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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狼王梦》有感

发布时间:2023-02-07 狼王梦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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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狼王梦》有感【篇1】

母爱无疆理想永远《狼王梦》读后感 我以前是十分害怕和讨厌狼的,一直认为狼是一个“冷血”的物种。直到我最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才明白,我对狼这个种族实在了解得太少了。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家,他笔下的动物都刻画得栩栩如生,淋漓尽致,剧情一波三折使人不禁为故事的主人公——紫岚那顽强的意志与母爱所感动

紫岚是一只母狼,她在尕玛尔草原与她的伴侣——大公狼黑桑一起计划打败狼王洛戛让黑桑登上王位,但还没开始行动,黑桑在一个叫鬼谷的洼地里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一头优秀的大公狼就这样死于非命。

紫岚早已有身孕,在大白狗的追击下分娩出了五只可爱的小狼崽。但不幸的是有一只小狼崽在野外活活死掉了。因没有充足的食物,狼崽们都奄奄一息,紫岚迫不得已忍着心酸啃食已故的小狼崽的尸体,才分泌出一点乳汁,幸运的是其他狼崽都在绝境之下活了下去,母爱的力量带来了多么惊人的意志呀。

紫岚分别给狼崽们取名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紫岚一心想让狼崽们像黑桑一样勇猛并夺得王位,看黑仔从小就有黑桑的基因,所以紫岚着重培养黑仔想让他成为下一代狼王。所以,她把大多数营养都给了黑仔:乳汁先让黑仔畅饮;食物先让黑仔吃饱,完全忽视了其他狼崽的感受。

也难怪,黑仔是下一代狼王的最佳之选,着重培养是理所应当的。

但是好景不长,在一次黑仔单独外出的时候,一只凶猛的鹰从天而降,叼走了黑仔,等紫岚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黑仔已经消失在了广阔的天空里

紫岚伤心至极,因为已经失去两个孩子了,但她依然没有放弃,毕竟还有蓝魂儿和双毛等着自己去抚养。

仿佛厄运之神一直尾随着紫岚,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了;双毛在争夺王位的时候被狼群咬死了。全部的悲剧几乎全都降临在了紫岚的头上。

媚媚长大了,找到大公狼卡鲁鲁作伴,紫岚迫不得已把成为狼王的梦想全都寄托在狼孙身上,可紫岚却被自己剩下唯一的孩子——媚媚赶出了山洞,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心灵创伤。

紫岚在自己走投无路之时,忽然遇到了那只把自己最心爱的黑仔叼走的鹰,自己心里又想保护媚媚不受鹰的攻击,又想为黑仔报仇,在最后时刻与鹰同归于尽葬身山崖。

《狼王梦》这本书不但是一部描写动物生活的小说,更是一曲伟大母爱与不屈追求的赞歌;不仅为我们呈现了紫岚为孩子成为狼王不懈奋斗的屈折而艰辛之路,更向我们说明了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要为了生存和追求更高生活目标要不断努力,勇于面对挑战和失败。通过读这篇文章,让我更

加明白了母亲的艰辛与不容易。

看《狼王梦》有感【篇2】

爱是什么?有人说爱是母亲给予的一个拥抱;有人说爱是父亲送来的一件冬衣;有人说爱是儿子献上的一杯好酒;有人说爱是女儿奉上的一碗热茶。而在这个寒假,无意间读到的一本名为《狼王梦》的动物小说则使我真正明白了爱这个字的真谛。

本文以日曲卡雪山和尕玛尔草原为背景,叙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为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从而千方百计地培养着四个小狼崽成为狼王,但最终以失败而告终的凄美故事。文中字里行间都体现了母狼紫岚那伟大的母爱,在自己与孩子之间,紫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孩子,将所有的爱都奉献给了它们,使狼崽们快乐成长起来,变成了健壮的公狼。可在天灾之下,狼子一个个死去,希望也一个个破灭,最后,在希望临近绝灭之时,紫岚又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与金雕同归于尽,护住了狼孙的安全,一代狼王梦也就此相传。

看完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紫岚伟大的母爱、坚强的毅力似乎还在我脑海中回荡,久久不能忘怀,而它可以为了孩子不顾一切的精神更是让我感动至极。我喜欢紫岚,喜欢它至高无上的母爱,但我又不喜欢紫岚,它将狼王之梦代代相传,但它是否想过,这会给子孙带来多大的负担?它们会不会承受不了这重托呢?我静静地思索着,不禁记起了现在社会上那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他们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儿女,为之沤心沥血,为的就是让儿女光宗耀祖、出人头地,完成自己尚未完成的梦想。可他们曾否想过?爱也有距离,如同我们需要太阳给予温度,可谁又会愿意住到赤道上去享受灼热呢?适度的爱让人感觉温暖,太高的期望只能让孩子活的更加有压力罢了。

爱是什么?它可以是一个拥抱,可以是一件冬衣,可以是一杯好酒,也可以是一碗热茶,但它绝不能成为禁锢自由的枷锁。

看《狼王梦》有感【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是沈石溪叔叔写的,书的内容丰富有趣,情节曲折动人,让人回味无穷。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狠残忍的动物,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他们和人类一样,有深沉的母一爱一,还有为梦想而奋斗的一精一神。

故事中的母狼紫岚为了让她的家族中出现一匹顶天立地的狼王,付出了一生的心血。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她曾生育了五胎,可有四胎却死于非命。有一只公崽因发烧而死;长子黑仔跑出家去玩的时候被悄无声息像一片落叶飘下来的金雕给擒走了;二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夹死了;三子双一毛一被狼王洛戛给咬死了。四只公狼死去后,只剩下了一只叫媚媚的母狼,可是母狼不能争夺狼王的位子。我想:面对这样的结果,紫岚一定是伤心欲绝了,也会放弃她的狼王梦了。但紫岚依旧没有放弃,她把争夺狼王的梦想一交一给了她的狼孙们。她为媚媚一操一碎了心,最后,终于如她所愿,媚媚和优秀大公狼卡鲁鲁喜结良缘了。可是媚媚竟然把她栖生了大半辈子的石洞占为己有了,有好几次,她都想趁卡鲁鲁去觅食之际去狠咬一顿媚媚,但都以惊人的毅力忍住了。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她的狼孙们,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掩卷长思。当时我正处于学围棋的低谷阶段,棋力长时间没有长进,甚至有些以前的手下败将轻易就能将我打败,这不禁让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觉得自己不适合下围棋。看着班里的同学先后考上了四段,我失去了奋起直追的勇气,却产生了放弃的想法。但当我回首紫岚的一生时,发现她一直都在为她的狼王梦而奋斗,她的梦想没有实现,她的努力就不会停止。虽然,紫岚至死也没有实现她的狼王梦,但她为梦想而努力的一精一神值得我去学一习一。面对紫岚的勇敢和坚强,相比而言,我就显得渺小的了,这么一点小小的挫折就轻易的让我颓废、放弃了。于是,我静下心来,不再怨天尤人,重新认真做题,提高自己的计算能力。每一次与同学的对弈,无论输赢,都认真的复盘,反复琢磨,找到自己胜败的原因,努力提高自己的薄弱之处。几个月后,我的棋力就得到了明显提升,并在桐乡的升段赛中成功的升上了四段。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有为梦想而奋斗的一精一神。朝着自己的梦想之路义无反顾的走下去,我相信,在经历过暴风雨后,必将迎来美丽的彩虹。即使失败了也值得人们赞赏!这就是我读《狼王梦》的最大收获。

看《狼王梦》有感【篇4】

这本书主要写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因为黑桑死了没人替他分担负担。,所以她冒险去猎人那里去偷一只小鹿,结果被大白狗穷追不舍。紫岚以为大白狗是军犬,一直都不还手。紫岚和他打了两个回合,就发现他其实是草原上最平凡的草狗。

之后紫岚想把他杀死,但大白狗一不小心踢到了她的肚子。这只是他的本能,但就是这一脚把紫岚踢的毫无反击之力了。要是在以前这一脚根本伤不了她,更别说是一脚了就算是十脚20脚也伤不了她。因为现在紫岚正怀着孩子,而且还接近分娩期,紫岚现在无力还击,只能在草下面等5只狼崽出来可是五只狼崽在里面就是不出来之后一只狼崽探出头来给狗看到了于是狗就开始咬紫岚,紫岚只能拿肉身抵挡狗的攻击,然后紫岚产下五只小狼后和狗打,之后狗知道自己自不量力夹着尾巴溜了,然后紫岚把4只小狼叼了回家。正当紫岚想着一切都结束了。还有一只小狼在高地上把树瘤当做母亲的奶头,紫岚想为什么是四只,而不是五只呢?

紫岚赶到的时候,小狼已经快一命呜呼了。他是被冻死的,因为毛发黑,叫作黑仔,第二只因为毛发偏蓝,叫做蓝魂儿。第三只叫做双毛,第四只是母狼,叫做媚媚。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母爱的伟大。

看《狼王梦》有感【篇5】

我以前一直认为狼是生性凶残的动物,直到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书中的狼让我改变了以前的看法,真是惊到了我。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头母狼名叫紫岚,故事主要讲了她执着地培养着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新一代狼王,可是过程并不顺利,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她仍然没有放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孙子上,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看完整本书我头脑里就烙印了俩字“敬佩”。

当我读到“大白狗在紫岚的后颈窝连毛带皮咬下一块狼肉。紫岚痛得惨叫一声,滚烫的狼血顺着耳垂滴落在古河道里。在疼痛中,她的第四只狼崽却即将降生,她忍着剧烈的疼痛,极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幼崽,看到这我的心也揪了起来,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敬佩,因为她是一位母亲。

当我读到“蓝魂儿一定是饿坏了,也馋极了,望着紫岚嘴下的那块牛肋骨,哆哆嗦嗦走上去,想分享一点,紫岚毫不客气地举起前爪一掌把它揍出两丈多远。”

我的心收紧了,这是怎么样的一种爱呀!面对自己的孩子,她克制住自己的爱意,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不断激发孩子内在的狼性和野心,一心想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看到这里,我更敬佩这头母狼了,我敬佩,因为她是个有远大理想的母亲。此时,我突然回想起妈妈对我的苛刻要求,对我的喋喋不休,我突然间似乎明白了。

随着故事的展开,我越读越带劲,看着母狼紫岚先培养黑仔,再培养蓝魂儿,最后培养双毛,看着自己亲爱的孩子们一个个遭到不幸离她而去,但是生活的重重打击并没有压垮紫岚,她还是一如既往地追寻着她的狼王梦,直至她生命的终点。紫岚为了自己的理想不顾一切地努力争取,她的坚韧心简直比人都要厉害,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更上一层楼!

