笠翁对韵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1-05 笠翁对韵读后感笠翁对韵读后感通用12篇。
怎样才能将一篇读后感写得非常出色呢?只有仔细品味作者的作品,我们才能领悟其中的奥秘。读完之后,写读后感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含义。根据您提供的指导,小编为您准备了一篇题为“笠翁对韵读后感”的文章。
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的时候学校开展了书香燕京活动我爱古诗文。读古诗,研究国学已经是校园里必不可少的活动,其中《笠翁对韵》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国学经典书籍,书中有很多的押韵短语和小故事。拿着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越看越觉得有趣。
《笠翁对韵》是清代著名诗人李渔按30个平声韵,用这个韵部的平声字组成了像诗一样的对句,作者为这本书费尽了心血。《笠翁对韵》的每一卷都有描写关于天气、人物、植物、动物的诗句。仔细阅读让我们懂得了不少名人的小故事,其中我最欣赏十五删中的小故事智永与退笔冢。故事主要讲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在我国浙江有一座很有名气的寺庙住着一位很有名气的书憎智永禅师。智永禅师晚年的时候,有一天正在指导一位小和尚练字,几位年轻的书生慕名来寺以求大师的墨宝,并请教写字的秘诀。智永笑着说:赠字不难,但秘诀实在是没有,不过我可以奉送诸位四个字:勤学苦练,如能持之以恒,保你一生受用不尽。我学书法也是靠勤学苦练。众书生听后,并不相信,智永禅师便命小和尚打开后院门,带领他们去寺中的塔林,在一棵大树下,有一座高高的坟冢。书生们大惑不解,禅师指着坟冢说:我习书一生,练字磨秃的笔头都在这里。书生们听了以后恍然大悟,他们回去以后,勤学苦练,不再求什么秘诀了。
通过这个小故事,使我真正明白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话的含义了。同时也让我明白了想要做好一件事情,没有任何的捷径,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做到的,只有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勤学苦练才能有更大的收获。
中国的国学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现在越来越多的外国友人都开始学汉语,写汉字,背古诗。而做为土生土长的中国学生,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自己的经典文化呢!今后,我一定要好好的学习,把中国的经典文化发扬光大,让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了解中国的文化,热爱中国的经典国学。
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2
笠翁是清代着名的诗人、戏剧家,按30个平声韵,用这个韵部的字组成了像诗一样的对句。
书中的每首对句诗后面,附有:字词解释、主旨讲解、讲讲对对子、佳对欣赏、名对故事。
读了它们后,让我对书中对句诗有所理解,还让我知道了不少的古代历史、神话、名人的故事。特别是名对故事中的名对,真是像嚼橄榄一样越嚼越有味。
书中还有不少名对诗句,可惜我记不得那么多,如果能全部记住了,今后在写作文时,用几句进去,一定会有人夸我知识渊博,文采洋洋呢。
书中还有很多诗词的格律知识,比如词性、词义、平仄、联绵、合掌、隐如、双声、同旁、借对、反语、顶真、互文、对称、翻造、叠韵、物色、对反、缺如、标点、同画、落帘、飞白、集引、加减、双关、回文、方位、两兼、无情,把我看的摸不清东南西北。唉!对子的学问太深奥了,真佩服古人,在这么多的约束下写诗词、作对子,还能写出那么多流传千古的好诗词,真不容易啊!
听爷爷说写诗词平仄最难,书中说平声是我们拼音中的一、二声,仄声同拼音中的三四声,我想问诗词中的平仄和现代拼音中的四声有什么内在的联系呢?
书中说对子和猜谜一样,反映了一个人思惟的灵敏,说对子是个智力游戏,如果有个聪明人做一个对子的软件,让我们在游戏中学习,哪该多好啊!
《笠翁对韵》是本工具书,须细读,自备一本,有空慢慢读吧。
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3
《笠翁对韵》读后感300字:
题记:利用暑假,充分体味阅读的乐趣,领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语言魅力,再发挥绘画、语言和想象能力,设计一副精美书签,成为一项美好的阅读体验。接下来,跟着我们的古诗文书签,一起来重温阅读之美吧!
《笠翁对韵》每一篇里都有我喜欢的诗句,比如说《一东》里的“烟楼对雪洞,月殿对天宫”,鹤舞楼头,玉笛弄残仙子月;凤翔台上,紫霄吹断美人风;《二东》里的“金菡萏,玉芙蓉”,“数竿君子竹,五树大夫松”,“高皇灭顶凭三杰,虞帝承尧殛四凶”,“边关过客,连天烟草憾无穷”。这古代人说话是那么优美,犹如舞台上的优美舞姿。而且,古代人是那么的聪明,只需几个字就能概括一个故事。
其实,喜欢《笠翁对韵》的原因不只是它能让我去欣赏到优美的诗句,这本书还能让我从字里行间中学到很多知识,比如从中得到语音,词汇,修辞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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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4
我还特别喜欢里面引用的故事。有一个故事叫“李贺呕心”让我记忆犹新。李贺,我们都知道,是唐代大诗人,可又有几个人知道,他为了写诗,下了多大功夫呢?为了写好诗,能留给后代,吃了很多苦。即便生活困苦,他也坚持每天写诗。有了灵感马上写,没有灵感时也要写,为此他呕心沥血,真是让人感慨万千。我在假期里想的最多的是能睡赖觉了,学习态度差极,羞死了。以后真得好好改改了,得向李贺学习才行。
读了《笠翁对韵》之后,让我感到古代人说话原来是那么的美,犹如舞台上的优美舞姿,一组对词就是一句念白,一付对子就是一段唱腔,妙不可言。在这些经典的熏陶下,一个人就会从内到外地散发出儒雅的气息,变得知书达礼,心胸宽广,学习能力倍增。真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啊!让我们与经典同行,与圣人为伍。读经诵典,让我受益匪浅。
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5
上学期学习过一些对子,如: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现在我知道了,原来不少都出自《笠翁对韵》。笠翁是明末清初的戏曲家李渔的名号。写诗、词是一件不易之事,《笠翁对韵》把一些难点简化了,它话语简单、声调和谐、节奏明快。它那些对子里有天文、地理、花鸟、人物等,有大量神话传说和历史故事,有一字对、二子对、五子对,最多有十一子对。如果你想作诗词,它真的是一本好书,一本必读之书。
我还特别喜欢里面引用的故事。有一个故事叫“李贺呕心”让我记忆犹新。李贺,我们都知道,是唐代大诗人,可又有几个人知道,他为了写诗,下了多大功夫呢?为了写好诗,能留给后代,吃了很多苦。即便生活困苦,他也坚持每天写诗,而不是三天打鱼,二天晒网。有了灵感马上写,没有灵感时也要写。为此他呕心沥血,加上时运不济,英年早逝(终年27岁)。真是让人感慨万千。看看现在,学习条件多好。为了学习只要你想的到,爸爸妈妈都能做的到。就说我吧,假期里想的最多的是能睡赖觉了,态度差极,羞死了。以后真得好好改改了。
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6
题记:利用暑假,充分体味阅读的乐趣,领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语言魅力,再发挥绘画、语言和想象能力,设计一副精美书签,成为一项美好的阅读体验。接下来,跟着我们的古诗文书签,一起来重温阅读之美吧!
