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广播稿
发布时间:2023-12-18 法制广播稿关于法制广播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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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广播稿 篇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建设纲要(2015-2020年)》,全面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局于2016年8月26日积极响应省**号召,结合我局审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参加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我局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它积极安排,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成立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并对法制宣传活动时间安排、宣传重点、工作要求等做出了具体部署,切实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健全、领导有力、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2、强化宣传,形式多样。接到通知后,我局积极响应部署,制作了一系列宣传横幅、宣传页和印刷宣传材料。活动日当天,在飞马广场举行依法行政宣传活动并设置咨询台,发放本单位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广泛宣传法制活动的意见、方案,切实把法制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围绕主题,务求实效。我局在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宣传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实际行动、具体实施、主要成效和探索、创新情况;宣传开展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并以“法律宣传”为抓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进程,为普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关于法制广播稿 篇2
“大爷,回去把这个贴在墙上,上面都是我们公安派出所的电话,您啊万一有啥事,就赶紧拨打我们的报警电话。”我局民警正冒着瑟瑟寒风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页,讲解各类安全常识。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林州市在红旗渠广场举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林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呼雪昌带领法制、交警、治安等相关单位到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林州警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详细讲解交通安全守则、防范电信诈骗、普及法律法规以及防盗抢、防火、防骗等安全知识,并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宣传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夯实精彩,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了解、咨询,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誉。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更好地普及了群众的法律法规常识和安全防范知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于法制广播稿 篇3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增强对乡村两级干部,学生对法律法规的了解,xx乡在乡政府组织天池学校师生,乡村两级干部,邀请桥头派出所、国土所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xx乡领导干部充分利用宣传横幅、设置普法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突出宣传宪法及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就《宪法》、《教育法》、《治安管理条例》、《土地法》、《劳动法》等各自涉及的法律法规与会人员进行了热情讲解。发放宣传品500份,法制宣传年画300份。
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达到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为我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月3日,xx乡组织领导干部深入xx村社,对群众进行十八大精神和宪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wWW.zFW152.coM 趣祝福】
12月4日上午,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干部,利用司法车在全乡范围内进行法律流动宣讲。并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品500份、法律宣传年画300份。
12月4日下午,xx乡组织天池学校师生,机关干部,群众。开展了法制宣传集中宣讲大会,向群众宣讲了《宪法》、《治安管理条例》、《土地法》的相关内容。
关于法制广播稿 篇4
为深化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园教职工及幼儿的法治观念,树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营造和谐、健康、安定的园区环境。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园实际,自治区政府机关幼儿园于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定期组织教职工及幼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在教职工培训方面,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让全体教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依法办事,养成守法的品质。不断加强思想建设,使幼儿园法制教育工作向社会、家庭延伸,有效构筑“幼儿园、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法治教育格局。
在幼儿培养方面,为增强幼儿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邀请社区民警、“女童保护”基金讲师及本园教师对幼儿进行防恐、防暴、防拐骗等自我保护意识培训,利用展示、情景模拟等直观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加强幼儿法制启蒙宣传教育的同时让幼儿知道不能随意触碰或让别人触碰自己的身体,知道不能乱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更不能跟随陌生人走,也激发了教师和幼儿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为幼儿能够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定的法制基础。
