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13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幼儿园教师工作纪律细则 幼儿园教师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制定规范和明确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教师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对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分配。这样可以确保教师能够高效地完成工作,并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以下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以供参考,欢迎收藏阅读!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篇1)
一、教师招聘与选拔
1. 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招聘教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并进行公开招聘。
2. 招聘教师应具备幼儿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 招聘教师应具备爱心、责任心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与幼儿互动的能力。
二、培训与提升
1. 幼儿园建立教师培训与发展机制,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教师培训,包括幼儿教育方法、心理学、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培训。
2. 幼儿园鼓励教师参加幼儿教育相关的学术研讨会、讲座等,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学术素养。
3. 幼儿园鼓励教师进行个人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和分享,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教师考核与评价
1. 幼儿园建立教师考核与评价机制,定期对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2.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课堂管理、对幼儿个别发展的关注等方面。
3. 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聘用、晋升和薪酬的重要依据。
四、教师管理与督导
1. 幼儿园建立教师管理制度,规范教师的行为和职责。
2. 幼儿园设立教研组或教学团队,进行教学教研活动,提供指导和支持。
3. 幼儿园建立教师督导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督导和指导,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课堂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五、教师激励与奖励
1. 幼儿园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成就,制定激励机制,包括奖金、晋升、表彰等方式。
2. 幼儿园鼓励教师参加教育竞赛、比赛等活动,提升职业素养和个人发展。
六、纪律与处分
1. 幼儿园建立教师纪律与处分制度,规范教师的行为准则和纪律要求。
2. 对于违反规定和职业道德的教师,将按照幼儿园的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停职、解聘等措施。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的日常工作行为,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教师。
第三条 幼儿园教师管理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 幼儿园教师的管理目标是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五条 幼儿园教师管理要求教师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政策,遵循教育教学原则,严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章 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 幼儿园教师须具备教育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 幼儿园教师的职责包括:
1. 积极参与幼儿园教学活动,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
2. 关心幼儿的健康成长,及时发现和解决幼儿问题;
3. 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和专题讲座;
4. 认真批改作业,评价幼儿学习情况;
5. 积极参与学校评估和教育研究活动。
第八条 幼儿园教师享有的权力包括:
1. 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决策;
2. 自主选择适合本人发展的岗位和培训课程;
3. 获得公平的薪酬待遇和福利;
4. 获得公正的评价和晋升机会。
第三章 评价和考核
第九条 幼儿园教师每学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第十条 幼儿园教师的绩效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水平、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晋升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培训和发展
第十二条 幼儿园将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供教师专业发展的机会。
第十三条 幼儿园教师可以根据个人发展需求自愿报名参加培训课程。
第十四条 幼儿园教师参加培训后,需提交培训心得报告,并应用培训成果于实际教学中。
第五章 奖惩和纪律
第十五条 幼儿园教师应遵守相关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幼儿园将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幼儿园教师的工作行为,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并具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第二章 教师的权益与义务
第三条 教师享有以下权益:
1. 在教学和评价方面享有独立性和专业权威;
2. 掌握新教育理论和技术的机会和权利;
3. 公平、公正地获得晋升和奖励的机会;
4. 充分发挥才能和创新能力的自由;
5. 参与幼儿园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第四条 教师的主要义务:
1. 忠诚于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
2. 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3. 保护幼儿园的声誉,不得进行与幼儿园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4. 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幼儿园学生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5. 持续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6. 保守幼儿园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 教师评价与晋升
第五条 幼儿园将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评价内容包括教学能力、责任心、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六条 教师的晋升需经过幼儿园的评选和考核,评选对象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教学能力、工作表现等。
第七条 教师在评价与晋升中如有异议,可以进行申诉,幼儿园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新评价。
第四章 学术研究支持
第八条 幼儿园将为教师提供学术研究支持,包括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参与学术研讨等。
第九条 幼儿园鼓励教师参与学术活动,并提供相应的经费和资源支持。
第十条 幼儿园将对教师的学术研究成果进行认可和鼓励,以激发教师的创新能力和学术热情。
第五章 违纪与处罚
第十一条 教师如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幼儿园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
1. 批评教育;
2. 停止工资发放;
3. 暂停职务;
4. 终止劳动合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幼儿园保留对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篇4)
一、教师的选拔与任用
1. 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通过面试、笔试等形式进行选拔。
2. 任用教师前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慢性疾病。
3. 教师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二、教师的培训与发展
