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发布时间:2024-06-15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收藏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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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 篇1
集体用工合同范本
雇用方(甲方):劳务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用工工程项目2、用工方式3、工期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集体劳动合同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
集体合同
甲方:_________(已登记注册的协会,会址: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签订如下总集体合同:第一条适用范围本集体合同:1.空间范围上:适用于_________州。
电力企业集体劳动合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_________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_业局的工作
全员劳动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厂址: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所属区:_________根据《____
企业集体合同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工会与企业利益共同体集体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厂“大计共商、目标同识;责任共负、风险同担;效益共创、利益同享”的利益共同体建设,发展和巩固经营者与生产者相互依靠、密切合作的新型关
企业工资集体协议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_________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电力企业集体劳动合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_________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_业局的工作
建筑工程公司集体合同
为明确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协调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两者的积极性,促进和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督促经营者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努力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经商定,签订_________年度集体合同。
机械制造企业集体合同(下)
(e)如若劳工统计局在本条A款第2项所提及的付薪期开始之前或开始时尚未发布消费价格指数,那么,按要求津贴的调整应在价格指数公布之后的第一个付薪期开始时进行。
机械制造企业集体合同(上)
目录第一章承认第二章一般条款第三章纪律处分第四章请假第五章安全卫生第六章工会代表性第七章申诉与仲裁第八章年资第九章年假计划第十章工时与加班第十一章管理权第十二章协议之效力第十三章保障计划第十四章工资第十五章学徒期计划、学
集体协议
为深化企业和工会的改革,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和确立厂长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全面完成今年的生产经营承包目标,厂工会与厂长共同签订此两保一超合
如何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集体协商的结果。在签订集体合同之前,双方先要就合同内容进行集体协商。集体协商由双方代表进行。企业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担任或指派。
集体合同的期限
集体合同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为1年,最多不超过3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及符合要求的有关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审查意见;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日为集体合同的期限起始日。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解读】本条是关于如何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方面的规定。
集体合同范本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
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
(2001年9月20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1年9月20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公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合同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和
福建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闽人大常〔1996〕20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章集体合同的管理与监督第四章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福建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已经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
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它是企业与工会双方为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工件物质生活条件而签订的书面协议。我国现阶段的集体合同多为企业劳动者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
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
区域性集体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为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调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共同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 工会工作委员会代表各中小企业全体员工
集体合同的意义
第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个劳动者处于弱势而不足以同用人单位相抗衡,因而难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规定集体劳动条件,集体劳动条件是本单位内的最低个人劳动条件。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1996年6月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6月17日公布199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工会集体合同
本合同——{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的全体职工与{以下简称企业}签订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村委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
集体劳动合同书
本合同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企业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级政府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二条 企业在招聘职工、职工培训、晋级、晋升时,坚持男女职工机会平等;第三条 企业坚持男女职工同工
集体合同 篇2
第一条 为了规范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对集体合同实施管理、监督的部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条件、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等事项,通过双方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暂不具备条件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就劳动报酬等事项签订单项集体合同。
第四条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及其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负责集体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县以上地方工会和产业(系统)工会负责指导、帮助职工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地方工会或产业(系统)工会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对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进行指导和协调。
集体合同 篇3
企业名称: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会(全体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企业实行______
等多种工资制度。经协商,具体的适用范围为:
(一)岗位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二)年薪制,适用于______;
(三)______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四)______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第四条按照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在实现当年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本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_____%,达到
______万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_____%,达到______元。
第五条企业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企业实际,提出方案,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制定、修改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劳动定额标准要确保在同等劳动条件下,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
第六条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试用期职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
(一)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具体标准为:______;
(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企业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的标准为:______;
(四)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五)职工待岗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_____
______;
(六)职工内退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_____
______。
(七)企业与职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企业暂停支付职工工资。
第九条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另外支付职工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职工,加班工资计发办法按晋劳社厅发〔20__〕25号执行。
日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21.75
小时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174
第十条企业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企业每月______日(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货币形式直接(或者通过银行)支付职工工资、生活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个人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企业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办法: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
(四)本地区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职工实际工资较大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变更或解除合同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内由企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企业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合同正式文本。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其它。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合同 篇4
振兴煤矿开展《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
宣传活动的总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实施《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矿区工会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宣传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我矿工会于2011年4月25—4月30日期间,开展了一些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广泛动员大家关心、支持《条例》的宣传,使《条例》内容深入人心,掀起全矿学习《条例》的热潮。现将我矿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1、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宣传工作领导责任制
此次《条例》宣传活动受到我矿党委的高度重视,要求各基层单位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针对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了《条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对整个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明确了宣传重点,提出了“围绕宣传重点,建立宣传体系,增强宣传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全力以赴,做到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期间,悬挂宣传条幅10余条,举办了《条例》学习班2期,共70余人次参与,得到广大工会成员的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使宣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2、 精心组织,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
为切实搞好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体系,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活动重点,将活动方案落到实处,努力在全矿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掀起全矿学习《条例》的热潮。
3、 及时反馈,求实效,推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为保证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争取宣传效果最大化,矿党委、矿高度重视,基层单位认真负责、积极落实,保证了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条例》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公众的法律维权意识,还提高了公众的参与意识,形**人参与、共同学习、互相支持的良好局面,使“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理念深入人心,为我矿的和谐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振兴煤矿工会
2011年4月30日
集体合同 篇5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六章 集体合同的监督与争议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集体合同制度,规范集体协商行为,维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本条例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本条例所称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就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兼顾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 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第六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对本区域、当地本行业的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及劳动信息指导服务,健全完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制度实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地方各级总工会、产业工会应当依法指导、监督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
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用人单位代表组织,依法指导、督促相关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签订、履行集体合同。
第九条 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或者同行业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以及行业特点明显的区域,区域内的工会组织或者行业工会组织应当与用人单位代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或者行业性集体合同。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十条 集体协商双方就下列多项或者某项内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福利;?
(四)劳动安全卫生;
(五)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以及残疾职工的保护、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
(六)职业技能培训和职工文化生活;
(七)劳动合同管理;?
(八)劳动纪律和职工奖惩、考核制度;
(九)裁减人员的条件、程序和补偿标准;
(十)集体合同期限;?
(十一)变更、解除与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十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十三)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四)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集体合同内容与专项集体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专项集体合同内容为准。
第十一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定额与工时工价标准;?
(二)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办法;
(三)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四)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五)工资调整办法;?
(六)试用期、病假、事假、休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七)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八)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安全条件、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五)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六)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保障;?
(七)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八)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九)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三)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和待遇;
(四)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和妇科病普查;?
(五)女职工计划生育方面的待遇;?
(六)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一)本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本区域工资调整幅度;?
(三)本区域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四)本区域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待遇;?
(五)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一)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本行业工资调整幅度;?
(三)本行业同类工种的定额标准;?
(四)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五)本行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待遇;?
(六)本行业各工种、岗位的职工培训制度;?
(七)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产生,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不少于三人,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二百人以上的用人单位以及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的协商代表人数每方不少于五人。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相应比例的生产一线岗位职工代表;女性、残疾人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中应当有相应比例的代表。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较多的用工单位,应当有被派遣劳动者代表参加集体协商会议,听取其意见建议,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负责人担任或者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可以在上一级工会指导下由职工民主推举产生,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应当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同意。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
第十八条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区域内工会或者行业工会选派,首席代表由工会负责人担任或者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或者行业协会等用人单位代表组织选派,也可以由本区域、本行业内用人单位通过民主推举或者授权委托等方式产生;首席代表由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
第十九条 集体协商双方应当自同意进行集体协商之日起十五日内产生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一经产生,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告。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协商代表的罢免、更换,按照协商代表产生的程序进行,并书面告知对方。?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产生协商代表时,可以各自确定候补协商代表一至两名,候补协商代表的产生程序、任期与协商代表相同。协商代表出缺的,由候补协商代表递补。
第二十一条 集体协商双方的协商代表不得互相兼任。用人单位行政负责人、控股股东、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专职或者兼职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
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收集和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参加集体协商;?
(二)征求本方人员意见,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回答本方人员询问;?
(三)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四)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
(五)遵守集体协商双方约定的纪律,保守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 协商代表履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时间,其工资和待遇不受影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免除其职务、降低其职级。
协商代表履职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二十四条 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自收到书面要求之日起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第二十五条 职工一方要求集体协商的,由工会代表职工一方向用人单位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工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上一级工会向用人单位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要求集体协商的,向本单位工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职工一方要求集体协商的,由上一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代表,向用人单位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要求集体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职工直接提出,也可以向地方总工会或者产业工会提出。?
第二十六条 区域内工会或者行业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或者行业协会等组织代表用人单位一方,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区域性或者行业性集体协商的要求。?
尚未建立行业工会的,可以由行业所在区域内工会向用人单位代表组织提出集体协商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集体协商主要采用协商会议的形式进行。协商会议召集人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应当在举行协商会议的五日前,将拟定的协商事项和参加协商的代表名单通知对方,并按照对方要求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协商会议记录员,做好会议记录。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对会议记录确认并签字。
第二十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意见未达成一致的,经双方同意,可以中止协商,并应当商定下次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协商中止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 集体合同草案可以由集体协商一方起草或者双方共同起草,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起草。?
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在十五日内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通过;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应当经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未获通过的,应当在三十日内,由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再次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集体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报送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集体合同审查的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集体协商的主体资格和程序、集体合同的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审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书面审查意见送达签订集体合同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书面异议的,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对提出异议的条款进行修订,重新报送审查。?
签订集体合同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的书面异议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前款规定重新审查时,应当征求同级地方总工会和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以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职工一方应当将生效的集体合同文本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三十三条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集体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内,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订或者重新签订的协商要求。?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集体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均可以要求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一)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发生被兼并、解散、破产等重大变化,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
一方提出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并说明理由。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按照本条例规定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程序办理。?
第六章 集体合同的监督与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工会和用人单位代表组织,制定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评价和奖励办法,定期对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第三十七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保障年检、日常巡视监察、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实施集体合同制度。
第三十八条 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职工一方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或者其上一级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九条 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可以组成集体合同监督组织,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研究处理。?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一条 集体协商双方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织共同协商解决;未提出申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四十二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集体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拒绝或者拖延另一方集体协商要求的;?
(二)不按规定程序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
(三)不提供或者不按时、不如实提供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所需资料的;
(四)集体协商中止期满,未恢复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五)用人单位对上级工会指导、帮助下级工会和职工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进行阻扰的;
(六)不按规定报送集体合同文本及相关审查资料的;
(七)不履行集体合同的;?
(八)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调整协商代表的工作岗位、免除其职务、降低其职级或者变更、解除其劳动合同,打击报复协商代表的。?
用人单位违反前款第(一)、(五)、(七)项之一,逾期拒不改正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用人单位有前款第(八)项情形,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协商代表个人的工作岗位、职务职级和劳动合同,造成协商代表个人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四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在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撤销协商代表资格。?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职责的,由同级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分支机构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进行集体协商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集体合同,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集体合同 篇6
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法确立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双方各执1份。
用人单位应当在正式订立劳动合同7日前,将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但劳动者表示愿意当即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不受此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用人单位因可能对劳动者出资培训或者分配住房等原因,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有关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内,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用人单位应根据下列规定给予医疗期:
(一)累计工作年限未满1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
(二)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9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5年未满20年,医疗期为18个月。
(三)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5年,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医疗期为18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15年,医疗期为24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5年,不限定医疗期。
用人单位对从事井下、高温、有毒有害、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工作且满一定年限或者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的劳动者,也可不限定医疗期。
劳动者患有严格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程度严重,医疗期满仍不能恢复工作,需要继续停工医疗的,应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医疗期为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
集体合同 篇7
第十二条 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方与企业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收签订。
第十三条 集体合同的要约可以由企业工会主席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向企业提出,也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一方提出,要约应当是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签订集体合同的双方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作为中等协商的顾问职工一方可以要求上级工会代表其与企业进行平等协调。
第十五条 职工一方或者企业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约的,双方应当在收到要约十五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调,至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六条 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三至十名。
企化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职工协商代表由工会决定,或者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议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协商代表,在企业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或产业工会指导下由职工民主推举并征得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第十七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工会主席为本方首席代表,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职权;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一方首席代表由职工协商代表推举产生。
首席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应当书面委托一名协商代表代理。
第十八条 协商代表的任期与集体合同期限相同。协商代表一经产生即应当履行职责,如因故缺额,应当及时补足,并向对方通报。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保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要的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占用的时间,视为正常出勤。
企业对协商代表不得有打击报复的行为。
企业对协商代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协商代表有优先保留工作的权利。
第二十条 平等协商双方应当在平等协商会议召开的七日前,将拟协商的事项和参加协商代表名单通知对方。会议召集人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担任。
平等协商内容应当记录,并经双方协商代表审核和签字确认。记录人员出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 经平等协商形成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表决。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者职工出席。经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表决同意即获通过。
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由双方重新协商后,再次提交讨论、表决。重新协商的期限适用本条例第 十五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 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在五日内签字。
第二十三条 集体合同签字后,企业应当自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附件一式三份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同时报送上级工会。
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四条 签订集体合同的双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公布集体合同文本。
第二十五条 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集体合同 篇8
本合同由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条 总则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3、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4、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条 职工聘用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2、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纪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3、公司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4、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条 工作日制度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2、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并需征得同级工会同意,按法律规定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4、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5、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6、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条 工资和津贴
1、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2、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3、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4、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6、公司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条 职工福利
1、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 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作的努力。
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条 杜会保险
1、公司根据中国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类费用细则。
3、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职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4、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5、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6、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第七条 劳动保护
条例。
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7、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8、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9、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条 教育与培训
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3、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始、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6、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九条 合作与联系
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间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条 监督检查和仲裁
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2、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期限和变更
1、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2、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须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两种文本如出现矛盾,以中文文本为准。
8、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9、本合同自报送劳动部门后十五日内,如劳动部门无意见,则自行生效。
公司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工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体合同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医院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合作共事,共谋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精神,
省人民医院(以下称医院)与
省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以下称工会,代表全院职工)经平等协商,就职工聘用与培训、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合同期限、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等有关事宜进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为贯彻落实 重要思想和党的
精神,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和分配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建立起职工竞争上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
第三条
