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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数学读物1000字

发布时间:2023-01-07 读后感数学读物

作品正是一部值得推荐给大家阅读的好书,我们记录心得感悟的最好方式就是可以尝试产出一篇读后感。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作品读后感呢?急你所急,栏目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后感数学读物”,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数学读物(篇1)

我学了一道比较难的题目:两位数乘两位数,十位数一样,个位数相加等于十。如何快速度地算出来他们的积。

比如:15*15.我就能快速地算出来:225!怎么算呢?方法是这样的:十位数*(十位数+1),乘积写在千位及百位上;个位数相乘积写在十位和个位上。以此类推。大家不妨用这个方法算一算24*26.33*37……

我还学到了一种算法,是十位数相加等于10,个位数相等的乘法。也会立刻就算出来。

比如:24*84.47*67.39*79……算法是:十位相乘后+个位,积写在千位与百位上;个位相乘积写在十位和个位上。两个乘积拼起来就是答案。

……

除了一些运算方法外,此书还强调了加,减,乘,除的特殊运算条件。我记得最清楚的是父亲问儿子:一个梨子+一把椅子=?儿子先开始回答是两个……两个什么呢?儿子这时一下子停住了,不知道单位名称到底如何回答。此时爸爸说这就是属于特殊加法,它俩不是同类,所以单位名称既不能是"个"也不能是"把".如果题目这样问,房间里有一个梨子和一把椅子,房间里这时有几样东西?就可以算成1+1=2(样)了。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不少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

读后感数学读物(篇2)

数学是一项要努力才能学好的科目,所以我经常看关于数学的书。今天,我看了一本惊险有趣的书,名叫《数学小眼镜》。

《数学小眼镜》这本书的作者是李毓佩,李毓佩写的书,我大部分都看过,我觉得各个都生龙活虎,非常好看。我还从李毓佩的书里看到了认真、坚持。

大家肯定会觉得奇怪,我是怎么知道李毓佩这个人的呢?今天,让我告诉你吧,在一年级的时候,我们班的数学老师吉培培,给我们班推荐了一本叫《李毓佩数学学习故事(上)》的书,于是我觉得应该很好看,便让妈妈给我买,买了之后,我经常看的是爱不释手、聚精会神,最后我把这整本书都看完了,我突然发现这一套其实有四本书,但其中只有三本书李毓佩写得,还有一本《数学城历险记》是一个姓苏的人写的。于是我让妈妈陆续给我买了《李毓佩数学学习故事(中)》和《李毓佩数学学习故事(下)》。每一本我都看了上100遍,下1000遍了,我觉得真是好看。妈妈看我那么喜欢的样子,书。最后妈妈看到了《数学小眼镜》……一套书,作者也是李毓佩,便毫不犹豫的定下了。三天后,这一套书在我家降落了。

《数学小眼镜》里面一共有4个故事,有:《数学小眼镜历险》、《古堡里的战斗》、《黑森林遇险》、《沙漠小城的奇遇》。我最喜欢里面的《数学小眼镜历险》,因为这个里面有很多古代的数学家,比如:祖冲之、商高、刘微……。我最对祖冲之感兴趣,因为祖冲之说过:“我求出的圆周率在3。1415926与3。1415927之间,误差不超过一千万分之一。”我看过这本《数学小眼镜》的书后也开始会问数学问题了,比如:一个人有四只手,每只手分别拿狼牙棒、铁饼、莲花、贝壳,你知道他有多少种不同的拿法吗?我知道,一共有24种。如果有十只手,就有3628800种。

我觉得数学真是对人类有太大的作用,好似什么事情,都和数学挨得上边,所以我一定要努力、认真学习数学,让数学在深圳、在广东、在中国、在世界、在各个星球、在宇宙发扬。

读后感数学读物(篇3)