1.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教育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教育技能。
2. 鼓励教师主动参加学习交流活动,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3. 建立教师档案,记录个人成长和发展情况,为教师晋升提供参考。
三、教师的工作责任
1. 教师应按照幼儿园的教学目标和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2. 教师需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做到守时、守纪律、守密等。
3. 教师要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对幼儿进行体罚和虐待。
四、教师的评价与考核
1. 对教师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成果等。
2. 根据评估结果,对教师进行奖惩措施,激励优秀教师,帮助有进步空间的教师提升自己。
五、教师的职业道德
1. 教师应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以身作则,做幼儿园的模范人物。
2. 教师要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不歧视、不虐待幼儿。
3. 教师要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幼儿成长和发展。
六、教师福利与待遇
1. 幼儿园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教师的基本生活需求。
2. 幼儿园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教学资源,帮助教师发挥潜能和专业能力。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篇5)
第一条:教师的选拔与录用
1. 幼儿园教师的选拔应符合国家教育法规要求,并参与教师资格考试。
2. 教师录用需通过面试和考核,同时纳入个人品德、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经验等因素进行评估。
第二条:教师的培训与发展
1. 幼儿园应提供必要的教师培训,包括教育教学理论、儿童心理学等方面的培训。
2. 教师需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第三条:教师的考核与评价
1. 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通过考核评估教师的工作表现。
2. 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晋升、奖惩和离职等决策的依据。
第四条:教师的岗位责任与要求
1. 教师应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教育教学方案进行教学,并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2. 教师应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对幼儿进行体罚和虐待。
第五条:教师的权益与保障
1. 教师享有合理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工资。
2. 幼儿园应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以支持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教师的纪律与处分
1. 教师应遵守幼儿园纪律制度,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2. 如教师违反规定,幼儿园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七条:教师的激励与奖励
1. 幼儿园应建立奖励制度,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奖励内容可包括薪资提升、晋升、荣誉称号等。
第八条:教师的合作与交流
1. 教师应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教研讨论,与其他教师进行交流和分享经验。
2.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教师会议,促进教师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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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精选
规章制度要符合企业文化或要求且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用来约束规范人的行为,企业经营中规章制度必须要根据员工的要求制定,我们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呢?下面是由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大家带来的“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我们会继续努力优化和提升希望您能多多浏览我们的网站!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或各小学附设学前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幼儿、革命烈士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农村计生家庭、被征地农民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第二条资助项目及标准
资助项目生活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
第三条办理程序
1、申请:每学期开学后,儿童监护人提供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证件,如低保证、扶贫本、残疾证,以及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等证明。
2、审核和公示:
①幼儿园(或学校)接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资助管理人员、班主任、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儿童家庭经济状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儿童名单。
②初步评审的受助儿童名单,园(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若有异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③经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由幼儿园填写《定远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公示材料,学校盖章后上报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四条资金发放
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幼儿园(或学校),幼儿园(或学校)再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现金发放形式,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监护人在《定远县县年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确认。
第五条监督管理
1、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幼儿园(或学校)要建立健全受助儿童信息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资金发放凭证及图片、工作执行情况等分年度建档备查,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
3、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骗取专项资金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高邮市从20__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建立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
第二条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为:在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残儿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第三条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幼儿园在资助名额和经费总额内,可以按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比较困难、特别困难、最困难”三档确定资助标准800元、1000元和1200元。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四条学前教育资助经费:
(1)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
(2)省财政划拨资助经费;
(3)市财政资助补足剩余款项。
第五条每年9月份由各幼儿园向高邮市教育局小教科递交幼儿园“在园儿童登记清册”和“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小教科核定在园儿童人数,按10%资助比例,以人均1000元标准,核定资助人数和幼儿园补助资金总额。并且将资助名额分配下达到各幼儿园,同时递交资助信息到局计财科。局计财科向市财政申请专项资助资金。
学前教育年资助金额=幼儿园人数__10%__1000
幼儿园自筹资助金额=幼儿园人数__幼儿园收费标准(年)__5%
省财拨学前资助金额=省划拨学前教育资助专项经费金额
