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3-08-10 故乡读书心得有关故乡读书心得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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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心得 篇1
看完红色蕨类的故乡,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和狗之间有很多伟大的故事。无论是莱西的聪明才智和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和坚持,都深深**撼着人们的心。
今年夏天,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拥有两只自己的浣熊是比利最大的梦想。但是这个梦想对可怜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这是可以实现的,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姐妹。
然而,比利决心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用陷阱捉兔子,只要能挣到几分钱,他就毫无怨言地去做。每天的劳累使他疲倦,但他从不放弃。
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看到这一幕,比利对梦想的执着追求深深打动了我。如果是我,也许一天撑不住,更别说两年了,800多个日日夜夜。
我也曾有过不少梦想,可实现的却少之又少。每次遇到问题,我总会想到这样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现在想来真是惭愧得很。
比利让我明白了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靠空想是不行的,靠家人或朋友也是不行的。要实现梦想,就要向比利那样认定目标,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努力。也许,梦想离你很远,但只要你坚持,你就能实现它。(wWW.Wei890.COM 唯美句子)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比利、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生死情谊。他们一起长大,一起收获成功。当比利受到恶狮威胁危在旦夕之时,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奉献了自己的生命&&老丹和小安坟间的那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是善良、勇敢、爱的象征。
它永远盛开在少年比利的心中,也开在了我的心间。无论你的梦想是什么,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勇敢面对失败和挫折,用爱温暖身边的人,你才会有开启梦想之门的金钥匙。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时装设计师。也许我过去不知道如何实现它,但现在比利、丹和安教我如何实现它。
那温暖的红色将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我向梦想前进。 【写作指导:作文怎样做到写我所想】
1、 写作时,要以形象为标准,衡量思想与写作是否一致
比方写人,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个人的外貌和性格特征是怎样的,在写到这个人的语言和行动的时候,也要和这个人的性格相吻合。总之,笔底下写的人,一定要像脑子里想的人,而且越像越好。
如果写事,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是一件什么事,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开始怎样,经过怎样,结果又怎样。()最好还要列出提纲。在动笔写这件事的时候,就要有条有理地按照构思好的思路或提纲去写。
写好后,还要以像不像作为标准,把想的和写的进行对照修改,直到想的和写的一致为止。
二、平时要以读和写加强训练,提高想、写结合的能力
写像了,这是作文最起码的要求。随着作文水平的提高,自己笔底下的人、事、景物等就会逐渐比脑子里想象的更生动、更形象、更具体、更逼真,就能让人读后如见其人,如见其物,如临其境,如闻其声。不过,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下一番苦功夫。
平时要不断加强选词造句、文章编排策划等基本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写作表达能力。通过多读、多写、多练,我们可以逐渐改变写作无能的现象。
要做到想、写一致,还要特别重视写观察日记的训练。平时,我们应该每天记下观察日记,写下观察到的人、事、景或其他生活片断。如果能准确、生动、生动地记忆,不仅能提高观察生活的能力,还能提高写作水平。
久而久之,当自己掌握了越来越多的词汇,掌握了越来越多的写作方法,就能得心应手地把脑子里想的内容写出来,不但想的和写的逐渐变得一致了,而且写的一定会比想的更好!
故乡读书心得 篇2
打鱼的——一读故乡人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
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
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和下属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原因之一。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所小学的芦苇池后面的臭河里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
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
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负担。因为压力他们不能呼吸。一开始他们应该很伤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变得麻木,没有感情。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越来越艰难的生活,他反抗,他努力,但最后,他屈服于眼前的生活,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感情,仿佛行尸走肉。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反映出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是早期的主人。
她15-6岁的女儿代替她和父亲去钓鱼。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对她女儿外貌的描述。厚肿的大衣,不合身的皮衣,合她年龄不相称的钓鱼动作,都看到了一天的凄凉。
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当明明应该无忧无虑地去学校和同龄人玩耍时,明明不应该承受如此沉重的生活,而只是因为社会的压迫,负担全在她和父亲身上。
沉默的父亲本人,由于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变得更加沉默。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喜忧参半的。因为远离城市,生活的负担变的更重。但悲惨的生活并不能压倒一些人对生活的渴望和希望。
我想作者提到了那些对以后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
故乡读书心得 篇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看书的时候都在流泪。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经过两年的训练,比利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两只浣熊猎犬:丹和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
密不可分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浣熊比赛的金奖。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狮子,勇敢的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他的主人。深情的小丹不肯吃,最后死在了老安的坟里。比利,当他们搬到镇上向老安和丹告别时,看到了只有天使才能种植的美丽的红色蕨类植物。
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但他没有钱买,但他没有放弃。经过两年的训练和储蓄,我终于买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了一只什么都不知道的狗。在比利的耐心下,他成了一只获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比利来比赛时,雪下得很大,他们迷路了,但他们很冷静,赢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对比利绝望,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一开始就听说浣熊要被抓了。很奇怪。经过调查,原来浣熊偷食物。
浣熊晚上出来,而且有很多把戏,所以抓两个没关系。在书的结尾,据说两只猎犬就像上帝派来帮助比利一样。没错,但它们最终还是被夺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故乡读书心得 篇4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是一个叫比利的小男孩住在奥沙克山脉。他一直梦想有自己的两只浣熊,但比利的家庭非常贫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
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聪明机智。老丹勇敢,善于战斗。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打猎,在共同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优秀的猎人。在与纯种猎犬的狩猎比赛中,它们自豪地为主人夺回金银奖杯。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山狮,他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勇敢的老丹用他的生命来保护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了伴侣,停止了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里。
伤心的比利决定和父母一起搬出奥沙克山。搬走那天,他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前告别。他惊奇地发现坟墓上长着一种美丽的红色蕨类植物。传说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红色的蕨类植物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种植红色的蕨类植物。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让我一次有一次感到温暖。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如果我想实现任何愿望,我必须努力工作。我也学到了勇气、团结、友谊和善良的含义。
动物和人是情感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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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故乡读书心得通用
常言道,优秀的人都是有自己的事先计划。当一次工作学习即将开始时,我们通常会提前查阅一些资料。资料可以指生产、生活中必需的东西。如: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参考相关资料会让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更高。只不过,你是否知道有哪些幼师资料种类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有关故乡读书心得通用,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读书心得 篇1
这是一本能引起他人深思的书,当您跟着每一个字的脉络进行下去,您会被这里面的故感动到落泪!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认真的去阅读的书。
男孩比利一直有一个愿望,他想要两只浣熊犬,这是一个不实际的愿望,因为他家太穷了,浣熊犬却非常的昂贵。
比利没有放弃,他决定自己攒钱买下两只浣熊犬。他攒了很久,也没有攒到需要的钱数。但是,幸运最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发现了一张纸,内容让他兴奋: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通过整整两年的努力,比利最终买下了两只浣熊犬。
比利很喜欢它们,给公的浣熊小猎犬取名为:丹,为母的浣熊猎小犬取名为:安。比利要将老丹和小安训练成很棒的猎犬,并且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不久,他们就成为了猎犬中的佼佼者。最令比利自豪的事情就莫过于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其中,小安还获得了选美冠军。
回到了家,比利又带他们去打猎,却不幸的遭遇了公狮的袭击,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小安接受不了老丹的离去,整天不吃不喝。骨瘦如柴,不久,它也从比利的身边离开了。
比利伤心得将小安埋在了老丹的旁边。
在比利要进城的那一天,他去向丹和安道别,他惊讶的发现,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当天在为它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老丹和小安就已经得到了永生!
