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3-15 城市与狗读后感城市与狗读后感推荐14篇。
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通过写作文可以记录自己身边经历的人和事,我们写作文要具体有内容,不要空泛。你会经常因为写作而发愁苦恼吗?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城市与狗读后感推荐14篇,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1】
《城市与狗》是一部令人深省的小说,通过对城市中的狗和人类之间的关系的描写,展现了人性的弱点和脆弱性。在这个充满竞争和利益的都市中,狗作为一种无势力和地位的生物,成为了人们心中的牺牲品和垫脚石。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只流浪狗,它在城市的角落中徘徊,寻找食物和温暖,却常常遭到人类的欺凌和虐待。作者通过对这只无助的小生命的描写,反映了人类对待弱者的冷漠和残忍。
在小说中,城市被描绘成一个充满忙碌和喧嚣的地方。人们匆忙地走动,不停地忙碌着工作和生活,很少有人会停下来关注路边的流浪狗。这种冷漠的态度让狗在城市中变得孤独和无助,它们只能依靠自己奋力求生存。在城市中,狗和人类之间没有什么交流和情感的呵护,它们只是城市中的陌生者,被视为无足轻重的存在。
读完《城市与狗》,让我深刻地反思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人类作为地球上的主宰者,应该对待其他生物更加仁慈和爱护。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和小我而忽视其他生灵的存在,更不能随意伤害和虐待它们。狗作为忠诚的伴侣,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和关爱,而不是被当做随意抛弃的物品。
小说通过对城市中的狗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丑陋面。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追逐金钱和虚荣,忽视了对他人和动物的关怀和爱护。我们应该停下来反思自己的行为,多关注身边的那些无声的生灵,共同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在《城市与狗》中,狗最终的命运并不是令人感到欣慰的,它经历了种种折磨和磨难,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这只狗在故事中留下了一段记忆,让我们对于自己的行为和态度有了更多的反思。希望我们能够从中领悟到一些深刻的道理,改变自己对待他人和动物的方式,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和和谐。《城市与狗》不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篇启迪生灵的文章,让我们在繁忙的都市中找到一丝人性的温暖和关怀。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2】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小说,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的读过这本书后,却又觉得有些后悔看这本书,后悔知道了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对于这个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由一群流氓、无赖所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嫖娼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眼里,似乎善良就是愚蠢,守纪就是犯罪。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凶手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与现实几乎相反的书,或者说这本书把现实中的黑暗点无限的放大了。而作者描写的是一所地狱,在这所地狱中,小鬼不管恶灵,恶灵欺压他人。
后来,在与同学的一次聊天中,偶然的谈到了这本书,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曾因它而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得诺贝尔奖,是颁奖的人眼花了吗。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抵制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好像真的是那句话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扞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善良的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软弱的人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3】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他的作品保持着现实主义的风格,以抨击权力,刻画反抗形象为主。《城市与狗》是他众多作品中的其中一部,也是他的成名作。这部作品秉承着他的风格,具有浓厚的现实风,鲜明的人物个性,尖锐的话语,无不在诉说着那个时代的黑暗。其中作品中描绘着许多斗殴和交易场景,一些人类的负面,丑恶行为等,揭露了当时社会底层的窘迫的生活,以及权贵的丑恶行径。
这部作品,刻画了许多鲜明的形象,作者以这些形象,映衬着这个社会,以这些角色的经历和话语,诉说着这个社会。其中作者刻画了几个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在第一章便有出现的羊驼,这一形象的刻画是通过周围人的动作完成的,或许我们会感觉羊驼在文章中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我觉得这一形象,羊驼的遭遇,正是这个社会底层的缩影。当时,卡瓦是在偷化学试卷时,遇到了羊驼,在卡瓦的口述中,我们得知了羊驼的境况。是谁把这只小羊驼带到学校里来的?是从安第斯山哪个地方来的?是的,没人知道羊驼从哪里来,即使它呆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在人们眼中,羊驼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只是一个欺凌发泄的玩偶。士官生们常常拿它当做投掷石块的靶子来打赌。它被石头打中时,毫不惊慌,而是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慢吞吞地躲开扔石块的人们。羊驼还会在士官生们吃餐时,穿行在三三两两靠在一起的一堆堆枪支中,无言地嗅着。()羊驼默默地忍受着人们的欺凌,没有怨言,也不反抗,但也没因此丢失生活。羊驼正是那个时代,社会底层的映照,无法反抗,只有默默忍受,但绝不放弃生活。
其次便是阿尔贝托,这一人物个性最为鲜明,不卑不亢,尊重弱者,不与其他士兵官同流合污,也不容许他人的侮辱。可以说,这一角色是作者略萨所向往的自己,略萨希望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他想以一个超脱的形象立足,但却不被社会所允许。看到阿尔贝托为“奴隶”偷军装的那幕,我感到有一丝感动。在所有人都欺侮“奴隶”的时候,阿尔贝托能够像兄弟般地冒着风险帮助他。阿尔贝托,作为一个上层社会的人,又在底层社会生活着,以一种超脱世俗的方式生活于黑暗的军官学校。辗转于两个社会间,见证着,连接着两个社会。
最后便是“奴隶”这个角色,可以说,“奴隶”是另一个“羊驼”,虽然作为人活着,但是却被欺侮得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说实在,对于“奴隶”这一形象,我是比较欣赏的,只是因为社会因素,不被当时所认可罢了。在故事中,“奴隶”有自己的坚持,就是不和其他军官同流合污,即使受到他们的欺凌,也不改变自己的初衷。在这个吃人的军官学校里,不变成魔鬼,便得被魔鬼所吃,即便这样,“奴隶”还是选择了心灵的那片净土。可是社会的邪恶,不容许这片净土的存在,“奴隶”最后也是悲剧收场。这是那个社会的错,作者以这个形象很好地抨击了那个社会。
总观全文,可以说,军官学校是整个秘鲁社会的缩影,里面充斥着金钱,权势,腐朽,黑暗。几乎所有人都被这种风气所同化,比如“美洲豹”。即使有不想被污染而极力反抗的净土,也是不得而终,比如“奴隶”。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构成了这个社会的缩影,诉说着这个社会的黑暗。充斥着现实的这部小说,无不在抨击这个社会,而作者所做的便是寄托于“阿尔贝托”这一形象,希望自己能够成为这样的人,来唤醒这个社会。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4】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一只狗和它的城市》的书,作者是常新港,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时捧腹大笑,有时却伤心流泪。
因为这本书里用狗眼看城市,用独特的视角展示独特的风景。主要内容是一只狗对人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时常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经历了种.种疑惑,痛苦与磨难后,它终于如愿以偿变成了一位少年,内容简介还没有看完,我脑子里就不禁萌生了许多问题,狗眼里的人是什么样子,狗眼里的城市又是什么样子。
现在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四五遍了,可还是想读,正是这本书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我,现在就请你们看看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极其普通的笨狗,它不满于自己生存的现状,总想到人类的世界去探寻一番,我被它这种敢说就敢做的精神感动了,因为这时它已变成一位翩翩少年和我一同幻想,进入人的世界后它充分体验了人的善良与虚伪,无情与多情,使它又开始留恋起狗的世界,最后它带着一条曾帮它成为人类的粉红色蚯蚓又回到了动物界。它的行为使我想到我们人类的行为和思维是可以是双面性的,一面是秉直善良,一面是狡诈虚伪。而动物却只有前者,这使我深思了半晌,最后终于悟出了这个道理,世界上根本就不分好人和坏人,只是因为人们都有他们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写到这里我对人生突然感到很困惑,不禁哭了起来,妈妈对我说:在人类的世界中,还是善良的人占大多数,这个社会的主流是善良,积极,向上的,不要一叶障目,只看到阴暗面,人类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是最高级的灵长类动物,是最聪明的动物,所以才有丰富的思想,和各种各样的感情。”我在似懂非懂中还在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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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狗读后感【篇5】
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如果问我为什么会选择阅读《城市与狗》 ,我的理由是它的文学评价非常之高。在我看来,它的评价之所以高是有原因的,说明它是值得世人去了解和细细品位的。
《城市与狗》是诺贝尔奖得主略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之作。同时也是标志着拉丁美洲“文学爆炸”展开的四部里程碑小说之一。
小说从卡瓦到教学楼偷五年级化学双月考试试卷题入手,一步步拉开了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生活的序幕。
小说在叙述现实的时候插入回忆……军校内生活和军校外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校外的生活是开心的,可以和朋友一起喝酒跳舞,一起策划着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而校内的生活是非常规的。表面上,学校管理严格,其实私底下,士官生吃喝嫖赌、打架斗殴、考试作弊都是家常便饭。变卖偷窃而来的财物,卖酒、卖烟、聚赌等地下经济活动已经变得习以为常。而这些丑恶的行为正是当时处于底层人生存的艰难处境反映。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主人公“诗人”阿尔贝托,一个是“奴隶”阿纳德。
阿尔贝托由于成绩差被父亲逼迫考进莱昂西奥・普拉多军校。他是“他是一个中立者,他来自上层社会,同时又和黑人、妓女等混在一起。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了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w w w . f w s i r . c o m)他遭遇了社会上的种种伪善和不公,并用文学的手段,来阻挡现实的丑恶,文学成为他反抗的武器。
另一个角色阿纳德,军校中的`人都称呼他为“奴隶”,他的性格是懦弱的,他不像阿尔贝托那样不卑不亢,善于伪装。对于他,别人一眼就能看穿,软弱无能,不能自卫,像个奴隶。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温顺,善良、默默无闻的人。虽然没有做过恶事,但依然被茫茫人海所吞噬,被人们渐渐淡忘。
小说中的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奴隶”在演习中被枪杀,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意外大部分教官对此不知情,协助管理的士兵也视而不见。在这种悲痛的时刻而学校在意的却是自己的名誉和利益,为避免丑闻外露,立即封锁了消息,并将一切过错归结于他没有服从命令而造成的差错。军校领导中,甘博亚中尉是唯一一个恪守职责,坚持真理的人。在“奴隶”死后,他想查清死亡的真正原因,却因遇到来自各个层面的阻挠而无奈放弃。阿尔贝托开始时一心要为奴隶报仇,却在校长的威胁下放弃了。他们俩的反抗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毫无作用,“奴隶”的死就这样不了了之。这或许就是“奴隶”软弱无能、毫无尊严、不知反抗的下场。这种结局不是我们所想要的。
这个故事是悲剧的,是当时麻木无情的黑暗社会所造成的。对比如今的社会,我们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代人啊!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6】
论《城市与狗》中的人物形象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产品,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记忆。20世纪50年代,位于大洋彼岸的利马有着独特而残酷的过去。巴尔加斯·略萨是这段历史的见证者和记录者。
他结合自己在军校生活的经历,写下了这部《城市与狗》。作者在书中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本文将对几个特殊的特征进行分析和**。
引言《城市与狗》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利马的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群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成长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笔者着重**了以下几个具体特征:
军校学生“美洲豹”,“诗人”,“奴隶”,军校长官甘博亚中尉。除此之外,作者还刻画了一系列人物群像,包括堕落的妓女,婚姻不幸的夫妇,叛逆乖张的军校学员以及仗势欺人的军校长官。
首先出场的是最为叛逆的军校学生“美洲豹”。他的典型特征是好战、勇敢和英勇。在老学员殴打新学生的“洗礼”中,他凭借过人的武力与老学员殴斗,硬是震慑住了仗势欺人的小混混,成为唯一一个免遭捉弄的学生。
从此,他凭借一系列勇敢、叛逆的表演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成为年级的大哥。他和其他颇具威望的学生共同组建小团体“圈子”,使得原本如一盘散沙的年级同学们团结起来。群里的学生偷偷地做了很多违法的事情:
抽烟,喝酒,赌博,甚至是这些学生难以置信的年龄。“美洲豹”无疑是蔑视秩序的,他时刻散发着桀骜不逊的气息。然而这份自傲并非源于自信,相反,它源于他的自暴自弃。
母亲对他的评价是:“成天惹事,以后一定会犯罪进监狱。” 他的家人送他进军校不像是寄托了多少期望,反倒像是甩掉了一个烦人的包袱。
在他心里,自己早就成了被流放的犯人,所以违反规定也无所谓了。他只能从聚集同龄人反对学校的活动中获得一点成就感。然而这一切都在他射杀“奴隶”之后改变。
无论是一时冲动还是仇恨,杀人罪都是他无法企及的。随之而来的告密事件与同学们的误解更是令他性情大变。他在表面上依旧拒人于千里之外,但他在内心深处已经开始在某种程度认同秩序。
在故事的结尾,“美洲豹”和自己心爱的姑娘结了婚,过上了普通的生活。至此这个人物形象身上最为耀眼的锋芒已然收敛,这是军校生活给他带来的改变。
第二个典型的形象是“奴隶”。从这个绰号,我们可以推断出它在军事学院的地位很低。从童年时代开始,奴隶就与母亲和阿姨生活在一起。 他们很少受父亲的教育,养成了温柔柔和的性格。
在父亲看来,这是缺乏阳刚之气,需要改革。父亲因此将其送入军校。但是奴隶既没有战斗力,也没有割礼的能力。 在军事学院的混乱和严酷的环境中,他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
谁都可以欺负他,嘲笑他。被命运践踏的穷人就像躺在一口深井的井底,可以看到太阳,却永远无法逃脱。他太渴望友情,因而格外珍惜和“诗人”的情谊,成了整天跟在“诗人”身后的“跟屁虫”。
他太渴望爱情,以至于对自己的情人格外思念,不惜告发同学以获取外出的机会。然而他的命运注定充满悲剧。我们不妨看看“美洲豹”射杀“奴隶”的理由:
“实际上我不晓得当时怎么就干出来了。我本想揍他一顿,吓唬他一下。但那天早上,我看到他在我面前,昂着头,我就瞄准了他。
”仅仅是一个随意的念头,“奴隶”就失去了生命。在同学们眼里,他已经失去了尊严。更令人震惊的是,在死因调查中,校方明明发现了异常,却故意判定“奴隶”是操作失误导致死亡,只因说出真相会有损军校的声誉。
在故事的结尾,曾经让奴隶魂牵梦萦的姑娘特莱莎和杀了“奴隶”的“美洲豹”结婚,给“奴隶”的人生悲剧点下一个沉重的句号。奴隶是被压迫者的彻头彻尾的形象。时间、观念、社会、歧视等因素彻底摧毁了他。
全书最为生动形象的人物是“诗人”。这个形象在一定程度上是作者略萨的自身写照。与其他种种家境相对贫寒的同学不同,“诗人”家境相对优渥,祖辈更是人才辈出。
然而这个富足的家庭并不幸福。父亲四处拈花惹草,母亲心中不满却又没有决裂的勇气,看似幸福的家庭实则支离破碎,“诗人”心中也苦闷忧愁。父亲以“培养一个真正的人”为由,将其送入军校。
从“诗人”的角度看,军校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必经之路,而是一场意外。初入军校时,他是迷茫无助的。他和其他新生一样接受残酷的“洗礼”。
然而他毕竟不是“奴隶”,他有保全自己的能力。在同学眼中,他“擅长伪装,掩藏自己的真实想法”。如果有人惹怒了“诗人”,他一定会暗中加以报复。
凭借这种生存的智慧,“诗人”进入“圈子”,成了学生团体的小头目之一。此外,诗人的文学素养使他成为学生里的“文学担当”。如果学生想写信或写情书,他们会来找他。他的一些作品充满青春情怀,在学生中也广为传播。
总之,“诗人”的气质与军校混乱的环境格格不入,他更像是集体里的一位观察者,保持集体一致却又保留个性。或许正是因为这种个性,他选择与饱受欺凌的“奴隶”成为朋友。这份友谊颇有些施舍的意味,却又不乏少年的真心。
但这份友情没能持续多久。“奴隶”之死改变了“诗人”对军校的态度,他无法忍受好友被校方污蔑为失误自杀。他凭着一腔复仇的勇气和对军校黑暗面的上诉提出上诉,指控“美洲豹”,并告发了学生们私下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
这一行为无疑标志着“诗人”与军校乱象的彻底决裂。此时此刻,他坚定地追求自己,不再盲目追随和被压迫。风波平息后,他从军校毕业,与爱人交谈
“我一定用功读书,当一名优秀的工程师。“诗人”是那个时代典型的知识青年形象,他有着自的己理想,因而不甘受社会强权的压迫,选择为正义发言。“诗人”的成长是一个独立人格形成与觉醒的过程,作者在这个形象里也寄托了自己对秘鲁青年的期望:
独立思考,反抗**。
最后一个相对清晰的图象是军事学院的一名军官甘博亚中尉。甘博亚是军校军官中唯一一个形象正面的人。他最鲜著的特点是坚决维护秩序。
他及其重视纪律的重要性,认为“没有纪律,什么事情都要变坏,都要垮台”。军事学院充满腐败,黑暗和官僚主义。长官们以“机智,勇敢”为由暗中滥用权力,压迫学生和下等军官。
在这样的环境下,甘博亚几乎严格捍卫了规章制度。他受到同事们的排斥,但得到了学生们的尊敬。在学生眼里,“甘博亚是最倒霉的一个军官,可他是唯一主持公道的。
”这份信任使得“诗人”选择向他揭露军校学生的陋习,也使“美洲豹”甘愿向他承认杀人的罪过。然而,一个人的努力无法改变环境。甘博亚向上级说明事实,却被顾忌军校名声的长官拒绝。
最后,他接到调职令,被迫离开军校到高原地区服役。甘博亚的形象代表了腐败军队中少数尽职尽责的军官。他忧国忧民,恪守秩序,不为名利出卖灵魂。
除了个人形象,作者还创作了一系列人物。第一个是当时的妓女。笔者从学员的角度来描述这一群体的生存状况
腐朽糜烂,堕落放荡。她们出卖肉体以换取生存,在社会底层的黑暗里演绎着无奈的人生。这一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混乱和混乱,以及女性地位的低下。
与之相关的是一系列脆弱的家庭主妇形象。在书中描述的几个家庭中,有许多妇女受到丈夫的压迫。她们或是遭受家暴,或是看着丈夫偷腥却无可奈何。
这些女性脆弱的性象也反映了当时秘鲁社会严重的性别歧视。
另一个重要人物是军事学院的指挥官。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窥见秘鲁当时的社会制度:军事、教育和相互渗透。
军队对社会的控制是主导和全方位的。军事院校的司令官既是学校的管理者,又是社会的控制者。阶级压迫、党建、**贿赂层出不穷。
为了保全学校的声誉,也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他们掩盖真相,将“奴隶”之死归咎于其自身。这无疑暴露了军官的残忍和自私。作者不遗余力地描述他们的自私贪婪,并将矛头指向秘鲁腐朽的政治制度。
最为生动的人物群像是包括多个主角在内的军校全体学员。学生性格叛逆活泼,却得不到合理的管理和教育。在军校黑暗的环境中,激起了学生们心中暴戾残忍的一面。
他们表面上是有纪律的,私下里是无法无天的。歧视、欺凌、打架、赌博、盗窃等犯罪行为几乎成为学生的正常生活。他们既是受害者,也是施暴者。
这个群体自然有可恨的一面,但除了批评,我们还应该多思考:这种不正常的教育方式是如何形成的?它会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这些多面的人物是本书的主体,他们最能反映现实。
人物是行为的主体,是作者声音的灵魂,是社会现实的镜子。在《城市与狗》中,作者以生动的笔触塑造了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从社会顶层的掌权者,到军校里苦苦挣扎的青年,再到于泥泞中苟活的贫民,每个形象各有差异,但他们都反映出作者炽热的愿望:
推翻秘鲁腐败黑暗的军队,打破社会上的歧视和偏见,尊重个人的自由和幸福。当我们看到这些人物时,我们也应该思考:书中所描述的当今世界有没有黑暗?