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有问有答会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令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比如:“古代人是怎样计时的?”。古时候,聪明的人类发明了多种利用测量影子来计时的方法,这就是各种各样的“日晷”。就是把一根木棍直立在地面上,周围按一定的距离再摆放些石头,无论太阳在天空中什么位置,直立的木棍都会在石头上留下影子,看了影子的位置,就知道当时的时间了。可是,这种方法在夜晚和阴雨天气就不管用了。所以后来人们又发明了用水计时的“滴漏”的方法。直到1657年,荷兰数学家惠更斯根据伽利略1583年发现的摆动定律,制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带摆的时钟。到今天,这种钟颇受人们的欢迎。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明白了,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我们的生活中少不了小小的科普知识,也少不了许许多多的生活常识,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这套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人,无论你问些什么,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风土人情、锦绣河山、科学疑案等很多使你疑惑不解的问题,都可以在这套经典的书中找到答案。

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yJs21.COm

读后感数学读物(篇4)

初升入新学段教学,正苦于无从下手,心定后,我想到首先应重阅《数学课程标准》,或从中能寻求依托,于是我读了《数学课程标准教师读本》一书。

这本书对数学课程标准的解读有独特的视角:它重在数学教学教育时间层面上的解释,关注内容的现实针对性,而少有理论思辨性的阐发;它重视数学课程标准与数学教学大纲的异同比较,而避免在概念领域作经院式的鉴别陈述。通过阅读,使我再次学习了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内容标准以及课程实施建议,使我进一步理解了标准中一些难以掌握的重要内容,如:基本理念中"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这一条说到,有价值的数学分为显性和隐性、数学思想与数学方法是有区别的等,这些是我以前读新课标体会不到的东西。

读过这本书后,我对课程标准所体现出来的人文精神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首先,教师在数学教学活动中"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究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和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学生是数学活动的主人","学生的数学学习活动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和富有个性的过程","对数学学习的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学习的过程;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水平,更要关注他们在数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所有这些无不体现着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因此只有在数学教学中师生互动、互相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共同体验、共享共进,才能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而数学的学习者不仅仅是学到了数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到了因为学习数学而伴随衍生的许多非常重要的品质,如:自尊、自信、自律和积极主动、乐观向上的精神;克服困难、应对挫折的勇气和意志;尊重他人,与他人共同学习、工作和生活的能力;团结、合作、协调的精神;实事求是和独立思考的治学态度。这些都体现了数学教学的人文精神,体现了师生间充满人性、人情、人格之美的价值和意义。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一直以来,我一直在做授人以鱼的事,很多学生包括我们自己读书、学习的方法都出奇地一致,研习的成果、心得也就了无新意。《课程标准》中提出 "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的要求。倘若我们用不反思、永不归家结网,我们的鱼迟早会吃光。读过此书后,我在产生羡鱼冲动的同时,产生了结网的需求。

读后感数学读物(篇5)

这几天,我读的最有意思的数学读物是《马小跳玩数学》,这本书上的内容有的我没有学过,但有的我也一眼就能看出来,比如数学嘉年华那儿那个找规律,1、3、5、7()、(),这么简单的规律书中的主角马小跳却还要抓耳挠腮、冥思苦想呢!我心里头不仅发出一阵欢笑:“哈哈!原来马小跳还没我厉害呢1还有,我在这上面还学了一个特别特别好玩儿的游戏,这个游戏需要一个计算机,还有你的动手能力。

例:12(我的出生月份)x2,+3,x50=1350。再+8(8是自己现在的岁数。)=1358。然后再—150=1208。这个得数前面的12,就代表12月出生。后面的08,就代表现在自己是8岁。这是我用我自己举的例子,同学们也可以算算自己呀。

我觉得这本书不仅有趣,还能从中学到很多知识,真是两全其美啊!

读后感数学读物(篇6)

---读《中美学生数学学习系列实证研究》有感

广东省清远市新北江小学林琛

细细品读了蔡金法教授的《中美学生数学学习系列实证研究》一书,其中关于“地基”与“高度”的比喻引发我深深的思考。蔡教授认为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就相当于建造一栋楼房的“地基”,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像是一栋楼房的地面部分,楼层越高,建筑面积越大,就说明效益越高,中国数学“双基”教学的成果举世瞩目,按常理推理,孩子们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应让人惊叹,结果是否如常理呢?恰恰相反,蔡教授研究的数据表明,我国学生在计算题、简单问题的解决、以及过程限制的复杂问题解决方面比美国学生好得多,但在解决过程开放的复杂问题上的表现反而比美国学生差。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大部分是过程开放的复杂问题,我们的学生付出了许多的精力和汗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却不一定能转化为解决非常规问题、开放的复杂问题的能力。中国学生在计算题的平均分上遥遥领先35个百分点,到解决简单问题时差距缩小为10个百分点,到了复杂问题上,我们的孩子却落后2个百分点,孩子们修筑了牢固的“地基”,却在“高度”上略逊一筹,孩子们看似赢在起跑线上,但是却输在了终点……如此巨大的反差应该让数学教育工作者重新审视我们的数学教学中是否哪里存在着偏差与误区?

