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的夜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12-18 温柔的夜读后感温柔的夜读后感(通用12篇)。
当我们静下心来阅读一本书的时候,就好像我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书中的细节常常令人感叹。透过文字记录下内心的感受,我们可以更好地沉淀和反思。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应包括以下内容:首先,我们可以谈论书中的主题和情节,以及作者的写作风格和语言运用。我们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感受,评价作品的价值和影响。其次,我们可以讨论书中的人物形象和角色发展,分析他们的性格特点和行为动机。我们可以谈论其中的亮点和缺点,以及对我们的启发和思考。此外,我们还可以探讨书中的背景和时代背景,了解作品所反映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以及它们与我们当代的联系和意义。最后,我们可以总结自己的读后感,表达对书中内容的评价和感激之情。以上就是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应包含的内容。如果你想找一篇好文章,我向你推荐“温柔的夜读后感”这篇文章。如果你觉得这个想法很不错,请与你的社交圈分享,让大家一起分享这个好文章!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1
从未读过三毛的文字,以前提到三毛,多多少少对她的文字心存芥蒂,因为听说她是自杀死的,而且她的文字很悲。自小来,我总是偏爱明媚积极乐观的东西,对悲伤的总不太涉及,不想让自己敏感的心太引起共鸣,太伤感了,所以,三毛的文字从未碰过。那天准备买点新书,在网上查阅,突然《温柔的夜》书跃入我的眼帘,一看它的封面实在清新得可爱,是我喜欢的风格,于是买了一本。
读《温柔的夜》,我看到了一个活脱脱的三毛跃然纸上,她的生命那么随性、自然、可爱、活泼,最恰当的词应该是灵性。她的文字不算华丽,只是娓娓道来,她的那些故事,自然、亲切,偶尔才会见几句华丽的语言,可就这样的文字,你却是那么清晰感受那一个个故事,如临其境般。
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拾荒梦”的故事。能把拾垃圾写成一个华丽而简单的梦想,读来真的令人向往不已,这也足见三毛对自由、自然、生命的舒放自如不变的追求。
读完这本书,突然发现竟然爱上了这样一个活脱脱的,永远率真的三毛。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2
彻夜,执着地将这本书看完,或许是为了那本期待已久的《梦里花落知多少》。
随着一本一本地去读,渐渐发现自己与三毛的共同之处。 比如:拾荒的爱好,对故人的看法,温柔的人儿,艺术等等。
这本书,内容不多,却也花了不少时间去读。为何?或许是感觉前面的那些的语调比较轻松愉快一些,读起来也畅快些吧。
说着说着,插个小话题,突然想起前几天在三国杀的时候,也遇到一位和我一样挚爱着三毛作品的小战友。
我们边玩着三国杀,边高谈阔论着三毛的某篇文章,各自发表各自的喜好以及各自的看法等等。
回到这本书,个人最喜欢的,还是后面的那几篇散文,温柔的夜,永远的玛利亚,石头记以及相逢何必曾相识。
特别是温柔的夜,以及相逢何必曾相识,都体现出三毛的温柔,是煽情的。
那个莫里,从她的文字中,让我慢慢去了解莫里,视乎我们也是认识的,我有种想得知他现在过得如何的感觉。当然,希望他是幸福快乐的,远方的我,在为你祝福。
对生命的淡然,她是能感动我的。只是,正如她所说的,“只是一想到家人,便悲伤难禁。”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3
三毛这个人,我从小就知道了。大概三年级的时候,假期在小姨家里找到许许多多琼瑶的书,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回到家便四处找书看。看爸爸爱看的武侠小说,二姐爱看的《故事会》、《知音》、《读者》……甚至大姐师范学校发的《阅读与写作》教材,都寻来看。自然都是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地看一本又一本。
而这些书里面,还是数琼瑶的书看得最多。包括当时盛行的《还珠格格》,电视剧没看全,小说却一本接一本的看齐了。而印象中的三毛,大概就是和琼瑶齐名的女作家了。神秘而又浪漫。大约知道她和荷西的浪漫故事,然却似乎没有看过她的书。或许看过,早被看过就忘记的我抛诸脑后了吧。
上个月在市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心血来潮的借了一本三毛的《温柔的夜》,还有三本别的小说。在家防止了一个月,临到还书期了,赶紧上网续借,抽着闲暇时间把小说看完。《温柔的夜》被搁置在了最后头。看书名就像是那种百无聊赖的抒情散文,放在最后看吧。
然而当我翻开这本书,从开场白开始,就深深陷入其中——真香!
三毛可真是一个自由又浪漫的人儿啊!从身体到灵魂,无时无处不散发着自由浪漫的香气,对于正困囿于工作育儿种种家庭琐事中的我,自由比浪漫更吸引我的注意。这个自由随性的三毛真是让我羡慕不已。
想写便写,想画便画。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喜欢做什么就不做什么。自由洒脱,随心随性。一开始我把这一切归结于自由的三毛还是一个好运的三毛,遇到了一个支持理解她的荷西。好脾气的,温柔体贴的荷西。然而,看到《五月花》里,温柔体贴的荷西也有缺点,一个好脾气到没有底线,甚至懦弱(在我看来)到被老板一再压榨也不知反抗,像极了现实中的“烂好人”。自由浪漫的三毛立马能够立起来,成为荷西的肩膀,帮助荷西讨回薪资……虽然没有全数要回,但也好歹让那个欺软怕硬的老板尝到了她的厉害……她可不是个好欺负的人!
这可真是让我欣喜的地方——我可不想看到一个处处和平,时时歌舞升平的自由浪漫的世界——那和现实相去甚远。我想看到的是真实的三毛在真实的顺逆境中真实的反应,让我真切的感受到她的自由是真实的,她的浪漫是真实的,她的勇敢与善良,都是实实在在的——若换作是我,在那样的境地,也会(可以)那样应对。
也许,只一本《温柔的夜》还不足以了解三毛的全部。但在这一个个小故事温暖的,有趣的小故事里,我真的——认识了三毛,这个灵魂有自由浪漫香气的女子。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4
三毛是台湾的一名作家,她曾写过一本《温柔的夜》本书共有7个篇章,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第一篇《寂地》是讲三毛夫妇和一大群朋友过夜的故事,本文重点词是"脸狺"包括关于它的一大堆问题,其中一个方法段落很离奇:"三毛悄悄地说:'脸狺贪心!'不知从哪吹来一阵怪风把火往三毛这边吹,幸好三毛躲得快,不然就要烧着了。 "
第二篇是《五月花》,《五月花》的记述方法很新,是以日记的方法来记述 一个家庭的家常事和小闹嘴,当然三毛夫妇也在内。三毛的作品之所以这么好,就因为三毛的作品文字简练,可以把平平常常的事情写成非同一般的作品,如:音乐像火山爆发似地播放出来;旧空调轰轰轰地炸到天亮。
第三篇是《玛黛拉游记》,三毛的游记写得特别详细:看见"殡仪馆"酒吧;吃到扫把大的松枝烤肉 ;在山顶坐滑车下山;看到了长300千米的花田… … 每件事都写了10多行字。让读者看的津津有味。
第四篇是《温柔的夜》讲的是三毛在一个夜晚送了一张船票给一位流浪汉,三毛觉得那是一件和很快乐的事情。当三毛登上客船之后,发现那位穿水红色衬衫就在她的上面一层时三毛手中的面包差点掉到水里!
第五篇叫《石头记》于曹雪芹的 《石头记》重名,只不过曹雪芹的 《石头记》是写人的,而三毛的《石头记》单单是写石头的。三毛的《石头记》里的"石头"指石头画(在石头上画画)三毛精挑细选只剩下了11块,其中4块送给了班吉,剩下7块放在了床底,但最后还是被清洁工当垃圾扔掉了,三毛跑到海边,抱住大黑石痛哭起了。
第六、七篇分别是《相逢何必曾相识》、《永远的马利亚》向我们阐述了三毛和莫里分开之后的故事;圣女名字恶毒心灵,马利亚的故事。
三毛用她的笔和平凡的事勾勒出这本《温柔的夜》。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5
三毛像一朵云,用晕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是悲戚,她都无意矫饰,字里行间,处处是无声的歌吟。读作品《温柔的夜》让我发现了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就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把生命高举在尘俗之上。
《温柔的夜》共收录15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五月花》、《温柔的夜》、《石头记》和《永远的玛利亚》。
《温柔的夜》让我震颤的是三毛的爱心和同情心:一个身穿水红色衬衫的流浪汉在黑夜中,在走投无路中向三毛求救,三毛怕上当,不肯给他钱,但又担心他的遭遇是真的,如果没有帮助一个急需帮助的人,会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最终,三毛在再三拒绝了流浪汉两百块钱的要求后,又在临离开前匆匆塞了五百块钱给他,后来事实证明流浪汉确实是为了那一点钱买一张船票过海时,三毛内心受了很大的激荡。她说:“当我再度看见那件水红色的衬衫时,惊骇的手里的面包都要掉到海里去了,上天宽恕我,这个人真的是只要一张船票,我的脸,因为羞愧的缘故,竟热的发烫起来。”三毛,就是这样,做事力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是一个内问自省的人。这样的尴尬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许都经历过,大多数人都选择漠然处之,以避开不必要的麻烦或陷阱。然而,三毛跟大多数人一样做着心理斗争,但她毫不掩饰,真实的记录着自己心里的情绪变化,她善良的心多么善良多么勇敢,即使被欺骗,也不能放弃内心对于绝望的回应和抚慰。
《石头记》与曹雪芹的《石头记》全然不同,故事讲的是三毛到港口去看船,无意间发现一家小店在卖画好的鹅卵石,样子美丽非凡。三毛后来在海边捡石头,险些被海浪吞噬,但还是全心全意的画石头,最后留下了十一块她自己喜欢的石头,连拿出来给人家看看都舍不得,但是这是十一块石头都丢失了,三毛一个人奔大海,对着大海哭了很久,没了力气,就安慰自己说:“我有一块石头,它不是属于任何人的,它属于山,它属于海,它属于大自然……怎么来的,怎么归去——”。我想,一般人肯定不会像三毛那样因几块石头而癫狂、痛苦,但三毛就是这样一个洒脱随性的女子。
《五月花》篇幅最长,记叙的是三毛为荷西因工作向老板讨回公道的故事。在这中,我能深刻体会到三毛和荷西的爱情。三毛简单,荷西忠厚,他们的爱简单真挚。还记得三毛为了跟荷西的老板讨要拖欠的工资,都病倒了还坚持给荷西做饭、送饭,让荷西去工作不要担心她。虽然两个人之间很平淡,但透露的是双方真挚而朴素的爱情。
三毛在《五月花》中引用《圣经》中的话说:“你看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天父尚且眷顾它们,你们做人的,为什么总忧虑明天呢?一天的忧虑一天担就够了。”这就是三毛的豁达,性格里有豪放亦有柔情。读三毛的《温柔的夜》,我的心被柔软的震撼了,沉浸在像被蜜浸透了的夜里,原来朴素、纯真、善良的`情感是可以跨越时空而来,轻轻地散布在空气中,呼吸他,依然可以给与深深的感动。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6
《温柔的夜》可算得上短小精悍,和我看的其他的想比,这个的内容已算少的,可是里面的大千世界,通过形形色色的人展示出来。
里面看到三毛式的人际处事。
以文章《温柔的夜》定书名是为什么呢?是因为那个找你借船票的人最触动你的灵魂和内心深处吗?
这本书让我更深入地看到了你的生活方式,你喜欢旅游,不需要计划,随性地,游玩,你曾画过画,但是又不爱画,拿颜料染线,却又可以夜以继日地画石头,画出石魂。
你曾遗憾,愧疚于在莫里最困难的时候没有出现,当然你并不知道他所经历的困难于当时。
再次相遇后,莫里倦怠,不带任何感情的眼神深深地刺痛了你,即便如此,你又能怎么办了,还能怎么办了?
当你给了一个人巨大的希望和期待,当他在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却没有出现,那还不如你一开始就不要出现,至少不会有期望和失望。
相逢何必曾相识,最好当时就不要相逢,这样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了
玛利亚,圣母的名字,永远的玛利亚,这是一个伤心,无奈而又充满嘲讽的故事,简单的两句话,开篇,结尾各出现一次,却又有着不同的效果,开篇无奈,结尾讽刺,很好的写作手法,这使我想到了《撒哈拉的故事》,没有任何技巧,有点儿流水账,可是我喜欢。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7
从小看《三毛流浪记》,对身世坎坷的流浪儿三毛很是同情。长大后看三毛的书,既是佩服她的才情、她的勇敢、她的浪漫,但同时也对她充满怜惜。在这本书里,《拾荒梦》和《石头记》、《赤足天使鞋子的故事》让我们见识到了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也领略到了她骨子里的浪漫与自由,由衷地羡慕。整本书看完时,我滋生感慨,行万里路的背包客也不是一般人就可以的,必须要具备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身体素质要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三毛从小身体就不好,但又生性向往自由,管不了自己的腿,经常飞来飞去,也经常和荷西搬来搬去,导致痛并快乐着,肉体为灵魂的自由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两个人最后也没有爱情的结晶,如果有了孩子说不定结局会改写,三毛说不定不会选择自杀
其次,最好能多才多艺,有好几个看家本领。三毛是个自由职业者,随性而写,稿酬应该不低,但她和荷西的生活还是比较吃紧的。主要是因为荷西一方面大男子主义比较强,不愿意吃软饭,在《五月花》里,他宁愿受老板严重的剥削,也不愿意丢掉工作。另一方面,他好像只会潜水,又仅仅追随着爱自由的三毛,所以是经常失业,有时候甚至长达一年,自己是比较郁闷的。在三毛给家人的书信中,她提到如果能在台湾找到稳定又高薪的工作,打算会老家,可见荷西的专业和市场还是不太对口的。三毛虽然爱自由,但是非常孝顺家人,时时刻刻惦记着父母,而且她的一些旅行很多是受到打击后去疗伤的。看完这本书之后, 不知怎的,心里滋生这样一种想法:为何不能安安稳稳过一生呢?或许没有感人至深的浪漫爱情,或许没有斑斓壮阔的滚滚红尘,或许没有轰轰烈烈、最真性情的三毛,只有平凡的相知相守、相亲相爱,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平平淡淡才是真!把风景都看透的三毛,下辈子会不会选择细水长流的平凡呢?
