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梁刺股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6-10 悬梁刺股读后感悬梁刺股读后感(集锦10篇)。
阅读温暖的书籍常常能够帮助人们排解执念困难。读者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可以感受到作者在写作时的思考,并从中获得更多感悟。读完书之后,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记录当下的感想。但是,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如果您有这方面的困惑,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找到了以下有价值的资料:"读后感写作技巧",希望能够帮到您!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悬梁刺股》这个故事。对主人公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感到无比震撼,并非常佩服他们。
汉朝人孙敬为了好好学习,不让自己瞌睡,就把头发吊在房梁上,这样,他就不会睡着,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这就是“悬梁”;“刺股”就是战国时期苏秦的故事了,苏秦为了游说各诸侯国,成就大业,就跟着老师刻苦学习,为了驱走睡意,在晚上常常用锥子猛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大腿一痛,就又精神起来了,又可以继续学习了。孙敬和苏秦二人刻苦攻读,努力钻研,终于成为了当时著名的政治家。他们的故事合起来,就是“悬梁刺股”。
面对孙敬和苏秦的努力刻苦学习,联想到我自己的懒惰,真的感到特别羞愧。平时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要偷工减料。想到这里,我的脸火辣辣的。对照前人想想,如果一碰作业,就不读不写,我又能学到什么东西呢?最后只能是一事无成。
悬梁刺股这个故事教育了我,鼓舞了我,今后我一定要向先贤们学习,不怕困难,长大后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经典成语故事》里面有许许多多被世人相传的成语故事。然而,当我合上这本书时,脑子里又会浮现出苏秦和预测教头悬梁,锥刺股的场面。
战国时,苏秦发愤读书,感到嗑睡时,就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后来成为战国著名的政治家,汉朝时的孙敬,用绳子系着头发,悬在染上,他后来成为一位儒学大师。
我觉得苏秦和孙敬的知识加道一起可比老子。他们能在那么刻苦的条件下好好学习,所以他们的一世英名才能流传千古。
我们应该学习他们这种刻苦的美德,在钢琴考级的时候,我总是不刻苦,不好好练习,结果到最后才临时抱佛脚,不像苏秦和孙敬一样,不考试还那么刻苦。作为跨世纪的新一代,我们深感肩上担子沉重。我们唯有好好学习,才能把祖国建设的更回美好。同学们,在我国历史上,被挨打的经历已经不少了,所以让我们好好学习,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吧!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这本书。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悬梁刺股》,它告诉了我们要刻苦读书的道理。
东汉人孙敬读书时读久了,他感到很累,他想了一个办法,把自己的头发捆在绳子上,另一头掉在房梁上,怎么脑袋一顿头发一揪他就醒了。
战国时,苏秦想在各国之间合纵连横,可是没有被重用。回到家里,他刻苦读书,念书念累,就拿起锥子在自己大腿上扎一下精神就来了,然后继续读书。一年后,他在赵国当上相国。这两个小故事都告诉我们,要刻苦读书,珍惜时光的道理。
在我的身边也有勤奋好学的人。我同学小乐是一个勤学好问,多才多艺的人,他上课认真听讲,刻苦钻研,下课后还自己通过读书来学习课外知识。有一次周末,我想约几个同学出去玩。我打了个电话给小乐,我问小乐:要不要明天我们出去玩啊?小乐却回答:我还有事,去不了,改天吧。我想,小乐平时不都也很有时间吗?为什么这次去不了呢?后来我才知道,小乐,每个周末都会在家里学习很多知识,他不仅学奥数、英语这些课内知识,还会去篮球这些特长培训班,我们要是小乐学习。
跟小乐比起来,我有些地方还需要改进。我在上课时经常注意力不集中,做题总是粗心大意,写完了不检查,总犯一些低级错误。跟小乐相比,我不仅有些惭愧,我决定以后也向小乐一样认真学习。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4】
《悬梁刺股》是由两个故事组成的。
故事的主人公分别是孙敬和苏秦,两位年轻人由于每次读书都读到深更半夜,孙敬把头发吊在房梁上,苏秦拿锥子刺痛自己的大腿,为的都是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能够继续学习。最后,他们都成为了知识渊博的人。
这个故事使我感悟颇深。用细长的绳子把头发吊到房梁上;用锥子刺痛自己的大腿,这是有多么大的勇气才能做到的啊?如果我们也有这样的勇气,那还有什么事情做不成呢?当然,我们不一定要做到他们那样极端,但当我们不想写作业时,听听音乐;当练字练烦躁时,站起来放松一下心情,也许结果会很不一样。
很多人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总是轻易地放弃。有一次,我正和同伴一起学滑板,可脚总是不听话地落在地上,一开始我打算放弃了,但是同伴告诉了我一个小技巧——用绑带把脚固定住。于是,我就照做了。虽然绑带偶尔会松开,我也会摔倒,但我每次都会将松开的绑带再一次系紧。渐渐地,我终于能保持好平衡了,我乐开了花,便把绑带扯了下来,心想:原来想办法克服困难,我也能滑得很好。
读完《悬梁刺股》,我知道成功确实来之不易。遇到问题,我们不能慌乱,更不能轻易放弃,因为你一旦慌乱,便无法冷静下来思考问题;一旦放弃,半途而废将紧紧跟随着你。只要我们想好应对办法,任何难题都会被我们攻破。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5】
今天我在家里,偶然发现一本《悬梁刺骨》,于是便坐回椅子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悬梁刺股》这本书讲的是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他是出色的政治家,但是他在年轻的时候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文武双全,他真正的学问不高也不多,曾经到过许多地方做事,不过都不受重视,家人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喜欢他了,这让他发奋学习,昼夜不停息的刻苦学习。读书困了,她就想了个完美的办法,他自己削了个锥,一困就用锥子扎自己一下,让自己醒过来,继续刻苦读书。
东汉也有一名着名的政治家,名叫孙敬。他年轻的时候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来独自在屋子里读书,他每天从早读到晚,但是读书时间久了,必定会疲倦,孙敬怕影响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方法,古代男子的头发很长,把头发束在房屋顶端,像发髻的男子,孙敬便拿出了一条绳子把头发悬在房屋梁上。这样一旦要闭眼瞌睡时,头上的绳子会拉紧头发,牵动头皮,人也马上清醒了,从而可以继续读书学习。
连古人都这样学习,咱们现代人想要比他们更强,更要刻苦学习了。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6】
自古以来勤奋往往是让一个人成才的秘诀,刻苦一向是让一个人成功的秘诀。从古到今,成才成功的人已经是不计其数,但在现代这种高科技时代是,想成功成名已经是难如登天了!但俗话说的好: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针。
故事中的孙敬和苏秦勤奋刻苦的学习不正是诠释了勤奋出才能的道理吗?虽然他们的方法有些不对劲,但是他们这种刻苦学习的精神令人敬畏。他们用勤奋抒写成功的秘密,他们用刻苦描述成功的背后。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做为赌注,他们不管自己的身躯有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他们只重视自己的努力有没有成效!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错的,不论做什么事,想成功,就得付出辛劳。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试问有多少人会向他们一样勤奋;在现实生活中,试问有多少人会向他们一样刻苦。一分辛苦,一分收获,努力了,总会成功!我们虽然不会向他们那样刻苦,但是我们应该也要努力啊!自己再做每一件事情前总应该想想,做完后会有什么收获。
我们不论怎么样,都不能坐吃山空,都不能坐享其成,我们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创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在那里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成功!成功的机会其实很多,但你要抓住这些机会可不容易啊!
勤奋出才能,勤奋出成果,古今中外都不例外,而且还多得举不胜举。勤奋,刻苦,在现实中还存在着。只要我们能够好好读书,我们离成功也不远!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喜有忧,有笑有泪,这就是成功的基本性质!其实成功真的不远,离我们不远,只要你勤奋,成功总会在你家门口停下脚步的!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7】
我读了《悬梁刺股》这篇故事后,感触特别深。
在汉朝有一个人叫孙敬,他十分好学,常常从早到晚学个不停,为了避免自己打瞌睡,于是他就用绳子拴住自己的头发,再把绳子系在房梁上。而在战国时期的苏秦下苦功读书,夜以继日地勤学苦思,每当疲劳至极时,他便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这样就能减轻疲劳,继续学习。最终孙敬和苏秦都学有所成,可见,他们是多么爱学习,多么刻苦。
是的,我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经过刻苦学习才会获得丰硕的果实。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在我一年级时,我的成绩并不理想,每次考试都有些马虎、粗心,总是要出现一些不应该的错误,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后来,在老师和爸爸妈妈的帮助下,我认识到了错误的根源,那是因为我学习上比较懒散,总是静不下心来,所以才会导致粗心。于是,我尝试着静下心来,刻苦学习,用了一年的时间才慢慢改掉这些毛病,现在,我的成绩明显上升。
从这篇故事中,我们要汲取古人“悬梁刺股”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前进。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8】
记得二年级刚接触看图写话时,妈妈为了让我学写话,给我买了好几本故事书。其中有一则故事里的主人公奋发图强、刻苦学习的精神让我无比的佩服。故事里有一个叫孙敬的人,他勤奋好学,从早读到晚也很少休息,到了三更半夜的时候很容易打瞌睡,为了不影响学习,他找来一根绳子,一头绑在自己的头发上,另一头绑在房子的房梁上,这样读书疲劳打瞌睡的时候只要头一低,绳子牵住头发扯痛头皮,他就会因疼痛而清醒起来再继续读书,后来他成为了赫赫有名的政治家;还有一个叫苏秦的人,由于他经常读书读到深夜,疲倦到想要打盹的时候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锥子往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突然的痛感使他猛然清醒起来,振作精神继续读书。
孙敬和苏秦勤奋刻苦的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平时,语文老师布置读书作业,我总是偷懒少读几遍;数学老师布置的预习作业,我总是把书本翻一遍就算完成了,一想到这些,我就自愧不如。之后,我努力改掉这些坏毛病,老师规定熟读几遍我就读几遍,预习就按老师的`要求做。渐渐地,我发现我的学习有进步了,老师的提问我都能答上来了,老师的表扬让我的学习积极性也提高了不少,也收获了很多知识!
