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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6-10 迪克读后感

迪克读后感(合集5篇)。

您是否希望知晓更多关于“迪克读后感”的消息呢?在阅读中,我们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悟。读后感能够启发我们探索人生的智慧和神秘之处,而且您也可以收藏本网页哦!

迪克读后感 篇1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主要写一只被主人抛弃的丑陋小狗——迪克,它四处游荡,无家可归。一天迪克遇到善良的小瞎子阿炯,从此它跟着阿炯,成为一只忠诚的导盲犬。为了主人,迪克砸坏录音机,闯下大祸即将被处死,阿炯为了保护迪克,最终带着迪克、红娜离家出走,去昆明寻找妈妈。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互相照顾。走进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在途中因为缺少食物,红娜凶狠地扑向阿炯,迪克为了主人不得已咬死同类红娜。后来他们遇到地质勘察队,为了感谢迪克帮他们找回重要的资料。帮助迪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开始在街头卖艺为生。阿炯生病了,被一位好心的阿姨送进医院。迪克为了给阿烔付医药费,它在外面乞讨,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在马戏团表演,但因为迪克太丑,经理就把它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阿炯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最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合上书本,迪克与阿炯的故事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让我难忘。我被迪克的行为感动了,我深深地明白任何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内心。迪克虽然长得很丑,但是它内心是十分的忠诚,对阿炯一直忠心耿耿,不离不弃。

这又让我不由地想到曾经在电视里看到的一只警犬,为了主人的生命,不惜一切,把敌人扔的炸弹含在嘴里,然后跑到离主人很远的地方,炸开了。这个故事也一样告诉我们,狗是大家的朋友,狗对主人的感情一点也不低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爱吃狗肉,粗鲁的人骑着摩托车伤害狗,偷狗,然后拿到集市上去买,我觉得这个行为非常残酷。真是让人咬牙切齿。

虽然社会上有这些残酷的现象存在,但我相信“天使”一定多于“魔鬼”。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明白,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要伤害它们,不要打它们,这样,它们也会帮助我们,对我们忠诚!

迪克读后感 篇2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

在这个上,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才能拥有爱,动物与人之间,也一样可以拥有最真挚纯洁的爱。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不少人肆意猎杀动物,猎杀着我们的好;又或者,只对长得可爱、讨人喜欢的动物有感情,而对长得丑陋的动物置之不理……这样,真的对吗?在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中,我找到了答案。

这部动物小说讲了一个从小失明、阿妈离家出走的12岁小盲童阿炯在偶然之中遇到了因长得丑而无人收留的可怜丑狗迪克,并收养了它,然后一起逃出金竹寨去昆明寻找阿妈并一曲成名,最后依然决定永远流浪的。

书中的丑狗迪克,只因为长相丑陋,就被原主人嫌弃,还被好几户人家拿棒棒追赶。阿炯也是因为看不见,不知道迪克长得丑,才会收留它。多么可怜的狗啊!可是,它其实是十分、忠诚的仆人和朋友。

在茶店老板出尔反尔不让阿炯继续在茶店里拉琴的时候,迪克为了安抚难过伤心的阿炯、替他报仇,不惜闯下大祸;在陪伴阿炯穿越森林的时候,迪克为了救阿炯,“大义灭亲”咬死了的未婚妻红娜和未出生的孩子;在阿炯因没钱而的时候,迪克为了赚到钱让阿炯在昆明能够生存,甘愿被揍得皮开肉绽;为了让阿炯不因的长相而断了出名之路,迪克宁愿让一只什么都没有做的小狗顶替它所有的英名伟绩得到观众们的爱戴和欢呼……如此忠心耿耿、誓死陪伴的迪克,尽管它是动物,还是长得丑的动物,可是它的心地却是多么、多么令人感动!

无论如何,动物其实是非常友好的,不管是可爱还是丑陋。所以,人类不应该猎杀动物,更不应该偏心于可爱的动物。

“小主人,不管你走到天涯海角,我迪克都永远守候陪伴在你的身边。它相信小主人能听懂它的心声。几乎人人都讨厌它,人人都恨它,只有小主人能理解它。也许,它实在长得太丑了,只有瞎子才不会在乎它丑陋的外貌,它想,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这是这本书中最感人的一句话,也道出了现实社会当中的真理。只是因为一张自己根本就不能决定的外貌,迪克几乎被所有人都嫌弃讨厌。只有一个用他的心去看世界的人,才不会在乎它的外貌。所以才说,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

是啊,人人都用去看这个世界,看见的就只有外表的美与丑。所以,我们必须要用自己的心去看世界,因为只有这样,人们才能一视同仁,才能真正地看清内心当中的善良与丑恶。

“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要去寻找比雪片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远方,紫黛色的天宇露出一抹水红色的朝霞。他们正朝着升起的地方走去。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

这是本书的最后一段话,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愿望,也是我的愿望,更应该是所有人类的愿望:热爱动物,对所有的动物一视同仁。只有这样,才可以像上面那段话一样,人类和动物可以互相理解、互相,一起感受太阳带来的光明和,携手迎接太阳的升起,迎接新的一天到来,迎接崭新美好的未来!

迪克读后感 篇3

每一个脚步,每一个艰辛的脚步,都被一只狗所带领,一只丑陋的狗,让我看到丑陋背后的善良,你们知道这是什么书吗?

