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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2-24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专项工作计划

最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精华。

根据单位的通知要求,一定要认真给自己准备一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单位或组织对自己在一段时间内的工作作出安排,好的工作计划都有哪些内容?也许下面的“最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精华”正合你意!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

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

联合整治办:

根据东营区四部门制定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文体局高度重视,并专门召开了会议,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了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在第一阶段整治活动中文体局采取联合执法和自身部门执法的措施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共检查单位88个,其中网吧56家,娱乐场所25家,游艺场所5家,放映场所2家,共出动车辆20车次,执法人员100人次。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东营区文化体育局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情况

联合整治办:

根据东营区四部门制定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文体局在第二阶段整治活动中文体局采取联合执法和自身部门执法的措施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检查单位111个,其中网吧75个,娱乐场所33个,游艺场所4个,放映场所2个,共出动车辆29车次,执法人员180人次。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东营区文化体育局 二OO九年四月十一日

区文体局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

根据东营区四部门制定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文体局高度重视,并专门召开了会议,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本次活动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安排了整治的具体工作措施,活动中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了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在整治活动中采取联合执法和自身部门执法的措施在全区围内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检查单位231个,其中网吧165个,娱乐场所56个,游艺场所7个,放映场所3个,共出动车辆60车次,执法人员400人次。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和学习讨论使文化市场稽查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及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做到思路清、任务明。二是按照要求并结合自身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公共聚集场所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检查,建立了数据台帐,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三是采取联合执法和部门自身执法措施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人员聚集场所进行了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单位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对排查的每处公众聚集场所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四是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及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有关问题及时沟通,有针对性的采取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五是在严格依法整治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积极为存在问题的业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的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六是在检查现场中对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求他们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对消防部门安全验收后的消防设施,不能擅自重新装修,同时,要求加强建立完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专人负责,强化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防自救、引导疏散能力,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危险,要立即启动广播、电脑屏幕等设备通知消费者,并有专人报警、专人督守安全通道、专人引导顾客、专人使用灭火设备,把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发现总体情况良好,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也逐渐增强,但也存在着一定安全的隐患,如:为追求隔音效果墙面采用了一些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隔音材料,吊顶上面存在着乱拉电线的现象等,对以上问题及时要求进行了整改。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东营区文化体育局 二OO九年四月十九日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出现的校车事故教训,全面排查、严厉整治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各类隐患问题,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坚决预防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局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针对当前严峻校园交通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围绕校园交通安全的重点、难点,全面排查、严厉整治各类交通隐患问题,坚决防止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摸清隐患底数,建立工作台帐,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严格源头管理,做到“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实现坚决消除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批线路线运行等违法行为和接送学生车辆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两个坚决”的工作目标。

三、整治措施

1、全面排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治理,详细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全面摸清校车和私人提供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全部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和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出行。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严格执行校车许可审查制度,做好校车登记和标牌核发工作,定期排查校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情况。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恶劣天气下的校车运行和道路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学生和幼儿伤亡事故的发生。

2、全面排查校车驾驶人和照管人员。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所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宣传教育,集中审查驾驶人的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等相关信息,并逐一登记造册。学校定期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紧急救护能力。

3、全面排查校车通行线路安全隐患。会同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偏远县乡道路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立即做好登记,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校车服务能力,建立区域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集中排查校车行驶线路和校车停靠站点,设置完善标志标线,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问题,完善交通信号灯、车辆减速设施,划定校车专用停放区域,为学生上下校车创造安全、便捷的“绿色通道”。

4、全面配合做好整治校车和违规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积极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配合公安交警积极开展校园护学岗活动,在校园门前设立护学岗,加强上下学时段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并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查处;教育学生不乘坐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要积极举报,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查处。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手抄报等平台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要利用家长会、至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共同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利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契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和所有人进行安全教育,播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光碟,宣讲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及危害,提高广大校车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和摒弃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和预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增多,历来是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务必要绷紧安全生产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持续的力度和措施,切实做好校园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精心组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动行动开展。

(三)切实做好情况上报。整治期间,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并善于总结上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事)例,形成长效机制,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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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3)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申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打击恶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重点品种专项整治。

对日常生活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行业共性问题较突出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安全风险;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4)

为落实省教育厅学生安全工作和学校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加强学生用电常识教育和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坚决防止用电、消防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安全用电,人走关电”教育整改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用电人走关电

二、活动时间

5月9日-6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组长:

成员: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教育

1、时间:5月9-19日

2、责任单位:宿舍管理科、各二级学院yjS21.com

3、主要内容:

(1)在各栋学生宿舍入口悬挂“安全用电,人走关电”横幅;(2)在各寝室电源控制箱处张贴“安全用电,人走关电”不干胶贴;(3)印制《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常识及注意事项》宣传单发放到每个寝室并张贴在寝室门后;(4)要求各二级学院通过主题班会组织学习,各栋召开寝室长会议传达。

(二)检查处理

1、时间:5月19日-6月20日

2、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电线、在床上使用插线板、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热棒、电热杯、小电锅等)、私藏易燃易爆物品、私藏管制刀具、吸烟酗酒赌博、点明火、点蜡烛、点蚊香、煮饭做菜、饲养宠物、寝室无人时不关闭全部电源等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3、检查方式:各栋宿舍管理老师每日对所在楼栋安全检查的寝室数应不少于50%,并汇总报送至宿舍管理科负责人,由宿舍管理科下发《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至相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安排辅导员班主任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教育整改。同时,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下寝时应一并检查宿舍用电和消防安全隐患。对经教育不及时整改的,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是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学生宿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6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全省、全市、全县关于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结合全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时间

20xx年7月下旬至12月底

三、整治范围

本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建设工程等,重点是隧道、高边坡、深基坑等工程项目。

四、整治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监理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监理人员的配备和监理工作是否符合监理规范要求等。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安全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建设单位是否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是否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是否要求其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是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等。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常态化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隐患闭环管理。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是否严格进场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和验收,杜绝因市场供需关系不平衡导致超过安全使用年限、老旧“带病”、套牌、拼装以及来源不明等起重机械进场。

(五)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情况。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情况、安全交底内容及教育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等情况;工程实体防护、操作平台使用防护、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六)项目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及管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情况。

(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施工单位是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包预案,是否组织开展突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

五、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31日前)。各村(社)要结合本方案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迅速传达到相关企业,切实将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项治理阶段(8月至11月)。各村(社)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在建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在辖区内(行业内)至少组织一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上报镇安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村(社)、镇安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整治实效。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强化各方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

(三)注重预防为主,强化督查执法。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6)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5日)。

认真学习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范,分析查找自已经营管理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推进专项整治做好充分准备;因地制宜,采取组织讲座培训、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整治重点和意义所在,调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形成维护学校(含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合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6日—15日)。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要按照方案要求,从食堂管理、环境卫生、健康证明、采购验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务于3月16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后报县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督股。

(三)督导整改阶段(3月16日—5月31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执法小组,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堂进行督导和排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条件,对已办证的单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经营,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并对食堂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符合发证条件的,加强申报指导,由县食药监局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坚决予以取缔。

(四)全面总结阶段(6月1日—15日)。

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整顿工作中取得的好成绩、好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形成材料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xx〕13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xx〕61号)和《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府办函〔20xx〕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二、工作目标

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按照重点核查、分类处置、全面整改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县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筑,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第一阶段:20xx年7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核查工作,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经核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评估鉴定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9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经核查、评估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整治工作,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同时全面开展全镇自建房核查以及查漏补缺排查工作。

第三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核查工作。

第四阶段: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经核查、评估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的整治工作。

三、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县政府统筹组织下,负责做好本镇行政区域内整治工作,并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资金保障等工作,组织村委(居委会)等基层力量,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拉网式、全覆盖的要求,做好核查整治各项工作。

(一)核查重点

1.重点核查地域:对本镇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核查,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核查城乡接合部、拆迁安置区,工业园区以及学校、医院、批发市场等周边区域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重点核查场所:

(1)3层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型和饭店、旅馆、商超等经营性的房屋;

(3)违规改为经营用途及改扩建的房屋;

(4)疑似使用海砂建造的房屋;

(5)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的房屋。

(二)查漏补缺

与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无缝对接,实现城乡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确保“不漏一房一户”

(三)核查内容

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核查以下三个方面:

1.结构安全性。核查房屋是否存在加层、开挖地下空间、搭建格子房等改扩建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建设情况;有无专业设计及专业施工资料;是否处于危险状态;是否存在以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情况;是否存在建筑结构变形损伤等。

2.经营安全性。核查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将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或提供给公共活动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业经营许可有关场地、场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镇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特别是用于餐饮经营的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

3.建设合法合规性。核查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违法占地建设、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隐患分类:自建房建筑隐患分为“一般”“较大”“严重”安全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即涉及水电、燃气、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以及装饰装修存在缺陷但不影响使用安全,且可以立即整改到位的。

2.较大安全隐患,即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的;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开挖地下室、搭建格子房的;擅自改变承重结构的;超设计增加荷载的;无专业设计、施工技术资料等存在隐性使用风险的。

3.重大安全隐患,即建构筑物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倾斜变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或迹象等房屋结构受损情况;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

(五)排查方式

1.组织核查。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切实扛起属地及本行业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的自建房进行全面现场核实。一是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自报。督促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履行第一责任和使用安全责任,全面自查房屋结构和改扩建等情况,及时报村居“两委”。二是村和社区“两委”审核。村和社区“两委”对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况进行100%核查,建立台账并上报属地镇。三是镇复核。镇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的成果,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针对村(社区)“两委”提交的台账逐一现场复核,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核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公示了我市第一批10家鉴定机构供各地方参考,各村可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开展工作。

2.填报核查信息。镇政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委托的专业机构组织开展自建房实地核查,根据核查信息按要求填写《博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采集表》,并将核查数据录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参与核查的工作人员、村和社区“两委”审核人员、填报信息的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需对填报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建立台账。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填写《博罗县自建房安全整治情况汇总表》和《博罗县排查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改工作台账》,做到一房(户)一档、一房(户)一责任人、一患一方案,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六)质检抽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调查数据质检的基础上,及时组织专家力量加大自建房核查情况的监督抽查力度。以村(社区)为单元,按不低于经营性自建房总数5%、不低于非经营性自建房总数2.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总量中有10%房屋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必须重新开展核查。

(七)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经核查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原则上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亦可统一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同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根据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落实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相关整改措施。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动态跟踪监管,并视情况相应采取停工停业、撤离人员、围蔽警戒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1.对于“一般”隐患。限期落实整改,更换、增设相应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对于“较大”隐患。一是对违法建设的自建房,由镇政府会同有关执法部门组织依法查处。二是对可补办手续的`自建房,经房屋安全结构鉴定后,满足或经整改后满足规范和安全使用要求的,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对经营性自建房,在完成整改满足规范和安全使用要求之前,要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经营安全需求的,应及时清退商户,对房屋依法予以处置。

3.对于“严重”隐患。对存在严重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自建房,应督促其立即停止使用、转移人员、做好警戒,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的,及时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4.对于地质灾害隐患。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九)销号管理。根据梳理汇总整治情况,按“一房(户)一档”的形式,对核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核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筑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督促其委托或由政府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并按照专业机构的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存在阻碍行为的,由镇政府会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整治后的房屋逐一进行现场复核,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标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二)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发挥规划建设、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依托数据城管、平安综治等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续开展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伪造检验检测证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实评估鉴定报告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投诉违法建设和重大建筑安全隐患问题,以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举报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完善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自建房规划报建管理、自建房作为经营准入审批管理、存量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等政策文件,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托全县城镇、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掌握房屋底数,归集房屋信息。

五、部门分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及“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自建房全部纳入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有关监管合力。

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规划建设组):负责指导自建房建设,牵头组织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社会专业技术力量提供全程技术支撑;指导各排查员运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成果及相关软件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核查工作;推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自建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建设组):负责配合、指导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侨政协组):负责指导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及纳入宗教部门管理的民间信仰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应急管理办(应急管理组):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本地区、分管行业领域内经营性自建房建筑安全监管;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公共服务办(教育指导组):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经济和建设办(经济发展组):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杨村派出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镇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组):负责指导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居民自建房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人民调解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镇财政管理所(政府财务组):负责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核查、评估鉴定、整治等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将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费用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杨村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城乡居民自建房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整治(不含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指导查处违建自建房涉及的违法占地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相关规划审批许可信息;对可以补办手续的,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提供城乡已取得产权登记的自建房基本信息数据。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文广旅体组):负责指导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机室、高危体育项目等用作文化和旅游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卫计健康组):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杨村市场监督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提供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所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指导和会同各部门对移交涉及职责范围内违法建设的自建房依法进行查处。

镇专职消防队:负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各镇加强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镇政府成立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责任分工,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核查、整治工作经费,非经营性自建房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鉴定经费,以及相关动员、培训、宣传和督导检查工作经费,统筹落实必要的资金保障。一是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二是参照《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标准,结合实际,落实必要的评估鉴定经费及其他工作经费,原则上县级与镇(街道)按照5:5的比例分摊全镇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所需相关工作经费。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推动“房地一体”、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等数据开放共享,避免重复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公共场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核查整治工作。镇规划建设部门及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村居“两委”干部等一线工作人员开展自建房安全核查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按照“谁拥有(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引导金融、保险等服务机构支持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要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解危的﹐安排专项资金对低收入家庭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治理改造、应急处置等给予适当补助。要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督查检查工作机制,督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各镇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别要依法依规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不得简单粗暴“一刀切”,强化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主体责任(使用责任)意识。

(六)加强数据报送。自20xx年6月起,各项工作数据实行每日和每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台账,于每日11时前报送有关报表和数据,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整治工作情况(排查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书面向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规划建设组)报告,规划建设组汇总数据并定期对排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同时报送县住建局。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8)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决定于20xx年6月至12月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防范和遏制模板支撑、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重点

1.深基坑开挖(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坍塌事故调查及查处情况等。

(二)整治内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落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8月)

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落实。

(二)检查督导阶段(20xx年9月至11月中旬)

县规划建设局将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市局将在企业自查、县规划建设局检查的基础上,对我县在建工程进行督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

县规划建设局将对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规划建设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局相关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针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自9月起至12月,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规划建设局每月中下旬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不间断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抽查的方式,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对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体系、超高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区安委会安排部署和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标本兼治,实现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五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精准治理,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通过大喇叭、群众会,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途经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的实施细则、市、区的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镇安委办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等措施。四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安全生产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烟花爆竹项目准入条件。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使用、废弃和销毁处置安全管理。(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重点针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区域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惠共享渠道。二是聚焦老旧场所、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小型经营性场所、村居民自建房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控、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平台和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五)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二是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按照“因险设防、重点突出、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需求,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三是着力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援队员安全救火知识和救援技巧,及时补充、检修防火工具,确保应急防火物资充足。(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六)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路段治理,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治“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六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七)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配合上级部门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二是配合上级部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配合上级部门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加强采面作业、爆破作业、边坡、机械、机电设备、运输作业管控,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八)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镇村建站牵头,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镇水务站牵头,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公路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2020年底完成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贵州省公路水运项目“坚守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30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九)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摸清全镇工贸行业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掌握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及主要危险因素。二是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严格评审程序,持续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充分发挥达标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未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实施监管。四是深入开展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安监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双控”体系,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特种设备标准体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镇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局普宜分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一)乡村(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围绕畜牧业、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和其他领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农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从源头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关注农村、推动农村的工作合力。发挥农业服务中心和农村党组织服务职能,推进乡村安全文明,提升农村安全治理水平,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饮水: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化解农村供水安全风险。(水务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储存站、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站、配送站、供应点等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充装、非法运输和倒装瓶装燃气等行为进行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三是整治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的瓶装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为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无登记使用证气瓶、翻新气瓶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气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瓶装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查处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等行为。(村建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三)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从原辅料购进到出厂检验全过程的追溯体系,药械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开展药械经营活动。二是加大对食品药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禁超限、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社会福利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地集中就餐点、宾馆、饭店、小饮食店、农家乐等的全面整治,加大对精神、麻醉、毒性、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三是加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抓好猪肉及其制品销售、冷库、餐厨废弃物监管,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进入市场销售,严防来自疫区的生猪产品进入冷库,流入市场。(市场监管局普宜分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四)教育领域及学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校园基础防控能力整治。配齐配足安保装备“九小件”,完善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安装完善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视频监控,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推进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二是组织开展消防、洪涝转移、防震减灾、反恐防暴等应急疏散演练。三是开展消防、交通、建筑设施、食品、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安全排查整治,规范用火、用电,加强对校园在建工程施工场所的排查,加大对学校有毒、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等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力度,深入整治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教管中心和普宜中学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五)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摸清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现状。采取地面调查的方式,对地质环境脆弱区、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开展全面的专业排查,基本查清潜在隐患风险。二是进一步健全镇、村、隐患点四级防控体系,充分运用“贵州省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切实发挥“人防+技防”的作用。强化雨情、汛情监测,畅通预警预报信息共享,全面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三是对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属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不适宜工程建设或工程建设适宜性差的,要严格审批,尽量避开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域。四是积极组织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争取中央、省、市、区资金支持,对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因素引发)进行工程治理。积极组织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争取中央、省、市、区资金支持,对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因素引发)进行工程治理。(国土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25日前)。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20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汇总梳理向镇安委会报告,并上报镇安委办;2022年12月,镇安委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镇安委会审议后,上报镇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全面领导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各专题、专项整治分别成立专题组、专项整治组,负责组织领导对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由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应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镇安委会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建立制度机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和督查组等,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强化支撑保障。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推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等重大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强化依法监管。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双控”系统,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系统对企业进行自动打分,评定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C类、D类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针对失分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问责。镇安委办、组织室、考核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要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责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切实做到暗访常态化、巡查随机化、问责及时化,有效督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把工作抓细抓实。