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和帮助,虽然我没有悬梁刺股,但是我知道要向古人学习,珍惜时间,刻苦学习,上课认真听讲,回倒家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再贪玩,把平时玩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我想只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9】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有很多人都听过。
悬梁刺股东汉时候,有个人名叫孙敬,是着名的政治家。他年轻时勤奋好学,经常关起门,独自一人不停地读书。 每天从早到晚读书,常常是废寝忘食。读书时间长,劳累了,还不休息。时间久了,疲倦得直打瞌睡。 他怕影响自己的读书学习,就想出了一个特别的办法。古时候,男子的头发很长。他就找一根绳子, 一头牢牢的绑在房梁上。当他读书疲劳时打盹了,头一低,绳子就会牵住头发,这样会把头皮扯痛了, 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这就时孙敬悬梁的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名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好多地方做事, 都不受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很冷淡,瞧不起他。这对他的刺激很大。所以,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 他常常读书到深夜,很疲倦,常打盹,直想睡觉。他也想出了一个方法,准备一把锥子,一打瞌睡, 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再坚持读书。这就使苏秦刺股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就会有收获。也说的是只要下工夫,就会有收获,用以激励人发愤读书学习。
他们这种精神是好的,但是根据我们现在的情况,他们这种发奋学习的方法不必模仿。
悬梁刺股读后感【篇10】
你真的努力了么?——读《悬梁刺股》有感
星期六,晴空万里。我写完作业闲来无事,便随时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战国策》翻了起来。
书中的《秦策一》有一则故事叫作《悬梁刺股》,讲述了两个人刻苦学习的故事。孙敬把绳子的一头悬在屋梁上,一头系着头发。这样,一打盹,头皮就会被扯痛。马上就清醒了,再继续读书学习。苏秦在读书时准备了一把锥子,一打瞌睡,就用锥子往自己的大腿上刺一下。这样,猛然间感到疼痛,使自己清醒起来。后来经过他们的勤奋学习,都在自己的学业和事业上取得了成就。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孙敬和苏秦刻苦学习的精神使人敬畏。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没有努力去做一件事情,却又开始埋怨上天的不公……
在一次模拟考试中,我的成绩非常不尽人意。爸爸妈妈轮番严厉地批评我:
“你真是太粗心了!”
“学习不认真才会有这样的后果,自作自受!”
“送你去补习班真是浪费钱!”
……
面对他们刻薄的言语,我心里有些不服气:明明已经很努力了,成绩上不去怪我咯?我甚至觉得父母“冤枉”了我。
可是,后来一位同学的话令我幡然醒悟。正当我把满腹委屈与不服告诉那位同学时,她意味深长地说:“你确定你真的努力了么?你好好回想一下平时你是怎么做的,考试前你又是怎么做的。”平时……考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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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编辑选取和巧手改写,小编特别奉上了全新的“梁实秋读后感”,细心阅读之后,我们瞩目于作者的精湛写作技巧,不得不佩服不已。为了更好地记录自身心境,或许我们可以动动笔端撰写一篇卓越的读后感,您是否也有此意呢?请明鉴实际状况,本文仅供参考!
梁实秋读后感【篇1】
读散文《中年》,听朗诵,感触颇深。梁实秋先生的作品没好好拜读过,只能说是知道梁实秋这个名字,了解过他的一些生平状况。梁实秋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著有《英国文学史》,莎士比亚全集翻译,还有主持编篡的《远东英汉大辞典》。在中国近现代文坛上,能够妙语连珠,令人捧腹的,除林语堂,另一位就是梁实秋先生了,俩人都不愧为文学语言的大师。
读梁实秋的散文,每一篇都是一个小故事,一则小家常,犹如坐在那里听他拉家常,四周是溪流杂树,面前是一杯满溢芬芳的碧螺春或龙井香茗,没一点心情,没一种感觉,他都向你娓娓道来,不勉强,不霸道。感觉是那么自然,那么随和…… 此刻,读散文《中年》心境尤为如此。
梁实秋先生《中年》中经典之说:“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是一惊非同小可,平夙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的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细致地刻画了中年人特有的心态。我想,这篇文章一定是梁实秋先生尝过中年的滋味,细品人生特定阶段的酸苦之后,才得以写出如此生动的感触。中年人往往容易伤感,叹息岁月流逝,青春不再!更多的`是怅然和寥落的心情。我辈人过中年,蹉跎岁月,一事无成,想想也有点日渐衰迟的味儿。但是读梁实秋先生的《中年》,感觉其中也有催人向上的那么一点力量:“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里藏了多年的陈酒,浓而芳冽!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这几句,足以使中年人堪慰,也是读梁实秋先生妙文的收获!不过,还是觉得梁实秋先生笔下对于中年女人,貌似有些残忍。呵呵…可能是在他的那个当下吧,但是不得不承认观点还是不错的。惟妙惟肖,幽默笔风,含蓄而耐人寻思。
除了独身主义者,人到中年,谁不有个家庭的组织。然而大部分这种组织,生活中少了许多原有的,只是合力维系一个家庭罢了(旁观者可能说法偏激)。感慨之余,对梁实秋先生人到中年的态度表示由衷的敬佩,散文《中年》,与所有中年朋友共勉。
感悟,享受过程同时心态是关键!世间万物皆如影,追得越急逃得越快;专心走自己的路,任由万物如影随形。记忆中这段文字应该是不错的点评:
春天,不是季节,而是内心;
生命,不是躯体,而是心性;
老人,不是年龄,而是心境;
人生,不是岁月,而是永恒.
梁实秋读后感【篇2】
梁实秋写《钱》的时代与现在有很长一段时间相隔了。他散淡地从民俗写起,写了平民和富商对钱财的基本态度,引经据典,给我们摆出了古往今来很多人的生财之道和守财之心。即便今天读起来也是惟妙惟肖,让人觉得很有味道。梁先生认为“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辩。”本着这个想法,梁先生的《钱》,没有普见的教化,也没有更多的鞭笞,而是很平淡的写了人们想聚财的心态,并对这种心态给予了最大的宽容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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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俗也好,雅也好,身处闹市,有太多的诱-惑。想起以前读过一篇小品文,大致是讲一个穷得连媳妇都没人肯给说的农夫,在偶得一小块耕地后,就向往着有房子;在有了房子后就向往着有媳妇和孩子;在有了媳妇和孩子后就向往着有马车,可以出村到镇上看看;有了马车后,因为到镇上受到了官吏的欺侮就向往着自己也能做县官,不受欺侮;做了七品后就向往着做六品、五品……最好是一品大员;做了一品大员后就向往着干脆也不在那一人之下了,就向往着做皇帝;做了皇帝你以为他就能知足吗?不是,他向往着长生不老,永生永世做皇帝!!其实,虽然时代不一样了,但是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着诸如和古人一样的诱-惑,房子是一室一厅还是三室一厅或者是别墅,车子是夏利、富康还是莲花跑车,钱多而优则仕,也是很多人的心态。多想想梁先生说的罢“不如早些散尽资财,作些有益之事,清请白白……”。小富即安可能倒是今天很应该提倡的一种平和心态了……
梁实秋读后感【篇3】
韦素园,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有着一颗不平凡的心。他这一生似乎都与未名社有着极大的牵连,他爱未名社,所以对它倾其所有、尽心尽力。未名社,何尝不能称它为“素园社”呢?
韦素园对自己重视珍惜之物皆是如此,未名社必在其中,其朋友们也亦然。韦素园是何等高人呢?然而,他不是拥有无限财富又或者是拥有至高权力的人,他再平凡不过了,人如其名,朴素至极。那是“一个瘦小,精明,正经的青年”,在那样的年代里几乎是随处可见。他们或为学习而恼,或为前途而忧,或为生活所迫,他们都在这纷繁匆忙的社会里忙忙碌碌、兢兢业业;他们会害怕遭到老师批评,他们会害怕将来会庸碌无为,他们害怕突然失业;而韦素园却悠闲地待在破寨里,精心经营着他的未名社。他是尚且还没有迷失在这花花世界里的人,始终坚守如一,作为旁的人,我们也佩服他的毅力和决心,也向往他看似远离尘嚣的纤尘不染的生活。
然而,未名社这样本该清净的地方,也是避免不了硝烟的,就像每个人都不可能像韦素园一样单纯得像个小孩子。而他们又都像小孩子,意见不统一的时候,就会像小孩子一样吵吵闹闹,甚至闹得未名社被封,社里的人被抓了去。韦素园为何憎恨他的名字所涉及到的'两个字,我仍是不解,只是为了某些必须困扰着他的使他正义地恨着它们的原因,他可以改掉名字,换叫“漱园,就足以看得出,这个人是爱憎分明的。
这又使我想起了北京高考作文题科目中的列车员老计,其实他们都是一样的人,他们都是无名的基石、无名的泥土,甘愿为自己热爱着的或必须担负起责任的事业默默地做出贡献,他们都有一种切切实实地、点点滴滴地做下去的实干精神。这世间万般无奈,老计真的是出于热爱这份职业才如此坚持的吗?我们都无从知晓,或许是,又或许不是,但那都必须是责任。老计尚且如此,何况本身就热爱着未名社的韦素园呢?他岂不是要付出更多的心血?然而老计怕也是几近做到了极致吧。
韦素园善良的本性文章中处处都有渗透,不论是身负重病却仍是天然地轮着守寨,还是对自己的即将去世表现得分外坦然,又或者是劝妻改嫁……韦素园,当真是朴素之人,却有着普通人无法做到的超脱和大度。他就像是傲雪中一枝独立的素梅,遇风不倒,只是等不过花期,便也自然地落了。落入尘土里,还是逃不过这世界的轮回,
我想,说到此,纵是老计也大抵敌不过韦素园君了吧。
梁实秋读后感【篇4】
梁实秋先生1923年在美国读书的时候,穷学生一个,真“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餐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的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加面包,但求裹腹,不求其他。
那个时候,牛肉饼加面包也只是牛肉饼加面包。而所谓的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bun,抹点黄油butter,再抹上一层酱,把饼放上,加两片小黄瓜。这样的东西就是“汉堡格尔”Hamburger。三口两口就能将其吃完,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梁先生估计当时吃了不少。一个自然吃不饱,梁先生通常要找补一个三文治。再加杯咖啡,这才算糊口。
“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
三十年后,梁先生再去美国。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所谓的牛肉饼加面包,有了品牌的加入。Macdonald是“汉堡界”的巨擎。门前大大的黄色“M”,是显赫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有种特大号的汉堡被命名为BigMac大麦克。内容特别的丰富,肉饼的面积大多了。蔬菜也不只是一种,黄瓜换成了酸黄瓜,还有番茄、生菜、德国酸菜,堆起来高高厚厚。其实,几十年后,麦当劳也不断的推出他的“BigMac”型号,只是内容比那时又有了新的创新。
美国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随便吃快餐的`。但因其的清洁、方便、价廉、现做现卖,却颇得梁先生的好感。大概也有些梁先生的学生时代记忆在里面吧。梁先生的牛肉饼加面包情结驱使他不时的光顾汉堡店。在西雅图的时候,懒得做饭,便叫孙子买来几个汉堡,加上薯条,吃的也是自得其乐。也不一定是“麦当劳”,或是梁先生所未提及的“肯德基”。
后来回到台湾。梁先生就看出了比较。一个美国平民化的汉堡快餐开到了台湾,竟然弄的轰动一时。现在看来,不光是一时。也不只是台湾一地。香港、大陆,到处是“M”或“KFC”的LOGO。广告铺天盖地。今年又刚好是麦当劳中国。看看中国的街边小吃,油条、豆浆、蛋饼,吃了多少年。再看看中国师傅的装束、设备,百年来毫无变化。买早餐的时候,不小心就会看到师傅边和面,边擤鼻涕,还没准一眼的白色眼屎。
梁先生也不得不感叹:我们无须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不过,台湾人变聪明了。一家永和豆浆开到中国大陆的大中城市,理念变了,营业时间也变成了24小时。不少学生赶考前,一杯豆浆就可换得在这里上一夜的免费自习。算是个好事。
过去曾看过央视的一档特别节目《创新中国》。讲述了中国在食品、工业、设计等多个领域,和别国的差距,以及创新所带来的突破和进步。面包、汉堡啊什么的洋玩意咱就不说了,但看看豆腐、酸菜原产自我们国家的东西,一传到日本、韩国,经过创新、改良,就成了人家闻名于世、出口创汇的精品。
突然又想到,每天下班回家路上,都会看到好几个烤红薯摊。小摊老板个个抱着膀子看来往路人。独独见家住的小区门口前那家“门庭若市”。原因在于,这家的炉子不同于普通的那种。炉子大,有“抽屉”,可以拉伸,自由翻转,烤出来的也是香美可口。看着新鲜特别,路人自然都停下脚步。一个简单的“创新”,一个火红的生意。
不是我们差,也不是他们老外就是强。不过是脑子转一转,就变了不少。一种思维,定义一种生活。也可能定义一个国家的风貌。中国的“永和”开到美国,开到欧洲,梁先生知道也会极大的宽慰的。
梁实秋读后感【篇5】
钱这个东西,不可说,不可说.一说起阿堵物,就显着俗.其实钱本身是有用的东西,无所谓俗.或形如契刀,或外圆而孔方,样子都不难看.若是带有斑斑绿锈,就更古朴可爱.稍晚的“交子”、“钞引”以至于近代的纸币,也无不力求精美雅观,何俗之有?钱财的进出取舍之间诚然大有道理,不过贪者自贪,廉者自廉,关键在于人,与钱本身无涉.像和峤那样爱钱如命只可说是钱癖,不能斥之曰俗;像石崇那样的挥金似土,只可说是奢汰,不能算得上雅.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辨.