是否还有当权者在肆意剥削?是否还有许多人没有自由和尊严,像狗一样在阴暗的角落里求生?《城市与狗》的人物迎来了各自的结局,但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7】
我曾经有过二十岁,城市与狗 读后感。我不同意任何人说那是最美好的年华。——保尔·尼桑”引自《城市与狗》第二章引言。
先谈谈这本书的阅读难度:书中绝对没有难懂的词汇,甚至避免委婉的抒情,作者平实的描写着一切,就算是重重环境,这只是化为当事人的眼睛,说的诚如所见。但是也绝不是那么好读的,如若你希望快速的抓住故事的线索,把握每一个人物的个性,一如“只要墙上挂着一把枪,那必然子弹会射出”的理所当然,你会失望。说真的,很少有我无法专心一意读下去的书,即使是李泽厚错综复杂引用磅礴的美学史思想史,佛洛依德有些歇斯底里的关于梦的解释,贡布里希庞大的理论结构总有可以攀岩的小径供你辨识。
但是略萨没有,这本书,看到第七页,你的自信就会降到很低,怀疑自己开始阅读的决定是否正确,反复的颠倒叙事方式,人人都以第一人称讲话的手法,动物的人物的象征意义,猜度,疑虑等等,所有的'一切交织在一起,想一个初尝苦涩回味又甘甜的果子,又想一座明知后面风景独好但极其难攀的山峰,所以只能随他,随着自己的直觉、迷茫,坠入这个交织着残酷、冷漠、赤裸、真实的难以接受的迷宫,接受书中上帝安排的结果》。
但是到三分之二的部分,一如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院从冬日的浓雾中显露出来,人物的片段终于开始连接,直至“美洲豹”的过去和现在开始呈现吻合在一起的端倪,所有的重要人物几乎都通过感情交织在一起,文字从艰涩跋涉的小溪汇合成流畅的河流,从每天鼓励自己读一点到舍不得放手,宁可连夜卧读合上最后一页都无法闭眼,一直回味。每一个现在都是过往的重复,个人的历史造就人人的将来。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院是一座孤堡,要么独自为阵被吞没,要么结成一体为了自保作恶。身处其中,善良是种罪过、美好是不可原谅,但最终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把尺子,就像甘博亚“是最倒霉的一个军的官,可他是唯一主持公道的”。
明白了什么事“踩在脚底下”的生活的“美洲豹”,想通过自己“招供”挽救甘博亚被发配边缘哨所的命运,玩世不恭的“诗人”处于愧疚选择告密,打破士的官生世界影藏的丑恶,虽然在强权者的威胁下背叛了甘博亚的正义,但终于正面对抗的五年级的“上帝”,虽输但赢得美洲豹的尊重。当学校生活结束,“奴隶”这个温顺善良的影子仅仅只如电影的片段渐渐消失,过去告别时,真的可以淡忘这一切吗?每个人的现状都是过去的不断重复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8】
凯恩说有人扮演英雄,因为他是怯懦的。
有人扮演圣徒,因为他是凶恶的。
有人扮演**是因为他有强烈的伤害欲望。
人们之所以欺骗,是因为生来便是说谎的。
《城市与狗》是作者根据自己少年时在军校学***身经历写成。
城市指秘鲁社会,狗指军校学员。
在作品中,大量的篇幅用来描写打架斗殴、金钱交易、赌博、**、上课**等丑恶行为,揭示了底层人生存的困境,相当令人震惊。
作者创造了一个中间人,名叫阿尔贝托。他既不谦虚,也不专横,也不欺负弱者和强者。
在维护个人尊严和合法权利方面,阿尔贝托永远不会放弃这场斗争。这个角色是丽莎的化身。
在《城市与狗》里,阿尔贝托时而生活在社会上层豪华住宅区,时而与来自社会底层的黑人、混血种族学员住在同一宿舍;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了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
这两个极端他都不能接受,因此宁肯躲进文学天地,逃避狗咬狗的生活。
通过这种方式,阿尔贝托逐渐发展出这样一种能力:建设一座文学之城,抵御城市的喧嚣和狗的吠叫;因为文学为个人抵抗提供了一个**和空间。
生活似乎是一个非常深刻的词,因为我们不能总是说清楚,但它也很简单,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历每一天。
我们一出生就有家庭生活,所以家庭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本书详细描述了豹、阿尔贝托、奴隶和特雷莎的家庭环境。
我不禁想起一句话,幸福的家庭总是一样的,不幸福的家庭也有自己的不幸。
可以这么说,他们的家庭都是不幸的。
对于美洲豹而言,家庭没有给他任何的保障,自从懂事的那时候起,母亲就一直得为生计而奔波。
艰辛的生活让母亲有了太多的抱怨,抱怨社会的不公平,抱怨**的吝啬,抱怨父亲的愚昧。
因为父亲的死,只得到一丁点的抚恤金,这令母亲超负荷地承担着这个家庭。
于是母亲默许他和他哥哥去偷东西和抢劫。只要她能给钱,她甚至会失去做母亲的权力。
家庭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他哥哥。
哥哥教会了他用暴力去争取一切,教会了他如何在暴力中取胜。
而这也让他在以后的生活中得以生存下来。
而哥哥的好朋友瘦子依盖拉斯作为一个引路人将他引入社会这个大家庭,于是他有了第一次偷,有了第一次性经历,也有了第一次被背叛的滋味。
他过早地进入社会的大染缸,在残酷的环境中成长。
他学会了生活,有自己的信仰和忠诚。
亲眼目睹了伴侣的处境后,他痛恨背叛他的人,他也有复仇的感觉。
那种单纯纯洁的爱只能埋葬在特雷莎的心里,为了生存,他离开了家,离开了特雷莎,也离开了童年。
与美洲豹一样,特莱莎也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嗜酒如命,并且不断地换女人,可是她依旧感激父亲,因为至少他还没有抛弃她,让她拥有一个所谓的家。
后来,父亲去世了,母亲去寻找新的生活,把她留给了姑姑。
从此以后,她和姑妈相依为命。
阿尔贝托和他们不同。他有家庭保护,不必靠自己生存。
他有一个能使他的生活物质化的父亲,他还有一个体贴他的母亲。
父母的关系很不好,因为父亲总是背着母亲去外边乱来,但是对于他而言,这一切都无所谓,他甚至于觉得母亲太固执于所谓的忠诚,他在乎的是能否从父亲那里拿到钱,然后如何用这钱去取乐。
而对于父母司空见惯的争吵,他显得就像局外人一样无动于衷。
面对越来越弱、越来越老的母亲,他更喜欢年轻、健康、精神饱满的父亲。
在他的举止和言谈之中,有着某种难以抑制、急于表白的东西。
他一直以为他父亲不快乐,但突然他怀疑,他很快乐吗?难道像父亲这样也会幸福?父亲对他的影响是难以察觉的。父亲的话和父亲的行为似乎又出现在他身上。
面对母亲的哀号和母亲的诅咒,父亲可以非常平静地说,我想要绝对的自由,我想主宰我的生活。
其他人物也有各自的英雄形象奴隶善良而正直;灵巧的诗人不惜代价要给自己兄弟伸冤;在全班性的大背叛中,博阿仍毅然挺身支持自己兄弟;卡瓦1人承当所有责任,牺牲自己保全同伴;甘博亚在长官强大的压力下,还是狂热的坚持保有相当程度的理想性。
尽管这些英雄都有自己脆弱的面容和失败的处境,但他们仍然散发着一些动人的光芒。
他们是很单纯,很单纯的孩子,想拥有自己的友谊、爱情、家庭,但生活帮他们安排了一种方式。
生活转了一个圈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美洲豹嫁给了特蕾莎,特蕾莎最初爱上了她。阿尔贝托按照父亲的安排去美国留学,找到了一个恋爱中的女人。
生活又安安静静地继续着,曾经以为永远也无法消融的阴暗记忆似乎也已渐渐淡忘,许多事情回忆起来好像只是些电影里的片段罢了。
他可以一整天都不想起‘奴隶’的脸。
只是,这消逝的生命,该谁来为他诉说……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9】
今天读完了《城市与狗》这本书,它讲述了一所军事学校的事情,其中“美洲豹”这个人物形象令人印象深刻,他不能忍受高年级学生对自己的虐待,便进行反抗,并建立了“圈子”,作为一个大家共同反抗的组织,因为在这个地方,要么独自行动最终被吞没,要么与他人组成团队为自保而反抗,当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这也会体现出团队协作的力量,而那些选择前者的人,比如“奴隶”,这个温顺、孤独、善良、默默无闻的人,虽然没有做过任何恶事,但依然被茫茫人海所吞噬,被人们渐渐淡忘,最后慢慢地消失,这就是懦弱无能、不知反抗、毫无尊严的'下场。可是“美洲豹”虽然经常做恶作剧,招惹五年级的人,但却是维护自己尊严的举动,并且不会碌碌终生。 因此善良也是要有尺度的,不能过于盲目地当一个善者,而忘记了自己的尊严,那样的人必定会因时光的流逝而被人们所淡忘!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10】
读城市与狗有感1000字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城市与狗有感10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小说,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的读过这本书后,却又觉得有些后悔看这本书,后悔知道了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对于这个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由一群流氓、无赖所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眼里,似乎善良就是愚蠢,守纪就是犯罪。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凶手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与现实几乎相反的书,或者说这本书把现实中的'黑暗点无限的放大了。而作者描写的是一所地狱,在这所地狱中,小鬼不管恶灵,恶灵欺压他人。
后来,在与同学的一次聊天中,偶然的谈到了这本书,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曾因它而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得诺贝尔奖,是颁奖的人眼花了吗。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感觉好像真的是那句话所描述的那样。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扞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善良的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软弱的人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11】
读《城市与狗》有感
第一次见到这个书名的时候,还以为这是一本关于流浪狗的**,就像一次探险,不断的与奇怪特殊的人物相遇那样。但当我真正读到这本书时,我有点后悔读了这本书,认识了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
自从听到有人说:“军校是最能美化人类情感的地方,军人是最热血、最善良的人。”我就开始梦想未来的我能成为一名军人,成为绿色军队的一员,与那群最可爱的人一起生活。
但这个利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它是一个由一群流氓和流氓组成的学校。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欺压同学、抽烟、喝酒、偷窃甚至还有**等称得上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恶劣行为。在他们看来,仁慈是愚蠢,纪律是犯罪。
在这所“地狱”学校中,那个唯一没有做过任何坏事的男孩——“奴隶”,却死在了军事演习中,而他暗恋的女孩,竟与心地亦有纯良面的**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当我第一次读完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几乎是现实的反面,或者它无限放大了现实中的黑暗点。作者描述了一个地狱,小魔鬼不在乎恶灵,而恶灵压迫他人。
后来,在和同学聊天时,我不小心谈起了这本书。我的同学告诉我,这本书的作者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听到这句话,我一下子就迷茫了,心中也变得十分迷惑。为什么这本书也能获得诺贝尔奖?获奖者是否眼花缭乱。
我特地到网上了解了一下别人对于《城市与狗》的看法,其中我觉得最难以理解的是其作者略萨的诺贝尔获奖评语,“因他对权力结构制图学制的细腻描写,和他对个人的抵制反抗和挫败形象的尖锐刻画。”
我耐下心来,坐在藤椅上,带着这句话,又仔细阅读了几遍《城市与狗》。当我再次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它真的是在那句话里描述的。虽然我还是不太理解前半句话,但在这次的阅读中,我发现了“诗人”的不卑不亢、不欺弱小与他为扞卫自己尊严的努力,也看到了“美洲豹”的坚强、勇于反抗恶势力与其维护自己尊严的斗争。
还有那最终死去的“奴隶”,他虽然善良、温顺,但也懦弱无能、不知反抗。他是最可怜也是最可悲的。他永远的沉睡在了这场噩梦中。
这所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校,是一片被原始树木遮的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外面的人只能看到这里的绿色,里面的人却望不到明媚的阳光。在这里,“强者生存”就是原则,“拳头大”就是道理。好人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弱者在这里没有生存空间。
一切都是物竞天择。
而在这场有一枚小石子引起的海啸中,那只被“我”不小心掐断了后腿的狗,那只一开始未被作者关注的狗,一直用它同情的双眼,看着这场“狗”与“狗”之间的战争。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12】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
他的作品保持了写实的风格,主要是攻击力量和描绘反抗形象。《城市与狗》是他众多作品中的其中一部,也是他的成名作。这部作品继承了他的风格,有着强烈的写实风,鲜明的人物个性,犀利的话语,无不诉说着那个时代的黑暗。
其中,有许多打斗交易的场面,也有一些人的消极丑恶行为,暴露了当时社会底层的尴尬生活,也暴露了权贵的丑恶行为。
这部作品,刻画了许多鲜明的形象,作者以这些形象,映衬着这个社会,以这些角色的经历和话语,诉说着这个社会。其中作者刻画了几个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在第一章便有出现的羊驼,这一形象的刻画是通过周围人的动作完成的,或许我们会感觉羊驼在文章中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我觉得这一形象,羊驼的遭遇,正是这个社会底层的缩影。当时,卡瓦在偷化学试卷时遇到了羊驼。在卡瓦的口头陈述中,我们了解了羊驼的情况。是谁把这只小羊驼带到学校里来的?
