同刘震云的小说一样,生活本来就漂洒着一地杂乱的鸡毛。回首走过的大学生涯,我周围的人也都和我一样,为了觅得干干净净的"一椎之地",而在对鸡毛的拍拍打打中忙碌完了学业;而另外一部分人,之所以能坐在满地鸡毛中"两耳不闻窗外事",我以为,是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脏"的革命传统。
余杰的导师,钱群理教授爱把余杰称之为"90年代醒着的,要前进的,极少数青年中的一个。"不管这样的评论是否夸张,但至少说明了余杰作为一个"思想者"的特点。余杰不是哲学家,也不是其他什么,甚至不是文学家。在我眼时,他就是一个纯粹的思想者。他从来都是"醒着的",关注的目光投到了社会林林种种的各个层面。哲学家应保持绝对的冷静、严肃,对外界一切现象都不为所动,摒绝七情六欲,身上的每一根肌肉,每一个细胞都正常跳动,运转......至少,这是古往今来,中国大凡以哲学家自称的人应有的一种态度,佛的"虚空",道的"无为",儒的"以物观物",一切无不如此。
但余杰做不到这一点,他太多情,太多诗人气质,所以思想的结果往往流于感伤,流于痛苦。在余杰的身上,有70年代青年的老成,有80年代青年的热情,当然,也有90年代青年的焦躁和阴郁。余杰不是一个冷静的人,他的身上,有着屈原"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悲怆;有着阮籍"率性而为"、"长歌当哭"的疏狂;有着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落寞。郁达夫的感伤,北岛的愤怒,顾城的偏激在他的文字间随处可见。他的另一本文集叫《铁屋的呐喊》,仅看标题,就可想见作者的心情。
余杰不是一个诗人,但我更愿把他看作一个诗人。
无可否认,90年代也许是个经济的时代,信息的时代,但绝不是一个文学的时代,诗歌的时代。余杰在《火与冰》里,更这样直接地指出:"歌德说过,先有人的堕落,然后文学堕落,这就是当代中国的文坛现状。"
什么是人的堕落?当一切都向着地位、金钱看齐的时候,文学值几何?文学家又值几何?有一个笑话说,北京王府井的一张广告牌掉下,砸死了十个人,其中九个是作协,一个是文联。这也许只是一个笑话,但在文学失重,而各种各样的"作家"、"文学家"却多如牛毛的今天,文学又拿什么来引起别人的关注?的确,一方面市面上的新书如雨后春笋地出来,充分展现着90年代信息业、出版业的兴盛发达。而另一方面,却是观者寥寥,门几罗雀。这种畸形的现象只能说明一点:原来文学中让人震颤的、有着鲜活生命力的东西消失了。
王朔有句时髦话,作家是"码文字的"。既然是"码",当然只是一大堆方块文字。其中,众多所谓的"后现代"、"超先锋"的诗歌就是这方面典型。
许多老一辈"码文字的"总是感叹90年代的青年蔑视权威,骨子里有着种根深蒂固叛逆性。也许,余杰算这方面的典型。他对那些"位高极尊"的"老作家"们是这样评价的:"功成名就,弟子们恭恭敬敬地抬着轿子。他们还在写作,回忆那些琐碎的像小草一样的旧事,并且对现状发些不痛不痒的议论......他们的下半身(生)靠上半身(生)煮着吃,吃得津津有味。许多年前,他们的创造力便全部消失,他们的晚景并非由晚年的成就来支撑......"也许,余杰激烈的说辞有些偏激,但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时下有多少的"权威"作家在下笔前曾扪心自问过,他写的就是他想说的?
当然,这之间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老巴金一身写过无数的集子,但以《真话集》命名的也就那薄薄的一本,可想而知一个作家,尤其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作家要说真话的艰难。
余杰是真诚的,所以他对此愤怒的无以复加。
"真诚"并不是90年代一个让人激动、自豪的词眼。相反,和它联系在一起的,往往是一些诸如"傻冒"、"呆子"之类的评价。在时下大多数人眼里,真诚的人都是脑子里多多少少有点"贵恙",浑身上下都透着傻气的人。
余杰是真诚的,他绝对相信,只有真诚的人才有真诚的文章,只有真诚的文章才有永久的生命力。他欣赏李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欣赏李贽的真性情。李贽是个厌恶一切虚假的人,在文学创作上一贯主张作家要有一颗"童心",他说:"童心者,真心也,是非一念之本心。"他认为只有儿童的心才是真诚的,好的作家,就应该时时保留自己那颗如白纸般纯洁无瑕的"童心"。
当然,时下倘若说哪一个作家有"童心",不亚于说一个天方夜谭的笑话。甚至,说远一点,有"童心"的儿童又有多少?在各种各样环境的影响下,一代又一代的孩子都在迅速的老成化。漫步于闹市的街头,从一张张卖冒卖花或者其他诸如此类的儿童的笑脸上,你能看到多少的"真诚"?"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是一首久远的儿歌,久远的如同让我们现在去回想古罗马的流浪诗人,在大庭广众的街头高声弹唱的情景。
同古罗马一样,泱泱华夏自古被誉为诗的国度。发真情,写真感,更从来就是诗文创作的不二准则。早在《毛诗·序》中,就提到:"诗者,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衷而形于言......"指出诗歌应是诗人情感的抒发,志向的表白。
不仅写诗,古人作文也重有感而发,认为只有贯注着自己真情实感的文章,才会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力量和永存不灭的强大生命力。"文起八代之衰"的朝韩愈有著名的"养气说",称"吾善养吾浩然之气",而这种浩然之气,则正是每一篇文章活的灵魂。
遗憾的是,时下的文坛,有这种灵魂的诗文已越来越少了。
真诚,往往需要青年人一种血气方刚的勇气。但,绝不是所有的青年都具有这种勇气。
在比较中西方人的区别的时候,有人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西方人张扬个性,而中国人则始终趋于一种共性之中。
的确,注重"中庸之道"的中国人,向以能把自己的个性隐于共性之中作为一种本领,甚至一种谋生的手段来看待。所谓"中者,不偏不倚也;庸者,平也",是说为人处事,必须保持一种不上不下,不进不退的境界,这在治学上称之为"恬淡",在修身上誉为"从容",在立业上当然叫作"有诚府"了。
与这一切相反,倘若有人张牙舞爪,表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个性,即便这种个性的表现方式是相当真诚的,也不为人所容许。这样的人是异端分子,在古代,轻则被摒弃,流放,如楚狂。重则五马分尸,油煎刀剐,如商鞅。中国传统的力量自古来就根深蒂固,一篇《愚公移山》脍炙人口,殊不知,撼山易,撼传统却难。世俗之情不可违反,祖宗之法不可更改,谁敢出格,谁就是出头鸟,必将众叛亲离,下场极惨,这是几千年古代史的一条公理。
时代发展了,社会进步了。但屈于传统思想、学术、道德等方方面面的制约,不敢轻越雷池一步,我以为,仍是当代中国人的一条劣根性。有对传统的怀疑,才有新的进步。西方出了个哥白尼,才有了中世纪黑云中的一道光口。时下的国内学术界,尤其是人文学科方面,最缺少的正是这样一种对传统"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怀疑,甚至是反叛精神。
余杰敢于怀疑、否定众多在学术界奉之为"金科玉律"的公理,敢于将批判的矛头对准那些已被"神化"了的权威身上。姑且不论他观点、思想偏激与整否,仅这种勇气,这种精神就实在是难能可贵。
很少有人能像余杰一样,把想说的话如此淋漓酣畅地说出。这之间的原因不外乎有两种:一曰"指鹿为马"。明明是鹿,相马专家伯乐却充分肯定它的日行千里,说它是骏马,而作为"门外汉"的自己,即便再怎么也觉得像"鹿"不像"马",但你敢说出吗?你不怕和权威唱反调的结果?于是,鹿成了马。二曰"三人成虎"。明明是猫,但前面的几个人出于种种原因,或者本来就想唱反调,硬说它是老虎。跟在后面的你还对自己的眼睛有信心吗?这样犹豫的结果是你相信自己看花了眼,"要不怎么别人异口同声说它是老虎?反正跟着大伙儿没错......"于是,反调成了正调,猫成了老虎。
时下的文坛,很多本来着实不敢让人恭维的作品,出笼后却赢得一片赞誉,我以为,就因为多数读者有"指鹿"或"成虎"的心理障碍,前者是自卑,后者是盲从,同样的结果是都丧失了自信的勇气。
皇帝的新装从古至今屡不鲜见,但今日的国内文坛,除了余杰,谁还有勇气像那位可爱的孩子一样,开口说NO?
冰与火观后感 篇4
非常非常棒的关于北欧文化的书!
直译近乎完美的人:北欧奇迹的真相,被三联翻译成北欧,冰与火之地的寻真之旅,颇有中古神秘感。作者不是简单、浅薄的的游记描述,而是结合历史背景、自己的观察体会和当地人(或他国人)的采访沟通,描述五个看似类似,实则各有千秋的北欧国家浮世绘。
图二是Jentalaw,是认知北欧国民性的一把钥匙---低调,不鼓励炫耀;图三提到的安全、务实、共识、调和、社会凝聚力是整个北欧社会幸福的表现,图四+五+六则是持续幸福感的来源--主宰自我。图七+八则描述挪威丹麦因福利过高带来的问题。
在中国现在越来越像美国的今天,消费主义盛行、贫富差距夸张、被尊敬的内敛已变成张扬,其实这也是大国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甚至连作者也承认北欧也越来越美国化。读读北欧的故事,国家禀赋差异巨大,但落实在个人身上-----追求内心的幸福感、社会公正、教育机会均等都是一致,甚至精英治国理念、整治化解金融风险上,大家都是一样。
国家的共识远大于差异,差异只是历史留下的遗迹。在离开北欧10年后偶遇这么一本奇书,感觉好温暖。
冰与火观后感 篇5
一眨眼,又到年底了,我又大了一岁了,过年真好玩,看春晚也是其中的一项,这次春晚比去年的好,有许多新奇的地方。
我想来评评《冰与火》。人物有两个,一个是赵丽,还有一个是张权,节目主要是让我们见识一下力量的极限,实在是太精彩了。这一对拍档,配合得相当默契,完成了一系列高难度动作。你能用一只手,抓起一个人吗?你能靠两只手,支起自己的身体,变成一个t字形吗?这还不算什么,最厉害的有两个动作,他俩站在一行,女演员转了一个身,手一拉,背到了男演员的头上,成了一个i字,还把其中的一只脚拉平,在任何防护措施都没有的情况下,她居然不会掉下来。唉,绝对牛。
还有一个动作想必大家都知道,男演员张权躺了下来,他们俩手抓手,突然,赵丽来了180°旋转沉了一个l形,过了一会儿,张权居然慢慢把手放平,又抬起来,这可能吗,一个人的比例能举起一个成年人的体重吗,场上掌声不断,这是力量的极限吗,太厉害了!
看了这节目,我大开眼界,我知道人的承受能力是比想象多出很多,我喜欢这节目。
冰与火观后感 篇6
半年前好友推荐我看下余杰的《火与冰》,评价很高。因为之前没找到完 整版,所以也就一直没看,前几天恰巧搜到了,就把这本书下载到kindle里 。今天便抽空拜读了书中的前几篇短文,却发现我对这本书实在有点无感 ,更没法产生跟朋友一样的共鸣。总觉得作者的自我意识太强,字里行间 不时流露出一种自以为是的自傲感,而且对很多事情的批判口吻太硬也太 主观,让人读起来不舒服。
这让我想起我与另一位好友之前的一场谈话,那时我跟她提到普鲁斯特《 追忆似水年华》里的那个保姆,那个保姆在看到主人家的女仆疼的死去活 来时无动于衷,当主人发现,叫她去书房查医书,保姆却在书房看医书里 的病症时泪如雨下,还一直在那低估可怜的姑娘啊,沉浸在自以为是的同 情中不可自拔,直到主人过来问她医书里提到的用药时,保姆才反应过来 她来书房的原因。我跟好友说保姆的伤心是一种假象,不过是自己被自己 感动的。看了《火与冰》这本书的前几个篇章,就感觉文章中这种现象很 明显,好几次所谓的悲凉都有点自以为是的成份,所谓的感动多少有点自 己被自己感动的嫌疑。
比如作者写北大学生在电影院看李连杰的《精武英雄》那一段,文章写当 电影院播放李连杰将一大批日本人打倒在地,北大的学生们在电影院掌声 雷鸣,这种正常人都会产生的名族自豪感,却被作者称为没有意义的浪漫 名族主义情绪,还说在北大看到这一幕让他感到透骨的悲凉 这说法真 心让人有点啼笑皆非,反正我是没法理解作者这种莫名其妙的悲凉感。
即便是在现今生活如此和平安定的年代,似乎名族自豪感已经可有可无的 我们,看到电影里的这一幕,也一定会激动不已,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更何况是九几年的北大学生, 他们那一代刚刚摆脱了动乱解放了思想并 渐渐与国际接轨,看到中国人将欺压自己的人打趴在地而名族自豪感爆棚 的心态,是多么自然而合理的事,有啥好悲凉的,难不成作者认为北大学生看到这一幕无动于衷作者才觉得正常?
