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梁刺股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2-07 悬梁刺股读后感悬梁刺股读后感集合。
您是否在考虑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在阅读作品之后,我们往往有着独特的体验。为满足您的需求,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您整理了详细的“悬梁刺股读后感”资料,您可以在写读后感时实事求是地评价这篇文章。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1】
每读一次悬来梁刺股的故事,我对主人公的佩服就加深一层。
孙敬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读书到深夜。为对付瞌睡虫,他用绳子将头发挂在梁上,当打瞌睡时,头会垂下来,但挂在梁山的头发会扯着头皮,用疼痛赶跑瞌睡虫。皇天不负有心人,通过刻苦学习,他成为一名通晓古今的大学问家。
苏秦年轻时,日夜埋头读书,他刻苦钻研学问深夜读书难免困倦,便将锥子放在身边。当昏昏欲睡时,就拿锥子扎自己的大腿,用疼痛驱除睡意。梅花香自苦寒来。他终于学有所成,成为战国的谋略家。今天,我们不一定去模仿古人悬梁刺股的读书方式,但他们不怕困难、刻苦好学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对照实际情况,我想,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面对困难,应积极想办法努力克服,而不是一遇到它就束手就擒败下阵来,成为困难这只“瞌睡虫”的俘虏,跟着它进入梦乡。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2】
大家应该都听过悬梁刺股的故事,它说的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苏秦因为很穷,所以他的妻子、嫂子都瞧不起他,就连饭也不给他吃,水也不让他喝。
从此,他便开始认真的读书,白天,他头也不抬一下子,一直在那儿苦读。外面的鸟叫声、下雨声、风声,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听见一样。
到了晚上,他点亮了油灯,又开始认真地读书,可是,他老是打瞌睡,他心里想:这可怎么办呢?于是,他想了起来,他想啊想,想啊想,终于有一个好办法。他拿出了一把锥子,一要打瞌睡,就用锋利无比的锥子刺自己的大腿。他就这样日日夜夜的读书,最后,终于成了一个有用的人。
后来,汉朝有一个人叫孙敬,家里也是非常分穷,可以说是一贫如洗。
于是,他暗暗的定下了决心,准备认真的学习,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有用的人,让大家大吃一惊。
从此以后,他开始专心致致地读书,白天,他认真地读书,外面不管是小雨沙沙的声音,咚咚的钟声、美丽的花儿争奇斗艳的开放,还是美丽的小喜雀,他都好像什么东西也没有看见,什么东西也没有听见一样,一直读书。一直读到晚上,还在读。可是到了晚上,他已经累的是筋疲力尽了,总是打瞌睡,有的时候差一点点都快要睡着了,于是他就想:这下可该怎么办呢?难道就这样睡觉吗?这样可以吗?他又转念一想:不行,就这样睡的话,那么读书原来的时间不就少了很多了吗?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拿来了一根牢固无比的麻花绳,把自己的头发拴在房梁上。这样,一想睡觉,头一往下,拴在房梁上的绳子,就会拉自己的头发,一痛就不用困了。
这就样,他日日夜夜的苦读,最后,终于成为了一个同苏秦一样有才学,有本领的人。
后来就出现了成语悬梁刺股。
听了这个成语故事,有些人会以为这两个人很傻,累了睡觉有什么不好的,这就错了,其实悬梁刺股这个成语故事,表达了一个真理,不管是什么事情,只要你认真去做,就一定能取得成功。你们看,我所说的道理,是不是在这个成语故事中有所存在呢?
真可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3】
悬梁刺股读后感今天,我读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我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神感到无比佩服。
战国时期有个苏秦,他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刻苦学习,读书经常彻夜不眠,夜深人静的时候,实在是太疲倦要打盹的时候,就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后来,苏秦努力学习,终于成为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
汉代有一个叫孙敬的人,从小就非常喜欢学习。他熬夜到午夜。为了不让自己打瞌睡,他把头发挂在房梁下,以免睡着。后来,他成了著名的政治家。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努力学习,我们就会成功。
这个故事也教会了我,启发了我。我要向他们学习,努力工作,不怕困难,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悬梁刺股读后感今天我在家里,偶然发现一本《悬梁刺骨》,于是便坐回椅子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悬梁刺股》这本书讲的是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他是出色的政治家,但是他在年轻的时候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文武双全,他真正的学问不高也不多,曾经到过许多地方做事,不过都不受重视,家人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喜欢他了,这让他发奋学习,昼夜不停息的刻苦学习。读书困了,她就想了个完美的办法,他自己削了个锥,一困就用锥子扎自己一下,让自己醒过来,继续刻苦读书。
东汉也有一名着名的政治家,名叫孙敬。他年轻的时候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来独自在屋子里读书,他每天从早读到晚,但是读书时间久了,必定会疲倦,孙敬怕影响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方法,古代男子的头发很长,把头发束在房屋顶端,像发髻的男子,孙敬便拿出了一条绳子把头发悬在房屋梁上。这样一旦要闭眼瞌睡时,头上的绳子会拉紧头发,牵动头皮,人也马上清醒了,从而可以继续读书学习。
古人也是这样学习的。我们现代人希望比他们更强壮,更努力学习。
悬梁刺股读后感战国时期的苏秦,为了读书时不打瞌睡,每当他打瞌睡时就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腿一疼就不瞌睡了。后来他成了战国时期有名的大学问家。西汉时,孙敬也很喜欢读书。当他打瞌睡时,他会把头发挂在横梁上。他打瞌睡,低下头,头发扎成辫子,猛地伸了个懒腰。当他打瞌睡时,他跑掉了。
后来他也成了有名的大学问家。
读了《悬梁刺股》的故事,我觉得他们很了不起。为了坚持学习,想出种种办法不打瞌睡。他们这种刻苦努力,坚持不懈的学***,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以后,我要下决心好好读书,像他们那样刻苦努力,坚持不懈。我也想给自己设定一个目标,然后,围绕这个目标,读、说、做。
悬梁刺股读后感今天我读了《悬梁刺股》这个成语故事。讲的是汉朝时的孙敬和战国时的苏秦都很刻苦学习,非常了不起!
孙敬的家里非常穷,纸和笔都买不起。他就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练就了手一好字。孙敬读书还十分刻苦,每天晚上都要学***夜。
他为了避免瞌睡,就把头发栓在房梁上。最后他终于成了一个着名的学者。看这里,我想我有纸笔,有这么好的学问,还没写好,我就下定决心要写好!
苏秦他读书读得久了,就会睡着。他就拿了一把锥子,深夜要是打盹了,就用锥子往大腿上刺一下,刺得很疼,就会马上清醒过来,继续读书。最终,他成为汉、魏、赵、燕等六国的总理。
由此可见,一个人不努力学习,就不会成功。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4】
今天,我看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我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感到,无比佩服。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下,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苏秦的故事,他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就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孙敬和苏秦二人刻苦攻读,终于成为了政治家。他们的故事和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面对孙敬和苏秦,我联想到自己。平时,老师布置读的作业时,我总会把读的数目少读一点,或不读。想到这里,我的脸火红火红的。现在想想,如果一碰到读的作业,就不读,就什么也学不到,最后只能一事无成。
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教育了我,鼓舞了我,我要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5】
导语:悬梁刺股读后感(一)
今天看了一则成语故事《悬梁刺股》,这则成语讲的是两个故事。都是关于奋力学习的。当梁是汉代的孙敬。为了防止他打瞌睡,他用绳子把头发绑在横梁上。只要用绳子把他绑起来,他就会拉他的头发,他就会痛苦地醒来。
战国时期,为了专心读书,苏秦为自己准备了一把锥子。如果他分心了,他就用锥子扎大腿。最后,孙敬成了政治家,苏秦成了著名的外交家。
孙敬和苏秦的读书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们努力地读好书。再想想我。不爱看书,做作业,做事总是很慢,很晚。老师,家长都对我很头痛。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学习的因素也越来越多,我要抓住好的条件努力学习。
悬梁刺股读后感(二)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有很多人都听过。
悬梁刺股——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着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勤奋好学。他经常关上门,一个人看书。 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
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怕影响学习,他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
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他找到一根绳子,把它牢牢地系在横梁上。当他厌倦阅读时,他打瞌睡。他一低下头,绳子就会抓住他的头发,这会伤到他的头皮,马上醒来,然后继续学习。
这就时孙敬悬梁的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叫苏秦。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 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
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 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
他还想出了一种准备锥子的方法。他打瞌睡时,用锥子扎大腿。就这样,我突然感到疼痛,醒来,然后坚持看书。这就使苏秦"刺股"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我们付出时间和精力,我们就会得到一些东西。也说的是只要下工夫,就会有收获,用以激励人发愤读书学习。
他们的精神很好,但根据我们现在的情况,他们不必模仿这种艰苦的工作。
悬梁刺股读后感(三)
今天,我看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我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神感到,无比佩服。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下,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苏秦的故事,他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就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孙敬和苏秦努力学习,最终成为政治家。
他们的故事和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面对孙敬和苏秦,我联想到自己。平时,老师布置读的作业时,我总会把读的数目少读一点,或不读。想到这里,我的脸火红火红的。
现在想想,如果一碰到读的作业,就不读,就什么也学不到,最后只能一事无成。
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也鼓励了我。我想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我不怕困难。我想为我的国家做一个有用的人。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6】
读过成语《悬梁刺股》吧!有位读书人他的家里很穷,所以他决心考取功名:他小时候因为要完梦想,让家人富有,他每天晚上很辛苦,日夜在读书,晚上的时候他老打瞌睡所以准备了一只针,每次只要一打瞌睡就刺自己的腿。
啊!他真勤奋啊!为了家人的富裕他日夜幸苦。
如果我们有他的精神,我们将来一定要努力学习!
你们也耍认真学习啊!他们过去很苦。我们现在是一个好家庭。你不想说我的家庭很富有吗。我长大后不会饿死的。这样人家会骂你的,要是你们吧好好学***一定会有苦吃的。
我们应该向这个读者和成语故事中的其他人物学习。要好好学***向上,不能像坏品德人学习,要像好品德人学习,你以后品德就不会变的不太好,我们一定要努力!
悬梁刺股读后感(二)
今天,我看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我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神感到,无比佩服。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下,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苏秦的故事,他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就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孙敬和苏秦努力学习,最终成为政治家。
他们的故事和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面对孙敬和苏秦,我联想到自己。平时,老师布置读的作业时,()我总会把读的数目少读一点,或不读。想到这里,我的脸火红火红的。
现在想想,如果一碰到读的作业,就不读,就什么也学不到,最后只能一事无成。
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也鼓励了我。我想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我不怕困难。我想为我的国家做一个有用的人。
悬梁刺股读后感(三)
今天看了一则成语故事《悬梁刺股》,这则成语讲的是两个故事。都是关于奋力学习的。当梁是汉代的孙敬。为了防止他打瞌睡,他用绳子把头发绑在横梁上。只要用绳子把他绑起来,他就会拉他的头发,他就会痛苦地醒来。
战国时期,为了专心读书,苏秦为自己准备了一把锥子。如果他分心了,他就用锥子扎大腿。最后,孙敬成了政治家,苏秦成了著名的外交家。
孙敬和苏秦的读书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们努力地读好书。再想想我。不爱看书,做作业,做事总是很慢,很晚。老师,家长都对我很头痛。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学习的因素也越来越多,我要抓住好的条件努力学习。
道德情操论读后感
身处千急剧变革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每一个普通人都面临着贫富差距拉大、企业改革、股市非理性繁荣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人们身处其中又常常感到被自私、虚荣、妒嫉、仇恨、贪婪和背信弃义等不道德的情感所包围,因而更加向往感恩、大度、慷慨、正直、勤俭、自我克制等人性的美德。而这些不道德和道德以及衍生出以上种种人类情感的“同情感”正是200多年前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撰写《国富论》之前,甚至在写完《国富论》之后一直不厌其烦反复思考的焦点。
他用一生的时间把这些思想写进了这本非常罕见的书中,这本书也可以说是对人类情感的惟一全面系统的分析。他想告诉读者,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应该受道道德情感的约束。不要去伤害别人,而是要帮助别人。这种“利他”的道德情操永远地种植在人的心灵里。
保持和保持朴素的人情,对于整个市场经济的和谐运行乃至国家的繁荣都是至关重要的。
大家都知道亚当?斯密《国富论》的一句名言——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但他的另外一本着作《道德情操论》却很少有人读过。他在这本书里写道,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对我们来说,一是发展,二是协调发展。要特别注意社会公平正义。
在这本书中,史密斯对人类丰富多彩的道德世界作了简明的解释。首先,他认为同情是人性的本性之一。换句话说,情感互动是社会生活中一个自然的、不可或缺的部分。然后他引出了一个类似公理的常识,即相互同情的快乐,可以增加快乐,减少痛苦。
(其次,第二卷中谈到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确定无疑的赞同或反对的对象——从内心情感同它意欲产生的或往往产生的结果之间的关系来研究——优点(受赏)与缺点(受罚)。第三卷描述了我们判断情绪和行为的基础,以及责任感。第四卷:
效用对赞同情感的作用。第五卷:***风气对有关道德赞同和不赞同情感的影响。
第六卷:有关美德的品质—当我们考虑任何个人的品质时,我们当然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它:第一,它对那个人自己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第二,它对其他人的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第271页)。
第七卷:论道德哲学体系。读完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众所周知,道德和法律规范着每个人的日常行为,弘扬道德是中国的优良传统。
在我们行业一样处处都能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社会与人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的情感。公司推荐这本书给我们看自然有其作用,能够让我们的心灵得到启发,让我们以后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让我们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让我们学会面带微笑的去对待每一位群众。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一)
鲁滨孙漂流记》是丹尼尔·笛福创作的第一部**,发表于一七一九年。书中写的是年轻气盛的鲁滨孙不甘于一个中产家庭的安逸生活,违背父母的意愿偷偷乘船出海,在开往非洲海岸的途中遭遇风暴,除了鲁滨孙之外,其他船员全部不幸遇难。鲁滨孙被冲进一个无人居住的荒岛,顽强地活了下来。
他战胜了悲观绝望的情绪,用各种方法寻找食物,制造工具,建房屋、修田地、种粮食、养牧畜,还驯化了野人,终于战胜自然,改善了生活环境,把原先的荒岛建设成了一个世外桃源。经过了整整二十八年后,终于有一艘英国商船路过小岛,荒岛求生,历尽艰险的鲁滨孙才得以重返故土。
鲁滨孙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六年,这是多么漫长,多么艰苦,多么难挨的二十六年呵!这简直是一个奇迹,一个勇敢者的奇迹,在我们现代的生活中,像鲁滨孙那样传奇的经历极其少见,但是困难、挫折、挑战时时伴随着我们,学会生存,具备自我保护的本领,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无论你陷入到什么样的困境,你都应当顽强地生存下去,并且时刻保持人类的美好品德——勇敢、智慧、理性、勤劳和坚强。也许上帝会抛弃你,但你永远不能抛弃自己!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二)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以顽强的毅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航海的梦想。
我似乎看到这样一个人站在船的甲板上:他放弃了富足舒适的生活,痛恨平庸的生活,开始了一场与死亡决斗的人生大挑战。各种不幸和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帝给了鲁滨孙困难,对他也更具挑战性!
风暴和海啸,除了罗宾逊,整艘船都幸免于难。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罗宾逊在山脚下搭了一个帐篷,使它尽可能大,然后在里面放了几根木桩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相约星期二读后感:如何获得人生的幸福?
诸蕾芳“为什么沉默让人感到不安?”罹患肌萎性侧索硬化症的老教授莫里问毕业了十五年、因偶然得知老师来日不多而来看他的学生米奇。
其实何止沉默,寂静都常常让人不安。很多年前,我写过这么一句话: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已经很少有人能够安于孤单了。所以,哪怕不能同日生,也想求得同日死。人总是这样,孤单而来(双胞胎出生例外),却奢望结伴而去,但结果是,人最终多半还是要一个人上路。
为什么人怕独处?仅仅只是因为独处令人不安吗?就像莫里问的那样:
“你独处时内心平静吗?”记得曾与一位修行者作过讨论:人的物质幸福感的持久性。
这个问题就像“你幸福吗”一样,其实不只是一个你内心感知的问题,而是你内心欲求的问题。”知足常乐”、“无欲则刚”的道理谁都能说上几句,真正能落实到行动的却是不多。
《大学》曰:“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看,这定、这静、这安都来自一个字——“止”,人要“知止”。
当人懂得“知止”时,正是最为丰富的时候,当然,这丰富指的是内在的丰富,否则人就会沦落为那个寓言《农夫与金鱼》中的老太婆。
叔本华说得更直白些:“获取幸福的错误方法莫过于追求花天酒地的生活,原因就在于我们企图把悲惨的人生变成接连不断的快感、欢乐和享受。这样,幻灭感就会接踵而至,与这种生活必然伴随而至的还有人与人的相互撒谎和哄骗。
”看,正是这些超载的欲求使得人生的刹车常常失灵。存在主义说:“拥有即是被拥有。
”这就是凡事的一体两面,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全然忘却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而因为对失灵的担心,“我要作充分准备”成为了一个完美的借口,同时也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幌子。怎样才算充分准备?
这也正是我在做自我分析时抛给导师的第一个问题。
准备充分就能尽善尽美了吗?孔子评《韶乐》“尽善尽美矣”,评《武乐》也只是“尽美不尽善”,可见,第一名,一百分、巅峰状态从来就不是人生之常态,那么,人真正能得到的又是什么?如果你想要完善自我实现自我,那么,你要的只是“高峰体验”,而非“勇攀巅峰”。
但是,我们似乎总是搞错,拼尽全力,拼到头破血流,却拼得一头迷茫——每个攀上巅峰的人首先要面对的是下降以及由下降而引发的失落感。我们以为承诺总会兑现、梦想总能实现、每个问题最后都会得到答案、堆积的东西最终都能用上、幸福也早晚会与我们如影随形、攀登的高峰永无止境……可现实是,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攀登遭遇滑坡,承诺变成谎言,梦想破灭成灰。
没有人停下来问问自己: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但是,不静下心来让浑水沉淀,你就永远无法看清。
因为,你无法在一池污水中看清水中的自己以及水中之物。就像米奇的伤心:“我们学会了爱又怎样?
都会死去。”
是的,人难免都会死去。但,过程就是全部的意义,如果明白,“朝闻道,夕死可矣。”“道”又在**?
“道”不在别处,它正在你的心里。所以,静止是必须的,为了沉淀、为了静下心来与“道”相遇。亚龙有书:
《在生命最深处与人相遇》。其实,我们最应该相遇的那个人不正是自己么。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7】
记得二年级刚接触看图写话时,妈妈为了让我学写话,给我买了好几本故事书。其中有一则故事里的主人公奋发图强、刻苦学习的精神让我无比的佩服。故事里有一个叫孙敬的人,他勤奋好学,从早读到晚也很少休息,到了三更半夜的时候很容易打瞌睡,为了不影响学习,他找来一根绳子,一头绑在自己的头发上,另一头绑在房子的房梁上,这样读书疲劳打瞌睡的时候只要头一低,绳子牵住头发扯痛头皮,他就会因疼痛而清醒起来再继续读书,后来他成为了赫赫有名的政治家;还有一个叫苏秦的人,由于他经常读书读到深夜,疲倦到想要打盹的时候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锥子往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突然的痛感使他猛然清醒起来,振作精神继续读书。
孙敬和苏秦勤奋刻苦的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平时,语文老师布置读书作业,我总是偷懒少读几遍;数学老师布置的预习作业,我总是把书本翻一遍就算完成了,一想到这些,我就自愧不如。之后,我努力改掉这些坏毛病,老师规定熟读几遍我就读几遍,预习就按老师的`要求做。渐渐地,我发现我的学习有进步了,老师的提问我都能答上来了,老师的表扬让我的学习积极性也提高了不少,也收获了很多知识!
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和帮助,虽然我没有悬梁刺股,但是我知道要向古人学习,珍惜时间,刻苦学习,上课认真听讲,回倒家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再贪玩,把平时玩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我想只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其他人还在看
梁实秋读后感(合集11篇)
经过编辑选取和巧手改写,小编特别奉上了全新的“梁实秋读后感”,细心阅读之后,我们瞩目于作者的精湛写作技巧,不得不佩服不已。为了更好地记录自身心境,或许我们可以动动笔端撰写一篇卓越的读后感,您是否也有此意呢?请明鉴实际状况,本文仅供参考!