本合同遵循依法办事、平等合作、协商一致、权益与义务统一,兼顾三者(国家、医院、职工)利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与医院改革同步的原则,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医院签订。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于与贵州省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第五条 本合同对职工和医院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聘用与培训
第六条 医院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合同)制。凡职工须与医院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前,当事人双方应就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会应予以帮助指导。
第七条 劳动合同签订的对象、期限、程序和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续订以及与医院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岗人员的管理等具体规定,按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有关劳动合同管理等规定执行。
第八条 医院用工实行双向选择,合同期内医院辞退职工,按国家有关关法律、规章及有关劳动合同管理等规定执行。
第九条 医院招(聘)用职工,应坚持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的原则。
第十条
医院与新录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医院对新录用的学生、转业退伍军人的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录用职工应坚持先培训(教育)后上岗的原则。
第十一条 医院应根据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为职工学习、转岗、再就业培训创造良好条件。工会要协助医院搞好职工培训,鼓励和引导职工学习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增强工作和竞争能力,并建立依靠科技发展经济,重视科技人员、技术工人和留住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
工会要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营造“学习型”医院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和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医院执行的工资制度应符合国家政府人事部门有关工资政策和规定。遵循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技术要素、生产要素、管理要素参与分配。逐步建立符合我院实际的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四条 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医院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五条 医院要建立远期发展规划,在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前提下,应使职工收入逐步增长,共享医院发展成果。
第十六条 职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需给予经济处罚的,可以从职工月工资中扣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法律、规章另有规定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医院应加强对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的管理,逐步建立特殊工种档案,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 医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和补贴,若执行有困难的,应向职工代表大会说明理由;医院工资改革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 医院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医院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规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加班加点不受限制。
(一) 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或其它原因而严重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确需紧急处理的。
(二) 生产设施、交通运输线路、生活福利公共设施发生严重故障而影响生产大局或集体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 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医院按国家规定执行职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计划生育假等制度。
第二十二条 医院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学习、会议和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不属于延长工作时间。
第二十三条 医院按照国家规定保障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及其他法定假期。www.yJS21.coM
第五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四条 医院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医院和职工双方均应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金,职工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在发展经济、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医院不断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第二十六条 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病伤假工资、医疗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按国家政策规定,做好因病(工)死亡职工遗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第二十七条 医院在经济条件和国家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应努力做好以下福利工作:
(一) 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条件及福利待遇。
(二) 为职工每两年体检一次,已婚女职工每两年作一次妇科检查。
第二十八条 工会和医院要积极开展送温暖工程。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九条
医院和工会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增强职工身心健康和凝聚力。医院在设施建设和活动经费上要给予投入和支持。
第三十条 医院各项重大福利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应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
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医院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和富余职工分流方案由行政提出,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富余人员的安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待岗人员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等有关规定。医院应确保待岗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并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
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三十二条 医院应严格执行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和卫生厅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职工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和职业危害。
第三十三条 工会应积极参与医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程的制定,支持医院劳动保护管理,配合行政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检查、监督,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 医院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作业场所应配置安全、卫生、消防、救护等设施,定期监测和检查,使各作业场所达到安全卫生标准。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特殊岗位职工,按国家规定分批分次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必要的治疗条件,享受规定待遇。
第三十五条 医院应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执行《劳动法》规定的禁忌女职工从事的工作。
第三十六条 医院对密切接触传染病的科室、手术科室的医务人员要做好预防性注射疫苗的工作,并定期进行监测。
第三十七条 医院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劳动保障制度,并按标准按时发放保健津贴。
第三十八条 医院应贯彻国家规定的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措施,为职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工作条件。
第三十九条 工会应协助医院搞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履行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能,依法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七章 职工教育培训与奖惩
第四十条
医院应围绕发展目标,实施科技兴院的人才战略工程,致力于培养中青年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工会应配合院做好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和不断更新知识。
第四十一条 医院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职工提供学历培训、职业培训、岗位培训、转岗培训等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平。
第四十二条 医院对新分配学生或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培训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四十三条
职工应发扬主人翁精神,关心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服从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为医院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有显著贡献的先进生产者和先进工作者以及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有重大贡献者等,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反院规章制度、违法乱纪的职工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工会要教育和引导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支持医院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奖惩。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医院有权即行终止劳动合同,如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经院方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并达成一致,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照由院方提出处理意见、征求工会意见、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并说明理由的程序办理: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劳动纪律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从合同审批之日起算)。合同期满前,工会应会同医院商定续订下一轮集体合同事项。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续订时,本合同可延期6个月,在此期间原合同仍具法律效力。
第九章 合同变更 、解除、终止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因合同依据的国家法律、规章、政策发生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的外因等特殊情况,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难以履行时,当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进行协商。
第四十九条 合同期内,若对合同有重大的修改、变更,甚至解除、终止,均应按照“协商、审议、签字、登记、公布”等程序进行。
第十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权益与义务一致性的原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
第五十一条 为保证集体合同的履行,工会与医院应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一) 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院方针,依法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管理组织,凡涉及职工重大利益的问题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保证职工主人翁地位和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
(二) 深入实行院务公开。凡属医院重大决策问题,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以及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应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在不同层次中进行公开。
(三) 依法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在合同期内,双方代表应定期对集体合同进行商议,对协商修改后的条款应向职工公布。修改后的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四) 职工方协商代表,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或正常退休外),医院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职工应发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遵守国家法律、规章和医院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文明职工。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服从各级行政的指挥和管理,以主人翁的态度从事生产和工作,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差错、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五十四条 医院应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要大力表彰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职工,医院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应事先征求工会意见。
第五十五条 医院应依据《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按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
第十一章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处理的约定
第五十六条 医院要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处理好履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七条 医院或职工在履行集体合同或劳动中发生的争议,可由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由政府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对调解和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八条
为防止和减少劳动争议发生,签约双方应成立人数对等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合同履行情况,应采用一定方式进行公开。
第十二章 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约方应视违约条款和造成的后果,依法追查有关责任人,并按国家法律、规章的规定承担行政、经济、道义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章、政策执行。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职代会表决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登记后,即行生效,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签约双方各执两份,省劳动厅、省总工会、省直机关工委、卫生厅一份。
集体合同 篇10
一、XX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建设工程承包等经济行为,都必须建立书面的合同和协议。
二、XX村集体合同的建立必须遵循公平、公、公开的原则,杜绝一切权力合同、人情合同、口头合同、会议合同、条款不明合同等。
三、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转让、租赁和集体工程建设等,标的在3000员以上(含3000元)的,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度进行民主决策;标的在3000员以下的可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报XX镇农经站备案。
四、XX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合同责任、受益、签约的主体,XX镇农经站是XX村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XX村纪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对合同的产生、履行、修订实施全程监督。
五、XX村要建立健全村合同档案和合同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合同档案不得缺页、少项、私改、漏报。
六、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直接到合同对方收取、抵扣、冲销合同收入,严禁坐收坐支。
七、XX村的经济责任人对本村集体合同负总责。对因违规签订合同造成上访、败诉、赔偿等后果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违规操作、逃避管理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XX村合同列入村务公开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XX村纪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对合同进行检查和监督,在会计核算终结时,应由XX村纪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才能上墙公示。
集体合同 篇11
(1)关于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时期、不同企业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过去,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的生产计划、财务计划与发展计划的各项指标;
企业行政方面为实现各种计划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以及为实现计划应当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
有关劳动竞赛中如何组织职工改进技术、提高技术的问题;
有关贯彻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和奖励制度的问题;
有关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安全卫生状况的问题,确定如何使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金以及劳动保护的具体措施与计划;
有关巩固劳动纪律的问题,制定本企业的厂规,确定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制裁的措施和制度;
有关职工技术培训的各种制度,举办技术培训班、技工学校等促进职工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的措施;
有关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具体措施,以及实施劳动保险的办法。但就现阶段我国各企业实行的集体合同,特别是三资企业的集体合同,其内容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长短、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2)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方面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有这样,集体合同才能既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以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切实履行。
结合实际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集体合同。
(3)为了使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以下程序:
制度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组织全体职工认真讨论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应组织企业行政和全体职工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和补充,使集体合同充分反映企业行政和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集体合同 篇12
本合同------{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的全体职工与{以下简称企业}签订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12
第七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八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育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按-------工资加补贴执行。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1}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冲突的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
第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
{1}合同期满;
{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恢复正常经营生产,合同难以履行时
第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合同;
企业发生关、停、并、转、抵、租、破、卖,原合同内容不适应时。
第四条 合同期满---月前,合同双方应协商拟订新的集体合同或协商集体合同的续订。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均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手续后方能生效。
第八章 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对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项条款。
第二条 企业要求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企业经营针、生产、效益目标。企业履行合同中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及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款的义务。
第三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四条 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劳动人事、劳动分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全员劳动合同制方案及企业经营方针、奋斗目标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企业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努力实现。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30天向工会的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六条 工会应教育职工努力完成劳动生产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劳动竞,提高文化素质、职企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的职企业道德,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第七条 工会应努力动员职工完成工厂制定的目标任务。
第八条 工会对企业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予制止的纠正。
第九条 工会对违章指挥,有损职工安全的行为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和认真处理。
第十条 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纠正和认真处理。企业应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工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企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会议达成的协议,应记录在案,并向职工公布,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及上级工会认可后,产生法律效力,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查。
第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则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督检查由双方瓦派代表,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促进合同的正式常履行。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年。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12份,双方各持3份,分别---------劳动人事局-------总工会3份备案。
第六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能过,双方签字,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按昭法律、法规规定生效。
双 方 代 表
职工方 企业方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来源:辽源市总工会
12集体合同 篇13
集体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是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除此以外,集体合同还具有其自身特征:
(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在集体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特别是职工方.必须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才能成立。
(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
(3)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劳动条件。
(4)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
(5)集体合同受到国家宏观调控计划的制约,就效力来说,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6)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7)集体合同适用于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
(8)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的代表组织自行交涉解决;
(9)集体合同制度的运作十分灵活,没有固定模式,并且经法定程序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约束力;
(10)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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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劳动(收藏13篇)
随着人们维护自我权益的意识增强,我们开始学会使用合同来保护自身利益。要是不能好好的完成合同的签订很可能会造成利益的,合同怎么写合法?谢谢你的阅读我会用更好的作品回报你的支持。
合同劳动 篇1
甲方: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地间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1、乙方人员在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_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国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共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国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到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过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和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信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_商场内从事营业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
按乙方所在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为员工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五、劳动报酬
1、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基础工资+职务津贴+通讯费+交通费+社保福利共计____元。
六、如乙方未办理社保卡,甲方有权代扣代交。
合同期内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员工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后果由员工享有或承担。
七、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员工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员工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员工所在商场的专柜,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专柜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八、规章制度
《营业员手册》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九、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公司企业宣布解散。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a、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公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公司按本条1、项第b、第c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公司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或按公司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公司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公司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7、甲方货品从乙方所在商场撤柜,失去销售场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公司同意的培训,公司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一、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二、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公司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公司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公司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a、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c、员工不配合,致使公司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十三、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在《就业申请书》上提供虚假信息,欺骗公司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公司企业工作的。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商场代表人: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签章)乙方身份证号:
年月日:
合同劳动 篇2
杭州余杭区仁和镇唐国顺门窗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唐国顺(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浙江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 (以下称乙方),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家庭地址: ,为我单位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可以因甲方经营性质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合同期满根据乙方的表现及甲方工作的需要可以续签。 合同期内: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改造所从事职业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
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 乙方严重违反工作流程,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将予以解除合同,并按甲方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4、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杭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5、 服务期限未满壹年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或因严重支持规章制度而被开除、辞职的,乙方须依法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地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铝合金门、窗安装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乙方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待遇。
乙方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约定每月支付1500元,余下工资年终结算。甲方提供每月2天休息时间,如未经甲方同意自行休假、擅离职守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甲方200元/天的经济赔偿。如经甲方同意休假,乙方需支付甲方133元/天的经济赔偿。
甲方提供乙方 工作宿舍 ,居住过程中产生的 水电费用 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保持宿舍整洁、保证宿舍安全。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杭州余杭区仁和镇唐国顺门窗加工厂 (盖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名盖指印):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 日
合同劳动 篇3
叶主管谈到,告公司的员工是同一批进入公司的,20xx年1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保管,一份由员工自己保管。“大家都签,不可能财务部的人就不给签”。
一位当时负责财务部劳动合同签订的行政人事部文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肯定签了,是我发签合同的通知,合同签好后,我送到财务部,所有人都有的,当时有不在办公室的,我便将合同放在他们的办公桌上。”这位员工回忆说:“这些合同都是盖了章,签好名字的。”
一位当时在财务部工作的员工周先生告诉记者,20xx年行政人事部曾经统计过漏签劳动合同的人,他记得他们财务部是人人都签了的。
“我们是国有企业,因此更要求按《劳动合同法》办事”,陈先生补充道,公司要求每位员工都要签劳动合同,但是,由于这里的企业每天都会有人离开有人进来,特别是车间里的试用工,要待试用期满才会签劳动合同,因此,员工中也可能有漏签的,但是,像他们六人中有四人都是财务人员,都工作了一年,“要漏也不会漏掉她们啊”。
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律师接受采访称,按常理说,不给他们财务人员签劳动合同不符合逻辑,特别是他们中其中一人是财务部经理,无论是从她的职位、所在部门的重要性以及她的高薪来说,公司不可能不给她签啊。另外,如果说没有签的话,为什么这些人会高度集中在财务部?
合同劳动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该合同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招收乙方在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种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_元,试用期甲方按80%支付。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无故拖欠。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六、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约资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按照劳部发〔 〕___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甲乙双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 〕___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甲方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一份留乙方建筑工地备查。交乙方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同劳动 篇5
甲方(雇主):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定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加班。
第三,劳动报酬
第五条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试用期后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如期支付货币工资(当月/上月)。
第六条如需加班,甲方应按元/小时支付加班费。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乙方不得推脱,无故不参加加班的按旷工处理。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签订新劳动合同的手续。甲乙双方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五、违约责任
第八条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乙方辞职前30日未书面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给甲方造成损失,赔偿金额从1500元起计算。
第九条乙方为甲方工作不满一年辞职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1000元。
六、调解和仲裁
第十条双方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人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劳动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 年龄:____
性别:________ 民族: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省____区(县)____街____乡(镇)_____村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
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劳动合同的条款和签署必须合乎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新员工在签订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公平签订就业合同,以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合同劳动 篇7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________作业,可能产生____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__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劳动 篇8
一、员工拒不返还用人单位财物怎么办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主管,我们公司与一名员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该员工担任市场部客户经理。合同期满前一年,该员工通知我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于20xx年1月17日为其办妥离职手续。但很快公司就发现该员工仍占有代收的公司销售款18万元,2月25日、4月1日、4月28日公司三次致函该员工,要求其尽快返还代收的公司销售款,但未收到该员工的答复和还款,我公司于20xx年5月上旬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该员工返还占有的公司销售款项18万元,仲裁委员会以该案不属劳动纠纷为由不予受理。20xx年5月中旬,公司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劳动纠纷立案受理。20xx年7月,我公司收到法院的判决,该判决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驳回了我公司的诉讼请求。我想咨询一下:
1.这个案子到底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2.我公司在发现该员工侵占了销售款后一直同其交涉,并在5月上旬提起仲裁,怎么就超过仲裁时效呢?
解答分析首先,该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予受理的理由是错误的。
其次,你公司提起仲裁超过了仲裁时效。你公司在发现员工侵占公司销售款后,虽然一直同其交涉,敦促其还款,但公司并未在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效中提起申请,在争议发生后六十日内提起仲裁申请,而是在双方争议发生后三个多月(即20xx年5月上旬)后,才提起劳动仲裁。在这里,我们也建议相关公司,在处理因员工拒不还返用人单位或个人财物发生的争议时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确定是劳动争议还是普通民事争议;二、如果是劳动争议,一定要在劳动仲裁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千万不要把这类纠纷一律当作普通民事纠纷来对待,一定要在争议发生后六十日内提起仲裁申请。
相关法律规范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员工有时拒绝返还其占有公司的财产,例如代收的销售款,工作用的手提电脑等等。因员工拒不还返用人单位或个人财物的争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比较模糊,也没有全国统一使用的标准。
根据20xx年2月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占有对方财物的行为与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牵连的,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占有对方财物的行为,与劳动权利义务没有关系或属非法占用或临时占用,因此发生争议的,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员工拒不返还公司财物在司法实践中是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也就是说适用六十天的仲裁时效。
二、单位对员工处分是劳动争议吗?
我是一家单位的人事主管。我们单位有位员工,最近经常在工作时间打瞌睡,在单位中造成比较坏的影响。单位领导对其作了警告处分并在全单位公示。公示后,该员工立即找到单位领导,说单位无权这么做,并扬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我们单位新成立,还未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对该员工的处分确实“无法可依”。我们现在都有些担心,怕他真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我想咨询一下,碰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
解答分析你单位对该员工作出的警告处分并未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变更,或经济扣罚影响该员工基本生活。根据相关的规定,这是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通常情况下,若该员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不予受理的。
单位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作出惩诫处分,是用人单位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的内部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一般情况下,司法行政机构是不会对该行为干预的,除非该行为影响到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或经济扣罚影响劳动者基本生活。
这里,也建议贵公司尽早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使劳动者知晓自己行为的准则,以减少不必要的争执,我想这对贵公司的管理是非常有益的。
相关法律规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条对该问题作了十分明确的界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单位处分发生争议的,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应区分情况:单位处分虽涉及经济扣罚等内容,但属于特定性、阶段性的,不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的,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不宜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作出的处分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或者经济扣罚影响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则因此类处分引起的争议可作为劳动争议案件。”
三、公司间协议能禁止员工流动吗?
我现在遇到了一个很麻烦的问题,想请教一下专家。 我把问题简述如下: 这个问题牵涉到三方:a公司,b公司,和我本人。我原来在a公司工作,现在离开了a公司,想去b公司。b公司的总经理原来也曾经是a公司的总经理,后来他离开了a公司,离开的时候被迫与a公司签订了一项协议,内容是b公司不得雇佣a公司的员工。所以a公司现在不允许我去b公司,如果我去的话,就要把b公司和我告上法庭。b公司签订这项协议的时候并没有让我们知道,事后也一直没有让我们知道,也就是说这份协议在第三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择业权。还有,我是离开了a公司一个月以后才去b公司的,也就是说我去b公司的事后已经与a公司无关了,已经不是它的员工了。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合法?