而且作者还质疑说掌声之外,还会有什么了?这我就又不懂了,一个 电影院少说也有三四十个人,这么多人掌声后的那种所思所想,所感所悟 ,作者又是如何判别有还是没有了,这些他所下的断言不过是自己一厢情 愿的自认为罢了。
我始终觉得一个好的作者应该将自己与其所描写的人和事置于平等的地位 ,以客观的态度来评论他们。而批判性的文字更应如此,我们看批判性的 文章,需要的是作者新颖脱俗独树一帜的思想,而不是为了看作者将自己 放在宛如上帝的位置, 对人物和现象评头论足,极端而挑剔,动不动就 他们怎样 我怎样,感觉谁都不如自己。
这本书目前我只看到百分之十七,后面写的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前 面的内容是让我失望的。但这些毕竟只是我的所想,看豆瓣里还是有很多 人对这本书评价挺好的,说这本书是自由主义的启蒙书,或许吧。不过我 最认同的还是一个网友的说法,说余杰的文字更像一道耀眼的闪电,短暂 到无法照明,给人以启发却无法指引,深读之后有种无痛呻吟之感。
冰与火观后感 篇7
作者:梁德志。第一卷中最令人震撼的莫过于奈德的被砍头,在第一卷的前半段,狼家无疑是我们心中的主角,狮家则是十足的反派,对于习惯了金庸邪不能胜正的故事情节的我们,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奈德将会带领家族战胜对手,然而随着熊孩子乔佛里的一声令下,奈德人头落地,没有劫法场,没有刀下留人,我们认为伟光正的主角就此殒命,由此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然而这就是生活,主角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在枪林弹雨中还能飘然而过甚至没有粘上一片灰尘,这些都只是艺术,我们不止一次幻想自己才是生活的主角,其他人都是NPC,无论我们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有人在最后时刻出现帮我们摆平一切,总有机会从头再来。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生活的配角,地球并不会为某一个人停止转动,我们并不总会有第二次机会,我们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哥有他的宝剑,我有我的脑袋,我的脑袋需要阅读,就像我哥的宝剑需要磨刀石。”这是一个私生子与一个侏儒之间的对话的一部分,出生于狮家的侏儒有一个英俊潇洒的哥哥,而且武艺高强,是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侏儒的母亲却因为生他而死于难产,使他一直受到父亲的仇视。同样是生于狮家,他没有万人迷的容貌,没有高强的武艺,家族也对他不待见,他能倚仗的只有他的智慧,而阅读就是最好的办法。
现今社会精彩纷呈,我们每天会接收到海量的资讯,每天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哪一样不比阅读有趣,然而我们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头脑的锐利,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心中的宁静,积累知识,拓宽眼界。
冰与火观后感 篇8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
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
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
冰与火观后感 篇9
最近午休之际,我读了一本书,是由中国作家苏学军写的《冰与火的星球》。我认为这本书把人面对生死刹那的抉择,刻画得十分细致。和书相伴,失去的每一个生命片段,都让我双目含泪。
冰与火的星球,主要讲述以族长林带领的一个没有文明种族,在一颗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又有风暴的星球上,和雪豹和雪鲸作斗争并找到祖先文明,又失去了祖先文明的故事。部落族长林身上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坚持不懈。当他听到传说:在部落的西边,有祖传祖先留下的金属山峰后,为了寻找部落最需要的铁(也只有铁才能做出对付雪豹的铁长矛。)他孤身一人,去寻找传说中的金属山峰。正是因为他坚持不懈,一连走了七天七夜也没有回头;正是因为他坚持不懈,终于在一场雪崩后找到了金属山峰——两架飞机;正是因为他坚持不懈,才忍受饥饿与寒冷,一直步行到部落门口才倒下。他给族人带了防身武器的材料与希望的火种。
他反悔过吗?他相信虚无缥缈的传说吗?不,他没有。正是因为他坚持不懈,他才找到了铁,他的精神感动了我。
林拼命保护朋友,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他在和族人一起抓鱼时遇到了雪鲸,有人被雪鲸弄下了水,林为保护族人跳下水。在深不见底、危机四伏中,林想到是保护族人。
他用长矛撬开雪鲸的嘴,让被咬住腿的族人逃走;林想保护族人,示意在水中的族人离开,自己与雪鲸打斗。
他没有用朋友的生命去换自己一条活路,反而用自己的生命去换所有受到袭击的朋友们的生路;
他没有选择逃避,也不想让他的家人为他的死而悲伤,他在朋友亲人和自己之间不假思索的选择了朋友。他竟然在危难之中,找到了一线生机,要打败那只雪鲸获得胜利。
林要保护族人,他知道他若不能杀死雪鲸,其他的族人也会遭殃。林想保护朋友的信念,给了他无穷的力量。战胜了雪鲸、保护朋友的信念,竟能给一个人战胜强敌,震撼着我的力量。
林把妻子捧的像宝一样,他是位迷得他妻子神魂颠倒的大暖男。寒冷的时候,他用温暖的躯体抱着妻子,让妻子不感到寒冷;当听说妻子向往戴银挂金时,他不远万里,猎杀雪豹,拿牙齿,再到金属山峰取来铁串做成项链送给妻子;当闹饥荒时,林省吃俭用,作为一位族长吃的比兄弟们还少,省下来的部分全都分给了妻子和兄弟们。这才是真正的暖男,爱妻子、爱朋友、有责任感,你是男人中的典范。
林因为误操作导致程序错乱,前往他的兄弟们和妻子住处的机器,先把他打伤,又打昏了过去,但林就这样一直趴在地上等妻子和兄弟们被灭吗?不,即便他昏了,但他依然没忘我要保护妻子,不能让她受伤。正是如此,他从雪地中爬起,拖着折了的手臂,一路狂奔,追上的机器,用一根长矛攻破全身铁甲的战斗机器人,救妻子和兄弟于危难之中。他把妻子放在第一位,什么都是为兄弟,我也想学习一下这个暖男,多多关心自己的亲人,自己爱的人。
林是位英雄,他坚持不懈勇于奋斗,不畏强敌;林是个天使,他舍命救人,爱妻如命;林在作者的笔下熠熠生辉,是个不可多得的义勇英雄,是真正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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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生活观后感1000字精选
电影传递给我们的正能量,是让我们受益匪浅的,观看作品时总会因一些感触颇多的情节而心有所悟,这个时候不妨动笔将自己的看法记录下来,整理成一份观后感。撰写观后感切记不能脱离原文,要讲究真实。那么您对于作品的观后感都有哪些新的感悟呢?也许以下内容“与生活观后感”合你胃口!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与生活观后感(篇1)
最近我看了一本子,书名叫《网络与生活》的书,感受颇深,互联网真的太神奇了!现在那些网络人人都看,通过网络,竟变成古今天文地理无所不知,网络确实好,然而,我在此并非要继续互联网唱赞歌,而是强调实践的重要性。“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是大诗人陆游的句子,是在告诉我们,凡事亲自去做才能领悟其中的道理,而书中那些网虫呢,似乎要完全依靠网络,竟想出不出户。
可以因为网络里有书看,我最喜欢《钓鱼大全》这书,因为这本书中有鱼的习惯,只要我了解它,就能钓到很多鱼。网络里还能定东西,还有很多我就不说了,你说网络好不好?想弄懂科学的方法,最好的方法就是动手实验;想知道日常知识,最好的方法就是亲身经历,想知道人文历史,最好的方法就是实地考察;想知道自然奥秘,最好的方法就是走进大自然
与生活观后感(篇2)
年初的时候购得此书,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这本书一直在我床头陪伴着我,每天或每两天读一篇。渐渐地,这种阅读成了睡前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种阅读对于生活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洗礼。曾经看到有人给这本书这样的评价“读了这本书,她使粗暴的人变得温柔;使懦弱的人变得坚强;使无主心骨的人变得有主见;使破碎的心重新得到吻合;使矛盾的双方重新言归于好;使……”的确,《人生哲思录》就是有这样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起初是被书的封面所吸引——简约,淡定从容的风格,让人感受到一种内在的平静与充实。打开书本,周国平先生用最平凡的语言把一些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在你面前,你会突然发现那些人生哲思是如此贴切的表述着你的情感,你的经历,你的精神家园……
在这么短短一篇中要细谈此书给我的震憾与感动,那真的是天方夜潭了。这里我只能挑几个给我印象特别深刻的词,也是书中的几个短篇书题,来谈下自己的感受。
《独处》——“独处是灵魂生长的必要空间,在独处时,我们从别人和事务中抽出身来,回到了自己”。
我也喜欢一个人周末沐浴在阳光下悠然看书喝茶的感觉,也渴望一个人住在大山里没有电话骚扰没有熟人滔滔不绝地交流自己安安静静地呆着的感觉。在家的时候,喜欢经常体会外面下着雨坐在窗户下,看着外面绿油油的树木和庄稼。非常同意周先生的这句话“一种缺乏交往的生活是一种缺陷,一种缺乏独处的生活则简直是一种灾难。”可是现在的生活总体来说还是一种群居生活,现在的人们总是缺乏了些许独处的机会,我总觉得这是很大的遗憾。正如周先生在书中所述“太热闹的生活始终有一个危险,就是被热闹所占有,渐渐误以为热闹就是生活,热闹之外别无生活,最后真的只剩下了热闹,没有了生活”。直到今天,我仍然记得当时念到这段话时的震惊。
《沟通》——“我相信,一颗优秀的灵魂,即使永远孤独,永远无人理解,也仍然能从自身的充实中得到一种满足,它在一定意义上是自足的。但是,前提是人类和人类精神的存在,人类精神的基本价值得到肯定。唯有置身于人类中,你才能坚持对于人类精神价值的信念,从而有精神上的充实自足。优秀灵魂的自爱其实源于对人类精神的泛爱……”
这是《人生哲思录》第259页关于“沟通”这一主题中的一段话,我想这里谈到了,人离不开人类,一个人再独特,再独立,你依然离不开人类这个种族,因为个人的精神的独特都缘于对人类精神价值的追求,离开了人类群体,你的独特的精神价值就失去了根,失去了存在的理由,虽然,有很多人能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独特精神,正是依赖于它对人类精神的不断探索,谁也不能保证你找到了人类精神的全部,人类的精神需要每个人根据自己独特的视角去发现,去展现。
一个人的价值与整个人类的价值连在一起,才能散发出其魅力。只有一个个独特的个体精神才能丰富和完善整个人类的精神领域,所以,个人的存在依赖于整个人类的存在,依赖于整个人类精神价值的存在和认同,人类的精神价值同样离不开独特个体的价值的展现和发挥,试想如果没有诸子百家的百花齐放,怎能拓展出不同的思想领域。怎能启发我们后人、沿着不同的方向去发现人类精神的秘密。谁又能保证或预言你就是人类全部精神的发现者。既然无法保证,任何人都有权利也有可能通过不同的视角寻找人类精神。所以,你再优秀,也不要以为自己是上帝,是如来,是天神,怀有你自己的独特性就足矣。尊重别人的独特性。
《超脱》——周国平先生提倡人需要重视精神活动,需要给自己的心灵或精神留有一定的空间,而不是每时每刻都被琐事所占据。他不反对事业和忙碌,但需要与自己从事的事情适时适当地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就是我,遭遇是遭遇。我自己也非常喜欢的一个诗句是“荣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很有意境,也很佩服主人的韬略。
超脱是要与忙碌保持一定的“距离”,距离产生美;给心灵一些空间和时间,来回味体会自己最近做的事情。但超脱又不能过于深刻,完全脱离于忙碌和世俗,游离于人间肤浅之外,甚至遁入空门,也不是最佳境界和结果。
《自足》――讲的也是空灵。和作者一样,我的性格也是两个方面;一个好动,想尝试各种新鲜和好奇,想体验人生各种可能;一个好静,经常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反省。记得好长时间的习惯是晚上睡觉之前回忆自己一天的事情,分析得失和利弊,有日省吾身的习惯。
阅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在和一个灵魂沟通。很多特立独行的人走了,但他留下了他的思想,启迪着后人,我想即使在当代他没有感觉到它的思想被认同,但他仍然坚信,仍然有一种期望,有朝一日,能与人沟通。书面文字可以引人深思,可以让自己更有思想。
最后想以书中这样一段话来结尾:“孤独中有大快乐,沟通中也有大快乐,两者都属于灵魂。一颗灵魂发现、欣赏、享受自己所拥有的财富,这是孤独的快乐。如果这财富也被另一颗灵魂发现了,便有了沟通的快乐。所以,前提是灵魂的富有。对于灵魂空虚之辈,不足以言这两种快乐。”
不断丰富自己的灵魂吧!你会享受到最大的快乐!
与生活观后感(篇3)
想象力是所有人与生俱来的能力。
《魔鬼的测试》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少年昆廷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有一个自称是魔鬼使者的男人塞布告诉他:每过一千年魔鬼就会丧失记忆,能够让他恢复记忆的唯一办法就是找到一个具有某种特殊天赋的孩子到阿活地狱去接受魔鬼的测试,如果魔鬼赢了,他就能够找回记忆,在下一个千之中继续统治地狱,同时这个孩子将作为魔鬼的养子,成为在阿活地狱里权力仅次于魔鬼本人的新任红衣伯爵;如果魔鬼输了,那么这个孩子将成为这个黑暗奇幻世界里新的统治者。梦中的昆廷觉得反正梦里的事情不是真实的,于是接受了,并握了一下塞布的戒指以示证明。
醒来后,昆廷惊恐的发现,自己的右掌里心里被烙上了一个鲜红的“Q”字印记。同时,传来了昆廷爸爸在野外考察中莫名失踪的消息。昆廷突然想起,爸爸在最后一封电子邮件中说过他要去一个叫魔鬼谷的神秘地方。昆廷意识到,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现在,无论他愿不愿意,都必须前往阿活地狱去参加魔鬼的测试,因为他必须救出爸爸……这部小说就是一部通过想象写的科幻小说。
想象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的一部分。可是,有人就说了:“想象一点也没用,最好没有想象,免得整天胡思乱想。”欸,这话可别乱说,如果没有想象,能有我们写的字吗?如果没有想象,能有电脑上好玩的游戏吗?如果没有想象,能有我们穿着的漂亮衣服吗?这些都是想象创造的。想象离不开生活,生活离不开想象,有了想象才有了我们丰富的生活……
与生活观后感(篇4)
已过不惑之年,读过几年书,也教过几年书,可是回想起来,竟然想不起来自我到底读过什么书,连一本书名也想不起来,自然不敢以“读书人”自居了,也对自我教书的职业感到恐慌起来。
今年下半年,最终第一次认真的开始读一本书――《心理学与生活》。这是一本美国高校心理学专业学生普通心理学的教材,我国北京大学心理学专业也采用它。这是一本通俗的、贴近生活的心理专业的入门教材,被称为“心理学入门前的一道大餐”,就是非专业的人也能读懂。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真是眼前一亮,读了一部分就被它深深吸引了,能够说是爱不释手!决定静下心来,好好读读。时至今日,已经读了大半,期间有好多感受都写在了书的扉页上。可是有一种感觉在内心里有着强烈的冲动,直觉的不说不快。
自我在以前有过很多的思考,有的构成自我的看法,有的想到了却想不明白。当读到《认知》一章时,里面好多的实例、理论,使我对以前的看法又了新的认识,有的为自我的想法找到了理论依据,有的修正了自我肤浅甚至错误的想法,有的解答了自我的困惑和不解。边读边划边写,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如获珍宝,有时间就读,直至本章结束时,深感身心愉悦,兴奋不已,血液流通舒畅,脸部微热。有一种要释放、宣泄、一吐为快的感觉,恨不得立刻有人来分享这份欢乐的体验。对自我来说,读书能读到兴奋也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正当我欢乐的将要手舞足蹈之时,书上之后有一段文字“我们期望已经花了一些时间来思考这些本事所带来的兴奋”。一下子所有的情绪都静止下来,有一种万籁俱寂的空旷和安静,随即哑然失笑,引来同事诧异的侧目,以为我在犯傻。刚才那种兴奋、发热的情绪瞬间在一个渠道里消失,那是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因兴奋积聚起来的肾上腺激素一下子给冲淡了,取而代之的是吗啡肽唤醒了神经的愉悦和欢乐。
与生活观后感(篇5)
已过不惑之年,读过几年书,也教过几年书,可是回想起来,竟然想不起来自己到底读过什么书,连一本书名也想不起来,自然不敢以“读书人”自居了,也对自己教书的职业感到恐慌起来。
