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尔王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10-23 李尔王读书笔记李尔王读书笔记。
毫无疑问,作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我们更需要观察自己的教育教学方式和行为,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总结课堂上的不足。平常你收集了优秀的教育笔记吗?小编特别编辑了“李尔王读书笔记”,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1】
本文以过往李尔为核心,以该剧中五个与李尔相关的重大场景为划分标准,细致考察李尔在整部剧中的转变以及其所受到的教育。
作为国王的李尔是专横的独裁权力者,这主要体现在其为小女儿考狄利娅抉择夫婿中。在考狄利娅触犯国王李尔之前,其是十分受疼爱的`,李尔要分给她“比你的两个姊姊更富庶的土地”,而且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也能感受到这种偏爱,“他一向都是最爱我们妹妹的”。但当考狄利娅并没有按李尔的意图诉说对其的爱时,李尔不但剥夺了考狄利娅的土地,更是向她的两个追求者极力贬低考狄利娅。他直接劝勃艮第公爵“放弃他吧”,劝法兰西王“您还是丢开了这一个为天地所不容的坏人,另外去找寻佳偶吧”。即使在法兰西王执意选择考狄利娅后,李尔仍不忘诅咒他们,“你们不要想得到我的祝福”,致使法兰西王“盛怒而去”。国王李尔对女儿婚姻随意专断,反复无常;将心爱的女儿转瞬间称为坏人,其极致的专横可见一斑。
国王李尔不仅是专横的,更是愚昧的,极易受到蒙蔽的。他面对高纳里尔和里根的奉承,显得极其受用,认为其所说的就是她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完全没有一点怀疑的倾向,而面对考狄利娅的无话可说则擅意决断,根本不考虑考狄利娅所说是否是真实情况。而其在面对肯特为考狄利娅求情的死谏时,李尔根本不加思考,只是仗着君主的权威一昧地欲使肯特屈从,“闭住你的嘴巴”,最后剥夺了其官职并将其驱逐出境。
由此可见,国王李尔是一个专横、愚昧、易受人愚弄的宫廷王,他生活在由王权所构筑的自我世界中,王权将其完全封闭,令其行为、言语等都随心所欲、任意妄为,他看不到真实的世界,看不到社会的真相和真正的人性。讽刺的是,其悲剧恰恰起源于他基于王权的任意妄为,因为这使其失去了自我世界的根基——王权(分割国土事件),这迫使其自我世界崩塌,也迫使其开始认知真实的世界,而他也正是在悲剧的逐步进展中,逐渐受到教育,摆脱专横、愚昧乃至深入其血脉的宫廷王性。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2】
李尔王把土地分给了她的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说,她们爱爸爸就像爱糖一样。李尔王非常高兴,给了她们一大片土地。李尔王听到他最喜欢的小女儿的话,勃然大怒,把她赶出了皇宫。没想到,小女儿走后,大女儿和二女儿突然翻脸不认人,将辛苦教育她们多年的父亲流放到了一片荒无人烟的树林。
李尔王很后悔相信了她们的甜言蜜语。他的几个忠实的部下,因为维护李尔王,死的死、伤的伤。李尔王认为自己太无能了,但那又有什么用呢?
他只能用自己的故事来启发大家:魔鬼往往是你身边最值得信任的人。
有些人表面上对你忠心耿耿,可心里却想着如何伤害你,欺骗你对他们的信任。有些可恨的人甚至会因为金钱和地位而做极端的事情。小到同学之间、亲人之间,大到国家之间。
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她经常和我一起上学。所以,我和她关系很好,她待人很好。
有一次,我去找她时,发现她不再。就有一位跑过来跟我说她在我背后说我坏话,我愣了一下,笑眯眯的对那位同学摆摆手:“我相信她不会那样做的。
”几天之后我再次去找她,发现她和另一位同学说:“喂,你知道吗?她(我)上一次……你还是不要跟她玩了!
”顿时,我心里又是生气又是伤心,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怎么能这样对我?而此时此刻,她也给我上了一课:身边的人都有不可告人的一面。
这些天我在世界文学名著上看到一个名叫《李尔王》故事。让我来把故事说给你们听吧:
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恨国王,小女儿却爱国王。一天,国王把三个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女儿啊,我今天要知道谁最爱我,我就分领土给她。
”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大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将永远爱您,我爱您爱得比我自己的生命还重要。
”国王听了,认为是真的,就把一大块领土分给了大女儿。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
”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为了争夺王位,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突然意识到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真的很爱我,是个诚实的人。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否则会受到惩罚;不能只听好话,不认真思考,要看清事物的本质。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在我小小的书架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莎士比亚写的《李尔王》。
剧中的主要人物是李尔王和他的三个女儿:大女儿贡纳梨亚、二女儿卢根和小女儿科尔代丽霞。故事主要讲李尔王老了,要把他的国土按照儿女们对他的爱来分,大女儿和二女儿因为自己的甜言蜜语得到了一大半的国土,而小女儿科第丽霞是有几分爱就说几分爱,所以被李尔王放逐了。
结果,李尔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想要夺取他父亲的王位,所以他们把他赶出了皇宫。李尔王的一位忠臣葛罗丝脱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国王受这样的罪,就把李尔王和他的佣人带到了他三女儿那里,而他自己却被二女儿的丈夫把双眼挖去。第三个女儿嫁给了法国国王,他非常爱科尔代利亚。
因为大女儿和二女儿想杀李尔王,所以他们和法国打了一架。科尔代丽霞和李尔王被抓获。最后,科第丽霞被缢死了,李尔王也自杀了,贡纳梨和吕甘也被毒死和自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不好的话不一定是不好的话,也许是让你摆脱缺点,好的话不一定对你有好处,也许会伤害你,毁了你的生活。我在读《李尔王》这个故事之前,就喜欢别人夸我,别人一说我的缺点,我便撅起小嘴——不高兴了!
但我读完《李尔王》之后终于明白了这句名言的含义: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我希望你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只听恭维话,不要像贡纳梨亚和卢根那样,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我们应该像科德丽莎一样诚实善良,像葛罗丝特一样忠诚。《李尔王》这个故事有趣吗?如果你们也有一些好看的书,别忘了借给我哦!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3】
《李尔王》是英国文学史上最杰出的悲剧作品之一,由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7世纪。这部作品以中世纪英格兰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心地善良、以信任与友爱为信条的国王李尔,在面临权力斗争和家庭纷争的压力下,逐渐陷入疯狂和孤独的故事。作品以其精湛的情节设计和鲜明的人物形象而广受赞誉。下面是对《李尔王》读书笔记的摘抄赏析。
首先,在《李尔王》中,莎士比亚通过对王权的描绘,探讨了人性的黑暗面以及权力对于个体和社会的毁灭性影响。李尔王是一个心地善良、信任他人的人,但由于他将王位让给了最无能的女儿,导致了政治斗争的激化和自己的失败。这一情节深刻反映了权力对于社会和个人的破坏性。正是因为权力使人变得贪婪和残忍,才导致了李尔王的出局和国家的混乱。
其次,莎士比亚通过李尔王与他的两个女儿申请是否爱他的测试,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性和伪装的本质。李尔王在权力之前看不清他的女儿们的真实面目,他选择相信欺骗他的两个女儿,因为他认为王权拥有的是无私之爱。然而,他最真诚的女儿科尔迪莉亚反抗这种虚伪,她拒绝了父亲讨好的举动,承认自己所拥有的爱是真实的。这一情节表明,爱和真相并不总是与权力密切相关,而伪装和虚伪则是权力争夺的常见手段。
此外,在《李尔王》中,莎士比亚通过角色的发展展示了人性的复杂和多面性。李尔王在剧中通过疯狂和孤独的经历,逐渐认识到自己以前的错误和无知。他经历了一次内在的转变,从最初的自负和轻信,变成了一个更加真实和慈悲的人。这一角色发展反映了人性的成长和反思的必要性。
最后,在《李尔王》中,莎士比亚通过对智者角色的描绘,探讨了人性中的智慧和道德的重要性。乌里亚爵士和格隆刚爵士作为李尔王的忠诚顾问,他们在权力斗争和家庭纷争中保持了智慧和正直。他们的角色象征着理性和道德的力量,他们试图用智慧来调和冲突,保护李尔王不受伤害。而与之相反的,则是庞德爵士,他的背叛和奸诈暴露了人性中的势利和自私。这些智者角色的对比,进一步强调了人性中的善恶二元性以及智慧和道德的重要性。
总之,《李尔王》是一部饱含情节震撼与思考的悲剧作品。莎士比亚以其深入的人物描写和情节设计,深刻地揭示了权力对个体和社会的破坏性,以及人性的复杂和多面性。这部作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无可争议,对于读者来说,它是一部值得深入阅读和探讨的作品。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4】
李尔王无疑是整个悲剧的主角。他是一个暴君,任性的统治者;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享受世界上所有的荣华富贵。然而,一个致命的错误使他的悲剧暴露了人性的弱点之一,即虚荣心。
莎士比亚有四大悲剧,可我总觉得《李尔王》写得发人深省。作为传世百年的经典剧目,其内容无需重复。一个英勇有为的贤君,竟被自己的亲生女儿**,沦落到如此地步,实在是可悲可叹!
故事一开始就指出了人性的一大弱点:人们喜欢听好话,喜欢被人奉承。尤其是人到了老年,总喜欢居功自傲,也因此总被遮蔽了耳目。
正如大清帝国的乾隆皇帝在一片奉承和盛赞中自封为“十全老人”一样,大女儿和二女儿竭尽所能地渲染,令这位不列颠国王陶醉了,醉得飘飘然,醉得一塌糊涂,醉得忘乎所以。中国有句老话:“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不列颠与我国相去甚远,大概很难懂得这个道理。
所以说真话、说真话、向父亲坦白的小女儿成了悲剧。这似乎和我国的一个小故事有些相似:某人得子,大喜,众人探望,皆以“此子富贵”“此子长寿”“必有大才”谓之。
唯一人曰:“此子终为死焉。”众皆愕然,鄙视之。
说了实话而惨遭厌弃,而那些虚情假意、口沫横飞、恨不得将所有溢美之词基于此子一身的人却广受欢迎,甚至以高尚者自居,而讲真话赶出门外。这与考狄利亚惨遭两位姐姐的鄙视和父亲的厌弃如出一辙。人性的弱点也正在于此:
人都喜欢被赞美,都喜欢溢美之词。但人们还希望这些话都是真诚的。于是乎,就又形成了悖论:
美言绚烂而多虚假,真话逆耳而多诚意。正如饮料和开水对人一样,虽然饮料很美味,但真正解渴的还是开水。李尔王最后总是依赖他的小女儿,对吗?
接下来的故事便是“孝义”和“贪婪”的问题了。身为中国人,在看待子女对待父母的问题时,自然而然地要从“孝”的角度出发去**——好像在我们眼里也只有这一个角度。
当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高纳里尔和里根在用花言巧语骗得了李尔的国土之后,对待自己的父亲就不仅仅是“孝”与“不孝”的问题了,而是忤逆与大逆不道了。从大女儿高纳里尔要求裁减父亲的侍卫,到二女儿里根对父亲避而不见,一直到最后李尔在暴风雨之夜冲出宫廷,终至疯狂。这中间两个女儿的冷酷与无情表现的可谓淋漓尽致,在这些情节中,还穿插着一个“小李尔王”的故事:
爱德蒙为了夺取继承权,诬陷兄长,陷害父亲,终至父亲流亡的故事。这两个故事交织在一起,揭示了利益世界中人们的贪婪本性,并严厉鞭打了利益世界中的权益斗争和人性冷漠。正如爱德蒙为了继承权所做的一切一样,两个已婚妇女为了争夺爱德蒙而互相残杀,这对人性和道德的丧失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这三个臭味相投沆瀣一气的人聚在一起,最终“恶有恶报”,这些都是后话。作品中暴风雨的出现,恰到好处。连天的狂风暴雨,营造出一种黑暗的、恐怖的气氛——人性泯灭了,道德沦丧了,世界成了地狱……
当然,光明终究还是会到来的,考狄利亚就是光明,就是“善”与“美”的化身。事实上,从一开始,科黛利亚就表现出她的真诚和善良。虽然父亲对他有些无情,但当她得知父亲的悲剧,还是兴兵讨伐。
还有爱德伽对自己的父亲葛罗斯特,虽然自身惨遭诬陷,被父亲通缉,当葛罗斯特也被流放,他还是去暗中保护,这样的情节与李尔王和考狄利亚似乎是雷同的。同前边“恶”的重复一样,这种“善”和“美”的重复也将人们心灵的震撼最大化,“善”和“美”依然还在,在考狄利亚和爱德伽身上就体现着这种“善”和“美”。对于父亲李尔来说,考狄利亚的出现,带着“雪中送炭”的意味,让已经疯狂了的李尔内心有了一丝安慰。
但我认为,这种安慰背后应该有一层矛盾心理。毕竟,他拒绝了她,剥夺了她继承土地的权利。不论如何,父女和好如初。
有什么比家庭之爱更珍贵?即使在那个为权力和利益而自我杀戮的可怕时代,家庭爱情仍然是一缕阳光。但这种>幸福感终究还是短暂的,随着考狄利亚被缢死,李尔也在这种悲痛之中离开了人世。
这样的结局虽然曾遭到人们的非议,但,这就是世界,这就是现实,在那样一个人性被泯灭、良知被泯灭的黑暗**的世界中,怎么能允许“美”和“善”全身而退呢?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
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世界的无常使悲伤和欢乐瞬间改变,而命运的无常使乞丐和国王一夜之间改变了位置。恩将仇报,认敌为友,美貌黑心,丑相热肠,魔性假语,佛性真言,这就是人类的智愚善恶,这就是生物的弱肉强食,这就是宇宙的相生相克。
苍苍者天,茫茫者地,轮回之中,皆循真理。善报者恶尽,恶报者善哉。今世前因,后世今果。
得等于失,善同于恶。迷于五行中,醒于三界外。苍苍者生,茫茫者命,存亡谁握,贵贱何别,人物非异!
