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8-31 恋爱读后感最新恋爱读后感(精华四篇)。
您需要的信息我已经为您准备好了:“恋爱读后感”,看了这本作品后,让我的心仿佛在因啜泣而颤抖。 撰写读后感让您展示更加完整和全面的对书籍的领悟,怎么写作品读后感比较合适呢?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请大家仔细阅读!
恋爱读后感(篇1)
理科生尸解恋爱——读《影响力》有感
所有动物求偶的过程都是一种**事先已录好的磁带的过程。它们所要做的就是按下**开关。人也一样,当你已选好女神,想要捕获的时候,你只需要找到她恋爱这一连串行为的开关就好。
在书房里,女神坐在你面前,想打猎。
趁她外出接**时,写张“你的背影很美”的纸条放在她正在看的书上。
一般来说,我们会相信别人的赞美,喜欢说好话的人,即使我们知道这是奉承,与事实不符
自习室要关门,看她在收拾书本,你也赶快收拾书本,一起出教室。
“你住几号宿舍楼呢”主动搭讪道。
“10号”
“噢,我正好住9号,一起吧”
“看你看书挺认真的,要考试了吧?”
“嗯哪,后天就考了”
“你是读法学专业的吧?”
“你咋知道的?”女神诧异了一下。
“刚趁你不在的时候偷看你的书了,不会怪我吧?”
“那可不一定”她答道。
“那我错了,这么晚了,你肯定饿了,请你吃夜宵赔罪吧”我嬉笑道。
“不早了,我不饿,就不去了”她不好意思地说道。
“好吧,那给我你的****吧,万一一会你要是饿了呢,还有抽空我还得向你赔罪呢”我俏皮地说。
“嗯,好吧,我手机号187*******”
【“拒绝—退让策略:你先提一个比较大的,极有可能被拒绝的请求,然后,当她拒绝了这个请求后,你再提一个小一些的,你真正感兴趣的请求。互惠原则将对那些接受让步的人施加压力,迫使他们采取类似行动。
】等第三天她考完试,打**约饭。
【我们对自己在吃东西的时候所经历的人和事会更加喜爱。细究的话,吃饭的时候人会分泌唾液,和分泌唾液这一行为一起产生的还有吃饭时那种愉快的感觉。人们会把这种愉快的感觉和它积极的态度附加到任何与美食密切相关的事物上]
把自己收拾的漂漂亮亮的。
【我们会对外表漂亮的人自动地,不假思索地产生一种“咔哒,哔”的反应,这就是社会科学家所说的“光环效应”】
吃饭时做一个与她相似的人。穿着她的风格,喜欢她的兴趣,模仿她的姿势,语气和说话风格。
我们喜欢和我们相似的人。无论他们的观点、性格、背景或生活方式与我们相似,他们都会让我们为他们感到高兴
让她了解你,告诉她你成长的故事。
【因为熟悉可以导致喜爱】
首次约会结束后。“跟你一起吃饭聊天,我真的很开心”在送她回去的路上说道。
“我也是”她附和道。
【让她说出“跟你一起,我很开心”一类的话,“承诺和一致”原理会约束她的情感与她所说的承诺保持一致,而这些往往都是潜意识的,甚至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离别时。“今天谢谢你给了我这么愉快的一个晚上,昨天在街上看到这个发夹,觉得你戴着肯定好看,于是就买了下来,希望你能喜欢”。
[互惠原则:接受别人的礼物,感觉欠债,会让接受者下意识地想回报别人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但是首次约会礼物一定别选贵重的,那样会适得其反】
她喜欢什么你就说你有什么,先让她做出选择你的决定。
[个人承诺有能力建立自己的支持体系,这将为这一承诺提供新的理论基础。例如,女神喜欢会弹钢琴的男孩。你一联系她,就可以告诉她你会弹钢琴。让她先接受你。在接受你之后,她自然会在你身上找到其他优势来支持她自己的决定,比如高个子和知识渊博。
在她完全接受你之后,你现在是否会弹钢琴并不重要]
适时请女神室友或闺蜜一起吃饭,笼络讨好她们。
【“社会认同”原理会抵消女神对你的不确定性。我们参考他人的行为来决定我们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是正确的,特别是当我们认为那些人和我们很相似的时候。与女神最相似的只有她的女朋友和室友,她们的认可会大大增加你的形象]
尽量占用她的时间,让她支付与她相处的时间成本。成本越高,她就越离不开你。
【她会觉得“我当然喜欢他啦,我把时间都花在他身上了,不是吗?”这样就可以成功抵挡她理性的思考了】
想要快速升温感情的话,就带着她多和关系亲密的情侣玩耍。
[社会认同原则会让你的女神无意识地模仿夫妻的行为。举个例子,你带着她和一对情侣外出旅游,晚上住宿的时候如果她们要了一个大床房,你们要两个房间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俘虏女神之后,如果您想稳定战争的结果,则可以无意间透露自己有新的仰慕者。
【短缺原理:某些东西变得稀缺时不仅会让我们更想得到它,而且当我们必须通过竞争才有可能得到它时,我们想得到它的愿望就更强烈】
放心吧,女神已经是你的了。
恋爱读后感(篇2)
《恋爱的贡多拉》读后感1000字:
这本书其实已经买了很长时间了,虽然阅读它并没有花太长的时间,但是我仍然觉得那些时间用来阅读它似乎是浪费了。东野圭吾这位作家相比不用过多的介绍,日本著名的推理小说作家。基本上只要是看过日本推理小说的读者没有不知道这个人的。但是,在日本写推理小说的并不只有东野。还有伊坂幸太郎等等。
这是一本发生在滑雪场的故事。东野圭吾的作品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滑雪类的书如果不是书荒,千万不要用来填补空白。只要牵扯到滑雪或者雪,质量都不会很高。可以用凑数来形容。
东野圭吾在华出版一百余本小说,鄙人有幸阅读超过其中70%的小说,可以说明的是:东野圭吾写雪,真的很一般。当然。这个问题不止我一个人有这样的同感,封面上写了恋爱推理。实际的阅读过程中,犯罪推理还是要比所谓的恋爱推理要吃香很多。即便这本书不能完全被解读为推理小说。
贡多拉又名公朵拉,是独特的威尼斯尖舟,这种轻盈纤细、造型别致的小舟,已经有1000多年的历史了。它一直是威尼斯人的代步工具。而这本书要写的就是恋爱的小船说翻就翻的故事。
这本书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没有破案环节,更没有所谓的“凶手”。作为四对在恋爱过程中的男女朋友来说,他们之间的互相“角斗”就是这部小说最大的看点。
我也曾看过人间失格,作者在十页里提到了十位角色。尽管东野圭吾没敢这么玩,但是我对人物关系还是很难串联在一起。甚至我有多次要写人物关系表的冲动。
广太和美雪:渣男反击战?浪子回头,玩完!水城和秋莱:花花公子的心思你别猜。月村和麻穗:剪不断理还乱,反正我是没看明白。日田和桃实:老实人就没有好下场?可怜。总的来说,这部作品是失败的。即便是再过度解读还是感同身受,也无法弥补其在文学作品方面的漏洞。读后感·如果你想体验一下东野圭吾不写犯罪推理的作品,这部作品显然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还有一本叫《解忧杂货店》的书等着你。如果你想体验一下东野圭吾质量最差的一本书,这本书似乎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还有这本书等你自戳双眼:《布谷鸟的蛋是谁的》。
特别想说的一点是,我从来没看过《白夜行》,那是公认最好的作品,没有之一。如果最开始看的是这本书,其他书可能会觉得是不是换人了。因为,一个作家巅峰时代很短。出色的作品更是稀少。
但是,即便是这样,你也无法撼动其在日本推理界的地位。生活和现实,就是如此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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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读后感(篇3)
和工作谈一场恋爱
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位挚友。最近读稻盛合夫的《干法》,便有如此感受。字字珠玑,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将我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到豁然开朗之处。
一位哲学家问船夫是否懂哲学、数学。船夫说都不懂,哲学家断言这个船夫已失去一半以上的生命,当哲学家掉入水中而不会游泳时,船夫说:“那你就失去了整个生命。”
原来自己一直是那个自以为是的哲学家,总以为参透工作的真谛,现在才知仍只是窥见一斑。
我已经工作十年了。我一直认为工作只是谋生的手段,父母是我的衣食住行。直到读了《干法》,我才明白,工作的真正意义所在。诚如稻盛先生所讲:
“工作能够锻炼人性、磨砺心志,工作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所谓工作,安身立命修身养性之道也。工作不仅能为我们提供理想的物质生活,而且能使我们实现自我价值,把我们的光和热奉献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和我们生活的世界。
工作是阳光、雨露。这是肥沃的土壤。滋养梦想的种子发芽生长,娇嫩的花朵绽放。生命的枝头结满了硕果。
《干法》告诉我们:喜欢自己的工作——仅仅这一条就能决定人的一生,我想这么说一点也不过分。因为“人就是这样,对于自己喜欢的事情,再辛苦也无怨言,也能忍受。
而只要忍受艰苦、不懈努力,任何事情就都能成功。”
爱因斯坦曾这样解释相对论:“当你和一个美丽的姑娘在一起坐两小时,你会觉得好像坐了一分钟;但要是在炽热的火炉旁,哪怕只坐一分钟,你也感到是坐了两小时。”
当你热爱工作如爱心爱的姑娘,即使从事最枯燥最乏味的工作你也会觉得兴趣盎然,因为狂热的迷恋,了无生趣的事情也会变得有生趣和意味。
有一次,我去九阳一家客服中心,在后台听到我们客服人员一个年轻人和他的师傅的对话。
小伙子对师傅抱怨:“这台电磁炉修起来的费用还不如买台新的呢。”
一旁的师傅笑呵呵的答道:“如果我们的客户都弃旧买新,还要我们干什么?”
小伙子立即接话:“整天跟这些死气沉沉的机器打交道,我早烦了。”
师傅不紧不慢回答:“这就是为什么你会产生这种怪念头。”
因为小伙子对工作没有投入百分百的热爱,所以没有建立起对所从事的工作的情感,才会产生一个专业的客服人员听起来可笑的想法。
如果他迷恋这项工作,他会听到机器的叫声。他将努力沿着线索治愈机器的伤口,让机器继续它的生命。从长远来看,他会发现售后工作的魅力,比如解决问题的喜悦和顾客的每一个微笑,都会在心里化作甜蜜的思念。他和工作一起成长起来。
如果你正厌烦目前的工作,如果你想跳槽而无果,如果你正烦恼工作的单调,那么请你换个角度,不妨试着和自己的工作谈一场恋爱。也许你不会一见钟情,甚至讨厌她脸上的雀斑,对她的品味不满意,不要急于否认,试着和睦相处。慢慢地,你会发现她的笑容很陶醉,她的心很善良,这时,你会发现,人群中的女孩总是在身边。
你目前的工作就是你心仪的姑娘,它让你的梦想开出花儿,芬芳了整个生命。
恋爱读后感(篇4)
内容简介:懂得心理学,强力提升恋爱运!这是一本给想谈恋爱、正在谈恋爱、甚至失恋的人看的心理学。本书和您分享的内容有:恋爱的多发时机和多发地、男性和女性在不经意间会喜欢上的异性类型,拉近彼此距离的约会技巧和约会秘笈、让恋爱升华的恋爱原理、保持夫妻和恋人关系稳定的心理学、出轨的心理原因以及戳穿谎言的方法……为您全程揭秘男女之间奇妙的关系以及复杂有趣的心理,教您更好地谈恋爱,让恋爱之路更顺畅。
每天懂一点恋爱心理学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婚姻靠智慧,光有好运气不够,还要有好头脑。好头脑靠好指导。本书第四章阐述了从“爱”到“依恋”的感情变化,介绍了保持婚姻幸福的SVR理论,传授了维持夫妻之间良好关系的法则,吵架的原则等内容。我觉得这些内容对我来说尤其有用。曾看过这样一个比方,有人说婚姻好比一个账户,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假如双方谁也不积极存款,天长日久这账户的底子就会变薄;假如一方伤害了另一方,这账户的存款就会减少一大笔;假如事后夫妻不积极弥补损失,账户就会逐渐透支,婚姻就会破裂。人无完人,世间也无完美的婚姻,只有经营成功的婚姻。而成功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付出,需要两个人的集体智慧。尽量包容对方的小缺点,假装看不见心里反而舒坦,如果总是纠缠于细枝末节,彼此伤了和气,婚姻就受内伤了,再想弥补就难了。
每天懂一点恋爱心理学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本书是“每天懂一点”书系的第5本,虽没看过之前4本,但整套书的风格看来都是轻松易读型的。全书基本采取一页文字一页六格漫画的排版方式,两页探讨一个主题。轻松的行文风格,诙谐有趣的漫画插图,以及“样本猴”的爆笑表演?让整本书的阅读在一种愉快放松的氛围下进行。往往不知不觉就已经看掉大半。在浅显生动的文字中,作者对恋爱的开始,发展,深入,破裂,或是婚姻后等各个阶段进行了心理学和行为学的剖析,分析恋爱中男女的行为倾向,性格特点,并据此给出了不少诸如“如何提升他人对你的好感度”“如何选择约会场所”“如何让别人答应和你约会”等等“恋爱秘笈”。一遍看完,倒也了解了不少以前懵懂的东西。结合回想自己的“经历”,不时有“啊,原来如此”或是“确实如此”的感觉。
恋爱读后感(篇5)
恋爱的贡多拉,不管是理解为需要时刻保持平衡的小舟还是发生一系列故事的缆车,都让人从心底里叹息:这怎么会是爱情和婚姻的样子?
又会承认:也许真实的世界确实如此吧。
年纪越长,婚姻就越像是世间万物的自然规律,到了年纪差不多就要结婚了,无关感情与精神的归属,倒像一种无奈地妥协。
害怕承担责任又不想与女友分手的广太和从来都没想过结婚的花花公子水城一直在出轨中寻求着新奇刺激的满足感,却还是选择和最初的女友结婚,而不是转向出轨对象,也许他们本身也明白二者并没有本质区别,交往一段时间和现女友的感觉也是一样倍感束缚、索然无味。
月村和麻穗的感情线始终没有交代,只有是在中间讲述了月村为讨岳父欢心始终没有隐藏着自己单板滑雪者的身份,即使最后有合适的时机说明,也考虑到岳父的情绪而作罢。
一开始受到欺骗后来又被污蔑的桃实选择了跳缆车自杀,总觉得这样的结局处理太过突兀不合常理。
而无数次描写的联谊,约会,直至求婚,总是包藏一个又一个精心设计与被设计的场面里,求婚的人觉得求婚本身是决定性因素,协助的人觉得只要营造的氛围够浪漫就能打动人,被设计的人因为看到女友取代欲勾引对象内心震惊不已,却还是装作筹备已久地向女友求婚。
东野圭吾擅长从不同的视角展开故事,最后用一根巧妙的丝线将之串联,移步换景,错综复杂,到结尾处又让所有线索都浮出水面,这样的写法引人入胜,却也让人质疑这样的故事对人性的探讨意义到底是否足够引人思考,够得上这样复杂的情节而不是单单地撒狗血?
恋爱读后感(篇6)
内容简介:催眠,催眠!没错儿,就是催眠,而且是恋爱中的催眠术。难道是让他昏昏欲睡,你口念一通“天灵灵地灵灵,让他爱上我”,然后他一睁眼,就会死心塌地地爱上你吗?其实,催眠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神秘,我们身边无时不刻不存在着催眠,而恋爱就是两个人的互相催眠。恋爱本应该是轻松、愉快、甜蜜的,如果你在爱情中尝到的艰辛远大于幸福,那确实应该静心坐下来,修习简单的自我催眠放松身心,识破男人对你的催眠,洞悉男女交往中的秘诀。不管你是单身,还是正在恋爱,或是已经结婚,你都会在书中找到你想要的答案,真心希望所有读完恋爱催眠术的女人都能掌控恋爱节奏,成功收服你的他,最终收获一份健康的爱情。
恋爱要懂点催眠术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一针见血地讲明白了恋爱中会遇到的各种小纠结、小郁闷、小别扭,很实用~~朋友看过后也说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男朋友了,哈哈,原来以前对爱情的想法都是自己的幻想而已,这回看清恋爱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恋爱要懂点催眠术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读起来让人很舒服,一下午居然一口气看完了~~~可以有些收获,也很有意思,呵呵,推荐一下~~
恋爱读后感(篇7)
恋爱的犀牛读后感(一)
年轻的犀牛饲养员在路上爱上了他的女邻居。明明,一个有复印机和柠檬香味的女孩,不爱他。如同马路的朋友们所说的那样,马路是过分夸大了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之间的差别,但马路坚信,明明是他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太阳光气息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他为了明明做了一个人能做的一切,然而他的爱情在明明的面前不值一提,反而使自己陷入了更加绝望的境地。明明要远赴他乡了,绝望中的马路绑架了明明并且杀死了钟爱的黑犀牛,将它的心作为自己爱情的礼物奉献在明明面前。
前几天看了久闻大名的话剧《恋爱的犀牛》,很感人,哭了几次,唉
我想应该是有一种精神在里面的,总有人被那种东西打中,我说不清楚那是什么,它就像一团火,我不能用理智去看待它评论它分析它,它是年轻时所有的火焰,是荷尔蒙在巅峰状态的爆发,带着强烈的性的意味。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是荷尔蒙高涨的要炸开一样,他想献身,想爱一个人或做一个工作,然而就是在这种最热烈的时候却没有出口,不能抒发,不能像烟花一样绽放。他和世界不能融合,自己那么有力却得不到呼应,找不到可以献身的东西,所以迷茫又不肯屈服这是年轻的必然的过程,编剧如是说。
爱情是作者写作的一个出口。她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人。对待爱人的方式就是对待世界的方式。每个人都在寻找与世界的接口。事实上,爱是一个人自己的东西。没有人真正值得爱。但有了爱,你可以克服生活中的各种虚荣心。
人要连爱都没爱过。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作者写下杜拉斯的话:
爱情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我想这应该也是每个人内心的梦想。
正如这段插曲告诉我们的,这是一个物质过剩的时代。在这个物质、情感、知识、信息的时代,一切都像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在忙忙碌碌之中我们很难再去真正拥有什么,抓住什么,坚持什么,空虚郁闷成了处于忙碌中人们心情的代名词。
《恋爱的犀牛》以一种先锋的姿态,反传统的表达方式,反对着现代社会这种情感的不沉积与浮躁。在男主角马路的声嘶力竭的呐喊中我们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两个字坚持。
我爱你,永远的年轻!
恋爱的犀牛读后感(二)
《恋爱的犀牛》是一个爱情的故事,之所以选择犀牛作为主题,因为犀牛的视力近乎失明,暗喻恋爱中的人的盲目。
男主角马路是一只黑犀牛的饲养员,他疯狂地爱上他的邻居明明,而明明亦如马路对她的痴情一样,痴狂地爱着另外一个男人,马路为了博得明明的喜爱,学电脑,学英语,努力工作,做了很多改变,甚至允许明明心里依然爱着别人,可是明明却依然偏执地爱着那个并不在乎自己、并不珍惜自己的人,直到最后,马路倾其所有,甚至他挖出了他饲养多年的黑犀牛的心脏以及意外彩票中奖的500万,也没有得到明明的心。故事可能因为舞台剧的原因有所夸大,但是那种对真情的执着,那种强烈的震慑力还是会让如今利字当道的社会思维的人为之怦然心动,在现实社会,很多人都会通过不同途径能找到自己的最佳位置,尤其在面对感情的时候,都会有很多其他的利益因素考虑其中,在情感和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以避免落到一个自己痛苦,别人耻笑的境地。但剧中的男女主角并不是这样的。他们只是单纯地相爱,不管付出是否等与回报,不管对方是否回应。
只要你有能力让我一直爱你,我永远爱你,不管你给我带来多大的伤害,除非我受不了,这是女主角对那个不在乎珍惜自己的男人的忏悔。
和道的爱情誓言: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凉的啤酒,有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你是甜蜜和悲伤,嘴唇上有新的欲望。你的新鲜和渴望让你像动物一样难以捉摸,像太阳一样无法逃避,像演员一样无耻,像饥饿一样冷酷无情。
我想给你一个家,做你孩子的父亲,给你你想要的一切,我想让你醒来看到太阳,我想抚摸你的背,让你的翅膀在天空中再次生长。你难道感觉不到我的欲望是如何来到你身边,爬上你的脚背,淹没你的双腿,把你完全吞下的吗?我在想你呢,我在张着大嘴,厚颜无耻的渴望你,渴望你的头发,渴望你的眼睛,渴望你的下巴,你的双乳,你美妙的腰和肚子,你毛孔散发的气息,你伤心时绞动的双手。
你有一张天使的脸和**的心肠。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疯狂地爱你,我疯承你,我向你保证,我保证,我能做什么。我怎样才能让你明白我是如何的爱你?
我默默忍受,饮泣而眠?我高声喊叫,声嘶力竭?我对着镜子痛骂自己?
我冲进你的办公室把你推倒在地?我上大学,我读博士,当一个作家?我为你自暴自弃,从此被人怜悯?
我走入精神病院,我爱你爱崩溃了?爱疯了?还是我在你窗下自杀?
明明,告诉我该怎么办?你是聪明的,灵巧的,伶牙俐齿的,愚不可及的,我心爱的,我的明明
如今很流行一个词语纠结,没错,他们正是这种状态,如今的现实社会,没有人会去做不可能、不合逻辑和吃力不讨好的事,可是偏偏又这样的男女主人翁分明知道没有结果,却依然痴缠、死守自己的爱情。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恋爱的犀牛读后感(三)
对于孟京辉的戏剧早有耳闻,而且常常被冠于先锋或者实验戏剧之名。周末应朋友之邀看了正在上演的《恋爱的犀牛》,看过之后备感失望。导演希望揭示执著在当代社会的价值和意义。无论是在生活、爱情还是事业上,他甚至扮演着上帝的角色,为那些坚守这一信念的人带来好运。
如此主题并无不妥,就看如何建构这个故事,对主题进行挖掘和演绎。遗憾的是,导演对社会的认识过于肤浅和肤浅,导致内容的混乱和结构的松散,对主题的解读缺乏深层次的支撑。插科打诨似的无厘头表演内容,除了说明该戏的社会背景外,能够支持导演这么做和选择的恐怕也就是商业因素了,作品深刻不深刻不重要,让大家傻乐一下,钱收回来就好。
说起先锋或者实验戏剧,从这个戏中看不出有什么能体现出先锋的概念。也许这个标签不是孟京辉自己的,是别人很难给他贴上的。我们在剧中看到的是太多的技法和技巧,缺乏一个统一全剧方向和灵魂的大观念。
想到了电影镜头在戏剧中的表现方法、充分利用表演的场地与空间、沉浸式地表演体验,男主人公与犀牛符号化般地隐喻等等,可这些只是手段而已,而且国外很多年前就在玩这些了,如果这也叫先锋的话,那在我们这里就真不知谁是傻子了。让我印象深刻的倒是导演对**这个话题很是热衷,借着戏剧舞台自己过瘾的同时,也让有点文化的小资们在这个貌似高雅的殿堂里听到自己心里久违的放纵。同乐,同乐!
我国与西方的戏剧发展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我们需要学的东西还很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一个戏剧工作者的努力都是要多加支持和鼓励的。加油吧!
我相信孟京辉们的努力工作会让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剧场。
恋爱读后感(篇8)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
第一篇:《不要和才子谈恋爱》读后感第二篇:《不要和才子谈恋爱》读后感第三篇:如何谈恋爱第四篇:《一代才子钱钟书》读后感第五篇:《人不要轻易说,不》读后感
奈保尔:“如果我有时间,我可以去勾引女人和谈点恋爱;如果我没有时间,我就直接去找**。”他的爱,由妻子负责;他的性,由情人负责。
如果你想解决一个强烈的欲望,去**他会清楚地分辨出女人的功能。
而女人,尤其是东方女人,能把爱和性分得清清楚楚,却没有几个。
男人需要的女人其实是保姆加上女人。对男人来说,爱情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只是日常琐事之一,而女人则想整天整夜坠入爱河。
有才华的人身边永远不会缺女人,也永远有女人前仆后继,而那些后来仆上去的女人则自欺欺人地相信自己会成为他们身边的最后一个。
查理斯:“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
我是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一旦我的**满足了,我就准备去做一些别的事情,爱是一种疾病。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不要和才子谈恋爱》读后感
奈保尔:“如果我有时间,我可以去勾引女人和谈点恋爱;如果我没有时间,我就直接去找**。”他的爱,由妻子负责;他的性,由情人负责。
如果你想解决一个强烈的欲望,去**他会清楚地分辨出女人的功能。
而女人,尤其是东方女人,能把爱和性分得清清楚楚,却没有几个。男人需要的女人其实是保姆加上女人。对男人来说,爱情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只是日常琐事之一,而女人则想整天整夜坠入爱河。
有才华的人身边永远不会缺女人,也永远有女人前仆后继,而那些后来仆上去的女人则自欺欺人地相信自己会成为他们身边的最后一个。
查理斯:“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
我是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一旦我的爱得到满足,我就准备好做别的事了吗?爱是一种疾病。
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恋爱读后感(篇9)
内容简介:作为Majoy的首席构架师和运营官,27岁的茅侃侃已经拥有10年的职场战斗经验。在这十年中,他成功实现了从打工者向创业者的转型,以及从高中肄业到身家过亿的蜕变。在本书一书中,他从自己十年职场生涯中挖掘典型案例,围绕“就业”、“创业”两大核心主题,与自创的恋爱法则相结合,现身说法,给年轻读者的就业、创业带来生动切实的启示。本书既有年轻化的语言表达,时尚的理念,又有远高于同龄人的经验和眼界。全部文章都从年轻读者最熟悉、最感兴趣的事物切入,如夜店、QQ、偷菜、写情书、搞定客户、找老板谈加薪、蚁族现象、细节决胜……从各个侧面反映职场和情场心得,幽默、有料、实操性强,紧扣年轻读者需求。
像恋爱一样去工作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难能可贵的是,茅侃侃在书中没有避讳自己的缺点和失败,他正如同面前这本打开的书,坦诚而明晰。在他打工和创业的这十年中,他意识到“搞技术的也得注意形象”“谁都得从孙子做起”,也学会了“什么事儿要发脾气之前多问自己一句:你确实想好了么?”“敏于行,纳于言”… 你不得不承认茅侃侃天资聪颖,运气不坏,还是动手较早的一批人,同时,他本人又足够踏实、努力,既有“正主意”,又能放低姿态的做事。试问:他不成功谁成功?!如果你是一名80后90后,面对社会常常抱怨自己的怀才不遇,老板的吝啬和苛求,想正儿八经谈个恋爱却没有姑娘愿意搭茬,那就找一本《像恋爱一样去工作》来读读,思考一下你的工作态度,想想你所需要的生活吧。
像恋爱一样去工作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断断续续,前两天终于结束了这本书,哎,总得来说这个哥们儿还是得瑟的成分多了些。有用的东西吧有点儿空。多少吧有点儿用,不管怎样比市面上的“鸡血书籍”还是有乐趣的,大家都很买账,销量好得很呢,不过我建议没买的童鞋想看还是PDF吧,省点儿银子。个人体会,共产党的天下,想做大,真本事得有,后台也得有。关键时刻还得有人推一手......
恋爱读后感(篇10)
从前没有读过劳伦斯的作品,这是第一部。这是公认的劳伦斯代表作。本来想着能读到一切触动心灵的爱情故事,感受一下大师笔下的爱情,能把那种唯美、缠绵、浪漫写到何种程度。
但读完还是失望了,在个别章节中,确实能够表现出来。两对男女的爱情纠葛。但除此之外,更多是那些不吸引读者的情节,有人说,大师之作不同于言情小说,所以不能总是一直在写恋爱。所以牵扯到各种方方面面,人物对话中,也有长篇大论的深刻讨论。
不过,这些讨论确乎不吸引人。不管是一些景物的描写,或者某些话题的讨论,都没有吸引我。对一些读者来说,也是如此。
我们读这部小说,首先期待的还是读到撩人、动人的爱情。不过作者主旨不是这个,而是写出两对苦涩的情人,还好有一对成了,尽管伯金也爱着杰拉德,这种爱情之外,对同性的深情渴望,我也能理解。这是我第一次在这种作品中独到这种感情。或许有读者会感到诧异,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对有些男性而言,伯金和杰拉德的同性之间的情谊,那种等同爱情的结盟,确乎存在,也是一种诉求。
不过这样一来,小说中的两对男女之间的感情,就显得苦涩。杰拉德和戈珍最终闹掰了,尽管杰拉德是一位美男子,有气度,杰出而不凡,但是他大男子主义,又带着冷漠,希望女性臣服着他。所以戈珍选择了德国雕塑师,尽管对方并不帅,也缺少魅力,但是给了她熨帖。
不过,总而言之,这两段拧巴的感情,确乎不是我想读的。读完全书之后,也没有太多想反复阅读的,毕竟缺少了很多趣味。尽管作者想要展示深厚的思想思想底蕴,但这种分析,读读文章就好了。小说乱惯性不强,很多情节都吸引不了人。
比起阅读《廊桥遗梦》的体验,差太多了。不过,也算是读完了一部名著。
恋爱读后感(篇11)
一次朋友说:想要一本书,《像恋爱一样去工作》,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甚是好奇,借此询问了一下谁写的书,朋友说写书人叫“茅侃侃”一个80后,“额。。。80后不跟我一样”默默记下了书名,一个偶然的机会上当当网买下了这本书《像恋爱一样去工作》并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朋友,朋友很是感激,并也介绍我看一看。
拿到书红色的书壳,一张年轻的脸做了书的封面,他就是本书作者“茅侃侃”一个80后,原以为这名字应该是笔名吧,“侃侃”究竟有多能侃,慢慢读完,才发现果真是很能侃。难怪名字也取为侃侃。
一直以为工作是工作,恋爱是恋爱,而我们的侃侃老板把恋爱心得用在了工作中,可谓是得心应手。
《像恋爱一样去工作》讲述一个80后新贵的长财之道,通过讲述茅侃侃老板一路的创业过程来给我们映射出恋爱与工作,创业与机会中的种种良好衔接,他也是告诉我们现在年轻的一代们,好好恋爱和好好工作,本是一意。用爱的态度工作,用爱的方法解决工作问题。你会发现你的事业并不困难。
从入职公司以来,团队不断的壮大,一批又一批的85.90后们加入公司,每次的沟通对话,一些职场梦想,态度,责任似乎引不起他们足够的重视,但一旦与“恋爱”中的经验联系到一起,会突然激起兴趣和共鸣,一切晦涩的概念和需要在实际中领悟的方法,似乎一经与“恋爱”类比,他们便无师自通了。顿觉此书绝对是一本好书。
书的开头就讲了这么一句话“从孙子到爷爷是一个不可辩驳的进化过程-------此话送给所有想一步登天的年轻人。大企业的行业规则往往是行业规则。先用规则打磨你的棱角。如果你太个性,你可能会失去机会。据说,那种个性独特、不守规矩的人,如果自己创业,有一天当上老板,就不会赢得员工的忠诚。
”而在我的身边,就有这样的朋友,太个性,也很有梦想,梦想自己成功当老板,一步真的登天了,自己也劝过朋友无数次,无论做什么都要脚踏实地,有时候我们以为只要努力就会成功,那是因为我们只看到成功的企业是怎么成功的,没看到失败的企业是怎么死掉的。往往朋友对我的劝说不屑一顾,总觉得现在的状态,k以内的薪资都不看在眼里,或许他还不知道我们侃侃老板的成本管理:企业给员工提供什么样的待遇,很大程度上还是要看员工为企业做了多大的贡献,凡事都可量化,凡事都必须量化。
有机会还是要把这本书推荐给朋友看看。
就如所说,对k以内的薪资不看在眼里,这时肯定要求希望老板加薪的,包括我自己,有时也老是抱怨,往往认为自己做得已经足够多,但却不够量化。在潜意识里,我总是认为公司是强者,而我是弱者。公司必须欠我钱,而且必须给我加薪。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可怕,特别是作为一个管理者,当欲望在膨胀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学习的是换位思考,量化我们的工作,公司为什么要提高我的工资,我给公司带来了什么。
当你的能力真的上了一个台阶,大部分企业领导是不会看不到的,更不会看到了装作看不到。所以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很有必要。
现在我身边很多朋友都在说,文凭有什么用?大学生正在帮助小学生工作。的确有如我们本书的侃侃老板,辍学从18岁开始凭借自己的计算机水平闯荡世界,这里我要说一下我另一个层面的感想,可能很多年轻人都以为努力就会成功,可成功有时也需要机遇,同样身为80后吧,侃侃当老板了,有亿万富翁创业新贵的头衔,集团ceo,我们依然在职场中挣扎着,看着别人的创业故事写着读后感,不得不说是羡慕嫉妒恨了。同样身为80后的亲们,侃侃6岁的时候就拥有了一台被称作“娃娃电脑”的apple进口货,在上小学的时候就拥有了一台386dx40的计算机,拥有自己的山地自行车,而这些对同一个年代出生的我来说犹如现在拥有一个lv牌包包一样,当然得是正版的。
侃侃可是生在红旗下,在北京的部队大院长大的,大家都知道那时生在首都部队大院的人儿,可数杂交产物,袁隆平老师告诉过我们,杂交的水稻产量高,同理大家可以想象了,23岁的侃侃就当上的ceo,那可不是偶然的。我也想告诉我的朋友,不要一步步成名,除非你有凤姐的勇气,那就试试吧。
当然,侃侃的很多理论确实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就犹如书的名字一般,恋爱和工作如何权衡,那就只有像恋爱一样去工作了。
自己曾面试过很多毕业的大学生,可往往入职不到一周,都来告诉我想离职了,他们的梦想与现实差距太大,所在的职场跟想象中完全不一样,此时我只想对于刚刚走入社会的大学生们说,活在当下的意义就在于必须明白梦想的实现需要一个支点,而支点对于连一份工作都没有经历的我们,就是起点。梦想虽然是催促人前进的动力,但也是让现在的很多懵懂青年原地踏步的主要原因,清醒的活在当下,才有资本在未来骄傲的实现梦想,清醒的活在眼前,过好眼前的今天,才能走出一个可能美好的明天。就像恋爱一般,可别只光看着光鲜亮丽的外表就判定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而其貌不扬的人我们就断定他只是一个三等品。
在职场中翻滚的我们,电话沟通是我们每天必做的事情,而在工作中的电话沟通相当枯燥,远没有抱着电话谈恋爱来的有意思,然而无论恋爱还是工作,我们都不得不使用电话,这也恰恰体现了一个人表达和沟通能力的重要性,让我们学会10秒内把话说清楚,提高电话沟通的效率,而不要跟谈恋爱一般死磨硬泡煲电话粥。
在坠入爱河之前,就好像我们要接手一个项目。最好先做一个计划,把得到另一半作为项目的目标,把另一半的其他追求者作为竞争对手来分析行业竞争,把追求方法作为实施方案。这不仅能对你的追求起到至关重要的引导作用,也能让你更深刻地理解像爱一样工作意味着什么。
不管是不是为了完成每月一次的书评,这本书我是很认真的看了连续一周(本人看书速度很慢)却也深有体会,今天很认真的写下了这篇读后感,望有机会的朋友们也拜读下这本书,你将受益匪浅,无论是对工作还是恋爱,活着,就别累死,气死,永远像恋爱一样!