今年下半年,终于第一次认真的开始读一本书――《心理学与生活》。这是一本美国高校心理学专业学生普通心理学的教材,我国北京大学心理学专业也采用它。这是一本通俗的、贴近生活的心理专业的入门教材,被称为“心理学入门前的一道大餐”,就是非专业的人也能读懂。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真是眼前一亮,读了一部分就被它深深吸引了,可以说是爱不释手!决定静下心来,好好读读。时至今日,已经读了大半,期间有好多感受都写在了书的扉页上。但是有一种感觉在内心里有着强烈的冲动,直觉的不说不快。
自己在以前有过很多的思考,有的形成自己的看法,有的想到了却想不明白。当读到《认知》一章时,里面好多的实例、理论,使我对以前的看法又了新的认识,有的为自己的想法找到了理论依据,有的修正了自己肤浅甚至错误的想法,有的解答了自己的困惑和不解。边读边划边写,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如获珍宝,有时间就读,直至本章结束时,深感身心愉悦,兴奋不已,血液流通舒畅,脸部微热。有一种要释放、宣泄、一吐为快的感觉,恨不得马上有人来分享这份快乐的体验。对自己来说,读书能读到兴奋也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正当我快乐的将要手舞足蹈之时,书上接着有一段文字“我们希望已经花了一些时间来思考这些能力所带来的兴奋”。一下子所有的情绪都静止下来,有一种万籁俱寂的空旷和安静,随即哑然失笑,引来同事诧异的侧目,以为我在犯傻。刚才那种兴奋、发热的情绪瞬间在一个渠道里消失,那是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因兴奋积聚起来的肾上腺激素一下子给冲淡了,取而代之的是吗啡肽唤醒了神经的愉悦和快乐。
作者此时的句子,写到了我的心里,像一个亲切、睿智的兄长,在我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传递着知识的温暖。让我对作者写书的用心良苦和专业素养钦佩,好像今后自己的职业中也该多做点什么。
与生活观后感(篇6)
一提到心理学,我的第一反应是神秘难懂,然后是之后想到心理咨询师这种职业,甚至有会闪现“变态”这样贬义的词汇,总之就是觉得深奥但又很好奇。读了《心理学与生活》这本书后我发觉,原先心理学也能够这么幽默趣味且生活化,容易被非专业学生理解和理解。我想就其中的“恋爱心理学”阐述自我的一些观点。
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事物,它从我们出生就紧密相随直到我们逝世。亲人的疼爱,友人的友爱,情人的相爱都是人一生中不可或缺的完美感情。而对于感情,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看法和体会。不管正确或科学与否,这都是个人的感受和追求的方式。
感情的成分有三种:活力、亲密和承诺。事实证明,活力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慢慢减少,而亲密和承诺却恰好相反,它们随时间的增加而越来越高。但在学生时期的学校恋情,我觉得会存在以下一些误区。一、把友情误认为感情。有些同学不能真正区分感情和与异性之间友情两种不一样性质的情感,然后会相互揣度彼此的心思,平白增加彼此的烦恼。二、把感情置于最高地位。有些同学完全沉溺于恋爱的甜蜜,时刻都想和对方在一齐,甚至点点滴滴都为对方着想导致忽略了学习,这是不可取的。因为在大学时期,学生还是得以学习为主。如果彼此能在这个关键时期努力奋斗,那么毕业后走到一齐的机率就会更大,未来也会更有保障。三、跟风式的恋爱。有些同学看到周围的人都恋爱了,然后认为自我也不能落后,所以就随便找个人满足自我寂寞的心理,同时也维护了自我的面子。但这种恋情不会长久,因为没有投入自我真正的情感。四、片面化的恋情。有些人会因为对方出色的外貌或者优越的家庭条件而产生恋情。这种恋情也会很短暂,因为他们看到更好的人后移情别恋的可能性极大。相比较之下,我认为学校恋情都比较单纯,期望每个人都能好好珍惜。
两个陌生人为什么会相爱在心理学上把相爱的原因分为三种:有条件的爱、无条件的爱和有原因的爱。在我看来,无条件的爱才是最高境界。众所周知,建筑界才子梁思成和才女林徽因之间的感情一向被传为佳话,让我印象深刻。梁思成以往问过林徽因:“有一句话,我只问一次,以后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林徽因淡淡回答:“这个答案很长,我需要用一生去回答你。”这简短的对话却感人至深,让人感受到彼此的深情和长情。而民国第一才女林徽因身边一向不乏追求者,和英年早逝的诗人徐志摩为她写诗对她炽热的爱相比,我更欣赏哲学家金岳霖对她默默温存一生的爱。他在林徽因的追悼会上写了一副挽联:“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表达了林徽因在他心中无可代替的地位,最终金岳霖先生也终身未娶。他自始至终都以最高的理智驾驭自我的感情,显出一种超脱凡俗的襟怀与品格。这使我想起了柏拉图的那句话:“理性是灵魂中最高贵的因素。”正因为金岳霖先生对林徽因这份一生无条件的爱让膝下无子无女的他在晚年得到了林徽因子女周全的照顾。
感情除了年少时的活力、爱慕和沟通之外,最重要的是要经得起平淡的流年。著名女作家三毛以往说过:“感情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里去,是不容易天长地久的。”三毛和荷西的感情也让人唏嘘不已。虽然婚后他们在撒哈拉沙漠只生活了六年因为荷西出海捕鱼不幸逝世,但这六年却是三毛生命中最充实最幸福的时光。因为他们彼此珍爱着对方,也喜欢在沙漠那样朴素简陋但却温馨完美的生活,恰如他们的感情——虽然短暂坎坷却足以刻骨铭心一生。
每个人都有爱人和被爱的权利。有人说:“白头偕老这件事其实和感情无关,只可是是忍耐……但忍耐却是一种爱。所以,真正爱你的人,其实就是愿意一向忍耐你的人。”我同意这个说法,其实在很多事情中爱和包容是关键。这道理很多人都懂,但在关键时刻却很少能做到。因为很多人都会说“我的忍耐也是有限的”,所以从古至今这句“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才显得如此弥足珍贵。生活中如果每个人都能多懂点心理学,可能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冲突,让相处变得更简单。
与生活观后感(篇7)
鸟是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生命,或许人们会觉得鸟是一种无忧无虑的动物,以前的我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在我看了鸟与兽的通俗生活这本书后,我的观点改变了。
鸟兽和人类一起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不过我们对他们所知甚少,跨物种的交流往往有很多误会。好在,很多博物学家通过研究为我们展示了他们的生活。
他们也为了爱情赴汤蹈火吗?他们也为了生存奋力拼搏吗?他们也有娱乐生活吗?他们也会思考生命的本质吗?他们也和人类一样被误会,被伤害吗?在这里你可以看到:
鸟儿们,也不能裸婚,园丁鸟们要建房子,长尾娇鹟要组乐队,纷纷使出浑身解数来吸引妹纸。而鹿和羊,跨物种艰难相爱了。还有些,爱情不被成全,甚至也有性取向的困扰。为了生存,他们也一样要挖地、翻墙、搬家、战斗。小鸟要斗大鸟,毛毛虫要排队回家,大雁要互相帮助。偶尔,还可以参与下电影拍摄,以萌人的姿态在人类的世界里穿梭,传播友谊和爱。猫头鹰们和哈利•波特们玩耍,鹦鹉们在里约大冒险,海蛞蝓在海里游荡。偶尔,他们也会因为误会被人类所伤,“血燕”恨不得吐血,陆龟被“放生”到了海里……
在鸟与兽的通俗生活中,我看到了许多自己以前不曾了解的画面和知识,鸟与兽的通俗生活真是一本神奇的书。
与生活观后感(篇8)
学期结束时,学校下发了肖川博士所著的《教师的诗意生活与专业成长》这本书作为我们理论中心组成员这个寒假的精神食粮。首先被书名深深吸引,有时真的觉得做教师的整天从早忙到黑,哪有“诗意”可言,“脑子是满的,心却是空的;时间是满的,心却是空的”,总是忙、盲、茫,繁、烦、凡。
出于好奇,我首先翻到了“诗意的生活”那一节看,看完之后我不禁豁然开朗——“失眠”都能被人家当作享受,还有什么不能成为享受呢!?那他的生活当然就很诗意的啦。真是受益匪浅,感悟颇深!
教育,是需要诗意和浪漫的,是需要沉思和冥想的。学校不只是一个学习的共同体,还应该是思想的共同体,是浪漫情怀生长的共同体。学生的思想必须在这里健康地生长,学生的想象力必须这里得到培养,学生的梦想必须在这里起飞。如果教师缺乏了浪漫的情怀,缺乏了沉思的品质,学生的诗意何从诞生呢?
只有诗意的追求,才能够让我们进入一种真正的教育境界。我们要对生活有自己的思考和理解,不是随波逐流的生活。其实,我们换一个思路来看,换一种眼光来看,这样的“诗意”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只要你愿意,从今天起,你就可以开始建立“诗意的生活”。
我们把诗意看成是一个动词,寻找诗意就是一个过程,就是一种观察和处理事物的方式。我们可以在当下的环境中,用一种超乎平常的眼光,去看待事物。以一种内心的体验或一种审美的态度,去看待你必须应对的事物。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寻找其中的诗意。我们可以将自己的班级当成一块实验田,将自己的每一堂课,每一次教学活动都尽量做得精彩、生动,这就是诗意。我们可以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展示教育智慧,体现个性的魅力,这就是诗意。
在广泛的阅读中,发现其中的诗意。阅读就是艺术,是灵魂的一次探险。教师的成长离不开学习,而读书是最为重要的学习途径。读书不仅可以丰厚教师的文化底蕴,更加具有文化眼光,读书更为重要的价值在于使教师的内心变得开放、鲜活、细腻和温柔,使教师具有不断增长的与人分享的内在需要,从而克服对于教学的倦怠感,从而使教学永远充满活力和内在的感染力。
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中,享受其中的诗意。来自朋友的相互激励、相互理解,本身就是富有诗意的,何况它还能够激励我们在寻求诗意化的道路上走得更远。一个人独行往往是不堪忍受的,而有了同行者,情况就会大不一样。我们的学生其实也是我们快乐的重要源泉之一。我们与学生的每一次交流就像是一次倾诉,学生把我们当成师长,更把我们当成朋友。他们从我们这里天天有所收获,有所期盼。当学生告诉你,
因为你的榜样,使他更加热爱了生活时,而这也正是你想说的话;当你学生告诉你,等了多少年,终于遇到了你,而这也正是你想说的话。你的生活就已经有了诗意了;更何况,因为有了他们,你为自己坚持诗意生活的立场找到了更加充足的理由。
原来,诗意化生活的秘密不是别的,就是行动起来,用审美的眼光打量我们的生活,打量我们的工作,打量我们的人际关系,从现有生活资源中去获取一种快乐和幸福。
只要我们倾心于去创造一堂课,去创造一次解读的过程,去创造一次美好的生活经历,去创造美好的人际关系,我们就是在创造世界了,就是在创造诗意了。所有的诗意都存在于我们生活的体验、过程之中。
老师们,我们完全可以以一种自然、从容的方式来建构诗意化的生活,只是曾经自己没有觉察!想想看,从此以后,我们就能生活在一片诗意之中了,这有多好!
冰与火观后感范文900字(合集4篇)
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可以充实我们的精神世界,愉悦我们的精神。观看过程,我们可能会不断有思维的火花在跳跃,为了不遗忘这些珍贵的想法,我们需要将其写进观后感里。写观后感时可以将作品中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有哪些关于作品的观后感知识值得分享呢?栏目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冰与火观后感范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冰与火观后感范文【篇1】
一眨眼,又到年底了,我又大了一岁了,过年真好玩,看春晚也是其中的一项,这次春晚比去年的好,有许多新奇的地方。
我想来评评《冰与火》。人物有两个,一个是赵丽,还有一个是张权,节目主要是让我们见识一下力量的极限,实在是太精彩了。这一对拍档,配合得相当默契,完成了一系列高难度动作。你能用一只手,抓起一个人吗?你能靠两只手,支起自己的身体,变成一个t字形吗?这还不算什么,最厉害的有两个动作,他俩站在一行,女演员转了一个身,手一拉,背到了男演员的头上,成了一个i字,还把其中的一只脚拉平,在任何防护措施都没有的情况下,她居然不会掉下来。唉,绝对牛。
还有一个动作想必大家都知道,男演员张权躺了下来,他们俩手抓手,突然,赵丽来了180°旋转沉了一个l形,过了一会儿,张权居然慢慢把手放平,又抬起来,这可能吗,一个人的比例能举起一个成年人的体重吗,场上掌声不断,这是力量的极限吗,太厉害了!
看了这节目,我大开眼界,我知道人的承受能力是比想象多出很多,我喜欢这节目。
冰与火观后感范文【篇2】
手捧这本书时,我顿觉沉重,就像被关进暗牢,只能听到心脏的搏动,只能看到双眼在闪亮。
余杰啊,余杰,你从远古走来,背负着无数先哲们的重托;你从天堂走来,撒播着振兴中华的种子;你向未来奔去,擎着一面崭新的旗帜。
你冒天下之大不韪,用锐利的眼光,借助锋芒闪烁的笔尖,抨击时弊,批评邪恶,以淋漓尽致而后快。可你似乎不在乎一些人在嘲笑你:蚍蜉撼树,不自量力。你说,拿刀的娃娃总让人不放心。
在近代中国历史上,林语堂无疑是中国人的解剖者,把中国人的人性一层层剥了开来;而鲁迅更是一代巨匠,一针见血地、入木三分的解开了中国人的痛处,并竭尽所能地觉醒民众,感化苍生。而你,则拾起了这曾几何时遗落的火炬,继续照亮这还很模糊的道路,向着先哲们曾经的理想而摸索前进。
改革开放之期,一些人投身于滚滚物质欲的大海,而往往忘掉了自己作为精神主体的存在,把自己作为人所必须具有的品格与思维抛之脑后。在这个重金钱不重文明、重物质而轻视精神的时代里,你做了你不得不做的事,因为你深爱着你所在的国度,国度里的芸芸众生。
你执意要用黑色的眼睛去寻找光明,你从另一个角度,以另一种方式,在曾经黑暗的大地上,来唤醒人们枯燥的心灵,摆脱原始的迷蒙,以求使民众觉醒来改造自己的国度,美化自己的世界。
你不是被雇佣的御用文人,在主人的呵斥下便嗷嗷几声,过后,便不留一点蛛丝马迹;你写出的是你的思想,毫不掩饰,赤裸裸地展现在众生面前,它使有些人看了面红耳赤,直骂你变态;而有些人读了它,欣赏它,并视若珍宝,欣喜若狂。
于是,从各个方面来讲,你被定格为“怪才”,但我以为你有才而不怪,怪的是人们的思想。你的确是一匹黑马,驰骋在黑夜的草原;又或许是天空中掠过的明亮的彗星,代表着一个时代,确立的是一个里程碑。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虽然你孤军奋战,心力交瘁,但真的文人和真的勇士会在烈火中永生,真金不怕火炼。
遗憾的是,你满腔苦心,却得不到应有的承认,就像尼采被认为是精神病患者。只有那些孤寂的人,蜷缩在黑暗的角落,细斟慢饮,借以慰籍愤慨的疑惑是不平的心灵。你也说,只要看见青年的枕边躺着你的文字,你便心满意足了,这是你的夙愿,你的最终着陆点。
你也在下雪的夜晚,读友人的书信,打开窗户,拾撷几片晶莹的雪花,贴在心窝最热的地方;你也不会忘记在颐和园王老先生离去的地方,洒一把“老泪”,祭祀先辈的英灵。
我们不会把你捧到喜马拉雅的山颠,只会把你抛进长江,让滔滔江水因你而肃穆;只会把你扔进黄河,让母亲河因你而清澈;只会把你丢弃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让茫茫戈壁因你而化为美丽的绿洲;只会把你……
握紧你的笔杆,暂且视它为匕首,刺向你的痛恨。更多的青年已打开了你的抽屉,冒着火与冰接应你。
冰与火观后感范文【篇3】
半年前好友推荐我看下余杰的《火与冰》,评价很高。因为之前没找到完 整版,所以也就一直没看,前几天恰巧搜到了,就把这本书下载到kindle里 。今天便抽空拜读了书中的前几篇短文,却发现我对这本书实在有点无感 ,更没法产生跟朋友一样的共鸣。总觉得作者的自我意识太强,字里行间 不时流露出一种自以为是的自傲感,而且对很多事情的批判口吻太硬也太 主观,让人读起来不舒服。
这让我想起我与另一位好友之前的一场谈话,那时我跟她提到普鲁斯特《 追忆似水年华》里的那个保姆,那个保姆在看到主人家的女仆疼的死去活 来时无动于衷,当主人发现,叫她去书房查医书,保姆却在书房看医书里 的病症时泪如雨下,还一直在那低估可怜的姑娘啊,沉浸在自以为是的同 情中不可自拔,直到主人过来问她医书里提到的用药时,保姆才反应过来 她来书房的原因。我跟好友说保姆的伤心是一种假象,不过是自己被自己 感动的。看了《火与冰》这本书的前几个篇章,就感觉文章中这种现象很 明显,好几次所谓的悲凉都有点自以为是的成份,所谓的感动多少有点自 己被自己感动的嫌疑。
比如作者写北大学生在电影院看李连杰的《精武英雄》那一段,文章写当 电影院播放李连杰将一大批日本人打倒在地,北大的学生们在电影院掌声 雷鸣,这种正常人都会产生的名族自豪感,却被作者称为没有意义的浪漫 名族主义情绪,还说在北大看到这一幕让他感到透骨的悲凉 这说法真 心让人有点啼笑皆非,反正我是没法理解作者这种莫名其妙的悲凉感。
即便是在现今生活如此和平安定的年代,似乎名族自豪感已经可有可无的 我们,看到电影里的这一幕,也一定会激动不已,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更何况是九几年的北大学生, 他们那一代刚刚摆脱了动乱解放了思想并 渐渐与国际接轨,看到中国人将欺压自己的人打趴在地而名族自豪感爆棚 的心态,是多么自然而合理的事,有啥好悲凉的,难不成作者认为北大学生看到这一幕无动于衷作者才觉得正常?