(五)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编制修订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做好预案间的衔接,避免预案职责重复、职责不清、内容不准、处置程序混乱等问题。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等依法依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加强演练评估。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推动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及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快速稳妥处置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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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0)

为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全镇集中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体系。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对全辖区自建房安全进行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设合法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开展全面整治。

(一)排查整治的重点区域。有关单位、安置区、集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开发区、景区范围内等周边场所和乡镇自建房。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房屋。建设年限较长、两层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含生产性自建房,下同),砖混结构、使用预制板、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超负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变功能布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屋顶违规钢结构建设等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的业态重点。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如用于餐饮饭店、宾馆旅舍、KTV、私人诊所、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办公机构,以及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等经营性自建房。

全镇范围内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依照《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三、时间安排

坚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步分类”和“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查改同步”的原则,有序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本次专项整治分为“全面普查、集中筛查、分类整治、建立机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普查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通过发动基层力量、组织技术力量、聘请第三方力量等方式,结合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对城乡自建房进行全数摸底排查,建立“排查台账”。

(二)集中筛查阶段(20xx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对排查出的用于经营性的、两层以上的、超大面积的、居住10人以上等重点自建房,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对风险隐患开展集中筛查和核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并督促进行整改。

(三)分类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原则,一栋一策,分步分类处置,并建立“整改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要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

(四)建立机制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根据排查出的自建房分布特点、问题类型,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制定分区域监管、分行业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隐患存量、严控问题增量。

四、工作措施

(一)持续开展“百日攻坚”。按照《龙里县自建房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试行)》时间节点要求,以涉及公共安全、三层以上、居住10人以上、用于经营的自建房为重点,持续开展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动员发挥基层干部、行业监管部门的力量,采取“扫街”的方式,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地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撤离、疏散人员、设立警戒,并开展整治,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消除本辖区重大安全隐患。

(二)开展自查、普查、核查、抽查、督查“五查”联动。对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内容和标准,结合信息化手段,社区(居委会)逐栋逐户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各村(社区)组织人员逐栋逐户普查;镇级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经营性自建房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逐栋逐户核查;镇级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机构对风险隐患进行抽查;同时做好迎检省、州、县级督查。通过“五查”,以村为单位逐栋逐户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稳控安全、跟踪整治、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三)加强行业督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场监管分局、教育办公室、卫生院、民政办、文旅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民族宗教办、派出所、烟草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同步开展行业核查,重点对摸排出的'利用自建房餐饮饭店、宾馆旅舍、KTV、私人诊所、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办公机构等经营性场所,按照行业归口,各自进行自建房安全性核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督促房屋责任人整治消除,把好经营许可关。

(四)开展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重大隐患问题,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对危险房屋设置警戒隔离措施,并按照《贵州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挂牌警示,发布危险告知书等,防止人员回住。根据排 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集中整治方案,明确集中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督促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确保排查出的问题整治完成。

(五)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前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镇级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村(社区)层面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综合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党政同责、分级负责、行业专责的工作机制。镇级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城建办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办,统筹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统筹协调推进。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归口,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和建立经营许可准入机制。

(二)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要充分组织动员基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排查,适当配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加大基层排查人员培训,强化技术支持保障。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鼓励群众举报、投诉等发现问题隐患。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等工作。镇财政要安排排查工作经费,满足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三)强化执法打击。严厉查处自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发改、自然资源、城建、市场监督、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严查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经营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违反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改建、扩建、加层,改变结构布局和用途,影响房屋安全性等行为,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严厉处理。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农村宅基地报批,落实一户一宅的农村住房建设要求。严格管控城市规划区自建房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巡检力度,注重发挥村(社区)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增量。

(四)强化督查调度。成立镇联合督导组,定期对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各有关部门高质量考核范围和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建立周调度机制,各有关部门每周一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报表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联系人:杨秀磊;联系电话:)。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调度、通报、约谈及问责制度,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提请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据有关规定按程序报请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通过媒体、广播、宣讲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1)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12)

一、工作目标

在前期开展自建房等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迅速对全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在“百日”之内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以当前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3层及以上、人员10人及以上、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城镇集贸、专业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景区周边等人员密集、经营性自建房数量多、隐患大的`区域。

三、进度安排

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分类分步推进”的原则,迅速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房屋建筑是否存在改变使用性质、墙体开裂、外观变形、建筑沉降、改变结构、擅自加层、违规搭建、违规改扩建等隐患情况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对不满足、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停业、停用,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实行一户一栋一策,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先大后小推进排查整治,于20xx年9月底前消除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立即行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谋划,立即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在100天内完成所属辖区、所属行业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风险排查整治。

(二)压实责任,全面整治。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排查整治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快速形成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履职尽责,积极联动形成合力,对全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区一街、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落实整治销号闭环管理,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三)整合力量,稳步推进。各村(社区)要统筹组织好村(社区)力量,动员辖区内乡村建设工匠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按照《贵州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标准规范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熟练掌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及功能操作,快速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信息数据录入、上传;同时,相关部门要强化统筹专业技术力量,加强对所属行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全街道上下形成合力,稳步推进我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根据省、州、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纳入督查范围,对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滞缓、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较多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

(五)加大统筹,强化调度。为加大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统筹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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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为了更负责地实现工作目的,我们可以思索自己新的工作计划了。工作計畫是完成任務所必需的步驟和細節的具體描述。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的各种方面,若您需要再次阅读请将本文加入收藏!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预防农村火灾和减少农村火灾危害,提高我县农村整体消防工作能力,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认真落实农村消防职责。

(一)县直部门要落实好农村消防监管责任。县应急局:指导全县农村消防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全县农村消防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全县农村消防工作督导。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县农村消防大检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指导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期汇报全县农村消防工作;负责开展农村消防应急救援;负责县消安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农村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县公安局:打击农村消防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配合市监部门打击销售伪劣产品行为。县公安派出所:配合乡镇开展农村消防隐患排查,督促村(居)委会落实农村消防职责;依法查处和打击农村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自建房屋的消防安全设施审查;负责开展农村燃气储存、经营和使用的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燃气安全的行为;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基础建设计划;管理、维护好公共消防安全设施,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牵头组织开展传统保护村落的消防保护和改造。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电气产品质量的检查,依法查处经营不合格电气产品行为。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好个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内容,实现村民自治。榕江供电局:负责组织开展产权内输配电线路、设备的隐患排查,指导居民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用电隐患的用户,根据相关单位和乡镇的要求,依法配合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县交通、综合执法、住建、消防、交警等部门负责对消防通道的清理整治,确保通道畅通。水务、工信、农业农村、林业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抓好农村消防工作。

(二)乡镇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本辖区农村消防的突出问题。明确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制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等各级人员农村消防安全职责。必须每月组织对干部和村支两委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追责问责。必须每月开展消防检查,对存在用火隐患的,督促居民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移交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理;对存在用电危险不进行整改的,函告供电部门共同采取停止供电措施,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组建本级政府兼职消防队伍,指导、督促30户以上村寨组建志愿消防队,制定防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农村消防应急演练。必须落实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为每个村配齐村级安监员。必须落实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常态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农村消防“十个一”工作要求。

(三)村支两违落实农村消防管理职责。必须每周开展村寨防火巡查和入户检查,督促村民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在村寨内设置消防宣传牌、宣传栏和每月对所有村民集中进行消防教育。必须在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开展每日鸣锣喊寨。必须每季度组织村民开展初期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应急疏散演练。必须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人员在岗在位和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必须确保消防水池满水,消防管网、机动泵、水枪、水带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隔离带、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必须将用火用电、柴草堆放、火灾扑救、特殊人员监护等内容的纳入村规民约进行规定。明确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智障等特殊人员的管控人员,负责日常用火用电的监管。必须落实“十户联防”和“一三五分钟应急处置机制”。

(四)村民落实农村消防主体责任。要时刻检查家里的用火、用电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按时完成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确保自家消防安全。严禁在房前、屋后、灶旁等堆放柴草和可燃物。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多个用电器插在一个插板上,严禁私自用铜丝、铁丝、铝丝等代替保险丝。严禁使用老虎灶和在木质楼板上用火。严禁卧床吸烟,要做到人走火灭、断电、断气。严禁在无人看守的室内和不安全区域使用明火或取暖设备烘烤衣物、腊肉等可燃物品,严禁在烤火炉上覆盖可燃、易燃的针织物类物品。严禁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占用防火隔离带、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家中储存烟花爆竹、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要看好自家小孩和老人,严禁小孩玩火和在房前屋后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无人看守下在室内焚香烧纸。严禁购买和使用劣质的电气产品,购买电气产品时要索要发票,并拍照留存。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县直各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责,指导乡镇组织开展好农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帮助乡镇解决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农村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干每月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农户,能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时进行复查,并建立健全好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的农户,由各乡镇商函并配合供电所实行断电处理。对在断电过程中出现辱骂、威胁或对工作人员实施人身伤害的人员,一律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村支两委要组织人员入户开展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时整改的,要用《村民民约》进行处理,督促村民完成整改,对不执行整改要求的,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全县群众要对自家的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进行排查,时刻做好本户的消防安全工作,不违规用火、用气、用电,不私拉乱接用电线路,管好小孩和老人,人走断电、断气、灭火,不在木板上用火,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检查反馈的要求,按时完成本户的隐患整改。

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流程:入户排查——下达整改通知书-复查——不整改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发函至供电部门共同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再次复查-仍不整改的由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

(一)各乡镇、村支两委、县直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因农村消防职责不落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X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的通知》(X东南党办通〔20xx〕3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的通知》(X东南党办通〔20xx〕4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居民群众。如因农村消防家庭主体责任不落实,过失引发农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国道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

JZDQTJ-5标段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8 年 06 月 24 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确保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全面提升我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人:闫俊

联系电话:***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活动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

组 长:施粮钅山

副组长:张训民 赖仁风 张卫东

组 员:蓝贤忠 李冬梅 闫 俊 张义杰 张书豫

鲁建功 朱小俊 李宏军 王继焕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直接领导安全部门的工作。

(3)组织现场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批阅安全工作的文件。(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职业危害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验。

(5)审定本项目工程安全施工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整改。

(4)负责编制安全管理文件,促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5)负责本项目具体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7)负责召开有关会议,落实上级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指示及要求,总结交流经验,探索改进方法。

四、活动时间及实施范围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11月30日,实施范围为国道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5标合同内所有施工内容。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6月14日至6月19日)根据本标段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明确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要求,全面提高本合同段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的能力,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法律意识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而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1.以“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为原则,组织国道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5标项目所有参建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参加培训者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项目公司、总监办下发的各项安全管理文件,项目部充分领会并执行文件精神,编制项目内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向所有管理人员和各个施工作业队伍下发安全管理规定,并充分做好文件和规定的解释、监督、执行。

2.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项目部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经总监办、项目公司审查批准,严格予以执行。以安全保证体系中明确的安全目标为工作方向,同时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

项目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制度,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配兼职安全员。项目部制定了各级部门、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我标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与施工作业队签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工作要求及奖惩办法以书面形式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在施工过程中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规定。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由项目部办公室对全部进场人员建立员工档案,档案中附员工住址、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等。

分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培训,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全面而细仔的安全、技术、质量交底,形成交底记录。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检测、评估。例行每周一次安全事故巡查,每月一次专项安全隐患检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源台账,调整补充完善管控措施。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工作,安排专职安全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7.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和队伍准备及演练情况

项目部组织编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在总预案的基础上建立了各分项预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洪、防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大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物体打击应急救援预案》等等。

项目部编制了高空作业、火灾事故、防汛、触电等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在施工队伍进场、分项工程开工、施工进展过程中等等各个环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部安排了专门应急救援车辆、专业救援人员,采购充足的救援物资设备,建立仓库定点存放,专人日常管理。项目部同时联系确定了定点医院。针对各种险情随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8.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合理有效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计取列入项目成本,建立安全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安全费用台账。安全生产经费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9.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扣重点,注重结合

我标项目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平安工地”创建结合起来,逐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项目部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达标要求为标准,积极迎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达标考核评比工作,及时将本次活动总结材料、图片资料、活动开展情况汇总等资料上报。

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中的经验和成果,力争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持续不断地延伸下去,全面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项目部及时加以解决,推动活动扎实有序进行。严格按标准进行安全生产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队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认真地深入开展,抓好落实,务求实效。以促进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通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提高“三个能力”:一是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实管理人员,保证经费,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二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各标段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力量,落实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和工具,加强施工区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3)

为贯彻国家、省、市校外研修机构专业管理工作的统一配置,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解决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研修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专业管理方案。

一、管理目标。

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为目的,通过集中专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育训练市场秩序和校外训练机构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现任中小学教师管理,逐步健全校外训练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期机制。

二、管理原则。

1.政府统一,土地管理。在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土地管理和谁监督谁监督谁监督谁监督的原则,当地政府统一协调领导有关部门负责执行。

2.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突出问题,疏通结合,让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校内校外联动,规范学校和教师管理,完善课后服务制度,有效缓解社会需求。

3.分类管理,依法规范。通过调查,全面整理问题,分类管理,批准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4.部门合作,综合监督。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督、公安、安全监督、消防、城监督、消防、城市管理等部门协调合作,共同管理和治疗,经常坚持不懈,形成监督合作。

三、管理任务和整改要求。

1.有重大安全危险的校外教育机构应立即停止整改。

2.没有取得学校许可证,也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证明书),但具备取得执照条件的校外教育机构需要。

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明;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收费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四、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部署摸底阶段(2018年8月底前完成)。召开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工作目标、要求和职责。县城区和各镇(区、街道)建立排查协同机制,在前期各中小学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现场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等情况,摸清底数、查明问题,详细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为分类治理奠定基础,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初步核实后,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并按照职责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成立综合执法工作组,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思路,处置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

集中整治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进入《白名单》的机构依法予以支持。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并纳人本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专项督查阶段(2018年11月~2019年5月)。县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实行月督查报告制度,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城区和各镇(区、街道)在总结专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巩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建立促进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的体制机制。做好迎接省市对我县的专项督查工作。

五、职责分工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县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研究政策、部署推进、指导督查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县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法制办、安监局、公安局、城管局、县发改委(物价局)、文广新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健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舆论引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区、街道)专项治理行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经验推广等。

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置违法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各镇(区、街道)开展相关工作。

教育部门  负责文化类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审核、教育教学管理、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等方面的治理工作。

民政部门  负责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管理登记相关证照的审核查验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对技能类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审核、发证及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对所有培训类机构违规广告宣传行为及违规餐饮经营行为的认定与查处工作。

城管部门  负责对未经审批或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培训机构户外标牌、广告予以通知整改、处罚或拆除。