解答分析
首先,a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不能让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第三人承担任何的义务。合同是签订双方意思达成一致的结果,合同中的条款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合同的当事人应该依据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履行,同时享有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合同中不能对于他人的义务作出约定。
其次,合同规定:“b公司不得雇佣a公司的员工”,在该条款中,承担义务一方是b公司,而享有权利一方是a公司。通俗地讲,b公司必须做到不用a公司的员工,这是因合同而引起的b公司不能做某事的一个要求;a公司则相反,他享有b公司不能为的利益。在这条中,没有涉及他人的义务,完全是b公司的义务。所以a公司是不能要求被雇佣的员工承担责任的。
再次,仔细分析该条款,觉得似乎有漏洞:b公司不得雇佣a公司的员工。案例中的劳动者在问题中说他现在已经离开了a公司,换句话说,他已经不是a公司的员工了,那a公司既不能要求该劳动者不得去b公司,也不能向b公司主张什么权利了,因为b公司也没有违反合同,他招用的是一个“自由人”。
如果不发生什么欺诈、胁迫之类的法定事由,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大体应是有效没错,可是从上面的分析来看,觉得a公司签订这个合同条款已意义不大,因为很少有人会在a公司工作着同时再去b公司工作。由此可见,制订合同时应该仔细斟酌,特别是一些摸棱两可的用语必须不用。如今社会不断发展,合同制订已得到大多数大型公司的重视,不过一些中小企业和一些初开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开展一些合同项目时缺乏经验,甚少注重合同用语,口头语偏多,想到什么写什么,往往使得合同层次混乱,语义模糊,应该引以为戒。
四、职工没有完成任务 公司不能直接辞退
“我是武汉某公司销售代表,因连续3个月没完成公司指标,被公司辞退,这一做法合法吗?”
解答分析何为“不能胜任工作”?根据劳办发〔1994〕289号《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解释,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为“不能胜任工作”。因此,用人单位不能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劳动者即使不能胜任工作,也不能直接被辞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如果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规范《劳动法》第26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五、经营状况不好就可以裁员吗?
我是it行业的技术人员,20xx年,我被某网络公司聘用为该公司技术工程师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xx年12月31日止。然而今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公司决定采取裁员措施。不久公司制定并公布实施了《公司裁员规定》,该《规定》要求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考核,以考核结果为参考按原有员工的40%上报裁减员工名单,并提到:“在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公司可以裁减人员,但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减员工,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发给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该规定正式出台后,各部门均裁掉了40%的员工,我是本部门中被裁减的一员。这个月,公司的人事部找我谈话,解释裁员是迫于公司的经济状况,是公司经济裁员,并告知30天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公司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发放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听了这些话,我也觉得很委屈,我在公司工作至今一直尽心尽力,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裁员合法吗?
解答分析你公司的裁员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但公司的裁员程序却不合法,该行为属于任意裁员,因此你公司应当撤销其裁员决定,继续履行与你的劳动合同。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和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许。但裁员同时涉及到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平衡用人单位与被裁劳动者两者的权益,法律对用人单位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我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如果不具备裁员条件,在裁员程序中将会被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及劳动行政部门驳回;如果具备了裁员条件而不符合裁员的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使裁员决定被撤销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四条规定,我国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是:“(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合同劳动 篇9
甲方(用人单位) 乙 方(员工)
名 称:深圳市某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姓 名:罗某
住 所:深圳宝安区观澜福民田背某
性 别:男
法定代表人
身 份 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郭某 号 码:
联系人: 住 址:深圳宝安区xxxxxxxx
联系电话:280133xxxxxxx 联 系 电 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20xx 年 xx 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如果甲乙双方就服务期另有约定,本劳动合同终止期限应自动延续到服务期结束为止。
2.无固定期限:从20xx年xx月xx起。
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从20xx年xx月xx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试用期为x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如乙方不提前通知,需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特殊岗位,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离职日期。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工种) 主管 。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升、降乙方的职务,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按照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调整其工资待遇。
乙方的工作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福民田背某。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另有协议约定。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另有协议约定
(二)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卷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四)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25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应于发薪日计发上月工资,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定。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期待遇。
(三)乙方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依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工商保险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分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无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四)变更后的全同文本双方各执行一份。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并
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一、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工会寻求解决或向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
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作补偿。
2.乙方已了解并愿意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在厂培训试用期7天期间内双方无任何异议开始录用考察期,考察期合格后需要提前至少一个月辞工。
3.试用期过后,必须按公司规定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劳动 篇10
导读:鉴于女职工的特殊生理期,《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均明确对女职工予以保护。在实践中,很多女职工误认为因怀孕或其他特殊生理期而获得了“免辞金牌”,有的甚至仗着自己是孕妇企业拿她没办法,有恃无恐,违反劳动纪律;有的打算生完小孩,享受完政策优惠就离职;还有的女职工早在进入单位的时候就隐瞒了怀孕的事实,但她等企业录用了以后才提出怀孕的事实,且要求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常发放工资。这种情形下,企业就觉得自己稀里糊涂当了一回“冤大头”,这对企业显然也是不公平的。
请看法院一则案例,法官答复:
问:桂女士原系重庆某电器有限公司员工。11月13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月30日至11月30日止。岗前培训时,公司向桂女士告知,未请假擅自离岗2天以上,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后桂女士怀孕,自204月10日起,桂女士未向公司请假,连续4日不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书面通知桂女士,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怀孕期间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答:用人单位对孕期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女职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针对怀孕女性职工规定了特殊的劳动保护制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处于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通过提前
三十日书面形式告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不能针对其进行经济性裁员。本案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禁止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同样适用于处于孕期的女性职工。本案中,桂女士虽有孕在身,但擅自离岗多日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即以严重违反单位规定为由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官提醒:现行法律对于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了充分保护,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针对其进行单方面解约及经济性裁员。但对用人单位不能因怀孕而解除与女员工间的劳动合同不能作狭义理解,处于“三期”的女职工也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重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单位仍可单方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摘自中国法院报,回答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其实,企业面对这样的孕妇并不是完全没辙,还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企业仍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如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的也不受法律限制。
合同劳动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 约稿。
(一)编写(书名) ,编写体例和编写要求见附件。
要求:
1. 乙方将按甲方的要求制定编写计划、提纲并试写部分样章,经甲方确认后正式聘请乙方编写。
2. 本书稿若由乙方转交他人编写,在合同签定后两周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具体编者名单、各自编写章节及各位编者已签字的本合同后附的"确认函",乙方转交的编写者及各自编写的章节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需对转交的编写章节负全责。
3. 乙方有责任在交稿前通读全稿,并保证原稿及校稿质量。
(二)改版(书名) ,改版体例和改版要求见附件。
要求:
1.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改版,所改版幅度必须符合甲方提出的改版幅度。
2. 本书稿若由乙方转交他人编写,在合同签定后两周内由乙方提供具体编写名单、各自编写的章节及各位编者已签字的本合同后附的"确认函",乙方转交的编写者及各自编写章节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需对转交的编写章节负全责。
3. 乙方有责任在交稿前通读全稿,并保证原稿及校稿质量。
(三)作为(书名) 的 (主编/主审),要求:在交稿前须通读全稿,保证原稿及校稿质量。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五)泄露国家机密;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上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同时终止合同。
第四条 乙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侵权内容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同时终止合同。书稿要求:
(一)思想健康,内容准确,资料确凿;
(二)编写的内容必须符合编写要求;
(三)杜绝知识性错误。文字错误率严格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第五条 初稿要求:
(一)初稿必须内容齐全、清楚、体例统一,语言文字通顺流畅、书写规范,能最终定稿并誊清交稿。
1.最终定稿包括内容简介、前言、目录、正文、图、表及答案分析等。
2.初稿中必须有30%以上的原创题。在提交初稿时,乙方应当就初稿内容作出书面声明,声明哪些是原创题哪些是非原创题,对非原创题,乙方需声明其选题出处及是否已改题。
3.不能有题目错误(含题目重复),答案错误(含缺答案或题与答案不对应),图错误(含缺图)等情况,如在初稿时发生上述错误或统计出错误数的量超过万分之五的,则扣除乙方10%稿费。
(二)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稿件交付甲方(前提是合同签字后)。逾期甲方扣除乙方总稿酬的5‰/天。交稿后非甲方提出要求,乙方不能再对所交定稿作大幅度(5%)变动。
(三)乙方若于截稿期不到一半的时间即 年 月 日提出不再编写,视违约处理,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由约定编写页码所计算的应付报酬的30%作为赔偿金。
(四)乙方在交初稿时应用电子稿的形式。
第六条 校稿要求:
(一)一校稿要求:
1.一校稿返回后若仍存在按上述第五条中的(一)的错误或统计出现错误数的量超过改过量的万分之五的,扣除乙方5% 稿费。
2.乙方审读上述作品的一校样,应在收到稿件后 7 日内签字后退还甲方,逾期甲方扣除乙方总稿酬的5‰/天。
3.因乙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5% ,乙方根据出版工价承担改版费用。
4.由于作者返还稿件逾期交稿,导致未能按期出版(指已错过学校订书时间)的,乙方将承担可能不出版此作品的责任并支付甲方3000元。
(二)二校稿要求:
1.二校稿返回后若仍存在按上述第五条中的(一)的错误或统计出现错误数的量超过改过量的千分之二的,扣除乙方5%稿费。
2.乙方若审读上述作品的二校样,应在收到稿件后 日内签字后退还甲方,逾期甲方扣除乙方总稿酬的5‰/天。
3.因乙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5%或未能按期出版,乙方根据出版工价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七条 退改:所写稿件必须结构层次、技术性(知识性)、逻辑及语法基本符合要求,若有较多未按编写要求编写内容的,或经编辑指出的有较多不合理内容的,则退还给作者修改后再交稿。乙方在接到退改稿后应及时、严格按编辑要求对全稿进行修改。可视情况在原稿上修改或重新打印(按编辑要求)。如乙方所交稿中部分内容仍不能达到甲方提出的编稿质量要求,并且不能及时重写或补写,则由甲方另行安排完成,甲方将适当扣除乙方部分稿费作为第三方修改稿件的费用。如经反复(2~3次)退改或著(译)者对退改书稿不作认真修改时,则作退稿处理。
第八条 退稿:所交的稿件与选题设计和要求的出入较大,或有严重的结构层次不合理、技术性(知识性)错误、逻辑及语法错误,修改比重新编写需要更多精力的,直接作退稿处理。
第九条 乙方主要保证书稿内容的完整与清晰,格式页码等形式方面由甲方最后根据排版需要决定。乙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十条 甲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向乙方支付报酬:
(一)编写:
或:1. 基本稿酬: 元/千字(按书稿的实际字数计算);
或:2. 基本稿酬: 元/页;
或:3. 版税: 元(图书定价)× %(版税率)×销售数。
(二)改版:甲方根据市场反馈对本书提出改版意见,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改版要求及范围、改版数量进行改版,并且甲方以实际改动页码向乙方结算稿酬。
或:1. 基本稿酬: 元/千字(按书稿的实际字数计算);
或:2. 基本稿酬: 元/页。
(三)主编:
或:1. 基本稿酬: 元/千字(按书稿的实际字数计算);
或:2. 基本稿酬: 元/页。
(四)主审:
或:1. 基本稿酬: 元/千字(按书稿的实际字数计算);
或:2. 基本稿酬: 元/页。
支付稿费时间在图书出版后9个月内支付。
第十一条 除因不可抗力外,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未出版的,甲方应归还作品原件,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由规定页码所计算的应付报酬的5%作为赔偿金,甲乙双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该书作为甲方委托乙方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甲方享有;甲方有权在该书上标示乙方身份,标示身份、位置和方式由甲方决定,标示名称尊重乙方愿意。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十三条 书稿完成后,乙方不得将书稿以任何形式投稿、转让、出版、使用,不得将本书体例套用他书,不得将本书内容用于他书。若发现类似情况,一经核实,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稿费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合同)只针对乙方,未在本协议(合同)上的个人(或团体),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协议(合同)的各项条款规定。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甲乙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精神予以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劳动 篇12
两年前的1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去年1月中旬,东莞市×豹电子有限公司被六位员工告上法庭,理由是公司没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判付双倍工资;公司大喊冤枉:“他们有签啊!”但是,当公司人员回到办公室查找留底档案时,才发现六员工的劳动合同已不翼而飞。如今,公司已因金融危机而停产,六员工也各散东西,但这个官司却从劳动争议仲裁庭打到法庭,至今已打了一年多。
一方说签了合同,另一方说没有签,有人提出使用测谎仪,用科技手段评判究竟谁在说假话,但那六员工无一愿前来;公司方提出那么就倒过来,让对方向法院申请让公司方接受测谎,但对方不愿提出这个申请。
当年究竟是否仅漏签了这六人的合同?能否采取别的方式鉴定谁在说谎?
930多份合同恰少了这六份
记者在东莞一工业园区找到了×豹公司,该公司是一家生产车载音响的合资企业。20xx年1月1日正式投产,当年8月,其中一私营股东撤走,由属于国有企业的另一股东单独经营。至20xx年9月,由于金融危机,企业停产。
留守公司的一位负责人陈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六名告公司的人员中有四人是属于原财务部的员工,其中一人还是财务部经理,另外还有一名仓管人员和一名司机。陈先生回忆:20xx年1月中旬,公司突然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的通知,原来是这六名员工到那里告了公司,说是公司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将他们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申请裁决由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共计40多万元给他们,后经裁决公司须支付共计20多万元。
“我记得他们都是有签劳动合同啊。”陈先生说,当时公司派人马上回来查找档案,却发现存放了930多份劳动合同的纸箱里刚好不见了这六位员工的劳动合同。
有没有签劳动合同,看看有没有购买社保不就清楚啦?因为有些地方规定,企业给员工买社保须看是否签有劳动合同,不过,“我们这里不用看劳动合同也可以买社保,比如在网上申报购买社保,填报姓名、人数等等相关资料就可以了,对方并不查看劳动合同。”负责人陈先生解释道。
那么,公司存档的劳动合同怎么就会“不翼而飞”了呢?
记者找到原行政人事部的叶主管,他说,当时办公室还没有文件柜,公司保管的那份劳动合同就堆放在一纸箱里,纸箱放在办公室后面的一张桌子上面,具体由一名文员负责保管。
六人中有四人集中在财务部
叶主管谈到,告公司的员工是同一批进入公司的,20xx年1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保管,一份由员工自己保管。“大家都签,不可能财务部的人就不给签”。
一位当时负责财务部劳动合同签订的行政人事部文员通过电话告诉记者:“肯定签了,是我发签合同的通知,合同签好后,我送到财务部,所有人都有的,当时有不在办公室的,我便将合同放在他们的办公桌上。”这位员工回忆说:“这些合同都是盖了章,签好名字的。”
一位当时在财务部工作的员工周先生告诉记者,20xx年行政人事部曾经统计过漏签劳动合同的人,他记得他们财务部是人人都签了的。
“我们是国有企业,因此更要求按《劳动合同法》办事”,陈先生补充道,公司要求每位员工都要签劳动合同,但是,由于这里的企业每天都会有人离开有人进来,特别是车间里的试用工,要待试用期满才会签劳动合同,因此,员工中也可能有漏签的,但是,像他们六人中有四人都是财务人员,都工作了一年,“要漏也不会漏掉她们啊”。
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律师接受采访称,按常理说,不给他们财务人员签劳动合同不符合逻辑,特别是他们中其中一人是财务部经理,无论是从她的职位、所在部门的重要性以及她的高薪来说,公司不可能不给她签啊。另外,如果说没有签的话,为什么这些人会高度集中在财务部?