梁实秋读后感【篇1】
读散文《中年》,听朗诵,感触颇深。梁实秋先生的作品没好好拜读过,只能说是知道梁实秋这个名字,了解过他的一些生平状况。梁实秋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著有《英国文学史》,莎士比亚全集翻译,还有主持编篡的《远东英汉大辞典》。在中国近现代文坛上,能够妙语连珠,令人捧腹的,除林语堂,另一位就是梁实秋先生了,俩人都不愧为文学语言的大师。
读梁实秋的散文,每一篇都是一个小故事,一则小家常,犹如坐在那里听他拉家常,四周是溪流杂树,面前是一杯满溢芬芳的碧螺春或龙井香茗,没一点心情,没一种感觉,他都向你娓娓道来,不勉强,不霸道。感觉是那么自然,那么随和…… 此刻,读散文《中年》心境尤为如此。
梁实秋先生《中年》中经典之说:“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是一惊非同小可,平夙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的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细致地刻画了中年人特有的心态。我想,这篇文章一定是梁实秋先生尝过中年的滋味,细品人生特定阶段的酸苦之后,才得以写出如此生动的感触。中年人往往容易伤感,叹息岁月流逝,青春不再!更多的`是怅然和寥落的心情。我辈人过中年,蹉跎岁月,一事无成,想想也有点日渐衰迟的味儿。但是读梁实秋先生的《中年》,感觉其中也有催人向上的那么一点力量:“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里藏了多年的陈酒,浓而芳冽!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这几句,足以使中年人堪慰,也是读梁实秋先生妙文的收获!不过,还是觉得梁实秋先生笔下对于中年女人,貌似有些残忍。呵呵…可能是在他的那个当下吧,但是不得不承认观点还是不错的。惟妙惟肖,幽默笔风,含蓄而耐人寻思。
除了独身主义者,人到中年,谁不有个家庭的组织。然而大部分这种组织,生活中少了许多原有的,只是合力维系一个家庭罢了(旁观者可能说法偏激)。感慨之余,对梁实秋先生人到中年的态度表示由衷的敬佩,散文《中年》,与所有中年朋友共勉。
感悟,享受过程同时心态是关键!世间万物皆如影,追得越急逃得越快;专心走自己的路,任由万物如影随形。记忆中这段文字应该是不错的点评:
春天,不是季节,而是内心;
生命,不是躯体,而是心性;
老人,不是年龄,而是心境;
人生,不是岁月,而是永恒.
梁实秋读后感【篇2】
梁实秋写《钱》的时代与现在有很长一段时间相隔了。他散淡地从民俗写起,写了平民和富商对钱财的基本态度,引经据典,给我们摆出了古往今来很多人的生财之道和守财之心。即便今天读起来也是惟妙惟肖,让人觉得很有味道。梁先生认为“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辩。”本着这个想法,梁先生的《钱》,没有普见的教化,也没有更多的鞭笞,而是很平淡的写了人们想聚财的心态,并对这种心态给予了最大的宽容和理解。
守财奴在梁先生的笔下也是那么的有一点点无奈,有一点点可爱。特别是对平民甚至贫民的守财聚财心态,刻画得更是惟妙惟肖并给予了理解和同情。通过很多的描写,我们清楚的揣摩到梁先生对钱的一个很明确的`态度,聚财守财,特别是平民贫民的聚财守财不但不应笑话、鄙弃,更应该给予理解和包容,他希望平民贫民能够通过这种方式,早日“爬上社会的阶梯”,这种关怀在当时的文章和观点中是不多见的。同时隐含的另一层意思也是显而易见的,敛财和贪财是梁先生所不耻的,这样聚集起来的钱是“阿堵物”!怎么才是一个正确的对待钱财的态度呢?怎么才能聚财守财而不至贪得无厌发展到敛财和贪财呢?梁先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标准,钱嘛,“无冻馁之忧,有安全之感”即可,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准之全面提高,而是在几点上稍稍突破,自得其乐”,切切不可“人为财死”而后已!
??今天,我们俗也好,雅也好,身处闹市,有太多的诱-惑。想起以前读过一篇小品文,大致是讲一个穷得连媳妇都没人肯给说的农夫,在偶得一小块耕地后,就向往着有房子;在有了房子后就向往着有媳妇和孩子;在有了媳妇和孩子后就向往着有马车,可以出村到镇上看看;有了马车后,因为到镇上受到了官吏的欺侮就向往着自己也能做县官,不受欺侮;做了七品后就向往着做六品、五品……最好是一品大员;做了一品大员后就向往着干脆也不在那一人之下了,就向往着做皇帝;做了皇帝你以为他就能知足吗?不是,他向往着长生不老,永生永世做皇帝!!其实,虽然时代不一样了,但是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着诸如和古人一样的诱-惑,房子是一室一厅还是三室一厅或者是别墅,车子是夏利、富康还是莲花跑车,钱多而优则仕,也是很多人的心态。多想想梁先生说的罢“不如早些散尽资财,作些有益之事,清请白白……”。小富即安可能倒是今天很应该提倡的一种平和心态了……
梁实秋读后感【篇3】
韦素园,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有着一颗不平凡的心。他这一生似乎都与未名社有着极大的牵连,他爱未名社,所以对它倾其所有、尽心尽力。未名社,何尝不能称它为“素园社”呢?
韦素园对自己重视珍惜之物皆是如此,未名社必在其中,其朋友们也亦然。韦素园是何等高人呢?然而,他不是拥有无限财富又或者是拥有至高权力的人,他再平凡不过了,人如其名,朴素至极。那是“一个瘦小,精明,正经的青年”,在那样的年代里几乎是随处可见。他们或为学习而恼,或为前途而忧,或为生活所迫,他们都在这纷繁匆忙的社会里忙忙碌碌、兢兢业业;他们会害怕遭到老师批评,他们会害怕将来会庸碌无为,他们害怕突然失业;而韦素园却悠闲地待在破寨里,精心经营着他的未名社。他是尚且还没有迷失在这花花世界里的人,始终坚守如一,作为旁的人,我们也佩服他的毅力和决心,也向往他看似远离尘嚣的纤尘不染的生活。
然而,未名社这样本该清净的地方,也是避免不了硝烟的,就像每个人都不可能像韦素园一样单纯得像个小孩子。而他们又都像小孩子,意见不统一的时候,就会像小孩子一样吵吵闹闹,甚至闹得未名社被封,社里的人被抓了去。韦素园为何憎恨他的名字所涉及到的'两个字,我仍是不解,只是为了某些必须困扰着他的使他正义地恨着它们的原因,他可以改掉名字,换叫“漱园,就足以看得出,这个人是爱憎分明的。
这又使我想起了北京高考作文题科目中的列车员老计,其实他们都是一样的人,他们都是无名的基石、无名的泥土,甘愿为自己热爱着的或必须担负起责任的事业默默地做出贡献,他们都有一种切切实实地、点点滴滴地做下去的实干精神。这世间万般无奈,老计真的是出于热爱这份职业才如此坚持的吗?我们都无从知晓,或许是,又或许不是,但那都必须是责任。老计尚且如此,何况本身就热爱着未名社的韦素园呢?他岂不是要付出更多的心血?然而老计怕也是几近做到了极致吧。
韦素园善良的本性文章中处处都有渗透,不论是身负重病却仍是天然地轮着守寨,还是对自己的即将去世表现得分外坦然,又或者是劝妻改嫁……韦素园,当真是朴素之人,却有着普通人无法做到的超脱和大度。他就像是傲雪中一枝独立的素梅,遇风不倒,只是等不过花期,便也自然地落了。落入尘土里,还是逃不过这世界的轮回,
我想,说到此,纵是老计也大抵敌不过韦素园君了吧。
梁实秋读后感【篇4】
梁实秋先生1923年在美国读书的时候,穷学生一个,真“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餐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的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加面包,但求裹腹,不求其他。
那个时候,牛肉饼加面包也只是牛肉饼加面包。而所谓的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bun,抹点黄油butter,再抹上一层酱,把饼放上,加两片小黄瓜。这样的东西就是“汉堡格尔”Hamburger。三口两口就能将其吃完,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梁先生估计当时吃了不少。一个自然吃不饱,梁先生通常要找补一个三文治。再加杯咖啡,这才算糊口。
“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
三十年后,梁先生再去美国。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所谓的牛肉饼加面包,有了品牌的加入。Macdonald是“汉堡界”的巨擎。门前大大的黄色“M”,是显赫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有种特大号的汉堡被命名为BigMac大麦克。内容特别的丰富,肉饼的面积大多了。蔬菜也不只是一种,黄瓜换成了酸黄瓜,还有番茄、生菜、德国酸菜,堆起来高高厚厚。其实,几十年后,麦当劳也不断的推出他的“BigMac”型号,只是内容比那时又有了新的创新。
美国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随便吃快餐的`。但因其的清洁、方便、价廉、现做现卖,却颇得梁先生的好感。大概也有些梁先生的学生时代记忆在里面吧。梁先生的牛肉饼加面包情结驱使他不时的光顾汉堡店。在西雅图的时候,懒得做饭,便叫孙子买来几个汉堡,加上薯条,吃的也是自得其乐。也不一定是“麦当劳”,或是梁先生所未提及的“肯德基”。
后来回到台湾。梁先生就看出了比较。一个美国平民化的汉堡快餐开到了台湾,竟然弄的轰动一时。现在看来,不光是一时。也不只是台湾一地。香港、大陆,到处是“M”或“KFC”的LOGO。广告铺天盖地。今年又刚好是麦当劳中国。看看中国的街边小吃,油条、豆浆、蛋饼,吃了多少年。再看看中国师傅的装束、设备,百年来毫无变化。买早餐的时候,不小心就会看到师傅边和面,边擤鼻涕,还没准一眼的白色眼屎。
梁先生也不得不感叹:我们无须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不过,台湾人变聪明了。一家永和豆浆开到中国大陆的大中城市,理念变了,营业时间也变成了24小时。不少学生赶考前,一杯豆浆就可换得在这里上一夜的免费自习。算是个好事。
过去曾看过央视的一档特别节目《创新中国》。讲述了中国在食品、工业、设计等多个领域,和别国的差距,以及创新所带来的突破和进步。面包、汉堡啊什么的洋玩意咱就不说了,但看看豆腐、酸菜原产自我们国家的东西,一传到日本、韩国,经过创新、改良,就成了人家闻名于世、出口创汇的精品。
突然又想到,每天下班回家路上,都会看到好几个烤红薯摊。小摊老板个个抱着膀子看来往路人。独独见家住的小区门口前那家“门庭若市”。原因在于,这家的炉子不同于普通的那种。炉子大,有“抽屉”,可以拉伸,自由翻转,烤出来的也是香美可口。看着新鲜特别,路人自然都停下脚步。一个简单的“创新”,一个火红的生意。
不是我们差,也不是他们老外就是强。不过是脑子转一转,就变了不少。一种思维,定义一种生活。也可能定义一个国家的风貌。中国的“永和”开到美国,开到欧洲,梁先生知道也会极大的宽慰的。
梁实秋读后感【篇5】
钱这个东西,不可说,不可说.一说起阿堵物,就显着俗.其实钱本身是有用的东西,无所谓俗.或形如契刀,或外圆而孔方,样子都不难看.若是带有斑斑绿锈,就更古朴可爱.稍晚的“交子”、“钞引”以至于近代的纸币,也无不力求精美雅观,何俗之有?钱财的进出取舍之间诚然大有道理,不过贪者自贪,廉者自廉,关键在于人,与钱本身无涉.像和峤那样爱钱如命只可说是钱癖,不能斥之曰俗;像石崇那样的挥金似土,只可说是奢汰,不能算得上雅.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辨.
有人喜集邮,有人喜集火柴盒,也有人喜集戏报子,也有人喜集鼻烟壶;也有人喜集砚、集墨、集字画古董,甚至集眼镜、集围裙、集三角裤.各有所好,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但是古今中外几乎人人都喜欢收集的却是通货.钱不嫌多,愈多愈好.庄子曰:“钱财不积,则贪者忧.”岂止贪者忧?不贪的人也一样的想积财.
人在小的时候都玩过扑满,这玩意儿历史悠久,《西青杂记》:“扑满者,以土为器,以蓄钱,有入窍而无出窍,满则扑之.”北平叫卖小贩,有喊:“小盆儿小罐儿”的,担子上就有大大小小的扑满,全是陶土烧成的,形状不雅,一碰就碎.虽然里面容不下多少钱,可是孩子们从小就明白储蓄的道理了.外国也有近似扑满的东西,不过通常不是颠扑得碎的,是用钥匙可以打开的,多半作猪形,名之为“猪银行”.不晓得为什么选择猪形,也许是取其大肚能容吧?
我们的平民大部分是穷苦的,靠天吃饭,就怕干旱水涝,所以养成一种饥荒心理,“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储蓄的美德普遍存在于社会各阶层.我从前认识一位小学教员,别看她月薪只有三十余元,她省吃俭用,省俭到午餐常是一碗清汤挂面洒上几滴香油,二十年下来,她拥有两栋小房.(谁忍心说她是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我也知道一位人力车夫,劳其筋骨,为人作马牛,苦熬了半辈子,携带一笔小小的资财,回籍买田娶妻生子作了一个自耕的小地主.这些可敬人,他们的钱是一文一文积攒起来的.而且他们常是量入为储,每有收入,不拘多寡,先扣一成两成作为储蓄,然后再安排支出.这样,他们爬上了社会的阶梯.
“人无横财不富,马非夜草不肥.”话虽如此,横财逼人而来,不是人人唾手可得,也不是全然可以泰然接受的.“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暴发之后,势难持久,君不见:显宦孙子作了乞丐,巨商的儿子作了龟奴?及身而变的现世报,更是所在多有.钱财这个东西,真是难以捉摸,聚散无常.所以谚云:“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
钱多了就有麻烦,不知放在哪里好.枕头底下没有多少空间,破鞋空间里面也塞不进多少.眼看着财源滚滚,求田问舍怕招物议,多财善贾又怕**,无可奈何,只好送进银行.我在杂志上看到过一段趣谈:印第安人酋长某,平素聚敛不少,有一天背了一大口袋钞票存入银行,定期一年,期满之日他要求全部提出,行员把钞票一叠一叠的堆在柜台上,有如山积.酋长看了一下,徐曰:“请再续存一年.”行员惊异,既要续存何必提出?酋长说:“不先提出,我怎么知道我的钱是否安然无恙的'保存在这里?”这当然是笑话,不过我们从前也有金山银山之说,却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从前金融执牛耳的大部分是山西人,票庄掌柜的几乎一律是老西儿.据说他们家里就有金山银山.赚了金银运回老家,溶为液体,泼在内室地上,积年累月一勺勺的泼上去,就成了一座座亮晶晶的金山银山.要用钱的时候凿上一块就行,不虞盗贼光顾.没亲眼见过金山银山的人,至少总见过冥衣铺用纸糊成的金童玉女金山银山吧?从前好像还没有近代恶性通货膨胀的怪事,然而如何维护既得的资财,也已经是颇费心机了.如今有些大户把钱弄到外国去,因为那里的银行有政府担保,没有倒闭之虞,而且还为存户保密,真是服务周到极了.
善居积的陶朱公,人人羡慕,但是看他变姓名游江湖,其心里恐怕有几分像是挟巨资逃往国外作寓公,离乡背井的,多少有一点不自在.所以一个人尽管贪财,不可无厌.无冻馁之忧,有安全之感,能罢手时且罢手,大可不必“人为财死”而后已,陶朱公还算是聪明的.
钱,要花出去,才发生作用.穷人手头不裕,为了住顾不得衣,为了衣顾不得食,为了食谈不到娱乐,有时候几个孩子同时需要买新鞋,会把父母急得冒冷汗!贫穷到了这个地步,一个钱也不能妄用,只有牛衣对泣的分.小康之家用钱大有伸缩余地,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准之全面提高,而在几点上稍稍突破,自得其乐.有人爱买书,有人爱买衣裳,有人爱度周末,各随所好.把钱集中用在一点上,便可以比较容易适度满足自己的欲望.至于豪富之家,挥金如土,未必是福,穷奢极欲,乐极生悲,如果我们举例说明,则近似幸灾乐祸,不提也罢.纪元前五世纪雅典的泰蒙,享尽了人间的荣华富贵,也吃尽了世态炎凉的苦头,他最了解金钱的性质,他认识了金钱的本来面目,钱是人类的公娼!与其像泰蒙那样疯狂而死,不如早些疏散资财,做些有益之事,清清白白,赤裸裸来去无牵挂.
梁实秋读后感【篇6】
麦当劳乃MacDonald的译音。麦,有人读如马,犹可说也。劳字胡为乎来哉?N与L不分,令人听起来好别扭。
牛肉饼夹圆面包,在美国也有它的一段变迁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穷学生一个,真是“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不过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名字叫做“汉堡格尔”(Hamburger),尚无什么所谓“麦克唐诺”。说食无兼味,似嫌夸张,因为一个汉堡吃不饱,通常要至少找补一个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样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肠、鸡蛋等等之分,价钱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两角五,总算可以糊口了。
我不能忘记那个小店的老板娘,她独自应接顾客,老板司厨,她很俏丽泼辣,但不幸有个名副其实的狮子鼻。客人叫一份汉堡,她就高喊一声“Oneburger!”叫一份热狗,她就高喊一声“Onedog!”
