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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故乡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7-31 鲁迅故乡读后感

鲁迅故乡读后感。

写作是我们人生中要具备的一项核心技能,经常写作文也能提高我们艺术感。平时积累大量素材,写作时才能做到胸有成竹,引经据典,我们不能敷衍地写去写一篇作文!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xx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xx前的迅哥儿到xx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xx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xx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鲁迅故乡600字(下)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这样,就像鲁迅不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3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4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5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6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7

鲁迅笔下故乡的世事满水东流,细细算来皆是浮生一梦。在这漫长无味的梦里,鲁迅记得,我也记得,有一个温柔却悲凉的角落,自始至终只有一人的身影浮动,从年少到须臾,从春花到冬雪。那便是,掩藏在他记忆深处的闰土。

阔别二十余年,重回故土的鲁迅心里是悲凉的。故乡不再似记忆里的那般熟识,他觉得自己于故乡,只是一个陌生的来客。然而,当鲁迅听母亲谈及起闰土,他的记忆如惊雷炸现,炫目的电光照亮沉睡在昏暗之中的故乡,他的故乡仿佛又回来了。我不禁疑惑,闰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能是点亮鲁迅灰暗记忆的星火?

年少的闰土是鲁迅的白月光。鲁迅只看得见院里高墙围出的四角天空,他的童年过得拘谨,孩子的天性迟迟得不到释放。新旧交替之时,他能相识那个月下刺猹的`少年,怎会不欢喜?》“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他们似是久别重逢的故人,不到半日便熟识。闰土教他如何在雪地捕鸟,教他如何在瓜地刺猹,少年心里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皆让鲁迅心驰神往。以至于他舍不得闰土离开,竟也急得大哭。鲁迅在闰土身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恰如黑夜里的皎皎白月,温柔的清辉洒在鲁迅身上,一生所求,再难遗忘。

中年的闰土依旧是鲁迅的白月光。总归岁月苦长,一别二十余春秋,再次见到闰土的鲁迅是十分欣喜的,尽管闰土不再是他记忆里的模样,但他一直相信,他仍像晕染天涯两岸的迷蒙月色。然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不知故人心已变。闰土迫于社会和生活的压力,早已走出了鲁迅预想的轨道。他变得低三下四又麻木不仁,竟会困于他与鲁迅的身份差距。一声“老爷”,连同他自己,成了鲁迅心里无法言说的伤,他们之间已是有了横沟万里。闰土的观念甚至迫害了他的孩子,他觉得水生不懂规矩,却没能从水生和宏儿身上看到当年他与鲁迅的影子。月光越来越凉,让鲁迅措手不及,徒生悲哀。

天地有无数个春秋朝暮,而洒入人心的白月光只有一缕。也许此去经年,年华不再,项上银圈已是锈迹斑驳,青丝不堪华发生。鲁迅依旧会恍然记起有一个人,从始自终,昨日今日,给他带来光亮,亦使他在冰凉的辉光里独自悲哀。他是不愿一从梦里醒来的,他一直在等,在等那个言笑晏晏的人,再唤他一声——

“迅哥儿。”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8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9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经典散文《故乡》。每一次阅读都有不同的体会,这一次我看到了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禁锢被尘封的院子。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鲁迅先生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幸福的,也是任重而道远的。而我们需要做的,是在繁忙生活中抽出一丝空间去品味每天的得失,寻找内心那份最初的美好。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0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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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鲁迅辫子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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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辫子读后感(篇1)

《鲁迅辫子》读后感


《鲁迅辫子》是一篇发表于1924年的散文,作者鲁迅将自己剪掉的发辫作为文字的载体,揭示了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以及那些人物身上的社会问题。读完这篇文章,我深为鲁迅的见解和观察力所折服,同时也对当时的社会状况感到沉思。


文章以鲁迅剪掉的发辫作为开头,引人入胜地描述了辫子在那个时代的重要性。辫子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无论是满清统治时期的士人、官员,还是顽固守旧的封建社会,辫子都成了衡量一个人的标志。鲁迅却毅然决然地剪掉了自己的辫子,从而脱离了封建道统,成为了独立思考、有个人观点的自由人。这一点,让我深感鲁迅对自由与独立思考的向往和追求。


然后,作者以描写自己熟悉的人们为主线,展开了一系列生动的人物形象。他首先提到了他当时的房东、佣人以及乡亲们,以及他们身上的一些特点和习惯。通过对这些人物的描写,我们不仅感受到了鲁迅对细节的观察和塑造能力,还能从中看到旧时中国社会的一些普遍现象和陋习。作者以自己的视角,客观地描写了这些人物的习性、思想和社会观念,让我们对这个时期的社会做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在文章的后半部分,鲁迅用了许多极具讽刺意味的语言,对当时的社会做出了尖锐的批评。他以耐人寻味的比喻、警示,暗示了一种自由的、有个性的社会追求。例如,他以鱼虫的自由为比喻,表达了对封建束缚的不满;他以笼中囚鸟的形象,揭示了人们在道德约束下的状态。这些比喻句让我深感鲁迅对社会自由的向往和对困局的无奈。


在读完《鲁迅辫子》之后,我对鲁迅的思想和观点产生了深思。他以描写身边人物的方式,既反应出了当时社会上的各种问题,也表达了对封建社会束缚的不满。他通过比喻的手法,以言辞讽刺的方式深刻地揭露出社会的弊端和局限。这篇文章触动了我对旧时代习俗和社会观念的思考,也促使我认识到当代社会中的一些人性弱点。


《鲁迅辫子》这篇文章犹如一面照妖镜,映照出了旧时代的社会风貌和人们的陋习,同时也折射出了鲁迅对封建社会束缚的反感与呐喊。这篇文章不仅以细腻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能力勾勒出了一幅历史画卷,更在思想上引导我们对现实社会进行反思。读完这篇文章,我对鲁迅的思考、哲学和文化才华更加敬佩,并且对当代社会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思考。

鲁迅辫子读后感(篇2)

《鲁迅辫子》读后感


《鲁迅辫子》作为一部具有代表性的鲁迅作品,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现实与人性的丑陋。这个标题引人深思,究竟辫子是指什么呢?通过仔细阅读,我发现辫子在这个故事中代表着人物的虚伪与虚荣。这篇文章,千字以上的篇幅限制,远远不足以尽述故事中的细节和主题。但我会尽力将自己的阅读体验和感悟与大家分享。


这个故事以鲁迅的独特方式展开,通过细腻入微的描写,向读者呈现了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故事发生在清末民初的中国社会,背景是社会动乱和痛苦的时刻。在这个时期,社会政治黑暗,封建道德沦丧,清政府腐败不堪,民间小生灵苦苦挣扎。鲁迅通过这个故事,深入剖析了当时社会的丑陋面貌和人性的扭曲。


小说的主要人物是一位穷书生,他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愿意为他的信仰而奋斗。但是,正是因为他无法忍受社会的虚假和虚伪,以及人们的寄生态度,才最终落得悲惨的下场。小说通过描写他的父亲之死、他自己的贫困和困厄的遭遇,将他置于社会众人的嘲讽和压迫之下。而他所坚持的一种真实的精神,就像他坚持不剪辫子一样,成为他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原因。


鲁迅深刻地揭示了当时社会上各个层次的人物形象。贪官污吏、奸商权贵,无一不带有一种虚假的辫子。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和利益,不惜利用权谋利,对弱势群体进行剥削。而社会底层的人们,也不得不面对种种压抑的生活,无奈地选择了无辫子的底层生活。在小说中,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明而真实地展现出来,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触动。


在这个故事中,鲁迅特别关注了女性的处境。小说中的女性形象,从老妈子到小女孩,都展现出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对女性的压迫。老妈子被赶出娼馆,即使老了身体也不好,却无处可归。小女孩天真孤独,被迫凄凉地生活到她的世界。这些女性角色在小说中呈现出了一种对于女性的尊重和同情,令人心生感慨。


《鲁迅辫子》中最令我动容的是小说的主题:真实与虚假。鲁迅通过细腻地描绘人物的言行举止和思维方式,无声无形地呈现了社会的丑陋。他通过对人物的描述,深入地剖析了人性的扭曲和道德的沦丧。虚荣、虚伪、利欲熏心的社会氛围,使得人们变得冷漠、自私和盲目。对于这种态势,小说中的主人公选择了坚守自我和信仰。他不愿意蜕变成一个虚伪的人,而选择了保持对真实的追求。


读完《鲁迅辫子》,我深感鲁迅这位伟大的作家深度洞察社会现实,并通过作品对社会进行了剖析和批判。他毫不掩饰地展示了人性的丑陋,无情地揭示了社会的虚假。他也用坚守真实和追求正义的呼吁,给读者带来了一丝希望。阅读这部作品,对我来说是一次思考和反思的过程,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内心。


《鲁迅辫子》是一部揭示社会丑陋的文学作品。通过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和社会环境的描绘,鲁迅向读者传递了对真实和正义的追求,以及对社会虚假和道德沦丧的警示。读后感触动了我的内心世界,激励着我对世界的思考和追求。这是一篇超过千字的读后感,但我相信,无论多少字无法完全表达对作品的体会,只有通过读书才能更好地感知并且改变的内心。

鲁迅辫子读后感(篇3)

辫子,曾经是清王朝统治建立和消亡的标志之一,而在鲁迅笔下,又是传统文化和国民精神枷锁的一种象征,是国民革命和国家危机的一种征兆,在《风波》里,鲁迅正是围绕了在江南水乡发生的一场辫子引发的风波,揭示了国民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国民性弱点。

文章一开始,鲁迅用最常用的先写景后些人的手法描述了农村傍晚美好的景色,九斤老太,七斤嫂,**七爷相继出场,他们有的不满现实,牢骚满腹,有的懦弱无能,有的墙头草,小肚鸡肠。鲁迅用这些性格鲜明的特色形象表达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对没有信念和无信仰的人的批判和讽刺。

一九一七年的中国,一场张勋复辟事件,险些颠覆了辛亥革命的成果,百姓有无辫子就成了那个特定时期所处的立场的标志,而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再也没有人需要用辫子来表明自己的立场,可是每个人心中却还都有着一根无形的辫子,当老人倒在街上的那一瞬间,是真?是假?我们,是扶?还是走?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在妄图骗钱而倒地的老人心里,他们想到的是一个字--钱,得到钱。在看到倒地老人绕行的路人心里,他们想到的也是一个字--钱,失去钱。当国民的心里再也没有了精神信仰和追求,永远的失去了人性原本的善,我们的社会下一步将走向何方?

一九一七年的中国,辛亥革命的不彻底导致中国农村已然封闭、愚昧,帝制余孽还在农村肆虐,农民还处在封建势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二零一二年的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力蒸蒸日上。可是部分没有精神信仰追求的国民自私、苟活、麻木、冷漠。辛亥革命并没有给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革。而经济的繁荣也并不能真正的让国民内心强大。

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拿起笔做起了战斗檄文,我们是否该放松一直紧握着的经济发展的拳头,握起另外一只精神文明发展的手?

鲁迅辫子读后感(篇4)

鲁迅辫子读后感辫子,曾经是清王朝统治建立和消亡的标志之一,而在鲁迅笔下,又是传统文化和国民精神枷锁的一种象征,是国民革命和国家危机的一种征兆,在《风波》里,鲁迅正是围绕了在江南水乡发生的一场辫子引发的风波,揭示了国民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国民性弱点。文章一开始,鲁迅用最常用的先写景后些人的手法描述了农村傍晚美好的景色,九斤老太,七斤嫂,**七爷相继出场,他们有的不满现实,牢骚满腹,有的懦弱无能,有的墙头草,小肚鸡肠。鲁迅用这些鲜明的人物形象来表达他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和对无信仰者的批判与讽刺。

一九一七年的中国,一场张勋复辟事件,险些颠覆了辛亥革命的成果,百姓有无"辫子"就成了那个特定时期所处的立场的标志,而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再也没有人需要用辫子来表明自己的立场,可是每个人心中却还都有着一根无形的辫子,当老人倒在街上的那一瞬间,是真?是假?我们,是扶?

还是走?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逐渐显现。在妄图骗钱而倒地的老人心里,他们想到的是一个字--钱,得到钱。

在路人看到老人走来走去的心里,他们想到了一个词——钱,赔钱。当人们心中没有精神信仰和追求,人性本善永远丧失,我们的社会下一步将走向何方?在1917年的中国,辛亥革命的不彻底导致了中国农村的封闭和愚昧,封建制度的残余罪恶还在农村肆虐,农民仍然处于封建势力和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

()二零一二年的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力蒸蒸日上。但一部分没有精神信仰追求的人是自私的、活着的、麻木的、冷漠的。辛亥革命并没有给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化。

经济的繁荣并不能真正让国民的心变得坚强。

鲁迅辫子读后感(篇5)

《鲁迅辫子读后感》


鲁迅辫子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感叹历史的荒谬和人性的扭曲,更让我深刻地思考了自己的人生和价值观。这本书通过揭示一系列短篇小说,展现了鲁迅笔下草根人物的悲凉遭遇以及他对社会现象的犀利批判。下面,我将从几个角度来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感受。


首先是对于历史的思考。鲁迅辫子涉及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黑暗时刻,例如战乱、饥饿、贫困等等。通过作者的深刻观察和揭示,能深刻地感受到那个时代人们的痛苦和无奈。作为读者,我感到一种沉重的压抑感,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历史的思考。历史是如此的残酷,而这些残酷的痕迹却依然存在于的社会中。作为一个新一代的年轻人,应该有责任去认识历史、面对历史,同时也要努力去改变历史的进程,让的社会更加公平与美好。


其次是对人性的反思。鲁迅辫子中的人物形象令人印象深刻,在最恶劣的环境下他们展现了最真实的一面。这些人物或者贪婪自私、或者懦弱胆小、或者虚伪腐败,但在他们的背后,作者揭示了他们内心的矛盾和挣扎。这让我深刻地思考了人的本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面,有光明的一面,但也有阴暗的一面。这些阴暗不一定是他们自己的错,而是社会环境的影响所致。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有一面之缘由而去全盘否定他,而应该更多地去了解他,去理解他,去帮助他。同时,也要审视自己的内心,正视自己的阴暗面,做一个有良知的人。


最后是对社会现象的思考。鲁迅辫子中涉及了很多社会现象,如官僚主义、权钱交易、封建残余等等。这些现象尽管在百年前的中国存在,但在当代社会中仍然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读这本书,我深刻地认识到这些现象的危害和荒谬。这些社会现象不仅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应该以鲁迅为榜样,勇敢地去揭露社会的弊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践来推动社会的发展。


鲁迅辫子这本书并不仅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对人性、历史和社会的一次深入思考与反思。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人性的综合认知变得更加深入和成熟。无论是对历史的思考,还是对人性和社会现象的反思,这本书都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思考。读完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人生的无常和命运的不公,更坚定了我在新时代下,作为一个年轻人的责任和使命。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践,能够为社会的进步和民众的幸福贡献一份力量。


以上就是我对《鲁迅辫子读后感》的详细具体且生动的阐述。这本书让我深入思考了历史、人性和社会现象,让我对自己的人生和价值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读这本书,用文字的力量来改变自己,改变社会,推动世界的进步。

鲁迅辫子读后感(篇6)

《鲁迅辫子读后感》


《鲁迅辫子》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散文,这篇文章以其深刻的思想和生动的描写,让人在阅读中领悟到了许多人性的弱点和社会现实的残酷。下面,我将从标题所表达的意义、文中所阐述的主题、语言形象的描绘以及我个人的感悟等方面,对该文章进行详细具体且生动的阐述。


我们来探究一下标题的含义。鲁迅先生选用了“辫子”作为文章的标题,不禁让人联想到中国传统社会男子留辫子的习俗。辫子作为一个特定的符号,既体现了中国古代男子的形象,也象征着一种传统与尊严。同时,“辫子”也具有象征性的意义,它不仅仅表示着一个人的外貌,更彰显了个人的内在品质与人格特点。结合文章的内容,可以看出,“辫子”在这里被用作一种隐喻,指代着人性的弱点和社会的丑恶。鲁迅通过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以“辫子”为切入点,揭示了人性中的丑陋一面。


让我们来看一下文章所阐述的主题。鲁迅以一个看似平凡的事件为线索,隐含地赋予了故事更深层次的意义。在文章中,一个年少的男孩从初发丧之日起到三年之内不得剪发,最后终于觐见皇帝,希望皇帝能给他一剪头发,好端端砍死南洋教案中的赵太爷。皇帝笑他“一辫子滚去砍头”,引发男孩内心的强烈愤怒与无奈。通过这个故事,鲁迅揭示了社会对人性的扭曲,以及权力对人性的腐蚀。男孩因追求正义而不得不忍受长达三年的边缘地位,最终还是被皇帝嘲笑而心灰意冷。这个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使我不禁思考人性的弱点和世俗扭曲的现实。


