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年的画》有感900字(精选7篇)
发布时间:2023-02-15 过年有感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专题推荐:“过年有感”。
看《过年的画》有感(篇1)
「感恩宇宙,感恩未来。感恩宇宙,感恩爱;感恩宇宙,感恩爱;感恩宇宙,感恩一切有了交代。」简单的〈四句偈〉用口朗诵一遍没什么困难;但用心去感受与落实情形就不同了。
新春祈福感言
农历大年初一,太阳盛德老师利用休假时间,举办了一次学员祈福聚会,我参与后深受感动,深深感恩老师对所有学员的厚爱。所有到场的学员能相聚在一起,个人觉得除了缘分外,还有一分很好的福报。
以前对感恩与感受天地给的爱与祝福并没有那么深刻,经过老师不断地教诲,心中已经学会了秒秒感恩,更感受到宇宙天地及太阳公公随时随地满满给予爱的祝福与加持。
我在祈福聚会时,以心灵深处用心去感受,不知不觉已是热泪满眶,数次眼泪干了又湿了。当下眼前出现了往生父母微笑面对着我,感受到父母已经原谅我年轻的无知、无明,数十年没有尽到做子女的孝道,这些年来内心一直无法释怀。
另外,自己的兄弟也给予我笑容,感受到曾经因自己的强势与偏见与亲兄弟间渐行渐远,如今一场老师的祈福聚会让学生在人生的舞台有了交代,心中有如放下了一个千斤重担,个人受益颇多。
期望在往后的生命岁月里,能在这舞台上扮演一个传播爱与感恩的一颗好种子,最后,在此除了感恩太阳盛德老师,也感恩同修同学的指导,顺在此欢渡农历春节气氛中,祝福天下所有人在新的一年平安健康、幸福、喜乐。
看《过年的画》有感(篇2)
新年自有新气象,过年了,大家都放下手中的工作,但还是一直忙碌个不停,为什么呢?因为新的一年,大家都要做好准备,买好东西,包点红包,离老家远的还要买车票,人又多,很难买到票。
我和爸爸妈妈准备好,一同回到乡下,就在仙庾岭,不远。到了后,已是中午,爷爷奶奶做好了可口的饭菜,见我们到,立马端菜出锅,我毫不客气地吃起来。
突然,我将口中的饭一吐,说饭没弄干净,有石头,“没事,乡下就这样。”爸爸说着。爷爷突然问我:“得了奖没?”“得了”我回答道,此时我发现爷爷一直在对我笑,他问:“什么奖?”我说:“三好学生。”他说“不错。”脸上丝毫没有露出惊奇的表情,因为这对我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吃完饭,便去上坟,天气很暖和,气温有十几度,就当是出来散散步吧,大家心情都很愉悦,可以到了坟前,那种热情瞬间凝成了冰块,大家脸上有着严肃的表情,我也跟他们一样表情严肃,在坟前磕头。
下午四点,叔叔将我带到一个池塘边,并且说,这里有野生鱼,用鱼雷炸几条回去吃,我欣然答应,便开始炸,不一会儿,果然有鱼冒了上来,我们拿起渔网,捞起了鱼,欢天喜地地回家了。
晚上最热闹,我吃完饭,玩了会儿电脑,就想看春节联欢晚会,我把房门打开,一阵吵闹声从大厅传来,只见大厅摆满了麻将桌,每个打麻将的人身穿红衣,头戴红帽,看来今天真的有好戏了。
我打开电视,看春节联欢晚会,感到很无聊,还不如看大人打麻将,于是我就看爸爸打牌,他手气好,连胡好几盘,已经十分高兴,但我这时过来,扫了他的兴,只好把我赶开了。
12点整,辞旧迎新的礼花声响得山摇地动,我很困,但还是决定继续热闹,看着一颗颗彩珠飞上天空,我许下了愿,睡着了。
年还没过完,我要求爸爸妈妈把握送回城里,因为作业还没写。
看《过年的画》有感(篇3)
春节是祖国的传统节日,今天就是春节的前一天“除夕”。
在除夕夜里我们一家忙个不停,我、爸爸、妈妈、奶奶一块包水饺,因为水饺像个小元宝,所以吃水饺就意味着在新的一年里“财源滚滚”。我们一家一边吃水饺一边看精彩的春季晚会,突然,我看到了除夕的来历:夕是一个怪物,一位勇士顽强的除掉了夕,所以为了纪念这天就把除夕定在春节的前一天。到了12点,我和爸爸一起到楼下放爆竹迎接新年的.到来!真有“爆竹声声除旧岁”感觉爆竹、礼花让节日的夜晚变的更加多彩祥和!每个礼花那么好看那么壮观,让我留恋忘返!你们知道吗每个焰火都表示了“步步高升”的含义哦。
除夕过去了,春节来临了,今天大家每顿饭都少不了水饺,因为水饺是我国的传统小吃,一日三顿吃水饺就会“荣华富贵,欣欣向荣”的!
春节过去了春天悄悄降临了。一切植物充满生机,向日葵又开始对着太阳微微笑,花朵从新竞相开放,大树们又开始亭亭玉立,湖水上的冰也渐渐化了……
大家都有自己眼中的春节,是各种各样的,而在我眼里,春节是五彩缤纷的。
春节是放鞭炮,“噼噼啪啪,噼噼啪啪”这声音像传递信息的使者,把春节来到的信息告诉每一个人。这声音像是为新年的曲谱更增添了欢快的音符。看看旁边,每个小朋友的手中都有炮,这会儿走到大街上可要小心了,不信?你看!一个大人正在和亲朋好友们说说笑笑,一不小心,一脚踩到一个东西上面。
过了一会儿,冒出了一缕白烟,隐隐约约听到了导火线“刺啦刺啦”的响声,有时候还有冒着烟的火星子窜出来,“啪”的一下就熄灭了,变成了黑色的灰。突然,“砰”的一声,炮炸了,把这个大人吓了一跳,把脚翘起来一看,啊?鞋底被熏白了。旁边的小孩子正躲在树后面偷偷的笑呢!
春节是问候和祝福,家家户户都出来拜年:“您好哇!新年好!过年快乐!”人们互相寒暄着这句百听不厌的话,这一句话,好似涓涓细流,流入人们的心田,让人们的心里流入一股股暖流,这一句话,让所有人的心都激动起来,他们重复着,把浓浓的亲情传到一家又一家。这一句话,传递到千家万户,传到每一个人的心里,人们把最最美好的祝愿送给了大家。
春节是大团聚:爷爷、小叔、三爷、五叔、姐姐,妹妹,哥哥……人们都围坐在几个桌子前面,互相说着问候的话:“你好啊!家里人都好吧?”“过年了,家里怎么样?”我们小孩子也不能闲着,还要去拜年:“小叔,给您拜年了!”“爷爷,您好,拜年了!”屋子里到处都传递着这样的声音。
这真是一个愉快的节日!
看《过年的画》有感(篇4)
新年,是国人期盼的季节,是中华民族文化的象征。
新年,孕育着新的生命;新年,掸去了飞雪的扬花,满心的惬意告诉我们,所有的期待与希望,一切的向往与憧憬正向着我们走近,向着春天融合。
新年是一年的伊始,万象更新,成功喜悦着相逢。生活如画,充满喜怒哀乐,悲伤孕育着喜悦,让日子鲜活与萌动,让我们一点点的把它织成斑斓如画。我们不常拥有新年,却常常拥有新的一天,今晚的夜空因为白云而更诗意,大海因为水滴的凝聚而更浩瀚,珍惜我们不相见却相遇,不相识而心相通的空间情缘;虽然天涯却有咫尺的感觉!携手天涯悠悠路,穿越网络结伴行!
认真而诚挚的倾注所有的情感在每一天,今天的温暖足够永远,幸福的体会今生无悔!忧伤或者快乐、执著亦或迷惑,无论你离我们有多远,这里都会让你记得,我们一起呼吸过的同一种气息;我们一起感受过的同一种感动;亲爱的朋友们,新年新气象,让我们一起踏入这个温馨美丽的家园,一起回首,等待春暖花开。
甩甩头一切从头来过。你看,沿途的风景有繁花如锦,也有风花雪月,缺不了艳阳高照的温暖,也逃不过冰剑霜刀的切割。哭也哭过,笑也笑过,瞻尽世间物泽天华,尝遍人生酸甜苦辣。回首归路,苦也未必真苦,乐也不曾真乐,得到了还要失去,失去了才能再收获。所以该把经受的痛苦当成黎明的快乐!
峰回处路总转。有多少坎坷崎岖即有多少平坦褒广,如阴霾之后必是艳阳。懂得此理后我们便不敢贪婪,常在幸福的边缘徜徉,却也不敢吸尽最后的快乐,因为我们怕快乐极处的哀伤。留一点未知的想像来疏理思绪,让自己活的更有希望!
继续前行,隙狭路窄处,波急浪喘行难行,但穿越障碍后却发现风景唯此处最好。路走过不能重走,风景看过无须逗留,即便是芳菲迷幻了眼眸,也不要忘记起锚时的豪情,我们总还会带着沿途的忧伤和美丽继续前行!
看《过年的画》有感(篇5)
寒假到了也就意味着春节也就到了,当一声声炮竹声越来越多,当年历翻到最后一张的时候,春节如期而来,但是心中的那种感觉似乎没有了,再也没有小时候那种过春节的激动兴奋之感了,或许我们已经长大了。
人就像一只陀螺,被春节抽打着旋转不止,自己都不知道重心在哪里。如此不堪重负的节日,我们还要强作儿时的兴奋,观看彻夜循环的晚会,听听属于别人的笑声,感受的却是自己困乏的双眼、失望的情绪、无欲的胃。
曾经,春节留给我许多美丽又难忘的记忆。我想,今天的孩子们也会和我当时一样,感受到这一喜庆而隆重的节日。但是,不同年龄阶段有不同的体验,或许是自己的性格和兴趣使然,无论各类媒体如何渲染轰炸,我的实际感受总是不尽人意,比平常的日子,多了许多无奈,多了些烦累与沉重。
父母那里必须去,亲朋好友那里也得去,同事相约还得去,实质内容总不外乎吃喝二字。恭喜发财、新年好、大吉大利之类的陈词滥调说得心里别扭却又不得不一遍遍反复念叨。游街购物、猜谜挑灯、送礼请客一年又一年重重复复无休无止。
我宁肯像往常一样,粗茶淡饭,十点钟睡觉,临时看一会书,或者跟朋友们打一圈牌。总觉得在这个全民皆欢的日子,我丝毫的兴致都没有,甚至一向良好的食欲。作
春节还是以前那个春节,只是自己感觉不是了,不知道是我们变了,还是其他什么变了,越来越感觉春节没有意思了,没有小时候好了,是这个时代改变了春节,还是春节改变了这个时代我弄不清楚了。
看《过年的画》有感(篇6)
除夕之夜年味醉人。餐厅里欢声笑语,春节联欢晚会的声音不时飘过耳畔,随之而来的还有一道沁人心脾的香味,对我而言,像一泓清泉旁迎风绽放的矢车菊花香一样,特殊而朴实无华,平凡但独一无二。
“囡囡快过来包饺子!别看手机了。”妈妈和姥姥围坐在桌子前,擀面杖在桌子上乒乒乓乓,她们的手指飞快翻动,一个个玲珑可爱的饺子在案板上排成一排。
我的眼睛不情不愿地离开手机屏幕,不耐烦地敷衍两声,充耳不闻,直接躲进了自己的小书房。妈妈的声音又从门外传来,声音越来越大不停催促着。我带上耳机调大了音量。
“干什么呢?赶快洗手包饺子来!”妈妈愤怒的声音穿透门板灌进脑子。我听着一哆嗦,踌躇许久,最终还是不敢和妈妈硬抗硬,推开房门走出去,脸色阴云密布。
“来了来了。”小声嘟囔着,撇着嘴随手揪起一张饺子皮。因为赌气我不肯坐在椅子上,把耳机的声音调到最大,闷声准备开始包饺子。
正想下手时我却犯了难。多年十指不沾阳春水,我已经完全忘却了如何包饺子。铲起一勺饺子馅放到面皮上,包起来的时候却漏了出去,单薄的饺子皮破了相。可这饺子开始包,也没有办法扔,更没法重来,只好重新想办法补救。
看着饺子破开的地方正巧是它圆滚滚的肚子。捏了捏两旁的“羽翼”,我灵光一闪将两个小翅膀粘在一起,堵住了漏的部分,形状圆滚滚的,很像个小福袋。
有了第一个自然有第二个。我对于馅料的多少开始有了把控,延续了福袋形状的小饺子一个挨着一个,看着甚是喜人。我拉开椅子坐下来,认真钻研着饺子的形状,浑然忘记了刚刚的别扭不耐。
“馅料没啦。饺子包完了。”妈妈看着已经空荡荡的盆端走了饺子,而我意犹未尽地愣在椅子上,目光追随着那盘“福袋饺子”。它们一个接着一个下锅,即将白白胖胖地送入我们的胃中。[中学范文网 WwW.F215.com]
墙上的时钟滴滴答答播报着新年的讯号,姥姥端着那盘可爱的饺子微笑着向我走来,并郑重地摆在桌子中央。羊肉的鲜美与胡萝卜的清香糅杂,萦绕鼻尖。每逢佳节乐融融,年夜饺子寄团圆。
“吃福袋饺子,来年有福气!”
