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4-02-19 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
由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您挑选这篇文章名为“终止劳动合同”。随着社会不断变化发展的现代,可能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签订。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保障双方的利益。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您提供一些价值!
终止劳动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雇员XXX在公司的劳动合同。为明确雇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职责要求、规定工作时间,特此制定本合同。
一、工作内容与工作岗位
雇员XXX的工作内容为: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管理、会议组织、日常接待等工作。
雇员XXX的工作岗位为:行政助理。
二、职责要求
1. 雇员XXX应按照公司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雇员XXX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
3. 雇员XXX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4. 雇员XXX应对工作保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机密信息。
三、工作时间
1. 工作时间安排: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8: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30。每周工作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 加班:雇员XXX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加班应提前通知,并按照公司规定支付加班费。
3. 休息日:雇员XXX的休息日为每周六、周日。如需在休息日工作,应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 法定节假日:雇员XXX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如需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四、工资与福利
1. 工资:雇员XXX的工资标准为每月XXXX元人民币。具体工资支付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奖金:雇员XXX享有公司规定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 社保:雇员XXX享有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具体缴纳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五、合同期限与终止条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2. 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如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终止:
a)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b) 员工因病或非工作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经公司指定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后,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c)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按照约定领取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如双方有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
终止劳动合同 篇2
如何终止劳动合同某国有服务性企业系当地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较好的用人单位,2004年12月31日该企业将有大批职工的10年期劳动合同到期,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除对个别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外,决定依法与绝大部分职工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该企业的经营结构和管理模式即将在2005年实行重大改革,故公司人事部提出要在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同时与职工约定3条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1、合同履行中,如遇本部门工作外包给其他专业公司,本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履行中,如乙方在甲方每年实施的聘用制中落聘,本合同即行终止。3、合同履行中,如遇乙方被医疗机构确诊为不适宜在服务性行业工作的传染性疾病带菌者,本合同即行终止。
那么,该企业人事部提出的约定终止条件是否合法?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时应把握什么原则?注意什么问题?如果您是该企业人事部负责人,您将就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提出什么具体建议。
专家处方
终止合同的五点建议
中国企业劳动维权网法律顾问邢新民:
由于《劳动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向保护劳动者一方倾斜的,对用人单位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从保护用人单位劳动权益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从而使用人单位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又无法继续使用的职工束手无策,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甚至支付高额费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本期案例讨论如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这个问题,对用人单位非常及时和必要。就个人观点看,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既然这些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约定。对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从而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应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对用人单位来说,主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某种事件,如生产线报废;对职工来说,主要是个人的某种行为,如出国定居考上大学或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经批评教育不改,其劣迹反复出现等。
三、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是指不能确定的情况是自然出现的,不是人为制造的,即可以预见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预谋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中把本单位主观制造的条件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例如,机构合并、人事调整等。
四、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因为不同性质的生产性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遇到的情况在一些经营单位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把本单位生产经营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况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约定条款根本出现不了,约定的终止条件就失去了意义。
五、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由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可能出现某些客观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既要把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情况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也要把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行为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例如,企业聘用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有的业务能力不差,工作业绩尚佳,也没有违纪问题。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风与其他员工不合,多数员工都不肯与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现出离职倾向。对于这种情况企业无法继续使用该职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针对这类问题,可以考虑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具体条款可表述为:乙方(员工)履行职责期间,经年度工作总结或职工***评议,有一半以上员工不肯继续接受其领导或与其共事,其履行职责出现危机的,劳动合同终止。
无固定期合同不是终身合同
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员董林:
具体到该案例中某国有服务性企业提出的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三个条件,本人认为,前两个条件都带有企业单方主观意志的行为,不符合客观情况,作为终止条件不妥。拿第一个条件来说,在工作中企业一方完全可以自主地把单位一个部门的工作外包给其他专业公司,这就是说,当单位想终止合同时,就找一个专业公司把部门工作包出去,而不想终止合同时,则不找专业公司包业务。从第二条看,似乎条款本身不够明确,表述不准。如果企业实行的聘用制属于单位行政的用人自主权利,行政领导人有权决定聘用或不聘用。当企业想终止合同就解聘;如不想终止合同就继续聘用。如果企业的聘用制实行由***评定,由群众决定,这一条作为终止条件是可行的。第三个终止条件没有问题。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作为《劳动法》中所规定的一种合同期限,在《劳动法》实施初期的用工制度改革过程中对保护中老年职工的利益、稳定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时至今日围绕签订和履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在全国范围内较为集中的出现,也反映出该项法律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深思。2005年将是《劳动法》实施后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较为集中的一年,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者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畏惧思想很难改变,另一方面是随着企业对部分有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终止行为,一部分合同即将到期的中老年职工对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企盼和对用人单位依赖心理的加重,围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争论无疑将越发激烈。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如何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上,《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20条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根据以上规定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必须满足以下两个要件:1、需经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并将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2、约定内容应合法,不得把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我们用这两个要件去检测一下本期候诊室中的三个约定终止条件不难发现:1、把公司工作外包给专业公司不属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故将其作为约定终止条件与法定解除条件没有冲突,该约定应为合法。2、把乙方的落聘作为约定终止条件,实际上是把考核结果的等次作为终止条件与《劳动法》第26条(二)项的法定解除条件冲突,故该约定不合法。3、把患某种疾病作为约定终止条件,显然与《劳动法》第26条(一)项的法定解除条件冲突,但如果该用人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有特别禁忌规定的,劳动者所患疾病又不属需停工治疗进入医疗期管理的,则该终止条件约定应为合法。
鉴于目前规定对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终止条件的范围空间极小,可操作性不强,很容易造成用人单位将大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推向社会,形成不稳定因素,故建议有关部门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和约定终止条件作进一步解释,从而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证劳动合同制度的平稳运行,确保社会稳定。
落实公平对等原则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助理徐惠来: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任意选择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如果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则应该约定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符合在本企业工龄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10年的员工,如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必须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该案例中第一条“合同履行中,如遇本部门工作外包给其他专业公司,本合同即行终止。”第二条“合同履行中,如乙方在甲方每年实施的聘用制中落聘,本合同即行终止。”这两条规定欠妥,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这两种情况,应依据《劳动法》和地方有关劳动合同管理的规定调整劳动关系。
如为平等自愿、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应视为合法有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时候,应该坚持“公平对等”的原则,要同时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平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终止劳动合同 篇3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现由乙方提出协商终止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已与甲方办理相关的离职交接手续;
二、甲方已与乙方结算______年______月份工资,该工资将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通过银行转帐到个人帐户,工资为:_____人民币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保相关转移手续;
四、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双方履行完上述事项后,不再相互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4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 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不再履行,且因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互不追究。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3