愿家人安康快乐!愿得一心人,白首不想离。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8
断断续续,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书中带给我最深印象的,莫过于三毛的善良和荷西的忠厚。最让我佩服的是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以及夫妻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文章中的一个个小故事,或许是三毛的真实经历,或许是三毛的心理想象。但不管怎样,每一篇作品都透着三毛对人的看法,对人生的启迪和概括,并且是那么恰如其分。每读一篇,我的心情都会静谧起来,尽管情节也有曲折趺宕,但三毛语言的特色,总不至于让我有大起大落的心理起伏。游离其中,就仿佛来到漫山遍野的花丛当中,有一条小路,漫步迈向前方,两旁飘溢着花的芬芳。走着走着,眼前突然闪出一个大花园,顿时让人豁然开朗,心境明亮。沉浸在这样的情景当中,总是有所期待,想象着三毛对这件事又会有什么样的精辟哲理。
其实,吸引我读下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化身真实中的三毛,去游览、去经历五彩斑斓的生活路程,去感悟、去体验丰富多采的酸甜心路。一直很崇拜那些飞来飞去的人,当然也喜欢读他们关于在路上的书籍作品。三毛就是这样一个作家。一个中国女孩,年纪轻轻就留美游欧,后来还让人吃惊地嫁给一个大胡子的西班牙人。可结婚五年,荷西就意外去世,这使三毛的心灵受到严重创伤。有句话说,"每个不幸的东西,都让我心灵颤动。"我喜欢三毛的作品,却不是因为怜惜,而是因为崇拜。
阅读中我发现,三毛的心理反应竟和我出奇的相似(或许这也是每一个忠实读者的感觉)。这是人性的善良还是性格的懦弱?我不去追究,只想静静地体会。毕竟,意识是我自己的,谁也夺不去,谁也左右不了。就如三毛做的一样:心灵上受到亏欠,一辈子也不安心,世俗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
我喜欢三毛,喜欢《温柔的夜》。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9
一个人至少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三毛。
至今还记得,两年前的那一个夜晚,微风吹拂,忍人心动。一股莫名的牵引力将我吸引,我放慢脚步,跟随心的方向。一恍神,我已经站在了一个古色古香的书店门口。我向里望去,只见三三两两的人安静地坐着,望着各自手里那本令他们沉迷的书。我推门而入,四处寻找着那让我心愁的源头。眼眸一抬,只见一本以温和粉色为基调,书的右边写着“温柔的夜”,书名下方赫然写着三毛这个名字。封面没有任何花哨的图案,没有任何张扬的艺术字,却让人感觉它如同一个Angel、White,静洗了你的杂念,抚慰了你的心灵。
断断续续,用了将近十天,我才读完了这本令我着迷的书。我感受到了三毛的梦想,感受到了她的潇洒,也同时感受到了她对荷西的爱。我也曾因为三毛的病痛而流泪,我也曾因为三毛的梦想而流泪。
我深知我爱上了这个随和、细腻、纯粹、直爽的东方女子,并且爱得一发不可收拾。我爱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爱她的《我的宝贝》,我爱她的《滚滚红尘》,更爱这本《温柔的夜》。我愿意将她描述成一个如风一般的女子,时刻感受着她,时刻拥抱着她,时刻想念着她。在我心中,她是一个夜晚依偎在黑暗深处,寂静涌动的寂寞,她会沉默。她并不想去证明什么,那些对她都不重要。她想得,只是让自己过得快乐些,更感性些的人。
我知道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我知道她因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我知道她与荷西的锥心死别,让她差点放弃生命;我知道二十二年前她选择了灵魂永生,自杀于医院。此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三毛,永久伴随着她们的心灵。
在十五篇散文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五月花》,刚看到“五月花”这个短语,我认为三毛的五月如花般美好,如花般多姿。可是待我看完了这篇短文,我才知道三毛与荷西的五月是悲愤的,痛苦的。我会因为三毛的旧疾复发而心痛,也会因为荷西苦苦工作,没有休息而愤怒,也因为英格的内疚而无缘苦笑。当三毛劝荷西丢掉这份工作时,荷西却说:“三毛,我,可以在全世界的人面前低头,可是在你的面前,在你父母面前,总要抬起头来,像一个丈夫,像一个女婿。”读到这句话我竟哭了,因为我感受到了荷西对三毛的爱,感受到荷西对一个家庭的责任。我也感受到了荷西的梦想便是倾尽所有,给三毛所有的幸福。突然想起了三毛的一句话:每个不幸的东西,都令我心灵颤动。
说起小时候,便会想起一首歌。“记得当时年纪小,我爱谈天你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你可曾记得三毛幼时的梦想,她的梦想便是当一个拾荒者,又或者是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红薯的街头小贩。我之所以爱她,其中的一个原因便是只要她一有想法便会不遗余力地去做。尽管幼时的她曾被她的作文老师批评,要求重写作文。虽然三毛最终还是照老师的意愿去写,但三毛的心中之梦从未改变,那便是不一个搭荒者,去呼吸大自然新鲜的空气,感受那远离世俗的羁绊。
蝴蝶破茧而出,只因有梦想;鸟儿展开双翅,只因有梦想;花朵经受风吹,只因有梦。它们都有梦想,并且为之努力奋斗,而你是否怀揣梦想?
正如三毛所说,没有梦想的人到哪儿都是在流浪。而我从小就不受流浪,所以从小便有了梦想。还记得幼时的我,爱躺在草坪上,感受阳光的温暖,空气的`清新。脑海里幻想着自己当老师的模样,那时的我真的很快乐。到了上学的年纪,我发现一切都没有这么简单,我的成绩也很差。长辈们笑我的梦想太遥远,太不现实。而我却不以为然。因为我正在努力,不管梦想有多遥远,我也不会放弃。我坚信着成功的道路,必定有许多关卡要过,而我需要努力与坚持。
曾几何时,我已长大,我正值花季,是如花般的少女。深知现实的残酷,可我已然做不到如幼时那般坚定了,我想要放弃了。当我真正的想要放弃这个梦想时,三毛出现了,她出现在我的梦中,在撒哈拉沙漠上,她一袭红衣,披散着长发向我微笑。她说:“一个人至少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我重新振作,小心呵护这从小便有的梦,我将它安放好,以免它随风而去,不见踪迹。
当风带来春的生命,当阳光照射出夏的火热,当落叶荡出秋的果实,当雪洗刷冬的洁白,我知梦已轮回,轮回于这大千世界之中,轮回于心之深处,等待四季的洗刷,等待梦的足音响起。开始吧!梦的天地,我因你而永恒!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10
《温柔的夜》是整本书的核心作品吧,因为是以这个题目作为本书的名字,总有它特别或者深刻的地方,确实,这篇文章让我感动,结局虽然也在我的预料之中,但震撼心灵的是三毛细腻的温情及爱人之心的强烈情感。现在回想起来依旧能感受到穿水红色衬衫的流浪者对三毛最后的帮助满怀的感激之情,以及三毛最后的自责。因为她一开始以为流浪汉只是想骗取钱财,但又觉得他可怜,心里非常矛盾,想要是没有帮助一个急需需要帮助的人,自己的良心会不安。于是就在三毛登船之前迅速跑回去塞给了他五百块。结果事实证明流浪汉确实只要两百块再把上自己身上所剩的钱买一张船票过海,三毛看到情况后内心又是自责,又是悔恨,觉得自己折磨了这个真正需要帮助的灵魂,而羞愧的脸红。但她最后还是因为帮助了这个流浪汉而感受夜是温柔的,心是温暖的。
看到《石头记》还以为是《红楼梦》的改编,其实不然,这里的石头是三毛的灵魂,赋予了鲜活的生命。三毛为了捡石头而差点丧失了生命,然后她依然执着地爱它们,但她也说不合意的东西,是应该舍弃的,不必留恋它们,石头也是一样。画到有一天,眼睛亮了,分辨出它们的优劣,就该把坏的丢掉,哪怕是一块也不必留下来。她选择性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11块石头,小心翼翼地收藏它们,然而这11块石头最终还是遭受了悲剧的命运,4块被人拿走,7块被清洁工当垃圾扔掉,这对三毛是相当大的打击。我就一直冲,一直冲,直到海边,冲进礁石缝里,扑在一块大黑石头上惊天动地地哭了起来。哭了很久很久,没了气力,这才转过身,对着大海坐下来。失去自己执爱的东西这是必然的心痛,因为这些石头已经成为她灵魂的寄托,石头的丢失使她迷失了自己,哭也哭不回来,就像小时候丢了最爱的洋娃娃,要伤心好几天,就算重新买来一个也代替不了对前一个的感情。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11
故事讲述了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然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不分青红皂白打了他一顿,三毛真是有苦说不出。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勾当。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干爷叔教他的坏勾当。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温柔的夜读后感 篇12
这是第一次读三毛作品,其实久仰其大名,一直想读她作品,但没什么时间接触,本想在图书馆借她的第一部作品《撒哈拉的故事》,没想到已经一抢而光,于是借了《温柔的夜》。了解了一下,发现这部作品似乎是《撒哈拉的故事》的后续,里面第一篇《寂地》就是写在沙漠的夜晚,一起讨论脸狺的传说,非常精彩生动。后面几篇虽然没有看到沙漠的影子,但每篇故事依然三毛风范,洒脱而细腻。
1.断断续续,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书中带给我最深印象的,莫过于三毛的善良和荷西的忠厚。最让我佩服的是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以及夫妻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文章中的一个个小故事,或许是三毛的真实经历,或许是三毛的心理想象。但不管怎样,每一篇作品都透着三毛对人的看法,对人生的启迪和概括,并且是那么恰如其分。每读一篇,我的心情都会静谧起来,尽管情节也有曲折趺宕,但三毛语言的特色,总不至于让我有大起大落的心理起伏。游离其中,就仿佛来到漫山遍野的花丛当中,有一条小路,漫步迈向前方,两旁飘溢着花的芬芳。走着走着,眼前突然闪出一个大花园,顿时让人豁然开朗,心境明亮。沉浸在这样的情景当中,总是有所期待,想象着三毛对这件事又会有什么样的精辟哲理。
其实,吸引我读下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化身真实中的三毛,去游览、去经历五彩斑斓的生活路程,去感悟、去体验丰富多采的酸甜心路。一直很崇拜那些飞来飞去的人,当然也喜欢读他们关于在路上的书籍作品。三毛就是这样一个作家。一个中国女孩,年纪轻轻就留美游欧,后来还让人吃惊地嫁给一个大胡子的西班牙人。可结婚五年,荷西就意外去世,这使三毛的心灵受到严重创伤。有句话说,“每个不幸的东西,都让我心灵颤动。”我喜欢三毛的作品,却不是因为怜惜,而是因为崇拜。
阅读中我发现,三毛的心理反应竟和我出奇的相似(或许这也是每一个忠实读者的感觉)。这是人性的善良还是性格的懦弱?我不去追究,只想静静地体会。毕竟,意识是我自己的,谁也夺不去,谁也左右不了。就如三毛做的一样:心灵上受到亏欠,一辈子也不安心,世俗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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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夜读后感【篇1】
一个人至少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三毛。
至今还记得,两年前的那一个夜晚,微风吹拂,忍人心动。一股莫名的牵引力将我吸引,我放慢脚步,跟随心的方向。一恍神,我已经站在了一个古色古香的书店门口。我向里望去,只见三三两两的人安静地坐着,望着各自手里那本令他们沉迷的书。我推门而入,四处寻找着那让我心愁的源头。眼眸一抬,只见一本以温和粉色为基调,书的右边写着“温柔的夜”,书名下方赫然写着三毛这个名字。封面没有任何花哨的图案,没有任何张扬的艺术字,却让人感觉它如同一个Angel、White,静洗了你的杂念,抚慰了你的心灵。
断断续续,用了将近十天,我才读完了这本令我着迷的书。我感受到了三毛的梦想,感受到了她的潇洒,也同时感受到了她对荷西的爱。我也曾因为三毛的病痛而流泪,我也曾因为三毛的梦想而流泪。
我深知我爱上了这个随和、细腻、纯粹、直爽的东方女子,并且爱得一发不可收拾。我爱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爱她的《我的宝贝》,我爱她的《滚滚红尘》,更爱这本《温柔的夜》。我愿意将她描述成一个如风一般的女子,时刻感受着她,时刻拥抱着她,时刻想念着她。在我心中,她是一个夜晚依偎在黑暗深处,寂静涌动的寂寞,她会沉默。她并不想去证明什么,那些对她都不重要。她想得,只是让自己过得快乐些,更感性些的人。
我知道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我知道她因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我知道她与荷西的锥心死别,让她差点放弃生命;我知道二十二年前她选择了灵魂永生,自杀于医院。此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三毛,永久伴随着她们的心灵。
在十五篇散文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五月花》,刚看到“五月花”这个短语,我认为三毛的五月如花般美好,如花般多姿。可是待我看完了这篇短文,我才知道三毛与荷西的五月是悲愤的,痛苦的。我会因为三毛的旧疾复发而心痛,也会因为荷西苦苦工作,没有休息而愤怒,也因为英格的内疚而无缘苦笑。当三毛劝荷西丢掉这份工作时,荷西却说:“三毛,我,可以在全世界的人面前低头,可是在你的面前,在你父母面前,总要抬起头来,像一个丈夫,像一个女婿。”读到这句话我竟哭了,因为我感受到了荷西对三毛的爱,感受到荷西对一个家庭的责任。我也感受到了荷西的梦想便是倾尽所有,给三毛所有的幸福。突然想起了三毛的一句话:每个不幸的东西,都令我心灵颤动。
说起小时候,便会想起一首歌。“记得当时年纪小,我爱谈天你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你可曾记得三毛幼时的梦想,她的梦想便是当一个拾荒者,又或者是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红薯的街头小贩。我之所以爱她,其中的一个原因便是只要她一有想法便会不遗余力地去做。尽管幼时的她曾被她的作文老师批评,要求重写作文。虽然三毛最终还是照老师的意愿去写,但三毛的心中之梦从未改变,那便是不一个搭荒者,去呼吸大自然新鲜的空气,感受那远离世俗的羁绊。
蝴蝶破茧而出,只因有梦想;鸟儿展开双翅,只因有梦想;花朵经受风吹,只因有梦。它们都有梦想,并且为之努力奋斗,而你是否怀揣梦想?
正如三毛所说,没有梦想的人到哪儿都是在流浪。而我从小就不受流浪,所以从小便有了梦想。还记得幼时的我,爱躺在草坪上,感受阳光的温暖,空气的`清新。脑海里幻想着自己当老师的模样,那时的我真的很快乐。到了上学的年纪,我发现一切都没有这么简单,我的成绩也很差。长辈们笑我的梦想太遥远,太不现实。而我却不以为然。因为我正在努力,不管梦想有多遥远,我也不会放弃。我坚信着成功的道路,必定有许多关卡要过,而我需要努力与坚持。
曾几何时,我已长大,我正值花季,是如花般的少女。深知现实的残酷,可我已然做不到如幼时那般坚定了,我想要放弃了。当我真正的想要放弃这个梦想时,三毛出现了,她出现在我的梦中,在撒哈拉沙漠上,她一袭红衣,披散着长发向我微笑。她说:“一个人至少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我重新振作,小心呵护这从小便有的梦,我将它安放好,以免它随风而去,不见踪迹。
当风带来春的生命,当阳光照射出夏的火热,当落叶荡出秋的果实,当雪洗刷冬的洁白,我知梦已轮回,轮回于这大千世界之中,轮回于心之深处,等待四季的洗刷,等待梦的足音响起。开始吧!梦的天地,我因你而永恒!
