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汴京之围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汴京之围读后感 篇1
《汴京之围》是一部以中国北宋末年历史事件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金朝入侵南宋时,南宋首都汴京不得不面临的城池攻防战。
在这场攻防战中,作者生动地描绘了汴京城内外的情境、矛盾和人物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我的感受则是深入到了小说中,体会了城池攻防战的惊险与悲壮,也认识到了历史的必然与变迁。
首先,小说中描写了汴京城内外的繁华与残酷。在南宋的盛世,汴京是一个繁荣的城市,商业与文化活动盛行。但是城池攻防战中,就是这样一个城市也不得不面临着毁灭的威胁。小说中描写的金军入侵时的残忍场面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城内的百姓死伤无数,瘟疫流行,众人绝望中却还要为自己保卫家园而奋斗,这种压迫与无奈感觉令人心痛。
其次,小说中塑造的一些人物形象也十分生动。主角徐宝森虽然并非历史人物,但是他在小说中塑造得十分真实。他是一个才华出众的年轻学士,有理想和抱负,同时也面临着现实的压力和困难。他是一位忠诚、正直、勇猛的人,以自己的鲜血换来一块宝石的情节深深触动了我的内心。
最后,小说让我认识到历史的必然与变迁。宋金战争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场大变革,而汴京之围则是这场变革的一个节点。小说中描写的南宋社会的种种矛盾和悲剧,以及人们朝思暮想的虚翼和诸多美好的幻想在这场战争中都成为了泡影。这些让我明白,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类的命运注定会经历繁荣与衰落、战争与和平、快乐与悲伤,我们必须面对并去应对这些变革。
总的来说,《汴京之围》是一部描写中国南宋末年历史的长篇小说,通过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描绘了城池攻防战的惊险和悲壮,同时也塑造了一些人物形象,让人们认识到历史的必然与变迁。它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也让我更好地认识到了中国的历史。
汴京之围读后感 篇2
公元1063年宋仁宗去世,这位皇帝执政40多年来四海雍熙、士农乐业,同时也错过了宋朝最后改变的机会。随后的几位皇帝的执政里,在变法与反对变法变化中,朝臣分裂,党争开始。到了宋徽宗,一个原本没机会当皇帝的书法家,侥幸坐上皇帝,皇帝的文人特性、私欲随着时间的增长越来越大。党争不仅带来内耗,同时执政方阵也在切换,尤其在那个辽末金初的时代,再加上一个不务正业的领导者。在女真崛起之际,这个贪婪成性的皇帝心里燃起燕云十六州的渴望,与狼谋皮、海上结盟的方式,闹剧般回收十六州,又在随后的两年丢失,同时成功的引发了女真的窥觊。为了不做亡国皇帝,传位赵桓,然后这位宋钦帝在汴京被围,割地赔款,甚至不惜献上后宫佳丽、公主嫔妃,上演一场靖康之耻。作者立意有问题,臆想成分太多,总会开上帝视角,在信息缺失的年代,做出准确的判断是很难的,另外作者缺少人文情怀。
汴京之围读后感 篇3
它还有个副标题叫“北宋末年的外交、战争和人”。
在历史的洪流中,确实外交和战争是交织在一起无法分割的。外交影响战争的走向,战争的胜败更是左右外交的话语权。这其中,人永远在历史的中心,然而人,也是最为脆弱的,任由历史的车轮碾压,无论是你平民还是王公贵族,无一幸免。
这本书,对于自宋徽宗起到靖康之难后北宋灭亡,这期间国家发生的林林种种,描述得非常细致和全面。把那一段悲壮、惨烈又讽刺可笑的历史,像画卷一样展现在我们面前。
前所未见,闻所未闻,而在此之前,我对这些历史的认知浅薄,要么来自中学历史书的名字解释,要么来自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电视剧的润色想象。所以,我想提几个问题。
1、盛世幻灭只怪徽宗太任性?
2、大宋军事真的弱爆了吗?
3、到底是外交还是党争?
4、为什么会有南宋?
5、靖康之难有多惨?
6、到底什么是“牵羊礼”?
这些问题在本书中都能找到答案,读完后我也有了自己的解读和认识。
Q1盛世幻灭只怪徽宗太任性?
就如唐玄宗天宝年间,万国来朝,国富力强,一副盛世景象,上至圣人,下到百姓,谁会料到“安史之乱”?很多人把北宋灭亡的责任都归咎于宋徽宗、宋钦宗二帝,尤其是徽宗,作为法人,自然是北宋灭亡的主要责任人。
前有仁宗的共治时代,亦有神宗朝的王安石变法,祖宗们的积淀,给徽宗朝积累了资本和财富,当时的大宋称得上是全世界最富裕的国家。当然,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各种暗处的毒瘤,已经慢慢扩散到了大宋的全身。徽宗呢,衷爱奇花异石,喜欢摆弄园林,不是个好皇帝吧。可他或许本就只想做一名艺术家而已,无奈生在宫廷里。
Q2大宋军事真的弱爆了吗?
后有南宋著名的抗金名将岳飞,一人就让那时的金国闻风丧胆。岳飞也是后来才有机会崭露头角的。虽有高祖杯酒释兵权,但是并不意味着北宋就一个会打仗的人都没了。北宋江山还是人才辈出,名将云集的。期间也有很多漂亮的胜仗,并且和金军对垒期间,也是有无数次机会改变后来没灭的命运的。
金军一次围城,李纲牢牢守住,无奈后来被贬。二次围城,钦宗无比怀念李纲,可是老李被贬得太远了,又没有飞机,勤王守城怎么着都来不及了。北宋灭国,根本原因还真不能赖军事太弱。
Q3到底是外交还是党争?
在金人眼里,北宋真是奇怪,一会儿要打了,一会儿又不见人了,到底打还是不打?这厢,北宋内部主和派和主战派正争得面红耳赤。除了对外部局势的认知不同,更是不同利益集团站在各自角度的权力争夺。艺术家徽宗和被硬顶上去的儿子钦宗,都不是属于杀伐果断的帝王,于是在这场事关生死的决策中,一次次化身为了墙头草。
有一句话到哪都没错,那就是“弱国无外交”。一开始,金人还是和宋人你来我往,本着双方都受益的角度去协商。后来,金军不断发现宋朝软弱的一面后,就再也没有商量的余地了,你们这些主战主和也不用争了,我大金让你干嘛你就干嘛!
Q4为什么会有南宋?
简单归纳四个字就是“漏网之鱼”。徽宗的儿子康王就是这条漏网之鱼,他后来成为了南宋的开国皇帝高宗。本来是第一次围城时被派出去当人质的,无奈金军还嫌弃他位份不够,看不上他。这位康王出了汴京之后呢,反正被金人看不上,那本王就去别地游历一番吧,重要的事情还是得靠太上皇和钦宗哥哥啊,他们一定会让我大宋化险为夷的吧。
真的是万万没想到!这一别就成永别。金军二次围城后,赵氏王族不管男的女的,老的小的,全体被俘,押送北上金国。就是因为康王不在汴京,逃过此大劫。也是唯一未被金军俘虏的赵氏王孙,本来八竿子继承不了皇位的他,在这样的背景下成为了后来南宋的开国皇帝。
Q5靖康之难有多惨?
遭遇围城以后,外有敌军虎视眈眈,内有草寇趁火打劫。战争中百姓的苦可想而知。汴京,这座当时最为繁华的都城,一瞬间从天堂到地狱。作文而且,这围城还不只是一次!金军第一次围了搜刮了金银财宝才没几个月,发现还不过瘾,严重怀疑拿少了,那么再来一次。于是又有了第二次围城。上次的伤疤还没结痂呢,又来了!钱不够了,拿人来抵!这时候汴京的女人们不得不为前方男人的失败买单。不管是妃子还是公主,皇亲国戚家的女儿们,宫中女婢,还有各种阶层的女性,被作为物品明码标价,抵给金国。就这样,还资不抵债……作为现代女性,这一段看得我胸口压抑,难过,悲哀又愤恨。
Q6到底什么是“牵羊礼”?
二帝和一众俘虏们的悲惨人生,从离开汴京的那一刻就开始了。而这个“牵羊礼”可谓是达到了沸点。恐怕回想起来有些人宁可在北上途中就死去吧。礼毕,朱皇后自杀。想象一下吧,原本的皇族贵族,金枝玉叶们,被当做羊…书中对这一段有详细地描述。至此,对大宋的羞辱到了极致,人格尊严丧失殆尽,北宋及其曾有的荣耀灰飞烟灭,灭无可灭。
历史照进现实。午夜梦回,可以想象一下,自己生活在那个时期的汴京城,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会是怎样的一种遭遇和体验。值得庆幸和珍惜的是,我们生活在这个和平的时代。最好的时代,请不忘历史。
汴京之围读后感 篇4
《汴京之围》读后感2000字!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岳飞的满江红,“靖康耻”一下子把我们拉到北宋末年。
北宋末年,靖康年间,金军两度逼近汴梁。在后一次的围攻中,金军攻破汴梁,踏足京师,掳掠二帝(宋徽宗和宋钦宗)及“全部”赵氏家族北上金都;洗劫巨额财富,百姓贫病交加流离失所……
这就是《汴京之围》这本书的内容。
从宋仁宗、宋神宗时期的人才辈出,到宋徽宗时期被打到家门口。为什么从“盛世”摇身一变到“亡国”之境呢?
我想感叹“万物有因必有果。”总结下来,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北宋赵匡胤黄袍加身,夺后周柴氏天下,建立北宋王朝。他吸取了唐代地方势力过大,藩镇割据的悲剧,主张文人治国,而且互相牵制,以此来防止权力过度集中。这带来的后果有两个:一个是整个官僚体系过于庞大,谁也没办法好好做事;二是军事力量薄弱。
这个是本质原因,而且是无法根治的,它几乎埋下了北宋灭亡的种子。
古今中外,任何一个王朝灭亡的原因无非两个:一个是自身内部出现问题(换句话说,是自己作死的);一个是外部敌人力量太过强大,有时二者共同作用。反之,假如消除了内部矛盾,使得内部安稳,或者吞并孱弱的外部敌人,就可以使得王朝走向强大鼎盛。
回归正题,正是因为北宋一朝太过重视唐朝地方势力过大,才一门心思只考虑削弱地方军事力量,这才导致了被外围敌人吞吃的悲剧。
其实,我在看历史的时候,模模糊糊的发现一个“规律”:后面那个朝代总是极力避免前朝灭亡悲剧,但是总不可避免地用力过强,矫枉过正之下,容易管住了这头忽视了那头,那头的不良影响就暴露出来了,于是这个朝代就毁了。再后面的这个朝代,又极力地避免刚灭亡的这个朝代悲剧,于是跷跷板再次抬起,暴露了这头的弊端,于是又无可避免地又走向灭亡…历史总是这么重复着。
有的王朝不断试图平衡这头和那头,平衡得好了,就走得长久一些。
好像扯得有点远了,我们还是说回书本身。
第二:为了养活北宋这个庞大的官僚阶级,和硕大的军队,国家必须拿出钱。这带来的后果是损耗了国家一大半的财力。而且由于宋朝前期几次大型的军事活动和部分皇帝重大的祭祀奖赏活动,使得国家财政出现巨额亏损。
到了宋徽宗时期,他修建艮岳,这个精致秀美的皇家园林又耗费了大批的钱财,为了满足他的喜好,众多奸佞之徒从民间征集奇珍异宝,使得民怨沸腾;而且他兴趣甚广,每一项兴趣支出都需要巨大的财力作为支撑。使得他不得不任用蔡京这个理财能手为相,替他敛财,于是在他的朝堂,小人遍布,奸臣当道。再加上宋徽宗本人朝令夕改、吏治不修,穷兵黩武、失格无德,听不进谏言。这才导致了他引燃了汴京之围的导火索。
军队孱弱,财政亏损,皇帝无德失格。
宋徽宗狂妄自大,想联金击辽。可是北宋军队不堪一击,没办法按照宋金合约完成攻击辽国的任务,于是不得不割地求取金国的帮助,但在被帮助了之后就开始翻脸拒绝割地。于是,金国进攻汴京,不得不再次割地赔款。但是因为赔款金额数目太庞大了,完全没办法完成赔款,承诺的交割土地也再次失约。于是金兵再次北下,攻破汴梁。掳掠屡次言而无信的徽宗和钦宗,钦宗签订割地赔款协议,无法凑足赔款就让数以万计的女人来抵偿,这就是岳飞笔下靖康耻的完整故事。
合上此书。头脑中会至少涌上3个想法。
1.徽宗和钦宗,在使用外交手段和军事力量时,他们都过度倾向于前者。可没有军事,综合国力作为支撑,外交如同小儿做戏,根本并没有任何份量。
就如同现在,很多人乐于结交人脉,可是没有自身能力为基础,其实人脉只是你想象中的人脉罢了。
2.了解历史人物需要多角度全方位。宋徽宗自古以来都是作为书画艺术家而出现,可是很少有人了解,他举全国之力只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他任用大批贪官污吏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私欲;他糊涂好色胆小如鼠,前期耍小聪明屡屡失约;后期金兵来袭时,他退位出逃汴京。
如果单看他的艺术修为,确实古今无二;但如果看他的为君之举,也确实昏庸异常。跟他类似的,还有南唐后主李煜。
所以,我们在评价任何一个人时,要综合起来分析。
3.平衡的艺术。虽然宋朝文人治国,书画金石界人才辈出,带来了难得的文化鼎盛。但依托文人治国的底色调是轻视军事,于是,造成了后面的战乱无穷。
后世的我们从文化中受益,但当时的无数人却受祸遭殃。历史朝代变迁的背后是无数个活生生的人,是无数条生命。
比如大秦,我们在历数秦之暴力的同时,当时的百姓肯定是遭殃的,但无数后人其实是因此而受益的,即使如汉,假如没有秦的大一统,没有秦的抗匈奴平百越,就没有后面的大汉王朝。
没有秦的严酷,就无以结束战乱,统一全国;但,如果不及时转身,当时成就你的也可能会毁了你。这是无数王朝的宿命,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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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拇指读后感(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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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拇指读后感 篇1
小拇指是我比较喜看的一篇故事,它主要讲述了小拇指在巫婆那儿是如何利用自己的聪明和计谋把他六个哥哥救出来的。
从前有一对夫妻生下了六个小男孩,有一天,六个小男孩到外边玩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家了。夫妻两人到处找也没有找到。伤心之余他们又生了一个小男孩。可是这个小男孩却与众不同,刚生下来的的时候只有小拇指那么大。因此,他们父母就给他取名字叫“小拇指”空闲的时候爸爸妈妈经常给他看哥哥们的相片,小拇指也是一个非常勤奋和好学的好孩子,还经常帮助父母干活。直到有一天,小拇指有一点懂事了,父母便将哥哥们的事告诉了他。只有小婴儿那么高的小拇指决定要把哥哥们救出来。有一次,小拇指找借口说要出去放羊。结果,他走到一间屋子的时候,一个凶光朝小拇指射来。他感觉到有点不妥,就敲了敲门,有一个巫婆对他说:“你好!要不要进来阿姨家住啊?昨天我家刚来了六个小男孩呢!”小拇指跟随着巫婆进了屋,看到了六个男孩子。跟家相片里的人一样,就知道是他的哥哥们。小拇指听说,巫婆要在今天晚上把他们的头砍掉,给她那七个吸血的女儿喝血。小拇指就暗暗想办法怎么逃出去。到了半夜,小拇指偷偷的把戴在吸血女儿们头上的金箍摘下来戴在他和哥哥们的头上,并把头藏到被窝里。过了一会儿,巫婆果然醒来了,拿起锋利的刀,一刀一个,把他女儿们的头全都砍掉了。第二天,巫婆才发现她杀的是自己的孩子,那七个男孩早就逃出去了。巫婆气得暴跳如雷,穿上“魔鞋”,据说这魔鞋,一步能跨七里路,可是巫婆不知道七兄弟是往哪个方向逃走的,只能东南西北乱跑一躺,最后气喘吁吁,坐在一块岩石上打起瞌睡来了。其实七兄弟就躲在后面的岩洞里,小拇指让哥哥们先走,自己蹑手蹑脚地把巫婆的鞋脱下来,穿在自己的脚上,很快就追到了哥哥们,跟哥哥们一起回家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做事要多动一下脑子,因为任何事情都会有解决的办法。
小拇指读后感 篇2
《小拇指》 读后感范文一
《小拇指》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小拇指带头六个哥哥战胜困难,帮助国王抓住食人妖,最后他们脱离贫穷,成为国家栋梁。
小萍的父母因为生活贫困,有时连饭都吃不下,于是带他们去森林,希望有人能收留他们。小指第一次非常聪明。他用白色的石头作路标,带着他的兄弟们回家。第二次,他们的父母把他们留在了森林里。小拇指用面包屑作路标。没想到,面包屑都被饥饿的鸟儿吃掉了。
他们迷路了,回不了家。后来,他们遇到了食人魔,食人魔把他们吃掉,勇敢、聪明的小拇指带着兄弟逃走了。食人魔到处找,却找不到,最后睡着了。
当食人魔睡着的时候,他的小手指的兄弟们抓住了他。国王欣赏他们的勇敢,帮助他们摆脱贫困,教育他们,最终成为国家的重要人物。小拇指虽小,却成了国王最有力的助手。
比起小拇指和他的哥哥们,我从小到大,吃得饱、穿得暖,我是多么幸福啊!我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读书。我想学习小手指的聪明才智和勇气。
小拇指读后感范文二
小拇指是我比较喜看的一篇故事,它主要讲述了小拇指在巫婆那儿是如何利用自己的聪明和计谋把他六个哥哥救出来的。
从前,一对夫妇生了六个小男孩。一天,六个小男孩在外面玩耍,再也没有回家。夫妻两人到处找也没有找到。可悲的是,他们生了一个小男孩。
但这个小男孩不同。他出生的时候,只有小拇指那么大。因此,他们父母就给他取名字叫“小拇指”空闲的时候爸爸妈妈经常给他看哥哥们的相片,小拇指也是一个非常勤奋和好学的好孩子,还经常帮助父母干活。直到有一天,小拇指有点懂事了,父母会告诉他兄弟俩的事。
只有小婴儿那么高的小拇指决定要把哥哥们救出来。有一次,小指找借口出去放羊。结果,当他来到一个房间时,一道凶猛的光朝在他的小手指上。
他感觉到有点不妥,就敲了敲门,有一个巫婆对他说:“你好!要不要进来阿姨家住啊?
昨天我家刚来了六个小男孩呢!”小拇指跟随着巫婆进了屋,看到了六个男孩子。跟家相片里的人一样,就知道是他的哥哥们。
小拇指听说女巫要砍掉他们的头,给她七个吸血的女儿喝血。小拇指偷偷地想怎么逃跑。在深夜,小指偷偷地摘下了吸血女儿头上的金箍,将它们戴在他和他的兄弟们的头上,然后把头藏在棉被中。
过了一会儿,女巫醒了过来,拿起一把锋利的刀,一个一个地砍掉了他女儿们的头。第二天,女巫发现她杀了自己的孩子。七个男孩已经逃走了。巫婆气得暴跳如雷,穿上“魔鞋”,据说这魔鞋,一步能跨七里路,可是巫婆不知道七兄弟是往哪个方向逃走的,只能东南西北乱跑一躺,最后气喘吁吁,坐在一块岩石上打起瞌睡来了。
其实七兄弟就躲在后面的岩洞里,小拇指让哥哥们先走,自己蹑手蹑脚地把巫婆的鞋脱下来,穿在自己的脚上,很快就追到了哥哥们,跟哥哥们一起回家了。
小拇指读后感 篇3
《小拇指》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小拇指带头六个哥哥战胜困难,帮助国王抓住食人妖,最后他们脱离贫穷,成为国家栋梁。
小拇指的父母因为生活困苦,有时连饭都吃不上,所以带他们去森林,希望有人收留他们。第一次,小拇指非常聪明,用白石子作路标,带着哥哥们回到了家。第二次,父母又把他们留在了森林,小拇指用面包屑作路标,没想到面包屑全被饥饿的小鸟吃了。他们迷路了,回不了家。后来,他们碰到了食人妖,食人妖要吃他们,勇敢、机灵的小拇指带着哥哥们逃走了。食人妖到处找他们都没找到,最后累得睡着了。趁食人妖睡着时,小拇指指挥他的哥哥们抓住了他。国王十分赞赏他们的勇敢行为,让他们脱离贫穷的日子,还让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最后成为了国家的重要人物。小拇指虽然矮小,但是却成了国王身边最得力的助手。
比起小拇指和他的哥哥们,我从小到大,吃得饱、穿得暖,我是多么幸福啊!我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读书。我要学习小拇指的聪明、机智和勇敢。
小拇指读后感 篇4
这个故事说了一个穷人家生了七个孩子,在这七个孩子中有一个奇怪的孩子,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大家就叫他小拇指。他就是今天要说的人物了。
每当父母心情不好时,就常拿小拇指来出气,哥哥们也常常欺负他,可小拇指没有想报复他们。小拇指不爱说话,却听得多,爱思考。
有一年天气大旱,方圆几百里闹饥荒。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一天晚上,等七个儿子睡着之后,樵夫就对着妻子说:"你也看得出来,我们已经养不起这些孩子们了。这样下去,不仅他们要饿死,连我们俩也得饿死。我实在不忍心看着他们和我们一起受罪,我打算明天把他们带森林里去,然后乘机逃回家来。""你忍心抛弃自己的孩子吗?"樵夫的妻子吃惊地问道。
樵夫又把艰难的处境讲了一遍妻子想想也确实是这样,可她毕竟是孩子的妈妈,伤心得整整哭了一夜。
父母的话小拇指全听到了,心里琢磨着应该怎么办。第二天一大清早,哥哥们还没有起床,他就先爬了起来,跑到了一条小溪边,拣了许多洁白的小卵石,满满地装几口袋。我觉得小拇指真聪明,我相信这七兄弟一定能在小拇指的帮助下可以早点回到家中。
吃罢野菜和树叶煮的汤之后,父亲就带着七个儿子出发了。饶过了一座又一座的山,一直走进了一个茂密的森林中。樵夫去砍柴,就让几个孩子帮忙拣树枝。当孩子们发现父亲不在时,就害怕的大哭起来。我真担心这些孩子们回不了家。
小拇指没有哭,还安慰哥哥们说:"因为饥荒,父母把我们抛弃,但是我能把你们带回家,一路上我撒了许多白卵石。"于是小拇指把哥哥们带回了家。
小拇指真是一个既可爱又聪明的小孩子呀!