《导盲犬迪克》整本书讲述的是一至母狗生下了一只丑陋的小狗,被母狗所抛弃,成了一条流浪狗。在茶馆拉二胡的盲人小孩收留了它,并给它取名叫迪克。迪克带着小孩出大山去找母亲,谁知竟成了母亲的赚钱工具,两人逃离了这座城,开始了流浪生活。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当属迪克为了救主人,而咬死了自己最喜欢的豺狗。为什么呢?当主人深处危险之中,一个是自己最好的主人,一个是自己最爱的狗,他在艰难的抉择之中,最后选择了忠诚主人。让我看到了那颗懂得感恩的心,不会为了个人利益而自私。

这一颗炙热的感恩之心让我想到毛主席报答老乡章士钊,每年春节初二那天毛主席让秘书给章士钊送去两千块钱,当还满两万块钱时,就说还要还五十年利息。这些钱都是毛主席自己的稿费。当年借的那笔钱,是为了革命事业而急需的。还有一件一直让我记忆犹新的事情。在军训时,同学呕吐,吐在我的床上,老师帮我清理打扫,而当时,老师发着高烧。每当到平安夜的第二天,我都会送给老师一个她最爱吃的苹果。

我想只要内心懂得感恩,即使外表丑陋,也会有人欣赏他。我要做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去报答那个帮助过我的人。

迪克读后感 篇4

无论何时,经典之作,创造的不仅是不朽的传奇,还有那深长的意味长久不衰。

《流浪儿迪克》就是这样一本经典。它讲述了一个纽约的流浪儿如何通过诚实劳动和不懈努力,历经艰辛,从一个擦鞋匠最终成为有教养有学识的青年绅士的故事。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不仅给我们感动,还有那身临其境的感受。

最令我难忘的是迪克款待同伴约翰。罗兰那段,一天清晨,他为几个客人擦完鞋后,来到一个小铺子吃早饭,在那里看到和他一样衣衫褴褛的约翰,约翰是一个即懒散又不爱动脑的小孩,整个一早一分钱也没赚到,正饿得饥肠辘辘。迪克不仅爽快地邀请他享用牛排和咖啡,还激励他不必灰心,勤劳总会带来收获。他的慷慨大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更奠定了成功的基础。这种优秀的品质让我感慨不已。不论生活多么艰辛穷困,那种无私帮助、患难与共的深情厚意,是多么弥足珍贵。

在艰难的成长中,他不仅积极向上、努力学习,还劝说安于现状、不思上进的约翰好好学习,他说:“如果不努力学习,你永远不会写信的。”“可是我学不会。”“只要你愿意,就没有学不会的东西。”是啊,只有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有所作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不切实际的奇迹都不会发生,而迪克却由白手起家创造了崭新生活的奇迹。

这本书,写得有趣而富有哲理。不仅给人精神上的享受,更让我懂得了生活之路就在自己脚下,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勇敢向前,就能开创自己的一片天地。

迪克读后感 篇5

国庆节放假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导盲犬迪克》,它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猎犬之间历经千辛万苦的故事世界里,使我感受颇深。

迪克是一条有着优秀血统的猎狗,它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主人的嘲讽和打骂中。因为长得丑,没几个月大就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留,成了他的导盲犬。小主人失业后,他们去昆明找阿炯的阿妈,可没找到,便在街头卖艺乞讨。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路上相互保护,终究找到了阿妈。可好景不长,由于迪克咬伤了人要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阿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在我读到迪克屡次投奔人类,但都由于长得丑被赶了出来。我很生气,人怎能以貌取狗呢?俗语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不能由于一个人的'外表而判定他的人品。瞧瞧街边的卖艺人,很多都其貌不扬,衣衫褴褛,但他们有一技之长,他们是靠自己的技能赡养自己;相反,有些人长得一表人才,却游手好闲,偷人钱财,害人害己,这能说明他们的心灵美吗?

从《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我懂得了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能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代表拥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但它顽强勇敢、忠于主人,能为主人付出一切,它是一只忠诚的狗,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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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这本书生动地描绘了主人公迪克,一只丑狗,还有一个小盲人阿琼的悲惨经历,这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现场。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碎尸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有着纯正贵族血统的丑狗。它被主人赶出了房子。在野外生活了几年后,他渴望有一个主人,于是他去千家万户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了别人的家。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

”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早早离婚了。他的继母胖菊对他很好。阿炯带迪克回家。庞朱只允许迪克带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平平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

阿炯知道他的家人不能再待下去了。他和迪克去了他母亲所在的昆明。在昆明,他们只能乞讨二胡!但每天都有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经常和他聊天。

迪克花了很长时间才知道这个阿姨是他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

后来,迪克被关起来,剧院经理买了一只白狮子狗当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真诚的朋友!!!许多人害怕动物,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它们对动物好,它们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

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相信怕动物的人看完这本书也会知道:

只要我们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有一点联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瞎子,我深深的被老瞎子折服了,他让小瞎子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瞎子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瞎子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骞泛炷取4�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六年三班赵芷萱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

有一天,阿炯遇到了他的亲生母亲,她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拉二胡,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琼离不开迪克,迪克离不开阿琼。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漂泊。

本文中的迪克是主人遗弃的一只丑狗。虽然他的脸很丑,但他的心是善良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也未必能想迪克那样有情有义、不离不弃,然而文中的许多人物都是以貌“人”,我认为这种观念是肤浅的,迪克为阿炯做的一切又能有多少人做到呢?