羊齿草就是生命的代表,只有拥有真正的生命的人才可以得到羊齿草。小安和老丹就拥有真正的生命,他们的一生都在履行着自己的责任,为主人付出它们的一切。拥有的,交给主人,没有的,打拼到手,交给主人。忠心耿耿的跟随着自己的主人,不离不弃,就算生命危在旦夕,但是为了主人,值!真正的生命,不仅仅是只有狗,我们也一样。我们要为自己一生的任务去打拼,去努力,去认认真真的完成。当我们完成任务后,会不会有一种享受的感觉呢?当然,是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故乡读书心得 篇2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故乡读书心得 篇3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
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平等相处,也要努力学习,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故乡读书心得 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故乡》的文章,看完之后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是由鲁迅先生写的,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在外地生活20年之久后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感到一阵悲凉,特别是小时候与他一起玩的:闰土。
闰土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闰土心里装着无穷无尽的鲁迅所不知道的新鲜事,因为鲁迅只能看到院子里的那个四角的天空。在与闰土的交往过程中,鲁迅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充足,并从闰土那里学到了许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
然而,当鲁迅先生再次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外的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得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更让人一惊的是:闰土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为什么二十年前的那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竟变成了现在这样唯唯诺诺、奴颜婢膝的形象呢?我想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不得不遵从那时的主仆关系;并且在战争的侵犯下,人们都过着悲惨的生活,社会也随之越变越坏,否则闰土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当下,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没有社会的阶层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故乡读书心得 篇5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故乡读书心得 篇6
这是一篇状物的文章,写了杨梅树和杨梅果,重点写了杨梅果的形状、颜色和味道,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热爱故乡杨梅的思想感情。文章脉络清晰,词句优美,耐人回味。
正好,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从温州给我带来了那里的最有名的水果“杨梅”。
杨梅圆圆的,满身都是尖尖的刺,浑身都是紫红色的,闻一闻,就会感觉一阵酸酸的甜甜的香味迎面扑来,会让你胃口大开。我拿一个放进了嘴里,当舌尖触到杨梅那平滑的刺,啊真甜啊!我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上了鲜红的汁水。
我刚吃了一个,感觉杨梅很酸,我就不吃了。妈妈对我说:“杨梅的营养十分丰富,郑州可是非常少见的哦。”在妈妈的诱惑下,我拿起杨梅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吃了一个又一个感觉不酸反而变甜了,我渐渐地喜欢吃杨梅了。我品味其中的喜爱之情。而体会作者思念故乡,热爱家乡的深厚感情。
有关故乡读书心得系列
感言是指对于某些活动或者经历的事情而产生的一种情感语言,在我们经历非常重要的事情时。心中想必有不少感想和见解,就可以将其记录在感言中,感言有利于帮助我们更好地发达我们的情感。编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故乡读书心得,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故乡读书心得(篇1)
《故乡》中的“国民劣根性”之杨二嫂篇读后感600字: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角色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故乡读书心得(篇2)
今天,我拿起了去重庆前买的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呐喊》,看到了一篇我们家喻户晓的文章——《故乡》。我感觉这篇文章十分的好。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觉得这时的故乡和他记忆里的故乡完全不同。回去后,鲁迅他们要把房子卖了。他们提到搬家的事情的时候,母亲提起了闰土,说闰土要来。鲁迅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闰土以前和他玩耍的那些事情,那时的闰土活泼可爱,也很开朗。
后来,斜对门的杨二嫂来找他拿东西,这时的杨二嫂是一个尖酸刻薄、贪财的人,经过母亲的提醒,鲁迅才想起来,那时的杨二嫂和现在的杨二嫂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闰土终于来了。成年的闰土给鲁迅一种愚昧麻木的感觉,鲁迅为闰土感到悲哀。闰土被“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压迫着,不仅是闰土,那个年代的农民都被那些条件所压迫。
鲁迅最后说了一句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虽然是在写故乡,但是其中包含着对当时农民的深厚同情,憎恨那时的黑暗的社会对农民的压迫。鲁迅对以前故乡的怀念和对今后故乡的憧憬。
是啊,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值得我们去深思、去领悟!
故乡读书心得(篇3)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故乡读书心得(篇4)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平地道的平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平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平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故乡读书心得(篇5)
最近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和周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也是美国最伟大的关于狗的故事之一!而且这本书不仅是个关于狗的故事,还描写了一个男孩和他无可抗拒地想拥有猎犬的梦想!是发生在山区的一个家庭的故事,有关打猎也包含了生死的主题。
它主要讲的是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因此他努力工作,两年后买了一对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它们在一起度过了困难和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组成了一个三“人”世界。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的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个优秀的猎人,还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冠军!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凶狠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和小安帮助猎人比利逃出了山狮的魔爪,最后老丹失去生命,深情的小安绝食,直到死在老丹的坟墓上。
第二年搬家去镇上的那一天,比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来告别,就在那一刻比利惊讶的发现,它们的坟墓上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羊齿草,于是比利深信不疑: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我的礼物!