市财政政府资助资金=学前教育年资助金额-幼儿园自筹资助金额-省财拨学前资助金额
第六条每年9月底前,市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学前教育在园儿童数和资助比例,核定资助总人数,并将资助名额分配下达到各幼儿园。市财政部门在10月底前将学前教育政府资助资金划拨教育部门,保证资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
第七条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份,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并提交《江苏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
第八条幼儿园收到家长申请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将拟资助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公示栏或幼儿园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家长知晓。经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须填报《江苏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儿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份名单汇总表和资助申请表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第九条小教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幼儿园上报的拟资助儿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确认资助儿童名单通知所在幼儿园,由幼儿园通知家长,并在幼儿园公示栏或幼儿园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条小教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在11月底将政府资助经费发放到位。可视情况采用向家长直接发放现金或打入家长银行账户等方式。
第十一条局计财科、审计科、小教科、资助中心要加强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儿童都能得到资助。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挤占、挪用、滞留政府资助经费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并扣减补助经费。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以政府资助为主体,学校减免收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3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幼儿园班级宣传栏、校讯通、微信等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幼儿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幼儿相关资料,将幼儿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幼儿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幼儿园报送幼儿异动情况,幼儿资助管理应根据幼儿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4
为使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幼儿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幼儿园班级宣传栏、校讯通、微信等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金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幼儿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幼儿相关资料,将幼儿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幼儿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助学金严格按受助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幼儿园报送幼儿异动情况,幼儿资助管理应根据幼儿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幼儿园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助学金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5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6
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7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从20__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县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为做好我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原则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户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补助对象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四、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五、经费来源
(一)财政负担。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经费。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六、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学前教育助学金每学年初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一)监护人申请
每年的9月份,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复印件;
2.孤儿: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复印件;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4.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复印件;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贫困家庭子女:实际居住地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调查摸底。幼儿园评审小组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摸底。
(三)资格审查。幼儿园评审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拟定人选。
(四)公示对象。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五)汇总报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并汇总,填写《宁远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附件2),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审批核准。
(六)拨付资金。由受助幼儿监护人提供涉农惠农资金账号,县财政采取国库统一支付的方式,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幼儿园账务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幼儿园具体实施。各幼儿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作为一项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专人具体抓。幼儿园要成立由村(社区)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评审,严把资格审查关,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同时,严禁借发放补助资金之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建立信息档案。各幼儿园要建立受助幼儿的信息档案,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申请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其他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四)加强监督检查。财政、教育部门会同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虚报幼儿数骗取、套取补助资金,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建立宣传专栏,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幼儿园资助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
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
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区教育局同区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
