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3-24 热爱生命读后感[热门]热爱生命读后感模板9篇。
每个人的能力不一样,写出的作文也会不一样。作文,是我们内心情感通过文字的一种方式。好的作文在语文考试中是可以加分的,作文怎么样才能写得好?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热门]热爱生命读后感模板9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2)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3)
本文《初一热爱生命读后感5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着自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或是健康,或是声誉,或是金钱,或是地位,我们竭尽所能要在人生的图片上为自己绘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唯有如此,方不辜负生命的意义。
其实,不管我们追求什么,都是基于我们对生命的重视与热爱。正如汪国真在《热爱生命》里描写的那样: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不论我们成功与否,既然选择远方,就只有勇往直前地追寻;不论我们是否能获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只能勇敢吐露自己的真诚;不论未来的道路艰辛与否,既然选择了奋斗,我们就只能往前追寻。
我们所有这些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4)
今天在家看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文章。一个掘金者在冰冻的北极圈被杀,被朋友抛弃后,终于克服了饥饿、恐惧、痛苦和病狼的威胁,最终以自己的坚韧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得救,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深深热爱。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价值,作者对生命的热爱深深打动了我。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是包含在身体里的一个身体,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和行动,但我没有意识到生命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意味着失去一切。很多人被身体所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的黑暗中,被外界的压力和生存所迷惑和折磨,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了生命的价值。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是为了别人,但我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地理解教育。我不知道,学习是为了充实我的灵魂和生活,甚至是充实它。经常想放弃学业,但是生活让我坚持,我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快感,忘记了生命已经警告过你,你的生命是
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5)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一个好朋友,读书让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这几篇文章情节紧凑,语言精美,人物刻画生动,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独的人在荒野上与饥饿、寒冷,并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一个在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的背包里装着很多黄金,还有跟黄金一样重要的火柴,他十分爱惜这些火柴,总怕弄丢了,所以经常把它们倒出来重新数。
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换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记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摔了膝盖,就哭了老半天,后来发现原来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已。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多了!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6)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7)
这个假期我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热爱生命》。读过之后我更加珍惜、热爱我的生命了!
故事讲的是一名美国淘金者与伙伴走失后孤身一人为了躲避冬天,自己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却有艰难的向东南方赶去。他没有食物就吃野果,实在连野果都没有了那只好拔草吃。累了,就坐在地上歇一会儿。到了晚上他就睡在地面上或岩石上。一路上他都在于死神作斗争,他遇到过熊、恶狼和一些野兽。他自己行了一年多,刚开始只是走,而后来由于长时间不吃饭只好四肢并有在地上爬行,就在他马上坚持不住的时候,他终于开建了一只船在不远处的海面上停着,他又看到了生的希望。最后他只能本能的向前蠕动着,他终于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沉思了很久,我从主人公的身上看到了生命的顽强。他没有吃的东西,又没有睡得地方,还没有交通工具,他还能活下来。我觉得这是人类生存的奇迹。我想如果那些要自杀或活不下去的人看过这本书后,他们一定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想,感到羞愧的,他们的原因只是客观原因而我们从主人公身上看到的只有不放弃的精神。我们需要去热爱自己的生命,那些感到生命无味、疲乏的人们只是在几秒钟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们中有的是因为压力太大,有的是因为有人背叛了自己的感情,有的而是因为有一些解不开的疙瘩……可是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都没有这本书的主人困难大。所以我们都要以故事的主人公为榜样热爱自己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8)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工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9)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的名字叫XXX,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内涵。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我以为热爱生命,就是要热爱现实的生活,能与人为善、充满乐趣、精神饱满地生活,思想根基要设立在不寄托于他人、不寄托于未来,更不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做“糊涂人”。垂暮之年的蒙田就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真正沦落到了自责、自叹、自怪的时候,我们的生命还有意义么
诚然,生命中确实充满了许许多多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那么应该怎样面对它呢在像蒙田一般的睿智者面前,这个问题是容易回答的_那就是把握住自己对待生命的态度!因为消极的态度产生消极的人生,积极的态度必然产生积极的人生。因此在《热爱生命》的文中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如果我们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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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收藏15篇)
读书能使人开拓眼界,作者笔下的作品,让我印象深刻。如何写出令人满意的作品读后感呢?作为今天的阅读推荐我们特别推荐这篇“热爱生命读后感”文章。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
下雪了,一片洁白在这雪野中,当乐音响起时,你会感到雪野更加的纯洁,这不仅仅是雪花,这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这是清晨,当我看到满天的雪花,回味着近段时间一直读的《热爱生命》里的场景时内心的交流。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后面写着杰克?伦敦的一首诗歌我宁愿做烈火余灰也不愿做飞扬粉尘,我宁可让生命的火花在壮丽的火焰中燃烧,也不愿意让他在腐朽中窒息。
我宁愿做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每一个碎片都散发光芒,也不愿做一颗沉睡不灭的恒星。人的价值在于生活,而不是在于活着。
我绝不会仅为了延续生命而浪费时间,我要充分利用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
当我回想着“叛逆”中的主人公约翰尼离家出走时的场景,却也让我感受到机械生活的无意义,正如那句话“生命的密度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杰克?伦敦的这本书的背景大多在极寒的雪野中,人们经受着各种磨难和难以忍受的饥饿,其中可以看到人类顽强的意志,不论多么严寒、多么饥饿,人们的爱却充满了温暖,心灵充满了宁静。
读这本书本身就是一种游历,你感受到纯洁、你感受到年轻真好、你感受到优美的自然带给人的惊奇、你感受到爱的伟大。人类总是热爱美好的东西,美丽的风景、美丽的心灵和美丽的人,当你用你的大脑去组织书中的画面和场景,当你用心去体会这其间的感受,我感觉这本身就是极好的。
这本书有其理性所在,但我更喜欢将其情感部分注射到自己的血液里,让其流淌在我生命的河中,或许读完后我并没有什么感想,但我有感触,我不希望写出《热爱生命》的主题内容、那只是一种概况,早晚我会遗忘,我只希望我的文字就包含着“热爱生命”的情感,此时我想起了班得瑞的一首轻音乐“初雪”我何不听一听,借助这纯净的乐音回味《热爱生命》的情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2】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
,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3】
打开记忆的闸门,装在脑海中有关对生命的理解是冰心所说的“生命像一江水,一颗小树,生命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那样富有哲理;抑或是艾青所说的“即使我们是一支蜡烛,也要蜡炬成灰泪使干;即使我们只是一根火柴,也要在关键时刻有一次闪耀;即使我们死后尸骨腐败,也要化磷火在荒野中燃烧”。那般轰轰烈烈……然而,当我合上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时,深刻体会到的是生命的神奇而宝贵。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从一开始,主人公就眼睁睁地看到同伴的背弃,看着他走向那朦胧的天际头也不回。面对那茫茫的荒野,空洞、恐惧笼罩了他的心灵,可是,他却依旧相信,比尔会在前方等你。
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这样的景象,预示着严冬的逼近。他为了躲避这样的严冬,背起包袱,一颠一簸的向前走,漫无目的。饥饿、寒冷,饿狼接踵而至。渐渐地,他失去了热情,对什么都漠不关心,他已经麻木了,连肉体的疼痛、饥饿的折磨,他都感受不到了,只有生命的火星绝不愿熄灭。正因为生命的这种固执,他才坚持吃沼泽地里的浆果和水洼里的鲦鱼,他才一直提防那只病狼,不愿被它吞下肚子里,他才与那只奄奄一息的野狼进行周旋和搏斗。
命运对他太苛刻了,但是,在死神的铁掌中,他也想反抗,不愿放弃生命。凭这样的求生本能和顽强意志,还有一丝希望是他执著地把握着生命的号码薄,一步步的接近那艘海上船舶,最终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我惊叹于杰克伦敦神人化记叙,感叹于主人公离奇怪诞的遭遇;还有主人公不放弃生命的坚毅,哪怕奄奄一息;佩服主人公坚毅勇敢的性格,即使敌人比自己更为强大;主人公对朋友的忠诚,纵然对自己背信弃义……
那一幕又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另一本书,笛福的《鲁滨逊漂游记》中鲁滨逊荒岛求生的经历。他们都以十二分的顽强意志,勇敢活下去,哪怕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都完美的度过了那一个又一个的困境,更加坚定了他们坚持到底的决心。
让我们带着永不言弃的品格,走过荒凉的大漠,跨过断路的激流,翻过横阻的高山,擦干苦涩的,让所有的痛楚化成记忆中美丽的风景线,拿起青春的画笔,描绘出一条灿烂的人生路途,谱写一曲无悔的岁月之歌。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4】
第一,如何做事。
1 、用心。凡是应该做的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就竭尽所能做到最好,起码问心无愧。
2 、沉稳。不管面临多少事情,一定要沉稳,千万不要着急,要一件一件地去做,总有做完的时候;但沉稳并不等于磨叽,要有效率意识。
第二,如何对人。
1 、以诚待人。不管面对的人什么性格脾气,只要我们自己是真诚的,相信就存在对话的可能,相信不久双方就会在情感上拉近距离,进而能够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相信自己付出真诚,换来的也一定是真诚。
2 、宽以待人。放宽心胸,包容他人的缺点与不足,甚至包容他人对自己的冒犯,要相信没有哪个人故意和自己过不去,如果真有也不必在意,试想:一个莽夫挥舞着重拳打过来,却被一招太极化解了他的力量,如同打在棉花上一般,估计他自己也会深感无趣的。
3 、不随便草率地给人下定论,不信口臧否他人。要把某个人放在相对较长的时间段里去观察,看他总体上是向善还是向恶,是高品位还是低素质。甚至有的人死后才能给出结论,所谓“盖棺论定”。
4 、遇到争议和分歧,得过且过。俗语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就像开车一样,如果“狭路相逢”却互不相让,那就堵着吧,只要不怕误了事。放别人过去,也就是放自己过去。