老丹的勇敢善战高大,小安聪慧小巧,加上一个有毅志坚强的猎人比利,组成了一个天天衣无缝抓浣熊的组合。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组合。
我多么希望他们没有遇到山狮!这样我就可能有机会去抚摸一下那两只勇猛的猎犬,去看一下他们是如何默契的捕抓浣熊,还要大声的对比利说你是一个好孩子,拥有一坚坚强有耐性的心,你的猎犬是好样的!你也很棒!
故乡读书心得(篇6)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平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故乡读书心得(篇7)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读书心得(篇8)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有关故乡读书心得如何写
我们常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在学习工作中,幼儿园教师有提前准备可能会使用到资料的习惯。资料可以指人事物的相关多类信息、情报。有了资料,这样接下来工作才会更上一层楼!所以,关于幼师资料你究竟了解多少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有关故乡读书心得如何写,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故乡读书心得【篇1】
我:“妈妈,我睡不着,来陪我一会好吗?”
妈妈:“自己睡,这么大了,还要陪,数下羊就睡着了。”
我:“哼,你伤害了我的骄傲……”
妈妈扑哧一下笑了出来,问:“你哪里学来的,这话我好像看到过?”
我从被窝里探出头来,神气地说:“你的《三毛全集》啊,里面不是有本《撒哈拉的故事》吗?就有这句话,这本书真好看,和我以前的世界都不一样……
“你伤害了我的骄傲”出自《撒哈拉的沙漠》其中的一篇:《芳邻》。
三毛的邻居们外表上看去都是极肮脏而邋遢的沙哈拉威人,但并不穷。因为三毛和荷西都不是小气的人,住久了,周围的邻居都喜欢找三毛借东西,而且习惯不还。每天早晨九点左右开始,这个家就不断的有小孩子要东西。
“我哥哥说,要借一只灯泡。”
“我妈妈说,要一只洋葱——。”
“我爸爸要一瓶汽油。”
…………
哈哈,三毛一旦拒绝,对方就会说:你拒绝了我,伤害了我的骄傲,真令人哭笑不得。不过,三毛也说:感谢这些邻居,我沙漠的日子被他们弄得五光十色,再也不知寂寞的滋味了。
我边读边笑,沙哈拉威人可爱又难缠,不过他们是直率单纯的,我如果有这样的邻居,大概也要哭笑不得了。
《撒哈拉的故事》,远方的故乡,位于非洲的沙漠是怎么样的呢?我没有见过,三毛在书里描绘:我举目望去,无际的沙漠有寂寞的大风呜咽地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
可撒哈拉沙漠并不是一直美丽而浪漫的,它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一下让你欢喜,一下让你不知所措。白天温度很高,可以穿短袖,到了晚上却又寒彻入骨,需套上棉袄。沙漠还是寂寞的,没有电视,没有报纸。三毛说:撒哈拉沙漠是这么的美丽,而这儿的生活却是要付出无比的毅力来使自己适应下去啊!
在有时气馁地沙漠生活中,三毛会想尽办法让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比如在《沙漠中的饭店》,三毛把她妈妈从台湾寄来的食材做出各色的美食,取好听的名字,使得她的丈夫荷西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中国菜。
在《素人渔夫》中,三毛和荷西一起去海里打鱼卖,鱼有了又不好意思叫卖;等终于卖完了鱼,吃上了最贵的大餐后,却应收的欠条给泡烂了,最后只好吃了一个星期的马铃薯饼。我看了真是又同情又觉得好笑,艰苦中的欢乐却感染了我。
三毛文字里的万水千山,奇异的异国文化,深深地吸引了我。她善良、坚定、勇敢,她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她为了自己的梦想和目标努力付出,去实现它,所以看到了我们所不曾看到的,经历了我们所不曾有过的旅程。
《撒哈拉的沙漠》,给我的寒假带来了心灵的冲击,让我从小狗小猫、《马小跳》、《笑猫日记》的世界跳了出来,一下见识了外面的天地,给我了一个梦想和向往,也让我喜欢上了这个叫“三毛”的“流浪者”。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 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 流浪 ……
故乡读书心得【篇2】
《精神的故乡》是一本让人感受深刻的书籍,它向我们揭示了纪念馆内发生的故事,同时也带领着我们回归到过去。在这里,笔者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以及对这本书籍的思考。
书中的主人公是高家屯村的贺敬之先生,他在二战期间参加了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的英雄。然而,贺先生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变成了一个在社会中不被需要的人。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一心想回到自己的“精神的故乡”,即高家屯村,重新开始他的生活。通过贺先生和他的家人的故事,书中反映了中国的一些社会问题,例如农村的落后、教育问题、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差别等等。
在阅读这本书时,我特别感受到了“家的感觉”,它使我回忆起了自己的童年时光,同时也让我思考着自己对家乡的感情和归属感。“精神的故乡”并不仅仅是物理上的地方,更是精神上的归属;接受过良好家庭教育和文化熏陶的贺先生,用他自己的方式带领着他的家人回到自己的精神世界中,让他们重获得认同和自豪。
此外,书中也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以及教育的现状。贺先生的儿子院士贺志强在悔过中寻找了自己的热爱,最终成为了科技领域的专家。他的一番话“做人要活在当下,沉迷过去只会折磨自己”,深刻地表明了人们应该积极适应时代变迁的态度。同时,书中也揭示了中国教育的薄弱和现状,如校园欺凌、学生心理健康、课间休息等问题存在的现实,也引起了人们的思考和关注。
在阅读书籍过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作者黄晓霞老师的用心。她细致入微地描绘了贺家人‘s每一个瞬间,深刻反映了中国社会不同群体的生活现实,以及教育的薄弱。 作者的这种用心和关注让读者感受到了作者对这个话题的热爱和关注,同时也让人们思考到如何能够处理好现实的问题和回归到“自己精神的故乡”。
总之,《精神的故乡》是一本精彩的书籍,它将人们的情感涵盖在其中,让我们在阅读中体会到原来所说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在享受阅读的过程中,反思自己的人生轨迹和选择,寻找自己的“精神归属感”。书中的故事,可能是每个人都有过的某些情景或遇到过的一些人,更是使人不断地思考。我相信,在这个快速变革的时代中,只有像作者所说的“感性理解、理性理解与包容性理解”才能真正的理解人性的光辉。
故乡读书心得【篇3】
《精神的故乡》这部小说,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所著。在这个小说中,鲁迅通过描述主人公顾森的遭遇,道出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一些不公、不仁以及少数人所携带的民族自豪感,这样的灵魂世界是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故乡。
首先,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顾森,是一个典型的曲折命运的人物。他在成年之后才得以远赴日本,去寻找自己的出路。他的父亲之前为了顾全家族的名誉,在日本被害。而顾森被支持家族利润的父亲所误导,被他拉扯成各种方程式。更要命的是,他还陷入了师母和宗女的感情纠纷中。这样一个年轻人,能够承受多少心理压力,在精神故乡里寻找方向呢?