《笠翁对韵》对我来说象是本工具书了。读后让我不仅是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自觉遵奉良好的行为准则,还学到很多诗句,还让我知道了不少的古代历史、神话、名人的故事、许多典故和俗语。
例如,《鸿雁传书》:“鸿雁”,即大雁。羽毛紫褐色,腹部白色,嘴扁平,腿短,趾间有蹼。吃植物的种子,也吃鱼和虫。群居在水边,飞行一般排列成行,是一种冬候鸟。“鸿雁”还比喻书信。
“鸿雁传书”讲的是:古代西汉汉武帝时,使臣苏武被匈奴拘留,并押在北海苦寒地带多年。后来,汉朝派使者要求匈奴释放苏武,匈奴单于谎称苏武已死。这时有人暗地里告诉汉使事情的真相,并给他出主意让他对匈奴说:“汉皇在上林苑射下一只大雁,这只雁足上系着苏武的帛书,证明他确实未死,只是受困。”这样,匈奴单于再也无法谎称苏武已死,只得把他放回汉朝。从此,“鸿雁传书”的故事便流传成为了千古佳话。而“鸿雁”也就成了信差的美称。“信差”,当下即邮递员。“帛书”是我国古代写在丝织品上的书。
每天的诵读,都能给我补充一些历史知识。
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7
幼儿园的时候,妈妈给我读《三字经》,让我了解国学和传统文化。后来,开始诵读唐诗宋词,慢慢开始了解古代诗歌文学。妈妈说坚持背古诗词不仅可以增强记忆力,以后还可以有助于写作,出口成章多好啊,背诵可是最重要的基本功呢。汉乐府、唐诗、宋词、元曲等都是我们传统文化的瑰宝。
诵读的时候,觉得写得真好啊,都是那么朗朗上口,即便有的不是很理解意思。我问妈妈,古代人写的这么好,有没有什么技巧或者规则?妈妈说古诗词都讲究平仄押韵、对仗工整,有一本书是专门讲这个内容的,适用于写诗、解词、对仗、用韵、组织词语,对于你来说,可以帮助你理解古诗词,是一本非常好的经典国学启蒙读物。我迫不及待地问:“那是什么书啊?”妈妈说:“这本书叫《笠翁对韵》,作者的名字叫李渔,笠翁是作者的号,所以这本书由此命名。”
我催着妈妈一起去买书,走了好几家书店,要么没有这本书,要么就是没有注音版本的,我看不懂,真的有点失望。妈妈安慰我说:“我们上亚马逊看看吧,那儿图书比较全。”妈妈进行了搜索,果然很快找到了一套非常好的版本,是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读本系列》中的《笠翁对韵诵读本》,注音版的,封面也非常好看,是淡淡的清新的绿色。我很高兴,立刻让妈妈下单了。
亚马逊的快递很迅速,第二天我就拿到书了,打开一看,非常满意,字体比较大,注音清晰,还有很多解释。《笠翁对韵》分上下两卷,详细地列举了用韵和对仗,涉及天文、地理、花木、鸟兽、人物、器物,还有很多历史知识。摘抄几个常见的: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河对汉,绿对红。雨伯对雷公。烟楼对雪洞,月殿对天宫。……都是容易上口的,并且简洁明了。从对韵的字数上来看,有单字对、双字对、三字对、五字对、七字对等等。妈妈告诉我说部分内容比较高深,我能懂多少就懂多少,通过不断的诵读就会慢慢理解的。所以我读的时候尽量先理解记忆简单的,坚持诵读,我觉得对背诵和理解诗歌真有帮助,特别是配音乐读的时候,很悦耳动听呢。我还想让妈妈录下来,加上音乐,这样可以慢慢听。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益、非常棒,不仅让我了解熟悉了诗词的对仗押韵,帮助我读懂诗歌,提高文学修养,还让我爱上国学。
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8
最近我们学校开展了诵读经典、书香校园的活动。读古诗、诵经典已成为我们学校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经典着作可以唤醒人性,可以开启人们的智慧!经典能深入到一个人心灵的最深处,能培养一个人优雅的性情和敦厚的性格!其中《笠翁对韵》对我的影响最大。
笠翁是清代着名的诗人、戏剧家,按30个平声韵,用这个韵部的字组成了像诗一样的对句。作者为这本书费尽了心血,但同时也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读《笠翁对韵》,让我对书中诗句有所理解,还让我知道了不少的古代历史、神话、名人的故事、许多习见的典故和俗语。特别是名对故事中的名对,真是像嚼橄榄一样越嚼越有味。
书中还有很多诗词的格律知识,比如词性、词义、平仄、联绵、合掌、隐如、双声、同旁、借对、反语、顶真、互文把我看的摸不清东南西北。唉!对子的学问太深奥了,真佩服古人,在这么多的约束下写诗词、作对子,还能写出那么多流传千古的好诗词,真不容易啊!古代的人真是聪明!他们写出了那么多好听的对子。比如:晨对午,夏对冬,下饷对高舂。青春对白昼,古柏对苍松不仅话语简单、声调和谐、节奏响亮,而且按韵分编,内容广泛、包罗天文、地理、花木、鸟兽、人物、器物等的虚实应对。它蕴涵着丰富的知识和无穷的智慧。通过背诵这些经典对子,不仅让我长见识,长知识,长智慧,还让我进一步了解到了中国的精髓,我喜欢中国的古典文化。
读了《笠翁对韵》让我感到古代人说话原来是那么的美,犹如舞台上的优美舞姿,一组对词就是一句念白,一付对子就是一段唱腔,妙不可言。在这些经典的熏陶下,一个人就会从内到外地散发出儒雅的气息,变得知书达礼,心胸宽广,学习能力倍增。真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啊!
让我们与经典同行,与圣人为伍。读经诵典,让我受益匪浅。
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9
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现在我知道了,原来不少都出自《笠翁对韵》。笠翁是明末清初的戏曲家李渔的名号。写诗、词是一件不易之事,《笠翁对韵》把一些难点简化了,它话语简单、声调和谐、节奏明快。它那些对子里有天文、地理、花鸟、人物等,有大量神话传说和历史故事,有一字对、二子对、五子对,最多有十一子对。如果你想作诗词,它真的是一本好书,一本必读之书。我还特别喜欢里面引用的故事。有一个故事叫“李贺呕心”让我记忆犹新。李贺,我们都知道,是唐代大诗人,可又有几个人知道,他为了写诗,下了多大功夫呢?为了写好诗,能留给后代,吃了很多苦。即便生活困苦,他也坚持每天写诗,而不是三天打鱼,二天晒网。有了灵感马上写,没有灵感时也要写。为此他呕心沥血,加上时运不济,英年早逝(终年27岁)。真是让人感慨万千。
诗词和对联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文学形式。本书的《声律启蒙》和《笠翁对韵》的全订本。
《声律启蒙》是车万育的一本训练儿童作诗对句、掌握声韵格律的书,书中按韵编排,每韵各有对文三则,每则有对语十对。
《笠翁对韵》是李渔仿照《声律启蒙》编写旨在指导作诗的韵书。书中按韵编排,每韵各有对文两则、三则、四则不等。
两书合称“对韵双壁”。
我朗读了《声律启蒙笠翁对韵》后,学到了上平声中十五韵和下平声中十五韵,我想只有多次朗读后,才能体会到文中的韵味和声律。才能学到那些对仗。
古诗词的格律太难了,除了韵外,还要有平仄。虽然现代社会的现代诗几乎取代了古诗词,但必竟古诗词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着自己的特点和文化底涵。在空闲时读读,古为今用,对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毕竟还是大有好处的。
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10
去年寒假,按照学校的课外寒假给力寒假生活推荐书目要求,我阅读了《笠翁对韵》这本书。感觉这本书的内容像诗,又像歌,读起来很顺口。
爸爸给我讲解了这本书的来历:笠翁的名字叫李渔,是清代着名的诗人、戏剧家,他按30个平声韵,用这个韵部的字组成了像诗一样的对句,所以读起来很顺口。它里面的那些对句里有天文、地理、花鸟、人物等,也有大量神话传说和历史故事,有一字对、二子对、五子对,最多有十一子对。如果你想作诗词,它真的是一本好书,一本必读之书哦。
在读《笠翁对韵》时,可是我不太懂,通过爸爸的讲解,让我对书中的诗句有所了解,还让我知道了不少的古代的历史、神话、名人的故事、典故和俗语。比如鸿雁传书讲的是:西汉汉武帝时,汉武帝派大臣苏武出使匈奴,可是苏武却被匈奴拘留,并押在北海苦寒地带多年。后来,汉朝又派使者要求匈奴释放苏武,匈奴的国王谎称苏武已死。这时有人暗地里告诉汉使事情的真相,并给他出主意让他对匈奴说:汉皇帝在上林苑射下一只大雁,这只雁足上系着苏武的帛书,证明他确实未死,只是受困。这样,匈奴国王再也无法谎称苏武已死,只得把他放回汉朝。从此,鸿雁传书的故事便流传成为了千古佳话。而鸿雁也就成了信差的美称。信差,当下即邮递员。帛书是我国古代写在丝织品上的书。
最后,我还有一个的感想就是:这本书上讲的全是文学诗句和全是近反义词的诗等,让我懂得了很多词语间联系。我相信:一定对我以后学习语文有很大的帮助。
笠翁为这本书费尽了心血,但同时也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样宝贵和经典的数,我一定要认真的多次去读,最好能把它们全背下来。
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11
笠翁是清代著名的诗人、戏剧家。根据30首平韵,他用这首押韵部分的词组成了诗词般的对联。
书中的每首对句诗后面,附有:字词解释、主旨讲解、讲讲对对子、佳对欣赏、名对故事。
读了它们后,让我对书中对句诗有所理解,还让我知道了不少的古代历史、神话、名人的故事。特别是名对故事中的名对,真是像嚼橄榄一样越嚼越有味。
书中还有不少名对诗句,可惜我记不得那么多,如果能全部记住了,今后在写作文时,用几句进去,一定会有人夸我知识渊博,文采洋洋呢。
书中还有很多诗词的格律知识,比如词性、词义、平仄、联绵、合掌、隐如、双声、同旁、借对、反语、顶真、互文、对称、翻造、叠韵、物色、对反、缺如、标点、同画、落帘、飞白、集引、加减、双关、回文、方位、两兼、无情,把我看的摸不清东南西北。唉!对联的知识太渊博了。我真的很佩服古人。在这么多的约束下写诗、写对联,写这么多流传千年的好诗,真不容易!