李尔王读书笔记【篇5】
当然,光明终究还是会到来的,考狄利亚就是光明,就是“善”与“美”的化身。事实上,从一开始,科黛利亚就表现出她的真诚和善良。虽然父亲对他有些无情,但当她得知父亲的悲剧,还是兴兵讨伐。
还有爱德伽对自己的父亲葛罗斯特,虽然自身惨遭诬陷,被父亲通缉,当葛罗斯特也被流放,他还是去暗中保护,这样的情节与李尔王和考狄利亚似乎是雷同的。同前边“恶”的重复一样,这种“善”和“美”的重复也将人们心灵的震撼最大化,“善”和“美”依然还在,在考狄利亚和爱德伽身上就体现着这种“善”和“美”。对于父亲李尔来说,考狄利亚的出现,带着“雪中送炭”的意味,让已经疯狂了的李尔内心有了一丝安慰。
但我认为在舒适的背后应该有一层矛盾的心理。毕竟,他拒绝了她,剥夺了她继承土地的权利。不论如何,父女和好如初。
有什么能比亲情更加宝贵呢?即使在我们为权力和利益而互相残杀的恐怖年代,家庭之爱依然是一缕阳光。但这种>幸福感终究还是短暂的,随着考狄利亚被缢死,李尔也在这种悲痛之中离开了人世。
这样的结局虽然曾遭到人们的非议,但,这就是世界,这就是现实,在那样一个人性被泯灭、良知被泯灭的黑暗**的世界中,怎么能允许“美”和“善”全身而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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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王读书笔记
“棋王读书笔记”主题相关内容,是小编为您呈送的,我们读了作者的作品以后,其实对于故事的情节是很感兴趣的。 读后感是对作品审美意义和文化意义的阐述和解读,写读后感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棋王读书笔记【篇1】
从一个小故事开始吧,两个小孩玩着泥巴,津津有味,投入忘我,肆意搅着和着,或者捏一些丑拙的形象。我想他们都体会着世上最纯洁的欢乐。后来,来了一个大人,他看了一会儿,夸奖其中一个孩子捏的像。悲剧开始了,从此他们再玩泥巴时,总是开始评价,开始比较,从此,他们玩泥巴的是为了得到大人的夸奖,或者赢过旁边的小朋友。大人的肯定意味着的零食,的玩具,的关爱。也许这没什么不对,可是,又有谁发现了,他们当初最纯洁的欢乐丢了。
《棋王》讲的是一群知青的故事,“我”在下乡的火车上遇见了后来的棋王,并且成了朋友。他们被分到了不同的农场,很长时间没见面。后来棋王请假来农场看“我”,和“我”的舍友,一个下棋高手相识,以棋会友。后来举办象棋大赛,棋王因为经常请假到处下棋而没有得到假期,失去了比赛机会。他没有着急,也没有恼怒,决定赛后私下找前三名切磋。赛后季亚军一起来了,他说同时和两个人一起下,后来的人加入进来,包括冠军共九个。一场大战开始了,上千人围观。最终他赢了,僵在椅子上没了知觉。
故事很简单。当然主题也有很多。我从棋王的身上看出来的的是,那个玩泥巴的孩子的精神。那些单纯的以玩泥巴为乐的孩子的纯真。棋王,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别人的眼光,而是象棋。他的全部心思都在象棋上,包括“呆子”的外号,包括外人怪异的眼光,没有什么能动摇他。“王”的称号也是别人给的,他不在意,他不管什么王不王,他在意的只是棋。只是楚河汉界的风云变换。
也许胜利能给我们喜悦,也许别人的夸奖能给我们喜悦,可是,我们是不是很久没有单纯的沉浸在某件事中快乐了,哪怕玩游戏。我们总是在比较,看着别人的眼光,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博得掌声。其实,我们很早就失去了这种快乐,做什么无所谓了,只要能有赞扬,有鲜花和掌声。渐渐得,我们在别人的眼光里改造着自己,自己的天赋也慢慢被磨平了。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政治课本里有,可是又有几个人会信服,然后为了全人类的幸福奋斗终生,在现在这个思想开放的年代,应该很少有这样的人了。所以人在思考,思考活着的意义。周国平说过,人只有找到永恒的价值,人才能找到人生的意义。所以有宗教,可惜,尼采一句“上帝死了”,打碎了所有人的梦。科学,已经毫不留情的打败了宗教。虽然我们没有宗教传统,可是我们的祖先都在为了留名青史奋斗终生,他们有明确而坚定的目标,他们感觉自己所做的事是有意义的。而现在,价值中空,谁也无法否定。所以,我们怎样生活下去,那就是生活的乐趣,因为生活太美好,所以我们愿意激情地生活。象棋是棋王的一切,有棋下的日子就是好日子。我们能,如果只是为了他人的评价,别人的夸奖足以支撑我们一声?不会所有人都赞扬的,当褒贬不一的时候,我们是否会动摇。我们需要做回玩泥巴的孩子,我们需要忘我的喜欢生活,这样的人生充实而有意义。当然,如毛姆所说,我们的乐趣应该是健康的,并且有利于成长的。
当然,人是需要社会化,需要融入社会的,可是,我们难道就必须泯灭自己的所有个性吗?特别是在中国,我们好像更在意他人的眼光,长期的村落生活,人们好像已经习惯了透明的生活。从小我们接受的就是要做让大家都说好的事。集体的价值观,意志,行为方式才是正确的。所有的人,不管天资如何,总是在用统一的普世的标准在培养。所以,我们很难出现天才。就像诺贝尔奖。我想爱迪生在火车里发明灯泡的时候,一定没想着要让谁夸奖,要让谁表扬,而是纯粹的喜欢,就像自得其乐的玩泥巴的孩子。
从《棋王》中,我想我们也许该做回最初那个毫无顾忌的,随心所欲的玩着泥巴的孩子。我们也该学会不把别人的目光当成唯一。我想如果我们没有损害他人利益,他人这就不会干扰我们了吧。这将是一场持久的挣扎,从我们深深的传统中。
我们的生活需要这样纯粹的快乐,这些快乐会让我们爱上生活,生命的价值也无非是在最热爱的事业中绽放。当然,这些还会有副产品,比如天才的创造,比如诺贝尔。
该行动了,把注意力从大人的赞扬转移到手中的泥巴上来。捏的像不算什么,也许你会捏出下一个沉思者。
棋王读书笔记【篇2】
关于《棋王》小说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棋王》小说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我自小就爱下棋,一次听说棋王这个小说时,便迫不及待的去欣赏一番。看毕,一种奇妙的感觉涌上心头,棋王中的世界是如此陌生,却又有些什么相似的地方,仿佛是一个旧友换了一身行头,思前向后,才发现原来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青年人有不同的生活,但是属于青年人的纯粹的精神财富是不会变的。变化的是生活方式。
棋王的开始是在送“我”去插队的列车,这一开头就有一种陌生的感觉。对于插队,我只能从资料、文学作品中看出一些端倪,但凡描写80年代初青年人的作品,无一不以插队为背景,看来插队是那时的风潮了,而现在的青年人连插队的渠道都罕有,这便是第一个不同了。
“这个农场在大山林里,活计就是砍树,烧山,挖坑,再栽树。不栽树的时候,就种点儿粮食。交通不便,运输不够,常常就买不到谋油点灯。晚上黑灯瞎火,大家凑在一起臭聊,天南地北。又因为常割资本主义尾巴,生活就清苦得很,常常一个月每人只有五钱油,吃饭钟一敲,大家就疾跑如飞。大锅菜是先煮后搁油,油又少,只在汤上浮几个大花儿。落在后边,常常就只能吃清水南瓜或清水茄子。米倒是不缺,国家供应商品粮,每人每月四十二斤。可没油水,挖山又不是轻活,肚子就越吃越大。我倒是没有什么,毕竟强似讨吃。每月又有二十几元工薪,家里没有人惦记着,又没有找女朋友,就买了烟学抽,不料越抽越凶。”
这一段小说原文非常形象的写出了当时的生活环境——清苦,但是同时它的叙述笔调却又带着一种乐观的色彩,没有一句抱怨,反而满是幸福,要是把现在的孩子扔到这个环境中,肯定是一口一个“有木有!”……说明当时的青年人,在当时不够富裕的环境中练就了一身“铁骨”,不怕吃苦,乐观生活;而现在的`年轻人虽然不乏坚强者,但是总体来说是不可能比得上过去的。这便是由环境不同造就的不同。
“下雨时节,大家都慌忙上山去挖笋,又到沟里捉田鸡,无奈没有油,常常吃得胃酸。”
“……(我)对大家说:“散了,不干了。大家也别回去,帮我看看山上可有什么吃的弄点儿。山上的人下来了,打到两条蛇。”
这两段描写给我了一个错觉,好像那个艰苦的环境不是历练,而是个可以恣意妄为的天堂一般。既然不给我吃的条件,我就自己创造条件吃好的。在王小波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也提到知青买东西“被宰”,于是便擅自放下合适的钱抱着东西就跑的事情,这些经历真是让人向往,但是作为现代的年轻人,我是肯定没有机会了。
除了艰苦的生活条件,另一个区别之处让我也非常在意。在小说的一开头便交代了,王一生与“我”的双亲都已经不在。这样的情形在现代可谓是少之又少,而在他们聊天竟然能如此淡然,看来这在当时是相当普遍了,这样的背景设定让作为现代青年人的我又有一种无法捉摸的感觉——那时的亲情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在80年代初,很多孩子的双亲不全或者没有,几乎所有家庭都不是独生子女,再加上重男轻女等等心理的影响,那时候的家庭构成肯定与现在有很大的不同,而在这个不同之下,那时候的青年人到底是如何看待亲情的呢?
