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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4-07-1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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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等。

十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等

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

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费价格

1.物业服务费价格为_________,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2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重庆市万州区金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海成。长江之星(一期)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住宅 □LOFT商务公寓 □商务商铺 座落位臵: 幢 层 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户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三)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四)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五)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六)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七)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八)每半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九)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协议书》;

(十)不得随意占用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十二)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

(四)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五)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协议书》;

(六)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七)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八)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而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九)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十)遵守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一)规划红线范围内公共环境的绿化、清洁卫生;

(二)小区内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三)经营性垃圾及废品由业户自行清运处理;

(四)化粪池的清理。

四、公共秩序维护:

(一)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不包含人身安全及私有财产安全;

2、对进出小区内的车辆、非办公时间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并建立治安档案;

3、建立完善的治安、消防管理制度,致力减少或消除治安、消防安全隐患。

(二)责任:

1、对小区内进行24小时治安、消防巡查,抓好小区内内的安全防范管理;

2、对辖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按规定程序执行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一)内容:

1、对小区内内道路、停车场及其标识进行管理;

2、对小区内车辆、行人的交通进行管理;

3、依法收取停车场车位使用费。

4、不含车辆专人看护;如需车辆专人看护需另行签订专属服务合同。

(二)责任:

1、负责指挥、疏导小区内内车辆进出、行驶及停泊;

2、负责小区内内道路、停车场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养护。

3、不含车辆安全专人看护。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装修协议书》、《装修指南》。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一)保持房屋外观统一、完好、整洁、无乱张贴、乱搭建等违章情况;

(二)房屋保修期满后,按政府规定要求对房屋外观进行清洗和养护。

二、设备运行:

(一)保证机电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二)无因管理责任导致的设备运行事故。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一)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及公共场所公共照明设施的完好率达95%以上;

(二)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管理及设施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三)二次加压供水环境整洁,无二次污染及隐患。

四、环境卫生:

(一)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二)定期杀虫、灭鼠,无虫患鼠害。

五、绿化:

(一)做到环境优美、草绿花香;

(二)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齐整美观、无病虫害;

(三)无大面积黄土裸露。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一)停车场地整洁、线标清晰,有专人管理,车辆进出设卡登记,实行车位有偿使用制度;

(二)车辆管理制度落实,无违章行驶及停泊。

七、公共秩序维护:

(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训练,公共秩序维护人员统一制服,熟悉辖区情况,认真负责,文明值勤;

(二)实行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各出入口及重要地段设立闭路电视监控及红外线监控报警系统;

(三)可能危及业户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八、消防:

(一)消防监控措施和制度落实,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良好的防范状态;

(二)消防系统设备完好、运行正常,灭火设施、器材配臵齐全,完好率达到98%。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一)小修:

1、小修不超过24小时,及时率达99%以上;

2、维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二)急修:

1、急修及时率达到99%以上;

2、维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含公共能耗费用及电梯费用,按照《长江之星(一期)前期物 4 业服务合同》备案价格收取;物业公司具体按照以下方式收取,不足部分费用由开发商补贴给物业公司:

(一)高层住宅收费标准为:¥1.2元/月〃平方米,(交一年物业管理费,享受两年物业服务,第三年按备案价格收取)。

(二)LOFT 商务公寓收费标准为:¥1.8元/月〃平方米,(交一年物业管理费,享受三年物业服务,第四年按备案价格收取)。

(三)商业收费标准: / 元/月〃平方米,(交一年物业管理费,享受两年物业服务,第三年按备案价格收取)。

(四)乙方需向甲方预交一年物业管理费。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和市场调节价执行;

二、其他便民有偿服务按政府相关规定及物业单位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按照《重庆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执行。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第九条 广告牌设臵及权益

甲方有权在物业管理区域设臵广告牌,所收取费用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或按临时管理规约和委托管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催缴。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院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肆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5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第三条 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一、在使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

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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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必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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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1

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一:

物业构成明细

类 型

幢 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 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十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万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

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办费:_________。

3、特约服务费:__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产权单位)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房屋外观;设备运行;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公共环境;5、绿化;6、交通秩序;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2、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按 ________ [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费_________元/m2;合计_________元。

11、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

12、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由乙方负责催交;

13、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5、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维修经费来源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11、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7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2、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参照《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填写)。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_________元/m2及非住宅房屋_________元/m2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人收取;

3、业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业主临时公约中的有关约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约定支付费用。

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条?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由_________负责筹集;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未设立维修资金的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条?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

4、维修资金的其他约定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

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_____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条?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_____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

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 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 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业主):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类 型,

坐落位置,

单 元 号,

建筑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 平方米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拟购买的富雅·国际生活广场(以下简称“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提供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广西富雅投资有限公司选聘甲方为富雅·国际生活广场(即物业管理区域,以下简称“本园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乙方同意当所购买的本园区内的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交付后由甲方进行物业服务。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园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提供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维护物业管理服务;

2.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园区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使用守则;

3. 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并建立、健全本园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园区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制止违反本园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园区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园区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制订本园区装饰装修制度;

9.不得擅自占用本园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园区的临时管理规约及相关的物业管理制度;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应事先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签订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管理协议,同时应遵守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指南以及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

5.非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改变该物业的使用功能;

6.不得占用、损坏本园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拆改房屋主体结构、不得迁移用电装置及加大用电负荷(如擅自接驳、改动)、不得改变原有固定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得到甲方批准,在此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其他业主的影响,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7.转让该物业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结清各项费用,同时应明确告知受让人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应一并转让,不得有所保留;

8.告知并监督该物业承租人、使用人、雇员及乙方访客遵守本园区管理制度,并对该物业承租人、使用人、雇员及乙方访客违反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该物业出租时,应同时将租赁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以便甲方进行管理;

10.乙方或毗连业主委托甲方对房屋毗连部位进行维修的,应给予甲方通行和维修的便利,并按比例承担维修费用;房屋毗连部位确需维修而乙方拒绝维修的,乙方应承担因延误维修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1.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2.乙方对专有部分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对共有部分承担的义务不得拒绝履行,也不得以放弃共有部分权利的形式拒绝履行义务;

13.若乙方为商铺业主的,除遵守本条第1至12款的规定外,还需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合法经营,严禁从事非法和有害社会治安的活动;

2)商铺装修必须遵循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指南及本园区其他管理规定,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3)安装商铺招牌时必须递交书面设计方案,得到甲方允许后方可施工,不得在公共场所乱竖广告招牌;

4)商铺内不准存放易爆、易燃及有毒物品,同时配足灭火器;

5)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和在外墙布设用电线路;

6)消防、用电设施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配合甲方的电气、消防设施检查工作,一经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

7)排烟、排污必须按有关规定排放和处理,不得影响其他住户和园区环境美观;

8)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随时清扫商铺的卫生,垃圾必须放入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丢,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另外,甲方只负责清理清运生活之垃圾,乙方因经营(如餐厅等)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自己负责清运,或经甲方同意后,委托甲方有偿清运;

9)夜间经营时,不得影响其他住户休息,音响或卡拉OK应尽量放低音量避免影响他人;

10)不得占用共用部位进行经营,必须遵守物业公司规定的营业时间;

11)各营业单位、店主必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及有关资料,如在店铺内留宿必须经甲方许可;

12)必须随时配合甲方协助公安部门户口清查和登记申请报告工作。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本体共用排烟道(管)等。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等。

2.公共场所(地)的维护和管理

公共场所(地)包括,本园区内道路(市政道路除外)、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

甲方可对公共场所进行经营和管理,所得的收入由本园区的全体业主共有。

3.环境卫生、绿化维护服务

维护公共场所清洁,做好园区绿化养护。

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园区内公共秩序。

5.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服务。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根据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指南及富雅·国际生活广场 装修管理协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管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要求,房屋外观良好、整洁,无妨碍市容和观瞻;设备运行,设备运行状态良好,使用正常,维修及时,做好消防日常宣传,消防系统设备定期检查,使用正常。

2.公共场所(地)的维护和管理要求,小区路面整洁、维修及时,标识系统完整规范,配套设施维修及时。

3.环境卫生、绿化维护要求,定期消毒杀菌,垃圾及时清理,保证环境整洁;花草长势良好,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

4.公共秩序维护要求,本园区内公共秩序良好。

5.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服务要求,引导车辆停放及秩序管理,但甲方不承担车辆保管义务,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车辆保管服务的,应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保管费用。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其它要求,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1.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建筑面积按月计收。已办理房产证的,以房地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未记载建筑面积或未办理房产证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2.本园区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甲方享有或者承担,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公寓,4.0 元/平方米/月;