温柔的夜读后感【篇2】
最近在读三毛的一本书《温柔的夜》,文字如题,很温柔,谈不上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但却让我身临其境。走进书中,去感受着三毛亲切、自然的故事。其实以前并不没有读过她的书,因为听说她是自杀而死,文字也比较悲凉,所以一直比较拒绝读她的书。为什么会买这本书,是觉得书的封面很小清新,连题目都没有看,就直接买回来了,那就读吧,读着读着,竟渐渐喜欢上了她,和她一起走在旅途中,领略异域风情,感受她的真挚、热情和自由。
一段段旅程,一篇篇故事,有快乐、有悲伤、有兴奋、有痛苦,三毛在旅途中,我在读书中,感悟她对人生的思考,对生命的思考,她的每个故事都透露着人生的启迪与智慧。
我最喜欢她小时候的拾荒梦。每个孩子从小都有一个梦想,而她的梦想是做一个自由自在的拾荒人,可是父母和老师怎么会允许呢?只有读书才是最有出息的呀,他们都是希望孩子们长大以后做一个像医生这样的好职业呀,拾荒人的梦想就这样被硬生生的打断了。其实在很多时候,孩子们童年的梦想都被家长扼杀在摇篮里了,他们会代替孩子选择,让孩子走他们为他铺好的道路,孩子的梦想虽然微小,但并不见得就是没有用的。三毛成年以后,她却因为小时候拾荒这个习惯大有受益,她希望这一生的拾荒梦想能有人继续继承下去。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拾荒梦,它是一个神秘的梦想,也是一个没有终止和答案的结局。
我还很喜欢相逢何必曾相识里的故事。现在的人与人之间非常冷漠,亲情缺乏,很怕遇上事情,但是三毛在故事里遇到了莫里,一位来自日本的朋友,他在滨海大道摆地摊卖东西。三毛的旅途是艰辛的,然而在茫茫人海中,相逢却是一种缘分。虽然和莫里只是陌生人,但是三毛却总是帮助他,给予了他亲人般的关心。这在现在的社会是非常难得的,我感动于三毛的温暖和善良,也羡慕这位日本朋友。
我也喜欢石头记这个故事,三毛有七块石头她视为珍宝,被别人丢了以后,她哭了有很长一段时间,真像个小孩子一样,童心未泯,不过当她在深夜的夜空中,看到了她那七块石头后,她不再整天伤心难过了。她想通了,既然东西已经丢了,那就顺其自然吧,何必再伤心难过呢?是啊,人生在世,像三毛这样,率真一点,不要被世俗的烦恼所困扰,不必患得患失。简简单单的小石头,也能悟出很多人生的道理。
徜徉在《温柔的夜》中,我感受三毛简单自由的生活,体会三毛多彩丰富的旅途,流连忘返。(苏颖)
温柔的夜读后感【篇3】
夜,像一张毯子,温柔地向我覆盖上来。——-摘自《温柔的夜》
三毛的故事,终究会使荒漠淌满甘泉。读完《温柔的夜》,我思绪万千,写下此记。
本书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画卷。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
本书里,三毛给我们透露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从小时候到成人,展示出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儿时的淘气,对故乡的怀念,对快乐的向往,旅途的艰辛,生活的苦难,对朋友的不舍,对别人的不满在她的文章中都有所体现,确实她给我们展示的是她的经历,却给读者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她的文章细腻而又不缺文采,充实而又富有激情。
三毛和莫里的相识是从她在市集上买那两串非洲彩石项链开始的。浪迹天涯的日本青年莫里,在一片充满西方人面孔的集市中看见了三毛。思乡之情让莫里询问三毛:“是日本人吗?”只会十几句日语的三毛用日语礼貌地回答他:“不是日本人,是中国人。”当三毛和荷西买下两条莫里手工做的彩石项链离开后,莫里却撇下摊子追了出来,拿着一半的钱想还给他们,说:“都是东方人,打折。”他们最终没有收莫里的钱,却凭着这份真心成了朋友。三毛对荷西说,“流浪的人,也许喜欢吃一顿家常菜,你答应吗?”而荷西,他“当然是首肯的,拉着我便往回走。”
看到这里有两点触动了我的心,一、他乡遇故知的感觉绝对是温暖的,不管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此刻的共同点就是亚洲人东方人,同样的黄皮肤黑头发,就是老乡,就有一种家的感觉。三毛和莫里的这段相识,可以改变那句“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枪”的谬论了吗?反正,我就被感动了。二、可以和与自己有相同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并且彼此都认同对方的生命的人相爱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小小的一段对话,就让人深切地感受到两人的温情善良,面对生活的际遇,两人同时选着了美好,美好的生活,美好的馈赠。
三毛,勇敢走向撒哈拉的女子,原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曾几何时,我还在为她担心,大漠的急风会不会割痛她美丽的面容?飞沙会不会卷绕她及肩的长发?更是会在一个温柔的夜,期盼她的归来。三毛本没有远去,只是我们,一步步和她背道而行了。她在沙漠中宁肯做一个异乡的赌徒,赌上自己的青春,赌上自己的似水年华,她把自己高悬在尘世的上空而冷眼相看生命之轻。
写着写着,觉得自己词穷了,觉得自己不会遣词造句了。或许我内心有太多主观的情感了吧,太多自己卤莽的表达会伤害她。
其实她没死,那只是个突然,是她生命的延续,死也是她生命的一部分吧,而且对她来说,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一部分。她喜欢体验,她喜欢感受,她喜欢直接而毫不做作的玩味。玩味生命中的不幸,舍弃那些恢弘的形式。
温柔的夜里,她依偎在夜的深处,寂静涌动的寂寞,她沉默。她不喜欢去证明些什么,那些对她不重要。她想的,只是让自己过的更快乐些,更感性些。
三毛死了。在医院,我从没有相信那些可笑的死因。即使三毛有一天真的走到生命的尽头,也绝不是结束在冰冷的医院,她还是会回到遥远的沙漠,在那里,有她爱的人,有爱她的人。
在每一个安静的夜晚,静静地数着温柔的往昔……
三毛,心中永远不舍的眷恋。在每个独处的夜里,读着她的书,总是无声无息中置身于一个安静的世界,无尽温柔。让人忘却人世的诸多烦恼,恬淡喧嚣的心,平和的去面对以后的苦。
温柔的夜读后感【篇4】
《温柔的夜》是著名的作家三毛的一篇散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三毛要从大迦纳利岛港口去娜丽芙岛的买票途中,一个流浪汉想向三毛借一点钱买船票。一开始,三毛始终不肯借钱,她以为流浪汉是在骗她,后来,当流浪汉绝望的时候,三毛心软了,终于将钱借给了他,最终,当三毛登上船,在船上看到流浪汉手中拿着船票并没有骗她时,她为自己当初的猜疑感到非常愧疚。
“空旷的大船,灯火通明,好似一座无人的城市。走在寒冷的甲板上,总使我觉得,我是从一场豪华的大宴会里出来……”三毛那细腻的描写能引起人的无限遐想,使你沉醉其中,会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真让人惊叹,而当我读到最后三毛为自己的无端猜疑而感到愧疚时,不禁心生感慨,细想当今社会能有多少人有如此境界。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在大型的超市外或热闹繁华的街道上,一些衣衫褴褛,满面污垢的乞丐伸手向人讨要。他们有的是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人;有的是缺胳膊少腿的中年人;有的是天真无邪,却蓬头散发的少年……而行人大多是行色匆匆,惟恐避之不及。为什么,会这样呢?是他们不值得同情?是人们缺少同情心?还是……一串串问号常在我脑海中闪现。
有一次,我在时代超市门前看到一个神情憔悴的中年人,跪坐在一张大纸上,身旁还坐在一个比我小的孩子,白纸上写着这父子俩不幸的遭遇,而小孩似乎什么都不懂不时东瞧瞧,西张张。看到这个本应和我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读书学习的孩子,却与我有着天壤之别时,我没有多想从衣兜中翻出了5元钱放到了他们的跟前。回到家,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而妈妈对我说:“你呀,你呀,这些人可不能相信呀!他们有好多都是装出可怜兮兮的样子,来骗人钱财呀!你上当受骗了。”“啊!真的吗?”我当时还真后悔了一阵子,似乎也弄懂了人们为什么对那些人如此冷漠。
可如今,《温柔的夜》这篇文章,却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三毛的做法——“心灵上受到亏欠,一辈子也不安心,世俗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也许我还不太懂,但我觉得宁愿自己受骗,也希望这世界少一些猜疑,多一些信任,让世界充满温暖,充满情爱。我就是想唱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温柔的夜读后感【篇5】
《温柔的夜》可算得上短小精悍,和我看的其他的想比,这个的内容已算少的,可是里面的大千世界,通过形形色色的人展示出来。
里面看到三毛式的人际处事。
以文章《温柔的夜》定书名是为什么呢?是因为那个找你借船票的人最触动你的灵魂和内心深处吗?
这本书让我更深入地看到了你的生活方式,你喜欢旅游,不需要计划,随性地,游玩,你曾画过画,但是又不爱画,拿颜料染线,却又可以夜以继日地画石头,画出石魂。
你曾遗憾,愧疚于在莫里最困难的时候没有出现,当然你并不知道他所经历的困难于当时。
再次相遇后,莫里倦怠,不带任何感情的眼神深深地刺痛了你,即便如此,你又能怎么办了,还能怎么办了?
当你给了一个人巨大的希望和期待,当他在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却没有出现,那还不如你一开始就不要出现,至少不会有期望和失望。
相逢何必曾相识,最好当时就不要相逢,这样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了
玛利亚,圣母的名字,永远的玛利亚,这是一个伤心,无奈而又充满嘲讽的故事,简单的两句话,开篇,结尾各出现一次,却又有着不同的效果,开篇无奈,结尾讽刺,很好的写作手法,这使我想到了《撒哈拉的故事》,没有任何技巧,有点儿流水账,可是我喜欢。
温柔的夜读后感【篇6】
彻夜,执着地将这本书看完,或许是为了那本期待已久的《梦里花落知多少》。
随着一本一本地去读,渐渐发现自己与三毛的共同之处。 比如:拾荒的爱好,对故人的看法,温柔的人儿,艺术等等。
这本书,内容不多,却也花了不少时间去读。为何?或许是感觉前面的那些的语调比较轻松愉快一些,读起来也畅快些吧。
说着说着,插个小话题,突然想起前几天在三国杀的时候,也遇到一位和我一样挚爱着三毛作品的小战友。
我们边玩着三国杀,边高谈阔论着三毛的某篇文章,各自发表各自的喜好以及各自的看法等等。
回到这本书,个人最喜欢的,还是后面的那几篇散文,温柔的夜,永远的玛利亚,石头记以及相逢何必曾相识。
特别是温柔的夜,以及相逢何必曾相识,都体现出三毛的温柔,是煽情的。
那个莫里,从她的文字中,让我慢慢去了解莫里,视乎我们也是认识的,我有种想得知他现在过得如何的感觉。当然,希望他是幸福快乐的,远方的我,在为你祝福。
对生命的淡然,她是能感动我的。只是,正如她所说的,“只是一想到家人,便悲伤难禁。”
《寒夜》读后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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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读书的人阅历与经历的不同,所以读书之后的感悟也会有所不同,大家都被作品的情节所深深吸引。对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自己的心得吗?下面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精心为你整理的“《寒夜》读后感”。
《寒夜》读后感 篇1
因为现代文学讲到巴金的原因,我周末看了巴金的《寒夜》。
之前,我已经知道那是一部类似曹禺《原野》故事情节的作品。讲述一对生活在抗日时期的年轻夫妇和男主人公母亲之间的不断争吵、不断折磨的故事。夫妇二人年轻时读过大学,怀着创一番事业的崇高理想,希望创办一所理想的学校,做一番事业。可是战事不断,前方被攻陷的消息不断传来,迫于生计,男主人公成了一间亦商亦儒的图书公司做一个忍气吞声的校对员,女主人公则进入了一家私立银行做事,其实只是汪母口中的花瓶,只要令经理主任开心,那便是她尽职的工作,为了生活,还要穿得光鲜亮丽,去参加各种应酬。男主人公深爱着她的母亲与妻子,可是,汪母不满媳妇树生不把全副心思放在儿子身上,而整天忙于应酬,打扮得妖里妖气,很晚才回家。树生则埋怨婆婆找茬,老是对她不满意,也埋怨丈夫懦弱、忍气吞声、不够大丈夫气势,总是做老好人,于是争吵不断
《寒夜》读后感 篇2
昨天的夜,黑沉沉的,窗外的冷风呼啸着旋来卷去。可能是今天的暧气烧得不好,尽管在屋里也能感觉到寒意从四周袭来,把我紧紧包围。我试图用看书驱赶孤冷,可偏偏打开的是巴金的《寒夜》。
不魁是大作家,《寒夜》里的人物在巴金笔下刻划得淋漓尽致:汪文宣,骨瘦如柴,弯背驼腰,唯唯诺诺,时不时地咳嗽,委曲求全,连句响亮话也说不了的人;曾树生,汪文宣的妻子,美丽动人,修长的身材,白白净净的皮肤,一身胭脂香,是一位热情奔放、充满活力的女性,是一位爱美又富有魅力的女性。汪文宣的母亲,吃苦耐劳,婆婆麻麻,有好心却没做好事的人;小宣,汪文宣的儿子,苍白无力,怯生生的眼睛,沉默寡言,未老先衰的人。在我看来,小宣毕竟是个孩子,孩子是无辜的,暂且不说,其余的三个人都不算是正面人物形象,也不算是反面人物形象。三个最亲最爱的人,却不能和睦相处,偏偏要相互伤得很痛很痛,难道说爱真的要与痛永远相伴吗?
巴金写《寒夜》显然是在控诉当时的旧社会、旧制度,是为生活在水生火热战争年代,穷困潦倒的人叫冤喊屈。我看着《寒夜》泪流满面,我倒不是被书里的故事情节所打动,也不是同情汪文宣一家人,只是为汪文宣一家人的生活方式感到痛心。既然时代已经让人很无奈了,为什么一家人还要无休止地争争吵吵?当时社会大家庭已经让人不得安宁,为什么四口之家不能同甘共苦、和睦同处,齐心协力去面对一切呢?汪文宣的母亲深爱着自己有病的儿子,她愿意为儿子做一切事情,可她又无时无不刻不在害着儿子,她明明知道曾树生是儿子最爱的女人,她却容不下这个让儿子深爱着的女人,恨不得让树生早一天离开家门。曾树生也一度想留下来陪有病的老公度过一生,只希望婆婆少一点恨自己,只希望老公能给自己做主,然而老公的顺从,婆婆的无情还是逼她违心地离开了家。他们中的每个人也许不值得同情,我只是在可怜他们,他们不是在生活,而是在挣扎。
旧社会、旧制度缺衣少食日子难过,叫苦喊冤少不了争吵。今天衣食无忧难道每家的日子就过得快乐幸福吗?离婚率越来越高,婆媳关系还是一对矛盾。来自外来压力,外界因素的烦恼或许少不了,我们也或许管不别人、更管不了社会,为什么一家人还不能相互理解,相互信认、相互尊重?是呀,一个人想得开不等于一家人都想得开,一个人明白不等于每个人都能明白,要不怎么会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既然如此那就活出自我,活出自信为好。
窗外的风依然刮着,我起身走进儿子的屋子,呵,儿子的小屋暖和多了。对呀,天气变幻多端让人难以掌控,重要的是自己要有消热解暑、遮风挡雨,防寒取暧的意识和本领,即使在寒夜也不至于受冷。
《寒夜》读后感 篇3
文宣才是整个家的核心。只要他痛苦,就没有别人能愉快地过活。
那重病是汪文宣埋积多年的病,这种病一直都在悄悄地噬着他苦心维系的平稳生活:妻子和母亲无休止的吵架,同事们阿谀奉承的嘴脸,拿着无法补贴家用的微薄的薪水。他只是看着这一切的发生罢,甚至有些得意自己的清高和冷静,颇有些文人的自负。他了解自己的生活中出了问题,却惧怕改变。
疾病爆发了,而他仍浑然不觉,妻子早已成为了整个家庭矛盾的顶点,也理所应当地成为旧家庭的第一个叛逃者。但是汪文宣将这一切理解为一次再正常不过的争吵,甚至每一次他都选择理解为再正常不过的争吵。他不知道这一切生活就要崩塌了吗?我想他是知道的。汪文宣有着文人的软弱和敏感,妻子和整个家庭的变化他绝不会毫不知情。但是他选择的却是熟视无睹,这是潜意识里的自我欺骗。假如能不去改变,汪文宣绝对不会去改变,这一点不论给他多少次机会都是一样的。
换句话说,他一个区区文人,拿着微薄的薪水。就算是想要去改变,又能改变些什么呢?在这种绝望之中,他做出了愤怒的独白:我这是怎样的一个家啊!作文没人真正关心到我!各人只顾自己。谁都不肯让步!他的自我主义使他只感受到其他人对于整个家的冷漠和自私,但是他却不肯多想:或许这个家就是因为每个人都已经为他牺牲了一部分,才能勉强苟延残喘到现在。
但是,这所有的愤怒在他看到树生和另一个男人说笑打趣之后全部消失了。那份光景不让他惊讶也不让他愤怒,就像他早已经知道了一样,只是第二次又看到同样的画面。他感受到的是心痛和对失去的恐惧,这种内心的自卑感使他无力去反抗事实。于是在那几秒里,他的潜意识已经对那个男人妥协了。
《寒夜》读后感 篇4
作者:秦言。巴金先生转型之后的作品,没有了“爱情”、“激流”的呼喊,通篇的破碎、痛、苦难。
汪先生是整个的破碎,破碎的爱情、家庭、身体、工作,观摩妻子和母亲的争吵,读者都是深深的无力,何况夹在中间的汪先生。
母亲和妻子的不和,间接导致了汪文宣的死,但究其深层还是其本身的软弱性,通篇的汪先生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一句硬话,他一直在退让忍耐。在选择上汪先生和妻子形成对比,一个是完全为他人活,一个是衡量之后的个人本位。
如何担当人性的最大可能,首先是一定程度的自由,曾树生选择自由,选择离开,她身上是女性知识分子在特殊背景下依旧残存的浪漫与个性。而汪文宣则是完全的压抑,如果在工作上的忍耐是一个中年男人面对养家糊口的不得不,那么在家庭中的屈就又该怎么解释?母亲的形象,令人想到曹七巧,但他并非不爱儿子,他完全被封建观念束缚。面对儿媳的狠戾,完全像是早年丧夫压抑下的变态人格。
母亲的强势,妻子的不满,工作的压榨,一直强撑的汪先生终于支撑不住,他的思想和身体一起破碎。
《寒夜》读后感 篇5
巴金的《寒夜》。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自然是一号男主角 汪文宣。他是一个怯弱的小职员,在主任甚至同事面前都不敢坚持甚至表现自己的想法。这样的一个人,的确符合他妻子口中所谓的 老好人 这一形象。然而他的下场竟然有这般凄惨:连惨死的那一刻都没有最爱的人在他的身边。甚至他最爱的人都不知道他已离开这个世界。
当他面对上司的刻薄,同事的鄙视,妻子的抱怨,他唯有一味的自责,永远不懂得反抗。妻子终于忍受不住他的怯弱,她甚至宁愿他打她骂她也不愿意他不做=作声,然而他还是没有半句怨言《寒夜》读后感《寒夜》读后感。面对母亲对妻子的诋毁,他也是毫无责备别人的意思。在抗战这样特定的环境中,作为一个小小职员的汪文宣,我想他有这样的境遇又是在情理之中的。而他最后惨死的结果又是与他怯弱的性格紧密相连的。一个连自己真实想法都不敢表达的人有时候想想狠一点也只有死了算了。
树生是一个时尚的银行职员,她不被世俗所束缚,没结婚就同汪文宣同居生子。她敢于最求自己的幸福,然而,她却忘了大小宣的痛苦。她受不了婆婆的看不起,受不了丈夫的无能,受不了生活的贫困,就同年轻的主任飞去了兰州。但作为一个妻子,她是洁身自好的,她并没有做对不起自己丈夫的事;作为一个母亲她又是尽责的,她没忘记自己儿子的学业,按时往家里寄钱。
在汪文宣死后没多久,她便回来了。她是怀着思念和希望回来的。她以为宣在信里讲的都是真的,他的病一天天好起来了。
当她知道丈夫的死讯的时候,她是痛彻心扉的,如刀绞的。这样看来,她的确是一位钟情的女子。
《寒夜》是一部平民的文学,是适合我们这些小市民看的文学。在整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从而感触也就会来得更加的深。这样看来它的确是一部值得一读再读的小说。
《寒夜》读后感 篇6
夕阳渐渐消失在地平线,疏散的光线使得房间也有些昏暗了,每当这个时候,总有无名的失落悲伤让人想涕泪,却也是我思想最丰富、头脑最平静的时候。
没有老妇人凄凉地卖炒米,更没有人卖小孩,有的只是一群花甲之年的老妪抱着自家爱孙在谈今论古。大家不用担心冷、饿。
《灭亡》我们看到了战争环境下人民悲惨的生活,资产阶级的罪恶,革命者崇高的胸怀,伟大的理想。随着一个普通人看待这个社会环境,更加感觉到它的触目惊心。正如书中虽说正因为人们抛弃了爱,彼此相恨,正是因为爱太少了,憎太多了。
文中市侩小民的愚昧,冷漠刷新我的世界观。
我感受到了信仰的力量。它像一面旗帜,凝聚着人心,汇聚所有力量。它是千万革命者无畏牺牲,为人民献身的精神源泉。我由衷地敬畏革命者。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还有什么比这更加伟大的吗?
