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5-06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最新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精华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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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1】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然后,作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2】
我今天读了沈石溪写的十二本动物小说之一的《老鹿王哈克》,书中的故事离奇、可歌可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写了一个情节曲折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故事呢?哈哈,不要着急,听我慢慢道来,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
哈克当了八年的王者了,它的肌肉己慢慢松散,牙齿也不太好用了,一头老狼又把这群鹿视为囊中之物,每隔十天半个月便来叼走一头鹿,有时是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有时是一头垂暮之年的老鹿,再有时是一头刚刚分娩的母鹿。几个月过去了,在狼口中丧生的己有十四头鹿了!恰恰在这个时候,一头刚成年的公鹿来向哈克挑战,这头公鹿是谁呢?原来是它——杰米,杰米一定是看哈克的肌肉已经松散了,牙齿也不太行了,才向它挑战的,不然,杰米是不会轻易向哈克挑战的。因为哈克有一手绝招,那就是战斗中让对方不知不觉地抬高鹿角,然后出其不意,刺瞎对方的眼睛。哈克当上鹿王的这八年,己有过二次这样的挑战,第一次是叫森森的骚公鹿,被刺瞎了眼后自坠山崖而死;第二次是卓卓,算它命大,成了独眼龙。杰米先发制人,低着头向哈克冲来,它敏捷地躲开了,杰米刺了个空,但哈克毕竟老了,动作不灵活了,有几次躲闪时慢了几秒,下颊被杰米刺破了,鲜血滴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几颗草,但杰米的鹿角也己不知不觉的慢慢抬了起来……“是时候了”,哈克想。于是它猛地一低头,向杰米冲去。可当它的鹿角己刺到杰米的眼睑时,它退缩了,因为哈克想:我己十五岁了,就要死去,而杰米年轻力壮,一定能把鹿群管好。于是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便断然放弃了王位……可鹿群偏偏不领情,当杰米成了鹿王后,其它鹿都一骨脑儿的围着它转,而没有一头鹿来理哈克,好象它自出生以来就一直是头草鹿似的,哈克觉得生不如死,就和老狼同归于尽,也算是为鹿群积福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里五味杂陈,象打翻了五个调料瓶似的。我想:哈克可真勇敢呀,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做了这么大的牺牲,是多么值得鹿群尊重,可是,唉!鹿终归是鹿,终归是低等动物,不象我们人会眷念旧情,它们也不想想,哈克为了什么才放弃到手的王位?还不是为了你们整个鹿群的安危着想,要不然它还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如果我是一头鹿的话,我会打心底儿感激哈克,一定不会不理它,不会瞧不起它,我还会象对待鹿王一样对待哈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3】
从前,有一只鹿王哈克,已经十五岁了,对人来说十五岁还很青春,但对鹿来说已经是生命的尽头了。
但是鹿王哈克却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的死去,因为它是勇敢聪明出众的鹿王。它想生的与众不同,死的也要与众不同。它希望把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够给鹿群增添一点光明。
在鹿王王位争夺战中。老鹿王哈克主动放弃了王位,让位给了年轻的杰米。哈克这样做是为了保存体力,对付威胁鹿群的老狼。因为老鹿王哈克知道,王位固然重要,但是种族的生存和繁荣比王位更重要!
在鹿群对失去王位的哈克冷落的时候。老狼来袭击鹿群。是老鹿王哈克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老狼伸向小鹿的狼牙。哈克用自己衰老的身躯和老狼进行了殊死的战斗。最终老鹿王哈克用出众的智慧打倒了老狼,和老狼同归于尽,拯救了鹿群。
从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老鹿王哈克的伟大和无私的精神。为了鹿群的生存和繁荣不惜牺牲自己的王位和生命。对于这种牺牲自己利益换取别人幸福和快乐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不能只想到自己,要多关心别人,关心班集体,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4】
读了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老哈克的生命已所剩无几,可它还要在它的生命之火即将熄灭时为鹿群做出什么,给鹿群带来光明与幸福。也让自己死得与众不同。它的理想是与老狼拼搏,与老狼同归于尽。这个理想并不是普通的鹿能想出来的。作为鹿,作为草食动物,就具有对食肉猛兽的惧怕,可老哈克最后终于克服了这种惧怕,成功完成了它的理想。
为了这个理想,哈克忍受了杰米争夺,艾莉的厌恶,鹿群对它的种种冷落和嘲笑,哈克都接受了。
那天,老狼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来了。对于老狼的惧怕促使你撒开长腿拼命狂奔,想远离老狼。可是,就在老狼要追上一对鹿母子时,你对老狼的惧怕突然烟消云散。哦不,不!我哈克决不能让几天前安娜母子的悲剧重演!突然间,作文你身上充满了勇气,你撒开长腿向老狼迎去,与老狼进行殊死拼搏,以命相拼!最后,你用智慧战胜了老狼。可就在你即将到达胜利的终点时,老狼给你制作了一块绊脚石,绊倒了你,哦!你有你的智慧,老狼有老狼的狡猾,你们最终同归于尽,这也是一头鹿能做到的最大努力了。
你之所以能够实现自已的梦想,是因为你心中有一个目标,一个志向,一个伟大的志向。为了这个目标,你忍受一切,好几次你都想放弃,但你还是坚持下去了。我们在学习成长的过程中,也会有目标,也会遇到困难,但是和你遇到的相比,真是太小了。可我们还是会放弃目标,半途而废,而你却是如此坚强,克服困难。这一点我要向你学习。
也许,鹿群不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但我会永远记着你,向你致敬!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7】
暮霭沉沉,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唯有躺着的一狼一鹿的尸体证明着一场激战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光,安详地死去,但是它放心不下它辛辛苦苦繁衍发展起来的鹿群,在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帮鹿群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被自己爱的人不理解,但它没有一句辩解。
在与老狼最后的战争中,它毫不畏惧,以惊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正是因为它在战斗前就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了,所以才可以那样的无所畏惧。
闭眼的老狼到死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头衰老的鹿杀死了;奔跑的鹿群回来后发现了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才能明白,老鹿王面对新鹿王不战而败的原因。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鹿群的悔悟,也许它都不在乎了吧,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8】
你叹息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已经看到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
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自己是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
他总是半睁半闭那双沾满迷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衣服悠闲得意的摸样。
这不是一匹老狼,你觉得它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的幽灵。
这聪明的混蛋,一定是看出你的脚步不像过去那样矫健,看出你的脾气不像过去按摩暴烈,看出你已经被老狼的出现搅得心神不宁,看出你已经衰老了,于是想推翻你的统治,区带你当上尊贵的鹿王。
暮色沉沉,把一切都盖住了,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率领鹿群到奈玛儿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面,你肯定要掉队了。
杰米一定是等得不耐烦了,前蹄拼命刨着砂砾,扬起一团团尘土,鼻子里发出哼哼的谩骂声。你不懂声色,沉稳地伫立着。你不急于进攻。老手都是后发制敌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9】
今天早晨,我看了《斑羚飞渡》中的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哈克是鹿群中心高气傲的鹿王,但是岁月不饶人,哈克衰老了,它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咕咚一声气绝身亡。可哈克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平淡地死去,它希望给鹿群带来安宁用智慧和力量向老狼发起挑战。为了这个缥缈,让所有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还记的一次,爸爸带我去公园玩,我老远就看见了绳网,那是一个有十米高的大网,看着就让人害怕,结果,爸爸让我去试试,我不敢去,爸爸吓唬我说:你要是再不爬,我就走了,我一听,赶紧往上爬,爬到一半时再一往下看,哇!吓死我了这么高,我要是摔下去咋办?爸爸一看我不爬了,就三步并做两步,爬了上来,爸爸说:跟着我,向上爬爸爸在前面爬,我在后面追,看爸爸屁股一扭一扭的,我笑出声来,心里也不害怕了,跟着往上爬;再一个,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读完一后我陷入了深思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10】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要战胜自我有多么的困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是一个王者,是一个为民分忧的王者。他带领着自己的子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那只老狼一次又一次地袭击鹿群,于是,作为鹿王的哈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他要消灭老狼,他要让自己的子民们平安!正在他准备与老狼一决高下时,一只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他为了保存实力,忍辱负重地把王位和妻子都让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可惜的是,这一切并没有被别人看到,哈克的伟大举动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我们长大要为祖国的发展做些贡献,想要放下自尊又有多么的不易。并且,哈克让我知道了要以大局为重,做一个对集体有贡献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11】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篇12】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觉得非常好看。
它主要讲了勇敢、智慧出众的老鹿王哈克,希望自己生命结束的时候与众不同,希望自己用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给鹿群增添光明。为了这个目标,面对恶狼,他勇敢、果断地战胜了老狼,并和它同归于尽。
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老鹿王勇敢、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所感动。一个高高在上的鹿王,为了种族的生存和繁荣,宁愿牺牲自己的地位和尊严。我不由得想起了越王勾践,他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在吴国为奴,睡柴草、尝苦胆,经过20年的努力,使自己的国家转危为安,并且灭掉了吴国。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误解,也会有人生低谷,这时,我们就要像老鹿王哈克一样,学会忍辱负重,明白暂时的忍让是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
面对困难,老鹿王勇敢、坚强、勇于承担、不退缩、不逃避,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面对凶恶的狼,鹿只会害怕,但老鹿王哈克却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战胜了困难。遇到挫折,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退缩,那么永远都不可能战胜困难,只要勇敢面对,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这是我读了这篇文章的感受,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目标无畏、勇敢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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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王读后感 篇1
一只如此健壮的公鹿,拥有如此美丽的鹿角,不愧是鹿王,是美与力的完美结合。就是这样一只近乎神话世界中的精灵,却被人类逼上了悬崖,最后跳崖自尽。读完了《最后的鹿王》我不禁又惋惜又愤慨:同样生活在地球上,人类为什么就要对动物下狠手呢?
有些自傲的人认为,我们人类是高等动物,当然比不会说话的动物要强,应当有权力捕杀动物,其实不然,地球给了我们生命,同样也给了动物,给了植物生命,因此,在这个地球上,所有的生物都是平等的。人类不能随意捕杀野生动物。
动物是多么重要啊,没有它们,人类也不能生存:飞在天空中的鸟儿,游在水里的鱼儿,奔跑在森林中的鹿儿,给这个世界增添了无限生机,愉悦我们的眼球。很多动物有比人类高超的本领,人类模仿动物,造出了飞机,潜水艇,迷彩服,帮了人类大忙;动物可以给人类领路,分辨食物是否有毒,帮人类解开许多未解之谜;可爱的哈巴狗,波斯猫,小金鱼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快乐。但是,动物这样帮助人类,人类却不领情,反而变本加厉地捕杀动物。20世纪中,有好几种珍惜鱼类灭绝,红色濒危动物飞快增多,动物面临危险。
好在,人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保护野生动物。因为,一旦一种动物消失,会让整条食物链失去平衡,影响多种动物,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危及地球。
不管怎么说,请保护动物,爱护环境,珍惜美丽的地球吧。
鹿王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觉得非常好看。
它主要讲了勇敢、智慧出众的老鹿王哈克,希望自己生命结束的时候与众不同,希望自己用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给鹿群增添光明。为了这个目标,面对恶狼,他勇敢、果断地战胜了老狼,并和它同归于尽。
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老鹿王勇敢、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所感动。一个高高在上的鹿王,为了种族的生存和繁荣,宁愿牺牲自己的地位和尊严。我不由得想起了越王勾践,他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在吴国为奴,睡柴草、尝苦胆,经过20年的努力,使自己的国家转危为安,并且灭掉了吴国。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误解,也会有人生低谷,这时,我们就要像老鹿王哈克一样,学会忍辱负重,明白暂时的忍让是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
面对困难,老鹿王勇敢、坚强、勇于承担、不退缩、不逃避,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面对凶恶的狼,鹿只会害怕,但老鹿王哈克却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战胜了困难。遇到挫折,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退缩,那么永远都不可能战胜困难,只要勇敢面对,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这是我读了这篇文章的感受,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目标无畏、勇敢地前进。
鹿王读后感 篇3
读完这篇文章,我很感动。老哈克的日子屈指可数了,但当他的火快灭的时候,他会为鹿做点什么,给鹿带来光明和幸福。改变世界。它的理想是与老狼战斗,与老狼战斗到底。这是任何一只普通的鹿都无法想出的理想。作为一头鹿,作为一个食草动物,有一种对食肉动物的恐惧,但老哈克最终克服了这种恐惧,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理想,哈克忍受了杰米争夺,艾莉的厌恶,鹿群对它的种种市场冷落和嘲笑,哈克都接受了。
这天,狼来了,作为夕阳行军狼血来了。对于恐狼提示您投的腿拼命地跑,我想走就走狼。然而,当狼捉一对鹿的母亲,你的狼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哦,不,不!我哈克从来没有让悲剧重演几天前安娜的母亲!突然间,你的身体成分是充满了勇气,你去投长腿迎接了狼,狼是殊死搏杀,以命相拼!最后,你用智慧打败狼。可以很快达到当你赢到最后,你狼做一个绊脚石,跳闸你哦!你有你的智慧,狡猾的狼狼有,你终于死了,这是一个鹿可以做最大的努力。
你之所以发展能够有效实现学生自已的梦想,是因为你心中有一个企业目标,一个没有志向,一个民族伟大的志向。为了解决这个社会目标,你忍受一切,好几次你都想放弃,但你还是需要坚持下去了。我们在学习专业成长的过程中,也会有不同目标,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可以和你遇到的相比,真是太小了。可我们国家还是会放弃工作目标,半途而废,而你却是如此坚强,克服这些困难。这一点我要向你学习。
也许,鹿群不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但我会永远记着你,向你致敬!
鹿王读后感 篇4
这个寒假,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
十五岁的鹿王名叫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老狼叼走了一只鹿崽。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天左右袭击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杀死了十四只鹿。面对死亡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始终无法摆脱老狼。虽然没有一只鹿出来责备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他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安危。因此,他决定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除害。于是它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
在哈克下定决心除掉老狼时,鹿群中却发生了意外,年轻的公鹿杰米向哈克的王位发起了挑战,让哈克进退两难——接受挑战虽能卫冕成功,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放弃王位就会失去鹿群的尊敬,饱受凌辱,生不如死。最终,哈克在与杰米的决战前一瞬间选择了放弃!把王位让给了杰米,妻子也离它而去,这些它都忍了,哈克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败恶狼而保护鹿群。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当老狼冲向一只带崽的母鹿时,哈克鼓起勇气冲了上去,与老狼搏斗,那白唇母鹿母子得以逃脱,可是哈克却与老狼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哈克很伟大,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毅然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王位并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部分甚至全部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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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天才”的人的一生,可以给我们提供最为丰富的启示。读完他们的作品,我深感唏嘘。阅读后感是记录文章主要内容和回顾的好方法。一篇好的读后感应该突出哪方面呢?如果您还对“最后的獒王读后感”感到有疑问,不妨看看小编推荐的这篇文章,并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1)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最后的獒王》。
这本书讲得是:汉扎西要去西结古草原,路上碰见了来自仇家草原上阿妈的七个孩子和一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他们和汉扎西一起去了西结古。当他们在西结古被发现是从上阿妈来的之后,一个叫秋珠的男孩子发动了当地的领地狗群去撕咬七个孩子,冈日森格和汉扎西站出来勇敢的保护了大家,最后大家得救了,而狗却受了重伤。汉扎西是个爱狗的人,他请来了藏医救活了藏獒。在养伤期间,它和一只叫那日的母藏獒建立了爱情。不幸的孩子们又一次陷入了险境,汉扎西和冈日森格还有众狗踏上了寻找七个孩子的征程。在路上冈日森格经过勇敢的决斗打败了草原的獒王,并取而代之成为了草原的新獒王。终于到了冈日森格和名叫饮血王党项罗刹的藏獒决斗的时刻,冈日森格利用母性发性时的叫声一击击败了饮血王党项罗刹。受了重伤的饮血王党项罗刹在汉扎西的救助下,亲情的感化了变成了一只好狗-还有了新的名字多吉来吧。冈日森格用的自已勇敢和必胜的决心,以打败獒王和饮血党项罗刹做证明,使自已成为了草原的新獒王。
这是一部描写狗的武侠小说,藏人的神话故事,藏人的哲学观,藏人的风土人情都通过狗的行动一一展现在我们眼前。藏獒们将我们带回了原始纯美的高原,带到那有清泉荡漾的藏地,在那里没有人与人的暗算,有得是直面强敌的团结和勇气。通过阅读《最后的獒王》,冈日森格的经历告诉我们要想完成一件事情,必须有强大的勇气和必胜的决心。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有时需要我们付出巨大的努力,需要坚持不懈,有滴水穿石的毅力和铁杵磨成针的决心,才能收获成功的喜悦。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2)
在暑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叫《最后的獒王》的书。书上有一个汉族人的精神让我震惊。我不禁为自己是个汉族人骄傲。
此书主要讲了一个作者的父亲来到藏族,救了一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后来那只藏獒带着“父亲”去了党项大雪山。冈日森格和“父亲”却在半路上发现了饮血王党项罗刹,它们打了几个回合,饮血王党项罗刹败下阵来,饮血王党项罗刹受了重伤“父亲”留下来照顾饮血王党项罗刹,冈日森格终于到了党项大雪山,找到了自己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
后来,“父亲”用马车把饮血王党项罗刹带回了家,天天给它医治,换药、喂牛奶。罗刹一开始还不适应这种待遇,以为这是一个阴谋,所以把“父亲”的手咬伤了。但是他没有放弃感化罗刹的机会,所以,他每天都对罗刹以德报怨。而罗刹却不领情,他却没有停止对它的精心照顾,没过多久,罗刹的伤好了,它能走路了,还能帮助他赶羊。
夜晚,“父亲”故意装睡在罗刹面前,罗刹用鼻子闻了闻他,看了看,却没有一口咬下去,他成功了, 他终于感化了罗刹。他为罗刹起了个新名字叫多吉来吧,善金刚的意思。
我看完这篇故事后,真是太佩服这个汉族人了,我佩服他执着、沉稳、淡定的精神。暑假里,我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知道了在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青藏高原上,生活着一种特别高贵的动物,它们的名字叫藏獒。
藏獒外貌凶猛,就像狮子,但是它却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藏獒身上,个个都是好汉,它们生龙活虎,懂爱懂恨。它们集中了高原生灵最好的品质:威猛、忠诚、智慧、坚韧......是一群了不起的狗。在这里,草原上的藏獒是那么地迷人,那么地情感炽热,它们有着英勇无畏的精神,有着感天动地的忠诚与尊严,以及它们的生和死,作者描绘得那么可爱可敬。来吧!让我们走近它吧,来到作者的笔下,完成这次高原之行。
书中描绘的是一位“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他孤身一人去青果阿妈西部草原中心——西结古草原,在途中,正巧遇到一只名叫冈日森格的金毛藏獒和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他们跟随“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竟想不到的是,西结古藏民对七个上阿妈的孩子有着未解的世代仇恨,这样,当地藏民对来自仇家的孩子恨之入骨,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和冈日森格一直是他们的追杀对象。冈日森格在一次与当地藏獒搏斗中,生命垂危。面对绝境,仁慈的“父亲”从死亡的边缘重新把它救活了,使它重新站起来。它为了救出七个上阿妈孩子的性命,经历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搏击。先后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雪獒、饮血王党项罗刹,完成了精忠救主的使命,成了一只出色的藏獒。它的一生都在为别人而战,它以道为天,忠于职守,最后化解了西结古草原对上阿妈仇家的七个孩子的世代仇恨,冈日森格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考验,做了西结古草原大家一致公认的新獒王。看到这,我为之震撼了,真了不起,真不愧是神山狮子转世的神犬呀!
读了全书,我完全进入了藏獒的世界,这个世界带给我的是心灵上的无比震撼和敬畏。它对主人的忠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面对绝境时,敢于担当。只有敢于担当自己责任的人,才会走向成功,定能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藏獒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3)
每当有人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总会笑嘻嘻地回答:当一名主持人,可是天生的胆怯时常让我的梦想冲回原地;如今,学习的压力再加上每天坚持练普通话的辛苦再一次把我的梦想冲回了起点。还是放弃吧!
摆在面前是一条非常艰辛看不到希望的路。直到我看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后。我才知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像藏獒一样坚持不懈的去努力,总有一天你会克服困难,实现梦想。
本书主要讲述了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独自一人去往西结古草原的路上,他遇到了一只金毛的藏獒——冈日森格和它的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它们追随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冈日森格一直希望草原上没有仇恨,能够和睦相处,可草原人民一直误解了它。冈日森格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当地藏獒进行搏斗,就算生命奄奄一息它也从不放弃,总是坚持到底。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和獒王之间的斗争了,就算他的两只肩膀和脖子都被獒王的六刃虎牙咬的血流如注,它也在坚持战斗。就这样,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坚持,它先后顽强地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雪獒……最后,通过它坚持不懈的努力,完成了心中的梦想。就凭这种坚持不懈的努力,它赢得了草原“新獒王”的称号。
看到这里,我为之震撼了! 每当我遇到困难不是怨天尤人,就是放弃努力。而藏獒们却会勇敢的面对一切,坚持不懈的努力,甚至用自己的生命来完成……而我呢?连它们的千分之一都不及。我为之前因一点挫折,放弃梦想的念头而感到非常惭愧。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冈日森格为什么能实现心目中的梦想。从它身上我学到了一种精神叫坚持、一种挑战叫勇敢、一种魄力叫自信。相信今后的我,会朝着自己心中的梦想去努力。
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梦!我的梦!一定能实现。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4)
闭上眼,回忆起那段惊心动魄的故事:只有一望无垠的草原,只有悠悠的白云朵朵,只有一只威风禀禀的藏獒,挺立在雪山上……
《最后的獒王》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它描写了一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的传奇故事:它带着七个上阿玛草原的孩子,来到仇家——西结古草原,遭到西结古藏獒的追杀,险些被众多的藏獒咬死。之后,冈日森格经历了九死一生,但凭着强壮的体格,聪慧的头脑,咬死了骄傲的獒王,打败了发疯了的“白狮子”嘎保森格和只会复仇的“饮血王”党项罗刹,最终证明了自己是前世的雪山神狮,当上了威风的獒王。
文章中的父亲,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一生热爱藏獒,还说过“藏獒精忠报主,见义勇为,英勇无畏。藏獒一生都为别人而战。藏獒以道为天,它们的战斗是为忠诚为道义为职责!”
是啊,我也藏獒上学到了许多:藏獒从没想过人应该记住并感谢它们的恩德,反而总是希望自己记住并报答人的恩德……藏獒都能做到如此,那我们就不能吗?
