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7-21 故乡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精品。
当我们阅读作者的作品并从中获得新的启发时,很多出色的读后感都源于作者及时地记录下自己的阅读心得。希望您会喜欢这篇展现创新思维的“故乡读后感”,并愿您品味这篇充满温暖的文章!
故乡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威尔逊。罗尔斯写下的世界著名小说——《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攒了两年的钱买下两只猎犬,公的取名老丹,母的取名小安,并把他们训练成优秀的捕浣熊猎犬,获得捕浣熊比赛冠军后,不幸被山狮攻击,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受了重伤,老丹不幸去世后,小安很难过,开始绝食,用最后的力量来到老丹的坟墓,但终究还是永远闭上了那双有善的灰色眼睛,被上帝派来的天使就这样被收回了。他们的墓前永远留着神圣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里我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两只可爱的猎犬,整整花了两年的时间,这么强的毅力,太让人惊讶了!而我呢?每当碰到难题时,我总是退缩,不去思考,从来没有坚持过,读了文章,我感到十分愧疚,而且每当我看见自己喜欢的东西时,我总会问爸爸妈妈,让他们买,虽然我也想过自己攒钱买东西,但攒了三四天就放弃了,而文中的比利呢?他却攒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实在是太令人内疚了!
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两只猎犬,比利更是吃尽了苦头,甚至用两天两夜来砍树,把浣熊赶下来,他的一诺千金,更是让我敬佩。而我每当大型考试,我就会对父母说考的好,怎么怎么样?考不好怎么怎么样?但是考得好时,父母会给我奖励,而,考不好时我不会有惩罚,每当考的好得到奖励时,我总会觉得理所当然,而考不好时也早就把那些自己定的惩罚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想:如果我早点读这本书,我就会早点明白,只要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虽然为了救比利,老丹和小安永远倒下了,但他们的墓前长出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红色羊齿草!他们的精神留在了我心中,永远不会倒下!
故乡读后感 篇2
精神的故乡读后感
《精神的故乡》一书,是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克里斯托夫·瓦拉斯(Christophe Guilluy)所著,由于其社会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引起了全球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从书名上看,我们可以知道,它是一本探寻“故乡”的精神寄托的社会学专著。但是,在读完全书之后,我发现,这本书不仅仅是探讨了“故乡”这个问题,更是针对当今世界面临的城乡差距、社会阶层分化、经济全球化等国家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和建议。
本书首先介绍了法国城乡差距的问题,阐述了法国社会类似于其他发达国家一样,逐渐出现了城乡分化的趋势。贫富差距的加大使很多人的社会地位被打乱了,人们开始重新思考“故乡”以及故乡的精神内涵。而在这个过程中,城市的“地域主义”情结得到了愈加迅猛的发展。城市居民逐渐认识到,自己来自哪里才是最有价值的,他们为自己所在的城市感到无比骄傲。通过阅读,我们能够理解到,那些长期居住在城市里的人,特别是处于中上层阶级的人,对故乡所代表的文化和传统产生了深刻的主人公意识。
此外,在《精神的故乡》一书中,作者更是深度分析了全球化对世界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指出经济全球化使得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出现停滞。国家的经济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自由贸易、信息技术等,政府需要寻求可行的方法,以防止社会的治安得不到保障。在这个时候,《精神的故乡》所描述的超越性思考在这个时代有了深远的意义。
本书最值得一提的是,作者针对这样的问题并不只是进行简单的批评。相反,他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作者认为,故乡精神应被作为一种优质的现代人文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得到推广,以此来帮助人们抵御全球化和城市化等来自不同方面的威胁。
总之,《精神的故乡》一书给人的感觉是,不仅仅是一本探究“故乡”文化的社会学专著,更是一部关于全球化和城乡差距问题的稳重调查。作者的思考和建议不仅仅停留在表面,而是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索,这点非常令人钦佩。这本书以它独特的魅力,向我们展开了全新的视界,如果你想要理解当今世界,发现故乡精神对今天世界的影响,就不应错过这本书!
故乡读后感 篇3
作为一个典型的中国人,我非常在意过年这个传统节日。今年,我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过年,这使我更加珍视这个独特的体验。在这里,我想分享我对这次回家过年的感受和一些经历。
首先,我要说的是故乡的气息。每个地方的气息都不一样,我强烈认为故乡的气息比其他任何地方都道地。那种风味和氛围,让我感觉到我真正的家在这里。特别是在过年的时候,故乡的街道和巷子充满了欢声笑语和节日气氛。流行的岁时菜肴,新年装饰和祈福音乐伴随着这里道地的气息,带来了一种独特的幸福感,沁人心脾。
其次,我要提到的是家庭团圆。在中国,春节是家庭团聚的重要时刻。自从我离开家乡后,在外漂泊的日子里,我错过了很多次与家人共度此时最重要的时刻。但今年,我终于有机会回到了我的故乡。与我的亲人重聚并共庆佳节的感觉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只有亲身体验才能真正理解其中的幸福和感动。
其次,我也要说一说儿时的回忆。每当我回到故乡,这里那些美好的回忆就会涌上心头。在我小时候,我们的过年时充满了嬉笑和玩耍。故乡的过年,是陪着祖父母去市集上买新衣服和玩具,是和表兄弟姐妹一起掏箱子吃零食,是和家人一起赏花游园,是和三姑六婆拜年祝福的时光。这些满载回忆的时刻,在我心中永生不灭,已经成为了我个人的故乡传统文化、习俗和价值观的代表。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故乡过年不仅仅是一个传统节日,也是一份心灵上的故乡体验。这种体验是唯一的,是不可复制的,只有在故乡才能感觉到它的独特魅力和温暖。
总之,过年是我们中国人非常重要的节日。而在故乡过年,则是我们整个生命中难得的、值得庆祝的时刻。它让我体验到故乡的气息、重温家庭团圆的美好、回归儿时最深刻的记忆。最重要的是,它让我重新体验到了故乡的文化和传统,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宝贵的经验。我希望,将来能够继续保护这种文化遗产,下一代也能够在故乡过年时享受到这种美好和温暖的感受。
故乡读后感 篇4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故乡读后感 篇5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许多人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当时腐朽的社会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精选阅读
《故乡》读后感(精选13篇)
假如你对“《故乡》读后感”感到好奇,那这篇文章肯定适合你,希望你看完后受益匪浅。书籍是我们心灵的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爱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准则,在阅读作品时,那些微小的描写颇值得我们思考。写读后感时,需考虑具体事实和情况,切勿有意曲解。
《故乡》读后感(篇1)
“下雪了,校园里漫天飞舞着白蝴蝶,蝴蝶们很淘气,一飞下来就不知躲到哪儿去不见了,后面的只好下来寻找。”“这里原本绿茸茸的草都枯黄了,挂着霜的红叶在冷风中摇摇摆摆,不时飞下一两片到湖中去。月光洒在湖水上面,满湖都是闪闪发光的碎银,湖水显得清冷。” 翻开《少年川川的故乡》,这样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本书分为三辑,分别是少女情怀、成长空间、女孩心语。主要写了少年少女成长中的一系列故事。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少年情怀里的《少年川川的故乡》。
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川川从没有回过自己的家乡,后来当他终于可以回故乡时,他放弃了,因为他要去参加省中学生足球比赛时,为学校争光。少年梁清川,他时时在自己小小的精神世界里望着故乡,望着归乡的路。而我们是否想到应该腾出一些空间来安放他们的故乡,那也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故乡。
我认为川川拥有坚毅的生命,为什么呢?因为他在故乡的表弟发生地震时,他并没有不想回故乡,而是一直想回故乡,,这就是坚毅的生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生活中的我就没有这种精神,一次体育课,我们练习跳远。老师告诉我们要领后,让我们一个一个示范给他看。轮到我了,我先助跑一阵,然后跑到柱子那儿,我一看到那么高的杆子,吓得摔在了杆子前。少年川川给了我很大的启示:遇到坎坷,要勇于面对,知难而进,敢于挑战,大步向前!还要学会关心别人,体贴别人,懂得爱,珍惜爱,做一个充满爱心的人!
珍惜现在,不要让一时的困难使你停滞不前,把握你所拥有的,追求你所期望的,坎坷、困难将永远是你的奴隶!
《故乡》读后感(篇2)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篇3)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创作的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反映了辛亥革命后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与剥削之下农村破产、农民生活痛苦的现实;揭示了封建传统观念对劳苦大众精神上的束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强烈感受到旧中国的民不聊生,与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党中央提出“改善民生”这一理念,让中国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建设小康社会带来的福祉。我不由得想起太平镇我姥爷家这几年的巨大变化来。
一 崭新水泥路
从前我坐车回姥爷家的时候,村里只有泥泞不堪的土路,用“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而且也有许许多多的大坑,我坐在车上,就如同在蹦蹦床上一样,上蹦下跳的。自从开启“一事一议”和“平整土地”的项目,村里修建了几条机耕路,宽敞的机耕路笔直地从田间穿过直达村里,乡村就像换了一个新容颜:路变成了水泥路,再也没有灰尘和泥巴,坐在车上,也没有一丝的不平稳,公路两旁也添加了许多的杨树和松树,成群的小鸟在树上表演大合唱,小溪那欢快又轻柔的叮咚声来为小鸟们伴奏,各种各样高大的楼房也在静静地凝听。我兴奋地跟姥爷说:“修好了新公路,真是太方便了,以后我经常回来看您!”姥爷乐呵呵地说:“乖孙女啊,修好了新公路,不仅方便大家出行,更大的好处是种出来的甘蔗、蜜桔和葡萄等农作物可以更快捷地运往外地。你不知道以前有多麻烦,隔壁家的张爷爷以前种了很多的甘蔗,因为路太烂,大卡车都进不来,要用牛车拉几十次到公路边才能装车运走,讲多辛苦就有多辛苦!现在老板直接开车到田间地头把农作物拉走呢!”是啊,正是这一条条四通八达的大路,让农村发展的势头更猛了,村民们的生活也随着进入了快车道。
二、广场舞
火遍大江南北的广场舞,如今也跳进了我们的小农村。每当夜幕降临,村里的文化活动中心——操场上就传来动感的音乐,各家的大妈们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一块,随着音乐像愉快的蝴蝶一样翩翩起舞,谁又想到,就在几年前她们可都是麻将牌桌上的主力军呢!操场四周,老人们在下棋、聊天,孩子们在嬉闹、游戏,好一幅和谐新农村的动人画卷啊!
当然,农村的变化远远不止这些,随着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富强,惠民政策越来越多,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啊!我相信姥爷家的生活一定会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故乡》读后感(篇4)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倍感身受。
中国旧社会的生活像放电影似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了解了我国旧社会生活是多么的残酷,多么的可怕,可以把一个人脱胎换骨。
鲁迅笔下的闰土以前是多么的勇敢.机智,小时候是鲁迅先生心中的偶像,英雄。可是受到旧社会影响,闰土变的麻木不仁了。课文中写到鲁迅先生要搬家,让闰土拣些东西回家而他拣了一副香炉和烛台。从这里可以看得出,旧社会的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安分守己的豆腐西施,被旧社会毒害的更令人憎恶了。
万恶的旧社会。
六十年前,中国领袖毛主席领一群伟人打击我们的侵略者,唤醒了千千万万的人民,同反动势力进行斗争终于在腥风血雨中诞生了崭新的国家。
新中国成立之时,百度待兴。自然灾害的侵扰,帝国主义的封锁使新中国陷入极大的困难之中,在毛主席带领下,人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亿万人民激发了冲天的干劲。
三十年前,在简陋的工棚里,汽车工人硬是用铁锤敲出了第一辆汽车;在边陲荒滩,垦荒战士硬是用锄头开出了一片片粮田;一座座钢厂建起来了,铁水奔流,钢花飞舞;一条条铁路通车了,汽笛长鸣,车轮滚滚;戈壁滩上,骤然升起的蘑菇云让人们欢呼雀跃........
三十年来,一座座现代化的城市崛起在沿海之滨;一个个现代化工业园、科技园象明珠般镶嵌在江河之畔;一条条高速公路在广茂的土地上编织着美丽的网结;一颗颗伴随着航天员遨游过蓝天的种子在肥沃的土地上孕育着无限的希望。
三十年来,祖国在不断的前进,发展。中国加入wto,青藏铁路通车,1997年香港回归,1999年澳门回归,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了29届奥运会........
在偏远的农村,我的家乡,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朦胧中,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活泼可爱的孩子在广场上嬉戏。哦,这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令人怀念的故乡吗?不,你看,不远处:高楼林立,一条条宽阔平坦的柏油路伸向远方........