是从安第斯山哪个地方来的?是的,没有人知道羊驼是从**来的,尽管它已经在这里很久了。在人们眼中,羊驼只是一个小小的存在,只是一个欺负和发泄的娃娃。中士学生经常把它当做投石靶。
当它被石头击中时,一点也不惊慌,而是露出无助的表情,慢慢避开了扔石头的人。羊驼还会在士官生们吃餐时,穿行在三三两两靠在一起的一堆堆枪支中,无言地嗅着。()羊驼默默地忍受着人们的欺凌,没有怨言,也不反抗,但也没因此丢失生活。
羊驼是那个时代社会底层的反映。他们无法抗拒。他们只是默默地忍受,却从不放弃生命。
其次便是阿尔贝托,这一人物个性最为鲜明,不卑不亢,尊重弱者,不与其他士兵官同流合污,也不容许他人的侮辱。可以说,这一角色是作者略萨所向往的自己,略萨希望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他想以一个超脱的形象立足,但却不被社会所允许。看到阿尔贝托为“奴隶”偷军装的那幕,我感到有一丝感动。
在所有人都欺侮“奴隶”的时候,阿尔贝托能够像兄弟般地冒着风险帮助他。阿尔贝托作为一个上层社会的人,生活在下层社会,以一种超越世俗世界的方式生活在黑暗的军事学院。在两个社会之间辗转,见证和连接两个社会。
最后便是“奴隶”这个角色,可以说,“奴隶”是另一个“羊驼”,虽然作为人活着,但是却被欺侮得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说实在,对于“奴隶”这一形象,我是比较欣赏的,只是因为社会因素,不被当时所认可罢了。在故事中,“奴隶”有自己的坚持,就是不和其他军官同流合污,即使受到他们的欺凌,也不改变自己的初衷。
在这个吃人的军官学校里,不变成魔鬼,便得被魔鬼所吃,即便这样,“奴隶”还是选择了心灵的那片净土。可是社会的**,不容许这片净土的存在,“奴隶”最后也是悲剧收场。这是那个社会的错。作者用这种形象攻击那个社会。
总观全文,可以说,军官学校是整个秘鲁社会的缩影,里面充斥着金钱,权势,腐朽,黑暗。几乎所有人都被这种风气所同化,比如“美洲豹”。即使有不想被污染而极力反抗的净土,也是不得而终,比如“奴隶”。
个性鲜明的人物,构成了这个社会的一个缩影,诉说着这个社会的黑暗。充斥着现实的这部**,无不在抨击这个社会,而作者所做的便是寄托于“阿尔贝托”这一形象,希望自己能够成为这样的人,来唤醒这个社会。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13】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凯勒”。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想象,给了我们幸福。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当你用心读完这本书时,你就会明白一个真理,任何一个都能让你受益终生。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的作者是常新港。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狗,和他的家人生活城市的下水道里。在他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粉红色的蚯蚓,她成了他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可是,她却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给他。当她曾提到过的轻风一样的声音挤进“窗口”时,他朝一块石头撞了过去……他变成了一个英俊少年,走进了城市,他遇到了美丽的少女六月,他想跟她一起上学。
他不知道吃饭还要付钱,不知道上学还要考试,也不知道开除是怎么回事,可是,他却能像天才一样答卷,像天才一样飞跑,他可以感受过去和预知未来……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六月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但是这时,六月已经又离开了他。爱他的人一个个都走了,在一天深夜,他也出了门,去寻找把生命留给他的六月……
这本书,用它那简朴的语言,把爱情、亲情和友情全部集中在了一个故事上。它就像一束阳光,融化了多少人心中的坚冰!书,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书,一个多么浪漫的字眼;书,这里面到底蕴涵着多少未被我们发现的真理!假如你有一点时间的话,那么,请你也看一本好书吧……
城市与狗读后感【篇14】
如果问我为什么会选择阅读《城市与狗》,我的理由是它的文学评价非常之高。在我看来,对它的评价很高是有原因的,这说明它值得全世界去理解和品位。
《城市与狗》是诺贝尔奖得主略萨的第一部长篇**,也是他的成名之作。同时也是标志着拉丁美洲“文学**”展开的四部里程碑**之一。
**从卡瓦到教学楼,我偷了五年级化学双月刊的试卷,一步步开始了狮子普拉多的军旅生活。
**在叙述现实时插入记忆军校内外的生活有着鲜明的对比。校外的生活是开心的,可以和朋友一起喝酒跳舞,一起策划着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而校内的生活是非常规的。表面上,学校管理很严格。实际上,私底下,士官在考试中吃喝玩乐、赌博斗殴、作弊的现象很普遍。
变卖偷窃而来的财物,卖酒、卖烟、聚赌等地下经济活动已经变得***常。而这些丑恶的行为正是当时底层生活困境的反映。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主人公“诗人”阿尔贝托,一个是“奴隶”阿纳德。
阿尔贝托因为成绩不好,被父亲逼进了莱昂西奥普拉多。他是“他是一个中立者,他来自上层社会,同时又和黑人、妓女等混在一起。他不仅看到了上层阶级的虚伪、欺诈和被侵蚀的生活,也理解了穷人的悲惨处境。
(他遭遇了社会上的种种伪善和不公,并用文学的手段,来阻挡现实的丑恶,文学成为他反抗的**。
另一个角色阿纳德,军校中的人都称呼他为“奴隶”,他的性格是懦弱的,他不像阿尔贝托那样不卑不亢,善于伪装。对他来说,别人一眼就能看穿,软弱无能,无力自卫,像个奴隶。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温顺、善良、默默无闻的人。
虽然我没有做过什么坏事,但我仍然被茫茫人海吞没,渐渐被人们遗忘。
**中的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奴隶”在演***枪杀,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意外大部分教官对此不知情,协助管理的士兵也视而不见。在这种悲痛的时刻而学校在意的却是自己的名誉和利益,为避免丑闻外露,立即封锁了消息,并将一切过错归结于他没有服从命令而造成的差错。
在军事学院的领导中,甘博亚中尉是唯一一个恪守职责和真理的人。在“奴隶”死后,他想查清死亡的真正原因,却因遇到来自各个层面的阻挠而无奈放弃。阿尔贝托一开始想为奴隶报仇,但在校长的威胁下放弃了。
他们俩的反抗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毫无作用,“奴隶”的死就这样不了了之。这或许就是“奴隶”软弱无能、毫无尊严、不知反抗的下场。这种结局不是我们所想要的。
这个故事是悲剧性的,它是由当时冷漠无情的黑暗社会造成的。与当今社会相比,我们应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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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鼠读后感【篇1】
在《朝花夕拾》十则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狗猫鼠》。初看题目,以为是三个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读着这篇文章,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骂人术。都说骂人的最高境界是骂人不带脏字,可见鲁迅先生已经到达了最高的境界了。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么能不引起“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里,书讯先生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说起仇猫,鲁迅先生自己觉得理由充足,光明正大。猫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态。但在我个人的观点看,猫的性格并非仅限如此。猫的天性是贪玩,也懂得感恩。资产阶级文人对上面的人会阿谀奉承,对下面的人却视而不见 。先生借猫的媚态间接批判资产阶级文人大谈人伦纲常,繁文缛节。究其根源,就是批判资产阶级文人的高谈阔论和阴险的嘴脸。借此表达鲁迅先生为代表的提倡新文化教育体制的倡导者的坚定信念。
鼠在本文中轻描淡写,我反复思量鼠大概就是代表弱者吧!旧社会穷人受尽欺凌,受尽苦难。鲁迅先生经常和穷人接近;他有一颗热忱的同情心,体恤穷人,接济他们的生活。
隐鼠是先生饲养的宠物。很可爱,与人亲近。借此来表达童年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和童真,用隐鼠聊以自慰。归根结底,鲁迅先生的新文化教育体制得不到重视和推广应用。用先生在文中所写:“ 我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借此话来讽刺资产阶级文人的顽固不化迂腐的陈旧思想。
在鲁迅先生的那个年代,中国还处于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社会。封建思想教育仍占据着对青年教育的主导地位。青年一代渴望接受新的文化教育,却遭到无理的阻挠。 1925 年的女师大风潮学生运动遭到了镇压,更使鲁迅先生坚定了对新文化教育体制的推广的信念。
鲁迅先生的一生致力于青年教育的工作,用他的思想影响着青年一代,激励着青年对革命的热情,对革命的信念。掀起革命的大风潮推翻黑暗的旧社会,推翻资产阶级的黑暗统治。间接以文代武来 推动革命的步伐,从而实现革命的胜利。
鲁迅先生用他毕生的心血,用他的实际行动履行了他的诺言。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牛。
猫狗鼠读后感【篇2】
今天我阅读了著名文学家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其中的猫狗鼠的故事让我感悟很深。但在现实生活中,我的观点却与鲁迅先生心中的观点有一些不一样。
在生活中我最常见的就是猫了。在没有读到过这一篇文章之前,我印象里的猫是活泼可爱美丽的。而鲁迅仇猫的原因却是因为。猫和人们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并且他虽然与狮虎同族,可看起来却多了一幅媚态。
我虽然是属鼠的,但是在我眼里黑不溜秋的老鼠似乎比鲁迅笔下的猫要更讨厌。鲁迅先生小时候很喜欢一只银鼠,有一天那只银鼠不见了,鲁迅先生以为是猫吃了他心爱的银鼠,所以他一直找机会对猫这个种类报仇,从家里饲养的花猫,到在街上遇见的野猫,他都没有放过,总是用石头把猫们打的垂头丧气。之后虽然知道了是自家保姆把隐鼠踩死的,自己冤枉了猫,但和猫的感情还是没有融合。虽然现在鲁迅先生已经改变对猫的`态度,对猫颇为客气,但鲁迅丑猫的画饼也从此传扬开来。
在现实生活中,我并不反感猫吃鼠的自然现象,因为我觉得这是自然界的生存规律,不能人为阻止。
对于狗我也是很喜爱的,如果要把猫与狗幻化成人类的话,那我觉得猫一定是聪明机智灵活的,而狗却是憨厚老实的。鲁迅先生所说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用借物喻人的手法,淋漓尽致的写出了他心里猫的特点,嘲笑了他们的欺软怕硬
这篇文章鲁迅。用一个猫与狗结怨的传闻,嘲笑讽刺了真实社会里那些不同于事实的事情。
猫狗鼠读后感【篇3】
以浅显的目光读鲁迅先生的文章自然是一知半解,然而我却无法立刻拥有深奥的目光去理解这执笔为枪的艺术。
猫的叫嚷声、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猫的这些秉性是天生的却也是鲁迅先生讨厌的。他仇猫也是众所周知,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由拽尾巴到棍打,由家中到四周,以致后来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
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鲁迅先生十分疼爱它,而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知是长妈妈所为,但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却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
对于狗,文章里提到有一些人说先生的话前后矛盾,自己仇猫,自己要痛打落水狗,而狗是仇猫的,这么一来,先生不就是落水狗,而且还要自己打自己,不是很矛盾很可笑么?但是鲁迅先生却辨别出自己不是落水狗,到有一些落水狗在兴风作浪。
总之,鲁迅先生的话总是话里有话,让人捉摸不透。
猫狗鼠读后感【篇4】
1 . 简析:初一时就背过的文章,当时觉得索然无味,现在读一读倒觉得乐在其中。首先两个“不必说”勾起读者兴趣,“单是”更引人入胜。两个“不必”本已情趣盎然,可见那“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更是其乐无穷啊!还有后面的“油蛉”“蟋蟀”等等同样也富有丰富的童年乐趣。
2 . 鉴赏:东京也无非是这样“中”无非“理解为(”不过“),表达出作者(对清国留学生的厌恶,和不屑与之为伍)的`情感。”这样“指代(留学生的丑态),为下文作铺垫,体现了作者的失望矛盾痛苦厌恶。”确“表示另一种更大的可能性;”但“表示补充说明,”但“字后面的话是作者真正想说的内容。
3 .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4 . )人们常常以为,成功多带有偶然性殊不知,智慧女神的光芒更胜过幸运女神的眷顾。只有始终撇试身外的杂音,聆听自己内心真实的呼唤,也许《格林童话》的成功就不会来得那样迟。事物的联系与发展总是暗藏奥秘玄机。横陈在我们面前的荆丛,萦绕于身畔的夜雾,甚至由自我衍生的孤独,都是命运的安排。当我们剥落虚无,触摸心壁上的纹脉,点亮梦想,哪怕灯火阑珊,也必定能照亮一寸欣喜的脚印。
5 . 鉴赏:表现了作者不喜欢猫的原因。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噑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6 . 喜欢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的辰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7 . 没有书籍的屋子,就像没有灵魂的躯体。
8 .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9 . 时间是个常数,但对勤奋者来说,是个变数。用分来计算时间的人比用小时来计算时间的人时间多倍。
10 . 书籍的唯一真正用处,是使人能自己去思考,如果有不能引人思考的书,便不值得占书架一席之地。
猫狗鼠读后感【篇5】
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触颇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忆,夹杂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骂功真的很一流,以致于他的骂猫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么暗讽。
鲁迅先生的笔从来都被人们比作“匕首”,现在一看,果不其然,连这么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着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时候也存着一丝严肃与谨慎。我不得不说: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涩难懂,以致于《狗、猫、鼠》我读了两三遍也没有搞明白。鲁迅先生的风格真是奇怪,一会儿又赞扬猫、一会儿又仇恨猫。但是实际上他是热爱动物、热爱自由的,他在万生园中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会破颜一笑,但也会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这种多余的聪明还是没有的好。
鲁迅先生不喜欢猫,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欢猫,是因为猫伤害了他的隐鼠,可是后来知道真相后,他还不喜欢猫,对猫还有种憎恶,可见幼小的时候,埋下的一些东西,习惯是一辈子也挥之不去的。其实,鲁迅先生喜欢隐鼠也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他一直记得父亲讲的故事爸爸墨猴当成隐鼠,隐鼠一些惹人烦的行为,也会让年幼的鲁迅感到有趣,不难看出鲁迅天真且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童年的鲁迅,还没经历沧桑与磨练,还显得活泼可爱。
鲁迅先生写到“其实人禽之辨,本不是这样严”。“他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其实人本身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是你鲁迅先生说的,一步一步进步后,就开始堕落了,说空话还不知道自己说的违心之论。人类这些小聪明,其实还不如没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视为多余的聪明。也表达出了鲁迅先生对小聪明极其不屑的一面。
至于鲁迅先生读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猫和狗结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讲情理,我认为我们对那个故事也不必去理会。恰正是那个故事,说明了狗小心眼儿这件事,可是现实生活中狗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过法不一样。鲁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们要坎坷的多,经历不同,对事物的看法观点也就不同。实际上其中鲁迅先生的观点一些我并不赞同,多少还夹杂着一些童年的经历和长大后的世故带来的偏见。其实这点也并不奇怪。
总之,我认为《狗、猫、鼠》是我读的最有趣的一篇文章。我读过很多回忆录,《朝花夕拾》是其中最与众不同的一本。夕拾的朝花也一样红!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作者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并总结了猫的几点罪行: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它嗥叫时,令人心烦;它吃了作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作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而且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从而表述了作者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嗷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其实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扔下笔,弃医从文,他才知道“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时代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爱憎分明,需要从现在做起。面对躺在车轮下的“小悦悦”无人救起,面对连撞数人并害怕伤者不死又连捅八刀的药家鑫,面对无人敢搀扶的老人,面对失踪数天、编造被拐谎言的18岁女孩,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也许,我们的世界正是缺少了爱憎分明,才会酿成一场场悲剧、骗局。“智者明辨是非”、“不宜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以科学的知识和丰富的经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该做的事尽量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与非,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坚持原则,做出正确选择。
爱憎分明,立世之道。时代在召唤着我们,让我们高举起青春旗帜,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大爱大憎,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中国有很多作家,在繁多的作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鲁迅先生了。读他的文章就像品一杯清茶,刚开始有点生涩难懂,但是慢慢品尝回味你便会品悟到许多。听说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你还记的在七年级中我们学的《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么?它就是出自《朝花夕拾的》
在《朝花夕拾》十则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狗猫鼠》。初看题目,以为是三个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读着这篇文章,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骂人术。都说骂人的最高境界是骂人不带脏字,可见鲁迅先生已经到达了最高的境界了。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么能不引起“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里,书讯先生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着名的作家——鲁迅先生,他对外自称是仇猫的。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像狗那样大,它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狗·猫·鼠》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
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
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
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猫狗鼠读后感【篇6】
在文章开始,正如题目,我要先探究“仇猫”这个问题。这与有些读者就有分歧了,他们认为读后感就应该赏析赏析原文,赞美赞美作者罢了。我这却另类,既不是对仇猫一事虚情假意地赞成,也不是对鲁迅先生漫无边际的称颂,倒不如说是只以书作引子,来说说后面的问题来得合适。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我恰恰相反,论原因也简单极了。鲁迅就是他儿时以为猫吃了自己的隐鼠,我则是由于家里正好养了一只猫。当猫发情在外面乱叫时,我不觉得心烦,却是担心会不会有像鲁迅那样“仇猫”的人打猫了。换句话说,我应是厌恶鲁迅的。我是把这给鲁迅先生看了,则不成了所谓的“名人名教授”,让鲁迅先生拿来批判了。
可如此想,又是万万错误的。因为鲁迅仇猫是有原因的。在鲁迅先生眼里,猫正如中国当时社会上的那些他厌恶的人。鲁迅先生是为了救中国而“仇猫”的呀!可我为了保护动物也实在没有错。如此看来,仇猫是没有对错的。
所以说,世上有些事并无正确答案,这正如爱国,A国人爱A国,B国人爱B国。两国人都认为自己国家好,讨厌对方的国家。可究竟哪国更好呢?恐怕无法比较吧。就算已知B国比A国强100倍,A国人也不会因此就爱B国吧。这与中美、中日不正是一样的么。可见,事物的对错是有主观性的。这又如判卷,同一道题同一个答案,一个老师给2分,另一个可能给4分,他们的理由也十分充分,听着都有理。
因此,拿一个标准去看待事物就是十分糟糕的了。譬如,为了宣泄民族主义情绪,即所谓的“爱国”,在社交媒体上谩骂外国人,中国人看来可能认为是爱国,还不时附带几句评论支持。可外国人就看作是粗鲁和无礼。这不仅没有国人助威,反而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同样,砸日本车,扔外国产品,不仅没有让外国企业收入困难,反而损害了国人的利益,反倒让中国人支出拮据。这不是适得其反了么?