在法制建设方面,幼儿园坚持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相结合;与完成幼儿园管理目标相结合;与执行规章制度相结合;与深化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推进幼儿园民主管理相结合,切实努力做到“依法治园四个结合”。我园会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把依法治园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真正做到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做到公开的完整性,公开的真实性,公开的规范性。
关于法制广播稿 篇5
小学生是道德思想和和意志品质形成的重要阶段,对于法律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从小应该懂法知法,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简单入手,层层递进。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判断能力,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小学生要自觉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
对于小学生,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5、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关于法制广播稿 篇6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11月2日上午,滑县公安局八里营派出所走进辖区苑村小学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堂。
课堂上,民警通过列举日常生活中发生在学生身边鲜活的典型案例,以案讲法、以案学法,讲解了青少年犯罪的趋势、特点、危害形势,教授同学们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抵制不良风气侵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相关知识。让学生们明白了哪些行为是违法,哪些行为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造成的恶劣后果,引导同学们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每一名学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活动中,民警还与学校老师共同学习了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学校老师将学习法律法规与日常教学、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让每一名学生都熟知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通过此次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们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参加这次活动的学生们纷纷表示,今后要主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争做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
关于法制广播稿 篇7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了增强全体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引导全校师生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铅山县汪二中学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宪法教育活动,使全校师生深入的了解宪法,尊崇宪法。
叶校长在国旗下讲话,提出要求及殷切希望。希望全校师生加强学习,参与活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共同推进宪法学习日教育活动。
李校长作出补充,要求师生以学习宪法为契机,争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先锋,各班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争做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自觉遵守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显示法制标语、广播播放《宪法伴我成长》歌曲等,形式多样,多点落实。
我校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一次“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旨在培育一种学习宪法意识和法治精神,塑造现代化的公民品格,让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提高学生对宪法的认识。培养他们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威严,养成对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的行为习惯。
我校还组织各班学生参与宪法知识竞赛答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们不仅要把法律知识牢记在心中,更要在以后的生活中,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我校全体师生进一步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自身法律意识。不但在广大师生中激起了学法、守法、护法的法制宣传浪潮,而且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制意识,营造了全员学宪法、遵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关于法制广播稿 篇8
镇法制宣传活动总结简报本文作者:卜凡慧曹绍奎原创投稿简报
第十二期
六家子司法所xx年12月5日
六家子镇法制宣传活动谱写新篇章
今年的12月4日是“六五”普法规划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大力宣传新建党90周年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六五”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顺利实施“六五”普法,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由六家子司法所牵头,六家子国土资源所、镇妇联、镇计生办等部门参与,在镇党委**的大力支持下,于12月4日,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集中开展一次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通过在镇内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挂图、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宪法摘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知识问答等一系列针对性强、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此次活动共张贴宣传标语12张,设立宣传咨询点1个,出动宣传车5辆,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7000多份,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多人次。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意识,也使该镇的法制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六家子镇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法治氛围。(另附**)