恋爱读后感(篇12)
东野圭吾先生把恋爱到婚姻的两性关系比作贡多拉。
贡多拉是意大利威尼斯的两头翘雕花木船,它美丽极了,船夫需要掌握格外高明的操控技术,不断摇桨,才能让乘客感到平稳舒适。
本书人物众多,关系复杂,为了便于理解,我列一列简表。
乘客简表:
特别花,水城直也。
比较花,金元广太,他不姓金元,为了方便这样叫。
比较老实,月村春纪。
特别老实,日田荣介。
打酱油,根津。
重要乘客共五人,日、月、金、水、根。
船夫简表:
超一流船夫,桥本美雪。
一流船夫,山本弥生。
准一流船夫,土屋麻穗。
二流船夫,木元秋菜。
准二流船夫,火野桃实。
重要船夫共五人,火、山、土、木、桥。
故事一:
建筑从业者金元广太被单位的合同工、同居人桥本温柔催婚,他打算抢在婚前和性感萝莉火野过上一把瘾,便带她去里泽温泉滑雪场热辣旅游,带薪休假,两天一夜。火野心旷神怡的是两天,广太浮想联翩的是一夜。
无巧不成书,桥本正好陪办失恋的闺蜜来里泽温泉滑雪场疗愈旅游。
双方在缆车里狭路相逢,广太心惊肉跳。下了缆车,广太绝望地发现桥本和火野是高中校友。他大脑一片空白,不知如何是好,结果两位女士都把他甩了。
故事二:
桥本离开建筑业,到酒店上班,成为日、月、土、木、水的同事。
水城设计里泽温泉滑雪场告白旅游,帮助被土屋和木元拒绝的日田追求桥本,这次他瞄准的猎物是土屋。
谁曾想广太不请自来,削发明志,求根津帮忙,找到桥本,抢先告白,桥本提出严重警告,接受广太,辞去酒店工作,重回建筑业。
在此期间,月村和土屋公开恋情。
故事三:
水城和日向一组,火野和化妆品店的同事山本一组,参加里泽温泉滑雪场联谊活动。水城向火野发动攻势,火野芳心暗许。水城发现日田喜欢火野,让出机会,转而和山本套近乎。
日火二人缘深情浅,活动环节中,日田拿出玫瑰告白,火野拒绝了他。
故事四:
土屋和月村结婚,她父亲土屋彻朗是狂热的双板滑雪爱好者,一向瞧不起单板滑雪,月村只会单板滑雪,构成隐患。
桥本请根津出面,制造一系列巧合,帮助翁婿二人加深理解,增进感情。
故事五:
水城再次设计里泽温泉滑雪场告白旅游,他给日田和火野订了套房,给自己和山本订了双人房。
日田暗中告知木元,知情人士合演一出狸猫换太子。水城无奈之下,只好向木元求婚,木元答应了。
故事六:
火野已满三十岁,她发现日田的优点比缺点多,同时容易掌控,准备再给他一次机会。
大家前往里泽温泉滑雪场,这次没有设计,全靠运气。
他们与常客广太夫妻巧遇。
桥本向前同事们介绍老公,火野全副武装,广太认不出来,他自谑活跃气氛,曲解故事一,大肆诋毁火野的人格。
火野忍无可忍,留在缆车上,向日田说声再见,盯着广太,摘下防风镜和面罩……
《恋爱的贡多拉》,剧情扑朔迷离,细节玲珑有致。女性普遍想嫁人,修得白首同心,暗中盼望意中人赖在自己这条“贡多拉”上,永远也不要下船,永远也不要分离。
那么,操控船只的功力,构成巨大的分野,谁行谁不行,开一段就见分晓。故事中的男性,不乏心痒难耐、想要脚踩两只船的。
十年修得同船渡,划船的技术很重要!桥本那样的女性,一边美颜,一边修缘,一边练习划船,一边期待白首同心,她多核、她多元。火野那样的女性,总在幻想想直奔白首同心,梦中情人脚踏七彩祥云飘然而至,将她拦腰抱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她单纯、她单调。
现实世界,恐怕也是桥本先嫁,或许也是火野易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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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保尔:“如果我有时间,我可以去勾引女人和谈点恋爱;如果我没有时间,我就直接去找**。”他的爱,由妻子负责;他的性,由情人负责。
如果你想解决一个强烈的欲望,去**他会清楚地分辨出女人的功能。
而女人,尤其是东方女人,能把爱和性分得清清楚楚,却没有几个。
男人需要的女人其实是保姆加上女人。对男人来说,爱情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只是日常琐事之一,而女人则想整天整夜坠入爱河。
有才华的人身边永远不会缺女人,也永远有女人前仆后继,而那些后来仆上去的女人则自欺欺人地相信自己会成为他们身边的最后一个。
查理斯:“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
我是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一旦我的**满足了,我就准备去做一些别的事情,爱是一种疾病。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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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先看书再看翻拍的电影。一直到到现在才把书读完,终于可以看电影了。
嗯,这是一段认识自己本身,理解自己思考,寻找自己内心的旅程,与灵魂深处的自己达成和解,寻找内心的平衡。
我喜欢,很适合现在读,读书能让人心定。
某天早上醒来,我竟然也想试试禅坐,感觉会很奇妙。哈哈,因为我发现其实每天早上我都是要缓几分钟才起床,是为了让身体彻底醒来。这几分钟完全可以换作是禅坐哇。
人生的重要时刻真的不同,有的人毕业就能结婚,有的人决定出国就立刻出去,有的人犹豫不决始终看不清内心真实所想所需。每个人的选择和决定成就了不同的人生道路,人生在世,过程更重要。
想一个人去巴厘岛旅行,去看看作者走过的路,去过的城镇。作者没有夸张的,完全沉浸在这貌似欢乐的王国,而是将战争,腐败,黑暗等以另外一种方式表达出来,告诉读者,一切快乐源于你自己,世界还是正常以它的轨道运行着,天堂和地狱是一个地方。因为一本书去一个地方,应该算是喜欢书了。哈哈哈哈~
期待电影哦~
20xx.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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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的贡多拉,不管是理解为需要时刻保持平衡的小舟还是发生一系列故事的缆车,都让人从心底里叹息:这怎么会是爱情和婚姻的样子?
又会承认:也许真实的世界确实如此吧。
年纪越长,婚姻就越像是世间万物的自然规律,到了年纪差不多就要结婚了,无关感情与精神的归属,倒像一种无奈地妥协。
害怕承担责任又不想与女友分手的广太和从来都没想过结婚的花花公子水城一直在出轨中寻求着新奇刺激的满足感,却还是选择和最初的女友结婚,而不是转向出轨对象,也许他们本身也明白二者并没有本质区别,交往一段时间和现女友的感觉也是一样倍感束缚、索然无味。
月村和麻穗的感情线始终没有交代,只有是在中间讲述了月村为讨岳父欢心始终没有隐藏着自己单板滑雪者的身份,即使最后有合适的时机说明,也考虑到岳父的情绪而作罢。
一开始受到欺骗后来又被污蔑的桃实选择了跳缆车自杀,总觉得这样的结局处理太过突兀不合常理。
而无数次描写的联谊,约会,直至求婚,总是包藏一个又一个精心设计与被设计的场面里,求婚的人觉得求婚本身是决定性因素,协助的人觉得只要营造的氛围够浪漫就能打动人,被设计的人因为看到女友取代欲勾引对象内心震惊不已,却还是装作筹备已久地向女友求婚。
东野圭吾擅长从不同的视角展开故事,最后用一根巧妙的丝线将之串联,移步换景,错综复杂,到结尾处又让所有线索都浮出水面,这样的写法引人入胜,却也让人质疑这样的故事对人性的探讨意义到底是否足够引人思考,够得上这样复杂的情节而不是单单地撒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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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恋爱,一直在旅行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选择这本书的原因,是为了旅游,为了了解更多外面的世界。看完这本书以后,关于旅游,没有得到期望的知识,不过,对于作者的内心世界却是了解了透彻。才发现,这样的,才是生活。看着别人可以不顾一切的放下很多东西,只是为了圆自己一个小小的梦想。其实这个现实中,有多少人拿不出这短短的100天去走走看看?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可是,有多少人能做得到,能放得下?尽管他们都在羡慕着别人,包括我自己。一个女人的独自出行,这个决定一定是是感性的。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发生,这种想法不会蹦进一个女人的脑袋。当她真的选择了独自出行的方式去忘记或是改变什么,回来以后,大多是做到了的。总是觉得人活着,只是为了挣钱而工作,为了挣钱而活着,多么不值得。如果有任何的可能,我可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楼”,知足就会常乐了。只可惜小楼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的,像作者那样有建立小楼经济基础的人,实在太少,以至于很多想法,只能永远留在脑海里了。对于书中那段爱情,个人觉得,如果删除不表,会更喜欢这本书。多少的,那段看着,有些矫揉,有些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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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常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品一杯茶一样,只有在细细品尝之后方可知其美味。而读一篇好的文章亦是如此。一篇好的文章不在于其长短,文章虽短但却很有深意,在我看来,一篇好的文章一点也不比一本书逊色。
从初中开始我就很喜欢读《感悟》《青年文摘》等一系列的杂志,不仅是因为这可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更是因为里面的内容十分有趣。那天,因为无聊至极,于是就跑到报刊那里买了一本我最喜欢的《感悟》,回到家,边听着音乐变翻阅着书的目录时,看到有一篇文章很是吸引我的眼球,名字叫做《聪明的孩子会恋爱》,当时就在想聪明的孩子会恋爱,难道不聪明的孩子就不会恋爱了吗?抱着这样的疑问我阅读了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的正是我们高中生的现在的“恋爱”:有个男孩很喜欢班上的另一个女生,可是那个女生由于紧张的学习压力二不敢去想象爱情,但她又不想拒绝那个男生,毕竟那个男孩也是比较优秀的,女孩想了很久告诉他说:“只有超过我才可以。”从那以后,男孩很拼命学习,男孩在前进,女孩也不甘示弱,最终,两人虽然没有考上北大,但却考进了同一所国家的重点大学。直到现在,两人依然在一起,与那些在高中时因恋爱而误了学习的人相比,他们是双丰收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吸一口气,也想了很多:浩瀚学海,百舸争流,谁在争渡中偏离了方向,或者稍逊了劲头,就有可能成为学业上的失败者,而在这特殊的年龄段,那爱,那情感会在瞬间滋生并且疯狂蔓延。如果随时而就,有限的精力必然会受到牵扯。而如同这对男孩和女孩这样,以一种特殊的形式,让爱成为动力,彼此在激励中超越,就得到了不同的.结果。
曾经,在高一阶段,我也拥有过一次“恋爱”,刚上高中,对一切事物都抱以好奇之心,对男生也有了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在没有家长的管理下,我放纵了自己,谈起了恋爱。原本以为谈恋爱不会影响学习,但是真正来临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发现我错了,从班上原先的二十几名一直退步到倒数后十名,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名次依旧向后退,后来班主任知道了这件事之后,跟我进行了一次谈话,仅仅是一句问话,让我哑口无言,也让我顿然醒悟,也让我终于懂得现在的我应该要干什么,分开后,没有难过,没有不舍,而是觉得是一种释然,我应该要向我的方向前进。
其实,现在的我们正值花季年华,身上充满着耀眼的光芒,我们竞相开放,同样也欣赏别人身上自己没有的优点,所以拥有那一丝朦胧的爱意也是很正常,但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要学会选择,站在爱与痛的十字街头,我们应该向哪儿走?这个步伐或许你会斟酌很久,也或许在你的一念之间,如果真的难以抉择,不如,让爱情在彼岸等候,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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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有推理,但是真的不如之前的《白夜行》、《解忧杂货店》、《时生》那么好看,但是作为一本书的终结,还是写写读书笔记吧。实在也是没什么可写的,把知乎上两个人的读后感借鉴一下吧。
贡多拉,威尼斯的水上法拉利,第一次接触是在朱自清的走吧,去欧洲这本书里听到了,据说威尼斯的叹息桥下有很多贡多拉在水上摇曳,本应是对爱情的美好憧憬的,可让东野大叔写的却是如此凄凉,不知是巧合还是东野叔有意而为之,贡多拉算上水手一共可以乘坐7个人,而书中细数主人公也刚巧有7个人。创作源于生活,书中这7个人关系的巧合让人觉得荒谬的不可思议,可这又恰恰反映出来了现实生活中种种可能的存在。爱情的贡多拉,最后不管大家都经历了什么,最终都做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选择,可这些选择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尊严?没有人说得清,广太是不是因为内疚?村水是不是迫不得已?日田是不是别无选择?桃实又是不是觉得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在所有现实面前,爱情显得那么卑微,同床异梦,善意谎言,一场完美的恋情,需要的不仅仅是爱。
一本与众不同的恋爱推理。但是小说中推理的部分所占比例并不是很大,注意力也全在主人公身上。所有的甜言蜜语都是为了掩蔽那个不能说的秘密,广太的人设真的是渣男,从最初到最后,每一个图谋不轨或者达到期望的计划,都是他渣的表现,而同样渣男人设的水城,却出乎意料的讨人喜欢。静雪和秋菜一样的相似,面对那个人喜欢的人,想要说服自己去接受他们的不完美,甚至是曾经的背叛。最心疼的是桃实,一切都是因为遇到了错误的人。推理不再是遥远的故事,生活处处是推理!
恋爱读后感(篇9)
《恋爱的贡多拉》是一部由东野圭吾所著推理小说。
东野圭吾,《解忧杂货店》是我看的第一本他的小说,当时我没有看懂,梳理不清关系,他的剧情不停的插入,导致我以为他每一小节就是一个故事。直到我看了电影。我才正确的,完整的理解了故事的人物关系,故事情节。
这一次,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想着快点看完,然后再慢慢梳理情节。于是,我看第二遍的时候专门抽出来一整天的时间,拿一张纸,一支笔,将故事情节梳理了一下。
回到《恋爱的贡多拉》
水城最花心的。
广太最渣。
日田相较之下是最愚钝、不讨女人喜欢的一个。
月村是一个在爱情中肯包容、忍让的人。
爱情中,认清自己,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伴侣类型以及与之相处之道,找一个平衡点,两个人相互接受,却不会觉得委屈的点。爱情中没有谁是一味地付出,都在相互宽容。
故事结尾,桃实说了一句再见了。
再见了,是再也不见还是回头再见。爱情,在我眼里是一个复杂而又麻烦的事情,因为害怕错过也害怕选择错误。
当爱情来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冷静,冷静。
汪
我老妈说:作为女孩子,一定不要花男生的钱,你花的是男生的钱,他不会不求回报的给你花。
老妈还说也不要多给男生花钱,差不多1:1。因为你花的多了,他不是觉得你怎么样,而是觉得你低微。
老妈语录闺女啊,养你可不比男生花的少,你可不要给我卑微到尘埃里,爱情面前擦亮眼。
老妈还说我带你吃过那么多国家的糖,连费列罗都是两三盒给你买,大熊妈妈也给你买,你可不要一块三毛的糖就被骗了。
这本书我不会讲太多,我这篇文章更多的会讲我自己的爱情观。想写关于爱情的文章已经很久了,毕竟我还在一个春心荡漾的年龄。但可能我见过太多不那么美满的爱情,所以我更多的害怕爱情的到来。
故事中男生出轨,还有女生后期的原谅。谁都不知道哪个才是对的那个人,但静静地等待好吗?
爱你在心口难开
听说错误的三观就是和你三观不一致的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我下面要说几类男朋友,是多年以来八卦的我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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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的关系是日常暧昧。日常暧昧是个什么鬼,女生喜欢上男生的时候,见他的时候会两眼放光,会不自觉地翘起嘴角。但男生就只是觉得这个是日常暧昧。
最后一类是追你的时候百般讨好,但在一起之后原形毕露。我可以暂且理解为得到的有恃无恐,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
个人建议,这类人就直接拉黑删好友。
心上人
认识你之后,结婚生孩子我便不觉得害怕了。
这句话刚开始听得时候觉得很暖心,但想了一下便觉得算了,还是挺害怕的。可能我想我的爱情应该是他可以把我宠成孩子的样子,也可以陪我背叛全世界,和我一起犯二,胡闹,也可以给我耐心的讲道理。我可以百分之百确定他不会离开我,也可以百分之百确定他不会对我发火,也可以确定无论自己多么任性,他都会牵着我不放手。但是我还没有遇到,如果我遇到了,我一定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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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一来,小说中的两对男女之间的感情,就显得苦涩。杰拉德和戈珍最终闹掰了,尽管杰拉德是一位美男子,有气度,杰出而不凡,但是他大男子主义,又带着冷漠,希望女性臣服着他。所以戈珍选择了德国雕塑师,尽管对方并不帅,也缺少魅力,但是给了她熨帖。
不过,总而言之,这两段拧巴的感情,确乎不是我想读的。读完全书之后,也没有太多想反复阅读的,毕竟缺少了很多趣味。尽管作者想要展示深厚的思想思想底蕴,但这种分析,读读文章就好了。小说乱惯性不强,很多情节都吸引不了人。
比起阅读《廊桥遗梦》的体验,差太多了。不过,也算是读完了一部名著。
恋爱读后感(篇11)
这是读《恋爱中的波伏瓦》有感心得,希望你喜欢,喜欢记得点赞哦。
当两个第一次见面互生情愫却又不为对方所知的人在分开的那一瞬间,男的突然拦住正在拦一辆开过的出租车的女人说:我不愿想象以后见不到你。
如果你是那个女人,你会怎么想?
那个女人是西蒙娜·波伏瓦(本书的翻译中用的是波伏瓦而不是常见的流传较广泛的波伏娃,是刻意忽视女性的偏旁吗?),那个男人,就是纳尔逊·艾格林。
但纳尔逊·艾格林是谁?萨特不是和波伏瓦一起出现的那个人吗?不是只有萨特一个人吗?
他们是彼此的灵魂伴侣。他们是同志、情人和战友。。。他们一生未婚,死在同一个山洞里。
他们的关系不是某些人关系的模板吗?
《恋爱中的波伏瓦》一书给了类似于我这种对波伏瓦和萨特关系一知半解的人提供了足够的话题和细节。
于是我知道,纳尔逊·艾格林是被波伏瓦一眼就看穿了的一个上流社会年轻迷人的想结婚的"腐朽**的老姑娘"玛丽的情人。他和波伏瓦于1947年2月会面。在这一段爱情中,纳尔逊送给她一枚银戒指,就是这枚戒指,她终生佩戴,从未取下。
于是我知道,波伏瓦和萨特有一个永久的盟誓:他们俩一个对另一个是"必要的爱情",萨特这样声称,其他的一些艳遇则是"偶然的爱情"。他们要发明一种全新爱情模式:
可以在别处交付身体,但永远不能交付心灵。前提是,必须不互相隐瞒。
于是我又惊讶地知道,波伏瓦讲自己的(自己也爱慕的)女学生,送到萨特的床畔,这是他,也是他们"偶然的爱情"。当然,两相比较,"偶然的爱情"于萨特来说,未免过多了一些,不仅仅有女学生,还有女模特、女记者... ...
总而言之,是很多。
读书中描摹波伏瓦心事的句子,我常常想,这真的是波伏瓦的想法,还是作者以己之心对波伏瓦所作的揣测?是一个偶像般人物日常的普通的"女性"的爱情生活,还是每一个陷入爱情中女人的常态?
作者伊雷娜·弗兰随即也承认:"既然本书中的人物已经成为我们文化、文学遗产的一部分,若还要用代名,或半遮半掩那些人的身份,显得很虚伪。我为自己的写作负全部责任,因为我深信历史可以给想象留一席之地,优势历史也从想象中汲取养分,而想象本身也完全可以是严谨的。
"这既是为本书作了定位:这是一部**,作者在以**的形式来讲述波伏瓦的情事;同时,也为所涉细节作了担保,从现存资料里生出的严谨的想象。
也许,这真的只能是**吧。
本书开头,作者"让"波伏瓦对那个萨特神魂颠倒的"可诅咒的女人"——多洛雷斯的抱怨、嫉妒,是真的出于恋爱中的波伏瓦之内心吗?面对这样的时刻,真正的波伏瓦是否会稍微淡定一些?
尽管书中几乎全部的篇幅都在讲波伏瓦和纳尔逊·艾格林的爱情故事,但萨特却无处不在,他似潜在的幽灵一般,随时随地出现,随时随地影响着波伏瓦。
在与萨特的关系中,波伏瓦明白自己的优势:她理解他所有的哲学,他找不到比她更出色的人来充当向大众传播他思想的使者,也找不到比她更有奉献精神的合作者。20多年来,她对他的手稿进行了讨论、修改、注释,甚至写了整整一页
...
但,正因此,她才是萨特公开的缪斯女神?他也正因此而爱她?果真如此的话,未免过于悲催。
我爱你是因为你有那么多天赋,不是因为你是你。但是否又能够换一种表达,正因为你有诸多才华,你才是你,你才是我爱着的你。
我有些迷惑。但爱情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太多的事情互为因果,而且,更多的时候是陷在爱情里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旁观者有什么用? 关于蜂蜜和硼砷的事情太多了。
也许,在萨特那里,波伏瓦展示的也是她自己想要展示的形象是缪斯女神,而在纳尔逊·艾格林那里,她变成了小姑娘,是"来自远方的无助而忧伤的女人,充满了爱情和欲望",当然,还有诗意和无穷的魅力。对纳尔逊·艾格林,严肃的女哲学家波伏瓦用痴情的女人的心在说,"这么多年我们无缘相逢,现在我有一生的爱情想给你。"
读完《恋爱中的波伏瓦》全书,我觉得这书名简直可以改成《波伏瓦与纳尔逊》或者《萨特之外的波伏瓦》诸如此类。书中细节过于细腻,他们爱情的点滴,都"记录在案",仿佛作者有某种让雨水沿着落下的路线重返天空,回归它们当初降落的云中的魔力。伊雷娜·弗兰铺开了一张巨大的地图,一一展示了波伏瓦和纳尔逊·艾格林的情事,他们约会的地方,心理活动,挣扎与痛苦,甜蜜与绝望,沮丧和犹疑...
... 当爱发生的时候,她好像是一个无所不知的旁观者。
我不想复述他们的爱情故事。就像所有能成为永恒的爱一样,他们的爱充满了遗憾。爱情终究还是消失了。
但爱真的消失了吗?波伏瓦仍然戴着纳尔逊·艾格林送给她的银戒指,直到她去世。
书名:恋爱中的波伏瓦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作者:[法] 伊雷娜·弗兰
内容简介:
"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可到底是什么事呢?"1947 年 1 月 26 日凌晨,刚刚抵达美国的"存在主义女王"西蒙娜·德·波伏瓦被梦中一个无声的声音惊醒。巡回演讲的奔波即将开始,而让-保罗·萨特的"偶然爱情"多洛雷斯却正一点点剪碎她的心……
27天后,波伏瓦遇到了最不可能遇见的人。他爱上了芝加哥作家尼尔森·艾格林。她曾经承认,艾格林是她唯一的真爱:他送给她的一枚银戒指最终被带到了萨特的墓前。
作者简介:
伊雷娜·弗兰(irène frain)
1950年5月22日出生于法国莫尔比昂省洛里昂,著名作家、历史学家,擅长历史题材**,曾任法国重要杂志《巴黎竞赛周刊》记者,还是世界女性经济与社会论坛的创立者之一。20xx年获法国文化部勋章。另著有历史**《绝代女王》等。
恋爱读后感(篇12)
书似良药,善读可以医愚;书是航船,带咱们从狭隘的**驶向广阔的海洋;书如指针,是耸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以书为友,修身养性,使生活有诗有书的灵魂。让读书成为一种追求,以书为师,明德思理,让思维的源头活水。
这是读《恋爱中的波伏瓦》有感心得,宿愿你喜爱,喜爱记得点赞哦。
当两个第一次见面互生情愫却又不为对方所知的人在分开的那一霎时,男的忽然拦住正在拦一辆开过的出租车的女人说:我不愿想象当前见不到你。
如果你是那个女人,你会怎么想?
那个女人是西蒙娜·波伏瓦,那个男人是纳尔逊·艾格林。
但纳尔逊·艾格林是谁?萨特不是和波伏瓦一起出现的那个人吗?不是只有萨特一个人吗?
他们是彼此的灵魂伴侣。他们是同志、情人和战友。。。他们一生未婚,死在同一个山洞里。他们的关系不是某些人关系的模板吗?
《恋爱中的波伏瓦》一书给了相似于我这种对波伏瓦和萨特关系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提供了足够的话题和细节。
于是我知道,纳尔逊·艾格林是被波伏瓦一眼就看穿了的一个上流社会年轻诱人的想结婚的“腐朽**的老姑娘”玛丽的情人。他和波伏瓦于1947年2月会面。在这一段爱情中,纳尔逊送给她一枚银戒指,就是这枚戒指,她终生佩戴,从未取下。
于是我知道,波伏瓦和萨特有一个永世的盟誓:他们俩一个对另一个是“必要的爱情”,萨特这样宣称,其他的一些艳遇则是“偶然的爱情”。他们要发明一种全新爱情模式:
可以在别处交付身体,但永远不能交付心灵。前提是,必须不相互隐瞒。
于是我又惊讶地知道,波伏瓦讲本人的女先生,送到萨特的床畔,这是他,也是他们“偶然的爱情”。当然,两相比较,“偶然的爱情”于萨特来说,不免过多了一些,不只仅有女先生,还有女模特、女记者......总而言之,是很多。
读书中描摹波伏瓦心事的句子,我常常想,这真的是波伏瓦的想法,还是作者以己之心对波伏瓦所作的推测?是一个偶像般人物日常的一般的“女性”的爱情生活,还是每一个堕入爱情中女人的常态?
作者伊雷娜·弗兰随即也承认:“既然本书中的人物已经成为咱们文明、文学遗产的一部分,若还要用代名,或半遮半掩那些人的身份,显得很虚伪。我为本人的写作负全部责任,由于我坚信历史可以给想象留一席之地,优势历史也从想象中吸取养分,而想象自身也完全可以是严谨的。
”这既是为本书作了定位:这是一部**,作者在以**的方式来讲述波伏瓦的情事;同时,也为所涉细节作了担保,从现存材料里生出的严谨的想象。
兴许,这真的只能是**吧。
本书开头,作者“让”波伏瓦对那个萨特神魂颠倒的“可咒骂的女人”——多洛雷斯的抱怨、嫉妒,是真的出于恋爱中的波伏瓦之心坎吗?面对这样的时辰,真正的波伏瓦能否会稍微淡定一些?
虽然书中简直全部的篇幅都在讲波伏瓦和纳尔逊·艾格林的爱情故事,但萨特却无处不在,他似潜在的幽灵普通,随时随地出现,随时随地影响着波伏瓦。
在与萨特的关系中,波伏瓦明白本人的优势:她理解他一切的哲学,他找不到比她更出色的人来充当向大众传播他思维的使者,也找不到比她更有奉献精神的合作者。20多年来,她不断地修改、注释他的手稿,甚至重写了整页
但,正因此,她才是萨特公开的缪斯女神?他也正因此而爱她?果真如此的话,不免过于悲催。
我爱你,由于你有诸多才华,并非由于你是你。但能否又能够换一种表达,正由于你有诸多才华,你才是你,你才是我爱着的你。
我有些迷惑。但爱情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太多的事情互为因果,而且,更多的时候是陷在爱情里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旁观者有什么用? 关于蜂蜜和硼砷的事情太多了。
兴许,在萨特那里,波伏瓦展示的也是她本人想要展示的笼统是缪斯女神,而在纳尔逊·艾格林那里,她变成了小姑娘,是“来自远方的无助而忧伤的女人,充满了爱情和愿望”,当然,还有诗意和无量的魅力。对纳尔逊·艾格林,庄重的女哲学家波伏瓦用痴情的女人的心在说,“这么多年咱们无缘相逢,如今我有终身的爱情想给你。”
读完全书,我觉得这书名几乎可以改成《波伏瓦与纳尔逊》或者《萨特之外的波伏瓦》诸如此类。书中细节过于细腻,他们爱情的点滴,都“记录在案”,仿佛作者有某种让雨水沿下落下的路线重返天空,回归它们当初降落的云中的魔力。伊雷娜·弗兰铺开了一张微小的地图,网,逐一展示了波伏瓦和纳尔逊·艾格林的情事,他们约会的**,心思活动,挣扎与苦楚,甘美与绝望,沮丧和犹豫......