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不用爱憎分明,同是仇猫,鲁迅先生为了救国我们应该支持;而有人打小猫,以踩死幼猫为乐,对此,我们应坚决抵抗。同是爱国,外国人热爱自己的国家我们无权干涉;但面对韩国乐天的态度,面对日本政客拜神社的死不认账,面对特朗普对“一个中国”政策的模糊答复,我们不能无视!
从一千个角度看世界,你就有一千个正确答案。
猫狗鼠读后感【篇7】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
猫狗鼠读后感【篇8】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曾用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曾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毛泽东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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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鼠读后感【篇9】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最近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之《狗·猫·鼠》。本文中描写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
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猫狗鼠读后感【篇10】
1 . 勤劳一日,可得一夜安眠;勤劳一生,可得幸福长眠。
2 . )自私是一面镜子,镜子里永远只看得到自己;自私是一块布匹,蒙住了自己的眼睛,看不见别人的痛楚;自私是一层玻璃,看上去透明,却始终隔开了彼此的距离。
3 . 书是伟大心灵的富贵血脉。
4 .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
5 .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陈寿《三国志》
6 . 书籍是人类的编年史,它将整个人类积累的无数丰硕的经验,世世代代传下去。
7 . 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人都向往知识,一旦知识的渴望在他身上熄灭,他就不再成为人。
8 . 此时此刻,我知道,你现在最需要的,是微笑,是温暖,是帮助,是能叩响你心扉的——爱!可是,你想过没有,如果那需要帮助的是个陌生人,你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慷慨援助之手吗?如果没有爱的播种,又怎能乞求爱的回报呢?
9 . 读书不寻思,如迅风飞鸟之过前,响绝影灭,亦不知圣贤所言为何事,要作何用。
10 . 知识,只有当它靠积极的思维得来而不是凭证记得来的时候,才是真正的知识。
狗猫鼠读后感推荐
阅读是年轻人必不可少的伴侣和导师,不同作品则代表了各位著名作家作者的精华之作。读后感能够让我们深入感受并领悟作品中所蕴含的文化和生活内涵。我们今天向大家推荐的是《狗猫鼠读后感》,阅读后不妨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狗猫鼠读后感 篇1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
狗猫鼠读后感 篇2
1 .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
2 .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x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3 . )静物是凝固的美,动景是流动的美;直线是流畅的美,曲线是婉转的美;喧闹的城市是繁华的美,宁静的村庄是淡雅的美。生活中处处都有美,只要你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有一颗感悟美的心灵。
4 . 读书是至乐的事,杜威说,读书是一种探险,如探新大陆,如征新土壤;法郎士也已说过,读书是灵魂的壮游。随时可发见名山巨川古迹名胜深林幽谷奇花异卉。作者:杜威出处:读书的艺术
5 . 少壮轻年代,迟暮惜光耀。
6 . 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只不过是愈来愈发觉自己的无知。
7 . 知识乃创新之本,实践乃创新之源。
8 . 好书有不朽的能力,它是人类活动最丰硕长久的果实。
9 .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10 .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书卷中的意念像一股无形的动力,影响你的思想和心态。
狗猫鼠读后感 篇3
在《朝花夕拾》十则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狗猫鼠》。初看题目,以为是三个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读着这篇文章,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骂人术。都说骂人的最高境界是骂人不带脏字,可见鲁迅先生已经到达了最高的境界了。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么能不引起“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里,书讯先生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说起仇猫,鲁迅先生自己觉得理由充足,光明正大。猫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态。但在我个人的观点看,猫的性格并非仅限如此。猫的天性是贪玩,也懂得感恩。资产阶级文人对上面的人会阿谀奉承,对下面的人却视而不见 。先生借猫的媚态间接批判资产阶级文人大谈人伦纲常,繁文缛节。究其根源,就是批判资产阶级文人的高谈阔论和阴险的嘴脸。借此表达鲁迅先生为代表的提倡新文化教育体制的倡导者的坚定信念。
鼠在本文中轻描淡写,我反复思量鼠大概就是代表弱者吧!旧社会穷人受尽欺凌,受尽苦难。鲁迅先生经常和穷人接近;他有一颗热忱的同情心,体恤穷人,接济他们的生活。
隐鼠是先生饲养的宠物。很可爱,与人亲近。借此来表达童年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和童真,用隐鼠聊以自慰。归根结底,鲁迅先生的新文化教育体制得不到重视和推广应用。用先生在文中所写:“ 我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借此话来讽刺资产阶级文人的顽固不化迂腐的陈旧思想。
在鲁迅先生的那个年代,中国还处于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社会。封建思想教育仍占据着对青年教育的主导地位。青年一代渴望接受新的文化教育,却遭到无理的阻挠。 1925 年的女师大风潮学生运动遭到了镇压,更使鲁迅先生坚定了对新文化教育体制的推广的信念。
鲁迅先生的一生致力于青年教育的工作,用他的思想影响着青年一代,激励着青年对革命的热情,对革命的信念。掀起革命的大风潮推翻黑暗的旧社会,推翻资产阶级的黑暗统治。间接以文代武来 推动革命的步伐,从而实现革命的胜利。
鲁迅先生用他毕生的心血,用他的实际行动履行了他的诺言。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牛。
狗猫鼠读后感 篇4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狗猫鼠读后感 篇5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猫儿们绝不甘心这样被狗欺凌,于是他们卧薪尝胆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对付黄狗的手段,遂上门找茬。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由于狗族中能对猫构成威胁的多是黄狗,而黄狗又不善,狗狗相护,所以这场猫狗之战中,猫儿们占尽了便宜。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吃饭香,身子也胖。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学家做客,额刚一进门,便被吓得魂飞魄散。我早听说我那富同学喜欢养小动物,却不料他如此大胆,竟敢贩卖东北虎!我正拔腿要跑,却听到他温顺地叫了声
喵--
接着便在我跟前撒娇,我这方才明白这竟是一只猫,幸甚!
猫狗相争各有所伤,这可乐煞了那些鼠辈。他们再不必东躲西-藏,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黄狗要拿他,他便说:没用的家伙,空有一副大体格,连那小猫都对付不了,却只会来欺凌我们这些弱弱校
若是碰到了猫他便说:孬种,连饭碗都被人抢了还来逞什么威风,回家睡觉去吧!
就这样,猫狗继续针锋相对,而鼠辈们则自在地过活。
也许某一天,大街上会发生这样一件趣事:一只猫和一只狗正争斗着,旁边突然窜出一只小老鼠,那猫和狗便立马撒腿,向深巷里钻了去。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狗猫鼠读后感 篇6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狗·猫·鼠》读后感。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读后感《《狗·猫·鼠》读后感》。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狗猫鼠读后感 篇7
那是一个迷信权威的世界,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个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权威这个角色,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太大的影响,人们往往盲目的去迷信他,去相信他,也强迫自己的子孙相信他,我们茫然从他的手中接过了知识,这知识却堵住了我们的求知的欲望,大多数人会想:既然我们已经知道知识了,又何必去钻研呢?就这样,一个错误的知识往往占据了人们的大脑几百年。
哥白尼提出了现在已经熟知的日心说,但当时的人们都只相信地心说,日心说的支持者很少,甚至有一位名叫布鲁诺的科学家为了维护日心说而被烧死,虽然日心说被提出很久后才会注意,但它引领人们找到了真理,摆脱了错误。
而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物体的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正比,但年轻的伽利略不信这个邪。他在比萨斜塔上进行实验,推翻了统治千年的教条。明明只要自己亲手实验一下便可证明的错误,却能成为流传千年的教条,权威的影响太大了,它统治了人们的身心,让人只懂得相信权威而不明白探索真理。权威的话,也毒害了人们的求知欲。
让我们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一味的迷信权威,要相信真理,用自己的双手亲自去验证真理!
围城读后感推荐11篇
对于作者写的作品,无不让人对其文笔深深佩服。读后感,则是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的结合,经过汇聚,为大家准备了题为“围城读后感”的读后感。相信它会让您感到满意,仅作参考,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围城读后感 篇1
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通个电话就算彼此接触过了,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像信那样可以留着看几遍。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
这本小说的结尾我很喜欢,一个人饿着肚子躺在床上,,听着钟声落后地敲,后悔,回顾着几个小时前的事,那个每个小时慢7分钟的钟,真是讽刺。
我本来还以为方鸿渐会遇到唐晓芙,故事却这样戛然而止。后来觉得即使遇见了,结局也还是这样,人不能像方鸿渐那样,毫无目的,毫无计划地活着。甚至觉得什么都还可以补救。记得曾经有个产品的广告语:“抓住不能再来的时间”。
我们都是被困围城的孩子。逃出去并不一定是最好,出去了,你依旧会因某种原因重新回来,厌烦了,就又出来了……这样不累吗?我们要好好地想清楚,城里或是城外,再好好地活下去,就像书上说的一样,“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戏,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名其妙。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断,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
《围城》里的比喻也讽刺得有趣,并不亚于《红楼梦》,比如形容王美玉的时:“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像侠客的胸襟。”刚开始不懂,后来一想,侠客不是爱打抱不平吗?这是在形容王美玉的牙根肉不平呢,诸如此类。
刚读完《围城》的时候,心里真压抑,因为并不是在那个时代,连现在,身边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像书里描述的一样,在围城里……
围城读后感 篇2
《围城》如其他文学作品一样也有它的主角,如果一定要想如今的电视剧一样定出个男女主角,男主角肯定是方鸿渐,女主角我想应该是孙柔嘉了。但于我而言,我却固执地认为主角只有一个,那就是方鸿渐。方鸿渐当然毫无争议的成为了《围城》的主角,但出现在他身边的或者说他曾有意无意的关注过的女人,到底哪一位才是他的“女主角”呢?《围城》是以怎样一条线索写成的呢?
我更愿意认为是以方鸿渐的“爱情”为线索写成的,因为爱与情永远是人类的主题。《围城》所描写的是以爱情为线索,爱情为主题,涉及爱情的方方面面,诸如恋爱、“结婚”,“离婚”等写成的当代经典小说。《围城》是一部以方鸿渐的浪漫逸事,他的爱情经历,他的许多“女朋友”、“情人”连成线索写成的。从出场的时间顺序来看,可以给与方鸿渐于“爱情”、“女朋友”、“情人”等词语有关的女人排一下序: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实以上的排序也不尽正确,如果一定要做个精确的排序,那倒是头疼的事。(这算不算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不过我想凡事都不可能太绝对,都是矛盾的复合体。看待某事情或多或少不可避免地惨杂着自己的主观意见。我想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书中的女人——与方鸿渐有关系得女人,虽然不算多,但从时间上来说彼此有交错的地方,所以不好精确地排序。再者,有的女人虽然也出现在书中,虽然也跟方鸿渐沾点边,有点关系,但我觉一时很难记起她们的名字,诸如在他读书时就与之订了婚的点金银行老板的女儿——周小姐、在他教书时应年轻的汪太太介绍的刘东方的妹子——刘小姐。我和方鸿渐一样,对周小姐淑女早夭都表示些同情。但对方鸿渐而言,周小姐简直就是他的恩人,如果没有周小姐——这位因病早夭的未婚妻,他怎么有机会出国留洋、怎么有机会结识以后他的诸位“女主角”、怎么有机会同已为人未婚妻的鲍小姐风流一宿、怎么有机会遇见令他心动的小女子——唐晓芙
围城读后感 篇3
我曾梦想过: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牵着最爱的人,在亲友的祝福的目光中,一步步走进婚姻的殿堂,我望着心爱的人,他也望着我,眉眼间充满着无限的柔情和幸福,一句“我愿意”,从此走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梦终究是梦,有人计算过,我们这一生中遇到真爱的概率大概是四万分之一,和相爱的人执手到老的现实比率太小。在青春年少时曾和自己学生时代的恋人不知许下多少诺言,从高中到大学甚至到职场,整个漫长的青春都和他牵扯不断,以至于都成为了自己身体里不可或缺的部分,最后终抵不过一句好聚好散。《致青春》里阮莞和赵世永便是典型的例子,最后阮莞却嫁给了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人。不经意间诺言全变成了谎言。为什么我们生活在一个连交朋友都需要看兴趣爱好、性格三观的时代,对婚姻的态度却是随意的惊人?我们在爱情里随意挥霍,却在婚姻上偷工减料,实属可悲可叹。
终其原因,不外是两大原因。一是:大多数时候,我们结婚的目的不是因为爱情走到这步,而是我们需要一个人,需要一个人帮我们完成人生清单,需要一个人在我们老的时候陪伴在病房,不至于奋斗终生到头却是一堆白骨无人知。二是:我们无法像张曼玉、李冰冰那样单身,因为我们没有她们那样傲人的事业,没有足够的钱,无法为老去的身体买单。没有资本去抵抗那些外在逼婚的压力,即使有人反抗了,依旧逃脱不出结婚的命运。
试问:在女强人越来越多的这个时代,如果社会的宽容度再大一点,社会的压力再小一点,结婚的人会不会减少?
