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通知。
优秀的人总是会提前做好准备,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幼儿园教师都会提前准备一些能用到的资料。资料可以指人事物的相关多类信息、情报。资料可以作为参考给我们一些学习工作灵感。可是,我们的幼师资料具体又有哪些内容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任职的通知”,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关于任职的通知【篇1】
6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获悉,今年我区将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147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参加选聘,到农村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成长成才。
据了解,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5月底开始部署,到9月中旬全部完成。6月1日,我区《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已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和广西人才网、广西党建网进行发布。6月1日开始网上报名,到6月20日网上报名结束。今年我区对选聘对象资格条件方面作了调整,要求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担任过学生干部、团干部的,也可作为选聘对象。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今年的选聘工作采取区市联动的.方式进行。选聘程序分八个步骤,即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研究确定、签订协议、培训上岗。
据介绍,选聘高校毕业生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聘期3年,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加相应社会保险;今后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在村任职2年后,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我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受聘到我区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且聘期考核合格的,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关于任职的通知【篇2】
公司各部门:
为提升公司更有效率的运行,使管理顺畅、制度得到合理有效的落实,根据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决定,对 作以下任命:
任命 担任工模部厂长,全面辅助总经理主持公司工模部方面的管理工作,对公司的工模生产负全责,总经理不在时行使总经理职责。
特此任命,该任命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⒉负责实施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贯彻落实致车间,班组。
4.制定和执行现场作业标准及工艺流程,保证进度和质量,提高公司员工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5.负责代表公司就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进行对外联络,实现全面均衡有节奏的同步生产,使最终的生产便于包装及运输。
关于任职的通知【篇3】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既注重激励保障,又强化竞争择优,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现就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1、合理确定选聘规模和计划。中央计划从2008年到2012年选聘10万名大学生“村官”,每年根据各省区市的行政村数量分配选聘名额,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支付。各地要合理确定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总体规模和年度计划,稳步有序推进选聘工作。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离任的,或出现其他离岗等情况的,要把缺额纳入下一年度选聘计划。
2、实行定期、统一选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选聘工作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选聘名额、选聘办法、选聘条件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并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3、严格执行选聘程序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确定的选聘条件和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主要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度。选聘对象确定后,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及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细化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竞争择优、期满去向等方面的条款。
4、制定培训规划。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整个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岗位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示范培训班。市、县两级要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大学生“村官”任职上岗前,都要安排岗前培训。聘用期间,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岗位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兼任乡、村团组织职务的,由共青团组织纳入农村团干部培训规划。参加培训情况,要作为大学生“村官”考核、推优的依据。
5、突出培训重点。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要针对岗位特点,坚持以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农村经营管理知识、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进行自主创业等为重点,以提高做好农村工作、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本领为目的'。培训中要注重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经验方法,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打开工作局面。
6、拓展培训渠道。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大力加强大学生“村官”的系统培训。通过优秀大学生“村官”介绍体会、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大学生“村官”实地考察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教育、科技、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大学生“村官”专项培训。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要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力教育。
7、落实工作生活补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要按时拨付到位,保证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及时发放。加强对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8、落实社会保险。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9、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对于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补偿和代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由选聘地制定。对于被选聘到其他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鼓励选聘地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期内考核称职。
10、提供工作生活基本条件。各地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工作、食宿等基本条件,帮助解决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迅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体检。要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
12、实行结对帮带。乡镇党委要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注意做好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经常深入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13、注重实践锻炼。乡村党组织要给大学生“村官”压担子、交任务,帮助确定合适的项目和任务,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创业,并通过适当政策倾斜和市场机制办法,为他们提供支持,使他们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多做工作、多办实事,使他们在具体实践中经受锻炼、干事创业。对大学生“村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鼓励他们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优秀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14、搭建交流平台。中央有关部门依托互联网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建立大学生“村官”网络交流平台,加强与大学生“村官”的联系交流。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当地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设立大学生“村官”信息专栏,建立大学生“村官”网站,创办大学生“村官”工作报刊,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多种交流平台。县、乡党委要定期研究大学生“村官”工作,注重听取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根据大学生“村官”的特点,组织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巡回报告、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广宣传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和创业经验,为大学生“村官”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15、强化管理考核。各地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完善竞争择优机制,形成在实践中比干劲、比奉献、比业绩的鲜明导向,强化大学生“村官”苦干实干、创先争优的意识。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负责,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会议测评、村民代表会议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对大学生“村官”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发现不良苗头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加强正面引导。
16、鼓励担任村干部。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大学生“村官”,要鼓励他们长期在农村基层干部岗位上建功立业。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仍然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可以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