写字楼,10.0 元/平方米/月;

商业, 13.0 元/平方米/月;

车位管理费, 80元/个/月。

注,中央空调费采用分户计量, 加班时段空调另收费。

3.乙方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该物业交付之日起,且不论乙方是否居住或使用该物业均应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交费时间为公历每月10日(因节假日或系统故障顺延)。甲方采用银行代收代缴的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乙方应在扣费时间前保证缴费账户存有足够金额以备扣费。

4.本园区的车位管理服务、车位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及非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市场调节价执行。

5.公用水电费用分摊,不论乙方是否实际入住,均按所在楼宇户数共同合理分摊。

6.乙方出租该物业时,不论是否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乙方仍应对物业服务费用和公用水电费用的交纳承担最终清偿责任。

7.乙方转让该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和公用水电费用。

8.甲方提供乙方自用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按政府规定上浮15%执行。

第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

1.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在物业保修期满后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费用。甲方每年至少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3.专项维修资金低于原缴存金额的30%时,业主要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续筹。

第七条 保险

1.甲方为本园区购买公众责任险,有关费用从物业服务费用中开支;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不承担对乙方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保险、财产保管保险义务。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的缴费通知单及其它通知文书,可采取以下方式,均视为有效,

1)业主或住户签收;

2)EMS邮递,自邮递日生效;

3)媒体公告,自公告日起生效;

4)其它依法有效方式。

2.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乙方违反协议,不按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所拖欠费用的 3 ‰向甲方交纳违约金,逾期达 3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公布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房号、欠款数额、欠款时间等信息,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并由乙方承担为追讨该款项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乙方装修时违反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指南及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管理协议以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造成了所有的损失和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占用、损坏本园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一致同意,以下事由所致损害,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甲方能控制的其他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所致损害;

2)本园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盗窃、火灾、爆炸等)或第三人行为所致损害,因甲方过错造成的除外;

3)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自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该期间内所产生的任何非乙方过错所致损害;

4)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装饰装修、加建、占用公用场地等行为),甲方或相关职能部门为了维护本园区其他物业使用人及公众的权益,而采取措施阻止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的违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5)因非甲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所致损害;

6)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委托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的任何损害;

7)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甲方无需负赔偿责任;

8)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害。

第十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及概念释义,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富雅·国际生活广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共 10 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体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719000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选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服务管理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项目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坐落位置:(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第二条 *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三)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 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六)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 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及业主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开始,至*项目首次业主大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 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审定乙方提出的*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二) 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三)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项目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按以下1或2项处理:

1、 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负责*项目返修、完善;

2、 委托乙方返修、完善,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 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项目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 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或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及水泵等机电设备运行的能耗费、其他水电公摊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双方协议的其他费用;

(三) 建立*项目物业的管理档案;

(四) 对业主、使用人违反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 对造成*项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 不得将*项目物业整体委托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 负责编制*项目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 提前将*项目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 负责编制*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 对*项目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项目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和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 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项目物业时,必须按照地方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十二)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三)

(十四) 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接受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楼宇外观管理:

1、 楼宇外观完整统一,整洁无破损,无违章搭盖现象;

2、 空调外机安装规范,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排放;

3、 对楼宇外立面进行日常维护,并有详细的维修、养护记录;

4、 有明显的楼幢号标识。

(二)设备运行管理:

1、 设备运行安全、正常、无事故隐患;

2、 有完备的各项设备台帐及运行、检修保养记录;

3、 设备房标识齐全、规范,有设备突发故障的应急预案;

4、 操作维护人员持证上岗,职责明确;

5、 设备房卫生整洁、通风,无滴、漏、跑、冒和鼠害现象。

(三)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场地的维修、养护:

1、 建立共用设施档案,对共用设施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修养护;

2、 公共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其用途;

3、 道路、楼道、停车场完好、平整、畅通;

4、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四)环境卫生:

1、 合理配置果壳箱、垃圾桶,垃圾实行袋装,定点投放,日产日清;

2、 环境清洁,无乱挂、乱贴、乱画及堆放杂物现象;

3、 共用雨、污水管定期检查、疏通,污水井、化粪池定期清掏;

4、 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 根据季节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

(五)绿化养护:

1、 配备专门人员实施绿化养管;

2、 植物生长状况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3、 定期浇灌、施肥和松土,及时补栽补种;

4、 定期喷洒药物,及时防治病虫害。

(六)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1、 建立车辆管理制度;

2、 设置完善的交通标识;

3、 车辆停放有序。

(七)公共秩序及安全防范:

1、 *项目管理区主出入口24小时执勤;

2、 各种安全警示标识规范明显;

3、 建立安全防范责任制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 向*项目业主、使用人进行宣传,尽力减少宠物扰民现象;

5、 *项目管理区域内无占道经营现象。

(八)消防管理

1、 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有*项目消防预案;

2、 成立*项目消防管理组织,组建义务消防队;

3、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 做好消防宣传、演练工作。

(九)急修:30分钟到达现场

(十)报修:按约定时间到位。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 。

2、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A、住宅: 元∕㎡·月

B、办公、商业: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参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 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甲方交纳。

4、 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由甲方全额交纳。

5、 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电梯及水泵等机电设备运行的能耗费、其他水电公摊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双方协议的其它费用。

6、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交纳,甲方、业主应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履行交纳义务;

7、 甲方或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照应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8、 乙方所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含:业主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费用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责任保险的费用;

9、 物业管理服务费如需调整,参照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车辆停放服务费

车辆停放服务费由车主或使用人按下列标准交纳:(依据政府部门的相关

规定执行,并随之修改而变动)

1、 机动车辆:

地下车库属于甲方所有,车位使用人与甲方按约定的费用购置车位或租赁车位使用权后,再向乙方缴纳车辆停放服务费;此费用包括运行电费、保养、维修费。

地下车库:汽车按 元/辆·月(有车位使用权的)

2、 非机动车辆:(按月计收)

(1)室内自行车按 元/辆·月,三轮车 元/辆·月

(2)室内电动自行车 /辆·月(不含充电费)

(3)室内摩托车按 元/辆·月

3、临时停车费(按次计收):根据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电梯运行维修费:一层按 元/㎡·月,每往上一层加收 元(例如:二层收 元/㎡·月,三层收 元/㎡·月,以此类推)。电梯费用包括运行电费、保养、维修、年检费。如政府用电价格调整,则做出相应调整。

(四)其他费用按政府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支付,最终收费以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前三十日内,甲方应按总建筑面积的2‰—3‰向物业公司无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第九条 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前三十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如存在问题,按以下1或2项处理:

1、由甲方负责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二)在办理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手续时,甲方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与乙方经济赔偿。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五)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若因乙方操作管理不当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鉴定为准。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条处理方式处理:

1向榆林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一)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物业的全体业主及使用人,物业的全体业主及使用人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共9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据xx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

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

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词解释

1、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止期间的物业管理。

2、共有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业主楼梯间的供、排水总管、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等)。

3、公用设施设备:是指冷暖设施、雨落管、给排水主管道、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公用天线、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4、维修资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建筑面积: ;

住宅面积:

商业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甲方,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甲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7、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

第五条 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

第三章 服务质量标准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 壹 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试行) 级执行;

(二)双方约定服务标准;

第七条 甲、乙双方对实际管理效果发生异议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标准和收取办法

第八条 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采取以下第 种计费方式: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约定标准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酬金支付给乙方,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灌溉、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乙方固定资产折旧;

(八)法定税费;

(九)利润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列入维修资金专项支出解决,不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区域内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每月发生的公共水电费(各类水泵、公共照明、中央空调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水电费、电梯运行等费用)以建筑平方米为单位,每月按实抄表,据实分摊。

第十条 费用标准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为:

(1)住宅物业服务费用: 0元/月.平方米;

(2)商业用房物业服务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湾·龙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金湾·龙城;

物业类型:综合型物业; 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积:约 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____级执行(等级标准见附件)。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乙方在甲方的建设过程中,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利用自身所长积极为甲方提一些合理化建议,配合好施工,以使该物业交付后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写字楼: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若整层办公楼的产权属于一个业主,且该层公共区域内不需要乙方派专人提供保洁服务,该业主与我公司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时,可按物管费的90%收取,即: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在整幢商铺销售后或出租后,可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和标准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法定税费;

(9) 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10)其他符合物业管理支出的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_______支付。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交纳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物管费缴纳时间应在住房业主交房时(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同时支付)。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采取以下方式:

地上停车位

1、业主车辆无室内停车泊位,需按月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后领取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2、未办理停车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小区。

3、费用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地下停车位

1、 已出售的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车位使用人应按_____元/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费。

2、未出售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按指定价位进行租赁管理,乙方收取每车位____元的管理费,乙方扣除税金、管理费用和其他相关维护费用后所得租金全部按 季度_返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所有权归________,所得经营收入全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金湾·龙城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其他物业管理需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条 对于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合法措施进行制止,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交房前二个月,向乙方提供(占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前期服务管理费用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为乙方接甲方通知进驻之日开始到小区业主办理交房入住之日止。开办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在交楼前二个月支付给乙方。乙方利用开办费置办的办公用品、维修、保洁、安全、消防用品等应制表登记。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甲方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9

最新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通用15篇)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

第一条 概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

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

第六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10

合同当事人:

甲方(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荣升悦府(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商住

座落位置: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天正路7号

东至:金科泽科美丽郡 西至:天正路

南至:荣升路 北至:荣昌区残疾人职业培训学校

占地面积:29062.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99316.16平方米(其中住宅72446.24平方米,非住宅26869.92平方米);

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续聘决定为止。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乙方决定不再提供服务的。

第二条规划平面图、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有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管理。

(二)物业共有部位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化粪池清理,引导业主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业主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理。

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档案、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等物业服务相关资料,以及物业服务用房和其他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三)共有绿地、景观、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同时对非法破坏、占用配套绿地(公共绿地区域)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十条 甲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

(五)采取合理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

(六)负责编制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共有绿地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七)制定本物业区域内服务应急事件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九)承接查验。

(十)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十一)装修管理。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

提供特约服务,具体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有线、宽带等由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的除外。

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

第三章 物业服务等级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 四级 级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四)。非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可参照执行或另行约定。

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事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选择以下第 一 种方式:

(一)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住宅

(1)有电梯高层: 1.80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有电梯洋房: /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非住宅:

(1)底商物业 : 3.50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车 库 : 60.00 元/月/个

3.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 改为商业用途则按照住宅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2倍收取

4.水表、电表、气表均未启用和使用的住宅物业按 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全额收取。

(二)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应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十条 乙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

(1)有电梯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无电梯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非住宅:

(1)写字 楼: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2)商业物业: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3)其他物业: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3.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4. 水表、电表、气表均未启用和使用的住宅物业按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应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酬金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支出

(1)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2)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5)办公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7)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________/_______其他费用。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费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

第六条 商业物业收费或成本中未包含能源消耗的,应独立计量核算,据实向相关业主分摊计收。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物业交付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自甲方物业交付通知书约定的交付之日起计收。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挪用等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的。

业主专有部分存在质量瑕疵需要整改的,由业主、乙方确认登记,并通知甲方进行整改,整改期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整改完成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收到整改完成通知书约定的交付之日起计收。

十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追究并配合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违法违规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据实赔偿。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相关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应承担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当告知乙方。

十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

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 10日前履行交纳义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转让物业时应结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因维修、养护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业主(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地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当书面催交,业主逾期仍未交纳的,乙方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共有资金列支范围,乙方已尽充分的说明告知义务,因业主未能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及时维修、更新、改造物业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相关后果的。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半年1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乙方向甲方或业主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修缮、改造专有或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或纠正不当行为,而甲方或业主未采纳(包括但不限于违章装饰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改造等)造成损失的。

第九条 小区室内规划停车位的物业服务费:60.00元/位·月。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开展多种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按照下列规定开展。

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一)本物业可以开展多种经营的场地范围是:公共部位(含架空层、总坪广场)、共用设施设备;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电梯、电梯外大堂等部位设置广告要符合相关的规定。

(三)公共收益属全体业主共有,应独立核算、专户存储,定期公示。

(四)乙方按所得收入提取管理服务费,提取比例是30% 。(不得超过所得收入的30%)

(五)乙方要对所有与公共收益相关的合同、会计凭证进行建档保管。乙方每半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六)本物业管理区域20%以上业主书面对公共收益收支提出异议的,可以根据本合同或者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约定或者经业主大会决定后,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进行查询,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七)本物业禁止开展可能影响业主公共利益的经营性活动,具体包括违反国家、地方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扰乱社会治安等活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四章 装修管理及承接查验

第十二条 本物业区域业主(使用人)装修由乙方统一管理。

(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提前3天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乙方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其金额由双方约定)。业主自行查验并向乙方报备。

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应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置场所。委托乙方清运的,清运费用8.00元/平方米。

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应当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职责,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甲方在物业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前,应当组织业主开展物业开放日或者参观日活动,并在交付使用十五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查验记录、交接记录及备案证明。

(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业主清册。

(六)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十五条 物业交接后,甲方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的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第三人或乙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

第十六条 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甲乙双方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整体交接手续。未移交乙方的,其维护管理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甲方和乙方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通过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方式告知业主。乙方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八条甲方应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履行保修责任。

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履行保修责任的,双方应当另行订立委托协议。

第五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应于乙方入驻提供服务时,按照不低于物业建筑总面积的3‰的比例且不少于50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乙方无偿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十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乙方应按照不低于20平方米,不高于70平方米的要求从物业管理用房中为业主委员会配置办公用房。

十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并监督乙方组织实施。

2.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3.实行酬金制的,与乙方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甲方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时,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

3.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4.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公共利益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配合做好相关业主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

十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

5.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6.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问题。

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甲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2.根据业主或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并按约定收取报酬。

3.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并按约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

4.对业主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或违反《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可依法上报相关部门。

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

乙方的义务:

1.履行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合理方式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向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4.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安全、环境、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6.依法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根据物业服务项目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十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

7.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时,不得违法违规限制业主进出、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十条本合同期满前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

8.实行酬金制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与甲方共同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十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当与其订立装饰装修协议,明确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监督落实。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的。

十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10.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全部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对“人和春天”

第二十三条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一)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协助并遵守履行。

(二)因维修物业或者为公益事宜,甲、乙任一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楼道、公共区域照明灯泡、开关修理更换、二次供水、电梯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维修一次性在壹仟元以下的维护)、日常维护费用;

(三)乙方发现共有设施设备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修期内,通知甲方和相关单位及时维修;保修期外,乙方应当立即组织应急维修。

条 物业服务费缴纳起始日按以下约定:a、甲方在开发商(广西长融置业有限公司)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接房之日起全额计收;b、甲方未在开发商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

(四)对需要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执行公务和救援等公共事务的公务车辆,甲乙双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不得收费。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商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全额交纳。因甲方本身原因导致物业未能按时完成交付使用的。

(五)对确需进入业主专有部位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的,应当协调业主予以配合。

第七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自20__ 年12月 4 日起至20__ 年12月 3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甲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将其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但是甲方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免除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责任,在物业使用人违约的情况下。

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聘乙方的,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提前解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交纳。甲方或物业使用人首次应一次性预缴六个月物业服务费,以后自首次交费期满之日起按季度收取。

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续聘决定为止。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乙方决定不再提供服务的。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协商或仲裁。同时,在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物业服务费收取方式时,乙方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以下义务,并办理交接手续:

1.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档案、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等物业服务相关资料,以及物业服务用房和其他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无业主委员会的,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

但不承担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车辆(含随车物品保管)保险、责任。

2.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

3.结算物业服务费用和预收、代收的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等费用。

4.结算委托专业性服务企业对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开展专项服务的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条 甲方承接物业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公共绿化、配电、安防系统、机动车智能管理系统、康乐设施、公共路面及排水系统等;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的,应与乙方就装饰装修施工时限、废弃建筑物清运费用、装修管理服务费用、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进行约定。但甲方与乙方就装修施工的有关约定。

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因在装饰装修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甲方袋装密封,按规定时间运至本物业指定清运点)。

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事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警告、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上诉法院等措施。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费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挪用等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的。

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通道、场地的,应事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大多数业主未向乙方提交书面异议的,公示期间结束后,乙方可按公示方案开挖,并在约定期限内予以恢复。

第二十九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

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钦州市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在尚未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消防、电梯、变压器、门禁监控系统、二次供水)等年检费由业主缴纳,中、大型维修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壹仟元以上(含壹仟元))由相关利益的业主共同承担,物业公司在进行维修前告知相关利益业主维修费用并收取维修费用。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和业主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服务标准存在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十六条的约定。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

十条 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除应如实补缴所欠服务费,从欠款之日起,还将按欠款总额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违约金。情节恶劣者,乙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进行催交,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下列情形所致的损害,可以作为乙方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二)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三) 因维修、养护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公共事务部门未通知的除外)。