藏獒是一种文化,更是一种精神!我们不妨以一双獒眼来看世界,学习藏獒的诸多品质……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5)
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我被人狗之间信赖的力量所震撼了。
藏獒是一种凶猛的狗,有野性,有斗性,如同一头雄狮,可它不仅有兽性,在它心灵深处,还有人性。
小说是以寻找主人公金色公獒冈日森格的主人为主线,描述了獒与人密切的情感。獒是多么忠诚啊,不管历经千难万苦,永远将主人记在心里。这是多么高尚的品德,如同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肚里永远都有一颗忠诚的心。
父亲也是小说的主人公之一,他在大黑獒那日最虚弱的时刻,用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似乎她是自己的孩子。不管那日是不肯吃肉,还是对父亲怀有敌意,父亲还是细心地照顾着这只咬伤自己的黑獒。正是这样,他们之间的友谊越来越深厚,以至那日将父亲视作了自己的主人
最后一章更加使人感动,多吉来吧从小被恶魔宋鬼人关进密不透风的石屋中,眼里只有仇恨;他在受伤后被父亲照顾时,时而不吃父亲喂的食物,时而暴躁低吼,时而还反咬一口父亲。最后他在父亲慈母般的呵护下,一点点地化解了内心的仇恨;在父亲的拥抱下,融化了铁石般坚硬的心;在父亲的信任下,不再是一台屠杀机器,成了一只有血有肉的藏獒
我家里有一只巴西龟,巴西龟是凶猛的肉食性龟类,可以轻松地吞掉三厘米长的小鱼。它刚来我家时,用四肢胡乱地拍打着水箱,一边一味地伸长自己的头,嘴不停地闭合着,用充满敌意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任何伸来的东西,二话不说就是狠狠地一口咬下去。我险些被咬到,看着那带花纹的头迅速向我弹来时,把我惊出了一身冷汗。但我每天坚持为它喂食,还冒着被它尖锐的爪子抓伤的危险为它洗澡,随着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它那凶狠的眼光变得柔和起来,可以温和地让我抚摸它坚硬的甲壳,懒洋洋地趴在地上,让我为它刷洗身子;朋友间亲密无间的喜悦如同钱塘江水,顺着我的血液在我的身体中流淌开去。我恍然大悟:这就是信赖的力量,可以使硬如金石的心化为一潭春水!
人与动物尚且如此,人与人之间更是如此。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信赖,那大家就会互相猜疑,买了东西不给钱,签了条约不遵守,甚至签了和平条约的国家,还会互相偷袭,世界就会变得乱糟糟的,没有友谊,没有和谐,只有虚伪和出尔反尔。有一个卖报的老奶奶,她每天并不守在她的报摊前,报摊前有一个盒子,里面放着零钱,要是有人买报纸,将自己的钱放在那个盒子里就可以了。这样美好的情景,正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信赖上。我相信,世界上的信赖如果多一点,而虚伪少一点,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就像老舍说的那样,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最后的獒王》。这是一本关于藏獒的武侠传奇小说,西藏的奇妙故事和藏地的风土人情都通过藏獒一一展现在我的眼前。
书中讲述了作者的父亲和四只藏獒一起生活的故事。藏獒们有着非常好听的名字:冈日森格、多吉来吧、果日和那日,冈日森格是神山狮子的意思,多吉来吧是善金刚的意思,果日是藏民对月亮的称呼,那日则是狮面黑金护法的意思,书中通过冈日森格怎样成为獒王的过程描写来展现藏獒们的快乐、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其中令我最感动的一个小故事是藏獒得了瘟病后,因为它们不想把瘟病传染给别的狗和人,于是它们故意走进狼穴成为狼食,狼吃了它们就会得病,会死掉,这样草原上就不会因为没有藏獒出现狼吃羊的局面了,可以说病死一只藏獒,同样病死了好几匹狼。狼是狡猾的,但在遇到藏獒的躯体时,却会完全失去判断能力,于是就丧失理智地疯狂撕咬,大口吞咽带有瘟病的藏獒身体。这就是藏獒的忠诚,它们即使死了,也要让狼尝尝它们的厉害,所以我们要更好地爱护它们。
在离天最近、空气最少、生活最难的地方,一种不屈服于苦难的精神正在生长,这就是藏獒。看了这本书后,我对西藏充满了向往,想去看一看那巍峨雄壮的雪山,那一望无际的草原,那美丽奇幻的湖泊,还有那神奇的藏獒。你们想了解西藏吗?想知道关于藏獒的故事吗?那就来看看这本书吧!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7)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最后的獒王》,读完以后,让我感慨万千。
《最后的獒王》讲述的是主人公藏獒冈日森格和一名记者在无意间产生了友谊。他们两个在藏族大闹刑场,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七个上阿妈孩子,主人公冈日森格也为了向别人证明自己而不断得浴血奋斗着,最后当上了至高无上的獒王。
冈日森格是一只坚张、有毅力的狗。虽然他初到西藏时,因为受到了其它狗的歧视而感到很悲观,但他还是凭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坚持了下来。并且克服了重重困难,成了人们所尊敬的狗和獒王。而让我感受到了他坚持到底就是胜利的品格,但是在这一点上,我一个人远远比不上这只狗,我做事经常半途而废。
有一次我做数学题,想了很久都没想出来,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没耐心再做下去。想到这儿,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渺小了,冈日森格在危机重重的狗群里都能坚持的走下去,而我碰到一点点困难就止步了。从今以后,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向冈日森格学习。
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冈日森格这种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同时也让我们知道: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总是有困难的。遇到困难时,我们不能退缩,那样困难就会打败你。我们只有向冈日森格一样知难而上,才会战胜困难!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8)
冈日森格,这被誉为“神山狮子”的藏獒威猛无比,眼神里折射出坚毅的目光,而它灵魂深处的那一份坚强、勇敢更是让我为之深深折服。
决斗。对手是一只黑铁火獒----饮血王党项罗刹。这是一只非人手段训练出来的獒之魔,兽之鬼。面对如此强劲的对手时,冈日森格并没有胆怯。在几番较量之后,冈日森格直面迎接着黑铁火獒的凶猛,也感受到了体力的透支,然而在这生与死的抉择之间,它抓住时机,用两倍的闪电速度咬住了饮血王党项罗刹的脖子。冈日森格用自己的勇敢坚强,创造了一个胜者的奇迹。勇敢坚强,是它血液里的因子。当一群领地狗冲来时,冈日森格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自己的主人;当獒王来与它斗争时,冈日森格体现出自己的威猛;当面对强大的对手手时,冈日森格勇敢出场。
不禁让我想起4岁时一次经历。老爸打赌说我不可能从家走到峙山公园,我不服气,偏偏要走给他看。施工路碎石满地,一块块石子硌得我的脚生疼,我迈着摇摇摆摆的小步子蹒跚地走过,好不容易走完这条路,车水马龙的马路又让我紧张不已,平时这个时候老爸都会牵着我走,可是这一次,老爸只是为我指挥,“车少的时候才能过去哦”我心惊胆战,几乎要哭出来,老爸说:“现在车少了,赶快过去。”我赶紧冲向了对面,当我回头看来时的路时,发现也没那么难了,可是,体力不支又是下一个难关,离到峙山公园,还得穿过好几个小区,累得气喘吁吁的我只想打退堂鼓。不,我不能放弃,我内心呐喊着。我抖了抖腿,甩了甩胳膊,转了转脑袋,小跑着跟上爸爸,隐约又有一些肚子疼,我还是咬牙忍着。峙山公园终于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仿佛有一种成功的喜悦。
无论是冈日森格,还是4岁的我,其实生活中威猛一只都在挑战自己,克服心理恐惧,战胜体力不支,不要以为自己弱小而理所当然地去找借口,我们才能成就一个坚强、勇敢的自己,像那个最后的獒王!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9)
在暑假,我读了《最后的獒王》,知道在那遥远的青藏高原上,生活着一种特别又高贵的动物,他们的名字叫藏獒。
藏獒很凶猛,像一只狮子,却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威猛、忠诚、智慧、坚韧……会为了人类去战斗,不害怕任何东西。
一位“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他孤身一人去青果阿妈西部草原中心——西结古草原,遇到一只藏獒冈日森格和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他们跟随“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竟想不到的是,西结古草原对上阿妈草原有着未解的世代仇恨,这样,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和冈日森格一直是他们的追杀对象。冈日森格在一次与当地藏獒搏斗中,生命垂危。面对绝境,仁慈的“父亲”从死亡的边缘重新把它救活了,使它重新站起来。它为了救出七个上阿妈孩子的性命,经历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搏击。先后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雪獒、饮血王党项罗刹,完成了精忠救主的使命,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考验,最终成了一只出色的獒。看到这,我为之震撼了,真了不起,真不愧是神山狮子转世的神犬呀!
读了全书,我完全进入了藏獒的世界,这个世界带给我的是心灵上的无比震撼和敬畏。它对主人的忠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面对绝境时,敢于担当。只有敢于担当自己责任的人,才会走向成功。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10)
夜晚,纯洁的月光透过窗户照在房间的墙上,我虽然躺在床上,但我的心早已钻进巜最后的獒王》这本书里,这本书的作者杨志军用最生动的语言描述了草原上藏獒的喜怒哀乐,让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张张美丽的图画。
《最后的獒王》这本书是在我11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讲述了一只名叫冈日森格的藏獒,为了保护上阿妈草原的七个孩子与西结古草原的藏獒殊死搏斗,最终保护住了七个孩子,还化解了两地之间的仇恨,他虽不如神一般强大,但他的坚强不息,顽强拼搏。帮他证明了自己,成为了伟大的獒王。
书中善良勇敢的父亲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生钟爱藏獒,非常关爱藏獒,他处处为别人着想,很受欢迎,最后为党项罗刹疗伤时,被它咬到两次,但也坚决不放弃。
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在空气最少的地方,在生活最艰难的地方,在死亡最易的地方,一种不屈服于苦难的藏獒精神正在成长。但愿忠诚、勇敢、聪明、顽强的藏獒精神在我们人类之间表达。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11)
从前,有一只藏獒和它的主人,生活在美丽的西藏。
它叫多吉。是一只母獒,一身黑色亮丽的皮毛,不掺杂一丝的杂毛。身体壮的象一只成年的公狮子。它的主人脾气很坏,但对多吉却很好。因为多吉对主人很忠诚,常常因为勇猛的表现猎到很多食物,为主人换来很好的生活。由于狼群不断的骚扰主人,多吉决定向狼群发出了挑战,它孤身一“人”来到狼王的领地,以一对三的架势拉开战式。只见狼王仰天长叫,“嗷、嗷、嗷”并从眼里射出恶狠狠的光芒,领头的是一只公狼王。只听多吉发出“嗷呜”的叫声,原来多吉要进攻了,只可惜狼王比多吉快了一步,迎面扑了上来,多吉轻巧的一个转身,狼王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此时的狼王气急败坏,立马发出了求救信号,三头母狼接令而来,与狼王并肩作战。多吉并没有被吓倒,而是像箭一般扑到了母狼的身上,一口咬断了母狼的后颈。紧接着多吉又向狼王进攻了,狼王吓得后退几步,只见多吉一个飞跃,锋利的爪子划破了狼王最柔软的腹部,鲜血染红了它的皮毛,而这时的多吉好像并不急着进攻,任凭狼王疯狂的扑杀,它只是轻轻的躲闪着,不一会,狼王因为流血太多,渐渐的支撑不住了,折腾几下倒下了、
、、、就这样,多吉彻底征服狼群。
从那以后,狼群一闻到多吉的气味,就夹着尾巴逃得远远的。这就是西藏最勇猛的獒王多吉!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12)
看完最后的獒王这本书,我很感动。这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在这本书里,作者带领我们去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是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他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它就是——最后的獒王。
冈日森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它是一只身材矫健魁梧的金毛狮头公藏獒。它打倒过很多猛兽。比如野狼、藏马熊。它杀死过这么多猛兽,但是也被打败过。上次它为了帮七个上阿妈孩子脱身,和虎头雪獒它们打斗时,被大黑獒那日咬得差一点就死了。因为公獒是不能攻击母獒的。而那日恰恰是只母獒,所以冈日森格就被咬得那么惨。但是后来又被“父亲”和藏医尕宇陀治好了。
冈日森格碰到过许多厉害的角色。比如饮血王党项罗刹、西结古草原獒王虎头雪獒。冈日森格和獒王打斗,开始冈日森格仿佛很占上风。但是后来它就被獒王踩在了脚下。眼看就要死了,它突然学母獒叫了一声。獒王犹豫了一下,就在这时冈日森格一下子滑到了獒王的肚子下面。一口咬下了獒王的男根。獒王没了男根就想不开了。纵身一跃,被冈日森格咬住喉咙,结束了生命。冈日森格刚打败獒王,成为新獒王时,所有的藏獒都还有点恨它。但是一段时间以后,藏獒就不恨它了认它做獒王了。冈日森格和大黑獒那日在那日不恨“父亲”时相爱了。它们上次把小白狗嘎嘎从狼嘴里救了出来,并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对待。但是最后因为它们紧追不放,白狮子嘎保森格没办法。只好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小白狗嘎嘎给吃了。后来被冈日森格咬得狼狈不堪,失去了尊严,就从悬崖上跳了下去。结束了它那年轻的伟大的生命。
藏獒和人一样聪明,也很有灵气。我们要学习藏獒的精神。弘扬藏獒的精神!
最后的獒王读后感(篇13)
在神秘的青藏高原上,生活着一种特别高贵的动物,它们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雄无畏,它们有像人一样的快乐、悲伤、尊严、爱和恨,它们就是狗类的精英、草原的精魂——藏獒。《最后的獒王》讲述了藏獒忠于主人、永不言败的故事。看着封皮上那张牙舞爪,但又不失风度的藏獒,我带着好奇而敬佩的心情打开了这本记录草原风土人情的奇书。
文章讲述了:有一次,作者的父亲到西藏工作,一不小心把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和他们的藏獒冈日森格带入了“西结古”草原。“上阿妈”草原和“西结古”草原上的人世代为敌,因此他们遭到“西结古”草原上的人和领地狗的追杀。冈日格林为了主人的安全,竟然和大批领地狗对抗,最后因势单力薄而大败,倒在地上半死不活。经过父亲的救治和精心照料,冈日森格奇迹般地活了过来。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因为在与仇敌的决斗中失败,按照约定的规矩要被斩手,父亲和冈日森格冒着生命危险大闹刑场,把七个孩子救了下来。后来七个小孩被仇敌达赤抓走了,为了证明自己就是传说中神圣的神山狮子化身,这样就可以使他的主人——七个孩子免遭残害,藏獒冈日格林用计谋和勇气打败了当地的獒王,就下了主人,赢得了尊严,感化了“西结古”草原上的人和领地狗,化解了双方的仇恨。
在《最后的獒王》里,每只藏獒都显尽了不屈不饶、忠诚报恩、坚韧不拔的本性。其实,人类也有像藏獒一样的高贵精神。
古时候,吴国有个叫周泰的人,十分忠勇,在一次打仗中不幸被抓,面对严刑拷问和金钱诱惑,对国家的秘密只字不提,只是说:“我周泰为主公出生入死,宁死不屈”。三国武圣关羽就也是一个有义气的人,他为寻找兄弟,闯了当时主人曹操的五个关卡斩了六员大将,最后与刘备、张飞相见。但在赤壁大战中,曹操被迫败走华容道,恰逢刘备大将关羽,这时,曹操兵马不足百余人,手无寸铁,但关羽想到当年的恩情,领着曹操成功走出了华容道。关羽虽然违背了军令,但关羽义释曹操成了千古流传的美德。当今的科学家霍金,从21岁就被病魔困扰,“囚禁”在轮椅上,只能活动3指,但他依然没有气馁,不仅坚强的活着,还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有一次,记者问他,“病魔将您永远固定在轮椅上,你不认为命运让你失去太多了吗?”霍金笑了笑,用仅有的3根手指打下了一段字:“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的大脑还能思维,我在终生追求理想,我有爱我和我爱的亲人朋友,我还有一颗坚韧的心”。对于我自己也有过深骨铭心的经历。我以前有点懦弱,经常因为一点小病请假。一次,学校举行写字比赛,我有点肚子痛就退出了比赛,结果我们班平均分比第2名少了0、1分,仅得了第4名,老师说如我参加发挥正常水平的话就可能是第2名了,我心里感到十分内疚,决心让自己坚强起来。后来学校开运动会要接力赛,我刚好感冒了,但因为人手缺少,如果我不上的话只能让比我慢的人上了,这一次我为了班里得荣誉,依然坚持上场,并拼尽全力奔跑,结果我们班得了第一名,我心理感到十分高兴。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应病请假,变得越来越坚强了,还被评为了“阳光少年”。
从此看来,不管是草原上奔跑的藏獒,还是地球上为了幸福而打拼的人类,只有心中有爱和责任,才会获得尊敬,才会变得强大。啊!藏獒,草原上不败的传奇;啊!藏獒,雪山中精炼的魂魄,请把你那一种高贵,那一种忠诚,那一种英雄无畏完整地传承下去。你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爱我的家人,爱我的学校,爱我的祖国!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10篇
读着作者的作品,我们就常常从中得到一些启示,文字记录的方法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理解作品。你看到本文时或许正在收集作品读后感范文吧。栏目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 篇1
放寒假的第二天,中午我学完围棋后 专注写作,妈妈答应我带我去看《洛克王国之圣龙的心愿》。出门的时候,天空还飘着小雪花,雪花打在脸上凉凉的,地上的雪水把我的鞋子都浸湿了。
到了电影院后,电影已经放开了。我看到了圣龙骑士龙星为了让阿布不再离开他,他们决定去找精灵王帮忙。他和小伙伴们决定兵分两路,法比亚和小桃去找神器,龙星、奥多和雷皮去寻找精灵王的儿子乐维。雷皮听得懂宠物的语言,在寻找精灵王的过程中,龙星从“鸡牛特种部队”手中救出了精灵王的儿子乐维,但乐维似乎隐藏了什么心事,不愿告诉大家。魔女斯诺克和鸡牛部队用尽各种卑鄙手段,抓住了精灵王的儿子乐维,并逼迫精灵王交出他的梦能量。在斯诺克取走了精灵王的所有梦能量后,精灵王终于意识到,帮助再多的人,也不如先让自己的儿子感受到父爱最为重要。乐维的眼泪滴到了精灵王的身上,精灵王重新获得了梦能量,实现了龙星的愿望,恢复了所有宠物的能量。在这时,阿布已经进化成了圣龙,水蓝蓝、小火苗和喵喵都超进化了,并打败了斯诺克等人。
看了这部动画片我深受感动。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 篇2
今天,我在网上看《洛克王国》大电影。
电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龙星通过不断努力,终于捉到了阿布,让阿布成为了自己的宠物。小洛克们在一年一度的表演节上表演着魔法,训练自己的小宠物。可是黑暗之风突然袭击,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为了拯救整个洛克王国,龙星和法比亚、小桃、奥多在格里芬院长的指引下,带着魔杖,去寻找圣龙骑士。此时此刻,冥古龙正在复活,恩佐也回来复仇了,一场终极决战开始了来到普拉达草原,冥古龙已经把恩佐吞下,洛克王国已经被摧毁了。格里芬说:只有龙系宠物才能让时间倒流。阿布和龙星为了拯救洛克王国,把爪子伸入龙爪爪印。阿布是圣龙,龙星便成了圣龙骑士,在他们的努力下,终于重新封印了冥古龙,洛克王国恢复了平静
看完这部电影,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正义永远战胜邪恶,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 篇3
考完试后,妈妈为了犒劳我和弟弟决定请我们看电影,到了之后,我和弟弟还不知道看什么,但最终看《洛克王国圣龙的心愿》。
《洛克王国圣龙的心愿》故事的主核是寻找精灵王,因为精灵王可以完成你的心愿。可是精灵王常年帮人完成心愿,却疏于照顾自己的儿子,因此儿子和自己渐行渐远,甚至不再相认。在被斯诺克拿走梦能量之后,面对着哭得声泪俱下的儿子乐维,精灵王终于意识到,帮助再多的人,也不如先让自己的儿子感受到父爱最为重要。
《洛克王国2圣龙的心愿》讲述临近新年,龙星在与奥多、法比亚、小桃等好朋友们一起玩乐的时候,发现宠物阿布能力减退、手脚透明,如果不及时找到医治方法,阿布将会彻底消失。龙星等人一起去找魔法学院院长格里芬求助,老院长告诉他们,只有找到精灵王巴顿,阿布才有机会得救。于是,小伙伴们踏上了寻找精灵王的征程,还遇到了能与宠物交流的雷皮。而大反派恩佐此时也在酝酿着阴谋,派出魔女斯诺克带领鸡牛特种部队四个笨蛋去给龙星等制造麻烦。后来,龙星从鸡牛特种部队手中救出了精灵王的儿子乐维,但乐维似乎隐藏着什么心事,不愿意回到父亲身边。最终,正邪两方在精灵王的圣地展开大战,斯诺克抓住乐维要求众人放弃抵抗,还夺走了精灵王的梦能量。在精灵王临终时,龙星帮助乐维和精灵王相认。乐维被父亲精灵王抱着,眼泪落到了精灵王的身上,精灵王得到了乐维的眼泪能量,又把自己的梦能量收了回来,还帮助龙星实现了新年愿望让阿布永远不要离开龙星。斯诺克发现梦能量又被精灵王收回后,又回去找他。但斯诺克没想到,此时的阿布已被精灵王医好,变得无比强大。于是大家合力赶走了斯诺克和鸡牛特种部队。
看了这部动画片,我深受感动。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 篇4