首先我们要来看看美国的孩子是如何“后来居高”呢?纵观中美学生的解决复杂问题的策略,美国学生中只有一小部分学生用较抽象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大部分学生喜欢用直观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如画图、列表、用文字描述等,方法多样而有趣;中国的孩子大部分用代数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而且解题策略高度统一,极少数学生采用画图或列表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相信画图来解决问题的孩子,在我们老师眼里没准就是被归为差生类型的)。遇到找不到任何思路解决问题的情况,两国学生的态度也大相径庭,美国的孩子总是尝试写点什么,而中国的孩子却是用空白来选择放弃。

现象:美国孩子用中国教师认为的不太数学化、不太严谨的方法解决了许多复杂问题。

思考:我们是否存在一种偏见:轻视直观、图示表征,喜欢用数字、规律、程序等代数化的表征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认为这些方法才是最简单最优化的方法。当前的解决问题的教学,教师们都意识到方法多样化的必要性,但紧接着的算法最优化是否又将算法多样化的给抹杀了,通常情况下,直观的、不够数学化的方法会被教师忽视,教师引导学生对解决问题的策略进行筛选,通常情况下,教师引导孩子们比较方法时,总是青睐用推理逻辑严密,列式简洁明了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推荐给孩子,这一做法否会让孩子产生一种想法,认为方法有好坏。造成后果就是只要列不出式子来解决问题,孩子们就认为这个问题太难,自己无法解决,很多孩子宁愿放弃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也不愿再去尝试其他的方法。即使是头脑中有了一些想法,也觉得自己的方法不是好方法,不敢大胆的表达,最终选择了放弃。

课堂中的这样一个片段,让我更加确信教师对解题策略的态度对孩子的影响力之大,北师大版教材五年级上册《梯形的面积》一课,一位教师出了这样一道练习:王大伯家在围墙边围起了一道梯形的篱笆墙,篱笆的长度是55米,其中一边篱笆长15米,求篱笆围出的梯形的面积。如图:(图片略)

课内,教师先引导学生分析题中已知条件和问题,让学生小组讨论该怎样解决问题,然后请学生展示自己的方法。

学生1:“梯形的面积等于上底加下底的和乘高除以2,我用55米减高15米,刚好等于上下底的和,然后乘15除以2就得到面积225平凡米。”

学生1分析得头头是道,推理逻辑严密,列式简洁明了。教师也不吝赞美之词,大力肯定了学生的方法。

师:“还有没有不同的想法?”

学生2:“我是猜出来的,三条边的长度是55米,有一条是15米,我看图,一条和15米的差不多长,我就当它是15米,一条长很多,我猜长的是25米,加起来刚好55米,然后我用公式算出梯形的面积是225平方米。”

生2说完神色喜悦,我想他正为自己能够想出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而沾沾自喜,等待老师的表扬,多可爱的孩子啊!

师:“同学们喜欢哪种方法?”

生;“第一种。”

师:“为什么?”

生;“因为第一种够简便。”

师;“那我们以后再解决问题可以采用这种简单的方法。”

我坐在生2的旁边,明显看到生2低下了头,我想这孩子肯定感觉自己被“优化”掉了,难道生2的假设法真的没有可取之处吗?他的猜测毫无根据吗?