让我们来描述一下文章中的语言形象描绘。鲁迅的语言给人一种沉重而压抑的感觉,尤其是在描写男孩的心态时更是如此。文章开篇就写道:“那孩子的初吻,却是在别人家未完全焚化的柴门上”。这样的描写使人感受到男孩沉重的心境和对社会现实的无奈。鲁迅以简洁而凝练的语言,揭示了这个残酷的社会和人性的悲哀。通过描绘男孩对头发的渴望,鲁迅以鲜明的形象展示了社会对于个体的控制和镇压。


让我谈谈我个人的感悟。通过阅读《鲁迅辫子》,我深深地被鲁迅对于社会现实的揭示和对人性弱点的剖析所触动。这篇散文不仅让我体会到人性的无奈和社会的冷酷,更让我认识到传统与尊严并不能保护一个人的内心。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要不断审视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不被社会对个体的束缚和羁绊,努力追求自由和公正。


《鲁迅辫子》这篇散文,通过一个看似小事的叙述,深刻地揭示了中国传统社会中人性的弱点和社会现实的残酷。鲁迅凭借独特的写作风格和深刻的洞察力,给人以深思和警醒。这篇文章读后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脆弱与社会的丑恶,同时也激励我要勇于追求自由和公正。通过阅读和思考,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抵御社会的诱惑和嘲笑,在前进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追求真理。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合集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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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1】

很小的时候,耳熟能详的莫不过于女娲补天,嫦娥奔月,大禹治水等诸如此类的神话传说。而今在这个夏天,借助于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我仿佛又感受到了旧神话中的新内涵,新时代。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的创新之作,也是最后之作,是用整个生命浇灌而成的。但即便是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故事新编》整体的风格却显出一生了诙谐的游戏笔墨。尽管骨子里固有悲凉,但仍从容洒脱,或许,这才是一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先生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咋读《故事新编》,或许会有人将其认为是一部喜剧类反讽的书籍。但如果一一细读的话,便会发现,在那些荒诞的场景下,折射出的却也是最真实的社会,反映的也是最真实的人生。

如《补天》一文,它相交于原本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更侧重于浪漫主义色彩的发挥以及对于女娲性格的描绘,使《补天》既来源于神话,又高于神话,令人耳目一新。

而相较于神话传说,来自于民间传说的《大禹治水》的《理水》一文,则将古今杂糅的技巧运用到了极致。一边是古代的人物与场景,一边又运用了现代的词汇,从而构成了这一幕荒诞之景。此外鲁迅先生更是通过巧妙的对比,将大禹任劳任怨,大公无私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并由此赞美了像大禹一样如中国脊梁一般的人。

除此之外,在《采薇》一文中,伯夷与叔齐不再是忠义气节的化身,反而成为了不知与时俱进的典型。他们所坚持的忠义的背后不过只是虚伪,在纣王残暴无虐时尚不敢做什么,只知道在养老堂里颐养天年,心有怨言不说,更是在殷商灭亡后又义愤填膺地拦住周王的马宣扬忠义,指责他们没有尽到臣子的仁义。但无论他们如何自命清高,总归逃不掉生活的难题。他们之所以不去华山,无非是畏惧华山的强盗,而之所以选择首阳山,无非就是山既不高,也不低,还有薇。在鲁迅先生看来,他们是在用自己那套奇特的价值体系来自欺欺人,逃避现实。采薇而食,却不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也反应了中国人善于转化矛盾自欺欺人的国民劣根性,这难道是真正的忠义与骨气吗?

《故事新编》一共八篇,而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各具特色,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生活的不满都化作了一支支锋利的笔书写在文学史上,通过旧神话,表达出对新时代的向往。这,便是《故事新编》的魅力所在吧。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2】

近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文章讲了鲁迅先生的四个特点。第一点:鲁迅先生爱读书。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

看完了文章之后,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我自己:我除了爱买书,鲁迅先生的其它特点我都不具有。

鲁迅先生爱读书,他读书时总是一字一句地看过去,从不马虎,读不懂的地方先跳过去,读完后再返回到不懂的地方,这样能更好的理解词句,不像我,读书时总是一目十行,没过几分钟就对书本说“拜拜”了!

鲁迅先生爱惜书,他看书时总是小心翼翼,书从来不皱巴巴的,翻开鲁迅先生的书,跟新的书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他手脏时从不碰书,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这一点我就做不到,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由于我不爱惜,爱看不看,看了一会儿——扔。就这样,书被我折磨得不成书样,现在我真觉得惭愧。

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很多书,使他得益非浅。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一有空就开始欢天喜地,对抄书没多大兴趣,以前在家里听写错了,妈妈叫我抄书。我抄是抄完了,可是抄的内容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但是鲁迅先生抄过的书久记不忘,这与他的认真是离不开的。

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要把“四爱”记心中,做书真正的主人。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3】

阅读鲁迅的《故事新编》读后感赏析600字:

鲁迅向来以辛辣的文笔著称,故不枉得“刀笔吏”之谑名。似乎,他并不为能在文坛永执牛耳而笔耕不辍,而只是提着一柄锋利的手术刀,直直地刺入旧社会腐朽糜烂的五脏六腑。也因以这样的本心,他修炼出了极为质朴精炼、冷静透彻的文字——字字具目的,篇篇有实用。读来令人拍案叫绝,又掩卷深思,使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都受到长久教益。如此想来,他笔下所重铸的神话传奇必然更不落窠臼,值得品味。诚然,在他的《故事新编》里,许多曾经高达伟岸的英雄人物都被拉下神坛,为了讽刺的艺术而戴上各式面具,于鲁迅嬉笑怒骂间搭建的戏台上粉墨登场,百态毕现、淋漓尽致地表演出了种种人间的怪象。不同于其他经典的、沉重肃穆的鲁迅小说,《故事新编》娓娓道来,展现出格外的从容幽默,诙谐独到。

阅《故事新编》,我们捧腹之余,得以处一隅而窥见大师入木三分的功力。那功力不止有深远的洞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更有一种可谓专属于鲁迅的精神风范——“一个都不饶恕”!这一笔杆子,不仅是“打倒”,简直是对一切“无意义的旧”的“扫荡”。

推理:

有甲乙丙三人,同向站立。在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主持人给三人各戴上一顶子:红帽或白帽。三人都知道有三顶红帽和两顶白帽。

1:丙可看见甲和乙的帽子,主持人问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丙答不知道。

2:乙可看见甲的帽子,主持人又问乙是否知道自己戴的什么帽子,乙回答不知道。

3:甲不能看到任何人的帽子,主持人问他知不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帽子时,甲回答知道,并且答对了问甲戴的什么帽子,又是如何知道的。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4】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5】

我最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时代的鲁迅十分爱读书,常常用压岁钱去买书。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书,他就抄下来。鲁迅的书虽然是很早买的,但还像新的一样,没有一本书是掉页、有误渍、损坏过的。他看过很多书,在24年里就买了9000多册书,书的存放也井井有条。

而现在有的人,总是随意损坏书,书要么掉页,要么落满灰尘,还有人将书卷成一个棒槌打人,把书藏的到处都是。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我和李若霖是图书管理员。有一次科学老师没来上班,同学们就被安排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教学开放日即将到来,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师指派去找出同学们藏在各处的书。于是我们就拿着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夹缝中扫书。当我趴到地上时,一时惊呆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每个书柜下平均都藏着两三本书,我们心里先是一惊,然后无可奈何的缴获了一堆猎物。

我们俩想方设法把书顶出来,灰尘落在我们的身上,汗水顺着脸流了下来,洁白的校服弄脏了,两天下来,居然弄出了20多本书出来。我心疼的看着书,拿了一个抹布,将书擦干净了才离开了图书馆。

我想,比起鲁迅爷爷来,这些随便扔书、塞书的同学,差距多大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爱惜书吧!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中成长吧!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 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7】

鲁迅,我们大家都认识,他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革命家和思想家。但是早年鲁迅的理想是当一名医生。

一天,在上课时,教师里放映的片子里一个被说成是俄国侦探的中国人,即将被手持钢刀的日本士兵砍头示众,而许多站在周围观看的中国人,虽然和日本人一样身强体壮,但个个无动于衷,脸上是麻木的神情。这时身边一名日本学生说:“看这些中国人麻木的样子,就知道中国一定会灭亡!”鲁迅听到这话忽地站起来向那说话的日本人投去两道威严不屈的目光,然后昂首挺胸地走出了教室。

他的心里像大海一样汹涌澎湃。一个被五花大绑的中国人,一群麻木不仁的看客,一一在脑海闪过,鲁迅想到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现在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于是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从此,鲁迅把文学作为自己的目标,用手中的笔开始拯救国人灵魂的生涯!正像鲁迅所说:“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所以鲁迅下定决心要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

如果说在近代史上有谁对中国文化最为反对,那无疑是鲁迅。他在给青年推荐书本的时候,没有推荐一本中国古人的书。他极力批判中国文化,以至要求全盘抛弃,而他却深受中国文化熏陶,难道是他不热爱自己的祖国,不热爱自己民族的文化吗?不是,正是他深爱自己的祖国,深为民族的落后而痛苦,才如此痛恨民族的文化,爱之深则恨之切,这是一种怎样的悲伤啊。他终身以批判中华文化,唤醒民族精神为已任,现在,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中华文明仿佛凤凰涅磐,已经浴火重生。

我想,他是无所谓被人遗忘的,他的生命是燃烧给这个民族的,他本不是为了供后人瞻仰。他没有留下一部长篇小说,也没有留下一篇真善美的巨著,他没有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看整个世界,他只是站在了民族的高度看这个国家。他不要一篇长文,他只要充满战斗性的杂文;他不要歌颂真善美,他只要批判与尖锐;他说,我绝不妥协,一个也不宽容,在受伤的时候,他远离人群,像一只孤独的狼,默默舔干身上的伤痕。

或许他确实是应该走了,他的孤愤已不适合这个时代,这个人为了民族的未来已经付出了太多,付出了同时代人的不理解,付出了他的才华,本来以他的才华,应该不仅仅是被中国人所记忆。可是今天,这个他深爱的民族也要忘记他了,因为这个民族已经不再需要批判,今天这个民族已经站起来了,他需要赞扬和惊叹,他需要传统的力量以支撑他的尊严!

他以笔为武器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中华文化革命的主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写照。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8】

鲁迅小时候很爱看书,对书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书后,他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惭愧之极了,我家里有一个大书柜,里面装着许多有意义的书。可我很少去碰那成千上百页的文著,我只是拿那些书来摆设。我每天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电视机前度过,我还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还没有和书做朋友。但自从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每天和都会抽出一、两个小时出来看书。并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到一本本子里。以前,我写作文很吃力,想到脑子快爆炸,也想不出写什么好,但是自从我每天坚持摘抄好词好句,并且把它记住。到了写作文时,把它那优美的句子用到作文上。这样,我的作文内容文句就会既具体又优美了!

鲁迅先生收藏的书完整无缺。他每次去买书时,都会检查书是否有破烂,如果有破烂他就会去书店把书换一本好的。回到家,他还会把书用书套包起来,重新装订,这样书才能保存得更久。还有,鲁迅先生他从来“脏桌子不放书,脏手不翻书。”而我,记得三年级时,刚发下的来不一会儿就被我弄得书角都折了;到了学期末,书已经被我折腾得破烂不堪了。相比之下,我真是惭愧!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把我的藏书都保护得完好无缺,连一个翘起的书角也没有。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以后也要像鲁迅先生那样爱书如宝,同书做好朋友!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9】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的捧着书,专心致志的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的既湿有油。可我却满不在乎,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的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阅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10】

在这个漫长而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感动的让人痛哭流涕的让《生命充满爱》,悲伤而又要懂得珍惜的《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在成长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同时努力的去付出爱,这样才能使我们成长的脚步更踏实。而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散文。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他原名周树人,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文章犀利深刻而又灵活诙谐,被誉为直指各种反动势力心脏的“匕首和投枪。”他被誉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他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小说《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的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神不宁。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让我明白如果读书,有知识,就不会被封建思想俘虏,纵容丑陋的欲望,不会使人生充满不和谐。

杂文《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是篇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办法去做,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

散文《野草》感人至深。文章大意是一棵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的钻出地面。表现了不畏困难,任人践踏、乐观向上的可贵精神,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人们的斗志。雪莱的一句话:诗人是这个社会没有被承认的立法者。鲁迅的那些诙谐幽默的语言,虽然揭露的社会是黑暗,但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内心酸苦与无奈。

所以,和谐人生,读书起步。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11】

“书籍是幼年人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这是柯里叶尔的一句名言。今天,我读得这个故事就和这句名言有关,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作《鲁迅爱书的故事》。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把书看做宝贝一样,表现在爱买书,爱抄书。我从三个成语中看到了鲁迅的爱书,他的保姆长妈妈给他买了《山海经》,他欣喜若狂了;爱买书的他收到的压岁钱后总不舍得花,要攒起来买书看。他看了许多书后得益匪浅;他看书认真,牢记知识所以经久不忘。

爱看书,所以他得到的知识很多。爱抄书,抄书使他得益匪浅,经久不忘,记忆力相当好。他更会爱护书,买回来的书先检查有无损坏,如果有他就拿去换,他还准备了一个箱子,里面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他在1912年至1939年已经有9000多册藏书了,他收藏书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我平常有一个缺点,就是不经常看书,不喜欢看书,所以导致我平常写作时,没有精彩而又优美的语句。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些书,自从看了《三国演义》以后,特别喜欢读书,觉得书是我的好朋友,很想和书一起长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多读书,才能学习进步,生活进步,……样样都进步。

鲁迅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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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观后感 篇1

学术**

题目(楷体gb2312 一号)

完成日期2013年4月5日

**摘要 :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统治者的腐朽及当时人们冷漠的内心、麻木的社会状况,有力的抨击了当时的封建社会的腐朽及走向灭亡的必然性。

关键词:愚毒;剥削与压迫;愚蠢与愚蠢;奴隶生活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是旅馆里人们取笑的对象。在他的生活中,他以偷窃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

孔乙己之死难道不是中国教育衰落的象征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

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etc)中的哪部**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etc)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的性格极其复杂:他单纯愚蠢,被剥削和其复,但不敢面对现实,他对有权势的人有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致死。

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

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因此,阿q无法正视自己的处境,沉溺于更加屈辱的奴隶生活。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言辞犀利,作品犀利有力,批判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

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但我最喜欢的是鲁迅的**,我觉得它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恶面貌。

《孔乙已》(etc)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教室里。当时,老师让我们先读。当时我读得很仔细,因为我对这篇文章很感兴趣,因为它是鲁迅写的。当时,我不太明白。听了老师的分析后,我觉得我懂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尸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几年后,我终于再也没有见到孔乙了。有人说它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写的墨水越多,他想表达的形象就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话并没有激励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仍然有一些人和一些有知识和文化的人可以在他的话下醒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参考文献:

1》.阿q正传

2》.孔乙己

3》呐喊

鲁迅观后感 篇2

鲁迅散文的读后感《秋夜》读后感

《秋夜》收录于鲁迅先生的《野草》中,全文十分简短,却饱含了十分丰富的思想感情,使读者感性颇多。

《秋夜》是一篇具有象征意义的,全文从头到尾没有出现一个人物,鲁迅先生巧妙地用秋夜下的枣树,野花,天空,月亮,小飞虫等涵蓄而又强烈地表达出对虚伪,欺善怕恶的人的讽刺以及对无畏的革命者和默默无闻的人的称颂。

在鲁迅先生的笔下,网,夜的天空,月亮和星星是极具讽刺意味的,他们高高在上便自认为高人一等,“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闪闪地着几十个星星的眼,冷眼。”,“他的口角上现出微笑,似乎自以为大有深意,而将霜洒在我的园里的野草上。

”这些句子都带有鲁迅先生对他们尖锐的讽刺。而在另一方面鲁迅又揭示了他们内心的懦弱,胆小,当枣树用最长最直的几枝,直刺奇怪而高的天空时,天空“不安了,仿佛想离去人间,避开枣树,只将月亮剩下。”而月亮“窘得发白”,“暗暗地躲到东边去了。

”不仅仅是怯懦,他们还自私,天空想将月亮留下,孰不知月亮早以躲到东边去了。

至于枣树、无名野花和小飞虫,它们象征着正义和勇敢。那些无名的野花野草代表着一直在等待光明降临的人们。尽管他们仍然受到封建社会的压迫,但他们心中的信仰之火从未熄灭,那就是光明一定会到来的信仰。

虽然他们在“冷的夜色中,瑟缩地做梦,梦见春的到来,梦见秋的到来。”然而他们一直坚信“秋虽然来,冬虽然来,而接着还是春,蝴蝶乱飞,蜜蜂都唱起春词来了。”他们是乐观的,也是坚定的,虽然现实中仍充斥着黑暗的阴霾,但他们一直微笑着、等待着。

而这一天也终会到来。枣树象征着封建社会压迫下的反抗者,“他简直落尽叶子,单剩干子。”然而苦难并不能使他彷徨,反而使他更加顽强,他在上下求索中寻出一条崭新的道路,他不为自己单剩干子而一蹶不正,反而“欠伸地很舒服”。

“它用自己最直最长的几枝,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使天空闪闪地鬼眼;直刺天空中圆满的月亮,使月亮窘得发白。”他是黑暗势力下的反抗者,怀着满腔的悲愤,直指黑暗。虽然有夜游的恶鸟飞过,但阻止不了先行者的脚步。

那一只只小飞虫,在玻璃上丁丁地响,试图冲进来。他们代表革命者。他们不怕恶势力,带头。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前进。

“我打了一个呵欠,点起一支烟,喷出烟来,对着灯默默地祭奠这些苍翠精致的英雄们。”表现出“我”对革命者的尊敬与认可。

鲁迅先生对“枣树”、“无名的野花草”、“小飞虫”充满了钦佩与尊敬。他在半夜吃吃地笑,我想他也许是在嘲笑封建势力的虚伪与自以为是,也许是在为光明即将到来而欢喜,也许-----不管是为什么,我们都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光明的渴望,而他自己也正是一名战士,在黑暗中求索,也在黑暗中战斗,是为光明而战。

鲁迅散文的读后感《藤野先生》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中国伟大的作家和思想家。他以笔为枪,大胆暴露封建食人伦理,强烈批判封建文化和道德,奠定了新中国文**动的基石。我读过他的许多作品,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学里学过的《藤野先生》。鲁迅写这的当时,中国在邻邦日本的心中的确是一个弱国,可是,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没有来由地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让我想起在郁达夫先生的《沉沦》中,那个在心中默默呼唤着“祖国啊,你怎么不快点强大起来,你的儿女在这里受苦那!