在乙方事先履行告知义务情况下(事先告知方式为公告),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

(四)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有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五)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身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六)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共有资金列支范围,乙方已尽充分的说明告知义务,因业主未能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及时维修、更新、改造物业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相关后果的。

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乙方向甲方或业主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修缮、改造专有或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或纠正不当行为,而甲方或业主未采纳(包括但不限于违章装饰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改造等)造成损失的。

作为接收乙方所发各项通知的指定地址;指定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相关通知等一经邮寄该地址即视为送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 为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的,乙方应当告知业主,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且补充协议也应按规定与本合同一并备案。

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 □向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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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应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现象。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自管家属楼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水电暖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8。院内创收经营水电费和供暖费的收支工作。

9。节能工作。

10。家属水、电费的统计、收缴工作。

11。饮用水供应和洗浴工作。

12。院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3。家属门卫的管理工作。

14。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

15。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二)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11。根据节假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三)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7:00应将各教室门打开(特殊情况除外)。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98%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90%以上。

(四)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允许带病开梯,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严禁脱岗,确保安全。

3。要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暖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应全院饮用水和洗浴。对茶浴炉房要制定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应集中时间对外收取供暖费,并支付供暖费。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学校创收水电费。

10。按要求统计、收缴、上报家属住户水电费。

11。按要求对院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风险告知:违约条款是物业服务合同的重要条款,如果约定不清,一旦发生纠纷,受损最大的应该是物业服务企业。此类风险主要是来自司法程序方面。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发生纠纷,物业服务企业很多时候会成为重罚的对象。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2

前期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浙江缘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8年 月 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受托方): 浙江缘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印云虎 联系电话: *** 住所地: 杭州市江干区三里新城橘苑11幢4单元二层201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项目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的基本概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项目概况:,东临,南临,西临,北临。该项目由 幢 层组成,预计项目总户数为 户。

(一)总占地面积: m2。

(二)总建筑面积: m2。

地上建筑面积 m。其中高层建筑面积 m、,物业经营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m2,消监控室等建筑面积 m2,地下建筑面积 m2。

(三)车位情况:车位数 个。其中地上车位 个(其中机械 个),地下车位 个。

(四)公共设施及公用设备:

22绿地率: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以上技术经济指标来自

规划

的总平面图,最终结算面积以政府有关部门文件和实测为准。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乙方应参与前期介入,熟悉场地,掌握物业所处地块的管网、线路布置及设施设备功能,对设计建设方案提出优化修改建议。

第四条 本物业竣工后,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等完整资料,并与乙方进行书面交接。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使用、管理,包括:楼面、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智能化系统、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建筑防雷设施、机械车库、电梯及消监控设备等。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库、停车场(含地下车库车位以及地面泊车位)。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维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等场所。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但不承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保管与保险责任。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 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十四条 协助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公益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提供服务,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使用手册》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诉讼等措施。

第十七条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 协助甲方完成房屋的一户一验及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至正式交付前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等业主需承担的费用;

第十九条 甲方要求的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它委托事项:

在本物业保修期内,如业主报告报修事宜,乙方应及时进行初步查验,查验后认为属于甲方保修范围的,向甲方或甲方施工单位及时报告情况;如代为保修的,不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服务的质量目标:

(一)房屋外观:

1、外墙无破损,无乱涂乱画现象;

2、户外无违章安装的防盗的栅栏和空调;

3、房屋场地无违章搭建;

4、商铺装修广告立面保持统一,控制噪音。

(二)设备运行:正常

(三)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按照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四)公共环境:

1、环境整洁无污染;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五)绿化:

1、养护得当,定期修剪;

2、美观协调。

(六)交通秩序:

1、道路畅通有序;

2、车辆停放整齐。

3、消防通道畅通。

(七)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1、秩序维护员服装统一,文明执勤;

2、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止重大责任火灾、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刑事责任案件;

3、实行24小时定时巡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小修:及时修理,两天内完成,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急修:30分钟到现场,24小时内处理,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九)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参照黄山市前期物业服务 级的行业指导标准()并结合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水平执行。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

2、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向乙方缴纳(预交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含电梯物业服务费: 元/㎡·月(含公共能耗); 别墅物业服务费:元/㎡·月(含公共能耗)。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承担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3、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空置房、商铺和地下车库泊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甲方原因未交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空置房、商铺和地下车库泊位,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照物业服务费100%的标准向乙方全额缴纳,计费时间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物业移交单位开始(以物业移交单为准)。

甲方承担空置地下车库泊位物业服务费。

4、业主出租自有物业时,应由承租人直接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缴纳义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付连带责任。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物业交付使用时未能响应上述代收代支协定,而又不能促成高能耗费用缴纳之具体执行意见,导致拖欠高能耗水、电费用而发生停水、停电的情况,造成高能耗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乙方经催费后业主仍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

(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共责任保险费用;(8)法定税费;(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7、物业经营用房和地面停车收入的管理:

物业办公用房位于 暂定 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位于 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物业经营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单独立帐,具体用途为弥补物业服务经费不足,以及本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与管理等。

地面停车泊位收入属全体业主所有,收益单独立账,具体用途为弥补物业服务经费不足,以及本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与管理等。

8、生活垃圾清运费:市物价局核定的 元/户由乙方承担,在收缴的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9、装修垃圾清运费:本着谁产谁清、日产日清的原则,装修垃圾清运费由装修垃圾产生的实际业主承担,乙方按照《 物价局关于黄山市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文件向业主收取,但涉及业主敲墙等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由业主另行支付;并规范装修垃圾堆放规定。

11、乙方按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五章 物业的维护、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车位使用费不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以下标准缴纳:

1、地面车位使用费: 元/辆·月;临时停车 元/小时(每天限收 元),2、地下车位租赁费: 元/辆·月

3、地下车位能耗服务费 元/辆·月

4、电瓶车、自行车:按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 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双方查验后确认;

1、保修期内的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有甲方承担;

2、不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经营收入以及按规定在物业维修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按规定续筹;

第二十五条 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费用、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及时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参照黄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负责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在物业安置(销售)前,将《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订立的相关合同中,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计划;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 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6、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按规定提供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物业管理经营和办公用房(由乙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7、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8、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在前期介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解决在物业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结;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3款规定及时向乙方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按本合同第四章的规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指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或《物业使用手册》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经业主同意后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收入;并应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并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的情况;

14、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经营、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完整档案资料,保证顺利完成交接工作。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相关条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过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及第六章相关条款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 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过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有权就超额部分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

贰 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从签订之日起至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止。

第三十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12 页,一式 6 份,甲方 1 份、乙方 4 份,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 11 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实施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本合同期限顺延。直至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与通过合法途径选聘其它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黄山市仲裁委员会);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3

小区物业管理协议书

1、小区物业管理协议书

甲方(物业方):

乙方(业主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现就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业主)要按照国家规定,参照地方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方确定的时间(与其他两栋楼交费时间同步)交纳取暖费、水费及物业管理费,任何人不得拖欠。如有任何一户发生拖欠,将停止对整栋楼的供热、供水、卫生清洁等服务。

二、锅炉房内取暖、供水设施与设备质保期内由甲方负责联系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质保期过后,维修费用由所属住户平均分担。

三、该楼所属其他公共设施(如楼梯扶手、共用照明、上下水管道、该楼取暖所属主管道、配电设备、楼内消防设施等)均由乙方与开发商协商管理,甲方概不负责维修与维护。

四、因生活需要,小区内需要增添增建、改扩建的公共设施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乙方无论是否居住,必须按时交纳取暖费,甲方不提供取暖关阀服务。

六、楼内上下通水管道发生堵塞,由乙方与各所属住户协商解决,主管道发生堵塞,疏通费用由共用住户平均分担。化粪池清理由甲方负责,所需费用由业主平均分担。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入住后,在用电、使用液化气等方面,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违规使用电、火设备或管理不慎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连带责任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2.乙方驾驶车辆出入小区,要根据小区现有条件,严格按照小心谨慎、慢行的要求行驶,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画押):xxxx 乙方(签字画押):xxxx

xx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2、商住小区物业管理协议书

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已方)为了提高xxxx商住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性优质物业服务质量,使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让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改善小区人居环境,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接管铜仁xxxx商住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在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xxxx商住小区物业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接管物业经营管理的项目

