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12-03 书虫读后感书虫读后感(经典十三篇)。
作为一名学生,写一篇作文是很常见的,写作会让我们静下心来思考每天的日常,写作文时我们要灵活多变,采取夹叙夹议法等方式。怎样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作文?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书虫读后感(经典十三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书虫读后感 篇1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的书,书中的主要内容是:喜欢读书的宝来和允熙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插足”了。偏偏爱美的缓静最不喜欢读书了,甚至还带坏了允熙,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她们参加“读书王”大赛,还主动送给缓静书,这让缓静和宝蓝之间亲密了许多。不过“一波不平一波起”,这时,调皮鬼民俊故意向缓静发起挑战――要和缓静争当“读书王”!于是,缓静、宝蓝、允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来对阵民俊,并在元美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起了读书模式。然而,本以为“读书王”的称号能手到擒来,结果却出人意料,由于缓静的紧张,民俊获得了“读书王”的称号。
在这本书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阅读除了要有“乐读”的态度,还要掌握阅读的技巧。是啊,阅读不光是你得有心还要有阅读的技巧,这样你想理解一本书的内容就容易多了,所以会识字并不代表会阅读,重要的是你得有阅读的技巧和一颗想要阅读的心!
看完这本书后使我想起了在“朗读者”里的一个人,她是徐秀娟,徐秀娟是一个患有脑瘫的人,从小她就渴望读书,每当看到别人在读书,她总是羡慕不已,但她家里人却说她不能读书,可徐秀娟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她可以,最后,她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知名作家。
这让我十分惊讶,也让我懂得了:读书是每个人都可以做的事,只要你努力,只要你有一颗想要读书的心,只要你懂得阅读的方法,那么我相信,你就可以爱上阅读,喜欢上阅读。所以阅读并不是只要识字就行,重要的是你要有阅读的技巧和一颗想要的心!这就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我想这本书应该就是冰心奶奶所说的好书!
书虫读后感 篇2
前些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一本本课外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挑了几本回来,其中有本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读后印象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到五年级后她们没有分到一个班,不久允熙班上又转来了个插班生叫林媛静,她却喜欢打扮不喜欢看书,渐渐地允熙和林媛静走的很近,冷落了宝蓝,林媛静自己不喜欢读书还教坏了允熙。宝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挽救”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人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因为媛静从来就不喜欢读书,宝蓝就千方百计想办法让林媛静爱上读书,宝蓝为林媛静挑选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喜欢的服饰搭配方法》让林媛静从此爱上了读书。调皮大王金民俊也因为林媛静的激怒而立志读书,向媛静发出挑战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她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也思考了好多。宝蓝不抛弃,不放弃终于把好朋友允熙挽救了回来,同时也把林媛静这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成功拉入到一个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学生行列。当然这也与媛静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是分不开的。从林媛静的转变过程中我也深深体会到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
一开始我总是在问自己:我们为什么要多读书、读好书呢?读的书多了,慢慢就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让我们变得更加有修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够让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知识。通过读书我们还了解到世界上还有很多像我们这样的儿童现在还生活在战火之中,吃不饱穿不暖。我们感谢我们的党和政府,让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幸福。也感谢书让我认识了世界、了解了世界!
书虫读后感 篇3
《小书虫》这篇文章主要是写作者对书的痴迷与喜爱。
在读这篇文章时,我知道了小书虫是什么意思,原来书虫二字是来比喻那些看看书的人,说他们就像虫子一样,恨不得把书吃掉,而童年时代的梁小天,就是这样是小书虫
而从中我知道了作者最喜欢博览的群书是《封神榜》《说唐》《水浒传》还有《三国》
在这篇文章中我发现了很多的词可以运用在我们写作使用上,比如说:匆匆忙忙,跌了等等可是运用上,在作者读书读得忘了回家时,体现了作者一丝不苟的阅读那本书。
作者还会阅读书时,把精彩,有趣的段熟记下来,他的父母怕他眼睛看坏了,所以限制他,不准他看书,所以他偷偷的看。
这篇文章和五年级上册的,第一单元有很多一样的地方。
就比如说:《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说的就是作者对书的渴望之情,而《小苗与大树的对话》也是和《小书虫》有许多很像的,比如在《小苗与大树对话》里面说的也是作者季羡林老爷爷小时候,他叔父也不让看书,这是不是和《小书虫》有这同样的地方呢?
我对《小书虫》和本单元学习,有着很深的感触,我觉的这几篇文章,都有对书的喜爱之情。
我希望自己也能像作者一样,爱看课外书,能在书籍里翱翔,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
书虫读后感 篇4
在我们身边,总有些与众不同的人。他们或许有着听起来奇怪的名字,看起来奇异的服饰,交往起来感觉古怪的个性……但是他们却有着美好的情感、美丽的憧憬和对真、善、美的向往;同样他们也有一颗真诚而火热的心。而我们,是否会因为他们某些外表因素而疏远了他们?自以为是的理解让我们没有在意这些默默无闻、可爱的人儿。“自命清高”和不平等的观念腐蚀着我们的心灵,损坏了我们原本天真的想法。
你是一个着怪衣服的奇怪的孩子,但你的本质却是那么善良可爱。
当你执着真诚地想与一个人交朋友时,然而他漠然置之的态度,冷冷的话语,犹如寒冰覆盖了温暖的火塘;当你忍受着别人对你的非议而面不改色时,心里却波涛汹涌,有一种孤独的苦涩;当你向别人眉飞色舞地讲述你美好的愿望,讲得津津有味时,一个孩子的天真和童趣在你的脸上荡漾;人们却不屑地轻描淡写了几句,仿佛不以为然。人们都对你望风远遁,仿佛你是不吉利的乌鸦、狰狞的恶魔和脏兮兮的乞丐。你很委屈,你并没做错什么呀!有人说:你是个古怪的人。
让我们挖掘奇怪的人们心灵深处的纯洁和善良吧!去接纳和尊重那些心灵美的人们吧!你会感受到昔日外表看起来古怪的他们,那如春日般温暖的情感,色彩四溢的奇幻梦想。你会学会怎样坚忍,在人们的排挤和奚落中生活。你还会学会更多,足以让你受益终生!其实“清高”是告诉我们不要亲近那些外表华丽内心丑恶的人,要亲近心灵美的人儿。
当你用友爱、尊重打开了古怪人们的心扉,请接纳他们吧!透过虚假的物质外表和谣言,你会看到一个伟大的精神形象。你会为自己原先的无知而羞愧,会为自己奚落他们的形象而后悔。
这是《一百条裙子》给我的启示。
书虫读后感 篇5
Jane Eyre, is a poor but aspiring, small in body but huge in soul, obscure but self-respecting girl. After we close the covers of the book, after having a long journey of the spirit, Jane Eyre, a marvelous figure, has left us so much to recall and to think:
We remember her goodness: for someone who lost arms and blinded in eyes, for someone who despised her for her ordinariness, and even for someone who had hurt her deeply in the past.
We remember her pursuit of justice. It’s like a companion with the goodness. But still, a virtuous person should promote the goodness on one side and must check the badness on the other side.
We remember her self-respect and the clear situation on equality. In her opinion, everyone is the same at the God’s feet. Though there are differences in status、in property and also in appearance, but all the human being are equal in personality.
We also remember her striving for life, her toughness and her confidence…
When we think of this girl, what she gave us was not a pretty face or a transcendent temperament that make us admire deeply, but a huge charm of her personality.
Her story makes us thinking about life and we learn much from her experience, at least, that is a fresh new recognition of the real beauty.
书虫读后感 篇6
殊不知我在班级的外号就是“小书虫”,今年暑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有幸结识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个“朋友”,从他的身上我得到了很多启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允熙和喜欢读书的宝蓝是一对好朋友。可是他们的友情却被刚转学过来的媛静给“插足”,偏偏媛静不喜欢读书,爱漂亮,把允熙给教坏了。宝蓝为了让自己两个朋友端正好态度,便鼓励她们参加“读书王”大赛,还主动送媛静书。在元美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不喜欢读书的媛静渐渐爱上了读书,与宝蓝、允熙成立“读书三剑客”。调皮鬼民俊在这时候说要与媛静争“读书王”,自信满满的媛静以为能拿到“读书王”,可却被明俊抢走了。媛静很伤心。可就在这时,明俊给宝蓝一本书,书中夹着一封信,信上明俊写着自己对宝蓝她们的歉意,自己想和宝蓝她们交朋友。这几句话不仅震惊了宝蓝,还感动了在场所有的同学。接着明俊又向媛静道了歉,他们四个人与书越来越近,彼此都成了好朋友。
有句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比如允熙和宝蓝在一起,便爱上了读书,和媛静在一起就爱上了漂亮。汗水是不会欺骗人的,民俊之所以能成为“读书王”,这完全在于他的勤奋努力。为了争当“读书王”,民俊改掉平时贪玩的习惯,拿起书认真读。他甚至把老师书单上的书全借了出来,让宝蓝他们借不到书。他最好的朋友光明去他家找他玩,民俊都闭门不见。这些事都是他能当上“读书王”的见证。
好习惯贵在坚持。媛静之所以爱上读书,是因为她为了信念坚持。她不喜欢读书,但她在爸妈的帮助下,坚持一页一页地读着,每天坚持多一点,久而久之发现书中的乐趣。
啊,坚持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多么重要啊!以前我对数学没多大兴趣,经常出现马虎和应付的状态。考试总是因为数学落分,从而换来老师的失望,家长的责备。当时我就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粗心的毛病,与数学成为“好朋友”!于是,我每天写数学题前,一字一句地读题,遇到难题,就多读几遍。答完题再验算一遍,虽然答题速度变慢了,但正确率大大提高。一直到四年级,我都坚持这个学习方法,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的数学成绩已经名列前茅。看着同学们钦佩的目光,老师赞许的眼神,妈妈幸福的笑容,我都格外开心。
每当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我都会想起媛静,想起媛静认真阅读书籍的样子,从而一天天在进步,一天天离坏习惯越来越远!
书虫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阅读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书中的知识更让我流连忘返。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喜欢读书的宝蓝和允熙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媛静“插足”了。偏偏爱美的媛静最不喜欢读书。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她们参加“读书王”大赛,还主动给媛静送书。这时,调皮鬼民俊故意和媛静争当“读书王”……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读书是快乐的,可以学到许多知识。一位名人说过“知识能改变命运”。读一本书,你可以积累好词佳句,一些写作方法,了解一些你不知道的事。当别人交流一些深奥的事时,你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别人一定会对你刮目相看,你也会为自己与别人有不同的见解而感到骄傲。读书,就像在跟一位知识渊博的朋友交谈,相信你一定会爱上读书。
在吃饭前后的空闲时间里,试着读一会儿书吧。可以读之前没看完的课外书,坚持一个星期,你会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看完了整本书。读书其实并不需要很长时间,读书也不是一件“大事”,可以充分利用零散时间来看,这个爱好会让你终身受益。
读书,有时能让你忘记周围的一切。有一次,我正在读书,妈妈让我去买包白砂糖。我一边走向小店,一边细细地品味着刚才看的那些内容,可谓是“温故而知新”。我走进小店,拿了包白砂糖,对老板说:“小二,这包白砂糖多少钱?”老板好像没听到似的,这时我才明白,我刚才说错话了,于是我马上说:”老板,这包白砂糖多少钱?”哎,幸好那个老板没听见,不然就成笑话了。
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做一个快乐的小书虫吧!
书虫读后感 篇8
《快乐王子》是英国作家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写的着名童话。《快乐王子》讲述了快乐王子与一只燕子为了帮助他人而牺牲自己的故事。
快乐王子成为塑像后,浑身披戴着金箔,眼睛是蓝宝石的,剑上镶着红宝石,十分美丽。但是,有一天,快乐王子落下了泪水,因为他看到了受苦受难的人民,看到了人世间的不公和剥削。快乐王子企图用自己的力量,来拯救他的子民。于是,他先是把剑上的红宝石,送给了一位孩子正在发烧的贫苦母亲。然后,他又托小燕子把自己的一只眼睛——一颗蓝宝石,送给了一个饥寒交迫的剧作家。把另一只眼睛——另一颗蓝宝石送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最后,他把自己全身披挂的金箔,也一片片地分送给了全城的穷苦百姓……快乐王子一无所有了,他的心也因为严寒和悲痛,裂成碎片。
在快乐王子这样的献身精神之下,遭到的却是嘲笑和诋毁。那些市议员们认为王子十分寒酸,于是他们就推倒了王子的塑像,把他放到熔炉里焚烧。让人心酸。
而燕子对待王子十分忠诚,为了与王子之间的友谊,它离开了自己的伙伴,放弃了自己的旅游梦,忍饥受冻,直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让人敬佩。
童话中快乐王子是真善美的化身,他献出了自己满身的财富,并勇敢地竭尽所能,在付出中感受快乐。我从《快乐王子》中明白:只有牺牲自我解救大众苦难的人,才拥有真正的快乐,才具有完美的生命。
书虫读后感 篇9
作为一只热爱阅读的小书虫,我经常会留意各种各样的故事集。最近,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集,它的名字叫做《小书虫故事》。在阅读这个故事集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阅读的力量,也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所热爱的事物。以下是我的读后感和体会。
首先,在这个故事集中,我发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情节生动且具有深刻的寓意,让我不禁被吸引。每当我翻开这个故事集,我都会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其中的故事。我喜欢那些充满幻想和悬疑的故事,也喜欢那些字里行间充满智慧和哲理的故事。通过这些故事,我不仅可以开拓自己的视野,也可以丰富我的想象力,感受到阅读的乐趣。
其次,这个故事集中的小书虫形象非常有趣。在故事中,小书虫不断地探索世界,发现了各种有趣的事物,也结交了许多好朋友。这让我想起了自己,我也热爱探索未知的领域,也喜欢与不同的人交往。因此,我发现自己和小书虫有很多相似之处,也体会到了小书虫的成长经历和成长感受。
最后,通过这个故事集,我深深地认识到了阅读的力量。阅读可以让我们开启想象力,沉浸于经典故事之中。它也可以让我们受益终身,丰富我们的知识,启迪我们的智慧。在日常生活中,读书可以让我们更加自信,掌握更好的人际交往技巧,成长为更成熟,更有智慧的人。
总之,《小书虫故事》是一个非常有趣,充满乐趣和智慧的故事集。通过这个故事集,我深深地认识到了阅读的力量和自己的成长经历。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会在阅读中不断成长,发现更多探险和的学习之路。
书虫读后感 篇10
《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 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着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 篇11
昨天,我刚读完一本书,名字叫《小公主》,其中的一个故事使我老了也忘不了。
噢!对了!有一件事,听故事前你们要知道。以前,莎拉(《小公主》里面的主人公)是学校里面穿的最华丽,法语学的最好的同学了,可是,她的爸爸去世了,去世之前莎拉的爸爸克鲁上尉很有钱,然后克鲁上尉又把他所有的钱都投资给一个朋友了,那个朋友逃走了,克鲁上尉就因为头痛死了,然后莎拉就成了女佣。
这个故事就是:一天,莎拉又累又饿,还得去买菜,半路上,她捡到了4便士,她想问问这是谁的,正好有个面包店,她去问了问,面包店的女工说不是她的,莎拉想,她要把这四便士花掉,她要了一个便士一个小面包四个,女工看到莎拉穿的很不好,女工送给了莎拉两个面包。这时,她看见有一个比她更饿的人,她把五个面包都给了那个人,自己只吃了一个。
通过这个故事,我要向莎拉学习她舍己为人的精神。
轻轻放下手中的书,仿佛自己在城市的街心花园中漫游,品尝着一杯浓香的奶茶,品味着弦外之音,话外之意。
保尔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妈妈是大富人家的厨娘,哥哥在机车厂做钳工。保尔为了赚钱去干杂活,放弃了学业。之后,保尔又去当了兵,虽然生活艰苦,屡次生病,但是保尔并不后退,即使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他也不放弃对梦想的追求,最后,他终于梦想成真,出版了他的小说。