一、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合同条款之项原因决定自 年 月 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5、乙方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任务严重或者经用人拒不改正;
6、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重大损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原合同无法经当事人协商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培训或者工作岗位仍胜任;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原工作也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工作;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辞职;
法律规定的情形;
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二、甲方劳动法规规定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
1、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 月工资合计 元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鉴于乙方于年月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年月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收款收据
今收到支付的终止劳动合同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xxx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
收款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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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签订合规的合同也是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口角,如何制定一份合法的合同呢?以下的内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我们特意为您准备的,希望您收藏本页链接以防遗忘!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篇1】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流动编制人员)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流动编制人员)
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6.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办理调出手续;
(2)存档费用由_______方负担。
(3)住房公积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封存或转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流动编制人员)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流动编制人员)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篇2】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X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篇3】
1、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社会保险
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篇4】
公司(甲方)与 (乙方)于 年 月 日订立(续订)了以下第 壹 项合同:
1) 有固定期限合同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合同。
3) 以完成工作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现对该劳动合同按以下第4项办理。
1)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2) 因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终止劳动合同。
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4) 因乙方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
5) 其它:
说明:
1)乙方社会养老保险证序号:
2)乙方医保个人编号:
3)乙方住房公积金个人编号:
4)终止劳动关系时间为:
5)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凭本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6) 通知一式五份,用人单位一份(存入劳动者档案),劳动者本人一份,单位所在地社保局一份,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一份,劳动者本人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一份。
甲方: 公司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篇5】
文档编号:
甲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
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第条)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主动申请辞职。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5.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6.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7.其它
8.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工资;
(2)存档费用由_______方负担。
(3)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封存或转出)。
9.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所有的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全部终结,今后不存在任何经济补偿、劳动关系解除争议、工资待遇争议和经济追究权利。
10.乙方承诺将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即使离职(离开甲方处),乙方将保守在甲方处工作时所获悉的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商业资料、客户信息、个人资料等全部信息),不得将上述信息告知任何第三方。
11.乙方承诺将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即使离职(离开甲方处),乙方将维护甲方及其相关方的声誉、形象、利益。不得作出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及其相关方声誉、形象、利益的行为。
12.本协议内容乙方应严格保密,不得对任何人泄露。
1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篇6】
刘连友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男 ,身份证号 370911196606105632 , 20xx 年 5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2XX 年 5 月 18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20xx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4000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20xx 年 7 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篇7】
你与本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于年 月 日因 (原因)解除(终止)。你在本单位 岗位上工作,工作年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 年月。用人单位盖章 劳动者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一式七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四份交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仲裁科、养老、失业、医保中心各一份),一份本人
持用。
2、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如有争议,可在收到本证明一年之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3、此证明应当履行签收手续以备查。不辞而别未办理任何手续离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
可按相关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作出处理决定,并采取公告或委托公证机构送达的方式送达。本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制定。篇四:终止劳动
合同证明书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证 明 书刘连友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男 ,xx
5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20xx 年 5 月 18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 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20xx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
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4000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20xx 年 7 月
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xx年xx月xx日。
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xx年xx月xx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xx年xx月xx日办理完结。甲方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时按照乙方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总计人民币¥xxx元(大写:xxx)。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元(大写:xxx)。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互不追究。
7、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职工档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篇9】
一、劳动合同解除
(一)协商解除 第36条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8条
(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
2.无过失性辞退 第40条
3.经济性裁员 第41条(略)
4.解除行为的限制 第42条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终止的情形
(二)终止行为的限制
三、经济补偿
正文
一、劳动合同解除
(一)协商解除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继承了《劳动法》的协商解除条款。作为现代劳动立法的发展方向,劳资双方通过意思自治的方式处理劳动关系,事实上已经成为我们在实务操作中最常用的劳动关系解除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劳动法》在关于协商解除动议方的措辞上,并未做强调性描述,反倒是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明确规定了只有当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并经协商取得一致时,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考虑到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时往往出于主动跳槽,而这种情形并不会造成其失业,且更类似于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本次《劳动合同法》立法通过第46条再次加以明确。
这一条款对我们在实践中的影响在于:通常我们在经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后会签署相关协议,为避免双方今后就是否存在经济补偿问题产生争议,我们建议企业在该协议中明确解除请求的动议方,例如使用如下的措辞:“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至某年某月止,现经乙方提议,双方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如果双方未签订协议,则应当注意证明解除的动议方。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并无太大变化,倒是在试用期的问题上加强了员工的通知义务,在《劳动法》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根据新法,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员工接替其工作。该条款用意在于遏制目前个别劳动者不讲诚信,滥用试用期条款情形的出现。
我们注意到对于37条对于试用期的通知没有强调书面形式,这种措辞导致我们在理解上产生了一点混乱。但是,就《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而言,应该说新法对于告知义务强调采用一种较为慎重的表达方式,无论是试用期还是非试用期,告知行为直接影响其三十天或三天预告期的起算问题,同时涉及劳动者工资等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即使37条第二句没有书面二字,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仍需提交书面申请。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条的变化是本次劳动合同法中的重点变化之一。相比较原《劳动法》,该条主要增加了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法、劳动合同无效等单方解除情形,以下我们逐条分解:
1.关于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首先,该条所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那么不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是否就无须遵守了呢?显然不是。此处所谓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是基于本法第17条明确将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采用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措辞,事实上对于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即使没有约定在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仍须遵守,否则劳动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其次,是否提供了合法的劳动保护由谁来确认?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该义务存在一定的法定标准,并非可以随意提高。对于是否提供了合法的劳动保护需要经国家劳动部门、卫生部门等部门确认,劳资双方自身均无法单方做出判定。
2.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本条与《劳动法》基本一致,所谓“及时足额”是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日期支付劳动报酬,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
3.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未依法缴纳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虽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未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基数足额缴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否可以适用本条呢?
