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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大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6-22 吹牛大王读后感

吹牛大王读后感。

我们所谓的读后感,是在阅读过程中自我思索、感悟后,用文字表达出来的感受和体验。读书时,我们很容易就被书中情节和人物所吸引,仿佛亲身经历着其中的一切。因此,写出一篇引人入胜、让人深思的读后感,就需要你深度思考、运用恰当的表达方式。下面我们为您准备了关于“如何写出有趣且深刻的读后感”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吹牛大王读后感 篇1

故事的主人公是明希豪森,他勇敢,聪明而富有爱心。他一生中经历过许多奇奇怪怪,各种各样的事情,他讲的故事非常离奇,他是。他很自豪,他是一个吹牛大王。

本书第一个故事是巜拉着辫子跳出泥潭》。那一天,明希豪森外出打猎回家时都快累的在马背上睡着了,突然,明希豪森的马阿雅克斯停住了脚步,长长的叫了一声。他抬起头一看,原来前面是一个非常大的泥潭。他想这算什么,他的宝马后腿一蹬便跳在半空中,他低下头一看。这个泥潭非常的,明希豪森想:哎呀,克斯也累了一天啦,可能跳不过去。于是,他猛勒缰绳,调转马头,回到了原来开始跳的地方。

这一次明晰毫升,让马后退一段路给他一段。助跑的距离,它的买一跃而起,当马快要落下的时候,明希豪森发现岸上还有几步。于是他便跳了过去。他非常会吹牛。

最后,他乘着船出海向法国旅行。

吹牛大王读后感 篇2

上一周我漂流到了《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有趣的故事书。

这本书讲述了吹牛大王孟豪森男爵的有趣故事,都是些不切实际、夸大其词的幽默故事。孟豪森男爵是个很有想象力的人,他很勇敢。有一次,孟豪森男爵来到一片美丽的森林里打猎,突然出现一只公鹿,这时他发现没有子弹了,他把自己正吃得樱桃放进枪膛里,一枪打进公鹿的脑袋里,可是公鹿没有受伤,一转眼逃走了,一年后,他又来这片森林打猎,他发现森林有只公鹿,这只公鹿的头上长着一棵樱桃树,他想到这是他去年射出的樱桃核长成的,这次他撂倒了公鹿,吃到了鹿肉又吃到了甜甜的樱桃。

孟豪森男爵虽然遇到的都是很离奇很不现实的事情,看起来他在吹牛,其实他是用快乐和幽默克服内心的害怕,在困难面前,也能用智慧化解,他爱冒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幽默乐观值得我们学习,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小朋友要讲实话,不能说假话,更不能吹牛,不切实际地讲述一件事情,我们要做诚实、机智,快乐幽默的好孩子。

吹牛大王读后感 篇3

我读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就是埃·拉斯伯和戈·毕尔格合写的,书的主要资料讲述了“我”在旅行中的所见所闻。

这个旅行过程充满了惊险、刺激,还有许多生活中根本没见过的恐怖事件。本书中的主人公凭着自己的勇敢与机智,以及坚定的意志最终完成了整个旅行。

在《月亮上的见闻》这篇故事中主要讲述了“我”和一个远房亲戚一齐去月亮上探险的经历。历时六个星期的航行,最后到达了月亮上。那里的一切都就是闪闪发光的,像镀了一层银粉,美丽极了。在那里首先见到的全就是彪形大汉,他们骑着长有三个头的大鹰,四处飞行。

在月亮上,“我们”还见到了天狼星上的居民,他们的面孔犹如一匹大号的狼犬。一对眼睛长在鼻子尖端的两方,有的甚至干脆长在鼻子的下方。正因没有眼皮,因此睡时他们就用舌头盖住眼睛。

在那里,我们还知道了月亮居民的职业,在他们还没有出生前,就被造化做出了特殊的规定。一个壳里出来的就是士兵,另一个就是哲学家,第三个就是宗教家,第四个就是律师,第五个就是佃户,第六个就是农民……诸如此类,不能尽数。他们从不用喝水,也没有大小便。他们总就是把脑袋挟在右腋下,有时也放在家里,如果有需要,他们的脑袋随时都能够为他们出谋划策。还有他们的肚皮,就像我们的背包,有很大用途。他们觉得某样东西重要,就干脆放在肚内。他们没有肠子、肝、心以及其它内脏。另外,他们的眼睛能随便抠出来,也能嵌进去……

这本书还有许多神秘搞笑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不自觉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如《北极捕熊》、《火山的秘密》、《海上捕猎》等等,期望大家都来读一读。但就应提醒大家的就是:所有这些接近科幻的搞笑故事,都就是被主人公给“吹”出来的……哈哈!

吹牛大王读后感 篇4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说得真对!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吹牛大王历险记》的书,真是让我喜欢,冒险当中又带有刺激。书当中的主人公,经过了探险、冲刺和差点与生命做告别,每一次都能以他聪明的才智战胜了重重困难。读完之后,书中的人物与故事,还让我回味不已。我就想,书不也是我的一个最好的伙伴吗?

这本书主要写了冯?明希豪森男爵很喜欢探险,在这个探险的过程中,多次差点丧失性命,凭他的机智多次摆脱危险。在他探险的途中,有一篇文章我最感兴趣,是讲了他在海上航行的时候,看见了一条大鱼,想把它装上他们的船里,他游下去想捉住它。最后被吃掉了,通过他的聪明才智逃生出来。我读《吹牛大王历险记》,让我想起自己的一件事。

说来也巧,看完这本书我就与妈妈与妹妹一起去了大海旅游。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海,兴奋得我几乎要跳起来。它的宽阔,出乎我的想象,特别是它的浪涛,更是让我吃惊。那样高的浪头像一排一排的士兵一样,冲锋再冲锋,真是让我神往。当我们迫不及待地冲进大海的时候,我才知道了大海的力量。尤其是当一个浪头一下子冲倒的时候,我简直害怕极了,心想这下子完了,是大海要吃了我吧?

此刻,我突然想到了冯?明希豪森男爵冯的机智与勇敢,心上一下有了安静与沉着。就在这时,我已经踉跄地站了起来,看到了亲爱的妈妈。好啊,妈妈的手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一股力量陡然而生。等我稳稳地站了起来,才知道即使在大海的面前,我们人类也有自己的力量。我们既要尊敬大海,也不用怕它,与它和平相处好了。

回来好多天了,我还会想起在大海摔倒的那一幕。想起这一幕,我就会想起冯?明希豪森男爵给我的榜样与力量。想到这些,我的心里就热热地感动,一个崭新的收获也就让我永远不忘:让书籍成为我一生的最好的伙伴吧!

吹牛大王读后感 篇5

《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是由许多单独的小故事汇集而成的,故事之间有一定的连贯性。下面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吹牛大王历险记》读书心得,更多内容请访问。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书心得(一)

这本书里讲述了一个机智、冷静的人,他就是敏豪森。书里面讲述了一个个美妙的故事给我带来了新奇、快乐和无限的遐想,书中的主人公敏豪森利用自己的智慧一次次解决难题的方式都令我佩服的不得了。

这本书中有很多的故事,让我最难忘的故事有:狼架的雪橇、周旋在狮子和鳄鱼之间、制服恶魔的妖龙………这些故事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我想这些故事会让我终身难忘的。这些故事都描写了敏豪森在解决凡人解决不了的难题时表现出的机智勇敢、冷静并善于思考,善于分析的.精神。

现在,我就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更多的朋友们,让他们从小就做一个像敏豪森一样机智、勇敢、善于分析和思考的人。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书心得(二)

最近我读了《吹牛大王历险记》,它是德国作家拉斯伯著的。

这本书虽写的离奇,虽是在吹牛,要不怎么叫《吹牛大王历险记》呢!但是书中的主人公明希豪森的勇敢、智慧、善良、热爱生活和热爱大自然深受我们喜爱。

这本书鉴于童话和幻想之间,主要描写了明希豪森生活,探险等。

明希豪森抵达了世界闻名的活火山下,决心要把这座活火山内部结构搞清楚。于是纵身跳下去。可怜的身子顿时伤痕累累,一下就疼得昏了过去。等醒来,却发现是传说中的火神伏尔甘很容易激动,往往会怒气冲天,大声咒骂,每次打骂仆人们的时间就是火山爆发的时间。而火山的形成是火神伏尔甘从他的烟囱里飞出的灰堆积而成的。这样的神奇荒诞,却使我们认识到探险的故事就是如此神奇引人,也使我们明白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上,都要开动脑子,勇于探索。

聪明的捕鸭神手,机智,果断提着辫子跳出泥潭的男爵先生,吸引着我们的注意。

读完了全书,我发现主人公在遇到各种险境时,都能转危为安,正如人们所说:“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要以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和勇敢不畏困难的精神,任何事情都能成功。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同学们也来看看这本书,相信你会有更多的收获。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书心得(三)

这本书是由许多单独的小故事汇集而成的,故事之间还有一定的连贯性呢!这些故事都是由主人公敏豪森男爵,经历一个个惊险有趣的传奇故事,并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

民豪森男爵出生于德国一个最古老的贵族家庭,喜欢行侠仗义和探险,曾经在俄国军队中服过役,跟土耳其人交过战;足迹遍布欧洲、非洲、亚洲和美洲大陆;还到过人迹罕至的北冰洋,并遇到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回国后将自己的经历加上独特的幻想,编造出许多荒诞不经的冒险故事。

他一讲起自己的历险故事,就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一发不可收拾。就这样敏豪森男爵就成为德国公认的“吹牛大王”。虽让人难以置信,但是每一次读的时候,就好像被他拉进并纵横驰聘在他所构筑的童话世界里了,并且经历着一次次童话之旅。

读完整个故事,我发现,不管是在打猎中想到打猎方法,获得意外收获,还是在一次次的危险的情况下总变得有惊无险,或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屡建战功,这些离奇的故事其实也在告诉我们,人的一生中要面对许多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学会勇敢、机智、冷静地来面对,那么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吹牛大王读后感 篇6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本诙谐幽默的书,让人感到轻松,又滑稽。故事主人公吹牛大王,他会告诉你,她的坐骑可以把脑袋和身体分家,担仍然可以战斗,并且在坐骑的伤口缝合处还长出了月桂树;被疯狗咬了的皮大衣会被传染疯狗病,并且还把吹牛大王的其他衣服都传染了。甚至,他会告诉你他来到了火星,在火星上建造了冰宫殿……读了这本书,如果觉得这些故事太离奇,像是在吹牛,那你说对了,作者就是个吹牛大王。

不过,人的一生真的会有他说过的那么一帆风顺吗?对啊,不可能的,这个吹牛大王遇到过困难,只是幽默的感觉,让我们觉得这些困难都算不上什么。作者也是这样,以幽默、乐观的心情来面对这些困难,那么困难都幽默轻松化了,我们干嘛还要惧怕困难呢?这就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他不会告诉你,这个困难有多大,只会告诉你,闯过这个难关有多容易。

整本书的内容,可以是算得上“胡扯”的程度了,不过作者胡扯出来的困难有些直到现在都没人解决,虽然他的解决方法也很扯淡,不过至少主人公没在困难前乱了自己的阵脚,而是冷静从容的面对了下来。

有时候,幻想也是一件美妙的事情。从吹牛大王身上,我想,我们也可以学到他勇敢、聪明和他的那可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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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能够协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生活和社会,同时也使我们更加了解自身的弱势和优点。想要在作文上有出色的语言表达“没有天赋”是不够的,写作是否困难呢?阅读完这篇文章后,您一定会有新的收获。

吹牛大王作文【篇1】

说实话,我不得不佩服胡文涵那张嘴,吹牛就像读顺口溜一样,差点就要把天上飞的大雁给吹下来。

哼,又来找茬了,每次都吹牛!

没有啊!我一脸不悦,她可能想趁机嘲笑我一下吧,我可不能给她这个机会,又接了下去,我知道,你一定会说,你参加了,我没参加,真可惜对吧?

额,我无语了,每天下课都来我位置上一次,我怎么不知道?

她转换了话题,悄悄地对我说:雅天,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哦!

好啊!我脱口而出,其实我想看看她又想玩什么花样。

我其实是个童星,很多公司都抢着和我签约,你知道吗,周立波是我的伯伯。她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我感觉我快要吐血了,这样离谱的话都说得出口?怎么先不打打草稿呢。

哦,童星不是应该在艺校的吗?你怎么还在我们八小读书?

我原本以为她答不上来,可事实却出乎了我的意料:嗯,对呀!我每个周末都乘飞机到北京,拍一场戏,再录几首歌,星期一赶回来上课。所以有时候我有时上课来得比较晚,有时候还有黑眼圈。你别告诉别人啊!

我晕了,朦朦胧胧地感觉到天上飞着好几头牛,真的不是幻觉。

吹牛大王作文【篇2】

早上,我照例在沙发上看自己喜欢的世界名著——《吹牛大王历险记》。正当我夸到故事里的主人公明希豪森吹牛特厉害的时候,一个粗鲁的声音突然在我的耳边回荡:“想见识一下真正的吹牛大王吗吗吗吗?……想见识一下真正的吹牛大王吗吗吗吗?……想见识一下真正的吹牛大王吗吗吗吗?……”哎哟哟~那声音真是有点肉麻。为了让那声音不再在我的耳边回荡,我只好答应了:“好吧。”“吧”字刚一说出去,我的四周完全变了样——一个巨大的舞台出现在的我眼前。“咦?这是什么地方?”我惊讶起来……

正当我绞尽脑汁地思考这是什么地方的时候,成千上万个男士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啊!”我张开嘴巴尖叫起来,“你们想要干什么?!抢钱吗?……你们找别人去!我可没有!”我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勇敢。那成千上万个男士看到我这勇敢的样子,都哈哈大笑起来。有的笑得喊肚子疼,有的笑得蹲在地上。我摸不着头脑。

笑了整整十分钟,他们才停下来。其中一个男士站出来向我伸出手,友好地我说:“你好!我们是吹牛大王,这里有一百万个。每月我们都在这儿举行一次吹牛大赛。吹牛大赛已经举行了28届,至今仍没评选出真正的吹牛大王,因为每一个吹牛大王吹牛的功底、程度都差不多。听说你的分辨能力特别好,所以请你这个小学生来评判一下,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吹牛大王。”

啊?一百万个吹牛大王?

吹牛大王作文【篇3】

我们班的吹牛大王是小有名气的。把任何事情都吹得面不改色心不跳。如果说他没有撒过什么谎呢,倒是有没有撒过谎的时候上课的时候,老师请他起来回答问题,他说:老师,这题我会。你交给其他同学吧话音未落,老师怒斥他:你会的话就给我说!他回了句:好吧老师我不会 他的确不会哦

还记得有一次上数学课,他思想开小差了。数学老师已经发现了,谁知道,开始只是开小差,在下面搞漫画书,上了十分钟过后,他居然睡着了!数学老师走过来叫他,他说了句话,把全班都逗笑了:糗糗(用口水润嘴唇的声音多余的2B(多余的2B,是对数学老师余尔的外号,余老师的另一个外号是鱼饵)了么?嘎嘎嘎嘎,余老师不知道多余的2B是谁,便问:嘻嘻多余的2B是谁丫?哪知道他是被催眠了还是被催眠了还是被催眠了,居然说了句:鱼饵啊!本来写字的话,余老师不会知道鱼饵是她,但是说话的话,鱼饵,余老师以为是说的自己的名字:余尔。唉,这个该死的鼠王林坤,竟然不知道余老师的声音!我晕。完了完了。林坤伸伸懒腰眼睛也不睁,便出了教室去厕所。这时下课铃已经响了,余老师在教室门口等着林坤出现,林坤出现了!一级警报,防止鱼饵的河东狮吼!我们全班同学小声地传着话。余老师见林坤来了,便招呼他:hi,林坤。到我办公室来一趟。林坤似乎还没有意识到余老师的用意,后来,一个男同学悄悄地告诉他:你会得到IP(挨批)卡的!林坤不以为然,哼了一声,便去了办公室。回来后,我们都期待着林坤的一脸哭丧样,然后大家都对好了词儿,把最最刁难人的话都搞上阵了。亏我们叽里呱啦说了半天,林坤终于回来啦。不过他好像很高兴,他说:hello!雷爹森俺的姐忒们!我们都上前去问林坤余老师找他干什么。以为会等到一场好戏。结果他说:很好哇。还请我喝了茶吃了糖。我知道你们不相信,喏。杨坤顺手从裤包里掏出一颗朱古力豆,不可能。但是现在语文老师来了,她比数学老师还凶,大家都比较乖。课堂上,我们还是鼓起了勇气,做了唯一一次在语文老师眼皮下干的一件事传纸条。(当然除了林坤)内容有:我不相信余老师没有骂他,更不相信余老师请他吃东西!、早上我看见林坤拿着朱古力豆在吃,或许他是骗我们的。你们要知道他是吹牛大王啊!唉。林坤啊林坤。又是数学课。余老师满脸不高兴。有的男生挑衅说:余老师,我们不甘心,抗议!余老师问什么事。大家说了事情原委,余老师也透露了情况。原来,林坤骗了我们。

你们班是否也有这么一个吹牛大王呢?

吹牛大王作文【篇4】

今年是2206年,我又活了一百年,这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全世界都已以和中国结交为荣,中国早已成为了经济与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了。

我用了二百亿人民币买了一架时空机。我将要到时空中去旅游了。可法律上规定只允许穿越到以前,不允许向未来时空走去,否则将处于绞刑。我开始穿越了,由于我不精通驾驶技术,一下子就返回到了几百万年前。我看到的全是高山、大树,火山在不停地喷发。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觉得后面有许多眼睛盯着我,它们在议论:唉,这家伙应该用火烤呢,还是白煮?我一听吓坏了,把马力拉到最高,以超火势行驶。也就这样,我不小心撞了一颗星星,使它偏离了运转轨道,直向地球飞去。这造成了恐龙的灭绝,也许这就是它们想吃我的报应。

我又飞到了美国911撞击的大楼,可是,一不小心,飞机失控了,我一个跟头撞到了大楼,比本拉灯抢先了一步,原来不是本拉灯撞的而是我撞的。

我又向古代飞去,在时空机上,我随意打开了我用二十元钱买来的《三国演义》。

由于刚才我把机上的窗子撞坏,不小心把这本书掉下去了。

最后被一个叫诸葛亮的人拾到了。他把这本书全背熟了,这使他成了有名的军师,百战百胜。因为他早已知道未来的一切。

我又飞往别国。路上我肚子饿了,我打开包,看见里面一个苹果腐烂了,我便把它扔下去。

这下打到了正在用心看书的牛顿,苹果掉在他的头上,这使他大发灵感,发表了地球引力学说。

为了不在犯错误,我决定用多啦A梦送我的影形披风该住自己。于是我又开始到处乱飞。这时我飞到了一个塔上我看见不少人围在下边,我开着飞机从旁边飞过,这时加例略开始往下扔铁球了那大铁球正好碰到了我的飞机,这才使两个铁球同时着地。

正当我打完这篇文章时,警察来抓我这个911的闹事着了,我连忙拉开抽屉你知道我要干什么吗?我要坐时光机去多啦A梦家避难啦。

吹牛大王作文【篇5】

一个阳光明媚、鲜花盛开的美好春季里,一个很平静的日子里。突然,天空中的一朵朵白云都在一瞬间变成了满天乌云,天压的'很低很低。

一个很牛的大人物出现了,他有点矮,皮肤很粗糙,他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特别喜欢吹牛。

在这个干净普通的小镇上,吹牛大王可算是出了名,他吃完了中饭后,就沿路找朋友去玩。他来到了凹凸不平的山路上,山路上有许多树枝挡住了去路,由于他迫不及待要和朋友吹牛,所以他在还没见到朋友之前,先开始和树上的小狐狸吹牛了。

“我家特有钱,而且还有几台法拉利。”吹牛大王很得意的望着树上的小狐狸。

他边吹牛边继续往前走,这时狂风大作,把吹牛大王吹到了好远的地方,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原始森林。他不知道这怎么走才能回家,只好按照原始人的方式去生活。每天用石头生火,每天吃着水果喝着河水。

后来他受不了了,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了。

他决定在山崖上跳下去,没想到意外总是发生在他身上。在下坠的过程中,他看清楚了回家的路,以及小镇的房子。他心想:要是现在有一只大鸟接住我该有多好啊!“啪”的一声,真被大鸟接住了。

他从鸟上下来后,兴奋的冲向小镇的通道,走了几天路终于到家了。这真是一次危险又刺激的历险故事啊!

吹牛大王作文【篇6】

咦?天上怎么有头牛在飞?哦!原来是地上的小a在吹啊!不瞒你说,小a是我的同学,你别看她是个女的,她吹起牛来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

记得那天上课时,老师请人来读课文。她见课文图片上有一只蓝鲸,她就吹起牛来:你知道吗?我吃过蓝鲸肉,昨天我舅舅和一些人在大海上捕捞了一头蓝鲸,他们把蓝鲸切了每人分点肉带回家吃。我舅舅把蓝鲸肉带回家红烧吃了,那味道,啧啧,不是一般的鲜!我听了后知道她又是在吹牛了,蓝鲸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已经很稀少了,怎么可以随便捕杀呢?所以我没有理她。她刚想说什么,只见老师从讲台走过来了,她赶紧闭上了嘴。到了下课,她又开始说了,我听的不耐烦了,冷冷的说:那我放学到你家去尝尝蓝鲸肉啊!你不是一直很大方的吗!不会舍不得吧?她听了愣了一下,急忙说:我,我今天不回家的,再说蓝鲸肉应该被我妈妈吃完了吧!

这就是我们班的吹牛大王小a。她嘴里的吹牛大话总是源源不断,正等着你听她诉说呢!