行是知之始读后感(热门4篇)
毫无疑问,作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我们需要经常分析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完善教育方法和措施。有关于优秀的教育笔记你知道哪些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行是知之始读后感(热门4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是知之始读后感(篇1)
作为一名读者,我深有感触地认同这句话中所包含的深刻道理。“行是知之始”,正是告诫我们在前往知识的道路上,必须要有实践的环节,把理论应用于实践,并从实践中找出不足,再进一步去求证。只有去实践,才能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我们所学习的知识。
王阳明说过:“知行合一”,说的便是行与知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包括我们认识的深度和广度、人们的判断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拓宽知识的视野等。先行后知,知行合一,让我们理性思考和合理行动之间实现协调,并从中悟出更多智慧。
良好的知识结构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让我们有效地理解世界、理解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理解自然界的规律,并以此为基础,更加科学地决策和前进。但是在知识零散的情况下,我们很难有全面的认识,更难以理解知识所在的背景和融入到其他知识点中去。这个时候,行动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实践使我们在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去发现自己的问题,提高我们的认识深度和广度,帮助我们去理解知识结构,为我们的未来产生了更加有力的基础。
首先,实践可以完善我们的认识。当我们在阅读过程中有一些不能理解的问题时,我们必须要去尝试亲身实践。通过实践,我们将更加深入地理解我们所学的内容,更加深入地了解它们的意义和价值,从而形成更加完整的知识体系。
其次,实践也可以增加我们的经验。我们在实践中可以掌握更多的经验,它会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在书本上所学到的知识,并将它们融入到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去。经验不仅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应用所学的知识,更可以成为我们自身发展的驱动力和支撑点。
另外,实践还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在实践中,我们会接触到不同的现象和事物,通过对它们的观察和思考,我们会得到从其他角度去理解所学知识的更多思路和灵感。这些思路和灵感往往会打破既有思维模式,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地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理解学习的过程中,这些灵感和思路是十分有价值的。
此外,实践还可以帮助我们深化我们的思考。当我们实践时,不仅仅是践行我们所学的知识,更要不断地去思考它们可能带给我们哪些启示和引导。只有通过思考,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学到的知识,通过学习和思考,才能慢慢地提升我们的认识和分析能力。
对我来说,深入实践是实现知识深度和广度的关键。我们必须努力地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并从中汲取更多教训。通过实践,我们会逐渐发现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更加全面地理解知识的价值和意义。
总之,行是知之始。我们必须要在实践中去深化自己的理解,准确地把握知识,发现其中的规律,从而更好地应用学到的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深入地了解和学习新知识,打破思维的瓶颈和局限,才能让我们在学习和生活的道路上不断地前行。
行是知之始读后感(篇2)
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
读《陶行知名篇精选(教师版)》有感
唐琴陶行知先生是中国近代教育的开拓者。他的教育理论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虽然研究了当时的教育,但对我们今天的教育仍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斯人已逝,当再次捧读这位大教育家的教育名篇,在字里行间当中我感受到了陶行知先生“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敬业精神,从中学到了“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等至理名言,我更体会感受到了作为一位人民教育家他所具有的伟大人格和教育情怀。
一、 生平简介:中国人民教育家、思想家,伟大的民主主义战士,爱国者,中国人民救国会和中国民主同盟的主要领导人之一
陶行知有两句重要的名言,一句是:“人生天地间,各自有禀赋。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另一句是:“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陶行知,原名文浚,后来改变了他的知识和实践。(60页故事)1891年10月18日生于浙江绍兴,徽州涉县西乡黄潭源村一贫困教师之家。6岁时,曾在邻居家厅堂玩耍,看见厅堂墙上挂着对联,便坐在地上临摹起来,被邻村方庶咸秀才看见,以为神童,免费为其开蒙。
后入家乡蒙童馆吴尔宽处就读。14岁入歙县**教内地会所办的崇一学堂,他在睡觉的宿舍墙上,挥笔写下了"我是一个中国人,应该为中国做出一些贡献来"的豪言壮语,抒发他满腔的爱国热情并激励自己为祖国早日走向现代化而发奋学习。
1908年十七岁时他考入了杭州广济医学堂,想通过学医来解除广大劳动人民的病痛,实现自己报效祖国的志向。但是,因这所教会学校歧视非入教的学生,他不愿意自己思想受外国人的随意摆布,入学仅三天,他即愤而退学。
1909年考入南京汇文学院,次年转入金陵大学文科。辛亥革命爆发后,他回到家乡参加革命运动。1914年,他总分第一。
1914年,他在美国学习,并从伊利诺伊大学获得了政治硕士学位,然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并接受了教育,并在杜威(duwey)的领导下学习。
1917年秋回国,先后任南京师范大学、国立东南大学等高校教授、院长。
1927年陶行知放弃了优厚的教授生活,谢绝了武昌高等师范(武汉大学的前身)和吉林大学校长的盛情邀请,脱去西装革履,穿上布衣草鞋,告别城市繁荣舒适的生活,在南京北郊晓庄创办了实验乡村师范学校(后改名为晓庄学校),到农村去开展乡村教育运动。他想通过培养具有"康健的体魄,农夫的身手,科学的头脑,艺术的兴趣,改造社会的精神"的乡村教师,以实现他的"改造一百万个乡村"的宏愿,"为三万万四千万农民烧心香"。同年,他创办了燕子矶第一所农村幼儿园。
1930年4月遭国民党通缉被迫流亡日本,1931年回国开展教育普及工作,在上海创办自然学园、儿童科学通讯学校。主编《儿童科学丛书》等。1932年,他又创建了山海工学团,提出“工以养生,学以明生,团以保生”,将工场、学校、社会打成一片,进行军事训练、生产训练、民权训练、生育训练等,还开展小先生运动。
1935年,在中国共产党“八一宣言”的感召下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运动。一二·九运动后,与宋庆龄、马相伯、沈钧儒、胡愈之、邹韬奋、李公朴等发起组织“上海文化界救国会”。
1939年7月,在四川省重庆市附近的合川县古圣寺建立了一所人才培养学校。1941年,参与发起成立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1945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任中共常委。今年4月,我回到上海,立即参加了反对中国共产党、民主、内战与和平的斗争。在他生命的最后100天里,他在工厂、学校、机关和广场发表了100多篇演讲。
7月25日上午,因长期劳累过度,健康过损,受好友李、闻事件的刺激又过深,突发脑溢血,周恩来、邓颖超、沈钧儒等闻讯赶往探视。不幸的是,他去逝世享年55岁。
二、教育主张
(一)关于“教学合一”
1、教学要合一的理由有三个:
(1) 陈先生的责任不是教书,而是教书和学习;
(2)、教的法子必须依据学的法子;
(3)、教的法子、学的法子、自己的学问联络起来。
第一和第二种理由,是说先生的教应该和学生的学联络,第三种理由是说先生的教应该和先生的学联络。有这样的联络,先生学生都能自理自动,都有机会方法找那新理。
我的经验是:节目好不好,看观众喜不喜欢;教学是否好,取决于学生受益多少。所以,观众是上帝学生是主人。
关于“教学做合一”
1、事怎样做就怎样学,怎样学就怎样教。
2、在做上教,在做上学。这里强调的是学生动手实践的重要性。
(二)第一流的教育家的标准
一流的教育家应该具备两个素质:一是敢于探索尚未发明的新理论;二是敢入未开化的边疆。这两种精神实际上是两种精神——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
创造是国家繁荣昌盛的不竭动力。没有创造,就没有发展。教育家当然要有创造精神。
(三)关于“新教育”
1、教育是什么:是继续经验的改造,教育的作用是使人天天改造,天天进步,天天往好的路上走,就是要用新的学理,新的方法,来改造学生的经验。
2。新教育的目的:第一对自然世界,使学生有能力运用它;第二是谋共同的幸福。概括起来是自主、自立、自动,做到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
三。新的教育方法:a.达到目的。b.
依据经验。c.共同生活。
d.积极设施。e.
注重启发。f.鼓励自治。
g.全部发育。h.
唤起兴味。i.责成效率。
我觉得这很有科学道理。教育的科学性是最重要的。
四。新学校:学校是一个小社会,社会是一所大学。须把社会上的事,选择主要的,一件件在学校里举行起来,要让学生在校内和校外都是一个人,不能造就一个与世隔绝的学校,让学校成为一个微社会。
这是大教育观。
5.新学生:新学生应该自己学习,而不是坐下来教别人,学习生活方式,追求高尚的生活,完美的生活和永久的生活。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不能担任这个职务。
6。新老师:注重引导学生学习,首先要有信念和坚定的信念:教育是国家和人民的大好事情。
第二,要有责任心,十年树,百年人,无心,无教。第三是共和的精神。要放下架子,不搞师道尊严。
第四,要有开辟精神。第五,要有试验精神。其中,共和精神在今天的民主教学中,给学生一个民主的教育环境。
7号。新课程:陶公当时提到新课程,现在又有新课程的实施。
8个。新教材:陶公对教材提出了适应性要求。
(四)关于“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
(1) 陶公提出了“自动化”:智力教育要注重自学;体育注重自强,德育注重自治。实际上,它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发展。
(2)、学生自治是什么?a、指全校同学,有团体意思。b、自己管理自己。
c、 实践自治:学生自治不是自由行动,而是共同治理。这不是大小规则,而是守法立法。
不是放任自流,乃是练习自治。陶公这一观点,在现在的教育理念中,就是自主、合作、**的思想。我们的教育思想似乎是继承和发展的。
(五)关于“学生的精神”
1、学生求学要有科学的精神——具有科学的发展观;
2。要改造社会,就要有委婉语的精神——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
三。应对环境,必须有坚强的人格和永不回归的精神——追求真理,坚定不移。
(六)关于“学做一个人”
一个完整的人有三个要素:健康的身体;独立的思想;独立的职业。
其实,陶公的观点启发了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就是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我们眼前展现的是一个个体魄健全、有思想的劳动者。
(七)关于“我之学校观”
学校是师生共同生活的处所。在学校,人格应该互相影响,习惯应该互相养成,知道学生的沟通和影响。如果办学就像治水,就必须以指导的方式来处理。只有把握好形势,才能做到和谐、完美。
学校生活只是社会生活一部分。要与生活联系起来,要有社交能力,首先要愿意社交。这是具体讲学校与社会的关系。
学校生活是社会生活的起点。要把学校放在阳光下,接受各界人士的批评和指正。陶公的学校观其实透出他的教育思想,那就是教育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必须同社会联系起来,必须是开放的、阳光的、高尚的。
(八)关于“我们的信条”
我们深信,教育是我国百年的根本大计。
我们深信生活是教育的中心。
我们深信,健康是人生的起点,也就是教育的起点。
我们深信教育应该培养学生的生活能力,使他们成长。
我们深信,教育应该把抵制环境变成帮助。
我们深信教学合一。
我们坚信,师生同舟共济,患难与共,为了最好的教育。
我们深信教师应当以身作则。
我们深信,教师必须在学习和教学上孜孜不倦。
我们相信,教师应该用困难来发展自己的思想和奋斗精神。
我们深信教师应该是人民的朋友。
我们深信,最高尚的精神是生命的无价之宝,金钱是买不到的。
我们深信如果全国教师对于儿童教育都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好决心,必能为我们民族创造一个伟大的新生命。
陶公如诗的语言,哲学家的思想归纳了教育发展目标和办法,表达了自己事业的高尚追求,如灯塔一样,照亮我们的前进方向;就像舵手一样,他带领我们走向光辉的彼岸。
(9)关于儿童用书选择标准
三个标准:1。我们要看这本书是否有引导人们行动的力量,是否有引导人们一个接一个行动的力量;2。有没有引导人们思考的力量,有没有引导人们思考和思考的力量;3、有没有引导人产生新价值的力量,有没有引导人生新益求新的新价值的力量。(99页,举例)
(十)什么是生活教育?
生活教育是以生活为中心的教育,它不是要求教育与生活联系,生活与教育是一个东西,生活即教育,不是生活便不是教育,过健康的生活即是科学的教育,过劳动的生活便是劳动的教育,过艺术的生活便是艺术的教育,以此类推,好生活就是好教育,坏生活就是坏教育。
(11)关于儿童科学教育
应当用科学养生,不当用科学来杀生。
(十二)什么是教学做合一?
教学做合一有三个特征:行动,思想,新价值之产生,不做无学,不做无教,不能引导人去做之教育,是假教育,不能引导人做之学校,是假学校。
我们应该以生活为中心,而不是以课本为中心。过什么样的生活用什么样的书。“用书如用刀,不快便须磨。呆磨不切菜,何以见婆婆?
(13) 关于解放儿童创造力(第204页)
1、解放小孩子的头脑
2、解放小孩子的双手
3、解放小孩子的嘴
4、解放小孩子的空间
5、解放儿童的时间
两种对心理有害的儿童:(213页)
1、忽视
2、期望太切
陶行知是“五四”前后中国教育改造的旗手,他既反对“老八股”教育,又反对“洋八股”教育,坚持从国情出发,办中国人民自己的教育。多年来,我从事教学工作,早知道陶行知其人,不过,对他的教育思想了解得不够深,不够透,不够全。作为一名教师,陶行知先生的作品应该被阅读。
他所提出的教育学说,不但强调现实功能,而且关注了教育的终极目标,符合国情,又面向未来,陶行知八十年前的理论到现在还好用,他需要我们一代代人去继承和发展。“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现在听来是多么准确,直击我们的内心。
行是知之始读后感(篇3)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是知之始读后感-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夹着湍急的河流,则行动却是架在河上的桥梁。富兰克林放了风筝才知道,电气可以由一根线从天空引到地下。瓦特烧水,看到蒸汽推动壶盖便知道蒸汽也能推动机器。加利里翁在比萨斜塔上将中轻重不同的球落下,便知道不同轻重之球是同时落地的。在这些科学发明上,我们可以看到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
“墨辩”提出三种知识:一是亲知,二是闻知,三是说知。亲知是亲身得来的,就是从“行”中得来的。闻知是从旁人那儿得来的,或由师友口传,或由书本传达,都可以归为这一类。说知识推想出来的知识。
目前,学生们获得知识的主要途径是闻知。从小孩子牙牙学语时,父母“爸爸”“妈妈”“春眠不觉晓”一遍遍教孩子,幼儿虽不明白什么意思,但会模仿父母的口型、发音,孩子便获得了最初的“知识”。随着孩子们年龄的增长、和小伙伴的交往的增多,孩子们获得的“知识”也与日俱增。孩子们会把学校里听到的,学到的表达出来,便“知”了。而学生真正“闻知”获得的时候是小学、初中和高中。这个时候,老师向学生大量的输入系统的知识,学生从声母韵母学到文言文,从乘法口诀学到函数证明,从英语字母学到各种语法,从语数英的学习到理化生、政史地的学习,学生知识面不断扩大。与此同时,随着学生知识的增长,眼界的开阔,学生获得知识的欲望也更加强烈,学生便会从书本上找的自己所需要内容。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如果说闻知是从旁人那儿得来的,老师那里传授或者从书本上得到。那么亲知便是学生通过自己的实践,亲自得来的知识。对于孩子来说起初必定是烫了手才知道火是热的,冰了手才知道雪是冷的,吃过糖才知道糖是甜的,碰过石头才知道石头是硬的,太阳地里晒过几回,厨房里烧饭时去过几回,夏天的生活尝过几回才知道抽象的热。雪菩萨做过几次,风霜吹过几次,冰淇淋吃过几杯,才知道抽象的冷,白糖、红糖、芝麻糖、甘蔗、甘草吃过几回,才知道抽象的甜。碰着铁,碰着头,碰着木头,经过好几回,才知道抽象的硬。烫了手又冰了脸,那么冷与热便能知道明白了。尝过甘草,接着吃了黄连,那么苦与甜便能知道明白了。碰着石头之后就去拍棉花球,那么硬与软更能知道明白了。学生亲自体验获得的知识,往往印象更深刻,记忆时间更长,更牢固。
说知,是推想出来的知识,是人们根据耳闻目睹的情况、资料,通过思考、演绎、想象而推理出来的结论。
亲知是一切知识之根本,闻知与说知必须安根于亲知里面方能发生效力。拿现在学生来说,如果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雪花,你再向他们传递雪花是白的,遇热便融化也无济于事。如果让学生用一些优美的句子来描述、形容雪景更是不可能。如果给学生看一些视频、图片,学生从视觉是看到雪,虽然可以描述雪的外形和样子,但依然说不清雪的温度。只有学生真切地见过雪、体会到雪,脑海中有了雪的形象,亲知产生了,老师再向学生传递关于雪的知识,学生的闻知便轻而易举地产生了。再如化学物理实验,老师在课堂上讲得再清晰生动,也不如让学生走进实验室亲自动手去试验一次。都说“嘴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只有亲自去动手,获得的知识才能永久、牢固地记在脑海中。
学生想要获得永久、牢固的.知识需要去亲自去尝试。作为老师,我们何尝不是这样呢?要学生做的事,老师躬亲共做;要学生学的知识,老师躬亲共学;要学生守的规则,老师要躬亲共守。老师在教授新课时,必须提前备课,提前了解重难点,再向学生传授知识。学生做的试卷老师也要动手去做,不能把希望寄托到课堂的临时发挥或者答案上。老师必须要端正老师自己的行为,教师真正做到"为人师表",用教师自己的模范行为再去对学生进行教育,并且持之以恒,在一点一滴中进行教育累积,才能收到效果。如果没有行动,只是纸上谈兵,那最好的计划也会变成废物,变得一文不值。因此,在教育中,作为老师,我们不仅要自己去躬亲实践,更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实际行动,否则就没有任何意义。行是知之成,强调的是学习中行动的重要性。是的,只有在行动中的学习才是真正有效的,才会真正解决问题的。所以,老师切实行动,提升自己,也应该教育我们的学生在行动中解决自己的问题。
陶行知老先生提出“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这体现他向社会学习、向实践学习的治学态度,也蕴含着其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以后的教学中,作为老师要身临其境,动手尝试,才有真知,才有创新,更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让学生亲自动手,勤于实践。从亲知中获得知识,才能更长久、牢固!
行是知之始读后感(篇4)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反驳阳明先生“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的观点,认为: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而我,亦赞同先生所言。
学习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经验,即先生所说的“行”;另一种是间接经验,也就是前人所总结好的知识。然而,间接经验的获得必须以直接经验为基础,这也充分说明“行是知之始”。
我是一名农村出来的孩子,在之前,我总是会自卑,觉得自己与他人之间有着不可跨越的差距,他人身上那种自带的优越感让我觉得自己像一只丑小鸭一样,需要时时隐藏自己,害怕让别人看到我“土”的一面。渐渐地,我开始感谢这样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我自己。我的爷爷奶奶之前是承包菜地的,所以对于常见的家常菜我很了解他们的样子,生长习性,当一同吃饭时周边的人问:“这是什么菜?”的时候,我可以很自豪地大声说出它们的.名字。我读了大学,参加了工作,也见到过外面的生活,一步步缩小着自身与他人间的差距时,这一切似乎有反过来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乡村游,回到村子里看一看古老的建筑,尝一尝农家的饭菜,试一试农村的生活。只有看过,摸过,尝过,才能知道一棵菜如何经历育种、发芽、开花、结果,才知道什么野菜可以作为食物,才知道白菜要在冬天腌成酸菜才能保存整个冬天。我感激生活让我经历过这些,我更感激生活教会我这些。
在班里,有一个不太喜欢学习的学生。他总是在我布置作业的时候发出“我不想学、我不想写、我不想看、我想回家”这样一些抱怨。我问过他:在家有没有下过地?有没有体验过挖红薯?本意我是想让他知道生活不易,从而能够激起他学习的斗志。可是他没有去过,也没有干过,他怎么会知道其中的艰辛呢?
我总是感叹:现在的学生被家庭、学校保护得太好。基本上家里都有一个专门的人来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让他们没有做家务的机会,没有下地体验农种的机会,可如今,我们一直在强调劳动技术教育,他们的生产经验从何而来呢?
我认为:作为教师,肩上的责任会更重,但也会更有意义。尤其是针对我们当下的寄宿生,不仅仅教会他们间接经验,更需要交给他们如何管理自己的个人卫生,如何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如何熟练地叠好自己的被套,床单。从每一次示范开始:如何扫地、拖地;如何擦窗户;如何整理内务。只要我们一步一步教,他们就会一点一点学,他们就会从这些点滴行动中获得直接经验,有了直接经验的认识基础,才能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相关的见解知识。
围城读书笔记(精选12篇)
编辑为您精心整理的“围城读书笔记”将为您掌握更多的知识",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内心被深深触动。 读后感是一次思想碰撞的过程,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请务必留意我们网站的实时更新以便及时调整商业计划!