《故乡》读后感(篇5)
六年级读后感题目:《故乡》读后感6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读后感作文,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题目: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题目: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题目: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篇6)
狗,是人忠实的伙伴。人与狗之间有一种感情,老丹和小安与比利之间不仅有爱,还有一种心灵的通感,这是他们能成功捕到猎物的原因。
书中的比利是一个出生在山里的孩子,他和大山相依为命。比利有个愿望,就是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于是比利就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存钱——工作。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我梦想的小动物,可是我没有像比利那样的毅力。比利为了存这些钱,在小溪里捉小虾;用玉米饼当诱饵捉鱼;再把这些连同蔬菜、烤玉米一起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草莓丛中来回穿梭,把采摘回来的果实卖给爷爷……如果是我肯定老早放弃了,可是比利却一直坚持了两年!比利两年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
终于,比利存足了五十美元,带回了两只小猎狗。比利和他的伙伴老丹和小安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老丹和小安每一次狩猎都互相帮助并且形影不离,它们是生死与共的伙伴。我多么羡慕比利的生活呀!虽然他不富裕,但是他有老丹和小安这两个伙伴和美丽大山相伴的童年。书中的老丹和小安对比利有一种爱,比利对它们也是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就是信任和爱,如果有个这种爱,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争吵和辱骂。
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为了让比利获得金杯奖进雪坑险些送命,老丹和小安还为了比利搬进了城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除了比利和猎犬,还有许多人物也十分可爱,而且对比利的帮助也很大:第一个是爸爸,每当比利灰心丧气,失去信心的时候是爸爸的话让比利有了信心和力量。第二个是妈妈,总在比利伤心难过的时候去安慰他,鼓励他。第三个是爷爷,他很幽默,也很聪明,当比利拿不定主意或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帮助他。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老丹和小安与恶狮激战,终于恶狮倒下了。老丹和小安都受了重伤,特别是老丹肚肠都流出来了。比利把老丹和小安抱回了家,可是老丹还是死了,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比利把它们安葬好后,发现坟头竟长出了红色的羊齿草,在这一片红叶下埋葬的是一个男孩的童年……。
我相信老丹和小安一直活在比利的心中,也会在我的心灵深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感动落泪。
《故乡》读后感(篇7)
狗狗一直是人类最真挚的朋友。狗甚至会心甘情愿地为它们的主人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所以狗一直都是忠诚、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我第一眼看到书的题目时觉得很奇怪,这和羊齿草有什么关系,难道作者的故乡长满了羊齿草吗?随后我看到了书的封面,上面有两只棕色的小狗,似乎是形影不离的。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带着疑问翻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一个感人的男孩与狗的传奇故事。这个故事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中的那个男孩叫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像个真正的猎人一样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那时比利家穷得一贫如洗,怎么可能买得起猎犬呢?这个梦想对于比利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实现的梦,但是比利却不那么认为。他每天都挖野菜,摘野果,用捕兽夹捉负鼠、野兔,再拿出去卖,日复一日地劳动着。终于,在两年以后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赚足了美元,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浣熊猎犬,并给它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我被比利那执着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也做过很多的事情,却大多是半途而废。就算我有了梦想,也总会认为,梦想离我还很遥远,算了吧,所以怎么也无法成功。成功实现梦想是要付出努力,要有行动,并坚持不懈,这样才会一步步的离梦想更近。
当比利拥有了老丹和小安之后,成天带着它们打猎,训练它们,在城市里的一次狩猎比赛中获得了金奖杯与银奖杯。它们一起长大,却始终无法长久在一起。当比利在与山师搏斗时,老丹为了守护小主人,奉献了宝贵的生命,深情的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老丹与小安的那份生死之谊让我最感动。后来老丹与小安的坟前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比利的童年也永远地埋葬于此。
读完了全书,我知道了狗其实心里的爱比人还要多,有了爱就不会有贪婪、自私,有了爱世上就不会有战争、屠杀。这本书还教会了我怎样实现梦想,体验了实现梦想的感觉,老丹和小安将永远记在我的心中。
《故乡》读后感(篇8)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善良的体现!” 也许是因为我是只狗。 我总是喜欢关于狗的书。 无论是莱西,还是沈石溪的第七只猎犬,都对我很有吸引力。 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雷摩斯之家“!
整个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了四五遍,但还是读不够。每次我读的时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我从不觉得无聊。它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情节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愿望,生死结下的友谊与狗,所以我的感觉是,为了比利的片段得到两个猎狗和精力。只有一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由于一个偶然的河流的机会比利拿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广告,所以比利决定攒钱给自己买的狗,不要依赖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床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扑兽夹捕捉野兔的开始,我们将出售他们零碎河边钓鱼的人,赚了几毛钱一天,从$ 50目标,只是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它已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两年之久,他收集愿意给老聃和安迪的$ 50的最后一篇文章作为补偿。我被比利坚持震惊的信念!
想想我们自己,两年学习时间就是不知道问题做了一个多少学生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环境保护发展自己孩子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之间有着一种深深的情感,三人开始慢慢就会变得生活形影不离。一次次进行危险的经历,使得企业他们的感情的人越来越多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社会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非常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国家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作为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能够保护以及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重要一条,骨头纷纷通过露出。最后导致失血过多,失去人民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个小猎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数量。不久,两个小坟成长朱红色蕨类植物。天使只能播种传奇蕨草的种子,这是否给了天使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社会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学生自己有追求和实现梦想,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必然会影响呈现一个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可以左右!
《故乡》读后感(篇9)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故乡》读后感(篇10)
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精品作文>,读了里面的几篇文章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它。其中一篇
小作者和我一样离开家乡很多年了,父母在外地打工,所以不得不跟随父母一起外出读书。在外度过了几个中秋节。但总觉得每年八月十五的月亮似乎都不那么圆润,多少次地反复问自己,是偏见?还是思念?文中的字字句句都好像敲打在我的心坎上,无一不是我自己的内心写照。“我曾经是一个贪恋月色的小女孩’.每逢中秋的时候,我也像小读者一样,深深的怀恋我的爷爷,小时候和爷爷奶奶一起的生活好像一首儿童诗,虽然简单却很快乐!可在几年前,刚刚过完中秋,月饼的香气还没散尽,我亲爱的爷爷就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我只有用泪水模糊的双眼看见妈妈无奈的背影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盛泽读书。来到了盛泽,我感到孤独和不快乐,这里再也没有家乡的味道。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在想,全国不知有多少像我一样在外上学的小朋友,也在无时不在思念家乡!家乡的明月我们何时才能相见!
《故乡》读后感(篇11)
汪曾祺写的《故乡的食物》简单而感人。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因为往事以及已被人们淡忘,唯有中国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我们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他们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中国浪漫自由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企业很多,但这些问题更让学生我们可以明白:美食,不仅不能仅是通过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食品,文字和美食,最美丽的'组合。美国的食品诱惑的味道,文字之美是升级,让你有种感觉酣畅淋漓,通体舒服,美味的舌头在身体由心脏来想去,一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情,自古,谁不写?缩小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春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王余光中在怀旧“怀旧”为“一枚小小的邮票,狭窄的门票,严肃党短,一湾浅浅的海峡”四句留恋,向往适用于家庭,每个人都有,在异乡的食物,那么新鲜美味的食物,没有味道比党和降水比较想家,真是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活动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发展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可以凝聚中国故乡,慰籍家人。平淡普通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我们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一个中国式社会伦理,人们生活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以及美味,也是一种人生百味……
家居,食品在回忆中永远心存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读后感(篇12)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直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曾经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美好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现在,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现在是一场噩梦。
接着,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后,作者留下了“希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曾经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希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悲剧。只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只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只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美好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后感(篇13)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与善良的化身!”也可能是我属狗的缘故吧,向来对描写狗狗的书籍都情有独钟。无论是《灵犬莱西》,还是沈石溪笔下的《第七条猎狗》,都很吸引我的眼球。但是最让我难忘的还数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整本书故事既精彩,又感人,我反反复复读了四、五遍,依然意犹未尽,每一次阅读仿佛都能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枯燥。它就像一块磁铁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
故事虽然简单明了,但情节却波折起伏。文章中的小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如愿以偿,并与爱犬结下生死情谊,令我最感慨的便是比利为了得到两只猎犬而努力的片段。一个仅仅十岁的小孩,遇到任何事都不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触动了我!由于比利一次偶尔的机会在河边捡到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的广告,于是比利下定决心要自己攒钱买狗,不依靠父母。比利从此开始了每天早起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扑兽夹捉野兔,将零零散散的物品卖给河边的钓鱼人,每天只赚几美分,离目标的50美元,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这却偏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漫长的两年,他集齐了50美元。最终如愿以偿,得到老丹与小安。我对比利坚持的信念所震撼!
想想自己,两年时间不知道做了多少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三人慢慢变得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一条,骨头纷纷露出。最后失血过多,失去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条小猎犬都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挽救了主人的生命,回报了主人数年前的救命之恩。不久,两个小小的坟头长出了一株株红色的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难道这就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生活要更加勇敢。只要自己有追求和梦想,通过努力必然会呈现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左右!
故乡的读后感
能够短时间写出优秀作文,说明平时下了功夫。写作文培养了孩子的思考问题的能力。一篇好的作文往往具备多个方面的条件,你了解写出好作文的技巧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故乡的读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故乡的读后感(篇1)
打鱼的——一读故乡人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
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
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和下属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原因之一。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所小学的芦苇池后面的臭河里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
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
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负担。因为压力他们不能呼吸。一开始他们应该很伤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变得麻木,没有感情。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越来越艰难的生活,他反抗,他努力,但最后,他屈服于眼前的生活,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感情,仿佛行尸走肉。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反映出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是早期的主人。
她15-6岁的女儿代替她和父亲去钓鱼。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对她女儿外貌的描述。厚肿的大衣,不合身的皮衣,合她年龄不相称的钓鱼动作,都看到了一天的凄凉。
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当明明应该无忧无虑地去学校和同龄人玩耍时,明明不应该承受如此沉重的生活,而只是因为社会的压迫,负担全在她和父亲身上。
沉默的父亲本人,由于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变得更加沉默。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喜忧参半的。因为远离城市,生活的负担变的更重。但悲惨的生活并不能压倒一些人对生活的渴望和希望。
我想作者提到了那些对以后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
故乡的读后感(篇2)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
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作家曾经写过食物吗?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
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
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
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
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
我认为我们也应该这样做。我们不应该错过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
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
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
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后来我发现了很多书,终于知道我以前说的是现在的东建菜!
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
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
我希望评论家和作家,特别是老作家,能有一个更混合的口味,不要偏食。
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
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
有些人总是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给别人,而不仅仅是文化。
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
... 从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出,他在生活中比别人吃得多,写作的主题也比别人新鲜;他也敢于批评和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故乡的读后感(篇3)
看完红色蕨类的故乡,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和狗之间有很多伟大的故事。无论是莱西的聪明才智和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和坚持,都深深**撼着人们的心。
今年夏天,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拥有两只自己的浣熊是比利最大的梦想。但是这个梦想对可怜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这是可以实现的,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姐妹。
然而,比利决心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用陷阱捉兔子,只要能挣到几分钱,他就毫无怨言地去做。每天的劳累使他疲倦,但他从不放弃。
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看到这一幕,比利对梦想的执着追求深深打动了我。如果是我,也许一天撑不住,更别说两年了,800多个日日夜夜。
我也曾有过不少梦想,可实现的却少之又少。每次遇到问题,我总会想到这样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现在想来真是惭愧得很。
比利让我明白了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靠空想是不行的,靠家人或朋友也是不行的。要实现梦想,就要向比利那样认定目标,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努力。也许,梦想离你很远,但只要你坚持,你就能实现它。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比利、老丹和小安之间的生死情谊。他们一起长大,一起收获成功。当比利受到恶狮威胁危在旦夕之时,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奉献了自己的生命&&老丹和小安坟间的那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是善良、勇敢、爱的象征。
它永远盛开在少年比利的心中,也开在了我的心间。无论你的梦想是什么,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勇敢面对失败和挫折,用爱温暖身边的人,你才会有开启梦想之门的金钥匙。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时装设计师。也许我过去不知道如何实现它,但现在比利、丹和安教我如何实现它。
那温暖的红色将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我向梦想前进。 【写作指导:作文怎样做到写我所想】
1、 写作时,要以形象为标准,衡量思想与写作是否一致
比方写人,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个人的外貌和性格特征是怎样的,在写到这个人的语言和行动的时候,也要和这个人的性格相吻合。总之,笔底下写的人,一定要像脑子里想的人,而且越像越好。
如果写事,在动笔前,同学们脑子里就要想一想这是一件什么事,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开始怎样,经过怎样,结果又怎样。()最好还要列出提纲。在动笔写这件事的时候,就要有条有理地按照构思好的思路或提纲去写。
写好后,还要以像不像作为标准,把想的和写的进行对照修改,直到想的和写的一致为止。
二、平时要以读和写加强训练,提高想、写结合的能力
写像了,这是作文最起码的要求。随着作文水平的提高,自己笔底下的人、事、景物等就会逐渐比脑子里想象的更生动、更形象、更具体、更逼真,就能让人读后如见其人,如见其物,如临其境,如闻其声。不过,要做到这一点,还必须下一番苦功夫。
平时要不断加强选词造句、文章编排策划等基本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写作表达能力。通过多读、多写、多练,我们可以逐渐改变写作无能的现象。
要做到想、写一致,还要特别重视写观察日记的训练。平时,我们应该每天记下观察日记,写下观察到的人、事、景或其他生活片断。如果能准确、生动、生动地记忆,不仅能提高观察生活的能力,还能提高写作水平。
久而久之,当自己掌握了越来越多的词汇,掌握了越来越多的写作方法,就能得心应手地把脑子里想的内容写出来,不但想的和写的逐渐变得一致了,而且写的一定会比想的更好!