有人喜集邮,有人喜集火柴盒,也有人喜集戏报子,也有人喜集鼻烟壶;也有人喜集砚、集墨、集字画古董,甚至集眼镜、集围裙、集三角裤.各有所好,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但是古今中外几乎人人都喜欢收集的却是通货.钱不嫌多,愈多愈好.庄子曰:“钱财不积,则贪者忧.”岂止贪者忧?不贪的人也一样的想积财.
人在小的时候都玩过扑满,这玩意儿历史悠久,《西青杂记》:“扑满者,以土为器,以蓄钱,有入窍而无出窍,满则扑之.”北平叫卖小贩,有喊:“小盆儿小罐儿”的,担子上就有大大小小的扑满,全是陶土烧成的,形状不雅,一碰就碎.虽然里面容不下多少钱,可是孩子们从小就明白储蓄的道理了.外国也有近似扑满的东西,不过通常不是颠扑得碎的,是用钥匙可以打开的,多半作猪形,名之为“猪银行”.不晓得为什么选择猪形,也许是取其大肚能容吧?
我们的平民大部分是穷苦的,靠天吃饭,就怕干旱水涝,所以养成一种饥荒心理,“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储蓄的美德普遍存在于社会各阶层.我从前认识一位小学教员,别看她月薪只有三十余元,她省吃俭用,省俭到午餐常是一碗清汤挂面洒上几滴香油,二十年下来,她拥有两栋小房.(谁忍心说她是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我也知道一位人力车夫,劳其筋骨,为人作马牛,苦熬了半辈子,携带一笔小小的资财,回籍买田娶妻生子作了一个自耕的小地主.这些可敬人,他们的钱是一文一文积攒起来的.而且他们常是量入为储,每有收入,不拘多寡,先扣一成两成作为储蓄,然后再安排支出.这样,他们爬上了社会的阶梯.
“人无横财不富,马非夜草不肥.”话虽如此,横财逼人而来,不是人人唾手可得,也不是全然可以泰然接受的.“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暴发之后,势难持久,君不见:显宦孙子作了乞丐,巨商的儿子作了龟奴?及身而变的现世报,更是所在多有.钱财这个东西,真是难以捉摸,聚散无常.所以谚云:“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
钱多了就有麻烦,不知放在哪里好.枕头底下没有多少空间,破鞋空间里面也塞不进多少.眼看着财源滚滚,求田问舍怕招物议,多财善贾又怕**,无可奈何,只好送进银行.我在杂志上看到过一段趣谈:印第安人酋长某,平素聚敛不少,有一天背了一大口袋钞票存入银行,定期一年,期满之日他要求全部提出,行员把钞票一叠一叠的堆在柜台上,有如山积.酋长看了一下,徐曰:“请再续存一年.”行员惊异,既要续存何必提出?酋长说:“不先提出,我怎么知道我的钱是否安然无恙的'保存在这里?”这当然是笑话,不过我们从前也有金山银山之说,却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从前金融执牛耳的大部分是山西人,票庄掌柜的几乎一律是老西儿.据说他们家里就有金山银山.赚了金银运回老家,溶为液体,泼在内室地上,积年累月一勺勺的泼上去,就成了一座座亮晶晶的金山银山.要用钱的时候凿上一块就行,不虞盗贼光顾.没亲眼见过金山银山的人,至少总见过冥衣铺用纸糊成的金童玉女金山银山吧?从前好像还没有近代恶性通货膨胀的怪事,然而如何维护既得的资财,也已经是颇费心机了.如今有些大户把钱弄到外国去,因为那里的银行有政府担保,没有倒闭之虞,而且还为存户保密,真是服务周到极了.
善居积的陶朱公,人人羡慕,但是看他变姓名游江湖,其心里恐怕有几分像是挟巨资逃往国外作寓公,离乡背井的,多少有一点不自在.所以一个人尽管贪财,不可无厌.无冻馁之忧,有安全之感,能罢手时且罢手,大可不必“人为财死”而后已,陶朱公还算是聪明的.
钱,要花出去,才发生作用.穷人手头不裕,为了住顾不得衣,为了衣顾不得食,为了食谈不到娱乐,有时候几个孩子同时需要买新鞋,会把父母急得冒冷汗!贫穷到了这个地步,一个钱也不能妄用,只有牛衣对泣的分.小康之家用钱大有伸缩余地,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准之全面提高,而在几点上稍稍突破,自得其乐.有人爱买书,有人爱买衣裳,有人爱度周末,各随所好.把钱集中用在一点上,便可以比较容易适度满足自己的欲望.至于豪富之家,挥金如土,未必是福,穷奢极欲,乐极生悲,如果我们举例说明,则近似幸灾乐祸,不提也罢.纪元前五世纪雅典的泰蒙,享尽了人间的荣华富贵,也吃尽了世态炎凉的苦头,他最了解金钱的性质,他认识了金钱的本来面目,钱是人类的公娼!与其像泰蒙那样疯狂而死,不如早些疏散资财,做些有益之事,清清白白,赤裸裸来去无牵挂.
梁实秋读后感【篇6】
麦当劳乃MacDonald的译音。麦,有人读如马,犹可说也。劳字胡为乎来哉?N与L不分,令人听起来好别扭。
牛肉饼夹圆面包,在美国也有它的一段变迁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穷学生一个,真是“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不过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名字叫做“汉堡格尔”(Hamburger),尚无什么所谓“麦克唐诺”。说食无兼味,似嫌夸张,因为一个汉堡吃不饱,通常要至少找补一个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样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肠、鸡蛋等等之分,价钱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两角五,总算可以糊口了。
我不能忘记那个小店的老板娘,她独自应接顾客,老板司厨,她很俏丽泼辣,但不幸有个名副其实的狮子鼻。客人叫一份汉堡,她就高喊一声“Oneburger!”叫一份热狗,她就高喊一声“Onedog!”