公安、安监、消防部门  主要参与安全检查、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深入排查培训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各镇(区、街道)专项治理工作由当地政府牵头,建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联络员,作为信息沟通传递、报送相关材料的具体负责人。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健全工作协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专项治理的属地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大局出发,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建立工作机制,平稳有序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协调、各部门联动。为加强政策指导、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专项治理情况报送制度,各镇(区、街道)每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依法维护学生和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发展、人人皆可成才、终身学习等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提高维权意识。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守法诚信的校外培训机构先进典型,树立培训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不良培训机构和不法行为,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4)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我就我局在2006年春季校园及周边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根据XX市综治委《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综治委《关于成立XX市学校及周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综治委[200X]2号)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中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XX副局长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全市中小学及周边治安实际,制定了《XX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加强2006年春季校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对全市122所中小学、118所幼儿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集中治理。治理中国共产党出动警力123人次,出动车辆315车次,开展集中行动2次,新设置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11个,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4处,人行横道线13处,治安岗亭3个,消防检查240次,整改隐患3处,派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274名。XX派出所会同交警大队针对辖区内幼儿园用长安车超载接送幼儿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XX派出所的《同学们,远离网吧》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等专题讲座,在师生及家长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    二、加强与学校、师生、家长的联系沟通,确保工作措施行之有效        我局为了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主动到校园听取广大师生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的意见,并根据意见制定工作措施。[找文章到范文先生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大=秘=书=网=站]一是在各个学校都派出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月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遵法守法护法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必须认真听取师生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建议,及时归纳总结,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把电话号码向联系学校的师生公布,方便师生遇有紧急事情时与公安机关及时取得联系。二是定期召开校园及周边治安分析会,听取学校领导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的意见。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秩序治理工作情况,加强与学校、家长、师生的联系。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召开学校保卫科长和分管校长会议,掌握学校以及周边治安环境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治理效率,严厉打击针对学校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避免工作的盲目性。3月22日,我局又组织办公室、内保科、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和XX、XX、XX、XX等派出所以及教委保卫处、部分学校保卫科主要领导参加的春季校园及周边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听取了学校领导对公安机关近期开展校园及周边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了如何建立校园及周边良好治安秩序长效机制,为学校师生创造一个和谐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会上,我局针对XX中学、XX幼儿园反映上学和放学期间校门处接送学生时过往车辆多,XX市中学校门外出租车速度较快,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后,我局立即安排交警大队又增设了交通标志、标识,在学生上(放)学期间增派警力维护交通秩序,护送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通行,切实解决了学校反映的问题。XX中学反映该校有部分学生最近在校外玩游戏,影响正常学习,XX派出所马上对该校周边场所作了检查,在学校周边一偏僻处查获了两台游戏机。    三是加大对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防控    针对我市近期在校园周边发生的骗取、敲诈师生案件的情况,我局深入分析案件特点,对有条件线索的案件进行并案侦查,一举破获了危害师生案件2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名,对为首成员XX、XX等进行了刑事拘留,对XX、XX实施了取保候审,治安拘留1人。据审查,这些违法犯罪嫌疑人在XX中学、XX二中、XX中学、实验中学、XX职高等校园及其周边地区共骗取、敲诈手机、小灵通达10余次。二是加强了巡逻护送力度。针对城区侵害师生案件较突出的XX中学、实验中学、XX中学,治安大队与城区三个派出所组织专门警力,护送学生上学、放学,保障师生安全。三是增建了警务室。针对XX中学周边治安秩序较差的情况,在学校门口新建了警务室,增加了警力和协勤人员,保证了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同时,为保证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教育环境,我市公安机关会同工商、城管、卫生、文体等有关部门,对城区中小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电子音像制品、饮食服务等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对游戏厅、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文化部门对数家网吧进行了重罚,较好地改善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我局抽调治安大队民警协同督察大队组成检查组,督查各派出所对校园及周边专项治理和巡逻守护的到岗到位情况,有力地促进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边秩序八条措施》和XX市综治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实际,我局将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着力在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意识上下功夫。要深化和巩固公安机关派民警到学校担

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篇5)

为了学校安全,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使学校“三禁两不”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特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学校日常行为管理,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道德素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遏制各种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治理内容:“三禁两不”指学校在校学生严禁饮酒酗酒、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在校内抽烟,不准结伙抱团、不准不假外出.

2、治理要求:严禁饮酒酗酒: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外出活动一律不准饮酒酗酒,严禁学校小卖部向学生出售各类酒品.严禁在校内抽烟: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社会公共场所抽烟,严禁学校小卖部向学生售卖香烟.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包括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刀具,下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严禁购买、佩戴隐藏管制刀具.不准结伙抱团:建立正常的的人际关系,提倡同学之间友爱互助,不准结伙抱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拉帮结派.不准不假外出:学生外出必须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准私自外出、逾假不归,严禁翻墙翻门出校.

从20xx年12月3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12月3日-12月5日)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班会课、政治学习、墙报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三禁两不”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增强宣传引导的针对性、生动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加强教育、自查自纠.把“三禁两不”的要求告知每一位学生,以班为单位组织专题讨论,以案例分析教育学生认清危害,要求学生主动上交携带或隐藏的管制刀具,并立即开展管制刀具和其他危害物品的清缴工作.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习惯,告别陋习;自觉做到不饮酒酗酒,不吸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阶段(12月6-12月16日)1、狠抓重点清查.学校将组织保安、宿管人员、政教员对学生寝室、箱柜等可能隐藏管制刀具、其他危险物品、酒类饮品、香烟等物品的地方,要反复开展清理收缴工作,请公安、保安联合对住校生寝室、箱柜进行彻底搜缴,保持高压态势.2、强化重点管理.要全面查找学校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校园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管理措施,强化学校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巡查制度、请假制度.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违反“三禁两不”规定的行为.

3、集中整治措施.(1)吸烟:宣传“20xx年公共场所禁烟令”,学习校纪校规及《规范》中关于禁烟之规定,加强后阳台、厕所、寝室的检查力度,发现抽烟的学生的给予从重处理(处理办法附后)

(2)酗酒:学习《规范》及“三禁”中有关规定,重点查周末及晚归住校生在校外酗酒或购酒入室.(3)不假外出:落实行课期间的“双报告制度”(学生报告科任教师和班主任,科任教师报告班主任)、晚上“不归、晚归学生登记、汇报制度”、门卫“学生凭证出入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效防止学生不假外出;晚上各放学时段,各班将出校学生名单报保卫处.

4、奖惩结合:各班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开展劝导、帮助活动,大胆举报违规违纪行为,制定举报奖惩激励机制.对主动纠正和检举帮助他人的,要给予肯定和表扬;对故意隐瞒违纪行为且坚持不改的要严肃批评,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阶段(12月17日—12月23日)

1、完善体制机制.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现有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找准薄弱环节、充实、完善安全防范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严格管理、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完善,形成不留空白的制度保障体系.要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2、深入开展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教育.要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教育,融入学校常规管理,贯穿学校工作始终.

3、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增强学校防范能力.学校将会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交通、食品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加强“警校共育”工作,调处各种矛盾纠纷;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呼叫制度”、“学生凭证出入制度”,杜绝学生借故和无故外出,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滋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学校安全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成长,成文明守纪的社会公民是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班主任是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班主任亲自抓,班长、团支书具体抓、深入抓,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3、完善设施,兑现奖惩.对“四重学生”要进行全天候监控监测,对工作落实到位,治理成效显著的班级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违纪学生人次多的班级给予惩戒,做到网格管理与树状管理相结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生健康成长.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二十一篇


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整理的“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类文章,希望能对您提供帮助,感谢您访问我们的网站,希望您能喜欢我们的内容。为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计划,我们需要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计划。工作计划的最重要一点就是要符合实际情况,最终目标能够实现。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xxxx”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3、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自我加压。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2)

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由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交警、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做好排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为我镇教育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分为定期集中整治和不定期整治两种形式,每年2-3月、8-9月进行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保障其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学生乘车安全。通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使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非法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师生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营运资质、过期未审、未投保车辆交强险的营运客车。

2、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营运客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

3、拼装车、改装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学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

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及初、高中学校大周末学生回家时段。

四、工作职责任务

(一)教育部门职责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学校要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要在近期召开家长会或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方式提醒家长教育孩子拒乘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车辆,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协议书》,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排查,建立台账。各学校、幼儿园要详细登记学生往返学校方式及乘车情况,彻底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台账,主动与交警中队联系,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下发整改通知,会同交警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3、规范校车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自备接送学生车辆的,应按规定办理统一标示手续,方可运行,如雇用地方车辆,要加强管理,与车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做到定车、定人、定时间、定路线,严禁车辆超员。

4、建立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学校应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置于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进一步明确责任,每天派出值班教师检查学生乘车情况,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交警、公安部门职责任务

1、联合相关部门和学校对全镇接送学生营运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状况,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建立健全管理登记台账。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无客运资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的及未投保交强险、乘客座位险等要立即责令其停运停驾,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强制其报废,并将检查结果分类记入档案。

2、对接送学生营运客车、驾驶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会同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接送学生营运客车驾驶人的管理制度,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定期与营运客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谈话教育,组织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拒绝交通违法。

3、对接送学生车辆要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交警中队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客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线的巡逻管控。严厉整治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及无客运资质车辆运载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县、乡和村道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4、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车辆的严重危害。要通过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确保自身的交通安全。

5、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应会同我镇辖区内所有学校及其它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安全现状、交通安全实施、事故多发、道路易堵点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关方案计划,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安监、农机部门职责任务

1、会同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联合执法及参加各项活动,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2、农机部门加大对农用车辆的管理教育,严格禁止农用车接送学生。

3、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和整改意见。

(四)各村(社区)职责任务

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加强对本村居民进行安全乘车教育,主动与学校、派出所、交警中队建立联系,发现违规行为在及时予以制止的同时联系派出所、交警中队予以相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做好这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学校、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克服一切困难,发扬积极参战的优良作风,坚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职能到位、督促到位、干部工作到位。为确保我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督促全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二)搞好部门配合,强化管理服务。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各项管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要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与研究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制定措施要切实、有效、得力,镇领导小组将不定期予以检查和督导。对措施落成、成效明显的单位,镇政府将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得力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黄口镇人民政府 二О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黄口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勤华 副组长:魏舰艇 冯刘峰

成 员:孙宗明 张军 李为信 孟庆会 田素霞

李德平 李令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协调、督查工作。镇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3)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聚餐次数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发的特点,重在预防,科学监管,狠抓落实,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排查隐患,突出实效。

结合《xx县xx年“四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xx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恪尽职守,处理迅速

“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村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奔赴第一现场进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努力减轻不良社会影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要进一步畅通社会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整治当中,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自 2018年6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针对当前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存在部分驾驶员培训机构没有推行使用计时系统,不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课时和内容进行教学、不按照核定训练场地训练、教学期间教练员擅自离岗、脱岗等问题,通过这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行业稳定。

二、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严格资质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

1.对各驾校要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给予许可。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2.对许可的驾校进行一次全面的资质审查,对主体资格、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和教练员、教练车、教练场地、教学设施设备等不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及培训质量低下、教学过程存在安全隐患的驾校,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整改期间暂停招收新学员。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其经营活动,退出培训市场。

(二)规范驾校经营行为,改善驾培市场经营环境

1.驾校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培训模式分类)、培训流程、教练员、教练场、学员投诉方式、投诉受理处理程序及监督举报电话等情况。

2.驾校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教学大纲,按要求使用计时培训系统,为学员发放正版的培训教材,组织教练员编写教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落实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强化理论教学,增强学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确保实操学时到位,提高学员驾驶技能。对未按教学大纲进行培训或未完成相应学时的学员,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打击非法培训活动,规范教学车辆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要全面掌握辖区培训市场情况,对辖区内异地培训、超范围经营及擅自从事驾培业务等非法培训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各驾校教练车应在核定的训练场内开展场地项目培训,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时,必须在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在学员接送途中,严禁教练员将教练车交给学员驾驶。

4.驾校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建立健全报名制度、退费制度、教学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学员回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相应台账记录。

(三)强化教练员管理,提高教练员素质

1.各驾校应当切实履行企业用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建立健全本校教练员的准入审查机制和相应管理制度。驾校应当组织对拟聘用的教练员进行岗前培训、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服务规范从事教学活动,佩戴统一的上岗标志牌(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认真编写教案,规范使用计时培训设施设备,如实记录和签注《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索取或收受学员的钱物,不得为非受聘的驾校提供培训业务,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培训活动、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驾校。

(四)突出整治重点,维护正常的驾培市场秩序

各单位在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应当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净化驾培市场环境,维护正常的驾培市场秩序。

三、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本次治理整顿工作自2018年6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止,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北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 陆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龙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声文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车延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员:梁生安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主任

刘 艺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苏振宁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熊 伟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培训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李声文同志兼任,梁生安、刘艺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培训管理科全体人员、执法支队和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监督、材料报送及其他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周密安排。制定实施方案要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能解决本辖区驾培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将实施方案于2018年7月6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3.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召开辖区各驾驶员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9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抓紧实施,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力求取得明显效果。

(三)检查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进行,不断改进管理模式,强化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各驾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行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单等方式宣讲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改革新政策,特别是国家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新模式的具体措施、学员签订真实有效培训合同和要求驾校出具合法收据的重要性等方面,要扩大驾培管理法规和业务新政策的社会知晓面,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氛围。

(三)坚持严格执法。对违反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和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类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从严处罚。对整治工作不力、存在各类隐患的驾校,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凡是整改不合格的,依法给予暂停招生直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四)加强协调配合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确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报送的纸质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对不能按时上报材料的将予以通报。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5)

为规范郑东新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切实提高学员培训质量,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特此指定本方案,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国家标准《机动车驾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两项国标”为契机,坚持重点整治,标本兼治,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郑东新区驾驶员培训市场存在的各类非法经营,取缔非法培训点,净化驾驶员培训行业环境;进一步规范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督导培训机构做好日常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培训质量、学员投诉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区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许可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培机构行政许可,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资质条件。教学场地、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GB/T30340-201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资格条件》(GB/T30341-2013)。

2、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设额外条件。

(二)重点整治驾培市场秩序整治

1、未经许可或者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经营活动的;

2、驾培机构超越许可范围,非法开展驾培经营活动的;

3、驾培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或将学员转入其他培训机构牟取利益的;

4、驾培机构未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

5、驾培机构未严格执行教练车年审规定;

6、利用社会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7月31日)

1、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对照“两项国标”要求进行自查,落实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岗位及人员、教练场规模及训练项目、教练车配置和技术状况、教学设施设备、办公场及教室、服务及其他设施。

2、采取明查、暗访、举报等各种形式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培训点、非法报名点进行调查摸底,为开展活动提供可靠依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1日)

1、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对照“两项国标”自查情况进行整改。

2、建设环保局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按时整改的,按规定处理。

3、建设环保局会同交通执法郑东大队根据调查摸底及举报投诉情况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驾培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总结规范阶段:(9月2日-9月10日)

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规范驾驶员培训市场管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建设环保局交通分管局长任组长,交通执法郑东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交通运输业务科室、交通执法大队各中队负责人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环保局交通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落实。

(二)依法清理整顿。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驾驶培训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文件要求,依法开展规范、整治活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三)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规范、整治活动,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限处罚,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0371-67179590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生产经营准入标准,严格实施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杜绝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工作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确保风险可控。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源头治理。各区(县)局要会同农业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中药材种、养植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大力推进集中统一薰蒸杀虫等无害化初加工工序。支持基原明确、品质优良地产道地药材品种的种植,完善中药材质量标准以及有害物质限量控制标准,严禁滥用硫磺熏蒸等方法,加强农药、重金属、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的检验检测,防止不合格的中药材流入市场。

(二)强化生产监管。鼓励和引导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逐步使用可追溯的中药材为原料,严禁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中药饮片生产、中药提取。督促企业建立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标本室,增强鉴别假劣药材能力。重点检查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是否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材中药饮片或提取物,是否按标准进行质量检验,是否在非GMP条件下生产,是否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材非药用部位、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是否不按炮制规范或超出核准范围炮制生产中药饮片,是否在中药饮片前处理中染色增重和掺杂使假,是否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进行“贴牌”销售或用于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的打粉必须严格执行省局食药监办文件精神,全面停止无标准的中药打粉行为,严格按标准和炮制规范进行生产和检验。

(三)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经营企业购销行为监管,落实经营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溯源,杜绝购销环节来源不明饮片,重点检查是否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和购销票据的合法性、规范性,严禁经营企业分包装饮片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制售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购买、自制饮片包装袋从事饮片改换标签等行为,净化市场流通秩序,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流向清晰可追溯。

(四)加大抽验力度。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作用,加强对销售使用终端单位、农村集贸市场和季节性药材市场的监督抽验,将容易发生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的,以及价格偏低、供货渠道可疑的品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验。结合2015年监督抽验计划,切实加强生产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验力度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抽验频次,合理分配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抽验数量。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结果进行分析,并开展风险评估。

(五)严惩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严厉打击私切滥制等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制售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药品生产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照、将中药饮片生产转包给非法窝点或药农、外购非法中药饮片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出售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非法提取物从事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生产等行为,及时查处曝光典型案例,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自查阶段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宣传动员,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重点,迅速落实部署。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负责人(或质量受权人)要切实履职,采取企业内部自检、互查及外部审计等多种形式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报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抽验。市局相关科室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案件查处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市局将对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药化生产监管科、药化市场监管科、科技宣传科、政策法规科、稽查支队、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专项整治的部署协调、督查督办。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药化生产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药化生产监管科具体负责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药化市场监管科具体负责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整治;政策法规科负责专项整治法律法规咨询解答;科技宣传科负责专项整治宣传以及信息收集;稽查支队具体负责组织查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检验所具体负责开展针对性抽验。各区(县)局要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专项整治。

(二)狠抓工作落实

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其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部门间、上下级间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经营批发(批发、连锁)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确保检查的有效性和结果的真实性。