三十年后我再去美国,那个狮子鼻早已不见了,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而且以麦克唐纳为其巨擘,自西徂东,无远弗届。门前一个大M字,那就是他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特大号的汉堡定名为BigMac(大麦克),内容特别丰富,有和面包直径一样大的肉饼,而且是两片,夹在三片面包之中,里面加上生菜、番茄、德国酸菜(Sauerkraut)、牛油蛋黄酱、酸黄瓜,堆起来高高厚厚,樱桃小口很难一口咬将下去,这样的豪华汉堡当年是难以想像的,现在价在三元左右。
久住在美国的人都非万不得已不肯去吃麦克唐纳。我却对它颇有好感,因为它清洁、价廉、现做现卖。新鲜滚热,而且简便可口。我住在西雅图,有时家里只剩我和我的外孙在家吃午餐,自己懒得做饭,就由外孙骑脚踏车到附近一家“海尔飞”(Herfy)买三个大型肉饼面包(Hefty),外孙年轻力壮要吃两个。再加上两分炸番薯条,开一个“坎白尔汤”罐头,一顿午餐十分完美。不一定要“麦当劳”。
在美国平民化的食物到台湾会造成轰动,势有必至理有固然。我们的烧饼油条豆浆,永远吃不厌,但是看看街边炸油条打烧饼的师傅,他的装束,他的浑身上下,他的一切设备,谁敢去光顾!我附近有一家新开的以北方面食为号召的小食店,白案子照例设在门外,我亲眼看见一位师傅打着赤膊一面和面一面擤鼻涕。
在台北本来早有人制卖汉堡,我也尝试过,我的评语是略为形似,具体而微。如今真的“麦当劳”来了,焉得不轰动。我们无需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梁实秋读后感【篇7】
在今年的世界读书日,我们行知园的教师都有幸收到了老园长陈老师给予我们的珍贵礼物,推荐的一本好书,我则拿到了梁实秋先生的散文集。尽管是较厚的一本书,但我爱不释手地利用几个午睡时间看完了《梁实秋散文集》,阅读后,感触很深,读梁先生的散文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梁先生的散文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却蕴藏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它并不奢谈人生的大道理,然而,在平实的语言后面,却饱含着作者对生活的感受,让读者细细去体会、咀嚼。在平平实实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人生的感受,让读者受到美的感化。像两三知己灯下夜谈,或直抒胸臆,或旁征博引,或幽默谐趣。语言不多,谈的皆是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在淡淡的气氛中,自有一种韵味,在不知不觉中给人以美的熏陶。每一篇散文都有独到的见解,现于大家分享如下:
《时间即生命》则是写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时间。里头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的,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以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为利用他的时间。”作者称自己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人,并告诫人们,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就要健康的活着,而多锻炼是健康的秘诀。
《衬衫》里,一位农夫自食其力,获得丰收,便很快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就像我们每天努力的学习,虽然学习很辛苦,很单调,但要是考试时取得了好成绩,就会很快乐。就像那歌里唱得一样:“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梁实秋的散文选材自然随性,笔触生活的点滴,文笔风趣幽默、将大道理蕴藏在简单中,将真性情归于平淡。是我读过的散文中让我最愉快的文章之一。当你读到饱满的性情之文字时,给人一种优雅自在的'感觉。喜欢读梁实秋的散文,想写的感受也很多。正如梁实秋本人所说:“绚烂之极归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不是淡而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也许,正是他这种看似平淡却内涵丰富的风格,才造就了它隽永的艺术魅力。
梁实秋读后感【篇8】
看了《梁实秋
散文集》,真有“绕梁之音,三日不绝”之感。他的古文底子深厚,博览群书,常从古文中引经论据如信手拈来,读罢却是通俗易懂,如同三五知己灯下谈话,看似稀疏平常,去蕴涵着人生的哲学,余味无穷,在不知不觉中得到美的享受,梁先生不愧为散文大家。
他的散文是以幽默风趣见长的“闲适小品”闻名于世,我尤其爱看他的“随想篇”中的文章,题目很简练,通常都是两个字,例如“雅舌”、“女人”、“男人”、“衣裳”、“饮酒”等等,包罗万象,说的都是些身边的人或事,可以透过文章看到
三、四十年代的生活气息。今天看来,依然觉得趣味横生。从中还了解很多名词其实都由来以久了,例如“代沟”,梁先生就写的非常详细,博古论今。
代沟虽是翻译过来的新名词,但是我们古而有之了,《尚书远逸》中就记载了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再例如“女人”,他刻画的简直就是入木三分了,例如女人爱说谎,“若是能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的小小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分。”很多人都陪女人买过衣服,她口中念念有词,或是式样不好,或是衣料太差,批评的一文不值,究其原因,无非是**太贵了而已,所以女人善于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常归于不喜欢。
哈哈,真可谓精辟。还如他描写的女人的嘴,说“女孩子从小就口齿伶俐……等到长大以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他还归纳了两种类型,“长舌”型和“喷壶嘴”型。
他在文章中虽都是论些小事,但却把一些陋***的体无完肤,看后甚感快意。
他在“作文的三个阶段”中也写道,“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所以文章过长过的短,不以字数计,应以起内容之需要为准。……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
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使我顿时矛塞顿开,在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仿佛都找到了答案。我之叙述惟恐不尽,使看者不解,现在看来,可能废话也有不少。
梁先生的散文、阿坝等词,都经不起推敲。他的散文通篇看似随意而为,与小处却见大家风范,他的描写惟妙惟肖,他的叙述平淡、朴实,正如同他所说的“绚烂之极归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也不是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他如是说,也如是这样做的。
梁实秋读后感【篇9】
梁实秋的散文作品风格清新自然,语言简练优美,让人受益匪浅。在《雅舍》这篇文章中,梁实秋以一个轻松幽默的口吻,描绘了他在北京一座小公寓里的生活。
文章中,梁实秋描绘了自己在北京的生活,包括他的生活经历、人际关系、兴趣爱好等等。他描述了自己在北京的小公寓里的生活,包括自己和伴侣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以及自己和朋友们在一起聚会的场景。这些描写让人感觉非常真实,让人感受到作者的生活和工作状态。
梁实秋的散文语言非常优美,他用简洁的语言描述了生动的场景和深刻的思想。例如,在文章中,梁实秋用“夕阳如金”来形容夕阳的美丽,他用“春风十里”来形容春天的生机和美好。这些词语都非常形象,让人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和情感。
梁实秋的散文作品风格清新自然,语言简练优美,让人受益匪浅。他的散文作品不仅描绘了作者的生活经历和人际关系,还表达了深刻的思想和情感。
梁实秋读后感【篇10】
最近中我有幸阅读了梁实秋的散文集《雅舍》,一下子被他清新的文笔、优雅的语调所吸引。几个下午,坐在朝南的落地窗前,一边享受冬日的温暖的阳光,一边品味《雅舍》的悠闲,可真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有个学者曾经说过:五四以来,植根于民族文化土壤的现代散文,大致可分为两代流派。一派继承载道的传统,直面现实而发出进击的纯响,如鲁迅所言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同时也不断锤炼散文的艺术;一派延伸言志的脉络,倚湖海身世山林性情书写美文,融人生思辩、处世智慧和脱俗情调于一道,入水不濡、入火不热地显现生命气象和人生百态。这两派散文各有侧重、异质同构、互补共荣,合而为一道现代散文亮丽多姿的风景。梁实秋的散文当属后者。
综观梁实秋的散文小品,无论是记叙个人经历、民俗风情、还是回忆亲朋师友,雅趣苦事;无论是纪游、杂感、札记,还是小品、随笔,都体现了以理节情的心态、恬静安详的心境与平和冲淡的心气。梁实秋的散文,其精神资源来自西人的新人文主义和中国传统的儒释道。梁实秋曾自述:一个地道的中国人,大概就是儒释道三教合流的产物。又说:我的散文在思想方面、形式方面受英文文学影响不少,但是在文学方面如何遣词造句等等是中国文学影响
梁实秋生平有三好,好交友、好读书、好议论。历史上的梁实秋霸才横溢:五四大潮,演讲鼓吹;八年清华,三赶校长;辩驳问难,拳打周作人,脚踢吴稚晖等等。早在20年代,梁氏就在一次辩论中说,我梁实秋是把文学当做献身的事业的,凡是以正当的态度研究文学的都引为同志。文艺里有主义的不同,没有偏僻的党见。梁实秋生就的一身硬骨头,不怕嘲骂,不避嫌疑,不惜费纸费笔费精神!好一个一身硬骨!梁实秋后来和鲁迅论战,无疑便是这身傲骨的自照。与鲁迅交手,是梁实秋第一大败着,两雄相扑,傲骨对傲骨,此时便要看大势所趋了。梁实秋最终被鲁迅钉上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耻辱柱,终其一生都挣扎不脱。
雅舍小品动笔于1939年。所谓雅舍,指的是梁实秋在重庆郊区,一处叫北湾的农村,置下的几间平房。他在那儿一直住到1948年,其间写作的散文随笔,统统以舍为名。1949年赴台,地点变化了,而情志不变,他把闲常写作的部分散文、小品、杂感、札记、随笔、短评,仍一以贯之地编入雅舍序列。如此这般,自谓平生意气消磨尽,双鬓压清霜的梁氏,承继在重庆开辟的散文路子,继续谈天说地、述往思来、记游录胜、品茗论烹、赏花悦鸟,创造了一个梦里家园。梁实秋奉献的是一栋坐落于世外桃源的雅舍,任他仰观日月,俯察红尘。然而,只要你把耳朵贴近他的那些雅舍篇章,像贴近天坛的回音壁,便不难从他的血波沸处,测出天凉好个秋的感喟,千里作远客,五更思故乡的幽怨。
梁实秋读后感【篇11】
读了鲁迅先生的杂文,只知道梁实秋是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后来读到他的散文集,才知道上海的教授之头衔并不是靠资本家的恩赐得来的。梁实秋先生对社会观察之细致,对生活体验之深刻,语言之流畅、之生动、之诙谐,令人叹服。其文学成就和地位虽不能与鲁迅先生相提并论,但也堪称散文高高手也!
《下棋》是梁实秋散文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篇,其显着特点之一,就是细致入微地写出了下棋、观棋和悟棋的独到而深刻的感受。下棋的最大乐趣在于自己局势有利时,静静地欣赏对方痛苦不堪的种种窘态。梁实秋先生一口气用了七个或字,把对方的窘态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地列举出来,使人如临其景,如闻其声。而 太有涵养的人偏偏在重创面前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
梁实秋认为下棋只是为了消遣,但是有人为此之不知疲倦,是由于人的争斗好胜梁实秋下棋读后感300字梁实秋下棋读后感300字。下棋是一种斗智不斗立的游戏。无处不可下。下棋在于一个争字,争胜了仿佛天下都是你的,反之则似千古恨。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不像一盘棋呢?人生如棋,有时候也是一步错,满盘皆输,所以每走一步,请深思熟虑!冲动的代价往往是无法估计的,好好面对自己的每一次抉择,因为那是老天给你的机会,也许其中的一个选择会让你战胜命运,从此摆脱过去开始你不一样的人生。
人生如棋,重的也是棋品。举手无悔大丈夫!人生路上,你再怎么小心也会有走错的时候,你会后悔,可你却不能说我可以悔棋吗?因为命运它不会同意,它只会趁你在追悔的时候加紧向你进攻,让你越来越陷入困境。所以不要再在那边叹息了,后悔是没用的,做错了,改过来
跌倒了,爬起来梁实秋下棋读后感300字默认。无法改变的记住了,那是经验。人生如棋,在棋局中要的是努力。不要轻易的说放弃,因为每个人才那么一局而已。你也许累了,你也许倦了,你也许认为没希望了,这时候我希望你还记得天无绝人之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悬崖观后感合集
我们想尽全力地推荐一篇“悬崖观后感”的文章给您,观后感你想好怎么写了吗?能够给我们不少启示。这时不妨去写一篇观后感记录一下自己的观点,观后感可以提高我们的表达效果,看完本文后如果您认为需要收藏请将本网页网址添加到书签栏!
悬崖观后感 篇1
读了美国莫颉·享特的《悬崖上的一课》后,我知道了原来成功是一点点地积累的。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小时候的我体弱多病,而且还很胆小。在一次跟同伴爬山的活动中,我因为胆小不敢往上爬,被困在悬崖上,直到最后还是爸爸把我从山上救了下来,爸爸告诉我:“不要想距离有多远,只想一小步,就会直到抵达我们的目的地。”这是我永远难忘的一课。
假如你觉得前面的路很长很长,布满荆棘,那么目的地就是很遥远、虚无缥缈,那你就永远也走不到终点。因为你心里所想的一切彻底打挎了你自己的自信心。在这时候,你不要管前面有什么,只要自己一步一步向前走,即使这一步很小,但你毕竟前进了,而不是停留在原地。
同时,你也不要希望自己能一步登天,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会为成功打好基础。假如你一步登天没站稳,会前功尽弃的。
无论在什么时候,在遇到困难、盼望成功时,都要记住:只管迈出第一步,站稳脚跟之后,再迈另一步!
悬崖观后感 篇2
我们这天又看了一部作家宫崎骏的作品——《悬崖上的金鱼姬》,从《千与千寻》、《悬崖上的金鱼姬》这两部影片我能够看出它们都带有童话色彩,感化人类,体现出人们最底层的善意的心。
《悬崖上的金鱼姬》讲的是一只小金鱼趁着父亲不注意偷偷溜出去玩,忽然被一个玻璃瓶遮住了自己的头,一个名叫宗介的5岁男孩在海边玩耍并且捡到了它,见他对自己有点好感,就给它起名波妞。之后波妞喜爱上了宗介,但波妞的父亲不喜爱人类,把波妞抓回了大海。但之后波妞又在妹妹们的帮忙下变成半人鱼找到了宗介,她不顾安危只顾追到宗介。当他们回到家中时,母亲给波妞、宗介冲了三杯蜂蜜茶,波妞学着宗介吃吃喝喝,最后是睡意到来,一会就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了。到了第二天,只见宗介和波妞睡在沙发上。当波妞把宗介闹醒后,波妞用魔法把一个玩具船变成他们前进的船,还好宗介想出了一个办法,使船自动前进。他们在经过一系列的困难,最后找到了双方的母亲,同意将波妞永远的变为人类,但是条件就是魔法也会从此消失。可波妞还是选取了后者,最后他们还是在一齐了。
看完《悬崖上的金鱼姬》后我还有一个想法——我们的生活环境太脏了。
①影片里的波妞就是被人类丢入大海中的垃圾玻璃瓶套住了头,飘到海边的。
②波妞的父亲坐着潜艇在水中追宗介母亲的车的时候就被人类的脏水搞的无法前进。从这些片段就能够知道我们要保护环境,爱护水源了。
宗介和波妞用无私的童真战胜一切困难。现实中我们也需要这种简单爱,来战胜一切的困难。
悬崖观后感 篇3
初次看到这篇文章便被他的标题所吸引,等到看完全文的时候,我已被它折服。不说他对主旨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持,单是那优美的词句精炼的字句都让人为之感慨。
文章用精警的的语言写出:汉语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我们要重视以及理解它。全文形象生动的表明了作者对汉语生存与发展坏境的忧患意识。以及汉语在国内和国外的鲜明对比。
不错,在这个风云莫测的国际舞台上。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早已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政治等“硬实力”,如今大国间“软实力”的分量更重。软实力主要包括:民族文化影响力、国民精神风貌、思想素质,而民族文化影响力尤为重要。
文中作者提到了一位韩国网友的疑问:“你们的汉语我认为是世上最优美的语言,为什么亚洲其他国家和欧美重视,而你们自己却不重视呢?”这段话不光令作者沉思,更让我不禁扪心自问,为什么?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底蕴到我们这一代难道真的就衰弱了么?
如果按这种思路,那么处于悬崖边缘的不仅仅是汉语,它同样包括汉字。汉字和汉语都可以展现中国五千年历史的悠久历程。
文字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奠基石,汉字是集表意、表形、表音于一体,象形、会意、指事、形声、转注、假借之书更是我们民族的华丽瑰宝。汉字本就根植于民族的智慧中,其蕴含的美,深沉而博大。让人回味无穷。
真是让人不禁感叹中国文化果然源远流长,如要把这些融会贯通必将付出一定的努力,而现如今我们接触的这还是凤毛麟角.为了让民族之魂不会遗失,我们势必要努力理解发展这些美丽的语言。
悬崖观后感 篇4
▲悬崖上的金鱼姬观后感范文一就在今天我们看了一部名为《悬崖上的金鱼公主》的电影。
电影主要讲了金鱼姬是一条活泼好动的小鱼,一次偶然的机会,它在涨潮时被冲进了玻璃瓶中无法脱身.此时,刚好来海边度假的男孩宗介路过,帮它解困,从此人鱼相识.宗介把金鱼抱回家里喂养,一起玩耍,感情甚笃.
由于海员父亲终日出航,宗介只得跟母亲相依为命,这让他的性格孤僻自闭,甚至对长辈也不理不睬.但是,遇到金鱼姬波妞后,宗介逐渐改变了对生活的冷漠态度,这也让他慢慢修复了性格中的缺陷.一次意外的海啸中,宗介撞伤了身体,波妞沾染到了人类的血,飘回了大海之中.
原来海洋中还有另外一个世界。
那里有个操控水文环境的古怪男子藤本,因为发现了人类污染环境的丑陋,所以自造了另一个水中世界.他发现波妞沾染了人气,正准备用魔法将它打回原形,却事与愿违在妹妹们的帮助下,波妞偷出了父亲的法宝,向人类世界游去。不料,蕴含着危险魔力的生命之水失控了。
结果,海水汹涌,暴风雨爆发,姐妹俩成了可怕的大鱼,海浪冲向宗介一家住的悬崖,但最终,海啸被邦妮的母亲平息了下来。
最后,邦妮回到了鱼身边,奄奄一息。在邦妮母亲的帮助下,邦妮回到了男人身边,但他失去了魔法,但他和妻子终于在一起了。宗介的那句:“不管他是人还是半人鱼我都爱着她。
”令我很感动,正是他们键之间有爱有信任,他们才能在一起。
▲悬崖上的金鱼姬观后感范文二星期四秋游的时候,可能班上最近有同学老在掉东西,于是马老师就和我们讲了信任,所以这周我们看的电影名字叫悬崖上的金鱼公主,这部电影,在我去年暑假的时候,已经看过了,所以在看的时候,也挺兴奋,并且迫不及待的跟同学们讲情节,,可是被船一撞离开了水母,不幸被困在瓶子而住在海边的五岁小男孩宗介发现了金鱼公,并且取名为波妞。
波妞最爱的食物是火腿,宗介把波妞带到养老院,一位老奶奶说波妞是人面鱼,会给人类带来海啸,波妞吐了老奶奶一脸的水后,宗介带着波妞躲到岩石下面,宗介正在跟波妞道歉,波妞居然开始说话了,可是波妞的爸爸讲波妞又带回了海洋,在海底波妞告诉她爸爸,波妞想变**,而波妞拼命的挣扎,居然长出了手和脚,波妞爸爸惊慌失措,最终波妞还是失败了,可是波妞的“妹妹"们,齐心协力帮助波妞,最终波妞变成了人,她迫不及待的去找宗介,但是这时地面上由于波妞造成了涨潮,许多人危在旦夕,虽然海水正在涨潮,但是宗介的妈妈里莎坚持要带宗介回家,里莎是一个勇敢的母亲,波妞乘着波浪,找到宗介,波妞和宗介互相看着对方,宗介的一句波妞让它欢呼雀跃,波妞在宗介家玩累了睡着后,里莎要去养老院帮忙,她告诉宗介要守护好家和波妞,在这部影片中责任有很多:里莎宗介守护灯塔的责任,宗介父亲船员的责任,最后,是宗介要保护波妞的责任,而信任则是波妞的爸爸妈妈信任宗介,把波妞交给他,这部影片对我们来说,启发很大!