听爷爷说写诗词平仄最难,书中说平声是我们拼音中的
1、 两个声调,三个或四个拼音声调。我想问一下,诗歌中的声调和现代拼音中的四声有什么内在联系?
在书中,它说,就像猜谜一样,它反映了一个人的思惟敏感性。它说一对是一个聪明的游戏。如果一个聪明人做了一对软件,让我们在游戏中学习,多好!
《笠翁对韵》是本工具书,须细读,自备一本,有空慢慢读吧。
笠翁对韵读后感 篇12
《笠翁对韵》是明代文学家杨慎所创作的一部诗歌总集,共有四百一十首诗。这个标题简洁明了,却给人一种诗词对韵的深入和精准之感。读完《笠翁对韵》,我不禁被其中的诗歌内涵所吸引,深感作者的才华和智慧。
大约在五六年前,我第一次读到了《笠翁对韵》这个标题。当时尚不懂得其意义,只是将它当作一本古典诗词的合集。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文学修养也在逐渐提升,对于《笠翁对韵》这个诗歌合集的字字句句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作者将“笠翁”作为标题,显得十分巧妙。笠,指的是一种类似于夏日草帽的头饰;翁,是指年老的农夫。这个标题很好地结合了农村特色和智慧,形象地描绘了古人对诗词创作的态度和心境。正如农夫戴着草帽耕种田地一样,诗人穿着稻草编制的笠帽,拄着拐杖、弯腰驼背,默默地耕耘着自己的文学田园。
在《笠翁对韵》中,我读到了众多优美的诗歌,每一首都有着独特的韵脚和意境。文字的韵律感和情感的表达恰到好处,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例如《宿庐山爱山》一诗:“晚上重重云间过,香炉烟绕酒初醺。听巴竹声何处发,飞禽断续独踟躇。古刹影存江水面,胜景烟销夕阳渡。归来不见前峰在,满地香钿旋代枯。”这首诗直抒胸臆,表达了对庐山之美的赞叹之情。
再比如《洞庭湖月夜读书》一诗:“湖水青青耐寒多,洞庭湖上月照波。西南楚峡吹寒笛,支遁高楼思远合。青楼古殿多霞影,幽窗凭案复疏河。谁竟不愧写经籍,千载文章称得过。”这首诗描绘了洞庭湖的壮丽美景,抒发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之情。通过对月夜读书的描写,展现了文人境界的高雅与深远。
读完《笠翁对韵》,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杨慎的才华和智慧。他的诗词充满着深邃的意蕴和对生活的独特见解。他既善于写景,又善于抒发自己的情感,使作品充满了人情味和思想性。通过诗歌的艺术表达,他成功地传达了自己的思想观点和对人生的感悟。
总之,读完《笠翁对韵》后,我对诗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它给了我灵感和启示,让我更加热爱和欣赏诗歌艺术。无论是描写自然景色,还是表达内心情感,诗歌都能以独特的方式传递给读者美与哲理。《笠翁对韵》作为一部优秀的诗歌合集,它的价值将永远被人们所珍视和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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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在漫长的暑假,我再一次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虽然以前读过很多遍,但是每读一次都会给我带来许多新的收获和感触。
书中讲述了塔克老鼠、亨利猫、柴斯特蟋蟀之间一段难能可贵友谊,这份可贵的友谊在于它们三人都十分乐意也很真诚为彼此付出。我喜欢书中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品德高尚的柴斯特,它非常善良、勇敢,虽然几次给玛利欧一家闯下了弥天大祸,但是他并没有溜之大吉,一走了之,而是选择留下来,弥补自己犯下的错。它用自己悦耳动听的歌声打动了时代广场的每一个人,取得了玛利欧一家的谅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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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他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他遇到了爱他的.小主人马利欧,还受到亨利猫和老鼠塔克的帮助,并成为了好朋友。蟋蟀用美妙的音乐帮助小主人一家摆脱了困境。当蟋蟀成了震纽约城的演奏家时,他却回到乡下的草场。
蟋蟀柴斯特想到的是:快乐与出名之间,何去何从?而我们旁观者则满怀羡慕地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如果换成我可以出名,好不容易人气盛旺,突然之间,让我返乡回家归隐,我不愿意!对于柴斯特来说,每天都被关在笼子里为众人延长演唱歌曲,多么不自由啊!他宁愿回到故乡,去过那里安宁的快乐生活。
我还感受到了柴斯特与伙伴们的友谊,朋友之间就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当柴斯特吃掉两元纸币时,是塔克拿出自己一生的积蓄,让柴斯特离开笼子,获得自由。
同学们不妨去看看这本书,它会让你明白,自由和友谊,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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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陌生的时代广场上,柴斯特幸运的是结交到了两位的同伴——老鼠塔克和善良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心爱它的主人——报纸摊主玛利欧。但因为玛利欧的妈妈认为柴斯特直是一只臭虫,要玛利欧扔了它。还好爸爸尽力挽留,妈妈才答应柴斯特留在报纸摊。
之后玛利欧帮柴斯特买了一个蟋蟀笼子,可也就是那一晚,发生了一件惊天的事!这件事这样的:柴斯特做梦的时候不小心把一张两块钱的钞票咬掉了一半,而且被妈妈当场捉住,拘禁了起来。玛利欧为了帮柴斯特赎出监狱利用看报摊以外的时间在兼职送送杂货,赚够足够的钱。但因为友情的力量,塔克捐出了他的一生积蓄,帮助柴斯特出狱。
后来柴斯特经过艰苦训练,再加上它绝妙、天籁的音乐天赋帮玛利欧一家脱离了困境,并且成了纽约最著名演奏家!但同时柴斯特察觉到了自己并不真感到快乐,至少它没有了自由。
最后塔克和亨利帮助柴斯特离开纽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明星可不好当,有很多的压力,我们更应该做好真正的自己。比起繁华都市,自己的家永远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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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宽广的胸怀啊!
不过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逃避责任,连一只蟋蟀都不如!
这里的塔克老鼠也很讨人喜欢,它虽然很珍爱钱,可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它把一生的积蓄都拿了出来,多纯真的友情啊!