“我怔了怔,看着手说:“哪儿来父母,都死球了。”我的同学就添油加醋地叙了我一番,我有些耐烦,说:“我家死人,你倒有了故事了。””
“我”在说父母逝世的消息的时候是很不敬的,但是却分明能感觉到一种悲伤的感情,想必内心活动十分复杂吧。
不变的是那些纯粹的东西。
既然名字叫《棋王》,棋自然是重头戏。而棋只是一个代号,而它应该代表的是青年人心中的激情。
……他把烟卷儿停在半空,摸了一下脸说:“我迷象棋,一下棋,就什么都忘了。呆在棋里舒服。就是没有棋盘,棋子儿,我在心里就能下,碍谁的事儿啦?”我说:“假如有一天不让你下棋,也不许你想走棋的事儿,你觉得怎么样?”他挺奇怪地看着我说:“不可能,那怎么可能?我能在心里下呀!还能把我脑子挖了?你净说些不可能的事儿。”我叹了一口气……
王一生外号“棋呆子”,他对棋的激情在文中每个细节都能体现出来,这种让人感动的品质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不会变的。
小说中对他喜欢下棋的描写很多,但是对他努力练棋的描写却十分简略,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他下棋的成就跟他的努力必然是分不开的,这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喜欢,肯钻,努力才能达到这样的成就。
心中爱一个事业,有一种追求,这是任何时代的年轻人都有的品质。80年代的时候,年轻人们并不可能接触很多的活动,他们只能迷恋下棋,读书,现代的年轻人接触了各种各样的新事物,他们迷恋的也许是音乐,美术,运动,文学……不管迷恋什么,青年人都有一种冲劲,一种自我超越的力量,这种蓬勃向上的力量仿佛草芽破土而出,树根钻裂巨石,有一种让人炫目的闪光感,而这种青年人的特质,不管到了哪个时代,都是不可能消失的。因为我是年轻人,所以我懂。
小说中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就是张一生的母子之情,让我感动得落泪的无字棋。
一生把脚搬上床,盘了坐,两只手互相捏着腕子,看着地下说:“我妈看不见我挣钱了。家里供我念到初一,我妈就死了。死之前,特别跟我说,‘这一条街都说你棋下得好,妈信。可妈在棋上疼不了你。你在棋上怎么出息,到底不是饭碗。妈不能看你念完初中,跟你爹说了,怎么着困难,也要念完。高中,妈打听了,那是为上大学,咱们家用不着上大学,你爹也不行了,你妹妹还小,等你初中念完了就挣钱,家里就靠你了。妈要走了,一辈子也没给你留下什么,只捡人家的牙刷把,给你磨了一副棋。’说着,就叫我从枕头底下拿出一个小布包来,打开一看,都是一小点儿大的子儿,磨得是光了又光,赛象牙,可上头没字儿。妈说,‘我不识字,怕刻不对。你拿了去,自己刻吧,也算妈疼你好下棋。’我们家多困难,我没哭过,哭管什么呢?可看着这副没字儿的棋,我绷不住了。”
我忽然觉出左手还攥着那个棋子,就张了手给王一生看。王一生呆呆地盯着,似乎不认得,可喉咙里就有了响声,猛然“哇”地一声儿吐出一些粘液,呜呜地说:“妈,儿今天……妈——”
想到张妈妈因为没钱给儿子买象棋时懊悔的表情,想到张妈妈在张一生睡着后,一个人独自在油灯下把牙刷把磨得透亮的场景,我总是会想到我家里也有一位这样的母亲,我就觉得意外的亲切,孩子要得东西一定要想办法给他,实在没钱买就想办法。全天下的母亲哪个不是这样,这样的感情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依然是人世间最美的。
而张一生对母亲的感情自然也是充满了感恩,充满了温柔,充满了理解。虽然每个母子都会有矛盾,但是最终都必将化解,变成纯粹的母子之情。
虽然时代不同,背景不同,文化不同,导致了两代的青年人生活方式有了天壤之别,但是仍然不变的是青年人内心的激情与温柔,而这种年轻人的特质必将永远继续下去。
棋王读书笔记【篇3】
阿城的小说不多,知名的是“三王”,《棋王》是最有名的一部。《棋王》很短,读起来也很简,近乎白描一样,但每每读起,依然会令我生起一丝莫名的情愫。
小说名为“棋王”,却没有从一开篇就急于将焦点放在主人公的棋艺上,而是谈起了“吃”。在拥挤的车厢里,关于“吃”的描写十分抓人眼球,尤其是王一生对“饿”与“馋”的一套说法更是十分值得玩味。作者写道,王一生对吃是虔诚的,而且很精细,对菜里的油、书、电影等一切超出他生存要求的东西根本一点儿也不在意。但恰恰是这样一个把“吃”仅仅当作是为了活着的人,却偏偏对“棋”痴迷得紧,如此这般矛盾性的人物形象在阿城的笔下被勾勒得淋漓尽致。
小说里,大家都叫王一生“棋呆子”,呆头呆脑的,一旦下起了棋,便彻底进入了“无我”的状态。但在‘我’看来,王一生的“呆”并不是人们常说的蠢笨的“呆”、愚昧的“呆”,实则恰恰相反。小说中写道,“我问他还下不下棋,他说,‘我迷象棋,一下棋,就什么都忘了,呆在棋里舒服。’”可见他其实十分清楚自己的“呆”以及“呆在棋里”的状态,并且享受着这样的生存状态。这和道家推崇的避世态度是极其相似的,只不过前者是入世,后者是出世,前者是隐于闹市,后者是隐于山林,但毕竟殊途同归,二者最终都在朝着自己的本心发展。
然而,王一生的处世态度也并非尽是如此。文中有一段捡破纸的老头和王一生的对话,大概是说老头儿在与王一生谈论棋道,讲了一些道家阴阳、棋运和势之类的话。那时王一生说的话里有一句十分值得推敲,他说,“怎么才能准赢呢?”可见,王一生也是十分在意输赢的,他也希望能够靠不断地赢来满足自己,并不是我们所想的全然的无欲无求。
王一生对于棋就像是刻在骨子里的痴迷,哪怕是在嘈杂的车厢里也不忘摆开棋盘,觅人来下棋。因为下棋被抓了几次,也没见着悔了,乃至后面下到分场不远百里也要到“我”所在的的分场寻对手来切磋。王一生下棋时总是十分的虔诚,不自傲,但却能给人一种世外高人的意味,有时候细品甚至还能品出一丝热血。作者写王一生在车厢里下棋时,有气度得多,常常在旁人还根本看不出来已是败局时就开始重码棋子,若有人不服输,他也奉陪,然后用四五步棋逼死对方,然后轻描淡写地说,“非要听将,有瘾?”个中自信像极了古代文人的风流傲骨,更不论提小说末尾他与各路棋手的“九轮车轮战”了。
当然,在小说里,除却王一生和他的“棋”,一些次要角色和支线情节也描写得十分到位。在写到小说末尾的“九人车轮战”时,倪斌为了能够给王一生争取到参加比赛的机会,用祖传的棋和一些字画古董打通了书记,泛泛之交却能做到这个地步,十分令人钦佩。而王一生心心念念着参赛,最终却不肯承了倪斌的情,死活不肯赛了,认为下得赢下不赢是他自己的事,但不能因为这样赛被人戳脊梁骨,这是属于下棋人的尊严。最后王一生在倪斌、画家等朋友的劝说下,决定登门去和比赛决出的高手下,然后才有了万众瞩目的“九人车轮战”。于我个人而言,是十分喜欢这一段的,因为同一份虔诚哪怕交情未至也愿意担上代价,为了痴迷的棋道去一决胜负,是很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全文同时也糅杂着道家思想于其中。捡破烂的老头认为“为棋不为生”,为棋是养性,生会坏性,所以生不可太盛,是道家所说“中庸”之道。倪斌对王一生说“天下是你的”,问他和谁学的棋,王一生所答“跟天下人”,也是道。至于篇末,“棋道”的最高境界是以和为贵,车轮战的结束,最后是以隐居山林的后人一声“和了吧”落下尾声。水落无声,却足够令人动容了。
在《棋王》中,阿城通过“棋道”这种浸润着古早道家文化的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塑造王一生这样一个“棋王”形象,赋予了“棋王”特殊的时代使命。“棋王”在那个混乱的年代里,以一种平静且坚守的姿态获得了于他而言意义上的成功,对于现实亦不乏是一种反思。
棋王读书笔记【篇4】
《棋王》通篇字数不足3万,可说它是传世之作也毫不为过。作者阿城仅凭此三万文字的处女作便成了一代大师。所以说大师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先说这本小说的风格。人说阿老先生的文字风格堪称鲁迅转世,把《棋王》从头看起,其中大部分内容都让我感觉此种评论模棱两可,不是很贴切。然看到全文倒数第二句衣食是本,自有人类,就是每日在忙这个。可囿在其中,终于还不太像人时,我顿拍电脑而起――此人莫是鲁迅先生灵魂附体?
再说《棋王》里的写人――少有工笔勾描,少有细腻雕琢,也没有长篇累牍的对话,多是三言两语把书中人物托出,外貌,性格跃然纸上,似是素描高手的画作,只几条粗线,便可将所画之人交代个棱角分明。
再说《棋王》里写场面。看过此书的人当然都不忘棋王与各路高手对决的压轴段落。在我看来,《棋王》中那段小小棋盘上的运筹帷幄,冷静对决,其精彩与气势并不亚于《三国》赤壁一战中千军万马,英雄逐鹿的浩大场面。
文字的魅力便是将波澜壮阔的场面,横扫千军的气势,催人泪下的情感置于静如止水的纸背之下,只等你翻看到此,腾地跃然而出,竟能令你如临其境,平静外表下的内心也一番惊涛汹涌。
再说《棋王》里的煽情。不是乱煽,也不是经常煽,人一煽就绝对的煽在了点儿上。煽出了肯定能使读者产生共鸣的感情。煽情的字数也不多,一个小自然段----足够。
最后说本书中心思想。各个文学官网上都用阿城自己的话给《棋王》在说什么做过定义:普遍认为很苦的知青生活,在生活水准低下的贫民阶层看来,也许是物质上升了一级呢!另外就是普通人的英雄行为常常是历史的缩影。那些普通人在一种被迫的情况下,焕发出一定的光彩。之后,普通人又复归为普通人,并且常常被自己有过的行为所惊吓,因此,从个人来说,常常是从零开始,复归为零,而历史由此便进一步。 俺完全同意哈,我在看这段官评之前就认为《棋王》的主旨便是写出我类大时代下健康向上的和谐小人物的存在及存在的意义。尤其在看完最后惊心动魄的棋王只身独战九名高手一段后,一句潜藏记忆深处的国外广告词顿又浮出脑海――You can be hero, just one day.。字面直接翻译是: 你能当英雄,哪怕就一天。我把它翻译成: 你也能过一天英雄瘾
棋王读书笔记【篇5】
“棋王”一篇的开始,是一群知青坐火车去插队,文中主角在火车上相识了王一生这个“棋呆子”,在火车上,他们谈了许多,谈到了吃,谈到了棋,谈到了杰克伦敦和巴尔扎克,谈到了教王一生下棋的捡烂纸的老头等等。下火车后,两人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农场。过了几个月,王一生走了近百里路来到主角的分场来探望主角,在这里结识了家庭条件不错下棋也不错的“脚卵”(倪斌),也谈到了王一生的母亲临死之前用牙刷把子磨的一副无字棋。后来,因得到脚卵的介绍,王一生与参加棋赛的前三名及其他6人一起下盲棋,并赢了这场大战。
王一生生活上除了对吃极为虔诚,对其他一切都看得云淡风轻。他觉得何以解忧,唯有下棋。王一生把棋盘棋道存于心中,加上捡破烂的老头在棋道上衍生出来的传统文化对他的熏陶,使王一生的意志与坚忍被相对的凸显出来,使他觉得人生无所畏惧。王一生对棋道很是尊重,一点不自负,很愿意到处找人切磋对决。遇到主角这样半桶水的对手,遇到脚卵这样名家之后,他都会视对方为棋手慎重对待。但王一生又极为骄傲,不但表现在他与九名棋手一同对决时完全不怯场,更表现在当脚卵用自己祖传的古董乌木棋来换取王一生的参赛资格,被他坦荡荡地拒绝了。
读完《棋王》,阿城对王一生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棋艺精湛、孝顺、包容、坚强、刻苦、努力。通过王一生,我领悟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有包容他人弱点的平和心态;二是只有你为了一个人去努力,才会觉得这才是对她最好的回报。三是明白了人在追求物质之外,自我精神的提升更是必要的。
棋王读书笔记【篇6】
“人还要有点儿东西,才叫活着。”这是阿城所著中篇小说《棋王》中主人公王一生最后悟出的一句话。
《棋王》是阿城的处女作,被誉为寻根文学扛鼎之作。采材于他本人亲身经历的知青生活。但无论在主题意旨还是表现形式,都比通常的知青小说更胜一筹,《棋王》的主要魅力来自于主人公王一生。他天性柔弱,在文命中,好比狂风中的沙粒,无所依靠,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下棋。“何以解忧,唯有象棋。”他受益于一位神秘拾垃圾的老头授予的超绝妙棋艺及道家文化的精髓,这便是阳之气相游相交。“若对手盛,则以柔化之。可要在化的同时,造成克势。柔不是弱,是容,是收,是含。含而化之,让对手入你的势。这势要你造需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即是道……”这讲的是下棋的要领,但同时也是讲万事万物造化之道,王一生以生命的本能领悟了这些道理,把棋道和人格融为一体,此后他的人生变成一种“无为而无不为”的体现。王一生在象棋中寻找自己的世界,并最终在棋艺和道德上实现双重升华。
小说对王一生独特的描绘还有一点:他看似阴柔孱弱,其实是在无为中静静积蓄力量,一旦需要有所作为时,内力鹊起,阴极而阳复,便迸发出强大的生命能量。我们在年少气盛时,做学问、处世为人,都应该谦虚谨慎,修炼内功,厚积待发,有朝一日,羽毛丰满了,便能一飞冲天,向别人展现出无可比拟的博学多才和人格魅力。
因此,我们都应该在浩瀚如烟的大海中,在愉悦迷离的旅行中,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寻找那些东西。
棋王读书笔记【篇7】
近日心中时觉惶惑不安,恰重温了少年时代最喜欢的小说之一,阿城的《棋王》,思想心灵再经洗涤,有拨云见日之感。朴实飘逸的文字洗去了妄心所生之烦恼,心中无限安宁。无趣少希望的时代,却生活着热爱生活有趣可爱的人。无论是王一生、倪斌、画家还是文中的我,抑或是作者本人,有点精神寄托的人往往活得比常人更为得趣,假如这精神寄托上升为追求,或者信仰,更是了不得,此生可以无大憾了。无论书中所写是真实还是虚构,我都相信,这样的传奇,还有那些异人,在各行各业中都存在,他们与众不同,闪闪发光,却又是那样的平凡。嘿,什么是奇人、异人、神人呢?不过是有了兴趣、爱好、追求又将其发挥到极致的信徒。
我佩服的是呆子对吃的态度,对棋的态度。对他来说,吃只是填饱肚子就行,他不馋。而棋,如果要为了交易,为了谋生,那他宁可不下这棋,而在他赢了前辈的棋后却愿意和棋。换句话说,人啊,不要有那么大的欲望,欲壑难填,过犹不及,也不要总想着赢,因为有时候虽然赢,却没有输好看。全天下就你最牛X又怎样,全天下皆离你而去,孤家寡人。棋呆子迷象棋,一下棋,就什么都忘了,他说,呆在棋里舒服。棋呆子之所以成王,恰恰是因为其追求的只是下棋的乐趣,绝不是用下棋来换取什么东西,正是得了“为棋不为生”的真传。至于什么水到渠成,那不是他所考虑的事,于他而言,棋是真爱。何以解忧,唯有下棋。
现代人呢,为了房子、车子丢弃了生活,房子、车子是为人所用的,而不是主宰人的。王道瑞老师素日常讲,知止而后有定,何为止,心之所安也,心之所止至善则安定,事之得失也必有际,人间正道是沧桑啊。有的人是以棋悟道,有的人是以文悟道,有的人是以礼乐悟道,而我辈呢,当以医悟道,如此方可望先贤之项背。何谓悟道,悟道,即是悟人生啊。无为即是道,无为无不为。试问是谁超越了东邪西毒南帝北丐成为新五绝之首?是无欲无求,痴迷武学双手互搏缺心少肺的老顽童啊。以医悟道,王老师是我辈楷模。无为即是道,也就是棋运之大不可变,棋运不可悖,但每局的势要自己造。棋运和势既有,那可就无所不为了,这说的是所宜,是合适。医学呢,“变中有宜,宜即变也”,医、易有千万般变化,于纷乱中找出所宜,千万之中能掌握一合适者,这是知止而后有定,就达到治疗目的了,做人亦同此理。
《狼王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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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读后感以前在我的心目中,狼是**的。但是读了《狼王梦》这个故事之后,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
《狼王梦》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在浩瀚的草原上,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即将成为狼王。可是在向狼王挑战的前一天,黑桑被一头野猪杀了。
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四只狼仔。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紫岚决心把自己的遗只狼崽变成新一代的狼王。“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
”母紫岚抱着这样的心愿,开始训练自己的孩子。紫岚首先训练黑仔当狼王,因为黑仔像黑桑转世。可是命运好似在开玩笑,黑仔被一只可恶的金雕吃了。
于是紫岚又开始训练蓝魂。但是命运又一次和齐岚开了个玩笑,蓝色的灵魂被野兽杀死了。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
可是双毛从小就瘦弱。于是她就把母爱收起来,对双毛又打又骂,眼看着就要成功了,没想到双毛又被老狼王打败了。紫岚把最后一丝希望寄托在媚媚身上。
盼望着媚媚生下来的孩子能成为新的狼王。她为了能让孙子成为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紫岚愿意牺牲自己的青春,甚至生命。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读完了《狼王梦》这个故事,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记得我刚开始学琴的时候,很不专心。每次弹琴的时候,我就一会儿干这个,一会儿干那个。
当我妈妈看到我时,她关掉了她最喜欢的电视,每天晚上陪我练钢琴。我练不好的地方,妈妈会指点我,告诉我怎么正确地弹奏。我妈妈经常告诉我,既然我们练习了,就应该把钢琴练好,但我们不能半途而废。
在妈妈的陪伴下,我现在的琴弹得越来越好了。
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什么都牺牲了。我们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能成才,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这样的母爱真是太伟大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俗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
母狼紫岚即将分娩,令她忧伤的是:她的伴侣——迫切地想登上狼王宝座的大公狼黑桑,却已经死于非命。于是,紫岚决定在的狼儿中培养一个狼王。我立刻产生了好奇心:紫岚能把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吗?如果能,狼王宝座是她的哪个儿子?如果不能,那紫岚不就伤心死了吗?说起来,那是多好的一个计划,堪称天衣无缝!居然失败了!真替紫岚和黑桑惋惜。我继续读了下去。
她有四只狼崽,三公一母。小公崽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小母崽叫媚媚。虽然这四只狼儿都是紫岚的心肝宝贝,但她却最偏爱黑仔,想把它培养成狼王。但是,厄运从天而降,黑仔被金雕无情地叼走了,紫岚的心都碎了,她只好让蓝魂儿代替黑仔,实现狼王梦。看到,我也为紫岚感到遗憾:黑仔是那的像黑桑,如果黑仔没有被金雕叼走,可能真的会成为狼王!我要看看,紫岚怎把蓝魂儿培养成狼王!