吹牛大王作文【篇7】

在班上,常会听见一种刺耳的声音:“你看对面牛场的牛又飞起来了——吹牛大王又在吹牛啦!”可我总是一笑而过。

伙伴们总说我吹牛时脸不红,心不跳,说谎都不带打草稿的。经常有人问我的吹牛本领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其实我8岁时,就已经在爸妈面前吹得神采飞扬了。

“炸了炸了炸了。”当听到这种声音,你可能会以为是气球炸了,其实是他们戳穿了我的牛皮。要说我的吹功,在班内无人能敌,我能把死人吹活,活人吹成活死人,我能把躺着的人吹得站起来……话还没说完,我又开始吹牛了,所以同学们对我的话的评价是:三分真七分假。

虽然我爱吹牛,但也不能自称“吹牛大王”啊!接下来的一件事,使我不得不承认这个称号。今天早晨,我睡懒觉迟到了,可我却吹起牛来:“我和老师在食堂吃饭。”不巧的是,老师正在我身后盯着我呢。经过我的好说歹说,老师才答应帮我圆这个场。当然是有前提条件的——背一篇文章。因为怕下不了台,所以我竟同老师一起吹了一次牛。

自从那次后,我“吹牛大王”的称号,在班内是响当当的。在学校几乎有一半的人都认识我。从此,我便因吹牛而有了小小的名气。

当然“吹牛”也给我带来不少麻烦,如每次我骗他们说老师来了,他们也都不信了。结果被老师骂了一顿,课后,同学们骂我,老师训我。

谁让我有了一个“吹牛大王”的称号呢?

大王书读后感


投入到图书是一种重要的放松身心的方式。大王书读后感是一本值得推荐给大家阅读的好书。在撰写读后感时,重点是突出触动你心灵的内容,并且需要概括作品的核心内容。针对“大王书读后感”,我们整理出了以下相关的知识点,愿与大家分享。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有价值,请将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分享是一种快乐!

大王书读后感 篇1

《大王书》是一本科幻类的长篇小说,作者曹文轩发挥了无穷的想象力写出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是说一个从地狱里逃出了一个鬼魂,可是那个鬼魂逃出时他的脚被夹断了,他的名字叫熄。他找到了全世界的魔法师,向全世界散发出可怕的瘟疫……熄篡夺了王位后,他生灵涂炭,无所不为。可是,熄害怕那些美丽而智慧的文字有一天会让人类觉醒,于是他便把全世界的书聚集在一起烧掉了。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有一本书在茫茫大火中飞了出来。它就是书中之书——大王书。

大王书落在放羊娃芒的手里,芒是一个沐浴着天地之灵气长大的孩子,他在危急时刻被难民拥护成王。

芒带领军队勇往直前,与熄的百万大军和巫师团展开殊死搏斗。芒困顿时会想回到以前放羊时无拘无抒的生活,可是有一种力量让芒带领军队勇往直前……

我觉得,芒的爱心与勇气让大王书选择了他。当看到素不相识的小女孩瑶陷入沼泽时,他不顾身后的百万大军将他救了出来;当失明的大狼闯进沼泽时,他不顾钻心般的疼痛去救他;当瑶被敌军抓走时,他不顾危险,孤身一人去救她……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大王书的选择是对的。芒,是一个真正的王!!!

大王书读后感 篇2

曹文轩用了八年之久写的《大王书》究竟独特在哪?

故事的主人公,分别是熄和茫,但是呐,他们不是一家人,这点从水火不相容这句老俗语就能看出来,而熄是邪恶派,茫是正义派。

熄,原本是一个屠夫,死后被调到了地狱,可因为他极其狡猾,最后跑回人间。

或许,在他跑出地狱的一瞬间,人们的末日就来了。

他首先将民众的视觉、听觉、语言和灵魂收集起来,然后封印,以保证自己的王位足以安全。

接着,他将能把人类的灵魂寄托文字,通通销毁,企图让世界再无文字之说。

也许是命中注定熄不会统一天下,也有因为这本书是书中之书,所以,这本书在人们瞩目之下飞走。

这本书,叫大王书。

它的失踪,为熄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另一边,茫,只是一个牧羊人,并且只有十四岁。

十四岁,对人类来说还属于懵懵懂懂的时期,可是,十四岁的茫,已被人们成王,他这个王,肩负着人类仅剩的最后一丝希望。

因为,他获得了大王书。

大王书,一听名字就不简单。

随后,他带着手下,展开了几年之久的反抗战。这个过程,经历过失去朋友的悲伤,经历过被敌人追杀的苦难,这些对于一个只有十四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是难以接受,很容易被这些困难压垮。但是,如果他垮了,那么人类也跨了。

他不能放弃,必须要咬紧牙忍下来。

苦甘甜来。

我们无论遇到多大的痛苦,都不要因此而一蹶不振。相反,这种苦难,很有可能帮你铺好了胜利之路。

痛苦的反面,也许,就写着胜利。只不过我们只注意到了痛苦这两个悲伤的字,却从未想过,将他反过来。

人的一生,不可能没有痛苦,也不可能没有快乐。只不过因为我们不能通过快乐看到痛苦,所以我们也不能从痛苦中看到快乐。

在你自己为得到冠军而感到快乐时,对手却在为自己苦练多年却失败了而感到痛苦;而当你感受到这种痛苦时,你却没有感受到别人的快乐。

这是经常发生的事,但又有多少人上面我说的不一样呢?

如果你没有,那说明你已经突破人类最普通的意识了。就算你有,也没关系,即使更改,还是好汉一条。

加油,努力,不要放弃。做最好的自己。

大王书读后感 篇3

在四年级时,学校邀请著名作家曹文轩先生来学校讲座,之后,我让妈妈给我买曹文轩先生写的《大王书》。

拿到《大王书》之后,我天天带着厚厚的《大王书》去学校,只要有空闲我就会慢慢品味其中的故事情节。《大王书》总共有四册,在这部作品中,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在当了这个辽阔世界的统治者之后,他做尽坏事,但他担心有一天人们会觉醒,为此,熄呼风唤雨,又发动一场浩劫,将全世界的书都一把大火,烧成灰烬。可是熄没有想到,一本书从火中飞了出来,不见踪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一个叫”茫“的牧羊少年,他得到了这本神书”大王书“,它是书中之书,是一本隐藏韬略的书,从此茫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走上了征讨大魔王”熄“的艰辛的路程。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殊死较量,带领着他的军队勇往直前……

看完《大王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像”茫“,他虽然是放羊的孩子的出身,但是他却勇于承担起拯救世界的重担,用智慧和勇气克服各种困难完成他的使命。可见,这种肩负重任的英雄,有时不一定是高贵出身,可能也是贫穷的人,只要他有正义感,敢于为人们获得幸福而做出牺牲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就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出现了不少英雄,古代有岳飞、穆桂英、林则徐等,近代有黄继光、狼牙山五壮士等,现代有武警战士、消防官兵、解放军等,他们在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时候奋不顾身、舍己为人,他们的出身不一定高贵,但是他们却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

大王书读后感 篇4

《大王书》是一本长篇科幻小说,作者曹文轩用他那非凡的想象力,写出了一个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小说中有着千军万马攻城,追击以及迎战的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由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历程。在这样的残酷战争中,心灵的呼吸,生命的斗争永无停歇。

主人公的名字叫茫,本来是一个放羊的少年,然而一本有灵性的大王书却让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失去了自由,成为一个少年王。他不能再无拘无束的玩耍,他的使命是要消灭大魔王熄,让人们重新拥有灵魂,语言,嗅觉,和光明。

我觉得最神奇的地方是第一章"哭泣的火焰"中的这一句:"下雨了。"一个孩子叫了起来。但奇怪的是,只有火山顶上的地方有雨,其他地方却无一滴雨滴。一位老者,望着天空,叹道:"那是火焰在哭泣啊!"为什么火焰会哭?原来大魔王熄把书全部烧掉,不让世界上留下文字,火哭了,一定是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吧!从这里,我能感受到曹文轩神奇的想象力,真有意思。

《大王书》,一本让我非常喜爱的书。

大王书读后感 篇5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大王书》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所以我写了这篇读后感。

《大王书》听了这个名字是不是觉得很另类呢?大王书,觉得像大王看的书,又觉得这本书很大气,但是完全不同。这本书讲了这一件事:一个叫熄的一个杀机宰牛的人,死后在地狱他苦练巫术,终于有一天,他从地狱里逃了出来,他很憎恨这个世界,他要将全部的人间都归为己有——至少是他生前的那个国度。茫,一个牧羊少年,他成为了少年王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着他的军队和百姓们,与熄的百万巫师军队展开了生死决斗......。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一章。在第一章里,熄逃出了地狱,在人间,他将瘟疫的种子洒在了一头驴的身上,驴又将瘟疫洒在了城市里。要还觉得不够,便要在八月十五日之前将所有的字销毁很多读书人为了保卫书,都遭到了惨重的代价,最终在八月十五日,熄烧毁了所有的字。但只有一本书没被烧毁,而飞走了,它就是《大王书》......。我觉得第一张很凄惨,尤其是那时保卫书的读书人,我很赞扬他们,因为他们为了保卫书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所以我们要珍惜书,还要多读书,如果不能的话,我们说不定会想大王书第一章一样的。

《大王书》还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但要你自己品了。

大王书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完曹文轩先生的一本书---((大王书))第一部:黄疏璃,我证实了邪不压正的观点。

这本书幻想大胆奇特,追求纯美品质,场面宏大壮阔极富探索之风,我十分喜爱,有时常常进入书境中,比如;中午吃饭时,妈妈让我来吃饭说了5遍,可我泡在书中,根本听不见。我仿佛也进入那一个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世界,仿佛面前有了千军万马在迎接战斗的宏大场面,我似乎感受到那血流漂杵的残酷战争中,心灵的呼吸,生命的搏动永无停歇。

这本书介绍了从地狱中出逃并当上王的熄,拥有强大的巫师团,其残忍。将整个世界都反抗的人杀光,但由于大王书的出现,便出现了一位少年王:茫。他用正压着邪,让邪一次次失败,但是强大的黑暗并不会消失,他们勇敢反抗着,从这本书中我学会了不屈不挠的精神。做人在遇到困境时,不能被困境所吓倒,要与困境做搏斗,树立起坚强的信念没,只要希望永存,你就一定会成功。阿炳,海伦,谈迁,司马迁等名人不都是靠这种精神吗?

读了这本((大王书))后我十分激动,因为我又多读了一本好书,又明白什么是不屈不挠。

大王书读后感 篇7

老师布置的暑假阅读书目里有这么一本书——《大王书》。一看这个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似乎不会多有意思、吸引人。晚上看了这本书的简介,就觉得这本书一定是一本描写血淋淋的场面的、让人看了晚上睡不着觉的书。第二天,我在妈妈的一再催促下翻开了《大王书》。可是刚看了没多少,我就被曹文轩老师生动的文字吸引住了,竟一时丢不开这本书了。让我想像不到的是,这本书里面描写的血腥场面并不像《哈利·波特》里面那样让人感到很可怕——看到这一点就不想看了那样(至少我是这样的),而是让人看了,感觉很心疼那些茫军战士。一周之内,我就一口气把《大王书》看完了。

《大王书》真是好看极了——或许是因为它在对茫军战士不畏艰险的这种精神上进行了细致的描写,或是那些奇妙的构想,让读者们觉得:这本书很好看,有意思,我得继续看下去。《大王书》并不像其他的一些幻想文学小说那样:上天入地、装神弄鬼、妖雾弥漫、群魔乱舞、舌吐莲花、气贯长虹······加上所谓的“时光隧道”之类的现代科学的生硬掺和,幻想便成了绝堤的洪水,汪洋肆虐,如今已有点泛滥成灾的.意思了。幻想如今已成为了胡思乱想的代名词,其实不然。我认为,幻想是一种非常纯真的想像,但并不是胡思乱想;幻想文章当然也不是胡思乱想所写出来的文章,而是一种有文学性、艺术性的想像文章。我认为,《大王书》就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幻想文学小说——因为它对茫军攻打“公石之城”时的惨相、被食金兽袭击过的宫殿等等那些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茫、柯、瑶等人物的细致描写都能证明它是一本精致的小说。

我看完《大王书》后的感想实在是一下说不完。最后我还要在罗唆一下——《大王书》实在是很有意思,希望没有看过的人们赶紧看一看吧!

大王书读后感 篇8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曹文轩伯伯的全新力作,那就是《大王书》!当我拿到《大王书》系列丛书时,立刻傻眼了,乍一看这封面就觉得这本书像是网游小说,我的大脑也开始排斥这类书!可是,这是曹文轩伯伯的作品啊,他的小说一直是我最喜欢看的!考虑再三,我最终决定试读第一本。

谁知,读了没几页,我就发现这本书完全出乎我的想象,它与曹文轩伯伯以往的作品一样引人入胜,依然唯美充满意境。在故事中,茫,一个懵懵懂懂的牧羊童,被人们推举为王,与邪恶的魔王熄进行血腥的对抗。茫的好朋友瑶、璇、葵、锄……一个个离他而去。但是,茫没有放弃,屡败屡战,越挫越勇,最终一举捣毁熄的琉璃宫。小说描写很精彩,一波三折,让我有一种停不下来的感觉。我看了一本又一本,竟爱不释手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茫。他身上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在现实世界中又有几人能有?我被茫的这种精神深深地吸引住了。茫让我欢欣鼓舞,茫和他的羊群,挽救了茫军数不尽的危机。同时茫失去了无数个朋友,怎能不悲伤、不心痛?但茫仍一如既往地前行。此时我回想起自己奔跑在红色塑胶跑道上的情景:那是我第一次跑800米,跑完第一圈时,我感到呼吸困难,鼻翼撑得难受,胸口像堵了块大石头,两条腿沉得再也抬不起来了。唉,算了!只是练习嘛!可我一抬头,瞧见终点处的老妈一个劲地朝我挥手,好似在喊"小Q,加油,坚持,你可以的"!再一想到茫,我咬起牙,摆动双臂,拼命往前跑,坚持不让自己停下脚步,最终,小试牛刀的我得到了第一次的成绩:3分56秒。我第一次体会到坚持的力量,从所未有的快乐!

这本科幻小说很精彩,就像书上说的"忧伤中的生命之光,苦难中的王者之路"一样,茫军总是"置于死地而后生",让读者先是很揪心,然后松口气,我最喜欢这种写作方式,他让读者有一种很支持正义的感觉,觉得很爽快,很舒服。

《大王书》给我带来的知识十分丰富,也让我知道,茫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很值得学习的。《大王书》不愧是曹文轩8年的心血之作,既融合了曹伯伯以往的唯美特色,又加上了科幻的奇妙,《大王书》,值得一看!

大王书读后感 篇9

从未想过一个幻想故事如何体现”真“,但从《大王书》里每一个环环相扣的情景,我感觉到了”真“,里面有些部分都比较接近现实,而且还有很有想像,首先促成了一本完美的幻想故事。

记得有一段故事是这样的:当茫的军队被熄的军追赶时,茫发现有一个陌生的小女孩不小心掉进沼泽里了,熄就在身后,但茫却不假思索去拉小女孩,半天才拉出小女孩,熄此时也已赶到离他们不远处的地方。从这里充分体现了茫的善良,身处困境,善良的他还是拒绝不了她可怜的身影,怜悯的眼神,同样熄是险恶的,作者为了衬托,融入了焚书坑儒这个历史典故,使得这本书的正义与邪恶完完全全分开了,并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正义终究胜利邪恶,在文章结尾作者用动人的笔调画了个圆满的句号,同时,小女孩瑶为了保护茫牺牲了,多么感人的场面,多么动人的情景。瑶面对凶恶的黄狗毫无退缩,为了搭救恩人茫,她面无惧色的扑向黄狗,茫得救了,而他却再也看不到瑶乌黑雪亮的眼神,小巧轻盈的步伐,但他却忘不了瑶那流了一肩的长发和蓝色的裙摆在蓝天绿树映衬下风中飞舞飘扬的样子。从此他将金山改名为”瑶山“。

瑶、茫都是十分善良的孩子,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而对熄的重重阻挠,他们并肩作战,为人民而战,面对敌军的次次攻击,他们齐心协力,为和平而斗。

这么一个幻想故事,里面的道理真多,只要细细品味,就会有更多的收获。

大王书读后感 篇10

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大王书读后感 篇1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大王书》,感受很深。

书的大致内容是:从地狱中逃出的熄极其惨不忍睹,用自己强大的魔力把整个世界的人变得失去了光明、灵魂、听力、语言。变成了为他做事的人,因此,人们都很痛恨他。大王书的新主人与熄展开了生死搏斗,最终*了熄的王朝,拯救了灾难中的百姓。

这个故事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瑶的生和瑶的死,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茫为了救在沼泽中的瑶,不惜一切代价,难道这不是一种高尚的品质吗?这不是一位大王该做的事吗?瑶死的时候,我流泪了,因为,我看到了茫和瑶之历尽苦难,看到了他们之间深厚的感情。其中有一件事印象特别深刻,瑶被熄抓走了,于是,茫不顾一切的去救瑶,付出了很大的毅力和爱心,作为大王,茫也非常想回到以前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他还是一直坚持下去战胜熄,战胜百姓的敌人。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让我明白了人间的真善美假恶丑,同时,也明白了正义会战胜邪恶,人间是美好的。

大明王朝1566读后感


贫寒的时候,读书可以给予我们心灵上的力量,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往往受益匪浅,心中拥有不少的想法。 写读后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归纳和总结书中给我们的启示。热烈推荐这篇有关“大明王朝1566读后感”的文章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要了解更多关于该主题的内容请您继续往下看!

大明王朝1566读后感(篇1)

花半个月的时间,啃完了这本大部头,好书不觉得长。

之前百无聊赖之际,按照评分搜电视剧,总会有它出现,相关信息就是“被禁了十年”、“天下第一太监杨金水”等一些博人眼球的字眼。说实话对于这样的历史剧,沉重、诡谲,看着总觉得脑子不够用。当年追的《康熙王朝》我也只是觉得“所幸并没有生在帝王家”,而看完这本书,我的感觉就是“所幸生在*下。”

书中所写的便是嘉靖的后时代,沉迷修炼,服食丹药、暴力偏执、多疑独断,心中想的只是在自己修道世界里,安详的从人世间进入到他的“仙世界”。大臣们充耳不闻,甚至有点助纣为虐的意思,百姓们苦不堪言,但是去申诉无门,那个时代,阴郁、沉痛。

这里不想分析嘉靖为何成这样,海瑞有多勇敢正直,我只是想感慨一下书里的官场。

伴君如伴虎,这里最明显的便是严嵩、徐阶、吕芳,其实我很佩服这样的人,见微知著,任何的蛛丝马迹都能够揣测出圣意,也许小说里有夸张成分,但是现在我都没有明白为什么那个玉球就是“外重内轻”的意思,-_-||。人在官场修炼几十年,真的可以到这个地步吗?电视剧里和书本里对于表情都有专门的描写,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有人能够在这转瞬即逝的微表情中读懂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吗?恕我平凡!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里便是血雨腥风,背景音乐都应该是那种急促的、诡异的,但是我感觉周围的一切确实那么的风轻云淡,偶尔的挫折都是明面上的事情。

官斗、宫斗、宅斗,这样的题材也被大家喜闻乐见,能够唤起大家内心的“偷窥欲”,以上帝视角看别人的斗争,坐山观虎斗,跟看戏的感觉一样,究竟这样的场景或者说斗争的手段,我们的生活中真的有吗?恕我单纯!

每一本书都给人不同的感受,也许不同的人感受也不同,看完此书,我的感觉便是,如今的生活真美好!有强大的国家在为民办事,有和谐的家庭在制造快乐,有稳定的工作在提供基础,更重要的是,有平和的环境在滋养内心!

大明王朝1566读后感(篇2)

几个礼拜之前,我一时间兴起,去看了一部十年之前的古装剧:《大明王朝1566》

现在我真的很欣赏这一刻的想法,让我遇到这么好的国产电视剧!

哪怕年代久远,画质并不很清楚,但我依旧看得津津有味,甚至不舍得按暂停键。

对于追剧,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啦。

很想写篇千字小**来当作观后感+安利,但无奈以我的水平,并不能很清晰明了地把它的优点表达出来,

于是我只好这样说:无论从剧情、台词、演员演技,还是从摄影、剪辑来看,这部剧都是可圈可点的。

简单概括一下背景

本剧的时间点选在明嘉靖年间,以“改稻为桑”作为全剧的开端,用嘉靖和海瑞两条主线将剧情铺展开来,引出了一系列**与清流、朝廷与民间的冲突以后,最终以海瑞上奏《治安疏》将两线交汇并结束全剧。

其中数场的论辩戏大概是本剧表现冲突的最主要形式、也是最大亮点之一吧。就台词来说,每一个人物的论词都逻辑清晰、直中要害,大量的引经据典又使言语颇具古风,再加上演员精湛的演技,使得每场论辩都颇有“振聋发聩“之势,实在爽快至极!

在这里,我想提一下剧中的三位辩手:高拱、张居正和海瑞。我称他们为大明三嘴炮。基本有这三位在场的论辩戏都是金句迭出,出手利落不拖泥带水,直接呛到对手哑口无言。

什么是吵架的最高境界呢,这就是最高境界呀。

有人把这部剧称为“国产古装剧巅峰”,到底是不是巅峰我不敢讲,毕竟我相信我们国家的古装剧在未来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当然剧本身也并不是完美无缺。比如战争戏和感情戏,就是本剧十分薄弱的地方。

但好在瑕不掩瑜,除了以上两个部分外,这46集的剧基本全程高能、毫无尿点。

在进一步写感想之前,先马克几个比较好的分析及周边作品......