还有亨利猫,它非常热心,爱帮助别人,非常尊重别人的选择。在柴斯特想回家的时候,亨利猫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错事要勇于承担责任,对待朋友要真诚,要学会理解和尊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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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会想,为什么不可能每天都是晴天?这个问题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让我想通了,为什么?也让我解决了,也让我知道一个永恒的道理。
首先,这是一本充满情感的书,是一本关系动物和人的童话故事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猫、老鼠和蟋蟀、还有白利尼一家的故事,本书描绘了康涅狄格州乡下草场的一只蟋蟀,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到了城市,来到了一个报摊,认识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塔克老鼠、亨利猫,蟋蟀柴斯特与玛利欧的爸爸妈妈之间发生了许许多的矛盾。比如,因开生日聚会,不小心把报摊点燃,小主人的妈妈丢充蟋蟀,玛利欧求情,让蟋蟀留了下来,在后来的日子里蟋蟀柴斯特时不时闯祸,四处乱窜,半夜磨牙吃掉了主人家辛苦挣来的两块钱纸币,结果塔克老鼠把一生积蓄赔给白利尼家,才让蟋蟀留下来。
本文最重要的地方就是动物们第一次办晚宴,先是亨利猫自高奋勇的唱,然后,第二个是柴斯特蟋蟀唱,塔克打开收音机让柴斯特蟋蟀学,塔克跳舞,不小心着火了,主人家的妈妈气愤之极,扬言一定要赶走它。一个偶然的机会,它的小主人发现它能演奏整段咏叹调,小主人的妈妈是个音乐迷,蟋蟀柴斯特的演奏一下子打动了她的芳心。它们这才决定不计前嫌,将它留下来,并且为它开演奏会。
一天,史麦德利先生来到报摊买报,看到有一只会唱歌的蟋蟀,决定写一封信,给《纽约时报》的音乐编辑,让这只蟋蟀出名,然而出名不久后,蟋蟀又回到了故乡。
只不过,有段话是要注意,如它的朋友——地铁里的那只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是也同样让它感到非常疲倦。一天早晚两次音乐会,这样的安排实在太累。
《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们了一个永恒的道理,那就:自己的人生还是自己的,不可能成为别人,至于怎么做,还是你自己说了算,这就是自由,自由也是非常重要的。
时代读后感(篇6)
01
书名:《时代广场的蟋蟀》
作者:[美]乔治·塞尔登
阅读时间:近三小时内
好词:心悸、迟疑、回荡、轻蔑、蜷伏、钦佩、眺望、辉煌、停滞、推想、储蓄、赫然、眷恋、悲凄、思索、哽咽、家当、监牢、糖精、邪乎、怒火中烧
好句:短句1:霓虹灯洒下了无尽的蓝绿色光辉。短句2:只见偏西的太阳打在那些人的身上,微风吹拂着他们,仿佛他们只是长得老高的野草!句段1:当蟋蟀这么鸣唱起来的时候,当年的情景仿佛又一幕幕地回到了妈妈的眼前:那个静谧,温暖的夜晚,月光正照映在水面如丝的'拿波里湾上……她回想起往日的那段时光,泪水不禁充盈了眼眶,于是她开始轻轻地和着曲调,唱出了歌词。
02
内容: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的一个报摊。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富有音乐天赋的蟋蟀:柴斯特,三天前,柴斯特正悠闲地站在老树桩上眺远,这时,它忽然闻见一股腊肠香味,它便寻着香味找去,原来,那股香味儿是从野餐篮中散发出来的,野餐篮附近有一群人正在野餐,于是,柴斯特便跑进野餐篮里偷吃他们的腊肠,吃着吃着,柴斯特就睡着了,这下可好,柴斯特一觉醒来,发现这群人竟在纽约的车站里,便费劲九牛二虎之力逃了出来,紧接着,便被报摊的小主人:玛利欧发现,收养为宠物,后来,它被放进了火柴盒里,正巧赶上报摊关门,于是,一只长居住于报摊附近老鼠:塔克便和柴斯特搭起话来,这才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塔克的朋友,一只猫:亨利寻声而来,也和这位新来的伙伴你一句我一句的聊了起来。后来,几个伙伴为了庆祝柴斯特来到纽约两个月,决定好好开一场晚宴,庆祝这不同寻常的日子,结果不小心酿成了一场火灾,为了让报摊小主人的妈妈:白利尼夫人开心,三个伙伴绞尽脑汁,想到妈妈喜欢听悲伤的乐曲,柴斯特便演奏了一首《重归苏莲托》,没想到被挖掘出了隐藏的潜力……这样的潜力令一位报摊的老顾客,一位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先生非常钦佩,便让柴斯特在地铁站公共演出,从此,在地铁站角落不起眼的小报摊便一炮而红,这下可好了,每天拥挤在报摊前的人群数不胜数,可就在柴斯特的伟业达到巅峰时,它却放弃了纽约的事业,决定退休,回到故乡……
03
精读:为何柴斯特仅凭一曲演奏,就不可思议地让白利尼妈妈对自己的态度由敌视变为关爱呢?这首神曲就是意大利民歌《重归苏莲托》。苏莲托是意大利那不勒斯海湾的一个小镇,而《重归苏莲托》是一首歌唱故乡,抒发个人情怀的歌曲,难怪出生于意大利的白利尼妈妈一听到这首歌,就“回想起往日的那段时光,泪水不禁充盈了眼眶,于是她开始轻轻地和着曲调,唱出了歌词”哩!
04
拓展:本书作者为乔治·塞尔登,出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1956年出版第一本书,但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1961年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他曾回忆道,一天晚上,他正坐地铁回家,经过时代广场时,突然听到一只蟋蟀的鸣叫……正是这只蟋蟀的鸣叫,唤起了塞尔登对于故乡——康涅狄格州乡村生活的怀念与向往。几分钟后,一个故事雏形便在他脑海里出现了。
感想:这是一本关于离别故乡的故事。故事的引子:野餐篮便是人生中新机遇的开端,不论这吸引力是什么;好比事业、爱好、梦想……总会有一日,我们要告别家乡,学会放下。而在大城市中,蟋蟀结识的几位要好的伙伴,像我们在人生陌生的新篇章中勇敢迈开的第一步;社交,尽管这次旅途出乎意料的短暂,但相信回到家乡后的你,肯定会相信:这也是件值得分享的乐事吧?世人不应把离别想象得太过糟糕,毕竟在生活中,离别也是常有之事。也许,这是心中跨不去也迈不过的坎儿,可毕竟转念一想,遇见崭新的自我,碰见形形色色的人难道不算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吗?作者通过一种趣味诙谐的笔法,描绘出多姿多彩,生灵与生灵之间的共同点;情感。那伦敦午夜里一声清脆的鸣叫引发了作者的深思。
时代读后感(篇7)
在这本书中小主人公扬歌在每天上学前,他妈妈总是问他所有东西带全没有,直到一百个带好没有,才问爸爸带好没有,他这才放心地让他去上学。他爸爸过去其实和其他爸爸一样大,一样壮,是个胖子。可是他爸爸每次做错事或一点比不过别人的爸爸时,妈妈就会火冒三丈。因为他爸爸只有大拇指一样大,所以他几乎做每件事都非常困难。更不可思议的是人小,视力也低。一米相当于五十米,十米相当于五百米,十米以外的东西都要用望远镜来看。因为他的身材已经无法胜任他的工作了,所以他被公司炒了鱿鱼,赶了回家。在一次考试的时候,本来杨歌是全班最低分40分,可是又变成了最高分100分。在考试中60分都是爸爸教的。再一次,爸爸突然找不到了,又过了一个星期爸爸才回来。再一次,爸爸要去拍电影,结果最后自己用打火机把胶带烧着了。
柳林风声读后感(戚博程)
《柳林风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柳树林中几个好朋友之间的故事。鼠在春天的召唤下来到河岸边,认识了宽容的河鼠、富有的癞蛤蟆、沉稳的老獾,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癞蛤蟆喜欢冒险,结果接二连三地闯祸,以致丢掉了蛤蟆别墅。后来,四个好朋友齐心协力,用智慧夺回了蛤蟆别墅。癞蛤蟆也一改从前骄傲自大的坏习气,成为一个温和谦逊的绅士。
时代读后感(篇8)
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小说,特备喜欢封面中的一句话:聆听自然地声音,感受心灵之旅。我的这个暑假,因为遇到了因贪吃而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的蟋蟀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而又憨厚的亨利猫,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而变得特别有意义。
在举目无亲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认识了坦克老鼠和亨利猫,还遇到了深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他们成了好朋友。蟋蟀柴斯特的歌声吸引了每个时代广场地铁的乘客,很快成了大红大紫的歌唱家,但最令蟋蟀柴斯特感到幸福的还是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给他的帮助和关怀。他们给予了柴斯特友谊和爱,柴斯特借助它绝妙它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最后柴斯特功,在他的朋友们的帮助下,他回到了他日思夜想的故乡。