要求测谎六员工无一愿前来
如果当时的确没有签订合同,那么为什么长达一年时间没有提出补签呢?记者了解到,公司于20xx年1月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当年9月发出告知书,通知尚无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当月内尽快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究竟如何,记者试图找到这六人了解清楚。但这六人已分散至各地,记者四处打听他们的电话,其中一位原财务部人员接听了记者的电话,她在电话中表示这其中原因很复杂,具体情况她不想细谈,最后说此案已全权委托律师。
记者打电话找到受委托的谢律师,他说,公司说合同不见了,被盗了,是一种借口,为什么偏巧这几个人的合同就被盗了呢?如果真的遗失,要有遗失的证明,不能怀疑是这几人自己将合同拿走了。
一方说签了合同,另一方说没有签,最近,有人提出使用测谎仪,用科技手段评判究竟谁在说假话。不过,律师告诉记者,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使用测谎仪,刑事案件可以强制使用测谎仪,而民事案件须由一方提出对另一方进行测试,被要求测试的一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据悉,双方律师就测谎一事达成共识。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律师要求对方律师请六人前来测试时,有一人说家里人去世,不能前来;有一人说家在外省,路途遥远,后又说找到新工作了走不开;有一人直接就说不来。陈先生表示,公司愿意垫付他们的差旅费用,有工作的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请假通知,甚至可以倒过来让对方来提出测谎。不过,测谎这一提法最后不了了之。
“我们的困惑”
证明合同有没有,除了一纸合同,难道旁证就不能起作用?比如接受派出所调查的合同手续经办人员,详细叙述了这几个人签定合同的事实;比如,几个人都是财务人员,是公司的核心岗位,其中还包括一名高管财务经理,连几百号车间工人都签了合同的企业,单漏了财务人员,这不合常理;又比如,他们不敢接受测谎,也不让我们的人接受测谎,说明他们心虚。
合同劳动 篇13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经销商: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销售主合同条款,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奖励政策
1、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按照以下的方式计算年终返利:
(1)当乙方年度全年回款达到甲方给予乙方该年度回款额的奖励。
(2)当乙方年度全年回款达到返利作为奖励。
(3)当乙方年度全年回款达到返利作为奖励。
(4)当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单品一次性订数达时,甲方给予乙方优惠政策。
2、仅选择以上单个最高奖励为最终返利,不累加计算。
二、本补充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年3月1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3月1日止。协议期满,甲方必须在协议期满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如无异议,可再续签。
三、本补充协议,与销售主合同具同等效力。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公路合同(收藏13篇)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在幼儿园教师的平时工作生活中,会经常需要提前准备参考资料。资料通常是指书籍、报刊、图表、图片等。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你是不是在寻找一些可以用到的幼师资料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公路合同(收藏13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公路合同【篇1】
公路维修合同
一、合同双方及背景介绍
甲方:XX省交通局 (下称甲方)
乙方:XX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甲方是全国交通大省之一,公路网覆盖广泛,且交通路网通达,路况良好。但由于自然原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公路需要维护和修建,以保障公路交通的顺畅和安全。因此,甲方拟与乙方签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公路维护修建工作。
乙方是一家专业的公路维护修建公司,具有多年的公路维护修建经验和技术积累。公司具有一支专业、高效、富有创新精神的工作团队,能够全面保障甲方公路的维护和修建工作。
二、合同目的和范围
1. 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甲方公路维护和修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促进甲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通过甲方和乙方的合作,实现公路维护和修建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提升公路建设和服务质量,推动公路交通安全、快速、高效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 范围
本合同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交通路网进行巡查、监测、维护和修建工作。
(2)乙方对公路维护和修建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方面进行专业管理和控制。
(3)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场地、资金等支持和保障。
(4)甲方对乙方维护和修建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估,依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和预算合理性,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或者处罚。
三、合同内容和约定
1. 乙方职责和义务
(1)负责甲方公路维护和修建工作的策划、实施和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2)组织开展公路巡查和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公路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科学规划公路维护和修建工作,合理安排人员、设备和资金,确保公路维修工作的高效和经济。
(4)落实公路维护和修建工程的质量、成本、安全、进度等管理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5)建立健全公路维护和修建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公司和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 甲方职责和义务
(1)提供公路维护和修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设备和资金保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公路维护和修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支持,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3)按时、按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确保合作的公正和平稳进行。
(4)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进行奖励或者处罚。
四、合同履行的程序和要求
1. 合同签署
本合同的签署应由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合同效力
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当双方正式签署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3. 合同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都有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和效果,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应根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协议来变更。若因故要求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的任何内容进行变更。
五、合同终止的原因和条件
1. 合同终止的原因
(1)协议到期,未签订新的协议。
(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发生重大变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双方达成协议,提前终止合同。
2. 合同终止的条件
(1)合同到期,申请终止合同。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因合同约定的双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的无法履行。
六、合同争议处理
本合同的履行和争议解决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为终局裁决。诉讼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七、合同附则
1. 本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可根据合同的目的和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3. 本合同的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已经仔细阅读以上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本合同的有效凭证,合同生效时间即双方签署之日起。
甲方:XX省交通局 签字:
乙方:XX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签字:
公路合同【篇2】
公路维修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公路的正常运营和交通安全,本合同以公路运营单位和公路维修单位签订,旨在规范公路维修的工作流程,明确双方权责,约束双方行为。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1. 公路运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维修单位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2)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向维修单位提供公路维修的必要信息,包括现场勘查和交通管制等信息。
(3)根据维修单位的建议,逐步完善公路改造和修建工作,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4)协助维修单位做好公路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作,满足维修需要。
2. 公路维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标准的维修标准和流程,保证公路正常通行,提高公路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2)对维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向运营单位报告维修进展情况。
(3)按照安全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4)按照维修合同要求,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完成工作计划。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1. 时间:双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维修和改造工作应限期完成。
2. 质量:维修和改造工作应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3. 费用:维修和改造工作的费用由运营单位承担,其中所需材料和设备的提供由维修单位承担。
4. 违约和解决:如若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则承担违约责任,并给对方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四章 其他
1. 本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合同的修改和解释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写出书面文件作为证明。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合同签订人:甲方(公路运营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路维修单位):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合同【篇3】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壹拾陆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公路工程合同模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路合同【篇4】
长乐市交通局/长乐市文岭至浮岐段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长乐市201省道文岭至浮岐段公路工程B标段(项目名称),已接受 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长乐市201省道文岭至浮岐段公路工程,桩号K221+800~K225+688.112 ,长度 3.893公里(其中长链4.409米),公路等级为 Ⅱ级 ,设计时速为 80公里/小时,水泥混凝土路面,连拱隧道 1座,计长 220 米,中小桥 3 座,计长80.62米以及其它构造物工程等。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仟伍佰壹拾捌万捌仟叁佰伍拾元零叁分(¥55188350.03),最终结算费用以财政审核为准。
5. 承包人项目经理:许江伟。承包人项目总工:陈小强。
6.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八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公路合同【篇5】
公路维修合同
为了保障公路安全行车和保养公路的长期使用价值,公路维修合同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公路维修合同是指道路维修单位与委托者签订的一种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对委托者所委托的公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公路维修合同通常包括合同名称、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合同期限、合同价款、约定违约责任等内容。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公路维修合同的相关主题。
一、甲方基本情况
甲方是指公路维修单位,是具有公路维修资质的单位。甲方主要负责公路的维修保养工作,并保证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甲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遵守合同条款。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甲方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传真等基本情况。
二、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是委托者,即需要维修公路的单位或者个人。乙方应当遵守公路维修单位的规定,配合公路维修工作,并对公路维修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反馈。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乙方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基本情况。
三、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是公路维修合同的核心部分,是甲方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服务内容通常包括公路保养、公路维修、公路改建等方面,具体内容应当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和明细。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服务内容的细节、工作量、技术标准等。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是公路维修合同有效期限,通常根据维修的实际需要进行约定。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维修工作的时间范围、维修的具体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等。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是公路维修合同中甲方应当获得的报酬。合同价款的具体金额应当根据公路维修的工作量、技术水平、维修周期等进行合理、公正的定价。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合同价款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六、约定违约责任
为了保障公路维修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公路维修合同应当约定相关的违约责任。具体约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设置,包括迟延履行、维修质量不达标、甲方不遵守合同约定等不同的违约情况。在公路维修合同中,应列明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赔偿方式、赔偿标准等。
以上是公路维修合同的相关主题范文,公路维修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类型,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和保障性。在签订公路维修合同时,甲乙双方要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和交流,合理约定合同条款,确保公路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公路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且在乙方完全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
2、工程范围、技术要求及材料管理:
(1)、工程涉及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和错车道等。
(2)、技术要求:要求乙方施工时必须振捣均匀,成品混凝土道路路面平整、拆模后道路断面不能有凹凸气泡及坑洞。当天打好的路面必须遮盖养护薄膜。压痕明显;道路断面必须达到500px。道路线路弯曲合理,道路路肩由甲方负责施工。
(3)材料管理:乙方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遮盖当天剩余的材料,保证材料能够正常使用,若没对材料进行遮盖导致材料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承担材料损失费。
3、工程承包范围:混凝土道路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工作内容大致如下:
(1)、原路基加宽(开挖、回填);路基挡土墙;
(2)、原泥土路基人工(或机械)捡平、模板支拆;混凝土后台搅拌、运输(采用农用车或其他工具)、浇筑、振捣、收面、养护、成品保护;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等:
(3)、机械设备、机具用具: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振动棒、农用车、
水泵、路面切割机(分隔缝使用)、木工机械、铁铲、锄头等;
(4)、材料:电线电缆:二级、三级配电箱(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配置,如空开器、漏电保护、开关、插座等),手把线、照明灯具、水管、模板、彩条布、养护薄膜、警示带等。
注:即甲方只向乙方提供水泥、砂、石子、砖,其余均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二、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合同价款:
1、本工程按实际浇筑成型的混凝土方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计价;
综合包干单价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每平方米混凝土________);
2、以上综合单价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辅材)、机械费、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工期要求
一、开工日期:本合同签定起算
竣工日期:20__年2月1日前
(质保期:指本项工程全部竣工,业主初验收后一年质保的起、讫日期)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顺延期限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定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只有书面顺延期限协议的形成,才能作为具体延长工期的依据。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的。
2、因建设业主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第三条、施工与变更
一、本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执行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规程、规范和省交通厅、公路局、业主项目合同规定及公司制定的有关施工文件、管理办法、规定。
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执行下列文件:
国家现行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变更
施工过程中乙方如发现严重影响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与业主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批准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准变更。工程数量以批准变更后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准,变更后的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定,并作出书面协议备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否则,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全面管理、监督、指令。
2、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工程量澄清,同时下达施工任务,并派技术员、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整体布署安排、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进度(工期)控制。
3、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和遵纪守法教育。
4、甲方负责对乙方已完成工程的计量计价、质检。
5、测量: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复测工作,对其重点部位进行测设定位。
6、试验检测: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
7、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和结算工作。
8、监督乙方对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情况及其保障措施。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号召,甲方将在每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预留农民工工资,与乙方共同组织发放,以保障此项资金的发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有足够的施工能力,其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应满足
所承包工程质量、进度的要求。乙方签订合同接受任务后,必须垫付前期施工费用、承担质保金扣留和竣工结算后付款不及时的经济风险责任,全面履行本合同责任并接受甲方管理、监督,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一切有关工程施工的措施、规定应严格执行。
2、乙方所承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不予验收,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应加强甲供材料的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
甲供材料合理损耗:
水泥:2%;砂:5%;碎石:3%:砖:3%。
超出以上合理损耗部分,甲方按进场价的1。2倍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乙方要按周向甲方提出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经检验合格并履行业主规定质保期内缺限的责任,在质保维修期开始执行日起,在二周内乙方不与甲方联系,查核缺陷时,甲方视为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甲方统一组织修复,其修复费用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且由乙方全部负担(数量及费用以业主通知认定为准),并在双方结算时或最终付款时按实际修复价予以扣除。
6、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书面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负。
7、乙方违章操作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8、由甲方书面通知的变更按甲方批复的.相应数量结算。
9、在施工中,要处理好当地关系。凡与当地发生冲突或经济纠纷,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由于乙方原因与当地发生冲突、纠纷直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经济处罚,严重者可清退出场。
10、乙方所需住宿、粮食、蔬菜、照明、生活用水、用煤、炊具、交通、医疗等均自理。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11、乙方生活设施需要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
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协调处理,协助解决地方占地、拆迁有关工作,甲方不承担由此延误乙方工期的经济责任,乙方应调整组织计划自行弥补挽回进度工期。
1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5天作为试用期,如在试用期间因技术力量、劳力、设备、组织、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因素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如乙方因其它因素未经甲方同意自动撤离施工现场,甲方不予结算。若造成严重损失应扣罚乙方合同价50%的费用,作为甲方另选工程队而延误工期的经济损失。
13、如因测量、试验检测等延误乙方施工,甲方尽力协调解决问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不正当手段刁难甲方、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应对甲方己完工程的合同验收、计量、计价、结算单,负有当时签字齐全、检查完善的责任。如不履行当时签字手续齐全或故意留有空缺以及拖延超过5天的时间,因此造成的纠纷或遗留事项,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损失自负。
15、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检查。未检查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16、乙方所完成的砌体工程、砼工程要按照规定如实制做试件(试模由乙方自行购买),并按规范要求及时送甲方试验室养护,如因试件短缺或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部分,甲方不予计量。