看《过年的画》有感(篇7)
大年三十,一吃过午饭,外婆就开始忙碌起供菩萨的事了。
外婆拿出几个用红布包得严严实实的高脚盘,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我赶紧跑过去,只见外婆轻手轻脚、慢慢地把它们一一拆开,仿佛一不小心就会把它们打碎似的。她拿起一块新毛巾,把这些原本已经干净的盘子,又里里外外地擦拭了一遍。
“外婆,这盘子已经很干净了,哪里还有灰尘,您怎么还要擦啊?”我好奇地问。
“哎呀!这你就不懂了,盘子放久了,总有些不干净的,即使没有灰尘,也要擦一擦的,这也代表着把晦气、霉气都擦掉,况且,这是要供菩萨用的,更要干干净净的,否则会认为心不诚的。”外婆微笑着说。
“哦!这也有讲究。”我自言自语道。
说着,外婆把几个光洁如新的盘子,齐刷刷地摆放好,又仔细地看了一遍桌面,然后又取来了苹果、开心果、糕点……我赶紧伸手去装盘。外婆急忙说道:“这些是不能马上装盘的,还要挑拣过!”我又缩回了手。
外婆弯下腰,推了推老花镜,一颗颗、一粒粒,开始仔细地挑选,我看了也不敢怠慢,赶忙跟着干起来。那些空的,瘦小的,甚至样子稍微有些难看的,全部被开除。尤其苹果,先挑又大又红、没有斑点的,再擦上几遍,直到光亮照人。等这些供品全部挑选完后,我也有些手发酸,腿发软了。
最后端上来的是糖水和汤团,你可别小看这汤团,这可是纯手工做的,不仅原料考究,全部是自己加工,整个过程不能掺杂一丝荤腥,而且做的形状也别具一格,圆圆的身子上竖着一个小柄,这可是外婆家的独创?如意柄,使这汤团不仅形态可爱,而且寓意美好,象征着“吉祥如意”。
供盘在菩萨面前摆放好了,全是外婆放的,整整齐齐,必恭必敬。我只能站在旁边看,听她说着:这些供品的选择和摆放是大有讲究的。第一排六样供品,象征着“六六大顺”,第二排的糖水象征着“一年甜到头”,汤团则是“团团圆圆”、“吉祥如意”的意思,这里共有八种供品,又象征着“发财”……
慢慢地,房间里有些烟雾缭绕了,充满了一股股烛香味。原来是两支硕大的蜡烛点燃了,同时也点燃了大家来年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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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狼王梦》有感900字精选
幼儿教师教育网主题栏目精选:“狼王梦有感”,敬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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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狼王梦》有感【篇1】
母爱无疆理想永远《狼王梦》读后感 我以前是十分害怕和讨厌狼的,一直认为狼是一个“冷血”的物种。直到我最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才明白,我对狼这个种族实在了解得太少了。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家,他笔下的动物都刻画得栩栩如生,淋漓尽致,剧情一波三折使人不禁为故事的主人公——紫岚那顽强的意志与母爱所感动
紫岚是一只母狼,她在尕玛尔草原与她的伴侣——大公狼黑桑一起计划打败狼王洛戛让黑桑登上王位,但还没开始行动,黑桑在一个叫鬼谷的洼地里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一头优秀的大公狼就这样死于非命。
紫岚早已有身孕,在大白狗的追击下分娩出了五只可爱的小狼崽。但不幸的是有一只小狼崽在野外活活死掉了。因没有充足的食物,狼崽们都奄奄一息,紫岚迫不得已忍着心酸啃食已故的小狼崽的尸体,才分泌出一点乳汁,幸运的是其他狼崽都在绝境之下活了下去,母爱的力量带来了多么惊人的意志呀。
紫岚分别给狼崽们取名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紫岚一心想让狼崽们像黑桑一样勇猛并夺得王位,看黑仔从小就有黑桑的基因,所以紫岚着重培养黑仔想让他成为下一代狼王。所以,她把大多数营养都给了黑仔:乳汁先让黑仔畅饮;食物先让黑仔吃饱,完全忽视了其他狼崽的感受。
也难怪,黑仔是下一代狼王的最佳之选,着重培养是理所应当的。
但是好景不长,在一次黑仔单独外出的时候,一只凶猛的鹰从天而降,叼走了黑仔,等紫岚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黑仔已经消失在了广阔的天空里
紫岚伤心至极,因为已经失去两个孩子了,但她依然没有放弃,毕竟还有蓝魂儿和双毛等着自己去抚养。
仿佛厄运之神一直尾随着紫岚,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了;双毛在争夺王位的时候被狼群咬死了。全部的悲剧几乎全都降临在了紫岚的头上。
媚媚长大了,找到大公狼卡鲁鲁作伴,紫岚迫不得已把成为狼王的梦想全都寄托在狼孙身上,可紫岚却被自己剩下唯一的孩子——媚媚赶出了山洞,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心灵创伤。
紫岚在自己走投无路之时,忽然遇到了那只把自己最心爱的黑仔叼走的鹰,自己心里又想保护媚媚不受鹰的攻击,又想为黑仔报仇,在最后时刻与鹰同归于尽葬身山崖。
《狼王梦》这本书不但是一部描写动物生活的小说,更是一曲伟大母爱与不屈追求的赞歌;不仅为我们呈现了紫岚为孩子成为狼王不懈奋斗的屈折而艰辛之路,更向我们说明了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要为了生存和追求更高生活目标要不断努力,勇于面对挑战和失败。通过读这篇文章,让我更
加明白了母亲的艰辛与不容易。
看《狼王梦》有感【篇2】
爱是什么?有人说爱是母亲给予的一个拥抱;有人说爱是父亲送来的一件冬衣;有人说爱是儿子献上的一杯好酒;有人说爱是女儿奉上的一碗热茶。而在这个寒假,无意间读到的一本名为《狼王梦》的动物小说则使我真正明白了爱这个字的真谛。
本文以日曲卡雪山和尕玛尔草原为背景,叙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为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从而千方百计地培养着四个小狼崽成为狼王,但最终以失败而告终的凄美故事。文中字里行间都体现了母狼紫岚那伟大的母爱,在自己与孩子之间,紫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孩子,将所有的爱都奉献给了它们,使狼崽们快乐成长起来,变成了健壮的公狼。可在天灾之下,狼子一个个死去,希望也一个个破灭,最后,在希望临近绝灭之时,紫岚又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与金雕同归于尽,护住了狼孙的安全,一代狼王梦也就此相传。
看完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紫岚伟大的母爱、坚强的毅力似乎还在我脑海中回荡,久久不能忘怀,而它可以为了孩子不顾一切的精神更是让我感动至极。我喜欢紫岚,喜欢它至高无上的母爱,但我又不喜欢紫岚,它将狼王之梦代代相传,但它是否想过,这会给子孙带来多大的负担?它们会不会承受不了这重托呢?我静静地思索着,不禁记起了现在社会上那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他们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儿女,为之沤心沥血,为的就是让儿女光宗耀祖、出人头地,完成自己尚未完成的梦想。可他们曾否想过?爱也有距离,如同我们需要太阳给予温度,可谁又会愿意住到赤道上去享受灼热呢?适度的爱让人感觉温暖,太高的期望只能让孩子活的更加有压力罢了。
爱是什么?它可以是一个拥抱,可以是一件冬衣,可以是一杯好酒,也可以是一碗热茶,但它绝不能成为禁锢自由的枷锁。
看《狼王梦》有感【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是沈石溪叔叔写的,书的内容丰富有趣,情节曲折动人,让人回味无穷。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狠残忍的动物,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他们和人类一样,有深沉的母一爱一,还有为梦想而奋斗的一精一神。
故事中的母狼紫岚为了让她的家族中出现一匹顶天立地的狼王,付出了一生的心血。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她曾生育了五胎,可有四胎却死于非命。有一只公崽因发烧而死;长子黑仔跑出家去玩的时候被悄无声息像一片落叶飘下来的金雕给擒走了;二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夹死了;三子双一毛一被狼王洛戛给咬死了。四只公狼死去后,只剩下了一只叫媚媚的母狼,可是母狼不能争夺狼王的位子。我想:面对这样的结果,紫岚一定是伤心欲绝了,也会放弃她的狼王梦了。但紫岚依旧没有放弃,她把争夺狼王的梦想一交一给了她的狼孙们。她为媚媚一操一碎了心,最后,终于如她所愿,媚媚和优秀大公狼卡鲁鲁喜结良缘了。可是媚媚竟然把她栖生了大半辈子的石洞占为己有了,有好几次,她都想趁卡鲁鲁去觅食之际去狠咬一顿媚媚,但都以惊人的毅力忍住了。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她的狼孙们,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掩卷长思。当时我正处于学围棋的低谷阶段,棋力长时间没有长进,甚至有些以前的手下败将轻易就能将我打败,这不禁让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觉得自己不适合下围棋。看着班里的同学先后考上了四段,我失去了奋起直追的勇气,却产生了放弃的想法。但当我回首紫岚的一生时,发现她一直都在为她的狼王梦而奋斗,她的梦想没有实现,她的努力就不会停止。虽然,紫岚至死也没有实现她的狼王梦,但她为梦想而努力的一精一神值得我去学一习一。面对紫岚的勇敢和坚强,相比而言,我就显得渺小的了,这么一点小小的挫折就轻易的让我颓废、放弃了。于是,我静下心来,不再怨天尤人,重新认真做题,提高自己的计算能力。每一次与同学的对弈,无论输赢,都认真的复盘,反复琢磨,找到自己胜败的原因,努力提高自己的薄弱之处。几个月后,我的棋力就得到了明显提升,并在桐乡的升段赛中成功的升上了四段。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有为梦想而奋斗的一精一神。朝着自己的梦想之路义无反顾的走下去,我相信,在经历过暴风雨后,必将迎来美丽的彩虹。即使失败了也值得人们赞赏!这就是我读《狼王梦》的最大收获。
看《狼王梦》有感【篇4】
这本书主要写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因为黑桑死了没人替他分担负担。,所以她冒险去猎人那里去偷一只小鹿,结果被大白狗穷追不舍。紫岚以为大白狗是军犬,一直都不还手。紫岚和他打了两个回合,就发现他其实是草原上最平凡的草狗。
之后紫岚想把他杀死,但大白狗一不小心踢到了她的肚子。这只是他的本能,但就是这一脚把紫岚踢的毫无反击之力了。要是在以前这一脚根本伤不了她,更别说是一脚了就算是十脚20脚也伤不了她。因为现在紫岚正怀着孩子,而且还接近分娩期,紫岚现在无力还击,只能在草下面等5只狼崽出来可是五只狼崽在里面就是不出来之后一只狼崽探出头来给狗看到了于是狗就开始咬紫岚,紫岚只能拿肉身抵挡狗的攻击,然后紫岚产下五只小狼后和狗打,之后狗知道自己自不量力夹着尾巴溜了,然后紫岚把4只小狼叼了回家。正当紫岚想着一切都结束了。还有一只小狼在高地上把树瘤当做母亲的奶头,紫岚想为什么是四只,而不是五只呢?
紫岚赶到的时候,小狼已经快一命呜呼了。他是被冻死的,因为毛发黑,叫作黑仔,第二只因为毛发偏蓝,叫做蓝魂儿。第三只叫做双毛,第四只是母狼,叫做媚媚。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母爱的伟大。
看《狼王梦》有感【篇5】
我以前一直认为狼是生性凶残的动物,直到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书中的狼让我改变了以前的看法,真是惊到了我。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头母狼名叫紫岚,故事主要讲了她执着地培养着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新一代狼王,可是过程并不顺利,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她仍然没有放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孙子上,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看完整本书我头脑里就烙印了俩字“敬佩”。
当我读到“大白狗在紫岚的后颈窝连毛带皮咬下一块狼肉。紫岚痛得惨叫一声,滚烫的狼血顺着耳垂滴落在古河道里。在疼痛中,她的第四只狼崽却即将降生,她忍着剧烈的疼痛,极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幼崽,看到这我的心也揪了起来,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敬佩,因为她是一位母亲。
当我读到“蓝魂儿一定是饿坏了,也馋极了,望着紫岚嘴下的那块牛肋骨,哆哆嗦嗦走上去,想分享一点,紫岚毫不客气地举起前爪一掌把它揍出两丈多远。”
我的心收紧了,这是怎么样的一种爱呀!面对自己的孩子,她克制住自己的爱意,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不断激发孩子内在的狼性和野心,一心想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看到这里,我更敬佩这头母狼了,我敬佩,因为她是个有远大理想的母亲。此时,我突然回想起妈妈对我的苛刻要求,对我的喋喋不休,我突然间似乎明白了。
随着故事的展开,我越读越带劲,看着母狼紫岚先培养黑仔,再培养蓝魂儿,最后培养双毛,看着自己亲爱的孩子们一个个遭到不幸离她而去,但是生活的重重打击并没有压垮紫岚,她还是一如既往地追寻着她的狼王梦,直至她生命的终点。紫岚为了自己的理想不顾一切地努力争取,她的坚韧心简直比人都要厉害,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更上一层楼!