我校德育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5篇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幼儿园教师在工作过程中,都需要提前寻找一些资料。资料可以指生产、生活中必需的东西。如: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参考资料有助于我们的工作进一步发展。那么,关于幼师资料你了解哪些内容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5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进一步完善儿童晨检、因病缺勤病追查与登记制度,坚持每天进行晨检指定工作认真负责、负责心强、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园医、卫生保健老师具体负责本单位手足口病晨检的技术检查指导、疫情报告工作,对儿童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负责指导儿童的健康晨检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儿童健康状况。
1、晨检时间
班主任要在每天第一节课前5—10分钟完成儿童的晨检,同时记录,当日上午10:00前报告校信息员。
2、晨检内容
晨检发现一发热、手、足、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可能还伴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包括仅表现为手、足、口、臀部皮疹或疱疹性咽峡炎)的儿童时,要立即通知其家长带领其医院诊治。当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手足口病病例时,要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当在同一宿舍或者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发热、皮疹等)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3、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记录
幼儿园对因病缺勤的儿童,要进行病因追查和记录。对符合晨检标准或医院已诊断为手足口病的,要列入晨检病等记报告表。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篇2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重视卫生消毒工作,确定一名园长分管,保健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每月总结,每学期结束前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扫除。要消灭蚊蝇及蟑螂等害虫。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季每天至少开窗通风两次,每次10-15分钟,室内要有防坟、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玩教具等要定期消毒、检修、更新。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婴幼儿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4岁以上幼儿用蹲式厕位。
5、清洁用具每班专用并保持清洁。
6、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2、儿童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3、3岁以上儿童早晚用正确方法刷牙,饭后要嗽口。
4、寄宿制儿童应定期洗头、洗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用具分用,毛巾每次周后消毒。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5、儿童服装要保持整洁,衣服、床单要勤洗,被褥每两周日晒一次。
6、保持儿童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照明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30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7、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吃手、吃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三)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保持仪表整洁,工作时间不戴戒指,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随地吐痰,不吸烟。
(四)消毒隔离
1、预防性消毒
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养成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等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习惯。
食堂卫生应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五四”制。厨房用具要经常清洗,每天消毒一次,食具、餐巾等一餐一消毒。
环境卫生要制度化。采取专人常年打扫和集体定期打扫相结合的办法。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划区定片,责任到人,定期评比,限期整改。
室内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窗明桌净,无蚊蝇鼠害;勤打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室内空气消毒,至少一周1次。与保教人员、儿童经常接触的物体表现要重点清洁消毒,如毛巾、茶壶(桶)、水龙头、保健牌、口杯、杯架、玩教具、桌椅、门把手等,每天消毒一次。室内地面每天拖洗1-2次,被褥应经常曝晒,每周1次,经常保持地面清洁。床单、被套每半月换洗1次。便器使用后要立即倾倒冲洗,然后浸泡在消毒液中,1小时后再用。放便器的架子每天用消毒水消毒1-2次。大小便池(槽)要随用随清洗,每天早晚用消毒水彻底洗刷一次,做到无污物、无臭味。
2、隔离性消毒
各园(所)要设置隔离室
(70名以下可设观察床),最后二间以上,按不同病种进行医学观察和消毒隔离。隔离室用品专用,必须配备以下物品;隔离床、治疗台、体温表、压舌板、听诊器、注射器、面盆、毛巾、手电筒、清洁用具、治疗及消毒药物等。
发现传染病做好发病登记。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协助防疫部门做好随时或终末消毒处理,并做好隔离记录。患者须持隔离期满,经医生证明完全痊愈后方可回园或回班。
园(所)内如发生传染病,对与患者接触过的儿童及工作人员,要进行医学检疫,隔离观察,并进行随时消毒。检疫期间,不收新生,园内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日常用品及餐饮具等与其他班级分开存放,分开清洗消毒。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
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后,应询问家长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如有:须进行检疫,待检疫期满医生证明健康可入园(所)。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篇3
(一)儿童入园体检制度
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要求:
1、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单位应认真填写《浙江省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并签署医学意见。
2、托儿所、幼儿园在接收儿童时,应查验《浙江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小结(入幼儿园)或全省《婴幼儿保健册》,合格者方可入园、所。入园、所体检结果30天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要一并收取《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3、体检时发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兼有e抗原阳性者或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所,经治疗后,每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1次,连续3次正常者方可入园、所。
4、对离开园、所1个月以上的儿童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须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重新入园、所。
5、儿童转园、所或从托儿所进入幼儿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儿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儿童健康档案。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1次,1-3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每学期测视力、身长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检查结果记入省卫生厅统一设计的《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
(三)晨间检查制度