在条条没有路灯的街道的阴暗角落,满是病疾者在哀嚎,饥寒交迫的穷人奄奄一息。而资产阶级在欢声笑语,作乐,吃着精美的食物。这都是从人民手里剥削来的。我不敢相信这种事情出现恍若昨日的历史中。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美丽的童话在心中更加破碎了。
究竟要是怎样的病态,才能把杀头看做一件乐事。
如此荒缪的传统竟根深蒂固地埋在人民心头,这是封建主义的罪恶。深刻意识到,解放思想是一件多么刻不容缓的事情!
以前我只知道革命需要流血和牺牲。那临死的巨大勇气,无数的猜忌和怀疑,需要多么崇高的人格。当杜大心亲眼目睹同伴的牺牲,我感受到了痛苦到麻木,对世界的憎恨,当世界是灰暗的,你若有光明,便是罪恶的。如一块巨石压在心头。而他革命的念头也越来越坚定,也许我终于懂得,为什么一群人面对死亡会如此风轻云淡。身边人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他们感受着那些人的痛苦。他们的心中都有一个理想的大同社会。他们为之努力,他们为之若狂。
我们何等幸福!没有战争,没有吃人的惨象,没有恐怖到骨子里的冷漠。
我也不是不知道爱的,我也承认爱字。因为我一生尝到憎的味道多而爱的味道少,所以只觉得人间可憎,可怕。我虽没有憎恶。但却是如书中所说。我做事时,要渡上一层悲哀,我总是喜欢屏蔽一切善意,任悲哀侵蚀。
不知何时开始,我的身上已经丧失了年轻人的激情热血。因为过早的权衡利弊、现实的无情压迫、力不从心的身体。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我想逃避。我不想接触人情世故,不愿露出虚假的笑脸去搪塞别人。我也和汪文宣一样,他人咳嗽一声也要暗暗揣摩。
我应当记得,曾经有人为了我的幸福而默默忍受痛苦,去建立幸福,哪怕流血牺牲。
不应该这样多愁善感了,你已经在享受着幸福了,不需要你流血牺牲了。
一股令人沉闷、压抑的文风。人性的恶在苦难面前是如此令人心惊。太平盛世,那种丧尽天良的恶,终算埋藏在世界的阴暗面。人性,人性,也许善与恶的转化只要一瞬间。定义一个人恶的理由千万,而善就那些。做恶事容易,随手不经意间就可能导致恶,也不能否认,更多时候,做善事是需要刻意的,花费心思的。人性的善恶也许就是因为它们之间的不平衡变得喜怒无常。探究这个好像并没有多大意义,但我觉得,善依然是社会的主旋律,它不是一个人在斗争,法律,道德,秩序将恶只能寄存于一些极端存在,它无法灭绝,当一切社会规则崩溃,恶会如病毒般在心中滋生。我们无法避免,没有了社会规则,人就要遵循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则,这个时候,善就是弱点,会被淘汰。也许,如果社会规则都是荒缪无比的,恐怕恶会爆发得更快,如奴隶社会,当我阅读有关历史,我会感到触目惊心。人们心中的防线会被这股主流力量打破,人们的善在无数恶的熏陶下会麻木,但同样不会消失。很庆幸,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主流是善,人们的思想得到解放,看待古社会,就像看到幼时的自己无理取闹做坏事一样。
《寒夜》读后感 篇7
回想起来,巴金是我四年前入学中文系后深入接触的第一位作家。从激流三部曲到爱情三部曲,再到人生三部曲,读完了巴金的几近全部作品后,我才打心眼儿里觉得,嗯,这辈子学文学应该是错不了了。我永远都记得自己彻悟的那一天,因而也永远对巴金保留着文学之外的敬畏与尊重。
相比著名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中慷慨激昂的理想主义,我更喜欢人生三部曲中沉稳老练的文字和现实主义的张力,而这三部曲分别是《憩园》、《寒夜》、《第四病室》。今天要推荐给大家的是给我触动最深的一部,它的名字叫做《寒夜》,一部读罢能感到彻骨严寒的力作。
在中国现代文坛,塑造男性懦弱形象最为成功的作家当属巴金,而《寒夜》的主人公汪文宣就是一例典型。作品的背景设置在抗战时期,汪文宣携母亲和妻子曾树生自上海逃难至重庆,从1944年到1945年日本投降,作品记录了汪文宣在这期间所经历的一切,以及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生命终点的,换句话说,这部作品就像文宣的死亡日记。
树生和母亲之间无休止的争吵与嫌隙,夹缝生存的文宣只感到窒息,在故事开始不久他便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我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呵!没有人真正关心到我!各人只顾自己。谁都不肯让步!然而面对生活,文宣所选择的,只是一而再的隐忍与退让。他不曾想改变什么,也不曾真正改变过什么。他没有方法把母亲和妻拉在一起,也没有毅力在两个人中间选取一个。永远是敷衍和拖。除了这个,他似乎再不能做别的事情。这就是文宣,一个典型的懦弱知识分子形象,只有忍受苦难的折磨,却永远无法超度。
《寒夜》,文如其名,一场彻底的寒冷的夜,一些毫无生机与希望的生命。树生走了,抛下了孩子小宣,她为了自己的幸福,却帮忙毁了别一个人的。唐柏青的太太难产而死,唐柏青被汽车活活轧死了,钟老也在一场霍乱中失了性命,还有梅表姐的死、小虎的死身边人的纷纷离世,对文宣本就脆弱的神经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当然,文宣也逃不出命运的劫,他终染上了肺痨。冬天愈发冷,寒夜也愈发的长了起来,人们的绝望也变得更加深沉。随着病情的加重,文宣咳嗽不止,发展到后来竟至失声的地步,重病的他只能依靠纸笔与母亲交流。作品大部分笔墨都用在文宣的心理描写,那种赤裸裸的痛苦,和无能为力的苍白感,就像亲身体会了似的。
作品的无望一直持续到战争结束。最戏剧化的是,1945年9月3日,当全国人民都在欢庆抗战胜利日的降临,文宣却在这一天晕过去三次,而又醒了转来。他觉得已经到了一个人所能忍受的痛苦的顶点了,他愿意死马上来带他走。终于,夜晚八点钟的光景,当街头锣鼓喧天的时候,文宣紧紧捏着母亲与儿子的手,咽了气。就像方太太说的那样,胜利是他们胜利,不是我们胜利。我们没有发过国难财,却倒了胜利楣。
读到这里,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人生的夜真冷啊。人生的寒夜真无望啊。
巴金先生在一篇后记中说道:我只写了一些耳闻目睹的小事,我只写了一个肺病患者的血痰,我只写了一个渺小的读书人的生与死。但是我并没有撒谎。我亲眼看见那些血痰,它们至今还深深印在我的脑际,它们逼着我拿起笔替那些吐尽了血痰死去的人和那些还没有吐尽血痰的人讲话。
大时代背景下的个体命运总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战乱也好,平安也罢,永远是那么的无望。
《寒夜》读后感 篇8
一年前,“非典”的时候我拿了好多书放在床头准备看。结果一直都没有看,那些书被我找了一个纸箱子放起来了。前段时间一直在看郭敬明的书,这两天很想看小说。本想好好地构思一下我写的那个故事,可它已经向悲剧发展了,我写不下去了!
打开箱子,全是纯文学的书,我还算是最喜欢看巴金的小说,箱子里有一本巴金的《寒夜》。《寒夜》的诞生,标志着巴金在现实主义艺术探索中所达到的最高成就。于是拿出《寒夜》来看,二百来页。中午值班是看了一百来页,晚上下班后倒头变睡着了,8点多醒来继续看,快十点时就看完了。
不知什么时候,眼泪和鼻涕已经一起流了下来……
虽然穿着露胳膊露腿的单薄裙子,但身体上却不曾感觉到夜晚的冷,可心里却似乎已悲凉得不知怎么形容!
巴金写《寒夜》是为了“控诉旧社会、控诉旧制度”,是为了“宣判旧社会、旧制度的死刑”。写小公务员旺文宣的喝酒、生病以及母亲和妻子的吵架,最后这个可怜、懦弱、多病、善良而无能的小公务员在庆祝抗战胜利的锣鼓声中默默地死去。
这一切虽然是发生在八年抗战时期的事,可我看着他却如此真切,仿佛是现实生活中,身边发生的事情一样。只是我们现在再也不会有人隐患肺病、霍乱、痨病而死去了,现在社会的医学已经很发达了。可仍然会有一些人因贫穷,因善良,因无能而向汪文轩一样,妻离子散,最终走向毁灭。
至少,我就觉得我和汪文宣一样!一样的彷徨、一样的无助、一样的懦弱、一样的会忍耐……
心,真得很冷,很冷!想想我才21岁呀,我却感到了如同汪文宣的那种无奈和无助,甚至是认命!他的明天是死亡,而我的明天肯定不会是死亡,那会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不知道啊!我是如此的茫然……
记得四年前,我才17岁,大专刚毕业。在交大幼儿园实习时,我是那么的出色,至今仍对指导老师的话记忆犹新。她劝我改行,利用假期重新学个什么东西,只是千万、千万不要到幼儿园工作。她们都说如果我不听劝告,以后会后悔的!我很喜欢小孩子,所以我当时义无反顾地来到了幼儿园工作。那时的我,感觉前途是一片光明!可上班后,我便再也不知道,什么是理想?什么是前途?我再也没有接触过光明了!现在的我,更是不知道光明是什么?
记得刚刚工作时,我便慢慢地绽放出了自己的光芒,可能是那光芒太刺眼了吧,但我自己却没有察觉到。所以,我便遭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排挤,那更是一种刺骨的寒冷啊!我向指导老师求助时,她告诉我:“一切都会慢慢变好的!”现在,的确是变好了,我对工作本身丧失了热情!但是由于我是发自内心的、一如既往地喜欢小孩子,所以我现在还在幼儿园工作。我总觉得,我会很快离开这里,在我失去所有热情和激情的那一天!
曾有很多次,为自己的人生规划未来时,徘徊着,徘徊着。上班后整整一年的时候,我实在无法忍受了,就决定日后考公务员。听说考公务员必须有计算机2级证和英语4级证,于是,开始为计算机2级证奋战,可考试时间却和单位最忙的时间冲突了。我只好放弃了考试,结果到现在也没有拿到这两个证。
紧接着,便是妈妈让我考本科,选来选去,觉得还是自考可以学到一点点东西。而且自考的文凭会有二十多个国外的大学承认,便想早一点考完自考,然后出国继续深造。可每年单位最忙、事最多的时间便是4月和10月,很多活动同时展开;而我的自考时间正好是每年4月和10月的第三个周末。于是,又常常为工作让步,以致于出国一事连想也不敢想了。
终于在今年4月初受到老猫哥哥的影响,决定考完本科后考研。可本科对我而言,其实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呢!我的思想已乱了,不知道一天想什么,我知道这是与学习很远、很远的。正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初三时的政治老师,如今他已退休。他告诉我,工作一定不能马虎,要认真对待。但是应把自己的学习深造放在首位,单位的那些奖项拿得再多也不如在社会上获一纸小奖!他的话更加坚定了我日后考研的决心,可现在呢?我却仍然不知所措……
我深深地清楚,如果我再这样消沉下去的话,我便会和汪文宣一样,走向死亡!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可他也比我幸运。他至少还有过一个深深爱着的人,他们曾经还有过追求,追求爱情与理想的统一;他们曾经还对生活充满着信心与勇气!而我呢,我还不曾留下一点时间给过爱情!
此刻,我只想到一个词,那便是:despair(绝望)!也许,真的有一天,我会疯掉!我的心会冷到冻结起来……
《寒夜》读后感 篇9
小说中的人物皆无望。我曾经读到,有人讲这是另一个“双面胶”的故事。诚然,小说中的大部分的情节是关于汪母与树生之间的婆媳关系。汪母看不惯媳妇,媳妇也无法讨汪母的欢心,文宣则夹在二人之间,试图两头讨好,却屡屡失败。只是小说开篇不久,文宣就已经怨愤的叫道:“我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呵!没有人真正关心到我!各人只顾自己。谁都不肯让步!”莫说汪母爱自己的儿子,汪母根本不曾了解文宣究竟需要什么;她从来不曾看到过,文宣爱着树生,文宣的大部分快乐来自于树生的陪伴。莫说汪母爱树生,当她用恶毒的言语骂树生的时候,她看到的只是她自己。爱,是成全;汪母根本不会。
而文宣呢。文宣怨愤地叫道“没有人真正关心到我”,他自己又曾真正的关心过他人。文宣有一条好心肠,毋庸置疑。可是他几乎是个废物。真抱歉,讲出这么重的字眼。在小说记录文宣经历的这段期间,他可曾真正的帮助过一个人?他可曾有勇气试图解决母亲与树生之间的不合?他可曾真正的为了改善家庭的环境而做出些什么?他可曾真正努力为母亲,为妻子,为儿子真正带来过快乐和喜悦?他所有的行为几乎可以概括为:忍耐和哀求。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文宣,通等着别人成全他自个儿。
至于树生,小说的结尾中说道“她为了自己的幸福,却帮忙毁了别一个人的……”不晓得,小说的意思是什么。树生,留下来,只会让那一个不知爱,一个等着别人成全自个儿的人来拖垮自己,然后三人一同在生活中毁灭。只是对于小宣,树生的不负责任,将让小宣成为第二个文宣。
文宣去给钟老上坟的时候,他望着献给钟老的花圈,“他揉眼睛,用力擦眼睛。怎么花圈上写着他的名字:文宣!他定了定神。他看错了,那里明明是‘又安'两个字……”花圈上面是文宣,是唐柏青,是钟老,是很多很多被毁灭的人的未来。也许巴金先生在为他的三个得肺病去世的哥哥送行的时候,也如文宣一样,将花圈上的名字曾经看错。
《寒夜》读后感 篇10
在寒夜中破灭的希望
这是一本让人感到压抑而绝望的一本书,也是我反反复复放弃又重新拾起的一本书。书中动荡的时局,人性的凉薄,感情的冷淡总会在不经意间压在每个读者的心头,压抑的令人喘不过气。
当看到文中的主人公为了微薄的薪水去忍气吞声;为了在这个黑暗的社会艰难的生活下去,而牺牲了自己的梦想,牺牲了自己的健康,让我不得不思考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呀?人与人之间的温情消失殆尽,即使是同事,是亲人,也可以毫不犹豫伤害,背叛,只为了苟活与这人世间。可是希望啊,它迟迟不来,苦死了等的人。
再说,文中的女主吧,看曾树生时,我是又爱又恨。相对于过多的人对她的批判,我更多的是对她的同情和怜悯。有人说她小资产阶级的享乐观导致了她抛弃病重的丈夫远去兰州,人们更多的讨论的是她性格中自私自利的一面,可是又有谁看到了她的痛苦与挣扎。她年轻,漂亮,能干,要不是这混乱的世道,她本该有更加美好的人生。她不用在银行里充当花瓶的角色,她也不用夹在丈夫和婆婆之间左右为难。看到卧病在床的丈夫,她一次次的放弃远去的想法,她一次次绝望的挣扎,可是孩子昂贵的学费,丈夫治病的医药费,婆婆的刁钻刻薄,所有的这一切都像一张巨大的网,在寒夜中把她吞噬。
在这样一个社会,活着一个词对他们来说是多大的奢望,为了活着他们几乎放弃了一切,可是死亡却还是在悄悄接近。汪文宣的好友当着自己的面被车撞死,钟老因霍乱去世,妻子和陈经理远走兰州,这些都是压垮汪文宣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也挣扎过,也呐喊过,可是死亡仍旧不可避免。多么的可悲,又是多么的可笑,他一直苦苦的等待的解放终于到来了,可是他却在这样的一个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举国欢庆的日子里含恨死去。强烈的讽刺意味在这里凸现得淋漓尽致。
这本书给我的映像确实深刻,让我忍不住写下自己的一些想法,或许不是足够的深刻,也并不是很成熟,却总是忍不住要写下他们故事的冲动。
他们或在寒夜中踽踽独行,或被寒夜所吞噬,可是温暖与希望终究是会来,不是吗?