其次,这本小说通过描述主人公的一步步成长过程,阐述了鲁迅先生对民族自豪感的看法。就像顾森在自由草原上与其他中国人一起吃面条、唱歌,他变得更加自信、坚强。他会想到,自己的古老国家曾经非常强大,那时人们因为自己的文化和知识而引以为豪,那时不同民族间的关系也是和谐的。也正是由于这样,中国人才能成为世界上最先知道世界文明之间相互联系的人,成为文化交汇的中心。正是中国文化的丰厚,为后来的中华文化所继承。这个时代真的从精神上照顾了中国人,而这样的情绪,也就是真正的精神故乡。
最后,这本小说通过顾森和夙兴的爱情,表达了鲁迅先生对于人类感情的看法。就像主人公所说,“因为无情的世事成了自己的乌龟壳般的防护,所有的感情都早皆销死了。”但是,这种坚硬的外壳却经不起自己真正喜欢的人的触摸。在小说的结尾,顾森掉进了湖里但是被夙兴救上来,才发现真正的幸福和爱情。这样的情绪,才是真正的精神的故乡。
总之,这部小说成功地揭示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不公、不仁和民族自豪感。并且描绘了主人公顾森在精神故乡中寻找自我、最终找到生命的意义和爱情。这样一个精神世界,一种宝贵的情感缩影也成为了鲁迅对于中国人和人类需求的一种爱的承诺。正如小说中所说,精神世界永远是人类最根本的、最真实的、最可靠的故乡。
有关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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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1】
读过小学生作文:2018年8月16日读过红色蕨类的故乡,这是一只感人的动物**,它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充满爱的故事。
刚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我对书名感到非常惊讶。
于是,我怀着这个问题,抱着弄明白故事的意志,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最大的愿望是得到两只浣熊猎犬。
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他把猎物卖给了渔夫,在山里寻找浆果。
经过两年的漫长时间,比利终于得到了两只属于他猎犬——老丹和小安。
比利成功地训练了两只猎犬,但在他们成功的背后,他们付出了很多努力。
老丹和小安是一对组合。它们的勇敢和聪明使它们在猎浣熊比赛中赢得了冠军。
在与山狮的搏斗中,老丹受了重伤,为了保护他的主人比利而奄奄一息。
读啊读啊,我的眼睛都湿了,老丹的行为深深打动了我,眼前似乎有一幅画:老丹和山狮在互相咬。
我希望丹能勇敢地站起来,但他死了。
小安十分伤心,绝食而死。
最后,在老丹墓和小安之间,长出了一种红色的蕨类植物。
传说红色蕨类植物生长的地方是神圣的,因为只有天使才能种植蕨类植物的种子。蕨类植物的出现表明他们有永生。
我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的泪珠,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是为了猎犬和比利而难过,是因为美好的结局而高兴。
人与动物也是有情感的。
在乡下的奶奶家里,有一只小狗,它的身体是黑色的。
它十分温顺,有时还会舔我们的脚呢。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回杭州的时候,它是从它的小房子里出来的。
它嘴里叼着一些塑料袋,慢慢地跟在我们后面。然后它把袋子放在地上,摇着尾巴,好像在说:这些袋子可以为你装东西!它默默地看着我们在车里,直到我们消失在它的视线里。
等我们走了,它才慢慢地走回家。
读完这本书,我坚信动物和人类有同样的感情。动物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因为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红色蕨类植物给了我们答案。
但我们应该保护动物,而不是伤害它们,让它们快乐地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2】
狗狗一直是人类最真挚的朋友。狗甚至愿意把自己宝贵的生命献给主人,所以狗一直是忠诚、善良和勇气的化身。我第一眼看到书的题目时觉得很奇怪,这和羊齿草有什么关系,难道作者的故乡长满了羊齿草吗?