”的留日少年。这种国人,希望祖国强大而不去努力,只是无助地祈祷,让人不仅怜悯他。但是那些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影片里被杀头,而且还与日本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种骨子里的麻木不仁,不仅可怜,而且,可恨!

在这篇里我感受到的是鲁迅对藤野先生的感动、感激与怀念,即便当《藤野先生》的形象深入人心,却少有人记得他的名字——藤野严九郎。我感受到的是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报国之情。《藤野先生》,记叙的是一段感人的师生情,一颗动人的爱国心。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上野公园樱花树下满是中国人羞耻的清朝留学生身影,晚上听到留学生学跳舞的声音。这让鲁迅很反感,就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里遇到了藤野先生。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在这些片断中,我看到了藤野先生,他对学生要求严格,对鲁迅非常关心,没有民族偏见,对科学严谨而现实。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

“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他曾说:

“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鲁迅说:

“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藤野先生》中的藤野一直鼓舞着鲁迅从事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的一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藤野对鲁迅倾注了无私的爱。他平等公正、一丝不苟的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的血管也要当面替学生改过来;他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听说中国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他尊重学生,尽管替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的强国梦,临别还赠与题写了”惜别”二字的相片。

对一个受到歧视和污辱的清朝学生来说,这是多么的激励和鼓励啊。

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鲁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身体上的疾病,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爱护学生,了解学生,藤野具有很强的人格魅力,从而影响学生的生活。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高尚的人格魅力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促进师生在教学中的互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精神基础。在学校人际关系中,居首位的是师生关系。美国罗杰斯的”人际关系”理论、前苏联的”合作教育学”,都把师生关系提到办学水平的高度来认识。

良好的师生关系必须由师生的深厚情感来维系。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学生对教师的敬仰和爱护,是师生情感的源泉,也是师生关系和谐的基础。蔡云芝先生与学生的关系就十分和谐,他爱学生,教学生唱歌跳舞,和学生打成一片,关心爱护弱势学生,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学生”打抱不平”,难怪学生做梦都想到他,几十年以后仍然惦念着他。

对学生来说,教师通常有一种自然的影响。如果这种影响是基于教师身份所赋予的权力,那么这种影响是不稳定的。而如果这种影响力是靠教师的人格魅力赢得的,那就相当持久而且强大了,这种影响甚至强大到足以影响学生的一生,教师高尚的德行和追求,深入学生心田,为学生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鲁迅总时受到藤野先生的激励。几十年过去了,他仍然不敢懈怠。他为民族的觉醒和解放进行了顽强的斗争。

在鲁迅的精神家园里,有藤野播下的种子。

《藤野先生》也启发着我们当代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给学生以影响一生的精神食粮。

鲁迅散文的读后感《无常》读后感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可见,在庙会上,人们更喜欢白无常而不是黑无常,鲁迅在语言上更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可见,在庙会上,人们更喜欢白无常而不是黑无常,鲁迅在语言上更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可见,在庙会上,人们更喜欢白无常而不是黑无常,鲁迅在语言上更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整篇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鲁迅观后感 篇3

鲁迅回忆的45篇有价值的文章,大部分都没有在**以后的报刊上发表过,主要是**时期的日本报刊和中国报刊,都停刊了,绝版了,非常珍贵

如果有机会,我想回到鲁迅时代去看看。不仅因为他们想见证真实的历史,而且因为他们是如此有趣。比如内山先生,“连做买卖也当作一件好玩的事来做,对谁都会劝道,就当是玩一玩嘛。

”也因此传奇的“文艺漫谈会”在他的内山书店发展起来,本质就是“大家在书店里面吃着炒豆喝着粗茶,漫无边际地聊天,每月一次。”即使在那样动乱的年代,他们也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一样无时无刻紧绷着,而仍然有这样放松的状态。我对“内山完造”这个名字的印象,和很多人一样,来自于中学时关于鲁迅的课文,以及鲁迅文章的偶尔提及。

因为对详情知之甚少,只了解到这二人有些交情,具体怎样的交情却没有概念。陈丹青在《笑谈大先生》中提到“我常会嫉妒那些真的和鲁迅认识的人,同时又讨厌他们,因为他们的回忆文字很少描述关于鲁迅的细节,或者描述得一点都不好”。的确,想要从鲁迅的同时代人的描述中了解关于他的细节,真的不容易,就连鲁迅自己,记录日常事件也非常简略,比如他和内山先生的相识,反映在日记中就只得一句没有任何感**彩的“往内山书店买书四种四本,十元二角”。

好在有自称“说话啰嗦”的内山先生,这次初识得以以更加生动、详细的方式被记录下来。在他眼里,鲁迅先生是这样的“一个穿着蓝色长衫,个子不高,走路很特别,鼻子底下留着黑色胡须,眼神清亮,虽然身形单薄却让人无法忽视的人。”他们逐渐熟识之后,鲁迅也会开开他的玩笑“老版,行了哟!

从早到晚都在工作!你也稍微休息会儿嘛,不然会生病的啊!哈哈哈……”在内山先生的记忆里,他是经常笑的,并且还不是微笑,而每次都是“哈哈哈”的爽朗大笑。

或许因为我读书还少,这是我第……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追求鲁迅都是盲目的,辱骂鲁迅也是盲目的。鲁迅是以笔带枪,别人却拿鲁迅当枪。从鲁迅的一生到他死后几十年,一直有反对他的声音。

在书店回忆鲁迅的往事时,密山完造曾提到鲁迅经常

鲁迅观后感 篇4

2019 年鲁迅《药》的读后感 1000 字范文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对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有了一点见解。他们生活在一种非个人的世界里,过着冷漠的生活。暂且说是麻木不仁吧,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

可悲,真的可悲。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

包括社会,人性,等等等等。

这时,农民除了干农活外,干得更多,也许整天都在讲一些不重要的事情。但别忘了一件小事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说的没错,就在这谈论中,中国农民就消沉了,忘记了一些自己的责任,把自己真的就置身与天地山川之间,淡出了与命运的决斗擂台之上。

悲!毅然决然的以为自己对于农民就认识这些,肤浅了?我们常常把愚昧落后的帽子戴在他们头上。太重了。太重了。他们负不起。我们的社会负担不起。也许他们感觉不到。他们不感到痛苦或悲伤。

他们变胆小了,他们变沉默了,他们越发的不知所措,也就不以为然,也就抿然众人了。

鲁迅观后感 篇5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敢于谈论旧知识或新知识。

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似乎有点叛逆和违抗清朝的规矩,但却是世俗的人情,世风日下的烟火,饮酒的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

看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经常一起爬上桑树,享受美味的中国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这时,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

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

到目前为止,恐怕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里,我们像兄弟一样。当他到达**时,我将到达**。

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我感觉世界还是美好的,。“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当别人都在狂欢而你却一个人静坐时,你还能从容的享受精神生活吗?尽管你不喜欢聚会,不喜欢唱歌,但是你别无选择。无奈,的确。

这就是生活,有得有失。

你团长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如果保不住大人孩子的话,陈小手必是难逃一劫,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本来有极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观念,认为男医生坚决不能摸产妇的人也不敢违抗命令,不去摸团长的太太。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我有自己的目标。我只专注于学习。我度假时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

波洛尼乌斯牧师有一个女儿,奥非莉娅,长相出众,纯洁而迷恋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由于父仇未报,故意对奥菲莉娅十分冷淡。

《繁星》《春水》读后感

第一次认识冰心是在小学低年级课文《三寄小读者》中,冰心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和蔼可亲,一心为孩子们创作的老奶奶.初中时,我再一次在(《繁星》《春水》提要)中读到冰心的作品,使我对冰心有了认识.我被她那生动、优美的文字深深的文字吸引住.

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

读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只是树,人也一样,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经历过挫折、磨难,才能经得起生活的考验,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

“当发现了一点儿可吃的东西时,它咕咕地紧叫,啄一啄那个东西,马上便放下,教它的儿女吃。”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像文中的母鸡一样,一做我爱吃的饭菜时,妈妈就在一旁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着,并且还说:“慢点吃,别噎着。

”我抬起头,嚼着菜,问道:“妈妈,您怎么不吃啊。”而妈妈却笑着说:

“你吃吧,我不爱吃这菜。”每当我这样问她的时候,妈妈总是这样回答。现在,我明白了其中的原要。

自从那次会议以来我在也没见过他。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向恢复他小学时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朝东,我朝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

如果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和他永远留在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

鲁本的秘密读后感【三】

《鲁本的秘密》讲述的是一个叫鲁本的孩子为了给他妈妈买母亲节礼物而足足奔波了一年,最后送给母亲一枚使母亲感动得流泪、花5美元买来的胸针。

我无法想象十年或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怎样

阿米尔和哈桑赢得了当地的风筝比赛。哈桑欣喜若狂地要去追那只被切断的风筝。那一刻,我仿佛预感到了之后的事情,我听到我的心中大呼“不要去!”……可是,我只是一个看客。

我只能一页页翻下去,看着阿米尔走街串巷寻找着哈桑,看着哈桑被一群不良少年施暴,看着阿米尔在这重要的岔路口,他选择了胆怯……当那只风筝坠落,阴影扫过白雪上斑驳的血渍,我知道,坠落的不仅是风筝,还有阿米尔与哈桑之间的一整个过去,连同快乐与悲伤……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观后感 篇6

提起《拾起晨花》,人们就会想到鲁迅。所以我先介绍一下鲁迅。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育才,浙江绍兴人。中国作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代表作有《狂人日记》、《呐喊》、《流浪》、散文集《坟墓》、散文集《热风》、《黄盖集》等,堪称灵魂之魂。后世的民族。于大夫这样形容鲁迅的话:“鲁迅的风格简洁如匕首,一寸铁能杀人,一击见血。抓住重点后,只需几下用词来揭示主题。”

我喜欢《晨花晚报》中几篇描写人物的文章。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更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形形色色的人,再加上鲁迅轻松生动的语言,当你阅读的时候,你仿佛看到了那个人从书里走出来。站在你面前,一一为你展示鲜活的故事。例如,《阿昌与山海经》描述鲁迅家的保姆阿昌。这篇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古代中国农村劳动妇女形象。有人将这篇文章比作鲁迅从记忆的土壤中培育出来的一朵异常美味的“晨花”。的确,对于这个女人,鲁迅不仅没有避讳写她的美丑,反而怀念她的一切。无论鲁迅是欣赏她、厌烦她、喜欢她还是讨厌她,他的感情都在字里行间流露出来。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和我们读到的文章中的“孔乙己”很像。他们是旧中国的同一个人,他们的经历是相似的。例如,他们的名字已被遗忘。 ,而且昵称也是随机的。可悲的人!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美好的回忆。 《早晚拾起》,我们一起来看看鲁迅的童年,在其中慢慢体验快乐童年的滋味。琐碎的回忆在《拾花晨曦》中再现,不同的时代,同样的幸福,童年,怀念。

鲁迅观后感 篇7

鲁迅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位伟大的先驱,他代表了反对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进步力量。他的文学作品和思想观点至今仍然深受世人敬仰。近日,我前往南京市中山陵参观,同时前往“后湖方丈”——鲁迅的墓地。看到鲁迅先生的墓地,我不禁泛起了浓浓的感慨,以下是我对鲁迅的坟的读后感。

鲁迅的坟地位于南京紫金山脚下,位于一片绿树成荫,风景优美的环境中。墓地内,秩序井然,管理得异常干净整洁。鲁迅的墓碑高大、厚重,上面刻着“鲁迅之墓”四个大字,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

在鲁迅的墓前,我静静地站着,感觉到鲁迅的思想精神一直在此悄悄传递着,把人的心灵深处给触动了。鲁迅先生的葬礼上,当时就有人喊出:“鲁迅不死!”这句话虽只是情感的宣泄,但它背后是鲁迅文学与思想达到的精神深度和影响力。他的文学作品见证了我们民族进步与革新的过程,他的思想一直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

站在鲁迅的坟前,也让我有机会纪念这位中国的文学巨匠,他的人生经历让我明白了,文学不是简单地写文字,更是为了反映现实而去热爱生活、善于发现、深入思考。除此以外,鲁迅先生的坚持真实、追求良知、为民除害等思想精神也一直激励着我,告诉我要珍爱生命、秉持良知、勇敢去捍卫真实与正义。

作为一位世界级的文化名人,鲁迅先生在20世纪初期的中国社会相当不易,他所处的时代环境给了他许多挑战,但他仍在如此困境之中继续坚持自己的信念,投入到为民族独立、为民族进步的伟大事业中。为此,我深感敬意和教诲。在鲁迅墓前,我感到了清晰鲜明的思想与文化自信。

总之,站在鲁迅先生的坟前,追思一位伟大的文学巨匠,一位伟大的人民教育家,让我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敬意。同时,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鲁迅先生作品背后的深刻思想,学习鲁迅精神的重要性。多年以来,鲁迅先生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偶像,站在他的坟前,我的心中更加坚定了对他的信赖和敬仰。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汇总9篇)


在当今内容为王的社会,我们经常写作,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想要写好作文,自己需要多看、多学、多写。怎么样才能写出来好文章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汇总9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1】

很小的时候,耳熟能详的莫不过于女娲补天,嫦娥奔月,大禹治水等诸如此类的神话传说。而今在这个夏天,借助于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我仿佛又感受到了旧神话中的新内涵,新时代。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的创新之作,也是最后之作,是用整个生命浇灌而成的。但即便是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故事新编》整体的风格却显出一生了诙谐的游戏笔墨。尽管骨子里固有悲凉,但仍从容洒脱,或许,这才是一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先生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咋读《故事新编》,或许会有人将其认为是一部喜剧类反讽的书籍。但如果一一细读的话,便会发现,在那些荒诞的场景下,折射出的却也是最真实的社会,反映的也是最真实的人生。

如《补天》一文,它相交于原本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更侧重于浪漫主义色彩的发挥以及对于女娲性格的描绘,使《补天》既来源于神话,又高于神话,令人耳目一新。

而相较于神话传说,来自于民间传说的《大禹治水》的《理水》一文,则将古今杂糅的技巧运用到了极致。一边是古代的人物与场景,一边又运用了现代的词汇,从而构成了这一幕荒诞之景。此外鲁迅先生更是通过巧妙的对比,将大禹任劳任怨,大公无私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并由此赞美了像大禹一样如中国脊梁一般的人。

除此之外,在《采薇》一文中,伯夷与叔齐不再是忠义气节的化身,反而成为了不知与时俱进的典型。他们所坚持的忠义的背后不过只是虚伪,在纣王残暴无虐时尚不敢做什么,只知道在养老堂里颐养天年,心有怨言不说,更是在殷商灭亡后又义愤填膺地拦住周王的马宣扬忠义,指责他们没有尽到臣子的仁义。但无论他们如何自命清高,总归逃不掉生活的难题。他们之所以不去华山,无非是畏惧华山的强盗,而之所以选择首阳山,无非就是山既不高,也不低,还有薇。在鲁迅先生看来,他们是在用自己那套奇特的价值体系来自欺欺人,逃避现实。采薇而食,却不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也反应了中国人善于转化矛盾自欺欺人的国民劣根性,这难道是真正的忠义与骨气吗?