[参考]温柔读后感1000字
怎样写读后感才能令人觉得细致、形象呢?看完一本书,每个人都会有所感悟和收获。撰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重点在于将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实际联系起来,或是与社会生活实际做对比,将感受真实地反映出来,使之有所体现。经过精心整理后,幼儿教师教育网给予大家温柔读后感,欢迎收藏我们的网站并继续关注更新!
温柔读后感 篇1
在生命中每个女人都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和命运,如果是你,是否也选择她这条路。这个女人叫安然,她曾经想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美好更幸福,别人有的她一定要有,别人没有的她也一定要有。真的以为这就是美好幸福的天堂,最后却变成了万丈深渊。生命有两种悲剧:一种是想得到却永远得不到的悲剧,另一种是得到了却永远失去的悲剧。她选择的这种幸福却早已脱离了生活轨道,她真的想回到从前,却发现连回头的机会都没,假如生命可以重来......
安然的初衷是给自己的女儿更美好的未来,如果他的老公能达到那就什么都不会有,就是因为老公达不到,她选择自己去实现这个理想。自己的另一半实在达不到,就只能自己去实现理想,这个本身没错。
安然错在哪里?她错在越来越贪婪:起初在即将要出卖自己的时候她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也拼命回避,结果确是被姐妹出卖了,第一次失足,这个时候她想过退却,不干了,可是她又不甘心,面对越来越多的钱和男人带给她的权利,她只能破罐子破摔变得越来越贪婪了。
.欧阳一峰错在哪里:其实他早就发现端倪,可是他却没有阻止,有段他的独白是这个意思,他说她要的幸福他给不了,所以他不能说什么,这个男人已经自卑了退缩了。如果在这个时候他能找已被金钱蒙蔽眼睛的安然,两人一起想出路的话,也不至于后来事情越来越严重。在事发之初,屡屡吵架,欧阳一峰没有表现出作为男人该有的气魄,即使做不到追求更好的前程,也要有百分百的决心,要努力去做,可他连憧憬和希望都不给安然,而是直接让安然满足现状,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很失望很气愤,于是安然就越来越不能自拔了,离家也就越来越远了。
.安然并不是一个坏到无药可救的女人:虽然一直在做背叛老公的事情,但是安然对家里和公婆还是很好的,她给婆婆打电话的时候那种温情是装不出的,婆婆生病,她的急切也不是装出来的。当发现忽略了老公的时候,她频繁拒绝何正中和其他的男人,要回家陪家人。当他得知欧阳一峰可能发现端倪的时候,她又回家做回了一个贤妻良母,她要挽回,先不管她这是不是虚伪,亡羊补牢太晚,起码她还是不想放弃家庭的。哪怕后来欧阳一峰对她暴力言语侮辱,她还是先选择忍让。
安然还爱欧阳一峰:虽然有了背叛之后的事情,安然自己也不清楚还爱不爱欧阳一峰,但是她努力给他找工作,为的就是担心欧阳一峰没有职业会整天闷闷不乐没有自信,难道你们会认为她那会每个月收入那么多,会在乎欧阳一峰出去工作挣回来的那一丁点钱吗?如果没有感情,她完全可以不管,然后自己供养家庭,或者是干脆想办法离婚,不用半遮半掩的。有话这么说的吧,当你知道把真相告诉他会把他伤得体无完肤的时候,你仍旧选择告诉他真相,这只能说明你不爱他,因为你已经完全不在意他知道事情后的那种伤心欲绝。爱情和婚姻离不开善意的谎言
为什么他们的婚姻经不起考验:安然很漂亮,嫁给了钢琴王子欧阳一峰,很让人羡慕的一对。不知道大家记得安然跟欧阳一峰说的话不,安然说欧阳一峰没有给她先前许诺的那种生活,所以她要选择自己奋斗。两人根本就没有相同价值观就盲目因为相互吸引而在一起了。欧阳一峰只想过简单的普通的生活,安然却要过好日子。
恋爱时双方都会不自觉的让对方看自己美好的一面,孰不知这种不经意间的“谎言”带不来长久的爱情和稳定甜蜜的婚姻,还是要统一价值观才好。如果你是一个母亲,你绝对不能伤害你孩子和你的家人,如果你伤害了他们,那张可爱甜甜的笑脸和那颗疼爱你的心永远永远的走远了,留给你的只有孤独和绝望。追求欲望的代价是惨痛的,在生命中我们可以宽恕这个女人,在情感世界里我们绝不饶恕。安然版观后感》
温柔读后感 篇2
《温柔的夜》是著名的作家三毛的一篇散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三毛要从大迦纳利岛港口去娜丽芙岛的买票途中,一个流浪汉想向三毛借一点钱买船票。一开始,三毛始终不肯借钱,她以为流浪汉是在骗她,后来,当流浪汉绝望的时候,三毛心软了,终于将钱借给了他,最终,当三毛登上船,在船上看到流浪汉手中拿着船票并没有骗她时,她为自己当初的猜疑感到非常愧疚。
“空旷的大船,灯火通明,好似一座无人的城市。走在寒冷的甲板上,总使我觉得,我是从一场豪华的大宴会里出来……”三毛那细腻的描写能引起人的无限遐想,使你沉醉其中,会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真让人惊叹,而当我读到最后三毛为自己的无端猜疑而感到愧疚时,不禁心生感慨,细想当今社会能有多少人有如此境界。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在大型的超市外或热闹繁华的街道上,一些衣衫褴褛,满面污垢的乞丐伸手向人讨要。他们有的是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人;有的是缺胳膊少腿的中年人;有的是天真无邪,却蓬头散发的少年……而行人大多是行色匆匆,惟恐避之不及。为什么,会这样呢?是他们不值得同情?是人们缺少同情心?还是……一串串问号常在我脑海中闪现。
有一次,我在时代超市门前看到一个神情憔悴的中年人,跪坐在一张大纸上,身旁还坐在一个比我小的孩子,白纸上写着这父子俩不幸的遭遇,而小孩似乎什么都不懂不时东瞧瞧,西张张。看到这个本应和我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读书学习的孩子,却与我有着天壤之别时,我没有多想从衣兜中翻出了5元钱放到了他们的跟前。回到家,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而妈妈对我说:“你呀,你呀,这些人可不能相信呀!他们有好多都是装出可怜兮兮的样子,来骗人钱财呀!你上当受骗了。”“啊!真的吗?”我当时还真后悔了一阵子,似乎也弄懂了人们为什么对那些人如此冷漠。
可如今,《温柔的夜》这篇文章,却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三毛的做法——“心灵上受到亏欠,一辈子也不安心,世俗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也许我还不太懂,但我觉得宁愿自己受骗,也希望这世界少一些猜疑,多一些信任,让世界充满温暖,充满情爱。我就是想唱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温柔读后感 篇3
看这本书看了将近三个月,我不是一口气看完的,其间断断续续,它不像小说,看到某些动人、吸引人的情节,总是很想看下去,总想一口气把它看完。可它不是小说,是一篇篇的散文。不知为何,每次我读这些散文的时候,我的心情会变得很平静、很柔和、很宁静,看这样闲适的文字,我觉得很舒服。我总喜欢在睡前看上几页,心情就变得很恬静,然后会睡得很安慰,感觉很舒服。
我觉得三毛是一个很有性格的人,她渴望自由,不喜欢被束缚,所以她选择了辍学,学校就像一个笼子,她怎么会受得了呢?她喜欢的职业是拾荒者,每天都在流浪,每天都很自由,看到自己喜欢的,如获至宝地捡起来,自己再加以改造,就成了自己的宝贝了。
她的身体很差,有很多段落描写她的身体情况,看到这些文字,我的心都在颤抖,可她却并不在乎!任它自然发展,不会呻吟,不会埋怨,不会紧张,没有什么情绪,就这么任病魔摆弄,没有与病魔斗争的意志。然而要换作是我呢?我会觉得很不幸,自己的身子骨怎么这么差,我会很紧张,很不安,再这样发展下去我会不会得什么病呢?我会埋怨,为什么上天要把这些苦难都降临到我身上来?我怎么就这么倒霉,而我也会与病魔进行顽强地斗争。我把我自己的身体看得很重要,把生命看得很重要,而她却把精神方面的东西看得很重要,至于肉体,就随它吧,她不重视生命的长短,而在乎生命是否有意义,在我的生命过程中是否绽放过烟花,如果有,那便足够了。
她是一个德才兼备的女子,她既有德,也有才。看她写的散文,你会懂得什么是礼什么是耻,你会学着反思自己该如何为人处事,你会知道什么是道德,什么是礼貌。她有才,写作写得好,会西班牙语,煮一手好菜,包饺子包得好,画石头画得好,肚子里有很多的墨水。
她可以很疯狂地追求她所喜欢的,她的身体并不好,可她因为精神上的愉快,可以日以昼夜、不眠不休,不断画着石头,完全陶醉于个人的精神世界中。
从她那里,你可以学到释然,你没有必要为了一件事情而一直折磨自己,要学着想开。当她的七块心爱的、视之如命的石头被佣人丢了后,她哭了很久很久,深夜的夜空里,她看见了那七块石头,这以后,她并没有整天处在伤心难过之中,没了就没了,何必过度地伤心难过呢?她认识了一位日本朋友叫艾里,当他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时,急需她的帮助,那时她却不在他身边,无法帮他,后来,听过发生在他的那些事后,一开始,她很自责,再后来,他与她话别时,她倒想开了。所以人有时应该洒脱、潇洒一点,看开一点,别老和自己过不去,没必要。
她并不在乎物质,不在乎金钱,她画石头,纯粹是因为喜欢,根本没有想要售卖它们的意思。看到她画石头段落时,我便马上想到画完这些可以拿去卖的!她画了几百块石头却只留下了十一块,是她最爱的,其他的都回归自然了,我觉得好可惜啊,不管好不好,都是出自自己之手,为什么就一定要扔掉呢?付诸一炬啊,难道就不能送人吗?我觉得很浪费,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却没有收获什么。可是她不这么想,她喜欢的是过程,过程很愉快,结果不重要。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比较重视物质方面的人,也比较重视结果。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的。
她喜欢流浪、喜欢自由、喜欢旅行。
温柔读后感 篇4
三毛像一朵云,用晕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是悲戚,她都无意矫饰,字里行间,处处是无声的歌吟。读作品《温柔的夜》让我发现了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就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把生命高举在尘俗之上。
《温柔的夜》共收录15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五月花》、《温柔的夜》、《石头记》和《永远的玛利亚》。
《温柔的夜》让我震颤的是三毛的爱心和同情心:一个身穿水红色衬衫的流浪汉在黑夜中,在走投无路中向三毛求救,三毛怕上当,不肯给他钱,但又担心他的遭遇是真的,如果没有帮助一个急需帮助的人,会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最终,三毛在再三拒绝了流浪汉两百块钱的要求后,又在临离开前匆匆塞了五百块钱给他,后来事实证明流浪汉确实是为了那一点钱买一张船票过海时,三毛内心受了很大的激荡。她说:“当我再度看见那件水红色的衬衫时,惊骇的手里的面包都要掉到海里去了,上天宽恕我,这个人真的是只要一张船票,我的脸,因为羞愧的缘故,竟热的发烫起来。”三毛,就是这样,做事力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是一个内问自省的人。这样的尴尬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许都经历过,大多数人都选择漠然处之,以避开不必要的麻烦或陷阱。然而,三毛跟大多数人一样做着心理斗争,但她毫不掩饰,真实的记录着自己心里的情绪变化,她善良的心多么善良多么勇敢,即使被欺骗,也不能放弃内心对于绝望的回应和抚慰。
《石头记》与曹雪芹的《石头记》全然不同,故事讲的是三毛到港口去看船,无意间发现一家小店在卖画好的鹅卵石,样子美丽非凡。三毛后来在海边捡石头,险些被海浪吞噬,但还是全心全意的画石头,最后留下了十一块她自己喜欢的石头,连拿出来给人家看看都舍不得,但是这是十一块石头都丢失了,三毛一个人奔大海,对着大海哭了很久,没了力气,就安慰自己说:“我有一块石头,它不是属于任何人的,它属于山,它属于海,它属于大自然……怎么来的,怎么归去——”。我想,一般人肯定不会像三毛那样因几块石头而癫狂、痛苦,但三毛就是这样一个洒脱随性的女子。
《五月花》篇幅最长,记叙的是三毛为荷西因工作向老板讨回公道的故事。在这中,我能深刻体会到三毛和荷西的爱情。三毛简单,荷西忠厚,他们的爱简单真挚。还记得三毛为了跟荷西的老板讨要拖欠的工资,都病倒了还坚持给荷西做饭、送饭,让荷西去工作不要担心她。虽然两个人之间很平淡,但透露的是双方真挚而朴素的爱情。
三毛在《五月花》中引用《圣经》中的话说:“你看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天父尚且眷顾它们,你们做人的,为什么总忧虑明天呢?一天的忧虑一天担就够了。”这就是三毛的豁达,性格里有豪放亦有柔情。读三毛的《温柔的夜》,我的心被柔软的震撼了,沉浸在像被蜜浸透了的夜里,原来朴素、纯真、善良的`情感是可以跨越时空而来,轻轻地散布在空气中,呼吸他,依然可以给与深深的感动。
温柔读后感 篇5
当诗意遇到生活,不管遭遇什么样的坎坷,内心仍旧保有一个空间,让自己放下疲惫,重新出发,我想那一定是经历过什么之后,看得更透彻,想得更明白,才会听到内心那股召唤的声音,这个声音照管我们的孤单、自卑与落寞,抚平创伤,温暖岁月。这个声音就是我们内心的力量。
好好爱自己,尽己所能活出自己的光芒,绽放出自己的爱与美,使自己的生活富有诗意和力量
当我真正开始爱自己,
我才认识到,
所有的痛苦和情感的折磨,
都只是提醒我:
活着,不要违背自己的本心。
今天我明白了,这叫作真实。
当我真正开始爱自己,
我才懂得,
把自己的愿望强加于人,
是多么地无礼,
就算我知道,时机并不成熟,
那人也还没有做好准备,
就算那个人就是我自己,
今天我明白了,这叫作尊重。
当我开始爱自己,
我不再渴求不同的人生,
我知道任何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
都是对我成长的邀请。
如今,我称之为成熟。
当我开始真正爱自己,
我才明白,我其实一直都在正确的时间,
正确的地方,发生的一切都恰如其分。
由此我得以平静。
今天我明白了,这叫作自信。
当我开始真正爱自己,
我不再牺牲自己的自由时间,
不再去勾画什么宏伟的明天。
今天我只做有趣和快乐的事,
做自己热爱,让心欢喜的事,
用我的方式,以我的韵律。
今天我明白了,这叫作单纯。
当我开始真正爱自己,
我开始远离一切不健康的东西。
不论是饮食和人物,还是事情和环境,
我远离一切让我远离本真的东西。
从前我把这叫作“追求健康的自私自利”,
但今天我明白了,这是自爱。
当我开始真正爱自己,
我不再总想着要永远正确,不犯错误。
我今天明白了,这叫作谦逊。
当我开始真正爱自己,
我不再继续沉溺于过去,
也不再为明天而忧虑,
现在我只活在一切正在发生的当下,
今天,我活在此时此地,
如此日复一日。这就叫完美。
当我开始真正爱自己,
我明白,我的思虑让我变得贫乏和病态,
但当我唤起了心灵的力量,
理智就变成了一个重要的伙伴,
这种组合我称之为心的智慧。
我们无须再害怕自己和他人的分歧,
矛盾和问题,
因为即使星星有时也会碰在一起,
形成新的世界,
今天我明白,
这就是生命!