第三,如何要求自己。
1 、要做好人,时时在心里默念自己是好人,应该多做善事。与人为善一定能使自己内心无比快乐,生活也会因此而盈满幸福。
2 、忙碌起来,勤快起来。不要清闲,清闲就会空虚,空虚是一种病;不要懒散,懒散的人会常感无力,无力积累到最后会发展为无望。“业精于勤”“人生在勤”“天道酬勤”,说的就是“勤”,古今中外成大事者无不从“勤”字上取得巨大成就。
3 、无论任何时候都不怨天尤人,事实证明满腹牢骚只会让自己在消极情绪的沼泽中不能自拔。坦然地接受命运的每一个安排,相信“存在即是合理”,自己所遇到的人和事都是人生的因缘际会,好运歹运都是运,要做到“多喜勿悲”。
4 、少说话,多干活。
诗集就像是江南女子,娇羞含蓄又会让人感悟一些现实意义的道理。就像诗人汪国真所有,我微笑着走向生活。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5】
我读过美国著名作家杰克的书。伦敦的书,爱生活。
这本书的内容是他不小心扭伤了脚,被他的朋友抛弃在一个荒凉的地方,没有食物非常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看看吃,他吃了路边的杂草,坚果,鱼在水中,和鸡蛋的松鸡。与此同时,他与熊面对面。那时,他很害怕。他一直站在那里,像块石头。最后,熊被他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危险过去后,他掉进了苔藓里。
然后他发现一只病狼一直跟着他。两个人在荒野中拖着奄奄一息的尸体,互相搜寻对方的生命。当他几乎完全虚弱时,狼攻击了他。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久,狼被他杀死了,喝了狼的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从船上被救了出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很多道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必须坚持不放弃,为了成功,在最后,同时,我们应该珍惜生活,热爱生活,幸福生活。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6】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7】
生与死就像我们手的两面,人有生必有死,我们每个人之所以能够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正是由于我们每个人必然有走向死亡的那一天。人生自古谁无死嘛。
同时,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都是短暂的、有限的,总是要死亡的,是人人所不能避免的。盖棺定论。死亡是生命的终点,又是衡量价值的起点。只有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对于死亡才没有遗憾。正如毛主席所说:“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如果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就感到死而无憾,就不感到死的苦恼了。
如果一辈子懒散拖沓,萎靡不振,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留有好多遗憾,临死时必然感到苦恼。
从哲学上说,人在追求自己的生命价值时可超越死亡,在人类历史上,饮鸩的苏格拉底、自沉汨罗的屈原、断头台上的谭嗣同,这些人物都把“小我”融于人类“大我”之中,实现了人的生命的自我超越。
既然“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那我们如何才能做到“乐于生”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8】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应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可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我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欢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我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必须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9】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心中久久难以平静。
这是一个关于巴克狗的故事,大概内容是:在一个桑塔克莱拉的山谷里住着一只叫巴克的狗,某一次人们在北极发现了黄金,需要强壮的狗来为他们做苦力。而巴克就被一直买到了去北极找黄金人的手中,旅途开始了,它经历了重重困难,经历了失去朋友的痛苦,经历了被人挨打丧失生命的风险,但是巴克无怨无悔,直到一个荒野,才与狼群一起生活。
这本书真令我感动啊!在我看到前面时认为巴克是绝对活不了多久的,但那是我的大错特错了,他活了下来,它是用坚持活了下来,用热爱生命的信念活了下来,它是一只普通而又特别的狗,读完最后一页,巴克在我心中忽然变的如此之高大。这本书的名字起的好,正如巴克的生命,它有过温馨,有过风怒,有过欺凌,有过关爱,这都不能在巴克的生命中抹去,它怎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呢?就是这个使巴克在红衣人手中坚持,在恶狼搏斗中幸存,在桑顿落入水中时救他。
这本书不就是告诉我们要向巴克一样热爱生命吗?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0】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1】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2】
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给了我极大的震憾,每句话都激动人心。下面,就看看这生与死的埋拼搏吧!
那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美国西部的一位淘金者被返程的朋友给抛弃了,他只好独自在荒原上流浪,天越来越冷,食物也一点都没有了,他拖着腿上的伤在雪地上慢慢前行,有时碰到高一点的雪峰还要爬着前行,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这匹狼在他身后舔着他那腿中流出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的战斗开始了,他不停地在前边走,病狼也不停地追,最后,淘金者为了活下去,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被一艘捕鲸船中的人救上来了。淘金者最终生存了下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报纸上经常会有自杀跳楼的人,他们是多么的不珍惜生命啊!
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是最有理由放弃生命的,但他却不屈服,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因此他才能得救,然而,这些受到小小挫折,就感到生命没有意义的人,那就太不乐观了,要知道,要是每个人都开心、快乐,世界将变得很可爱。总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不要因为生活中的坎坎坷坷就放弃生命,这是很不科学的选择。
生命,一个非常神圣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3】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舰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比尔的自私,他不顾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两秒钟内就咬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块牛排的力气就可以打败比他年轻许多的桑德尔。我感受到了马丁伊登写作能力高超他靠写作从一个穷光蛋成为了一个富翁。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4】
今天我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这本书畅销全球,得到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列宁晚年卧病在床的时候,还叫人特地朗读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部作品给他听,并给予了这部小说极高的评价。小说的朱仍是一个淘金者,他在回家的途中扭伤了脚,被同伴们无情的抛弃了,他开始了荒野求生。他把自己的砂金分成两份,一份随身携带,一份藏了起来。他在艰难行进中发现一只松鸡,在饥饿的趋势下,拼了命的去追赶那只送鸡,结果迷路了。在体力不支的时,再次将他随身携带的砂金在一分为二,直至最后抛弃了所以的砂金。小说描写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让主人公置身于及其恶劣的环境中,与饥饿、寒冷、野兽和恐惧做抗争,在生死之间展示生命的坚韧和顽强。通过捕捉到了人性心灵深处的闪光点,给与我们触动,体现了人与自然抗争时所展现的强大生命力。
主人公的悲惨遭遇不是极端的环境造成的,而是人性,这值得我们深思。流落荒野的恐惧是对冷漠人性的当头棒喝。文中的内容好像看上去跟我们的生活相距甚远,但是其生存状态总能让我们感觉熟悉,有很强的代入感。读这本书直达灵魂最深处,让我们不自觉的寻找心灵的出路,唤醒人们的良知。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5】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由此我想到,人生路上不可避免地会有许多艰难险阻,甚至会有让人丧失信心,直面惨淡的沉痛遭遇。——未必有《热爱生命》这个故事的悲壮场面、惊心动魄和殊死的搏斗,但我们都要正确面对,以热爱生命的精神,走出困境,走向希望;绝不能消磨掉意识。而是要敢于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顽强不懈的抗争。面对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难、压力的挑战,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要热爱生命,发挥主观能动性,决不能坐以待毙;惟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又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热爱生命读后感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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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
要实现人生目标,就必须战胜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在许多困难面前想放弃生命,选择死亡,但他并没有心甘情愿地死去。他选择战斗。
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是身后的人热爱生命,继续前行,最后被一艘大船救了下来,比尔死在了山谷里。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比尔的自私,不顾同伴的生死。我感受到雪虎的勇敢。它在两秒钟内杀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
我感受到汤姆的智慧。他只要一块牛排就能打败比他年轻得多的桑德尔。我觉得马丁·伊登的写作能力很强。他靠写作从穷人变成了富人。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热爱祖国》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位伟大的父亲给儿子写的一封教育他如何热爱祖国的信。我父亲从不同的事件中讲述了每个人热爱祖国的故事。我看后,非常感动。
我也热爱我的祖国。我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骄傲、自豪。例如,2008年第29届奥运会非常成功,我为我的祖国感到骄傲。
当我看到那些以国家为荣的运动员站在领奖台上时,我非常激动和兴奋。我为我的国家赢得51枚金牌、21枚银牌和28枚铜牌感到非常高兴。真希望下届奥运会中国能拿更多的奖牌。
做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热爱祖国,努力工作,做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讲文明,讲礼貌,长大后为祖国和人民做出更多的贡献。
我热爱我的祖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2
读过《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示了在皑皑雪原中的一幕幕:绝望与希望、绝境与抗争、死与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最吸引我的是杰克·伦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静、犀利、娓娓道来、平铺直叙,似乎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但却生动地为我们描绘出一种最主观、最直接却又最难以描述的感觉:饥饿。
一开始,主人公被同伴抛弃之后,吃沼泽地上的浆果,这时他还有味觉,浆果”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还也有感觉,睡醒之后,”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而且还能体会出”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此外,他还有感情,咒骂松鸡,而当松鸡逃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他咀嚼灯芯草的时候,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味觉,那灯芯草”仿佛味道很好“,之后再吃草,也能尝出酸味;当他捉到小鱼时,已经没有了味觉,也没有了饥饿感,”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而他捉到松鸡幼雏,”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已经完全丧失了味觉了。
当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时候,除了感觉之外,已经开始丧失理智了,一头巨熊在他脑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现为”肉和生命“!