导语:《洛克王国圣龙的守护》影片讲述了连接着洛克王国与天空城的彩虹桥断裂,圣龙骑士龙星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困难,粉碎了恩佐的阴谋并拯救了洛克王国的故事。
当80后为“变形金刚”在影院狂欢的时候,他们的小朋友却为《洛克王国》发出肆意爽朗的笑声。这是昨天在大悦城挤在一群家长和孩子中间,观看该系列第三部影片《洛克王国3:圣龙的守护》时最深刻的感受。孩子的情绪不懂的掩藏,观影过程中,时而爆发出的惊叹和笑声,让观众通过这部国产影片,对孩子的动画情结有了全新的了解。
很多家长都觉得和孩子沟通存在障碍,其实想要走进孩子的世界并不太难,尤其通过一同观看影片的形式作为亲子活动,绝对是种不错的选择,通过孩子们为之倾倒的作品,一窥孩子内心世界的究竟,比质询或者责问更能赢得孩子的认同和配合。经过前两部作品的积累和培养,《洛克王国3:圣龙的守护》已经拥有足够多的粉丝观众,并且这一群体正逐渐扩大,究其原因,除了制作水准的保持,这部影片已经拥有成熟的模式,他们比家长更懂这些孩子需要什么。所以了解这部影片的过程,也是了解孩子的过程。
整个观影过程,也体会到了影片带给孩子,甚至家长们的欢乐。影片并不做过于复杂的设定,开始之初便让洛克王国陷入一场空前危机,扣人心弦的反倒是拯救过程,反派的设计陷害,朋友的误解以及最后的鼎力相撑,都让孩子从中有所感悟,一方面让孩子陡升正义感,另一方面,也让他们懂得珍惜友情。无时不在的搞笑场景,更是击中孩子兴趣点的法宝,笨手笨脚的龙星驾驶飞行器和院长说完再见就撞上了烟囱时,所有孩子和家长都一起笑了出来,孩子仿佛想到某个出丑的同学,而家长则仿佛看到自己那个同样呆头呆脑的孩子。黑杰克船长的出场,更是让孩子们群起而“哄”之,在这一刻,坐在影院的孩子仿佛结成了同盟,对这个虚张声势的独眼海盗,充满了同情又戏谑的欢笑,这种笑是善意的,因为孩子看懂了黑杰克的善良本质,与对反派小丑们的无情嘲笑不同,孩子们天性纯真,但已开始有善恶是非的判断。
结尾的反转,应该是影片最为出彩的部分,作为国产动画系列片第三部,《洛克王国》从画面设计到人物造型,从故事设定到CG技术,都有了许多新突破,影片人物和故事对古典神话以及欧美和日系漫画俱都有所借鉴,更能使影片得到孩子和大人们的认同,而此次的结尾设计,更是打破动画片在故事叙述上的单一,让互相心存芥蒂的人懂得原谅,对心怀不满的人给予善意的支持,而对那些看似落后实则却有非凡实力的人,懂得发掘和鼓励。
当翼系精灵王完成对洛克王国的守护,那些陪同孩子在影厅度过一段欢乐时光的家长,何尝不是完成了一次对自己来说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的守护。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 篇5
提前十分钟进影厅。前面的熊孩子一直在抱怨:怎么还不开始啊,怎么还不开始啊。突然就想到自己看《变形金刚4》零点首映的时候,同行的小伙伴着急的说:怎么还不开始啊,怎么还不开始啊。呵呵,看来一代人有一代人心中的动漫ICON,05后心中的动画王国,就是洛克王国里的圣龙骑士龙星、法比亚、奥多、小桃和他们的萌宠了吧。
和所有的动画电影一样,电影的故事也很简单,不靠谱的国王把维系洛克王国清洁生存的彩虹桥炸坏了,圣龙骑士们要在三天内把地上的圣光石送到天空城,两块石头和在一起,才能召唤翼系精灵王,修复彩虹桥,挽救洛克王国。
至于这过程当然有各种艰难险阻,还有各种萌系动物出动,连同圣光石,居然是一颗棒棒糖,瞬间被萌倒。还有眨巴眨巴大眼睛不会说话跑得快胆子小的粉红系小宠里奥,感觉超级萌萌哒。电影院里的小女孩都很喜欢她,一出来就压低了声音说:好可爱!至于为什么要压低声音,因为电影开场的时候,有个观影的小哥哥对她们说:妹妹,电影开始了你们不要吵哦。所以对我老云来讲,其实更萌的是观影的这些孩子们,小小年纪但很尊重朋友和规则,尤其是尊重规则这一点,很多大人们都要检讨哦。
除了各种萌,电影给老云印象最深的是龙星与阿布、龙星与朋友们之间的友情,还有——认同。龙星对受伤的阿布说我爱你的时候,不知道小朋友有没有哭,反正电影院里非常安静,虽然知道阿布当然不会死,不过心里还是觉得非常软软的。当他为了救阿布拼命帮阿布扇动翅膀的时候,真的是觉得又搞笑又温暖。
而龙星的小伙伴们一直相信龙星不会是那个打伤国王和魔法院长的坏人,他们要听到龙星自己的说法。爱吃的奥多为了救兄弟们,选择把自己饿瘦。法比亚和小桃为了救龙星,选择了将自己封印,对于朋友们,圣龙骑士们选择无私的付出与相信。他们的友情,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而关于“认同”则感触更深,这是成长里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一课。麦斯威尔因为得不到认同,投向黑魔法的怀抱,只是因为黑魔法的老大恩佐记得他的名字。
看上去胆子特别小的萌宠里奥,在龙星的鼓励下跑出了超级纪录,最后更变身为翼系精灵王。奥多想要通过减肥来逃离枷琐,却始终不能成功,最后在魔法院长的鼓励下开心做自己,结果撑破了枷琐,拯救了自己、院长和国王。而龙星一开始的白日梦,也是希望得到洛克王国的认同。
就象魔法院长说的,孩子们是野蛮的阳光,他们不按大人的世界出牌,但他们的善良、勇敢和爱心是世界的未来和希望所在,所以,请多多鼓励孩子们,大胆地给他们一道野蛮的阳光,让他们更好地认同自己。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 篇6
不料, 通过这部影片,倒了下去, ,雷皮他说话结巴,斯诺克抓住乐维,就马上爬上去大吃起来,让我知道要付出努力才能有回报,小桃和法比亚找到了召唤精灵王的神器,叫雷皮,伙伴们要去找能实现愿望的精灵王帮助阿布重获新生,精灵王紧紧的.抱住乐维,要是龙星不去找的话。
被吸走的梦能量回到了精灵王的身体上,龙星和阿布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龙星和雷皮也吃了几个,一队去奇妙屋寻找神兽乐维,乐维不带着他们走了,不过乐维的愿望可以实现,和坏蛋打了起来。
乐维的愿望是能让自己的爸爸抱一抱自己。
学校大队部组织我们看了一场电影《洛克王国圣龙的心愿》,还好乐维来了,精灵王帮龙星实现了愿望,结果是个还需要操控的人偶,阿布不能战斗,他们到了圣地,结果小桃和法比亚及时赶到,才拯救了阿布,可他们一下子就被打败了,他们就把龙星和他的伙伴放了,他们走着走着,不过龙星他们还是战胜了坏蛋,龙星这样坚持,只要看不见人,斯诺克用的宠物是“食梦紫罗”,结果坏蛋们也来到了圣地,。
奥多见树上全都是水果。
走到了一棵树前面,不然乐维就完蛋了,到了一个湖水旁,他们却遇到了坏蛋“鸡牛部队”和“斯诺克”, 影片讲的是:龙星的宠物阿布在新年钟声敲响的那一刻就要消失了,小桃只好召唤出精灵王,就像我们学习一样, 今天,龙星、奥多和雷皮找到了乐维,他就能正常说话。
突然,龙星一队人只好自己走,奇迹发生了,有付出才会有回报,他们还认识了一个新朋友,精灵王没有了力量,结果斯诺克把精灵王的梦能量吸走了,因为它的手和脚都在慢慢的消失,宠物是一只叫鸭吉吉的鸭子,结果他们都被一些像土豆的士兵抓了起来,让小桃召唤出精灵王,他还能和宠物说话呢!他们分成两队,阿布可能已经消失了,一队去雪山,原来乐维是他们的恩人,没有办法帮龙星了。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 篇7
1月31日全国各大影院首映圣龙的心愿,妈妈遵守了诺言,一下班就带着我去看了我盼望已久的这部大电影。电影院里座无虚席,说明大伙和我一样急不可待了。整部电影情节丰富,一波三折。情节紧张时,影院里鸦雀无声;情节逗乐时,影院里哄笑一片。电影主要讲的是小桃、法比亚和奥多还有他们新认识的雷皮,为了拯救龙星的宠物阿布日渐消失的手和脚,一行五人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乐维和神器并且招唤出精灵王,实现了龙星和阿布永不分离的愿望。
整部电影有两处情节让我记忆犹新:
第一、小桃和法比亚去雪山寻找神器时,根本不是大脚怪的对,屡战屡败。此时的法比亚不但没慌了阵脚,反而能静下心来,想出了挠痒痒的好办法,轻而易举地搞定大脚怪收为已用。看来蛮斗不如智取啊!我打心眼里对他佩服得无体投地,以后在学习上遇到难题,我也要学会不急不躁,灵活应变。
第二、当精灵王的梦能量被可恶的斯诺克使诈骗得所剩无几,仍坚持询问龙星远道而来的愿望时,龙星竟然舍己为人把这唯一的机会让给了乐维,事上就有这么巧的事,乐维的愿望和精灵王完全一致:那就是父子俩彼此想得到对方的拥抱。爱的力量让精灵王的梦能量重回体内,让坏人的鬼计没能得逞,让正义的小洛克和他们的精灵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太感人了!看到这里,我和妈妈不约而同泪流满面。我越来越喜欢洛克王国的小洛克了,它们那不畏艰难险阻,同心协力,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 篇8
作为主要面向青少年儿童的类型片,老少咸宜的动画片成为了很多家庭观众合家欢时刻的主要选择,比如当年的《功夫熊猫2》,在六一儿童节前夕上映并迅即打破了数项记录,而国产动画片虽然是还难以与好莱坞动画的细致、生动相比,但也在不断的借鉴好莱坞中逐渐的发展,慢慢的铺垫出人物的成长而让观众共鸣。
对于近期正在热映的动画片《洛克王国3:圣龙的守护》(简称《洛克王国3》)来说,既可以看到国产电影人学习借鉴好莱坞动画片或者真人电影的影子,但同时也不难看到一些以比较通俗易懂的手法传递出的积极正能量,这对于观众来说无疑是寓教于乐。
笔者之前并没有玩过《洛克王国》的相关游戏,也没有看过电影版的前两集,但也大致了解了前两集的故事、风格。而第三集的故事则是在前两集的基础上延续,讲述连接洛克王国与天空城的彩虹桥遭遇破坏而面临着坍塌的危机,必须要在三天之内集齐天地双方的圣光石才能召唤翼系精灵王,而修复彩虹桥拯救王国,但这并非是一个一帆风顺的任务,接受了重任的龙星,不仅是踏上茫茫的行程寻找不知庐山真面目的翼系精灵王,还遇到了海盗王的袭击、朋友的误解
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发展到今天,绝大部分的作品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不断的学习、借鉴,并将一些自己想要表达的融入进去,《洛克王国3》也不例外,一个明显的学习便是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系列,这不仅是龙星与他的小伙伴们的友情岁月,有所类似于哈利波特与罗恩或赫敏之间的友情,还有黑魔法、格里芬院长等,也可以看到《哈利波特》系列的影子,更重要的是,影片还将《哈利波特》系列中哈利波特与小精灵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放大,使得无形中成为叙事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J.K.罗琳的小说原著里,哈利波特的教父小天狼星因为家养小精灵克利切而死亡,哈利波特对此很生气,但邓布利多校长告诉哈利波特的是,小天狼星的死实际上源自于他曾经将克利切看成一个无须关心和注意的随从,漠视和不关心常常造成更大的伤害,后来哈利波特听从了良师邓布利多的教导而改变了自己对于小精灵的态度,也为最终战胜伏地魔埋下了伏笔。而在《洛克王国》系列里,龙星对于他的宠物阿布抱有很关心、有如知己的态度,到了《洛克王国3》里他对于另一只原本看似很害羞的宠物,也即被他亲切的称呼为里奥的那只,他的关心、支持,使得他与里奥成为了好友,也最终在里奥的帮助下完成了修复彩虹桥的建国大业。
当然,《洛克王国3》并非是山寨动画版的哈利波特,或者说,为了更好地接近于儿童观众的理解、接受,影片减少了些许《哈利波特》系列的黑暗、曲折,并将心理学里所说的认识自我变成叙事的一部分融入故事的发展变化中。从《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开始这系列变得相当的黑暗,即使是最后与伏地魔大决战时,风格也是相当的沉重,但《洛克王国3》更多是采取了明快的风格节奏,加上一些生动的人物形象,及认识自我的主题,使得影片既明快,也带出成长的痕迹,因为,在心理学里,认识自我是成长的重要一部分,影片《洛克王国3》将被别人的误解、漠视作为叙事的推动力,而认识自我则是解决危机的内在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影片《洛克王国3》也不像很多国产动画片般的低幼化,而着重于表现青少年儿童的成长,又有很大的娱乐效果,这对于家庭观众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适合于合家欢。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 篇9
昨天,爸爸妈妈带我一起去了电影院看《洛克王国圣龙的心愿》。
电影主要讲的是:龙星的宠物阿布在新年钟声敲响的那一刻就要消失了,伙伴们要去找能实现愿望的精灵王帮助阿布重获新生,他们还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叫雷皮,宠物是一个叫鸭吉吉的鸭子。小洛克们分成两队,一队去雪山,一队去奇妙屋寻找神兽乐维。小桃和法比亚找到了召唤精灵王的神器,龙星、奥多和雷皮找到了乐维,他们走着走着,到了一个湖水旁,乐维不带着他们走了,龙星一队人只好自己走,后来他们到了圣地,乐维也在圣地里,结果坏蛋们跟到了圣地,可他们一下子就被打败了,阿布不能战斗,因为它的手和脚都在慢慢的消失。结果小桃和法比亚及时赶到,和坏蛋打了起来,斯诺克抓住乐维,让小桃召唤出精灵王,不然乐维就完蛋了,小桃只好召唤出精灵王,结果斯诺克把精灵王的梦能量吸走了,精灵王没有了力量,倒了下去,没有办法帮龙星了,不过乐维的愿望可以实现,乐维的愿望是能让自己的爸爸抱一抱自己,精灵王紧紧的抱住乐维,突然,奇迹发生了,被吸走的梦能量回到了精灵王的身体上,精灵王帮龙星实现了愿望,龙星和阿布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通过这部影片,让我知道要付出努力才能有回报,要是龙星不去找的话,不去打坏人的话,阿布可能已经死掉了,龙星和他的小伙伴这样坚持,才拯救了阿布。就像我们学习一样,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在家观看了《洛克王国圣龙骑士》。
电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龙星通过不断努力,终于捉到了神宠阿布,让阿布成为了自己的宠物。小洛克们在一年一度的表演节上表演着魔法,训练自己的小宠物。可是黑暗之风突然袭击,打破了小洛克们平静的生活。为了拯救整个洛克王国,龙星和法比亚、小桃、奥多在格里芬院长的指引下,带着魔杖,去寻找圣龙骑士。他们经历了很多磨难,在大家即将绝望的时候,阿布死而复生并且化成一条白色的巨龙将冥古龙龙按倒在地,小洛克们齐心协力启动了巨石阵,最后黑暗宠物终于被龙星他们击败并且把它封印,洛克王国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和平的和平。
这部电影让我明白,遇到困难的时候,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朋友,团结友爱,做一个勇敢的人,才能战胜困难,只要齐心协力就能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如果龙星不相信他的伙伴,那就不会成功
最新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精华
为了让人们获得绝佳体验,我精心制作了这篇令人满意的“罗克练摊记读后感”。通过阅读,我们的视野会得到拓宽,当我们读完作者的作品后,一定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通过写作阅读笔记,我们可以让自己的思考更加清晰。如果你觉得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希望你能分享给那些需要它的人!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1)
说起我喜欢的东西,真是不胜枚举,但我最喜欢看的书是郑渊洁的大灰狼系列之《罗克练摊记》。它的封面是硬纸板的,上面画着头戴厨师帽,手拿烤鱼串,既善良又可爱的大灰狼罗克。烤鱼串的香味儿,让他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的装帧精美。更重要的是它的内容精彩。书中一共有35个故事,我感觉其中有3个最有意思,我给大家讲讲。
一是《罗克练摊记》:罗克逛夜市,小吃的香味儿让他食欲大增,他吃了7串糖葫芦、5碗馄钝、19个春卷,罗克看店主哗哗地挣钱,他想要开一个烤鱼串摊。他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办好了执照,就开始营业了。由于他贪吃抗拒不了烤鱼串的香味,把前两串都吃了,到第3串时,他不顾顾客的反对,把铁钎拿在手里,又吃了。就这样他一下子吃了28串。第2天,他的执照被吊销了,他准备在家里海吃烤鱼串,但是第3串还没吃就吐了。没人跟他抢着吃,就不香了。
二是《狼鲨之战》:一天,罗克在海里游泳,他马上上岸时,被一头1000公斤的鲨鱼咬住了他的腿。在海里他与鲨鱼顽强搏斗,他虽然失去了两条腿、一只胳膊,但勇敢地扎瞎鲨鱼的两只眼睛,他被鲨鱼带到了岸上,一位医生为他做了断肢再续手术,手术成功了。
三是《莫逆之交》:一天,罗克骑着摩托车在郊外飞驰,他看到一只兔子好像很痛苦,原来那只兔子肚子疼。罗克把它抱上摩托车,把兔子送到了医院看病,最后把它送回家,从此以后他们成了好朋友。
我从中感受到了罗克的勇敢、淘气、机灵、可爱和仗义,我知道了做人要坚强。如果罗克在海里不与鲨鱼生死相搏,那他就被鲨鱼吃了。我知道了做人要懂得分享,如果罗克卖出了烤鱼串与别人分享,那他的执照就不会被吊销。我知道了做人要有爱心。如果没有罗克的爱心相助,兔子早就没命了。总而言之,这本书真好!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2)
巫婆病了?狼心狗肺测量仪?蚊吃蚊五号?这可是罗克的“三大发明”。罗克毕业于名牌大学,对发明肯定有很深的造诣。比如“巫婆病毒”:罗克毕业后,想成为一位电脑编程员,无奈十家电脑公司都拒绝了它。罗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罗克立刻开发出“巫婆”病毒系列,“巫婆一号”、“巫婆二号”不断侵入那十一家电脑公司的电脑,最终罗克怀着烫金的电脑文凭进了牢房。
莫逆之交?连环案?狼鲨之战?这些体现了罗克的正直热心。比如“莫逆之交”:罗克在路边看到了一只肚子疼的兔子,他不顾兔子对他的猜疑和误会,把兔子送到了医院,最终他们成了莫逆之交。
欲速则不达?七星瓢虫银行?五马分尸?从这本书里我们可以借鉴一些知识,“欲速则不达”告诉我们:卖许多个便宜点的货能赚到更多的钱;“七星瓢虫银行”告诉我们不管什么样的谎言都有被识破的一天;“司马分尸”告诉我们不要太死板。总之,《罗克练摊记》是一本好书。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3)
这个暑假里,罗克练摊记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罗克是一只大灰狼,但他从不杀人杀动物。
这天晚上,罗克去逛小吃夜市。他来到兔记糖葫芦摊位前,一连吃了七串糖葫芦;他又到杨记馄饨,吃了五碗馄饨。虽然罗克的肚子已经鼓鼓的了,可是狐记春卷的奇香又把他拽到摊位前,吃了十四个春卷。
罗克看着哗哗挣钱的摊主们想,我也应该干点儿什么?罗克爱钓鱼,他准备办一个罗记烤鱼串摊。
罗克赶紧跑到河边钓鱼。罗克今天运气格外好,不到十分钟,他就钓了二十桶鱼。
罗克回家后去工商处办营业执照。几天后,罗记烤鱼串摊开张了。
第一串烤鱼熟了,香味儿把顾客全吸引来了。罗克说:“我先尝尝味道怎样。”罗克一口把鱼吞了下去,满嘴是油。顾客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第二串烤鱼熟了,顾客们再次把钱举过头顶。罗克叫道:“为了你们的健康,我要负责呀!”说着,罗克稀里哗啦又把鱼吃了。“别急,第三串鱼马上就好!”罗克说。
第三串鱼熟了,罗克二话没说,一下子把鱼吞到了肚子里。
伴着顾客愤怒的叫声,罗克吃了28串烤鱼。
第二天,罗克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
罗克决定在家里海吃烤鱼串。
第一串烤鱼下肚,没昨天香。第二串烤鱼下肚,罗克直皱眉头。第三串刚入嘴,罗克就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凡事都要分享,有肉一起吃才香!我以后要把好东西分享给大家,做个大气的人!我会把不舍得吃的巧克力分给果果吃,也会把3D立体贴纸分给朋友们。分享会让人感到快乐的!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4)
做意志力坚强、懂得分享的人
解放村中心小学六年级三班张智荣老师:刘娟
这个暑假,我过得特别开心和充实,因为爸爸给我带来了一个新朋友——摇滚。
亲爱的朋友,你知道谁是摇滚吗?它是郑渊洁叔叔笔下的一只善良而又笨拙的大灰狼,你一定觉得奇怪,这世上哪有大灰狼是善良的,但罗克它真的是这世界上唯一一只不吃动物的善良的狼。
爸爸小时候就爱看郑渊洁叔叔写的童话故事,一直到现在他还经常跟我提起书里的舒克和贝塔,还有皮皮鲁与鲁西西,让爸爸没有想到的是,现如今的儿子——我,也被郑渊洁写的童话给迷住了!但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是这篇《罗克练摊记》。
罗克逛小吃夜市,满街飘香逗得他食欲大增,它首先来到的是兔记糖葫芦摊位前,一连吃了七串糖葫芦,接下来它又分别去了羊记馄饨、狐记春卷,这才算吃饱,虽然它是一只威风凛凛的狼,可它没有拦路抢劫、欺弱怕强,更没有吃霸王餐,而是恭敬有礼地奉上如数的钱币,你能说它不是一只善良有礼的狼吗?
因为逛了小吃夜市,罗克萌发了生意经,它想自己开个烤鱼串摊,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它与工商管理人员差点大打出手,在我看来,这种工商管理人员就应该让罗克好好地揍一顿,依仗着国家给的权力,有无放矢,违背了国家机关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但是当rock真正开始烤鱼摊的时候,我觉得它太蠢了,赚不到钱!它第一次烤出的串,自己试吃,没有让顾客买,馋得顾客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起初我以为这是罗克的营销手段,觉得它聪明,这样做一定会让自己的烤鱼串卖得火爆;可第二次烤的鱼串,仍然是没能让顾客吃,而是又送进了自己的大嘴巴里,这下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罗克除了吃还是吃,上天是公平的,给了它一副威风凛凛的皮囊,也给了它一个猪头,它没能把握好当下的商机,这会让顾客失去耐心、泯灭购买欲望!
我本想罗克是为了做买卖赚钱的,想必一定在烤完第三串鱼时,会卖给顾客,可结果第三串还是被它自己给吃了,就这样,它一直烤了二十八串,也吃了二十八串,没卖出一串,都溜进了自己的肚子里,只剩一根闪亮的钢钎留在罗克手中,执照也被吊销了。
罗克,罗克,你为什么这么没有毅力?一点点的**你就失去了本身了呢?一个没有毅力的人怎么能完成一件事?想想有时候我们不像石头!
老师布置的预习任务总是被三个障碍推倒,背书总是被心中无数的理由所安慰,我有时间背诵,但最终还是没有完成;练字更是练一天、休息一天,反反复复,没能练出效果!
唉……这样的我们也是没有资格说罗克的,因为我们和它也算是“一类”,所以从今天起我们应该改掉这样的坏毛病,给自己制定相应的计划,让计划催促自己!
罗克虽然自己独享了烤鱼串,但最终也不能开心起来,因为他没能懂得分享!当一个人拥有一件好东西时,或许他当时会觉得是个宝贝,但久而久之,他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久了便乏味了,只有大家都分享,你才能够得到更多,要知道:懂得分享的人,别人也会带给他快乐!