——[英]查理·卓别林《当我真正开始爱自己》
作为女性,我们每个人都有充分的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需要承担起自己照顾好自己的责任
凡走过必有痕迹,所有发生的一切,我们都是无法遗忘的。我们的潜意识忠实地记录着各种讯息,无论是美好的还是伤痛的,是我们喜欢的还是不愿意接受的。于是,有些人选择压抑和回避,假装自己毫不在乎的样子去开始和面对新的生活。而又有一些人却选择了自我折磨,一直强迫自己遗忘却总是忘不了,让自己一直生活在心碎的过往里。
其实,让伤痛在生命中开出艳丽的花朵,是一种生活的艺术和智慧。无论你是回避、压抑还是强迫遗忘,都是因为自己无法面对曾经的失落和伤痛,也更加没有找到伤痛背后的礼物。当爱已成往事时,我们需要的不是遗忘,而是处理好自己的情绪,找到其中的意义,并选择持续地相信。当自己无法欢笑时,想哭就痛快地哭吧,不要让那些负面的情绪成为心灵的雾霾来侵蚀你的信心。不要害怕和压抑你内心的忧伤,虽然说一个人要积极正向乐观,但没有忧伤的话,快乐的意义又何在呢?
女人是诗,女人是神灵的翅膀,够绚丽够轻盈够柔软,但是又有了不起的承载力。每个人都来自女人,都是女人的孩子。女人们带动整个世界的孩子们在宇宙里飞翔!有时候有些阶段,美好的女人变得又湿又重,层层包裹和附着在不同的苦痛中,在关于能量的描述里,湿和重的能量,是向下延伸的能量,可能进入大地,可能进入炼狱,无论进入哪里,都不可怕,因为我们转化自我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
温柔读后感 篇6
《温柔的叹息》:弟弟观察记录人类的行为,让人想到了《青春咖啡馆》里的那个用笔记本记录人流的青年。特立独行的弟弟,有点《重力小丑》里那个弟弟的感觉。弟弟懂得用笑容跟人相处好,想法独特(出游时曾躲起来用望远镜观察家人着急的模样),喜欢离家出走,但是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打电话回家里。某次去找姐姐,住在姐姐那里,用本子记录姐姐的生活。姐姐说给弟弟听的那些生活,一开始还造假了。姐姐是个普通的女青年,怕麻烦别人,不懂得如何应付别人,还好面子,怕给人看穿,人际关系简单,生活也一成不变。某天遇到弟弟和他朋友绿,在弟弟的鼓励下,跟绿有了交集。某次吃完饭,去绿家,上床了。她觉得只有有绿在,自己就有开始改变生活的勇气,在公司里也敢开始跟人约饭了。但是绿没有再找她。绿也是个觉得人际麻烦的人,建立关系,关系破灭,糟心。姐姐再次找绿吃饭,吃完后,姐姐摊牌,绿说不想继续,还是觉得原来的生活好。姐姐有点难过,弟弟开始失踪,姐姐看了弟弟的笔记本,别人的生活,各种模样。某天姐姐在天台吃饭,弟弟过来了。之后,弟弟回家了。姐姐打电话回家里才发现弟弟回家了,并且知道弟弟每次到一个地方都会打电话回家。姐姐回到住处,在浴缸里洗澡。
这个故事,很治愈吗?没有。倒是经常有一些句子,写出了当下的一些感受,对于害怕麻烦的人际关系而孤独的人的心理的描写很到位。
可能姐姐不再幻想恋情,是更好的选择。
《捡松球》:我找不到工作,经介绍在教授那里打工,帮教授女儿捡了松球。教授无意有意撮合了我和西君——他的一个学生。我跟西君的相处乏味,没有恋爱的心动的感觉。某天帮教授带女儿。教授很疼爱女儿,下午不再出去,而是陪着女儿。教授拿出电影票,让我跟西君去看电影,说是自己太太没空。我找西君,他写论文。我说等他。他后来打电话说,还是不行。我就自己去看了。明明是喜剧电影,自己却哭了。
我是看不出来这个故事要说什么。不过整体读来,竟有种读夏目漱石的《心》的第一部分的感觉。
另外就是,教授的太太一直没出现,我于是脑补,这个太太其实是已经过世了的,但是教授不肯承认这个事实……然后,对女儿的爱,也是有对太太的爱的一部分投射。
温柔读后感 篇7
青山七惠:温柔的成长,不断成熟。
《窗灯》成长,从认知到外面的世界,好奇的观望,试图看到生活之下那些潜藏的真实,对他人潜藏欲望的解读并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同,反而发现另一个偷窥者存在时候,对方对她打了一个招呼,原来与他人建立联系可以如此的简单和没有目的。
《一个人的好天气》但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很容易对他人抱有太多期待,为一份关系增加太多不必要的重量,后来慢慢理解世界的无内外之非和个人期待与他人反馈的独立性并不冲突,于是更坦然的面对生活;《温柔的叹息》可生活总避免不了沉入枯燥的循环中,但生活并不是一件件被记录下的事情构成的,是中间无数个瞬间,使之成为生活
一个女人,走着夜路,右手拎着手提包和一只塑料袋,左手拿着一把折叠伞。离开公司的时候下雨了。塑料袋里装着的瓶装饮料和花茎甘蓝有点分量,勒得手心疼。不过,当下她想要独自感受这份沉重。
一走近那个熟悉的拐角,她就抬头去看天空,隔着小路尽头的小诊所院子里的那棵橡树,仰望那轮明月。她觉得树叶的翠绿色和天空的藏蓝色很美。这不变的风景至今已看过多少回了?今后的路途肯定还会这样弯弯曲曲地无尽延伸吧。
时代读后感(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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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读后感(篇1)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在漫长的暑假,我再一次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虽然以前读过很多遍,但是每读一次都会给我带来许多新的收获和感触。
书中讲述了塔克老鼠、亨利猫、柴斯特蟋蟀之间一段难能可贵友谊,这份可贵的友谊在于它们三人都十分乐意也很真诚为彼此付出。我喜欢书中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品德高尚的柴斯特,它非常善良、勇敢,虽然几次给玛利欧一家闯下了弥天大祸,但是他并没有溜之大吉,一走了之,而是选择留下来,弥补自己犯下的错。它用自己悦耳动听的歌声打动了时代广场的每一个人,取得了玛利欧一家的谅解和信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充满了正能量。回想自己与朋友相处过程中发生的那些不愉快,瞬间觉得微不足道、不足挂齿。记得有一次,我与吴译闻一起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正当津津有味的时候,一不小心我把她拌到了,没向她说“对不起”,她也不肯善罢甘休,为这事两人互不相让,吵得面红耳赤,并扬言就此绝交。闹翻之后的几天里,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冷静之后觉得自己当时应该主动道歉。亡羊补牢犹未晚矣。我找到吴译闻当面向她道歉,她也向我表示了歉意。我们俩和好如初,约定今后不再为小事争吵,要让友谊地久天长。
读了这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要相互体谅、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知心朋友就如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分忧解愁,给人力量,指明前进的方向。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说的那样: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诉,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友谊的力量是无穷的,也是我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最大的收获。
时代读后感(篇2)
这几天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他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他遇到了爱他的.小主人马利欧,还受到亨利猫和老鼠塔克的帮助,并成为了好朋友。蟋蟀用美妙的音乐帮助小主人一家摆脱了困境。当蟋蟀成了震纽约城的演奏家时,他却回到乡下的草场。
蟋蟀柴斯特想到的是:快乐与出名之间,何去何从?而我们旁观者则满怀羡慕地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如果换成我可以出名,好不容易人气盛旺,突然之间,让我返乡回家归隐,我不愿意!对于柴斯特来说,每天都被关在笼子里为众人延长演唱歌曲,多么不自由啊!他宁愿回到故乡,去过那里安宁的快乐生活。
我还感受到了柴斯特与伙伴们的友谊,朋友之间就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当柴斯特吃掉两元纸币时,是塔克拿出自己一生的积蓄,让柴斯特离开笼子,获得自由。
同学们不妨去看看这本书,它会让你明白,自由和友谊,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
时代读后感(篇3)
乡下有一只蟋蟀名叫柴斯特,却因为贪吃,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地铁站。
在陌生的时代广场上,柴斯特幸运的是结交到了两位的同伴——老鼠塔克和善良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心爱它的主人——报纸摊主玛利欧。但因为玛利欧的妈妈认为柴斯特直是一只臭虫,要玛利欧扔了它。还好爸爸尽力挽留,妈妈才答应柴斯特留在报纸摊。
之后玛利欧帮柴斯特买了一个蟋蟀笼子,可也就是那一晚,发生了一件惊天的事!这件事这样的:柴斯特做梦的时候不小心把一张两块钱的钞票咬掉了一半,而且被妈妈当场捉住,拘禁了起来。玛利欧为了帮柴斯特赎出监狱利用看报摊以外的时间在兼职送送杂货,赚够足够的钱。但因为友情的力量,塔克捐出了他的一生积蓄,帮助柴斯特出狱。
后来柴斯特经过艰苦训练,再加上它绝妙、天籁的音乐天赋帮玛利欧一家脱离了困境,并且成了纽约最著名演奏家!但同时柴斯特察觉到了自己并不真感到快乐,至少它没有了自由。
最后塔克和亨利帮助柴斯特离开纽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明星可不好当,有很多的压力,我们更应该做好真正的自己。比起繁华都市,自己的家永远是最好的。
时代读后感(篇4)
故事讲了一只来自乡下的蟋蟀柴斯特,一次偶然机会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那儿,它遇到了两个好朋友――塔克老鼠和享利猫。虽然蟋蟀柴斯特后来功成名就,但它并不快乐。孤独让它感到疲倦,它非常怀念过去在乡下时的那段日子,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它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蟋蟀柴斯特做错事敢于承担责任,有一次它因磨牙吃了主人两块钱的纸巾,闯了大祸,然而它并没有逃之夭夭,而是勇敢地去面对,主动接受惩罚。而后,柴斯特又请了它的伙伴来吃顿晚饭,可因塔克在跳舞时踢翻火柴盒引起了火灾。这个火灾的肇事者是塔克,可柴斯特却说这都是自己的错。“如果不是它邀请朋友到报摊里来,也不会发生这场意外,而且,要不是它演奏了那首伦巴舞曲,也不会惹得塔克舞兴大发,因而踢翻了那盒火柴”。
多宽广的胸怀啊!
不过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逃避责任,连一只蟋蟀都不如!
这里的塔克老鼠也很讨人喜欢,它虽然很珍爱钱,可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它把一生的积蓄都拿了出来,多纯真的友情啊!
还有亨利猫,它非常热心,爱帮助别人,非常尊重别人的选择。在柴斯特想回家的时候,亨利猫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错事要勇于承担责任,对待朋友要真诚,要学会理解和尊重别人。
时代读后感(篇5)
人们常常会想,为什么不可能每天都是晴天?这个问题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让我想通了,为什么?也让我解决了,也让我知道一个永恒的道理。
首先,这是一本充满情感的书,是一本关系动物和人的童话故事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猫、老鼠和蟋蟀、还有白利尼一家的故事,本书描绘了康涅狄格州乡下草场的一只蟋蟀,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到了城市,来到了一个报摊,认识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塔克老鼠、亨利猫,蟋蟀柴斯特与玛利欧的爸爸妈妈之间发生了许许多的矛盾。比如,因开生日聚会,不小心把报摊点燃,小主人的妈妈丢充蟋蟀,玛利欧求情,让蟋蟀留了下来,在后来的日子里蟋蟀柴斯特时不时闯祸,四处乱窜,半夜磨牙吃掉了主人家辛苦挣来的两块钱纸币,结果塔克老鼠把一生积蓄赔给白利尼家,才让蟋蟀留下来。
本文最重要的地方就是动物们第一次办晚宴,先是亨利猫自高奋勇的唱,然后,第二个是柴斯特蟋蟀唱,塔克打开收音机让柴斯特蟋蟀学,塔克跳舞,不小心着火了,主人家的妈妈气愤之极,扬言一定要赶走它。一个偶然的机会,它的小主人发现它能演奏整段咏叹调,小主人的妈妈是个音乐迷,蟋蟀柴斯特的演奏一下子打动了她的芳心。它们这才决定不计前嫌,将它留下来,并且为它开演奏会。
一天,史麦德利先生来到报摊买报,看到有一只会唱歌的蟋蟀,决定写一封信,给《纽约时报》的音乐编辑,让这只蟋蟀出名,然而出名不久后,蟋蟀又回到了故乡。
只不过,有段话是要注意,如它的朋友——地铁里的那只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是也同样让它感到非常疲倦。一天早晚两次音乐会,这样的安排实在太累。
《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们了一个永恒的道理,那就:自己的人生还是自己的,不可能成为别人,至于怎么做,还是你自己说了算,这就是自由,自由也是非常重要的。
时代读后感(篇6)
01
书名:《时代广场的蟋蟀》
作者:[美]乔治·塞尔登
阅读时间:近三小时内
好词:心悸、迟疑、回荡、轻蔑、蜷伏、钦佩、眺望、辉煌、停滞、推想、储蓄、赫然、眷恋、悲凄、思索、哽咽、家当、监牢、糖精、邪乎、怒火中烧
好句:短句1:霓虹灯洒下了无尽的蓝绿色光辉。短句2:只见偏西的太阳打在那些人的身上,微风吹拂着他们,仿佛他们只是长得老高的野草!句段1:当蟋蟀这么鸣唱起来的时候,当年的情景仿佛又一幕幕地回到了妈妈的眼前:那个静谧,温暖的夜晚,月光正照映在水面如丝的'拿波里湾上……她回想起往日的那段时光,泪水不禁充盈了眼眶,于是她开始轻轻地和着曲调,唱出了歌词。
02
内容: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的一个报摊。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富有音乐天赋的蟋蟀:柴斯特,三天前,柴斯特正悠闲地站在老树桩上眺远,这时,它忽然闻见一股腊肠香味,它便寻着香味找去,原来,那股香味儿是从野餐篮中散发出来的,野餐篮附近有一群人正在野餐,于是,柴斯特便跑进野餐篮里偷吃他们的腊肠,吃着吃着,柴斯特就睡着了,这下可好,柴斯特一觉醒来,发现这群人竟在纽约的车站里,便费劲九牛二虎之力逃了出来,紧接着,便被报摊的小主人:玛利欧发现,收养为宠物,后来,它被放进了火柴盒里,正巧赶上报摊关门,于是,一只长居住于报摊附近老鼠:塔克便和柴斯特搭起话来,这才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塔克的朋友,一只猫:亨利寻声而来,也和这位新来的伙伴你一句我一句的聊了起来。后来,几个伙伴为了庆祝柴斯特来到纽约两个月,决定好好开一场晚宴,庆祝这不同寻常的日子,结果不小心酿成了一场火灾,为了让报摊小主人的妈妈:白利尼夫人开心,三个伙伴绞尽脑汁,想到妈妈喜欢听悲伤的乐曲,柴斯特便演奏了一首《重归苏莲托》,没想到被挖掘出了隐藏的潜力……这样的潜力令一位报摊的老顾客,一位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先生非常钦佩,便让柴斯特在地铁站公共演出,从此,在地铁站角落不起眼的小报摊便一炮而红,这下可好了,每天拥挤在报摊前的人群数不胜数,可就在柴斯特的伟业达到巅峰时,它却放弃了纽约的事业,决定退休,回到故乡……
03
精读:为何柴斯特仅凭一曲演奏,就不可思议地让白利尼妈妈对自己的态度由敌视变为关爱呢?这首神曲就是意大利民歌《重归苏莲托》。苏莲托是意大利那不勒斯海湾的一个小镇,而《重归苏莲托》是一首歌唱故乡,抒发个人情怀的歌曲,难怪出生于意大利的白利尼妈妈一听到这首歌,就“回想起往日的那段时光,泪水不禁充盈了眼眶,于是她开始轻轻地和着曲调,唱出了歌词”哩!