(三)严格案件查处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调查案件线索,集中查处典型案件。对非法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要追根溯源直至源头;问题品种要查清流向,全部召回,并监督销毁;暂停问题品种的生产,在未查清原因和彻底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极个别严重违法的,要坚决依法取消企业生产经营资格同时公开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四)构建长效机制

要根据本次专项整治情况,结合风险研判工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逐一分析,梳理归纳企业质量安全隐患,确定风险点和等级。在科学研判、综合评估基础上实施分类监管,加大问题企业监督检查频次与力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结合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控制、追溯、查处机制,完善监管痕迹管理和信息直报体系,使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期化。

(五)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采取安全知识专栏、活动专题报道、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警示引导消费,曝光违法行为,宣传行动成效,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政为民、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形象。检查的结果、检验的结论、查处的意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违法违规案件统一上报省局公开曝光。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7)

违规,是指违反了某些规定。但是“违规”一词中的“规”字并不是指指定的某项规定,这个“规”字是指所有双方协商好达成的规定。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狠刹吃喝歪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破窗效应”,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镇落地生根,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狠刹吃喝歪风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与规矩,重点聚焦违规吃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通过严格督查、严密防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持续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2018年4月20日省委、省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违规吃喝问题,尤其是2020年1月以来的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无公函、无审批等接待不规范问题;“一函多餐”“互换公函”“空白公函”等违规吃喝问题;假借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同城之间相互公款吃请问题;以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等名义相互公款吃请等问题。

(二)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问题。在换届选举期间,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为目的,违规组织、接受吃请问题;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违规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问题,尤其是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违规在被检查企业接受吃请、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进行吃喝的问题;违规组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违反“禁酒令”,违规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饮酒问题。

(三)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接待费用“化整为零”“长期挂账”问题;套取费用、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问题;通过单位间相互抵账、单位内部转账、延期结账等方式违规吃喝问题;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问题;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问题;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入地下,“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问题;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的专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问题,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执纪情况对本村党支部、村委、本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纠治。按照省市县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饮酒、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等问题,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

(二)坚持开门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和微信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镇纪委举报电话:0735-6321796),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结合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渠道中发现问题端倪,精准识别,抓住典型,传导压力,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监督检查。镇纪委要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镇财政所、经管站、交管站等部门对我镇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一桌餐”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镇纪委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四)坚持以案明纪。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清零。集中整治开展以后,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集中整治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查而不纠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村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村纪检员的监督责任。

(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对“四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专题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引导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财政所、经管站要经常开展检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压缩违规吃喝滋生空间。

四、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进部署。本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镇纪委评估整体工作,对下一步整治作出安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坚决刹住违规吃喝的歪风。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3月22日至3月27日)。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同时镇党委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吃喝风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3月27日至5月20日)。镇纪委牵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举报和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排查。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力度,对涉嫌违规吃喝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镇党委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标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内部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梳理本镇、本单位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构建防治吃喝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压实责任抓落实。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狠刹吃喝歪风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开展集中整治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与镇纪委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镇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派镇纪委的“探头”“前哨”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面貌持续向好;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弱项。

(三)及时总结推成果。镇纪委及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及时汇总违规吃喝问题集中整治有关工作情况,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集中整治期间,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报,报送内容主要包括相关问题线索发现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建章立制及相关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等。从3月份起,工作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送镇纪委办公室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各科室、部、队: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纪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纪委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成立市机关服务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沈雪琦任组长,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唐慧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整治工作范围

中心各科室。

三、专项整治内容

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履行以及事后报销票据、接待清单等是否规范完备、是否存在超标准和超员陪客接待;是否存在违规吃请、公款相互吃喝宴请情况;公款吃喝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问题;是否存在于明令取缔、要求转型的会所中公款消费问题。

四、专项整治目标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不得将私人活动列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弄虚作假以会议、培训费等名义或向服务对象报销接待费用。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公务接待一律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并统一安排在机关食堂内部就餐。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出入私人会所。

五、具体实施步骤

1.加强宣传教育(5月10日至月底)。把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学细照,查找不足,筑牢防线,从思想上防止发生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的行为。

2.开展自查自纠(6月初至7月底)。各科室严格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中心专项整治办公室书面说明自查自纠情况;监察室、办公室对自查自纠材料具体内容将进行不定向的随机抽查。

3.组织专项检查(8月初至9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对各科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

4.严查顶风违纪(10月初至12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查办违纪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在自查自纠之后,从严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和顶风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问题,公开予以通报。

5.加强立规明矩(12月底前)。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具体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深刻汲取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教训,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决定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就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各监管企业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

2、对明令取缔、转型的会所以及其它隐蔽场所清理整治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4、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5、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二、重点任务

在组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国有企业执行“三直接”公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开展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接待工作。

2、开展违规吃喝隐蔽场所专项清理。全面完成会所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组织对内部接待场所中设立的茶餐厅、“一桌饭”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

3、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既加大监督力度,又直接排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梳理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查。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4、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要以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全面系统总结本集团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针对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制度落实。

三、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公布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

各监管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6月上中旬)。

各监管企业在本集团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

各监管企业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等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分级实施,迅速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鼓励和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让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整合各方监督资源,及时移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及时调查处理,妥善应对舆情,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3、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止不收手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

4、强化通报曝光。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5、上报有关情况。请各监管企业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具体方案电子档报送市国资委纪委。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贯彻本通知精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纪委。

市纪委、市国资委将同步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督促抓好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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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8)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过渡期满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14]23号)文件精神,对全乡范围内校车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在本乡范围内从事幼儿接送的车辆(包括校车、公交车、农用车、三轮车、面包车等)、校车驾驶员、校车运行路线。

二、整治时间

此次整治活动从2014年7月30日至9月30日,为期两个月。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幼儿园是否具有校车使用许可证;幼儿园校车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国标专用校车,驾驶员是否具备校车驾驶资格;校车是否安装了GPS系统和3G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购买校车学生座位险;校车是否按规划运行路线运行等。

四、整治步骤

集中整治行动从7月30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30日至8月5日):各地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幼儿园的校车基本情况进行自查,摸清幼儿园校车、驾驶员、运行路线等具体情况,再上报乡政府审核汇总盖章后,交县教育局安稳办。县教育部门根据各地摸底情况,对全县各幼儿园校车进行审核。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6日至8月10日):召开相关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整治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校车整治的相关内容,广泛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开展此次整治的重要意义。

(三)校车审批阶段(8月11日至31日):县教育部门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将对全乡幼儿园校车使用进行重新审批,对符合要求配备校车的幼儿园在8月20日前向县教育局呈报《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经教育、交通、交警审验符合规定后报县政府审批,再购置国标校车,安装GPS及3G视频监控设备,办理校车学生座位险。根据幼儿园规模控制校车数量。对不符合要求配备校车的幼儿园不予审批,并取消原有校车。

(四)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乡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教育、交警、交通部门对校车进行专项整治。凡未经审批许可仍在使用车辆接送学生的;已审批但未安装监控设备、购买学生责任险、未按规定线路运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整治措施

(一)严格幼儿园校车使用许可。幼儿园配备校车一定要符合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县幼儿园校车审批和管理规定》文件规定要求,即幼儿园园舍属按专门标准设计建设且有独立办园场地的幼儿园才有资格申请配备校车,幼儿园园舍属店面式、住房式、租学校教室等的,一律不准配备校车。不够资格配备校车的幼儿园,现在有校车的,不论是国标专用校车,还是非国标专用校车,一律按国务院颁发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县政府印发的《县幼儿园审批和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取消。

(二)严格校车驾驶资格审核。对有资格配备校车的幼儿园校车驾驶员进行审查,驾驶员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予以清退。取得了相应驾驶证的,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校车驾驶资格条件”执行审核,符合的予以办理校车驾驶证。

(三)校车安装GPS系统和3G视频监控系统。幼儿园已获批准配备的校车,每辆均要安装GPS系统和3G视频监控系统,没有安装的校车,一律不准运营。

(四)购买校车座位险。每辆校车按照每人座位30万元的标准购买学生座位险,没有购买校车座位险的,一律不准运营。

(五)规划校车运行路线。有资质申报校车的幼儿园,在申报校车许可的同时要申报该校车服务线路,所有校车禁止在临崖、旁水、道路状况差的道路上运行,村级有幼儿园(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其他幼儿园校车禁止进村接送学生。

(六)依法严格查处。加强路面监管,对于仍使用非国标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要求车辆所有人恢复机动车原貌。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取得校车加强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强制报废,确保上路行驶的校车安全性能良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强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车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强化全局意识,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合力。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相互沟通与通报。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半月一汇报,一月一通报”工作制度,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营造成氛围。要广泛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举措、相关政策,坚持全面舆论引导,反面典型警示,争取全社会对整治工作的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9)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xxxx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省人民政府《x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溆浦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实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道安委”)决定从x月xx日起至xx月xx日在全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推动建立镇人民政府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镇、村两级属地管理职责的`责任制度。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组长,联工委主任xx、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xx、xx镇派出所所长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监站站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守护行动的目常工作和监督考核。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全面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失职漏管、属地管理缺位等问题。各村、各相关部门排查情况要形成隐患排查工作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点段位置、隐患情形等内容,逐项明确整改责任。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结合我镇农村道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道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査,重点排査急弯、长下坡、高落差、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标识标志是否清断、安全护栏是否牢固、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特别是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标志标线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行车视线挡等情形。对存在以上隐患的路口和路段,要迅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按照相关标准整改到位的,必须采取临时性治理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失职漏管隐患。按照《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情形,对道路交通安全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或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村或部门,落实失责追责。(完成时间:xxxx年x月)

3.主体责任缺位隐患。各村、各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农村地区营运班线客车、站场、校车企业隐患排査清单;各级监管部门督导企业按单检查,并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落实隐患整改。(完成时间:xxxx年x月)

(二)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进一步深化交通秩序“六査六管”大整治行动,坚持整治行动常态化,每月整治时间不少于xx天,整治时间、区城、对象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更。整治行动要严格执法尺度,对相关违法当事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适用拘留措施的一律落实拘留,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县道安办每月调度汇总辖区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收集保留相关执法资料。

1.联合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到人的要求,坚决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农村“六个严禁”工作措施。(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加大农村道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监管。对民俗节日、赶集庙会、假期学生回家返校、农产品集中输出等重点时段加大监管力度,动员一切可用力量上路疏导、整治。(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加强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或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三)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行动。

各村要广泛组织“两站两员”队伍开展交通违法集中劝导活动。

1对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按照“一车一人一档”的原则,逐人逐车见面,一一建立台帐,录入农村系统,落实管理措施。(完成时间:xxxx年x月)

2.每天至少安排一组人员上路劝导交通违法,重点劝导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短途客车超员及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人、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听劝导的当事人,要通过手机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查缉处罚。(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对辖区举行红白喜事的家庭,要上门进行劝导宣传,严禁酒后驾车。(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四)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行动。

要以近期各省、市发生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为题材,通过血泪宣传教育,进一步触动农村司机车主、群众的灵魂,以心灵深处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积极倡导安全出行,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1.加大农村喇叭宣传频次。把交警总队录制的“六个严禁”“六个一律”音频文件,利用农村“村村响”广泛播出,形成“交通安全内容天天有,安全提示每目播”的宣传氛围(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文化礼堂、广场电子屏、乡镇文化站等载体,播放交通安全公益电影、警示教育片,开演情景剧、戏曲、方言小品等交通安全文艺节目为宣传阵地。使宣传工作全覆盖、接地气、入人心。(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3.充分动员农村宣传力量。组织“两站两员”和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大学生村官、基层人民调解员、基层普法志愿者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借助警保联动机制,通过庙会集会、婚丧嫁娶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农村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交通法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完成时间:xxxx年xx月。守护行动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五)开展安全守护大督导行动。

要进一步落实以“路长制”为抓手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加强“两站两员”监督队伍建设,把各项排查、整治任务落到实处。镇道安委将组建专门的督导组,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大倒查行动落实情况。根据各村隐患排查台帐,抽查隐患路段是否落实治理措施;检查各村、各部门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执法战果台帐;实地突击抽查各村是否安排有人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检查宣传活动的策划方案、图片资料等。对安排部署不得力、隐患排查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在全镇范围进行公开通报,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成时间:xxxx年xx月。)

四、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x月中旬的至x月中旬)

成立由道安委牵头,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每月一研判、每季一小结”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动员部署,集中力量资源组织好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

切实做好“五一”放假和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实战强化(x月中旬的至x月中旬)

以防范化解各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为基点,突出抓源头、打基础除隐患,抓好宣传警示曝光和社会协同共治,着力推动“六大行动”措施落实,有效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第三阶段决战决胜(x月中自至xx月底)

紧紧围绕建国xx周年x安保维稳实战冲刺阶段工作目标,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打赢xx周年x交通安全保卫仗。

x安保任务结束后,要提炼农村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成效,巩固战果,完善“县乡政府为主抓、职能部门参与抓、农村派出所协同抓、村组自防自治抓”的农村交管工作格局,推动农村“两乡一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秀实管理力量基础,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期,全省农村地区接连发生几次死亡x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暴露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省、市、县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各村和相关部门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二)加强队伍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制度和标准,落实专项保障措施,切实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履职能力。实现农村“两乡镇中队,一村一辅警”配备,每一个农村交警中队按照民警数x:x.x的标准配备足额辅警,夯实管理力量基础;积极推行“农村派出所管交通”勤务模式,化解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矛盾。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道安委派出督查组,深入事故预防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通过明査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各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采取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对全镇各村根据守护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落后或发生较大事故的村,一律通报追责,约谈督促整改。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0)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二、责任分工、整治措施及时间要求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5)建章立制。坚持重在教育、重在规范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职称评审、教师岗位竞聘。认真研究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推荐管理办法,完善科学的职称和岗位竞聘评价标准体系,规范职称和岗位竞聘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3)组织专项督查。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学校财务公示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学校每季度公开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校代会、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1)

依据县委“不忘初心、切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的安排制定以下方案,对黄赌毒、黑恶案件“珍惜伞”问题展开进一步专项整治:

一、展开黄赌毒、黑恶案件背后“珍惜伞”线索逐案排查

1、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要分别组织力量仔细对照本系统前期排查建立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及“珍惜伞”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台账,通过组织复查、复核、审查、评查等措施,逐案深挖“珍惜伞”线索,将察觉的“珍惜伞”线索准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建立复查复核及察觉移交“珍惜伞”情况台账。县纪委监委要组织力量对未察觉“珍惜伞”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珍惜伞”问题,督促各有关办案单位准时察觉移交黄赌毒、黑恶案件“珍惜伞”线索,对受理的“珍惜伞”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及反馈要求,并建立查处“珍惜伞”台账。

2。对照省扫黑办下发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及“珍惜伞”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台账》,组织县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建立工作专班逐案展开工作,对未察觉移交“珍惜伞”线索的案件,通过组织复查、复核、审查、评查等措施,逐案深挖“珍惜伞”线索,并将察觉的“珍惜伞”线索准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未察觉“珍惜伞”线索的案件要分别说明情况,并对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同时建立察觉移交“珍惜伞”线索合账。纪检监察机关对未察觉“珍惜伞”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珍惜伞”问题,督促各有关办案单位准时察觉移交黄赌毒、黑恶案件“珍惜伞”线索对受理的“珍惜伞”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及反馈要求,并建立查处“珍惜伞”台账。

二、展开行业部门黄赌毒、黑恶犯罪及“珍惜伞”案件逐案整改

1、县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针对排查出的黄赌毒、黑恶犯罪及“珍惜伞”案件进行个案或者类案分析,提出增强监管和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的观点建议,准时向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建议。

2、县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收到有关“三书一函”建议后,要逐条对照分析,组织展开逐案整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闭塞制度漏洞,将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准时上升为可操作、能执行的制度,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成长效。整改结果应准时向建议机关反馈,同时组织力量对扫黑除恶专项争斗展开以来,本系统办理“三书一函”的情况进行一次集合“回头看”,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3、对发生在县域内的黄赌毒、黑恶犯罪案件,依据行业领域隶属进行梳理分类,指导当地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展开逐案分析。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逐案分析的基础上,要举一反三,仔细查摆行业领域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监管不到位,听之任之、失职失责,致使黄赌毒和黑恶势力滋生散开等问题,并进行重点整改,确保监管漏洞获得有效封堵,滋生士壤获得彻底拔除。在查摆中如察觉“珍惜伞”线索,准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展开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

1、增强对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全面掌握工作情况,从严把关、从严督导,准时察觉订正突出问题,对专项整治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批评、坚定订正,确保专项整治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动真格、见真章,真刀真枪地解决实际问题。