读了这则感人的故事,我开始理解了友谊无价这句话。现在的我们不缺朋友,我们生活在朋友同学中间,但我们并未真正理解友谊的可贵,甚至并不知道友谊的珍贵,只知道我们在一起很开心。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中三个小动物之间的友谊的故事,我明白我们不仅离不开朋友,而且要用心去呵护友情,真正的友谊会是我们一生的无价之宝!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也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这篇温暖的小说,正是自然界三个最可爱的精灵用充满着友爱之声,温暖着我们的心灵,告诉我们要爱惜自己,关爱别人。
时代读后感(篇9)
这本书中有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那就是:“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蟋蟀柴斯特刚从乡下来的时候,时不时地闯祸。因为半夜梦游,坐到了钱箱上,把一张两元的钞票当作柳树叶子,吃掉了一半。塔克老鼠给它出了很多主意,叫它逃跑,或者把剩下一半也吃了,或者陷害扫车站的清道夫,又或者把报摊的东西打破,嫁祸给小偷,柴斯特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正在这时,玛利欧妈妈来到报摊,柴斯特“人赃俱获”
!结果,它被关进了笼子。又有一次,柴斯特邀请小伙伴开生日聚会,不小心把报摊点燃了。伙伴们叫它快点逃,可是柴斯特又摇摇头,跳回笼子里,准备好接受一切惩罚。
多可爱的蟋蟀!它舍不得离开小主人,舍不得离开朋友们,但是当它犯了错误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虽然它明明知道,小主人的妈妈不喜欢它,随时都有可能把它赶走。它还是说:“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从柴斯特身上,我想到了自己。曾经,我把妈妈放在桌上的润肤露打破,液体流了一地,我对妈妈说:“有只小猫从桌上跳过。”曾经,我把同学桌上的书本碰落在地,我说:“不是我弄的。”现在,我想想自己,觉得真是惭愧。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会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是我打破的。”我也会把同学的书捡起来,说:“对不起,是我碰掉了你的书。”可是,时光不会倒流,我就趁今天这个机会,把这一切都说出来。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难免会犯错,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承认,不悔改。“诚实是金”,以后,我要像时代广场上的蟋蟀那样,做了错事不逃避,勇于承担责任,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时代读后感(篇10)
放下《时代广场的蟋蟀》,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那只蟋蟀响亮动听的歌声。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腊肠的诱惑,它偶然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时代广场地铁站;因为它如歌的鸣唱,它偶然被带回了报摊;因为它和朋友在晚会上过于兴奋,他们偶然造成了火灾;因为伤心自责,它也偶然让全纽约听到了自己忧伤的鸣奏。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到,一件偶然的小事,真的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我来说,也是这样。记得刚上幼儿园时,老师要求每个小朋友都要选择一种乐器学习。我十分想学架子鼓,但很可惜我没有被选上,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被分配到了大提琴班。刚开始的一个月,指导老师只让我们学习握弓和拉空弦,我心想:“怎么连首完整的曲子都不教呢?”我产生了抵触情绪。两个月过去了,老师终于开始教我们拉曲子了,我的内心开始有了小小的期待。随着老师的悉心指导,我学会了第一首曲子《小星星》,我慢慢找到了自信心和成就感。经过日复一日的练习,我会拉的曲子越来越多了:《牧歌》、《天鹅》、《蜜蜂》……乐曲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圆舞曲、小夜曲、进行曲……诶?这不就是书中的柴斯特蟋蟀在报摊上演奏的音乐吗?读这本书时,我心中也一直回响着我练琴时熟悉的琴声。我和大提琴的相遇虽也是偶然,但它带领我走进了音乐的殿堂,让我的生活充满了不一样的声音,我真希望,有一天我演奏的大提琴曲子,也能被大家都听到。
当我又一次翻开这本书,柴斯特蟋蟀美好的歌声再次响起……我想,只要我们发现和接纳生活中的那些偶然,也许美好就会悄然而至。
时代读后感(篇11)
假期里,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合上书,我的耳边好像还能听到蟋蟀柴斯特优美的琴声,眼前仿佛还能看到在纽约繁华的时代广场上蟋蟀、老鼠和猫三个好朋友欢跳的身影。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三只小动物之间的真挚友情。生活在乡下草场的蟋蟀柴斯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来到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遇到了他的主人男孩马力欧,并结交了两个好朋友塔克鼠和亨利猫。
因为对城市生活不适应,柴斯特常常闯出祸来,但是每次都有朋友帮助。当它半夜做梦吃了主人一家辛苦挣来的2元钱而被主人的妈妈关起来时,塔克鼠慷慨地拿出自己积攒了一生的积蓄帮助它获取自由;当它举办音乐会时,朋友们鼓励它让它满怀信心,并和它一起挑选曲子陪它练习;当它想念自己的家乡并决定回到草场时,两个朋友热心地找来火车时刻表,背着它跃过一条条马路,躲开一辆辆车子和人们的视线,帮它跳上了回家的火车。
看到火车发动它们依依不舍挥手告别的场景,我的眼睛都泪汪汪的。朋友,如果你也想听一听蟋蟀柴斯特的琴声,如果你也想感受它们真挚的友情,就来读一读《时代广场的蟋蟀》吧。
时代读后感(篇12)
我记得爸爸给我买的一本叫《时代广场蟋蟀》的书。刚见到小说名字,感觉一定不怎么样。大概看过下介绍,发觉讲的是三个小动物小伙伴们耗子,猫,蟋蟀中间友情的小故事,啊?难道说猫不容易吃老鼠吗?带著这一疑惑,我开始了阅读文章。
一只全名是柴斯特的蟋蟀由于嘴馋而掉进野餐篮以后被送到了热闹却内心冷淡的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他结交了一对好朋友伯特猫和塔克鼠。在盆友的协助下,拥有绝佳音乐天赋的蟋蟀用两翅弹奏出了迷人的音乐,接着便一举成名。正当性蟋蟀柴斯特的工作处于巅峰状态的情况下,它却心头迷失,由于他想念之前在草原上无拘无束的日常生活,这才算是他最向往的地方。因此,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合作下,蟋蟀柴斯特就迁居到了爱的故乡马萨诸塞州的农村。
读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友情是十分宝贵的,如同书尾《出版社周刊》的一段话: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猫中间的诚挚友情得以溫暖这一冰凉的全球。是的,更是由于友情,全球才越来越更为幸福。
友情如同一座公路桥梁:伯特猫和塔克鼠原是一对克星,可便是由于友情,她们居然难以置信的变成了一对好朋友,同甘共苦,有福同享,而且相互协助柴斯特开启美好明天的大门口。它在不一样人种的芥蒂间搭起了一座公路桥梁,让大家相逢,相识。
友情又像一把太阳伞:在柴斯特一不小心咬烂了两美金时,友情让柴斯特的盆友本来有点儿抠门的塔克鼠将自身的所有存款找了出去,协助柴斯特把贫困的玛利欧一家的那两美金补上。这,便是友情的主要表现。它让大家在遭受风吹雨打时,拥有溫暖的庇佑。
友谊也像一面镜子:当切斯特·克里克的工作达到顶峰时,他想回到草原。或许全部的人也不了解,但他的最好的朋友,塔克鼠和亨利猫却挑选了了解他,而且适用他完成了理想。这就是友情,就象一面镜子,在重要的情况下,照出了谁才算是真实了解你,适用你的朋友。
就是我的读书笔记,它是一本精彩纷呈的书,也是一本让我看了打动的书,实际上,友情也无时无刻的在大家身旁,无论谁,要是读过这本书的盆友,都是记牢那只全名是柴斯特的蟋蟀,记牢那份宝贵的友情,也记牢柴斯特那响亮而风韵无穷无尽呜声。
浮躁读后感通用12篇
这篇特别订制的“浮躁读后感”绝对会让您惊喜不已,在阅读作者的作品后,我仿佛置身其中,深深被书中的情感所感动。读后感不仅让我们反思自己和未来的方向,而且也可供我们参考,一起来一睹为快吧!