其实,这本书不仅仅告诉了我们对待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面对,在前面几章中我还懂得了小孩子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就拿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有些小孩,他们总是叫父母干这干那,那些被父母过于宠爱的“小王子”、“小公主”更是认为这是父母的责任。这些小孩子就应该去吃点苦,才能知道什么是幸福。
书虫读后感 篇12
从前,玛丽是一个脾气很怪的小孩,她脸色枯黄,没有一点色彩,灰色的眼珠命令着女仆转来转去,紫色的嘴巴不停的又吼又叫。
这一天,来了一种怪病,第二天早上,玛丽的全家都死了,只剩她一人孤零零的,之后他被接到舅舅家,在舅舅家门前的草原上,认识了玛莎女仆,玛莎告诉了她秘密花园的故事,甚至告诉她花园的钥匙被舅舅埋了起来。
夜深了,玛丽听到了一阵阵哭声,她便点着蜡烛,循着哭声找到了一个跟她一样怪脾气的小男孩---柯林。
玛莎对玛丽说:“明天一早你到草原上去看看,一定会见到你心里的狄肯的。”果然如此,他们在草原上见面了,这时本爷爷的更知鸟,叽叽喳喳的飞过来了,在地下刨了个坑,露出了锈迹斑斑的钥匙,打开了被藤条遮住的花园,他们每天都在花园里除草,玩耍,可开心了。之后他们把柯林接到秘密花园,这是他们三个人的小秘密。
柯林的爸爸回来后,看见柯林不再像以前躺在床上的像一根毛线一样,现在他的儿子变得跟大树一样强壮了。
柯林的爸爸不在像以前愁眉苦脸,而是眉开眼笑。他们每天都来秘密花园玩,可高兴了。
现在秘密花园已不再是秘密,而变成了开心花园。
书虫读后感 篇13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在暑假中,我经常抱着一本心爱的书,独自徜徉在书的海洋里,那里面充满墨香文气。看,今天我又读起了巜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好习惯,贵在坚持。
故事讲的是: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给插足了。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得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但缓静也真正的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个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习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毛主席每天日理万机,还抽时间读书。一想到这,我不禁脸红,我以前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看书。总是将看书视为一件苦差事。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妈妈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空就一头扎到书海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无邪的小红帽,神秘魔幻的绿野仙踪都让我沉迷,让我陶醉。现在呢,我喜欢古典名著。会为唐僧师徒的安危提心吊胆;会为林黛玉的凄美爱情珊珊落泪;会为梁山英雄拍手叫好;会看诸葛亮实战空城计我一边又一遍品读,一遍又一遍思考,体会其中的阴险诡计,体会其中的善良纯真。
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炎热的夏天,酷热难耐,我独自坐在热得像蒸笼的书房,津津有味地读着书,电扇开到了最高档,吹得全是热风,可我似乎丝毫也没感觉到热--我完全沉浸在书中。啪!一只手打在我的胳膊上。你都快被蚊子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进来了,替我拍死了正在喝血的蚊子。奇怪,平时最怕蚊子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胳膊上正停着一只蚊子!妈妈心疼地说:你看你胳膊、腿上全是蚊子叮得疙瘩!我回过神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咬书,蚊子咬我,我们是一对儿虫呀!妈妈听了,笑着说:好了好了,快去涂点药去吧!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出书房。自从爱上阅读,我的习作常被老师作为范文,作文也多次参加比赛获奖。我现在一天不读书就会闷得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同学们,让我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们在读书中快乐,在快乐中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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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读后感(经典十三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信》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自信读后感 篇1
昨天,妈妈从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公主故事》书。里面有许多公主故事。其中,最让我深刻的是美人鱼爱丽儿的一个故事。斯丁讲的是,国王的生日快到了。皇家指挥员赛巴斯丁正在指挥乐队。可是一个叫考罗尔的小美人鱼,不是跟不上节拍,就是把钹掉下。惹得赛巴斯丁和别人生气的走了。只有爱丽儿留下来,想让考罗尔自信起来。
于是,爱丽儿就把她带到了自己的秘密洞穴。考罗尔看到洞穴里有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当她得知爱丽儿是从沉船上找来的,非常想去沉船上找几样物品。爱丽儿就带着考罗尔到沉船那里。她不敢进去,但是考罗尔还是勇敢地进去了。几天后,爱丽儿听见考罗尔在唱歌而自己的歌声却不能让赛巴斯丁满意。就让考洛尔去庆典上唱歌。国王的庆典到了,考罗尔唱起了优美的歌曲,乐队随着歌声演奏起来。表演后,考罗尔对爱丽儿说:“谢谢你给我了自信!”爱丽儿笑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或缺点。对自己有信心的人是最完美的。
自信读后感 篇2
今天马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关于《自信》的阅读。这篇阅读让我从中明白了“一个人的成败,不是因为种族,出身,关键是你心中有没有自信。”
这篇文章介绍了基恩小时候很自卑,但一位卖氢气球的老爷爷鼓励他要自信的故事。
是啊,世上没有一帆风顺的事,有顺境就必定有逆境,但只要你充满自信,你一定会取得成功。一位伟人说过“一个人是否能够成功,只要是他有没有自尊心,自信心,这两个条件。”可见自信的重要性,相信我们只要有自信,就可以战胜困难,恐惧,往往会取得成功。
中国著名企业家马云,高考时三次落榜,可是他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的,经过自己的不懈奋斗,最后终于成为了成功的企业家。
自信是一颗火热的太阳,使我感到无比的温暖;自信是我心里的一个宝石,什么时候用它,都能感觉得到它在发光;自信是旅途中的.导航的灯塔,带我们走过一道道艰辛的旅途;自信是一缕阳光,滋养着我们的内心。
自信是什么?是我前进的动力,自信是我们内心的源泉,自信更是我的无穷力量。爱迪生说:“拥有自信你就像成功迈出了第一步。”让我们一路高歌“我相信自由自在,我相信希望,我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
自信读后感 篇3
断断续续看完了《自信力》,总体看下来不是很好,长篇干货较少,并且书中的排版很有问题,乱得没什么层次感。
但书中还是有几点很触动,自己本身不是很个自信的人,曾艳羡别人自信所带来强大的气场感。但是本书一开篇就提出一个误区,即【提起自信,人们通常相到的是外在的表现。而自信与不自信的人区别,井不在于害怕或焦虑程度,而在于如何忍耐并不受影响地面对自己的处境。不自信的'人面对不适的处境想着逃离、退缩,而自信的人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一帆风顺,他们也会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但关键是他们不会害怕,而是采取有效行动。】这点纠正了同样在自己脑子里存在对于自信的误区理解。
根据回溯理性原则(人的大脑愿意相信与信念一致的行为方式),即要想获得自信,不要总一步登天达到,而是从细节改变,例如声音不要颤抖、声小、急促,而要缓慢、低沉、有力、洪亮。肢体语言要少摆弄小动作,例如尽量少摆弄钥匙。
自信读后感 篇4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过许多说理性文章。在这些文章中,我单单对《人贵有自信》一文情有独钟,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人生的哲理,生活的真谛。
这篇文章写的是: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在小时候被老师认为是低能儿。一次,他面对愠怒的老师,不慌不忙地从书桌下举起另两只粗陋的小板凳,解释道:“这是我第一次做的,这是我第二次做的。他们虽然不太令人满意,但我努力了,即使进步是微小的。”
这段话实在是发人深思。如果换作我们,面对老师严厉的责备,会怎么做?我会胀红了脸默不作声,任凭老师无情的指责而毫不解释,麻木不仁;我也许还会无可奈何的说:“我已经努力了,但我真的是力不从心。”于是,我会深深的对自己拙劣的.手工技能产生抱怨,表现出我很自卑,认为自己无能为力。而爱因斯坦那一番精辟的话则显得他十分自信,面对着微弱的进步自信而不自负,让人敬佩。我想,爱因斯坦以后之所以能够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原因就在于此吧。
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自信对于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当一个人屡屡失败,心灰意冷时,他需要振奋,需要自信,这时自信会给他勇气和力量。相反,过于自信,就会沾沾自喜,夜郎自大,只是成功的彼岸离他愈来愈远,他便会被时代的飞速发展所淘汰。
自信读后感 篇5
我曾在莱芜教育博客上读过刘艺写的《自信,我爱你》这样一篇文章。通过读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拥有自信。
刘艺的故事是这样的':在一次数学课上,老师说了一道题的方法,可是,刘艺还有另一种解决方法,就是不敢说,于是,自信鼓励了她,让她鼓足勇气举起了手。还有一次的在数学课上,老师让懂得了的同学给不懂的同学讲解,刘艺又懂得了,可是还是不敢举手,于是,自信又一次鼓励了她,让她勇敢的、高高地举起了手。
通过刘艺的这篇博文,我联想到了我自己。我也在上数学课,数学课本上有一道题我非常会做,可是我又不敢举手,就自言自语:“我要不要举手?”突然,自信给足了我勇气,让我勇敢的举起了手,回答完了这一道题后,老师对我说:“回答地非常正确!请坐!”坐下后,我的心里美滋滋的,非常感谢自信给足了我勇气,让我得到了老师的夸赞。
让我们一起拥有自信吧!自信会给你带来力量,自信还会让你变得与众不同。
自信读后感 篇6
假期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IQ智商启蒙故事》中的《胜利源于自信》这个故事我看了以后很有同感。
故事讲了一个叫美美的女孩参加乒乓球比赛,经过一路的过关斩将闯入了决赛。眼看第二天就要比赛了,可她却紧张起来,对自己一点都不自信了。原来她遇到的对手是曾经打败过她的晶晶。她的妈妈知道后鼓励了她,让美美回想过去赢过的比赛,回味胜利的感觉。结果美美对自己又充满了信心。最后赢得了比赛。
我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上个学期我们班要向全校开一堂主题队会。老师让我做主持人。虽然我答应了,可是心里很害怕。因为我曾经口吃过,现在虽然好了,可我担心到时候一紧张会出丑,我还担心我说话时能不能做到有感情。我一肚子的心事。妈妈和老师知道后都鼓励了我。妈妈让我想想以前讲故事比赛得奖的情景,老师让我多想想上课时正确、流利、有感情背诵课文的情景以及同学们佩服我的情景。在大家的鼓励下,我对自己也有了自信。上课那天我表现很好,大家都夸奖我了。我很开心。
我想如果以后小朋友遇到我和美美一样的问题时要对自己充满信心。相信自己一定会取得成功!
自信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永不消失的自信》这篇文章,里面是这样讲的:她升入中学后的一天,下巴上有几个很小很小的圆形斑,原本一头金色长发,现在已经掉光了,虽然这种病并不会危及到人的生命,但会吓到人。在一次心理学课上,老师让同学们谈谈自己的理想,轮到科尔时,她还没开口,有个男生说:她的理想是整容,科尔说她的理想是成为一位律师,同学们哈哈大笑,而她严肃的说:我要当一名律师,去帮助那些可怜的受害者。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拿到了律师许可证。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受到了很大的鼓舞,无论我们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努力,有恒心,持之以恒,就能把事情做好。我要学习科尔那种自信的精神,在暑假里,好好学习,把我的学习成绩提高上去。
自信读后感 篇8
你有自信力吗?
从自夸着“地大物博”,到终日希望国联,到一味求神拜佛,中国人失掉自信了吗?不!
今天,我读完《鲁迅诗文名篇》中的《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我的脑海里思绪万千,像煮沸的开水一样。
这篇文章大意是这样的:几年前,中国人都相信地大物博;过了一段时间,又希望国联了;最后,就改为一味求神拜佛,怀古伤今了,有人认为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而鲁迅认为,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人在。
文章里许许多多镜头使我难以忘怀。当我读到中国人不再相信切实的“地”和“物”,而相信渺茫的国联甚至爬出国联的火坑而坠入一个更黑更深的迷信火坑时,我为当时的中国人感到无限的惋惜又感到无限的愤怒,惋惜的是如果中国人脚踏实地,那么中国说不定会更富强,愤怒的是炎黄子孙的土地上为何有这群“害群之马”。真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啊!当我读到祖国还有一部分“中国的.脊梁”—舍身求法、埋头苦干的人时,我又感到一丝欣慰,因为中国还有这批有确信、不自欺的骨干在,庆幸中国还有他们在前仆后继地战斗,战斗…… 鲁迅先生说得不错: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
同学们,你愿做那些自欺的人,还是做一个有自信力的人呢?让我们脚踏实地,奋发向前,我我们富强的祖国做出一点贡献吧!
自信读后感 篇9
课余的时候,我看了《自信的我》。文章里的小主人公有着坚强的自信心,让我感受到了男人要坚强不息,不要退缩,做什么事情都要对自己有信心,才能勇往直前。
别人可以做的`事我也可以做到,别人不可以做到的事,我也要争取做到。失败了,要重新站起来,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不要放弃。考试发挥不好不要一脸沮丧,要满脸微笑地对自己说:“别灰心,别失望,我一定能行!”
我喜欢打乒乓球,在打乒乓球的时候我感觉也是这样的。这些天,在打比赛的时候出现了跟以前不一样的情况。比自己技术水平高的,我有时候可以打得过去;比自己技术水平差的反而打不过去。打比赛的时候心里老是想着比分,生怕输给人家,这样结果往往都是我输。输掉了,心里很是难过,怕家里人生气,心里着急,在打比赛的时候就哭了,这样怎么能对得起家里人对我的培养啊!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到打球也得要有自信。打比赛的时候一定要有自信,要有不怕输的精神,失败是成功之母。只有多失败才能有以后的成功,没有自信,打球的时候就放不开打,该有的技术发挥不出来,跟人家死打,只有输。所以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爷爷跟我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我想是的,以后一定要坚强,不能动不动就哭。以后打比赛的时候一定要调整好心态,战胜自己,改掉所有的坏毛病,找回自信!
自信读后感 篇10
我今天看了一个小故事,感触非常大,决定和大家分享一下:故事的主人公是珍妮,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总是低着头,因为她总是觉得自己不够美。
有一天,珍妮去饰品店买了一个绿色的蝴蝶结,店主告诉她:“你戴上这蝴蝶结真的漂亮极了!”珍妮虽然有些不信,但她感到非常高兴。昂起头走了出去,这是她第一次雄赳赳气昂昂的走正步。
珍妮走出教室,遇到了老师,老师微笑的对她说:“珍妮,你昂着头走起来真美,我希望你一直这样!”老师拍了拍她的肩膀,同学们都欣赏的看着她。
那一天,她得到了许多人的赞赏。她认为这是蝴蝶结的功劳,是蝴蝶结把她变美了。
当她回到家时,这才发现,她头上根本没有那个蝴蝶结。她急急忙忙的奔向小饰品店,或许自己掉到路上了。
结果,到了饰品店。店主说:“早上你慌慌忙忙的跑出去,蝴蝶结就掉了,你不知道吗?”这时候,店主把蝴蝶结给了珍妮。
但,从此珍妮没有戴过它。因为她突然明白了,这一天的赞赏和自己的好感觉和这个蝴蝶结没有丝毫关系!
当读完这则小故事时,你是否知道文章最后的寓意?是的,就是两个字——自信!做到自信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昂起头,挺起胸膛,雄赳赳气昂昂的走下去,这就是自信!故事主人公珍妮因为店主的一句话,自信了起来,但她误认为是蝴蝶结把她变美了,她终于明白了事实,别人的赞赏声是因为这个平时羞怯的小女孩有一天挺起了胸膛,拥有了自信!
说起自信,我自己其实也被胆怯给击倒过。那是学校的竞选比赛,是在学校的五楼大厅进行的,我的面前是一排评委。稿子我原来是背的挺熟的,但一进入五楼大厅,手心就出汗了。我一紧张就会忘记稿子。坐下来,我只能一遍又一遍的读着,背诵着这篇稿子。可一读到我的名字时,我紧张了。脑子中一片空白,就这样进了讲台。开始,我还不是那么忐忑,但到最后几句,我的嘴越来越不利索,不知道该怎样说下去。只能在脑子中凭空想象了几个字,疙疙瘩瘩的串成了几句话,敷衍了事了下来。
结果,这次没有成功,我落选了。这场本来可以成功的一次演讲我就这样失败了。
其实,面对这次的演讲,我应该大胆的站出来,自信的完成这次演讲。可是,就是缺乏自信,我失败了。不过我不气馁,只要有机会,我都会尽量的参与。
怎样增强自信呢?每天对着镜子笑一笑,最重要的就是挺胸,昂头,展示你的微笑,让别人看到你的笑脸。把这种情绪传递给其他人。让全世界都在你的笑容中荡漾。所以,从现在开始,昂起你的头,笑一笑。做每一件事都能够带着自信的心态。咱们相信,你昂起头,会非常美!
自信读后感 篇11
生活中,常常有人喜欢奚落、嘲笑别人。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强大、能干。殊不知,如果你嘲笑的人本来就缺乏自信,那你的举动简直就是在刀口撒盐、雪上加霜;但是如果你嘲笑的人也了解你的不足,那不是自取其辱吗?《母鸡和蜗牛》这篇短文就告诉了我这样的.道理。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只母鸡遇到了一只蜗牛,便奚落了蜗牛一番,没想到最后竟然败给了聪明机智、自信十足的蜗牛。文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鸡前后的不同表现。一开始,它为了嘲笑蜗牛,竟然摆出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装作不认识蜗牛,大声问话,还夸张地盯着蜗牛,讥讽地说:“你蜗牛是牛,人家犀牛也是牛。你这么小,我只要轻轻一踩,你就得粉身碎骨。就算几千只蜗牛加起来也不及一头犀牛大!你怎么配叫‘牛’呢?”当被蜗牛以牙还牙后,它只好把头夹在翅膀间,灰溜溜地走了。
母鸡这样的下场是它自己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呀,爱嘲笑别人的人,通常自己也不见得有多高明、多强大。
我同时更加佩服故事中的蜗牛,它虽然弱小,甚至不堪一击,但它聪明机智,自信乐观。当受到母鸡嘲讽时,它不但没有自卑,反而能针锋相对,予以有力的还击。
因此,我觉得在生活中,我们既要自爱,更要自信。不要只看到别人的不足,更不能总想讥笑、奚落别人;当然,即使遭到别人的嘲讽,也不必将这些放在心上,要相信自己,说不定嘲笑你的人就是一只不会飞的母鸡呢!