然后我看到了书的封面。上面有两只棕色的小狗。他们似乎形影不离。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带着疑问翻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一个感人的男孩与狗的传奇故事。这个故事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中的男孩是比利。他最大的愿望是有两只像真正的猎人一样的浣熊猎犬。可是,那时比利家穷得一贫如洗,怎么可能买得起猎犬呢?这个梦想对比利的家人来说是遥远的。几乎每个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能的梦,但比利不这么认为。
每天,他挖野菜,摘野果,用陷阱捉负鼠和野兔,然后卖掉,日复一日地工作。两年后,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赚了足够的钱,得到了梦寐以求的浣熊猎犬,并给它们起了个好名字——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我被比利那执着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
我也做过很多的事情,却大多是半途而废。就算我有了梦想,也总会认为,梦想离我还很遥远,算了吧,所以怎么也无法成功。成功实现梦想是要付出努力,要有行动,并坚持不懈,这样才会一步步的离梦想更近。
当比利有丹和安时,他带它们整天打猎,训练它们,并在城里的一次打猎比赛中赢得了金牌和银牌。它们一起长大,却始终无法长久在一起。当比利在与山师搏斗时,老丹为了守护小主人,奉献了宝贵的生命,深情的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
老丹与小安的那份生死之谊让我最感动。后来,老丹和小安的坟前长出了红色的蕨类植物,比利的童年永远埋葬在这里。
读完整本书,我知道狗比人爱得多。有了爱,就不会有贪婪和自私。有了爱,就不会有战争。这本书还教我如何实现我的梦想,体验实现我的梦想的感觉。老丹和小安永远记在心里。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3】
前不久,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原著,翻译成中文的**。这本书受到《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等众多读者的好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最大的愿望是养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刻苦的工作和顽强的毅力,他终于找到了一对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直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狩猎比赛的金奖,追查到了最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享有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掩埋的童年记忆……
这本书具有使读者流泪的巨大力量,这是无法抗拒的。合上这本书,我的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老丹和小安对比利的忠诚,如果没有它们的忠诚,那就再也无法看到这本书了。丹和安为比利献出了生命。它们的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4】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看书的时候都在流泪。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经过两年的训练,比利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两只浣熊猎犬:丹和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
密不可分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浣熊比赛的金奖。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狮子,勇敢的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他的主人。深情的小丹不肯吃,最后死在了老安的坟里。比利,当他们搬到镇上向老安和丹告别时,看到了只有天使才能种植的美丽的红色蕨类植物。
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但他没有钱买,但他没有放弃。经过两年的训练和储蓄,我终于买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了一只什么都不知道的狗。在比利的耐心下,他成了一只获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比利来比赛时,雪下得很大,他们迷路了,但他们很冷静,赢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对比利绝望,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一开始就听说浣熊要被抓了。很奇怪。经过调查,原来浣熊偷食物。
浣熊晚上出来,而且有很多把戏,所以抓两个没关系。在书的结尾,据说两只猎犬就像上帝派来帮助比利一样。没错,但它们最终还是被夺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5】
我喜欢黑色,因为它简单,朴素,却又透露一种不平凡的美;我也喜欢白色,因为它纯净,简单,却又给人一种从容而优雅的感觉。当这两种简简单单的颜色触碰到一起时,一黑一白,一黑一白,就这样整齐的排列在马路上,立刻,一道亮丽的风景出现了。
其实很简单,很普通,但却是格外的顺眼。它像斑马背上的条纹,就这样斑马线,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第一个印象。
小时候,我们家并不是住在很中心的地方。街上车辆不多,只有少数的人来往。于是,每当我走在斑马线上时,我都会把那黑白的条纹当成钢琴上的琴键,然后翩然走过,嘴里还哼着《小星星》的旋律。从此,我就爱上了这种感觉。每当我站在空无一人的马路上时,独自一人行走在斑马线上时,我仿佛就真的站在了一架巨大的钢琴上面,指尖轻点,哼着一首歌,沉醉其中
就这样过了几年,突然来了消息,要搬家。我懵了,当我再一次来到街上时,再一次面对那斑马线时,以往的欢悦再无,两行泪水滑过脸颊
新家很大,装修也很漂亮,都是我喜欢的风格。但当我站在大街上时,看着熟悉的斑马线,刚想迈出一步时,一辆汽车嚣张地呼啸而过。我收住了脚步,望着嘈杂的大街,轻轻闭上了眼。我感到我的钢琴梦正随着那呼啸的汽车和扬起的尘土,渐渐远去,远去
好像是因为G20吧,礼让斑马线由此而出。一辆辆汽车不再嚣张,而是乖巧的停在了斑马线前。当我以为我的钢琴梦终于可以再次实现时,那昔日的斑马线却已不知去处
老天似乎很爱和人开玩笑。当我静静的看着斑马线一点一点被染红时,我的眼前并不是那片红色,而是梦的光芒越来越弱,越来越弱
我坦然的接受了这一切,我依然做着我的钢琴梦,好像只是谁把琴键染成了红色,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G20过去了,但礼让斑马线却留了下来,跟着留下的,还有那鲜红的斑马线。站在马路边,挽着妈妈手,走上斑马线。汽车都自觉的停了下来,斑马线上无比宽敞,我一阵恍惚,仿佛又回到了以前。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度过那条斑马线的,但当我站在马路对岸,回头,看到的是一片红色。面无表情的转身,离开,心中有些迷茫,对于那红色斑马线,我竟觉得不是那么刺眼了。
直到妈妈告诉我:红色斑马线是为了提醒司机注意行人,更好地避让,减少交通事故,真的挺好的!我浑身一个激灵,望了望远处鲜艳的红色的斑马线,一位老人正走在上面,一辆辆汽车正整整齐齐的停在斑马线旁,那场面竟是那样和谐收回目光,嘴角轻轻牵起一个微笑,嗯,挺好的,确实挺好的!
我依然做着我的钢琴梦,只不过琴键变成了红色,不过更有特色了,不是吗?我笑了,指尖轻点,还是那旋律: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6】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一部由美国威尔逊·罗尔斯著作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一个十岁的男孩比利的故事,他在努力工作后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网友们读完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
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
从前,有一个叫比利的小男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但是因为比利一家没有钱,所以他找不到那只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每天摘黑莓,钓鱼,种菜。他把买来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渔民,直到脚上有许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根据他以前的住址,他独自翻山越岭,在一个遥远的城市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
这两只猎犬很聪明。它们将一起工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在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只山狮抓伤,回家后就死了。小安看到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过几天就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
后来,在比利搬家的那天,比利去和丹和安道别。啊,他发现老丹和小安被埋的地方长满了蕨类植物!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
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7】
最近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和周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也是美国最伟大的关于狗的故事之一!而且这本书不仅是个关于狗的故事,还描写了一个男孩和他无可抗拒地想拥有猎犬的梦想!是发生在山区的一个家庭的故事,有关打猎也包含了生死的主题。
它主要讲的是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因此他努力工作,两年后买了一对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它们在一起度过了困难和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组成了一个三“人”世界。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的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个优秀的猎人,还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冠军!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凶狠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和小安帮助猎人比利逃出了山狮的魔爪,最后老丹失去生命,深情的小安绝食,直到死在老丹的坟墓上。
第二年搬家去镇上的那一天,比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来告别,就在那一刻比利惊讶的发现,它们的坟墓上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羊齿草,于是比利深信不疑: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我的礼物!