17、乙方和甲方共同对建设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与甲方的建设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合同签订代表必须长驻工地,离开工地需向甲方负责人请假,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只认同乙方代表,甲方不对乙方其它人员进行结算、付款等事项。
第五条、竣工验收、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工程验收:乙方所包工程完工时,应首先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竣工申请验收书后,应及时组织验收组对乙方所包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经验收组共同认定已完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甲、乙双方共同签字齐全后,方可接收乙方己完工程。否则,可认定为乙方施工工程未有竣工。乙方未有竣工验收的工程不能向甲方交付使用,不能向甲方要求工程结算和支付价款。
二、工程结算:以签字齐全的验收单的工程数量、合同单价,计算已完工程价款,甲、乙双方签字齐全后,结算生效。结算单是甲、乙双方债仅债务的凭证,但结算单时间不是甲方付款的时间和期限。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l、本工程无预付款。
2、乙方进场后,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30000。00元(叁万元整)人民币工程进度款,但每月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当已完工程量的70%,且累计支付不得超过已完工程量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完成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7天内,工程款付至竣工结算总金额的95%。
4、质保期一年期满后1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教育、现场管理及安全设施不力,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事故,以及发生重大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自负。
二、乙方施工现场要求材料堆放整齐,有标志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或按质量损失加倍处罚扣款。
二、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允许,乙方无故中途停工,或单方面终止合同,影响甲方工程进度造成的经济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延期开工,必须有甲方的延期开工通知书或批准乙方延期开工的通知书。否则延迟一天,乙方应承担每天500元的罚金并在结算时扣除。
四、乙方不能按期竣工,造成工程延期,每超过工期一天乙方应承担每天500元的罚金并在结算时扣除。
五、乙方所包工程不得中途停工或向第三人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损失自负不予结算,其所完成工程实际价弥补甲方另选工程队和推迟工期的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不包括由于业主原因
造成的款不及时),如故意拖期或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
七、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订合同时间:20__年9月21日
公路合同【篇7】
公路维修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公路管理部门
乙方:道路维修公司
二、合同目的
为保证公路的安全性、通行性,确保公路各项设施的完好无损,甲方委托乙方对指定公路路段进行维修工作。
三、工程范围
1. 检查公路路面情况,确定需要维修的路段和维修方式。
2. 对公路路面进行车辙修补、裂缝填充、坑洞修补等维修工作。
3. 对公路路面进行标线绘制和反光设施安装等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工作。
4. 在维修过程中,对现场环境进行保护,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维修工作结束之日止。维修工作结束后,双方共同验收,如达到约定标准,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未达到约定标准,则乙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改善,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五、工作内容及标准
1. 乙方对于公路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遵照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行操作,保证修补处的强度、平整度和外观美观。
2. 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必须确保现场安全,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污染环境。
3. 维修后的公路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的价款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报价进行计算。计算方式为:按公里计算单位的价款*实际施工公里数=应付价款。
七、付款方式
1. 乙方提出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
2. 甲方应当按照实际经历计算并及时付款。
八、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维护另一方的权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发生甲方在付款上的逾期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同时,根据需要暂停维修工作,直至甲方付清款项为止。
九、保密条款
双方约定,就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或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或使用。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执行和履行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十一、附则
1. 本协议的效力以书面签字盖章为准。
2. 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应征得双方书面同意。
3. 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签署之日起开始执行,至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综上所述,该公路维修合同详细阐述了双方在公路维修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公路的安全和通行,并明确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及标准、价款和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在具体的工作中,双方需认真履行合同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便捷的交通环境。
公路合同【篇8】
公路维修合同是指维修公司与路政部门签署,用于规范公路维修服务的合同。公路作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其安全性、畅通性和舒适性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而公路保养和维修是保障公路服务品质和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因此,公路维修合同的签署和实施对于确保公路安全、舒适、畅通的目标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公路维修合同,维修公司将依据路政部门的要求,对道路路面、路基、桥梁、隧道、交通设施等进行巡查、检测、清理、保养和维修,并承担相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而路政部门则需为维修公司提供施工资料、工具设备、材料等保障条件,并按照标准合理地支付维修费用,完成技术验收等工作。
公路维修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和责任范围:包括维修公司和路政部门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双方责任分工、权限、保密等方面的约定。
二、维修服务的内容、标准和周期:针对公路的不同维修需求和要求,约定维修服务的具体内容、标准、质量要求和维修周期等方面的内容,包括路面平整度、防滑性、灯光亮度、交通设施完好度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三、维修费用和结算方式:约定维修费用的种类、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维修费用的种类一般涉及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方面。支付方式一般分为一次性结算和分期结算。
四、质量保证和验收:约定维修工程实施时质量保证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以及验收标准和程序。同时,还约定了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公路维修合同的实施需要注重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资金保障和经费管理:路政部门需要在预算中为公路维修留出足够的资金占比,从而保障维修服务的顺利实施。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二、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针对公路不同结构部位的维修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如路面病害种类、修补方案、材料选用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同时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技术标准,以适应公路维修技术的发展和更新。
三、人员培训和管理:公路维修工作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和完善公路维修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制度,从而提高维修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综上所述,公路维修合同对于公路的保养和维修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通过规范、科学、合法的合同实施,才能保障公路安全、舒适、畅通的目标实现。因此需要各相关部门认真把握公路维修合同的签署和实施,积极推进其完善和执行,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舒适、优质的公路服务。
公路合同【篇9】
公路维修合同
一、合同名称
公路维修合同
二、甲方
(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乙方
(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四、合同构成
1.合同条款
2.技术规范
3.施工方案
4.施工图纸
5.费用成本
6.相关说明
五、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2)建设范围
(3)建设地点
(4)建设内容
(5)建设起止时间
(6)工程总造价
(7)安全措施
六、合同对价
1.合同总金额
2.合同付款方式
七、合同履行
(1)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设计、施工以及检测鉴定等工作。
(2)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达标。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计划和建设进度。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保证工程质量。
(5)在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施工安全保障和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保证人员和公路的安全。
(6)乙方施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文明施工,不得使用违法违规合法的建筑材料。
(7)在完成工程后,甲、乙双方举行验收手续,验收后费用方能结账。
八、合同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工程施工直至甲方支付全部欠款。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并导致施工进度延误,则甲方应承担延误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3)如乙方未按约定施工计划完成工程,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协助完成,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4)如乙方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则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九、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生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确定的义务都得到完全履行时为止。
(3)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时,应通过商定解决。若商定未果,则可提交至有权机构调解,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十、合同附件
(1)技术规范
(2)施工方案
(3)施工图纸
(4)费用成本
(5)相关说明
十一、合同签署
甲方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维修合同,是甲方和乙方间的法律协议,对于公路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达成一致,明确了相关基本信息、条款、费用、履约等,确保双方都得到最佳利益。本合同,必须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保持一致,定期维修公路性能,确保人员安全、车辆通行安全和公路的畅通,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和有序。
公路合同【篇10】
公路维修合同
一、 总则
本合同是为了明确公路维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合理洽谈、合作达成的有关公路维修业务招标、承包及实施阶段的细节事项,保证公路维修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机器设备的保养、管理和维护等相关问题, 以保证公路的正常运行并沿途暂时拓展。
二、 委托和承包人
甲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
三、 工程范围
1、 工程名称:公路路面维修。
2、 工程地点:公路路面维修的具体施工地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内容:公路路面维修包括路面底基础处理、路面破损处维修及其它有关工作以及后期维护。
四、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差价发生则由甲方支付。
2、 工程金额的支付方式: 总工程款的10% (即____________元)按照工程签约后支付到乙方账户;70% (即_____________元) 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工程进度和验收标准支付;余款30% (即_____________元)至乙方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
五、 工程施工期限
1、 本合同项下工程签约后,乙方应于_______日内开始施工,工程竣工日期为_________。
2、 乙方可按照公路管理部门颁发的具体时间规划制定施工计划。
3、 工程设备调试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___天。
六、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和乙方承诺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保证质量的优良、安全性的合理、实用性的良好和建设进度的合理。
2、 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门相关规定;施工中应保持交通通畅和作业现场卫生整洁。
3、 工程验收标准: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邀请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放行,并颁发相关证明。
七、 违约和争议解决
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2、 合同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关仲裁/法院申请仲裁/诉讼。
八、 其他
1、 除本合同规定外,双方还可以就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在书面形式下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并加入到本合同之中。
2、 更改合同的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书面形式下作出补充或替代协议。
3、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合同正本和副本同等有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公路合同【篇11】
公路维修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所拥有公路的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平整、路面修补、排水清理、交通设施维护等。
三、工作期限及工作地点
本次维修合同工作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工作期限结束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工作地点为甲方所拥有的公路。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对公路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符合标准并得到甲方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五、工作报酬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工作报酬应为xx万元。如当地政府对公路维修开展专项补助,乙方应由此获得的额外收益全部用于公路维修服务。
六、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xx万元保证金。工作期限届满时,乙方如没有违反任何合同约定,甲方应将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维修任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因乙方原因,拖延期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金为合同工作报酬的20%;
(2)因甲方原因,拖延期限的,甲方无权解除合同,但乙方完工后,可以减免工作报酬的10%。
3.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解除合同。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的规定约定,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矛盾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为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公路合同【篇12】
一、提高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意识
1.设定有效的成本核算管理小组。
按照公路工程的相关项目管理要求,进场施工后成立核算管理小组,提高成本核算的岗位管理过程,制定有效的成本管理核算。组织开展公路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签订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制定法人、项目经理核算合同管理制度,设置项目管理手册,完善合同成本管理制度,逐步提升合同管理的思路,以清晰路线逐步提升整体成本核算管理。
2.施工合同技术交底。
项目工程进场后,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员需要经项目经理同意后,与各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技术交底,全面分析合同施工工期,合同管理范围,提前做好合同技术分析工作,记录好书面的技术交底,及时规范合同条款,由各个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完成与本部门之间条款要点的执行工作,注意风险评估,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工程项目中需要注意合同管理风险,逐步降低工程量清单输出,合同工期出现延误或提前不可要求索赔,路基的基础地标进度较慢直接影响整体路面的施工,存在工期风险;公路工程合同中包含的相关可能出现材料价格风险,材料差异质量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好坏程度,材料价格差异风险过大,造成进料核算成本的时候,容易出现超量现象。通过工程项目的前期合同材料调整,可以很好的控制材料的数量,确保材料可以正常使用,损耗控制到最低范围内。
二、提高公路工程中劳务合同的分包管理
1.合同管理方面。
按照合同规范这顶合同,组织企业管理组织人员进行审核,逐级上报公司领导,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以签订合同。合同评审管理成员由投资方、企业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共同评审逐步减少审核漏洞。
2.劳务的单价分包工作。
按照合同进行测算,根据单价商议验价,会签后,最终确定合同签订价格,签订合同后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
3.工程劳务结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制定工程劳务核算和结算的管理处理办法,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预结算,采用公路工程管理局制定的劳务结算单,按月完成结算管理,按照合同单价完成合同结算。加强公路工程现场技术测量方案,对设计图纸进行工程测算对比分析,确保结算量小于计算的工程量,对比结算量与合同总量之间的台账问题,防止出现结算造成限价限量的问题。
三、公路路面的材料成本管理
进场后需要对公路路面施工的材料成本进行管理控制,通过多方面的市场调查分析周边价格水平,及时测定预计的最低价格,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组建良性竞争模式环境,保证工程施工我方可以占据主动活动先手,提高主动权和选择权。对于无法协商价格的公路工程材料,可以采用招标采购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公平竞价,从而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价格最合理的材料采购价格。年初是公路工程材料价格较低的时候,大量的储备材料急需出货,合理的控制材料的采购量和采购价格,逐步减少费用消耗量比。逐步优化地层次基本价格,通过验证后,将设计使用材料进行替换,在保证工程材料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工程材料成本。加强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重油的检验,杜绝以次充好的问题,逐步提高材料的产品质量,减少材料的施工量比,由工程设计部、材料采购部、合同法律管理部、财务部共同测算,计算盈亏比例,完善综合企业成本管理效果。
四、公路工程的设备管理
1.公路工程的设备管理。
公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设定有效成本管控方案,在设备配置上精打细算,精益求精,加强公路工程的学习,补充公路工程的相关知识,加强安全施工、设备操作技术知识学习、做好公路操控技术相关的设备操作管理。
2.改造设备、提高公路工程施工效益。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提高设备的维护和改造,可以提高公路工程的施工效益。例如,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前,对设备进行维护修理,核定工程设备经济效益,果断对重油燃烧系统进行改造,提高设备的运行饱和程度,提高设备的产量,实现成本的节约。在山东黄新路段二期工程施工中,因对设备进行设备升级,实现了成本节约12万多,重油节约20多万。五、提高成本核算工程管理按照施工项目的特点,以工程施工中各个部门之间的密切协调,制定预算设计、日核算、月算算和季度核算管理。同时采用不定期招标预算管理的方案,逐步加强公路工程图混合料施工的使用控制比例,重点在现场控制摊铺的宽度、长度、厚度,控制成本使用比例。每日施工完毕后,有施工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核算,确定项目工程比例,按照合同汇总的成本数据,每日进行成本核算。实际的摊铺设计厚度,核算价格可以采用短信通知或微信通知的方法,告知项目管理经理、总工、部长。工程部长根据核算情况对材料拌合量进行配合,现场调整偏差量比,逐步控制劳动成本。每日的成本核算由现场工程师材料核算确定后,及时控制摊铺宽度和厚度,确定其施工管理的有效性。
五、结语
综上所述,路面工程的合同成本管理是建立在企业工程施工发展经济效益上的。以节流减排为主,根据公路设计施工方案,制定有效的索赔管理制度,提高整体施工项目的施工成本,降低索赔金额,缩短索赔流程手续,实现重要业主节点工程处理。按照预先规定完善施工工期。控制公里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和成本质量控制,实现了全过程资本开支监控管理。
公路合同【篇13】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挂靠方):
法定代表人:
为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进行公路工程的经营,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招投标所需要的各种手续,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工程项目部”印鉴壹枚,用于工程资料。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该印鉴交还甲方。乙方承诺该印鉴仅用于该工程资料。乙方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债务凭证。若因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或债务凭证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的监督指导。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甲方提取的'管理费用:按工程总造价的%收取;支付方式为随着工程进度,按已完成的工程量及时支付。
九、本工程所产生的各项税收和行政收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挂靠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挂靠项目结算交工为止。
十一、挂靠期间,建设方拨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必须转入甲方帐户,待扣除管理费后其余工程款三天内转给乙方。工程款万以上设共同监督账户。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乙方交齐风险保证金后生效。挂靠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十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十四、本协议共二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险合同书(收藏13篇)
在法律法规更加成熟的今天,合同在平时越来越重要了。因此签约合同变得越来越重要,您是否还在为写合同感到无从下笔呢?本文将为大家全面解读“保险合同书”这部作品的深层含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险合同书【篇1】
1、建筑工程保险一般条款
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关系方
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
3.被保险工程名称
4.被保险工程地点
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