看《狼王梦》有感【篇6】
你们一定读过《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中塑造的一个个鲜活角色而敬佩不已,书中的精彩情节吸引我到忘我境界,反复看着一个个精彩绝伦,构多想的情节,使我不禁深思起来。这经典著作的作者就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这本书主要讲了狼母紫岚“望子成龙”,先后想培养自己的三个狼子成为“狼王”,但最终没有实现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对紫岚的“望子成龙”印象深刻,她过于严厉地要求自己的浪仔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先把黑仔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让他从小享受优厚的待遇,让他在同龄幼狼还在父母身边时,就外出捕猎,结果在还没有能与外界野兽抵抗时,被金雕啄死;接着把蓝魂儿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鼓励他在群狼中表现勇猛,还暗暗称赞,由于蓝魂儿做事鲁莽,结果中了猎人的陷阱,被捕兽夹夹往,当不能救走蓝魂儿时,她的“狼王梦”破灭时,她忍痛割爱,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最后又把从小受两个哥哥欺凌,胆小自卑的双毛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虽然她想设法改变双毛胆小自卑的性格,但还是没有彻底消除,所以又死于争夺“狼王宝座”的断头台。这样付出一个个孩子得到的.却是一场空。
本以为失去三个孩子后,紫岚就会醒悟,没想到当狼子都死后,又干涉狼女媚媚的婚烟,让媚媚选择好对象,这样才会生出优秀的狼种,狼孙才能登上狼狼王宝座,”在这样的想法下,狼母紫岚害死媚媚寻找的对象,使得母女反目成仇,在这样的情况下,狼母紫岚还不忘狼孙们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可见,紫岚不仅希望自己的狼子成为“狼王,”还希望狼孙们成为“狼王,”她的想想没有实现,她的努力就不会在停止。他的一步步有预谋的付出,最终也收获自己惨痛的代价。
读了这书本,让我想到有一些父母对自己的孩子要求也十分苛刻,可是孩子的成绩并没有在严格要求下一飞冲天,反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我听说:“我们学校有一个学生,因为父母对她非常严格,她的心理压力大,成绩也上不去,父母总是责怪她,她整日昏昏沉沉,在一次体育课让晕倒了,她休息了一个月也不想上学,“望子成龙”,不知害了多少个童真的孩子。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一步一步慢慢走,不要想一步登天。
看《狼王梦》有感【篇7】
在学校图书角那儿有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我经常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当上狼王的遗愿,精心抚养自己生的三只公崽狼,希望它们三个当中有一个能成为“超狼”,完成父亲的遗愿,当上狼王。然而,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紫岚接连失去了她的三个孩子。她在绝望之余同时也在思考一个问题,亦真亦幻的狼王梦,究竟是对是错?紫岚终于明白了什么,她不再强迫唯一的女儿做她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她要还给女儿她想要的幸福生活。
读到这里,我不禁联想到了我自己,我妈妈也和紫岚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她将我课余时间安排得满满的,每到周末,我的好朋友打来电话,请我去她家玩,我每次的回答几乎都是一样的:“再等一会,我还有几个作业没有做完。”有那么一段时间,老妈帮我把每个周末都安排了奥数杯赛考试,这样一来,我几乎与好友“失联”了。不仅是周末,寒暑假也是,有部分同学考完试了高兴地欢呼雀跃,而我却高兴不起来,对于我来说寒暑假只不过是换个地方上课而已。我觉得我都快要变成上课机器人了,真希望我妈妈也能像母狼紫岚一样幡然醒悟,将我的童年快乐时光还给我,让我自己来支配,我可以悠闲地跟朋友玩耍,可以自由自在地看书、画画等。
但是,换个角度来想,我也能理解母狼紫岚和我妈妈,天底下有哪个母亲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变得有出息一点,自然和社会的竞争这么激烈,她们想让自己的孩子出类拔萃,立于不败之地,这样想并没有错,我们应该相互理解而不是相互抱怨。
看《狼王梦》有感【篇8】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狼似乎只是凶猛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它还有它的另一面——温柔,这是让我们肃然起敬的一面。当我翻开《狼王梦》时,紫岚让我肃然起敬,她是一位为了儿女不惜一切付出代价的母亲——紫岚。
每次,它总是费尽周折,却只为自己的后代能够当上狼王的梦想,却因此失去了自己原本美丽而优雅的容貌,还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欲望下。然而面对残酷的现实,她却一次次地失败:黑仔因幼小而不懂事死于金雕之嘴。蓝魂儿却又不慎落入猎人那残忍的捕兽夹中。紫岚为了蓝魂儿不落入猎人的手中,只好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将它拖回穴中埋葬。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是它让我知道了爱的伟大。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愿意牺牲一切,哪怕,是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写出了紫岚的勇敢、永不放弃、为了梦想而牺牲一切的精神,这些都让我肃然起敬。是啊,动物世界的爱又为何不是像人类那样呢?每每想起紫岚,想起那感人的一幕幕,我的心中,也发出一片掌声,涌起一阵泪花——这就是紫岚,一只为了梦想而不惜一切代价的狼,她渴望,在后代中,能有一丝奇迹——狼王梦。也许,这,就是母爱,一个跨越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爱,胜过了人类世界的浓浓温情,那种爱,是人类无法达到的,也是打动人心的一碗热汤……
看《狼王梦》有感【篇9】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了解甚少,那些极其有限的关于“狼”的零星知识,来自于幼时被曲解的童话和寓言,以及当下电视中的部分动物环保节目,因此对狼有根深蒂固的偏见。在潜意识里,人们惧怕狼,甚至憎恨狼。再看有些恶性语词词语: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豺狼当道”等等,都用来形容狼的残暴、奸恶和凶险。我自然也不例外,但自从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心被震撼着: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兽,却有着强烈的母爱。小说扣人心弦,通过作者人性化的描写,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深深地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她为了自己的宝贝能一出生就能被喂养得强壮,不惜冒着生命的危险—猎人和大白狗的追击,铤而走险,凭着自己的智慧,跑到养鹿场叼走了一只小马鹿,却因一场不期而至的暴雨痛失爱子,而她为了能拯救四只奄奄一息的狼崽而吃掉自己的狼儿的时候,又是多么的苦涩和辛酸,为了小狼的出生紫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有谁能说动物的母爱也是伟大的呢?
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费尽心机地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而他的教育的方式是独特的,是因狼而异的,并不是千篇一律的:黑仔当狼王的资质最好,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到他的身上,可黑仔却被金雕吃了;勇敢的蓝魂儿也死于铁夹之下;为了训练双毛,不惜自己跛了一条腿,不惜让狼崽们憎恨自己,嫌弃自己。双毛向狼王发起挑战的时候,被其他狼给吃了。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和狼孙付出了生命,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紫岚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付出了一生的心血,这种母爱是多么的悲壮啊!
狼的生存环境,在那个弱肉强食的生物圈内,要想能在丛林法则这个色彩斑斓的舞台上有一席生存之地,因此紫岚有自己的教育方式,基于对狼的理解,我也渐渐欣赏紫岚独特的教育方式,一位聪明、智慧、执着、果敢的母亲虽然最终也没有逃脱自然法则,但她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却一点也不马虎,他会认真的分析每个孩子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教育的方式,为了培养它们,她会不断地充当不同的角色,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生命,让他们具备了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想想自己已经是一名有十几年教龄的教师,不管是为人母还是为人师,都有许多学习的地方。在教育学生的问题上,如果能做到先了解每一位学生,然后根据学生的情况对症下药,而不是呆板的借用别人的教育理念,做到因“才”施教,挖掘潜在的能力,让他们也经历风雨的洗礼,柔弱的幼苗也会长成参天大树。
看《狼王梦》有感【篇10】
我喜欢看动物小说,在鲜活的动物世界中品味一个个感人的故事,体会作者的思想。《狼王梦》就是令我感触很深的一部小说,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健壮的公狼。他叫黑桑。因为当时的狼王只会用蛮力,使黑桑最头疼的是狼王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不时还瞎发布命令,黑桑早就准备夺某篡位,但在计划行动的途中鬼谷的野猪将黑桑的头颅穿破,导致黑桑不幸身亡,为了黑桑的遗愿她准备把他们的长子黑仔培育成超狼。但在后来的时间里黑仔因为好奇心太重独自出去玩耍被金雕活捉。二儿子蓝魂儿又被猎人圈在铁笼里,为了减轻他的痛苦紫岚将他咬死了。
三儿子双毛因为紫岚的溺爱长子从小自卑,但经过紫岚的特训恢复了心态,和狼王对决时狼王发出的最后一秒叫声是他回想起儿时的自卑,导致被群狼咬死。希望只能寄托在最后一个孩子媚媚身上,因为媚媚是母狼所以希望又只能寄托在她的五个孩子身上。因为性格不符,它紫岚被逐了出来。一头老的金雕突然飞了出来,紫岚虽然被逐了出来媚媚生的五个孩子是未来的狼王,也为了给黑仔报仇,所以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命运和紫岚擦肩而过,紫岚一生为了培育超狼献了一生的时间。这个故事为我们父母敲了警钟,不要溺爱孩子,对待每一个孩子要平等。我为紫岚的不幸感到伤心,我感觉紫岚太急于求成,哪个母亲不愿意自己的孩子有出息?所以我真诚的祝贺他们家族能圆了狼王梦。
关于狼王梦读书心得感想5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在一次遭到云豹偷袭的时候,大灰为救它的饲养员川妮,好不容易脱掉铁索,赶走了云豹,大灰自己却因救川妮被云豹咬穿了肚皮,漏出了一截肠子。
这本书外表不算太美观,但内容相当精彩!