阿炯是一个双目失明的孩子,他不嫌弃迪克,把它当做自己最好的伙伴,和它一起生活,他为了能与迪克相伴,放弃了安逸的生活,而是与迪克去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人和动物都应该受到真诚的对待,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有人可能会想,为什么阿炯和迪克在这篇文章里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只要你能真诚地对待别人,别人就会真诚地对待你;相反,如果你对别人不真诚,那么他们不会一言不发地把你当做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个真情感动人的故事,它深深打动了我,读的时候我几次忍不住想哭。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

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书中最打动我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能在歌厅里拉琴挣钱养活自己,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歌厅把音乐播放器咬坏,完全不顾危险帮助小主人。还有一次因为迪克反抗老板爱犬的欺负,咬伤了那狗的腿,他们却要杀掉迪克,危急时刻阿炯没有抛弃迪克,而是冒着危险偷偷解开铁链救了它。

书中的故事感人至深,原来动物也有感恩之心,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只不过它们表达感情的方式和人不一样,它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只要你真心待它,它甚至会用自己的生命来回报你的关爱。我从新闻中看到,在今年发生的日本大地震中,一只狗始终守护着被埋的主人几天几夜,在危险的余震中不抛弃不放弃,直到有人来救援。这只狗和迪克一样,它们对主人的忠诚深深震撼了我。

我明白看人不能光看外表,让我知道宽容善良与忠诚是朋友之间不可缺少的品德。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很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瞎子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好,但大多数人深思,我知道动物是感性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三)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警察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由于没有钱,迪克只好在街上游荡,展示自己的艺术,挣来的钱会买点吃的,晚上还会睡在桥洞里。

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机敏、可靠、忠诚、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它有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就因为绝望时,阿炯收下了它,迪克会不顾一切地报答他,永远保护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并不意味着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其次,最重要的是,让我们学会感恩,告诉我们要感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阿炯和他的导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后来被阿��收留了,阿��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他只能跟着爸爸,但他实在太想妈妈决心了,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妈妈。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钱美;而是勇气美心、善良美、更是心灵美。虽然迪克很丑,但他却对生病发烧的小生人不离主弃,还想办法帮小主人赚钱,他的行动胜过很多外表美丽,内心却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弃的丑狗,它的妈妈不喜欢它,它的主人抛弃了它,它无家可归,经常被顽劣的孩子欺负,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结束了。他们两个互相给对方温暖,他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灵美、品德美、言行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这是我们要一起做的事,迪克。我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帮助。谢谢你得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阿炯,一个盲人男孩,收养了一只因外表丑陋而被主人遗弃的狗。一个炯叫他迪克。他们成了好朋友。后来,阿炯受不了继母的虐待。所以他带迪克去见他的生母。

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分类: 作文 > 读后感 > 读后感 >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版权所有:碧意创作时间:2017-10-11 10:17:20

在我童年的书柜里,书籍丰富多彩:它们记录着历史故事;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只有四岁,但他的经历远远超过我们的同龄人。他小时候失去了母亲,一只流浪狗迪克四处游荡。

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剧性和发人深省的主人公找到了失去的母爱,消失在绚丽的夕阳下。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男人,一个是狗,但他们的友谊比任天长还深厚。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单从最后一个故事,我们就可以知道,阿琼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你可以一举打破一切。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相互信任,无论风雨吹不倒它。友谊地久天长。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朋友,让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信任,持之以恒,无论多么困难,我们都不会害怕!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十三篇


大家可能都有过为写作文而头疼的时候,作文,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发掘,而写好一篇作文除了大量阅读外也离不开“练习”,写好作文,我们到底要怎么做?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傻狗温迪克读后感十三篇,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1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二)

五(2) 范冰

依然是一个温暖的午后,我欣赏了这本**。这本书情节动人,描写细腻。它似乎就在我身边,温暖着我的心。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女孩欧宝声称温迪克,这只愚蠢的狗在她新家附近的超市犯了一个大错误。它既不勇敢也不漂亮,憨憨的样子又害怕寂寞和打雷,但与众不同的是它会咧着嘴笑。与温迪克在一起,欧宝变得更加开朗,结识了许多新朋友,并试图见到离家出走的母亲。

整本书给人们的思想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当我看到温迪克不想洗澡时,我笑了。然而,当欧宝向母亲倾诉对它的思念时,我的心又软了起来

当你在寻找奇迹时,奇迹也在寻找你。温迪克在晚会上听到害怕的雷声不见了。欧宝和牧师爸爸去寻找它时,欧宝恍然中明白了妈妈为什么会离开,因为他们终归有自己的想法,并非妈妈不爱它,她的心一直在欧宝身边。

而牧师爸爸也在这时恍然大悟,曾经认为妈妈把所有的一切都拿走了。但那一刻,他明白了母亲没有带走最珍贵的东西,因为最珍贵的是他们的女儿欧宝。

是的,当我们在寻找最珍贵的宝藏时,它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但我们从来没有找到过。