真切得仿佛爱情发生的时候,她是一无所知的旁观者。
我不想复述他们的爱情故事,就像一切都能成为永恒的爱情一样,他们的爱情充满了遗憾。爱情终究还是隐没了。
但爱真的消失了吗?波伏瓦死前还戴着纳尔逊·艾格林给她的银戒指。
恋爱读后感(篇13)
朱德庸总能在这个不断变化的复杂世界里窥视人心,然后以孩子的视角表现出来,冷冷一笑的同时又心生悲哀,真的极具讽刺。
也许这是高速发展时代的通病,精神文明大厦的建立往往需要久远的沉淀和深厚的积累,因此经常跟不上经济的发展速度,尤其在工业文明进入人类世界之后。
自1840年英国用坚船利炮轰开满清的大门后,中国就被迫卷入了西方的世界发展体系,也不可避免地一去不回头。工业文明确实带来了极大的好处,便捷的交通、快速的通讯、多样的娱乐……到现在我们已经离不开它。当然我们在享受工业文明带来的好处时也意识到了它的问题,可这条路一旦踏入就难以回头,破旧去找寻另一条发展道路又极其困难,何况这条他人开辟、已经过多次实践检验的路,为什么不走呢?我并不反对工业文明,毕竟它带来的世界进步是不可估量的,但我们能否放慢一点脚步?
社会病了,我们病了,焦虑症、狂躁症、抑郁症、人格分裂症……都是心病!我们不堪重负,背着重负寻找爱情的我们考虑得更多的不是爱而是“给”,爱情被当做商品来交易,于是一夜情出来了;爱情被当做门槛来利用,于是潜规则出来了……爱情变质了,婚姻自然不堪一击。
近几年,中国离婚率不断升高,我认识的离异夫妻就有好几对,娱乐圈也接二连三爆出出轨事件。我们寻找爱情是为了追寻幸福,可我们自己又为幸福套上了条条框框,然后我们觉得不幸福了,又抛弃已有的爱情去寻找新的爱情。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循环!
纯粹的爱情真的很难。女人在爱情里需要安全感,女人害怕在和男人一起拼出事业后男人变心,于是大多数女方家庭要求男方有房,以免女儿要和男人去受苦。而房子在这个经济社会又被炒成“天价”,归根结底,就是发展过快的原因。
我始终相信爱情,它是一个美好的词,像早春初绽的花蕾,像鸟儿身上柔软的羽毛……它可以被比喻成一切美好的事物!
荷西曾对三毛说:“Echo,我还有四年大学要读,两年兵役要服,你等我六年!”三毛只是笑笑,看着这个比自己小八岁的稚气男孩,可命运让他们走到了一起,六年的婚姻生活,是三毛人生最精彩的时光。
荷西去世后三毛写下:每天我对你的想念,是天上掉落的一粒砂,它们汇集在一起,于是形成了撒哈拉。
荷西一直活在她心里。
恋爱读后感(篇14)
内容简介:本书是一本让“好人”变成“好情人”的恋爱生存指南。草食系男子要如何摆脱“好心人”,变身为一个主动去爱、也被对方所爱的人?温柔、认真、诚实、对恋爱不积极的草食系男子,如何让从小就有公主梦的女性了解他们对女性的尊重及恋爱观?其实,很多“草食男”的“食草”状态只是一种“休眠”,一旦遇到“爆发点”,他们也会做出改变……草食系男子说明书:他们是新时代的温柔男性,表现出来的是腼腆和不自信;他们像食草动物一般友善温和,在感情关系和人际交往上缺乏主动性,内心深处惧怕或不愿与人交往;但是,他们用情专一、无微不至,一旦认定便值得托付终身。
草食系男子的恋爱学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书中说:恋爱其实是一件充满魔力的事情,两个人从相知到相恋,一同去体味爱情带来的甜蜜。嗯,最浪漫的事情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是啊,最甜蜜的事情就是恋爱的那些季节,无论花开花落年复年,我们都在温馨和甜蜜中度过,二米有你的日子,我的记忆?空白的!尤其是对于草食系的男孩来说,不善于言谈,看过《我的美女老板》,那里面的男主人公就是一个比较草食的男孩,面对自己的喜欢的女孩,总是在犹豫和不断的退却,然而毕竟一起的时光是美丽的,虽然时光是一把无情的刻刀,额可是每个人在自己的时间上面续写的却是不同的颜色和刀痕。用情专一,做一个贴心的听众,让她知道你有多尊重她,考察女性的社会地位,由普通朋友升级为恋人,这些标题中你就能知道这是写给恋爱中的男女看的,尤其是那些对于恋爱不太感冒的男女们!呵呵,也有朋友推荐:已经有交往对象的男性不妨也读一读?书,我想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的。因为将爱情进行到底的秘诀与初获佳人的芳心是如出一辙的。希望你今后能够更加温柔地对她,爱护她,珍惜属于你们俩的缘分的天空。
草食系男子的恋爱学的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经济的发展让女人越来越强悍,不知道是男人让女人强大起来的,还是女人让男人变弱小了,尤其是在大城市,年轻的男子们一个个文质彬彬,而同龄的女子们却一个个大胆豪放,可怜的男人们,有时更愿意躲在家里宅着,可是宅男总有过时的那一天,而且总宅也不是办法,走出去还是有另一片天空的,这本书好像很适合给当下的文弱书生们看看,别再害羞了,一切都需要经验和经历。
最新《狼王梦》读后感精华十四篇
从不同的角度看,人们对于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每个人在阅读完一本书之后,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阅读作品的过程仿佛是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让我们进入一个陌生而又奇妙的领域。为了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用意,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通过文字来表达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悟。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特地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狼王梦》读后感”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启发,并鼓励您多多阅读相关文献,扩展自己的知识面。希望您能喜欢本文并从中获益!
《狼王梦》读后感【篇1】
读《狼王梦》有感五(2)班吴笑蓬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读好书才能培养你的品质和感情。《狼王梦》讲述了母狼紫岚独自产下五只小狼崽,第五只小狼崽因为一生下来就被风吹雨打,所以被冻死。
剩下的三个是黑泽、蓝魂儿、双毛和媚眉。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最后,他们都死了,只留下奉承。她爱上了卡鲁鲁,生了一窝狼崽。
紫岚希望其中一只小狗能成为狼王。我最喜欢莉兰。她就像我们生活中的人一样。在故事里,齐岚看到第五只狼崽死了,不停地叫。她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她伤心得不敢面对事实。
就像在生活中一样。记得有一次,妈妈看到我的嘴唇非常干裂,又流血了,非常心疼,无论自己有多么感冒,也顶着风雨,骑着电瓶车去给我买防裂膏,我深深地被那浓浓的母爱所感动了。故事中,蓝魂儿好不容易抢到一只牛腰,可却又被高出他一截的黄犊抢去,他向紫岚求助。
紫岚毫不理睬,咬了它一口。蓝魂儿想紫岚抢到的牛助,紫岚快速地吃完了。就像我看到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个小孩子被同学欺负了,他去向自己的爸爸哭诉,爸爸瞪了他一眼,转身离去,可就在那个转弯角,又转过身去看了他一眼。紫岚不仅有母亲温暖温柔的爱,还有父亲端庄含蓄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篇2】
父母常常教育我们:“亲情、友情是人世间最纯真的感情!”在动物世界里,动物们的这些情感与人类无异,它们同样能让一束微弱的火星,射出万丈光芒。
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之后,我才彻底懂得了这几句话的真正含义。
在《狼王梦》中,主角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它生活在一个小洞穴里。 在生下五只狼崽后,紫岚只能将它们一一带回山洞。它不顾自身安危,用尽全部气力一个一个地把孩子叼回山洞。
在这个时候,我知道:母爱是伟大的,神圣的和温暖的。母亲是能为孩子牺牲一切的人!
因此,在培养黑仔的时候,它把自己的奶全部满足了黑仔,但是,后来才发现自己的爱让黑仔变成了一条狗。于是,紫岚狠狠地扇了一巴掌,结果黑儿仔还是像条狗一样。紫岚想扇第二巴掌,心里却犹豫了,“它又没有错,为什么还要打它?
”“不,总不能让它变成一条狗吧!”在万般无奈下,心疼地扇了第二巴掌。“恨铁不成钢!
”妈妈在教育我、打我的时候也会如此地心痛吧,真心希望自己好的人才会打,现在我似乎懂了!
在蓝魂的修炼中,紫岚吸取了黑小仔的经验教训,不再溺爱和怜悯。有一次,大家捕到一只牛,蓝魂儿抢到一个内脏,结果被一只叫牛犊的狼抢走了。紫岚抢到一根肋骨,蓝魂儿想与紫岚一起分享,结果换来了一顿撕咬。
但第二天蓝色灵魂吃了最好的内脏。我又懂得了,原来母爱还会这样,就像水底的花儿一样不用心体会就难以被发现。
在培养双毛的时候,为了不让它怯懦、胆小。紫色的薄雾披上了一副恶毒的嘴脸,逼迫着双毛要坚强。双毛变了,但与其他狼相比,还不够,与狼王搏斗时被杀。
紫岚的狼崽都死了。最后,为了孩子们的生存,她和老鹰一起死去。紫岚,作为一个母亲,为她的孩子而生,为他们而死。
这种母爱是沉默的,沉默的,不炫耀的,就像脚下的沃土,不易被发现。然而,它对孩子的爱就像老酒。越久,越香。它永远不会过期。这份浓重的母爱,让我感动,让我佩服!
《狼王梦》读后感【篇3】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王——沈石溪的作品之一,在没有阅读这部小说之前,我以为狼只是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而已,可是当我接触了这部小说以后,对狼族有了从新的认识。这是一部关于狼对爱、对生命和梦想的故事:一只叫紫岚的母亲处心积虑想把自己的3个宝贝孩子培养成狼王,她千方百计的用残忍的方式培养他们,依靠自己的本事去捕捉猎物,用机智、勇敢、毅力去博取了属于它们的生存之道。
书中很多地方也写到了母子之间的感情,透着很多的亲情和强烈的母爱,我很喜欢紫岚,因为她的梦想能够达成和保护下一代的安全,最终和对手金雕同归于尽了,它强烈的母爱感染着我,通过这个情节我感觉我以前太不懂事了,对我的妈妈会大吼大叫,还乱发脾气,真的不应该,以后我要换位思考的去关心关心我的妈妈,坚持自己的梦想,努力去实现,就一定会成功。
《狼王梦》读后感【篇4】
星期日,我从图书馆里借来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想:原来动物也有人一样的感情啊!
有一只小母狼紫岚到了分娩期,可是她没有狼奶给狼崽儿喝,为了有奶,于是它便冒死冲进猎人的鹿群,叨出了一只小鹿,紫岚咬断小鹿的喉管,从喉管涌出来的血,使她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这种力量使她的身体产奶。
紫岚更喜欢黑仔做狼王,因为黑仔就像他的丈夫黑桑一样。紫岚故意狠狠地打黑宝宝。黑宝宝不明白。她吸吮时把她母亲的身体从血中咬了出来。原来,是她想让黑仔变得独立点,就算被咬得遍体鳞伤也开心。
母爱竟是如此伟大!黑仔很勇敢 他比其它狼早一年出门打猎。 但是一旦紫岚不在那儿,他就被金鹰意外地吞噬了!唉,他太小了,不敢警惕,可是未来的狼王!
另外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亡。母狼齐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子身上。为了保护狼孙子,她不得不和金鹰一起死去。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母爱的伟大。最后一只公狼死后,齐岚被女儿赶出家门。齐岚很伤心。突然,她看见了当年吃掉小公狼黑桑的那只金雕,要去吃正在分娩的女儿时,紫岚毫不犹豫地拦下了金雕,与金雕大战了很长时间终于把金雕给杀了,同时也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在紫岚生命的最后一刻,狼孙诞生了。紫岚笑了笑,就幸福地死去了。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夏天,我跌倒受伤了。 我母亲带我去医院看医生。 冬天,我发烧。 我妈妈冒着雪去诊所求医
读了《狼王梦》以后,我深有感触,人间有真情,动物之间也有真情,动物也有伟大的母爱。
《狼王梦》读后感【篇5】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持,有梦想。
文章写了一头母狼与猎狗周旋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四头小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转世,于是非常偏爱黑仔。蓝魂儿因不服而经常抢黑吃的,但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十分健壮,足足比弟弟妹妹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所以抢不过黑仔。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一头健壮的狼,完成父亲遗愿成为狼王。可是,在黑仔独自觅食,不料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的心血付诸东流。他只好在训练蓝魂儿,也许蓝魂儿的不屈服的性格,在紫岚的手下,也成熟起来。可幸运没有将在他头上,蓝魂儿在冬季觅食时被捕夹夹住……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可欢毛在最后关头臣服于狼王。,被狼王咬死为了完成遗愿,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紫岚为了自己儿女的幸福,从而放弃自己爱慕的伴侣,让自己的子孙来完成自己的遗愿。到了生命的末端,为了子孙们不再被可怕的金雕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这种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阴险的,冷血的。
告诉我们人和动物都有善良与凶残的一面,不要只看到他们凶残的一面,而是要去体会他们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尤其是《狼王梦》这篇故事,更是让我百读不厌。里面的主要人物说的是母狼紫岚。
小说内容讲的是: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夺取狼王之位时,带着一丝遗憾走了。而紫岚在风雨之夜中产下的五只幼狼,因没有及时把全部的幼狼叼回洞中,导致其中一只夭折。而接下来,它把老大黑仔培养得特别健壮。但在黑仔半岁时,因为紫岚的一个不小心,使黑仔被金雕叼走了。而老二蓝魂儿,经过自紫岚的培养后,变得异常凶猛,但却在一个冬天里,魂断捕兽夹。而它最后一个儿子老三双毛,则在与狼王的打斗中被咬死。此时,紫岚的心碎了。而后,它又和自己的女儿反目成仇。但是,在最后时刻,紫岚为了能让自己女儿的幼狼顺利成长,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与那只叼走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故事里,我最佩服的是母狼紫岚。因为它那伟大的母爱令人敬佩,也令人感动,尤其是它在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的那一刻。连动物的母爱都这么伟大,更何况人类呢?所以,我要好好回报妈妈对我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篇7】
我最喜欢的作者就是沈石溪,啊!真爽呀,我又品尝了一顿丰盛的宴席——《狼王梦》,品尝了这营养品,我感到了梦想那种不知名的强大威力。梦想像一粒种子,种在“心”的土壤里,一旦发芽生根,那威力强大无比!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母狼紫岚和公狼黑桑是夫妻,黑桑本能拿到王位结果被野猪戳破脑壳死了。母狼生下五个狼崽,不幸遇到了恶劣天气,死了一狼崽。留下三公一母,为了完成黑桑的心愿,紫岚奋力教育出“超狼”夺取狼王位。但非常不幸,黑仔死在金雕爪下,蓝魂儿死在人类的捕兽夹下,双毛死在狼王洛戛的嘴下……那母狼媚媚和大公狼卡鲁鲁结为夫妻,紫岚为了狼孙能成狼王,为了金雕不再杀害自己的孙子,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梦想的力量真是伟大呀!紫岚为了使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懈前进着,黑仔被金雕叼死后,她的辛苦白费了,她的梦想破灭了,但她没有放弃,一切从零开始;当蓝魂儿被捕兽夹夹死后,他的梦想又破灭了,但她仍没有放弃,一切又要从零开始;双毛被狼王咬死后,她不后悔自己白养了那些狼,而是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是什么力量使她不放弃呢?是梦想的力量!有了梦想就有了希望。是啊,每一次扬起风帆去远航,难免都会有阻挡,但只要梦想还在,未来就充满着希望;就像紫岚一样,每一次张开翅膀去飞翔,难免都会受伤,但只要有梦想在激励,未来就承载着希望。
人,要有梦想,才能有前进的动力,如果没有梦想,那么你的人生就没有方向。妈妈对我的梦想就是成为国家栋梁。到了暑假妈妈让我制定了一个计划,早上下棋,中午午休,下午学习,过的非常有规律,8月13日老师说返校时要完成三分之二的作业,而我现在就完成了我的全部作业。我是多么想一路平安走向成功,但还是要经历风风雨雨这样才能见到我的彩虹。
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梦想的代名词是跌倒、挫折、希望与成功。紫岚的狼王梦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这些。我们只有朝着梦想努力前进,梦想就会向我们招手,最终成为现实。
《狼王梦》读后感【篇8】
这个暑假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下子就被书里的精彩情节给吸引住了,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看完后很受启发。
在许多人的眼里,狼是一只残暴、冷酷、**、狡猾的动物,但在沈石溪的笔下,狼却是十分聪明、温柔、可爱的。
这本书写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在将要分娩的时候和一只大狗做生死拼搏,终于赶跑了大狗。然后生下了四匹小狼。他们叫黑泽、蓝魂、双毛、媚媚。
在这群狼中,黑熊非常成熟和机智。于是紫岚就想让黑仔去争夺狼王,结果黑仔被金雕给吃了。紫岚只好培养蓝魂儿,没想到蓝魂儿中了人类的奸计,被猎人的铁夹给夹住了。
为了不让猎人的背叛得逞,齐岚只好咬了蓝色的灵魂。双毛再次为王位而战时被狼王杀死。紫雾只能让媚媚生下孩子争夺王位。
就在紫岚衰老的时候和金雕展开了一场殊死拼搏。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是一本十分感人的书。《狼王梦》这本书里的紫岚有目标,有毅力,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她的梦想是希望儿子成为狼王。
于是她精心训练儿子,但一次又一次失败,但齐兰从未放弃。这让我想到了我自己,平时作业写不好就不写,题目不会做就不做,遇到困难就退缩。爸爸妈妈都很努力,我希望我努力学习,考上一所好大学。
所以,我要加油,努力实现我的梦想!
最近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动物**,特别是《狼王梦》。许多人为了成功而遵从长辈的指示一段时间,但大多数人都放弃了。我认为:人类基本上很难做到这一点,动物更不可能坚持下去。
但是大自然真是无奇不有,还真有一只狼坚持了自己的信念,那就是紫岚,它的信念是:完成忠实伴侣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王!
首先,它着重于最大程度地继承最佳基因的黑仔。黑仔果然不负众望,没过多久就可以独自撵草兔了,但是,放纵年幼的黑仔却是个致命伤——有一天,它被天上的雕猎食了!
紫岚又开始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智慧,却被猎人布下的铁夹抓住,紫岚为了让它逃避猎人的毒手,忍痛将它咬死了。
最后一只雄性幼崽双毛特别软弱,紫岚为了培养他,用虐待的方式激发了他内心的野性,逐渐变得健壮无比,向现任狼王发起了挑战。经过激战,狼王逐渐招架不住,正当双毛要对它发起最后地一击时,它却发起了一声令人汗毛倒竖的嚎叫,双毛内心的软弱又瞬间占据了它整个脑海,它怔住了。现任狼王趁机将它咬死了。
他也失败了。
但齐岚并没有绝望,她希望自己的女儿,梅兰妮所生的狼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不禁为大自然的奇妙而赞叹,更加为伟大的母爱所感动!同时,我知道如果有梦想就有希望。(指导老师王伏香)
《狼王梦》读后感【篇9】
《狼王梦》这篇小说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公狼黑桑想要在狼王宝座上大显神威,可还没实现,就在鬼谷被野猪的獠牙刺死。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它的梦想,努力培养着自己的孩子。
紫岚含辛茹苦地养育着她的孩子。年幼的黑仔像极了当年英勇的黑桑,可在草原奔驰的时候被金雕咬死;第二个孩子蓝魂儿中了人类的机关,惨死在他们的铁笼之下;第三个孩子双毛是在争狼王的时候被咬死。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她女儿的孩子,跟当年杀死它第一个孩子的凶手鹰同归于尽了。
我的'母亲也和紫岚一样,为了我的一切,她操碎了心。她每天拖着疲乏多病的身体上班,只为我有幸福无忧的生活;她经常给我打电话唠唠叨叨。难过时只为确保我健康快乐;她时时嘱咐我要好好学习。她的怀抱永远是温暖的港湾;迷路时,她的指引就像美丽的灯塔。我健康,她就安心;我快乐,她才高兴!
母爱无边,母亲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付出后不求回报的人,是唯一可以用生命去保护我们的人。我们太小,一切的回报都显得太过苍白,那就做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吧!逗逗她,让她开心;帮帮她,让她欣慰;好好学,让她放心!
《狼王梦》读后感【篇10】
王莉当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把我抱在怀里,给我讲那一个个感人、幸福、快乐的故事,如今我上了学,认识了许多字,我可以自己去书中寻求真理、探索奥秘了。
一次我无意中看到一本《狼王梦》,我好奇的拿起来,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当看到母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自己的孩子时,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母亲十月,承受着分娩的痛苦,让我看到了五彩缤纷的世界。小时候,我常把妈妈惹生气,可妈妈一次又一次的忍耐了我;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把我捧在手心里当作一块宝;当我摔倒时妈妈总是第一个把我扶起,并温和的对我说下次小心一点儿!
我妈妈,像狼一样,可以为她的孩子们付出一切。想到这里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报答对我这般好的妈妈。一首歌唱得好,“世上只有妈妈好”的确如此啊,母亲可以为了我们付出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母爱的无私奉献,母爱的一次次忍耐。我要回报母爱。
关键字:《狼王梦》 有感
《狼王梦》读后感【篇11】
这是一本感人至深的动物**,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彻底被狼这种动物所彻底征服了,从前所有对狼**,可恶的成见都化为缕缕轻烟消失在天际。
《狼王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做紫岚的母狼拥有一个优秀的丈夫黑桑,眼看黑桑就要夺得狼族王位之际,却被野猪逼下悬崖而死。而后紫岚生下三只小公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一只小母狼崽:
媚媚。紫岚费劲心机想要自己的公孩儿们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成为一代狼王,可惜,一切却不如意。老大黑仔被一只金雕食用;老二蓝魂儿被人类捕兽夹致死;老三双毛因从小受哥哥们的欺负,母亲的不重视,养成了一种奴隶性格。
最终在扑向狼王时,儒弱性格被激发,被众狼撕食。步入晚年的紫岚欲与健壮优秀的卡鲁鲁交合,再生下一批优秀的小狼崽,却因自己年老色衰,反而让卡鲁鲁成为自己女儿媚媚的丈夫。勇敢的紫岚为保护女儿生下小狼崽,用生命夺取了时间,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媚媚生下了狼崽……
很多人说齐岚是在装妈妈。她善待小狼崽,只是让他们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紫岚有想让小狼及时成为狼王的愿望,但这也是基于母爱。譬如:
为了让儿子蓝色的灵魂不在人的手中死去,她毅然忍住悲痛,独自结束了儿子的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独特的母爱!
爱有很多种,朋友的爱,恋人的爱,亲戚的爱,但这些都不到母亲爱的千分之一。母爱是神圣的,没有偏见。母爱可以称为人性的代言人。有人说:
母亲总是像对待敌人一样对待自己。说这话的人,正应该深思一下紫岚对蓝魂儿的做法,在外人看来,紫岚实在是太残忍了,竟然对亲生儿子下毒手,其实不然,这一切,都源于母亲的自己儿子深沉的爱。我们的母亲不正是如此吗?
随着我们成长,母亲也渐渐老去,她拥有的壮年已在渐渐缩短。母爱不如父爱深。母爱总时流露出来的;母爱不像友爱般放纵,母爱是随时的一句叮嘱;母亲的爱不如情人的爱甜蜜。母爱是蜂蜜和胆汁的混合汁。
母爱是世界上唯一永恒的爱,母亲的怀抱永远为你敞开,母亲香甜的吻永远轻抚着你,母亲的手永远牵着你向生活进发。母爱是伟大的,世间所用的词句都不足以来歌颂母爱,因为,母爱已经超脱了世尘的束缚,母爱无疑是人类灭亡之后唯一剩下的光辉!
《狼王梦》读后感【篇12】
梦想只是给你当罗盘,指引方向;给你当蜡烛,照亮前方;让我们为你扬帆远航,有梦想就像有目标,中间的路一定要自己走过。走过这条路,你会发现梦就在你面前微笑着,把拇指伸到你伸上。——题记
暑假里,我迷上了动物**,经常捧着西顿的动物**着迷地看。寒假里,我开始接触沈石溪写的动物**,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没想到,沈石溪写的动物**读起来也让我爱不释手。
故事是这样的:母狼紫岚在凶猛的大白狗面前生下了五只狼崽,它着急地想要把孩子们培养成新的狼王,因为这也是紫岚已经死去的丈夫——黑桑的梦想。不幸的是,一只狼幼崽被严寒杀死,还有公狼黑崽、蓝魂子、双毛和母狼媚媚。
虽然紫色的薄雾保护着它们,但它们一个接一个地死去。那个黑人男孩死在金鹰的爪下。蓝色灵魂孩子的野兽夹死了。他的双毛在所有的狼嘴里都死了。这样下来,只剩当不了狼王的媚媚了。紫岚年纪大了,但为了保护即将出生的狼孙子,她与金鹰同归于尽。
成为狼王,不仅仅是紫岚的梦想,也是黑桑的梦想,更是黑仔、蓝魂儿、双毛的梦想,紫岚为了自己和大家的梦想,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
我也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和享受的歌手。
我还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不仅喜欢在学校唱歌,还喜欢在家无所事事的时候大声唱我喜欢的歌。当我去购物时,我也不例外。有时候,只要我听到商场里的歌声,我就能马上哼几句。
每次在电视上看到周杰伦、那英、蔡健雅,tfboys这些明星,他们用美妙的歌声为大家演唱,他们为公益事业而演出,他们天籁般的嗓音一下子把我震住了。渐渐地,我对唱歌产生了兴趣。
每周上**课时,老师教给我们的歌曲,我都会回到家里给爸爸妈妈唱,而且还加上一些动作,每次爸爸妈妈都会说:“我女儿的歌声真好听,将来一定会成为歌唱家。”听到爸妈的称赞,我更加自信了。
上大舞台的机会终于来了,在杭州市新华小记者迎新年综艺晚会暨2016年汇报演出时,我自告奋勇地报名参加了独唱《快乐星猫》。
在准备这个节目的时候,我首先面临的挑战是记歌词,一开始,我在背歌词,可是背起来真的不那么简单,可是背着背着,我发现歌词也是有生命的,只要我带着心,带着情,跟着**,自然而然就可以“背”出来了,而且还不会错,经过多次地试唱,很快我就可以流畅地唱完整首曲子了。然而,慢慢地,我发现舞台上所有的歌手都有动作,我开始打破第二个层次:加动作。
编动作可难了,要全程编,我坚持着,每天编一小段,虽然很累,可一想起上舞台,我就一点也不累了。那段时间,一有空闲,我就情不自禁地唱起来,跳起来。我的脑海里每天都是歌声环绕,有时梦里也在练歌。
很快,彩排的日子到了,我换好服装,兴奋地在镜子前唱着,突然,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我是一名小记者,我要做一名快乐的小记者,于是征得导演同意,我的《快乐星猫》里的歌词,出现了“我们是一个家庭,一起游戏,我们是个记者,寻寻觅觅,走遍大街小巷,我们持续向上……”这次改歌词,虽然只改了其中的一小节,却让我明白了歌曲也是发自内心的声音。
最后,我登上了舞台。虽然我很紧张,但我成功了。我轻柔的歌声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从那时起,我更喜欢唱歌,我坚信我的梦想。
“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地过每一分钟;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的心跟着希望在动……”梦想,不是想想就有的,在梦之路上,是要像紫岚那样,努力,坚持!我坚信在未来的舞台上,你会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歌唱
今天阳光明媚,阳光透射过树叶的缝隙洒进我的房间,我随手拿起一本《狼王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狼是人心中死亡和永生的化身。在《汉语词典》中“狠”和“狼”只差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人们对狼的憎恶可见一斑。
不过,这本《狼王梦》里的主人公是一匹恶狼?还是一匹好狼?又会发生怎么样的故事?
且听我娓娓道来……
主人公是一只母狼齐兰。她的丈夫海桑有一个伟大的梦想:成为狼王。但不料在偷袭前任狼王时被野猪刺穿了头颅,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
紫岚把这个狼王梦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终于把4只狼崽带到了世界上,取名为黑崽、蓝魂、双毛和媚兰。黑仔完全是黑桑的转世和再造,不仅相貌和行为,就连思想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岂料,他被无情的洪水给吞并了;蓝魂儿断奶后,他的爪子已经可以划破树皮,狼牙也能大显身手了,但是他意外地被红头蚂蚁咬得颗粒无剩了;现在我们必须培养双毛。他又弱又病,没有狼一般的性格,怎么能实现父亲的遗愿呢?于是紫岚将母狼的慈祥深藏心中,换成一副狠毒的模样,从捕食到搏杀一步一步把双毛培养成了血性的狼儿,但命运之神还是给紫岚开了个玩笑,双毛不慎在一场争夺狼王的搏斗中丧命了。
哦!不!紫岚彻底绝望了,她生了三个狼仔,耗费了她一生的心血,希望其中一个能成为显赫的狼王,但最终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绝望的悲伤中,她想到了媚兰,她可以有一窝狼的孙子!媚媚在临产时,配偶卡鲁正在打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和她的狼孙,她拼尽全力和偷袭的老雕在空中搏斗,她咬下了老雕的一个翅膀,同归于尽,临终前嘱咐媚媚要完成父亲的遗愿,将他的狼孙捧上狼王之位。
看到这里,我不禁感慨万千。狼在短短15年的生命里,不停追逐自己的梦想,奋勇向前,虽然生活中充满了暗礁险滩,隐藏着无数杀机,但它们为了一个狼王梦,将肉体和精神的伤害抛之脑后,愿与命运一搏,只要有一丝契机,就可以赴汤蹈火。这种精神深深**撼了我。
难道人类的心中不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狼王梦”吗?
此刻,我又想起了奥运会的运动员,他们不分昼夜争分夺妙地练习,任劳任怨,在艰苦的四年、八年甚至更长的日子中不停地竿头日进……只为一个奥运金牌的梦想,多么伟大!可见梦想的力量是很大的!他能创造无数奇迹。飞机之所以能飞,不是因为飞机有翅膀,而是因为人类有梦想!
看完这本《狼王梦》,紫岚给了我极大的参照和鼓励,我们这个年纪的小伙伴都在温室中长大,都在大人保护中成长,遇到一点小挫折就容易动摇甚至放弃自己的梦想。我要向紫岚学习这个坚定的信念,为梦想奋斗一辈子的毅力。我原本以为画画只是我的兴趣爱好,而此时我的心中也种下了一颗成为一名画家的梦想种子,为此,我可以勤学苦练,我可以废寝忘食,我可以孜孜不倦。
这也将是我一生的梦想!
梦想,好比在对岸等待我的人,我则是渡江人,我想实现梦想的欲望就是舟,努力化作两把桨,坚持一步一步划向成功的彼岸,实现属于我的“狼王梦”。
《狼王梦》读后感【篇13】
饮泉初中802石榴班张李勇
今年暑假,我读过由号称“动物**之王”沈石溪先生所写的一本书,名为《狼王梦》。在这里,我将向你介绍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为紫岚的狼妈妈,她为了完成丈夫的意愿:成为一个狼王,而把自己的儿子从小训练,而最有希望的大儿子黑仔,却被一只可恶的金雕给捉走了。从小就不服输的二儿子蓝魂儿虽得到了狼群的认可,却被猎人的捕兽夹夹碎了脊骨。
为了不让蓝魂子受到猎人的折磨,紫岚急忙杀死了儿子,并从猎人手中抢走了二儿子的尸体。三儿子双毛从小就谦虚懦弱。为了刺激第三个儿子的狂野,紫岚牺牲了左前腿,但双毛篡位时,却意外落败。紫岚伤心的时候,金鹰回来吃她女儿的狼。
为了子孙后代,紫岚与金鹰同归于尽。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齐兰。因为她让人看到了残暴的狼也有无私的一面。做为一个母亲,她几乎为她的孩子付出了一切,甚至她的宝贵生命。
特别是其中一个场景,特别感人:蓝魂儿**兽夹夹得不能动弹时,狼群为了安全,全都离开了,是紫岚留了下来,陪儿度过了一生中最后的时光。太阳出来时,蓝魂儿知道死亡即将来临,流露出痛苦的神情(这是蓝魂儿还是一只幼狼)紫岚也知道,蓝魂儿会被活捉,然后被惨无人道的折磨,最后绝望的死去,他为不让儿子死的那么痛苦,只好把儿子迅速的咬死,并冒险从猎人与猎犬手上抢回了儿子的尸体。
从这一段中,我们看到狼的母爱,也看到了我们人们的贪婪,因为我们人类,有多少的动物流离失所,有多少的动物妻离子散,又有多少的动物含恨而终。可能有哪位仁兄说:“不是有动物园吗?