关于法制广播稿 篇9
广播稿——法制宣传周专题
甲:同学们,老师们,红领巾广播马上就要开始啦!请大家停下手中的笔,放下手中的书。全体起立,唱《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 (播放队歌) 甲:请坐下!敬爱的老师,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早上好! 甲:伴随着红领巾广播开始曲,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本次广播由大队部为大家播送。 甲:我是主持人 。 乙:我是主持人 。首先让我们进入——校园直通车。 一、 校园直通车。 甲:认识你身边的人,了解你身边的事,精彩,尽在校园直通车。 本周的大课间活动特别热闹,年级单项赛进入尾声,六年级的拔河比赛吸引眼球,在加油呐喊声中,六年级的同学卯足了劲,让比赛烽烟四起。 乙:这两天,一股排球热又重新掀起,男女排队员们和老师们开展了几场激烈的排球赛,让同学们大饱眼福。 二、主题播报区。 甲:主题播报,走进七彩童年,共享美好生活。本次播报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甲:本周,是我校的法制宣传周。在此溪竹童声向大家发出倡议: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让法制的春天一直伴随着我们。 乙:自从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界,我们天真无邪地成长着。那蓝天上悠悠的白云,远山含黛的美景,浩缈大海上永恒的波涛,一切都让我们感到生活的美好。我们像一朵朵三月里的花蕾,沐浴着阳光,吮吸着甘霖,愉悦的成长着。然而,成长的道路上并不总是铺满玫瑰花,生活上的风风雨雨也在考验着每一颗童稚的心。许多血与泪的教训让我们思考…… 甲:一位初三的品学兼优的学生,迷恋“网游”,花光了所有钱,便拦路勒索其他学校的学生。 乙:一位十六岁的花季少年不思进取,纠集一帮顽劣好斗的少年,向学生收取“保护费”。因一名小同学反抗,他掏出匕首,将小同学刺死,留下的将是无尽的悔恨和父母那双失神的泪眼。 甲:作为花季少年,他们是一朵朵需要耐心呵护的花苞,是什么让一朵朵艳丽的鲜花过早地凋谢?是什么让一颗颗鲜活的心灵在滴血? 乙:不学法,不懂法,不知法,这才是罪魁祸首!我常常想,掌握了法律武器,那可怜的小孩可以大胆讨回公道;那花季少年会悬崖勒马,浪子回头;那位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会留恋温馨的校园,重拾生活的信心。至此,一个问题浮现在我们脑海中,作为青少年,我们如何做到知法、懂法,并且守法呢?这正是我今天要阐述的问题。 甲:一.自由依附于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古人云:“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可见,在数千年前,中国便有了法制的思想。 乙:那么,什么才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说,唯有人人遵纪守法,大家的自由才得以保证。 甲:二.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小学生并不成熟,更是情感最激烈、最容易动摇的时期。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人,好似一艘航行在变幻莫测的海洋上的航船,不大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深切后果,血气方刚,说干就干,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身憾事。 乙: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无论何时何地,大家都要有法律观念,切忌做害人害已的事。如遇到意见相左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有些青少年性子颇为急躁,一旦有尴尬、矛盾、辱骂等事情发生,很容易一生气就动手打人。而这样的做法是绝不可取的。我们首先应该尝试化干戈为玉帛。如别人给自己取不好的外号甚至是辱骂,可以尽量把心放宽一些。“退一步海阔天空”,相信你的大度和宽容反而会更赢得对方的尊重。 甲: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乙:2、增强自已的免疫能力,不断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杂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从而发生违纪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例如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这些地方容易使人上瘾入迷而不能自拔,里面很多内容也是不健康的,因此我们要认真做好预防工作,辨别哪些东西是好的,那些东西是不好的,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 甲:3、要注意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就是人们交际互相影响的道理,交一个好朋友,得益匪浅,成为良师益友;交一个不好朋友,会危害无穷。我们应该认真选择朋友。 乙: 4、诚实守信。做到考试不作弊,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这是我们青少年应养成的行为规范。 甲: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曾说过:“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意思是从小养成了什么样的习惯,习久成性,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品质。所以,我们只有在年少时增强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并且从身边的小事着手,从最平常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才能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 好书百花园。 甲:走进好书百花园,让好书滋润心灵。 乙:今天我们为大家推荐的好书是:《男生贾里》。 作家秦文君笔下的男生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的故事真不少!这个大男孩聪明、热情侠义,他周围的伙伴们一个个也都不同凡响,经常会做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丰富多彩的少年生活,看到他们有滋有味的成长历程。 四、蓓蕾初上枝。 甲:用我的心,用我的手,写下我的故事。下面进入:蓓蕾初上枝。请听故事: 狐狸和乌鸦 三(2)班 刘鑫欣 自从乌鸦被狐狸骗了后,便对小乌鸦反复交代:“不要相信狐狸的话!不要相信狐狸的话!”小乌鸦铭记于心。 一天,小乌鸦捡到了一串亮晶晶、紫得发亮的葡萄,它高高兴兴地落在一棵大树上准备享用。这时,来了一只小狐狸。“它不就是坏蛋狐狸的儿子吗?”乌鸦心想,“等一下就算它说十箩筐的好话,我也不会理睬它的。” 看到小乌鸦嘴里那串又圆又大又亮的葡萄,小狐狸垂涎三尺:“哈哈,午餐有着落了!”于是,它向小乌鸦夸道:“乌鸦姐姐,您的羽毛可真漂亮啊!”小乌鸦想起了父亲常说的话,知道狐狸又在骗人,就把头转了过去。 小狐狸见这一招行不通,眼珠一转,又想到了一个妙计。突然,它脸色大变,骂道:“乌鸦,你真丑!衣服又臭又脏,声音比驴叫还难听,出来真是给鸟类抹黑。” “你才是!你才是!”小乌鸦越听越生气,大声说道:“你爸爸骗了我爸爸的肉,你……”话还没有说完,葡萄“砰”的一声落入了小狐狸的口中。小狐狸满意地舔了舔嘴,瞪了一眼小乌鸦,冷笑道:“你的智商和你老爸没什么两样,哈哈哈哈……”说着,它扬长而去。 乌鸦父子都输了,它们输的不是智商,而是情绪。 乙:下面请听《排球小将》第二十二回——卖花 五(2)班 汝艳 细雨蒙蒙的夜晚,王欣怡和朱晓君在小区的广场上卖起了花。 “叔叔,今天是情人节,买束玫瑰花吧!”一位路人走过,王欣怡一反常态地微笑着,说:可是,那位路人理都不理她。王欣怡感到十分失落,她唉声叹气地说:“看来今天玫瑰花是卖不完了。”“不,别灰心,一定会卖完的。”朱小君十分有信心地说道。 没想到,雨越下越大。