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演出活动应急预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及公共体育场馆各项防疫举措落细、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毫不松懈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各项防控措施
(一)内部管理防控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室内体育场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2.做好体育场地、器材器械、场馆服务台、电梯、卫生间、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场馆中人员易接触的设施和部位定时进行擦拭消毒。
3.认真做好垃圾分类,保持场馆环境整洁,垃圾箱及时清理和消毒,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规范垃圾收集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场馆重点岗位、门卫等要加强人员配备,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加强巡查,确保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二)工作人员管理防控
对场馆工作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包括行程轨迹查验)、实名登记等措施,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对外服务管理防控
1.在场馆醒目位置设立禁止人群集聚活动标识牌,标识牌上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联系方式,提醒参加运动人员遵守防控要求,注意个人防护。
2.进入场馆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口罩。对进入场馆人员测体温、检查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
3.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控制参加运动人员数量,提倡分时段、间隔性和分散式锻炼,防止人员过度聚集。
4.对进入人员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对待。不以性别、国籍、种族等原因阻止任何人正常进入(场地满员、需提前预约等管理原因除外)。
二、严格控制春节期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工作组《广东省多地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要求,严格控制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鼓励组织开展线上体育赛事活动。对确有必要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在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谁主办、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佩戴口罩、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
三、实施属地管理
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各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体育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xx市文广旅体局群众体育科负责解释。
大型演出活动应急预案 篇2
为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作,及时应对大型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活动开展期间,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
2、活动场所发生地震、火灾;
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等各个环节。
4、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报告:
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人视事件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为本次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组织者不得离开活动现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在场的有关部门、人员,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有效、果断的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3、应急响应:
学校接报后,有关领导视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
四、突发事件处理响应程序:
(一)事件发生后,在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响应:
(1)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急救;
(2)班主任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突发事故现场,清点统计人数;必要时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发布险情简报,提出应急时期纪律要求和防范措施。
(3)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必要时与当事人员的家属及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公安、交警、消防、公共卫生部门等)取得联系,协助好救援工作。
(二)及时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或知情师生要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大概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根据事件性质、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
急预案和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组要快速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未经领导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越级报告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三)现场勘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报告人及现场目击证人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文字记录、现场拍照,掌握好知情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为查清突发事件的起因与经过提供第一手材料。
(四)突发事件受到控制后,采取下列措施进一步妥善处理:
(1)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及工作人员具体情况,把各项工作落实下来,安排专人专岗负责,避免出现工作“盲点”与任务目标含糊不清的情况。
(2)通知相关人员,严防事态扩大。突发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人,多个家庭,乃至多个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应将突发性事件的结果、大致的过程与起因等,迅速而客观地通知相关的个人或部门。
(3)在抢救师生生命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保障车辆要求,应及时提供医疗款,保证因突发事件受到伤害的师生能及时得到抢救。在受抢救师生稳定后再根据具体责任情况由领导班子研究处理方式。
(4)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调查了解,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先期处理基本完毕之后,应该积极地对事件的起因经过等进行详实调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由学校领导统一、客观地向外界介绍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未经同意,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都应婉言拒绝媒体记者的采访,并表示学校正在积极处理。
(5)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接到突发事件通知而不及时到位处理的人员,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突发事件发生并被控制稳定后,各小组应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及校领导班子应及时研究处理议案并消除因突发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
(7)有关人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突发事件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损失,避免事件的再发生。
五、应急处置: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
组长:赵春娟
成员:李霞、信明峰、杨波、宁收明、石瑞、高凤学、王爱民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一)办公室,组长:石瑞,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疏导组,组长:信明峰,具体职责是: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组织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即刻赶赴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三)后勤保障及救护组,组长:宁守明,具体职责是: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等设施,保证安全用餐、用水、供电。
(四)善后处理组,组长:李霞,具体职责是:
1、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2、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传组,组长:高凤学,具体职责是: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大小字报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保卫组,组长:杨波,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大型演出活动应急预案 篇3
为了加强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大型集体活动包括:
1、在校内举办的大型活动(升旗仪式、广播操、集会、文艺演出等);
2、在校外举办的大型活动(运动会、集会、夏令营、看电影等);
3、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参观学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举办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1、必须有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有记录、有总结。
2、要有专人(或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3、学生集合、解散时,上下楼梯不拥挤,不催促,有序进出会场,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以班级为单位,按指定位置站队或就座,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跑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红英校长
副组长:罗海超副校长
组员:学校校领导
2、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3、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所有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由年级组或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
1、实行申报制度,要将活动的安排提前10日报校长室。
2、要上报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3、活动申报必须得到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4、学校指派年段联络员或其他行政领导参与全程指导。
5、年级组长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相应年段体育老师负责整队指挥,班主任与德育助理共同做好本班组织管理工作。
6、所有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班主任应备好学生联系电话。
大型演出活动应急预案 篇4
为有效保障大型活动中全体师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等有关丈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幼儿园组织幼儿进行大型活动,必须事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二、严禁允许和放任幼儿自行组织集体活动,严禁擅自组织幼儿参加各种庆典、迎送等礼仪活动。
三、校外集体活动必须在幼儿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实施。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抗洪、救火等有危险的救灾活动。
四、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指定校级领导亲自带队,配备足够的教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五、集体活动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中要严密组织,明确要求,防止幼儿擅自活动而造成事故。
六、组织幼儿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参观、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校外集体活动,班主任和配班老师要在事前、事中做好针对性地安全教育。幼儿要在专人带领下,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不得动用危险物品。
七、幼儿园组织幼儿在室内或有围墙的场馆内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时,负责安全的.领导事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彻底、细致地安全检查,活动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大门,保障出入畅通。活动场所的电器等涉及安全的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八、活动期间若发生安全隐患,幼儿园领导和所有参如活动的教师要在立即处理安全隐患的同时及时组织幼儿有序疏散,防止因混乱和拥挤造成幼儿伤亡。
九、组织师生外出举行活动需要乘车者,所租用车辆必须是经交通部门巳进行严格检测后认定合格的专门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是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该车辆的驾驶员。
十、租车外出前,负责活动的幼儿园领导必须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切实落实交通安全措施。运行途中车辆不得超员和超速行驶。
十一、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幼儿学习《交通规则》,邀请交警部门讲解交通规则和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教育幼儿在集体活动中遵守交通规则。
十二、幼儿园值班老师和安全小组负责人,要注意收听收看当地气象等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其他预报,得到可能导致校外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发生的预报,诸如台风、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洪水、火灾、地震警报,应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采取果断防范措施。
十三、领导小组
成立安全防预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大型演出活动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预防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严重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恶化,迅速疏散人群,及时开展救援,合理安排善后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河北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邢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主要包括:
1.旅游风景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2.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3.机场、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4.学校、幼儿园、儿童游乐场等场所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5.各种游园、灯会、花会等民间传统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活动,体育赛事,纪念庆典,展览、展销商贸活动,人才招聘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依法处置、权责明确;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坚持快速反应、平战结合;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组织体系
(一)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发生后,经市政府批准,启动预案,设立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应急工作。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信息研判、事故处置、舆情管控、政策法规等专门工作组。
1.市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武警邢台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体育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主要领导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或减少有关部门和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采取救援、疏散、交通管制等重大措施;负责审定新闻报道意见和宣传报道口径,对市内新闻报道稿件审核把关;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可直接参与现场指挥;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
2.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工作职责: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平战结合开展工作。
战时职责: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协调和保障工作,综合整理情况信息,拟定决策建议,根据市政府要求发布预警信息,传达指示和命令,协调各专门工作组和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授权做好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处置结束后对处置情况开展总结评估。
日常职责:修订、更新应急预案;完善预警、处置工作机制;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研判会商,评估形势;及时通报相关情报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信息研判组。
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包括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外办、市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节假日期间旅游热点地区、大型购物场所、公共复杂场所及大型活动中人员聚集密度、环境复杂状况等安全隐患信息,进行预测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4.事故处置组。