就本条款的措辞来看,未足额缴纳亦属未依法缴纳,但从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劳动合同法所作的解释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更为明确的答案。事实上,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在实践中大量存在,这种欠缴有些是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目的,而有些则出于政策、执法的不统一,并不能完全归咎于用人单位。同时,社保问题非常复杂,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对于以前发生的欠缴情况,是否可以适用本条款?目前仅仅根据该法我们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相信后续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定会给出答案。
4.规章制度违法
该条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规章制度违法;第二,损害劳动者权益。而对于规章制度违法又分为了内容违法和制定程序违法两方面。
首先我们来看内容违法。所谓“法律、法规”,通常理解是指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这里法规应当包括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各地的地方性法规。那么,国务院各部委,如劳动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包括在内吗?总所周知,劳动部的部门规章在劳动法体系中占据着绝对主导的作用,没有了劳动部的部门规章《劳动法》几乎没有操作性,因此我们认为,即使该条款未明确采用“规章”的措辞,但在理解时仍应当将部门规章囊括进“法律、法规”中,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其相冲突。
此外,我们在此次全国人大法工委对该条款的解释中还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根据法工委的解释,所谓规章制度的合法化,既不能违反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不得与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内容相冲突。立法者认为:规章制度属企业单方制定,而劳动合同为双方合意而成,前者的效力应当低于后者,因此凡涉及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之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均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按照法工委的解释,一旦有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高于规章制度了,那么规章制度即已陷入违法境地,员工可以随时行使解除权。
事实上,考虑到一个企业不同员工的劳动合同千差万别,如何能保证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待遇高于每一份劳动合同?同时,员工的单方解除权是一种特别解除权,对特别解除权应当严加限制,如果将规章制度冲突于劳动合同认定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这种解除权将具有极大的随意性。
另外,依据该款可以提起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将是全部因规章制度违法而致权益受损的劳动者,这不同于37条其他款项,一旦出现甚至是一个企业的全体员工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将导致企业用工关系的极大不稳定性。
其次我们看程序违法。程序包括两方面内容: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应该说劳动合同法的一大立法特色正在于其对之前被忽视的程序问题给予了较大的关注,包括第4条在内的若干条款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而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提到了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但对于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以及公示程序并未进行具体的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均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此即所谓民主程序。而公示程序,可以以公告,通知、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对公示程序的举证,例如目前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常用的签收员工手册、针对新的规章制度举办培训班等方式。需要提醒的是,很多企业拥有自己的内部网络,对于企业在内部网络上进行公告虽亦属公示手段,但鉴于网络数据易于篡改的特性,该方式目前仍较难为法院所采信,作为用人单位应慎重使用。
最后,关于损害劳动者权益,并无太大的实质性意义,但凡违法的规章制度,皆因损害劳动者权益而致,如果对劳动者权益没有任何侵害,那么这样的规章制度也很少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5.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新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当劳动合同或其条款存在26条所述情形时自合同订立时无效,劳动者可以不予履行,对已经履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原则,所谓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有效存在,如果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单从理论而言,是不存在可以解除之说的。确切的说法应当是宣告该合同无效,而非解除。但考虑到劳动法的保护对象较少能掌握复杂的法律技巧,立法应更重视法律的实效性,因此,劳动合同法在此处突破了所谓民法原则,对无效合同和采用了解除之说,其用意在于将劳动合同无效情形纳入到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体系中来,使得劳动者能够更积极得运用解除方式保护自身权益。
6.第38条第二款对用人单位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采用了强调式的条款,并规定可以不经告知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增加的主要有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
本法与《劳动法》还有一个细小的区别:第38条并未使用“随时”二字,但通过对全法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出本条仍属随时解除条款。
(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条之变化着重在后四、五两项,其他四项本文不再赘述。
1.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关于“兼职”的禁止性规定,但作为劳动者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法》在立法过程中引进了这一原则,并提供了两种可以由企业行使解除权的情形:(1)造成严重影响;(2)拒不改正。前者强调了对本职工作影响的程度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而后者强调了程序,即用人单位必须先提出改正建议,如果劳动者仍不改正,用人单位方可使用本条款。
不难想象,出于用人策略的考虑,公司往往会对希望留用的人员采用情形二,而对希望借此裁退的人员采用情形一。但是相比较而言,情形一的举证难度将高于情形二,如果仅考虑举证问题的话,情形二的法律风险将大大降低,因此希望用人单位在实际适用本条款时能够慎重选择。
2.第26条第1款第1项因劳动合同无效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同时适用于劳资双方,需要对第26条第1款第1项做一些解释。
首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者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做出行为。
2.无过失性辞退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条与《劳动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增加了一种提前通知的替代手段,即“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替代金”。替代金的做法在各地的地方性规定中早已存在,但做法却略有不同,拿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32条,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前者是“一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两种方式是有着本质性区别的:第一,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这三十天内的社保义务?第二,这三十天内如果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工伤赔付义务?