围城读书笔记 篇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茫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攻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书笔记 篇2
全书最喜欢的人是赵辛眉,虽然一开始对他印象不好,但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他是一个情商很好,会办事、果断的一个人。
书中其他的人物呢,都感觉很虚假,戴着一层层面具,人前是一个样,人后是一个样,虚荣心面子作祟,这是读前半段的感受。
后面呢,主要是方鸿渐回上海后发生的事情。鸿渐父亲无能却还要继续维持自己以前大乡绅的习气,母亲小气对媳妇挑三拣四,两个弟媳则勾心斗角互相攀比,连带着孩子也让人觉得没有教养。孙家则重男轻女,对女儿过于冷漠,完全不像孙当初口口声声喊的爸爸妈妈,唯一对她好的姑姑也感觉是因为孙对她言听计从,仿佛她的宠物,书中并没有读出姑母对侄女的疼爱怜惜。
方孙两人一开始在一起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主要是方鸿渐太糊涂了,一时冲动便定下了自己的终身大事。方鸿渐对孙柔嘉不是爱,是男人对于柔弱女人的怜惜,是一种天性。
他俩结婚后,一天两小吵三天一大吵,孙柔嘉心胸狭隘尖酸刻薄不识大体,方鸿渐志高气短软弱无能毫无主见一出错就为自己找理由,他俩婚后生活看得人头痛。要不是孙柔嘉对方鸿渐还有爱,方鸿渐对女人的怜惜,他俩或许早就完了,但也可能一辈子这样吵吵闹闹过下去,想想就让人觉得无趣。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书里找到自己或者身边人的影子。书中人的生活于作者笔下戛然而止,真实的故事却在现实轮番上演,正如书名围城,生活是一座城,一代人葬于此,一代人生于此。
四星是给自己的,第一次读围城,总觉得读得不够透彻,可能是自己缺乏人生经历吧!以后还要继续读下去。
围城读书笔记 篇3
第一次看《围城》,是两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弄来翻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其他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才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至喙,但我记得古人曾说过文无定法,不知文是否包括小说在内?就算不包括,套在小说上,行是不行?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你看,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能看穿人性,洞察人情世态的,我想有二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这个大染缸里如鱼得水,流氓皇帝刘邦,乞丐皇帝朱元章,就是代表,这类人世故,圆滑,狡猾。还有一种是有大智慧的人,他们看透了人性、人生,但不随波流,冷眼旁观,独善其身。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是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一种人生的智慧。显然,钱钟书就是后者。正经因为钟先生入而能出,所以能站在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上,清醒而明晰的剖析人性的种种,解剖纷纭的世态,举重若轻,包罗万有,呈现一幅刻画人性的清明上河图。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中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红楼梦》描写的不也是一个钟鸣食之家的日常生活?可是它达到的艺术高度,却是旷古炼今。表现生活的真实,却又超过一般意义上的真实,上升到人性和世态的层次和高度上,正是一种高超的艺术。
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这在某些人看来,是一种遗憾,甚至是病灶。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为目的,换言之他反映出了带普遍性,而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文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见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更不有说将婚姻喻为围城的永恒命题。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我们今天再读这些小说,多是从文学欣赏的角度上,并不能作为一种智慧之书来看,更不能让人看了后有审视自已的逼切和共鸣感。据称《红楼梦》是第一本将女人当人的小说,能不能说,《围城》是一本专门针对和审视人作为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性的书?鲁迅的《阿Q》是从个人方面着手刻画中国人的劣根性,那么,能不能说《围城》就是从社会的角度表现人性的共同点?
《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我觉得这实在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围城要表达的含义和内容与其是指婚姻,不如说是指人生!虽然故事从头就尾象是围绕着方渐鸿的婚姻展开,但钱先生其实是借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已对人生的种种看法和理解,并以讽刺调侃的方式,让人在会心一笑时,有丝丝的苦涩。我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读一次《围城》就象跟着方鸿渐游经一番,有了一次深刻的人生经历。《围城》中的文化讽刺更多的是基于中西文化冲突、碰撞的历史平台,而这正是钱锺书的着力点之一。一是以现代文化观照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端,如方鸿渐的父亲方老先生的迂腐,他推荐的线装书中中国人品性方正所以说地是方的,洋人品性圆滑,所以主张地是圆的之类。二是嘲讽对西方文化的生搬硬套,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丁,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如曹元朗摹仿爱利恶德(艾略特)《荒原》的《拚盘姘伴》诗,又如买办张先生式的洋泾滨。三是探讨对西方文明和西方文化的吸收中的荒诞,如方鸿渐在家乡中学演讲时所说的,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毒品,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又如三闾大学中的导师制。
但《围城》中的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比如方鸿渐著名的克莱登大学假博士,集中体现了人性中的欺诈、虚荣、软弱、对环境的无奈等等,又如李梅亭偷吃烤地瓜、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己等等,举不胜举。读者扪心自问,做过这些事的似乎不止这些人,有时也包括自己,就好像我们在阿Q的脸上看到自己的相貌特征一样。
钱钟书是一位大学者,可惜他的主要学术作品《谈艺录》和《管锥篇》我没看过,没办法全面领略他的学识和智慧,如果没有《围城》,我们从哪里领略大学者的这种智慧和风趣?这让我想到英国的培根,他主要建树在哲学方面,是一个思想家,却有58篇的《随笔集》传世。培根的随笔,就如钱钟书的小说一样,都不是专业著作,但牛刀小试的结果却产生巨大的影响,让更多的人领略到大学者入世的智慧。如是没有《围城》,对钱钟书对我国文学也将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和损失!
围城读书笔记 篇4
初读《围城》,跃入眼帘的是才女苏文纨的话:“恋爱就像一座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霎那间,拨动了心弦,放飞了思绪。
苏文纨一心想走进方鸿渐的爱城,却不懂珍惜一直以来默默守护自己的赵辛楣。方鸿渐同样如此,他娶了孙柔嘉,却仍然念念不忘当初爱的唐晓芙。他们之间的爱恋,宛如一座座围城,想进的进不去,里面的人出不来。
轻合《围城》,无限感叹。如果当初苏文纨走进了方鸿渐的爱城,她还会一如既往的爱着方鸿渐吗?或许当她住进了那座城,她会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爱着方鸿渐;如果方鸿渐娶了唐晓芙,如果他得到了他想要的爱情,其结果会不会也是一座他想逃出来的城呢?或许,真的如此。爱如围城,拥有的,往往不懂珍惜;得不到的,永远是最美好的!
我想不仅仅是《围城》中的恋爱如此,生活中同样如此。爱与被爱,都是一座谁也逃脱不出的围城。爱如围城,身在城中,心在城外。当你千方百计的要逃出已拥有的爱城时,你是否曾想过当初你不顾一切的付出?就像小时候,你爱上了他人手中的小娃娃,做梦都想得到它。你对父母死缠烂打地索要,可当有一天,你真的拥有了,却把它丢在一边。爱同样如此,无时求之,得时弃之。
从小到大,我们都生活在父母用爱打造的围城中,无风无雨。然而,我们却总是抱怨父母的爱太压抑,一直想逃离这座城。却不知道有多少无家可归的孩童在羡慕自己!其实,世人皆如此。明明拥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却一直在羡慕他人所拥有的。总是苦苦追求可望而不可及的事物,到最后,只能独守空城,失去了触手可及的爱。要我说,羡慕别人得到的,不如珍惜自己拥有的!
有人说,爱如空气,寻不着,抓不住。其实,只要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爱就像影子一样,永远追伴随在身边。 真爱,不在于你付出了多少,只在于你是否懂得珍惜拥有!
围城下的故事,邪恶与善良并存,展示了最为丰富的人性众生象。围城般的爱恋,烦恼与幸福同在,呈现了天上人间中爱的真谛。我在围城中懂得,爱如围城,唯有珍惜,爱方能永存
围城读书笔记 篇5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围城读书笔记 篇6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读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是一本描写二战时期的人们黑暗的嘴脸,但是我觉得读之后给我震撼更大的是人与人之间所谓的“爱情”。
自古以来,人们总是有很多关于男女间纯洁的爱情的传说,什么梁山伯和祝英台呀,罗密欧与朱丽叶呀,甚至近代的小说例如《家》《春》《秋》中的主人公那些为了爱情不惜付出巨大的代价,这让人们总是对纯洁的如同雪花般的爱情有着完美的印象。我也一直觉得,男女之间的爱情是纯洁的,是永恒的,是不带有任何尘世间气息的,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般让无数人幻想。但是《围城》完全颠覆了这一切。
我个人认为,这本书中最完美的人物就是唐晓芙,她应该是爱着叶鸿渐,叶鸿渐也爱着他,可是造化弄人,两个人的内心都过于脆弱,两人间的关系仿佛脆弱的神经,虽然二人都极力维系着,却被苏文纨以摧枯拉朽般的态势破坏。而苏文纨更是可怜,她真心的爱着叶鸿渐,殊不知叶鸿渐只是在失去了鲍小姐之后将她当成了心灵上的寄托而已,管她是苏文纨还是苏文绔,只要是个女的就成,不在乎是谁。可笑苏文纨还把叶鸿渐当成武器,赶跑了赵莘楣,也许也是咎由自取吧。还是赵莘楣看得开,“苏文纨不喜欢自己说明她眼界太低,这样的女人配不上我。”但是这里我不得不质疑,赵莘楣对苏文纨是爱么?仅仅因为对方看上了别人,就不去爱她了,这还算爱么?
此书刚开始的时候还能看到作者内心那一丝丝完美爱情的影子,越到后面越是功利,越是腐败,越是难以理喻。苏文纨嫁给一个大胖子,很明显不是因为爱。汪先生和汪小姐,年龄差了20岁,从汪小姐对汪先生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厌恶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汪小姐很有可能只是爱她先生的钱和地位,而不是她先生本身。叶鸿渐和孙柔嘉,简直就像一场闹剧,两人之间只是略微的好感,甚至可以说只不过不互相厌恶而已,在流言蜚语下,在众人不怀好意的调侃下,竟然成了,真是笑话呀。或许真的像书中说的“两个人结婚不一定要相爱,只不过是互相看着不讨厌就行了”。
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发的复杂,物欲泛滥,可怕的物欲如同洪水猛兽一般,不仅仅冲进了象牙塔,还打入了人们的爱情殿堂。柏拉图式的爱情真的或许只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吧。闪婚,裸婚一系列的新名词出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今婚姻走向畸形。女方总关心男方有没有房,男方关心女方家长是不是高官。“门当户对”四个字在人们的心中徘徊来,徘徊去,只不过仿佛像未出嫁的闺女,羞于从嘴中蹦出来见人罢了。家庭究竟是一个男女间维系爱情的地方,还是社会中冰冷的生产关系?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或许,爱情就像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站在雾气弥漫的江渚上。给人以希望,又永远无法得到吧。
围城读书笔记 篇7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光趁着无聊打发时光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个性是这次我感觉自我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能够明白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之后纵览全文之后,才明白,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感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好处……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决定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我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我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但是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能够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感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我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我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持续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我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此刻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我,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光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必须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方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杯具,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齐。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十分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我的脾气,一旦在一齐,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此刻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我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那里说到感情,毕竟自我少不更事,但是自我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必须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情绪,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光必须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能够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能够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能够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围城读书笔记 篇8
其实今天读完《围城》第一感觉就是:啊?这就结束了?这写的是啥?完全没读懂啊!
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样的感受,反正我是感觉故事的结束有些太突然,好像有许多伏笔没有能够写完。比如赵辛楣娶得到底是谁?方鸿渐什么时候能再见唐晓芙?甚至,赵辛楣的妻子是不是就是唐晓芙?这些看似作者埋下的伏笔一个都没有再去进行描写,让我有点怅然若失。
同时,后期主人公方鸿渐结婚后的篇幅我一点感触都没有,如果说有,那就是感觉这些情节都很正常啊,没有给我深的思考,没有给我新的点醒。不过后来想想,这大概是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压根没有人给机会感受那样的生活状态!
综合上面的感受,与其说是读完了《围城》,不如说是读完了杨绛先生的《围城后序》。
杨绛说,钱钟书写《围城》是因为他的痴气,所以整个后序都是围绕钱钟书先生的痴气来议论的。反而是这个后序让我有了想写这篇读后感的动力和思考。
因为这份痴气成就了钱钟书。
好像杨绛就是唐晓芙的原型。后序里杨绛女士也提到过,“唐晓芙也许是作者喜欢的角色,所以不情愿把这个角色安排给方鸿渐”。是的,唐晓芙和杨绛一样,聪明、漂亮以及充满着知识女性的魅力,这些可以从书中唐晓芙的心理活动以及杨绛女士在后序中的文字表达看出端倪。
唐晓芙是完美的。
当我在读《围城》的时候,有多少次希望方鸿渐能够回头,能够挽回到唐晓芙,能够挽回到那个古灵精怪,时常捉弄男友却心思细腻的女孩。那就像是一层薄纱,在书中的描写让你摸也摸不透,抓也抓不住,挠的你心里直痒,情感千丝万缕。
甚至我也时常会带入自己。
可是就像如读这本书一样,里面的故事情节从甲板上的鲍小姐发展到孙柔嘉,《围城》读完了还有下一本,没有什么会停留,回忆只会让人写出读后感,而自己的故事情节却还没有走下甲板。
围城读书笔记 篇9
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如果你们也想领略一下这本书的风采,就赶紧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围城读书笔记 篇10
我是测绘专业的一名学生,普普通通,没什么特殊的才能,会读书,会思考,没事偶尔上上网。不爱空想,不爱做作,胸怀小理想,奋斗为生活。
我没有担任学校或者班级的干部,选择了做一个站在路边鼓掌的人。在象牙塔中,我摸索着模糊地看社会,模糊地与人相处,模糊地生活。要是有人问我,是否愿意做一个围城人,我会笑笑说愿意。生活充满不易,何苦为难自己。
在钱钟书先生的笔下,“围城人”抑或是一个让人同情又受人讥讽的存在,他扮演着一个庸碌、无为、懦弱的角色。他没有干坏事儿,也称不上是英雄;既与世无争,又于事无补。在那个乱世中,不得不沦为一个失败者。
主人公方鸿渐便是这个“围城人”,钱老把他写成了一个十足的失败者。在他留学归来乘坐的油轮上,意志不坚定的他认识了一位澳门女子鲍小姐,之后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而鲍小姐诱惑他之后,又麻利地甩了他。他拒绝了同学苏文纨的爱慕之情,疯狂地爱上了苏小姐的妹妹唐晓芙却遭到了唐小姐的拒绝,满怀悲痛的他出行去湖南教书,在旅途中他也遭遇了各种颠簸,到了学校,看到了教职员工争风吃醋等种种丑相,让他感到很是反感,于是离开湖南,在香港与孙柔嘉小姐成婚,接着他们回到上海,方鸿渐感到上海人情冷淡后又想离开上海到重庆发展,两人由于产生分歧导致婚姻破碎。
在整本书的人物中,钱老只塑造了唐晓芙唯一一个纯洁而可爱的人,其他的所有人除了方鸿渐都展示出他们卑鄙的、可笑的、猥琐的、虚伪的一面,而主人公在前文说过,即是那位围城人,他在面对残酷的社会现实、生存与竞争、精神上的危机时,没有足够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性与热情。他虽然不是一个卑鄙的人,也有自知之明,但这恰恰显示了这个角色的尴尬,最终围城在他的婚姻破碎时也宣告结束了。
然而,即使如此,我依然要说,在当今社会,我甘愿做一个围城人。
屈原说,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在我看来,所有人都污浊不堪只有屈原清楚明白,那其实是他污浊了,所有人都醉了只有他醒着,其实是他一个人醉了。真理可能确实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是如果绝大多数人如果不认同,我想这也没有必要称为真理。早些年的时候在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大意是让现代人不要把世界看得太清楚,现实过于残酷,生活太过艰辛,人性充满黑暗,这些现象无时无刻呈现在我们的面前,难道我们非得要像方鸿渐一样,在看到学校里教职工处心积虑,勾心斗角的现象后毅然辞职么?像他一样因为在上海受尽了人情冷淡,倍感凄凉之后决定离开而导致与妻子产生分歧直至离婚么?生活已然不易,何必看得太清,而让自己受罪。
我愿做一个站在路边鼓掌的人。当我看到人性的黑暗面时,我会告诉自己,这在所难免,毕竟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个黑暗的角落,人无法控制住这股黑暗力量时便会犯下罪过。我看到社会上一系列不公平的现象,种种骗局,种种剥夺,我会以平常心去看待它们,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阻止这类现象的发生,因为存在即是合理的,我相信这是一个社会维持其稳定性的必要因素,我们无法避免。当你看透了生活的种种之后,你的生命又剩下了什么?可能是看破红尘,做到了清心寡欲,也可能是一辈子生活在抱怨里,郁郁而终。这样的生活如果有意义,我想屈原也不会跳江。
既然如此,面对诸多问题,我们为何不已一个围城人自居,凡事都看得浅一层,再浅一层,无需过度地去看到炎凉的事态,去深究凄凉的人生,去感慨伪善的人性,我要做的是独善我身,我要做的是在本是凄凉的环境下做好自己。我做围城人,但不是一个庸碌、无为、懦弱的围城人,我有自己的信仰、力量、理性与热情。虽不期望能成为英雄,却能做到自己自律,虽不会与世相争,亦不会自甘堕落。
在炎凉的世态中,灯火一样给予我苟且偷生的能力。我愿做一个围城人,毕竟现在不是乱世。
围城读书笔记 篇11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 克莱登大学" 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作者通过写方鸿渐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 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告诉我们无论婚姻、事业还是学习,整个生活都似乎在一个围城之中,
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书中那句"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的经典名言让人回味悠长。书中揭示了生活的" 围城" 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 其实很多人的成功是自身奋斗和运气相结合的成果,只看到别人的成绩,看不到别人的辛苦努力,老想冲出被自己理想化了的" 围城" ,好高骛远,是无法获得成功的。
我认为有积极向上、敢为人先的上进心是可取的,但成功不仅要看结果,更要看过程,一时的投机取巧虽然可以获得暂时的成功,但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的精神更加伟大,奋斗是永恒的话题,是社会持续进步的不竭动力,但是衡量成功不能只局限于金钱和物质层面,更要看是否取得了进步,是否有利于自身和社会发展。当今社会上流传着" 一切向钱看" 的不良思想,误导很多人衡量一个人的才能只看是否可以赚钱,事业是否成功只看赚到了钱没有。这种思想是很狭隘的,它让很多人围绕金钱和财富,进入了追逐物质成功的" 围城" ,甚至扭曲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酿成苦果。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现在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在我心中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才是真正的生活。有句话这样说:“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之所以说它不容易,是因为我们给自己设定了许多不符合实际生活的围城,并想方设法的进去,就像主人公方鸿渐对待婚姻一样。或许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向着目标慢慢迈进。我们会获得更多的
快乐,会活的更加超然。记得有位老师说过,无论世界多么嘈杂,都要在心里为自己保留一片净土。嘈杂的社会给无形中我们限定了很多围城,我想不管是在现在的学习还是在将来的工作中,我们都不要为自己设定这么多围城,用一种超然的态度面对生活,就不会太累。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元素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书笔记 篇12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狐狸的围脖读后感(分享三篇)
这个读后感要记录哪些方面呢?拜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会更加了解书中所表达的思想和情绪。 读书后写下读后感,是梳理自己思维和知识结构的好方法,关于“狐狸的围脖读后感”您想要了解什么这篇文章或许能够帮到您,如果您对这个话题非常感兴趣请关注我们的网址!
狐狸的围脖读后感 篇1
在一片美丽的森林里,住着一只年迈的大狮子,因为老了,它的手脚不灵活了,不能用它那锋利的爪子抓动物了,可它不能饿着呀,于是它想了个办法。
大狮子钻进一个山洞里,装着生病的样子,等待其他的小动物来看望它。消息一传出,许多动物都来了,小兔子一蹦一跳来到了山洞,关心地问:怎么样了,大狮子,您好些了吗?好多了,谢谢你。大狮子假猩猩地说,不过你能答应我一个要求吗?什么?小兔奇怪地问?那就是让我吃了你!大狮子刚说完,就露出狰狞的面孔,伸出锋利的爪子向小兔子猛扑过去,把它吃掉了。
第二天,小鹿也来到了山洞,同样也被那狡猾的大狮子吃了。
大狮子对小动物们的一举一动都被聪明的小狐狸看在眼里,它决心要治一治大狮子,为动物们报仇雪恨。它左思右想着,忽然它眼珠子一转,眉头一皱,想出了一条妙计。它先来到动物派出所报了警,再来到山洞外,问正饥饿着的大狮子:狮子先生,您生了这么久的病,感觉好些了吗?很不好。大狮子装着一副委屈的样子,又说:好心的狐狸,为什么你不进洞里来?狐狸知道狮子又在耍花招,便反问道:为什么门口只有进去的脚印,没有出来的脚印呢?这就在大狮子拿不定主意怎么回答时,狗警长来了,抓走了大狮子,为小动物们报了仇。
做坏事的人终究会受到惩罚,而聪明善良的人,会受到好的回报。小朋友们,我们要做一个聪明的狐狸,别做狡猾的大狮子。
狐狸的围脖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狐狸的围脖》的故事。
一个善良的小木匠阿吉捡到了一条围脖。一个叫小白的小女孩问阿吉有没有捡到自己的围脖,小木匠说捡到了,小白高兴地拿走了自己的围脖。为了感谢阿吉,小白给阿吉做了一次饭。由此,他们相识了。
一天,小白来到阿吉的房子,请阿吉帮她做一张床。阿吉答应了,带着工具去了小白的家,小白的妈妈给阿吉做了美味的晚饭,当天,床没做完,小白的妈妈就让阿吉走了。阿吉正想着今天所发生的事情,突然有人急促地敲门,进来的是猎户阿武,他问你今天去一个叫小白的家里了?阿吉回答说:是的。你被狐狸精给迷住了!你明天把这药放到小白家的水缸里,拿走小白的围脖!阿武说。第二天,阿吉没把药放进小白家的水缸里,但走的时候他把小白的围脖放进了包里。大半夜的时候,远处有一只狐狸向阿吉家跑去,后面还跟着阿武,狐狸跑到阿吉家大喊:阿吉,快把围脖还给我!我是小白!阿吉把围脖还给了狐狸,狐狸飞快地跑了。
读到这里,我想阿吉这么好,因为阿吉善良,有爱心,我们应该向阿吉学习,保护动物。
是的,我们应该保护动物!这样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狐狸的围脖读后感 篇3
狐狸狡猾的对乌鸦说:乌鸦大姐,您可好?我又想听您唱歌了!乌鸦友好地看了一下狐狸,心想: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想骗我,没门。想着:只见它小心翼翼地把肉放在树枝上,然后又站在上面压压,接着又左看看右看看,肉确实像年糕一样贴在树枝上了,终于放心了。接下来,看我的!
狐狸见乌鸦一声不吭,很奇怪。这时一张白纸飘了下来,荡来荡去,落在了地上。狐狸一看,气死我矣!上面写着:百鸟演唱会门票。乌鸦站在枝头,挺着胸脯说:我刚刚报名,明天去听我唱歌吧!狐狸将计就计,问:那地址在哪?又偷偷拿出一个盒子,同时那双贱溜溜的眼睛已经瞄准了那块肉,在森林南边的乌鸦正说着,一块石头飞来,把那块肉打掉了。
我的肉!乌鸦见肉掉在一个盒子里,就飞下来抢,刚到盒子里,盒子就啪一下被关上了,狐狸奸笑着说:哈哈,今天收获太大了,得了两块肉,晚饭有了!