▲悬崖上的金鱼姬观后感范文三我们今天又看了一部作家宫崎骏的作品——《悬崖上的金鱼姬》,从《千与千寻》、《悬崖上的金鱼姬》这两部影片我能够看出它们都带有童话色彩,感化人类,体现出人们最底层的善意的心。
《悬崖上的金鱼姬》讲的是一只小金鱼趁着爸爸不注意偷偷溜出去玩,忽然被一个玻璃瓶遮住了自己的头,一个名叫宗介的5岁男孩在海边玩耍并且捡到了它,见他对自己有点好感,就给它起名波妞。后来波妞喜欢上了宗介,但波妞的爸爸不喜欢人类,把波妞抓回了大海。后来,在姐姐们的帮助下,邦妮变成了美人鱼,找到了宗杰。她不顾宗介的安危去追她。
他们回家后,妈妈给波妞和宗介泡了三杯蜂蜜茶。波妞向宗介学习吃喝,最后在沙发上睡着了。到了第二天,只见宗介和波妞睡在沙发上。当波妞把宗介闹醒后,波妞用魔法把一个玩具船变成他们前进的船,还好宗介想出了一个办法,使船自动前进。
经过一系列的困难,他们终于找到了双方的母亲,并同意将波尼乌永远变**类,但条件是魔法将消失。但是邦妮选择了后者,最后他们在一起了。
看完《悬崖上的金鱼姬》后我还有一个想法——我们的生活环境太脏了,①影片里的波妞就是被人类丢入大海中的垃圾玻璃瓶套住了头,飘到海边的。②波妞的爸爸坐着潜艇在水中追宗介妈妈的车的时候就被人类的脏水搞的无法前进。从这些片段中,我们可以知道我们需要保护环境和水。
宗介和波妞用无私的童真战胜一切困难。现实中,我们也需要这种简单的爱来克服一切困难。
悬崖观后感 篇5
不知是什么奇异的风/将一棵树吹到了那边/平原的尽头/临近深谷的悬崖上/它倾听远处森林的喧哗/和深谷中小溪的歌唱/它孤独地站在那里/显得寂寞而又倔强/它地弯曲的身体/留下了风的形状/它似乎即将倾跌进深谷里。
1970年,中国仍处于奇异的黑暗状态,诗人曾卓由于社会政治的缘故作为胡风集团成员正经受严重的身心和严峻的良心考验。被压迫流放的日子,社会动乱和个人遭遇使诗人忧愤,沉重,也使诗人对自身的承担不得不做出反省和沉思。
在这首诗中,诗人描写了生长在悬崖边的树在风中挣扎与坚持的具体场景。这或许与他个人的经历与讳莫如深的痛苦不无关系。这种隐匿难言、独具特色的个人痛苦在诗作中淋淋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从语言方面看,诗歌运用了种种语言结构和修辞技巧,构筑了不同于实用语言的审美语言。
不知是什么奇异的风诗人以陈述句的否定形式开头,不知其实是知,这种换喻性的使用,用否定代替肯定,使读者产生与诗人的共鸣,增添了诗作的张力。如要改为我知道或你知那就失去了作品的艺术魅力。奇异一词比奇怪奇特的意义略胜一筹。联系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当时的反右、文革使许多文人陷入苦难之中。奇异也暗指了这场运动的不正常性。不知是什么奇异的风换成我们所理解的白话就是反右、文革这是一场不正常的运动而作者当时内心的挣扎,加之社会的动乱环境,诗人是不可能把感情表现的很外露的,就诗歌的意蕴来说这样的语言也不符合文学创作的要求。所以诗人选用了奇异来说明这场运动的歪曲性,也含有了讽刺意味。
将一棵树吹到了那边/平原的尽头/临近深谷的悬崖上在这句话中,诗人引出了全诗最大的意象树,说到意象诗人在整首诗中运用意象颇丰。如小溪悬岩深谷等等,而树的意象是全诗的主体意象。树暗指了诗人或者可以说暗指了当时社会环境中的一群像诗人这样处于逆境的人。诗人选择了树作为自己的代表,表达了自己身处社会的边缘平原的尽头,主流的底层临近深谷的悬岩上。根据俄国形式主义批评的分析,这里使用的是暗喻。平原的尽头临近深谷的悬岩上就是暗喻这一写法的具体操作。平原的尽头表达了作者的当时处境之难,可以想象平原的尽头是一个什么样的边界,其实是无边无际,也表达了作者社会地位如此之低,从中深刻体会出作者身处逆境的痛苦。临近深谷的悬岩上同样是表达的作者的生活的边缘化。这里的暗喻的使用,在诗的总义中产生不同反响的表达力。
它倾听远处森林的喧哗/和深谷中小溪的歌唱身处困境的人毕竟是孤独的,何况诗人还在背负着所谓的罪名,所以他只能远离社会的主流人群,站在社会的边缘欣赏风景。倾听一词的使用,赋予了树的人性化,诗人完全把自己的灵魂融入到了这棵树任凭树的思想飞跃。而森林的喧哗与小溪的歌唱形成对比或形成一种反衬。远处森林的喧哗表达的正是一种狂躁,一场场永无安宁的争吵,诗人在感叹着这场动乱的悲哀啊!此时诗人心中小溪的歌唱却是一种恬静、自然的心境。一躁一静的强烈反衬,更显示出诗人内心的反思与自省,也使诗作形成一种强烈的反差,在朴素中增添了整首诗的感染力。
它孤独地站在那里/显得寂寞而又倔强这句同上句相比较,更加具体的表达出诗人内心的思想感情,孤独寂寞无时不刻在缠绕着他,而他却又倔强的站在那里也表现出诗人的坚韧性格。在这里,诗人使树完全具有了人的思想,或者说作者的思想。如果说上句是人的形成阶段,那么这句中的它变成了完完全全的人。诗人用它吐露出自己的感情,自己的内心独白。用它的眼光去看世界,借用这棵树剖析着自己。
它的弯曲的身体/留下了风的形状风在拼命的吹着树,树留下了风吹过的印记。这也是在说诗人在这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无论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都烙上了深深的痛苦的烙印。弯曲是肉体上的折磨,风的形状是精神上的无言的痛苦。诗人忽然觉得自己与社会政治的关系,个人的命运,这一切无法言表的东西,由眼前的树的存在形式暗示出来。
我们在看诗的最后一部分它似乎即将倾跌进深谷里/却又像是展翅飞翔这是诗人对于树的近景描写,也是树由外形到内质的一个上升,特别的运笔将风的形状作了跌与飞的双重舒展。从而写出了树在险峻环境中十分独特的存在的状态,这是一种惊心动魄的树的状态,生命的状态,既可能跌,又可能飞,要战胜跌才能飞。悬崖边的树成为独一无二的这一棵。
诗人在诗中也运用了反复的手法,它倾听,它孤独地,它的弯曲,它似乎都是这一手法的具体运用。这里地反复是对情感起伏的强调,是对反复词的情感意义的加强。同时这种写法也增加了作品的韵律性和节奏感。诗人的感情世界也在这重叠中显露无遗。它是树的指代,又是我诗人自己的替代。转换过来就是我倾听,我孤独地站在那里,我的弯曲的身体,我似乎。这样的表达体现了诗人对于自己的更深层次的理解,也似乎在说在当时的环境下只有它才敢正视这平原,这深谷,诗人反复的用它,用它的眼光,用它的理解,用它的内心在不同层面上表达着自己,它就是我的依附,成了我的象征,这棵树成了诗人的全部象征。
这一棵独特的树给诗人带来了丰富的想象力,也给我们带来了不一样的艺术享受。诗人借助于树把自己的内心复杂的心境发挥到了极致,深刻剖析了自己,我们也借助于这棵悬崖边上的树对诗的创作有了更深刻的分析,这一棵也启示我们,意象构成象征的根本,象征的精神不孤立的存在于意象之外,只有在意象的捕捉摹写上行神入骨,意的传达才会浑然天成。从美学的效果看,悬崖边的树有中国画的抽象美、线条美和构图美。
悬崖观后感 篇6
在表现手法上,所有手绘的画面都给人以柔和的审美享受。碧海中的宗介小屋,暴风雨过后的星空,碧水下神奇的水世界,这一切都说明动画更是童话。此外,再次与久石让的搭档合作,也让画面在跳动的音符下更有感染力。
波妞手脚的喜悦,看到宗介的那一刻,还有那一片光明,让我们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人物内心的喜悦。大海的汹涌伴随着交响乐**,让我们感受到大海的雄伟。伴随着深沉的钢琴**节奏,宗介没有看到失去母亲的跳动我们的心。
此外细节的处理,也是这部作品更加细腻。珊瑚屋上躺着的贝类,珊瑚礁上移动着的海蟑螂,汽车后视镜里莉莎惊讶的脸,都会给**们带来些许惊喜。
《金鱼姬》的另一个主要场景就是悬崖上的小屋。这一幕是电影的特殊存在。在海啸的咆哮下,唯一没有被隐藏的是这间小屋。
除了场景之外,《金鱼姬》对角色,包括人物、动物的刻画也是一丝不苟的。主人公宗介是一个表情丰富的男孩。我们可以从画面的细节,以及吹过头发的风的样子,分辨出他的细怒哀乐。ponyo的形象最吸引人,她从一只可爱的人面鱼变成长出几只“鸭爪”的半人兽,再成为完整无缺的人类,形象多变得很。
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大量的海洋生物,包括墨鱼、深水鱼、螃蟹、水母和微生物,向观众展示了海洋的生动画面。
《金鱼姬》的另一个回归原点的元素在于浅易的故事。宗介和他妈妈理纱住在悬崖边的小屋里。因为父亲耕一要长期坐船在海上生活,理纱每天都忙于疗养院的工作,所以宗介白天一个人住。这一天,宗介在海边的一个玻璃瓶里意外地发现了一条人脸鱼ponyo,并救了她。
然后,波育的父亲把她带走了。因为舔了宗介手上的血,庞友成了人。在兄弟姐妹的帮助下,他得以回到宗介身边。他们相爱了。与此同时,海啸袭击了整个岛屿。为了帮助被困老人,理纱回到疗养院向日葵之家,疗养院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借着ponyo的魔法宗介驾着由模型船变来的小船寻找理纱。
海啸在藤本的妻子,海洋之母的帮助下平静下来。在遇到宗介之后,庞悠一直想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最后,在宗介的爱的选择下,她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虽然在影片的表面上,这一段展现了忠贞的爱情,但把两个5岁的孩子之间的信任和恩惠提升到爱情的高度却不太被人接受。也许作者希望通过孩子们最纯真的情感来表达一种柏拉图式的爱的精神。我更愿意理解,作品中的宗介代表了人类正确认识自然的价值观,而波妞则代表了自然对人类社会影响的一种表现形式。
表达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作者的真正目的。
另一方面,影片也表达了一种家庭的温暖和人性的美好一面。宫崎骏的作品感情真挚,内容丰富。宗介的父亲耕一因为任职“小金井丸号”的船长而无法经常回家与家人团聚,通过船驶过家所在的悬崖时,用灯语和家人交流。
从宗介母亲理绘和宗介的对话中时刻都能体现出对耕一的关心和牵挂,这种家庭的温馨并没有因为语气而变化,即使是理绘对耕一生气时,用灯语打出的“笨蛋”也是一种无法斩断的情感。
影片中人性美的一面是作者极其突出的。这里有许多温情的场景,充分展现了人性的乐观、善良、宽容、理解、互助、团结和友谊。例如影片初宗介因为波妞而与时奶奶赌气,后来在暴风雨中宗介又主动送了时奶奶一个纸折的“小金井丸号”消除了误会,并且时奶奶在最后波妞父母对宗介的考验中给予了宗介很大的支持。暴风雨过后,在宗介到“向日葵之家”疗养院寻找理绘的过程中,遇见了人群用各种船只串在一起的队伍,插着各家的旗帜。
面对淹没的房屋和民宅,船上的人们没有表现出恐慌、恐惧和失落,而是表现出极大的乐观,自发地组成了一支帮助弱者的队伍。这种情景不得不让人们重申正确的人生观。人的生命和物质的生命哪个优先?相信作者的这一画面已经给出了答案。
《悬崖上的金鱼姬》,使所有观者回归童真与人的善良本性。流露出的真,善,美,让人刻骨铭心……“波妞”这只美人鱼似乎太落伍,没有华丽的画面,没有磅礴的故事,没有深刻的启示,而这恰恰是宫崎骏动画魅力所在,帮你找回那些曾经拥有的最美丽,最纯真的东西。我们现代人似乎有太多的新思想要表达,但没有人愿意静静地回忆过去。
是我们没有什么可以讲述的童年,还是我们忘记了怎么去回忆过去?看了《悬崖上的金鱼姬》,感觉宫崎骏又找回了希望,又回归了纯真!这部电影的故事很简单,我只看到了一个五岁孩子的美丽梦想。
但在这个梦幻般的故事里,我看到了人们对他人的真诚、友好和无条件的爱。
悬崖观后感 篇7
这是一部很有诚意的电视剧,看得出来用心,能切实的感受到剧组想描述一个宏大命题的迫切心情和为此作出的努力。
向这样的电视剧,表达敬意。
镜头的画面充满了美感:哈尔滨教堂建筑的雄浑、荒原雪景的肃杀、顾秋研皮草的质感、警察厅布局的严谨。这样的画面为故事的冷静和适度定下了基调。
故事的对白冗长,但严谨有力。我觉得节奏感很强,这也构成了这部电视剧的风格:
走过索菲亚教堂前面,周乙对顾秋研说了果戈理的名句“当歌曲和传说缄默的时候,建筑在说话。”
**人对顾秋研说“42岁的斯大林娶了19岁的崇拜者,婚礼上奏的就是《苏丽柯》。”
我最想说的是这部电视剧要表达的命题。我把这个命题归类为:理想主义者的想象。
周乙在剧中是一个唯心主义者,充满宿命论和悲剧性的英雄乙是。周乙最后的死具有解脱般的意味,对于理想主义者,殉道的结局比理想破灭的结局好太多。
我不能想象真实世界里理想主义者的存在。因为追求理想的痛苦和磨难,理想与现实的强烈反差,面对理想的无力感,是理想主义道路上不可逾越的障碍。
理想主义者可能存在于动乱世期。忧患时期的理想能给人以生存的理量和勇气,能抚慰现实中支离破碎的生活。
所以我庆幸见到了周乙。
但周b周围似乎有光环,遥不可及。这是所有理想主义者的共同点。因为,也许,他们根本就不存在。
对敌人,老魏说他们不是人,杀了我们的兄弟姐妹。
理想主义者周乙说:“我们都是人,但我们有不同的世界观。信仰是没有仇恨的。
我觉得很体贴。老魏在杀人的时候不是杀了别人的兄弟姐妹吗。难道因为他的信仰高贵于别人?
对于亲人,周乙说,我看着自己的儿子好像是看着别人的孩子,而对叫着自己长大的莎莎,却当成了亲闺女。
理想主义者心中有着伟大的爱,超越了血与恨,这是他理想世界的一部分。
在周乙兴理想主义者的想象中,他们追求的是一个没有皇帝、没有权力、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可以过上有尊严生活的人。
他会失望么?
悬崖观后感 篇8
我读了一个故事,叫《被带到悬崖的鹰》。
故事中讲了一个乡下的打柴人,在山崖上拾到了一只怪鸟。老人把怪鸟带回家给小孩子玩。小孩子把怪鸟托给母鸡抚养,怪鸟长大了,原来是一只鹰,可鹰给大家带来了麻烦。经过商议,大家决定把鹰去外面放生了,可无论老人把鹰放生在哪里,可几天后又回来了,最后大家决定把鹰从悬崖上放生,在没有退路的时候,鹰终于张开翅膀飞走了。
原来,这只小鹰被老农捡回家后,在母鸡的抚养下,已经失去了它应有的野性,非常眷恋养育自己的家园,舍不得离开那个能够遮风挡雨的窝,再也不想凭自己的力量去生存。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鹰”,如上学放学的时候,爹妈总是送到校门口,直到有一天,爹妈都出差去了,他还不知道上学的路该如何走。
这个故事是我们生长路上的一盏明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敢于走出对父母的依靠,自己能做的事情尽量不要让人替代,这一来可以减轻父母的负担,二来可以让我们尽早成长!
悬崖观后感 篇9
《悬崖上的金鱼姬》主要讲述了和母亲生活在悬崖上的5岁小男孩宗介和一只拥有海女儿魔法血统的金鱼之间的故事。这部电影从波尼乌的逃跑开始。随着波妞的逃跑路线,镜头逐渐从她父亲、魔术师藤本的潜艇转移到宗介居住的悬崖下的海边。在这场开放式的转变中,背景逐渐从金碧辉煌的深海世界转变为肮脏凌乱的人类社会水下垃圾场,形成了两个场景的强烈对比。
在宫崎骏的电影中,除了亲情、爱情和友情,人与自然的相对关系往往是**,反映了作者对自然的热爱和对人类社会工业过程的担忧。在本片中,他也表达了自己心中理想的人类发展和自然生态的相对关系的看法,既一种人类和自然的平衡。如果观众多留心这些片段的话,就不难理解后来藤本对波妞讲的话,“人类会把生命从海里夺走”“我也曾经是人类,我为了不再是人类付出了多少……”。
但在色彩斑斓、生机盎然的深海中,笔者用冷艳的色彩覆盖魔术师潜艇的外观,上面附着着灰色的贝壳、各种昆虫和一些灰色的生物。而在《悬崖上的苏西家》的演出中,则以鲜红色、绿色、蓝色、白色和浅蓝色的天空为背景。这种色彩的安排使观众对影片中人物的位置有了直观的认识。
虽然**魔法师藤本看到了人类对海之生灵的威胁,但是却没有寻求到正确的解决办法,反而表现出一种强烈的报复心理,“当这个井被填满时,海的时代会再次降临,危险生物时代的结束……”。显然,藤本纯自然论并没有得到作者的支持。从宗介拾得波妞之时表现出的兴奋和快乐以及最后在面对波妞的母亲的考验时的对话,“不管是鱼,半人鱼,人类也好,我都喜欢波妞”,可以看出作者表达的自然观点是人类与自然的和谐,人类和自然必要的相互包容与依靠。
《金鱼姬》全片中海洋的画面大概占了80%,《金鱼姬》的海底静止画面给海洋的“动”赋予生命。在本作中我们能看到波浪都是以鱼的形态出现,而人类的肉眼是看不到这一形态的,它们全身深蓝色,有眼睛,会发出叫声,看着甚至令人产生恐怖的感觉。此外,片中还有一幕,海啸袭击了该岛,岛下的小镇被海水完全淹没。此时,从主人公宗介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海底小镇是多么的美丽和平。
看这时我就想“这样人不都全死了吗?”,相信和我有同一想法的人一定不少,而宫崎骏在这里却为我们上映了人类和海洋共存的一幕,这里的象征意义不言而喻。
在表现手法上,所有手绘的画面都给人以柔和的审美享受。碧海中的宗介小屋,暴风雨过后的星空,碧水下神奇的水世界,这一切都说明动画更是童话。此外,再次与久石让的搭档合作,也让画面在跳动的音符下更有感染力。
波妞手脚的喜悦,看到宗介的那一刻,还有那一片光明,让我们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人物内心的喜悦。大海的汹涌伴随着交响乐**,让我们感受到大海的雄伟。伴随着深沉的钢琴**节奏,宗介没有看到失去母亲的跳动我们的心。
此外细节的处理,也是这部作品更加细腻。珊瑚屋上躺着的贝类,珊瑚礁上移动着的海蟑螂,汽车后视镜里莉莎惊讶的脸,都会给**们带来些许惊喜。
《金鱼姬》的另一个主要场景就是悬崖上的小屋。这一幕是电影的特殊存在。在海啸的咆哮下,唯一没有被隐藏的是这间小屋。
除了场景之外,《金鱼姬》对角色,包括人物、动物的刻画也是一丝不苟的。主人公宗介是一个表情丰富的男孩。我们可以从画面的细节,以及吹过头发的风的样子,分辨出他的细怒哀乐。ponyo的形象最吸引人,她从一只可爱的人面鱼变成长出几只“鸭爪”的半人兽,再成为完整无缺的人类,形象多变得很。
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大量的海洋生物,包括墨鱼、深水鱼、螃蟹、水母和微生物,向观众展示了海洋的生动画面。
《金鱼姬》的另一个回归原点的元素在于浅易的故事。宗介和他妈妈理纱住在悬崖边的小屋里。因为父亲耕一要长期坐船在海上生活,理纱每天都忙于疗养院的工作,所以宗介白天一个人住。这一天,宗介在海边的一个玻璃瓶里意外地发现了一条人脸鱼ponyo,并救了她。
然后,波育的父亲把她带走了。因为舔了宗介手上的血,庞友成了人。在兄弟姐妹的帮助下,他得以回到宗介身边。他们相爱了。与此同时,海啸袭击了整个岛屿。为了帮助被困老人,理纱回到疗养院向日葵之家,疗养院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借着ponyo的魔法宗介驾着由模型船变来的小船寻找理纱。
海啸在藤本的妻子,海洋之母的帮助下平静下来。ponyo在遇见宗介之后一直想变做真正的人类,最后她终于在宗介充满爱的选择下如愿以偿。
虽然在影片的表面上,这一段展现了忠贞的爱情,但把两个5岁的孩子之间的信任和恩惠提升到爱情的高度却不太被人接受。也许作者希望通过孩子们最纯真的情感来表达一种柏拉图式的爱的精神。我更愿意理解,作品中的宗介代表了人类正确认识自然的价值观,而波妞则代表了自然对人类社会影响的一种表现形式。
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作者的真正目的。
另一方面,影片也表达了一种家庭的温暖和人性的美好一面。宫崎骏的作品感情真挚,内容丰富。宗介的父亲耕一因为任职“小金井丸号”的船长而无法经常回家与家人团聚,通过船驶过家所在的悬崖时,用灯语和家人交流。
从宗介母亲理绘和宗介的对话中时刻都能体现出对耕一的关心和牵挂,这种家庭的温馨并没有因为语气而变化,即使是理绘对耕一生气时,用灯语打出的“笨蛋”也是一种无法斩断的情感。
影片中人性美好的一面被作者表现得极为出色,出现了很多温情场景,充分表现了人性的乐观、善良、包容、理解、互助、团结、友爱。例如影片初宗介因为波妞而与时奶奶赌气,后来在暴风雨中宗介又主动送了时奶奶一个纸折的“小金井丸号”消除了误会,并且时奶奶在最后波妞父母对宗介的考验中给予了宗介很大的支持。暴风雨过后,在宗介到“向日葵之家”疗养院寻找理绘的过程中,遇见了人群用各种船只串在一起的队伍,插着各家的旗帜。
人们在船上面对水面下被淹没的房屋、家居,没有表现出惊慌、恐惧、和失落,反而表现得极为乐观,自发组成队伍,帮助弱者。这种情景不得不让人们重申正确的人生观。人的生命和物质的生命哪个优先?相信作者的这一画面已经给出了答案。
《悬崖上的金鱼姬》,使所有观者回归童真与人的善良本性。流露出的真,善,美,让人刻骨铭心……“波妞”这只美人鱼似乎太落伍,没有华丽的画面,没有磅礴的故事,没有深刻的启示,而这恰恰是宫崎骏动画魅力所在,帮你找回那些曾经拥有的最美丽,最纯真的东西。我们现代人好像都有太多的新创意想去表达,却没有人愿意静静的回忆过去。
是我们没有什么可以讲述的童年,还是我们忘记了怎么去回忆过去?看了《悬崖上的金鱼姬》,感觉宫崎骏又找回了希望,又回归了纯真!这部电影的故事很简单,简单到我似乎只看到了一个五岁的孩子所作的美丽的梦。
可是在这个梦幻般的故事里,我看到了人与人的真诚、友善以及无条件的对他人的爱。
悬崖观后感 篇10
单从诗的表象上看,这是一株生长在悬崖边上的树,显得是那么的孤寂,但是却给我一种坚忍不拔、拔地而起、横空出世的浩荡与壮观之感,它自身带有一种险峻陡峭的悬崖边呼之欲倒的伟岸精神。这本身就是一种撼地震天的自然奇观。
读完这首小诗后,它给我的感觉是:这是一棵既有自我又无自我的孤独且灵魂与精神高高屹立在悬崖边的树。它就像一株灵树,驾驭回风,虽然早已看惯了世间的沉浮:“它倾听远处森林的喧哗/和深谷中小溪的歌唱/它孤独地站在那里/显得寂寞而又倔强”,未曾真正脱离畏途狰狞却又坚定不移的扎根于贫瘠险恶的悬崖边,将自己的弯曲的身体浇铸成铮铮铁骨,任凭崖深、土贫、风猛,也不曾动摇它的信念。如全诗最后两句“它似乎即将跌进深谷里/却又像是要展翅飞翔”。这是这棵树的选择,我觉得这是一种
单从诗的表象上看,这是一株生长在悬崖边上的树,显得是那么的孤寂,但是却给我一种坚忍不拔、拔地而起、横空出世的浩荡与壮观之感,它自身带有一种险峻陡峭的悬崖边呼之欲倒的伟岸精神。这本身就是一种撼地震天的自然奇观。
读完这首小诗后,它给我的感觉是:这是一棵既有自我又无自我的孤独且灵魂与精神高高屹立在悬崖边的树。它就像一株灵树,驾驭回风,虽然早已看惯了世间的沉浮:“它倾听远处森林的喧哗/和深谷中小溪的`歌唱/它孤独地站在那里/显得寂寞而又倔强”,未曾真正脱离畏途狰狞却又坚定不移的扎根于贫瘠险恶的悬崖边,将自己的弯曲的身体浇铸成铮铮铁骨,任凭崖深、土贫、风猛,也不曾动摇它的信念。如全诗最后两句“它似乎即将跌进深谷里/却又像是要展翅飞翔”。这是这棵树的选择,我觉得这是一种生命博大的超然物外灵魂的选择,是一种舒展自己的心情、抛开人世的失意、活出自己的高尚、表现自己至纯坦荡精神的一种选择,也是一种不刻意主权完美却得到了完美,不刻意追求永恒却得到了永恒生命流程的选择,更是一种灵魂的净化与升华的选择。
从这棵树的命运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命运的天空只是历史苍宇中的一个环节,一种过程,一点铺设而已。重要的是我们对待人生价值和对待自己生命质量的态度。或许这是曾卓的人生,其实我觉得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人生,毕竟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负重的,都是无往不在枷锁中的。因为我觉得负重的生命才会有任性更有生机与活力。伟大的生命不在于看护和敝帚自珍,而在于超脱和扬弃。这也是我读这首《崖崖边的树》给我的启示。
梁实秋读后感(集合十二篇)
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中,是很愉快的事情,每次开始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对于书中的情节都会有不一样的看法。您是否对写作品的读后感感到烦恼呢?幼儿教师教育网为你整理的“梁实秋读后感”类内容希望能够让你有所收获。
梁实秋读后感【篇1】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何陋之有----读梁实秋《雅舍》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雅舍”这个名字,让人听起来是一座仿古建筑,是一座豪宅。如果你这样想的话,那真是大错特错了。
梁实秋先生的“雅舍”在半山腰上,旁边是竹林、水池、粪坑,后面是一片小土坡。房子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从书房去饭厅是上坡,回去是下坡,看起来不太方便。
“雅舍”似乎是蚊子的“保健品”,蚊子只要呆在里面,要于冬天才能绝迹,因此梁先生的“大火腿”上总是累累隆起如玉蜀黍。
这屋子不仅蚊子多,老鼠也多,一到夜晚,“梁上君子”齐齐出动,不是啃大门,就是随地大小便,或是喝油,又像鹅老爷似的引吭大叫。梁先生关门,它们一起溜狗洞,就是洋鬼子也拿它没法子呢!
