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29 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交通秩序整治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幼儿园举办活动,可以让幼儿在玩耍中学习到新知识、新技能,教师以活动的形式进行教学,更是有利于师生之间感情的交流。为了活动可以更加精彩,就需要我们提前准备好活动的方案。那么,你是否在为幼儿活动方案而烦恼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1
一、全力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
学生交通安全涉及民生,是一项社会化工作,要求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全社会一定要把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社会工程,切实摆到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政府牵头协调,安监、公安交警、教育、交通、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性的工作机制,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作为一项保民生、促稳定的中心工作来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坚持用制度规范各自的履责行为,恪尽职守,亲力亲为,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有序,给学生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完善安全设施,保障交通安全。
结合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状况、车流量、交通设施安装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深入细致的排查,摸清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状况,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到政府对工作的支持,由财政部门划拨专款,更新、健全、完善学校门前及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和人行横道线,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能力。
三、强化交通宣传,提升安全意识。
一是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和“牵手平安行”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交通法律法规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杜绝事故伤害,做文明交通参与者。二是学校把学生交通安全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意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进一步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措施,丰富交通安全宣传模式,针对中小学生的喜好,因地制宜的采取适合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强化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深化秩序整治,净化交通环境。
一是保持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二是加大对学生上、放学期间交通安全管控力度,让学生互相监督成立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等形式,加强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巡逻,确保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
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县城市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治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xx〕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路网结构,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地,实施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对重点路段、时段和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治堵,有效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和交通状况,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路网结构,加快改善行车条件
加强城区道路与干线公路有效衔接,加快实施“断头路”打通工程、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分离、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等工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科学合理规划,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1.科学设置道路限时单双向通行。加大中心城区道路优化力度,科学论证和拟定道路单双向通行方案,进一步规范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对城区新生路、裕民路、德丰路、立志路、春风路实施限时单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2.抓好重点单位、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建立专业市场,引导游商游贩入市经营,畅通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利用中小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现有的空间资源,建设停车场地,扩大容量,加强周边区域的交通管制,依法清理违规临时停放车辆,疏通拥堵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宝丰分院、县第四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规划单向循环停车场地,实行24小时对外开放,提高车位利用率。中小学可实行不同年级“错峰放学”制度,科学合理划分接送区域,集中接送区远离学校门口,加强高峰时段交通疏导。(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3.科学调配公交运力。结合城市公交车出行方式,对重点路段、重要时段优化调整线路,着力打造城乡半小时交通出行生活圈。规划公交线路4条,投入公交车34台。在早、中、晚出行高峰时段采取加密车辆班次、缩短发车时间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城区居民及近郊群众的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建设停车场地,增强停放服务能力
1.加大停车场地建设力度,以适度满足停车刚性需求为目标,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市政设施等公共空间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地。20xx年初步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地15处,面积18公顷,其中社区型9处,枢纽型(不同运输方式的交通网络运输线路交汇点)2处(郑万高铁平顶山西站和宝丰火车站),P+R型(P是指停车,R指换乘)4处(宝州路与君文路交叉口、父城路与望京路交叉口、宝州路与山河路交叉口、文峰路与永铭路交叉口)。完成新世纪广场、梦圆购物广场等7处地下停车场初步规划设计。
2.规划市政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城市绿道形成网络化、路权有保障的`慢行网络。结合公交站点、公共建筑、公共绿地周边建设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3.结合生态廊道、景观水系、城市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规划6条独立设置的城市绿道,并结合重要公共空间设置驿站。推进街道断面改造升级,逐步实现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实物隔离。新建干道应采用机非分离断面,优先满足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路权。
4.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在选址建设公共停车场地时,配套建设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停放设施,为非机动车有序停放预留空间,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控,提高非机动车出行比例。在特色商业区地段、高铁商务区高铁枢纽板块设置慢行优先区,区内道路交通组织优先考虑慢行交通和公共交通,设置绿道和公交专用道,引导绿色通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四)发挥智慧城市管理平台优势,加快智慧交通体系建设
1.实行公共停车服务阶梯收费,统一管理全县公共停车场地,取消城区免费公共停车泊位,按区域采取车辆停放差别化阶梯收费,提高停车泊位使用频次。引导车辆向近郊区停放,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承载压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2.实施公共停车场地特许经营。全县公共停车场地和临时停车泊位,采取政府特许经营方式委托专业经营单位统一提供车辆停放服务,收取停放服务费。(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3.加快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全县公共停车场地和停车泊位信息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纳入宝丰县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市民可免费查询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地和停车泊位的分布、位置、数量、使用状况、收费标准等实时信息。(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财政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4.依法加大对中心城区重点路段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开展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停车场地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是业主、谁签合同、谁负责清退”的原则,督促被挪用停车场地所有权人、使用人限期整改,有效改善静态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5.建立公共停车场地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平顶山市公共停车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鼓励和引导公共停车场地建设,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倡导市民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治堵工作涉及面广,关乎市民出行安全。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联动,确保城市治堵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治堵工作的统一安排,加强对城市交通治堵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全县交通治堵工作高效开展。
(二)严格督查考核。公开城市治堵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以及工作成效,严格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对治理交通拥堵工作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的方式进行处理。
(三)强化举措引领。加强规划引领,在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基础上,分年度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确保各项规划落到实处。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成本核算、财政投入、财税扶持资金、路权优先用地、保障设施建设、绩效评价等方面,保障公交优先发展。加强执法监管,综合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全力打造畅通的出行环境。
(四)加强舆论引导。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提倡文明守法出行,营造“车让人、人让车”的文明交通环境。
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公传发〔20xx〕45号)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我县“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绿色、畅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园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组织开展源头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协同共治和典型引领,使“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发挥师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6月底前中学学生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成立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 磐 雷张涛
副 组 长:赵 凯 权静宇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县教体(教文)局及直属各学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 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xx)、《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xx)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4
为了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推进“诚信立市、工业强市、依法治市”,构建平安的自治州首府城市,市委、市**决定,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以下简称“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畅通、便捷、规范为原则,按照现代化城市的标准,突出重点,“人管、物管、技管”三策并举,强化车辆行驶和停靠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遵章守纪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务实、高效、常态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要实现以下5项目标:
(一)路面车辆行驶畅通有序;
(二)车辆营运市场合法规范;
(3)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便捷高效;
(四)农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科学务实;
(5) 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成立延吉市“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市**副市长
xx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中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市委宣传部副主任
××* 市建设局局长
* * 市交通局局长
××* 市工商局局长
××* 市公安局政委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农业局副局长、农机局局长
吉林铁路分公司延吉机务段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及宣传报道和综合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成立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
(1) 车辆行驶和停车秩序控制组
组长:××* 市公安局政委
组员: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市交通局副局长
农业局副局长、农机局局长
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5
近年来,校园内摩托车、电动车及机动车数量骤增,飙车、无证驾驶、车辆超速行驶等现象突出,校园交通事故频发。为了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经与贵阳市交通管理局花溪分局、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协商,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学校高质量发展为统领,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安全便捷校园交通环境。
二、实施原则
宣传教育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先易后难、分步推进,部门联动、强化考核。
三、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令狐彩桃吴攀
成员:保卫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阳光派出所等单位(部门)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决议,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在保卫处,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胡道敏
副主任:周德辉潘黎代祥社张忠祥赵冀
联络员:代祥社赵冀李天俊张斌
四、实施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校园交通基础设施,科学设置交通路线,合理布局交通标识标牌,规范车辆停放区域;
(二)在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支持协助下,修订《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并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做到全校师生人人知晓,人人遵守;
(三)依法依规禁行摩托车,打击整治无证无牌车,规范管理电动车、机动车,实现校园绿色出行;
(四)推进贵州大学校园交通“零”事故、机动车辆“零”酒驾示范高校建设,实现校园交通管理、车管服务一体化。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情况摸排
对全校师生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进行一次大排查,摸清楚数量、证件(合格证、发票、执照等)、来源、使用年限、最高时速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1)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完成对本科生的摸排工作;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完成对研究生的摸排工作;
(3)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对校内门面经营户(含合作企业)的摸排工作;
(4)后勤管理处负责完成对所属部门员工的摸排工作;
(5)科技园负责完成对入驻企业的摸排工作;
(6)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完成对留学生的摸排工作;
(7)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完成对本单位教职工(含外聘员工)的摸排工作。
2.调查研究
(1)校内调研。为争取广大师生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避免引发网上负面舆情,由保卫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大调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分类梳理,为下一步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2)校外调研。借鉴其他高校在校园交通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由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完成。
(3)发出倡议。由教师工作处、团委、学生会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停止使用摩托车和无牌无证的电动车、机动车。
(4)路面排查。由保卫处牵头,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及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阳光派出所开展校园交通治理宣传教育周活动,对在校园内行驶的所有车辆进行实地盘查,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的师生进行教育。
(二)实施阶段
1.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改造
(1)合理规划停车位,停车位设置要避免与行人的行走路线冲突,确保合理的道路宽度,全力保障道路通畅。
(2)维护保养好道路,处理好车行道路与人行道路之间的关系,实施道路统一规划,做好主、干、支路和人车混行道路的建设,使各级道路衔接顺畅。
(3)合理设置交通设施,健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警示灯等,规范机动车行驶路线、行驶时速,明确禁止车辆停放位置,达到道路无盲区。
(4)利用现代交通路况智能监控设备,实施远程监控。
2.由保卫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3.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1)由校团委牵头负责制定宣传方案,通过社团组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网络媒体等形式,把交通法律法规及《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别负责,进行动员宣传,并签订遵守交通法承诺书。
(2)各单位(部门)通过政治学习、网络、微信、QQ等多种形式把学校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发挥教职员工的模范遵守作用。向教职员工倡议在校园内不再使用摩托车和电动车,鼓励通过骑自行车、搭乘摆渡车或步行的方式在校园内通行。
4.重点整治
交通法没有禁区、学校不是法外之地。在做好校园交通科学规划、广泛宣传教育的前提下,学校将联合贵阳市交管、公安部门开展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综合治理安全整顿月活动,对校园内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法,重点整治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禁止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在校园内通行,违反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学校不包庇不护短,要让制度长牙,规章带电,充分发挥处罚警示教育作用。
5.长效管理
(1)规范管理。学校将长期在校园内设校园交通执勤卡点,对于证件齐全的车辆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纳入门禁管理系统,规范停放。禁止证件不齐全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违反规定者学校将按照校园交通管理办法依规处理,涉嫌违反交通法规的通知或移送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2)控制增量。自20xx级新生起,一律禁止在学校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各学院与相关单位在新生进校报到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3)有序清退。针对目前校园内学生拥有的证件齐全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随着学生的毕业自然清退出校园,毕业学生不得把车辆留在校园或转卖给在校学生。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摸索出一条适合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构建校园安全质量评估指标,通过考核评估促进校园交通安全质量的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校园交通治理是个“老大难”问题,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难上加难。学校主要领导多次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增强执行力,把校园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布署、同落实,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
(二)精心组织。校园交通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较多、反映强烈、涉及面广。校办要加强统一协调,各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各方发力,形成合力,逐一破解交通治理各个难题。
(三)狠抓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工作职责,闻令而动、一抓到底,把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的收获转化为检验工作落实的成效,实现校园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舆情管控。交通综合治理难免会影响部分师生的出行,容易成为师生议论的热点、关注的焦点。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管控,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七、保障措施
(一)考核保障
(1)机关党委(目标考核办公室)要将教职员工违反交通法规及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纳入二级单位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2)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要把学生违反交通法规及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纳入学生管理规定。
(二)经费保障
校财务处要列出专项经费用于贵州大学“和谐交通、绿色出行”校园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6
按照xxx公司关于印发《xxx“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安监函[20xx]27号)要求,为全面开展公司“平安交通”创建工作,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人人安全,平安中远”为主题,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创建氛围,形成创建合力,取得创建成效,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有效控制在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之内,持续推进公司交通管理健康、安全、稳定发展,平安交通宣传方案。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投入,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注重源头,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三、主要内容
1、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与生产是密不可分的两个面。切实做到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追究制度,只有生产以安全做基础,管理层人员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身安全职责及岗位职责,真正发挥“一岗双职”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才能真正做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意识形态的转变。
2、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人是安全管理中最不稳定的因素,人的规范性可以最大程度上决定安全状态的好坏。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仍是20xx年重点工作内容及方向。通过“师徒手把手”,将新老员工捆-绑到一起,老员工吸收新员工的积极性,老员工学习老员工的经验,实现新员工向老员工的平稳过渡。并结合xx集团、xxx公司下发的安全相关文件及安全期刊类文件,广泛开展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及安全意识培训,提升企业安全文化及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队伍素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让公司员工真正理解并践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超前防范,重在执行。”的二十四字安全理念。
3、注重源头,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随着公司安全生产渐入正规,新厂区的复杂性的逐步加大,安全风险也随之加大。因此,从源头出发,开展风险调查、分析、评价,找出风险点源,制定专项的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在可控范围内,进而起到风险评估的真正作用。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应急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应急救援能力是企业保障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针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保障应急资源的齐备、开展应急培训并定期实施相应的应急演练,并通过应急演练及时分析查处应急预案及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由针对性的予以修改完善。
四、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人人安全,平安中远”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公司创建“平安交通”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组长:xx总经理
副组长:xx副总经理、xx副总经理
实施小组:综合管理部
成员:所有科室、生产员工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公司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
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认真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实施小组共同解决。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实施小组要通过广泛宣传、举办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推进“人人安全,平安中远”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动广大职工和运输经营者积极参与和监督,形成全员参与的局面。
(三)抓好结合,整体推进,规划方案《平安交通宣传方案》。把“平安交通”创建和贯彻落
实中远造船工业公司关于印发《中远造船“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远造船安监函[20xx]27号)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企业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把“人人安全,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绝不仅仅局限于交通安全,水平展开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7
商务局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切实解决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全面提升我局所属范围环境卫生质量,为落实XX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娄底中心城区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的指示精神,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龚树国 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罗盛辉 商务局党组书记
成员:缪小平、李岳文、梁湖、毛建和、谢艳红、唐海松 、张怡永、聂涛、郭勇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海松任办公室主任,毛雄兵、禹石初任副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长效机制、抓常态管理、求长期效应”的工作要求,以全局动员、全民参与为重要抓手,扎实整治娄底中心城区社区、市场、院落环境卫生,夯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础,基本解决机关所属社区、院落、管辖市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有效建立社区、院落、市场环卫管理长效机制。
三、责任分工
此次整治活动是按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各部门机构进行对口帮扶。
四、主要任务
(一)解决社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
1、开展社区和农贸市场垃圾大清理。主要是针对机关所属社区小街小巷、管辖市场等区域的积存垃圾,以责任区为单位,坚持“原地消化、就地处置” 为主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尽量减少垃圾外运。对具备填埋条件的,采取就地深挖填埋、表层覆盖黄土(厚度不少于0.5米)的.方式处理;对已经腐烂发酵的,将无法降解的垃圾清理后,余渣作为绿化肥料就地利用;对无法就地处置的,直接清运至燕子岩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清运车辆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积存垃圾清除后,要及时对原有场地进行平整,用于摆放垃圾箱或作为社区公厕、垃圾站的建设备用地,也可以改造成绿地。积存垃圾清理必要的工作经费通过帮扶单位支持、区里配套安排、市里专项补助等渠道解决。
2、开展小区院落卫生大整治。主要是针对机关所属大院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进行全面综合整治。清扫单位院落路面垃圾、泥土、沙石等,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及树上的吊挂物,擦拭、清洗公用设施,做到干净整洁;清洁单位公共厕所,维修环卫设施,疏理下水道沟渠,做到无杂物、不堵塞;清理乱搭乱建的棚点、乱堆乱放的杂物,变院内菜地为绿地;清除“牛皮癣”及楼道内杂物垃圾,保持楼房门窗干净完好,规范车辆摆放,禁止畜禽放养,消除乱吊挂、乱拉线现象。
3、配套环卫基础设施。在清理积存垃圾、整治机关所属社区、院落、管辖市场卫生的同时,将必需的环卫设施同步配套到位。要进一步明确环卫基础设施配套责任;社区小街小巷等公共区域由帮扶单位支持,机关所属社区负责配套落实;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配套;管辖市场和机关所属院落由市场管理机构和机关根据要求和实际需要配置;
(二)健全社区环卫管理长效机制
1、完善一个网络。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完善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网络体系。机关所属社区、院落和管辖市场要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网络的全覆盖。
2、落实两项制度。一是落实物业管理制度。对集中的居民点、居民小区和机关所属院落,要大力推行物业化管理,实现环卫管理市场化;对机关所属社区小街小巷、院落和管辖市场要牵头组建清扫保洁队伍,落实日常清扫保洁和“门前三包”措施。二是落实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社区、院落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检查、督促、考核、奖惩。
3、解决三项经费。切实保障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基本经费,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人头经费、工作经费和环卫设施经费等三项投入,由市、区两级政府予以补助,并列入两级财政年度预算。居民小区、管辖市场和机关所属院落的垃圾清运处理、环卫设施建设维护等经费,通过有偿服务、机关自筹等途径解决。
五、时间安排
整治活动从201x年6月开始,到201x年9月结束,为期100天,具体时间安排为:
1、召开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动员大会(6月4日);
2、在百日整治活动时间内每周星期五下午搞大扫除;
3、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不定期进行检查;
4、在活动结束前进行检查验收(9月10日——9月20日)。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党政一把手是机关所属社区、院落环境卫生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下到管辖机构、所属院落带队整治;要求全力以赴,全体上阵,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
2、严格督查考核。由领导小组督查考核,直接考核到社区、二级机构、院落。整治期间,每10天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和考核。对督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3、强化工作责任。各责任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各项工作。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做到整治不达标,人员不撤退。
4、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对先进典型及时表扬,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影响整治工作进展的责任区和个人进行公开批评。
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8
各位车主:
由于近期校内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鸣笛喧嚣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妨害了校园明和交通安全。为有效解决以上现象,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和环境,学校将于11月7日至12月20日在校园内开展“校内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如下:
1、禁止车辆乱停乱放。要求所有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均按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在校园内交通主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各交通道路口等“禁停区域”停放车辆;
2、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鸣笛。学校里车辆的行驶速度应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内。驾驶时应积极避开行人和非机动车,确保行人安全;
3、校保卫部门依照《xx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经查处且情况属实的违规车辆,将依照以下情况予以相应处置:
1) 小型及以上车型违规车辆。如果车辆是第一次被调查,车辆的违规信息将在安全部门**上公布并给予警告;第二次查处的,将在学校主页上公布,并给予警告;若属第三次或三次以上被查处的,则该车辆将被拉入校园门禁系统黑名单,禁止其进入校园,并将相关信息在学校主页上予以公布。
2) 违规摩托车和电瓶车。如属校内已注册车辆且属第一次被查处的,将予以警告;第二次以上查处的,取销其通行证。如属校外有证车辆且属第一次被查处的,将予以警告;若属第二次或多次被查处的,保卫部门将予以暂扣,并通知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处置。
3) 在校内违规停放的车辆。对违规停放在学校的个人车辆,安全保卫部门将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对于在校内长期恶意违停、恶意拖欠停车费的车辆、“僵尸”车辆等,保卫部门将对其集中进行收缴或暂扣、通知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处置。对于在校内违停现象严重、对车辆运维力度不足、未遵守《xx大学校园共享单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校园共享单车管理暂行办法》)的共享单车品牌,校保卫部门将依照《校园共享单车管理暂行办法》责成相关经营企业对该现象进行整改,如运营公司未积极响应,保卫部门则将依照《校园共享单车管理暂行办法》对违规共享单车予以收缴、查扣处置。
4) 无证的机动车辆将直接予以暂扣处置。对于被保安部门临时扣留机动车或不服从、干扰学校有关部门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希望各位车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保卫部门对校园的秩序管理,共同维护明、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xx大学保卫处
xx市公安局xx大学警务室
11月7日
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9
为积极响应武汉市文明城市创建,缓解校园停车资源紧缺现状,打击校园道路违停等交通乱象,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行为,保障师生员工正常学习生活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就实施校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校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方案,规范对校园内乱停乱放、超速等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置,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绿色出行意识,缓解校园停车位资源短缺、校外车辆过度占用校园交通资源、校园交通违章行为频发等现象,显著改善校园交通现状,大幅提升师生员工对校园交通情况的满意度,打造安全校园、美丽校园、绿色校园、健康校园。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交通整治专项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文明交通意识
1.校长、书记带头在全校范围加强校园交通整治的宣贯教育,全校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学校校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要求。
2.由孟芳兵副校长牵头,制定校园交通整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开展全校范围各个层面、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校工会负责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离退休处负责召开离退休人员座谈会;余区管委会负责召开余家头校区师生代表座谈会;学工部负责召开学生座谈会;各学院负责召开学院教职工座谈会等。
3.校园交通整治期间做好建设安全校园、美丽校园、绿色校园、健康校园的全方位宣传、告知、倡议等工作。
(二)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全力保障师生员工交通需求
1.设置教职工专用停车区
在以下区域安装门禁设施,设置教职工车辆专用停车区,其它车辆禁止通行和停放:
(1)马房山校区西院
幼儿园至院士楼家属区:在幼儿园西侧、院士楼南侧道路路口安装门禁设施,仅授权该区域教职工住户车辆通行和停放,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图书馆区域:在图书馆停车场出入口、医院西侧小路安装门禁设施;
会议中心区域:将会议中心草坪东西侧出入口安装升降柱,在材料学院实验楼东侧、测试中心南侧道路路口安装门禁设施;
体育场红绿灯南边篮球场区域:以U形桩封闭,安装门禁设施。
(2)马房山校区东院
硅酸盐中心区域:在陶瓷复合材料研发基地南侧、珞东社区南侧道路路口安装门禁设施封闭;
化生学院区域:将网络教育学院正对财务处综合楼路口用活动路障封闭,工程监理中心门前道路、东附楼连廊道路安装门禁设施封闭;
科发院区域:在思源篮球场北侧、莘子苑食堂西侧道路安装门禁设施封闭;
汽车学院区域:在神龙园路口、燃料电池实验室北侧道路路口安装门禁设施封闭;
莘子苑食堂区域:用升降柱封闭,日常禁止车辆通行、停放,保障学生安全,遇重大接待活动时降下升降柱,保障接待停车。
(3)南湖校区北院
在南湖校区北院人行地下通道出入口建设停车场,将南湖校区北院设置为严管校区,在地下通道南湖校区南院、北院入口加装门禁设施、将南湖校区北院3个校门设置为严管门,仅供授权车辆通行。
2.完善校园交通安全设施
在马房山校区东院、西院大门口等设置交通整治公告牌、专用停车场区域公告牌、限速标志牌、禁止停车标志牌、西院来访车辆停车引导标志牌等。
整修马房山校区西院体育场红绿灯南侧篮球场、马房山校区东院东附楼等停车场,划设停车位。完善部分路段交通标线,规范车辆停放。
在马房山校区西院大门外等处增设减速带,修复校园道路破损减速带。
(三)规范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对交通违章行为的管理和处罚
制定《武汉理工大学机动车违章处置暂行办法》,对校园交通秩序进行强化管理,对机动车在校园内通行及停放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对于在校园内发生的交通违章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三、保障条件
保卫处牵头成立交通整治专班,确保整治措施落地有效。保卫处做好整治队伍的培训工作,做到严格管理、文明管理。
加强对校园交通整治的相关考核,将教职工校园内交通违章行为纳入师德方面的考核。对于部分车主拒不配合、捏造事实投诉,或故意刁难、无理取闹、打骂整治人员等情节严重的教职工依师德失范、校纪校规给予处理。
四、进度安排
20xx年1月,出台《武汉理工大学校园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武汉理工大学机动车违章处置暂行办法》并启动宣传贯彻工作;
20xx年2月底前,完成校园交通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并全面开展宣传教育;
20xx年3月起,按照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方案,启动为期1个月的校园交通整治专项行动。
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篇10
为了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推进“诚信立市、工业强市、依法治市”,构建平安的自治州首府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以下简称“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畅通、便捷、规范为原则,按照现代化城市的标准,突出重点,“人管、物管、技管”三策并举,强化车辆行驶和停靠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遵章守纪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务实、高效、常态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要实现以下5项目标:
(一)路面车辆行驶畅通有序;
(二)车辆营运市场合法规范;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便捷高效;
(四)农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科学务实;
(五)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成立延吉市“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市政府副市长
××*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 市建设局局长
* * 市交通局局长
××* 市工商局局长
××* 市公安局政委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 市农业管理局副局长、市农机局局长
××* 吉铁分局延吉车务段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及宣传报道和综合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成立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
(一)车辆行驶及停靠秩序整治组
组 长:××* 市公安局政委
成 员:××*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警大队教导员
××* 市交通局副局长
××* 市农业管理局副局长、市农机局局长
(二)营运市场整治组
组 长:××*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 市交通局副局长、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 市工商局副局长
××*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 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所所长
××* 市公安局出租车派出所所长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
组 长:××*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 市建设局副局长
××* 市交通局副局长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 市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 延吉火车站派出所所长
(四)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治安整治组
组 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 市公安交警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所长
设立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咨询团,成员包括:××* ××××等。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5月18日―205月23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进行调研,听取咨询团成员意见,确定整治和建设重点。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24日―2006年5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专项整治组意见,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各专项整治组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层层动员并签订责任书,利用各新闻媒体大力营造舆论氛围。
(三)整治和建设阶段(2006年6月1日―2006年8月10日)
按照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组投入工作,边整边改,对交通秩序进行整治,加大处罚力度,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治安进行治理。办公室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并编发《“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快讯》通报情况。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8月11日―2006年8月18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整治工作组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今后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编制延吉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提出构想。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重点
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对交通秩序进行严格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一)路面交通秩序问题
车辆行驶及停靠秩序整治组组织警力维护车辆行驶及停靠秩序,整治的重点车辆是:市内小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辆以及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整治的重点区域是:西市场周边、火车站站前广场、人民路、光明街、蔬菜批发市场大门前、水上市场早市、小营市场、铁南和北大夜市。整治的重点问题包括:车辆超员、超载、超速,不按规定停靠、城区鸣笛以及占道经营和教练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
(二)营运市场秩序问题
营运市场整治组组织人力整顿车辆营运市场秩序。重点是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异地营运以及货运汽车外挂牌照等问题。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确定各类停车场、站主体功能,使其分布合理、方便乘客,做到车辆、乘客及行人合理有序流动;清理城区道边水果摊、雨搭等违章建筑和各类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摆摊;清理全市已修建的地下停车场改变用途挪作它用的各类建筑、经营单位;强化城区交通封闭、半封闭道路施工申报机制。重点是:完善人民路西市场停车场和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建设,调整部分路段的停车泊位,在西市场周边设立单行线,增设电子监控、抓拍设施。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市交通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品位,创新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的部署上来。各整治工作组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与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各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解决少数干部在思想认识和执法管理方面存在的不敢管、不愿管,责任心不强等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大胆管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杜绝“说情风”的干扰。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部门责任,分解细化任务,狠抓整治措施的督导、落实。市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成立联合督查组,加强对整治行动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组织记者进行跟踪报道,对交通违法行为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和舆论谴责。