而且作者还质疑说掌声之外,还会有什么了?这我就又不懂了,一个 电影院少说也有三四十个人,这么多人掌声后的那种所思所想,所感所悟 ,作者又是如何判别有还是没有了,这些他所下的断言不过是自己一厢情 愿的自认为罢了。
我始终觉得一个好的作者应该将自己与其所描写的人和事置于平等的地位 ,以客观的态度来评论他们。而批判性的文字更应如此,我们看批判性的 文章,需要的是作者新颖脱俗独树一帜的思想,而不是为了看作者将自己 放在宛如上帝的位置, 对人物和现象评头论足,极端而挑剔,动不动就 他们怎样 我怎样,感觉谁都不如自己。
这本书目前我只看到百分之十七,后面写的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前 面的内容是让我失望的。但这些毕竟只是我的所想,看豆瓣里还是有很多 人对这本书评价挺好的,说这本书是自由主义的启蒙书,或许吧。不过我 最认同的还是一个网友的说法,说余杰的文字更像一道耀眼的闪电,短暂 到无法照明,给人以启发却无法指引,深读之后有种无痛呻吟之感。
冰与火观后感范文【篇4】
“冰雪星”是由一块星球残骸演化而成的、终年积雪的星球,一个坚强团结的部族在此生息,生命和文明能否延续?
《冰与火的星球》是作家苏学军的科幻小说,由刘慈欣主编。里面主要写了“冰雪星”上的一个部族在寻找自己祖先的科技,但就在寻到的时候却被科技毁灭了。
其中,我最喜欢第八章:金属。里面主要写了部族因为没有金属武器,狩猎时不方便,甚至有人因此身亡!于是“林”和“阿达”想去寻找金属。在寻找的过程中,他们历经千辛万苦都没有放弃。最后,他们终于找着了金属。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明白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放弃,如果轻易放弃,就不可能成功!
就像我的爸爸,也是如此。
我爸爸小时候很爱画画,但因生活在资源匮乏的农村而没有条件学习美术。有一次,他自己从乡村骑车来到了遥远城市的一所少年宫。他想进去在教室后面听课,但老师不让。后来他又来到一所中学,中学的美术老师非常善待他。他回家后天天照着老师讲的练,在纸上、在沙地里、在土墙上……坚持练习。最后,爸爸考上了美术学院,并最终成为了这所学校的教授!我真是佩服我爸爸!
在这么艰难的环境里,林、阿达和爸爸都迎难而上,坚持到底,才有了后来的成功!所以,生活中、学习中我们不能遇到一点困难、挫折就轻易地放弃,否则,成功便永远与我们无缘!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在这里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篇关于“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的阅读材料,我们欢迎您来到我们的网站获取最新最丰富的内容。科罗廖夫曾说过,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在读作品中,让我感受到作者精妙的文笔。每读完一本书我们都要写下自己的读后感。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1
暑假总是燥热而有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2
冰与火之歌有5卷,共15本,我现在只看到卷3,第7本,按说还没有看到结局就写读后感有点不合适,但是从第1本看到第7本,的确在过程中有所读有所想,所以姑且就先把我所感受到的都写下来吧。
冰与火之歌是一部魔幻**,她的故事框架建立在虚构的年代和虚构的世界里,里面存在非人类种族、及其恶毒的异鬼,体态庞大、喷吐巨焰的飞龙,亚夏文明中令人匪疑所思的魔法等……但是看到现在,越发觉得她其实不是一部魔幻**,她是一部含有魔幻成分的历史**,作者在**中尽量把魔幻的成分压至最低,主要描写维斯特洛上的七大王国中几大历史悠久的精英家族围绕统治权所发生的充斥着恶与善的权力游戏。**里人物很多,但各个都性格鲜明,故事分线也很多,但彼此环环相扣,虽然我还没有看到**的结局,但是确定的是,权利、荣誉和誓言是这部**的关键词。
权利。权利是一个能让你欲罢不能,又能让你唯恐避之不及的东西,渴望权利所带来的财富、声望和地位让人们违背伦理道德、放弃自己的信仰,丧心病狂地踩着别人,甚至自己亲人的尸体去夺取王位上的皇冠,就像皇后瑟曦,密谋他人杀了国王,也是自己的丈夫,最终到达权利的巅峰;被杀国王的弟弟,同样表面上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实则也是渴望权利的他背弃了自己的七神教,改信新教光之王,甚至最后杀了自己同样自封为王的亲弟弟…在我看来,如此丧尽天良的举动,他们却为了争夺权利在所不惜,令人发指。当然还有后一种人,厌恶权利和政治,只想和自己的妻儿平淡幸福的生活,但是生在精英家族里,身处政治漩涡中,难免会被殃及池鱼失去在乎的一切,史塔克家族的城主艾德公爵就是最好的例子,被要求背井离乡去所谓的都城君临城上任首相一职,临行前他就知道凶多吉少,甚至会一去不返,果然,正直到有些固执他最终被诬陷为叛军首领被当众斩首…痛心疾首啊,但这就是活生生、血淋淋的权利游戏吧,多少人趋之若鹜,多少人又想明哲保身,就是这个定律,在目前我所看的7本冰与火之歌**里贯彻至终,演绎出了每个人物的悲欢离合。
荣誉。这是我们拜金时代的新词。现在人们关心的是虚荣心,而不是家庭或集体荣誉。但是在这部有些中世纪风格的**中,御林铁卫就是一个以至死保卫国王和国家为使命和荣耀的存在,能够入选为御林铁卫是所有骑士毕生的荣誉,他们宣誓终生不娶妻、不生子、不据地,他们人生的意义就是坚守这份荣耀。
老骑士……如果说虔诚的信徒以自己的宗教为信仰,那么有强烈荣誉感的人们就是以自己的使命为信仰吧,完成自己使命也同样会产生财富和地位,但是我认为这和虚荣的面子存在本质的区别,为了虚荣的面子是在活别人眼中的自己,但是为了荣誉而活,是活自己人生的意义,为了荣誉而战同样会发生喜剧或悲剧,不管怎样,那份信念通过**真实的传递给了我,让我动容。
誓言。提起誓言一定要说**里守夜军团那群黑衣人,守夜军团是为了对抗北境长城之外的野人和异鬼而建,大部分由犯了重罪的罪人组成,他们可能人格上有缺陷,他们的格斗技能也许不如骑士,但他们在对抗异鬼入侵时,尽管实力悬殊,却绝不放弃,完全是凭借着信念和誓言而战!在我在第1部**里看到守夜人加入军团时宣誓的誓词时,我惊叹怎么会如诗般美,但又会激荡人心,在最近的第7部中,守夜军团在准备迎战野人时,军团总司令在异常寒冷的森林里号召大家再一句句诵读誓词时,每看一句,我的胸中仿佛都会涌出一股莫名的勇气,全身热血沸腾,让我不由得觉得为誓词而战是件如此高贵的事情,即使他们曾经是市井小民,是道德沦丧的罪犯,在此刻,在誓言光辉的照射下,他们都如骑士般英勇,他们的人格放射出震撼的光芒…
守夜人誓词: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
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有人说过冰与火之歌是他看过三观最不正的**,里面充斥着暴力、**、甚至杀子,但是我想不管他是为权利而争,为荣誉而活还是为誓言而战,那都是他们的信仰,所以在外人看来的善与恶,在他们自己看来,其实这一切都无分对错,因为说到底,这就是人性。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3
乔治啊啊马丁创造一个维斯特洛世界,《魔戒》、《火影忍者》也都是一言不合就创造一个世界。相比之下,《三体》、《沙丘》、《哈利波特》并未真正地创造一个世界。《三体》讲述人类未来几百年发生的事情,《沙丘》讲述人类未来1万年发生的事情,《哈利波特》则构建一个麻瓜看不见的魔法世界。
何谓创造一个世界?《冰与火之歌》、《魔戒》、《火影忍者》有自己的地图,有自己的国家,从过去到未来能够追溯几百上千年的时间,甚至有自己的物理定律。一场战役有成千上万人参与,笔下的角色也有数百名,当然,死亡是在所难免的,没有不死人的战争。
战争啊,人们要么处于战争之中,要么处于战争的阴影之下。所以杀戮和背叛总是常态,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人有着清奇的脑回路:
大敌当前,杀掉长官后逃跑。大敌当前,把弱者先杀死。大敌当前,将俘虏放生。
极端的环境总是逼使人们作出极端的决策,于是匪夷所思的行为和冲突的剧情被铺设地到处都是。比如塞外的卡斯特和自己的老婆结婚,生了男孩杀死,生了女孩则娶下来。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
这些世界并不真实存在,却也不会从脑海中消失。于是自己讲的话、梦中的话、创造世界的话、现实的话,这些语言的界限会逐渐模糊,以至于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与《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剧情更丰富,人们面对的是一个多目标系统,而非毁灭一枚戒指,当目标一旦多起来,选择就变得十分困难,只考虑眼前的利益往往会满盘皆输,并且追随者也跟着一起被杀。
与《火影忍者》相比,《冰与火之歌》更严谨,《火影忍者》是柏拉图式独裁世界与跳蚤窝式民主世界对抗,嘴遁的大道理往往能说服对方。《冰与火之歌》则是利益的计算,每个人都面临着保全自己和获取利益的艰难选择,站错队伍的后果是生与死的区别。读书笔记。欺骗、谎言、信任、荣誉、眼线、情报都在影响一个人的决策,没有人可以通过大道理来说服对方,只有家族的延续,复仇的冲动,黄金的诱惑才能改变对方脑中的打算。
天真的人会遭受惩罚,自幼受到诗歌和故事熏陶的珊莎对世界满怀幻想,当看到父亲人头落地,躯体还在手舞足蹈地痉挛时,受到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开始走上一条认清现实之路。
琼恩·雪诺刚从长城出发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他不知道北方有多么危险。
截至第二部看完,这个世界已经打成一团,史坦尼斯进攻君临失败,临冬城被恐怖堡的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占领,当然罗柏和凯瑟琳还活着。这时的世界除了几只杀人的异鬼、布兰的狼梦、梅丽珊卓的黑影外,并无更多的魔法。
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席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仿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4
好书就是,即使各种被剧透,又有好剧珠玉在前,但仍然可以爱不释手。冰火就是这样一本书,马丁老爷子太厉害了,男人女人老人小孩莽汉淑女贵族泼皮,千人千面,哲学宗教历史地理军事文艺山川万物,包罗万象。纯粹虚构出整个世界,称奇叫绝。除此之外,他还是一本能帮助人寻找自我的书。
成长和救赎。小孩子一遇阻碍,不是想绕过去,就是想把它推倒。魁晰告诉丹妮的一句话“记住: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就是这本书主人公们的写照。
我们以为的什么,其实都不是我们以为的,彻底否定自己,抑或顽固坚持自己,不知低头,不懈援手,YOUKNOWNOTHING.在失败面前,生命是多么卑贱,骄傲是多么廉价,迷失了自我,失去了信念。成长的困境阻碍,恰恰是救命的良方。也许秘密就在于此:我们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为何而做。
欲望与无我。“最卑微的棋子也有自己的欲望,了解他们的渴望,就能了解对方,然后就可以操纵他”。对鱼梁木来说,人类的沧海桑田不过短短一瞬,你我均可窥见过往。要荣誉还是要结果,冰火中每个人物都面临着纠缠和抉择,也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艾莉亚的仇恨是个人的,也是千面神的。巴利斯坦守护的是个人荣誉,更是骑士精神。就像何塔说的“我没资格作评判。效忠。服从。守护。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大爱即不爱,无欲则无我,最质朴的也许就是最本真的。
幻灭与希望。我们爱什么,到头来就会毁在什么上面。像极了红楼梦里贾宝玉入太虚幻境一般,奇幻色彩不光魔龙和异鬼,更是各种隐喻,这是本书奇妙精彩的又一所在。梦境,预言,如何解读,让人抓耳挠腮又欲罢不能,说不出又琢磨不透,往往到了事情发生才能印证。刀剑和强权统治着这个世界,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书中主人公的求之不得,希望幻灭,预言不经意的应验,求不得而得。颇有些“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意味。
“读书人可以经历千种人生,”玖健黎德说,“不读书的人只能活一次”。谢谢这本书陪伴我一起走过20xx。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5
这一卷艾莉亚完完全全失去了烂漫的童年,失去了家人的照顾与爱护,她被迫坚强,被迫忍耐,被迫独立。艾莉亚被友伦救走后削短头发化名阿利,和黑衣人一起逆而北上,不幸尤伦被杀,她被抓到了赫伦堡,女孩的身份暴露,变成维斯手下的“黄鼠狼”。
赫伦堡再次易主,她又化名为娜娜,成为一个女仆。这一路,艾莉亚经历了远超她年龄该承受的各种磨难,她所遭遇的不幸,所浸染的血泪不是一个普通贵族小姐能承受的,但是艾莉亚不普通,她有冰原狼的魂。艾莉亚是我这两卷最喜欢的一个人物,虽然她还在很小,还需要成长,但是对她的喜欢和敬佩是从始至终只增不减的。
她有她超越她年龄和身份的坚强、勇敢、睿智、担当,也有合乎她年龄的善良,童真,真诚,恐惧。她会因为曾经欺辱嘲笑过的黑衣人“兄弟”救她帮助她而感动和震惊,贾昆有她三条人命的承诺,她每晚入睡前需要念着这么多名字,但是她偷听到一个小人物恶棍把轮女干女孩的恶性当荣誉史作为酒话笑料时,她毫不犹豫把这人名字告诉了贾昆,她是那么善良,那么合乎年龄的纯真。
感谢作者没有在那时强加她大智慧,大思虑。当她听闻如此恶劣行径时,愤怒和深恶痛绝对于那时的小女孩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杀了那个混蛋。虽然她杀了这么一个在历史卷轴上好不起眼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可以白白浪费了一个名额,但是她是如此善良,如此可爱。
第二个名额是一直苛待她的又一个令人厌恶的小角色威斯,因为威斯对她的压榨苛待,给她造成的痛苦是她那时最直接最切身的伤害和痛苦,她想把他杀了,合情合理。但是她看到泰温公爵出征她意识到了自己的选择是在浪费名额,她成长了,她后悔了,但是说出口的名字已经不能收回。我很喜欢作者对艾莉亚的塑造,可爱勇敢的女孩,但她的一些思虑决定即使显得有点幼稚很贴合她的性格和年龄。这显得她是如此真实,如此活灵活现。
贾昆.赫加尔在这卷出场了,这卷的他如此神秘,想必也出身不凡。她走之前送了艾莉亚一个硬币,我很喜欢他和艾莉亚的戏份,很期待他们间今后的戏份。
小恶魔提利昂无疑是这卷的主角,他的智慧,胆识,勇敢,高尚在这卷展现得淋漓尽致。他是伟大皎洁的“半人”,世人的愚昧粗鄙难免会给与他伤害和辱骂。他对妓女说的一句话“睡觉挺好,读书更好”这几句话的分量,在那时的语境对于混乱烦躁的当时自己,是多少劝诫和反省所不能比拟的。简单说,我那时被那句话深深打动了。
小恶魔对于雪伊的爱也是令人羡慕的,他一个首相坚守对雪伊的忠贞和爱,即使雪伊是妓女,即使雪伊可能并不爱他,甚至詹姆都能一辈子只睡他老姐,为什么在现代,一份坚贞不渝、干净的感情那么奢侈?