三十年后我再去美国,那个狮子鼻早已不见了,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而且以麦克唐纳为其巨擘,自西徂东,无远弗届。门前一个大M字,那就是他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特大号的汉堡定名为BigMac(大麦克),内容特别丰富,有和面包直径一样大的肉饼,而且是两片,夹在三片面包之中,里面加上生菜、番茄、德国酸菜(Sauerkraut)、牛油蛋黄酱、酸黄瓜,堆起来高高厚厚,樱桃小口很难一口咬将下去,这样的豪华汉堡当年是难以想像的,现在价在三元左右。
久住在美国的人都非万不得已不肯去吃麦克唐纳。我却对它颇有好感,因为它清洁、价廉、现做现卖。新鲜滚热,而且简便可口。我住在西雅图,有时家里只剩我和我的外孙在家吃午餐,自己懒得做饭,就由外孙骑脚踏车到附近一家“海尔飞”(Herfy)买三个大型肉饼面包(Hefty),外孙年轻力壮要吃两个。再加上两分炸番薯条,开一个“坎白尔汤”罐头,一顿午餐十分完美。不一定要“麦当劳”。
在美国平民化的食物到台湾会造成轰动,势有必至理有固然。我们的烧饼油条豆浆,永远吃不厌,但是看看街边炸油条打烧饼的师傅,他的装束,他的浑身上下,他的一切设备,谁敢去光顾!我附近有一家新开的以北方面食为号召的小食店,白案子照例设在门外,我亲眼看见一位师傅打着赤膊一面和面一面擤鼻涕。
在台北本来早有人制卖汉堡,我也尝试过,我的评语是略为形似,具体而微。如今真的“麦当劳”来了,焉得不轰动。我们无需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梁实秋读后感【篇7】
在今年的世界读书日,我们行知园的教师都有幸收到了老园长陈老师给予我们的珍贵礼物,推荐的一本好书,我则拿到了梁实秋先生的散文集。尽管是较厚的一本书,但我爱不释手地利用几个午睡时间看完了《梁实秋散文集》,阅读后,感触很深,读梁先生的散文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梁先生的散文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却蕴藏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它并不奢谈人生的大道理,然而,在平实的语言后面,却饱含着作者对生活的感受,让读者细细去体会、咀嚼。在平平实实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人生的感受,让读者受到美的感化。像两三知己灯下夜谈,或直抒胸臆,或旁征博引,或幽默谐趣。语言不多,谈的皆是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在淡淡的气氛中,自有一种韵味,在不知不觉中给人以美的熏陶。每一篇散文都有独到的见解,现于大家分享如下:
《时间即生命》则是写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时间。里头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的,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以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为利用他的时间。”作者称自己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人,并告诫人们,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就要健康的活着,而多锻炼是健康的秘诀。
《衬衫》里,一位农夫自食其力,获得丰收,便很快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就像我们每天努力的学习,虽然学习很辛苦,很单调,但要是考试时取得了好成绩,就会很快乐。就像那歌里唱得一样:“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梁实秋的散文选材自然随性,笔触生活的点滴,文笔风趣幽默、将大道理蕴藏在简单中,将真性情归于平淡。是我读过的散文中让我最愉快的文章之一。当你读到饱满的性情之文字时,给人一种优雅自在的'感觉。喜欢读梁实秋的散文,想写的感受也很多。正如梁实秋本人所说:“绚烂之极归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不是淡而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也许,正是他这种看似平淡却内涵丰富的风格,才造就了它隽永的艺术魅力。
梁实秋读后感【篇8】
看了《梁实秋
散文集》,真有“绕梁之音,三日不绝”之感。他的古文底子深厚,博览群书,常从古文中引经论据如信手拈来,读罢却是通俗易懂,如同三五知己灯下谈话,看似稀疏平常,去蕴涵着人生的哲学,余味无穷,在不知不觉中得到美的享受,梁先生不愧为散文大家。
他的散文是以幽默风趣见长的“闲适小品”闻名于世,我尤其爱看他的“随想篇”中的文章,题目很简练,通常都是两个字,例如“雅舌”、“女人”、“男人”、“衣裳”、“饮酒”等等,包罗万象,说的都是些身边的人或事,可以透过文章看到
三、四十年代的生活气息。今天看来,依然觉得趣味横生。从中还了解很多名词其实都由来以久了,例如“代沟”,梁先生就写的非常详细,博古论今。
代沟虽是翻译过来的新名词,但是我们古而有之了,《尚书远逸》中就记载了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再例如“女人”,他刻画的简直就是入木三分了,例如女人爱说谎,“若是能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的小小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分。”很多人都陪女人买过衣服,她口中念念有词,或是式样不好,或是衣料太差,批评的一文不值,究其原因,无非是**太贵了而已,所以女人善于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常归于不喜欢。
哈哈,真可谓精辟。还如他描写的女人的嘴,说“女孩子从小就口齿伶俐……等到长大以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他还归纳了两种类型,“长舌”型和“喷壶嘴”型。
他在文章中虽都是论些小事,但却把一些陋***的体无完肤,看后甚感快意。
他在“作文的三个阶段”中也写道,“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所以文章过长过的短,不以字数计,应以起内容之需要为准。……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
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使我顿时矛塞顿开,在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仿佛都找到了答案。我之叙述惟恐不尽,使看者不解,现在看来,可能废话也有不少。
梁先生的散文、阿坝等词,都经不起推敲。他的散文通篇看似随意而为,与小处却见大家风范,他的描写惟妙惟肖,他的叙述平淡、朴实,正如同他所说的“绚烂之极归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也不是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他如是说,也如是这样做的。
梁实秋读后感【篇9】
梁实秋的散文作品风格清新自然,语言简练优美,让人受益匪浅。在《雅舍》这篇文章中,梁实秋以一个轻松幽默的口吻,描绘了他在北京一座小公寓里的生活。
文章中,梁实秋描绘了自己在北京的生活,包括他的生活经历、人际关系、兴趣爱好等等。他描述了自己在北京的小公寓里的生活,包括自己和伴侣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以及自己和朋友们在一起聚会的场景。这些描写让人感觉非常真实,让人感受到作者的生活和工作状态。
梁实秋的散文语言非常优美,他用简洁的语言描述了生动的场景和深刻的思想。例如,在文章中,梁实秋用“夕阳如金”来形容夕阳的美丽,他用“春风十里”来形容春天的生机和美好。这些词语都非常形象,让人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和情感。
梁实秋的散文作品风格清新自然,语言简练优美,让人受益匪浅。他的散文作品不仅描绘了作者的生活经历和人际关系,还表达了深刻的思想和情感。
梁实秋读后感【篇10】
最近中我有幸阅读了梁实秋的散文集《雅舍》,一下子被他清新的文笔、优雅的语调所吸引。几个下午,坐在朝南的落地窗前,一边享受冬日的温暖的阳光,一边品味《雅舍》的悠闲,可真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有个学者曾经说过:五四以来,植根于民族文化土壤的现代散文,大致可分为两代流派。一派继承载道的传统,直面现实而发出进击的纯响,如鲁迅所言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同时也不断锤炼散文的艺术;一派延伸言志的脉络,倚湖海身世山林性情书写美文,融人生思辩、处世智慧和脱俗情调于一道,入水不濡、入火不热地显现生命气象和人生百态。这两派散文各有侧重、异质同构、互补共荣,合而为一道现代散文亮丽多姿的风景。梁实秋的散文当属后者。
综观梁实秋的散文小品,无论是记叙个人经历、民俗风情、还是回忆亲朋师友,雅趣苦事;无论是纪游、杂感、札记,还是小品、随笔,都体现了以理节情的心态、恬静安详的心境与平和冲淡的心气。梁实秋的散文,其精神资源来自西人的新人文主义和中国传统的儒释道。梁实秋曾自述:一个地道的中国人,大概就是儒释道三教合流的产物。又说:我的散文在思想方面、形式方面受英文文学影响不少,但是在文学方面如何遣词造句等等是中国文学影响
梁实秋生平有三好,好交友、好读书、好议论。历史上的梁实秋霸才横溢:五四大潮,演讲鼓吹;八年清华,三赶校长;辩驳问难,拳打周作人,脚踢吴稚晖等等。早在20年代,梁氏就在一次辩论中说,我梁实秋是把文学当做献身的事业的,凡是以正当的态度研究文学的都引为同志。文艺里有主义的不同,没有偏僻的党见。梁实秋生就的一身硬骨头,不怕嘲骂,不避嫌疑,不惜费纸费笔费精神!好一个一身硬骨!梁实秋后来和鲁迅论战,无疑便是这身傲骨的自照。与鲁迅交手,是梁实秋第一大败着,两雄相扑,傲骨对傲骨,此时便要看大势所趋了。梁实秋最终被鲁迅钉上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耻辱柱,终其一生都挣扎不脱。
雅舍小品动笔于1939年。所谓雅舍,指的是梁实秋在重庆郊区,一处叫北湾的农村,置下的几间平房。他在那儿一直住到1948年,其间写作的散文随笔,统统以舍为名。1949年赴台,地点变化了,而情志不变,他把闲常写作的部分散文、小品、杂感、札记、随笔、短评,仍一以贯之地编入雅舍序列。如此这般,自谓平生意气消磨尽,双鬓压清霜的梁氏,承继在重庆开辟的散文路子,继续谈天说地、述往思来、记游录胜、品茗论烹、赏花悦鸟,创造了一个梦里家园。梁实秋奉献的是一栋坐落于世外桃源的雅舍,任他仰观日月,俯察红尘。然而,只要你把耳朵贴近他的那些雅舍篇章,像贴近天坛的回音壁,便不难从他的血波沸处,测出天凉好个秋的感喟,千里作远客,五更思故乡的幽怨。
梁实秋读后感【篇11】
读了鲁迅先生的杂文,只知道梁实秋是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后来读到他的散文集,才知道上海的教授之头衔并不是靠资本家的恩赐得来的。梁实秋先生对社会观察之细致,对生活体验之深刻,语言之流畅、之生动、之诙谐,令人叹服。其文学成就和地位虽不能与鲁迅先生相提并论,但也堪称散文高高手也!
《下棋》是梁实秋散文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篇,其显着特点之一,就是细致入微地写出了下棋、观棋和悟棋的独到而深刻的感受。下棋的最大乐趣在于自己局势有利时,静静地欣赏对方痛苦不堪的种种窘态。梁实秋先生一口气用了七个或字,把对方的窘态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地列举出来,使人如临其景,如闻其声。而 太有涵养的人偏偏在重创面前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
梁实秋认为下棋只是为了消遣,但是有人为此之不知疲倦,是由于人的争斗好胜梁实秋下棋读后感300字梁实秋下棋读后感300字。下棋是一种斗智不斗立的游戏。无处不可下。下棋在于一个争字,争胜了仿佛天下都是你的,反之则似千古恨。
其实我们的人生又何不像一盘棋呢?人生如棋,有时候也是一步错,满盘皆输,所以每走一步,请深思熟虑!冲动的代价往往是无法估计的,好好面对自己的每一次抉择,因为那是老天给你的机会,也许其中的一个选择会让你战胜命运,从此摆脱过去开始你不一样的人生。
人生如棋,重的也是棋品。举手无悔大丈夫!人生路上,你再怎么小心也会有走错的时候,你会后悔,可你却不能说我可以悔棋吗?因为命运它不会同意,它只会趁你在追悔的时候加紧向你进攻,让你越来越陷入困境。所以不要再在那边叹息了,后悔是没用的,做错了,改过来
跌倒了,爬起来梁实秋下棋读后感300字默认。无法改变的记住了,那是经验。人生如棋,在棋局中要的是努力。不要轻易的说放弃,因为每个人才那么一局而已。你也许累了,你也许倦了,你也许认为没希望了,这时候我希望你还记得天无绝人之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梁实秋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了许多读者,因此,在写读后感时,重点也往往会放在这些情节上。如果您需要一篇关于“梁实秋读后感”的读后感,不妨来看我们为您精心挑选并整理的文章。或许可以为您提供灵感,让您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感受。
梁实秋读后感 篇1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冠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士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粘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倚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奔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英寸见方半英才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地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做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借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感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是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隐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梁实秋主张文学要表现永恒不变的人性,他的《男人》一文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写的,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八十年,可是除了文中的“手绢”在现在被纸巾取代之外,文章还是能够相当生动地表现出当下中国一部分甚至是很多男人的特点,看得我也是醉了。
记得读中学的那段日子,于书无所不读,因为那时没有现在这么大的升学压力。第一次读到梁实秋《雅舍小品》里的《男人》篇,心里倏然一惊,马上转身去看,想发现那双一直在打量自己的眼睛,不然作者这么写得这么传神,发现了我身上连我父母也没有发现的秘密——“--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尤其是冬天的时候,住校时热水紧张,洗脸只用五个指头拨弄毛巾,手背确实可以不湿。因为学校的需要开设校本选修课程《中外幽默散文欣赏》,推荐学生阅读《男人》,一个男生这样评点:“这篇《男人》中的原型可能是梁实秋自己,不过有很多地方与我自己也很像,比如懒、怕麻烦、馋、好享受和谈话内容,有些话也是说到了我的心坎上,我觉得很有道理啊!”还有一位女生也引起了共鸣:“对男人行为、习性的描述,着实令人大跌眼镜:‘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虽然幽默夸张,若家中有一个弟弟或哥哥,情况大抵是一样的。”当然借助梁实秋的眼睛发现自己身上的缺点之后,每次洗脸,我都告诫自己要像新上任的国家的领导人视察边疆一样严肃认真。下课时,有一个彪悍的女生特意看了看我的耳后脖根,想发现一些和校园里农业实践基地一样的景观,自然,很可能没有如愿。
其实《男人》的价值不仅仅在于自揭男人之短,对男性“脏”、“懒”、“馋”、“自私”等习性加以批评,更在于这批评是亲切温和的,不是犀利冷峻的,而且始终以调侃的笔触进行幽默的处理,因而不仅不给人痛感,反让人读后会心一笑,在自省中得到审美的愉悦。这个幽默效果的取得得益于以偏概全和极度夸张手法的运用,试问哪个男人的袖子里真的会甩出一只老鼠?