蓝魂儿似乎有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胆气。一次,狼群去猎杀冬眠中的狗熊,蓝魂儿巧妙地把熊引了出来。蓝魂儿受到了狼群的尊重。眼看离登上狼王宝座不远了,知,蓝魂儿在狩猎时不幸踩上了捕兽夹,紫岚为了不让的狼儿痛苦,“狠心”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他分成两截,分两次把尸体掩埋了。!我可以想象出那个画面,也可以理解心情——忍痛割爱!
只剩最后一只公狼双毛了。可双毛性情温顺,没有一点狼的气质。等紫岚好不容易把双毛改变了,可是,双毛适时向狼王挑战,却被打败,又被狼群吞食了。看到,我认为紫岚应该死心了?她的最后一只公狼儿也死去了,真是悲苦!
紫岚彻底绝望了。但是她又一想媚媚和公狼生崽后,可以让小狼孙做狼王。在紫岚的策划下,媚媚与一只英俊的公狼结合了。在媚媚即将分娩时,紫岚为了小狼孙以后的'安全,和老雕同归于尽。
合上书本,两行热泪滚了下来。我体会到紫岚的狼王梦是多强烈,她为了的狼儿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耗费了青春,放弃了感情,甚至牺牲了性命她的母爱又是多的深沉,蓝魂儿不幸踩上捕兽夹时,她为了不让的孩子痛苦,把蓝魂儿的身体咬成两截,埋葬了。这并不是每一只母狼都能做出来的。这是一种伟大又有些残忍的母爱!
紫岚表现出对梦想坚持不懈的追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她那有些残忍的爱,使我落泪。她还有一种无私的爱,她和母狼一样,一样爱护、喜欢的狼儿。只是,紫岚为了让的狼儿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愿,媚媚的公狼崽中有一只能够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让紫岚含笑九泉。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人世间最伟大的爱是——母爱。而人们往往都认为狼是一种可怕的、六亲不认的动物,狼狈为奸这个成语故事也是以狼而命名的,可见人们对狼是多么的痛恨啊。可狼也有爱,有非常深入人心的爱。尤其是母狼的爱,最为强烈。
岁岁月月,朝朝暮暮;春夏秋冬,四季轮回,蓝魄儿、双毛、媚媚。这只母狼一心想把这四只小狼培养成狼王,以弥补死去的爱人——黑桑的梦想。一个狼王梦让它坚持着活下去。不幸的是,未成年的黑仔被金雕啄食;蓝魄儿被猎人捕获;在双毛成为狼王之际,老狼王洛戈的一声狼叫唤回了从前那个随时给黑仔、蓝魄儿当庸狼的心,心软了下来,立即被群狼扑食。剩下的—只媚媚,这是一只母狼,不可以当狼王。当媚媚有了狼崽的时候,那只母狼的石洞被媚媚占领了,那只母狼走进石洞看望狼孙,迎来的却是媚媚一张丑恶的脸孔,于是她被赶出了石洞。望着在上空盘旋的老雕,是它!紫岚已没去处,只有等死,不如报了狼崽的仇,也可以给狼孙一个安全的栖息地。紫岚被老雕琢瞎了眼,紫岚便咬断了那老雕的翅膀,狼与雕一起落地,坠下的途中,死神已临近……
我不明白紫岚为什么为了一个梦想付出生命,后来我懂了。因为这个世上有爱与梦,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完成狼王梦;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兽夹夹着腰的时候不顾一切去咬兽夹;因为有爱,那次失去了亲人的孩子才能有家的温暖……只有梦想,那么一切都是虚的,还要有信心和努力。失去信心,只会让孤儿们找到爱的温暖……在这个世界上,如果失去了信心会十分可怕的。让我们付出爱与努力吧,让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信心。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狼王梦》主要讲的就是紫岚怎么样想方设法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可是最后还是失败了。我觉的紫岚第一次没能让黑仔登上王位,因为她没有注意到天空中的金雕,虽然黑仔已经挺会捕猎,可是还不知道怎么防备敌人,就在外面乱跑,不小心就被金雕给抓走了,如果是我的话,我不会让黑仔私自离开洞,等到他长大了知道怎么样保护自己了,才让他出去。第二次是因为蓝魂不小心。也正是因为紫岚没有告诉蓝魂有陷阱,所以才造成了悲剧。最后,努力工作是徒劳的。
对于双发的失败,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在最致命的时刻,却阻止了进攻。紫雾对双毛的贡献最大。后来,为了除去古代,双毛可以攻击狼王。但我真的想知道我为什么停止攻击。我哭的时候害怕吗?
我不会害怕,无论怎样我都不会害怕,如果我知道紫岚的心。紫岚其实是个很尽职的母亲,全部都失败了,一个都没有登上王位,而且都死了,可是最后,媚媚只要一见到紫岚就大叫,可是当紫岚看到金雕要来叼走狼崽的时候,不怕粉身碎骨去跟金雕斗,不知为什么后面后悔了,可事到如今只好这样了,最后与金雕一起死于乱石滩。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狼王梦》是人教版六年级上册必读书目之一。它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部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爱,关于梦想的小说。
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从自己的孩子中培养出一个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的梦想一次次破灭,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有把梦想寄托在狼外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和以前吃过自己狼崽的金雕同归于尽。故事写得情节跌宕起伏,读来让人感慨万千。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站在教育的角度来看这本书,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天下的父母来读。它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大有裨益。
是谁让四只小狼崽死于非命?
除了在出生时被冻死的小狼崽外,另外三个公狼崽在紫岚的调教下,为了夺得狼王的宝座,都死于非命。紫岚最宠爱的黑仔,和紫岚死去的老公黑桑一样,最具有当上狼王的潜质,紫岚最偏爱这只狼崽,把最好的奶头给他,把最好的食物给他,享有其他三个狼崽不能享受的特权。溺爱带来的悲剧产生了,黑仔独自跑出狼穴,成了饥肠辘辘的金雕的美餐。悲痛不已的紫岚又把狼王梦赋予了另一个孩子蓝魂儿,蓝魂儿经过紫岚的精心喂养,成为一匹出色的大公狼,谁知在狼群面对诱惑的时候,蓝魂儿为了出人头地,结果中了猎人的圈套,被铁夹夹断了腰,紫岚为了狼的尊严,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头,让它在母亲的安抚中,毫无知觉地死去。当紫岚把目光落在双毛身上时,瘦弱干小、奴性十足的双毛成了紫岚实现狼王梦的又一个希望。
于是,紫岚开始用上等食材喂养双毛,让双毛的体型可以和黑仔、蓝魂儿媲美。紫岚让双毛经受一次次屈辱,终于激发了双毛的狼性和统治欲。在尝到了当上头狼的甜头后,双毛向狼王发出了挑战,衰老的狼王洛戛即将败北,仰天长嚎,盛气凌人的狼王气质唤起了双毛幼年时的自卑,让它突然失去了战斗力,死于非命。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是谁之过?是紫岚不该让孩子们有梦?是紫岚的教育方式不当?是紫岚之错?读者在为紫岚的孩子们叹息的同时是否思考过这个问题?
在我看来,四个狼崽死于非命,错不在母亲紫岚,根源在于这个不完整的家庭!所有悲剧的起源来自于家庭的不完整!紫岚深爱自己的老公黑桑,黑桑是狼群中出类拔萃的公狼,可黑桑却英年早逝,在自己的孩子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离开了狼世。黑桑的离世让这个家庭破碎,让紫岚的心变得扭曲,一心让自己的孩子完成亡夫的志愿,致使悲剧接踵而至。
完整的家庭对于孩子的成长是多么重要啊,家庭完整了,孩子人身就会安全,家庭完整了,家庭成员就不会产生扭曲的心理和极端的想法。由此看来,是谁让四只小狼崽死于非命,不完整的家庭是罪魁祸首。
此外,家庭教育中溺爱过度也会给孩子带来致命的危险,黑仔就是溺爱的牺牲品,母亲对黑仔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当上狼王,只要你能实现我赋予你的愿望,你的所作所为我可以不闻不问。当溺爱过度的孩子走出家门的时候,危险就如影随形。
其次,过度的表现欲也是成长的绊脚石。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大家瞩目的对象,不管什么场合都想让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受到关注。时间长了,孩子就会以自我为中心,什么事情都要抢在前头,都去出风头,蓝魂儿被猎人的铁夹夹住就是太急于表现自己造成的悲剧。
孩子的成长环境对其一生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小受排挤,受冷落,受欺负,内心自卑的双毛在长大成人后,表面看成为一匹优秀的公狼,可内心的自卑和奴性无法挥去,终究难成大器。
当前社会环境下,不少家长都忽视了家庭教育,把孩子的成长教育全推给学校。日常教学中,不少孩子身上的问题往往折射的是家庭的问题。如父母过度溺爱孩子、父母离异或长期在外工作缺少和孩子的沟通、家长过度重视孩子,导致孩子为人处世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受不起挫折,孩子缺少承受压力的能力、家长对孩子的关心、鼓励不够,致孩子自卑,没有竞争的勇气和意识。
读完狼王梦,我感受到的不仅是母爱的'坚韧和执着,还是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教育是一门高深的课程,是所有家长们终生需要用心学习的课程。家庭教育不仅仅要有爱,还应该注重方法。尤其是独生子女居多的时代,对于孩子的教育,家长更应该承担更多的任务。因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是一个家庭幸福的重要指数之一。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读完狼王的梦,五年级(1)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激动人心的动作...让我对“狼”有了更深的理解。这本书的主角是狼王的母亲子兰,她有野心,也想成为一个儿子。
全书讲述了子兰生下一窝四只狼崽,让其中一只被培养成生活在狼世界的狼王的故事。当希望一个接一个地可悲地破灭时,子兰对狼王的渴望和对“狼王”地位的野心逐渐消失,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子,子兰和金鹰同归于尽...
从一个绝对的美女,被无数公狼爱过的子兰,到一只断了脚,彻底放弃了婚姻,几颗门牙都断了...她完全牺牲了自己,为了孩子,她变成了一只丑陋的狼。权力支配着她的心。这不就是人类母亲希望儿子成功、女儿成功的想法吗?子兰不仅失去了美丽的外表,还在内心的力量下毁了自己的一生。
当今社会,有能力的人很多。所有父母的想法都是孩子能更好的学习,更好的创造未来。作家沈把这种想法扩大化,放到这个凶猛的狼族身上,让我不断觉得,无论是温顺的羔羊;无论是凶猛的狮子还是豹子;或者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多少诗人、名人、宰相都赞美过自己的母亲。回头看看眼前的这只母狼,不管她的心是否被权力扭曲,子兰都用她独特的母爱维系着一切。即使方法和目的过于极端,也足以看出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表现出意想不到的方式。目的:为了孩子!