很显然,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所谓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意即用人单位不但需要支付期间工资、社保,还要对包括工伤在内的所有风险承担雇主责任;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需支付一个月工资即可,而无须再承担其他义务。换句话说,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关系的解除日仍然为通知期届满之日,而依照《劳动合同法》,只要支付了这一个月工资后,劳动关系即日解除。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新法的效力显然高于各地方性法规,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3.经济性裁员(略)
本条作为企业裁员专题将另行详述,本文不再铺叙。
4.解除行为的限制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解除行为的限制条款进行了补充,除原有的四种情形外,又增加了如第42条第1项、第5项情形。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鉴于此,《劳动合同法》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形意即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疗观察期情形规定为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
在这里,我们顺便对职业病的理解做一个澄清,并非所有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都叫做职业病,法律上认可的职业病是有一定范围的,具体可以参考卫生部和劳动部在20xx年颁布的《职业病目录》。只有被列入该目录的职业疾病才适用本条款。
2.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亦不得由用人单位依据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增加该项情形旨在保护老职工,其立法意图和第14条第2款第1项、第2项是一致的。
第42条的立法限制同《劳动法》一样,仅针对无过失性辞退以及经济性裁员而不限制员工过失性辞退,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情形之一的,即使属于第42条所列的保护对象,用人单位亦可解除其劳动关系。
此外,本条除第2项外,也同样是劳动合同终止的顺延情形,根据本法第45条,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上述情形消失之日。而对于第2项,劳动合同是否终止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具体来说就是:
第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至四级伤残),劳动关系不得解除、不得终止,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直至退休;
第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伤残),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第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02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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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篇1)
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周岁,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本单位工作年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_______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章)
员工签名:(章)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篇2)
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与甲方签订的___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_________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______月工资______元人民币整。
通知人:
日期: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篇3)
__________:
你与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限,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篇4)
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
编号()
姓名
合同编号
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届满,拟续订(终止)劳动合同。
经办人:年月日
------------------------------------------------------------------
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
同志:
你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届满,企业拟与你续订(终止)劳动合同。请将下面回执填好,于月日,将你的意见返回。
经办人:年月日
-----------------------------------------------------------------
回执
于年月日收到《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同意(不同意)企业意见,本人意见:
姓名:年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篇5)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
:
因您有下列第项的情形,本公司决定与您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年月日。
1、劳动合同期满;
2、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本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4、本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本公司决定提前解散;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您于年月日前到人事部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盖章)
年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篇6)
xx先生(女士):
您于xxxx年xxxx月xxx日提出不与我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故双方劳动关系将于xxx年xxxxxx月xxx日到期终止。
现就劳动合同终止事项作出如下通知:
1、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编号:)于xxx年xxxx月xxx日到期终止。如您发生延续事由,请及时向公司提出,并提出相关证明,以便公司及时处理。
2、您应于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3、在您办完离职交接手续后,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符合发放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公司将向您发放经济补偿金共计xxxxxx元(大写),请到财务室领取,并做好相应签收记录。
□不符合发放经济补偿规定的,公司不再向您发放其他款项。
4、您在离职后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的行为。否则将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送达人:xx
受送人:xx
见证人:xxx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篇7)
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女士:
你和公司( )签订/( )续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将于 20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决定从 20 年 月 日起与你终止劳动合同。
请你于20 年 月 日到xxx部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特此通知
二O 年 月 日
------------------------------(沿此虚线剪切)
签收回执
本人已经收到xxxx有限公司于20 年 月 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本人签名:
日期: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篇8)
(格式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鉴证人:(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篇9)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人:
本单位与你于年月日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______项规定,决定不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请按下列第情形办理手续:
(一)请你在接到此通知后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二)因你现处,按照规定请你在该情形消失时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如有疑问,可联系: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公司
年月日
签收栏
本人(本单位)已经收到上述文件,并已知悉其内容。
签收:
年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篇10)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
员工 : 单位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于 年 月 日到期,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前30日通知您。另外,经过公司慎重考虑,表示愿意与您续签劳动合同,望知悉考虑并于 7 天内签写回执交至公司,否则视为不愿续签处理,则单位将会依照相关规定终止与您的劳动关系。
特此通知!
行政办公室
年 月 日
……………………………………………………………
员工续签或终止意向回执
本人已提前30日收到公司发出的《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经慎重考虑,本人(愿意/不愿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签名: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篇11)
编号:
姓名:部门:用工性质:
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考虑到你的再就业问题,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劳动合同期满,你可离岗寻求新的就业机会,但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将按岗位标准工资支付你全月工资。
你在另谋职业期间如有接收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月底前如暂无接收单位,可将档案存放在职介中心,也可由公司按照劳动局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将你的档案转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部门。档案关系转移到劳动部门后,你将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得到失业救济金。
公司对你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公司提供的服务表示感谢。请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经办人:日期:
回执
本人于年月日收到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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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篇1)
一、合同终止的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终止的效力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基本后果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
(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
(二)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在上述7种情况下是可以终止的。而对于终止后的合同,依附其的从合同消灭,双方按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等义务,这也是合同终止后产生的效力。若你还有对合同终止的相关法律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终止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为__________万元;乙方为__________万元.该款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位.
二、由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证照办理事宜,相关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办理证照的时间,应以三个月为限,逾期未能办完,且无正当理由的,乙方有权撤回投资.已经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
三、在证照办理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公司的房屋租赁装修、设备购置、安装单位的选择,但应充分听取乙方的意见.
四、日常经营管理
甲方负责银行存款、交费、交税等事宜.
五、利润分配
双方协商后,利润每年(月)分配一次,在扣除房租、水电、工商、税费、人员工资等后,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但应留足设备维修和更新的费用,不少于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到期如愿意继续合作,可续签新的协议书.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印之时起效.
八、协议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1双方协商同意
1、2本协议在生效后30天内未能履行。
1、3乙方存在经营欺诈行为并影响甲方利益的。
九、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
2、如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终止合同(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租地点及承租期限
甲方房屋座落于岳麓区咸嘉花园,面积312平方米(具体以房屋产权面积为准),房屋完好,水、电到位。自___20______年5月12日起由乙方承租作某某超市仓库和员工宿舍用,承租期为两年半,至20______年11月11日止。
二、承租用途
承租房屋只限于某某超市作为其仓库和员工宿舍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承租租金及缴纳约定
1、房屋租金:按每月10元/㎡的标准计算租金,即每年租金为叁万柒仟肆佰肆拾元整(租金不含税金)。
2、租金缴纳:每年的年租金分两次交清,第一次房屋半年租金必须在合同签定后即日缴清。以后每半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必须按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交纳租金时间上半年在先年12月20日前,下半年租金在6月20日前缴清。
3、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壹万元的保证金,以保证合同顺利执行。此款不计息,合同到期后,房屋完好,租金缴付清楚后,由甲方退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保证金不退,作违约金处理。