看《狼王梦》有感【篇6】

你们一定读过《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中塑造的一个个鲜活角色而敬佩不已,书中的精彩情节吸引我到忘我境界,反复看着一个个精彩绝伦,构多想的情节,使我不禁深思起来。这经典著作的作者就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这本书主要讲了狼母紫岚“望子成龙”,先后想培养自己的三个狼子成为“狼王”,但最终没有实现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对紫岚的“望子成龙”印象深刻,她过于严厉地要求自己的浪仔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先把黑仔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让他从小享受优厚的待遇,让他在同龄幼狼还在父母身边时,就外出捕猎,结果在还没有能与外界野兽抵抗时,被金雕啄死;接着把蓝魂儿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鼓励他在群狼中表现勇猛,还暗暗称赞,由于蓝魂儿做事鲁莽,结果中了猎人的陷阱,被捕兽夹夹往,当不能救走蓝魂儿时,她的“狼王梦”破灭时,她忍痛割爱,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最后又把从小受两个哥哥欺凌,胆小自卑的双毛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虽然她想设法改变双毛胆小自卑的性格,但还是没有彻底消除,所以又死于争夺“狼王宝座”的断头台。这样付出一个个孩子得到的.却是一场空。

本以为失去三个孩子后,紫岚就会醒悟,没想到当狼子都死后,又干涉狼女媚媚的婚烟,让媚媚选择好对象,这样才会生出优秀的狼种,狼孙才能登上狼狼王宝座,”在这样的想法下,狼母紫岚害死媚媚寻找的对象,使得母女反目成仇,在这样的情况下,狼母紫岚还不忘狼孙们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可见,紫岚不仅希望自己的狼子成为“狼王,”还希望狼孙们成为“狼王,”她的想想没有实现,她的努力就不会在停止。他的一步步有预谋的付出,最终也收获自己惨痛的代价。

读了这书本,让我想到有一些父母对自己的孩子要求也十分苛刻,可是孩子的成绩并没有在严格要求下一飞冲天,反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我听说:“我们学校有一个学生,因为父母对她非常严格,她的心理压力大,成绩也上不去,父母总是责怪她,她整日昏昏沉沉,在一次体育课让晕倒了,她休息了一个月也不想上学,“望子成龙”,不知害了多少个童真的孩子。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一步一步慢慢走,不要想一步登天。

看《狼王梦》有感【篇7】

在学校图书角那儿有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我经常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当上狼王的遗愿,精心抚养自己生的三只公崽狼,希望它们三个当中有一个能成为“超狼”,完成父亲的遗愿,当上狼王。然而,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紫岚接连失去了她的三个孩子。她在绝望之余同时也在思考一个问题,亦真亦幻的狼王梦,究竟是对是错?紫岚终于明白了什么,她不再强迫唯一的女儿做她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她要还给女儿她想要的幸福生活。

读到这里,我不禁联想到了我自己,我妈妈也和紫岚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她将我课余时间安排得满满的,每到周末,我的好朋友打来电话,请我去她家玩,我每次的回答几乎都是一样的:“再等一会,我还有几个作业没有做完。”有那么一段时间,老妈帮我把每个周末都安排了奥数杯赛考试,这样一来,我几乎与好友“失联”了。不仅是周末,寒暑假也是,有部分同学考完试了高兴地欢呼雀跃,而我却高兴不起来,对于我来说寒暑假只不过是换个地方上课而已。我觉得我都快要变成上课机器人了,真希望我妈妈也能像母狼紫岚一样幡然醒悟,将我的童年快乐时光还给我,让我自己来支配,我可以悠闲地跟朋友玩耍,可以自由自在地看书、画画等。

但是,换个角度来想,我也能理解母狼紫岚和我妈妈,天底下有哪个母亲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变得有出息一点,自然和社会的竞争这么激烈,她们想让自己的孩子出类拔萃,立于不败之地,这样想并没有错,我们应该相互理解而不是相互抱怨。

看《狼王梦》有感【篇8】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狼似乎只是凶猛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它还有它的另一面——温柔,这是让我们肃然起敬的一面。当我翻开《狼王梦》时,紫岚让我肃然起敬,她是一位为了儿女不惜一切付出代价的母亲——紫岚。

每次,它总是费尽周折,却只为自己的后代能够当上狼王的梦想,却因此失去了自己原本美丽而优雅的容貌,还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欲望下。然而面对残酷的现实,她却一次次地失败:黑仔因幼小而不懂事死于金雕之嘴。蓝魂儿却又不慎落入猎人那残忍的捕兽夹中。紫岚为了蓝魂儿不落入猎人的手中,只好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将它拖回穴中埋葬。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是它让我知道了爱的伟大。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愿意牺牲一切,哪怕,是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写出了紫岚的勇敢、永不放弃、为了梦想而牺牲一切的精神,这些都让我肃然起敬。是啊,动物世界的爱又为何不是像人类那样呢?每每想起紫岚,想起那感人的一幕幕,我的心中,也发出一片掌声,涌起一阵泪花——这就是紫岚,一只为了梦想而不惜一切代价的狼,她渴望,在后代中,能有一丝奇迹——狼王梦。也许,这,就是母爱,一个跨越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爱,胜过了人类世界的浓浓温情,那种爱,是人类无法达到的,也是打动人心的一碗热汤……

看《狼王梦》有感【篇9】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了解甚少,那些极其有限的关于“狼”的零星知识,来自于幼时被曲解的童话和寓言,以及当下电视中的部分动物环保节目,因此对狼有根深蒂固的偏见。在潜意识里,人们惧怕狼,甚至憎恨狼。再看有些恶性语词词语: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豺狼当道”等等,都用来形容狼的残暴、奸恶和凶险。我自然也不例外,但自从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心被震撼着: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兽,却有着强烈的母爱。小说扣人心弦,通过作者人性化的描写,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深深地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她为了自己的宝贝能一出生就能被喂养得强壮,不惜冒着生命的危险—猎人和大白狗的追击,铤而走险,凭着自己的智慧,跑到养鹿场叼走了一只小马鹿,却因一场不期而至的暴雨痛失爱子,而她为了能拯救四只奄奄一息的狼崽而吃掉自己的狼儿的时候,又是多么的苦涩和辛酸,为了小狼的出生紫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有谁能说动物的母爱也是伟大的呢?

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费尽心机地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而他的教育的方式是独特的,是因狼而异的,并不是千篇一律的:黑仔当狼王的资质最好,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到他的身上,可黑仔却被金雕吃了;勇敢的蓝魂儿也死于铁夹之下;为了训练双毛,不惜自己跛了一条腿,不惜让狼崽们憎恨自己,嫌弃自己。双毛向狼王发起挑战的时候,被其他狼给吃了。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和狼孙付出了生命,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紫岚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付出了一生的心血,这种母爱是多么的悲壮啊!

狼的生存环境,在那个弱肉强食的生物圈内,要想能在丛林法则这个色彩斑斓的舞台上有一席生存之地,因此紫岚有自己的教育方式,基于对狼的理解,我也渐渐欣赏紫岚独特的教育方式,一位聪明、智慧、执着、果敢的母亲虽然最终也没有逃脱自然法则,但她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却一点也不马虎,他会认真的分析每个孩子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教育的方式,为了培养它们,她会不断地充当不同的角色,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生命,让他们具备了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想想自己已经是一名有十几年教龄的教师,不管是为人母还是为人师,都有许多学习的地方。在教育学生的问题上,如果能做到先了解每一位学生,然后根据学生的情况对症下药,而不是呆板的借用别人的教育理念,做到因“才”施教,挖掘潜在的能力,让他们也经历风雨的洗礼,柔弱的幼苗也会长成参天大树。

看《狼王梦》有感【篇10】

我喜欢看动物小说,在鲜活的动物世界中品味一个个感人的故事,体会作者的思想。《狼王梦》就是令我感触很深的一部小说,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健壮的公狼。他叫黑桑。因为当时的狼王只会用蛮力,使黑桑最头疼的是狼王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不时还瞎发布命令,黑桑早就准备夺某篡位,但在计划行动的途中鬼谷的野猪将黑桑的头颅穿破,导致黑桑不幸身亡,为了黑桑的遗愿她准备把他们的长子黑仔培育成超狼。但在后来的时间里黑仔因为好奇心太重独自出去玩耍被金雕活捉。二儿子蓝魂儿又被猎人圈在铁笼里,为了减轻他的痛苦紫岚将他咬死了。

三儿子双毛因为紫岚的溺爱长子从小自卑,但经过紫岚的特训恢复了心态,和狼王对决时狼王发出的最后一秒叫声是他回想起儿时的自卑,导致被群狼咬死。希望只能寄托在最后一个孩子媚媚身上,因为媚媚是母狼所以希望又只能寄托在她的五个孩子身上。因为性格不符,它紫岚被逐了出来。一头老的金雕突然飞了出来,紫岚虽然被逐了出来媚媚生的五个孩子是未来的狼王,也为了给黑仔报仇,所以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命运和紫岚擦肩而过,紫岚一生为了培育超狼献了一生的时间。这个故事为我们父母敲了警钟,不要溺爱孩子,对待每一个孩子要平等。我为紫岚的不幸感到伤心,我感觉紫岚太急于求成,哪个母亲不愿意自己的孩子有出息?所以我真诚的祝贺他们家族能圆了狼王梦。

关于狼王梦读书心得感想5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在一次遭到云豹偷袭的时候,大灰为救它的饲养员川妮,好不容易脱掉铁索,赶走了云豹,大灰自己却因救川妮被云豹咬穿了肚皮,漏出了一截肠子。

这本书外表不算太美观,但内容相当精彩!

看《狼王梦》有感【篇1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写于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小说中的一部——《狼王梦》。

作家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只母狼与她孩子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崽,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崽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这只母狼紫岚它为了自己丈夫的愿望,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狼崽有一天能成为狼王,她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不惜血的洗礼、不惜狼族间的友情。想尽一切办法,呕心沥血的照顾、培养小狼,她抛下一切,一心只想着怎样才能让小狼登上王位。她不管自己,就算变成了小狼撕咬的玩具,练牙的物品,她也在所不辞,却为自己小狼的成长感到欣慰。

紫岚从狼崽的出生到成长,一直任劳任怨、含辛茹苦,为了自己的孩子有朝一日登上王位的荣耀,坚持不懈。她付出的多少心血,换来的不是回报,而是被死亡笼罩的孩子。眼睁睁看着小狼一只又一只死去的紫岚,也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但每当她想起自己的丈夫和剩下的孩子时,便又鼓起精神,继续培养。她有时冷酷无情,也有时温柔体贴。

一只普通的动物——一只母狼。却有着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作为一位母亲,她又是那么负责、任劳任怨和含辛茹苦,她对自己的孩子有很高的要求,那就是成为狼族中的最高地位——狼王,但也放不下自己内心沉重而又悲伤的包袱。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这种精神和态度,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一只普普通通、地位低下的狼,有着这样优秀的品性,可见这是一只多么好的狼,一只崇高的狼!她的品质值得我们夸赞,可她的生活是那么悲惨,这曲曲折折的一生,在沈石溪笔下显得更悲哀。

读了这部作品,我的心中百感交集,为这只不起眼的母狼感到难过,也为她的精神感到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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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 篇1

每个人都有一个完美的梦想,都想去实现它。在动物世界中也同样如此。书中的主人公——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已故丈夫黑桑当狼王的遗愿,养育了三只公狼崽和一只母狼崽。可是,上天对这位狼妈妈很不公,三只公狼接连死去,只剩下一只母狼。但这残酷的现实并没有让紫岚绝望。她把期望投在狼女媚媚所生的狼孙上,用自我的生命为狼孙们扫清了生存的障碍。

小说十分动人,强烈的母爱贯穿了整篇小说,也体现了紫岚为了这个狼王梦努力的精神。虽然这个梦想最终没能实现,可是紫岚为它付出了,牺牲了,她死也能够瞑目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类似的情景。可当遇到挫折遇到困难的时候,是选择放弃,还是勇敢地去应对?当遇到难题解不出来的时候,我们不能坐等教师来教,更不能放弃。我们要仔细琢磨琢磨,多尝试几种方法,用自我的努力解决难题。

当遇到挫折应对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学习紫岚百折不挠的精神。《狼王梦》里母狼紫岚要把矮小自卑的双毛训练成有志气的大公狼,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可母狼紫岚却坚持梦想,在遇到困难时不放弃不抛弃,克服了许多困难努力帮忙双毛成长。我们也要相信自我,相信梦想,相信未来,永不放弃不断努力,就会有成功的期望!

让我们一齐为心中的那个梦想去奋斗,去拼搏吧!