老丹的勇敢善战高大,小安聪慧小巧,加上一个有毅志坚强的猎人比利,组成了一个天天衣无缝抓浣熊的组合。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组合。
我多么希望他们没有遇到山狮!这样我就可能有机会去抚摸一下那两只勇猛的猎犬,去看一下他们是如何默契的捕抓浣熊,还要大声的对比利说你是一个好孩子,拥有一坚坚强有耐性的心,你的猎犬是好样的!你也很棒!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8】
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六(1)班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年轻的比利一直渴望拥有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努力,比利终于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这两只猎犬被训练成专家猎人。勇敢忠诚的老丹,聪明睿智的小安日夜与比利相处,一起捉浣熊穿山越岭,形成了生死攸关的友谊。
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山狮,它的生命受到威胁,处于危险之中。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与山狮搏斗,用生命捍卫自己的责任和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
比利搬家时,他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墓前道别。他惊讶地发现它们的坟墓里全是象征真爱和纯洁的红色蕨类植物。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习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
每当我想起父亲每天为我准备丰盛的早餐,帮我分析问题,帮我批改**到午夜,我都感到羞愧和羞愧。《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他成长为一个好猎手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和小安,它们坟墓上传说中的红色蕨类植物,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9】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有关故乡心得集锦
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写呢?生活中一些事情会带给我们触动,我们会按照个人习惯写一篇心得体会。心得体会的价值在于分享个人成长和学习收获,经过反复确认小编决定推荐一篇题目为“故乡心得”的文章,如果我的答案对你有帮助请不要忘记收藏它!
故乡心得 篇1
最近老师要我们读一本名叫《故乡》的书,这本书是由三个大故事和十一个小故事组成的,第一个大故事叫《呐喊》,第二个叫《彷徨》,第三个叫《故事新编》。
这本书我开始读起来还有点读不进去的样子,但是后来我又感到这本书很有意思,下面就说一说我读了以后的几点感想。
《兔和猫》写了一个家庭主妇三太太,在夏天给孩子们买了一对小白兔。**围绕着小白兔的出现和消失展开了曲折的情节。作者观察细致,描写生动,文字清晰生动,充满童话气息,台词充满天真纯真和诗意浪漫。
**写作过程揭示了强者与弱者、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之间的尖锐矛盾。
而《奔月》则是说了一位英雄后羿的故事,他用神准的箭法把大地上的猛禽都射光了,从此后,后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为了养活自己的家,后羿为生计而奔波忙碌,但也总遭到夫人嫦娥的白眼,世上的人已经将他的功劳渐渐地遗忘了,让他赔黑母鸡等等,**逢蒙的忘恩负义,使后羿逐渐陷入了落寞、尴尬的境地。这是一个被世人遗忘和背叛的英雄的悲惨故事。
我虽然只说了其中的两个故事,但里面还有许多的好故事,比如:《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等,都很好,我一定要认真的读完这本书,能让我认识了解更多的事物,开阔我的视野,增长我的知识。
故乡心得 篇2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很好的格言,也说得很好,没有尼采式的那么深刻,但是深远得多了。
这里前后有两个故乡,其一是过去,其二是现在的。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了这个年青的农民,写出小时候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现在先从闰土说起。这闰土本名章运水,小说里把土代替了水字,闰运是同音的,也替换了,在国音里闰读如润,便有点隔离了,他的父亲名叫章福庆,是城东北道墟乡杜浦村人,那里是海边,他种着沙地,却是一个手艺工人,能制竹器,在周家做“忙月”,意思即是帮忙的,因为他并非长年,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晒谷的时候来做工罢了。他有时来取稻草灰,也带了运水来过,但是有一年因为值祭,新年神像前的祭器需要人看守,那时便找运水来担任,新年照例至正月十八为止,所以他那一次的住在城内是相当长久的。
故乡心得 篇3
文学起源于故乡,这说法是否可以成立?教科书上正确的观点是“起源于劳动”,但一般来说,“吭唷吭唷”的音节过于简单了,只能是太原始的形式。而故乡一旦出现在文字和语句中,那便是一个抒情者,甚至是“主体”的诞生了。这时,文学便获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熟。以最早的《诗经》为例,“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是《小雅·采薇》中的故乡之咏,一个离乡归来的游子近乡情怯,发出了近乎百感交集的叹息,其中关于时光、亲人,关于生命悲苦、命运离愁,复杂的情味已尽显于纸面。还有《黍离》篇中,那位行路者的无端感慨与追念,也浸淫着一个游子的旷世忧伤:“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这分明是一个“大地上的异乡人”的自我况味,他以一个他者和路人的身份,发出了这没来由的追问:“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把那莫名的愁绪,越过了对个体处境的描摹,甚至于家国之殇的感喟,而升华为了更广远的万古愁,与大悲催。所以,说骇人听闻亦并非夸张。故乡背景一出,文学便忽地成形,且成熟了。新文学同样是缘起于故乡。若没有“鲁镇”和“未庄”,焉能有鲁迅,有孔乙己、祥林嫂、闰土、七斤,有狂人和阿Q,有新文学最初的典范和样本?可见故乡之在一个写作者的精神构造与创造实践中有多重要。以此类推,没有老北京便没有老舍,没有湘西便没有沈从文,没有大上海也不会有张爱玲。几乎每个重要的作家背后,都隐现着一个故乡的图形,及其无所不在的影子。当代作家也是一样,时光过去数十年,那些波谲云诡的新潮涌动渐渐平息下去,我们才愈加看得清楚,几乎每个有成就的作家身后,都有一个故乡的背影或轮廓,都有某一片土地所赐予的独一无二的特质,如贾平凹的秦岭和商州、迟子建的雪野北国、阿来的川西北高原、刘震云的中州故土、毕飞宇的江淮水乡、莫言的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大地……甚至色彩——我忽然意识到,这些作家的身后,都有一片不同的色彩,这色调既是自然和地域的状貌,也是作家写作的风神。秦岭的苍茫与蓊郁,与平凹的作品之间难道没有内在的默契吗?子建的抒情与纯粹,同北国的雪野那银装素裹的世界,也是如出一辙。