2、适时对各地打击黄赌毒、黑恶势力及“珍惜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针对工作起色不大的乡镇和部门,组织督导专员深化,深挖根源,分析研判工作落后症结,帮助当地制定针对性措施,争取迎头赶上,尽快扭转被动局面;针对排查出的疑难案件,组织案件专家帮助有关乡镇和部门解决案件侦办难题,合力展开专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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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2)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然而,这一快速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金融乱象、经济失序等。为了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决定实施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是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该方案旨在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行为,重塑良好的财经秩序,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一、明确工作目标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全面排查,深入执法,全面整治,建立和完善经济秩序的法规制度,构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既科学又规范的经济秩序。

二、创新工作机制

为了确保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将建立一套创新的工作机制。这个机制将充分发挥国家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一盘棋”、全面推进的工作态势。各地也将建立与国家一致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大力度打击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是破坏我国经济秩序的重要因素。为了彻底铲除经济犯罪的滋生土壤,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将加大力度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行为,如贪污受贿、金融诈骗、偷漏税款等。同时,要注重破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打击关联犯罪,提高整治效果。

四、强化监管措施

在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管理,严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同时,要完善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五、加强宣传教育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必须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因此,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深入浅出地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经济犯罪的合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序推进,将建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各地也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国家决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将是一场标本兼治的大考。通过全面梳理、整治经济秩序,能够构建良好的经济环境,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通过打击经济犯罪,能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社会公平正义。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引领下,中国的财经秩序将迎来一个新的春天。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3)

为加强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排除餐饮服务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依据国家、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联系电话:5826441,具体负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全县所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

1.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全面落实学校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是否层层签订责任状,是否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制度和规定。

2.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认真核查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认真填写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存在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4.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制度。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记录是否登记完整;留样食品是否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

5.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认真核查每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厨师和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达标,食品原料和刀案是否生熟分开,清洗水池是否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凉菜)等。

6.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7.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认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具、饮具是否进行清洗、消毒,是否在专用保洁设备内备用。

8.严厉打击无证经营。

认真核查是否持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9.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物质行为。

认真按卫生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核查,如吊白块、苏丹红、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

10.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落实专人采购、专人保存、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五专”制度,重点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乳制品和含乳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全面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加大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有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工作。要切实加强指导,确保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具备量化分级B级以上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定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12、学校食堂营养餐改善计划保障。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及时复查验收,及时通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其供餐资格;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从3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5日)。

认真学习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范,分析查找自已经营管理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推进专项整治做好充分准备;因地制宜,采取组织讲座培训、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整治重点和意义所在,调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形成维护学校(含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合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6日—15日)。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要按照方案要求,从食堂管理、环境卫生、健康证明、采购验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务于3月16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后报县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督股。

(三)督导整改阶段(3月16日—5月31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执法小组,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堂进行督导和排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条件,对已办证的单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经营,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并对食堂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符合发证条件的,加强申报指导,由县食药监局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坚决予以取缔。

(四)全面总结阶段(6月1日—15日)。

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整顿工作中取得的好成绩、好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形成材料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对因工作不力、不配合,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给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扶优汰劣,引导广大师生安全消费。

(三)强化监管,完善机制。

进一步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鼓励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组织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互走、互比、互看、互学”活动。对食品安全状况好的'学校食堂,实行流动加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牌匾方式进行奖励;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4)

(☆)根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稳”这个大局,增强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按照“一条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力争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严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严防发生规模性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访事件,严防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严防发生重大网络與情事件,确保建党xxx周年xx活动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查化解矛盾隐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矛盾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做到底数清、情況明、动态准、措施实,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公路中心牵头各施工企业排查和化解稳控工作。执法大队牵头客货运驾驶员排查和化解稳控工作。运管中心牵头运输企业排查和化解稳控工作。质监站牵头在建工程排查和化解稳控工作。邮政业发展中心牵头寄递物流企业排查和化解稳控工作。加大走访摸排力度,深入一线收集掌握信息,严密管控重点人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ニ)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源头治理和常态监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安全法制股牵头安全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公路中心牵头施工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执法大队牵头驾驶人员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运管中心牵头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质监站牵头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邮政业发展中心牵头寄递物流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各单位应立即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压实责任。

(三)扎实做好应急处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步本地区本单位重大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调度、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落实落细风险防控措施,将责任具体到事、落实到岗、精准到人。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摸排掌握并报送涉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苗头性、预警性和行动性信息,县信访维稳安保指挥部要严格落实每日两调度、两会商,加强统一调度、统筹指挥,做到一动即知、未动先知,秒级响应、迅即处置,要坚持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办理、奥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依法迅速果断处置,防止造成现实危害和恶劣影响,防止引发重大网络负面與情事件。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牵头单位对重点排査的人员、领域和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杭理,明确排查重点和内容,制定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开展排查。

(二)第二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滚动排查对应领域矛盾风险,能够化解的及时化解,不能及时化解的要明确稳控措施和责任人员。

(三)第三阶段。xx月xx日至xx安保工作结東,加大对第二阶段尚未化解的矛盾风险化解力度,加强就地稳控和跟踪问效,力争尽早彻底化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防虚报漏报瞒报。每周五前向局办报送《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重大问题清单》,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电话:xxxxxxxx,邮箱:

(三)严格追责问责。严格落实责任,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狠刹吃喝歪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破窗效应”,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镇落地生根,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狠刹吃喝歪风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与规矩,重点聚焦违规吃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通过严格督查、严密防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持续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2018年4月20日省委、省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违规吃喝问题,尤其是2020年1月以来的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无公函、无审批等接待不规范问题;“一函多餐”“互换公函”“空白公函”等违规吃喝问题;假借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同城之间相互公款吃请问题;以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等名义相互公款吃请等问题。

(二)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问题。在换届选举期间,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为目的,违规组织、接受吃请问题;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违规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问题,尤其是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违规在被检查企业接受吃请、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进行吃喝的问题;违规组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违反“禁酒令”,违规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饮酒问题。

(三)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接待费用“化整为零”“长期挂账”问题;套取费用、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问题;通过单位间相互抵账、单位内部转账、延期结账等方式违规吃喝问题;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问题;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问题;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入地下,“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问题;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的专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问题,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执纪情况对本村党支部、村委、本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纠治。按照省市县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饮酒、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等问题,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

(二)坚持开门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和微信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镇纪委举报电话:0735-6321796),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结合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渠道中发现问题端倪,精准识别,抓住典型,传导压力,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监督检查。镇纪委要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镇财政所、经管站、交管站等部门对我镇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一桌餐”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镇纪委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四)坚持以案明纪。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清零。集中整治开展以后,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集中整治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查而不纠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村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村纪检员的监督责任。

(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对“四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专题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引导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财政所、经管站要经常开展检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压缩违规吃喝滋生空间。

四、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进部署。本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镇纪委评估整体工作,对下一步整治作出安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坚决刹住违规吃喝的歪风。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3月22日至3月27日)。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同时镇党委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吃喝风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3月27日至5月20日)。镇纪委牵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举报和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排查。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力度,对涉嫌违规吃喝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镇党委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标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内部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梳理本镇、本单位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构建防治吃喝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压实责任抓落实。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狠刹吃喝歪风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开展集中整治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与镇纪委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镇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派镇纪委的“探头”“前哨”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面貌持续向好;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弱项。

(三)及时总结推成果。镇纪委及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及时汇总违规吃喝问题集中整治有关工作情况,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集中整治期间,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报,报送内容主要包括相关问题线索发现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建章立制及相关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等。从3月份起,工作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送镇纪委办公室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6)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对因工作不力、不配合,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给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扶优汰劣,引导广大师生安全消费。

(三)强化监管,完善机制。

进一步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鼓励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组织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互走、互比、互看、互学”活动。对食品安全状况好的学校食堂,实行流动加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牌匾方式进行奖励;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7)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在校园中,学生们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与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未来。因此,为了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我们校园制定了一项“校园及周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从校园食堂到周边商贩,我们要求每一家食品经营者都要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明确各个责任人的职责,确保每一环节都有人负责。

第二、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定期开展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加强他们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与防范意识。

第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成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学校食堂和周边商家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检,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推广。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推广。通过海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提供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防范措施。

第五、加强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公示处理结果,以示警醒。

第六、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对于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要及时进行公开,让公众了解食品安全的问题,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第七、鼓励用户举报食品安全问题。鼓励学生和家长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时候勇于举报,对举报人进行保护,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以上就是我们学校制定的“校园及周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这些工作措施的实施,我们将打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保障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更好地确保食品安全的问题,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8)

为认真深入贯彻省委、省纪委关于纠治“四风”、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工作要求,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内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主要整治以下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典型问题:

(一)超标准接待问题。重点整治公务接待中超标准用餐、超人数陪餐,提供高档菜肴、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以及提供香烟、违规使用酒水等问题。

(二)违规安排或接受吃请问题。重点整治违规同城公务宴请、使用公款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活动、违规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等问题。

(三)隐形变异违规吃喝问题。重点整治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利用虚假公函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

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4月26日)。各乡镇、区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在违规吃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11月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工委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明查暗访,着力发现一批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三)总结分析阶段(12月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区作风建设水平。

三、具体整治举措

(一)自查自纠。各乡镇、区直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针对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认真研究,逐条制定切实、有效、可操作的整改措施。(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在4月19日前完成,报区纪委监工委办公室)。

(二)全面摸排。区纪委监工委将组织力量对全区会所、食堂等区域进行排查,着力发现隐蔽吃喝场所。

(三)专项督查。区纪委监工委结合作风督查,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纳入督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同时,对2020年以来的各乡镇、区直单位所有公务接待进行一次认真摸排梳理,对照专项整治主要内容核查相关报销票据凭证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迅速传达落实。各乡镇、区直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迅速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专项整治作为推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调纪律规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思想自觉和守纪意识。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区直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与纪检部门联动,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区纪委监工委将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和规避组织监督等行为,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规吃喝方面突出、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实效、作风建设有提升。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19)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经信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指导科承担委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企业员工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在开展自查工作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利用企业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从严要求,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和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积极加以整改。要落实每个阶段的任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圆满成功。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20)

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决定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①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教学”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保证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祖国的未来,也涉及千家万户,为全社会所关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工作,2005年,省政府将学校安全纳入到全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这是省政府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应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构建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立即着手组建不同层次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政治气候、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同志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险救护。

(三)设立机构,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设专人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

(四)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积极组建上下连通,左右衔接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二是建立起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三是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四是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对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政部门要根据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各种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伤亡程度、责任大小,制定出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① 资料来源: 0 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

(25)学校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26)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是否设立治安岗亭;

(27)有无学校周边定点巡逻制度;

(28)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是否有效建立。

(五)大型活动安全

(29)大型集体活动是否到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备案;

(30)大型集体活动有无防止安全事故事前教育;

(31)大型集体活动防止事故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32)一般集体外出活动(如郊游)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安金措施上有保障;

(33)集体活动是否先进行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预演。

(六)教学实验、实习、勤工俭学安全

(34)教学实验、实训场所是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35)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

(36)各类教学设施、实验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7)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劳动或开展其他实践教学活动 是否有保证学生安全的要求;

(38)学生外出实习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七)其它检查内容

(3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建立专门机构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40)校(园)长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有一位副校(园)长分工负责,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1)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42)是否有安全

(43)学校内部的各个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

(44)有无门卫、保卫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45)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6)有无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严格执行;

(47)有无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是否严格执行;

(48)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

(49)校园网能否防范各种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50)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

(51)是否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2)有无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

(53)有无严格的儿童接送制度;

(54)有无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55)是否安排安全教育课程,教育内容是否充实有效;

(56)是否坚持开展丰富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57)每年是否有定期的安全自救演练,师生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58)师生是否了解和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

(59)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无专门的帮教措施;

(60)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有无定期保养、维护、保证安全的规定;

(61)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是否具有合法手续,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2)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学生不上超载车;

(63)有无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办学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4)对各类违规的民办学校是否有限期整改的措施;

(65)现有的教职工和从业人员是否符合有关的资格要求,有无精神病和传染病等;

(66)新录用或聘任教职工(包括临时人员)时是否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

(67)是否有妥善安置不适合在学校工作的人员的措施:

(68)是否有对教职工严格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办法。

专项整治个人工作计划(篇21)

为深刻吸取广安市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问题及相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全面规范全省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监管工作,决定开展全省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行政工作人员。从行政许可、升级验收、等级评定、质量信誉考核、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驾驶员继续教育等6个方面,重点整治5类行为: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参与驾培机构经营;违反规定行使监管权力,拿钱办事;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审核把关流于形式;收受贿赂、收受红包礼金和其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驾培行业乱象的行为。

(二)整治驾培机构。重点整治4种情形:未按标准要求许可;未按规范和流程许可;许可资料不齐备甚至弄虚作假;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驾培业务的“黑驾校”。

(三)整治从业资格培训机构。重点整治3种情形:学员资料弄虚作假;只收费不培训,培训弄虚作假;教学场地、设施设备不达标。

二、整治措施

(一)整治违规违纪行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线索摸排,依法依规查办案件。

1.开展自查自纠。各级交通运输局组织本单位及局属单位所有干部职工针对以上“三类整治重点”填写《个人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组织驾培机构、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填写《机构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在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认错态度端正、主动纠正的,原则上从轻处理;不主动或者走形式,经查实的,一律顶格从重处理。

责任单位:各市(州)及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2.开展线索大起底。逐一梳理汇总2013年1月1日以来12328电话、信访部门、厅(局)网站等收到的驾培市场线索及处理情况,建立台账,涉及驾培市场行业监管中的业务问题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调查处理。未处理到位的,按照“见人、见事、见责任”的原则,深查根源和背后是否有保护伞,经查实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3.开展案件查办。主动接受驻在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收到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驻在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涉及厅管干部和交通运输系统以外人员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驻在部门纪检监察组分别移送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当地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各地交通运输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派驻纪检监察组抽查自查自纠、参与线索起底和案件查处工作。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

(二)规范驾培行政审批。严把驾培机构准入关,严格执行等级评定和升级验收标准,严格许可工作规范、流程,防止资料弄虚作假。

4.强化行权规范。2020年全面启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增驾培机构一律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从2020年5月1日起,各地驾培行业行权事项全部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5.强化信息公开。汇总本行政辖区内的驾培机构信息,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分级向社会进行公示,全面压缩“黑驾校”空间。

牵头单位:厅运管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6.强化行权监督。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厅运管局每季度对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的驾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至少1次抽查监督,市级行政审批部门每月对县级行政审批部门的驾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至少1次抽查监督。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

7.强化市场预警。各地交通运输局每季度发布1次驾培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建立驾培市场投资预警机制和风险告知制度。厅运管局2020年底前,探索建立人口基数与驾培机构数量、驾培机构培训能力与实际培训量相适应的市场预警监督机制。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

(三)规范驾培市场监管。严格驾培机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资格条件的整改及降级规定,严格驾培机构按规定条件聘用教练员规定,严格教练车年审规定,严格学时管理,严肃查处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走形式。

8.强化信用管理。2020年8月31日前制定出台全省驾培机构和教练员重点监控名单、黑名单和曝光制度,重点从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履行责任等方面,强化落实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信用管理等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9.强化执法检查。制定并实施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加大对重点监控名单、投诉举报多和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的驾培机构的检查密度、频次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降级直到退出市场。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

10.强化过程监管。通过日常执法检查和12328电话、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驾培机构和教练员经营服务状况,并将驾培机构及教练员经营服务情况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厅运管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长期

11.改进考核办法。暂停2019年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2020年7月31日前,修订完善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强化日常执法检查、真实有效的培训质量数据以及12328电话数据、网络舆情投诉核实情况的应用。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7月31日

(四)规范从业资格监管。严把考试申请人资料审核关,严格落实考点设置“考培分离”规定,严格考核员履职制度,严格从业资格证纳入当地政务中心发放管理制度。

12.规范资料审核。4月15日起加强考试申请人身份识别,由批量审核改为逐个审核,禁止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代替运管机构审核考试申请人材料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15日

13.规范考点设置。2020年5月31日前,全面清理本行政辖区内的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建立台账,并向社会公示。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考点设置整改,凡承担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驾培机构,一律不得承担从业资格考试任务;考培未分离、考场设施设备不完善的,一律停止其从业资格考试考点资格。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14.规范监考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管理办法,4月15日起完善从业资格考点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对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未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设备或是监控设施设备不能有效使用的,不得作为从业资格考点。有条件的地区,考核员在考试过程中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杜绝考试舞弊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15日

15.规范证件制发。2020年5月1日起,从业资格证统一通过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印,并根据考生意愿,采取考生到当地政务中心窗口直接领取或是由当地政务中心邮寄等方式领取证件。

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1日

(五)规范继续教育监管。重点解决继续教育方式不便民、线下培训走形式和培训机构长期不更新教学课件内容问题。

16.规范继续教育监管。2020年6月30日前,优化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推行远程网络教学方式,减轻驾驶员负担;2020年9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推广使用继续教育监管系统。市、县级运管机构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督促培训机构及时更新教学课件内容,督促驾驶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责任单位:厅运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暨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至5月)