读狼王梦有感 篇2

母狼紫岚让狼崽早早地领悟到了生存的艰难,体验到了竞争的无情,欣赏到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他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与谋略,这些都是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在我们眼中,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了《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弱肉强食与无情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可能拥有的一笔珍贵的财富。现在,父母都精心呵护孩子,怕孩子受到委屈和伤害,许多孩子都被培育成娇滴滴的、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长大后这些温室花朵怎么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展现自己的才能呢?

爸爸妈妈,请让我们拥有一方自由的天空吧。我们要做那丛林中自由奔跑的野狼!我们要做那蓝天下自由翱翔的雄鹰!

读狼王梦有感 篇3

狼的梦想——狼王梦读后感600字:《狼王梦》这本动物小说的主角,是一头叫紫岚的母狼,它的失去了伴侣黑桑,但却肚子里却孕育着黑桑的孩子,紫岚艰难得生下一窝狼崽,以血脉的延续想实现黑桑的狼王梦。紫岚想把狼崽培养成能与狼王相争的狼,结果一次又一次失败的。

我之前对狼的印象是强悍,冷漠,但是紫岚却是一头有母爱的狼,可是因为溺爱,让优秀的黑仔失去了生命。从小,紫岚总是把最好的食物留给黑仔,对黑仔十分偏袒宠爱,使黑仔从小便十分高傲,不喜欢与其他兄弟姐妹互动,总是独自出门玩耍,但紫岚对此十分放心并表扬了黑仔。如果说紫岚不过分溺爱黑仔,黑仔就不会养成高傲的性格,如果说紫岚能批评黑仔并阻止它,黑仔就不会因为独自玩耍而命丧金雕的口中,可是没有如果。

黑仔、蓝魄儿。双毛的死,都是因为什么?都是因为母亲的溺爱和急于求成的心态。在日常生活中,我犯了错误,妈妈总会批评教育我,从前的我觉得犯得都是小错误,妈妈不应该批评我,但是读了《狼王梦》我懂得了,妈妈的批评是为了我好,为此我真的要谢谢我的妈妈。读后感·另一方面,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我们不能急于求成,而是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慢慢得走,一口吃不成大胖子,急于求成只会让你失败,让你梦想破灭,甚至还可能会毁了你的下半生。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的故事,其中有爱有执着有梦想,紫岚为了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母爱是无价的,但是母爱不能变成溺爱!紫岚有梦想,我们人人也都有梦想,人人的梦想都不尽相同,可是,在实现梦想的路上,人人都一样,要执着坚持不懈得走下去,只有这样你才能在道路尽头看到似锦的繁花,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狼王梦有感 篇4

每一次读《狼王梦》,我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及看法。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美貌非凡的母狼—紫岚。它是一只拥有智慧充满母爱的狼。紫岚的丈夫在竞争狼王位时,不幸被野猪刺死,只给紫岚留下了一肚子的狼崽。在紫岚快分娩时,一只狼无依无靠,为了不让快出生的狼崽饿肚子,便到人类的农场偷羊羔,可却因为疏忽大意被草狗追,最后在有惊无险下分娩,可其代价却是刚偷来的猎物被凶猛的洪水沖走以及一只狼崽也不幸的死于洪水之手。除去那只被洪水淹死的狼崽,还剩下四只狼崽。狼崽当中的老大黑仔长的很像紫岚死去的丈夫,紫岚便极其偏爱黑仔,经常纵容黑仔打压其它狼崽,就连分食时也有偏心的现象,每次都是让黑仔吃饱喝足后才让剩下的狼崽吃。黑仔就在紫岚的纵容下变得非常跋扈,骄傲自满,所以它的兄弟姐妹们不愿意和它玩。一天由于黑仔对外面的好奇便独自出去玩,所以导致被金雕吃掉的下场,一只极有可能成为狼王的黑仔就此毀在紫岚纵容之手。可是,紫岚却依旧不死心,再次尝试让其余狼崽代替黑仔,试图将某一只狼替代紫岚和它丈夫圆梦,可是,到头来,功亏一溃终究是梦一场,最后,紫岚为了保护下ー代狼崽安然无恙,和金雕周旋,同归于尽。

直到读完整本书,我早已经热泪盈眶,紫岚真是让人敬佩!伟大到为了它的几个孩子的未来,呕心沥血,甚至放奔了自己的伴侣,放容了它自的未来,只为给孩子们一个美好的未来。从美貌非凡到丑陋不堪,都是为了它的几个孩子,时间带走了梦的沖动,让它反思……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一片宽阔的大海,向我们敞开宽广的怀抱;母爱是一棵茂盛的大树,为我们遮挡灼热的烈日;母爱是春日里那如丝的细雨,无声地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母爱是黑夜里那盏最亮的灯,为我们照亮前进的道路。

读狼王梦有感 篇5

暑假,我读了很多本书,最喜欢的是当数《狼王梦》了,书中母狼紫岚那种坚定、执著不屈、关爱孩子、锻炼孩子的精神,让我深深的折服了。

母狼紫岚,她不仅毛色鲜亮,发出了淡淡的紫色,他的狼品也是一级棒的,她精心培养她的幼狼,可是,不幸的事发生在他的头上,第一只狼叫黑仔,它发育出色,可是在追逐蝴蝶时不幸被金雕叼走,第二只狼叫蓝魂儿,他实在忍受不住严寒和饥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实在不想看到宝贝难受,干脆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减轻痛苦。第三只狼崽让紫岚大失所望,因为紫岚偏爱蓝魂儿和黑仔,把双毛给培养成了狗,因为狼痛恨狗,所以紫岚把双毛当成了狗看待,睡在洞口,喝的是紫岚和第四只狼崽媚媚洗过澡的泥浆水,终于,它狼的本性爆发了,它一下子咬断了紫岚的大腿,媚媚缩在洞口表示投降,紫岚他太高兴了,高兴胜过了疼痛嗷!一声狼叫,打响了争夺狼王的战斗,狼洛戛紧张起来,因为它第一个对手是满身肌肉眼里布满血丝的的大公狼双毛,对方磨磨爪子,撕咬起来,最后,洛戛身边的的狼古古,一起收拾掉了双毛,紫岚的心碎了,在山谷里整整哭叫了一天…

她爱他的的孩子,就像我们人一样,世界上都有母爱,母爱是无限的。

读狼王梦有感 篇6

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紫岚是一匹母狼。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有人说狼母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母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读狼王梦有感 篇7

思绪回到了刚上四年级时,我喜欢上了一辆2000元的自行车,为了得到它,我向妈妈信誓旦旦地保证要靠平时的劳动赚钱、攒钱买那辆自行车。可一个月后,我靠帮妈妈做家务:晾衣服、洗碗、扫地板……才赚了30元,我气馁了,我想:按照这样的速度挣钱,我得猴年马月才能买到那辆心爱的自行车呀?说不定等我攒够钱,自行车早就被别人买走了。于是,我不但放弃了跟妈妈的约定,还对妈妈死缠烂打地耍懒,最终,妈妈被我折魔得“崩溃”了,同意给我买那辆自行车。虽然最终我的梦想也实现了,但那不是我自己的努力得来的,胜之不武!

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人也好,狼也罢,只要有理想,并为之不懈努力,奋斗到生命的最后,这样的生命就值得我们尊敬,这样的一生就是辉煌的,无悔的!相信每个人只要能做到坚持不懈、永不言败,总有一天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读狼王梦有感 篇8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看到了那一本书,那本书就是《狼王梦》这本书令我百看不厌。你想知道一个母亲是如何培养狼王的。又是怎么成为狼王的,它们有没有成为狼王,要想破解这些谜题,就来探索探索这其中的奥秘。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匹母狼紫岚在猎狗的追逐下生下了一雌四雄,五个孩子,它辛辛苦苦的吧它们养大,训练它们,但它的子女不是死于非命就是翅膀硬了飞了。在后来年老的紫岚,为了保护它的狼孙和金雕一起同归于尽了。它为什么这样做呢?只为他的一个梦!一个平凡的梦,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它不放弃,因为他有梦。

我们都有梦,比如,我们下期读六年级了,面临着升初中,大家都想考一个好点的中学,这就是梦,可以实现的梦。如果每一个人都没有梦的话,也是万万不能的,一个小小的`豆芽需要有人灌溉,而梦也需要人来用知识施肥,用知识浇水。

梦,有很多种,比如噩梦,好梦,白日梦,如白日梦就是不可能实现的,像有些人总想着一夜暴富,但不努力,只想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呢?只有靠自己的行动来实现。我们要做一些实际的梦,并努力实现这个梦。

每个人有梦是好,但不能有一些异想天开的梦,要明确自己的梦,朝着它努力,总有一天便会实现!

看《狼图腾》有感900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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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狼图腾》有感 篇1

阅读完《狼图腾》,我久久不能平静,这不愧是一部旷世之作。狼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凶残、狡猾、强悍的象征,可是作者通过一个个的狼故事,以平等的视角,将狼作为动物能够优胜劣汰,在食物链中勇敢生存下来的优良品质一一展示,使读者沉浸在故事的紧张里,情感的震撼中,生态意识的塑造里,可以说既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部教育我们在竞争社会中更好生存的法则提示,更是呼喊大家尊重生命,保护环境和地球的心声。

狼有很多优点,比如团结一心,集体意识非常浓厚,因为他们相信在残酷的大自然竞争法则中,单个的个体永远是弱者。他们永不畏惧,在捕捉猎物时分工明确,有着惊人的战术思维,捕捉黄羊可以耐心地等一个整夜,使黄羊憋尿奔波而死,获取猎物后做到食物共享。狼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他们集体为上,为集体获得利益可以牺牲个体利益等。作为动物,他们聪明果敢,英勇强悍,值得尊重。

狼在草原上的主食是黄羊、黄金鼠、野兔等,这些动物的主要食物又是草,狼的存在很有效地克制了这些动物的过量繁殖,保护了珍贵有限的草资源,所以我们不能过量捕捉狼,否则将会破坏草原的生态平衡。书中所述的狼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无知,他们也知道保护生态平衡,所以追杀黄羊等猎物时放小捉大,不会赶尽杀绝。他们深知,只有大家和平共处,有争斗有竞争,但是要给对方留下根和苗,方能使得野火少不尽,春风吹又生,保证自己族群日后的安危。

人类和狼相比,在攫取食物和资源的劣行上,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森林锐减,草皮破被,据说目前全国土地荒漠化面积达262。4万平方公里,沙尘暴越来越严重,气候变暖,大气污染,酸雨蔓延,人类在贪婪的欲望前没有停下膨胀的私欲,在主宰自然的忘我陶醉里滥捕滥伐,滥用滥弃,现正一步步地步入自酿的苦酒坛子里。和尊重自然,追求自由的狼相比,人类在此刻显得多么地愚蠢和不文明。

《狼图腾》展现的大草原是多么美丽,家乡杭州曾经也是多么的自然美丽,运河弯弯,浅滩清水,西湖碧绿,湖光潋滟。在处处是污染的世界,我们人类呼吸的是雾霾,喝的是重重过滤的漂白水,吃的是激素刺激的鸡鸭大棚菜,所以说《狼图腾》是一部敲响我们热爱自然的、热爱生命的乐曲强音。

看《狼图腾》有感 篇2

自从阅读了《狼图腾》这本书,使我对狼的印象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自古到今,狼就在人心中地位不高。像一些成语:狼狈为奸、鬼哭狼嚎、狼心狗肺等,看出狼的形象被人一次又一次的贬低。即使你们没见过狼,听听成语就使我不寒而颤了。