1.[如何评价电视剧《大明王朝 1566》?]://

2.[top网友自制**《朝天阙》,论好了歌的正确使用方式]

3.[优秀网友自制**《苍生》,热血沸腾]

马克完了。

然后来讲讲本剧的主要人物海瑞海大人吧。

有人批评他说太过耿直不会变通,但相反的,我却觉得他是个很有智慧的人。他其实对官场的套路了解得一清二楚(比如分析赵贞吉为何穿便服见下属),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很通透的一个人。

人们批评他,说他不能当官。不是因为他纯粹的正义感吗?

喏,凡人和英雄的区别就这么来了。

引用海大人的一句话反驳吧:“这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如果连黑白都不让说了,遑论其它?”

而且我相信,当那些说不喜欢海瑞的人在看他的审判时,他们还会感到神清气爽吗?

纵然在当时的背景下,黑白从来难以分辨;虽说“不可因水浊而偏废,也不可因水清而偏用”,但是这种治世的平衡已经被打破,天平早已歪向浑浊。而海瑞就是可以用来制约浊水稳定民心的、为数不多的清流了。

可就算是这样的海大人却还要被指责,我着实为他感到委屈。

也许是因为我喜欢这种英雄,对吧?

正如张太岳所言,海瑞是一把利剑,它能刺穿黑暗和腐朽的泥土,将奄奄一息的明朝引向最后的微弱光芒。

还是挺震撼的吧......?

最后再来夸一下海瑞的辩论水平。

取两段印象深刻的戏讲吧。

第一段是海瑞夜审**。其中一句“我不审你,朝廷不审你,上天也要收你!”简直铿锵有力,余音绕梁而三日不绝,不要说被审的人,连屏幕前的我也被震到了。(也夸一下演员的台词功底)

第二段是上奏《治安疏》后嘉靖去狱里与他对质,于是就有了这样一段话:“.......天下苍生无不视皇上为父......

两京一十三省,皆是饥寒待毙之婴儿,刀俎待割之鱼肉。君父,知否?”字字句句,泣肝沥胆,让人听着也心酸......

值得讲得有很多......今天就到这吧!

大明王朝1566读后感(篇3)

很好看的一本历史小说。

人物刻画深入人心。

嘉靖帝,二十多年不上朝,学汉文帝无为而治,却学不出个文景之治。虽身处精舍,却耳听八方。耳线也是多得可怕。总是制衡制衡,倒是苦了百姓,不为百姓谋事,谈什么制衡。名义上无为,实际上大大小小的事都得顺着他的意,还总是让臣子猜测,玩文字游戏,一言不合就龙颜大怒。这样的皇帝着实是让人生厌的。还好有那么多忠义良臣为之前赴后继。不过,不论如何,至少他有一颗成为贤君的心,最后赦免海瑞也是不容易。

海瑞,这个刚正不阿的直臣,海刚峰,果然是不辱此名。与何茂才郑泌昌这些贪官的激烈搏斗,到最后上治安疏的死谏,真是让人热血沸腾。大明之利剑。特意查了一下海瑞的历史记载,小说中大部分还是很符合的。不过此人也确实是愚忠愚孝,对待母亲言听计从,真是苦了海妻。

吕芳,这个全身而退的太监,嘉靖身边最亲的人了,居然能全身而退并带走杨金水,此人厉害。厉害在能够揣摩上意,顾全大局,兼顾大臣;厉害在教导下属,杨金水可以装疯换取性命、冯保可以退而扶持世子、黄锦可以死里逃生继续伺候皇上;厉害在他身处高位,仍然善良。

每个人物都值得研究。

此三人,印象最深。

大明王朝1566读后感(篇4)

这本书看点很多,最受触动的应该是几种处事方式吧,比如,海瑞式的不合群,坚信孟子的民重君轻学说,坚持为了真相打破沙锅问到底,就是嘉靖所评价的直而不笨,不惜与整个官场为敌,痛斥朝政积弊,这还是有点理想化的处事为官吧,不像赵贞吉之流,号称大儒,揣摩帝心,顺迎上意,也不像徐阶他们,中庸之道,进退维谷,也不像吕芳之流,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更多的是愚忠与对主子的私情,更不像严嵩,世蕃之流,为一己之私,欺君罔上,鱼肉百姓,横行朝野,海瑞为官处事其实也很明白,看得很开很透,说到底还是性格使然,这种方式必然是"水至清则无鱼",导致上级不高兴,同级不支持。在那个封建年代,如何在君王体制下,实现理想抱负、服务百姓与融入官场的平衡,既需要对个人追求的坚持,也需要一种平衡,你不可能事事高歌猛进,就是皇帝也不可能随心所欲,何况刀笔小吏,处处要受到体制、人情、社会、礼法的掣肘,怎么前行啊,还是应该学会妥协,这更是一种进,也是更好的进,不然就像胡宗宪跟他说的那样,光负气辞官,于百姓何顾,你在,说不定还能挽回一丝余地,如果不在,岂不是任由贪官污吏横行,受苦受难的还不是老百姓,所以不能眼里揉不得沙子,应该把握住主要的,在平衡各类关系中实现人生抱负,真的,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的,儒家中庸之道,其实看透了并不是让你当老好人,还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就是知道利害关系,知道轻重,在对君与对民中寻得中庸,最终实现为民请命,为民谋利的目的。在看清了生活的真实面目后依然热爱,这才是真英雄,真伟大,真勇敢。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年轻,世故,成熟,所谓"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通过不断地历练,逐渐走向成熟。

大明王朝1566读后感(篇5)

读此书是因为前几天偶然看到了同名连续剧中陈宝国的表演片段,内容是故事开篇嘉靖听政府财政报告那一段,老戏骨演得是真好,一下子就把我看这本书的胃口吊起来了。

这本书是小说,不是《万历十五年》那样的历史研究,这正中我的下怀。罗伯特·麦基在《故事》中说过,人类对于故事的渴求是是不可餍足的,而我正是其中中毒最深的那部分人。

故事有明显的主线和层次,从太监打死钦天监官员开始,抽丝剥茧,一步步引出几方势力你死我活的朝堂争斗。其中有严嵩的严党,有太监锦衣卫,也有高拱张居正这样的清流;有一心为民的海瑞,有抗倭名将戚继光,还有想要革除弊政的裕王;有高高在上的帝王嘉靖,有工于心计的商人沈一石。

这些人都由一条主线牵起,就是改稻田为桑田的国策。君王一念间,朝堂震荡,民间已是惊涛骇浪。本来一个目的是充盈国库的举措,各方势力从中博弈,都想捞得最大的好处。最后搞得民不聊生,国库却依然空空如也。

看到故事几近结尾处,嘉靖还在为天下臣民是否尊敬和畏惧自己而龙颜震怒,却忘记了自己身为君父对天下苍生的责任,真是让人气结。看到海瑞直言死谏,妻子老母死于归乡途中自己却因为说了让皇帝不高兴的话在蹲大狱,几让人泫然涕下。

看到杨金水装疯,一直到被派去守灵,才终于显露真心大哭一场,也让人感到造物弄人,人生一场都是虚空。作文人生就是由一个个选择组成的,读书时就会把自己代入故事,会想,若我是嘉靖,我会像他一样和群臣天下人赌气吗,若我是海瑞,我敢弃家人和自己的安危不顾仗义执言吗,若我也只是一个小小的杨金水,我是否也有他装疯的隐忍呢。

故事有了选择,读故事的人就有了思考。然后就会通过故事反观自身。有些事就能想得更明白一些,有些事也能看得更开一些,有些气馁也能让人放下手了。

大明王朝1566读后感(篇6)

最好的书评,与君共享:

金庸写天龙八部,旨在说无人不冤,世人皆苦。大明王朝1566亦是如此,以胡宗宪来说,有能力有抱负,真心为国为民想做实事,明知严党贪腐,却不得不投诚,否则报国无门。二十年艰危,最终随之陨落。严嵩把持朝政二十年威风吗?看起来似乎是,可还是一刻不敢怠慢,年过八旬依然要殚精竭虑,最终儿子被杀,自己被迫离开,从前求着他提字的酱菜店老板都毫不掩饰的让他在人生的最后明白了什么是树倒猢狲散,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海瑞呢?清官,唯一上书骂皇帝的人,女儿淹死,妻子难产,一尸两命,自己入狱,虽为苍生,己身极苦。圣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很显然他苦了自己,苦了家人。大oss嘉靖帝呢?这个明朝历史上最聪明的皇帝,二十年不上朝却尽知天下事,潜心修道却将群臣玩弄于股掌中,他非常自私,为了控制大臣,鼓励他们党争,为自己修宫殿修道贯国库空虚任由严氏父子作孽,百姓生灵涂炭。但他也至为寂寞,自己也说无亲无故,一个人被送到京城做皇帝,明朝的皇帝并不好当,他刚即位就遇到礼仪事件,这让他的认知出现了偏差,对大臣就是用和打压,权利在他手中不是为天下百姓谋福,而是让大臣听话,让百姓听话,所以,没有人爱他,群臣和百姓都怕他,连他的儿子孙子都怕他。他死了,真心为他哭的只有一个骂过他,让他震怒想要杀掉的海瑞。可悲可叹!明朝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朝代,史说明亡于党争,此为正解。为什么有党争?且以为那是皇帝自私的产物,自朱元璋建立明王朝起,杀宰相功臣,目的就为集中皇权,权利的集中就会造成专制,什么是专制,专制就是相信自己不会错,所以你看,皇帝从来不错,都是下面的人不好。嘉靖帝是一个聪明到可怕的皇帝,他让大臣们惶恐,一部1566写尽了多少人性。好的小说一定是分析人性的,我们知道人性是复杂的,好人坏人都是相对的,我们要看到的不是一个天生的好人坏人,而是在具体的事件中好坏的转变,我以为这部书里唯一能算作好人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太监吕芳。伴君如伴虎,况在复杂的大明朝,能全身而退的只有他,看到他对装疯几年的杨金水说以后再也没人可以欺负他的时候,无法不动容。这部书里很多鲜活的形象,让我感动的是,作为历史小说,这部书里还是有很多出色的女性形象,这在以往历史小说中不多见。比如芸娘,比如李妃,比如齐大柱妻子,他们都美貌而智慧,也都得到了幸福。

党争是现象,本质是皇权专制。这是个无解的死题,可还是有很多当时的有志之士做出了努力,比如胡宗宪,海瑞,徐阶等,人在一个时代中,不可能超越时代视野,忠君爱国依然是他们的思想内核,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将大明的江山危局凭一己之力一点点扭转撼动,这种努力本身就值得肯定。一部好书它应该让人思考,大明王朝1566做到啦!

牛虻读后感


如果一个人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阅读中,他会感到无比的快乐。阅读是一种与作者灵魂对话的过程,每个人都会从中获得不同的体验和启迪。不同的人读完同一本书,他们会有不同的感受和思考。读后感是读者对所读作品的心得和感悟,它能够体现读者对作者思想的理解以及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我相信这份名为“牛虻读后感”的读后感肯定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它会重点讲述读者对作品的核心主题和情感体验的深刻理解。

牛虻读后感 篇1

那个时刻他绝望中想获得自由,要重生,要复仇。不再寻死,可是他要置之死地而后生,给深爱他的蒙泰尼里神父,也就是他真正的生父写下绝笔:我相信过您,正如我相信上帝一样,上帝是个泥塑的东西,我可以用锤子把他砸碎,您却用一个谎言欺骗了我!

去达塞纳码头找我的尸首!

从此浪迹天涯,含悲忍痛,隐姓埋名,过着非人的生活。这让我想到《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想到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柯察金,想到了《我要读书》中的高玉宝……

苦难是一剂良药。亚瑟从人间蒸发了。他在南美游荡了十多年,过着一种不如猪或狗的生活。他化名里瓦雷兹,当过码头搬运工,饭店伙计,捡过垃圾……坎坎坷坷,死里逃生,落得腿瘸的残疾。

用笔名牛虻,终于复活了!一篇文章辛辣而讽刺,像一把插进反动教会心脏的钢刀。

最拨动心弦的是他与琼玛从小青梅竹马,深深的爱着彼此,却阴差阳错,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总是擦肩而过,感到遗憾。我觉得故事中的乔安娜是作者的真实写照。她一直盯着亚瑟,直到牛虻出现,虽然她的脸和声音都变了,她是瘸子。

也许乔安娜一直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可牛虻躲躲闪闪,就是不承认。琼玛对牛虻关爱有加。

牛虻也不能平静下来。他深爱乔安娜,不想打扰她。和琼玛保持纯洁友谊,若即若离。近距离接触,内心颤栗,浑身发抖。

备受欲望的熬煎,努力的克制着自己。他知道革命中随时都会有牺牲,他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志同道合,心心相印。

却有缘无分。这是牛虻可爱的地方。他的心是革命的,他放弃了小爱而成为大爱。全身心的投入革命洪流中!

不受任何羁绊。最后慷慨赴死,为了信仰,为了正义,为了民族的解放而英勇无畏,大义凛然,从容淡定。视死如归英雄气概,值得敬仰。

这也让乔安娜后悔嫁给了另一个革命者。空留下相爱不能共白头的惋惜。

可能世间的情大概相似吧,不能尽如人意。爱而无果者多之,但过程的美让人难忘,刻骨铭心。遗憾也是一种别样的美。牛虻虽然死了,却在琼玛灵魂深处永生。在所有革命者心中永生。

牛虻的牺牲,让我想到民族英雄郑成功,戚继光,想到一个铜板也没有的方志敏,想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想到舍身取义的黄继光,董存瑞……想到许许多多“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英雄豪杰们,正是他们的流血牺牲,推动了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正是他们的流血牺牲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生命不在于长短,只要璀璨短暂亦永恒!

而他可恨的父亲蒙塔里尼神父,虽然也爱他的儿子,但更爱他的教皇和他们的阶级利益。他多次催促牛虻放弃革命,未能达到目的,最后勃然大怒。他签署了处决牛虻的判决书,并亲自将自己的儿子送上断头台。最后,他无法承受内心的压力,发疯了,死于心脏破裂!恶人有恶报!

罪有应得!虎毒还不食子呢!

像他这样丧心病狂不顾亲情,友情的家伙当今社会不乏其人,为了财产父子反目,夫妻成仇,兄弟姐妹大打出手,告上法庭,禽兽不如,暴漏了人性的自私自利,阴险狡诈。让世人嗤之以鼻。当然,这只是阳光下的一个影子,这种不和谐因素永远不会影响社会主流。

繁荣、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正义、法治、爱国、奉献、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这是社会的主流。

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百读不厌,回味无穷。主人公牛虻不屈不挠,勇敢不屈,不怕牺牲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作者文笔细腻,抓住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人物性格,和环境烘托的写作手法令人赞叹!

堪称佳作。

牛虻读后感 篇2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明白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并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异常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可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我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终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

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便的心境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可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当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可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虽然仅有这本书我仅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可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牛虻读后感 篇3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 ,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后感 篇4

[作文读《牛虻》有感]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作文读《牛虻》有感。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通常,孤独的亚瑟最信任他的教父蒙塔内利。‘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为他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安慰他;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

这是第一次让年轻的亚瑟十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读后感《作文读《牛虻》有感》。

13年后,亚瑟带着伤疤和残缺不全的身体从南美洲回到了他出生和长大的地方,投入了一场激烈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那以后,牛虻的名字震惊了意大利。

这时,蒙塔内里已经是一位备受尊敬的红衣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有一次,牛虻和他的战友们遭到了骑兵的袭击。他勇敢地接受了掩护的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破时,突然听到蒙塔内里的声音,他拿支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下。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一点,我深深地被书中字里行间的亲情所感动。我既为牛虻的**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

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只有到那时人们才能看到他的真面目。

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代表着宗教统治阶级。他给儿子的原因是为了保护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大庆祥阁初二:魏滢滢

牛虻读后感 篇5

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牛虻》(The Gadfly)是英国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出版于18的歌颂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小说。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苏联的著名文学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青年近卫军》、《卓娅和舒拉的故事》都提到了伏尼契的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牛虻。1953年7月,由李俍民翻译的《牛虻》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感染了无数的年轻读者,革命者牛虻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文学形象之一。

《牛虻》是最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了,每个字都愿意去读,每段文字读起来都很有感觉,读到后来就会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牛虻对于革命的投入与献身精神已完全超越了死亡,正如书中所言:牛虻放弃了生命,选择了革命。在牛虻被抓入狱之后,无论统领用什么酷刑折磨他,加之他旧病复发,但坚定革命精神帮他战胜了敌人,他始终不会说出半个关于革命、关于同志的字来。面对敌人的疯狂折磨,他则用嘲笑反击,而他的精神也感动了狱卒,他们甚至愿意帮他逃走。执行死刑的时候,行刑队的人都故意把抢打偏,导致牛虻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面对枪口,这更加加快了敌人心理防线的崩溃。牛虻在狱中写给琼玛的信中提到: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我党的强大不也是靠着无数牛虻式的英雄先辈用牺牲换来的!自己以前看完一些抗日电影后总是想,如果那个被敌人拷打的是我,我会不会说出党的秘密呢?我能坚守住我秉持的信念吗?

牛虻最信任、关系密切的并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一个虚假的神父)。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 而最终蒙太尼里还是选择了虚假的教会,放弃了他亲生儿子的生命,最终牛虻的死也导致了他的精神崩溃而死掉。

《牛虻》给我们的启示就是:相信并坚持正确的信念,学会坚强,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并向困难发起挑战。

牛虻读后感 篇6

英國女作家艾捷爾·麗蓮·伏尼契的《牛虻》主要講述了意大利革命黨人牛虻爲争取國家獨立統一而獻出生命的故事。下面是美文閱讀網爲讀者朋友搜集整理的牛虻讀後感,歡迎閱讀與借鑒。

牛虻讀後感(一)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爲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用審訊和處決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将會實現爲之奮鬥的宏偉大業。对我来说,我会带着輕松的心情走進院子里走向死亡,就像一個放假回家的孩子(我已經完成了我的工作,死刑是我完全完成这项工作的證明)。

他們殺了我,因爲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

牛虻讀後感(三)

《牛虻》一書,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着作影響着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是关于亞瑟在經历许多困難後堅持革命的。在他被抓入獄後,許多人都認爲他已死,但他不顧家人的反對,又重新出現在腥说拿媲埃趧趥愖?middot;蒙太尼裏的幫助下堅持革命。

他给自己起名叫牛虻,因爲他有牛虻的優良品質。

這驚心動魄的故事把我深深**撼住了。牛虻被最信任的人欺騙,被最愛的人傷害,沦为拖着殘疾的身体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成为雜耍團的小醜。一個活生生,苦苦掙紮的人的靈魂,束縛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裏,被迫爲它所奴役。

在一次又一次的困難中,牛虻選擇勇敢地面對,从不退縮。经过種種磨難,他變得成熟了,換言之,就是成長。

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艱難的。在挫折中難免流泪,但我們需要擦幹眼淚,站起來,这意味着我们已经長大,变得堅強。用牛虻的話說,他從死亡那裏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铡矍榈闹邑憽 ι 畹耐度搿 λ劳龅拿镆暎肋h是我們可以借鑒的一個楷模。

雖然生命已经结束,但愛和希望将永存!对牛虻來說,問題的根源是宗教。一些渴望权力的人使用宗教,他應該打破這層羊皮,刺伤狼的心髒。牛虻是個強者,真正的強者,是值得所有人學習的楷模。

牛虻讀後感(四)

《牛虻》一書是作者伏尼契受到當時身邊革命者的獻身精神的激勵寫成的。它生動地反映了18世紀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對奧地利統治者、争取國家獨立和統一的鬥争,成功塑造了革命黨牛虻的形象。

小說中的主人公亞瑟的成長表現为各種沖突。這種沖突主要包括父子關系和宗教信仰兩個方面,主要體現在亞瑟与蒙田神甫的關系上。開始時,亞瑟并不知道蒙太尼裏是自己的父親,而隻是把他當作慈愛可親、堪予信任的神父。

當時,亞瑟受到争取民族解放和獨立思想的影響。在与牧時的讨論中,他堅持認爲,成爲意個爲意大利獨立而战的虔诚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这两个在當時的意大利是不相容的。

神甫對這種天真的想法十分擔心,他寄希望于将來能偷偷打消會導緻亞瑟反教會統治的危險思想。然而亞瑟對神甫因父子私情而産生的寬容卻作了錯誤的理解,認爲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并且不恰當地把神甫看作是教會統治的代表。由于這一錯覺,當新神甫到來時,他立即遭受懲罰:

他和所有的革命黨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兒時女友瓊瑪給他一記耳光,人家告訴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裏就是他父親時,他那天真的幻覺才痛苦地消散。他開始意識到国家獨立和教會統治是密不可分的。

这一挫折對亞瑟來說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同時也是火中鳳凰的重生。因此,亞瑟自殺的情節具有良好的藝術效果,是小說的精髓。從此之後,亞瑟再也不是舊“亞瑟”了,他變成了“牛虻”。

牛虻讀後感(五)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着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曆重重困難後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後,許多人認爲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裏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给自己取名叫牛虻,因爲他有牛虻的優良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爲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

牛虻站在那,沖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着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隻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好。

行了,夥計們!把你的**擡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

那麽來吧!預備——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

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随後冉冉升起,彙合到晨曦之中。他們看見牛虻倒了,就知道他沒有死。

他搖晃着站了起來,接着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輕聲問。

獄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謝上帝!”“感謝上帝!”上校又說了一遍,“總算結束了!

”蒙太尼裏來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閣下!請你一定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屍體還沒······”“哦,我的上帝!

”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紮,而且開始呻吟。牛虻倚着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读后感 篇7

高二读后感:牛虻的读后感想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阿吉尔·丽莲·沃尼契,他影响了包括我在内的数百万人的生活。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是关于亚瑟在经历了许多困难后坚持革命的故事。他**后,很多人以为他已经死了,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重新出现在江湖上,并在蒙塔内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给自己取名叫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良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

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

好了,伙计们!提高嗓门!你准备好了吗?