铜仁xxxx商住小区一、二、三期住宅物业及小区的配套公共设备设施(以下简称为:该物业或该小区)。

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内容:物业维护、维修;给排水,供电,电梯,消防等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年检;小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维护,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小区每栋楼的楼梯间、门厅、公共通道,做到每天清扫保洁,垃圾集中外运;小区的绿化补种及管护;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小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该物业管理一切必须的档案资料;负责收取物业服务费等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管理及服务内容。

项目类型:一期为多层;二期为小高层;三期为高层。

第二条经营管理方式

乙方承接该物业后,必须以乙方名义进行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自本协议生效后,有关该物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6月1日至,到期后由乙方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商定移交或继续履行该小区的物业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费用收取

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该物业管理服务保证金元,以确保乙方在该物业管理服务期内保证该小区得到正常的物业服务。期满后如乙方与该物业(业主)没产生任何经济纠纷,甲方无息退还物业服务保证金。

第五条物业管理期间相关经营管理事项的约定

1.乙方接管后,在一个月之内必须改善该小区管理现状,给小区业主呈现崭新的优质服务态势;完成小区进出口门禁安全系统的配置安装;对该物业所有配套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拟定详细的维修维护方案。

2.乙方在经营管理期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行支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负盈亏的费用包干制。甲方不收取乙方该物业经营管理服务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管理事宜。

3.在经营管理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设法规避经营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该物业管理过程中如发生财物丢失、盗抢、火灾等过失责任事故,造成该小区业主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处理,甲方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经营管理中乙方必须端正服务态度,有权利和义务独立调解处理矛盾,若给小区或业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必须控制事态,积极主动履行约定的合理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管理期内,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或公司管理不善,物业服务质量低下,业主有权取缔乙方经营管理资格,甲方无权干涉,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无法维持该物业的经营管理业务,由乙方负责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商议确定新的物业管理单位,甲方概不参与。

5.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或不履行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及服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影响到甲方声誉,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挽回影响。

6.乙方必须加强该小区管理:必须杜绝在小区花园平台停放油罐车、大货车、工程车;小区屋顶、楼道等公共区域不许任何私人安装任何设备设施及堆放杂物;业主装饰装修时不准改变主体结构及外观。否则,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第六条协议终止条件

1.本协议履行期满。

2.乙方经营管理期内如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协议:一是因乙方违规操作或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二是如与业主或相关人员发生大的纠纷,而又较长时间难以调和解决,矛盾有可能进一步升级时;三是发生责任事故拒不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赔付,或者其它原因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时。无论何种情形解除本协议时,甲方概不退还乙方缴纳的物业服务保证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视为甲方违约,应当赔偿乙方缴纳的物业服务保证金的双倍的违约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视为乙方违约,应当赔偿甲方人民币拾万元的违约金,且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物业服务保证金。

第八条未尽事宜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由履行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争端的,一方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甲方(盖章):铜仁市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3、小区物业管理协议书

甲方: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湖雅园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严格遵照小区红线内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保证小区的正常秩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园小区商业门面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权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购买或租赁的地点进行办公或经营,同时在划定的范围内张贴自已公司的形象标志,同时发放自已公司的宣传资料、介绍自已公司的业务。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关于水、电方面使用的正当要求;但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三、乙方享有在办理手续等方面的优先权,在同等情况下,甲方应当先行办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备案。

二、乙方委派现场代表开具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书,授予期全权代表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事宜。

三、乙方有义务在装修时按照行业标准对排污、排烟和噪声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影响小区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若有业主投诉,且确实存在必须配合整改。

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办法与标准及供电协议。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从XX年11月08日起交纳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此门面面积为800平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元/平方。XX年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预交一个月。乙方交纳安全用电保证金5000元,电费为元/度,按月交纳。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带现金到物业办公室财务处同时交纳下月物业管理费及当月电费,逾期不交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电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人员管理规定》,文明经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垃圾按服务处指定的时间从指定的通道运到指定地点。

六、经营过程中,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酌情现场处理。

七、乙方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每户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面积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注意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大功率电炉等电热器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同时政府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工作人员须证件齐全,工作人员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逗留、作业,违者服务处有权将人员请出小区。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须根据《小区管理规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对乙方在小区范围内经营场所的水、电实施统一管理。

二、甲方应制定监管制度,成立监管巡视队,对小区范围内的经营场所的水、电实行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

三、在监管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有违规、违章时,其监管人员有权在现场予以制止;乙方人员如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纠正措施,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四、甲方在执行监管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得收受礼品现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经投诉并被认定为事实者,甲方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甲方须建立监管人员管理制度,预防监管人员滥用监管权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规定的用水、用电及其它各项正当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员应在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权利。

七、如乙方有油烟扰民、噪音扰民(如:音响、ktv、供电、供水、制冷等设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与幸福满湾香餐厅轮流疏通处理)等情况发生,导致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与投诉有关的服务,甚至停止所有服务。

八、如乙方进行装修或对经营用房进行改造,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按物业管理处的《装修管理协议》统一办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关人员违反第三条中相关条款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甲方将给与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人员违反第二条中相关条款者,甲方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说服教育、拒绝进入小区、扣除保证金、停止相关服务(包括配套设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办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补充。蜂巢物业管理网收集整理。

甲方:武汉xxx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南湖雅园服务处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时间:时间:

4、安居小区物业管理协议书

甲方:XXXXX部队通信营

乙方:XX市XX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XX小区物业管理委托乙方,依据《XXX小区物业管理章程及实施细则》,实行物业管理,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规定提供公共维修基金,并提供部分办公用具。

2.甲方负责XX小区周边友邻单位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自筹资金,办理物业公司注册手续。

2.乙方负责设置小区标志牌及各类公益标志牌。

3.乙方负责消防器材、保安、保洁等用具的配置。

4.对外来人员,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进行制止及处罚。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委托管理期限为5年,自2001年1月25日起至2006年1月24日止。期满后,若乙方愿意继续合作,可优先考虑。

2.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小区物业的前期验收和交接工作,对小区内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并商定解决的办法。

3.甲方无偿提供商业用房场地400平方米,乙方自筹资金建设商业用房300平方米,土地归甲方,使用权归乙方。期满或合同终止可折价转让。

4.甲方有权审计、监督乙方对维修基金开支及服务收支情况。

5.若双方中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有权中止协议,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法院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

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若遇国家和军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原因,致使双方无法合作,双方实享求是协商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附:小区物业管理章程(略)

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略)

甲方:xxxxx部队通信营乙方:xx市xx公司

代表人:xxx代表人:xxx

物业服务合同 篇4

最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物业管理合同标准版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 (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县) 道(路、街) 号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第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

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九)其他: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 6 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 五十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 五十 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 二 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 有关标准执行;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绿化养护: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 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 三 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动车辆:

(1)、

(2)、

2、非机动车辆: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

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 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 十 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整改,预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代 表 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开发、建设的惠祥大厦、七花大厦、七花大厦南楼、七花苑所涉物业,因业主、业主大会尚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为实现更好地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物业服务项目

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甲方开发、建设的惠祥大厦、七花大厦、七花大厦南楼、七花苑所涉物业 ;类型: [普通住宅] [商业];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查验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章 物业服务方式与费用

第二条 物业服务方式

甲乙双方在充分了解本合同所涉物业的情况下,特别约定:本合同为涉他合同。即乙方对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如未完全履行义务或拒绝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第三人对乙方履行义务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物业服务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用。但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与业主合理协定物业管理费用。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自合同签订后,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补偿费人民币十五万元,一年一付,每次五万元,付完全部补偿费后,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业主委员会代表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三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为不设终止期限合同。即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积极向第三人履行物业服务义务,如因乙方原因(拒不安全履行物业服务义务,被业主、业主委员会辞退,被行政机关吊销证照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生效、无效的,乙方应当返还补偿费人民币十五万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 物业服务标准

第六条 本合同所涉物业区域内,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政府指导行为,组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乙方应当与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共同商定服务内容与标准,按时按质完全履行。但共同商定的服务内容应当包含如下: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档案、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云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含电梯)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和按时更换设备。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 。

第五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并监督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5、在乙方办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位置为 。

6、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并有权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

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应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保义务、绿化和卫生管理和养护义务。其中,化粪池清理每年不能低于2次;喷泉每年不得低于2次;商场保卫人员不得低于3人。

8、公共走道的声控开关、照明灯泡损坏、门禁等公用设施损坏,乙方应及时修理、更换;费用由乙方自理。

9、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电梯日常维护、大修更换等事宜,由乙方和业主进行协商承担,甲方不在履行职责。