看《狼王梦》有感【篇1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写于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小说中的一部——《狼王梦》。
作家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只母狼与她孩子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崽,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崽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这只母狼紫岚它为了自己丈夫的愿望,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狼崽有一天能成为狼王,她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不惜血的洗礼、不惜狼族间的友情。想尽一切办法,呕心沥血的照顾、培养小狼,她抛下一切,一心只想着怎样才能让小狼登上王位。她不管自己,就算变成了小狼撕咬的玩具,练牙的物品,她也在所不辞,却为自己小狼的成长感到欣慰。
紫岚从狼崽的出生到成长,一直任劳任怨、含辛茹苦,为了自己的孩子有朝一日登上王位的荣耀,坚持不懈。她付出的多少心血,换来的不是回报,而是被死亡笼罩的孩子。眼睁睁看着小狼一只又一只死去的紫岚,也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但每当她想起自己的丈夫和剩下的孩子时,便又鼓起精神,继续培养。她有时冷酷无情,也有时温柔体贴。
一只普通的动物——一只母狼。却有着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作为一位母亲,她又是那么负责、任劳任怨和含辛茹苦,她对自己的孩子有很高的要求,那就是成为狼族中的最高地位——狼王,但也放不下自己内心沉重而又悲伤的包袱。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这种精神和态度,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一只普普通通、地位低下的狼,有着这样优秀的品性,可见这是一只多么好的狼,一只崇高的狼!她的品质值得我们夸赞,可她的生活是那么悲惨,这曲曲折折的一生,在沈石溪笔下显得更悲哀。
读了这部作品,我的心中百感交集,为这只不起眼的母狼感到难过,也为她的精神感到敬佩。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9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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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1】
这本书的故事,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依据著名的画家高更的一生为原型塑造的。
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非常怪的人,拥有美好幸福,圆满的家庭,还不错的事业,但却突然离开家庭,想要去巴黎进行绘画,这让他的妻子觉得他有了婚外情。
在随后他在巴黎生病,受到了朋友的帮助,可却让朋友的家庭毁于一旦,他漠然的态度在我看来是非常不解的。
以及到后来世人都觉得它是红毛怪,可从始至终他都在坚定地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画画。直到最后我才明白,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对理想充满着热爱的人,他热爱绘画。
再到患病,将死之际,他在家中的墙壁画出了一幅,传奇大作,但却要求他的妻子在他死后将它烧毁,他并不看重自己是否能够成名,也不看重他拥有多少财富,他只是单纯的去享受绘画的过程。
从全书来看,它的视角是在描述外界发生了什么事,没有描述主人公内心想法和活动的,但换个角度想想,就了解斯特里克兰德对梦想,的坚定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他选择了月亮,并且坚持到底。
就如同书名所说,月亮与六便士,你会选择月亮还是六便士呢?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2】
我希望天上有一只和我一样的鼹鼠,因为别人都和我不一样。米加说。
嘿嘿,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米加,主要人物有:尼里,老鹰铁嘴,乌鸦红辣椒,乌鸦黑炭,米先生(米加的爸爸),咕哩咕。
米加是这个家里第九个孩子,也是一只与众不同的鼹鼠。他不喜欢挖掘,善于动脑筋,一心想着为鼹鼠尼里发明洗衣机。有一段时间,他变成了乌鸦,但是这一点也不能动摇他发明洗衣机的决心。最后他的愿望实现了。
米加的爸爸有点封建,一致认为鼹鼠就应该挖掘,最后,在米价的行动后,他改变了这种封建的细想。
咕哩咕是一位拥有魔法的老头,因为差错把米加变成了乌鸦。最后,成为了米加的助手。
尼里总有洗不完的衣服,是米加的好朋友,心地善良的鼹鼠姑娘。
鼹鼠米加一家人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与众不同的鼹鼠米加不喜欢爸爸为他选人生的道路,怀揣着一块月亮石离开了家乡。在陌生的地方,米加结识了新的朋友,找到了自信,实现了梦想。
我读后,觉得我们应该拥有自己的理想,拥有自己的人生,要自信,要发奋图强,为自己的梦想作斗争。我觉得米加一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他的爸爸有一点封建,为什么鼹鼠一定要挖掘呢,那么放在人的身上,也就是说,女孩子就不能读书,男孩子就可以,现在已经改变这种思想了。
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时光,借着这种氛围好好学习,要努力在努力,把自己的思想发扬,不要太死板,要敢于发扬自己所想的东西。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3】
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疾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试想你的一个朋友,有份还不错的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虽谈不上无忧无虑,但也过得充实。平日里他处事低调,话也不多,以至于大多时候你都想不起这样一个人。偶尔看到他发的朋友圈,你想起他,随手也点了个赞。似乎我们都有不少这样的朋友,然而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朋友突然离家出走吗?再听到他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巴黎学画画,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成为一名画家。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但不同以往,这并不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人经历艰难最终实现理想的故事。
他的梦想道路注定异于常人,因为他是天才。一半冷酷,一半热情。他毫无顾虑的抛弃了自己的家庭,只留给太太一封信,我不回来了。没有原因,没有歉意,到像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是他真的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的故事他对待生活、周遭同样的冷酷,甚至到了极致。他自私、他目无他人,拒绝任何世俗,所以他也无所顾及。但他同样也是无辜的,因为他的眼中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像是在追求梦想,更像是追逐自己的厄运。然而他有多冷酷,就有多热情,画画像是唤起了他的灵魂,生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面对生活的贫困潦倒、疾病缠身,他没有犹豫过,只凭极致的热情驱使前进。不为出名,不为认可,在生命的最后画出一幅伊甸园式的伟大杰作,却被要求在他死后付之一炬。
他是天才,不疯不成魔。历史的长河需要天才,但更多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梦想,在追逐的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阻力,大到生活压力,小到柴米油盐。理想和现实像是一对冤家,每当我们怀揣梦想赶在路上,总是显得不那么尽如人意。然而他们也并非非黑即白。月亮与六便士,梦想和现实,一半坚守,一半妥协。当梦想照进现实,请保护他。
有人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4】
《月亮与六便士》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感谢朋友相赠,又读了一遍。最先,我在电视偶然看到了一集记录片,讲的是高更的画,里边有高更的人生经历。自从有了小孩都很少打开电视了,安安静静的看完更是不可能。但那天不知道什么缘故,我居然有机会看完那部记录片。很震撼,不是因为他的画,而是他不走寻常路的人生。
后来知道[月亮与六便士]是以高更为人物原型来创作的,就在KINDLE上读了一遍。很激动啊,毛姆,一个大作家,居然和我有相同的感受。看了那么多书,第一次有种和作者、主人公在交流的感觉。我认为这本书的主题就是:肉体与灵魂、理想与现实的拧巴。
主人公斯特克里兰原本是个股票经纪人,四十多岁,老婆孩子热炕头,在外人看来是妥妥的油腻中年人啊,不止油腻,还很乏味。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中年人心里发出了“再也不能这样过,再也不能这样活的”呐喊,然后这个油腻中年男就变成了追求艺术,追求理想的2B青年。他决议要过另外一种生活。
更让人愤怒的是,人家不是作为业余的兴趣追求啊,人家是要全身心的追求啊,工作不要了,老婆不要了,孩子也不要了,让他们自生自灭吧。对自己,也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后来被土著女人所养,靠那么一点的土地所出生活。这种对物质以及物质所带来的附属的尊严,说呸的行为,以及对自己的家庭责任,社会系属说滚的勇气,可恨吗,可恨,但自有一种撼动人心的冲击力,直抵每个纠结于梦想与现实的人。
世人多在行动之前反复计算得与失,付出与回报,举棋不定,辗转反侧,踌躇不前。斯特克里兰那种执着于内心,不问名利,不计成败,你们怎么看我的,我完全不在乎的态度确实让人震撼。书中有段话,写得人感受,我这个看的人也很感伤,“塔西提是一个高高耸立的,绿意葱茏的岛屿,岛上有一条条暗绿色的深深皱襞,可以想见那是众多幽僻的深谷;在他们那沉郁的深邃当中自有一种神秘,潺潺流泻着沁凉的泉水,你会感觉,在那些浓荫遮蔽的地方,生命自远古以来就按照亘古不变的方式延绵至今,甚至就在其中,也隐含着某种可悲又可怖之处”
岛屿,幽谷可能已经存在了几十万年的时间,在接下来几十万年的时间泉水依旧潺潺流动,而看着这风景的你我只有几十年时间,你我不过是地球上一过客。
但,正如斯特里克兰一样,你我皆是自由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选择。愿选择追求梦想的每个人,都不后悔。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5】
1、空中清碧到如一片海,略有些浮云,仿佛有谁将粉笔洗在笔洗里似的摇曳,月亮注下寒冷的光波来,像是一面新磨的铁镜。
2、迷离的月光下,放飞思绪,将所有的思念都传递于指尖,溶入这行行的字里,随风飘向远方的你。
3、光下的池塘,是那么平静,宛若一面镜子倒映着天上的云和月,还有那美丽的月晕,一起构成一幅色泽鲜明的水墨画。偶尔,鱼儿会跃出水面,泛起涟漪,打碎这面镜子。月光像在水面上洒了一层碎银,晶莹闪亮。
4、你如那月亮照亮夜晚,而我,抬头看看月亮,遥不可及。
5、想你的时候会看看月亮,你说过月亮可以代你陪着我。
6、即便夜晚孤寂,月光也与我,伴着你。
7、晚上的月亮非常好,它挂在空中,虽说还只是月牙儿,离团滦还远,但它一样把柔和清澈的光辉洒遍人间。清溪乡的山峰、竹林、田塍、屋宇、篱笆和草垛,通通蒙在一望无际的洁白朦胧的轻纱薄绡里,显得缥缈、神秘而绮丽。
8、月亮将要下山了,江边山除了几声犬吠声外,没有半点动静,隔江岸上,有几家人家,和几处树林,静静地躺在如霜似雪的月光里,树林外更有一抹青山,如梦如痴地浮在那里。
9、太阳哥哥刚刚从西边落下,月亮姐姐就匆忙地从东边升起了。月亮姐姐刚出现在天空时,淡白的亮光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银色的地毯,皎洁的月光把柔和的轻纱静静地披在这一片片卷曲着的落叶上。
10、月亮并不总是顺心如意,有时瘦瘦的,可怜兮兮,弯弯的,像是有什么劳役累弯了她的腰,像一只孤零零的小船,怎经得起旷宇中的海啸巨浪呢,也似一把总在劳作的镰刀,够累的。
11、月,明眸皓齿,明亮淡雅,银色的月光映着几丝儿羽毛般的轻云,又像一个婀娜的舞女,舞姿是那么文静而又贤淑,美得让我不得不如痴如醉地。
12、月,静静的移动,移动着她轻柔的步伐;我的舞步缓缓,追赶着月亮的脚步。慢慢移动的光环,在轻轻走向黎明。轻轻舞动的步伐,像是在悄悄诉说思念。
13、月亮是那样的纯洁,是那样的神秘。
14、大团圆之夜,站在天台向天空望去,月亮特别明亮,圆月像一只雪球高悬中天,皎洁的`月光,像水似地泻向大地。几朵灰白色的、轻纱似的云陪伴在她的身旁,宛如仙女舞动纱巾翩翩起舞。
15、月光,月光,谱出一曲曲扣人心弦的动人旋律,犹如此时在月光。
16、一首歌,唱春天的百花;一首歌,唱秋天的月亮;一首歌,唱澎湃的爱情;一首歌,唱情人的欢畅;一首歌;唱人世间的美;一首歌,唱梦里的幻想;心灵写的词,豪情谱的曲,用生命来欢唱;书写在大地,嘹亮在人间,飘在蓝蓝天上。
17、笼罩着月亮的乌云一点一点的散去,月亮一点一点的露出来,到了最后,月亮全部出来了,金色的月光笼罩了大地。微风吹过,送来淡淡的水腥味。柳树扭动着海泥芳馨的枝条和婀娜的身姿。在月光下有一种朦胧的美。
18、我一直以为懂我的是月亮,却忘了太阳的那份炙热。
19、月亮代表我的心,未来的某一天我想唱给你听,可你又在哪里?
20、中旬的夜晚,圆圆的月亮似刚用牛乳洗刷过的银盘,显得格外皎洁。
21、中秋的月亮好大呀!我走到小河边,那倒映在水中的月亮,是那样的清晰,那样的完美无缺。那轮冰清玉洁的皓月慢悠悠地在水中伏游着,泛着柔美的金光。
22、"水中且无月,月是在青天",其实,月亮本来就好好地在天上挂著,猴子本来就美美地沐浴在月光中,根本不必费尽周折去捞。现在的人,往往为金钱、地位、名誉、面子等虚妄执念而奔波劳顿,其实就如‘如猿捉影’,都是水中的月影,了不可得,到头来‘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禅宗就是让我们做那月下享受的生灵,不做水中捞月的猿猴。
23、晚霞抹尽最后一丝太阳的余辉,月亮像一只晶莹的玉盘,慢慢地从地平线上升起来了,渐渐地越升越高,穿过树林,越过山岭。皎洁的月光洒向大地,一切仿佛披上了银纱,一阵微风吹过,树叶发出轻微的沙沙声,伴随着月光颤动着,闪闪烁烁。
24、星星爱上太阳,如同是月亮的阴影。
25、我会记得那晚的月光,透过薄薄的纱窗落在地上,在半梦半醒之间,那轮月亮才漫得炫目。
26、新还珠格格尔康台词: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和她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我以后只和你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27、月亮像饱经风霜的老人,满月升起来了,一片宁静随着银雾般的月光洒在大地上。
28、满月像个黄黄的灯笼,从东方天边挑起在天空,闪着银色的清辉,不再是一条弯弯的眉毛。
29、每当太阳从西边落下时,在天的另一边,月亮就升起来了,喜盈盈地看着我们。刚刚升起的月亮有一些发红,像一个不太亮的大红灯笼。月亮升上了夜空,就换下了红衣裳,穿上了绿裙子,看上去绿莹莹的,像一块翡翠,明亮地挂在夜空中。看,那皎洁的月色,朦朦胧胧的,月光如水,从天上直泻下来,像一道道瀑布。星星正在和云朵玩捉迷藏的游戏,月亮也与他们玩耍起来,他们玩得多开心呀!