浮躁读后感(篇1)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浮躁读后感(篇2)
和《商州初录》等书的创作时间差不多,这本书也是创作于1980年代的。1980年代中国社会有很多新变化,改革开放亦步亦趋,原有的社会道德伦理秩序渐次瓦解,市场经济与原有小农经济博弈等等等等。文坛上也走马灯似的出现了“反思文学”、“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等,到90年代初又出现了“先锋派小说”、“新写实小说”等流派。面对社会转型,作家要反映的是人心的变化和自我内心的挣扎。
《浮躁》虽未被列入“寻根小说”代表作品之列,但亦可看做是对“根”这一问题的思考之作。在《浮躁》中,主人公金狗追寻的是“道义”,以期以此来维持现实的失衡。
何谓“浮躁”,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味求好求快。一时追不上,便有了怨愤和不平。大家都在你追我赶,有安于现状牢骚不断的如韩文举,有不安于室不择手段的如雷大空,更有掌权倚势草菅人命的田家、巩家。在底层的新型农民要求改变势必就要改变现有格局,于是就有了金狗、雷大空等人的所作所为。人把握不住自己,于是就浮躁。
道义和旧农村的伦理是不顶用了,要有新的去替代它。
这篇文章写的`80年代的中国农村,但现在看来,竟不能不承认,当今中国社会也还是没走出这个浮躁。
有人说,写浮躁,自己也浮躁,在文中表现为第二部分的敷衍了事,人物交代不清。对于第二部分我也是颇为不满。但凭着贾氏的工笔细描和古朴文风,我就欢喜得很。
从“商州系列”到《浮躁》再到《秦腔》,对中国乡村的变迁和改革的态度是忧虑和犹疑的。当然,尚未盖棺不好定论。
中国乡村是中国社会变迁的缩影,研究乡村变化也可看出社会问题。
最后,吐槽一下,这一版的代序,用了三篇写《秦腔》的评论性文字给《浮躁》真的不会有点尴尬嘛……。
浮躁读后感(篇3)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很复杂,各种人际关系、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痛恶,为了生存又不得不随波逐流。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们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浮躁读后感(篇4)
《浮躁》是贾平凹第二部长篇小说,具有他鲜明的乡土写作风格。贾平凹是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大家,他的散文和小说成名已久。高中时曾读过几篇贾平凹的散文,后来读过他的小说后才逐渐了解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位文化名人,必然也饱受争议。他因为小说《秦腔》因为获得“茅盾文学奖”而名噪一时,而当初也因为一本《废都》被禁而毁誉参半。读过他的小说后我个人认为《浮躁》是其中读、最有引人深思的一部小说。虽然称自己只是一位农民,但他却用最敏锐的眼光观察着生活,观察着政治改革带来社会的深刻变革。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 《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 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浮躁读后感(篇5)
小说是依赖两条线索来叙述的。
其一是州河。人们从州河上过活,从州河上走出去,又魂归州河。州河北岸是两岔镇,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贫困镇,静虚村有巩、田两大家。田、巩两家上辈因组织游击队,其族人自然成了本地显贵。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两大家族在州城作威作福,暗里又争权夺利。
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读过书,当过兵,组织过河运队。他有领导能力,又善于把握时机,这才让他有了去报社做记者的机会。故事情节因此出现了高潮,金狗抓住机会,利用媒体揭露了田巩两家的勾当。
雷大空在小说中着墨甚多。他想出人头地,却他没有金狗的机遇,没有金狗的才华。他钻法律的空子,最终又锒铛入狱,被害致死。金狗也因他受到牵连。
金狗和小水的爱情,是另一条线索。金狗代表的是新一代激进思想,小水则是聪颖贤惠,又受旧思想局限的女性。如此的俩人相爱,其情感历经自然是坎坷波折,多灾多难。但贾平凹先生有悲悯之心,他让金狗和小水有了个完美的结局。小水帮金狗脱离了与田家的关系,二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罢此小说,有颇多感触。
从文艺理论上讲,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人物形象始终都是中心。但若从创作上讲,三要素却应该彼此颠倒。商州是虚构的,金狗及其他一些人也是虚构的,但读来从不觉得虚假。换句话说,小说是以假乱真了。究其原因,是依赖于小说的故事情节。没有作者超强的虚构能力,故事情节则无法展开,人物无法于其中行走,更谈不上形象的鲜明。特别是写长篇小说,不首先着眼于故事情节怎么行呢!
有的文艺家没发表过文学作品,他们只研究别人只谈理论。有的文艺家只写作很少谈理论,他们知道实践才是硬道理,否则一切免谈。而像贾平凹先生,既有研究又有实践的,这是天人。
一句话,故事情节尤为重要。
焦庆福
浮躁读后感(篇6)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浮躁读后感(篇7)
看完蔡崇达的《皮囊》, 第一感觉就是非常真实, 用第一人称讲述了那些过往的人生故事。
读到某一段时, 总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仿佛代入其中, 忍不住泪目。
生活中有太多的阿小, 文展, 厚朴以及黑狗达, 但找到灵魂归宿的又有几人, 大多数早已只剩下浮躁的皮囊。
家
你是否与作者一样出生于乡镇, 从小带着泥土味的气息长大, 书读得越多, 教导的却是远离那个地方进入城市, 一路蹒跚步入社会, 每当夜幕降临, 那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背后是如此的虚无, 拿起电话想回家又迟迟不敢拨号, 而更让人笑话的却是, 正是那样看上去体面的工作变成老家人对比的话题。
每次回小镇莫名兴奋, 总想回去找到点什么, 小时候觉得路很宽很长, 国庆回去走一圈才发现原来几十分钟就能走完儿时长走的那些路, 它已经被整容过无数次, 变得不再是我熟悉的地方, 翻修的水泥路再没有泥土的味道, 处处都是挖掘机留下的千疮百孔, 再找不到想要的东西。 闭目含笑, 小镇还在脑袋里。
回头, 我们生活在喧嚣的城市中, 结婚买房生子, 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每天独来独往的上下班, 甚至不知道邻居姓什么, 整个人被工作包围, 连朋友圈也被侵蚀。 手机成了我们的救赎品, 短视频让你快速的分泌多巴胺, 麻痹时间观, 还有微信, 微博这类短文学时时充斥着你的阅读快感, 你还能有时间静下来去想想那个家么?