《故事新编》一共八篇,而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各具特色,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生活的不满都化作了一支支锋利的笔书写在文学史上,通过旧神话,表达出对新时代的向往。这,便是《故事新编》的魅力所在吧。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2】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看到他那样爱护自己的书籍,想到自己平时那样对待书籍,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往后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像他那样做一个爱书惜书的人。不让我的书有丝毫的损伤,我想每个同学都应该向他学习。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 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4】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5】

鲁迅,我们大家都认识,他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革命家和思想家。但是早年鲁迅的理想是当一名医生。

一天,在上课时,教师里放映的片子里一个被说成是俄国侦探的中国人,即将被手持钢刀的日本士兵砍头示众,而许多站在周围观看的中国人,虽然和日本人一样身强体壮,但个个无动于衷,脸上是麻木的神情。这时身边一名日本学生说:“看这些中国人麻木的样子,就知道中国一定会灭亡!”鲁迅听到这话忽地站起来向那说话的日本人投去两道威严不屈的目光,然后昂首挺胸地走出了教室。

他的心里像大海一样汹涌澎湃。一个被五花大绑的中国人,一群麻木不仁的看客,一一在脑海闪过,鲁迅想到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现在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于是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从此,鲁迅把文学作为自己的目标,用手中的笔开始拯救国人灵魂的生涯!正像鲁迅所说:“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所以鲁迅下定决心要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

如果说在近代史上有谁对中国文化最为反对,那无疑是鲁迅。他在给青年推荐书本的时候,没有推荐一本中国古人的书。他极力批判中国文化,以至要求全盘抛弃,而他却深受中国文化熏陶,难道是他不热爱自己的祖国,不热爱自己民族的文化吗?不是,正是他深爱自己的祖国,深为民族的落后而痛苦,才如此痛恨民族的文化,爱之深则恨之切,这是一种怎样的悲伤啊。他终身以批判中华文化,唤醒民族精神为已任,现在,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中华文明仿佛凤凰涅磐,已经浴火重生。

我想,他是无所谓被人遗忘的,他的生命是燃烧给这个民族的,他本不是为了供后人瞻仰。他没有留下一部长篇小说,也没有留下一篇真善美的巨著,他没有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看整个世界,他只是站在了民族的高度看这个国家。他不要一篇长文,他只要充满战斗性的杂文;他不要歌颂真善美,他只要批判与尖锐;他说,我绝不妥协,一个也不宽容,在受伤的时候,他远离人群,像一只孤独的狼,默默舔干身上的伤痕。

或许他确实是应该走了,他的孤愤已不适合这个时代,这个人为了民族的未来已经付出了太多,付出了同时代人的不理解,付出了他的才华,本来以他的才华,应该不仅仅是被中国人所记忆。可是今天,这个他深爱的民族也要忘记他了,因为这个民族已经不再需要批判,今天这个民族已经站起来了,他需要赞扬和惊叹,他需要传统的力量以支撑他的尊严!

他以笔为武器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中华文化革命的主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写照。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6】

鲁迅小时候很爱看书,对书念念不忘,梦寐以求。得到书后,他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惭愧之极了,我家里有一个大书柜,里面装着许多有意义的书。可我很少去碰那成千上百页的文著,我只是拿那些书来摆设。我每天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电视机前度过,我还不知道读书的重要性,还没有和书做朋友。但自从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每天和都会抽出一、两个小时出来看书。并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到一本本子里。以前,我写作文很吃力,想到脑子快爆炸,也想不出写什么好,但是自从我每天坚持摘抄好词好句,并且把它记住。到了写作文时,把它那优美的句子用到作文上。这样,我的作文内容文句就会既具体又优美了!

鲁迅先生收藏的书完整无缺。他每次去买书时,都会检查书是否有破烂,如果有破烂他就会去书店把书换一本好的。回到家,他还会把书用书套包起来,重新装订,这样书才能保存得更久。还有,鲁迅先生他从来“脏桌子不放书,脏手不翻书。”而我,记得三年级时,刚发下的来不一会儿就被我弄得书角都折了;到了学期末,书已经被我折腾得破烂不堪了。相比之下,我真是惭愧!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把我的藏书都保护得完好无缺,连一个翘起的书角也没有。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以后也要像鲁迅先生那样爱书如宝,同书做好朋友!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7】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当我还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时,妈妈教会我的第一首诗,就是朱熹这首脍炙人口的《观书有感》。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妈妈的良苦用心,直到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妈妈是希望我从小尽情畅饮这“源头活水”,从小“多读书,读好书”,长大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写了鲁迅爱读书,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一生爱书如宝的故事。读罢这篇文章,我不由得心潮澎湃,思绪久久不能平静。我在感受到这位文学巨匠爱书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读书的可贵。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时,我找到了心灵的共鸣。鲁迅爱读书,缘于他对有画的《山海经》这本书的渴望。我爱读书,缘于妈妈让我在书海中寻“珠”的经历。当我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有一次过生日,妈妈神秘地告诉我,要送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给我。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飞似的跑到房间,看到一个蓝色的大盒子静静地站在那儿。

我心里一阵狂喜:妈妈真慷慨,居然送我这么一大盒冰淇淋。打开盒子一看,却令我大失所望,原来是十六本图文版的《世界童话》。里面有一张粉红色的纸条,上面是妈妈娟秀的笔迹“书海藏珠,书会让你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我迫不及待地把整盒书一骨碌倒出来,一页一页的翻了起来,想找找那颗璀璨而神奇的“珍珠”在哪儿?或许它真能变出透心凉的冰淇淋、香甜可口的巧克力,漂亮可爱的布娃娃……我找得满头大汗,还是没找到妈妈笔下那神奇的东西。但我坚信妈妈不会骗我,从那时起我迷上了在书海寻“珠”——书像一艘船,带我从狭窄的小岛驶向辽阔的大海;书像一位知心朋友,陪我度过了快乐的每一天。

我在书中找到了一颗神奇而瑰丽的“珍珠”,在这里我如痴如醉地品茗龙吟虎啸的三国传奇,欣赏激昂悲壮的梁山聚义,畅游新奇惊幻的西天取经之旅。我被《堂吉诃德》中的骑士逗得忍俊不禁;我为《爱的教育》中乐于助人的卡隆喝彩;我更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不屈不挠的海伦?凯勒而感动。林语堂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灵性。”在学好课本知识后,我以爱书如宝的鲁迅为榜样——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品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心灵的平和,精神的慰籍。我学着鲁迅在三味书屋的八仙桌上刻下“早”字一样,把世纪老人冰心的这句至理名言“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写下来贴在我书桌上,作为成长道路上鞭策自己的座右铭。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8】

我最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时代的鲁迅十分爱读书,常常用压岁钱去买书。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书,他就抄下来。鲁迅的书虽然是很早买的,但还像新的一样,没有一本书是掉页、有误渍、损坏过的。他看过很多书,在24年里就买了9000多册书,书的存放也井井有条。

而现在有的人,总是随意损坏书,书要么掉页,要么落满灰尘,还有人将书卷成一个棒槌打人,把书藏的到处都是。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我和李若霖是图书管理员。有一次科学老师没来上班,同学们就被安排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教学开放日即将到来,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师指派去找出同学们藏在各处的书。于是我们就拿着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夹缝中扫书。当我趴到地上时,一时惊呆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每个书柜下平均都藏着两三本书,我们心里先是一惊,然后无可奈何的缴获了一堆猎物。

我们俩想方设法把书顶出来,灰尘落在我们的身上,汗水顺着脸流了下来,洁白的校服弄脏了,两天下来,居然弄出了20多本书出来。我心疼的看着书,拿了一个抹布,将书擦干净了才离开了图书馆。

我想,比起鲁迅爷爷来,这些随便扔书、塞书的同学,差距多大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爱惜书吧!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中成长吧!

鲁迅的故事的读后感【篇9】

近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文章讲了鲁迅先生的四个特点。第一点:鲁迅先生爱读书。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

看完了文章之后,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我自己:我除了爱买书,鲁迅先生的其它特点我都不具有。

鲁迅先生爱读书,他读书时总是一字一句地看过去,从不马虎,读不懂的地方先跳过去,读完后再返回到不懂的地方,这样能更好的理解词句,不像我,读书时总是一目十行,没过几分钟就对书本说“拜拜”了!

鲁迅先生爱惜书,他看书时总是小心翼翼,书从来不皱巴巴的,翻开鲁迅先生的书,跟新的书简直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而且他手脏时从不碰书,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这一点我就做不到,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由于我不爱惜,爱看不看,看了一会儿——扔。就这样,书被我折磨得不成书样,现在我真觉得惭愧。

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很多书,使他得益非浅。这一点,我也深有体会,一有空就开始欢天喜地,对抄书没多大兴趣,以前在家里听写错了,妈妈叫我抄书。我抄是抄完了,可是抄的内容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但是鲁迅先生抄过的书久记不忘,这与他的认真是离不开的。

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要把“四爱”记心中,做书真正的主人。

鲁迅散文读后感4篇


作文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语文知识,作文能够帮助学生更深入和广泛地了解世界。写作文的要点你学会了吗?这篇文章将从多种分析角度全面探索和理解“鲁迅散文读后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鲁迅散文读后感【篇1】

让人变聪明的方式不是补课,不是增加作业量,而是阅读,阅读,再阅读。而我选了一本提示了生活哲理的书。

鲁迅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一位特立独行的思想文化巨人。这不仅在小说、散文、散文诗领域取得的卓越辉煌的艺术成就,而且在于他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大量的无与伦比的杂文。

在旧时中国,他用一支犀利的笔,写下一篇篇杂文“如匕首,似投枪。”直击敌人要害,发挥了无可替代的战斗作用。在他笔下,杂文成了一种摹写世相、见闻,评说世事,言志抒情,内容无所不包,形式不拘一格。给杂文打上的“迅哥”的鲜明印记。之前读他的文章,总觉得太深奥,太难懂,可如今不同。他往往纵意而谈,“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总在阅读他的文章时可依稀听到文字背后的他:“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的形象。之前阅他的文章,总觉文笔太尖刻,太喜欢骂人,但现今不同,他广泛且深刻地解读和认识旧中国社会上各样的现象,发人深省,令人深思。比如: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各样的自大。其实,自大一直被视作为人的弱点,他从国家、民族的角度,讽刺那些打着爱国的旗号,盲目自大,闭关自守的人。实际上,我们可以知道,他所赞扬的是那种思想见识高出庸众,提倡各种改革的“自大”的人。

再者像:有缺点的战士还是战士,完美的苍蝇终竟不过是苍蝇。他此外告于我们正确,到位的认清事物本质,正确认识自己。使我不时从自己的角度和真实的生命体验和生活感受出发,重新认真、严肃地审视自我。审视自己所面对的实际生存状况。

对此,我也学会了反省,在文章给予我艺术享受之上反省自己,让我重新找回自己。

鲁迅散文读后感【篇2】

鲁迅散文读后感1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鲁迅散文读后感2

伤逝,伤的是又一股反抗力量的逝去,伤的是反抗最后走向了消逝。

子君与涓生是一对在五四时期幸运地自由恋爱了的青年,他们曾勇敢、曾幸福,修成正果后却又离散了。和整场运动一样,两个青年有满腔热血,却不成熟,都未能完全对他们的生活负责,都未为做好去应对各种磨难,只是热烈而单纯地追求未知而神秘的自由,却没料到生活是艰难的,他们没有争取完全自由的能力。这样的反抗,最终只能走向妥协,走向失败。

子君的反抗,自然是受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诱惑,才有勇气追随了争取自由解放的队伍,才敢于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英勇的话。子君是受了诱惑的.,被未知的、也许美好的东西的吸引。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正如涓生所说:“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因而婚后,子君与《倪焕之》中的金佩璋一样,自觉地沉沦在繁琐而无趣的日常生活上,满足于个人小天地里的幸福,丧失了人生理想,不再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与欢愉。也许到死,子君自己也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争取什么。

相比子君,作为领路人的涓生,却让我感到更大的失望。当与子君同时上街散步,只有看见子君高兴而自豪的走着时,才敢也抬头挺胸起来。当丢失了本来就不高薪的工作时,涓生不敢面对自己失业的恐惧,就将自己的这份恐惧转嫁给子君,认为是子君在恐惧。也许程度再深下去,就如《神经病》中的方正英一样,对生活的担忧使自己神经衰弱,却对别人说是自己的妻子发了神经。

涓生是虚伪的,高调追求自由,却在上街时缩在子君后头;涓生是无能的,面对失业的压力,家庭的责任,只是选择躲在通俗图书馆里;涓生是可笑的,不让子君打扰吃饭的他,却计较自己吃饭介于油鸡与趴儿狗之间的地位;涓生是邪恶的,在艰苦黑暗时期,竟认为“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去”,甚至想到子君的死。

同《玩偶之家》中的诺拉一样,子君与涓生都是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反抗现实压迫,都是不成熟的、没有根基的,似玻璃般易碎。终有一天,只拎了件小包就出走的诺拉会回家继续当她的“小鸟儿”、“小松鼠”抑或走向堕落,没有任何资本的子君和涓生,不可避免地也只能是走向离别和失败。反抗,就这样行走在消逝中。

鲁迅散文读后感3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散文读后感4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鲁迅散文读后感5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住。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捍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

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鲁迅散文读后感【篇3】

我从《雪》中读到了三种人生因为它被选入了江苏版语文九年级下册新教材。这篇文章,我上学时肯定是读过;但同样可以肯定是,我对它已几乎一无所知了,或者应该说我本来就对它一无所知罢。为了编点教学资料,也因为莫名潜滋暗长着一份好奇,我开始反反复复地读它。诗质语言,生动画面,很快征服了我心。可是,众多疑惑竟也一并攫住我神经,让我难以自拔:“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作者把这三个形象放在一起到底想告诉读者什么?

已经多年难得见雪,见雪也至少要到春节前后苏州,竟然下起了纷纷扬扬大雪。一时间心头不由得也迷信起来。眼睛从荧屏移向校园,虽没有看见雪野中有各色花草、蜂蝶,但欢呼雀跃学生却是随处都是,更有一群青年教师,女打着花伞,男举着相机,在已被白雪半遮半掩绿树碧草间照相,那种兴奋直逼进三楼阳台上我心里面来。“明天肯定有人塑雪罗汉了。”我自然地想道。忽然间,我有了一种感觉,这是一幅热闹画面呀!而这热闹,全是因为“江南雪”“滋润美艳之至”讨人喜欢缘故了。而“朔方雪”不同,它“如粉,如沙”,只因太过冷峻,人们是宁愿居屋烤火也不愿意亲近,于是尽管它“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别有一种“壮美”,但只能面对“无边旷野”、“凛冽天宇”——“是,那是孤独雪。”有一种想法在心中升起:“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象征着三种人生——“向来没有变过冰冷坚硬灿烂雪花”,让“博识人们觉得他单调”,自己应该感到“不幸”而又不一定感到不幸人生;“滋润美艳之至”,如小丑般媚俗而受宠,却终究因没有灵魂而成为匆匆“过客”人生,永远独立独行,用“蓬勃地奋飞”“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却必须忍受“孤独”人生。

如此,“是,那是孤独雪,是死掉雨,是雨精魂。”这句话好像也不是太难理解了,同时,作者对三个形象基本态度似乎也与作者用语感情色彩,更与作者人生态度相吻合了。读书偶得,存此一说,以备斧正

鲁迅散文读后感【篇4】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野草鲁迅读后感(6篇)


多读书,就会多一点自信,多读书,就会多一点魅力。鲁迅的野草在读过之后能给人醍醐灌顶之感。认真读完书后,大家不妨抽空写一写读后感。在撰写野草的读后感时,应当从何下笔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野草鲁迅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野草鲁迅读后感 篇1

昨天,我们学习了《野草》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记述了“野草”是世界上力气最大的植物,它可以完整地分开人的头盖骨,并能掀翻巨大的石块,也只有它才有这种超凡脱俗的力量。

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一下,这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向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用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全世界的人喝彩。

还记得去年夏天,奶奶家养的小猫“咪咪”因意外被压死了。年小无知的妹妹在楼下草丛中绑了个袋子,在被袋子笼罩的里面有许多杂草,和妹妹放进去的白纸片,结果还压翻了许多小草。我心想这可怜的小草,既没有阳光的雨露,也没有伸展的空间,一定非常苦恼吧!想必不久就会枯黄了吧!几个星期后,物业找到了我们,责怪我们这样做没有保护环境,后来妹妹哭着,哽咽着把袋子拿了下来。我惊呆了,那几棵小草不但没有枯萎,反而越长越茂盛,只是被压弯了腰身,看着小草的这种精神,我不禁感动了起来。

还记得很小,有次考试,我没有考好,本来以为这是偶然,但是几次后,成绩很是一样,我失望极了,以为自己就是比别人笨,考不好。现在我和小草比起来,我真是太渺小了。现在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都应该勇往直前,坚持不懈!