自信读后感 篇12
《自信》这篇文章讲的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医生基恩博士小时候的一件事,是触动他心灵的故事。基恩小时候是个腿有残疾的黑人小男孩。在当时的美国,黑人与白人之间是有着种族歧视的。一位老人告诉基恩一席话:“气球能不能升起不是因为颜色,而是在于内心是否充满了氢气。”刚开始基恩并不在乎老人的话,直到他长大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才时,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自信就是发自内心的自我肯定与相信,只有相信自己,别人才会相信你,不要在乎别人的眼神,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努力做到——我能行。
有一次,舞蹈比赛,因为自己不自信,刚开始就跳错了,影响了舞伴。结果金牌与我擦肩而过。获得了银奖,赛后非常后悔,但是后悔有什么用啊,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后悔药可吃的,我知道必须相信自己,必须相信“我能行”,才会获得成功。
缺少自信亲身经历的我和《自信》中的基恩不是一样吗?
是啊,成功者一定会在失败中查找原因,成功者也一定会勇于对自己的失败负责,成功也一定会永远属于拥有自信的人,我要努力做个成功者,加油!
自信读后感 篇13
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长相平平,家境不是很好,所以她一直很自卑,她走路总是低着头,因为她怕同学会用“犀利的目光”来嘲笑她。直到有一天,女孩看见街上有卖蝴蝶结发夹的,她觉得很漂亮,戴上后,看着镜里自己的样子变得很漂亮,于是非常的自信,走在路上,还有同班男同学请她喝茶。她觉得蝴蝶结的魅力很大,于是,就问男生:我头上的发夹好看吗?男生说什么发夹啊,头上什么也没有啊,女生连忙道别后就回到那家商店。老板说她走得太匆忙,忘记拿了。这时,女孩才发现,她不需要这个发夹了,因为她的魅力不是因为这个发夹,而是源于自己的自信。
我从中得到了很多的`启示,自信可以为我们树立一个很好的形象,自信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快乐,自信是通往成功的基石。
如果我们拥有自信,我们会活得很阳光,很快乐。因为自信的人都是积极的,美好的。自信是人们最好的心理医生,可以让自己变得积极向上,乐观勇敢。自信的人总是爱笑,笑容中有对成功的喜悦,对战胜挑战和克服挫折的信心,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向往。
自信不是自负,也不是自卑,而是自卑与自负之间的一种积极状态。自卑是缺少自信,自负是太过自信,自己需要一个好的状态,要把握一个度,心中要有一把衡量度的标尺,所以我们要选择自信,避免自卑和自负。
自信可以为我们树立一个很好的形象,乐观,开朗,阳光,微笑,快乐。这些词是自信的人的标签。自信为我们树立了一个自己向上的形象,所以我们会活得更快乐。
自信的人比平常人更容易成功,因为他们充满了无限的信心,如果我们能够成为自信的人,我想,生活应该会很美好吧。
故乡读后感经典十三篇
这是我精心为您准备的“故乡读后感”希望您会喜欢它,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心得体会。 只有深入钻研并领悟到该书的要旨,才能够写出丰富有趣的读后感,感谢您选择本网页希望您能将其收藏起来!
故乡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回故乡,留在家乡和离开家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
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有一块耕地,连第六个孩子都能工作,但税负仍在他肩上。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中国清**、国民党**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因此,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秩序,建立一种超越庸俗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鲁迅的书中,让我们认识到旧社会的腐败,让我们更加认识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故乡读后感 篇2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
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作家曾经写过食物吗?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
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
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
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
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
我认为我们也应该这样做。我们不应该错过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
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
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
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后来我发现了很多书,终于知道我以前说的是现在的东建菜!
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
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
我希望评论家和作家,特别是老作家,能有一个更混合的口味,不要偏食。
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
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
有些人总是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给别人,而不仅仅是文化。
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
... 从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出,他在生活中比别人吃得多,写作的主题也比别人新鲜;他也敢于批评和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故乡读后感 篇3
六年级读后感 :闽南韵,故乡情 ——读《魅力泉州》有感_
《魅力泉州》这本书介绍了新东亚文化之都——泉州的历史、文化、风土人物、自然景观以及泉州现在的经济、**。当我读到泉港这片土地时,我的思绪飘逸,热血沸腾,因为我是一个地道的泉港人。
泉州泉港是我的家乡。这里也是一片充满浓郁闽南风情的热土。闽南韵,总关故乡情。我为闽南新的石化城市泉港市表示赞赏。
早在商周时期,这里就有先民刀耕火种。不信?那蚁山商周文化遗址可以为证!
还有很多代人,先贤们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痕迹。自北宋太子兴国六年至今,这里人文鼎盛,英才辈出。在千百年来古族文化,中原文化,海外文化长期交融和源远流长的妈祖文化的熏陶下,形成了具有闽南侨乡特色的泉港人文。
看吧,元太祖后裔蒙古族出姓传奇,山腰“七星街”历史名臣良吏的故事,香气扑鼻的泉州小吃——海蛎煎,福建最美海岛乡村——惠屿岛,酷似古代大臣手持朝笏,称为“五笏朝天”的石笏公园,“红砖古大厝、闽南小故宫”之称的“皇宫起”,惟妙惟肖的布袋戏,提线木偶表演。听吧,“南音”“北管”……闽南风韵,总关故乡情,说也说不完,看也看不腻。用心体味,细心寻觅,我们读懂了泉州泉港的发展进步和灿烂的闽南文化交相辉映,和谐美好。
“泉”有奔涌不息之意,“港”有海纳百川之怀。泉与港的合称,彰显着这方人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包容并蓄,重乡崇祖,爱拼敢赢的闽南精神。这是爸爸和我一起品读《魅力泉州》这本书后告诉我的一番话,现在仍久久地回荡在我的耳边。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这是每个闽南人都必定会唱的一首闽南励志歌,这首歌突出了闽南人的精神——爱拼才会赢!爱拼,敢赢!
作为小学生,不怕失败了重来!我骄傲,因为我是闽南人,一个爱拼敢赢的泉州泉港人!
六年级:庄炜鑫
故乡读后感 篇4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是一个叫比利的小男孩住在奥沙克山脉。他一直梦想有自己的两只浣熊,但比利的家庭非常贫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
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聪明机智。老丹勇敢,善于战斗。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打猎,在共同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优秀的猎人。在与纯种猎犬的狩猎比赛中,它们自豪地为主人夺回金银奖杯。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山狮,他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勇敢的老丹用他的生命来保护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了伴侣,停止了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里。
伤心的比利决定和父母一起搬出奥沙克山。搬走那天,他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前告别。他惊奇地发现坟墓上长着一种美丽的红色蕨类植物。传说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红色的蕨类植物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种植红色的蕨类植物。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让我一次有一次感到温暖。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如果我想实现任何愿望,我必须努力工作。我也学到了勇气、团结、友谊和善良的含义。
动物和人是情感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 篇6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和旧社会的可怕。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因此,我们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有责任感,利用现在努力学习,为祖国未来的建设做出微薄的努力。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 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 老爷! 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这篇文章最后一段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我希望有没有关系。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沐浴着新时代党的阳光。人民只有不同的社会分工,没有社会阶级,人人平等。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
故乡读后感(五)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
在一次家庭的大牺牲中,飞跃地球和鲁迅结识了,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的家庭背境不同,但在当时,虽然闰土的家庭背境不是很好,但他知道很多事情,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
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
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
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当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都能看到院子里高墙四角的天空。从这句话中我感受到鲁迅当是多么向望自由!
与现在相比,我们过着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衣食无忧。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六)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
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和鲁迅一样,他们只看到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
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但在过去,我不懂得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台非常好看的电视。我想:这是个机会。
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奶奶不得不打了很长时间**才起床。结果,那天她上学迟到了。从那以后,我第一个做完作业,然后做其他应该做的事情。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它也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珍惜时间,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
故乡读后感(七)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
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 ,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 ,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 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
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读后感 篇7
打鱼的——一读故乡人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
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
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和下属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原因之一。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所小学的芦苇池后面的臭河里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
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
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负担。因为压力他们不能呼吸。一开始他们应该很伤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变得麻木,没有感情。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越来越艰难的生活,他反抗,他努力,但最后,他屈服于眼前的生活,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感情,仿佛行尸走肉。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反映出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是早期的主人。
她15-6岁的女儿代替她和父亲去钓鱼。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对她女儿外貌的描述。厚肿的大衣,不合身的皮衣,合她年龄不相称的钓鱼动作,都看到了一天的凄凉。
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当明明应该无忧无虑地去学校和同龄人玩耍时,明明不应该承受如此沉重的生活,而只是因为社会的压迫,负担全在她和父亲身上。
沉默的父亲本人,由于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变得更加沉默。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喜忧参半的。因为远离城市,生活的负担变的更重。但悲惨的生活并不能压倒一些人对生活的渴望和希望。
我想作者提到了那些对以后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
故乡读后感 篇8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多少人在搬家,有多少往事被遗忘,只有舌尖上的味道,才会长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家乡,生火的起点,人们的生火在回到家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家乡,安慰家人。平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读后感 篇9
本文目录
1. 故乡读后感
2.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3. 初中生读后感作文:《故乡》读后感
4. 《故乡》读后感
5. 15年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6. 初中读后感:读《月是故乡明》有感
7. 故乡读后感
8. 初中三年级学生故乡读后感
9. 初中生读后感:《故乡》读后感
10.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珍贵童年记忆的觉醒,将永远渗透我的内心,与我一起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比利,一个在奥沙克山区长大的男孩,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买了两只小猎犬。
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英雄比利的梦想是如此不寻常-得到两只浣熊猎犬。他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并不能使他的梦想破灭。
他无意中捡到的广告点燃了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我能背诵广告,好像我看到了浣熊猎犬,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抚摸它。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的男孩追逐着使他陶醉的梦想。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在那之后,他决定存钱买猎犬,以便得到猎犬,这对其他人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
为了梦想,他努力工作赚钱:10美分来自帮爷爷跑腿;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
“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
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就必然呈现出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孩子一个人去城里真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
三十二英里。这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们赤脚步行去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
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们,只要他们有勇敢的心,他们就会变得高大。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因为这棵树上有一只浣熊,所以比利花了很多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已经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必须遵守与猎犬的协议。
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
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毕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搏斗,最后砍倒了大树。比利的斗志是从砍树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出来的。
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厚的感情。从他们把小猎犬带回来的那天起,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又一次的危险经历使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比利和小猎犬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山狮。
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总是准备为他心爱的猎犬牺牲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他的生活。小猎犬长大后,比利在一次狩猎中又遇到了山狮。
但那一次,两只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主人的生命和报答主人,但他们是为工作而死的。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是如此的深沉和美丽。那美利的爱,无私的付出将储存在比利的内心世界。
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在我的生活中,我已经明确了我的目标:
为了自己的梦想,应该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我们应该用爱来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这本书无疑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书。第一次阅读时我就爱上了它。我日复一日地翻阅着,每一次阅读仿佛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厌倦。
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冒险和爱情,引人入胜。如果你错过了它,你就错过了历史上最伟大的灵感。
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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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后感范文:《故乡》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书虫读后感
在书写自己的作品的读后感要注意哪些方面呢?我读了一本书作品,我很喜欢它。我深深被故事的主人公感动了。那么您或许想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来,希望能够了解“书虫读后感”的相关知识考虑看看这篇文章,我们会为您整合出该领域的数据和案例以帮助您深入了解!
书虫读后感(篇1)
昨天,我刚读完一本书,名字叫《小公主》,其中的一个故事使我老了也忘不了。
噢!对了!有一件事,听故事前你们要知道。以前,莎拉(《小公主》里面的主人公)是学校里面穿的最华丽,法语学的最好的同学了,可是,她的爸爸去世了,去世之前莎拉的爸爸克鲁上尉很有钱,然后克鲁上尉又把他所有的钱都投资给一个朋友了,那个朋友逃走了,克鲁上尉就因为头痛死了,然后莎拉就成了女佣。
这个故事就是:一天,莎拉又累又饿,还得去买菜,半路上,她捡到了4便士,她想问问这是谁的,正好有个面包店,她去问了问,面包店的女工说不是她的,莎拉想,她要把这四便士花掉,她要了一个便士一个小面包四个,女工看到莎拉穿的很不好,女工送给了莎拉两个面包。这时,她看见有一个比她更饿的人,她把五个面包都给了那个人,自己只吃了一个。
通过这个故事,我要向莎拉学习她舍己为人的精神。
轻轻放下手中的书,仿佛自己在城市的街心花园中漫游,品尝着一杯浓香的奶茶,品味着弦外之音,话外之意。
保尔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妈妈是大富人家的厨娘,哥哥在机车厂做钳工。保尔为了赚钱去干杂活,放弃了学业。之后,保尔又去当了兵,虽然生活艰苦,屡次生病,但是保尔并不后退,即使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他也不放弃对梦想的追求,最后,他终于梦想成真,出版了他的小说。
其实,这本书不仅仅告诉了我们对待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面对,在前面几章中我还懂得了小孩子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就拿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有些小孩,他们总是叫父母干这干那,那些被父母过于宠爱的“小王子”、“小公主”更是认为这是父母的责任。这些小孩子就应该去吃点苦,才能知道什么是幸福。
书虫读后感(篇2)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书虫和他的书》,大家知道书虫吗,如果不知道,就听着我给大家讲一下书虫的故事吧。
书虫是吃书的,其实不是吃书,是吃字,书虫他进了一本书里,在里面吃字,还把书吃的有窟窿,书和书虫变成了好朋友,有一次,书一合书虫变扁了,书就让书虫吃自己的字,书虫越吃越胖,比以前还胖,他竟然还学会了飞,书也飞起来开始追书虫,书虫落了下来,被小鸡吃了,他从鸡蛋里出来了,之后书虫吃了好多字,开始吐书,他作了一本又一本,都非常好玩,大朋友和小朋友们都非常地喜欢,最后,书虫吃了很多很多的钱,身体变绿了,自己变成了有钱虫,后来他的名字改了,改成了钱虫,这本书是不是很好玩,大家一起来看吧。
这本书非常地有意思,我希望大家也读一读,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喜欢的,书是书虫必不可少的,我们也一样,我们一定要多读书。
书虫读后感(篇3)
《小书虫故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故事书,这本书的故事情节非常生动、细致,让我感到非常有启发性。
整本书的主题围绕着一个小书虫展开,小书虫一开始身处在一个非常单调乏味的生活中,每天只会做同样的事情:吃书、睡觉、再吃书、再睡觉。曾经,他听说过很多优美的故事,但是由于一直生活在书架上,他并没有机会去探索那精彩的故事所在。
直到有一天,小书虫不再满足于自己的现状,他开始想要走出书架,去探险。于是,他逃出了书架,到了书店中去探索。在自己刚刚的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
小书虫在探险途中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事、物,每一件事情都让小书虫获得了很多的收获,也了解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和文化。他发现生活中有无数的可能性,只要自己愿意、敢于探索、发现,并为之努力奋斗,那么就一定会有惊人的收获。
在这本书中,小书虫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就是他在探险途中遇到的小伙伴们。他们完全不同,每一个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和个性,他们彼此之间也有着一些小小的矛盾。但是,他们又同样是那么亲密,那么关注对方,那么包容理解彼此的缺点。他们通过与小伙伴们的相处,小书虫学会了如何倾听,如何体谅,如何信任,也学会了如何宽容。
小书虫的探险之旅并不轻松,他经历了许多的风雨、曲折、坎坷,但最终他从中学会了很多东西,也从中收获了很多人生的经验。他发现,自己没有走错路,自己所寻找的道路并没有错。他发现,人生就是一次旅行,每一个路程都有自己独特的故事。他体会到,每一个人都可以将自己的人生旅程变得有趣和美好。
正是这些欢乐、激励、和感动的故事,教会了小书虫如何热爱生活。它的故事娓娓道来,浸润了我们的灵魂,让我们感受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爱和关怀。
总体而言,这是一本让人愉悦、让人感悟、让人受益匪浅的故事书。随着你的探险之旅,你也会相信,你会自信、勇气十足地承担自己的生活。从小书虫身上学到的的那些精神和生命力量,都是我们值得学习和追求的。
书虫读后感(篇4)
今天,我阅读了美国著名女作家白涅德夫人的杰作——《小公主》。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撒拉.库尔。她是一个印度士兵的女儿。撒拉.库尔七岁时被送往伦敦上学。她很聪明,想象丰富,常常自己编故事给同学听。撒拉具有崇高的风度和仁慈的性格,同学们对她像女王般的尊敬。后来父亲的事业失败了,的热病去世了。从此撒拉.库尔开始过着悲伤的生活,可是梦幻般的奇迹却发生在撒拉的身上……几年来,有一位骄傲,喜欢欺负同学的阴险少女一直在和撒拉作对,他就是拉比亚。她原来是学校的女王,撒拉来了之后,她的地位被撒拉占去,恼羞成怒,时常对撒拉毁谤和讥笑。
这本书教育我们遇到困难不能害怕要勇敢地去面对,读到这儿,我便想起了我以前贪玩,怕苦,只肯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如果母亲再让我做点儿练习,我就会一脸的苦相对母亲说:“老妈,也太多了吧!”现在想起来,觉得我根本就不能跟撒拉比。因为她连那么大的困难都能承受,何况我只是做一些练习呢!