4、乙方须按期交纳房屋租金,逾期不缴,每日加收滞纳金5%(按月租金),逾期一月,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收回出租场地和应收缴的房屋租金及滞纳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贰万元。
四、租赁期的'物业管理及其他
1、乙方进场后,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和原有外貌),其装修投资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按"来修去丢"的原则,乙方不得拆毁带走。
2、甲方负责将水、电表安装到位,但乙方进行装修或增加用途所须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水费、电费按表收费,乙方不得拖欠。
3、甲方每半年度有权对乙方使用房屋、水、电等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接受甲方安全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乙方违反操作规定,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解决。
4、承租方按规定每月向物业公司缴纳各项物业费用,费用收缴标准按居民同等价格计算。
5、乙方经营所需各种证、照,社会其他费用(包括治安、卫生、门前三包、垃圾清理等)以及经营所需安全和消防设施等,均由乙方自负,如出现安全隐患和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变更合同和解除
1、合同到期后,如甲方仍需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2、乙方要求变更合同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重新签订补充合同;
3、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除外),并赔付对方违约金贰万元整。
4、合同期内如遇甲、乙双方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合同的执行,合同应无条件解除,双方都不违约。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贰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同要求的房屋及设施,应负责偿付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转给他人经营,如随意转让他人视同违约处理。
3、乙方逾期缴付租金及其他应缴款,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中遇到的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另行签定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如达不成仲裁协议,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年___月___日
终止合同(篇4)
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终止合同(篇5)
合同的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
合同终止原因: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8)债务人死亡。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终止范本
1、合同终止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 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 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 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 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鉴证人:(盖章)
年 月 日
2、提前终止合同书样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劳动合同》(详见附件)。
(2)经乙方要求,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 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乙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劳动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
终止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中学
乙方:______________餐饮公司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_______中学食堂承包合同》,现由于省州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不得将学校食堂承包给外来人员管理,必须由学校自行管理的规定,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及《_______中学食堂承包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_______中学食堂承包合同》;
2、解除该合同后,乙方不得擅自销毁电脑中的消费记录,乙方在开学后将学生未用完的钱如数退还给学生后方可处理,若乙方私自销毁电脑中的经费记录,学生未用完的钱以学生所说为准,甲方从乙方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给学生,然后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乙方解除合同后不得私自损坏或搬走学校及食堂内的公共设施,损坏或遗失的公共设施由乙方赔偿;
乙双方自此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终止合同(篇7)
标题:终止买卖合同:权利与义务
终止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情况之一,但它所涉及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却常常被人们忽视。本文将详细探讨终止买卖合同的法律原则、程序以及双方当事人在终止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终止买卖合同的法律原则
在终止买卖合同的过程中,有一系列法律原则需要遵循。首先,根据法律的规定,终止买卖合同应当基于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变更,以及交易条件的不履行。其次,终止买卖合同应当符合信义原则,即合同各方应当基于相互的合法利益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终止操作。最后,终止买卖合同要遵循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确保在终止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得到平衡和保护。
二、终止买卖合同的程序
终止买卖合同的程序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当某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或未履行交易条件时,对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终止通知。在终止通知中应当明确指出终止合同的原因和依据,同时要求对方停止违约行为。另外,通常要给对方一定的合理时间来解决问题,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对方尚未采取行动,则可以宣布合同正式终止。
三、终止买卖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在终止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首先,终止通知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同时,终止通知一方也有权收回已交付的货物或得到赔偿。其次,双方应当积极配合进行交接事宜,包括退还货款、清算账目等。另外,双方在终止买卖合同后应当就可能引起的争议进行友好协商,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救助。
四、终止买卖合同的影响
终止买卖合同将对双方当事人的商业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违约方来说,除了可能面临损失赔偿和违约金的责任外,还会丧失与对方继续合作的机会,并可能遭受商誉损害。对于终止通知一方来说,除了可能获得赔偿和回收货物的权利外,还要考虑寻找新的合作伙伴以及避免因终止合同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总之,终止买卖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情况之一,双方当事人在终止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相关法律原则和程序,并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才能避免争议和纠纷,并保证商业交易的正常进行。
终止合同(篇8)
合同编号:
合同类别:营销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所开发建设的**项目提供全程营销策划、产品策划、广告设计等服务,同时乙方还附赠销售策略顾问服务。双方的合作期限为,协议有效期为**年11月5日至**年12月20日。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年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20xx年11月5日签订的《**项目营销策划及广告设计服务协议》,不再履行。
第二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已全部结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有关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全部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为证,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23终止劳动合同书(收藏8篇)
宜未雨绸而缪,毋临竭而掘井。当幼儿园教师的工作遇到难题时,我们经常会用提前准备好的资料进行参考。资料所覆盖的面比较广,可以指学习资料。有了资料才能更好地安排接下来的学习工作!你知不知道我们常见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2023终止劳动合同书(收藏8篇),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终止劳动合同书 篇1
一、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吗
由于《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所以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终止劳动合同不支付补偿金,这是不对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对此劳办发[1996]243号复函,做了明确规定,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应按国发(1996)77号《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即“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此规定执行。
二、过期终止劳动合同无效吗
当前,有不少企业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有的逾期一年多才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这在程序上是不符合规定的,也是无效的。劳部发[1996]354号文第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二十四小时为准”;第十四条还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而且还要承担一定责任。所以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是合同期限最后一日,手续应制作终止劳动合同四联单(单位、个人、劳动保险、失业保险各一份)或者行文通知职工本人,同时办理其它手续。只有这样终止劳动合同才会有效。
有的企业在精减人员和规范下岗职工时,按照中发(1998)10号《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第三条有关规定对下岗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他们只限于不与职工续订合同,而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其它手续,也不通知职工本人。这里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企业管理人员不懂得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程序,片面认为,只要不续订劳动合同,就算是终止合同;二是由于企业欠职工工资、集资、保险等数量较大,又无力偿付,怕终止合同后职工索要或闹事,而故意拖着不办,以作缓兵之计”。事实这种做法只是自欺欺人的短期行为,最终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为引发劳动争议埋下了大量隐患。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的,此时不一定就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终止,因此此时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就是不确定的。严格来讲,只有在因为单位的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单位才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给劳动者。
终止劳动合同书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一、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____止,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二、现乙方自愿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及同意,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解除。
乙方为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甲方支付剩余的____个月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合共____元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结清。
三、乙方应当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配合甲方的安排,办清工作交接手续。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因劳动关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完结。
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保证不再就劳动问题产生任何纠纷。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书 篇3
一、合法终止的后果
(一)关于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髙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期限届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里要注意两点:
1、劳动合同的类型。这里仅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包括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终止流程的再造即强化终止流程中的证据保留,确保做到所谓“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有据可查。
(二)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违法终止的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有两种: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终止行为撤销,恢复劳动关系,补发违法终止期间的工资,补缴违法终止期间的社保等,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书 篇4
单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收