王欣怡和朱小君见有些玫瑰花的花瓣已经被冲落了。两人用自己的身体挡雨,雨一滴一滴地落在她们的衣服上,衣服都湿透了。 这时,一位身穿西服的中年男士向她们走来,问:“这些玫瑰花有那么重要吗,值得你们这样做吗?”她们点了点头,无奈地说:“我们班的一位同学得了白血病,正在接受治疗,现在找到了配对的骨髓,但是手术费还没有凑齐,我们打算把卖玫瑰花的钱捐出去。”那位男士很受感动,他掏出了一叠钞票,递过来,说:“给,这些花我全包了。”王欣怡激动地接过钱,连连道谢。那位男士转身离开了。 第二天,她们拿着这一千送到了医院,大家都感到十分惊讶,因为都知道王欣怡的家听情况不是怎么好,于是就问:“王欣怡,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哪来的?”正在这时,只见小喇叭兴冲冲地冲进病房,手舞足蹈地大叫:“爆炸新闻!爆炸新闻!”“什么?”大家一起转过头去,只见小喇叭满脸通红,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昨天晚上,我老爸竟然买了一大束玫瑰花送给我妈妈,太令人感动了!”同学们哈哈大笑起来,只见王欣怡转过身去,悄悄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嘴角勾起一抹快乐的笑意…… 五、五、心情阳光屋。 甲:敞开心扉,说说我的心事,聊聊你的困惑,让阳光洒满你我的心田。下面进入“心情阳光屋”。有请老师。(姚老师) 六、好歌点唱机。 甲:轻松一刻,进入好歌点唱机。请听《真善美的小世界》 甲:同学们,老师们,本期的溪竹童声广播到此结束。再见。 乙:再见。
关于法制广播稿 篇10
马摆小学关爱阳光少年(儿童)
家长会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增强我校阳光少年(儿童)及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阳光少年(儿童)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我校邀请锅圈岩乡派出所人员,于2017年8月30日中午利用家长会时间讲了一场法制安全教育活动会,我校全体师生及阳光少年(儿童)参加了此次教育活动会。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会以珍爱生命为主题,从防暴力、防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多个方面对全体师生及阳光少年(儿童)进行了宣传教育,给全校师生及阳光少年(儿童)上了一次生动的法制安全教育课。
报告会由办公室主任何俊主持。派出所人员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深入浅出地为孩子们讲述了什么是违法与犯罪,以及《未成年人保**》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针对青少年学生中有部分学生性格急躁、自控能力较弱、法制观念淡薄的一些不良现象,用生动的案例、深刻的教训,警示学生及阳光少年(儿童)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让个人后悔、家庭蒙羞、社会不安的糊涂事情,教育大家要充分认识打架斗殴的严重危害,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充分珍惜大好的学习时光,以真才实学回报家长和社会,他们还向全校师生及阳光少年(儿童)讲解了校园突发不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我校黄校长进行了总结发言,他希望同学们从社会的要求出发,不断加强包括法制安全意识在内的公民思想道德修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投身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创建之中。这次报告会不仅增强了学生的法律安全意识,也让他们认识到了知法守法对健康成长的重要性。通过法制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不但知法、守法,而且让法在全体师生及阳光少年(儿童)心中生根、发芽!
马摆小学
2017年8月30日
关于法制广播稿 篇1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标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培养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镇区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我镇依法治镇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活动主题
1、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加强农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
3、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教育;
四、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内容要求,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3、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4、重点宣传普法和法治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
五、活动时间
时间:**年12月1日—**年12月7日
地点:镇政府及相关村街
六、活动形式
1、设立普法宣传点。在各村街设立普法宣传点,聘请相关司法人员主持,其功能是答疑解惑,即解答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为他们分析案件并指出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文,深入研究案情,寻求有效的法律援助及救济途径与手段,部分镇政府工作人员协助现场的各项工作;
2、广泛张贴条幅标语、为各村街制做法制宣传展牌,就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建设规划做尽可能详细的介绍。
3、组织各村群众观看有关法律方面的视频节目,以曾经发生的社会真实案例深化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强化其对法制观念支持与认同;
4、宣传资料主要包括调查问卷、宣传单、报纸期刊、展牌等。
通过以上四种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方式,进行宪法与法律法规的普及,进一步增强镇区群众、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其法律素养,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环境。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镇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动的指导,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加强对话,认真落实开展宣传活动。
2、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基层,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拓宽渠道,加大宣传
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积极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活动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展示宣传活动盛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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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广播稿必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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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广播稿【篇1】