这本书对我的教育很大,对我的援助很大,这是本好读物!
书虫读后感(篇5)
人生如河流,时快时慢,书中的主角是一个小女孩。从富贵的公主一下子变成了乞丐,但她并不向贫穷低头,想象自己还是个公主,始终和别人是好朋友,在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可以是公主。王子。
不管自己是不是贫,是不是富,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在人们心中,你就是公主。王子,不管外表怎样,只要有爱心,那在别人心中永远是美丽的,人不能只有虚有的外表,还要有一颗美丽的心,人不能只有虚有的外表,还要有一颗美丽的心,不小心看究人,把人们当成自已怕家人,不看盆富不看美丑有一内在的善心,就是美丽。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人生道路上,只要把自已想象一个公主,向有困难的人们给予帮助,书中的小女孩在贫穷时,用仅剩的钱买了一些面包(六个),半路上遇到有一个比自已更饿的小乞丐,把五个面包给了她,自己很饿却只留下一个。
在人生道路上,用自己的爱心。帮助穷人,那在别人心中,自己一直是个公主。
书虫读后感(篇6)
宝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挽救”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人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因为媛静从来就不喜欢读书,宝蓝就千方百计想办法让林媛静爱上读书,宝蓝为林媛静挑选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喜欢的服饰搭配方法》让林媛静从此爱上了读书。调皮大王金民俊也因为林媛静的激怒而立志读书,向媛静发出挑战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她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也思考了好多。宝蓝不抛弃,不放弃终于把好朋友允熙挽救了回来,同时也把林媛静这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成功拉入到一个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学生行列。当然这也与媛静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是分不开的。从林媛静的转变过程中我也深深体会到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
书虫读后感(篇7)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是世界上一位在自然界环境中观看昆虫和讨论昆虫的科学家。他诞生在法国南部,因家境贫困,从小被父母送到祖父家寄养。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偶然读了一本关于昆虫书籍,便开头对自然界中的昆虫有了深厚爱好。在此爱好的引领下,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最终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留传后世的——《昆虫记》。
他要让厌恶这些小东西的人们,通过读《昆虫记》后知道,这微不足道的小虫儿有多么奇妙的本事,也和自然界中其它小精灵一样可爱。
法布尔为什么能写成一本人人爱读的《昆虫记》这本书呢?我认为有如下几个缘由。
缘由一:爱好——是法布尔讨论昆虫的原动力。自从法布尔偶然读了一本关于昆虫的书后,就对昆虫有了深厚的爱好。由于我感觉爱好是探究各种学问的首要前提。我想爱好是自身学习和探究的最好老师。假如他对昆虫不敢爱好,就不会用大量的时间和毕生的精力去讨论和探究。
缘由二:持之以恒的毅力——是法布尔最终能写成《昆虫记》的重要条件之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抱负,如缺乏持之以恒毅力,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这样是不能实现自己的幻想的。
缘由三:严谨和细致的探究态度——是法布尔能写成《昆虫记》的必要条件之二。假如法布尔没有严谨和细致的探究态度,就不会把别人都认为不起眼的'昆虫世界写的活敏捷现,布满诗情画意和乐趣。
每个人都想实现自己的抱负来获得胜利,但是通向抱负的路程特别曲折。我在以后的学习道路上,肯定要向法布尔学习,学习他持之以恒的毅力和严谨细致的探究态度,我想在新的学年中我肯定会有更大的进步。
书虫读后感(篇8)
令人开心的暑假终于来临了,美好的时光不能浪费!
我近几天读了一本书,让我知道了书的重要性,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特别好看,讲了三个女孩儿参加读书王大赛的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宝蓝和她的两个好朋友,还有她们的对手。书中讲述的女孩宝蓝是一个书迷,她在一年级时一直都是没有朋友的。有一次宝蓝在利用下课时间看书,这时她们班最淘气的民俊来抢她的书,允熙也过来了,把民俊手中的书抢了回来大声对他说:“你为什么要抢我朋友的书?”民俊吓了一跳,跑走了。允熙看了一下书名说:“这不是老师让我们看的《小妇人》吗?”“是呀,可好看了,你要看吗?”宝蓝问。“谢谢!”允熙说。从此,允熙和宝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看,更幸运的是,两个人一直到四年级都是一个班的。可到了五年级,两个人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宝蓝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宝蓝慢慢的习惯了。她还会每天去找允熙。这一天宝蓝过去后发现允熙正在和别的同学说话,宝蓝悻悻地回班级了。但放学后两个人还是一起回家。没想到允熙又叫了一个同学跟她们一起走。这个人叫媛静,是允熙刚交上的好朋友。她是一个转学生,也就是因为媛静,宝蓝和允熙的友谊不如从前了。她们后来再也没有一起去图书馆了。因为允熙一直都在跟媛静玩,媛静一点都不喜欢看书,只爱花钱。允熙本来很喜欢看书,可是有了媛静的出现,允熙也变得不怎么喜欢看书了。直到读书王大赛,两个人才紧张了起来。这时允熙想到了宝蓝,希望宝蓝同意跟她们一组,因为三人可以凑一组。宝蓝同意了。后来因为一次吵闹媛静跟民俊要争当读书王。宝蓝想了很多方法,让媛静胜利,可是每一个都不行。这时宝蓝想到了图书馆的元美老师。宝蓝经常去图书馆,跟元美老师比较熟悉。但是元美老师不同意。因为如果告诉了宝蓝,其他人会觉得不公平。宝蓝刚跟媛静好起来,她可不想就这样失去一位新朋友。她没有放弃,就这样在图书馆里看书。其实是想等元美老师下班后再试一试。于是老师走了之后她就一直跟在元美老师后面走。可是她突然找不到家了就哭了起来,元美老师被她的毅力和真诚感动了。元美老师让三个女孩第二天去她家。这一切不小心被民俊发现了。从此以后每天都是四个人一起去元美老师家。经过一天天的学习和辅导,终于到了竞赛当天,答对50题就胜利。到了第49题时只有民俊队和宝蓝队了。第50题要选一个代表去答题,民俊队选的是民俊,宝蓝队选的是媛静。媛静一时没有想到答案,最后民俊队就这样胜利了。不过大家却都很开心,因为他们享受到了读书的快乐!
后来,看书成了媛静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了这本书,我也很受触动,希望我可以选择热爱读书,享受阅读中带来的快乐。
书虫读后感(篇9)
为了满足我的求知欲,我父母在当当网上买了几本书。这不,昨天,我看到妈妈下班回来拿着几本新书,顿时两眼闪闪发光,抓起一把乱翻。大人在吃饭,我和爸爸在看书。
晚饭后,妈妈接着给我讲解《世界上究竟有没有苍蝇味的胡萝卜?》——这个名字很**,听了就有点让人毛骨悚然。
当我听到中间,蹦蹦用吸管吸了三只苍蝇在嘴巴里嗡嗡作响,以及画面上一只毛茸茸硕大无比的苍蝇时,我一溜烟的从妈妈身边逃走了。嘴里还不停叫到:“太凶恶了!不要看”
估计是太恶心了,词不达意啊!也的确是,我才刚刚吃完晚饭呢,怎么就给我讲这样的故事啊?
从教学开始,他一直在探索温暖湿润的课堂风格,
他通过故事聚焦育德育德教学模式,主持了《圣训》中的多个主题。
市获奖。 寒假期间我看了傅老师的我有好习惯:
《小书虫酸甜记》(学习篇)。 大概内容是:习惯,
它往往源于看似不经意的小事,却蕴含着改变命运的巨大能量。这本书包含了30个真正的好习惯养成故事,
道出了习惯养成小秘诀,也揭示习惯改变人生的真理——1、日积月累,学习不累!
2字典是不会说话的好老师;细心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的好朋友。
3、不懂就问,可以把问题搞得清清楚楚。4、今日事,今日毕。
小小习惯,终身受益等。
在书中,我们用自然之声的方式讲述了播种行为和收获习惯的阳光童年。
用同龄孩子的好习惯故事唤醒孩子,不教就教,这是老师、家长和孩子的福气。
我和妈妈一起读了这本书,还告诉我:一本好书,一辈子的财富,要求我在一周内始终如一。
我非常感谢母亲在书籍方面给予我无限的经济支持。我喜欢看书,
我妈妈也会严格审查我读的书。我希望在浩瀚的书海中,我收获了健康成长所需的全部营养。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这本书是关于山东的辉煌。
“强富篇”讲的是我们山东的产品.水果和旅游景点。比如家里用的电器都是海尔集团生产的。我相信海尔集团可以制造更多的电器。
“文体篇”讲的是一些名人.艺术等。
“发展篇”和“和-谐篇”讲的是我们山东的发展。
啊!我们的家乡好美。
书虫读后感(篇10)
生存游戏,在这里是你死我活的残酷游戏吗?不是。是两个记者为在报社生存下去的游戏,但意外却总在这个时候出现。
一个名叫杰夫的孩子,他确实拥有很强的成人思维,在贫民窟中的他就已经准备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成为自力更生的人。
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大学毕业后,他来到了报社,并有了竞争伙伴,他为了保住这个来之不易的职业,拼命地寻找素材,但竞争中的两人最终目光都定格在了一个吸毒的准备自杀的少年。许多人听到这里就会想:拍什么拍,救人要紧呐!但工作的压力已吸取了他们的理智,让它们一心全扑到了工作上。两个人的工具都准备好了,一切就由这个吸毒少年决定了,但这时杰克醒悟了,他救了人!
同学们,我们来试想一下,假如,你我就是杰克,你会去救人吗?在工作职责、竞争、良心三者之间你又会怎样选择?我只能告诉你,我会选择良心,为什么?因为在良知面前,任何都显得无足轻重!记住,对生命的关爱绝对是不可替换的!因为你是人。
生存游戏,一个故事关于两个为了生存的工作的记者,而意外缺发生了。
一个叫杰克的孩子,他的确很有成人的思维,在贫民窟里面难以置信的做出了一番事业。
他的所有努力是值得的,在大学毕业后,他加入了报社并有竞争伙伴。为了保护他的工作,他尽全力去找素材。然后两个竞争中的人发现了同一个男孩,一个沉迷吸毒准备自杀的男孩。每个人都知道生命无比重要,但是两个在工作压力下的人只想到工作。幸运的是,在悲剧发生前,杰克醒悟了并救下了男孩、
朋友,想一想,如果你是杰克 你会救下男孩么?在责任,竞争,良心中 你会如何选择?对于我,我会选择良心,为什么?因为你是人,在良心面前 一切都是苍白无力的,生命无可取代!
生存游戏,当我读这本书的时候 我感到了有趣和开心。这本书给了你一个虚拟的开头,你飞机的引擎出问题了然后你不得不迫降在一个小岛的雪地上。这个开始和电影 荒岛余生 一样。然后,这本书给了你40道多项选择题,如果你答错了,你将会返回到第一题,那就意味着你可能死亡了。下面,我为了生存在这小岛上并被直升飞机获救,我尝试了许多方式 也死了好几次。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想了许多。如果我遇到了 同样的事。我能有好几次生命来存活吗?答案是明显的,我知道 我没有足够的技巧去生存,例如煮饭 生火 钓鱼。我所知道的只有学习。但是这在那种情况是没用的、所以从今天起我会努力学习生存技巧的!
书虫读后感(篇11)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
《书虫和他的书》是一本令人陶醉的小说,读完之后,我内心充盈着一种莫名的喜悦和温暖。这本书将我带入一个充满奇妙和想象力的世界,让我感受到阅读的魅力和书籍的力量。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书虫的小生物。书虫与众不同,它身体像一本书那样纤细而柔软,躯体上的每一行字都蕴含着智慧和知识。书虫的家坐落在一座小小的书屋里,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书虫喜欢翻阅这些书籍,尽管它的体积微小,但却能在每本书中获得无尽的乐趣和启迪。
作者通过书虫的视角,向读者展示了阅读的美妙之处。无论是在一本经典的文学作品中,还是在一本科学知识的专著中,书虫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乐趣。每当它翻阅一本新书时,书虫都能沉浸其中,仿佛置身于书中的世界之中。书虫能够感受到每一个字符所传递的情感和思想,它与书籍之间的互动带来了一种神奇的心灵交流。
在书虫的世界中,书籍不仅仅是文字和纸张构成的,它们是一个个充满活力和情感的存在。书中描绘了各种不同类型的书籍,从童话故事到历史传记,从科幻小说到哲学随笔,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价值。书虫通过与这些书籍的交流与互动,逐渐学会了如何把所读到的知识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这不仅丰富了它的内在世界,也让它变得更加睿智和成熟。
除了让人沉浸于浩瀚的读书世界,这本小说还通过书虫的冒险之旅,带给了读者无尽的惊喜和刺激。书虫在书屋中遇到了许多有趣的人和事,它们像是书香中的灵魂一样,丰富了整个故事的内涵。书虫和它的朋友们共同探索了许多危险和神秘的地方,在这些冒险中,它们不仅能够收获知识和智慧,还能够感受到友情和勇气所带来的力量。
《书虫和他的书》这本小说向读者传递了一个深刻的寓意,即阅读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生活。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往往忽略了阅读的重要性。而通过书虫的故事,作者告诉我们,读书并不是一项枯燥乏味的任务,它可以成为我们生活中最好的伙伴。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拓宽眼界、培养思考能力、丰富内在世界。正是这些宝贵的财富,让我们变得更加有内涵和魅力。
读完《书虫和他的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书籍带给我的力量和快乐。我被书虫和它的朋友们的冒险故事所吸引,仿佛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这本小说不仅娱乐我,更启发了我的思考,让我重新认识到了阅读的重要性。从现在开始,我将把阅读作为一种习惯,让每天都充满书香的味道,让每本书都成为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
总的来说,《书虫和他的书》是一本令人陶醉和感动的小说,它给予了读者一种独特的阅读体验。通过书虫的视角,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书籍的魅力和阅读的力量。这本小说不仅让我陶醉其中,还激发了我对阅读的热爱和追求。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追求阅读的乐趣,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书虫。
书虫读后感(篇12)
我是小书虫读后感
作为一位喜欢阅读的小书虫,每当我读完一本好书,总会被书中的故事所打动,并产生浓厚的读后感。今天,我要分享的是我最近读完的一本令人难以忘怀的好书。
这本书的标题就叫《小书虫》,我一看到这个标题时,简直太激动了。因为我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小书虫,迷恋于书的海洋无法自拔。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拿起这本书,期待着将来自己与书中的主角一同经历种种故事。
故事开始时,主人公小书虫伊丽莎白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小山村。她是村里唯一的孩子,全村人都非常疼爱她。虽然她身世孤单,但她却从小喜欢上了阅读,每天都会去村里的小书店看书。在那个便利的社会,很少有人还坚持看纸质的书籍,但伊丽莎白认为,真正的书本中蕴含了一种无法替代的魅力。
在书店里,伊丽莎白结识了一个神秘的老书店主人,他总是身穿一身古典的衣装,他告诉伊丽莎白,自己曾经是一名图书馆管理员,后来因为一场意外而进入了书的世界。从那时起,他成了一个漂泊的书虫,为了保护书籍世界的秩序,他开始带伊丽莎白进入了神奇的书本之中。
伊丽莎白经历了一次次与书中人物的奇妙相遇。她曾跟着无忧的彼得潜入到神秘的海底世界,在那里她亲眼见证了美丽的珊瑚礁和色彩斑斓的海洋生物;她曾与白雪公主一同摸索黑暗丛林,为了能寻找到救活她的唯一途径;她还曾在世界尽头与航海家龙泰斗一起迎接着摧毁那个世界的风暴。
每一次的冒险,都让伊丽莎白学到了许多东西,也变得更加懂得珍惜眼前的一切。她明白了读书的力量,一个人通过读书可以探索到另一个世界,可以与伟大的历史人物进行对话,可以用想象力去创造成千上万个新的故事。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书籍是一种灵魂的滋养。它们不只是文字的堆砌,它们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情感和经历浸透其中的产物,它们带给读者的不仅仅是知识的积累,更是一种生活的智慧。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是一个幸运的小书虫。每一本好书都像是一扇门,把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未知世界的大门。我可以在书中找到快乐,找到启示,找到自我。通过这本书,我也更深刻地理解到了,我们的未来需要书籍的陪伴,需要我们去探索那些未知的世界,拓宽自己的眼界。
无论是在书本之中与书中人物一同冒险,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与实际的人物相处,我都能够学到宝贵的知识和人生经验。我相信,正是这种通过阅读和经历的自我成长,让我变成了一个更加有见识和内涵的人。
我是一只小书虫,对于书的热爱将会伴随我一生。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够像我一样去探索书籍的世界,找到属于自己的心灵归宿。阅读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更是一种修养。在纷繁的现实生活中,阅读能给予我们一种宁静和内心的安慰。
小书虫的故事启发了我,激起了我的内心的热情。我相信,只要保持对书籍的热爱和追求,我就能成为一位真正的大书虫,并将书籍的力量传播给更多的人。我想告诉大家,勇敢地去打开书的一页,你会发现,那个隐藏着的世界,会带给你更多的快乐和收获。
通过阅读《小书虫》这本书,我明白了阅读的价值,并激发了更深的思考。对于喜欢阅读的我来说,这本书就像是给我心灵的一次洗礼,使我更加坚定了对书的执迷和热爱。这次与小书虫的奇妙邂逅,让我更加相信,书籍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引领一个人的未来。
总结起来,读完《小书虫》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我在故事中经历了世界的奇妙和人类的智慧,也体悟到了阅读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我将继续沿着阅读的道路前行,扩展我的知识和见识,追求更广阔的世界。我相信,只要坚持不懈,我会变成一个更好的人,也会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世界。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像我一样去探索书本的奥秘,用书籍的力量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让我们成为一群有趣的小书虫,共同书写属于我们的精彩篇章!