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野草鲁迅读后感 篇2

鲁迅先生写的《野草》是他一生中唯一一部散文诗集。我读了那可是受益匪浅呀。

在第一篇题辞中。鲁迅先生那曲折幽暗的笔调,让我捉摸不透,他是褒野草,还是贬野草。是爱野草还是恨野草。第二篇秋夜中的第一句话:在我的后院,可以看见墙外有俩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他为什么不直接说:俩株都是枣树。写的让人心生疑问。

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中有一段写得非常好:和尚本该只管自己念经。白蛇自迷于许仙,许仙自取妖怪。和别人有什么相干呢?是呀,自己按自己想去行事没有什么错。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最重要。再看看下一句:他偏要放下经卷,横来招是搬非,大约是怀着嫉妒吧那简直是一定的。没错,你本该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人家又影响不到你和其他人,你没事找事呀?你去偏要放下自己的工作去管人家的事。嫉妒是很有可能的。

狗-猫-鼠中有几句话,也是很受益呀: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没有自鸣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罢了。我感觉人在这点上思想没动物高。有些人爱说空话,爱夸大其词。说的是腰缠万贯,其实是啥也没有;自己笨的连一加一都不知道等于几,却说自己的智商可跟爱因斯坦比。这种行为已经贯穿到学生身上了一些。说空话的毛病必改,这样才有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呀!

一觉这篇散文中有句话是我深有感触:我常觉到一种轻微的紧张,宛如目睹了死的袭来,同时也深切感到生的存在。在生活中,我们是能感到自己活着,但当死亡马上来临之时,却发现自己顽强的活着。心脏在胸腔内有力地,有节奏地跳动着,抨击着生的事实。健康活着时不知珍惜生。直至生与死快要交替换岗之时才懂得更好的理解,珍惜生。可是你又能在死后带去什么呢?

鲁迅先生迷离恍惚奇诡幻美的意境,使人陶醉其中。怪不得毛泽东评价他为:中华文化革命的主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野草鲁迅读后感 篇3

利用课余时间,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一下,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全世界的人喝彩。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

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野草鲁迅读后感 篇4

暑假里,我在家里看了一篇文章,名字叫《野草》,它让我受益匪浅。

《野草》一文主要讲野草把一切不可用机械分开的骨骼野草却分开了。野草为什么会把致密骨骼分开?都是因为它的坚持,它的乐观!

连一种植物都能乐观和坚持,那人呢?

百世沧桑,不知有多少心胸狭窄之人因受挫折放大痛苦而一蹶不振;人世千年,不知有多少意志浅薄之人因受挫折放大痛苦而志气消沉;万古旷世,更不知有多少心胸懦弱的人银受挫折放大痛苦而葬身于万劫不复的深渊。

难道,我们就连小草不如?草亦如此,何况人也,岂不更加努力拼搏,奋发图强?

我们应该像野草一样乐观地面对生活,勇敢地面对所有困难,克服它们!乐观、拼搏、坚持造就了一个个伟人。霍金,他瘫痪却还在坚持真理;海伦凯勒,她双目失明却还是用惊天动地的顽强意志写下了着名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贝多芬,他双耳失聋,却还用心谱写出《欢乐颂》《命运交响曲》等等。他们正是有了野草的品性才拥有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戍就。野草用自己的努力使鲜花自愧不如,作为新时代的主人,我们更以乐观、向上的心去迎接一个个坎坷、挫折、失败,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我爱野草,更欣赏具有野草品性的人。

野草鲁迅读后感 篇5

读鲁迅的文章,总会有一股细细的忧伤在心头蔓延,为自己懂得太少而悲伤。读鲁迅,其实是读人生。

今天,一整天都在啃鲁迅的散文集《野草》,越往里看,我就越有走进洪荒的错觉。离当今纷扰的社会到底有多远,这已不是万里之遥的分隔,而是彻底的转身之向了。

一直没有人,甚至没有鸟兽的痕迹,有的,一切都是比这些还黑暗的一面。梦境里,也唯有在梦境里才能享受片刻的安宁。这里没有路的,能否向前进,能否到达安宁的世界,这都是个未知数。

我致思绪于《野草》中,仿佛致身于梦中。我停止了前进的脚步,在野草丛中徘徊,徘徊又彷徨。扬起头迎着风向去寻找前进的路,这似乎是一种奢望。谁会来?谁会来指引我走那一条路呢?

野草越发茂密,路就越发难找了,地老天荒,天荒地老,这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隐秘的世界。我在草丛中徘徊又彷徨。空气越发的清爽,隐约有山野的气息?我兴奋地穿越在草丛中,没有人知道,这个草丛,这一个隐秘的世界,其实也可以让人快乐的,尽管只有片刻,却令人刻骨铭心。

所有这些,都是我的故事。疲惫地走出草丛,一股凉风扑面而来,似乎是给我带来胜利的消息。但,我来不及开心。抬起头想向天空宣告"我胜利了”,但眼前的高山又把我吓住了。天!我的'路,在哪?

转过身来,茂密的草丛正在迎着风儿起舞,仿佛是在嘲笑我:“哼!看你还往哪跑!逃得了我们,逃不了大山!”

人生似乎是个始终都无法打破的迷,它的神秘,它的苦,它的乐,我始终都无法揭开。于是,当我还来不及享受片刻安宁的时候,自己又被卷进了另一种漩涡,挣扎,挣扎,拼命地挣扎!眼前,是陡峭的高山;身后,是草丛辱骂的私语。往前,往后?我不知所错。别人的评论清晰地跑进耳中,讽刺的,毒骂的。唯独没有鼓励的。饶了我把?我不想走了,只想在这里寻求片刻的安宁!

野草鲁迅读后感 篇6

《野草》是一篇非常感人的文章,他用种子的生命力来说生命力是非常顽强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作战。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也受到了很大的鼓舞。

一棵非常容易任人踩踏的小草,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用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地钻出地面。表现了不怕困难,勇于磨练,永远快乐可贵的精神,野草的可贵的这样精神告诉我们,不管有多大的困难或不幸,我们只要一步一步的走,总会在生活的道路上取得成功,从这篇文章中我还想起一句诗,就是: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许多花朵都比野草漂亮得多,但野草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却更让我欣赏。野草和花朵都有着不同的精神,人也一样。

我很欣赏野草顽强的生命力。《野草》是鲁迅先生创作中最薄的一本散文诗集,这本小册子自从诞生起到今天,一直让人们去言说,而又言犹未尽。这本诗集包含了鲁迅的全部哲学,鲁迅正是通过这些构思的小故事,向人们传达他最深的生命体验。《野草》可算作我们窥得鲁迅内心的窗口。而《野草》中的两篇以 复仇为题的作品,也昭示了鲁迅先生长久以来在许多作品中显示出的独异的个人与庸众的关系,映射到现实生活中,也是作为一个思想的启蒙者与未开化的人民之间的关系。《野草复仇》中的复仇是在独异的个人与庸众之间进行的。而《野草》中的复仇的概念在《铸剑》中受到进一步的推广,形成了一个哲学意义上和美学意义上的复仇主题。

《野草》是先生个体生命顽强生长、艰难爬行的记录,是先生 抉心自食的记录。而不甘于在沉默中灭亡的生命,苦苦追寻生之意义的生命,在任何世代都将存在。

最新鲁迅日记读后感


阅读具有启发性,可以引发人们的思考,并使我们的想象力超越时空。作为一本优秀的作品,它引起了许多读者内心的共鸣。为了更好地理解作品中人物的思想与想象,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对作品进行一定的分析。你了解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吗?我在网络上找到了一篇非常适合大家阅读的文章,标题是“鲁迅日记读后感”。请记得收藏本网站的链接,以便下次快捷地浏览!

鲁迅日记读后感【篇1】

《狂人日记》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

鲁迅日记读后感【篇2】

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深有感触,鲁迅把日记与妄想症患者的内心独白结合在一起,表达出了自己所想的内容——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中,人性无存,良知泯灭,要走出现状只有改变“吃人”的恶习。

《狂人日记》中“吃人”一词也在文中屡屡出现。而文中的人物都是吃人团伙中的一员,他们青面獠牙,满目凶光:赵贵翁、路人、孩子、打儿子的女人、狼子村的佃户……他们都十分怪异,像是毫无人性的野兽而并非人类,他们似乎要把“我”生吞活剥。虽然他们有的认为吃人的理所应当的,有的认为不应该吃但是还是要吃,不过他们都是吃人的人,他们想要将我“吃”掉,却还是放不下伪善的面具,他们要将我逼死,然后,像“海乙那”吃死肉那样将我吃掉,而“我”的亲哥哥竟也参与其中,到头来,“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揭示了那样不见天日的社会中不让好人有一方生存的净土。

小说用犀利的笔调批判了封建社会的腐败和人们的堕落。用一个狂人的眼光述说这个社会的黑暗,让人充满恐惧。那个惨无人道的社会中,人们彼此之间只存有戒备之心,没有友谊,没有关爱,他们不懂得团结起来,他们只看见乌云密布的天空,拨开云雾,想不到或许就能看见阳光。他们是一群可悲而可怜的人,他们只是被动的在黑暗的社会中渐渐变得自私自利,渐渐变得狼狈不堪。他们不相信自己,更加不相信别人,所以他们在无休止地堕入黑暗的深渊,无论“狂人”怎样呼喊,终究喊不回他们的灵魂。所有的严重最终只是疯言疯语,无人理睬,他们只会想着怎么把他吃掉……

鲁迅日记读后感【篇3】

《狂人日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是鲁迅先生第一次以“鲁迅”为笔名发表在《新青年》杂志上的小说。

《狂人日记》塑造了一个满口胡言,神色疯癫,疑神疑鬼的狂人。鲁迅先生以自己的良友因一场大病而神情癫狂,读友人言语荒唐的日记为由,将一位精神病人的心理活动和所见所感呈现给读者,描绘出了封建统治下人吃人的丑恶的社会面貌。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作者借狂人的胡言,深深地讽刺了封建统治者教给人们的仁义道德的背后是异常黑暗的',黑暗到可以生吞活人。“现在晓得他讲道理的时候,不但唇边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满装着吃人的意思。”这句话体现了统治者的压迫下人们不得吃人从而习惯了吃人,而且还吃到无法自拔,欲罢不能。狂人的疯言字字诛心,字里行间溢满了对封建社会的黑暗的清楚认知与批判。

狂人他狂在于满口胡言、多疑、焦虑、错乱偏执;他也不狂,在黑暗的封建主义统治下,他对封建社会有清醒的认知,他敢于向传统与世俗挑战,敢于反抗旧社会。

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想吃人,又怕被人吃,他们不但不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而随波逐流,跟着吃人的人一起吃人,实在是“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而且他们吃人也很巧妙,“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的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写出了主人公听到大哥叫他疯子后内心的悲凉与愤慨。

当然,鲁迅先生也没有放弃试图唤醒人们,呼喊着想让那些吃人的人从良,高声喊着“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要晓得将来时容不得吃人的人,……”这句话我读出了鲁迅先生对吃人以及吃人的人强烈的不满,对这黑暗的社会的愤慨以及对光明的未来的期盼。“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让我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良苦用心和他试图叫起人们向封建世俗挑战的决心。

鲁迅日记读后感【篇4】

在《狂人日记》中,我看到了一群凶恶而残忍的人,他们以人肉为食,生吃、生煎,只要是人肉,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地去食用。甚至有些人无意闯入他们的领地,他们都会蛮横无理地抓来然后残忍杀害,挖出他们的心脏,竟油煎后有味地食用起来。更离谱的是,他们还为自己的种种暴行找一系列的理由,他们扬言吃了别人的心脏可以壮胆?在他们面前别人的生命竟如野草一般渺小,可以随意践踏,简直是太可怕了!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制度残害地体无完肤,明明他应该考取功名,却沦落到以偷盗为生……通过鲁迅先生笔下的这些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我们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在那个环境下民众的愚昧无知,而鲁迅先生通过自己的笔杆子在呐喊,他想喊醒当时的政府,他想喊醒当时的中国民众,他想喊醒当时的有志青年,他想喊醒中国这条沉睡中的“巨龙”……

鲁迅日记读后感【篇5】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

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败,“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鲁迅日记读后感【篇6】

鲁迅《狂人日记》读后感范文750字

狼吃羊,是生物法则;狼吃狼或是羊吃羊,就是残暴行为,同理,人吃其他物种天经地义;人吃人,就是披着人皮的狼。狼吃狼或羊吃羊,比较罕见,而人吃人却屡见不鲜。

那时的狂人是个疯子,背负着“迫害狂”之类的病症,但也许他才是那个时代最清醒的人。因为他说:“你们都是一群吃人的人。”即使被压迫,即使被质疑,也无法掩盖“你们都是一群吃人的人”的事实。他是那个时代的疯子,但是疯子不吃人。

他时而神经质,时而精明的很傻。他知道四周的人的嘲弄,清楚所有的虎视眈眈,了解这个世界虚伪的可怕。当全世界都是“吃人”的人,惟剩一人不“吃人”,这样的.特殊是被时代所不容许的,这样的特殊让所有人都羞愧恐怖,这个世界容不下异类,所以除非被同化,要不一定要毁掉他。最可笑的是这个世间所有的坏事当事人都会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正如狂人所说:“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他们带着“仁义道德”的面具却在私底下搞着男盗女娼的“吃人”把戏,他们满口的“之乎者也”背地里却无不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有什么比他们更可悲哪!唉,可怜之人不你有可恨之处啊!

他们受封建制度的压迫,原也是处于被吃的位置如今却也不得不走上了吃人的道路,也许开始的不情不愿然而最后却慢慢的心甘情愿了,直至感到理所当然,从受害者到如今的帮凶更甚至成了凶手,不得不说是那样的封建时代毁了这一代人,但同时这一代人也正蠢蠢欲动的想迫害下一代人啊。

那时鲁迅疾呼:“救救孩子吧!”

而今,推翻了封建制度,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新春天,可是封建道德,伦理纲常却依荼毒着人们。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市场经济和虚拟网络的冲击,人们的精神文明受到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挑战,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在抨击《狂人日记》中“吃人”的人时,自己却也不自觉地成了这样的人。

试问,谁不吃人?

狂人曰:“人不吃“人”。”

鲁迅日记读后感【篇7】

一个满脸忧伤的人伸头望着月亮,耳边传来赵贵翁家的狗叫声。一个面黄肌瘦的人在街道上游走,每一个人都青脸獠牙地狞笑着。衣衫褴褛的人翻开古书,却只看到“吃人”二字。一个狂人,不停地问着朋友:“从来如此,便对么?”