我从摇滚中学到了很多。感谢你可爱的狼和书带给我的快乐和知识!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5)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罗克在逛小吃夜市时,把肚子吃的鼓鼓的。他突发奇想,决定自己也应该办个摊子。
罗克爱钓鱼,所以他决定办个罗记烤鱼串摊。于是,罗克说干就干,骑车去郊外钓鱼。好运气格外关照他,一下子就钓上许多。罗克回家后去办执照。执照顺利的办完了。
几天后,罗克的罗记烤鱼摊开了。罗克刚把鱼架在火上,就立刻有几名顾客围上来。可罗克竟忍不住吃了。第二串鱼烤好了,数十双眼睛盯着他。罗克等到考好时立马塞进了嘴巴。还找理由说是把住质量关。顾客哗然。
最后,罗克又以各种不同的理由连续现烤现吃了二十八串,他觉得这样像元帅当着俘虏进餐。第二天,他的营业执照就被吊销了。他竟求之不得。
他一个人在家里,准备海吃烤鱼串。可吃了一串又一串,都没昨天的好吃。吃了三串,竟然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学会分享,只有学会分享才是最甜的。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罗克练摊记》,内容生动有趣,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本书讲述了一头善良的大灰狼——罗克身上发生的故事,这本书有很多小故事,每一个故事罗克有不同的职业,用他的事例告诉我们种种道理,率领我们用“狼眼”看社会。
比如“罗克练摊记”这篇文章,讲罗克想办一个“罗记烤鱼串摊”。几天后,烤鱼摊开张了,许多客人都来了。可罗克也馋了,把鱼吃了下去,还说是为客人安康着想。
吃完一串鱼还不够,连续吃了28条鱼。顾客们很愤恨。第二天,罗克的营业执照撤消了。
罗克决定在海里的家里吃烤鱼串,但闻起来不像昨天。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必须学会分享和分享,这样我们才能享受自己。我想,以后我一定要大度的把好东西分享给大家。
除了这个故事,别的故事也十分精彩。《罗克练摊记》用生动的语言讲述着平常大家学不到的道理,是我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好教师!
我喜爱这本有趣的《罗克练摊记》!
罗克练摊记读后感(篇7)
啊,好香呀!一个摊位前的奇香把我逗得食欲大增,那个摊位的营业执照上写着:“罗记烤鱼串摊”这是谁开的摊位呢?当然是罗克。
罗克是只大灰狼,他是童话大王——郑渊洁笔下的动物。他幽默风趣,很惹人喜爱。下面一起来听一听他的故事吧。
罗克是只热心正直的大灰狼:他在骑车兜风时遇见了一只生病的兔子,他不顾兔子对他的误会,及时把他送到了医院保住了小命一条,俩人最终成为莫逆之交。罗克还是一只喜欢思考的狼:在他的字典中,“个性”是最重要的,所以不管他做什么事都与众不同。设计师罗克苦思冥想,设计了一个有思想的博物馆,获得了“活建筑之母”的称号。罗克还把骨灰掺进面包里让家人吃了,他的后代还为此发了一笔大财。罗克并非神狼,他也有做事太离谱的时候。例如给孩子起名的时候,罗克自认学富五车,为此他翻破字典给小罗克取了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名字,可怜了小罗克呀!还有一次,罗克造了一个“巫婆”病毒,最终怀揣着烫金的大学文凭入住监狱。罗克还是一只心急的狼:他造了一条高速公路,想五年拿回成本。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罗克的高速公路自开业以来一直冷冷清清的。他后来改了一下收费价格,高速公路上就车水马龙了,为此罗克特意悬挂了一个牌子:“欲速则不达。”
《罗克练摊记》告诉我们:做事要冷静。不能心急,要做一个热心正直,爱思考,拥有自己的“个性”的人……
《罗克练摊记》还告诉了我许多,数不胜数,大家也找来读一读吧!
哈克贝利读后感
相信作为学生,你对作文是非常熟悉的。平常写作文大致可分为采集、构思和表述三个阶段。想要写好一篇作文可以多学习一些写作技巧和手法,你知道一篇优秀的作文是怎么书写的吗?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哈克贝利读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哈克贝利读后感【篇1】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经典之作,是一部真实而生动地描绘了美国南部小镇社会风貌的小说。通过夸张和幽默的手法,作者巧妙地讲述了哈克贝利费恩和吉姆的冒险故事。《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将美国黑人解放和种族歧视问题融入情节之中的小说,探讨了人性的善恶、社会的腐败和幼稚心理等深刻的主题。
故事以一个叫哈克的小男孩为主角,哈克是一个贫苦的孤儿,和他的朋友吉姆一起度过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冒险。哈克贝利费恩是一个不喜欢受拘束的孩子,对于受到的限制感到厌烦,对于传统道德和规则也抱有怀疑。当他和吉姆一起冒险时,他面临了许多道德抉择,他必须决定是否遵循社会的规则,还是遵循自己的内心。通过这个故事,作者展现了一个反抗传统约束和追求自由的形象,寓意着勇敢、正直、坚持自己的信念是成功的关键。
在整个故事中,哈克和吉姆通过一次次的冒险,渐渐认识到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腐败。他们在旅途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物,有善良而慷慨的人,也有邪恶而自私的人。通过这些冒险,哈克和吉姆学会了辨别人性的善恶,并逐渐改变了对社会的看法。特别是在他们的冒险中,他们和一个叫汤姆的男孩相遇,在这个过程中,汤姆展现了虚伪和幼稚的一面,使哈克对社会的正义产生了怀疑。但是,在经历了一系列的事件后,哈克最终明白了真正的善良在于帮助他人,而不是追求虚假的所谓美德。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也深刻地反映了美国南部种族歧视的社会现象。哈克和吉姆在旅途中结识了许多黑人,在他们的冒险故事中,种族歧视和奴隶制度随处可见。尽管哈克的观点是进步的,但他也受到了社会的影响,对吉姆的种族存在着矛盾的看法。通过和吉姆的相处,哈克发现了吉姆的善良和真实的内心,最终他抛弃了自己的偏见,愿意为吉姆冒险。这个故事表达了种族平等和反对歧视的呼声,引起了读者对于正义与平等的思考。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马克·吐温以幽默而真实的笔调展示了那个时代的美国南部社会风貌,通过哈克的眼睛,读者可以深入了解到了一个动荡的社会,了解到了一个深受道德困境和腐败影响的社会。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展现了一个勇敢追求自由和正义的小男孩,引发了读者对于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的思考。它也提醒,面对社会的诱惑和困境时,应该保持勇敢、正直和坚守自己的信念。
读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后,我对这个故事深感震撼。它以一种生动而幽默的方式,展示了一个贫穷孤儿的成长历程,并通过冒险故事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腐败。同时,它也反映了19世纪美国南部种族歧视的社会现象,呼吁人们追求平等和正义。这本书让反思自己的道德观念和对社会的看法,是一本值得推荐的经典之作。
哈克贝利读后感【篇2】
寒假里我读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男孩。为了追求自由生活,他逃到密西西比河。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
吉姆为了逃避被主人再次出卖的命运,从主人家逃走了。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的生活。他们变得很好
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
在第十四章的后半部分,哈克和汤姆讨论了所罗门王的智慧。吉姆因为一个关于所罗门王的事情——两个妇女抢夺一个孩子,所罗门王把孩子砍成了两半,一人一半,这件事情觉得所罗门很傻。但我觉得这个事情也许不像他所想的那么糟糕,所罗门王说不定是想,切开孩子后,妇女中是孩子
妈妈的一定会率先边哭边叫:“我可怜的孩子啊!”而不是孩子
母亲的女人会留在那里,这样她就可以分辨出谁不是孩子的母亲,然后给她应得的惩罚来补偿孩子的真正母亲。
从这件话中,我觉得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去考虑一件事情,会有很多种答案,必定有一种答案会让人理解支持,如果只是死板地从一个方面思考的话,那很可能就大错特错了。
苏轼的诗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从不同角度去**庐山,会看到不同的
景观,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一件事会得到不同的结论。生活是一样的。也许你很健康,但并不富有。从另一个角度思考,
大自然给你新鲜的生命,五彩缤纷的世界给你生机,你有生机和活力,这不是一种财富吗?你是幸运的,你应该这么想。
我深深地被故事中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勇气所吸引,更被黑人吉姆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性格所感动。让我认识到,人要有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困难,只要我们坚定信念,敢于做,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通过这本书,我也了解到人们是平等的,相互尊重和关心的。高低贵贱没有区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和谐相处,共创美好未来!
哈克贝利读后感【篇3】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经典作品之一,讲述了哈克贝利·费恩这个叫“陋习”的男孩在河流中的冒险故事。这本小说讲述了哈克贝利逃离糟糕家庭环境的决心,并与逃奴吉姆一同穿越密西西比河展开一段关于自由、友谊和成长的历险。
这本小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首先是作者对于人性的揭示。小说中,作者描绘了人们内心的善良和邪恶。哈克贝利虽然生活在充满歧视和偏见的社会中,但他对真实、自由的渴望使他能够超越种族歧视,将逃奴吉姆视为自己最好的朋友。他对吉姆的关爱、保护和相互帮助,不仅展现出了人性的温暖和善良,也向读者表达了对于人类平等和自由的思考。
小说中呈现了严酷的现实社会问题。通过哈克贝利的冒险旅程,作者对当时的奴隶制度、种族歧视等社会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揭示。小说中,逃奴吉姆是一位具有人性和智慧的角色,他的形象帮助读者深刻理解了奴隶制度下黑人所受到的不公和苦难。而哈克贝利的心灵成长也让读者对于种族歧视和人性的误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最重要的是,这本小说给了我关于自由的思考。在哈克贝利的冒险过程中,自由始终贯穿全书。无论是哈克贝利逃离恶劣家庭环境追求自由,还是逃奴吉姆希望争取自己的自由,抑或是两人共同追求河流的自由,自由一直是他们奋斗的目标。通过描述两人同河流的亲密关系,作者传达了对于自由的向往和追求的意义。这让我不禁思考,人们对于自由的追求是否仅仅是生存的需要,还是内心深处对于真实和纯粹的向往。
我认为《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本充满智慧和思考的作品。善良的人性、严酷的现实社会问题以及对于自由的思考都让这本小说成为一部值得深思和品味的文学之作。通过读这本书,我深刻认识到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由,不论种族、社会地位和身份,都应该追求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希望这本书能够带给更多的人们思考和启迪,让共同为一个更加公正和自由的社会而努力。
哈克贝利读后感【篇4】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故事情节紧接《汤姆索亚历险记》其后,该故事开始于汤姆索亚与费恩发现宝藏,小镇的人开始疯狂挖掘宝藏与哈克贝利芬被道格拉斯寡妇收养,开始学习礼仪和文化知识之后。当费恩的酒鬼父亲听说费恩有宝藏,二话不说便将费恩从道格拉斯寡妇那里抢回来,并把他关在自己在河边的木屋子里,变相软禁起来。由于受不了道格拉斯家刻板的生活与父亲这边的打骂,哈克贝利芬在一天夜里趁机从家中逃脱,并在河心的小岛上遇见了逃跑的黑奴吉姆,两人为了逃避追捕,乘坐一条木筏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于是费恩的传奇冒险经历也就此展开。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具体创作前后经历了八年。马克吐温于1876年开始写作本书,写到第十六章时搁笔,三年后续写,全书于 1884年夏完成,1885年出版。小说以第十六章的故事为界,小说前后的故事情节稍有偏离。第十六章以前,哈克贝利芬和吉姆打算找到俄亥俄河流入密西西比的入河口,然后沿俄亥俄河而上,直到废奴各州。但是在第十六章时,作者安排两人错过了俄亥俄河,密西西比河上的逃亡被迫延长,显然作者是处以对密西西比河的热爱,而一如《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作者对过去童年有趣生活的回忆一样,《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也是作者对密西西比河水手经历与对沿途风景的热爱,正是这份热爱,作者才故意不不让费恩走上正确的道路,而是欣赏密西西比河沿路的自然风光与风土人情。 作者熟悉所有的这些细节,就像艾略特说的那样,意象来自于童年开始的整个感性生活,在一生的所见所闻所感之中,某种意象屡屡出现,充满感情。
相较于汤姆索亚,费恩的反抗精神表现得更加明显,由于费恩从小独自一人生活,母亲去世,父亲不管他,这使他养成了喜欢无拘无束的天性,造就了他不会逆来顺受的性格,所以他会因为待在寡妇家里不痛快而选择逃离了生活条件优越的寡妇家,他会因为在父亲那里得不到应有的温暖而选择离开自己的父亲,又由于对现实生活的反叛,他结识了逃亡的黑人奴隶,并与他相伴,成为最好的朋友,并在密西西比河上进行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费恩的举动在很多时候都表现出一个孩子的心性,但他也心思缜密,比如在跑向孤岛决定当海盗时,他戴上了食物与猎枪,这是为了迎接他的好朋友汤姆索亚,让远道而来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不用挨饿,在关键时刻总能想出奇招脱险,比如在密西西比河与追捕黑人奴隶的猎手斗智斗勇,情节的精彩程度可以让读者拍案叫绝了。
这两部历险记,虽说写的是小孩历险的故事,但更是写给大人的成人童话。小孩子爱冒险的天性正是大人所失去的。而哈克与汤姆,有着每一个大人身为小孩时的影子,阅读这两本书籍能体会到自己失去的童年的勇气,也能体会到作者对自己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
哈克贝利读后感【篇5】
当我合上这本书后,嘴角流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这样一本书我还是第一次读到,我想,它写出了对奴隶制的不满、对社民的讽刺、对时代不公正现象的悲哀、还有对人格内心的剖析。对于主角―――哈克贝利。费恩也赋予了很多特点:对大人世界的叛逆、对黑人的同情。以上这些,是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感受到的,但在这本书中,有另外一种味道,一种哈克贝利。费恩和那群小男孩散发出的味道,这是这种味道塑造出哈克贝利。费恩独特的个性,这种味道,只有真正的孩子,才能真正读懂。
这种味道,让哈克和那一群小孩老是幻想干一些大事:做强盗、做英雄。说一些如果本帮哥们泄露秘密,必须割断他的喉管,并把他的尸体烧掉,骨灰撒掉,把名字用血从名单中抹掉之类一些听上去像那么一会事的话。而实际上连一辆装满萝卜的车子都对付不了。我小时候也常认为自己是传说中神的女儿,是拯救世界的天使,而实际上连一个人呆在一个较黑的屋子里就会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这,是一个孩子最天真的梦想。
这种味道,让哈克和汤姆想用一把小刀化37年时间挖一个地洞救出黑奴吉姆,但发现行不通时,他们便打算事实上是用铁铲马上挖,在这之后,我们不妨只当用小刀挖了37年,我小时候经常用我认为公主的睡姿睡觉,可睡一会就不舒服了,于是我就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只当是用公主的睡姿睡。这,是一个孩子几乎无所不能的想象力。
这种味道,让汤姆和哈克往吉姆那小小的监狱里放水蛇、老鼠等宠物,让吉姆用泪水浇灌一株花,而实际上吉姆已经自由了,只要汤姆说句话就可以被放出来。这,是一个孩子奇特的幻想。
而这种味道,叫童真。
哈克贝利读后感【篇6】
我很庆幸自己足够幸运读过这样一本幽默清新堪称史上最搞笑名著的书。
初次看哈克,是奔着名著的旗号去的,去之前也已经看完了大名鼎鼎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耐着性子看哈克,中途弃剧了好几次。他的前半部分对当时我一个初中学生来说甚至显得很冗长,甚至是沉闷,尤其看到国王跟公爵那一段,坏人太坏,老是欺负哈克和杰姆,按理说应该就此罢读了,然而也许是整部书那种非常奇异而又古灵精怪的幽默基调不知不觉间已经将我带入进去了吧,我竟然坚持看下去了。终于迎来了生性“幸灾乐祸”的我最爱看的搞怪环节:汤姆索亚和哈克的喜相逢营救杰姆大行动。放下书本觉得马克吐温终不负我啊,从此对《哈克》整部书的感觉上升到了非常之喜爱的高度。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作,虽说是续作,但是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感觉。话说回来,要是太一样的话,不就没有推陈出新的感觉了吗,马克吐温本人也是希望有所改变的吧。《汤姆》感觉是田野牧歌般的小孩子嬉笑打闹,反映的是乡间的童真童趣。
最后印第安人那块儿情节才紧张了些,因为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了。而《哈克》的感觉沉重多了。汤姆索亚居住的环境犹如裹了一层粉红色的棉絮的杏仁糖一样,处境优渥。偶尔骗个小孩子们刷刷围墙,装病不上学。而哈克的生存环境显然沉重得多,他有个酒鬼老爸,老是对他施加家庭暴力,而且哈克没有汤姆的“甜甜的微笑像个天使”一样的波利姨妈,甚至哈克最终逃离他爸爸那里采用的手段是佯装被杀死,这是多么沉重而严峻的脱逃方式。而且哈克甚至有点无意识的感觉,一个11岁的孩童,在看见自己的熟人来寻找自己的尸体的时候,竟然没有太多的兴许波动。这使得我眼中的哈克有了一丝略大气而洗练的感觉。他不大囿于一般的儿女情长,只想着逃走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去。
也许这就是百度词条说他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的原因吧。在全书的高潮过后哈克与汤姆身份揭穿的时候,萨利姨妈提出要收养哈克,我认为最为一个大团圆结局,哈克会同意的,然而百度词条的一条解释却说哈克仍然愿意离开大家,离开田野牧歌似的农庄生活,去自由地区过他的快活日子去。我不由得对哈克这个人物产生了一丝想多了解他的冲动。在同汤姆,杰姆共同患难欢笑了这些日子之后,他竟然愿意为了自由毅然决然的舍弃似乎连空气炊烟都能嗅出丝丝甜味的萨利姨妈家,舍掉汤姆索亚这个好友,舍掉已恢复自由身的杰姆,转身投入到空气里散发着河水气息的自由生活中去,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个善良,聪明而又略带清冷与孤傲的儿童形象。《汤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形式,而哈克贝利芬从头到尾都是哈克的口吻在叙说。海明威说这本书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本,就是哈克独特的俚语口吻使得这本书在接受了海明威这样高的褒奖后也在当时被认为过于粗俗,然而正是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也赋予了整本书独特的魅力。
一个聪明狡黠而又善良的白人孩子,一个淳朴的黑人老人。老少二人在一个木筏上顺河漂流而下,阅尽一路风景。其中有火并,有杀人犯杀人,有骗子。资本主义社会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等,轮番上阵,犹如一个精彩包罗万象的万花筒。所以是历险记呀。美国人的当时思想情态也可以略窥一二,其间多次出现过集体发痴发狂,我感觉有些时候人在群体间就会都有些集体无意识的状态。
其间的句子也是十分精彩,马克吐温用揶揄的口吻写到哈克的爸爸:“喝得烂醉,把左邻右舍搅得四邻不安,好好快活了一番”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汤姆,这不得37年挖完,这得38年”“杰姆一口咬下饼去,烛台几乎蹦飞他的牙啦!”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每次提到这本书,我总是还忍不住洋溢微笑,大家也读一读吧!
哈克贝利读后感【篇7】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巧妙地以一个13岁的小男孩哈克贝利·费恩为主人公,通过记录他的冒险经历揭示了社会的黑暗和人性的善恶。读完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和感动。
哈克贝利·费恩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小男孩,他的父母早逝,他的养父母也对他漠不关心。哈克贝利并不承认自己是一个社会废物,他喜欢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密西西比河畔。他没有被社会的偏见束缚,勇敢地冒险去寻找自由和真理。
通过哈克贝利的眼睛,看到了那个年代社会的黑暗。奴隶制度是当时美国南部最黑暗的一部分,哈克贝利亲眼目睹了奴隶被虐待的场景,他对此感到痛心疾首。他没有被社会的不公所屈服,而是勇敢地和逃跑的奴隶吉姆踏上了一段冒险之旅。在这段旅程中,哈克贝利和吉姆成为了朋友,他们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最终领略到了真正的自由。
哈克贝利对真理的追求也是他历险中的一大特点。他目睹了许多虚伪和伪善的现象,但他并没有被欺骗,相反,他勇敢地站在了真理的一边。在他的眼中,货真价实的朋友比虚伪的社会地位更重要。他敢于违背社会的道德准则,帮助吉姆逃脱,这展示了他对自由和人性的追求。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冒险小说,更是一部社会寓言。哈克贝利·费恩的个性和遭遇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部分,他通过自己的经历揭示了社会的黑暗和人性的善恶。通过他的目光,看到了社会中的种种不公与偏见,与此同时,也看到了人性中的善良与正义。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触动了我对社会和人性的思考。在这个以功利和利益至上的社会,需要像哈克贝利一样勇敢地追求真理和自由。应该敢于发出不公和黑暗现象,并努力改变它们。同时,也应该珍视真正的友谊,不被虚伪的社会地位所蒙蔽。
读完这本书,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和不完善。我要更加勇敢地面对社会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不被时代的偏见和成见束缚,追求真理和正义。同时,我也要更加珍惜身边那些真正对我的友谊和关爱,和他们一起成长,一起追求自由和快乐。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本具有深刻思想和感人情感的小说,它对社会和人性的揭示让我受益匪浅。通过读这本书,我不仅开阔了眼界,也更加明白了自己的价值观和追求的重要性。这本书让我思考了很多人生的问题,同时也给予了我对未来的希望和勇气。
哈克贝利读后感【篇8】
这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也是一部影响深远的美国文学作品。
故事的主人公是哈克贝利,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男孩,***自由的流浪生活,后来成了寡妇道格拉斯的儿子,都穿着清爽的衣服,无休止的学***让他伤心的清规戒律。经过生活和教育,一位失踪一年多的酗酒父亲突然出现,强迫儿子和他住在远离森林的庇护所里。生命的尽头在树林里过于循规蹈矩,狩猎鱼,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但父亲喝了酒疯了,常常发起打他,忍无可忍。
为了避免哈克酗酒的父亲受到虐待,杰斐逊逃到岛上。他从奴隶吉姆手中逃脱,双手紧握,试图逃离密西西比河上的北部自由州。为了躲避追捕,他们白天躲在树林里,晚上出来。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漂流到一条大河上,自以为安全,上岸打听,然后越陷越深,进入奴隶区。
在路上,吉姆被两个**卖。最后,哈克救了吉姆的命。在他的好朋友汤姆的帮助下,他的知吉姆的奴隶制度已经解除。最后,哈克贝利决定去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过一种漂泊而自由的生活。
haq是一个非常勇敢的男孩。当时,逃亡者需要勇气去抓住逃跑的奴隶,帮助奴隶获得自由。即使他知道这不仅是违法,他也会下地狱,他是如此勇敢。哈克贝利从小在白人社会长大,不可避免地受到民族主义、反动说教和社会风气的影响。
他不知道该怎么看待种族主义和奴隶制,社会传统与年轻人的正直和善良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事实上,哈克贝利一直在苦苦挣扎。他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对的,也不知道社会上说的是对的。
虽然吉姆在法律上是个黑人奴隶,但他认为他应该在道德上帮助吉姆摆脱奴隶制和自由。他的良心总是提醒他绑架奴隶是不道德的。”当他终于无法忍受内心的挣扎,这是无法反驳的“良心”的指责,写信给吉姆的主人,突然想起在河上漂流的时间过去,吉姆认为他们在木筏随着生活,觉得吉姆的心,觉得他们之间的友谊,认为吉姆称他为“世界上的和的朋友”。
最后,他接过信说:“好吧,那就下地狱去吧。”然后他立刻把信撕了下来。
有人认为这部**是一部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这本书不是他在序言中提到的儿童,只有成年人才能理解,这本书是专门为未成年人写的!马克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是文学战争中的伟大人物,他的作品被评为儿童文学作品。我相信文学不是很高,但哈克贝利的冒险主题还是有点清晰:
反种族主义和批判奴隶制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思想。
当然,**也有明显的局限性。作为一个反英雄的存储系统,一个14岁的孩子将用船上的树叶作为庇护所,释放金的纸,这是吉姆的主人的宽恕这一切都显示了吐温的不满和无奈。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一本书来读,你不仅可以享受书中简单的修辞,也可以给美国奴隶制的黑人的经历和苦难,一个诚实的孩子的心。
最新《狼王梦》读后感精华十四篇
从不同的角度看,人们对于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每个人在阅读完一本书之后,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阅读作品的过程仿佛是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让我们进入一个陌生而又奇妙的领域。为了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用意,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通过文字来表达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悟。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特地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狼王梦》读后感”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启发,并鼓励您多多阅读相关文献,扩展自己的知识面。希望您能喜欢本文并从中获益!