“雅舍”这屋子也真是不老实,一下雨,屋上泥灰就往下跑,好嘛!下面是先生和他的手稿,就这样轰的一下,好容易写好的文章就报废了!第二天又要把顶给糊上,如果到了梅雨季就……
屋中的陈设十分简朴,只有一张椅子,一张桌子,一张床,这桌子“三项全能”——可以当书桌,可以当饭桌,还可以当茶几呢!
不过“雅舍”地势较高,得月最先。这屋子可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
梁先生的“雅舍”太破旧了虽然我家房子一般,但总是比梁实秋先生的“雅舍”好多了。他家一张桌子,我家有五张。我家分两层,下层是客厅、饭厅、爸妈房间和爸爸的书房。我们家吃饭桌子旁的窗户是朝西的,吃晚饭时能观赏夕阳西下的`美景,好不惬意!
上层是阳台和我的房间,我的房间叫“静庐”。“静庐”这个名字是我爸取的,他希望我安静下来读书。我的房间最大的特点是书多,那些书可用排山倒海来形容。梁先生的床是大硬木板床,而我的是软软的席梦思,这简直是天堂和下界的差别呀!
我家是普通民房,但是蚊子和老鼠也不会来光顾,也不会歪,梁实秋先生,你为什么不请人把你的“雅舍”修一下呢?
不过,“雅舍”虽然破,但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梁先生在“雅舍”中写下了不朽名作《雅舍小品》,因此,何陋之有?
梁实秋读后感【篇2】
梁实秋作为一位学贯中西的大学者,在散文当中展现了他深厚的文学素养。这篇散文围绕着不管是何朝代是何年代都不会过时的一个话题那就是“孩子”。人一旦结了婚,多半是要生孩子的,孩子可以说是维持夫妻之间婚姻关系一项很重要的纽带,常常听到因为生不出孩子夫妻之间感情出现裂痕而离婚的,但却很少听到因为生了一个大胖小子,或者是一位小公主,夫妻要闹离婚的。看来孩子被大多数夫妻视为婚姻关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父母疼爱自己的孩子可以说是人的天性,不管是有钱的,还是贫穷的家庭,我都看到过有这种习惯的父母,就是把最好的东西留下来给自己的孩子吃,而自己却不吃一口,好像不这样做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这种情况自古就有,而今计划生育的年代,许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比以前就更甚了。有的父母在自己的.孩子身上表现出了让人难以置信的无私精神与奉献精神,可让我疑惑的是,为什么大多数富裕的父母,不愿把他们这种爱哪怕是一丁点分给那些无家可归,生活艰难的孩子?
当生了孩子的妇女坐在一起聊天时,孩子通常都是她们经常谈论的一个话题,有的父母甚至可以谈论自己的孩子到眉飞色舞、手舞足蹈,乐不可支的境界。在张爱玲的散文当中有描述过这样一种风俗,就是在两三岁的孩子面前放上一大推东西,让孩子自己去选,选到哪样就认定以后自己的孩子做这项工作了,如果自己的孩子摸着一个大元宝,那更是能让全家人高兴三天三夜。正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许多的父母对于自己的孩子可谓是有着很大的期望的,甚至有的父母还经常把孩子当做同别人比较的对象。但是只要你疼爱、期望自己的孩子,就能按照你的想法以后发展下去吗?梁实秋在文章里说孩子中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喜欢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在文章当中梁实秋引用了中国与外国的例子,来证明了不施管教,不去教育而造成孩子无知无形的后果。一味的溺爱,娇纵自己的孩子,可能无法达到你所期望的结果。
《孩子》这篇散文对我们现在依然有着现实的意义,引发我们去思考。管教孩子可以说是一门学问,如果总想抱着“树大自直”的幻想,也许终将会是事宜愿为的。
梁实秋读后感【篇3】
梁实秋的散文作品风格清新自然,语言简练优美,让人受益匪浅。在《雅舍》这篇文章中,梁实秋以一个轻松幽默的口吻,描绘了他在北京一座小公寓里的生活。
文章中,梁实秋描绘了自己在北京的生活,包括他的生活经历、人际关系、兴趣爱好等等。他描述了自己在北京的小公寓里的生活,包括自己和伴侣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以及自己和朋友们在一起聚会的场景。这些描写让人感觉非常真实,让人感受到作者的生活和工作状态。
梁实秋的散文语言非常优美,他用简洁的语言描述了生动的场景和深刻的思想。例如,在文章中,梁实秋用“夕阳如金”来形容夕阳的美丽,他用“春风十里”来形容春天的生机和美好。这些词语都非常形象,让人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和情感。
梁实秋的散文作品风格清新自然,语言简练优美,让人受益匪浅。他的散文作品不仅描绘了作者的生活经历和人际关系,还表达了深刻的思想和情感。
梁实秋读后感【篇4】
钱这个东西,不可说,不可说.一说起阿堵物,就显着俗.其实钱本身是有用的东西,无所谓俗.或形如契刀,或外圆而孔方,样子都不难看.若是带有斑斑绿锈,就更古朴可爱.稍晚的“交子”、“钞引”以至于近代的纸币,也无不力求精美雅观,何俗之有?钱财的进出取舍之间诚然大有道理,不过贪者自贪,廉者自廉,关键在于人,与钱本身无涉.像和峤那样爱钱如命只可说是钱癖,不能斥之曰俗;像石崇那样的挥金似土,只可说是奢汰,不能算得上雅.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辨.
有人喜集邮,有人喜集火柴盒,也有人喜集戏报子,也有人喜集鼻烟壶;也有人喜集砚、集墨、集字画古董,甚至集眼镜、集围裙、集三角裤.各有所好,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但是古今中外几乎人人都喜欢收集的却是通货.钱不嫌多,愈多愈好.庄子曰:“钱财不积,则贪者忧.”岂止贪者忧?不贪的人也一样的想积财.
人在小的时候都玩过扑满,这玩意儿历史悠久,《西青杂记》:“扑满者,以土为器,以蓄钱,有入窍而无出窍,满则扑之.”北平叫卖小贩,有喊:“小盆儿小罐儿”的,担子上就有大大小小的扑满,全是陶土烧成的,形状不雅,一碰就碎.虽然里面容不下多少钱,可是孩子们从小就明白储蓄的道理了.外国也有近似扑满的东西,不过通常不是颠扑得碎的,是用钥匙可以打开的,多半作猪形,名之为“猪银行”.不晓得为什么选择猪形,也许是取其大肚能容吧?
我们的平民大部分是穷苦的,靠天吃饭,就怕干旱水涝,所以养成一种饥荒心理,“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储蓄的美德普遍存在于社会各阶层.我从前认识一位小学教员,别看她月薪只有三十余元,她省吃俭用,省俭到午餐常是一碗清汤挂面洒上几滴香油,二十年下来,她拥有两栋小房.(谁忍心说她是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我也知道一位人力车夫,劳其筋骨,为人作马牛,苦熬了半辈子,携带一笔小小的资财,回籍买田娶妻生子作了一个自耕的小地主.这些可敬人,他们的钱是一文一文积攒起来的.而且他们常是量入为储,每有收入,不拘多寡,先扣一成两成作为储蓄,然后再安排支出.这样,他们爬上了社会的阶梯.
“人无横财不富,马非夜草不肥.”话虽如此,横财逼人而来,不是人人唾手可得,也不是全然可以泰然接受的.“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暴发之后,势难持久,君不见:显宦孙子作了乞丐,巨商的儿子作了龟奴?及身而变的现世报,更是所在多有.钱财这个东西,真是难以捉摸,聚散无常.所以谚云:“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
钱多了就有麻烦,不知放在哪里好.枕头底下没有多少空间,破鞋空间里面也塞不进多少.眼看着财源滚滚,求田问舍怕招物议,多财善贾又怕**,无可奈何,只好送进银行.我在杂志上看到过一段趣谈:印第安人酋长某,平素聚敛不少,有一天背了一大口袋钞票存入银行,定期一年,期满之日他要求全部提出,行员把钞票一叠一叠的堆在柜台上,有如山积.酋长看了一下,徐曰:“请再续存一年.”行员惊异,既要续存何必提出?酋长说:“不先提出,我怎么知道我的钱是否安然无恙的'保存在这里?”这当然是笑话,不过我们从前也有金山银山之说,却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从前金融执牛耳的大部分是山西人,票庄掌柜的几乎一律是老西儿.据说他们家里就有金山银山.赚了金银运回老家,溶为液体,泼在内室地上,积年累月一勺勺的泼上去,就成了一座座亮晶晶的金山银山.要用钱的时候凿上一块就行,不虞盗贼光顾.没亲眼见过金山银山的人,至少总见过冥衣铺用纸糊成的金童玉女金山银山吧?从前好像还没有近代恶性通货膨胀的怪事,然而如何维护既得的资财,也已经是颇费心机了.如今有些大户把钱弄到外国去,因为那里的银行有政府担保,没有倒闭之虞,而且还为存户保密,真是服务周到极了.
善居积的陶朱公,人人羡慕,但是看他变姓名游江湖,其心里恐怕有几分像是挟巨资逃往国外作寓公,离乡背井的,多少有一点不自在.所以一个人尽管贪财,不可无厌.无冻馁之忧,有安全之感,能罢手时且罢手,大可不必“人为财死”而后已,陶朱公还算是聪明的.
钱,要花出去,才发生作用.穷人手头不裕,为了住顾不得衣,为了衣顾不得食,为了食谈不到娱乐,有时候几个孩子同时需要买新鞋,会把父母急得冒冷汗!贫穷到了这个地步,一个钱也不能妄用,只有牛衣对泣的分.小康之家用钱大有伸缩余地,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准之全面提高,而在几点上稍稍突破,自得其乐.有人爱买书,有人爱买衣裳,有人爱度周末,各随所好.把钱集中用在一点上,便可以比较容易适度满足自己的欲望.至于豪富之家,挥金如土,未必是福,穷奢极欲,乐极生悲,如果我们举例说明,则近似幸灾乐祸,不提也罢.纪元前五世纪雅典的泰蒙,享尽了人间的荣华富贵,也吃尽了世态炎凉的苦头,他最了解金钱的性质,他认识了金钱的本来面目,钱是人类的公娼!与其像泰蒙那样疯狂而死,不如早些疏散资财,做些有益之事,清清白白,赤裸裸来去无牵挂.
梁实秋读后感【篇5】
再次偶读梁实秋的《雅舍小品》,翻到《人到中年》这一篇,内心涌动出些许伤感。如今四十出头、人到中年的我们,肩上扛负着全家的重担。上有老、下有小,白天忙工作,回家忙家务,照顾老的小的,却没有更多的时间眷顾自己。时间啊,你慢点走~ 让我头上的华发慢点来,让我脸上的皱纹慢点长; 让我的父母慢点老去,让我的孩子慢点长大... ...
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的移动着的,移动的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你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的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煞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幌,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的都入蛰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那个年青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那个年青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份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份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撤出一面网,纵横辐辏,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烫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污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的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之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灯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愿奔光明,结果落在粘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青的时候楞头楞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挑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劳洌!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踺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做踩高跷般的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作自己所能作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梁实秋读后感【篇6】
“岁月不饶人,我们两个都垂垂老矣。有一天,她抚摩着我的头发,说:‘你的头发现在又细又软,你可记得从前有一阵你不愿进理发馆,我给你理发,你的头发又多又粗,硬得像是板刷,一剪子下去,头发渣迸的得满处都是。’”
这是一对偕老的夫妻最日常不过的一个生活细节,也是最让人感到温暖的晚景爱恋。当梁实秋写到此处的时候,“孤魂独茕茕”的他,心里该是怎样一种悲戚呢?妻子先他而去,往昔种种,如在目前。然而斯人已逝,也只好以文字为舟楫,渡他到过去的时光。
梁实秋是经人介绍,认识女高师毕业后在女子职业学校任教的程季淑的。但是,当初这个介绍人(程季淑的好友)却是直接和他的父母联系,并未通知他。梁实秋还是自己从父亲的桌案上发现了介绍女方情况的红纸条。五四运动后两年,新的思想打动了青年,终身大事都要自作主张,于是,他决定自己直接写信问程是否愿意和他做个朋友,然而却没有回音。后经朋友指示,梁直接拨电话给她,
“报了姓名之后,她一惊,半响没有说出话来。我直截了当的要求去见面一谈,她支支吾吾的总算是答应我了”。
第一次见面,他们给彼此留下了好印象,因为都是普通的学生样子。自此以后,梁实秋成了“主日派”。所谓“主日派”是同学戏称的派别。每逢星期日,这些人则精神抖擞,整其衣冠,进城去做礼拜,风雨无阻。其实都是去约会女友之类。梁实秋这样写到:
“清华园是纯粹男性社会,除了几个洋婆子教师和若干教师眷属外,看不到一个女性。若有人能有机缘进城会晤女友,当然要成为令人羡慕的一派。”
梁实秋欣然以此派自居。
两年的时间匆匆飞过。一九二三年六月,梁从清华毕业,八月里就要放洋。这让他颇觉忧伤。他无意到美国去,程季淑却鼓励他,这在今天看来实在是值得欣羡的事,有这样深明事理的女友,梁不成功怕也不行了。一九六七年八月六日,在庆祝梁实秋译完三十七种莎士比亚剧本的聚会上,谢冰莹这样说:“《莎氏全集》的翻译完成,应该一般归功于梁夫人!”。写到这里不免要插一句,《槐园梦忆》里提到,梁实秋当时是计划用二十多年的`时间译完莎氏全集,实际上用了三十多年。看到此处,不免想,做学问是终身的事业,要能坚持,要有长远的打算。
在梁实秋的毕业演出上,顾一樵编了一出新戏《张约翰》,有两个女角无人扮演,最后吴文藻(后来成为冰心的丈夫)和梁自告奋勇。当天,程季淑自然会坐在舞台下,结束后,梁问她观感如何?她却说“我不敢仰视”,“我看你在台上演戏,我心里喜欢,但是我不知为什么就低下了头,我怕别人看我!”这个回答读来真是生趣盎然,可见少女初恋时的驿动和羞涩。
梁去美三年,异地恋情如何经营呵护,这在当时仿佛却并不像今天一样成为一个问题。两个人书信往来,见字如面。梁这样写道:
“我们通信全靠船运,需十日方能到达,但不必嫌慢,因为如果每天写信隔数日付邮,差不多每隔三两天都可以收到信”。
这就是他们当时能想到的好方法,云中锦书,鸿雁传情,自是一番爱情韵味。
两人婚后生活也很幸福,但时事多艰。抗战爆发,北平陷落后,梁只身逃离,几经颠沛流离,与程季淑分别有六年之久。而这六年中,程侍奉公婆老母、养育孩提,艰苦自不待言。
比较有趣的一件事是,在上海时,一天中秋的前后,徐志摩跑来找梁实秋去吃花酒,梁告诉程,程却说:“你去嘛,见识见识”,这话实在出人意料。何处得女如此乎?一笑。
梁实秋读后感【篇7】
《中年》里,他体察到中年种种可晒可叹的身心变异,表白顺应自然、安身立命的中年心态: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毯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今,有点勉强。
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流露在文中的这种中年心态,既不奢求也不自弃,顺乎自然,安身立命。
这种心态固然谈不上锐意进取,但也不是悲观虚无的表现,而是一份达观乐生、安分执中的情怀。这类咏怀言志小品,优游自在,明心见性。
梁实秋所躬行的是“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的处世哲学,追寻的是精神上的自由和快乐,在动荡时代修炼超脱心斋,谋求自适妙方,体现的是达士情怀。
梁实秋读后感【篇8】
麦当劳乃MacDonald的译音。麦,有人读如马,犹可说也。劳字胡为乎来哉?N与L不分,令人听起来好别扭。
牛肉饼夹圆面包,在美国也有它的一段变迁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穷学生一个,真是“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不过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名字叫做“汉堡格尔”(Hamburger),尚无什么所谓“麦克唐诺”。说食无兼味,似嫌夸张,因为一个汉堡吃不饱,通常要至少找补一个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样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肠、鸡蛋等等之分,价钱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两角五,总算可以糊口了。
我不能忘记那个小店的老板娘,她独自应接顾客,老板司厨,她很俏丽泼辣,但不幸有个名副其实的狮子鼻。客人叫一份汉堡,她就高喊一声“Oneburger!”叫一份热狗,她就高喊一声“Onedog!”