”是的,我们是有动物园,可动物园的动物们,他们快乐吗?看狮子,老虎和国王;看看鹰,天鹅,*还有一点俯瞰地球的自豪感。他们的风格,他们的骄傲去了**?
在人类的餐桌上被吃了,被搬运木材的车运到了木材工厂,随满是垃圾的河流流走了,在喧闹的城市中销声匿迹了。大灰狼转向小红帽的时代结束了。现在是小红帽在全世界抓住了大灰狼。
现在人们生活在岔路口。他们是要和动物和平相处,还是独自走向未来世界。而选择权,就在你我的手上。
《狼王梦》读后感【篇14】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充满的恐惧,有很多的词语是来贬低狼的,像“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等,似乎狼就是罪恶的化身。可是当我阅读了一些描写狼的书籍如《狼图腾》《狼王梦》后发现原本不是人们做想象的那样,其实狼和人类一样都有着其独有的气质,甚至有一些还是人类所不具备的优良品质。和孩子们一起阅读沈石溪的动物**《狼王梦》后更是感受颇深,为文中的母狼独特的母爱而震撼。
故事发生在广袤的加马尔草原上:母狼齐岚的丈夫海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去世。它在绝境中成功生出四只狼崽,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
所以,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她开始训练她的孩子们。但面对残酷的现实,她一次又一次失败,四只公狼相继死亡:黑男孩外出狩猎,被老鹰抢走;蓝魂之子由于猎人的陷阱,也死了;当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架时,他也死了。
但紫霞很快给了媚媚最后的希望,她期待着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紫岚甘愿孤僻执著。紫岚最喜欢黑宝宝,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就像黑桑葚想被野猪打。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
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觉得紫岚很想完成黑桑的愿望。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
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被铁疙瘩砸在腰际,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咬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值得,我为它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
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
这本书将狼的所有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期很残酷,但也最让我感动。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
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罗岚的教育是残酷的,自私的还是伟大的?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
,发现母爱是多方面的,紫岚的那种既残酷又伟大的爱。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
尽管它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失败,但它没有放弃,而是勇敢地向前迈进。这只能是对我们的示范和鼓励。
最新《我的精神家园》读后感(精华四篇)
经过精细的编辑我们为您编排了“《我的精神家园》读后感”,阅读作品后,我内心的感受很多,为作品所感动。读后感是我们读了一篇文章之后写出来的感想和启发,这篇文章或许是您解决问题前所需的启示!
《我的精神家园》读后感【篇1】
《我的精神家园》一书话题大多涉及文化状态与知识分子命运。有人曾这样说过:“《我的精神家园》是一个充满睿智的诗意的世界,一个自由思想家的精神家园,是使人忧伤的幽默。”读完全书后,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知识分子的不幸这一部分内容。我从中得到了这样一个感悟: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书中写道:“什么是知识分子最害怕的事?”答案就是“知识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是的,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的。毋庸置疑,好的社会环境更有利于一个人实现理想和目标。同时,我认为虽然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是十分重要,但并不起绝对作用。我坚信个人的努力是一个人走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学习和追求,才能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才能活得更有价值。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我们大多平庸而不自知,或者只是软弱的去承受,他却对平庸的生活有一种狂怒,发誓要从上面飞腾过去并且用他的一生去努力这样做了;我们大多趋利避害或只是沉默以对,他却逆流而上,选择严肃写作,而且直言不讳,视批评文化、社会、艺术为自己的责任;我们大多呆板或以肉麻当有趣,要么惟恐自己不"贫"、不"痞",他却在智慧和爱中创造出了一种了不起的有趣,而且显示了智慧和爱中本应具有但却被我们遗忘了很久的一种属性,那就是高贵;我们大多具有一种狡猾的聪明,他的聪明却是建立在科学的自由、平等和诚实的基础上,"真理坚硬无比",我觉得这种聪明很可爱,也很必要。所有的所有,也许我们心存向往而自己却做不到。
在现实社会中,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中,我们往往会摔跟斗。但是,命运就在我们的手中。作为知识分子的我们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要不断地学习和追求,使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从而找到自己的成功之路。
其实,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
《我的精神家园》读后感【篇2】
如今,《红楼梦》已被翻拍了许多回,看看电视上鲜艳的画面,动人的情节,但总觉得少了一些什么,不禁让我梦回红楼,重回我的精神家园。
依稀记得,当我还是小学生时,抱着《红楼梦》,看着书上的插图,津津乐道。总认为林黛玉是个傻姑娘,小心眼,犹是讨厌。可曾想,现在我读起《红楼梦》来,另有一番滋味,如同身临其境。
当初我厌烦的林妹妹,现在我不禁打心眼里喜欢。曾记否,林姑娘只身进京都时那份胆怯与不安,俏语谑娇音桃花 黛玉泣残红时那份忧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些隐隐约约浮现脑海,我知道林妹妹乃是美貌与才华的代名词。她忧郁,她不开朗,这又如何,人非完美,那温婉充满伤感的眼神让人们诉说她苦难的命运以及他对宝哥哥坚贞不渝的爱恋。又曾记得当生命已经到了尽头,林妹妹独守空房,心中充满了不舍与眷恋,她不得不离开。惊天地,泣鬼神,黛玉香魂依旧。殊不知,当我十年后再次品读林妹妹时,心中有何触感,我想有的只是对生命的珍惜,对生活的期待。
《红楼梦》亦是如此,我常常用心去斟酌何为精神家园。
我读过名着,读过小说,也读过传记,连一些花边小文章我也浏览过,我不知道它们能否建造我的精神家园。我只知道闲来无趣,信手掂来。
我还记得曾经为了一本书,整日废寝忘食。我如饥饿似渴的读着它,于是我的精神世界多了一束阳光,少了一点阴霾。从那一刻起,我打下了家园的地基,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往上建造。
王小波在《我的精神家园》里说过: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这个家园里外观不美丽,房间不够多,没有庭院,没有苗圃,但可以有无尽的快乐,无尽的幸福。
我不理解那些文人骚客的精神家园,我也做不到那种炉火纯青的境界。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我会有新的看法,就如当时我读《红楼梦》一样。
回顾十几年来的读书生涯,当年的《水浒传》《繁星·春水》《唐诗三百首》《史记》等等,我仍觉得那么亲切,它们都是我的家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为了更美好的家园,我要不停的加工,如果沦落到屋漏偏逢连夜雨,那就不好了!
精神家园,我的家园!
《我的精神家园》读后感【篇3】
看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直到看到他给李银河的信时,我才感受到他的精神的支撑……如果一个人没了自己的“精神家园”,真就与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了!不过说实话,我真的不觉得他给李银河的信写的多么好,那些信挺乏味的啊,没有什么感动和心动的啊。可能是我老了,忘了相思是怎么回事了,没有感同身受了!还有我没有看明白封面的图,反复看,还是没明白!
人啊千万不要以为别人喜欢自己的照片而不断的把自己的照片发给别人看,喜欢看你的只有自己的父母、恋人,其他人如果有赞美那也只是敷衍和礼貌,千万别当真,千万别以为人家真的喜欢而不断的去打扰人家,大家都挺忙的,就是闲着也不愿意浪费时间去欣赏别人的!
这两天接到三个境外电话,瞪着眼睛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来电话的人也不知道自己在胡说吧!他们一定是受蒙蔽的!就像我们不了解他们一样,他们也不了解真实的我们。他们一定是被利用的。
对面的工地这两天又停工了。趁着高楼没有起来,我还可以看到远处的风景!有那么一会儿天空的云很好看,在窗前就拍了张相片!
《我的精神家园》读后感【篇4】
和小说不同,觉得杂文更显示了作者贴身的思想,更适合描绘一个立体的作家形象。读完此书可以感受到小波与同时代人们截然不同的生活态度。
最大的不同是真实。不以道德观束缚自己,看重自身的体验,他是一个灵气的通路尚未被切断的人,无论是主动或被动。
其次是勇敢,敢于面对真实的人性,也敢说真话。如果身后的读者不开化不理解,他极容易被扣上各种帽子。许多读者都把他“有趣”的原则奉为圭臬,殊不知在有趣前面,还有“智慧”和“性爱”两件大事。
还有幽默。和搞笑不同,幽默是一种随性而发的方式,它完全融于日常的对话里,严肃的人甚至会觉得作者无意间讲了一句观念相反的话。
这三点无论是写作还做人,都尤为珍贵,所以小波独具魅力。
以前看作者头像样子粗糙,加上文字少用修辞,老以为他是一个半路出家,有点文字天分的老流氓,看书的过程中去查了查作者简介,才知道他可算作那个时代标准的知识分子。本科人大,留学硕士,与博士妻子一起环游世界,回国后先后在人大,北大教书,后弃教师从写作。这金光灿灿的简历放现在也毫不逊色。
还有当看到他讲电影《霸王别姬》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和他所在的年代接上了,原来他也没我想象的遥远,就活跃在90年代。
最新恋读后感模板14篇
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读一读作者的作品,从中就能让我们的内心得到更多的感想。 读后感是将阅读过程中积累的收获提炼出来的方式,如何让自己撰写的作品读后感更有新意?请你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恋读后感》,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恋读后感(篇1)
内容简介:一代美食教母费雪以自己1912年到1941年三十年间的传奇生活经历为坐标,追寻了一段段关于美食、声色、爱欲和怅惘的回忆,酸甜苦辣,无畏惧陈。轻翘舌尖的绝代美女费雪将对美食的人生体验和战争背景融入了那些逝水年华的追忆之中。故事或温情,或惊悚,或悲情,如烟往事与旧日餐点宛若怀旧老电影版呈现,令人久久不忘。
恋味者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费雪就是这样在《恋味者》中把她的美食人生和读者进行分享,这种分享与其说能够满足我们对于美食和这位传奇女性的曲折人生的想象,不如说是勾起了我们进一步了解这些美食和费雪本人的欲望。这既是由于视觉和思维性质的文字在味觉和直感性质的食物面前注定的乏味,也是由于费雪本人神秘深邃的内心总是蒙着一层矜持和忧郁的轻纱。也许只有真正的恋味者能够懂得她徐徐诉说的这些与食物有关的记忆碎片,这些烹制出她那百味人生的独家作料。
恋味者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 阳光明媚的下午,适合看这么一本关于美食和深情的小书。这是个美国美女写的,第一次看她的照片,还以为是某个好莱坞明星。不过她的情事的确不断,一生三次婚姻,还有私生女。挺传奇的一个女人。写美食都能整出一个美食方面的“费雪奖”。我喜欢她的故事,特别是最后一篇,写那个女扮男装的乐队歌手的,在她邋遢的男装外表之下,潜藏了诸多心酸、爱欲、惆怅、孤独等复杂的情愫,令人唏嘘。所谓恋味者,即恋旧,寻味而忆,恋过往一切深情之所在……
恋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高房价下的婚姻“裸体”滋生了都市下的“业女人”和“房女人”——除了事业一无所有的女人和除了房子一无所有的女人,陈美元就是这样一位“业女人”,虽然姿色婉约,但无人欣赏。她是一个被婚姻抛弃的单亲妈妈,她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小奶酪,同时她还有一个前卫的职业——分手专家,针对目前离婚比结婚多,分手比相爱多的这一现象,陈美元的口袋赚得盆满钵满。丁兵,一个除了肌肉了无所有的“阿凡达”男人在将错就错中成为了小奶酪的代理爸爸,于是同一个屋檐下拉开了一幕幕爆笑错位的游戏大战。潜移默化中,俩人均被彼此默默改变,在阅读中成长,俩人最终幸福牵手,演绎了一幕中国版《朗读者》。
恋上分手专家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恋上分手专家》——电视剧《幸福在路上》主笔编剧最新情感力作,于和伟、刘德濒、姜伟、范文芳、张挺、汪海林、黄维德、俞钟、乔叶、曹云金、汪流、谭旭东、罗西等影视知名人士倾情联袂推荐。
恋上分手专家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作者张晓芸,笔名西缇晓芸,专业编剧,河南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影视编剧专业。著有《雾锁斑斓》、《爱情一肩斜》(已出售电视剧版权)、《宝贝对不起》(已出售电影版权)、《恋上分手专家》四部长篇畅销小说,目前问世的影视作品有《父甜子蜜》《石海母亲》《幸福在路上》《血誓》四部,作者以高产著称,是图书圈和影视圈炙手可热的明星作家,其中26集都市情感电视连续剧《幸福在路上》与《山楂树之恋》被誉为2010年十部最佳真情纯净作品之一,由罗海琼、于和伟主演,目前正在各大电视开播。此前记者生涯游历数十国家,拥有不俗眼界,期间采访过众多名人,现居北京。
恋读后感(篇3)
《倾城之恋》讲述的是发生在民国时期的一段爱情故事,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六小姐白流苏,曾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来回到自己家中生活的时候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因一次陪伴妹妹到香港相亲,偶然认识了妹妹的相亲对象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远赴香江,博取范柳原的爱情。就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流苏。在此生死交关之时,两人许下天长地久的诺言。
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爱情发生在战乱之际。在我看来,作者想要通过《倾城之恋》这个标题表达的是不是指他们的爱恋若非“倾城”,就难以成就了呢?流苏和柳原看似甜蜜般配,言辞嬉笑有趣,但实际上他们之间的爱情却是摇晃不定的,流苏不一定深爱柳原,柳原也不见得非她不可,他们之间的相遇,相恋,只是顺应着命运的齿轮,一步一步的嵌套而成的。若不是有了最后日军攻打香港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与流苏共度患难,从而在生死相关之际许下诺言,或许也就不能成就这一段浪漫的爱情了。
恋读后感(篇4)
内容简介:他冀盼,他的妻子,将不为江山,不为权势,不为他是帝王,与他携手同老,不离不弃。她冀盼,她的夫婿,不为富贵尊荣弃她,不为生老病死弃她,与她结发同心,共度华年。金丝帐暖,凤帷春醉。她曾依在他的怀里嗔怪,他不是好人。他轻笑。好人能登得上九五至尊的宝座?好人能守得住权斗漩涡里他和她的幸福?天下虽大,人的心更大。再大的天下,填不满一颗人心。所幸他有她,她有他。他们信守誓诺,一切完满。可午夜梦回,蓦然惊起,伊人却手持利剑,破开千军万马,刺心而来……
薄媚·恋香衾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千帆过尽皆不是,拣尽寒枝不肯栖。对于唐天霄这个一直站在高处不胜寒的帝王,纵然六宫粉黛,三千颜色,却无一人能给予他温暖。直到驰骋草原,活泼直率的可烛公主可浅媚住入他的心头。浅笑嫣然,明媚无双。两人策马西风,执手笑看红尘如此美好,然而无声深处惊炸雷,鸿图霸业之下从来都是红颜枯骨。唐天霄改变不了,可浅媚也改变不了。昔日为伊人梳发的那把合衾梳已断,而天涯却还那么长,再骄傲的帝王也只剩永世孤单。夜夜夜的风雨中,可还有人许他一生魂梦牵?
薄媚·恋香衾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辜负此时曾有约,荼蘼花开不同看。一段寂寂深宫中的爱情故事,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较量,心许唐天霄是可浅媚此生最无奈却又甘愿沉沦的决定,她的爱因他而生,记忆中的仇恨痛苦也由他而生,究竟是谁负了谁?而可浅媚之于唐天宵,却是一根永世无法拔去的心头之刺,那曲肆意妖娆的《薄媚》让他痴狂。在他眼中,浅媚处世时的与人无争,对待感情的百折不悔最最珍贵,可是深宫中永远容不下一个真性情的女人。爱是桓久不息,身死也抵不上心碎。无论是《倦寻芳》或是《碧宵九重春意妩》,寂月皎皎的文字总能一次又一次地将我打动。在纸上与这样一个女子相识,突然就觉得心口有满满的痛。
恋读后感(篇5)
刚才,看了庐山恋,发现这部电影真好看,尽管是老片子,看起来也不清晰,但是演员选的非常好,男女主角都非常的漂亮帅气,尤其是皮肤非常好,真羡慕呀!就是表演有点夸张,动作表情都很话剧化,整个故事情节进行的有点快了,姚姐做点旁边说怎么看起来像鬼片,呵呵,刚开始黑黑的天下着雨,窗户一关一闭的,确实非常像,而且在他们看日出的那个场景,非常想西游记,再配上周筠的笑声,活脱脱妖精要出来了,哈哈。被我们看的又像鬼片,又是爱情剧,又是喜剧的,看了后非常想去庐山了。
学建筑的人是不是都很浪漫啊,梁思成林徽因就是学建筑的,这里面的两人也是学建筑的,亲爱的你也是学建筑的,你也像人家学习学习嘛!先看看梁思成林徽因的传记吧,呵呵,你不是说要买文学书吗?这样既能够加深你的专业水平,也能增加一点你的情趣好不好呢?
恋读后感(篇6)
在鼓浪屿恋上民宿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因为十五年里分别在夏、冬两季去过两次厦门小住,我对这座城市印象一直极好,好到极想把她当作终极定居地。每次又都是被热情的上班族朋友请假陪着游览鼓浪屿,去过的日光岩、港仔后海水浴场、菽庄花园、郑成功像、观海路等等都是精华景点,对这个需要坐轮渡到达的旅游团必到的风景区印象倒也一直不错,任何季节都适宜观光。只是15年里鼓浪屿的商业味道浓了一点点,游人增加的却不是一点点,这些都是大环境带动的必然结果。自己对鼓浪屿的热爱,一直参杂了许多对厦门城区和对大海本身的热爱,以及对朋友热情款待的由衷感谢。猛然间,我才发现:自己对于鼓浪屿,仅仅是一个过客,两次走马观花,都不能算是一个观光客;鼓浪屿对于自己,其实是一块被金子包藏的美玉,我只是看到了她可人的表面,而没有看到她内里固有的历史、文化、生活态度的长久沉淀和融合——这个发现,源于一本书——《在鼓浪屿恋上民宿》。以为这是一本旅游借口下实为广告性质的书,为了厦门,为了鼓浪屿的老印象,花十几元买来翻翻就当画饼充饥地第三次旅游了,毕竟书价与去鼓浪屿的8元轮渡价格差不了太多。然而,我错了!卷方启,心已往!读图时代,先从读图开始吧。随手翻启带照片的一页,红砖墙下,阳光肆无忌惮地照在花丛正艳的白色篱笆上,和高大的木质蓝色百叶窗一起,勾出了我在慵懒的阳光下午读一本雅书的欲望;再信手翻一页,点缀在老红砖阶梯上的薄薄青苔,已瞬间将我一整年的都市劳顿、职场压力和浮躁思维熔化了,心象荡涤过的一样,安详、平和;还不够,再跳过几页看看,一盆盆随意生长在不甚考究的花盆里的植物旁,一只只随性的猫咪懒懒地以各种姿势舒展在阳光下,不正是职场人打拼的最终目标状态吗?几幅民宿厅堂角落的小插图,很想当成今后我家装修的参考样板,或当作现居陋室重新装点的启发。书翻三页,我心已往!有了上述内容在心情上铺垫,开始细细地品味这本书。在这1.87平方公里的小岛上,原来童话……
恋读后感(篇7)
结局真的是不太满意的,不太赞成赖子自杀!松本清张对景物、人物的内心活动描写的非常到位,这本书必须要给五个星。阳光、沙滩、林海、山峦等等,描写的唯美至极,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青春时期的爱情,是盲目而执着的。
文中提到的几个人物主角,是几个正值美好年华的好青年。小野木,一个充满激情,富有正义感的上进青年。刚毕业就分配到了检察院,可以说是前途无量的。也许,是命运的安排,在一次旅行中,认识了一个有夫之妇——赖子,并且不顾一切的爱上她。从而,为此身败名裂。或许,对于一个刚步入社会的青年来说,爱情高于一切。对于感情,我们无法去评判对与错。就现在而言,任何人破坏别人婚姻,是无法让世人所原谅的,更何况是一个有神圣职业的检察官。
赖子,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无论是从衣着、神态、内心的思想还是性格来说,作者把她刻画成逆来顺受、内心遵循三从四德、无欲无求、对生活燃不起半点激情的女人,通过她的日常生活,把她对生活的绝望描绘得淋漓尽致。一对夫妻,相互之间没有话题可谈,没信任度,因丈夫从事一些不法勾当而引起强烈不满,以导致丈夫时常流连于风月场所而不闻不问,这不是对生活的无奈与绝望吗?性格造就一切,赖子就是那种内心高贵、不愿低头的女人。
宁可高贵的孤单,也不卑微的乞求。
她以为结城是不爱她的。可是,她又错了。结城跟她一样,都是不愿意低下高贵的头颅。她无法面对结城,也无法面对小野木,更无法面对被自己毁掉一生的小野木,连自以为不可一世的丈夫,也是从心底一直爱着她的。她不原谅自己对婚姻的背叛,对神圣爱情的背叛,唯有结束自己的生命,才能解脱她内心的痛苦。最后,选择进入日本最有名的富士山胜地——林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结城,自始至终都是爱着赖子的。他内心自卑而又愤恨。就算在看守所里,他也不愿主动提出离婚的请求。他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男人,面对自己妻子的出轨,他用毁掉她的方法来惩罚她。可以说,这一对夫妻完全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共同三观、没有一点契合感的结合,就算是没有第三者的出现,他们的婚姻也是不会幸福的。
轮香子,一个高官家的千金小姐。从来不用为生活和前途而担忧。她就像温室里的一朵花,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她内心中又无比的'渴望自由的空气,自由的世界。可是,生长在如此的温室当中,注定了她无法学会坚强与自立。天真无邪、活泼开朗,表面虽阳光明媚、热情大方。但骨子里却无法勇敢追求自己的真爱。在现实的教育体系当中,还是缺少自信的培养。说实在话,我特别的希望小野木与轮香子能成为一对儿。一个高大帅气,一个善良美丽,将会组成一对无与伦比的幸福儿。可是,往往事事不可完美,总会留点遗憾,让人们不断的深思而不至于让大脑生锈。
轮香子的爸爸,一个政府的高级官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这也许是每一个国家都存在的问题,无论在哪里,损害公民利益的官员,都会落得同样的下场。
人心不足蛇吞象,对于人的欲念,身在权力的巅峰,如果无法很好的把控自己,那么权力将会让你跌入万丈深渊。
恋读后感(篇8)
《倾城之恋》读后感300字:
自秦松鹤老师推荐了“微信读书”这个APP后,我便对这个既免费又丰富的电子书库充满了好感。又因为袁一丹老师现当代经典课主讲张爱玲作品,于是我在上个星期五开始在“微信读书”看张爱玲的《倾城之恋》。
张爱玲的笔下,鲜少有“大女人”形象,例如女民族企业家、女英雄,多是细腻、柔软的小女子,各有各的风格,像江南的水葱也似十一月尾天上的纤月,说是艺术品不为过,但也沾沾人气、市井气。
这一众女性角色各自承载着张爱玲的通透,从她们的嘴里所讲的话多是值得去体会的。张爱玲的通透,没有体现在广大的、辽远的、忠孝节义上,而是体现在了生命与爱情的共鸣中。从葛薇龙到白流苏,也许并没那么远。
张爱玲的话,精巧得似紫禁城的自鸣钟,让人想学、想携。但转念一想,学她的话和她的通透就像是游罢庐山后,装一坛云带走打算装点自己家的后花园。因为她的通透就是她的,谁也带不走。
恋读后感(篇9)
讀完吳有音的《南極絕戀》心情許久不能平復⋯⋯吳有音是一個有良知、有思想、有生活、有使命感和責任擔當的作家。他謳心歷血,經歷了生與死的考驗,為讀者揭開了南極⋯這鮮為人知的廣袤大地所發生的感人故事,經過幾年的釆風,綜合多個人物形象,把蘭天、白雪、飓风、極寒的無情,提練出人性的善良、真愛的本質、無畏的勇敢、信仰的希望,把人與自然的鬥爭,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動物間的相依為命,到善有善報的恩果詮釋的淋漓盡致。作品主題鮮明、故事感人、情節曲折、人物生動,很久沒有讀到這樣沁脾的力作,吳有音一定會在中國文壇享有更多的美譽的,相信作家秉持人生價值觀和嚴謹的創作態度,會有更多更好的作品,期待!讀後作品印象深刻如下:一是詮釋了人性的真善美。作品以南極坠機為起點,以吳富春、荊如意為人物主線,展開了生死70天的人性碰撞,從本能的救援到相識、相知、共患難、共生死到相儒以沫,從風流倜儻,金錢致上的老板到反樸歸真、只為生存的男人,從高傲篤學的博士,到持家算計的主婦,把時代赋于人性的伪装全部扒掉,在生與死、靈與肉的博擊中充分展現人性的真善美。富春對死者的敬畏,用拋灑美元以祭拜;用男人的擔當救助如意,孤男寡女同操一室的尊重;對企鵝"小胖"的愛惜與保護;對如意生死不捨的關切與照顧;如意對富春的博愛與無私;"小胖"風雪中的救援⋯⋯等等情節都體現作品所反映的人間大愛,揭示主題⋯⋯人性的本質大愛與大善。二是廣益的愛與狹益愛的升華。我認為作品揭示廣益的愛大大超過狹益的男歡女愛。作品反映出男女主人公對彼此的愛是在文化學識、社會認知、生活背景、精神與物質的追求及不相同的條件下而產生的,這個大前提是人的生存權,是人對生命的尊重,拋開這個原則,上述的一切都是過眼雲煙。在生與死的面前,活淋活現的給讀者上一堂生動的教育課,詮釋了什麼是愛?什麼是真愛?什麼是大愛?只有具備無私的大愛情懷才會真正得到人間的真愛!三是對生存信念的堅持和男人應該有的責任擔當。70天內經歷過無數次的挫折與風險,每天探路的分離也可能是生離死別,但富春和如意彼此都堅信對方并為之樹立信心,正是這種信念的堅持才能夠戰勝諸多困難,信念力量大于所有的物質條件,是激發人體自身潛能的最大動力,在極端條件下如此,現實生活亦如此!富春的男人形象是完美的,其完美的不再于他有多高的地位、多少的別墅和財富,而是他臨危絕決的責任擔當。有臨危不懼化險為夷的擔當、有兒女情長揣屎倒尿的擔當、有男女授受不親自娛解因的擔當、有口中奪食愛護"小胖"的擔當,富春是中國男人的宿影,也是作者對新一代年輕人的企盼。四是對南極廣袤土地和自然的贊美。我第一次全面深入的了解南極,大自然賦于人類的潰贈,在這片沒有被開發的土地上,演義著不為人知的四季倫回,用惡劣的氣候來阻擋人類過度的開發,展現它無修飾的自然生態,動物與自然的美,讓這些美留予子孫、留予後代⋯總之,這部力作所包含的意義遠不及我的酌見,相信會成為佳作并得到永遠的傳承與認同。感謝吳有音!
恋读后感(篇10)
内容简介:相对于对恋爱消极又提不起劲的草食系男子,积极狩猎男性的肉食系女子急速增加中!为什么她们开始狙击草食系男子,想把他们纳入掌中?她们的内心到底在想什么?肉食系女子说明书:她们是新时代的野蛮女性,勇敢、自信而高傲;她们像肉食动物一般,在感情上主动出击,一旦看见中意男性,便如饿虎扑食主动表达爱意;对女人来说她们是永远的敌人,让人嫉妒;对男人来说,她们越是捉摸不透,越是让人魂牵梦绕。
肉食系女子的恋愛学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看了这本书,才真正领略到什么是肉食女……而且肉食女还真就活在我们身边。我有一个女朋友,老公常年不在家,她就经常到外面去玩,夜店、酒吧,然后认识别的小男人……用她的话说,没有男人会死……不过很佩服她一直这样还能不被自己老公发现……跑题了……《肉食系女子的恋爱学》还是提倡大家要找到自己心仪的男生,然后主动出击!没有男盆友地建议阅读本书!
肉食系女子的恋愛学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以前偶尔听人说夜店女,看完这本书觉得日本人真的是很胆大,中国还没有一本专门写夜店女的书,而这本书写得还这么有滋有味,现代人的观念真的是很开放,此书非常具有日本文化的特色。无论从主题还是内容,书中的新潮概念“草食系男子”和“肉食系女子”估计也会是新新人类的新新词汇,不懂夜店女的男人们可以一看。
恋读后感(篇11)
内容简介:都市伤恋小说新锐作家蛋蛋1113是中文在线公司旗下四月天小说网当红人气作者,有一定网络知名度及读者基础。《双恋》是蛋蛋1113屡创网络点击佳绩之后的巅峰力作,被读者誉为“最感动飙泪的都市纯爱经典”,连载之初即引起强烈关注,赢得无数读者的追捧及热议。《双恋》情节浪漫,对话生动,人物形象鲜活,是一部充满时尚元素的现代都市情感小说,小说带着谜团展开故事情节,开篇即吸引读者眼球。四月天小说网 &九界文学网两大原创小说门户网站主编倾力推荐!国内最具影响力畅销作家:浅白色、人海中、木浮生、蓝白色、靡宝,诚意荐读!
双恋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作者用清丽的笔触描写了一段至死不渝的爱情。从小被人冷落,生活在兄长阴影下的夜箫爱上了即将成为自己嫂子的乔翎,又在兄长乔石的意外身故后让她成为了自己的妻子。乔翎忘不了死去的青梅竹马,又被夜箫的深情所染,不知不觉中爱上了自己的丈夫。故事到这里或许已经是很完美的结局了,但是作者却设了一个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迷局,死去的乔石化作另一个男人回到他们的生活里。爱情的力量可以让两个人在一起,但爱情的力量是否可以超越背叛、欺骗、仇恨甚至生死?在作者的笔下,这绝对是一个令人欲罢不能的故事。
双恋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双恋》是小说的名字,始终认为名字很有说服的意义,单恋、暗恋都是卑微和痛苦的,只有彼此倾心才会有完美的结局,即便过程让人觉得心酸、心痛。要说的是,小说让我感觉像几年前看的台湾小言,有黑帮仇杀、兄弟反目、男主与女配的情爱纠葛、女主对爱情的犹疑等等等等……当然最终的结局永远是口中说出的三个字“我爱你”,才成就了这样一篇小说。个人觉得作者的年纪可能不大,所以阅读作者小说的读者的年龄应该也不会很大,因为总觉得作者对于乔翎是母亲的这个角色把握不是很到位,女主永远像个小女孩似的依附在男主强大的保护之中,而作为自身也是母亲,也需要负担起小孩子责任的这点,乔翎似乎没有这种观念,特别是四岁的儿子跟她说让她放心离开去找父亲后,她可以心安理得的在她男人面前,却丝毫不理会两个幼龄孩子的安危,这对于一个母亲而言好似太不可能了,这也是我感到比较遗憾的地方。而且,番外中乔石的归来,更让小说增添了不少童话色彩,试想一下飞机撞崖损毁的程度,怎么可能机上还有人有生还的可能?所以个人觉得,小说有正文就足矣,番外这部分反而有些画蛇添足的味道了。
恋读后感(篇12)
艳歌行·三重恋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这是我第二遍看《艳歌行》了,还是觉得不忍释卷。作者的文笔很优美,描写古代的场景、服饰等功力也很老道。而且故事很感人。涵玉的性格很讨人喜欢,一个生母逝世的官宦之女,为了不嫁给父亲的老上司当填房,努力来到了京城。为了能在达官贵人之间生活下去,她一直在凭借自己的微薄之力努力着奋斗着。涵玉就像一块璞玉,虽然历经那么多事,可是依然很傻很天真,最重要的是她从来不曾迷失过自己的本心。她一直希望的也就是那么一个人爱着自己,看中自己。还好,她等到了,等到了六王爷。最开始,涵玉把希望寄托在陆重阳身上,可惜受过伤害的陆重阳辜负了她的爱。等到再想回头,已经覆水难收。和太子的偶然相逢,好像是另一线希望,可惜,为了那个千古以来最显赫最崇高的皇位,太子放弃了她。只有老六,一直守在她身边,遵守着自己的承诺。还好,作者给了他们二人一个美丽的结局。除开爱情,书中的亲情也很精彩。有皇家斗得你死我活的所谓亲情,也有涵玉和姐姐涵珍之间的亲情。有时候很多东西都会改变,比如涵玉和涵珍,最后才发现姐妹之间的亲情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而当初那个乖乖的弟弟,反倒是越走越远。也许,男人天生在权势上就比女人要求得多吧!书中的众多配角也写得栩栩如生,各有各的特点。总之,这是一本非常值得推荐的好书……
恋读后感(篇13)
这部片子是舍友想看的,我还记得她那个波涛汹涌的眼泪。我倒是总觉得小说写得更加温暖。呵呵,《恋空》,时空阻隔,人海茫茫,遇见亿分之一的你,也许那就是奇迹,只是我不知道,时间是否会冲淡一切,直到忘记了要去忘记你的身影;只是我不知道,转身离开的那瞬,两颗深深相爱的心,是否能够轻易的说放就放,可以让我闭上流泪的双眼,不去追究那份牵挂,不去想我们有过那么多的曾经,曾经
告诉我,如果那天没有遇见你,我是不是不会那么伤心,那么难过,不会泪流满面
但是,如果那天没有遇见你,我想我不会了解那么高兴,那么幸福,那么温柔,那么可爱,那么温暖的感觉
相爱太深是错,没有恶意也可以导演出无法遏止的悲剧。因为悲剧的开始往往毫无征兆,命运伸出手来,把种子埋下,幽秘地笑着,等待开花结果的一天。教室外走廊的初见,温柔的一撞,淡淡的对视,轻轻的回眸,或许我真的不该遇见那么疯狂的你吧,仿佛是一湖安静的春水,浅笑着被你轻轻吹皱最后的温柔涟漪
我们一起逃课,一起轻依在你喜欢小河边诉说属于我们的日子。那时的天空真的好蓝好蓝,不是吗?我把脸贴在你的后背倾听风的声音。是呵,像飞起来一般的感觉呀,我知道,那一季的阳光,是不是仿佛散落在林间一般,陪着我们单纯的岁月一道轻舞飞扬
知道吗,我一直都懂,你可以用尽一生去保护我,为我擦去眼角闪烁的泪光,而我,也愿意把一辈子交在你的掌心,全身心的信任,这份刻骨铭心的爱恋,在我爱上你的那一瞬间,对吗
只是我真的不懂呵,为什么我们的爱无法感动上苍,原来一切温暖的回忆都是为将来的无奈埋下的伏笔,也为今生那最温柔的疼痛揭开扉页
日日夜夜的思念幻化成一头银发的你转身冷漠的离开,期待着小生命的降临却最终只落得一片小小的尘土,是我不够坚强才无法保护我们的宝宝吗,只是当我倔强说着不痛的时候,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而下定决心要守护我一生一世的你也化成了一片一直守候的蓝天?那我每次望着天空的时候,你是不是也这么温柔的看着我呢?我不知道,但是我会永远这么坚信着,坚信璀璨夜空中,总有你,有你永远温柔深情地眼眸
朋友说,青春是悲伤的河,可是悲伤的故事是他们的,但是不是他们所造成的。只是片中的温暖却又是从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中慢慢流淌出来的。
你幸福过吗?