席恩可以说是第二卷又一个主角,在这卷多年质子生涯终于结束,他终于返回家乡,做着王子美梦的他傻傻的自负自己是海岛的继承人,梦想着成王。可惜现实中他只不过是一个不被人认可,不被家乡接纳的多年归乡的不被信任者。
囿于嘲笑,狂妄虚荣,急功近利,愚蠢可笑的席恩自以为夺下一座城就能获得荣誉获得认可。可惜不被祝福的王冠终究只是一堆废铁,不能守护的城堡盗取后又如何,自封亲王又如何,城堡还是史塔克家的,神木林还是史塔克家的,民心正道公义依旧是史塔克家的,他依旧不被姐姐父亲认可,不被城民敬服,他依旧可笑愚蠢。
可是他的言行却也有因可寻,席恩多年质子的经历,铁民王子的愚蠢自持看不清现实,青绿之地未能驯化他,海岛之乡已将他遗忘,他找不到归属,他只能孤独的可怜的一条路走到黑,死在背叛者的刀下。(没看新的一卷是死了吧)
他有多努力想证明自己,他就有多可笑可怜。席恩终究只是这场权利斗争中可笑的跳梁小丑,会被洪荒历史淹没,他的言行可以被理解终究被唾弃。这一卷很多人物都在成长,都需成长。琼恩的黑衣人人生真的惨烈到看部分文字都会发颤,也是很佩服坐着的笔力可以把守城人的苦难生活写得如此具有感染力。
布兰第三只眼终于觉醒,玖健姐弟俩未来的戏份也令人期待。这一卷的珊莎是令人怜爱的,她所经历的在我看来也是她应该的,她得为她的愚蠢和无知付出代价。但是也许换个角度,珊莎也是勇敢的,是善良的,是美丽的。作文猎狗应该是对这个女孩萌生了爱情吧。
龙之母和她的龙一样都在成长,此卷的她也可以说还是“乞丐女王”太精彩了。拍案叫绝。我敬佩一切伟大出色的文字相关工作者。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6
从书籍分类中,《冰与火之歌》只是一本魔幻**。但它的内涵想必不只这些。虽然你会被其中森林之了、先民、异鬼、冰原狼、龙、千面之神所具有的神力所惊诧所痴迷,但人性的丑恶善美,社会的千面百孔——在魔幻的力量下潜浮着。
就像一粒药丸。魔法只是表面的一层薄冰。
从中你可以看到伊莉亚的坚强坚持,内德的荣誉感,瑟曦的恶意和母爱。是的,的确有些人即令人厌恶,却不得不产生几丝赞同。瑟曦的性格真实傲慢恶毒。她也是女王,但她只为自己着想。她从不注意别人,从不利用别人。这是许多官僚的真实写照。
但毫无疑问她母亲的爱。她深受孩子们的影响。像许多普通母亲一样,她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但也许她原本也是个乖巧的女子,是被黑暗所迫而变成如今这样的吧。
像奈德·央塔克那要正直的人在宫廷里是活不长久的,他的性格太直,从不弯曲,常会惹恼那些心肠阴险的人物,使自己被别人根根的清除。像这样正直的人常常被黑暗所毁灭。我们不禁低下头,感叹有多少挣扎被黑雾吞没。
在我眼里,艾莉亚也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她的勇敢和不屈打动了我。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女孩。在这个女孩从不佩戴丝绸首饰的年代,她拿起宝剑扞卫自己的理想,保护自己,仿佛在告诉我们,坚持梦想,永不屈服,永远都会成功。
虽然贝尔蒂尔和沃里斯从未出现在其他章节,我仍然印象深刻。虽然他和沃里斯一样狡滑和奸诈,但沃里斯有爱国主义和爱。沃里斯一直在为正义而战,但他不会像内德那样挺身而出。
赔提尔一只深受着凯特琳,这么多年一直未改变。得知凯特琳死后,还把她女儿珊莎救出瑟曦之物。他们似乎把爱情理解为世界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小恶魔”提利昂想必是出场率极高的一位,每次一出场,伴随着的就是他的一串毒舌攻击。虽然他是个侏儒。但我认为正是由于他的身体残疾,他丰富了他的精神和智慧。
由此,也突显了他对爱情的追求,像一只永不飞翔的小鸟,梦想着走近蓝天白云。这也不只是大多数所渴望的。有人爱,被人爱。
只不过越难实现的人,越渴望。
丹妮莉丝,这位“龙之母“。在第一章中,她显得软弱无助。谁会想到她会强大到足以统一七国。她曾经迷茫过,伤心过。
但她从来没有加过头。她知道当她回头看的时候她会死。她坚定地走下每一步,不屈不挠,艰难地面对着火光和眼前的一切。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不要回头,往前走。
凛冬将至,黑夜袭来。唯有血与火,能坚持至春。即使世界上有很多人,我们也可以用正义来颠覆它,因为它不允许被他们统治。黎明前的黑暗虽漫长但终有其终点。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这不是一本可以懒散浏览的书。于其他奇幻作品相比,**的主人公完好无损地倒在地上一百英尺,否则我总能在危机中得救。这本书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有****、与命运抗争的英雄。但如果我们真的在现实生活中进行比较,就会发现生活中没有英雄,或者英雄的光芒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
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事情太杂,一个你不想看到的结局,或者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结局的预兆,就像一个命运的轮回。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
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御寒火焰的铁卫兵,黎明的光,死者的号角,王国的卫兵。
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本来是打算读小王子的,结果还是决定看《冰与火之歌》,想来还是《**》我更想也更有兴趣看。不过《**》确实太多了,我也只看了部分,并没有把出版的全部看完,所以也就对我看的部分发表一下感想了。
对于**,第一次看她,惊讶的是每一章节是以一个人做主线而写的,整个章节围绕一个人物展开,对我来说是前所未见的。稍微看了一些之后,对于里面繁杂的人物关系和复杂的人名我真是要崩溃了!
看过之后,这个给我的感觉是中世纪欧洲为背景结合异鬼等神秘魔法创作的奇幻**,不仅仅是**那么简单。从中看到的是战乱时冷漠的人性,处处散布的危险,每天每个人为自己的性命担忧;是一帮只懂得享受的贵族对发生在长城上的异鬼苏醒一事的嘲笑不相信,只顾得获得权力把国家握在手中,却忘记得到人们的拥戴才是真正拥有了国家。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以及“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对于提利昂,最初的好感是他在随劳勃造访临冬城时的晚宴时,他找到了琼恩,对他说的那句“世上的人都将侏儒当做私生子,但不是所有私生子都是侏儒”,在打开门那一刻他显得如此高大。后来,当他接替父亲担任首相时,他把国王的角色演的淋漓尽致。他不仅完成了自己的职责,还探索了事情的真相,守护着国王的安全。原来是个侏儒,因为他父亲,因为没有人站在他这边。
他被遗忘,被抛弃,被诬陷成杀人**。当他终于看到一切的时候,他毅然走上了自己的路,杀死了父亲,挣脱了枷锁,挣脱了枷锁。
丹妮莉丝有悲惨的身世,她是被覆灭的王族仅有的两个幸存者之一,而他的哥哥又一直在做着复兴家族的白日梦,疯狂而且残暴的对待他。当她被迫嫁给了马上民族的王,摆脱了哥哥的魔爪,期许能过上幸福生活时,丈夫死去,臣民离散,又跌落人生的谷底。但她却在焚化丈夫尸体时孕育出了已经灭绝的龙,决定走上回到维斯特洛大陆的路,开始了对各个城邦的征服。
印象最深的是,他在购买无垢者军队后,下达了“杀死全部奴隶主,但不要伤害老人小孩”的命令,解放了奴隶。又对无垢者们说“我给你们自由,有人愿意以自由之身为我而战吗?”时所有人选择了追随。
因为她背负着太多的痛苦,她决定把大家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每一位坦格利安降生时,神都会抛出一枚硬币,一面是千古明君,一面是残忍暴君。丹妮莉丝用善良征服了我。
大概就是这些把,马丁爷爷挖了太多的坑,情节也扑朔迷离的,估计等到最后结局时才能完全理解吧。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7
魔龙的狂舞——《冰与火之歌》卷五读后感:历时一年多,我终于将冰与火系列读完,遗憾的是直到今日,乔老爷子也没能将它写完,总共七卷,我希望他能够亲自写完六卷,已经不指望他能够活着写到第七卷。这种类型的书除非你从第一卷开始看起才越读越有意思,如果仅仅是从最后的一卷开始,那么大量的人物内心独白会使你茫然失措或者索然无味。
直到第五卷,剧情仍然推进的及其缓慢,艾利亚没有完成它在布拉佛斯的训练,琼恩也没有见到丹妮莉丝,甚至丹妮连小恶魔也没能见到。相比电影,书本实在落后太多的剧情。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冰与火之歌的电影并不像《哈利·波特》那样忠于原著,但现在我要稍微修改一下看法。
《冰与火之歌》的原著和电影就像平行的轨道和高速公路。虽然有一定的距离,但它们有时相交,并不完全一致,但主线基本相同,也就是说,电影可以直接作为原作**。当我看完最后的《丹妮莉丝》和《终章》后,生出一种浓烈的意犹未尽之感,故事就这么结束了?接下来的故事要等到下一卷了?
那种感觉就像“貂蝉仍然在骑马来的路上”,直到最后,貂蝉也没有现身,貂蝉也只能存在于自己的现象之中,这种感觉糟糕透了。为了弥补我的恶感,我要剧透:乔恩死在第五卷;我要剧透,乔恩将复活在未出版的第六卷。
如果乔老爷子真的未写完就去世,那他便留下一个未结束的故事。人们会允许世界上有未完成的故事吗?故事应该有结尾,不是吗?红楼梦作品未竟而作者死,后面的便有人续上,并且有不同的人续上了不同的版本。
秦时明月亦如此,温世仁死地太早,后人续上的剧情简直惨不忍睹。在最后的第五卷中,提利昂说潘托斯的州长伊利里欧是一个奶酪经销商,有大象的身体和花生的膀胱。
梅丽桑德罗认为年轻人假装谦虚本身就是一种骄傲。掌权的智者从不回避权力的外表,因为外表意味着权力。佣兵说言语就像风。
肖恩受到折磨,成了敌人的仆人。为了生存他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一个人会受到多大程度的折磨。臭佬臭佬,好似惨叫;臭佬臭佬,驯服乖巧;读书笔记·臭佬臭佬,不见为好;臭佬臭佬,狡诈取巧;臭佬臭佬,绝不逃跑;臭佬臭佬,凄凉弱小;臭佬臭佬,狼狈如蚤;臭佬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臭佬臭佬,臭名缠绕,处处讨饶。真是苦了屈畅和赵琳。
瑟曦在囚禁中想,我很美,她提醒自己。这话詹姆说过多少遍?甚至劳勃喝高了也会醉醺醺地来到她床边,和他的老二一起表达赞美。
这是提利昂杀死**时唱的歌。他因残疾而终生受到歧视。他只能找妓女来发泄他的欲望。他不停地问自己,妓女爱自己还是爱钱?他拿着十字弓问父亲,“妓女上哪去了?”他父亲回答:
“妓女还能上哪去?”这是他父亲的遗言,随后便杀死了自己残酷的父亲。因为他父亲把提利昂唯一的真爱变成了妓女。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篇8
暑假总是又热又长,我总是想找一本书来让我平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都是从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来写的,但它可以完美地拼凑出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困惑和困惑,同时也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觉。马丁的描述相当简单,没有华丽的文字,只有巧妙的比喻,使他的人物和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篇幅和情节的复杂性,我将不花任何时间在这里重复这个故事。我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最大的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
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看到的任何一个惯例在冰和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世界是一个活生生的残酷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
“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
当斯塔克公爵问乔恩是否不想要一只狼时,乔恩立刻指出他不是斯塔克,那种决心,那种天性,也就是说,从这一刻起,我爱上了乔恩,那种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使你一点也不介意,乔恩,那你就是个巨人。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
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并不期望有一天冬天会成为他的城堡,他会成为斯塔克公爵,但奇迹被称为奇迹,因为他们无法实现。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模板
我们从小就开始接触写作,写作其实本质上也是我们体验生活的过程,写好作文是需要我们平时的积累和练习,上一次写作文还记得是什么时候吗?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冰与火之歌读后感模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1)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2)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3)
暑假总是炎热而有绵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测验的心思,我开端触摸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其不意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早年也看过一些奇幻体裁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作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作,乃至其间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可是精深而又生动的言语却让人彻底发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负担烦琐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共同的描绘方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视点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凑集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紊乱,还给人一种庞大国际的感触。马丁的描绘适当朴素,没有富丽的字眼只需奇妙的比方,让他笔下的人物与国际显得绘声绘色。
而与其文学功底比较毫不逊色还有其关于这个故事的构思,权且不提那简直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作之上的上台人物数量,光是那可以招引读者持续阅览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现已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著作的长度与其情节的扑朔迷离,在此就不花费时刻赘述故事的内容了,仅有想谈的是这部著作的最大一个特色。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力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特的感觉,分明觉得不该该会发作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作了,并且无法让人发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触,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端,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触,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端在国内发行时的宣扬词映入眼帘的片刻:严酷的盛宴。对,没有比“严酷”更适合来描述这部著作的词了,重温了《权力的游戏》的我其时如此想道,在这部著作中每个人都是相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长处和缺陷,各自的挣扎与救赎,逝世与不幸会相等地来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可以幸免于难,只需冰与火之歌依然唱响着……正由于严酷,所以实在,正由于严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由于它所描绘的那个国际便是活生生的,严酷的实际。
在每一部著作中,一般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欢的人物,《冰与火之歌》也不破例,琼恩·雪诺,便是那个孩子的姓名。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由于他的姓氏,雪诺,非常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世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是谁的孩子的,也便是所谓的私生子。具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考究荣誉职责的父亲关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阐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具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饱尝相同教育的时机,可是却更添了他的悲痛,无论剑使得再好,脑筋再优异,他依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实际促进着他具有了比同龄人更老练的思想。在《权力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完成幼弟布兰的愿望也为了解救那五只失恃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关于父亲的称号),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具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描述为:此时他全身心肠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由于他是将自己扫除在外才可以正好凑出相同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问询琼恩他莫非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天然,也便是从这一刻起我喜欢上了琼恩,那个仁慈不幸的孩子。琼恩相同也是个非常刚强有主意的孩子,当他发觉到即便他持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奉献,乃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决然挑选了脱离,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扎长城边沿的黑色集团,这关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端严酷的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美丽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只永久无法成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居高临下,控制四方,你却只需做牛做马的份;他人骂你是‘乌鸦’,却会敬称他为‘陛下’;他不论干下多么无聊事,一概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便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假如这些真能对我形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样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样办?”