中国人给人的印象是缺乏幽默感,原先是外国人这么看,现在是中国的女同胞也不买中国男人的账,曾看到一个相亲节目中有女嘉宾对男嘉宾直言相告:你缺乏幽默感,不是我的菜。更有些专栏的女作家以及一些选秀节目的女嘉宾公然宣称“中国男人太丑了”、“中国男人对不住中国女人”。叫得最响的好像还是刘晓庆阿姨。可是,亲,从女娲造人的故事中,不是可以看出男人是女人创造的吗?为什么在创造的时候不给男人一些幽默是细胞呢?还是一开始是有点,慢慢就缺失了——又是怎么缺失的呢?
于是又想起冰心女士和梁实秋先生的一段趣事:抗战时期,梁实秋住在重庆北碚“雅舍”时,有一天冰心来访。饭后,冰心在梁实秋的纪念册上题字:一个人应当像一朵花,不论男人或女人。花有色、香、味,人有才、情、趣,三者缺一,便不能做人家的一个好朋友。我的朋友中,男人中只有梁实秋最像一朵花…… 此时,围在一旁的客人不高兴了,特别是一位女作家叫嚷得最激烈:“实秋最像一朵花,那我们都不够朋友了!”冰心平静地说:“少安毋躁,我还没有写完呢。”于是,冰心接着又写道:“虽然是一朵鸡冠花,培育尚未成功,实秋仍须努力。”大家换颜一笑,便给梁实秋赠了个“鸡冠花”的绰号。
重读梁实秋的《男人》,不仅希望男人能够衣冠楚楚洗刷干净,更希望男人都能够有一些幽默感,成为像梁实秋先生一样的“鸡冠花”,能够担负起更大的责任,也更有情趣。
梁实秋读后感 篇2
近几天反复读梁实秋先生的散文《男人》,深为其陈辞所感染:先生将世上男人龌龊、卑微之辈深加以剖析,将男人脏、懒、馋、自私、嚼舌之风统统加以唾弃,毫不讳言。男人的形象因此黯淡下来,有失风雅之尊。这一类男人的弱点归根到底是由于惰性形成,一旦性情堕落,便将人性意识抹灭,甚至丢置。男人一旦身染不良嗜好,沦为市井之徒,可谓男性的悲哀。
梁实秋先生(1903-1987),祖籍浙江杭州,出生于北京一个充满书香气息的旧式官僚家庭,号均默,原名梁治华,字实秋,笔名子佳、秋郎,程淑等,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一生中既以一个知识分子的热忱为国事奔走,又不忘著译耕耘,堪称伟男人。
他主张思想自由,作品多数取材于日常人生,留心观察生活事物中细节的地方,小品文中常常赋予诙谐的调侃,又近乎于情理之中,与时代发展的人们产生心里共鸣。但由于他生于资产阶级贵族,属于“自由派知识分子”,所以被当时社会众所非议,抨击之声不绝。 他的女儿现定居于美国西雅图的梁文蔷在追忆父亲梁实秋时曾说:“在很多人眼里,父亲是个„洋派十足‟的人,这可能归根于父亲在美国留学时养成的一些习惯。
但骨子里,父亲绝对是一个有很深中国文化情怀的人。……从美国回来教书时,他口操英语,却总是长袍马褂,千层底布鞋,叠裆裤子还要绑上腿带子,经常引得时髦男女窃笑。” 梁实秋先生写的《男人》当时受到西方绅士、名士气息的感染,现在读来不禁有几分同感,既清新雅致,又有幽幽古意,谈古论今,崇雅黜浮,总是要将许多男人做一番比较,不知是因男人形象的感召还是深悟人生,唯美是图的启迪。 男人何故由此惰性呢?首先是胸无大志、不思进取的结果。孟子有言:“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韩愈也曾曰:“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刻苦给人以锻炼的机会,天才在于勤奋的努力;再就是没有乐观向上的精神,生活很快乐也很无奈,一定要不气不馁,戒骄戒躁;最后是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好习惯才有助于身心发展,成就事业。《孟子·离娄上》:“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一句古训告诫了后人。明万历皇帝不思朝政达二十年之久,最后另江山社稷摇摇欲坠;同是古人,康熙皇帝却勤奋有加,开创了“康乾盛世”的先河,那么康熙具备怎样的男人气质又热衷于勤奋的呢?
据法国白晋所著《康熙帝传》(马绪祥译)提供了康熙的容貌:白晋是康熙二十六年(1687)到的中国,在北京供职时常常见到康熙。他说:“他一身丝毫也没有与他占据王位不称之处。他威武雄壮,身材均匀而比普通人略高,五官端正,两眼比他本民族的一般人大而有神。鼻尖稍圆略带鹰钩状,虽然脸上有天花留下的痕迹,但并不影响他英俊的外表。”康熙像传中还说到他的精神品格:康熙的精神品质远远强过他身体的特性。他有经得起各种事变考验的坚强意志。
钱宗范在《康熙》中说:“他一生勤奋好学,博览群书。自然科学方面的数学、天文、历法、物理、地理、农学、医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方面的经、史、子、集;艺术方面的声律、书法、诗画。他几乎都有研究。他写出了八九十篇关于自然科学方面的论著,他亲自审定了多种历史方面的书籍,他还精通多种民族语言。”在政治方面,一个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皇帝居然有着五十年如一日的兢兢业业。他几乎每天晚睡早起,坚持御门听政制度,春夏大约从七时开始,秋冬大约八时开始,其勤政由此可见一斑。康熙也注重养生理念,有良好的饮食起居,弓马骑射。虽然事物繁忙,却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这里将男人和皇帝相关并提,可见男人若想堂堂正正为男人,需勤为本,克己慎行。 有一种情形可能稍加例外,那便是读过老舍先生的小说《骆驼祥子》后而改变这一观念的。老舍笔下的男人“祥子”是当时社会苦闷、彷徨的象征,具备此类男人邋遢、世俗的.表现是由于现实不幸:小说刚一开始时,祥子是一个北京城里结识、健壮、虎头虎脑的青年车夫,“他没有什么模样,但是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是很大,圆脸,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脸上永远红扑扑的……”他身上凝聚传统男人美德、勤劳、无私和人生理想。
小说的最后,祥子已经完全不是最初的样子了,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无情生活中一点一点丧失,他的精神面貌猥琐,懒惰狡猾,还耍无赖,最后禁不住夏太太的诱惑得了一身脏病,这和梁实秋笔下的男人不是大抵相同了么? 梁实秋先生早年生活时代处于民国动荡时期,中国底层社会人口生活在苦难之中,怎能顾及奸懒馋猾这些劣性呢?尤其男人,养家糊口骏命不易,他们当然不具备资产阶级和西方文化的契合,梁实秋先生笔下的这类“男人”,老舍先生笔下的“祥子”的人性均被时代特征泯灭,使一切美好沦为奢望,旧时局和新和谐迥然不同,今天很难再找到梁先生笔下的那种男人了。 中国的男人多具有吃苦耐劳的秉性,就连北方家乡的农村一带,男人的衣着朴素,可是很得体,很干净。春秋之际忙于耕种,冬夏之时有时外出打工,对生活充满希望,日子过得美满。
且不会风言风语或添油加醋,他们热情,质朴于一身,愿意帮助有困难的同乡。譬如家乡有一男性王先生先是自己根植葡萄苗,赚钱后又带领更多的男人一起发家致富。去年回家的时候我见过他,虽然他言语不多,但是他皮肤细腻,精神饱满,穿戴整洁,完全不像想象中的农民的装束,这便是社会生活给予他充实的人生吧。 世上的男人若把梁实秋先生的《男人》当成一面镜子岂不更妙?男人,无论尊卑,无论贫富,尽管是一个平凡的男人,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这就是说男人要勤于正业,穿戴整洁,举止文明,胸怀坦荡,不卑不亢,虽不比将相王侯,但是为人处世安然有序,刚柔并济,平凡绝对不是平庸。
梁实秋读后感 篇3
梁实秋先生1923年在美国读书的时候,穷学生一个,真“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餐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的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加面包,但求裹腹,不求其他。
那个时候,牛肉饼加面包也只是牛肉饼加面包。而所谓的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bun,抹点黄油butter,再抹上一层酱,把饼放上,加两片小黄瓜。这样的东西就是“汉堡格尔”Hamburger。三口两口就能将其吃完,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梁先生估计当时吃了不少。一个自然吃不饱,梁先生通常要找补一个三文治。再加杯咖啡,这才算糊口。
“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
三十年后,梁先生再去美国。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所谓的牛肉饼加面包,有了品牌的加入。Macdonald是“汉堡界”的巨擎。门前大大的黄色“M”,是显赫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有种特大号的汉堡被命名为BigMac大麦克。内容特别的丰富,肉饼的面积大多了。蔬菜也不只是一种,黄瓜换成了酸黄瓜,还有番茄、生菜、德国酸菜,堆起来高高厚厚。其实,几十年后,麦当劳也不断的推出他的“BigMac”型号,只是内容比那时又有了新的创新。
美国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随便吃快餐的`。但因其的清洁、方便、价廉、现做现卖,却颇得梁先生的好感。大概也有些梁先生的学生时代记忆在里面吧。梁先生的牛肉饼加面包情结驱使他不时的光顾汉堡店。在西雅图的时候,懒得做饭,便叫孙子买来几个汉堡,加上薯条,吃的也是自得其乐。也不一定是“麦当劳”,或是梁先生所未提及的“肯德基”。
后来回到台湾。梁先生就看出了比较。一个美国平民化的汉堡快餐开到了台湾,竟然弄的轰动一时。现在看来,不光是一时。也不只是台湾一地。香港、大陆,到处是“M”或“KFC”的LOGO。广告铺天盖地。今年又刚好是麦当劳中国。看看中国的街边小吃,油条、豆浆、蛋饼,吃了多少年。再看看中国师傅的装束、设备,百年来毫无变化。买早餐的时候,不小心就会看到师傅边和面,边擤鼻涕,还没准一眼的白色眼屎。