家, 简单的一个字, 如文30页所提: 我举起杯, 心里想着: 用尽各种办法让自己快乐吧, 你们这群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而我, 正是这孤魂野鬼的一员, 灵魂早已无处安放。
病
重病真的可怕, 作者在59页提到: 死亡不是疾病的目的, 疾病是尽可能占有身体, 用自己的秩序统治那身体。 所以简单的死和简单的创伤都是最低级的疾病。 20xx年, 我曾在《梦里华硕知多少》提及过二哥肝硬化的事, 仍记得当时他肚子肿大难受的样子, 插管抽水, 躺在床上那无能无力的表情, 还有王叔, 我亲爸, 都是病魔手下的作品, 它慢慢的侵蚀并折磨他们的肉体, 没有经历体会过这些, 你又如何感受得到作者想要笔写出的真实。
人
我们小时候都有幻想要成为什么人, 文中黑狗达讲了自己小时候, 中学, 大学遇到的三人故事, 谈不上感同身受, 但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 小时候我很崇拜三哥混社会的样子, 我想成为那样的人; 中学我喜欢接触同学里那些调皮爱打架的人, 我想和他们成为朋友; 大学我看着那些拿着吉他谈梦想的人, 我只是羡慕。
三个人三个影子, 一些豆瓣上的读者说黑狗达用自己的成功抨击失败者, 活生生的凤凰男, 居然还有一堆人点有用, 可能这书认人, 我看到的是作者想要表述的三个现象, 它活生生的存在于你周围, 他们都是人生的风景, 好好去看才能知道你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请珍惜你身边的人, 引用作者的话: 我多么希望能和我珍惜的人一直一路同行, 但我也明白, 我现在唯一能努力的是, 即使彼此错身了, 我希望, 至少我们都是彼此曾经最美的风景 - 这也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反抗。
海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大海, 看着那无尽的湛蓝, 有一种你似乎一个人但又不孤独的安宁, 这种感觉就好像家里有很多人, 你平时回家玩手机, 电脑, 但是你却感觉不到孤单, 可哪天他们走了, 你做同样的事, 却有不同的感觉, 因为呀, 他们就是你的大海。
工作也是, 朋友也是, 连见过一面的人也是大海的成份, 你要如何和大海相处要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式, 海里有可能惊涛骇浪, 也有风暴过来的宁静安详, 努力去找吧, 那样才精彩。
最后, 再次推荐此书, 生活不需要鸡汤, 快褪掉你的皮囊, 照出真实的自己。
浮躁读后感(篇8)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个人认为这段内容正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浮躁读后感(篇9)
我把小说的开头叫做开场白。
贾平凹先生这样描述了州河的地理方位:在州河流至两岔镇,两岸多山,山曲水亦曲,曲到极处,便窝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盆地。镇街在河的北岸,但看得见绿阴之中,浮现着隐约的屋顶,是三角的是长方的是斜面的是一组不则不规的几何图形。鸡犬在其间鸣叫,炊烟在那里细长,这就是仙游川,州河上下最大的一处村落。生动形象的描述,让我们一下子身临其境,如同走进了金狗生活的时空之中了。
环境描写精确独到:屋舍皆高瘦,却讲究黑漆门面,吊两柄铁打的门环,二道接檐,滚槽瓦当,脊顶耸起白灰勾勒而两角斜斜飞翘,俨然是翼于水上的形势。沿山的那面街房,后墙就蹬在石坎上,低于前墙一丈两丈,甚至就没有了墙,门是嵌在石壁上凿穴而居的,那铁爪草、爬壁藤就缘门脑繁衍,如同雕饰。如此的州河,景随步移,让读者如看连环画,直让人想起沈从文笔下的湘西。
小说中阴阳师的学说、对看山狗的描写、不静寺的灯油,让人找到了小水思想局限的症结所在,找到了她和金狗悲情故事的根由。这种描写看似不经意,实则蕴含了作者的匠心,它能让你走入虚构的这个世界,能让你与这个世界中的人物同欢笑、同流泪,把自己变成小说中的自己。有此感受,你会觉得这种描写一点不多余。
这并非贾平凹先生首创。在《三国演义》第一回,一曲《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写尽了无情的历史,让人仿佛听到一声历史的叹息。而其后的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以及对历史事件的概括叙述,则引出了一段纷乱、精彩的故事。《红楼梦》写得也许更有情趣和诗意。作者说,他是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爱情故事来。故事也就因此而起,读后谁不为满纸荒唐言流泪呢?
再读《浮躁》,更是感受颇深。故事尚未开始,作者已然搭好舞台,让读者对人物的生存环境了然于胸。假设没有这个开场白,其叙述不知还要费怎样的周折,读者不知还要跨越多少障碍呢。
应该说,好的小说离不开好的开场白。
焦庆福
浮躁读后感(篇10)
阿坤跑了许久和许多书店,把《浮躁》买来送我。这是第一次读贾平凹的作品。在周日连夜读完,抚膺呆坐,只觉话无从说起。
故事叙事流畅,线路清析。叙事娓娓,如平滑而质感的绸缎。可见作者掌控的功力很强,值得学习借鉴。尤其在下篇开篇,介绍许老将军出场,写得很技巧。
它是以爱情为主线,描写出一个时代变迁。而《平凡的世界》是以一个时代的变迁为主线,描写出爱情人情,高下立判。
读者一直关注着小水的命运,最后的结局如人所愿。对金狗和小水的刻画十分成功。但金狗有些过于理想化、英雄化。好事不会那么多,许多事也不会那么顺。相反,小水更觉有血有肉。对了,里面一直没说金狗姓什么,看来文章的确是可以不拘一格的。以后我如果我去写,也要学着不必太呆板。对小水好象也没有描写过面部,只是说她眉间有痣,该是丰腴白皙的,眼睛应该很大,会说话那种,擀面的手也是细嫩。
对那个时代的特点写得也很贴切,与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的经验相符。没过来的人是不会有共鸣的,所以不适合90后看。
除了两个主人以外,要说的是英英。对英英这个人刻画很深。是从心里往外在写,十分有特点。但因为姓田而把她推到对立面,好象于英英是不公的。如是我写,大约会让英英遇些意外,然后金狗要做些补偿的。毕竟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给了对方。英英告诉我们:有心计的女人会爱得更深更苦。
里面有一个老和尚,比较不招人喜欢,穿插其中很是烦人,画蛇添足之感。大约老贾同志是看了些佛经佛理的,放进来卖弄一下的想法吧。还有一个云游的知识分子,说些没有道理的大道理,十分生硬,该是败笔。
结尾除了最后两段以外,似乎是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我也不知道好的结尾该是个什么样子。
陕西这个地方没有去过,不过觉得似乎比东北人能喝。通篇从开始喝到最后。喝喝喝!坐着喝,站着喝,入水喝,船上喝,炕上喝,山上喝,男的喝,女的喝。几乎每一个人都喝多过。很多人是天天喝多。他们的生活果真如此吗?我真是有些不理解。
书名浮躁,我觉得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只是浮躁的开始,社会稍稍躁动而已。真浮躁的恐怕应该是现在的社会罢。老贾同志如果在今天写出这本书,一定会更名的,不会叫浮躁。那种浮躁和现在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浮躁的我看了并评了浮躁,让我稍许的去了些浮躁。能在浮沉的日子里难得深陷沙发,--并不是看电视。好事一桩。谢阿坤。
浮躁读后感(篇11)
不知道如何点评这本书,就说一下我对书中几个特别有感觉的人物吧。