17、择优选拔乡镇和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各级党政机关要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并明确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要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和选调生,要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优。报考公务员和选调生的大学生“村官”,须在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
18、扶持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农业实际自主创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各地要结合实际,建设和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重点帮助和支持那些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优势的大学生“村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要强化大学生“村官”创业指导服务,积极开展信息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将大学生“村官”创业纳入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总体部署。高等院校要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
19、引导另行择业。对于聘期考核称职,不再留村工作或不参加公务员招考的,要帮助和支持其另行择业,择业前可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对于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或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要予以解聘,引导其另行择业。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用人单位,优先聘用(招用)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
20、支持继续学习。鼓励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鼓励高等学校结合办学实际,为大学生“村官”攻读研究生学位创造条件。
21、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由组织、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扶贫、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工作任务繁重的,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有关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政策、重要事项、重要活动,要集体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实施。
22、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共同抓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组织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医疗、养老、工伤保险,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另行择业,人事代理,户籍管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生活补贴等配套保障政策的制定、解释、检查、落实工作;宣传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大学生“村官”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参加村委会选举等工作;农业、林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利用部门资源开展大学生“村官”专项培训,指导大学生“村官”参与现代农业、林业建设和扶贫开发等工作。
23、落实管理责任。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青团组织负责。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组织共同做好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省、市两级负责规划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大学生“村官”档案资料,做好考核工作,落实跟踪培养措施,提出选拔任用意见;团县委主要负责大学生“村官”的联系服务等工作。乡镇党委、团委和村党组织负责具体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
关于任职的通知【篇4】
公司任职通知书范文
尊敬的XXX先生/女士:
您好!本公司经过严格的选拔与评估,综合考虑您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因素,以及面试过程中展现的出色表现,决定聘用您担任本公司的XXXX职位。
首先,我代表公司向您表示祝贺,并对您的加入表示热烈的欢迎。您的加入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智慧和活力,推动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突破。
在您加入公司之前,我想向您详细介绍一下您所负责的岗位以及您的工作职责。作为XXXX职位,您将承担以下重要职责:
1.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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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在您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支持下,您一定能够胜任这一重要职位,并能为公司带来更大的价值和成就。
除了职责之外,公司也非常重视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晋升通道,帮助您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技能,实现个人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您的薪酬待遇将根据您的工作经验、职务级别和公司内部制度进行综合调整。您将享受到具有竞争力的工资待遇、福利及奖金政策。具体的薪酬及福利细节,请与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联系,他们将会向您提供详细的资讯。
您的入职手续将在XX月XX日XXXXX分进行,请您于当天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前往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我们将安排专员为您提供入职培训,并为您介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最后,再次衷心地祝贺您的加入,并期待您的到来。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会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祝好!
此致
敬礼
公司名称
日期
关于任职的通知【篇5】
为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议,任命xxx为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规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防护措施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3、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应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有效落实。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即使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机构和专职人员审定本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总经理:xxx(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任职的通知【篇6】
关于申报参加丽水市“十二五”第一期幼儿园园长任
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新颁布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规定:一级幼儿园园长需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二、三级幼儿园园长需取得省级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园长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推动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丽水市在“十二五”期间将陆续举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丽水市第一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将于2011年10月—2012年7月在丽水市举办。第一期分配给龙泉市4-6名参训名额,龙泉市原则上在省二、三级幼儿园园长中推荐参加培训。请有意参加培训的园长于2011年9月28日前上报市幼教中心(lqhnm@),幼教中心将根据上报人数与幼儿园实际于9月30日上报丽水市师训处。
具体情况详见: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十二五”第一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附后)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十二五”第一期幼儿
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丽教办师〔2011〕7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属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园长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推动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举办“十二五”第一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培训对象:各县(市、区)及直属幼儿园目前在岗尚未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书的正副园长、书记和园长后备干部,参训人员要求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名额分配:莲都区、缙云县、青田县各推荐6~8名,开发区分局及市直属幼儿推荐1~2名,其它各县(市)推荐4~6名。
二、培训内容
按国家教育部与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的相关要求开设课程,并安排各种专题讲座。培训周期为2011年10月到2012年7月,共分理论学习、实践研讨、教育考察与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完成(具体培训计划和开班时间由丽水学院幼儿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三、培训经费
1.培训费:按照市发改委审批的培训标准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2.学员住宿费和往返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报销,伙食费自理。
四、其他
新颁布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规定:一级幼儿园园长需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二、三级幼儿园园长需取得省级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望各地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好参训人员,并将参训人员名单(见附表)一式两份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师范师训处郑九亮老师处,联系电话:2202305。
附表:
丽水市“十二五”第一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人员汇总
表
关于任职的通知【篇7】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1.如何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2.新录用公务员如何进行任职考核?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3.如何确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级别?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4.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包含哪些程序和环节?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5.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几年?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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