看书的过程中,我注意到了这句话——“从来如此,便对么?”这句话就是在讽刺循规蹈矩,我认为循规蹈矩没有什么大问题,而一味地墨守成规,不思进取,没有上进心。那么整个人就不会上进,整个团体就止步不前,整个社会甚至会退步。人类的社会是靠一个个梦想搭建起来的,而如果没有灵魂,没有梦想,只会循规蹈矩,那么人人都会成为行尸走肉。而有灵魂,有梦想,有上进心的人,就会被视为狂人,从而无法在社会中生存。

我们不应该去迎合世俗,要有自己的观点,自己的理智,不去随波逐流。过和别人重复的人生的人是可悲的。要有敢教日月换新天的为伟大梦想和追求,这样才不负韶华,不负青春。

鲁迅日记读后感【篇8】

何为《狂人日记》语颇错杂无论次,又多荒唐之言。

曹雪芹曾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一个偶然的巧合,使我能将其联系起来。一场悲剧性的故事,一个悲剧性的狂人。

初看《狂人日记》,千言万语说不清我的想法,千丝万缕理不真切。这就是那么一个狂人,一个所谓的精神病患者。

的确是荒唐,满纸的荒唐言,极度怀疑他的病入膏肓。然而,细细的揣摩,从一个时代的旁观者来看待他,却是越看越明白,越来越惊怕。

那是一个愚昧麻木吃人的社会,国民的封建落后,残酷的封建礼教制度充斥着那整个社会。麻木愚昧的国民,没有人性可言,只有那所谓的规矩,按老祖宗的规矩一点一点的行动。

在这毫无自我想法意识的人群中,终有一个人清醒,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了。他的确是个疯子,一个精神病患者,但却因为这样,他反而思考了,清醒了。他看到了封建社会的吃人本质,他看到了那一群麻木淡漠,封建礼教的帮凶,忠实的实行者和保持者,维持着规范着吃人社会的延续。

鲁迅日记读后感【篇9】

关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眼前似乎还飘动着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那个黑暗、冷漠、血腥的年代。

本篇鲁迅先生假借精神失常者的恐惧揭露社会的黑暗与冷漠。在狂人眼中看来,四周都是随时张开血盆大口吞噬自己的人,赵家的狗、狗的主人赵富贵、还有一些未经人事的小孩仿佛都是吃人者,最为伤心的是自己的哥哥也成了其中一员。在这儿,我将吃人的人理解为万恶的旧社会。

狂人进于癫狂,不停地做着噩梦,在境象中充满青面獠牙的家伙,黑暗阴森的笑,古怪的语句。却借助着疯,把带着愤怒,惊恐的鞭子一下子打到了隐痛之处,充满了内在的紧张。每个人都睁着眼睛说谎话,互相生疑,都想控制别人,却又无力超越他人,因而斤斤计较着。狂人被道为疯狂了,却又在疯的状态中说出一堆真话。

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将一个黑暗的社会鲜活的呈现出来,狮子似的凶心当指社会统治者的狠毒,兔子的怯弱指的应当是软弱无知的群众,狐狸的狡猾我想猜的无误应指圆滑世故,当属墙头芦苇两边倒的商人们。于是这天便不知是日和夜了。

在今天,我们恰恰缺少这种疾呼,环境的污染,地球的沙漠化,水资源的匮乏,这一切所造成的危机已经凸显出来。谁都无法欺骗自己的眼睛,汶川、玉树频发地震、青海的干旱都足以彰显出可怕的惩罚。一只只孩童无望的手伸向天空,他们在离去的那一刻向世人呼救,而某些世人却沉溺在狂人的美梦中,不愿醒来。

当年鲁迅正是看到人们这种难以根除的恶劣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如果认真阅读,你会发现,在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

这长长的省略号一直延续到现在,所幸先生走后,现在已有一些人血腾腾的勇士站出来,他们以笔为旗、呐喊呼吁。让我们在这孱弱的声音中听到了一丝希望。

读后感鲁迅铸剑精选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和智慧阅读作品时,让人好像经历了另一种人生,我们可以尝试把新的想法和见解写进我们的读后感里。你是否在寻找作品读后感范本呢?请阅读由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你编辑的读后感鲁迅铸剑,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读后感鲁迅铸剑【篇1】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读后感鲁迅铸剑【篇2】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读后感鲁迅铸剑【篇3】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_、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读后感鲁迅铸剑【篇4】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粗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唯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现在时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时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这个故事毕竟是属于眉间尺的。

眉间尺刚出场的时候,是他十六岁成人的那一夜。此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无知少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夜,他在母亲的引导下坚定地告诉自己,我已经改变了我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而这个男人的成长历程,是在和老鼠的斗争中体验的。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鲁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不由想起《史记》里的细节种种,酷吏张汤幼年审鼠,大将韩信少时乞食,秦相李斯读书时更有仓厕之论,司马迁善于在人物的成长过程中探询其心态、品质对于将来的影响,撰史之时细微如斯,鲁迅写小说亦鉴此等手法。

读后感鲁迅铸剑【篇5】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读后感鲁迅铸剑【篇6】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宴之敖者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宴之敖者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宴之敖者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宴之敖者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这个复仇的故事是沉重的,鲁迅先生想体现的思想也是无比沉重的,

读后感鲁迅铸剑【篇7】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_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

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_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

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_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_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鲁迅选集读后感8篇


读书是一件极其美好的事情,应该比美食的诱惑更大一些,品味完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感受。作品中总有很多细节,让人很想细细回味。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精心挑选了这篇文章它的标题为“鲁迅选集读后感”,希望这些数据能对您有所启发和帮助!

鲁迅选集读后感 篇1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鲁迅选集读后感 篇2

最近,我捧着《鲁迅选集》如痴如醉地看着,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我看得津津有味。

我对大文豪鲁迅先生的文学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他老人家的敬仰之情亦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我爱不释手地翻看着从第一篇《呐喊》到第二篇《彷徨》,清淡的墨香钻进我的鼻孔里极为舒服。我真想一口气把所有的知识全部吞下去。课余时间,我就掩上自己的房间美滋滋地阅读《鲁迅选集》。一次次被鲁迅先生的睿智卓识深深折服。看着看着,一行醒目的文字映入我的眼帘:一个人在物质上固然没什么大不了,怕就怕精神上贫穷,我很开心,因为我做到了人生唯一的目标。鲁迅先生的文字遒劲潇洒,刚劲有力,我由衷敬佩。

书籍是炎夏的阴凉,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

我从鲁迅先生的作品中,汲取了向上的力量,我要将这种力量化作一种学习的动力,为了祖国的富强,为了明天更加美好,我将更加努力,奋发图强。

但愿天下无尽书,化作生生世世伴。

鲁迅全集读后感

毛主席选集读后感(共15篇)

毛主席选集读后感(共19篇)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鲁迅选集读后感 篇3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选集读后感 篇4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

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

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在《自选集》的“序言”里说得明白,他接受邀请,编这本《自选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说法,“能够节省读者的耗费”,至于“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赞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难”了:“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别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

”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对自己的作品的评判,并不是只有一个标准。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

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鲁迅选集读后感 篇5

鲁迅选集读后感

鲁迅选集读后感(一)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资料大多来自病态社会的不幸者,就是要揭露苦难,引起救治的注意。

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同情、关心和爱。然而,在当时没有真爱的中国社会,人们给他们的却是侮辱、歧视、冷漠和冷漠。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

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

他不仅写下了人物的血肉之躯,还展示了人物灵魂的深邃。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

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疯子的思维和语言往往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

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思想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

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在疯子或作者看来,如果这些人不改变,他们最终会被吃掉,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一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打**来救孩子们。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个勇敢面对现实的人。尽管他内心感到绝望,但他仍然站起来,在绝望中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选集读后感(二)

最近,我捧着《鲁迅选集》如痴如醉地看着,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我看得津津有味。

我对大文豪鲁迅先生的文学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他老人家的敬仰之情亦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我爱不释手地翻看着从第一篇《呐喊》到第二篇《彷徨》,清淡的墨香钻进我的鼻孔里极为舒服。我真想一口气把所有的知识全部吞下去。

课余时间,我就掩上自己的房间美滋滋地阅读《鲁迅选集》。一次次被鲁迅先生的睿智卓识深深折服。看着看着,一行醒目的文字映入我的眼帘:

在物质上做人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很高兴在精神上害怕贫穷,因为我实现了人生唯一的目标。鲁迅先生的文字遒劲潇洒,刚劲有力,我由衷敬佩。

书是夏天的阴凉,冬天的炭火,是疯狂傲慢的伊生的良药,是心灵的伊甸园。

我从鲁迅的作品中学到了向上的力量。我想把这种力量变成一种学习的力量。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我会更加努力,更加努力。

但愿天下无尽书,化作生生世世伴。

鲁迅选集读后感 篇6

一支笔,一把剑&mdash—读鲁迅小说全集

月明星稀,夜静。几年之间,我似乎在灰色的房间里看到了这位一生都像剑一样写作的大师。空荡荡的一束光,深深的思考着那个时代的瘴气。他,鲁迅,笔是一把剑,刺入旧中国腐朽的肉体,刺入旧中国的心脏。他笔下的每一个字都是一声血腥的呼唤和一声沉重的叹息,这让我们理解了那个混乱混乱的时代的死亡、麻木和枯萎。

在第一次阅读鲁迅的文章时,总有一些地方是人们不理解或不理解的,而这些在普通人眼中的怪癖,可能就是鲁迅先生语言的魅力和思想的高度,是所有生物都无法企及的。所以,慢慢地,我一读再读,我就觉得我丈夫的作品似乎是精心挑选的,不可或缺的,否则我就会失去他那锐利而不羁的笔。有人可能会说鲁迅先生的文章过时了,在新时代影响太大了。我想,先生,在他的一生中,他一直在上下搜寻,像一把利刃一样写作。没有这一锐利的锋芒,他如何带领有志之士走出无边的黑暗和犹豫?没有这种非同寻常的影响,如何引导无数热血沸腾的孩子挣脱封建礼教的枷锁?鲁迅必须被视为那个时代的思想先驱。

我用心走进了鲁迅笔下的人物。他们似乎是市场上的普通白人。这些人带给我的是可怜、可恨和荒谬。

这是一种独特的“精神胜利法”吗?他是第一个贬低自己的人吗?它在思想上“优越”吗?阿Q,一个穷困潦倒的农民,他一生都在流浪,一开始觉得自己的行为很滑稽,后来又觉得自己的结局很悲伤和沮丧:“抓到虫子怎么样?”?我还是一只昆虫吗?蠕虫,底部最低的。阿Q被别人欺负了。他非但没有反抗和捍卫自己的尊严,反而蔑视自己,践踏自己的人格,寻求他人的原谅。最后,他说:;满意地胜利离开了”而在他被欺负之后,他又将自己的怨恨发泄到了小尼姑身上,这进一步反映了他的愚蠢和人格分裂。他似乎是一具行尸走肉。事实上,从宏观上看,那个时代有无数像阿Q这样的无赖。穷人一定是可恶的。鲁迅先生确实用阿q来反映那个时代所有有民族罪恶根源的人。这是民族精神的痼疾,也是中国被列强肆意凌辱,霸道和压迫的原因之一。如果当年阿Q能摆脱屈辱的坏脾气,大中国怎么能不崛起呢?但事实是,阿Q和所有阿Q都结束了,变成了一块黄土,这也可能成为旧中国死亡的最终目的地。

如果阿q是一个可怜、可恨、可笑的人,那么祥林嫂子似乎给我留下了无尽的苦水和无尽的悲叹。寒冬的祝福不属于她,美味的食物不属于她,漂亮的衣服不属于她,它们可能属于她,可能是灰色的厨房,深冬的寒冷雪花和她谈论的阿毛的故事。书中让我震惊的是鲁迅的“画眼”技巧,它把祥林妹妹可怜无助的形象生动地写在纸上;只有一只眼睛可以证明她是一个活物“也许我们从来没有如此仔细地看过乞丐的眼睛,但是鲁迅先生的祥林嫂子,她的眼睛似乎已经麻木、空虚、迷茫,早已被失望的泪水蒙蔽了双眼。她最亲爱的阿毛,由于一次突然的意外,早已离开她,与阴阳分离。如果祥林嫂子的前半个李她被悲伤和不幸折磨着,在别人听了阿毛的故事后,她所经历的是,时代的黑暗和冷漠将她的精神和身体侵蚀得粉碎,遍体鳞伤。她的悲伤已经被大家咀嚼和欣赏了很多天,并且已经变成了渣滓,只值得无聊和唾沫。最终导致祥林嫂子郁郁寡欢的应该是当年人们的分离。许多日日夜夜,人们都习惯于“这不关他们的事,高高在上”习惯于袖手旁观,自私自利。在这个时代的黑暗和人性的残酷压迫下,嫂子祥林失去了生存的勇气和信心。就像臧克家

写的《老马》一样,她得到的只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鞭痕,看不到对未来的期待。那些“新郎”,那些整天吃得饱饱的、无聊的人,怎么会失去人性,造福社会呢?这无非是成为社会上的小偷和甲虫。他们只喜欢欺负像祥林姐姐这样无助的人。他们只喜欢挤在蔬菜市场的门口。他们满足于同胞被杀后血如泉涌般的异常之美。因此,他们成了鲁迅先生作品中最令人痛恨的观众。

“事实上,世界上没有道路。当更多的人走的时候,它就变成了一条路&鲁迅先生愿意成为第一个开辟新中国道路的人。我认为这与鲁迅先生的人生经历密切相关。我记得鲁迅先生的父亲病得很重。是严太太让他打电话给他父亲而不是请医生,这耽误了他父亲的生命,杀死了他的父亲。说起来,这似乎不是他的错,而是严太太的错,是封建迷信的错,但这一举动让鲁迅一生都感到内疚。他深深地意识到在日本学习医学似乎毫无用处。药物的用途是什么?然而,它是治疗人的身体,但它毕竟不能治愈中国人的慢性精神病。鲁迅先生似乎是旧中国手术台上的首席外科医生。他用他那极其锋利和先进的钢笔作为手术刀,切除了旧中国的恶性肿瘤。他像暴风雨一样用他暴力而敏锐的思想唤醒了那些在黑暗现实中摸索前进或犹豫的人们,为社会注入了新的精神力量。今天,也许我们

鲁迅选集读后感 篇7

《鲁迅自选集》读后感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

鲁迅选集读后感 篇8

读《鲁迅选集》有感

“中学生有三怕:奥数、英文、周树人”这句话,不知何时已经成为学校的流行语。而对我来说,我却不怕鲁迅先生。

读先生的书很不轻松,但却又很想去读懂。我想,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及其作品的魅力。

鲁迅先生是一个笔锋尖锐的文学家,他的小说被翻译成多个国家的文字。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曾赞道:“其文学技巧之高超与思想之深刻,在于读到第二遍时仍然令人感觉其魅力诱人。”在现代的文学作品中,能让我们深刻感受到“痛心疾首”言论的作品,莫过于先生的作品。

他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写到: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这是一篇必学的课文,让我感受到先生刚正的性格和嫉恶如仇的精神,也让我学习到先生的责任感和勇敢精神。

他也在《华盖集忽然想到》中写到: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折射在仙台上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碎影。先生认为,中国人陋习不少,也认为这是个要不得习惯。我能感受到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思想,也能感受到他所流露出来的民族感情。正是因为爱之深恨之切,他用笔尖深深刺着中国人民的愚昧之处,想要把中国人民从水深火热中拉出来。也许也是因为这样的诚挚感情才使文章动人。

其实,读懂先生的文字不难,但要读透,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先生的目光超过了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使得他成为了先锋者,也使他担负起了唤醒国人的重担。先生行文深邃,文笔辛辣,可谓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用直面现实百折不屈的精神,他用批判错误舍身赴死的气概,来唤醒一批又一批人,希望他们拿起手里的武器,敢于反抗,决心斗争,也希望他们能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

先生弃医从文,一生致力于创作。在他的那个战乱的年代,黑暗的年代,他一笔为弓,以文字为箭,带领者一群热血青年,将敌人击杀,开创一片留下他印记的天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先生一生的真实写照,他最好诠释了什么叫作热爱民族、热爱祖国。

毛泽东曾说:“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这是对先生最确切的评价。

鲁迅精神是不会过时的,我们的社会需要鲁迅精神,鲁迅精神永远是中华“民族魂”。先生是一名以笔做武器的战士,他精神的核心是批判精神。而在这个社会,还远远没到不需批判的地步。我们应该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习他的精神和品格,不应惧怕有浩然正气的鲁迅先生,让我们带着先生的精神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使祖国越来越繁荣。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


阅后感,通常是指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的个人感受和体会。当我们认真品味一部名著之后,相信我们都会增长不少知识和见闻。在写作阅后感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动笔。

首先,我们可以从情感的角度出发,描述自己在读书过程中的感受和情绪变化。我们可以谈谈自己对书中人物的喜爱或厌恶,对故事情节的悲喜或感动,以及对书中主题的思考和触动。

其次,我们可以从思想的角度思考书中所传达的主题和意义。我们可以分析书中的观点和思想,探讨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深度和社会议题。这样可以引发更多的思考和讨论。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文学角度来看待阅后感。我们可以评论书中的文学技巧、描写手法和语言运用,评价作者的写作风格和创作能力。这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地理解和欣赏作品。

最后,我们也可以结合个人经历和现实生活,把书中的内容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从个人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这样可以加深对书中主题的理解,同时也体现了阅读的实际应用和意义。

总的来说,“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是众多文章中最为出色的之一。通过从情感、思想、文学和个人角度进行全面思考和分析,对作品进行了深入而独到的解读,给读者带来了很多启发和思考。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篇1】