30、像孩子依赖着肩膀,像眼泪依赖着脸庞,像诗人依赖着月亮,像海豚依赖着海洋,你就像天使一样给我依赖给我力量。"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6】
《鼹鼠的月亮河》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它主要讲了:鼹鼠米加一家住在美丽的月亮河,可是与众不同的米加不喜欢爸爸为自己选择的道路,他带着每天都来洗衣服的鼹鼠尼里送的月亮石离开了家乡,在新的地方,他认识了魔法师咕哩咕、乌鸦黑炭、红辣椒和老鹰铁嘴,他们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后来米加回到了家乡为鼹鼠尼里造了一台洗衣机,让她可以不用手洗衣服了,大家都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
我非常喜欢主人公——鼹鼠米加,因为他很乐观、好学、聪明、勇敢,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和别的鼹鼠不一样而感到伤心,他遇到事情从不慌里慌张,而且他有自己的目标——为尼里发明一台洗衣机,并且他朝着目标努力,最后,终于发明了一台方便的洗衣机。
我也很喜欢魔法师咕哩咕,他虽然很穷,但他帮米加找回了自信,并且让他明白了:魔法总归是魔法,它永远不会让真的变成假的,也不会让假的变成真的。
这本书让我们明白了:要有自己的目标,并且要向着目标努力,只要你努力了,一定会换来丰收的成果!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7】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一本是王一梅阿姨写的《鼹鼠的月亮河》。
这一本书中主要讲述了鼹鼠米加一家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与众不同的鼹鼠米加不喜欢爸爸为他选择的人生道路,怀揣着一块月亮石离开了家乡。在陌生的地方。米加结实了新的朋友,找到了自信,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有时,我不能坚持自己的梦想,总是半途而废。小时候,我曾经学过舞蹈。那时,虽然我也非常努力,还得到过舞蹈班的优秀学员奖状,可后来却因为自己连基本功劈叉都练不下去,最终放弃了舞蹈。但是,不久我便后悔了,从中我得到了教训:像我这样三心二意的干事情,没有什么会干好。
在我电子琴学习中,每天上幼儿园的最后一段时间,都会去上电子琴课。那时才刚开始学,我充满了信心,觉得自己一定可以弹好。但到后来我慢慢想开始放弃,但我开始时的心情,让我一直坚持到现在。可惜有些人还是禁不住艰苦的训练,最后还是放弃了,我为他们而感到伤心,也吸取了他们的教训。现在,我已经把电子琴考完了8级,还转学了钢琴,这就是我的努力成果。
只有坚持才能获得胜利的果实。朋友们,让我们展开梦想的翅膀,向属于我们的那片天空飞翔。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8】
王一梅阿姨写的《鼹鼠的月亮河》特别精彩。把一个黑乎乎、可爱的小鼹鼠米加就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眼前了。就好像米加在你的朋友之间。就像你的朋友温暖你,像妈妈一样呵护我们。
鼹鼠米加一家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与众不同的鼹鼠米加不喜欢爸爸为他选择的人生道路——挖掘工程。他在月亮河认识了鼹鼠尼先生的小女儿尼里。
尼里的爸爸尼先生,总是让她洗衣服,因为他有许多女儿,却得不到一个儿子。米加为了让尼里轻松一点,就想发明一个洗衣机。可是他没有充足的零用钱去买零件。他怀揣着尼里送给他的月亮石离开了家乡。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书城。他认识了总是把魔法口诀记不住,每次都出错但对魔法非常着迷的咕喱咕。 有结识了美丽的乌鸦红辣椒、一直坚守自己岗位的黑炭、凶残的老鹰铁钩、尼里的弟弟尼比。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他找到了自信,实现了梦想······ 在今天的品德与社会这节课上,老师对我们说石磊是经过对石头的渴望和天天收集资料。这不是就像《鼹鼠的月亮河》里的米加一样吗?石磊对石头的迷恋和勤劳最终实现梦想。鼹鼠为了帮助尼里天天攒钱。终于实现梦想了。“勤奋+努力=成功”哦,哦!我知道了。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9】
寒假里,我读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里面主要讲了九个鼹鼠孩子和他们的爸爸妈妈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的故事,这就是鼹鼠米加一家。爸爸希望米加日后能和自己一样,成为一位优秀的挖掘专家。与众不同的米加不喜欢挖掘,他便怀揣好朋友尼里送给他的月亮石,心怀为尼里发明一个洗衣机的梦想离开了家乡。
在陌生的地方,米加结识了魔法师咕哩咕、乌鸦红辣椒和黑炭,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在和他们相处的日子里,米加逐渐长大,在帮助他们战胜敌人的过程中,米加也找到了自信,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场景是,米加变成了乌鸦,为了买回真正的零件,米加和咕哩咕决定再演出一次。就在这次演出时,咕哩咕一不小心把米加变成了乌鸦。在这里,我看到了米加为了实现梦想所经历的磨难,直到后来,米加在远方过上了乌鸦的生活,在和老鹰的生死搏斗中,咕哩咕赶来了,用魔法把老鹰变成了小鸡,他们最后赢得了胜利。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我们要做一个有梦想的人,不畏艰难险阻,坚持自己的梦想,保持自信,相信自己,梦想终会实现。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10】
寒假里,我读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住在月亮河的旁边的姓米的鼹鼠一家子生下了第九个小鼹鼠,名叫米加,他有8个哥哥。这只鼹鼠和其他的一样,都有尖尖的鼻子、五官和肥胖的身体。唯一不同的是,别的鼹鼠都有棕色的毛,可它有一身黑色的毛。
米加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他早上睡觉,晚上出来玩。在一天晚上,米加遇到了尼里,她是新搬来的尼先生的女儿,它也是鼹鼠,他有十二个姐姐,他每天晚上都要洗一大堆衣服。米加很心疼她,于是想造一个洗衣机。但是邻居刺猬大叔告诉他,只有城里才有洗衣机的零件卖,于是,米加决定到城里去。就在这时,他的冒险之旅开始了!
米加走了很久很久,看到看到了田鼠的家,他在这里借住了一晚,搭了狗司机的车,终于到达了城里。米加刚进城,就看到一个很穷的老头在表演魔法,于是想拜他为师,学习魔法。因为他勤奋好学,很快就学会了魔法。一只会魔法的鼹鼠,这多稀奇呀!于是,米加很快就出名,甚至上了电视。
之后米加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如:不小心变成乌鸦,住进了乌鸦坡、被老鹰袭击……但是他克服了困难,终于造好了洗衣机。利用魔法回了家,当他回家时,所有鼹鼠都为他欢呼。从此以后,鼹鼠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坚持不懈,勤奋努力,就能成功。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11】
他在生活中总是痛苦地与各种各样的困难做斗争,但我也明白大多数在世人看来很可怕的事情,他根本是不在乎的。斯特里克兰与大部分英国人不同,他丝毫不讲究享受,他从不为经年累月寄身于破落的房间里而烦恼,他不需要周围拥有许多漂亮的玩意儿。我想他肯定注意不到我最初去找他时那个房间里的墙纸是多么的肮脏。他不想要坐在舒服的扶手椅里,他确实觉得坐在坚硬的餐椅上更为舒服。他吃东西的胃口很好,但不在意吃的是什么;对他来说那无非是食物,都是为了缓解饥饿的痛苦才吞下去的;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似乎也能忍饥挨饿。我听他说曾经有六个月他每天就靠一片面包与一瓶牛奶度日。他的言谈举止俗不可耐,但又毫不追求各种声色犬马的东西。他并不将身无长物视为艰难困苦。他这种完全追求精神愉悦的生活方式真叫人难以忘怀。
从伦敦随身带来的少量钱财耗尽之后,他并没有垂头丧气。他没有卖过画,我想他其实也不想卖,他着手寻找某些能赚点钱的活计。他用故作幽默的口气对我说,他曾经给那些想要领略巴黎夜生活的伦敦人当过导游。这份职业很对他那冷嘲热讽的脾气,再说他对这座城市几个声名狼藉的街区也是了如指掌。他跟我说他会接连好几个小时在马德莱娜大道[插图]上走来走去,希望遇到英国来的游客,最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那种,那些人渴望能见识各种违法乱纪的勾当。走运的时候他能赚到不少钱,但他那身破烂的衣着最终吓坏了观光客,他再也找不到敢于冒险将自己托付给他的人。然后他机缘巧合找了份翻译专利药品广告的差事,帮助那些药品在英国的医疗行业打开知名度。某次罢工期间,他甚至还当了粉刷房子的工人。
看遮月亮的人有感【篇12】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却也分外赞赏脚踩便士意欲奔赴蟾宫的梦想家。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
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几年后,他自我放逐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双目失明,最终还把自己最伟大的绘画作品付之一炬。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
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
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看尘埃落定有感9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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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尘埃落定有感【篇1】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我是一个人们眼中的傻子,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一个不让兄弟认为对手的傻子。然而,傻人有傻福。我的间隙性聪明之举,却让自己一举成功,成为了土司中的土司。我也在这个暂时的安定世界里,关注着世界,偶而思考,从容生活。
一、关于书名。《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
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二、傻子与聪明人引用书中原话大意。这个继承未来土司的人,不是最聪明的人,就是最傻的人。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明的人,因而,未来的土司也将是哥哥;在所有人眼中,我是个傻子,因而,我被人嘲笑,也得到了哥哥的关爱,也有了不忠的妻子。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这个傻子知道他的问题,喜欢表现自己的聪明。因而,别人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想做什么。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
我会在早上醒来不知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哪里。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漂亮的女儿,我得想办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聊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漂亮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我知道自己会犯傻,但聪明人却以为自己时时聪明。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明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明人以为奇怪的问题,却没有聪明人能答的上来。因而,我这个傻子,要不是最聪明的人,或许也就是最傻的人。用父亲的话是:最聪明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别人不关注,我才有时间去思考,才得以冷眼旁观,又置身事里,因身,我成了全书的主角和线索。
三、关于性与爱情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寻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此,我就以一个傻样子,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并开始才关注着这个家庭。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对银匠也没有了最初的爱。塔娜,侍女塔娜,是我生命中第二个与我有性关系的女人。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而这个人小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2】
当我第一次拿到这书时,外边正下着大雪。
本书的主人公从小便被冠以“傻子的称号,而这本书便是以这个“傻子”的视角而展开的。
在“傻子“眼里,他身边的人几乎都是聪明人”。主人公是麦其土司家的第二个儿子。因此,他的生活衣食无忧,地位高高在上。奇怪的是,他从不摆出高贵的架子,也不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正因为如此身边的人才称他为“傻子”。在他们眼里,对下人这么好,对金钱这么不重视,是一种荒谬的行为,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行为。
然而正是这种行为,使“傻子”的一生顺风顺水。当别人在种罂栗时,他却种麦子,最后帮助了大家。当他长大以后做生意总是很成功……别人于是就有了怀不疑了:他真是个傻子吗?
其实读完整本书后,我认为他并不是一个傻子。他身上所具备的品质一真诚待人等。都是在社会上很少一部分人所具备的品质。社会上的你虞我诈使能具备这些品质的人越来越少。有人说:每个人刚出生时就如同一匹白布,纯洁无暇,逐渐的布就被染上了颜色。因此,由许多种颜色所组成的社会便也是五颜六色了。所以,能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保持着如窗外雪花
这般纯净的人,便少之又少。
我认为作者通过这本书想启示我们:生活中,我们需要一些纯真,我们身边也需要一些像文中“傻子”一样的人。做事时,需要去透过外表看事情的本质。
我合上了书。窗外的雪也停了。我看着那最后几朵自色晶莹的雪花落在了地上。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3】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4】
最近,终于读了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盛转衰的历史。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灭亡前的最后幻想。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傻子,不仅别人包括他的父母也这样认为,而他自己同样理所当然地说我是一个傻子。“一个傻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有时候大智若愚的傻才最可怕,它是一种没有深度的陷阱,却能使对手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5】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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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尘埃落定有感【篇6】
我在街上徘徊许久,路过一盏孤独的路灯。那昏黄的灯光下洒满了寂寞的忧伤,连影子也在风中颤抖着。心忽然变得空空荡荡的,没有了痛苦的思念,没有了痛苦的针扎。我疲惫于对你的穷追不舍,尽管那凋零的花瓣透着些许的眷恋与忍痛。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承诺。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像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的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承诺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揍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关于你的一切,终究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7】
真的是很暴力血腥的一本书呀,里面有些细节我都是略过的。比如割嗡波意西的舌头的部分,我实在是有点无法细细品味。这是看的第二本关于西藏的书,不像书云的《西藏一年》,如果说那本书就像万里无云万里天一样纯粹,让人感受到藏族文化的无上神秘和虔诚。那这本书可能没有那么美好,它有土司制度的落后,土司家族之间的争斗,土司家族内部的争权夺位。女人,财富,权力,一开始好像和“傻子”没有关系,后来一切的一切好像又扯上了一些联系。
“傻子”心中也有爱情,他对塔娜,他对年轻时候的卓玛。他也有亲情,他对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对他的父亲和母亲。他也有友情,他对索郎泽郎,对尔依,不像是一般的下人那般。他呢,他想在红色政权赶来之前让那些奴隶都恢复自由人的身份。其实还是有些残忍,为什么会让一个傻子去见证一个家族的兴衰,见证一个制度的没落。
今天,那些来自藏族文化的土司制度已经不复存在,留给我们的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可是毕竟它还是在一片土地上延续了很多年,毕竟它曾经支撑了一个民族一群人生活的信念。这就是傻子的好处,好多事情伤得了平常人伤不了你。
最后,愿一切都如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8】
几年前这本书没有读进去,原因就像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所说“对异族有偏见”。这次再读,因为人到中年,觉得生活中有意思同时又有意义的事所剩无几,好好读几本值得反复读的书,这类书倘若读不进去不是书不对口味,是心还不够静的缘故。抱着这样的心态想要强迫自己这次一定读下去,却没想从一开始读就觉得很顺畅。
尔依。“傻子”面对自己的一切想法,没有一点假释。对他人的行为也是冷静处置,没有一点愤懑。于是,不正常的事情在这里似乎也是正常的。比如尔依的自杀。作者没有说过尔依与索郎泽郎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只说两人是从小被他带在身边的小厮,一个像虎豹一样猛烈,一个像鹿鱼一样沉默。两人似兄弟又似爱人的`深厚不显的感情,是在作者提到的几件事中,从他们共事的行动中不经意显现的。我喜欢尔依这个人物。总觉得他有更多的话更多的事,被隐藏起来了。果然,在最后一章,阿来提到这本小说之后他接着写了两个短篇,算作这本书的补充故事,一本是关于银匠的十二万字,一本是关于行刑者的八万字。
超然。“傻子”的超然物外是与生俱来的。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9】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作者从这个傻瓜儿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我们很多启迪。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小说里有童年,有初恋、爱情、妻子,有事业、权利,有朋友、敌人,有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看俗世奇人有感900字精选
夜深人静时,我们可能还在拟写有关报告,那此刻应该没有比借鉴范文更好的选择了,模拟优秀的范文升华其中的说内容,好的范文才可以诞生。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写范文一类的文章呢?有请驻留片刻,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你推荐看俗世奇人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1】
从目录到页码像极了古代线装本中才能见到的竖版,文言文作序,再配上清代光绪末年天津红极一时的反映市井琐事和时事新闻的石印画《醒华画报》作为插图,图文结合使读者更容易进入、感受和认知当时的天津卫。作者冯骥才本来就出生于天津,对民间艺术、地方风俗有着浓厚的兴趣,受明末冯梦龙"三言"影响,将早年接触的大量久记于心的奇人妙事,整理加工汇聚成《俗世奇人》,而其中《好嘴杨巴》、《刷子李》、《泥人张》等多篇也被列为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材。
小说更像是一本天津版的"故事会","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俗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小说以天津方言讲述了晚清光绪年间旧天津卫水路码头市井传奇人物,每篇以一个典型事件为切入点,每一个故事篇幅不长,用简短的语言为人物做了一副白描画像。天津卫奇人们总有些绰号,有些是因为擅长的行当本领齐天的活神仙,有恪守规矩"认钱不认人"的苏七块、粉刷出神入化的刷子李、盲捏只有核桃大小泥人的泥人张、记牙不记人的华大夫;有些是因为背后好笑的故事被戏谑,比如因为"漏嘴"八哥受了一肚子窝囊气的死鸟、精通书画却被忽悠一病不起的蓝眼、明明是女子却留着男子大背头被当作流氓的杨二小姐、想看看人死会怎样,装死出殡的刘道元。故事生动,惟妙惟肖,使人物跃然纸上,令人捧腹的同时有发人深省,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当数《刷子李》。
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而刷子李就是这样的能人。粉刷屋子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粉刷的墙壁白得清爽透亮,每一道浆都衔接的天衣无缝。想到前段时间在某杂志看到20 5大学遗憾排行榜,名列第三的是:没有掌握一项有用的技能。一技傍身是生存之道。如果你学的是技术类专业,那必须学会学精。"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任何过硬的本领都是练出来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肯下功夫,勤学苦练,反复实践,就可以做到"熟能生巧".