灰姑娘读后感(经典十三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灰姑娘读后感(精选13篇),欢迎大家分享。
灰姑娘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灰姑娘》的故事,内容是这样的。
从前,有个小姑娘的母亲去世了,父亲又娶了一个妻子,她还带了俩个女儿,她们三个对小姑娘很不好。可怜的小姑娘白天干活,晚上睡在炭灰上,弄的全身都是灰,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这天,国王举办舞会,为儿子挑选未婚妻,灰姑娘的两个姐姐都去参加舞会了,只有灰姑娘在家里干活,灰姑娘可怜的身世感动了神仙,派青鸟给灰姑娘送来了一套金丝衣服和一双水晶鞋,让她去王宫参加舞会。打扮好的`灰姑娘来到舞会上,她的美丽赛过在场的所有姑娘。王子非常喜欢她,还请她跳舞……最后,善良的王子和美丽的灰姑娘举行了隆重的婚礼。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我们要做善良的人,不要伤害别人,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灰姑娘读后感 篇2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灰姑娘》,它的作者是格林兄弟。
这本书主要讲了灰姑娘的遭遇,她的母亲去世不久,爸爸又娶了一个心肠狠毒的'继母,继母还带着两个坏心眼的女儿。他们抢走灰姑娘的漂亮衣服,让她穿旧衣服,还让灰姑娘干苦活。尽管如此,灰姑娘还是热爱生活。她和小鸟、老鼠等小动物做了朋友,在这些好朋友的帮助下,灰姑娘终于得到了幸福,两个坏姐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身处困境不要灰心,决不能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相信幸福一定会到来。它也教育了我不可以欺负弱小,世间还有正义。
灰姑娘读后感 篇3
灰姑娘是一个命运十分坎坷的女孩,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又娶了妻子,也就是灰姑娘的继母,继母有两个女儿,她们都比灰姑娘要难看,她们非常嫉妒灰姑娘的美貌,于是,继母就让灰姑娘不停的干活,一刻也不让她休息,有一天,王子邀请所有的姑娘去参加舞会,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包括在内,灰姑娘很想去但是继母就是不让她去,很快就到晚上了,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和继母都去参加舞会了,家里就只剩下灰姑娘一个人了,突然灰姑娘看见了一位手拿星形棒的女人,那位女人告诉灰姑娘,自己就是仙女,她说:“我是来帮助你的,说完,就变出了一辆马车和一个马夫还有许多仆人,并告诉灰姑娘,必须在零晨12:00前回来,说完,仙女就不见了,灰姑娘乘着马车就走了,零晨12:00到了,灰姑娘马上乘着马车回去了,走时太匆忙了就掉了一只鞋,最后经过好多人试穿,确定了就是灰姑娘掉的,王子见到灰姑娘的如此美貌就把灰姑娘接进了王宫,并封她为皇后,灰姑娘不但不惩罚两个姐姐,而且还把两个姐姐接到王宫,嫁给另外两位王宫贵族。从此,灰姑娘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从这个故事当中,我懂得了不能像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一样嫉妒别人,要想灰姑娘一样善良。
灰姑娘读后感 篇4
“灰姑娘”这个人物相信大家一定很熟悉吧!舞会以后的灰姑娘被王子接进富丽堂皇的皇宫,人们都说“灰姑娘和王子结婚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其实却不是这样的,当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事情的原由。
这本书主要写了灰姑娘进了王宫后开始接受一个王妃应有的知识教育和礼仪教育。但她总因为忘记自己现有高贵身份,去帮助侍女干活或者热情的去照顾别人,所以她的举止引来了一些皇室成员的'不满。而灰姑娘万万没有想到连王子也不能理解她这么做的原因。在尽力了种种事情后,灰姑娘突然发现,当初她那一见钟情的王子,英俊的外表后面竟掩藏一个贫乏无知、冷漠的灵魂。当灰姑娘向王子提出不结婚时,她被无情的关进了阴冷黑暗的地牢。经过自己的努力与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灰姑娘终于成功逃出了王宫。
灰姑娘在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海迪克斯的笔下变的失望、难过、悲伤。
什么是幸福?当初灰姑娘便以为吃好,穿好,和英俊的王子生活在一起就是幸福,可看见王子是个如此空虚的人,灰姑娘最终自己都觉得那种幸福很煎熬的了,生活都觉得很无聊,她觉得以前在自家干活比现在好多了。所以没有好的吃,好的穿,日子过的再艰苦,也是能过着幸福的生活。
玛格丽特。海迪克斯谢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了:一辈子能吃好穿好的人,也不一定有幸福的生活,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幸福,创造美好的未来。
灰姑娘读后感 篇5
我的爸爸非常喜欢我,爸爸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送我一份特殊的礼物:一本书《灰姑娘》。我高兴极了,我忍不住立刻阅读,我当时就被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住了。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很久以前,有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她的母亲去世了,父亲为了她娶了后母。这后母有两个亲生女儿,她们虽然长得美丽,但心地很坏,她们把那个女孩漂亮的衣服都给抢走了。就给她穿旧衣旧鞋,并称作女孩为灰姑娘。灰姑娘每天跟仆人一样挑水、煮饭、洗衣服。
特别是,国王要为王子选未婚妻,请全国所有的年青姑娘来参加。灰姑娘也想去,可继母就是不让她去。灰姑娘的继母只带她的两个女儿去了舞会。但灰姑娘没有放弃机会,在老婆婆和老鼠、小狗的帮助下,她不仅参加了舞会,还使王子爱上了她。最后,灰姑娘嫁给了王子,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们前进的道路就像故事中灰姑娘遭遇一样有时好,有时坏。如果我遇到不好的事情时要勇敢面对,不抛弃、不放弃,要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做到”。只要我肯努力,就会像丑小鸭一样会变成白天鹅,像灰姑娘一样变成美丽善良的王后一样。
灰姑娘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我在家里读了一篇《灰姑娘》,里面讲了一个富人的妻子病了,在弥留之际,把女儿叫到床前,说:“好孩子,你以后无论做什么,只要心肠好,我就会保佑你的。”说完她就闭上了眼睛。女孩很伤心,后来她每天就到母亲的坟上哭一场。没有过多久,富人又娶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有两个女儿,那两个女儿长得都很漂亮。但心肠很坏、很恶毒。从此可怜的小姑娘就开始受苦了。那两个女孩夺走了她漂亮的衣服,只给她穿一件灰色的旧褂子和一双草靴。每天都从早到晚地做着苦工。晚上睡觉只能躺在灶旁的灰里。于是她们就叫她“灰姑娘”。
灰姑娘的爸爸也对她不好,有一次她爸爸外出回来给两个姐姐买了好多礼物,而只给灰姑娘带回来一棵棒树的丫枝。灰姑娘把这丫枝栽到她母亲的坟前。就是这个丫枝改变了灰姑娘的命运。这个丫枝慢慢的长成的一棵美丽的棒树。后来灰姑娘每天都要去三次,每一次都有白鸟飞到树上来。如果她说出一个愿望白鸟就会把要的'东西送给她。
国王举办一个舞会,国内所有的姑娘都可以参加,当然灰姑娘也想参加,可是继母和两个姐姐都不想让灰姑娘参加故意找事刁难灰姑娘,灰姑娘经受了不少的挫折,就是这时候在白鸟、棒树的帮助下。灰姑娘终于参加到的舞会。在舞会上认识了一位王子,王子也被这位善良的姑娘打动了。和她结了婚最后终于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心地善良的人,不管她经受怎样的挫折,都能得到幸福。
灰姑娘读后感 篇7
仙女的礼物并非总是好的。就像《魔法灰姑娘》一书中的爱拉,她从仙女那儿获得的礼物就是“顺从”。
对爱拉来说,“顺从”简直就是噩梦!她不断地和“顺从”作斗争,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她总是勇敢地用自己的方式反抗“顺从”。最后她出于对国家的责任、对夏的爱,破除了顺从的魔法嫁给了夏。并和他一起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爱拉”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她倔强而又坚强,明明知道自己抵抗不了他人的命令却每次都试着去反抗。像芦苇一样坚韧、曲中求直地反抗。她的爸爸让她上楼换衣服,她却换了母亲生前最喜欢的绿色裙子。
爱拉无论在什么样的困境之中都不退缩、不放弃:遇见食人妖,她把食人妖哄睡着了。遇见地精,她友善的和他们交流
真希望,我也能有这样的勇气。
平时和同学们的交流中,我经常有好主意却担心同学们的不认同而没有说出来。其实说出了我的建议,我们小组的表现可能会更好。
竞选班干部时,因为担心会落选我经常拒绝参加。如果我能像“爱拉”一样鼓起勇气,许我就能通过竞选获得我心仪的职位。
现在看来,勇敢地尝试并非一定会失败啊。如果能再有一次机会,我一定努力追寻我的理想。
看着爱拉每每受挫却越战越勇。于是我相信“只要从未言弃,光明总会到来”!
灰姑娘读后感 篇8
格林的童话《灰姑娘》,被改编成电影,被改编成戏剧,以多种艺术形式继续感动着人们,而且被感动的对象已经不仅仅是孩子们。
灰姑娘有母亲,但不是亲生的。她的继母有两个女儿,她是母亲、有母爱。可她的母爱太自私了,全部用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
两个女儿对可怜的灰姑娘并不珍惜,让她去当奴隶,甚至连狗都不如。狗有温暖的住处,而她却只能在有灰烬的地方睡觉。每天过着下人般的生活,早起打水,做饭,洗衣服……尽是粗活,脏活,累活。她本该住在自己的房间,穿着漂亮的衣服过着小姐的生活。可是继母来临,自己失去了一切。
灰姑娘坚强,没有放弃对美好的追求。当听到王子举办舞会的消息,她在小鸟们的帮助下,不顾继母的阻挠,参加了舞会,并且立即被王子注意……最终成为了王子的新娘,和王子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灰姑娘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灰姑娘坚强,面对继母和两个姐姐的虐待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选择坚强,勇敢的.去面对困难,最终看见了“彩虹”!
风雨过后,便是彩虹。我起初不太相信,但是看了《灰姑娘》之后,我明白了。人生历经风雨才能见到彩虹。不坚强的面对困难,胜利的大门怎能向你敞开?风雨过去了,彩虹来临了,难道不是吗?
在暴风雨的洗礼下,我将学会了坚强,然而坚强过后,我看见了彩虹。在明净的镜子前,我看到的不是那华丽的外表,而是那质朴纯洁的心……往往有些人的华丽外表后却是一颗丑陋的心,然而那些不受关注、外表朴素的人们。却有一颗质朴纯洁的心……
灰姑娘读后感 篇9
《格林童话》这里面的书可多了有《青蛙王子》《小红帽》《百灵鸟》《金鹅》《白雪公主》......但另我最熟悉的是《灰姑娘》。
灰姑娘勇敢坚强、仁慈而善良。她原先是一个爸爸妈妈都爱的.大小姐,但后来由于妈妈死了,爸爸就娶了后妈然后,爸爸又在路上病死了。继母就把仆人打发了,对灰姑娘很残忍,让她当仆人,什么事情都让她来做,但她没有怨天尤人,每天都很勤劳地干活。即使住在阁楼还很开心。
灰姑娘仁慈而善良、她自己的饭菜都不够吃还给老鼠吃。她的后妈什么都不干,还把她妈妈给她的衣服撕破,还把她的水晶鞋摔坏,还把她家里爸爸辛辛苦苦赚过来钱全花光,灰姑娘却原谅她。
正因为灰姑娘勇敢坚强、善良而仁慈。她的神仙教母才帮助她。送她水晶鞋,把破衣服变成新衣服,再把鹅变成马夫。4只老鼠变成4匹白马,把南瓜变成马车,让她去参加王子的舞会,最后王子爱上她,他们过上美好的生活。
所以说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
灰姑娘读后感 篇10
一束束阳光照进来了,我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灰姑娘》,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的故事可好看了,文中讲述了仙蒂的母亲对她说:“我的孩子,我马上走了,你要善良对待别人。”说完母亲就走了。没过多久,父亲又娶了一个妻子,她的妻子带来了两个姐姐,姐姐经常欺负她,她都是善良对待姐姐。又过了几年,王子举行了舞会,灰姑娘克服了种种困难,见到了王子。王子看到了她,就喜欢上了她。最后,灰姑娘成了公主,得到了大家的尊敬。
多么善良的灰姑娘啊!我仿佛看见后母和姐姐们打她,可是她也不生气;我仿佛听见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的责骂,但她还是原谅她们。
合上书,我想起了有一次张迈特特地来看望我,还带来一大蓝子的水果,紧张地问:“你有没有事啊!”我笑着说:“没事,没事,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我和张迈特一起说说笑笑地吃水果。
我再次打开了这本书,阳光照在我心头,暖暖的。
灰姑娘读后感 篇11
在我看来,可以收藏的书应该是好书,里面令我最深刻的是《灰姑娘》这一篇。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姑娘,他的母亲去世了,不久,这个姑娘又有了一个继母,继母有两个女儿,貌美心狠,他的两个女儿经常虐待这个姑娘。把她的漂亮衣服拿去,给他一件破旧的衣服,让她睡在火炉边。于是人们就叫她“灰姑娘”。她的继母想让自己的两个女儿去参加跳舞,灰姑娘也想去跳舞,继母不让她去,不知是谁把他带到了跳舞的地方,在那遇到了一个王子,于是王子就找她,最后,王子和灰姑娘结了婚。她的继母和两个女儿只能做她以前做的.事了。
继母对她这样,但他还是没有屈服。灰姑娘一样会有自己的烦恼,一样会遭受这样的痛苦和厄运的折磨,但他勇于战胜困难,以开朗乐观的心态迎接命运的挑战。
这本书的每个故事都以极具亲和力和感染力的方式,告诉女孩们怎样在生活中成为一个乐观、自信、出类拔卒,高雅不平凡的小公主。
灰姑娘读后感 篇12
灰姑娘是个美丽、善良,又坚强的姑娘。
这个故事讲得是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欺负她,每天让她干又脏又累的活儿,还要睡在炉灶旁边的灰烬中。最后她得到了小鸟的'帮助,小鸟让灰姑娘穿上了漂亮的礼服和一双精巧的水晶鞋,参加王子的舞会,结果成了王子的新娘。当灰姑娘有能力报复时,却不再计较,可见灰姑娘是多么善良宽容啊!