《回忆鲁迅先生》,作于鲁迅先生逝世3年后。在此文中,她通过撷取鲁迅日常生活的片段,勾画出了一个充满智慧、幽默、爽朗、平易,同时又无比关爱他人的鲁迅形象。可谓用笔之细腻,叙述之传神。

《回忆鲁迅先生》的四十五个片断在内容上没有严格的逻辑顺序,材料与材料之间互不关联,形成某种断裂,有些片断即使倒置似乎也无碍于文章的连贯,这是一篇非常情绪化的文章。作者动笔之前对于全篇的布局似乎漫不经心,全无预设。动笔之后,作者心底的感情如喷涌的泉水,飞湍的激流,尽情倾泻挥洒,形诸笔墨而成为艺术结晶。那些让人感到有诗意潜质和倾诉冲动的内容,她断断续续写出,用感情的红线将素材的珍珠逐渐织成一幅清晰的画面。这是一种罕见的火一样的文字,是一种任凭心绪召唤的诗性文字,是一种理性中夹杂着情绪性的文字。

文章开头就是神来之笔: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寥寥几句,一个乐观爽朗、平易近人的鲁迅形象便跃然纸上,跟一些人心目中多疑善怒、冷酷无情的鲁迅形成了鲜明对照。这是萧红用自己心灵感受的非常个人化的鲁迅,是一个使常人敢于走近并能够伸手去触摸的可亲的鲁迅。

萧红在选材上的独到之处是将自己与其交往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剪裁提炼,组织成文。鲁迅先生的习惯动作如:走路很轻捷,他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表现出鲁迅一往无前的大无畏精神。性格:如鲁迅喜欢吃油炸的东西,喜欢吃硬的东西,表现出鲁迅刚毅倔强的个性。审美情趣:如对作者的装束评头论足,表现出鲁迅先生对美的独到感悟。对青年的关爱:如与贩卖精神武器的商人冯雪峰的交往,坚持看青年给他投去的信,表现出鲁迅先生那种博大的爱心。正如同历史学家往往要通过一枚枚石斧、石箭、燧石刀来研究史前学一样,人们都期待着鲁迅的同时代人能多提供为局外人所无从了解的生活细节,通过鲁迅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来感受这位文化巨人的脉搏,来接近一个真实而又富有人情味的伟人。萧红恰恰是通过女性作者的细心体察,敏锐捕捉到了鲁迅先生中许多有灵性的生活细节,表现出鲁迅的个性,情趣,魅力,气质,从细微处显示了鲁迅的伟大思想和人格。

萧红的这篇怀人散文兼备史与诗的双重因素,既具有散文的审美特质,又具备传记的基本特征--以真实人物为记叙对象,剪裁提炼。由于作者萧红跟回忆对象鲁迅之间有着直接交往,对回忆对象充满着缅怀崇敬之情,素材又来自于亲历、亲闻、亲见,因此作品不仅富于史传性,而且也富于文学性。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篇2】

导语:鲁迅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头发像刷子一样直竖着,浓密的胡须形成了一个隶书的“一”字。毛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也是中国*****的领袖。

也被人民称为“民族魂”。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放学以后,读完了萧红写的《回忆鲁迅先生》。

校园很安静。办公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工作的余味还没有耗尽。我开始走进久违的读书生活。萧红用白描的手法向我们展示了鲁迅的日常生活和人生的最后一次。让我们走近鲁迅,了解鲁迅作为伟人的平凡生活。

鲁迅生命不息,工作不止。每天接待一批来访者,每晚10人

1、 我直到两点才开始写作。我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早上。别人醒来时,他睡觉。他们的家总是很安静。为了不打扰鲁迅休息,大家都安静地走着。

许广平若吩咐娘姨做些什么,也绝不会在楼上高声使唤,而是缓步走下楼来轻声吩咐。除了写作,鲁迅还忙着校对手稿和给年轻朋友回信。在没有键盘的时代,不可能估计回信需要多长时间。

我想一定有很多陌生人的来信,在时间有限、精力有限的情况下是回不来的。但鲁迅没有那样做。他了解年轻人的内心,欣赏他们对进步的渴望。他情不自禁地不辜负读者的期望。这让我想起初中读过的阿雷写的《一面》,当时他买书缺钱,鲁迅看到了思书若渴的阿雷,给他垫付了缺少的钱,并送他另一本书。当时,我真的不明白鲁迅为什么要这样做。后来,我读了很多文章来了解他的好意。

他以自己的微薄力量引导这个灾难中的民族走向光明。他知道自己大去之日不远,马不停蹄地工作,他要给后人留下最宝贵的财富。今天,当我们读到他的文章时,仍然能感觉到黎明前站在黑暗中的战士的身影,读到他的文章,思考他的性格,我们会感觉到我们民族的脊梁是钢铁铸就的,是坚毅的。

这篇文章也让我认识了鲁迅的情人许广平。其中有两处的细节描写,让我震颤。一是写鲁迅生病期间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她为鲁迅挑选了最嫩的菜,给了鲁迅最软的一条鱼。

现在有多少妻子能做到这一点?社会在变化,人们的价值观在变化,我们享受并接受了。但读到这样的话,甜美柔美,善良体贴,朴素的人性在我们心灵深处唤醒了母性。

再伟大的爱情,也离不开日常生活的琐碎,细节处最能咀嚼出生活的滋味,爱需要付出,需要的是细腻的付出。二是写鲁迅病重卧病在床。许广平不仅要料理家务,还要帮他收集、阅读手稿。他承担了当时许多贤妻良母无法承担的责任。鲁迅的病好久没有好转。她刚才哭了。为了不让鲁迅不舒服,她总是背对着他。她不想鲁迅看到她哭,她独自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爱,让她柔软的肩膀越发坚强。

萧红,我在《回忆鲁迅先生》文字的背后看她,她在看鲁迅,应了卞之琳的《断章》。上次听讲座时,一位专家说,萧红一生真正爱的男人只有两个,一个是爷爷,一个是鲁迅。对祖父的爱是对家庭的爱,对鲁迅的爱是对一位老师和一位朋友的爱。

她尊敬鲁迅和许广平。她是他们的朋友。萧红在自己的诗里写过“理想的白马骑不得,梦中的爱人爱不得”。我不知道理想的白马到底是鲁迅还是像鲁迅这样的人,但骑马和爱情之间有很多无奈。

萧红是爱情的悲剧主角,无动于衷让她不伤害生活中任何一个为她所爱的人,萧红悲,悲得明智。

对于普通人来说,伟大的人似乎总是站在顶端,这是不可触及的。提起鲁迅,总会想起很多词语:深邃、沉重、严厉、倔强、勇毅、果敢......

浓黑的一字须,根根向上的头发,吸着烟斗、面目严肃冷峻,这是鲁迅通常留给我们的印象,他似乎"对一切人都怀有忧虑和敌意",但实际上,伟人也和普通人一样,拥有喜怒哀乐。他在世时,身边有许多文学青年愿意“亲近”他。萧红就是其中之一。在林林总总的鲁迅回忆录中,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是一枝独秀。

作者通过女性的细心体察,敏锐捕捉到了鲁迅先生许多有灵性的生活细节,表现出鲁迅超群的智慧,广阔的胸襟和可亲可敬的个性品质。它不仅是鲁迅回忆录中的瑰宝,也是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它是一个永不凋谢的花环。

文章开头就是神来之笔:"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如果有人说了什么好笑的话,鲁迅先生连烟都拿不住,常常笑的咳嗽。

用几句话来说,一个乐观、直率、平易近人的鲁迅形象出现在纸上,与一些人心目中的“多疑、善怒”、“无情”形成鲜明对比。这是萧红用心感受到的一个非常个人化的鲁迅。这是一个普通人敢于接近和接触的亲密鲁迅。文中尚有多处提到了鲁迅的笑声:

有一次萧红去鲁迅家包饺子吃,"饺子煮好,一上楼梯,就听到楼上明朗的鲁迅先生的笑声冲下楼梯来,原来有几个朋友在楼上也正谈得热闹。"可见鲁迅绝不是一个不可亲近的人,朋友带给彼此的愉悦由此可见一斑;在校对《海上述林》的间隙,鲁迅见萧红进来,对着几乎天天见面的她,居然说出"好久不见,好久不见"这样随便,这样孩子化的语言,透着风趣,透着玩笑;萧红时时受着鲁迅爽朗的笑声的感染,也居然学会了以自己的好心情来回报鲁迅先生,那一次天晴了,太阳出来了,"许先生和鲁迅先生都笑着,一种对于冲破忧郁心境的崭然的会心的笑。"这又是一种如何温馨和-谐的其乐融融的景致埃

"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这些动作表现出鲁迅一往无前、义无返顾的大无畏精神。淡淡几笔,形神兼备地描绘了鲁迅的一些***作,就画龙点睛般地勾画出一个独一无

二、鲜灵生动的"活的鲁迅"。

鲁迅先生不大注意人的衣裳,他说:"谁穿什么衣裳我看不见得......"他自己就从来不注重穿着,但却从不缺乏审美观,那些美学的诊断足见他独到的眼光,那根桃红色的束发的绸条马上引来了鲁迅的严正反对"不要那样装饰她......

"看来自然朴素、庄重严肃还是鲁迅追求的美的境界。"你不穿我才说的,你穿的时候,我一说你该不穿了。"如此一句简单的语言**可见鲁迅的尖锐与咄咄逼人,它体现了鲁迅怎样的人情练达埃

鲁迅"欢喜吃硬的,油炸的,就是吃饭也欢喜吃硬饭";就是生病的时候也不大吃牛奶、鸡汤;"鲁迅先生前面摆着一碗酒,酒碗是扁扁的,好像用做吃饭的饭碗",他从不在意用什么精致的东西,简单随意的生活也隐隐透露着鲁迅刚毅倔强的个性。他虽然胃不好,但对着萧红亲手做的点心,就算做的不好,鲁迅也还是在桌上举着筷子问许先生:"我再吃几个吗?

",言辞间自然地流露出对妻子尊重与依赖的爱意,还有更多对小辈的体恤。

描写特别生动具体的是鲁迅在寓所接待并宴请冯雪峰的场面。萧红笔下的冯雪峰开朗健谈,学问渊博,广-闻多见,"走过二万五千里",被鲁迅戏称为贩卖精神**的"商人"。冯雪峰--为毛泽东和鲁迅牵线搭桥的人,在触摸巨人心灵的同时,他用自己的思想、学识、胆略,影响着鲁迅,鲁迅亦承认"还没有人解剖过我像我自己那么解剖"的。

这个部分鲁迅的诙谐风趣,自然随和,当可为我们所见,对于青年人的爱护,对革命的支持在此文中也进一步得到体现。

"青年人写信,写得太草率,鲁迅先生是深恶痛绝之的。""但他还是展读着每封由不同角落里的青年的信,眼睛不济时,便戴起眼镜来看,常常看到夜里很深的时光。"他强烈地要求着别人,严格地约束着自己,却仍能宽容地对待别人,谁说鲁迅不可亲近?

他对于青年人的爱,让我们强烈地感受到鲁迅的可亲的体温,他是那个寒冷年代的一个无可替代的强大的热源。

阅读鲁迅的著作可以感知作为思想家和文学家的鲁迅;今天又通过《回忆鲁迅先生》,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生活化真实化的鲁迅,鲁迅是人而非神。他有着普通人的心态,他可以对人的穿着品头论足,他可以和年轻人开童心未泯的玩笑,他有普通人一样饮食、起居,他同样可以享受亲情,享受天伦之乐。正如他的诗歌所说的那样: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篇3】

导语:被誉为“30年代的文学洛神”的萧红,是**四大才女中命运最为悲苦的女性,也是一位传奇性人物,她有着女词人李清照那样的生活经历,并一直处在极端苦难与坎坷之中,可谓是不幸中的更不幸者。然而她却以柔弱多病的身躯面对整个世俗,在民族的灾难中,经历了反叛、觉醒和抗争的经历和一次次与命运的搏击。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鲁迅,他不完全,只是真正的鲁迅的一部分,萧红写的这篇文章,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神一般的人物,中国文坛的传奇:鲁迅。朋友们时常谈到寂寞,在像这样的冬夜里我也是深感寂寞的一人。

我们常觉得缺少什么似的,常感到一种未曾填满的空虚。我们也许是在心胸里描写着华丽的舞台,美妙的**或新鲜的戏剧罢,眼前向我们躺着的呢,只是一条冰冻的道路;虽然路旁未必没有几株裸树,几个叫花子,几堆垃圾或混着黄灰的残雪,然而够荒凉的了。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总有一些事情让我们的心灵泛起涟漪。

鲁迅的文章有如此神奇的效果。

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来看,鲁迅的共产党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是一场深刻的革命。他用“借一斑而略知全豹”的手法,从普通的日常生活事件中提炼情节,揭示现代中国人的灵魂,在有限的篇幅中塑造了具有无限生命力的艺术典型。鲁迅的**提供了外为中用,在继承民族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外国,发展我国新文学的经验,还提供了以现实主义为基础,兼有浪漫主义的手法,吸收其他多种艺术表现手法的营养,使艺术方法多样化的经验。

他以独特的创作实践,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现代化建设的转型。

对于作者的这篇文章,我想多少会有一点个人的情感在里面,萧红从小得不到父爱,没有家庭的温暖,她把鲁迅当作老师和父亲。原来的一双对人间有些怀疑的眼睛,一下子便明亮起来;一个孤立无援的贫弱女孩子一下子找到了自己的家。

鲁迅先生的家人对东北姑娘一见钟情。鲁迅喜欢她,关心她;许广平同情她,爱她,处处照顾她。甚至小海婴也不想把两个小辫子留给这个年轻的东北阿姨。

萧红成了鲁迅一家的常客,和一家人一样亲密。萧红在文坛上健步地奔跑。人们看到她的脚步声,也流下了一位善良老人的汗水,他就是伟大的鲁迅。

在那艰难的时刻,没有鲁迅先生,就没有萧红。她很可能在默默无闻中继续孤独,甚至在颓废中毁灭自己。是的,没有鲁迅先生在荆棘满地的前面为青年们开路,萧红同时代的一批青年作家也就不可能冲出牢笼走进文坛。

三十年代出现的一批生龙活虎的青年作家,有谁没有受过鲁迅的哺育呢?在建立我国现代文学队伍方面,鲁迅先生立下了不朽的功勋。鲁迅是中国青年作家之父。他的一生对年轻人的帮助是全世界人民的感受。

不管真正的鲁迅长什么样,不管他是不是真正的勇士,他一定看透了中国社会。鲁迅的批判精神是我们社会最缺乏的。

“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这是文章的第一句话。原本以为有着“一”字胡须和“刷子”头发的鲁迅先生很严肃庄重的我,一看到这句话,便不由得大吃一惊。

“不苟言笑”的鲁迅怎么会有如此开怀的、发自内心的大笑?带着这第一个疑问,我开始读萧红的这篇《回忆鲁迅先生》。

逐字阅读全文后,我发现在文章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鲁迅的性格。

就让我从那个疑问说起吧。萧红多次写到了他的笑容:“明朗的鲁迅先生的笑声”、“转身坐在躺椅上才自己笑起来”、“对于冲破忧郁心境的展然的会心的笑”、“笑而不答”……这可以看出鲁迅并不是永远板着脸,而是和蔼可亲的。

其中,鲁迅有一次还开玩笑,对上午才见过面的萧红说“好久不见”,可见他也会像小孩子一样顽皮,心中充满了乐趣和幽默感。鲁迅先生的笑容总是很“明朗”、爽快,这也能看出他做事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为人正直、大方。这也感染了萧红,使她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这篇文章中,对于鲁迅走路的描写特别精彩:“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仿佛不顾一切地走去。”这虽然只是鲁迅的习惯动作,但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果断、珍惜时间的鲁迅。

鲁迅“欢喜吃硬的,油炸的,就是吃饭也欢喜吃硬饭”、“喜欢北方口味”、“就是后来生病的时候,也不大吃牛奶”。这体现出他很有自己独特的想法,很有个性,也很坚持自己的看法,有自己的原则和特别的爱好,有些倔强、固执。但这种性格也使他做事坚持不懈,一气呵成,从不半途而废,总不让自己空闲着,即使生病了也“又谈翻译,又谈某刊物”,还忙着“校《海上述林》的校样,印珂勒惠支的画,译《死魂灵》下部”,“要做的事情非立刻就做不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讲究效率。

他的生活忙碌,平凡而有意义。

除这些以外,他还很爱护青年——尽管萧红做的点心不那么美味,他还是客气地说“我再吃几个吗”;他严格地要求祖国的下一代,对他们寄予厚望,因为对学生的不满而生气,可见他十分在乎学生,同时也约束着自己,给晚辈做好榜样;他很谦逊,尊重他人,送客要送到大门口,还让别人用自己创作的原稿擦手、包油条,很节约用纸,没有因为自己作家的地位而高高在上,瞧不起人,他始终以一颗平常心面对所有群众……

最后,我想说:“鲁迅先生,您身上有太多太多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您真不愧是我们中国的‘民族魂’!”