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

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看见牛虻倒了,就知道他没有死。

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

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

’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

’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高中生的读书心得:读《牛虻》有感牛虻读后感(2) | 返回目录

高中生的读书心得:读牛虻有感

在我看来,亲情是最纯洁、最值得信赖的感情:当你悲伤时,它给你安慰;当你害怕时,它给你力量;当你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当你处于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神圣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通常,孤独的亚瑟最信任他的教父蒙塔内利。

‘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

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二十年后,亚瑟带着伤疤和残缺的身体从南美回到了他出生和长大的地方,开始了激烈的战斗。

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蒙塔内里已经是一位备受尊敬的红衣主教了。

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塔内里在xx一直遭受着失去爱子的痛苦时,他的爱与恨交织在一起,更加矛盾。有一次,牛虻和他的战友们遭到了骑兵的袭击。他勇敢地接受了掩护的任务。

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破时,突然听到蒙塔内里的声音,他拿支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下。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看到这一点,我深深地被书中字里行间的亲情所感动。

我既为牛虻的**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

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代表着宗教统治阶级。他给儿子的原因是为了保护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高一年级读后感:《牛虻》的读后感言牛虻读后感(3) | 返回目录

高一年级读后感:牛虻的读后感言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阿吉尔·丽莲·沃尼契,他影响了包括我在内的数百万人的生活。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是关于亚瑟在经历了许多困难后坚持革命的故事。他**后,很多人以为他已经死了,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重新出现在江湖上,并在蒙塔内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给自己取名叫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良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

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

好了,伙计们!提高嗓门!你准备好了吗?

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

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看见牛虻倒了,就知道他没有死。

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

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

’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

’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高中生阅读牛虻作文的感受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阿吉尔·丽莲·沃尼契,他影响了包括我在内的数百万人的生活。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是关于亚瑟在经历了许多困难后坚持革命的故事。他**后,很多人以为他已经死了,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重新出现在江湖上,并在蒙塔内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给自己取名叫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良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

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

好了,伙计们!提高嗓门!你准备好了吗?

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

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看见牛虻倒了,就知道他没有死。

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

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

’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

’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高三优秀读后感:牛虻读后感(5)牛虻读后感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理想和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

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

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牛虻读后感 篇8

读《牛虻》有感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

“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自己当时随机编的),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

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弹药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

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平时的日积月累得来的。

2019年10月18日

牛虻读后感 篇9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记得那时,我正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名著。然而主人公保尔在全身病痛的情况下,回答别人的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就这样,这本书勾起了我无法抑制的好奇心。

最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读到了《牛虻》,被它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18岁的亚瑟因为缺少父母的照顾而和哥哥住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深深深地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着他,现在想想我,我脸红了,惭愧了。亚瑟,主人公,经历了所有这些挫折却没有放弃。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个小小的月考验。

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学习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

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杨超群

牛虻读后感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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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_1000 字

最近,我偶然读了一本书《牛虻》。我被它吸引了。我从没读过

过这么吸引我的书,所以,我一定要把我牛虻的读后感分享给大家。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

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

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

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

(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

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他偷运**时疏忽大意,

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

物质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者的坚定精神和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

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

刚出场 19 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

头发、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身体各部位都过于娇嫩,尤其是轮廓分明。”而

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

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

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

“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

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

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

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

样。我已经做了我该做的事,这次死刑证明了我忠于职守。”当侍卫要给他

执行死刑时,他们眼里含着泪水。他们太爱牛虻了,不忍心动手。但是牛虻却1

牛虻读后感 篇11

牛虻读后感

牛虻读后感(一)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实现了文学评论家布兰奇的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种冲突不是政治信仰的冲突,就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正是因为这些不可调和的冲突,才爆发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但是我没有时间去欣赏这些冲突,因为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和震惊

牛虻读后感(二)

《牛虻》一书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和统一的斗争,成功塑造了革命党牛虻的形象。

**亚瑟的成长表现为各种冲突。这种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和宗教信仰两个方面,主要体现在亚瑟王与蒙太尼神甫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

当时,亚瑟受到争取民族解放和独立思想的影响。在与牧时的讨论中,他坚持认为,虔诚与追求意大利独立并不矛盾。他不知道这两个在当时的意大利是不相容的。

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打消会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因为这个幻觉,当新牧师到达时,他立即受到惩罚:

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意识到国家独立和教会统治是密不可分的。

这一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也是火中凤凰的重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的精华所在。从此以后,亚瑟不再是老亚瑟了。他变成了一只牛虻。

牛虻读后感 篇12

看完**《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泪,在震撼中回顾了牛虻的一生。这时,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汹涌的大海,无情地触礁,并伴随着凛冽的寒风呼啸

我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里欺骗,被无耻的神父卡尔迪出卖,无辜的挨了一记琼玛的耳光。一些碎片仍在我面前挥之不去:当他得知自己是蒙塔内里的私生子时,他狂笑起来,用锤子砸碎了上帝的雕像。

“这么容易”他喘着粗气“我真是一个白痴”、他计划制造投海自尽的假象,他留了两封简短的”遗书”,一封写着:我相信过您,正如我曾相信过上帝一样。上帝是一个泥塑。我可以用锤子把它砸碎。

您却用一个谎言欺骗了我。另一封则写着:去达赛纳码头找我的尸体。

他在大雨中离家出走

之后的十三年,作者一笔跳过(十三年被写成中断的友谊),之后,牛虻返回意大利,并用了化名费利斯•里瓦雷兹,他成了一名优秀的讽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间的折磨,听者都觉寒心。从好好的富家子弟沦落为残疾在甘蔗园卖苦力,在斗牛场里干脏活,忍受着病痛当小丑,受尽了屈辱,他对琼玛说过一些话,让人震撼,我绝对忘不掉,他说:“你想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许有灵魂——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吗?

你对一切都以慈悲为怀——你可怜那个穿着傻瓜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你可曾想过那个凄惨的灵魂,那个甚至没有五颜六色的衣服遮掩、赤裸在外的灵魂?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冷得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感受到鞭子一样的讥笑——他们的狂笑就像赤红的烙铁烧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过头去——在众人的面前那样无依无靠——因为大山不愿压住它——因为岩石无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够逃进某个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一个灵魂已经麻木——想喊无声,欲哭无音——它必须忍受、忍受、再忍受。

噢!瞧我在胡说八道!你究竟为什么不笑出声来?

你没有幽默感!”谁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在监狱里,他受到了最残酷的惩罚。如果他动了,腰带就会深深地扎进他的肉里。他病得很重。这种痛苦是普通人无法忍受的!蒙塔内利拜访过他一次。这一次,牛虻告诉他,他是他的儿子。在一阵快乐和兴奋之后,阿瑟让蒙塔内利在他和上帝之间做出选择?他选择了上帝,放弃了心爱的儿子。

不久,亚瑟被带到了刑场。临死前,他决心不悔改。真荒谬!不向上帝忏悔就去坟墓是多么可怕。他要求不被**,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灿烂的笑容,调皮的问“我就在这棵树下被枪决么?

”他直视马枪兵,然而,他们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亚瑟致死的那一枪不是自己打的,而亚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伙计们,打得太差了!”“再来一次。

”“上校,你带来了一支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看看能否把他们调理好些。好了,伙计们!

把你的工具举高一些,你往左一点。拜托,伙计,你拿的是猎枪,不是煎锅!你们全都准备好啦?

那么来吧!预备——举枪——”他临死还这样说,还执行自己的死刑,看样子,他对蒙泰尼里已经不报希望了,他死而无憾了吗?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之后,蒙泰尼里也死了,死前,他神经错乱了,这是必然的结果。我真搞不懂,一开始放弃这个职位多好!到头来还要伤心的死去!

蒙塔内利实际上是一只披着慈善面纱的狼!一个多么虚伪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

牛虻已经成熟强大,成为一个不顾个人安危为国家谋命运的真正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亚瑟了,他现在叫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真的流下了眼泪,对不起琼玛!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

“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我会带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一个放假回家的小学生。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工作。死刑证明了我已经完成了它。

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人生只有一次。因此,人的生命应该这样度过:

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鬼吹灯读后感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作品这一本书,给了我许多回味,让我叹服作者的神奇。 通过读后感分享您在阅读过程中所获得的见解和认识,怎样写出优秀的读后感?您所寻找的“鬼吹灯读后感”已经准备就绪,感谢你阅读希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鬼吹灯读后感(篇1)

平时总是在网上找一些各式各样的小说看着,各种题材的都有,可是很多都是每天在等更新,有的时候我连着看几本小说,每天都只有三四章节,让人等着有点闹心,于是我总会找一些比较写完全的书看,前几天刚把一本书看完,于是就琢磨着重新找一本,最后在书海中挑来挑去就挑到了鬼吹灯,一直都有听说这本书比较好看,而且连游戏都有出了,但是一直以来我的潜意识就告诉我关于这类宛如鬼片之类的小说我还不如去看电影来得实在,但是就在我仔细的开始读这本书之后,我发现我以前错了,而且大错特错,这不是我想象中的就如聊斋之类那般小说纯属写鬼怪之类的题材,虽然我只是看到了第一卷,但是确实这本书让我震撼,全书构思新颖,而且所富含的知识面之广阔让我对作者之敬佩犹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所囊括的层面让我大为惊叹,里面所提到的人文,自然,地理,历史,考古,文物,枪械,宗教,周易八卦等等方面都是我从未涉及过或许了解过的,更别说一些地域文化更是闻所未闻,或许我曾知道过楼兰,但是我绝不曾知道还有精绝,还有西夜古城,还有黑沙漠,特别是关于我国富有很强烈神秘色彩的风水相术这方面更是引起我强烈的好奇,为此我还曾在百度上仔细的搜寻一番,而这更让我对作者如此博大精深的知识面打心里佩服。此书还有就是文笔幽默,或许谈不上幽默,但是很多地方有点搞怪的意味在里面,特别是偶尔还会弄一些毛主席语录,或者是一些俗话之类,使得本书看起来韵味十足。

鬼吹灯读后感(篇2)

好友推荐了一部恐怖惊悚小说鬼吹灯,从来没有读过恐怖小说的我也尝试了一把,刚开始还真是只感在白天读,后来故事实在引人入胜,尤其是惊厥古城进入先知墓室的章节如果要是放下书不知道结局简直到了根本无法睡觉的地步,所以一直从晚上7点一直看到2点才看完,刚刚读完觉得有很多感触,所以想尽快写下来。

1、恐怖

个人觉得这部小说之所以引人入胜就是抓住四个字:魔由心生,尝试什么叫真正的恐怖。 最恐怖的并不是尸体和怪物如何吓人,最恐怖的事情是知道危险就在身边却没有答案,而惊厥古城先知墓穴的章节把这一恐怖做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探险队一行进入惊厥古城的山洞,被毒花魔乱心智,幻觉制造万条毒蛇把4个幸存者逼入先知墓室,而却没有想到探险队的种种遭遇和4个幸存者在这个墓室的种种情况,最重要的是4个幸存者如何最后逃生,都被一个早在几千年死去的先知用图画的方式在墓穴的石匣上描述的淋漓尽致,试想在一个千年的墓穴中竟然画到了自己,这种活人和死人的对话,而且活人竟然要依赖死人求生路的情景真是把恐怖发挥到了极致。

2、花

古城山洞有一种花,这种花是古墓的守护神,这种花的可怕之处不是放毒,而是攻心,利用你人心里的猜忌和自私来让来对惊动古墓的人自相残杀。举一个我感触非常深的例子:这里又提到先知墓穴的那个石匣,石匣一共有两层,都是图画,第一层前3幅大概意思是这里是一个1千年前陷落的古国先知的墓穴,看到第四幅这是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屋子里正好四个人有胖有瘦,有男有女,其中有一个人正在打开这个石匣子当下这4个人已经走投无路,除了打开匣子求逃生之法别无选择。

正当4人对先知的预言深信不疑之后,他们打开了石匣的第一层,第二层还是一个石匣,上面也有图画,上面还是4个人,但有一个人是恶鬼,这4个人的选择要么在打开第二层石匣之前杀掉其中的恶鬼,否则一旦打开第二层恶鬼就会杀掉所有人。这时候这4个人开始互相猜疑,甚至即将达到互相残杀的地步

读到这里已经12点多了,但现在如果不让我马上知道4个人之中谁是那简直还不如把我杀了,呵呵。结果却让人大吃一惊:其实第二层本没有图画,是毒花刺激人脑带来的幻像,目的就是让探险者互相残杀,最后结果是大部分人被杀死,而没有被杀死的人在打开第二层石匣真相大白的时候也会因为杀死同伴而疯掉,真是太狠毒了。

这不免让我看到人性的弱点,多疑,恐惧。小小的一幅图画竟然能使人丧心病狂的杀死最要好得同伴。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毒花,想想36计最歹毒的计策:反间计。明末几个清兵的谈话被太监传到崇祯皇帝耳朵里,竟然会把一代抗清英雄袁崇焕凌迟处死。

这种情况在自己的身上又何尝不存在:因为对老师同学的猜忌和多疑,有时候会对对方的举动做出很错误的判断,其实完全是空穴来风。

结合主人公胡八一放荡不羁,内心沉着冷静,满口毛泽东语录的愤青形象,造就了这么一部堪称最为经典的盗墓小说。

鬼吹灯读后感(篇3)

因为我对神秘的事物总是很感兴趣。所以自从接触《鬼吹灯》以来,我的痴迷程度一直很高。直到今天,我终于把这部书看完啦!

总的来说,感觉这是象是一部很精彩的大片。(真的应该拍成电影)对于喜欢冒险的人尤为合适,无论是里面描写的唯巍壮观的群山、古墓,迷人的湖泊,KB惊险的粽子(僵尸)、妖怪、野兽。还是令人费解的图腾、迷咒、文字。都是引人入胜,让人欲罢不能。

作者天下霸唱曾很谦虚的表示,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但是小说里涉及到的历史、宗教文化知识,甚至人物之间的对白都很能揭示出一定的真实文化背景。

总之,这是一部充满了神秘色彩的好书,作为课外读物,尤其适合喜欢猎奇的年轻人。

如果你看过《鬼吹灯》,现在看一看下面的图画,然后带上耳机,闭上眼睛,是否已经到了那云南献王的古墓前?

鬼吹灯读后感(篇4)

依稀还记得当时买到鬼吹灯第一部精绝古城的时候,翻开书页读完第一章,作者的口气让人有种想笑、想一直看下去的冲动,新奇加点儿逗趣,又满足我的猎奇心理,附页的地图也是我一开始超爱这本书的原因。接下去,一个恐怖离奇、充满死亡、暴力、血腥的世界展现在我的面前,各种从未听说过的古怪工具和术语,玄学易经种种神秘的理念,还有摸金校尉的各种规矩对我来说都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吸引力。三个主角胡八一、胖子和shirley杨的对话,动作,像是电影画面般的在我脑海浮现,陪着他们看精绝古城的独眼雕塑,精绝女王棺墓,爬秦岭神树,斗诡异面具虫,在虫谷盗献王墓,去龙陵迷窟历险,上大雪山闯鬼门关…他们失去战友的悲伤、找到财宝的喜悦,仿佛都能感受得到,他们的激情永远让我佩服。鬼吹灯I写完后我爱上了鬼吹灯,成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灯迷。

其实我看的玄幻小说并不少,但是头一次这么喜欢一个系列的故事,喜欢盗墓主题的书。之后,我还觉得不过瘾,看了盗墓之王,看了盗墓笔记,但是总觉得和鬼吹灯有点儿差距、随着盗墓笔记越写越多,渐渐被吴邪和小哥这两位主角吸引,小哥的身世之迷直到最后都没有揭晓,感觉写的太大有点儿收不住的感觉。不拿盗墓笔记与鬼吹灯做比较,都很喜欢。

随后,看了鬼吹灯II第一本黄皮子坟、倒退到之前,感觉好幼稚,而且探险也远没有昆仑神宫那么惊险,只是处处透着诡异,停滞了好长一段时间。其实II感觉写的有点儿不像之前的风格,让我颇为失望。不过本着看完的信念,看了南海归墟和怒晴湘西,感觉还是不错的。巫峡棺山是胡八一探险的最后一部,真有点儿舍不得看下去,待看完了再来写个结尾。

鬼吹灯终于是看完了,这本书对我来说有太多的记忆,一直舍不得读完。所有八本读的跨度大概要从2007年到至今了八年了吧。各种惊悚恐怖的探险,各种稀奇古怪的生物,还有因为这本书认识的人,真的很感谢上天让我遇到这本书,感谢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让我体会到也许是我这辈子都感受不到的世界。

到底是因为我爱探险冒险的内心让我这么爱这本书,还是因为这本书而让我喜欢探险类的各种影视资料,无论是书、电影、电视剧等,到现在都有点儿分不清了。记得在这本书之前是非常爱看玄幻的小说,但是大都是各个作者幻想出的异世,这么有年代感的现实题材小说,那个时候的读完的感觉大概用惊为天人来形容都不为过。

鬼吹灯2最后一部巫峡棺山是点睛之作,比前三部写的都要精彩。印象特别深的包括过燕子桥、神笔画门,棺材山移山和尸仙出世的场面尤为让人印象深刻,还有一路同行的孙教授和老猿也让人觉得诡异异常。结尾还是一贯鬼吹灯的风格,总要有人死才罢休。最后胡八一刀山火海闯过后和miss杨海外逍遥还是很HE的。

人点烛,鬼吹灯,堪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鬼吹灯读后感(篇5)

很偶然间的机会,路过一个小书摊,看到这本书,因为平时老是身边有人念叨着这本书如何如何的精辟,于是我顺手就买了下来,回到宿舍,一打开,我就完全甩不掉了,仿佛有种魔力在深深的吸引着我,让我不停的读下去,主人翁(胡八一)彪悍的人生经历一次次的碰撞着我的心门,我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住了,那包罗万象的知识面,囊括了关于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真可谓无所不有,无所不谈,这让我的知识层面猛然间就来了一个质的飞跃,太强悍了,终于发觉自己的知识面跟作者之比较真乃十万八千里啊,于是我觉得明天开始我每天泡在图书馆,需要把握每天的每分每秒充实自己。

开胃小菜,实属虚构,好像很久没有写关于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了,都已经忘了所谓的格式之类的,而下面所写也就是说说自己对这本书的一些感受而已,因为这本书确实跟我的震撼很大,毕竟看了这么多的小说,印象深刻的却是没有基本,而且让我看了有写读后感冲动的好像这还是第一次,胡乱写写。

鬼吹灯读后感(篇6)

《鬼吹灯》是一部悬疑、恐怖惊悚的盗墓历险的小说,作者在整部书当中时时处处设置悬念的写作手法,使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且其架构比较宏大,想象非常丰富,描写十分生动,剧情也很曲折。《鬼吹灯》不仅充斥着惊悚,神秘,探险,盗墓等元素,还讲述了70年代的中国,可谓是反应了一代民风。

书中并没有向读者叙述那种老套路的鬼故事,可以说书中基本就没出现过鬼魂,当然除了胡八一祖父胡国华遇到的那个女鬼之外,而大多是古灵精怪的描写,作者天下霸唱的文笔很是让人欣赏,他把气氛渲染得很诡异,让人觉得只不过是些怪物在作祟没什么新奇的。

全书以三位当代“摸金校尉”(盗墓贼)——“胡八一”和“胖子”还有那个“Shirley杨”为主角,人物个性生动鲜明,描写了他们利用胡八一家祖传的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那些失落在大地上的一处处龙楼宝殿的离奇经历。

作者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实在是让人折服,昆仑山大冰川下的九层妖塔,中蒙边境野人沟中的关东军秘密要塞,消失在塔克拉玛干黑沙漠中的精绝古城,神山无底洞中的尸香魔芋花,云南丛林中的虫谷妖棺,西藏喀喇昆仑山中的古格王朝无头洞,陕西的龙岭迷窟……这些种种绝难见到的离奇事物,在书中主角足迹遍布沙漠、雪山、森林、峡谷、急流、草原等等时一一呈现了出来。因此,可以说,全书构思新颖,题材独特,涉及内容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

西域文化,古滇文化,西藏宗教的知识都是深不可测的,可想而知作者的知识面,阅读面得有多么广,也算是作者文化背景的一种显示吧。这倒是可以作为我们多读书,读好书的一种激励,想想只有知识面广才能或者说有可能“吹得起来”,亦或者说为“吹”提供一种可能性。

鬼吹灯读后感(篇7)

刚刚看过了《鬼吹灯》作者天下霸唱,对这部书的两部作品做了经典点评,指出了写作中的缺点和优点,突然感觉鬼吹灯最终的结局《巫峡棺山》结束以后,好像生活中缺少了探险的冲动,很是失落,却并不惋惜没有作品了,只是却又重新用新的人物去打造他们的惊险世界。

《鬼吹灯》第一部有四本,分为:《鬼吹灯之精绝古城》,《鬼吹灯之龙岭迷窟》,《鬼吹灯之云南虫谷》,《鬼吹灯之昆仑神宫》。

从去年的时候偶然看到电子书里面点击率最高的《鬼吹灯》,那时候作者还没有写第二部,而是连载的方式,开始看《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时候,感觉很好奇,仿佛作者已经两鬓斑白的笔锋创作了历史背景,深知如作者是80后的话,可能真的是位奇人吧,结果确实80后一代。越看越深入人心,了解了从未知道的风水知识,或许那些都是捏造的,但是却让人深信不疑,有种很想去一起探险的冲动。

每次看过一篇以后,就会期待下面故事的延续,几篇看下来,从历史书中不想去记忆的历史,这里却历历在目,关东军,日寇在东北的地下军.火库,日军用中国人体做试验等等,一切心痛的历史,都记忆犹新,并正面的去剖析,挖掘,打破传统观念,用故事中的正面人物克服一切困难捣毁读者心中的痛。而且在文章中经常出现一些像“龜”这样的生僻字,却让我狠长了一次识字的能力和历史知识,这个“龜”是读作“QIU”,在文中有个古城域名为此。