故乡的读后感(篇4)
故乡的芦苇是中国知名作家鲁迅的一篇散文。它描绘了芦苇作为故乡的象征,以及这个乡村的质朴与朴实。这个故事让我深感故乡的美好,也让我回忆起自己的童年。
文章一开始,鲁迅先生讲述了他童年时候的故事。他出生在一个南部乡村,那里到处都是芦苇。芦苇是当时他童年时候的游戏场所,他和朋友们经常在芦苇荡里玩耍,也曾经因为这个被父亲骂过。
鲁迅先生很喜欢芦苇,他认为芦苇是他故乡的象征。芦苇的刚毅和优美,吸引了他的视觉和心灵。他写到芦苇的感觉:“你看,故乡的芦苇老早就在清晨割下了,摆在了庭院的石板上,难看极了。然而,到晚上,芦苇定义的舞蹈课,让每个孩子都欢欣鼓舞,尤其是那最后几拍,像个小魔鬼一样,让人忍俊不禁。”
鲁迅在文章中讲到的这种感觉是我非常能够理解的。我小时候也在故乡的芦苇丛里玩耍过,甚至曾经躲在芦苇堆里玩盲人踩油的游戏。那时候的芦苇,是那样的朴素和美丽,让我永远难忘。
故乡的芦苇,不仅仅代表着一个物品,更代表着一个乡村的生活。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讲到:“一天天过,芦苇一天天小,一天天老,现在也已经走了。我还想留恋,然而时光已经过了,芦苇还长不出来。”
这句话让我非常感动,觉得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也许不是闪光的金子,而是乡村的朴素和质朴。我们的故乡是如此的美好,但当我们不再青涩,离开故乡的时候,就只剩下了那些回忆,回忆中的芦苇、柳树、竹林,都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的美好。
总之,故乡的芦苇是一篇非常有感染力的散文,它让我们想起了童年、故乡和生活中的美好。芦苇象征着一种朴素、质朴的生活方式,我们或许无法再拥有它,但这种感觉会一直伴随我们。我相信,在我们的心中,故乡的芦苇和那份朴素的生活,永远都不会消失。
故乡的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和周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也是美国最伟大的关于狗的故事之一!而且这本书不仅是个关于狗的故事,还描写了一个男孩和他无可抗拒地想拥有猎犬的梦想!这是一个山区家庭的故事。狩猎也包含着生死有关的主题。
主要讲的是比利,一个在奥沙克山区长大的男孩,他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所以他努力工作,两年后买了一对浣熊猎犬:丹和安。
它们在一起度过了困难和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组成了一个三“人”世界。勇敢娴熟的老丹和聪明的小安让比利成为一个好猎手,赢得了浣熊比赛!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的山狮,他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勇敢的老丹和小安帮助猎人比利逃脱了山狮的爪。最后,老丹失去了生命,深情的小安禁食,直到死在老丹的坟墓里。
第二年搬家去镇上的那一天,比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来告别,就在那一刻比利惊讶的发现,它们的坟墓上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种蕨类植物,所以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天使的礼物!
老丹的勇敢善战高大,小安聪慧小巧,加上一个有毅志坚强的猎人比利,组成了一个天天衣无缝抓浣熊的组合。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组合。
我多么希望他们没有遇到山狮!所以我可能有机会去碰那两只勇敢的猎犬,看看他们是如何默契地捕捉浣熊的,并大声地对比利说你是个好孩子,有一颗坚强而耐心的心,你的猎犬是好的!你也很棒!
一天,妈妈下班回家时,给我带回了一本《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说很好看,可我一点也不感兴趣,妈妈见我无动于衷,便说:“这可是关于小狗的故事哦,你不看的话……”话还没说完,我就把书抢了过来,哈哈,妈妈一下就击中了我的“要害”,因为我超喜欢小狗呢!
傍晚,吃过晚饭,我便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起来,一读就让我爱不释手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只猎犬的感人故事:在奥沙克山脉的一个美丽的山谷里,那里人很少,有比利一家,小男孩。比利家很穷,但他想要两只浣熊猎犬。
一次,比利在钓鱼人的宿营地找到一本杂志,看见上面有一条消息“**小型红骨浣熊猎犬,每只**25美元”,他决定自己赚钱买猎犬。从此,比利非常努力地干活:把蔬菜卖给钓鱼人;摘下浆果到老爷爷店里去卖;冬天出去打猎,卖猎物……这样日复一日过去了两年,他终于攒到了50美元,如愿买到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
看到这个,我为比利感到高兴。他用毅力和勇气实现了他的梦想。太棒了!
后来,比利花了一年时间训练老丹和小安,还参加捕浣熊比赛,得了冠军……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晚上,他们遭遇了山狮的攻击,眼看小主人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看到这里我又伤心又生气。我讨厌那只狮子。把老丹从比利身边带走了。老丹死后不久,深情的小安不肯吃饭,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墓里。
在这里看书,我忍不住哭了。为什么老丹和小安死了?它们是那么的可爱、勇敢、忠诚!
故事的最后讲到在两只小狗的坟墓之间,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相传红色羊齿草是天使种下的。我想:老丹和小安应该是来到这个世界的天使。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它温暖了我的心,让我一次又一次哭泣。我想把它推荐给我的同学,让他们一起感受温暖的力量。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
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尤其是英国的亚马逊读者和冈村院长都提到了这本书,这让他们很感动。他们读了30多次,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们还提醒页面上的读者:请准备纸巾!
看完评价,这本书很感人,我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有20个故事。尤其是没有目录。
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为这本书感到骄傲,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一直很受欢迎。它已经上映两次,成为美国经典的幼年动物。
故事的主角是比利。他的家位于奥沙克山脉的一个美丽的山谷里。地形崎岖,人烟稀少。比利的家很穷,但是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
比利决定自己存钱养狗,但要存75美元可不容易。有一次,比利在一棵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一则小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了他想要的那种狗:一只纯红色骨头的浣熊梗,每只售价25美元。
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都去买龙虾、小鱼和新鲜蔬菜给渔民;浆果熟了,他就摘下来,带到爷爷的店里去买;冬天,他出去打猎,把它们卖掉。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抓浣熊。
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看浣熊比赛,赢得了金牌。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有关故乡读后感精选
在阅读了作品后,感到身临其境,如一幅画,优雅的笔触渲染着泼墨之洒脱。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和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有关“故乡读后感”是编辑精心整理的内容,请收藏本文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故乡读后感 篇1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
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故乡读后感 篇2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为此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一些故乡读后感的优秀例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故乡读后感篇1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篇2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但是,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故乡读后感篇3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 篇3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后感15篇
如何快速写一篇读后感?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对生活又有了新的感悟。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感”是“读”的延伸,在本文中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将分享一些与“故乡读后感”相关的内容,请认真阅读本文谨慎决策!
故乡读后感 篇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故乡读后感 篇2
乡愁
——读《故乡》有感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美好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希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3
此心安处是吾乡。这在之前,是很多不得不离乡的人对自己的慰藉,是明知心念故乡但不得回的借口。但在当代,在作者的娓娓道来中,可能“此心安处事吾乡”真的应该成为精神和物质上的食粮了。
故乡在失落,它矗立在土地上,正真正地和土地互相融合,几乎每个人的故乡都如此。这次回家,发现了那条道路被改建过了,下次回家,发现常去购物的商店易地了,每一次,说句玩笑话,就像英语等级考试一样“每次都有新感觉”。我们总会发现故乡慢慢地离我们远了,不论是物,还是人,都在变化,在向更富强的方向努力。故乡忘记了贫穷和简单的幸福。
忘记了贫穷与简单,也未必不是好事。老年人生病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医治,年轻人得以通过故乡与外界的融合认识世界并大有可为,儿童得以有更好的教育环境,每一代人都有更多的可能,而不是被农田、锄头、草帽缠住一生,一生只能在天生被限定的圈子里兜兜转转,像跑马场里的马匹,再怎么奔跑也不知道在草原的野马奔驰的乐趣。我们在故乡失落的年代,一边享受它所带来的恩惠,一边怀念过去的故乡的恩泽。想得通的人,活在当下、活在未来,想不通的人,活在过去,在想象的乌托邦里,晏乐宾客,但可能一生乏善可陈。
地理上的故乡我们是难以追回的,那怎样安放我们不安的灵魂?
作者在书中多次强调“精神的故乡、思维的故乡”,在作者眼里,故乡的概念被无限扩大,它不在是地理上的故乡,固然作者对地理上的故乡怀有深深地怀念,但是,随着故乡的变化,还有作者本身的变化,一切已不是那么简单的“我还念故乡啊!”。改变、发展总是比单纯的固定不变更为复杂。当你跳出了以前习以为常的圈子,你会对它有更为客观地理解,同样,随着你在天涯不断地闯荡,你会和某些地方产生心灵上的契合,就像和故乡一样,但是这并不是你的故乡,或许它和你的故乡在很多方面存在很大的出入。精神的故乡,此刻就在它的身上得到了反映,你没有从它那得到养育之恩,但在那一刻你得到了感动与隐退很久的思乡之情。
古人有句话“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我认为这就是对“精神的故乡”很好的诠释。我们完全可以在一个不适合你心境匹配的环境潇洒地生活,虽然这个地方可能没有家后的小溪、尽荠麦青青的田野、合抱参天的大树。
能够坚定地追求一直渴望的东西,能够坚守住自己的精神家园,能够在时代洪流中不被牺牲,这些何尝不是回到故乡了呢?拥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何尝不是在故乡的土地上继续生活呢?地理上的故乡会死,这这也阻止不了,不仅是社会发展的缘由,还有我们自己的对故乡的拳打脚踢。
作者并没有花很多笔墨描写故乡,并不是跑题。在书里,作者真正教会了我该如何追故乡,追精神上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 篇4
「水是故乡甜」是琦君女士最新的散文集,收在此书的绝大多数篇章,在第一次见诸报端时我即已读过,
水是故乡甜读后感。然而虽书结集後我又反覆读了数遍,想为文一抒读後感却又费思量。原因无他,要谈琦君的作品,我几乎不能避开别人早发表过的论点。
在印象中,名家如夏志清、杨牧、彭歌、思果、隐地、欧阳子、郑明㊣等均曾公开肯定琦君在散文上的成就,一般读者以行动支持,使琦君的书成为书籍市场上的「金字招牌」,更不在话下。即连我自己,在请朋友雅媛帮我剪贴之际,重新检视发表过的评论文字,就发现我谈过她三本书--「留予他年说梦痕」、「母心似天空」和「灯景旧情怀」。因为,析论「水是故乡甜」这本琦君出国後出版的散文集,我想用纵观列论的方式,而不是逐篇零碎提出意见。
首先谈形式方面,形式包括对篇幅长短的控制和文字的舖陈。
「水是故乡甜」全日约十万字,收文三十二篇,平均每篇三千余字。琦君曾向我说,对一篇散文而言,三千字上下是最合理的长度;她本身是这个理论的实行者。当然,许多人会说,文章重要的是内容的好坏,而不在於字数的多寡。可是一篇散文要合乎艺术水准,先决条件为材料的取舍,一味强调精练,有时反给人「意犹未尽」之感,悬河倒泻式的洋洋挥洒难免流於散漫。琦君严格掌握作品的长度,行止自然如流水行云,既不故意浓缩而现晦涩,亦不胡乱「掺水」使内容淡而无味,完整和恰到好处,是她每篇作品的共同特点。
在当今作家中,国学根柢像琦君这麽厚实的并不多。难得的是琦君的文字是圆熟纯净的白话,她没有卖弄学问大掉书袋的毛病,她适当的引用诗词,作用是使情思有所转折,而非故示典雅;她避免某些女作家容易犯的,极力词藻的堆砌,字里行间浓烈散发「闺阁体」的气息,简洁、朴实、准确,琦君文字的境界是「豪华落尽见真淳」。
平心说,琦君的素材对读者而言并不陌生,甚至是琦君作品最受喜爱的理由。但琦君之所以为琦君,是同样的人、景物,每次出现都有不同的角度,给读者新的启示和感悟,
就如同由大陆来台的其他前辈作家一样,琦君带出来的记忆,转变成挥之不去的乡愁。然她的排遣方法,是复活一个典型农业社会,那业已消失的世界,尽管这个世界和我们有着时空上的距离,但无损於我们的向往与感动。
回忆充满温馨,也难掩惆怅。可是琦君对旧时风物故时情的感怀,从没有达於哀伤的程度,她会适时再把大家带回现实来,肯定目前所拥有的。由新怀旧,再自旧返新,以致自由出入於现在与过去之间,令琦君的作品永远有旧命维新的意义。
多少和琦君同年岁的作家,他们多回顾少前瞻,为排遣乡愁而把自己情感逼进死胡同,连带也使自己的创作生命早按上休止符;有几多以新说自许的年轻写作者,也成天乡愁挂在嘴边,但那个乡愁所代表的年代,他们没生活过,不落实的描写,作品里刻意强调的乡愁是「象牙塔内的乡愁」,当然不能普遍引起读者的感应和共鸣。
典型琦君的散文,常叙事兼以描人再加抒情,绵密中有变化,其怀旧的文章可为代表。但琦君作品的迷人处不仅於此,如「水是故乡甜」书内,「儿时不再」的不失赤子之心,「一望无『牙』」、「药不离身」自我调侃的幽默,以诚恳温厚的态度推介其他作家的作品(詹悟「母亲的梦」、林武宪「我爱ㄅㄆㄇ」、简宛「叶归何处」),在在都显示琦君胸襟的宽博与豁达。
此外,也因为作家多情、敏锐、善感的个性,琦君毫无矫饰在笔下透露,她对过世父母亲人的怀念,对儿子丈夫的挂心,甚至念念不忘和自己相处过的各种大大小小动物,及任何一草一木,可说珍惜宝爱一切人间的有缘。
写了那麽多书,琦君没有塑造过十恶不赦的坏人,更从未剑拔弩张攻击过任何人,对人世她有着睿智的了解,对芸芸众生,她充满爱和同情。
时局如此艰难,世路这样坎坷,我们庆幸有琦君这样的写作者,作品秉持佛家大慈大悲的襟怀,叫我们能忍受一切灰暗和挫折!