1、保健医生要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防止患病儿童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晨检时间为早晨7:15-8:00的儿童入园时间,地点在晨检室或幼儿园主入口处。
要认真按照晨检要求,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观精神、五官、皮肤等);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园)。这是晨检的基本内容,亦可根据各园实际情况增添新内容。
2、晨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园,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带药回班,由保育员给予服药、护理。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3、晨检后详细填写晨检记录。耐心热情地解答家长的保健咨询,并介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四)午间、晚间巡视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1、保健医生应对幼儿实行全日健康观察。每日数次要全园巡视,细心观察儿童。听取教师介绍情况,及时发现生病儿童,尽早隔离治疗。并在巡视中纠正和消除不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行为以及不安全因素。
2、午间巡视重点检查儿童用餐卫生。要求是:儿童餐前洗手;进餐采取分餐制,每人一碟一碗一匙(大班用筷子);餐前30分钟不作剧烈活动;进餐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要讲究进餐文明,吃饭细嚼慢咽,不可粗暴地催促幼儿,或填鸭式喂饭。进餐环境要优美、愉快,餐间播放轻音乐有助于增进食欲和食物消化吸收。
3、午(晚)间巡视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检查儿童的睡眠卫生。要求是:放下卧室窗帘,制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和气氛。每童一床一被一枕,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被褥要求轻洁柔软,室内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宜。
寄宿制幼儿园儿童夜间就寝前常规刷牙、舆洗,睡前30分钟不宜做激烈活动,或看有刺激性的影视节目(如凶杀、打斗、科幼幻等恐怖片),以免儿童梦呓或夜惊。
(五)儿童离园前巡视制度
全日制幼儿园儿童每日下午(寄宿制为周六)离园时,保健医生应加强健康巡视的次数和范围。因为此时,儿童情绪尤其兴奋激动,极易酿成事故。应配合老师和家长做好儿童安全离园的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
(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1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单位应逐项填写《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新进人员必须在参加工作前进行健康检查。
2、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统一印制的《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持证上岗。
3、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炊事员,未治愈前,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4、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必须离职治疗。疑似肝炎病例未确诊前应暂时调离。肝炎者取得医院痊愈证明后,须观察半年,其间每隔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连续3次正常方可恢复工作。
菌痢患者症状消失,停药后3天,大便培养连续3次阴次,方可恢复工作。
5、工作人员因病离岗1个月以上,应再次经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检查,获得身体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篇4
幼儿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幼儿园的每日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事实证明,幼儿园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因此,幼儿园每天执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入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2、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儿童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幼儿园信息员,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3、告知儿童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4、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入园的儿童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园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幼儿园,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篇5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体格锻炼要结合生活、游戏、体操等进行,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体格锻炼要做好准备工作,要重视锻炼前的准备活动,和锻炼后的整理、放松活动,锻炼时要细心观察幼儿的反应。
5、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若您对此主题有所迷茫,不妨翻阅一下“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更多资讯欢迎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获取。企业章程规则是用以管理员工及企业经济行为的条款,这些规定与每一位劳动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公司或团体的核心架构就是其章程规则,如何设立一套优秀且适合的章程规则,困扰着许多人。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1)
为了充分利用会议室的功能,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以确保公司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现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作他用。
二、公司会议室的管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各类设备、设施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管理、调试。
三、非参加会议及培训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四、为了避免会议发生冲突,各部门如需要使用会议室,需提前3天通知行政人事部,以便统一安排。
五、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要占用会议室时,需提前至少2个小时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登记,否则不予安排。
六、如部门或个人临时取消申请,再需使用时需重新申请。
七、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人员等,使用部门或个人自行负责会议的模式安排、人员接待、会议记录等会议需求,前台文员可以协助。 如有需要行政人事部协办的事项请提前注明,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八、如遇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遇公司层级的紧急及重要的会议,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在不能调换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应先让公司层级的重要会议。部门会议之间由部门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九、部门及个人应在所预约的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超过10分钟未到
十、部门及个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内使用完毕,不得超时使用。如在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给其他部门或个人使用,超时使用的部门或个人必须离开该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
十一、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的设备,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说明,以便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十二、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做到不乱扔烟头、纸屑和杂物,不随地吐痰。所有移动过的桌子,椅子等,在会议结束后必须还原。如果没有还原,将对该部门负责人或个人进行处罚,负责会议室的清洁卫生一个星期。