但《狼图腾》这本书却诉说了不同的狼。这本书讲述了陈阵与其他几名知青去了额轮草原。陈阵崇拜狼,他看见草原人与狼的激烈争斗,见证了狼的兴衰。每个故事都波澜起伏、惟妙惟肖,多么震撼人心。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段,就是草原人与狼的第一次大战,狼远远比人聪明,它们懂得舍去小的,又伺机捕捉更大的猎物。它们会看清情况在行动,多明智。当它们跑起来应战时,眼神是多么坚定抱着必死的心态勇往直前。而人们也不甘示弱,指挥狗与狼厮杀,自己再去套狼,把它们勒昏。狼在人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改变战术。但再快,再健壮的狼却也敌不过众多的人与狗,最终伤亡惨重。只逃掉了几只运气好的狼。可狼也是迫不得已才会攻击人类,如果不是因为那些外来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干了偷鸡摸狗的事,把人留给狼的食物去卖掉了,狼才会出此下策的。

人们一向重视自己的利益,我们多少有一些自私,不懂得团结、分享。而狼从不莽撞做事,每次做事,狼都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很团结。而狼好像天生就很聪明,每次都不学而会。

人在有时会想做逃兵,而狼却不同,每一次它们都抱着必死的决心去战斗,绝不屈服于谁。它们是如此坚定,使我们敬畏。

要学会与狼一样,勇于进取,坚强智慧。

看《狼图腾》有感 篇3

“他的家族”,人们从以某种动物,植物或者其他物体作为家族的标志,其中书中得出汉族的龙图腾源于狼图腾——狼图腾的深远意义以及对华夏文明的影响。

我对那些洋洋洒洒的阐述实在没有太多兴趣,我希望能让现在的人有一个具体的信仰,有一种图腾,能成为其精神的积极动力

现在的人迷惘的原因,就是没有具体的方向,就像很多人赞美唯美的雾,其实就是灰尘沾上水汽的外衣,是一种见不得阳光的意境

我还是很喜欢里面的狼和人斗志斗勇感受着血腥和不折不扣的精神,读来振奋。这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是优胜劣汰的法则的诠释,是残酷的淘汰,以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时髦的和谐的另一种解释吧!

和对手一起成长,感谢对手,感谢在激烈的环境下的竞争,即使体无完肤也心甘情愿,活出一种坦然,也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即使面临倒下,仍有不屈的意志,始终会战胜自己而主宰自己。

现在年轻人的崇拜挑起市场经济,迷乱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温度,也恍惚了自己的心情,于是或成为钱的奴隶,或成为网的俘虏,游戏的牺牲品。当然有许多的优秀的年轻人除外,青春不在的时候,再幡然醒悟。糊涂的季节出现糊涂也是正常的,但是美好的人生却会走偏

〈狼图腾〉看完了,没有狼这样的教师,近距离的观摩学习,即使社会上的狼也披上了和善的外衣,把一切光明敬献,而“狼”的.运程顺序始终不得而知,但是书中身临其境的描绘,说不出的不仅仅是规则,还是一种战略方式方法,在新的环境中演变,揭去华丽的表象,剥出在本质的东西,就是作者对人生意义的深化,是一种神化的升华。

看《狼图腾》有感 篇4

《狼图腾》这本书是一部反映人性与狼性区别的一部大书,主人公陈阵作为北京知青,下乡来到了额仑草原,在一次狼口脱险之后,他就彻底迷上了狼。

他在狼群一次性猎杀了上万头黄羊后喜欢狼,起黄羊时猎奇狼,闻得“飞狼”传说后崇拜狼。

后来,他挖了一窝小狼,留下了两条(一条自己养,一条给了道尔基)。

圈狼大会上,他的两条猎狗杀了两条大狼,分到了两张大狼皮,做成了狼皮筒子放到了蒙古包口,陈阵望着狼皮筒子,心里一阵陈思,逐渐开始对狼图腾有一定的信仰。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狼的成长,陈阵从小狼中看到了狼的精神、狼的信仰,心中的狼图腾也越发强大。

经过长时间在草原上生活,陈阵终于明白,中华民族之所以可以一次又一次的复兴,是因为游牧民族一次又一次地输血。

古时的军事家成吉思汗之所以可以统一大半个地球,是因为他有一个伟大的老师——狼。

在草原上发生战争的频率比在中原还高,多时一小战,少时一大战;这就铸就了蒙古人的骁勇善战、纪律严明,使成吉思汗带领的军队所向披靡,造就了一个神话。

狼不仅是蒙古人的图腾,更是蒙古人的老师。

蒙古人不像汉人只敢敬畏龙、怕龙,而是敬狼、尊狼、杀狼。

后来,随着草原的汉人越来越多,杀的狼越来越多,开垦的面积也越来越广,草地越来越差,使草原上没法存活人。

要知道,草原是大命,而人命是小命,没有大命则没有小命;如果连这个道理都不懂,那么人类将在地球上灭亡!

看《狼图腾》有感 篇5

童话里,狼狡滑,凶恶;小说中,狼残暴、愚蠢。翻开《狼图腾》,我才真正认识狼,并喜欢狼。狼,凶恶但不疯狂;狡滑但很聪慧;残暴而又谨慎;愚蠢却又张驰有度。蒙古狼,是永远不改变自已本色的狼!是真正的狼!会复仇,会报恩,有敏锐的目光与天造的嗅觉。“狼太多了就…

童话里,狼狡滑,凶恶;小说中,狼残暴、愚蠢。翻开《狼图腾》,我才真正认识狼,并喜欢狼。狼,凶恶但不疯狂;狡滑但很聪慧;残暴而又谨慎;愚蠢却又张驰有度。蒙古狼,是永远不改变自已本色的狼!是真正的狼!会复仇,会报恩,有敏锐的目光与天造的嗅觉。“狼太多了就不是神,就成了妖魔,人杀妖魔,就没错。要是草原牛羊被妖魔杀光了,人也活不成,那草也保不住。”这两句话是书中的蒙古老人说的。是呀,人多了,还是人;神多了,也便不再是神了。“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草原的,狼没了,草原也保不住了。”多么聪明又善良的蒙古人啊!

一切应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狼没了,马和天鹅也不多了,只养羊,狗也成了宠物。草场大部分沙化,人们骑摩托车放羊,不用蒙古包,有一切电器……。二十年,变化却翻天覆地。可悲可叹啊!大批汉人进入草原,不懂草原的规矩,杀狼、杀狗、杀兔。草原原本是美丽的地方,却被无知的汉人弄得一败涂地。又想起了首页的那句话:“献给:卓绝的草原狼和草原人。献给:曾经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曾经美丽”也只是曾经,美丽只是一刹那间就逝去……

看《狼图腾》有感 篇6

这个世界(从动植物到微生物),乍看起来似乎井然有序,但当你看透了它的根本就会发现:它唯一遵循并赖以不断发展的根本原因就是弱肉强食!唯物主义称之为生态平衡,唯心主义称之为万物轮回。看狼图腾这本书还是应当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狼作为这世界里极为渺小的一部分,它在物竟天择,适者生存的残酷法则下得以繁衍生息,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这个奇迹昭示着狼的祖祖辈辈在与自然、与自己、与人类以及与对狼的生存构成的威胁和障碍做不懈的斗争的过程中,在精神、体质、思维、生理等多方面同步优化和不断沉积的铎铎精华。这精华也使人类大获裨益。

诚然,人类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之所以今天统治地球的是人类是因为人类幸运地能够创新,能够把幻想转化为现实,所以有了火药、飞船、导弹、电视、电脑、地动仪。今天,我们应该庆幸人类比狼的进化要先进许多,因为如果狼有和人类一样的进化程度,也许为狼耕种、狩猎、生产、清理、服侍甚至是洗脚棰腿的就是我们人类吧。因为在同等条件下的生存能力与团结合作精神人类比狼差之甚远。而狼在险恶的环境中是那样的坚强,合作是那样的默锲。

不同的地域酝酿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往往是激烈冲突而不可调和的,就象汉文化中的狼残暴贪婪的本性永远不变一样。我原来也这样认为,但看了狼图腾后彻底改变了这样的看法。从生态平衡的角度来看,狼的行为是一种必然,它是有条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而已。正如毕里格老人所说的那样,这和牲畜吃草是一样平常的事。不同的只是在生物链的有些环节我们见到血腥和暴力,而有些环节看来却悠然而安然。但事物的表象决不能成为我们判断的根本依据。

与狼相比之下,在我看来,与其说狼贪婪残暴,还不如把这个荣誉的光环那些古往今来的政客们。他们是绝对的贪婪残暴!面对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他们不但无动于衷,竟然还乐不可支;面对一拨拨难民潮,他们不但毫不怜悯,竟然还把这悲哀的现实用作政治的砝码。甚至为了一己或一党之利,人模人样的他们有时视天下苍生的性命如草芥,冒天下之不韪而为之,弃天下之否泰而兴伐;有时则以伪善的面孔,带着奸邪的微笑,说着一套套言不由衷的话蛊惑天下民心,以收渔翁之利。真可谓刀不刃血而名利双收。从这一点来看,狼是多么高尚和纯洁啊!它们的智慧和勇气仅仅是为了吃饱,为了养家糊口,为了繁衍后代,为了延续腾格里赐予的普通生命狼不为自己的后代打江山或储备财物等,更没有歧视、嫉妒、猥亵、吝啬等人性中最原始的缺陷,有的却是自然而然形成并继承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美德。然而,人却把自己的一切劣根性继承的完完全全,还不断的发挥和创新。

读了狼图腾不禁对自然界的生灵充满了崇敬之情,同时对人性产生了无比深刻的鄙视和厌恶,甚至作为人的我对自己都有些厌恶了。我想:一个人如果怀着怎样对付别人或取利的心理去阅读狼图腾是多么可耻啊?在看狼图腾的过程里,我的心灵在不自觉中不断得到一种神圣精神的感召和净化,我的心智得以明朗,我的思想得以升华,我的信念得以坚定。我很想作一匹人群里的狼,赤裸裸的狼。有了狼的精神,我藐视人类,藐视周围虚伪的一切。

看过狼图腾的每一章节,我都怀着感恩的心情想到我周围每一个健康快乐地活着的人,!在此,我说不出什么感谢的话语,因为这世间已合适的字眼可以表达我的情素,但在我内心深处有一个强烈的呼声:腾格里,保佑狼!保佑比狼更脆弱的人

看《狼图腾》有感 篇7

有幸拜读了姜戎先生的《狼图腾》这本书,该书以史诗般的叙述手法和深邃的人文胸怀吟唱了一曲游牧文明和草原生态的挽歌。《狼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看《狼图腾》有感 篇8

读这本书,是源于儿子的不断推荐,他说这是本好书,值得一看,于是我就借了过来,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看完了。虽说读得不是很精细,但是有几个精彩的环节还是留在了我的脑海中,也引起了我对人生的一点点思考。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让我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这一点是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狼的各种策略就是在这种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人不是狼,但我们却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学习草原狼不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

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来赢取最大的利益。时下的社会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即便是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更好地生活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我喜欢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有关狼王梦心得


阅读过这段话后,我产生的一些感想,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在心得体会中呈现。写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每天对生活的期待。下面由我们帮大家编辑的《狼王梦心得》,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狼王梦心得 篇1

我以前一直认为狼是生性凶残的动物,直到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书中的狼让我改变了以前的看法,真是惊到了我。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头母狼名叫紫岚,故事主要讲了她执着地培养着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新一代狼王,可是过程并不顺利,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她仍然没有放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孙子上,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看完整本书我头脑里就烙印了俩字“敬佩”。

当我读到“大白狗在紫岚的后颈窝连毛带皮咬下一块狼肉。紫岚痛得惨叫一声,滚烫的狼血顺着耳垂滴落在古河道里。在疼痛中,她的第四只狼崽却即将降生,她忍着剧烈的疼痛,极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幼崽,看到这我的心也揪了起来,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敬佩,因为她是一位母亲。

当我读到“蓝魂儿一定是饿坏了,也馋极了,望着紫岚嘴下的那块牛肋骨,哆哆嗦嗦走上去,想分享一点,紫岚毫不客气地举起前爪一掌把它揍出两丈多远。”

我的心收紧了,这是怎么样的一种爱呀!面对自己的孩子,她克制住自己的爱意,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不断激发孩子内在的狼性和野心,一心想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看到这里,我更敬佩这头母狼了,我敬佩,因为她是个有远大理想的母亲。此时,我突然回想起妈妈对我的苛刻要求,对我的喋喋不休,我突然间似乎明白了。

随着故事的展开,我越读越带劲,看着母狼紫岚先培养黑仔,再培养蓝魂儿,最后培养双毛,看着自己亲爱的孩子们一个个遭到不幸离她而去,但是生活的重重打击并没有压垮紫岚,她还是一如既往地追寻着她的狼王梦,直至她生命的终点。紫岚为了自己的理想不顾一切地努力争取,她的坚韧心简直比人都要厉害,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更上一层楼!