从这个故事中得出一个道理:做人要善良,对人要真诚,光有漂亮的外表是不够的,还要有一颗勇敢的心。
灰姑娘读后感 篇13
寒假期间,我读了《灰姑娘》故事。从这篇童话中,我得到了深刻的启发。
我觉得书中的灰姑娘真是太可怜了,她不幸失去了亲爱的母亲。过了不久她的父亲又找了一位心狠手辣的母亲,后妈有两个女儿,后妈让灰姑娘睡在灰里。从早到晚忙个不停,直到干完了所有的家务活,她才能睡觉,如果没有干完,就不能睡觉。一天,父亲到集市上去,实现了女儿们的所有礼物。灰姑娘的礼物是———一根树枝,把它种在了母亲的坟前。树枝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发芽,逐渐变成了枝叶繁茂、茁壮的大树。有一次,国王要邀请所有漂亮的公主参加舞会,好让王子挑一个新娘。继母的俩女儿知道后,吩咐灰姑娘替她们梳妆打扮,可灰姑娘也想一起去,却被继母狠狠地拒绝了,生气地说:“你看看你,你全身都脏兮兮的,你也没有漂亮的衣裳。”灰姑娘很机灵,急忙跑到母亲的坟前,求小鸟帮忙。舞会要举行三天,在这三天里,小鸟帮助了灰姑娘,并最终成为了王子的新娘。他们过着幸福,快乐,有趣的生活。两个坏姐姐分别被鸽子啄瞎了眼睛,坏心肠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外表并不重要,主要是心地善良,别去管个别人如何地对待我们,我们都要善待他人,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经典三字经读后感
以下是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经典三字经读后感”。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经典三字经读后感 篇1
上课了,汪老师平易近人地问谁会背诵《三字经》?王秋辰胸有成竹举起了手,他得意地背了起来。他背得滚瓜烂熟。我们都没听清。“他背得太快了。”我们特别羡慕他。
汪老师说今天我们来学习一则不同的《三字经》:“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这个三字经里还有一个故事呢!有一次,孔融的爸爸请好几位长辈来家里做客。爸爸端来了刚洗好的梨子,孔融挑了一个最小的,爸爸说:“你挑那个最大的吧!”孔融摇了摇头,说:“那些大的梨应该给长辈。”还有一次,孔融带着几个调皮的弟弟玩,他还是选了那个最小的梨。爸爸又问他:“这次是你最大,你为什么不选那个最大的梨呢?”孔融说:“还是应该让给弟弟。”爸爸吃惊地说“原来孔融这么懂事啊!”我们也应该像孔融那样尊敬我们的师长。
读了《三字经》中的这个故事,我觉得孔融真是一位尊敬长辈,爱护幼小的好孩子,我很敬佩他、喜欢他,我也想像孔融那样尊长爱幼,我要向孔融学习。
经典三字经读后感 篇2
春假,我在家闲得无聊时,又把以前看过的三字经拿出来细细品味。
我特别喜欢看“孟母择邻”的故事,讲的是孟子幼年因住在墓地附近,学了许多丧家哭泣的言语动作。孟母就把家迁到闹市,孟子便整天模仿商人吆喝着做买卖。孟母又把家迁到了学堂旁,孟子终于学到了礼仪和文化知识。这说明环境对人的成长很重要,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但是如果不自己努力,不管有多好的学习环境也是徒劳,这又让我想到了“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我们每一个小学生,都如一块玉,只有自己努力了,才能成大器。
“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意思是:勤奋好学的人一定会事业有成;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肯定是没有作为的。一读这句话我就想起一个故事:李白从小聪明,但不爱学习。一天,他逃学去玩,见到一个老奶奶在磨一根铁棒。李白问:“老奶奶,你磨铁棒干嘛用啊?”老奶奶说:“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李白问:“这么粗的铁杵能磨成针吗?”老奶奶说:“只要我每天不停地磨,铁杵一定会磨成针。”李白听了,后悔自己贪玩而浪费了读书的时间。从此,李白立志努力读书,后来成为了大诗人。
一天里,我读完了整本三字经,他深深的吸引着我,这不止是它生动有趣的人物历史故事,还有它本身富有的内涵。
经典三字经读后感 篇3
今天,我和小叔去雄城大厦看书。我看见书架上一本《三字经》,觉得好奇就取下来看。里面有一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我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忽然发现下面有它的解释,原来是说“每个人出生的时候,本性都是善良的;人的本性虽然相近,但由于日后的习惯不同而相差很远。”我还是一知半解,于是就去问小叔。小叔说:“每个人出生时都很纯真,但后天的教育和生活环境可以改变他的品行。”听了小叔的话,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是啊,环境的确能改变一个人。想想我在一、二年级时各方面表现都不错,爱学习,爱劳动,人人夸我是个好孩子。今年暑假由于奶奶身体不好,我去老家呆了几十天。因为爸爸妈妈白天都忙于工作,可以说是无人管教,所以我整天和电视打交道,脾气也变得没有以前温和,人也逐渐变得懒散,大家都说我像换了个人似的。其实我也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变化。我想以后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一定要变回原来的我。我相信我能行!
经典三字经读后感 篇4
在祖国浩瀚历史的长河中, 一部部经典犹如一窖烈酒,经历了数千年的沉积,迸发出缕缕幽香! 而在这些经典中,“善”如一株婉约的清荷,在永恒地绽放。
翻开泛黄的经典,《三字经》的“人之初,性本善”,告诉我们人本善自具,要唤醒内心的善。《易经》 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告诫我们要积德行善。《道德经》 的“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 ” ,则规劝我们与人为善……
是的,善良是挂在心底里的一轮澄澈的明月,它照亮的是一个人精神的天空。
善念是一粒种子,善心是一朵花,善行是一枚果实。没有谁不需要善良,没有谁,不被善良感化!
记得我看过一部4分钟的微电影。讲述的是一个穿着破鞋的小男孩,在车站看到另一个孩子不小心掉落在站台上的一只新鞋。这种情况下,有的'人会漠不关心,有的人会占为己有。但小男孩没有这么做,他奋力追赶火车,为那个孩子送鞋。当追不上火车时,他很沮丧。这时,那个丢鞋的孩子也做了一件事,就是站在车门处,将脚上的另一只新鞋扔给了他。
全程没有一句台词,却感人无数。因为这两个孩子的举动告诉这个世界,人与人之间,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才会看到心里本能的善良有多美。善良,是世界上最美的成全。
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不经意扔掉很多东西,扔掉天真无邪,丢掉简单——但无论如何,请带着善良!一念之间的善良,一望无际的温暖!
经典三字经读后感 篇5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三字经》是中华典故,主要是偏重于历史知识、自然知识、生活常识的传授。三字一句,文字浅明,句子短小易懂,每两句押韵,容易念也容易背,可以巩固记忆。
我认为《三字经》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说“教”和“学”的重要性;第二部分讲封建伦常的一些话;第三部分介绍时目、四时、五行、六谷、六畜;第四部分介绍历史;第五部分则说了一大串历史上勤学发奋的人物故事。
我认为《三字经》是一本非常好的书,读了《三字经》后,我由“玉不琢,不成器”得知人不经磨练不会成功;由“人不学,不如物”得知一个人不学习,没有知识就连一个物品都比不上;由“古圣贤,尚勤学”得知即使是古代圣人孔子也勤学好问,何况我们呢?由“幼不学,老何为”得知如果青少年不学习,到老就不会有什么出息。
总之,《三字经》是一本好书,让我受益匪浅。
经典三字经读后感 篇6
朗朗乾坤,得万古之灵气,孕千年文化之精髓,成千古旷世之奇书,《三字经》横空出世!小子对此奇书甚有感触,即书一文,此亦个人之意,又亦儿戏之言,不可当真也!
何谓此书奇之?其一奇,以三言韵句成句,自成一体,易读易记,通俗易懂;其二奇,孕千年中华文化之精髓,这部仅有一千五百多字的小书,竟融“历史、地理、人物、天文气象、诗书礼乐、教育、哲学”于一体。可谓学一书而通万卷也!可是,我们要把《三字经》与当时的历史条件联系起来思考,正确地认识,主动汲其精华,剔其糟粕。
亲情、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孔融四岁就明白让大梨给长兄;黄香九岁便主动孝顺父亲而无怨无悔。
重视子女教育和历史教育亦是优秀的文化传统。“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玉不琢,不成器”。这体现我国对教育的重视。《三字经》还将整个中国历史浓缩在一齐,易学易记,并且专门谈到学习历史的方法。
总之,这一切都表现了古代中华儿女的传统美德与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们中华儿女的骄傲。
可是,我不得不再重申一遍,由于当时的历史与政治原因,造成了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使《三字经》多了几分糟粕:三纲五常。所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这说明当时的人们愚昧地认为有了“三纲”,就会构成君顺臣良,父慈子孝,夫和妇顺的社会安定局面;所谓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这是人人都必须遵守这些基本道德底线,不容打破。只是可怜当时的人啊!一心认为三纲五常能够维护家族、国家秩序,所以大肆宣言三纲五常并亲身践行,实际上这可是是富有的统治的人对被统治的人在伦理道德和法律上施加的紧箍咒而已。
总而言之,《三字经》这本奇书,其精华就在于对亲情、孝顺的张扬,对后天教育和历史教育的重视。其糟粕亦昭然若揭: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道德,两千年来一向是束缚中国人思想和行为的绳索。
我们必须要记住,《三字经》所体现的中华文化博大精深,需要我们去汲取精华,剔其糟粕,最终发扬光大至世界。
经典三字经读后感 篇7
初会《三字经》,是刚入小学时的事。那时的我只是一个懵懂无知,踏入校园不久的孩童,哪里懂得那些文字后蕴藏的深厚哲理,但是是应对校园布置下的经典诵读的任务,不得已而为之。所以,虽是记得个滚瓜烂熟,却根本不明白其中的含义,能博得老师的一两句表扬也就满足了。
再读《三字经》,依然是不得已而为之。开始本以为只要会背就行,心中还暗自雀跃了一番,默默感谢了荷花池小学的启蒙教育,帮我省却了再次背诵的时间。可老师接下来需要理解的要求让我长叹一声,不得不无奈的又拾起这部当初让自己头痛至极的奇文怪字。但是,毕竟是年长了七岁,随着时间的流淌,我的人生阅历已早已大大超越了七年前的自己,对古文字也有了必须的理解潜力,再加之是在假期,时间上更为充裕,重拾这部著作,不必如同当年那般囫囵吞枣。细细品味后,我开始渐渐明白当中所蕴含的深刻哲理,领略到那些三字短句的魅力所在,彻底颠覆了我原有的对《三字经》所下的定义。这看似一个个短小精炼的语句,却上有天文,下有地理,博古通今,字字含义深刻,句句深入人心,凝聚了古人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等各个领域的思想精髓,展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真可谓“半部论语治天下”!
开学之后,在博通古文的胡老师的指引下又读《三字经》,更是有了不一样的惊喜,不一样的收获。读《三字经》,方知孔孟之练达睿智,历史之广博丰富,中华文化之深奥精微。“中不偏,庸不易”,“不为拘泥,不为偏激,寻求适度、适当”。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上帝赋予了我们每个人成为璞玉的机会,但是,为何人与人之间竟会存在这么大的差别,是社会不公吗?是先天注定的吗?不,我想这些都不足以构成我们堕落、颓废的理由。要想得到更多,就务必得学会付出努力。像播种一般,只有洒下汗水,辛勤付出,才能迎来收获成功的果实。如果这天的你不把握大好时光,不努力学习,却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为自己的懒惰寻理由,整日怨天尤人,那么将来你注定一事无成。如果你愿意刻苦磨练自己,愿意为自己的明天努力付出,那你必须会苦尽甘来,上帝定会赐予你变为璞玉的机会。我们的明天就掌握在自己手中,相信这天的你定不会错失成为美玉的机会。
都说不同的年龄段读《三国演义》、《红楼梦》之类的名著会有不同的感慨,我想,读《三字经》也是如此吧。或许,再过十年,或是更久以后,我回头再来翻阅这幼儿时期开始的启蒙教育读本,从中得到的感悟又会是另一番境界了......
经典三字经读后感 篇8
这个假期,我读了《三字经》。《三字经》是一本家喻户晓、脍炙人口、影响极大的儿童启蒙教材。它采用三言韵语,读来琅琅上口,便于记忆,便于理解,通俗易懂。读了它,我受益匪浅。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历史文明送给每一个中国人的珍贵遗产。它不仅包含着多方面的知识,像亲孝,忠义,历史,诚信等等,它以短小的篇幅描述出着许多深刻的道理。第一部分写了人重在学习,还应该孝敬长辈的道理,教育我们讲文明礼貌;第二部份主要向我们介绍了古人在什么年龄读什么书,教育我们珍惜时间的;第三部份讲了朝代的历史故事;第四部分教育我们要好好学习。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是《三字经》里的第一段,虽然比古诗的字数少,但是它说明了很多道理:人刚生下来的时候,本性是善良的。只是后来处在不同的生活和学习里,人的性情就渐渐有了好和坏的差别。如果父母没有对小孩子进行好好的教育,孩子原来善良的本性就会变坏。而教育孩子,最重要的方法是专心致志;“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它讲的是:古时候,孟子的母亲为了给孟子找一个好的成长环境,曾经不怕麻烦,三次搬家。孟子不好好学习,孟子的母亲就割断织布机的布来教育他。五代时,燕山有一个叫窦禹钧的人,他教育儿子很有办法。因此它的五个儿子全部考中进士,从此声名远扬。这告诉我们:不同的两个人,教育孩子的方法也不同;“养子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告诉我们:父母、老师要好好的教育孩子,如果教育不好,那就是过错了。那孩子呢,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如果不好好学习,长大以后什么都不懂,又能干什么呢?……
三体读后感经典
你知道写读后感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吗?特别是每个人阅读同一篇作品会有不同体验的情况。撰写读后感可以展现你对书籍独特的思考和领悟,本篇文章将以“三体读后感”为核心议题,提醒你收藏本页以便日后阅读。
三体读后感 篇1
宇宙是有边界的吗?时间有尽头吗?大自然真的是自然的吗?奇点也就是黑洞内部是四维或者更多维空间吗?这些烧脑的问题想多了头会痛。
春节期间看完了88万字的《三体》三部曲,合上书之后,感觉眼前的世界变得和以前不一样,宇宙中真的有高度文明的外星人存在吗?那里的质子可以以十一维的形式展开,在上面刻满电路板之后再恢复成二维,悄悄的来到地球,封锁科技和太阳。
感谢大刘这三本充满了无数脑洞和想象的科幻小说,有网友说他一个人单枪匹马把中国科幻提升到了世界级的高度。读完书之后,我在网上看了很多关于大刘的报道和访谈,发现就算是拿到了雨果奖(科幻界的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还是依然虚怀若谷谦卑腼腆。采访的时候,他不断地强调,自己不是物理学者,不是历史学者,不是科技工作者,书里说的都是自己的想象,自己在这些方面的学识还不如一个乡村物理老师。但是只要看过《三体》的人都知道,里面每一个脑洞都是有理论依据的。高晓松在节目里说,大刘一定是一个熟读历史并且对历史的研究非常深的一个人。就是这样的一个看上去一点也不起眼的中年平头工程师,写出了这样伟大的著作,连奥巴马都发邮件给他催更。
在《三体》里关于书名同名的三体人描写得很少,更多的笔触是在写三体人发动了攻击之后,地球人的故事。我相信大刘一定是一个对人类社会了解深透内心充满了失望的一个人,人类自诞生以来,做过的恶和犯下的罪行在书里都有映射。
比如说书中描述的面壁者和持剑人,一次次被人类送上神坛,又一次次招人唾弃,同样的故事,历史上有。
比如说三体人在圣母女一号持剑之后,发动了对地球的攻击,把几十亿的人类都圈养到澳大利亚,炸掉发电厂,让人类重回农业时代,同样的故事,历史上有。
再比如说当地球已经回不去的时候,载有人类最后的火种的几艘宇宙飞船在燃料和食物资源枯竭的情况下,发动了人和人之间争夺生存权的战争,同样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
书中描述的人类二百年之后的生活,我是相信但是看不到的(偷笑~),回望古时,诗人写:“西出阳关无故人、峰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那个时候的人们如果也写科幻小说的话,估计也会幻想出飞机、手机、高铁这种在我们看来习以为常很普遍的现代科技。
黑暗森林法则、科技大爆炸和猜疑链、降维攻击......大刘深受互联网公司的喜爱,阿里巴巴还出了好几本书谈《三体3》里面诗意的毁灭了太阳系的降维攻击。说白了()降维攻击的意思就是:在电商竞争激烈的今天,一些大的电商比如京东、淘宝、考拉宁愿把利润压到最低,也要把一些现金流不够强大小公司打压下去无法存活。这种宁愿自己吃土也不能让对方喝西北风的做法的出发点正是因为整个互联网行业就是一片黑暗森林。
黑暗森林法则:文明的第一要素是生存,文明在发展但宇宙总质量不变。宇宙就像一片黑暗森林,有很多猎枪埋伏在森林的暗处,一旦有兔子从森林里跳了出来,就会被猎人的猎枪消灭掉。即使兔子有逃脱的可能,也会被其它的猎枪消灭,处于黑暗森林最好的做法是:“隐藏自己,做好清理。”
互联网公司这些年的科技大爆炸,让每个互联网大佬都不敢轻易的看轻任何一家创业型的小公司,历史上著明的光速打脸事件,当当网总裁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很担忧像京东这样的公司,不好好卖图书,又卖百货又卖水果,这些需要庞大的存储空间,有一天会把自己整死。“大江东去浪淘尽”,刘强东带领着京东一路高歌,娶了奶茶妹妹,PK马云。还记得你的当当账号吗?反正我是不记得了。
故事的最后,整个太阳系被一小片二向箔降维清理,毁灭的过程像前面的那首诗一样优美。关于这个结局,还有一个小故事,大刘在杭州和一帮科幻小说作家吃饭的时候,有人提议大家开个脑洞如何科幻的毁灭杭州?刘慈欣说:“杭州这么美,把它变成一幅画吧!”