10、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积极提供供水、供电等过户资料,向有关机关申办过户事宜。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权属

第九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文山市惠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履行管理用房的维修义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本着诚信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必须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捌拾万元,并向守约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十三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5

办公楼物业保洁服务合同

一、合同的背景及目的

办公楼作为商业区的核心建筑之一,承担着企业员工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办公楼的良好形象、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物业保洁服务合同应运而生。本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办公楼保洁服务的高质量和顺畅运营,同时明确物业公司和保洁服务供应商的权责义务。

二、合同条款

1. 服务内容

(1)保洁范围:办公楼内部的公共区域、大堂、楼道、卫生间、电梯等。

(2)服务时间:每日清晨6点至8点进行保洁服务,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大扫除。

(3)保洁项目:清扫地面、擦拭家具、玻璃和镜子的清洁、垃圾收集和处理、卫生间清洁等。

(4)保洁用品:物业公司需提供充足、整洁的保洁用品,供应商需妥善使用和储存。

2. 服务质量要求

(1)保洁人员:供应商需提供经验丰富、技能娴熟的保洁人员,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2)安全措施:供应商需确保保洁人员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不得使用危险的清洁剂,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3)保洁效果:保洁人员需保持地面干净整洁、家具和设备无尘、卫生间清洁无异味等高标准的清洁效果。

(4)投诉处理:供应商需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并在24小时内回复任何物业公司提出的投诉,并进行及时整改。

3. 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终止条件: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合同期满且未继续续签等。

(3)终止及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相应违约金或赔偿,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和责任。

4. 服务费用与结算

(1)服务费用:物业公司应按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保洁服务费,供应商应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约定。

(2)费用调整:若双方同意调整服务费用,应提前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结算方式:由物业公司每月向供应商支付保洁服务费。

5. 保密条款

(1)保密义务:双方需对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使用。

(2)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其它损失。

6. 附加条款

(1)合同变更:任何一方有权提出合同变更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协议。

(2)合同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解决。

三、合同生效及附加说明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持一份有效合同副本。本合同的修改、解释和补充事项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共同签署。

办公楼物业保洁服务合同的签订,不仅为物业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保洁服务,也确保了办公楼环境的整洁与美观。通过明确双方合同条款,保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本合同的签署将为办公楼保洁服务提供一个持续稳定的运作基础,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物业服务合同 篇6

简单的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年内达到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元(全国)、_______元(省)、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元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年,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表达物业服务合同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计划财务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务的范围: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

(四)向学院交纳管理费用。

(五)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服务管理。

(六)水电,校产维修服务管理。

(七)文印部,储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服务管理。

二、服务管理项目应达到的要求及服务管理费用。

(一)服务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达到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万元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_________元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_______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_________株,管护费用_________万元(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_________%以上,及时浇水灭虫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载植外,另给予成本费用_________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服务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差错,假期中,每周不少于_________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_________万元。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24小时值班服务,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服务费为_________万元/年,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帐。

(五)宇通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_____次,服务费共________万元(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则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______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测评,满意率低于_____%者,给予_______元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_____%者,给予_______元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南阳理工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购置计划,做到物美价廉。损耗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_________万元。

(七)供电服务管理,供水服务管理,应做到供电供水及时,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用水用电。

具体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条件下,外电停半小时后,应立即启动自备电源,院内早上_______点半至晚_______点之间,一般情况连续停电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原则上全天24小时供水。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减费用_______元以内。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_________%以下,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罚款;_________%以上,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励。学院内:电价为_________元/度,水价为_________元/吨(承包单位除外)。电费:_________万元(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变化,由甲乙双方作相应调整;对于实验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装表计量,由甲方核定用电计划,计划内部分由学院另行拨付,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对于在承担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之外,开展有偿服务的,由学院下达用电计划,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水费:_________万元(含绿化用水)。高压检修及水电运行,劳务及小件工具等费用:_________万元。

(八)做好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住宿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拨付_________元,实习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学生,每生每年拨付_________元。

(九)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日常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则》修订稿的要求,抓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内。

2.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肃处理违纪学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违纪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内。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原始材料的*,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本人检查,证言等)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含错误事实,性质,参加研究人员和处理结果等)。

(3)严禁对违纪事件隐瞒真情,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

(4)每幢宿舍楼每晚要有专人值班,保证新生报到,每学期开学和系一起安排学生住宿,定期检查学生晚归和外宿,将晚归和外宿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系,并协助查处和处理。

(5)谨防重大恶性事件发生,若发生重大恶性事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每次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3.狠抓学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考评,及时清除不合格,违法乱纪的学生干部。

4.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若服务人员与学生谩骂,打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_________元。

5.保持学生公寓内务整洁,环境干净,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学生公寓的卫生状况良好。检查不合格,每次每栋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罚款。学生测评满意率在_________%,不奖不罚;每低于一个百点罚款_________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_________元。

(十)及时足额向学院交纳管理费_________万元(酒楼以后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一)关于校产,水电等维修工作:全年水电及校产维修费_________万元按月拨付(含液化气站维护,运行费,_________元以下现有设施的维修,单项_________元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较差,视检查情况,每次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处罚。(维修范围另行界定)满意率为_________%不奖不罚,否则给予_________元以内奖罚。

(十二)乙方有权对辖区内学生损坏公物等行为进行处罚,有责任阻止学生践踏草坪,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若甲方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而乙方无人制止,一次扣罚乙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十三)若乙方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

上述第九项由学生工作部监控,其余项目由计划财务部监控。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为乙方开展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固定性的劳务费,每月按时拨付。

(三)对于大宗购置,甲方应监督乙方的招标工作。

(四)对于物资采购等事宜,甲方应及时督查。

(五)甲方有权从拨付的劳务费中扣缴应缴的费用。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对于双方认定的目标要求,乙方应全力组织实施。

(二)乙方有责任更新学生食堂的餐厨具,以改善卫生状况。

(三)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利用学院的名义,在院内外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自筹资金所建房屋,自购设备,乙方具有其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参加院内维修等项目的竞标。

(五)上级有关部门到乙方检查工作等事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则应追究违约责任。

六、其它

(一)甲方对乙方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优秀者,再给予_________元以内的奖励。

(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同范本参考阅读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书编号:

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总栋数:

总户数:

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2)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负责物业服务用房的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幢][座]单元层号。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人员配置及有关约定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3);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4);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九)。

第四条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见附件5)。

第五条乙方应确定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向项目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6)。

第六条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别墅]: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

[会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调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递增或减少)的标准调整。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经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

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单方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包干*务费不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物业服务费为交纳费用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物业服务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业服务费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费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4.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半年][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

(三)其他经营方式

—————-。

第八条业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

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支付。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

业主转让物业时未结清转让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的,应与受让方书面约定交费责任。

第九条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乙方对业主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车辆停放收费包含车位(库)租金和泊车服务费,按以下方式和标准收取:

(一)车位租金标准

1.汽车

露天车位:元/个·月;

室内车位(库):元/个·月;

2.摩托车:元/个·月;

3.电动车:元/个·月;

4.自行车:元/个·月。

车位使用人应按的标准向乙方交纳临时停放车位租金。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乙方按车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用于车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税费等支出。管理服务费用在返还甲方前从收取的车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车服务费:

车位(库)使用人按以下标准交纳车辆停泊服务费,收入归乙方所有。

1.汽车

露天车位:元/个·月;

室内车位(库):元/个·月;

2.摩托车:元/个·月;

3.电动车:元/个·月;

4.自行车:元/个·月。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应当由最终用户承担;业主自用的由业主承担;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担;公共水电费由据实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租赁、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入,在扣除经营收入总额%的经营成本、税费及管理费用后,其收益归业主所有,按以下第种方式使用:

(一)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六条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乙方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应当配合甲方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工作。

第十七条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重结构损坏及违反管理规约的,乙方应当在完工后90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业主。

第十八条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

(一)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审定和认可乙方制订的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四)监督委托乙方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五)监督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情况;

(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甲方义务

(一)在乙方入驻日前,无偿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业主名册》;

6.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三)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物业服务活动相关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及企业内部管理活动;

(五)业主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应督促其交纳;

(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三)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和向甲方、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纠正业主(物业使用人)违约行为;

(四)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乙方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二)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时,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

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四)及时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投诉,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监督,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五)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业主相关注意事项并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经甲方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与甲方办理资金、资料、资产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将所有工作人员、生产设施设备撤离本物业区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进场时接收的资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竣工图纸、保修及使用资料,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等技术资料;

3.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维护保养和维修的合同资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经营收益合同资料;