以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已收到无误。
被通知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补充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劳动合同已实际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要求甲方代为乙方交纳保险(时间期限壹年),甲方表示同意。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交付其个人六个月的保险费给甲方(以实际收款为准),甲方负责按月代缴。六个月后乙方若继续要求甲方代缴,应于到期的六个月,提前一个月交纳后六个月个人保险。乙方若不预交,甲方将及时停止代为乙方交纳保险费。
甲方为乙方代交保险费,乙方承诺不以甲方代交保险费为由主张双方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书 篇5
案情:
李先生供职于一家上市公司。从96年始,李先生就开始出任部门经理。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xx年12月31日到期。在20xx年10月份,公司以违纪为理由将李先生开除。李先生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撤销此开除通知并要求经济补偿。谁知,仲裁一走就走了四个多月。20xx年1月16日,公司通过EMS的方式向李先生送发了撤销开除决定的通知,同时也向李先生下发了合同终止通知书,说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于20xx年12月31日到期,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没有再继续履行合同关系,故通知李先生合同已经终止。不久,仲裁又再次开庭,在开庭时,公司把此合同终止通知书与撤销决定书作为证据提交,结果不几天仲裁就下了裁决,说是既然公司已经撤销了开除决定书,那么本案的争议标的已经不存在,故,裁决李先生败诉,不给予任何补偿。李先生不服,提起了诉讼。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问题的提出:
1、开除的权利性质是什么
开除,其实质是单位单方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其性质属于一种单方的解除权利,如果抛开特殊的法规不计,则此种权利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这种权利的性质本身是一种形成权,可依单方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不需要对方同意或者接受。形成权的行使不得附条件与期限,一旦行使,就产生了相应的法律效力,这种法律效力,是约束双方的。至于这种权利的行使,是否得当,则另行讨论。
2、形成权行使之后能否自行撤销
首先,撤销行为是在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本身就是一种形成权。
从权利归属上来看,形成权行使之后,如果还可以行使另一个形成权来撤销前一个形成权,势必会造成民事法律关系的紊乱与不稳定。
其次,形成权本身的性质不具有可撤销性。
形成权一旦行使,就可以产生相应的后果。合法得当行使,产生合法的后果;违法不当行使,产生违法的后果。无论是合法行使,还是违法行使,都产生相应的后果。这种权利本身具有即时性。
再次,从后果上来看,形成权也是不允许权利人再单方撤销的。
对于第一种后果,既然相应的变动后果已经发生,时间已经不可逆转,权利人也只有接受而不可能再享有撤销权。对于第二种后果,形成权的不当行使,因其行使不当,所以不发生相应的合法后果。此权利的对方当事人因此而享有要求继续履行、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对方当事人已经对此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时候,既使权利人主动履行,对方当事人也可以拒绝接受。而且继续履行也不能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形成权的行使,不外乎两种后果:一为合法得当行使,则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后果;二为非法不当行使,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后果,却发生对权利相对人的损害赔偿或者应要求继续履行责任。
本案结论:
1、公司无权单方撤销开除决定
如上所述,鉴于公司所行使权利的性质为形成权,所以公司无权再单方撤销的。
除此之外,在本案中,公司撤销开除决定还有明显的恶意性。当时,双方正在仲裁期间(当然,此仲裁期间已经明显超过了,至于超过的原因往往是由于案外因素影响的,暂不讨论),公司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减少自身败诉的风险,故意利用合同期在仲裁结束之前到达这一时间事实,撤销了开除决定。它撤销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减少败诉风险。民法有一基本理论,是利用合法形式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是无效行为,从此理论出发,即使公司的这一撤销行为是合法的,由于其目的本身具有非法性,所以这一行为本身也是无效的。
2、公司的终止合同决定书无效
如上所述,既然双方之间的开除决定并没有被撤销,所以公司所下发的终止合同决定书自然也就没有事实基础,所以此决定书同样也是无效的。
3、仲裁机关应当一并审查这两个决定书
对于这两个决定书,仲裁机关的态度应当是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劝说当事人对这两个决定书追加请求,然后再一并审理,一并做出裁决。
4、当事人应当追加请求
从程序上来说,当事人应当对这两个决定书追加请求,要求宣告这两个决定书无效。如果不予追加,或者另行提起仲裁的话,都将给自己带来程序上的不便。
终止劳动合同书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于20xx年x月x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20xx年x月x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工。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年月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xx元。(大写:万仟佰拾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时间:20xx年x月x日 时间:20xx年x月x日
收款收据
今收到xx支付的终止劳动合同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xx。
(大写:万仟佰拾元)
收款人:20xx年x月x日
终止劳动合同书 篇7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合同期限已满。
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
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
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
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1、合同管理员应提前四十五天向用人单位了解派遣员工情况,根据公司及用人单位的意见,提出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报告。(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人员名单、终止时间、经济补偿金数额等)
2、报告批准后,合同管理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并签字认可。
三、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后续事宜
1、起草终止劳动合同的请示报告,待研究批准后下文(关于终止某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2、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员工的手续清缴。
3、移交社保部办理停保等相关手续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四、劳动合同终止的约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
第20条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终止劳动合同书 篇8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民法典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终止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和电话:
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年月日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
解除日期:年月日本单位工作年限:(其中依法合并计入的年限为年个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民法典》第条第款第项终止原因(打√)
□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者死亡或失踪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停业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签收人:
签收日期:年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1、合同终止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
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鉴证人:(盖章)
年月日
2、提前终止合同书样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劳动合同》(详见附件)。
(2)经乙方要求,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劳动合同》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总计人民币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1.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同时放弃根据《劳动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2.2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劳动合同》
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
签:
终止劳动合同书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签收回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53、《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是指。意见一:指用人单位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二:指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三:指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四: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险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五:含上述所有行为。
54、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超过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但不能约定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的违约金。
55、劳动者按照《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服务期规定追究劳动者违约金。
56、《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中“客观经济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兼并、分立、合资等。
57、《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中“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是指在三个月内裁减人员达到此标准,应按照《劳动民法典》规定的程序进行。
58、《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三类人员无先后顺序之分。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重新招用人员时,应当履行优先通知被裁减人员的义务,对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但未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59、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讨论决定降低劳动报酬的,不视为未及时贵客支付劳动报酬。
60、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可以不执行《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但未征求工会意见的,可以事后补正程序。
61、被鉴定为6~10级的工伤人员,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用人单位除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外,还应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6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按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计算。劳动者前12个月平均收入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6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时,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的义务的,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标准参照《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标准计算。
64、劳动者的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高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不受十二年的限制。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劳动者的工资高低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参照。
65、《劳动民法典》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金分阶段计算。计算本法施行前的经济补偿,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执行,计算本法实施后的经济补偿年限,按本法规定执行。
《劳动民法典》施行之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年限从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同时国有企业还要按《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XX]280号)支付生活补助费。
终止劳动合同出现情况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优选12篇
俗话说,做什么事都要有计划和准备。当一次工作学习即将开始时,我们通常会提前查阅一些资料。资料的定义比较广,可以指生活学习资料。有了资料的协助我们的工作会变得更加顺利!你知不知道我们常见的幼师资料有哪些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优选12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人:__________(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_____份。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2
xx先生/女士:
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您续签。由于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 月 日,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XX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3