后来,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驯鹿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狼啃得很干净,但他仍然费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思想和肉体已经是若即若离,而”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作者无情而又犀利地指出仅仅是因为”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垂死的躯壳“才支持下来。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咙,”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生命的坚韧是这部小说的主旨。而读过之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话:”饥饿统治着一切人,统治着一切。“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3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看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情就像一波起伏,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本文主要讲述一位美国西部的淘金者,他在回来的路上被朋友抛弃,独自在广袤的荒原上跋涉。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很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狼。他发现那只病狼跟着他,舔着他的血,跟着他。就这样,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垂死的身体在荒地上互相猎杀。
为了活着回去打败恶心他的病狼,他终于赢得了人与狼的战斗。他杀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剧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类的伟大和力量。
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
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的时候,我们突然迷路了,被困在一个树木环绕的阴暗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
“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没有哭。看着一个树桩,他终于吐出几句高兴的话:
“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还没知道怎么出口,就看到了树桩上的戒指。
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4
打开记忆的闸门,装在脑海中有关对生命的理解是冰心所说的“生命像一江水,一颗小树,生命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的”。那样富有哲理;抑或是艾青所说的“即使我们是一支蜡烛,也要蜡炬成灰泪使干;即使我们只是一根火柴,也要在关键时刻有一次闪耀;即使我们死后尸骨腐败,也要化磷火在荒野中燃烧”。那般轰轰烈烈……然而,当我合上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时,深刻体会到的是生命的神奇而宝贵。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从一开始,主人公就眼睁睁地看到同伴的背弃,看着他走向那朦胧的天际头也不回。面对那茫茫的荒野,空洞、恐惧笼罩了他的心灵,可是,他却依旧相信,比尔会在前方等你。
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这样的景象,预示着严冬的逼近。他为了躲避这样的严冬,背起包袱,一颠一簸的向前走,漫无目的。饥饿、寒冷,饿狼接踵而至。渐渐地,他失去了热情,对什么都漠不关心,他已经麻木了,连肉体的疼痛、饥饿的折磨,他都感受不到了,只有生命的火星绝不愿熄灭。正因为生命的这种固执,他才坚持吃沼泽地里的浆果和水洼里的鲦鱼,他才一直提防那只病狼,不愿被它吞下肚子里,他才与那只奄奄一息的野狼进行周旋和搏斗。
命运对他太苛刻了,但是,在死神的铁掌中,他也想反抗,不愿放弃生命。凭这样的求生本能和顽强意志,还有一丝希望是他执著地把握着生命的号码薄,一步步的接近那艘海上船舶,最终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我惊叹于杰克伦敦神人化记叙,感叹于主人公离奇怪诞的遭遇;还有主人公不放弃生命的坚毅,哪怕奄奄一息;佩服主人公坚毅勇敢的性格,即使敌人比自己更为强大;主人公对朋友的忠诚,纵然对自己背信弃义……
那一幕又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另一本书,笛福的《鲁滨逊漂游记》中鲁滨逊荒岛求生的经历。他们都以十二分的顽强意志,勇敢活下去,哪怕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都完美的度过了那一个又一个的困境,更加坚定了他们坚持到底的决心。
让我们带着永不言弃的品格,走过荒凉的大漠,跨过断路的激流,翻过横阻的高山,擦干苦涩的,让所有的痛楚化成记忆中美丽的风景线,拿起青春的画笔,描绘出一条灿烂的人生路途,谱写一曲无悔的岁月之歌。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5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6
一直以来,我读认为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自然选择、掠夺、适者生存,直到我读到杰克。伦敦的短篇**《热爱生命》,它让我意识到,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惴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
这本书赞美了信念、勇敢、善良、坚毅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一个淘金者遭遇同伴抛弃后,在大自然的逼迫下,以他惊人的生命力和对活下去的信念战胜了一切。
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有很强的内在力量——信仰。虽然被同伴抛弃了,但他仍然相信同伴会在约定的地方等他一起回去,他坚信自己能用自己的力量战胜艰难的环境,这是内心的力量,给了他强大的动力。
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念,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件让我感动的是是他的勇气、毅力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一路上,为了生存,他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吃着毫无营养的野果,吮吸着动物骨头的骨髓,吃着一些细小的生鱼,喝着病狼的血液,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把他打倒,他依然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坚持着,始终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念头。
他的心中一直充满着爱,他是那样地善良。当他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发现了中途抛弃他的同伴比尔的尸体时,第一个反应并不是用他的尸体充饥,即使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将很有可能使唤他自己也面临着同样的下场,但出对于朋友的尊重,他宁愿自己忍受饥饿的袭击也不愿意吃自己的同伴。因为即使比尔抛弃了他,在他心里,比尔仍然是他的朋友。
一路上,他忍受着饥饿、痛苦、抛弃同伴、困难、生活的挑战,永不放弃。拥有一颗多么坚强的心,所以他更加勇敢。他失败是因为他终于没有金子了,但他更成功是因为他活了下来。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比生命更重要。
让我们善待生活,热爱生活,让我们绽放青春!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7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热爱生命》主要写了两个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区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这时,我们的故事便开始了——一个淘金者,甩下了另一个淘金者独自离去,而那个被甩掉的人没有粮食,仅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没有子弹的枪,并且还扭伤了脚。这位淘金者明白有一个地方有食物与子弹,于是他便在头脑中构成了一个印象——我明白哪里有食物。可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几天的路程,此刻他身上没有一点能够吃的东西。于是他就“觅食”,找到了一种异常苦辣而又难吃的小浆果——尽管不好吃,但他必须吃。可是情景一天比一天糟糕,他连浆果也找不到了。于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与草根来充饥。功夫不负有心人,之后,他有时会抓到几条小鱼(仅有他的小指头那么大!),还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窝刚出壳的小鸡——他不分青红皂白就像蛇一样把小鸡塞在了嘴里。就这样,他走出了山谷,可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险——狼群,还有熊(可是它们都没有见过人)——有一次,他还与一头熊正面相对(可是那只熊最终被被他的勇气吓跑了)。他有时会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驯鹿骨头——他也会拿起一根来疯狂的嚼,嚼不动就用石头砸碎……他千辛万苦地来到了海边,最终被一艘科学考察船上的船员救起,带了回去……
像这样的情景,任何人,如果将那个淘金者换成任何人——都会坚持不下去——慢慢等着,直到死亡。而这位淘金者,他有着强烈的求生的意识,有着热爱生命的本能——而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进发,永不放弃的性格让他一向没有崩溃——坚持到了最终一刻……
唯有热爱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8
周末闲暇时,路过一家咖啡店,店的装修风格是我喜欢的样子。温暖的黄灯、洁白的墙壁、浓郁的咖啡香味、书架上整齐摆放的书籍,以及一个人一坐下就把整个背部包裹起来的沙发
时间仿佛就在这里停止。
偶然间瞥见书架上的《热爱生命》一书,内心窃喜,正好是我最近在读的书。拿起,静静品读。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病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
读完此书,我感触颇深。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一如书中的比尔,面对主人公的求助,并没有回头,始终没有回头。
但面对生命,人们有时却坚强得超出想象。绝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伤腿,艰难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
哪怕严重缺乏食物,哪怕环境恶劣得难以承受,哪怕遇到随时伺机吃掉自己的病狼……
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对生命的热爱,是对“小树枝国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恋。
主人公裹了又裹伤腿,找寻一切可以裹腹的东西,与那条病狼斗智斗勇并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后甚至像一条巨型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终于获得救助。
阅读就是用问题一页一页地寻找答案,就像拿着相机一帧一帧地记录真相一样,更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步步负重前行。
书中有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
“生命就是这样吗?白白流失,然后转瞬即逝。生,才会觉得苦。死,却没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
文中的淘金者很现实。他们来自文明世界,带着赚钱的梦想来到荒野。为了利益,他们互相利用,相互勾结,甚至为了利益出卖同甘共苦的伙伴。兄弟情谊变得毫无价值。
可就是这样的肉体和灵魂,在险恶的现实面前,主人公也还有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概,并最终在同荒原、伤痛、饥寒、死亡的斗争中,赢得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
这部**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
这篇文章中的主人公在许多困难面前想放弃生命,选择死亡,但他选择了战斗,而不是心甘情愿地死去。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看到很多人哭泣和离别。但我相信只要信念和希望没有被打破,我们就应该勇敢面对失败和疾病。即使身体在受苦,只要你有勇气面对孤独,面对不幸,不放弃,不放弃,你终将离开整个身体。
人,要有顽强的精神力量。
这样的力量会使我们勇敢地克服困难,努力前进,最终走向成功。(杨昌松)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9
要热爱生命,我们必须珍惜自己的生命。万一遇到挫折,我们不能自暴自弃。生命不仅脆弱,而且勇敢有力。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能敬畏生命,拥抱伟大的生命,享受生命的美丽和神奇。
热爱生活,善待他人。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能被复制。关爱他人,才是人间的大爱。药家鑫之所以受到全国网民的批评,是因为他开车伤害他人时,没有想到自己的责任,没有及时弥补自己的过错。
而是对苦苦哀求他放过自己的受害人张妙连捅八刀。这种漠视别人生命的行为,最终使他成为人人喊杀的对象。正是因为他挑战了中国人的道德底线,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最终将自己推向了灭亡的边缘。
一个不尊重别人的生命,想保住自己生命的人,实在太坚强了。有网友指出:药家鑫不能被判死刑,除非中国彻底废除死刑,我们无话可说;否则,只要中国有死刑,第一个判决就是他。
那些拿出几十张奖状为药家鑫辩护的人能证明他是个好学生吗?只能证明药家鑫学校的教育完全失败了。因为他们没有教会药家鑫最起码的一点,怎样做人。
一个没有人性的人,获奖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热爱生命,就要牢记生命是最重要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够重新获救,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抛弃了他辛苦淘来的黄金。
他的朋友比尔比他更有希望摆脱困境,因为他不愿意失去黄金,轻装上阵,但最终,黄金成了负担,失去了生命。这让我们想起中国矿难频发,背后是对gdp的盲目崇拜和对生命的蔑视。如果管理者把员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那么矿难就会减少很多。
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让我们能够避免一切伤害,让每一个生命都充满活力,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0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这不是对财富的迷恋,对繁荣的向往,只是为了生活。是的,这是为了生活。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它始终是支撑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的渴望本身使他的咆哮吓跑了一直熊,最后杀死了生病的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和困惑。对于一些得失,荣誉和耻辱,我们有时看不见的原因是我们把它们放在放大镜下,所以它们成为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佩服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时刻,也能保持一个人的尊严——他不吃同伴的骨头来生存。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个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主人公所表现出来的人性而不是动物性,把我推向了生命的伟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1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的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淘金人带着沉甸甸的金子凯旋而归,美好的未来似乎已经展现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独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体病弱,行走艰难,缺衣少食,面对饥饿难耐的野兽,他该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他努力吞咽着又苦又辣的浆果、灯芯草根、生鱼、活的小松鸡、野兽吃剩的碎骨头,只要是能补充体力的东西,他都吃,因为,保存体力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野兽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饥饿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并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了?是对生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使他最终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焕发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2
有这样一句话:“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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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一)