乌鸦眼晴一转,说:狐狸呀,我的太爷爷可是你的太爷爷的朋友,不信你看这个。狐狸的太爷爷很厉害,是它的偶像。狐狸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乌鸦咬起肉飞走了。
狐狸无奈地说: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最新北京寻宝记读后感
阅读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令人感慨良多。 撰写读后感要注重实际情况,不要涉及无关的内容,简短精悍地介绍和阐述“北京寻宝记读后感”请看下文,一起追求卓越共同实现梦想!
北京寻宝记读后感(篇1)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做《北京寻宝记》的书,它带给我无限的乐趣,也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书中主要讲了秦博士带着米克等人,浩浩荡荡到了北京,和北京的小豆子展开了惊险、紧张、刺激、新奇、逗笑的寻宝之旅。在寻宝的过程中,米克破解了神秘的童谣,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找齐了七把神秘的脸谱钥匙,但狡诈阴险的开发商为了拿到四合院,抢到脸谱钥匙,对米克他们制造了一个个难题,米克和一群小伙伴们以团结、机智、勇敢化解了困难,保住了四合院、保住了钥匙。
这本书里面还有很多北京的名胜古迹,北京小吃,非常有趣好玩。我是一名农村的留守儿童,我的爸爸妈妈常年在北京打工,留下我一人与爷爷奶奶生活。北京是我一直想去的大城市,因为那里有太多太多我的梦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去那里上大学!由于条件限制,现在的我是不可能去北京的,但是《北京寻宝记》这本书帮助我实现了半个愿望!每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都好像和米克再次游览了北京,看到金碧辉煌的紫禁城,登上了雄伟的长城,来到了景色怡人的颐和园,走进古朴的四合院,尝到了诱人的北京烤鸭,喝到了浓郁醇厚的豆汁。
这本书真的很有趣对不对?没有看过这本书的同学们可以去看看,一定会让你乐在其中!
北京寻宝记读后感(篇2)
“嘻嘻哈哈,笑死我了!”“我都快忍不住要笑的哭了!”“就是,太搞笑了!”别以为这是在讲冷笑话,这是无敌爆笑***:《北京寻宝记》
在北京寻宝记中,说了主人公米克和顶呱呱在一个偶然间发现豆爷家下藏有许多宝物,于是和伙伴一起在北京城各处寻找钥匙,可是这个消息被一个贪婪房地产商贾总发现了,于是从中想拿到开门钥匙。让他俩发财。可是多方施放计谋都失败了,在他们走投无路的时候,孤注一掷,劫持豆姑妈,要求他们不但要交出房产证,还要附赠七把脸谱钥匙。
但最后,我被释放的白蚁困在地窖里。
我一遍又一遍地读这本书,终于明白了书中罕见而宝贵的寓意。那就是:遇到困难永不退缩!
可是我每次碰到一点困难或者挫折,总是会垂头丧气,想:或许这个不适合我,我去换一个!或者说:
“这也太难了吧,算了,去换一个来试试吧!”或说:“这件事我办不好,你来,你来。
”甚至还会叫:“爸,这题好难,怎么做?”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就先自己想,实在弄不好了再去问父母。
一次,我看见一道难题:定义一个运算符号“△”例子:5△2=60,4△4=4936。
求1△5。我想:这例子牛头不对马嘴的,怎么找规律啊?
我又想:这个,这个,这个太难了,对吧?去问一下博学多才的老爸吧。
我转过头想,如果我问我父亲,我不必遇到困难,不必把坚持到底的精神畏缩不前吗?不行,要自己想!5×12正好是60。
是这样?一试,不对。几个连续自然数的和?
不对……我试了n种规律,全是错的,我经过第无数次失败之后,好不容易才找出了正确规律:用第一个数作开头,后面是几,结尾的就是多少个开头的数字。结果是12345!
正确!我在房间里高兴地跳了起来。这声音可能会打破天花板。自从养成了这种习惯以来,我很少去找父母问。
父母也常夸我:“这小子终于懂得了遇困难不能退缩的道理了啊!”我一听这话,心里就美滋滋的。
北京寻宝记给了我知识;给了我道理;它给了我一种不因困难而退缩的优秀生活品质!所以,这本书是一本绝世好书。俗话说得好: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必须多读书,多读书,多理解书。我们永远不会成为书的奴隶,但遇到问题时,我们会用书中的知识来解决问题。
四年级:刘承志
北京寻宝记读后感(篇3)
《北京寻宝记》读后感
《北京寻宝记》是一本令人着迷的小说,讲述了一段关于寻宝的故事。这本小说的作者通过精彩的情节和生动的描写,带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神秘而又刺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主人公们不仅要面对宝藏背后的谜团,还要与各色各样的敌人进行斗争。读完这本小说,我深受启发,也感受到了想象力和探险精神的力量。
故事发生在北京,一个充满历史和谜团的城市。主人公李明是一位平凡的大学生,他偶然间得到了一张老地图,上面标记着一个隐藏在北京城内的宝藏的位置。有了地图的线索,李明开始了寻宝之旅。他并不孤单,与他共同寻宝的还有一位学霸型女生小丽和一位机智勇敢的小混混老刘。
从起点到终点,寻宝之旅并不平坦,他们要解开一道道谜题,揭开隐藏在历史建筑和文化背后的秘密。而且,他们还要时刻警惕,因为他们并不是唯一一个知道宝藏的存在的人。一群恶势力也在寻宝,他们为了得到宝藏不择手段,给主人公们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整本小说的情节紧凑、惊险刺激,让我在阅读过程中无法停下来。每个章节都有新的谜题出现,让我想象力跃涌而出,不断猜测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我仿佛置身于北京的历史街区,跟随着主人公们一起感受着寻宝的刺激。
除了情节的吸引力,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主人公李明勇敢而坚韧,在困难面前从不退缩。虽然他只是一个学生,但他的智慧和洞察力使他得以解开一个个谜团。小丽则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她的知识储备在整个寻宝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而老刘则是一个狡猾机智的小混混,他的胆识和灵活的思维为他们摆脱了一次次危机。
通过他们的冒险,我深刻感受到了想象力和探险精神的力量。想象力让能够超越现实的束缚,探索未知世界;探险精神则让在困难面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在寻宝过程中,主人公们不断破解谜团、战胜敌人,他们的决心和勇气让我深受鼓舞。这让我意识到,只要充满信心和勇气,就能够迎接挑战,实现更多的可能。
通过阅读《北京寻宝记》,我不仅感受到了刺激和惊险,也受到了启发和鼓舞。这本小说告诉,无论是寻宝还是探索未知,关键在于坚持和勇气。勇往直前,相信自己,就能够发现更多的可能性。这种精神不仅适用于寻宝的故事,也适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我深深地感谢作者给了我这样一个宝贵的阅读体验。
北京寻宝记读后感(篇4)
《北京寻宝记》读后感
《北京寻宝记》是一本非常引人入胜的冒险小说,讲述了一群勇敢的少年们在北京市进行一场惊险刺激的寻宝之旅的故事。作者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北京的景观和文化,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地参与其中。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北京的历史和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受到了勇敢和团结的精神的启发。
整本书以北京为背景,让我对这个古老城市的繁华和庄严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从故宫、天坛到长城,作者生动地描绘了这些历史遗迹的壮丽景象,使我仿佛置身其中。同时,作者还通过细腻的描写展现了北京的特色文化,如北京的胡同、簋街等,让我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独特魅力。通过这些描述,我对北京的历史和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激发了我进一步探索这座城市的渴望。
故事主线是几个年轻人在寻找一块具有神秘力量的宝石,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的冒险和挑战。他们需要解开一连串的谜题,利用各种技巧和智慧来找到宝石的下落。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展现出了勇敢和坚持的精神。这种团结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深思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和团队合作。
与此同时,书中还通过一系列的情节展现了对抗邪恶势力的斗争。主人公们面对着各种各样的敌人和困难,但他们总是勇敢地面对,从不退缩。这种对正义和邪恶的斗争让我明白了为了追求真理和正义,有时候必须说不。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启示,也鼓舞着我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不畏困难。
通过读《北京寻宝记》,我不仅对北京的景点和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受到了勇敢和团结的启发。这本书以其丰富的想象力、精彩的情节和真切的人物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既是一部冒险小说,又是一部让人心灵深处为之振奋的作品。读完这本书,我不仅感到愉悦和兴奋,还有一种对未来的希望和向往。我相信,只要我们有勇气和信心,就能找到幸福和成功的宝藏。
北京寻宝记读后感(篇5)
《北京寻宝记》读后感
《北京寻宝记》是一部儿童冒险小说,讲述了一群年轻朋友在北京市寻找神秘宝藏的故事。这本书不仅透露出作者对北京历史文化的热爱,还让我深深感受到探险的乐趣和友情的珍贵。
这本书以北京为背景,包含了许多宏伟的古建筑和著名的风景名胜。作者对这座城市充满了敬意,通过描述鲜活的细节,使读者身临其境,仿佛亲自参与了寻宝之旅。在这部小说中,我们可以欣赏到故宫的壮丽雄伟、长城的雄威壮丽和颐和园的美丽风光。这些历史和文化遗迹的描绘,不仅让我对北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让我更加对中国的古代文化和历史有了深入的了解。
除了对北京的描述外,这本书还透露出了探险的乐趣。书中描述了一群孩子们通过解密、破译谜团、寻找线索来寻找宝藏的过程。这些任务虽然充满了危险和挑战,但孩子们并没有轻易放弃,而是勇往直前,相互携手共同努力。他们有着坚定的目标和信念,不断克服困难并获得成功。这种乐于冒险的精神值得我们向他们学习。
友情是这部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主题。在寻宝的过程中,孩子们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相互鼓励,相互帮助,团结一心,共同克服困难。尤其是在危险关头,他们始终紧紧相依,共同度过难关。通过这本小说,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是无私的,不论是在成功时还是在困难时,朋友们都会始终支持对方,共同前进。
通过阅读《北京寻宝记》,我不仅对这座城市有了更深的了解,也对探险精神和友情有了更多的思考。这本书生动地描绘了北京的美丽和宏伟,激发了我对历史和文化的兴趣。同时,书中孩子们的勇气和友情也给了我许多启示。我明白了只有勇敢面对困难才能获得成功,只有坚定信念才能突破自我。而真诚友谊是无价的,我们应该珍惜并用行动来维护。
读完《北京寻宝记》,我感受到了冒险的乐趣和友情的珍贵。它不仅带领我走进了神秘的寻宝世界,还让我对历史文化和友情有了更深入的思考。我相信这本书不仅适合儿童阅读,也可以让成年人重新体会到童年的快乐和纯真。我会将这本书推荐给身边的朋友,并期待自己再次读到这一系列的续作。
北京寻宝记读后感(篇6)
“嘻嘻哈哈,笑死我了!”“我都快忍不住要笑的哭了!”“就是,太搞笑了!”别以为这是在讲冷笑话,这是无敌爆笑连环画:《北京寻宝记》
在北京寻宝记中,说了主人公米克和顶呱呱在一个偶然间发现豆爷家下藏有许多宝物,于是和伙伴一起在北京城各处寻找钥匙,可是这个消息被一个贪婪房地产商贾总发现了,于是从中想拿到开门钥匙。让他俩发财。可是多方施放计谋都失败了,在他们走投无路的时候,孤注一掷,劫持豆姑妈,要求他们不但要交出房产证,还要附赠七把脸谱钥匙。可是最后被自己放出的白蚁给困在地窖里的事。
我把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终于明白了这书中的难得的、宝贵的寓意。那就是:遇到困难永不退缩!可是我每次碰到一点困难或者挫折,总是会垂头丧气,想:或许这个不适合我,我去换一个!或者说:“这也太难了吧,算了,去换一个来试试吧!”或说:“这件事我办不好,你来,你来。”甚至还会叫:“爸,这题好难,怎么做?”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就先自己想,实在弄不好了再去问父母。一次,我看见一道难题:定义一个运算符号“△”例子:5△2=60,4△4=4936。求1△5。我想:这例子牛头不对马嘴的,怎么找规律啊?我再一想:这,这,这也太难了吧?去问一下博学多才的老爸吧。我转念一想,如果去问我爸,我不就没有把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坚持到底吗?不行,要自己想!5×12正好是60。是这样?一试,不对。几个连续自然数的和?不对……我试了N种规律,全是错的,我经过第无数次失败之后,好不容易才找出了正确规律:用第一个数作开头,后面是几,结尾的就是多少个开头的数字。结果是12345!正确!我高兴地在房间里跳起来,声音能把天花板震破了。自从养成了此习惯,我就很少再去父母那询问的了。父母也常夸我:“这小子终于懂得了遇困难不能退缩的道理了啊!”我一听这话,心里就美滋滋的。
北京寻宝记给了我知识;给了我道理;给了我一种遇到困难不退缩的优秀的做人品质!所以,这本书是一本绝世好书。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读懂书,绝不沦为书的奴隶,而是要在遇到问题时运用书里面的知识来解决问题。
北京寻宝记读后感(篇7)
在北京寻宝记中,说了主人公米克和顶呱呱在一个偶然间发现豆爷家下藏有许多宝物,于是和伙伴一起在北京城各处寻找钥匙,可是这个消息被一个贪婪房地产商贾总发现了,于是从中想拿到开门钥匙。让他俩发财。可是多方施放计谋都失败了,在他们走投无路的时候,孤注一掷,劫持豆姑妈,要求他们不但要交出房产证,还要附赠七把脸谱钥匙。
但最后,我被释放的白蚁困在地窖里。
我一遍又一遍地读这本书,终于明白了书中罕见而宝贵的寓意。那就是:遇到困难永不退缩!
可是我每次碰到一点困难或者挫折,总是会垂头丧气,想:或许这个不适合我,我去换一个!或者说:
“这也太难了吧,算了,去换一个来试试吧!”或说:“这件事我办不好,你来,你来。
”甚至还会叫:“爸,这题好难,怎么做?”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就先自己想,实在弄不好了再去问父母。
一次,我看见一道难题:定义一个运算符号“△”例子:5△2=60,4△4=4936。
求1△5。我想:这例子牛头不对马嘴的,怎么找规律啊?
我又想:这个,这个,这个太难了,对吧?去问一下博学多才的老爸吧。
我转过头想,如果我问我父亲,我不必遇到困难,不必把坚持到底的精神畏缩不前吗?不行,要自己想!512正好是60。
是这样?一试,不对。几个连续自然数的和?
不对……我试了n种规律,全是错的,我经过第无数次失败之后,好不容易才找出了正确规律:用第一个数作开头,后面是几,结尾的就是多少个开头的数字。结果是12345!
正确!我很高兴在房间里跳起来。声音会打破天花板。自从养成了这种习惯以来,我很少去找父母问。
父母也常夸我:“这小子终于懂得了遇困难不能退缩的道理了啊!”我一听这话,心里就美滋滋的。
北京寻宝记给了我知识;给了我道理;它给了我一种不因困难而退缩的优秀生活品质!所以,这本书是一本绝世好书。俗话说得好: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必须多读书,多读书,多理解书。我们永远不会成为书的奴隶,但遇到问题时,我们会用书中的知识来解决问题。
懒读后感精选五篇
如何理清自己的写作思路,更好的记录一篇读后感呢?阅读过作品之后,对于这个作品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 用笔记录下感触,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费尽心思打造的“懒读后感”一定会让您感到印象深刻。
懒读后感【篇1】
《懒妈妈读后感》:从懒到优秀的蜕变
《懒妈妈》这本书很吸引人,它讲述了一个在接受母亲角色,拖延不前,精力不足的女性,如何通过学习和努力,变得更有活力、更有毅力、更有能力的故事。
书的主人公是一个为人母的年轻妈妈,她由于种种原因,成为了一个又懒又散的人。她的家常式日常生活只有两种,一种是固定模式的日常工作,另一种是尽可能让自己休闲。她常常在家里度过多余的时间,不愿运动,沉溺于游戏、社交网络以及电视剧等娱乐活动。
在她的生活中,想要改变现状的欲望诞生了。她决定拥有一个更好的生活,同样也想让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是,不管她怎么努力,她总是感到心灰意冷,觉得自己缺乏能量和动力。
这个情境在很多人都有所体会,因为“懒癌”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而这本书不仅仅对在这个现象中的人有帮助,它更是指导我们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因为每个孩子都希望拥有一个优秀的妈妈,一个充满活力和能力的妈妈。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如何摆脱惰性,在生活中找到自己的动力,更好地完成任务。例如,书中介绍了一些简单却有效的方法,帮助读者形成新的习惯,例如坚持运动、规律饮食、安排自己的时间、改善睡眠等等。这些小小的改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生活,获得更多的空余时间,也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去发展我们自己的能力。
书中也提到了如何为自己设定目标。许多时候,我们有很多愿望,但是没有确切的计划去实现它们。通过设定具体的、可量化的目标,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时间,掌控自己的生活。
最后,这本书也强调了家庭幸福的重要性。对于一个妈妈来说,家庭不仅是我们生活的地方,也是我们精神状态的重要来源。为家庭投资,是为自己投资。书中提醒我们适当关注我们的家庭关系,通过加强家庭间的互动,增加亲密度,建立一个充满爱与信任的家庭。
总之,《懒妈妈》这本书是一个全面指导我们如何成为一个优秀母亲的指南。它告诉我们如何克服懒癌,让我们更有能力和活力,更好地管理我们的时间和任务,进而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它的启示不仅仅是针对年轻妈妈,它的启示对于任何人士在生活中形成优秀的习惯,提高自己的能力,提高前进的速度都是有益的。因此,值得每个人去读一读,从而帮助自己从懒惰中蜕变为优秀。
懒读后感【篇2】
整体上是通俗易懂,轻松愉快的风格。较难懂的中医理论知识以漫画的形式呈现并配以文字说明,非常适合广大中医爱好者/初学小白阅读。
以下是个人的私记,没兴趣的千万别看!
读这本书收获真的非常多,而且发现自己真的有很多“病”啊!´ཀ`
1.脾气虚
个人表现:
①上午9-11点脾经运行时,有时我真的会犯困啊!过了这个点就好些了…
②思虑过度,尤其是我这个理科不怎么好的孩子啊Orz逼急了我啥都做得出来啊,除了数学题╭(°A°`)╮
③脾主运化。我照镜子会发现有齿痕,不爱吃东西(脾胃不和)。我瘦的跟monkey似的(ノ°ο°)ノ而且还不高!你懂当一个六年级的孩子被楼下阿姨猜三年级的感受吗?你懂总坐一二排吃粉笔灰的感受吗?ヾ(༎ຶД༎ຶ)ノ还有我没那么高冷,只是不爱说话(气虚)
2.肾气虚
(当你有兴趣看并看到这里的时候)如果你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时,门在那里,窗户在那里,慢走不送!ᕦ(ò_óˇ)ᕤ
个人表现:
①晚上5-7点肾经运行时发低烧。在我初三的时候这个表现特别明显!当时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过去了也就没啥事了。
肾气虚的表现,是肾经在用发烧来提醒你。②先天不足,后天…没怎么注意,大后天也没怎么注意┐(´-`)┌
3.肝阴/血虚
个人表现:
①肝开窍于目。我视力不好啊。多半是熬夜熬的(23:00之后阳气上升,初三有段时间过了这个点就精神些了,忍不住多熬了一会儿刷题…)现在好了,不戴眼镜的感觉:三米开外雌雄同体五米之外六亲不认十米之外人畜不分
②肝藏血!肝血虚的病因:“肾精亏虚、精血不足;脾胃虚弱化源不足;久病耗伤阴虚。”前两点前面有提到不虚才怪,而最后一点“久病耗伤阴虚”…这么说吧,我是一个“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之人。QAQ
脾属土肾属水肝属木
(ง•̀_•́)ง我要考虑栽棵树~
所以说啊,身体不好的孩子(我)要好好学(中)医。
懒读后感【篇3】
读了《戒懒文》这篇文章,我感到十分羞愧。《戒懒文》是鼎鼎大名的陈白沙写的,他本名陈献章,是新会都会村人,后移居江门蓬江区白沙乡。他是明代的书法家、著名学者、教育家、诗人,“白沙心学”创立者。他的一生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立志求学。第二阶段:设馆教学。第三阶段:真儒复出。第四阶段:自立门派。去世后,获皇帝诏准丛祀孔庙,是岭南唯一获准丛祀孔庙的学者,有“岭南一人”和“广东第一大儒”的称誉。
《戒懒文》我是在大年初一时被动读的,当时已经八点半了,我还在睡懒觉。这时妈妈走了过来,用高分贝的口音说:“起床了!”不过我还是想睡觉,妈妈一看我还在睡觉,一计不成又使一计,她大声读起《戒懒文》,分贝超过高音喇叭。“大舜为善鸡鸣起,周公一饭凡三止。仲尼不寝终夜思,圣贤事业勤而已。昔闻凿壁有匡衡,又闻车胤能囊萤。韩愈焚膏孙映雪,未闻懒者留其名。尔懒岂自知,待我详言之:官懒吏曹欺,将懒士卒离,母懒儿号寒,夫懒妻啼饥,猫懒鼠不走,犬懒盗不疑。细看万事乾坤内,只有懒字最为害。诸弟子,听训诲:日就月将莫懒怠。举笔从头写一篇,贴向座右为警诫。”我一听,顿时脸红的像猴屁股一样。我说:“我起床。”《戒懒文》谢谢你!让我不懒!我以后一定会改掉睡懒觉的坏习惯!加油!