印发全省道路运输驾培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省性电视电话会议;各地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具体动员部署并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排查及整治阶段(2020年4月至10月)

各地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驾培行政许可、行业监督和业务监督等工作进行问题大排查,并按本方案要求进行集中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并甄别核实反映驾培系统监管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三个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配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三)深化及工作总结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针对查处的问题,各级交通运输局和运管机构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查找原因,提出防范的实现路径,建章立制,与纪委监委、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综合治理,堵塞漏洞,加强驾培市场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同时,举一反三,将驾培市场整治经验和措施延伸到道路运输行业的其他领域,全面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交通运输厅成立全省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厅纪检监察组、厅运输处、厅运管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厅运管局。各地交通运输局及运管机构根据工作实际,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充分认识驾培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措施和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要细化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按照时间节点,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二)加强督查。各地交通运输局和厅运管局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交通运输厅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对整治工作不力、信访举报、12328投诉等问题反映集中的市(州)进行重点督查。

(三)加强宣传。各地交通运输局及运管机构要畅通举报渠道,采取在驾培机构办公场所、招生报名点、教练场地张贴、通过四川交通广播电台等形式公布举报电话、邮箱: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举报电话12328,驻厅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8—85525615、举报邮箱374665257@,厅运管局纪委举报电话028—86751081、举报邮箱scygzk**@。

请各地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月31日前报送具体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情况及《机构自查自纠表》。6月份开始实行双月报制度,双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总结情况。联系人:韩琳;联系电话:028—86740559。

最新专项工作计划经典


根据公司下一季度的相关任务安排,我们需要为自己的工作制定一份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可以增加你对完成这项工作的信心,究竟怎样才能写好一份工作计划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最新专项工作计划经典,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专项工作计划(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十堰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汪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__年5月10日至20__年11月30日。

四、检查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是否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学校(幼儿园)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学校(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将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对所辖学校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各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负责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依据排查摸底阶段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验收。整改不到位继续督促整改,对因整改难度较大,又难以整改的项目,及时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反映研究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各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到排查工作准确详实,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并提请当地政府将学校(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

(四)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对于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不到辖区消防部门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消防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于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消防部门不但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信息上报,汇总材料。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整治落实和开展的情况于各个阶段结束后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专项工作计划(篇2)

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晋中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规范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学员培训质量,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营行为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二、整顿内容。

(一)依法打击和查处以下严重扰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的行为。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汽车司机培训经营活动的;

2、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3、超过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汽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4、利用非教练车从事汽车司机培训经营活动的;

5、训练机构擅自设立分公司、训练点,或者将学生转移到其他训练机构获利的;

6、未按国家标准完成培训学校改造

7、未按规定升级和应用教练车计时终端设备

8、未经运输机构批准的经营场所、训练场所和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指定的道路训练路线训练的教练车

9、培训机构接受社会车辆学生或培训店学生考试要求的;。

(二)严格调查和规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违规教育行为。

1、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学时和内容弄虚作假的;

2、未将学员纳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不按规定使用学员培训记录表的;

3、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和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4、驾培机构教练员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5、不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学员预约考试;

6.不,不。

用和不如实填写培训记录;

7、教练员不携带从业资格证进行教学;

8、使用未取得教练员证的人员进行教学的。

三、整顿措施

(一)对全县各驾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

1、要对各驾校的培训资格和经营条件进行全面实地核查,按照见人、见车、见证、见设施的原则,对经营场所、培训设施、教练车辆、教练人员等内容逐一核查,凡不符合规定的驾校给予3至5个月期限的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规定培训资格和经营条件的吊销培训经营许可。

2、对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驾校,各辖区运管所应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3、对异地培训、未在核定的培训场地开展培训活动,以及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的驾校,应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驾校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驾校,给予1个月的停业整顿,对拒不改正的驾校,吊销其经营许可。

4、对为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提供挂靠培训、报考等便利条件的驾校,一经查实,要对其停业整顿1个月,并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罚一万元。对再次违犯的驾校,吊销其经营许可。

(二)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活动

对辖区内从事非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予以打击,对违法行为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驾驶员培训管理

各驾校申请考试时,必须要提供交通运输部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运管局所应在培训记录上审核签章,签署意见。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我所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组,负责对全县驾培市场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

组长:庞祥丰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副组长:程 文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书记

杜晓明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陈树华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王建俊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李振国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成员:驾培、稽查队、客运、货运、治超、维修、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各驾校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所驾培办,办公室主任由韩林山(兼)任。

监督举报电话:96566 、 6250216转8102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月15日—2月15日)

各驾校要结合文件要求逐条对照,逐项整改,并于2月16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运管所。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5年2月16日—4月16日)

要对辖区内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摸底,确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对辖区内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三)总结阶段(2015年4月17日—4月30日)

要对此次驾培市场清理整顿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1日前将清理整顿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局清理整顿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对于加强行业管理和规范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驾校培训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长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抓,把驾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组织、协调、推动工作,亲自检查、亲自督办、亲自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检查、有成效,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二)明确任务,统一思想重点整顿

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清理整顿文件要求按照四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辖区内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开展多种形式的清理整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严格问责。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整治。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不核实、不查处、甚至包庇违法违规行为的,对不履行驾培市场监管职责、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的根源,明确解决的思路,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要突出整治工作重点,严格检查督导,狠抓工作落实,以卓有成效的整治成果,促进驾培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五)统计汇总,及时上报。驾培办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专项整治统计汇总,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及时填报《驾培学校专项检查(督查)登记表》、《驾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成果汇总表》等.

专项工作计划(篇3)

为严肃机构编制、人事、财经纪律,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防止和杜绝单位或个人虚报、多领、冒领财政资金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吃空饷”问题,根据《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曲靖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曲办字[20xx]33号)文件要求,结合曲靖市民政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吃空饷”问题,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虚报、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3.坚持“—把手”亲自抓,对专项治理结果负总责的原则。

4.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查,准确填写《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自查表》、《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自纠表》,完善台账,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5.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吃空饷”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整改落实到位。

6.坚持治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治理,查缺补漏,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对象

(一)治理范围

曲靖市民政局在职在编公务员、机关工人和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治理对象

1.在编不在岗。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长期不在岗位工作,却领取一定工资薪酬的情况。具体包括:一是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提前退养,仍占编制冒领财政资金的;二是长期病(事)假不上班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病休的;三是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私营经济而不按政策规定完善有关手续的(或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擅自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四是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五是经组织批准离岗学习,学习期满不回原单位上班又未按有关规定办理辞职、辞退手续以及非经组织选派离岗学习,长期不在岗的。

2.伪造人员编制骗取财政资金。指既没有编制、也没有实有人员,编造虚假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骗取财政资金的。

3.退休或死亡未下编制。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退休或死亡,单位不及时办理下编制、按比例计发工资、停发工资等手续的。

4.工作人员已被单位开除、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单位没有到有关部门办理下编制、停发工资手续的。

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经组织批准延长退休时间的除外),仍按在职在编人员领取工资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失踪多年,仍由家属或其利害关系人按在编人员继续领取工资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有关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后,没有按政策规定办理降低或停发工资等有关手续,仍按原待遇领取工资薪酬的。

8.在职在编人员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无关工作的。

9.冒领已下编人员工资的。

10.停薪留职、带薪留职人员未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的。

11.未按事假、病假等政策规定办理工资待遇的。

12.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并领取兼职报酬的。

13.其他违反规定领取财政工资的。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7月24日开始,20xx年10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回头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4日-8月1日)

曲靖市民政局召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举报电话(3217008),在局办公楼举报箱,在曲靖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告。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8月2日-9月22日)

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对照机构编制手册、工资花名册、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如实填写《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自查表》、《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自纠表》,在单位内部公示,对干部职工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对自查中发现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同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局专项治理办公室。

1.对在编不在岗人员存在严重违反人事纪律或通知本人限期回原单位工作逾期不归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辞退或解聘,其不在岗期间发放的工资由单位负责追缴并按管理权限全额上缴市纪委(下面涉及缴款的,按此方式办理)。

2.对被开除、辞退、本人辞职、自动离职的,经法院判决服刑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宣告失踪应停发工资或离退休费的人员,要立即停发工资或离退休费等,由单位负责追缴其中属于多领取的资金并全额上缴。

3.对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已调离原单位的人员、受纪律处分等应降低工资的人员,要立即办理有关手续,由单位负责追缴多领取的资金并全额上缴。

4.对擅自离职、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人员,各单位清查出来后,依据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擅自离岗期间发放的工资追缴并全额上缴。

5.对非组织批准的离岗学习人员,从离岗学习的当天起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按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离岗期间发放的工资追缴并全额上缴。

6.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人员,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疾病证明书、同级医保中心出具的疾病治疗报销证明和请假手续,按有关政策规定核发工资。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7.一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工资或补贴的,由发放单位将有关情况向同级“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其工资发放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多领取的工资由另一单位负责追缴并全额上缴。

8.个人违反规定,由他人顶岗占编领取工资、补贴的,单位应立即辞退顶岗者,当事人应及时返回单位工作。本人不愿回单位工作的,需在接到单位通知15个工作日内办理辞职(聘)手续,既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单位工作,又不办理辞职(聘)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9.单位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的,应及时办理停发工资手续,并把所骗取的财政资金由单位负责追缴并全额上缴。

10.对自查出来的其他违反规定领取财政工资的,视其情节报同级专项治理办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9月23日-10月16日)

局专项治理办公室督查直属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等。各直属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把专项治理情况主动上报,并将违纪资金按管理权限全额上缴市纪委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不予处罚、处分;对在自查自纠阶段隐瞒不报、不主动纠正处理或本实施方案发出后仍出现上述“吃空饷”问题的,经局专项治理办公室核实后,予以通报,并对单位领导进行约谈、问责。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依据《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督查检查工作完成后,专项治理办公室对治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政策不明确的,由专项治理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进行处理。

(四)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17日-10月31日)

局专项治理办公室对清查治理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进行跟踪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吃空饷”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曲靖市民政局党组决定成立曲靖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学勇 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鲁天龙 党组书记

成 员:孙 田 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

丁 鲡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杜少春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丁 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吃空饷”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局机关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统计、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并于20xx年8月15日前向局专项治理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

(三)严明纪律,规范管理。一是各科(室)、直属单位必须全力协调配合、认真抓好治理整顿工作,对自查不彻底、自纠不到位,顶着不治、拖着不纠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二是局领导要率先垂范,对治理“吃空饷”工作多支持。通过治理,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从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对“吃空饷”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在执行过程中,对每一位“吃空饷”人员的处理要做到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严格按政策办事;三是接受监督。曲靖市民政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在局办公楼设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

(四)积极推进,力求实效。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把治理工作与维护曲靖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又要讲究方式方法,避免激发新的矛盾。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在单位内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五、本实施方案由曲靖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专项工作计划(篇4)

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消除驾培机构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驾培行业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县驾培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驾培行业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驾驶培训环境,保障教学安全,维护学员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此次驾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紫金县驾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工小组。

组长:谢炯坤

副组长:白锦辉、贺作先

成员:谢志通、杨紫云、彭振祥、贺国华、王文泉、罗晓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管理总站,由杨紫云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王文泉同志为副主任。主要负责对全县驾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1、驾培机构经营情况。对辖区内各驾培学校是否合法经营,教练场地、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是否符合许可资格条件;驾培机构名称、经营许可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教练场地址、报名点地点与实际许可情况是否一致。

2、教练员管理情况。各驾培学校是否对教练员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是否存在聘用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的情况。

3、教练车管理情况。各驾培学校是否按照规定对教练车数量进行管控;是否安装符合要求的车载终端及相关安全设施;是否建立健全教练车技术档案。

4、规范招生情况。是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签订标准化合同文本并与学院签订合同;是否存在涉嫌参与“外地班”招生行为。

5、学员培训情况。重点检查《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大纲》贯彻落实情况;网络远程教学是否选用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要求的教学平台;模拟设备教学是否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大纲》的要求;是否存在培训数据篡改或伪造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培训经营行为。

四、时间安排

自3月18日至20日,利用3天时间组织人员对县内各驾培学校进行排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专项工作计划(篇5)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涵盖我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供热站场设施;物业小区;城市公园广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路灯管线设施等方面。

(一)房屋市政工程方面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总监及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以及企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与安全带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情况,危大工程是否建立清单,并制定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2.模板支撑和脚手架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进行了专家论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施工方案,拆装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拆装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安装、加节、附着、拆除等是否符合规定;塔式起重机主要承重结构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4.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要求进行监测,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临边安全防护。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防护网;安全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是否严密、牢靠,防护到位。

(二)燃气热力运营方面

1.燃气热力管道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限整改燃气灰口铸铁管、管道占压、经营区域交叉重叠、管道违规交叉;是否存在设施设备老化锈蚀等。

2.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各类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输配管网和各类用户设施情况;无证经营燃气的情况;非法供气站点倒罐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情况。

3.履行燃气热力设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项目审查审批程序,落实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等制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有无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就投入运行等行为。

(三)物业安全管理方面

要加大对物业服务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公用设施和公用通道、地下空间等公共部位的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屋安全使用应急管理机制,保证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使用。

(四)园林安全管理方面

要加大园林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调度园林企业加强公园广场以及园林工程的日常巡查,尤其对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需加强健身设施、护栏设施等绿地设施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园林领域安全稳定。

(五)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加强对行车、垃圾厂、中转站安全的督导力度,进行每日排查。重点检查垃圾是否存在超高堆放、是否存在坍塌危险等情况。

(六)路灯安全管理方面

要对辖区范围内的路灯设施进行排查,重点对老旧灯具及年久易故障线路进行检查,预防供电故障、杜绝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近阶段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分管负责人要靠上去、具体抓。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查、检查,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督促企业彻查隐患、堵塞漏洞。要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机构的作用,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做到“四个到位”,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检查要到位。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实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消除盲区。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全员培训教育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整改。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做到有痕迹可追,有档案可查。二是整改要到位。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消除隐患的过程。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其整改结果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程序销号。三是督查到位。对督查所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调度、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四是追责要到位。对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检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主管单位的责任。

(三)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认真开展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大力宣传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典型引路。同时,对问题和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以及发生事故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强化诚信约束和警示。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

(五)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请相关单位务必于于3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总结报局质安科。

专项工作计划(篇6)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9月至12月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张家口市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局“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人员范围

市旅游局在职在编公务员、机关工人和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退、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2、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用人员。

4、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8、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10日开始,20xx年12月20日结束,以部门自查为主,检查组集中核查为辅,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9月10日-9月16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9月12日市旅游局召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举报电话(2040906),在市旅游政务网站上公告。采取集中和自学的形式,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部门自查阶段(20xx年9月17日-10月17日)

1、局机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和咨询中心对照机构编制手册、工资花名册、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如实填写《在职人员工资信息公示情况表》、《离退休、退职(役)人员信息公示情况表》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公示情况表》,对干部职工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对自查中发现违纪违规的问题及时上报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进行纠正和处理,同时于9月30日前将公示情况表报局专项治理办公室。

2、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第一次公示,包括“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公告,局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附件1、2、3),本部门及市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办公室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

3、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第二次公示,局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附件4)。两次公示纸质信息要在单位办公地点明显位置张贴,有条件的部门要在内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信息由局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市本级专项治理办公室备案。

4、在组织进行全员公示的同时,相关科室严格按照要求,对照专项治理范围内的人员逐一清理,逐一核对。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卡、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基础上,结合部门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采取走访、慰问或其他合适形式,了解掌握领取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人员准确信息。

5、局主要负责人向市“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递交“吃空饷”专项治理自查承诺书,向所分包的检查组总结汇报自查情况。

自查结束后,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全面汇总整理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和相关材料(附件5、6),对自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确认后的相关材料及总结报告报送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集中核查阶段(10月18日至11月8日)。市本级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各部门自查上报的“吃空饷”人员进行整理汇总,由检查组深入到所分包的清查部门开展集中核查。

1、检查组依据部门单位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部门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通过比对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会议签到表、福利发放登记表等日常工作记录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对,查找“吃空饷”线索。

2、对查找出的“吃空饷”线索和群众举报的“吃空饷”线索进行核实;督促部门提供离退休人员健康状况证明;提供遗属补助领取人员生活状况证明。

3、对于下属单位较多、财政供养人员较多、“吃空饷”人员自查零报告的部门,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集中核查阶段结束后,由检查组整理“吃空饷”专项治理集中核查汇总表(附件7、8),向市级“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作阶段性总结汇报。相关材料及总结报告一并报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清退处理阶段(11月9日至11月30日)。由市“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吃空饷”检查情况,确定分类处理方案,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市“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处理决定。

1、经认定确属“吃空饷”行为的,各部门单位要立即停止“吃空饷”人员领“饷”行为,并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减)“吃空饷”人员的工资福利和补助。