金狗:他是很多从农村走向城市的年轻人的缩影,愿意拼愿意闯,面对灯红酒绿的新世界,有自己的一身傲骨和处事之道,他痛恨溜须拍马却不得不学着圆滑,能把事情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内,已经很好了。最让我自愧不如的是,他很好地平衡心态从未自卑,只是很努力地想要改变现状,并且不求自己过上好日子,而是想要让整个乡的人都过上好日子,他从穷苦生活中来,便能深深体会穷苦人民的痛楚,他唯一做得有失恰当的事,就是处理男女关系上没能抵挡住荷尔蒙的诱惑,先是和英英发生关系,后又和有夫之妇的石华,好在他迷途知返,没有在那样的关系里迷失自己,也因此才发现小水的纯真和美好。我们并不惧怕犯错,但不能忍受一错再错,希望每个人都能像金狗一样,即使踏错过路,也能回归正轨,不忘初心。
小水:她从小就乖巧懂事,由韩伯和麻子大爷抚养长大,自幼较好的同龄人就只有金狗了,一婚时丈夫突然身亡,她不得不回到娘家,也是这时,金狗和她感觉到了相互之间隐隐约约的爱情,但因为世俗看法和老套的观念,和小水的保守懦弱,阻断了他们的美好姻缘,小水将金狗推向了英英,最终失去了金狗,才为自己的陈旧思想懊悔不已,竟然去找福运释放了自己野性的一面,这段我是觉得小水自作自受了,也和很多女生一时冲动丧失理性一样,只是小水很幸运,此时遇见的人忠厚老实的福运,所以这样的冲动没给她带来多大的伤害。虽然金狗说小水像菩萨一样,但是我认为她只是因为长大的环境身边很少同龄女性,没有女生间的叽叽喳喳,所以她身上很多东西都是最本真的东西,而不像石华或英英,学会后天的妩媚。不过凡事有个度,有些事本就是水到渠成,过于顽固迂腐是很伤感情的,因为合适的另一半大都不像金狗一样错过了对方还会回头,一直都是规规矩矩的人,偶尔做一点越矩的事也算是生活的调味剂嘛,话虽如此,如果我是小水却可能和小水一样冥顽不灵呢。
英英:对英英的描述,让我记得最为深刻的就是金狗说的“土不过小水,洋不过石华”,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太恰当了!英英也出生农村,只不过因为家庭条件好些,所以出去接触了很多新潮的东西,然后就将自己装扮成城里人的模样。在两岔乡的人看来,英英真是个时兴的人,穿的用的都是高档的东西,就连小水也羡慕,但是金狗去了州城后,才发现城里人的时兴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再想起英英反而觉得是东施效颦,明明一身土气还把自己扮成洋人。我对英英这个人,一开始很反感,因为她诱惑了金狗拆散了有情人,后来却很同情她,哪个女孩不想变得更美更紧跟潮流找一个人陪伴身旁呢?英英追求美的东西,争取自己爱的人,也并没有错啊!正是因为有了英英这样的人存在,小水才会成长起来,才会反应过来自己还是一个多保守的人,而英英最后嫁了一个军人,结婚生子也算过得幸福,在金狗落难被关押时,是她和小水在大空坟前抱头痛哭,看见这个场景,我就知道她们心里对那段往事都真的释怀了。谁不想变得更好,谁不想过得幸福,谁年轻时不曾有意无意伤害过别人,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如何才能保持一方天地的洁净呢。
石华:石华一开始出现时,我以为她只是一个嫁了良人的家庭主妇,虽有一身美貌,但中规中矩对现有生活心满意足,看她对待金狗和对待自己丈夫一般无二,虽认为对这样一个仅仅是朋友的人如此细致不恰当,但从未想过她和金狗会发生些不三不四的事。直到她挑逗了金狗并且和金狗发生了关系,当金狗事后自责对朋友感到愧疚时
,反而是石华来安慰金狗,说这是没什么的,就算老袭知道了也不会怎样!我真是搞不懂石华了,她和老袭感情那么好,老袭对她百依百顺,而她也对众人说老袭虽然丑但是她偏爱他,为什么要自己破坏这段感情呢?为什么恃宠而骄行为越发过分呢?又在我以为石华只是沉迷这样的男女关系中时,她仿佛又换了一个角色出现,挤入了上流社会,和高干子弟们都是朋友,此时的她又仿佛一个社交名媛,或是一个能周旋其中的女强人,但神奇的是她和其他人从未有越轨的行为。直到她最后为了救金狗,不得不吃下安眠药和高干子弟睡觉,而梦中叫的是丈夫和金狗的名字,我才明白这才是她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出卖自己的身体,她对丈夫是真的爱,对金狗也是真的爱,一种是幸运有你的爱,一种是欲得不能得的爱。她最后没再见金狗一面,自此以后,也该回归家庭了吧,毕竟,家里还有爱她的老袭。
田中正:当初他被人捆了扔水里时,金狗和矮子画匠两父子心善救起了他,满以为自此以后他会改过自新,结果狗改不了吃屎!他仍然一副官僚主义作风,并且只是一个芝麻小官,就拿着鸡毛当令箭,以为有了田有善当后台可以为所欲为。他和自己的嫂子交好,让他行嫁娶之礼时又和小姑娘陆翠翠交好,想将嫂子一脚踢开娶了陆翠翠,只可惜陆翠翠死了,成为了他们玩心机的牺牲品,当然,我并不同情她,只是可怜她。田中正非但没有感谢过金狗他们的救命之恩,反而在金狗被远去州城做记者时,耍手段想要制止,欺骗金狗是他们为他争取来了机会,而后又给英英出了一堆烂主意,就没见过他做什么好事,是两岔乡村民的旧思维纵容了他,让他以为自己是乡里的王,直到金狗一次又一次地打击到他,他才知道如今的世道已不是他的世道。他为老不尊对小水像行龌龊之事时,简直是想起他丑陋的嘴脸都想吐了,找那些心甘情愿依附他的女子就不说了,还想霸王硬上弓?真的有一万句骂人的话想说,人民惯出了这样一个禽兽!他因此被砍去的脚趾,将会像古时妓女身上的烙印一样,跟他一辈子,让他一辈子记得自己是个怎样的low货。
韩文举:我在他身上看见了很多中年男人的影子,爱聊天吹牛,爱和妇女打趣,爱对国家大事天下局势评头论足,爱以自己为中心,总以为自己是对的,时刻想表现出自己博学强识的一面,他是河上的浪子,即使天天把酒言欢,也是整本书最孤独的人。小水去了麻子大爷那里后,他抱怨小水不回来看她;金狗去了州城后,他抱怨金狗忘了乡亲;福运没能去成大空那里工作,他又抱怨金狗只顾自己断了福运他们的路……总之,他总有很多东西吐嘈和不满足,但是他又确确实实的心热,他怕孤独和寂寞。当考察人和金狗激烈地讨论当前局势和各自的见解时,韩文举才觉悟自己是多浅薄无知,也只有那一段,他是一个安静的旁观者,插不上话。经历了许多大起大落后,他最后似乎也安静下来了,完成了由反对和尚的观点到喜欢与和尚谈心聊天的转变,其实他才是改变最明显的人,是之前最浮躁的人,也是之后最平静的人。
还好想写写福运,大空,乌面兽和他的相好,田有善,矮子画匠,但是想说的太多了,想写的永远写不完。总之,我们也是小市民,与书中的某人有着相似之处,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一些自己的优劣,有所收获。
浮躁读后感(篇12)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简单写点儿感受吧。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然而,这篇小说。有更多的地方我是不了解的。
我不了解那真心喜欢金狗的田华,想不到她有着怎样的故事。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恨这篇小说对田华描写的太过粗糙。
不了解那一生光棍,爱说荤段子的摆渡长者韩长举。
不明白老实巴交的福运。
不了解直性子,敢闯荡的大空。
不了解总是耍弄权术,却是个大情痴的田中正。
不了解爱巴结的田长善和歹毒的蔡长安。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上大二的时候,就有一位老教师说我这个人太浮躁。当时我是不明白自己如何浮躁的,只觉得自己像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初生牛犊。就和20多岁时的金狗一样,不懂得如何处理爱情。更不知道自己哪来的一份激情,去不满生活的不公正,社会的黑暗。
有位朋友对我说,你是永远读不懂这生活的。我想也是,自此也就不再纠结于自己的无知。
小说里的和尚,我倒是挺感兴趣的。自己也曾向往过和尚的生活。云游四方,看淡世事。可自己也就像故事里的金狗一样,没有慧根,没有悟性。弄不懂这里面的逻辑,虽不当这是骗人,目前却也不信这一套。
金狗和小水最终究竟是走到了一起,我感到欣慰。小水却还是在为金狗担心,担心金狗的安全。他们最终也到底脱离不了这洲河。
身为故事之外的人,我自然和这洲河无丝毫关系。却总是觉得这洲河是这么熟悉,仿佛就在自己身边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