《进学解》云: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在书中说:学业由于勤奋而精通,但它却荒废在嬉笑声中,事情由于反复思考而成功,但他却能毁灭于随随便便。业精于勤荒于嬉之说同样适用于公安工作。我认为对待自己的工作要做到精业,所谓精业就是在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培养精益求精的精神,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苦干、实干,更要能干、巧干。遇事动脑筋,面对困难逆流而上,勇于开拓创新,多想新点子,才能把工作做细做实。
做到精业就要懂得自我能力升值,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推陈出新的周期不断缩短,每天有大量信息充斥着我们的生活,随之而来的高科技及新型犯罪也在不断凸显,更好的适应当下的公安工作就必须自我充电,不断学习,贴近实战及工作实际,围绕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办公自动化,积极参加学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学历晋升,充分利用省、市、县公安机关举办的专题培训班、随岗培训、夜校等平台,增强业务学习能力,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科技信息化应用和岗位技能以及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通过读书提高自身文化修养,从而达到胜任自身工作的内在要求。读书的过程是修炼道德、陶冶情操的过程,只有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才能在增长知识中培养胆识,在开阔眼界中扩宽思路,把读书的体会和学习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好作风好举措。精业还要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方法。都说做一件事情只要坚持2 天就会形成习惯,形成习惯后便成为了生活的常态化,试着从今天起对每一项工作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好,尽量将事情可能遇到的情况考虑穷尽,不要凡事只做到最低标准,杜绝"猴子等明天"似的拖延症,今日事今日毕,专心致志于工作本身,全力以赴的应对,管理好自己的时间,追求高效率的工作,尽管是1%的工作也要做好100%的准备,那么做到"刷子李"这样本领齐天的活神仙也是指日可待的。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2】
大家身边的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吧,有的人跑步快,有的人手工做的好,有的人力气大,而且天津卫就有一些有自己特长的人,他们被称为奇人,这在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里面描绘的活灵活现。正如冯骥才本人说的那样:“别人画的是他们心里的《俗世奇人》,我画的是我的。这些人物是从我的脑袋里生出来的,我知道他们脾气秉性,挤眉弄眼是什么样子;再有,我在天津生活了一辈子,深谙天津人骨子里那股子劲,那种逞强好胜,热心肠子,要面子,还有噶劲。我画,更是画这些东西。”确实深入骨子里的描述惟妙惟肖。
而天津卫这些奇人如刷子李、苏七块、泥人张等等,这些名字显然不是真名字,但都把他们擅长个和各自的姓连了起来,这样让人好记又知道他们各自擅长什么。苏七块他是一个医生,艺术非常高明,但有一个规矩——看病前要先给七块银子,有一天苏金散(苏七块原名)正和几个医生打牌,突然来一位车夫,右手托着左胳膊,显然胳膊骨折,车夫可是拉车一天就吃一天,拿不出七块银子,但苏七块没听见似的还在打牌,其中一个医生说:“我去上厕所”他出门后就给车夫七块银子,然后又坐回去若无其事的打牌了。车夫给了苏七块银子后他立马起来拉住车夫的胳膊,左拉右推,车夫正准备重重的挨几下,苏七块说:“按好了!”这就是他医术高明之处,但太守规。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我的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有个性有特长的人,我们可以和他们多交往,学习学习他们的方法。我们班就有一位——跑步刘,他有很多跑得快而让我们班得奖的事,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跑步比赛,那天我们年级举行跑步比赛,跑步刘他刚起跑,虽然不是第一个冲出去的,但他凭借着他的跑步能力,在冲刺终点时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让我们班又获得荣誉。
读书使人进步,书中自有黄金在!读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要多向别人学习!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3】
坚守心中的那份执着
——读《俗世奇人》有感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叫《俗世奇人》,作者是著名作家冯骥才。
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习强悍。在冯骥才先生的笔下,许多个性鲜明、脾气禀性、争强好胜的奇人喷涌而出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本书语言纯朴,富有深刻哲理使人百读不厌。
在这本书中,苏七块让我敬佩,他给人看病时必须付七块银元。病人没钱了,一位牙医替他付了七块银元,这一切苏大夫心知肚明,散伙时,苏七块又把七块银元还给了牙医华大夫。
在初看完这个故事时,我心里充满了疑惑:这个苏七块太小气了吧?不就七块银元吗?病人是马车夫,哪来这么多钱呢?如果没有华大夫,那马车夫摔断的臂该怎么办呢?看了几遍后,我有了答案:这是苏七块对自己医术的自信!是苏大夫对自己接骨大夫职业的敬业!他也许不想让人觉得自己的医术不值七块银元,哪怕张四去借,只要有七块银元,他就会给张四看病。如果都照张四这样,许多人都装穷人,不可能每一次都有一个善良的华大夫帮助他们。即使看完病后把钱退给病人,因为他觉得自己保住的是对自己医术的自信与对职业的敬业!
现在,我们生活中也有数不胜数敬业的人:坚守着正义天平的法官、用热血去哺育祖国花朵的老师、在战斗岗位中一丝不苟的军人、舍生取义的公交司机......他们像无数朵芬芳的花儿永远以最美丽的姿态绽放在我们的心中!
作为学生,我们如何做到敬业呢?当然是认真学习、用自己的力量建设祖国、奉献祖国,成为那无数敬业者中的一个!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4】
窗外的细雨,慢慢地落下,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小水坑。霏霏雨丝的下午,米白色的书页在指尖缓缓翻飞,我与《俗世奇人》相遇。
《俗世奇人》中的36个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本领,如:刷子李,定下了规矩,身上有一个白点不要钱,如果是普通人,早就饿成了豆角;甄一口,无论喝多少酒,都不会醉,别人喝完酒之后会出汗,甄一口却是从脚排出的,排出的不是汗, 而是酒……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们樟木头人民医院的拔牙医生,他不但会拔牙,还会帮你看牙治牙,但是有一点,和《认牙》里面的华大夫一样,不认人,可是为什么不认人呢?你想想,一个牙医,不会认人,因为他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牙上,技术能不好吗?
认牙就像学习一样,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成绩一定会更好的,如果整个人心不在焉,学习将会一败涂地了。我写作业的时候,总是会心不在焉想着其他的事,完成效率不高,成绩一直不稳,以后我要用功,把不会的知识都补回来。知识就是力量!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成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灵;做自己,你就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人间神人"。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5】
做生活的有心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冯骥才的小说《俗世奇人》。《俗世奇人》这部小说描写了上世纪二十年代津门盛世中在人们口中相传的奇人们。他们身怀绝技,为我们留下神秘而又传奇的故事。
其中《死鸟》一篇给我的启迪最大。它讲述伺候上司的人贺道台应人要求驯养一只八哥,这只八哥聪明伶俐,贺道台教八哥说了很多话,但也不忘把在上司这受到的气发泄给八哥。结果上司来的时候,八哥说了一句脏话,贺道台死定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明白了任何事都要把不确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要做生活的有心人,防患于未然。
如果当时贺道台不对鸟儿发泄,就不会落到现在的地步,说来说去还是怨贺道台本人。这个道理,我以前就没有体验过,这次,还真让我做了一回“贺道台”。
那天,我上完美术课后,随手把蜡笔放进口袋里,而后就不闻不问了。随后到第二天清早时,我突然听到阁楼上老妈的惊叫,我看到老妈心爱的连衣裙被染上了朵朵“桃花”,难道是我口袋中蜡笔的杰作?我立刻傻眼了。
真是大意失荆州啊!不仅弄花了妈妈的衣服,还弄坏了我心爱的蜡笔,一顿骂是免不了。看来得多长个心眼,做事一定要考虑周全啊!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6】
读《俗世奇人》有感心得体会1
在这假期里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书名叫做《俗世奇人》,它描述了在天津卫拥有高超技艺的一群人。而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对书里一些人物的作风和高超的技艺为之震撼,特别是其苏七块,刷子李、张大力、杨巴等等一些人物,而在这些人里我又最喜欢杨巴,他凭着自己的口才和聪明化解了李鸿章对杨七做的茶汤的误会,还上茶汤因此成名。而我对作者冯骥才也非常的敬佩,作者在 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受了冯梦龙的三个方面的影响。
一、 传奇。右小说无奇不传,无奇也无法传。传奇靠一个绝妙 的故事,所以一定要把故事写绝了。
二、杂学。杂学是生活,也是知识。杂学必须宽广与地道,而且现用现学不成。照右人看来,没有杂学的小说,只有骨头没有肉。故我心里没根的事情决不写。
三、语言。中国文学史,散文在前,小说在后,小说的语言受散文影响。中国人十分讲究文字的功力,尤重单个的方块字运用,绝不是一写一大片。故而我修的遍数很多。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你们也能看一看。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7】
这些是天津卫上拥有绝活的人们。天津卫是个码头,人来人往,多得像一波波洪潮,想在人海中有口饭吃,还得看你有没有绝活。
天津卫的人喜欢起绰号,像苏七块死鸟刷子李蓝眼泥人张等等,其中泥人张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奇人。
泥人张大名曰张明山,捏泥人出了名,要说这名气有多响,还真是惊人!
一天下雨,泥人张独坐饭馆喝酒,打外边来了三个阔绰的胖子,其中一个大脑袋,中溜个,挺肚皮,架式倒牛,横冲直撞,店小二一瞅,急忙吆喝招待,吃客们也纷纷怔住,原来是这位大名鼎鼎的张五爷,张五爷原名张锦文,钱多如海,又被海仁将军收为义子,排行老五,所以亦有海张五一称。
但是,唯有泥人张,没瞧见似的,不管不问,不一会儿海张五那儿就开始拿他找乐子,说坏话了,可人家装没听见,打鞋底抠下一块泥巴,右手吃饭,眼盯着碗,左手便灵巧地摆弄起泥巴来了。吃完饭,泥人张起身结账,随手把泥团往桌上一戳就走了。
人们伸脖一瞧,呵!真捏绝了!就赛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一般。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海张五还像海张五。
海张五隔了两丈远就看出是他,嚣张地叫道:就这破手艺还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
第二天,大街小巷的摊子上摆起了海张五的泥人,还加了个身子,大模大样坐着,而且是翻模子扣的,足有两三百个。上头还都贴个纸条,写:
贱卖海张五大伙都乐了。
三天后,海张五花了大价钱买走了所有的泥人,据说连模子也买走了泥人张可不是好惹的!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
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但全是真人真事。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泥人张之所以练出这样的绝活,背后一定也是付出了很多的艰辛。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如今,我们想要收获,何尝不是要付出艰苦和努力。学习更是如此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8】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我偶然读到的,在这里,集市大街可能胜过皇宫内院;在这里,大内御医可能自叹不如游方郎中;在这里凡夫俗子却有不同的境遇。读过之后,心中不再是唯一的敬佩,而是对书中人物的吃惊与敬佩。相信这本书会带领读者进入上世纪百姓的普通生活,呈现一个个布衣的传奇。
医术,一门治病救人的伟大艺术。在中国硕大的领土上会缺少万人敬重的神医吗?比如书中晚清时期的“神医”王十二。在那个年代,国外的科技、经济、医学各方面比国内强了不知多少倍。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洋人能想到与治病无关的东西却是治病利器!病人的眼里蹦进一粒铁屑,疼痛难忍,租界里的西医大夫们束手无策,幸运的是他遇到了王十二,“神医”不用药,用一块磁铁便将“孩子”搂了过来。治好了病,分文不收的他如游鱼一般自由大方。不得不说,“神医”真的神了,高超的技艺使人惊讶;而良好的品质又令人感动。我相信他拥有的不只是医术,更是一颗抵挡尘世烟火的心。也许,现在真正缺少神医的原因,是少有医者眼前没有被钞票覆盖吧······同样有这样一则故事让我反复阅读:一个大力士——张大力的故事。一日,张大力在市场闲逛,看到众人围观一块巨石,上面写着:举起者有赏。张大力轻松地将巨石举到了头顶,好似托起一块大棉花。众人连声叫好,但是巨石的主人过来一点都没有吃惊,只是让他看看巨石下一行小字:“唯张大力举起不算”,张大力只呵呵一笑,轻而易举的放下巨石,扬长而去。当时看到这里我大为疑惑,明明受到了不公的对待,为何一点都不生气呢?后来,我才真正理解:他有一颗平等、和善的心,没有把气力过人当做高人一等的资本,也没以过人的天资欺压他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张大力。这让我明白了生活中需要多一份理解和包容,少一份俯视与傲慢,放宽心态凡事不要斤斤计较。
俗世里有的不只是俗人,更有奇人。有时做一只身处平凡但身怀绝技的井底蛙胜过俯瞰众生的天鹅。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辅相成的,却又是相互对立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完美,也没有绝对的败笔。有一点是肯定的,我们应在历史的长河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延续不可磨灭的传统文化,传承伟大的品质艺术,使得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感谢《俗世奇人》使我与前辈的业界精英精神碰撞;感谢《俗世奇人》继续为后代演绎才华,转述传奇!