5.物业面积清单及业主名册;

6.。

(八);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内办理移交和撤场手续。

第二十四条退出和移交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3日内,应当将解除合同决定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二)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30日内,乙方应当做好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档案、物业服务档案、预收欠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甲方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

(三)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90日内,甲方应当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甲方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请或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对本物业进行自管。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

乙方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在物业区域内进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档案、物业服务档案、预收欠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甲方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因故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乙方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乙方不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应提前两个月本在物业区域内公告并告知社区居委会,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预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经营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业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查验、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业主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提供和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但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的、未达到物业服务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交纳擅自提高的部分费用;已经收取的,乙方应双倍返还擅自提高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区域,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业主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或拒交物业服务费用的,经乙方书面催缴,仍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日应当按欠费金额‰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及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拖延、拒绝移交及撤场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合同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可向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移交。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业专有部分内专有部位及专有设施设备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直接导致的情况除外;

(三)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故障造成损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协助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义务,但发生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的;

(五)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非乙方责任造成损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业主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修缮、改造专有或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或纠正不良行为,而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采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违章装饰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损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物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气泄露、设备设施故障、火灾、暖气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可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乙方报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附件:1.规划平面图

2.物业构成明细

3.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4.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5.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

6.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地 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第二条物业类型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类型: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 ,本物业的受益人 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营业大楼室内公共环境保洁。

第五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六条 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即防火、防盗、防抢劫,包括消防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七条 办公大楼的水电及设备维护保养,管理操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享有所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6、甲方根据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更换人员,以满足甲方的物业管理需要。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及时制订物业管理制度,提交甲方审议、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2、接受甲方的审议、考核评定和监督,会同甲方每月做一次服务质量调查;

3、向甲方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4、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5、在本合同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内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

2、交通秩序: ;

3、安全管理: ;

4、公共环境: ;

5、保洁: ;

6、水电管理: ;

7、甲方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

第六章 物业管理人员的安排

乙方为了满足甲方的物业管理要求,必须配备如下人员:

1、安管人员: 名;

2、保洁人员: 名;

3、水 电 工: 名;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按 / 元/平方米,共计 元(¥ 元/月)标准支付。甲方应在每月月底收到乙方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费转入乙方帐户。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不准擅自抬高管理费和乱收费(但如遇国家及区政府对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的物业服务费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十四条 其他服务性收费由乙方与甲方协商。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按时将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超过20个工作日没支付乙方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及附件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付服务费及至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两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作为补偿;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工作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九条 本合同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未续签合同又未提出书面终止服务,本合同则自行续展一年。若一方决定不再与对方续签合同,应当至少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做相应的安排,不提前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对方两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作为补偿。

第二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 四 页,附件 四 页,共 八 页,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的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和甲方的约定,认真做好进出车辆及人员管理,应确保办公大楼的公共秩序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六条 乙方对大楼管理的同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8

商铺物业服务协议

管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房屋面积:

为确保       的整体对外形象,实现甲乙双方的互利共赢,甲方受    委托对    商铺进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开始使用位于     地区                                                商铺进行经营前,签订此物业服务协议。乙方对此无异议,并自愿接受《 商铺经营管理公约》等附件的规定。如本合同甲方管理公司发生变更,则本合同继续生效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       商铺实施统一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 商铺的正常运行。

2、制定和修改        商铺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的权利。

4、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管理协议之行为。

6、依法行使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在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与乙方签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按协议实施监督管理和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在《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       商铺的整体形象。

2、自觉遵守甲方发布的  商铺各项规章制度,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等税费。

4、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对经营销售的商品或服务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确保所经营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否则,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       商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9、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签订并遵守《装饰装修服务协议》。装修方案应符合国家建设部令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装修方案需到消防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的,应提交装修方案审核备案,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开工装修。

10、不得改变物业用途或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1、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12、若转让房屋的,应在转让前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结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并应当促使受让方与甲方在此时间内签订本协议。

13、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14、按照有序经营、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民事法律责任。

15、顶层阳台、平台、住宅露台及其它专享使用部分不得违规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及其它专享使用部分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       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16、室外招牌及旗帜必须按照指定样式、规格、位置进行设计安装,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对相邻方业主造成声、光、烟等污染。

17、正常经营期间应遵守经营秩序,业主(或使用人)在店外举办任何活动,如放置展位、促销、聚会等,需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18、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在该房屋内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不得在公共区域聚集、逗留、喧哗、抽烟、用餐,不得衣冠不整、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违反上述要求给甲方或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9、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进出货物和运送垃圾,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路线等相关要求,违反相关要求给甲方或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0、因公共安全或修理、保养或更换通过该房屋的公共机电管线等需要,乙方应当允许甲方或其代理人在合理时间进入该房屋检查屋内的电线、暖通或消防等设备。

21、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条: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1、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使用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按使用建筑面积以           元/月/平方米的标准,在进场经营前10日内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共计            元/年(    天)。

后续交费时间为每年度的     月     日前,或届时按照甲方发布文本规定的时间进行缴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础的正常用电设施,如发生增加用电负荷、新电表安装等情形,所耗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中牟县供电局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加适当的损耗费用后统一向乙方收取。水、电等费用自乙方入驻当日起开始计收。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按照电费单价          /度,水费单价        /吨计算,并由甲方指定委派方每月10日前将水电明细表(列明抄表日期、抄表读数、金额及缴费时间等)及合法票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收到后于每月15日前将水电费直接缴付给甲方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3、甲方有权依据市场行情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甲方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出具的通知另行交费。

4、(一)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金额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三日,甲方有权停止该商铺的水电等服务;逾期超过15日仍未缴清欠费、滞纳金的,甲方公司有权要求出租方收回铺位重新招租,乙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为:《 商铺经营管理公约》(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附则

《 商铺经营管理公约》为本合同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协议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有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3、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各方仍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继续履行有效条款。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2、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商铺经营管理公约

第一条:严禁私自乱用、乱动、阻挡、圈占、堵塞、遮盖如火灾报警探测器、摄像机头、红外线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水带、自救软盘、水枪、灭火器、喷淋头、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手动控制盒、板式排烟口、正压送风口、消防栓及各类消防管线等消防设备设施,违者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和法律责任;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自动报警装置的,除赔偿损坏设备的全部费用外,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置。

第二条:严禁商户在经营场所内、外区域下棋、打牌、追逐打闹,严禁在商铺外空地上、座椅上随卧随睡;

第三条:未经公司允许商户严禁私自移动、拆除、篡改、遮盖铺位号码。

第四条:商户应把扫帚、拖把、抹布、水瓶、置物架、食材、餐具、泔水桶等杂物统一置于店内,不得放于临通道位置及公共区域,需保证公共区域视线所达位置的物品摆放整洁。

第五条:严禁商户任何物品堵占安全出口、防火卷帘及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第六条:严禁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高声叫卖、邀客拉客。

第七条:严禁使用大功率音响,严禁使用高音喇叭,严禁播放重复性录音音像制品叫卖等。

第八条:商铺内严禁悬挂、张贴纸片或其它材质宣传品(写有转让、转租、降价、招聘或不文明用语等相关内容)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 商铺户内外广告媒体及设施,不得对广告画面及设施进行覆盖、涂抹或撕毁。

第十条:商户经营食品、熟食类须严格按照商场规划,不得超其范围经营。

第十一条:严禁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第十二条:  发现火灾隐患事故不及时上报、不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的;谎报火情、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或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火灾引起事故,报请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商铺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均为 商铺的固定资产,严禁商户及施工队对商铺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移位、拆除、破坏及私配电井钥匙,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第十四条:严禁在商铺的墙壁上、不锈钢柱子上、卫生间内乱写乱画、张贴宣传单。

第十五条:严禁商户私自拆除、移位电表及电表铅封的拆除。

第十六条:商户铺位内及其门前的卫生由商户自行维护,商户应自备垃圾袋,不得将垃圾丢弃在铺位门口或扫到公共通道上;严禁乱扔果皮纸屑、一次性餐具、塑料袋及其它杂物。

第十七条:商铺清场后,必须切断店内所有电源、水源及煤气、天燃气等方可关门落锁,如有商户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方收回铺位,重新招租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户内、外从事广告媒体开发和经营。违者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当事人应按500—20__元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 商户或装修队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一经发现以最低1000元/项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补办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本公约一式两份,物业公司一份,经营者一份。

第二十一条:各方对本公约各条款均有充分理解并全面接受,各方不得以存在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申请撤销或变更各条款,除非经过了相关各方的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二十三条:如遇到物业公司政策调整,执行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本公约自动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替代。