故事快结束时,我以为温迪克会永远离开欧宝,但最后还是在女巫的床下找到了。当欧宝和温迪克拥抱时,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是什么味道?我不知道,但我相信眼泪里一定有幸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寒假,我开始捧着书贪婪地读起来。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放寒假了,我又开始捧着书贪婪的读了起来。书的名字叫《傻狗温迪克》,作者笔下的温迪克并不勇敢,但他能用微笑带给人们快乐,我非常喜欢这个会"笑"的温迪克。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牧师的女儿欧宝在一个叫温迪克的超市里捡到一条流浪狗的故事。欧宝看到一条又瘦又小的流浪狗。善良的她没有嫌弃这条流浪狗又脏又丑,而是毅然决定带它回家,并给它取了个有意义的名字——温迪克。在欧宝的细心照顾和呵护下,温迪克和欧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们每天都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并和他们成了好朋友。

在炎热的夏天,欧宝带温迪克去芬妮小姐的图书馆,图书馆里非常热,只有一个电风扇,芬妮小姐又像往常一样给欧宝讲故事。温迪克呢,趴在电风扇旁边静静的听着,时不时的像是被故事的内容逗的笑了起来,看的芬妮小姐和欧宝也捧腹大笑起来……

就是这样一只可爱的流浪狗在欧宝的生活中,为她带来了无比的欢乐,让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让原来性格内向的欧宝变得活泼开朗起来,她的生活也因此而趣味横生。

我喜欢善良的欧宝,用爱心赢得了快乐,我更喜欢傻傻的温迪克,它给欧宝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乐趣。让我们每个人都多奉献一点爱心,这个世界将会无比的美丽,我们的生活也会无比的快乐!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3

温迪克是只狗,有点丑:他的牙齿又弯又黄,而且很瘦。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着人微笑。

它的主人欧宝是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她刚到一个新城镇,没有和她父亲交朋友。通过真诚的温迪克,她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本书最有趣的一段是温迪克抓老鼠的那一段,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温迪克在教堂里抓老鼠,人们都为它欢呼喝彩,原来温迪克虽然抓到了老鼠,却没有伤害它,而是把它放到了草地上让它回归大自然。我欣赏温迪克这种善良的心地。是啊!

在生活中,我们不是就需要这种温情吗?善良可以使我们人与人之间变得互相友爱,更宽容,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书中还有一件事给了我一种哲学:温迪克最怕打雷。每次打雷,他都会吓得半死,像个插件一样到处乱跑,有时还会离家出走。我明白了:

没有人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让优点发光,互相学习,努力改正缺点。

本书有一句话写得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他的时候爱他。”是的,这让我想起了宝贵的时间,我们只有加倍地珍惜它,否则只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做人的原则,让我更喜欢我们的世界。

五年级:向天歌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4

今天,晴空万里,骄阳似火,太阳把大地烤的直冒烟。因此,我在家打开电风扇并感兴趣地阅读。

这本书名叫《傻狗温迪克》,作者名叫:凯特迪卡米洛。主要讲了:

欧宝,一个年轻的女孩,和他的父亲,一个牧师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次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里带走一只流浪狗,给它取名为温迪克。虽然狗又脏又臭,但它有一种神奇的能力:

会对人咧嘴微笑。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去不同的地方,遇见不同的人。在那里,她们的第一个朋友是老范妮小姐,她自己有一个图书馆。接着欧宝为了帮温迪克买狗链子便在一家宠物店打工。

打工的同时,她们又认识了宠物店老板:奥蒂斯,还认识了经常到宠物店玩的“小不点”。在回家的路途中,她们还认识了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和经常捣乱的被欧宝称为“光头宝宝”俩兄弟等。

在他们身上,接二连三的事情。

读后我明白了要微笑面对生活,欧宝就是一个例子读《傻狗温迪克》有感相关作文:《你是我的宝贝》读后感《浪漫鼠德佩罗》读后感师恩无以回报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读《夏洛的网》有感与母校告别仙人掌剪窗花小学一年级作文

2019年04月25日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篇5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主要讲的的是一个女孩欧宝和一只狗温迪克的故事,这是一个发生在美国南方小镇的生活故事。欧宝从小失去了母爱小女孩欧宝在新家附近的温迪克超级市场中认领了闯下大祸的傻狗—温迪克。这只狗既不漂亮也不勇敢,没有灵魂,害怕孤独,但不同的是,它对人咧嘴笑,如果笑的太开心,就会不断打喷嚏。

欧宝自从有了温迪克之后,便不再孤独。从此,她便和温迪克开始了温暖的“寻友之旅”。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去不同的地方,遇见不同的人。想要一做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又却能弹出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迪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勤学好问的阿曼达,个头矮小的“小不点”、铁哥们的“光头宝宝”。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这本书的主人公欧宝,没有母亲和母亲的爱,可以过上坚强幸福的生活。虽然我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经历,但我想从中学习乐观的生活态度,真诚待人,善待人。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汇编8篇)


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学会写作,写好作文。通过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平时我们要多阅读积累作文材料,材料是文章的血肉,写作文时总是感觉有些困难?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汇编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1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它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死神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位叫阿炯盲童收养,拜了一位老师傅学***,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

迪克对他的主人非常生气,把录音机撞倒了。老板认为那条狗是疯狗,于是报了警。警察来到阿炯家,强迫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

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因为阿炯是瞎子,不知道前方的危险,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他们俩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琼妈妈的旅程。