懒读后感【篇4】
《懒熊买西瓜》读后感
《懒熊买西瓜》是一本非常有趣和启发性的童话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懒熊,它是一只非常懒惰的动物,总是喜欢偷懒和找借口不做任何事情。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与勤奋和责任感相关的重要价值观。
故事的开始,懒熊在一个夏天的热日子里醒来,它强烈地渴望吃到冰凉甜美的西瓜。它也决定去市场买一个。懒熊虽然表现出了少许的积极性,但它总是找借口不去市场。随着故事的进展,我们发现了懒熊经常用各种理由来打发时间,而不是去实现它的目标。
懒熊是一个有点聪明的动物,它的邻居和朋友——小松鼠观察到了懒熊的这种行为,并且决定帮助它改变。小松鼠告诉懒熊,这个夏天可能是连续炎热天气的夏天,市场上的西瓜可能会越来越贵。这个消息让懒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它迅速起床去市场购买西瓜。
在市场上,懒熊贪婪地买了很多西瓜,但它却没有考虑如何搬运这些重物回家。懒熊一无所获地站在那里,感到沮丧。这时,小燕子看到了懒熊的困境并伸出援手。小燕子帮助懒熊把西瓜一个一个地运回家,懒熊感到非常感激。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从懒熊的经历中得到很多启示。懒熊的懒惰给自己带来了很多麻烦。如果懒熊早早地去市场买西瓜,它就不会面临价格上涨和过多数量的问题。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及时行动,不要拖延,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懒熊的邻居和朋友的帮助启示我们,与他人的合作和互助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可能独自完成所有的任务,而是要依靠他人的支持和帮助。正如小燕子帮助懒熊搬回西瓜一样,我们也可以通过互相合作来解决问题和实现目标。
懒熊的改变是在它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产生的。懒熊明白了它的懒惰行为是不对的,并且决定积极地行动起来。我们也应该时刻意识到和反思我们的错误,然后有所行动来改变它们。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步和成长。
《懒熊买西瓜》是一本有趣而富有教育意义的童话故事。通过懒熊的经历,我们得到了很多有关勤奋、责任感和合作的启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并改变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地行动起来去实现我们的目标。通过这些努力和改变,我们将获得成功和成就。
懒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高洪波的一首诗歌《懒的辩护》。诗歌中写了我以为科学家是懒惰才有发明的,又用懒惰的好处去申辩。
而我却认为科学家并不是懒,他们是在经过无数次的实验和研究,才有了新的发明,为了让大家轻松一点,方便一些才发明的这些东西。
相比之下我的懒倒是为了自己多休息一会儿。记得之前妈妈做饭的时候总是叫我帮她洗菜,帮她拿个盘子,我以为妈妈就是因为懒惰,才叫我帮她做事的。
一次,我刚放学回家,正在写作业,妈妈在卧房叫了起来:雨宝,给我倒一杯水。我不情愿地说:妈妈,我要写作业呢,你自己倒下嘛作文!别偷懒!妈妈难受地说:我肚子疼,起不来!这时我才知道,妈妈不是想偷懒,她是不舒服。我立即放下笔,去给妈妈倒了杯温水,还给她揉了揉肚子。此时妈妈的懒,让我学会了要照顾妈妈,关心妈妈。
现在我知道了爸爸妈妈叫我帮他们拿手机,削水果,端茶杯,晾衣服,并不是因为他们懒惰,而是他们想让我学会自理,多多锻炼我。这样,以后我就能养成好的独立生活的习惯。
所以我觉得,诗中的我的理由是错误的。我们不该用懒来为我们的懒惰做辩护,我们应该用别人的懒来锻炼自己,像勤劳的小蜜蜂一样,自己多学习,别人多受益。
猫读后感(精选15篇)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听了一场关于“猫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猫读后感(篇1)
看完后总是不免自省,我活在猫的那次生命里。我有进行着猫的最后的那一样的生命吗?自由着,自爱着,并且有爱的力量去爱自己所爱。
《活了100万次的猫》——当我看到书名时,觉得很奇怪:猫怎么可能活100
万次呢?我带着疑问,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一只虎斑猫。有一次,它是国王的。国王爱打仗,打仗时,总把它放在篮子里。
有一天,猫被箭射死了。国王很伤心,但猫不认为这是一个遗憾。有一次,它是水手的。水手总带着它,环游世界。
有一天,猫掉进水里,淹死了。水手伤心得把它埋在地里,但猫自己一点也不伤心。后来,它成了魔术师、小偷、老婆婆等的猫。
每次猫死了,它的主人都很伤心,哭了,但猫从来没有哭过。后来,那只猫变成了一只漂亮的野猫。这一次,它成了属于自己的猫了。
许多母猫都想成为它的新娘。但它都回绝了。最后,它娶了白猫做妻子。
白猫生下了许多可爱的小猫。一天,白猫死了,那只从未哭过的猫第一次哭了。而且,它哭了一百万次。直到中午,猫死了。临死之际,那只猫终于明白了:
只有当你懂得真爱,善待它,你才会无怨无悔地死去!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心中没有自己的美好理想,活一百万次没有意义。事实上,一个人,不管他是谁,都不能活一百万次,只能活一次。因为只有这唯一的一次,所以,一定要好好地珍惜——珍惜此生的每一寸光阴。
人活着,就要拥有属于自己的美好的理想。为了实现美好的理想,从小就要勤奋学习,打好基础;长大后,更要不懈努力,百折不挠……只有这样,今生今世就算没有虚度,人生就算有了最大的价值。
猫读后感(篇2)
怎么样也要写几句吧,何况这是那不勒斯四部曲的终结篇。
我宁愿自己没有看到的终结篇。
其实读这一套书时,我很少深入思考或者分析那些时代的政治的社会的问题。偶尔会就家庭和父母对于孩子的影响有一些感触,偶尔会感受到作者貌似不经意的轻言细语对于一个人物性格和特质的勾画。更多的时候,我只是关注剧情和故事本身,只是很想感受作者和莉拉身边的人和事,她们经历的挫折与苦痛,她们获得的成功与进步,她们对周遭的感受与反应,她们对世界的感想和看法。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各自的改变和不变。
在读到莉拉的孩子蒂娜失踪之前,我竟然一直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本书的名字。
然后,整个世界崩塌。
是不是总会有一件事、一个人、一本书甚至一句话,就让我们的世界从此转折,让生命朝着完全不同的方向发展?
是不是那些猝不及防、痛不可当的瞬间,总会在我们身上留下不可抹灭的印记?
是不是无论我们怎么准备,怎么努力,怎么改变,怎么逃避,总有一些事情注定要经历?
那种希望与绝望交替缠绕却又不知结果,是人世间最惨痛的折磨,不能放下也不能继续,无力摆脱也无处可躲。
最后的最后,失踪的布娃娃在几乎60年以后重新回来,那孩子呢?那莉拉呢?那些失去的岁月呢?那些错过的可能呢?
猫读后感(篇3)
《会唱歌的猫》读后感
下午,妈妈带着我和弟弟一起去未来星借书,其中一本是《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
在这本书中,为了帮助聋哑老人卖报纸,小女孩二丫拜鹪鹩为师,努力学习。有一天,二丫真的会说话,帮老人买了很多衣服。有一天,她得知一位女人需要唱歌。
二丫又会唱歌了。她天天唱歌。女人醒了!哦,那女人出了车祸,成了植物人。
在杨红樱写的故事,是如此生动啊!
《会唱歌的猫》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会唱歌的猫》。二丫是一只非常善良的猫。她永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让我想起我学钢琴的时候,因为我累了,不想练习,我总是先处理一会儿,然后把它收起来。
现在想起来真可惜。我连小猫都比不上。有了二丫给我做榜样,以后我一定会潜心学***的。
《会唱歌的猫》读后感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比如:做每一件事都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机会只有一次,失去了就再也得不到了,我们要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多为别人着想,不为自己思考。
使我理解最深的一句是:“一切皆有可能”它的意思是:只要付出努力,再不可能做到的事也能做到!所以,一切皆有可能!
猫读后感(篇4)
《屋顶上的猫大人》这篇小说,讲述了一个普通日本家庭的生活,却通过猫咪的视角,揭露了人类的情感和生活状态。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丝”的黑猫,这只猫住在一个日本城市的屋顶上。主人公的生活很平凡,每天都是睡觉、观察、休息、找食物。但是,正是这份平凡,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日本普通家庭的“另一面”。
小说中,主人公看到了日本家庭父母对孩子、夫妻之间的压抑、祖父母的孤独、邻居间的距离等,而这些都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忽略的细节。因此,小说中的主人公丝就像是一面镜子,用自己的角度窥探出人类的情感世界。
小说还通过对丝的描写,展示了一只猫咪的认知和智慧。丝对人类生活的观察和解读,让人们更加了解了猫咪的内心世界。比如,丝能够分辨主人的不同情绪,也会为主人带来温暖和慰藉。在日本的文化中,猫咪被视为神圣的存在,因为它们能够陪伴人们度过寂寞、疲惫的时光。
此外,小说中还展现了日本城市生活的现状。城市生活让人们变得疏远和冷漠,主人公丝在屋顶上的孤独,也反映了城市生活的冷酷和孤独。但是,丝依然保持着自己的独立和尊严,在屋顶上独自享受着阳光和美景。
总体来说,《屋顶上的猫大人》这本小说,虽然看似只是讲述了一只猫咪的日常生活,但是在深入阐述猫咪和人类世界之间的关系以及揭示城市生活的真相方面,展示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和洞察力。同时,也让读者重新审视自己在生活中的价值和意义。这也是这本小说值得一读的原因。
猫读后感(篇5)
大家看过《教海鸥飞行的猫》这本书吗?以下是本人分享的教海鸥飞行的猫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教海鸥飞行的猫读后感【1】我一向非常喜欢小猫咪,这个暑假我就看了《教海鸥飞翔的猫》。
海鸥妈妈死于人类对海洋的破坏。临死前,她把刚下的海鸥蛋托付给港口的黑猫索巴斯。小黑猫同意了她的三个要求:不吃海鸥蛋,照顾小海鸥,教小海鸥飞翔。在港口,一只猫就是所有的港口猫。
因此,索尔巴斯和他的猫朋友们“秘书”、“上校”、“万事通”和“逆风而上”共同承担起了照顾和教育小海鸥“幸运儿”的责任,他们与无赖猫搏斗、与老鼠谈判、与猴子争理、与人类斗智。为了教海鸥飞翔,他们千方百计翻阅百科全书,甚至破戒与人交谈。最后,在一位诗人的帮助下,一个风雨之夜中,小海鸥“幸运儿”终于敞开心灵,飞向了天空。
我非常喜欢小黑猫索尔巴斯和它的猫朋友。它们本可以吃这个海鸥蛋的。但它们没有这么做。相反,猫履行了它们不必认真履行的三个承诺。为了保护小海鸥,它们一次又一次地冒险击退流氓猫鼠军团,最后,在一位诗人的帮助下,它们成功了,使小海鸥飞向蓝天。
但是,我们想一想,海鸥肯佳的死、以及猫咪们和海鸥“幸运儿”后来发生的一系列关于“友情”的辛苦经历,难道不都是我们人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所造成的吗?人们不断往海里排放石油,造成严重污染,动植物受到很大影响。我们只知道,我们不断地向大自然索取能量,从而打破生态平衡,使悲剧逐渐发生。
生态环境被破坏,最终还是导致了人类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海中泄漏出的石油让船航行不方便、让水产受到污染;对树木的滥砍滥伐致使沙尘暴发生、让空气不再清新;有毒物质进入土壤让农作物受到污染、让人体受到危害;……这些都让人类的生活越来越糟糕。现在已经出现酸雨、雾霭等。
酸雨对树木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地面也被酸侵蚀,这将导致农业减产,酸雨还可能损坏建筑物。雾霭被人吸入肺中,污染物会危害人类健康,让人得呼吸疾病。雾霭和酸雨造成的危害,将要损失一笔巨大的金额,而且许多损失是金钱所不能弥补、挽回的。
《教海鸥飞翔的猫》这本书不仅仅是让人看完后感到开心、欣慰,懂得珍惜友情,它更是要觉醒大家的对环境现状的认识,让大家一起保护环境,保护大自然,保护这唯一的地球!
教海鸥飞行的猫读后感【2】有一只身披银羽,名叫肯佳的海鸥妈妈,在海洋中寻找食物时,被一些又黑又臭的油污粘到双翅,它使劲高飞,想让太阳把它身上油污晒化,但随它怎么努力,也无法摆脱这些油污,没一会儿,因为没了力气而掉了下来,正好落在了索尔巴斯家的阳台上。
索尔巴斯是一只善良的猫,它凑近海鸥妈妈舔了舔,奇怪的问海鸥妈妈是怎么回事,海鸥妈妈带着绝望的心情和诚恳的语气回答:“我的翅膀被漂在海洋的油污粘到,可能坚持不了多久了,我有一事相求,我很快就要产蛋了,在我临终前,请你务必答应我三个条件:不吃海鸥蛋,照顾小海鸥,教小海鸥飞翔。
”说完,一个蛋就生了下来,索尔巴斯点头同意了海鸥妈妈,海鸥妈妈也永远离开了它的宝宝。
不久,海鸥蛋孵化了,小海鸥“幸运儿”诞生了。索尔巴斯和它的猫朋友“秘书”、“上校”、“万事通”和“逆风而上”共同承担起了照顾小海鸥、教育小海鸥的重任。为了照顾海鸥,它们克服了许多困难,与流氓猫搏斗,与老鼠谈判,与人类搏斗。
为了教会小海鸥飞翔,它们想尽了一切办法,翻遍了百科全书,甚至不惜破戒与一位诗人交谈,寻求诗人的帮助,最后在诗人的协助下,一直理想飞翔的小海鸥终于敞开心灵飞向了天空。
《教海鸥飞翔的猫》这个故事让我很受感动,很受教育,它告诉我们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只要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并为之努力奋斗,就一定收获完美的成就。
教海鸥飞行的猫读后感【3】本书大意:海鸥“肯嘉”因为潜入海里,而没有听见同伴们正呼唤着“油轮来了!”的声音,因此被流出的石油所困。
在尝试飞行之后,它终于飞到了陆地上,但几乎没有生命迹象!可是它却生下了一颗海鸥蛋,便拖给港口猫“索尔巴斯”,也对它下了三个请求:1不不吃海鸥2抚抚养小海3教教海鸥飞翔。
也因此索尔巴斯及小海鸥“幸运”相处的日子,在此开始展开了……
心得:看完这本书后,我只有一句话能表达看完这本书的感想,这句话就是:“都是人类惹的祸”。
如果不是人类溢出的石油,让海鸥无法在飞翔。而丧失了生命,也不会让这个地球上,缺少了一只坚强的海鸥;如果不是港口猫“索尔巴斯”打破猫族禁忌,去和人类沟通,让小海鸥“幸运”学会飞翔,也不会让幸运在地球上,缺少了同伴,也从此不知道什么是飞翔,更不知道自己拥有一双翅膀的用意。因此,我们应该向海鸥“肯嘉”学***坚毅不拔的意志力;向索尔巴斯学***不同族群之爱,展现智慧与勇气,懂得信守承诺的“诚信”学习!
猫读后感(篇6)
《一只眼睛的猫》,是一本值得珍藏一辈子的书.
内德11岁生日那天,希拉里叔叔给了他一把枪。奈德晚上不小心射中了一只野猫的眼睛。他内心的秘密一直在燃烧,他没有勇气说出真相;甚至野猫在夜里做梦时也在他脑海中萦绕。
内德不知道如何面对事实。他希望那天晚上他只**一束稻草。好在有奈德善良的老朋友斯卡利老先生照顾那只一只眼睛的野猫,使它安全的度过了漫漫长冬。当斯卡利老先生弥留之际时,奈德终于下定决心,对斯卡利老先生说出了真相。
得知真相后不久,老人悄然去世;内德也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回到了阳光下。
当读完这个故事时,我只觉得它很平淡,没有什么重点。当我再仔细读时,才读懂了它蕴含深处的道理——是奈德用行动说明了这本书的道理:勇气。
因为没有勇气,所以奈德一直不肯说出真相;直到那一天,也是因为勇气,怀着愧疚的奈德才向老先生说出了事实。在现实中也需要勇气。有了这种魔力,你可以改变世界;没有它,世界就没有美。勇气,可以为你排出烦恼,去大胆的表达。
每个人都有勇气。我们为什么不带头呢?勇气可以为你创造机会,但你只能看看能否抓住机会。不要用尴尬来搪塞,因为只有勇于迈出第一步才能顺利。
勇于面对挫折,盲目逃避不是长久之计。感谢内德,是他让我们学会了鼓起勇气迎接美丽的太阳,即使路上有障碍。
猫读后感(篇7)
在这个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立交桥》里推荐的《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本书。
有一只100万年也没有死的猫。事实上,这只猫死了一百万次,又活了一百万次。它是一只漂亮的虎斑猫,有100万人宠爱过这只猫,有100万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哭了。
可是猫却一次也没有哭过。这只猫曾经是国王的猫,水手的猫,马戏团魔术师的猫,小偷的猫,孤独的老太太的猫,小女孩的猫
虽然每一次的主人都很喜欢猫,可是猫却讨厌他们,因为猫不喜欢国王总是打仗;不喜欢水手带着它走遍了全世界的大海,和全世界的码头;不喜欢像小偷猫一样的轻轻的转来转去的去镇上偷东西;不喜欢老太太每天抱着它从小窗户看着外面,不喜欢小女孩哭的时候,用它的后背来擦眼泪。猫死了,每一个主人都很伤心。每个人都为猫的死而哭泣。
最后,这只猫变成了一只野猫。它不再是别人的猫了。它第一次成为自己的猫。猫太喜欢自己了,它不喜欢其它的猫,喜欢它的猫给它送各种礼物,猫却不喜欢,猫说:“我可死过一百万次呢,我才不吃这一套!
”因为猫比谁都喜欢自己。
直到猫遇到一只美丽的白猫,它们生活在一起生了很多的小猫,小猫长大后,一个一个的都走了,猫和美丽的白猫还是生活在一起,猫总是很温柔的对待美丽的白猫,猫想和白猫永远地一起生活下去。
一天,白猫静静地躺在猫的怀里,一动不动。猫抱着白猫,流下了眼泪。猫第一次哭了。从晚上哭到早上哭,从早上哭到晚上哭,猫哭了一百万次。
早上,晚上。一天中午,猫的哭声停止了。猫也静静地一动不动的躺在了白猫身边。
猫再也没有活过来。这是否意味着它将永远和白猫生活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猫不喜欢被人束缚。即使每一个主人都喜欢和爱护它,猫还是喜欢过自由的生活,做自己的主人。
在猫活过的100万次里他的主人很喜欢他,但是猫却没有喜欢他们,因为那不是猫想要的生活,他们是猫的主人不是猫的同伴,猫喜欢它的同伴,爱它的同伴、爱它的的孩子胜过爱自己。白猫死后,猫伤心的哭了一百万次。他为心爱的同伴的死而哭泣,猫哭着死去,它再也没有活过来。
我也从这本书中学到,孩子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自己的伴侣和身边的每一个人。
猫读后感(篇8)
《巧克力猫的书店》读后感800字:
这是一本培养孩子阅读兴趣的绘本故事,一个拥有巧克力颜色的猫,爱读书,后来在海鸥岛上开了一家书店,吸引了很多小动物来读书。故事很简单,作者希望能引导更多孩子爱上阅读。
事实上,我也经常被一些家长问到,你孩子真的那么爱看书么?我的孩子怎么就不爱读书呢,能有什么办法吗?
其实,一本书、一支笔、一个玩具汽车、一个布娃娃、一个积木、一个算盘这些对孩子来说,感受是一样的,孩子是否喜欢,完全取决于家长。
如果你经常拿着一辆玩具汽车和一个男孩欢乐的玩赛车游戏,那他大概率会对汽车感兴趣。如果你常常拿着一个洋娃娃和一个女孩玩着过家家,那她大概率会喜欢上这个洋娃娃。
你看,其实孩子喜欢的,并不是某个物件,而是与你的互动方式。因为在互动时,无论是一本书还是一个玩具,它都代表着孩子和你的亲密关系,孩子能精准的感知到,这个物件给他(她)带来的快乐。
因此,如果年幼的孩子喜欢看书,他不会是喜欢书本身,而是喜欢一种与父母的互动状态。回想你和孩子读书的时候,你带给孩子温暖、亲密、关怀、共情的感受了么?读后感·如果你能带给孩子这些感受,孩子一看见书,大脑就会释放出“温暖、亲密、关怀、共情”的情感因子,那他又怎么能不爱书呢?
在“邓吉壹加壹”公众号里,一个父亲的读后感已经写到了第十六篇,在音频中,很多朋友都听到了我在与女儿共读的时候,常常被她打断。对此,我绝对不会责怪她注意力不集中,你怎么可能让一个4、5岁的孩子,真的能跟随你的节奏去阅读呢?
因此,在阅读中,孩子的打断、提问、甚至走神,都太正常了。这个时候,家长需要有共情的能力,去理解孩子,引导孩子,只有这样,快乐阅读的种子,才能在孩子的内心种下来。
请每个父母好好对待一分一秒的共读时光,让孩子乐于享受与你的互动过程。试试看,坚持下去,书籍,就自然会成为每个孩子最好的朋友。
猫读后感(篇9)
第一次见这本书,我心里有点害怕,“女巫”在我的印象中就是鼻子长长的,头发怪怪的,穿着黑黑的袍子,眼睛非常让人害怕,经常用邪恶的魔法给别人带来不幸。果然书中的女巫和我的想像中的样子差不多,不过看完后才发现她没有那么坏。我最喜欢的还是拉姆阿尔王子,但是插图画得不好看,他英俊、勇敢还是个杰出的猎手。
拉姆阿尔王子在追赶野猪时闯入魔法森林,看到了女巫和她的十三只黑猫,当我读到午夜十二点黑猫们哭的时候,心中也很害怕,但还想继续往下看。后来拉姆阿尔王子来到一个王国,看到弗洛拉公主的画像喜欢上了她,接着知道了十二位公主的故事。十二位公主、十三只黑猫我心里也很纳闷,到底是不是公主变得?是女巫干的?读到第四章“谁说的是真话?”我又认真的往后读,原来女巫干的不是坏事,而是挽救了公主们。勇敢的王子杀死了胖大个,拯救了公主们,原来十三只猫中有一只是女巫的真正黑猫,我也明白了女巫为什么要把公主变成黑猫,这样胖大个就分不清楚了,真是聪明的女巫。
别人的话不一定都是对的,需要自己去思考,如果错了要及时改正。王子真是个聪明、勇敢的人,这真是个充满神奇色彩的故事。
猫读后感(篇10)
今年寒假,我参加了《龙之》的网络阅读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读了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学到了很多知识
在众多文学作品中,有一篇名为的**令我深思,这篇**写主人翁接连几天回家都看到一只猫在平台上--被人挖了双眼,空眼眶流着鲜血,拼命地往下缩,好像要把自己埋葬.夜里,听到它们声嘶力竭的哀号.过往的人们只轻描淡写地说一声"这孩子们,真淘气."主人翁对这一现象感到不解可怕.他把这事告诉别人,却得到了冷淡的答复:你这人真没味儿.看完这篇**,那鲜血淋漓的空眼眶时时漂浮在我脑海,那可怕的惨叫声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感到心寒.尤其是作品的结尾:
"我背着书包决定到动物收购站去买一只猫来,当我把它的眼睛挖掉,送上平台时,我就一切都明白了.到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跨入人世".犹如一根尖锐的针刺痛了我的心.虽然 ,我们成立了动物保护协会,建立了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可是,在这光鲜亮丽的光圈背后有存在着多少残害动物的恶行?