“持续困扰,但据守誓词。”
他便是这样一个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分,我也会暗里幸亏,幸亏他仅仅一个私生子,幸亏他加入了守夜人,由于这样他便不必被卷进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信任着。即便守夜人再怎样艰苦,即便长城外有着再风险的敌人,都比不过离心离德的宫殿奋斗的险峻,只期望他可以在远离权力愿望的当地据守着他的信仰。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靖的要素仍是呈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承诺假如琼恩乐意向他发誓效忠便可以让他成为真实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利诱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神往过或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观正是由于不行完成才会被称为奇观。虽然在这一卷中,琼恩终究仍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可是我信任,怅惘往后的他依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许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严酷的游戏中被逼长大的,仅有的期望只需期望其间依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取得终究的安眠——即便这是一个再难达到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书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悠远,可是无论如何,在阅览《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向走下去,直到终末的来临。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4)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
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5)
这是一本引起我强烈的阅读欲望的一本名著,早在三年前,我就听闻了他的鼎鼎大名。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偶然在书架上发现了它,便拿起来研读,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也正是因为它,我才走进了西方魔幻小说的门。
在翻开这本书时,我就被吸引住了。译者在本书的开头有这么几段话:“本书采取了独特的试点人物视角,坚决不开‘上帝视角’。其次,本书每个章节张弛有度,能引起人连续的阅读。第三,本书诚如前文所提及的,其核心在于‘人’······在其他幻想文学作品中,读者往往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急时刻能化险为夷,而本书将为你带来真正的惊愕。”
根据这段文字,我跟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和好奇,带着这样的心理,我读完了本书第一册。
事实上,当我读完这第一册书时,看得我是云里雾里的,这可不是以前小时候看的睡前读物,而是一本需要反复阅读的名著。光这第一册就有大小百位人物,都在不同的地点。他们身上的故事也都晦涩难懂。包括一大堆意义不明的预言和伏笔。
但是,作者的的确确用他高超的叙事手法和写作技巧抓住了我的眼球。我感觉这本书精彩的地方,还在后头呢。于是我接着读了下去。
先不说那精彩的智谋交锋,作者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真的让我体验到了真正的惊愕——被烙上金箔的爱情,于风中凋零的理想主义。血色婚礼。
在这次巨大变革中,战无不胜的北境之王遭到了部下的背叛,家族数千年的根基毁于一旦,连少狼主自己也和他忠诚的属下埋没在了奔流城中。读后感·一朝一夕之间,他的荣誉和理想都变成了子虚乌有,他失去了自己拥有的一切。整个北境的愤怒,用仇恨聚集的正义之师全歼于奔流。狼王的理想被东西两境变成了吹灭北境复兴的狂风。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6)
暑假总是燥热而有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
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篇7)
《冰与火之歌》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世界里所发生的一系列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在内容及风格上,《冰与火之歌》是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人性真实的写照。写作手法上马丁运用了pOV(point-of-View,即视点人物写作手法),以轮流交换人物第三人称视点的叙事方式进行描写,从而推动故事的进展。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震撼的。作者用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将一个虚幻的维斯特洛大陆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勾勒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世界,人没有绝对的善恶好坏之分,阴谋、权术、自私、背叛、杀戮、嘲弄、血腥围绕着每一个人,在险恶的现实下残存着人性中的一丝善念。
不同于其他长篇小说,他叙述方式是特别的。以pov视角写作叙述,每个人物都有支线。借由各个角色的价值观的冲突与其相异的体验,而拼凑出了一个面相十分广阔的故事线;有些角色彼此间最初看似毫无关联,但到了故事后半时却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更奇特的是这部小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主角,这是前所未有的。正如作者马丁老爷子所说: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历史没有主角。
好的小说让人逃离生活,《冰与火之歌》在奇幻小说的背景下,勾勒出中世纪社会的黑暗,人性的泯灭。
混乱不是深渊,混乱是阶梯。许多人努力爬,最后却失败了,且再无重试的机会。坠落毁了他们。有些人本有机会向上爬,但他们拒绝了,他们守护着自己的爱情、信仰和国家。然而这些尽皆幻象,只有阶梯是真实的,而攀爬,就是生命的全部!培提尔贝里席(书中的角色)
1789年7月14日,法国大革命爆发,以路易十六为代表的皇权中枢被彻底摧毁,法国社会陷入混乱局面。各个政治党派为了攫取政治权利展开了激烈的搏斗,这也加剧了法国社会的混乱程度。然而混乱是阶梯,在混乱之后,法国的封建势力被彻底铲除,法国的资本主义得到了开辟,法国的资本主义得到发展。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影响深远,不仅几乎影响了整个欧洲,乃至对后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反封建斗争都有影响。书中的句子多符合社会规律且富有哲理,其很多人物的精神品质也相当值得我们学习。
《冰与火之歌》就像在一片空白的书页中创造的一个恢宏磅礴的世界,然后给它以生命和历史,其不愧为一部史诗级的巨著。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1000字精选
作文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文,不固定思想,每个人都可以有感而发,写作文必须特别注意文章的题材和中心思想,你对优质的作文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1000字精选”,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1
其实在大约小学的时候我就早已知道了同名书,也早早得有了老师向我们推荐,然而我始终没有看过。我想因为大部分的原因是我对它有抗拒心理。其实,从书名上来说“傲慢”与“偏见”这两个词是可以有很深的含义的。但是我看了以后却发现作者取的书名是很简要而可爱的。
“傲慢”自然指的是达西,而偏见自然指的是伊丽莎白。达西是一个极高傲的单身贵族,而伊丽莎白则是家境窘迫并对达西有偏见的小姐。那个时代的背景是与现代截然不同的,但是那个时代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吸引力,这些人物性格等也是在那个时代所特有的并且是对于我们来说全新的。包括一些情节和风俗也都是只在那个年代会出现的,可以说这也是这部电影的魅力所在,它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崭新的世界。
其实说达西是傲慢的,但伊丽莎白又何尝不是傲慢的呢?她外表可能是顺从的,但她的内心却是很高傲的,她敢爱敢恨,似乎是不为世俗所困,她内心也许比达西要更高傲一些,这也是我在影片中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形象。她是那个年代中少有的一类女性,独当一面,有思想,甚至可以扛起整个家,这比起现代那些新女性来说也是毫不逊色的。
而整部影片都是围绕爱情与现实的冲突而展开的。对于班纳特太太来说比起爱情,她更相信现实,她认为婚姻一定是建立在金钱的利益上,所以她不顾一切手段的可以说是“推销”自己的女儿。从影片可以看出其实她并不在意对象是谁,只是在意他们能不能为自己的家庭带来转机。当然,这并不只局限于班纳特太太一人,那本就是一个利欲的时代。而影片中有分别代表了三种类型的爱情。
首先是达西和伊丽莎白,是爱情与现实的完美结合,就像灰姑娘的故事最后幸福快乐的在一起,这也许是影片中最令人感动却也是唯一一件令人喜悦的事情了。达西是一个用高傲来包裹自己的绅士,而伊丽莎白是对达西抱有偏见的女子。他们最终跨越了名利,家庭,阻挠,偏见在一起。他们的相爱就像是命运一般另人羡慕,最终度过挫折,让人不禁祝福他们。
还有就是夏绿蒂和柯林斯就完全代表了建立在残酷现实上的爱情。夏绿蒂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又长的不漂亮,所以答应嫁给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冻受饥的“保险箱”。建立在无感情基础上的婚姻,幸福难料,他们只把成家作为最可心合意的避风港,以物质上的满足来掩盖感情上的空虚。他们是非常可悲的,但也是十分现实的。
最后是丽迪亚和韦翰,他们就是有爱情但极不成熟的例子。丽迪亚是个轻狂女子,一味想踏入社交,吸引男人眼光。跟着韦翰私奔,完全不顾及家庭和现实,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全成亲。为了金钱和地位结婚是错误的,但没有上述因素便是愚蠢的,他们两人都不具备结婚的条件。他们可能相爱,也是极不现实,终究无法得到幸福的。
这部电影给我的是对于生活,爱情,亲情的思考,引人反思。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2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改编自简·奥斯汀的同名小说的电影,相信很多朋友都有看过,影片主要讲述了19世纪的时候英国的伊丽莎白·班内特五姐妹之间关于爱情和择偶的故事。网友看玩这部电影的感受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我第二次看完电影过来写影评的,因为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我没有看懂,觉得电影的节奏很快,自己跟不上,当看完第二遍我忽然发现和不禁感叹,有些时候,经典就是经典,剧情内容发展的巧妙绝伦,惟妙惟肖。
看了这么多的电影,突然发现外国片其实更符合自己的口味,总觉得很新颖,而且也喜欢他们呈现出来的一些景象和场景,也可能这点与我的喜欢新鲜事物有关吧,在我没有对象之前,我总是喜欢自己去探索新鲜事物的乐趣,自己去旅游,可以遵循自己的意愿想去哪就去哪,遇到一些事情,喜欢自己想办法独立解决。在有了对象后,我发现,和自己三观一致的人在一起去旅游去玩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单身有单身是的自由和快乐,谈恋爱有谈恋爱的不一样的感觉和快乐。
扯了那么多,都是因这部电影而触发的一些感慨。
让我们一起来谈谈这部电影吧,这部电影是一部爱情片。他们的爱情一波三折,一开始女主因男主的不善交际,不太能一见面就能融入大家,不知道怎么先迈出第一步,而误会他,并误认为他是一个不照顾别人感受的自私傲慢的人,接着又因为女主的姐姐婚事,误会男主是对自己的姐姐自己和家人的偏见,是对穷人的偏见,然后还有加上女主因威克汉姆的一些假的言词而又误会男主是一个充满自私,嫉妒的人,以上三件事是女主对男主表面得出的一些误会,再加上表白时男主的一些不恰当的话语,导致了男主第一次向女主表白的失败的结果。
所有最美好的爱情,都离不开美丽的误会被交流和解释来成全。
当男主写信解释清楚时,再加上男主在背后默默帮助女主的姐姐和妹妹的事,使女主对他有了新的看法,有了对他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了他是重视友情,很慷慨和大方的人,并爱上了他,他的第二次表白被女主接受了,经过睿智的父亲的一番谈话,最后两个人幸福的在一起了。
从对他傲慢与偏见的看法,到托付终身给他,这期间经历的一波三折,是通往幸福道路的考验。所以在这依然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我们都能够走在通往幸福的路上,并能走到终点。
这部电影不仅讲述了爱情,而且还有亲情和友情。有一种友情是达西(男主)与宾利的友情,宾利被女主的姐姐吸引而沦陷时,旁观者达西(男主)能一心为朋友好,就劝宾利离开了女主姐姐。有一种父爱是贝特纳对女儿的爱,当女儿(女主)告知父亲,爱上了达西(男主),并说服了父亲时,父亲留下了眼泪,既表达出了对女儿的不舍之情,又为女儿感到高兴,终于有人能够配得上自己的女儿了,为女儿找到了她自己的幸福而高兴。整部电影中,父亲的聪明和教养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而母亲更多是呈现出来的一种迂腐,给人一种小市民的形象。而女主和女主姐姐的一些行为更是得益于父亲的教育,而女主的三个妹妹却是更多的随了母亲,素质自然没有那么高,所以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有一个好父亲或者母亲,或者有一个好的父母,对孩子来说真的是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3
两百年前,简在明亮的碳白色窗台旁,用沾着黑色墨水的羽毛笔写下了当时伦敦以北德比郡的风光:太阳在低低的云层里穿行,风卷着北大西洋空气中的寒意,那些浮着落叶的溪水,湿润的草场,零落的树木和丘陵,被雨水冲刷之后,微微泛着清新的亮绿。
两百年之后,作为一个身处英伦三岛的东方人,面对着这些原本明信片上的风景,我为这种宿命感的相逢而迷惑。简奥斯丁笔下的英国田园,经过两个世纪的变迁,丝毫不见时光遗落的沧桑和陈旧。这也让我相信,那段宛如明信片般美丽爱情的起源,原本即是为了和这风景相互寄生。
《傲慢与偏见》一开篇就说: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作为镇上还算有脸面的人家,乡下小绅贝纳家的舞会是个名副其实的交际场。单身汉和待嫁的小姐们在拥挤的空间里交换着被苏格兰红酒加热过的暧昧眼神,在舞池中被欢快的节奏煮的沸腾。
突然出现的达西和宾利先生,犹如两只鲜艳的孔雀。
他们灼热的目光刺激着每一个女孩兴奋的烧红了脸。
棕栗色头发的伊丽莎白是贝纳家最出众的两个女孩之一,年轻,漂亮,但和她姐姐简的执意和她妹妹丽蒂娅的轻率幼稚不同,她对爱情有着更加独立的主见。她相信自己对男人的判断。她认为爱情不应由物质简单的决定,至少她不是那种,为了成为某个庄园女主人,便去竭尽全力去讨好男人的女性。
所以,当达西带着那种惯有的贵族表情检阅女生们的时候,我可以预料到会发生些什么。
我喜欢达西,他像18世纪英国的众多古典小说中的贵族一样,英俊富有,而且,单身。我相信当这样的男人骑着高大的枣红色马驹,穿过乡间的林荫小道的时候,会带走所有沿途女子不安的心。
可能是他没有预料到,在这样一个乡下小绅家里,宾客们无论怎么看都不入流的舞会上,会有他命运中女子的出现。达西的脸就像戴着铁制的面具一样冷峻,习惯了在上流社会的公爵和贵妇人里穿梭的他可能并不习惯这个小屋子里的熙熙攘攘,也可能他早已被某种没有希望的未来麻木。他那豪华城堡里的凯瑟琳姨妈,在他还在娘胎的时候,就为他安排了一桩似乎门当户对的婚姻。
所以便有那份在伊丽莎白眼中难以忍受的傲慢,让她对这个拥有半个德比郡的男人产生了难以消除的偏见,也让原本的一见钟情变的如此疏远。
让我喜欢他,一个德比郡都没用,何况半个...