他们穿过了死森林,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到达昆明。在路上,红娜想趁迪克不在的时候杀了阿洪,但迪克发现迪克最后不得不杀了红娜。他们很幸运地见到了他们和昆明地质勘探队。他们帮助他们收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他们来到了豆英。

他们以在街头为生。生病后,她被一位好心的宋阿姨和宋经理的家人收留了。九百八十一灾难发生后,阿炯无意中知道,善良的阿姨是她失散多年的阿姨,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不得不继续流浪。

读完这本好书,我被他们的友谊所感动。迪克是只猎犬,但他忠于主人。阿炯很关心它。他们只有互相帮助才能生存。这本书使我明白朋友之间应该相互信任,这样才能建立一种更深更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2

国庆节放假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导盲犬迪克》,它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猎犬之间历经千辛万苦的故事世界里,使我感受颇深。

迪克是一条有着优秀血统的猎狗,它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主人的嘲讽和打骂中。因为长得丑,没几个月大就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留,成了他的导盲犬。小主人失业后,他们去昆明找阿炯的阿妈,可没找到,便在街头卖艺乞讨。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路上相互保护,终究找到了阿妈。可好景不长,由于迪克咬伤了人要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阿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在我读到迪克屡次投奔人类,但都由于长得丑被赶了出来。我很生气,人怎能以貌取狗呢?俗语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不能由于一个人的'外表而判定他的人品。瞧瞧街边的卖艺人,很多都其貌不扬,衣衫褴褛,但他们有一技之长,他们是靠自己的技能赡养自己;相反,有些人长得一表人才,却游手好闲,偷人钱财,害人害己,这能说明他们的心灵美吗?

从《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我懂得了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能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代表拥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但它顽强勇敢、忠于主人,能为主人付出一切,它是一只忠诚的狗,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3

自从沈石溪爷爷来我们学校开了一场见面会,我就对他和动物的故事产生了强烈的好奇。这个暑假,他笔下栩栩如生的动物世界带给我太多的感动和感悟。《导盲犬迪克》就是其中的一本。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因为长相奇丑无比,而被主人无情地扔进森林,成了一只野狗。与豺群打交道,吃森林里的野果,好不容易才长成了一只成年狗。当它看到大黄狗被主人抱在怀里的时候,它多么想有一个自己的主人。可是因为迪克长得太难看,没有人肯要它,除了看不见外表的盲人阿炯。当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故事就此拉开了序幕。主人阿炯一心想要见到自己的阿妈,与迪克一起,穿越森林,历尽千辛万苦,来到昆明。因为身无分文,只能靠乞讨为生。一位绿衣少女路过,看到他,就像自己曾经的儿子,就停下来与他聊天;阿炯也闻到了熟悉的阿妈的味道,那位绿衣少女让他管自己叫阿姨。在一个寒冬,阿炯生了一场病,被绿衣少女带回了家,从诸多细节证实绿衣少女就是自己的阿妈。绿衣少女的老公老宋是一个戏剧场的总经理,老宋在下班回来听见了阿炯的二胡声如此美妙,就叫他到戏剧场演出。在一次表演中,迪克看见了主人抱着一只白色的小狗,以为阿炯嫌弃它,不要它了,就一口咬死了白狗。戏剧场的人把它关进笼子,锁了起来。当阿炯知道了真相,便把它救出来,离开了心心念念的阿妈,不离不弃地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很多人说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因为外貌和心灵有时不一定一致。但我觉得更震撼我心灵的是: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能让阿炯与迪克之间产生如此深厚的感情?迪克可以奋不顾身地给练武人当活靶子,可以拼了命地去撞坏茶馆的录音机;阿炯可以离开自己的阿妈带着迪克浪迹天涯。是爱,是陪伴产生的浓浓的爱!对阿炯来说,迪克就是他生活中的灯塔,照亮他生活的道路;对迪克来说,阿炯就是它可以依偎的主人,给它母爱般的温暖。阿炯与迪克彼此间产生了深深的爱,这种爱源于陪伴,对狗如此,对人更是如此。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4

暑假,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伯伯写的《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迪克”本是一只纯正的猎犬,因面貌丑陋而被主人遗弃在森林,开始流浪。但它渴望为人类服务,被他们收留。

经过多次失败,终于被盲人“阿炯”收留,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导盲犬,与“阿炯”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和他一起走南闯北……

读完整本书后,我被“迪克”和“阿炯”之间的爱深深的感动了。让我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这让我想到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

我生病时,是妈妈不知疲惫地照顾我,关心我;我摔到时,是爸爸飞快地跑到我身边,温柔地把伤口简单包扎,立刻送往医院;我遇到不懂的题目时,是妈妈耐心地教导我,没有丝毫不耐烦,我考试考得不理想时,爸爸妈妈总是安慰我说:我们不要求你名列前矛,只要你认真去学,努力去学,考试时正常发挥就行了。这些话一直激励着我去学习如何让我的父母如此爱我,但我没有感谢他们。

而“迪克”时时刻刻都对“阿炯”充满感恩之心。只要“阿炯”叫它做的,“迪克”都会尽量做到完美,作为对“阿炯” 的回报,他们之间爱就算隔着千山万水也无法阻拦。我自愧不如。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会时刻都对所以爱我的人充满感谢“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长大后我会尽我所能回报他们。