近期,石棉县法院精心组织,从该院二支部众多党员法官中指派党建工作扎实、政治素质过硬的老法官,坐镇该院设立在田湾彝族乡大发村精准法律扶贫点,在家门口为贫困老百姓提供司法律扶贫服务,并取得良好实效。
他们依托单位优势,将辖区党员法官照片和联系方式公布到当地村委会公示栏,便于村民咨询;开展送法到户活动,就地为贫困户提供法律精准扶贫服务,并对贫困户涉诉案件提前介入,提供优质专业的司法服务;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涉诉贫困户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对涉及贫困户诉讼案件由坐堂问案变为到户办案,依托先期建立的 “田间法庭”、“车载法庭”等方式深入到户就地开庭审案、普法。
法律扶贫点虽刚建立短短一周,却已向当地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达600余份,接处案件多件,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截至目前,该点所接处的涉贫困户案件中,初步达成调解意向3件,完成调解、并履行结案5件,还有3件调解撤诉,不但减轻了减轻了涉贫困户案件当事人的诉累,而且充分满足了他们的司法诉求,感受到“冰冷死板”司法的无限温暖。
关于法制广播稿【篇2】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峡江县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学习《民法典》《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送法进村”“入户普法”“设点送学”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奏响法治宣传强音。
送法进村,助力乡村振兴
近期,峡江烟草专卖局走进水边镇马埠村委开展“送法进村”活动。在村委活动室,峡江县局普法人员与村委干部、村民开展“法治座谈”,了解村民生活中的法律纠纷问题,宣传解读部分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条款,剖析农村土地管理、留守老人和儿童关怀等热点问题,为村干部提供有用有效的工作思路和解决办法。
随后,峡江县局普法人员入农户、下田地,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摸排矛盾纠纷,引导群众合理表达法律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法律问题在“家门口”得到解决。
此次送“法”进村,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群众乡村治理法治化观念,受到村民群众一致好评。村委干部表示,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当好农村工作的“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宣传的带头人。
入户普法,打造普法零距离
“您好,这是我们印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请您仔细阅读一下上面的内容,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峡江县局法规员曾阿红为社区居民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履行烟草行业控烟职责,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10月25日,峡江县烟草专卖局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对辖区内学校周边商店、超市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编印发放多份宣传册,同时要求零售客户按规定张贴“禁止向中小学生销售卷烟、等的宣传标语,严厉打击部分零售户知法犯法、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恶劣行径,以“一户一贴一宣传”的形式专项走访,督促零售户对消费者做好身份证件查验,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
设点送学,提升知法显成效
“你好,你们能不能帮我看看这件商品是真的、还是假的啊?”一名消费者焦急地向工作人员询问,在得到肯定回复后,消费者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我就怕买到假商品,现在也了解了怎样辨别真假烟,清楚了举报假烟程序,以后购买商品也有底了。”
这是峡江烟草专卖局在罗田镇设点普法宣传的一个缩影,普法宣讲摊前人头攒动,普法工作人员认真耐心讲解,“没想到有这么多的群众对《烟草专卖法》感兴趣,主动来听我们讲解,还直接拿着商品来找我们辨别真假,看着群众们都了解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我们活动最大的意义。”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接下来还会积极参加这类普法活动,用贴近群众生活的案例和生动有趣的语言宣传《烟草专卖法》,让烟草法律法规知识走进乡镇、走进山区。
下一步,峡江县专卖局将进一步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水平,依托网络数据化手段创新意,亮特色,高质量推进学法、普法、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零售户、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法制广播稿【篇3】
同学们:
你们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月,今天,我们借红领巾小广播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小学生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关于法制广播稿【篇4】
为有效提升青少年学生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11月26日下午,合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带着干货满满的法律知识走进凤凰路小学,为全校学生送上一场充满关心和关爱的法制课。
少年初长成,自在恰如风。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的重要时刻,但是,懵懂年少的他们也存在着自控能力差、自保能力弱的特点。
针对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民警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落脚点,以立德树人为导向,以法治故事入题,围绕违法与犯罪的定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以及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三个方面,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普及防范校园暴力侵害和预防违法犯罪知识,引导在校学生既要遵纪守法,又要时刻保持警惕。一个个典型案例,一句句善意忠告,倡导学生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抵御诱惑、远离犯罪、保护自己。
随后,民警结合经侦工作实际进行了防范非法集资及反诈骗知识宣传,引导在校师生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增强法律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凤凰路小学学生们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学生们辨别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参加此次法制进校园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今后将志存高远、努力学习,在学习生活中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争做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