历史的长河源远流长,一些事物误入支流,一些则会在干流上继续“兴风作浪”。事物之多,谁都不能保证当代潮流永奔腾在干流之上。但是,我们要相信:传统文化是长河之源,永会乘风破浪,奔流不息!
看阿q正传有感900字(精选12篇)
大多数人都很担心自己写的文档跑题,要重新改很多次,范文正被大量地借鉴和参考。我们只需要往范文的框架里补充内容,想必你此时正在为范文而犯愁吧!我们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看阿q正传有感,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看阿q正传有感 篇1
这个《阿甘正传》是1994年发布的,很多人还在看。这部电影给了人们鼓励和欢乐,反映了阿甘在艰难的环境中成长,并创造了许多传奇。影片中有讽刺,有幽默,有爱情,有亲情,从多个角度刻画了阿甘。
阿甘出生于二战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镇。阿甘和正常人的区别在于,他的智商只有75。他是个弱智儿童。但他的母亲并没有放弃他,而是把他坚强地抚养成人,让他像个正常的孩子一样生活。他开学第一天上校车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和他坐在一起,但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想和她坐在一起。在阿甘的成长过程中,在母亲和珍妮的爱和帮助下,他开始跑步。第一次跑是被别的孩子欺负的时候。珍妮一直喊快跑!阿甘!这时,他挣脱了双脚的支撑,开始了他的第一次跑步。也是因为这次跑步,他跑进了大学,开始了他的橄榄生涯。因为跑步,他成为了橄榄行业的大明星,受到了总统的接见。毕业后,他参军了。他上车的时候,申请上车的士兵也不愿意和阿甘坐在一起。只有一个叫巴布的黑人和他共用一个座位。在当兵的日子里,他不仅遇到了巴布,还遇到了上尉泰勒。在一场战争中,他们遭到敌人的伏击。他不停地奔跑,但一想到巴布,就毅然冲回战场。结果他因为救了很多同志被总统接见了。在一次反战集会上,他遇到了珍妮,但她匆忙离开了。后来我爱上了乒乓球,让自己成为传奇。后来,他和上尉泰勒在一起,但上尉泰勒成了一个整天无所事事的酒鬼,但他作为一名士兵的品质仍然存在于他的心中。和上尉泰勒分手后,他开始钓鱼。为了巴布的梦想,上尉泰勒来和他一起钓鱼。后来,他们赚了很多钱,但阿甘不得不与上尉泰勒分道扬镳。他又和珍妮在一起了,但珍妮还是离开了他。他又开始跑步,最后以跑步出名。然后珍妮给他发了一封信,请他来找她。《阿甘正传》年初,老太太告诉他地点,去找珍妮。珍妮现在是母亲,有正当职业,有不治之症。但是阿甘还是和她结婚了,阿甘和珍妮还有小阿甘住在一起。珍妮死后,他和小福勒斯特住在一起。他教小阿甘生活,读书,等等,就是为了让小阿甘不要变得像他一样。
这部电影能抓住观众的眼球,导演的编排技巧和语言技巧都很吸引人,主角的演绎也很精彩。这也是电影《阿甘正传》的成功之处。
看阿q正传有感 篇2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6767"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6767正传读后感500字作文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
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
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
看阿q正传有感 篇3
读完了文章,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阿Q"精神胜利法",他总借着"精神胜利法"来麻痹自己,来逃避冷酷的现实。
文章以辛亥革命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阿Q这个身心受到严重残害的落后农民的人物形象。阿Q生活贫困,靠打短工为生,住在土谷祠,无依无靠,甚至连自己的姓氏也"丢掉"了。
文章开头就写了阿Q在未庄并不怎么好的人缘地位,以及总少不了挨打和被开玩笑的生活。面对人们的各种过激行为,他总是吃亏,但他用"精神胜利法"使自己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阿Q向往有一个家,所以他想"女人",所以他才会对吴妈说那样的话,由此看得出阿Q心中的"家"对他来说是多么重要,但那时的人们不懂,阿Q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阿Q胆子不算大,但他能毫不讳饰的说出来他上城的那些日子干了不好的`勾当,却使人们更加疏远他了。
当革命党来到镇子时,阿Q又幻想他加入了革命党,去掠夺赵府和"假洋鬼子"的财物,后来革命党抢去了这些阿Q梦寐以求的东西,却没叫上阿Q,再后来阿Q被抓走扣上了打劫的罪名,游街示众,最后被枪毙了……
正如鲁迅先生自己说过,他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
对与阿Q的悲惨一生,我感到无奈,我感到惋惜。
看阿q正传有感 篇4
《阿甘正传》讲述的是一个智力低下的阿甘的人生经历。阿甘一生可谓不平凡,虽然从小智力低下,常常被那些自以为高智商的同伴欺负。并且连正规的学校的校长也希望他到特殊学校接受教育。但他的母亲并不认为阿甘是低智商的。面对同伴的欺负,其他成年人的冷嘲热讽,他无力反抗,他只有不断地奔跑,阿甘疯狂地奔跑,逃脱了同龄人的欺负,阿甘疯狂的跑让他进入棒球队从此进入高中、大学;阿甘的'跑,让他在参军服役中,救下了他的战友,赢得了友情,获得了一般人得不到的荣誉。
阿甘从小就是智力低下,遭到别人的欺负,但这一个比普通人低一级的却获得了平常人无法获得的荣誉。也许因为阿甘的正直、善良,也许他的无知却变成了一种执着。其实,阿甘获得如此大的成功,最重要的还是他把自己本身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也许他的智商只有75但根本没有影响他走向成功的峰巅。曾经看过任正菲的一篇文章,讲的大概是人生来都有优缺点,不要整天想着弥补自己的缺点,这样会永远的赶不上别人,要想着发挥你自己的优点,只要你发挥出自己的优点,你就成功啦。每个人生来都有自己的优势与劣势,用西方人的观点说就是上帝赋予了我们不同的才华,我们要发挥出自己的才华,这才不愧于上帝给的恩赐。有时候觉得如果我们可以像阿甘这样生活,何尝不是一种幸福?他虽然获得成功,但仍然低调生活,心中根本没有想着如何争夺名利,他只是简单地追求着自己想要的生活。纵观我们生活,看着有多少人为了名利不择手段,见利忘义。忘记了生活的意义。
看了《阿甘正传》,让我明白了也许我们有很多都不如别人,但只要自己有梦想,有目标,肯努力,那么成功已经离我们不远了。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你不逼一下你自己,你根本不知道你有多优秀。这真的讲出大多数人的心声,现代社会,很多人因为自卑、胆小,而不敢做一些想做的事情,每天只生活在别人的安排中,从来不敢接受挑战,也许那些胆小、自卑的人都很想改变自己,不想成为生活的奴隶,但走出第一步却需要我们很大的勇气。并且刚开始的时候,每个人都想有所行动,但都会感到害怕。所以我们都应该学会驾驭自己,让自己表现得好像没有任何畏惧,这样持之以恒,原先我们假装出来的东西就会变成现实。所以勇敢走出第一步,勇敢接受生活的挑战,我们才会成为生活的强者。
当我们做事情,不要经常想着我们要怎样去打败别人,这样想,我们也许失去了很多参与过程的乐趣,我们要做的应该是认真做好事情,就像阿甘一样虽然获得过足球冠军、虽然获得过乒乓球冠军、虽然救过那么多战友、虽然赚取了上亿资产,他依然行使低调,生活朴实简单,做到像阿甘这样活着,那么我们就已经懂得怎样去生活了。
看阿q正传有感 篇5
这是一部经典电影。在这个利益至上的社会,阿甘作为一个单纯的人,树立了一个不符合这个时代,却是这个时代最应该珍惜的形象。
从出生到成功,阿甘经历了一个平凡的成长过程,但他的命运与常人不同,但生来单纯的阿甘,始终有一颗善良的心。无论是在平凡的生活中,还是在战火纷飞的时代,阿甘都会用最简单的心去面对。它可以舍弃生命去帮助伴侣;它可以不顾危险救自己的官,他也曾经为了亲人迷茫过。他总是遵循他的本质——善良!所以他有自己的爱,自己的伴侣,那些曾经嘲笑过他的人,不得不对他的伟大印象深刻。
阿甘是个听话的孩子。他听妈妈的话。他总是说“妈妈说”。他只是把自己的人生规划成一盒巧克力,这就是他的全部智慧。他不在世上,只是想尽自己的职责。他从不伤害任何人,即使受到伤害,他依然以善意面对。
阿甘是不幸的,他的生活充满了来自天堂的不公,但上帝给了阿甘一份礼物,那就是一颗无论遭受多少苦难和挫折,依然会无瑕的心。阿甘坚强,面对母亲的离去和妻子的去世,用幸福冲淡悲伤;阿甘很勇敢,面对飞来的子弹,他不顾一切的去占有;阿甘是忠诚的。为了许下的诺言,他终于实现了亡友的遗愿。阿甘很执着。他从来没有为了自己的爱和善良伤害过任何人。
成功的阿甘的智慧不在于他有多聪明,也不在于他不再有多伟大,而在于他永远善良的心。因为他坚定地坚持善的本性和方向。
看阿q正传有感 篇6
阿Q最后还是死了。记得是谁说“鲁迅先生如果没有英年早逝,最后也会被杀或者沉默。”沉默是一种对人精神上残忍的酷刑,剥夺了话语权,就是单向传播中的受奴役者。但阿Q是个用不沉默的人,他敢说,并且总是不加修饰地把自己心里的想法直接地说出来,他对代表权势的赵老太爷说“我姓赵”,他对自己的性幻想对象吴妈说“我想跟你困觉”,他对自己的顶头上司白举人说“是我说你拿人家五十两的”,也许是这种近乎于傻子似的单纯让他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狂人日记里不还说么“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在那个时代,大家都欺软怕硬夹起尾巴做人。能够不死便好,少说少听少看多做,可偏偏阿Q又是一个特爱看热闹的角色。跑去看杀人撞上了偷窃然后还掺了一脚跑了,这样也还好,回去风光了一把,可偏偏又是自己藏不住事儿,整个未庄都知道阿Q成了盗贼,被全部人排斥的没权没势没钱没地位的阿Q,看你还怎么在未庄生存下去。但是阿Q不怕,阿Q有精神胜利法。
当听说革命党进庄的消息后,整个未庄都开始惶恐不安,原来等级分明的人们已经默认的平衡像是要被打破了。和阿Q一样的农民阶级开始暗中观察望风,似乎期待着那些地主财主们被革命掉,又害怕到来的是更为恐怖新的剥削者,还有胆大一点的人进城被学生剃了辫子。在那些地主们纷纷倒戈准备自己出路的时候,阿Q在桥上欢快地喊着“我革命了,我造反了,我要什么就有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这样大胆狂放的言论却让赵老太爷他们心里颤了一颤的。人们对于未知东西的恐惧,在它越来越接近自己想象的本来面目的时候反倒觉得安心。
革命在未庄成为了假洋鬼子勾结各种财阀乡绅之后的产物,老百姓们可以继续接受以前的压迫反倒舒了一口气。但阿Q想要革命的小火苗并没有因此熄灭,他在假洋鬼子之后去尼姑庵闹革命学人家把辫子盘起来,说明他已经开始有了懵懂的革命意识,只是还不明显。那阿Q革命是为什么呢?在阿Q的梦里,似乎参加了革命,成为了革命的首领。他成了新的“赵老太爷”,赵老太爷变成了以前点头哈腰奉承的自己,他穿皮袄戴官帽还趾高气扬地骂“王八蛋!”。他满足了,他以为只要自己革命了,要什么是什么,喜欢什么有什么。他可以不再被同等的人嘲笑,不再交莫名其妙的保护费,不再不敢姓“赵”,甚至可以不让赵老太爷姓赵。他是愚昧的,甚至即便他参加革命党胜利之后的结局也可以看见,类似太平天国的末路。被抓了也没有觉得沮丧,阿Q说,监牢里的配置比土谷祠还好。
无姓无名无籍贯无行状无家无固定职业的六无产品是不被这个社会承认的,最阿Q后无声无息无牵无挂地死了,连一句“我手执钢鞭将你打”都没唱。众看客砸砸嘴巴狂呼大不过瘾,人命被人把玩的时代,人人不敢说真话的时代,做作假装不想被排斥就被同化的时代,现在也有,阿Q和赵老太爷的故事还在上演,三六九等的标尺从补丁破布到丝绸华服的对比,谁敢说没有以貌取人过。
阿Q死了,还有千千万万个阿Q活着。有阿Q就有赵老太爷,就有假洋鬼子,就有地保,就有小D。众看官,且慢慢看。
看阿q正传有感 篇7
《阿Q正传》,鲁迅代表作之一。写于1921~1922年,文章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人民的真面貌。它的发表,有着特定的政治和经济。而《阿q正传》也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共九章,采用章回体的形式写成的
文章主角,阿q的性格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末代‘农民’的形象,他有农民种地就是种地,锄地就是锄地的优点,也有当时人们所具有的缺点,自私、保守、愚蠢的缺点。
而文章最主观的还是啊q的那种‘精神安慰’的做法,他的想法可笑又可赞。在文中阿q以一种即使现实中以失败者的身份存在,然而在精神世界中仍然要以‘最高者’自居。从文中;结果往往是输。输的时候对自己说:“我总算被儿子打了”,心里充满了优越感,如果优越感被粉碎了,他就又想:我是个“能够自轻自贱的”大人物了,便又心满意足了;这时,小尼姑走了过来,这下好了,阿q对她又是骂脏话又是掐脸蛋,终于觉得刚才的憋气都散了,又充满了自豪感。