文章的内容让我觉得很真的不仅是这些历史遗迹,而且在刻画人物上,也是生动与新鲜的,在鬼吹灯第二部也为四本,分为:《鬼吹灯之一黄皮子坟》,《鬼吹灯之二南海归墟》,《鬼吹灯之三怒晴湘西》,《鬼吹灯之四巫峡棺山》中,感受到科幻大片的力量,如果我是导演,制片,会冲动去用电影的方式刻画,塑造人物,让大家看到中国也有这样的科幻片,甚至比那些机器人还要神秘诡异,因为我们,有历史,有文化,有古墓,有亡灵。文中“僵尸”与“行尸”区别也做了详细说明,很多不知的知识,让我们懂得了世界上并非有鬼魂,却有很多科学难以理解的事情,但是那些却可以用大自然的语言来进行剖析得出结论。例如“诈尸”确实很容易出现的事情,那是因为遇到自然界空气进入或是遇到人体阳气,使得尸体皮肤收紧,阴气减弱,弹跳的作用。

非常喜欢《鬼吹灯》全集的作品,每本书都各有千秋,希望大家去看看,真的是很棒的惊悚小说。

我现在还在继续看着《鬼吹灯2之三怒晴湘西》(有的却叫做湘西尸王),与刻画着的摸金校尉一起探险各大陵墓亡穴的惊险旅程。

鬼吹灯读后感(篇8)

今天看完了鬼吹灯的第一部,第二部就不想看了。

精绝古城和云南虫谷写的是最好的,其中云南虫谷的最后阶段最为恐怖,印象最为深刻。

龙岭迷窟感觉着实有点胡扯,昆仑神宫太过压抑,只有其中的恶罗海城写的可以,其余就很一般了

其实看完后也觉得大部分东西都有东拼西凑以及胡扯的成分,毕竟这也只是一个人玩玩才写的。

加上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气韵,使得整体还是相当不错的。

人物性格的塑造还算可以,Shirley杨算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完美女人了,几乎没有看出什么缺点,这一点和

金庸传统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有一段差距。

看后想起来,小说中有相当程度的重复程度,有些东西还有照搬其他文段的嫌疑,在情节设置上。

总是在莫名奇妙的时刻出现一个人影,或者一个像人一样的东西来吓人,通过一段段的分析才弄明白不是人。

算是把读者糊弄了,如果纯粹是消遣的话也是无所谓了,但多了未免有点腻。

小说中有大量的封建迷信的成分,但是如果不把它当真的话也是无所谓,其中的有关风水的内容看得就相当的少

基本略过,也无暇看,当然也是看不懂,所以作者扯了一堆基本也就忘记了。

本以为本书的作者天下霸唱起码也有个4-5十岁的人,并且可能还真有一点这方面的经历,跟着胡八一还真有点恐怖,

但一看作者的本人,才那么28岁。记者采访时还躲躲藏藏,语中含糊,问到关键时要么说忘了,要么说是自己编的。

我觉得这中间肯定有问题,至少不会是那么简单。

艾宝良的音频版的确不错,如果在晚上听的话,真的会很吓人。云南虫谷中有一段都让人睡不着觉了。还好没做噩梦

歌王读后感


经过编辑的积极努力我们最终完成了这篇“歌王读后感”,阅读了作品这本书后,一些读者常常开始反思内心。为了记住这些看过的剧情,我们有必要去写一份读后感,您掌握了正确写作品读后感的技巧吗?好东西要和朋友分享不要独享哦!

歌王读后感 篇1

篇一:灵魂歌王观后感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社会形态还未成熟,negro还是允许的对黑人的称呼,乔治亚州因此拒绝黑人**的介入,这也是为什么在影片《灵魂歌手》的前半部分几乎没有看见白人的原因。也许有人会说这是种族歧视,或者是社会地位的不公平体现,但无论如何在当时,没有人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更关注这一群体的存在,这为雷·查尔斯铸就一个时代的传奇展开了艰难的开篇。

我知道不能以貌取人,因为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都被一件件的得以实现,但在看这部电影以前一直心存疑惑,不知道以一个长相平平,身患残疾的黑人是如何做到的。不想重复电影里那些感人的歌曲,真正让我感动的是,雷政富挣扎着从社会底层前进。孩提时代弟弟在他眼前的溺水成为今后难以磨灭的心结,莫名其妙的眼疾也过早地夺走了他的光明,所有的一切仿佛就像片头枯树上吊挂的那些五颜六色的瓶子,阳光下绚烂夺目,可是有一天上帝突然关上了雷的心灵之窗,漆黑中只能听见它们在微风中叮咚作响。

空洞眼眶里不断渗出的泪水模糊了视野,幼稚的瞳孔里交织着困惑的思索。他还小,还不懂得宿命的安排。是母亲说:

你是瞎子,但你并不愚蠢,所以你必须开始适应这样的生活。她还说:千万不要让别人认为你是残疾人。

所以一路上,雷带来了黑人的疯狂恋情和白人的迷恋旋律。他的故事贯穿30年,装点了几代人的青春记忆。残废的身体看似残缺,但他们往往比普通人更注重平凡的生活,寻找容易被忽视的亮点。片中有一个情节是雷在嘈杂的餐厅对妻子说他听见了鸟叫,妻子茫然四顾,然而雷则说:

闭上你的眼睛,用心去听。她做到了。她听到了。你知道,这是一只蜂鸟。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被热炒的舞蹈《千手观音》,邰丽华的名字也在一夜间传遍神州,这是**的力量,但是我们却无法去想象她和她的伙伴们曾经过多少节拍的重复。

对于她们来说,如果心中没有流淌的音律,记忆就无法完成这些繁复的动作,雷也不可能谱写出如此之多的灵动乐章。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旋律,只要他用心聆听。他们生活在平凡的周围,更多的关注,我们的天空会更加绚烂,这需要公众的努力。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最简单的是问问自己是否还记得春节联欢晚会上教的手语——爱是我们的共同语言。篇二:灵魂歌王观后感当初毫不犹豫地买下这张碟,就是冲着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声誉。

但两个半小时看下来,期间还稍稍瞌睡了一阵,并没有多少心灵震颤以致灵魂激动不安的感觉。也许是对黑人缺乏了解。对我来说,这更像是人类天才的大事年表,但不是一个精神传奇。我想到了《飞行家》,莱昂纳多一直为这部戏竟然没有赢得最佳男主角的青睐而耿耿于怀,整部**也没有占据有分量的大奖,简直对不起其要拍出一部人物史诗的架势。

但我看完之后,就觉得没得大奖是理所当然的。虽然是演绎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物,但两部**某些方面有点类似,不断变换的时代背景、个人命运的跌宕,还有相比精彩人生毫不逊色的感情生活。这让我明白,或许拍一部真实人物传记的影片多少有些费力不讨好,因为,真实的人生,往往比**更**,比戏剧更戏剧,而真正的心灵传奇又岂能轻易地在两个多小时的光影中折射?

与电影相比,我更喜欢我喜欢的传记。在长篇传记的不断渗透中,文字更能打动我们的心。据说为了能够演好这个角色,福克斯事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首先,它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适应失明和**,然后它模仿雷查尔斯发现沉浸在**中的感觉。

最初我很不***一说起话来就不停抖动的身躯以及夸张的脸部表情。朋友提醒我说,盲人在和他人交谈时,往往会不自觉的比一般人的面部表情要多,意在吸引对方的注意,同时潜意识里表明,我也"看"得见你的表情,看,我不是回应了吗?电影中更吸引我的是主人公每小时生活的回忆。

他的弟弟,仅仅是玩耍中倒在了放置在屋子外桌子上的大水盆里就死去了。此时,单身母亲在屋中如往常念叨着,而ray,却在一种不知所措中什么也没做。这一童年生活的插曲,成了ray一生的心灵创伤。

他不断的自我谴责,哭得眼睛一天比一天模糊;他成年后常常恍若置身一片水中,一伸手,摸到的竟是那颤动的小手小脚。正是这种终生的创伤,让他对声音敏感,释放了他的天赋。片中的ray说,有创伤的人就会有特别的感受力(大意),这一点,我也曾体会深刻。

创伤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阴影和复杂性,也在少数人身上显示出超越创伤的巨大力量。篇三:灵魂歌王观后感2004年6月12日雷查尔斯因肝病并发症逝于加州,享年73岁。

这是一位美国**史上传奇式的人物,甚至可以将他视之为黑人**界的泰斗。如果说有什么超级巨星可以与之相比的话,那就是猫王普雷斯利和披头士影响了一代人。在他去世几个月后,他的最后一张票又赢得了8个奖项。

对西方流行**有所了解的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位**人的一生绝对是一个传奇,毕竟他还是位盲人。将这样一位**巨人的一生搬上银暮,应该是迟早的事情。这个拍摄计划被蕴酿了很久,一切都是在雷查尔斯去世之前进行,而当影片上映时他的人生也几乎同时终结了。

()所以最后影片的故事只是浓缩了他最为辉煌的人生路程,从西雅图闯世界开始到1966年成功戒毒结束。事实上人物传记影片并不好拍,故事的情节都依赖于真实人物身上发生的一切,不能太多的艺术加工,否则会背离原型,引来乐迷们的不满,又或者太过照搬真实人物的一切,让人觉得无趣,欣赏起来象是纪录片,如迈克儿曼的《拳王阿里》。我最喜欢的人物传记影片是《杰基和希拉里》(又名《她比烟花寂寞》),但太过直露和艺术渲染性地反映一位**神童的阴暗面,同样招来无数的怀疑和指责。

所以说传记类影片实在是不好拿捏,同样地影片的精彩与否同样很依赖于传记人物本身的精彩与否。中国的人物传记影片在以往有着一个通病,塑造的人物通常高大全,过分完美而脱离了现实。

歌王读后感 篇2

206月12日雷查尔斯因肝病并发症逝于加州,享年73岁。这是一位美国音乐史上传奇式的人物,甚至能够将他视之为黑人音乐界的泰斗。如果说有那些音乐巨星能够与之相较,那么也就是猫王普雷斯利和甲壳虫乐队这样影响一代人的音乐人能够与他相提并论。在他病逝后几个月,他最后一张专辑又一举赢得了八项大奖。对西方流行音乐有所了解的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位音乐人的一生绝对是一个传奇,毕竟他还是位盲人。

将这样一位音乐巨人的一生搬上银暮,就应是迟早的事情。这个拍摄计划被蕴酿了很久,一切都是在雷查尔斯去世之前进行,而当影片上映时他的人生也几乎同时终结了。因此最后影片的故事只是浓缩了他最为辉煌的人生路程,从西雅图闯世界开始到1966年成功戒毒结束。事实上人物传记影片并不好拍,故事的情节都依靠于真实人物身上发生的一切,不能太多的艺术加工,否则会背离原型,引来乐迷们的不满,又或者太过照搬真实人物的一切,让人觉得无趣,欣赏起来象是纪录片,如迈克儿曼的《拳王阿里》。我最喜爱的人物传记影片是《杰基和希拉里》(又名《她比烟花寂寞》),但太过直露和艺术渲染性地反映一位音乐神童的阴暗面,同样招来无数的怀疑和指责。因此说传记类影片实在是不好拿捏,同样地影片的精彩与否同样很依靠于传记人物本身的精彩与否。

中国的人物传记影片在以往有着一个通病,塑造的人物通常高大全,过分完美而脱离了现实。对于雷查尔斯这样一位出色的音乐人,恐怕也是免不了会对他的才华赞誉有加,但《雷》还是注重对其阴暗面的描绘。诸如他的吸毒史,以及他好色的一面,当然各方面全方位展现一位艺人,能够更真实地还原本人,缺点和优点并存是作为人存在的必然。当然作为一部美国主基调的影片,总的来说还是赞大于贬。

歌王读后感 篇3

正因他善于尝试,善于打破墨守成规,善于超越音乐的范畴来做音乐。还有,他不单单是个音乐人,还是一个人权斗士。

在五六十年代,美国上下都在为人权做斗争,大街小巷都在抗议种族歧视,让政府取缔公共场合白色人种和有色人中的不公平待遇。恰好雷查尔斯要在乔治亚州举办演唱会,场外的观众正在抗议把有色人种的座次问题。雷查尔斯也是一个黑人,也感觉到不能再由这种种种族歧视流传下去。他也站在了民权斗士们的一边,向投资商提出不取消座次分开他就不开始演唱。那时的种族斗争正是白热化阶段,投资商也不敢冒险,就以合同里的条款要挟雷查尔斯。雷最后也没有被屈服,但是他却被法院判决终生不得在乔治亚州唱歌。这个惩罚对雷来说是有点重的,但是法律无情,除非宪法修改,种族歧视不再存在。斗争的最后起了效果,美国政府开始重新实施种族政策,美国的人权真正的得到了提升。最后到了1979年,乔治亚州州长向雷-查尔斯道歉,为了表达乔治亚州对雷的忏悔,州长把《GeorgiaonMyMind》定为乔治亚的州歌。这份道歉虽然晚来了好多年,但是对于一个歌手来说,是莫大的荣耀和鼓励。真正的歌手不单单是一个歌手的,他们要有一种正义的社会担当,雷查尔斯做到了,并且还还被美国和世界铭记于心。

歌王读后感 篇4

影片一开始就是一个略带恶意的小玩笑:雷为了混上公车,骗司机大叔自己是二战伤残士兵。而如果带着这个观点观看全片,你会发现在雷.查尔斯的世界里(莫不如说在黑人的世界)充斥着欺骗。为了活着,为了压榨别人,为了自我保护。黑暗一直跟随着这个天才,亦步亦趋。但影片基调之所以成功地维持在阳光、温暖的调调里,全是音乐的功劳。而音乐的灵,始终仁慈地环绕着她的最具才华的儿子。一个黑暗中苦苦摸索,具控制欲、脆弱、敏感而机智的外壳下,包裹着最原初恐惧的孩子心性。

这更是讲述爱与自由的永恒桥段。雷对音乐的过度依赖,一是由于生理因素,二是儿时的阴影。他也始终在追寻着一个真正的怀抱,从碧,到后面的其他女人。一个足够诚实的男人会承认他最钟爱的是自由。那么我们究竟看到了什么?只有一次次的别离——纵使他身边的女人离开时,依然对他是顶礼膜拜。可他们给不了他真正的需要。是什么呢?是自由。

艺术家是一个人最本真状态的完美展现。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人骨子里,都是艺术家。只不过有好的,也有二流的三流的依此类推。可纵使是约翰列侬,更不要谈毕加索……从他们的生活我们看不到一个最终的解。问题是这最终的解本来就是一种自欺欺人罢了。只是现实中的我们没有了更新换代的资本。早已沦落为得过且过的蝼蚁。

在自由面前,没有道德犹豫。但是雷最终还是戒除了毒瘾。因为他要完成最终的救赎。这同样是爱,最大的爱。也是最终的自由。

我们所有人的自由。

歌王读后感 篇5

灵魂歌王观后感

灵魂歌王观后感(一):

一部传记型电影,真实性是其首要问题。但是如何表现其真实性,这其中有很多讲究,下方透过分析《灵魂歌王》的表现方法来讲讲电影是如何展示其真实性的。

真实之一——剧本。

《灵魂歌王》的导演泰勒·海克福德(taylorhackford)透过**认识了电影中的主角人物雷·查尔斯(raycharles)。50年代,海克福德第一次听到雷的《igotawoman》就被他热情的声线所吸引,1987他们第一次见面,之后海克福德取得拍摄权,然后在80年代末最终整理完影片故事,这期间海克福德搜集了超多的第一手访谈记录,本杰明(联合制作人)说:“如实精确的描述对我们和雷都十分重要,我们毫无保留,正因人无完人,因此为了极力塑造出真实的雷,我们将他以前的缺陷和堕落也都重此刻大银幕上。

”在整个过程中,雷十分合作,他告诉海克福德,能够将他的任何经历写到电影中,也能够塑造成任何形象,但一切都务必真实。而为《灵魂歌王》编写剧本的詹姆斯·l·怀特(jamesl。white)具有很多与雷的相似之处——来自南方(雷来自乔治亚州,其《ge***iaonmymind》成为乔治亚州州歌)、同为黑人、都曾痛苦的奋斗过。

怀特透过多次与雷的会面,并花费超多时刻精力接触雷最亲近的朋友、家人和雷的前妻及知己戴拉,继续将海克福德的剧本进行润色,最后成稿经过翻译成盲文交由雷自己查看时只进行了两处改动。这种戏剧化的追求告诉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以反应人物的个性和成长,是影片成功的基石。

真实之二——主角演绎

不得不说杰米·福克斯(jamiefoxx)确实是个天才,在出演《灵魂歌王》之前就在《拳王阿里》和《挑战星期天》中表现出色,之后又在《被解救的姜戈》和《惊天危机》中演绎跨度很大的主角,而雷的形象也被他塑造得很成功。但是成功并不是毫不费力得来的,福克斯经过雷本人的测试后,为了将雷的形象尽可能地还原,从发型到***动作都要一一进行模仿,同时最大的难点学***的生活,福克斯需要学***,彩排期间每一天12个小时都务必蒙住眼睛,每一天花费一小时的时刻化妆成盲人,最难的是还要学会完全不一样的方法来感知身体的户外。但是每一个细节的付出都是对真实的一次致敬,福克斯结合自身的天赋和后天的发奋,以人物本人的心态表现主角,同时承受观众观众把真人和主角比较的压力,依然成功的表现了雷的细腻情感,并因其在电影中精湛的表演夺得了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

真实之三——歌曲运用

《灵魂歌王》不仅仅仅是个传记型电影同时还是**电影,而**的运用除了吸引观众之外,还是电影真实性的一个重要表现。首先是**的选取上,按照时刻的顺序分别选取了《igotawoman》、《drowninmyowntears》、《what’disay》、《ge***iaonmymind》、《hittheroadjack》、《unchainmyheart》、《ican’tstoplovingyou》。除了歌曲的上映时间序列,电影的真实性也能得到体现;此外,歌曲与叙事人物的生活经历之间的联系和影响也能体现电影的真实性!

例如:雷事业开始之前只是透过唱别人的歌曲像纳京高的,但是当他遇见他的第一任夫人同时也是他的知己比衣时,在感情的沐浴下,他创作了第一首属于自己的歌曲《igotawoman》,他将蓝调同福音**结合在一齐衍生出灵魂乐,虽然当时备受争议,但挡不住他的才华被其他人了解,这首歌也成为了他的成名曲;《ge***iaonmymind》也是一首带有历史好处的歌曲,它第一次真生出名是1960年raycharles在民权户外后乔治亚大会的和解大会上的演唱,也正是从这以后《ge***iaonmymind》成为了乔治亚州州歌。这首歌被选入影片,展现了雷的民族自豪感和对种族隔离的反对。他宁愿20年不在乔治亚唱歌,也不愿为贫民区的人们唱歌

他愿意向所有人展示他生命中最完美的部分。《hittheroadjack》是雷沉迷毒瘾和性最疯狂的时期创作的,节奏的狂热正是雷当时生活的一种反映——雷沉溺于毒与性的狂热状态,这是一个经手雷查尔斯自己创作的一部电影,但是雷本人并不试图去掩饰自己以前的黑暗生活,他经历过辉煌,但是那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辉煌的前生也是一段黑暗的时期,受小时候的经历和眼盲的影响,他的心理能够说有一部份是不健全的,但是他有一个伟大的母亲,她教给他生活的真谛——不好让人把你看做一个残废!同时,他很幸运地找到了自己一生的理想和兴趣。他关上了通往天堂的门,却为他打开了一扇窗,时他在**路上的路比他生命中的路要平坦得多。

电影将歌曲背后的故事和好处挖掘展现出来,但是度修饰,只是尽可能还原,增加了人物性格的争议性,但是却使人物更加饱满真实!

真实之四——色彩运用

wheniwalkoutthedoor,iwalkoutaloneinthedark。——ray

上面这句话是雷锋和比衣吵架时脱口而出的一句话,但正是这句话,显示了雷锋内心的孤独和痛苦。七岁以前他还是能够看见的,那个时候土地还是黄色的,树木还是绿色的,妈妈浆洗的床单还是白色,门前树上的风铃还是彩色的,但是七岁一次眼疾夺走了他生命里的色彩,从此世界都是黑色的,而独自一人摸索在这个黑暗世界的孤独里,就像一缕幽魂飘在空城里。电影里的色彩运用就极好的反映了雷的心理,通常状况下,电影在回忆镜头时候会使用暗色,而在现实镜头会使用自然色,但是《灵魂歌王》恰好相反,回忆镜头展现的真是雷能够看见的世界,因此用了自然色,而现实镜头是他听见和感受到的世界,这个世界是孤独黑暗的,因此用了灰暗色调,乍一看还会有一种哥特式的色彩感觉。

这种色彩的运用不得不说是高明的,在无形之中将观众带入了雷的世界里,体验雷的情感,这时的真实感不再仅仅是历史性的真实感,而是人物主角体验的真实感。

雷的**被称为灵魂**,是无负其名的。与贝多芬的命运狂想曲相似,雷的**是他的灵魂感受,灵魂不是假的,灵魂的真实是一切真实生活的源泉。而所有一切的偶然与必然促使了《灵魂歌王》的成功!