《狼王梦》读后感【篇1】
读《狼王梦》有感五(2)班吴笑蓬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读好书才能培养你的品质和感情。《狼王梦》讲述了母狼紫岚独自产下五只小狼崽,第五只小狼崽因为一生下来就被风吹雨打,所以被冻死。
剩下的三个是黑泽、蓝魂儿、双毛和媚眉。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最后,他们都死了,只留下奉承。她爱上了卡鲁鲁,生了一窝狼崽。
紫岚希望其中一只小狗能成为狼王。我最喜欢莉兰。她就像我们生活中的人一样。在故事里,齐岚看到第五只狼崽死了,不停地叫。她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她伤心得不敢面对事实。
就像在生活中一样。记得有一次,妈妈看到我的嘴唇非常干裂,又流血了,非常心疼,无论自己有多么感冒,也顶着风雨,骑着电瓶车去给我买防裂膏,我深深地被那浓浓的母爱所感动了。故事中,蓝魂儿好不容易抢到一只牛腰,可却又被高出他一截的黄犊抢去,他向紫岚求助。
紫岚毫不理睬,咬了它一口。蓝魂儿想紫岚抢到的牛助,紫岚快速地吃完了。就像我看到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个小孩子被同学欺负了,他去向自己的爸爸哭诉,爸爸瞪了他一眼,转身离去,可就在那个转弯角,又转过身去看了他一眼。紫岚不仅有母亲温暖温柔的爱,还有父亲端庄含蓄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篇2】
父母常常教育我们:“亲情、友情是人世间最纯真的感情!”在动物世界里,动物们的这些情感与人类无异,它们同样能让一束微弱的火星,射出万丈光芒。
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之后,我才彻底懂得了这几句话的真正含义。
在《狼王梦》中,主角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它生活在一个小洞穴里。 在生下五只狼崽后,紫岚只能将它们一一带回山洞。它不顾自身安危,用尽全部气力一个一个地把孩子叼回山洞。
在这个时候,我知道:母爱是伟大的,神圣的和温暖的。母亲是能为孩子牺牲一切的人!
因此,在培养黑仔的时候,它把自己的奶全部满足了黑仔,但是,后来才发现自己的爱让黑仔变成了一条狗。于是,紫岚狠狠地扇了一巴掌,结果黑儿仔还是像条狗一样。紫岚想扇第二巴掌,心里却犹豫了,“它又没有错,为什么还要打它?
”“不,总不能让它变成一条狗吧!”在万般无奈下,心疼地扇了第二巴掌。“恨铁不成钢!
”妈妈在教育我、打我的时候也会如此地心痛吧,真心希望自己好的人才会打,现在我似乎懂了!
在蓝魂的修炼中,紫岚吸取了黑小仔的经验教训,不再溺爱和怜悯。有一次,大家捕到一只牛,蓝魂儿抢到一个内脏,结果被一只叫牛犊的狼抢走了。紫岚抢到一根肋骨,蓝魂儿想与紫岚一起分享,结果换来了一顿撕咬。
但第二天蓝色灵魂吃了最好的内脏。我又懂得了,原来母爱还会这样,就像水底的花儿一样不用心体会就难以被发现。
在培养双毛的时候,为了不让它怯懦、胆小。紫色的薄雾披上了一副恶毒的嘴脸,逼迫着双毛要坚强。双毛变了,但与其他狼相比,还不够,与狼王搏斗时被杀。
紫岚的狼崽都死了。最后,为了孩子们的生存,她和老鹰一起死去。紫岚,作为一个母亲,为她的孩子而生,为他们而死。
这种母爱是沉默的,沉默的,不炫耀的,就像脚下的沃土,不易被发现。然而,它对孩子的爱就像老酒。越久,越香。它永远不会过期。这份浓重的母爱,让我感动,让我佩服!
《狼王梦》读后感【篇3】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王——沈石溪的作品之一,在没有阅读这部小说之前,我以为狼只是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而已,可是当我接触了这部小说以后,对狼族有了从新的认识。这是一部关于狼对爱、对生命和梦想的故事:一只叫紫岚的母亲处心积虑想把自己的3个宝贝孩子培养成狼王,她千方百计的用残忍的方式培养他们,依靠自己的本事去捕捉猎物,用机智、勇敢、毅力去博取了属于它们的生存之道。
书中很多地方也写到了母子之间的感情,透着很多的亲情和强烈的母爱,我很喜欢紫岚,因为她的梦想能够达成和保护下一代的安全,最终和对手金雕同归于尽了,它强烈的母爱感染着我,通过这个情节我感觉我以前太不懂事了,对我的妈妈会大吼大叫,还乱发脾气,真的不应该,以后我要换位思考的去关心关心我的妈妈,坚持自己的梦想,努力去实现,就一定会成功。
《狼王梦》读后感【篇4】
星期日,我从图书馆里借来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想:原来动物也有人一样的感情啊!
有一只小母狼紫岚到了分娩期,可是她没有狼奶给狼崽儿喝,为了有奶,于是它便冒死冲进猎人的鹿群,叨出了一只小鹿,紫岚咬断小鹿的喉管,从喉管涌出来的血,使她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这种力量使她的身体产奶。
紫岚更喜欢黑仔做狼王,因为黑仔就像他的丈夫黑桑一样。紫岚故意狠狠地打黑宝宝。黑宝宝不明白。她吸吮时把她母亲的身体从血中咬了出来。原来,是她想让黑仔变得独立点,就算被咬得遍体鳞伤也开心。
母爱竟是如此伟大!黑仔很勇敢 他比其它狼早一年出门打猎。 但是一旦紫岚不在那儿,他就被金鹰意外地吞噬了!唉,他太小了,不敢警惕,可是未来的狼王!
另外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亡。母狼齐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子身上。为了保护狼孙子,她不得不和金鹰一起死去。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母爱的伟大。最后一只公狼死后,齐岚被女儿赶出家门。齐岚很伤心。突然,她看见了当年吃掉小公狼黑桑的那只金雕,要去吃正在分娩的女儿时,紫岚毫不犹豫地拦下了金雕,与金雕大战了很长时间终于把金雕给杀了,同时也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在紫岚生命的最后一刻,狼孙诞生了。紫岚笑了笑,就幸福地死去了。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夏天,我跌倒受伤了。 我母亲带我去医院看医生。 冬天,我发烧。 我妈妈冒着雪去诊所求医
读了《狼王梦》以后,我深有感触,人间有真情,动物之间也有真情,动物也有伟大的母爱。
《狼王梦》读后感【篇5】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持,有梦想。
文章写了一头母狼与猎狗周旋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四头小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转世,于是非常偏爱黑仔。蓝魂儿因不服而经常抢黑吃的,但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十分健壮,足足比弟弟妹妹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所以抢不过黑仔。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一头健壮的狼,完成父亲遗愿成为狼王。可是,在黑仔独自觅食,不料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的心血付诸东流。他只好在训练蓝魂儿,也许蓝魂儿的不屈服的性格,在紫岚的手下,也成熟起来。可幸运没有将在他头上,蓝魂儿在冬季觅食时被捕夹夹住……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可欢毛在最后关头臣服于狼王。,被狼王咬死为了完成遗愿,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紫岚为了自己儿女的幸福,从而放弃自己爱慕的伴侣,让自己的子孙来完成自己的遗愿。到了生命的末端,为了子孙们不再被可怕的金雕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这种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阴险的,冷血的。
告诉我们人和动物都有善良与凶残的一面,不要只看到他们凶残的一面,而是要去体会他们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尤其是《狼王梦》这篇故事,更是让我百读不厌。里面的主要人物说的是母狼紫岚。
小说内容讲的是: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夺取狼王之位时,带着一丝遗憾走了。而紫岚在风雨之夜中产下的五只幼狼,因没有及时把全部的幼狼叼回洞中,导致其中一只夭折。而接下来,它把老大黑仔培养得特别健壮。但在黑仔半岁时,因为紫岚的一个不小心,使黑仔被金雕叼走了。而老二蓝魂儿,经过自紫岚的培养后,变得异常凶猛,但却在一个冬天里,魂断捕兽夹。而它最后一个儿子老三双毛,则在与狼王的打斗中被咬死。此时,紫岚的心碎了。而后,它又和自己的女儿反目成仇。但是,在最后时刻,紫岚为了能让自己女儿的幼狼顺利成长,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与那只叼走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故事里,我最佩服的是母狼紫岚。因为它那伟大的母爱令人敬佩,也令人感动,尤其是它在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的那一刻。连动物的母爱都这么伟大,更何况人类呢?所以,我要好好回报妈妈对我的爱。
《狼王梦》读后感【篇7】
我最喜欢的作者就是沈石溪,啊!真爽呀,我又品尝了一顿丰盛的宴席——《狼王梦》,品尝了这营养品,我感到了梦想那种不知名的强大威力。梦想像一粒种子,种在“心”的土壤里,一旦发芽生根,那威力强大无比!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母狼紫岚和公狼黑桑是夫妻,黑桑本能拿到王位结果被野猪戳破脑壳死了。母狼生下五个狼崽,不幸遇到了恶劣天气,死了一狼崽。留下三公一母,为了完成黑桑的心愿,紫岚奋力教育出“超狼”夺取狼王位。但非常不幸,黑仔死在金雕爪下,蓝魂儿死在人类的捕兽夹下,双毛死在狼王洛戛的嘴下……那母狼媚媚和大公狼卡鲁鲁结为夫妻,紫岚为了狼孙能成狼王,为了金雕不再杀害自己的孙子,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梦想的力量真是伟大呀!紫岚为了使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懈前进着,黑仔被金雕叼死后,她的辛苦白费了,她的梦想破灭了,但她没有放弃,一切从零开始;当蓝魂儿被捕兽夹夹死后,他的梦想又破灭了,但她仍没有放弃,一切又要从零开始;双毛被狼王咬死后,她不后悔自己白养了那些狼,而是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是什么力量使她不放弃呢?是梦想的力量!有了梦想就有了希望。是啊,每一次扬起风帆去远航,难免都会有阻挡,但只要梦想还在,未来就充满着希望;就像紫岚一样,每一次张开翅膀去飞翔,难免都会受伤,但只要有梦想在激励,未来就承载着希望。
人,要有梦想,才能有前进的动力,如果没有梦想,那么你的人生就没有方向。妈妈对我的梦想就是成为国家栋梁。到了暑假妈妈让我制定了一个计划,早上下棋,中午午休,下午学习,过的非常有规律,8月13日老师说返校时要完成三分之二的作业,而我现在就完成了我的全部作业。我是多么想一路平安走向成功,但还是要经历风风雨雨这样才能见到我的彩虹。
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梦想的代名词是跌倒、挫折、希望与成功。紫岚的狼王梦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这些。我们只有朝着梦想努力前进,梦想就会向我们招手,最终成为现实。
《狼王梦》读后感【篇8】
这个暑假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下子就被书里的精彩情节给吸引住了,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看完后很受启发。
在许多人的眼里,狼是一只残暴、冷酷、**、狡猾的动物,但在沈石溪的笔下,狼却是十分聪明、温柔、可爱的。
这本书写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在将要分娩的时候和一只大狗做生死拼搏,终于赶跑了大狗。然后生下了四匹小狼。他们叫黑泽、蓝魂、双毛、媚媚。
在这群狼中,黑熊非常成熟和机智。于是紫岚就想让黑仔去争夺狼王,结果黑仔被金雕给吃了。紫岚只好培养蓝魂儿,没想到蓝魂儿中了人类的奸计,被猎人的铁夹给夹住了。
为了不让猎人的背叛得逞,齐岚只好咬了蓝色的灵魂。双毛再次为王位而战时被狼王杀死。紫雾只能让媚媚生下孩子争夺王位。
就在紫岚衰老的时候和金雕展开了一场殊死拼搏。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是一本十分感人的书。《狼王梦》这本书里的紫岚有目标,有毅力,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她的梦想是希望儿子成为狼王。
于是她精心训练儿子,但一次又一次失败,但齐兰从未放弃。这让我想到了我自己,平时作业写不好就不写,题目不会做就不做,遇到困难就退缩。爸爸妈妈都很努力,我希望我努力学习,考上一所好大学。
所以,我要加油,努力实现我的梦想!
最近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动物**,特别是《狼王梦》。许多人为了成功而遵从长辈的指示一段时间,但大多数人都放弃了。我认为:人类基本上很难做到这一点,动物更不可能坚持下去。
但是大自然真是无奇不有,还真有一只狼坚持了自己的信念,那就是紫岚,它的信念是:完成忠实伴侣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王!
首先,它着重于最大程度地继承最佳基因的黑仔。黑仔果然不负众望,没过多久就可以独自撵草兔了,但是,放纵年幼的黑仔却是个致命伤——有一天,它被天上的雕猎食了!
紫岚又开始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智慧,却被猎人布下的铁夹抓住,紫岚为了让它逃避猎人的毒手,忍痛将它咬死了。
最后一只雄性幼崽双毛特别软弱,紫岚为了培养他,用虐待的方式激发了他内心的野性,逐渐变得健壮无比,向现任狼王发起了挑战。经过激战,狼王逐渐招架不住,正当双毛要对它发起最后地一击时,它却发起了一声令人汗毛倒竖的嚎叫,双毛内心的软弱又瞬间占据了它整个脑海,它怔住了。现任狼王趁机将它咬死了。
他也失败了。
但齐岚并没有绝望,她希望自己的女儿,梅兰妮所生的狼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不禁为大自然的奇妙而赞叹,更加为伟大的母爱所感动!同时,我知道如果有梦想就有希望。(指导老师王伏香)
《狼王梦》读后感【篇9】
《狼王梦》这篇小说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公狼黑桑想要在狼王宝座上大显神威,可还没实现,就在鬼谷被野猪的獠牙刺死。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它的梦想,努力培养着自己的孩子。
紫岚含辛茹苦地养育着她的孩子。年幼的黑仔像极了当年英勇的黑桑,可在草原奔驰的时候被金雕咬死;第二个孩子蓝魂儿中了人类的机关,惨死在他们的铁笼之下;第三个孩子双毛是在争狼王的时候被咬死。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她女儿的孩子,跟当年杀死它第一个孩子的凶手鹰同归于尽了。
我的'母亲也和紫岚一样,为了我的一切,她操碎了心。她每天拖着疲乏多病的身体上班,只为我有幸福无忧的生活;她经常给我打电话唠唠叨叨。难过时只为确保我健康快乐;她时时嘱咐我要好好学习。她的怀抱永远是温暖的港湾;迷路时,她的指引就像美丽的灯塔。我健康,她就安心;我快乐,她才高兴!
母爱无边,母亲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付出后不求回报的人,是唯一可以用生命去保护我们的人。我们太小,一切的回报都显得太过苍白,那就做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吧!逗逗她,让她开心;帮帮她,让她欣慰;好好学,让她放心!
《狼王梦》读后感【篇10】
王莉当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把我抱在怀里,给我讲那一个个感人、幸福、快乐的故事,如今我上了学,认识了许多字,我可以自己去书中寻求真理、探索奥秘了。
一次我无意中看到一本《狼王梦》,我好奇的拿起来,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当看到母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自己的孩子时,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母亲十月,承受着分娩的痛苦,让我看到了五彩缤纷的世界。小时候,我常把妈妈惹生气,可妈妈一次又一次的忍耐了我;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把我捧在手心里当作一块宝;当我摔倒时妈妈总是第一个把我扶起,并温和的对我说下次小心一点儿!
我妈妈,像狼一样,可以为她的孩子们付出一切。想到这里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报答对我这般好的妈妈。一首歌唱得好,“世上只有妈妈好”的确如此啊,母亲可以为了我们付出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母爱的无私奉献,母爱的一次次忍耐。我要回报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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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篇11】
这是一本感人至深的动物**,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彻底被狼这种动物所彻底征服了,从前所有对狼**,可恶的成见都化为缕缕轻烟消失在天际。
《狼王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做紫岚的母狼拥有一个优秀的丈夫黑桑,眼看黑桑就要夺得狼族王位之际,却被野猪逼下悬崖而死。而后紫岚生下三只小公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一只小母狼崽:
媚媚。紫岚费劲心机想要自己的公孩儿们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成为一代狼王,可惜,一切却不如意。老大黑仔被一只金雕食用;老二蓝魂儿被人类捕兽夹致死;老三双毛因从小受哥哥们的欺负,母亲的不重视,养成了一种奴隶性格。
最终在扑向狼王时,儒弱性格被激发,被众狼撕食。步入晚年的紫岚欲与健壮优秀的卡鲁鲁交合,再生下一批优秀的小狼崽,却因自己年老色衰,反而让卡鲁鲁成为自己女儿媚媚的丈夫。勇敢的紫岚为保护女儿生下小狼崽,用生命夺取了时间,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媚媚生下了狼崽……
很多人说齐岚是在装妈妈。她善待小狼崽,只是让他们满足自己贪婪的欲望。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紫岚有想让小狼及时成为狼王的愿望,但这也是基于母爱。譬如:
为了让儿子蓝色的灵魂不在人的手中死去,她毅然忍住悲痛,独自结束了儿子的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独特的母爱!
爱有很多种,朋友的爱,恋人的爱,亲戚的爱,但这些都不到母亲爱的千分之一。母爱是神圣的,没有偏见。母爱可以称为人性的代言人。有人说:
母亲总是像对待敌人一样对待自己。说这话的人,正应该深思一下紫岚对蓝魂儿的做法,在外人看来,紫岚实在是太残忍了,竟然对亲生儿子下毒手,其实不然,这一切,都源于母亲的自己儿子深沉的爱。我们的母亲不正是如此吗?
随着我们成长,母亲也渐渐老去,她拥有的壮年已在渐渐缩短。母爱不如父爱深。母爱总时流露出来的;母爱不像友爱般放纵,母爱是随时的一句叮嘱;母亲的爱不如情人的爱甜蜜。母爱是蜂蜜和胆汁的混合汁。
母爱是世界上唯一永恒的爱,母亲的怀抱永远为你敞开,母亲香甜的吻永远轻抚着你,母亲的手永远牵着你向生活进发。母爱是伟大的,世间所用的词句都不足以来歌颂母爱,因为,母爱已经超脱了世尘的束缚,母爱无疑是人类灭亡之后唯一剩下的光辉!
《狼王梦》读后感【篇12】
梦想只是给你当罗盘,指引方向;给你当蜡烛,照亮前方;让我们为你扬帆远航,有梦想就像有目标,中间的路一定要自己走过。走过这条路,你会发现梦就在你面前微笑着,把拇指伸到你伸上。——题记
暑假里,我迷上了动物**,经常捧着西顿的动物**着迷地看。寒假里,我开始接触沈石溪写的动物**,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没想到,沈石溪写的动物**读起来也让我爱不释手。
故事是这样的:母狼紫岚在凶猛的大白狗面前生下了五只狼崽,它着急地想要把孩子们培养成新的狼王,因为这也是紫岚已经死去的丈夫——黑桑的梦想。不幸的是,一只狼幼崽被严寒杀死,还有公狼黑崽、蓝魂子、双毛和母狼媚媚。
虽然紫色的薄雾保护着它们,但它们一个接一个地死去。那个黑人男孩死在金鹰的爪下。蓝色灵魂孩子的野兽夹死了。他的双毛在所有的狼嘴里都死了。这样下来,只剩当不了狼王的媚媚了。紫岚年纪大了,但为了保护即将出生的狼孙子,她与金鹰同归于尽。
成为狼王,不仅仅是紫岚的梦想,也是黑桑的梦想,更是黑仔、蓝魂儿、双毛的梦想,紫岚为了自己和大家的梦想,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
我也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和享受的歌手。
我还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不仅喜欢在学校唱歌,还喜欢在家无所事事的时候大声唱我喜欢的歌。当我去购物时,我也不例外。有时候,只要我听到商场里的歌声,我就能马上哼几句。
每次在电视上看到周杰伦、那英、蔡健雅,tfboys这些明星,他们用美妙的歌声为大家演唱,他们为公益事业而演出,他们天籁般的嗓音一下子把我震住了。渐渐地,我对唱歌产生了兴趣。
每周上**课时,老师教给我们的歌曲,我都会回到家里给爸爸妈妈唱,而且还加上一些动作,每次爸爸妈妈都会说:“我女儿的歌声真好听,将来一定会成为歌唱家。”听到爸妈的称赞,我更加自信了。
上大舞台的机会终于来了,在杭州市新华小记者迎新年综艺晚会暨2016年汇报演出时,我自告奋勇地报名参加了独唱《快乐星猫》。
在准备这个节目的时候,我首先面临的挑战是记歌词,一开始,我在背歌词,可是背起来真的不那么简单,可是背着背着,我发现歌词也是有生命的,只要我带着心,带着情,跟着**,自然而然就可以“背”出来了,而且还不会错,经过多次地试唱,很快我就可以流畅地唱完整首曲子了。然而,慢慢地,我发现舞台上所有的歌手都有动作,我开始打破第二个层次:加动作。
编动作可难了,要全程编,我坚持着,每天编一小段,虽然很累,可一想起上舞台,我就一点也不累了。那段时间,一有空闲,我就情不自禁地唱起来,跳起来。我的脑海里每天都是歌声环绕,有时梦里也在练歌。
很快,彩排的日子到了,我换好服装,兴奋地在镜子前唱着,突然,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我是一名小记者,我要做一名快乐的小记者,于是征得导演同意,我的《快乐星猫》里的歌词,出现了“我们是一个家庭,一起游戏,我们是个记者,寻寻觅觅,走遍大街小巷,我们持续向上……”这次改歌词,虽然只改了其中的一小节,却让我明白了歌曲也是发自内心的声音。
最后,我登上了舞台。虽然我很紧张,但我成功了。我轻柔的歌声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从那时起,我更喜欢唱歌,我坚信我的梦想。
“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地过每一分钟;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的心跟着希望在动……”梦想,不是想想就有的,在梦之路上,是要像紫岚那样,努力,坚持!我坚信在未来的舞台上,你会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歌唱
今天阳光明媚,阳光透射过树叶的缝隙洒进我的房间,我随手拿起一本《狼王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狼是人心中死亡和永生的化身。在《汉语词典》中“狠”和“狼”只差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人们对狼的憎恶可见一斑。
不过,这本《狼王梦》里的主人公是一匹恶狼?还是一匹好狼?又会发生怎么样的故事?