2、认真核实“吃空饷”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情况,多领资金要追溯到“吃空饷”人员开始时间算起,对多领的财政资金部门必须负责追回或在以后发放的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中逐月扣回,并缴入市本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3、对“吃空饷”问题的处理,要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是否主动自查上报或是被动查处情节,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本次清理“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认真填报有关报表(附9、10)。总结报告及报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5日前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办公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制度,严格请销假审批和报告制度,严格规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审批制度,从源头制止“吃空饷”问题的发生。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政机关提质提效的客观要求。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旅游局党组决定成立“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正朴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蕾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文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甄桂峰 办公室负责人

刘志良 党委办负责人

宋建伟 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成英姿 党委办副主任

张梦瑶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由宋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明确责任,严肃处理。机关各科室、咨询中心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吃空饷”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局机关“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统计、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局机关“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在局办公楼设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市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电话:。

3、积极推进,力求实效。各科室、咨询中心要把治理工作与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又要讲究方式方法,避免激发新的矛盾。在科室内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4、其他要求。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10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共需要4个月的时间,分五个阶段开展。各科室要按照各个阶段的要求,报送“吃空饷”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于每周一将上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办公室。

五、本实施方案由市旅游局“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专项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会议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重要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各企业整体火灾防控水平和火灾扑救能务,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春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企业要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水平;大力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强化各企业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职工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下属企业、工业园区各企业今冬明春的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企业要依法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厂长负责制,抓好本企业自身防火安全工作。各企业要如期完成我委下达的各项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监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本厂员工加强火灾防范措施。各企业负责人要履行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本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全面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大检查。各下属企业、工业园区各企业要全面部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今冬明春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3、深入整治火灾隐患。各企业要大力加强本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坚决整改消除。

4、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企业要以宣贯《消防常识二十条》为抓手,积极发动企业员工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培训、知识竞赛和举报火患等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和今冬明春火灾特点,以防火行动工作目标为重点,广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企业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五、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从20xx年12月30日开始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10日)。召开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会议,下发《县工信委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各企业要按照县工信委统一部署,结合各自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会议。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2月20日)。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任务,制度措施,明确责任,全力以赴抓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1日至20xx年2月28日)。各企业要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验收,查找不足,切实整改,县工信委将于20xx年2月25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企业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2、研判形势,突出重点。各企业要认真研究和分析本企业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如何防止和减少火灾发生上,放在发生火灾后如何高效快速救人灭火上,从全面检查、落实责任、储备灭火物资、开展消防宣传几方面来抓紧落实今冬明春防火行动,牢牢掌握同火灾斗争的主动权。

3、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制订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在本企业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县工信委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批评并要求及时整改。

专项工作计划(篇8)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要环节,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乡镇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8月31日)。组织实施“百日行动”,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聚焦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实施“一楼一策”“一户一策”,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工作时限。对排查存在隐患的房屋建筑要立即采取应急防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集中力量,深入摸排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重点整治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建筑规划、设计、建设、使用、改扩建等全过程监管机制。

三、整治范围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工业园区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建筑,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改变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

四、整治内容

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建设情况、管理情况、排查情况、整治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等内容。

(一)实体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破坏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的改扩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的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现象的房屋;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房屋。

(二)审批手续方面。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房屋产权手续不齐全;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队伍进行设计施工,存在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况;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营性自建房无经营许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三)整治情况方面。采取停止使用、停止经营、封控警示、人员撤离等管理措施情况;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情况;违法建设查处情况。

五、工作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严格落实乡镇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村(社居)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人员和经费落实,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保障。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导产权人(使用人)实施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故意隐瞒房屋建筑安全状况,用作经营性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行业安全责任。县住建局负责统筹指导城镇住宅区、农村住房等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行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调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企业厂房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县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学科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县民宗局负责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酒店住宿行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复核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打击妨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违法行为;县司法局督促指导所管行业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加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统筹推进整治行动;县财政局(县国资办)负责保障好排查整治工作经费,联系督促省属、市属、县属监管企业所属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指导乡镇查处违法占地、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等行为并督促整改,核实房屋选址安全,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进行排查整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车站、码头等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县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排查整治,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一户多宅”和农村闲置房屋占用宅基地排查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查处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等相关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酒店、饭店等商贸服务业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文广旅局负责督促指导公共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国家A级景区等文化和旅游场所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涉疫场所房屋使用安全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县应急局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企业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负责依法对房屋建设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所管行业经营场所用房安全排查整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指导国有平台公司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房屋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域内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抓好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三台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要在前期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基础上,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摸清底数,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兜住房屋建筑安全底线。

(二)压实责任,分级分类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县级统筹,相关部门共抓,乡镇为主体,村、社区落实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基础上,部门和乡镇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技术力量,按照住建部《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实评估,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利用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完善每栋自建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3层及以上经营性自建房应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自建房,要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同时,要结合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三)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对少批多建、私自加层,以及将自建房改造为宾馆、饭店、私人影院、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执法部门要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力度,违建部分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充分发挥城管、物业、村(社区)两委前哨和探头作用,加强巡查检查,加强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通过媒体等渠道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健全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发现和处置机制。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乡镇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房屋建设管理;村(社区)指定至少一名网格管理员,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日常排查巡查、数据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完善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压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探索施行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机制。

(五)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要加强督促指导,将房屋建筑整治工作纳入本地重点工作;将房屋建筑整治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范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专项工作计划(篇9)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查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筑施工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位履职情况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人证合一”情况。

2.各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能否达到工具化、定型化的标准要求,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并制定监控措施,定期检查。

3.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方案编审、论证、交底、检查、验收及实施情况。

4.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xx〕472 号),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宿舍、食堂等活动板房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编制专项方案,临边洞口、 钢结构施工、操作平台、脚手架、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 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和施工升降机十不开执行落实情况。

7.有限空间管控,各类地下室施工、市政道路工程中的基坑(槽) 、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是否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置预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物资和人员等是否储备到位;企业对地质和地下水等情况是否清楚、相关安全预防(尤其是 防坍塌、防涌水等) 措施是否有效、到位;企业对项目有限空间情况是否清楚,是否制定有限作业空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等,是否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规程;一线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等。

8.防护用品及“三违”作业管理情况。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产品质量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佩戴 情况.现场“三违”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城镇燃气方面

1.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入户安检、切实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协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等。

2.燃气经营企业各类场站安全风险隐患。

3.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老化、锈蚀等

现象,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定期排查,制定改造计划。

4.排查整治违规设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点,打击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现象。

5.排查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

6.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 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 设施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 部交叉作业等突出问题隐患。

(三)供水

重点检查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管理情况;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有关人防、物防和技防要求情况;动员群众对自家饮用水管做好维护管理;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消火栓管理维护、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将自查自纠过程相关材料进行保存,以备抽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住建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形成检查反馈闭环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关将近,灾害天气多发,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当前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各项目要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尽职履责,努力克服疲劳、懈怠、麻痹心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抓重点抓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不放松,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高处坠落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工程安全监管;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建立并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措施、整改完成时限,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对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并于1月20日前报工作方案、1月25日和2月13日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2月25日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和工作小结到县质安站、城建股办公室。

专项工作计划(篇10)

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摸排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xx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步开展其他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居民自建房排查任务,2年内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全部整治到位。同时,建立居民自建房动态监测、长效管理等制度机制,推动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整治范围

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城乡居民自建房进行整治,重点整治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以及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商贸市场、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突出整治以下自建房:

(一)酒店、宾馆、旅馆、民宿、饭店、农家乐、商超、网吧、酒吧、私人影院、游戏室、体育场馆、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场馆、旅游设施、宗教场所、扶贫车间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违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擅自加层、开挖增建地下室,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房屋布局、房屋使用功能,以及“下店上住”混用房屋等自建房;

(三)房龄较长、主体结构明显变形、房屋墙体明显裂缝、有地下室的老旧自建房;

(四)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的自建房;

(五)用于疫情隔离观察场所的房屋。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按照“业主自查、条块排查、县级核查、市级督查”的方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作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摸排,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设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等情况,掌握自建房的建造年代、建造方式、使用情况、房屋结构、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相关信息,形成城镇自建房“一栋一档”、农村自建房“一户一档”排查数据库。

1.各地组织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对属于自己产权或使用的房屋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并在当地政府指导下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

2.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干部、职工、农村建筑工匠以及相关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的结构、设施、消防、经营、环境等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摸排,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建立自建房排查和安全隐患台账。

3.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结果一并报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乡(镇、街道)。

4.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属地自建房摸排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对排查出疑似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评估,确定安全隐患情况。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系统,实现自建房排查数据整理归档。

5.市级相关部门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督办范围,定期对各县(市、区)排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发现排查走过场、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分类实施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坚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同步推进,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户分类的整治处置模式,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闭环整治、销号管理。

1.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

2.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有一般质量问题,但尚无坍塌风险的自建房,通过维修加固、降级使用等方法妥善处理。

3.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违规装修,未造成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等严重安全隐患、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疏散建筑物内和周边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处置,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加固维修;对无法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拆除。

(三)严厉查处自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违章建筑清查行动,全面清查自建房审批、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严格落实自建房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1.全面清查属地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2.开展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对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主体结构、加盖加层、拆除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开挖增建地下室等行为造成安全隐患的,严肃追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发现房屋安全隐患故意隐瞒不报,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对核实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举报予以重奖。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涉事各方主体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四)构建自建房安全网格化信息化管理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要求,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机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机制。

1.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建立本地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2.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应急管理、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住房服务(保障)、城管、财政、教育、公安、民政、文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司法及民宗等相关部门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3.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系统,充分运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辅助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自建房排查数据整理归档,与图斑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

(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规范自建房建设管理。健全自建房全过程管理制度,推动自建房规划、审批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完善自建房建设程序,将三层以上居民自建房、拆迁安置区房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自建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提高自建房质量安全水平。规范自建房规划审批程序,城区一律不得再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且要有专业机构指导,用于从事经营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批。

2.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开展房屋鉴定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检查,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流程,落实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严格落实经营许可与安全监管相衔接机制,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经营性用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前置条件。探索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证。

五、时间安排

(一)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时间安排(20xx年5月至9月)

1.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5月至7月底)

(1)业主自查。5月底前,村(社区)组织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对照排查重点任务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排查。排查工作与业主自查同步开展,组织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农村建筑工匠以及相关技术人员对辖区内自建房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逐栋逐户排查。6月底前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台账。

(3)县级核查。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人员围绕整治重点,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评估,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检查,7月底前完成核查检查。

(4)市级督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等督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

2.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5月至8月底)

(1)制定方案。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分类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经营性自建房和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3)及时整治。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严格按照时限、措施和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整治。

(4)销号管理。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8月底前,全面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

3.巩固成果阶段(20xx年9月)

对前一阶段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进一步查缺补漏,对未排查整治到位的,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全面整治到位。

(二)其他自建房排查整治时间安排

在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整治其他自建房安全隐患,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他居民自建房排查任务,2年内全部完成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常态化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城乡自建房持续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调度,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亲自部署,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地要参照设立组织机构,对标省、市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细化排查整治措施;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监管指导和协调配合,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鉴定,以及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建筑工匠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过程中保障民生、安置群众和各级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等提供经费保障。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制作易学易懂的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服务组,建立房屋结构安全专家人员库,积极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高校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督促考核。建立每月汇总、季度通报、适时督查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工作突出的地方、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排查整治中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对排查整治不重视、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对排查整治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制定的政策、出台的办法举措和取得的经验成效开展多形式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营造浓厚氛围。做好舆论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上级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出台后,要根据上级方案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专项工作计划(篇11)

为进一步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促进生猪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全区肉食品安全,按照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意见》(农医发〔xxxx〕xx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明确各部门、各镇职责,通过强化措施与部门配合,督促屠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肉品质量安全制度和屠宰检疫制度,规范肉品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屠宰行为,确保全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取缔非法屠宰生产加工窝点,确保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大对非法屠宰窝点打击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案件依法严惩。

2.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监管力度,监管各定点屠宰场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思想汇报专题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消毒及安全等制度。

3.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凡未加盖动物卫生检疫印章、定点屠宰场检验合格章和未持有动物产品合格证的动物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经营“白条肉”商户依法予以处罚。

三、整治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到xxxx年xx月底,集中力量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

(一)自查阶段(xx月x-xx日)。

1.组织屠宰企业开展自查,区农林委于xxxx年xx月x-xx日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自查,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检验登记、待宰静养、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社区)自xxxx年xx月x-xx日,对现有的生猪屠宰加工场(点)进行逐户清查、登记造册,对未取得证照的私宰点予以取缔。

3.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自xxxx年xx月x-xx日,负责对肉品流通市场的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未加盖动物检疫印章、定点屠宰检验合格章和未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生猪产品上市销售。对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白条肉”的违法商户予以严厉打击。

4.区公安分局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私设生猪屠宰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范文写作销售经营活动进行查处,严厉查处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月xx-xx日)。

由区教体局、农林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卫计委、行政执法局、各镇和社区等部门联合执法,针对经营主体资格审核,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非法屠宰、经营病害、劣质、“白条肉”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生猪屠宰行业规范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落实具体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各部门、各镇(社区)要开展联合行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有效监管工作机制。

(三)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

作风整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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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治工作计划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保定市及我市安排部署,推动我局“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取得实效,局党组决定继续持续深化反腐“拍蝇”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作风纪律整治,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保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及高碑店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保定市及我市市委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聚焦突出问题,盯住“关键少数”,强化自查自纠,严肃问题整改,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姿态,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着重解决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重点聚焦六个方面:

(一)聚焦解决政治站位高不高、“四个意识”不牢的问题

1.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重点解决对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保定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部署断章取义、故意曲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里一套、暗里一套,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

2.抓落实不重实效。重点解决对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保定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部署不深入研究,支座面上传达、口号式传达、囫囵吞枣的传达;不在落实上下功夫,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上级决定照本宣科、生搬硬套,脱离基层实际,单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机械执行,只做表面文章;摆样子、做架子,过度注重留痕,补痕迹、造痕迹、美化痕迹,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等问题。

3.不担当怕担当。重点解决担当精神不足,责任意识不强,遇事不敢担责,不愿挑担子、不敢打硬仗,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走样变形;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敢直面问题和矛盾,棘手的事和矛盾大的事能躲则躲等问题。

(二)聚焦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管党治党不到位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重点解决对全面从严治党理解不深不透,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重形式轻内容、重安排轻落实、重业务轻党风;作风纪律不愿抓、突击抓、忘记抓,过多依赖上级推动,上面不推不动等问题。

2.管党治党不到位。重点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宽松软,对党员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到位,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防范纠治不力、对违反纪律问题视而不见;奉行“好人主义”,监督抹不开面、拉不下脸,日常监管缺位;怕得罪人,对同级“行方便”,对下级“护犊子”,追求无原则的“和谐氛围”等问题。

(三)聚焦解决组织观念不强、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

重点解决不讲组织程序,目无组织,行无规矩,自行其是;不遵守组织纪律,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请示不报告;挑肥拣

瘦,个人至上,跟组织讨价还价;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和

指挥,工作态度消极、情绪抵触,语言失当,行为失范;先斩后

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变着法子绕开组织;搞“小圈子”

“团团伙伙”,各自为政,争权夺利和拉帮结派等问题.