四是加强情况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有关部门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治活动结束后上报工作总结。
Yjs21.Com更多幼儿活动方案扩展阅读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用
方案该怎么写才好?针对我们给自己制定的目标。首先就应该要准备好一份方案。希望这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能够完美地展现出您所想要的内容,希望我的意见对你有所帮助请记得将其收藏起来!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
XXX中学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校
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联系到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也是我校重点抓办的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教传【2013】2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正确认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学校加快改善食堂食品卫生条件,完善学校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使校园食品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安全得到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检查重点
1、食堂、食品小卖部,饮食店等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情况;
2、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4、对承包食堂的监督管理、食堂承包者资质与准入要求情况;
5、食品采购、索证、储藏、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
6、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
7、自备供水、二次供水水质消毒、检测达标情况;
8、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9、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相关档案情况。
五、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为期两个月,从2013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20日)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监督抽检,切实掌握学校食品安全现状,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实施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对在校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教育局将对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效果开展评估,学校将做好各项准备总结工作。
六、具体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区教委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
(三)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并设立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四)建立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学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题宣
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六)加强校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供货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一定不能放松,学生的成绩慢慢提高,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食品安全的问题确实时刻不能放松的,一旦放松,学生的健康问题出现了,这就是学校的失职,这就是对学生健康的极不负责任,这就是犯罪!所以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要时刻高度重视!
2013年9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国土管理和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1.未经许可或未经批准改建、扩建、新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
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构)筑物; 3.农村居民移地新建房屋后,逾期未复垦且拒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原有宅基地上的建(构)筑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整治目标
通过进一步清查治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两违”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三、整治任务
(一)对所有“两违”行为进一步集中清理。
(二)切实加强巡查、监管、查处工作。对2015年7月15日以后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新建一处拆除一处。
(三)制定规范我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治理“两违”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镇、村(社区)、村(社)居民小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两违”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明确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以及村(社区)主要领导为“两违”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派出所、交通办、农林站、水管站等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开展治违工作。
(三)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单位、企业和群众,自觉担负起建设、管护城镇义务,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两违”行为,动员“两违”主体自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整合执法力量,强力开展“两违”治理行动,切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打击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惩戒一方。
(五)坚持严肃纪律,惩防并举。结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整治“两违”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狠抓典型,开展预防教育,强化干部履职的责任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
(六)坚持分类处理,重点整治。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顶风乱占乱建的,一律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两违”行为;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危及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有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拆除;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已有的乱搭乱建,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由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处理。具体的分类整治办法,由镇国土、住建部门拟制,镇“两违”整治领导组研究确定。
(七)坚持自行整改和强制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宣传发动作用和依法强制整改的教育震慑作用,专项整治工作以“两违”主体自行整改为主、执法部门依法整治为辅。
五、工作步骤
整治“两违”行为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一)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阶段(201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1.广泛宣传发动。发布《****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准备工作;镇纪委、派出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国土所和各村(社区)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会议动员、印制宣传册(单)、设置固定宣传标语、“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村(社区)、进校园开展宣传,使“两违”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做好清理调查核实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两违”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进行清理审核,并分清类别、界定性质、认定身份、核定面积、逐户建立档案后汇总再交给主管部门。4.加强常态巡查。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两违”整治常态化工作,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2015年7月15日后新发生“两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对2015年7月15日以前动工,现仍在施工,不听劝阻的,视为新发生的“两违”行为从严查处。对存量的“两违”建(构)筑物实行自行整改与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政策,动员“两违”违法主体自行整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亲属有“两违”行为的,应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整改;其他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应在限期内自行整改。自行拆除“两违”建筑的,拆除前应向所在的村(社区)申请安全指导;无能力自拆的,可向镇申请助拆。各村(社区)建立拆违指导组,对于自拆住户,指导组派员到场指导住户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两违”违法主体,依法实施整治。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阻挠公务或执法的,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重点整治,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先行拆除: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2)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的;(3)占用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的;(4)存在安全隐患的;(5)群众反映强烈的;
(6)已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还未拆除的;(7)正在进行违法建设的;(8)其他应拆除的情形。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措施,规范建房行为,加大土地和规划执法力度,实现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无新增“两违”现象。2.结合整治活动,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总结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设长效机制,使我镇用地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六、责任分工
(一)镇治违办: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集体土地上“两违”行为整治工作,查处率达100%;农村治违办对全镇集体土地上发现的“两违”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场镇治违办负责对场镇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负责统计全镇有关“两违”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负责对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治理“两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二)各村(社区):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整治职责,控制“两违”行为的主体责任,负责“两违”动态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发现“两违”行为,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为止。对“两违”行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承担巡查、控管责任,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配合镇治违办开展“两违”查处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动中涉及群众劝导及维稳工作。负责对“两违”行为摸底清理登记工作,以(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村入户,对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逐户逐宗调查,登记造册,摸清情况,并汇总报送镇治违办备案。实行日报制度,每日定时向镇治违办报告“两违”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将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本村(社区)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两违”行为安全监督管理。
(三)镇党政办: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起草或审定镇党委、镇政府与相关村(社区)、机关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责任书。
(四)镇纪委:负责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的处理办法;及时查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做好整治“两违”工作监督检查,严格追究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责任;派纪检监察人员对镇治违办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对镇治违办已建立的工作责任机制及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予以督查。
(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进一步整治“两违”工作宣传报道,对“两违”典型案例跟踪曝光,开辟集中整治“两违”宣传专栏;督促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停止“两违”建房户使用网络审批。
(六)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积极配合治违办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七)镇群工办:负责与市、县信访部门衔接,做好上访人员解释疏导工作。
(八)派出所:负责抽调人员充实“两违”整治公安专案组警力;负责治违办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动的治安保障;负责侦办整治“两违”行为中妨碍公务、妨碍社会管理和非法经营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
(九)镇国土所:负责全镇土地违法用地执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镇集体土地和国有存量土地上出现新增违法用地;指导城镇建成区外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十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规划建设监察工作,有效遏制在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出现新增违法建筑,指导城镇规划区外村(社区)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公用设施、城市公共通道和违法搭建影响市容市貌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
(十二)镇水管站:负责实施河道整治和水务执法工作,查处河道两边行洪保护范围内的“两违”行为;指导相关村(社区)河道管理工作。
(十三)镇财政所:负责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检查工作。
(十四)镇安办、交通办:负责“两违”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参建“两违”的建筑设备予以依法查封(扣押)。负责查处公路两侧控制区及道路桥梁下的“两违”行为。
(十五)工商所:负责查处利用“两违”建设项目进行经营的行动。
(十六)镇农林站:负责制止和处罚违法占用林地建设行为和违法进行设施农用地建设的行为。
(十七)消防四中队:负责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影响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建设行为。
(十八)镇社事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相关村(社区)做好涉及“两违”行为特困家庭审核、认定和救济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
(十九)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办〔2007〕72号文件要求,配合做好“两违”行为整治工作,不得为“两违”项目提供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服务;查处违法占地建设中涉及违规使用水、电、气、通讯等行为。(二十)金融机构:严把贷款发放关,杜绝向“两违”项目发放贷款。
七、保障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全镇治理“两违”工作。领导组下设“两违”工作办公室(简称镇治违办)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镇抽(选)调干部职工和聘用协管人员充实镇治违办。镇治违办下设执法队、内勤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监督组、司法专案和治安保障组、综合执法办案组。在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三)“两违”治理工作经费由镇财政预算安排。
八、加强监督检查
(一)实行目标管理。从2015年7月15日起,镇政府将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凡抽调人员中有不认真履职,不遵守纪律、不能完成“两违”治理工作任务等情况的,由镇治违办进行全镇通报。
(二)严格监督检查。机关单位对家属区乱搭乱建处理不力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与“两违”和妨碍执法的,违建户家属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不配合查处工作的,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不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镇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三)责任追究。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综合办公室、镇纪委、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两违”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对弄虚作假、谎报事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对查处“两违”行为不作为、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且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性质和造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对涉及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和办案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3
曾都区实验小学
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作风建设,深入持续开展作风集中整治,推动作风建设有效开展,根据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省纪委的十条禁令,以及党委政府的“十访十问”规定,全面加强学校作风建设,促进学校作风大转变、干部素质大提升、各项工作大推进,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勇于奉献、务实创新、清正廉洁、业务精湛的教职工队伍,为推动镇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二、工作任务
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对照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检查有无下列现象:
1、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2、上班时间违规使用电脑;
3、参与社会赌博;
4、招待超员、超标;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滥用职权,铺张浪费;
7、不备课,私自调课,找人代课甚至旷课;
8、课堂上吸烟、接听手机等不文明举止;
9、从事有偿家教,组织学生征订教辅材料等。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剖析根源,制定措施,及时纠正。
三、工作措施
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线,以“加强学习、深化调研、推进改革、服务发展”活动为载体,努力打造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责任型和廉洁型学校,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部署阶段(时间:3月29、30日)
成立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召开支部会议、党员会议和教职工会议,学习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明确整治内容、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在全校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时间:4月1日—6月31日)
按照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和“五查五看”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在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围绕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反思,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以实际行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破解难题,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三)监督检查阶段(时间:7月1日—9月3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各校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作风问题,通过现场反馈、责令整改、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整改落实。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及舆论的外部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引导。
(四)责任追究阶段(时间:10月1日—10月31日)
对违反“六个严禁”等规定,给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检查,再报请县教育局进行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以儆效尤,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作风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完善机制阶段(时间:11月1日—12月30日)
建全完善责任追究及量化考核等制度,将教职工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年度考核等范围,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注重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把作风建设纳入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中,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使教职工对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耳熟能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广大教职工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黄明秀任组长,刘杰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党员为成员,作风专项整治具体工作由学校党支部承担。
2、严明工作纪律。按照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本校范围内的人和事从严要求。广大教职工要认真遵守作风、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党员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3、加强舆论引导。要高度关注网络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及时协调督办处理,防止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
4、建立长效机制。对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深入反思剖析问题根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曾都区实验小学
2017年3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推进规范化管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展现公司机关良好的风尚和形象,切实把信阳分公司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队伍,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群众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规定、十五条禁令和《信阳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纪律十条禁令》,以严格执纪问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密切干群关系为重点,结合公司当前实际,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节俭意识,着力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机关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工作纪律有新加强、员工素质有新提高,努力形成真抓实干、顾全大局、团结和谐、清廉自律、生活正派的新常态,为公司二次创业成功,实现全面、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15年3月1日至5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纪律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落实。
组长:刘自重
副组长:张家成孙永俊李志阳李志鹏山征
成员:王宇蔡军方王敏杰吴汇涛卫涛
杨超杨松叶王冰李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主任:王宇
成员:禹军霞苏静靳立强姜超
四、整顿内容
(一)坚持纪律严明,重点解决组织观念不强的问题。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整治纪律松懈,自由散漫,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串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网上购物、打游戏、看电影等娱乐活动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二)坚持勇于负责,重点解决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整治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自身要求不严,服务意识不强,违纪现象抬头的问题;切实解决部分干部职工说说动动、拨拨转转,甚至推而不动的现象。
(三)坚持真抓实干,重点解决不务实的问题。重点整治效率不高、作风漂浮粗糙、不深入、不细致,抓落实措施不得力、脱离实际、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切实解决对工作事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等现象。
(四)坚持服务至上,重点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思路不清,方法不活,措施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切实解决部分干部职工办事拖泥带水、推三阻四,消极懈怠,态度骄横,在岗不谋事、在位不专心,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
(五)坚持清正廉洁,重点解决消极腐化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违反规定接受吃喝宴请,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行为。整治以权谋私、奢侈浪费、无大局观念,私下议论和传播小道消息,非正常渠道反映内部问题,参与赌博等低级趣味活动。
五、活动步骤
本次集中整顿活动从3月开始,至5月结束,为期3个月。具体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阶段
1、广泛进行动员。在公司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机关各科室依据作风纪律整顿的有关精神,进行集中传达、动员,宣讲开展作风纪律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人人讲作风、处处抓纪律的浓厚氛围。
2、抓好学习教育。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学习省公司“十条禁令”规定、学习省公司及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风纪建设八项要求等。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途径强化学习效果,统一思想认识,激发责任心,增强大局观念,提高积极性。
3、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科室要结合实际,联系各自工作,重点围绕“我和我部门在作风纪律上存在什么突出问题,我应如何改进”等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切实增强每位员工的大局意识、作风纪律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
(二)查找问题、边查边改阶段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对公司领导班子、机关部门、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
2、深入查摆问题。通过自查、互查、上下结合查等形式,重点查摆官僚主义、推诿扯皮、效率不高等问题;在作风方面,重点查摆工作作风涣散、对单位发展漠不关心、工作作风漂浮等问题。同时,在广泛征求意见及汇总个人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剖析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3、反馈意见。由主要领导负责,将征集的意见反馈给个人,结合活动要求和工作实际,认真指出个人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反映出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召开民主生活会。谈心交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讨论查找本部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问题,特别是要认真剖析机关人员在思想意识、大局意识、工作责任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
5、制定整改措施。对征求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逐一明确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征求机关和基层单位意见,力求做到方向正确、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
1、巩固提高。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梳理,对已解决问题要做好巩固工作,对虽已整改但效果不好、职工群众意见较多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修订整改措施,进一步抓好落实;对尚未进行整改的问题,要尽快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并抓好落实。尤其对作风不细致、不深入、工作棚架、纪律松散、情趣低级等问题,要进行重点治理、反复治理和彻底整改,确保活动效果的深化和转化。
2、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各科室要认真梳理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对不适应当前工作的规章制度,该废除的废除,该修改的修改,并根据工作需要,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完善各方面的程序、规定、制度。
3、专项检查。公司组织人员对此次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问责、严厉惩处。
六、具体要求
1、落实两个责任,坚决不走过场。机关工作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公司运营管理各项工作的凝聚力、生命力。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是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亲自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动真格,狠抓落实。
2、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开展自上而下的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搞形式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整顿,并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3、作风纪律整顿和业务工作要坚持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各科室要把握全局,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要把机关工作人员在作风建设中迸发出来的热情,引导到促进当前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加快办事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4、严格要求,务求实效。各科室要组织全体人员对照检查,查找个人在“庸、懒、浮、拖、骄、软、散、贪、奢、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公司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并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5
为规范煤炭运输市场秩序,营造生态、环境、绿色、共享的经济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省治污降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铁腕”抓好煤炭运输整治,形成**主导、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煤炭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煤炭运输车辆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全县煤炭运输车辆出场覆盖、冲洗率达到100%,煤炭运输车辆实现零超载。
三、整治重点
以x国道沿线、x路、x线x段等主要干线公路以及城区道路为重点,对全县所有清运煤、矸石、矿用物资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加强监管,采取覆盖、厢式运输等密封措施,防止抛洒扬尘污染;严厉查处车辆超载、未采取防护措施、采取措施不到位造成道路扬撒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天蓝水清”和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工作任务
(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做好煤炭运输整治工作;对煤矿企业实行监管,运管所与源头企业签订装载责任书,规范企业源头按标准装载车辆,未覆盖篷布的一律不准出门上路;建立违法超载通报制度、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系统、信用档案;发现源头企业有超限装载行为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x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实施处罚。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
(2) 负责运煤车辆的发运管理。运煤车辆出厂前必须冲洗干净,盖好盖子。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准出厂。
(责任部门:煤炭局)
(三)强化路面治超,与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逃检、绕行及未覆盖篷布沿途抛洒等非法行为,对查获的违法运煤车辆依法进行处罚、记分。
(责任部门:交警大队)
(4) 负责煤炭企业及运输过程的环境污染控制。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食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弘扬联系群众、亲民为民作风,大力弘扬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大力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作风,集中解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整顿,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目标任务
这次机关作风整顿,着力解决机关学风、劳动纪律、工作态度、服务意识、行政效能、协调互动、运行成本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解决干部职工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倡导学习新风、树立大局的意识。
2、解决服务不优、办事拖拉的问题,树立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的作风。
3、解决工作不讲标准、不讲时效的问题,树立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办事时效的作风。
4、解决工作不扎实、作风漂浮的问题,树立务实苦干、尽职尽责的作风。
5、解决纪律不严的问题,树立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办事讲标准、讲时效的作风。
6、解决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树立勤政廉洁的作风。
7、解决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不强的问题,树立和谐共事、团结拼搏的作风。
8、解决执法不文明、态度粗暴的问题,树立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作风。
9.解决缺乏节约观念、铺张浪费的问题,树立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
通过整顿,达到以下目的要求。
1、干部职工自觉做到讲大局、识大体、顾大局;工作作风务实,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效率高。
2、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讲标准,不拖拉,责任心强。
3、干部职工行为规范,能自觉履行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举止文明,形象良好。
4、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开拓进取精神,创()一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5、干部职工纪律观念更强,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自觉性和职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三、方法步骤
这次机关作风整顿活动自6月初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为期一个月,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及提高认识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动员部署。召开全局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动员大会,传达省、市局关于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文件精神,部署全局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局机关党委。
2、学习提高。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会、上党课、职工集中学习、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3、领导干部上党课。单位至少要安排一次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为主题的党课,党课内容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查摆问题及分析原因阶段(6月11日—6月20日)。要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相结合的办法,深入查找自身在遵守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
(三)制定措施及整改落实阶段(6月21日--6月30)。
1、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归类,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根据干部职工查摆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逐步构建“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2、着力整改落实。按照先易后难的办法,扎实整改,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重在行动,重在实效。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需要有关方面协商解决的,要主动协商,合力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机关效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7
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台阶,根据介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介休市煤炭工业局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介煤安发[2012]9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双基”建设和责任落实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我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把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向深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公司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总工程师
工会主席
机电副总经理
通防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安检部部长
技术部部长
机电部部长
调度室副主任
信控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部。办公室主任:安检部部长
(兼)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布署、统一组织,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负责跟踪落实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安检部门负责监督专项整治过程中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其它专业部门要配合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整改辖区内的隐患。
三、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工作中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程序和制度的执**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领导下井及下井队实施;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况;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情况。
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全,各类图纸、设备检测资料、调度台账记录是否齐全。
4实施隐患排查制度;作业现场台帐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报告制度;重要设施设备、关键环节、危险场所、危险货物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普查档案,实施监测预警。
5、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工前是否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班前进行学习贯彻。是否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按要求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是否严格按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6、井下瓦斯、水患、火灾、煤尘、顶板、机电、机械和运输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进展情况。
7、地面以防范坍塌、滑坡、坠落及防洪防汛为重点的整治情况。
8、应急救援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是否符合要求;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点排查情况,是否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及治理措施并按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9、。10、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培训,全员的培训,**人员的培训和再培训,进度不得检查。
11安检人员配备齐全,集中管理。安检人员检查日记和每日隐患表是否到位。
五、专项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按照“各部门自查自整,公司集中检查和逐月循环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宣传布署(4月20日以前)
公司利用安全例会、调度会和班前会等形式在基层连队中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宣传和动员,使专项整治方式、内容、要求和意义深入人心,并定期将整治进展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2综合整治(4月20日-11月10日)
4月30日前,各部门对辖区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5月10日前公司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查出的隐患要求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每月中旬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并定期开展防治水大检查、“雨季三防”大检查等专项检查。
组织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战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期间,做好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检查准备工作。
三。回顾总结(11月11日-12月20日)
公司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材料的方式报集团公司和介休市煤炭工业局。
六、工作要求
1、整体推进,检查整改。各部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公司于每月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部门要积极整改发现的隐患,安检部门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2、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安检部牵头,督查室监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区域,确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安全例会、调度会、班前会、沟通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营造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要做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等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并按期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深入一线开展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台阶。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8
XXX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和落实柳煤字[2012]132号《关于在全县煤矿开展防治水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晋煤行发[2012]239号《关于下发2012年全省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柳煤字[2012]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当前防治水的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落实柳煤字【2012】132号《关于在全县煤矿开展防治水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为手段,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贯彻落实“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着力构建“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有效、管理到位”的防治水工作体系,彻底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通过本次防治水专项整治,摸清我矿的水患情况,进一步加强我矿防治水基础管理工作,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逐步提高煤矿抵御和防治水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推进水害防治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力争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
三、防治水组织机构
XXX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从5月10日至5月20日,由煤炭局包保组按文件进行验收。
第四阶段:从5月20日至6月30日,由县局职能股室人员进行复查。