脍炙人口的**《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剧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力量。它充分展现了人性的闪光点,生动生动地描绘了生命的坚韧和顽强,奏响了生命的顽强赞歌,可谓触目惊心。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而在生命的支撑下,提供能量无疑是一种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要热爱生活,就必须有信念和追求。
当人们没有信仰,没有追求,生活就会变成一具尸体,而一具行尸走肉又有什么?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
这同**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活和战胜困难的典范。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3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一位朋友介绍的。当时他说的一段话让我印象很深刻,他说:“我在学生时代就开始看这本书,这本书是就我生活中的向导,无论是在顺境还是逆境,一直激励着我去创造自己生命中的价值,去体会有限生命中无限的意义。现在已经过去许多年了,我还经常忙里偷闲地读这本书。”朋友这番话激起了我的好奇,于是便迫不及待地在网上找到了这本书,看后确实震撼不已……
《热爱生命》是抓小鱼来维持生命。寒冷的夜晚他就倒在地上或岩石上睡觉。一路上还与大棕熊、野狼群进行斗争。他凭着对生活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淘金者的举动让我惊叹不已,也让我对人的生命有更深刻的感悟和启示。
感悟一:坚定信念,永不言弃。
淘金者被伙伴遗弃在荒原上,没有因凶残的野兽、饥饿及疾病的折磨而气馁,而是心怀着期望,看着远方海上那些似海市蜃楼的大船,坚信自己一定能到达彼岸。此时我想到一句话:“这个世界没有谁能使你倒下。如果你的信念还在,生活就还能够继续,就算为了可能的绽放,也不能放弃希望。有时候人生就像跑步一样,放弃比选择更难”。就如书中的淘金者在生命垂危时爬行,后面紧紧地跟随着奄奄一息的饿狼,他们都在垂死挣扎着,共同走在一条你死我活的生存竞争路上,他们都知道不能放弃。放弃就面临着死亡,只要不放弃定能战胜一切危险。
感悟二:生命的价值远远高于金钱的价值。
书中写道:淘金者赶路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他把剩下的金子全部扔掉了。当年的淘金者淘到金子很辛苦,但是在生命面前,他别无选择。他明白,其他身外之物没有什么意义,生命才是最可贵的。试想一下他不这样做的话,也许早就死了。这说明金子有价,生命无价。奧斯托洛夫斯基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仅有一次是属于人类的.。”现实中有许多人为了挣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的事情比比皆是。只要有了生命才能创造财富,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是浮云。爱惜生命就是要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感悟三: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
生命对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地珍惜时间,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忍受着饥饿,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没日没夜地朝前走,哪里摔倒就随时在哪里休息。最后已经无法行走的情况下还不停地爬行,膝盖、脚掌都磨烂了,血淋淋的肉露出来了,在他爬过的苔藓地、岩石上,留下一条血迹斑斑的路。他知道只有抓紧时间才能获得生机。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而我们大多数人对于生命的想法就是过一天少一天,很少有人想怎么抓紧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和有效的利用时间。俗话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好多事情就这么一天一天的在推迟,最后是一事无成,浪费了时间也消耗了生命,自己也在一天天变老的路上。与淘金者相比心里很羞愧。我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还时不时地抱怨生活不公平。从现在开始我应该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这也是对生命的最好的报答,是对亲人的最好回报。
我的一位朋友,他自小身体单薄,患有难以治愈的隐性脊髓瘤,医生断言说他活不过少年。但是他没有因为这件事而沮丧,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坚持每天做运动和不懈的学习,竟然考上了大学,并且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位朋友的作为就如《热爱生命》中所说:“一个人来到这世上不容易,无论如何不能对不起生命”。
感悟四:爱惜粮食就是热爱生命。
小说的结尾写着淘金者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去问厨师、水手及船长,本人储备的食物够不够用。他们一再告诉他,让他相信食品充足。他这个举动是曾因为没有食物,在濒死的边缘挣扎而留下的后遗症。他知道要想活下去食物很重要。这也告诫我们好好珍惜自己拥有的食物和水。现在世界上很多人还处于饥饿状态,如果我们都经历了淘金者饥饿的遭难,那我们就会珍惜粮食。
愿每个人都能从《热爱生命》中得到启示,懂得珍惜每一粒米,杜绝浪费食物,共同营造一个没有浪费的社会风气。
生命脆弱,人生无常,天灾、人祸、意外事故、疾病、瘟疫等等每天都会发生。面对这些遭遇,我们应该带着感恩的心,珍惜生命的每一天,让自己每一天都充实,都活出别样的精彩,为我们的生命献上最好的礼物。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4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自行走在茫茫的野外。他的同伴离他很远,他被困住了。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复仇,取决于他身上最有价值的东西。
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猎枪。这是他的辩护,但他找不到子弹。
还有丰富的想象力。他原以为比尔会在他面前等他,然后和他一起往南走。结果,比尔早死在狼嘴里。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的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重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重创。他唯一可以感受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颗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的想再数数,这有点卑锁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险的荒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地试图吞下这薄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浆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
他只是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所以在被救出后,他歇斯底里的囤积食物也能让人们感受到原来的饥饿是如何威胁他的生命的。最后,是狼的威胁。狼经常出现在他周围。他还看到了狼在打猎时的血腥咬伤。当他面对同伴的尸体时,这种感觉变得更深了,因为它显示了他的命运。
他和那只病狼之间有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迫使主人公回到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章没有说的是对生命的渴望。**的公开行动证明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果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
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信仰,不怕路的艰险,不用手的**。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望境地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寻找自己的生活方式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生命的本义。这不是对财富的迷恋,对繁荣的向往,只是为了生活,是的,为了生活。
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他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更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命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和困惑。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
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的欧普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是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钦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吃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个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展现的是人性而不是动物性,我才被生命的伟大所感动。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5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
,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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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偷书读后感”。读书切戒在慌忙,涵泳工夫兴味长,未晓不妨权放过,切身须要急思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阅读作品这部作品,读了之后让人久久难以忘怀。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偷书读后感 篇1
学校组织读书漂流活动,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 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 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 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
作者是以死神的名义,来向我们讲述在二战时期发生的事。主人公莉赛尔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她和他的弟弟被他的妈妈送给了莉赛尔的养父养母。可在火车中弟弟死了。她的养父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的养母很喜欢莉赛尔,可是她喜欢谁就会对谁破口大骂,所以莉赛尔常常被她骂为小母猪。她的养父经常教她识字、读书,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 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但有一天,德国纳粹在空中扔炸弹,由于莉赛尔在地下室写作没被炸死,可她的养父母和好友都被炸死了。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 10 本书为章节名的 10 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 ; 红色是尖叫和鲜血 ; 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 ; 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 ; 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 ; 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在以德国法西斯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扞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 , 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最 后 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 我 对这本书的感慨, 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偷书读后感 篇2
这个古怪的书名会让人觉得那是个有特殊嗜好的孩子徜徉在书海里的幽默故事,我便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翻读的,结果错得离谱了。
当然,这不是一个说书的故事。书的存在只是为了记录一些事,影响一些人,我们面对的,就是那些被影响的人和被倾诉的故事。虽然他们很遥远,如在天边,但有种力量,把他们拉到了我们跟前。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她的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妈妈也许在不久后也会死,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并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
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莉赛尔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这只是个故事,一个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塞满你眼睛的故事,它会让你的眼球酸涩,然后泪水就莫名地下来了。
偷书读后感 篇3
读《偷书贼》后感
第一次看这个书名觉得好奇怪呀,其实我不太愿意阅读外国的书籍,因为和我们中国的国情呀现状呀都联系不大,但是这本书还是吸引了我,因为它的名字……
据我看它的评价所知它可以媲美《解忧杂货店》和《追风筝的人》,用阅读的力量战胜孤独和恐惧,这本书将改变你的人生!这本书讲的是二战期间,九岁的德国姑娘莉泽尔和弟弟被送往寄养家庭。弟弟不幸病死在火车上。在埋葬弟弟的荒原上,莉泽尔捡到了一本对她意义非凡的书《掘墓人手册》。来到慕尼黑贫民区的寄养家庭,莉泽尔夜夜抱着《掘墓人手册》入睡。养父为安慰她,每晚给她朗读手册的内容,还教她阅读。莉泽尔发现书的诱惑比食物更难抗拒,忍不住开始偷书。书里的世界帮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她也开始为藏在地下室的犹太人和在防空洞避难的邻居读书,安慰那一颗颗惶惶不安的心。于此同时纳粹开始对犹大人愈加残酷的压迫,焚烧犹太“有毒”书籍,捣毁每一家犹太店浦,直至将犹太人集体驱赶到集中营。她和养父养母一起,在苦难中掩藏了穷途末路的犹太人马克斯。而当战争降临到她身边后,书将成为她生命中最后也最恒久的希望。战争是残酷的,不管是被侵略国还是侵略国,无数的家庭都被冲击的支离破碎。看到孩子和大人们在空袭中躲藏的惊慌无助的眼神,真是让人心疼。
感谢《偷书贼》,感谢莉泽尔、汉斯、鲁迪、马克斯、罗莎、伊尔莎,感谢你们这么乐观的面对苦难,感谢你们面对残忍这么美丽的生活,感谢你们告诉我文字的力量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你们努力生活,尽管悲伤不断袭来,你们还是努力微笑。
用书中的话来结束吧: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的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东西!
让我们在有生之年快快乐乐的生活在我们这个没有战乱只有和平的年代里吧。怀一颗感恩的心拥抱每一天。
偷书读后感 篇4
故事的一开始就让读者直面死亡,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一辆缓慢行驶的火车,一个疑是冻死的小男孩,拉开了故事的序幕。
遍地的白,透露着冷肃的氛围,冻的人的心发寒,一切苍茫的开始,虚无、混沌。每个人都在努力的活着。
然而在战争年代里,活着是一件特别奢侈的事情,人命如草菅,一颗颗炸弹落下,希默尔街化为一片废墟,整条街只有主人公莉泽尔幸免于难,她所爱的一切,都如飞而去…
她的养父汉斯。那个银色的眸子的粉刷匠,会弹奏一手好手风琴;是她灰暗人生中的一束光,牵着她走向光明;他有着金子般的心,不以自己是高等种族自居,不歧视当时被是为低等种族的犹太人,“他的嘴角有着夏日香槟的味道,散发着手卷烟的香气,正如他灵魂的馨香。”
她的小伙伴鲁迪。头发像燃烧的柠檬色,他总是永不停息地奔跑着;他很仗义,在艰难的生存条件中,依然会挺身而出,帮助有残疾的米汤,即使被打的头破血流;即便他不懂为什么莉泽尔要偷书,但在书落入河中时,他会毫不犹豫跳入河中去捞,只为守护莉泽尔珍视的东西。
还有在莉泽尔家地下室藏身的犹太人男孩马克斯。他倔强地活着,哪怕22个月都没能够看一眼外面天空的颜色;他总是顽强的在与死神抗衡,为了活着他历尽千辛,甚至为此丢下家人忍辱偷生,最后却因怕连累了莉泽尔一家选择偷偷离去,最后落入纳粹分子手中。
那位一直骂莉泽尔“蠢猪”的养母罗莎,粗鲁的言语背后是深切的关怀;总是略带忧伤的镇长夫人,其实最是心善;还有那许多的人。例如三十五号邻居家的咖啡香,喜欢听她朗读平服紧张的众人…扯下冰冷的面具,被禁锢的灵魂得以释放,人性的东西静静流淌。
然而这一切都抵挡不了战争的残酷,一颗颗炸弹投下,如收割麦子一下收割着生命。美好在残肢碎沫中支离破碎,明天的期许还未到来,生命便已戛然而止。在那个看不见曙光的深夜,如同永夜。
希特勒的集权主义,肆意扩张的野心,在这一场战争中依旧没有停下脚步,小人物的悲哀,死亡的哀嚎,如同无声的抗议,要和平不要战争的心愿却再也无法实现了。
要是能在阳光下再畅快的踢一次足球该多好,要是能再去迪勒太太那里买个两人份的糖该多好,一切要是能如梦一样,醒来回到最初的地方该多好,寒冷的冬天终会过去,而死亡和阴影,一个走向永恒,另一个或许是一生都走不出来的鬼魅之地。
我不由得想,在今日这个大环境和平的时代里,真是说不清的幸福呀。为何还会有那么多人内心饱含沧桑,灵魂无处安放?