xxx:
20xx年x月x日与甲方签订的x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xxx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xx月工资xx元人民币整。
xxx
20xx年x月x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4
xxxxxx:
我们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xxxx年xx月xx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xx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前到xxxxxxxxxxxx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5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与范本
______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签收回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6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乙方):
你与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限。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特此通知。
甲方签发人(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
签发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收回执
乙方签收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7
解除劳动合同是单方或是双方提出,并最终以合同的方式解除劳动雇佣的关系的一种合同文书,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范本一我们双方于XXX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XXX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XXX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通知方(签名或盖章)XXX____日范本二__________: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XXX____日予以解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将发给(不发给)你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元,医疗补助费______元,并将提前预支你____月份的工资______元。请于XXX____日前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特此通知。(用人单位盖章)XXX____日使用说明:在劳动合同期内,需要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时,可采用此文书式样。当需要提前30天通知时,注意将解除合同的时间填写正确,需要发给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时,注意按规定计发范本三__________: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XXX____日予以解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将发给(不发给)你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元,医疗补助费______元,并将提前预支你____月份的工资______元。请于XXX____日前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特此通知。(用人单位盖章)XXX____日使用说明:在劳动合同期内,需要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时,可采用此文书式样。当需要提前30天通知时,注意将解除合同的时间填写正确,需要发给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时,注意按规定计发。范本四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XXX____日解除与你XXX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XXX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签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范本五编号: ______职工姓名 :XXX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________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 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____月工资 元人民币整。甲方: (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盖章)XXX____日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机构各一份。范XX停止、打扫劳动条约关照书范本 编号: ______ 员工姓名 :XXX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________年限期的劳动条约,现因劳动条约期满(大概由于 缘故起因),停止(打扫)劳动条约。 根据有关规定,切合(大概不切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称于本人____月人为 元人民币整。 甲方: (签停止、打扫劳动条约关照书范本编号: ______员工姓名 :XXX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________年限期的劳动条约,现因劳动条约期满(大概由于 缘故起因),停止(打扫)劳动条约。根据有关规定,切合(大概不切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称于本人____月变动劳动条约书一式三份,甲乙两边、赋闲职工机构各一份。延伸阅读: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吗。XXX,老X像往常一样到公司上班,下午公司人事部经理突然来到他所在的部门,宣布公司因效益不好决定裁员,并告知老X被列入裁员名单,限他2小时内离开公司,同时承诺公司将按照高于法定标准,以“2”的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即给予每工作________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老X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将近________年,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约为5000元,照此计算可得到经济补偿金为35000元。但这突然的变故还是让老X无法接受。【解析】 《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是与有关员工逐一单独沟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禁止的。当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首先具备法定条件。《劳动民法典》规定裁员的`法定条件包括实体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体性条件之一和全部的程序性条件,才是合法裁员。如果公司没有法定理由或者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就算给了经济补偿后实施解除,也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民法典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民法典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老X可以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得到5000元215;5215;250000元的赔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8
姓名:
你好!
你与北京X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于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年XX月日终止。现公司根据你自身能力和绩效的原因,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友好协商同意提前中止劳动合同,公司将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补偿规定执行,请你于年月日办理离职手续,你的工资将发放至XX年XX月XX日。你在接到书面解聘通知后,应按以下规定及程序办理:
1、在接到书面解聘通知当日办理业务移交手续、财务帐目结清手续、办公用具结清手续、图书文件归还手续。
2、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办理离职手续后60日之内转出。
薪金处理:
1、在办理了上述相关手续后,你X月X日至X月X日的工资将于X月X日发放,X月X日至X月X日薪资将于X月X日一次性发放。
2、北京X公司为你办理的福利保险将截止到200X年X月。
3、你不得带走北京X公司的档案及各种资料,不得泄露北京X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北京X公司客户的秘密。
4、你不得利用原来在北京X公司工作之便,在解聘后带走的客户。不得影响北京X有限公司的声誉,否则北京X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或采取其他措施。
北京X人事行政部签收人:
年月日年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9
_____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现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通知人:
日期: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10
______(先生、女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______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____________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______月工资______元人民币整。
甲方:______(签字盖章)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11
我们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 收 回 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
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12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年月日
甲方单位(章):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年月日签收时间:年月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最新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10篇
在司法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合同可以在很多地方保障我们权益。签订合同是我们保护自己利益的出发点,同范本应该要含有哪些内容吗?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推荐的不容错过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会不会读本文呢或许你会感兴趣希望你喜欢!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企业应付补偿的情形总结
一、劳动者解除或终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以上违法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自(乙方工资、加班费等结算至 年 月 日。)原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失效,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均不再为对方承担或履行任何责任与义务。
2、乙方需在离职时,需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和归还公司所有物品等离职手续,甲方在乙方办完离职手续十天内付清其所有款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3、甲方为乙方缴纳保险社会保险至
4、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离职时,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可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
5、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7、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内容,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8、签约地点:
此协议书一式二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篇3
xxx同志,性别,身份证号xxxxxxx ,系我单位聘用职工,该同志与我单位协商一致,已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89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篇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员工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现因以下第________项(请选择以下其中一项填写)原因: a、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b、协商一致解除(由劳动者提出);
c、劳动者单方解除;
d、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e、用人单位裁员;
f、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g、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h、劳动合同期满;
i、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j、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k、用人单位破产;
l、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m、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与该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日
有关说明: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资料报送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单位、员工、存入员工档案、就业备案各一份。
员工签收:
年 月 日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篇4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
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从以上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就是所谓的n+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点击打开)。
这种情况,员工属于辞职,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同意,即可于30天后离职。可参考:辞职了,离职手续该怎么办?(点击打开)
也就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时,企业提出:与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法是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因此,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1个月“代通知金”的问题。(个别地方除外,如北京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具体需查询当地劳动法规)。