第二十四条:本公约的解释权归物业公司。

物业服务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物业管理合同书

来源:作者: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 篇10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业主委员会

授权人: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主任(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地址:

业主委员会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年月日召开的业主大会会议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聘请乙方的表决,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

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通讯地址]太原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

物业服务区域四至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其他。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接本物业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一)在甲方的监督、协助下,由乙方与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

(二)甲乙双方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

[因承接涉及的事项较多,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无利害关系人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四)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五)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六)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七)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八)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九)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签订的协议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十一)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十三)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十四)其他服务事项:。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二)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相应等级规定的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收取参照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按下述约定,以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二次供水加压费*元/月·吨;

电梯运行费*元/月·平方米。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甲方同意的其他费用:。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上述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物业服务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由乙方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元的酬金;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属本合同第八条第二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第十条 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专业机构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按[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预)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资金)。业主未在规定时间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按时交纳。

第十二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由业主大会决定执行。

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月·个、室内车位*元/月·个的标准交纳车位使用费,由乙方代收。

车位使用费按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二)%用作物业服务费用(资金);

(三)。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等服务,并对停车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有偿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所得收益按照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二)%用作物业服务费用(包括成本及酬金);

(三)。

第十七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但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专项维修资金帐面金额不足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以下第项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一)甲方委托乙方每月按[物业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元/户]向业主另行收取费用,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二)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位经营收益的%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需使用维修资金时,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甲方应当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预算、列支范围、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

第六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三)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四)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六)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七)在乙方办理入住日前,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置为;

(八)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报告;

(九)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十)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以及业主、物业使用人与乙方之间的纠纷,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十二)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十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房屋出租登记报备工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

(十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六)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有偿服务费,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二)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利用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

(三)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小区内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应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在收费场所实行明码标价;

(四)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六)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八)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

(九)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同时,要协助相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报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十二)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属于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财务、相关资料、及附件1所交接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日后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交接完毕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事项。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正常的生活秩序,甲方应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间的服务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其他条款。

第八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支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被解聘或合同终止后,应自收到解聘通知书或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日与业主委员会或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的交接验收手续;乙方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不承担责任,当事人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其他条款。

第九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 篇1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邮编: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章 服务费用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1)_________。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_________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_________。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第七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_________;2、_________。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实用七篇)


正式合同如何才算合格?随着法律的进步,依法签订合同是当事双方都必须严肃认真履行的一项手续,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些实用资讯,我们提供的方案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十八)_________。

(十九)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四条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八)_________。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1、《物业使用守则》

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区(市)县______路(街道)______号,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

第十三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每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5、绿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 [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 [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委托方:____________(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乙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颖都家园各项物业管理水平,构建一个清洁美化、健康文明的和谐小区,经公开报名应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颖都家园业主委员会集体考察并讨论,现已确定泗洪县美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就颖都家园物业管理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委托管理内容:甲方将颖都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委托给乙方管理,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管理、清洁管理、客户服务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绿化美化管理、特约服务以及物业接管验收等。

2、合同期限与收费标准

(1)合同期限:贰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收费标准:多层______元/m______月;门市房______元/ m_月。

3、服务内容和标准:

(1)接待礼仪标准:

①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谐、亲切,对业主一视同仁。

②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值班电话。急修服务2小时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做出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①每年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二次;每半午检查巡视一次房屋主体结构;每日巡视1次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②对业主房屋进行装修管理,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③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年一次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④化粪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畅通;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排水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⑤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⑥避雷接地系统进行维护,在大雷雨过后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⑦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3、清洁管理。

①共用楼道: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打扫1次。

②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无灰尘,无垃圾纸屑。

③门岗、标识、宣传牌、变压器箱、电表箱、信报箱保洁;门岗、变压器箱、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2次,信报箱由业主自行清洁。

④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无污渍、无垃圾。

⑤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每周清洁1次。

⑥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1次;周围地面散装垃圾不明显、无明显污迹。生活垃圾由业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①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无明显的杂草无大面积虫害,无明显的堆物堆料、践踏、侵占现象;每年至少进行1次施肥、补苗;至少进行1次修剪。

②园林树木:生长长势一般,无明显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权,缺株在7%以下。

③花坛:花卉长势一般,有黄叶、落叶的株数在20%以下。

5、安全防范:

①有专职安全护卫人员,当班时佩戴标志,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②门卫: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约定进行进出车辆管理、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③巡逻:每曰巡逻不少于4次,安全巡逻有记录。

④设有业主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有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⑤交通、车辆管理:有较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业主车辆张贴标志,外来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⑥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6、档案管理

①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②及时变更登记,帐物相符。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考核和评价,发现服务内容和质量不到位的情况,有权予以批评并责令整改。

(2)对乙方的考核办法:乙方每月须将对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条款的执行情况向业主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一次;甲方每季度对照合同条款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和提高;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业主代表大会,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评价。

(3)甲方对房屋维修基金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房管部门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4)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处理好乙方与业主的纠纷,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努力做好广大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配合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业务工作和内容管理。

(7)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更不得索取乙方的任何好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独立的内部自主管理权、民事权及相应的服务收费权(包括外来小区内经营销售、宣传等租用场地费归乙方收取)。

(2)经业主委员会授权,乙方可以对违反《业主管理公约》的行为给予处罚,处罚所得归乙方所有。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4)乙方有义务以多种方式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汇报物业服务情况,以便于业主委员会全面了解乙方的工作状态。

(5)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所做所为不得违反政策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变项收取其他费用而增加业主的经济负担。

(7)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原则上由服务单位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如果乙方为相关部门代收,但不得收取手续费等其他额外费用。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存在服务不到位,被业主委员会提出应当整改提高而拒不执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向县房地产管理部门通报情况,作为不良记录在案;第三次仍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的,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甲方将中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如甲方违约干涉乙方正常的内部管理和业务活动,给乙方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向县房产处和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县主管部门纠正其不法行为,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是集体作出的决定,由集体赔偿损失,因个人行为造成后果的,由个人作出赔偿。

四、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双方有不同意见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县房产处和县小区住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处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城管局一份,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六、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湾龙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金湾龙城;

物业类型:综合型物业; 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积:约 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____级执行(等级标准见附件)。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乙方在甲方的建设过程中,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利用自身所长积极为甲方提一些合理化建议,配合好施工,以使该物业交付后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写字楼: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若整层办公楼的产权属于一个业主,且该层公共区域内不需要乙方派专人提供保洁服务,该业主与我公司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时,可按物管费的90%收取,即: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在整幢商铺销售后或出租后,可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和标准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法定税费;

(9) 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10)其他符合物业管理支出的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_______支付。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交纳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物管费缴纳时间应在住房业主交房时(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同时支付)。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采取以下方式:

地上停车位

1、业主车辆无室内停车泊位,需按月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后领取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2、未办理停车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小区。

3、费用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地下停车位

1、 已出售的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车位使用人应按_____元/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费。

2、未出售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按指定价位进行租赁管理,乙方收取每车位____元的管理费,乙方扣除税金、管理费用和其他相关维护费用后所得租金全部按 季度_返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所有权归________,所得经营收入全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金湾龙城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其他物业管理需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条 对于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合法措施进行制止,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交房前二个月,向乙方提供(占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前期服务管理费用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为乙方接甲方通知进驻之日开始到小区业主办理交房入住之日止。开办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在交楼前二个月支付给乙方。乙方利用开办费置办的办公用品、维修、保洁、安全、消防用品等应制表登记。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甲方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5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XX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XX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鷀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鷀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XX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区(市)县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鷂_____。

第十三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鷂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完)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_________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_________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9、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4、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1、每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_________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四、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章)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签章)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物业座落:_________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___平方米;

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备案机关:_________(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00】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7

甲方(行政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屋顶 □外墙面 □承重墙体 □楼面 □门厅 □各类通道

□电梯厅 □车库 □广场道路 □室外管道 □窨井 □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中央空调 □变配电室 □照明 □电梯 □弱电 □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 □泵房 □消防设施 □备用电源 □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 □消防 □车辆 □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 □花木 □建筑小品 □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 □后勤保障 □其他

第三条 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

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

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

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

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 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 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 □支票 □转账 □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8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 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9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1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四、成都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物业座落:_________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___平方米;

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

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套,计_________平方米;

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

③商业用房_________幢,层数_________,套(间)数_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

④工业用房___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

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备案机关:_________(盖章)

备案时间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2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

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___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____套,计__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

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

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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