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包括武警邢台支队、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邢台辖内各火车站。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现场处置、紧急疏散、救援、救治及避免次生灾害事故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定应急救治医院,确定应急救护专家,开辟应急救治绿色通道。妥善做好救济抚恤、赔偿补偿等善后工作。
5.舆情管控组。
牵头单位为市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工作职责:负责提出宣传报道意见,指导和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删除、封堵网上有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妥善应对新闻媒体采访;依法打击造谣传谣、煽动是非、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
6.政策法规组。
牵头单位为市司法局,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等应急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为处置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和政策支持。
(二)现场指挥部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事发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长,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现场指挥。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处置工作,落实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预警支持。
各相关部门要在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各类工作平台,多渠道、多角度获取及时可靠的情报信息,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实现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对所收集的`情报要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判断预警级别提供决策依据。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获取的各方面情报,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确定预警级别,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将预警信息通知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
(二)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代表色分别为蓝、黄、橙、红。
Ⅳ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10,有安全风险的,定为Ⅳ级预警。
Ⅲ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5,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定为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3,场地存在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环境复杂,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定为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2,场地的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较多,环境非常复杂,有特大安全风险的,定为Ⅰ级预警。
(三)预警响应。
Ⅳ级预警响应: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加强分析,及时上报;密切掌握事态发展动向,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Ⅲ级预警响应: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准备;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动向,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保障,开展公共宣传,发布安全提示,视情调整行动和保障方案。
Ⅱ级预警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做好准备,并将相关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开展处置、救援、救治战前动员,完善行动和保障方案,处置、救援、救治力量准备到位,保持通信畅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密切关注动态、做好人员疏散准备,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Ⅰ级预警响应:将相关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进入指挥位置,畅通指挥渠道;各级处置、救援、救治力量迅速集结,赶赴现场,按市应急指挥部指令开展处置工作。
四、安全事故级别划分
按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伤亡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
(一)四级为一般安全事故,死亡3人以下,在市应急指挥部指导和支援下,事发地政府能有效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二)三级为较大安全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在省应急指挥部指导和支援下,市政府能有效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三)二级为重大安全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在国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援下,在省应急指挥部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四)一级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国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五、应急反应与处置
(一)安全事故应急反应。
1.四级安全事故反应。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集结到达指定位置,在市应急指挥部指导下,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具体指挥,各有关部门根据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迅速启动本级相应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和物资,对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予以支援。
2.三级安全事故反应。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集结到达指定位置或事故现场,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或授权现场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调动多方面力量和资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采取措施开展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二级、一级安全事故反应。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集结到位。在国家、省有关部门和应急指挥机构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市应急指挥部、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力以赴投入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及时确定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危害程度。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判断安全事故的原因和严重程度,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机关。
2.制止混乱,及时疏散群众。现场指挥部迅速发布通告,通报公众紧急危险情况,告知公众保持冷静,及时打开疏散通道,迅速、有序疏散现场人员。
3.依据现场情况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根据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和人员拥挤程度,经现场指挥部决定,由当地政府发布命令,实行区域交通管制,分流无关人员、车辆,防止人员过度拥挤,确保人员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
4.及时救护、救援。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救治。对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员组织力量全力解救。
5.维护社会秩序。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6.做好舆情管控工作。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由舆情管控组提出新闻报道意见,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删除、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法打击造谣传谣、煽动是非、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宣传报道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本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事件妥善处理的原则,注重社会效果,正确引导舆论。
六、后期处置
(一)后期评估报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完毕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置概况、指挥机制运行情况、伤亡人员救治情况、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公安厅。