五、排查整治内容和负责人
(一)防治水制度和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1、确认是否按要求补充完善了14种防治水各种相关制度(防治水岗位责任制、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探掘分离管理制度、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安全确定制度、安全确认移交制度)和探放水操作规程。由地测副总XXX负责排查整改。
2、是否设立了专门的防治水机构。由总工程师XXX负责排查整改。
3、地测防治水科长和探放水队长是否经培训,并取得B类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配备了不少有3人的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要求定期选派人员参加防治水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由总工程师XXX负责排查整改。
4、是否配备了一名地测副总工程师,完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由总工程师XXX负责排查整改。
(二)、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情况
XXX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是否成立了独立于采、掘、通风、抽放、和注水队的专业探放水队伍。探放水人员(每班每面不少于4人的专职探放水作业人员)。探放水工是否经培训和,并持证上岗。探放水作业是否严格按已批准的探放水设计操作;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专用钻机、专职队伍、专业人员;探放水期间是否严格执行探掘分离制度和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并确定每个工作面都配备了探水设备。由总工程师XXX负责排查整改。
4、矿井各种防治水图纸是否齐全,采掘图纸与采掘实际是否一致;煤矿井田周边、采、掘工作面附近采、古空范围及积水情况是否清楚,相关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对已查明的积水区域是否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并划定了“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等”三线“。由地测副总XXX负责排查整改。
5、是否按各相关文件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编制了回采和掘进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并按程序进行审批(探放水设计由地测防治水科进行编制,矿总工程师组织安检、通风、机电、地测防治水、采掘队组、探放水队组等部门会审同意后报主体企业总工程师审批,主体企业总工程师进行会审,审定同意后签署批准意见)。由总地测副总XXX负责排查整改。
6、是否严格执行探放水安全确认、安全确认移交制度和终采、掘停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完善。由总工程师XXX负责排查整改。
(四)、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XXX煤业有限公司 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4、工业广场及周围排洪渠是否畅通;雨季前是否进行清理。由地测副总XXX负责排查整改。
(六)、水害应急预案措施及落实情况
1、是否根据受水害威胁类型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矿井水害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矿井水害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并留有演练记录。由总工程师XXX负责排查整改。
2、是否每年开展一次防治水安全知识培训;是否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对职工进行出现透水征兆辨识、立即撤人的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和调度室人员必须熟悉水害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矿长刘缠平负责排查整改。
3、是否落实了水害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质、设备和资金。由机电矿长张永健负责排查整改。
(七)、其它措施及落实情况
1、是否在五月初对地面已关闭井筒、沟谷、地质灾害情况进行了排查并整改了存在的问题。是否建立雨季”三防“制度和暴雨期间值班、巡视、停产(工)撤人制度,成立雨季“三防”领导组。由地测副总XXX负责排查整改。
2、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煤矿防治水的其他规定。由总工程师XXX负责排查整改。
六、相关要求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9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13、行政许可、依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四、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各业务部室、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专业、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建立整治责任制,对所属领域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手续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3、人力资源部要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初训、复训)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全员培训情况(包括成建制单位人员)进行审核,未取得有效资质或相关证件的人员一些律不准上岗作业,要确保各级各类培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对基建项目的设计、建设的审批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单位证件的齐全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二号井要制定本单位井上下各项工程的专项整改方案,报安全监察部。矿各业务部室要定期对各基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5、安全监察部要在4月10日前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3月31日前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部室和责任人。
6、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计划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安全监察部要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费用的投入按相关规定进行。
五、专项整治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XX年3-4月份)
1、各相关业务部室要比照本方案的内容、要求及矿实际情况,结合分管业务的性质,制定本专业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整治内容、整治重点、整治标准、整治目标、考核项目等,对各基层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相关业部室要将分管专业的专项整治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3月17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2、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对分管专业、分管系统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全面对照检查,发现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要按《区队隐患问责制》和《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本单位不能自行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业务部室,由分管业务部室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
4、4月10日-20日,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单位配合,对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76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对矿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自查包括相关资料和现场的检查,凡发现整改结果与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对责任单位每条罚款1000元;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除停产整顿外,对责任单位和分管业务部室每条各罚款1万元,责任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对问题的整改。
(二)检查提高阶段(XX年5-10月份)
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配合,做好集团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迎检准备工作,对整治资料、档案记录进行收集和整理,积极协助上级检查工作组圆满完成整治检查,并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XX年11月-XX年2月)
各单位要对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重新梳理本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对同类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行成我矿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各业务部室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整治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不断巩固矿井专项整治成果。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个班组、车间、岗位,做到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为基层区层队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凡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室及人员的责任。
3、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而将专项整治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不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资料、记录,并将每个时间段的整治结果如实填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排查表》上(具体见附表),每半个月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报送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联系人:赵春生,联系电话:3600873,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另外,安全监察部要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连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考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将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带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绩效评价考核,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开展工作不扎实,有应付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区队隐患问责制》、《部室方法问责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基金中提取。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0
X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关于印发《XXX市公共场所卫生“五小”行业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监督所各公共卫生科、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并卫监督(201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如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XXX市公共场所卫生“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
1、XXX市公共场所卫生“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评分表
X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3年3月3日
2内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的持证照、经营项目、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等情况并登记造册,确定重点整治区域以及应取缔的单位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依据。并于3月20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X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五小”行业卫生整治动员会,针对所承担的具体任务,研究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务必使本次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3.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参与“五小”行业集中整治工作有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明确标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扎实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卫生意识,促使业主依法自律,诚信经营。内容包括依法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整治标准等,使每一户都明确应该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由各单位领导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4、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12320),接受群众监督,为开展“五小”行业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3月21日-4月20日)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指导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整改,并提出整改意见,划定时间段,限期整改,促其达标。
(三)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5月31日)针对排查出来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五小”行业相关卫生标准要求,分段分片集中整治。
一是集中整治无证照及证照不全。对经营条件差,无证照经营单位或业主,予以取缔;对经营条件基本具备,无证照或证照不齐的经营单位或业主,实行限期整改,补齐证照,逾期不办者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二是集中整治“五小”行业卫生设施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行业卫生规范和卫生标准,结合“国家卫生城”创建达标要求,完善卫生设施,特别是清洗、消毒设施的完善和正常运转,以及预防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措施的落实,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落实。三是对有证有照的经营单位,由于多种原因,与现行新标准、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的,由卫生监督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标。
X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5月中下旬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巩固提高阶段(6月1日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结束)
认真总结“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经验,针对突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巡查和督导,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回潮和反弹。要在全面整治、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培植示范单位,建立示范片区,发挥由点带面的作用,用典型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3个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示范片区。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X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所内有关科室及各县
环保整治方案
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整治方案”内容,谢谢浏览愿您从中受益。不打无准备之仗,重要的事情需要作好方案设定,为了更好的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我们都会制定一份方案,方案编写有四个视角:业务视角、功能视角、技术视角、实现视角。
环保整治方案 篇1
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9部门《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和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昭通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
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紧紧围绕重金属污染整治和保障“十一五”减排目标两项重点,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检查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的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的停建停产情况为主要内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有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回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废物堆场。进一步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
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包括无组织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筛选一批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摸清重金属排放情况,明确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最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由县环保局牵头加大对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奥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三家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茂租铅锌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渣是否安全规范堆放。检查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奥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水是否实现零排放,废渣堆放是否存在渗透和及时清运进行综合利用。对小河铅锌选厂在投入生产前进行检查
验收,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三同时”建设。同时对县金宏矿业有限公司、东坪铅锌矿进行跟踪服务,如恢复生产,纳入重点督查对象。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县经贸局要严把新建企业的准入关。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私设暗管、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严禁含有
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继续做好重点减排企业的现场环境监管。一是严肃查处企业故意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杜绝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各类开发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工作,要对县城生活污水排放进行监
管,新建房屋必须建好三级化粪处理,确保经处理达标排放。县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恒达建材有限公司结构减排工作,停产后不得恢复生产,并做好减排工作材料的上报,必须在规定时间上报上级环保部门接受结构减排验收。
2.对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一是加大对昭通市长江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生产废水处理排放进行督查。二是督促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技改,扩大生产,硫酸制造工艺实现两转两吸,如不能进行技改将纳入淘汰对象。三是加大对东坪凉坪煤矿、江西12全文查看
环保整治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九部委召开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
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6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
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目标,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针对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对涉及重金属(汞、铅、锰、锑、锌、铬、砷等)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金属企业名单见附表1)。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或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危
险化学品登记等。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将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健康安全。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动,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县城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
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然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加强检查频次,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在近几年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坚决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点,切实保障群众饮
水安全。(详细项目见附表2)
(三)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巩固污染减排成果,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抓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营的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杜绝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同时要确保满负荷日常稳定运行。加快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进度,确保6月30日前建成运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及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同时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省控、国控企业减排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增加突击检查的频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依法高限处罚,限期治理,切实提高减排效果。
(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对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确
保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现cod在线监测联网,制定污染防治长效措施。对世纪明大果业有限公司、山川果蔬汁有限公司两家果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咸阳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果汁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确保运行过程中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装置联网正常,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2、加强对“两高一资”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按照“五个不批”要求,杜绝“两高一资”企业进入本县;同时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促使“两高一资”企业逐步淘汰退出。重点加大对秦威水泥有限公12全文查看
环保整治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9部门《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和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昭通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紧紧围绕重金属污染整治和保障“十一五”减排目标两项重点,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检查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的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的停建停产情况为主要内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有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回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废物堆场。进一步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包括无组织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筛选一批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摸清重金属排放情况,明确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最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由县环保局牵头加大对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奥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三家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茂租铅锌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渣是否安全规范堆放。检查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奥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水是否实现零排放,废渣堆放是否存在渗透和及时清运进行综合利用。对小河铅锌选厂在投入生产前进行检查验收,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三同时”建设。同时对县金宏矿业有限公司、东坪铅锌矿进行跟踪服务,如恢复生产,纳入重点督查对象。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县经贸局要严把新建企业的准入关。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私设暗管、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严禁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继续做好重点减排企业的现场环境监管。一是严肃查处企业故意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杜绝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各类开发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工作,要对县城生活污水排放进行监管,新建房屋必须建好三级化粪处理,确保经处理达标排放。县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恒达建材有限公司结构减排工作,停产后不得恢复生产,并做好减排工作材料的上报,必须在规定时间上报上级环保部门接受结构减排验收。
2.对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一是加大对昭通市长江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生产废水处理排放进行督查。二是督促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技改,扩大生产,硫酸制造工艺实现两转两吸,如不能进行技改将纳入淘汰对象。三是加大对东坪凉坪煤矿、江西
德天公司采(探)煤矿井涌水的治理,确保达标排放,不得影响老百姓生产生活用水。四是加大对白鹤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齐昌畜禽屠宰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的监管,白鹤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2011年开榨前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正常运行,齐昌畜禽屠宰有限公司必须尽快完善环评验收手续,办理排污许可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指导乡镇开展整治工作,及早部署环保专项行动。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2010年5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9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重点流域、污染减排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和企业进行集中整治,9月2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于2010年6月10日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10月至11月)。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乡镇和部门工作进行督查,切实做好整治工作,迎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督促检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乡镇人民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不能如期完成的,予以通报。要加大环境执法检查、监测及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装备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推进整治。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督查工作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发改局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县经贸局要督促和指导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县监察局要督促乡镇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县司法局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县城管局、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强化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县工商局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行为;县安监局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防生产事故的产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供电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追究责任。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和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环保整治方案 篇4
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
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九部委召开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
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6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
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目标,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针对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对涉及重金属(汞、铅、锰、锑、锌、铬、砷等)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金属企业名单见附表1)。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或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危
险化学品登记等。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将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健康安全。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动,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县城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
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然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加强检查频次,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在近几年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坚决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点,切实保障群众饮
水安全。(详细项目见附表2)
(三)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巩固污染减排成果,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抓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营的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杜绝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同时要确保满负荷日常稳定运行。加快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进度,确保6月30日前建成运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及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同时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省控、国控企业减排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增加突击检查的频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依法高限处罚,限期治理,切实提高减排效果。
(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对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确
保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现cod在线监测联网,制定污染防治长效措施。对世纪明大果业有限公司、山川果蔬汁有限公司两家果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咸阳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果汁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确保运行过程中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装置联网正常,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2、加强对“两高一资”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按照“五个不批”要求,杜绝“两高一资”企业进入本县;同时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促使“两高一资”企业逐步淘汰退出。重点加大对秦威水泥有限公12全文查看
环保整治方案 篇5
双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丰镇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双丰镇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丰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抄送:环保局档
(二)双丰镇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为巩固我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隐患,切实发挥环保倒逼转型升级的作用,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镇污染减排、环境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称“镇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黄进(政府镇长)
副组长:邱忠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鲁宏来(副镇长)
成员:周家明(双丰中学校长)
邱邦俊(双丰中心小学校长)
张正东(双丰卫生院院长)
纪昌军(双丰镇办公室副主任)
各村主任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鲁宏来兼任。
三、整治重点及目标
(一)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在2011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涉及重金属企业重点防控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处罚力度,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改扩建或改变生产工艺的,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
(二)强化危险废物污染监管。
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贮存设施及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打击不按规定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未经审批跨市转移
危险废物和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大污染减排企业的监管力度。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既要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取得的成果,又要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开好局、起好步。各乡镇、有关部门,各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要结合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污染减排成效。
加强对水泥、砖厂、石灰厂、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的排查,采取明查暗访、跟踪监管等多种措施,全方位监管,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转、超标排污的企业严管重罚,坚决落实停产治理、限产减排等措施,对恶意偷排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监管,严格落实废水、废气在线自动监测各类技术规范,加强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监管,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废水、废气在线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违规设定仪器参数、故意破坏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或其他影响自动监测数据传输等违规行为,确保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稳定规范运行。
(四)严格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
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0〕303号)精神,对调整后的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按照“突出重
点,分类整治”的原则,采取部门联动等手段,用三年时间切实规范水源地的规划、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镇饮用水源安全。加强水库型饮用水源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结合2012年全国及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和整治阶段(6月—9月)。全面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重金属排放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单位等,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对屡教屡犯并经限期整改、限期治理仍未能达到环保要求的违法企业,依法吊销许可证并报请市政府实施关闭。同时按要求将阶段性整治情况按月上报镇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0月上旬)。10月15日前,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结合职责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镇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镇专项行动总结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建立健全定期
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和通报制度,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营造震慑违法、鼓励守法的浓厚氛围,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违法企业名单。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和支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奖励表彰提供有效举报信息的人员。
(三)加强协调,保障信息畅通。要建立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调度和传递工作,及时上报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
(四)加强部门联动,提高专项执法效力。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人员要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心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整治不力、久拖不决、行政干预或者行政不作为,严重影响党群关系或者社会稳定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双丰镇环保专项行动负责人和联系人联系方式
环保整治方案 篇6
XX县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1‟xx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县2011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蔓延势头;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果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放行为,提高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水平,重点地区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查处一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各类企业污染减排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使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巩固“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效,确保完成2011年污染减排任务。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1、加强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确保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环境问
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基础上,按照《广西重金属企业环境整治工作要求》(附件1)进行整治,将类金属砷和铅、镉、铬、汞等作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污染物,特别是类金属砷和铅等重金属污染的防治作为重中之重。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坚决淘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企业,严格电镀、制革、化工等工业园区及企业的监管,禁止偷排偷放。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公开环保不达标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严格环境准入,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环评文件,严禁擅自降低评价等级审批环评文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查和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凡是污染治理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投入试生产;凡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加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审批的若干规定,从审批源头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2、将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电解及电镀等作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行业
重点对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电解及电镀等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行业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建立重点防控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台账,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2011年要对重点防控行业企业所有废气、污水、雨水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
切实加大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
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被地方政府依法关闭的企业,要落实断电措施,及时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臵危险废物;对停产整治企业,要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未进行过清洁生产审核的铅蓄电池企业要在2011年底前完成一次清洁生产审核。
进一步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和规范含砷废渣、含铅废渣等危险废物的管理。要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全面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臵单位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要重点加大危险废物的转移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排查大型选矿、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要加强危险废物处臵利用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要将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当中,着力加强我市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1、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切实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管网不配套、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运行负荷率,提升运营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建成投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月检查、季抽查、半年督查一次。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全面分析、掌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尤其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臵的监管力度,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节能低碳”原则妥善处臵污泥,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或交由无资质单位处臵。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臵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臵量
及其去向等情况,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定期向地方环保、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臵污泥行为。