且听我娓娓道来……
主人公是一只母狼齐兰。她的丈夫海桑有一个伟大的梦想:成为狼王。但不料在偷袭前任狼王时被野猪刺穿了头颅,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
紫岚把这个狼王梦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终于把4只狼崽带到了世界上,取名为黑崽、蓝魂、双毛和媚兰。黑仔完全是黑桑的转世和再造,不仅相貌和行为,就连思想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岂料,他被无情的洪水给吞并了;蓝魂儿断奶后,他的爪子已经可以划破树皮,狼牙也能大显身手了,但是他意外地被红头蚂蚁咬得颗粒无剩了;现在我们必须培养双毛。他又弱又病,没有狼一般的性格,怎么能实现父亲的遗愿呢?于是紫岚将母狼的慈祥深藏心中,换成一副狠毒的模样,从捕食到搏杀一步一步把双毛培养成了血性的狼儿,但命运之神还是给紫岚开了个玩笑,双毛不慎在一场争夺狼王的搏斗中丧命了。
哦!不!紫岚彻底绝望了,她生了三个狼仔,耗费了她一生的心血,希望其中一个能成为显赫的狼王,但最终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绝望的悲伤中,她想到了媚兰,她可以有一窝狼的孙子!媚媚在临产时,配偶卡鲁正在打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和她的狼孙,她拼尽全力和偷袭的老雕在空中搏斗,她咬下了老雕的一个翅膀,同归于尽,临终前嘱咐媚媚要完成父亲的遗愿,将他的狼孙捧上狼王之位。
看到这里,我不禁感慨万千。狼在短短15年的生命里,不停追逐自己的梦想,奋勇向前,虽然生活中充满了暗礁险滩,隐藏着无数杀机,但它们为了一个狼王梦,将肉体和精神的伤害抛之脑后,愿与命运一搏,只要有一丝契机,就可以赴汤蹈火。这种精神深深**撼了我。
难道人类的心中不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狼王梦”吗?
此刻,我又想起了奥运会的运动员,他们不分昼夜争分夺妙地练习,任劳任怨,在艰苦的四年、八年甚至更长的日子中不停地竿头日进……只为一个奥运金牌的梦想,多么伟大!可见梦想的力量是很大的!他能创造无数奇迹。飞机之所以能飞,不是因为飞机有翅膀,而是因为人类有梦想!
看完这本《狼王梦》,紫岚给了我极大的参照和鼓励,我们这个年纪的小伙伴都在温室中长大,都在大人保护中成长,遇到一点小挫折就容易动摇甚至放弃自己的梦想。我要向紫岚学习这个坚定的信念,为梦想奋斗一辈子的毅力。我原本以为画画只是我的兴趣爱好,而此时我的心中也种下了一颗成为一名画家的梦想种子,为此,我可以勤学苦练,我可以废寝忘食,我可以孜孜不倦。
这也将是我一生的梦想!
梦想,好比在对岸等待我的人,我则是渡江人,我想实现梦想的欲望就是舟,努力化作两把桨,坚持一步一步划向成功的彼岸,实现属于我的“狼王梦”。
《狼王梦》读后感【篇13】
饮泉初中802石榴班张李勇
今年暑假,我读过由号称“动物**之王”沈石溪先生所写的一本书,名为《狼王梦》。在这里,我将向你介绍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为紫岚的狼妈妈,她为了完成丈夫的意愿:成为一个狼王,而把自己的儿子从小训练,而最有希望的大儿子黑仔,却被一只可恶的金雕给捉走了。从小就不服输的二儿子蓝魂儿虽得到了狼群的认可,却被猎人的捕兽夹夹碎了脊骨。
为了不让蓝魂子受到猎人的折磨,紫岚急忙杀死了儿子,并从猎人手中抢走了二儿子的尸体。三儿子双毛从小就谦虚懦弱。为了刺激第三个儿子的狂野,紫岚牺牲了左前腿,但双毛篡位时,却意外落败。紫岚伤心的时候,金鹰回来吃她女儿的狼。
为了子孙后代,紫岚与金鹰同归于尽。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齐兰。因为她让人看到了残暴的狼也有无私的一面。做为一个母亲,她几乎为她的孩子付出了一切,甚至她的宝贵生命。
特别是其中一个场景,特别感人:蓝魂儿**兽夹夹得不能动弹时,狼群为了安全,全都离开了,是紫岚留了下来,陪儿度过了一生中最后的时光。太阳出来时,蓝魂儿知道死亡即将来临,流露出痛苦的神情(这是蓝魂儿还是一只幼狼)紫岚也知道,蓝魂儿会被活捉,然后被惨无人道的折磨,最后绝望的死去,他为不让儿子死的那么痛苦,只好把儿子迅速的咬死,并冒险从猎人与猎犬手上抢回了儿子的尸体。
从这一段中,我们看到狼的母爱,也看到了我们人们的贪婪,因为我们人类,有多少的动物流离失所,有多少的动物妻离子散,又有多少的动物含恨而终。可能有哪位仁兄说:“不是有动物园吗?
”是的,我们是有动物园,可动物园的动物们,他们快乐吗?看狮子,老虎和国王;看看鹰,天鹅,*还有一点俯瞰地球的自豪感。他们的风格,他们的骄傲去了**?
在人类的餐桌上被吃了,被搬运木材的车运到了木材工厂,随满是垃圾的河流流走了,在喧闹的城市中销声匿迹了。大灰狼转向小红帽的时代结束了。现在是小红帽在全世界抓住了大灰狼。
现在人们生活在岔路口。他们是要和动物和平相处,还是独自走向未来世界。而选择权,就在你我的手上。
《狼王梦》读后感【篇14】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充满的恐惧,有很多的词语是来贬低狼的,像“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等,似乎狼就是罪恶的化身。可是当我阅读了一些描写狼的书籍如《狼图腾》《狼王梦》后发现原本不是人们做想象的那样,其实狼和人类一样都有着其独有的气质,甚至有一些还是人类所不具备的优良品质。和孩子们一起阅读沈石溪的动物**《狼王梦》后更是感受颇深,为文中的母狼独特的母爱而震撼。
故事发生在广袤的加马尔草原上:母狼齐岚的丈夫海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去世。它在绝境中成功生出四只狼崽,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
所以,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她开始训练她的孩子们。但面对残酷的现实,她一次又一次失败,四只公狼相继死亡:黑男孩外出狩猎,被老鹰抢走;蓝魂之子由于猎人的陷阱,也死了;当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架时,他也死了。
但紫霞很快给了媚媚最后的希望,她期待着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紫岚甘愿孤僻执著。紫岚最喜欢黑宝宝,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就像黑桑葚想被野猪打。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
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觉得紫岚很想完成黑桑的愿望。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
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被铁疙瘩砸在腰际,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咬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值得,我为它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
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
这本书将狼的所有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期很残酷,但也最让我感动。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
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罗岚的教育是残酷的,自私的还是伟大的?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
,发现母爱是多方面的,紫岚的那种既残酷又伟大的爱。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
尽管它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失败,但它没有放弃,而是勇敢地向前迈进。这只能是对我们的示范和鼓励。
最新版哈利波特读后感(精华十二篇)
我们在阅读完一本作品后,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感受和启示。为了表达这些感受和启示,我们会写一篇叫做读后感的文章。读完作品后,我们的心灵得到了滋养,我们的知识也得到了拓展。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领略作品所蕴含的文化。小编花费了很多时间整理出这篇“版哈利波特读后感”,希望大家收藏我们的网站,以便随时获取最新的资讯和情报!
版哈利波特读后感 篇1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有羞涩青纯的初恋,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一个平凡夜晚,午夜时分,微风拂动着女贞路两旁整洁的树篱,街道在漆黑的天空下寂静无声,一尘不染,关于哈利·波特的不平凡的生命之旅将要从这里起航。
xx年了,哈利长大了,他竟在那个楼梯口的又小又暗的碗橱里度过了他本应该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初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时候,我才六年级,还不太明白什么叫“苦难造就人的一生”,什么叫“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什么叫“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听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时的我,深深地为哈利感到命运的不公,似乎命运总是在和他开玩笑,让他失去了一家人的其乐融融,离开了母亲温柔的微笑,父亲略带严厉的眼神,奶奶琐碎的唠叨,爷爷慈爱的脸庞。后来我明白,如果没有他这十年的深重苦难,又何来他以后的成长。
“命运为你关上一道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久,在他11岁的那天,一个体型硕大的人闯进了他平静而单调的生活——海格。这个奇怪的人告诉哈利,他竟然是一位尊敬的魔法师。从那时起,他的生命就被改变,他注定踏上征程,背上行囊,履行他的使命,肩负起魔法界明天的希望,他来到了一个改变他一生一世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院。
在这里,他遇见了很多人,有肝胆相照的挚友——罗恩、赫敏,有总是用憎恨的眼神看他的斯内普教授,有时时刻刻关注他心灵和成长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有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对手——德拉克·马尔福,当然,还有那个人人提到畏惧三分,丧心病狂的“神秘人”伏地魔。是这些人,这些有血有肉、形形色色的人用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哈利,激励着哈利去不断变强,最终成为强者,成为人们口中的“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成为真正战胜伏地魔的强者。是什么支撑着他做下去?是爱,是那不竭的爱的源泉。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世界上没有不爱子女的母亲,更没有危难时会抛弃孩子独自活下来的母亲,因为每位母亲都是深深的爱着孩子的,这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是9月6号撞伤的,那时正好是我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母亲一直没有告诉我。其间,母亲也一直没来看我,起初,我以为母亲工作太忙没时间,也就没在意。可后来的我打电话回家,听到的总是很累的声音,我问母亲是不是不舒服,母亲嗔怪着说:“哪有,就是有点小感冒。”我随口一说:“要小心,记得吃药,工作别太累。”她求饶着说:“知道知道,小管家婆。”后来我也就没去太注意。
可当我昨天放假第一眼看到母亲的时候,我惊呆了:她的右脸颊和嘴唇上方分别有一块青斑,口中的门牙已经掉了几颗,却还依然忙碌地在工厂里走来走去。鼻子突然很酸,有种想哭的冲动。母亲一遍一遍地为我拭去眼泪,可眼泪好像决堤的洪水,止也止不祝母亲一边擦一边安慰我:“傻孩子,妈早就不疼,妈不告诉你,还不是怕你在学校担心吗?,你看你,告诉你我感冒,你都会打电话给我,那还敢告诉你我伤了呀?”突然间,觉得很对不起爸妈,对不起他们的理解,对不起他们的体贴,对不起他们的无微不至,真的很想讲那句从未说出口的话讲给母亲听:“妈,我爱你!”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哈利波特》这是一个魔法的世界……
我们都希望拥有一顶巫师的帽子,一根神奇的魔杖,轻轻一点,便可以使一样东西飞起来或者消失。可是想去这魔法的世界得需要足够的幸运,而哈利就是这么一个幸运儿,他的天赋使魔法大门为他打开。
清秀、文气的哈利给人以脆弱的感觉,可是事实并非如。自小就是个孤儿的他受尽了屈辱,可是他却没有,而是奋发向上。一天,幸运降临在他头上,源源不断的信涵邀请他到魔法世界去,他顺利的成为了魔法学院的一员。虽说幸运降临,可是噩梦也随之而来,额头上的刀疤,让哈利和一个让人提起就恐惧的魔鬼牵扯到了一起,那个魔鬼就是——伏地魔。
仇恨使他勇敢的面对伏地魔,在他刚踏进魔法学院不久,就与伏地魔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较量。伏地魔寄生在别人的身上,逼迫孤身一人的哈利交出魔法石,哈利当然不肯,这时,魔法石的力量使哈利的手变的像熔岩一样,焚化了伏地魔的美梦,伏地魔踉踉跄跄的逃走了……
不光哈利是英雄,他的伙伴也是功臣:如果没有赫敏的照料,哈里放心的下罗恩吗?如果不是罗恩在“巨型棋”的紧要关头,舍己为人,哈里能冲出重围吗?如果没有邓不利多的相助,哈里还躺在石阶上昏迷不醒呢!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带我们遨游魔法的世界。
版哈利波特读后感 篇2
在这个系列中,哈利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
在第一部中,哈利以为斯内普要加害于他,但是斯内普却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个小小的片段告诉我:不要以貌取人。第一部中,哈利在面对奇洛时,我们看到的是他的信念,终于成功的将伏地魔阻止。
还记得,在分院时,哈利面对马尔福时对他的拒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事实也证明了,罗恩是哈利永远的朋友,他不因为哈利的名气尔要求哈利作什么,而是在哈利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永远支持着哈利。
赫敏是典型的好学生代表,在哈利他们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阻止他们的,就是赫敏。这也让他们避免了许多错误。在海格准备为他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打官司时,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材料,而哈利他们却忘的一干二净的。这让我们也看到:承诺的事,就要立刻去做。
在面对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开时,哈利也得知只有他毅然去死,才能救出大家,这种大义,有几人能做到呢?为了朋友们,为了世界安宁,哈利在努力着奋斗着,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扛起那份属于我们的责任!理解是人生最大的良药,只有理解沟通才能有成功,在第五部中,由于邓不利多对哈利的躲避,才导致小天狼星的死,而这也成为哈利一生无法抹去的痛。缺少理解,缺少沟通,让哈利的人生突然残缺,我们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及时的沟通,才会最大程度上避免错误。
斯内普,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最大的好人呢?对莉莉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
幽默也是这一系列丛书的最大亮点,有了幽默,生活才会快乐。双胞胎兄弟正是幽默的制造者,这也是他们对抗乌鲁姆奇的武器之一吧,因为幽默,他们开办了韦斯莱魔法商店,令所有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惜,幽默过头并不好,因为他们不辩敌我,让食死徒利用他们的产品进入了学校。
版哈利波特读后感 篇3
6月我读了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书《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孤独的男孩哈利波特的故事。主人公哈利是一个从小就没有父母的男巫师,他的家人并不关心他,只有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校长和他在学校的朋友罗恩、赫敏关心他。
在他去年参加三强争霸赛的时候,拿到的钥匙飞到了一个伏地魔的藏身之地,看到了神秘人复活,并且神秘人杀死了他的一个同学,于是他回到学校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大家,校长虽然很支持他,但是大家都不相信他说的这件事。
还是有相信神秘人回来了的巫师组建了凤凰社准备消灭神秘人。?哈利虽然很想加入,但是凤凰社为了他的安全并没同意。哈利开学回到了霍格沃兹学校,和相信神秘人复活的同学组建的一个黑魔法防御术小组。他发现了自己的一项新技能,可以通过自己的大脑看到神秘人的思想,还能感知到神秘人的情绪,所以给凤凰社的人提供了很多情报。哈利的努力没有白费,人们最终相信了他的话。
我觉得哈利很勇敢,哈利无数次面对大家的质疑,同学的冷嘲热讽,OWL考试即将来临的烦恼和战斗来临的恐慌。但是他都没有被困难吓住,依然坚持告诉大家真相,并且想到很多办法带领大家消灭神秘人。哈利也很聪明,他发现自己的大脑能够感知到神秘人的办法给凤凰社通风报信。
读完这本书,哈利给我的印象是一个非常聪明,勇敢,正直的男孩子,坚持做正确的事儿,最终说服大家相信真相。
「必备」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900字
作文水平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保存作文相当于对回忆的珍藏,花点时间写让人满意的作文还是很值得的,你写作文时有没有什么想法呢?你不妨看看「必备」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900字,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篇1)
每年的暑假总有三个地方最热,一个就是层出不穷的培训班,一个是种类众多的夏令营,另一个则是精彩动画片云集的电影院,相比于培训班大多出于父母的意志孩子们不情不愿,夏令营和电影院则是孩子们等了一个学期都梦寐以求的。如今的夏令营有军旅、国学、旅游等不同兴趣爱好的,说实话让父母们也挺难选择的,更多的父母只是出于将管孩子的任务扔给夏令营而报名。
不过如今《洛克王国3》强势来袭,这可让孩子们去看电影的同时进行了一次心灵夏令营的宿营,即使这次夏令营只有85分钟,即使这次夏令营并没有远离父母开始自立的生活,可是《洛克王国3》传递出的珍惜友谊、险途之中要充满勇气、心存梦想就有希望的理念,恰恰是很多历时半个月的夏令营都达不到的效果。
如今由于生活条件的优渥和父母的宠爱,熊孩子屡见不鲜,不少父母们也为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伤透了脑筋。不过从身边对于孩子教育有成效的父母来看,他们往往会借着孩子们的思路来开导孩子。《洛克王国》系列前两部和线上的儿童社区,让不少孩子们成为了铁杆的粉丝,如果孩子们饭前没洗手,父母们就可以说你看法比亚多注意自己的外表;如果孩子们吃零食没有控制能力,父母们就要提醒他你再吃就要变成像奥多一样的大胖子。从你的一言一行里就尊重自己的孩子,他也会给你良性的反馈。
《洛克王国》前两部和这一部《洛克王国3:圣龙的守护》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能塑造孩子们的不屈不挠的性格和勇往直前的态度,《洛克王国3》连接洛克王国与天空城的彩虹桥快要断裂,重大的危机考验着圣龙骑士,这从一开始就给了处于顺境中的孩子们一个命题,面临困难时要有担当,而不是一味的指望别人或是消极撒泼,圣龙骑士要不辱使命、守护王国。同时又告诉孩子们紧急状况下做事不能拖沓,不能犹豫,72小时能集齐天地两方的圣光石,可以召唤翼系精灵王,拯救王国势在必行。
相比于其他电影反派角色总是以面目狰狞、形态恐怖来惊吓观众,《洛克王国3》剧情紧凑的同时也让反派们不时的卖一把萌,比如洛克王国的国务大臣麦斯威尔被叫作卖丝瓜的,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之中更能深刻认识到叛变的麦斯威尔的狡诈,而一向忠厚老实的他竟然选择了叛变,更学会了高难度的黑魔法,知人知面不知心的为人处事法则会让孩子们观看的过程里牢牢记住。
作为不少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的龙星也适当收敛了自恋的性格,而冒险的路途里关心朋友与小伙伴们并肩作战,也让小孩子们了解到团队的力量,这与反派之中孤僻的麦斯威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可以让一些喜欢单独行动的孩子们得到启示,平时要多和团队融合到一起,无论什么艰难险阻都能克服。
《洛克王国3》是一部家长和孩子们观看的时候都有共鸣的动画片,当然巨大的年龄差异和科技的发展,一下子不可能就没有代沟,就如同从小追着四大天王长大的家长们无法理解孩子们为什么如此喜欢TFBOYS,不过《洛克王国3》让他们也能听一听孩子们喜欢的人气组合演唱的主题曲《魔法城堡》,至少家长们也会认为他们唱出了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正如歌词里所唱的相信,不要害怕,勇气无限大,烦恼放下,快向魔法城堡进发,家长们会欣慰的看到孩子们的长大。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篇2)
70后瞅着《变形金刚4》擎天柱和威震天的大战来还旧,80后瞧着《老男孩之猛龙过江》筷子兄弟的音乐励志感同身受,90后等待《小时代3》时代姐妹花提供奢华梦想,而00后则眨着小眼珠看着《洛克王国3》圣龙骑士龙星的欢乐闹腾。今年7月的影市,真是呈现了不同年代人各取所需的态势。而我也首次尝到大手牵小手看国产动画片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动画片真的就是孩子的命呀!期末考试刚刚结束,小侄子便死缠烂打,非要我带去看《洛克王国3》。架不住熊孩子的央求,当叔的只好在少得可怜的私房钱中花出一百多,带着他从头到尾看完了这电影。尽管本人对国产动画一向持排斥态度,却不得不承认《洛克王国》还是让人眼前一亮又意犹未尽。这部以魔法为主题的动画片,故事上结构精准,风格上轻松幽默,人物形象很饱满,画面也显得色彩明亮,那些正邪之间的魔法大战,看着确实趣味盎然,尽显童话世界的五彩缤纷。而最大的感触是关于音效的表现,如果站在孩子的视角来看片中奇妙的动画,所有的声音都被放大了,感觉非常身临其境,弥漫出一种童真童趣的幸福感。
每个人的视角不同,阅历不同,所看到的东西理解的层面也会不一样。对于我们成人来说,《洛克王国3》或许显得有些低幼,但正是剧情的简单直接,所以才能更有效的打动小朋友的心,要知道孩子们最烦的就是故事上的饶来绕弯。虽然片子的剧情比较简单,却被拍的很风趣,笑点颇多。故事讲述彩虹桥突然坍塌,使得洛克王国陷于毁灭边缘,为了不让反派恩佐的阴谋得逞,圣龙骑士龙星担负起集齐两块圣龙石头的重任,他在去往天空城的路途上劫难不断,最终和小伙伴们齐心协力赢得了胜利,让洛克王国得以转危为安。
当然对于小童鞋来说,片子最吸引的他们的当属魔法大战了,每个人物有着自己的小宠物,龙星的阿布、法比亚的小火苗、小桃的水蓝蓝、奥多的喵喵,这些小宠物不但有着各有神奇的魔力,且都有着很萌的样子哦。而片中小宠物变形后的斗法,看起来很过瘾,使我不知不觉想起了《封神榜》里那些各操法宝的神仙大战。而片中的搞笑也十分有看头,无论是胖子国王的滑稽言语,还是侠盗黑杰克的幽默举动,以及大反派恩佐四个愚蠢可笑的手下组成的鸡牛部队,总是在源源不断地制造笑料,叫观影的小朋友乐的前仰后合。
虽然只是一个动画片,但是片子却有着比较深刻的主题传达。龙星被诬陷成盗取圣龙石、打伤国王与魔法院长的“通缉犯”,使得小伙伴法比亚、奥多和小桃对其产生误解;而洛克王国的文学大臣麦斯威尔之所以被恩佐的黑魔法所控制作恶,正是源于滑稽国王对他的轻视与侮辱。而影片的最后,三个小伙伴对龙星的真挚朋情,打破阴谋制造的藩篱;而国王对麦斯威尔的真诚道歉,叫麦斯威尔迷途知返。片子不经意间借助有趣的故事来显示着“友谊诚可贵,道歉很必要”。这种正能量的传达,被完成的很巧妙。