5.1物质损失项目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价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安装项目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
5.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危险种类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80%)
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0%)
5.3费率
5.4总保险费
6.保险期限
6.1建筑期:__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试用期
6.2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___________
7.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7.2累计赔偿限额
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
7.4费率及保险费
8.工程详细情况
8.1建筑面积、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材料
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
9.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
保险公司____________保险种类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
10.特别条款
11.备注
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额明细表
(3)工程设计书
(4)工程进度表
(5)工程地质报告
(6)工地概图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说明已经了解,同意按照该条款和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经办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国×××保险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
一、第一部分物质损失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定义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环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2.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哗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
3.施工用机具、设备、机器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4.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保险合同书【篇2】
保险合同相关知识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和中介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有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的中介人又称辅助人,有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被保险人。俗称“保户”,是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法人或自然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以为不同的人。但为同一人时,只限制于为自己的利益而订立保险合同。
受益人。又称保险金领受人,通常是指当保险责任形成时,保险合同所列明的被保险人由于各种法律原因或与保险标的同时灭失状态下不能行使保险金请求权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法人或自然人。受益人的身份或者是由被保险人指定,或者是法律承认的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
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合同的形式
保险合同的形式也称保险合同的订立凭证,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表现形式,能够起到证明的作用。
保险合同书【篇3】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附加盗窃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
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 保险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 基本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盗窃险(附加)责任
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签到日期:
保险合同书【篇4】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福州甲公司,住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0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诉 讼 请 求
1、依法判令被告在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人民币302729.95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2、依法判令被告在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8023.99元;
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事 实 和 理 由
2008年10月10日,A驾驶原告所有的闽A133xx号中型厢式货车沿国道324线由泉州往莆田方向行驶至国道324福昆线116公里处,与B驾驶的闽B3311A号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闽A133xx号货车乘车人丙被该车碾压于右前轮下,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丙系交通事故致创伤性出血休克而死亡);B轻微受伤;两车均在事故中不同程度受损。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厢大队认定A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丙不负事故责任。
因本案交通事故,原告支付了死者丙医疗费5572.98元、尸体检验费500元、闽B33xxx号车司机B医疗费729.95元,向丙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1239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丧葬费14352元、误工费2000元、住宿费5000元、交通费5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45655.02元。此外,原告还支付了闽A13383号货车修复材料费16224元、维修费5500元、吊车拖车费4799.99元、车辆鉴定费1500元。
原告于2008年5月15日为闽A133xx货车向被告分别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22000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500000元,不计免赔率)和机动车损失保险(简称“车损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97000元,不计免赔率),保险期间为一年。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该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告依法应当在交强险、三责险和车损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但是,保险事故发生至今,被告仍然未能
依约在前述三险种的责任限额内向原告支付保险金。无奈,原告只能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榆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福州甲公司
保险合同书【篇5】
1.________作物种植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号码:
被保险人:户数:
---------------------------------------
|鉴于_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__________作物保险基本|
|险以及附加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
|________作物种植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________作|
|物的保险责任。|
|-------------------------------------|
|种植时间|年月旬|
|-------------------------------------|
|种植地点||
||--------------------------------|
|及方位|东经:°′″——°′″;北纬:°′″——°′″|
|-------------------------------------|
|总保险面积(亩):|
|-------------------------------------|
||保险产量|约定单价|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千克/亩)|(元/千克)|(元/亩)|(%)|(元/亩)|
|基本险|------|------|-----|-----|-----|
|||||||
|||||||
|-----|------|------|-----|-----|-----|
|||||||
|||||||
|附加险|------|------|-----|-----|-----|
|||||||
|||||||
|-------------------------------------|
|总保险金额(大写):(小写):|
|-------------------------------------|
|总保险费(大写):(小写):|
|-------------------------------------|
|保险责任期限:|
|-------------------------------------|
|特别|
|约定:|
|-------------------------------------|
|被保险人地址:____保险______公司(签章)|
|联系人:地址:|
|电话:邮码:|
|邮政编码:电话:|
|年月日|
||
---------------------------------------
经(副)理:会计:复核:制单: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小麦雹灾险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下列小麦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管理的小麦;
(二)由被保险人合法租种的小麦;
(三)代他人管理的小麦。
第二条下列小麦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新开垦土地上种植的小麦;
(二)经济林内间种的小麦。
保险责任
第三条由于雹灾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小麦的产量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发生雹灾后,被保险人管理不善或故意、违法行为;
(二)发生雹灾后,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小麦、或改种其他作物;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原因。
保险期限
第五条从小麦返青起至小麦收获离开田间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上的约定为准。
保险产量、保险价格
第六条每亩保险产量按被保险人所在县(市)前3至5年平均亩产量的30%至60%(含)确定。保险价格是指上年度国家小麦最低保护价格。
保险金额、保险费
第七条每亩保险金额按每亩保险产量与保险价格确定。
第八条保险费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计收。
赔偿处理
第九条保险小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一)全部损失
保险小麦发生下列雹灾损失时视为全部损失:
1.收获期前:(1)90%(含)以上的小麦植株倒折;(2)保险小麦损失严重,以至县级(含县)以上政府部门决定改种其他作物。
2.收获期:实际产量不足正常产量的10%(含)。
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按下列赔偿标准计算赔款:
--------------------------
|生长阶段|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
|返青至拔节期前|保险金额×30%|
|-----------|------------|
|拔节期至抽穗期前|保险金额×40%|
|-----------|------------|
|抽穗期至收获期前|保险金额×80%|
|-----------|------------|
|收获期|保险金额×100%|
--------------------------
保险小麦面积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保险小麦绝产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二)部分损失
保险小麦遭受雹灾损失,凡未达到全损标准的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按保险产量与实际产量的差额和保险价格计算赔偿金额,实际产量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测定的结果确定;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保险产量时,不发生赔款。小麦保险面积等于或高于实际播种面积时,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赔
偿金额;小麦保险面积低于实际播种面积时,如无法区分保险面积部分,按保险面积与实际播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第十条如果保险小麦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同时遭受非保险责任灾害损失,对非保险责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从保险损失中扣除。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证、分户清单)、损失清单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当按实际播种面积投保所有符合承保条件的小麦。
第十四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小麦发生权利转让或者保险小麦遭受其他原因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或者协助保险人做好损失程度等记录,以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合理确定赔款。
第十五条保险小麦发生雹灾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必要施救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协助查勘。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合同书【篇6】
保险合同法“最大诚信原则”的去魅
关键词: 保险合同;最大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披露义务
内容提要: 保险法学说和理论不妨对“最大诚信原则”予以淡化和去魅,因为该原则的普通法渊源并不明确,其与大陆法系民法中的诚信原则也并无历史关联,且已有学说和司法认为其语义浮夸误导。不仅如此,保险商洽中的披露义务并不依附于“最大诚信原则”;这也意味着该原则在保险法上并非必要。
通说认为: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投保人告知义务是该原则的典型表现。[1]35-36 此外,由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大陆法系合同法乃至整个民法体系中具有至高地位,因此大陆法系中的保险法学者通常容易纯粹从逻辑上倾向于认为最大诚信原则不过是诚信原则在保险合同领域的强化。但是,仔细深究可以发现最大诚信原则在判例法中渊源不明,也与民法法系中的诚信原则没有历史关联,其意义本身空虚矛盾,而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足以涵盖之。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判例法渊源并不明确
虽然保险制度滥觞于欧洲大陆,但现代意义上的保险法乃是伴随着英国近代历史上发达的海上贸易而肇始于十八世纪的英格兰。因此,追溯保险合同法“最大诚信原则”的渊源,首先应该从英美法着手。最早以成文法明确保险合同为“最大诚信”合同的法律是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7条),但该法主要是对此前英国保险领域判例法的法典化编纂。[2]20 因此,追溯“最大诚信原则”的渊源时不能止于该法,而应进一步上溯至相关判例。在此方面,英国1766年Carter v Boehm案[1]在“最大诚信原则”的学说史上似乎具有里程碑意义,因为不少论著举凡论及“最大诚信原 1
则”的判例法,必然会先从曼斯菲尔德勋爵(Lord Mansfield)就该案的判词开始。无怪乎有学者指出最大诚信原则最早源于该案。[3]47
但是,曼斯菲尔德勋爵在Carter v Boehm案中“只是强调保险合同需要当事人的‘诚信(good faith)’”[2],并未言及“最大诚信”。在审理该案时,曼斯菲尔德勋爵指出:“保险乃是基于投机的合同。赖以估算事故之偶发概率的特殊事实主要仅为本案被保险人独自知悉;本案中,承保人信任被保险人的陈述,相信被保险人为了使承保人误以为本案所涉情形并不存在而隐瞒其(被保险人)知道的事实。在此基础上,承保人对风险进行评估,以为并不存在风险。实际上,被保险人隐瞒本案所涉情形,此为欺诈,故保险单无效。尽管此种隐瞒可能由于错误而发生,尽管被保险人并无诈欺之意,但合同依然无效:因为承保人实际承担的风险完全不同于其合同订立时所理解、评估并拟承担的风险。如果承保人隐瞒事实,则保险单同样无效。比如,承保人承保一艘航船,但其暗中已知该船已经安全到港。此种情形下,被保险人可起诉请求承保人返还保险费。这一原则适用于一切合同和交易。依据诚信(good faith),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隐瞒仅为自己暗中已知的情形、并从对方的不知情和误以为真这一状态中获得交易。„„ 这一规则旨在防止欺诈、鼓励诚信(good faith)。”[3]
显然,曼斯菲尔德勋爵在此并未明示或者暗示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对此,已有学者指出:对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课加如此严苛的“最大诚信”义务并非曼斯菲尔德勋爵之本意;此后的英格兰法院长期以来对上述判决的理解脱离了判决书的整体语境,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法院从此以后通过判决错误地使被保险人负担了远远比Carter v Boehm案中更加严格的义务。[4]616-617
最早直接在字面上言及“最大诚信”的判例是1798年 Wolff v Horncastle案,[5]435但是主审该案[4]的布勒(Buller)法官并未进一步说明什么是“最大诚信”,也并未说明这一原则更早 2 的渊源。这是一个关于保险利益的判例,法官只是一言带过提及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contract uberrimae fide),在这一点上其甚至并未援引被奉为圭臬的1766年Carter v Boehm案。这样看来,“最大诚信”的渊源似乎是一桩无头案。也有文献指出:[2]105 Carter v Boehm案之前更早的关于最大诚信的判例是普通法院审理的Seaman v Fonereau案[5] 和衡平法院审理的 De Costa v Scandret案[6]。经查,这两个案例中的主要法律问题的确都是关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但是法官在判决书中并未提及“诚信”或者“最大诚信”原则。
就“最大诚信(utmost good faith)”这一表述,著名保险法学者R.A.Hasson 教授曾经在其论文的篇首直接指出:“一个具体法律规则的‘名头(rubric)’是决定该规则之命运的重要方式之一。„„拉丁文Uberrima Fides 自然比英文 utmost good faith 更加动听、更能令人铭记于心。”[4]615 “最大诚信”这样一个普通法渊源不甚明确的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沿着一些法官对Carter v Boehm案的片面理解、并凭借着拉丁语的华丽外表而在过去几百年里一路传承下来,并最终被编纂成为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7条和澳大利亚《1984年保险合同法》第13条和第14条。尽管普通法系的成文保险法是对判例法的确认,但既然“最大诚信”原则的判例法渊源并不明确,则其在成文法中的确认看似言之凿凿,实则似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最大诚信原则”与 “诚信原则”并无实质历史关联
十八世纪以来,曼斯菲尔德勋爵在保险合同领域作出了大量裁判。这些裁判确立的保险法规则随着英国的殖民扩张而广泛适用于其他普通法系国家,最终成为现代保险法的基础,其若干基本原则亦为现代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主要法域所共同继受。
但是,追溯英国(英格兰)合同法的发展轨迹,我们会发现“最大诚信原则”与大陆法系民法学界耳熟能详的诚信原则并没有历史关联。十八世纪以来,英国合同法从未在一般意义上认可诚信原
则。曼斯菲尔德勋爵在Carter v Boehm 案中提出的“诚信适用于一切合同”这一主张实际上也并未为后世英国司法所采纳。[7] 几百年来英国合同法的绝对主流是不承认诚信原则,只是以一些具体规则应对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6]58-59
既然英国合同法上并无诚信原则,则何谈“最大诚信”原则是合同法诚信原则在保险合同领域的强化?英国尚未一般认可诚信原则,因此凭借“最大诚信”这一术语来确定当事人的义务既无益处也无必要。[7]341 美国合同法大体上确立了诚信原则,但其不适用于合同商洽阶段,而是仅适用于合同的履行和执行(performance and enforcement)。[8] 美国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既然不适用于保险合同的商洽或者订立阶段,则难以认为其是保险合同最大诚信原则的基础。
英国保险法的渊源固然可以追溯至十七世纪地中海沿岸欧洲城市国家的商人法,但现有研究尚不能表明最大诚信原则源于彼时的欧洲商人法。虽然早有意大利注释法学时代的法学家维维亚诺·托斯科(Viviano Tosco)对《优士丁尼法典》的规定“合同中的诚信即公平”注释到:“在所有的合同中都存在诚信,而不仅仅存在于诚信诉讼中。”[8]5但是,难以确定其谓“所有的合同”在当时是否包括保险合同。考虑到在“注释法学”时代(11世纪末至15世纪)后期,即从14世纪开始,意大利城市国家的保险事业已经比较发达,[9]6 因此不妨假定其谓“所有的合同”包括保险合同。但这也只是意味着保险合同是诚信合同,并不意味着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两个多世纪之后的1681年《路易十四海商律》(Maritime Ordinances of Louis XIV)中,“最大诚信”依然阙如。该法是其时最有影响的法典化保险法,其明确指出了商业保险的重要性、并详实规定了保险法的诸多规则,[9]10比如其第38条、第39条和第40条的规定类似于被保险人告知义务,[10]417但其并未言及“最大诚信”,甚至“并未严格适用最大诚信原则”。[10]418该法关于实答义务的规定也可被理解为凸显了诚信原则,[10]418 但始终并未明确提及或者规定“最大诚信”。
众所周知,诚实信用原则在大陆法系合同法乃至整个民法体系中具有至高地位。鉴于此,在逻辑上固然可以推论认为“最大诚信原则”不过是诚信原则在保险合同领域的强化。遗憾的是,这种纯逻辑推论并不符合二者发展的历史脉络。简单说来,当“最大诚信原则”在英国被逐渐奉为保险法基本原则时,诚信原则尚未在民法法系的法典中得到确认。因此,难以认为前者是对后者的强化。具体而言,英国保险法在十八世纪中期开始成长时,现代意义上的欧洲大陆诸国民法尚未产生。从1756年曼斯菲尔德费勋爵就任王座法庭首席大法官(Lord Chief Justice)开始,英格兰普通法才开始关注保险法。被封为圭臬的Carter v Boehm案判决形成于1766年。到1788年曼斯菲尔德费勋爵退休时,英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已经确立。这都远在1794年普鲁士普通邦法和1804年《拿破仑民法典》颁布之前,更遑论1811年奥地利普通民法典、1865年意大利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1756年巴伐利亚民法典虽然是欧洲在启蒙时期里最早的一部民法典,其以优士丁尼的《法学阶梯》为蓝本。但是,罗马法有诚信原则却并无“最大诚信”原则。[9] 因此,在法制史上,1756年巴伐利亚民法典不太可能是最大诚信原则的渊源。综言之,很难断定民法法系合同法的诚信原则是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的历史渊源。如果说“最大诚信原则”是对诚信原则的强化,则意味着“最大诚信原则”的确立须晚于诚信原则,然而历史正好与此相反。
这一结论,也可在当代英国司法中找到支持。英国上议院克莱德勋爵在2001年指出:“更令人觉得为难的是该法(《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7条的范围漫无边际。‘最大诚信’这一表述似乎源于该法律文本边注中的拉丁文uberrimae fidei,但是这个拉丁文的渊源无从查证。不过,这一概念似乎并非源于民法法系,而且其被认为在民法法系地区并无存在之必要。实际上,南非共和国上诉法院在1985年Mutual and Federal Insurance Co Ltd v Oudtshoorn Municipality案中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认为这一概念应该被摒弃。布莱克斯通在1876年第四版《英格兰法律述评》第二卷指出,海上保险合同之本质在于其‘遵循最纯粹的诚信(the purest good faith and
integrity)’,但是在Carter v Boehm案中,曼斯菲尔德勋爵只是强调保险合同需要当事人的‘诚信(good faith)’”。[10]
三、“最大诚信”并不比“诚信”具有更丰富的实质意义
已故英国学者Raphael Powell教授在1956年解释英国合同法为何不要求合同当事人积极遵守一般性的诚信义务时指出:“有一类合同须当事人‘最大诚信’。这类合同的存在暗示着所有其他合同应该要求普通诚信。但是,使用‘最大’这一表示最高程度的词汇,实在有些夸大其词(hyperbole)。实际上,不妨只说投保人必须诚信投保,因此必须披露所有重要事实。”[11]26
此类反思至今未曾中断。在具有民法法系传统的英国苏格兰地区,也有学者提出诘问:为什么保险合同必须为“最大”诚信?难道诚信有程度之分、从而有(一般)诚信、“最大”诚信乃至“最小”诚信?难道不可以简要认为保险合同须为诚信合同、从而要求当事人互相告知一切重要事实吗?[11] 另有学者指出:“最大诚信” 这一术语“不过是以一种简洁、方便的方式表明保险合同要求当事人双方互负披露义务”,是一种“并不令人满意的原理”;[12]86 “最大诚信”是“一种便宜的表述,其通常并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准确性”;[13]255 “这种表述可能并非审慎精选的结果;认为诚实具有程度之分可能并非明智。”[14]4
不独学者如此反思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特征,司法界也有类似的反思。在以“混合法域”为法制特色的南非共和国,上诉法院法官米勒(Miller)在 Mutual & Federal Insurance v Municipality of Oudtshoorn案指出:“不应过于从字面上理解‘最大诚信’这一表述。一个人可能不那么诚信,但不可能比诚信更加诚信。” [12]因此,在米勒法官看来,诚信就是诚信,诚信无程度之分。审理该案的另一名法官儒勃(Joubert)也持类似观点。他在查找罗马法和荷兰法渊源的基础上指出:
“罗马人熟知bona fides 和mala fides,但从未将uberrima fides 作为另一种诚信。我在罗马—荷兰法中找不到任何渊源能够支持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这一命题。相反,其无疑是诚信合同。?? 而且,‘最大诚信’这一表述并无魔力。诚信并无程度之分。一丁点儿诚信、较大诚信或者最大诚信这种区分完全不可想象。唯一的区分就是诚信和非诚信。我们的法律中并不存在将最大诚信作为第三类诚信的空间。??‘最大诚信’并不是一个具有准确内涵的法律术语,故不能将其作为具有准确法律意义的标准而予以适用。??我认为,‘最大诚信’是一个外来的、模糊的、误用的表述,其在法律中没有任何意义。如我所述,我们的法律不能以‘最大诚信’作为保险合同缔结之前的就重大事实履行告知义务之法律基础。我们的保险法并无保留‘最大诚信’原则之必要,现在将之予以抛弃是适逢其时。”[13]
根据徐国栋教授的研究,“在中世纪产生了商人法和建立了商人法院的物质基础上,法学家对于客观诚信的研究贡献了‘最大诚信’的概念和‘商人的诚信’的概念。噶依尔(Gaill)说:‘在商人中必须尽最大诚信的注意’。”[8]6徐教授认为噶依尔“无意中提出了诚信的级别问题”并认为“在诚信的领域,其中也分为许多等级”。[8]6这样看来,诚信似乎果真有程度或者级别之分。