2、加强电力企业和钢铁企业排污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继续加强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和钢铁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有效运行。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旁路铅封情况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加大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检查频次,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从重从严行政处罚、追缴排污费、扣减脱硫电价。加强脱硫设施停运管理,规范企业停(启)报告,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3、加强淀粉酒精企业环境问题的整治,提高企业治污能力 继续对淀粉酒精企业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是污水末端治理设施要配套齐全,并与产能相匹配;锅炉烟气除尘设施要保证烟气达标排放;木薯皮、木薯渣和酒糟临时贮存池要落实防渗措施;糖蜜贮罐、浓硫酸贮罐和酒精贮罐必须建设符合要求的泄露应急围堰;向河流或农灌渠新增排污口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排污口设施符合规范化要求。2011年10月底XX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督查组对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完成整治任务具备生产条件的由企业所在地环保局批准2011/2012年季节性生产。不完成整治任务的,一律关闭;由企业所在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责成供电部门停止输送生产用电,环保部门收回排污许可证,工商部门收回营业执照,工信部门落实相应的关闭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条件
为加强对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XX县人民政府成立XX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要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环保专项行动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要在工作经费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同时,要加大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装备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二)明确部门分工,加强部门联动
县环保、发展改革、工信、监察、司法、国土资源、住建、水利、工商、安全监管和电力监管等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有色金属冶炼和铅蓄电池企业在项目立项与生产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工商注册登记等清单的联合排查机制,完善联合检查、联合监督、联合问责的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
县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信部门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县政府依法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县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依法打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加强固体废物填埋场用地的管理;住建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并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水利部门要合理调整水功能区划,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强化对入河(含水库)排污口设臵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36号)有关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处理;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防范生产事故,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不得给未有或不完善环保手续的生产企业供电。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环境执法效果。
(三)加强督察督办,加大惩治力度
要切实加强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办,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督察方案,督察中要坚持实施约谈、通报等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整治重点存在薄弱环节的、上报相关整治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挂牌督办,落实案件后督察
县人民政府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一批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电解及电镀等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行业和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的案件,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已经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下一级人民政府不再重复挂牌督办。
要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督促环境违法企业切实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对已确定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应制订后督察方案,明确整治时间,督促采取有效措施,按质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公示督察结果。县环保部门要针对2010年辖区内所有挂牌督办案件和涉及重金属处罚案件的处罚、处理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后督察,督促县人民政府和本部
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防止污染反弹。
(五)做好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
各部门要根据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研讨会、现场新闻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每个工作阶段完成后,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六)建立环保专项行动考核机制
为确保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提高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积极性,要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排查和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将整改完成情况列入县人民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和机关绩效考评的内容进行考核。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2011年5月20日前报送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5月至9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要将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及含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情况于2011年7月10日前报送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10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
结,于2011年11月5日前将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XX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
1、XX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环保整治方案 篇7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07-02-06 12:26: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6]74号)和《云南省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云环发〔2006〕362号)要求,结合昭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
大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保证群众饮用水源安全,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各县区要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
对全市各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检查。对2005年饮用水水库水质安全专项检查查出的不能满足要求的水源地要制定整改方案,在2006年7月15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加大整治力度,保证达到水质要求。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
依法关闭。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严禁网箱养殖活动。特别是昭通渔洞水库、绥江县城饮用水水库要认真请查。
(二)集中整治工业集中区域和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
各县区要对辖区内工业集中区域和工业园区内的排污企业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采选矿(主要是煤、铅锌)、建材、冶金、造纸、酿造、废旧物质加工、制糖、制药等企业的环保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各地在鼓励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过程中,降低环保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执法,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做法。对彝良洛泽河沿岸、水富楼坝、鲁甸乐红及茨院、巧家茂租、永善金沙、昭阳区城郊等片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督促盐津红原电石厂、盐津石特水泥厂、昭通烟厂等企业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
施。
对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要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禁令以前建设投产的企业,由经济主管部门提出淘汰计划,暂不淘汰或需要改造升级的企业应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做到达标排放,并逐步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和设备改造老生产线;2006年以后一律不准新上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各县区要在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采选矿(含煤矿)、冶金、水电、公路、造纸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对未经环境保护审批合格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并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给以处罚。
对昭通市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水泥一厂违法违规生产、水泥二厂未按规定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问题进行整治;对昭阳区、大关等县出现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进行严格的清查整治;
对彝良滇能洛泽河发电有限公司熊家沟水电站未按规定申请环保竣工验收进行整治;对巧家茂租铅锌有限公司进行严格的“三同时”监管;对全市378对保留煤矿“环评”、“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整治。
(四)集中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污染的问题
各县区要对辖区内主要公路沿线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国道、省道和旅游道路沿线影响景观和有碍观瞻的污染企业的排污问题,如213国道、昭通至彝良公路、大关至永善县际油路沿线。对在检查中发现有对公路沿线产生污染的违法排污企业,要责令其整改,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从重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对公路沿线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对盐津红原电石有限责任公司和水富县富达水泥粉磨站要加强环境监管。
(五)集中检查各地及重点企业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006年8月15日前,各县区政府和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并报批、公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检查持有省、市级排污许可证企业和化工、冶金、选矿、制糖、造纸等重污染企业及各地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要检查各企业应急预案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设施,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要对各重点企业环境安全大检查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昭通天合有限责任公司、鲁甸昊龙有限责任公司、巧家白鹤滩食品有限公司、盐津红星及红原电石有限责任公司、绥江造纸厂、国营云南包装厂水富分厂、水富金明化工有限公司、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
办事项
经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对以下问题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一)昭阳威力淀粉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建设、生产、排污问题。
(二)昭通市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水泥二厂未按规定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长期试生产问题。
(三)巧家茂租铅锌有限公司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擅自投入生产问题。
(四)彝良滇能洛泽河发电有限公司熊家沟水电站未按规定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问题。
(五)彝良九欣化工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
以上挂牌督办事项所涉及县区,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整治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各县区也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提出符合要求的挂牌督办企业和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员会、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七部门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督办重点案件,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要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逐级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2005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和通报制度,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依法取缔。
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公职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下级人民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信息通报,建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信息通报机制,通报的内容可以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事故和存在有安全生产方面事故的环境
污染事件情况。
供电部门通过依法采取对违法企业的停电、限电等措施,积极配合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强化督办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由政府牵头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及奖励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并报上一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备案。对2005年以来督办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由上一级政府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问题逾期不完成的,应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8-9月期间,对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要将贯彻执行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有关政府及公务员、国有企业负责人等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公开处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五)加大公众监督
各县区政府要将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宣传工作要点,制定和实施专项行动的宣传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制订新闻报道计划,深度报道环境安全特别是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形势,披露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和部分工业企业的违法排污问题,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展览等各种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
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六)加强动态报告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报送2006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要求,确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管理工作,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县区每周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旬编发一期工作简报并上报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按期上报阶段性工作报告。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上报。
五、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细则以及阶段
情况于7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9月)
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五个重点问题进行检查和集中整治。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挂牌督办名单于7月15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情况、工业集中区和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情况、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整治情况请分别于7月18日、8月8日、9月8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路沿线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情况及各地、各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请于10月5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0月)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环保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
施,提交《2006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1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环保整治方案 篇8
环保局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环保局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通知》普环发〔〕124号文件、《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墨政发〔〕131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好全县环
保专项行动,县人民在政府印发了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详细制定工作重点及要点、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将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为人民群众解决生活、生产中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好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县人民在政府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光明任组长,县发改局、经济和商务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县工商局、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李应华兼任。明确职责分工,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明确重点,狠抓环保专项行动、明确重点,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共出动检查人员8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等15家,截止10月19日止,专项行
动期间累计接受12369环保热线投诉案件22件,其中已受理22件,办结率91%,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1、对县城集中生活垃圾填埋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对不规范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查处,加快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站建设。
2、检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未发现违法建设项目和工业排污口。
3、县安监局、公安局、经济与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六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周万忠废旧轮胎炼油厂依法取缔关闭、通关瑞鑫制炭厂依法限期整改。
4、对尾矿库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重点流域、重污染源进行检查,未批先建项目0个,未落实“三同时”项目0个;不存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违法建设项目,无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企业,无私设排污管线企业,无排污口设置不规范企业。
6、放射源安全隐患排查:15个乡镇的医疗卫生系统的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森鑫达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沪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的2枚ⅴ类源。主要存在问题是资金不到位,部分防护措施得不到落实,欠缺专业的管理人员。
7、检查了我县危险化学物品存放、使用、保管等相关问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1月至9月15日期间,未查获危险化学物品案件。云南沪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制胶工段中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甲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堆浸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氰化钠进行检查,均无危险化学物品泄漏事故发生。与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元磨高速公路段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为提高应急能力,将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县人民政府承办,进行危险化学物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对往年挂牌督办案件进行跟踪检查,县屠宰场于10月12日-1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
9、其他方面,对县城医疗机构的
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弃物进行检查,认真解决群众来访案件,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措施有力,全面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到本次环保专项行动对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保障群众健康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县特点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和我局检查相结合,全部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防范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三、客观分析,实施求实,总结经验。、部门之间联动性弱。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实生产工艺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企业重经济、轻环保,致使部分达标企业的环
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环保执法设施滞后,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由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环保经费不足,环保执法设施滞后,给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四、继续强化执法力度,做好下一步工作。、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深入广泛地宣传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概念深入人心,让人人行动起来,参加环境保护事业中来。、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在推进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坚决杜绝污染反弹现象。对部分企业业主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的行为要采取强硬措施,该依法查处的要严肃进行查处,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确保执法到位。、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环保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自
身素质和环保行政执法能力,积极主动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环保工作人员和工作使用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环保整治方案 篇9
【发布单位】长春市
【发布文号】长府发[2004]16号 【发布日期】2004-05-14 【生效日期】2004-05-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长春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长府发[200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长春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遏制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吉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监察厅、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司法厅、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加速生态市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
(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手段,遏制污染破坏环境的利益驱动行为,创造良好的守法环境,促进企业建立环境行为的自我约束机制。
(二)典型引路,疏堵结合。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制定政策,树立典型,引导和激励企业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的道路。
(三)突出重点,严肃法纪。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环境利益的行为,依法处理违法责任人,追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任,有效遏制污染反弹。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2003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着重解决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烟尘污染、居民区油烟及噪声污染等问题。
清理城市居民区楼内开办的歌厅、酒吧、餐饮娱乐、配货站、铝合金机械加工、废品回收站以及建筑施工等产生噪声及油烟污染的经营场所。对三环以外,高速公路以内污染物严重超标的小铸造、小锻造进行集中整顿;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烟尘严重超标的锅炉及除尘器进行限期治理;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小锅炉实行集中并网供热。对尚未建油烟和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娱乐经营场所,一律进行整顿或取缔。
(二)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执行“三同时”的问题。重点查处钢铁、电解铝、水泥、炼焦、铁合金、造纸、食品加工等违规建设与结构性污染问题,公路、矿山违规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对2000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限期补办手续,经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对没有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建成后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或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一律停产治理,限期验收,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查处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落后生产工艺,重点整治小屠宰、小酿造、小冶炼,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等行业污染。
对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一律依法取缔、关闭,相关设备就地销毁,严禁向其它地区转移。对违法转让淘汰设备的,没收转让者全部违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治理或整顿。对农畜产品深加工、定点屠串等污染进行限期治理,不达标的一律停产。
(四)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进行全面清理,突出查办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转、擅自停业停产、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石头口门水库、新立城水库两个水源地污染,松花江、饮马河、新凯河及伊通河四条河流违法排污,双阳、北郊、西郊等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南湖等公园水体、西部串库等大型地表水体污染及医疗垃圾、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问题。
对没有达标而进入松花江、新开河、饮马河及伊通河及新立城水库和石头口门水库的企业,一律关闭;对未建污染治理设施或虽建污染治理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于在2001年、2002年严查行动和2003年清理整顿行动中已受到查处但仍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除责令其停产治理外,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要对其产生的渗滤液进行有效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未运行或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倍征收其排污费。
(五)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与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悖的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干扰、阻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重点清除降低或取消环保准入和阻碍环保执法的不当规定。
对各制定的与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悖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对拒绝环境执法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封闭管理”及“挂牌保护”等行为一律予以纠正。对擅自出台的减免排污费的规定立即废止,并追缴未征收的排污费。对阻碍环境执法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六)治理城乡区域污染。重点整治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对农药、化肥施用和固体废物特别是畜禽规模化养殖粪便处置进行严格监管,加大白色污染防治力度。
(七)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安心”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放对核磁放射源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加快核监测、应急预警和反应能力建设,加强核设施、各类放射性源、电磁辐射源安全审评和监管,确保核磁环境安全。
三、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要将解决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并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要重点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
在全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应取缔、关闭和限期治理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做出决定。同时,组织与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计委负责清理国家投资的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
经贸委负责清理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对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同时配合环保部门清理地方投资的违法建设项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企业依法取缔。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管理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基层人民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依法予以纠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宣传部门要对全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导,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在媒体上曝光。
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确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对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的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及清理整顿行动中出现的抗拒执法的现象进行及时处理。
城市执法局负责清理在居民区内开设的机械铝合金加工、配货站、废品回收站以及建筑施工等噪声扰民的经营场所。
法制办负责清理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
牧业局负责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治理或整顿。
商委负责对农畜产品深加工、定点屠宰等污染进行限期治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决定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采取停电、供水、销毁设备等强制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对构成破坏环境资源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要加强部门间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凡涉及其它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环保部门要在查清违法事实后协商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
(三)进行全面排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查清污染源的治理状况。对屡查屡犯的,一律停产治理;对偷排污染物的,要严肃处理企业法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要将明查与暗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发现违法排污行为立即查处。
(四)查处大案要案
各级人民政府要突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对于危害群众健康,长期未得到解决的;不接受环保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一查到底,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五)实行挂牌督办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各(县)市、区(开发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确定一批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并上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加强舆论宣传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要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及“12369”环保热线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搞好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违法排污行为,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于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包庇违法行为,或隐瞒违法事实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遏制环境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要认真研究政府工作和干部任期考核综合指标体系,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要建立与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形成社会和群众共同监督的风气;要逐步建立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九)定期通报信息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报告制度是加强上下协调、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制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周一前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重点督办问题的进展情况、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环境违法问题的立案与结案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四、整治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初――5月末)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将实施方案于5月30前上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保障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成立长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祝业精 市 长
副组长:王学战 市政府副市长
徐毅夫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俊先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张 伟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唐晓明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庞福祥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刘海玉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意海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戈保权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学民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韩忠宝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 显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沈启天 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唐若迪 市商委副主任
郑伟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亚昆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铁力 市法制办副主任
刘 峰 市牧业局副局长
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办公室主任:张俊先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 伟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于 春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金玉英 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组长
李洪峰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委派一名处长作为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652276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环保整治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83号)要求,制定**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
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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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保证群众饮用水安全为主线,加强环境执法为手段,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切实遏制污染反弹,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保证环境安全。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这次环保专项行动,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农村集冲式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建设项目、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等,严格控制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各种养殖活动。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整治等重点流域沿岸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2.继续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查清环境污染危险源,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整治叶尔羌河、吐曼河、克孜河、叶城提兹那普河、**噶尔河流域巴楚段等重点流域和各城市饮用水源地沿岸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要求相关企业在2006年7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3.做到“三公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一是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二是向社会公布一级保护区内被取缔的排污企业名称、位置;三是向社会公布影响饮用水源地停产整治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名单。
(二)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
这次环保专项行动,要对各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在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工业园区的违法排污问题。要坚决纠正降低环境准入门槛、阻挠环保现场执法、违规减免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对园区内的违法企业,该治的治、该停的停、该关的关,绝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
1.要坚决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一系列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拒不纠正的,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行政责任。
2.要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内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一律取缔并销毁生产设施;对私设排污管线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3.对工业园区开展(工业企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做规划环评的,要限期补做规划环评。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各县(市)要在辖区内组织对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合格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来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坚决遏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监管不力、失职或者违规审批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行政责任。
(四)结合各地实际,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各
县(市)在完成以上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从实际情况出发,就当地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行动。重点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招商引资过程中盲目引进污染严重企业,造成污染转移的问题;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边调整边违反产业政策造成污染的问题;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问题。2005年专项行动挂牌督办
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挂牌督办企业整治工作。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对严重拖欠排污费的或拒交排污费一年以上的排污企业;去年行署下达超标排污企业未按时完成限期治理(**啤酒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县浙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莎车县隆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叶城县隆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叶城县永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监督、指导,市政府决定立**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
(电监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承办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利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张学东同志担任,成员由环保局内部抽调。
四、部门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企业环境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违反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和违规建设的项目,并依法予以查处。
经济贸易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监督电力企业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政府下达的对违法企业取缔关闭的决定,依法责令被取缔关闭企业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企业。