说起猫,我想到奶奶家养的2只猫,活泼可爱又善解人意.奶奶和它们相处了近一年关系很好.突然有一天,有人建议奶奶:把它们拨皮吃掉,对身体有好处.幸而,仁慈的奶奶还是没那样做,我依然可看到2只猫活跃的身影,然而,我却又听说,很多人家的猫不见了,就是被捉去了吃的,有的人甚至把"**"冒充为羊肉串卖.
何只是猫有悲惨的命运?我们总有伤害动物的理由--它不是人.或许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对宠物厚爱有加.给它吃的,玩的,把它养得"白白胖胖"的.可是,我们却总是向它们索取些什么.哪怕和它们嬉戏时,都会向它们索取快乐.就这样剥夺了它们的自由.
动物真的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真的应该保护它们。它们和我们一样知道痛苦和幸福。它们和我们一样有生活。我们必须学会善待它们
猫读后感(篇11)
一个顽皮的小男孩--奈德沃利斯是小说的主角,他有一个尊敬的牧师爸爸和温柔的妈妈,因为妈妈患有风湿性关节炎,所以他们家雇佣了一个可怜的女佣。
故事就发生在这一家中。奈德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长成了一个大孩子,在他过十一岁生日时,大家都来送礼物给奈德,他们家的女佣斯卡罗普夫人为他做了一个美味的蛋糕,舅舅则送了他一支气枪,虽然爸爸不赞同并把枪没收了,但奈德还是趁全家人睡着后把枪悄声拿了回来,在那个夜晚他看见了一个黑影映在了石头上,他的手指也在无意中扣动了扳机,“嗖”的一声不足以把全家任何人震醒,但那黑影却消失了,他以为只做了一个梦,谁知他在不经意的一枪间射瞎了一只野猫的眼睛。
这件事的真相自从被奈德知道后,他的内心一直深受折磨,要是被他的爸爸知道后就会严厉批评他,再也不让他摸这支气枪了,奈德没有勇气去跟别人说出真相。幸好,这只猫被奈德的朋友斯卡利老先生收留并且细心照顾了起来,使它幸免于难。
当斯卡利老先生弥留之际,奈德终于有了勇气在他去世之前对他说出了真相,奈德发现承认错误并非比想象中的难。奈德觉得这天晚上的月亮也显得特别的亮。
“吸引他到敬老院的有那只猫的秘密,但更多的是斯卡利老先生本人。”为何斯卡利老先生如此吸引奈德呢?应该是斯卡利老先生的亲和力和他的爱心感染了奈德,虽然“他又想把他说出的话吞回去”,但他还是勇敢地说了出来,因为他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承认错误是非常需要勇气的。
我们也需要像奈德一样,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不要埋在心里。同时我们也要像斯卡利老先生一样会宽容他人。
作者以这个故事解读了一个犯下错误的孩子的心灵历程,并在最后时刻为这个故事画上了一个漂亮的句号。
这个故事既有意味深长的语言来画龙点睛,又有优美的语言来细致描写,“他们穿过树林,尽管树林里的树叶有的变成了黄色,有的变成了赤褐色,但依然很浓密。他们穿过开阔的原野,看见了一个小村庄,有泰勒村的一半大,看起来完全荒废了。接着是一片草地,有只白狗端坐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盯着五头一动不动的母牛看。很快,奈德看见了山脉的西坡,再远处就是流淌的哈得孙河了。”这段景色描写用了“移步换景”的笔法,写出了浓郁的郊外的秋天气息。这语言虽然不华丽却让人身临其境,仿佛让我们看到了那五彩的树叶,那开阔的平原,那顽皮的小狗……
这个故事结构紧凑、情节连贯,让人不忍释卷;虽然语言质朴,没有华丽的辞藻,但却无时无刻不在扣人心弦。我推荐大家:如果有条件,一定要仔细品读这本书。
《一只眼睛的猫》读后感400字范文2
《一只眼睛的猫》,是一本值得珍藏一辈子的书。
奈德11岁生日时,希拉里舅舅送给他一支枪。奈德在夜晚无意开枪射瞎了一只野猫的眼睛。这个秘密一直使他的内心饱受煎磨,又没有勇气说出真相;甚至晚上做梦时那只野猫也在他的脑海萦绕。
奈德不知如何面对事实,他希望那天晚上射中的只是一簇稻草。好在有奈德善良的老朋友斯卡利老先生照顾那只一只眼睛的野猫,使它安全的度过了漫漫长冬。
当斯卡利老先生弥留之际时,奈德终于下定决心,对斯卡利老先生说出了真相。在得知真相后不久,老先生静静地去世了;奈德也走出了阴影,回到了阳光下。
当读完这个故事时,我只觉得它很平淡,没有什么重点。当我再仔细读时,才读懂了它蕴含深处的道理——是奈德用行动说明了这本书的道理:勇气。
因为没有勇气,所以奈德一直不肯说出真相;直到那一天,也是因为勇气,怀着愧疚的奈德才向老先生说出了事实。现实中也需要勇气,有了这个神奇的力量,你也许会改变世界;假如没有它,就没有了世界上的美好。
勇气,可以为你排出烦恼,去大胆的表达。人人都可以拥有勇气,我们为何不做领头者?勇气,可以给你创造机会,只看你能不能抓住机会。不要用不好意思来搪塞,因为只有鼓起勇气迈出了第一步才能顺利地走下去。鼓起勇气来面对挫折,一味的逃避不是长久的办法。
感谢奈德,是他让我们学会鼓起勇气去迎接美好的太阳,哪怕路上会有牵牵绊绊。
《一只眼睛的猫》读后感400字范文3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即精彩又悲伤的书——《一只眼睛的猫》。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葆拉·福克斯,它曾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的银奖。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奈德·沃利斯的小男孩,他的爸爸是一名牧师,他的妈妈得了一种很严重的病。奈德家有一个女管家,叫斯卡罗普。奈德常去住在旁边的斯卡利老人家帮忙。在他11岁的生日聚会上,奈德的舅舅送给他了一样特殊的礼物——一支菊花牌气枪。
因为奈德的爸爸是一名牧师,所以他很反对奈德舅舅送给他的礼物,要舅舅把枪拿回去,但在舅舅的强烈要求下,奈德的爸爸还是收下了枪。但爸爸对奈德说:“这枪不是什么好东西,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碰那枪!”说完就把枪和阁楼的杂志放在了一起。
可是奈德觉得这是唯一一件像男孩子的生日礼物,因为以前他收到的都是些好看的石头啦、哪里的土特产啦、一只奇特小虫子等等,这次好不容易收到了一把气枪,爸爸却不让他玩,奈德觉得那是他的礼物,他有玩的权利。再说了自己又不会伤着什么,所以,奈德打算在晚上偷偷地用枪打点东西。
晚上,奈德蹑手蹑脚地走上楼,把枪拿了下来。奈德一开始想在家里找点瓶瓶罐罐打,可又怕吵醒了爸爸,所以奈德决定打窗外的东西,奈德冲外面看了半天,都没发现任何东西,这时一个黑影从窗外闪过,奈德开枪了。
第二天,在他去斯卡利老人家帮忙时,老人对他说:“我家院子里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只猫,他就在外面,你去看看它吧!”奈德出去一看,吓了一跳:那只猫只有一只眼睛,有一个眼眶是个空洞!奈德忽然想起昨天晚上自己射到的黑影,这只猫就是他射到的!奈德没有勇气跟别人说出真相,就一直把这个秘密埋藏在心底,谁也没告诉。
奈德匆忙帮斯卡利老人干完事,慌慌张张回了家。这件事让他深受折磨,幸好,斯卡里老人照顾了这只受伤的猫,奈德也尽自己的能力帮忙,使它幸免于难。但斯卡里老人有一次在洗澡时突然中风了,不久便去世了。那只猫也不再来了。最后奈德终于鼓足勇气向妈妈说出了真相,放下了心里的包袱,它也又看到了那只猫,猫升级为了家长,也有了好的结局。
这个故事告诉我,不管做什么事,都有可能犯错,但要学会承担后果,要诚实、勇敢,敢于向别人诉说,这样才能弥补错误。
《一只眼睛的猫》读后感400字范文4
真的,我读完了《一只眼睛的猫》这篇文章,心里太激动了。我被文中奈德的勇气和责任心感动了。
当我读到奈德11岁的时候,舅舅送给他一只气枪,不知道有多羡慕他。可是这只气枪使他无意中射伤了一只野猫的眼睛。读到这我不由的想起,有一次,我捉住了一只蚂蚱,为了不使它逃走,我只好拔掉了它第三对又粗又长的腿。被拔掉腿的的蚂蚱只能在我的手臂上爬。
使我最感动的是,奈德知道是自己把野猫的眼睛射伤了之后,便每天都送食物过来。可是,冬天来了,那只猫一连好几天都没来,每次奈德放食物的第二天,碗总是和食物冻得一样硬一样冰!让我最佩服的是,后来,他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问他:“你确定是你射伤了这只猫吗?”
奈德说:“我不确定,我只知道我射中的东西是活的。”妈妈点了点头,说:“没关系因为你不是故意的。”奈德露出了笑脸。
《一只眼睛的猫》使我明白了我们要保护小动物,要敢于承人错误。
《一只眼睛的猫》读后感400字范文5
《一只眼睛的猫》是美国作家葆拉·福克斯写的。这本书是国际大奖小说,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
这本书主要写了:奈德十一岁生日的时候,舅舅送给他一支气枪。奈德射枪的时候无意间射到了一只猫,猫因此失去了一只眼睛。奈德为此饱受折磨,但一直没有勇气跟别人说出这件事的真相。幸好他的朋友——斯卡利老先生照顾了这只受伤的猫,使它幸免于难,活了下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斯卡利老先生弥留之际,奈德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出了小猫受伤的真相。从此奈德开始照顾小猫,并且在之后的生活中逐渐走出了阴影,回到了阳光的生活之中。
这本书叙述得非常生动具体,使我们感觉自己就是主人公,和他一起正在经历这件事情。同时它也告诉我们了很多道理。
例如做了什么事情要跟家长说出来,不要隐瞒,隐瞒往往会带来更糟的结果;还有我们要爱护动物,不能因为他们看起来很弱小就去伤害它们,它们也是生命;最重要的是:当自己拿到一件很有威力的武器时,千万不要随意使用,一定要了解它会产生的后果再去使用它,否则,造成的伤害不仅影响他人,也影响自己!
《一只眼睛的猫》读后感范文
猫读后感(篇12)
前几天妈妈买了一摞书,其中《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虽是一本图画书,也很短,但却讲述了一个道理。
《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讲的是一只不会死的虎皮猫,他活了一百万次又死了一百万次,却没有什太大的意义,就像是风一样,去了又来,来了又去,却没有太大的变化,一直都过着无味的生活。从前,他是许多人的猫,包括魔术师、老太太、小偷和渔夫。但他好像对都不为所动,在这一百万次的生命中他只接受过很多的哭声,却从没为哭过,好像在他的心里,生与死只是家常便饭罢了。
直到他成为流浪猫的那天,变成一只都不属于的猫的时候,才终于遇见了一只让他心动的白猫,从此便呆在了他的身边,直到母猫死去的时候,他终于放开了声音嚎啕大哭了起来,毕竟这是他这一百万次生命中第一次为哭过,一天中午,虎皮猫的哭声停止了,他静静的躺在了白猫身边,这一次,他再也没有醒过来
是,在生活中不也是如此吗??一天一天的,做一样的事情究竟有什意思呢??一件事情做多了就会觉得腻,每天都要做一样的事情——早上起来吃饭,然后看电视,看完电视后写作业、练字,写完作业出去玩一会儿,回家再吃饭,中午玩电脑,去上课就算在新鲜的事情,一天一天的也会觉得腻,久了之后,就再也对一样事情没有感觉了。
就像文中的猫一样——死了之后还能复活,但却没有自由,没有乐趣,一次一次的死,一次一次的活,这样一天一天去没有什乐趣!倒不如好好的活上一次,让成为的主宰,而不是让来为你定制一天一天的生活,干不想干的事情。在心爱的白猫死去时,虎皮猫宁愿死去,因为对他来说,没有了爱,再昏昏僵僵的过日子、昏昏僵僵的活一百万次、一亿次,又有什意义呢!?
虎皮猫虽然没有死而复生,但它得到了归属,让命运的安排,而不是千百万次的木偶般的生活,过上了有意义的生活。即使人生只有一次,也能散发出自由而灿烂的光彩!!
猫读后感(篇13)
会唱歌的猫读后感篇一“《笑猫日记》又出新的啦” 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极了,马上叫妈妈帮我买一本,很快,我拥有了《笑猫日记》最新版———《会唱歌的猫》这本故事很好看有很感动。
故事讲的是笑猫的女儿二丫愿意帮助别人。有一次,二丫无意间看见了翠湖公园西大门有一位聋哑老人再卖报纸,因为聋哑老人既不会说话也听不见声音,所以人们都不愿意来聋哑老人这儿卖报纸;可是,在翠湖公园的东大门也有一个卖报纸的,不过他可是个“大嗓门” 所以他的报纸一会儿就卖完了。二丫看到后,下定决心要学会说话,帮助聋哑人卖报纸。
从此以后,二丫每天都会来小白家向雷恩兄弟学习。当它刚学的时候,二丫才知道,学说人话其实并不简单。但是,二丫并不灰心,还是努力地练着:
当它感冒在床上输液时,它会小声地练着;当别的猫都在
玩耍时,它却在认真的练着;当它的嗓子冒出小血泡时,它仍在不停地练着……到最后,二丫的嗓子哑了,说不出话来了。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二丫学会了说话,并成功的帮助了聋哑老人卖报纸。转眼间,圣诞节降临了,在圣诞节那天夜里,二丫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它梦见圣诞老人领它到了一个病房,刚进病房,二丫就听见了“鲁冰花” 这首歌曲,这首歌是一个小女孩唱的,而她旁边有一位美丽的女子躺在病床上。
经过了解,二丫知道了这个小女孩叫依依,躺在病床上的“ 睡美人” 是依依的妈妈,依依的妈妈在一场车祸中为了救依依变成了植物人,而依依的爸爸却已经在车祸中丧失生命。依依之所以天天唱“鲁冰花”这首歌是因为依依的妈妈最爱听这首歌,依依希望能用“鲁冰花” 这首歌唤醒妈妈。二丫被感动了,它想一定要帮助依依。
二丫本以为会了人话,唱歌就是小菜一碟,可在它学的第一句话时,二丫才发现,想要唱好一首歌,比学人话还要难,经过了不懈的努力,二丫终于会唱“ 鲁冰花” 了。在二丫的帮助下,“ 睡美人” 终于苏醒了过来。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感动的要数二丫了,它有着妈妈虎皮猫那样华贵,同时,它也有一颗善良的心,为了帮助聋哑老人,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话,为了帮助依依让她的妈妈苏醒过来,它又是不分昼夜的学唱歌。二丫的品质,无论她自己对别人的考虑,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我想向二丫学习,希望同学们也向二丫学习!
会唱歌的猫读后感篇二几天,我去阳光书店。看了一套《笑猫日记》系列的书,其中一本叫会唱歌的猫。这本书令我印象特别的深刻。
书介绍一只叫二丫的猫,她(它)帮助老爷爷卖报,关心照顾植物人阿姨,直到她苏醒的故事。二丫助人为乐、为人着想、热心肠的精神让我心潮澎湃。
在生活中,像二丫这样的人也不少。有一次我在一条大路上散步。看见一个青年。
穿着整齐的西服,打着领带,皮鞋铮亮,头发梳得整齐发亮,提着公文包急匆匆地走着。突然,他弯腰捡起前面孩子们扔掉的果皮,扔进了垃圾桶。旁边有位老人说:
“你捡垃圾有失身份!”青年却笑着说:“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怎么会有失身份?
”多好的年轻人啊!他不论垃圾有多脏、有多臭,他都不说。不管他多苦多累,他都不会说,而是默默付出。
其实,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人,比如:清洁工、警察、医生、保安等等。只要你注意观察,你总能发现自己有一颗帮助别人的心!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仅有像二丫这样的好人,还有一些自私的人。他们让我们的“美好家园”受到了威胁。有一次,我和妈妈下楼散步,看到一位漂亮的阿姨。
她拿着一个红通通的大苹果边啃边走,没过多久苹果吃完了。她随手就把苹果核扔到了地上。又掏出一张纸巾抹抹嘴、手,也随手扔到地上。
我赶紧上去阻拦,那阿姨却把头一扬:“多管闲事!”像这样的人外表再美,也不能让人尊重。
想到我以前也曾经像她一样随手扔包纸,给别人的印象多不好呀!心里愧羞极了,我很不好意思……
我们应该学会尽可能地帮助别人,而不是只考虑自己的方便。
会唱歌的猫读后感篇三我对《笑猫日记》情有独钟,特别是那本《会唱歌的猫》。
这本书主要是关于二丫,笑脸猫和虎皮猫的孩子。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纸的聋哑老人,她找到了一只会说人类语言的鹦鹉:鹪鹩。在雷恩的帮助下,小二丫开始每天孜孜不倦地练习:
“晚报——商报——西南***——”这句话。然而,当二丫没有学会这句话时,厄运突然降临:二丫练习嗓子哑了。
笑猫赶紧找到马小跳,马小跳把二丫送到了宠物医院,第二天二丫不仅不哑了,还学会了:“晚报——商报——西南***——”这句话。她欣喜若狂,马上去帮助聋哑老人卖报纸。
圣诞节那天,二丫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圣诞老人把她带进一个病房,里面躺着一个漂亮的女人。车祸发生时,那个女人拥抱了她的孩子,但她成了植物人。依依每天都给妈妈梳妆打扮,唱妈妈最喜欢听的《鲁冰花》。
二丫对爸爸说:“圣诞老人应该是让我帮助这个女孩。”就这样二丫又开始练《鲁冰花》这首歌。
在二丫和依依的帮助下,“睡美人”在一天夜里终于醒了……
在这本书中,我觉得二丫是一只善良的猫。为了帮助聋哑老人,他们练习沙哑,从不放弃。这一点是我非常感动,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会唱歌的猫》这本书。
猫读后感(篇14)
最近我因为好奇买下了杨红樱阿姨的《会唱歌的猫》一书。我想世界上真的有会唱歌的猫。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我期待已久书。我走进了一个温馨的秋天的故事,讲述了小猫们的成长。在那个金秋时节二丫学会了唱歌,成为了世界上唯一的一只会说人话的猫。
《会唱歌的猫》讲了笑猫的孩子——二丫,在看到翠湖公园西门卖报的聋哑人卖不出报纸的时候,便有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愿望——学会人话帮老人卖报纸。但是笑猫学会听懂人话是因为有杜真子。但是二丫没人教她,她意外得知小白家的鹩哥会说人话。她开始向小白家的鹩哥学习说人话。结果说的嗓子眼儿都冒烟了、出血了,最后嗓子哑了,最终到宠物医院治好了。功夫不负有心人,二丫会说人话了!在圣诞节的晚上,二丫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圣诞老人将她带到一间病房,让她用《鲁冰花》唤醒床上的病人。当得知这是一个圣诞老人送她的机会时,二丫苦练了好久,终于会唱了《鲁冰花》,唤醒了沉睡的“睡美人”——依依的妈妈。
在这本书中,最使我感动的就当然要数二丫了。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而又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这点使我非常感动。我觉得,我们一定要学习二丫这种乐于助人,并且永不放弃希望的的精神。
猫读后感(篇15)
在这个暑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塔顶上的猫》,它让我百看不厌。
《塔顶上的猫》说的是一只曾在《淘气包马小跳》里出现过的会笑的猫在春天的山坡上和他的朋友地包天(地包天是一只狗)聊天时,在翠湖公园的白塔顶上发现了一只虎皮猫,笑猫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于是,地包天下午就开始传播这个新闻。因为一般的猫都爬不到塔顶上,许许多多的猫出于好奇,都想看热闹,就聚集在白塔下面眺望那只虎皮猫,有几只“资格猫”对塔顶上的那只虎皮猫引起了极其的不满。他们暗地里接二连三地开会,甚至对她开枪放炮,还用箭把她射了下来。关键时刻,一只老鼠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笑猫,笑猫急忙把虎皮猫背到了宠物医院,她那条小命总算保住了。
那几只所谓的“资格猫”也真是的,自己爬不上去的塔顶凭什么就不允许别人爬上去,我真想把他们揍一顿!即使他们把那只猫射了下来,他们也爬不上去。塔顶最终属于会爬上去的猫;而那些不会爬上去的猫,只会在塔下张牙舞爪,咒骂也没用,嫉妒也没用,最终只会浪费口水和力气。如果他们停下来,把本领学习好,那样才会有爬上塔顶的可能。
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有人成绩比你好,你千万不能嫉妒他,你要靠自己的努力取得实力去超过他,那才是真本事。如果你光会嫉妒,不会努力,以前那些成绩比你差的人,就很有可能超过你。
篇二:《塔顶上的猫》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考试前几天卖的没读完的,因为我要复习功课,妈妈把这本书放到了书架上,让我暑假的时候再读。就在今天早上,我在书架里翻出了这本书,写出了这篇文章。
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伴着春天第一朵白云,一只美丽的虎皮猫突然出现在塔顶上。这只猫惹怒了一群着名的“资格猫”,他们开会诅咒她,愤怒地游行……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老鼠的嘲弄。
而笑猫每一次见到美丽的虎皮猫,都会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杜真子说,笑猫恋爱了。每天,虎皮猫都会在塔顶上幸福的发呆。但是,笑猫只能远远地看着,因为它爬不上去。就在这一天,那群着名的“资格猫”突然对她发出疯狂的攻击,尽管什么东西都伤不到虎皮猫,但是,有一只箭射在了虎皮猫身上。虎皮猫不想在这个城市里了,就在她伤口刚刚愈合的时候,虎皮猫就消失在笑猫的眼前。
读后感想:当我看到带省略号的结尾时,我多么想让虎皮猫和笑猫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篇三:《塔顶上的猫》读后感
我一口气读完了《塔顶上的猫》这本书,它让我百看不厌。
《塔顶上的猫》是一本童话故事,说的是一只会笑的猫在春天的山坡上和他的朋友地包天(一只狗)聊天时,在翠湖公园的白塔顶上发现了一只虎皮猫。因为一般的猫都爬不到塔顶上,许许多多的猫出于好奇,都想看热闹,就聚集在白塔下面眺望那只虎皮猫,几只“资格猫”对塔顶上的那只虎皮猫表现出了极其的不满。他们暗地里接二连三开会指责、讽刺和嫉妒塔顶上的虎皮猫,而笑猫却说:“如果说我不想在塔顶上,一定不是真心话,可是,想又怎么样呢?我上不去呀!所以,那个塔顶只属于能爬的上去的猫。你们只要能爬上塔顶,那么,塔顶也可以属于你们。”我认为笑猫说得很有道理,它能够实事求是的承认自己不如塔顶上的虎皮猫,而不是像“资格猫”们那样只会指责、讽刺……其实任何事情只要努力,成功就会属于你。
这本书告诉我们:对于别人取得的成绩,要正确对待,不能嫉妒、讽刺、不服气……每个人都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取得成绩,那才是真本事。如果只会嫉妒,而不努力,你永远不会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篇四:《塔顶上的猫》读后感
《塔顶上的猫》是一本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的书。在这里,我向你们隆重的推荐它————《塔顶上的猫》。
呀,这本书可真特别啊,我在书中认识了有一颗童心的马小跳的妈妈,一个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一只不好也不坏的老鼠,一只气质高贵美丽的虎皮猫,当然,还有一只会笑的怪猫。
《塔顶上的猫》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真丰富。书中那黑色的宋体文字带我走进了一个又一个奇妙的童话王国里,也使我的心情起伏不定。当笑猫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家门时,我不禁为他难过;当笑猫找到他心爱的虎皮猫,我又不禁为他感到幸福;当笑猫被马小跳带回家时,我再次为他感到幸福与快乐……。
这本书还是一本人生哲学书。在书中,我明白了友谊是宝贵的,友谊不分三六九等,为了友谊做什么都心甘情愿,在书中,我知道了在艰难困苦的生活中,一切都要用乐观的精神去对待,比如像书中笑猫说的:在这个夜晚,我教会了小猫怎样用想像力去对待每一样事;在书中,我学到了知恩图报这个道理:原来虎皮猫的妈妈就是当年敲钟人领养的其中一只小猫,后来敲钟人过世后就和虎皮猫的爸爸去了翠湖公园,虎皮猫长大后,就常常在白塔的塔顶望远方的那个钟楼……
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连我自己都数不清,在这我就不一一说明了,至于到底有多精彩,还要等你自己去“探索”一下。保证你会爱不释手。
篇五:《塔顶上的猫》读后感
用一个星期细细的品读读完了杨红樱写的《塔顶上的猫》。该书以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童话的形式,反映了一些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一些现象,值得每一位读者的深思熟虑。在美丽的翠湖公园里有一座插入云间的汉白玉塔,没有任何一只猫能爬到塔顶。但是有一天一只不同凡响的虎皮猫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爬上了塔顶。这只虎皮猫引起了一群“资格猫”的嫉妒,粉刺和迫害。相信或许会有很多人看了会感动,会流泪满面,或许会哈哈大笑,或许你会感慨万千,或许你会低头深思……
读完该书第一个印象最深的便是:有思想,爱笑的笑猫!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嘲笑、狞笑、苦笑,甚至还会皮笑肉不笑。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他喜欢观察人,能听懂人的话。他总是在远方默默的看着虎皮猫,当所有的猫都聚集起来开会、责骂、迫害虎皮猫时,他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支持虎皮猫;当虎皮猫受到伤害时,他把虎皮猫送进了宠物医院。对了,他就是这样一位有思想,有正义感的猫。
其次虎皮猫的高贵、神秘和努力让我最为感动!