故乡读后感 篇5
重归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我”本应该满怀潮涌般的激动与喜悦,可当“渐近故乡时”,“我”看到“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我”之所以悲凉不是来至重归故里后又要公卖“我”聚族而居的祖屋与家什并永远离它而去的失落,却是见到儿时的玩伴闰土之后命运之墙屏隔并模糊了“我”美好的少年的故乡回忆。
“我”依稀记得——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那猹却将身子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那真是一幅天然的图画,那就是“我”的故乡。那画中的少年就是闰土,他刺猹是因为它吃海边地里的西瓜。闰土不仅帮家里看西瓜他还曾随其父亲来“我”家给照看祭器,他说他能用一根短棒支起下面撒了秕谷的大竹匾捕很多鸟:稻鸡,角鸡,还有蓝背,还有在他不得不在正月回家要离开我时我们都哭了,他回家后还托他的父亲给我带来了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
故乡读后感 篇6
这是一群土生土长的乡里人,经年的辛苦劳作使他们皮肤粗燥暗淡,体态和容貌过早地留下岁月的痕迹;男人大多壮实,女人多数丰满肥硕,且说起话来嗓音高昂,若用美丽可爱来形容他们,也许会有人嗤之以鼻。然而,正是看似粗俗的这群人,却把世间人情世故诠释得淋漓尽致,他们用平凡的行动阐释着真,善,美的内涵,他们用无声的语言把中国传统美德世代相传。这就是我的故乡人,他们留给我的印象,何止是美丽可爱?
我曾染上城里人的疾患,对乡里人漠然鄙视。故乡,乡亲,这温暖的字眼,也不过是泛黄记忆中的一点残存。而几次遇事重归故里,乡亲们的热情友善、真诚淳朴,深深触动了我淡然已久的情怀,点亮了我近乎熄灭的心灯。我不禁对他们深怀敬意而由衷赞美。
那年三月,母亲猝然去世,家人一时慌了手脚。听到痛哭声,邻居们闻讯赶来,他们一面劝慰我们节哀,一面帮忙安顿母亲的遗体,年长的商量如何料理后事。不一会功夫,知情的人陆续到来,院子里顿时人头攒动。执事被请来了,他是村里专门义务主持婚丧嫁娶事务的。经他有条不紊的安排和指点,帮忙的人们便各尽所能,各司其职。他们有的布置灵堂,有的搭理棺木,有的烧水做饭,有的买菜买米,腿脚麻利的外出请客……大家竭尽全力,不分你我,就像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有乡亲们操心跑路,我们做主人的煞是省心,只需安心在堂前守灵。
三月的夜寒气未尽,但前来为母亲守灵的人却坐满庭院,东方破晓时才带着倦意悄然离去,而另一拨人又陆续前来筹备当天的活计。最令人感动的,是那帮媳妇们。从着衣打扮可见她们与时俱进,追求新时代的美,不过在她们身上,依旧洋溢着农村妇女特有的乡土气息。她们干起活来泼辣干练。乡里人殡葬的宴席要请厨师在家操办,这帮女人便是厨房的好帮手。择菜、切菜、配菜、蒸馒头煮米饭、刷盘子洗碗,全都由女人们分担。蒸馒头的活计十分辛苦、麻烦,供百十号人吃两三天的馒头,差不多要蒸十几锅。这帮女人麻利能干。她们使足力气把莫大的面团来回揉和翻滚,出锅的馒头弥漫着诱人的香味,松软可口。半夜,寒风吹得人不禁打颤,可这帮女人还在露天临时搭的锅台上忙着蒸馍。她们没有怨言,没人临阵脱逃,像干自家活那样,精心地做着每一个细节,把真诚全都倾注在每一个蒸熟的馒头里。
目睹她们如此实诚,厚道,我感动的哑然无语。除了满心感激,我一时找不到合适恰当的词语来表达对她们崇敬和赞美。我悄悄注视她们,发现她们没有雕琢和修饰的那张脸映衬下的双眸,竟是那样纯净清澈;平和的目光有如一缕清风,让人神清气爽。她们简单,真实,淳朴,就像秋天荒野盛开的雏菊那样清新素雅,却不失美丽的韵味。
乡里的男人力气盈满,掘墓穴,送葬,掩埋等气力活儿当他们莫属。面对沉重的灵柩,他们没人躲避,没人怕晦气,全身心投入其中去尽自己的一份力。乡村人就是这样,谁家有事,全村人会尽力相帮,不辞辛苦,不计报酬。不像城里人,干任何事情都得出钱雇人。
这就是我的故乡人,他们做着约定成俗的平常事,但在我看来却极不平常。故乡淳朴的民风,像一股涌动的暖流,温暖我的心扉,激起我对故乡美好的情愫;让我重温乡情的美好和珍贵。尤其是弟媳妇遭遇事故时,乡亲们热情援助,再次唤醒我对故乡的热爱和崇敬。
有一年初秋时节,弟媳收包谷时被农用车碾压,当时伤势十分严重。为了及时抢救,村里有人立即开车护送伤员赶往十多公里以外的县城医院。经医生诊断,伤者危在旦夕,必须及时去省城大医院抢救治疗。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弟弟一时没了主意。再说事故骤然,一大笔医疗费该从何处筹措?还没等弟弟缓过神,几位随后赶往医院的乡亲和朋友已经替他考虑周全,他们慷慨解囊,你一万,他五千……瞬间三四万元鼓囊囊的塞进弟弟的口袋,缓解了弟弟的燃眉之急。
几个乡亲陪护弟媳顺利到达省城医院,拖住了弟媳在死亡线上徘徊的脚步。经过一个月多治疗,弟媳终于逢凶化吉,转危为安。十多万元的.治疗费并没有给弟弟他们带多大的威胁和压力,这些都归功于乡亲们的帮助。住院期间,家里秋收秋种这些农活没人经管,但村里人自发帮忙,解除了弟弟的后顾之忧。乡亲们帮忙收回几亩地包谷,剥皮晾干,脱粒装袋储藏。把收完包谷的土地被翻耕后种上小麦。后来据弟弟说,乡亲们当时给他们家搬包谷,有一天竟超过30多人。几亩地的辣椒红了,村里人自发帮忙采摘,运到集市变卖。乡亲们摘完一茬茬红了的辣椒,变成一沓人民币,等待主人归来移交。
弟媳终于要出院回家了,村里人像迎接自家亲人一样,在村口等候。在她回家休养的日子里,上门看望的人络绎不绝,几乎全村的人接二连三轮番上门问候,送大米、送挂面、送牛奶,礼品在一间屋子堆成了小山,甚至每天有人来送饭送汤。
乡亲们亲人一般的关怀,给弟弟他们一家带来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弟媳能闯过生死难关,后来竟没留下一点残疾,除了现代医疗技术发达,更得益于大家及时帮助。而这一切,何尝不是弟媳有幸生活在一个团结友爱的大家庭,才不至于被灾难和困难压倒?而这个大家庭的每个成员,看似粗俗的乡里人,他们的心灵竟是这样美好。他们用平凡的行动诠释着人世间的真、善、美。如果把他们平凡的故事告诉所有的人,我相信,善良的人们都会说他们美丽、可爱。
故乡读后感 篇7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故乡读后感 篇8
故乡的黄瓜是一种孤寂的果实。
或在玉米地里间作,或在沟坡崖畔闲植;玉米秆便是它的架,崖石紫荆亦是它藤之所依。农人撒下籽种之后,便把它们遗忘;待炊间菜蔬稀疏之时,才有不经意的问寻。只要问寻,就有累累的果实无言地等在藤间。任你摘去后,果实的梦,才终于得圆。
故乡的黄瓜是一种农家品种。所谓农家品种,已非植物学的概念,系祖上的一种遗产。时光使其与故乡的人、故乡的地有了一种命脉关系——只有在故乡的土地上,才可以结出果实;在他乡肥厚的土壤上,却只长藤蔓。
它的果实短而圆,只有青白两种。青是山青,白是月白,无中间杂色。它的皮很厚,汁液亦不丰沛,但耐得住咀嚼,且能嚼出满口清香,可以清理污浊的肺腑。
那天,它出现在缄市的市场上,摊边蹲着一个乡下的姐姐。它特有的外形和特有的颜色很撩人眼目,但摊边极冷清。姐姐说:“城里人不认,说它皮厚。”
“不,每天总有几个老主顾,他们都是从乡下进城的。”
我明白了她的心思;与其说她是在做买卖,不如说是在维系乡情。因此,她永远也发不了大财,却也不会没日子可过——那几个老主顾总会光顾她的摊位,给她一个存在的理由。对他们来说,她的摊位不是市场的一隅,而是故乡的一块土。故乡的颜色,故乡的滋味,滋润着他们的生活。
二
父亲是个很仁厚的人。
父亲当村党支部书记那年,一个村民因违反砍伐政策而被处罚,便对父亲耿耿于怀。我家自留地上有——棵名贵杏树,结出的果实又大又甜, 名曰“香白杏”。当果实似熟未熟时节,那个村民叫着父亲的小名蹿到树旁,用力摇晃树的枝杈,让果实提前跌落。山里人把这种行径叫“毁秋”,属极端恶劣的一种。 父亲心疼果实,用乞求的口气对他说:“即便你对我有意见,也不能毁坏无辜的杏子,你且停下来,有话好好说。”
“咱们好好说吧。”
“就不跟你好好说。”
反复有三,那人依旧摇晃,未熟的杏子就纷纷落了下来。旁人便为父亲叫不平,鼓动父亲对他施以厉害颜色,让民兵把他捆了送去法办。但父亲没有吱声,索性任其摇晃——你不让我享受果实,我干脆就不享受,你还要如何?那个人便哈哈大笑,很是得意,似乎自己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村党支部一班人很不理解,认为父亲助长恶人气焰。父亲却很平和:“这件事应分开来看,他私砍村树,违反公家政策,处罚他,我绝不手软:保不保全那棵杏树,是我私人的事。私人的事便可以放他一马,他终究还是咱的一个乡亲啊。”
父亲虽是支书,却不挟嫌报复,以树个人威严,可见其仁厚之处。
仁厚的人,并非没有自尊,而是有极端的自尊。
1994年,父亲得了绝症。他要我把他接到我在县城的家,说离大医院近—些,好接受治疗。我理解他,他是怕癌症晚期塌了架的身形惹亲朋好友伤心,也怕乡亲们来看望他——既来看望,怎么也要花几个钱,但乡亲们还不富裕,他于心不忍。
临终时,他把我叫到身边:“我在县城里死了,你可以放心把我烧了,不会落埋怨。”我恍然大悟:按国家的山区殡葬政策,他可以入棺土葬;但他考虑到自己虽然不当党支部书记了,但毕竟是多年的`老党员,还是有余威在的,便不想遗后患给儿女和村人。他至死想的不是一己的风光,而是自己的尊严,他不愿污损了身后的声名。
他攥着我的手,轻叹一声说:“可惜啊,到底是身死异乡了。”这一声叹,像一记重锤锤得我身心俱痛,我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他虽然是山里的一个有威望的人,但首先还是一介普通山民啊!山里人的传统观念,还是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最后的一丝不安。
三
故乡的夏日,有瓜棚豆架,它搭在每家的庭院里,或叫天井,或叫天亭。
叫天亭,更贴近瓜棚豆架下的情趣:或围坐啖夜饭,或斜倚对家常;鸡拥猫簇,人声物声,杂然相谐,是个有生气的地方。
男人在瓜棚豆架下喝酒,即使是酷夏,喝的也是白酒;女人在架下纳鞋底,脸相再俊俏,也敢胸乳裸露——无非是熟人过熟日子,既要过,便要过得爽快些。
先富起来的人,花钱搭了有合金骨架的遮阳凉棚,但在瓜棚豆架的绿海之中,顿显花哨各色,不待人说,自己便悄悄地撤下去了。自然的生活自然地销蚀着人工雕饰的成色。
依然清贫的人,从瓜棚上剪下一颗嫩瓜,也可以烹出一碟熨帖的话题——没有焦虑,何来心忧;不懂得安贫乐道,只讲求心神安泰;妻还是那个妻,子还是那个子;无所失,便是有所得。该说的话,再拙的嘴,亦说得令人动情;不该说的话,再巧的舌,亦牺惶打结。是你的鸡,长着翅膀,也不会飞远;不是你的金,揣在怀里,也会掉在人眼前——没有人给瓜棚豆架下的人讲哲学,但他们却过得很有哲学意味。
所谓天道人心,莫非就是这般情状?