偷书读后感 篇5
它以一个死神的口吻叙述了一个发生在处于二战时期的德国的一个故事:莉塞尔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打上共产主义者的烙印,被纳粹带走,母亲意外失踪,弟弟又死于疾病。她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一个家庭寄养。但就在这个贫穷的家庭里,她却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或许除了间歇性的轰炸和无止尽的恐惧之外,生活依然是美好的。
而就在一个平静的夜晚,这一切被“打破”了。一个名叫马克斯的犹太人住进了莉塞尔的家。马克斯是莉塞尔养父恩人的儿子,因此即使在纳粹无情的屠杀下,养父仍决定冒着被举报的风险秘密收留他。马克斯碰巧也是个热爱文字的人,他与莉塞尔亲切地交谈,并和她养父一样,鼓励她去识字,去阅读。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圣诞节全家互赠礼物的场景。莉塞尔为马克斯描述外面的雪景,马克斯则赠送给了莉塞尔一个空白的笔记本。“这是我所有的财产。记忆是灵魂的划痕,这些空白页等着你去填补。”从此,莉塞尔便开始学着将自己的所闻所见记录下来。
生活依然很艰苦,人们永远都无法猜测明天和死亡哪一个先到来。但在养父以及马克斯的鼓励下,莉塞尔已经开始了一个崭新的人生。她的灵魂不再麻木,她开始有了新的期待。“一根长长的绳子,绳子的一头拴着一个如水滴般坠落的黄色太阳,好像你能跳进去去潜水一样,在绳子似的白云上画了两个人——一个瘦削的女孩和一个干瘪的犹太人——两人手挽手向那个正在滴落下来的太阳走去。”这样的美好甚至让冷酷的死神都为之动容,即将挥下的镰刀也停滞在了半空中。清晨的日出,深夜的星辰,雪地映射的蓝天……莉塞尔开始注意到那些在战争阴影笼罩下残余的美好。单看这些优美的文字,你根本无法想象这是纳粹统治下的情景。而又在一次偶遇后,她得到了镇长夫人的帮助——可随意进出镇长家的书房。在镇长夫人的默许下,莉塞尔每次都是从花园抄小路,悄悄地从窗子里溜进去。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就像个“偷书贼”。此时,她的语调是轻松诙谐的。惶恐的心灵终于在书籍中找到了慰藉。
也许正是因为莉塞尔对阅读的热爱以及由此被激发出的对生活、对未来的乐观与希望,触碰到了死神的“软肋”,使死神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像带走其他人一样带走她。尽管生活艰苦,食物紧缺,但在她眼里,书是比食物更令人难以抗拒的东西。当邻居们一起藏在地下防空洞中躲避空袭时,莉塞尔开始向他们讲述着那些曾感动过自己的书中的故事。她不再是那个初到慕尼黑的胆小自卑的女孩了。她开始用自己的行动来温暖身边的人。但在一次空袭中,莉塞尔的养父母以及好友都丧生了。她悲恸,却也无力改变。或许,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局,它与之前温馨到令人落泪的生活片段反差太大了,可它又是最真实的,因为在那样的时代,美好的事物随时都有灰飞烟灭的可能。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悲剧。莉塞尔已经在书的滋养下学会独立生存了。战争能够夺去小镇上所有人的生命,却带不走她的回忆,她的平静,她的希望,她的一切。
战争是残酷的,但爱和希望是永恒不变的话题。正是因为无数爱好和平的人的不懈努力,才会触碰到死神的“软肋”,让他“手下留情”,让更多的生命继续活在世上。
“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这是本书讲述者的最后一句话,生动地概括了人性的两面。书能够振奋所有人的灵魂。它虽不能阻止肉体的消亡,但可以使灵魂不灭长存。生活只要还有爱和希望,人生就不会因此结束;生命中只要还有文字,心灵就不会干枯。
偷书读后感 篇6
起初觉得书名挺有意思的,好奇心驱使读完了整个故事。战争题材的小说看过一些,像《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群山回唱》等等,唯独《偷书贼》的视角最独特,人物也更复杂更丰满。二战期间的纳粹德国,是一个疯狂崇拜希特勒的时代。战争中的人,是一群微小的蝼蚁,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炸死和饿死,是悬在脑门的两颗定时炸弹……庆幸的是,战争这块破败不堪的废墟上,总是闪耀着光辉温暖的人性。像肖申克的救赎、辛德勒名单、圣诞快乐、第九连、甚至集结号、安妮日记……
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战争惨象前,连冷酷无情的死神都有了悲天悯人的温度,温柔了起来。他会拥抱死者,他会合上死者的眼睛,他在带走莉塞尔的亲人时,想要对她说对不起。面对战争惨烈死神也迷茫了,不得不发出“人类怎么可以如此丑陋又如此美好,他们的文字为何可以毁灭一切,又可以璀璨夺目?……人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值得认真品读;里边有很多很精彩的句子,值得仔细品味:
“天空像一碗沸腾的汤,有些地方好像被烧煳了。红色的汤中零星地散落着黑色的面包屑和胡椒粉。”
“噢,天空中的云拖着步子,蠢乎乎地聚成一堆。大朵大朵的云。阴暗而浓密。它们互相碰撞着,说一声抱歉,又游荡到别处。”
“在城市与大雪中,到处都是死去的苏联人和德国人。那些依旧活着的人则对着面前的一片虚空开火。三种语言交织在一起,其中有俄语、子弹的呼啸,还有德语。”
“雨滴从空中落下。就像孩子用尽全力关掉水龙头,却没能拧紧一样。”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地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东西。”
偷书读后感 篇7
历经6个多小时读完了这本匪夷所思的小说,这是一本从死神的角度讲述的故事,小女孩从失去弟弟、失去母亲,到投入养父母的温暖怀抱,开启了第一本从弟弟墓地里偷来的书。爸爸的陪伴和教导,让她深深的沉醉在文字的美好之中。于是,在纳粹焚书坑犹、在镇长夫人的书房,她偷了第二本、第三本。有了输入,她还主动或被动的化为了输出,给防空洞内一起躲避炸弹的邻居们读书,给隔壁邻居太太读书,还给躲在她的地下室生存的犹太人读书,最后,在镇长夫人的鼓励下,她开始了写书,并因为写书,成功逃脱了死神的眷顾,成为唯一生存的那个人。
我喜欢这样的经历,跌宕起伏又不失温暖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她和爸爸妈妈的亲情,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年寄养生活,每每听到“小蠢猪”的时候,却觉得特别的温暖。她和马克思的友情,一段异位的寄养,曾几何时,我以为他们之间能有火花呢,她却为了寻找队伍中的他,洒了面包最后被殴打也浑不自知。她和鲁迪最后的爱情,鲁迪爱了她许久,怎么也得不到她的吻,却在死后得到了。这一切的一切,显得那么的残忍却还温暖。
显然,这是一个有爱的死神,虽然他肩负着灭亡的使命。可他还是收藏了那本小女孩的书,直至她寿终正寝的时候,归还于她。我也希望能有一天,我能看到带领我的那个死神,是如此的赋予人情味,也能将我的故事传播给我的子子孙孙吧。
偷书读后感 篇8
这本书和我接触的第一本书《偷影子的人》以及后来看的《放风筝的人》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很治愈,里面的情节、语言描写的很贴切又幽默风趣,而且作者擅长把物写活,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以孩子般的视角来描述一些情节,显得更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作者突出表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比如开始汉斯和罗莎冒着危险收养共产主义的女儿,后来冒着背叛国家的危险甚至在地下室里藏了一个犹太人,比如汉斯不顾性命安危的冲出人群,只为给奄奄一息息的犹太老人送去一块面包,比如鲁迪自己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还把手中的面包全部分给犹太人吃,比如镇长夫人一直纵容小女孩来书房偷书却没拆穿……,这些都体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哪怕生活在战乱年代,也会有这些善意的举动温暖人心;还有纯真感情的描写也很打动人心,鲁迪对小女孩的爱,一直都是明示,一声声的小母猪,一次次的陪伴,还有那一句句的索吻,特别是看到最后小女孩竟是在鲁迪死后才实现了他的愿望,深深的吻了他的双唇很久很久,那一画面的描写,令我止不住泪流,鲁迪恐怕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女孩真的吻了自己吧,哎,结局太悲了,还好马克斯还活着,令人得到些许安慰,其实从原来看的一部电影《穿着条纹睡衣的男孩》到前段时间看的书《活出生命的意义》再到现在看的这本书,我一直很同情犹太人的遭遇,那些平民是无辜的啊,凭什么他们要被赶尽杀绝、永远活在恐怖之中?战争太残酷了,希望世界和平,还此时仍处在战争中的小孩一个快乐的童年!