关于法制广播稿【篇5】
(男)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今天,我广播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女)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男)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女)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男)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关于法制广播稿【篇6】
和景明,万物更新。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关爱女性同胞的.氛围,近日,太子庙法庭组织干警在辖区内开展了“三八”妇女节法治宣传活动。
一、送法进企业,推进法治建设
法庭到太子镇太子商贸城华亿小区物业,通过发放普法资料、便民联系卡等形式向小区居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的创建,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二、送法进农村,解答法律咨询
法庭在大王镇下街村开展“三八”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形式,对群众感兴趣的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问题进行及时解答,让妇女群众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初步认识,鼓励妇女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提高法律意识,维护合法权益。
三、送法进集市,普及法律知识
法庭在太子镇集市,通过现场答疑解惑,普及妇女同志在婚姻家庭、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并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宣传了反家庭暴力法,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和妇女权益保障、婚姻家庭、工伤赔偿等角度详细讲解了妇女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劳动受伤时如何申请工伤赔偿、遇到家庭暴力时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等规定,面对面,一对一地引导妇女群众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有效提升了农村妇女同志的学法热情,正确引导妇女知法、懂法、用法,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制广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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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广播稿 篇1
为提高学生在日常活动中的法治意识,20xx年11月29日下午,德安二中邀请九江市人民调解律师丁玉霞来学校为高一学生做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讲座由副校长周金球主持。
“学生在校园生活中要注意安全,因为学生要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讲座中,丁玉霞律师讲到,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青少年的民事行为赋予了更多的解释。作为即将年满16周岁的高一新生,更应当了解“无民事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能力人”的含义及区别,从而对自己有清晰的角色定位。丁玉霞律师解读了一个个发生在校园内的案例,让学生认识到在校园生活中特别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做过激的违法行为,与同学互助互爱,继而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平安校园的建设添光增彩。
丁玉霞律师在讲座中给高一新生普及了相应的民法典知识,例如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分别指什么;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之间有什么区别等等。这些知识使在座新生都获益匪浅。讲座中,丁玉霞律师还特别强调了学生年满16周岁方可骑电动自行车,年满18周岁且获得驾驶证的方可骑电动车,在骑行中要注意交通安全的问题,“宁慢一分、不抢一秒”,要把自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另外,学生在骑电动车出行时,须携带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证明等等。
周金球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说,高一新生在日常交往中务必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不能触犯法律,如果自身行为触犯法律法规,一定会影响其今后升学、参军、就业。希望同学们要把讲座中的案例当作自己的人生警钟,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使这次活动起到实效。
学法懂法始于心,守法用法践于行。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警钟长鸣,增强法制观念,将学到的知识告诉周围的每一个人,携手家长主动参与到守法用法的活动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法制广播稿 篇2
20xx年1月13日的早上,广东迈进了冬日的节奏,寒风凛冽,小雨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歇,但是严寒的天气并没有浇灭石东队员们的热情,全体队员佩戴上鲜艳的红领巾,精神抖擞、神采飞扬的回到学校参加散学典礼。
8:30分,散学典礼准时开始。
首先,由古悦彬校长进行全面而深刻的讲话,古校长首先对全体师生一学期以来辛勤的工作和学习表示了认可及感谢,随后将本学期我校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做了汇报和阐述,全体师生认真而专心的聆听,队员们还拿出纸笔详细的做了记录。
随后,古校长还对队员们进行了生动的法制安全教育,要求队员们要做到安全大事,时刻牢记;小手拉大手,跟爸爸妈妈们开车出行或步行时也应谦虚避让行人或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古校长还叮嘱队员们要积极主动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参加公益劳动;要认真完成寒假作业、劳逸结合,开心过寒假,并叮嘱了下学期要回校领取新书的时间和正常上课的时间等等。
随后,马上进入到了第二环节,激动人心的颁奖仪式,为了正面鼓励队员们永远积极、乐观、向上,本学期末的颁奖可谓是百花齐放,有大队部的优秀大队干部、优秀值日生、优秀广播员,有各个中队的优秀中队干部、学期末十佳校园之星,有学校的校级三好学生、圆融少年,有突出特色的`小球王及最佳运动奖,有英语素养大赛、本学期学习优秀、本学期学习进步和“班级大奖”其中又共含有卫生保洁、关心集体、安全文明、团结助人、积极诵读、垃圾分类、艺术才华、书写能手、热爱运动九大类!本次获奖人次达到300多人,相当于每位队员都或多或少的荣获了不同类型的奖励,如有的队员既荣获了三好学生,也荣获了最佳运动;有的队员既荣获了垃圾分类,也荣获了十佳校园之星;而且这些奖项都是首先经过中队的选拔和推荐、大队部的审核和挑选、学校最终的严格评审而制定出来的,被认可的!全面发展的奖状也是给予了队员们全面而精准的评价,用于鼓励队员们多元发展、全面发展、力求上进,愿他们在石东小学这块小小天地里获得大大的自信,做一颗颗闪闪发亮的小石头!