仔细想想,在我们一厢情愿的追求方法的“优化”过程中,有多少有效的策略被优化掉了。画图、列表、假设、猜测验证……这些在教师眼中略显幼稚的经常让我们忽视的方法,却有着让人不可小看解决问题的强大功效,不要让这种有效地解题策略在我们的算法优化的程序中溜走,我想,我们应该做的是帮孩子将众多的方法进行归类整理,让我们的孩子明白方法没有好坏之分,大胆地根据实际问题采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能解决问题的都是好方法。教师的观念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教师改变观念,在教学中渗透多种解决问题的策略,关注策略的多样性,相信我们的孩子将能在坚实的“地基”之上修筑起恢宏的建筑,实现“高度”的不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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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


经过小编的不懈努力我们最终推出了最新的“读后感”,在读过作品后,我被作者的文笔所惊叹。 读后感是对书籍中内容进行思考和解读的总结和反思,我们写作品读后感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需要的人马上就可以前来获取信息!

读后感 篇1

《道德经》是老子的一部经典名著,我们都知道老子是道家创始人之一在我国历史拥有重要的地位,他和庄子一起被称为“老庄”。我本身不崇拜任何宗教,但是对于《道德经》确实非常喜欢。今天我又捧起这本书读了起来。

老子在《道德经》里面说,“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的意思是用道理可以讲出的道理,就不是一般的道理。生活中我们经常和别人讲道理,也经常听别人讲道理,但是我们讲给被人听的道理别人是不是听得懂,或者别人愿不愿意听呢。或者反过来,别人讲的道理,我们愿不愿意听,或者是听不听得懂呢。这个问题老子就观察的很仔细。就这样一句话解释很多的道理。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告诉我们如果天地不仁的话,所有的事物将会被对待的像草狗一样,就是说我们属于天地万物之一也会被当成草狗一样。如果圣人,就是当权者没有任意,则会以百姓为草狗。所以天地对我们是有仁义的。老子在提醒当权者应该善待百姓。

《道德经》说“上善如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提醒当权者以人民为重,只有不和人民争,所有人都不能和他们来抗争。

老子希望所有事物都尊崇自然的发展才能获得更好的未来。就像道家说的“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只有爱护百姓,不与民争利,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我们现在生长在社会主义的社会,人人平等,国家关心老百姓的生活,这不就是老子说的社会吗。我们每个人应该像老子说的那样,为他人着想,理解他人。

《道德经》读书笔记优秀感悟心得

读后感 篇2

朝花夕拾读书报告

我的看法:我觉得鲁迅的童年不快乐。

理由:因为鲁迅一旦有开心或快乐的事情都会因为某件事情磨灭他的趣事,举例说明:《狗。

猫。鼠》这篇文章中有一个句子写到了作者快乐的事情:“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

放在桌子上,然后检查吃些蔬菜残渣,舔碗边;放在我的书桌上,然后悠闲地游行,看到砚台便顺着墨迹舔去。这使我非常惊喜了。”这句话写出了作者对隐鼠的喜爱,也体现出了隐鼠十分机灵,聪明,惹人喜爱。

这明明是写作者快乐的事,但不幸的事出现了,具体句子:“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游行的,或桌上,或地上。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

我在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有见。”这句话关于隐鼠的行踪的描写为我们设置的悬念,它会跑哪去呢?后来有人写到,老母亲告诉作者,老鼠昨晚被猫吃了!

猫吃了作者最喜欢的老鼠,这让作者感到悲伤和愤怒,于是作者开始讨厌猫。这篇文章本来是高兴的,但是因为猫吃了作者的神秘老鼠,它变得不高兴了。

《五猖会》也写到了作者由激动的心情变成了伤心的心情激动的事情是要去看神赛会,而且作者期待,于是,他就催着工人要搬快些。但是父亲要求我背完《鉴略》才能去看神赛会,但是背完之后,我就没什么心情去看了,因为背书将我的兴致耗尽了,以致对身边的事物再提不起兴趣。

结语:鲁迅的童年虽然不幸,但充满了许多有趣和值得学习的东西。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有趣的事情。

读后感 篇3

地狱门前读后心得感想

利用茶余饭后的时间,我读完了乔云华同志所著的《地狱门前》----与李真刑前对话实录一书。这本书是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好教材。作者通过揭露腐败分子李真的犯罪始末及给党和人民带来的极大的危害,剖析**的心理变化过程,剥去**灵魂的伪装,并以莫贪、拒贪、防贪、反贪、惩贪、悔贪、戒贪的主线贯穿,体现了腐败必被惩,正义最终战胜**的必然规律。