正值考试季, 我有一个小比喻,说:婚姻像一场我们必须参加的考试,而且是一道连线题,能够选择的就那么几个,它不像爱情是个简答题,任我们自由发挥。于是啊,有人早交了答案。有人却在拖拖拉拉临到交卷时间快到了,看到周围的人越来越少,场外交卷的人在不断的催促。于是赶紧连蒙带猜,乱画几笔,慌张交卷。走出考场后,还不忘唏嘘:总算写完了。至于结果如何只把它交给命运。当然,也有极个别压根就没来考试的异己。没参加考试的人,终究还是逃脱不了再补考的命运。
我们都是普罗大众,所以必须选择普通人的生活,和一个人捆绑在一起,签订婚姻这个协议,互相喂养,生儿育女,为了那么几十年的老有所依,为了那十几年的风烛残年,我们付出我们人生中一大半的时光,这样的代价未免也太过沉重了。《围城》文中说:“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我并没有想冲进去的冲动,因为我深知婚姻是承诺,是恩情,进入了婚姻爱情便不复存在,它需要两个人的坚持,更需要懂得爱是什么!爱情的爱应该是名词,是大爱,是想对方过得好,尊重对方的选择,而不是动词之爱,动词之爱只是想占有,暂时的需要,一但不再需要,爱会立即消失,这种爱是自私的,是利己的,在爱而不得的时候会转化为怨甚至是恨。在还不懂爱的年纪,我又如何给爱人婚姻的生生承诺!只有懂了名词之爱,才会实现儒家所说的齐家,家是基础。
因此,无论对待爱情或是婚姻,应保持一种理性的态度,对于爱情无需寻找,要等。沈从文说过“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我认为棋逢对手,势均力敌的爱情才会长久稳固,不主动也不被动,既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人,并且你想要的是一个苹果,而他也恰巧能给你一个苹果,而不是给你一车香蕉。你是什么人便会遇到什么人,你若是厉害的棋手,懂得明哲保身,便也能遇到一个势均力敌的人,这完全取决于你在未来的日子里怎么去做。记住:一个人的日子能活色生香,两个人的世界才能相得益彰。
围城读后感 篇4
对于《围城》,这是钱钟书先生的唯一一篇长篇小说。之前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说这部小说是在他与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在一起时突然就有了灵感,果然,著作这些东西还是需要灵感来激发的。
文章主要以方鸿渐为主要人物进行叙述,讲述了方鸿渐从回国到结婚后的这一段喜悲交融的故事,所谓围城,我认为就是对人生的一种禁锢,社会,集体,甚至婚姻,在这部小说中,它们都是对于人性的一种束缚,是对于人心四面围起的高墙,人的生活,只能在这难以逾越的围城之中,外面的人想进去而不可,里面的人想出去而难行。
方鸿渐在国外投机取巧弄了一张“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其实这是一座伪造的假大学。从英国坐船回家,这时的方鸿渐遇上了他的第一个女人——鲍小姐,可惜却被玩弄了感情,而同在一艘船上的还有苏文纨,这位本书中的女一号,苏文纨被方鸿渐那“儒雅,知识分子的气息”所迷惑,依次埋下了之后故事发展的线索。
方鸿渐与苏文纨的相识引出了赵新楣和唐晓芙的出现。一位是暗恋苏文纨许久的男人,一位是与苏文纨相识许久的表妹,在这四人之间产生了前半部分的爱情故事,体现出的不只是所谓的可歌可泣,更重要的是所表现出的人心。方鸿渐爱上了唐晓芙,苏文纨就挑拨离间破坏了二者的感情;赵新楣内心狭隘,自认为方鸿渐爱着苏文纨,其实方鸿渐心中只有唐晓芙一人。到了最后,四人全都无果,在爱情这座围城之中,没有人能够走的出来,没有人能够认清现实,围城,围着的是自己的心。所以,苏文纨最后与另一人成婚,没有感情,有的只是利益。不过由此也使得赵新楣与方鸿渐能够交心彻谈,弄清原委,成为好朋友,从而引出后半段到“三闾大学”的故事。
一所大学,鱼龙混杂,各种人穿梭于其中,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不同的想法。官僚主义,学术无为,心无治学,这是书中所塑造的大学中的人物形象,及其深刻而具体。在这座事业的围城之中,方鸿渐无能为力,不过还好有“柔顺,乖巧”的孙柔嘉。孙柔嘉是方鸿渐的结婚对象,结婚之前,她是安静的,温柔的,但婚姻表面是座安全的围城,她只是想钻进去而已,表面的终究也就是表面,耍了心机,结了婚,内心也就显露了出来。方鸿渐是悲哀的,进了婚姻这座围城,想逃出可内心却充斥着迷茫。
矛盾永远充斥着一切,未知的,已知的,无论什么,满满的都是矛盾而已。最后的结局,方鸿渐离开了家,迷茫着自己,未知的前方,围城不断,矛盾不断。
围城读后感 篇5
前几天忽然有幸读到一本书—钱老的《围城》。书的结尾,看到方和孙大吵了一架后,孙和女佣回了自己家,方离家出走,故事嘎然而止—一个让人来不及反应的悲剧结尾。结尾印证了书的主题,两个人貌似走出了婚姻的围城!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一直对围城这个词的理解就是局限在婚姻里面,读完以后,发觉钱老想表达的围城的概念,并不仅仅局限在婚姻,也包括原生家庭、事业、人际关系、爱情,和自己心里的围城。
主人翁方鸿渐从国外回来,一路遇到许多人,旅伴、单位的同事、朋友的朋友、家里的亲戚、唐小姐;我发现方有一个特点:总是在逃避,逃避和家人的沟通,和亲戚的沟通,和同事的沟通,和唐小姐的沟通,和妻子的沟通!幸运的还有一个谈得来的朋友—赵辛楣。
方就像一个刺猬,总是扎到别人,所以走到哪里都不太受欢迎,自己呢,又感觉很委屈,无奈!仿佛他才是被刺的一方;他就像一个孤独的行者,无人诉说,也无人理解。一个外人眼中的知识分子,一个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人,一个连自己的父亲都觉得没出息的儿子!一个妻子口中的失败者。
他到底错在哪里了?
窃以为,方的骨子里有种知识分子的高傲,但缺少了世间的俗气,他终究无法习惯生活的烟火气,把自己孤立于这个世俗之外;短暂得走出人际关系的围城,走出婚姻的围城,早晚还是要融入各种围城之中,因为这个世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当你跌入谷底,你得学会与蝼蚁为伴,当你步入青云,也要习惯云上的规则。这是一个人一生的修炼!
致敬钱老,为我们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围城读后感 篇6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上个月同学分享著名作家杨绛所写《我们仨》还有印象不,杨绛就跟今天我们要讲的这部作品的作者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了。是的,他就是杨绛先生的丈夫——钱钟书。一部《围城》,对情爱的描写只是两三笔带过,更多的是事前事后双方神态表情等方方面面微妙的变化,看着《围城》,你就像在电影院里欣赏《前任3:再见》。
记得徐志摩曾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看来,作品中的的方鸿渐同学,看来就是认命了。无论当初多爱的两人,在时光的轻视下,在无数耳病厮磨中,你们不再有激情,你们只是冷冷的握着手,生活只是死水一潭。最近的一个新闻,第一批的90后已经离婚了,他们占了离婚主力军的21.5%,一个中部省会城市就有五千零90后离婚,那么我想问他们嫁给了爱情还是嫁给了只要九元的结婚登记证呢?,门不当户不对,世上又有几个人是灰姑娘呢?
最后我想以民国时期著名画家丰子恺的三句话来作为我演讲的结尾: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
围城读后感 篇7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
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但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光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下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取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向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我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我很无能,总认为自我是一场杯具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我的妻子出气。
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向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向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光,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光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围城读后感 篇8
作者把琐碎的经历和见识巧妙地拼织在一起,浑然天成。全书语言幽默畅快,精妙而诙谐;比喻纷至沓来,新奇而玄妙;讽刺淋漓尽致,辛辣而刺骨,可谓登峰造极。
《围城》里提到的主要人物,都遇到过自己理想的恋爱对象。除方鸿渐与唐晓芙是互相吸引外,其他都是单相思。结果,他们不是步入自己的城堡,便是迈进别人的城堡。
《围城》从社会、文化、人生、命运等多个层面,对国政时弊,经济民生,思想生活,文化教育等诸领域的众生万象进行批评和讽刺。
《围城》包含着深邃的思想意蕴。书里探究的问题,对整个现代文明的危机和现代人生的困境,都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
世间稀有唐晓芙,却盛产孙柔嘉。方鸿渐是一面神奇的镜子,读者多少都能看到自己的一点影子。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事。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婚姻困境,并非一条死胡同。令人企羡的婚姻和事业,可能都经历过磨合的阵痛。爱情可以缔造美满的婚姻,婚姻却未必需要伟大的爱情。
冲破世俗的藩篱,拨开虚伪的浮云。
围城读后感 篇9
《围城》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凭借我十几年的生活经验,还不能嚼碎一代大师所写小说的全部内涵,但仍有些话想说。
全书我比较感兴趣的是方鸿渐结婚前的故事,大约占了小说三分之二的部分。从回国船上到上海与苏文纨的纠缠、与唐晓芙的恋情再到人叫三闾大学,这些部分的文字无处不透露这作者或幽默或讽刺的态度。从鲍小姐的“局部真理”到“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如果把一部小说比作一个孩子的成长,那这些部分应是他俏皮童年了。这似乎透着一种人生的哲学。我们也许没有能力去改变一些事情的发生或是没有能力拒绝做某事,但可以改变对事情的态度。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并没有太多的戏剧性可言,相反,平常无奇,非常现实。现实总是比理想瘦弱,甚至无情,但我们却能从文字读出一份浅淡的笑。钱钟书似乎用笔给流氓般的现实穿上了西服,戴了领带。他想告诉世人,给裸的现实穿上衣服,也许你会感觉更好。
正如书名一样,作者想表达的是围城。纵观全书,我们可以看到,每个人都生活在围城中——事业的围城,婚姻的围城等等。“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我们人类这种无毛两足动物,始终对未知失误保持着好奇与期待,被生活引诱,然后像温水青蛙一样,再也不能逃脱。所谓的围城不过是每件事物都具有的双重性,小说里的方鸿渐在事业,爱情,家庭,友情的围城之间穿梭,他怨恨这些围城,却对逃出无能为力。唯一逃出的方法是失去那些事务,不愿失去,所以只能生活在城中。时间在流逝,沧海变桑田,然围城依然固若金汤般笼罩在每个生命周围。父与子之间继承与赡养成了当下一些人的围城,民族围城,宗教围城仍然在中东蔓延。每个人身上都有围城,因为人生来就带着贪婪与满足,这是对矛盾,但人类正是在这样的矛盾中,得以进步。也许只要我们是人,还活在世上,就不可能摆脱围城的命运,这就是命吧。既然无法摆脱,那就好好的活着,陷入低谷的人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向上走,正如小说中的方鸿渐,在经历一堆失望之后,他“心里又生希望,像湿柴岁点不着,而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这话,也许正是作者透过小说想要说的话。
我推荐本书是因为虽然本书写于20世纪,至今阅读起来却依然无落时之感,它的内涵并不局限于时代,书中以讽刺手法,传神的比喻给我们描绘了20世纪留学生回国的生活,以主人公方鸿渐的故事传达了一种令人受用一生的生活原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围城读后感 篇10
大概八九天的时间吧,把《围城》这本小说读完了。现在回想起书里的内容,虽然“围城”这个词语在书中极少出现,但书中所叙述的发生在中心人物身上的种种事情一次又一次的体现着“围城”这个词语的含义。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句话“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多么经典的一句话。然后再想想我们的生活,其实发生在自己以及所有人身边的“围城”还有很多,比如,工作事业也是一座围城,学习也是一座围城等等,在没有接触这些之前,真的想冲进去体会一下是怎样的感觉,但真正进去后才发现与自己想象的.根本不一样,所以又想拼命的从里面逃出来。但是,逃出来又谈何容易,尤其面对人生这座大围城,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到底想要怎样的人生,我们应该怎样去做,才能走出这座围城,不陷入围困的人生?