瓜棚豆架下的人从不骂官,官离他们远,便只有敬畏。至于一个升了、一个降了,他们认为都差不多。但瓜棚豆架下的人,义愤填膺地恨骂小偷小摸、小奸小诈。这些都是发生在身边的恶行,虽小亦大:小隙可以败大节,小恶可以污大善……他门不能容忍,骂之,恶之,痛之,恨之。
在故乡,一个被亲朋好友唾弃的人,往往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只不过在某一方面,小节有亏也。
故乡人放在城市的话语里,会给他们四个字的评判:小题大做。
小题大做,几乎就是故乡人生活处世的基本准则。用小题大做造个句子,便是:故乡人小题大做的生活,结出了一颗很美丽的果实——乡风淳朴。
故乡读后感 篇9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二十年后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从鲁迅《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童年是一座被尘封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故乡读后感 篇10
篇一:《故乡》读后感[600]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篇二:《故乡》读后感[600]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 “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篇三:《故乡》读后感[600]
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现代文学三十年》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小说中两大小说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小说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当代不也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头巷尾、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碰见农民工还是投以鄙视的眼光吗?你在满头大汗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不知羞耻吗?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故乡读后感 篇11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1、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2、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3、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4、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故乡读后感 篇12
最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平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故乡读后感 篇13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
故乡读后感 篇14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读后感 篇15
故乡美丽幽静的环境,让一些远离故乡的人十分怀念。我的故乡十分幽静,在河中长满了芦苇。在别人的眼中我的故乡可能是一个破烂的农村山野,可是在我的眼中我的故乡,非常美丽,到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充满了温暖。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故乡读后感合集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和智慧,当我们反思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中,获得了一丝心得体会时。你有没有在收集作品读后感范文?根据您的要求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准备了这份实用的“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篇1
《故乡》中写了三种意义上的“故乡”,否定了旧中国三种病态人生,它还继承了传统还乡母题,开创了新的还乡模式,塑造了全新的还乡者形象。下面是小编推荐的鲁迅故里阅读体验。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篇一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
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
但我想带他去那里。最后,我被大人拖到那里,我的搭档也被父母留在家里。当我拍照的时候,我坐着哭,但是我没有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
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
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心中也有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心中有希望,不放弃,这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
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好像地上的路,因为地上没有路,有许多人在上面行走,就成了路。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篇二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
淡淡的,一颗洒脱的心,不会,现在也不是那个退化的年代,即使家乡也不会离我很远,朋友我也会永远记得。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庭里,许多孩子,饥荒,税收,士兵,强盗,**,绅士,都像木偶一样折磨着他。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当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时,闰土称鲁迅为大师,这让鲁迅大吃一惊。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突然凉了下来,心里的话也渐渐消失了。有一阵子,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勤劳的人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束缚,古老格言筑起的高墙将人与人分隔开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飞跃地球就是这样。我想知道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毕竟,友谊不能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
我们可以吗?不,我们不能。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我们永远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鲁迅故乡的读后感篇三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一生虽然充实,但他只能默默地读童年的书。
飞跃地球也能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事物,看到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四面八方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不能在自己家里花。我们必须了解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种活泼的生活给这个安静的世界带来了一种充满活力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
”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故乡读后感 篇2
篇一:读《故乡的河》有感心中总会有那么一丝留恋,对故土的留恋;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牵挂,对故土的牵挂;心中也总有那么些难舍的回忆,那是故乡给的永恒的记忆!——每一个走出故乡的人,莫不如此,无论走开有多久,无论走得有多远!
一草一木一人一事触发思乡情思,独处凝神思想奔驰时重温儿时旧事,故乡的印记不因时间的流逝模糊,却会因心中那温暖的情愫日渐清晰。 “故乡的天空是蔚蓝的,故乡的河水是清请的,故乡的水草是招摇的,就连故乡的小桥也是那样的朴素,故乡的伙伴是调皮的,就连那放歌的舟子也是多情的。”纯美的故乡,淳朴的故乡,每每忆你,每每遇你,都觉心舒神畅,如沐春日暖阳。
“当所有的一切都沉浸在宁静的夜色中,在河水的浓浓低语里,现代的城市仿佛又回到了远古的年代,一叶轻舟载着浓浓的相思,枕着蛙声走入了我的梦乡,河边美丽的花儿早在我梦里绽开。”情牵梦绕,百转千回,故乡的韵味就这样变得悠长、悠长……愿七彩的虹霓扮靓着城市,也不阻隔思乡的情怀,愿都市的喧闹是和谐的曲调,永不打扰故乡的宁馨悠然,那么,从不曾远去的故乡,就依然长驻在我们的心海。篇二:
《故乡的河》读后感在我的故乡,有一条大河,哺育着这里世代汉族人民,她,叫做汉江河,是故乡人的母亲河。河北岸的沙石场,是观河的好地方。闲来无事,来到沙石场,爬上高高的石堆,期待——美丽!
河绿,天蓝。在那远方水天相连,虽不同色,却亦同清,似乎水天就是一体。江水偶尔擦几只燕子,天空偶尔飞来几只麻雀,却带来无穷的生机。
风来了,平静的河面起了浪。太阳在天空中温暖地照耀着,仿佛在欣赏着河的景色。河面,涛涛涌涌,没有海浪的气势磅礴,也无湖纹的温柔宜静,它给人的感觉是那样亲切--恰似一位慈母,轻轻拍打着自己的孩子,哄他睡着。
那哗哗的水声,那呼呼的风声,不正是慈母口中的摇篮曲么?一层浪摇过来,在岸边溅起一朵剔透的水荷,被无意的阳光一照,闪现出五彩的光辉。一个浪还没回去,下个浪又急匆匆地来了,浪赶浪,浪打浪,浪覆浪,浪胜浪。
汉江河!故乡历史的见证人,你是在向人们述说故乡的发展么?你是在激励后辈们如浪一样,一辈胜一辈么?
会的,您的哺育之恩我们没齿难忘。你看到家乡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了吗?这是你的期待,也是家乡人民对你的回报!
黄昏,我漫步在沙石场的石滩上。西边,就是河水。柔风送来河的气息,清新又凉爽,还夹着淡淡的乡土味,轻抚着我。
弯下腰,我从水中捧起一把卵石。哦,这是一群聪明的精灵,在我的手中跳跃和闪耀。它们覆盖或遮挡,或支撑或显示,色彩搭配多么自然和谐。
环顾四周,这整座沙石场,不都是汉江河给的吗?夏日,人们在您的怀抱嬉戏,那柔之水,传着比海深的情,有谁感觉不到?太阳在西方放射它最美的色彩,母亲河好象听到了我的赞美,脸上起了红晕。
啊,故乡的河…
故乡读后感 篇3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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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故乡读后感 篇4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一】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醒石桥上的尘土,驱散夜涩的寂静,薄雾散开在若隐若现的纱衣下,绽放出羞涩的微笑。
在这个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也听不到交通的嘈杂声。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田、山脊纵横交错,宛如老家老人饱经风霜的脸庞。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里偶尔溅起的泥土倒在农民孩子们灿烂的笑脸上,一切都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个很深的石阶,上面可能沾着一点青苔,但却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温暖的脚印和无数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似乎蕴含着巍峨的群山静谧,永远在细流的冲击下沉思,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心中有一个难以言喻的秘密。为什么井里的水总是那么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
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中隐藏着什么样的愿望,但我明白永不说死在溪流中的精神!
站在离别的树下无数次,汽车疾驰而过的声音总时萦绕在我耳边,但浓重的乡音却掩埋了喧嚣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我说不清楚,也不知道路怎么走。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二】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看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经常一起爬上桑树,享受美味的中国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成紫色。这时,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
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目前为止,恐怕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
在这七年里,我们像兄弟一样。当他到达**时,我将到达**。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我有自己的目标。我只专注于学习。我度假时很少去他家。我在家看书做作业,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长大**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自从那次会议以来我在也没见过他。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
我向恢复他小学时的亲密关系,但好像一切都注定了,我和他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呆在小学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友谊的结束。
我无法想象十年或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故乡读后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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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篇1)
是谁,在白露横江的异乡秋夜里,不知桂花的清香,不理美酒的醇厚,硬是那样偏执地吟出一句别有滋味的诗句来——“月是故乡明”。简简单单,洁清浅浅,却一语道破了天机,解释了我们情感与认知之间那奇妙的天平。因为深情。所以偏执。
这就是为什么加利福尼亚更透明的阳光、莱茵河畔更圆满的月亮、剑桥小郡更浪漫的流水都远远赶不上家国日葛时点起的那一束桶黄的灯光。只因这是我们所熟悉而深爱的地方。南方小城温暖湿润的空气,百百校园里若有若无的花香,来来往往的人,似曾相识的胜,母亲洗过的洁净的衣裳,老师批过的严整的笔记……这一切都让我们享之坦然并且心存感激,任是将来定远了,在异国他乡也能满心骄傲地怀想。 那山不巍峨也可以是绵绵的,水不秀丽也可以是悠悠的阿;校国说不上多么与众不同,然而因为自己每一日的轻轻走过而认定了她的美丽;衣服即使并不崭新明艳,可因为有了母亲的抚摸而感觉得到它独特的温柔与芬芳。 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酌、浓浓的、扯不断6t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的那份编执的认知。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叼着的,还是北京。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酌地域情结嘛1”然而谁不知道,老人这一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洁面的批评,全只因了那感情的天平,早已沉沉地倾向了他从小生长的京城。因而,老旧的城墙是美的,养乌种花的人们是美的,连那黄包车师傅的哈唱声,也是那样好听酌乡音阿。萧乾的好友远居美国,几十年了,却不喜欢美式的生活院子装点得如在故土,更像孩子一样渴望要一颗家乡的枣核,因为深爱,所以偏执。 许多的美好,并非我们看不到,并非我们不愿赞美,只因它激荡不起心中层深处的涟满。正如那异国的月亮,怎么看,硬是生分而不逆人意,更不能见出李白杜甫的诗情画意来;而许多的不完满与平凡,也并非我们看不到,只因那是自己生命中不能割台的牵系,所以便固执而不悔地爱了它。就如同母亲对并不美丽的女儿,国民对并不自强的祖国。 “月是故乡明”,诗人的声音穿过千年的白霜与夜晚们最不容辩驳的理由。
于是,我们会心一笑 因为深爱,所以偏执。
故乡读后感(篇2)
正赶上春运,候车室里,拥挤的人群,拿着票,排着队,望着长龙似的队伍,甲也是其中的一员,正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回到故乡的车辆来临,读后感---鲁讯《故乡》。坐在车上,望着故乡的方向,瞳孔里写满了期待,车向前方驶去,看着车辆渐渐进入故乡,看着周围的景象,与鲁迅笔下的《故乡》中,辛亥革命后阴晦,萧条的农村相比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新农村,显得格外的喜庆。
也对,快过年了,大街小巷挂完了红灯笼,东张西望的看着周围的变化,感受着时间的流逝。看着幼时玩耍的院落,回忆中的故乡,充满了童趣,带着梦幻的色彩,回忆中有童年的好友,不知如今他过得好与不好,就像鲁迅和闰土一样,期待着与他的再次碰面。
回到了家,见到了许久不见的父母亲,问好,母亲提起了当年甲和乙玩耍的场景,说乙也从外地回来了,读后感《读后感---鲁讯《故乡《。
这时候,甲的脑海里忽然闪出了一幅图画,绿油油的院落里,甲和乙在开心地笑着跳着,脚边的小狗绕着他们跑着,闹着。
终于见到了乙,“嘿,你来啦。”接下来本来有很多的话要讲,却变成了“你过得怎么样”“还好,就这样吧!糊糊涂涂的,过的去”“你身体还好吧”“嗯”“你生意做的咋样”“一般一般吧”“你呢”。
原本想要一般连珠涌出:游戏,弹珠。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为什么此时甲能深深感受到鲁迅那时看到闰土的感受,人事皆非朋友之间似乎隔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时间流逝着,如今已坐在车上,故乡在车后,渐渐的远去,山水在车旁,倒退着,倒退着。而甲对着后面的故事,已不再留恋,在乎的只是老屋里的两个老人,远去的故乡四周有着看不见的围墙将我隔在外面,老屋后的院子里记忆中的影像,原本十分的清楚,现在却模糊不清。
和鲁迅相同的感受,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原本是不理解的,就算是此时,鲁迅那句深奥的话,不同的人,不同的理解,而我。靠着感觉摸索着,前进着。
故乡读后感(篇3)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篇4)
动物有感情吗?当然有!动物的感情是神圣的,就像书中的老丹,小安一样……当勇敢的老丹用生命保护了小主人比利,深情的小安也绝食了,它不愿意再独活于世。这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
当我为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的勇敢,坚持,机智暗暗叫好的时候,一只山狮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读到这儿时,我愣住了,仿佛觉得这两只小猎犬还在我的眼前活蹦乱跳。
是啊,动物的感情谁都不可以剥夺,小安为了老丹,宁可放弃生命,可见他们是多么要好啊!可现实却就是这样残酷,老丹,小安,我在心中为你们祈祷。
我被这神圣的情感打动了,如果是我们人类的话,你最要好的朋友去世了,那你最多也就哭上几天,就过去了,可小安却当了老丹的陪葬。
就这样,一对智勇双拳的小猎犬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我现在和书中的主人公比利一样难过,我的耳边常常响起老丹和小安的叫声,我们对狗有时又打又骂,可它依然效忠于你,它们为了比利能在捉浣熊比赛中获得冠军,自己差一点就被冻死了。
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哭了起来,我为老丹和小安不幸的命运而哭,为比利失去两个朋友而哭!我向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老丹,小安,致敬!