看完片子后突然想到,近几年卖座的国产动画大多采取的.都是银屏包围银幕的方式,以电视TV版来培养粉丝,用银幕大电影获取票房。而“洛克王国”本是腾讯公司专门小朋友打造的一款儿童类网络社区产品,其推出的银幕大电影接连热卖,证明在儿童在线游戏中蕴藏着赢取动画电影票房的软黄金。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篇3)
啊!经过一个寒假的磨练,我终于把《洛克王国》这本书给读完了,心里感觉特舒畅。
洛克王国是一个魔法世界、幻想国度。它是一个由山川、海洋、草原、城堡构成的一个神秘而又美丽的世界,等待着所有的小洛克来冒险。
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乐于助人、爱护宠物的洛奇;刁蛮任性的克里希亚小公主和对冒险又爱又怕的菲尔特组成的探险先遣队。性格迥异的三人在经过无数的摩擦后,终于结成了同盟阵线。他们一同参加了MPL协会。破解了一桩桩迷案:图书馆幻影、亚瑟王宝藏。经历了一次次冒险:迪莫守护战 、穿越时空、上古战争。一次又一次粉碎了黑巫师恩佐和他的手下斯诺克、武使徒、库伦、黑轮和羡慕、嫉妒和恨组成的鸡牛部队的阴谋,守卫着美丽的洛克王国。
我要学习聪明的洛奇,善良的菲尔特和勇敢的克里希亚小公主。在以后的道路上,我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就会想到洛奇、克里希亚和菲尔特。
最后,希望大家不要像恩佐一样走错人生的道路,以至于到最后无法自拔。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篇4)
今日,校园大队部安排咱们看了一场电影《洛克王国圣龙的希望》。
影片讲的是:龙星的宠物阿布在新年钟声敲响的那一刻就要消失了,同伴们要去找能完成希望的精灵王协助阿布重获重生,他们还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叫雷皮,宠物是一只叫鸭吉吉的鸭子,雷皮他说话结巴,只需看不见人,他就能正常说话,他还能和宠物说话呢!他们分红两队,一队去雪山,一队去美妙屋寻觅神兽乐维。小桃和法比亚找到了呼唤精灵王的神器,龙星、奥多和雷皮找到了乐维,不料,他们却遇到了坏蛋“鸡牛部队”和“斯诺克”,斯诺克用的宠物是“食梦紫罗”,成果是个还需要控制的人偶,不过龙星他们仍是战胜了坏蛋,他们走着走着,到了一个湖水旁,乐维不带着他们走了,龙星一队人只好自己走,走到了一棵树前面,奥多见树上全都是生果,就立刻爬上去大吃起来,龙星和雷皮也吃了几个,成果他们都被一些像马铃薯的战士抓了起来,还好乐维来了,本来乐维是他们的恩人,他们就把龙星和他的同伴放了,他们到了圣地,成果坏蛋们也来到了圣地,可他们一会儿就被打败了,阿布不能战役,由于它的手和脚都在渐渐的消失。成果小桃和法比亚及时赶到,和坏蛋打了起来,斯诺克抓住乐维,让小桃呼唤出精灵王,否则乐维就完蛋了,小桃只好呼唤出精灵王,成果斯诺克把精灵王的梦能量吸走了,精灵王没有了力气,倒了下去,没有办法帮龙星了,不过乐维的希望能够完成,乐维的希望是能让自己的爸爸抱一抱自己,精灵王紧紧的抱住乐维,忽然,奇观发生了,被吸走的梦能量回到了精灵王的身体上,精灵王帮龙星完成了希望,龙星和阿布能够永久在一起了。
经过这部影片,让我知道要支付尽力才干有报答,要是龙星不去找的话,阿布或许现已消失了,龙星这样坚持,才拯救了阿布。就像咱们学习相同,有支付才会有报答。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篇5)
《洛克王国3:圣龙的守护》用一场危机的化解以及圣龙骑士所永怀的正义信念,完成了一场关于灾难拯救的宏大命题,在这场环保、成长、魔法、责任的保卫战中,道出了儿童动画片中那种纯真的世界观以及美好心灵的守护,整个过程既惊险不断,又让人感受到那股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相较于于前两部,《洛克王国3》显然格局上再进一层,它将任务对准了面临末日的重大危机,这种设定无疑更加宏大,也让第三部的主题也更加的明确与丰富,在《洛克王国3》里,劫难、背叛、诬陷等一一展开,尽管是作为一部儿童动画片,但它也注入了不少成人世界里的思考,因为在儿童观众发生欢笑的同时,陪同的家长也并不会觉得无趣,可以说,这是一部其乐融融的合家欢典范。
在《洛克王国3》里,环保主题的注入无疑是本片的一大亮点,而对于儿童来讲,本片中的魔法设定以及各种打斗的场景,都非常的具有国际化的水准,而3D的良好呈现让本片在视觉上更加充满了惊喜,与此同时,片中的萌点与笑点巨多,尽管整体剧情是营救与守护,但在紧张之余无处不在的小幽默,还是让《洛克王国3》的可看性指数再升一级,观影过程里,观众的笑声以及小朋友的惊呼声几乎就没有停止过。
相较于《喜羊羊》这种偏地气的动画片,《洛克王国3》显然更符合动画片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设定,不仅仅在于它取材于游戏,还在于它所设定的世界对于儿童来讲都是非常充满新奇化的,无论是魔法世界里的构建,还是圣龙骑士的形象打造,还是新加入的暗黑元素,这种新奇的设定无疑让大家对国产动画片的固有印象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而《洛克王国3》既有游戏世界里的热血与浪漫,又有现实世界里残酷与写实,这两者同时注入在影片里,不仅能让小朋友在其中学习到知识,也对构建他们的世界观是非常有益的。
在剧情偏向低龄化的国产动画片市场,《洛克王国3》的剧情难得完成了成熟与完整的并举,可以说,片中的冒险从一而终的吸引观众,而它的世界观不仅照顾到儿童,同时也在着力于开发他们的内心世界,关于真善美的刻画,相信儿童能在其中学会正义的可贵以及团结与坚守的信念。
不得不提的是,《洛克王国3》充分具备了一部动画片的粉丝效应,不仅因为它作为“00后粉丝电影”,充分照顾了儿童的观影需求,还在于它找到了粉丝众多的TFBOYS为其唱主题曲,这种独特的模式显然是富有创新意义的,而从反响上看,它也得到了广大儿童的肯定,不仅仅体现在票房上,还有口碑上,甚至不少成人观众都肯定《洛克王国3》对于孩子们的积极意义。
很明显,《洛克王国3》让人看到了国产片动画片的进步,这对于当下市场也是有着借鉴意义的,如何去打造真正儿童喜闻乐见的动画片,《洛克王国3》显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篇6)
2月5日星期二,我在常州亚细亚影城看了一部电影叫《洛克王国之圣龙的心愿》。通过这部电影我认识了片中的许多人物,啊布、喵喵、水蓝蓝、小火苗、龙星、法比亚、小桃。他们在洛克王国里发生了一个奇妙的故事。
一天早上,小洛克们在抢新年彩蛋,他们追来追去。彩蛋一会儿在小火苗的手里,一会儿在喵喵的手里,后来喵喵没看着前面,一下子撞到了东西,于是,彩蛋从喵喵的手里掉了下来,最后,啊布抢到了新年彩蛋,结果阿布赢了。忽然,龙星看见阿布慢慢的变成透明的,马上要消失了,他们听说精灵王能帮助阿布,于是,他们就去找精灵王了。在寻找的路上,他们团结一致,战胜了鸡牛战队、诗洛克等,最后他们终于找到了精灵王。龙星和乐维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这部电影很感人,它教育我们,朋友之间一定要团结合作,互相帮助。
洛克王国的最新读后感(篇7)
只要不是那魔法图鉴,统统把它烧掉听着那刺激的歌曲,我感觉我身体里的血已经开始沸腾了起来。今天,我和妈妈去看洛克王国大冒险,我不仅看得很开心,而且还学到了许多的知识。
先从菲尔特的身上学到了爱护。他为了不让他的宠物水蓝蓝受伤,坚决不让她和敌人作战。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种懦弱,但在我眼里,他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精灵而做的打算。
我还从迪莫身上学到了忠诚。因为,每当洛克气馁的时候,它总会不断的激励他、鼓励他,让他恢复自信。而且,在植物园废墟那一战中,她不畏强敌,挡在洛克的前面,与与敌人搏斗。最后,她被火系神宠打得晕倒了,直挺挺地躺在地上
再从他们的身上学到了坚持、勇敢。为了阻止邪神当上国王,他们一直拼搏下去。并且,想尽了各种方法,最终差点同归于尽!
最终,最让我感动的是洛克身上的友谊。为了让迪莫苏醒,他不惜交出太阳徽章!这种友谊是普通人没有的,而洛克就是因为这种友谊、友情,得到了许多的朋友。
就让爱护、忠诚、坚持、勇敢和友谊在我们身上共存!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12篇
小编为您准备了这篇“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的精华内容,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出于智慧的不同,人们观察事物的方式各有不同,很多人都被作品这本好书所感动。 真正的读后感不是只字片语的描述,而是深刻领会了这本书的核心思想。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1】
这段时间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它值得每个人去细细体会。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国王”和“公爵”冒充遗产继承人,骗取了彼得留下的巨额遗产,彼得的三个侄女玛丽·简三姐妹却对财产将骗子们洗劫的事毫不知情。在那相处的日子里,善良而有教养的三姐妹唤起了哈克的良心,他不忍心看到三姐妹被骗子欺负,于是决定出手帮助她们对付骗子,他悄悄溜进了“国王”和“公爵”的房间,千方百计偷出了金币,并将钱袋藏在了彼得的棺材里,尽管哈克知道把实话和盘托出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但他觉得说实话要比说谎话好的多,所以他便将事情的真相全部都告诉了玛丽·简并想出彻底摆脱两个大骗子的方法,帮助玛丽·简三姐妹夺回了遗产。
从中让我认识了敢于追求自由,用善良,正义的心态面对生活的哈克;勤劳朴实,热情诚恳,对朋友忠心耿耿的吉姆;聪明伶俐,敢于探险,热爱幻想的汤姆。
小说赞扬了男孩哈克贝利的机智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和信徒的愚昧,同时塑造了一位富有尊严的黑奴形象,他是马克吐温作品精选中最杰出的一部。海明威曾评价道:整个现代美国文学都来源于马克·吐温的著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最优秀的一部书,此后还没有哪本书能和它匹敌“。
在哈克的历险过程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除了他追求自由的勇者姿态,还有他身上闪烁着的纯洁善良的美德之光。在朝夕相处中,哈克与吉姆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他真心地帮助吉姆掩藏身份,不辞辛苦的帮助吉姆逃往自由之地,而且面对吉姆对她的照顾,他充满感动和感激之情,并发誓一定要帮助吉姆实现自由,在吉姆被骗子卖掉之后,只身前往费尔普斯家营救,在明知自己面临很大风险的情况下,他依然决定这么做。哈克身上的这种勇敢和善良,还有他对朋友的忠诚和关爱,读来令人动容。
读好书如交益友,《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就是这样一本好书,令人受益终生。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2】
我很庆幸自己足够幸运读过这样一本幽默清新堪称史上最搞笑名著的书。
初次看哈克,是奔着名著的旗号去的,去之前也已经看完了大名鼎鼎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耐着性子看哈克,中途弃剧了好几次。他的前半部分对当时我一个初中学生来说甚至显得很冗长,甚至是沉闷,尤其看到国王跟公爵那一段,坏人太坏,老是欺负哈克和杰姆,按理说应该就此罢读了,然而也许是整部书那种非常奇异而又古灵精怪的幽默基调不知不觉间已经将我带入进去了吧,我竟然坚持看下去了。终于迎来了生性“幸灾乐祸”的我最爱看的搞怪环节:汤姆索亚和哈克的喜相逢营救杰姆大行动。放下书本觉得马克吐温终不负我啊,从此对《哈克》整部书的感觉上升到了非常之喜爱的高度。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作,虽说是续作,但是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感觉。话说回来,要是太一样的话,不就没有推陈出新的感觉了吗,马克吐温本人也是希望有所改变的吧。《汤姆》感觉是田野牧歌般的小孩子嬉笑打闹,反映的是乡间的童真童趣。
最后印第安人那块儿情节才紧张了些,因为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了。而《哈克》的感觉沉重多了。汤姆索亚居住的环境犹如裹了一层粉红色的棉絮的杏仁糖一样,处境优渥。偶尔骗个小孩子们刷刷围墙,装病不上学。而哈克的生存环境显然沉重得多,他有个酒鬼老爸,老是对他施加家庭暴力,而且哈克没有汤姆的“甜甜的微笑像个天使”一样的波利姨妈,甚至哈克最终逃离他爸爸那里采用的手段是佯装被杀死,这是多么沉重而严峻的脱逃方式。而且哈克甚至有点无意识的感觉,一个11岁的孩童,在看见自己的熟人来寻找自己的尸体的时候,竟然没有太多的兴许波动。这使得我眼中的哈克有了一丝略大气而洗练的感觉。他不大囿于一般的儿女情长,只想着逃走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去。
也许这就是百度词条说他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的原因吧。在全书的高潮过后哈克与汤姆身份揭穿的时候,萨利姨妈提出要收养哈克,我认为最为一个大团圆结局,哈克会同意的,然而百度词条的一条解释却说哈克仍然愿意离开大家,离开田野牧歌似的农庄生活,去自由地区过他的快活日子去。我不由得对哈克这个人物产生了一丝想多了解他的冲动。在同汤姆,杰姆共同患难欢笑了这些日子之后,他竟然愿意为了自由毅然决然的舍弃似乎连空气炊烟都能嗅出丝丝甜味的萨利姨妈家,舍掉汤姆索亚这个好友,舍掉已恢复自由身的杰姆,转身投入到空气里散发着河水气息的自由生活中去,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个善良,聪明而又略带清冷与孤傲的儿童形象。《汤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形式,而哈克贝利芬从头到尾都是哈克的口吻在叙说。海明威说这本书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本,就是哈克独特的俚语口吻使得这本书在接受了海明威这样高的褒奖后也在当时被认为过于粗俗,然而正是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也赋予了整本书独特的魅力。
本书写作的背景是针对美国的“种族歧视”,从中的黑人应该与密西西比河有着一定的生存联系吧,每次看到哈克和杰姆在小划子上用鱼钩吊起一条条大鱼烧上一顿热乎乎的早饭,我都仿佛能够嗅到河水略带咸味而又湿润的气息。初三课本上有一首小诗《黑人谈河流》首当一句:“晨曦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只这一句,其悠远的情思就足以使人遐想万千。作文一个聪明狡黠而又善良的白人孩子,一个淳朴的黑人老人。老少二人在一个木筏上顺河漂流而下,阅尽一路风景。其中有火并,有杀人犯杀人,有骗子。资本主义社会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等,轮番上阵,犹如一个精彩包罗万象的万花筒。所以是历险记呀。美国人的当时思想情态也可以略窥一二,其间多次出现过集体发痴发狂,我感觉有些时候人在群体间就会都有些集体无意识的状态。
其间的句子也是十分精彩,马克吐温用揶揄的口吻写到哈克的爸爸:“喝得烂醉,把左邻右舍搅得四邻不安,好好快活了一番”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汤姆,这不得37年挖完,这得38年”“杰姆一口咬下饼去,烛台几乎蹦飞他的牙啦!”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我其实最喜欢一个人刚开始是汤姆索亚,但看到一个网友说,他不怎么喜欢汤姆索亚,因为汤姆索亚太爱玩了,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我仔细想了想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依旧很喜欢汤姆索亚的行为。特别是他给杰姆写的囚词:“一颗幽囚的心在这儿就要破碎了。”简直看一次就要喷饭一次。杰姆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汤姆少爷,你要是跟俺弄条响尾蛇来,俺就把俺的脑袋向园木上撞去,俺敢打赌俺一定会这么做的。”“花会死在我手里,汤姆少爷,我有足够的泉水可以浇灌啊”杰姆说他这辈子再也不做囚犯了,当一个囚犯太麻烦了。确实是这样,汤姆索亚是个很中二的小青年,又对搞怪耍宝有一腔热忱,落到他手上当囚犯是累了点。哈哈~
每次提到这本书,我总是还忍不住洋溢微笑,大家也读一读吧!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3】
谈到美国文学,当然不能不提马克·吐温,这位19世纪小说家的幽默是如此让人印象深刻。提到马克·吐温,自然不能不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儿童惊险小说的讽刺是这样让人拍案叫绝。
作为译者,张友松先生把马克·吐温口语化的文字风格把握得恰到好处,读这个译本就仿佛是在听一个顽童津津有味地描述他的所见所闻。作为读者,我饶有兴致地读完了这个近300页的故事,掩卷回味时,不禁想对故事中的妙笔和败笔品评一番。
哈克是整部历险记的主人公,虽然他离传统概念中的好孩子相去甚远,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他。如果你问我马克·吐温在《哈克·费恩》中塑造的精妙之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克!哈克的形象让我为之动容,尤其是哈克对待黑人吉姆的方式。
哈克撒谎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习惯,或者说是一种生存方式。他通过撒谎保护自己、保护朋友。因为他随机应变的撒谎本领,他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例如,当哈克遇到搜寻黑奴的白人时,他从容地编造了一个谎言,把吉姆说成是患了天花病的他的父亲,结果让搜寻者退避三舍。看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哈克真是巧舌如簧,而在他伶俐的口齿背后,我看到的是哈克的善良、机智、勇敢。
作为白人,哈克深受种族观念的影响,他认为“你想教会一个黑人讲道理,那可真没办法”。(P77)(书中还有多处体现出哈克对于黑人的偏见)。然而哈克对吉姆这个黑人却有着深切的同情和理解,哈克“相信他惦记着家里人,也是跟白种人一样的。”(P153)在哈克眼中,吉姆是一个勤劳、无私的好人,他把吉姆当朋友看待。当他捉弄了吉姆后,他鼓起勇气向吉姆低头认罪,而且他“一辈子也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P84)他是这样在乎吉姆的感受。当哈克准备写信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告知黑奴吉姆逃亡的下落时,他犹豫了,他想起与吉姆同欢笑、共患难的情景,最终友谊战胜了偏见,哈克撕掉了举报信,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P212)在哈克以及他同时代白人的思想观念中,帮助黑奴逃跑是要“下地狱”的事情,但他仍旧义无反顾地这样做了。
哈克是一个不羁的少年,他无法忍受循规蹈矩的生活,不愿接受枯燥虚伪的教化,毅然给自己制造被人谋杀身亡的假象,去追寻自由的生活,即使遇到各种艰难险阻,他也从未退缩和放弃。这样一种追梦的勇气应该也是哈克成为全书之精妙的原因吧。
如果要说《哈克·费恩》中的败笔,我认为是最后十章中对汤姆·索亚营救黑奴吉姆荒唐行为的描写。汤姆营救吉姆不是出于对吉姆的同情和理解,而是把吉姆当成他“伟大”冒险游戏中的一个道具;汤姆营救吉姆不需要承受种族观念的内心煎熬,他早就知道自己放走吉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在这最后十章的故事中,汤姆·索亚的形象喧宾夺主了,吉姆沦为了逆来顺受的玩偶,哈克成为了言听计从的同谋。吉姆和哈克强大的自我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果敢的主见都被汤姆·索亚这个顽童所导演的“了不起”的营救计划所淹没了!
最终,吉姆没有被绞死,原因是他的主人华森小姐出于慈悲和怜悯,在遗嘱中恢复了他的自由。而吉姆在逃亡过程中之所以能够逢凶化吉,也是因为哈克等少数几个白人的友爱和保护。吉姆作为反抗种族歧视的代表,在争取自由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他的勇气,但他的胜利却几乎是凭了运气!在那样种族歧视盛行的时代,其它黑奴能像吉姆一样好运吗?单凭少数白人的善良能彻底改变黑人的处境吗?虽然吉姆最终自由了,但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胜利,而不是所有黑人的胜利。
从吉姆获得自由的情节设置来看,马克·吐温的确对种族歧视进行了有力的控诉,但遗憾的是,他把解放黑奴的希望寄托在人道主义上,而不是健全的法制建设和黑人自强不息的斗争精神。这样的思想局限性无疑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最大的败笔。不过至少——马克·吐温是敢于挑战世俗的,能够在那样的时代写出这种惊世骇俗的故事,就足见马克·吐温的高尚和不凡了。
最后,愿种族歧视像恐龙灭绝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愿世界上各个角落的青少年,不论生长在怎样的国度和家庭,都能像哈克一样,追求正义和友善,向着自己的梦快乐而勇敢地前行!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4】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这是继《汤姆·索耶历险记》之后的又一部描写儿童历险的小说。这两部姐妹篇堪称马克·吐温的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耗时八年,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当然没有任何著作是完全真实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虚构了情节、夸大了事实。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汉尼伯镇和密西西比河沿岸,那是马克·吐温生活了的地方,那里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镇里各种的人以及发生的事,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性的小说。这部小说耗时八年,由此可见作者马克·吐温这本书的执着,对写作的执着。所以这本书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艺术方面都相当成熟,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最优秀作品。
马克·吐温不仅是美国的著作家,还是有名的幽默家,这点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有体现。书中在哈克逃亡的路上遇到了自称“国王”、“公爵”的两个骗子,虽然两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黑人吉姆还是上当了,可是哈克确心知肚明,一路上通过几人夸张的表演骗了不少的钱。我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的文笔,所以并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也曾经被书中所描绘的生活深深吸引过,那种自由放荡的生活仿佛成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可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像书中哈克和汤姆那样的孩童的幻想罢了。在看到书中导读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在市面上读的都并不是原稿,都只是马克·吐温手稿的后五分之三,这使我相当惊讶,因为当你读书的时候并不觉得少了什么,这也使我相当好奇那五分之二的内容是什么,希望什么时候有幸能读一读那五分之二的内容。
说句老实话,我看了哈克的种种历险却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精彩,感觉比《鲁宾逊漂流记》差远了。《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发生的地点和环境都要离我们的生活更远的多,作者能够更加天马行空的构思很多有趣的东西,反正我看的是很有趣的。也许因为我并不了解哈克所处的环境,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化并不了解得很深入,难以领略作者隐含在文字之下的东西,也许还要再读几遍?