川西北高原那绿色中所带着的藏家的深红与杂色,那高原植物的千奇百怪与五颜六色,难道不是阿来作品中那丰富而难以言喻的色调吗?还有毕飞宇,他那耀眼的油菜花的金黄,仿佛也映照着他的小说中特有的浓郁与热烈,那强烈而主观的情味。风格即人,也即故乡。在平原上,人似乎显得更加稠密,也更富有戏剧性的纠缠,所以在刘震云和莫言的作品中,我们就读出了那特有的戏剧性,还有那深不见底的民俗与传统的积淀。齐国故地上的浪漫与诡谲,不只诞生出了蒲松龄,也衍化着莫言式的怪诞,那奇诡而饱和、烂漫而充满酒神气息的莫言文体;那古老的中州,多灾多难的黄泛区的豫北,也孕育出了刘震云式的幽默,那羊肠之路般的故事,以及那近乎“话痨”的语言狂欢。“文学的故乡”这说法,其实也近乎时下一个时尚的概念,即“文学地理学”的视角。这灵感得自笔者与张同道教授的交谈,因此我也得以忝列“总策划”的角色。因为从视觉艺术的角度,“故乡”确乎有着更具体和丰富的“物性”,“物性”的概念源自海德格尔,他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与物性》一文中,详尽阐述了艺术作品所必须附丽的物质属性,这自是玄而又玄的哲学思辨,与本文的关系并不那么直接。然而顾名思义,从故乡的背景出发,去呈现一个作家的道路:他的成长与创造、他的归来与出发、他的亲情与回忆,都会彼此映现,更深刻地传递出作品的意蕴,以及那些隐约闪烁的原型形象。总之我忽然意识到,这是一个蕴含着丰富可能的角度,一旦用视觉影像来传达,会有许多“溢出”的效果,会激发更多人对文学的兴趣,启示他们对于文学本身的理解。显然,这也同样使同道兄找到了创作灵感,并顺理成章地获得了他视觉表达的具体思路。然而回想起来,过程还是略有些曲折。最初同道来找我,商量要拍一个关于莫言的文学世界的片子,之后才从这一冲动中,延伸出了拍系列片的想法。同道本是文学中人,上世纪90年代曾投身过文学批评,且有广泛影响,但后来因为专业需求的缘故,他转而从事影视研究,并渐行渐远地走在了纪录片研究与拍摄的路上。但他依然怀揣着一个梦想,就是要在某一时刻,用他的方式再度回归文学。而这次文学与纪录片的结缘之旅,对他来说,也算是一个“文学的还乡”了。可是对许多作家来说,他们似乎并不清楚,所谓“纪录片”与其他艺术形式的差别,所以不愿花费时间去配合。故此协调的过程并不顺利,有时还有些“艰难”。有的作家尽管是朋友,且在我们看来,也是“有别样的故乡”的作家,若参与拍摄,定会有许多不可预期的美妙故事。然而种种原因,我们还是与他们失之交臂了。当然还有一些遗憾,便是来源于最终的篇幅与容量。拍摄的过程是那么长,精彩的素材与镜头又是那样多,但最终能留下来的却十分有限。另外,中国当代的优秀作家还有很多,他们的故事没有得以在这一系列中出现,庶几是一件令人无法接受的事情。至少我个人想到的作家还有余华、苏童、铁凝、王安忆、张炜、韩少功、格非、张承志……每个人都有一个无限蕴藏的故乡,都有不可替代的文学故事及独一无二的机缘巧合。希望同道兄还能够有精力,有经费和时间,去完成这些未竟的愿念。甚至我记得,他还曾说过要拍一个当代诗人的系列,那就更令人遐想和期待了。拍摄的过程我未能全程参与,但直接间接地了解,同道团队工作的体量,每一位作家的拍摄,都经历了长时间的实地跟随,大江南北,国门内外,春夏秋冬,整整投入了一年多的时间。我当时想,同道看来是拼老本了,不计成本,不计得失,定要拍出精品。今日看来,他的想法确乎变成了现实,这几日我接到大量朋友的来信,夸赞片子的质量,认为不止有故事,有视觉上的冲击力,关键是内在的神韵,将影像与作家的作品,与作家的精神气质,其作品的风格蕴含,诠释得淋漓尽致。无法一一评述,我只能说几个吃惊:一个是惊讶于平凹的画面感,谁都知道他是一个低调羞涩的人,但他的一举一动,娓娓道来,都折射出拍摄者体察入微的艺术匠心,他们定然是能够使得人物完全放松下来,忘记了镜头,完全沉浸于同故乡对话的情感世界之中,方才会有这样自然的效果。还有迟子建,她当初是强烈地抗拒拍摄团队的创意的,但是从片中看,她已经完全处于忘我的境地,与她的北极世界、雪国意境,完全地融为一体了。我还惊讶于几位作家与他们的故乡的关系,是如此地自然和真实,没有溢美,而是充满着对话与纠缠的关系,这里面除了亲情,甚至还有说不出的矛盾与恩怨。因此它是真实可信的,并且由此而获得了应有的丰富与复杂。当毕飞宇见到自己童年生活的村庄,见到那里的房舍与草木,而骤然流泪的时候,当阿来离开年迈的父母,告诉我们他并不认为自己的故乡有多美,且成长过程中也充满恩怨纠结的时候,我毫不怀疑,同道和他们一起,找到了真实的,而不是在意念和想象中的故乡。最难忘的一组镜头,还是我在2017年冬,陪拍摄团队和莫言一起回故乡时的经历。白天我们差不多已经遍访了高密东北乡的那个小小村落,走遍了那些与他作品中的地理一一对应的角落,也见到了他年逾九旬的父亲。黄昏时分我们来到了村外的野地里,来到了一片低洼的废弃河道,那里大片的白杨林正在寒风中瑟缩。莫言走在他童年走过的草地上,走过那些坑坑洼洼的林间小径,我们跟随在其身后,也踩踏着那些他踩过的落叶与枯草。我意识到,这镜头确乎深入到了土地,深入到了岁月和故乡的腹地,它将在未来的视觉中溢出此刻的荒凉,而抵达一种别样的深邃。巧了,第二天忽然下了一场初雪,我因事不得不先行离开,但我知道,他们又去到了那片野地,在茫茫的白雪中,他们重复了昨日的足迹。于是在最后的片子中,就出现了这高度魔幻的一幕:莫言在一片深秋景象的丛林中走着,当镜头穿越了一座林间小屋的窗户时,陡然变成了一片白雪的世界。一片茫茫的雪地。那时,仿佛《红楼梦》中景致的重现,这部片子也终于回到了哲学意义上的故乡,回到了文学所试图要还原、追索、重现的那个古老而永恒的世界。一切超验的和实体的,幻念的和真实的,所有的意义,以及超越意义的视觉震颤与冲击,都迎面扑来。于是我想,一切努力都没有白费。文学与影像、精神与技术,在这一刻已实现了完美的结合,那是故乡无私的赐予,以及它无比神秘的召唤。
故乡心得 篇4
我是一个喜欢看纪录片的人,因为比起电视剧,纪录片真实性更高。这段时间断断续续把《文学的故乡》看完了(很短),这是作家最真实的生活。看完你会发现,莫言、贾平凹是多么的平易近人,迟子建是多么的童真可爱,以至于我都原谅了我自己偶尔不稳重。
我忽而又明白了那句话:“须知参差百态乃是幸福本源。”
回到工作中,我仍然坚守语文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思想,语文的外延就是生活。一个会生活的人,就不会厌烦语文,因为玩味生活的过程,你也学会了审视人生。
另外我还在最近的工作中深刻体悟到读书的重要性。宽泛地说,读书可以增加生命的广度;功利一点说,如何将口头语言转化书面语言,读书必不可少;再另说病句题,多听新闻一定有效,一定是央视新闻。
关于故乡这是下学期一定要做的话题。班里的同学来自各地,他们的故乡有怎么样的特点呢,在故乡一定有最值得回忆的故事吧。还记得月亮特别明亮的那一晚,我下班回家,路上偶遇几位同学,我欣喜地问道:“今天的月亮是不是很美?”孩子们道:“没有我家乡的美。”原来“月是故乡明”是自古至今都刻在人们心里的。
有关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
记录生活中对自己触动的感情,应该动笔将这些想法写成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可以反映这一段时间自己的状态和情绪。如何写出层次分明的心得体会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1)
七月,透蓝的天空,骄阳似火,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炎炎夏日的一个午后,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地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着读着,不知何时我已泪流满面