我曾经很幸福
黑板不止一次有这样的留言,让人看不到结果似的缓缓的陷入一种沉沉的遗憾中,只是那份年少但不狷狂的爱,仿佛流水一般的,缓缓从字里行间悄悄渗了出来
这种感觉不只是淡淡的遗憾和悲伤,更多的是温暖。好久好久没有找到这样的单纯相爱的感觉了。让人不免发觉,即使他们的世界里存在着那么多那么多值得悲伤的事情,他们都还是能让自己以最平静的方式接受,然后留下一片浅浅的温暖在心间永远缅怀。
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沈从文先生曾经说过的一段话: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但是,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
爱过一个,足矣。
就像那天,我在心里偷偷说过的:居然有这么温柔的疼痛,我是第一次知道。是的,一生之中,这样的疼痛,有过一次,足矣。
因为我知道,在以后的岁月里,无论仰望过多少天空,行经过多少足迹,也只会记得他如云一样飘过的那片天空,和他一同用青春的脚步走过的那条弯弯的小路
恋读后感(篇14)
今天,电影《我是真的讨厌异地恋》发布惊喜预告,角色海报全阵容露出青春气息满满,邓超惊喜出演火车站民警,成为任敏“异地恋奔现”路途中的“救命稻草”。
影片由吴洋、周男燊执导,任敏、辛云来领衔主演,李孝谦主演,周雨彤、陈宥维特别出演,朱丹妮、修雨秀主演,戚砚笛、林俊毅、马哲友情出演,邓超惊喜出演,将于4月29日和全国观众正式见面。目前已有超过12万人在猫眼平台标记“想看”,成为异地情侣观影首选。
电影《我是真的讨厌异地恋》惊喜预告中,正在异地恋中的赵一一(任敏 饰)在好闺蜜乔乔(周雨彤 饰)的鼓动下,面对失联的男友许嘉树(辛云来 饰),整了一个大惊喜!轻快的bgm搭配“轻喜剧”质感展现出更多异地恋情侣相处模式,欢乐非常,让人捧腹大笑。“手机里的男朋友,如果可以天天见,就没闺蜜碎碎念”。闺蜜连珠炮的提问,揭示异地恋由于距离产生的问题:男友频繁失联、身边诱惑出现、爱情新鲜感消失,在一众好友的犀利解析下找到解决对策,终于在异地恋的困境中越挫越勇,拒绝冷战,勇敢面对。
电影《我是真的讨厌异地恋》讲述一段相爱却备受距离考验的真实“异地恋”故事:在高考之后,赵一一向暗恋多年的许嘉树表白,却命运弄人般的开启一段异地恋。他们坚信熬过异地,就是一生,只要相爱,距离不是问题。可远距离恋爱的天然阻碍考验着他们,赛赫(陈宥维 饰)的出现以及闺蜜乔乔(周雨彤 饰)和李唐(李孝谦 饰)一波三折的爱情也让他们对“异地恋”有了新的认识,更加笃定地迎接未来的挑战。期望全国观众在五一假期和阔别已久的爱人牵手走进电影院,见证那句“异地恋真的很讨厌,但如果是你,我愿意”。
电影《我是真的讨厌异地恋》发布角色海报,公布全阵容:任敏 、辛云来领衔主演,李孝谦、朱丹妮、修雨秀主演,周雨彤、陈宥维特别出演,戚砚笛、林俊毅、马哲友情出演,邓超惊喜出演,人物置身全新解锁的真实场景,微信聊天气泡匹配相关剧情内容、彰显不同的人物性格,也说明了“异地恋就是和手机谈恋爱”——异地恋中手机的重要性,贴合当下年轻人生活、展现年轻人异地恋情侣的真实心境。
无数句“想你”是远距离恋爱的日常,“下次什么时候见?”是千万个日夜的期待。清晨的第一声问候和最后一句晚安,无处不在的分享欲、异地情侣日常对话,极具生活质感,满屏思念,让人动容。真切自然的情感流露,贴近生活的话题故事,让影片成为五一假期情侣观影的最佳选择。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精选12篇
作文在我们的人生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写作文能够提高我们的能力,写作是一件一心一意的事情,要找个安静的地集中注意力去写。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写好一篇作文吧?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精选12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1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倾城之恋》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却是在讲述一段不美的爱情,题目表面上流淌着的诗意,在故事中被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算计和现实冲得荡然无存。或者说得更严重一点《倾城之恋》根本就不是在讲述爱情,而是讲述一场交易、一场战争。也许流苏和柳原未尝不想追求纯粹的爱情,但是对于纯粹的高尚的爱情,功利与算计更符合我们普通人的思维与行事逻辑,于是倾城之恋不再倾城,爱情不再有爱。正文:最近流行这么一句话:人生有如茶几,上面放的全是悲剧(杯具)。读中学的时候就看过《倾城之恋》,那时候觉得:女人就是悲剧。不过现在想想不由觉得当时的看法多么幼稚、可笑。最近再次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倾城之恋》。看完之后有了新的感受:女人还是悲剧,但男人更是悲剧。倾城之恋,一个多美丽的词汇,我在琼瑶的故事中看到过,在很多都市言情小说中也读到过这样的爱情…但这就是爱情吗?这就是我们或许寻觅了多少年、追求了多少年,呵护了多少年,企盼了多少年的,那个叫爱情的东西吗?《倾城之恋》写的是华侨富商范柳原同白公馆里的六小姐白流苏的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但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吗?不管怎样,反正我觉得不是。我觉得这更像是一场交易或者战争。流苏是一个坚强的女子,但在压抑,畸形的生活环境里,她选择了出逃。她大胆地顶着众人的唾弃与前夫离婚,这是她的勇气。可同时,她始终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逃离的方式只能是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于是她必须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保护自己,却又让她这份简单、真挚的情感徘徊在疑虑、猜忌、金钱、责任、虚荣之上了。于是范柳原出现了。说到范柳原,青年时期同样有着一段不愉快回忆的他性格怪癖,无意于家庭。对于爱情他根本无法驾驭,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也许或者说一定,他曾经只是把流苏看作是那很多个里面的一个,新鲜过后,一拍两散,什么责任不需要也不需要承担。这就是范柳原。然后有着这样的情感的两个人,在这样不安定的乱世里,自然就走到了一起。写到这里我心里忽生疑问:是不是在乱世中,人的情感最为脆弱,更容易成就一段爱情?也许乱世里温情更多,友谊更真,人更朴素、更善良。故事中,富有的华侨富商范柳原,对于没落穷老的女儿白流苏,玩的只是诱惑,乃至逼迫她成为自己情妇的把戏;而离了婚又死了前夫的白流苏,费了心机,要的只是一个能依靠的男人,似乎在寻找着属于自己的爱。但这是爱吗?这个故事学有爱吗?18年,他们一起生活了18年。我想这时间应该足以让他们看清彼此,看透了爱情这个东西。他们经历着真实的战争,同时他们自己又发生着战争。一场真实的战争打乱了爱情战争的秩序,在真正的战争面前,爱情的交易停止了,爱情的战争也熄火了,当一切都要失去的时候,当流苏听到柳原说"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时,两个人之间有了一丝丝的温情,在那一瞬间,时间似乎成为了永恒。但这可以叫做爱情?这样的爱情,或许只能童话中存在。一个有着圆满结局但透着悲凉的成人童话,体味生存于人世的艰辛和命运的荒谬无常。所以我更觉得这是一种悲凉。假如没有战争,两人将依然活在对方的谎言中,谁也不会为对方付出真心。他们会按自定的生活轨迹走下去,看似丰盛,却是苍白悲哀。这难道不是悲剧吗?说女人是悲剧,难道男人就不是悲剧?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那什么可靠呢?什么才是爱情呢?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吗?"彼此都有意而不说出来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因为这个时候两人都在尽情的享受媚眼,尽情的享受目光相对时的火热心理,尽情的享受手指相碰时的惊心动魄。一旦说出来,味道会淡许。--这是张爱玲对爱情的看法。我觉得,爱情应该是那种清淡如水的默契,却燃烧着如火一般的理解和包容。爱情是那种若即若离的期盼,分隔万里却让彼此熟知对方的生活与心绪;爱情应该是放入音乐就可以唱和的音符,就算不懂乐律,也会觉得优美和流畅…我的爱情,应该是信守那句"我在你身边"的承诺,永远不悔。最后,我想我得感谢《倾城之恋》,因为经历倾城之恋后,我更深刻地认识和理解了真正的爱情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2
《倾城之恋》是由张爱玲所著的爱情小说,也是她作品中较为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之一。
本书是一个动听而又近人情的故事。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白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是张爱玲最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之一。是一篇探讨爱情、婚姻和人性在战乱及其前后,怎样生存和挣扎的作品。
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本名张煐。1920年0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的麦根路313号的一幢建于清末的仿西式豪宅中。张爱玲的家世显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张爱玲一生创作大量文学作品,类型包括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
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小姐白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身无分文,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偶然认识了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注,远赴香港,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合法的婚姻地位。两个情场高手斗法的场地在浅水湾饭店,原本白流苏似是服输了,但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白流苏。狂轰滥炸,生死交关,牵绊了范柳原,流苏欣喜中不无悲哀,够了,如此患难,足以做十年夫妻。
旧式大家庭是张爱玲本人最熟悉的场景。“深爱只是为了谋生”这种冷酷的婚恋观,跟她的父母婚姻阴影有关。幼年的父母离异、家族的败落都给她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创伤。她从父母亲族身上,看到了更多旧式婚姻的苍凉。作品中的女性几乎很少是追求自身价值的强者,他们找不到自我的存在,也极少拥有过纯真浪漫的爱情。她们的爱情婚姻纯粹是谋生手段,是求生的筹码。
因此可以说,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虽然以白流苏得到婚姻这样圆满的结局作为收笔,但丝毫没有削弱小说的悲剧性,反而让人感到更加浓重。有读者评价说,我读张爱玲的作品,就像听我喜欢的音乐一样,张爱玲的作品不是古典音乐,也不是交响乐,而是民谣流派,可以不断流传下去的。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3
“柳原,你说,是香港的沦陷成全了我们,还是我们成全了自己?”
难得的宁静夜晚,月的明媚光晕里,流苏还是依旧由那件烟灰色旗袍衬着,指尖轻触围墙,若无其事地笑着。范柳原抬头,便觉得醉了。
流苏总是这样的大气、清丽、尖锐而又执着,当幸福来到她身边扎营落户时,还攥着对于爱情的论证轻轻质疑。我在合上《倾城之恋》的那瞬,脑里还停留着先前经典的一幕,耳边仿佛有咿咿呀呀的胡琴夹杂着吴侬软语,留下满心的甜蜜与凄决。
翻开《倾城之恋》,上海弄堂里的聒噪,黄包车夫的忙碌身影,百乐门纨绔子弟的灯红酒绿,未出阁小姐那葱白双手绣出的鸳鸯,都跃然眼前。我看见白家的流苏,穿过幽深而阴暗的弄堂,呼啦一下明亮的天光晃得眼睛眯成了缝,也不知道是路对面哪个愚贩惹得她乐了,拢了拢披肩,神情淡漠地离开。
怎么爱上流苏这个女子的,真的是件奇妙的事。
这样清新又守旧的女子,有一点不真实,但不是最美丽,总有淡淡的温和感,推开我们一定距离,仿佛一切很美好,一切却又冷漠,眼里透着骄矜。因此流苏的个性,必须是我爱上她的重要理由。她总是给人一种想要靠近却又很难走近的感觉,或许是处在复杂社会里的家庭变故造就了如此的疏离感,既没法让她身居闺阁,又不能忍受随她猎奇窗外的世界,这样矛盾的成长环境,没来由地产生防备,恐怕她每天心里都在博弈上千百回。这样亦远亦近的小资情韵,说实话,是我苦追而未果的,前一秒的接触柔和大气,后一秒的回味傲然辛香。
这样的距离感,流苏仿佛给自己画了一个圈,自己的酸甜苦涩由自己看见,自己品尝,自己落泪,自己从梦中惊醒。
真的迷她的烟灰色旗袍迷了好久,偶尔还会别出心裁地点衬一朵雅荷,那发型也是微卷齐肩相配得当,略施粉黛,倒不似寻常所说的画中人那般稀罕,却自有一种耐看的美。流苏的的步伐被描述得轻盈,让她的行走有一种灵魂厚度的升华,每每读到流苏穿行于街巷的句子,总会停下来猜想,她穿及踝的旗袍,时间又这等的急切,究竟要迈多大的步伐,才能平衡自己的仪态而又兼顾效率呢,突然会感叹自己,真是入迷了。看过《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总是在手风琴的经典旋律中由旗袍衬着有优雅地走来。在我心里,流苏应该是不急不缓地走在青石板路上,没有音乐,也不一定有落日余辉,细碎的鞋跟碰撞石板的回声,已将她的身影美成永恒。
请让我冒昧地说,没有故事的女人定是没有美到骨子里,经历过世事的女人一定不会沧桑,反而拥有一份别样的淡定与洗炼。流苏的故事多、纷杂,因此爱玲把她的岁月写成了书,有血有肉,酣畅淋漓。经历了丈夫的背叛,失去了腹中的孩儿,一度被败落家庭的“寄生虫”折磨得难拾尊严,白家封建腐朽的门第思想将流苏的婚姻葬送无疑。或许老天总是这么戏剧化,遇见范柳原,流苏却不愿意去相信了,所以这场爱情走得辛苦,努力得漫长,非得经历炮火的威胁与生死的牵挂才能照亮彼此的真心。我爱流苏的每个故事,不仅是每个故事都有它存在的理由,更是因为我目睹了她一路走来的平易与艰辛,也在我的心里筑起了无形的堡垒,任凭世事难料,女人也该发挥自己最大的韧性。
之于爱情,我想流苏是再聪明不过的,她真正的爱情,是遇见柳原之后,一低头的娇羞,一刹那的蹙眉,没来由地这样放纵自己。望向柳原的眼神,或许在心里已经揣摩了好久,柳原说的话语,多数也被聪明地回答,偶尔语塞,会突然有一点愠怒。这样在爱情里的女子,哪一个男子不心动呢?美好总是那么稍纵即逝,惟智慧与勇敢方能万古长青。流苏不惧漫天的炮火苦寻柳原的下落,冒死跟在日军队伍之后买口粮,收养两个失亲的姐妹。柳原归来,他的流苏仍能有条不紊地用心做好每一道菜。这样的流苏,太有一份真性情,对爱的执着对爱的忘我但仍有对爱的理性。她仍是淡淡地说话,略带温暖的眼神,坚守自己的高度,跋山涉水日月照真心遇见能并肩的人,如同被逼到高空痛楚绽放的烟火,极力地甘愿与珍重。
哪怕家里的那本《倾城之恋》被岁月晕染上了一片黄色,在这样的月夜,我也总是会想起那个大气温婉,智慧坚韧的流苏,她总是那样轻轻地倚着围墙,回头喃喃地问,认真的样子令人心醉。这个时候,我看不出她背后的坚强,也看不清她来时的泥泞,就这样让她在心里成为永恒。
不忍打扰,只需仰望。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4
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是我有一次在图书馆偶然发现的。当初,我是被它的书名深深的吸引的。还记得我第一次读《倾城之恋》时,读到“流苏不知道,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的爱情,还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后,我终于理解了书名,确实香港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与范柳原的这段爱情非常的浪漫,当时的话就是说非常的罗曼蒂,第一次读完后,我觉得流苏是幸福的,她得到了自己所期待的。现在回头看,也觉得当时的理解是如此的肤浅。张爱玲有很的著作,然而,我对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情有独钟。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重读一遍,每读一次我便对它有一个新的诠释。
其实《倾城之恋》的情节很简单,讲述一个离异后寄居娘家的白流苏遇上了一个热爱风花雪月的`花花公子范柳原,白流苏急于找一个归宿,然而,范柳原却因童年的悲剧,对家庭失去了责任心。在两人步步为营,玩心理战术的一番爱情角逐后,故事最终以大团圆结局的收场。当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我感到深深的快意,战火中成就一段倾城之恋。经过细读与深思后,觉得虽然结局是圆满的,但是心中总是有些难以释怀的地方。比如说,白流苏与范柳原最后结婚了,不见得范柳原受到过的伤痛便不复存在了,故事最后的那些话:“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从这句话中,我觉得范柳原没有放弃他原来的世界,他依旧是那个逢场作戏的范柳原。白流苏虽然得到了她所期待的婚姻,她得到范柳原的爱,但却不是全部,白流苏是可怜的。“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当我看到这句话时我觉得范柳原同样是可怜的。他的经历绝对是常人难以想像的。在这个利欲薰心,尔虞我诈的社会里,范柳原是个历经沧桑的人,所以即使他与白流苏成为夫妻但并没有真正的对白流苏敞开心扉。我觉得他们的爱情就像时下这些都市爱情,虽然爱着,却又殚精竭虑耍着手腕,保持着那点点暧昧,怕自己爱得比对方多,怕自己受到伤害。
白流苏一个受人唾弃的寡妇,在一群自私自利的兄嫂的欺压下,无容身之处的窘况,她急切寻找归宿。徐太太跟她说,找事是假的,找个人才是真的。张爱玲说“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我觉得那个时代的女性都是可悲的,女性的社会地位价值要看她的男人,女人要依附着男人才得到尊重。白流苏要去香港了,她所谓的家人不敢得罪她。在她一无所有的回来后,就只是一顿的冷嘲热讽。张爱玲作品既大雅又大俗,既传统又现代的特点,她笔下女性是新时代下的旧女性,有着旧式的文雅修养,不可能在外抛头露面的工作。曾看过有人评论她笔下女性形象几乎都是日益没落的淑女或竭力向上爬的小市民,这些女性在人生中受到的苦难,不是衣不敝体、食不果腹的经济上的穷困,而是无家可归、无夫可嫁的精神上的恐慌。我觉得说得非常的贴切,我觉得白流苏是自私,当时社会环境下,像白流苏这样的女性,这样的环境下,想当然想抓住范柳原这根稻草。同样,范柳原也是自私的,他对白流苏费尽心思,却没想过要娶她,就是等她投怀送抱。在这场爱情的角逐里,最后他们得到自己想要的,结局也是完满的白流苏得到了婚姻却对自己未来有一种说不出的虚无感。对于我个人的爱情观里,我却觉得是不够完美的。
读完《倾城之恋》,也许有人说太好了,是大团圆结局。但我看到最后一段话“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时,心中油然而生的是一种悲凉感。我觉得《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给自己一个童话,张爱玲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都市作为背景,展现了人性的堕落,精神的扭曲等等,给人一种苦闷压抑的感觉。看了张爱玲的作品,我觉得她有着一个自己的独特情感世界,她扎根于低处,细细的观察着人性。我听有人说过一句话“她作品写到芸芸众生,嘲讽,刻薄,最后心还是软了,这都是基于她的这种深藏着的爱。”刚开始,我有些迷惑不解,我不懂,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她的作品。我也觉得张爱玲的文字很美,读起来有一种特殊的韵味。后来,我发现她笔下人物的心理活动,细腻而敏感。有许多话语,让人产生一种共鸣吧,因此很多人都爱上这个奇女子的文字。
不仅张爱玲的作品是惊艳世人,张爱玲本人就是一个传奇。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她是红透半边天的才女,她的人生经历也堪称传奇。透过她的作品,我看到一个传统的东方女子,低调,华丽,孤寂,冷傲。张爱玲的爱情如同白流苏那样是轰轰烈烈的,但是上海的沦陷却成全不了她与胡兰成,最后以悲剧收场。她的爱情正正是印证“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这句话。很多人觉得张爱玲遇人不淑,但是我觉得张爱玲是敢爱敢恨的女人,张爱玲对待自己的爱情是一种爱了就是爱的态度。她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正是这样,即便他有家室,即便他背信忠义,即便他寡情薄幸,在他背叛后仍然不离不弃,直到他不再需要她。正是一个如此超凡脱俗的奇女子,才到用笔给我们画就一部部话剧让我们读清,读懂一个动荡时代的历史,让我们领悟最悲怆的人生之谜。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5
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小时候的一句话却料定了后半生的苍凉。
第一次听说张爱玲是看《倾城之恋》,很喜欢里面的一句话: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他也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一对平凡的夫妻,刚开始喜欢这句话,是觉得很配《倾城之恋》的主角的性格,而到了后来当我真的读了白落梅为她写的传,我知道这个天才的女人有一次命中了自己的爱情。
胡兰成果真是一个自私的男子,而张爱玲却不是一个自私的女子,但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岁月静好,现世安稳都只是一个梦,终有醒来的那天。张爱玲让柳原和流苏过上了平凡的生活,而现实却没有让他和胡兰成在一起。她说:我只是枯萎了,我感慨:幸运的只是枯萎了,若是她和胡兰成真的在一起,恐怕是要把心连根拔起吧,又是枯萎也是一种幸福,一种美好。
张爱玲是一个骄傲的女子,我常常这样想着,他仿佛年龄永远停留在了25岁之前,梳着6岁就想梳的可爱头,穿着淡紫色的旗袍,她可以赤手打败所有拿着笔的人,但是这样一个女人,却有着致命的伤骨子里的悲凉。
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也不知道该不该这样。
太骄傲的女人内心太脆弱。
25岁以后的张爱玲过得不幸福,也确实不幸福,生命这袭长袍上蚤子多的掩盖了华美。
我从来都觉得他真的是一个天才,她为自己料定了一切,甚至死亡。晚年时她独居美国,与外界完完全全的隔离,她自己说她在躲蚤子,我想着蚤子大概是躲不掉了,会一直跟着她到死。
我从来都觉得张爱玲是个悲情人物,或许是她太高贵的出身配着太跌宕的人生,也或许是她天才的文笔配着不幸的爱情,我觉得上帝从来都不公平,他给了张爱玲一袭华美的袍子,却让它爬满了蚤子,恶心了她一辈子。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6
人性如空中的太阳,让人不能直视。张爱玲笔下的一个个女人,组成的一个个小小的世界,都感觉像是个疯子,如七巧,如霓喜。他们给自己的世界加了一把厚重的锁,自己不想出去,也不想让别人出去。就算幸运如倾城之恋里面的白流苏,那也是倾一座城换来的柳原那一点点真心。那个世界里面的人真可怕,抑或是那个世界本身就像一个集中营,把一个鲜活的人一步步逼疯,到最后谁也不认识谁,连自己也不认识了,只剩下一口气,单单地喘着,如动物般,不带任何人气。不建议年纪小的来读,感觉会有心理阴影。张爱玲,把人性描写的如此刺骨通透,入木三分,让人对这世间的人,事,爱情,亲情,友情,都失去了兴趣,因为她把这些温情的东西,彻底扒开来给你看,你往里一瞧,黑暗的,刺骨的,血淋淋的,瞧一眼,都觉得可怕,还不如闭上眼。看书的时候,我一直有一个疑惑,张爱玲,为何如此通透,如此暗黑?想想她那一段糟心的爱情,那个糟心的家庭,注定孤独的人啊。众人皆醉我独醒,她独自醒着。要是我,我宁愿装醉,也不要独自醒着。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7
张爱玲笔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正常人,各个心理扭曲,可怜又可悲。看的令人生气。倾城之恋是唯一的圆满结局的故事,但真的圆满吗?恐怕未必。
勿说旧时代的中国,经济水平低下,很多事迫不得已而为之,哪怕是现在,又或许再过三十年,夫妻结合同床异梦,不是为了纯粹的爱情,而是为了利益,或者只是因为对方是合适结婚的人,那又有什么稀奇。
张爱玲笔下的人物,我最欣赏王佳芝,也就是张爱玲自己,为了爱情奋不顾身,以及顾曼桢,少有的冲破世俗之见之人,身子柔弱,内心强大有力,比世间的男子都强了多少倍。
以前只知道倾城是形容女子美貌,看了倾城之恋,才知道倾城的字面意思,倾城覆国,掩埋了多少皑皑白骨,上演了多少生离死别,只为成全这一对的爱情,此谓“倾城之恋”。可是这一对真的有爱吗?我不认为流苏对柳原是爱,不过是女人的算计罢了。柳原爱的也不够,真正爱一个人,是像薇龙那样的不顾一切明知是陷阱也要跳进去哪怕粉身碎骨。可是倾城之力,放大了他的感情。我终究是不看好这一对。
人性的恶,在张爱玲笔下淋漓尽致,与其说是恶,倒不如说是自私小性,可是往往这样的人,比大奸大恶之徒更令人生气,更能毁掉别人一生。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8
张爱玲,这一廓在我心中没有多少月光的月亮,读他的作品,就如在原本漆黑的夜里更品其平添的一份凄凉。
他在苍凉的基调中刻画一个个悲哀的女性。他极度不满“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的生存状况,于是,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考,把笔下的女性推向绝望。别人评价他做为一个职业女性,思想尚停留在“旧制度”间,认为结婚找个安乐窝比在社会上打拼更适合女性。而我认为,是当时的社会逼他产生无奈的思想,于是,他逼笔下的女主角一个一个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得往火坑里跳。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联摆脱白公馆的时刻。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他是迫不得已的,他除此出路外无从选取。
白流苏已经结过一次婚,已经从白公馆逃出过一次。张虽然没有直接描述白与前夫的生活状况,但从众人口中旁敲侧击。当得知前夫逝世时,大家劝他回去,白先是淡淡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三爷劝说:“六妹,话不是这么说。他当初有许多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们全知道……”从着里能够看出,白在前夫家是不幸的,这中不幸不仅仅仅自己感受到,而是“大家都知道”的。
在三爷的另一段话中加以追究:“想当初你哭哭啼啼回家来,闹着要离婚,怪只怪我是个血性汉子,眼见你给他打成那个样貌,心有不忍……”中更证实了所谓的婚姻安乐窝实际上鸡犬不宁。我们暂且不追究白在夫家为人处事如何,从“他一嫁到婆家,丈夫就变成了败家子。回到娘家来,眼见得娘家就要败光了——天生的扫帚星!”能够看出前夫的品性恶劣。那么,这段婚姻的失败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虎口。回娘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依靠。但亲人并没有给他多少安慰,甚至把他当作耻辱的典范,把他捻出去都嫌浪费工夫。文中道:“白公馆里对于流苏的再嫁,根本就拿它当一个笑话,只是为了要打发他出门,没奈何,只索不闻不问,由着徐太太闹去。”可见,他在娘家中已经丝毫没有地位,这些情人比陌生人还要可怕。女生最苦莫过于在外面受了伤害投靠最亲的人却遭到抛弃,而且把他当作笑料。其实娘家人也有苦恼:既想着把他轰出去,又苦于没地方着落。好在,出现了性格怪癖的范柳原。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9
是夜,窗外小雨淅沥,屋内却十分安静。我拿出《倾城之恋》,再读。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个清冷的女子,用一双冷寂眼神看世间所有繁华热闹,写感情总是毫不留情地剥去种种温情的外表,直接暴露出人的本然,没有任何修饰。让人看了顿生悲凉。《白玫瑰与红玫瑰》中那段最为经典的话语“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字,就揭示了男人一切真情下的本质。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子,把残忍的话语放在淡淡的哀愁中,然后再不经意的说出来,让你觉得悲凉却又拿她毫无办法。
而《倾城之恋》恐怕是张爱玲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故事了。《倾城之恋》这个故事发生在香港,讲述了出身没落之家的白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身无分文,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偶然一次机会她认识了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注,远赴香港,博取范柳原的爱情,想要争取一个合法的婚姻地位。两个情场高手斗法的场地在浅水湾饭店,原本白流苏似是赌输了,但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白流苏,在香港陷落的一刹那,两人才得以真心相见,许下天长地久的诺言。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她在白公馆的地位微乎其微。张爱玲虽然没有直接描述白流苏与前夫的生活状况,但从众人口中旁敲侧击。当得知前夫逝世时,大家劝她回去,白流苏先是淡淡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三爷劝说:“六妹,话不是这么说。他当初有许多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们全知道……”从这里可以看出,白流苏在前夫家是不幸的。这段婚姻的失败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虎口。回娘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依靠。但她并没有从家人那里得到安慰,他们甚至把她当作耻辱的典范,把她捻出去都嫌浪费工夫。其中还有一句“白公馆里对于流苏的再嫁,根本就拿它当一个笑话,只是为了要打发她出门,没奈何,只索不闻不问,由着徐太太闹去。”可见,她在娘家中已经丝毫没有地位,这些亲人比陌生人还要可怕。女人最苦莫过于在外面受了伤害投靠最亲的人却遭到抛弃,而且把她当作笑料。
范柳原是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他的对生活对爱情的态度都比较悲观,他不相信爱情,却又渴望爱情。虽然有些人评论他,认为他很蔑视爱情,蔑视一切,可是,我觉得这是他长期以来的性格和习惯而形成的,正因为飘泊不定,他应该是更希望得到爱情,更渴望爱情。在他遇到白流苏之前,他确实对女人当成脚下的泥,可是在他遇到白流苏之后,我觉得他已经有很大的转变。虽然他还是那么轻佻,让人误会白流苏就是他的情妇,虽然之前他对白流苏的拒绝也放弃过,但后来,到战乱,他还回来保护他自己心爱的女人,还在战乱与她登报结婚,可见,他是真心爱护白流苏的。
徐太太是这部小说中让我觉得比较温暖的一个人。在那种年代,每个人都吧伦理道德看得很重,白流苏在家里地位卑微,被人耻笑,可是,她是真心怜惜她,为她找一个好人家。虽然后来接她去香港都是范柳原的主意,不过可以看出她是个善良热心的人。
其实,初看《倾城之恋》是五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之间流行张爱玲的书,为了赶“潮流”,我也存了好久的零花钱去书店买了《倾城之恋》。但是当时看《倾城之恋》什么都不是很懂,就只是看故事,只知道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后来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介绍给妹妹的范柳原,后来两人在一起,可是他们对爱情抱持着不同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因为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之后随着年龄增长,慢慢的懂得了很多,后来了又看了几遍这本书,也渐渐的看到了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末一段中张爱玲说:他收起了他的甜言蜜语把它们留给别的女人,这是好现象,说明在他眼里已经把她当作自己人,名正言顺的妻子。如此怅然的结局不无对爱情的挪揄嘲讽。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10
这两天花了点时间看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以前没留意中国的文学,一直比较多的关注外国的文学。
《倾城之恋》里面描述了流苏和范柳原的一段爱情故事,一直影响最深刻的爱情故事是《傲慢与偏见》。
中国式的爱情是否和外国不同呢?毕竟中国的一些观念和以前,特别是外国的以前不同。
我受到很大的冲击,虽然故事不长,但话里往往有话。
1、爱情观
古典爱情,重视结果;现代爱情,重视过程
两者有正反面。古代爱情是一种执着的追求,追求平淡;现代爱情没有父母过多的干涉。古典爱情,需要门当户对为前提;现代爱情来匆匆去匆匆,留不住人们长久凝视的眼光。
即使爱情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但不要认为我们就必须按照规则办。为了区别,两种观念放大了其中的的区别。(中西方也有区别)
《倾城之恋》放大了其中的一些影响。面包与爱情?面包往往在现代生活中不需要过分重视,反而现代生活中的人却过分重视面包。
《倾城之恋》在故事的前半部分强调的是爱情,后半部分强调面包。辩证的分析两者的关系。
我们在过程中的时候全心体验过程,以最终结果为目的,那大概是古典爱情和现代爱情的圆融结合。
精神爱恋,注重的是结果;现实爱恋,偏重的是过程。
如果现代爱情是感情快餐,吃完就走,这样的感情是不负责任的。虽然人生是个试错排错的过程,但是一旦认定了一种关系,就拥有这个关系带来的愉悦。生活不仅是由正面组成,认识它的反面是应该的。
2、感情与现实
不难发现,在范柳原在三次打电话给流苏后,流苏已经爱上了范柳原。流苏也知道范柳原的爱是精神爱恋,需要的是肯定的是范柳原是一个有承担的人。(似乎范柳原有风流史)
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一些手段递进的。比如说话技巧,心理琢磨。感情是否需要这些额外的因素来组建?虽然我认为不需要,并且觉得这是虚华。而似乎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手段成了必须品。
最后,他们认定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在战火之后。他们在战火之后把对方看做是唯一。我很疑惑,如果没有战火的发生,那么这段感情是否有变淡的可能性。如果变淡的,他们的轨迹就发会有很大的不同。
用事情来证明一段感情,是一个说服自己的借口么?流苏是的——我这么认为。要知道一个人的有没有肩负,是否一定需要一些手段,或者说一些事情?也许在我的意识里,太多童话或者片面。我认为最直白的沟通,是最好的方法。
感情,亲情、友情、爱情等等。感情的存在不需要证明,因为感情不是一门充满理性的学科。
3、感受
我读完了《倾城之恋》。“传奇里的爱情大抵如此”是否总结了整文?人们之间的感情加入了非常多的其它成分,最终也不过回归到最简单的感情。
现实生活中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倾国倾城的情况,感情依然存在。