梁先生也不得不感叹:我们无须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不过,台湾人变聪明了。一家永和豆浆开到中国大陆的大中城市,理念变了,营业时间也变成了24小时。不少学生赶考前,一杯豆浆就可换得在这里上一夜的免费自习。算是个好事。
过去曾看过央视的一档特别节目《创新中国》。讲述了中国在食品、工业、设计等多个领域,和别国的差距,以及创新所带来的突破和进步。面包、汉堡啊什么的洋玩意咱就不说了,但看看豆腐、酸菜原产自我们国家的东西,一传到日本、韩国,经过创新、改良,就成了人家闻名于世、出口创汇的精品。
突然又想到,每天下班回家路上,都会看到好几个烤红薯摊。小摊老板个个抱着膀子看来往路人。独独见家住的小区门口前那家“门庭若市”。原因在于,这家的炉子不同于普通的那种。炉子大,有“抽屉”,可以拉伸,自由翻转,烤出来的也是香美可口。看着新鲜特别,路人自然都停下脚步。一个简单的“创新”,一个火红的生意。
不是我们差,也不是他们老外就是强。不过是脑子转一转,就变了不少。一种思维,定义一种生活。也可能定义一个国家的风貌。中国的“永和”开到美国,开到欧洲,梁先生知道也会极大的宽慰的。
梁实秋读后感 篇4
知识与技能目标:在阅读中整体感知课文,把握课文脉络及梁实秋散文小品的风格;
在朗读中圈点勾画,积累语言;
在品味语言中锻炼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在阅读、品味、探究、交流中发展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
过程与方法目标:抓住作者的情感和关键语句精读课文,自主、合作、探究,领会课文的主题;
理解并借鉴状物散文托物言志的写法。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反复阅读,深入揣摩,感受文中鸟的形象特点,体味文章字里行间的情思:
作者对鸟的生存和命运的情思,寄托着对无拘无束生活的向往和对囚笼般的现实
的不满。在学习中,养成巧于把握、精于思索、善于积累的好习惯。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难点:把握行文脉络,领会文章主题,理解状物散文托物言志的写法,体味文章字里行间的情思,学习表达生活情思。
教学难点:感受文中鸟的形象特点,体味文章字里行间的情思,学习状物散文托物言志的写法。
三、学生情况分析:
本文是一篇有没得状物散文,全文看似是写鸟的生活、鸟的习性、对鸟的爱与悲,实则托物言志,写的是作者的人生体味,启发人们从鸟的身上得到人生的思考。学习本文的关键是要深入浅出地理解作者笔下的鸟,感受作者托物言志所表达的人生态度。教学中引领学生置身于作品之中,从内心深处感知作品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
四、教学方法:情景法、朗读法、活动法、批注阅读法、关键深入法。
(一)导入: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春无踪迹谁知,除非问取黄鹂。//微风燕子斜,细雨鱼儿出。
大自然鸟语花香,充满欢乐,充满灵气,生机勃勃。而梁实秋笔下的鸟却带给人悲苦,什么原因呢?就让我们一起品读梁实秋的散文小品文《鸟》。
梁实秋,(1903—1987),著名文学评论家、散文家、翻译家。代表作有《雅舍小品》等。译有《莎士比亚全集》。一生给中国文坛留下了两千多万字的著作,其散文集创造了中国现代散文著作出版的最高纪录。21世纪教育网版权所有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被誉为“知性散文”的代表作家梁实秋的《雅舍小品》,是别具一格而脍炙人口的散文经典。今天我们所学的《鸟》则是这类散文的典范。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课文,看看作者是如何在文中表现“知性”的。
1、泛读课文。指导学生阅读时,要求用着重号标出课文写作的对象,用横线标出划出写鸟的特点的文字,用波浪线标出作者爱鸟体现在哪些方面,用着重号标出作者悲鸟的内容,批注自己阅读的感受,列出不懂之处。
在阅读过程中校正读音,积累词语:
抟(tuán) 羽翮 (hã) 蜷伏(quán) 栅栏(zhà) 饮啄(zhuó) 呱呱(gū) 曳着(yâ) 长喙(huì) 丰腴(yú) 迷惘(wàng) 鸢鹰(yuān)
交响乐:名称源出于希腊语,意即“一起响”。至十八世纪后半期发展成为独立管弦乐作品,通常包含四个乐章(有时冠以慢板引子),个别也有多于或少于四个乐章的。各乐章的体裁与奏鸣曲极似,只是规模较大,音乐主题有较大发展,管弦乐法也丰富些,适于表现戏剧性较强的内容。
鼎沸:①水涌流翻腾的样子。②比喻形势纷扰**。③形容喧闹、嘈杂。
玲珑:词语原意为娇小灵活之意指物体精巧细致。也指人灵巧敏捷。
高踞:高踞的踞同倨,基本字义是蹲、坐、占据。高踞即是指遇事待物高高在上,表现出傲慢之意。 蹐局:局促;拘束。
鸱枭:鸟名。古人对猫头鹰的文言叫法。鸱枭虽是益鸟,但在中国一直就是丧门星的代称,我国的文章里说到它都是贬义。
学法指导:理解文章整体结构,要注意通过文章的结构特色、文中提示思路的词语或句子加以理解。散文的一般结构方式为提出对象,对对象进行直接描写和间接描写,点明意义。
理解结构要从抓线索或文眼入手。
梁实秋读后感 篇5
有人这样形容他,用一种随遇而安的心态,以超然的目光审视社会世相、人生百态,又以一种幽默、闲逸的心态冷静的审视、玩味之,其中既有儒家的冲和,又有老庄的通达,也有佛禅的超脱。而他的散文具有一种以雅为本、俗中透雅的艺术品格,他的俗不是一味的大红大紫的俗,而是以雅为骨子的、充满智慧的俗;他的雅也不是那种洗却了人间烟火的雅,而是带着暖烘烘的生活气息、让人觉着亲切的雅。其雅与其俗都发自真情、生自真情,毫无造作与牵强。
上世纪四十年代,梁实秋客居重庆北碚,借居在一所十分简陋的房子里,它既不能遮蔽风雨,还有鼠蚊相扰,可梁老先生却给它取了个充满诗意的名字:“雅舍”。而雅舍小品散文就出自这里,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去欣赏雅舍的芳容。
《茶》夜未央,把盏香茗,星月装饰着窗棂,品茗静思,堪称人生一乐。唐朝诗人韦应物曾有咏茶诗云:“洁性不可污,为饮涤尘烦;此物信灵味,本自出山原。”饮茶至沉醉,自古就使人绵思遐想。苏东坡亦有赞茶句:“茶笋尽禅味,松杉真法音。”澄明的水,融入几片甘醇茶叶,或清淡或浓酽,不知不觉即可品出哀乐悲欢百感交集的人生滋味。古代文人对“茶”字有许多趣解不。其中一说:“茶”字由草字头、“人”及“木”字”三部分构成,“人”字在草字头之下,“木”字之上,意为人在草木间,孰能不喝茶。周作人言:“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梁实秋谓:“喝茶,喝好茶,往事如酒。”似水流年,不过骐骥过隙,读好文,喝一盏茶,品悲喜相噙的人生,如沐春风。
《书》俗话说“开卷有益”,但到了现代人们不仅曲解了其本来的意思,而且更加忽略了读书的意义。“开卷有益”本意为我们应该多打开书本读书,以提醒人们或者帝王不要闭塞视听、目光短浅。一本书非常的厚,人们往往翻个两三页即放弃了阅读,然而开卷有益也在时刻提醒世人常常打开书来看,就不会随意放弃半途而废了!有人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则有人分的更细:“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
《不亦快哉》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诗人》痰唾珠玑:所说的话句句如同珠宝玉石。隐恶扬善,执其两端:隐藏别人的缺点,宣扬别人的优点,做人不偏不向(无过之无不及的中庸之道)《男人》:男人“自私”,他们对女人的爱,只是因为女人的温顺与崇拜,而如果家失去了魅力,他就会“另辟乐园”。
《黄帝内经》中有言:“恬静虚无,真心从之,病从安来?是以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红尘俗世知多少,忘怀烦恼当能净化心灵。忘我、忘身,进入文中所推崇的那种“荡荡然不觉天地有无”的精神境界,也许将冲淡悲伤和痛苦。健忘后,心情容易像眺望夜色的时候,沉静再沉静,忘记一切,品味一个人心灵中的独特乾坤。《健忘》崔瑷座右铭有“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之语。
《说胖》天有日月星辰,人有高低胖瘦,此乃天工造物,自然百态,应无优劣贵贱之分。古以胖为美,现以瘦为美,现在的胖演变成为文明病的一种,享受生活的当下却忽略了健康,到处又洋溢着养生之道,各有所言,无所判定。
连续两次拜读《梁实秋》散文,其实文章通俗易懂就像讲故事娓娓道来,但由于语言上的变换很难去记住那些优雅而又有深意的美句,今天就记录在本,以后可以回味。
梁实秋读后感 篇6
梁实秋写《钱》的时代与现在有很长一段时间相隔了。他散淡地从民俗写起,写了平民和富商对钱财的基本态度,引经据典,给我们摆出了古往今来很多人的生财之道和守财之心。即便今天读起来也是惟妙惟肖,让人觉得很有味道。梁先生认为“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辩。”本着这个想法,梁先生的《钱》,没有普见的教化,也没有更多的鞭笞,而是很平淡的写了人们想聚财的心态,并对这种心态给予了最大的宽容和理解。
守财奴在梁先生的笔下也是那么的有一点点无奈,有一点点可爱。特别是对平民甚至贫民的守财聚财心态,刻画得更是惟妙惟肖并给予了理解和同情。通过很多的描写,我们清楚的揣摩到梁先生对钱的一个很明确的`态度,聚财守财,特别是平民贫民的聚财守财不但不应笑话、鄙弃,更应该给予理解和包容,他希望平民贫民能够通过这种方式,早日“爬上社会的阶梯”,这种关怀在当时的文章和观点中是不多见的。同时隐含的另一层意思也是显而易见的,敛财和贪财是梁先生所不耻的,这样聚集起来的钱是“阿堵物”!怎么才是一个正确的对待钱财的态度呢?怎么才能聚财守财而不至贪得无厌发展到敛财和贪财呢?梁先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标准,钱嘛,“无冻馁之忧,有安全之感”即可,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准之全面提高,而是在几点上稍稍突破,自得其乐”,切切不可“人为财死”而后已!