04
拓展:本书作者为乔治·塞尔登,出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1956年出版第一本书,但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1961年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他曾回忆道,一天晚上,他正坐地铁回家,经过时代广场时,突然听到一只蟋蟀的鸣叫……正是这只蟋蟀的鸣叫,唤起了塞尔登对于故乡——康涅狄格州乡村生活的怀念与向往。几分钟后,一个故事雏形便在他脑海里出现了。
感想:这是一本关于离别故乡的故事。故事的引子:野餐篮便是人生中新机遇的开端,不论这吸引力是什么;好比事业、爱好、梦想……总会有一日,我们要告别家乡,学会放下。而在大城市中,蟋蟀结识的几位要好的伙伴,像我们在人生陌生的新篇章中勇敢迈开的第一步;社交,尽管这次旅途出乎意料的短暂,但相信回到家乡后的你,肯定会相信:这也是件值得分享的乐事吧?世人不应把离别想象得太过糟糕,毕竟在生活中,离别也是常有之事。也许,这是心中跨不去也迈不过的坎儿,可毕竟转念一想,遇见崭新的自我,碰见形形色色的人难道不算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吗?作者通过一种趣味诙谐的笔法,描绘出多姿多彩,生灵与生灵之间的共同点;情感。那伦敦午夜里一声清脆的鸣叫引发了作者的深思。
时代读后感(篇7)
在这本书中小主人公扬歌在每天上学前,他妈妈总是问他所有东西带全没有,直到一百个带好没有,才问爸爸带好没有,他这才放心地让他去上学。他爸爸过去其实和其他爸爸一样大,一样壮,是个胖子。可是他爸爸每次做错事或一点比不过别人的爸爸时,妈妈就会火冒三丈。因为他爸爸只有大拇指一样大,所以他几乎做每件事都非常困难。更不可思议的是人小,视力也低。一米相当于五十米,十米相当于五百米,十米以外的东西都要用望远镜来看。因为他的身材已经无法胜任他的工作了,所以他被公司炒了鱿鱼,赶了回家。在一次考试的时候,本来杨歌是全班最低分40分,可是又变成了最高分100分。在考试中60分都是爸爸教的。再一次,爸爸突然找不到了,又过了一个星期爸爸才回来。再一次,爸爸要去拍电影,结果最后自己用打火机把胶带烧着了。
柳林风声读后感(戚博程)
《柳林风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柳树林中几个好朋友之间的故事。鼠在春天的召唤下来到河岸边,认识了宽容的河鼠、富有的癞蛤蟆、沉稳的老獾,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癞蛤蟆喜欢冒险,结果接二连三地闯祸,以致丢掉了蛤蟆别墅。后来,四个好朋友齐心协力,用智慧夺回了蛤蟆别墅。癞蛤蟆也一改从前骄傲自大的坏习气,成为一个温和谦逊的绅士。
时代读后感(篇8)
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小说,特备喜欢封面中的一句话:聆听自然地声音,感受心灵之旅。我的这个暑假,因为遇到了因贪吃而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的蟋蟀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而又憨厚的亨利猫,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而变得特别有意义。
在举目无亲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认识了坦克老鼠和亨利猫,还遇到了深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他们成了好朋友。蟋蟀柴斯特的歌声吸引了每个时代广场地铁的乘客,很快成了大红大紫的歌唱家,但最令蟋蟀柴斯特感到幸福的还是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给他的帮助和关怀。他们给予了柴斯特友谊和爱,柴斯特借助它绝妙它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最后柴斯特功,在他的朋友们的帮助下,他回到了他日思夜想的故乡。
读了这则感人的故事,我开始理解了友谊无价这句话。现在的我们不缺朋友,我们生活在朋友同学中间,但我们并未真正理解友谊的可贵,甚至并不知道友谊的珍贵,只知道我们在一起很开心。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中三个小动物之间的友谊的故事,我明白我们不仅离不开朋友,而且要用心去呵护友情,真正的友谊会是我们一生的无价之宝!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也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这篇温暖的小说,正是自然界三个最可爱的精灵用充满着友爱之声,温暖着我们的心灵,告诉我们要爱惜自己,关爱别人。
时代读后感(篇9)
这本书中有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那就是:“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蟋蟀柴斯特刚从乡下来的时候,时不时地闯祸。因为半夜梦游,坐到了钱箱上,把一张两元的钞票当作柳树叶子,吃掉了一半。塔克老鼠给它出了很多主意,叫它逃跑,或者把剩下一半也吃了,或者陷害扫车站的清道夫,又或者把报摊的东西打破,嫁祸给小偷,柴斯特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正在这时,玛利欧妈妈来到报摊,柴斯特“人赃俱获”
!结果,它被关进了笼子。又有一次,柴斯特邀请小伙伴开生日聚会,不小心把报摊点燃了。伙伴们叫它快点逃,可是柴斯特又摇摇头,跳回笼子里,准备好接受一切惩罚。
多可爱的蟋蟀!它舍不得离开小主人,舍不得离开朋友们,但是当它犯了错误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虽然它明明知道,小主人的妈妈不喜欢它,随时都有可能把它赶走。它还是说:“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从柴斯特身上,我想到了自己。曾经,我把妈妈放在桌上的润肤露打破,液体流了一地,我对妈妈说:“有只小猫从桌上跳过。”曾经,我把同学桌上的书本碰落在地,我说:“不是我弄的。”现在,我想想自己,觉得真是惭愧。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会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是我打破的。”我也会把同学的书捡起来,说:“对不起,是我碰掉了你的书。”可是,时光不会倒流,我就趁今天这个机会,把这一切都说出来。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难免会犯错,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承认,不悔改。“诚实是金”,以后,我要像时代广场上的蟋蟀那样,做了错事不逃避,勇于承担责任,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时代读后感(篇10)
放下《时代广场的蟋蟀》,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那只蟋蟀响亮动听的歌声。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腊肠的诱惑,它偶然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时代广场地铁站;因为它如歌的鸣唱,它偶然被带回了报摊;因为它和朋友在晚会上过于兴奋,他们偶然造成了火灾;因为伤心自责,它也偶然让全纽约听到了自己忧伤的鸣奏。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到,一件偶然的小事,真的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我来说,也是这样。记得刚上幼儿园时,老师要求每个小朋友都要选择一种乐器学习。我十分想学架子鼓,但很可惜我没有被选上,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被分配到了大提琴班。刚开始的一个月,指导老师只让我们学习握弓和拉空弦,我心想:“怎么连首完整的曲子都不教呢?”我产生了抵触情绪。两个月过去了,老师终于开始教我们拉曲子了,我的内心开始有了小小的期待。随着老师的悉心指导,我学会了第一首曲子《小星星》,我慢慢找到了自信心和成就感。经过日复一日的练习,我会拉的曲子越来越多了:《牧歌》、《天鹅》、《蜜蜂》……乐曲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圆舞曲、小夜曲、进行曲……诶?这不就是书中的柴斯特蟋蟀在报摊上演奏的音乐吗?读这本书时,我心中也一直回响着我练琴时熟悉的琴声。我和大提琴的相遇虽也是偶然,但它带领我走进了音乐的殿堂,让我的生活充满了不一样的声音,我真希望,有一天我演奏的大提琴曲子,也能被大家都听到。
当我又一次翻开这本书,柴斯特蟋蟀美好的歌声再次响起……我想,只要我们发现和接纳生活中的那些偶然,也许美好就会悄然而至。
时代读后感(篇11)
假期里,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合上书,我的耳边好像还能听到蟋蟀柴斯特优美的琴声,眼前仿佛还能看到在纽约繁华的时代广场上蟋蟀、老鼠和猫三个好朋友欢跳的身影。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三只小动物之间的真挚友情。生活在乡下草场的蟋蟀柴斯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来到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遇到了他的主人男孩马力欧,并结交了两个好朋友塔克鼠和亨利猫。
因为对城市生活不适应,柴斯特常常闯出祸来,但是每次都有朋友帮助。当它半夜做梦吃了主人一家辛苦挣来的2元钱而被主人的妈妈关起来时,塔克鼠慷慨地拿出自己积攒了一生的积蓄帮助它获取自由;当它举办音乐会时,朋友们鼓励它让它满怀信心,并和它一起挑选曲子陪它练习;当它想念自己的家乡并决定回到草场时,两个朋友热心地找来火车时刻表,背着它跃过一条条马路,躲开一辆辆车子和人们的视线,帮它跳上了回家的火车。
看到火车发动它们依依不舍挥手告别的场景,我的眼睛都泪汪汪的。朋友,如果你也想听一听蟋蟀柴斯特的琴声,如果你也想感受它们真挚的友情,就来读一读《时代广场的蟋蟀》吧。
时代读后感(篇12)
我记得爸爸给我买的一本叫《时代广场蟋蟀》的书。刚见到小说名字,感觉一定不怎么样。大概看过下介绍,发觉讲的是三个小动物小伙伴们耗子,猫,蟋蟀中间友情的小故事,啊?难道说猫不容易吃老鼠吗?带著这一疑惑,我开始了阅读文章。
一只全名是柴斯特的蟋蟀由于嘴馋而掉进野餐篮以后被送到了热闹却内心冷淡的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他结交了一对好朋友伯特猫和塔克鼠。在盆友的协助下,拥有绝佳音乐天赋的蟋蟀用两翅弹奏出了迷人的音乐,接着便一举成名。正当性蟋蟀柴斯特的工作处于巅峰状态的情况下,它却心头迷失,由于他想念之前在草原上无拘无束的日常生活,这才算是他最向往的地方。因此,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合作下,蟋蟀柴斯特就迁居到了爱的故乡马萨诸塞州的农村。
读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友情是十分宝贵的,如同书尾《出版社周刊》的一段话: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猫中间的诚挚友情得以溫暖这一冰凉的全球。是的,更是由于友情,全球才越来越更为幸福。
友情如同一座公路桥梁:伯特猫和塔克鼠原是一对克星,可便是由于友情,她们居然难以置信的变成了一对好朋友,同甘共苦,有福同享,而且相互协助柴斯特开启美好明天的大门口。它在不一样人种的芥蒂间搭起了一座公路桥梁,让大家相逢,相识。
友情又像一把太阳伞:在柴斯特一不小心咬烂了两美金时,友情让柴斯特的盆友本来有点儿抠门的塔克鼠将自身的所有存款找了出去,协助柴斯特把贫困的玛利欧一家的那两美金补上。这,便是友情的主要表现。它让大家在遭受风吹雨打时,拥有溫暖的庇佑。
友谊也像一面镜子:当切斯特·克里克的工作达到顶峰时,他想回到草原。或许全部的人也不了解,但他的最好的朋友,塔克鼠和亨利猫却挑选了了解他,而且适用他完成了理想。这就是友情,就象一面镜子,在重要的情况下,照出了谁才算是真实了解你,适用你的朋友。
就是我的读书笔记,它是一本精彩纷呈的书,也是一本让我看了打动的书,实际上,友情也无时无刻的在大家身旁,无论谁,要是读过这本书的盆友,都是记牢那只全名是柴斯特的蟋蟀,记牢那份宝贵的友情,也记牢柴斯特那响亮而风韵无穷无尽呜声。
浮躁读后感通用12篇
这篇特别订制的“浮躁读后感”绝对会让您惊喜不已,在阅读作者的作品后,我仿佛置身其中,深深被书中的情感所感动。读后感不仅让我们反思自己和未来的方向,而且也可供我们参考,一起来一睹为快吧!
浮躁读后感(篇1)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浮躁读后感(篇2)
和《商州初录》等书的创作时间差不多,这本书也是创作于1980年代的。1980年代中国社会有很多新变化,改革开放亦步亦趋,原有的社会道德伦理秩序渐次瓦解,市场经济与原有小农经济博弈等等等等。文坛上也走马灯似的出现了“反思文学”、“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等,到90年代初又出现了“先锋派小说”、“新写实小说”等流派。面对社会转型,作家要反映的是人心的变化和自我内心的挣扎。
《浮躁》虽未被列入“寻根小说”代表作品之列,但亦可看做是对“根”这一问题的思考之作。在《浮躁》中,主人公金狗追寻的是“道义”,以期以此来维持现实的失衡。
何谓“浮躁”,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味求好求快。一时追不上,便有了怨愤和不平。大家都在你追我赶,有安于现状牢骚不断的如韩文举,有不安于室不择手段的如雷大空,更有掌权倚势草菅人命的田家、巩家。在底层的新型农民要求改变势必就要改变现有格局,于是就有了金狗、雷大空等人的所作所为。人把握不住自己,于是就浮躁。
道义和旧农村的伦理是不顶用了,要有新的去替代它。
这篇文章写的`80年代的中国农村,但现在看来,竟不能不承认,当今中国社会也还是没走出这个浮躁。
有人说,写浮躁,自己也浮躁,在文中表现为第二部分的敷衍了事,人物交代不清。对于第二部分我也是颇为不满。但凭着贾氏的工笔细描和古朴文风,我就欢喜得很。
从“商州系列”到《浮躁》再到《秦腔》,对中国乡村的变迁和改革的态度是忧虑和犹疑的。当然,尚未盖棺不好定论。
中国乡村是中国社会变迁的缩影,研究乡村变化也可看出社会问题。
最后,吐槽一下,这一版的代序,用了三篇写《秦腔》的评论性文字给《浮躁》真的不会有点尴尬嘛……。
浮躁读后感(篇3)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很复杂,各种人际关系、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痛恶,为了生存又不得不随波逐流。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们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浮躁读后感(篇4)
《浮躁》是贾平凹第二部长篇小说,具有他鲜明的乡土写作风格。贾平凹是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大家,他的散文和小说成名已久。高中时曾读过几篇贾平凹的散文,后来读过他的小说后才逐渐了解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位文化名人,必然也饱受争议。他因为小说《秦腔》因为获得“茅盾文学奖”而名噪一时,而当初也因为一本《废都》被禁而毁誉参半。读过他的小说后我个人认为《浮躁》是其中读、最有引人深思的一部小说。虽然称自己只是一位农民,但他却用最敏锐的眼光观察着生活,观察着政治改革带来社会的深刻变革。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 《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 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浮躁读后感(篇5)
小说是依赖两条线索来叙述的。
其一是州河。人们从州河上过活,从州河上走出去,又魂归州河。州河北岸是两岔镇,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贫困镇,静虚村有巩、田两大家。田、巩两家上辈因组织游击队,其族人自然成了本地显贵。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两大家族在州城作威作福,暗里又争权夺利。
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读过书,当过兵,组织过河运队。他有领导能力,又善于把握时机,这才让他有了去报社做记者的机会。故事情节因此出现了高潮,金狗抓住机会,利用媒体揭露了田巩两家的勾当。
雷大空在小说中着墨甚多。他想出人头地,却他没有金狗的机遇,没有金狗的才华。他钻法律的空子,最终又锒铛入狱,被害致死。金狗也因他受到牵连。
金狗和小水的爱情,是另一条线索。金狗代表的是新一代激进思想,小水则是聪颖贤惠,又受旧思想局限的女性。如此的俩人相爱,其情感历经自然是坎坷波折,多灾多难。但贾平凹先生有悲悯之心,他让金狗和小水有了个完美的结局。小水帮金狗脱离了与田家的关系,二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罢此小说,有颇多感触。
从文艺理论上讲,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人物形象始终都是中心。但若从创作上讲,三要素却应该彼此颠倒。商州是虚构的,金狗及其他一些人也是虚构的,但读来从不觉得虚假。换句话说,小说是以假乱真了。究其原因,是依赖于小说的故事情节。没有作者超强的虚构能力,故事情节则无法展开,人物无法于其中行走,更谈不上形象的鲜明。特别是写长篇小说,不首先着眼于故事情节怎么行呢!
有的文艺家没发表过文学作品,他们只研究别人只谈理论。有的文艺家只写作很少谈理论,他们知道实践才是硬道理,否则一切免谈。而像贾平凹先生,既有研究又有实践的,这是天人。
一句话,故事情节尤为重要。
焦庆福
浮躁读后感(篇6)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浮躁读后感(篇7)
看完蔡崇达的《皮囊》, 第一感觉就是非常真实, 用第一人称讲述了那些过往的人生故事。
读到某一段时, 总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仿佛代入其中, 忍不住泪目。
生活中有太多的阿小, 文展, 厚朴以及黑狗达, 但找到灵魂归宿的又有几人, 大多数早已只剩下浮躁的皮囊。
家
你是否与作者一样出生于乡镇, 从小带着泥土味的气息长大, 书读得越多, 教导的却是远离那个地方进入城市, 一路蹒跚步入社会, 每当夜幕降临, 那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背后是如此的虚无, 拿起电话想回家又迟迟不敢拨号, 而更让人笑话的却是, 正是那样看上去体面的工作变成老家人对比的话题。
每次回小镇莫名兴奋, 总想回去找到点什么, 小时候觉得路很宽很长, 国庆回去走一圈才发现原来几十分钟就能走完儿时长走的那些路, 它已经被整容过无数次, 变得不再是我熟悉的地方, 翻修的水泥路再没有泥土的味道, 处处都是挖掘机留下的千疮百孔, 再找不到想要的东西。 闭目含笑, 小镇还在脑袋里。
回头, 我们生活在喧嚣的城市中, 结婚买房生子, 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每天独来独往的上下班, 甚至不知道邻居姓什么, 整个人被工作包围, 连朋友圈也被侵蚀。 手机成了我们的救赎品, 短视频让你快速的分泌多巴胺, 麻痹时间观, 还有微信, 微博这类短文学时时充斥着你的阅读快感, 你还能有时间静下来去想想那个家么?