狼王梦心得 篇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写于作家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小说中的一部——《狼王梦》。

作家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只母狼与她孩子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崽,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崽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这只母狼紫岚它为了自己丈夫的愿望,为了自己的家庭,为了自己的狼崽有一天能成为狼王,她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不惜血的洗礼、不惜狼族间的友情。想尽一切办法,呕心沥血的照顾、培养小狼,她抛下一切,一心只想着怎样才能让小狼登上王位。她不管自己,就算变成了小狼撕咬的玩具,练牙的物品,她也在所不辞,却为自己小狼的成长感到欣慰。

紫岚从狼崽的出生到成长,一直任劳任怨、含辛茹苦,为了自己的孩子有朝一日登上王位的荣耀,坚持不懈。她付出的多少心血,换来的不是回报,而是被死亡笼罩的孩子。眼睁睁看着小狼一只又一只死去的紫岚,也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但每当她想起自己的丈夫和剩下的孩子时,便又鼓起精神,继续培养。她有时冷酷无情,也有时温柔体贴。

一只普通的动物——一只母狼。却有着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作为一位母亲,她又是那么负责、任劳任怨和含辛茹苦,她对自己的孩子有很高的要求,那就是成为狼族中的最高地位——狼王,但也放不下自己内心沉重而又悲伤的包袱。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这种精神和态度,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一只普普通通、地位低下的狼,有着这样优秀的品性,可见这是一只多么好的狼,一只崇高的狼!她的品质值得我们夸赞,可她的生活是那么悲惨,这曲曲折折的一生,在沈石溪笔下显得更悲哀。

读了这部作品,我的心中百感交集,为这只不起眼的母狼感到难过,也为她的精神感到敬佩。

狼王梦心得 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也是我的生日礼物。

这本书的主人翁是——一匹狼,它是一匹母狼,名叫紫岚,为什麽叫紫岚呢?书上是这么解释的:“是因为它是紫色的,跑起来像岚雾所以叫紫岚。”这本书上写了紫岚怎样照顾自己的狼崽。紫岚的“老公”叫做黑桑,是一个高大威猛的成年公狼,原本他应该是狼王,可惜离狼王只有一步之遥时,被一个大野猪刺死,所以紫岚常常闷闷不乐。

紫岚的狼崽有五只,一只被洪水冲走了。还有四只,三男一女,一只叫黑仔,一只叫双毛,一只叫蓝魂儿还有一只叫媚媚,紫岚最喜欢黑仔因为它很壮,长得也很像黑桑,不过黑仔不久被金雕吃了,紫岚又开始细心的照顾蓝魂儿,蓝魂儿不久后变得非常壮,而且很聪明,在一次狩猎中不小心把冬眠的熊吵醒了,于是他与熊斗智斗勇,最终胜利了,就连高高在上的狼王都给他赞赏的一目。不过紫岚欲望太深,就差一点就让蓝魂儿当上狼王了,可是蓝魂儿最终失足,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下。

只剩弱小的双毛了,紫岚已经放几乎快要放弃了,就这样无力的养双毛,养呀养,不知怎么双毛竟敢和狼王挑战了,打败狼王就差一点点,却被狼王一声大吼吓得魂飞魄散了,最后被狼王吃掉了。

只剩下最后的媚媚了,因为女的不能当狼王,所以媚媚就不可能当狼王,又过了好久吃掉黑仔的老金雕又回来了,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生下的小狼崽,和老雕同归于尽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欲望不能太深,只有一步一步来才能成功。

狼王梦心得 篇4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狼是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但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狼是满怀着爱、满揣着梦的。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四只小狼崽。这个开端,可谓艰难。但是后面的情节,可谓令人震撼。紫岚为了狼崽们成为“狼王”,耗费无数的心血,历经非人的痛苦,放弃和牺牲了自己曾拥有且令人艳羡的一切,最后甚至还变成了一只跛腿狼,可她始终不曾放弃她的梦想。

在一次次惨烈的斗争中,紫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子们接连倒下。但她由始至终都不曾伸出援手,用堪称冷血和无情的漠视,让狼崽们懂得:在挥开梦想羽翼终而飞翔的成长路上,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但你能说它冷漠吗?不,你不能!它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封闭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摆出一副“六亲不认”的姿态,全是为了子女最终的蜕变与成长。它放弃、牺牲了那么多,但她的精神世界却是无比恢弘,始终贯穿着生命、爱与梦想。

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而付出一切,在必要的时刻甚至可以食子、杀子。在我们的生活中,又有哪一位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呢?白天,她们兢兢业业付出在工作岗位上。晚上,顶着一身的疲惫与倦怠,却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并且始终要求自己面带微笑。读后感·她们一直都在默默地奉献着,对我们不求回报,呵护备至。毫无疑问,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她们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来保护我们,不让我们受到任何伤害。但是扪心自问,我们是否珍惜过母亲对我们的爱呢?

或许,曾经有过那么一天,生活的重担实在令她难以自抑,她打了我们,亦或是骂了我们。但是,如若她对你置之不理,又怎会有脾气?对你满怀希望才会觉得失望。因为爱,她才会对我们心怀期待。

狼王梦心得 篇5

故事讲的是一只本来可以当上狼王的狼死了,他希望他的妻子能让他的儿子当上狼王,于是他的妻子便从3只小狼中挑出一只,专心培养他,而那只狼也长的很壮实,但是却在玩耍是被一只金雕给杀死了,她决定换一只小狼,那只狼也很争气有勇敢又厉害,但也死在了猎人手里,而最后一只狼却是一个窝囊废,别的狼咬下他一块肉他也不会反击,所以她处心积虑地想让他变地有野心又凶狠,终于她成功了但她却断了一条腿,她又去挑拨狼王和其他狼等狼王累了,再让他去挑战狼王,终于他把狼王打的精疲力接,但狼王怒吼一声,把他的自卑感激发出来了,他也死了,母狼彻底崩溃了,但她有想到了,让还有一只母狼的儿子也就是她的孙子当狼王,所以他就守护在母狼身边,果然在母狼分娩时,一只金雕飞来了,她为了实现这个狼王梦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动不已,狼为了自己答应过别人的事不惜自己死,为了自己的孙子宁愿和人同归于尽,这些可能是人都做不到的,狼固然凶残,但那也是大自然的安排啊,弱肉强食这是大自然的规律,你在指责狼没人性的时候,请你想想,有些人难道比狼好吗?狼再凶残他至少不会残害自己的亲人,但有些人却六亲不认,我为狼而不平,为什么他就是没人性的代言词,狼心狗肺,为什么狼和狗就不好,后些人连狼和狗都不如!

说了那么多我只想说世上没什么动物是绝对好的,也没有什么动物是绝对坏的

狼王梦心得 篇6

生命的尽头,你们最想做的一件事会是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一生以笔为武器的作家会说,我还想再创佳作,而科学家就算在生命垂危的时候,也依然想再研究出更有价值的仪器。作为一个母亲,自然是望子成龙,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以后都成为栋梁之材,而小说《狼王梦》的主角,她作为一个母亲,为自己的后代与家族,流尽最后一滴血,直至生命的尽头……

小说《狼王梦》讲述一只母狼在失去公狼的保护后,独自抚养四只狼崽。其中包括绝境分娩,逐渐失去公狼崽的悲痛欲绝的心情,从年轻美貌到衰老的全过程,令人记忆犹新的是母狼紫岚为保护女儿,妹妹在分娩时不被金雕叼走,紫岚用智力与耐力久久周旋。最后,紫岚被金雕调上天空,可它依然想尽一切办法,与金雕对抗。它用它的身体,捍卫他们家族的子孙后代,它在生命的尽头,依然选择维护家族,用自己的肉体,与金雕同归于尽,换来紫岚家族的安宁与和平……

或许那就是母爱的力量,对于人类而言,母爱是每天都缠绕在身边,一两句叮咛的话,帮我们缝缝补补衣服,给我们鼓励……而动物却不同,它们有它们的森林法则,动物在成年以后,有一些甚至和自己的母亲成为敌人或仇人。但是,它们对自己的孩子从来都是一心一意,更多的动物都是为保护自己的孩子与敌人誓死相拼,它们有它们的母爱,只不过人与动物用不同的方式来诠释母爱这一词语。对于动物而言,它们无非是要流尽最后一滴血,在生命的尽头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让它们的子孙后代得以更好的繁衍……

生命的尽头,让我们一起珍惜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狼王梦心得 篇7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狼似乎只是凶猛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它还有它的另一面——温柔,这是让我们肃然起敬的一面。当我翻开《狼王梦》时,紫岚让我肃然起敬,她是一位为了儿女不惜一切付出代价的母亲——紫岚。

每次,它总是费尽周折,却只为自己的后代能够当上狼王的梦想,却因此失去了自己原本美丽而优雅的容貌,还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欲望下。然而面对残酷的现实,她却一次次地失败:黑仔因幼小而不懂事死于金雕之嘴。蓝魂儿却又不慎落入猎人那残忍的捕兽夹中。紫岚为了蓝魂儿不落入猎人的手中,只好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将它拖回穴中埋葬。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是它让我知道了爱的伟大。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愿意牺牲一切,哪怕,是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写出了紫岚的勇敢、永不放弃、为了梦想而牺牲一切的精神,这些都让我肃然起敬。是啊,动物世界的爱又为何不是像人类那样呢?每每想起紫岚,想起那感人的一幕幕,我的心中,也发出一片掌声,涌起一阵泪花——这就是紫岚,一只为了梦想而不惜一切代价的狼,她渴望,在后代中,能有一丝奇迹——狼王梦。也许,这,就是母爱,一个跨越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爱,胜过了人类世界的浓浓温情,那种爱,是人类无法达到的,也是打动人心的一碗热汤……

狼王梦心得 篇8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跟一位好朋友打交道!前几天,我读了本非常好的书,它的名字叫《狠王梦》它诞生于沈石溪的笔下。

《狼王梦》讲了母狼“紫岚”生了四只中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狼王,可不幸被鹰叼走了。“蓝魂儿”继承了培育狼王,结果被捕兽夹弄死了。双毛可被同类吃了。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狼宝宝,牺牲了自己。

这部小说告诉我们,母爱是伟大的。但我却觉得家长们有时不能被好名誉给冲昏了头,不能一心想要儿女们望子成龙,有时也要想想儿女们的心情。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特点。狼王这个宝座不是每个狼都能当的,有的狼命中注定不能当狼王,只能做一位平凡的狼。狼王有狼王的快乐和悲伤,平凡的狼也是。所以每个人的特点是不同的。

在一所中学里,有一位学习很好的学生,老师说他考清华大学很有希望,他的父母听了,非常高兴。但老师说只有百分之九十的机率,他的父母为了让他一定考上清华大学,就在外面报了许多补习班,叫老师要管严一点。那位学生每天比别人学习多几倍,终于有一天,由于学习压力太大,跳楼身亡了。这样一个好学生便没有了,父母也是后悔极了。

因此,我认为父母们不能一心想儿女望子成龙,有时也要替儿女考虑。《狼王梦》这本书经了我一个很深的道理,但也给我带来了快乐!(彭品皓)

看我是猫有感9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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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是猫有感 篇1

《我是猫》中的这只猫,虽然还没有名字,平时也没少受主人家女仆的气,却能够在人猫两个世界中来去自如。而主人和他的一帮朋友——梅亭、水岛寒月等的对话则尽收耳中。而其中,又属梅亭最能折腾人。苦沙弥老是被他折腾得够呛。例如他刚出场时,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认认真真地要苦沙弥画画——他自称是位美学家。苦沙弥对画画可是个外行,正要向梅亭讨教,梅亭便一本正经的说:“是啊,不可能一开始就画得好嘛……从前意大利画家安德里亚曾说过:‘余作画者,莫过于描绘大自然。天有星辰,地有露华;飞者为禽……’怎么样?假如你也想画出像样的画来,画点写生画如何?”