偷书读后感 篇9
《偷书贼》读后感2000字:
诚如马克斯·苏萨克自己所言:“这是我最好的一次创作”,《偷书贼》的确是我所读过的最好的一部关于书、关于文字的小说。
不管对犹太人的迫害多么残酷,不管战争带来的创伤多么惨痛,不管天空多么灰暗大地多么荒凉,因为,仅仅因为一个对书着迷的小女孩莉赛尔,死神也被深深地震撼了。这样一个直抵人类最顽强最深不可测的灵魂的故事,从死神的口中叙述出来,开始觉得有一份怪诞。然而,读着读着,死神对人类的悲悯足以让人类汗颜了——有多少人像死神一样思考过人类自身的行为和思想呢?当然,值得庆幸的是,这个“死神”也是人类中的一员,他是作者苏萨克,他是被苏萨克的《偷书贼》和小女孩莉赛尔唤醒灵魂的每一个人。
莉赛尔,一个被送养的可怜的小女孩,爸爸被打上了共产主义者的烙印而不知所终,弟弟在被送往寄养家庭的途中病死在火车上,妈妈也在她被送达莫尔钦镇后失去音讯。收养她的是莫尔钦镇贫民区的一个普通家庭,养父是个泥瓦匠,养母是一个出口不离“猪猡”的看上去很粗俗的主妇,他们收养莉赛尔的初衷是为了得到政府的一点津贴。这样看来,莉赛尔接下来的命运似乎不言而喻了。
当我们发现养父——爸爸汉斯·休伯曼和养母——妈妈罗莎内心都十分善良后,是否就觉得莉赛尔的生活有救了呢?一个经历了爸爸失踪,母亲生死未卜,弟弟就死在自己面前的9岁小女孩,一个每天都在噩梦中惊醒的小女孩,善良和关爱能让她获得片刻的安宁,却无法拯救她的灵魂。能让她的灵魂得到拯救,能让她的生命散发出巨大的顽强的能量的,只有书,只有文字。
这个关于书,关于文字,关于灵魂拯救的故事,就是开始于一本书,而且是一本常人看来没有多大意义的书——《掘墓人手册》。因为它是一本书,它里面有文字,它便轻而易举地为莉赛尔打开了一条通往人类灵魂救赎之路。
让我们来看看,文字是怎样喂养灵魂的。莉赛尔从雪地里“偷”来第一本书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本书,更没有意识到这里面有喂养灵魂的文字,捡起它,把它偷偷地藏在衣服里面,初衷只是通过这本书留住对弟弟的记忆和怀念。当爸爸汉斯·休伯曼无意中发现了莉赛尔藏在被子下面的这本书时,他并没有因为这是一本《掘墓人手册》而忽视甚至扔掉它,他问莉赛尔:“想读吗?”就这样不可思议地,在每天深夜,爸爸和莉赛尔一起专注地阅读《掘墓人手册》,爸爸利用这本书教会莉赛尔认识更多的字,直到莉赛尔能够自己阅读。或许《掘墓人手册》里没有什么吸引人的故事,也没有优美的词句和景象,但是,因为文字和文字的意义,为莉赛尔敞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虽然书中没有交代,我们也可以想象得出,学会了阅读的莉赛尔,也学会了用文字来观察和思考,文字使她的认识和思想越来越丰富,使她的灵魂越来越顽强和高贵。我们也有理由相信,爸爸坚持每天熬夜陪着莉赛尔阅读,教莉赛尔识字的行为本身,使文字呈现出了更大的触及灵魂深处的魔力。
莉赛尔偷的第二本书来自庆祝元首生日的广场篝火堆。为了得到这本书,莉赛尔不仅经历了提心吊胆的体验——担心被别人发现,还忍受了身体的烧痛——那本《耸耸肩膀》在她的胸部几乎燃了起来。但是,她拥有了它,拥有了更多的文字,这就足够了。
当莉赛尔第一次被镇长夫人伊尔莎·赫曼带进书房时,那令人感动、震撼的一幕让人久久回味:“这间屋子不断缩小,小到偷书贼能够摸得到离她几步之遥的书架。她用手背触碰着第一个书架,聆听着指甲划过每本书的书脊的声音,听上去就像一件乐器在演奏,或是一阵奔跑的脚步声。她的两只手都派上了用场,不停地抚摸着书架,一个接着一个。她笑起来,笑声远远地传了出去。最后,她停下来,站在屋子中央,一会儿看看书架,一会儿又瞧瞧自己的手指。”就是在这个书房里,莉赛尔度过了一段又一段美好的读书时光。
故事中,几乎所有的奇迹都与文字有关。当避难到汉斯家的犹太人马克斯·范登伯格陷入昏迷时,莉赛尔一回到家就给他读书,读她偷来的每一本书,直到马克斯醒来。当“粗俗”的人们拥挤在地下室里,被紧张攫住心灵不知所措的时候,莉赛尔开始朗读《吹口哨的人》。奇迹很快发生了,地下室里安静了下来,每个人的注意力都被这个读书的女孩分散了,不再恐惧。甚至,当解除空袭的警报拉响后,人们还保持安静,听莉赛尔读完了《吹口哨的人》的第一章。更大的奇迹是,那个总是向汉斯·休伯曼家门上吐口水的邻居霍茨佩菲尔太太,为了能请莉赛尔为她接着读《吹口哨的人》,主动上门向多年的“死敌”罗莎·休伯曼示好。
藏在地下室里不见天日的马克斯,自我拯救的办法就是将自己的经历和莉赛尔告诉的他的事情写成一本书——《撷取文字的人》。在离开的时候,他将这本书留给了妈妈罗莎,让妈妈在莉赛尔准备好了时候送给她。正如妈妈所说的,莉赛尔早就准备好了,但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文字喂养了她的灵魂。
在这个故事里,在那个特殊的政治环境里,在灰暗的天空下,许多灵魂之所以表现得那么顽强和善良,几乎都因为得到了文字的喂养。莉赛尔自不必说,爸爸汉斯也不必说,马克斯也谈过了,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人物就是镇长夫人伊尔莎·赫曼。这是一个特殊的人物,为了逃避心灵的创伤,她把自己囚禁在豪宅里;她之所以没有绝望,就是因为她拥有一个大大的书房。她可能什么也不关心,什么也不在意,偏偏注意到了偷书的莉赛尔,并将她带进了书房。在汉密尔街被炸弹夷为平地,莉赛尔成为街区的唯一幸存者,真正孤苦伶仃的时候,又是伊尔莎·赫曼收养了她。
文字不断地喂养着莉赛尔的灵魂,促使莉赛尔不断地用自己的眼光观察这个既温暖又残酷是世界,引导着她思考自己身处的现实,思考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各种事情,文字教会她爱也教会她恨。
的确,《偷书贼》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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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读后感 篇10
《偷书贼》读后感500字:
花了两周的时间和孩子共读了这本书,书的角度很独特,开始的时候,从死神的角度来描述一个纳粹时期德国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在那个最黑暗最残酷的战争年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每个生命,但幸好莉赛尔又遇到那么多让人温暖的人,这些人在纳粹的恐怖气氛下依然保留善意,养父母冒着风险收留犹太人,镇长太太分明知道小女孩偷了她的书却依然为她敞开大门,大男孩鲁迪一直勇敢的陪伴,这些在死神的描绘下让我们看到了战争中的美好,然而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
以死神开头也以死神结束,莉赛尔的小镇遭到空袭,除了莉赛尔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死去,死神捡起一个个灵魂,那个时候,你仿佛看到莉赛尔站在灰蒙蒙的烟雾中,绝望的看着她的逝去的亲人,眼眶湿润了。
孩子很少读有关战争的书,她问我什么是纳粹,为什么要杀犹太人,简单的给她讲了一下,看到她严肃的表情,也没再多说什么,这本书或许让她感到了战争的残酷,但我想她更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像战乱中开出的小花。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精选
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每个人品位完作品,心中会有很多不一样的感悟,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写作品读后感时总是感觉有些困难?以下是栏目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带给大家。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热爱生命》,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中收录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墨西哥人》等许多杰克伦敦表现生命在极限状态下不屈抗争的作品,读后令人感慨万千。
杰克伦敦的作品多以歌颂生命为主题,《热爱生命》就是他的著名短篇小说之一。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淘金者在美国经历的几天艰苦生活。他一路上风餐露宿,饥不择食,寒不择衣,还与野狼和棕熊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最终凭着顽强的毅力存活了下来。在《一块牛排》一文中,逐渐衰老的拳击手汤姆金在面对年轻气盛的桑德尔时,并没有屈服,而是利用战术,不断消耗他的体力,几次将他打倒,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惜败。《雪虎》一文中,一只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来到人类世界,先后被不同的人抚养。然而这些人对待它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对它很体贴,有的对它很冷酷。经历过残酷的现实后,它最终被一户人家收留,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人物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从淘金者到汤姆金、从雪虎到利威拉,个个都是典型的不向命运低头的“硬汉”。他们在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和在自然困境中的顽强挣扎,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比拟的。而这本书也告诉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2】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到底什么才是成功呢?怎样追求才能取得成功呢?有时候,成功看似遥不可及,有时候,却若即若离。早已记不清有多少好书告诉过我们,要学着看薄名利,其实失败也是一种财富。可大多数的我们却都不能免俗,只会用那些大道理去安慰别人,然后自己把成功当成结果,耿耿于怀,说实话,那样,何必呢?既然拥有了勇气去挑战成功,就试着学会享受过程吧,哪怕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是否能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能拥有一份甜蜜的爱情是每个人都期望的,爱情就像一剂美容针,总能让人充满阳光和激情,而有人也会说,爱情里充满了背叛与欺骗,可是不管怎样,爱情是美好的,拥有时好好珍惜,失去时懂得祝福,每一段爱情都是缘分的开始,勇敢地吐露真诚,学会用心经营,才能让缘分开花结果。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每个人的心里都有梦想,都有目标,坚持是最佳的诠释,如何做到全心全意为自己的目标努力,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哪怕一路上都布满荆棘,只要自己心中明亮,为目标努力前进,不留下任何遗憾。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做的任何一件事,不都是热爱生命的体现吗?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哪怕再苦再累,只要自己不选择放弃,任何人都无法动摇自己的脚步,而这一切都意料当中,只因我热爱生命。
读汪国真的《热爱生命》,心中泛起的不仅仅是激励,更多的是感动,感动着生命带来的惊喜,生命带来的快乐,我们不断努力地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变得有意义,而这就是一种热爱生命的体现,热爱生命不用轰轰烈烈,但要坦坦荡荡,学着自信,学着勇敢,学着坚强,让短暂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奇迹,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下去,生命正是在苦难与挑战中变得越来越强韧!