在文中的这两小节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出阿q那种用盲目的自尊自大、自轻自贱、畏强凌弱、忌讳缺点、以丑为荣等种种手法来自欺自.慰的行为。
我们常说一个国家的形象是由人民决定的,而文中阿q表达的是什么!懦弱、自私、保守、自给自足?而在那长达8年的战争,我们取得的不仅是胜利,还有一次伟大的蜕变。我们变了变得自立、坚强、强大。
战争是的确是令人憎恶的存在,但你不能否认我们在战争的见证下,成长了。
看阿q正传有感 篇8
阿甘是美国匆匆而过的人流中普通的一员,在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智商仅有75的阿甘却用独特的方式开辟了人生的新天地。因为那份爱,那份深藏在生命里的爱。
只因有爱,那份母亲对儿子的真爱。憔悴的母亲竭尽全力,最终将阿甘送进了著名的公立学校,甘太太默默地尽着母亲的职责,让阿甘看到了生命的期望明白了生存的意义。阿甘虽然没有朋友,但绝对不会有那种无枝可栖的孤独感,因为他有一个始终支持他的母亲。阿甘更不会有那种找不到价值的空虚。在母爱的支持下,阿甘跑进了小学,跑进了大学,跑进了大陆,跑向了总统府。
只因有爱,阿甘在显赫之时,并未改变对珍妮的爱。应对珍妮的虚伪、叛逆,阿甘依旧用爱支撑起了自我的感情天空。没有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但始终沉淀在心中的那份感情,却伴随珍妮流浪的步伐,走遍了天涯海角。口拙的阿甘绝对不会对珍妮说:“世上本没有沙漠,我每想你一次,上帝便落下一粒砂子,于是便有了撒哈拉”。但执着的阿甘却在珍妮蓬头垢面时,让她度过了最欢乐的时光。
爱是什么爱是一种无言的承诺,无悔的承担,无怨的承受。珍妮是不幸的,她出生在一个残缺的家庭,但珍妮又是幸运的,忠实的阿甘始终用心呵护着她,不论她在哪里。
只因有爱,一种对生命的热爱,阿甘和甘太太在自我的人生路上用自我的生命演绎着一部部真情的戏剧。
甘太太始终让阿甘恪守着“笨有笨的作为”。一句母爱的劝言,让阿甘用自我的一生履行着生命的承诺。阿甘并非名门将后,也非文人骚客。他平凡的人生没有太多的波折,惊不起生命的浪花,可是感动人的往往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生命中的细节。
阿甘是至诚男友,至亲孝子,至真朋友,他每时每刻都将别人放在自我生命的第一位,唯独忘记了自我。这份胸襟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仅有他,智商仅有75的阿甘才具备这样一份豁达与无私。
看阿q正传有感 篇9
闲来无事,我把经典老片《阿甘正传》翻出来又观赏了一遍。开头是熟悉的舒缓的音乐,一根羽毛随风渐渐飘落。镜头跟随着羽毛时上时下,一会儿掠过云朵,一会儿擦过人的肩头,最后羽毛缓缓落在一个正在等车的人身边。“嗨。”半晌,另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响起,他走过来,坐在原先那位等车人旁边。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阿甘坐在候车椅子上,面朝前方,不知对谁开始讲述起他的一生。小时候的他,不合群,因为看起来傻傻的,总是被大孩子们欺负,直到同班的女孩看见后大喊:“阿甘!快跑!”他笨拙地试着挥舞手臂、抬起了腿……那是他的第一次奔跑,他尝到了奔跑的快乐,并获得了成就感。我可以看到他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从此以后,跑步就成了这个略显呆滞的小孩的“正业”,他飞驰在乡间小路上,飞驰在橄榄球球场上,飞驰在战场上,飞驰在自己的世界里……
《阿甘正传》讲述的是小人物的故事。阿甘的平凡,如你,如我,如世界上的很多人。阿甘最开始学会跑步时,只是一个人自顾自地跑,后来,他跑进了身边的人的世界,接着,他又跑进了真正的、复杂的社会。可以说,我们看到并为之感动的,正是阿甘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奋斗和努力。我们能够感同身受地理解阿甘在抉择途中的懊悔与愉悦,艰辛与犹豫。看着阿甘的回忆,我们会为他的苦而叹气,会为他的乐而欢欣,会为他的悲而伤心,会为他受到的不公平对待而握紧拳头。我们坐在台下,虽然看到的只是台上的演员与事先安排好的剧情,但却像看见了曾经或未来的自己的旅程。阿甘所度过的一切,正是我们每个人以前经历过、正在经历着或即将经历的。也许就是因为这个,《阿甘正传》成功地和观众产生了共鸣。
影片就在阿甘平静的叙述中悄悄接近了尾声,没有大喜大悲,没有矫揉造作。一辆国内公交车慢慢从不远处开过来,那正是阿甘要坐的车。他和他旁边的人道别后,捡起一开始飘来的那片羽毛,打开身边方方正正的箱子放了进去——就是这样一个细微的小动作,却瞬间让所有看懂这部影片的人的心悄悄一震,并顿时泪流满面。
看阿q正传有感 篇10
《阿甘正传》是一部特别的电影,它没有惊心动魄的场景,没有动人的煽情,仿佛就在讲述一个平凡的故事。初看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但细细品味便意味深长。
阿甘并不聪明,相反,阿甘智商只有75,双腿也有毛病,他必须带着特制的护具,才能完成走路。他的母亲为了他以后的生活,把他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阿甘常常受欺负,这时一辈子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于是,他跑了起来,甩掉了追赶他的人,甩掉了特质的护具,越跑越快,跑进了大学,跑成了橄榄明星,__英雄,国会勋章获得者,乒乓球明星,百万富翁。
诚然,阿甘的成功带着不少运气,在__的枪林弹雨中,他活了下来,在暴风骤雨中,只有他的船留了下来。有人常会说,老天不公平,他什么也没得到过。而为何,老天对阿甘却是如此眷恋呢?我猜想,可能是不太聪明的阿甘有的常人没有的最初的单纯思想、最执着的追求,于是他成功了。
阿甘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人,正是这样,他才心无杂念,执着地追求,这种执着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他在__中结识了一个好友巴布,巴布没有太多优点,他爱偷懒,吹牛,但他和阿甘一样,简单,淳朴,他和阿甘感情深厚,阿甘为他冒死冲入丛林,但在永别之际,两人之间却无话可讲。
阿甘跑步三年,跑遍全美,但他居然没有理由。我想,也不需要任何理由,活出自我,才是成功之道。相反,与他青梅竹马的珍妮的人生完全不同,珍妮因为杂志拍摄照片被大学开除,后在酒吧卖艺,又迷上了__药,珍妮的穿着越发新潮,但珍妮对生活越发绝望。
珍妮在灯红酒绿中迷失来自我。直到最后珍妮才收到一份短暂的幸福。珍妮是一个不幸的追梦人,但是,珍妮在梦想前迷失方向,迷失自我。
“我妈妈常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打开之前你无法知道会吃到什么味道。”这是电影中阿甘的一句台词,这说出了阿甘一种信念,对待生活永远是一种期待,一种美好的期待。巧克力味道复杂,若你心中是苦的,巧克力也是苦的,若你心中是甜的,巧克力也是甜的。你对生活充满希望,生活也会对你微笑。真正品味生活的人,生活多姿多味,充满精彩。
看阿q正传有感 篇11
《阿Q正传》,随着年龄的增长,再读它不禁有了些共鸣。
初中时读它,觉得这是一篇有点滑稽的文章,还会感叹阿Q的幽默细胞,在这样大家都看不起他的情况下,他还能麻木自己,愉悦自己,虽然自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但他的精神却“常处优势”,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上辈,现在连老婆都没有,那哪来儿子呢,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
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动物”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总麻醉自己,在嘲笑中任能跟着乐,不知道这算不算“知足常乐”呢,还是“自欺欺人”。不知道他会不会夜里也感慨自己的不幸而流泪呢?
初中《阿Q正传》读书感想6
或许鲁迅笔下的阿Q可以引起当时中国人的疗救意识,但却阻止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有时候在想,很多不幸的人总喜欢拿比自己更不幸的人来作比较,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安慰与平衡,觉得世界上比自己更不幸的人还多着呢!
或许这种比较在残酷的现实中是必要的,也可以产生鼓励自己活下去的勇气,但如果人人面对不幸时都是这种心理,也说明了这个世界不幸的悲剧人物真的很多。
或许当我们不幸时,更应该想到的是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这点不幸只是人生中一段特殊的经历,是为了让我们懂得如何坚强地活下去,珍惜不幸后仍不被上帝抛弃的自己。面对更不幸的人,我们应该想到的是如何帮助和鼓励他们勇敢活下去,而不只是侥幸地认为自己比他们幸运多了。
不幸的人尚且拿比自己更不幸的人做对比罢了,而有些是比阿Q更阿Q,甚至更毒辣的人。听说最近有个宠物园竟廉价收费让人们进去随便打宠物狗,不管是为了那么一点钱财的管理员也好,还是想以此发泄情绪、或者一时贪玩、一时好奇的游客们也好,请不要以这种完全没有人道的方式来获取自己的快乐,任何一种宠物都和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的爱子!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阿Q们不只是阿Q……
看阿q正传有感 篇12
在前一段时间里,我阅读了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可能是因为我买的版本问题,翻开第一篇是狂人日记,当我这本书看完的时候我才发现,这本书是收录了鲁迅先生的很多篇文章,其中,阿Q正传是最长的一篇。
《阿Q正传》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为背景,描写的是未庄流浪雇农阿Q,虽然他干起活来真能做,但却一无所有甚至连姓名都被人遗忘了。悲惨的地位使他倍受凌辱,而他却自欺欺人,用精神上的胜利来掩盖实际上的失败和被奴役的地位。
他为讨生计,被迫进城入伙偷盗。辛亥革命波及未庄时,他从县城返回,虽一向反对造反,但见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对此惊恐万状,于是也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正当声称造反。
当他沉浸于幼稚而糊涂的幻想之中时,摇身一变为革命党的假洋鬼子扬起哭丧棒,不许他革命,赵家遭抢后,无辜的阿Q又突然被革命党抓进县大牢处决了
阿Q从盲目的自尊自大到可悲的自轻自贱,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环境里的典型性格。阿Q的阶级地位决定他欢迎革命,但他不了解革命,认识糊涂,精神麻木,导致阿Q被革命党抓进县大牢处决了。
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这文章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旧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我们还要敢于正视自己的不足,要有坚持学习的能力和决心。虽然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一个自欺欺人的方法,但是如果我们可以正确的利用它,也是安慰自己一个好方法。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想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阿Q是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他的生活很可能是当时大部分底层人民的生活。
每当我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种对旧社会的排斥的感觉,对旧社会低层人民的生活感到绝望,很容易感受到当时人们的麻木,这可能就是当时社会的状况。这也是鲁迅先生文章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