母爱,狼王梦,这个梦很神奇。在这个梦里,我无数次看到子兰因为孩子的意外,流下两行属于母亲的伤心泪水...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狼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荆
在我们眼里,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了《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攫取与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拥有的“财富”。
我很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不去触动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掩饰着自己,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狼的六亲不认吗?如果人类也懂得“六亲不认”的话,恐怕也不会培育出那么多娇滴滴的、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母狼紫岚让狼崽早早地悟到生存的艰难,体验竞争的无情,欣赏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他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与谋略,这是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现在的人类,对自己的孩子,也要懂得狠心,把自己的爱转换成另一种能助他们成大器的情感,长大后他们会明白你的良苦用心。
瓦尔登湖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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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登湖读书笔记 篇1
从1845年7月到1847年9月,梭罗独自生活在瓦尔登湖边,差不多正好两年零两个月。瓦尔登湖不仅为梭罗提供了一个栖身之所,也为他提供了一种独特的精神氛围,之后他推出了自己的作品《瓦尔登湖》
哈丁曾说过《瓦尔登湖》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是简单生活的权威指南,是对大自然的真情描述,是向金钱社会的讨伐檄文,是传世久远的文学名著,是一部圣书。
现代化的生活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水泥建筑越来越多,水泥路面尘土减少,但地下水却不断下沉。天空中出现臭氧空洞,酸雨腐蚀着我们的视觉。我们不断地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问题:森林覆盖率急逸下降,水土流失日益严重,生物的多样性不断减少……整个自然生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与污染,而且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也变得岌岌可危。
如果我们多一些反省,对大自然多一些奉献、少一些索取,如果人间多一处瓦尔登湖,人类是就会多一条后路。人类也会重新回到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关系之中。所以,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瓦尔登湖读书笔记 篇2
我翻书不多,但每每翻完一本,总喜欢涂鸦一番,大抵是对自己的感言不够自信,所以总说“读后”,是不是感悟,并不在意。
原来你是这样一本书!也许听过书名《瓦尔登湖》,也许没有听过,看到密友手边放着一本,作者是美国的亨利?戴维?梭罗,我脑子猜想这大概是一本浓情类书籍,或是一碗鸡汤,并不是我爱翻的类型。只是临近,突然想让自己更慵懒一番,于是拿起翻阅,想象着拉萨的阳光、午后的咖啡,斜躺于沙发,应是一种美妙地享受。
书中内容描述的是一个半世纪前梭罗在瓦尔登湖独居的日子里所见所闻、所思所考,所以书本推荐标准了这是一本集文学、哲学与博物学于一身的书籍。我看的这个版本是由李继宏翻译,文字没有过度优美,恰到好处,读来非常舒心,还能学习一些现在已经不常用但是略显古典的词汇,这些和词汇,就如一个优雅的女子,没有浓妆艳抹,也没有素面朝天,让人心旷神怡。而那些富有哲思的句子,虽然时隔快一两百年,依旧适用当今时代,不论中外。
梭罗的乡下生活,在我人生头20年,有所经历,只不过我没有搭建屋子的能力。但是梭罗烧柴火,我也烧柴火;梭罗种豆子、种土豆,我也种瓜果、捡土豆;梭罗没事看花鸟虫草、抓狗头鱼,我也逗鸟溜虫吸猫撸狗、捉螃蟹;梭罗……梭罗着人类物质生活、开发自然,而我盼望着长大,思索着这辈子做些什么才不至于在世界枉存。
不过,这本书的最后几个章节,写瓦尔登湖的冬天,冬天的动物、冬天的湖,太过博物,略显科学,不那么有趣。不知道是梭罗经过几年,想说的尽说了,或者已经急切地期盼热闹的人群,不再有更多人文关怀和哲学思考。
瓦尔登湖读书笔记 篇3
没有地方比这湖更接近天堂和上帝。我想,天堂本来是以神话开头,这一畔湖水却让它一下子贴近了大地,贴近了苍生。梭罗说,他深信,没有人会强行去穿尺寸不适的衣衫的,只有尺寸恰如其分才应该是最好的需要。那么,我说,瓦尔登湖就是最美的衣衫。
梭罗称瓦尔登湖为“神的一滴”,他坐在阳光融融的湖前,坐在这远离尘器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他在想什么呢?想的是“多多授人以勇气而非绝望”?想的是“在一个夏季,来播种真诚、真理、朴实、信心”?想的是“瓦尔登湖最深隐的泉眼在他的哲思之上”?
于是瓦尔登湖流出的水成为字里行间不时闪现的灵光,描摹着美丽自然,指导着简单生活,讨伐着金钱社会。忍耐了一个世纪的乞力马扎罗的雪,是从海明威的笔下开始融化的。而世人的混沌卑微的思想却是消融在梭罗的笔记里。《吠陀经》里说道,一切知,具于黎明中醒。
那么瓦尔登湖晶莹的湖光里反应的必将是那黎明金色的霞光,缓缓照在我苍白却又渴望光亮的脸庞。
余秋雨教授曾在象牙塔里扪心自问,如果每宗学问的弘扬都要以生命的枯萎为代价,那么试问学问的真正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呢?如果精神与体魄总是矛盾,学识与游戏总是对立,深邃与青春总是无缘,那么何时才能问津人类自古至今一直苦苦企盼的自身健全?瓦尔登湖碧波不兴就将内心浊气淘尽,那个有悟性的智者不垂不钓,就在俯仰之间,将最澄明,最流盼的真理的眼神拥有了满心满怀。试问是世间又有谁能不在心里俯下身子向那没有什么可容下的湖深深膜拜呢?至少我已为它的灵魂所倾倒,多少赞叹,欲说还休。
一个人在伐着罪恶的枝桠。只有一个人在猛吹这罪恶之根。一个湖是风景中最美丽,最有表情的景色。它能让望着它的人,量出自己天性的深浅。那就且容我在罪恶枝桠体会人间有味;容我在这湖波光里,一如玲珑的水珠,对自然抱有一颗敏感之心。我生活在瓦尔登湖,再没有比这更接近上帝和天堂。我是他的石岸,是掠过湖心的一阵清风,在我手心里,是他的碧水,是他的白沙,而他最深隐的泉眼,高悬在我的哲思之上。
瓦尔登湖读书笔记 篇4
听桃子提到这本书,便下载下来作为茶余饭后的听本,到今天终于粗略的听玩了,大概花了二十天。听完发现这本书不适合茶余饭后,适合在阳光下捧起细细品味。
梭罗是美国作家、哲学家,超验主义代表人物,爱默生的粉丝。1817—1862,美国南北战争前。《瓦尔登湖》是一本哲理散文,美国作家亨利·戴维·梭罗曾经在瓦尔登湖湖畔自给自足生活了两年,过着极简生活,远离城市和喧嚣,写下了自己的所思所想。
梭罗也是一位废奴主义及自然主义者。梭罗一生都是废奴主义者,对公民不服从的见解,代表作《公民不服从》影响了托尔斯泰、圣雄甘地和马丁·路德·金。很多著作阐述了研究环境史和生态学的发现和方法,对自然书写的影响甚远,也奠定了现代环境保护主义。
一生未婚,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感觉与我们户外人有很多相似之处。
尽管梭罗学识和能力甩了我几条街,但仍觉得本书并不难理解,因为作者追求的人生也是我非常向往的人生——一种至简至真、回归山林返璞归真的生活。因此作者所言所行也就很能体会。
作者幽居在森林中,希望生活得从容淡定,找到真实的自己,而不是像很多人等到弥留之际才发现自己从未真正生活过。现在人们的生活太放荡不羁了,我们的生命消磨在琐碎之中。他要求生活简单简单再简单,很多人不是被生活承载,而是承载着生活。
人类之所以想要一个家,想要一个温暖的地方,首先是为了获得身体的温暖,然后才是情感的温暖,他一生未婚,却写出了如此温暖的语句。
不管你的生活多么的卑微,你还得面对它,继续生活,而不要逃避,更不要诅咒他。生活未必像你想的那么坏。哪怕再贫穷,你都要热爱生活。无论在贫民窟或是富人区,阳光在窗户上的反射都同样闪亮,积雪同样在早春融化。我觉得内心宁静的人,无论生活在哪里都像在皇宫一样,心境开朗,生活知足。
我爱独处,我从来没有发现比独处更好的伙伴了。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外出,到人们中间去时,比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更为孤独。
如果一个人跟不上他的同伴,也许是因为他听到不同的鼓声。让他踏着他所听到的音乐拍子走,不管节奏如何,或是有多远。他能不能像一棵苹果树或—棵橡树那样快成熟,其实都无关紧要。他应该把他的春天转变成夏天吗?如果我们应该做的事条件尚不成熟,能用什么现实条件代替呢?
灵魂所需要的东西都是用不着钱来买的!
瓦尔登湖读书笔记 篇5
在某种程度上说,《瓦尔登湖》就像是康科德地方志中的动植物篇。诚然,梭罗大半辈子在康科德与瓦尔登湖边度过,始终致力于观察与研究飞禽走兽和草木花果,以及一年四季的变化进程。
梭罗不论对红黑蚂蚁大战,还是对灰背隼、红松鼠以及猎狐犬等的描写,总是如此绘声绘色,如此引人入胜,真可以说是旷世罕见的华章。
梭罗在本书中用很大篇幅谈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草木鸟兽的和谐相处有许多精彩片段。
不但如此,他还主张社会内部各族群之间和谐相处。自古以来,北美大陆的主人、原住民是各部落的印第安人,欧洲殖民者到达新大陆后不仅肆意残杀无辜的印第安人,使其濒临种族灭绝的境况,而且彻底毁掉了悠久的印第安文化与生活方式,还对印第安人持极端歧视的态度。殊不知,梭罗乃是狷介之士,却反其道而行之。
梭罗在书中谈天说地和纵古览今时,一边立论公允,痛斥时弊。一边又提出不少积极性的批评与建议,其内容十分广泛,涉及饮食文化、住房建筑、生态环境、学校教育、农贸渔猎等。梭罗诸些举动和言论,引起我的一些思考。
当今中国,到处可以见到人们侵犯生态环境,环境治理成了社会和谐的一大问题,且不论其它生态物种,就说树吧!
树,是我们人类最先的寄托,在树上吃住行,树为我们人类提供了最根本的家园;树能如此,那些其它动植物呢?我想它们生态作用一定也很巨大。那人类还要肆无忌惮的去破坏、杀害们呢?
自然给予人类那么多,人类当予反思,来感恩这地球上最伟大的母亲!
瓦尔登湖读书笔记 篇6
合上《瓦尔登湖》墨绿色的封面,一股清凉的湖水已然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正如徐迟先生在《序言》中所说:“《瓦尔登湖》是一本静静的书,一本寂寞的书,一本孤独的书,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它只适合在“寂寞和恬静”时阅读,静静地读,读得静静。我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瓦尔登湖》是属于心灵的。
白居易曾说:“水能性淡为吾友,竹能心虚即我师。”这恰似这坐落在康科德的小木屋,梭罗就是在这里进行了两年两个月又两天的独居生活。他记录从春到冬的这一轮的风景,他的超验主义实践建立了一种与现代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对立的简朴方式,还原生活的原始状态。
真的很难想象,梭罗是如何生活下去,他将自己放在一个杳无人烟的地方,他拥有的只有一个简陋的小木屋,一张小小的床,一张普通的书桌和一些零落的稿纸,仅仅只有简单的陈设,仅仅只是他执着的信念,仅仅凭借着人对自然的欲望和热爱,他,完成了这伟大的实践,完成了这对自然的追求,完成了这本杰作,这不得不让后人称他为“自然随笔的创始者”。
这些如水晶般的思想,梭罗还记录了很多很多,终点就是起点,四季的轮回正是生命的苏醒沉睡,这些文字就像是一杯温水,让人沉浸,心灵正被一点一点洗涤,灵魂正被一点一点安静。
现代生活给人类提供了几乎随心所欲的舒适,水泥建筑抒情地摩天,水泥路面光洁少尘,而地下水却在不断地下沉,天空出现臭氧空洞,酸雨腐蚀我们的视觉。我们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同时,又给自己埋下了生态陷阱,因而只能用回归自然来安慰自己的无奈。我们的祖先在被自然奴役时,敬畏自然,崇拜甚至神化自然,而作为子孙的我们,却颠倒过来,蹂躏、奴役、称霸自然。
梭罗在书中这样表述:“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我想,这真理该是:热爱自然,创造生活。
这是我读过最难读的一本书,正如徐迟所说,在繁忙的白昼他有时会将信将疑,觉得它并没有什么好处,直到黄昏,心情渐渐寂寞和恬静下来,才觉得"语语惊人,字字闪光,沁人肺腑,动我衷肠",而到夜深万籁俱寂之时,就更为之神往了。梭罗是一棵树,超脱人世,却在瓦尔登湖的夕阳下找到自己的位置。
希望通过这本书,读出清淡、读出真谛。当我们也能在心中勾勒出自己的“瓦尔登湖”,我们就会在自己的人生里获得这样恬然的生活姿态,月光般明亮却内敛,月光般平静却非凡,隐居只是一种选择,是否选择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日夜风尘仆仆的路途上,心内心外都要撒满一路月光。
老王读书笔记集锦
众所周知,对于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来说,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教学方式进行交流与讨论,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总结课堂上的不足。你知道一篇教育笔记应该怎么书写吗?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老王读书笔记集锦,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老王读书笔记【篇1】
这个双休日,姜老大让我们读一篇文章--《老王》,这是一篇感人的文章,使我印象深刻,看似无道理,其实隐藏着许多耐人寻味的人生哲理,让我有了很大的感悟。
“我”时常坐老王的三轮,他几乎没有亲人,有一只眼是瞎的,因为这个,所以乘客不愿乘他的车,但是在“我们”熟识的当中,他是最老实的,而且他乐于助人。后来老王得了病,“我们”送钱给他,他却坚决不要,千言万语他终于拿了钱可还不大放心。后来他病越来越严重,老王在自己生病的情况下,把新鲜的鸡蛋和香油送给了“我们”,却没有告诉我们病情,也许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所以要在生活的最后时刻来感谢曾经一直关心和照顾他的人吧。
记得其中有一句“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其实不是鸡蛋数不玩,而是因为老王沉甸甸的情谊数不清哪!