监察部门负责监察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司法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绩考核,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各县(市)要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由政府牵头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及奖惩措施。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备案。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政府开展专项行动的检查、指导,组织各种形式的检查活动,逐级督办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县(市)环保部门、监察机关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认真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县(市)要将专项行动列入今年宣传工作的要点,制定和实施宣传计划,并将宣传的成效纳入专项行动的考核范围。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环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深度报道环境安全,尤其是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形势,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和部分工业园区集中违法排污问题,不断形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高潮。同时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调度工作。各县(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每周要向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信息上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搞好专项行动考核工作。各县(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将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行署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组年终作为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7日一6月15日)
6月15日以前,各县(市)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督察组,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将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有关情况在6月15日前报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全面整治阶段(6月15日一10月25日)
1.集中检查(6月15日一7月25日)。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工业园区违反环保法律问题以及建设项目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问题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违法问题挂牌督办名单。7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挂牌督办名单报送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整治(8月1日一10月25日)。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检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和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将查处和整改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送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开展专项行动适时进行检查和督察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重点检查各地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一11月25日)
各县(市)于11月10日前将2006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
环保整治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九部委召开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6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目标,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针对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对涉及重金属(汞、铅、锰、锑、锌、铬、砷等)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金属企业名单见附表1)。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或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等。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将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健康安全。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动,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县城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然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加强检查频次,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在近几年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坚决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点,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详细项目见附表2)
(三)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巩固污染减排成果,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抓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营的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杜绝随意丢弃或直接排放,同时要确保满负荷日常稳定运行。加快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进度,确保6月30日前建成运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及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同时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省控、国控企业减排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增加突击检查的频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实施挂牌督办,依法高限处罚,限期治理,切实提高减排效果。
(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对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确保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现cod在线监测联网,制定污染防治长效措施。对世纪明大果业有限公司、山川果蔬汁有限公司两家果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咸阳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果汁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确保运行过程中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装置联网正常,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2、加强对“两高一资”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按照“五个不批”要求,杜绝“两高一资”企业进入本县;同时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促使“两高一资”企业逐步淘汰退出。重点加大对秦威水泥有限公司、富雄焦化有限公司的关停力度,确保按时关闭到位;加强对昌鑫钢铁、型材厂等钢铁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三同时” 制度,确保环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达标排放。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不得批准生产运行。
3、开展对植化以及乳品等涉水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植化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环境排放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对
已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的植化及乳制品企业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未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的企业要求8月底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必须停产治理并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督促各医院对含菌废水进行治理,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贮存并缴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永成铝业有限公司采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进行违法生产,在专项行动期间,依法对其实施关闭。(县级挂牌督办企业名单见附表4)
(五)集中开展矿产开发环境污染整治
对辖区内公路沿线和旅游景点周围的采用落后工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我县对外形象的白灰窑、粉灰厂、堆煤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对市级挂牌督办的瓦头坡一带涉及大程镇、西阳镇的粉灰厂粉尘污染问题进行限期集中规范整治,于6月30日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沿山周围公路两旁的采石场要采取限批、限建措施,规范开采,有效遏制乱开滥采;做好对水泥粉磨站的环境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未按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擅自投入运行的,责令立即停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上限处罚。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开产。对违反《环评法》未办理环评手续且已投产的企业,依法进行上限处罚并予以关闭。同时,加大对建筑噪声、扬尘整治力度,规范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工作。(市级挂牌督办企业名单见附表3)
(六)开展环保“三同时”执法管理专项检查
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经被取缔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企业。对“环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七)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农村环保目标要求,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积极实施农村环保“双十工程”,有效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执法检查,督促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措施。强化对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按照“人畜分离,集中养殖,污染物再利用”的思路,抓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利用。
(八)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工作
进一步规范全县放射源管理,在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环境安全联合大排查活动。建立放射源档案,健全涉源单位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企业将已停用的射线及放射源装置进行规范处置。
(九)集中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
按照《环境保护信访办法》内容要求,进一步畅通环境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广大群众的环境污染信访和上访案件,加强调查和调处,妥善处理环境纠纷,促进群众关系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县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工业发展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电力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许文斌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查上报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20日)
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10日)
对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植化、乳制品等涉水企业以及工业集中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追究一批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15日前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职责
县环保局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负责陕西方圆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飞鹏氧化锌有限公司和陕西医疗仪器厂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督检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环保执法情况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坚决予以纠正。
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环境维权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促使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企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营工作,确保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县水利局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与管理工作,确保运营正常且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负责冯村水库水源地的打桩、拉网以及巡查保护工作;负责高渠西秦水源地以及鲁桥供水站的保护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县工业发展局负责煤炭经营仓储行业于6月30日前完成规范整治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负责完成秦威水泥有限公司1号窑、富雄焦化有限公司50孔焦炉生产线的拆除关闭工作,同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及职工安置问题。
县工商局负责对下达关闭或取缔措施的违法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负责依法取缔。
县电力局负责配合环保专项行动,对被政府明令关闭、取缔的违法企业停止供电,拆除相应的供电设备。
大程镇政府、西阳镇政府和独李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粉灰厂于6月30日前完成规范整治工作。
渠岸乡政府负责在专项行动期间完成永成铝业加工有限公司的关闭和取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二)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对专项行动以及国控、省控、市、县挂牌督办项目进行全面督查督办。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要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市专项行动办公室,不得隐瞒或迟报。
(三)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加强部门之间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凡涉及其他部门管理权限的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予以协调解决。
(四)各新闻单位要分阶段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联系协调,及时在县内新闻媒体上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整治方案(热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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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原则,健全农药市场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农药登记备案市场准入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健全县、乡、基地(合作社)农药连锁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药市场整治,使我县农产品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不在我镇出现,限用高毒农药全部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在蔬菜主产区、基地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权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明白纸、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沂水县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力度,对制售假劣农药、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公开曝光,营造“安全用药人人有责,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农药市场监管氛围。
明确工作职责。农业、工商、安监、质监、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司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农药生产、经营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镇农药经营网点的布局规划、农药登记备案市场准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及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等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监督打击假劣农药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要依法取缔;质监部门负责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有毒有害农药非农药用途的监管工作;确保限用农药不在果蔬茶等基地上使用。
清理农药经营主体。农业、工商、安监等部门要联合行动,依法取缔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农药经营店,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从业技能培训,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4、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农业、工商、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假劣农药、非法经营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等违法行为。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3月1日——3月31日)。利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播放录音等多种形式进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经营主体清理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全镇的`农药经营单位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所有农药经营单位配齐身份证识别器和条码扫描仪,达到可追溯管理。
(三)市场检查阶段
1、(3月——8月)依托农药市场登记备案准入大厅,对所有农药产品开始登记备案、市场准入,重点检查市场上的农药产品有无未经备案的,对未经备案的农药产品严格查处。
2、(3月——10月)组织对全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用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国家不准在蔬菜果品茶叶上使用的禁限用农药。
3、(5月——10月)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所经营的农药产品是否经过备案;是否黏贴电子标签;非高毒定点单位是否经营高毒农药;经营台账是否记录真实及时全面。对存在以上问题的,严格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10月——11月)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药专项检查,严查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总结全年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
由镇食安办牵头,农业、工商、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整治方案 篇2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储煤场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根据《市储煤场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规定,“凡在规定时间内,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市),暂停审批省、市以上生态系列创建荣誉;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对责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取消由市农工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生态系列创建等活动的评选资格;在整改期限内,对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乡镇(街道)予以区域限批;对三个以上乡镇(街道)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对所在区(市)予以区域限批;对拒不整改、反弹严重(3家及以上)、秩序混乱的区(市)给予通报批评,乡镇(街道)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对未按规定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企业,相关部门可依法予以采取限制措施”。
二、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标准和完成时限
储煤场综合整治的重点是滕政办发[20xx]77号文件划定的煤炭禁储区内的煤炭经营业户(煤炭禁储区:国道、省道及旅游主干线两侧2公里内;名胜古迹、旅游景点、水源地周边和出境河流两侧2公里内;城市规划控制区及以外2公里范围内,镇区控制范围内)。
全市所有储煤场经过综合整治后,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储煤场建设手续完备,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2、储煤场的场坪、路面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清洁;周边配备高于设计堆高(或堆存煤炭)至少2米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并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等防风抑尘措施,边界大气颗粒物排放达到《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排放标准》(DB37/1996-20xx)要求。有条件的要采用棚式化或密闭贮存。储煤场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露天装卸煤炭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3、搬迁或取缔的原储煤场所要清除存煤,拆除相关设备、设施。用作他途的,要符合相关规定;否则,要平整场地,恢复地貌。
9月15日前全面清理完毕,9月20日前迎接市组织的验收。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完成煤场综合整治任务
我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行动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镇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拒不执行、干扰或抗拒综合整治工作的,要依法吊销有关证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要加大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反弹。对清理出的土地,要积极新上非煤项目,巩固整治成果。
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有序发展,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2月份,集中对全市幼儿园(包含登记注册幼儿园及无证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疏堵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对全市幼儿园的综合整治。通过本次全范围的清理整顿,摸清全市幼儿园的基本状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幼儿园布局规划,引导办园条件达标的幼儿园完善提高,督促基本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整改规范,取缔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或拒不整改的幼儿园,坚决预防和杜绝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规范全市幼儿园办学秩序。
二、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月1日-6月31日)。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统计,摸清每所幼儿园位置、举办者、规模、性质、园舍以及接送车辆使用等情况,建立幼儿园基本情况档案,填报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7月15日之前将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稿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划建设阶段(7月15日-8月31日)。各镇区街道(管委、办公室)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口分布流动规律、就近入园的需要及适龄儿童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在反复考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一社区一园”或者“5000人口,1.5公里服务半径”的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科学规划,对一些比较偏远且规模不足两个班的幼儿园,进行合并或设置教学点。规划中要明确需保留、暂时保留、拟合并、拟新建或改扩建、拟取缔的幼儿园,并明确幼儿园取缔或建设的时间安排。各镇街区幼儿园的布局规划要于8月29日前以政府文件形式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镇街区的规划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引导村集体和企业按照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规范办园。
(三)综合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15日)。由各镇街区牵头,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重点对幼儿园的园舍条件、人员配置、教具配备、接送车辆、食堂管理、师生体检、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整治期间,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据《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省学前教育规定》有关要求和标准,以及各镇街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纳入管理或继续办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后仍未达到办园条件或拒不整改的,对其下达《停办通知书》,对未注册的,依法取缔;对已注册的,取消其办园资格,收回办园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四)落实整改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综合整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限期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限期内未停办或取缔的,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停办;对拒不执行相关行政处罚的幼儿园,提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分批公布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和已被取缔的幼儿园的名单,让家长和社会及时了解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引导家长科学选择安全、合格、规范的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幼儿园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幼儿园综合整治的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整治工作任务具体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全力做好综合整治工作;要摸底调查辖区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落实整治要求,做好被取缔园所教师、幼儿的安置和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市教体局负责提供办园标准,对符合办园条件幼儿园的整改落实和审批注册进行审核,对各类幼儿园加强业务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及安保检查,协助做好相关幼儿园的取缔工作。市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市卫计局负责检查幼儿及教师健康查体情况,并对园内卫生、消毒、防疫、饮用水等方面进行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幼儿园的食堂及餐饮许可进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对幼儿园的园舍安全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配合做好幼儿园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二)稳妥推进,确保稳定。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及无证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要认真做好需整治园所负责人的说服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稳妥做好被取缔或合并幼儿园的幼儿及教师的分流工作,原则上将其吸收到镇街中心幼儿园或就近转入管理规范的幼儿园,不得因整治、取缔而影响幼儿入学,贻误孩子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长抓不懈,确保效果。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要树立”打长期战”的思想,认真分析和研究无证幼儿园存在的成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效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容貌水平,加快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建筑渣土。
一是加强工地源头监管。重点对市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对非法拆迁、开槽工地上限处罚,未接受处理的坚决禁止渣土外运。
二是狠抓渣土规范管理。采取指定倾倒与协议倾倒相结合的方法,指导监督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导渣土有序排放。
三是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加强对运输渣土车辆的监管,保证车辆封闭运输,对超高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道路等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二)清理占道经营。
一是治理好早晨6:30—8:30早餐占道摊点,及时清理并保证摊点周边环境卫生。
二是抓好晚上5:30—7:30主次干道沿线水果摊、蔬菜摊等流动摊贩管理,及时做好规劝和引导,保证市容整洁有序。
三是解决好沿街店铺外溢问题。做好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逐路解决店外摆卖、路边洗车、路边加工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
(三)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做到严格审批、规范管理。
(四)强化机动车停车管理。加强城区占道停车规范管理,对占道停车实施动态监控,严厉查处机动车随意调头、乱停乱靠行为,确保占道停车规范有序。合理设置机动车泊车位和非机动车存车点,解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五)深化“门前三包”。继续与沿街单位,继续开展沿街门店环境卫生星级达标评比制度,提升商户管理积极性。要积极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工夫,采取分门别类、区别对待的办法,对不同行业、不同门店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六)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开展春季植树活动,实施补植增绿和绿化提升。对街道绿化隔离带、绿篱及公园、游园进行全面排查,对缺株、死株进行补栽、换栽,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确保植物造型美观、绿地内没有裸露地块。实施绿化卫生整治,严格日常保洁,彻底清理街道绿化、街旁绿地及公园、游园等绿地内的垃圾和树木上的悬挂物;对公园、游园的休憩桌椅、牌示、甬路、栏杆、花池、照明、喷泉、供水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绿地整洁、设施齐全。
(一)组织阶段。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紧调查摸底,制定详细的专项实施方案。对于具体工作要量化、细化、标准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抓紧落实,认真组织好每一项整治工作;要采取多管齐下、齐头并进的办法,全面展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时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考评办要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一)加强检查,强化督导。活动期间,市考评办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每天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一是对整治工作进度、效果和创新措施进行通报;
二是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环境脏乱差现象进行通报;
三是4月30日前,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各种媒体,对综合整治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支持环境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合力。
整治方案 篇5
1、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管。在生产企(!)业实施制度化监管的同时,逐步扩大到有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和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造提升危险性工艺控制水平;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2、强化基础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台帐,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应急基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4、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证条件,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换证,对重大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吊销许可证,进一步强化危险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
整治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是重点检查辖区内汽配生产企业的制动器衬片、制动液和强制性认证情况,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废旧翻新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确定重点地区的重点产品,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对我市汽配企业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抽样检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使我市汽配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有进一步提高。
二、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5月。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8月
(三)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11月底,对此次汽配产品利剑行动进行工作验收总结,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文件精神部署,制定抽样检查实施细则,落实“质检利剑”行动汽配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对汽配企业的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对假冒汽配案件,依法严格查处。
3、加强信息报送。
从5月起,每个月月底前至少报送1次简报信息,反映本地查办案件、组织行动、组织新闻宣传等工作情况,重点反映取得的成效;分别于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附件1、附件2和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总结。
整治方案 篇7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专项整治地点
辖区各路段
三、人员组织
为关于货车抛洒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人员组织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
四、整治主要内容
对在辖区各路段上行驶的渣土车、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建筑废料运输车等车辆进行监管;对存在抛洒行为的车辆进行扣押、处罚等方式处理;对抛洒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清理干净。
五、专项行动目标
有效预防和杜绝辖区内各路段车辆抛洒行为的发生,改善路面环境,减少扬尘污染,提升区·镇宜居宜业、文明形象。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1、各成员听从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按时到岗,统一着装,保持通讯畅通。
2、各成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密。
3、按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特殊情况和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组长。
4、对在执法过程中寻衅滋事、暴力抗法、干扰阻挠正常执法活动的当事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迅速带离现场。
5、执法过程要全程录像,对扣押的车辆出具扣押清单,拍照、存档、签字。
整治方案 篇8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决定在全县村(社区)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不平衡,还存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假公开、甚至长期不公开,村居民代表、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不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管理不民主、不规范和管理混乱等现象。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不断完善“四议两公开”、“四定两监督”等制度,丰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县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和完善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让群众满意得实惠,为全面建成小康农村社会提供强有力保证。
三、方法步骤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第一阶段,筹备部署阶段(9月1日—5日)。搞好学习,进一步认识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搞好调查研究,对本地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充分认识,做到胸中有数,整治有法;拟定本地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标、方法步骤、措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认真梳理问题阶段(9月6日—15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解决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9月16日—30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年底前)。结合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建立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依法推选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和落实工作职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等,保证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相关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健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
健全以村(居)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或人数较少的村(居)可不设副组长),“两委”成员为组员,人数3至5人的村务居务公开实施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有关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政策以及上级精神;讨论、研究、部署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重大问题;搞好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工作;倾听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质询,并做到件件有落实;廉洁自律,加强自身建设。
2、推选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
落实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3至5人的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成员。
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收集、整理、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负责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监督建立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档案;代表村(居)民民主理财。
(二)规范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
1、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一般可分为财务公开、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政策落实、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村(居)干部管理等八个方面。重点公开财务、村(居)民自治事务、政务。
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各项财务计划、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居民负担等。
村(居)民自治事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居)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居)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居)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村(居)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安排、民主评议方案、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村(居)干部及村(居)民的'社会保险等。
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关于城乡的有关政策,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征用土地补偿、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招工征兵、优抚五保、水电费代收代缴、粮食补贴、医疗补贴、教育补贴、兴修水利、农税改革、退耕还林、国家扶贫开发项目等。
同时,要根据城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
2、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时间。
一般村务居务财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
3、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程序。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核;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及时公布。
4、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主要采取设立村务居务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并根据形势发展和群众意愿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含村改居)“三资”管理。
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党委领导、纪委组织协调、财政业务指导、农业具体实施,县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围绕“村组摸底、建立台账、财务代理、阳光交易、网络管理”的总目标,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做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七有三统一”,即有组织领导、有管理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台账管理、有代管制度、有交易中心、有工作流程图,并做到统一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管理流程。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整理收集和核实,扎实开展数据转录工作。经常性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发布、报送审核、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四)切实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一是通过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二是村(居)民进行监督。村(居)民对公开的内容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意见箱或口头向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反映,也可以向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询问或以书面形式向乡县(街道)及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要在一周内在反馈栏或召开质询会议给予解释或答复。
(五)扎实推行村务居务财务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凡涉及村(居)经济、社会、文化、事务、基础设施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由村(居)党组织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程序。做到在充分征求党员、村(居)民代表及广大村(居)民意见并认真调查论证,集体充分酝酿和讨论,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施,使村(居)重大事项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确保村(居)重大事项实施既符合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又符合本村(居)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
(六)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村(居)民对村(居)干部评议制度。
村(居)委会主任要定期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对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每年要接受村(居)民的民主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五、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研究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出实招,现实效。明确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分管组织工作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扎实开展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把整治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县领导干部整治工作联系点,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集中整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保证整治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三)突出重点。要扭住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整改。如: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机制,提高基层干部操作能力;依法推选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完善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制定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目录,充实内容,规范程序及时公开等。
(四)建立机制。建立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按照“四定两监督”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机构,落实相关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定职责、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促进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持续深入推进。
道路整治方案系列
成功的人都是有目标的,有计划地做事情,为了保证下一阶段的工作如期完成。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计划,工作方案针对整个流程起到保护作用,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的是“道路整治方案”,请您认真研究以下内容!