故乡读后感(篇5)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读后感(篇6)
小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忠实、善解人意的化身为。人们与小狗中间产生过很多杰出的小故事,无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慧、英勇、還是八公的忠实与恪守,都深深震撼人心着大家的心里。
有着二只归属于自身的浣熊猎犬是男孩儿比利是大的梦想。但是这一梦想针对贫困的比利一家而言是望尘莫及的,没人觉得它能够 完成,包含比利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可是,比利却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能量进行这一看起来不太可能进行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要是可以赚到不值一提的好多个美分,他都勤奋去做,好无埋怨。每日的老累使他身心疲惫,却从来不随意舍弃。時间一天天消逝,比利总算在2年的勤奋以后获得了老丹和小安,二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身心爱的猎犬亲密无间,而且取得成功的训炼了他们,老丹和小安胜于是多少有着贵族血统的珍贵犬。
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受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诚的老为了更好地维护主人家,那毛绒绒的耳朵里面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子两侧的助骨被利爪抓开,外露了乳白色的骨骼,血肉模糊的创口遍及全身上下。不如人意,老旦放弃了,讨人喜欢的小安失去小伙伴,也不肯生存下去。
在她们的墓葬上居然长出了一株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她像七色彩虹一样夹在二座墓葬中间,那就是崇高的地方,仅有天使才可以播下羊齿草的種子。
她们都能给自己的亲人和小伙伴无私奉献出珍贵的身命,天是为她们撒播羊齿草的種子时,就表明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篇7)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篇8)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5篇
全身心的投入阅读,可以让我们变得越来越高尚,作品这本书籍用真实的故事让读者了解更多。 现在是我用文字记录本次阅读体验的好机会,如何理清自己的写作思路,更好的记录一篇读后感呢?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这篇“故乡读后感”的内容,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篇1】
“我”回家了。眼前尽是悲凄萧索之景——这不是我的故乡。那时的故乡,是一片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可这形象却愈发模糊了;那时的故乡,是一位水乡中最美的姑娘——可这“西施”却站成了圆规的模样;那时的故乡,是小毡帽,是紫圆脸,是红活圆实的手,是那说不尽道不完的故事……可现如今呢?眼前的萧索,是破毡帽,是一片灰黄,是两板松树皮,是历经岁月沧桑的……的一切。
何为“可悲的厚障壁”?我想,那不仅是阻隔“我”和幼时伙伴的那堵无形的希娜之墙,更是那可悲年代的产物。民不聊生,众生苦难,阶级的划分早已明了之际,没有人会在历经岁月沧桑的打磨下,在疲于奔命时,在为了“活着”而拼尽全力时仍期望着再续幼时兄弟亲情。即便闰土激动至极,即便迅哥儿重返故里,即便四外无人,即便没有“面子”上的困扰,即便没有“主仆”之分,我想,二人也不会如幼时那般亲密了——他们“长大了”。正如闰土所言:“那时是小孩子,不懂事……”
就如歌中所言,“都在岁月中磨掉了尖牙。”
再看自己,小学的玩伴又能依稀记得几个呢?其中又有多少仍有联系呢?试想将来,又有何人能保证自己不会被一句“哦!我想起来了!原来你是那个谁啊!”所伤呢?又有谁能保证自己不会看着一幅幅陌生而又有些许印象的,成熟的面孔一一猜想“这大概是我当年的右前桌”呢?
……良久,回神。
希望仍在。这一隙的光明,是闰土的香炉、蜡钎和黄毛边纸——是飘渺的神明;那半丝的隐曜,是迅哥儿口中的“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这就是一个大的斯金纳箱,而“希望”,便是那尊神:它来自于人,受托于人,却也背叛于人。可这就是人的天性,他们一遍遍的被希望所抛弃,并取名叫“绝望”,然而又一遍遍的说:“希望总是有的。”
就像一个奇妙的轮回,水生便是闰土,宏儿便是迅哥儿。他们也会在雪地捕鸟,也会在瓜地叉猹,也会在金滩拾贝,也会收到来自对方的彩色羽毛——他们说好的。“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宏儿如是问道。但又有谁知道,宏儿所见是否也是满目萧索呢……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故乡读后感【篇2】
这的的确确,确确实实是我第一次沉下心来去触碰季老先生的文章,以前只是在小学课本上读到它在外留学时写得日记,字字句句里都充斥着爱国思乡之情。小学课本里这样的文章很多,读了后,我也不留记忆。如今却无意间翻到一篇老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还没来得及去细细品味,就已经被这个题目给醉倒了,写得多好呀,月是故乡明,月是故乡明,一语道破,点醒梦中人。往日里读到的那些,什么想念家乡啊,什么思念故园,顿时都化为了浮云,都不如这五个“月是故乡明”。
这篇的名字叫《故乡的二月兰》,简单而不失风雅,单调而不失古朴,极其吻合了老先生那种独有的气质。起先是被开头提到的“燕园”二字迷住的,我极其向往那里,去窥视那个海纳百川、兼容并包的园子。殊不知老先生竟然住在那里,转念一想,老先生就该住在那儿,也只有那里值得老先生祝我细细地往下看,看懂了什么叫“一见钟情”,彻彻底底地伏倒在老先生的文字之下。对这些文字油然而生一种“相见恨晚”的情感。
他说,二月兰是在努力攀爬着的,这“攀爬”两字用得妙绝,仿佛可以看见二月兰那顽强的生命力。“连喘气的声音似乎都能听到”二月兰的喘气竟被老先生听见了,我痴笑,大概也只有老先生这样的人能听得见吧。
婉如是季先生的女儿,但是对她描写,倒让我想起了“江南伊人,在水一方”的场景,“她总穿过左手是二月兰的紫雾,右手是湖畔垂柳的绿烟,匆匆忙忙走去,把我的目光一直带到湖对岸的拐弯处。”
“紫气直冲霄汉,连宇宙都仿佛变成紫色的了。”这句话在文章中足足出现了三次之多,我本是觉得奇怪的,从没读见文章中竟出现了这么多重复的语句,想拿着书去找胡老师问问的,但后来多读了几次,便觉得就该这么写,已经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语句了。
我的这篇文章绝不是在点评,因为即使读了许多次,也不敢斗胆写一篇点评的文章,只是写写心中的敬佩之情而已,仅此而已。
故乡读后感【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故乡读后感【篇4】
不知在哪里观过盛开的.稻花,却不像记忆中的稻花。看着它们,我却像在听一个恍如隔世的故事,故事里有我的稻花,有带给我许多温暖的人,有我那同稻香一同飘走的童年。
茅盾说:“故乡之于我,犹如心底的一汪清泉,涓涓流淌,生生不息,它流经过往的岁月,流经我人生的每一寸土地,流经心尖尖上那些永恒的记忆……”
小时候,故乡之于我,是大片大片的稻田,在风吹起的金色浪涛中遨游。它生长在我对于故乡的每一寸印象之中。我拍下一望无际的稻海,金黄金黄的,风儿吹来,带来稻米的气息,弥漫在空中的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永恒的味道。嗅着稻香,徜徉于稻海,轻声哼唱:“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那时,我身自有稻花香。
茅盾说:“历史的发展大凡是一种文明改变另一种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立什么,破什么,留存什么,发展什么,选择将决定和影响太多东西,它正悄悄地构建着我们未来的世界。”
后来啊,故乡的土地上还会种植水稻,却没有了曾经的那般金黄,而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我目睹着柏油马路代替乡间土路;目睹着高楼大厦代替平房小屋;目睹着私家车代替驴车马车。故乡的消亡,也许是城市化的一种必要牺牲吧。我庆幸着,那时在故乡的秋天,仍能闻到不多的水稻的气息。以后的以后,再看到一株水稻,嗅到一阵稻香,我能够记起故乡的那片稻海,能够想起空气中弥漫的稻香,那时,我乡自有稻花香。
茅盾认为,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故乡的消亡似乎变成了一种必然,故乡的消失便是告别一个旧时代,迎来一个新时代。
而现在,故乡是为我们留下的是原始而美好的记忆,可能我们无法遏制故乡的城市化。但是,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记录下这片土地曾经的美好。未来的故乡将变作心灵之乡。每每当我们念起那片满是稻香的土地,就会感到欣慰。
也许,故乡真的要消失了,一并带着他们的故事与沧桑,从我身自有稻花香到我乡自有稻花香。现在与未来,我会说:“我心自有稻花香!”
故乡读后感【篇5】
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精品作文>,读了里面的几篇文章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它。其中一篇
小作者和我一样离开家乡很多年了,父母在外地打工,所以不得不跟随父母一起外出读书。在外度过了几个中秋节。但总觉得每年八月十五的月亮似乎都不那么圆润,多少次地反复问自己,是偏见?还是思念?文中的字字句句都好像敲打在我的心坎上,无一不是我自己的内心写照。“我曾经是一个贪恋月色的小女孩’.每逢中秋的时候,我也像小读者一样,深深的怀恋我的爷爷,小时候和爷爷奶奶一起的生活好像一首儿童诗,虽然简单却很快乐!可在几年前,刚刚过完中秋,月饼的香气还没散尽,我亲爱的爷爷就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我只有用泪水模糊的双眼看见妈妈无奈的背影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盛泽读书。来到了盛泽,我感到孤独和不快乐,这里再也没有家乡的味道。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在想,全国不知有多少像我一样在外上学的小朋友,也在无时不在思念家乡!家乡的明月我们何时才能相见!
有关故乡读后感
阅读作品,我们会对作品有一定自己的认知。这时候应该写读后感来记下自己的感受和启示,也许以下内容“故乡读后感”合你需求,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
故乡读后感 篇1
鲁迅的《故乡》,我从上学就读,现在教学了,仍在读。以前也没觉得多么好。但是今年看了电影《突出重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时,突然佩服起鲁迅的睿智来。
《故乡》中闰土辛苦麻木的生活,杨二嫂辛苦恣睢的生活,“我”辛苦辗转的生活。“我”不希望“我们”的下一辈像“我们”那样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翻开中国近代史,为了这个新生活,中国的许多革命志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尽管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却实实在在为之奋斗过。电影《突出重围》就是用音光声的效果给我们视觉听觉的冲击,让我们具体感受到这段普普通通的文字后面带给当时以及后人的革命效果。
那一刻,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今天可以人人平等的生活,得益于那些革命志士。
用鲁迅《故乡》的结尾: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那些有名字没名字的革命志士致意崇高的谢意!