三十年后我再去美国,那个狮子鼻早已不见了,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而且以麦克唐纳为其巨擘,自西徂东,无远弗届。门前一个大M字样,那就是他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特大号的汉堡定名为BigMac(大麦克),内容特别丰富,有和面包直径一样大的肉饼,而且是两片,夹在三片面包之中,里面加上生菜、番茄、德国酸菜(Sauerkraut)、牛油蛋黄酱、酸黄瓜,堆起来高高厚厚,樱桃小口很难一口咬将下去,这样的豪华汉堡当年是难以想象的,现在价在三元左右。
久住在美国的人都非万不得已不肯去吃麦克唐纳。我却对它颇有好感,因为它清洁、价廉、现做现卖。新鲜滚热,而且简便可口。我住在西雅图,有时家里只剩我和我的外孙在家吃午餐,自己懒得做饭,就由外孙骑脚踏车到附近一家“海尔飞”(Herfy)买三个大型肉饼面包(Hefty),外孙年轻力壮要吃两个。再加上两分炸番薯条,开一个“坎白尔汤”罐头,一顿午餐十分完美。不一定要“麦当劳”。
在美国平民化的食物到台湾会造成轰动,势有必至理有固然。我们的烧饼油条豆浆,永远吃不厌,但是看看街边炸油条打烧饼的师傅,他的装束,他的浑身上下,他的一切设备,谁敢去光顾!我附近有一家新开的以北方面食为号召的小食店,白案子照例设在门外,我亲眼看见一位师傅打着赤膊一面和面一面擤鼻涕。
在台北本来早有人制卖汉堡,我也尝试过,我的评语是略为形似,具体而微。如今真的“麦当劳”来了,焉得不轰动。我们无需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梁实秋先生的《雅舍谈吃》也算是一部另辟蹊径的奇书了,全书洋洋洒洒几十万字,全都围绕“谈吃”这一主题展开,真可谓是将中华五千年美食文化中的精华展现得淋漓尽致。梁实秋是大户人家子弟,从小便可称得上是遍尝了珍馐美馔,所以才会写出“海参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这类读来令我们平头百姓汗颜的句子。但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比他人更有资格去写这么一部专门谈论食物的散文集。
我的人生阅历毕竟还是有限,品尝过的美食到底还是不能同梁实秋先生相比。但我这些年来走南闯北游山玩水,也算是吃过了不少佳肴。虽有班门弄斧之嫌,不过趁此良机,也正好拿出来分享一下。若鄙人之愚见能得到他人的认可,自然是一件快意不过的事情。
苏南一带的人似乎都擅长料理鸭子,南京的鸭血粉丝,高邮的咸鸭蛋都称得上是天下一绝。我算是半个南京人,多次去过南京,但印象中自己倒真未有过品尝鸭血粉丝汤的经历,倒是南京的烤鸭年年都能够品尝到。南京烤鸭,不同于北京的烤鸭,是不需要面饼或是大葱的。从烤炉里抬出来,用力旋成大大小小几十块,再加上一包秘制的.卤料,这就算是大功告成了。烤鸭油大,直接吃来没吃几块就会顿感腻不可言,老北京想到用酱和大葱掩住油腻味,南京人则把鸭肉放进了卤子里。就着又甜又香的卤子一蘸,鸭油味没了,鸭肉也显得愈发脆嫩可口。放入口中一咬,个中滋味更是妙不可言。鸭肉吃完后,卤子往往还剩下,我喜欢将其拌饭就着其它菜吃,不仅大开了胃口,鸭肉的香嫩也一直缠绕在饭粒之间,让人久久不能忘怀。南京烤鸭与北京烤鸭做法、吃法皆迥然不同,没有什么可比性,不过名字相近罢了。令人遗憾的是北京烤鸭成了一道“国菜”,南京烤鸭的名气却远不如这般响亮,以致天下无数食客无缘享受这道口福。其实在我看来,北京烤鸭也未尝就有那么好吃,名气大了做的自然也就杂了起来。那全聚德的烤鸭简直不能入口,徒有个名声罢了。
青岛是个滨海城市,海鲜自然是当地菜谱上最为亮丽的一道风景。海鲜正如同荔枝与椰子,是非要吃当天的新鲜货不可的。青岛人口味相较于合肥这边淡得多,食材自身的鲜美也就愈发显得重要。在青岛待了五天,天天晚上都去吃大排档,也算是将当地比较有名的海鲜吃了个遍。现在回想起来,最难忘却的还是鲅鱼水饺。鲅鱼是什么鱼,我也不大清楚,似乎是一种海鱼。我做食客,往往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鲅鱼肉鲜而不腥,放在嘴里富有弹性,来回咀嚼几口便化成一团鱼糜。吃鲅鱼水饺就像是着了魔,吃完一个便还想再吃一个,肚子里仿佛有着一个无底洞。及至整盘扫净,杯盘狼藉,大呼不过瘾,还想再点一盘。吃鲅鱼水饺切忌不可蘸醋,要品的就是这股鱼肉鲜。若是连着陈醋一起下了肚,倒成了寻常百姓家随处可见的普通饺子了。
在日本的酒店里,早晨提供的早餐有两项必不可少的保留项目:鲭鱼和鲑鱼。鲭鱼肉白,鲑鱼肉红,二者一般摆在同一个台子上方便食客挑选。日本人料理鲭鱼和鲑鱼的方法简单粗暴,鱼切成块后放入锅中一烧便成,至多撒些盐巴,不佐任何香料。鲭鱼肉比鲑鱼嫩,吃起来有些近于鲟鱼,但不如鲟鱼肉质那般入口即化。好的鲭鱼肉,咬下去一口便顺着纹理成了一块块状似橙粒般的肉块。鲑鱼肉嚼劲一般,味道比鲭鱼咸,若是拿来当下酒菜想必更佳。中国现在吃三文鱼的也多了起来,但多数人分不清鲑鱼和三文鱼,常常把两者混为一谈,甚至还闹出了“张冠李戴”的乌龙来。我在日本吃过十几种鱼,北海道大沼一家乡间饭馆里吃过的蒲烧鳗鱼滋味当属一绝。蒲烧鳗鱼并没有放在蒲草上烧,所谓“蒲烧”大概是古人的做法。蒲烧鳗鱼好就好在酱汁上,烤鱼时刷上一层黑乎乎的酱,出锅时隔着一层楼都能闻见香味。酱汁盖住了鱼腥味,吃起来满口弥漫着香甜的酱香,十分开胃。唯一遗憾之处在于蒲烧鳗鱼不可多吃,因为酱汁吃多便觉得齁,原本菜中的精华之物反而成了败笔,岂不痛哉?
日本有道名吃,叫做“亲子盖饭”。光听名字,能让人想起其乐融融的场景,显得含情脉脉,充满温馨。然而亲子盖饭却是将鸡肉饭上打上鸡蛋,母子共处一碗,故美名其曰“亲子盖饭”,不禁令人唏嘘不已。亲子盖饭我没吃过,但玉子烧我是的的确确吃过的。玉子,蛋也,玉子烧也就是鸡蛋糊。奇怪的是日本人吃蒸蛋不放银鱼,不放干贝,偏偏要往里面放糖。本来金黄灿灿的鸡蛋糊,看着让人倍觉胃口大开,跃跃欲试。及至放入嘴中却完全成了另一番滋味。似稀不稀,似稠非稠,而且还甜腻齁口,我实在是不忍心再下箸。至于味噌汤,我倒并非觉得它难喝,只是感觉味道有些怪异,咸中还带有一丝清凉,不及中国的酸辣汤或泰国的冬阴功汤,也就诧异于日本人为何如此钟情于此汤。看来品食乃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自己的口味只有自己心里最清楚,万万不可人云亦云。
梁实秋的饮食散文中我们还能体会到蕴育其中的那种充满乐趣的生活情怀。在《雅舍谈吃・自序》中,他用不多的文字就直截了当地陈述了自己的意向。“人吃,是为了活着;人活着,不是为了吃。所以孟子说:‘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从失大也。’专恣口腹之欲,因而失大,所以被人轻视。但是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这个‘小’不是绝对不可以谈的,只是不要仅仅成为‘饮食之人’就好”。在这里,梁实秋道破了他56篇“谈吃”散文的旨,谈吃只不过是一种表象,而在轻松、幽默之中渗透着自己率真、温厚之底蕴,从吃中透露思乡之情,作品作者的人格和精神追求,在饮食中品味人生三味,才是“谈吃”文字的旨归。
梁实秋在雅舍里谈“吃”,书中无论吃过的、没吃过的、家常的、昂贵的,阅读时,都是珍稀美味,令人有垂涎欲滴之感。就是这样一部饮食文化方面的优秀读物,作者在谈美味的过程中,又时时寄托了他思故土、怀故人的真挚情感。在当今东西方两大文化体系的空前碰撞和交汇中,梁实秋的恬淡、诙谐的情怀,无疑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一种审视和理解。
刺客读后感(合集13篇)
我们经常会被老师要求写作文,作文,可以描写身边的细微事物,也可以大胆想象。花点时间写让人满意的作文还是很值得的,你是不是也正在写作文?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刺客读后感(合集13篇),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刺客读后感(篇1)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刺客列传》中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刺客读后感(篇2)
豫让,春秋时晋国智伯的家臣。在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魏两家杀死之后,他为报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赵襄子,不成身死。
豫让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要想在厮杀和土地兼并中“一生事一主”并不切合实际。况且旧主智伯已死,报仇与否也已失去意义。仇报了又能如何?人已不在,地已瓜分,豫让的举动只是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勇罢了。
有言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和豫让同一时代的管仲,却是个“智者”。他本是公子纠的得力助手,后来公子小白(齐桓公)杀死了他的旧主登基称王。在几经思虑后,管仲终于接受了齐桓公的真诚邀请,当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后半生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忠心耿耿地为他把手实战,成为众所周知的一代名相!再说史上的商鞅、韩信也都是“半路出家”,在新主的赏识提携下,将自身潜能发挥得淋漓尽致,照样是后世人眼中的“绿林好汉”、忠诚豪杰。
豫让是个极有才华和智谋的人,凭借自己鹤立鸡群的广博见识,一定会为新主人的得力家臣,只要他愿意,他的人生便可登上一个崭新的平台。问题就在于他不想这么做,也不屑于走这么一步棋,追根求源便是那所谓的“忠义情结”在他的心中作怪。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说得好:“该过去的都过去了,我们都要好好活。”所谓“忠诚”、所谓“专一”,只要在死者生前,尽到了责任,做到了倾尽心血,问心无愧,便已足矣,何苦在其事后还用这些“清规”无谓地折磨自己,甚至搭上性命呢。人的一生,会遭遇许多变故,在对的时间专心做好对的事,其余的一切顺其自然,这也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境界了。
豫让是个极富悲剧色彩的人物,他身体力行地告诉我们何为“至高无尚”的“忠诚”,但是也用其惨淡潦倒的一生警示我们:“忠诚”固然让人感动,但是只有用豁达发展的眼光,顺乎历史潮流的大智大勇之人,才能在浩大的历史星空中,发出最炫目的光芒!
刺客读后感(篇3)
古人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为何?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此乃真正之“知己”。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此乃刺客之上者。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刺客读后感(篇4)
在家整理书柜时,无意间看到《刺客》一书,还以为是描写类似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书的封面很好,黑底白字,视觉效果很强烈,特别是“刺客”两字更是醒目,书名下面的一段文字吸引了我:用一生的时间去熟悉一支枪,全景展示狙击手的神秘生活的铁血文学。
书中的刺客就是神秘狙击手,刺客在古代被称之为“侠之大者”,为了一句承诺,可以赴汤蹈火,付出性命亦在所不惜。狙击“伺人不备,突然袭击”之意,狙击手是在特种作战行动中重要角色,狙击手也是杀手,只是相对敌人而言,因为这种杀手并不是杀戮。
书中的主人公韩光,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更是一句优秀的狙击手,为了一方净士,为了除暴安良,为了国家利益,再大的苦也要吃,再大的冤也要受,明知是枪林弹雨,危险四伏,处处陷阱,可还要冒死前行,他那种战士精神、奉献精神让我感动,他深知这是一个危险工作,需要付出巨大牺牲,最爱的人因误解而伤心欲绝离他而去,昔日的生死朋友,最信任的上级,因误解而追捕他,他蒙受着常人不能承受的不白之冤,甚至有可能死于自己人的枪口下,一旦失手,将成为真正的罪人,冤情也无法昭雪。面对如此境况,他别无选择,当他抬头望着天空说:“我是军人,这是我的职责,别人不理解我,祖国理解我,祖国知道我”时,这几句铿锵有力的话,蕴藏着无法表达的庄严和神圣,我深受感动,不禁潸然泪下,只因他是一名军人,他曾宣誓效忠祖国,他也是真正的刺客,一言九鼎,一旦作出承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选择军队,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理想和忠诚。
无限向往军营生活,喜欢那身军装,更喜欢军人那独特的气质。只可惜无缘军旅梦,只能远远的欣赏。
刺客读后感(篇5)
有这样一本书,它被鲁迅先生称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这样一个人,在逆境中磨炼意志,心怀理想并为之奋斗,最终实现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宏伟目标。他是我国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而那本书也正是他所撰写的史学巨著《史记》。
很多人读史记都是被书中描写的帝王霸业与世家传奇所吸引,我却独爱《刺客列传》这一篇。许是因为我自认有些懦弱,对于这些有勇之士便格外敬佩,他们身上所具备的侠义精神更令我为之动容。《刺客列传》全篇共描写了五个刺客的故事,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读来使人震撼不已。而其中最打动我的,当属豫让和荆轲了。
豫让是春秋时期晋国人,在成为智伯的家臣后,受其重用,得到了“国士之遇”。后智伯被赵襄子杀害,豫让为报知遇之恩,决心要杀掉赵襄子为智伯报仇,矢志不渝。他隐姓埋名,接受宫刑混入了赵襄子宫中,不料被发现,首次刺杀未能成功。此后,为了再次行刺不被认出,他竟用漆毁了容,吞炭弄哑了嗓子,乔装打扮使人无法辨认,连他的妻子都认不出来。不幸的是,这次他仍被赵襄子擒获。豫让自知生还无望,然智伯之恩未报,于是他请求赵襄子将衣服脱下一件,通过剑击襄子之衣象征性地达到报仇的目的。赵襄子感动于他的义气,答应了他。豫让于是拔出宝剑击刺襄子之衣,仰天大呼:“吾可以下报智伯矣!”后伏剑自杀。豫让的刺杀行动虽然都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知恩图报、“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却深深感动了当时的人们,“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从他勇敢的行为中,我也看出了他可贵的精神,并深受鼓舞。
而说起荆轲,“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我就不多加赘述了。《史记》中详尽的描述了整个刺杀过程,尽管最后刺杀没有成功,但荆轲在秦庭不畏秦王、英勇抗争的英雄事迹却被历代传颂,直至今日。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闪光的品质。他们有着“言必行,行必果”的精神,为了实现承诺不惜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作文他们更有一种知恩图报、舍生取义的侠义精神,他们不畏强暴,为实现自己的任务将生死置之度外。正如孟子所云:“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读《史记·刺客列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古代刺客的勇敢,感受到了易水送别的悲壮,更感受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惊心动,在太史公笔下的刺客,有着些许中华民族远古以来的尚武精神,为中国崇尚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匕首”的刚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有志之士!
作为少年的我,虽然还没有能力做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应该受点侠气的熏陶,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才行。
刺客读后感(篇6)
内容简介:一名神秘女子找到杰克·李奇,邀请他暗杀新当选的美国副总统。杰克·李奇欣然从命,短短的一百二十个小时内,他就让副总统“死了”三次半!然而他不知道,此时真有一伙人正在磨刀霍霍,准备送副总统“上路”。更要命的是,那伙人也不知道杰克·李奇的存在……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刚收到书,封面很酷啊,和国内的同类小说封面很不一样,很有一种欧美范儿,打心眼儿里喜欢《模拟刺客》的这种感觉。小说前面还有填写小猪的导读,作为推理界达人,他的导读格外有分量,真是个意外收获,赞一个!《模拟刺客》主线是刺杀美国副总统,辅线是男主角李奇与大哥的情人之间的周旋,我更期待爱情可以开花结果,那些政客们只是政府的工具,死了一个还会有成百上千个。
模拟刺客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模拟刺客》刚拿到书,开始以为是个谍战故事,看后不久才发现是本融合了阴谋、惊险、爱情、推理的冒险小说,越往后看越欲罢不能,主人公李奇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神探,话语不多,却总是一语中的,出手快,而且狠,女人就爱这样的男人,读者就爱这样的硬汉!《模拟刺客》是我看的第一本李查德小说,他的冷硬风格早就听说,这次国内终于发行,果然精彩,喜欢李奇思维的敏捷与身手的强硬,同期还有一本《暗夜回声》,正在读,同样很过瘾。
刺客读后感(篇7)
翻开《史记》,我最喜欢《刺客列传》。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为了保卫家园,扞卫尊严,无数豪杰泪洗山野。刺客,本事卑鄙邪恶的代名词,但在那个时代中,却肩负着国家的期盼和使命。
刺客列传中讲述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位刺客的故事。尽管五人肩负不同的嘱托,有着不同的结果,但是,他们都侠肝义胆、不畏强暴,且有浓厚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论成功与否,他们都是英雄,都为后人演绎了为国为民为民族而献身的热血豪情。
曹沫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他果断地抓住时机,拿出匕首胁迫齐桓公,经过一番游说,最终使齐国割出在鲁国所侵占的地方,展现了他的大智大勇。
豫让是最惨烈的,他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为智伯报仇,屈身作为一个罪犯刺杀赵襄子,未成功,后又将全身涂黑,使全身长满漆疮,吞碳是自己变哑,再次行刺,未果后,乞求赵襄子让自己击打自己的衣服,拔剑三次跳起来击刺衣服,来表达为智伯报仇的意愿,然后伏剑自杀。
荆轲是五人故事中治安篇幅最长的。从为刺杀秦王做准备到最后刺杀,都体现出荆轲是一个重义气、守承诺、有勇有谋的人。
无为刺客中,我最喜欢聂政。整个故事可用悲舍来形容,刺杀宰相侠累成功后,自己毁容,挖出双眼,又剖腹,肠子都流出来,悲壮的死去。尸体被韩国人弃在街头,姐姐因悲哀至极而死在他的身旁。为使姐姐不受连累而毁容,可见其宁舍自己,而不连累亲人的义勇精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五位刺客视死如归,虽结果各异,但其忠肝义胆,为国为民舍生忘死,堪称英雄。
读《刺客列传》,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刺客读后感(篇8)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大家因该都读过有趣书吧?或自己感兴趣的书吧?或一些名著吧?是《朝花夕拾》?《福尔摩斯》?不不,我可不止看过这些。我正在看一部科幻小说《刺客信条》。
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它是由奥利弗波登创作。奥利弗波登,科幻奇幻小说作家,曾创作过多部畅销作品,被《泰晤士报》盛赞为高阶奇幻的先行者
书主要说了一个自己亲眼见到自己的家人因腐败而死的少年。他被意大利的贵权背叛以后,这位少年展开了一场传奇般的复仇,为根绝腐败,回复家族的荣誉,他学习刺杀的技艺。对他的盟友来说,他将成为一股变革的力量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力量。在敌人的眼里,它将成为巨大的威胁,因为它将为那些气压意大利人民的暴君带去灭亡。就这样一段力量、复仇和阴谋的传奇故事就此展开了。
如果有兴趣就来看吧!
刺客读后感(篇9)
《史记刺客列传》看似拖沓冗长,但细细品读不免会正襟危坐而又汗如雨下,在整个紧凑、激进的描写中,一度出现了秦王惊群臣皆愕卒惶急的字眼,试想一介匹夫,只持匕首,竟然逐得秦国君主环柱而走,朝堂上下举众无措,这本身就是一曲壮歌,而功败垂成被断左腿的情况下乃引匕首以擿秦王,其后倚柱而笑,箕踞以骂,又在其生命的终点畅快淋漓出刺客精神的快意和昂扬的生命激-情。想必这时的荆轲是何等享受,他并未成事,却没有背弃自己的承诺,自然无愧于太子丹的托付。只以一死,成全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英名,更验证了与生俱来的宿命。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依然是陶潜的《咏荆轲》中说道: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殁,千载有馀情。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剑术不好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而我只得报之一笑。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骨子里狂傲无比,本可以一击成功,偏以欲生劫之,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道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荆轲死后,太子丹亦死,燕为秦灭,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囚字。
除了荆轲,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他们同样活在《史记刺客列传》里。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刺杀吴王僚的专诸、刺杀侠累自屠出肠的聂政,以及极具悲情-色彩的豫让。豫让的出场和谢幕,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一如峰回路转、高-潮迭起的洪流,扣人心弦、悬而不止,在最终得以击(襄子)衣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
恩怨情仇、唇亡齿寒,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青冢沉寂。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
刺客读后感(篇10)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做什么都好,但我要他记我一辈子。
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他,甘付生命。甘负人心。
我不是什么善类,他爱的只能是我。不然,他便不能存在。
“主人,太子来了。”童仆端上一壶烫酒。
“桃花醉,好酒。”荆轲笑笑,“他果然来了。”
“荆卿。你对这时局,怎么看?”太子有些憔悴,但还是温和的`笑意。
“笑看!”荆轲大笑,“怎么,最后一坛桃花醉,不来一杯?”
太子勉强的勾勾嘴角,小酌一杯。
“燕国危亡,我自当以命相报。你不是要守江山万年么?我便杀了秦王,许你江山。”荆轲自嘲地笑笑。
“……那,你还要准备什么?”
“此去要有信物。秦王求取樊於期将军首级。我要他项上人头。”
“不行!”话音未落,太子气得颤抖,拂袖而去。
“怎么可能,我不是什么善类,为了江山百姓,感情那种东西。算什么?他会去的。”笑笑,闭上眼。罢了吧,一切都将终结。
“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你都知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知道?”