于是,苦沙弥作恍然大悟状,对安德里亚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事实上,安德里亚压根就没说出这话,是他的朋友瞎编的。

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就这样,在小猫的眼中如此不堪,实在是可笑。相比于这只无名的小猫,它的主人真该感到汗颜。相比于许多人,这猫很富于哲理,善于词辩。对人类的弱点有精细的研究,就连抨击社会,也很有见地。它说:“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疯人们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叫骂,互相角逐。”……并由此最终得出了“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的结论。虽然有些滑稽,但却也抨击了当时社会的风气。

在《我是猫》中,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应该属于穷酸潦倒的知识分子之列。正如译者所说,“他们面对新的思潮,既顺应,有嘲笑;既贬斥,又无奈,惶惶焉不知所措,只好靠插科打诨、玩世不恭来消磨难捱时光。他们时刻在嘲笑和捉弄别人,却又时刻遭受命运与时代的捉弄与嘲笑。”《我是猫》中作者所描写的景象,应该是当时人们精神世界空虚的真实写照,这也无怪一只小猫会将人类世界看得不过而而了。

看我是猫有感 篇2

猫是迷人的危险,是孤傲的美丽,它们穿梭在黑夜的大街小巷一张张面具下形形色色的灵魂中。

所以,猫,最能看穿世界与人。

题记

《我是猫》是我特别喜欢的一本书。二十世纪初,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猫迷路走进作者夏目漱石的家里,当时他可没想到正是这只猫成就了他的处女作。书中强调用猫的眼睛观察人类和人类社会,颇具嘲讽的意味。在猫公的眼中,一群穷困潦倒的知识分子面临着明治维新后涌出来自西方的崭新思想,既顺应也嘲笑,以为用玩世不恭可以掩盖内心的惶惶不安,谁知命运早已被看透:他们时刻嘲讽与玩弄他人,上天也时刻玩弄他们。

这一切都被猫看透。猫的踪迹难寻,对猫的评论常是来无影去无踪。我想也许这大大方便了猫观察人们的灵魂。书中的猫公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它的知识面涉猎广泛,它的确是一只神猫。他深邃的眼眸仿佛穿透夜色洞悉世上的一切。他讽刺当代社会的教育虚伪且无用,受教育的所谓君子出言不逊,所作所为令人可憎,所以猫在猜想捉弄主人的角色时说在不清楚对方是人或动物前便称之为君子,这似乎太莽撞!不过大抵是些君子,本就是个连盗贼都要称之为梁上君子的社会嘛,语出惊人道出了当时社会的虚伪。许多人随波逐流,以笑脸迎人却背地使坏;有些人情愿与世格格不入,也不愿带上面具,挤出微笑;有些人局促不安,惶恐无知,成天沮丧且悲观;有些人看似乐观,却是盲目追求着来自西方流行的积极完美,而内心骄纵浮躁只有少数人与猫一样明白,世界上有太多不可控因素,唯有控制自己的内心,才可泰然处之于世间。

不过世上没有绝对完美的存在,猫他也有惰性与小聪明之处,他时常也会骄傲,尖酸刻薄,或为自己的失误、慵懒寻找开脱,若不是他的自作聪明,他的结局也不会是认为良药苦口而舔完了两杯啤酒,自以为飘飘欲仙,依然自得,实则踉踉跄跄,漫无目的的乱走,最终跌入酒桶淹死。但也许这释放了他一颗不安于平凡的心,博学却孤傲的灵魂吧。

通过译者的前言了解到,书名的我是猫不是一个单纯的判断句,也就是说他的主旨并不在于求证主人公我是一只猫,而是这只猫面对他眼前的人类尽情夸耀,咱是猫,不是人。也难怪,他如此博学,题目也为后文他的看穿一切,傲视人类而埋下伏笔。而书的第一句话我印象尤为深刻,咱家是猫。名字嘛还没有。自诩博学的猫不应该大名鼎鼎吗?怎会落得如此下场?正是这种亦讽刺亦幽默的文风贯穿这书本,也贯穿了猫的一生。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我也因为这本书去了解当时的社会与那只猫,不,准确来说是猫们。思考他们的性格,内心,当我更加了解猫的时候我再次翻开《我是猫》,我尝试以书中的时代为背景扮演猫的角色。这种对猫的执着愈演愈烈,我知道猫不仅限于猫外貌的诱惑,我清楚他们也许隐藏着或傲慢或悠然或无所畏惧或孤独等等的内心,但是我爱猫,我爱猫心中的世界。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知在猫的眼中,人类究竟是笑话还是神话?

也许我还是错了,猜测猫的看法并不完全是爱猫,遵循内心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不随波逐流,自尊自重,才是爱猫。因为猫,从来不会在乎别人对它们形象的扭曲,它们骄傲的活着,潇洒且得乐与其中。

咱是猫,不是人。

看我是猫有感 篇3

孩子在署假期间,向我推荐了一本名著《我是猫》,是日本作家夏日漱石所著。

从创作手法来讲,《我是猫》是拟人化作品,是通过教师苦沙弥家一只猫来叙述整个作品,这给作品带来了趣味感、幽默感,使整个作品生灵活现,表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洞察力和深厚的文学写作功底。试想如果是作为一普通人来平铺直叙,会让人感受干巴巴的枯燥无味,别说孩子,成年人也可能读不完这本书。

从情感的深化来看,《我是猫》总能做到情景交融,例如在教师画画受挫,车夫家的大黑变成瘸猫以后有这样一段描述:枫叶曾为松林装点过二三抹霞红,如今已经谢了,宛如一场亘古的梦。在小溪旁的红白二色山茶花落英缤纷,花瓣也已飘零殆尽。两丈多的檐廊虽然朝南,但冬日的阳光转眼西斜。寒风渐起的日子多了起来。这是作者发出的对世态炎凉的凄凉呻吟,借助于发生的故事和自然的风景得以发泄。

在发表观点时借助一趣事而不是总是直叙,是作品的又一看点。如猫被年糕粘住嘴巴那段描写,风趣从容地展示了所谓的四条真理:难得的机缘,会使所有的动物敢于干出他们并非情愿的事来,是在说人遇到诱惑时总是情不自禁;所有的动物,都能本能地预测到吉凶祸福,是说人会本能地意识到危机;临危之际,平时做不到的事,这时也能做到,这是说危险可以激发人的本能,发挥超过平时不能发挥的能量;一切安乐,无不来至困苦,是指人不经历苦难,不会感到什么是幸福。

作者所表达的诸如这些观点,具备一定的哲理性,是本作品灵魂闪光的地方。

看我是猫有感 篇4

《我是猫》是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处女作也是使其赢得不朽声名的作品之一。

初读这本书,一时半会儿会找不到感觉,会认为这本书是索然无味的。其实不然,这里的每一篇章,都有无尽的笑意。这里的笑,并不是单纯的快乐的笑,种种复杂的笑的要素都渗入其中:有对自己人的调笑和嘲谑,也有对厌恶对象发出的冷笑和讥讽。

我钟爱这本书,是在于这部作品的艺术构想——以穷教师家里的猫为整个情节的叙述者。我喜欢这只猫,这是一只被巧妙拟人化了的“灵猫”,也是一只善思索、有见识、喜议论、好调侃并且赋予正义感的猫——虽然他不能讲话。

从猫的眼中看这些自命清高、愤世嫉俗的知识分子,会有不同的感觉。这些人在对待现实的态度上各有不同:苦弥杀对现实十分执着,遇到事情就打动肝火;迷亭玩世不恭;寒月讲究情趣,遇到事情无所沾滞;独仙十分消极;东风喜欢粉红色的唯美世界……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点让他们走到一起,那就是重视知识,热爱学问,厌恶荣华利禄。

对于猫的世界,说不上有多了解。但是,自从看了这本小说,我每次看到奶奶家的那只猫蹲坐在我面前,就会觉得它正在用它那双闪亮亮的眼睛看着我。我看不懂那种那种眼神,或是鄙夷,或是嘲讽,或是不屑……蓦然发现,自己的一切都早已暴露在这只猫的面前。我在猜测,眼前的这只猫会不会也有话对我讲。

亲身的感受,更让我深刻体会到《我是猫》的意义所在,那种以第三者来看透人心的叙述,更加能走进人心。

最后那只聪慧的猫因为好奇而死去,但它那活灵活现的形象依旧在我心中。

读了此文,或许收获的并不多,但给我的感触却有许多许多。

看我是猫有感 篇5

暑假, 终于把很早之前买的《我是猫》给看完了,之所以会买《我是猫》这本书,还是因为我喜欢猫。

《我是猫》是夏目漱石早期的代表作。既可以说是抒情的写生文,也可以说是结构松散的小说。

本文的主人公是猫。是以猫的视角来看人类世界的。刚生出来的时候因为长得太丑,被人唾弃,捡得一命,后被被人称为“苦沙弥”的初级英文老师收养,自此开始了观察人类、品评人类的生活。直到某日因为好奇,落入了酒缸中,被淹死了。

《我是猫》中的这只猫,虽然还没有名字,平时也没少受主人家女仆的气,却能够在人猫两个世界中来去自如。而主人和他的一帮朋友梅亭、水岛寒月等的对话则尽收耳中。而其中,又属梅亭最能折腾人。苦沙弥老是被他折腾得够呛。例如他刚出场时,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认认真真地要苦沙弥画画他自称是位美学家。苦沙弥对画画可是个外行,正要向梅亭讨教,梅亭便一本正经的说:“是啊,不可能一开始就画得好嘛......从前意大利画家安德里亚曾说过:余作画者,莫过于描绘大自然。天有星辰,地有露华;飞者为禽......怎么样?假如你也想画出像样的画来,画点写生画如何?”