热爱生命,用灵魂深处的最强音告诉自己,热爱生命······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3】
汪国真的这篇《热爱生命》我读了又读。
首先,我不得不说这篇短简的美文读起来有很好的语感,情感也容易引起我的共鸣。所以我每次读它的时候都会尽量地能够在念到每一个字,过渡每一个词的时候都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与文字融在一齐。
也许我喜欢它的标题——热爱生命。热爱生命,这是一种劝告,也是一种激励。它的资料更是分开了成功、感情、行动几个方面。对于成功,是需要落实的,而在行动的过程中未免有许多风许多雨,困难阻碍是无可避免的。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阻碍自己前进的东西才更能丰富你行走的道路。一向向前,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也是缺乏美感的。因为经历过的人生才是美丽的。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要想为自己或长或短的生命增添斑斓的色彩,我们就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而应对着感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试。想要有完美而纯真的爱,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自己的真诚。有朋友和我说过:“感情就像是流水,水面有声音。刚开始,是很激烈的,但是深处的流水,没有声音。水越深,则无声。感情也该一样,成熟的感情,就应更深入,不必多挂口,太多话就显得太简单。”我向往有友谊作奠基的成熟感情。而我明白,要在这种交往与发展的过程中,永远持续最初的浪漫实属不容易。在期满自己与别人时,感情要枝繁叶茂,需要自己的真,自己的实,自己的纯。
向上的路,总是坎坷而崎岖。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之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那时光尴尬过,无知过,但深刻的是以前如此执着地接近梦想。
从地平线开始,开始了,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很是喜欢这样的一段话:“坚定你的信念吧,我的心。天会破晓的。期望的种子深藏在泥土里,它会发芽的。睡眠,像一个花蕾,会向阳光打开它的心,而沉默会找到它的声音。白天是近在眼前了,那时你的负担将变成礼物,你受的苦将照亮你的路。”
我相信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成长中,我选取,我行动,我前进。有风,我让风吹;有雨,我让雨下。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4】
汪国真的诗作,强调意象和个人理想的追求,对安抚痴迷者的心灵起过很大的作用。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
我不能够肯定可不可以成功,但既然我选择了这条路,就不理风雨勇敢面对。我不知道我们的爱情是否会开花结果,但既然我们选择了对方,便坦诚的走下去。我不知到我的事业会不会遇到什么灾难,但既然它已经开始,那我就坦然生活下去我不知到我的未来会是平平坦坦的还是满地泥泞,只要我热爱于我的生命,一切美好的事情都在预料之中
《热爱生命》虽是一首朦胧诗,但韵律中带有一种积极向上氛围。要表达热爱的不是最终的成功和未来的美好结局,不是爱情的获得和奋斗目标的实现而是不断享受进取的过程。热爱生命,不是因为想要获得而去热爱,而是因为热爱而最终获得。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有着对生命的一种热爱,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5】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6】
生命是短暂的,是美妙的,生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们应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生命在闪耀中现出绚烂,在平凡中现出真实。今天我就读了一本叫《热爱生命》的书。
生命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本钱,这本书介绍的是这些年来青少年死亡事故,以此提醒我们生命的重要。在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少年因为承受不了家庭对他的学习要求,竟想服下老鼠药自杀。这个少年与他的父母亲都缺少了一种沟通,这种沟通,是父母与孩子们不可或缺的。有许多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忘记了孩子们的理想,一味让孩子们勤奋读书,走上自己为孩子铺的路,这样的家庭,孩子们都怀有比别家的孩子高的叛逆的心情,每个人都希望走自己的路,不用父母操心,父母的过分担忧,会成为孩子们过度负担,让孩子走上不归之路,其实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不让父母担心就行了。生命诚可贵,希望同学们能好好珍惜生命,去体会生命的分分秒秒,我们热爱生命,不是天生,而是后天的珍惜,我们拥有生命,是上天给予的,就应该让它过的多姿多彩,不抱有一丝后悔,请记住,总有一盏灯为你而留,只要笑一笑,没什么过不了。相信自己,生命只有一次。读着读着,让我感触良多,更让我想起以前学过的一篇由杏林子所写的课文《生命生命》。通过学习我感受到生命是无价之宝,也许,就在那一瞬间,生命就可能永远地离开自己,我们一定要爱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
从作者所经历到的“飞蛾求生”,又到了作者所看到的“砖缝中长出的小瓜苗”,到了作者所经历的“倾听心跳”使我们懂得生命的价值。飞蛾眼看自己的生命快丢失了,但他挣扎着,希望作者放了它。小瓜苗冲破坚硬的外壳,再没有具备的条件下,茁壮生长,可见生命的勇气,多么强大。作者倾听自己的心跳,有了极大的震撼。凡是生物、植物,都有自己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
一个人的生命单单属于自己,我们一定要对生命负责,好好使用生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美好!让我们热爱生命,体会生命,过好每一天,每一秒。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7】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
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8】
周末闲暇时,路过一家咖啡店,店的装修风格是我喜欢的样子。暖黄色的灯光、洁白的墙面、浓醇的咖啡香味、书架上摆放整齐的书籍,还有一匹一坐下就把人的背部整个包裹的沙发……
时间仿佛就在这里停止。
偶然间瞥见书架上的《热爱生命》一书,内心窃喜,正好是我最近在读的书。拿起,静静品读。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病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
读完此书,我感触颇深。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一如书中的比尔,面对主人公的求助,并没有回头,始终没有回头。
但面对生命,人们有时却坚强得超出想象。绝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伤腿,艰难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
哪怕严重缺乏食物,哪怕环境恶劣得难以承受,哪怕遇到随时伺机吃掉自己的病狼……
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对生命的热爱,是对"小树枝国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恋。
主人公裹了又裹伤腿,找寻一切可以裹腹的东西,与那条病狼斗智斗勇并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后甚至像一条巨型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终于获得救助。
读书就要带着疑问一页一页寻找答案,就像带着相机记录一帧一帧真相,更好似这书中的主人公一步一步负重前行。
书中有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
"生命就是这样吗?白白流失,然后转瞬即逝。生,才会觉得苦。死,却没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
文中的淘金者很现实。他们来自文明世界,怀揣发财梦来到蛮荒之地。为了利益,他们相互利用、尔虞我诈,甚至为了利益,出卖同甘共苦的伙伴,兄弟情谊变得一文不值。
可就是这样的肉体和灵魂,在险恶的现实面前,主人公也还有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概,并最终在同荒原、伤痛、饥寒、死亡的斗争中,赢得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选择了抗争。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见过很多的痛哭流涕、生离死别。但我相信,只要信念和希望不曾破灭,就该勇于面对失败、病痛。纵使躯体痛苦,只要有勇气面对孤独、面对厄运,不抛弃不放弃,终将全身而退。
人,要有顽强的精神力量。
这样的力量会让我们勇敢地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读后感珍爱生命(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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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珍爱生命 篇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上周日早上,我拿出一本《珍爱生命》的杂志。开头的标题吸引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想继续看下去。看完之后,我深感震惊。
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一个人去森林砍树,砍了一棵大树。树倒了,撞到了他的右腿。他首先试图用斧头砍倒这棵大树。不料斧柄断了。他怕唯一的求生工具电锯断了,只好用电锯残忍地砍断了右腿。他简单包扎了一下,一步一步爬出了森林。他得救了!
当我读到他艰难的向前爬,一寸一寸,每爬一次都要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虽然他只是简单的包扎了一下,奇迹般的爬了出来,挥手告别死亡和恶魔。我的心被深深震撼了。眼泪悄悄地流到脖子上。可见,是坚强的毅力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这篇短文中樵夫的行为让我想起了自己。当我被,打伤时,我没有他那样勇敢站起来。记得春节的时候,我和家人包饺子,妈妈叫我去剥萝卜。妈妈啊,我切到手了怎么办?我苦苦哀求不要去,但是母亲的生命不能被侵犯,我只好乖乖的去了。因为急着和搭档玩,就赶紧剪了。我割得太快,没注意,所以过了一会儿,我的手上全是血。我只是看着,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我立刻大声哭了。我妈来了,让我嘘寒问暖,帮我包扎伤口。我渐渐不哭了。我玩游戏玩到吃饺子。想到这里,我羞愧难当,脸红得厉害。以后会遇到很多起起落落。我已经下定决心,面对困难我不会退缩。
看了这篇文章《珍爱生命》,我知道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自力更生,自力更生,面对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坚强的人。
读后感珍爱生命 篇2
生命是珍贵的,我被《珍爱生命》里的伐木工人感动了。
这篇短文主要讲了一个伐木工人去砍树,树砸到了他的右腿。他一开始用斧头砍,斧柄断了。用电锯砍也不行,最后就截肢爬了出来。
伐木工人之所以能逃出死神的魔爪,是因为他十分的顽强。“他努力向前方,一寸,一尺,每爬一下,他都要忍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疼痛,虽然他简单的包扎了一下……”读到这里我想起伐木工人那顽强地求生意识,这种意识是让人敬佩的,是伟大的。能在危机的时候进行自救的勇敢也很让人佩服。我想伐木工人这种坚强的态度就是那些许多不正确对待生命的人所没有的。
如果是别人,遇到和伐木工人类似的情节,可能就不会像伐木工人勇敢地进行自救,而是在那里等死。生命是宝贵的,如果你肯去拼搏,你就可以成功,如果连一些困难都克服不了,生命就不会有任何意义了。
我和文章中的伐木工人比起来只能算是一斤一两。记得有一次,我们组的小组长生病了,三天后才能来上学,他让我做他的工作。在这三天里,我可是忙得手忙脚乱。前面一句:“组长组长,求你教我这道题怎么做吧!”后面又出来个:“组长,这是我的作业,拿着。”……老师也是天天训我,说我收不齐作业,管理不好小组。我们这个小组的排名原来在班里排名也算前几名,可就是因为我这个代理组长,排名就一落千丈。老师对我说,要珍惜生命,不能让生命变得暗淡无光,应该劈荆斩棘,让生命创造出奇迹,变得五彩缤纷。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我和伐木工人比可真是渺小啊!我以后面对困难一定要迎难而上。
如今,我读完《珍爱生命》这篇文章后,我决定一定要改变我对生命的看法。在人生的道路中还有许多困难,我以后一定要以乐观的心态迎难而上。让自己的生命散发着五彩缤纷的光彩!