还是那句话:绚丽归于平淡。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11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寂寞倒是其次。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这便是她为何一再矜持,不想经他的激将,自动投到他的怀里去的原因。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不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淫荡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她决不会就此放弃,因想: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此时柳原给了她房子和花费钱财,至少她可以真正地脱离了白公馆。物质上的满足,让她对婚姻的追逐暂时置后,且说管它呢!。到底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承认柳原是可爱的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长久以来的疲于应付,也只是为了取悦于柳原。如今目的已经实现了大半,至少实现了曲线救国。
范柳原早猜准了白的心思。开始就问你爱我么?流苏的回答他自是不肯相信。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如果我们那个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对生活,他比她看得通透。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这话听起来再直接不过。如此牺牲了自由和金钱换来的婚姻代价太大,对他来说那太不公平。在他看来,结果只能有一种,那就是要等到地老天荒的时候才能有分晓。然而流苏并不懂得他,因此他才说我要你懂得我!。
也有人说,范柳原同白流苏调情不过是为了男人的征服欲,因为她善于低头,容易掌控。这种说法是立不住脚的。凭范柳原的经验,玩弄女人于掌骨之中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他从来不缺少女人。萨黑荑妮就是一例。他并不满足于这些,他在长久的游戏中早将生活堪破。烟花虽然极尽绚烂,总是稍纵即逝的,随后是更广阔的岑寂。他渴望安稳,渴望实在的温暖。这是他的理想,尽管此时并不切近。因此,他可以不在乎流苏的过去,不在乎她是否完美,单只看到她善于低头。但是,这远远不够。
终于,那场战事催化了结果的到来。流苏拥被坐着,听着那悲凉的风。她确实知道浅水湾附近,灰砖砌的那一面墙,一定还屹然站在那里。风停了下来,像三条灰色的龙,蟠在墙头,月光中闪着银鳞。她仿佛做梦似的,又来到墙根下,迎面来了柳原。她终于遇见了柳原。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此时,她终于真正的靠近他,有些懂得他了。一瞬间,他们达到了某种契合。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种彼此妥协终究是短暂的,后面掩着的平淡、琐碎、粗鄙的生活留给观者的是一串省略号。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这里只强调了她,范柳原依然坚守着自己的生命哲学,这一场轰炸不过是炸毁了他心中的浮躁和他的烟花梦。生死契阔,在死亡边缘存活下来的人,也许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地意识到,没有比一双手更实在的东西了。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人,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初读《倾城之恋》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12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看小说,不过比较喜欢看言情小说,我喜欢跟着笔者去经历主任给的这些爱恨情仇,体验他们的喜怒哀乐。看到主人公快乐,我会比他们更快乐,看到他们难过,我会比他们更难过。沉浸在这些美丽的爱情故事里,自己也会变得很快乐。
初看《倾城之恋》是初二的时候,这个时候刚刚开始迷小说。这个时候看《倾城之恋》什么都不是很懂,就只是看故事,只知道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后来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介绍给妹妹的范柳原,后来两人在一起,可是他们对爱情抱持着不同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因为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之后随着年龄增长,慢慢的懂得了很多,后来了又看了几遍这本书,也渐渐的看到了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
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可以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另外,张爱玲在描写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现在的文学所描写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写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可以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你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你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你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可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可以描写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在《倾城之恋》中流苏只是一个生长在大家庭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子。她离了婚,在一个特定的机会下结识了范柳原。在日常世界里,他们间存在一场征服的战争,他们内心明争暗斗。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她只喜欢他用更优厚的条件前来议和。我一直很喜欢这段话,大概意思是一个女人勾引一个男人会被人说成荡,被男人勾引便是该死,如果勾引一个男人,男人还不领情不上钩,这么便是双料的该死。充满了洞悉一切的淋漓尽致的明快。后来战争爆发,打破了浮在日常生活中表面的东西,成就了他们的感情。最感动的是最后他们默默握着彼此的手的这夜,刹这间的了解和感动也够他们一起生活十年八年。这样的结局,即便是合,温暖之外更多的是荒凉。末一段中张爱玲说:他收起了他的甜言蜜语把它们留给别的女人,这是好现象,说明在他眼里已经把她当作自己人,名正言顺的妻子。如此怅然的结局不无对爱情的挪揄嘲讽。
在张爱玲看来,所谓言情,不过在讲一场风花雪月的传奇,无情的言情。每个人都在追求什么,但真正的感情不存在,即使有,这也是虚幻的,在世情和言情间,多半让世情的虚无吞没言情。爱恨离愁仅仅是一出演着演着忘记了对白的悲喜剧,静默中说与别人听,赚了别人的叹息,忘记了自己的眼泪,回头看看“本是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脱不了镜花水月罢了。压抑,苍凉,绝望,空虚,恐惧——全部全部的感觉中只有这些荒凉是真实而且长久的,感动自己的人已走远,或者从来未曾出现过,在滚滚红尘中,等了很久,遇着了,不早不晚遇着了也不过如此。交错后便是支离破碎的感伤,长久长久欲说还休的沉寂。连最初等待的热情也失去了。只觉得冷,无边无际的空虚如潮水般阵阵来袭。人性软弱,在她看来也是一种罪,张爱玲对人性恶的兴趣表现在塑造人物时不遗余力赤裸裸地刻画上,她的笔下没有完人,有的只是男人和女人,充满欲望,把握不住自己的男人和女人。同时,他们又是最坚强的——没有什么比绝望中的情色男女更坚强或者说麻木
《倾城之恋》的结尾是这样的: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有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胡琴声似在耳旁响起,却又是充满未知,只道是我年少无知吧。也许过了些年,在捧起《倾城之恋》时,千头万绪又是不同。只是淡淡忧伤……
一个有着圆满结局但透着悲凉的成人童话,体味生存于人世的艰辛和命运的荒谬无常。
最新机会读后感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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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读后感【篇1】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
大家好!我是***。我汇报的题目是《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这句话是由列奥托尔斯泰,一位**作家和思想家说的。自古以来,读书都被誉为圣事。
阅读不仅能提高他们的人格,升华他们的灵魂,把阅读经验融入工作和生活,而且是一件好事加好事。
《问题就是机会》一书,案例形象生动,贴近工作实际,是开启智慧一把理想的钥匙。在工作中,我也遇到过问题和烦恼,难免会回避或抱怨,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最好的办法是正视问题。结识了《问题就是机会》,在工作中再遇到问题或麻烦,片刻的心烦之后,就是翻开这本书看一看。
打开它就像和一个老朋友聊天,看看别人的经验和成长自己的经验。看过之后,不再是烦闷,取而代之的是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心态。并且发现,问题不一定是自己想象中那样糟糕,或许换个角度,就能豁然开朗,如同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如著名作家、现代诗人臧克家所言,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个好朋友。
关于这本书,我还没有从头到尾读完整过。并不是不喜欢,相反,每读到一个篇章,一个章节,都让我感受颇多,都要停下来细细品味,思考这一段文字说明的道理。
一只小狗,一个人见了会十分喜欢,夸奖它是“好可爱都的小狗”,高兴地与它玩耍。而另外一个人见了它则是一副厌恶的样子,忍不住尖叫:“快,把它弄走,它身上有细菌!
”同一只小狗,只因为两个人的心情不一样,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就会造成不同的结果。工作中也是这样,有人经营出了累累硕果,有人却颗粒无收,什么原因会造成这种结果?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已。
工作的本质就是决绝问题,有问题才会有进步,问题解决了就是机会,所以这种人从不抱怨,从不逃避,而是积极面对,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另一种人则觉得问题像洪水猛兽,是一种负担,一味回避,敷衍了事,那么他耕种的“土地”上,基本就是颗粒无收,荒草丛生了。
因此,从问题的角度看,它决定着一个人的命运;同样,从工作问题的角度看,它也决定着一个单位、一个企业的价值,进而决定着一个人的身高。
没有人的成功是可以复制的。只要你在工作中发现问题,不要对它们充耳不闻,消极对待它们。相反,你应该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决定改变。当一个人决定解决一个问题时,他相信每一个解决的问题都会成为一个幸运的机会。发现问题不要抱怨,换个角度看看并全力以赴解决问题,把问题变成机会,就会从平凡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
机会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只有一次机会》这篇文章,,里面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千。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博格达诺夫出生不久就被父母遗弃的故事。一次偶然的机会,教练发现他很有天赋,但很快,教练发现他昏迷不醒。但教练不放弃,每天给她三百发子弹让他练习,可过了几个星期教练发现他明显是在应付,他只是漫不经心地完成训练课程。
后来教练每天只给鲍格丹诺夫一发子弹,当子弹被鲍格丹诺夫推进枪膛,他端起枪,又放下……迟迟不敢射出那一发子弹。最后,他瞄准目标,扣动了扳机。子弹正中靶心。
后来,博格达诺夫成为前苏联第一位奥运射击冠军。
文章最后写道:“当我们拥有大量的子弹时,会随意地射出它们,不但一次次的机会白白浪费,我们本身的技艺也得不到提高。”是啊,当我们拥有许多时间时,我们不珍惜,让时间在我们玩耍、打游戏、看电视时悄悄地溜走了。
我们生活中不是经常这样吗?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以前每到周五放学回家,我就把书包向鞋柜那儿一扔,跑到书房,打开电脑,玩起游戏来。星期六,做作业时我看看窗外的风景,读读书,写写字,就这样漫不经心地做作业,一直拖到了周日的晚上才全部做完。
现在我知道时间过得太快了。如果我认真做作业,集中精力,珍惜它,我就不会耽误到星期天晚上
时间对我们来说是平等的,我们应该珍惜每一分钟,每一秒。机会对我们来说是宝贵的。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请珍惜每一次机会吧!
机会读后感【篇3】
浙江省鄞州区占岐镇中央小学603谢超植今天,我读了创造机会这篇文章。它写的是一个人一不小心掉到了一个很深的洞穴里,当他快死时,神告诉他,他原来有许多出去的机会,那人听后后悔地说:“我只知道等待机会,而没想到去创造机会呀!”的确,机会,人人都有,你可以去等待,也可以去创造。然而,等待是没有终止的,也许,过了很长时间才能等到,也可能一辈子也等不到机会。
只有自己去创造,才能更好地掌握机会,运用机会。但是,机会也是不好创造的,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对将来准确熟悉,有聪明的头脑的人,才能创造出好的机会。
我就不是这样的人,每次机会,都给我白白铺张掉了,但我坚信,读了这篇文章小学生读后感怎么写后,我会掌握住机会,不让机会从我手上流失。有一句格言说得好:“最能干的人并不是那些等待机会的人,而是那些能创造机会,捉住机会,运用机会及以机会为奴仆的人。”是啊,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创造出机会。让我们一起去创造机会,创造出夸姣的明天。
机会读后感【篇4】
一种人认为,工作是压在肩头的责任,是为了完成任务而迸发的智慧是对自己心智的压榨,并且怨恨上帝不公平;另一种人则认为工作是上天对自己的赏赐,任务是促进成长的男的机会,为了完成任务而进行思考的一种磨练和预演,目前的辛苦劳作是为了以后心灵的舒展。 于是,第一种人日日奔忙却碌碌无为,第二种人心情舒畅且事业有成。 人们常说态度决定一切。
不管一个人有多强大,你的态度不好,度不会产生好的效果。没有平凡的任务,只有平庸的态度。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所以我们要端正思想,克服困难,解决困难,投入热情,在最好的状态中成长。工作任务是上天赋予的使命。每一项任务都隐藏着成长的机会。
我们不是为老板或其他人工作,而是为了我们的未来和幸福。要想获得更多的机会,只能全力以赴的进取。公司是老板的,但人才展示的舞台是建立在自己的能力之上的。
公司和老板赋予了任务,但其中的机会要靠自己争取。任务的重压并非压榨,而是成长路上必不可少的考验,是老板看重自己、赋予重担的序曲。 面对任务和工作之时,一定要用下面几点来严格要求自己:
一是完美执行。
机会读后感【篇5】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工作场所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我们选择的处理问题的方式。有人选择退却,有人选择正面面对,不同的选择注定会有不同的结果。
大多数时候,问题带来的第一感觉是担心,第一反应是抱怨。当抱怨成为习惯,会使人思想偏激、心胸狭隘,与公司的理念格格不入,个人的发展道路越走越窄,最后一事无成。其实问题并不一定都像我们想象的那般糟糕,换个角度,也许就能豁然开朗,如同山穷水尽疑无路之时,忽有柳暗花明又一村。
对消极的人来说,问题就是问题。对于积极的人来说,问题是机会。
我们对待工作的态度,决定了在职场上的位置。事实上,工作不等于工作。工作的本质是解决问题。老板雇我们来解决问题。一个人对问题的态度可以直接反映他的专业精神和道德行为。我们在问题面前要做的,是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逃避责任,这会让我们失去领导的信任。
如果说每个人的工作就是自己的一块田地,有的人经营出了累累硕果,有的人只是维持着自给自足的平淡,甚至是颗粒无收,导致这完全不同结果的就是看问题的角度。前者认为工作的本质是解决问题,只有有了问题才能有进步,有了问题才能有机会,所以他们从不抱怨,不逃避,而是积极地想办法解决问题。而后者觉得问题就是洪水猛兽,是一种负担,自己有能力也是无力回天,所以不必全力以赴,只要差不多就行了。
我们对问题的看法决定了我们的行为,而行为决定了我们的命运。也就是说,我们对问题的看法将决定工作场所的价值,进而决定人生的高度。
其实发现工作中的问题,重要的并不是你能给公司带来多少利润,而是体现了你积极主动地工作态度。如果一个人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得工作有什么问题,那一定不是因为自己的能力达到了一定的水平,而是因为它缺乏一种自动自发得工作态度。我认为在工作中,一个缺乏知识甚至是杰出能力的人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他没有一个积极主动的态度,看到问题,却做出一个无关紧要的样子。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受到重视和提拔。
一个在工作中能保持主动的人,善于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对工作一定是充满热情的,相比较那些只知道机械地完成工作任务,不是把问题留给老板,就是把责任推脱给同事的人,自然能获得更多的成长,成功也就指日可待。
我们要学会发现问题,发现自己的问题,解决问题是一个成长的机会;找到对手的问题,就可以找到一条取胜的道路,这是我们超越的开始。找出公司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公司才能得到更大的发展,我们的能力也才能得到提高。
我们也应该学会解决问题。只要我们在工作中发现问题,不管是公司的问题,还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还是我们的竞争对手的问题,我们都不应该对它们视而不见。相反,我们应该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决定改变。发现问题不是我们的终极追求。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凡是遇到问题,只考虑“问题是什么”的人不一定是好员工,只有抛弃借口,直面现实中的问题,去积极的解决问题,我们的能力才会被发现。
工作的本质,是依靠自己的能力、经验、智慧和努力,依靠自己的干劲、韧劲和干劲,克服困难,解决阻碍我们实现目标的问题。松下幸之助说过:“工作就是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最终解决问题的一个过程——晋升之门将永远为那些随时解决问题的人敞开着。
”总有些人习惯说:“这是不可能的”,“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其实未必,只要有问题,就会有解决的方法,而且方法一定比问题多。
即便是看起来根本不能解决的问题,如果积极思考,也能寻找到妥善解决的方法。工作中,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不肯思考的人。
在工作中,你应该尽力解决问题,而不是应付它们。用你所有的力量去处理问题会把你推向失败的深渊。全力以赴解决问题是打开成功之门的关键,提供两套以上的解决方案,总是超越老板的期望。这些问题通常没有一个答案。应该让老板做多项选择题,而不是问答题。要经常换位思考,从老板的眼中看自己,设想如果自己是老板,是否会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感到满意。
问题是机遇,不是问题本身就是机遇,而是在我们主动解决问题的前提下,问题可以变成机遇。所以,要想在职场上获得晋升,改变自己业绩和薪资平平的命运,从现在开始就要作出决定,去改变我们对待问题的态度和行为。发现问题后,不是抱怨,不是逃避,而是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是成功的开始。
当我们决定解决问题时,我们相信每一个解决的问题都会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宝贵财富。
机会读后感【篇6】
[ei]音(A H J K)的发音方法。该音是个双元音,发音时先发/e/音,然后滑向/i/音。嘴微微张开小口,下唇略低一些,上下齿稍稍分开,能看见部分下齿,舌尖能稍微抵触所有下齿,发音时舌头略微向后缩。
[i:]音(B C D E G P T V)发音方法。嘴微张,嘴角向两边收缩(有酒窝的人能出现酒窝),上下齿稍分开,可见部分上齿,舌尖能稍微抵触所有下齿,发音时舌头后缩。特别注意发“V”音时上牙齿要轻咬下嘴唇。
[e]音(F L M N S X Z)发音方法。嘴唇略微张开,比发[ei]音时张的嘴小一些。上下齿稍稍分开,上下门牙能露出大部分,舌头刚刚或轻轻接触下齿龈。注意“F、M”发音时,嘴唇要稍微闭一下。
[ai]音(I Y)发音方法。嘴要大口张开,两嘴角向两边使劲烈上下齿分开,且上下齿部分露出,舌尖要向后卷一点。
[iu](U Q W)发音方法。“iu”是“i“和”u"得结合。发iu时,先发“i”,然后逐渐把声音过度到“u”。注意要比单韵母的口形开一些,舌位低一些,嘴巴紧缩成小口。
机会读后感【篇7】
小时候父亲时常教导我们的一句话如今仍言犹在耳——“机遇只给予有准备的头脑!”这是细菌学家巴斯德的一句名言。当机遇来临时,我们有“认识”机遇的本领吗?
学***活中,我们时常面对各项任务,面临各种困难,肩负着各式各样、或大或小的责任,有的人能从容应对,将责任视为机会,将机会变成机遇;有的人却在“想象得到的困难”中畏畏缩缩,裹足不前,不能勇于承担责任,任由机会溜走,更别提把握机遇,成就自我了!
以责任为契机,其实是一种积极的思考方式!
首先,承担责任是人提升自我的一种途径!我以为,承担责任首先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其次,工作本身是一个人的理想升华、发现生命的乐趣、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要方式!是生活中最能散发光彩的亮点!
——还记得《感动中国》2005年度人物中的获奖者“王顺友”吗?一个过滩涉水,越岭翻山,用一个人的长征传邮万里,用20年的跋涉飞雪传心的邮递员!他在他所肩负的责任中找到了生命的乐趣,他用他坚忍不拔的工作态度提升了他人生的高度!
有人说:“我们不能决定风的方向,但我们能够调整风帆!”将责任视为机会,积极的看待我们“设想中的困难”,你会发现,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态度正确的人达到他的目的!
积极的态度是无所不能的。我们在任务开始时的态度实际上决定了最终的成败,这比任何其他因素都重要。所以当我们面对责任的同时,将其视为机会也好,发现机会也罢,只要我们在积极地面对,寻找新点子、发现新思路、坚信会成功……最后的结果成功与否,其实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们积极行动的同时,我们已经提升了自己的素质,品尝到了追逐成功的甘甜。
机会读后感【篇8】
原题目:读阳光少年报读后感将无机会正在登载哦 □东方今报·猛犸旧事记者张超飞/文张欢欢/图
4月18日上午,一场十分成心义的公益捐赠勾当正在洛阳市洛龙区行知小学举行。此次捐赠勾当上,东方今报为行知小学千余论理学生捐赠了300份《阳光少年报》。而这仅仅是阳光好少年成长打算之“书喷鼻校园·阳光悦读”《阳光少年报》捐赠勾当所捐的此中一所学校。
截至目前,该项公益捐赠勾当已先后为洛阳近十所小学孩子们捐赠了20xx余份《阳光少年报》,将来还将通过捐赠体例,把10000份送达到学生们手中,让每个孩子都能享遭到这份食粮。
做为受捐赠方代表,行知小学办公室从任代炳安称,《阳光少年报》内容十分丰硕多彩,涉猎面很普遍,孩子们可以或许从每个旧事故事中学到的事理,收成正能量,这份将很好地弥补学生们讲义以外的阅读需求。孩子们正在拿到之后,也深深地被里边丰硕多彩风趣的内容所吸引,读得津津有味。
据东方今报洛阳核心总监郭帅引见,除了捐赠以外,接下来东方今报还将为学校供给平台,孩子们日常平凡阅读之后所写的读后感等小做文,将会择优正在东方今报长进行登载颁发,以此来激发孩子们阅读的积极性,充实享受阅读的乐趣。
机会读后感【篇9】
书籍是生命,有价值的是《多给别人一次机会》,这本名叫《多给别人一次机会》的书籍,似乎成了我的灵魂,是我的书海中最耀眼的一株书籍之花!
我第一次接触它的时候,是很久以前了,它来自一个小小的书店,那个书店甚至小到让人忽视它,可我,却在这小小的书店中找到了一本灵魂之书,当我打开第一页时,就发现了它与其他书不一样的闪光点:书名大写在这张白纸的中间,好耀眼,下面5厘米左右,有一个男孩,靠在一棵树上,书上的叶子,正是一本本书籍……
读完这本书时,我哭了,这里面的情节真是去如刀般割伤我的心,这是第一本让我感动哭了的书,我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看它,它却如母亲的怀抱般温暖,让我想起一件又一件令我感触的事,它让我真正的体会到多给别人一次机会,你会比得到这一次机会的人更高兴;会让你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深厚友谊;会让你意识到每个人都是多么关心别人,即使是那些你不认识也从未接触过的人!但是当我孤独的时候,感到舒服,感觉到你应该拥有的独立性!
它是真正让人感受到家人对你的爱,以及朋友对你的关爱、关切,它又何曾不给你温暖,不给你该有的独立?它不是所有书籍中最耀眼的花朵吗?它不是每个人的书籍老师?
不是每个人的知识海洋?不是老师教你多给别人一次机会吗?你不应该记住它?
不该学会再给别人一次机会,让别人体会到亲朋好友的爱吗?关心?
这本书,给了我灵感,也给了我一个给别人机会的真理,它成了我生命的灵魂!成为我的书籍老师!成为我的书籍之花!它给我的幸福就是我生活的满足!
也许你还没读过这本好书。如果有,请告诉我你的感受。你感觉到爱吗?体会到了一次机会的一丝阳光吗?求求大地、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想好好报答父母亲给我的爱,给我在迷茫时指引道路的爱,给我孤独时安慰的爱,请天神抱抱我,让我感受到天神的快乐,但是这世界,没有人愿意给别人机会了,她(他)们痴迷于了网络,那就请你们清醒过来!
你们看看这本书,你会觉得不真实,甚至说:“都是假的,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请不要问我,这些都是虚拟的!
”我郑重告诉你,你大错特错了!你没有体会到天神给你的机会,你会想,天神给了你什么机会,哦,亲爱的,我告诉你们,是天神给你重生的机会,是天神给了你一次机会,给别人一次机会,你快乐了,别人也快乐了,别人快乐了,你就更快乐了!请离开网络,不要放弃机会,享受幸福!
享受父母亲给你的生命吧!享受老师给你的知识吧!
你不会堕落到连自己活着的意义都不知道了吧,我告诉你们,你活着不是为了其他人,是为了你自己,是为了天神给你机会的快乐,一次机会,一次生命……哭吧,朋友们,我知道你们的苦衷,知道你们所迫于网络的指控,请逃出来,逃到你所相信的人的怀抱,快进来,不要被迷惑了!天神给你机会,不是让你堕落。是让你体会到一次机会的快乐意义!
醒悟吧!我的朋友们!别被它迷住了。享受你的机会。享受你最后的机会!
又一次的机会,不是天神给你的,其实是你的朋友们,家人们,也有可能是你自己,为了快乐,请多给别人一次机会吧!亲爱的朋友们,你再给别人一次机会,再给别人一次他们应该拥有的机会,人生旅途!
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小学六年级二班李慧文
最新爱迪生生平读后感(精品十四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爱迪生》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1
今天,我有幸拜读了胡适写的一篇名叫《终身做科学实验的爱迪生》的文章。文章主要写了:爱迪生从11岁开始做科学实验,直到84岁去世,所以大家都称他为科学圣人。在新泽西州的爱迪生实验室里保存着他2500册的实验记录,每册有250页,或300页。最早的` 一册是他31岁(1878)的记录。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比如说,昆虫学家法布尔。他从小就喜欢捉昆虫,遇到不认识的昆虫就喜欢去钻研。也可以称他为“昆虫圣人”。他用一生的心血编写了十卷《昆虫记》。他在写第十一卷时就去世了。
又如说,我国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他走遍了大江南北,尝遍百草。直到他去世之前,终于完成了医学巨著《本草纲目》。一直到现在还在广泛使用。
说了上面两个正例,我现在要说一个反例。就像成语故事——《滥竽充数》里说的:从前,有一个南郭先生,他不学无术。因为齐王喜欢听吹竽,而且是合奏,所以南郭先生就混了进去,和其他的乐师吃着一样的死后,由他的儿子来继承王位。因为他的儿子喜欢听独奏,所以南郭先生只好逃走了。
这些事例告诉我们:只有付出才能得到回报,如果你不付出你就永远也得不到回报。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2
当夜幕渐渐降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打开了电灯。你瞧,这盏电灯,小梨子般的灯泡,却能把一间宽敞的房子照得通明彻亮,在灯光下看书写字多带劲啊!不用问,电影你是看过的。想想看,铃一响,灯一熄,银幕上映出了千变万化的镜头,把你带入了各种不同的境地。你随着情节的发展而引起喜怒哀乐的感情共鸣。
可你知道,电灯、电影的发明者是谁呢?对了,他就是美国著名的发明家爱迪生。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
爱迪生从小就热爱科学、勤奋学习,立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科学事业。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式,详细地介绍了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爱迪生如何在科学的道路上,刻苦钻研、顽强攻关;生动而具体地描述了他在“造福于人类”的思想鼓舞下,从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毅力,在千万次失败前面不灰心,不气馁、不后退、不屈服的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完成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100多项的发明,成为受世界人们尊敬和爱戴的发明家。读了《爱迪生》以后,我的心情久不能平静。我想:在向科学攀登的.道路上,在向“四化”进军的征途中,我们五(3)班的40位同学能不能成为未来中国的爱迪生?一个又一个问号在我脑海里盘旋着。
以前,我想成为一个音乐家,在舞台上展示自己的才华,但对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劲头不足,学习不够刻苦。读了《爱迪生》这本书后,我渐渐认识到以前的想法真是太天真了。我要向爱迪生学习。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
汗水是把愿望变成现实的基础和条件,干任何工作,不流汗水,就不会有智慧和灵感,自然也不会有“天才”。爱迪生关于“天才”和“汗水”的名言将铭记在我的心中,激励我顽强刻苦地对待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四化”做出贡献。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3
陈老师赠予我一本书《爱迪生传》,让我做到“深阅读”,即反复读,我怀着好奇心一口气读完了,读完了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爱迪生一生有无数个项发明,他是天才吗?不,他不是。正如爱迪生说的“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有时那百分之一的灵感,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还重要。”没有人生下来就是聪明或愚蠢的,你勤奋,你就聪明,你懒惰,你就愚蠢。
爱迪生的一生是发明创造的一生,一生中共完成了近20xx项发明,其中最重要的发明是电灯和留声机,另外还有双重发报机、四重发报机、电影、电车、蓄电池、打字机、橡胶等等。被人誉为“发明大王”,1928年被人誉为美国国会金质特别奖章。胡佛总统说“所有的美国人都是爱迪生的受惠人!我们不仅在生活上接受他的恩惠利益,最重要的我们继承了他的精神遗产!爱迪生是我们美国人的骄傲,我们因此而自豪!”这是爱迪生一生的写照。
爱迪生16岁就发明了自动定时发报机,从那时算起,平均起每12天他就有一项发明。而从1882年起,平均不到三天就有一项发明。如此惊人的成就,实属世界罕见。在爱迪生决定从事白枳电灯的'研制时,不少人质疑他的设想,讥笑他这是慌缪的空谈。爱迪生并没有很灰心,反而做为动力,始终坚持这自己认为的正确的方向。他通常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甚至通宵不眠不休进行了1600多次耐热材料和1600多中植物纤维的实验,才制造出第一个太碳丝灯泡。后来他更在这个基础上不断改良制造方法,推出了可燃烧1200小时的竹丝灯泡,最终取得了电灯事业的伟大成功,这是爱迪生带来了空前的荣誉。
读完这本书,我要学习爱迪生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这些精神时刻激励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4
“爱迪生,不就是那个发明了电灯的人吗?”是呀,他就是电灯的创始人,今天,我看了一本叫《爱迪生》的书,这本书很让我着迷,我到哪里,它就哪里。
原来,爱迪生是一个从小被人嘲笑,因为他的性格非常古怪,每一个孩子的妈妈都叫自己的孩子不要跟爱迪生玩。不久,爱迪生搬到了另外一个小镇上,因为他的爸爸不想让他变成睁眼瞎,所以让他去上学,爱迪生的学校很小,只有一个校长来当老师,那个校长很严肃,可爱迪生上课还是问一些古怪的.问题,每一次,爱迪生都被校长批评一通,可爱迪生还是不耻下问,结果,校长只能找他妈妈谈一谈爱迪生在学校里的情况,不久,爱迪生辍学打工,原本,爱迪生的爸爸妈妈并不同意,可开他的决心还是让他去了,爱迪生的工作地点是在火车站上,那时他才7岁,那么他在干什么呢?他当了一名小报童,这一干就是三年,后来,他越看书就越对化学这一方面产生了兴趣,可化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就在火车站里迈出第一步时,事故就发生了,火车站里的一间小小的休息室里着火了,结果,爱迪生被站长打了重重的一巴掌,回家了,他把事情的经过和结果全都告诉了爸爸和妈妈,直到现在耳朵还在嗡嗡嗡的叫呢!果然,去医院一查,爱迪生的耳朵聋了,这结果让大家目瞪口呆。这件小小的事情爱迪生并没有在意,他也不灰心,在家里的小阁楼里发明了一项发明,这项发明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终于发明成功了,爱迪生和小伙伴们开心极了,“原来坚持就是胜利”,永不懈气。
爱迪生在研究电灯时,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据调查显示爱迪生发明电灯用了6千种材料,材料最好的是日本产的一种竹子,这种竹子点亮的灯是最亮的,最终,电灯还是发明了。
这本书让我受到了一个启示:只要坚持就是胜利,不怕困难,不怕风雨,不怕敌人。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5
今天语文课上,彭老师给我们讲了爱迪生发明电灯的故事。
在1821年,有两位科学家已经发明了一种灯叫电弧灯。可电弧灯耗电量大,而且耀眼。爱迪生决心造出一种要节省电,又实用的电灯来。从这一刻起,爱迪生就开始了发明电灯的漫长道路。
发明电灯最难的就是寻找做灯丝的材料。首先,爱迪生用的是炭条,后来又用铬,还用白金,效果都不理想。就这样,爱迪生实验了1600多种,都失败了。有些人开始对他产生了怀疑,一些人说电灯不可发明!面对这些人的冷嘲热讽,爱迪生并没有泄气,他知道每一次失败就是向成功又走近了一步!最后,爱迪生终于成功了!他用竹丝做的.灯丝亮了1200小时!