文章不仅是为了表现出老王的无私和善良,其实真正要体现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啊!
老王是一个不幸者,可是也是人哪!可怜他就等于是侮辱他,歧视他呀!文中就有一句话:“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这句话就是整篇文章的理解!
老王读书笔记【篇2】
当老王最后快离开人世的时候,他想尽自己最后的全部力量去感谢生活中唯一待他比较平等,对他帮助很大的杨绛,其实我个人的理解,老王还有一个最后的愿望,就是在自己死之前能够真正感到平等,而杨绛是他唯一的希望,这时候钱啊,鸡蛋啊,物质对一个即将离世的人来说已经无关紧要了,他想要的是精神的慰藉,他想没有遗憾地离开,而当他把鸡蛋给了杨绛时,杨绛却回头去拿钱,其实这时老王的心已经冷了,但他还存有一丝希望,对杨绛说我不要钱,但当时杨绛却认为这是一句客套话,并没有理解到老王真正的意愿,所以老王才会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精神和生理的双重打击下,老王走了,但我觉得他是带着遗憾走的,而之后杨绛终于明白了老王的用意时老王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才会觉得愧怍。
其实杨绛当时是一个不幸的人,只是老王比她更加不幸,因此她觉得她当时给与老王的关心还不够,这也导致了她之后的愧怍,相濡以沫是指泉水干了,两条鱼吐沫互相润湿,两条鱼的意思就是双方要平等,第二就是要尽全力双方互相依赖生存下去,应该说老王是这样做的,但杨绛对待老王只能说是善良,有同情心,并不能说是相濡以沫,杨绛当时对待老王其实心底里还是有一层隔膜的,也许她自己也没发现,也许因为她是知识分子,我觉得这不是骨子里的原因,如果杨绛当时也和老王一样是车夫,那么就不会有这层隔膜了,还是一个身份高低的原因。
老王读书笔记【篇3】
故事的起因主要讲述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墨多多救了一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把“真理之羽”留在了他体内,并且给了他一个令人心动的吻和一个精制的古董手饰盒。令多多始料不及的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将他卷入了一个不可思义的世界。小女孩的哥哥南翎告诉墨多多,他妹妹早在三年前就死了,而墨多多看见的是“恶童”索提拉夫人,索提拉夫人将多带到乃伊BoSS前,用他的心脏来夺取法老王之心,因为他的'心脏里有“真理之羽”,才能打开法老王的心,但正在挖心的时候,无数警察冲进来救了多多。
我有时也和索提拉夫人一样贪心,每次看见别人买玩具,自己也想要,说好只买一个小礼物,却买了一个大礼物。读了这个我才明白,做人不能贪心,要不然会受到老天爷的惩罚。我也要改掉这个坏毛病,同时我也推荐同学们去看《查理九世》,虽然故事中的情节有点恐怖,但起码也能学到意想不到的做人道理。
老王读书笔记【篇4】
初读《老王》,已是初中的事了,老师说:初中、高中、大学都有这篇课文,不同的年龄读这篇文章会有不同的领悟,现在我就作为一名高中生,谈谈我读了这篇文章后的小小感悟。
老王,贫穷。他仅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为生,住在塌败的小屋里,没有什么亲人,有一只眼睛是“田螺眼”,另一只还有夜盲症。生病了,花钱不知吃了什么药,总不见好。老王,真是一个不幸者。
老王,善良。老王送的冰比他前任大一倍,冰价相等,“他没有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大概压根没有想到这点”,他送默存去医院却不肯收钱,他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在弥留之际,把好香油和大鸡蛋慷慨送给了杨绛。这样的人少有了……
每当读到老王给“我”送鸡蛋和香油这儿,我的心都为之震撼。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两只眼上都借着一层翳”,“简直像从棺材里倒出来的”“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岁月的年轮和病魔的缠绕让不幸者的不幸表面化,显得更加不幸,让“我”感到害怕,感到“不安”,感到“愧怍”。生活非常拮据且病重的老王,却能慷慨地送给别人好香油和大鸡蛋,这些应该是他自己没有吃过或是舍不得吃的,即使他现在生病了。老王真是一个好人。
“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不幸者的愧怍”。“我”为什么会感到愧怍呢?字典里关于“愧怍”一词的解释为:因为自己的缺点、做错了事或未能尽到责任而感到不安。作者认为幸运者有责任关爱不幸者,关注他们的命运,帮助他们改善处境,“我”是不是因为觉得自己对老王做的还不够而感到愧怍呢?又或许是老王为“我”做的太多了?又或许是不幸者地不幸触动了“我”?
读了《老王》,读到了他的不幸,更读到了他的善良与朴实,再贫困也阻碍不了他的热心肠,现在这样的人真的不多了,当读到了老王,又给心上增添了一丝暖意,一丝感动,让我们也多为不幸者多做些什么吧……
老王读书笔记【篇5】
中国改革开放后发展了几十年,现在已经基本步入了全面小康社会。财富的增加,科技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并没有让社会有多和谐。社会新闻上经常出现的偷窃、诈骗、抢劫、碰瓷,层出不穷,社会越来越冷漠了。但是也经常会出现好人好事的新闻。国家也在为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做努力。如今,我读了杨绛的《老王》,了解到一种高贵的品格,我很敬佩作者。
老王是一个可怜的人,看过这篇文章的人一定都会同意。老王一只眼睛瞎了,还患有夜盲症,他没有什么亲人,生活困苦,靠骑三轮载人挣钱。生意也不怎么好,只能勉强糊口。
老王不贪财,讲道义,乐意奉献他人。在文中第六段,老王送钱先生看病,坚决不收钱,后来,收了钱,心里还想着别人可能在骗自己有钱,因而还不大放心。
老王是个老实的人。他给我送冰块从来不偷工减料。
老王是个坚强的人。苦难也从未打击他生活的热情,他积极地工作,与人交往,热情地为他人奉献,哪怕自己省吃俭用,也要送给他人自己的一片真心。文中说老王把大鲜鸡蛋和好香油送给我,自己并不舍得吃。
结局是老王死了。一个悲苦的生命离开了他热爱的世界。
作者对老王十分同情,并且因为我没有帮助老王真正改善他的命运而感觉到惭愧。
对于结尾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让我十分震撼和感动。这个冷漠的社会,对于不幸者并没有多少同情,大家擦身而过,司空见惯。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就像一首歌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愿这个世界更美好。
托尔斯泰传读书笔记
阅读是一种追寻真理和探索世界的方式,通过阅读作品,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活感悟。写读后感时,不应简单地重复作品的内容,而是需要简洁明了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思考。要写好读后感,有以下几个诀窍:首先,要真实表达自己的感受,不要纠结于用华丽的词汇或过多的修饰。其次,要抓住作品的核心思想或主题,以此为线索展开自己的思考。最后,要注意结构和语言的清晰流畅,让读者容易理解和接受你的观点。希望以上信息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托尔斯泰传读书笔记【篇1】
1 . 当然,我也曾做过这种试验,将干硬壳放在一个盒子里,保持其干燥,或早或迟,听见盒子里有一种尖锐的摩擦声,这是囚徒用它们头上和前足的耙在那里刮墙壁,过了两三天,似乎并没有什么进展。
2 . 】你可以不高尚,但不能无耻;你可以不伟大,但不能卑鄙;你可以不聪明,但不能糊涂;你可以不博学,但不能无知;你可以不交友,但不能孤僻;你可以不乐观,但不能厌世;你可以不慷慨,但不能损人;你可以不追求,但不能嫉妒;你可以不进取,但不能倒退。
3 . 甲虫开始是做一个完整的球,然后环绕着梨做成一道圆环,加上压力,直至圆环成为一条深沟,做成一个瓶颈似的样子。这样,球的一端就做出了一个凸起。在凸起的中央,再加压力,做成一个火山口,即凹穴,边缘是很厚的,凹穴渐深,边缘也渐薄,最后形成一个袋。它把袋的内部磨光,把卵产在当中,包袋的口上,即梨的尾端,再用一束纤维塞住。
4 . 关羽只得将曹操所赐财物一一封存,又将官印挂在堂上,写了一封信派人送给曹操。关羽请两位嫂嫂上了马车,自己骑上赤兔马,提着青龙刀,护送车仗。
5 . 晶莹剔透:形容器物精致光亮透明,结构细巧,如同珍珠一样。
6 . 】最美的不一定是最可爱的,最可爱的才是最美的;最好的不一定是最合适的;最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最高大的不一定是最受尊敬的,最受尊敬的才是最高大的;最优美的不一定是最动听的,最动听的才是最优美的。
7 . 此间皆是尊神地方。在生之日,家家侍奉,何况今日为神乎?老夫只望蜀兵早早报仇。今将军到此,百姓有福矣——某老人对关兴语
8 . 七月时节,当我们这里的昆虫,为口渴所苦,失望地在已经枯萎的花上,跑来跑去寻找饮料时,蝉则依然很舒服,不觉得痛苦。用它突出的嘴——一个精巧的吸管,尖利如锥子,收藏在胸部——刺穿饮之不竭的圆桶。它坐在树的枝头,不停的唱歌,只要钻通柔滑的树皮,里面有的是汁液,吸管插进桶孔,它就可饮个饱了。
9 . 纪灵和刘备都应允了。只见吕布挽起袍袖,搭上箭拉满弓,叫一声:“着!”一箭正中画戟。
10 . 】走近原野,才能饱赏春天的美色;融入江河,才能感知夏水的温柔;采摘硕果,才能品尝秋天的味道;走过寒冬,才能感知春天的温暖!
托尔斯泰传读书笔记【篇2】
他并没有自己独特的面相,他拥有一张俄国普通大众的脸,因为他与全体俄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他是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 引子
似乎人们眼中,天才往往都是完美无瑕高高在上的。不论是在才华还是在外表上。但是列夫托尔斯泰却脱离了人们对他的幻想他出身于贵族世家,却从未有过一丝专属贵族的高贵优雅气息;他一位大文豪,却从未有过一分骄傲,昂头看人;他不但不是一个英俊帅气的人,相反,他长得十分平凡甚至有点丑陋可是,他却成功地受到了人们的敬佩与爱戴他拥有一双如鹰般锐利能看破人心的眼睛。
他的目光如豹般犀利,也好似击中要害的钢刀,锋利且又狠又准。他的审视入木三分,仿佛能看破这世间万物的本质。他的眼里饱含感情时而满含如星光般的粲然笑意,时而饱含如罩上阴云般的阴郁神色,时而因奇怪而喷涌出好奇的神色,时而他的眼睛是这世上最富有感情的一双眼睛,如珠宝般珍贵闪亮且暗藏着魔力。
就是这双眼睛使他的面孔不再平凡,散发出一股才气也使得他将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人心,黑暗,全都一一看透。看透了人心的本质,也看透了道德败坏者内心浓厚的恶意。他不满,开始反抗,用自己的才华和手中笔锋下的文字进行反抗,向这个昏黑的世界发起一次又一次的斗争。
他拥有看透人心的本领却无法看透自己的命运,迷茫着自己究竟是该追求真理还是追求爱。他一直迷茫着。为此,他的人生也因此多了分悲剧的色彩。
若要试问在他的世界里他到底缺少了哪样最重要的东西,我想,他缺少的只是那份属于他的幸福。
托尔斯泰传读书笔记【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托尔斯泰》,我立即读了下去,读过后我才知道,托尔斯泰不仅是一位着名的作家,还是一位心地善良的博爱主义者。
托尔斯泰出身名门显贵,但他年轻时失去了父母,由姑姑抚养长大。他年轻时参军。他一边战斗一边写作。后来,他赢得了战争,回到他的庄园,成为一个地主。他看见在沙皇的统治下的奴隶制社会,富者为主,穷者为仆的社会现状,再加上连年战火不断,托尔斯泰感到极为不满,于是,他投入到了写作之中,以抒发自己的愤慨。
《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活尸》等作品相继问世。不久,托尔斯泰成为当时著名的作家。
托尔斯泰简直是博爱的化身。他对**奴隶制社会感到十分愤怒,于是,他以身作则:他开创子弟学校,让穷人家的孩子也能够读书;他虽然是一个地主,但却从不虐待农奴;他虽然有百万家产,但他却过着普普通通的农民生活;他的着作都深刻的批判了当时在沙皇统治下的黑暗情景
总之,托尔斯泰给我们留下了不朽的财富。他的精神、写作和思想都值得学习。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不朽的灵魂,一个伟大的巨人-托尔斯泰。他用自己的言行改变了沙皇人民的看法,他的作品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他的故事让我真正懂得了什么叫伟大!
六年级:崔涵
托尔斯泰传读书笔记【篇4】
1 . 不遗余力:遗:留;余力:剩下的力量。把全部力量都使出来,一点不保留。
2 . 《昆虫记》这部书,读起来像是非常枯燥无味的,可当你深入去了解它,你便会发现,世间万物如此神奇,如此奇妙。便觉的法布尔不仅是一位昆虫学家,还是一位作家!法布尔把许多昆虫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入神,而且把昆虫归结在一起。他为了了解昆虫的特征,并轻身去做,轻身去体验。就算我们不能从《昆虫记》里学到什么,至少我们能从法布尔身上学到他那种精神!
3 . 当掘地蜂经过蜂巢的门口的时候,无论它是要出远门,还是刚从远游中归来,睡在门口,已经等待许久的蜂螨的幼虫,便会立刻爬到蜜蜂的身上去。它们爬进掘地蜂的绒毛里面,抓得十分紧,无论这只掘地蜂要飞到多么遥远的地方去,它们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有跌落到地上去的危险。因为它们抓得太紧了。之所以要采用这样的方法,它们惟一的目的就是想借助蜜蜂强壮的身体,将它们带到那些储有丰富的蜜的巢里去。
4 . 】没有激情,爱就不会燃烧;没有友情,朋就不会满座;没有豪情,志就难于实现;没有心情,事就难于完成。
5 .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
6 . 令我永生难忘的还是姜维的一句话:人生如白驹过隙!