读后感珍爱生命 篇3
这个星期,我们思想品德课学到了珍爱生命这一主题。这一课告诉我们生命只有一次,是宝贵的,无论遇到多大挫折,都不能轻易放弃生的希望,要勇敢的活下去,还告诉了我们延长生命是珍惜生命的最高境界。
上完这课后,我感悟很深。我觉得我们确实应该珍惜生命,不能够认为生命很轻微,动不动就不想活了。我们应该坚强起来,不要轻生,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都不能够放弃生的希望;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要珍惜生命,就贪生怕死,如果我们的死能够换来大多数人的利益,能让有限的生命焕发光彩,使生命的价值得以延长,那么我们就死得其所来。
以上两种珍惜生命在汶川大地震时,从谭千秋与乐刘会两人身上得到充分体现:
谭千秋是一位五十多岁的教师,在地震发生的时候,她勇敢地组织学生撤退,到最危急的时刻,还剩下四名学生在班上,而此时逃出去已经不太可能了,这时,谭老师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用身体抱住孩子。等救援人员将她们挖出来时,谭老师虽然死了,可她用有限的生命焕发光彩,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四个孩子,她的死比泰山还要重;而年仅22岁的乐刘会在地震时被困于废墟之中,在那里,没有光明,没有食物,没有水源,可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生的希望,她利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当听不到任何声音时,她就平静呼吸,保存体力,听到有人搜救的声音,她就大声呼救,终于,在被困70多个小时后,她成功获救了。
是的,她们一个活了,一个死了,可是她们都没有浪费生命,一个让自己的生命价值延长了,一个用智慧救了自己,她们都珍爱生命,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读后感珍爱生命 篇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白轮船》,作者是钦吉斯艾特玛托夫,出生在前苏联吉尔吉斯加盟共和国。《白轮船》被归为中篇小说,但视为长篇小说也未为不可。因为它文字量大,人物众多,而结构也比较独特:收录七个独自成篇,彼此又联系较为紧密的短篇小说。主人公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父亲母亲虽生下了他,但不久又都离开了他,各自重新建立了新家庭,留下他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
《白轮船》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深林中,住着三户人家:小男孩和外公外婆,别盖伊因姨妈和姨父奥罗兹库尔、年轻媳妇古莉查玛同谢大赫玛。他们重要工作是看护森林,防止别人偷伐树木。奥罗兹库尔是护林员,谢大赫玛给他帮忙,男孩的外公,也是他的岳父,被他雇拥,因此,除了基本的伦理关系外,奥罗兹库尔与男孩外公,还存在着上下级关系。也正因如此,两人之间经常爆发冲突。
在男孩的生活中,日常的娱乐是在森林中奔跑,跟各种各样的石头说话,听外公反复讲述长角鹿妈妈的故事。当他逐渐长大后,外公送给他一个书包每天骑马送他上学。在空闲时间,男孩经常会来到山顶,手拿望远镜看着湖上的白轮船他父亲在上面工作;他还会想象着自己变成一条鱼,游到白轮船上,父子团圆。这是俄语文学中少见的精灵一般纯洁的儿童形象。
不过,小男孩,这个山之子的生活中,也有些那么不如意的地方:外婆不疼他,经常冷言冷语,将其视为外人;姨妈别盖伊因没生育,长期遭到丈夫奥罗兹库尔的家暴,却从不反抗,甚至还一直内疚;男孩没有父母的疼爱,整天只能与书包、石头交流,很少有人有意识地呵护他幼小的心灵,在进入成人世界之前,他已经见识到了太多成人的不堪,尤其是外公猎杀长角鹿这件事,直接促使他对成人世界感到恶心,最终投水而死。
小男孩的最终命运,与圣艾克絮佩里的《小王子》中的主人公小王子多么相似,在长成大人之前,他们便失去了生命。无论是小男孩,还是小王子,都呼应了永远的少年这一原型,他们注定了不会来到成人世界。不过,谁能知晓,这到底是福气,还是悲剧呢?福气指的是不必被卷入成人世界,麻痹自己的心灵;而悲剧指的是,一个年轻生命的凋亡,生命诸多可能性尚未展开。
跟小男孩短暂而痛苦的命运相比,我更加深刻感受到我们大家生活在这个时代是多么的幸福!在我不小心跌倒时,爸爸妈妈及时鼓励我站起来,甚至伸出温暖的双手拉我起来;在我遇到难题不会做的时候,哥哥伏下身来,耐心地给我讲解解题过程;在学校里和小伙伴产生小矛盾时,老师和同学们的及时排解和安慰,让友谊之舟重新扬帆远航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温暖与幸福,让我进一步感受到了小男孩的痛苦与悲哀。所以我们从小要有感恩的心,热爱身边的善良友爱的人,珍惜自己年轻、宝贵的生命。
读后感珍爱生命 篇5
这,是一部让人心痛、让人流泪的书。
故事的结局是悲惨的,却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的,仅仅因为历史的真实,它告诫我们:珍爱草原上那些可爱的生命,珍爱自然,因为那等于珍爱人类自己的家园。
漫天黄沙如滔天巨浪般狂啸而来,脖颈里裤脚里,刺骨的寒风顺着每一处缝隙拼命往身体里灌,如刀子从骨头上剐肉一般生疼。在无限辽阔的然而又让人窒息的沙漠里,人就像一株孤零零的草或一棵小树,随时可能被吞噬,生命在这里是何其弱小,就像一只掌心里的蚂蚁,稍稍用力,生命便会在一瞬间消失,留不下任何痕迹。
这是一个生命的禁区。
而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时代,你能否想像到这里曾是怎样欢乐的景象,风和日丽,成群的藏羚羊在绿野上奔跑,惊起阵阵飞鸟。不远处的一条河流,清澈见底,成群的牦牛在河边饮水、嬉戏……
当人类的贪念不断膨胀时,厄运便降临了,一只只藏羚羊倒伏在罪恶的枪口下,油滑的皮被剥下,肉和骨头成了人的美餐,草原的和谐荡然无存,它在咩咩,它在哭泣……
草原上的血性男儿愤怒了。日泰,草原的儿子,一位正直的汉子,在他心中,草原和藏羚羊是天的恩赐,是神的恩赐,任何人敢违抗神,必将受到神的惩罚。于是,日泰带领一帮汉子组成巡逻队,穿行在沙漠中,顺着偷猎者留下的痕迹追踪。追踪的日子异常艰险,但没有人退缩,所有人都只有一个念头:抓住偷猎者,还藏羚羊一个公道。
在追捕中,一个又一个生命消逝了,只有孤零零的汽车见证了这些生命最后无力的挣扎……
最后,日泰队长和记者在雪山脚下与偷猎者不期而遇,日泰蕴藏已久的夙愿终于要了结了。然而,正义的力量面对那一个个黑洞洞的枪口却显得多么的微不足道,日泰队长被冲锋枪扫过,记者因为不是日泰的队员才从沙漠里捡回一条命。
然而,事情的最后出现了转机,记者在逃回北京后,写出一篇惊世骇俗的报道,所有有良知的人都被震惊了,震惊于巡逻队员的舍生忘死,震惊于偷猎者的罪不容诛,震惊于命悬一线的藏羚羊们,震惊于最后一片绿地。
茫茫草原上,藏羚羊的数量渐渐回升,一群群、一队队,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然而,这段刻骨铭心的历史将在草原上永远地传唱下去,告诫后人:珍爱生命,珍爱自然!
读后感珍爱生命 篇6
生命本身既不是祸,也不是福,而是盛载祸福的大容器,就看你将它变成什么。我期待,《开学第一课》能成为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催化剂”,成为安全教育的常态,迅速扭转只注重校内安全而罔顾校外安全的错误观念,让每一个学生都加倍地珍爱自己宝贵的生命。
今年教育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知识守护生命”大型公益活动,并邀请奥运冠军、着名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制作了有关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特别节目,就是《开学第一课》,它以生命意识教育为主题,倡议全国的中小学学生每年每学期都进行应急避险教育;这一特殊的公益课由“潜能”、“团队”、“坚持”“生命”四节课完美组成:
“潜能”: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能量,潜能需要激发,人在危险时第一反应就是潜能支配肢体行为,同时潜能很易被习惯掩盖,就会失去生命的机会,相反也会赢得生命的机会!
“坚持”:每个人都知道“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的道理,坚持就可以创造生命奇迹,就像在这次地震中坚持活下来的人就会有新的人生。面对人生就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
“团队”:团队精神的形成并不要求团队成员牺牲自我,相反,挥洒个性、表现特长保证了成员共同完成任务目标,是一种真正的内心动力。面对灾难,团队精神显得尤为重要。
“生命”:快乐是一种心理感受。快乐是健康的金钥匙,人处世间,理应追求快乐。懂得快乐、善于快乐实在是一种智慧,正如在这次灾难中的幸存者更要笑。
读后感珍爱生命 篇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阶梯”。在上个星期天上午,我随手可以拿出自己一本研究杂志《珍爱自然生命》。开头标题能够吸引住了我,我迫不及待地继续通过读了这样下去,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到震撼了。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一个人去森林里砍树,砍一棵大树。 树倒在他的右腿上。 他试图用斧头砍树。 没想到,斧头的柄断了。 他害怕唯一的生存工具,电锯,会打断他的右腿。 他干脆包扎,一步一步走出森林,他被救了!
当我读到”他在难以想象的痛苦中,一寸一寸地向前挣扎,尽管他短暂地把自己打扮成,奇迹般地复活了,向死亡和魔鬼挥手告别”.眼泪流到脖子上。这显示了创造生命奇迹的坚强意志!
本文在记录器的行为在当时写伤让我想起了我自己的,我不喜欢他勇敢地站起来。春节期间我还记得,我和全家人一起包饺子,我母亲叫我去切萝卜皮。 OMG,切断手该怎么办呢?我不苦苦求着,但妈妈不能被反击的生活,我只好乖乖地去了。因为我的搭档和我急一起玩,所以我切得太快了。我切得太快,没有集中注意力,过了一会儿的话,满手都是血,我盯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立即大声喊叫,我的母亲来对我的问候,帮我包扎好伤口,我渐渐停止了哭泣,我在玩游戏,直到饺子,想到这里,我很惭愧,脸红得厉害,因为伐木工断脚沉着冷静,毫无惧色,但我哭了,因为它伤害了一点比我更樵夫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我是来了不少的风风雨雨,我下定决心,面对困难不会退缩,我要遇到的困难了。
读完《珍爱自己生命》这篇论文文章后,我知道了对于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时,要自强学生自立,要迎难而上,成为社会生活的强者。
读后感珍爱生命 篇8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历险小说:《鲁宾逊漂流记》。才读了几页,我就爱不释手。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大风暴,船上所有人都葬身大海了,唯独鲁滨逊幸存了下来。并且在没有水和食物的情况下生存了下来。而且生活了28年!28年!多么惊人的数字呀!我曾无数次幻想过自己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可都没有像鲁滨逊那样聪明机智的面对一次次的困难。
没有房子,鲁滨逊走遍荒岛,最终寻觅到了一块适合他的生存空间。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次把船上的食物,衣物工具等运到岸上。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不仅如此,他还想尽手段对付那帮高大威猛的野人,救起了星期五。这是多么巨大的勇气和智慧,让人敬佩!
我也非常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如此,自从我读了这句名言后,每当一个人在家时,都不像以前那样胆小怕黑了,黑有什么好怕的呢?每次我都这样反问自己,鲁滨逊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都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我只是在家生活一夜,又为什么要怕呢?
读了鲁滨逊,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做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我想我们应该像他学习,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我们自己的未来。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应该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