于是,苦沙弥作恍然大悟状,对安德里亚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事实上,安德里亚压根就没说出这话,是他的朋友瞎编的。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就这样,在小猫的眼中如此不堪,实在是可笑。相比于这只无名的小猫,它的主人真该感到汗颜。相比于许多人,这猫很富于哲理,善于词辩。对人类的弱点有精细的研究,就连抨击社会,也很有见地。它说:“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疯人们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叫骂,互相角逐。”......并由此最终得出了“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的结论。虽然有些滑稽,但却也抨击了当时社会的风气。

看我是猫有感 篇6

猫,或许只会令小部分人着迷,但尽管猫有多平凡,我也会对猫咪痴迷。既然有缘找到我的心声——《我是猫》,就买下吧!我回到家中,捧着书细细地看着,细细品味着。

这本书是一一位穷教师家中的猫为主人公,以这只被“拟人化”的猫的视觉来观察人类的心理,针砭现实生活中的市侩哲学。这是一直善思索,有见识,富于正义感又具有文人气质,但至死也没有学会捕捉老鼠的猫儿。

最令我难忘的是有一个人到那位穷老师家中偷东西,事后主人夫妇不厌其烦地列出被偷物品之量,还互相不断骂对方买的东西太贵,这只猫儿发出极尽调侃的嘲弄和不屑,显示了人类的市侩,对金钱的着重性。也许“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们并不能发现自己的丑恶。

从这只猫儿,我们可以知道尽管怎样善良的人,心中总有一丝恶念,关键在于如何将这一恶念保存好,不让她并发出来。其实人类是如何分辨善于恶的呢?行为还是品行?内在还是外在?我想我们不过以对自己好或者有益处的人归分为善,而对自己不好或者没有益处的人归分为恶。人们总说外在不重要,其实外表乃是迈向成功的开始,形象不好便连开始也没有。例如有一天,有一个乞丐向你推荐自己做你家的清洁工,你会接受吗?大概只会给几元钱打发以下罢了。人类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做着一些小恶的事情,在不自觉中,戴上了“有色眼镜”——歧视别人。人类需要被大家针砭的地方还有许多许多,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谁能摆脱“天性”,突破“人性”的考验呢?

我愿意变成《我是猫》中的那一只猫,给人们无限启发,助人们扬长避短,开辟一条走向成功的捷径。

看尘埃落定有感9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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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尘埃落定有感【篇1】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我是一个人们眼中的傻子,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一个不让兄弟认为对手的傻子。然而,傻人有傻福。我的间隙性聪明之举,却让自己一举成功,成为了土司中的土司。我也在这个暂时的安定世界里,关注着世界,偶而思考,从容生活。

一、关于书名。《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

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气得,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二、傻子与聪明人引用书中原话大意。这个继承未来土司的人,不是最聪明的人,就是最傻的人。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明的人,因而,未来的土司也将是哥哥;在所有人眼中,我是个傻子,因而,我被人嘲笑,也得到了哥哥的关爱,也有了不忠的妻子。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这个傻子知道他的问题,喜欢表现自己的聪明。因而,别人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想做什么。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

我会在早上醒来不知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哪里。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漂亮的女儿,我得想办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聊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漂亮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我知道自己会犯傻,但聪明人却以为自己时时聪明。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明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明人以为奇怪的问题,却没有聪明人能答的上来。因而,我这个傻子,要不是最聪明的人,或许也就是最傻的人。用父亲的话是:最聪明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别人不关注,我才有时间去思考,才得以冷眼旁观,又置身事里,因身,我成了全书的主角和线索。

三、关于性与爱情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寻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此,我就以一个傻样子,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并开始才关注着这个家庭。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对银匠也没有了最初的爱。塔娜,侍女塔娜,是我生命中第二个与我有性关系的女人。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而这个人小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2】

当我第一次拿到这书时,外边正下着大雪。

本书的主人公从小便被冠以“傻子的称号,而这本书便是以这个“傻子”的视角而展开的。

在“傻子“眼里,他身边的人几乎都是聪明人”。主人公是麦其土司家的第二个儿子。因此,他的生活衣食无忧,地位高高在上。奇怪的是,他从不摆出高贵的架子,也不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正因为如此身边的人才称他为“傻子”。在他们眼里,对下人这么好,对金钱这么不重视,是一种荒谬的行为,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行为。

然而正是这种行为,使“傻子”的一生顺风顺水。当别人在种罂栗时,他却种麦子,最后帮助了大家。当他长大以后做生意总是很成功……别人于是就有了怀不疑了:他真是个傻子吗?

其实读完整本书后,我认为他并不是一个傻子。他身上所具备的品质一真诚待人等。都是在社会上很少一部分人所具备的品质。社会上的你虞我诈使能具备这些品质的人越来越少。有人说:每个人刚出生时就如同一匹白布,纯洁无暇,逐渐的布就被染上了颜色。因此,由许多种颜色所组成的社会便也是五颜六色了。所以,能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保持着如窗外雪花

这般纯净的人,便少之又少。

我认为作者通过这本书想启示我们:生活中,我们需要一些纯真,我们身边也需要一些像文中“傻子”一样的人。做事时,需要去透过外表看事情的本质。

我合上了书。窗外的雪也停了。我看着那最后几朵自色晶莹的雪花落在了地上。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3】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4】

最近,终于读了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盛转衰的历史。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灭亡前的最后幻想。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傻子,不仅别人包括他的父母也这样认为,而他自己同样理所当然地说我是一个傻子。“一个傻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有时候大智若愚的傻才最可怕,它是一种没有深度的陷阱,却能使对手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5】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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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尘埃落定有感【篇6】

我在街上徘徊许久,路过一盏孤独的路灯。那昏黄的灯光下洒满了寂寞的忧伤,连影子也在风中颤抖着。心忽然变得空空荡荡的,没有了痛苦的思念,没有了痛苦的针扎。我疲惫于对你的穷追不舍,尽管那凋零的花瓣透着些许的眷恋与忍痛。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承诺。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像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的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承诺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揍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关于你的一切,终究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7】

真的是很暴力血腥的一本书呀,里面有些细节我都是略过的。比如割嗡波意西的舌头的部分,我实在是有点无法细细品味。这是看的第二本关于西藏的书,不像书云的《西藏一年》,如果说那本书就像万里无云万里天一样纯粹,让人感受到藏族文化的无上神秘和虔诚。那这本书可能没有那么美好,它有土司制度的落后,土司家族之间的争斗,土司家族内部的争权夺位。女人,财富,权力,一开始好像和“傻子”没有关系,后来一切的一切好像又扯上了一些联系。

“傻子”心中也有爱情,他对塔娜,他对年轻时候的卓玛。他也有亲情,他对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对他的父亲和母亲。他也有友情,他对索郎泽郎,对尔依,不像是一般的下人那般。他呢,他想在红色政权赶来之前让那些奴隶都恢复自由人的身份。其实还是有些残忍,为什么会让一个傻子去见证一个家族的兴衰,见证一个制度的没落。

今天,那些来自藏族文化的土司制度已经不复存在,留给我们的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可是毕竟它还是在一片土地上延续了很多年,毕竟它曾经支撑了一个民族一群人生活的信念。这就是傻子的好处,好多事情伤得了平常人伤不了你。

最后,愿一切都如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8】

几年前这本书没有读进去,原因就像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所说“对异族有偏见”。这次再读,因为人到中年,觉得生活中有意思同时又有意义的事所剩无几,好好读几本值得反复读的书,这类书倘若读不进去不是书不对口味,是心还不够静的缘故。抱着这样的心态想要强迫自己这次一定读下去,却没想从一开始读就觉得很顺畅。

尔依。“傻子”面对自己的一切想法,没有一点假释。对他人的行为也是冷静处置,没有一点愤懑。于是,不正常的事情在这里似乎也是正常的。比如尔依的自杀。作者没有说过尔依与索郎泽郎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只说两人是从小被他带在身边的小厮,一个像虎豹一样猛烈,一个像鹿鱼一样沉默。两人似兄弟又似爱人的`深厚不显的感情,是在作者提到的几件事中,从他们共事的行动中不经意显现的。我喜欢尔依这个人物。总觉得他有更多的话更多的事,被隐藏起来了。果然,在最后一章,阿来提到这本小说之后他接着写了两个短篇,算作这本书的补充故事,一本是关于银匠的十二万字,一本是关于行刑者的八万字。

超然。“傻子”的超然物外是与生俱来的。

看尘埃落定有感【篇9】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作者从这个傻瓜儿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我们很多启迪。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小说里有童年,有初恋、爱情、妻子,有事业、权利,有朋友、敌人,有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看俗世奇人有感900字精选


夜深人静时,我们可能还在拟写有关报告,那此刻应该没有比借鉴范文更好的选择了,模拟优秀的范文升华其中的说内容,好的范文才可以诞生。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写范文一类的文章呢?有请驻留片刻,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你推荐看俗世奇人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1】

从目录到页码像极了古代线装本中才能见到的竖版,文言文作序,再配上清代光绪末年天津红极一时的反映市井琐事和时事新闻的石印画《醒华画报》作为插图,图文结合使读者更容易进入、感受和认知当时的天津卫。作者冯骥才本来就出生于天津,对民间艺术、地方风俗有着浓厚的兴趣,受明末冯梦龙"三言"影响,将早年接触的大量久记于心的奇人妙事,整理加工汇聚成《俗世奇人》,而其中《好嘴杨巴》、《刷子李》、《泥人张》等多篇也被列为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材。

小说更像是一本天津版的"故事会","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俗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小说以天津方言讲述了晚清光绪年间旧天津卫水路码头市井传奇人物,每篇以一个典型事件为切入点,每一个故事篇幅不长,用简短的语言为人物做了一副白描画像。天津卫奇人们总有些绰号,有些是因为擅长的行当本领齐天的活神仙,有恪守规矩"认钱不认人"的苏七块、粉刷出神入化的刷子李、盲捏只有核桃大小泥人的泥人张、记牙不记人的华大夫;有些是因为背后好笑的故事被戏谑,比如因为"漏嘴"八哥受了一肚子窝囊气的死鸟、精通书画却被忽悠一病不起的蓝眼、明明是女子却留着男子大背头被当作流氓的杨二小姐、想看看人死会怎样,装死出殡的刘道元。故事生动,惟妙惟肖,使人物跃然纸上,令人捧腹的同时有发人深省,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当数《刷子李》。

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而刷子李就是这样的能人。粉刷屋子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粉刷的墙壁白得清爽透亮,每一道浆都衔接的天衣无缝。想到前段时间在某杂志看到20 5大学遗憾排行榜,名列第三的是:没有掌握一项有用的技能。一技傍身是生存之道。如果你学的是技术类专业,那必须学会学精。"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任何过硬的本领都是练出来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肯下功夫,勤学苦练,反复实践,就可以做到"熟能生巧".