灵魂歌王观后感(二):

灵魂歌王观后感

2004年6月12日,查尔斯死于加州的肝病并发症。他73岁。这是一位美国**史上传奇式的人物,甚至能够将他视之为黑人**界的泰斗。如果说有那些**巨星能够与之相较,那么也就是猫王普雷斯利和甲壳虫乐队这样影响一代人的**人能够与他相提并论。

在他去世几个月后,他的最后一张票又赢得了8个奖项。对西方流行**有所了解的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位**人的一生绝对是一个传奇,毕竟他还是位盲人。

将这样一位**巨人的一生搬上银暮,就应是迟早的事情。这部电影拍了很久了,查尔斯去世前,电影上映时,他的生命几乎同时结束。所以最后一部电影的故事正好浓缩了他最辉煌的人生旅程,从西雅图到1966年,成功戒束了药物**。

事实上人物传记影片并不好拍,故事的情节都依靠于真实人物身上发生的一切,不能太多的艺术加工,否则会背离原型,引来乐迷们的不满,又或者太过照搬真实人物的一切,让人觉得无趣,欣赏起来象是纪录片,如迈克儿曼的《拳王阿里》。我最喜爱的人物传记影片是《杰基和希拉里》,但太过直露和艺术渲染性地反映一位**神童的阴暗面,同样招来无数的怀疑和指责。因此说传记类影片实在是不好拿捏,同样地影片的精彩与否同样很依靠于传记人物本身的精彩与否。

中国的人物传记影片在以往有着一个通病,塑造的人物通常高大全,过分完美而脱离了现实。对于雷查尔斯这样一位出色的**人,恐怕也是免不了会对他的才华赞誉有加,但《雷》还是注重对其阴暗面的描绘。比如他的吸毒史,以及他好色的一面,当然,全方位的全面展示一个艺术家,才能更真实的还原自己,缺点和优点并存成为人类生存的必然。

当然,作为一部美国基调电影,总的来说,它总比贬义好。

影片的叙述方式很普通,以编年体的方式对雷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赫赫有名的巨星级人物的过程以阶段性的再现。当然但以这样的方式来再现一位人物似乎有些太过呆板无趣,于是在影片中不断以闪回的方式再现了他的童年,一个贫穷的黑人孩子,以及他失明的人生过程。这其中比较着重点到了雷查尔斯的母亲对他的教导,以及他弟弟享利的死成为他一生的阴霾。

这几点童年的经历对他以后人生的原则和方向起到尤为重要的影响。首先母亲正因贫穷而为人洗衣,遭遇到不公平而奋起抗争,这些与他之后不断与那些侵吞他利益的小人作抗争一向交替在影片中行进,突出表现了他同不平等抗争的处事原则。另一方面作为一名盲人他一向信奉母亲教导他的凭声音去记住一切,所有的事都得依靠自己,成就了他之后迈向成功的坚强性格。

我认为影片最成功的处理就是将雷查尔斯童年时造成自己弟弟溺水死亡的罪恶感同他吸毒有机的结合到了一齐,也许真实的雷查尔斯是否如此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这样的艺术处理似乎也为影片的整体塑造人物的罪责感与救赎作了统一性。

追求平等和一切只信自己的个性虽然对雷查尔斯在**事业上的成功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同样也影响到他在生活中的一些反面元素。探求和尝试在**上是一种创新精神,而雷查尔斯也为此走上了吸毒的旅程,这一段旅程并不光明,而且似乎也会为这样一位**巨人抹黑,电影人还是为他找了个理由,童年的阴霾使他心底处总有一份恐惧和罪责,为了逃避而依靠上了毒品。影片中出现了水的幻影,并反复强调了这一原因对查尔斯·里奇的影响。

这个理由其实让我觉得牵强,但在影片的表现力和凝聚力上是值得称赞的。同样好色也是雷查尔斯的另一个鲜明特征,他喜爱女生,不停地在身边变换女生,但与此相反他却又很重的家庭观念,绝不因此而破坏自己的家庭。这些不太光明的缺点实际并没有影响影片雷查斯的形象,反而使这个人物越发丰满。

影片对于雷查尔斯的坚强独立性格作了不少的描述,并且认为正是这种性格引导他走向成功。的确一位盲人能够凭一己之力在**上获得如此非凡的成就,无论如何都是值得赞许的。雷查尔斯一生在逆境中成长,6岁因青光眼失明,然后15岁后独自创荡,赢得一切。

他一生的成功离不开两个女生,他的母亲和他的妻子,母亲培养了他的独立潜质,而他的妻子以博大的胸怀包容了他一切错误,一向默默支持着他。影片也着重点到了这两位女生对他的影响和帮忙。

作为对一个**人致敬的传记影片,在人物性格上全面的展现之外,同样需要将他的**贯穿全片。雷查尔斯最初的**事实上是纯粹的模仿,他有天赋但却未展现,直到遇到大西洋唱片公司的艾哈迈特,他让雷查尔斯完全开始做自己的**。雷查尔斯最初学的是爵士钢琴,然后开始溶进自己的风格。

直到他的第一首单曲《我得到一个女生》问世,这首歌曲被称作第一首真正的黑人歌曲,并且大胆溶入福音,轰动一时。当雷查尔斯综合了节奏蓝调和福音感觉的灵魂乐嗓音开始广为流传时,他的独特**风格开始构成。被称作灵魂乐之父的他事实上并非只是单一风格,他在乡村、蓝调、灵魂、爵士、bigband**风格上都有涉猎。

影片中一向再现他的一些名曲,诸如《敞开我心悱》、《我不能停止爱你》、《乔治亚,我的爱》。其实影片中也一向颇有意味将不一样年代的名曲伴随着雷查尔斯的人生旅途进行,你其实能够发现雷查尔斯早期作品都带有明显的直露的**色彩,这与他来自社会底层黑人家庭有关,一种百无禁忌的大胆。然而正是这种有点出格的**与当时开始解放个性的时代相当匹配,问世后便大受欢迎,影片也顺便将当时的社会人文进行了一次巡阅。

人物的塑造离不开性格化,这同样也是好莱坞人物传记电影的普遍手法,有时候拍一部传记电影需要将某些人物的部分特性放大化,使他看起来更异于常人,显得更加与众不一样。这样的影片才能让人物变得更有魅力,让观众对其中的主人公映象深刻。在以往的好莱坞影片中就常常这样做,比如《莫扎特》,让这个**天才看起来至少有些神经质,会无故地大笑,毕竟天才多少都是有点神经质的。

当然对于一个历史略有些久远的人物你能够加入更多的想象在里面,正因一切都无从考证,而对于象雷查尔斯这样现代人物,你毕竟很难将他任意夸张,观众毕竟都见过他,你可不能将他们当猴耍,不然必定非议颇多。演员在表演这样一位人物时必定需要尽可能的象,而电影只能够抓住他的特征让它频繁出现。如果说《雷》之因此会如此成功,那就是正因杰米福克斯的精彩演绎。

事实上在这部电影中只有一个主角,那就是杰米福克斯,甚至连女主角都不存在。一个人撑起了一部戏,杰米福克斯的表演完全做到了形神俱备的境界,雷查尔斯那种特殊的弹唱姿态和腔调,杰米福克斯都将他完美地表现了出来,没有人怀疑作为他获得奥斯卡影帝的资格。

歌王读后感 篇6

天分是上帝的赐予。上帝是公平的,给了你天分,别的方面就难免缺失。

雷——一个黑人灵乐歌者,生活在暗黑世界中的天才。出身贫寒,7岁全盲。是音乐使他以另一种方式展开——他的里程,他的全部。

余音缭绕。他听得到常人听不到的声音。片中有个场景:他与女友约会时,教她听凉风掠窗的声音,一脸的纯真。后来,女友成了他的妻。

不论何时,四周永远是无尽的黑。音乐是暗海上摆渡的船,让他驶向心灵深处的光亮,但在没有音乐的现实生活中,他是个寂寞的凡人。他犯一切功成名就男人该犯的错:吸毒,换情人。童年生活的穷困,导致他小气贪财的性情。面对情人的需索,他表现得懦弱而不负责任。

他的琴音,他的歌声,慰藉人心。喜欢片中每一段雷的表演场景,他沉浸在音乐中的那份投入和自得,令人动容。音乐,才是他终此一生真正的情人。生活中,他只是个自私的普通人。

《雷》是部不错的传记片。福克斯演技出众,平实而不夸张,称得上形神兼备,得奖实至名归。但也仅此而已,整部片子还是沿袭美国人物传记片的老套路,没有更多、更大的突破。例如,过多渲染人物的潜意识。小时候,雷的弟弟意外夭折,这成为他心理上一个巨大的阴影,他潜意识中的恐惧场景反复出现在片中,似乎雷的一切问题都是由此产生的,让人觉得说服力不足。编剧好像心理分析师,过于片面,也过于牵强。

了解一个人的内心何其难。他人再如何努力,也不过进入一张表皮而已。

猴王读后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如何写出优质全面的作品读后感呢?为了您的方便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编辑了这份专业的“猴王读后感”。

猴王读后感【篇1】

今天,我翻开了西游记这本书,我看到了《真假美猴王》这一篇。看完后我好想进去让唐僧认出真的悟空呀!

故事是从这里说起:师徒四人继续向西走去,师徒四人越走越累,便在一个大石头边上休息了一会儿。师傅让悟空去找水喝。六耳猕猴趁着悟空走了,便假扮悟空,把唐僧的行李和碗都拿走了。唐僧误以为真的是悟空干的,便马上让八戒和沙僧牵着马走。可刚走不到几步,那六耳猕猴马上来到唐僧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并把他们带到了水帘洞。后来真的悟空找到了那里,并和六耳猕猴一只争斗,到了如来佛那里,才把六耳猕猴给收了。

嗨!唐僧真是是非不分,就是假悟空,也要试探。不能就这样怪最真的悟空,这样就太不公平了,悟空什么也没干,而是好心去给师傅找水,就这,师傅还念紧箍咒,还赶走他。我真替悟空打抱不平!

若要一个人判断事物像如来一样不偏不倚,不受感情亲疏因素的干扰,怕是一件难以办到的事情。所以当年才有“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斩是斩了,诸葛亮做得没有如来那么潇洒,痛哭流涕地送马谡上路,因为他不是佛。但也没有像那个富人一样,与马谡深厚的感情并没有影响他对问题的判断。他做到了“执法如山”。

作为人,在情感上有亲有疏在所难免。不能否认,在很多时候,对于一个人的爱憎经常左右着我们的判断力。我们虽然难以做到如来的毫不偏差,无爱无憎,也不能像那个富人那样让感情亲疏左右自己的认知。所以学学诸葛先生,关键并不在于情感的亲疏在主观上是否影响了你,而在于如何把这种影响降到最低,尽量客观地去看待事物和判断问题。

猴王读后感【篇2】

猴王出世读后感

猴王出世读后感(一)

英国文学大师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知识的源泉。是的,书是我们一生的朋友,也是一位沉默的老师。如果世界上没有书,五彩缤纷的世界就会失去色彩,变成灰色的世界。

神话巨着《西游记》描写了唐僧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猴王出世》是全书第一回,叙述了石猴从出生到成为美猴王的经过。

有人曾经说过:未来是拼出来的。石猴就是这句话的最好的印证,从他一出生,就在拼搏,他广交好友,为以后称王铺下了一条大道。

体验石猴搏斗的最好地方是他勇敢地跳进瀑布里。石猴的能力不一定是最高最好的,但为什么他能成为猴王呢?那是因为他敢于拼搏,勇于挑战自己的命运,这两点是其他猴子所无法企及的,也许会有更厉害的猴子,但因为它们缺乏拼搏精神及胆量,才使得石猴能顺利当上美猴王,开拓出一个崭新的未来。

石猴的经历让我想起了现在世界上最繁荣的国家——美国。美国人民在两百多年前还臣服在不列颠的统治之下,但他们在华盛顿、杰斐逊等有志之士的带领之下,推翻了不列颠的统治,创建了美利坚合众国,用自己的拼搏,用自己的行动让自己的国家变得繁荣,富强起来。美国人用拼搏开创了一个新未来,新时代,美国一步一步走向世界之巅,这何尝不是靠拼搏赢来的呢?

拼搏创出新未来,让我们摆脱命运的束缚,开创一个属于自己的崭新的未来吧!

猴王出世读后感(二)

文章的第一回讲的是美猴王出世。孙悟空是一只石猴,他是从一块石头里蹦出来的,没有爸爸妈妈。他是一个非常淘气的石猴。他出生时,无忧无虑,到处玩耍。

他很勇敢,也很有好奇心。他带着许多猴子找到了水帘洞,被众猴拜为美猴王。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过了许多年。

有一天,美猴王突然觉得日子很无聊,生出了要拜师学艺的想法,在众猴的支持下,他就去寻找神仙学本领。

这段故事告诉我,孙悟空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催他去学艺,可是他自己悟出了要学本领的道理。我平时在家里,父母总是督促我学这个学那个,有时候我觉得他们很累,有时候我真的希望每天都能像孙悟空一样玩。可是,又一想,要是等我长大了什么也不会,那可就惨了。

有一次,师傅讲道的时候,孙悟空又跳又跳。师傅问他要学什么,他只说学长生不老的本领,其它什么也不想学。师傅气得在他的头上打了3下,倒背着手,走进屋里,把前门关上,不出来了。

孙悟空真聪明。他猜到了主人的意图。师傅打了他三下,他知道这是为了让他半夜三点去师傅的房间学习技能。如果我能像孙悟空一样猜出别人的想法,也许我可以成为一个大侦探。

就这样,孙悟空从师傅那里学到了长生不老、翻筋斗云和七十二变的本领。然而,孙悟空并不谦虚,所以他在别人面前炫耀。师傅很生气,把他赶回了花果山。孙悟空这种傲慢任性的脾气,后来给他惹了不少麻烦。

孙悟空的能力很大,但是他很骄傲,不守纪律,所以得罪了很多神,也被山脚下的佛祖压迫。如果我有孙悟空的能力,我就不必飞到中国去看爷爷奶奶了。我可以翻一个筋斗云,每天去中国。

如果我能像七十二岁那样变,我就能把自己变成一只小虫子,和我的哥哥姐姐一起玩猜谜游戏。他们找不到我。孙悟空的故事很有趣,它教会了我很多道理。在新学期里,我将继续读更多关于孙悟空的故事。

猴王出世读后感(三)

文章的第一回讲的是美猴王出世。孙悟空是一只石猴,他是从一块石头里蹦出来的,没有爸爸妈妈。他是一个非常淘气的石猴。他出生时,无忧无虑,到处玩耍。

他很勇敢,也很有好奇心。他带着许多猴子找到了水帘洞,被众猴拜为美猴王。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过了许多年。

有一天,美猴王突然觉得日子很无聊,生出了要拜师学艺的想法,在众猴的支持下,他就去寻找神仙学本领。

这段故事告诉我,孙悟空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催他去学艺,可是他自己悟出了要学本领的道理。我平时在家里,父母总是督促我学这个学那个,有时候我觉得他们很累,有时候我真的希望每天都能像孙悟空一样玩。可是,又一想,要是等我长大了什么也不会,那可就惨了。

有一次,师傅讲道的时候,孙悟空又跳又跳。师傅问他要学什么,他只说学长生不老的本领,其它什么也不想学。师傅气得在他的头上打了3下,倒背着手,走进屋里,把前门关上,不出来了。

孙悟空真聪明。他猜到了主人的意图。师傅打了他三下,他知道这是为了让他半夜三点去师傅的房间学习技能。如果我能像孙悟空一样猜出别人的想法,也许我可以成为一个大侦探。

就这样,孙悟空从师傅那里学到了长生不老、翻筋斗云和七十二变的本领。然而,孙悟空并不谦虚,所以他在别人面前炫耀。师傅很生气,把他赶回了花果山。孙悟空这种傲慢任性的脾气,后来给他惹了不少麻烦。

孙悟空的能力很大,但是他很骄傲,不守纪律,所以得罪了很多神,也被山脚下的佛祖压迫。如果我有孙悟空的能力,我就不必飞到中国去看爷爷奶奶了。我可以翻一个筋斗云,每天去中国。

如果我能像七十二岁那样变,我就能把自己变成一只小虫子,和我的哥哥姐姐一起玩猜谜游戏。他们找不到我。孙悟空的故事很有趣,它教会了我很多道理。在新学期里,我将继续读更多关于孙悟空的故事。

猴王读后感【篇3】

在日常的生活长河中,流淌过这样一个神话故事,选自西游记中的《猴王出世》故事。

我读了猴王出世这篇课文,感觉非常好看,今天我要把它写下来。文中说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在海边,有一个神石,石头突然崩裂,诞生出一个石猴,他非常自由,无忧无虑在地上玩耍。时候诞生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玉皇大帝派千里眼、顺风耳探消息,发现是石猴出世。孙悟空来在花果山,这里有他很多的兄弟。一天一个猴子说瀑布里面有个洞,洞里有宝藏,谁要能进出出的来我们就拜他为王。孙悟空听了后使劲一跃穿过了瀑布就跳进了水帘洞。众猴们都看呆了。决定拜他为王。

猴王出世这篇课文太好看了,我一连读了好几遍。孙悟空是一个勇敢、无畏、大智大勇的化身,它成了猴王,率领众多猴子在花果山无忧无虑的生活,这其实是作者幻想的美丽的生活的向往。在后面的故事里,孙悟空保护唐增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孙悟空明辨是非、不畏艰难险阻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人生的克服种种困难,道路上勇往直前。

猴王读后感【篇4】

《智激美猴王》是一部寓言小说,讲述了猴子王国的一只狡猾、残忍的美猴王,他欺压百姓,凌辱几乎所有动物,最终被正义的狮子王打败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深感到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社会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思考。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谈一谈我的读后感悟。

首先,美猴王的残忍和暴虐让我思考到一个大问题——如何管理一个国家。美猴王管理猴子王国的方式完全是以暴力统治为核心,任性妄为,对百姓残忍无情,不断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这种行为只会让整个王国陷入混乱之中。相反,正义的狮子王采用的是公平、公正的手段治理动物国,对待百姓也是热情和善良的,这只是测试管理国家的最基本的素质,如果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没有这种基本素质,国家就不可能繁荣昌盛。

其次,美猴王的滥用权利、凌辱各种动物和变化的能力让我想到人的心理和行为。他的所作所为其实并不是因为猴子王国有什么问题或者百姓不守规矩,而是因为他自私自利,想要更多、更多的权利和控制权。这完全暴露出他内心的肮脏和畸形的心理,这种心理在人的行为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很多时候人类的内心会隐藏着各种弱点、欲望和矛盾,使我们往往难以表现出真正的善良和正义。这时候我们必须借助知识、道德和智慧去引导自己,消除我们自己的负面情绪,在正确的心态下去行事。

第三,美猴王的最后的失败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思考点——尊重规则、尊重法律。最后美猴王的失败是因为他拒绝服从狮子王制订的法律,他的非法行为使他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律神圣不可侵犯,这个道理在人类社会和动物社会中都是一样的,我们必须要遵守规则,才能让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人类和动物之间也同样如此。

总之,《智激美猴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思考,我在阅读时收获良多,从中得到宝贵的道德启示和感悟。同时,通过这本小说,我也深切地意识到,文学作品不仅仅是引起感情共鸣的短暂性的体验,还有起到经验获得、思想启示的价值。

猴王读后感【篇5】

从前,在海外有一个国家,叫傲来国。这个国家接近大海。海中有一座名山,从山沟下走过,树木成荫;在山顶上站立,花草遍地;在山腰上歇息,百鸟争鸣,是一个优美的郊游胜地。

山的最顶端有一块仙石,可谓巨大。有三丈六尺五寸高,周长是二丈四尺,经常有小动物躺在仙石上晒太阳。仙石摸上去滑滑的,好似一大块雕琢过的白翡翠,翡翠中好似还有用灰色线条勾画出来的美丽图画,若有若无,若隐若现,给仙石添加了一层朦胧的美。仙石周围没有树木,到有灵芝、兰草等名贵植物相称。白天,它吸收了灿烂的阳光;晚上,它吸收了皎洁的月光,加上天地精华,慢慢地,显示好像有了灵气,通了人性。最后竟然孕育了一个仙胞。

一天,一只小猴爬上仙石,正准备歇息一番。突然,石头剧烈的摇晃起来,把小猴摇下了仙石。轰的一声,金光四射,仙石被炸开了,出来了一个石卵。那个石卵不一会儿也裂开了,出来了一个小猴子。那猴子的毛都是金色的,浑身金光四射。它与山中的老虎、狮子、狼、豹、獐、鹿都成了好朋友,把猴子当作自己的亲人,与山中的任何生物相处的都相处得非常愉快。

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同样是吃草木树果,喝溪流涧泉,采花,游戏。晚上,睡在石崖之下,早晨,又在山峰和山洞中玩耍。他的淘气、顽皮,传给了山中的每一个动物,使得这山中的任何动物都开开心心的,花果山变得比以前更生机勃勃,成了一个真正的“野生动物园”。

快乐的石猴仍然在花果山中愉快的生活,把愉快传播给每一个生物。

猴王读后感【篇6】

夏日的午后,我轻轻地合上了《猴王荣耀》这本书,书中的一幕幕情节在我的脑海中回荡……

一只川金丝猴从云豹口中存活下来,却成为了耍猴人老黑的挣钱工具,最后被带到野生动物救助站,帮它恢复野性。当夏玲玲给这只金丝 猴新鲜的水果,它只是一直流口水,却怎么也不敢吃,并且只吃垃圾桶里的食物。它还会洗衣服、拖地等,并且始终不肯摘下套在它脖子上的绳子。这其中的一个个情节,让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猴王居然会变成这样,这一切都是在耍猴人那里养成的习惯。

这只川金丝猴原本是只猴王,在卖艺人那儿沦为了挣钱的工具,久而久之养成了一些顺从的习惯,而丢掉了猴王原本的野性。说起习惯,我们都提倡大家发扬好的习惯而改掉坏的习惯。