三体读后感 篇2
生命、文明的存在仅属于偶然。为什么有偶然?高纬度世界与低纬度世界的相对时间差值以及大量物质的随机组合足够允许偶然的存在。这里所指的世界不是人类社会、地球,而是宇宙、宇宙之外以及包含宇宙的物质。至于物质,没有明显的界限,我相信存在比夸克更小的物质。物质代指一切真实存在的实体。
或许,你撕碎一张纸,成功毁灭了无数个存在的生命的宇宙。即使是原子、夸克,又有谁能保证里面没有“宇宙”。
仅四个脱氧核甘酸的随机组合便可带上亿万种遗传信息,而有机生命又是由无机物质的随机组合而来,那么一个夸克粒子中没有生命、没有文明、没有宇宙是不能否定的。
人类创建的各种物理定律全部依附于宇宙的存在而存在,但宇宙可以随时改变,人类的智慧像龙卷风中的蜘蛛网,无论重建、修补多少次,依然渺小,无力挣扎毁灭。
试想:一个莫比乌斯环首尾反向连接着,纸面中间画着线,一只蚂蚁沿着这条线一直爬行,不停的转圈,对吧?但从蚂蚁的视角看的确一直向前走,这是二维视角与三维视角的区别。如果我们处在四维世界里,只能观察到一维、二维、三维世界,不能观察四维以上的世界。莫比乌斯环是扭曲的,同样,我们的世界也是扭曲的。为了生存,人类对宇宙进行研究探索,但结果如同从蚂蚁视角得出的结论一样可悲。
如果有人恳求一个主保护另一个主,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个主是真的,他是我们的宇宙。
存在算是一种幸运,珍惜幸运。
如果我想的这些理论是在课堂上进行的,我被叫起来了,那可真的是宇宙末日万物灭亡,然而时间差允许我在被提问提前想这些,所以我还活着。珍惜幸运!
三体读后感 篇3
思索宇宙历史时间,人类文明在一次次毁灭中再生并发展趋势。地球上共遭到过四次毁灭性灾祸,无法否定先前不会有文明。
大家所在的文明是人类文明演变最取得成功的一次,人类迈过农牧业文明、工业生产文明,步入智能化文明,历经三十五亿多年。当人类文明进到一个环节的巅峰便会出現技术爆炸,协助人类进到下一代文明,殊不知伴随着文明水平的持续提升,刻录在人类遗传基因的信息内容曝露愈来愈显著,人类以便生存,不惜一切成本:大家以便修建房子砍伐森林,以便耕地与当然角逐农田,以便生存权益生产制造核武器、激光器导弹客观使大家越来越害怕,越来越柔弱,驱使大家探寻宇宙,移民星体。
人类文明生存的总体目标是生存,无论是现有文明還是已消退的文明。
毁灭是宇宙唯一不会改变的主题风格。对于大家常说的自然界绝情,那仅是以蚂蚁的总体目标对待世界,粗浅鄙陋,宇宙绝情。
生命、文明的存有仅归属于不经意。为什么有不经意?高纬度世界与低纬度世界的相对性時间误差及其很多物质的任意组成充足容许不经意的存有。这儿特指的世界并不是人类社会发展、地球上,只是宇宙、宇宙以外及其包括宇宙的物质。对于物质,沒有显著的界线,相信存有比夸克更小的物质。物质代指一切真正存有的实体线。
也许,你撕碎一张纸,取得成功毁灭了无数存有的生命的宇宙。即便是分子、夸克,又有谁可以确保里边沒有宇宙。
仅四个脱氧核甘酸的任意组成便可携带千万种遗传信息,而有机化学生命也是由无机物物质的任意组成而成,那麼一个夸克粒子中沒有生命、沒有文明、沒有宇宙是不可以否认的。
人类建立的各种各样物理定律所有依赖于宇宙的存有而存有,但宇宙能够随时随地更改,人类的聪慧像龙卷风中的蜘蛛网,不管复建、修复几回,仍然微不足道,乏力挣脱毁灭。
设想:一个莫比乌斯环首尾反方向联接着,纸张正中间画着线,一只蚂蚁顺着这条线一直爬取,不断的转圈,是吧?但从蚂蚁的视角看确实一直往前走,它是二维视角与三维视角的差别。如果我们处于四维世界里,只有观查到一维、二维、三维世界,不可以观查四维之上的世界。莫比乌斯环是歪曲的,一样,大家的世界也是歪曲的。以便生存,人类对宇宙开展科学研究探寻,但結果好似从蚂蚁视角得到的结果一样悲哀。
假如有些人乞求一个主维护另一个主,那麼仅有一种将会:哪个主是确实,他是大家的宇宙。
存有算作一种好运,爱惜好运。
假如我觉得的这种基础理论是在课堂上开展的,我被叫起来了,那可真的是宇宙末世天地万物亡国,殊不知时差容许我还在被提出问题提早想这种,因此我还活着。爱惜好运!
三体读后感 篇4
《三体》的作者刘慈欣是我爸爸妈妈所在学校的校友,作为一位大学理工科毕业生,他竟能写出这样一部惊世之作,他是怎么做到的?这引起了我强烈的兴趣,于是今年国庆节后我便开始读《三体》。
《三体》又名《地球往事三部曲》,这是一部科幻巨著,也是一部令人震撼的宇宙史诗,它不仅为我们规划了人类未来的进步方向,也让我们理解了宇宙文明之间的残忍杀戮,认识到人性的善恶、地球文明的兴衰、宇宙的浩瀚与渺小。
该书一开始就把我深深地导入故事情节之中:许多高级科学家在一个月内纷纷暴毙,科学家汪淼在寻找真相中发现了一个叫作“三体”的游戏,游戏中的世界被三颗太阳围绕,昼夜规律难以预测,导致出现“乱纪元”。在被“三日凌空”“三日连珠”“大撕裂”等灾难毁灭了191轮文明后,“三体人”不再徒劳地去寻找那无解的规律,而是决定在宇宙中寻找新家园。令汪淼没有想到的是,游戏中的三体人是真实存在的,而它们已将目标指向了地球。面对科技比自己强大千百倍的三体人,地球人开始做出了那可能对三体人毫无疼痒的防御与反击。
通读《三体》三部曲,最让我惊讶和佩服的就是刘慈欣那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总是不拘一格而又不会给人以无厘头的感觉,里面的'剧情中大都含有关于未来丰富的科学猜想,比如用曲率驱动制造出光速飞船,用强互作力制造出像“水滴”那样的强力工具。这些奇妙的科学概念、神奇而先进的“发明创造”无不让我啧啧称赞。
一部电影空有好的剧情,没有好的演员去演绎,注定会是一部烂片。一部书也是如此,光有行云流水的构思,却没有妙笔生花的文笔,也肯定是不行的。刘慈欣在《三体》的人物描写上也着墨不少,他为我们成功塑造了汪淼、罗辑、史强、程心等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他们或勇、或智、或光明磊落、或老成持重。
除了数不清的科学幻想外,《三体》还蕴含了丰富的道德伦理,也揭露了人性的丑恶。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当三体人的探测器“水滴”到达地球时,全人类正对他们开发的2000多艘星际战舰自鸣得意,甚至认为这一探测器是三体人派来议和的,结果人类的太空舰队被三体舰队中蹦出的一粒“水滴”灭的仅剩两艘。三体人靠实力告诉地球:“毁灭你,与你有何干?”故事临近结局时,三体已被另一个神秘文明所毁灭,人类为防御即将到来的“黑暗森林打击”,又为自己的“掩体计划”而沾沾自喜,直到最后被那个神秘文明的清洁工“歌者”随手丢出的“二向箔”压成二维,整个太阳系成为了一幅画,这时人类才恍然醒悟: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
三体读后感 篇5
读书,最重要的不是读它的表面,而是要走进作者深处的灵魂。这是我阅读《三体》最深刻的感受了。
记得读完《三体》,是在一个平凡不过的周日。那时,我对整个世界的认识,早已经历沧海桑田的变化。
故事情节很长,我就不再多说。震撼,史诗,早已充斥我的内心,挥之不去。主人公罗辑,一个再平凡不过,再现实不过的普通人,他被社会绑架的事实令人悲伤,但他潜在的与内心深处的无畏与超然,造就了两百多年的辉煌转折。无论结局如何,这一点,令我钦佩。
第三部的主人公程心,多次站在仅次于上帝的位置上,为了对人类的爱,与胜利和人类文明的延续擦肩而过,谱写了一个个美丽的遗憾。正像罗辑所说,“人类之所以迟迟没有发现黑暗森林理论,是因为人类有爱”。是啊,感情用事,一直是人类的弱点。真正能做到不论恩恩怨怨的,自古至今,又有几人呢?
当然,最令我难忘的,还是本书的点睛之笔——黑暗森林理论。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对费米悖论的解释,那缜密的思维和精炼的推理,足以斩平一切侦探小说。那句“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它。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球,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至今还在我的大脑里交织,碰撞更加精彩的火花。
《三体》,是一座科幻大厦无比坚韧的基石。我相信,在《三体》后,一定会有更加精彩的大楼。
三体读后感 篇6
星辰大海是无数少年的梦,望今夕,科技改变了命运,梦想化作了现实。从曾经的给时间以生命,到如今的给岁月以文明,人类憧憬着一次又一次的梦幻,畅想着数百年后的未来,生存在这纷繁的尘世。
危机纪元来临之初,纳米科技堪称世界之最,这种能让人类大规模跻身太空的技术被外星文明所窥探。身处三颗恒星周围的他们,早已对恶劣的生存条件有了一定的抵御能力,但行星大限将至所带来的毁灭迫使他们成为黑暗森林里的猎人。
三体舰队探测器“水滴”的侵入,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人类引以为傲的舰队用最原始的方式一扫而尽,提前做好预警顺利逃亡的两艘幸存者却被人们当成叛徒,只能在人类文明和三体文明的联合绞杀下驶向茫茫星海,寻求一线生机。
幸而有人能够突破人类社会思想和道德的束缚,力求光速飞船,凭借强大的信念和过人的能力给人类文明带来一丝希望,但故事的结局却没有因为这一小插曲而发生逆转。“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降维打击之下,光锥之内的一切都化为了梵高的星空“巨画”。只有一艘飞船逃了出来,可这个飞船的主人却几度以爱的名义将人类世界推向深渊,亲手将拯救人类的唯一办法扼杀于摇篮之中。
如今,那个世界已经过去了18903729年,尘埃落尽,万物归于时光之中。故事结束了,摇篮里的人终究还是没能逃离命运,人性终是摧毁了属于他们的小世界。
思绪飘回现实,在现代社会,人类如同造物主一般俯视着整个世界,却无从得知茫茫宇宙中是否有其他文明像我们看待虫子一样看待我们。第三宇宙速度要多久才能被人类的飞行器所驾驭,我们无从得知,光速更是遥不可及,被限制在太阳系的我们只能偏安一隅,活在繁杂之中。
我们都是阴沟里的虫子,但总还是得有人仰望星空。为了文明的传承,多少人性遭到破坏,又有多少科学失去色彩,生存明明有更好的方式却因图一时私利而互相伤害。思索一番却又觉得无可避免,就像永远达不到乌托邦,没有完全公平,那就必然会发生斗争。既然无法逃避那就只能洁身自好,在做好自己的同时尽量维护人性的美好。《三体》的故事绝不可展开在现世,更不能以爱的名义来毁灭。
牛顿曾说“我可以计算天体运行的轨道,却无法计算人性的疯狂”。愿警钟长鸣,眼光应以长远为重,视野应以高远为荣。品一场人性的真善美,才是一切的起点。
《昆虫记》读后感分享十三篇
这篇精选文章将着重探讨“《昆虫记》读后感”的重要性和价值,作品这本书当中的细节常常为人所感叹。表达心里震撼的最好方式就是将其写进自己的读后感里,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写作作品的读后感?欢迎参考愿您成为更好的自己!
《昆虫记》读后感【篇1】
走进《昆虫记》,就如同走进了昆虫的世界。
——题记
来到一个树荫环绕的灌木丛边,你就会听见一阵又一阵的音乐声,这是在欢迎你的到来,在里面,昆虫这是多种多样的,深入它的腹地,你就会看见一个很大很大的树桩子,我坐在它的上面打开了《昆虫记》。
当第一缕阳光穿透那厚实的树荫来到我的面前,它亲切的和我打着招呼,然后就坐在书页上的每一个字聊着天,早上的太阳是充满活力的、温柔的,它没有像中午时的烈日炎炎,但没有像下午时的困倦与炎热。
昆虫记的作者是 让- 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他被誉为“昆虫界的荷马”。他是法国人,他的一生都用在了昆虫研究的这一方面,他把昆虫们生动形象的比喻成各种各样的人。他曾经对其他昆虫学家说:“你们是在碎尸场上工作着的,你们把昆虫变成一种既恶心又可怜的东西,而我却在大自然里在研究,在昆虫活着的时间里观察的。”
在他的笔下,“屎壳螂”是一个勤劳的搬运工,为他们的孩子准备食物,“切叶蜂”是一个无比智慧的建筑学家,他能在叶子上剪下一个和洞口大小差不多的圆形叶片。“螳螂”是一个弱肉强食,但又不缺乏母爱的一种动物。
在法布尔笔下,所有的昆虫都是有身份的,有价值的,在这个小小的灌木丛里,所有的昆虫都是有价值的,绿色的蝈蝈、纺织娘、知了、还有蛐蛐,他们在树上和树下组成一支庞大的乐队。
他们唱出了原生态的乐章,他们的乐曲让我听得如痴如醉,我躺在地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我看见了一只蝉,他也看见了我——这个不速之客。
他伸出了吸管在树上戳了一个小细孔,开始享用起那甘甜的汁液,我立即跳了起来,用手把蝉拉了出来,我看见那一个小洞口,洞口向外涌着甜美的汁水。
《昆虫记》是生物界的史诗,同样让- 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也是生物界的荷马。
在昆虫记中我明白了在任何的事物中,只要脚踏实地的去干,任何事都会成功的,任何事情都会有成就的。是从昆虫那里学来的道理。
《昆虫记》读后感【篇2】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所著的长篇科普文学作品,被誉为"昆虫的史诗".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的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
翻到目录,我一目扫千行,《兴趣与遗传》《神秘的水塘》《啊,石蚕》,这是什么,是动物吗?带着满肚子的疑问,我翻看了书页,开始了我的神奇之旅。
在法布尔的笔下,我看到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让我不禁赞叹这个世界的美好。
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写了许多昆虫,有的我们见过,却不知叫什么;有的是知道叫什么,却不知长什么样。在这些昆虫中我最喜欢的便是蝉了。
蝉的'一生,经历四年黑暗中的苦工生活,换来一个月阳光下的享乐。蝉在脱壳的一瞬间,就已经在利用短暂的时间,尽情地展现自己,它每一时每一刻都在好好的活着,没有一刻在抱怨自己生命的短暂。人与蝉相比,人的生命要长得多,但是不管90年还是90天,我们都要珍惜生命,好好的活着。
生活历程就是如此,为了生命延续,必须好好活着。人生路途,如同爬山,当我们翻过一座山后,又有一座山阻碍在面前。我们再想放弃,想要半途而废的时候,想想那在黑暗中的小小生命。蝉,为了在光明中生活几十天,为了完成种族繁衍的重大使命,它们在黑暗的岁月中静静等待,默默熬过那孤独寂寞的岁月,它们用坚毅和执着,终于迎来生命中的光明。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也难怪《昆虫记》一经发表就轰动世界,之后翻译成50多种文字。伟大的法布尔通过微观世界的昆虫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人类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是同其他生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弱小的昆虫也应当得到尊重。我们不仅要充满对生命的敬畏,更应该饱有探求真理的精神。我在生活中,也应该学习法布尔探索世界,坚持不懈的勇气和毅力,做任何事情都应当锲而不舍,为了理想奋斗。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坏境的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过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昆虫记》读后感【篇3】
早就听说法国文学家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想,美术家一般的视角,文学家一般的笔触”。暑假里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读完了法布尔的《昆虫记》。
作品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视角独特、观察仔细,描写细致,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向我们展现了另一个不被我们注意的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真不愧为法国文学巨匠!同时我又被作者坚持不懈、不怕困难,勇于探索的精神深深打动了。他用一生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写出了十卷观察感言,其行为足以震撼人心,令我敬佩。
《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作者用平实的文字,幽默的叙述来描述昆虫们的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书中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是多么奇异、多么有趣的故事啊!在读《昆虫记》之前,我并不知道昆虫的世界原来也如此精彩,如此奇妙!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身临其境一般。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读过昆虫记我知道了管虫会穿“衣服”、松蛾虫会预测天气、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不是杀死毛毛虫,而是先麻醉毛毛虫,使他失去知觉。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只捕捉小蜘蛛,小虫一顿就可吃光,每顿都可以吃到新鲜的。我还知道了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
作者为了研究昆虫不顾危险捕捉黄蜂,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使我感受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记》不仅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还使我懂得了生活是写作的源泉,要学会仔细观察周围的事物并从不同角度看问题。同时还懂得了要想有所成绩必须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吃苦耐劳、坚持不懈的科研精神!