道路整治方案【篇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数量急剧增加,上下学时段学生接送车辆与日俱增,每到上下学时间(尤其是早晨到校、下午放学时),学校门口的交通拥堵问题日益凸显,影响着附近市民的出行,也给三小师生的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为此,我校制定以下整改方案,解决校门口上下学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和排除交通安全隐患:
一、成立校门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整改领导小组
1.建立临河三小校门口交通秩序整改领导小组,由杨百凌校长任组长,贺明月、曹金虎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为贺俊雯、贾永全、辛兵、张建中、王维、许学东老师,专门协调处理校门口放学高峰交通拥堵事宜和学生交通安全事项。
2.组建由门卫、教师、学生、家长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有序安排执勤,配合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专题讲座、黑板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交通行为。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规范、矫正家长在大门口接送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2.最主要的是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告知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妨碍交通畅通严禁乱停、乱放车辆,不在校门口50米内停放自己的交通工具。及时印发“告家长书”,将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治堵的有关举措要求及时地告知家长。在家长会上,对有关的方案对家长做解释说明,争取家长的支持配合。平时,借助学生的教育劝导,对家长的交通行为施加良性的影响。
3.充分利用告示警示牌的宣传作用,校门口车辆行使、停靠规范要借助告示牌告知车主,如“接送车辆即送即走,违法停放将被拖离”、“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随意调头,非机动车不得乱停乱放”等。并在定时开放的大门口放置醒目的提醒牌。
三、具体整改措施
学校目前有两个大门开放,上下学高峰时段,学生、教师都由该门出,出行安全存在隐患,也造成了育红西街的拥堵。为切实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学校将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值班人员护岗、专门人员疏导、接送车辆登记、人群分流等具体措施,切实扭转校门口交通拥堵的不良局面。
1.严格执行值班领导护岗制度。要求当日值班人员两人,在上下学期间务必到岗到位,到校门口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在特定位置排队等候,间歇性的护导学生过马路。这样既保证了学生过马路时的安全,又有计划的舒缓了校门口过往车辆的拥堵程度。
2.派出专人,有针对性的对校门口交通秩序进行疏导。学校专门安排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曹金虎、安全办主任贾永全,每日在学生早晨到校时(最拥堵时)值守校门口南侧拥堵马路,负责疏导过往车辆,引导学生有序排队过马路。
3.实行接送车辆登记、通报制度。学校将对学生接送车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及时将在校门口乱停的接送车辆在校内进行通报。
4.实行放学人群分流机制。针对学校目前校门出行压力大的现状,学校将实行分段分期放学策略,1-2年级提前10-15分钟放学。
5.在学校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望能得到交警、城管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和指导。在上下学时段,期望相关部门尽快设立“交警助学岗”;期望城管部门能够对育红西街(特别是上下学时的三小大门口周围)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四、整改效果
通过一周的整改和努力,临河三小大门口在上下学交通高峰时段,交通秩序井然、管理效果明显。已彻底扭转了交通拥堵的不利局面。
道路整治方案【篇2】
2010年宜兴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紧扣全市经济建设大局,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巩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成果,不断改进完善各项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压降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预防重特大恶性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整治;城区交通拥阻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三)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
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四)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一次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盛卫中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许晓峰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领导及下属各中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巡警大队,由副教导员周其君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公路:104国道、240省道、342省道、230省道等国省干道,宁杭高速公路宜兴段,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09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09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
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建设施工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五、工作措施
(一)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进一步完善加强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着力解决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制定完善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努力构造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单位主体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四项示范”创建活动,推广实施由市、镇、村各级领导分级负责的路长制;由市综治办牵头推进社区警务新模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延伸交通安全触角,提高交通安全社会化水平。
(二)整治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公安交巡警部门要突出国省干道,筑牢“三道防线”,严格落实对重点车辆逢车必查制度,持续开展行车秩序专项整治,确保干线管理交通安全态势稳定;突出农村道路,大力整治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突出工程车、摩
托车等重点群体,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野蛮行驶等违法行为,会同农机部门联手整治变型拖拉机交通秩序,迅速改变重点车辆事故多发状况;突出酒后驾驶、套牌假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滚动开展集中整治,造足严管声势,增强震慑作用。
(三)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建立对事故“黑点”的研判、整治、督办机制。深入实施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安监、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加强协作,有力推进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动态排查、分级挂牌和综合治理,加强对治理措施的改善和治理成效的评估,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预防新增,促进道路交通环境的持续改善。
(四)严密交通安全源头监管。要严格执行有关源头监管工作规范,牢牢抓住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学生接送车等重点车辆,切实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推动企业、车主、学校强化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出租车辆行业监管,督促车辆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充实高素质的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加强源头监管外围力量建设;加强驾培单位行业监管,探索对驾培机构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对教练车和培训质量的监管考核,研究推行排名通报和“末位”停牌制度;公安、建设部门要加强工程车源头管理,制定出台工程车及驾驶人准入标准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车安全管理。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企业、乡村文化建设,编制针对
不同群体对象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户外阵地、学校基地、媒体阵地和交巡警部门窗口等四个阵地建设,城区交通标志牌、隔离护栏增设一批宣传广告,公路沿线增建一批永久性宣传标语,学校普遍设立宣传园地,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和可见率;进一步加强与媒体协作,在办好现有专栏专刊的基础上,着力在安全预警、公开曝光、案例剖析、现场报道上加大宣传篇幅,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媒体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六)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平安畅通高速”创建活动,加强与路政部门联合执法,严密客运、货运车辆的常态监管,根据不同时期高速公路交通特点,运用科技手段持续开展动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维护高速管理良好的交通秩序;推进服务区警务化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专门队伍,明确工作职责,把服务、执法、宣传融为一体。认真贯彻公安部《高速公路应急管理程序规定》,与普通公路公安交巡警单位以及路政、高速公路警营单位、医疗、消防、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强化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快速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统一思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
导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整合各方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完善落实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安、交通、水利农机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确保形成交通安全整治合力。
(三)强化督查指导。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宜兴”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我市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明显、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以期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四)加强总结上报。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要及时报告,并于12月10日前上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道路整治方案【篇3】
为扎实推进全街道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管理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涉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共治,为学校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从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在全街道范围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方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学校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切实解决车辆违法违规运载学生和学生交通违法等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分析研判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文明风尚和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确保涉在校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居)委、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道安办,由街道综治办、兴城中队、派出所、中心小学、宁中中学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刘维宾同志担任。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居)委、中小学校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对辖区学校进行人、车、路的隐患排查,全面摸排涉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并填写《学校交通安全情况摸查表》(附件)上报市教育局汇总至市道安办,由街道道安办按职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各村(居)委、中小学校牵头,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二)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要深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在校学生非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坚决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禁止驾驶拼装、报废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运载学生的行为,及时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由兴城中队、派出所牵头、村(居)委、中小学校配合,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三)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学校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和校车安全的意识,营造重视、支持、参与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家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发放《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组织家长参与上下学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等形式,指导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促进学生与家长共同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中小学校牵头,街道宣传部门、村(居)委、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四)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力度。
1、全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访、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家长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教育、宣传栏目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安全驾乘车辆相关知识,教育学生不得非法驾驶机动车、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及未取得许可的校车等,增强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在上下学时段,组织教师和行政人员在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开展交通安全现场劝导,按照“有牌证、戴头盗、限两人、靠右行”的要求,提醒督促家长和学生规范驾乘车辆,及时制止学生和家长驾乘无牌照、超速、超载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及时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增强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和责任管理意识,明确双方责任。
2、兴城中队、派出所、联合中小学校,继续深化“护卫天使行动”,增设交警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通行。要在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路段、校门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查处无牌无证的校车和其他接送车辆、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盗、逾期未年检未报废,在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临时牌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对发现超出期限的接送车辆进行严厉处罚。要及时将查处的交通违法情况通报给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3、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由派出所、兴城中队、学校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期与不定期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整改,并及时报送;充分发挥村(居)委劝导站的作用,把好出村口,加强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监控,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4、街道道安办将组织学校、派出所、兴城中队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检查督导,推动落实常态化检查督导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并将暗访检查情况通报全街道。(街道道安办牵头,村(居)委、中小学校、兴城中队、派出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村(居)委、各职能部门、各学校要迅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尽快成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成效。
(二)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合管控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村(居)委、中小学校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学校要把各项管理措施和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到人,坚决防止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四)加强联动,及时上报。各村(居)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把本学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街道道安办,由街道道安办收集整理后上报市道安办。
道路整治方案【篇4】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xx府办发〔20xx〕2x号)和《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xx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32号)精神,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全镇道路交通秩序。强化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取缔道路交通非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2.打击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牌、证不全或过期的行为;
3.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行为;
4.打击营运客车或危货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5.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
6.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和机(电)动三轮车;
7.打击各类农用机械车辆非法改装、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要与镇政府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岗双责承诺书》,随时掌握辖区内车辆动态和经营行为。认真排查本区域内非法该拼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重点排查非危货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并及时向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农村道路重点车辆整治。集中力量查处农村道路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工作中,要以“五类车辆”(即:短途营运客车、面包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多发、易发、常发,且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主,尤其是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辆的超员违法行为,对面包车超速、超员、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公路危险路段和汛期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突出汛期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塌方)路段以及存在危险隐患的桥梁、涵洞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加强巡逻管控、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及时消除辖区内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防汛期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农用车辆管理。镇交管办、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我镇辖区内农用车辆牌、照、证的管理,严禁农用车辆无证从事经营活动,重点对无证驾驶、超载、违法载人、补检未检车x辆、到期未换取驾驶证人员进行集中整治。
(五)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各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并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道路交通打非专项整治活动。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交通专项安全教育的形式,广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资质的监督,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进
企业、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开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治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在全镇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各类非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总结通报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对道路交通“打非”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效果。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镇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
道路整治方案【篇5】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和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武校车安办〔20xx〕1 号文件精神,我校全面开展校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健全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车安全运行方案,狠抓安全措施落实,持续规范校车依规有序运行。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建立健全校车、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进行,特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胥志东
副组长:赵敏杰 宋益斌
组员:各条线行政、班主任、值日教师、校车驾驶员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三月份为排查阶段,四月份为整治阶段,5月起为长效管理阶段。
四、整治内容:
1、校车运行安全:配合童安校车有限公司对驾驶员资格严格审查;车辆状况全面排查;健全各项安全责任书和管理制度;规定校车停放位置和行驶路线;排查村道校车运行安全隐患,报告相关管理部门立即整改到位;完善各类台账。
2、校内交通安全:在校内设立减速警示牌,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进入校园限速5公里,校内严禁骑自行车;进一步规范教师、学生停车,严禁乱停放,阻碍、遮挡校车停放和行驶;校门口设置隔离带、减速带,车辆进出校门实现人车分流;规范教师值日,认真做好记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经常演练,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校外交通安全:加强教育宣传,每周不定期利用电子屏等手段向广大家长进行安全警示,遵守交通规则,不满12周岁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校门外减速带、减速标志安装到位;治理流动摊位,确保交通畅通;加强校外停车场管理,确保车辆停放、进出有序;规范教师、学生外出用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管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组织培训,明确工作重点。
2、强化督促排查,完善管理制度。配合相关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校内校外运行路线、交通设施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台账。
3、加强教育宣传,夯实安全责任。经常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教育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落实值日管理,签订好安全责任书,夯实责任体系;不断总结反思,及时报送信息。
道路整治方案【篇6】
近期,湖南省发生“3·22”交通事故导致26人死亡28人受伤,曲靖市会泽县内渝昆高速相继发生“3·23”事故,4月14日,我县坡头乡辖区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为认真汲取各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准确把握我校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贯彻落实好4月1日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政府办下发《建水县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政办发)及建水县教育体育局下发《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建水县教育体育系统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建教体发〔20xx〕59号)文件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监管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堵塞安全漏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重拳整治、严肃惩处,上下联动、不留死角,从严惩戒并通过媒体曝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建水县第九中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组长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育处,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分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重点整治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第二阶段:落实推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第三阶段:督查问效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遵守“六不六要”和“五不五要”,即针对中学生突出宣传“六不六要”(六不: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⑤不乘坐超员车辆,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六要: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④走路要走人行道,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请官厅派出所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五)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清理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学生接送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通过摸排,对学生乘坐违章违法车辆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规范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六)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联合官厅派出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每学期开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我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认真指导和督促各班级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道路整治方案【篇7】
为进一步加强书洋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园周边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根据上级要求,书洋镇决定4月3日至6月3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关爱师生出行,守护生命安全”为主题,通过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组织和管控,完善校园门口及周边的道路标志标线和监控设备,加大对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等。使影响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的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点得到有效整治,涉及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提高全部师生和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和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书洋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简清水(镇长、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吴丁祺(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吴振宇(交警中队队长)
刘镇昆(副主任科员、道安办分管领导)
成员:陈凯明(书洋中心小学校长)
魏仰忠(南靖三中校长)
张聪德(曲江华侨学校校长)
王婉雯(书洋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林群职(书洋派出所干警)
肖晓娜(书洋交警中队干警)
黄艺伟(镇道安办、安全办)
杨浩新(镇人大秘书、安全办、道安办)
三、工作重点
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等重点路段,探索采取大中型货车限制通行和错峰上下学,加大疏堵保畅的警力部署,依法查处违法停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组织和管控。一是交警中队要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设立护学岗(书洋中心小学,书洋中心幼儿园),落实警力维护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二是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校园周边乱摆摊设点占用道路资源的情况进行摸排,广泛征求学校和周边群众意见,开展针对性整治。三是要依法从严查处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和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四是各学校领导要加强学校上下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学校将学生交通安全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个人德育考核。
(二)完善校园门口及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派出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建设情况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查,对发现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尽快建设学校路口路段的违停抓拍设备,完善校园周边减速带、人行横道、信号灯、爆闪灯、指示牌、电子抓拍设备交通设施。
(三)严查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我镇要结合当地实际,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乱鸣喇叭、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停车以及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行为。因地制宜,探索在校园周边采取大中型货车上下学高峰时段限行和错峰上下学等。
(四)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一要贯彻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方针,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课程表,依托班会、主题日等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要依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加文明交通社会实践,引导师生参与交通文明的行为习惯。三要以开展交通文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抓手,开展学生带动家长参与交通文明的“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文学艺术作品征集比赛、黑板报评比等活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标语等,加大对广大师生、家长参与文明交通的教育,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署。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依法维护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保证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密组织,督导落实。我镇道安办要协调配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学校等部门,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集中执法力量,发挥联动优势,形成整治合力。对查找出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使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公告栏,村大喇叭的作用,加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曝光相关违法行为,引导广大师生和群众共同参与文明交通行为。
道路整治方案【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面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防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xx建设,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调、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动员全镇力量参与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精细化、精准化防控体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工作水平,实现“三个确保、两个下降”工作目标,即确保实现全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年下降30%以上目标(20xx年不超过3人、20xx年不超过3人)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xx平安考核争先进。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日10月31日)。镇村两级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各项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前期宣传工作。
(二)集中会战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日5月31日)根据各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日6月30日12月21日至12月31日)根据县交安办对大会战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常态综治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联防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建共治共享”。一是强化实体联动。组建大会战专班,由镇分管交通领导牵头与溪口交警中队密切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二是强化路长负责制。根据县平安考核要求,把平安考核列入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各行政村年度考核。
(二)、积极落实整改
积极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对县道岔路口完善交通设施,尤其对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进行改造提升。对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对路段安全警示标牌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弯道视线不好的农村公路增设广角镜,对贯穿行政村的农村公路增设缓冲带,与县道交叉口易出现交通事故的要安装爆闪灯、警示柱、禁令牌等。
(三)、强化车辆宣传
强化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劝导,要求劝导员对两类车辆进行常态化劝导,驾驶人员佩戴头盔,电动车不得带人。
(四)、调查研究到位
要求各行政村把下发的交通管理重点群体登记表和文明安全出行承诺书按时上交交通办。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把调查工作做实做细、到角到边。
四、积极宣传
展开镇村联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镇村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把交通安全警示片在集镇大屏幕上进行滚动播出。要求各村组织村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片教育。加强道路安全基层网格建设,发挥好农村网格员的作用,按照县交安办的要求,对网格内60岁以上且驾驶电动车的老年人要逐人逐户建档,实施挂联宣传教育,落实“每周一提醒,每月一见面”常态化宣传制度。对网格内老年人驾驶电动车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对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追责问责。切实加强两站两员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把出村入镇、进出学校的重要路口,做好逢车逢人必劝导。对两员到岗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 “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上级道路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实现既定事故防控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主职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立足和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部署,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落地见效成立组织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有礼出行,共创平安”交通安全大会战专项工作专班,由镇长:饶明耀任组长,党委委员:付小明任副组长,副镇长:郑胜、徐家有、占鲁明为成员。交通安全大会战专班成员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细化各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倒实处。
(三)、强化工作纪律
大会战工作专班要根据日常督查情况,对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约谈;对因工作敷衍、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问责。
道路整治方案【篇9】
2010年宜兴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紧扣全市经济建设大局,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巩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成果,不断改进完善各项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压降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预防重特大恶性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整治;城区交通拥阻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三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
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四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一次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盛卫中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许晓峰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领导及下属各中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巡警大队,由副教导员周其君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公路:104国道、240省道、342省道、230省道等国省干道,宁杭高速公路宜兴段,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09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09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
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建设施工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五、工作措施
(一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进一步完善加强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着力解决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
性问题;制定完善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努力构造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单位主体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四项示范”创建活动,推广实施由市、镇、村各级领导分级负责的路长制;由市综治办牵头推进社区警务新模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延伸交通安全触角,提高交通安全社会化水平。
(二整治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公安交巡警部门要突出国省干道,筑牢“三道防线”,严格落实对重点车辆逢车必查制度,持续开展行车秩序专项整治,确保干线管理交通安全态势稳定;突出农村道路,大力整治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突出工程车、摩
托车等重点群体,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野蛮行驶等违法行为,会同农机部门联手整治变型拖拉机交通秩序,迅速改变重点车辆事故多发状况;突出酒后驾驶、套牌假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滚动开展集中整治,造足严管声势,增强震慑作用。
(三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建立对事故“黑点”的研判、整治、督办机制。深入实施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安监、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加强协作,有力推进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动态排查、分级挂牌和综合治理,加强对治理措施的改善和治理成效的评估,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预防新增,促进道路交通环境的持续改善。
(四严密交通安全源头监管。要严格执行有关源头监管工作规范,牢牢抓住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学生接送车等重点车辆,切实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推动企业、车主、学校强化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出租车辆行业监管,督促车辆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充实高素质的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加强源头监管外围力量建设;加强驾培单位行业监管,探索对驾培机构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对教练车和培训质量的监管考核,研究推行排名通报和“末位”停牌制度;公安、建设部门要加强工程车源头管理,制定出台工程车及驾驶人准入标准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车安全管理。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企业、乡村文化建设,编制针对
不同群体对象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户外阵地、学校基地、媒体阵地和交巡警部门窗口等四个阵地建设,城区交通标志牌、隔离护栏增设一批宣传广告,公路沿线增建一批永久性宣传标语,学校普遍设立宣传园地,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和可见率;进一步加强与媒体协作,在办好现有专栏专刊的基础上,着力在安全预警、公开曝光、案例剖析、现场报道上加大宣传篇幅,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媒体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六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平安畅通高速”创建活动,加强与路政部门联合执法,严密客运、货运车辆的常态监管,根据不同时期高速公路交通特点,运用科技手段持续开展动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维护高速管理良好的交通秩序;推进服务区警务化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专门队伍,明确工作职责,把服务、执法、宣传融为一体。认真贯彻公安部《高速公路应急管理程序规定》,与普通公路公安交巡警单位以及路政、高速公路警营单位、医疗、消防、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强化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快速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统一思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
导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整合 各方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完善落实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及 时研究、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安、交通、水利农机 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确保形成交通安全整治合力。
(三)强化督查指导。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平 安宜兴”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 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 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我市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明 显、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以期达到预期工作 目标。
(四)加强总结上报。每季度(4 月、7 月、10 月、12 月 的 20 日前)向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 况、安全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 要及时报告,并于 12 月 10 日前上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 结。
道路整治方案【篇10】