在学习当中,发现不好的习惯就要及时改正。先说说有名的大诗人李白吧!他小时候十分贪玩,后来他意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一心用功学习,最终成为了大诗人。我们在学习上不能偷懒,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小学阶段正是培养好习惯的最佳时期,我要改正不好的习惯,扬长避短,不断地完善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猴王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中的一个故事,叫《真假美猴王》。它描述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唐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遇见了很多妖怪,孙悟空奋力保护师父和师弟们,把很多妖怪都一一杀死,但是却也经常被唐僧指责,还时不时地赶他回花果山的老家。这一次悟空又是被唐僧念了紧箍咒而赶走他。悟空遭此冤枉后,忠心不改。为保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不得不去南海普陀,求助于观音菩萨。但六耳猕猴自恃有一身通天的本领,一而再、再而三地与孙悟空掀起了一场场恶斗,两个猴子都使出了看家本领和浑身的解数,一直打上了凌霄宝殿,玉皇大帝令他们二人停止,但六耳猕猴竟然不服从玉帝的命令,闹得玉帝也无可奈何。真假美猴王一直厮打到灵山,要让如来佛辨个真伪,说出是非。在佛法无边的如来面前,六耳猕猴最终闹了个原形毕露,自食恶果。唐僧师徒四人在战胜了六耳猕猴以后,又踏上了去西天取经的漫漫长路。 这个故事让我感觉唐僧太不相信孙悟空了,而对妖怪们却心怀慈悲,导致了孙悟空经常被冤枉。但是我很敬佩孙悟空,他对师父的忠心永远不变。 我喜欢看书,今天我去了一个图书馆,那里有很多书,看得我眼花缭乱。你知道这个图书馆在哪里吗?告诉你吧,它就是北京中小学生数字图书馆,这个网络图书馆中天文、地理、军事、文艺……种类非常多。我再次读了我最喜欢的《西游记》。 其中《真假美猴王》故事主要描写一只猴子变成孙悟空的样子打伤师父、抢走行李、占领花果山。孙悟空和他找了观音、玉皇大帝和师父,他们都没有分辨出来。最后他们去找如来,如来说:“六耳弥猴最擅长模仿和变化,明白许多东西的品性,与悟空声音和相貌相同的只有六耳弥猴了。”假悟空现出原形,被真悟空打死,真假美猴王大战终于结束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要撒谎骗人,否则只会害了自己。在学习上也是一样,不要像那只“六耳猕猴”,要扎扎实实的掌握知识,学习本领,只要一心一意的做事情,就一定会成功的。

真假美猴王读后感500字

猴王读后感【篇8】

《猴王出世》节选自《西游记》,描写了傲来国有一座名山,叫做花果山,山上的一块奇石中蹦出了一只石猴。这只石猴与动物们打成一片,一起玩耍。有一次石猴在玩耍时,由于它敢于第一个冲进水帘洞寻找瀑布的源头,从而被群猴拥立为猴王。

这篇故事讲述的就是《西游记》中大名鼎鼎的孙悟空出世的过程。从故事中,我看到了活泼可爱、敢作敢为、爽朗、坦率的石猴,而且它做事有心计,是天生做首领、头目的材料。但日后的美猴王孙悟空也犯下了一些不可饶恕的“过错”,如大闹天空,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只到取经路过的唐僧摘取了封印才重新获得自由。

孙悟空的性格非常鲜明,我非常喜欢。这个猴子经常喜欢发脾气,跟师父以及八戒赌气,确实是活灵活现的毛猴性格。但毕竟瑕不掩瑜,悟空他能成为花果山的领袖和唐僧取经路上最重要的一个帮手,这也是命运赋予他的使命。如果没有孙悟空,唐僧不可能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他可能早就被路上的某个妖怪抓去当做长生不老药吃掉了,由此可见孙悟空的重要性。

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孙悟空对使命、对师父的忠心耿耿。读《西游记》,就是让我们走近这只武艺超群、神通广大的猴子,从而去感受孙悟空和《西游记》带给我们的魅力。

猴王读后感【篇9】

猴王巧行医是鲁迅先生的一篇短篇小说,它通过猴王的形象来映射现实中的一些问题。这篇小说以其鲜明的对比和深刻的寓意,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阅读完这篇小说,我仿佛置身其中,感悟颇深。

故事的背景是在一个高山深处的寺庙里,猴王黄粱生病了,无人能医。猴王时常宣扬“猿猴立国”,他深信只要猿猴们努力练功夫,以武力取胜,就能治愈疾病,达到真正的“猿猴立国”。然而,黄粱的病症早已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猴王被迫从高山里下来寻求人类的医疗援助。

猴王来到城市的医院,给医生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身姿高大而威严,他的力量和智慧令人敬佩,但同样也引起了人们的恐慌。猴王对医生们讲述了他追求“猿猴立国”的理念,希望医生们可以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

众多医生们在猴王面前提了各种各样的病例,每个人都尽力要给猴王治病,但是却都无功而返。猴王对医生们的努力感到失望,他觉得人类医学没有他所期望的能力。正当他要离开医院的时候,一个医生对他说:“猴王大哥,请听我一言。”医生继续说道:“人类的医学虽然无法解决你的问题,但我们在护理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希望你可以接受我们的帮助。”

医生给猴王展示了医学领域在营养、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成就,告诉猴王不能只依靠武力来解决问题,应该要关注疾病的预防和保健,这样才能实现“猿猴立国”。

猴王深思熟虑之后,接受了医学方面的帮助。他为自己制定了合理的饮食计划,进行了科学的运动锻炼,并且改变了自己生活习惯中损害健康的行为,比如暴饮暴食和不注意卫生等等。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努力,猴王的身体状况慢慢好转,病症得到了改善。

通过这个故事,鲁迅先生以猴王的形象刻画出了人们迷信武力和轻视科学的现象,并表达了对人类疾病预防和保健工作的关注。故事中的猴王最初追求“猿猴立国”的理念,他相信只要猿猴们强大起来,就能战胜一切困难。然而,他的病症无法通过武力解决,这使他感到困惑和沮丧。最后,他才认识到,想要真正健康,猿猴们必须关注疾病的预防和保健工作,而不仅仅是依靠武力。

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启发。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出现迷信武力和轻视科学的现象,认为只要有足够的力量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然而,事实上,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在人类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疾病不仅仅需要医治,更需要人们关注生活方式和健康管理,这才是实现真正健康的途径。

通过《猴王巧行医》,鲁迅先生通过猴王的故事向我们传递了深刻的寓意,呼吁人们重视疾病的预防和保健工作。这个故事深深触动了我,让我认识到只有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注重预防保健,才能真正实现健康和幸福。

猴王读后感【篇10】

课文《猴王出世》选自我国的四大经典名著之一《西游记》的第一回,下面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猴王出世读后感,欢迎阅读与借鉴。

猴王出世读后感(一)

文章的第一回讲的是美猴王出世。孙悟空是一只石猴,他是从一块石头里蹦出来的,没有爸爸妈妈。他是一只很调皮的石猴,刚出世的时候,他无忧无虑,到处玩耍。他很勇敢,也很有好奇心。他带着许多猴子找到了水帘洞,被众猴拜为美猴王。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过了许多年。有一天,美猴王突然觉得日子很无聊,生出了要拜师学艺的想法,在众猴的支持下,他就去寻找神仙学本领。

这段故事告诉我,孙悟空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催他去学艺,可是他自己悟出了要学本领的道理。我平时在家里,爸爸妈妈总是催我学这学那,有时我觉得他们很烦,有时候真希望能每天像孙悟空一样自由地玩耍。可是,又一想,要是等我长大了什么也不会,那可就惨了。

有一次,师傅讲道法的时候,孙悟空在一边跳来跳去,手舞足蹈。师傅问他要学什么,他只说学长生不老的本领,其它什么也不想学。师傅气得在他的头上打了3下,倒背着手,走进屋里,把前门关上,不出来了。孙悟空真聪明,他猜出了师傅的用意,师傅在他的头上打3下,他就知道这是让他半夜3点钟去师傅的房间学本领。我要是像孙悟空一样能猜出别人的想法,说不定就可以做个大侦探了。

就这样,孙悟空从师傅那里学到了长生不老、翻筋斗云和七十二变的本领。可是孙悟空不谦虚,好在别人面前卖弄,师傅生了气,把他赶回了花果山。孙悟空这种骄傲任性的脾气后来给他惹了不少麻烦。孙悟空的本领很大,但很骄傲,不服管教,因此得罪了许多天神,还被佛祖压在山下。要是我有孙悟空的本领,我就不用坐飞机去中国看我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了。我可以翻一个筋斗云,每天去中国。要是我会七十二般变化,我可以把自己变成一只小虫子来和我的弟弟妹妹玩捉谜藏,他们一定找不到我。孙悟空的故事很有趣,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在新学期里,我还要接着读更多的孙悟空的.故事。

猴王出世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猴王出世》这篇文章,它给我了很大的启发。

我读了《猴王出世》这篇文章,知道了石猴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勇敢地跳进了水帘洞里当上美猴王。

天气炎热,与众猴在树荫下遮阴,有的在树荫下玩耍。一群猴子玩了一会,却去那山涧中洗澡。见那涧水奔流,真是滚瓜涌溅。有的猴子说:“这股水不知是哪里的水,我们今日没有事情,不如顺着水流往上走走寻找源头。”喊了一声,都拖男挈女,呼兄唤弟,一起跑来,顺着山间往上爬,一直爬到瀑布飞泉。众猴都拍手说:“好水!好水!原来这水远通山脚下,与大海相。”又说:“哪一个有本事跳进去找出个源头,不伤身体者,就拜他为王。石猴瞑目蹲身跳进了瀑布中,忽然抬头一望,那里没有水,有一座桥架,原来是做铁板桥。桥下有水,冲贯于石头之间,像有人住一样。正当时候左右观看时,看见中间有一块石碣:上面刻着:花果山福地,水帘洞洞天。

读了《猴王出世》这篇文章后告诉我只要有自信心做什么事都能成功。比如:我小时候想学骑自行车,但学的时候我摔过很多次我想放弃,但经过奶奶的劝说,我最后终于会骑自行车了。

猴王出世读后感(三)

读了《西游记》中的《猴王出世》后,我深有感悟,石猴的活泼好动、敢做敢为的生动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傲来国,傲来国内有一名山叫花果山,山上有块仙石,那块仙石天天日月精华。有一天,这仙石化作一个石猴。这石猴神通广大,他与狼虫为伴;与虎豹为群;獐鹿为友;猕猿为亲;夜宿石崖之下,朝放峰洞之中。一天,天气炎热,石猴与别的猴子一起在河里玩耍。有一个猴子说:“哪一个有本事的,钻进去寻个源头出来,不伤身体者,称他为王。”这个石猴出来便说:“我去,我去”。说完就跳入瀑布泉水之中,抬头一看,看见一石碣,碣上写“花果山福地,水帘洞洞天。”石猴看此美景真是喜不自胜。后来猴子们都上来了,称石猴为王,名为美猴王。

石猴那种做一件事就会一直做到底,从来不半途而废的精神正是我所缺少的。我每做一件事,如果有困难,我就会停止不做。读了《猴王出世》这篇故事使我懂得了:不论做什么事,只要不放弃,坚持到底,就一定会成功的。

猴王出世读后感(四)

英国的文学巨匠--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知识的源泉。”是的,书籍是我们一生的朋友,是一位沉默的老师,假如世界上没有书,这原本绚丽多彩的世界将失去色彩,变成灰暗的一片。

神话巨著《西游记》描写了唐僧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猴王出世》是全书第一回,叙述了石猴从出生到成为美猴王的经过。

有人曾经说过:“未来是拼出来的。”石猴就是这句话的最好的印证,从他一出生,就在拼搏,他广交好友,为以后称王铺下了一条大道。最能体会出石猴拼搏的地方,莫过于是他勇敢地跳进瀑布的一幕了。石猴的本领未必是最高强的,人缘也未必是最好的,但他为什么能成为猴王?那是因为他敢于拼搏,勇于挑战自己的命运,这两点是其他猴子所无法企及的,也许会有更厉害的猴子,但因为它们缺乏拼搏精神及胆量,才使得石猴能顺利当上美猴王,开拓出一个崭新的未来。

石猴的经历不禁令我想起了现在世界上最繁盛的国家--美国。美国人民在两百多年前还臣服在不列颠的统治之下,但他们在华盛顿、杰斐逊等有志之士的带领之下,推翻了不列颠的统治,创建了美利坚合众国,用自己的拼搏,用自己的行动让自己的国家变得繁荣,富强起来。美国人用拼搏开创了一个新未来,新时代,美国一步一步走向世界之巅,这何尝不是靠拼搏赢来的呢?

拼搏创出新未来,让我们摆脱命运的束缚,开创一个属于自己的崭新的未来吧!

猴王出世读后感(五)

前几天,我看了一篇叫《猴王出世》的文章后,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在傲来国海中,有一座花果山,山顶有块仙石。因天天都感受着天地的灵气,所以,内育仙胞。

一日,仙石迸裂,产了一个卵,因见风,卵变成了一个石猴。这猴子生下来就什么都会,很与众不同。

一日猴群到山涧洗澡,看见有一股水在流,石猴就自告奋勇去探源头。进去后,石猴没有看到源头,反而见到了很多好家当,它便想到了大家,于是把大伙都接进去住了。以后,猴子们就称它为美猴王。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美猴王是一个很会为大家着想的猴子。从“真个是我们安身之处。里面且是宽阔,容得千百口老小。我们都进去住,也省得受老天之气”可以看出它是一个很会为大家着想的猴子。

它一看到那么多家当,并没有想占为已有,而是想到了大家,想给大家一个安乐窝,好让大家都过上幸福生活。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这样为大家着想的人。一天早上,因昨天晚上下了倾盆大雨,地上都堆满了积水。当我从家里下来时,看到小区里的清洁工李阿姨皱着眉头说道:“这么多积水,要是有人不小心滑倒了,怎么办?”

说着,只见李阿姨弯腰拿起扫帚开始扫水。扫积水的时候,她的腰弯得很低,额头上还不断冒汗……

我看了这情景,很受感动。大家看!李阿姨和美猴王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有一颗为别人着想的心,凡事,他们都会为别人想想,而不会什么都想着自己。

记得列夫托尔斯曾经说过:“幸福在于为别人而生活。”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做一个会为大家着想的人。遇到事情,多为别人想想,不要凡事都想着自己。

猴王出世读后感(六)

在很久以前,有一座花果山,山顶上的一块仙石裂开了,从里面跳出了一个石猴。石猴每天和山中的猴子们玩耍,成了好朋友。一天,他们玩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大瀑布。猴子们打赌谁能钻进去就让他做猴王,结果石猴勇敢的钻了进去。石猴银穿越水帘洞赢得了群h猴的敬仰、崇拜,最终被拥戴为王。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孙悟空的出生环境和经过,看到了一个在林间自由自在、逍遥快乐、亲和友善的小石猴,他用自己的机智、勇敢、敏捷得到了群猴的敬仰、崇拜,最终成为猴王。

文章的第一回讲的是美猴王出世。孙悟空是一只石猴,他是从一块石头里蹦出来的,没有爸爸妈妈。他是一只很调皮的石猴,刚出世的时候,他无忧无虑,到处玩耍。他很勇敢,也很有好奇心。他带着许多猴子找到了水帘洞,被众猴拜为美猴王。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过了许多年。有一天,美猴王突然觉得日子很无聊,生出了要拜师学艺的想法,在众猴的支持下,他就去寻找神仙学本领。这段故事告诉我,孙悟空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催他去学艺,可是他自己悟出了要学本领的道理。我平时在家里,爸爸妈妈总是催我学这学那,有时我觉得他们很烦,有时候真希望能每天像孙悟空一样自由地玩耍。可是,又一想,要是等我长大了什么也不会,那可就惨了。

有一次,师傅讲道法的时候,孙悟空在一边跳来跳去,手舞足蹈。师傅问他要学什么,他只说学长生不老的本领,其它什么也不想学。师傅气得在他的头上打了3下,倒背着手,走进屋里,把前门关上,不出来了。孙悟空真聪明,他猜出了师傅的用意,师傅在他的头上打3下,他就知道这是让他半夜3点钟去师傅的房间学本领。我要是像孙悟空一样能猜出别人的想法,说不定就可以做个大侦探了。

就这样,孙悟空从师傅那里学到了长生不老、翻筋斗云和七十二变的本领。可是孙悟空不谦虚,好在别人面前卖弄,师傅生了气,把他赶回了花果山。孙悟空这种骄傲任性的脾气后来给他惹了不少麻烦。孙悟空的本领很大,但很骄傲,不服管教,因此得罪了许多天神,还被佛祖压在山下。要是我有孙悟空的本领,我就不用坐飞机去中国看我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了。我可以翻一个筋斗云,每天去中国。要是我会七十二般变化,我可以把自己变成一只小虫子来和我的弟弟妹妹玩捉谜藏,他们一定找不到我。孙悟空的故事很有趣,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在新学期里,我还要接着读更多的孙悟空的故事。

猴王读后感【篇11】

《猴王借宝》读后感

《猴王借宝》是一部非常有趣的小说,讲述了猴子孙悟空为了帮助唐僧师徒取经,历经千辛万苦借来宝物的故事。这篇小说深入浅出地描写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相互帮助和互动,展现了友情、信任和勇气的重要性。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受启发,并对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故事中的孙悟空是一只聪明、机智的猴子,他对自己的能力非常自信。当唐僧师徒遇到麻烦时,孙悟空总是能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在寻找宝物的过程中,孙悟空面临了各种困难和挑战,但他从不退缩,始终坚持着帮助唐僧师徒完成任务。他的勇气和毅力令我十分敬佩。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孙悟空与其他动物之间的互动。他与狐狸、鹿等动物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并相互帮助。他们在困难时期鼓励、支持和保护彼此,展现出了真正的友情。这种友情的力量使他们能够克服种种困难,最终成功完成了任务。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友情是人与动物之间建立深层次联系的桥梁。

除了友情,信任也是这个故事中的重要主题。唐僧师徒对孙悟空的托付是基于对他的信任,而孙悟空始终不负所望,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可靠性。他通常是唐僧师徒面临危险时的救星,始终保持警惕并尽力保护他们。通过这种信任的关系,他们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的纽带,使他们能够克服一切困难。

在这个故事中,我还了解到了猴子的智慧和机智。孙悟空总是能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法,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技巧。他不仅能够逃避邪恶势力的追捕,还能借助宝物解决各种难题。他的智慧和机智启发了我,让我意识到无论遇到什么问题,只要我们动脑筋,总会找到解决办法。

通过读《猴王借宝》,我对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猴子孙悟空的勇气和毅力、动物之间的友情和互助、人与动物之间的信任以及他们的智慧和机智,都使我深受感动。这本书不仅给我带来了欢乐,还教会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我相信,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可以通过与动物建立和谐关系,体验到类似的友情和互助。

总之,读完《猴王借宝》后,我被故事中的动物们深深打动。他们的友情、信任和智慧让我深思。这个故事不仅富于想象力和创意,还传达了一些重要的价值观。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友情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我们相互帮助、信任和支持,我们就能克服一切困难。希望我们在与动物相处的过程中,能够用同样的友善态度和心态对待它们,创造更加美好和谐的世界。

老王读后感


作文在我们的学习生涯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写作文有利于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和概括的能力,写作文时需要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好的作文一般都具备什么要素?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老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老王读后感(篇1)

这篇写人记事的散文,材料琐碎,但是经过作者的组织,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作者是怎样组织的呢?

研究这个问题,可以先列提纲,再探究为什么这样安排。可以看出,作者是兼用逻辑顺序和时间顺序来编排的。开头四段先写老王的三点基本情况。这三点是按逻辑顺序安排的。一是职业,这是老王的谋生手段,二是生理缺陷,这是老王谋生的困难,三是居住条件,这是前两点的结果,收入少,当然生活苦。下面三段,按时间顺序,回忆老王的工作与为人,两个片断写他为人好,一个片断写革命时期,他的生计越来越艰难。最后一个片断,是老王离世前一天的事情,最能见出老王心地善良。

除段落安排有序之外,还应该探究贯穿全文的线索。可以看出,作者是以与老王的交往为线索的。坐老王的三轮,一路说说闲话,作者平易近人,老王也肯把身世相告。写老王眼疾,说到女儿给他大瓶鱼肝油,可见一家人对老王很照顾。老王对钱家也好,在服务费上双方总是非常客气。三轮改平板三轮,没法坐了,作者还是很关心老王,对老王有好处,所以老王总觉得欠了一笔人情,在生命最后的日子也要表示感谢。以彼此交往为线索,全文一脉相承,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老王读后感(篇2)

从课文写老王的生活片断可以看出,老王穷苦卑微却纯朴善良。他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活命。革命期间载客的三轮车被取缔,他的生计就更加窘迫,只能凑合着打发日子。他打了一辈子光棍,孤苦伶仃。住在荒僻的小胡同里,小屋破破烂烂的,他的眼睛又不好,一生凄凉艰难,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不幸者。但是老王心好,老实厚道,有良心,关心人。他需要钱,可是做生意从不多收一分钱,而且非常讲感情,讲仁义,常愿意尽义务,或者少收钱,是一个精神上没有受到任何污染的极其纯朴的好人。

老王的善良也有许多表现:”愿意给我们带送“冰决,车费减半;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拿了钱还不大放心,担心人家看病钱不够。老王的善良更表现在,受了人家的好处,总也不忘,觉得欠了人情,去世前一天还硬撑着拿了香油、鸡蛋上门感谢。

老王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身子僵直,样子非常怕人,作者心里只有同情和悲酸。老王死了好几年了,作者每每想起来还感觉有愧于这个不幸者,总觉得在他生前,对他关爱不够。所有这些,都是人道主义精神,正是公民道德建设所提倡的`。

老王读后感(篇3)

【篇一:读《查理九世法老王之心》有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查理九世法老王之心》。学生们喜欢读这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

这是一部科幻**,它讲述了墨多多和小伙伴们去参观博物馆的古埃及展览,遇到了穿着古埃及衣服的神秘少女雪莉,少女还给了他一个古董首饰盒和令人心动的奇妙一吻……他又遇到了雪莉的哥哥南翎,并且和他成为好朋友。令墨多惊讶的是,他莫名其妙地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他走上了通往地狱的99级台阶,并且有惊无险地度过了惊魂一幕。

几乎,他的心要被取出打开法老的灵魂容器。真相一层一层地被揭开……

当他们卷入一个错综复杂的阴谋时,所有的小朋友都互相帮助,团结在一起,巧妙地摆脱了困境。他们这种精神真是难得可贵!我认为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如果朋友们一起努力,有一个单一的目标,什么都做不到,那么一切都会被打败。

但是在这其中,那些外国富豪却漠视一切,只追求金钱和财富,当墨多多的心脏要被掏出时,那些富豪居然都不关心要有一个孩子被杀死。他们关心的只是他们的利益。而金钱,是永远买不来生命和友谊的。

在《查理九世》这套书里,有为亲人沉沦的人,有为科学痴狂的人,有为金钱迷途的人,但是,他们最终都没敌过心灵纯洁的孩子们。如果你有兴趣,请读读这套书吧!相信你读完之后,会懂得不少道理。

【篇二:查理九世法老王之心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的主人公有:墨多、晓婷婷、虎鲨、扶幽,以及一些根据剧情需要而出现的人物。我读的这本“法老王之心”主要讲的是:

墨多多,姚婷婷,查理,虎鲨,扶幽他们去了博物馆,然后他们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大致:城市博物馆举办了一次古埃及展览,展览的主题是“埃及法老王的墓葬”,展厅中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穿着木乃伊的衣服,非常有气氛,穿着古埃及衣服的神秘少女交给默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给了他令人心动的奇妙一吻……然而,让默多多始料不及的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将他卷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谁打开了法老王的墓门,谁偷走了法老王的心脏,他的脖子将会像鸟一样扭断,他的心脏将会被放阿努比斯在天秤上称量,心脏比羽毛重的罪人将下地狱!”,当现实世界画上了恶魔的符号,听到亡者的声音时——命运的钟声敲响了!