7 . 要热心“委身于”音乐,那么只有缩小内部的器官,来安置乐器了。
8 . 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缝;手足断,安可续?
9 . 】只有使自己自卑的心灵自信起来,弯曲的身躯才能挺直;只有使自己懦弱的体魄健壮起来,束缚的脚步才能迈开;只有使自己狭隘的心胸开阔起来,短视的眼光才能放远;只有使自己愚昧的头脑聪明起来,愚昧的幻想才能抛弃!
10 . 拚将一死酬知己,致令千秋仰义名——为报当日之恩情,关羽放了曹操,后世的评价
托尔斯泰传读书笔记【篇5】
导语:托尔斯泰1828年8月28日出生于图拉省克拉皮文县的亚斯纳亚·波利亚纳(今属图拉省晓金区)。他的家族是一个著名的贵族,其血统可以追溯到16世纪,他的远祖从彼得一世那里获得侯爵的称号。
托尔斯泰传读后感“天将降大任于是他,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在列夫托尔斯泰苦难和坎坷的一生所体现。
他第一次感到“人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桩十分沉重的工作,是在五岁,他所经过的时期如他所说的荒漠的青年时期,被一阵阵狂热的疾风扫荡着,他是孤独的,他的头脑处于永远的狂热境界中。他如猴子一般丑陋,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深藏在阴沉的眼眶里非常严峻,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厚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这丑相,他屡次感到绝望和痛苦,但他绝对真诚可靠,勇于尽责,胸中烯烧着热情之火和爱国之心,为了自己的祖国,他甘愿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想法独特,大胆,精力充沛,永不放弃艺术,从没中断他的艺术创作。
他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博爱,他同情群众,从不以战斗的态度挑战对手。这和我们党很相似,我们党对待每一个人,对待每一件事,都是胸怀宽广,态度平和的。虽然历尽许多磨难,但从没有被困难所折服,抗战八年,内战十年,我们党以惊人的实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中国人民万众一心,形成了一座永攻不破的坚固的墙,中华人民以龙的毅力经过了许许多多的锋利的棱角,但并没有被吓倒而是拨开乌云后为自己摇旗呐喊“中国不怕“,中华五千年精神传万年,如今的祖国以开放的胸怀接纳四方宾客,中国真的强大了,因为博爱,因为永不放弃,因为有党的英明领导。
透过列夫托尔斯泰的精神,看到祖国在磨难中崛起,我想到了自己,在人生之路,有人要散步,有人要做千里马,我选择了后者,我发现我的困惑,我的无奈都源于这种选择,源于这种不懈的追求,繁重的学***和源烈的竞争,使我疲惫不堪,丧失了自信心,以致于难以应付各项考试,因此我感到除了困惑和无奈之外,别无选择。当我读了《列夫托尔斯泰》后,我感受到列夫托尔斯泰那种不怕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在前进的道路上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毅然前行。为自己加油,为祖国加油,因为我有永不放弃的意志,所以让我们一起加油!
因为我的祖国拥有韧战精神。
托尔斯泰传读后感一颗宏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在十九世纪末阴郁重重的薄暮它是一颗安慰世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咱们青少年的心灵。
托尔斯泰传读书笔记【篇6】
托尔斯泰的婚姻是幸福的,这使他感到十年到十五年来没有过的平静和安宁。于是,他在爱情的庇护下从容考虑和实现他脑子里的杰作——十九世纪小说之牛耳的鸿篇巨制《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宁娜》。
在随后的作品中,托尔斯泰又将这些保持精神健康的训诫加以补充。《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的信仰是什么?
》,《艺术批评》,《什么是艺术》……一种以爱来缔造人类的联合,另一种则向爱的人敌人作战,他写下了:《伊万伊里奇之死》、《民间故事集》、《黑暗的势力》、《克莱采鸣奏曲》和《主与仆》。这个艺术创作阶段的巅峰和终极,出现了《复活》。
“仿佛一座又两个塔楼的圣母院,一个象征着永恒的爱,另一个象征着对世界的憎恨。”
《复活》是他晚年最大的成就,此时托尔斯泰已经七十岁。在他住的床上,他哭了,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世界上不幸的人。于是,1910年11月20日早上,他称之为“解脱”的时刻来了,“死亡,值得赞美的死亡……”
罗曼·罗兰把托尔斯泰的一生比喻为“八十二年的生命为战场的战斗”。“生命的全部力量,所有罪过和德行都参与了这场既光荣又具有悲剧性的混战。——一切罪过,除了一种,就是他穷追不舍,即使到了最后的避难所也不肯放过的谎言。
”他有一个最美最温馨的名字,就是“我们的兄弟。”
《狼王梦》读书笔记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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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1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着名的动物界小说作家沈石溪。主要写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就想把自己的狼崽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为了实现这个梦,紫岚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紫岚并没有放弃,梦究竟是梦,紫岚并没有成功。黑仔死在了金雕的抓下,蓝魂儿在一次捕猎的时候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在和洛戛争夺王位的时候也死了紫兰无奈之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紫兰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沈石溪把这本书里狼的神态、动作、语言……描写得淋漓尽致,第一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认为紫岚的爱是伟大的,特别是我读到“砰”一声巨响,紫岚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乱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这一段话时,我潸然泪下,紫岚虽然没有培育出狼王,但它至死都有一种使命感。第二遍读的时候,我认为紫岚是残忍的,特别是我读到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竟亲口咬死了蓝魂儿。仔细想想,世界上有那个母亲愿意白发人送黑发人,让自己的孩子死。我认为紫岚还是自私的,因为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想在短短的时间内把狼崽培育成超狼,不仅狼崽没成为狼王,还相继死去。但狼不是人,狼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把捕到的猎物给她吃?当然不会,双毛弄断她的一条腿,媚媚把她赶出家门……难道这也是自私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
再说,生活中没有人选这种教育方式,更多的是溺爱。溺爱使孩子越来越依赖父母,不再自己实践。长大后又埋怨父母没有好好管教,使现在一事无成,这样比紫岚那种爱更危险!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谁也说不清楚,我知道母爱是多方面的,在母爱面前,没有对与错,主要看子女的接受过程,能不能分辨是非。
古代有多少伟人称赞母亲,那是因为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2
狼,在人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可是你知道吗?其实狼也有爱,特别是母狼,它们拥有母性的光辉,懂得爱子。虽然它们有野心,但至少不是冷血动物,我们不应该憎恨它们,它们也有爱和生存的权利。
《狼王梦》这本书就是很好的证明,这本书代表着爱,代表着生存,代表着野心和理想。书中主要讲了有一头狼叫紫岚,生下公狼黑桑的狼崽,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将生出的狼崽培育成为狼王,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自己的狼儿。可是厄运降临在紫岚的狼儿身上,不知是不是老天爷在捣鬼,紫岚的狼儿一个接一个命丧黄泉,先是大狼儿黑仔被金雕叼走,又是二狼儿蓝魂儿被捕兽夹抓住,后来小狼儿双毛也在狼王争夺中惨死,这使紫岚陷入悲痛。在绝望时,它想起了媚媚,想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为了让狼孙避免死亡,它与害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自然界严酷无情,为了生存,你必须磨练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在自然界不讲人情,想要存活就要靠你自己,父母无法帮你那么多,到最后只有靠自己。不仅是有狼的动物界,人类在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光靠父母是不行的,他们的生活是用双手换来的,依赖是懦弱的,美好的生活由自己来争取。
《狼王梦》这本书值得我们去看!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3
在我的记忆中,母爱的伟大的,是无私的。但是我读完《狼王梦》后,我改变了我的想法,原来爱也可以是自私的,可以是悲惨的。
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段: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一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这样是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吗?紫岚这样做应该也有她的道理,也许吧,如果这样能使黑仔成为新一代的狼王的话,那就是正确。但是紫岚万万没想到她的溺爱会成为黑仔致命的伤害。
虽然黑仔死了但她还不放弃,文中这么一段描写了: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后来一个接一个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紫岚就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身上。她为自己的狼孙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和杀害黑仔的那之老鹰同归于尽……
书本中描写的许多片段至今我都难以忘却,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也让我看清楚了动物之间的许多关系。所以我推荐大家去看《狼王梦》这本书。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只有多读书才能获取更多的新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最近,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狼王梦》,现在,我把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这部长篇小说主要讲述母狼紫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诞下一窝小狼仔:四只公狼宝宝和一只母狼宝宝,可是由于恶劣的天气,一只公狼宝宝被冻死在洞外。在抚养狼宝宝的艰难岁月中,紫岚一直有一个美好的心愿:她想把狼宝宝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可是一次次的失败让她身心俱疲,日渐衰老,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的身上。为了狼子狼孙的安宁,紫岚用尽自己生命的余光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部小说,我的内心无比震撼。狼族的世界其实跟人类世界一样,它们的亲情一样感人肺腑,它们的理想一样振奋人心,它们为实现理想而作的努力一样惊天地泣鬼神。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主要有三方面,下面一一道来:
首先是母爱的伟大。母狼紫岚在风雨之夜于荒郊野岭诞下五只狼宝宝后,为了狼宝宝的安全,她只能用嘴巴一只一只地把宝宝们叼回洞里,可是当她返回叼最后一只宝宝时,发现倚在树下的宝宝已经一动不动了,她的心痛极了,非常自责,只能把这只宝宝叼回洞里,准备第二天一早把它埋了。可当紫岚看到肚子饿得嗷嗷叫的四只狼宝宝时,产后身体虚弱的她根本无力外出觅食,如果没有足够的食物,就没有办法给宝宝们喂奶。
为了让宝宝们有足够的奶水补充营养,紫岚最终狠下心来把已经死去的狼宝宝吃掉了,她每咬一口心就痛一次,眼泪模糊了她的视线……最终,狼宝宝们喝上了妈妈的奶,他们都顽强地活了下来。看到这里,我也泪眼模糊,因为我想到了我的妈妈,想起她不仅给了我生命,还历尽千辛万苦抚养我。我觉得母爱真的太伟大了,不管是人类世界还是动物世界,母爱永远都是最伟大的。
其次是狼宝宝身上有志气、有信心、有骨气,有敢作敢为的男儿血性。冬天里,动物们都冬眠去了,狼群找不到食物,狼老二带头外出觅食,他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通过树洞的构造成功惊醒了冬眠的大棕熊,紧接着他跟大棕熊展开了殊死搏斗。就在又粗又厚的熊掌即将拍向他头顶的那一刻,他巧妙地从熊口逃生,最终成功将大棕熊咬死,为狼群捕得宝贵的食物,顺利渡过了寒冷少食的冬天。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5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狼王梦》,我一口气看完了它,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这本书讲述了在日曲卡雪山下的一群狼的故事:一只名叫紫岚的年轻母狼怀孕了,生下了四只小狼。可惜,它的伴侣——大公狼黑桑死在了一个山谷里,黑桑是只优秀的大公狼,也是只野心勃勃的大公狼,总想着有一天能当上狼王。然而,就在它快要成功的时,却突然死于非命,留下了一个狼王的遗愿。母狼紫岚的四只小狼,三雄一雌,为了实现这个狼王之梦,它用了一生来培养三只公狼仔。遗憾的是,狼王梦随着最后一只狼儿的哀嚎,破灭了……
不,狼王梦是不会破灭的!真正优秀的狼的精神和血统是不会随着死亡而离去的!紫岚的亲生女儿媚媚的孩子中,有两只公狼仔,一只毛色漆黑,一只毛色发紫,我相信,它们不但继承了黑桑、紫岚的美丽毛色,也一定继承了它们聪明的头脑,强健的体魄,还有那颗炙热的狼心。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混合着坚毅、勇敢、自信等属于优秀的狼的特有品质!我相信,他们之中一定会有一只成为顶天立地驰骋风云的狼王!
母狼紫岚在狼王梦——这个家族理想中费尽了心思,它在实现狼王梦的过程中,展现的是智慧、勇敢和坚毅,还有果断和自信,以及那浓浓的母爱……它果断、坚毅,没有因为长子黑仔的死而放弃狼王梦,它智慧、勇敢,为了救出捕兽夹下的次子蓝魂儿使劲了计谋,面对猎人和猎狗,也毫不退缩;它甘愿流血尽心尽力,体现在它为了塑造最小的公狼双毛的王者品性,不惜折断前腿;它那浓浓的母爱体现在为了女儿媚媚和它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安全,哪怕曾被逐出家门,还险些丢掉性命,却愿意用自己余下的生命与一只凶恶的金雕同归于尽……
诚然,紫岚是只狼,只是只狼,可我觉得,比起那些吸毒赌博酗酒伤人殃国殃民醉生梦死的家伙,紫岚似乎更对得起“人”这个称号。狼王梦,是永远的梦。它失败了,它没有能扶持任何一只公狼上位;可它真的输给了命运了吗?不,不会的,优秀的狼是永远不会败给命运的!