有人认为该小说是一部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他在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根本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它,它是专门未成年人写的。”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的马克·吐温,一个带领着大家在文学上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伟人,他的作品竟然被评为儿童文学作品。我自认文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主旨还是稍有领悟:反种族歧视、批判罪恶的蓄奴制是小说的基本思想。
当然这部小说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将一个反蓄制的英雄放在一个14岁的孩子身上,将以叶扁舟作为避风港,将吉姆的解放寄托在沃森小姐的一纸赦免令……凡此种种,表现了马克·吐温不满现实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可读之书,你不仅可以领略书中朴实的修辞,还可以领略美国蓄奴制给黑人同胞带来的疾苦,还有一个正直孩子的心。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5】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先生所写的,他写出了孩子们无声的反抗,写出了孩子们被压迫以久的心声,使这些孩子们终于可以倾诉他们的心声,找到他们因有的童年。
这本书以美国密西西比河上的圣比得堡镇为背景,描写了少年汤姆索亚和他的顽皮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及汤姆的女友贝基撒切尔的冒险故事,本书被认为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主人公汤姆聪明又淘气,不屑与平庸的生活,富有冒险精神,用不断的逃学和恶作剧来对枯燥的学校教育循规蹈矩的大人们表示反抗,汤姆虽然调皮,但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候,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却都能挺身而出,显示出他们思想善良的一面。
小说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为了逃脱一心想把它改造成绅士的邻居和不断酗酒殴打他的父亲,后来竟然用猪血伪造出了自己被谋杀的现场,然后偷了一条小船远走高飞了。后来,又不顾“犯罪”的危险帮助逃跑的黑奴。他用以毒攻毒的办法来对付冒充公爵、国王行骗的骗子。所有他的所作所为都和一个好孩子或者绅士相差甚远,但是又都是在追求胜利。体现了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身上善良勇敢、敢作敢当、充满智慧和冒险精神体现了真正的美国人的精神特质。正是应为他的这些品格赢得了所有酷爱自由和正义的人们的喜爱。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6】
海明威曾评价《哈克贝利.费恩》这本书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既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也许是一个队这本书极高的评价。
文中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在马克.吐温的另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也出现过,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就开始出现,文中的汤姆和哈克贝利就是好朋友。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至于汤姆和哈克贝利为什么会成为朋友,可能是他们的性格相近,更多的应该是汤姆和哈克贝利的冒险精神。
哈克贝利生活在一个十分黑暗的时代——那是一个白人称霸,黑人为奴的时代。这本小说以哈克贝利冒险为线索,透过现象看本质,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的腐朽和奴隶制的罪恶。
文中的哈克说过:“我从来就没有一个家,或像其他的男孩那样去上学,我睡在街上或林子里,只要我想做,我就能做我想做的事,这真实一种美好的生活。”仿佛能看到他说这话是笑着的,但眼底的悲凉却直达心底。
哈克贝利有一个酒鬼父亲,他的父亲经常醉酒后毒打他,后来,因为哈克贝利受不了父亲的毒打和道格拉斯对他的要求及生活方式而离家出走。逃到了密西西比河上,在那里他遇见了黑奴吉姆,两人相遇后,便结伴而行,相依为命,在途中他们遇到两个自称为“国王”和“公爵”的骗子。这两个骗子做了一系列的坏事后,又背着哈克贝利将黑奴吉姆卖掉,哈克贝利为救吉姆想尽了无数办法,哈克为了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进行了一番冒险。
在当时,帮助奴隶回复自由身是需要极大勇气的,他这样做不仅违背了法律,甚至会下地狱,但是他没有退缩,他做了。他就这样做了。做也许不知道是他的想法对,又或者是社会现象所说的对。根据当时那个社会,吉姆是奴隶,是华森小姐的奴隶。但从哈克的角度出发,他认为自己应该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社会的腐朽观念与他的正直勇敢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他想起了自己和吉姆的友谊,和吉姆在一起那段美好、快乐的时光,也许是那时候他决定帮吉姆摆脱奴隶身份……
哈克贝利是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父亲总是酗酒,醉后,还经常打他,甚至还会问哈克伸手要钱……
在种.种苦难面前,哈克没有颓丧或逃避。他会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这一切,积极面对困难的生活,在前进的道路上努力前行。
小说赞扬了哈克贝利的机智勇敢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社会的黑暗。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7】
马克吐温曾说过,那些有好书却不读的人不比无法读到这些书的人拥有任何优势,我也有很多书,比如《秘密花园》、《走出麦田》、凡尔纳的《梦幻三部曲》我也爱读,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哈里贝利·费恩历险记》。
这本书讲的内容是哈克贝利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于是他们开始了冒险的旅途。途中他们遇到了两个人,一个冒充国王,一个冒充公爵,他们两人四处诈骗,最后国王还为了钱狠心的把吉姆卖掉。哈利贝利在寻救吉姆的路上,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汤姆用在书上学到的方法救出吉姆,恢复了自由。
通过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哈克贝利的正义感和敢想敢做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吉姆有同情心勇于牺牲精神所打动。他们让我知道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勇敢去面对。即使他很困难,我们也要敢于面对,不逃避、不退缩,所有困难才会迎刃而解。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应该是相互平等、相互尊重、互相关心,不应分高低贵贱,只有这样,世界才能和谐,才能共创美好的未来。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8】
这个寒假,我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感触颇深。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长篇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哈克贝利,他是一个机智勇敢的白人少年,主要内容是他为了摆脱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亲的纠缠,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弃家而走,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这途中,他遇到了想摆脱被贩卖命运而出逃的奴隶吉姆,俩人成了相依为命的好朋友,经历了种种奇遇。
这本书的时代背景很黑暗,黑人们生活在最底层,得不到自由,受到歧视、压迫、剥削,是白人的奴隶,书中的黑人吉姆就是奴隶。我感到非常气愤,人和人之间本该是互相平等、互相尊重的,怎么能有高、低、贵、贱之分呢?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哈克贝利宁死也要帮黑人吉姆争取自由,他勇敢地抛开了世俗偏见,执着坚持自己的原则,他勇敢地站出来伸张正义。正义和善良在他的心灵中更是占据了至高无上的位置。
我们新时代的孩子,缺乏哈克贝利身上的正义感,看到别人被嘲笑、欺凌,却不敢帮助他们,不敢伸张正义。即使有人会上前帮助,那也只是极少人。
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我从哈克贝利身上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不论遇到困难还是挫折,都毫无畏惧,勇敢面对,最终都能战胜。我们要向他学习,把他当做榜样,让他成为我们成长道路上的指南针,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精彩。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9】
在寒假里,是让人静下心来阅读的好时光,所以我有幸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哈克贝利˙费恩险记》,从书中让我明白做一个善良的人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这本书主要写了白人男孩哈克贝利芬为了摆脱酒鬼父亲的纠缠,制造死的假象离家出走,又遇上不想被卖掉出走的黑奴吉姆,两人结伴乘木排漂流,历尽艰险的经历。到最后,他和汤姆帮助家奴吉姆得到自由。我最难忘的地方是:他们为了救出吉姆自找了很多麻烦,也想了很多办法。在这本书中,哈克让我看到内心的正义和善良,使我为之感动。
我觉得我们都要做善良的人,虽然有时候做的善事很小,但因为你的善良可以给别人带去帮助,就会感到很快乐!可谓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就在这个寒假里,我就和同学们做了善良而有意义的事情。
正月初六上午,我们在xx区志愿者协会义工阿姨的带领下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望朝鲜志愿兵——x爷爷。我和同学们拿了几桶油和一些米去爷爷家慰问,爷爷的家在半山上,要经过一个很陡的斜坡,大家铆足了劲,拎着慰问品向爷爷家冲去。我们很快就来到了爷爷的家里,眼前出现的是一幢矮矮的两层楼平房,外面看起来有些陈旧,走进一看,里面的基本上没有装修,卫生情况也是非常的糟糕,我们把慰问品放在了桌子上。爷爷看见我们进去,吃力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可是他自己已经不能下床了,是一个妈妈把她搀扶到轮椅上的。
我们的到来让爷爷欣喜不已。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用朝鲜语和我们说新年好,在场的同学们都被逗乐了。爷爷还和分享了硝烟弥漫的战争岁月经历,讲述了自己在异国他乡浴血奋战、英勇杀敌、等保家卫国的从军经历,说着说着,爷爷的眼睛已经湿润了,xx马上为爷爷递上餐巾纸,在场的人都被爷爷感动了!爷爷还教育我们要热爱和平,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要为建设祖国多做贡献。
最后,我们争先恐后地为爷爷打扫了房间,使得老人的房间焕然一新,还打来热水给爷爷洗脸,喂爷爷吃面包。爷爷的脸上一直挂着微笑,我们的心里也好满足!
今天我们为爷爷做了这么一件小事,让爷爷高兴了,其实我们的心里更加高兴,这种善良有爱的种子在我们心里生根发芽,在回家的路上,我暗暗地想,下次有机会一定还要来看爷爷!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10】
从《绿野仙踪》《鲁滨逊漂流记》到《汤姆索亚历险记》,历险故事伴随我走过美好的童年,其中的经典之作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即大名鼎鼎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先生,他不仅是伟大的作家,更是一代幽默大师,作品风格融幽默讽刺于一体,代表作有《百万英镑》等。
本书所讲的故事就是主人公哈克,他不满平淡的生活,逃出老爸“魔爪”之后的流浪经历。在一座小岛上巧遇黑奴吉姆,两人结伴而行,开始了他们的历险生活。为了让吉姆获得自由,他们昼伏夜行,历尽艰险……
之所以说本书的冒险经历十分吸引我,那是因为我也有一次“逃学”的经历,上演了一出新的逃学威龙记。记得上幼儿园小班时,因为不习惯在园里呆,我趁老师不注意,偷偷溜到校门口,本来长得就小,我弯下腰低下头,门卫就自然看不到我,顺利的“逃出”幼儿园后,我沿着以前妈妈带着我走的小路,凭着记忆,曲曲折折,竟然就这么偷偷跑回了家。敲开门,奶奶看见是我,吓了一大跳,明明早上才把我送到幼儿园,我怎么会回家呢。不及多想,忙把我又送回幼儿园。当然这是我第一次逃学,也是最后一次。有了实际的生活经历,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触更深刻了。
当然,历险故事的主人公哈克所表现出的品质,才是我们读书时要学习的。他的善良,机智,勇敢,还有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尤其是人物的探险精神,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拥有的,俗话说得好,“爱拼才会赢”。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11】
“你要是没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小说,你就不会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那并没有多大关系。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讲的大体上都是实话。有些事情是他胡扯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都是实话。”你见过如此滑稽的开场白吗?反正我是第一次见到。这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开篇第一段,一下子让我领会到了什么叫“幽默大师”。作者马克·吐温的语言真是风趣幽默!
这是一本妙趣横生的小说,讲述了哈克贝利·费恩忍受不了父亲的残暴,逃出家门,途中遇到逃跑的黑奴吉姆,便想方设法帮助他获得自由,最终哈克和汤姆·索亚一起救出了被抓住的吉姆,还为他争取到了自由。
首先,这部小说大胆地揭露了社会上一些坏现象,就比如作者对黑奴制度提出了反对,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两个狡猾的骗子。这两个自称公爵和皇帝的骗子,他们为了赚钱,不努力工作,而是换着花样骗人,一会儿演戏,一会儿演讲,竟然还套出一个小伙子的话,去抢别人的遗产!他们真是让我恨之入骨,都想跳进书中揍他们一顿!当然啦,他们最终还是罪有应得了。这让我想起了《皇帝的新装》中的两个骗子,他们骗了皇帝,也得到不少好处,可是那两个骗子被孩子很轻易地揭穿了,他们和这本书中的两个骗子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本书中的两个大骗子骗了三个守孝姑娘的巨额钱财后,非但没有人看出来,就连哈克把两个骗子的底细向老大揭穿了以后,她思考很久才相信。可见当时的社会上的人很麻木,再加上骗子们“老谋深算”,使得他们很轻易地让人们上当受骗,这真是让人失望的社会现象。
其次,我认为这本书中的哈克真的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当时,黑奴制度盛行,如果帮助一位黑奴逃跑,就是犯下滔天大罪,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甚至可能失去生命。可是哈克却没有为自己着想,尽他最大的努力,想把黑奴吉姆带到没有黑奴制度的“自由州”,可见他是个善良、热心助人的人。虽然当时他也犹豫过,可是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帮助了吉姆。也许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是无法体会到当时的情况的,但是我们可以了解到的是,哈克当时一定经过了很痛苦的一番思想斗争,并且做出了一个很多大人都无法承受的决定。
书中哈克和吉姆的友谊让我感动,一个白人与黑人之间会有友谊?这在当时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可是吉姆和哈克消弭了不同阶层之间的隔阂,成为了好兄弟,吉姆还亲切地把哈克称为“老弟”,处处为他着想,哈克也尽力保护着吉姆。而且当哈克戏弄了吉姆后,还主动向吉姆道歉,虽然这些点点滴滴看似在那个时代是“不可理喻”的,可正是一点,体现出他们两人真心付出,平等相待,同时也说明哈克在这次旅行中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朋友不分地位高低,只有能和你真心相待、共同担当的才是真正的好朋友。这不由让我想起了LYF,虽然我们俩性格完全不同,我还经常毫不留情地指出他的不足,让他很气愤。平时我们之间有斗嘴,有争吵,有不快,可是我们俩一直都是“好哥们儿”,欢笑不间断——出去玩时,我们都约着对方;有好吃的时候,都想着与对方分享;过圣诞节时,互送节日礼物;打电话时,一聊就停不下来;有麻烦时,就请对方出主意……这一定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友谊!
感谢说实话的大作家马克·吐温,他风趣幽默的语言让我捧腹大笑,尽管他也让我们看到了当时社会的冷酷、黑暗,但是我们从哈克、吉姆身上还是感受到了他们善良、真诚背后的丝丝暖意!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篇12】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好词语、好句子,光是好的成语就有二百一十六条;除了这些,我还学到了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
哈克贝利·费恩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白人少年,他喜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几次逃离历险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有一个酒鬼的爸爸,只要一有钱就去买酒,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灌得酩酊大醉,哈克讨厌这种生活,就采取“东躲西藏”和“脚底抹油”的策略,四处流浪。后来,因为他曾经救过陶格拉斯寡妇,哈克被陶格拉斯寡妇收养,在寡妇家里有一套古板的清规戒律,要上学、要做作业,不自由,像一只小鸟被关进笼子里一样,后来他又逃了出来,跑到了杰克逊岛,岛上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善良、忠厚、老实大个子的黑奴。有一次,有两个骗子来到吉姆和哈克的木排上,神气活现的说:“我们俩是英国的国王和公爵,你们跟我说话时必须先叫一声“陛下”,吃饭时也要说“陛下,请慢用”。”吉姆和哈克很真诚地对待他们,可他们还是不满意。所以吉姆和哈克决定甩掉他们,吉姆和哈克在逃离的过程中两人也走散了,当时哈克来到一个农庄,这农庄空气清新,人也非常热情,哈克就进去打听一下吉姆的消息,听到吉姆的消息后,哈克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原来吉姆被抓了。哈克离开了这个农庄去找吉姆了,在路上巧遇了汤姆,汤姆是一个聪明、热心肠、会出谋划策的男孩,两人商量一起去救吉姆……。
通过阅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使我深受教育和启发:我要学习哈克的善良、聪明、勇敢;我要学习吉姆的善良、忠厚、老实;我要学习汤姆的聪明、热心肠;我要学习华森小姐的爱心……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精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完作品后,可以把读书感悟记录下来。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下读后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吸收书中的哲理。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这本书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栏目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麦克白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1
读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麦克白片面听信女巫的所谓预言,利益熏心,残忍地将国王杀死,到头来他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莎士比亚在剧中说麦克白遇见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当上国王。麦克白开始还有些犹豫,但他看到比他强大的人都意外的死去,加上他的利欲熏心,盲目地听从妻子谗言,谋杀了国王,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国王,成为暴君。麦克白到后来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当他获得权力之后,胡作非为,失去民心,百姓把他看成“夏桀、商纣、杨广”之类的昏君。
麦克白丧心病狂的举动如其说是不得已,倒不如说是多年利欲熏心而所为。不可否认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利益熏心是一把害人、害己的双刃剑。要避免犯这样的错误,必须学会加强自身修养。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2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知道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英国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我们放假了,我趁着这些时间,看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此文被世人认为这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面。
因为一开始的麦克白英勇,忠诚于邓肯,用自己的行动获取了邓肯的信任,他从未想过杀害邓肯,可是却在三个巫师第一个的预言成真,自己妻子的怂恿之下,自己贪婪的欲望下而决定杀害邓肯,在杀害邓肯后,他看着自己双手说道,好惨!可见他那时的害怕和被他杀害的人的同情,他不敢相信这些居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回不过神来。
第二天,杀人后的心虚感使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冲,将自己听别人说邓肯的惨状后那惊讶,对邓肯一代贤君的惋惜,悲痛之情全都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这些不仅仅是伪装出来的,这更多的是麦克白的真实心情。
而邓肯的遗子———马尔康和道纳本,他们被人污蔑弑父,于是商讨一番,他们逃了出去,想着等来年有实力了,再调查真相。之后,麦克白继承了王位,但是却对班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于是,他找了两个刺客,并且刺激他们,导致他们杀班柯的决心更加的坚定。班柯死后,麦克白宴请大臣,在殿内,他看到了班柯的鬼魂,他不安,于是失了身份,而他的妻子更是被吓疯自杀。
而掌管那三位巫师魔法的人知道后怒了,她用一夜的时间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一切,邓肯的遗子----马尔康,道纳本从英国进军,消灭了麦克白。而麦克德夫这个‘反贼’和马尔康在别处共谈天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却在逃难时惨遭刺客的杀害。
《麦克白》这部话剧中的主人公麦克白因过于听信妻子和三位巫师的预言而导致篡权夺位,并且得到王位后还使全国血流成河,让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实属暴君之举。
而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得无厌,应适可而止,也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于不仁不义,进退两难的地步,从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3
我们都知道《麦克白》这个故事,一个关于权力、欲望与命运的故事,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但当我真正读到这部剧本之后,才明白那是怎样一个深渊。
莎士比亚的《麦克白》创作于1606年。15世纪初的英国仍处于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下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当时的统治者为了稳固自己的权力,提倡君权神授。当宗教与皇权被联系到一起时,虔诚的教徒便会无条件地信任并服从他的君主。既然君主是天神派来治理人间,他的意志可以全权代表自己所信仰的上帝,那么君主的决策又怎么可能发生任何微小的偏差呢?这是上位者利用宗教“净化人心”的效果,稳固皇权的重要手段。那么既然君主的皇权是命中注定的.,他能够登上皇位,受人敬仰,是上天安排好的,非自己能力所左右,同样作为人类的平民百姓,他们的命运也一定是注定的,即使人们认为自己是凭智慧与理智做出决定的,其实周围的环境与所供的选择,影响判断的因素都是安排好的,导致的结果也不可能改变。
这样命定说的思想在《麦克白》这部戏剧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三个麦克白路遇的女巫就是未来的揭示者,她们所预言的会一一被实现。她们预言麦克白会荣登皇位,麦克白便弑君夺位;她们预言麦克白的皇位不会被颠覆,除非勃南的树林向邓西嫩进军,果真推翻了他的统治;任何女人生的都无法伤到麦克白,他最后死在了一位剖腹产而生的将军手中。令人感到恐惧的发展,所能体现的不是巧合,而是命运。
而三女巫从另一种意义上也是命运的引导者。在遇到得胜归来的麦克白后,她们先称麦克白为葛莱密斯爵士,这是他已有的头衔;其次称他为考特爵士,此乃他击溃敌军和叛徒后将要获得的赏赐;最后才称他为王。当一个人突然被预言为国王时,震惊的同时,更多的是不可置信,但如果在此之前先以已有的和即将要得到的荣誉作为铺垫,这般,即使再忠诚的臣子内心也会生出疑虑,而嫌隙是背叛的第一步。历史上多如牛毛的离间计的例子是最好的例证。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欲望,正直的人将其压制,关闭在人性深处,可即使藏匿的再深夜是存在的,它就像盘踞在人性深处的一条蛇,一旦诱饵足够吸引,它就吐着信子滑了出来,将理智绞得窒息,主宰整个躯体,麦克白曾经也是忠诚的将军,为国作战,奋勇杀敌,但得知自己将继承皇位后,他的野心就星火燎原了。可对于弑君篡位一事麦克白还是怯懦的,也由此有了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与谋划。我认为麦克白夫人是麦克白欲望的具象化,她不断地在催促,迫使麦克白犯下大逆不道的错误,一步错步步错,麦克白在她的引诱下走上了杀戮和毁灭的深渊。
预言也在麦克白的心中埋下隐患,最终导致了麦克白的失败与死亡。三女巫预言到麦克白将登上皇位,但他的子孙却不会继承,反而班柯——另一位爵士会是世代帝王的父亲。一旦篡位成功,曾经的利益共同体就成了心腹大患,时刻害怕得之不易的皇位被他人运用相同的手段夺回,为斩草除根,稳固权力,他开始了不停的杀戮,权力与鲜血一旦堆积成山,越多便惯性越大,不容易刹车,终会因过重,速度过大而撞的粉身碎骨。所以从麦克白手沾鲜血起,他就注定会因激起民愤而遭反抗与推翻。
由此可见,麦克白的命运是早被预言注定的。但是女巫的预言预测到了麦克白的未来,还是因为遇见女巫得知命运才会因此作出相应的举动呢?或许遇见女巫就是麦克白命运的一部分。莎士比亚的这部名著也向我们反映了当时代对于命中注定思想的信仰。
最新麦克白读后感 篇4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是人性与欲望的演绎,是一部揭露和鞭挞野心的悲剧。主要讲述了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上遇到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其一,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心理描写真实而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诱惑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历史罪人,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怂恿、野心的驱使使麦克白走上了弑君的邪途,坐上王位后,权势的贪恋使其人性彻底泯灭,不仅杀害了侍卫,就连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也惨遭毒手。可见麦克白的悲剧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剧本中作者通过大胆而文艺的言语表达深刻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
坚固结实的大地啊,不要听见我的脚步声音是向什么地方去的,我怕路上的砖石会泄露了我的行踪,把黑夜中一派阴森可怕的气氛破坏了。文中的这一句就深刻形象的写出了麦克白内心的挣扎与恐惧。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悲剧的深度。其二,艺术风格别具一格,悲喜的有机结合。《麦克白》是在不损害悲剧基调的原则下把悲喜结合起来,在情节发展的进程中,让庄严的中有轻松,从而达到以喜衬悲、以喜促悲的效果,并使主题蕴意得以升华。例如看门人那一场中就有鲜明的体现。谁在那儿?哼!一定是什么英国的裁缝,他身前给人做条法国裤还要偷材料,所以到了这里来。进来吧,裁缝;你可以在这烧你的烙铁这一门房的话出现在麦克白弑君之后,在这样恐怖黑暗的时刻,不明就里的门房说出这话无疑给这紧张阴森的气氛增加了一些缓和轻松之气,使悲剧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使其气氛不致于过分凝重,缓和读者的情绪。其三,充分运用意象,深刻揭露主题。《麦克白》中的黑暗、鲜血、不合身的衣衫等意象,它们具体形象,含蕴深远,最大限度的表达了作者的意念和思绪。但剧中的意象大多以对立组合的形式出现,比如婴儿与母亲、血与水、黑暗与光明等。黑暗与光明的冲突有力地反映了那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尖锐的社会矛盾,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斗争。剧中的麦克白夫妇为代表的黑暗和正义的光明的冲突,就象征着封建制度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冲突。反映出当时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蒙昧主义思想走向没落,资产阶级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世界观日益深入人心,人文主义在社会文化思潮中开始占据统治地位。
该剧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通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