两天前,我去图书馆借书。我看到架子上有一批箫红,就把它拿了下来。我读书就是这样,摸到那本读那本,没有什么计划性。封面上是她的两部名著《呼兰河传》和《小镇进行曲》的书名。

回到宿舍,我翻了翻,发现最后一本是她纪念鲁迅的回忆录。读之欣欣然,竟然先把这最后一篇给一气呵成地读完了。

关于鲁迅记忆的文章不多,但可以说,这篇是为数不多的名著之一。正如本书的序言里所说的那样:自从我们失掉了鲁迅夫子之后,我们收获了多少怀念的好文章,但箫红的这一篇可说是空前的绝唱。

曾有人批评箫红,说她由于没有受到完整正式的教育,写的文章中有的句子有语病。但我想,文章贵在思想,而散文贵在一种真实的对于生活的体悟。在这篇文章中,箫红以她独特的女性视角和细腻的笔触,给我们留下了鲁迅先生宝贵的一面。

中学时,语文老师介绍鲁迅时说:鲁迅的散文像一把匕首,刺穿了敌人的心。当时,鲁迅觉得很冷,作为一个杀手。

前几天,我和朋友们谈论鲁迅。我的朋友说,有人说鲁迅的文章像他的胡子一样直而硬。事实上,鲁迅和他的文章并不完全是这样的。

如果我是一名语文教师,我会首先向学生介绍鲁迅的散文。从前,在我的枕头旁边,有一本鲁迅散文集。当我早上起来的时候,我不敢碰它,因为它一打开我就放不下了。

〈故乡〉,〈社戏〉,〈从北草园到三味书屋〉〈风筝〉都是我特别喜欢的文章。而他的人物记忆,如范爱农和藤野先生,都是温暖、真诚、感人的。这些文章读了很多遍,每一次都是爱不释手,掩卷之余,怅然若失。

我曾看到鲁迅的很多**,他总是神情严肃,甚至有一张他躺坐在一堆坟冢之中,还有他的题词:我躺在厦门的坟中间,显得放浪形骸。箫红在本文开头写道鲁迅的微笑:

鲁迅的笑声是清澈的,发自内心的喜欢。还有一个人写下了他的微笑:“

鲁迅的笑声冲下楼梯。几位朋友在楼上谈论这件事。

生活中的鲁迅细致,周到。一次,鲁迅感冒了。 晚上十二点讲话后,他仍然坚持派箫红。离开时,他提醒箫红下次来时该如何辨认门。

箫红出门后回头一看,鲁迅的那排房子是黑色的。如果没有他告诉她的那么清楚,她就不会记得下一次来了。

鲁迅在临终前,仍然忘我的写作,翻译,关心青年。我曾经看到过鲁迅的一篇**,他死前不久正在和青年文学讨论。**在里面,他只能看到一半的瘦脸,做手势,而后背挺直。

1936年五六月,鲁迅病重。有一段时间,他发高烧,卧床不起。箫红去看望他。“天很热,客厅的门窗都开着,外面的花园里阳光明媚。

麻雀来了停在夹竹桃上叫了三两声就又飞去,院子里的小孩子门唧唧喳喳地玩耍着,风吹进来好象带着热风,扑到人的身上。从刚刚萌芽的春天到夏天,天气都变了。”当我读到这里,我的心是沉重的。如果我将来有机会作一个导演来拍鲁迅电影,我会插入这一段。

一边是生命,另一边是死亡;一边是阳光,另一边是死亡;一边是希望,另一边是绝望。

最后是结尾。1936年10月17日,鲁迅先生又病了,又气喘了。17日,一夜未眠。

18日,终日喘者。19日,鲁迅安详地睡着了。鲁迅逝世时,箫红远在日本,不在场,但她所写的却像在场一样。

鲁迅被毛泽东称为“革命家、文学家、思想家”。可以说是闻名中外的人物之一。

前几天,我们便学了一篇关于鲁迅先生的文章——《回忆鲁迅先生》。本文主要写鲁迅一生中的一些琐事。其中一件事使我现在记忆犹新——“鲁迅先生不游公园,住在上海十年,兆丰公园没进过,虹口公园这么近也没有进过。

……。”当我读完这段时,我想:公园离鲁迅先生家那么近,他为什么不游公园呢?

我在书本中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了,原来他把节约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那么这句话不正说明鲁迅先生热爱时间,珍惜时间吗?

鲁迅真是个爱时间的人。他对时间的热爱和对时间精神的珍惜值得我们学习。鲁迅先生爱时间可以说是如同爱自己的生命。这时,我突然想起一位美国著名作家富兰克林曾经说过:

“你热爱生命吗?那么请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的确,只有热爱时间才能使自己的生命更充实,更有意义。

这难道不是吗?现在社会中浪费时间的人这么多,他们只知道现在享受,浪费时间,而不设想一下自己以后的生活,等到老了才后悔,那时已经晚了。正所谓“百川东到海,何是复西归。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所以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之后,为父母争光,为祖国争光。

这篇文章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当我一遍又一遍地读它时,我对时间的理解更加深刻。我觉得“时间就像一把弓箭,只要你用足劲拉起弓,这只箭就会射出,只须一眨眼的工夫,箭就会在你眼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作为一名学生,应该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自己的父母。

但要取得这样的优异成绩,我们必须珍惜时间,珍惜分秒。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像鲁迅先生一样珍惜时间的杰出人物。中国杰出学者李大钊就是其中之一。他从小就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才有所成就。有一次,李大钊的爷爷不在家,留下他一个人。

本来可以乘爷爷不在家玩一会儿,可李大钊却抓紧时间,在书房认真做作业。窗户开着。这时,一只蝴蝶飞了进来,停在李大钊的作业上飞走了。过了一会儿,一些讨厌的麻雀来了,在窗前的大树上叽叽喳喳地叫。

但李大钊很认真。他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他盯着作业,好像周围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李大钊从小就努力学习,成为我国著名的革命家和思想家。

通过学习《回忆鲁迅先生》这篇课文后,我在学习上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上课是我总是东看看西看看,总是不认真,浪费时间。现在,我知道珍惜时间的重要性。从那以后,我在课堂上认真听讲,我不会有任何改变。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一去不返,我们要珍惜这大好光阴,努力学习,长大为祖国效力。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篇4】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回忆鲁迅先生》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鲁迅被毛泽东称为“革命家、文学家、思想家”。可以说是闻名中外的人物之一。

前几天,我们便学了一篇关于鲁迅先生的文章——《回忆鲁迅先生》。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生活中的一些琐碎小事。其中一件事使我现在记忆犹新——“鲁迅先生不游公园,住在上海十年,兆丰公园没进过,虹口公园这么近也没有进过。”当我读完这段时,我想:公园离鲁迅先生家那么近,他为什么不游公园呢?

我在书本中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了,原来他把节约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那么这句话不正说明鲁迅先生热爱时间,珍惜时间吗?

没错,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热爱时间人,他的这种热爱时间,珍惜时间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鲁迅先生爱时间可以说是如同爱自己的生命。这时,我突然想到美国著名的作家富兰克林曾说过的一句话:“你热爱生命吗?那么请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的确,只有热爱时间才能使自己的生命更充实,更有意义。这难道不是吗?现在社会中浪费时间的人这么多,他们只知道现在享受,浪费时间,而不设想一下自己以后的生活,等到老了才后悔,那时已经晚了。正所谓“百川东到海,何是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所以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之后,为父母争光,为祖国争光。

这篇文章使我收益非浅,当我反复读时,我对时间的.理解越深了。我觉得“时间就像一把弓箭,只要你用足劲拉起弓,这只箭就会射出,只须一眨眼的工夫,箭就会在你眼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作为一名学生,应该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自己的父母。但要得到这优异的成绩,就必须珍惜时间,珍惜这分分、秒秒。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有许多杰出人物像鲁迅先生一样珍惜时间,我国杰出的学者李大钊便是之一。他从小就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才有所成就。有一次,李大钊的爷爷不在家,只剩李大钊一个人在家。本来可以乘爷爷不在家玩一会儿,可李大钊却抓紧时间,在书房认真做作业。窗户是开着的,这时,一只彩蝶飞来,在李大钊的作业本上停了一下,又飞走了。又过了一会儿,几只讨厌的麻雀飞来,在窗前的大树上叽叽喳喳的乱叫。可李大钊十分认真,连眼皮儿也不眨一下,眼珠直盯着作业本,好像周围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就因为李大钊从小就抓紧时间学习,才成为我国著名的革命家、思想家。

通过学习《回忆鲁迅先生》这篇课文后,我在学习上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上课是我总是东看看西看看,总是不认真,浪费时间。现在,我知道了珍惜时间的重要性,从此上课认真听讲,在也不打小差了。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一去不返,我们要珍惜这大好光阴,努力学习,长大为祖国效力。

回忆鲁迅先生读后感【篇5】

当我细细读过萧红写的《回忆鲁迅先生》,我不禁惊讶道,鲁迅先生,这是你吗原来你的笑声是明朗的,原来你对美学这么有研究,原来你也懂幽默……

一直以来,我对你的印象就是语文老师给我们讲授《孔乙己》《药》等作品时所描述的你:鲁迅,原名周树人……那是为唤醒大众的反抗意识而弃医从文的你,留下许多深奥难懂又”枯燥无趣”的文字的你,一个在文学史上举足轻重的你……或许因为你的文笔是那么犀利尖锐,我脑海中的你不苟言笑,正义凛然,有着方正的发型、浓密的胡子和一张一直板着的脸……

但是,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同的你。开头的第一段就写道:“……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

”这也是你!原来你并不总是板着脸的,你在平日的生活中不会只表现出你的批判现实的冷峻的一面。这让我想到了你写的《社戏》。

《社戏》中的你也是乐观的、开朗的,还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你,也是如此。这才发现是你的《孔乙己》《药》令我模糊了对你曾有的印象;是你的震撼人心的、唤醒民族精魂的文字让我忘记了写过《故乡》的你……庆幸的是,萧红把你——那个生活中平易近人的你又一次地呈现在大家面前,让我们在深入研究你的作品之时,也读懂了你。

文中有一句话说道:“周先生坐在躺椅上才自己笑起来,他是在开玩笑。”这一段把鲁迅先生写得太可爱了。原来,这也是你。一个在生活中充满幽默、充满欢乐的你。

对我来说,你是一个伟大的人,你是如此的遥远和崇高。而《回忆鲁迅先生》一文让我明白,原来伟人也有喜怒哀乐,同样可亲可敬。

不会忘记那个医救中华灵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严肃的你,更不会忘记那个“很喜欢吃油炸的东西”“走路很轻捷”“笑声是明朗的”的你。因为,这也是你。

前些天我在翻阅萧红散文时,读到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这次阅读感受很独特。让我对萧红这位“有掀天之意气,盖世之才华”的才女的又有了一份理解和崇拜,也为呼兰河能养育萧红而感到骄傲。

也许正是时代造就了鲁迅,鲁迅造就了萧红,才使一道美丽的彩虹出现在现代文学史的天空中。

萧红不仅能驾驭多种文学体裁,而且具有擅于回忆、热爱回忆、从深刻记忆中挖掘写作素材的精神。一方面,她把自己的生命倾注在回忆的人物身上;另一方面,回忆让她的话语充满了春日的温暖。

《回忆鲁迅先生》,作于鲁迅先生逝世3年后。在此文中,她通过撷取鲁迅日常生活的片段,勾画出了一个充满智慧、幽默、爽朗、平易,同时又无比关爱他人的鲁迅形象。可谓用笔之细腻,叙述之传神。

《回忆鲁迅先生》的四十五个片断在内容上没有严格的逻辑顺序,材料与材料之间互不关联,形成某种断裂,有些片断即使倒置似乎也无碍于文章的连贯,这是一篇非常情绪化的文章。作者动笔之前对于全篇的布局似乎漫不经心,全无预设。动笔之后,作者心底的感情如喷涌的泉水,飞湍的激流,尽情倾泻挥洒,形诸笔墨而成为艺术结晶。

那些让人觉得诗情画意、冲动倾诉的内容,她断断续续地写着,用情感的红线逐渐编织成一幅清晰的画面。这是一种罕见的火一样的写作,一种可以被意境召唤的诗意写作,一种理性中掺杂着情感的写作。

文章开头就是神来之笔:“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如果有人说了什么好笑的话,鲁迅先生连烟都拿不住,常常笑的咳嗽。

”寥寥几句,一个乐观爽朗、平易近人的鲁迅形象便跃然纸上,跟一些人心目中“多疑善怒”、“冷酷无情”的鲁迅形成了鲜明对照。这是萧红用心感受到的一个非常个人化的鲁迅。这是一个普通人敢于接近和接触的亲密鲁迅。

萧红在选材上的独创性,就是把她在交流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和感受加以提炼和组织。鲁迅先生的***作如:“走路很轻捷”,“他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表现出鲁迅一往无前的大无畏精神。

性格:“如鲁迅“喜欢吃油炸的东西,喜欢吃硬的东西”,表现出鲁迅刚毅倔强的个性。审美情趣:

“如对作者的装束评头论足,表现出鲁迅先生对美的独到感悟。对青年的关爱:“如与“贩卖精神**的‘商人’”冯雪峰的交往,坚持看青年给他投去的信,表现出鲁迅先生那种博大的爱心。

正如同历史学家往往要通过一枚枚石斧、石箭、燧石刀来研究史前学一样,人们都期待着鲁迅的同时代人能多提供为局外人所无从了解的生活细节,通过鲁迅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来感受这位文化巨人的脉搏,来接近一个真实而又富有人情味的伟人。萧红正是通过对这位女作家的细致观察,敏锐地捕捉了鲁迅一生中的许多精神细节,从细节上展现了鲁迅的个性、趣味、魅力和气质,从细节上展现了鲁迅的伟大思想和人格。

萧红的这篇怀人散文兼备“史”与“诗”的双重因素,既具有散文的审美特质,又具备传记的基本特征——以真实人物为记叙对象,剪裁提炼。由于作者萧红跟回忆对象鲁迅之间有着直接交往,对回忆对象充满着缅怀崇敬之情,素材又来自于亲历、亲闻、亲见,因此作品不仅富于史传性,而且也富于文学性。

我在家闲着。我看到架子上有一批箫红,就把它拿了下来。翻看了一下其中内容,发现最后一篇是她写的〈回忆鲁迅〉,便细细品读了起来。

我读过并回忆过鲁迅的文章,但箫红的一篇让我很难忘,因为它向我们展示了鲁迅独特的一面。

在读完这篇读后感前,我曾以为鲁迅是冰冷的。因为他用自己的文章与敌人作战,像个杀手一样深深地打中了敌人的心。然而,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发现鲁迅不是这样的。

鲁迅和鲁迅的文章并不是完全是这样的。萧红向我们介绍鲁迅,生活中平易近人的鲁迅。当我们深入研究鲁迅的作品时,我们也了解他。

箫红在文章的开头就写鲁迅的笑:“鲁迅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喜欢。”下面还有写他的笑的:

“鲁迅的笑声冲下楼梯来,原来有几个朋友在楼上也正谈的热闹”。原来这也是他!原来鲁迅并不总是板着脸的,鲁迅在平日的生活中不会只表现出它的批判现实冷峻的一面。

这让我想到了写的《社戏》。《社戏》中的鲁迅也是乐观的、开朗的,还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他,也是如此。

另一方面,生活中的鲁迅细致,周到。有一次,鲁迅感冒痊愈,晚上12点说话后,坚持要送箫红。离开时,他提醒箫红下次来时该如何辨认门。

箫红出门后回头一看,鲁迅的那排房子是黑色的。如果没有他告诉她的那么清楚,她就不会记得下一次来了。

在感到了他的平易近人之时,也被这样书中的一段话十分感到了鲁迅的不同,“鲁迅先生不游公园,住在上海十年,兆丰公园没进过,虹口公园这么近也没有进过。……。”这句话说明鲁迅先生热爱时间,珍惜时间。

鲁迅是一个爱时间的人。他热爱时间、珍惜时间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我看来,珍惜时间即珍惜生命。相反,我们身边的很多人每天都沉浸在娱乐中,这不是浪费时间和生命。

不会忘记那个惜时如命、“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严肃的鲁迅,更不会忘记那个“很喜欢吃油炸的东西”、“笑声是明朗的”、细致地生活着的鲁迅。因为,这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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