“我也是无法。”
“荆轲。我自是知道。我终究,比不过太子吧。”褪下半边衣衫,握住荆轲的手,银色的刀刃卷起锋芒。
“左边第三根肋骨深处,刺下去吧,荆轲。就像你一直所做的一样。”樊於期笑得邪魅,刀尖在胸口冰冷。
“我要你,记我一辈子。”笑得狠绝,匕首刺入心脏,染红衣衫。
“殿下,樊於期死了。”
“皇上,有人称取得樊於期首级,是否……”
“传。”不怒而威的声音。樊於期,你死了啊。你不是不爱我么,你不是要从我身边逃走么。不爱我。那就死去吧。死人,是不会伤害我的。
穷图匕见。
刀刃划过秦王下颚,一片混乱。
但,终于是匕首长不过宝剑。
“你倒是胆大包天,怎敢?!”
“我有何不敢?来了,就没有想过回去。”
丹啊,你还是,太天真了吧。杀掉秦王,怎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呢?力量不够的弱者,秦王死了,会有下一个秦王。终究不是杀死一个人就可以躲避的祸事啊。
“丹。我先行一步。於期。来世,来世。”仰天长笑,徐夫人的匕首刺入心脏,罢了吧。
不要奢求了。
“殿下。秦军……”
“我知道。”太子拨弄琴弦。
“再也没有桃花醉了。”
再也没有了。
刺客读后感(篇11)
我喜欢看这本书,这是一本划时代的史诗巨作。我们所熟知的本纪、世家、列传、表等一系列的名词皆是太史公的首创。鲁迅先生眼中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特别喜欢刺客列传,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我又有了和以前不同的感受。
记得专诸吗,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位刺客让世人记住了他。由于形式的神秘和危险,由于人在行动中爆发出的个性和勇敢,这种行为已经经常呈着一种异样的美。事发之日,一把刀子被秘密的烹煮与鱼腹中。专诸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掌握着千钧一发,使怨主吴王僚丧命。这在古代的东方树立了极端的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
书又被我翻了几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果断决绝的要离。这个身高不过五尺的男人却显现了他的高大形象。这也许就是侠客的义吧。这一次的主角把他的前辈的开创发展到惊心动魄。杀妻断臂,为求接近公子庆忌。滔滔的江水淹没了要离的腾腾杀气。一柄长长的画戟就让庆忌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这是另一个悲壮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埋藏了几千年的侠义。司马迁并没有因为刺客的卑微而为统治者去取舍。他的一笔,不仅是异端的死者名垂后世,要是自己的着作得到杀青压卷。
历史的轮子又滚到了豫让。他不仅以个人对抗强权的威武活剧,而且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赵襄子脱下了贵族的华美的衣服,给豫让完成生命的绝唱。这是古代史上形式和仪式的伟大胜利。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然一位剑术不精的普通游侠却留下一段惊世之举-刺秦。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仅仅感慨彼可取而代之。 易水河边,高渐离的筑声显出几分悲凉,一个高大的背影低声吟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历史的车轮并停止,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依旧一统山河。
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既然喜欢读,不妨多读读。谨以此文,缅怀忍辱负重的太史公。
刺客读后感(篇12)
秦王的长剑砍来,荆轲只觉左腿痛彻心扉。“啊”他痛苦的喊声被他硬生生憋了回去,身体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倒了下去,瘫坐在柱旁。秦王凶猛地扑来,他向秦王奋力掷出了匕首,“当”地一声,匕首打中了一旁的铜柱。眼前,秦王和夏无且挥着长剑砍来的身影仿佛无限放慢,再放慢……他知道时间不多了,可还是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眼前昏黑一片,却颠颠倒倒地旋转出田光自刎时那抹笑,耳边回响着那天易水边高渐离的击筑声。秦王的长剑凶狠地砍来,可他没有动。他不能动了,也不想动了。“我,哪是,杀不掉你……我是想……活捉你啊……”头向旁一歪,倒地,那笑声,停了。眼睛渐渐褪去光芒,可还是倔强地圆睁着……
为了这一场注定不会成功的刺杀,“节侠”们牺牲了太多太多:太傅鞠武直言进谏,不惜自己放弃全局;田光为明清白激荆轲,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一员猛将樊於期为了得以成功刺秦,献出自己的首级。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刺秦不成,岂不白搭性命?!
田光在临死前,在笑。他俯下身去,唯唯地答“喏”,却在笑。他一定洞察了这一切:看出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看出太子丹“非节侠也”。也许,这笑,正是嘲笑太子丹不信任所用之人的不讲义气。
笑。在这以悲剧结尾的壮举中,荆轲在笑。荆轲在被断左股,“废”后,在最后的孤注一掷也失败后,他在,笑。也许这是无奈的苦笑,笑自己的莽撞,笑事不能成,笑自己“废”后的落魄;又也许,这是对秦王的嘲笑,嘲笑他贪得无厌,嘲笑秦王堂堂一国之君,自诩为王,却被一介草民追着打转……
孟子云:“舍生而取义。”义,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么?田光终究自刎了,为的是他自始至终都应该是个节侠,不能违背太子丹的嘱托,只好自杀以明“义”。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南宋文天祥吟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明末,于谦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再到戊戌变法中,谭嗣同高歌“我自横刀向天笑,留取肝胆两昆仑”。而牺牲,他们都是为义而死,希望“义”的侠客精神永存于世,愿人们都能为自己的承诺和理想放手一搏,甘为最后一丝光明舍弃一切去奋斗,去捍卫自己的“义”。
刺客读后感(篇13)
大概是在读《大唐李白》的序言的时候,我读到过这样的观点:当有人读着这些诗感到慰藉,这就是李白的功德。每次当我读《盲刺客》的时候,我就感到了巨大的安慰。
我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我有另一个号。我每天都在上面写呀写呀。有一次你去办事了,我就坐在地铁站写日记。后来有个人坐到了我的旁边,我没理他,继续沉醉在我的世界里。你突然凑头过来,在我肩膀上“哇”了一声,吓死我了。你说,我都坐了半天了你都没看见我。我说知道有个人在我旁边,只是不知道是你。
我们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一楼,但是好像地下室呀,采光特别差,你说我是坏人,把你关在小屋子里。我在这间屋子里也用零碎的时间——比如你去上厕所的时间写呀写。你问我到底在写什么。我写的是,你说我好漂亮呀,我说你肯定是瞎了,以后要对残疾人好一点。我们俩笑成一团。后来你说,我只会越来越美,而你只会越来越瞎。——我把这一段也写进了后来的日记里。
你问我写了这么多日记,以后会写一本书吗?我说才不会呢,我就是写着给自己看的。我没有告诉你,我写下来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忘了你,时间那么长,我怎么知道我会在哪一个清晨忘记你的一星半点,又会在哪一个黄昏忘记你的只言片语呢?
有一次你说你看了《恋恋笔记本》,想到了我们。那我又会不会有一天也老人痴呆了,以为你是我在喝咖啡时偶遇的帅哥呢?后来你要走了我的账号,你说你想看看我写了什么。我写了我们的琐碎小事,还有我吐槽你的话,甚至还有我不切实际的幻想。我真怕你看到呀,但是我还是咬一咬牙,给你我的账号了。然后你说你每天都要看我的日记,你都会背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以为我赌赢了。
但是为了我幻想出来的我们的明天,我注销了那个账号。我希望没有任何人抓住我们的任何痛脚。
爱丽丝•蔡斯说我烧毁了所有的船,只留下了通往你的那条船。我问过你类似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烧毁所有船,所以我才无法拥有你?我本该烧毁所有的船。
爱丽丝说,“本该是个无用的词。它与没发生的事有关。它属于一个与我们平行的世界。它存在于另一宇宙空间”。这是幻想文学家阿特伍德的创作。你还记得我前年写给你的信吗?在信里我也告诉你,在无数个平行宇宙中,总有那么一个时空里,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用暗杀或者互换的方式偷走另一个宇宙里我的人生,我就在我自己的时空里承受我的一切。知道有这么一个平行宇宙,我就很安慰开心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还幻想过死在你怀里?事情的起因是我太痛了太难过了,然后我在一次深呼吸的时候突然想到,要是我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这么难过了。
那反正都要死了,不如死得艳俗一点,就像在九流网络小说里。比如我们在欧洲某个国家偶遇了,然后突然来了一伙恐怖主义者,作文于是我就中弹了。周围是混乱,尖叫,哭泣,咒骂,逃跑和追逐扬起的尘土,血液,汗水,晃动的阳光。但是我在你怀里,仿佛世界第一次如此平静。我视线模糊,都无法注意你的表情了,但是我终于得到了平静。
这是我作为一个科幻迷的想象,或者是我作为一个在现实里走投无路的人的又一次不切实际的幻想。上次我去机场送你,我说等你有名了,我就写一本《我与xxx二三事》的回忆录,我就可以靠你发财了。你都生气了。但是我怎么能控制自己不写下关于你的文字呢。也许是在我这种超级偏题的滥书评里,也许是在我的广播里,也许是在我设为隐私的日记里。
那么关于《恋恋笔记本》你还记得什么呢?还是你分享给我的那句真正的恋爱是什么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吗?
我记得:Yourmotherismyhome.
这真是一个讨巧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烂俗故事呀。你要问我,什么是不烂俗的故事吗?最好的爱情故事大概是像艾力克斯和爱丽丝那样,爱着爱着,其中一个死了。或者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爱着爱着,两个都死了。
艾力克斯说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永恒的幸福。倒是哪一个更悲伤呢?你为我们感到悲伤吗?你还在为我们感到悲伤吗?我们已经走的悲伤的尽头了呢,还是像以前一样还在孜孜不倦地通往悲伤尽头的路上呢?悲伤是好的,人人都爱悲剧,或许,悲伤停止的地方,就是故事结束的地方。
刺马读后感(集合三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罪马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刺马读后感 篇1
《罪马》的作者是沈石溪。故事里的白珊瑚、娄阿甲、高导演是马戏团里的主人公。
有一次,马戏团到哀牢山一个名叫黑虎冢的村寨慰问演出。可能是因为学员没有把杂草清理干净,没有发现杂草底下的蛇洞,表演超级马术的一位男士娄阿甲和一匹雌马白珊瑚在表演的时候,白珊瑚的马蹄声吧在蛇洞内睡觉的`虎斑游蛇从睡梦中惊醒,虎斑游蛇从洞中窜了出来,珊瑚冷不防看到一条蛇,马头一扭,偏离了原来的路线。因为娄阿甲的头刚从马肚下钻出来,只听咚的一声,娄阿甲的头撞到了草地上的一块石头。最后由于流血过多已经死亡。在娄阿甲死亡以后,白珊瑚一直在绝食,瘦的肋骨都露了出来。直到娄阿甲的妻子欧阳花贝把它说服。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你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人心换人心,人心换动物心。不是吗?希望同学们能保护动物,不再让动物受到伤害。
刺马读后感 篇2
读了《罪马》这本书,我被罪马那忠于主人的那股精神而感动了。
《罪马》讲的是在白珊瑚还在吃奶时,娄阿甲把它带回宿舍同住。还将自己的.棉被给它盖,自己的蚊帐给它罩,逐渐成为心心相印的好朋友。可有一日,在娄阿甲演出时,由于一条虎斑蛇惊住了白珊瑚,使它出现了失误,导致娄阿甲后脑勺出血致死。但娄阿甲临死前还说不要难为白珊瑚。之后,白珊瑚一度意志消沉,还把头马的位置让给另一匹马——眉心红。甚至,为了阻止自己的孩子蓝宝贝挑衅眉心红不顾亲情踢伤了它。正当人们感到疑惑不解时,白珊瑚逃走了,逃到了娄阿甲的墓地,为主人守灵……
起初,我认为人才是最重情感的。我读完后,我改变了这种看法,有了新的认识。白珊瑚为了给主人守灵放弃了马戏团头马的位置。是多么的伟大呀!
谁能说动物没有情意?!
刺马读后感 篇3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罪马》,这匹马叫白珊瑚,很通人性,也很重感情。我边看边哭,很受感动。
白珊瑚是马戏团里演出的头马,舞台经验丰富,但是在一次高难度的演出中,由于受到蛇的惊吓,导致主人娄阿甲的意外死亡。于是白珊瑚成为了一匹罪马,大家都要把它处死来陪葬娄阿甲。但是娄阿甲在抢救的途中说过不要为难白珊瑚。最后,大家放过了白珊瑚,可是白珊瑚不能原谅自己的过失。它把头马的位置让给“眉心红”,并且平息了自己的孩子“蓝宝贝”与“眉心红”的'争权风波。待一切安排妥当后,在一个下着蒙蒙细雨的夜晚,悄悄地逃走了。从此,白珊瑚出没在娄阿甲的坟墓旁,只要看见蛇,不管是红蛇绿蛇黑蛇白蛇花蛇大蛇小蛇毒蛇或无毒蛇,它立刻毫无畏惧地冲过去,用凌厉的马蹄将蛇踩死。当地的人们都叫它“守灵马”或是“踩蛇马”。
白珊瑚虽然是匹马,可是它象人一样有感情,跟主人生死相随。我很喜欢它。
梁实秋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了许多读者,因此,在写读后感时,重点也往往会放在这些情节上。如果您需要一篇关于“梁实秋读后感”的读后感,不妨来看我们为您精心挑选并整理的文章。或许可以为您提供灵感,让您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感受。
梁实秋读后感 篇1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冠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士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粘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倚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奔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英寸见方半英才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地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做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借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感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是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隐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梁实秋主张文学要表现永恒不变的人性,他的《男人》一文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写的,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八十年,可是除了文中的“手绢”在现在被纸巾取代之外,文章还是能够相当生动地表现出当下中国一部分甚至是很多男人的特点,看得我也是醉了。
记得读中学的那段日子,于书无所不读,因为那时没有现在这么大的升学压力。第一次读到梁实秋《雅舍小品》里的《男人》篇,心里倏然一惊,马上转身去看,想发现那双一直在打量自己的眼睛,不然作者这么写得这么传神,发现了我身上连我父母也没有发现的秘密——“--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尤其是冬天的时候,住校时热水紧张,洗脸只用五个指头拨弄毛巾,手背确实可以不湿。因为学校的需要开设校本选修课程《中外幽默散文欣赏》,推荐学生阅读《男人》,一个男生这样评点:“这篇《男人》中的原型可能是梁实秋自己,不过有很多地方与我自己也很像,比如懒、怕麻烦、馋、好享受和谈话内容,有些话也是说到了我的心坎上,我觉得很有道理啊!”还有一位女生也引起了共鸣:“对男人行为、习性的描述,着实令人大跌眼镜:‘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虽然幽默夸张,若家中有一个弟弟或哥哥,情况大抵是一样的。”当然借助梁实秋的眼睛发现自己身上的缺点之后,每次洗脸,我都告诫自己要像新上任的国家的领导人视察边疆一样严肃认真。下课时,有一个彪悍的女生特意看了看我的耳后脖根,想发现一些和校园里农业实践基地一样的景观,自然,很可能没有如愿。
其实《男人》的价值不仅仅在于自揭男人之短,对男性“脏”、“懒”、“馋”、“自私”等习性加以批评,更在于这批评是亲切温和的,不是犀利冷峻的,而且始终以调侃的笔触进行幽默的处理,因而不仅不给人痛感,反让人读后会心一笑,在自省中得到审美的愉悦。这个幽默效果的取得得益于以偏概全和极度夸张手法的运用,试问哪个男人的袖子里真的会甩出一只老鼠?
中国人给人的印象是缺乏幽默感,原先是外国人这么看,现在是中国的女同胞也不买中国男人的账,曾看到一个相亲节目中有女嘉宾对男嘉宾直言相告:你缺乏幽默感,不是我的菜。更有些专栏的女作家以及一些选秀节目的女嘉宾公然宣称“中国男人太丑了”、“中国男人对不住中国女人”。叫得最响的好像还是刘晓庆阿姨。可是,亲,从女娲造人的故事中,不是可以看出男人是女人创造的吗?为什么在创造的时候不给男人一些幽默是细胞呢?还是一开始是有点,慢慢就缺失了——又是怎么缺失的呢?
于是又想起冰心女士和梁实秋先生的一段趣事:抗战时期,梁实秋住在重庆北碚“雅舍”时,有一天冰心来访。饭后,冰心在梁实秋的纪念册上题字:一个人应当像一朵花,不论男人或女人。花有色、香、味,人有才、情、趣,三者缺一,便不能做人家的一个好朋友。我的朋友中,男人中只有梁实秋最像一朵花…… 此时,围在一旁的客人不高兴了,特别是一位女作家叫嚷得最激烈:“实秋最像一朵花,那我们都不够朋友了!”冰心平静地说:“少安毋躁,我还没有写完呢。”于是,冰心接着又写道:“虽然是一朵鸡冠花,培育尚未成功,实秋仍须努力。”大家换颜一笑,便给梁实秋赠了个“鸡冠花”的绰号。
重读梁实秋的《男人》,不仅希望男人能够衣冠楚楚洗刷干净,更希望男人都能够有一些幽默感,成为像梁实秋先生一样的“鸡冠花”,能够担负起更大的责任,也更有情趣。
梁实秋读后感 篇2
近几天反复读梁实秋先生的散文《男人》,深为其陈辞所感染:先生将世上男人龌龊、卑微之辈深加以剖析,将男人脏、懒、馋、自私、嚼舌之风统统加以唾弃,毫不讳言。男人的形象因此黯淡下来,有失风雅之尊。这一类男人的弱点归根到底是由于惰性形成,一旦性情堕落,便将人性意识抹灭,甚至丢置。男人一旦身染不良嗜好,沦为市井之徒,可谓男性的悲哀。
梁实秋先生(1903-1987),祖籍浙江杭州,出生于北京一个充满书香气息的旧式官僚家庭,号均默,原名梁治华,字实秋,笔名子佳、秋郎,程淑等,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一生中既以一个知识分子的热忱为国事奔走,又不忘著译耕耘,堪称伟男人。
他主张思想自由,作品多数取材于日常人生,留心观察生活事物中细节的地方,小品文中常常赋予诙谐的调侃,又近乎于情理之中,与时代发展的人们产生心里共鸣。但由于他生于资产阶级贵族,属于“自由派知识分子”,所以被当时社会众所非议,抨击之声不绝。 他的女儿现定居于美国西雅图的梁文蔷在追忆父亲梁实秋时曾说:“在很多人眼里,父亲是个„洋派十足‟的人,这可能归根于父亲在美国留学时养成的一些习惯。
但骨子里,父亲绝对是一个有很深中国文化情怀的人。……从美国回来教书时,他口操英语,却总是长袍马褂,千层底布鞋,叠裆裤子还要绑上腿带子,经常引得时髦男女窃笑。” 梁实秋先生写的《男人》当时受到西方绅士、名士气息的感染,现在读来不禁有几分同感,既清新雅致,又有幽幽古意,谈古论今,崇雅黜浮,总是要将许多男人做一番比较,不知是因男人形象的感召还是深悟人生,唯美是图的启迪。 男人何故由此惰性呢?首先是胸无大志、不思进取的结果。孟子有言:“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韩愈也曾曰:“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刻苦给人以锻炼的机会,天才在于勤奋的努力;再就是没有乐观向上的精神,生活很快乐也很无奈,一定要不气不馁,戒骄戒躁;最后是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好习惯才有助于身心发展,成就事业。《孟子·离娄上》:“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一句古训告诫了后人。明万历皇帝不思朝政达二十年之久,最后另江山社稷摇摇欲坠;同是古人,康熙皇帝却勤奋有加,开创了“康乾盛世”的先河,那么康熙具备怎样的男人气质又热衷于勤奋的呢?