(四)聚集解决纪律规矩不严、放松自我约束的问题

1.思想慵懒和精神懈怠。重点整治出工不出力,占着位置混日子,摆资历、等退休,身处一线心退“二线”,遇事宁推勿揽、能拖不前,心里不想事;热衷于谋闲差、躲清静,追求“无事一身轻”,熬资历、等提拔,点卯充数,松松垮垮,拖拖沓沓,脑子不装事;丧失工作激情,精神萎靡不振,被动应付、敷衍塞责

得过且过等问题。

2.工作纪律松驰。重点整治在编不在岗,旷工或因公外出、

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长期严重脱岗;上班迟到早退,

无故离岗、脱岗、串岗;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观看

影视节目等;值班期间擅离职守、空岗,不按规定上传下达等问

题。

3.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重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

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

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在群众中造成恶

劣影响和强烈不满等问题。

4.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重点整治瞒报、谎报情况,隐

藏、遮掩问题,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等问题。

(五)聚焦解决作风建设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的问题

1.违规用车用房。重点整治在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方面搞变通,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公车私用、公油私加、私车公养,违规多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2.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整治利用电子红包、网购快递隔空收礼送礼;把管辖范围内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作为媒介和资本,违规收送、占用、插手和接受等问题。

3.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宣。重点整治出入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违规公款吃喝;接受超标准接待或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旅游安排等;编造理由,违规公款出国(境);借出国(境)、出差、招商之机,变相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分批分次化整为零借机敛财等问题。

(六)聚焦解决制度执行不カ、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

1.制度虚设。重点解决制度执行意识不强,制度束之高阁;制度宣传力度不大,知晓率低,执行起来大打折扣;制度执行不严,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不愿管、不敢管,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搞“下不为例、酌情处理”等问题。

2.制度缺失。重点解决制度文件照抄照搬,脱离实际,设置不科学、不配套,缺乏务实管用的管理制度;制度存在漏洞和盲区,操作性差,责任不清,措施不硬等问题。

三、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1日—4月15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列出日程安排,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9年4月16日—5月31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对照六个方面重点问题,通过多重形式、渠道,深入开展问题查摆,真正找准找细找实问题和不足。要逐项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整改、立行立改,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

(三)深入整治阶段(2019年6月1日—8月31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坚持敢抓敢管,对问题突出、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人及时上报局党组,严肃追究问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30日)

坚持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对照问题查找制度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做到有章有制可循,以制度规范约束行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四、保障措施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协调联动、有序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专项整治顺利开展,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碑店市水利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定期研究、持续督导、强力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日常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推动专项整治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宣传、开设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和进展成效、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輿论氛围;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筛选在工作中勇于担当负责、敢于挺身而出、善于积极作为、甘于埋头苦干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让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要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对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绝不手软、绝不护短,形成有力震慑。

作风整治工作计划 篇2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医疗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护士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一些护士在工作中存在着作风不正、服务态度差等问题,给医院形象和患者感受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为了提升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一份《作风整治护士工作计划》。

二、目标设定

1. 提升护士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增强他们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提升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3. 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具体措施

1.开展岗前培训

针对新入职和在职的护士,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护士的专业素质。同时,针对作风和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护士,采取个别辅导和培训,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

2.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并完善护理管理制度,明确护士的工作责任和标准。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外部评审,对遵守制度、服务态度好的护士进行表彰或激励;对违反制度、服务差的护士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确保护士队伍的整体职业水平。

3.强化服务意识

组织开展以患者为中心的培训活动,培养护士们积极主动的服务意识。要求护士在工作中注重细节,关注患者的需求,及时回应患者的诉求,并给予适当的关怀和慰藉,提升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

4.改善工作环境

改进和完善护士工作环境,提供舒适的工作条件和人性化的护理设施。建立健全护士工作的一线反馈机制,及时听取护士的建议和意见,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减轻护士的工作压力。

5.加强团队合作

组织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增强护士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意识。通过定期召开团队会议、组织培训和交流等形式,加强护士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鼓励护士之间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作风整治护士工作计划》有效实施,我们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个人,并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同时,将定期对工作计划进行中期和年终的评估,对已取得的成效予以总结和推广。

五、总结

通过《作风整治护士工作计划》,我们旨在提升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和改进,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回应患者的需求和期望,为患者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和温暖的医疗环境。

作风整治工作计划 篇3

一、背景

护士作为医疗团队中重要的一员,在医疗服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工作压力大、岗位要求高、人际关系复杂等原因,部分护士存在工作上的不规范问题。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我们制定了《作风整治护士工作计划》。

二、目标

1. 提高护士的职业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

2. 强化护理团队的协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3. 加强护士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护理岗位技能培训。

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和技能竞赛,提高护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同时,鼓励护士主动学习新知识,关注最新的护理研究成果,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库。

2. 建立定期交流机制。

组织定期的座谈会、经验分享会等交流活动,让护士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共同成长。

3. 强化护士职业理念的培养。

通过组织职业道德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增强护士的职业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同时,建立护理伦理委员会,处理护士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维护医疗服务的质量和信誉。

4. 完善工作考核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励护士积极向上,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

5.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与服务。

鼓励护士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倾听患者的需求和意见。同时,提倡护士主动关注患者的心理和生活情况,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护理服务。

6. 加强团队合作。

强调护士之间的团队合作和协作能力,鼓励多学科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医疗团队整体效能。遇到困难或问题时,要积极寻求团队的支持和帮助,共同解决问题。

四、预期效果

1. 护士的工作作风将进一步规范与优化,医疗服务效果得到明显改善。

2. 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将提高,医疗服务形象得到提升。

3. 护理团队之间的合作氛围将更加融洽,工作效率将有所提高。

4. 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将得到提升,形成良好的职业风貌。

五、落实与监督

1. 护理部负责组织和推进作风整治工作,并定期召开督查会议,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

2. 护士长负责护理团队的整体管理和指导,对护士的工作作风进行监督和指导。

3. 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对护士的不满意。

4. 各科室和医生要积极配合护士的作风整治工作,共同提升医疗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有信心改善护士的工作作风,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让每一位患者都能够感受到我们的专业和关爱,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作风整治工作计划 篇4

为深入贯彻市、市纠正“四风”领导小组《关于紧盯当前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振奋、工作作风不扎实,一些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不够高、大任务推动速度不够快、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等“四风”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市、市纠风办方案、市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以及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整治内容、整改措施、保障措施为统揽,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保障措施和工作手段,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脱贫攻坚、“三创四建”等工作提供坚实作风保障,推动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全面过硬。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穿整治专项行动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工作作风履职尽责、攻坚克难。

坚持领导带头,强化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担当担责,带头深入一线、带头靠前指挥,带头破解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坚持人民至上,提高服务水平。坚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运营机制,加强绩效考核,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服务。

坚持务实创新,勇于攻坚克难。以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破解作风纪律建设中的顽症痼疾,不为完不成任务找理由,不为反复出现问题找托词,举一反三,以大观小、以小见大,抓住要害,对症下药,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坚持分类整改,确保整治成效。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各自工作职能和党员干部岗位职责査问题、强措施、定责任、抓效果,真正做到问题找得真、措施定得准、责任落得实、效果目标清。

坚持问题牵引,完善制度措施。坚持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能力的工作思路,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要深入到工作一线发现作风问题,解决作风问题,形成发现问題、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讲评回题、通报问题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整治内容

(一)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2年半的时间有65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韩东违法案件被作为典型轰动全市,给交通丢了人,给全市抹了黑,局党组难辞其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充分暴露出局党组管党治党没有管在平时、治在严处,党组“四种形态”运用不精不准。党组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二级单位党支部基础仍然是薄弱环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四种形态”“一岗双责”概念模糊,对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思考不深,抓廉政知识学习效果不够明显,没有切实把责任传导到每个班子、中层、党员干部身上。每季度定期召开“一岗双责”汇报会和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没有形成良好执纪监督氛围。

(二)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65名接受处分的人员分别涉及交通系统相关基层单位、科室、执法中队、财务岗位的各个领域,有明目张胆收黑钱的,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有吸毒强奸的,可谓是涉及部门多,涉及层面广,涉及问题多样化,令人震惊。这暴露出部分班子成员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较为薄弱,履行“一岗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压根就是形式主义,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切实记在心上、扛在肩上。部分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了解、不关注、不用心,“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没有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没有切实扛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更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日常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没有做到既抓业务又抓党务,没有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

(三)党风廉政纪律落实不到位。65名接受处分的人员中单单违反工作纪律的就占一多半,说明局党组在抓纪律尤其是党风廉政纪律方面抓的不到位。一是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待强化。在研究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部署不够到位,对日常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廉政提醒力度有待加强。廉政防控机制落实力度不够,干部职工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的惯性思维,在日常工作中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二是内控机制执行力度有待提高。部分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随意性。机关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依然有凭主观经验办事的现象。尤其是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方面,财务报销内容不齐全、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对重点岗位环节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作风纪律督查力度有待加强。局机关正风肃纪督查力度不够,督查过程中存在不敢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科室负责人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醒教育力度不够,部分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依然不强甚至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四)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不大、办法不多。局党组的警示教育大会没有少开,作风督查也定期开展,可为什么出现这么多违法乱纪的干部,充分说明局党组监督方法不多,手段单调。对如何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研究探讨得不够,手段不新,措施不多,力度不大。虽然近年来一些监督方式,如审计、谈心谈话等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干部监督的主要方法还是调查、测评。尽管制定了不少干部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但往往是印在文上、编在书上,现在看来,纯粹是走了形式,走了过场,最终是等于没有监督好干部,没有教育好干部。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推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定期听取纪委委员汇报,督促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强化作风建设,推进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以及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强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确保每年无不作为、乱作为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发生;支持和保障市纪委开展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市纪委和纪检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反思剖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

(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教育和监管,定期开展班子成员和下属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提高干部廉政认识和履职水平。一是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意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性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和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任务。二是全面落实好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分管工作和科室人员中去,定期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教育和廉政谈话,对自身分管工作和科室人员进行科学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并根据风险点落实好防控措施,做到心中有数,防范有力,措施有为。切实扛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全面落实好对班子成员的监管责任。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组书记定期对每一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纪检委员要坚持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工作落实松懈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对涉及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压力传导不递减、责任落实不松懈。

(三)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廉政风险防控要常抓不懈。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责任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强化班子成员的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结合后勤机关岗位工作实际,从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做好单位、科室(下属单位)和个人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紧盯“三公”管理、公务接待、工程建设、物品采购、公车管理等重点领域环节,通过开展谈心提醒、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恪守廉洁自律底线,自觉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单位内控机制要健全完善。在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理念,突出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等涉及关键岗位环节内控机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从根本上强化制度执行力。三是纪律规矩意识要强化提升。引导机关干部自觉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认真抓好单位正风肃纪督查工作,将考勤纪律情况、正风肃纪督查常态化,对违反作风纪律的行为一律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从严杜绝走过场现象发生。

(四)加大干部监管力度。将那种干部出现了不良苗头或问题才去制止、去纠正、去查处的事后监督,变为以防范为主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一是以思想教育为基础,强化干部自我监督。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精神境界,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监督的自觉性,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强化班子内部监督。一方面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另一方面健全党内会制度,开好每年的领导班子会,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党规政纪教育。局党组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以学习党章、党规政纪教育、典型案例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宣传廉政文化理念,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基层单位负责人、“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廉政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动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监察室监督责任,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问题查摆、带头研究整改措施、带头开展明查暗访、带头履职尽责和攻坚克难。

(二)加强明查暗访。统筹安排好明查暗访和督查检查活动,改进工作方式,避免过多过滥,不给基层站增加负担,每周我市纠风“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1至2个窗口单位和重点行业单位进行明查暗访。

(三)严肃执纪问责。组织协调局属各站、各科室对自查自纠、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对涉及的违规违纪人员要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间责。注重做好反面典型案例的收集梳理工作,适时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作风整治工作计划 篇5

一、世界经济全球化面临深刻调整

全球经济将处于低速增长期。未来5年,许多发展中国家将延续城市化进程,技术革命、城市化仍将是多数发展中国家未来增长的潜力所在,也将是未来全球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动力。但由于人口增速放缓、老龄化加速和环境保护治理等诸多压力,全球经济整体增速长期处于低速增长期。

全球经济格局多极化更趋明显。新兴经济体崛起,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中地位更加重要。美国将继续保持全球超级大国地位。未来15年,欧洲、日本仍然是全球重要经济体,但地位将有所下降。

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进入快速变革期。全球竞争将进一步加劇。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趋势未发生根本性改变,但贸易摩擦与投资争端将大幅增加。现有传统治理体系的有效性面临挑战。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不适应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多种治理平台与路径选择共存,面临在强治理的有效性与灵活治理的包容性中的取舍。

新一轮技术革命带来重大产业变革。以信息通讯、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现代交通等为核心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资本、人口、知识等不同经济要素的跨区域流动、空间组织模式以及聚集形态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重塑的重要动力。

国际贸易平衡呈现新变化。国际贸易依然是我国提升国际地位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国际贸易的形式发生改变,数字产品贸易、服务贸易占比将明显提高。国际贸易规则更加强调高标准、高水平的便利化与自由化。区域经济合作协议和双边自由化协议日益重要,多边贸易体系面临更大挑战。

绿色发展将成为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取向。“十四五”期间,绿色发展正在成为各国的主流。绿色是一种道义,将影响全球发展观、价值观和文化观;绿色是一种规则,将影响各国经济活动和跨国间投资和贸易;绿色是一种激励,将对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污染减排形成倒逼机制,促进绿色创新和绿色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国内高质量发展进入新轨道

综合国力大幅跃升。据国研中心测算,到2025年我国GDP占全球比重将上升到20%左右。我国拥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体系和上中下游产业链,制造业占全球比重已达到27%,有220多种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位。从产业结构看,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速度加快。“十四五”时期,传统制造业在陆续达到峰值后占比持续下降,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继续提升。制造业服务化趋势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比重持续提升,新动能对传统动能的替代加快。从创新能力看,中国已经跻身于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行列,实现了从模仿到创新的质变飞跃。通讯设备、航天、高铁、特高压输变电、超算、核能等领域已有全球一流技术,5G等重要技术领域和互联网商业已世界领先。从人力资源看,中国知识型人才规模大、结构丰富,为产业结构向高端发展和持续提高创新能力提供了保障。2018年中国科技研究人员总数达418万人,居世界第一位。从基础设施看,中国基础设施居世界先进水平,2018年拥有铁路13.1万公里、公路485.6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9万公里,占全球高铁的2/3;高速公路里程14.26万公里,居世界第一位。从消费市场看,目前,中国正在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0年将超过美国,2035年将是美国的2倍。日益强大的消费市场,有利于中国吸收优质外资,也有利于在塑造国际贸易规则方面不断提升话语权。

发展活力显著提升。政府效能进一步释放。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市场监管和执法体系更加完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绿色发展促进供需关系发生变化。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单位GDP能耗下降,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加快,低炭消费进入平合期,新能源占比提高,清洁能源投资持续增长,绿色制造、绿色物流、绿色金融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得到扩展和释放。城市群建设逐步成型。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形成巨大的生产要素聚合效应,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随着广覆盖、多层次、多节点的快速通道体系基本形成,城市群的空间联系更加便利密切,生产要素跨区域迅速流动、聚集和转移的条件日益完备,物流成本和交易成本不断降低,资源的空间配置效率不断提高。

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贸易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出口结构不断优化,出口市场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电商出口及数字应用程序出口是主要增长动力。吸收外资规模和质量效益同步提升。中国优化投资环境、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连续多年吸收外资居世界前列。企业“走出去”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中国已经成为全球FDI主要输出国,截至2018年中国在境外共设立企业超过4万家,分布在188个国家和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超过1.98万亿美元,列全球第三位。“一带一路”正在成为互利共赢的多边合作平台。经过5年的建设形成了“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截至2018年中国累计与122个国家、29个国际组织签署了170份政府间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2013—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累计进出口总额达64691.9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额超过900亿美元。

三、国内外环境变化对内蒙古的影响

(一)创新引领水平逐步提升,但创新驱动能力还很薄弱

近年来,内蒙古加大创新投入,鼓励和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创新项目,积极打造一些科技创新平台,强化科技与金融相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同时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但是,创新能力薄弱的现状依然没有改变。R&D投入占比较低,常年排名全国倒数,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资源型发展路径依赖,使企业丧失了创新发展的动力。地方财政科技投入规模在逐年扩大,但相对量却不增反减。成果转化与市场脱节、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脱节。

(二)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但区域发展不平衡依然严重

内蒙古借力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优惠政策在民族区域自治、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兴边富民等诸多独有政策支持下,具有得天独厚的政策优势。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尤其在公路、铁路、通讯设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呼包鄂城市区、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稳步推进。东西联通互补的协调机制也基本建立。智慧城市建设初具规模,城市化、信息化高度融合。军民融合快速发展,各类平台与载体搭建完成。但区域发展不平衡没有得到改善。东西部发展差距增大、地区间经济联系不紧密、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较低、核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较弱、区域间优势要素不叠加等问题依然突出。

(三)绿色发展潜力巨大,但资源环境约束依然严峻

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发展有明确的定位,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对内蒙古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内蒙古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森林面积、草原面积居全国第一,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内蒙古已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推动集中集聚集约发展,逐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但是,传统的发展模式使得内蒙古资源环境约束依然严峻。产业结构重型化、生产力布局分散、局部地区生态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达到或接近上限、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水资源严重不足、环保治理资金缺口较大等问题依然困扰着我们。

(四)拥有全面开放的历史新契机,但开放水平较低

内蒙古是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是我国“北开南联、东进西出”的重要枢纽,具有陆海联运的优越条件。从经济上看,内蒙古是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支点。从历史上看,内蒙古是草原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是中蒙俄友好交往的重要窗口和节点。但内蒙古的整体开放水平还处在较低的阶段,口岸同质化较为严重、外向型经济发展滞后、通道经济带动效应不明显、中蒙俄经济走廊区域内设施联通基础薄弱等问题亟待解决。

(五)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供需矛盾依然存在

内蒙古时时刻刻以建设新时代模范自治区为己任,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自治区的各项考核中。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提升居民收入。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群眾的幸福感。但公共服务和管理不平衡不充分,不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问题依然突出。各种社会矛盾叠加频发,因城市拆迁、环境污染、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正呈现不断增多、增强的趋势,这些都制约了内蒙古的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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