她感觉被伤害了。
伤害她的是达西,也或者是她的自尊。
对于一个有着自主爱情观的女孩子来说,这种伤害是足够危险的。所幸伊丽莎白是个理性的女子,她的反应不会过份的激烈,却也不会轻易妥协。
她需要一个能给她优越生活的男人,但并不意味着她会接受那个男人如国王般的不可一世。
更何况,她还没有到把自己中产阶级家庭女性的矜持当作嫁妆的地步。
英伦风在柔和的小提琴声中流淌,高脚杯,小折扇和各式的晚礼服在白色的烛盏旁凸显着妖娆的质感,贝纳家自制的甜葡萄酒香气袭人。
那个漂亮军官维卡的出现,让伊丽莎白对达西的误解进一步的加深。
小提琴的伴奏很伤感,仿佛魔鬼的手指引导着那些诡异的变幻。
我知道达西是在自欺欺人。
对于伊丽莎白,他早已无可救药了。他爱她,却用冰刀一样锋利的语言伤害她。和可爱的男生宾里比起来,没有热情的微笑和表情,冷漠的达西只不过是一尊英俊的石膏塑像而已。
可达西依旧我行我素。他对贝纳家二小姐产生出的强烈敌意全然不觉。贵族的气质让他在什么时候都显得冰冷而自负。
他们在舞池里舞蹈,在华尔兹的舞曲中旋转,话语瞬间的交锋犹如兵戈相向。
两人的舞蹈不欢而散。尽管他们作为舞伴,配合的是如此默契协调。
危险的风暴正在酝酿,可是傲慢的白痴依旧抱有幻想。
然而,在爱情的温度下看上去再坚硬的男人,不过只是一块正在融化的巧克力。
他对社会阶层和贵族身份的片面维护,让达西先生在这场角力中和他的敌人两败俱伤。他意识到,这个看似瘦弱身处乡下富农家庭,甚至有些野的女孩子,是他无法用他优雅的舞步所能征服的。他漂亮的蝴蝶结和华丽的马车,都让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还有令她讨厌的半个德比郡。
他屈服了,在一个大雨的傍晚里他疯狂的表白,他说,伊丽莎白,我爱你。
拒绝是毫无悬念的。但我相信,伊丽莎白的内心中绝对没有一个胜者的欢喜,相反她心痛,无法淡漠和释怀。就像之后在潘伯莱,她找的那个令自己都发笑的荒唐理由,只是因为她是如此害怕再见到达西一样。
他原本知道结果,然而他还是不顾一切。决绝的夜晚,面对那样悲伤而无助的眼神,即使无法让伊丽莎白原谅他当初的伤害,可换谁不会心痛呢。
新的火焰可以把旧的火焰扑灭;大的苦痛可以使小的苦痛减轻。
受过良好贵族教育的达西应当读过莎士比亚的至理名言。
所以,当他还可以选择的时候,他宁愿以这样极端痛苦的方式,让他不再日夜被对她的思念所折磨。
在那个暴雨的夜晚过后,达西留下了那封信,信里的带着温度的语言,一句句都是那么真诚而细腻。
他说伊丽莎白,那些都不是真的。除了我爱你。
对一个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让她捧着一颗破碎的心更让她感动了。
更何况,她知道了,他是无辜的。
与其说达西一直没有放弃伊丽莎白,不如说他们心中一直都没有放弃这段感情的期待。
达西和伊丽莎白。宾里和简。故事的结局圆满的就像一个童话。
一直以来,都觉得两个世纪以前的英国社会只存在于油画之中,微笑的绅士们拄着拐杖,贵族小姐从挂着瀑布般流苏的马车里向外张望,上了年纪的家仆挥着长长的马鞭。那些蒙着灰尘的古老色泽,在我看来永远不会在博物馆透进的强烈光线中明丽起来,但那些浪漫的气质却如同那些沧桑的古典小说一样被时光纤细的包裹着,安静如沉睡的琥珀。
不管《傲慢与偏见》是否沾着评论家们批评其小资情调圣经的口水,但达西和伊丽莎白山穷水复的爱情故事,作为英国文化中一个经典的浪漫符号,却永远纯洁的不染尘埃。
一直很爱达西和伊丽莎白共舞的那支小提琴独奏。
后来,朋友告诉我,舞会上的那支曲子是《Apostcard》。
跋山涉水而来的爱情,宛如明信片上情人褪色的笔迹。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4
《傲慢与偏见》主要讲的是乡绅伯纳特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动人,与富家弟子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是因为达西太傲慢,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严重的偏见,两人不断用语言刺痛对方,终于发生了误会,好在误会最后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完了这部影片,我感触很深,以前爸爸就对我说过,做人不能太傲慢,更不能对他人持有偏见,不然,最终害的还是自己。现在的孩子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在家中是爷爷奶奶的“小皇帝”、“小公主”,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到了外面自然也是以自我为中心了,难免会傲慢,而其他人呢,总是很自然地对那些傲慢的人长生偏见——“你拽什么拽!”“哟,还真当自己是天鹅呐!”“头抬那么高小心扭着!”《傲慢与偏见》正是抓住这一点,来诠释了整部电影的中心——好慢和偏见会给人带来怎样的害处。尽管电影的结局是美好的,但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放低自己的态度,别让人觉得你就是一只孤傲的天鹅,遥不可及。
傲慢会让人产生对你的距离感和厌恶感,你想想,要是你身边的某个人对你总是摆着一副不可一世的态度,并且对什么事都显得不屑一顾,你会是什么心情?所以,请远离傲慢。偏见是偏于某一方的见解,偏见会让人变得难相处,一般情况下容易对人产生偏见的人往往人际关系都不太好。偏见还容易让人与人之间产生误会,对于某些事情不报以正确、端正的态度,所以,请远离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不错的电影,能让人清楚地认识到自我,看完后能收获很多,推荐一下,让大家都能认识到傲慢与偏见带来的的坏处。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5
对于《傲慢与偏见》这部名著自己已心驰神往很久。直到最近在“得到”吴军老师的专栏《硅谷来信》中多次被提到过,终于找来电子版书和电影,在这几天看了起来,小说还没看完,但电影看了一遍又一遍,主要是被女主角伊莉莎白独特的气质,还有英式乡村的唯美画面深深吸引。
电影改编自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丁的同名小说。故事围绕英国乡绅班纳特家里五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家里的父母亲为了孩子们的婚事可算是操碎了心。可见普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尤以中国的家长更是事无巨细,样样操心。
大女儿吉英是全家最美丽的姑娘,在当地及各种舞会中总能得到男士们的青睐,老母亲总是以此为傲,一心一意想促成与新来当地的阔少彬格莱先生的美满姻缘。只因性格随和又过分含蓄,让对方及其周围的人感受不到爱的热度,从而差点与真爱失之交臂。如果故事没有戏剧性的转折,那真该为吉英可惜了,因为对方有品有貌,经济条件又好,这样的人放在现在也是很难寻觅啊。所以善于表达自己的感受,不论男女都很重要。
因为二女儿伊丽莎白是本剧的女主角所以我放在一边不谈。让我们再来看看其她女孩。
三女儿曼丽不够漂亮,因此总想以才艺来表现自己,于是专注于弹琴唱歌想赢得别人的关注,可能是太想得到认可反而显得做作,以至于在舞会中受到众人的嘲笑。幸运的是她们有一位非常智慧的,在关键时刻出现,一边帮着解围,一边安慰受伤的女儿。
家里最小的两位女儿实在是不敢恭维,两位“小主”说的好听是性格活泼,其实自始至终就是闹腾,可能年龄小也可能是从不看书,性格过于轻浮,头脑简单,用她们父亲班纳特的话来说非常愚蠢。最小的女儿不顾全家人的颜面还与一位道貌岸然的士官私奔,做父母恨的牙痒痒,但也只能接受。这可能就是父母的宿命,好的坏的都只有全盘接纳。
二女儿伊莉莎白,有着漂亮的外表,率真的性格,虽说只会弹一点钢琴,但表现的自然大方,让在场的人看了甚是喜爱。更加宝贵的是对姐妹们的深厚情谊,姐姐在外有病,徒步较远的路程去看望;妹妹与人私奔,心急如焚。还有不管走到哪里身边总有书为伴的场景。虽然性格中有所固执,因偏听偏信对男主有偏见,但从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里可以看出会思考有独立见解的女孩,只有这样的女孩与其接触久了,才能赢得男人的心。
电影取名傲慢与偏见,紧扣主题,男主角达西是个非常富有的贵族单身,外表不苟言笑,初到新地,对不认识的女孩,没有主动邀请单身女孩跳舞从而被大多数人主观地误解为傲慢,对他的偏见,在故事的一开头就呈现地淋漓尽致。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看到达西非常有贵族气质,正如吴军老师在《硅谷来信》中谈贵族精神中提到的“责任”、“荣誉”“从容”“优雅”,最终获得了伊莉沙白的芳心,收获到了他们的幸福。
故事看完,要做什么样的人一目了然,自己也要多想想“责任”、“荣誉”“从容”“优雅”这八个字,以便来不断迭代自己。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6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以下是简.奥斯丁这部名作的赏析。
(其实相当于读书笔记) 赏析篇:奥斯丁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丁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内容篇:全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在拥有五个千金女儿的班耐特一家人,虽然他们一家人家境并不是非常富有,也无任何显赫的社会地位,但班耐特太太却处心积虑想替五个女儿寻找到和上流社会的贵族联婚的机会,而美丽而善良的大女儿琴恩,和机智勇敢的二女儿莉琪,她们置身在整个附庸风雅、贵气逼人的上流生活圈中,仍执著面对自我,并勇於维护自尊,却也因而丧失了对真爱的判断和实情的追求,以致忽视了优柔温文的宾格利和恃才傲物的达希,在扑朔迷离的形势中所表现出的难得挚情。然而就在重重误解、心机、成见与持续华丽表面生活的遮掩下,挡不住的爱情仍如结晶的璞玉一般,终究不能不脱颖而出,傲慢与偏见的人性两貌,在种.种环环相扣的冲突中清晰的突出,作者以她圆润、敏锐、幽默而细致的笔触,十足荡气回肠的描绘这一群人的恩怨爱恨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7
有了电脑之后,在已有的人生痛苦之后又添加了一项,那就是在写东西的时候,电脑突然死机或者断电了。昨夜便是如此,写着同名博文的时候,就断电了。不过,我还是有信心写第二遍。
昨晚是第三次看《傲慢与偏见》。第二次是去年的某个时候,第一次是在上学的时候,全班同学一起看的,也就是前两三年的事。
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片子,可能是片子中的美以及爱情本身吧。
伊丽莎白和她姐姐都很美。尤其是她姐姐说话的声音,相当优雅和温柔,特别是叫莉迪亚的时候。
上学的时候翻译过一个句子,总让我想起来,因为它很有意思。中文意思是“长裙沾尘,短裙勾魂”。电影《傲慢与偏见》中的长裙让在21世纪的我尤为喜欢,身姿纤长,飘逸。
伊丽莎白美在笑的时候,美在有内涵的谈话中,美在她的个性。
电影中的景色也是一大亮点,原始的原野,大树……
其中有几句围绕爱情和生活的精彩的台词,比如爱情中的人都是傻瓜,她看上去不喜欢他,傲慢与偏见,当你有5个小孩的时候,你再告诉我你的感受等等。相信我们对这些都有自己的体会或者看法。
在现实生活中,还发生着类似的事情呢?或许,我就曾经有过那样的偏见,或许,今后也还会有如此的傲慢?
由于我实在很喜欢片中的伊丽莎白,看完之后就去百度百科看了她的资料。她叫Keira·Knightley。让我惊讶的是她居然比我还小一点,是85年3月26的。和我喜欢的她是同一天生日。这是我的错,因为在第一次看的时候我就潜意识以为之歌片子是拍了很久了的,现在才知道这个电影是在20xx年拍摄的。
总之,我喜欢《傲慢与偏见》,并且,还会偶尔拿出来看看。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8
就是有一些人,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非得靠才华。可是你就是嫉妒不起来,因为人家不仅很优秀,还特别努力。这其中,迪丽热巴应该就算一个。
对她印象比较深,还是在《克拉恋人》里,她饰演了一位有颜又有才的女明星,洒脱爽帅的性格让人不得不喜欢,于是后来她的作品也自然而然就更加关注了,包括这部电影《傲娇与偏见》。
当时刚上映的时候有事情耽误没去影院,最近几天才又翻出来看,一开始被影片搞笑无厘头的鬼畜情节笑得合不拢嘴,以为这就是一部欢喜冤家互怼的日常风格,结果到了后面,画风突变。
事情就在唐楠楠在饭局上怒怼前男友的现女友,并发生了一系列啼笑皆非又非常解气的情节之后,唐楠楠拿出了两年前江海留给她的十万块存折,他以为钱可以买到心安,殊不知他早已经被钱蒙蔽了双眼,丢掉了自己最初的那份梦想和尊严,顺带着也错过了一个真心为他好的姑娘,用五年的青春把一个男人送给了别人,唐楠楠这一篇总算是翻了过去。
从这个转折开始,影片开启了高甜虐狗和各种煽情模式,不得不说,再幼稚孩子气的男孩,当他真的爱上一个女生,想要去保护去照顾她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会变得成熟起来,很上进,很努力,朱候终究是实现了自己创业的.梦想,唐楠楠也带着姥姥去看了世界各地的风景,于是啊,在某个风轻云淡的日子里,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乡,他们就这样意外却又是注定的重逢了,彼此抱紧的那一刻好像这一年的想念与煎熬都被填满了,此刻只想抓紧你的手,此生再也不放开。
互损互怼,相爱相杀,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演绎着年轻人的恋爱方式,也不失甜蜜和浪漫。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9
对于《傲慢与偏见》,我只能确定我看过电影,又大概记得自己之前是读过书的,但不管哪一种,都没有什么具体印象,惭愧。这次是真的读完了,记下一些想法,也告诉后来的自己。
主要讲了一对年经人,因彼此的傲慢和偏见,互相不顺眼;后经过一系列的事情,瓦解了傲慢,也纠正了偏见,产生了深深的尊敬和爱意,并最终走到一起。关于伊丽莎白的偏见和达西的傲慢,以及他们两人思想的碰撞,soulmate,爱的火花,我不打算说太多,因为主人公在作品中是有得到最多的环境、心理描写的特权的。但有一点,发现其中一些情节和戏剧矛盾,在其他很多后来的作品中有重现,但经典到底是经典,它会有一种沉甸甸的质感,不管被后世如何模仿借鉴,却厚重如初,总不失色。
关于班纳特夫妇的一些想法,却让我深深的感觉到:同样的事物,人们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会有不同的认识和感悟。全书看来,班纳特先生是女主伊丽莎白的知己,是一个有智慧、有涵养、知荣辱、懂进退的绅士;而班纳特夫人,聒噪、愚蠢、无知、无礼。伊丽莎白说,自己是绅士的女儿,可见她以父亲为傲;同时,她也不止一次的抱怨母亲让她们丢尽了面子。
这样的描写,开始不觉得有什么,但越往后,越让我觉得难受。班纳特先生是一个绅士,但他并不是一个好父亲,他没能无私的爱他的每个孩子,而且我敢说,他在女孩儿们的成长中是缺席的。当丽迪雅要去布利屯的时候,伊丽莎白劝说父亲阻止丽迪雅,认为她去了会更加放肆,会失去所有的德行,让全家人蒙羞;但父亲毫无作为,说问题没有那么严重,说自己无能为力。
当丽迪雅真的出事后,如果不是关乎他自己的颜面,如果不是他人的推动,我甚至相信,他会像科林斯信中建议的那样,放弃丽迪雅,不认这个女儿。班纳特先生的修养,是自私任性的,班纳特夫人的悲剧之一是有一个这样的丈夫。反观班纳特夫人,她着实让人难以喜欢起来,但她仍然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愚蠢短见,但对女儿们,却是用尽了所有的见识和能量去爱,她在她浅薄的世界里,殷切得希望每个孩子都可以得到她观念里的幸福生活,她真诚的盼着她们好。她尽她最大的努力,去做一个好母亲,这一点,她强过班纳特先生千万倍的!
如果能进一步思考,我们或许还会发觉,班纳特夫人的荒诞无知其实离我们那么近,她持有的是我们很多人正默默践行着的观念,只是我们都不曾也不愿直面我们的真实想法。当这些观念戏剧性的呈现到我们面前,我们甚至不认识它并为它的荒诞而哈哈大笑,再没有比这更讽刺的了!有时间的再去看一下电影版,重温那份感动。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4
今年暑假,我有幸观看到了一部精彩的影片——《傲慢与偏见》。对于一个喜欢看电影的人来说,能在看电影的同时了解到一些名著内容,提升自我文化素养,确实是一件好事。我鲜少去阅读厚重的世界名著,仅仅会阅读精简版,了解大概内容。但是,在观看完《傲慢与偏见》这部影片后,我便迫不及待地去翻看原著。大概,这就是这部影片的精彩程度,能让我想不断回味。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描写了几对年轻人的爱情故事,小说没有重大的历史事件为背景,而是以幽默细腻的笔触展现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画面,表明了作者对于爱情的态度。这是一场美好结局的爱情故事,对于我个人,是比较感兴趣的。
女主角伊丽莎白从电影当中来看她是一个非常有主见、勇敢、不卑不亢、对自己爱情坚贞不渝的人。譬如说在第一次聚会时,达西对众位班纳特小姐的浪漫方式表现表示不屑时,伊丽莎白说跳舞就是一种表达浪漫的极好方式,之后便扬长而去了。在面对凯瑟琳夫人的种种咄咄逼人的问题时她从容不迫地解释这一切,并且郑重有力的维护了家庭的尊严。凯瑟琳夫人为了让她出丑叫她弹奏钢琴时,她极力辩解但最后还是硬着弹了,虽然弹得不好但却没有显得丝毫的慌张。最后面对凯瑟琳夫人的质问时任然坚决的说“我不能答应与达西先生永不订婚的事情,你今晚侮辱我的已经够多了!我不想再说了,请你离开我的家!晚安!”多么勇敢坚定的女孩!