虎皮猫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努力。神秘。高贵!虎皮猫爸爸的皮毛是黑的,妈妈的是黄的。所以她的皮毛既有黑又有黄,黑黄相间,就成了虎皮的样子。由于虎皮猫的爸爸妈妈没有能力怕上塔顶,她白天睡觉,晚上练习轻功,虽然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她终于成功了。最终她爬上了高高的塔顶,久久的望着天空幸福地发呆。她的姿态非常高贵,很神秘!当她受伤康复后,为了公园的宁静,她选择了离开,带给笑猫的是漫长的寂寞和忧郁!
最后,无知。可怜和愚蠢的“资格猫”,让我反思!
在这个童话里有着这样的一群无知和可怜的资格猫,“资格猫”里有身子白、尾巴黑的雪里拖抢,有全身乌黑的酷猫,有全身黑、四爪白的乌云盖雪,还有全身白的没有一点杂毛的靓猫等等。他们虽然出生名门高贵,但是有着一颗妒忌的心,它们认为,只有像出身高贵的靓猫和酷猫才有资格爬上塔顶去。一只细尾巴的灰猫冲到会议中间,把细尾巴高高翘起,尾巴尖还打了个卷儿,像孔雀开屏那样展示给大家看,她转过去尾巴像阿拉伯数字9,又转过来,像英文字母P。而虎皮猫只是一直平凡的猫,在它们眼中是没有资格爬上塔顶。虽然那些所谓的资格猫有着华丽的外表和权力,却没有能力爬去。在美丽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他们天天开批斗会,不断的责骂虎皮猫,用武力迫害虎皮猫。他们是如此的无知可怜,一次次的被老鼠们戏弄。
该童话以幽默风趣的风格吸引了我,在这个童话里我细细的'品味了杨红樱作品下的每一个人物,自己也反省了很久,明白了一些道理。在童话的世界里,我看到了一些现实生活中的影子。我欣赏笑猫的性格,虎皮猫的努力,更相信只要付出自己不断的努力,全心全意去做一件事情,用实力来证明自己!在平时的做任何事情,只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我相信可以将每一件事情做的更好!
篇六:《塔顶上的猫》读后感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一本书——《塔顶上的猫》,假如大家看过《淘气包马小跳只疯丫头杜真子》的话,一定会记得里面的一只猫,它会笑。这本书就是“笑猫”的日记。
让我来介绍一下《笑猫日记之塔顶上的猫》的主角们吧!
主人公——笑猫是一只有很多心情的猫,笑猫都是用笑来表达自己的情绪的呢!他同意某件事或者满意的话他就会用微笑;太兴奋、激动的话就狂笑;遇到对杜真子有威胁的人就对她(他)冷笑、狞笑、皮笑肉不笑;对一些自大的人或动物就用嘲笑、无奈不知怎么表达就用苦笑``````笑猫是一只有思想,听得懂人话的猫,他相信性格可以决定命运。笑猫最喜欢的人是杜真子,可以说,他对杜真子是忠诚无比的!
说到杜真子,她是笑猫的主人,是一个长着猫脸的“小女巫”,是小猫在世界上最爱的人。杜真子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
公主,还会做美味的土豆沙拉。杜真子看似是个不折不扣的疯丫头,其实是个细心、内心比较孤独的女孩。她可以把男生指挥的团团转,她的唯一爱好是天天和笑猫呆在一起。
在故事中,还有一只狗,是一只性格及其好的京巴狗,她喜欢交际,见到谁都亲热,她的名字叫“玛丽亚”,是他女主人给她取得一个外国名字,十分顺口,但是笑猫叫她“地包天”谁叫这条京巴狗下牙包着上牙!
笑猫日记里,少谁也少不了马小跳,马小跳心里有话不说出来会憋得难受,但有个秘密他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那就是他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曾经无限崇拜过他现在的同桌冤家——路曼曼。马小跳对朋友们赤胆忠心,却经常朋友的“背叛”。马小跳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被老师叫到办公室批评的时侯垂头丧气,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马小跳最怕笑猫对他冷笑,他的兴趣太多,而且还经常变,但唯一不变的是对弱小动物的热爱。
在笑猫日记的翠湖公园里,有一只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老老鼠,翠湖公园所有的老鼠都是他的子孙,他是个哲学家,也是一个幽默大师,很狡猾,却还有一点良知,他不算好老鼠,也不算坏老鼠,是介于好老鼠和坏老鼠中间不好不坏的老老鼠,他的口头禅是:对猫没有研究,我会活到今天吗?
这本笑猫日记之《塔顶上的猫》就是一只虎皮猫,是一只女猫,她喜欢蹲在高高的塔顶上发呆。她是笑猫心中最爱的猫,也是许多猫嫉恨的猫。那些所谓的“资格猫”们不能容忍她到高高的塔顶上去发呆,因为那么高的地方,他们根本上不去!
那些所谓的“资格猫”有白得没有一根杂毛的女猫“靓猫”,有黑得没有一根杂毛的男猫“酷猫”,有全身白得只有尾巴黑的“雪里拖枪”,有全身乌黑只有爪子是白的“乌云盖雪”。它们都自以为是,令人讨厌。
接下来介绍一下内容吧!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笑猫在翠湖公园玉塔旁边的山坡上,伴着第一缕春风,他看着天空,忽然看见一只虎皮猫站在塔顶上,她优雅美丽的气质深深吸引着笑猫,但笑猫无论如何都爬不上这用白汉玉做的塔,虎皮猫能爬上去,引起了许多自以为是的“资格猫”的嫉妒,嫉妒的心,使这些自以为是的猫疯狂报复却失败而归;他们开会咒骂遭到老天爷刮旋风来惩罚;愤怒地游行,让老老鼠的子子孙孙、地包天和笑猫嘲笑、讽刺。可结局却让我很伤感,虎皮猫在资报复受了箭伤,笑猫担心不已,便背起虎皮猫往宠物医院那狂奔,笑猫的外貌太特别了,所以,宠物医院的医生都认识它,宠物医生为虎皮猫做手术,才让她从“鬼门关”闯出来。后来,虎皮猫醒了,知道了那些“资格猫”对她的仇恨,便默不作声地离开了笑猫,笑猫决定,不管虎皮猫走到哪,就算是天涯海角也要把虎皮猫找回来……
篇七:《塔顶上的猫》读后感
大家看过《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吗?
在故事中,讲了有一只虎皮猫站在翠湖公园的塔顶上,其他的猫上不去,很嫉妒那只虎皮猫。老是要开会,想整死那站在只塔顶上的猫,它们每次开会都只是夸大其辞得说那只猫,却从来没有想过它们这么做的意义。它们开会多了,有些猫和老鼠烦了,就没再去开会。有些猫还是固执的很。它们在塔下骂,可是却没有想过塔顶上的猫能不能听见。笑猫和京巴狗地包天去权它们,可是它们已经丧失了理智,说笑猫的不是,没有管笑猫和地包天。后来塔顶上被人铸了一只假猫在那,从此虎皮猫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觉得这些猫无非就是在瞎起哄,明明知道那制猫不会理会它们,还要在处心积虑地开会,可是到头来他们又能怎么样?就算把那只猫赶下来,他们能上去吗?他们太傻,不知道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用处潜能,他们虽然上不去,可是他们也有那只虎皮猫没有的本领啊。所以大家在做决定前,要仔细考虑,不要太冲动。那样只是盲目的做法,没有实质作用。
理智,是做大事的最好方法!
篇八:读《塔顶上的猫》有感
夜色朦胧,灯光明亮。我吃过晚饭,静静地读着我新买的书,其中一篇《塔顶上的猫》使我思绪波涌,感慨万千。
文中讲了一只爱笑的猫,在一次偶然中,她发现了一只站在塔顶上的虎皮猫,她高高地站着,眺望着远方,让人感觉是多么高雅,多么端庄,多么纯洁,多么美丽。这个消息像一阵风似的传开了,传得沸沸扬扬的。这就引起了许多高贵猫的嫉妒,因为其他的猫都无法登上这塔顶。于是他们心里就很不开心,想方设法要把虎皮猫除掉。而那只爱笑猫却很关心虎皮猫,为虎皮猫的安全感到非常担心。猫家族开会了,爱笑猫也参加了,可这只是为了探听同伴们的计划。一天,那些因嫉妒而失去理智的高贵猫们开始采取行动了,准备除掉虎皮猫。而此时,虎皮猫却浑然不知,依然站在那高高的塔顶上,眺望者远方,依然那么高雅,那么端庄,那么纯洁,那么美丽。她明枪能躲,暗箭难防啊!一支无情的箭插进了她的背。虎皮猫一下子从塔顶上跌了下来。后来,爱笑猫把她送到了医院,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从此以后,虎皮猫就离开了这个让她伤心的城市。
虽然我不知道虎皮猫有着怎样的结局,但是,在我的心里,虎皮猫永远是那么高雅,那么端庄,那么纯洁,那么美丽。虎皮猫确实非常可怜,她的妈妈已经离她而去了,已经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她这样站在高高的塔顶上,也是为了想实现妈妈未了的心愿,她和妈妈一样,多么向往能过美好的生活啊!可是,为什么同伴们却这么残忍地对待她,这真让人觉得可恨!这些高贵猫是那么的自私,没有一点同情心,在他们的心里,只有深深的嫉妒。
亲爱的同学,亲爱的朋友,我们可不能像这些高贵猫那样,看到别人比自己优秀,就恶语诋毁或背后中伤,而应该要拿出自己的行动,付出自己的努力,用成绩同别人竞争,这才是上策。因为嫉妒是心灵空虚和无能的表现,只有与嫉妒绝交的人,才有可能取得优秀的成绩。俗话说:“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是啊,心底无私天地宽。只要我们拥有美好的心灵,容人纳贤,真实地表现自己,就一定能够超越自己,超越别人。
泡沫之夏读后感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泡沫之夏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泡沫之夏读后感 篇1
前段时间,花了一点时间看完了明晓溪的《泡沫之夏》I——III部,看完后有一种心痛的感觉,为了书中的欧辰和洛熙!两个男孩都有各自的寂寞,对女主角尹夏沫均是一种痛彻心肺的爱,让人难以割舍。
欧辰,至高无上的少爷,性格较冷,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出贵族的气质,仿佛他天生是一个王者,给人一种压迫感。他对夏沫有一份真挚的爱,虽说他的爱是霸道和唯一的,自己想要的东西绝不会让给别人一丝一毫,哪怕是夏沫的弟弟,更不用说是洛熙——一个这么强大的情敌,但这也恰恰说明他有多爱夏沫(其实我觉得这样爱着也挺好的,总比没人爱好)。可以说,欧辰对夏沫的爱是深入身心的,他不懂得浪漫,可是心底却一直在为他爱的人制造浪漫—— 当看到他因为夏沫投入洛熙的怀抱而表现出来的极大痛苦时,我好像也感受到了!外人看来,他拥有一切,可实际上,他内心是空虚的,只有夏沫才是他的一切。永远不变的心,他是夏沫永远的后盾。我喜欢这样的少爷,一个孤傲的王者!
洛熙,一个美丽而又脆弱的少年,就像泡沫般,有时就像一个孩子,看到就让人感到心疼。他也是为夏沫全心全意的付出,默默守候,记录着与夏沫的记忆,小心翼翼地守护那一份感情。但是,他对感情却有一种不确定的不安全感,表达爱情的方式也不明确,他就像是一块看似透明的石头,有时真是太冷了!不过,当看到洛熙因为童年时期的阴影而表现出对幸福的不安全感时,我的心又感到阵阵疼痛……
尹澄,与尹夏沫相依为命的弟弟,烧得一手的好菜!他也是那么全身心地爱着他的姐姐,好像有了姐姐就有了一切!看到这种时候,我常感叹:“唉,我老弟怎么就没这样对我呢?我对他也是很好的呀!”
尹夏沫,一个坚强漂亮的女孩,从小与弟弟尹澄相依为命,仿佛冬天里的傲梅,那么坚强,偶尔会透露出一丝芳香的感觉,她永远都会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伤,或许是因为以前受到了伤害产生了应激性反应吧!夏沫对弟弟尹澄的爱是全心全意的,为了尹澄,她可以放弃一切。真的蛮喜欢夏沫的,好喜欢她的淡然,宁静,还有坚强!虽说我不知道她真正喜欢的是欧辰还是洛熙,也不知道最终晓溪会给她安排什么的结局,是与洛熙相依相伴,还是最终与欧辰幸福生活在一起,但我相信晓溪肯定会让这个女孩幸福的,因为她真的好坚强!
泡沫之夏读后感 篇2
那个夏天,夏沫邂逅了洛熙,生命开始改变了它的轨迹,一切都朝着无法预知无法掌控的方向行进;那个夏天,夏沫伤害了欧辰,带着怨恨,带着心痛,带着不能遗忘的忧伤结束了曾经美好的情节;那个夏天,夏沫洛熙欧辰,三个人的命运彼此缠绕层叠纠结在一起,在苍茫的大地上画出或喜或悲的曲线,是邪恶的诅咒,是无尽的梦魇,还是上天的恩赐?
那个沉静的波澜不惊的女孩,有着如海洋一般深邃的眼睛,淡淡的琥珀色勾勒出一丝漠然与冷酷,她把自己的心灵塑上坚硬的盔甲,不让人轻易的来去穿梭。
所以,当那个美丽如雾气的男孩子出现在她面前时,她没有准备给他任何机会接近自己防备的灵魂,她淡漠的眼珠注视着他,宣告般的阻止他接近的脚步。
可是,计划没有遏制上天安排好的宿命,她越是防备,却越容易让他走近她的心。一切开始超出她的想象,一种暧昧而又不安的情愫滋长开来,袭击了她的世界。洛熙,那个让她恐惧让她心惊的男孩子,如无处不在的微风一样,在她的心中划出痕迹。
洛熙不经意间的降临,震动了夏沫的领域,也震动了欧辰的领域。
欧辰,那个高高在上的少爷,有着尊贵的地位和难以企及的轩昂气质,面对着惊为天人的洛熙,他开始害怕,开始防备,他渴望掌控夏沫的一切情绪,却越来越力不从心,那个惊艳的少年,那个总是出现在夏沫身边的少年,他正带着闪亮的光芒,点缀了夏沫的天空。
最喜欢第一部的洛熙,那个有点脆弱有点自卑有点桀骜的男孩子。时而无情,时而温柔,时而邪恶,时而天真,他有时小小的报复心也让人心痛怜惜。他对夏沫的爱,带着刻骨的缠绵悱恻,也带着太多的依恋,太多的彷徨。
最喜欢第二步的夏沫,那个学会依靠学会坦白学会亲近的女孩子。看着她越来越爱上洛熙,看着她不忍心在伤害他,拼命的保护他,看着他为了洛熙不顾一切的样子,有种淡淡的幸福。而对于少爷,她也从疯狂走向平淡,淡忘了过往之后,留下她对欧辰的懊悔与心碎。
最喜欢第三部的欧辰,那个变得冷静变得成熟变得纯粹的男孩子。他收起了往日的高高在上,俨然变成了普通的恋爱中的人。他的包容体谅,他的沉静安然,他的无私奉献,成就了他的幸福。也许是第一部的他太多霸道的缘故,使我以前对他并不看好。但看到最后,看到他一滴一滴的改变,于是觉得欧辰和夏沫在一起的确实是最好的结局。我确实应该比较喜欢欧辰才对,他的身上,那种深沉冷漠气宇轩昂的气质,有着太多太多吸引我的道理。看着他从一个霸道任性的少年成长成一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的男人,真的很令人憧憬!
那年夏天,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的记忆,一起衍生,幻化,消亡
泡沫之夏读后感 篇3
没有花这么长的时间来读一部小说了。整整两个星期都在看《泡沫之夏》,快乐着、伤感着、让这部小说成为我这两个星期最重要的事情。
如果不是看到黄晓明在参加《泡沫之夏》的开机仪式,我肯能永远没有机会看到这部小说了。我从小就不是一个喜欢看小说的人,除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看了三遍以外,我看的小说寥寥无几。这么长的小说看起来还是需要一定耐心的。因为黄晓明终于要演偶像剧了,演的又是帅绝人寰的洛熙,我才决定为这部电视剧先热热身。
看了第一部就无法自拔了,故事情节诱人、跌宕,虽然还是男主角很帅、女主角很漂亮的俗套人物,可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还是能深深感染我的。看着看着就会不自觉的把剧情幻想成黄晓明和大S在上演的画面,这么好的作品被拍成电视剧对演员也是很大的挑战吧!
只是结局还是有一些遗憾,看了心里空落落的,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夏沫和欧辰的结局固然完美,可为什么洛熙就要孤独终老呢!也应该为他安排一段美好的生活,而不是日复一日的在平静和回忆中渡过往后的生活。有点不公平,有点伤感,但更多的还是对这部小说的喜爱吧!
看过了,一切又将恢复平淡!很长一段时间应该不会去碰小说了,毕竟那些小说里的情节是虚幻的,生活还是要真实的面对!
看过网上的很多评价都很不看好这部电视剧的开拍,但至少我很期待!非常期待!