《进学解》云: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在书中说:学业由于勤奋而精通,但它却荒废在嬉笑声中,事情由于反复思考而成功,但他却能毁灭于随随便便。业精于勤荒于嬉之说同样适用于公安工作。我认为对待自己的工作要做到精业,所谓精业就是在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培养精益求精的精神,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苦干、实干,更要能干、巧干。遇事动脑筋,面对困难逆流而上,勇于开拓创新,多想新点子,才能把工作做细做实。

做到精业就要懂得自我能力升值,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推陈出新的周期不断缩短,每天有大量信息充斥着我们的生活,随之而来的高科技及新型犯罪也在不断凸显,更好的适应当下的公安工作就必须自我充电,不断学习,贴近实战及工作实际,围绕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办公自动化,积极参加学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学历晋升,充分利用省、市、县公安机关举办的专题培训班、随岗培训、夜校等平台,增强业务学习能力,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科技信息化应用和岗位技能以及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通过读书提高自身文化修养,从而达到胜任自身工作的内在要求。读书的过程是修炼道德、陶冶情操的过程,只有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才能在增长知识中培养胆识,在开阔眼界中扩宽思路,把读书的体会和学习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好作风好举措。精业还要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方法。都说做一件事情只要坚持2 天就会形成习惯,形成习惯后便成为了生活的常态化,试着从今天起对每一项工作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好,尽量将事情可能遇到的情况考虑穷尽,不要凡事只做到最低标准,杜绝"猴子等明天"似的拖延症,今日事今日毕,专心致志于工作本身,全力以赴的应对,管理好自己的时间,追求高效率的工作,尽管是1%的工作也要做好100%的准备,那么做到"刷子李"这样本领齐天的活神仙也是指日可待的。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2】

大家身边的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吧,有的人跑步快,有的人手工做的好,有的人力气大,而且天津卫就有一些有自己特长的人,他们被称为奇人,这在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里面描绘的活灵活现。正如冯骥才本人说的那样:“别人画的是他们心里的《俗世奇人》,我画的是我的。这些人物是从我的脑袋里生出来的,我知道他们脾气秉性,挤眉弄眼是什么样子;再有,我在天津生活了一辈子,深谙天津人骨子里那股子劲,那种逞强好胜,热心肠子,要面子,还有噶劲。我画,更是画这些东西。”确实深入骨子里的描述惟妙惟肖。

而天津卫这些奇人如刷子李、苏七块、泥人张等等,这些名字显然不是真名字,但都把他们擅长个和各自的姓连了起来,这样让人好记又知道他们各自擅长什么。苏七块他是一个医生,艺术非常高明,但有一个规矩——看病前要先给七块银子,有一天苏金散(苏七块原名)正和几个医生打牌,突然来一位车夫,右手托着左胳膊,显然胳膊骨折,车夫可是拉车一天就吃一天,拿不出七块银子,但苏七块没听见似的还在打牌,其中一个医生说:“我去上厕所”他出门后就给车夫七块银子,然后又坐回去若无其事的打牌了。车夫给了苏七块银子后他立马起来拉住车夫的胳膊,左拉右推,车夫正准备重重的挨几下,苏七块说:“按好了!”这就是他医术高明之处,但太守规。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我的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有个性有特长的人,我们可以和他们多交往,学习学习他们的方法。我们班就有一位——跑步刘,他有很多跑得快而让我们班得奖的事,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跑步比赛,那天我们年级举行跑步比赛,跑步刘他刚起跑,虽然不是第一个冲出去的,但他凭借着他的跑步能力,在冲刺终点时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让我们班又获得荣誉。

读书使人进步,书中自有黄金在!读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要多向别人学习!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3】

坚守心中的那份执着

——读《俗世奇人》有感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叫《俗世奇人》,作者是著名作家冯骥才。

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习强悍。在冯骥才先生的笔下,许多个性鲜明、脾气禀性、争强好胜的奇人喷涌而出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本书语言纯朴,富有深刻哲理使人百读不厌。

在这本书中,苏七块让我敬佩,他给人看病时必须付七块银元。病人没钱了,一位牙医替他付了七块银元,这一切苏大夫心知肚明,散伙时,苏七块又把七块银元还给了牙医华大夫。

在初看完这个故事时,我心里充满了疑惑:这个苏七块太小气了吧?不就七块银元吗?病人是马车夫,哪来这么多钱呢?如果没有华大夫,那马车夫摔断的臂该怎么办呢?看了几遍后,我有了答案:这是苏七块对自己医术的自信!是苏大夫对自己接骨大夫职业的敬业!他也许不想让人觉得自己的医术不值七块银元,哪怕张四去借,只要有七块银元,他就会给张四看病。如果都照张四这样,许多人都装穷人,不可能每一次都有一个善良的华大夫帮助他们。即使看完病后把钱退给病人,因为他觉得自己保住的是对自己医术的自信与对职业的敬业!

现在,我们生活中也有数不胜数敬业的人:坚守着正义天平的法官、用热血去哺育祖国花朵的老师、在战斗岗位中一丝不苟的军人、舍生取义的公交司机......他们像无数朵芬芳的花儿永远以最美丽的姿态绽放在我们的心中!

作为学生,我们如何做到敬业呢?当然是认真学习、用自己的力量建设祖国、奉献祖国,成为那无数敬业者中的一个!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4】

窗外的细雨,慢慢地落下,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小水坑。霏霏雨丝的下午,米白色的书页在指尖缓缓翻飞,我与《俗世奇人》相遇。

《俗世奇人》中的36个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本领,如:刷子李,定下了规矩,身上有一个白点不要钱,如果是普通人,早就饿成了豆角;甄一口,无论喝多少酒,都不会醉,别人喝完酒之后会出汗,甄一口却是从脚排出的,排出的不是汗, 而是酒……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们樟木头人民医院的拔牙医生,他不但会拔牙,还会帮你看牙治牙,但是有一点,和《认牙》里面的华大夫一样,不认人,可是为什么不认人呢?你想想,一个牙医,不会认人,因为他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牙上,技术能不好吗?

认牙就像学习一样,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成绩一定会更好的,如果整个人心不在焉,学习将会一败涂地了。我写作业的时候,总是会心不在焉想着其他的事,完成效率不高,成绩一直不稳,以后我要用功,把不会的知识都补回来。知识就是力量!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成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灵;做自己,你就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人间神人"。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5】

做生活的有心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冯骥才的小说《俗世奇人》。《俗世奇人》这部小说描写了上世纪二十年代津门盛世中在人们口中相传的奇人们。他们身怀绝技,为我们留下神秘而又传奇的故事。

其中《死鸟》一篇给我的启迪最大。它讲述伺候上司的人贺道台应人要求驯养一只八哥,这只八哥聪明伶俐,贺道台教八哥说了很多话,但也不忘把在上司这受到的气发泄给八哥。结果上司来的时候,八哥说了一句脏话,贺道台死定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明白了任何事都要把不确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要做生活的有心人,防患于未然。

如果当时贺道台不对鸟儿发泄,就不会落到现在的地步,说来说去还是怨贺道台本人。这个道理,我以前就没有体验过,这次,还真让我做了一回“贺道台”。

那天,我上完美术课后,随手把蜡笔放进口袋里,而后就不闻不问了。随后到第二天清早时,我突然听到阁楼上老妈的惊叫,我看到老妈心爱的连衣裙被染上了朵朵“桃花”,难道是我口袋中蜡笔的杰作?我立刻傻眼了。

真是大意失荆州啊!不仅弄花了妈妈的衣服,还弄坏了我心爱的蜡笔,一顿骂是免不了。看来得多长个心眼,做事一定要考虑周全啊!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6】

读《俗世奇人》有感心得体会1

在这假期里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书名叫做《俗世奇人》,它描述了在天津卫拥有高超技艺的一群人。而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对书里一些人物的作风和高超的技艺为之震撼,特别是其苏七块,刷子李、张大力、杨巴等等一些人物,而在这些人里我又最喜欢杨巴,他凭着自己的口才和聪明化解了李鸿章对杨七做的茶汤的误会,还上茶汤因此成名。而我对作者冯骥才也非常的敬佩,作者在 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受了冯梦龙的三个方面的影响。

一、 传奇。右小说无奇不传,无奇也无法传。传奇靠一个绝妙 的故事,所以一定要把故事写绝了。

二、杂学。杂学是生活,也是知识。杂学必须宽广与地道,而且现用现学不成。照右人看来,没有杂学的小说,只有骨头没有肉。故我心里没根的事情决不写。

三、语言。中国文学史,散文在前,小说在后,小说的语言受散文影响。中国人十分讲究文字的功力,尤重单个的方块字运用,绝不是一写一大片。故而我修的遍数很多。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你们也能看一看。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7】

这些是天津卫上拥有绝活的人们。天津卫是个码头,人来人往,多得像一波波洪潮,想在人海中有口饭吃,还得看你有没有绝活。

天津卫的人喜欢起绰号,像苏七块死鸟刷子李蓝眼泥人张等等,其中泥人张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奇人。

泥人张大名曰张明山,捏泥人出了名,要说这名气有多响,还真是惊人!

一天下雨,泥人张独坐饭馆喝酒,打外边来了三个阔绰的胖子,其中一个大脑袋,中溜个,挺肚皮,架式倒牛,横冲直撞,店小二一瞅,急忙吆喝招待,吃客们也纷纷怔住,原来是这位大名鼎鼎的张五爷,张五爷原名张锦文,钱多如海,又被海仁将军收为义子,排行老五,所以亦有海张五一称。

但是,唯有泥人张,没瞧见似的,不管不问,不一会儿海张五那儿就开始拿他找乐子,说坏话了,可人家装没听见,打鞋底抠下一块泥巴,右手吃饭,眼盯着碗,左手便灵巧地摆弄起泥巴来了。吃完饭,泥人张起身结账,随手把泥团往桌上一戳就走了。

人们伸脖一瞧,呵!真捏绝了!就赛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一般。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海张五还像海张五。

海张五隔了两丈远就看出是他,嚣张地叫道:就这破手艺还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

第二天,大街小巷的摊子上摆起了海张五的泥人,还加了个身子,大模大样坐着,而且是翻模子扣的,足有两三百个。上头还都贴个纸条,写:

贱卖海张五大伙都乐了。

三天后,海张五花了大价钱买走了所有的泥人,据说连模子也买走了泥人张可不是好惹的!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

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但全是真人真事。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泥人张之所以练出这样的绝活,背后一定也是付出了很多的艰辛。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如今,我们想要收获,何尝不是要付出艰苦和努力。学习更是如此

看俗世奇人有感【篇8】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我偶然读到的,在这里,集市大街可能胜过皇宫内院;在这里,大内御医可能自叹不如游方郎中;在这里凡夫俗子却有不同的境遇。读过之后,心中不再是唯一的敬佩,而是对书中人物的吃惊与敬佩。相信这本书会带领读者进入上世纪百姓的普通生活,呈现一个个布衣的传奇。

医术,一门治病救人的伟大艺术。在中国硕大的领土上会缺少万人敬重的神医吗?比如书中晚清时期的“神医”王十二。在那个年代,国外的科技、经济、医学各方面比国内强了不知多少倍。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洋人能想到与治病无关的东西却是治病利器!病人的眼里蹦进一粒铁屑,疼痛难忍,租界里的西医大夫们束手无策,幸运的是他遇到了王十二,“神医”不用药,用一块磁铁便将“孩子”搂了过来。治好了病,分文不收的他如游鱼一般自由大方。不得不说,“神医”真的神了,高超的技艺使人惊讶;而良好的品质又令人感动。我相信他拥有的不只是医术,更是一颗抵挡尘世烟火的心。也许,现在真正缺少神医的原因,是少有医者眼前没有被钞票覆盖吧······同样有这样一则故事让我反复阅读:一个大力士——张大力的故事。一日,张大力在市场闲逛,看到众人围观一块巨石,上面写着:举起者有赏。张大力轻松地将巨石举到了头顶,好似托起一块大棉花。众人连声叫好,但是巨石的主人过来一点都没有吃惊,只是让他看看巨石下一行小字:“唯张大力举起不算”,张大力只呵呵一笑,轻而易举的放下巨石,扬长而去。当时看到这里我大为疑惑,明明受到了不公的对待,为何一点都不生气呢?后来,我才真正理解:他有一颗平等、和善的心,没有把气力过人当做高人一等的资本,也没以过人的天资欺压他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张大力。这让我明白了生活中需要多一份理解和包容,少一份俯视与傲慢,放宽心态凡事不要斤斤计较。

俗世里有的不只是俗人,更有奇人。有时做一只身处平凡但身怀绝技的井底蛙胜过俯瞰众生的天鹅。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辅相成的,却又是相互对立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完美,也没有绝对的败笔。有一点是肯定的,我们应在历史的长河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延续不可磨灭的传统文化,传承伟大的品质艺术,使得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感谢《俗世奇人》使我与前辈的业界精英精神碰撞;感谢《俗世奇人》继续为后代演绎才华,转述传奇!

历史的长河源远流长,一些事物误入支流,一些则会在干流上继续“兴风作浪”。事物之多,谁都不能保证当代潮流永奔腾在干流之上。但是,我们要相信:传统文化是长河之源,永会乘风破浪,奔流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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