恍惚间,那匹母狼紫岚,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仰天长啸……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6
大家讨论狼的问题,一定会说:“狼是坏蛋,是凶残的动物!”看了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以后,让我对狼有了新的看法,它们也不是十恶不赦的,它们也有爱,有理想,为了能生存下去而去奋斗。跟着我一起走进这本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母狼紫岚的伴侣黑桑想成为狼王,可在黑桑成为狼王的前一天,不幸被野猪刺穿了头颅,可怜的黑桑,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后来,紫岚在爱情和理想中选择了理想,紫岚不惜一切的培育它的狼崽。结果,他的四只公狼崽都以种种原因死去,只剩下女儿媚媚。于是,紫岚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蓝莓美森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了保护狼孙,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看完这个故事,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千方百计地培育磨练自己的儿女,想让儿女中其中一个成为新一代的狼王。当他的儿子一个个离他而去的时候,他依然没有放弃,为了这个理想,他拼尽全力,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今社会,我们的父母也是如此,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更加出色,他们投入很多的时间金钱精力,不惜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送我们去上各种补习班,学舞蹈,学画画,学乐器……当他们累了困了,宁可坐在教室外打个盹,下了班还要在书桌前辅导我们作业,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怨言。为了不想让我们输在起跑线上,为了给我们的未来争光添彩,为了我们以后走上社会早早做准备。他们再苦再累也觉得是值得的。可我们呢?还误认为爸爸妈妈这是不爱我们,只会给我们增加学习负担。我现在完完全全能理解父母这样做的原因,他们是为了让我们的未来更加美好,给我们的未来铺上一条彩虹大道。
这个故事不但让我看到了伟大的母爱,还让我看到了紫岚身上那种为了理想,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我十分的佩服紫岚的这种精神,她深深地感染到了我,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向她学习。无论是学生时代还是以后走上社会,都要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并且朝着这个目标不断努力奋斗。
读完这本书,我成长了很多,读懂了什么是爱,我觉得我们要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对我们的爱。
《狼王梦》读书笔记 篇7
狼王梦读后感450字
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既感慨又觉得伟大。感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培养狼王所作出的努力,伟大的是紫岚的母爱。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想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是被铁疙瘩砸在腰际死的。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我为他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
她的母爱也是更加感人,她为了媚媚刚生下的狼崽着想,在太阳下晒了两天,结果被金雕雕走了,和他同归于荆这是我又非常的感动。在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住时,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要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这时我心里一阵悲一阵感。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他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这只能够精神是我们的示范也是鼓励。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她,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变得相互团结。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喜欢看《狼王梦》。
有关小王子读书笔记
阅读常常使人的大脑变得强大,在阅读了作品之后,让我感受到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怎样开门见山去写读书感书名的读后感?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小王子读书笔记。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1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2
一个穿着金色衣服,围着金色围巾,有着一头金发的小男孩来到了地球.他,就是小王子-b612星球上唯一的居民。
在他的星球上,有几座小火山,有一朵有着四根刺的玫瑰花,还有着一个罩玫瑰花的玻璃套.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就如同小王子单纯的内心一样。
小王子造访过一个又一个星球,遇见了各种身份,各种性格的大人:有商人,国王,爱现的人,执灯者.后来,他来到了地球,遇见了一名法国飞行员,看到了五千朵玫瑰,和一只狐狸成为了好朋友,最后带着忧伤走了。
正如人们所说,《小王子》是一部童话,又不是一部童话;是一篇寓言,又不是一篇寓言.总而言之,它带给我们的是一种心灵的净化,给了我们一个简单的世界,唤起了我们最单纯的记忆。
记得当初看完《小王子》写随笔时,总是把狐狸的狐写成孤独的孤,于是就突然体会到小王子的孤独;体会到当狐狸走了,玫瑰谢了的无奈;体会到一个单纯的孩子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上的难以名状的感觉。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着这么一个小王子,他单纯快乐,明媚忧伤,带着他驯养的狐狸,造访我们心中的每一个角落,他又会遇见谁?又会有怎样的感受呢?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3
《小王子》这部童话,最有印像的是“它是一本给成人看的儿童书籍”,“在他富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愁中蕴含着一整套的哲学思想”。这本给成人看的儿童童话包含着像征好处,这些像征看上去既明确又隐晦,因此就格外的美。我不知道这部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它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于是,我的手中有了这本书。
说实话,我开始读的时候,并没觉得它怎样的吸引人。但是,有一天我清晨醒来,突然脑海里有一个小小的金黄色头发的小人,用他细小的声音说:“劳驾——请给我画一只绵羊吧!”我在发奋地回想这种声音,在一霎那间,明白了,小王子,已经在记忆中存在。这让我再一次读圣艾修伯里的那些文字,这次的阅读,我才渐渐地感受到了这部“唯一一部写给大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职责的寓言”的奇迹。
书一开始,就讽刺了缺乏想像力的大人们,“这些大人从来就不主动去了解任何事情;而对我们小孩来说,老是跟他们再三作解释……”“于是,我就不会再跟他说什么蟒蛇、原始森林或是星星了。我只会谈他们能够明白的事,譬如谈谈桥牌、高尔夫球、政治,还有领带等等。这样一来,这个人就会十分高兴,一位遇到了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人。”而孩子们跟大人说:“我看到一栋漂亮的房子,它是用玫瑰花砖砌起来的,窗口有天竺葵,屋顶上有白鸽。”他们必须没办法想像那间房子的样貌,你得说:“我看到一栋价值两万美金的房子。”他们必须会说:“那栋房子铁定是美呆了。”圣艾修伯里也许就是在成年人里感到了孤独,于是就透过小王子的眼睛来发现成年人的无事空忙,为了占有财富,为了金钱权力学问等忘掉了自己生命的真正价值真正需要,失去了自己最可宝贵的童真和无邪,失去了宝贵的想像力和美感。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4
前些天,我秉住性子读完了这本接近于童话但却蕴含着深刻哲理的《小王子》。读完这本书对自己的童年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失落,惆怅,像坠落在没有底的深渊。但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真正失去了童年这个事实。大脑里的各种想法在没有理由的胡乱冲撞着,然而此时心中的思绪愈加清醒,我深刻的意识到:《小王子》不仅仅是一场凄美的梦,一部童话,它还是一部哲学书。我们一边长大一边从梦中清醒。
长大了,我们就无法再套上孩子的面具,享受着父母无私的关爱,而不去思考他们的辛劳;我们不再年少,我们要懂得担当;我们不再是那嗷嗷待哺的雏鸟,而是那在无数次悬崖边上折翼,振翅欲飞的苍鹰。曾经美好的童年,我们会记得。但是,孩子长大了就要去经受社会的磨练,风雨的洗礼,即使满身伤痕,我们也要笑着说没事。
因为我们的身后,有父母那比你摔倒后再爬起更揪心的疼楚。只有我们坚强、义无反顾的走下去,父母才不会为我们担心。相信满路的荆棘中隐藏着怒放的玫瑰,一路的泥泞中总会有我们成长的见证。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5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够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是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6
一万个读者眼里,就有一万个小王子,爸爸说小王子代表着纯真的童年,妈妈说小王子象征着大人们的心路,而在我心里,小王子是一个勇敢而执着的人,不论走到哪里,他都没有忘记过自己最初的梦想。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种了一朵玫瑰花,他不仅给玫瑰花浇水,帮她除掉身上的毛毛虫,还用花罩保护着她,认真地倾听她的哀怨、吹嘘,甚至是沉默、冷淡,只因为,那是属于他的玫瑰花。
小王子离开星球以后,经过了很多不同的地方,遇到了许多新鲜的事物,可是小王子没有迷失自己,没有退缩,没有放弃,他反而更加想念他的玫瑰花,所以,小王子最后决定回到他的星球,去陪伴他的玫瑰,去永远陪伴她。
那朵玫瑰花就是小王子最初的梦想,是他付出了努力种出的梦想,他走到哪里,都无法忘记。我也要像小王子那样,不管将来走到哪里,见到怎样的世界,我都不会忘记,自己心中最初的梦想,即使我不小心遗失了她,我也会重新找回她,就像小王子重新回到那朵玫瑰花身边一样。
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不要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
小王子读书笔记 篇7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的,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了,爱意味着是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了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了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且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给大家分享一篇网络上非常优秀的“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文章,作品总算被我读完了!虽然花了很长时间看完,但我也从中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们之所以要撰写读后感,也是为了能进一步领悟作品的内涵,怎样避免写作品读后感时常犯的几个错误?我想这篇文章对您会有所帮助相信自己!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1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2
读了《荆轲刺秦》我被荆轲的精力感动了。
其间“说时迟,那时快,没等秦王反响过来,荆轲左手伸出,飞快地捉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抓起匕首,奋力捅出。”说明晰荆轲刺秦王的坚决,还体现了荆轲的动作快,有着不怕似的气势。“直刺荆轲,砍断了他的左腿。荆轲动弹不得,就将匕首用力向秦王抛去,却又插进了殿柱。秦王连连挥手,荆轲身中八剑,鲜血喷撒满地。”这儿能够看出秦王很健壮,对荆轲一点也不手下留情。
其实荆轲底子不应这么鲁莽,以到坏了燕国的大事,促进燕国敏捷消亡。不过他舍生忘死的精力的确是很感人至深的。
实际中的我便是“荆轲”。小时候鲁莽,没搞清楚就帮别人接热水,成果烧住了她的手。现在也鲁莽,没看清题就做,成果错的不胜众目。我要改掉这个缺点,不做鲁莽的人。
《荆轲刺秦》让我想到了许多,我们必定要想清楚再做,否则你便是下一个荆轲。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3
精选荆轲刺秦王读后有感 (一)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别人的好意,我不知道我是否能为他挽救我的生命。也许现在人们对荆轲不太了解,但荆轲不在乎。他侠义勇敢,司马迁曾称赞过。
他是卫国人。为王储的船充当刺客,不是基于他对国家的热爱,而是基于他对仁慈的回报,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参考荆轲刺秦王读后有感 (二)
近代杰出诗人臧克家曾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历朝历代都有许多的爱国志士,对于荆轲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
北宋苏洵非议荆轲:”始速祸焉”;朱熹认为:”轲匹夫之勇,其事无足言”……但对荆轲给予肯定的人也很多,左思的《咏荆轲》称颂他:
”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陶潜说他”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评者大都认为,荆轲虽不懂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于既倒的道理,也不懂得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不畏**,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的。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4
说到荆轲应当是家喻户晓了,最有名的一件事就是荆珂刺秦王了。
荆珂是春秋战国时代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一,祖先是齐国人,后迁居卫国,原叫庄轲,到了燕国以后,才中荆轲,他喜欢读书击剑,结交明人勇士,他这个人很精明,机智勇敢。
他精明在何处呢?在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中,荆轲和樊於期对话,他先用话挑起樊於期对秦的仇恨,再问樊於期面对这样的深仇恨怎么办,然后针对顾计不知所出早的表示,试探性的提出了既能为樊於期报仇,又能保全燕国的计划,一层进一层,结果是樊於期慷慨陈词,毅然自刎,这是以体现荆轲的精明之处。
燕国的一个勇士叫秦武阳,他在十二岁时就杀过人,太子便把秦武阳作为荆轲的助手,然而见秦王时“秦武阳色变振怒”,“荆轲顾笑武阳而向秦王作了解释,在这处千均发之际,镇静的神态和得体的言辞消弥了危机,这说明荆轲的沉着,随机应变,机智勇敢。”
这就是荆轲,虽然没有刺杀成功秦王,可他在我心中,永远是英雄。
《荆轲刺秦王》是一则故事,主要讲了战国末期燕人荆轲刺杀秦王嬴政,未能成功而惨遭杀害的事。这一举动,给人留下了一个高大、气魄雄伟的英雄形象。
想起荆轲,我又联想到了如今。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欲,不顾祖国利益,不管人民困苦,贪赃枉法,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难道他们不知如果国家垮了,自己也威风不了多久,到时任人宰割。只有我们相互团结,不图个人私利,把国家变得强盛,才能成为永远的胜利者、成功者。
我们一定要成为像荆轲那样的血性男儿。
读了《荆轲刺秦》我被荆轲的精神感动了。
其中“说时迟,那时快,没等秦王反应过来,荆轲左手伸出,飞快地抓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抓起匕首,奋力捅出。”说明了荆轲刺秦王的坚定,还表现了荆轲的动作快,有着不怕似的气势。“直刺荆轲,砍断了他的左腿。荆轲动弹不得,就将匕首用力向秦王抛去,却又插进了殿柱。秦王连连挥手,荆轲身中八剑,鲜血喷撒满地。”这里可以看出秦王很强壮,对荆轲一点也不手下留情。
其实荆轲根本不该这么莽撞,以到坏了燕国的大事,促成燕国迅速灭亡。不过他视死如归的精神的确是很感人至深的。
现实中的我就是“荆轲”。小时候莽撞,没搞清楚就帮别人接热水,结果烧住了她的手。现在也鲁莽,没看清题就做,结果错的不堪众目。我要改掉这个毛病,不做莽撞的人。
《荆轲刺秦》让我想到了很多,大家一定要想清楚再做,不然你就是下一个荆轲。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5
《荆轲刺秦王》是一则故事,首要讲了战国晚期燕人荆轲刺杀秦王嬴政,未能成功而惨遭杀害的事。这一行为,给人留下了一个巨大、气势宏伟的英豪形象。
这是多么豪放的豪举啊!他不论自己的安危,为了国家利益而献身自我,这真是一个忠肝义胆的豪杰啊!也反响了当时公民对平和日子的神往与神往,对封建主义社会的憎恶与抵挡。这是多么正义的人啊!荆轲在中国历史上划出了一道美丽而绚烂的弧线。他还留下了“风潇潇兮易水寒,勇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千古名句。勉励人们要赤胆忠心。
想起荆轲,我又联想到了现在。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欲,不论祖国利益,不论公民困苦,贪污腐化,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莫非他们不知假如国家垮了,自己也威风不了多久,届时任人宰割。只要咱们彼此联合,不图个人私益,把国家变得强盛,才干成为永久的胜利者、成功者。
咱们必定要成为像荆轲那样的血性男儿。
荆轲刺秦王读书笔记 篇6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