最后,散学典礼在队员们激动而整齐的24字核心价值价拍手歌和对24个字的朗朗背诵声中落下帷幕。
法制广播稿 篇3
本月是法制宣传月。为进一步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本月我校以“与法制同行为成长护航”为主题,展开了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
首先,各班利用主题班队活动进行宣传教育,明确在校园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班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通过主题班队活动,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接着,我们还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系列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最后,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实践活动,如学唱法治歌曲、讲法律故事、创作法制漫画和法制手抄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学法的兴趣和学法的主动性。
通过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学生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得到了提升,为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效地使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为此,我们将不断努力,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
法制广播稿 篇4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xx年,为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建设平安大通,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念。12月12日上午,大通司法所利用集镇逢集之际联合派出所、妇联、文化站等部门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摆放展览刊板等形式,以宪法和老百姓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宣传内容。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并积极向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法律知识,领取相关的法律书籍和宣传海报。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向广大群众宣传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激发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而且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创建平安大通、和谐大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法制广播稿 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6月1日下午,汉川市实验高中特邀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阮碧柳来到该校为学生进行了“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法制讲座。
此次讲座立足时代发展大背景,紧密联系学生身心特征和生活实际,以三大通俗易懂的宣讲主题拉近学生与法制之间的距离,以求在促进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达到与法同行、健康成长的目标。长期以来,该校都将开展法制教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让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深入学生心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抵制不良诱惑的能力,从而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此次法制讲座,使同学们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明白了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保护自己,明白了在学习生活中要做守法的高中生,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法制广播稿10篇
优秀的人总是会提前做好准备,在平日里的学习中,幼儿园教师时常会提前准备好有用的资料。资料一般指代可供人们参考的信息知识等。有了资料,这样接下来工作才会更上一层楼!只不过,你是否知道有哪些幼师资料种类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法制广播稿10篇,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法制广播稿【篇1】
12月4日是全国宪法宣传日,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颍上县“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平安和谐颍上”精神,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妇联积极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颍上”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颍上县妇联通过悬挂条幅,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形式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并在活动现场设置专门展台,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向群众普及“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积极营造家庭享和睦、社会共发展的良好氛围。
颍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法委书记汪利军同志到展台慰问指导宣传活动,并勉励县妇联做好普法工作,在法制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实现颍上县和谐发展新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制广播稿【篇2】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司机疲劳驾驶车毁人伤雇主没有过错也应担责 》
案例:
李某于20xx年初受雇于郭某,给郭某的重型自卸货车当司机。20xx年5月某日的凌晨3时许,李某驾驶该货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由于李某过度疲劳,在打盹儿时,该车右侧与公路护栏擦滑,瞬间翻入高速公路右侧的深沟里,车辆毁损,李某受伤严重,后经医院诊治并鉴定,李某已构成十级伤残。
李某认为自己是在给郭某提供劳务中受伤的,向郭某索要医疗费等费用;而郭某认为李某的伤是他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同意赔偿。因此,李某将郭某起诉至法院,索要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郭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李某疲劳驾驶,对损害的发生亦有一定过错,应当减轻郭某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郭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法官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郭某作为雇主,在李某遭受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某虽然受雇开车,但是自己受伤的主要责任在于夜晚疲劳驾驶,其对这一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雇主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在责任承担比例上,会考虑到雇主和雇员双方的过错。这一规定有利于督促雇主对雇员进行监督。法官提醒广大公众,在运输活动中,雇主一定要提醒雇员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为贪图利益让雇员超载运输或疲劳驾驶。
法制广播稿【篇3】
同学们:
你们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月,今天,我们借红领巾小广播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
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
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
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小学生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法制广播稿【篇4】