不过,徐教授也接着指出:“有的行为对诚信要求比较低,有的要求比较高,乃至于最高,商人们的行为即属于此类。”[8]6徐教授这种进一步的理解表明,对诚信要求存在程度之分的是交易行为,而不是诚信本身。笔者认为,有的行为要求诚信“低”一些,有的行为要求诚信“高”一些,实际上因为不同行为关涉的价值不同,或者是行为的性质不同,而不是因为诚信本身有程度高低之分。日常用语经常描述某人在某事上“有点不诚实”、“具有最大诚意”;这似乎表明诚实/诚信有程度之分,但这不过是表明该事项或者行为所涉客观经济价值较小、或者其对行为相对方的主观价值判断的影响力不一样而已。集贸市场的菜贩卖菜时缺斤少两,其只会被斥为“有点不诚实”。金品店出售金品首饰时在纯度方面欺骗消费者,则金品店大概会被斥为“很不诚实”。两种
情形下的不诚实并没有程度之分,本质上都是不诚实,只不过前者涉及的价值小,二者涉及的价值大而已。因此,反过来并不意味着金品店应该比菜贩具有更多的诚信:他们应该无差异的具有诚信,有差异的不过是客观上的交易价值、以及由此形成的对双方的心理影响程度。
具体到保险合同,通说认为其要求“最大诚信”的主要原因在于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但是,信息不对称在现代许多种类的合同、即使是在司空见惯的买卖合同中也极为常见,却不见买卖合同和其他许多合同被认定为“最大诚信”合同。司法确认的“最大诚信”合同的范围和种类极为有限,[14]其在早期仅包括土地买卖、保证、合伙、债务免除与和解、婚姻与分居协议。[14]89
四、保险合同中的披露义务并不依赖于“最大诚信原则”
如前所述,通说认为: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最大诚信”合同;这方面最典型的规则是被保险人的“披露义务”(duty of disclosure)。[15] 但是,“最大诚信”合同并不仅限于保险合同。依据英国早期的学说以及判例,最大诚信合同还包括土地买卖合同、保证合同、合伙合同、债务免除与债务和解合同、婚约与分居协议、以及其他在商洽阶段存在披露义务的合同,因为这些合同都与保险合同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在合同商洽阶段至少一方当事人须向另一方披露重要事实。[14]89尽管土地卖方确实负有披露其权利瑕疵之义务[16],且保证关系中的债权人有义务向保证人披露主合同关系中可能不利于保证人的不寻常事实[17],但后来的司法判例仍将土地买卖合同[18]和保证合同[19]排除在前述最大诚信合同的种类之外。这便引出一个逻辑上的追问:披露义务是否依附于“最大诚信”原则?如果在学说上抛弃“最大诚信”原则,披露义务是否会出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困境? 8
前述司法判例概况显然表明英国的司法和学说在这一问题上并没有统一的具体认识。但一个一般共识是:“最大诚信”合同的范围相当有限[20],故不得将其作为一项原则扩张适用到新型案件中;即使对屈指可数的这几种合同,也“应该视不同合同的具体情形而在不同程度上适用最大诚信原则”。[14]92
笔者认为,这种所谓“不同程度上”的“最大诚信”,在思维上便有悖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如果“最大诚信”实际上就是指最大程度的诚信,那么岂能有“不同程度上”的最大程度的诚信?!这种悖论产生的原因在于对“最大诚信”这一本身无实质意义的术语被赋予了司法适用的意义。可以说,在英国的学说和司法中,“最大诚信”和披露义务的关系处于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
然而,只要能洞悉“最大诚信”的无意义,这种关系便“理得清、剪得断”。在逻辑上,“最大诚信”原则与披露义务的关系有三种可能:其一,以“最大诚信”为因,以披露义务为果;其二,以披露义务为因,以“最大诚信”为果;其三,“最大诚信”主要就是披露义务,披露义务是“最大诚信”的具体化。但是,如前所述,相对于“诚信”而言“最大诚信”并无实质意义。因此,前两种情形意味着没有实质意义的原因或结果。第三种情形则不过是为先合同披露义务造设了一个没有实质意义的同义词而已。如此种种,不如索性摒弃“最大诚信”这一没有实质意义的表述和“原则”而直面披露义务的具体规则。
余论
综上所述,“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渊源并不明确。相对于“诚信”原则而言,其并没有更多的实质意义,因为诚信本无程度之分。给“诚信”这一“帝王原则”冠以“最大”这一最高级修饰,并不会造就一个 “王中王”,不过是在王冠之上加戴一个草帽。
偏好于在论证中形成诸种法律原则,是民法法系的特点之一。因此,我国学界基本一致认为“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但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立法机关在2002年修订《保险法》时特意增订形成的第5条表述为“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该条并未采用“最大诚实信用”这一表述。2009年修订《保险法》继续沿用了七年前的表述。立法机关如此“罔顾”法学专家的共识,并非毫无道理。“如果存在一般性适用于一切合同的诚信原则,那么这类‘最大诚信’合同便毫无特别之处。”[11]26既然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已经明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那么此规定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足以适用于保险合同。《保险法》第5条也重述了这一原则。因此,在被保险人披露义务这一规则上,我国具有现成的、自足的法律基础,不需要再借鉴一个来历不明、夸大其词、甚至有些哗众取宠的域外法原则,否则便有画蛇添足之憾。所幸的是,我国立法者避免了这一遗憾。德国的情形也是如此,其《2008年保险合同法》并未一般规定“最大诚信原则”,而是设定了相关具体规则。如果“最大诚信原则”果真是保险合同法中具有普适性的基本原则,那么德国学界和立法者断然不会对之熟视无睹。
学界似乎也可以在认识上淡化“最大诚信原则”这一渊源不明、意义空虚的美丽传说、并对之予以去魅。相比之下,保险合同法中的披露义务这一具体规则,是更值得品味研读的真问题。正如有学者指出,“‘最大诚信’这一术语固然确立已久,但其实用性值得怀疑;它似乎使人们偏离真正的问题:某种合同是否要求当事人负有先合同披露义务?如果是,披露的范围或者内容是什么?”[7]339披露义务与其他类似的义务有何异同?这些异同会造成什么实际的法律效果?诸如此类的具体规则问题更加需要我们共同详细探讨。
保险合同书【篇7】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船舶保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单位下列船舶保险:
┌────┬──┬───┬────┬───┬────┬────┬───┐
│船舶名称│种类│用途│制造年份│总吨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
│││││││││
├────┴──┴───┴────┴───┴────┴────┴───┤
│航行范围:│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
│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
│注意:收到保险单,请即核对。│保险公司签章│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年月日│
└─────────────────┴────────────────┘
保险合同书【篇8】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兹退还贵公司上述保险合同,并申请终止该保险合同中所有的主合同和附加合同。
请贵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相应金额予保险合同投保人。若另有其他附加金额也请一并退还。贵公司于收到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次日零时起,所负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投保人声明:本保险合同并无任何转让、抵押的事实;本人未有破产和涉及与本保险合同的诉讼、仲裁事项。
注:
一、为维护您的权益,请勿在空白申请书上签署。签署前,请慎重核对所填写的资料。
二、签名须本人亲笔并与本公司存档的投保单或经本公司认可的签名相符。
三、若投保人通讯地址已更改,请按新通讯地址正确填写,否则原通讯地址将被视为无更改或无错误。
四、请将保险合同和有效证件复印件连同此申请书一并递交。
五、银行账户必须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有。
六、现金直接给付适用于支付金额小于1000元(含)的退费。
七、支付金额大于1000元的退费以现金支票形式支付,并且必须由投保人本人持身份证于3日内前往银行解款领取现金。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保险合同书【篇9】
摘 要: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是保险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保险利益制度是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对维持保险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阐述了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立法意义以及保险利益的产生方式,同时对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问题进行了说明,最后提出了适用于财产合同中保险利益的完善策略。
关键词: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利益;问题;完善策略
一、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立法意义
(一)投保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有助于防止投保人以他人财产进行投保的行为。确定保险利益原则,就限定了投保人仅可以自己的财产及其利益进行投保,有效地保护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二)对保险利益存在的要求,有利于防范道德危险的诱发。虽然保险法规定,以欺诈方式骗取保险赔偿的,保险人可以拒赔。正是保险利益的存在,确定了保险人给付的范围,使得投保人实施的这种自害行为所能获取的赔偿与其所丧失的利益相等,从而有效地遏制了这种行为。
(三)对保险利益存在的要求,有助于限制保险责任范围。通过确定保险利益的范围,可以确定保险金额,这样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即可以有利于避免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及时救助而导致的损失扩大,又可以做到保险赔偿有依据,使保险合同真正发挥其保障作用。
二、 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原则适用问题
(一)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界定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 保险利益界定不明确,当前保险法没有具体阐述财产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定义。 通常情况下, 财产合同保险中保险利益判断标准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 从形式上来讲, 保险利益主要体现的是利害关系; 第二, 从经济学角度出发, 保险利益表现的是一种经济利益; 第三, 从法律角度来看, 保险利益属于合法利益。
(二)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转移 在财产保险法中, 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 那么保险合同将会失效。 因此,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 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必须要确保保险利益, 当发生保险事故时, 有助于依据保险利益原则得到相应的赔偿。 但在实际司法实践过程, 即使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没有订立相关的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不明确, 但当保险事故发生时, 双方却享有保险利益。 按照相关的保险利益原则规定, 财产保险利益能够进行转让, 但是对转让时间却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 因此导致发生纠纷的概率高。
三 、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原则适用完善策略
(一)重新界定财产保险利益定义 首先要界定保险利益的性质, 明确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与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从而具体分析被保险人或者投保者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利益关系。对于保险利益范围而言, 在确定的过程中, 主要的依据有四个: 一是标的物, 二是被保险人, 三是赔偿项目, 四是投保人。 在保险合同上, 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首先要确认投保财产保险利益, 说明保险利益的合法性。其次, 要掌握保险利益种类以及范围, 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第一, 财产法律享有者; 第二, 保管者所保管财产; 第三, 占有者所占财产; 第四, 股东财产;第五, 合同产生利益; 第六, 经营者对经营事业所期待的利益; 七是财产保险标的其他相关利益。
(二)完善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告知义务规定 在保险法中, 保险利益原则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保险合订立过程中, 对于保险人的保险利益而言, 首先要规定告知义务。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 保险人基于履行告知义务的基础上可以承担赔偿责任。 在一定程度上, 完善保险人的保险利益。
(三)强化财产保险利益转移规定 首先, 要明确保险转让定义。 在我国保险法中规定, 只有在完成物权占有转移下才能进行标的物转让。 在具体标的物转移过程中, 要以实体利益为核心标准, 明确转让定义。 其次, 保险利益转移手续繁复, 随着保险标的的转移, 保险利益也会发生转移, 为了确保保险人利益, 要及时告知保险人保险利益转移状况。 再者, 要掌握保险标的转让时间。 标的物在转移前, 标的物所有人承担风险。 而标的物发生转移时, 风险也将会发生转移, 买受人承担风险, 因此要明确保险标的转让时间。
四 结语
保险利益制度是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对于维持保险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的财产合同中的保险利益制度,或多或少会有写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实践和摸索中逐步完善以更好地保证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正当利益。
参考文献:
[1]任以顺,陈夏.论新《保险法》对保险利益范围的界定[J].金融与经济.20__(09).
[2] 邵祥东.论我国保险法中保险利益规则的完善[J].咸宁学院学报.20__(08).
[3] 张晓一.新《保险法》中关于保险标的转让问题的研讨[J].中国保险.20__(07).
保险合同书【篇10】
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洒后驾驶机动车;
(三)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五)战争、军事行为及动乱;
(六)核辐射、核污染;
(七)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
(九)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保险金额
第八条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保险期限
第九条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
(五)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
第十六条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告知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八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不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直到保险期满转学时,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转学去外地就学或退学的,经凤*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将下一学年以后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五条本保险条款法所述"保险事故"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投保人:
被保险人:
保险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险合同书【篇11】
20xx年11月17日,吴某就其所有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合同载明:1.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其中第十二条第(八)项中载明,保险车辆用于营运收费性商业行为期间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2.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三十二条载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约定的免赔率免赔。其中,保险车辆同一保险年度内发生多次赔款,其免赔率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增加5%,非营运车辆从事营业运输活动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按本保险保费与相应的营业车辆保费的比例计算赔偿。3.附加险条款及解释。其中载明,车上人员责任险系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在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第四条第(三)项载明,每次赔偿均实行20%绝对免赔率。20xx年5月31日,吴某驾驶被保险车辆与案外人胡某驾驶的拖拉机相碰,致车辆受损及吴某和同乘人员于某、吕某受伤。交警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胡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经法院判决,于某各项损失为28887元,吕某各项损失为955.30元,并胡某与吴某连带赔偿上述损失。吴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吴某将其车用于营业收费,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属于保险公司无需赔偿;对于于某、吕某的损失,同意根据保险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赔偿。吴某认为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向其交付保险条款,亦未就保险条款中关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和按比例理赔所依据的免责条款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吴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保险合同书【篇12】
1.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10年、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保险合同书【篇13】
第一条 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服装、床上用品、家俱;
(三)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乐器、家用电器(不含微型电器、电子用品)。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艺术品、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禽、花草、树木、宠物、盆景、交通工具、照像机、音像制品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地址内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台风、洪水、冰雹、雪灾、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面下陷或下沉;
(三)暴风或暴雨致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第四条 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抢劫或盗窃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除外责任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五)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第七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电机、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乐器)和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的损毁;
(二)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三)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四)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或抢劫损失。
保险金额和保险储金
第八条 本保险采取每份固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办理投保;被保险人可根据投保时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份数。
第九条 保险储金按保险金额的3--5%,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十条 无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储金均全额退还被保险人。
第十一条 若保期不满3周年,被保险人中途要求退回储金,本公司按储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工本费;保期不满1年收3%;满1年不满2年收2%,满2年不满3年收1%;3年以上免收。
保险期限
第十二条 从签发保险单次日零时起,被保险人只要不提取保险储金,本保险在xx年内(含xx年)有效,xx年后可以续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公安部门证明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四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五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六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赔,也可向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当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有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钟点工合同收藏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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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点工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钟点工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乙方试用期为_______天。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情况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内容,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 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乙方离职时须将甲方发给的劳动保护用品返还甲方,故意损坏的应按照甲方价格赔偿(易耗品除外)。
第四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2、甲方依法制定或修改的各项制度可通过向乙方提供书面文件或张贴通知等方式向乙方公示。
3、因乙方过错或违纪行为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劳动时间:每日_______小时,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
2、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小时_______元,工资按月结算。每月共有_______元人民币,每月_______日前现金发放。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由于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如工作需要,甲方须继续招用乙方,由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务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的;
(5)被征召入伍服役的。
钟点工合同(篇2)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二.职责范围:前台桌面、会议室、经理室、综合办公区、会计室及陈列的办公设施。
三.工作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在指定时间内的一切工作任务。
2、保证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干净、无尘土。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需提前请假通知甲方,误时时间扣除当日工资或则日补班。
4、在做经理室工作时,不得擅自动用经理的物品、不得翻阅。
5、损坏的物品,按原价赔偿,从工资内扣除。
四、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 _____个小时,双休。 工作时间为:
五、薪资:每日____日发薪。国家规定最低每小时_元。本公司支付每小时_元。
六、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提供乙方劳动所用工具和劳动保护工具,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动。在工作期间尽职尽责。
八、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需解除本协议,提前两天通知对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分别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钟点工合同(篇3)
甲方:
乙方:东莞市华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为了满足甲方工作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人员分布情况
1、 农民工合同期自 20xx 年 11月06 日至 20xx 年 02 月 06 日止。人数为 100名. 劳务人员工资按时薪结算,从周一到周日不分时段每小时 12.5 元.
2、 少数民族工合同自 20xx 年 11月06 日至 20xx 年 11 月 06 日止。人数为 50
名. 劳务人员工资按时薪结算,从周一到周日不分时段每小时 11.5 元.
3、 少数民族工合同自 20xx 年 11月25 日至 20xx 年 11 月 25 日止。人数为 150名. 劳务人员工资按时薪结算,从周一到周日不分时段每小时 10.5-11.00 元.
二、劳务人员的派遣
1、乙方输送甲方劳务人员必须年满 16 周岁, 45 周岁以下。持真实有效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甲方接受乙方劳务人员提供镇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无需另外进行体检。
三、工作时间及待遇
1、甲方应保证劳务人员每月出勤不低于 270 小时,如当月出勤不足 270小时则按 270 小时计算工资,超过则按实际工时工价计算;甲方为乙方劳务人员支付 300元/人的车资补助,于劳务人员入职一个星期内支付到乙方账户内。
乙方劳务费用接收账号为:
开户名称:东莞市华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莞城博厦分理处
帐 号:3100 4019 0010003312
2、出现以下情况时,劳务人员当月不享受最低工作小时保障:
① 劳务人员工作不满自然月的
② 劳务人员出现请假、旷工的
3、乙方每派遣每50人安排一名驻厂管理人员,甲方为乙方管理人员支付工资每月3300元/人并免费提供食宿.
4、劳务人员从进入工厂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止,享有病假等权利;劳务人员由甲方免费提供住宿(包括休息日、放假日及所有不上班日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劳务人员的任何住宿费用(水电费、劳保用品费等)。伙食费则由甲方补助给乙方劳务人员每人每月 360 元.