??今天,我们俗也好,雅也好,身处闹市,有太多的诱-惑。想起以前读过一篇小品文,大致是讲一个穷得连媳妇都没人肯给说的农夫,在偶得一小块耕地后,就向往着有房子;在有了房子后就向往着有媳妇和孩子;在有了媳妇和孩子后就向往着有马车,可以出村到镇上看看;有了马车后,因为到镇上受到了官吏的欺侮就向往着自己也能做县官,不受欺侮;做了七品后就向往着做六品、五品……最好是一品大员;做了一品大员后就向往着干脆也不在那一人之下了,就向往着做皇帝;做了皇帝你以为他就能知足吗?不是,他向往着长生不老,永生永世做皇帝!!其实,虽然时代不一样了,但是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着诸如和古人一样的诱-惑,房子是一室一厅还是三室一厅或者是别墅,车子是夏利、富康还是莲花跑车,钱多而优则仕,也是很多人的心态。多想想梁先生说的罢“不如早些散尽资财,作些有益之事,清请白白……”。小富即安可能倒是今天很应该提倡的一种平和心态了……
梁实秋读后感 篇7
麦当劳乃MacDonald的译音。麦,有人读如马,犹可说也。劳字胡为乎来哉?N与L不分,令人听起来好别扭。
牛肉饼夹圆面包,在美国也有它的一段变迁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穷学生一个,真是“盘餐市远无兼味”,尤其是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不过价钱便宜,只要一角钱。名字叫做“汉堡格尔”(Hamburger),尚无什么所谓“麦克唐诺”。说食无兼味,似嫌夸张,因为一个汉堡吃不饱,通常要至少找补一个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样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肠、鸡蛋等等之分,价钱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两角五,总算可以糊口了。
我不能忘记那个小店的老板娘,她独自应接顾客,老板司厨,她很俏丽泼辣,但不幸有个名副其实的狮子鼻。客人叫一份汉堡,她就高喊一声“Oneburger!”叫一份热狗,她就高喊一声“Onedog!”
三十年后我再去美国,那个狮子鼻早已不见了,汉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而且以麦克唐纳为其巨擘,自西徂东,无远弗届。门前一个大M字,那就是他的招牌,他的广告语是“迄今已卖出几亿几千万个汉堡”。特大号的汉堡定名为BigMac(大麦克),内容特别丰富,有和面包直径一样大的肉饼,而且是两片,夹在三片面包之中,里面加上生菜、番茄、德国酸菜(Sauerkraut)、牛油蛋黄酱、酸黄瓜,堆起来高高厚厚,樱桃小口很难一口咬将下去,这样的豪华汉堡当年是难以想像的,现在价在三元左右。
久住在美国的人都非万不得已不肯去吃麦克唐纳。我却对它颇有好感,因为它清洁、价廉、现做现卖。新鲜滚热,而且简便可口。我住在西雅图,有时家里只剩我和我的外孙在家吃午餐,自己懒得做饭,就由外孙骑脚踏车到附近一家“海尔飞”(Herfy)买三个大型肉饼面包(Hefty),外孙年轻力壮要吃两个。再加上两分炸番薯条,开一个“坎白尔汤”罐头,一顿午餐十分完美。不一定要“麦当劳”。
在美国平民化的`食物到台湾会造成轰动,势有必至理有固然。我们的烧饼油条豆浆,永远吃不厌,但是看看街边炸油条打烧饼的师傅,他的装束,他的浑身上下,他的一切设备,谁敢去光顾!我附近有一家新开的以北方面食为号召的小食店,白案子照例设在门外,我亲眼看见一位师傅打着赤膊一面和面一面擤鼻涕。
在台北本来早有人制卖汉堡,我也尝试过,我的评语是略为形似,具体而微。如今真的“麦当劳”来了,焉得不轰动。我们无需侈言东西文化之异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窥见优胜劣败的道理。
梁实秋的散文篇篇各呈异彩,令人爱不释手,一切诸如清丽隽永简洁深遽独具风采之类的评语,都不足以对它评头品足,它真正达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境界。台湾著名图书评论家龙应台问她的妈妈最爱读谁的书,妈妈毫不含糊地回答:“梁实秋。”龙应台惊喜道:“妈妈真识货!”梁实秋(191月6日——1987年11月3日),北京人,祖籍浙江余杭,原名梁治华,字实秋。19至1923年就学清华,毕业后赴美留学,1924年入哈佛大学研究院,1926年回国任教于东南大学。为新月社主要成员。1949年去台湾,执教于台湾南北数所大学,直至65岁退休专事写作。梁实秋在四川的友人蒋子奇曾给梁相面说他“一身傲骨,断难仕进”。的确,梁实秋一生大都缩在书斋小楼,与世无争,埋头学问,以写作自娱不知老之将至。他宣称:“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
人们喜欢赞美积极乐观的人生,可是一个情感丰富学识渊博的天才,却往往更多地体认到生命的悲剧意识,尤其当他身陷不遇之境时更是如此。透过梁实秋钻入学海不知老之将至的表层,我们更深地觉察到他人生的秋的精神——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人生的孤独感和人生如寄——“天地者万物之逆旂”的苦闷终生萦绕在他的怀抱。伴随他后半生近四十年生涯的更是解不断的乡愁,“千里做远客,五更思故乡”,北国青枣于他最相思,愈近晚年思乡愈切。无数遍吟咏杜诗“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因海峡阻隔,不能与一双儿女相聚,洒过无数相思的泪水:
目断长空迷津渡。泪眼倚楼,楼外青无数。往事如烟如柳絮,相思便是春常驻。
这是他写下的相思。
秋的天空奇怪而高,秋的山川寂寥而肃杀。可是,秋天是收割的季节,硕果累累挂满枝头,金黄的玉米火红的高粱在蓝天白云之下那么令人喜爱。梁实秋用他的生命垒起的是一座了不起的文化丰碑——
译成四百多万字的莎士比亚全部剧作和三卷诗歌。著成一百万字的《英国文学史》,选译了一百二十万字的《英国文学选》。译出一百二十四册《世界名人传》。编成三十多种英汉字典和数十种英语教材。还著有《雅舍小品》(四集)、《雅舍杂文》《雅舍谈吃》《秋室杂文》《实秋杂文》《实秋文存》
《槐园梦忆》……
肃杀的氛围,不复他求的冷漠加上金灿灿一片累累硕果,谱成梁实秋雄壮的人生秋歌。我们只从这曲秋歌里撷取一个音符献给读者去各自品尝。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10篇
作文上稚嫩的文字总是记载着青春的模样,作文能够感染对方的情绪,写一篇好的作文主要注意语言要流畅,情感表达要真挚,你知道写作文最重要的是什么吗?也许下面的“荆轲刺秦王读后感10篇”正合你意!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题记
梦回战国,看着荆轲那孤寂而又萧瑟的身影,那飘荡着血腥味的风儿吹拂着他的衣衫,手中握着一柄小巧却滴着鲜血的匕首,“为什么?明知道去了便是只有死这么一条路,你为何还要如此坚持呢?这到底是为什么?”那虚幻的身影终究还是在我的眼前消逝,只留下了一句飘渺的话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那充斥着悲凉的吟唱,一直在我的心头不肯消散。
荆轲或许早就已经视死如归了,他人的举荐无不使荆轲受到推崇,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他就肩负着燕国的灭亡还是重生,同样也决定了秦国的一统或者是破灭。但最后的刺杀失败,难道真的是偶然吗?不,当然不是,在冥冥之中已经决定了这一切。在逃回燕国后,太子丹的内心已被仇恨所笼罩,就只是因为在秦国当人质时待遇的不公,一心刺秦,他的行动就是如今所谓的“斩首行动”吧!但是在荆轲等自己的好友一同前往秦国的时候,太子丹的惶恐与急切从他的话语中流露出来。“日以尽矣,荆轲岂无意哉?丹请先遣秦武阳!”
再者,至秦国见秦王时,荆轲的沉着冷静,遇事谨慎在字里行间中表现的淋漓尽致,面对秦王那种威严的霸气并没有像秦武阳那个莽夫一样屈服,而是挺起胸膛直接面对,在这之余还替秦武阳进行辩解,看似随意的一句话,实则是靠了多大的勇气与内心的缜密斟酌才说出来的。反之,秦武阳的懦弱与胆怯心理也同样刻画出来了,也从反面衬托出了荆轲的性情。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秦王目眩良久”这表达了什么呢?恐怕会有很多抱以疑问,秦王为何会目眩呢?仅是这突如其来的刺杀吗?还是畏惧了荆轲哪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呢?我想应该是后者吧!秦王没有想到天下竟然还有这种人,也从正面反映了荆轲的无畏。话说荆轲的献图刺杀实在是妙绝,但事与愿违,“其人虽已没,千载有馀情。”
再次回到那个群雄并起的朝代——战国,秦国的统一仍旧在逐步的进行着,荆轲的死,难道真的是轻于鸿毛,就此辱没于时间的沙漏中吗?不,他的死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傲然,不屈的侠士形象,那布满了鲜血的土地将迎来一位战士的回归,荆轲在死之前也不忘太子丹对他的一片恩情,但是那亡国之痛却只能沉沦于茫茫人海当中,或许失败并不可怕吧!但是只有勇敢去面对,这才是难能可贵的。荆轲,他做到了,秦国即使再强大,他也敢闯一闯,敬意在心中油然升起!