在彭老师讲故事的时候,教室里一片惊叹声。爱迪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特别是他很有耐心,不是实验了几次不成功就不做了,遇到困难不退缩。看来没有不能穿越之门,我们要向爱迪生那样,不断进步,总会有成功!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6
最近,我捧读了《爱迪生》,书中勤奋学习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爱迪生一生勤奋,通过勤奋,有了一千多项发明,使人类社会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读到这儿,我的脑海中便浮现出许多名人勤奋的故事。
北宋史学家司马光,小时侯总要把老师教过的知识反复读,读到滚瓜烂熟为止:长大后,他特意为自己做了一个“警枕”,提醒自己一醒来就写作,花了19年时间写出了名垂千史的巨著《资治痛鉴》。我国乐坛上的`著名教授刘天华,刚进中学,他被学校军乐队的演出吸引,非常向往成为一名校军乐队队员。他设法借了一把小号,拜能者为师,勤学苦练,不久就掌握了吹奏方法,被军乐队吸收为正式队员。他并没有满足,又进行了新的追求,凭着顽强的毅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先后学会了多种乐器的演奏方法。成名之后,他仍不停步,为了弘扬中华民族音乐,又向更高的殿堂攀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民族音乐成为我国高等音乐院校的正式课程。我想:正是他这种顽强毅力和锲而不舍、勤学苦练的精神,音乐殿堂的大门才向他敞开。
在现实生活中,勤奋的故事也比比皆是。记得上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同学们勤奋复习,最后都捧出了满意的答案,得到了老师和家长的肯定。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位名人说得好,“勤奋,是财富的根本,没有勤奋,就不会有成功!”
勤奋,就是在成绩面前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对自己提出更高的学习目标;勤奋就是面对学习作业,能一丝不苟的完成,面对学习中的困难,能积极找出困难的原因,勇于克服,不解决困难决不罢休。卡莱尔说得对,天才就是无止境刻苦勤奋的努力。是啊,如果你想成为有用的人,就一定要一生勤奋。从以上事例中可见,勤奋就是要有顽强的毅力,锲而不舍的精神。勤奋是成功的金钥匙。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7
爱迪生,这位世界著名的发明家,大家一定都认识。但你们知道他的故事吗?想知道的话,就跟我来吧。
爱迪生小时候是一个超级闯祸大王。有一次,他看到邻居用 气球做一种飞行装置试验,爱迪生异想天开。找来一些药剂,混在一起,让一个佣工吃下去。结果,害得人家差点没了命!不过爱迪生懂事后,简直是个神童。九岁自己就建起了一个秘密实验室,十二岁就当了报童,而且是图书馆里的一个“小书虫”。爱迪生的秘密实验室可不是说说的,里面摆满了横七竖八的.架子,架子上还有许多溶液和粉剂呢。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爱迪生爱发明和刨根问底的精神。
我以前根本不会刨根问底。有一次,我被一道数学题难住了,想了好久都想不出来。妈妈一眼就看出来了,把答案告诉了我,俺把答案写上去后,就什么都没问。以前俺也压根儿的没有想过要搞什么发明创造。
回想起这件事,我真后悔,当时没有问妈妈为什么这道题是这个答案!我现在决定,以后遇到每一道题都要问个清楚。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8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在明亮的台灯下一口气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我没有见过爱迪生,但是我的眼前却清晰地浮现出他的形象:一个本来身强力壮的人,因劳累过度,两眼布满血丝,显得疲惫不堪。我仿佛看到了爱迪生为了研制灯丝,不知疲倦地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他夜以继日地工作,俄了吃点饼干,困了就在椅子上躺一会儿,又继续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爱迪生才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成功地发明了电灯,把光明带给了人类。同学们,每当夜幕降临,大地一片漆黑,你在金黄姐眼的电灯下学习或娱乐时,你可曾想到这些看起来很普通的电灯,却是发明家爱迪生用辛勤的汗水换来的'呀!
爱迪生一生除了发明电灯之外,比较著名的发明还有:二重和四重电报机、电影、蓄电池、打字机、电车、水泥、胶皮等等。他从16岁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算起,平均每12天半就有一项新发明,难怪人们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爱迪生发明了这么多东西,是非常聪明、有着超人的本领吗?不,正像他自己所说:“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他研制蓄电他花了9年时间,试验了9000多种材料,失败不下5万次,最后连他的助手都不能坚持了,但是他坚韧不拔,毫不动摇,终于获得了成功。他的每项发明都是通过艰苦劳动燕得的,都是他心血和汗水的结晶。
夜渐渐地深了,妈妈催我睡觉,可是我毫无倦意,浮想联翩……
我上一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本《少年科学报》,里面有关于爱迪生的连环画。从那时起,“爱迪生”这个名字就铭刻在我心里,促使我常常琢磨着做一些小玩意儿。上二年级时,我和洪海鹰在家长的帮助下做了一个电视机模型,想不到居然得到了中心学区的奖励。今年署假,我又装了一个小电扇,当它真能呜呜地吹出一点风时,我商兴得跳了起来……而有了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不求进取,学习不踏实,怕艰苦;一遇到困难就想后退,缺乏爱迪生那种勤奋刻苦、百折不挠的精神。这是我在科技制作上老是原地踏步的原因……
夜已经很深了,妈妈又一次催我睡觉。我久久不能人睡,爱迪生的名言“在天才与勤奋之间我选择勤奋”,不断在我耳边回响……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9
读了《爱迪生》这本书之后,我终于知道了爱迪生是怎样从一个低能儿到发明大王的感人故事。
爱迪生从小就充满好奇,好奇到自己去孵小鸡,但这种好奇心并没有被学校里的老师看好,甚至被老师骂成是低能儿,笨蛋,到最后给赶出学校的悲惨命运。但他幸运的是有一个智慧妈妈,在妈妈的鼓励和帮助下,爱生开始了一边自学一边搞实验的人生。他博览群书,刻苦钻研,一有空就跑到自己的地下室搞实验,他在实验的过程中,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可他依然不言放弃,坚持不懈,甚至到忘我的境界,就凭着这种超人的毅力,他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科学难题,最终研究出了电灯,电话,留声机,电报机,唱片机等。他的一生度过了84个春秋,发明的项目多达20xx多项,为人类的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是当之无愧的发明大王。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也非常佩服和崇拜爱迪生。他的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只要胸怀大志,坚持不懈,不怕失败,向着目标,努力奋斗,珍惜每分每秒,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我一定要学习爱迪生的精神,相信自己,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爱迪生》的书。这本书讲述了爱迪生一生的经历,有学习的坎坷,实验的失败,也有发明的成功,事业的辉煌。了解了爱迪生的生活历程,我对他充满了敬佩之情。
爱迪生于1847年2月11日出生于美国俄州米兰镇,他小时候好奇心很强,喜欢跑到父亲经营的工厂去向工人们问这问那,最后弄得工人们都感到很不耐烦。真不明白小小的他哪来那么多的疑问。七岁那年他到镇上去卖菜,到了学校只念了三个月的小学就被老师说成低能儿,被迫退学。后来只能由妈妈教他读书。到了十二岁,他就去当报童,到火车上卖报。年少的他不知遭受了多少白眼与嘲笑。然而,他并没有就此气馁,就此灰心丧气,而是热衷于痴心于他的各种各样的小实验,小研究。在他不懈地努力下,成功接踵而至,他发明了电报、印刷机、打字机、电话、留声机、电灯……后来当上电信局局长,还自己开了一家工厂……
爱迪生的人生经历给了我很大的启迪: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最终的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往往坚持不懈奋斗的人才会取得最终的成就,那些半途而废的人永远不会取得成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要像爱迪生一样坚持到底,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想办法克服,做一名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们心中的好榜样。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11
爱迪生是家喻户晓的科学家,一千多项发明专利熠熠闪光,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他的一生光辉而灿烂。
然而,当读完《中外科学家的故事爱迪生》这本书时,我才知道,原来在他“成功”的光环下,他也曾饱受“失败”的折磨:他在发明电灯的试验中失败了几千次;他在进行科学计算时也有过健忘和失算;他在开采矿山、经营水泥的那段时间,遭遇了起起落落……他的一位好朋友曾经对他说:“花了那么多的时间,做了这么多大量的.工作,可都失败了。”他微笑着反驳道:“怎么能说失败了呢?至少我已知道了几千多种办法是不能用的。”正是爱迪生正确对待失败和成功的科学态度,才成就了今天他在大众心目中的“巨人”形象。
“失败和成功一样重要”,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思考:失败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意味着开始,失败从来都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从我们出生起,我们牙牙学语,我们蹒跚学步,需要不断地尝试,经历一次次失败,最后我们才学会了说话,学会了行走。如果我们没有失败,那么我们将永远不会说话和行走。
每当想起去年的期末考试,我心里非常委屈,甚至一度失去了去努力获取成功的信心。但是,读完爱迪生的故事之后,我幡然醒悟,一次失败算什么,千万次失败又奈我何?关键要自己正确面对失败,把失败当作财富并从中找到失误所在,寻找对策,迎难而上,这样你才有机会去收获成功!
现在有一种流行的游戏叫“愤怒的小鸟”,很多人喜欢这个游戏。他们一关一关地闯,虽然经常失败,却乐此不疲,失败激发了斗志,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勇气,最终成功通关。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几人在经历失败后,能够最终克服困难实现目标?为什么爱迪生能做到这一点,而一般人却做不到?我想,那是因为,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人们往往会被外界因素所羁绊,而伟人却是将失败当作垫脚石。
让我们永远铭记爱迪生的话:“失败也是我需要的,它和成功一样有价值,因为只有直到我知道一切失败的方法之后,我才知道做好一件工作的方法是什么。”
请记住:失败和成功一样重要!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12
你了解爱迪生吗?读了《爱迪生的故事》这本书后,我终于知道爱迪生是一位美国的大科学家和大发明家。他发明了留声机、电报机、电灯、有声电影等上千项发明,造福了人类。
爱迪生从小就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孩子,他不仅喜欢问为什么,还喜欢动手试一试。有一次,他看见母鸡在孵蛋,很好奇,便从家里拿了几个鸡蛋,躲到一个地方,自己孵起蛋来,直到天黑了,他还在认真地孵蛋呢。
爱迪生在课堂上总是喜欢问为什么,有时候,他会问老师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老师答不上来,便斥责他为“低能儿”,还把他撵出了学校。从此以后,他的`母亲成了他的“家庭教师”。后来爱迪生在妈妈的教育下,对读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读书,爱迪生获得了很多知识,为他后来搞科学实验打下基础。有一次,爱迪生在火车上做了一次实验,结果不小心,点燃了整节车厢,列车长很生气,扔掉了他所有的实验设备。
爱迪生虽然遭受了很多挫折和失败,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反而更加坚定地投入到科学实验中。经过6000多次的失败,爱迪生为人类发明了电灯,还给人类留下了大约20xx项创造发明,为人类的文明作出了贡献。
《爱迪生的故事》这本书,使我深深的体会到要取得优异成绩,必须要刻苦学习、勇于实践、顽强钻研。也让我懂得了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就不会有成功,不要因为一次的失败而沮丧。更让我领悟到了爱迪生的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今后我也要像爱迪生学习,学习他那种永不言败,坚韧不拔的精神,为祖国的科学事业而奋斗。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13
今天下午,我读了《名人传》。其中一篇关于爱迪生的文章,使我久久不能忘怀,虽然我没见过爱迪生,但在我脑海中却清晰的浮现出他的形象:一个本身强力壮的人,因劳累过度,眼睛布满血丝,显得疲惫不堪。
我了解到:爱迪生八岁上的学,但仅仅读了三个月的书,就被老师斥为“低能儿”,而被撵出校门。从此以后,他的母亲就是他的“家庭教师”。十一岁那年,他实验了他的第一份电报。十二岁的时候,他获得在列车上售报的工作。他一边卖报,一边兼做水果蔬菜生意,只要一有空,他就去图书馆看书。他买了一架旧的印刷机,开始出版自己的周刊——《先驱报》。并用所挣的钱在行李车上建立一个化学实验室。1862年8月,爱迪生救出了一个在火车轨道上即将遇难的男孩。孩子的父亲对此非常感谢,就教他电报技术。从此,爱迪生便和这个神秘的.电的世界发生了关系,踏上了科学的征途。
爱迪生除了在留声机、电灯、电话、电报、电影等方面作出了卓越的发明和贡献以外,在矿业、建筑业、化工等领域也有不少著名的发明和创作。
爱迪生说过:“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1878年9月,爱迪生决定向电力照明这个堡垒发起进攻。他翻阅了大量的有关电力照明的书籍,决心制造出价钱便宜,经久耐用,而且安全方便的电灯。为了寻找经久耐用的灯丝,他和助手从1600多种材料中逐一加以筛选,最终找到了经久耐用、价格便宜的材料,制成了普通人家也可以买得起的电灯。而他研究蓄电池花了九年的时间,试验了九千多种材料,失败不下五万次,最后连他的助手都坚持不住了,但是,他仍坚忍不拔,毫不动摇,百折不饶,终于成功了。
他的每项发明都是通过艰苦劳动赢来最终的成功的,这些都是他的心血和汗水的结晶,我们要努力学习,像爱迪生一样,坚持不懈,用辛勤的汗水浇开我们成功的花朵!
爱迪生生平读后感 篇14
试想,如果没有电灯,在一个个万簌俱寂的夜晚,人类是多么寂寞。你瞧,这盏电灯,小梨子般的灯泡,却能把一间宽敞的房子照得通明透亮,在灯光下看书写字多带劲啊!不用问,电影你也看过的。在银幕上映出千变万化的镜头,把你带入各种各样的情节,你随着情节发展而喜怒哀乐。可你知道,这电灯、电影的发明者是谁呢?他是美国著名的.发明家爱迪生。
星期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发明家爱迪生》这篇文章。爱迪生是那么的无私奉献,他为了驱除人类的寂寞,努力地去找便利的灯丝。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去找到一种金丝,来做灯泡的材料,但那灯丝一点着就烧了,他并不气馁,又去找另一种材料来做,那种电丝又烧了,他又去找……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一种又便宜又好用的灯丝,要知道,他足足努力几十年,才找到了这种又便利又好用的灯丝,发明了电灯。
当我读了《发明家爱迪生》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里盘旋着。
以前,我学习不刻苦,觉得学习不如玩痛快,尤其是上次考试我的成绩不怎么好,我曾经一度觉得自己的脑子愚蠢,再学也没有用,便有些自暴自弃。读了《发明家爱迪生》这课书之后,我渐渐认识到我以前的这种想法太傻了,我要向爱迪生学习,爱迪生说过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汗水是把愿望变成现实的基础和条件,干任何事,不流汗水就不会有智慧和灵感,自然也不会有“天才”。
爱迪生关于“天才与汗水”的名言永远铭记在我的心中,激励我顽强刻苦地对待学习,将来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才。
最新简爱读后感精选
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当我们从作者写的作品中明悟了新的道理之后,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在意别人的想法,写自己想说的就好了。如何写出不显得很肤浅的作品读后感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最新简爱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1
看完电影《简·爱》的一句话评价:一种经典爱情的气质。
这应该算是我的启蒙电影。20xx年的一天,我从书店里租来了《简爱》的VCD,看了它之后彻底改变了我以前的“电影除了杀人就是打架”的概念,一部没有血腥味的爱情片就这样打动了我,甚至还用录音机来录里面的对白。从此我就迷上了看电影。在此三年前,我看过《简爱》的原著,同样让我回味无穷。经典的魅力就在于此,它会使受众的思想经过洗礼和升华,提升一个境界。
爱就这样简单
由于看过无数遍的《简爱》,因而故事情节早已烂熟于心。即便是现在看来,简爱的故事也是十分简单的,没有百转千回,没有勾心斗角,却足以荡气回肠。这依旧是经典的魅力。
简爱在罗切斯特的家中为其小女儿做家庭教师。罗切斯特性格古怪,居住的家像古城堡一样阴森可怖,他不喜欢与人交流,也很不容易亲近。简爱与他相遇的第一面就把他的马给惊了,害得他从马上跌落。但是这并不愉快的邂逅却被后来的相处所冲淡。简爱落落大方的言谈举止让罗切斯特惊异,而她的直言不讳和善解人意也令他甚为意外。罗切斯特的内心封闭的太久了,他第一段感情的失败不仅在他心上留下了阴影,也给了他一个疯掉的妻子。他表面上与富家女交往,但他深知她们只是相中了他的金钱和地位,而他内心的痛苦却无处倾诉。简爱的出现恰好弥补了罗切斯特的个人苦闷,而简爱也爱上了这个高大威猛的男人。于是罗切斯特甩了富家女,立刻与情投意合的简爱闪婚。就在婚礼进行时,罗切斯特的疯妻子成为了他们结婚的阻碍,罗切斯特那一段陈旧的不堪回首的往事也浮出水面。简爱这时才了解到真相,然后收拾东西走人了。
为什么简爱会在这时选择离开,而不是留下来继续和罗切斯特在一起呢?可以看得出,简爱是一个一直被忽视被压抑的小人物,她从小的被姑妈虐待,在学校里被先生体罚,就连她最好的小伙伴也匆匆离世,她小小的年纪就体会到了人间的百味杂陈,所以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她的理解就自然比别人深刻。她是一个家庭教师,她的职责是教好罗切斯特的小女儿,对于爱上罗切斯特,她一直都是小心翼翼,她知道自己身份的卑微,也明白与罗切斯特的差距,因此她始终默默地关心着男主人,从不泄露她心中的一丝爱意。当她真的即将成为新娘的时候,罗切斯特从前的遭遇也随之出现。由于罗切斯特不能和疯掉的妻子离婚,而且往事重提会继续刺痛他的心,倒不如就此一刀两断。简爱的做法毅然决然,却殊不知会让他们两人伤的更深。在她离开的日子里,她回到了从前虐待她的姑妈家,而从前嚣张势利的姑妈已经处在弥留状态,她喃喃着“简爱不要离开我”令简爱深深触动,她选择留下照顾姑妈不仅是以德报怨,更是当成了对罗切斯特的无法给于的爱情的弥补。
当简爱再次回到罗切斯特的庄园时,已经是一片废墟了。疯女人点燃了庄园,死了。罗切斯特在这一劫难中失去了双眼。他虽然看不见简爱的容貌,但是他紧紧地抱住了她,他们这一抱就再也没有分开。我们看到了一个光明的结尾,也感觉到了爱情的伟大:当世界都把你抛弃时,还有爱人会一直守候在你的身旁。
女性独立的号角
影片改编自夏洛蒂·勃朗特的同名小说。这部作品探讨了人生价值,尤其是女性的人生价值与尊严、爱情的关系。英国的维多利亚时期正是女性意识觉醒的开端,这在当许多的社会事件和文学作品都有体现。勃朗特的《简爱》就是其中的重要代表。简·爱的一生都充满了坎坷,但是她却从不屈服、妥协、安于现状,始终都是富于反抗,不甘受辱,对爱情一直抱有憧憬和幻想,对阻碍向来都是百折不挠。这是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也是当时千千万万被压制的平凡心灵的共同理想,因而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受到了当时的强烈呼应。
简爱的出身很贫穷,但是她却从不会因为贫穷而放弃尊严。当校长对她体罚的时候,她总是毅然抬着头,为自己辩护。而当一脸严肃的罗切斯特对他冷眼相对时,她也不卑不亢,坦然面对。可以说,要想社会对女性尊重,首先就要学会自重,简爱的做法与那些专门迎合男性偏好的富家女们形成了鲜明对比。简爱眼中的爱情从来都是高于金钱,她爱罗切斯特不是因为他的钱,而当时的社会却大都因金钱而淹没爱情。简爱的出淤泥而不染更让她的形象顿显高尚。
原著曾多次被翻拍,但是最经典的一部还属1944年的这一部。不仅因为情节流畅、布景精致,还由于男女主角分别由琼·芳登和奥斯·威尔斯饰演。对于喜欢电影的人来说,这两个名字可谓如雷贯耳。两个人的表演自然而有节制,张弛有度,让人看过之后还想看。
爱情箴言:
简爱:你以为我贫穷、低微、相貌平平,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的话说完了,让我走吧。
罗切斯特:我有一种感觉,你就像一个超人一样。我爱你就像爱我自己一样。
简爱:别骗人了。
罗切斯特:不,我爱你。说你也爱我,说,快说,说你会嫁给我。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2
《简爱》主要讲了一个独立自主、积极向上的女性简·爱。她从小的生活就与别人不同,饱受虐待,品尝着寄人篱下的屈辱,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让我刮目相看。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他们历尽磨难最终有一个很好的结局。罗切斯特相貌丑陋,却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灵,他头脑也很聪明,人缘良好。至于简爱,她虽然平凡但也伟大,不向命运低头,一心追求幸福生活。
当她发现她爱上罗切斯特后一味的克制,但最终这强烈的感情还是冲破了她心中的束缚。她向罗切斯特吐露感情后,罗切斯特也告诉她,他一直都在试探简爱的感情。当简爱答应罗切斯特后,罗切斯特执意要带简爱去米尔科特选购衣服,这让简爱大为反感,让她认为她就是个玩偶或者是马戏团的猴子。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如今的富家小姐,仗着家里的钱,买各种名牌,在网上摆阔。而简爱却不是,她不爱钱,认为钱是庸俗,让人堕落的东西。所以她不想让这种东西围绕在自己身边。这正是我们需要的品质,在现在物欲纵横。金钱至上的社会,节俭。不贪财的人凤毛麟角,变得十分珍贵。其实钱并不好,会使人堕落、虚伪、让人烦恼,甚至会使人疏远。
简还有一个优点,她坚强不屈,敢于与命运斗争。不承认贫富阶级,认为“人与人是平等的”“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正因为如此,她才敢去爱一个社会地位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主动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爱情。对于当时的社会,这是极为大胆的。她追求平等的幸福,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
《简爱》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全身心付出的爱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审视自己的心灵。简爱,简简单单的爱,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一掷千金,只要两人的平等与尊重。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3
寒假里读了简爱这本书,我感触颇多。
简爱父母双亡,生活在一个对她的尊严无情践踏的环境里,而这磨练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然。在一个寄宿学校中,简爱从她的好朋友海伦那里学到一种内在力量——忍耐。后来简爱来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身边,她的正直,高尚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而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当裴多菲说“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懂得了作为人的价值;当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懂得了人应具有反抗精神;当简爱说“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感情的机器”,我懂得了作为女性的自尊。我很欣赏简爱的独特个性、思想和顽强的自尊心。虽然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但是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外在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她勇敢的坚信:“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却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把我捧在手里疼爱,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父母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她们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们很讨厌。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态度,我便会想也许简爱经常会独自一人在想:“如果我有父母该多好呀!”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加倍珍惜这份父母的爱。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位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不向命运低头的女性。这本书深深的进入我的灵魂,影响着我的精神世界。它告诉我,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我们依靠自己的能力,作出的努力,就会冲破重重困难,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也让我更加珍惜父母的爱。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4
这是一个浪漫,凄美的故事。刻画出了一位相貌平平,却追逐幸福,平等生活的女性。
简爱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中,她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过着比女仆还苦的生活。舅妈的嫌恶,表哥表姐的嘲讽。长大后的简爱去了桑菲尔德堡当家庭教师。不久和这里的罗切斯特先生相爱。她觉得他对她并不是主于仆,而是好朋友。她喜欢与他交谈,并觉得与他交谈很快乐,很幸福!
读《简爱》有感两人即将成为一对新人,简爱却听到她一直深爱的罗切斯特已有人妻!她含泪离开,她的身心受到了欺骗,自尊受到了嘲弄。在百人拥戴,享尽荣华富贵和平凡自由的诱力下,她选择了过平凡,自由的生活。
她再次回到那个既让她高兴又难过的地方,那个曾经对她无微不至的人有了重大改变: 他瞎了,残了,虽然没有当年火热的激情,但那颗炽热的心没有变,他渴望,渴望原谅他,渴望她回来,渴望和她一起生活!
书本合上,可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简爱的善良,回绝表哥时的坚毅,得知桑菲尔德堡失火时的慌乱,见到罗切斯特时的喜悦......在脑海中不断闪现,他最终知道,罗切斯特是她的依托,她爱他!
我为简爱高兴,她找到了对她来说极为重要的人!她不漂亮,个子很低,没有家世,没有背景。但罗切斯特叫她"小精灵",一开始我怎么也想不通,简爱怎么会是小精灵呢?当看完书后,也许,是爱把简爱美化了,她是罗切斯特心中唯一,也是最美的小精灵!
我也为简爱庆祝,她的努力和付出都得到了回报。虽然罗切斯特不是当年那个威风凛凛,家产百万的先生了。简爱的回归是他感情和物质上的恩惠。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两人幸福自由的脚步了。他们手牵着手向小木屋走去。
这是美好的结局,圆满的句号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5
世上最脆弱的是孩子的内心,当辱骂、嫌弃、殴打充斥着简爱生活的小小空间,孤独、恐惧很容易滋生出黑暗的心理。然而,生命是坚强的,与其说是小小的简爱敢于反抗命运的不公,还不如说是一个孩子在极度恐惧中为了生存,本能的采取自我保护地措施。同样是寄人篱下的环境,相比于中国古典小说中林黛玉的谨小慎微,简爱在盖茨里德作出让对手胆战心惊的抗争,无疑更让人欣赏。也或许是年幼的简爱在冲动下并不会想到后果的严重,她的确如愿离开了这个令她痛苦的地方,但等待她的并不是她心中圣洁的学校,而是她人生的又一恶梦。
劳渥德学校校长布洛克赫斯特先生是一个残忍、伪善的人。他披着宗教的外衣,满口仁义道德,却将简爱置于耻辱台上,当众诋毁她,这深深地伤害了简爱的自尊心。当一个人认为人性是邪恶的,那他自身亦不会高尚。面对讥讽与蔑视,兼爱凭借骨子里的那份倔强,不是自甘堕落,而是更加奋发进取。她知道自己不美,但它却是一个不卑不亢积极热情生活的女孩,不会因失意而一蹶不振,更不会因为挫折而放弃快乐,即使没有人爱自己,也一样要潇洒的活下去。这使她最终获得了师生的理解,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为了追求自由实现自我,简爱又离开了劳渥德学校来到了位于桑菲尔德的罗切斯特庄园作了一名家庭女教师。每个女孩都渴望爱情,都希望找一个贴心的人、一份呵护。在桑菲尔德,简爱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
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的日不落帝国,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资产阶级逐渐强大,使得物质与金钱成为时代的标志。伦理道德和社会等级观念极为严格,社会矛盾突出。拜金主义盛行淹没了人性的真善美。夏洛蒂笔下的简爱虽是在普通不过的女子,却拥有独属于她的骄傲。面对贵族的狭隘、浅薄、无知、装腔作势、自以为是、以及咄咄逼人的态度,简爱总是从容面对,叛逆却也端庄贤惠不失尊严。相较之下,简爱在精神上的富裕明显超过了贵族阶级。她正直高尚纯洁的人格魅力使罗切斯特感到自己道德及精神上的空虚,被真善美的原始人性感动,深深的爱上了简爱。不得不提当罗切斯特拐弯抹角的告白被简爱误解时那段经典对白: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美和一点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平等的一因为我们是平等的!
我想即便是现代,也很少有女性敢于如此朴实和坦率的向心爱的人说这样的爱情宣言,大胆、直率,丝毫没有自卑感,冲破了世俗及传统偏见。这更让我们感受到了简爱对罗切斯特感情的深刻,这样坚强的女孩流下的泪让我们感受到她将离开的痛苦。接收到这样一份真挚地感情,罗切斯特除了震惊欣喜外又怎会不为之动容。他同样无视世俗的藩篱,逾越阶级的鸿沟,用更加炽热的心爱着简爱。这乌托邦式的爱情是每个有梦的女孩的幻想,遗憾的是,这美好只存在于小说中。
即便是小说中的美好,也会有残缺。当罗切斯特和简爱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罗切斯特却被揭露早已结婚。得知他有妻子,即便知道他是被欺骗的受害者,他娶了一个疯妻,他并不快乐;即便他再三恳求与挽留。简爱依然强忍心中的悲痛离开了心爱的人。不是因为绝情,而是她爱的纯粹,她不愿作金钱的奴隶,不愿作他人的附庸,她付出全部的爱,只要成为他心中的唯一。这简单的要求如今也成了奢侈,无法得到爱与灵魂的平等,便选择离开。
离开桑菲尔德,天地之大却好像在无容身之所,直到她偶遇她的表哥,作牧师的圣约翰,才脱离窘境。在相处中,简爱看清了圣约翰的自私自利的本性,她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因为她知道圣约翰并不爱她。他只是看中了她独立、吃苦耐劳精神,只是把她当一位非常适合传教士的妻子。曾经沧海难为水,简爱不会为了一个不爱的人而将自己禁锢在婚姻的枷锁中。即便和牧师结婚,在当时英国社会中,是非常体面、令人刮目相看的。简爱还是毅然决然地拒绝了。
简爱从叔叔那继承了一些财产,有了些财富,却得知罗切斯特由于在大火中拯救发疯的妻子,最后财毁妻亡,罗切斯特也在大火中双目失明。她怀着那颗充满爱的心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不嫌弃他的一无所有以及残疾,因为从一开始,她爱的就不是他的金钱与权势,她爱的彻底的是他这个人。在她充满女性温柔的悉心照料下,罗切斯特终于复明了。
简爱观后感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6
放假之前收到老师的一条信息,内容大概是让家长和孩子共同阅读一本书,并且各自写下读后感参加学校的读书节活动。这对于离开学校这么多年的我来说,有点手生,也不知道从哪方面来着手,究竟该写些什么呢?但为了能让儿子能够交上一份完整的寒假作业,最终还是决定和儿子一起选了一本外国文学《简。爱》。
初读《简》是在中学时期。书中细腻的文字,以及男女主人公纯洁的爱情故事,曾让几个小同学看的面红耳赤。现在我给儿子看这样的书,会不会早了点,他会持什么样的心情去看?是否会有兴趣看完这样的书?