5、甲方应于每周提供劳务人员的考勤表给乙方管理人员以核对工时,并于每月 5 日前甲方双方核对最终的工时。
6、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如遇节假日则相应提前)将劳务人员工资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全额支付给乙方。
7、当双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三天内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劳务派遣服务费。
四、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工厂生产需要,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相关的企业文化教育,技能训练,现场操作等。
2、甲方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提供劳务人员必要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工作条件和环境。
3、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出现工伤事件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在甲方工厂内,甲方管理要人性化,不得苛刻劳务人员,甲方基层管理人员和甲方正式员工不得对劳务人员和乙方管理人员排斥、漫骂、殴打或恶意态度等行为,应友好合作,否则甲方须承担一切后果和赔偿责任。
5、如劳务人员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时,应按实际误工工时扣除,劳务人员入职后三天内自离无薪发放,三天后因甲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暴力管理、员工特殊情况请假请假不予批准、按指定程序申请离职不予批准等)导致员工自离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并发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务人员工资。
五、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用工手续,与其签订用工协议、建立工作档案、日常事务处理等。
2、乙方管理人员在为劳务人员办理有关入职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劳务人员及其相关证明。
3、乙方管理人员协助甲方做好劳务人员的管理与思想工作,并做好劳务人员与甲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4、乙方管理人员在管理劳务人员的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一些问题和自己发现的一些问题应及时的处理好,并随时和甲方保持沟通。
5、乙方应督促劳务人员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劳务人员也同时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遵从乙方合法的管理。
六、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生效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终止之日失效。
4、当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力争友好协商解决,当无法解决时,向乙方所属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钟点工合同(篇4)
甲方:(雇主)
乙方(被雇钟点工):
甲方承建之 ,现因某某需要而雇用 来做钟点工。为了大家放心和以后的双方责任,双方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
在 时间, 地点做钟点工作。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钟点工一职月底会对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不能随意破坏甲方的产物。
三、组织领导: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须确保准时到钟点工作地点。在工作时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钟点人员,以保证其它不必要的问题发生。
3) 乙方必须按甲方分配去做事,负责甲方分配做的钟点事情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钟点现在的管理调配与监督。
2) 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 负责与钟点工之间进行沟通,相互共同制定钟点完成计划任务。
钟点工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炊事员工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聘用,并保证完成本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职责范围: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一日三餐。
三、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三个小时。(早上6:30分至7:30分;中午11点至12点;下午5:00至6:00)
四、薪资:
每月十五日、三十日发薪。本单位支付每小时元,每月按照90小时计算。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3、如乙方故意违约或因其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如因乙方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设施及工具。
6、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报酬,不得拖欠。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能胜任食堂工作。
2、乙方每天工作三小时,在工作时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有事请假需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保证职工每天一日三餐的饭菜花样和质量,以及食堂的清洁卫生,做好餐具的消毒清洗工作。
4、乙方要增强安全意识,严禁使用霉变和有异味的物品,严防食物中毒;对炉灶操作要规范;看管好食堂餐厅的物品,损坏的物品,按原价赔偿,从工资内扣除。
5、乙方除了做好食堂餐厅的工作外,还要负责在职工用餐时分发饭菜。
七、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一切保险及福利待遇。
八、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需解除本协议,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分别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钟点工合同(篇6)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及约定。
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前个月为试用期,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章工作内容及劳动纪律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上,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工作内容及职责按学校教师岗位职责和学校工作制度执行。
第四条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工作岗位调整后,乙方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政策规定执行。甲方安排乙方新的工作岗位后,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到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无需给对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纪律应在签订本合同前明确告知乙方,乙方确认清楚知悉甲方的制度和纪律要求,并表示愿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批评、教育和奖惩。
第三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执行国家、省、市和番禺区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时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其职业特性与岗位情况,由甲方统一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法定的节假日、公休日及按规定享受待遇。第八条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第四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待遇由合同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合同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组成。每月人民币仟佰拾元,采取按月发放形式,于每月25日前支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甲方按照乙方所聘工作岗位职责完成的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其考核结果和在岗时间,结合甲方制定的考核分配方案确定。发放时间由甲方视本单位公办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和乙方聘期长短确定。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病、事假工资待遇参照在编公办教职工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乙方岗位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其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计发参照在编公办教职工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乙方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和住房公积金。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若乙方需要解除本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具体部门或负责人)之日起为准。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使用虚假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应聘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本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五)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它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开具考核证明。
第六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十三条因甲方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乙方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经济补偿金在办结工作交接后15日内支付。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因有第十二条第(三)项第2点、第3点、第4点、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应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第七章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在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争议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其他
第十八条有关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等制度,不管是在本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后公布的,均自动成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议定;不愿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区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第二十一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签订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解释清楚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已清楚明白,并承诺严格遵照执行。
(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四)乙方要遵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做好自身计划生育调节,接受相关检查(如按期查环查孕),每季度最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如乙方拒绝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或被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钟点工合同(篇7)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被聘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钟点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从事工种(岗位)的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为:
1xxxxx
2xxxxxxx
3xxxx
二、聘用协议的有效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______月。
三、工作时间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
1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有效工作时间(或工作量)付给工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______元。
2甲方每月给予乙方基本工资的25%,作为钟点工的工资附加部分,含公司的福利、按劳动法由公司支付的保险费。
3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加班按工资标准计算。
4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特点及工作环境条件,甲方每月给予乙方如下补贴(缺勤时按天数扣除):
①伙食补贴及交通补贴,每月___元。
②补贴,每月___元。
③补贴,每月___元。
④补贴,每月___元。
5被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保险项目,由甲方代办,费用从甲方给予乙方的25%工资附加中扣除。
6乙方购买。
7按其实际年度有效工作时间计算应得额度。
8休假天数根据其年度的情况确定。
9背上述待遇外,钟点工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的薪酬分配和福利待遇。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钟点工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乙方提供本岗位的职业技能培训。
3乙方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4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5甲方的利益和声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义务。
六、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自动终止:
①本协议有效期已满,双方未续签协议。
②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③甲方依法被解散或被依法注销。
④乙方死亡。
2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视情况向乙方或担保人追索相应的经济损失。
①事实表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背公司行为规范的。
③乙方具有贪污、盗窃、失职、懈怠等不良行为,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④应聘或签订协议时未反映真实情况,在违背甲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
3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1周通知乙方。
①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②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
①乙方在聘用期间患有本职工作引起的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或致残,经劳动部门鉴定证实在疗养期间的。
②在本公司已连续工作满2年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5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若乙方自动离职(未办或不办离职手续),甲方有向乙方及其担保人追索相应经济损失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于被甲方辞退、开除的钟点工,本公司(包括子公司、合资公司)将不再录用。
6终止或解除后的经济补偿
符合第六条第3款第①项或第4款第①项的情况,可按公司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额度为乙方离职前三个月平均月基本工资的1~6倍。其他情况下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七、由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有冲突,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如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聘用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钟点工合同(篇8)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劳动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以钟点工形式招用乙方, 乙方负责将甲方小孩从幼儿园按时、安全接到甲方家中,招用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每工作1小时劳动报酬为人民币元。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结算劳动报酬,于每月月底支付给乙方。
三、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须戴X护具,因个人技术和不戴护具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做好本职工作。乙方有严重违纪、失职、营私舞弊或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合同违约金元。
六、甲乙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订后各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钟点工合同(篇9)
编号:
聘用单位(甲方):xxx有限公司
被聘用者(乙方):
姓名:性别:学历:
籍贯:民族:年龄: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钟点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从事工种(岗位)的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为:略
二、聘用协议的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
三、工作时间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
1工资:
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有效工作时间(或工作量)付给工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
2工资附加:
甲方每月给予乙方基本工资的25%,作为钟点工的工资附加部分,含公司的福利、按劳动法由公司支付的保险费。
3加班工资: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加班按工资标准计算。
4补贴:
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特点及工作环境条件,甲方每月给予乙方如下补贴(缺勤时按天数扣除):
①伙食补贴及交通补贴,每月元。
②补贴,每月元。
③补贴,每月元。
④补贴,每月元。
5?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保险项目,由甲方代办,费用从甲方给予乙方的25%工资附加中扣除。
6?工伤保险由甲方另外出资为乙方购买。
7?乙方享受年终双薪,按其实际年度有效工作时间计算应得额度。
8?乙方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根据其年度的情况确定。
9?除上述待遇外,钟点工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的薪酬分配和福利待遇。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公司钟点工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本岗位的职业技能培训。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4?乙方有权获得规定的工资待遇,并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5?乙方负有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义务。
六、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①本协议有效期已满,双方未续签协议。
②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③甲方依法被解散或被依法注销。
④乙方死亡。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视情况向乙方或担保人追索相应的经济损失。
①事实表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背公司行为规范的。
③乙方具有贪污、盗窃、失职、懈怠等不良行为,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④应聘或签订协议时未反映真实情况,在违背甲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
3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1周通知乙方。
①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②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
①乙方在聘用期间患有本职工作引起的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或致残,经劳动部门鉴定证实在疗养期间的。
②在本公司已连续工作满2年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5?乙方提出辞职需要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若乙方自动离职(未办或不办离职手续),甲方有向乙方及其担保人追索相应经济损失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于被甲方辞退、开除的钟点工,本公司(包括子公司、合资公司)将不再录用。
6?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经济补偿
符合第六条第3款第①项或第4款第①项的情况,可按公司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额度为乙方离职前三个月平均月基本工资的1~6倍。其他情况下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七、由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有冲突,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如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聘用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者
签字:签字:
盖公章:私人印:
日期:日期:
4
钟点工聘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用乙方为公司钟点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公司清洁工作,经甲方面试洽淡。同意聘用,其工作范围为:详情请见附件一
2、乙方每天工作时段为:上午到下午到;实际上班时间为小时。
3、甲、乙双方选择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协议期限前个月为试用期。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需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有效工作期内应尽职尽责,举止得体,自尊自爱,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电话和物品。
7、乙方在工作期间内保证不损坏甲方的公司财产,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完全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议定。
8、乙方在甲方公司实际每天工作小时,每小时时薪为人民币元,甲方公司每月10号为发薪日,甲方按月结算乙方工资。
9、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或者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0、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和解除合同,若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乙方同意医疗费、意外伤害保险费自理,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任何劳动报酬。
1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相悖的,甲乙双方协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1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地址:
地址: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
钟点工合同(篇10)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范本书。
二、职责范围:前台桌面、会议室、经理室、综合办公区、会计室及陈列的办公设施。
三、工作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在指定时间内的一切工作任务。
2、保证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干净、无尘土。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需提前请假通知甲方,误时时间扣除当日工资或则日补班。4、在做经理室工作时,不得擅自动用经理的物品、不得翻阅。5、损坏的物品,按原价赔偿,从工资内扣除。四、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_个小时,双休。工作时间为:
五、薪资:每日25日发薪。国家规定最低每小时_元。本公司支付每小时_元。六、保险福利待遇: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提供乙方劳动所用工具和劳动保护工具,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动。在工作期间尽职尽责。
八、解除范本:
甲乙双方需解除本范本,提前两天通知对方。
本范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分别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钟点工合同(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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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如下:
甲方:雇主
乙方(被雇钟点工):
甲方承建之xxxxxx,现因某某需要而雇用XXX来做钟点工。为了大家放心和以后的双方责任,双方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
在某某时间,某某地点做钟点工作。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钟点工一职月底会对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不能随意破坏甲方的产物。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准时到钟点工作地点。在工作时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钟点人员,以保证其它不必要的问题发生。
3)乙方必须按甲方分配去做事,负责甲方分配做的钟点事情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钟点现在的管理调配与监督。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钟点工之间进行沟通,相互共同制定钟点完成计划任务。
钟点工合同(篇12)
甲方(雇主):
注册号:
乙方(被雇清洁工):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因需要而雇用乙方来做清洁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以下条款,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清洁内容 :
每日需做事项:
1. 负责地面清洁,不留脏物、污渍或污点扫、抹、拖一次,要求地面光洁、无污迹;
2.清洗茶几,把茶桌擦干净,要求茶桌无杂物无水无污渍,茶具无茶垢无异味;
3.倾倒烟灰缸、纸篓、垃圾桶,要求垃圾桶外表亮洁,地面无污痕,桶内无异味,并立即更换垃圾袋;
4.清洗洗手池,拖净周围地面,保持洁净干爽。
每周需做事项:
1.把所有办公桌椅擦干净,要求桌面椅面洁净无尘;
2.把空调、饮水机、电脑、门、沙发、打印机和电话机擦干净,要求干净整洁无积尘;
3.擦洗室内玻璃,不留污渍、痕迹;
4.东面花基绿化带清扫,要求无杂物、无落叶。
每月需做事项:
1.刮洗户外玻璃,保持无明显污渍; ;
2.擦洗白色瓷砖,做到亮洁如新。
二、清洁时间:周一至周五,11:00---14:00或者5:30---6:00每天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职员何冬花与乙方提前协商。乙方因故不能来清洁的,须提前1日向何冬花请假,请假期间没有报酬。
三、清洁地点:。
四、报酬结算: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每工作一个月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元。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劳动报酬,于每月10日支付上个月的报酬给乙方。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间,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协议。
五、组织领导: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
2) 乙方必须确保准时到清洁工作地点。在工作时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清洁人员,以保证其它不必要的问题发生。
3) 乙方必须按甲方分配去做事,负责甲方分配做的清洁事情等工作。
六、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清洁用具;
2)负责清洁现场的管理调配与监督;
3)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
4)每月10日按时发放报酬给乙方。如遇放假,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七、乙方的责任:
1)在乙方清洁期间,应负责室内物品的完好无缺。不得损坏、遗失物品;
2)完成清洁离开时,无人时必须关(锁)好门,应关灯关电关空调;
八、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须戴齐护具,因个人技术和不戴护具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做好本职工作。乙方有严重违纪、失职、营私舞弊或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十、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任何一方无故突然解除协议,应承担合同违约金100元。任何一方要解除协议须提前15日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十一、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钟点工合同(篇13)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经协商一致,确立劳务合作关系,自愿就具体劳务内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2)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劳务费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______元劳务费给乙方。
2、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给乙方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权利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甲方的领导,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范。
3、乙方须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做到勤勉敬业,忠于职守。
4、乙方享有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
5、乙方享有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6、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因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甲方按工作性质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3、根据甲方内部的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工作岗位,乙方不愿意的,可解除合同。
4、甲方应按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5、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是应当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年之内累计病休______个月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务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务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务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可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续强迫劳动的;
(2)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甲方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六、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数额以实际损失额计算。若给对方造成损失,还应支付赔偿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项
1、雇主的义务和责任,诸如外劳务人员办理有关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负责劳务人员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续等等。有义务保障劳工的安全。鉴于以往的经验,需特别注明不能歧视、侮辱、体罚劳工、克扣工资等内容
2、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诸如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消极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职和求职
3、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实践。从事的工种要注明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如电机房的值班电工或大厦照明的维修电工(因为工种不同工资差别很大),工作时间包括聘用期限,应注明从何时起至何时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国际惯例,在节假日,劳务人员应享受所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所在国国庆、圣诞节等。
4、工资待遇、津贴、补助,工资标准一般应与所在国等岗位上工作的当地工人持平,通常有I市价为基数,按时、按日或按月计算。亦有以工作量为基数,按件计酬。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应付加班费或夜班津贴。窝工应有雇主发给劳务人员基本工资。
5、劳动保护、劳工人身保险,工作、疾病或死亡处理规定。由于劳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不同,劳动保护有其专业特点,合同应规定雇主必须按所在国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场所和必须发放劳动保护费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滤光墨镜等。在所在国工作期间,如果发生疾病或工伤,雇主都应提供必要的医疗和购买必要的药物。雇主应给劳务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保险,使劳如人员在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保险费由雇主负担。
6、外劳人员休假的安排。一般合同期在一年以上者,可享受一定的探亲假期,在假期内,雇主只付工资不付津贴。
7、对各种原因导致中断合同的处理方法。根据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必须有不能履行劳务合同的确切证据时才能中止合同,且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劳务人员,否则赔偿劳务人员1个月工资,中断合同的处理办法应在劳务合同中列明,如雇主原因应补偿劳务人员不少于三个月的工资和负担劳务人员的回国机票等。违约赔偿。违约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雇主违约;一类是劳工违约;三是双方当事人都违约。违约都将给对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在实践中,大多数都是雇主违约,如不按规定的工种安排劳工工作,随意更换工作岗位,不按规定发加班费用,污辱劳工人格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因此在合同中应注明违约的救济办法和赔偿的方式,一般都是以金钱支付的方式补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8、纠纷的解决,在合同中要注明在劳务纠纷发生后应采取何种方式解决纠纷,如约定某一具体的仲裁机构仲裁或诉讼和适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