停下了手中的笔,抬起头望向窗外,口中不禁念起了一首即兴的小诗,“荆轲之人,义气坦荡。刺秦之举,不可谓懦。轲之名,名垂千古,后世敬之。”
或许荆轲的那种情义将永存于世,让我们因此铭记。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2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侠客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悲壮的诗。公元前230年,秦国破灭了韩国,大军向燕国前进。为了挽救燕国,燕太子丹,就让田光仿求一名侠客去刺杀秦王。田光说他有个朋友叫荆轲,智勇双全,可以胜任。燕太子丹大喜,就派荆轲去刺杀秦王。为了此计谋,燕国大将樊於期贡献出了自己的人头,给荆轲去刺行秦王。荆轲一行人来到江边,当荆轲高声唱到这句词时,所有荆轲的朋友都失声痛哭起来。来到咸阳,秦王高兴的接待了他,趁着秦王在看燕国的地图卷首时,荆轲就趁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剧毒匕首来刺杀秦王。秦王虽然早就有了提防,但还是吓了一大跳,半天都回不了神。直到有人提醒秦王身后有剑,秦王才拔刀杀死了荆轲。就这样荆轲死于秦王的宝剑下。有人说,他是一个超级大傻冒,这平定天下六分的秦王有着百万的兵马和数以万计的土地,身边还有那么多的近卫军保护这一国之君。他荆轲怎么没有想到这么几点,秦王是他杀得了的吗?幸好他没等他的那些朋友,没让伤亡更惨重。何不机灵一些,投降秦王,好确保自己的安身?
也有人说,荆轲是一个具有大侠胆识,又浑身充满正义感的英雄,既然知道刺秦王必死无疑,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毅然走险,走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之路。是一个以国为重的英雄豪杰。
我认为荆轲是一个豪侠,是一个傲视人生,战胜胆怯的一名英勇战士,他的勇气虽然改变不了历史的现实,但这股英勇无畏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也是这种精神让许多弱势群体战胜了胆怯,恢复了面对生活的勇气。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们都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是的,人人都需要勇气。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成功与失败,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是与非,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一切的事物。
同学们,当你面对一个选择时,你有勇气去选择?去面对吗?当你上讲台在老师同学面前读一篇演讲稿。你有勇气吗?当自愿竞选班干部时你有勇气吗?把你的勇气拿出来吧!每一件事,当你决定要做时,那已是成功了一半,因为你有勇气去做它,你很有胆量。古往今来,有多少件事是因为有勇气才去做的?可能寥寥无几。小鸟飞过大海,它一定能飞过去吗?那必须要尝试。在尝试之前是需要勇气和胆量的。
比起荆轲,再来看看我,面对难题,胆怯了;面对体育的600米跑,胆怯了;面对一张张的英语试卷,胆怯了;在一点点的小事情上,胆怯了;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胆怯怯。真不应该呀,我应该在面对挑战时我们都应相信自己是个强者,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
如果这段时间的你,还常感无明的失落,不知怎样才能找回信心,那请记住国父中山爷爷的名言:就算屡战屡败,我们也要屡败屡战,绝不放弃。想想中山爷爷吧,人家的失败难道不是远远大于你吗?别人都能如此坦然,百折不挠,难道你就能如此软弱,拿不出一点点的勇气来在失落与兴奋中找到平衡,找回自我吗?
朋友们,勇气不能战胜一切,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3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权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权,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权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4
田光曰:“光闻长者之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约光曰:‘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
是太子疑光也。夫为行使人疑之,非节侠士也。”欲自杀以激荆轲,曰:“愿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遂自刭而死。
轲见太子,言田光已死,明不言也,从此可见言光他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他为了天下六国百姓的安危,明知要完成这项计划会牺牲自己。但他也义不容辞的抛头颅,洒热血地自刎了。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荆轲他有很多的选择,并不一定要走这条路,由此可见,荆轲不仅有勇有谋,还深明大义,会为百姓着想,他可真是一位大英雄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他有很多的选择道路,也不一定要去刺秦王,他可以隐居于世,从此可见荆轲,也是一位可歌可泣。惊天动地的大英雄啊,不过这次深入虎穴必定是凶多吉少啊!
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
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而论功赏群臣及当坐者各有差。而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曰:“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轲也
荆轲乃天下第一刺客,据说荆轲有一招五步绝杀,能在五步之内,击杀任何敌人。当时荆轲离秦王那么近,也没能击杀秦王,这真有辱天下第一刺客之名,或者这是上天的安排吧!
其后荆轲客高渐离以击筑见秦皇帝,而以筑击秦皇帝,为燕报仇,不中而死高渐离也是一位大英雄,他深知燕国是一个人人向往,又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好地方,要为燕国报仇雪恨,也去刺秦王了,最后,也失败了。就这样,七国被秦国统一,这又证明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道理。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5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生亦辉煌;死亦辉煌!”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6
今年是20xx年,春晚节目上有许多有趣的小品、相声,但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小品《荆轲刺秦》,因为它向我们表达了一个重要的道理。
小品的主角儿是一位卖盒饭的大叔,他因为儿子是一部电视剧的副导演而被儿子订了他的盒饭,他的儿子却正因为演其中一部戏中的"秦始皇"的群众演员没来,急得焦头烂额,无奈之下,让他爹去演"秦始皇",去拍戏,闹出了不少笑话。如:"爹你扮着,我给你说说戏:第一句:下站者何人?第二句:燕国来降,可有诚意?第三句:请荆轲呈上来。耶!记住了吗?""记住了。""第一句?""下站者何人?""第二句?""燕国来降,可有诚意?""第三句?""请荆轲呈上来。耶!""——不是,没有耶!""是没有耶!""没有耶!""到底有没有耶?""没有耶!""没有耶你告诉我干什么?""还怪起我来了!嘿,真是!"……更可笑的是,当他们手忙脚乱的时候,竟然皇上手拿拂尘当起了太监,太监坐在龙椅上演起了皇上来!然而,当大叔刨根问底的问着电视剧为什么让秦始皇被荆轲刺死时,导演把这是一部穿越剧的事实告诉了大叔,大叔却非常愤怒的说:"盒饭吃不好,顶多闹几天肚子;你们这场戏拍不好,坑害的是几代人!"
是啊!这大大的讽刺、批评了现代那些穿越剧、穿越小说。现代人乱拍那些电视剧,不但影响人们对历史真实性的辨别,而且还会坑害几代人对历史的正确认识!希望所有人都能明白这个道理,不再受那些穿越剧的迷惑!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7
在寒假的第一周,我从《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中读到了一篇令我受益匪浅的故事,叫做《荆轲刺秦王》。
那时正是战国时期的后期,秦王把赵国奸灭,而抢夺的魔手渐渐地向燕国伸去。而燕国的太子丹很着急,招集了文官大臣们,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大胆的计谋——让荆轲把秦王痛恨的燕国大将樊宇的首级献给秦王,以取得秦王的信任,然后就借此机会将秦王刺杀掉。荆轲二话不说就开始实施计谋了。事情原本进行得很是顺利,可是荆轲却在关键时刻掉了“链子”,露出了马脚——在刺杀的时候因为太紧张,连刀都拨不出来。后来,被发现后不幸被秦王的侍卫当众斩下了首级。
唉!真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啊!
想想我自己,有时不就是第二个荆轲吗?每次都上了战场才临阵磨枪。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五年级来了一次惊天动地的监控考试。同学们都在抓紧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来复习。而我自是,认为满分简直就是手到擒来,得来毫不费功夫,每天都扬扬自得。可是考试的时候,我却慌了神。这个不知道填什么,那个不知道写什么,真是叫天,天不应;求地,地不灵啊!试卷成绩一下来,我只考了八十几分。此时,伤心,难过,后悔,涌于心头,但也无法……
这篇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无论做什么,都不要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道理。而我,也一定会把这个缺点改掉,不再做第二个荆轲了。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8
在战国时候,秦国攻打燕国,燕国国王惧怕秦王,就拿燕国太子丹做人质。太子丹想找一个人,用来刺杀秦王。后来,丹找到了一位壮气吞牛的刺客,名叫荆坷。他让荆坷交给两件会使秦王政高兴的礼物:一是秦王政一直在缉拿的叛将樊於期的人头;二是燕国督亢的地图,假称要把这块地送给他。另外,太子丹把浸泡毒药已久的匕首夹进地图里,让荆轲去刺杀秦王。
到了秦国,荆轲先给秦王政樊於期的人头,秦王政看后,欣喜若狂。地图一掀开,一把匕首竟然露了出来!荆轲拉住秦王政的衣袖,拿起匕首秦王刺去。秦王政使劲抵抗,终于把衣袖给扯断了,绕着大殿跑,他正要拔剑,可是越急越拔不出来。旁边的太监御医个个急得呆若木鸡,身后的荆轲穷追不舍。有一个御医急中生智,拿起药囊向荆轲咂去。秦王政把剑拔出来后,砍掉了荆轲的左腿,再对荆轲连砍八下,荆轲还叫骂不绝。最后侍卫把荆轲砍成了肉泥。
荆轲虽然失败了,但是他气壮山河的精神永远记在了我心中。
再看看我们,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和荆轲坚韧不拔的精神,差别真是比天与地还大。先在连日本人每周都有“忆苦饭”吃,可我们天天都有吃荤菜,从来都没有想过穷苦人的生活,我想,荆轲小时候肯定比我们穷很多!
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报效国家。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9
《荆轲刺秦王》一文叙述了在秦朝的秋天,荆轲被派去完成刺杀秦王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图穷见匕的时候,荆轲已经知道自己的生命不久矣。荆轲知道自己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以身殉国去报答祖国。他用大无畏的精神写了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赞歌。
荆轲为了燕国的存亡,舍身为国去刺杀秦王,这种精神难道不可歌可泣吗?临行时,荆轲唱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这说明荆轲知道此番前去刺杀秦王,这是九死一生的,但他还是毅然前往。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难道不令人敬佩吗?
想着想着,我的思绪不由自主的回到了几天前那天,我正在闷头写着作业,突然我遇到了一道世界难题,我想着我要去问一下老师才行,可是我害怕历史会重演,因为我害怕老师像上一次不但斥责我,还打骂着我。一想到这里,我就毛骨悚然。我想:其实不就是空一道题吗?这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一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有些脸红。荆轲可以冒着九死一生去刺杀秦王,我却因为怕打而不敢问老师,真是太不应该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什么是勇敢,也明白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们应该向荆轲一样勇敢。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