有时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挫折,比如高考失利,比如爱人出轨,比如公司破产等等。有些人会自暴自弃,丧失对生活的信心,从而逐渐堕落消沉下去,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围困在这座围城里终生逃不出去,一辈子过着不如意的人生。而有些人面对这些,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信心,然后积极的去改变这些,相信自己未来一定能战胜这些挫折困难,走向成功。最终从这座围城里逃了出去。由此可见啊,围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内心,你的思想。当你有一天练就了面对全世界的勇气,面对一切困难挫折的勇气,那么你一定会过好自己的一生,从而不被围困,走出这座围城,走向辉煌。
围城读后感 篇11
作者描绘出近代战争时期,一部分知识分子的思想和行为。讽刺意味浓厚。那句关于围城的著名言论,婚姻就想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作者却不仅仅在描写婚姻的细节和其中的现实,也是道出了一个人的成长,独立,品行,智商,情商,逆商。一个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家长有什么样的观念,确实太影响孩子了。
方鸿渐与赵辛楣友情,方鸿渐与苏文纨和唐晓芙、孙柔嘉恋情,方鸿渐与孙柔嘉的婚姻。
这里最值得欣慰的是方鸿渐的友情。但是会感到方的学无所成,没有足够的独立自主。
方的恋情,我却觉得跟现在有些恋情简直就是一样。三角恋,不喜欢,不拒绝,喜欢被人喜欢,吹捧的感觉。女人通过娇柔造作来获取男人的关心和爱护。男人也是基于基因属性就要来保护女人。可是一味的通过做作和苦肉计来博爱,让人一旦觉悟,就想远离。被喜欢的有恃无恐。把握不好与异性的相处边界,迟早要曲终人散。或许也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婚姻,孙和方,在别人的起哄下结了婚,结果婚前没有了解清楚,结果婚后因为种种问题弄的鸡飞狗跳,争吵不休。话说结婚后的一系列表现跟结婚前反差有些大,但是也可以凭借自身的能力去调节好。双方自己本身的不独立,总要依附亲戚家里人。难免家长里短,小事搞成大事。最终不可收拾。争吵时的恶语相向。自己情绪的控制力。吵架时的相互人身攻击,甚至对对方家人的攻击。最终导致这场失败的婚姻。
当看了这本书,或许会让你对婚姻产生恐惧感。不想进入婚姻。
但是正是作者把这些婚姻中的问题解刨出来。让我们来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样以后才不会重蹈覆辙。
不过,现在恐婚的因素也比较多,比如现实经济等等,这里算是一个因素吧。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范例7篇
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将带你一起探索“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的奥秘,我相信每一个曾经读过作品这本书的读者,内心的感触一定很多。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全面、深入地理解文章,如何写让您记忆犹新的作品读后感呢?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 篇1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一只狗和它的城市》的书,作者是常新港,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时捧腹大笑,有时却伤心流泪。
因为这本书里用狗眼看城市,用独特的视角展示独特的风景。主要内容是一只狗对人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时常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经历了种.种疑惑,痛苦与磨难后,它终于如愿以偿变成了一位少年,内容简介还没有看完,我脑子里就不禁萌生了许多问题,狗眼里的人是什么样子,狗眼里的城市又是什么样子。
现在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四五遍了,可还是想读,正是这本书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我,现在就请你们看看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极其普通的笨狗,它不满于自己生存的现状,总想到人类的世界去探寻一番,我被它这种敢说就敢做的精神感动了,因为这时它已变成一位翩翩少年和我一同幻想,进入人的世界后它充分体验了人的善良与虚伪,无情与多情,使它又开始留恋起狗的世界,最后它带着一条曾帮它成为人类的粉红色蚯蚓又回到了动物界。它的行为使我想到我们人类的行为和思维是可以是双面性的,一面是秉直善良,一面是狡诈虚伪。而动物却只有前者,这使我深思了半晌,最后终于悟出了这个道理,世界上根本就不分好人和坏人,只是因为人们都有他们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写到这里我对人生突然感到很困惑,不禁哭了起来,妈妈对我说:在人类的世界中,还是善良的人占大多数,这个社会的主流是善良,积极,向上的,不要一叶障目,只看到阴暗面,人类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是最高级的灵长类动物,是最聪明的动物,所以才有丰富的思想,和各种各样的感情。”我在似懂非懂中还在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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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 篇2
我读过常新港写的《我想长成一颗葱》这部反映孩子成长的小说,一下子就被作者的写作手法吸引了。于是,我买了好几本他写的书,其中《一只狗和他的城市》是常新港老师的一部励志动物小说。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是十分吸引人的,里面的故事情节很精彩,跌宕起伏,我会随着故事情节一起融入其中。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再也普通不过的狗,生活在城市的下水道里。它自己也不会想到有一天它会变成一个人,来到偌大的城市里开启自己的生活。他不知道吃饭需要付钱,在他这个年纪需要学习,还要面对作业和考试。但是他却能超乎常人,像天才一般答卷。他前世是狗,又能像离弦的箭一般奔跑。前世,他是狗,遇到了一条粉红色的蚯蚓,但不幸的是,那条蚯蚓去世了,留下来的只有一张皮;今生,他的额头上长出来一个不明生物,他摸了摸,正是那张皮!他铭记:他一定要找到那条粉红色的蚯蚓。可令他惊讶的是:少女六月就是他要找的那条粉红色的蚯蚓。
我不禁被这只小狗的故事感动了,似乎将自己也卷入进了这个故事。常新港老师带我们走进了社会,让我们知道——人的'虚伪、无情。人都是有两面性的人又善良也有狡猾,但我们不能绝对的去判断一个人的好和坏。在这个世界上,善良的人为多数,我们要做一个积极、阳光和乐观的少年!
我向大家真诚地推荐这本书,因为它充满了爱与善良,勇敢与担当,是一部真正用“正能量”打底子的好书!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 篇3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凯勒”。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想象,给了我们幸福。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老师,当你用心读完这本书时,你就会明白一个真理,任何一个都能让你受益终生。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的作者是常新港。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狗,和他的家人生活城市的下水道里。在他寻找一个叫“窗口”的东西时,认识了粉红色的蚯蚓,她成了他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可是,她却走了,只留下一件粉红色的外衣给他。当她曾提到过的轻风一样的声音挤进“窗口”时,他朝一块石头撞了过去……他变成了一个英俊少年,走进了城市,他遇到了美丽的少女六月,他想跟她一起上学。
他不知道吃饭还要付钱,不知道上学还要考试,也不知道开除是怎么回事,可是,他却能像天才一样答卷,像天才一样飞跑,他可以感受过去和预知未来……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六月竟是那条粉红色的蚯蚓。但是这时,六月已经又离开了他。爱他的人一个个都走了,在一天深夜,他也出了门,去寻找把生命留给他的六月……
这本书,用它那简朴的语言,把爱情、亲情和友情全部集中在了一个故事上。它就像一束阳光,融化了多少人心中的坚冰!书,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书,一个多么浪漫的字眼;书,这里面到底蕴涵着多少未被我们发现的真理!假如你有一点时间的话,那么,请你也看一本好书吧……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 篇4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们是人类,有一些人会养狗,有的是当宠物养,有的是当守门员养,有的是看家狗。今天,我要介绍的那只狗非常特别,到底是怎么个特别呢,我来给你们娓娓道来吧。
那一只狗与家人生活在下水道里,家庭成员有爸爸、妈妈、姐姐、大哥和二哥。他很好奇一件事,就是什么是窗口?
因为他爷爷临终前,要到窗口那。粉色蚯蚓带他来到了窗口,原来所谓的窗口也就只是下水道的出口。从这以后,那一只狗与粉色的`蚯蚓成了好朋友。
但粉色蚯蚓过世后,那一只狗额头上长了粉色皮套很神奇,只要摸一下就会有好运到来。有一天,污水流上来了,他们一家人逃生,但那一只狗却意外变成了一位英俊的少年,叫大豆子。并且来到了人类世界,他被一个家庭收养了。
他遇到了少女六月,他们一起上初一(12)班。有一天,他才知道六月竟是粉色蚯蚓。而他得知他的姐姐与二哥用自己一个月的时间换来城里一天的时间,他十分伤心。后来,他又在市场看到死去的爸爸的皮,他伤心欲绝。
这本书非常神奇,那只狗能一下子从狗变成了人,作者的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我们要向他学习,我们写作都要运用想象力,这样我们写的才能生动、有趣。
我很同情书中的大豆子,他与家人离别,亲眼目睹家人们的遇害,我可以理解他,因为我曾外公去世时,我跟他同样伤心。曾外公是因为生病而去世的,享年86岁,我当时哭了好几个小时,眼睛都肿了,所以,我非常同情大豆子。我们现在家庭圆满,更要珍惜!
大豆子非常有担当,他得知守护自己的六月不见了,就离开了幸福的家庭去找六月了。我们应该有责任、有担当,尤其是各位当父母的!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 篇5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这本书里的内容十分有意义,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我沉迷于书中,不知不觉,便读完了这本有趣的书,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考上了博彩中学,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平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一条普通的狗,对人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类,我被他的这种勇气感动了,这种勇气是值得我们学习、敬佩的。在书中,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很开心、很高心;有些地方使我感到伤心流泪;有的地方又使我感到担心惧怕;也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心碎。
这本书用记其简单的语言表达了可贵的亲情和友情,使读者能够完全将自己融入这个故事中,好像亲生经历了这样不可思议的旅程。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 篇6
它讲了,狗的孩子们长大成人了,它的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卖了房,决定去辽阔的世界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做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好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竞选,不过,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写的好像是一扇可以走进书的世界的门,它让我进入了书的世界去。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三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考上了博彩中学,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平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一条普通的狗,对人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变成人类,我被他的这种勇气感动了,这种勇气是值得我们学习、敬佩的!在书中,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很开心、很高心;有些地方使我感到伤心流泪;有的地方又使我感到担心惧怕;也有些地方使我感到心碎!
这本书用记其简单的语言表达了可贵的亲情和友情,使读者能够完全将自己融入这个故事中,好像亲生经历了这样不可思议的旅程。
六年级:赵操冉
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读后感 篇7
我们是人类,有一些人会养狗,有的是当宠物养,有的是当守门员养,有的是看家狗。今天,我要介绍的那只狗非常特别,到底是怎么个特别呢,我来给你们娓娓道来吧。
那一只狗与家人生活在下水道里,家庭成员有爸爸、妈妈、姐姐、大哥和二哥。他很好奇一件事,就是什么是窗口?
因为他爷爷临终前,要到窗口那。粉色蚯蚓带他来到了窗口,原来所谓的窗口也就只是下水道的出口。从这以后,那一只狗与粉色的蚯蚓成了好朋友。
但粉色蚯蚓过世后,那一只狗额头上长了粉色皮套很神奇,只要摸一下就会有好运到来。有一天,污水流上来了,他们一家人逃生,但那一只狗却意外变成了一位英俊的少年,叫大豆子。并且来到了人类世界,他被一个家庭收养了。
他遇到了少女六月,他们一起上初一(12)班。有一天,他才知道六月竟是粉色蚯蚓。而他得知他的姐姐与二哥用自己一个月的时间换来城里一天的时间,他十分伤心。后来,他又在市场看到死去的爸爸的皮,他伤心欲绝。
这本书非常神奇,那只狗能一下子从狗变成了人,作者的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我们要向他学习,我们写作都要运用想象力,这样我们写的才能生动、有趣。
我很同情书中的大豆子,他与家人离别,亲眼目睹家人们的遇害,我可以理解他,因为我曾外公去世时,我跟他同样伤心。曾外公是因为生病而去世的,享年86岁,我当时哭了好几个小时,眼睛都肿了,所以,我非常同情大豆子。我们现在家庭圆满,更要珍惜!
大豆子非常有担当,他得知守护自己的六月不见了,就离开了幸福的家庭去找六月了。我们应该有责任、有担当,尤其是各位当父母的!
边城读后感推荐九篇
作文是学生学好其他学科的重要基础能力,文章写作可以提高我们对文字的嗅觉,写作文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学会确立中心,列好提纲。你会经常阅读优秀的作文模板吗?也许下面的“边城读后感推荐九篇”正合你意!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边城读后感(篇1)
2018-02-25选读高中生读书后的感悟:月亮挂在边城的白塔上,水轻轻地向远方移动,一支火把在山上点燃,清脆甜美的歌声在山谷中回荡。
当火炬来到河边时,一个响亮有力的声音叫道:“过河——渡轮的孙女,年轻时。”。
乌黑油亮的发辫已经及腰,白皙的脸上微微泛着红晕,最动人的还是她那清澈的眼睛,透过那可以看到在那未耕耘的心上,一位穿着白衣的少年在**种下了一个梦。
端午节的河街上,人们穿着不同的衣服,站着,坐着,挤着。没有地方让你放下你的脚。
泛滥的水花拍到狭长的龙船上,绘有朱红太极图的高脚鼓舞动着。
一匹红布圈在那个白衣少年的头上,他两手挥舞着棒槌,这船便如同没羽箭似的,很迅速地向下游射去。
当她再次见到他时,已经是晚上了。天上没有月亮和星星。两边的高楼都熄灯了。
他捉住那只雪白的鸭子,湿淋淋地爬上岸。
在小狗不懂事的叫声中,她第一次近距离的看着他,好生帅气。
而她又在那不懂事的只言片语中有了一个梦。
白塔造福着这块土地,却也抵挡不了世间的人情世故。
这小山城河街间,洋溢着人的开兴,也刻下了悲伤。
她在这河面上驶着渡船,却见不到白衣的身影。
渡船驶进月亮里,月亮把它搂在怀里。
边城读后感(篇2)
因为我喜欢《边城》,所以也喜欢沈从文,因为我喜欢沈从文,所以也喜欢沈从文笔下的那些山山水水。
亲爱的翠翠:
你还在那渡船上等着吗?冬天冷,别冻坏了,认识你并不算久,仅仅几天,你的悲惨生活我知道了,十五年前,你母亲很秘密的背着那忠厚的爸爸,与查同军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在你出生后,你母亲吃了许多冷水死去了,这是一种奇迹,这孤儿竟长大**,一转眼便13岁了,你那和蔼可亲的爷爷,给你取了一个近身的名字----翠翠。
其实,你一直以来你也是很幸运的。你有一个爱你的祖父。他每天都在渡轮上载你,让你亲近大自然。他还陪你去城里看鸭子和捉鸭子。晚上,他给你讲故事,玩葫芦笙和你睡觉。爷爷和白塔渡口,青山绿水,风和竹子,民歌和野花,还有具有人性的黄狗和你一起成长和成熟。
爷爷一直爱你,爷一直尊重你的选择。你应该感到幸运。这点不容易啊。翠翠你该开心啊,有这样一个爷爷伴你走过15个春秋。
记得你第一次听到山雀为你唱情歌时,你自己的心随着歌声飞扬,那是你第一次表达情感。当你和爷爷谈起这件事时,你在河边剥豆子,但是你把所有的豆子扔进河里,却留下了壳;
爷爷老了,想给你找个依靠,想给你找个好的归宿,可是爷爷终归能力有限,带着他此生最大的遗憾和溪边的白塔在暴风雨中走了。
翠翠,希望你安好!我希望你一切顺利,因为你永远是我们心中的绿色!