在我还在纠结与顾虑的时候,儿子已经在默默的翻看着这本书了。
我有点迫切,也很期待,想知道他看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和感触。
而对于一个已是中年人的我,再看这本书时却比当年又多了些感悟,感动,同时又有了不同的感慨。
童年时期的简父母双亡,寄养在舅舅家,受尽了舅妈的歧视,以及表哥表姐的,后来辗转到了寄宿学校,情况并没有因此好转,生活上过得更为艰苦了,即使这样,简仍然以她的倔强与坚强不断地在沉沦中成长、重生。最后成为一个多才多艺而又性格独立的人。长大后的简到了罗切斯特家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并和罗切斯特相爱。当得知自己快要结婚的对象还有一个妻子的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倔强的她身无分文,依然决然的离开了罗切斯特先生。在离开路上即使饥饿潦倒,几经磨难,生命受到威胁也没有就此求全自己。这就是简所展现出来了人格的魅力,也是我看了几遍都为之感动而不能自已的地方。
小说看起来似乎是在描写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曲折而完美的爱情故事,但简凄苦的童年,波折的成长经历,以及刻在骨子里的那股精神,让我深深相信,作品不仅对于当初的我,还是对现在成长中的儿子,都一定有着不可言传的正面的影响。
小说中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才华横溢,积聚财富的庄园主。他的阅历,他的财富以及他的社会地位完全能够娶一个和他门当户对漂亮的英格兰小姐。然而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简朴,善良,独立,一个成长卑微但又不平凡的简,因为简爱的这些特质,他发现了自己的爱情,坚定着自己的爱情,给小说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然而,罗切斯特先生最最让我感动的不仅是他娶了简,还有他内心的淡定,朴实以及不被世俗羁绊高尚的灵魂,财富和地位远比不上拥有一个至亲、至爱的人。单就这点看,在现如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人能够懂得,能够做到,能够抛弃浮华,能够淡薄名利,做一个淡定自如又不失自我的人。我想,对我们成年人来说,都更应该思考。
这一点,也是我期待孩子能从书中读出来的感悟。更希望他能将名著的精髓感受到自己的思想中,像上了一堂终生难忘的课,来体味到名著带给他的影响,成为他成长历程中的不可多得的思想精华。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成为名著,能够经久不衰,我想大概应该是作品的精神,让不同时期、不同年龄层次的人看了都会受到感动和启发,《简爱》恰恰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再读《简爱》,我又一次感觉到好的作品带给人心灵的震撼和影响,这虽然是一部爱情小说,却又一次让我体味生命的真谛。《简爱》传达的,更是一个人生之为人的尊严,在任何时候,都能顽强地保有自己的原则和自尊,坚持自己的信念,在怎样的艰难困苦中都能为了信念毫无惧色地面对和生存,而在一些爱情和婚姻的尊严上,更是泾渭分明,爱的透彻,爱的浓烈,却也做到了充分保存自己的自尊,做到即便出身平凡、卑微,也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高贵的思想,并且不为各种环境和诱惑而改变自己的原则,更传达了爱情的神圣和灵魂的平等,一个有血有肉,自尊自爱的人,才是有着人格的魅力,值得人尊重和爱的人。
写到此处,我更想看看儿子的感想,他,是否如我所愿,感受到了这些呢?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7
简.爱,是个相貌寻常,单纯善良的女孩。因父母去世,而被寄养在舅舅家。舅舅又逝世,舅妈与仆人又不喜欢简.爱,便将她送往洛伍德孤儿院。
八年后,她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而一个秘密,再缠着她。当她明白后,思想与心灵迫使她离开桑菲尔德。原先她深爱的罗切斯特先生,已有了妻子,是个疯子。这给她多大的打击呀!
她流落到一个小镇上,被好心的圣.约翰兄妹收留。也巧,他们是简.爱的表兄妹。圣.约翰爱上了简(简.爱),向她求婚,她不肯。她感到,罗切斯特先生在呼唤她,她也并没有放下过他。她,找到了他。疯女人烧了桑菲尔德,罗切斯特先生去救妻子,人没救着,自己却受了伤,双目失明了。
这本书写的,就是每个人就应有的人生立志啊!我完全被简.爱的人生打动了,被这本完美又感人的书打动了呀!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8
《简·爱》是一部极具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母亲出身名门贵族,母亲不顾一切阻拦,与父亲结婚。父母结婚刚一年多,便双双染上斑疹伤寒去世。那时,她刚刚出生。她被送到舅舅家寄养。可是,舅舅在她九岁那年也去世了。从那以后,舅妈和表哥表姐开始折磨她。然而,她没有绝望,没有自我摧毁,也没有在侮辱中沉沦,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初读《简·爱》,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我之所以欣赏它,是因为我觉得真爱是简单、单纯的,他不带有任何的`私心杂念,《简·爱》所宣扬的正是这样的爱。我特别欣赏主人公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恋,简和罗切斯特除了默默深爱着对方外,没有太多地考虑,他们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也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我想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他们的感情就好似一杯白开水。
最吸引我的还是简那种始终追求个人的独立性的精神,哪怕是面对罗彻斯特如幻如神的爱情之箭,她仍旧保持着自己追求平等独立的人格魅力,这种魅力使简爱这个人物深入人心,变得高大。可是现实中的她矮小、苍白,一点也不美,但她身上的那种气质,那种为争得自己尊严,争得人格平等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是任何人都无法相比的。
读完这本书,相貌平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最新简爱读后感 篇9
似乎是上瘾了,放假以来我不是看书是写文稿,很少出去。再读《简·爱》,一切似乎都已不同了。
第一次读《简·爱》时,我才五年级,对爱情什么的都不懂,只是单纯的觉得那是长大后的事。那一次,我嘲笑了简·爱的傻,嘲笑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无知、自欺欺人。
第二次是在六年级,大家成长得飞快,身边都不乏一些“恩恩爱爱”的“小情侣”了,虽然羡慕,但身边有那个无话不谈的蓝颜知己就已经足够了。此时我开始羡慕起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圆满结局了,但又不免为中间的波折而伤神。
第三次读是在最近,时隔一年我再次拿起了《简·爱》,细细品味,咖啡的香在空气重飘飞、舞动。又是一年,一年间处了不少事呢。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如今,我又是孤身一人。此时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简·爱经历了那么多、明明有更好的人可以选择却单单只爱罗切斯特先生一人。
当两个人真心相爱之时,不管双方之间有什么隔阂,不管在一起时经历了什么,只要能够拥有足够的勇气闯过便可以获得最信服的圆满结局。若不能,那只能让时间冲淡一切,但在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任然有着属于他(她)的一个位置。
层层爱恋间常常会有磨练,若你闯得过,那便是天堂;若你闯不过,那便是地狱。时间并不是真正的锁,它不可能锁住那些让人心碎的回忆,总有一天那些记忆还会重现,因为它们一直在我们的心底。
最新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精华13篇
被誉为“天才”的人的一生,可以给我们提供最为丰富的启示。读完他们的作品,我深感唏嘘。阅读后感是记录文章主要内容和回顾的好方法。一篇好的读后感应该突出哪方面呢?如果您还对“最后的獒王读后感”感到有疑问,不妨看看小编推荐的这篇文章,并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1)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最后的獒王》。
这本书讲得是:汉扎西要去西结古草原,路上碰见了来自仇家草原上阿妈的七个孩子和一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他们和汉扎西一起去了西结古。当他们在西结古被发现是从上阿妈来的之后,一个叫秋珠的男孩子发动了当地的领地狗群去撕咬七个孩子,冈日森格和汉扎西站出来勇敢的保护了大家,最后大家得救了,而狗却受了重伤。汉扎西是个爱狗的人,他请来了藏医救活了藏獒。在养伤期间,它和一只叫那日的母藏獒建立了爱情。不幸的孩子们又一次陷入了险境,汉扎西和冈日森格还有众狗踏上了寻找七个孩子的征程。在路上冈日森格经过勇敢的决斗打败了草原的獒王,并取而代之成为了草原的新獒王。终于到了冈日森格和名叫饮血王党项罗刹的藏獒决斗的时刻,冈日森格利用母性发性时的叫声一击击败了饮血王党项罗刹。受了重伤的饮血王党项罗刹在汉扎西的救助下,亲情的感化了变成了一只好狗-还有了新的名字多吉来吧。冈日森格用的自已勇敢和必胜的决心,以打败獒王和饮血党项罗刹做证明,使自已成为了草原的新獒王。
这是一部描写狗的武侠小说,藏人的神话故事,藏人的哲学观,藏人的风土人情都通过狗的行动一一展现在我们眼前。藏獒们将我们带回了原始纯美的高原,带到那有清泉荡漾的藏地,在那里没有人与人的暗算,有得是直面强敌的团结和勇气。通过阅读《最后的獒王》,冈日森格的经历告诉我们要想完成一件事情,必须有强大的勇气和必胜的决心。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有时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努力,需要坚持不懈,有滴水穿石的毅力和铁杵磨成针的决心,才能收获成功的喜悦。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2)
在暑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叫《最后的獒王》的书。书上有一个汉族人的精神让我震惊。我不禁为自己是个汉族人骄傲。
此书主要讲了一个作者的父亲来到藏族,救了一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后来那只藏獒带着“父亲”去了党项大雪山。冈日森格和“父亲”却在半路上发现了饮血王党项罗刹,它们打了几个回合,饮血王党项罗刹败下阵来,饮血王党项罗刹受了重伤“父亲”留下来照顾饮血王党项罗刹,冈日森格终于到了党项大雪山,找到了自己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
后来,“父亲”用马车把饮血王党项罗刹带回了家,天天给它医治,换药、喂牛奶。罗刹一开始还不适应这种待遇,以为这是一个阴谋,所以把“父亲”的手咬伤了。但是他没有放弃感化罗刹的机会,所以,他每天都对罗刹以德报怨。而罗刹却不领情,他却没有停止对它的精心照顾,没过多久,罗刹的伤好了,它能走路了,还能帮助他赶羊。
夜晚,“父亲”故意装睡在罗刹面前,罗刹用鼻子闻了闻他,看了看,却没有一口咬下去,他成功了, 他终于感化了罗刹。他为罗刹起了个新名字叫多吉来吧,善金刚的意思。
我看完这篇故事后,真是太佩服这个汉族人了,我佩服他执着、沉稳、淡定的精神。暑假里,我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知道了在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青藏高原上,生活着一种特别高贵的动物,它们的名字叫藏獒。
藏獒外貌凶猛,就像狮子,但是它却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藏獒身上,个个都是好汉,它们生龙活虎,懂爱懂恨。它们集中了高原生灵最好的品质:威猛、忠诚、智慧、坚韧......是一群了不起的狗。在这里,草原上的藏獒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情感炽热,它们有着英勇无畏的精神,有着感天动地的忠诚与尊严,以及它们的生和死,作者描绘得那么可爱可敬。来吧!让我们走近它吧,来到作者的笔下,完成这次高原之行。
书中描绘的是一位“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他孤身一人去青果阿妈西部草原中心——西结古草原,在途中,正巧遇到一只名叫冈日森格的金毛藏獒和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他们跟随“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竟想不到的是,西结古藏民对七个上阿妈的孩子有着未解的世代仇恨,这样,当地藏民对来自仇家的孩子恨之入骨,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和冈日森格一直是他们的追杀对象。冈日森格在一次与当地藏獒搏斗中,生命垂危。面对绝境,仁慈的“父亲”从死亡的边缘重新把它救活了,使它重新站起来。它为了救出七个上阿妈孩子的性命,经历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搏击。先后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雪獒、饮血王党项罗刹,完成了精忠救主的使命,成了一只出色的藏獒。它的一生都在为别人而战,它以道为天,忠于职守,最后化解了西结古草原对上阿妈仇家的七个孩子的世代仇恨,冈日森格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考验,做了西结古草原大家一致公认的新獒王。看到这,我为之震撼了,真了不起,真不愧是神山狮子转世的神犬呀!
读了全书,我完全进入了藏獒的世界,这个世界带给我的是心灵上的无比震撼和敬畏。它对主人的忠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面对绝境时,敢于担当。只有敢于担当自己责任的人,才会走向成功,定能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藏獒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3)
每当有人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总会笑嘻嘻地回答:当一名主持人,可是天生的胆怯时常让我的梦想冲回原地;如今,学习的压力再加上每天坚持练普通话的辛苦再一次把我的梦想冲回了起点。还是放弃吧!
摆在面前是一条非常艰辛看不到希望的路。直到我看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后。我才知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像藏獒一样坚持不懈的去努力,总有一天你会克服困难,实现梦想。
本书主要讲述了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独自一人去往西结古草原的路上,他遇到了一只金毛的藏獒——冈日森格和它的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它们追随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冈日森格一直希望草原上没有仇恨,能够和睦相处,可草原人民一直误解了它。冈日森格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当地藏獒进行搏斗,就算生命奄奄一息它也从不放弃,总是坚持到底。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和獒王之间的斗争了,就算他的两只肩膀和脖子都被獒王的六刃虎牙咬的血流如注,它也在坚持战斗。就这样,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坚持,它先后顽强地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雪獒……最后,通过它坚持不懈的努力,完成了心中的梦想。就凭这种坚持不懈的努力,它赢得了草原“新獒王”的称号。
看到这里,我为之震撼了! 每当我遇到困难不是怨天尤人,就是放弃努力。而藏獒们却会勇敢的面对一切,坚持不懈的努力,甚至用自己的生命来完成……而我呢?连它们的千分之一都不及。我为之前因一点挫折,放弃梦想的念头而感到非常惭愧。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冈日森格为什么能实现心目中的梦想。从它身上我学到了一种精神叫坚持、一种挑战叫勇敢、一种魄力叫自信。相信今后的我,会朝着自己心中的梦想去努力。
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梦!我的梦!一定能实现。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4)
闭上眼,回忆起那段惊心动魄的故事:只有一望无垠的草原,只有悠悠的白云朵朵,只有一只威风禀禀的藏獒,挺立在雪山上……
《最后的獒王》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它描写了一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的传奇故事:它带着七个上阿玛草原的孩子,来到仇家——西结古草原,遭到西结古藏獒的追杀,险些被众多的藏獒咬死。之后,冈日森格经历了九死一生,但凭着强壮的体格,聪慧的头脑,咬死了骄傲的獒王,打败了发疯了的“白狮子”嘎保森格和只会复仇的“饮血王”党项罗刹,最终证明了自己是前世的雪山神狮,当上了威风的獒王。
文章中的父亲,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一生热爱藏獒,还说过“藏獒精忠报主,见义勇为,英勇无畏。藏獒一生都为别人而战。藏獒以道为天,它们的战斗是为忠诚为道义为职责!”
是啊,我也藏獒上学到了许多:藏獒从没想过人应该记住并感谢它们的恩德,反而总是希望自己记住并报答人的恩德……藏獒都能做到如此,那我们就不能吗?
藏獒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精神!我们不妨以一双獒眼来看世界,学习藏獒的诸多品质……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5)
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我被人狗之间信赖的力量所震撼了。
藏獒是一种凶猛的狗,有野性,有斗性,如同一头雄狮,可它不仅有兽性,在它心灵深处,还有人性。
小说是以寻找主人公金色公獒冈日森格的主人为主线,描述了獒与人密切的情感。獒是多么忠诚啊,不管历经千难万苦,永远将主人记在心里。这是多么高尚的品德,如同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肚里永远都有一颗忠诚的心。
父亲也是小说的主人公之一,他在大黑獒那日最虚弱的时刻,用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似乎她是自己的孩子。不管那日是不肯吃肉,还是对父亲怀有敌意,父亲还是细心地照顾着这只咬伤自己的黑獒。正是这样,他们之间的友谊越来越深厚,以至那日将父亲视作了自己的主人
最后一章更加使人感动,多吉来吧从小被恶魔宋鬼人关进密不透风的石屋中,眼里只有仇恨;他在受伤后被父亲照顾时,时而不吃父亲喂的食物,时而暴躁低吼,时而还反咬一口父亲。最后他在父亲慈母般的呵护下,一点点地化解了内心的仇恨;在父亲的拥抱下,融化了铁石般坚硬的心;在父亲的信任下,不再是一台屠杀机器,成了一只有血有肉的藏獒
我家里有一只巴西龟,巴西龟是凶猛的肉食性龟类,可以轻松地吞掉三厘米长的小鱼。它刚来我家时,用四肢胡乱地拍打着水箱,一边一味地伸长自己的头,嘴不停地闭合着,用充满敌意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任何伸来的东西,二话不说就是狠狠地一口咬下去。我险些被咬到,看着那带花纹的头迅速向我弹来时,把我惊出了一身冷汗。但我每天坚持为它喂食,还冒着被它尖锐的爪子抓伤的危险为它洗澡,随着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它那凶狠的眼光变得柔和起来,可以温和地让我抚摸它坚硬的甲壳,懒洋洋地趴在地上,让我为它刷洗身子;朋友间亲密无间的喜悦如同钱塘江水,顺着我的血液在我的身体中流淌开去。我恍然大悟:这就是信赖的力量,可以使硬如金石的心化为一潭春水!
人与动物尚且如此,人与人之间更是如此。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信赖,那大家就会互相猜疑,买了东西不给钱,签了条约不遵守,甚至签了和平条约的国家,还会互相偷袭,世界就会变得乱糟糟的,没有友谊,没有和谐,只有虚伪和出尔反尔。有一个卖报的老奶奶,她每天并不守在她的报摊前,报摊前有一个盒子,里面放着零钱,要是有人买报纸,将自己的钱放在那个盒子里就可以了。这样美好的情景,正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信赖上。我相信,世界上的信赖如果多一点,而虚伪少一点,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就像老舍说的那样,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最后的獒王》。这是一本关于藏獒的武侠传奇小说,西藏的奇妙故事和藏地的风土人情都通过藏獒一一展现在我的眼前。
书中讲述了作者的父亲和四只藏獒一起生活的故事。藏獒们有着非常好听的名字:冈日森格、多吉来吧、果日和那日,冈日森格是神山狮子的意思,多吉来吧是善金刚的意思,果日是藏民对月亮的称呼,那日则是狮面黑金护法的意思,书中通过冈日森格怎样成为獒王的过程描写来展现藏獒们的快乐、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其中令我最感动的一个小故事是藏獒得了瘟病后,因为它们不想把瘟病传染给别的狗和人,于是它们故意走进狼穴成为狼食,狼吃了它们就会得病,会死掉,这样草原上就不会因为没有藏獒出现狼吃羊的局面了,可以说病死一只藏獒,同样病死了好几匹狼。狼是狡猾的,但在遇到藏獒的躯体时,却会完全失去判断能力,于是就丧失理智地疯狂撕咬,大口吞咽带有瘟病的藏獒身体。这就是藏獒的忠诚,它们即使死了,也要让狼尝尝它们的厉害,所以我们要更好地爱护它们。
在离天最近、空气最少、生活最难的地方,一种不屈服于苦难的精神正在生长,这就是藏獒。看了这本书后,我对西藏充满了向往,想去看一看那巍峨雄壮的雪山,那一望无际的草原,那美丽奇幻的湖泊,还有那神奇的藏獒。你们想了解西藏吗?想知道关于藏獒的故事吗?那就来看看这本书吧!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7)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最后的獒王》,读完以后,让我感慨万千。
《最后的獒王》讲述的是主人公藏獒冈日森格和一名记者在无意间产生了友谊。他们两个在藏族大闹刑场,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七个上阿妈孩子,主人公冈日森格也为了向别人证明自己而不断得浴血奋斗着,最后当上了至高无上的獒王。
冈日森格是一只坚张、有毅力的狗。虽然他初到西藏时,因为受到了其它狗的歧视而感到很悲观,但他还是凭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坚持了下来。并且克服了重重困难,成了人们所尊敬的狗和獒王。而让我感受到了他坚持到底就是胜利的品格,但是在这一点上,我一个人远远比不上这只狗,我做事经常半途而废。
有一次我做数学题,想了很久都没想出来,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没耐心再做下去。想到这儿,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渺小了,冈日森格在危机重重的狗群里都能坚持的走下去,而我碰到一点点困难就止步了。从今以后,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向冈日森格学习。
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冈日森格这种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同时也让我们知道: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总是有困难的。遇到困难时,我们不能退缩,那样困难就会打败你。我们只有向冈日森格一样知难而上,才会战胜困难!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8)
冈日森格,这被誉为“神山狮子”的藏獒威猛无比,眼神里折射出坚毅的目光,而它灵魂深处的那一份坚强、勇敢更是让我为之深深折服。
决斗。对手是一只黑铁火獒----饮血王党项罗刹。这是一只非人手段训练出来的獒之魔,兽之鬼。面对如此强劲的对手时,冈日森格并没有胆怯。在几番较量之后,冈日森格直面迎接着黑铁火獒的凶猛,也感受到了体力的透支,然而在这生与死的抉择之间,它抓住时机,用两倍的闪电速度咬住了饮血王党项罗刹的脖子。冈日森格用自己的勇敢坚强,创造了一个胜者的奇迹。勇敢坚强,是它血液里的因子。当一群领地狗冲来时,冈日森格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自己的主人;当獒王来与它斗争时,冈日森格体现出自己的威猛;当面对强大的对手手时,冈日森格勇敢出场。
不禁让我想起4岁时一次经历。老爸打赌说我不可能从家走到峙山公园,我不服气,偏偏要走给他看。施工路碎石满地,一块块石子硌得我的脚生疼,我迈着摇摇摆摆的小步子蹒跚地走过,好不容易走完这条路,车水马龙的马路又让我紧张不已,平时这个时候老爸都会牵着我走,可是这一次,老爸只是为我指挥,“车少的时候才能过去哦”我心惊胆战,几乎要哭出来,老爸说:“现在车少了,赶快过去。”我赶紧冲向了对面,当我回头看来时的路时,发现也没那么难了,可是,体力不支又是下一个难关,离到峙山公园,还得穿过好几个小区,累得气喘吁吁的我只想打退堂鼓。不,我不能放弃,我内心呐喊着。我抖了抖腿,甩了甩胳膊,转了转脑袋,小跑着跟上爸爸,隐约又有一些肚子疼,我还是咬牙忍着。峙山公园终于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仿佛有一种成功的喜悦。
无论是冈日森格,还是4岁的我,其实生活中威猛一只都在挑战自己,克服心理恐惧,战胜体力不支,不要以为自己弱小而理所当然地去找借口,我们才能成就一个坚强、勇敢的自己,像那个最后的獒王!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9)
在暑假,我读了《最后的獒王》,知道在那遥远的青藏高原上,生活着一种特别又高贵的动物,他们的名字叫藏獒。
藏獒很凶猛,像一只狮子,却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威猛、忠诚、智慧、坚韧……会为了人类去战斗,不害怕任何东西。
一位“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他孤身一人去青果阿妈西部草原中心——西结古草原,遇到一只藏獒冈日森格和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他们跟随“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竟想不到的是,西结古草原对上阿妈草原有着未解的世代仇恨,这样,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和冈日森格一直是他们的追杀对象。冈日森格在一次与当地藏獒搏斗中,生命垂危。面对绝境,仁慈的“父亲”从死亡的边缘重新把它救活了,使它重新站起来。它为了救出七个上阿妈孩子的性命,经历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搏击。先后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雪獒、饮血王党项罗刹,完成了精忠救主的使命,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考验,最终成了一只出色的獒。看到这,我为之震撼了,真了不起,真不愧是神山狮子转世的神犬呀!
读了全书,我完全进入了藏獒的世界,这个世界带给我的是心灵上的无比震撼和敬畏。它对主人的忠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面对绝境时,敢于担当。只有敢于担当自己责任的人,才会走向成功。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10)
夜晚,纯洁的月光透过窗户照在房间的墙上,我虽然躺在床上,但我的心早已钻进巜最后的獒王》这本书里,这本书的作者杨志军用最生动的语言描述了草原上藏獒的喜怒哀乐,让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张张美丽的图画。
《最后的獒王》这本书是在我11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讲述了一只名叫冈日森格的藏獒,为了保护上阿妈草原的七个孩子与西结古草原的藏獒殊死搏斗,最终保护住了七个孩子,还化解了两地之间的仇恨,他虽不如神一般强大,但他的坚强不息,顽强拼搏。帮他证明了自己,成为了伟大的獒王。
书中善良勇敢的父亲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生钟爱藏獒,非常关爱藏獒,他处处为别人着想,很受欢迎,最后为党项罗刹疗伤时,被它咬到两次,但也坚决不放弃。
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在空气最少的地方,在生活最艰难的地方,在死亡最易的地方,一种不屈服于苦难的藏獒精神正在成长。但愿忠诚、勇敢、聪明、顽强的藏獒精神在我们人类之间表达。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11)
从前,有一只藏獒和它的主人,生活在美丽的西藏。
它叫多吉。是一只母獒,一身黑色亮丽的皮毛,不掺杂一丝的杂毛。身体壮的象一只成年的公狮子。它的主人脾气很坏,但对多吉却很好。因为多吉对主人很忠诚,常常因为勇猛的表现猎到很多食物,为主人换来很好的生活。由于狼群不断的骚扰主人,多吉决定向狼群发出了挑战,它孤身一“人”来到狼王的领地,以一对三的架势拉开战式。只见狼王仰天长叫,“嗷、嗷、嗷”并从眼里射出恶狠狠的光芒,领头的是一只公狼王。只听多吉发出“嗷呜”的叫声,原来多吉要进攻了,只可惜狼王比多吉快了一步,迎面扑了上来,多吉轻巧的一个转身,狼王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此时的狼王气急败坏,立马发出了求救信号,三头母狼接令而来,与狼王并肩作战。多吉并没有被吓倒,而是像箭一般扑到了母狼的身上,一口咬断了母狼的后颈。紧接着多吉又向狼王进攻了,狼王吓得后退几步,只见多吉一个飞跃,锋利的爪子划破了狼王最柔软的腹部,鲜血染红了它的皮毛,而这时的多吉好像并不急着进攻,任凭狼王疯狂的扑杀,它只是轻轻的躲闪着,不一会,狼王因为流血太多,渐渐的支撑不住了,折腾几下倒下了、
、、、就这样,多吉彻底征服狼群。
从那以后,狼群一闻到多吉的气味,就夹着尾巴逃得远远的。这就是西藏最勇猛的獒王多吉!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12)
看完最后的獒王这本书,我很感动。这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在这本书里,作者带领我们去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是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他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它就是——最后的獒王。
冈日森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它是一只身材矫健魁梧的金毛狮头公藏獒。它打倒过很多猛兽。比如野狼、藏马熊。它杀死过这么多猛兽,但是也被打败过。上次它为了帮七个上阿妈孩子脱身,和虎头雪獒它们打斗时,被大黑獒那日咬得差一点就死了。因为公獒是不能攻击母獒的。而那日恰恰是只母獒,所以冈日森格就被咬得那么惨。但是后来又被“父亲”和藏医尕宇陀治好了。
冈日森格碰到过许多厉害的角色。比如饮血王党项罗刹、西结古草原獒王虎头雪獒。冈日森格和獒王打斗,开始冈日森格仿佛很占上风。但是后来它就被獒王踩在了脚下。眼看就要死了,它突然学母獒叫了一声。獒王犹豫了一下,就在这时冈日森格一下子滑到了獒王的肚子下面。一口咬下了獒王的男根。獒王没了男根就想不开了。纵身一跃,被冈日森格咬住喉咙,结束了生命。冈日森格刚打败獒王,成为新獒王时,所有的藏獒都还有点恨它。但是一段时间以后,藏獒就不恨它了认它做獒王了。冈日森格和大黑獒那日在那日不恨“父亲”时相爱了。它们上次把小白狗嘎嘎从狼嘴里救了出来,并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对待。但是最后因为它们紧追不放,白狮子嘎保森格没办法。只好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小白狗嘎嘎给吃了。后来被冈日森格咬得狼狈不堪,失去了尊严,就从悬崖上跳了下去。结束了它那年轻的伟大的生命。
藏獒和人一样聪明,也很有灵气。我们要学习藏獒的精神。弘扬藏獒的精神!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13)
在神秘的青藏高原上,生活着一种特别高贵的动物,它们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雄无畏,它们有像人一样的快乐、悲伤、尊严、爱和恨,它们就是狗类的精英、草原的精魂——藏獒。《最后的獒王》讲述了藏獒忠于主人、永不言败的故事。看着封皮上那张牙舞爪,但又不失风度的藏獒,我带着好奇而敬佩的心情打开了这本记录草原风土人情的奇书。
文章讲述了:有一次,作者的父亲到西藏工作,一不小心把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和他们的藏獒冈日森格带入了“西结古”草原。“上阿妈”草原和“西结古”草原上的人世代为敌,因此他们遭到“西结古”草原上的人和领地狗的追杀。冈日格林为了主人的安全,竟然和大批领地狗对抗,最后因势单力薄而大败,倒在地上半死不活。经过父亲的救治和精心照料,冈日森格奇迹般地活了过来。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因为在与仇敌的决斗中失败,按照约定的规矩要被斩手,父亲和冈日森格冒着生命危险大闹刑场,把七个孩子救了下来。后来七个小孩被仇敌达赤抓走了,为了证明自己就是传说中神圣的神山狮子化身,这样就可以使他的主人——七个孩子免遭残害,藏獒冈日格林用计谋和勇气打败了当地的獒王,就下了主人,赢得了尊严,感化了“西结古”草原上的人和领地狗,化解了双方的仇恨。
在《最后的獒王》里,每只藏獒都显尽了不屈不饶、忠诚报恩、坚韧不拔的本性。其实,人类也有像藏獒一样的高贵精神。
古时候,吴国有个叫周泰的人,十分忠勇,在一次打仗中不幸被抓,面对严刑拷问和金钱诱惑,对国家的秘密只字不提,只是说:“我周泰为主公出生入死,宁死不屈”。三国武圣关羽就也是一个有义气的人,他为寻找兄弟,闯了当时主人曹操的五个关卡斩了六员大将,最后与刘备、张飞相见。但在赤壁大战中,曹操被迫败走华容道,恰逢刘备大将关羽,这时,曹操兵马不足百余人,手无寸铁,但关羽想到当年的恩情,领着曹操成功走出了华容道。关羽虽然违背了军令,但关羽义释曹操成了千古流传的美德。当今的科学家霍金,从21岁就被病魔困扰,“囚禁”在轮椅上,只能活动3指,但他依然没有气馁,不仅坚强的活着,还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有一次,记者问他,“病魔将您永远固定在轮椅上,你不认为命运让你失去太多了吗?”霍金笑了笑,用仅有的3根手指打下了一段字:“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的大脑还能思维,我在终生追求理想,我有爱我和我爱的亲人朋友,我还有一颗坚韧的心”。对于我自己也有过深骨铭心的经历。我以前有点懦弱,经常因为一点小病请假。一次,学校举行写字比赛,我有点肚子痛就退出了比赛,结果我们班平均分比第2名少了0、1分,仅得了第4名,老师说如我参加发挥正常水平的话就可能是第2名了,我心里感到十分内疚,决心让自己坚强起来。后来学校开运动会要接力赛,我刚好感冒了,但因为人手缺少,如果我不上的话只能让比我慢的人上了,这一次我为了班里得荣誉,依然坚持上场,并拼尽全力奔跑,结果我们班得了第一名,我心理感到十分高兴。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应病请假,变得越来越坚强了,还被评为了“阳光少年”。
从此看来,不管是草原上奔跑的藏獒,还是地球上为了幸福而打拼的人类,只有心中有爱和责任,才会获得尊敬,才会变得强大。啊!藏獒,草原上不败的传奇;啊!藏獒,雪山中精炼的魂魄,请把你那一种高贵,那一种忠诚,那一种英雄无畏完整地传承下去。你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爱我的家人,爱我的学校,爱我的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