该书内容翔实,细节真实,揭示深刻,分析透彻,评点精辟,史料运用得当。它触及**的灵魂,给人以灵魂的震撼和沉重的思考,具有重大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李真1992年被任命为中国共产党办公厅书记。1993年初,他成为河北历史上最年轻的省委总书记。做为一名年青的副省级领导干部,可以说得上是时代的“幸运儿”,如果他能认真对待和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也许能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颗闪耀明星。但是他由于经不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经不住金钱与美色的**,自私自利、欲壑难填、权钱交易、不择手段,放松了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改造,致使私欲膨眠,在蜕变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直至走向毁灭,成为警示后人的反面典型。

做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有某种权力和便利,在工作和生活中,就难免会遭遇到许多的**和陷阱,如何经得起各种考验,掌好权、用好权,当好人民的公仆,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呢?

1、 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筑牢反腐防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实践“****”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十六大以来,党**、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都提出了重要要求,特别是中共**最近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

特别是要认识到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权力,是组织的重托,人民的信任,要正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廉洁从政,清白做人,迈错一步,悔恨终身”的信念,真心诚意地为人民服务。如果把权力作为自己的谋取私利的手段,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把做官的价值取向选择在“捞实惠”和大发横财上,必然会给企业等工作带来巨大的损失,也会丧失群众基础、丧失民心,丧失自己的政治生命,就会破坏自己幸福美满的家庭,就李真一样,最终把自己推上断头台,走上了一条被人民所唾弃的路。

读后感 篇4

梦如镜花水月,梦如蓬莱蜃楼,可望而不可即。狼有情,狼有梦;人也有情,人也有梦。梦是邪?非邪?无人可辨,皆因辨梦是非,即辨己是非。

然,梦无论是非,皆是后话。人,贵在活在眼前,活在当下。非独人为然,世间万物皆然。

一场春秋大梦,君,醒否?

今天,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本书主要讲述了女狼紫岚为了实现她已故丈夫成为狼王培育后代的梦想。但它们都失败了。狼妈妈紫岚不得不让狼孙继承这个梦想,但它想保护太阳狼和金鹰一起死去的故事。

读了这书后,我很感动。因为人们总是把动物比作没有感情的动物。但它们其实都是有情有义的。

有时候,即时是宇宙的本质也不如动物的情感好。我们,也要把架子放下,拜动物为师。比如,紫岚在书中为自己的后代牺牲。这种情感能至少比世界上的人类少一半吗?

我觉得,在当今社会中,有为了权力不惜一切的人、有为了亲人而沉沦的人、还有为了自己的爱恨而疯狂的人、但他们都敌不过像紫岚这样处处为别人的狼。人们把所有的狼比作野心家。是的,狼,只要是有前途的狼,就想当狼王。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应该改成“狼王高处走。”狼嘛,草原精英的化身,要时时刻刻都在群里争斗,慢慢地登上狼王宝座。人们也想成为这样,一直在社会中奋斗,一步一步走向顶峰。

这本书,让我懂了要时时刻刻都要上进。我必须是一个永远奋斗的人。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我震撼于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三匹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匹母狼:媚媚。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三匹小公狼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色的薄雾,因为我对它的巨大而强烈的母爱和执着感动。

读后感 篇5

《一座城池》读书体会范文一

读完韩寒的《一座城池》,我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但是心却怎样也简单不起来,人性中丑陋、中国现实社会中不均衡、一些年轻人的盲目、一些**的腐败、一些社会的病态,在他的《一座城池》里表露无遗。

两个误认自己犯罪杀了人的“逃窜犯”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一段生活,然后经历这个城市里的人生百态,看到这座城池里的黑暗。

这就是故事的情节。虽然很简单,但它就像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垃圾,灰色生活和灰色生活。没有期望,但人们常常想到这个世界。充斥着的永远都是无法言诉的、幽默下的沉重,让人捧腹大笑之余,更加多的是沉思。

特别是在结尾,虽然有点仓促,但对非主观主义的描写也很深刻。人是不能脱离规则而存立的,失去了束缚那么世界就会乱套。韩寒想表达的也许是,人没有绝对的自由可言,绝对的自由并不能存立,尤其是对于中国人本性里有这样适应自由的基因,如果给他们绝对的自由,那么他们所做的事情,所带来的后果是不能预计的。