我们应该对世上所以爱我们的人满怀感激。因为只有爱,世界才会更加美好、灿烂。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看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很“丑”的猎狗迪克了。

在这本书里,迪克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面容都十分俊美的家庭里,但自己却长得出奇的丑,农场主看它如此丑陋,便将他丢弃。后来,迪克找到了一个会拉胡琴的盲小孩做主人,一路上千辛万苦,为了主人放弃爱情,护着盲小孩找到亲生母亲,并在当地成了当地成了拉胡琴的名人。可当盲小孩成名人时,一只漂亮的法国狗冒名顶替了迪克,把迪克应该受到的掌声都夺走了。盲主人不忍心迪克受委屈,便带着迪克离开了乐队……

这个故事很简单,但我每次重新看一遍后,眼眶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泛起眼泪。动物并没有犯错,但人类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动物的世界。如果真心对一只狗,就像故事中的盲小孩对迪克一样,这只狗也会加倍地对你好,就像故事里的迪克一样。

又一次读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件事。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街道上。当时,我正要去上学,一个大妈一边提着包,一边牵着一条狗,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小狗也正高兴,一个劲儿地往前跑。突然,那只小狗看到了一个服装奇异的女人,便一个劲的“汪汪汪”,那个女人吓了一跳,赶紧躲开,指着它的头,小声地咒骂它,看小狗并没有任何反应,那个女人更得寸进尺了,甚至想用自己的高跟鞋踢一下那只狗。小狗被踢得可怜,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泛着泪水,对于女人无情的打骂,小狗只好躲到主人身边。大妈见状,一边赶紧向那个女人道歉,一边赶紧俯下身来,紧紧扣着小狗的脖子,朝着小狗的脸一阵打,说:“叫你不要乱叫!就是不听!”小狗只好不叫了,乖乖地蹲下来,接受主人的训斥。

想完这件事,我觉得现在小狗的地位变得很低,当自己遭到辱骂,就连叫都不能叫一声。 在最开始,大自然并没有给我们无上的权利,为什么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欺负它们?如果现实真能如在《导盲犬迪克》中最后盲小孩所做的那样,那我们的家园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小狗在流浪了。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6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角阿炯因为重病失明。他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中。

在一次偶然的邂逅中,他收养了一只外表丑陋、心地忠厚的猎犬,成为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达昆明后,迪克和他的小主人继续在街上闲逛。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体总是伤痕累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担心迪克会被抛弃。他离开了母亲,继续和迪克在遗弃。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7

亲情: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正小学方蓓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瞧!

这个暑假我又读了一本好书———《导盲犬迪克》。《导盲犬迪克》是由著名动物**大王沈石溪编写而成的,他的作品内容精彩,而且屡屡获奖,令我十分佩服。

书中的迪克是一只出身高贵的猎犬,但他因面容丑陋而被主人遗弃。的确,它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脸,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牙齿极不整齐。它有一头长长的哑光狗毛。几根毛发脱落,呈现出青白色的狗皮。它有一条又短又细的尾巴,一根狗毛也长不出来。

俗话说,母不嫌儿丑。可是,母亲都觉得迪克丑。主人将它扔到了深山老林,天公不作美当天下来一场大雨,迪克找不到回家的路,便在森林里闯荡,直到有一天它遇到了卖艺瞎子阿炯,阿炯将它收留,迪克便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

读到这里我的怜悯之心开始萌生,读到这里我才明白了什么叫以貌取人。我不由地继续往下读。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很让我觉得感动。阿炯带着迪克去昆明找他的阿妈,先开始阿炯白天在街头卖艺,晚上睡在桥洞下,突然有一天,出现了一个神秘阿姨,那个阿姨每天给阿炯两元钱,她出差了,就把阿炯的伙食费交了。等那个阿姨回来时,阿炯已经病倒在了桥洞底下。

阿姨把她送到医院,安顿在自己家里。可连阿炯自己想都没想过的事情发生了:这唯一在帮助他的秘密阿姨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亲妈妈———缪菁。

我觉得苗菁阿姨应该早点告诉阿琼真相,这样结局就不会显得太死板了。不过书上说了缪菁阿姨之所以不告诉阿炯是因为说不出口。苗菁阿姨的丈夫是红蕾剧院总经理宋学英。

他们在一起有一个小女儿,名叫萌萌孟。萌萌对此事一无所知。我认为他们这样做是对的,因为萌萌还年轻。告诉她这会伤到她的心。

世界上的每一种动物都有感觉。迪克就是一个例子。不要看不起动物。只要你善待他们,他们就会善待你两倍。动物都是这样的,何况我们人呢?

所以我希望我们人类不要以貌取人,坦诚相待,互相帮助,让我们的世界变得非常可爱和美丽。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8

爱的力量

寒假里,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创作的一本**《导盲犬迪克》,读完后,我感慨万千。在生活中,不仅人们可以表达爱,而且人与狗之间也有着深厚的爱

故事的主人公迪克是一只很好的猎犬,因为他很丑,所以被遗弃了。迪克参加过很多次人类比赛,但他因为长得丑而被淘汰了。后来,幸运的是,迪克遇到了一个小盲人,阿炯,他成了迪克的新主人。

阿炯以前在茶馆弹钢琴谋生,但茶馆买了收音机后,阿炯不想做。迪克看到主人很伤心,就冲进去把收音机弄坏,好让阿炯有机会再弹一次。闯祸之后﹐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被迫离乡﹐到昆明去找离家出走的妈妈。

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一路互相保护,终于找到了母亲。幸福的生活没过多久,就因为迪克咬伤了人,即将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妈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带着它永远地去流浪了。

迪克没办法﹐竟然跑到公园里﹐给练武人当活靶子挣钱﹐别人狠狠地打在它身上﹐它也不觉得疼﹐它一心想着为阿炯挣钱治病。是怎样的情感让迪克这样不顾死活?是爱!