通往地狱的99级台阶即将开启,他们到了地狱拍卖会,而墨多多的心脏居然就是法老王的心脏,就在墨多多要被挖出心脏时,他们急中生智,通知了国际刑警,盗窃文物的人给抓住了。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故事内容和情节都充满了幻想!

【篇三:读《查理九世——法老王之心》有感作文】

最近,我看了一套书,是《查理九世》。

其中一本叫做《法老王之心》,特别吸引我。书中的主人公叫墨多。他是一个好奇又爱开玩笑的男孩,对所有的神秘事件都感兴趣。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到世界各地去探险。

读这本书就像和墨多克一起冒险。有些情节非常恐怖,扣人心弦,令人兴奋。我最喜欢的内容是木乃伊的复活,取出穆多的心,拯救法老。当大老板要枪杀墨多多的时候,他也很紧张。我的心好像跳出来了。

这套书不仅内容丰富有趣,而且有趣的是每本书都有一张解密卡,而且几乎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我们需要解开的谜团,所以这是一套游戏书。我拿起书就放不下,总想一口气看完。

在现实生活中,我不可能这样冒险,所以让我们回到墨多和他的伙伴们身边吧!

【篇四:读《查理九世法老王之心》有感】

我非常爱看《查理九世》这套书,特别是《法老王之心》这本书,看得爱不释手,反复看了好几遍。这本书讲述了墨多克和他的好朋友参观古埃及展览,一个奇怪的埃及女孩的装饰盒,以及在可怕的法老世界里一个涉及渡渡鸟的大阴谋。小伙伴们用智慧破解了“地狱拍卖会”,走私文物犯终于绳之以法。

在这本书中,朋友们团结起来,用智慧和勇气战胜敌人。他们无所畏惧,敢于冒险,为他们的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现实生活中,我特别喜欢探索,因为在探索中,恐惧和退却常常流进我的内心,但那就是好奇前方会发生什么,鼓励自己向前迈进。有一种冒险的感觉会让我更加兴奋。如果我敢于尝试,不怕在学习和工作中失败,我一定会做得更好。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天文学家,因为宇宙一直在变化,这非常美妙。宇宙中有许多未解之谜。我们必须敢于探索。当我们失败时,我们应该用探索的心态鼓励自己。就像你被木乃伊包围时,尽一切努力拯救自己一样。

我多么希望我能在天文学上取得辉煌的成就。也许这个梦想不容易实现。只要我努力学习,以梦想为目标,向梦想迈进,就不会留下遗憾。

如果每一个中国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想,不管是大是小,向着梦想努力,团结一致,那中国一定可以成为一个美丽富饶,繁荣昌盛的国家,人人心中有一个梦,中国梦才能实现。

【篇五:查理九世法老王之心读后感】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讲的是城市博物馆举办了一次古埃及展览,展览的题目是:埃及法老王的魔葬。

展厅中的工作人员都穿着木乃伊服装,一个少女给墨多多一个古董盒就走了,盒子上写着“谁打开了法老王的墓门,谁偷走法老王的心脏,他的脖子就会像鸟一样扭断,将会下地狱”这是法老王的诅咒。那女孩偷走了法老的心,下了地狱。墨多多决定帮助少女。

他们踏上了营救少女的路。

在路上,他们遇到了女孩的哥哥南岭。他们的目的是要回报法老的心。他们接到了少女的信,信上说:“亲爱的哥哥十二点通往地狱的99级台阶即将开启,跟我下地狱吧!

”他们去了之后,他们看见的不是那个少女,而是木乃伊中的boss,法老王的心脏就在boss手中,boss不给,墨多多他们报了警,警察把这个木乃伊boss抓了起来,墨多多他们把心脏还给了法老王。

读了《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我不明白,为什么谁打开了法老王的墓门,谁偷走法老王的心脏,他的脖子就会像鸟一样扭断。但这只是假的。世界上不可能有这样的诅咒。我们要相信科学。

老王读后感(篇4)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基本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财富的增加、科学技术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并没有使社会更加和谐。社会新闻上经常出现的偷窃、诈骗、抢劫、碰瓷,层出不穷,社会越来越冷漠了。

但是也经常会出现好人好事的新闻。国家也在努力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如今,我读了杨绛的《老王》,了解到一种高贵的品格,我很敬佩作者。

老王是个穷人。看过这篇文章的人都会同意的。老王一只眼失明,患夜盲症。他没有亲戚。他过着艰苦的生活,靠骑三轮车载人挣钱。生意也不怎么好,只能勉强糊口。

老王不贪财,讲道义,乐意奉献他人。文章第六段,老王派钱先生去看病,坚决拒绝收钱。后来,他收到钱后,觉得别人可能在骗他的钱,所以他不放心。

老王是个老实的人。他给“我”送冰块从来不偷工减料。

老王是个坚强的人。苦难也从未打击他生活的热情,他积极地工作,与人交往,热情地为他人奉献,哪怕自己省吃俭用,也要送给他人自己的一片真心。文中说老王把大鲜鸡蛋和好香油送给“我”,自己并不舍得吃。

结局是老王死了。一个悲苦的生命离开了他热爱的世界。

作者对老王十分同情,并且因为“我”没有帮助老王真正改善他的命运而感觉到惭愧。

对于结尾“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让我十分震撼和感动。在这个冷漠的社会里,对不幸的人没有多少同情。我们经常路过。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可是,就像一首歌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愿这个世界更美好。

老王读后感(篇5)

看完这篇文章,我的第一感觉是我为作者感到难过。我不知道。我这样的说法,是否合理但是。只是我对他的理解。

暑假期间,我和老王的第一次接触是骑着他的三轮车。我难以想象,一个将近瞎了的老王,还用一个年迈的身躯维持生计。

老王给别人的水时给别人的两倍。从这儿就仿佛看见老王,那淳朴、善良的身影。后来三轮车太旧了,老王只好换货。这样他的生意更差了。

尽管如此,命运是折磨。他病了。一天,他来到作者家,带来许多鸡蛋和一瓶芝麻油。第二天,老王已经永远消失了。

想到老王一生的起起落落,临终时,他没有忘记别人的恩惠。想想看。世界上又多少人像老王一样?很少受到社会照顾的人可以想到照顾他人并感谢他人。

在老王的眼前,我们似乎很渺小。

当今社会,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幸运者更是对不幸者不屑一顾。我们生活在同一个社会,每个人的待遇都不一样,有的人享受生活的美好和幸福,有的人被命运戏弄。但社会不可能顾及到每个人,所以我们这些幸运者有责任关爱不幸者,关注他们的命运,帮助改善他们的处境,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让像老王这样的人越来越少。

祥子与人和车厂

读完这篇选段,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这是20世纪20年代北京底层劳动群众的生活,生动的描写让我意识到车夫不可逾越的悲剧命运。

本文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不难理解。但老舍先生的拟人手法,让我很佩服。首先情节不说精彩,单说人物刻画上,就比喻的出奇。

老王读后感(篇6)

曾经看过这样一张**:蓝天下,城市的街头,一个约1岁多的孩子在一个女人的背上安静睡着,而这个女人,正运者享受着皮鞋被擦,而不幸者只能等待着幸运者来擦鞋。

去商场的路上,碰见几个残疾人在卖艺。他们告诉人们他们来自安徽。因为他们是残疾人,他们没有生活物质权利。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艺术品。有人上去给他们钱。

然而,我听到有人说,那是**!为什么?为什么在他们眼里是**?

难道弱势群体的所做的事情就是骗人的吗?还有满街乞讨的老人。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我们为什么不能以“宁可错给,不愿错过”的温柔去对待他们?

两块钱在我们眼里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就不能发挥自己一点点的爱心吗?我们一点点的爱心还不值两块钱?

我们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但我们的心却越来越冷漠。于是,仅存的善良也渐渐麻木着……

为父母而生,在同一片蓝天下,人生的价值不仅要追求自己的愿望,更要追求自己的价值。有人在无助的时候可以握着我们有力的手。学会用善良的心看世界,关心那些需要我们的人,擦去心灵的尘埃,不要用有色的眼睛看不幸的人,我们都需要别人的帮助。

唤醒你的善良吧。

老王读后感(篇7)

狼是鹿的天敌。可你不会想到老鹿王哈克怎么会有胆量同狼进行搏斗,究竟是什么让它做了这样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要为老鹿王哈克写一首赞歌!

在同伴们的看不起、嘲笑、践踏之下,你没有放弃,没有退却,甚至把你的王位都让了出去。可是谁也不知道此时的你心里却有着为整个种族考虑的长远计划你要同那个一直跟踪鹿群的老狼伺机决战,以保证整个鹿群以后生活的无忧!为了这个崇高的想法,你不顾一切!虽然你现在不是鹿王了,可我仍认同你是一位伟大、优秀、无人能比的好鹿王!

在生死搏斗中,你利用了你的智慧,利用了你前几天在愤怒中积攒下来的体力,利用了你的毅力,更重要的是你为团队,为集体无私奉献自己生命的精神!牺牲一个,挽救千万个。这样的人在现实社会中有无数个,可是往往又有谁会在乎?老狼死后,幸存下来的那些个鹿肯定会当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鹿王哈克,你是英雄的,我们会记住你!但我们也会为你感到痛惜,我们多么希望你没有死,从此再次当上整个鹿群的新鹿王!

老王读后感(篇8)

读完这本书后,第一感觉就是激动。因为这些案子很难查出来,但是小虎队查到了。他们的成员是:

帕特里克、路克、碧吉。我最喜欢路克,因为他总是仔细而诚实地观察犯罪现场的每一个角落。观察肇事者留下的线索,就**老王咒骂的案子而言!

法老是埃及的最高统治者,他的预言非常准确。在他死之前,他留下了一个预言,任何扰乱我睡眠的人都会被鳄鱼或毒蛇杀死。

后来,有人假扮法老的木乃伊吓唬人,抢走了埋葬时所有的金银财宝,差点让路克白白送命。小虎队的成员们为了破解这个案子,下了很大的功夫,最后认定是那个绰号叫“长鼻子”的人作的案。这个案子结束了,他们一起击掌欢呼:

“小虎小虎,绝不马虎,小虎小虎,生龙活虎!”接下来说说诡秘的绿桶。这个案子牺牲最大的要数碧吉了,她可是被罪犯绑架做了人质。

本来可以打**解围,却被罪犯发现了,罪犯用沙哑的声音说:“你,你居然”说完,就把碧吉全身上下用铁丝绑了。路克和帕特里克非常着急,二人爬到“巫师石”上瞭望碧吉的所在地点,发现有许多枯树,帕特里克说:

“前几天我见到的绿桶里面一定是有害物质。”路克说:“嘘!

我发现碧吉在**啦!”结果等了老半天也没有动静,帕特里克说:“我去找碧吉。

”十分钟、半小时、一小时,时间不断流逝,这时,路克冒出了一个念头:必须搬救兵!结果一个老奶奶告诉了路克许多线索。

路克连忙报了警,警察很快捕获了恩怨。对小虎队的队员千恩万谢。他们又一次证明了:小虎小虎,绝不马虎!小虎小虎,生龙活虎!

老王读后感(篇9)

【篇一:《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墨多克的叔叔送给他一条狗查理九世和他的三个小朋友,他们组成了一个小组,开始了一段神秘之旅。这次多多家旁边一了一个博物馆。

里面全是埃及的古代的文物。我遇到许多被木乃伊猎杀的小女孩,但他哥哥说她三年前就死了。后来,小女孩带着墨多下了地狱,准备把墨多的心放在天平上。如果他比羽毛还轻,他就会上天堂。否则,他会下地狱的。

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即恐怖又好玩,我想雷欧也是个很幽默的冒险家。我建议大家抽时间看看噢!

【篇二:“法老王之心”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的主人公有:墨多、晓婷婷、虎鲨、扶幽,以及一些根据剧情需要而出现的人物。我读的这本“法老王之心”主要讲的是:

墨多多,姚婷婷,查理,虎鲨,扶幽他们去了博物馆,然后他们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大致:城市博物馆举办了一次古埃及展览,展览的主题是“埃及法老王的墓葬”,展厅中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穿着木乃伊的衣服,非常有气氛,穿着古埃及衣服的神秘少女交给默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给了他令人心动的奇妙一吻……然而,让默多多始料不及的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将他卷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谁打开了法老王的墓门,谁偷走了法老王的心脏,他的脖子将会像鸟一样扭断,他的心脏将会被放阿努比斯在天秤上称量,心脏比羽毛重的罪人将下地狱!”,当现实世界画上了恶魔的符号,听到亡者的声音时——命运的钟声敲响了!

通往地狱的99级台阶即将开启,他们到了地狱拍卖会,而墨多多的心脏居然就是法老王的心脏,就在墨多多要被挖出心脏时,他们急中生智,通知了国际刑警,盗窃文物的人给抓住了。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故事内容和情节都充满了幻想!

【篇三:《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读后感作文】

今天我看完了《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大体内容是这样的:

默多多,姚婷婷,查理,虎鲨,扶幽他们去了博物馆,然后他们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大致:城市博物馆举办了一次古埃及展览,展览的主题是“埃及法老王的墓葬”,展厅中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穿着木乃伊的衣服,非常有气氛,穿着古埃及衣服的神秘少女交给默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给了他令人心动的奇妙一吻……然而,让默多多始料不及的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将他卷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谁打开了法老王的墓门,谁偷走了法老王的心脏,他的脖子将会像鸟一样扭断,他的心脏将会被放阿努比斯在天秤上称量,心脏比羽毛重的罪人将下地狱!”,当现实世界画上了恶魔的符号,听到亡者的声音时——命运的钟声敲响了!

通往地狱的99级台阶即将开启,当多多的心脏放上了天平称的时候多多的改到胸部的一阵疼痛。

大体内容就是这样的。我们一定要向多多那样勇敢多被挖出心脏了都用不畏惧。

【篇四:查理九世法老王之心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查理九世法老王之心》这是本科幻**。

书中说主人公墨多克的叔叔给了他一条狗查理九世。还有很多三个小伙伴,他们组成了一个小组。

开始了一段谜境之旅。这一次,在多吉亚旁边开了一个博物馆,里面全是古埃及的文物。多多他们来到了第二层,碰见了一个被木乃伊服务员追捕的小女孩,多多救了那个小女孩,小女孩却消失在多多的眼前,多多们找到了那个小女孩的哥哥,但小女孩的哥哥却说小女孩在三年前就死了。

后来多多就开始旅行了……

【篇五:读《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的书,这是一部关于冒险的精彩故事,就让我来给你们讲一讲吧。

墨多多、扶幽、虎鲨、晓婷婷和“查理九世”在文物展览会上认识了一个叫雪莉的少女。一个偶然的机会,墨多多从雪莉的哥哥南翎那里听说雪莉在三年前就死掉了。后来,死者雪莉向他们发出了地狱的邀请。

等到了“地狱”后,大家才发现眼前的“雪莉”根本不是雪莉的亡灵。在一个拍卖会上,“雪莉”要把墨多多的心作为最后一件拍卖品。当她要将刀子往墨多多的胸口刺去时,**破门而入。

原来墨多多的伙伴们及时报警,最终“雪莉”和幕后**以及他们的同伙都被送到了police局。冒险小组也得到了世界冒险协会的“谜境”徽章。

我觉得书中的墨多多十分勇敢。当冒险小组成功逃脱时,幕后**有把枪口对向了南翎,就在这危急的时刻,墨多多挺身而出,决定用他自己和南翎交换,所有的人都震惊万分,谁也想不到一个小孩子会用自己的心脏换取一个成年人的生命。从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勇敢与机智。

正是因为他的勇敢和机智才使得“雪莉”的阴谋没有得逞。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做一个有勇有谋的人。面对危险,我们不能当场退缩,因为退缩和恐惧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我们要勇敢面对,充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克服困难和挫折,战胜坏人。

这就是《查理九世之法老王之心》的书了,如果喜欢的话,也可以书中体会一下其中的凶险与乐趣。

【篇六:《查理九世---法老王之心》读后感】

城市博物馆举办了一次古埃及展览,展览的主题是“埃及法老王的墓葬”。展厅里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穿着木乃伊的衣服,很有气氛。穿着古埃及服装的神秘女孩送给墨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给了他一个迷人的吻。

然而,令墨多惊讶的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让他卷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是界。“谁打开了法老王的墓门,谁偷走了法老王的心脏,他的脖子将会像鸟一样扭断,他的心脏将会被阿努比斯放在天秤上称量,当现实世界画上了恶魔的符号,听到了亡者的声音时—命运的钟声敲响了!咚,咚,咚……

恐怖吧!这是我这两天读的一本原创儿童冒险书。这也是一本游戏故事书。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有时很害怕,但书中的内容又非常吸引着我,就这样在左右为难的情况下把这本书给看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一个蹩脚的小学生侦探墨多多和他的小霸王虎鲨,班长尧婷婷,古怪小孩扶幽,有一天收到了一份来自远方亲戚的赠礼,这是一只有着悠久皇室血统证明的狗,它的名字是“查理九世”。但似乎这不是一只简单的狗,想象不到的麻烦接踵而至,一个巨大而未知的善恶秘密随之展开。他们四个朋友组成了一个名叫查理的小队进行了此次的大冒险,四个小伙伴在大冒险的过程中碰到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可是这些困难并没有让他们畏惧,他们总是用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问题。

看完这本书,对我感触最大的就是:他们真是太勇敢太聪明了,还具有冒险精神,而我也要在学***活中,当遇到困难时要学会自己去面对,自己去克服,不能总是依赖别人。

【篇七:《法老王之心》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套书,是《查理九世》。其中一本叫做《法老王之心》,特别吸引我。书中的主人公叫墨多。他是一个好奇又爱开玩笑的男孩,对所有的神秘事件都感兴趣。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到世界各地去探险。

因为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古埃及博物馆展览中,一位身着古埃及服装的年轻女孩送给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在多多的博子上留下了一个吻。但令他惊讶的是,正是这个吻把他带到了地狱盛宴的拍卖会上,他的心是最后一场拍卖会!在天平之上实验,在这里的富豪们也不顾多多的生命,只想着钱。

最后,小伙伴们在警察的帮助下逃脱了。

读这本书就像和墨多克一起冒险。有些情节非常恐怖,扣人心弦,令人兴奋。我最喜欢的内容是:当老板想射杀墨多多的时候,他也很紧张,我的心好像跳出去了。

对呀!有些人因为金钱和利益而迷失,他们也偷东西。而这些东西不一定是金钱和利益,而是竞争和权力。在这些事情的压力下,人们也可能变得冷酷贪婪,走上不归路。

读这本书,让我明白生活不能太贪心,只要自己感到满足,不要让贪心侵蚀自己的心。

【篇八:《法老王之心》读后感】

《法老王之心》这本书是我在我疯狂阅读的“查理九世”系列中找到的。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并不可怕,但我还是很喜欢。

因为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古埃及博物馆展览中,一位身着古埃及服装的年轻女孩送给多多一个古董首饰盒,并在多多的博子上留下了一个吻。但令他惊讶的是,正是这个吻把他带到了地狱盛宴的拍卖会上,他的心是最后一场拍卖会!在这里的富豪们也不顾多多的生命,只想着钱。

最后,小伙伴们在警察的帮助下逃脱了。

对呀!有些人因为金钱和利益而迷失,他们也偷东西。而这些东西不一定是金钱和利益,而是竞争和权力。在这些事情的压力下,人们也可能变得冷酷贪婪,走上不归路。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贪婪了,只要自己觉得满足就行,不要让贪婪侵蚀自己的内心,所以我才这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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