十三、会议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关闭各种电器, 并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配合行政助理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无法维修的,需照价赔偿;如可以进行维修的,由行政人事部门做好登记,安排专业的修理人员进行修理,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如会议结束后会议负责人自行离开,没有上报行政人事部,超过三次将取消会议室使用资格。
十四、会议室的使用部门,要维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打扫,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会议室使用登记表
注:1、使用部门如需要饮用开水和茶叶等,请自行准备。 3、非工作人员请不要随意使用有关设备。
4、请不要在桌椅上写画、敲击和刻画,请不要改变会议室设备、家具的位置,爱护会场设施(包括:麦克风、桌、椅、投影仪、屏幕、空调设施等)。
5、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负责清洁会场,并将登记表交至行政办公室。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 宾馆防火安全管理实行所长全面负责制度及职工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二条 客房内的所有装饰材料应采用阻燃性材料。
第三条 宾馆区域内禁止动用明火,如因需要必须动用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用。对固定火点如烧水炉等,应设专人负责,保证安全使用。
第四条 禁止随地乱扔烟头,会客室、接待大厅和客房内应备有烟灰缸,提示吸烟人员应将火柴杆,烟蒂放进烟灰缸内。提示住宿旅客不得卧床吸烟。
第五条 电气线路、设备应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并经常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不准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随意增设耗电设备,客房除设置电器外,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办公用电器设备及生活用电器器具,如客人必须使用时,应经所在单位保卫科批准,正式安装使用。
第六条 电气线路、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日常使用的电气设备、灯具用后要及时关闭。
第七条 宾馆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客人携带的应由本所设专门房间代为管理,退宿后取回。
第八条 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指定人员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好用有效,客房应张贴疏散引导图,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要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第九条 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巡查,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 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每个人都应达到三懂、三会,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及时疏散旅客,扑救初起火灾。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3)
药房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品每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品存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醉药品柜等。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4)
1、爱护厨房一切设施、设备,做到轻拿、轻放,正确操作机器及保养维护,发现故意损坏者,轻则赔偿重则开除。如因个人操作不当损坏者,按价赔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2、发现随意浪费原材料者,按原价的双倍罚款,并按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下班后不得在工作场所及餐厅任何部门无故逗留。下班后要对厨房内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认真检查,收拾配料。关好电源、水源、煤气阀后,方可离开。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5)
1.集团公司GPS监控中心负责对集团范围所有营运车辆的24小时全天候监控,对发现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通报,分公司接到违章通知单后通知车队,车队在3个工作日内对当时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将处理意见报安机科,安机科在月底将当月违章处理情况反馈监控中心、安全处。
2.二级监控人员由安机科、车队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夜间(21:30时至隔天6:00时)车辆的动态监控,由经理室领导带班,督促、提醒、制止违章行为,夜班车2:00时至5:00时的停驶予以监督,并做好“运输分公司夜间GPS监控记录”台账(附表)。对监控中心的违章告知和监控中查出的违章情况通知相关车队,督促车队对违章行为3天内处理完毕,于月底将本月违章处理情况反馈监控中心、安全处。
3.三级监控由车队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本部门车辆日常行驶监控,监控从
6:00至21;30时,对车辆行驶速度、线路、规范操作等进行监督于提醒,做好“车队GPS监控记录”台账(附表)。对监控中心、二级监控和三级监控中查出的违章行为按规定,在三天之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报分公司安机科。车队对违章行为除对当事人员按规定处罚、教育外还要求当事人写出书面认识,对处理情况写出书面处理意见(附处罚扣风险金凭据),将月违章情况记录入“驾驶员违法违章处理登记表”(附表)。
4.建立违章信息报告制度,对严重违章行为(如超速50%以上、超载、高速公路上下客、不按营运线路行驶等),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应及时报告集团分公司安保处;对一般违章行为,车队应及时通报承包人和驾驶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将处理情况报分公司安机科。分公司二、三级监控每月对本单位、部门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车队将监控月报表于次月8日前,报集团分公司安保处。
五、GPS系统日常维护规定
1.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必须对GPS系统设备进行例行检查,查看是否有损坏,是否有线头脱落,是否有覆盖摄像头等情况,要确保GPS系统处在正常的监控状态,对维护、检查中发现的设备故障除正常保修外要将保修、修复情况按规定填写“运输分公司车辆监控设备维护台账” 二级监控人员有安机科、车队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夜间(21:30时至隔天6:00时)车辆的动态监控,由经理室领导带班,督促、提醒、制止违章行为,夜班车2:00时至5:00时的停驶予以监督,并做好“运输分公司夜间GPS监控记录”台账(附表)。对监控中心的违章告知和监控中查出的`违章情况通知相关车队,督促车队对违章行为3天内处理完毕,于月底将本月违章处理情况反馈监控中心、安全处。
三级监控由车队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本部门车辆日常行驶监控,监控从6:00至21;30时,对车辆行驶速度、线路、规范操作等进行监督于提醒,做好“车队GPS监控记录”台账(附表)。对监控中心、二级监控和三级监控中查出的违章行为按规定,在三天之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报分公司安机科。车队对违章行为除对当事人员按规定处罚、教育外还要求当事人写出书面认识,对处理情况写出书面处理意见(附处罚扣风险金凭据),将月违章情况记录入“驾驶员违法违章处理登记表”(附表)。
2.严格按照GPS系统管理规定正确使用,按照GPS系统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拆卸或调试GPS系统。所有安装GPS系统的车辆必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集团分公司及本单位管理人员对采集数据或其它功能的所有工作。
3.各车队要对已经安装GPS系统的车辆,做好信息跟踪,软、硬件技术资
料的跟踪工作,每周对车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六、速度规定
营运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道路限速规定速度。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城市道路最高时速规定为50公里/小时,一般公路为70公里/小时。
高速公路限速规定低于95公里/小时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限速规定,限速规定高于95公里/小时时最高时速规不得超过95公里/小时。夜间(22:00时以后)高速公路最高行驶速度为白天限速的80%。
七、对责任人处罚