故乡读后感 篇2
我读了季羡林先生《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对作者所表达思念故乡的真情实感感触很深。
在情景描写时,让我感到身临其境。他捡到鸭子蛋时的快乐,他在故乡乐此不疲地玩耍,这让我感同身受、印象深刻。文章里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让意思表达得更加清楚、突出重点,使用过渡句能承上启下等等,这都值得我学以致用。虽然作者去过许多的地方游玩,他看到许许多多的月亮,但还是比不过故乡的月亮,“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字里行间中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美丽的家乡——浏阳!现在秋天来了,桂花散发出迷人的清香,银杏树上的“黄色小扇子”和枫树上的“红色小手掌”在微凉的秋风中飞舞。一簇簇粉紫色的木芙蓉不再害羞,走近一看,它的花瓣是围绕着黄色的花蕊向外生长的,在秋姑娘的照料下花开正艳。此时进去果园里瞧一瞧,映入眼帘的是一棵棵硕大的'柚子树,树上硕果累累,这果肉鲜嫩多汁、甜而不酸,还开胃消食呢。还有又大又圆的橙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光泽夺目,十分的诱人……
我爱我的家乡!这里诗情画意,这里山清水秀,这里柳绿花红,这里空气清新……我现在要刻苦学习、珍惜时间,长大后为家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故乡读后感 篇3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故乡读后感 篇4
早晨起来,我从模糊的视线里,摸索着桌子上的书,我从桌子上随便拿起一本书便开始读,意识渐渐清晰了,打开书无意之间翻到了一篇文章,对于这篇文章的好奇与求知欲,带我去了汪曾祺的“咸菜茨菇汤”的世界。
我细细地读完了文章,好像有些理解作者的含义了,一到下雪的天气,“我们”家就要喝“咸菜茨菇汤”,而作者总是对“咸菜茨菇汤”没有一点的食欲,甚至更加讨厌喝“咸菜茨菇汤”了。在文章中,除了去老师家过年,他的师母给他炒了一盘茨菇肉片之外,都是很久了,作者又对茨菇有了新的感情。
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了,并不想。因为作者现在吃已经尝不出以前的那种苦味了,因为以前作者对茨菇的讨厌,现在再买来吃也不觉得它很好吃,也没有想吃的想法。有时候作者只想到茨菇的“味”,而作者并不是想茨菇的味道,而是他怀念从前下雪天一家人一起喝茨菇汤的感觉,那种感觉已经使他流连忘返了。
茨菇汤是作者在小时候“陪伴”他度过的灾难,因为那是粮食不充足,只有茨菇来充当每天的饭菜。而现在经济也发达了,日子也过的好了起来,现在再喝茨菇汤,作者已经说不出任何的感觉了。作者来到了北京的时候,去菜市场想买一些茨菇来炒肉片,可作者家里的人却并不喜欢吃茨菇,所以作者都把茨菇给“包园儿”。因为北京的茨菇出的很少,所以价钱就很贵,作者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整天都以茨菇为“伴”。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出了一个愿望,他想念家乡的雪,又很想再喝一碗咸菜茨菇汤,看到这里,我觉的作者又对咸菜茨菇汤又有了新的看法,因为小时候对茨菇的讨厌,却在北京想念起茨菇的味道。作者远离故土后,对故乡的思念与难舍的乡情,使作者在自己人生的暮年里怀念小时候的咸菜茨菇汤。
我读完后,觉得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样的东西,文章中作者在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而现在又很想珍惜那种“苦”,所以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到了最后都会懂得珍惜这些“味道”,所以应当珍惜现在,否则就会在失去的时候就珍惜不到了。
故乡读后感 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著名儿童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之作。让我想到了一条名言:坚持才能实现梦想。
本书写了主人公比利小时候家境贫穷,买不起浣熊猎犬。为了实现拥有浣熊猎犬的梦想,他历经千辛万苦,到钓鱼人的营地卖蔬菜、玉米、鱼虾,还在黑莓园中来回穿梭,一点点,一分分,终于从二三十美分积累到五十美元,买到了自己心爱的浣熊猎犬。正是由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梦想。他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阅毕全文,我知道了坚持的重要性,不坚持,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记得我看《新华字典》的时候,我上半年就看了一半,但后来由于我没坚持,下半年我连?都没看到。我感到十分惭愧,这才知道坚持的力量又多么强大。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呀,生命不可能从放弃中绽放出美丽的烟花,我们要定好目标,坚持不懈,这样才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
《故乡》读后感十篇
通过观察其实不难发现作文的重要性,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提高语言组织能力。写作文前最关键的是确定好选材,想好标题,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出一篇优质作文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故乡》读后感十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故乡》读后感(篇1)
在全球华人华侨界有一位享有崇高威望的人,他的名字叫单声。单爷爷祖籍泰州,是著名的爱国侨领、法学博士。不久前泰州电视台拍摄一部关于单声先生的电影,讲述了他的传奇人生。
整部影片讲述了单爷爷一生的经历,从年轻时出国求学,到成年后艰苦创业,在海外多年却热衷于祖国的统一事业,虽然整部影片中故事是通过家人、朋友的对话形式讲述,但是看之后,让人激情澎湃敬佩不已。影片中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就是单爷爷说的:我在国外看到精美的东西,都以为是圆明园的,只要我能买下来,我都会买下来,带回祖国!这句话让我深深地敬佩单老先生的爱国情怀,作为一个华侨还能时刻想着祖国,想着祖国被掠夺的宝贝,想着用自己的金钱去把宝贝买回来,这是一个普通人做不到的。
原来,早在单爷爷22岁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晚上,他的父亲写了一封信给他,信里只有二十三个字勤学卫生,不做无益;闲学书法,爱国爱家爱故乡。爱国爱家爱故乡成了单爷爷永远的挂念和情怀!
单爷爷还在泰州设立了单声教育奖学基金会通过弘扬爱国主义情怀,激励品学兼优秀及家庭清寒的学生。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觉得我也要好好学习,努力成为一个像单爷爷一样爱国的人!
《故乡》读后感(篇2)
这学期,当我们向鲁迅的家乡学习时,鲁迅生活在地狱里,每天都很难走路,但当我们长大后,我们有足够的衣服和食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住在天堂,每天无忧无虑地玩耍,但当我长大后,我成为了别人的奴隶,为别人做牛和马。其中一篇短文,叫做年轻的飞跃土壤,但在课堂上,老师建议我们去看,我们班的人没有去看,所以我准备在寒假去看。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闰土是其中之一,他是农民的一代。闰土的青春,多么美好,抓鸟十倍关于多么幸福的生活,但中年闰土多灾多难,生活灰暗,这是什么?不要相信,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类的黑暗。一个闰土可能还不错,但这只是其中之一。世界上有成千上万像闰土一样的人。他们都像闰土一样过着多灾多难的生活。
鲁迅小时候就住在地狱里。他每天都很难走路,但长大后他有足够的衣服和食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住在天堂,每天无忧无虑地玩耍。当我长大后,我成了别人的奴隶,为别人做牛和马。
鲁迅几十年后看到闰土是闰土叫他的'第一句话是他的主人。他写道,闰土多年来遭受了许多灾难,反映了鲁迅对旧社会的高尚品德仇恨
但那是几十年前的社会。现在我们的生活比以前好多了。每个家庭都可以穿衣服和吃饭。然而,有些地方的人过着这样的生活。作为未来的新动力,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然后打破这些黑暗的社会,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他们不要像以前那样被黑暗势力欺负。
《故乡》读后感(篇3)
篇一:读《故乡的河》有感心中总会有那么一丝留恋,对故土的留恋;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牵挂,对故土的牵挂;心中也总有那么些难舍的回忆,那是故乡给的永恒的记忆!——每一个走出故乡的人,莫不如此,无论走开有多久,无论走得有多远!
一草一木一人一事触发思乡情思,独处凝神思想奔驰时重温儿时旧事,故乡的印记不因时间的流逝模糊,却会因心中那温暖的情愫日渐清晰。 “故乡的天空是蔚蓝的,故乡的河水是清请的,故乡的水草是招摇的,就连故乡的小桥也是那样的朴素,故乡的伙伴是调皮的,就连那放歌的舟子也是多情的。”纯美的故乡,淳朴的故乡,每每忆你,每每遇你,都觉心舒神畅,如沐春日暖阳。
“当所有的一切都沉浸在宁静的夜色中,在河水的浓浓低语里,现代的城市仿佛又回到了远古的年代,一叶轻舟载着浓浓的相思,枕着蛙声走入了我的梦乡,河边美丽的花儿早在我梦里绽开。”情牵梦绕,百转千回,故乡的韵味就这样变得悠长、悠长……愿七彩的虹霓扮靓着城市,也不阻隔思乡的情怀,愿都市的喧闹是和谐的曲调,永不打扰故乡的宁馨悠然,那么,从不曾远去的故乡,就依然长驻在我们的心海。篇二:
《故乡的河》读后感在我的故乡,有一条大河,哺育着这里世代汉族人民,她,叫做汉江河,是故乡人的母亲河。河北岸的沙石场,是观河的好地方。闲来无事,来到沙石场,爬上高高的石堆,期待——美丽!
河绿,天蓝。在那远方水天相连,虽不同色,却亦同清,似乎水天就是一体。江水偶尔擦几只燕子,天空偶尔飞来几只麻雀,却带来无穷的生机。
风来了,平静的河面起了浪。太阳在天空中温暖地照耀着,仿佛在欣赏着河的景色。河面,涛涛涌涌,没有海浪的气势磅礴,也无湖纹的温柔宜静,它给人的感觉是那样亲切--恰似一位慈母,轻轻拍打着自己的孩子,哄他睡着。
那哗哗的水声,那呼呼的风声,不正是慈母口中的摇篮曲么?一层浪摇过来,在岸边溅起一朵剔透的水荷,被无意的阳光一照,闪现出五彩的光辉。一个浪还没回去,下个浪又急匆匆地来了,浪赶浪,浪打浪,浪覆浪,浪胜浪。
汉江河!故乡历史的见证人,你是在向人们述说故乡的发展么?你是在激励后辈们如浪一样,一辈胜一辈么?
会的,您的哺育之恩我们没齿难忘。你看到家乡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了吗?这是你的期待,也是家乡人民对你的回报!
黄昏,我漫步在沙石场的石滩上。西边,就是河水。柔风送来河的气息,清新又凉爽,还夹着淡淡的乡土味,轻抚着我。
弯下腰,我从水中捧起一把卵石。哦,这是一群聪明的精灵,在我的手中跳跃和闪耀。它们覆盖或遮挡,或支撑或显示,色彩搭配多么自然和谐。
环顾四周,这整座沙石场,不都是汉江河给的吗?夏日,人们在您的怀抱嬉戏,那柔之水,传着比海深的情,有谁感觉不到?太阳在西方放射它最美的色彩,母亲河好象听到了我的赞美,脸上起了红晕。
啊,故乡的河…
《故乡》读后感(篇4)
刚读完鲁迅《故乡》这篇文章,就仿佛外面呜呜的冷风从门缝间溜了进来,顺着宽大的裤管慢慢的往上爬。我不由地裹了裹身上的衣服,仿佛已置身于那个令他日夜思念却让人如同身处冰窖里的故乡。
故事发生在鲁迅的年代,那个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的年代。小说的主人公迅哥儿因为要搬家,所以回到久别的故乡,却发现那故乡早已不再是自己记忆中的模样——记忆中美丽的故乡早已不复存在,自己昔日的小英雄也被生活和岁月刻下了一道道伤痕,与自己已产生了深深的隔膜……我想问迅哥儿一句:面对那个灰色的故乡,你在想什么?
故乡是什么地方?是李白“举头望明月”时凝望的地方,是范文公一杯浊酒下肚时思念的地方,是那断肠人在天涯之外所哭泣的地方。你爱故乡的天,你爱故乡的水,你甚至爱故乡的每一捧土地的清香,但你最爱的还是那个在深蓝色天空下头戴着小毡帽,项带银圈,捏一柄钢叉,刺向猹的少年。但是如果故乡的天不再是原来的天,故乡的水不再是原来的水,而那个人也不再是你记忆中的模样,你该去哪里寻找?那个让你梦牵魂绕的地方……
等你再次看见他时,看见自己童年时的小英雄时,你在想什么?你在问自己眼前的这个人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人吗?是那扬着嘴角,眼里散发出自信光芒,让自己看见了高墙外世界的那种人吗?是吗?他是吗?你愤怒,悲伤,不甘,你攥紧的拳头在发抖,你想冲上去紧紧抓住他的肩膀,大声的冲他喊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但你始终没有,你只是感受到了手心传来的阵阵刺痛,因为你知道你们都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这时你又看见了你们的后辈,,你仿佛又看见了希望,但你又开始害怕这只是一种虚无的梦,不过你转念一想,人生不就是一场未知的旅途嘛,于是你笑了,笑的潇洒,笑的惬意,笑着他们走向明天。
读完《故乡》,我在想也许我也是个胆小的人吧,面对未来,脚步也会犹豫,正如鲁迅所说的一样,我也不愿意辛苦辗转生活,也不愿麻木的生活,更不愿恣睢地生活。未来一片迷茫,我们都是人生的初学者,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应走的那一条路,不必重复,不必相似。
我听过一首歌,叫做《lifeline》——生命线,全歌没有一句歌词,只有冰冷的机械发出的声音,开头是一段心电图的声音喊微弱滴滴滴,那是一个五岁的女孩临死前的声音,对于在你面前的死亡,你会有什么感受?恐惧,无助,不甘,我想最多的是不甘心吧,你不甘心就这样离你爱的人而去,你不甘心在这之前的生活,你不甘心曾经逝去的梦想,于是你只好含着泪,死死的抓紧他们,拥抱你爱的人,拥抱你逝去的梦,你是否有勇气继续生活?你是有勇气走向明天?你是否有勇气让锋利的剑刺穿你的身体,鲜血染红你的胸膛,你依旧在笑。笑的'如此美丽,如此惊心动魄,去拥抱着你的梦想。
在文章中有过这样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既然如此,那么人生苦短,何妨一试!