威尔逊罗尔斯笔下的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养两只浣熊猎犬。可浣熊犬价格昂贵,购买浣熊猎犬对于一贫如洗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非常奢侈的事。比利暗下决心不给生活拮据的爸妈增加负担,他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这个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比利吃了很多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才积攒到五十美金买了两只浣熊猎犬,比利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一起翻山越岭捕捉浣熊,还在一次比赛中获得了金奖。就这样,比利和两只浣熊猎犬慢慢地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事物的发展是曲折的,生活也不总是一帆风顺。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比利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奋不顾身,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却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追随老丹而去
后来比利全家要搬迁到城里,在临走前他去老丹与小安的坟前告别,却惊奇地发现坟间长出了一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儿我的内心涌入一股暖流,我想这特别的红色羊齿草一定是两只浣熊犬对小主人的思念与美好的祝福,是换种方式的守护!
合上这本书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感动与震撼,我感动于作者朴实细腻的描写,震撼于浣熊和比利之间的深厚情谊。狗是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老丹和小安坟间的红色羊齿草就是最好的答案。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2)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读书,在炎炎的日子,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的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书上一个小男孩抱着两只棕色的小狗,看到这幅画面我已经被它深深的迷住了,这到底讲的是什么呢?我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穷孩子比利十岁时就患上了恋狗情结,整天都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没有钱只能爱莫能助,于是,比利学会了自己赚钱完成自己的心愿,为了赚钱他不顾一切,他用铁丝做成铁网捕捉小鱼小虾和自己种蔬菜来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莓丛里穿梭,手脚都磨出了血泡,把果子卖给了,就这样比利的钱一天比一天多,终于,两年后他存够了钱,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佩服,小小的年纪居然有这么顽强的毅力,我一定要学习他的精神,男孩比利得到了两只小猎犬,一只叫老丹一只叫小安,比利与它们形影不离,老丹和小安还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和一个金杯,然而在一次捕捉浣熊的狩猎中,忠诚的老丹和小安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小主人。
读到最后一页我深有感悟,老丹和小安的忠诚令人敬佩,所以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希望大家能爱护。同时,我也很钦佩比利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心愿,不畏困难,坚持奋斗,直到完成心愿为止,我们也应该要有比利一样的精神。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3)
星期天的早上,我和妈妈一起来到新华书店,在三年级寒假推荐的好书里,最吸引我注意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书中的内容吧!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是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的家里很穷买不起猎犬。有一天,他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比利每天到河边抓小虾和小鱼卖给钓鱼的人,他还到黑莓丛和山里去找野果做成汁卖给爷爷。经过两年的时间比利终于买到了猎犬。而我却没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
书中的两只猎犬忠诚、老实陪伴着比利抓浣熊,和他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书的结尾让我很伤心,浣熊猎犬和比利遇到了危险,勇敢的猎犬为了保护小主人,其中一只失去了生命,还有一只猎犬因为失去同伴也伤心地死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猎犬对人类是那么友好、忠诚,而猎犬之间也有那么深厚的友谊。这里的小男孩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只要有目标就努力追求,只有真诚地付出总有回报。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4)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书心得(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周记500字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故事。小男孩名叫比利,他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是,爸爸说:我们没有钱,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再买。妈妈说:你太小,不能拿猎枪,二十岁才能拿猎枪。比利想:那只有我私自出马了。比利有时候将收集的一些东西卖给他爷爷,有时候把自己制作的熟食卖给钓鱼人,每次钓鱼人都要买,就这样,他一直坚持了两年,终于有了五十美元。两只浣熊猎犬四十美元,然后他又买了一双十美元的鞋,正好花完。为了训练两只猎犬,他找爷爷学了一个本领:布置圈套。过了几天,他终于看到浣熊进了圈套,然后,比利把浣熊皮挂在木头杆上,训练猎犬。又过了两个月,比利参加了捕猎大赛,获得了金奖杯。有一天,比利遭遇恶狮,两只浣熊猎犬帮忙抵抗,却同归于尽,比利把猎犬的尸体埋葬了。几天后,两只猎犬的坟墓长出了神圣的红色羊齿草,带给比利无尽的怀念和童年回忆。
我觉得两只浣熊猎犬真厉害。它们非常坚持,抓住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不管浣熊鬼的躲避技术多高超,还是会落入两只猎犬的锋利爪掌之中。它们能力超强,竟然小猎犬获得了金奖杯。而且如此英勇,为了保比利,两只猎犬献出了自己珍贵的小生命,打败了邪恶的猛狮。
现在开始,我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的神圣书名:《红色羊齿草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