对车辆行驶中的违章违纪行为,经核实按照分公司“驾乘人员管理汇编”予以相应处理。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6)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公司会议室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会议室合理有效使用,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部门。
二、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方。会议室由行政处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内容。会议涉及使用的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与调试。
第二条:为了避免会议时间发生冲突,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需提前通知行政处,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以便统一安排。
第三条: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时,需说明会议相关情况。比如明确使用时间、参会人员等,如有需要行政处协办的事项需提前注明,以便行政处根据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安排。
第四条:正常工作日,各部门提前到行政处填写申请单,并到前台备案,即可使用会议室。若周六日使用,需提前半天到行政处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领用会议室钥匙备用,并于工作日及时归还。
第五条:如有外来领导或客人来我公司,需提前一天通知行政处, 以备整理会议室及准备果盘等。如公司培训等内部使用,需提前半天申请。
第六条:会议室使用需遵循领导优先,先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各部门之间可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如遇特殊情况、紧急会议可先通知行政处负责人,
立即开启会议室先行使用,事后补办有关登记。
第七条:部门应在所预约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若长时间未到,则会议室使用权由综合办另作安排。
第八条:如部门临时取消申请,再需使用时,需重新申请。部门及个人应按预约时间内使用完毕,若后续时间无其他安排,可超时使用。但若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其他部门使用,超时部门必须离开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
第九条:如需使用会议室设备,应提前说明,以备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第十条:各部门在会议期间要宣导参会人员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会后使用部门及时整理,关闭投影仪、空调,椅子及时归位,确保各种电器断电、门窗关闭,室内干净整洁。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告知综合办,以便及时修理。
第十二条:未经允许,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若要借用会议室内物品,需得到行政处负责人许可。借用完毕后,需及时归还。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7)
一、仪容仪表
1、员工应注重仪容仪表。
2、员工上班必须身着工装、佩戴工号牌和统一规定的发夹。工装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3、员工上班前必须化淡妆(顾问还须化眼影、粉底、腮红),当班期间保持面色自然、面带微笑、大方得体、端庄自信的职业形象。
4、员工上班不得佩戴手饰(如手链、手镯、戒指等)。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涂指甲油。给顾客服务时,必须佩戴洁净口罩。
5、员工在上班时不准依偎墙壁、柜台,不准有当着顾客面剔牙齿、掏耳朵、打哈欠或高声喧哗等不雅行为。
6、员工上班不准吃有异味的食物(如大蒜等);不准吃零食、干私活(如洗衣、织毛衣、编织小玩具等);不准在工作区域内(不含员工食堂)吃早歺、晚点。
二、言谈举止
1、员工上班一律要使用标准普通话。
2、提倡文明用语,为顾客服务,禁止用服务忌语。
3、员工与顾客交谈态度要和蔼,不卑不亢,自觉控制语音,语调要平稳。如与顾客相遇时,要主动让路;与顾客同行时,应让顾客先行;在给顾客端茶送水时,杯子要放在顾客坐位的右上角。
4、员工上班接待顾客或接听电话,必须按照会所规定的流程及话述开展工作。不准在顾客面前讲一些有损会所形象的语言。
5、员工对待顾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认真聆听,耐心解释,解答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三、工作守则
1、员工上班一律不准身上携带手机进入会所服务区域,不准用会所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2、房间服务灯亮时,除顾问、技术主管协助美容师开展工作外,其他员工不得擅自闯入房间。
3、员工凡在会所内拾到顾客钱物,必须原封不动将钱物上交会所行政部处理。不准私藏、私分或私吞。
4、员工要树立当家作主,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上班做到“人走灯灭,人离笼头关”,不无故浪费水、电和燃气。
5、员工不得在会所服务区域内会见亲友。
6、严禁窃取任何属于会所或他人私有的财物,一旦发现,予以严惩。
7、严禁泄漏会所商业信息、财务机密及经营状况。
8、员工不得在会所经营区域内,追逐嬉戏,吵嘴打架,大声喧哗。
9、禁止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向顾客谋取个人利益,不准接受顾客礼品或收取小费。
10、员工不得在会所擅自集合、张贴标语,进行非法宣传活动。禁止造谣惑众,煽动他人违反会所规章制度。
11、员工应服从会所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工作调度。
12、员工上下班应从员工专用通道出入。
13、上下班员工交接班时,必须把职责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仪器、钱物及完成任务情况交接清楚。
14、顾客要求参观会所,必须事先经会所总经理批准,不准随意带人进入会所重要部门或到存放仪器、设施设备等处参观。
15、员工负有保护会所财产和顾客钱物安全的义务及责任。如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失职者承担赔偿责任。
16、员工应遵守会所设施设备、仪器、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在员工宿舍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私拉电线。
17、员工必须熟悉会所工作区域内灭火装置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如遇意外事故,应服从统一调度并积极参与排除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会所总经理或行政部汇报,并跟踪防范。
18、会所发出的文件、通知和规定等,员工必须在三天之内阅读并签字确认。每天的会议记录应当天签字确认。否则,其后果自负。
19、员工除上班时间外,有义务参加会所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和文娱体育等活动。
20、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满负荷、高效率地工作。并模范带头、自觉遵守会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21、员工除服务顾客外,严禁在会所使用公共物品或做私活:如在客房换衣服;在会所洗衣物(包括工作服);用会所的抽纸、卷纸、吹风等。
四 轮牌站岗管理
1、会所顾问、美容师分为a组和b组二个小组,划归顾问组组长领导。美容师属本小组顾问直接领导、管理和业务调度。
2、各组美容师、顾问要服从收银员每日的安排,并按规定程序轮牌,美容师在地营业厅大门旁站岗候客,顾问可坐岗候客。
3、各小组的顾客优先由各小组美容师服务。指定顾客由指定美容师服务,
不过牌;做客时要翻牌,轮牌时除打牌,同时也要翻牌;美容师第一天少牌的,第二天就是头牌,以此类推。
4、头牌美容师上早班应在一楼营业厅候客,如一小时内仍没有等到顾客的,在告知收银员后方可坐岗(直到等到顾客为止),同时收银员应及时用内机通知下一牌美容师到地营业厅站岗候客,每30分钟由收银员叫人换岗一次。
5、美容师轮换站岗,因工作或其它情况需要离岗时,必须事先告知收银员,并填写好起止时间,方可离岗,否则视无效站岗;美容师每人每日除正常轮牌站岗候客外,必须站满一个半小时(含一个半小时),没站满的第二天补站;美容师凡连续三天因忙于服务顾客,无时间站岗,须经本小组顾问、收银员证明,行政部经理批准的,可以不补站岗;美容师凡有时间补站岗而不肯补站的,应停牌补站岗,收银员按时通知其站岗,三分钟内必须到岗,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元,严重不服从管理的美容师第二天停牌叫岗;美容师轮牌站岗,每隔三天,由行政部经理检查清理一次。凡发现有违规的参照《奖惩制度》有关条款处罚。
6、早班美容师每日在下班前15分钟不轮牌,由收银员安排当晚班的美容师继续轮牌,在地营业厅站岗候客;凡当天顾客安排不过来的情况下,早班美容师必须无条件加班,拒单者每次罚款50元,并视其情节,严重者可停牌一天至一周(七天),罚款必须当天交行政部,如逾期不交者,在当月工资中按双倍处罚。
7、美容师的指定顾客在无预约情况下来的,如该美容师有时间,顾问必须安排该美容师为其服务,如顾问在安排上出差错,由顾问赔单给美容师(含轮牌安排)。
8、收银员必须在上午10点半钟提前通知二牌美容师在11点20分钟之前就中餐完毕,11点半钟准时到地营业厅换岗候客;下午5点钟前通知接岗的美容师5点钟准时换岗。
9、当天凡头牌美容师在服务顾客,应由没做事的二牌美容师到地营业厅站岗候客,如头牌美容师服务顾客已完毕,仍由头牌美容师优先在地营业厅候客;其它情况按照第3、4条执行。
10、美容师不得无故在顾问安排顾客时说有事,或说身体不舒服拒绝接待、服务顾客。如美容师有特殊情况的(如生理原因只不安排做bb16,其它项目照常安排),必须提前二个小时向行政部经理申请批准后,由行政部经理告诉收银员划好预约表,方可不排客;凡因顾客多、业务繁忙,顾问安排其他美容师不过来的情况下,由行政部经理安排已请假或休假的美容师无条件回会所接单,如不服从行政部经理安排的,按本制度第6条处罚。