是爱让他俩相依为命﹐互相依靠﹐彼此的情感已经胜过亲人。对阿琼来说,迪克是他生命中的导航灯,是生活的勇气和力量;对迪克来说,阿炯大师是它心中的光,是干旱中的于迪。

迪克和阿琼的爱让我想起了爸爸妈妈。虽然他们对我很严格,但他们是最关心和爱我的人。每当我遇到危险时﹐第一个冲过来保护我的是爸爸﹔每当我生病时﹐日夜陪伴我的一定是妈妈﹔每当我遇到困难﹑受到委屈时﹐第一个想要倾诉的也是爸爸妈妈……他们虽然不把爱挂在嘴边﹐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透露出对我的爱。

而我﹐却很少想过怎样回报他们﹐现在想想﹐连迪克都知道要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阿炯﹐作为女儿的我﹐更应当用爱去回报父母。

世上无论是人与人之间的爱﹐还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无论是我们与父母﹑老师的爱﹐还是迪克和阿炯的爱﹐我们都应该满怀感激。只有拥有爱﹐世界才会更美好。让我们用爱真诚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收藏12篇)


在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内心与里面的情节产生了许多共鸣。我们可以撰写一篇读后感,抒发自己对作品的看法,精挑细选的“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相关文章推荐给您,感谢你的阅读期望这篇文章能够给你带来收获并请与你的顾客分享!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

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2)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

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近,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

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3)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作文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4)

寒假,我读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样子丑的出奇而被主人遗弃的狗,起名叫迪克。他们结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炯不堪忍受继母与父亲对他的虐待,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找生母的路。从此他们相依为命,四处流浪。他们到了昆明,因为没钱吃饭,在街头卖艺。一位神秘的阿姨一直帮助阿炯,这使迪克非常感动,想自己赚钱报答她,所以宁愿挨揍,把得到的钱给阿姨。其实,那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生母亲。他把阿炯带回家并和继父一起把他推上舞台拉二胡,让他同假迪克——一条美丽的白狮狗一起表演。真迪克知道后非常生气,咬伤了假迪克,被判为死刑。阿炯想尽办法救迪克出来,他放弃了得到的关心和母爱,与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我不禁为书中盲少年与丑狗迪克之间深厚的友谊所感动。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人与人之间要充满宽容与信赖,不要因为别人有丑陋的外表,从而忽略了他人的优秀品质。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有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5)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6)

范文一: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在他眼里,没有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在它眼里,没有不屈不挠的世界,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

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过了一段时间,爸爸要求买一把二胡,带他去钱老瞎子那里学艺术。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不喜欢,连它母亲也不想看。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

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后来,他们一起从福海镇逃走,踏上了寻找母亲的道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一起经历了艰难困苦,终于来到昆明。在这片土地上,它一直守护着他。它捡起石头扔进碗里,只为了让他舒展眉毛;它学会了鞠躬和鞠躬,只是为了他和他自己不饿肚子;它愿意为人做沙袋,半死不活,只为替他收医药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想要一只可爱的白狮子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工资的一半付给厨师,只是因为它不必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范文二:《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

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

但是阿琼离不开迪克,迪克离不开阿琼。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漂泊。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他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乞讨,以免阿琼挨饿;愿意在人们的议论下做出笨拙的行为;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光环,放弃了舒适的生活,放弃了对母亲的渴望。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感情真深啊!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对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有了更好的理解。和阿炯比起来,我多幸福啊!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范文三:我们一起去之后,你觉得迪克怎么样

虽然它看起来很丑,但它的忠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纯种的猎犬,由于外貌不好而被主人遗弃,过着野狗般的自由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阿炯失业后,迪克带阿炯去昆明找妈妈。

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于是,剧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把真正的迪克放进笼子里。

当阿炯知道了那个善良的姨妈时她自己的真相时,她忍受了打击,并开始与迪克永远徘徊

在我看来,人们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貌取人。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

但是为什么仅仅因为狗看起来不好就抛弃它呢?江苏省一位老太太因为她的狗长相难看,打算抛弃它。但谁知道,有一次奶奶家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杀死20多只鸡。

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因为它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不需要店主给它很多好的待遇,只希望店主能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

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和外表,却不知道忠诚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再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无论外表多么华丽,都于事无补。

但是有些人不明白这一点。他们扔掉丑陋的狗,杀死他们,甚至吃掉他们。就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被判死刑。为什么人们看的是外表,而不是内心?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条狗,我想有一些善良的孩子给我一些食物。只是外表丑陋,但内心并不丑陋,而是纯洁和忠诚。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就判断他的未来、性格和忠诚。

我想再次告诉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

当时,孙权并没有用庞统来以貌取人,但他白白失去了一个天赋。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7)