家, 简单的一个字, 如文30页所提: 我举起杯, 心里想着: 用尽各种办法让自己快乐吧, 你们这群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而我, 正是这孤魂野鬼的一员, 灵魂早已无处安放。
病
重病真的可怕, 作者在59页提到: 死亡不是疾病的目的, 疾病是尽可能占有身体, 用自己的秩序统治那身体。 所以简单的死和简单的创伤都是最低级的疾病。 20xx年, 我曾在《梦里华硕知多少》提及过二哥肝硬化的事, 仍记得当时他肚子肿大难受的样子, 插管抽水, 躺在床上那无能无力的表情, 还有王叔, 我亲爸, 都是病魔手下的作品, 它慢慢的侵蚀并折磨他们的肉体, 没有经历体会过这些, 你又如何感受得到作者想要笔写出的真实。
人
我们小时候都有幻想要成为什么人, 文中黑狗达讲了自己小时候, 中学, 大学遇到的三人故事, 谈不上感同身受, 但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 小时候我很崇拜三哥混社会的样子, 我想成为那样的人; 中学我喜欢接触同学里那些调皮爱打架的人, 我想和他们成为朋友; 大学我看着那些拿着吉他谈梦想的人, 我只是羡慕。
三个人三个影子, 一些豆瓣上的读者说黑狗达用自己的成功抨击失败者, 活生生的凤凰男, 居然还有一堆人点有用, 可能这书认人, 我看到的是作者想要表述的三个现象, 它活生生的存在于你周围, 他们都是人生的风景, 好好去看才能知道你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请珍惜你身边的人, 引用作者的话: 我多么希望能和我珍惜的人一直一路同行, 但我也明白, 我现在唯一能努力的是, 即使彼此错身了, 我希望, 至少我们都是彼此曾经最美的风景 - 这也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反抗。
海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大海, 看着那无尽的湛蓝, 有一种你似乎一个人但又不孤独的安宁, 这种感觉就好像家里有很多人, 你平时回家玩手机, 电脑, 但是你却感觉不到孤单, 可哪天他们走了, 你做同样的事, 却有不同的感觉, 因为呀, 他们就是你的大海。
工作也是, 朋友也是, 连见过一面的人也是大海的成份, 你要如何和大海相处要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式, 海里有可能惊涛骇浪, 也有风暴过来的宁静安详, 努力去找吧, 那样才精彩。
最后, 再次推荐此书, 生活不需要鸡汤, 快褪掉你的皮囊, 照出真实的自己。
浮躁读后感(篇8)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个人认为这段内容正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浮躁读后感(篇9)
我把小说的开头叫做开场白。
贾平凹先生这样描述了州河的地理方位:在州河流至两岔镇,两岸多山,山曲水亦曲,曲到极处,便窝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盆地。镇街在河的北岸,但看得见绿阴之中,浮现着隐约的屋顶,是三角的是长方的是斜面的是一组不则不规的几何图形。鸡犬在其间鸣叫,炊烟在那里细长,这就是仙游川,州河上下最大的一处村落。生动形象的描述,让我们一下子身临其境,如同走进了金狗生活的时空之中了。
环境描写精确独到:屋舍皆高瘦,却讲究黑漆门面,吊两柄铁打的门环,二道接檐,滚槽瓦当,脊顶耸起白灰勾勒而两角斜斜飞翘,俨然是翼于水上的形势。沿山的那面街房,后墙就蹬在石坎上,低于前墙一丈两丈,甚至就没有了墙,门是嵌在石壁上凿穴而居的,那铁爪草、爬壁藤就缘门脑繁衍,如同雕饰。如此的州河,景随步移,让读者如看连环画,直让人想起沈从文笔下的湘西。
小说中阴阳师的学说、对看山狗的描写、不静寺的灯油,让人找到了小水思想局限的症结所在,找到了她和金狗悲情故事的根由。这种描写看似不经意,实则蕴含了作者的匠心,它能让你走入虚构的这个世界,能让你与这个世界中的人物同欢笑、同流泪,把自己变成小说中的自己。有此感受,你会觉得这种描写一点不多余。
这并非贾平凹先生首创。在《三国演义》第一回,一曲《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写尽了无情的历史,让人仿佛听到一声历史的叹息。而其后的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以及对历史事件的概括叙述,则引出了一段纷乱、精彩的故事。《红楼梦》写得也许更有情趣和诗意。作者说,他是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爱情故事来。故事也就因此而起,读后谁不为满纸荒唐言流泪呢?
再读《浮躁》,更是感受颇深。故事尚未开始,作者已然搭好舞台,让读者对人物的生存环境了然于胸。假设没有这个开场白,其叙述不知还要费怎样的周折,读者不知还要跨越多少障碍呢。
应该说,好的小说离不开好的开场白。
焦庆福
浮躁读后感(篇10)
阿坤跑了许久和许多书店,把《浮躁》买来送我。这是第一次读贾平凹的作品。在周日连夜读完,抚膺呆坐,只觉话无从说起。
故事叙事流畅,线路清析。叙事娓娓,如平滑而质感的绸缎。可见作者掌控的功力很强,值得学习借鉴。尤其在下篇开篇,介绍许老将军出场,写得很技巧。
它是以爱情为主线,描写出一个时代变迁。而《平凡的世界》是以一个时代的变迁为主线,描写出爱情人情,高下立判。
读者一直关注着小水的命运,最后的结局如人所愿。对金狗和小水的刻画十分成功。但金狗有些过于理想化、英雄化。好事不会那么多,许多事也不会那么顺。相反,小水更觉有血有肉。对了,里面一直没说金狗姓什么,看来文章的确是可以不拘一格的。以后我如果我去写,也要学着不必太呆板。对小水好象也没有描写过面部,只是说她眉间有痣,该是丰腴白皙的,眼睛应该很大,会说话那种,擀面的手也是细嫩。
对那个时代的特点写得也很贴切,与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的经验相符。没过来的人是不会有共鸣的,所以不适合90后看。
除了两个主人以外,要说的是英英。对英英这个人刻画很深。是从心里往外在写,十分有特点。但因为姓田而把她推到对立面,好象于英英是不公的。如是我写,大约会让英英遇些意外,然后金狗要做些补偿的。毕竟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给了对方。英英告诉我们:有心计的女人会爱得更深更苦。
里面有一个老和尚,比较不招人喜欢,穿插其中很是烦人,画蛇添足之感。大约老贾同志是看了些佛经佛理的,放进来卖弄一下的想法吧。还有一个云游的知识分子,说些没有道理的大道理,十分生硬,该是败笔。
结尾除了最后两段以外,似乎是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我也不知道好的结尾该是个什么样子。
陕西这个地方没有去过,不过觉得似乎比东北人能喝。通篇从开始喝到最后。喝喝喝!坐着喝,站着喝,入水喝,船上喝,炕上喝,山上喝,男的喝,女的喝。几乎每一个人都喝多过。很多人是天天喝多。他们的生活果真如此吗?我真是有些不理解。
书名浮躁,我觉得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只是浮躁的开始,社会稍稍躁动而已。真浮躁的恐怕应该是现在的社会罢。老贾同志如果在今天写出这本书,一定会更名的,不会叫浮躁。那种浮躁和现在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浮躁的我看了并评了浮躁,让我稍许的去了些浮躁。能在浮沉的日子里难得深陷沙发,--并不是看电视。好事一桩。谢阿坤。
浮躁读后感(篇11)
不知道如何点评这本书,就说一下我对书中几个特别有感觉的人物吧。
金狗:他是很多从农村走向城市的年轻人的缩影,愿意拼愿意闯,面对灯红酒绿的新世界,有自己的一身傲骨和处事之道,他痛恨溜须拍马却不得不学着圆滑,能把事情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内,已经很好了。最让我自愧不如的是,他很好地平衡心态从未自卑,只是很努力地想要改变现状,并且不求自己过上好日子,而是想要让整个乡的人都过上好日子,他从穷苦生活中来,便能深深体会穷苦人民的痛楚,他唯一做得有失恰当的事,就是处理男女关系上没能抵挡住荷尔蒙的诱惑,先是和英英发生关系,后又和有夫之妇的石华,好在他迷途知返,没有在那样的关系里迷失自己,也因此才发现小水的纯真和美好。我们并不惧怕犯错,但不能忍受一错再错,希望每个人都能像金狗一样,即使踏错过路,也能回归正轨,不忘初心。
小水:她从小就乖巧懂事,由韩伯和麻子大爷抚养长大,自幼较好的同龄人就只有金狗了,一婚时丈夫突然身亡,她不得不回到娘家,也是这时,金狗和她感觉到了相互之间隐隐约约的爱情,但因为世俗看法和老套的观念,和小水的保守懦弱,阻断了他们的美好姻缘,小水将金狗推向了英英,最终失去了金狗,才为自己的陈旧思想懊悔不已,竟然去找福运释放了自己野性的一面,这段我是觉得小水自作自受了,也和很多女生一时冲动丧失理性一样,只是小水很幸运,此时遇见的人忠厚老实的福运,所以这样的冲动没给她带来多大的伤害。虽然金狗说小水像菩萨一样,但是我认为她只是因为长大的环境身边很少同龄女性,没有女生间的叽叽喳喳,所以她身上很多东西都是最本真的东西,而不像石华或英英,学会后天的妩媚。不过凡事有个度,有些事本就是水到渠成,过于顽固迂腐是很伤感情的,因为合适的另一半大都不像金狗一样错过了对方还会回头,一直都是规规矩矩的人,偶尔做一点越矩的事也算是生活的调味剂嘛,话虽如此,如果我是小水却可能和小水一样冥顽不灵呢。
英英:对英英的描述,让我记得最为深刻的就是金狗说的“土不过小水,洋不过石华”,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太恰当了!英英也出生农村,只不过因为家庭条件好些,所以出去接触了很多新潮的东西,然后就将自己装扮成城里人的模样。在两岔乡的人看来,英英真是个时兴的人,穿的用的都是高档的东西,就连小水也羡慕,但是金狗去了州城后,才发现城里人的时兴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再想起英英反而觉得是东施效颦,明明一身土气还把自己扮成洋人。我对英英这个人,一开始很反感,因为她诱惑了金狗拆散了有情人,后来却很同情她,哪个女孩不想变得更美更紧跟潮流找一个人陪伴身旁呢?英英追求美的东西,争取自己爱的人,也并没有错啊!正是因为有了英英这样的人存在,小水才会成长起来,才会反应过来自己还是一个多保守的人,而英英最后嫁了一个军人,结婚生子也算过得幸福,在金狗落难被关押时,是她和小水在大空坟前抱头痛哭,看见这个场景,我就知道她们心里对那段往事都真的释怀了。谁不想变得更好,谁不想过得幸福,谁年轻时不曾有意无意伤害过别人,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如何才能保持一方天地的洁净呢。
石华:石华一开始出现时,我以为她只是一个嫁了良人的家庭主妇,虽有一身美貌,但中规中矩对现有生活心满意足,看她对待金狗和对待自己丈夫一般无二,虽认为对这样一个仅仅是朋友的人如此细致不恰当,但从未想过她和金狗会发生些不三不四的事。直到她挑逗了金狗并且和金狗发生了关系,当金狗事后自责对朋友感到愧疚时
,反而是石华来安慰金狗,说这是没什么的,就算老袭知道了也不会怎样!我真是搞不懂石华了,她和老袭感情那么好,老袭对她百依百顺,而她也对众人说老袭虽然丑但是她偏爱他,为什么要自己破坏这段感情呢?为什么恃宠而骄行为越发过分呢?又在我以为石华只是沉迷这样的男女关系中时,她仿佛又换了一个角色出现,挤入了上流社会,和高干子弟们都是朋友,此时的她又仿佛一个社交名媛,或是一个能周旋其中的女强人,但神奇的是她和其他人从未有越轨的行为。直到她最后为了救金狗,不得不吃下安眠药和高干子弟睡觉,而梦中叫的是丈夫和金狗的名字,我才明白这才是她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出卖自己的身体,她对丈夫是真的爱,对金狗也是真的爱,一种是幸运有你的爱,一种是欲得不能得的爱。她最后没再见金狗一面,自此以后,也该回归家庭了吧,毕竟,家里还有爱她的老袭。
田中正:当初他被人捆了扔水里时,金狗和矮子画匠两父子心善救起了他,满以为自此以后他会改过自新,结果狗改不了吃屎!他仍然一副官僚主义作风,并且只是一个芝麻小官,就拿着鸡毛当令箭,以为有了田有善当后台可以为所欲为。他和自己的嫂子交好,让他行嫁娶之礼时又和小姑娘陆翠翠交好,想将嫂子一脚踢开娶了陆翠翠,只可惜陆翠翠死了,成为了他们玩心机的牺牲品,当然,我并不同情她,只是可怜她。田中正非但没有感谢过金狗他们的救命之恩,反而在金狗被远去州城做记者时,耍手段想要制止,欺骗金狗是他们为他争取来了机会,而后又给英英出了一堆烂主意,就没见过他做什么好事,是两岔乡村民的旧思维纵容了他,让他以为自己是乡里的王,直到金狗一次又一次地打击到他,他才知道如今的世道已不是他的世道。他为老不尊对小水像行龌龊之事时,简直是想起他丑陋的嘴脸都想吐了,找那些心甘情愿依附他的女子就不说了,还想霸王硬上弓?真的有一万句骂人的话想说,人民惯出了这样一个禽兽!他因此被砍去的脚趾,将会像古时妓女身上的烙印一样,跟他一辈子,让他一辈子记得自己是个怎样的low货。
韩文举:我在他身上看见了很多中年男人的影子,爱聊天吹牛,爱和妇女打趣,爱对国家大事天下局势评头论足,爱以自己为中心,总以为自己是对的,时刻想表现出自己博学强识的一面,他是河上的浪子,即使天天把酒言欢,也是整本书最孤独的人。小水去了麻子大爷那里后,他抱怨小水不回来看她;金狗去了州城后,他抱怨金狗忘了乡亲;福运没能去成大空那里工作,他又抱怨金狗只顾自己断了福运他们的路……总之,他总有很多东西吐嘈和不满足,但是他又确确实实的心热,他怕孤独和寂寞。当考察人和金狗激烈地讨论当前局势和各自的见解时,韩文举才觉悟自己是多浅薄无知,也只有那一段,他是一个安静的旁观者,插不上话。经历了许多大起大落后,他最后似乎也安静下来了,完成了由反对和尚的观点到喜欢与和尚谈心聊天的转变,其实他才是改变最明显的人,是之前最浮躁的人,也是之后最平静的人。
还好想写写福运,大空,乌面兽和他的相好,田有善,矮子画匠,但是想说的太多了,想写的永远写不完。总之,我们也是小市民,与书中的某人有着相似之处,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一些自己的优劣,有所收获。
浮躁读后感(篇12)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简单写点儿感受吧。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然而,这篇小说。有更多的地方我是不了解的。
我不了解那真心喜欢金狗的田华,想不到她有着怎样的故事。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恨这篇小说对田华描写的太过粗糙。
不了解那一生光棍,爱说荤段子的摆渡长者韩长举。
不明白老实巴交的福运。
不了解直性子,敢闯荡的大空。
不了解总是耍弄权术,却是个大情痴的田中正。
不了解爱巴结的田长善和歹毒的蔡长安。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上大二的时候,就有一位老教师说我这个人太浮躁。当时我是不明白自己如何浮躁的,只觉得自己像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初生牛犊。就和20多岁时的金狗一样,不懂得如何处理爱情。更不知道自己哪来的一份激情,去不满生活的不公正,社会的黑暗。
有位朋友对我说,你是永远读不懂这生活的。我想也是,自此也就不再纠结于自己的无知。
小说里的和尚,我倒是挺感兴趣的。自己也曾向往过和尚的生活。云游四方,看淡世事。可自己也就像故事里的金狗一样,没有慧根,没有悟性。弄不懂这里面的逻辑,虽不当这是骗人,目前却也不信这一套。
金狗和小水最终究竟是走到了一起,我感到欣慰。小水却还是在为金狗担心,担心金狗的安全。他们最终也到底脱离不了这洲河。
身为故事之外的人,我自然和这洲河无丝毫关系。却总是觉得这洲河是这么熟悉,仿佛就在自己身边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