一座城市,一个畸形社会的缩影,韩寒强烈抨击构成社会主题的小居民素质低下。本书超多描述了发生一系列事故后“围观者”的心态。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大荣公寓楼下杂货店的火灾。人们关心的是如何用消防车扑灭火灾,而不是火灾是否会烧死人。

在原本很小的火灾中,以一个老太婆的一脸盆水的泼出而结束了这场火灾。而群众实际上想到了用老太婆扰乱社会秩序,阻止老太婆灭火。在大火扑灭之后,消防车为了不让围**如何灭火的观众失望,居然开起消防龙头,而之后十秒钟人群的散开又预示着什么。

这一系列精彩的描述不禁让我摇摇头,想想眼前的一切。

韩寒的《一座城池》用幽默的语言去刻画令人沉重忧伤的社会缩影,正如韩寒亲自提笔写的序言:这部快速而缓慢的,幽默着忧伤的**,纯粹的是不需言剩余的序言的。

《一座城池》读书体会范文二

刚开始看《一座城池》时,仅仅只是因为上课实在是太无聊了,找点事儿做而已。你为什么想读这本书?我记得高中时韩寒出版了一本新书。我的一个同学买了之后,大家都疯狂地看了。

胆小的下课去看,上课时间要大胆的同学去看。当然,期间我也看了一点,就记得挺有意思的。我一向都以为是这本书,等我看完了才明白原先是《光荣日》,但是看了也还觉得不错,还是韩寒一贯的文笔幽默,言辞犀利。

老实说,看完后我没什么印象,因为我总是断断续续地看。我早上上课时总是打开手机。我一点一点地看,但其它时间不看。主要是因为这学期根本没有下午课。当然,这种上课少的日子也很难熬。没有课也很空,特别是对我这样没有意识的学生。

断断续续的看到一半时,就认认真真的看起来了,两次就把剩下的一半看完了。也许也是因为我最近醒来发现我应该多读书。最近,我被打了一点。我参加了第二次日语考试,发现这几个月来我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

这让我情绪相当的低落,虽然我明白自己的的确确是有进步的。至于在什么方面,就不得而知了。我这个人是越接近考试越是放松,到快考试了基本上就不看书了。

而当其他人考完都觉得简单的时候,我却更加紧张了,因为不考试就不明白自己其实还差得远。

对于这本书前半部分,我是真的记不大清楚了,后半部分倒是还算清晰。整体来说,全书都包含这无处不在的笑点,手法十分幽默搞笑,而对于社会现实及人性丑恶的批判又是十分犀利的。书中的搞笑情节并不实用,比如大勇公寓外的杂货店里围观火灾的人群的兴奋,以及雪后围观汽车滑入沟渠的人群的娱乐心理。

但正是这种夸张的表现,将群众的愚昧,社会的冷漠,以及人心的丑恶都表露无遗。

有一件事我一直不明白,韩寒没有高中毕业,但他的书都是关于大学生活的。大约他也收集了不少资料,或是进行过类似的考察吧!整个书中,我连主人公的名字也不记得,大概是因为他是以第一人称出现,感觉像是在讲故事一样,而往往听故事的人注意力都只是在故事本身。

反而健叔这主角我是印象十分深刻,大概是因为整本书他都没有完整过,总是一瘸一拐的。而且有还真有点本事,至少懂点电脑方面的技术。王超是主角,这也与时局有关,因为他至少是一个官二代。

此刻不就流行拼爹吗?我倒是觉得真没什么意思,也跟我拼不起有关。按照很多吃上葡萄的人话来说,这就叫“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书里的笑点,让我突然明白,一件事纵然不搞笑,若是重复多次也就十分搞笑了。比如,简大叔一行吃了行为艺术家送的鸡后就去了医院。当第一个人呕吐的时候,我没有笑,但是后来有几个人一个接一个地呕吐,即使是医生,我也忍不住。