《我们一起走,迪克》,长篇小说。1992年3月由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字数15万,印数1600。讲述一位在边疆插队的女知青为了返城,抛下男婴。男孩长大后,双目失明,在一条被抛弃的狗的帮助下到昆明寻找母亲。

好句:你的母亲安莎和父亲大黄峰都是血统纯正、出身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和你同窝出生的一只狗弟和一只狗妹都继承了父母身上的优点长得漂亮可爱,但不知为什么,你却一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厌恶地用爪子踢蹬开去。你出生的第八天,你所在的那家主人——碧罗雪山南麓石头寨猎手力瓢老爹来到屋檐下的狗棚前想看看母狗安莎究竟为他产下了啥摸样的小猎狗。他先抱起你的狗弟,双手捧月亮似的捧在掌心,眯着眼端详了一阵后赞叹道:“哈,怪俊的小狗崽,蜂腰牛臂,狼儿虎头,长大后准是撵山打猎的好手。”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知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得是盲人阿炯和丑狗迪克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8)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9)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0)

合上这本书,我眼前还是晃动着一条黑影,挥之不去。哦,那不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丑狗迪克吗?真是它。它在死林里跳上跳下,健壮高大的身躯追捕猎物如探囊取物;它围着瞎眼小主人阿炯转来转去,聪明机智地帮助他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现在的迪克,已经集多种人物于一身,变化成了神给阿炯带来光明与温暖的神。

迪克是阿炯的眼睛。阿炯因为思念妈妈,日夜哭泣,一双本来明亮的大眼睛被片刻不停的眼泪侵袭腐蚀,夺走了最后一丝光明。双目失明的孩子因为有迪克的牵引和帮助,绕过了水坑,躲过了暴打,穿越了死林,就像阿炯重新长出的眼睛一样。一个瘦弱单薄的小男孩,因为迪克,才能一直走,从农村到城市,从茶馆到剧院,并继续走下去。

迪克是阿炯的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对朋友最好的诠释。阿炯买两个包子,一定会二一添作五,迪克一个,自己一个。平时有话说给丑狗听,美妙的二胡独奏,迪克也是第一个听众。委屈了,抱着迪克大哭一阵。高兴了,抚摸一下迪克的头,也能感觉到狗的兴奋。真是一个朝夕相处心有灵犀的知己。

迪克是阿炯的长辈。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可怜的阿炯露宿街头,身患重病时,是丑狗迪克想方设法四处求医。那焦急痛苦的眼神,真像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如果可能,会不顾一切去交换,让阿炯暖和一些,舒服一些的。

迪克是阿炯的保镖。自己心爱的妻子豺狗,在饥饿难耐时,想尽办法要除去阿炯这个心头之恨。它一次次扑咬阿炯,要置他于死地。是丑狗迪克大义灭亲,保护了小主人。

迪克还是阿炯遮风挡雨的毯子,冷了抱着它取暖;是雪中送炭的好兄弟,宁可自己当陪练,也要多挣几张毛票,好凑齐阿炯的住院费可它又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条狗,一条其丑无比的猎狗。丑狗迪克只有在瞎眼阿炯这里,才能找到归属感。就这样,他们同病相怜,所以互相温暖着彼此。

《我们一起走,迪克》的结尾,又是阿炯带着迪克出发了。他们会去哪里?还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盲眼能感受到的心灵之美能战胜视觉看到的外表之美吗?丑狗能最终被大家接纳吗307页的厚度还不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看书真是一种无止境的美妙之旅。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1)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母狗生了三只小狗,其中一只生下来很丑。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幸的小狗,于是在一个雨夜把它扔进了森林。它找不到回家的路,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

它奇迹般地幸存了下来并学会了狩猎。但它渴望找到一个主人,渴望被主人所爱。一个偶然的机会,它遇到了一个小盲人阿炯为师,取名迪克。

从此,阿炯与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在这条坎坷的路上,最让我感动的是穿越雪山和垂死森林的情节。因为迪克的灾难,阿炯被迫离开家乡。在离开之前,迪克想和怀孕的红娜说再见。谁知道,红娜甚至想和他们一起离开。

一路上,小主人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就算是一点点不平坦的路,迪克也要叫一声报信,红娜在一旁看了,心里是很不舒服。天渐渐黑了,但他们离目的地还有一半以上的路程。走了这么多路,大家都饿了,迪克只好去找吃的。

刚走了两三步,就听到小师傅的哭声,断断续续,但很伤心。他急忙跑过去,看见红娜咬着小师傅的胳膊,鲜血就流了下来。迪克愤怒极了,他拼死也要保护好小主人的安全!

它扑通一声,站在小主人面前,小主人知道红娜不知怎么下定决心要吃掉小主人,喝他的血。无奈,迪克只好大义灭亲。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不禁湿了我的眼睛。

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啊!出于保护妻子的本能和作为猎犬主人的责任,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地感动了我。

读了这个感人的故事我思潮起伏:它让我感到温暖——他的母亲依然爱着她:它让我感到不平——人们以一个人(狗)的外表确定他的身份;它让我感到悲哀——他的父亲对他那么残忍,使他不得不离开这个家……但是,我也学到了很多,我终于知道要珍惜亲情,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它让我更坚定,更有勇气了,这真是闪亮的珍宝啊!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篇12)

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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