为认真落实省厅道路运输局《关于印发〈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迎国庆保全运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庆祝建国60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迎国庆、保全运综合整治(以下简称“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国庆、保全运”为主线,以推进道路运输“四化”管理为总抓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畅通、规范、文明、稳定“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上下联动,齐心协力,为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十一届全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实现“两个展示、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充分展示道路运输“三个服务”能力和“四化”建设成果,确保重点保障阶段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运输市场秩序事件、服务质量事件、道路运输保障事件、影响和谐稳定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迎国庆保全运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局道路运输处成立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处长王兆良同志任组长,副处长李延忠、范志刚、姜玉柱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整治工作步骤:
道路运输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10日前)。各级各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验收标准》,集中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8月31日)。各级各单位要集中专门人员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狠抓整改,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9月5日前,由各县(市)运管机构、处机关各科室、运输企业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9月20日前,省厅道路运输局根据省厅统一安排,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
第四阶段为重点保障阶段(9月20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要加强值班,配合联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持综合整治效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内容
(一)运输市场整治
重点整治客运、危险品运输和已纳入交通部门管理的出租、公交客运等违法经营行为。
1.严格经营许可,加强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一律不予许可,坚决不准进入运输市场。结合年审、年检,对不合格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坚决收回其经营许可证件,责令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2.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山东省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做好客货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驶培训学校的质量信誉考核和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加强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按时发布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信息。
3.组织好打击“黑车”专项治理活动。按照省厅道路运输局要求,认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黑户、黑车、黑班、黑线、黑站等运输市场“五黑”,严厉查处欺行霸市、超范围、超类别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4.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管理。对已纳入交通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公交车,加大管理、服务、形象、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提升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以上整治,由市局道路运输处办公室、安技科、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维修科、驾培科、各县(市)运管机构负责。
(二)道路运输企业整治
1、道路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重点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一岗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安全生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落实;安全营运的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按规定配备配齐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企业按规定取得合法的经营、安全及有关证照;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符合国家规定,取得合法有效的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安全自检自查、整改记录齐全;建立并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订并落实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落实“四不放过”的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如实上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杜绝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等。
2、全面整治审查企业经营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及危险品运输企业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责任制、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健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加强客运运行安全整治,完善安全保障机制。
一是严格营运车辆驾驶员驾驶时间整治。省内客运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车,严禁夜间22时至次日5时前始发,并在当日24时前结束载客运行任务。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必须有两名驾驶员在安全卡上签名有效;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保证驾驶员的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对于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的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严禁夜间运营,凡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包车管理。办理包车手续,必须严格审查经营资质、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的从业资格,一次签发一次包车牌,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方可运行。学生和民工包车运输必须由三级及以上专业运输企业承担,包车两辆以上的要派安全人员跟车指导,对开行山区景点的旅游定线客车、包车要加强监管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
三是加强对旅游客运企业的整治力度,切实加强对旅游客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或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旅游客运企业,要坚决取缔。严禁驾乘人员私自承揽客源。严禁旅游客车异地经营。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办公室、安技科、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维修科、驾培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三)从业人员管理整治
1、各级运管机构要对本辖区内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彻底清查,对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对融资车辆的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健全从业人员档案,对使用失效、伪造从业资格证从事营运的驾驶员要严肃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要责成有关企业予以清退。
2、运输企业应坚持“谁录(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在新录(聘)用营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操作人员时,要认真核对其所持有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合法性,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建立健全“警告”、“黑名单”、“行政处罚”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超载、超速行驶且屡教不改的驾驶员,取消其从业资格。要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驾培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四)运输车辆管理整治
严格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车辆技术管理整治,对营运车辆定期维护、检测,确保营运车辆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必须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并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和客车等级符合相关要求。制动、转向系统及灯光、喇叭、刮水器等安全部件齐全有效,各部连接装置牢固可靠,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轮胎。前轮必须使用同厂牌、同规格、同层级、同花纹的轮胎,前胎胎冠花纹深度磨损后不低于3.2mm,后胎不低于1mm,门窗、座椅等应符合使用要求,地板坚固,密封良好,应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救生设备,摆放位置应方便易取。
2、货运车辆应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安装反光标志。对车辆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坚决清理,退出运输市场。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要求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技术等级必须为一级,罐体车辆的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出具报告并在有效期内,必须随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有效的应急处置器材,必须携带与其运输危险物品相符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营运车辆要严格出入库检验合格证制度,重点安全部位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允许参加营运,凡没有按期进行二级维护而营运的车辆应按规定予以处理。
4、运输企业必须按规定建立gps监控系统,负责对本公司车辆运行实行动态监控,提醒驾驶员安全行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没有建立gps监控系统的或已建立但未对所属车辆运行情况实时监控的,应立即整改。对按规定须安装使用gps监控车载终端的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而无故不安装的一律不准其参加营运。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维修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五)汽车客运站整治
全面整治核查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把好汽车客运站源头监督关。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抓好奥运安保工作长效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是落实驻站管理制度,履行好源头监管职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驻站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实施有效监督,及时抽查车站的发车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进一步落实省厅有关规定,健全和落实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查人员,充分利用已配备的安检设备,“人防”“机防”相结合,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责任、细化检查措施,加强查检力度。落实驾乘人员途中上车旅客的“三品”检查职责,确保“三品”不进站、不上车。配齐配全车站消防设施设备,健全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应对。
三是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二级以上客运站实行封闭发车,做到停车区、发车区和候车室“三封闭”,人、车分离,严防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暂无法改造的车站要采取软隔离的方式进行有效封闭。
四是认真落实报班制度、《客运班车安全卡》制度、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和进出站检查制度,认真检查驾驶员、车辆的有效证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从业人员和进站车辆符合运行要求,严防不合格人员、车辆出站运营。
五是严格执行省交通厅、省物价局汽车客运价格和客运站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严禁汽车客运站擅自提高票价,对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要严肃处理。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安技科、客运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六)服务质量整治
1、服务设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客运车辆要增加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措施,确保场站、车辆等场所服务设施齐全有效,站容站貌、车容车貌洁净美观。
2、服务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推行“三优”、“三化”(即:服务规范化、过程程序化、质量标准化和争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目标管理,营造温馨、文明的服务氛围。
3、出行服务。向社会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通过各种媒体,为广大旅客、道路运输经营者及时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出行信息;特别在突发恶劣天气或实施交通管制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可变情报板,提供准确及时的出行服务信息。
4、执法、从业人员。加强对运政执法人员,客运站服务人员,驾乘人员等交通执法、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文明用语、仪容仪表,提高操作技能。广泛开展以“迎国庆、保全运”为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运政执法人员要做到着装整齐、风纪严整、文明执法、服务优质,充分展现交通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办公室、安技科、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维修科、驾培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七)行业稳定工作
1、来信来访。完善信访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2、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可能引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进行全方位排查,逐一登记、建立台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是严防国庆节和全运会期间发生进京和到省上访事件。
3、重点人员。对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现苗头及时处置,严防破坏、进京滋事等行为发生。
4、不稳定因素。10月底前,慎重出台涉及行业管理、运输业户利益调整方面的政策措施。密切关注金融危机、机构改革、费税改革等方面可能引发的行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防范。
5、安全保卫。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值班巡逻、消防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办公室、安技科、财务科、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维修科、驾培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做好“迎国庆、保全运”综合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道路运输行业在“迎国庆、保全运”工作中的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各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峻性和复杂性的形势,彻底克服麻痹松懈和畏难发愁情绪,把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道路运输系统第一位的中心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实行一岗双责,建立责任体系,强化各项措施,举全行业之力,全力抓紧、抓实、抓好综合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从严整治。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办事机构。根据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道路运输综合整治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教育与综合整治、出台政策与保持稳定、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综合整治与运输保障、行业行为与政府支持、治标与治本“六个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明晰的责任网络,按照各自职能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决不放过每一个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每一个企业和业户、每一辆车和设备、每一个场站和站点、每一个岗位和生产环节,把综合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国庆和全运会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与交通内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必要时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电子显示屏、标语、告示牌等多种方式,在汽车客货运站场、运政服务大厅等重要场所,广泛宣传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和宣传工作,每月24日前向市局道路运输处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随时报告工作信息。
附件:1、迎国庆保全运道路运输综合整治组织机构表
2、迎国庆保全运道路运输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
3、迎国庆保全运道路运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道路整治方案【篇11】
为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的尽快运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及《达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按照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乡镇交管办主抓、辖区派出所协管、村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新机制的总体要求,镇人民政府内增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全民落实预防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措施,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农村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的有序推进,镇政府成立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熊友华;副组长:刘渠东、王国军;成员:刘锋、王元成、周小军、李坤、李明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渠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办所有人员为成员。负责辖区内所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
四、实施范围
全镇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扎实工作
交管办、岩峰派出所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交管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帐,实行车辆、驾驶人员户籍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查究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车管业务;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节处理工作。
派出所:发挥公安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镇交管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强制措施;配合镇交管办加强农村道路日常巡查管控;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赔偿调节处理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加强培训。
派出所要协助镇人民政府健全“交管办”正常运转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明确农村道路常见交通违法查纠工作流程,镇交管办和派出所要加强对交通协管员的交通法规、交通违法查纠方法、工作规范、车驾业务流程等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交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明确进度,限时推进。
20xx年2月10日前成立相应的机构,完善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和辖区内道路、车辆、驾驶人员台帐。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镇人民政府将定期组织安监、派出所、交管办、农技站、片区教育组等有关部门开好协调会,分析研究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镇交管办、岩峰派出所要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内容,共同固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
道路整治方案【篇12】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道路客运行业文明建设为主线。以规范道路客运市场运行秩序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为期百天的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以提高道路客运服务质量为核心。
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推动道路客运市场安全稳定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该县客运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客运经营服务行为明显规范,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公路客运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城市公交运营秩序和乘车环境明显好转,出租客“打车难”等问题明显缓解,汽车客运站服务环境明显改观。
三、整治重点
一)班线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治客运班车不按核定线路、班次经营。串线及私制线路牌的行为;二是整顿倒卖旅客、倾倒旅客、宰杀旅客、哄抬票价、垄断线路、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经营的行为;三是整治客车超载、超载、超速;四是坚决打击擅自停业、停运、聚众、阻碍交通等违法行为。
二)农村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顿无证经营和使用报废客车、客货两用车、私家车、农用车、改装车等;二是整顿压价、恶性竞争、屠宰、倾销、倾销顾客行为;三是整治超载、超载、客货混装现象;四是整治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换乘公交车、抢购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三)城市公交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顿无序竞争,私自转让、分解线路经营权,将车辆所有权与线路经营权、关联经营分开;二是整顿闯红灯、生病、强行超车等行为;三是对违反业务约定、不按时运行、不向车站报告、不在车站停车的行为进行整改;四是整治汽车外观脏乱、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
四)出租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治无证参与出租车经营。黑车”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二是整治夜间照明不全、闯红灯、乱停乱靠、掉头、超载、上路行驶、随意上下车等行为;三是纠正拒载、甩客、绕道、不张贴收费公示牌、不使用计价器、强行拼装荷载、要价过高等行为。
五)汽车客运站整治重点。一是整治站内发车、待发车区域不明显、发车时间安排不合理、收费标准执行和进站报班不规范以及对“三不进站、**出站”安全生产源头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整治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站外揽客、乱停乱放、车站周边秩序混乱和“黑车”非法营运等问题;三是整改安全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基础档案不全等问题;四是纠正收受无证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证当理由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1) 组织动员阶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整治活动要求。
将本县车站、医院、宾馆周围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召开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逐一清查摸底,对违法经营的车辆要登记造册,列出黑名单,同时要划定违法经营车辆经常出没的范围和线路,为实施全面整治做好准备。
2) 集中整治阶段:专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活动。
以列入黑名单车辆为重点稽查对象,从运管、公安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整治重点区域。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涉及道路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超员、超速、站外揽客、高速公路停车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按照省交通警察总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建立营运客车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抄告共享机制的通知》甘公交50号)要求,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全面落实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
3) 完善服务阶段:不断探索客运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同时借助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针对客运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完善客运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的对策。要把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同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六十佳”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以“抓服务,保质量,讲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客运服务质量倡议行动,积极倡导“文明诚信、优质服务”客运经营理念,进一步提高客运企业诚信经营和文明服务水平,增强广大客运从业人员的文明意识和服务水平,全力构建“科学规范、健康稳定、诚实守信、服务优质、安全便捷”客运文明服务新形象,大力提高行业文明创建质量。
4) 总结巩固阶段:你有什么好的工作经验。并重点研究完善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对有关部门此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本文主要总结了改造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存在什么问题。要建立打击非法经营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充分认识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这次整治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三个服务”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抓出成效。要把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领导。强化协作。为了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具体负责全县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县**决定成立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管理分局。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道路巡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局面;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认真梳理和分析本地区道路客运市场存在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我们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
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非法经营的危害性,并以张贴、公告、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经营;要公布对各类违法经营的处罚依据,发动合法经营者、群众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举报,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氛围。实行值班制度,确保报告畅通;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要做到受理有记录、督办有记录、查处有记录。
四)统一标准。严罚重处。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对非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车辆采取措施。
罚款额度最低不少于3000元/辆屡教不改,经调查证据确凿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被扣押两次以上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客运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明纪律。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严格、文明、公正执法的要求。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通用
幼儿园开展活动,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有着行为指导的作用,更多时候,对孩子的思想思维更是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为了让活动更加更加有教育意义,我们需要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准优秀的方案。那么,关于幼儿活动方案要怎么写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通用,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1
为全面改善旅游管理区环境卫生状况,为广大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为旅游区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景区品味,美化环境为宗旨,以建设生态文明景区为目标,致力建设宜业宜居宜休闲的新旅游区。
二、工作原则及目的
政府牵头组织,职能部门监管实施,单位联动,全民参与。努力实现旅游管理区轶序井然,环境卫生整洁的效果。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本次整治的范围:核心景区、城镇规划区,重点整治乱泼乱倒垃圾、乱搭乱建、乱停乱靠、乱贴乱挂、乱喷广告,擅自摆摊设点、出店占道经营、制作等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工作措施及步骤
鉴于我区实际,采取“疏、堵”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整治行动。
(一)从“疏”着手,切实改善环卫设施设备状况。
1、按城市标准建设垃圾中转站,城镇区设两个。
2、配置自动化垃圾清运车一台,手推式斗车,以提高垃圾清扫、清运效率。
3、设置和景区容貌环境相适宜的垃圾箱、桶等。位置选择在核心景区内及城镇区街道两侧。
(二)强化措施,以“堵”促效
1、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横幅、至居民的一封信的形式,会同镇政府、办事处组成联合行动组,上街下社区入户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旅游区开发建设的目的、意义,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及思想认识,增强居民遵纪守法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自觉性。
2、强化保洁。增加清扫人员,加强清扫频率,确保24小时全天侯卫生保洁,彻底消除暴露垃圾现象。
3、落实整治。以教育为主,对违章对象进行现场纠章,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分自行整改、督促整改、强制整改三个步骤进行。
4、加大巡查力度。建立日巡查制,执法队员责任分块包段到人,对管辖范围实行全天侯监控,出现情况及时处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证景区环境卫生,轶序效果持续良好。
5、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轶序。责任明确到单位、临街个体门面主。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2
根据市创建办《福清市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工作方案》、福州市房管局《关于组织开展规范提升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我局《福清市物业小区违法建设防治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考评方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物业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就深入开展“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服务业主,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树立“诚实守信经营、文明优质服务”行业新形象为目标,以“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主题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宜居城市环境,切实使物业服务水平有一个新的突破和提高,为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完善创建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总结工作经验,制定符合本服务小区实际情况的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按步骤、分节点深入推进,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小区广播、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采取的各项措施,通过宣传发动赢得业主的支持,使其主动融入参与到“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一要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每月组织物业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并留存文字、图片资料备查。二要规范管理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主要包括:管理制度、业主档案、维修登记、值班登记、车辆出入登记等,做到资料齐全、分类建档、登记清楚、专人负责。三要完善服务合同,依据福建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明确业主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规范的物业服务,接收业主监督。
(三)开展集中整治,提升小区环境。要认真对照文明城市建设测评标准,落实“扫地、清沟、摆清楚”主题行动要求,全面整治和改善小区环境秩序,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在卫生保洁方面,要做好日常环境卫生保洁清扫工作,对小区卫生脏乱差、乱挂晒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及时清理物业管理区域内乱张贴、乱涂写行为,清除卫生死角和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等,生活垃圾桶做到密闭袋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做好防蚊灭蚊工作,有效防控登革热等蚊媒疾病;在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方面,要重点做好绿化草坪和乔灌木的修剪和绿化带内杂草拔除等工作,对黄土裸露的要及时予以补植到位;
2、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
3、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垃圾桶(箱)无垃圾散落现象,无污迹、无异味;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无破损,照明灯完好;
5、无乱停车和其它占用公共道路或公共空间的现象;
6、小区有门卫值守,保安人员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7、有相应的物防、技防和消防设施。加强对物防、技防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各项设施设备能正常投入使用;
8、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公司资料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上墙公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物业管理人员佩戴工作牌上岗,服务主动、热情;
9、在小区公共区域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运用多种形式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平安福清”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通稿,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建立小区违建台账,完善违建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建,及时上报违建情况。
(四)加强交流沟通,融洽物业关系。一是在五月份统一开展“物业服务月”活动,作为开展“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序幕。各物业企业要拟定整治活动计划,采取“经理接待日”、 “定期恳谈会”、“致业主一封信”等方式,实施各项便民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要依托物业企业志愿服务队,开展低龄老人关爱高龄老人、治安巡逻、清洁家园、文明宣传、文化活动、调解矛盾等常态化志愿服务;开展“邻里节”,“拉家常”,“露一手”等文娱活动,消除邻里之间陌生感,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开展“我有一技之长”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站、物业公司或爱心超市向社区居民发出征集公告,为有一技之长的居民登记备案建立“邻里互助”信息卡,统筹协调资源,解决居民生活急事。三是认真做好业主满意率调查。通过入户调查、发放业主满意率调查表、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调查人数不少于小区业主总数的三分之二。四是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通过采取体育比赛、歌咏比赛、诗歌朗诵、书画展等形式,融洽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
(五)开展现场演练,提高防范意识。物业企业要组织业主参观物业服务情况,向业主展示各项规章制度、服务人员着装、精神面貌、文明用语及咨询、报修登记、档案管理情况,现场参观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行情况。组织消防演练、电梯故障演练等活动,增强业主和工作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通过系列活动让业主了解物业服务的内容及企业工作情况,拉近与业主之间的距离,增强共同维护小区管理的观念和意识。
三、工作安排
“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5月14日)
市住建局召开动员会议,对整治活动安排部署。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及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宣传。各物业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自制定的具体创建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细分工作目标,对照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整治活动。同时,市住建局组织开展物业企业“互检互评”现场会和现场观摩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小区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督促活动开展进度,对创城工作中好的方法和经验进行推广,解决创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5日至7月15日)
市住建局按照《福清市物业小区违法建设防治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考评标准》分片开展整治考评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文明城市建设测评标准和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逐项逐条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整改提升阶段(7月16日—8月16日)
对前期整治活动中存在问题或整治不合格物业小区进行复查,按照整治活动工作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物业小区进行再整改再提高,直到达到创城标准,迎接验收。
(四)长效管理阶段(8月17日—长期)
建立健全“属地管理、责任明晰、督查到位、考核有力、奖惩兑现”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结合日常监管、省市优项目评选等工作,切实抓好物业小区创城工作,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夯实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整治工作落实,市住建局成立“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郑x
副组长:郑x
成员:陈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二)提高思想认识。本次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关系创城工作的基础,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奖惩措施,扎实推进创卫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将此次整治活动纳入物业行业的信用管理,加大对物业小区综合整治活动的检查、指导力度,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开展迅速,效果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表彰,对配合整治活动但确系存在困难的物业小区将积极协调,提出建议帮助解决问题;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不予配合的物业服务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严肃处理,限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暂停办理该企业资质等级审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评优评先等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力、顺利开展。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搞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桓台形象,彻底阻断各种疾病滋生和传播渠道,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现就城区环境卫生容貌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城区卫生容貌治理为重点,以优化城区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工业立县”、“环境立县”建设步伐,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根本目的,全民动员,广泛参与,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区环境脏、乱、差现象,努力打造一个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绿色桓台,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治理目标任务
城区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城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及各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问题。突出抓好城区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集贸市场、环境保护、交通秩序、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的治理任务。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倒、污水乱排乱放、摊点乱摆乱设、建筑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标语乱扯乱挂、广告乱发乱撒、乱涂乱画以及食品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三、整治责任分工及标准 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分设综合管理、综合治理、市容管理、行业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环保管理七个管理组,
各管理组具体职责是:
(一)综合管理组(县文明办为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牵头召开有关协调组会议,研究、协商有关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全县城乡卫生容貌工作,搞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搞好舆论宣传引导与监督工作。
(二)综合治理(县综合执法管理局为责任单位)
1、拆除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拆除城区道路树木、线杆、围墙、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处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建筑风格的各类广告;清理商业店铺的门头招牌,大型超市、商店、娱乐场所等可以设一主一副,其他商店店铺只准设一处,其余的一律拆除;清理沿街店铺门、窗上的图文广告及店铺门前摆放的各类广告牌匾,清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野广告。过街横幅除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其余由综合执法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悬挂,否则一律不准悬挂。
2、城区东岳路、兴桓路、中心大街、建设街、镇南大街、卫生街、公园路、205国道城区段、公安街(槐荫路以西)、槐荫路(中心大街以南)一律取消店外经营和店外加工制作,严禁乱摆摊点、乱搭乱建和占道经营。
3、严禁随意在临街建筑物上开门、开窗及乱搭乱建,城区沿路设置的报刊亭、个体电话亭、彩票亭,按规划要求,明年__月份以后逐步迁入店内经营。
4、沿街各单位建筑施工要按规划设置标准围墙,严禁施工材料挤占道路和随意挖掘破坏道路。
5、对城区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果皮、纸、口香糖,践踏绿地,攀折树木等不文明行为,由综合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6、205国道以东索镇大街、镇府街、建设街、铁西路、公园路禁止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卫生全日保洁,垃圾清运及时,主次干道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索镇镇负责治理)。
7、开发区内各主次干道两侧清除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取缔店外经营,杜绝污水乱排乱放,区内卫生早晚两扫,全日保洁(由开发区负责治理)。
(三)市容管理(县建设局为责任单位)
1、城区沿路临街各经营门店、生活小区居民楼等建筑立面由产权单位完成修补、粉刷、整装、美容任务。
2、取消城区沿街道设置的垃圾方箱,重新设置果皮箱,年内新建垃圾中转站不少于21处,城区各单位按规划要求设自备地下垃圾中转站,对城区内所有公厕进行全面整修,达到管理规范,设施完好。
3、生活小区内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野广告,按照市政府27号令的要求督促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及沿街门店负责清理各自建筑物、构建物、公共设施上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现象。
4、对城区所有生活小区内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以及小区沿街房乱开窗开门问题进行彻底清理;小区内绿地养护管理及时,无人为占用、践踏破坏等现象。
5、城区主要干道两侧的光缆、电缆,由各产权单位于明年__月底以前完成线路下埋任务。
6、全面清理城区主要干道两侧的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对超批准年限的依法予以拆除;年内拆除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实体围墙,改建透明围墙。
7、对城区破损路面、城区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城区道路完好率、亮灯率达到规定标准。
8、小区卫生全日保洁,垃圾实行袋装管理,清运及时,无积存垃圾及卫生死角,建筑垃圾统一清运,集中处理。
(四)市场管理
1、城区内各马路摊点划行归市、严禁随意乱设摊点、乱叫乱卖。
2、取缔镇南大街、公园街、商学路、公安街、建设街等探头市场,中心大街夜市就近迁入建国小商品市场西侧广场经营,由建国村负责管理;商城大集迁入商城南路经营;镇南大街摊点迁入云涛小区大观园小广场内经营;建设街摊点迁入槐荫路市场内经营;公安街口探头市场就近迁入新民小区沿路大棚内经营,绿岛超市两侧的流动摊点迁入酒厂北路经营。
3、各市场内设立专业环卫队伍,市场摊点管理有序,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地面洁净无污水。