再就是,王超开车过桥那段儿,连续来了几个“不好意思,敲错门了”,的确是让人条件反射的笑出来。

而书中对女性的描述的确是有贬低的嫌疑,这也跟当今的实际状况分不开。虽然不能说所有的女生都是那样,但至少是有这种状况存在,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尤其是那段描述四大妹妹时,奔驰妹妹的奔驰车送去修了之后,饲主(我想能够这样表达)又送了辆桑塔纳2000给她,而奔驰妹妹是很不情愿的开,也不好意思开进学校里。

之后,就有了“养女人就像养狗一样,啃过骨头之后,就不愿再回去吃**”的说法了。虽然,言辞略显歧视,我还是觉得说得有些道理。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不得不佩服韩寒的思想真的和普通人不一样。我明白那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养成的。他看问题的角度,的确让我有点自愧不如,或者说是太不是一个水平了。

从那场火灾,就能充分说明问题。它有这样一种表达,这是一场与时间的战斗,因为火可能必须在它太快之前被自己扑灭。从任何角度看,这都是直目前国内各部门的体制问题,以及面对面的工程。

另外,在下雪的那天,健叔说了一句,如果不是冷的这么快,这将是多么大的一场雨。我看完就很震惊,因为我的的确确是从来没想到,汉语还能这样说。或者说,只是我自己的水平太低了。

但韩寒迥异的思维方式,的确是让我佩服。

另外,我也看了芥川龙之介的短片**,资料虽然不让人提不起兴趣,风格也比较严肃,实在不能算是消磨时光的好料。我从其中看不出任何直接批判社会黑暗或是人性丑恶的表达,他更像是在讲故事,而故事本身的寓意务必要读者自己去体会。而韩寒所写的事件,总是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是在对社会进行批判,我不明白这其中的差异是什么。

仅仅是,写作手法与个人风格的不同吗?

《一座城池》读书体会范文三

从他出道一向到此刻都是喜欢的,喜欢他的叛逆,他思想的天马行空。从他的文字中不难发觉,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对这个世界有他独到的领悟。

这些年,他在不断的成长,他的文字不华丽,却很能刺伤人,用幽默的笔法去讽刺这个世界的黑暗,世人的荒缪。

不断得做他想做的,让我们这些有着和他相同的叛逆,却没有勇气去背叛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父母,我们那些坚守着的原则的人对他羡慕不已。

可韩寒他有的并不只是这些,他一向在追求,追求他的梦想,在追求他的生活方式。正如他在《就这么漂来漂去》写的,人有喜欢做的事就必须要去做。

他写作,他赛车,他一向在做他喜欢的事。

在他这本新书里,一座城池,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首先想起的是他一向崇拜的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钱老是韩寒喜欢的一位作家。有时候能在他的文章里看出一些钱老的影子,钱老号称过目不忘,是一位思维敏捷的作家。韩寒的思维也很敏捷。

一座城池看过来,韩寒所要表达的,我想他个人也不清楚,他只是写,把他这些年来的感悟写出来,这些感悟无法用言语来述说,只能把它们穿插在这个有些沉重的故事里面,人性中丑陋,中国现实社会中不均衡,一些年轻人的盲目,一些**的腐败,一些社会的病态,在他的这部新书里都表露了出来。

看过了,明白了,很沉重,很沉重,像心里某个一向坚守的东西一下坍塌,那个城堡垮了,像他书里最后那一声巨大的**。将人性中所有的丑陋释放出来的**,只剩下茫无目的的奔跑,想逃避,逃避生活,逃避这个病态的社会。

宣传时说这是他写作的一个里程碑,我想大概也是,这些年来他成熟了不少,他不会再那样赤露的去批判什么不好,什么好,毕竟他已经23岁了,不小的年纪了,更都是感悟,对生命的感悟。他在书里描述的感情,大多都是与金钱挂钩的,但是他并没有就这样认为所有的感情都是不纯洁的。

在书中的主人公与c的那段的讲述中,他描述了一个单纯的小姑娘和一个有点傻的小子,故事是那样的单纯,读来让人感动。

还有他的同桌“男排”和“盘腔炎”的那段爱恋,也是一种纯洁的感情。

韩寒笔下的人物大多是悲哀的,林雨翔,铁牛,还有那个小和尚,以及这本书里的建叔,“我”,王超,能够说整本书的人物都是带杯具色彩的。

人的悲哀在于你处于悲哀之中,你还什么也不明白。

韩寒笔下的人物大多都是这种样式的,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生活里,社会中有许多。他笔下的世界能够说就是一个缩影。