据法国白晋所著《康熙帝传》(马绪祥译)提供了康熙的容貌:白晋是康熙二十六年(1687)到的中国,在北京供职时常常见到康熙。他说:“他一身丝毫也没有与他占据王位不称之处。他威武雄壮,身材均匀而比普通人略高,五官端正,两眼比他本民族的一般人大而有神。鼻尖稍圆略带鹰钩状,虽然脸上有天花留下的痕迹,但并不影响他英俊的外表。”康熙像传中还说到他的精神品格:康熙的精神品质远远强过他身体的特性。他有经得起各种事变考验的坚强意志。
钱宗范在《康熙》中说:“他一生勤奋好学,博览群书。自然科学方面的数学、天文、历法、物理、地理、农学、医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方面的经、史、子、集;艺术方面的声律、书法、诗画。他几乎都有研究。他写出了八九十篇关于自然科学方面的论著,他亲自审定了多种历史方面的书籍,他还精通多种民族语言。”在政治方面,一个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皇帝居然有着五十年如一日的兢兢业业。他几乎每天晚睡早起,坚持御门听政制度,春夏大约从七时开始,秋冬大约八时开始,其勤政由此可见一斑。康熙也注重养生理念,有良好的饮食起居,弓马骑射。虽然事物繁忙,却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这里将男人和皇帝相关并提,可见男人若想堂堂正正为男人,需勤为本,克己慎行。 有一种情形可能稍加例外,那便是读过老舍先生的小说《骆驼祥子》后而改变这一观念的。老舍笔下的男人“祥子”是当时社会苦闷、彷徨的象征,具备此类男人邋遢、世俗的.表现是由于现实不幸:小说刚一开始时,祥子是一个北京城里结识、健壮、虎头虎脑的青年车夫,“他没有什么模样,但是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是很大,圆脸,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脸上永远红扑扑的……”他身上凝聚传统男人美德、勤劳、无私和人生理想。
小说的最后,祥子已经完全不是最初的样子了,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无情生活中一点一点丧失,他的精神面貌猥琐,懒惰狡猾,还耍无赖,最后禁不住夏太太的诱惑得了一身脏病,这和梁实秋笔下的男人不是大抵相同了么? 梁实秋先生早年生活时代处于民国动荡时期,中国底层社会人口生活在苦难之中,怎能顾及奸懒馋猾这些劣性呢?尤其男人,养家糊口骏命不易,他们当然不具备资产阶级和西方文化的契合,梁实秋先生笔下的这类“男人”,老舍先生笔下的“祥子”的人性均被时代特征泯灭,使一切美好沦为奢望,旧时局和新和谐迥然不同,今天很难再找到梁先生笔下的那种男人了。 中国的男人多具有吃苦耐劳的秉性,就连北方家乡的农村一带,男人的衣着朴素,可是很得体,很干净。春秋之际忙于耕种,冬夏之时有时外出打工,对生活充满希望,日子过得美满。
且不会风言风语或添油加醋,他们热情,质朴于一身,愿意帮助有困难的同乡。譬如家乡有一男性王先生先是自己根植葡萄苗,赚钱后又带领更多的男人一起发家致富。去年回家的时候我见过他,虽然他言语不多,但是他皮肤细腻,精神饱满,穿戴整洁,完全不像想象中的农民的装束,这便是社会生活给予他充实的人生吧。 世上的男人若把梁实秋先生的《男人》当成一面镜子岂不更妙?男人,无论尊卑,无论贫富,尽管是一个平凡的男人,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这就是说男人要勤于正业,穿戴整洁,举止文明,胸怀坦荡,不卑不亢,虽不比将相王侯,但是为人处世安然有序,刚柔并济,平凡绝对不是平庸。
梁实秋读后感 篇3
梁实秋先生1923年在美国读书的时候,穷学生一个,真“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餐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的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加面包,但求裹腹,不求其他。
那个时候,牛肉饼加面包也只是牛肉饼加面包。而所谓的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bun,抹点黄油butter,再抹上一层酱,把饼放上,加两片小黄瓜。这样的东西就是“汉堡格尔”Hamburger。三口两口就能将其吃完,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梁先生估计当时吃了不少。一个自然吃不饱,梁先生通常要找补一个三文治。再加杯咖啡,这才算糊口。
“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
三十年后,梁先生再去美国。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所谓的牛肉饼加面包,有了品牌的加入。Macdonald是“汉堡界”的巨擎。门前大大的黄色“M”,是显赫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有种特大号的汉堡被命名为BigMac大麦克。内容特别的丰富,肉饼的面积大多了。蔬菜也不只是一种,黄瓜换成了酸黄瓜,还有番茄、生菜、德国酸菜,堆起来高高厚厚。其实,几十年后,麦当劳也不断的推出他的“BigMac”型号,只是内容比那时又有了新的创新。
美国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随便吃快餐的`。但因其的清洁、方便、价廉、现做现卖,却颇得梁先生的好感。大概也有些梁先生的学生时代记忆在里面吧。梁先生的牛肉饼加面包情结驱使他不时的光顾汉堡店。在西雅图的时候,懒得做饭,便叫孙子买来几个汉堡,加上薯条,吃的也是自得其乐。也不一定是“麦当劳”,或是梁先生所未提及的“肯德基”。
后来回到台湾。梁先生就看出了比较。一个美国平民化的汉堡快餐开到了台湾,竟然弄的轰动一时。现在看来,不光是一时。也不只是台湾一地。香港、大陆,到处是“M”或“KFC”的LOGO。广告铺天盖地。今年又刚好是麦当劳中国。看看中国的街边小吃,油条、豆浆、蛋饼,吃了多少年。再看看中国师傅的装束、设备,百年来毫无变化。买早餐的时候,不小心就会看到师傅边和面,边擤鼻涕,还没准一眼的白色眼屎。
梁先生也不得不感叹:我们无须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不过,台湾人变聪明了。一家永和豆浆开到中国大陆的大中城市,理念变了,营业时间也变成了24小时。不少学生赶考前,一杯豆浆就可换得在这里上一夜的免费自习。算是个好事。
过去曾看过央视的一档特别节目《创新中国》。讲述了中国在食品、工业、设计等多个领域,和别国的差距,以及创新所带来的突破和进步。面包、汉堡啊什么的洋玩意咱就不说了,但看看豆腐、酸菜原产自我们国家的东西,一传到日本、韩国,经过创新、改良,就成了人家闻名于世、出口创汇的精品。
突然又想到,每天下班回家路上,都会看到好几个烤红薯摊。小摊老板个个抱着膀子看来往路人。独独见家住的小区门口前那家“门庭若市”。原因在于,这家的炉子不同于普通的那种。炉子大,有“抽屉”,可以拉伸,自由翻转,烤出来的也是香美可口。看着新鲜特别,路人自然都停下脚步。一个简单的“创新”,一个火红的生意。
不是我们差,也不是他们老外就是强。不过是脑子转一转,就变了不少。一种思维,定义一种生活。也可能定义一个国家的风貌。中国的“永和”开到美国,开到欧洲,梁先生知道也会极大的宽慰的。
梁实秋读后感 篇4
知识与技能目标:在阅读中整体感知课文,把握课文脉络及梁实秋散文小品的风格;
在朗读中圈点勾画,积累语言;
在品味语言中锻炼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在阅读、品味、探究、交流中发展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
过程与方法目标:抓住作者的情感和关键语句精读课文,自主、合作、探究,领会课文的主题;
理解并借鉴状物散文托物言志的写法。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反复阅读,深入揣摩,感受文中鸟的形象特点,体味文章字里行间的情思:
作者对鸟的生存和命运的情思,寄托着对无拘无束生活的向往和对囚笼般的现实
的不满。在学习中,养成巧于把握、精于思索、善于积累的好习惯。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难点:把握行文脉络,领会文章主题,理解状物散文托物言志的写法,体味文章字里行间的情思,学习表达生活情思。
教学难点:感受文中鸟的形象特点,体味文章字里行间的情思,学习状物散文托物言志的写法。
三、学生情况分析:
本文是一篇有没得状物散文,全文看似是写鸟的生活、鸟的习性、对鸟的爱与悲,实则托物言志,写的是作者的人生体味,启发人们从鸟的身上得到人生的思考。学习本文的关键是要深入浅出地理解作者笔下的鸟,感受作者托物言志所表达的人生态度。教学中引领学生置身于作品之中,从内心深处感知作品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
四、教学方法:情景法、朗读法、活动法、批注阅读法、关键深入法。
(一)导入: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春无踪迹谁知,除非问取黄鹂。//微风燕子斜,细雨鱼儿出。
大自然鸟语花香,充满欢乐,充满灵气,生机勃勃。而梁实秋笔下的鸟却带给人悲苦,什么原因呢?就让我们一起品读梁实秋的散文小品文《鸟》。
梁实秋,(1903—1987),著名文学评论家、散文家、翻译家。代表作有《雅舍小品》等。译有《莎士比亚全集》。一生给中国文坛留下了两千多万字的著作,其散文集创造了中国现代散文著作出版的最高纪录。21世纪教育网版权所有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被誉为“知性散文”的代表作家梁实秋的《雅舍小品》,是别具一格而脍炙人口的散文经典。今天我们所学的《鸟》则是这类散文的典范。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课文,看看作者是如何在文中表现“知性”的。
1、泛读课文。指导学生阅读时,要求用着重号标出课文写作的对象,用横线标出划出写鸟的特点的文字,用波浪线标出作者爱鸟体现在哪些方面,用着重号标出作者悲鸟的内容,批注自己阅读的感受,列出不懂之处。
在阅读过程中校正读音,积累词语:
抟(tuán) 羽翮 (hã) 蜷伏(quán) 栅栏(zhà) 饮啄(zhuó) 呱呱(gū) 曳着(yâ) 长喙(huì) 丰腴(yú) 迷惘(wàng) 鸢鹰(yuān)
交响乐:名称源出于希腊语,意即“一起响”。至十八世纪后半期发展成为独立管弦乐作品,通常包含四个乐章(有时冠以慢板引子),个别也有多于或少于四个乐章的。各乐章的体裁与奏鸣曲极似,只是规模较大,音乐主题有较大发展,管弦乐法也丰富些,适于表现戏剧性较强的内容。
鼎沸:①水涌流翻腾的样子。②比喻形势纷扰**。③形容喧闹、嘈杂。
玲珑:词语原意为娇小灵活之意指物体精巧细致。也指人灵巧敏捷。
高踞:高踞的踞同倨,基本字义是蹲、坐、占据。高踞即是指遇事待物高高在上,表现出傲慢之意。 蹐局:局促;拘束。
鸱枭:鸟名。古人对猫头鹰的文言叫法。鸱枭虽是益鸟,但在中国一直就是丧门星的代称,我国的文章里说到它都是贬义。
学法指导:理解文章整体结构,要注意通过文章的结构特色、文中提示思路的词语或句子加以理解。散文的一般结构方式为提出对象,对对象进行直接描写和间接描写,点明意义。
理解结构要从抓线索或文眼入手。
梁实秋读后感 篇5
有人这样形容他,用一种随遇而安的心态,以超然的目光审视社会世相、人生百态,又以一种幽默、闲逸的心态冷静的审视、玩味之,其中既有儒家的冲和,又有老庄的通达,也有佛禅的超脱。而他的散文具有一种以雅为本、俗中透雅的艺术品格,他的俗不是一味的大红大紫的俗,而是以雅为骨子的、充满智慧的俗;他的雅也不是那种洗却了人间烟火的雅,而是带着暖烘烘的生活气息、让人觉着亲切的雅。其雅与其俗都发自真情、生自真情,毫无造作与牵强。
上世纪四十年代,梁实秋客居重庆北碚,借居在一所十分简陋的房子里,它既不能遮蔽风雨,还有鼠蚊相扰,可梁老先生却给它取了个充满诗意的名字:“雅舍”。而雅舍小品散文就出自这里,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去欣赏雅舍的芳容。
《茶》夜未央,把盏香茗,星月装饰着窗棂,品茗静思,堪称人生一乐。唐朝诗人韦应物曾有咏茶诗云:“洁性不可污,为饮涤尘烦;此物信灵味,本自出山原。”饮茶至沉醉,自古就使人绵思遐想。苏东坡亦有赞茶句:“茶笋尽禅味,松杉真法音。”澄明的水,融入几片甘醇茶叶,或清淡或浓酽,不知不觉即可品出哀乐悲欢百感交集的人生滋味。古代文人对“茶”字有许多趣解不。其中一说:“茶”字由草字头、“人”及“木”字”三部分构成,“人”字在草字头之下,“木”字之上,意为人在草木间,孰能不喝茶。周作人言:“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梁实秋谓:“喝茶,喝好茶,往事如酒。”似水流年,不过骐骥过隙,读好文,喝一盏茶,品悲喜相噙的人生,如沐春风。
《书》俗话说“开卷有益”,但到了现代人们不仅曲解了其本来的意思,而且更加忽略了读书的意义。“开卷有益”本意为我们应该多打开书本读书,以提醒人们或者帝王不要闭塞视听、目光短浅。一本书非常的厚,人们往往翻个两三页即放弃了阅读,然而开卷有益也在时刻提醒世人常常打开书来看,就不会随意放弃半途而废了!有人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则有人分的更细:“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
《不亦快哉》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诗人》痰唾珠玑:所说的话句句如同珠宝玉石。隐恶扬善,执其两端:隐藏别人的缺点,宣扬别人的优点,做人不偏不向(无过之无不及的中庸之道)《男人》:男人“自私”,他们对女人的爱,只是因为女人的温顺与崇拜,而如果家失去了魅力,他就会“另辟乐园”。
《黄帝内经》中有言:“恬静虚无,真心从之,病从安来?是以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红尘俗世知多少,忘怀烦恼当能净化心灵。忘我、忘身,进入文中所推崇的那种“荡荡然不觉天地有无”的精神境界,也许将冲淡悲伤和痛苦。健忘后,心情容易像眺望夜色的时候,沉静再沉静,忘记一切,品味一个人心灵中的独特乾坤。《健忘》崔瑷座右铭有“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之语。
《说胖》天有日月星辰,人有高低胖瘦,此乃天工造物,自然百态,应无优劣贵贱之分。古以胖为美,现以瘦为美,现在的胖演变成为文明病的一种,享受生活的当下却忽略了健康,到处又洋溢着养生之道,各有所言,无所判定。
连续两次拜读《梁实秋》散文,其实文章通俗易懂就像讲故事娓娓道来,但由于语言上的变换很难去记住那些优雅而又有深意的美句,今天就记录在本,以后可以回味。
梁实秋读后感 篇6
梁实秋写《钱》的时代与现在有很长一段时间相隔了。他散淡地从民俗写起,写了平民和富商对钱财的基本态度,引经据典,给我们摆出了古往今来很多人的生财之道和守财之心。即便今天读起来也是惟妙惟肖,让人觉得很有味道。梁先生认为“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辩。”本着这个想法,梁先生的《钱》,没有普见的教化,也没有更多的鞭笞,而是很平淡的写了人们想聚财的心态,并对这种心态给予了最大的宽容和理解。
守财奴在梁先生的笔下也是那么的有一点点无奈,有一点点可爱。特别是对平民甚至贫民的守财聚财心态,刻画得更是惟妙惟肖并给予了理解和同情。通过很多的描写,我们清楚的揣摩到梁先生对钱的一个很明确的`态度,聚财守财,特别是平民贫民的聚财守财不但不应笑话、鄙弃,更应该给予理解和包容,他希望平民贫民能够通过这种方式,早日“爬上社会的阶梯”,这种关怀在当时的文章和观点中是不多见的。同时隐含的另一层意思也是显而易见的,敛财和贪财是梁先生所不耻的,这样聚集起来的钱是“阿堵物”!怎么才是一个正确的对待钱财的态度呢?怎么才能聚财守财而不至贪得无厌发展到敛财和贪财呢?梁先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标准,钱嘛,“无冻馁之忧,有安全之感”即可,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准之全面提高,而是在几点上稍稍突破,自得其乐”,切切不可“人为财死”而后已!
??今天,我们俗也好,雅也好,身处闹市,有太多的诱-惑。想起以前读过一篇小品文,大致是讲一个穷得连媳妇都没人肯给说的农夫,在偶得一小块耕地后,就向往着有房子;在有了房子后就向往着有媳妇和孩子;在有了媳妇和孩子后就向往着有马车,可以出村到镇上看看;有了马车后,因为到镇上受到了官吏的欺侮就向往着自己也能做县官,不受欺侮;做了七品后就向往着做六品、五品……最好是一品大员;做了一品大员后就向往着干脆也不在那一人之下了,就向往着做皇帝;做了皇帝你以为他就能知足吗?不是,他向往着长生不老,永生永世做皇帝!!其实,虽然时代不一样了,但是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着诸如和古人一样的诱-惑,房子是一室一厅还是三室一厅或者是别墅,车子是夏利、富康还是莲花跑车,钱多而优则仕,也是很多人的心态。多想想梁先生说的罢“不如早些散尽资财,作些有益之事,清请白白……”。小富即安可能倒是今天很应该提倡的一种平和心态了……
梁实秋读后感 篇7
麦当劳乃MacDonald的译音。麦,有人读如马,犹可说也。劳字胡为乎来哉?N与L不分,令人听起来好别扭。
牛肉饼夹圆面包,在美国也有它的一段变迁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穷学生一个,真是“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不过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名字叫做“汉堡格尔”(Hamburger),尚无什么所谓“麦克唐诺”。说食无兼味,似嫌夸张,因为一个汉堡吃不饱,通常要至少找补一个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样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肠、鸡蛋等等之分,价钱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两角五,总算可以糊口了。
我不能忘记那个小店的老板娘,她独自应接顾客,老板司厨,她很俏丽泼辣,但不幸有个名副其实的狮子鼻。客人叫一份汉堡,她就高喊一声“Oneburger!”叫一份热狗,她就高喊一声“Onedog!”
三十年后我再去美国,那个狮子鼻早已不见了,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而且以麦克唐纳为其巨擘,自西徂东,无远弗届。门前一个大M字,那就是他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特大号的汉堡定名为BigMac(大麦克),内容特别丰富,有和面包直径一样大的肉饼,而且是两片,夹在三片面包之中,里面加上生菜、番茄、德国酸菜(Sauerkraut)、牛油蛋黄酱、酸黄瓜,堆起来高高厚厚,樱桃小口很难一口咬将下去,这样的豪华汉堡当年是难以想像的,现在价在三元左右。
久住在美国的人都非万不得已不肯去吃麦克唐纳。我却对它颇有好感,因为它清洁、价廉、现做现卖。新鲜滚热,而且简便可口。我住在西雅图,有时家里只剩我和我的外孙在家吃午餐,自己懒得做饭,就由外孙骑脚踏车到附近一家“海尔飞”(Herfy)买三个大型肉饼面包(Hefty),外孙年轻力壮要吃两个。再加上两分炸番薯条,开一个“坎白尔汤”罐头,一顿午餐十分完美。不一定要“麦当劳”。
在美国平民化的`食物到台湾会造成轰动,势有必至理有固然。我们的烧饼油条豆浆,永远吃不厌,但是看看街边炸油条打烧饼的师傅,他的装束,他的浑身上下,他的一切设备,谁敢去光顾!我附近有一家新开的以北方面食为号召的小食店,白案子照例设在门外,我亲眼看见一位师傅打着赤膊一面和面一面擤鼻涕。
在台北本来早有人制卖汉堡,我也尝试过,我的评语是略为形似,具体而微。如今真的“麦当劳”来了,焉得不轰动。我们无需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梁实秋的散文篇篇各呈异彩,令人爱不释手,一切诸如清丽隽永简洁深遽独具风采之类的评语,都不足以对它评头品足,它真正达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境界。台湾著名图书评论家龙应台问她的妈妈最爱读谁的书,妈妈毫不含糊地回答:“梁实秋。”龙应台惊喜道:“妈妈真识货!”梁实秋(191月6日——1987年11月3日),北京人,祖籍浙江余杭,原名梁治华,字实秋。19至1923年就学清华,毕业后赴美留学,1924年入哈佛大学研究院,1926年回国任教于东南大学。为新月社主要成员。1949年去台湾,执教于台湾南北数所大学,直至65岁退休专事写作。梁实秋在四川的友人蒋子奇曾给梁相面说他“一身傲骨,断难仕进”。的确,梁实秋一生大都缩在书斋小楼,与世无争,埋头学问,以写作自娱不知老之将至。他宣称:“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
人们喜欢赞美积极乐观的人生,可是一个情感丰富学识渊博的天才,却往往更多地体认到生命的悲剧意识,尤其当他身陷不遇之境时更是如此。透过梁实秋钻入学海不知老之将至的表层,我们更深地觉察到他人生的秋的精神——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人生的孤独感和人生如寄——“天地者万物之逆旂”的苦闷终生萦绕在他的怀抱。伴随他后半生近四十年生涯的更是解不断的乡愁,“千里做远客,五更思故乡”,北国青枣于他最相思,愈近晚年思乡愈切。无数遍吟咏杜诗“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因海峡阻隔,不能与一双儿女相聚,洒过无数相思的泪水:
目断长空迷津渡。泪眼倚楼,楼外青无数。往事如烟如柳絮,相思便是春常驻。
这是他写下的相思。
秋的天空奇怪而高,秋的山川寂寥而肃杀。可是,秋天是收割的季节,硕果累累挂满枝头,金黄的玉米火红的高粱在蓝天白云之下那么令人喜爱。梁实秋用他的生命垒起的是一座了不起的文化丰碑——
译成四百多万字的莎士比亚全部剧作和三卷诗歌。著成一百万字的《英国文学史》,选译了一百二十万字的《英国文学选》。译出一百二十四册《世界名人传》。编成三十多种英汉字典和数十种英语教材。还著有《雅舍小品》(四集)、《雅舍杂文》《雅舍谈吃》《秋室杂文》《实秋杂文》《实秋文存》
《槐园梦忆》……
肃杀的氛围,不复他求的冷漠加上金灿灿一片累累硕果,谱成梁实秋雄壮的人生秋歌。我们只从这曲秋歌里撷取一个音符献给读者去各自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