边城读后感(篇3)
推荐:心得体会范文《边城》这本书,以前我从没看过,甚至也没听说过;沈从文这个名字,我也不曾听过。
只是在暑假期间,我才认识了他和他的代表作。
那一次是我去书城买书,看到了一本比较薄的,而又是中学生必读的丛书,所以就买了。
读一下。经过几天的阅读,你可以写下阅读后的感觉。
正是在鲁迅时代,沈从文写了一个像鲁迅一样的短篇**,只比鲁迅长。
我们知道,中国现代普通话刚开始是根据北京方言和鲁迅等人的文学作品修订的,后来又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改进。
当然,沈从文的名气比鲁迅小得多,但看看他的**,他认为这是更标准的普通话。
也许,让他歪了,就用今天的语言。
可是,那很明显是湘西方言。
也就是说,改革开放以后,普通话受到了南方的影响。
**我不会详细说明内容,因为你可以看到。我不浪费时间。
对于那些看过的人,更不用说我了。
阅读后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欣赏、评论和感受。
从那事起已经将近80年了,当时的许多社会条件已经不复存在。
但那简单朴素的文字能让我们回到年代的湘西镇。
百度一位老船夫和一位女船夫,在一艘小渡轮上,开始了他们的故事。
孙犁文笔朴素典雅,沈从文却能记事。
平淡清秀的文风从头至尾,不浮不躁,以至于文中没有一处难懂的地方,**决不显得做作。
这样的写作不会让你感到心潮澎湃,因为平淡无奇,你不能和书中的人物分享快乐和痛苦。
但是,你会如同畅饮着甘泉一样,你会如同沐浴着凉风一样,四周都充满了诗意,阅读便成为欣赏。
**中心我还不太清楚,说是反对包办婚姻吧,可那女孩子自己那么不好意思,错过了大好时机;说是为穷人伸冤吧,可那老头子自己放弃发财的机会。
也许**不需要中心。
作者自己也说了,只是把这么一些故事,讲给我们听,喜欢听的就听,不喜欢的就不听,他并不强求,也不图销量。
于是,我也和沈从文一样,送你一件平淡清秀,但朦胧不知合物的东西。
心得体会范文《局外人》是著名存在主义作家加缪的第一部**,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整部作品以平淡语言叙述,通过主人公心理与外部环境的描写,反映了主人公默而索与外部范文写作世界的关系,即默而索是这个世界的局外人,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以默而索母亲的死开篇,母亲的死并没有让他过度的伤心,他甚至连母亲的最后一眼都不看,也不流泪,将母亲埋葬后,他为回到阿尔及尔离开那鬼地方而兴奋不已,我想到我要**睡它十二个钟头时我所感到的喜悦。
回到阿尔及尔后,他会和女友出去玩,游泳,看有趣的电影,把母亲的死抛在脑后。
他对老板调任到巴黎的回答是,生活无法改变,一切都一样,我在这里的生活不会让我感到不高兴。
和女友的求婚,他的态度是任何方式。
邻居莱蒙请他写信,让他帮助自己对付自己的情人,他想都没想,欣然答应,他问我是不是马上写不方便,我说不。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由自主地卷入了一场战斗,最后在海边,他开枪打死了一个对手。
然后他被审判了,虽然他有罪,但对他的指控是可笑的。
对母亲的死无动于衷成了检察官手中的把柄,他振振有词地说道:我控告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
于是,默而索被判了死刑,但他似乎对这一切毫不在乎,当他知道上诉无望之后,他依然平静地等待着死亡,并拒绝向神父做自己最后的忏悔。
整篇作品以时间为线索,可归纳如下:母亲之死—→被调任与女友求婚—→帮邻居对付其情人—→开枪杀人—→被判死刑。
整个过程似乎默而索都是一个局外人,他对这个世界似乎麻木了,对于一切东西,他都接受,思想汇报专题唯独最后拒绝对上帝的忏悔。
但我认为默而索似局外人但非局外人,他时时刻刻参与到这个世界当中,他一心想按自己的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
之所以把母亲送进养老院,是因为自己和母亲无话可说,而养老院里有许多老人作伴,他明白为什么她要在晚年又找了个‘未婚夫’,为什么她又玩起了‘重新再来’的游戏,他认为母亲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解脱了。
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
因此,对于穆雷索来说,真实的情感与外在表现无关。虽然他很伤心,但他母亲的死不会让他哭。
对于老板的摊派巴黎,他并没有雄心大志,他知道生活是无法改变的,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我在这儿的生活并不使我不高兴。
他女朋友的求婚,他觉得没关系,如果她愿意,我们可以结婚。
以上两点说明默而索对自己拥有的一切已知足,他不是一个对生活贪婪的索取者。
出于对邻居的帮助,他写信帮邻居对付其情人,杀死阿拉伯人是因为他当时产生了幻觉,他看见刀锋闪闪发光,范文仿佛一把寒光四射的长剑刺中了我的头。
在监狱里,他屡次拒绝接见神父,因为他不信上帝,是因为他对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比他(上帝)有把握,对我的生命和那即将到来的死亡有把握。
到离死前,他体验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我觉得我过去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但默而索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显然与整个社会要求它的成员信守的传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是互相排斥的,这个世界不断在排斥他,所以他成了这个世界的局外人,被处决时,他发出了最后的喊声:为了把一切都做得完美,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
这是篇好范文内容,涉及到母亲、这个、心得体会、世界、自己、**、生活、一个等方面,觉得好就请(+)收藏下。
边城读后感(篇4)
漠漠水乡,褪去了几缕雾色,小船泊在河边,水波随着风,泛起阵阵涟漪。对岸是寂寞的旅途,依稀的背影逐渐消失:至于去**、什么时候回来、是否还会回来,暂且,且随它去。
多数人从沈从文作品的只看到了清新秀丽的词藻、婉转多情的故事,却无法发觉那朴实背后隐藏的悲痛,那作者心中深深的伤痕。因为沈从文常常用一种非常冷静的方式,掠过善、恶、美、丑,但越是轻描淡写,越是从灵魂深处压抑。无论是咬牙切齿的忿恨,或是热情激荡的快乐,在沈从文的笔下,也永远是和风细雨般的柔和。
在灰蒙蒙的雨中,有一种朦胧而朴素的美,和作者无奈的哀伤。
但是,对情感木然的都市人却多把沈从文的作品当作乡俗文学,因为欲望的充斥使他们无法透过薄雾看出那一缕明媚的忧伤。那一缕美是作者对人性的反思,对真善美的赞美,那一缕忧伤。这也是对夕阳下社会的沉重而悲哀的批判。其写作手法将优美与悲悯恰当的融合,让美丽如水般沁透读者的心田,又让悲哀如石般压抑着人的灵魂。
作为沈从文的代表作——《边城》,讲述的就是一个处在湘西的桃源之地,在时代变迁,社会风气开始污浊的时候,有那样一段纯真而悲哀的爱情。
大老与二老,两个朴实的青年,在金钱面前他们毅然的选择了爱情,他们不会为一间大磨房心动,宁愿为了心爱的女子痴狂的唱三年的歌。而这种形象是这个乡村小镇最简单的象征。他们是这个城市的灵魂,最单纯的灵魂。
祖父是纯朴、善良、勤俭、乐观的精神象征,是茶桐人美好品质的代表,这里的人们对这种精神的向往,就被人们对白塔的态度反映出来,白塔坍塌以后,茶桐百姓慷慨解囊,协助重修白塔,但似乎修建白塔的目的并不是还原一个样子,而是茶桐百姓对美好品德的最真切追求的寄托
翠翠对爱情天真的渴望,是何等的平凡,她只想嫁个心爱的人,踏踏实实的过一辈子。决不曾想过什么“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更不会理解什么是所谓的爱情。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份纯真的爱,不曾粉饰,热烈而羞涩的追求过,追求一个她爱的臂膀,直至梦的消逝……
这种写作手法让读者对这场悲剧深感遗憾。
山竹林是翠翠的心灵之家,
记得祖父与翠翠谈起终身大事时,翠翠总是变出一脸严肃或是沉吟不语的样子,使得祖父没有办法继续说下去,而一旦祖父提起了她所心爱的人时,在严肃的表情下掩藏着一种莫名的喜悦,一个羞涩而天真的小女孩,没有做作,洋溢着自然的精华,自然的秀美。
景色、民俗风情,点缀上鲜活的人物,使得人仿佛置身江南小镇,亲眼目睹了一场悲剧,又怅然所失的回到现实世界,轻叹一声,久久不能忘怀。
边城读后感(篇5)
“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新建的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烘成桃花色的薄云。”最初接触《边城》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那是高中课本里的选段。一开始,他被作者高超的山水画技巧所吸引。
“空气里有泥土的气味,有甲虫的气味”“甲虫的气味”这么微妙的的东西都能进入作者的视野,可见作者的确是写景的圣手。怀着强烈的好奇心,第一次读了《边城》。
《边城》一般的语言讲述了川湘交界处一个名为茶峒的小山城里的故事。**最吸引人的不是情节,而是作者用吊鱼楼、撒克逊木、白塔、竹林和渡口营造的天堂世界。没有诡计,没有封建伦理,没有政治压迫,完全处于没有正义的状态。
这里的人们还保留着人性最原始、最真实的一面:纯洁、一尘不染。一套固有的***配着人们行事,完全做到了孔子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
在这里,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和谐、亲密、融为一体。人们都如同老船夫那样“他从不思索他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很忠实地活下去。代替了天,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感到生活的力量”
整个茶穴区的社会环境犹如一池清幽的秋水,没有波涛,没有沟壑和陵墓,没有杂质合一味。它就像一个天人合一,万物被遗忘的世界。如今所提倡的和谐社会,大抵也不过如此吧。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17岁的女孩翠翠和集团总经理顺顺的儿子傩送之间的爱情悲剧。读完**,给人感性层面的的感觉就是**至始至终都充满了淡淡的忧伤,给人一种忧伤的唯美。作者用平实的笔触讲述了这个故事,没有誓言和誓言。
就像一个老太婆在讲一个美丽的童话。在这个童话里,没有伟大的幸福,没有伟大的悲伤,没有澎湃的激情,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顽强的追求,没有执著的坚持,只有平淡悠显得生活一天比一天,一切都是平淡的。甚至读完**都对翠翠的行为感到惊讶:
情人的生命只是他心中的几缕涟漪。亲人的死只是一种哭泣。这对于一般人来说都是难以理解的,但在**整体风格的陪衬下却显得十分协调。我想是因为沈从文先生不想破坏边城在世人心中和平和谐的印象吧!
想象一下,宁静的边城突然来了,撕心裂肺,呼天唤地,杀出更多的风景。这样,翠翠本该有的更加激烈的情绪被“和谐”掉,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也不得不佩服沈从文先生高超的艺术加工手段。
这就是初读《边城》时的一些想法。如今再读,也有了一些不一样的看法了。
**自工作总结
边城读后感(篇6)
读边城有感
读边城有感(一)
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的喧嚣,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
天真善良,温柔恬静的翠翠、古朴厚道的老船工、豁达大度的天保,豪爽慷慨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性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这里的人们无不轻利重义、守信自约;酒家屠户,来往渡客,人人均有君子之风;即便是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比起物欲横流、纷繁复杂的社会,这里俨然是一派桃源仙境,令人无限神往。
读完《边城》,不能不被沈从文笔下湘西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美好的文化精神所打动。那幽碧的远山、溪边的白塔、翠绿的竹篁、质朴的百姓以及这美好的边城所发生的那段爱与守候的故事,将永远在我心中闪耀着光辉!
读边城有感(二)
文/陶泓舟
第一次读《边城》是在初中时,那时我对于沈老先生这篇**是没什么感觉的,就单纯地认为文中的性格特征十分鲜明,描写异常细致,仅此而已。
如今的我重新拾起这篇**,感悟油然而生。的确,笔者仔细描写了一个乡村社会的世外桃源式、淳朴的乡村式、淳朴的人们喜欢的无数dna,形成了这样一个好的边城。是啊,如此优美的环境,迷人的乡土习俗,清新的乡土气息,谁不想去?
而沈老先生却说:我主意不在引导读者去那儿旅行,却想借那儿一个小城小市中的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的人和事牵连到一起时应有的一份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
一个水,一条船,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切都是那么的舒适和美丽。然而,这种野性和原始的美并不是沈先生所追求的。他要给我们的是爱,一种纯洁的爱,。我一直在想,沈先生说的爱是什么?是翠翠的母亲和军官的纠缠不清?
是翠翠对二老傩送的痴情?是大老天保对翠翠的喜欢?是厚道的祖父对翠翠的疼爱?
还是所有人对于边城山水的大爱?或许是沈老先生内心深处的记忆里那一点点叫做纯洁的东西罢。
在作者的作品中,边城的人们似乎并不担心。正如他所说,中国其他地区是如何挣扎不幸的,似乎在边境城镇的人民从来没有感觉到它。边城的人莫不安分乐生,过着热闹的节日。人们善良而负责,热情好客。在这个边陲的小城市里,各种各样的好元素似乎聚集在一起。我不知道这些都是沈的猜想还是真的。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
记得沈老先生有这样一句话:永远只想用友爱和无私来回答这个社会的无情,这不禁让我觉得他试图用边城善良、淳朴、正直、热情来对照抑或抨击都市上流社会的虚伪、懦弱、自私、势利。的确,这个社会缺乏爱,各种爱,需要爱,需要很多。
也许边城不富裕,没有醉生梦死,城市生活,你可以说它穷,它什么都没有。但是边境城市的人们非常高兴。他们沐浴在爱中。它们很富有,它们从不缺少爱。
有这样的一个地方,
一条干净的河,
有一个这样的地方,
一群纯洁的人。
读边城有感(三)
文/刘鹏
初读《边城》,是没有丝毫感触的。直到后面读了第二遍第三遍才逐渐有所感悟、体会。毕竟一本写小地方小事情小人物的书是很难让我们一下就理解的。
沈从文不愧是一个大作家,他把翠翠这个乡村少女活脱脱塑造成了一个大美人。这种美不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美,而是一种朴素的美。它是一种乍一看看不到细节的美,我们称之为内在美。他所强调的是一种人性。但是,为什么要把这样一个小女孩安置在一个偏僻封闭的村庄里,这是有原因的。
如果翠翠生在一个繁华的都市,生活在雕梁画栋里,那么她与众多知识女性艳丽女郎相比,她的美于是就没有那么自然了,或者你甚至就会理解成为愚昧、呆板,这主要是因为环境与之不同,不相符。但翠翠生活在山美水美的农村,那么人美似乎就显得顺理成章了,这种环境里的美是纯真的,适合都市人的急功近利悖道而驰的,这就是沈公的高明之处,也是乡村的可爱之处。
小人物没有伟大的事迹,没有惊天动地的成就,他们生活在源源不断的历史长河中,就像一条小溪流进其中的短暂。
但是,在沈公的眼中这种小人物是美的,他们平凡的生活,他们粗犷,但他们率真;他们平庸,但他们朴素;他们是真正的纯如水、洁如雪。他们打渔务农,一辈子,自然自在无拘无束,真诚友好的生活着,也许这就是平凡的美。
边城读后感(篇7)
引导语: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的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的范本1一位老船夫,一个女孩、一只黄狗、更使这景色优美的湘西边城平添了一份温暖的感情,他们虽生活拮据、但却生活得很安详、佷快乐。生活这喧器的大城市的我们,虽然拥有佷好的生活条件,但却始终失去了那份最简单的朴实的快乐,多么向往那座边城的日子。
这那里,老船夫和他的孙女天天我别人渡船,大家觉得不好意思、所以有时候会硬塞些钱给老船夫、但老船夫却死都不肯收、天热了还会为渡江的人准备解渴的茶水,老船夫的身上闪耀着多么善良的人性光辉、试问在当今社会,像老船夫这样真诚友善待人、无私奉献的人还有多少?大家都在追名逐利中渐渐失去了骨子里的那份真。
翠翠是老船夫的孙女,是个懂事的姑娘,与老船夫相依为命,互相关爱着,她总怕爷爷会离开她,爷爷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死去,所以一直为翠翠的婚事操着心。
翠翠心里喜欢的是二老,大老却来提亲了,爷爷问她愿不愿意,她始终是没给出个答案。兄弟俩决定公平竞争。
不多久,大老被淹死了。是因为他想完成二老和翠翠的表演吗?二老在家人的压力下,谴责哥哥。他不在表达对翠翠的热爱。他离开家,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爷爷在经历二老及其父亲顺顺冷漠的态度之后,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后,他离开了这个人世。
白塔倒了,船要走了,人逝了。一股悲伤的力量填满了整个结局,让人的心紧紧攥住。我想老船夫为别人渡船渡了一辈子,为翠翠的婚事受到了不少心灵的冷漠,他想休息了,他该休息了,他带着翠翠的爱闭上双眼。
但二老在**?他什么时候回来?也去明天,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他刚刚放弃了还没有真正开始的那种兄弟情谊?
沈从文最后还是没有给出正真的答案,他给了读者一个想象的空间,我甚至觉得这样一个捉摸不定、不果断的结局是给翠翠当初没有大胆表明自己的心意的惩罚,她思想的保守和固执让她没有得到自己的爱情,这是必然。
边城的人都是真诚朴实的,但读着沈从文描述的文字,总觉得有一丝拘谨缠绕在心中,总觉得在边城的人的心中还萦绕的一份保守固执,亦或者说,在边城这个僻远,远离大城市的小乡村。人们依山旁水地生活着,周围的山和水似乎相隔了他们思想中的某一个成份,让人读来心中不由得升起一丝悲伤。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的范本2“有一个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人家。家里只有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和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
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成深刻一蒿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记数。
”《边城》中的人也是淳朴,勤劳,友善,和平。管理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渡着船载过多少过溪的山里人。
虽然年纪很老,但他不愿意停止这份辛苦却平淡得幸福的工作。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自己的生命能带来哪些价值,只是静静地很中肯地活下去。船总顺顺大方洒脱,喜爱交结朋友,扶危济困,正直又慷慨。
主人公翠翠是在纯自然中长大的。她天真活泼,调皮善良。她像个听话的小畜生。黄狗也很聪明,也很懂事。
负责码头的顺顺和他的两个儿子都很喜欢翠翠。翠翠爱着傩送,但老大天保叫人捎信给老船工提亲。当兄弟俩发现彼此都爱着翠翠时,互相呵护着兄弟深情的同时敞亮动人歌喉在深夜使单纯善良的翠翠感动饮泣。
然而,天保大哥落水身亡时,他离开了船。顺顺不愿意让翠翠做媳妇。傩送生老船工的气,为什么那么玩弄自己和哥哥。深情的傩派或深爱翠翠,又不甘心为金钱利益妥协,接受了新磨坊,于是离家出走。
爷爷心中纷乱,怪自己因为太担心孙女而做了错事。老船夫埋怨自己,担心翠翠,在雷鸣般的夜晚悄悄离去。
爷爷突然走了,翠翠坚强的一面支撑着她虚弱的身体。从此只有小黄狗陪伴可怜的孤单的翠翠。他们只能在等待中相依为命。
毕竟,顺顺将军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也许他知道儿子的迷恋,就把翠翠带回家照顾,准备作傩的儿媳。雷雨中倒塌的白塔又被重建了,翠翠倔强的傩在**?