(五)行业卫生管理
1、加强对“五小”(小饭店、小旅馆、小理发店、小食品店、小饮食摊点)的监督管理,彻底解决餐具不消毒、生熟不分,从业人员不查体,无证经营和卫生脏、乱、差问题,彻底改变“五小”行业不卫生的面貌。
2、落实各责任单位的门内达标责任制,各单位门内卫生达标。
3、年内取缔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所有露天烧烤;明年上半年取缔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露天烧烤。
(六)交通秩序管理
1、严格车辆管理,机动车、自行车划线定点停放,设立醒目标志,彻底解决机动车、自行车、出租车乱停乱放问题。
2、取缔城区内变相经营的载客机动三轮车、人力车、二轮摩托车;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摩托车、自行车、汽车维修点全部进入店内经营,坚决杜绝“马路维修工厂”现象出现。
3、中心大街县宾馆两侧出租车就近迁入桓台影院门前停放;县博物馆门前出租车迁入博物馆西侧南北停放;公园门前出租车迁入对面小区南北路一侧停放;镇南大街出租车迁入大观园广场北靠一侧停放;卫生街出租车、自行车迁入县医院东侧农行营业部空场内停放;建设街出租车迁入惠康超市门前停放;城标广场附近出租车及各种塔吊、装载机进行规划迁移。
4、规范百货大楼、商厦、宝利源商场、县医院、肺科医院、长途汽车站自行车停放点的管理,将喜乐家超市、绿岛超市、妇幼医院、鑫龙商场、百货大楼门前自行车管理权移交县公安局管理。
5、严格对洗车站点的审批,提高洗车站点的规模和档次,严禁在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小区等处设立洗车站点;取缔兴桓路两侧、张北路城区段两侧的汽车洗车站点,各洗车站点要全部进厅,严禁占用人行道等公共设施洗车。
(七)环境保护管理
1、加强工业“三废”治理,严把“三废”排放点,重点加强城区、近郊区污染源的治理,对有关重点单位要逐一排查,禁止“三废”超标排放。
2、严格控制企业废气排放,加快实施天然气替代工程。
3、严禁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4
一、活动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__月__日。
二、活动整治范围
此次活动以整治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中小饭店、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为重点。
三、任务及责任分工
1、各村村委会要发动村民彻底打扫自家院落,及时清除门前垃圾,规范村街道占道建材,彻底清除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2、各社区、驻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社区干部群众,积极开展卫生大扫除、大擦洗活动,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
3、各沿街单位要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彻底打扫店铺门前卫生,擦洗、粉刷门面和建筑立面,修整破旧牌匾,做到沿街单位、商户门前整洁有序。
4、鱼化城管执法中队、城市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科:对拆迁(建筑)工地要按照标准设置围墙或隔挡板,硬化出入口。清理城市主街道、城中村喇叭口占道经营。
5、市容办:做好日常的卫生保洁工作,定时清运垃圾,保持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6、公共卫生管理站:做好小餐馆食品卫生工作,加大对六小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公用设施消毒的监管力度。
四、措施和要求
1、各村、社区、驻地各单位要对此次活动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各项公共卫生活动。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__周年。
2、各村、社区、驻地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单位、居民院、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通过整治来展示雁塔的美好形象。
3、各村、社区、驻地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总结并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4、为使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市、区创卫办公室将在__年__月__日—__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包村科室、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科在__月__日前将各村、社区、驻地各单位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上报鱼化创卫办。同时要求将每日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鱼化创卫办。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150天行动计划”文件的精神,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加快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步伐,以崭新的面貌、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现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农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主要措施
(一)狠抓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大声势”
针对目前我村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落后等现象,在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和创建“洁净家园”的要求,将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
1、在村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画;
2、向广大农民群众派发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发放《致市民的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知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一套工作班子。
1、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
组 长:陆建龙
副组长:周建云
成 员:陆军、陆彩华、陆芳东、陆惠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副书记办公室
2、明确职责,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村环境卫生,垃圾清运,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支部副书记是落实环境卫生整治的责任人。村干部是具体措施落实的执行者。
(三)以点带面,力促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有大改观。
1、经过实地的考察,考虑到我村已拆迁2/3的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主要在几方面:
(1)、 彻底清除各自然村卫生死角的清理;
(2)、 修补破损的澄后路,特别是坑洼处;
(3)、 加强道路两侧草坪的管理,以及杂物、垃圾的清理;
(4)、 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5)、 配合做好环境整治各方面的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对自然村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清运;
(2)、各自然村村配保洁员一名,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场所、道路实行12小时保洁,并负责清理垃圾箱周边的垃圾;
(3)、对澄后路进行每天检查查看,特别是道路两旁的杂物、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三、工作安排
结合实际,环境整治“150天行动计划”分成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6——6月20日)。召开村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全民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协力同心,形成决战决胜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推进阶段(6月21日——7月10日)。对本村所辖范围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彻底调查摸底,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整改到位,使全村环境得到有效的改观;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7月11日——7月31日)。按照村环境综合整治“150天行动计划”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开展环境卫生、主要出入口等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31日)。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整治效果,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第五阶段,配合考核验收阶段(9月1日——9月20日)。配合开发区、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验收的各项迎检准备,确保全面达标,成效明显。
相信,经过任桥村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洁净、卫生、绿化、美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将展现在人们眼前。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6
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着力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现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从现在开始,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广大干群,集中对全区农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区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和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由短期突击性整治向长期经常化管理的转变,努力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村庄内外垃圾,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完善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实施绿化、亮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道路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乡道、出村路沿线垃圾和杂物,整治公路两侧私摆乱设、乱停乱放现象,修补残缺道路设施,实施绿化和美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峪口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沿山24个峪口内外垃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沣河、潏河、浐河、滈河河道内外的垃圾,拆除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取缔所有违法采砂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乡街驻地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大街小巷垃圾,落实临街门店“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标准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村庄内外无柴草乱放、建材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现象。主干道、支干道两侧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白色污染,无收运不及时的垃圾。
2.美化标准。沿街建筑物干净、整洁,无残垣断壁和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报刊栏。空庄空院内无垃圾和空庄空院,杂物,并砌墙围挡。村庄内无私搭乱建、乱摆乱放、乱停乱靠现象。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做好新时期中韩街道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和群众的健康水平,持续、有效地推进农村卫生城市化管理进程,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眼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创建各级卫生村庄为载体,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力度,紧密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用三年时间使全街道农村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村容整洁、畜禽圈养为主要任务,结合爱国卫生其他工作,通过三年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得以明显改善。街道、社区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保洁队伍、环卫制度与措施配套健全,街道、社区容貌整洁,路面平整完好,排水系统畅通,垃圾日产日清,柴草堆放整齐,畜禽圈养,户厕清洁卫生,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至20xx年底争取实现30%以上农村社区达青岛市卫生村庄标准。
三、工作范围
街道办事处驻地及所辖农村社区。
四、工作标准要求
(一) 街道办事处驻地卫生
1、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及人行道和小街巷硬化率分别在环境整治工实施方案、70%和50%以上,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实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驻地村庄卫生户厕普及率在环境整治工实施方案以上;配备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管理状态;驻地居民饮用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 环境卫生管理。配有环卫队伍和专业管理制度,清扫保洁覆盖率在环境整治工实施方案以上;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达到日产日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三大堆”和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集贸市场实行经常化卫生管理。
3、 环境绿化美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并配置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绿化面积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
4、 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卫生管理责任区明确,庭院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室内卫生整洁,设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取消旱厕,建有水冲式或三格式公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
5、 食品卫生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四证”齐全,亮证经营;卫生设施配套,制度健全,食品卫生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均在85%以上;无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健全和落实旅馆、浴池、理发店、商店、医院等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操作规程,主要卫生指标合格率在80%以上。
7、 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辖区内灭鼠达标。
(二) 村庄卫生
1、 基础条件。村庄规划整齐;主要街道硬化,支巷平整,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设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无垃圾暴露存放;卫生户厕普及率在环境整治工实施方案以上;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 绿化美化。主要街道绿带、行道树整齐美观,管理到位;支巷内因地制宜栽植花草;村内建有公共绿地。
3、 环境卫生。设专人负责村庄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垃圾日产日清;村内无“三大堆”,村外“三大堆”隐蔽集中放置。
4、 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灭鼠达标。
五、工作内容
(一)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组织群众定期开展消灭蚊、蝇、鼠等病媒生物活动,以灭鼠为重点,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工作规程。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灭鼠工作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专人负责;按照市、区灭鼠统一部署,及时进行动员、布置,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在灭鼠活动中,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检查验收。
2、 工作落实。制定符合街道实际的灭鼠工作方案,按程序组织灭鼠活动;保证足够的灭鼠经费,按时足量购置毒饵;培训灭鼠技术人员,确保投饵到位,灭鼠覆盖率在95%以上,基本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屋,单位环境不留死角。
3、 效果指标。每次灭鼠活动后,经检查考核,室内鼠密度应在1%以下;室外鼠密度应在2%以下;有鼠情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
(二)健康教育。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要达到100%。要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卫生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固定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普及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预防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六、方法步骤
从20xx年3月始至20xx年12月底,用三年时间在全街道农村社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街道将选择两个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进行试点,总结探索点上经验,为面上整治奠定基础。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
按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要求,全面展开综合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
总结前段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活动推进步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由街道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取划片分组到各社区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组织实施,为迎接市、区爱卫会的检查做好准备。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街道所属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还较为突出。群众的卫生意识、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生活设施相对滞后,还存在部分垃圾随意处理,环卫设施不配套,白色污染不断蔓延的现象。有的社区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排水渠道不畅,环境卫生管理处于无序状态,这些都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提高农村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二)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并精心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良好成效,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整治工作开始前,紧密结合辖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排查摸底,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应明确提出整治目标、重点、进程及保障措施,方案既要有解决当前问题的近期目标,更要有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建立责任网络体系,为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三)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为此,要把不间断的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典型。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不断健康深入地发展。
(四)切实把握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工程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实际效果出发,突出整治的重点,解决问题的难点,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硬件建设上,要舍得投入,并着重解决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一是设置足够的垃圾容器,解决垃圾无处可倒或暴露存放问题;二是严格做到生活垃圾进中转站外运处置,解决垃圾随意处置和垃圾“围村”现象;三是配备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四是整修道路、硬化街巷,畅通排水渠道,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
在软件建设上,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建管并举,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意识与卫生习惯养成、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方面,逐步建立和形成一套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切实强化整治工作的督查考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历时三年,任务繁重,为确保整治工作广泛、持久地开展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街道将在不断完善自查机制和上级检查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措施,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街道将采取日常督查和最后考核的方式进行检查,日常督查的内容将列入街道对各社区的考核当中,按照整治工作的不同阶段确定每年的考核内容,街道将组织专人对各社区的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最后考核由街道组成检查组,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社区进行最后的检查验收,评选优秀,给予表彰。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8
为全面提高惠民一期住宅小区内部环境卫生及管理秩序,切实达到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让广大居民朋友生活在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里。结合惠民一期小区实际情况,区城管局决定从6月25日起,对该小区内各类违规行为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为更好推进整治工作开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惠民一期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x
副组长:张x
成员:高x街道城管分局、社区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区城管局、城东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小海同志担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二、整治内容:
1、彻底清理小区公共区域内乱堆乱放、垃圾杂物、僵尸车等,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和治理工作盲点。
2、全面清理小区乱贴乱画,对楼道广告进行覆盖,同时在小区内部设置免费信息公示栏方便消息发布。
3、结合小区现状,合理划定部分非机动车停车线,督促物业加强停车引导。
4、全面清理小区乱搭乱建,对破坏房屋结构、违章搭建、外立面开门等问题进行整改。
5、引导小区垃圾桶张贴垃圾分类标识。
6、严禁室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活动,对不符合规定的通报有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分布推进阶段。为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序推进,成立整治行动组,区城管局董小海带队,成员由高良涧街道抽调5人,惠民社区居委会全体人员,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人员20人,环卫工人10人,城东派出所民警2人组成。
1、联合高良涧街道、惠民社区深入宣传,在每个楼道口张贴创建动员一封信,引导居民参与创建。
2、惠民社区牵头,城管局参与,召开小区业主创建工作动员会,争取小区居民理解和支持。
3、乱堆乱放整治(6月25日—6月27日)。重点清理小区内部乱堆乱放现象,沙发、木头等物品由环卫所进行处置,铁铝等物品由城管大队联系废旧物资回收中心进行处置。
4、乱贴乱画整治(6月27日-6月28日)。一是城管大队牵头、社区参与在小区内部设置免费信息公示栏用于便民消息发布;二是全面清理小区乱贴乱画,由社区安排专人用涂料对楼道小广告进行覆盖。
5、乱停乱放整治(6月27日-6月28日)。一是城管大队牵头、社区参与在小区内划定部分非机动车停车线;二是社区督查物业引导居民、来访人员等车辆线内停放。
6、环境卫生与垃圾分类工作(6月29日前完成),由环卫站牵头,印制一批分类标识,由物业在小区内部及垃圾桶进行张贴。
7、晾晒虾壳等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由物业进行日常监管,发现此类行为通报至整治组,对在公共区域内的直接予以清理,对不服从管理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直接通报至食品安全部门进行处置。
8、违章搭建整治(6月25日起)。由高良涧街道牵头,城管局参与,在先期调查摸底情况下,分门别类进行动员自拆,对未按照要求自拆的,按照程序进行整改。
9、公益宣传(6月30日前)。由城管局广告科牵头,结合文明创建要求,在小区内部设置文明创建公益广告。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好人员按时参加,服从现场调度,听从安排,相互配合。
2、要按照任务分工,自行安排车辆、人员、工具,保证各项工作在规定期间内完成。
3、注意现场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9
xx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全面改善村社环境,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结合村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整治旧村和整治环境卫生要紧紧围绕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这个关键点和出发点,抓住重点,稳步推进。通过整治,使村容村貌整洁优美,达到“安全卫生、环境优美、舒适文明”的基本要求。
1、村内道路全部实现硬底化,确保村内道路平坦、整洁、通畅。
2、完善村内排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查漏补缺,实现“三化”即雨水排放明渠化,污水排放暗渠化,排水系统的各种管渠硬底化,保证排水畅顺。
1、加强道路保洁管理。主干道路要保持洁净,要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定时清洗路面。路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
2、加强村内道路门前管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
3、加强禽畜圈养的管理。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制订出相关的奖惩制度,确保辖区内无禽畜放养。
4、加强除四害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灭蚊活动,要定期进行灭鼠、蝇和蟑螂活动,以控制鼠、蚊、蝇和蟑螂孳生繁殖。
5、加大对乱倒垃圾、乱拉挂、乱挂衣物、乱停放、乱摆卖、乱张贴等现象的清理和打击力度。
整治方案(精品7篇)
在我们面对各种不同的工作时,通常需要先准备多份方案供领导参考和决策。您是否对编写这样一份方案感到困惑呢?经过作者的耐心思考和精心打磨,这篇“整治方案”终于完成了。感谢您的阅读!
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根据市纪委《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委开展以“弘扬优良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为指导,结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督促引导全委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
二、总体目标
认真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中央、中纪委以及省市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控制“三公”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使全体工作人员清醒地认识到奢侈浪费行为的危害性和顽固性。通过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有效的增收节支方法措施,建立健全从严从紧的财政支出体制,改进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增强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而形成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通过专项整治,确保20xx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用、公务接待经费和会议经费只减不增。
三、整治范围
委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和开支标准,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禁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公款吃喝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重点整治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的行为。
(二)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总额控制和先行审核制度,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三)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标准,严禁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暂停新购或者更新一般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实行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和加油管理,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卡车相符”的定点加油制度。
(四)精简会议活动。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费用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在会议期间安排宴请和提供烟酒;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娱乐、健身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五)控制办公用房建设。继续停止新建和改扩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对超过规定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的,督促整改纠正。加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及时将腾退的办公用房或超标部分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严禁擅自出租出借。
(六)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强资源利用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不得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耗材。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下旬至20xx年7月,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
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
对照整治工作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纠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上是否存在问题;重点查纠财务上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问题;重点查纠会议审批、公务接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三)组织检查阶段(6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查问题、查原因、定措施、定责任,公开承诺,落实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7月)。
针对此次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成立委反浪费反侈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和面上的工作指导。所涉及的处室(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要从加强行政管理入手,认真查纠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推动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格纪律。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奢侈浪费问题,坚持纠正为主、教育为主、总结经验教训为主的原则,把思想教育和自我纠正贯穿始终。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措施,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规定但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并能通过对照检查,进行自我纠正的,不再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问题较为严重,自查自纠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把制止奢侈浪费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既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先期效果,又要将其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工作中把握不准的问题,严格按照程序请示。
(四)重点指导,及时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控减公务开支任务重、难度大和“三公”经费明显增加的,要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反浪费反奢侈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把治理工作情况作为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报送重点任务和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2
为了切实做好公路碾打晾晒整治工作,维护好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陕西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整治在公路上碾打晾晒和乱堆乱放等现象为重点,全面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整治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相互协作,社会积极参与,既严格依法行政,又体现为民服务宗旨。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我县境内的国省道和县乡公路。
四、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活动从6月15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五、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公路上碾打晾晒整治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省道及县乡公路范围内碾打晾晒、堆放秸秆、焚烧秸秆、倾倒垃圾,严禁损毁路旁树木及绿化带。
县公路段负责全县国省干道的整治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旬麟路南塬、彬蒋路、底韩路、太底路的整治工作。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旬麟路北塬、湫彬路、早瑶路、史雅路、高安路(含湫汉和车亭段)的整治工作。
县农牧局负责西早路、土上路、太蒙路、土老路的整治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城区道路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要对整治过程中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人和事,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组装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在公路上碾打晾晒的危险性,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在公路上碾打晾晒的社会危害,不断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夯实责任。各镇(街道、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召开干部群众专题会议,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详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安排部署整治活动。各镇(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公正执法,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专项整治活动中,县上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治活动中行动缓慢、整治不力的单位,责成及时整治,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因整治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整治方案 篇3
为全面完成区20xx年农机安全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农机事故指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市农机监理所下达我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于每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区农发局。活动开展期间,区农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镇街,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整治方案 篇4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六、几点要求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整治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主体,使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
二、公司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领导全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即使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公司个部门和各厂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公司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得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任:XXX
成员:XXX XXX
三、公司专项整治重点
根据交安委办字[20xx]16号文件精神,针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我公司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公司焦化厂、危化品生产、经营和运输单位企业资质的审验台账的规范化。
重点工艺及产品:涉及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工工艺和粗苯等化学品重点产品。
重点环节:动火工作、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环节,开、停车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
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23号文件及186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安全生产最薄弱环节的改进情况。
3、罐体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情况。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6、针对近两年来化工事故暴露出得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防范情况。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资质审查情况。
8、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情况。
四、公司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以自查自整、公司各部门督查同时邀请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分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8月1日—8月30日)
1、公司成立化工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
2、公司和各厂按照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证开展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各厂要结合自身实际,认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各厂重点专业检查内容和重点项目检查内容,并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科备案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公司自查自整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各厂对照186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厂实际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通过排查,对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对排查出处于不安全状态的设施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培训和教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各厂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深入开展“查三违”“抓三纪”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各厂在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向公司上报《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公司安全科向县安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然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各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专项整治排查出本厂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对排查出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向安监局主动报告、接受处罚。
3、公司要对组织不力的分厂、第一阶段开展不扎实的厂,安全隐患较多的厂、车间、近阶段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厂、车间进行重点检查督查。
第三阶段:公司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1、公司将对第二阶段专项整治中,出现并整改的问题进行认证的回头看。
重点检查问题:
1第二阶段查处的问题整改后效果巩固情况。
2制度落实的持续情况。
3易出现隐患点得监控及复查隐患情况。
4隐患出现频次的考评及整改完成情况考评。
第四阶段:公司专项整治专家评价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公司将通过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公司涉及危化品部门进行专家评价,找出存在的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解决时间和责任人,实行任务完成时间倒排,确保县政府第三阶段检查顺利通过。
整治方案 篇6
一、工作任务
(一)在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问题;
(三)在教育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对征求的群众意见中涉及有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漠视群众诉求,推诿扯皮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根据自查和抽查反馈的情况,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分析症结,剖析根源,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整措施,明确整改期限,集中进行整改。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的事件,追究直接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重点抽查。乡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本单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要认真谋利、周密安排、把握进程,积极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二)细化落实任务。结合本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乡纪委对各村、乡直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对敷衍塞责、组织不力的,要及时纠正;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工作有效推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
(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要注重从制度上查找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切实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起来,以制约和监督基层权力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继续深入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惩处和问责力度,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整治方案 篇7
近段时间我校学生使用手机、MP4的现象日渐增多,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的休息、影响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过度使用手机容易滋生校园安全隐患和滋长了学生之间的攀比心理,给家长增加了经济负担。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根据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z(负责组织德育处和团委对我校学生带手机进校情况进行整治工作)
副组长:z(负责七年级各班的集中整治及成果巩固)
z(负责八年级各班的集中整治及成果巩固)
z(负责九年级各班的集中整治及成果巩固)
成员:各级级委员、德育组成员和全体班主任
二、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4月7起至7月17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7日至4月11日)
各班班主任根据整治的要求,联系实际,在教育学生的同时,认真摸排本班级带手机上学的学生数并填写好自查表(自查表由学校统一下发)于4月11前上报到德育处,做好本班的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3日至4月18日)
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学校首先通过国旗下讲话,广播宣传学校的相应措施,其次各班利用班会开展一次手机整治专项活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至6月20日)
1.各班主任自行制定符合本班实际的倡议书(各班倡议书在4月30日前交到德育处存档,注明班级和班任姓名)。组织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对学生携带手机对个人、班级乃至全校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对身心健康的损害进行深入分析,使广大学生理解学校意图,消除抵触情绪。
2、各班利用清明节假期开展自主家访活动,向家长反映半个学期来学生在校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同时向家长宣传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引导学生如需与家长联系可利用校园卡或到行政办公室。
3、德育处组织团委、学生会对各年级、各班开展不定期检查,做好情况登记,检查结果要及时向广播室通报,一经发现,取消当月文明班、文明宿舍的评比。学校并于4月30与各位学生签订“禁止带手机进校园”承诺书。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6月23至7月17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德育处协同团委组织团委干部、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三、活动要求
1、各级、各班思想上要重视,态度要明确、决心要坚定,努力创建学生无手机班级。
2、各班主任要密切关注班内同学使用手机问题,一经发现不管是否使用,一律没收代为保管,并电话告知家长,手机由班主任保管直至学生离校。
2学校对在本活动中,不服从教师管理,态度特别恶劣的学生,教师教育引导后仍不思悔改的;因佩戴手机问题而引起其它违纪行为并造成相应严重后果的作通报批评,书写说明500字以上反思交德育处存档,取消该班文明班、文明宿舍的评比 。
3、 加大行政值日检查力度。每天值日的级委员,要下班、下寝室如实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到当月的班主任考核。值日领导、值日老师在午休、晚寝中发现学生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做好记录,对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行为,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在当月班主任绩效考核中每人次扣3分。
4、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巡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有学生持有、使用手机的,坚决给予登记。
5、各科任课教师、宿管员、门卫配合管理,发现学生有持有、使用手机的,可直接与该班班主任取得联系,由班主任按照相应程序处理。
湾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