(二)社会捐赠。民政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社会、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指导相关慈善组织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储存、分配、运输、使用、公示、反馈等工作。
(三)抚恤与补助。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致病、伤残、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的工作人员,依照或参照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确定合理的补助标准,并给予相应补助。
(四)补偿。对紧急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交通工具、器材设备及其他物资,在处置行动结束后应及时返还,并给予合理补偿;不能返还或损坏的应给予赔偿。
(五)恢复秩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协调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制定保障方案,提供技术、设备保障,建立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确保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通信需要。
(二)应急支援保障。
1.人力资源保障。各级政府要构建以当地公安、消防、医疗救护队伍,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军队、武警部队和民兵为基本力量,社区自救互救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资料库,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现场支援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和事发地政府要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保障工作,保证所需机械设备、防护装备、救援工具及时到位;保证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
3.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健康委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做好药品保障。
4.经费保障。财政部门结合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和各相关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统筹做好经费保障。
(三)技术储备保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需要,加强本部门安全事故预防处置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武警部队要加强紧急疏散、紧急救治、救援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其他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预防工作研究。
(四)物资储备保障。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建立救援装备储备库,储备相应的救援装备,并负责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处于完好状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储备与保障计划,做好装备器材、救治药品、交通通信工具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五)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公众避险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防范风险意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自救互救常识,使公众能够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有组织、有秩序地活动。
(六)演习演练。安全事故处置日常工作机构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救援综合演习,检验和提高处置行动的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担负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习、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建设水平和处置能力。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公安局应当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应对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本级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大型演出活动应急预案 篇6
为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大型活动的管理,杜绝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央及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事故防范
1、举行大型活动前做好安全纪律教育,定岗、定位、定责。
2、活动前针对本次活动具体情况,做好活动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3、大型活动的场地、设施须符合安全要求,消防设施须保证,活动场地出入和通道要畅通,便于疏散,若夜间开展活动,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停电时要有应急措施。
4、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避免在活动中产生危险时,不知所措。
5、对组织参加活动的`领队进行活动前的协调以及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确保活动进行有序。
6、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公安部门审批。
三、事故处理
(一)防范拥堵现象时:
1、1号门由屠耀明、值班人员及一名门卫负责,主要工作是及时疏导和控制参加活动的人员进出,防止人员聚集而堵住进口处。
2、2号门由一名门卫负责,主要是负责车辆进出。自行车全部停放在外面的`寄存处。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打开2号门疏散人员。
3、安排值班安全员把守各要道口,防止活动人员原地返回而造成进出人员汇流。
4、陈耀辰负责A楼、B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防止人行通道堵塞,并及时疏导参加其它场所活动的人员到达指定场所活动。
5、潘伟莉、陈亮、蔡承志、李康、武侃负责D搂剧场、多功能厅的人员活动安全。王海燕、孙雁负责C搂及名人廊的安全工作。
6、散场时,各要道口安全值班人员要主动指挥参加活动的人员按规定路线离开。
7、如遇突发事件,情况汇报流程如下:治安具体工作人员→屠耀明→陈耀辰→黄宇平、冯国勤。
8、如遇突发事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运用相应的对策尽快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二)造成人员伤害时:
1、当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刘乐薇负责报120和引导救护车,罗毅立即组织抢救。
2、黄宇平、冯国勤、刘颖、冯景华、张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3、伤员送最近的医院急救,尹月清负责通知家长。
4、黄宇平、冯国勤、刘颖、张健、冯景华、尹月清等在事发后做好善后工作。
四、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单位领导要立即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及有关科室,不得迟报瞒报。
五、主要责任人
单位法人代表黄宇平。
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制度。
1、学生大型活动,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由德育处组织、有班主任负责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
2、班级安全监督员,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3、对发现隐患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的问题,要在举办活动前妥善处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4、举办大型活动前,学校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5、举办大型活动之前,学校与活动场所部门联系,检查活动场所安全措施,发现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因素,学校将终止其活动。
6、大型活动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通报学校德育处和学校领导,建立安全网络,保证联络畅通。
7、活动期间,如出现意外情况,学生要领导在统一组织下,按事先的分工,迅速、安全地把学生撤离现场。
8、大型活动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全力组织抢救,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9、学生出游的车辆,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驾驶的车辆。
10、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和水库游泳、洗澡、捕鱼。
11、需要乘船时,要严密组织,严防因混乱或擅自跳水造成人员伤亡。
12、学生在雷雨时,不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逗留。
感谢您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的《大型演出活动应急预案》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幼师资料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yjs21.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