“也许明天回来,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也不会来了……”
边城就像一个悲伤的**慢慢唤起了我内心的忧郁和凄凉。天保死在水里的消息,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误解,老船夫的死无情的突变,摧毁了原本平静的清水溪生活。翠翠命途多舛,难道她的一生终将是个悲剧?
她的孤独令我的心隐隐作痛。
我想说:也许天保明天会回来,明天会回来
沈从文边城读后感的范本3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是一个爱情故事,情节朴素美丽,天保和傩生的两个儿子在湘西山城察东的平水码头,同时爱上了边城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的人性美是完美的,翠翠的无休止的等待是不完美的。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现在谁会放弃他们的爱?在当今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完美的爱情就是我们想要追求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
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
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边城读后感(篇8)
赏析《边城》的人性美
认真地阅读过《边城》的人,一定觉得这富有诗意的作品带给我们的是一种享受。我感受到了此作品中的人性美。
作品《边城》是通过抒写青年男女之间的情爱、祖孙之间的亲爱以及邻里之间的互爱来表现人性之美的。
爱情,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从过去到未来,不变的原则就是:伟大的爱情是被赞誉,而低俗的爱情则被人们所贬斥、唾弃。
作品《边城》里描绘的爱情则是在那古朴的环境中孕育出来的,有其本身独特的迷人之处。清风、丽日的湘西养育了一个“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的善良真诚的女孩——翠翠。她拥有一颗绝不世故的赤子之心,不贪财,不羡慕,守清贫,不懒惰,热于助人。
她拥有少女情怀,一点点从稚嫩走向成熟。而美丽的桃园也养育了这样一个稚嫩的农村男孩,勇敢、英俊、率直、热情。在这个人杰地灵的山村,两颗纯粹的心被深深吸引了。
作者在这对男女的“恋情”中倾注了自己的喜爱之情,假借他们歌颂淳厚的深爱对方的一群年轻人。翠翠害羞又矜持。她有一种情感上的需要,但她不好意思说出来。别人无意中提到什么时,她都要脸红,可在内心深处却又是那么盼望着听到与之有关的内容。
终于情不自禁地流露,对爷爷说“那个人很好。”她拒绝了老大天保的托媒说情,心中始终放着摊送一个人。她的天真纯洁的心灵压根不存在“门当户对”的概念,她爱傩送,爱的那么自然,爱的那么富有诗意,是由人的内心深处所发出的本能。
同样,诺派对爱情也是忠诚的,他对翠翠的感情并没有被世俗的金钱和家庭观念所侵蚀,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很明确的追求。它没有轰轰烈烈,只是纯真的爱情,充满了自然的人性,就像山野间盛开的山花,散发着大自然赋于的芬芳,自然真切却又那么震撼人心。虽然这份爱情有点悲凉,但整个过程却充满了人性美。
作者又通过老船夫对孙女的挚爱亲情,去和当时社会的你争我夺、弱肉强食形成对照,去呼唤那久去的“善良人性”。老船夫是作者在小说中着力刻画的一个人物。他勤劳、善良、朴实、憨厚、忠于职守、恪守本分。
他生活清贫,却从不贪心;乐善好施,却从不夺取什么。他爱女儿,自从女儿为那个薄命的士兵殉情后,他的心里多了一桩心事:为翠翠找一个好人家。
然而,他自己的一些行为却在不经意间为孙女的婚姻设置了一些障碍,导致了一系列的误会,最终让翠翠和诺之间的爱情充满了伤感。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是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的,但至始至终未停止关爱孙女。因为自责,爷爷永远离开了;因为爱,爷爷一辈子都在工作,当他的生命结束时,他的心里充满了思念。
此作品正是通过老船夫这个典型人物的描述展现亲子之爱的人性美。他对女儿和孙女无私的爱,似乎是我们中华民族世代的血脉纽带。他对孙女充满无限愧疚,但他的无私却折射出我们中华民族最原始最朴素的人性美。
作品中处处洋溢着邻里之爱。作者给我们展示了一副和谐的图画。它是和平友好的。人与人之间非常和谐。在作者笔下的边城,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没有利益纷争,是重义轻利的,不被任何商业气息所熏染。
这像一个世外桃源,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城市所没有的,像一缕清风缓缓像我们袭来,温暖又舒服。当今社会复杂,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那么艰难,也不会有心灵上的来往。作品中的邻里之美恰如其分地为我们营造了一种想象的意境,净化了心灵,追求了人性之美。
作品《边城》正是通过“邻里之爱”来展示这片净土上的人们是一群“未曾被近代文明污染了的”“善良的人”。读完《边城》;一幅幅感人的生活照在我们脑中浮现:老船夫客气地送走客人说着:
慢点,慢点。他大方洒脱,喜欢结交朋友,慷慨又能济人之急,对“因船只失事破产的船家,过路的退伍士兵,好学文墨人,凡到了这个地方闻名求助的,无不尽力帮助。”他的身上少了都市人的自私和狭隘,少了商人聚敛钱财的贪婪与世俗,少了奸佞小人的阴险奸诈。
他拥有了一颗仁义之心和宽阔豪爽的胸怀。正是这种美德带动着乡邻,使小村充满了人性美。
边城读后感(篇9)
读《边城》有感-
读边城有感曹洁它是一支湘西山村生活的牧歌,它是一曲真挚、热烈的爱情赞歌,它是一首用**形式写成的无韵之诗,绘就的无彩之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波澜曲折的情节,给我们的只有真实环境中的真实的人物,这就是边城。翠翠,一个一直生活在梦中的女孩,只能在梦中品味爱情的甘露,只能凄凉地等待,独自等待。从翠翠,我可以看到苗族少女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追求。
祖父,一位经历过各种磨难的老人,是苗族古老历史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同样流淌着炽烈的爱,也存在着难以排遣的矛盾与孤寂。他对翠翠的爱是基于他对不幸女儿的悲伤。他余生为翠翠而活。他人生惟一的目标就是让翠翠开心。
但他并不真正了解孙女儿内心的情感躁动,他只能用一些不切实际的空洞的话语来安慰孙女儿:“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情都不许哭泣。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上。
”直到最后他还是带着满心的不舍与无奈离开了她的孙女,那种无尽的忧虑与担心,还有那汹涌的爱,都随着那一夜的大雨哗啦啦的下着,下在了那小孙女的心里,会永远的甜着的吧!天宝,一个爱翠翠,但无法让翠翠同样爱上自己的老实男孩,当得知弟弟也爱着翠翠,便怀着十分复杂的感情退出了角逐,浓重的手足之情,失败的落寞在那一刻主宰了他。从他冷酷的表情和对老船夫刻薄的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是多么矛盾和痛苦。
为了爱,他孤独地外出闯滩;又为着爱,孤独地客死他乡。多好的一个小伙子啊!傩送,一个翠翠深爱着的男人,他英俊他潇洒他能干,他也是那样的爱着翠翠,甚至为了翠翠愿意独自守空船而不要一座磨坊,坚贞的爱情的力量就在这里。
可是外界的一切还是不能让他们彼此维持着这份深深的爱,最终带着对哥哥的歉意,他离开了翠翠离开了这个他所爱的人他所爱的地方。每次读到那段文字——-——“那个人也许永远都不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眼前又出现了那样凄凉的画面,她——翠翠,默默地守在船头,心仍在被那晚的歌声牵绊着,她守着那承诺,那爱的信念在湘西水畔永远地守侯着他的回来。
可怜的好孩子,真的好爱她!没有了爷爷,没有了疼爱,独自守着那份朦胧的爱情,却不曾知道是否会有结果,黑夜里如果再打雷,她害怕该怎么办?寂寞无人能言,无人为她的船,也许不再在端午节看龙舟比赛。
那是多么的凄凉的画面,常常一闭眼就能看见那船上的人影,独独一个人,注视着远方,肩上的白缎在风中飘拂着。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美丽善良的人最终得不到幸福?若是大老不死,要是没有以碾米房招亲的事,要是翠翠能在最后一次二老渡河的时候为他撑一次船………那结果又是怎样呢?
美丽的湘西畔啊!绿树丛阴的你,民风质朴的你,青山绿水的你,在这段唯美爱情的渲染下,似乎又平添了几分浪漫的气息。
我相信,在这个美丽的地方,翠翠和二老的邂逅,总有一天,二老会回来的,因为情未断,爱不会灭,二老忘不了翠翠,爱会让他们在一起的,不是吗?美丽的地方终会迎来美丽的结局,朴素的人们中会找到属于他们的幸福的,在这里我衷心的为他们祈祷,明天就回来吧!!!!
幻城读后感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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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城读后感(篇1)
“哥,请你自由地……”故事就是由这句话拉开了序幕。
冰族,火族,幻雪神山。生离,死别,在生命繁华的尽头命运如同交织了一张大网,网住了悲伤后那多硕大的花。卡索,幻雪帝国的王,在游戏之后只剩下怅惘,命运关上了生命之门,最终,只带走了那个幻灭的梦。释,卡索的弟弟,为了哥哥那个永不可得到的自由梦,最终死在了哥哥的剑下。血如红莲般盛开,那句叹息:“哥,请你自由地……”在长空中蔓延着。书的结尾是卡索对释说:“释,原谅我,没有等到你。”
卡索,樱空释,岚裳,星旧……他们被命运开了玩笑,年华葬泪。亲情,友情,就在繁华后沉沦……
《幻城》是以亲情为主题的小说。同生共死,并肩作战,追寻自由。不过,结局终究是个遗憾。我在《幻城》里遨游,发现时光飞逝得那么快,每当看到释和星轨的梦境时,我总是哭得一塌糊涂。《幻城》同时也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是有阴谋的,善良的背后是一场悲伤的葬礼。惟有亲情这朵美丽的花,在生命的最终章上依旧盛开在巅峰上。
《幻城》,一部旷世之作,它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凤凰的挽歌,还给我们带来了视觉上的享受,心灵上的洗礼。彼岸边那中孤独的霰雪鸟还在悲伤的绝唱。
卡索,你还在樱树下叹息吗?释,你还在为王追寻那不可得到的自由吗?饕餮早已停止了哭声,天空已不在变蓝,曼佗罗蔓延着死亡般的黑色,鸢尾已折断了前世的缘,悲伤即将上演。
迷离的月色中,是一场华丽的游戏,游乐园里,旋转木马早已停了下来。夜的尽头是无尽的黑暗。一切的一切只不过是命运开了个玩笑罢了……
幻城读后感(篇2)
跋山涉水,经历了很多的磨难,要经过东南西北四大护法的阻拦,这其中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读到这里,不得不让我敬佩郭敬明的这种大幻想,大支架的填充近乎完美,亲情和爱情的把握令人泪垂……最后,一行人终于找到渊祭,得到隐莲,救活了弟弟和爱人梨落,岚裳!不得不说,她起的名字还是很有诗意的,落花飘落,梨花飞逝,终是梦幻。
话回主题,虽然复活了,但是一定要见面才能恢复记忆!樱空释的这一世,就是火族的王子,有无限的灵力,当他攻破雪城之时,卡索却自尽而死,那一年,眼睛里面,满是樱花味道的少年,那么的飘忽不定,笑声如银铃般,哦,那樱花好美,像雪一样磅礴,却诗意了那个幻城……终是幻觉,泡沫的樱花逝去后,他看不到日思夜想,此时抱着他的樱空释了……
这篇充斥着无奈的幻城,有着很多泪点,让人感叹惋惜的是,亲情。自私是人的本性,但是面对你至亲至爱的人的时候,我们是否能澄澈的没有杂念?当中的卡索,曾经是那么的疼爱自己的弟弟,误会面前他没来得及问清,凭借自己的空想杀了自己最亲爱的弟弟,后悔却又追悔莫及。人生并不是要等到逝去了才补救,要在失去之前好好珍惜!
幻城读后感(篇3)
《幻城》是我在小学时期就已经读过的一本玄幻类型小说。它同时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幻城》的作者是郭敬明,书中的主题是爱,同时也夹杂了一些关于自由的语句。人物之间的爱不禁让每个人都潸然泪下,卡索和他的弟弟樱空释的爱,蝶澈和他的小哥哥迟墨之间的爱,星旧对星轨的爱,皇板对月神的爱。他们之间虽然不都是亲情,但他们的爱是相同的,浓烈但又绝望,就像书中说的,一切都像是天空中的星象图,但没人能参破里面有多少绝望。樱空释对卡索的爱最为浓烈,卡索的快乐是他生命中的信仰。卡索也是他生命中唯一的神。不过,他爱得太惨烈,尽管他拥有成年男子最完美的外表,但他的内心仍旧像一个未成熟的孩子,他想让他的哥哥快乐,所以他做了许多过火的事情,他为了给哥哥自由,不惜牺牲一切。他的第一世,为了他哥哥的自由撞死在炼泅石上,第二世,同样为了卡索的自由献出了生命,不过这次,是卡索亲自结束了他的生命,尽管如此,他仍爱他的哥哥,就像红莲的花语:绝望、破裂,不惜切的爱,他是个可怜的人,他共活了三世,都为他的哥哥而死,不禁让人震撼。
他所最爱的有三个,他的弟弟,妻子以及自由,我听过一首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它好像说明自由是最重要的,而卡索也这样认为,不过他不能义无反顾的为自由献出生命,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他爱以及爱他的人,还有他的子民,他没办法为了自己的自由而丢下他们不管。所以他在某种程度上很可悲,他的灵力绝顶却永远孤寂,他高高在上,却永远被禁锢,不过到了结尾,他还是自由了,他用一把冰剑洞穿了自己的胸膛,以身殉国,他是写刃雪城伟大的国王,也是最后一位国王,他的人生就是一场游戏,一个悲剧。
《幻城》以悲伤的语调讲述了爱的伟大,使读者在为书中人物落泪的时候,也不禁体会到爱和自由之间的关系,令人回味无穷。
幻城读后感(篇4)
“哥,请你自由的……”这是樱空释对他的哥哥:幻雪帝国现在的王卡说的话,樱空释对哥哥的爱是惨烈的,是悲哀的,为了哥哥得到自由,他竟然去学习火族的幻术,但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这是卡索与樱空释的故事……
“我是个不应该出生的孩子。”星轨出生时,他的母后为他占卜星象时,并发现他只能活200岁,他的身体很虚弱,但他有一个十分爱他的哥哥星旧,星旧总是告诉他说,他会在星轨250岁是死去。星轨为了不让哥哥失望、难过,并答应了渊祭,成为了西方护法,最后却因为哥哥而自杀,只有为他被自己最爱的哥哥误会。
这是星旧与星轨的故事……
“有蝶澈,我永远都不会寂寞。”这是南方护法蝶澈的小哥哥迟墨对他说的话,尽管两人兄妹情深,但没想到迟墨的母亲竟是火族人,因此迟墨也将在200岁恢复火族的模样,在蝶澈的父王宣布他将成为下一任王时,幻雪帝国的王发现了迟墨,并要求用酷刑啥死迟墨,也就是必须在墙上被五把剑钉上14天,然后等待血液流干才可以慢慢死去。而蝶澈为了不让哥哥忍受那么打的痛苦而直接杀死了他的哥哥。引来王的大怒。
这是蝶澈与迟墨的故事………
郭敬明在故事中插入了那么多兄弟情,虽然这些爱最后都是惨烈的,但依然令人十分感动……
书中除了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亲情,还写了爱情,比如:皇柝为了月神而死;比如:梨落对卡索的等待,岚裳对爱情的忠贞…都让我久久沉浸在书中。
故事的结尾是个悲剧,一个悲惨的结局,所有人都死了。而释的转世都是自杀,释在见卡索时,恢复了所有记忆,但却晚了,卡索已经自杀,没有办法挽回了……
第一次看,我哭了,为那些惨烈的爱所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