终止劳动合同也要给补偿金,计算方法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同,但由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所以,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从201月1日开始计算。
也就是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提前跟企业说明,也可以不提前说明。员工可以在合同到期时,交接工作之后,不再继续上班。当然,由于还需要企业发放工资,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等后续工作,建议员工在离职时没有必要和企业弄得很不愉快。
作为企业,无论员工离职是何原因造成的,在离职时,把离职手续处理清楚,既有利于在职员工的保留,也有利于自己在行业中的口碑。
作为员工,无论以前与企业有任何过节,离职时,一定要把后续的事情办理好,不影响企业工作的正常进行,也给自己的职业生涯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清理情况表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篇6
广东国扬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部梁硕南【背景和案情简介】2001年9月13日,深圳某公司(一个效益不错的有几百名员工的中外合作企业――名为合作实为外商独资)突然发出一个“结业通知”,称公司已于2001年7月12日经营期满(1989年7月12日开业),因种种原因延期未果,现依法停业清算,员工工作至9月底将全部终止劳动合同。另公司将成立一个新公司继续经营,欢迎表现好的员工到新公司申请工作。
公司开业十二年来,从未为员工办理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公司超期两个多月才突然告知员工经营期满之情。公司经营期满后还非法用工近三个月。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到2002年2月28日才到期的(公司与管理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故意不签的)。老板结束旧公司另设立新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税收优惠和规避对员工的经济补偿。围绕企业因经营期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否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的问题 ,因法律规定不明显(明确但不明显),加上可能全国均未见过此类案例,所以此案引起全国各地许多劳动法专家、律师、仲裁员、法官、法律爱好者的兴趣和关注。
笔者出于对劳动法的爱好,与全国各地近百名劳动法专家、律师、仲裁员、法官、法律爱好者共同研究和探讨过此案。现此案已有了清晰和肯定的答案――企业经营期满而劳动合同期限也同时届满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企业经营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企业经营期满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依法,企业可不给员工经济补偿;企业经营期满而合同期未满,企业故意不延期经营或因客观原因不能延期经营而解散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但应当给员工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故意隐瞒企业经营期限,订立超过企业经营期限的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为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则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赔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 。这已得到参与探讨此案的劳动法专家、律师、仲裁员、法官、法律爱好者的普遍认同。
之前大家探讨此案时,进入了一个误区,一直在查找企业经营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并被《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下称《深圳合同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下称《深圳劳务工条例》)关于用人单位依法解散,劳动合同自行解除(既没有规定有经济补偿,也没有规定没有经济补偿)的规定所困惑。认为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认为《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下称《广东省规定》)关于用人单位歇业、停业、依法宣告破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难以理解和把握。其实不然,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事事都规定得详尽而明白。就本案而言,只要我们从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从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从合同的有效或无效,从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是哪一方的过错造成的,来分析和认定违约责任,便会发现本案的所有问题,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
合同期限超过企业经营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一个有效的劳动合同。因为企业完全可以在经营期满后延期经营,以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合同期限超过企业经营期限的劳动合同无效。如果无法延期经营不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过错而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则属于《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规定的“客观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给员工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不能延期经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依《劳动法》第十七条和第九十八条、《广东省规定》第四十一条、《深圳劳务工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劳动者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和比照《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规定计算。
《广东省规定》第十九条第(四)项和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歇业、停业、依法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里从企业歇业到停业到宣告破产,按停业程度由轻到重列具了劳动合同未满而停业经营的一切情形(企业经营期满解散也不例外)。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期内,无论用人单位有无过错,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其实,《广东省规定 》的规定,并不难解释和理解。如果根据《劳动法》的精神和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根据经济补偿的“补偿”性质,并结合《劳动法》对有经济补偿和无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形去分析去理解,不难得出上述解释和结论。根据《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本案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同意,也可视为协商一致)、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发生不能履行合同的客观情况、濒临破产整顿、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法只规定劳动合同终止、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严重过错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一个企业生意兴隆,效益好好,只是为了规避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在经营期满后另起炉灶,无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的约束,反而可以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话,那么无论依情依理依法都不合。有哪一个法律、法规、规章作出规定,企业经营期满而劳动合同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劳动者经济补偿?有哪一个法律、法规、规章作出规定,违反劳动合同可以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当然,如果企业经营期满时,劳动合同也同时届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企业经营期满时合同终止,则另当别论,因为这时已经不违法也不违约了。
合同期限超过企业经营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一个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用人单位故意隐瞒经营期限的真实情况,诱使员工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超过经营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可依法确认所订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员工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根据上述《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
综上所述 ,由于本案用人单位的.过错(欺诈、故意、过失、违法、违约)是相当明显而严重的,而员工则没有任何过错。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无论哪一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都可依法依合同请求经济补偿。《深圳合同条例》和《深圳劳务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散,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并不免除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和限制员工依法依合同请求经济补偿的权利。《深圳劳务工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可见,即使用人单位依法解散,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劳动者也完全可以依法依合同请求经济补偿 。《广东省规定 》是在《劳动法》颁布之后,根据《劳动法》的精神和规定而制定的现行规定。《广东省规定 》规定得合情合理合法,也规定得清楚明确。
就本案而言,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依法依合同请求经济补偿或赔偿 ,已无多大争议。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否得到经济补偿呢,回答也是肯定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因工作年限不同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一种是连续工作不满十年的。
先说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因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法的精神,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只要劳动者没有严重过错,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应当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得以经营期满解散,劳动合同也自行终止为由,或者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来逃避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所以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即使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依法请求经济补偿。
再说连续工作未满十年的员工。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赔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笔者认为,还可比照《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赔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篇7
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年_____ 月参加工作, ___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
□4、用人单位破产;
□5、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与该同事终止劳动合同。该同事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工资发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篇8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比之下,用人单位的解除权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这样规定无疑是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2、劳动者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时,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必须指出的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约定违约金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法律只规定了两种情况下,除此之外均不能约定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篇9
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条款之一( )原因,决定从 年 月 日解除 / 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5、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6、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7、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9、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10、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12、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其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
1、 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 元(汉字大写)。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级用工部门和乙方各执一份,医学部人才服务与培训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方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的工资,共元,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元,于_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补充说明:
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