“大爷,回去把这个贴在墙上,上面都是我们公安派出所的电话,您啊万一有啥事,就赶紧拨打我们的报警电话。”我局民警正冒着瑟瑟寒风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页,讲解各类安全常识。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林州市在红旗渠广场举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林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呼雪昌带领法制、交警、治安等相关单位到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林州警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详细讲解交通安全守则、防范电信诈骗、普及法律法规以及防盗抢、防火、防骗等安全知识,并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宣传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夯实精彩,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了解、咨询,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誉。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更好地普及了群众的法律法规常识和安全防范知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制广播稿【篇5】
20XX年3月19日,临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副局长张宇为宝山中学全体师生做了一场“扬廉洁美德、树校园清风”的法制讲座。
这次法制讲座是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营造廉洁从教的育人环境,具体落实好《临江市人民检察院、临江市教育局20XX年度廉洁文化进校园实施方案》,组织师生共同的活动。讲座从教师层面增强了宝山中学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意识,从学生层面培养了青少年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打造了学校“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副局长张宇的讲座以“小手拉大手 廉洁在心中”为主题,通过栩栩如生的事例和生动形象的动漫,讲述了“廉洁文化进校园”的意义,通过这次讲座提高了学校领导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促进了广大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诚信服务、为人师表、廉洁自律、规范教学行为;引导了广大学生树立廉洁意识、公民道德意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增强了识别腐败现象的能力。
法制广播稿【篇6】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养成学法习惯,拒绝校园暴力,推进依法治校,9月26日,湖南XX县委法治办、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联合在洣水镇迎宾小学,举行20xx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启动仪式。
XX县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将突出“拒绝校园暴力,培养青少年爱心,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主题,集中于9月最后一周(即9月26日至30日),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学生中组织开展好“九个一”活动:举行一次启动仪式,举办一次法治小品剧进校园活动,各校悬挂一条“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主题宣传横幅,各校或班发出一份“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倡议书,各校组织上好一堂法治课或法治讲座,各校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各校出一期法治板报,各校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回头自查,全县协调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
法制广播稿【篇7】
9月18日,新果小学要求各班主任给学生上一课法制教育课,班主任从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道德入手,讲了法制教育、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和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知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在不断上升趋势,解剖了几件案例:
1、学习不思进取、精神上空虚、看不健康的'书籍、语言行为不规范,发展到追求物质享受。没有了钱怎么办?表现在抢劫、盗窃、诈骗,不择手段的实施犯罪。
2、以大欺小,以强凌弱。
3、以极端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
4、参加打抱不平等。
分析了产生的原因,表现为愚昧无知、道德低下、贪图享乐,家庭教育不得法。希望同学们要学法、懂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班会的内容符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将对同学们健康成长产生积极影响。
法制广播稿【篇8】
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近日,吉林延吉河南街道白山社区开展以“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社区共向群众发放宪法宣传资料110多份,接待咨询40多人次。
为了做好宪法的宣传工作,社区党总支从11月下旬就开始积极准备,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宣传主题,制作法制宣传横幅、编写法制宣传资料。同时,今年社区在编写法制宣传资料时,从居民群众实际出发,切合主题。不再单独将法条印发给居民群众,而是在法条的后面通过详细的案例加以注解,并配图,力争做到普法宣传通俗易懂。活动当日,社区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的群众,有问必答,切合普宪主题,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使居民群众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在宣传过程中,许多居民驻足观看学习,倾听工作人员的讲解,居民崔先生说:“这样的活动让我们充分理解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与公民的关系,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做到信仰宪法,遵守宪法,按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基本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使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提高了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制广播稿【篇9】
甲:点击生活故事,感受校园精彩;
乙: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乙:我是主持人xx
甲:我是主持人xx
乙:今天为大家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甲: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
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乙: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甲: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甲:再见!
法制广播稿【篇10】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紧扣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向人民群众送法律、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的发展为活动目的,精心组织、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
我局分别在团结南路等主要道路上悬挂以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横幅4条,引人注目。3日一早我局出动装饰一新的普法宣传车,悬挂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图,播放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录音,驶向三洋广场。12时整,我局在三洋广场门前显耀位置设立了法律咨询点,已被市民群众团团围住,奎屯市法律援助中心、奎屯市公证处、合力律师事务所都委派有办案经验、法律知识丰富的同志携带各部门的专业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图版参加了法律咨询,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受到了市民的欢迎。
整个上午法律咨询点共接待咨询群众600多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多份。本次大型法律咨询活动是对执法者进行的'一次法律知识检验,进一步拉近了执法者与群众的距离,也使执法者进一步树立了依法公正执法的观念,也使过往群众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市领导xxxxxxxxx等亲临各咨询现场视察和指导,受到了咨询者和受咨询者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