男主角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是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梧,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这是人们对达西先生的偏见。
而事实上,随着影片的剧情不断地推进,我们会发现达西真实的为人却并不是这样的,他慷慨大方且有一颗诚实正直的心。而女主角伊丽莎白一开始对他也有偏见,但所幸,他们最终还是打破了这层隔阂,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这部影片给我的很深的印象,还是本片中的舞会片段。小提琴音乐响起,伊丽莎白与达西逐渐沉浸在其中,两人产生心电感应,周围的人顿时消失了,舞厅中只余下两人深情凝视,手拉着手翩翩起舞,沉醉于欢快的音乐旋律之中。但没过多久,周围嘈杂的人群一下又出现了,两人倏地从幻觉中惊醒,互相对望,恍若隔世。很唯美,很感人。同时也让我学习到旧时英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了解到了不少英国文化。这也是我的收获之一。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我很喜欢的影片,它带给了我很多感动,很多思考。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5
这是我第二次看完电影过来写影评的,因为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我没有看懂,觉得电影的节奏很快,自己跟不上,当看完第二遍我忽然发现和不禁感叹,有些时候,经典就是经典,剧情内容发展的巧妙绝伦,惟妙惟肖。
看了这么多的电影,突然发现外国片其实更符合自己的口味,总觉得很新颖,而且也喜欢他们呈现出来的一些景象和场景,也可能这点与我的喜欢新鲜事物有关吧,在我没有对象之前,我总是喜欢自己去探索新鲜事物的乐趣,自己去旅游,可以遵循自己的意愿想去哪就去哪,遇到一些事情,喜欢自己想办法独立解决。在有了对象后,我发现,和自己三观一致的人在一起去旅游去玩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单身有单身是的自由和快乐,谈恋爱有谈恋爱的不一样的感觉和快乐。
扯了那么多,都是因这部电影而触发的一些感慨。
让我们一起来谈谈这部电影吧,这部电影是一部爱情片。他们的爱情一波三折,一开始女主因男主的不善交际,不太能一见面就能融入大家,不知道怎么先迈出第一步,而误会他,并误认为他是一个不照顾别人感受的自私傲慢的人,接着又因为女主的姐姐婚事,误会男主是对自己的姐姐自己和家人的偏见,是对穷人的偏见,然后还有加上女主因威克汉姆的一些假的言词而又误会男主是一个充满自私,嫉妒的人,以上三件事是女主对男主表面得出的一些误会,再加上表白时男主的一些不恰当的话语,导致了男主第一次向女主表白的失败的结果。
所有最美好的爱情,都离不开美丽的误会被交流和解释来成全。
当男主写信解释清楚时,再加上男主在背后默默帮助女主的姐姐和妹妹的事,使女主对他有了新的看法,有了对他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了他是重视友情,很慷慨和大方的人,并爱上了他,他的第二次表白被女主接受了,经过睿智的父亲的一番谈话,最后两个人幸福的在一起了。
从对他傲慢与偏见的看法,到托付终身给他,这期间经历的一波三折,是通往幸福道路的考验。所以在这依然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我们都能够走在通往幸福的路上,并能走到终点。
这部电影不仅讲述了爱情,而且还有亲情和友情。有一种友情是达西(男主)与宾利的友情,宾利被女主的姐姐吸引而沦陷时,旁观者达西(男主)能一心为朋友好,就劝宾利离开了女主姐姐。有一种父爱是贝特纳对女儿的爱,当女儿(女主)告知父亲,爱上了达西(男主),并说服了父亲时,父亲留下了眼泪,既表达出了对女儿的不舍之情,又为女儿感到高兴,终于有人能够配得上自己的女儿了,为女儿找到了她自己的幸福而高兴。整部电影中,父亲的聪明和教养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而母亲更多是呈现出来的一种迂腐,给人一种小市民的形象。而女主和女主姐姐的一些行为更是得益于父亲的教育,而女主的三个妹妹却是更多的随了母亲,素质自然没有那么高,所以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有一个好父亲或者母亲,或者有一个好的父母,对孩子来说真的是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10
《傲慢与偏见》总体上是讲的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又让人感觉故事从头到尾是那么的流畅。可以说,作者简?奥斯汀成功地写了一。个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的事。在故事中,达西先生可以称为傲慢,也就是对陌生人没有礼貌;而伊丽莎白担当了偏见这个角色。让人知道: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就连伊丽莎白的父亲也有看错人的时候。
故事一开始,让人觉得达西先生很傲慢,一点不像他朋友彬格莱热情、大方,特别是在第一次舞会上,对他朋友给他介绍的伊丽莎白挑剔了一番,这让伊丽莎白很生气,但是她还是为她姐姐因为和彬格莱跳了两次舞而高兴。但故事读完,结局虽然是最好的,但总让人觉得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的看法是有些过分的,不得不为达西先生的宽容赞叹。
在读的过程中,我们似乎就是伊丽莎白,在根据自己的第一印象和韦翰的虚词来评价并得出一个结论:达西先生是傲慢的,更是冷酷的,他只看得起上流人物,和他交往,有失身份;达西小姐也好不到哪里去。但经过几次的深入了解和仔细观察,伊丽莎白甚至我们都认为自己看错达西先生了,特别是达西先生尽力帮助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雅和韦翰结婚。得到的教训是:不能只从别人口中的信息来评价一个人。着让我明白了:评价别人,不能过早的下结论,不能只从别人口中所说,最好要自己去观察了解一番后,再结合别人和他熟人的看法,才能用这种看法去与他相处,不然,可能会使双方都不高兴。还有,就是自己在与人出次见面时要尽量让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因为这也是以后别人评价你的一个事例。不然,你可能会对他人有偏见。
在故事中,另外一个主角便是达西先生。他最初见伊丽莎白是在彬格莱举行的舞会上。当时,他对伊丽莎白冷漠无情,甚至这样说:“她(伊丽莎白)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得打动我的心,目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后来,他费了好大的劲才让伊丽莎白不对他怀有任何偏见。这让我懂了:评价一个人不能太草率、太随便,这会弄得双方不欢而散,更倒霉的是以后你对他很热情只会自讨没趣,会让你尴尬得下不了台。
在整本书中,清醒的时间最长,也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班纳特先生——伊丽莎白的父亲。他不像他太太那样没头脑;一遇到问题就不知所措;一有不顺心事就抱怨说是自己的神经出了问题。他看一个人,不象他太太那样认为别人有钱了不起。他有自己的原则,他会结合那个人的人品加以评价,如果没有他,可能伊丽莎白早以让她那没头脑的母亲嫁给巧舌如簧的柯林斯。他始终和伊丽莎白、吉英站在同一个立场上打退母亲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但他也看错过人:当伊丽莎白向他说自己打算和达西先生结婚,他是了解到内情后才同意的,这说明,有些时候不要以为自己的观点一定是正确的,这里面可能还有你不了解的内情,不总要笑话那些和你看法不同的人。
评价一个人,可以说是很简单,但也可以说是很难。这也是一门学问,这只有我们的阅历增加才会懂。
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篇11
《傲慢与偏见》这部作品比较火,年代虽然久远,但并不影响很多人都知道它。如果你没有看过原著,多半也会看过这部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至少知道这个故事的大致情节。我在接触这部电影前,原本没有抱有多大的希望,但还是耐心地看完了整部剧,看完之后才发现原来是部爱情题材的电影。
电影主要讲了二女儿伊丽莎白因少年绅士达西的傲慢,对他抱有很深的偏见,后来却又消除了偏见,和达西相爱,成为眷属。整部剧情围绕着一个家庭而讲述了不同阶层身份的小人物们对于爱情的想法和态度。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伊丽莎白。电影中大家都认为她没有姐姐那么漂亮大方,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略胜一筹,并且她看待事物的眼光更加理性,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坚持己见,在感情方面有自己的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男主达西在外人看来,是个冷漠的男人,看似不屈服的一个人,但对于女主伊丽莎白而言,达西是个傲慢的人,对谁都爱答不理。
达西是大城市来的,家庭富裕,对于乡下人来讲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获得更多与达西交谈的机会。但是,伊丽莎白她偏不,她不愿刻意逢迎,也并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这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的。真正的门当户对,不是地位相等,物质上的匹配,而是精神世界的同步,三观一致能共同成长。
所以,不管现在你身处怎样的困境,要记得坚守自己的原则,如果没有人爱你,那就努力提升自己。只要你足够坚定,足够优秀,总有那么一个人,愿意翻山越岭,只为你而来。
理智与情感观后感范文1000字(精选7篇)
影视作品与书籍都是蕴含相当多知识的一种载体,在观看后,人们常常会有不一样的见解,我们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对于观后感,先有感想才有观后感,硬要延伸胡编乱造则容易导致主题不明确。如何写好关于作品的观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理智与情感观后感范文”,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理智与情感观后感范文【篇1】
简·奥斯汀以反讽刺的手法写了她的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情感》,但写作技巧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人物个性描述的都非常真实细腻,让人由衷地感叹简·奥斯汀对人性的洞察。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该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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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观后感范文【篇2】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着《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该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理智与情感观后感范文【篇3】
这本书是简奥斯丁的。我十分喜欢她的另一本书傲慢与偏见。我觉得她的书的情节跌宕起伏,让我似乎读了一点就再也放不下了。一看到她的这本理智与情感就不放下了正在读的包法利夫人。还好,我的选取是对的!这本理智与情感似乎带给我太多的意外了。我从没想过,小说的剧情还能够是样貌的。当然,我更喜欢作者本人。明白吗?从这本书里我所感悟到,或是学到的格言: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杯具吗?
这本书讲述的是理智的姐姐和感性的妹妹。妹妹在感情上受到了无限量打击,随后,最后明白了,理智是要的。最后,都找到了爱,所爱的人。过上了美满的生活。与许多当时英国的小说不一样,都在用悲惨的结局去抨击当时社会的险恶的时候,简奥斯丁去却塑造了圆满而让人向往的结局。当然,就这,在看完人的小说的时候,你会觉得,当时社会的肮脏与腐朽,甚至,你会怀疑,世界上真的有最圣洁无私的感情的。但是,当你看完简奥斯丁的作品之后,你的那种消极心态,就会被作者的魔法赶跑了。
我相信,作者同一样。不愿去承认,也不愿用黑色幽默去讽刺感情。她试着用良知和完美的结局来唤醒人们的渴望,来教导,要善良。要相信,感情真的。
理智与情感观后感范文【篇4】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
小说主人公埃莉塔的理性和玛丽安娜的感性都是被挤压变形的东西,似乎代表着保守与开放。如今的人们谁还肯揪住诺言这种东西不放?守诺,也被别人守诺是一种心底的舒适。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你实践了你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情感早已不是“喜欢与不喜欢”这样简单。
就像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情感与理智均有摸棱两可的内容。情感包含爱,恨,亲,恶等,发呼于心的所有东西;理智则有法理,公理,机智,诡诈等不同类别。不亲涉其中是难以体会的。
理智与情感观后感范文【篇5】
《理智与情感》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一部作品,读后自觉其中充满了理智,情感和智慧,给人以头脑充实的感觉。和简·奥斯汀的其他作品一样,或者更与她本人相似。《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坚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感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景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资料,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经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一样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我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仅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研究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并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坚持必须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我是个扫兴的主角。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适宜。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我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我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我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理解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可是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景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
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著《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感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一样,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我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终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一样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我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之后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我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我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我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我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一样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一样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我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经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我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坚持平衡。她对金钱能够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坚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我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观后感范文【篇6】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奥斯丁的代表作。
奥斯丁的小说是以喜剧见长,无论是《傲慢与偏见》,还是这部《理智与情感》,最终的结局都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的结局,自然让人读者感到轻松与愉悦。
奥斯丁的小说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整部小说都充满着“美”:美丽的故事情节、美丽的女主人公,乃至有着美丽的乡村风景。因此,读奥斯丁的小说无疑是一种美丽的享受。
在《理智与情感》中,作为主人公的埃莉诺和玛丽安是一对美丽迷人的姐妹,因此,当她们由于父亲去世,财产全部遗留给同父异母的哥哥,一家被迫离开诺兰庄园,而搬到了很远的德文郡的巴登别墅后,被热情的詹宁斯太太(詹宁斯太太是巴登别墅的产权人约翰爵士的岳母,而约翰爵士是埃莉诺母亲的远房表亲,诺兰庄园被哥哥继承后,她们就租赁了巴登别墅)要撮合姊妹俩的婚姻,因为詹宁斯太太“眼睛很尖,善于发现儿女私情”,而且,“她对每一位漂亮姑娘,又都是急着要替她找个好丈夫。”姊妹俩的漂亮也的确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
小说主要以布兰顿上校与威洛比同时对玛丽安的追求为情节徐徐展开。布兰顿上校由于感情受过挫折,所以对待爱情稳重持成,由于玛丽安的个性与他年轻时的恋人很相似,玛丽安的出现让他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当初那段已沉寂多年而又刻骨难忘的初恋情结。威洛比是这部小说中的一个反面人物,是一个游手好闲、精于玩弄女性的花花公子,他对玛丽安的追求完全是出于玛丽安的美貌。而性格直爽的玛丽安不屑与年纪稍大而又老成持重的布兰顿上校交往,而是钟情于年轻英俊、风流倜傥的威洛比。布兰顿被迫将威洛比抛弃他前女友的私生女儿(这孩子一直由布兰州顿上校抚养,视同己出)事情讲给埃莉诺,而威洛比又为了财产与玛丽安分手,另寻新欢。此时,玛丽安才幡然醒悟,体会布兰顿上校的爱似涓涓细流,细腻而又感人,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归属。
这期间,埃莉诺和妹妹玛丽安的一段对话,很让人深思,这段对话涉及对花花公子威洛比的评价。
埃莉诺:“他(指威洛比)全部行为自始至终都是出于自私。开头他玩弄你的爱情,那是自私……他个人的享乐,或者说他个人的安适,在每件事上都是他的行动准则。”
“的确是这样的。我的幸福他从来都没有放在心上。”
“现在,”埃莉诺接着说,“……他现在情况不困难了,他不受那种窘迫的苦了,他后悔的只是娶了那个女人,没有你那样性格可爱。但是难道就能说,娶了你他就会幸福吗?他的种种烦恼事将是另一种样子。那时他会闹穷叫苦,这一点现在他觉得不算回事,因为他不穷了。那时他虽有了一位无可抱怨的好脾气的妻子,但他总会手头拮据,总会穷困;而且很可能过不久就会觉得,对于家庭幸福来说,有了固定资产和高额收入所带来的数不清的生活舒服条件,甚至比只有一位贤德妻子还要远远重要得多了。”
姊妹俩对威洛比的分析是入木三分的,将这个贪婪的、自私的伪君子看得一清二楚。
小说对姊妹俩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嫂嫂的性格刻画也是栩栩如生。这对吝啬的夫妻,置父亲的遗命于不顾,置继母、兄妹之感情于不惜,对处境困难、生活窘迫的亲人“一毛不拔”。作者还让夫妻让煞有介事地讨论如何落实父亲临终时要求他“照应好他的继母和妹妹们”的遗嘱,结果是从“给妹妹们每人一千镑(一共三妹妹)”,到后来变成了“每人五百镑”,再后来,干脆成了给继母“每年一百镑”。即使这样,嫂子还不答应,嫂子认为如果继母“再活上十五年,我们就上了大当了”。到最后,竟然以“她们过日子花不了多少钱!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家用支出”为由,进行了一番自我安慰,一文不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作者让这对夫妻小丑似的展现在读者面前,讽刺了那些有着巨大财产却又贪婪成性的富人们。有钱人充分运用自己手中的财产,以继承权为工具,以奴役、左右别人的命运为乐,这种现象在小说中比比皆是。威洛比、爱德华等等都是被左右的对象。威洛比最终成为财富的奴隶,爱德华舍弃财富却找到了真爱,最终与埃莉诺成婚,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观后感范文【篇7】
理智,一块人们区别于其他性命的广告牌。
情感,这则广告牌上唯一不掺假的信息。
自从人成为了人,就毫不羞涩地给自我脸上贴了一张“思想”的标签,以示高级,孰不知思想并不是一种健康的活动。进化的艰难让人类原始情感的火苗忽而掩天蔽日,忽而奄奄一息;生存的无奈则使众多源于人性劣根的顾虑,思量与心机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理智。
理智与情感,千万年来,交锋在千万颗新的舞台上演绎出种种阴请圆缺的悲喜剧,至今不曾谢幕。
理智与情感的交锋不仅仅是在沙翁笔下人物的心中进行,同时也在创作者之间展开。这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战斗,它不但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人性的健全,同时也给污浊的工业礼貌时代留下了无数靓丽的花边。情感本身就是不理智的,它就像是人举刀的左手和持剑的右手,它们的交锋是一种无法回避的悲哀,这就叫无奈,一种自我对自我的扼杀。
就像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情感与理智均有摸棱两可的资料。情感包含爱,恨,亲,恶等,发呼于心的所有东西;理智则有法理,公理,机智,诡诈等不一样类别。不亲涉其中是难以体会的。咱们无法回到那个女士用快速扇扇子表示独身,张开扇子表示爱的维多利亚时代。爱,就要说出口——虽然我做不到这一点。
主人公埃莉塔的理性和玛丽安娜的感性都是被挤压变形的东西,似乎代表着保守与开放。如今的人们谁还肯揪住诺言这种东西不放?守诺,也被别人守诺是一种心底的舒适。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明白的理由。你实践了你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情感早已不是“钟爱与不钟爱”这样简单。就像此刻的我钟爱听SigurRos乐队一样,与此刻年轻的摇滚乐队相比,他们歌可能不够劲。但他们的音乐依然动听,最重要的是他们勾起了我以前珍藏到快遗忘的一份完美回忆……
世界上的爱有两种,一种使咱们笑,一种使咱们疼。两者都能撕裂咱们的心。爱是生活中惟一完美的东西,但却往往正因咱们对它提出过分要求而被破坏。若人们要求对方做什么来证明他们之间的爱就表示不信任对方,没有信任的爱就靠不住。——真爱是不会成为怨恨的。对此我深信不疑!我说过,自我对感情没有特殊的情结,正因我还没有那样的阅历。
就像我看到的,成年人的感情是游戏,我不知道连人生都没有度过三分之一的年轻人应对感情有没有脱离游戏的性质,或许等到有一天我成为情感的当事人时才能真正体会到感情这种“文化”。
每个人对于情感的明白纯属一种一厢情愿,你我都可保留自我的观点。毕竟,理智是有限的问题,而情感却是永恒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