泡沫之夏读后感 篇4
读完《泡沫之夏》,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涌上来。
我曾看过电视剧版的《泡沫之夏》,但看了**版的《泡沫之夏》产生的感觉却截然不同。但两者都使我深深地被感动了。我不得不称赞作者明晓溪的写作能力。她为读者创造了一个真实、善良、坚强的尹夏沫。
我看着尹夏默像看电影一样一点点长大,经历了各种挫折和磨难,终于得到了幸福。尹夏沫就像我们身边的每一个女孩。她渴望得到父母的爱和他们的爱。但命运喜欢和她开玩笑。她15岁时父母就因双双遇难离世,弟弟尹澄因为淋雨落下病根,她一个人挑起了重担,努力地奋斗,只希望弟弟能过得幸福。
就像里面的另一个跟她一样命运悲惨的男生洛熙说的:“别人永远无法体会我们的苦楚。”为了保护自己,她戴上冷漠的面具伪装成冷血的人,但是只要她爱的人受到一点委屈,她都会奋不顾身地冲上去保护他们。
她就是这样。为了她爱的人,她从一个爱哭的无知女孩变成了一个自立的女人。她通过自己的努力闯进演艺圈,其中也有好友洛熙的帮忙,面对前辈安卉妮对好友珍恩的欺辱,面对安卉妮对自己的百般羞辱和诽谤,她镇定自若,不顾自己新人的身份与安卉妮力理据争,她不卑不亢,不屈不挠,硬是让安卉妮自食恶果。当我看到安海妮用她的演技一个接一个地扫尹夏沫的耳朵时,我的心紧紧地为她紧握。
当我看到欧辰要求她们交换角色时,我很兴奋尹夏沫有机会重新找回自尊。然而,出乎我的意料,尹夏沫选择了宽容。她没有回击安海妮的耳光,而是按照剧本收回了手。面对对姚淑儿的绑架的嫉妒,她选择了宽容并购买了发烧药。
姚淑儿不解,尹夏沫只是淡淡的回她:“你是我的朋友。”
看来尹夏沫的奋斗不是为了自己的幸福,而是为了弟弟更好的生活。她想赚很多钱来治好哥哥的病,帮助他实现绘画的梦想。她要让弟弟过的幸福,即使自己承受着一切的痛苦与侮辱。
她甚至不敢生病,以免她虚弱的弟弟担心。然而,即使丈夫欧辰的肾换成了弟弟尹城,上帝也不会离开他,于是20岁的尹澄离开了。尹夏沫把自己的兄弟尹澄视为一切,终于被打败了。
这个坚强的女孩,承受着失去双亲的痛苦、承受着演艺圈的种种屈辱、承受着最爱的弟弟去世的悲痛……
还好深爱着她的欧辰在她精神涣散时对她不离不弃,每天都想尽办法来缓解她心中的疼痛,最后,在弟弟尹澄去世的半个月后,她重新站起来了。为了弟弟尹澄,为了肚子里的孩子,为了丈夫欧辰,她的心苏醒了!最终,她和欧辰幸福的在一起。
我要深深祝福尹夏沫!这个善良坚强的女孩用她的行动告诉我们:“不管人生遭遇多少挫折,只要我们努力追求幸福,一定会得到幸福的眷顾。”
泡沫之夏读后感 篇5
今天终于把《泡沫之夏》看完了,今天是流泪最多的,真的很感人,让我不由自主地流出泪来。
夏沫之前都是在为小澄而活,她可以为了小澄做任何事情。姐弟情深,让我感动。
小澄,夏沫,还有洛熙,其实还有欧辰,他们其实是差不多的,从小就没有父母亲,真的很可怜,所以形成了他们各自的独特性格。
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夏沫的处事冷静而佩服她,她那种坚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洛熙,在夏沫遇到困难的时候,几次相救,并且始终都深爱着夏沫,只是后来对夏沫的不信任让我感到很失望,这也是催人泪下的地方。
欧辰,本来还有点讨厌他的,因为太霸道太不通人性了,不过后来越来越有感情了。对夏沫的自始至终,以及最后对洛熙和夏沫的宽容,都很让我感动。到后来,不是欧辰担心夏沫会离开他,而是我害怕夏沫会离开他,因为我不想欧辰付出那么多最后落得一无所有。
珍恩,一个很好的闺蜜角色。傻傻的,但很纯真。还有潘楠,也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也是一个很好的同事。
洛熙的绝望我能体会,虽然我没有经历过,但我可以站在他的角度上去感受。昨天回家的时候特别想哭,却又哭不出来,好难受。
结局还是比较符合我心中所希望的的,只是觉得洛熙失去了很多很多。没有放到洛熙接受沈蔷,这也是我希望的,不喜欢沈蔷。
最最触动我心的是最后几集,小澄死了,夏沫精神崩溃一言不发,其他人都很着急。小澄死之前,夏沫就是为了小澄而活着,现在小澄死了,夏沫出现这种状况是必然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能触动人心能催人泪下的片子不会是一部差片子,花时间看完是值得的。
《泡沫之夏》,让我明白了很多东西。
泡沫之夏读后感 篇6
终于看完了《泡沫之夏》,虽然有些许遗憾但是这样的结局或许才是最令人满意的结局吧?我原以为夏沫会和洛熙在一起,没想到会和一直爱着她的欧辰在一起。但是仍然很欣慰,当夏沫一次又一次的伤害欧辰的时候让人心底不禁隐隐作痛,但是当看到洛熙为了夏沫而自杀时却又无比的心痛。
我想,无论夏沫最后会跟谁在一起都会是幸福的吧?他们都是那么那么的爱她,爱到那么高高在上的人竟会跪地求她不要离开,爱到为了留住她而提出用自己的一颗肾去交换,爱到为了惩罚她而选择自杀让她内疚一辈子,爱到用尽一切手段得到她过后却因为她的不快乐而选择独自离开放她自由······然而上天终究是公平的也是仁慈的,肚子里的孩子带给了夏沫活下去的希望,也带给了欧辰幸福的火苗。当幸福真的来临时,他不敢相信。他开始怀疑是他自己毁了她的幸福,怀疑她的笑容永远不是合他,怀疑她不幸福。
当欧辰选择默默地离开夏沫的自由时,一个奇迹出现了。她出现在机场,用她的爱留住了他们的幸福。
我想,也许真的只有欧辰才是最适合夏沫的人吧?她和洛熙太过相似,都是那么孤独寂寞而又强烈渴望幸福的人,悲观的以为幸福从不属于自己,以为自己身边的幸福都是短暂的终究会离开,所以当幸福真的来临的时候洛熙却怀疑了、犹豫了,害怕受到伤害的他亲手推开了她,推开了属于自己的幸福,而等到他后悔的时候幸福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即使是用尽他的生命也没能挽回。两个太过相似的人注定是无法走到一起的吧?
但无论是用尽一切办法为自己争取幸福的欧辰还是好不容易得到幸福却又将它推开的洛熙都是让人深深感动的吧?不仅是因为他们对爱的执着,更是因为他们无助地为深爱的人放手。我想夏沫是最幸福的人吧?
虽然亲生母亲自杀使得她跟弟弟孤苦无依但是却得到了尹爸爸尹妈妈的收养让他们重新体验到了家的温暖,虽然养父母的不幸身亡但却有着深爱她的欧辰跟洛熙还有她深爱的弟弟陪伴着她,当弟弟逝去的时候她以为自己的世界瞬间坍塌但上帝却给她带来了新的希望——她和欧辰的宝宝。
而整部书中最可悲的人物应该是安卉妮吧,一心只想向上爬,用尽各种卑劣的手段想要整垮夏沫最后却落得将自己辛苦打拼得来的一切亲手葬送的结局,最后不但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反而失去了自己曾经拥有的,最可悲的是她到最后一刻都不曾醒悟将自己的不幸归咎到夏沫身上。我想,她一辈子都会活在嫉妒和憎恨中吧?
不过,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人不是深情的洛熙和欧辰,也不是坚强的夏沫,而是谦卑的潘楠!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我以为她会被大家爱,但没想到她只是全心全意地做了自己最喜欢的音乐。她真的和夏沫交了朋友,在夏沫需要的时候帮助她,在夏沫伤心的时候安慰她。当一个朋友受到指控和诽谤时,要敢于站出来为夏沫辩护,。
我想,这样的人是单纯宽厚的吧?单纯地追逐自己的梦想一心地为之努力!不要嫉妒别人的成功,更不要被别人鼓动,要坚信自己所认为的事对的。
我想这样的潘楠真的是值得令人钦佩的吧!
看了两三天才看完《泡沫之夏》,有太多的感慨太多的感动也有太多的遗憾,突然有种如释重负感觉,仿佛同故事里的主人翁共同经历了人生的起起伏伏,为故事里的人物或喜或悲,故事情节的发展时刻牵动着我的情绪。我想这也许就是小说的魅力所在,它把不同的人带到了不同于自己生活的另一个世界,在不同的生活中感受到不同的东西,从而或多或少地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不禁感慨,作家真的是伟大的呢···
泡沫之夏读后感 篇7
有人说人生是一本书,需要慢慢感悟。我也希望我的人生是一本书,并且是一本厚重的书,当我去看的时候,内心多多少少会被感动。
现在我的日子过得简单而平凡,简单到我有时连三顿饭都想省掉,平凡到我可以淹没在没有人认识我的洪流中。不想活得那么世俗,但当自己不按世人的方式生活的时候,有时真的分不清到底是自己错了还是世界错了。我现在很渴望安定,但却害怕局限在自己狭小的世界中,让自己变得很卑微。我想没有人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我,虽然感觉没人记念是一种不幸,但多多少少还沉醉在这一腔的被人忘记中。我感到很难过,因为我的心不知道在哪里受着捆索。但又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释放与真正的快乐。
小小的心不知什么时候就已经学会了紧闭。因为害怕伤害所以从来不敢奢望的太多,这样,当好运来临时会生出感谢,但厄运来临时也不至失落。没有奢求的我注定是把自己的眼泪分割掉,直至我再也流不出泪来。在我的心里没有爱情,因为生活是现实的,在现实的世界里任何事情都比爱情更现实。有谁知道曾经的爱有多美今天的伤就有多痛。也许从前的我们相爱着,但却惧怕着。因为彼此生命的痕迹中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伤,这些伤让我们丧失了爱人与被爱的能力。不再信任,同时也不再快乐,只知道抓住生命中那唯一属于我们的东西,不肯放手。也许放手的一刻也是对人生没有留恋的一刻。
记得女主角对男主角说:既然相信你,我就相信那一切都是假的;如果选择不相信你,我就会离开。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如此愤怒,因为选择相信而没有无理取闹让他感觉自己不被重视,选择不相信更让他没有安全感,这两种感觉都让他感觉自己好像从来不曾拥有。当以为命运要恩待自己的时候,厄运却接踵而至。永远也没有安全感。所以女主角对他说:你需要的是一个在你闹出绯闻会吃醋;在你太晚回家会担心;在你忘记她生日会生气的人,而我做不到。所以还是分手吧。看到这段的时候我感觉心里很痛。
我想人与人之间要想做到毫无保留的信任与被信任,真是一件难于上青天的事情。在我的心里总感动于张爱玲倾城之恋中男主角与女主角那一刻的相通,虽然是战争成就了他们,但又有谁能够否认人的心只有经过战火的洗礼才能生发出理解,同情和爱呢。也许只是这一时刻的理解,却足够支撑他们走今后很长的一段人生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多美的意境,多难的事情。
在我的心里总有一种浪漫主义的情节,我会把很多的人很多的事都带上我浪漫的想象。当我看一个人的眼神时,我能读出他里边的忧郁与深厚。我喜欢眼里有故事的人,但一旦我发现我的想象欺骗了我,我不知道是应该恨这个人,还是应该恨自己的想象误导了自己。这让我对人再也不想有探究的心。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是错觉。人是世俗的,事是现实的,他是要生活的。没有人太多地去关注另一个人到底在想些什么,也许是不懂,也许是不屑,也许。
泡沫之夏读后感 篇8
泡沫之夏读后感
泡沫之夏读后感(一)
明晓溪的作品我是第一次看,那种细腻的文字、纤细的感情让我这几天都沉迷在作者制作出来的眩惑的世界里面,或悲伤或喜悦或揪心或叹息
第一次听泡沫之夏的名字,是上学期舍友在无意中说起的,她很喜欢黄晓明,而泡沫之夏被拍成电视后黄晓明是担任男主角之一的,所以我舍友一直期待着这么电视剧能够快点上映。听着听着,我似乎也对泡沫之夏兴起了兴趣,这个名字本来就引起我的注意:夏天,给人一种鲜艳的、仿佛烟火盛开的感觉,而泡沫,却是一时刻的迷离,美得短暂,短暂得让人抓也抓不住。
那么,作者所营造出来的是如何迷离如泡沫的美丽呢?
看过之后,我的心底好像被作者的笔尖轻轻地划出了洞,冰冰凉凉的,却慢慢流淌着一股带着忧郁的绵密来,里面的每个人都那么个性鲜明:伊夏沫,那海藻般的长发、平静的眼波、坚强得像是暴风雨中的一棵大树、却又在最在乎的人砰然倒下后令人心惊动魄的脆弱仿佛带着一个漠然而宁静的面具,为了弟弟的医药费而进入娱乐圈,在复杂纷繁的娱乐圈里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和智慧面对林林总总的攻击与陷害,让人觉得她像一个不染尘埃的海之女神,那么平静而坦然地对待周遭的暗涌,却不顾一切的保护着重要的弟弟小橙。而小橙,那个懂事贴心的20岁男孩,爱姐姐爱得仿佛生命中的全部都是为了她而存在,如果上天让他在生命和有幸成为姐姐的弟弟间选择,他说他仍然毫不犹豫地选择成为姐姐的弟弟,他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只可惜他对姐姐有太多的遗憾和怜惜,他用画笔流泻出对姐姐的期望,每一张画里姐姐都是笑的灿烂美丽的,那笑直透眼底,可是现实中姐姐虽然总是笑着,但却是那么淡那么浅,如果姐姐为了他的病而一再牺牲自己,那他也坚决为了姐姐的幸福和快乐放弃自己蔓藤般的生命,他祈求下辈子能成为姐姐的支撑,或成为哥哥或成为爸爸,能够给姐姐最无忧无虑最幸福快乐地生活。
两个相互缠绕的生命,到底谁依赖谁?一个为了弟弟而拼命地打工挣钱,成为了弟弟的支撑,而弟弟的健康也成为了姐姐拼命努力下去的支撑,一旦谁倒了,另外一方也崩溃了洛熙,朦胧妖娆,有着如罂粟般令人倾醉的清澈华丽,身边仿佛围绕着氤氲的雾气,他不像是凡世间的人,而像是一个能颠倒众生的妖精,桀骜不训地想要颠覆世界,就算在眩惑迷离的娱乐圈里,他的美都让人心惊沉迷,但是作为一个被母亲抛弃送进福利院然后被无数家庭收养和抛弃的他对爱不再有安全感,懂得在众人面前表现出最优秀出色的那一面,外表的温柔,内心的阴暗和不安,就算面对爱情也无法全然去信任,竟以自杀来逃脱这种痛苦和绝望;欧辰,一个一走出来就是神邸的存在,那尊贵的气息,那无所不能的执行力,那霸道和独占欲,却在爱的炫惑中浮沉挣扎,一个自尊高于天的人在爱的人面前却只是一个恳求被爱的凡夫俗子,那飘动的绿蕾丝是他心底缠绕不去的爱恨情仇,缠住了他深不见底的孤独也缠住了她的无措。
书中描写的爱情,夏沫、洛熙、欧辰之间的爱与恨,让人感到窒息。爱得太深,伤得就越深。爱如此肆无忌惮,如此深入骨髓,仿佛没有了那个人的爱,世界变得空虚和荒凉。
因为爱,他们可以互相伤害。他们三人挥舞双刃剑的时候,都是伤痕累累。于是,在经验的浪潮中,他们开始审视对方的**,开始审视自己,然后改变自己。在爱中学会了平静和接纳。
也许这是作者的初衷,爱情过于偏执只会造成伤害,真正的爱情不是让爱人在身边,而是给他选择幸福的自由,彼此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喜欢这本书,喜欢这个故事,夏沫的坚强,小橘子的贴心,洛熙的痴情和欧辰的深情,都让人深受感动。虽然我对网络**一般不会注意,以前看过《那小子真帅》,觉得不怎么好看,但是这本书却让我体会到很多东西,不仅仅是爱情的,更是关于亲情和心智上的。其实,偶尔看看这类书也不错。
泡沫之夏读后感(二)
那个夏天,夏沫邂逅了洛熙,生命开始改变了它的轨迹,一切都朝着无法预知无法掌控的方向行进;那个夏天,夏沫伤害了欧辰,带着怨恨,带着心痛,带着不能遗忘的忧伤结束了曾经美好的情节;那个夏天,夏沫洛熙欧辰,三个人的命运彼此缠绕层叠纠结在一起,在苍茫的大地上画出或喜或悲的曲线,是**的诅咒,是无尽的梦魇,还是上天的恩赐?
那个沉静的波澜不惊的女孩,有着如海洋一般深邃的眼睛,淡淡的琥珀色勾勒出一丝漠然与冷酷,她把自己的心灵塑上坚硬的盔甲,不让人轻易的来去穿梭。
因此,当这个漂亮的男孩出现在她面前时,她不准备给他任何机会接近她自己的灵魂辩护。她冷漠的目光注视着他,宣布阻止他靠近。
然而,这个计划并没有包含上天安排的命运。她越是防御性,他就越容易接近她的心脏。一切都开始超出她的想象。一种模棱两可、不安的感觉渐渐长大,袭击了她的世界。洛熙,那个让她恐惧让她心惊的男孩子,如无处不在的微风一样,在她的心中划出痕迹。
洛熙不经意间的降临,震动了夏沫的领域,也震动了欧辰的领域。
欧辰,那个高高在上的少爷,有着尊贵的地位和难以企及的轩昂气质,面对着惊为天人的洛熙,他开始害怕,开始防备,他渴望掌控夏沫的一切情绪,却越来越力不从心,那个惊艳的少年,那个总是出现在夏沫身边的少年,他正带着闪亮的光芒,点缀了夏沫的天空。
我喜欢第一个,洛熙,那个有点脆弱,有点自卑,有点叛逆的男孩。时而无情,时而温柔,时而**,时而天真,时而他的小小报复也让人伤感和怜悯。他对夏沫的爱,带着刻骨的缠绵悱恻,也带着太多的依恋,太多的彷徨。
最喜欢第二步的夏墨,是通过学会坦诚来学会亲近的女孩。看着她越来越爱洛熙,看着她忍无可忍地伤害他,拼命地保护他,看着她对洛熙绝望的样子,有一种淡淡的幸福。对于少爷来说,她也从疯狂变成了平淡,忘记了过去,留给欧辰的是遗憾和心碎。
爱欧辰的第三部分,那个变得冷静、成熟和纯洁的男孩。他收起了往日的高高在上,俨然变成了普通的恋爱中的人。他的宽容和体贴,他的宁静和平和,他的无私奉献使他感到幸福。
也许是第一部的他太多霸道的缘故,使我以前对他并不看好。但看到最后,看到他一滴一滴的改变,于是觉得欧辰和夏沫在一起的确实是最好的结局。我真的很喜欢欧辰才。在他身上,那种深沉、淡漠、端庄的气质有太多的理由吸引我。
看着他从一个恃强凌弱任性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真的很有希望!
那个夏天,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的记忆,一起衍生,虚幻,消亡
泡沫之夏读后感(三)
看完明晓溪的《泡沫之夏》,实在很想写那么一篇读后感,在阅读过程中,我不止一次地叹服于作者掌控故事结构的能力与流畅、细腻、如精灵起舞般的文笔。这个长篇故事是由许多小故事组成的,就像鹅暖石砌成的精致城堡,没有任何不必要的负担。每一个故事的过渡和转变都是如此平稳而不突然。
列如:本文的主人公尹夏沫,从一个外表冰冷坚强,内心脆弱无助的女孩变成一个内心充满了爱的母亲;欧辰原来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少爷,他强烈霸道的感情总让夏沫难以承受,可经过那么多事后,他变得会站在夏沫的角度为其思考,并且懂得什么才是能让别人快乐的真爱。
**的看点有很多,不像有的文章仅仅突出一个单纯的主题,就算文笔多么精彩,最终还是会让人有单调乏味之感。而《泡沫之夏》却很有看头:有夏沫,洛熙,欧辰三人之间百转千回让人时喜时悲、时忧时痛的曼妙恋情;有夏沫对弟弟小澄那种血浓于水,骨肉相连,即使付出了多少让人难以想象的代价,最终却依然以天人相隔而告终的悲情亲情;还有那风云变幻的娱乐圈,有人机关算尽却自毁前程,有人不管面前有多少阻碍仍然凭实力获得成功在这些大大小小,却都在作者笔下演绎得淋漓尽致的情节中,也许有哪一点,能真正触动你的心弦吧。
我很喜欢这部**,以至于在读完后萌生了想动笔涂鸦一番的念头,也许真能写出点什么好东西。可俗话说得好人情练达即文章,毕竟还在象牙塔,再加上文笔的修炼也不过尔尔,写出的文章显然稚气未脱。时常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待到有实力创作的时候,我一定会像晓溪那样,提笔筑就属于我的文字世界。
泡沫之夏读后感 篇9
尹夏沫、洛熙、欧辰、
三个人的命运、
三个人的痛苦、
三个人的爱情、
爱恨交织、
他们又会何去何从?
最后的命运、是坚强顽固抵抗、
最后的命运还是默默接受一切?
最后的疼爱、会是手放开?
最后的疼爱还是紧牵不放?
夏沫、多么坚强、又多么脆弱、
你找不到生活中一丝丝安全感、
所以、才如此伪装自己、
假装冷漠、但你的心依旧是炽热的、
而你、虽然出生卑微、
但却、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感觉、
那种隐隐约约的高贵感、
让人、不敢与你交流、
你为了你弟弟小澄、
甘愿嫁给欧辰为妻、
这一切一切的背后、
是你喜欢上欧辰?
还是仅仅为了你弟弟?
或许是喜欢吧、
毕竟、面对那样的呵护、
谁又能不感动呢??
洛熙、跟夏沫一样、
心里有阴影、
一样没安全感、
一样需要疼爱、
你爱上了夏沫、
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她就如同罂粟般吸引着你、
是你不可自拔、
你还是疯狂的爱上了她、
最后呢?得到的也仅仅不过一段小时间的爱吧,泡沫之夏读后感,读后感《泡沫之夏读后感》。
最后呢?得到的也仅仅是你为夏沫自杀的爱吧。
最后呢?你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得到、
也许,有一种人,他们注定得不到幸福。
是啊。这就是最残酷的现实。
残酷的爱情疯狂得虐待着可怜的人儿们。
或许,残酷的现实才能让人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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