11、头牌美容师既不在服务顾客,又不在员工休息室待岗,也没向收银员报告其去向,造成地营业厅空岗超过15分钟仍找不到人的,按《人事考勤制度》有关条款处罚。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8)
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精选篇4
一、在上班时间,不可以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可以谈笑嬉戏。
二、在上班时间,不可以玩手机,看小说等表现。违反者将承担一定责任。
三、不可以私自把物品送人或降低价格。也不可以私吞,如有违者相应罚款。
四、对客有礼,不能大声喧哗,客人的合理要求应当尽量满足。客人提出意见时要认真聆听。
五、在上班时间,不可以随便迟到或早退。如果有事不能上班必须通知主管。主管同意后才能请假。
六、请假时必须有请假条,并注明请假原因。
七、不可以损害任何商品,要有意识的认真保护商店内所出售的商品,不得马虎。
八、在上班时间,遵守学校校纪校规,不得做违法的事情。如有违法要承担一定责任。
九、在上班时间,做事认真负责,对客人彬彬有礼,不能三心二意。
十、不可以做有损公司名誉的事,损害集体的利益。
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精选篇5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必须严肃对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考勤对象: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监理所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干部、职工采用考勤登记制度。
㈠考勤由专人负责、每日记录。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并报财务室执行。
㈡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局制定的机关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请假,有事外出事先向办公室告知,领导之间要相互通气。一般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也要事先向办公室说明事由,以便办公室随时掌握,方便联系。
㈢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即八小时工作制,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等。
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下乡、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钟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得酗酒、睡觉、大声喧哗,不得玩游戏、上网,不得打牌、打麻将,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负责人审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任何情况下请假均需书写请假条(请病假的还需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局长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准假。请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出差
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单,说明外出事由,报销出差费以派差单和考勤登记为依据。驾驶员出差实行实报实销,其它干部下乡无出差费。
第八条旷工
目无组织纪律,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岗位的作旷工处理。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㈠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
㈡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等未经批准擅自休息的。
㈢持假证明休病假,经查证属实的。
第九条处分
对无故旷工影响工作者,按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旷工半天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1天工资;每旷工1天扣发2天的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扣除年终干部考核第13月奖励工资,并实行待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上报县劳动人事局予以给予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__年月日起执行,各站所可参照执行。
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精选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5)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 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精选篇7
一、体检时间
1、每两年(逢双年)安排一次体检,每年一次妇科体检(逢双年与二年一次体检一并进行)。
2、每年体检时间安排在__——__月份,具体时间由公司工会与承检医院落实后书面通知到工会。
二、体检对象
全公司正式员工(包含退休员工)
三、体检项目
1、普检:血糖、血脂、肝功、乙肝两对半、甲肝抗体、胸透、心电图、b超(肝胆、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35岁以上男性)。
2、妇科体检:b超(子宫)、乳腺彩超、常规妇检、白带10项、防癌涂片。
3、特殊检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体检安排组织
由公司工会安排组织,医务室参与。
五、体检经费
体检费用由公司解决,复查费用由本人负责,本人放弃体检机会的,公司不予任何补助。
六、体检报告
1、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意见及建议。受检者可根据体检综合意见进行健康咨询及疾病诊疗。
2、公司工会、医疗室收到体检报告后,由公司医疗室根扰体检情况进行登陆、分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制订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
3、对体检内容过行登陆、分类后通知本人。在体检登录、通知本人过程中,承检医院与公司工会、医疗室应尊重并保护职工个人隐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体检报告属公司所有,由公司医疗室备案保存,需要体检档案就诊或咨询的,须向公司医疗室办理借还手续或复樱
七、有关要求
1、公司职工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限人数(b超)检查的项目,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因生并住院、出差、产假等特殊情况的职工可适当延期进行(体检结束之日起,20天内休检完毕)。
2、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利用业余时间,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影响工作。
3、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9)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班级集体开展活动中,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活动安全。学生活动中,学校卫生老师也应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教育局。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及时上报。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校领导。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10)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11)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12)
一、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GB190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二、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三、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
四、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五、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六、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七、仓库保管员应做到一日一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八、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危险化学品养护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养护、管理和监测工作;
九、各类危险化学品均应按其性质储存在适宜的温湿度内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十、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