《故乡》读后感(篇5)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后感(篇6)
《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实际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社会制度对人的影响,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回忆中美好的故乡因残酷的社会现实而变得模糊(小英雄的形象便模糊了)进而不可能存在,而现实中闰土因生活(多子),因封建礼教(称呼我老爷),因社会动荡不安而麻木、愚昧;杨二嫂经济生活较贫穷(擦粉为了多卖豆腐,后来明抢暗偷)这正是我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真实写照,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的统治但并未改变中国的面貌,封建制度还疯狂的压迫人们的思想——这在鲁迅的小说当中都有所体现如《狂人日记》、《祝福》狂人眼中的世界、祥林嫂的遭遇都是对那个时代的反应。
二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异化的:最令“我”心痛的是与闰土的隔膜。一声”老爷”叫掉了我所有热情,童年的角鸡、贝壳等。不是成熟而是生活的经验所致。令“我”感到可笑、可厌、可怜的是杨二嫂。为了一点利益竟然扭捏作态,嘲笑别人。
《故乡》读后感(篇7)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篇8)
以前读书时语文课本中总有很多鲁迅的文章,那时都觉得枯燥乏味。长大后很多年也没有再看过鲁迅的文章了。最近,女儿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开始看鲁迅的各种文集,《呐喊》、《朝花夕拾》、《狂人日记》等等,我也跟着重拾三十年前的课本,重新阅读了鲁迅的诸多经典文章,甚至还认真地全文摘抄了《故乡》一文。儿时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对这篇文章并无什么感触,甚至都不太理解文中的有些内容和词句。现在人到中年,再重新读,却觉得有很多感触和体会。
文中主要写到了两个人物,主要刻画了这两个人物的形象和性格特征:一个是少年闰土,一个是豆腐西施杨二嫂。闰土是鲁迅儿时要好的伙伴,也是鲁迅家的长工的儿子。他们俩第一次见面时,闰土“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脖子上挂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通过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一个活泼灵动的乡村男孩就跃然纸上。闰土给鲁迅讲了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海边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贝壳,比如怎样在西瓜地里逮猹这种动物,比如怎样在雪地里捕鸟,等等。总之,闰土懂得很多鲁迅不懂得的有趣好玩的事,两个少年之间建立了纯洁无暇的友谊。
后来,长大了,两人有了各自的生活,鲁迅离开家乡出来读书求学,后来又到日本仙台学医,再后来又回到北平生活。而闰土一直呆在绍兴老家,在海边种地,两人就再没有联系了。再见面已是三十年后。三十年后,鲁迅回到老家卖祖屋,这才又见到了闰土。
此时的闰土已是一个沧桑憔悴的中年人,“脸色变作灰黄,眼睛周围都是很深的皱纹,手冻得裂开了,仿佛松树皮一样。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一件薄棉衣,在寒冬中瑟缩发抖”。这一段外貌描写,与少年时代的闰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这都是那时封建的旧中国旧社会,萧条贫瘠的中国农村,经济上的贫困和压力带给无数个闰土一样的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折磨和压迫啊!
而且见到鲁迅,闰土不再像以前亲密无间地叫“迅哥儿”,而是分明地恭敬地喊着“老爷”。这一声“老爷”,让鲁迅顿时感到他和闰土之间筑起了一条深深的鸿沟,不可跨越。早年儿时那情真意切的友谊早已变淡,取而代之的是隔阂、生分以及不同阶级阶层之间的身份地位差距。毕竟鲁迅家是大户人家,闰土家是长工。
看到这里,不禁让我感到现实社会的无情和残酷,贫和富的差距,阶层阶级的差异,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礼仪和无形的阻碍,这些会把儿时纯真的童心磨灭,会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人在世俗的世界里,在各自被安排好的轨道里生活,闰土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和浪漫,被尊卑和主仆的观念以及封建礼教侵蚀得迟钝麻木,原本可爱的小闰土变成了一个卑躬屈膝的“木偶人”,着实令人悲哀。这一切,鲁迅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故乡》里的第二个主要刻画的人物是鲁迅的隔壁豆腐坊的邻居,豆腐西施杨二嫂。她原本也是一个可爱的俏皮的没有心机的女子,但是三十年后,当鲁迅再次见到她时,她却变成了一个家长里短的、圆滑的、贪图小便宜的、庸俗不堪的俗气女子,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很大程度都是那个黑暗的人吃人的封建旧社会所造成的。多少个像杨二嫂一样的可怜可悲的女子,被旧中国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得叫苦不迭,而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不仁,人们的心灵都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如果那个社会不男尊女卑,女子不用三从四德,如果女子也可以拥有和男子一样的受教育的读书的权利,如果杨二嫂也可以进私塾念书,也可以出来求学,甚至留洋,见世面,而不是一辈子局限于那一个从未踏出过半步的落后的小村庄,我想,有了阅历的丰富,精神的丰盈,心态的平和,她是怎么也不会从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子变成一个贪婪麻木尖酸刻薄的庸俗女子的。
三十年后,重读大师的作品,重温经典,让我慨然,悲凉。
《故乡》读后感(篇9)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这是一部描述生态环保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故事,它深深地让我意识到了自然界的脆弱以及对自然的责任。
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小镇上,这个小镇的居民们都养有一种名为红色羊齿草的植物。这种植物能够帮助大自然维持生态平衡,同时也给镇上的人们带来生活所需的物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人们的贪欲和不负责任的行为,红色羊齿草的数量逐渐减少,生态环境也开始恶化。最终,镇上的居民们不得不面对他们自己的错误,并且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当今社会中的很多问题。为了追逐临时的经济利益,常常忽视了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在书中,当人们砍伐太多红色羊齿草时,思考这种植物的价值才开始。这让我想到了日常生活中对于资源的浪费以及对自然界的破坏。应该认识到,所依赖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而的行为可能导致这些资源的匮乏。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多么重要。在书中,当红色羊齿草减少时,不仅仅是植物受到了伤害,整个生态系统也开始出现问题。动物们失去了栖息地,水源也变得不再干净,居民们的生活也开始受到影响。这个故事让我意识到,与自然的联系是紧密而相互依赖的。需要尊重自然、保护环境,才能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
这本书让我深思的责任。作为地球的居民,不能忽视对自然的责任。应该关注环境保护,减少浪费,尊重自然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够保护的地球,为后代留下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除此之外,这本书还教会了我主动担当的精神。在故事中,当红色羊齿草的数量不断减少时,小镇上的居民们并没有放弃希望,而是积极地想办法解决问题。他们与动物专家和环保志愿者合作,共同努力,最终找到了恢复平衡的方法。这种主动担当的精神让我深受启发。在面对生态环境问题时,不能等待他人的行动,而应该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到环保活动中去。
通过阅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我对自然界的尊重和保护有了更深的认识。这本书不仅给了我一种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态环境问题,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主动担当、积极参与环保的信念。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够注意自己的行为,关注环境保护,就能够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更可持续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篇10)
《回忆故乡》读后感
《回忆故乡》是一本令人难忘的书,它由著名作家林清玄所著。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故乡的美好和深邃,以及怀念故乡的情感。
书中,作者以极其细腻的文字描绘了他的故乡。他在文字之中展现了家乡那独特的风景,一片碧绿的稻田,一朵朵绽放的野花,一座静谧的庙宇。这些画面仿佛在我眼前跃然纸上,让我仿佛能够看到自己童年时与朋友在稻田里奔跑嬉戏的情景。作者描写的是一个朴实而美丽的乡村,通过他的文字,我仿佛也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和快乐的时光。
在书中,作者抒写了他对故乡的思念之情。他虽然离开故乡,却始终无法忘怀那温暖的家乡。他怀念故乡的山川河流,怀念故乡那熟悉的气味和味道,怀念与家人朋友的欢聚。他通过文字向读者表达了对家乡的深深眷恋和思念。读到这些文字,我也仿佛能感受到遥远的故乡,感受到他对家乡深深的思念之情。这让我不禁想起自己的家乡,也引发了我对故乡的思考和思念。
除了对故乡的美好描写和回忆,作者还在书中探讨了人与自然、人与家乡之间的关系。他提出了自然的力量和家乡的情感对人的影响和塑造。他认为人应该与自然和谐相处,并通过这种和谐来感受到家乡的温情和人与自然的亲密关系。这种观点让我对自然和家乡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反思自己在现代化都市中与自然疏离的问题。
通过阅读《回忆故乡》,我深入了解了故乡的美丽和神奇,也更加珍惜起自己的家乡。故乡是每个人心中永远的牵挂,是我们的精神寄托和思绪根源。在故乡,有我们最亲近的亲人、最熟悉的街巷、最纯粹的感情。阅读《回忆故乡》让我更加思考和感悟到这些珍贵的东西,使我更加珍惜和感恩家乡给予我的一切。
通过《回忆故乡》,我不仅对家乡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也更加对故乡充满了向往和思念。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回到故乡,感受那片土地的温暖和气息,与亲朋好友共享天伦之乐。同时,我也要将故乡的美丽和真情传递给更多的人,让他们也能感受到故乡的魅力。
《回忆故乡》以其细腻的描写、深沉的思考和浓郁的情感给我的阅读带来了很大的触动。它不仅让我重新认识了故乡,也让我对家乡和亲人有了更多的思考和感悟。这本书给予了我对家乡的更深理解和热爱,也唤醒了我对故乡的深深思念。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地保持对故乡的思念和关怀,传承故乡的美丽和温情。
鲁迅故乡读后感
写作是我们人生中要具备的一项核心技能,经常写作文也能提高我们艺术感。平时积累大量素材,写作时才能做到胸有成竹,引经据典,我们不能敷衍地写去写一篇作文!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2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xx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xx前的迅哥儿到xx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xx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xx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鲁迅故乡600字(下)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这样,就像鲁迅不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3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4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5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6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7
鲁迅笔下故乡的世事满水东流,细细算来皆是浮生一梦。在这漫长无味的梦里,鲁迅记得,我也记得,有一个温柔却悲凉的角落,自始至终只有一人的身影浮动,从年少到须臾,从春花到冬雪。那便是,掩藏在他记忆深处的闰土。
阔别二十余年,重回故土的鲁迅心里是悲凉的。故乡不再似记忆里的那般熟识,他觉得自己于故乡,只是一个陌生的来客。然而,当鲁迅听母亲谈及起闰土,他的记忆如惊雷炸现,炫目的电光照亮沉睡在昏暗之中的故乡,他的故乡仿佛又回来了。我不禁疑惑,闰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能是点亮鲁迅灰暗记忆的星火?
年少的闰土是鲁迅的白月光。鲁迅只看得见院里高墙围出的四角天空,他的童年过得拘谨,孩子的天性迟迟得不到释放。新旧交替之时,他能相识那个月下刺猹的`少年,怎会不欢喜?》“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他们似是久别重逢的故人,不到半日便熟识。闰土教他如何在雪地捕鸟,教他如何在瓜地刺猹,少年心里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皆让鲁迅心驰神往。以至于他舍不得闰土离开,竟也急得大哭。鲁迅在闰土身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恰如黑夜里的皎皎白月,温柔的清辉洒在鲁迅身上,一生所求,再难遗忘。
中年的闰土依旧是鲁迅的白月光。总归岁月苦长,一别二十余春秋,再次见到闰土的鲁迅是十分欣喜的,尽管闰土不再是他记忆里的模样,但他一直相信,他仍像晕染天涯两岸的迷蒙月色。然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不知故人心已变。闰土迫于社会和生活的压力,早已走出了鲁迅预想的轨道。他变得低三下四又麻木不仁,竟会困于他与鲁迅的身份差距。一声“老爷”,连同他自己,成了鲁迅心里无法言说的伤,他们之间已是有了横沟万里。闰土的观念甚至迫害了他的孩子,他觉得水生不懂规矩,却没能从水生和宏儿身上看到当年他与鲁迅的影子。月光越来越凉,让鲁迅措手不及,徒生悲哀。
天地有无数个春秋朝暮,而洒入人心的白月光只有一缕。也许此去经年,年华不再,项上银圈已是锈迹斑驳,青丝不堪华发生。鲁迅依旧会恍然记起有一个人,从始自终,昨日今日,给他带来光亮,亦使他在冰凉的辉光里独自悲哀。他是不愿一从梦里醒来的,他一直在等,在等那个言笑晏晏的人,再唤他一声——
“迅哥儿。”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8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9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经典散文《故乡》。每一次阅读都有不同的体会,这一次我看到了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禁锢被尘封的院子。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鲁迅先生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幸福的,也是任重而道远的。而我们需要做的,是在繁忙生活中抽出一丝空间去品味每天的得失,寻找内心那份最初的美好。
鲁迅故乡读后感 篇10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