《昆虫记》读后感【篇4】
《昆虫记》向我们描述了许多昆虫的生活习惯、捕猎方式和天敌。他把昆虫描写的那么真切、那么美丽、那么动人,那么活灵活现,这都来之于他长期对昆虫生活精细的观察和研究。法布尔研究昆虫,一呆就是一天,他不知时间,不知疲倦,不知艰苦,不顾一切的研究昆虫。没有设备,他就用家里的瓶瓶罐罐打造一个“昆虫园”,他和蝎子,精龟子,蟋蟀,螳螂等等同居一室,他把自己的家变成了虫宅。
就如蔬菜大食客:菜蜂蝶,菜蜂蝶以惊人的速度吃掉卷心菜,还会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成长。虽然菜蜂蝶一次可产下多达200粒左右的卵,但其中只有20多粒卵能够孵化成虫。而且即使能够顺利成长为蝴蝶,还要随时面临被鸟类,蜘蛛或螳螂等天敌吃掉的危险,所以,最终只有三四只能成功完成传宗接代的重任。菜蜂蝶的天敌是赤眼卵寄生蜂,小茧蜂和黄金小蜂等昆虫,它们会吃掉菜蜂蝶的幼虫。神奇的自然界维持着生态平衡,菜蜂蝶通过提高产卵数量的方式,来增加下一代存活的几率,从而维持种群数量的稳定。这就是自然界的神奇所在。
昆虫们真的太有趣了,我爱昆虫!我相信如果我平时学习也能像法布尔一样努力,一样细心的去观察,一样坚持不懈的话,我一定会很棒的!
《昆虫记》读后感【篇5】
在寒假时间里,我看了一本叫做《昆虫记:神秘的隐士》的书。这本书是法国的法布尔先生写的,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绘图的是金成荣,这个画家是韩国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书里讲的是一只蝎子,被法布尔先生带回学校做研究。第一天放了一只小蟋蟀和一只被剪掉翅膀的菜粉蝶,不过蝎子没有攻击它俩,因为蝎子不饿的话,一般不攻击其他动物,蝎子回到洞穴里安静地过了几天日子。这一天,蝎子悄悄的往洞口外边瞧了瞧。怎么回事呀?蝎子窥视着周围的动静。太阳下山了,应该安全了吧?它慢慢地爬了出来。她把尾巴卷在后背上,开始爬行,就在那时她看到有东西在地面上扑腾着。又是什么东西呀?它好奇地靠过去,突然好几只菜粉蝶和黄凤蝶飞了过来,好像足足有十几只。又不能安静了,但是既然出来了,还是散散步吧! 看到这里,大家一定已经知道神秘的隐士就是“蝎子”了,看书之前,我很害怕蝎子,看了书之后,知道蝎子其实很胆小。 我觉得这本书不但有知识,还很有趣。
《昆虫记》读后感【篇6】
这几天,我完全沉浸在《昆虫记》所描写的世界里,不能自拔。这本书运用细致温婉的语言描写了昆虫们的生活,带给我从来没有了解到的有趣知识,读来生动有趣,令人不忍释手。
你知道昆虫会给自己着色的吗?请看下面一段对“亮甲虫”的描写:“这个名字对它来说一点儿都不夸张,体现出了它的阳光、灿烂、英武。虽然终生与腐尸、粪便之类的污秽之物打交道,但是它的外表却是非常光辉,身体上就像镀了一层金属。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发出的光泽也不一样,有时是绿宝石一样的青光,有时候是红铜般的紫光,甚至有人称它是一位珠宝匠。”你看了这样的描写,是不是很喜欢?那亮甲虫就像一位漂亮的小伙子穿着华贵的衣服,站立在你的面前。除了亮甲虫会给自己着色,许多昆虫都会给自己“涂抹”颜色,甚至还会给自己戴上装饰品呢!作者对这个现象还作了仔细的观察和研究呢!你愿意一探究竟的话,那就赶快去看一看这本书吧!
我看到其中一章《天牛吃路》的题目时,吓了一跳。什么是“吃路”?读到完,我才知道,原来是指天牛的幼虫寄存在树木的中心,一边吃掉木头,一边就开拓出了道路。其实,题目应该叫《天牛如何吃树》,或者就叫《天牛挖路》。这是我自己乱想的,没有作者写的题目吸引人。作者对天牛幼虫如何吃空树干,真是写得娓娓动听,“天牛幼虫则是用嘴一寸寸地开辟出道路。能够完成这项工作,当然少不了一件好用的工具,那就是天牛幼虫的那副大颚。它那副又黑又短的大颚非常粗壮,虽然没有锯齿,但是周边很锋利,就像是木匠用的凿子。它就是用这把凿子上开下凿,造出一条通道。凿下来的木屑被它吃掉,既当了食物,又清理了建筑垃圾,一举两得。这些木屑被天牛幼虫充分分解吸收,最后只排泄出一点点蛀屑,堆在身后的路上。这就像是一条车间里的流水线,一头往里进木屑,中间经过天牛幼虫的身体,另一端出来的是少量的蛀屑。这个过程进行的同时,还开凿出了道路。这种走一步,吃一步的高明手段并不是天牛幼虫的专利。所有寄生在木头中的昆虫,几乎都是这样操作的。”作者满怀喜爱,充满了对天牛幼虫的怜爱,细细地介绍着它的吃路工具,以及它吃路的每一个动作。
读着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作者那一颗对大自然的关注之心,享受着作者细腻清新的语言文字,体会到了沉浸于一种探究活动中的快乐。我好喜欢这本书——《昆虫记》!
《昆虫记》读后感【篇7】
《蚂蚁和蝉》这篇寓言想必妇孺皆知。我小时候也读过这篇寓言。蚂蚁是勤劳的,蝉是懒惰的,这是我对昆虫最初的认知。这种认知未曾改变,直到我遇到了《昆虫记》。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法布尔在向我招手,带我走进了神奇的昆虫世界。那里有圣甲虫,它的滚球技术让杂技演员望尘莫及;那里有切叶蜂,它能同时切出椭圆形和圆形,这是人类用圆规也无法做到的,那里有大孔雀蛾,每天晚上都会有一大群雄蛾和一只雌蛾进行约会
《昆虫记》让我明白:大自然有许许多多稀奇的东西,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昆虫,多么渺小的生物!可就是昆虫,让大自然显得那么的和谐!万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一个物种消失,引来的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崩塌。尊重渺小,是我们该做的。
感谢《昆虫记》,它让我懂得了昆虫的奥秘,感谢荒石园,它是《昆虫记》的来源,感谢法布尔,一切都是他亲手创造的。
《昆虫记》读后感【篇8】
这个国庆假期,我阅读了法国自然学巨作《昆虫记》。我一拿到这本书,爱不释手,马上就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
看了序,我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他家境贫寒,无法上学。但他勤奋自学,先后取得数学学士、物理学学士,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他花了34年观察,写出来长达250万字的《昆虫记》。这本书更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描写仔细,深入了昆虫的生活。读这本书,就像进入了昆虫世界,妙趣横生。连令人讨厌的粪金龟,在这本书里也变得有趣。比如:粪金龟挖了一块粪团儿,接着立起锯齿状的前腿,用双手使劲地压粪球,只见它爬到粪球上面,扭动着身体,不停地往这个方向压一压,再往那一个方向打一打,整理粪球表面。这一段话写得真引人入胜呀。
这本书里的昆虫真神奇,小朋友们,你们也赶快来和昆虫做朋友吧!
《昆虫记》读后感【篇9】
在十月份,我读了一本叫《昆虫记》的书。它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卡西米尔·法布尔。他出生于1823年。于1878年买下塞利尼昂的荒石园,并以此写下《昆虫记》。法布尔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下面,就让我带你走进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主要讲述了,法布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记录昆虫的生活习性,外部形态,劳动,甚至死亡等,既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和尊重,又传播了科学知识,体现了作者不断探索的精神,为我们展现了这美丽的大自然。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昆虫是螳螂。它长有一副苗条优雅的身材,淡绿的体色,轻薄如沙的长翼,使他看上去更加美丽。我以为它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昆虫,平时只用自己的大钳子捕捉小虫子,但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原来螳螂看似“女神”但却是个杀手,他的招牌武器软颈,大刀,锯齿,都是用来捕杀昆虫的,甚至有时连自己的同类也不放过。有些昆虫只要被螳螂盯上,那小命就不保了。
这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他的观察细致入微,令我惊叹不已。我也要像他那样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
《昆虫记》读后感【篇10】
今天跟孩子一起读了一本书《昆虫记》,这本书是我买了很长时间的,一直放在那里,有空的时候我就用来打发时间的 。孩子也时不时的拿出来看看。
今天我跟孩子都在家,就拿出来一起读了。平常很少跟孩子一起看书。没想到我的孩子让我很惊奇的发现了她平常没表现出来的东西。
孩子的阅历跟我差不多,看到《昆虫记》中的蝉,她张大了嘴巴,跟我的表情是一样的,蝉竟然有1500多种!我们俩互相指着对方哈哈大笑,我俩的知识真是肤浅啊!
当然,我年纪大了,肯定比她知道的多。她不停的问,我就不停的给她讲。她的好奇心真是大,刨根问底,把我都问的傻了!
这本书是一部卷帙浩繁的巨著,它不但在自然科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是法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传世之作。书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和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孩子聚精会神的听着我的讲解,真正的进入主题!
“孩子,我们现在看的是我们每个夏天都会看到的蝉,你看它长得多漂亮啊!两对薄翼,匀称的身体,像个飞舞的姑娘,你知道它的前身是什么样子吗?”孩子点点头跟我说:“妈妈,我知道,那不是每个夏天爸爸跟我去河边找的那个丑陋的虫子吗?”我点点头:“是的孩子,它的一生真正的不简单!它长到成虫要经过五次蜕皮,历时数年才能成熟,羽化后的寿命只有六十到七十天,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它要完成它神圣的使命~~产卵!”我话头一转:“就像你吧,你的使命是好好学习,长大了要有一个好的生活,妈妈到时候老了,指望着你能给我口饭吃,别让我像路边上的流浪汉,到垃圾桶里找东西吃!那样的话我会很可怜的!”孩子眼里闪着泪花,她使劲点着头,说不出话来。
孩子是真诚的,在家里,我们就事论事,从不无理取闹,跟孩子的感情真的是触到了心灵。“我希望你像蝉一样有羽化的一天,虽然你现在你学习并不突出,可是我知道你很努力!你付出了就会有收获不是吗?”她静静地听着我说的话。
每次孩子攻克了一道题,她就会高兴的又蹦又跳,我就会过去亲她,祝贺她的成功。这一段时间孩子的数学成绩明显下降,自从上初一课程多了,对她很不适应,由于写字慢,每天熬到很晚,我看了很是心疼,陪在一边心里急的要命,孩子都是妈妈的心头肉,无论多大,在妈妈的心里都是个宝贝!
“那它的生命只有六七十天吗?妈妈,你老了会死吗?”我轻轻的笑笑说:“会的啊,我会像你老奶奶一样去世,像蝉一样走到生命的尽头,只是跟蝉不一样的地方是,我要陪着你慢慢长大,看着你一步一步的走向更高的平台!”其实,她这时已经是泪雨滂沱!
今天,我跟她说了很多很多,关于蝉,我俩也知道了很多很多。感谢这本《昆虫记》,让我知道孩子的心灵仍然离我很近很近,我等待孩子长成的那一天!就像我看的这一段:
蝉,越过漫长的冬伏期后,从地底下爬出来,通体土黄透亮,雅称“金蝉”,金蝉爬上树干或树枝,静静地歇着,开始蜕变。金壳背部裂开一条缝,新生蝉从缝里爬出来,蝉翼丰满后便会飞走。
金壳依然在枝头摇曳~~
《昆虫记》读后感【篇11】
最近几天,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我带着疑问,怀着好厅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昆虫世界里有很多奥秘。它们都有自己的生活习惯。作者法布尔平时细心观查它们的习性写生活,并写成一本书,是多么的不容易。
你知道蝉是一个会唱歌的聋子吗?
你知道外表看似一个虔诚祈祷者的螳螂其实是十分凶残的捕食霸王吗?
你知道萤火虫在捕捉蜗牛时会先“打一针”麻醉它,然后再慢慢把它吃了……
其中我最喜欢萤火虫了,萤火虫身上挑着一盏灯,一闪一闪的,很吸引人。你们知道它为什么会发光吗?它的光亮产生于萤火虫的呼吸器官,有一些物质,当它和空气相混合以后,会发出光亮,有时还会燃烧,产生火焰而那种和空气想混合便能发光或者产生火焰的作用,则被人们称之为“氧化作用”萤火虫能够发光,是氧化的结果。
读了这本书,我对昆虫更加感兴趣了,我也明白只要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真正地了解世界的奇妙。
《昆虫记》读后感【篇12】
这几天我看了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后,被深深地吸引,以前我对好多的昆虫不了解,并且对它们还有一种恐惧感,通过这本书使我对许多昆虫有了了解,作者用幽默的言语,通俗易懂的文字,介绍了各种昆虫的习性,筑巢,产卵的方式,捕食以及死亡的过程。通过他的描述就好像每一种昆虫身上所发生的故事就发生在我的眼前,使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通过这本书让我了解到许多昆虫的奥秘,比如螳螂为什么会自相残杀,把自己的同类吃掉,那是因为能保护雌性螳螂肚子里的宝宝,还有一种名叫狼蛛的昆虫被它那两颗毒牙咬了以后可已让人疯狂地跳舞。而这种病,只有用几首固定的曲子才能治。
从《昆虫记》中使我认识了昆虫,了解了昆虫世界,也看到昆虫学家法布尔对科学的严谨态度,用多年的心血汗水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我在今后的学习中要学习法布尔的执着精神,在生活上要留心每件事,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和观察能力。
《昆虫记》读后感【篇13】
昆虫魅力
--自然环境是每个人都向往的。鸟儿歌唱,花儿芬芳。这里安静祥和。它远离城市的喧嚣。天空和陆地上都有昆虫。在300多年前,一位伟大的昆虫学家对品种繁多,形态各异的虫子着了迷,花费毕生的光阴写出了这本绝世佳作——《昆虫记》,这个喜欢昆虫的人,就是法布尔。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了蜜蜂的群居生活,体会到了蚂蚁的**夺食,了解了蝉的自食其力和萤火虫麻醉其它虫儿的高超本领,知道了黑布甲的装死本领和其它昆虫不为人知的秘密。
法布尔用生动通俗的语言把枯燥乏味的昆虫学描绘的有声有色,形象有趣,而且在他的语言中没有半点虚假,因为他坚持:科学可以被修饰,但不能被修改的信念。这使我们可以在笑声中把《昆虫记》中学到知识很好的吸收。
当我们看到一个生动有趣的故事,谁会想到寓言背后的艰辛?他可能为了观察蝉的脱变而顶在炎炎烈日下,他可能为了抓狼蛛而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他可能为了寻找有利的证据而反复实验。他那科学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工作作风,让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博大精深内涵”。
法布尔让我了解了昆虫世界,而《昆虫记》则让我永远记住了法布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