一座城池,大概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

两个误认自己犯罪杀了人的“逃窜犯”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一段生活,然后经历这个城市里的人生百态,看到这座城池里的黑暗。

整个故事大概就是这么简单的情节。

但是蕴涵着的那些是永远无法言诉的,幽默下的沉重,让人捧腹大笑的时候,更加多的是沉思。

尤其是结尾,虽然显得有些仓促,但是对无**主义的描述,也有些深刻.人是不能脱离规则而存立的,失去了束缚那么世界就会乱套.韩想表达的也许是,人没有绝对的自由可言,绝对的自由并不能存立,尤其是对于中国人本性里有这样适应自由的基因,如果给他们绝对的自由,那么他们所做的事情,所带来的后果是不能预计的.

如果看完了也只是一笑而过,那文学的好处,精神礼貌的建设也就没有必要了。`

我们更多的是要思考,我们自身的问题,我们社会的弊端。

我们作为年轻人,我们要做什么,我们该做什么,我们要怎样才不让这个社会不是病态的。

韩一向在揭露我们的社会,我们教育,我们的人生追求,我们这个社会上一些自私自利人的丑态,很形象的把它们展此刻我们面前了。

让我们去思考。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圈子,都生活在自己的城池里面.每一天都有许多的事情发生,都有很多的问题去应对.人活着的方式都有所不同,那么我们该怎样活,混沌着,堕落着,亢奋着,还是前进着,我们需要不断的去询问自己.

韩的这本书,他也许只是把他心里想写的都写下来,并没有想到要告诉我们什么.但是我们要从文学作品的本身看到我们自己的生活要怎样,那么这样一篇作品的好处才能更为深刻.

喜欢台湾导演,蔡明亮的一句话,说,一个导演要是明白自己拍的是什么,那么这部**就不是好**.

我们写文章写**,是自己内心的审查,是写给别人来看的.也许读者看不到我们要表达的东西,但是他能从作品中找到他自己需要的东西,那么这片作品也就具有好处了

年轻的看到盛开,年老的看到衰败.

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即使被误解,也是好的.

我相信大家看过这本书后,多少都会有些感想.这本书,最大的好处也许就是给了我们个机会去审查我们的内心,思考我们的世界和生活.

一座城池,这是怎样的一座城池,各种各式的人,自私是人的本性,在这个城池里,在韩寒的笔下都一丝不挂的裸露出来了,血淋淋的,让人情绪沉重,这本书好笑的情节言语不少,但是怎样都让我沉重。一个畸形社会的缩影。

个人认为韩寒的这本书是他所有的书里内蕴最丰富的一本书。

我期望我爱的韩寒能在以后的写作和赛车方面都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同时期望每个看过这篇文章的萌友,能够在自己的生活里,做出更好的事情.不要混沌的过日子.不要过于自私,有些奉献精神.

《一座城池》读书体会范文四

从他出道一向到此刻都是喜欢的,喜欢他的叛逆,他思想的天马行空。从他的文字中不难发觉,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对这个世界有他独到的领悟。

这些年,他在不断的成长,他的文字不华丽,却很能刺伤人,用幽默的笔法去讽刺这个世界的黑暗,世人的荒缪。

不断得做他想做的,让我们这些有着和他相同的叛逆,却没有勇气去背叛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父母,我们那些坚守着的原则的人对他羡慕不已。

可韩寒他有的并不只是这些,他一向在追求,追求他的梦想,在追求他的生活方式。正如他在《就这么漂来漂去》写的,人有喜欢做的事就必须要去做。

他写作,他赛车,他一向在做他喜欢的事。

在他这本新书里,一座城池,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首先想起的是他一向崇拜的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钱老是韩寒喜欢的一位作家。有时候能在他的文章里看出一些钱老的影子,钱老号称过目不忘,是一位思维敏捷的作家。韩寒的思维也很敏捷。

一座城池看过来,韩寒所要表达的,我想他个人也不清楚,他只是写,把他这些年来的感悟写出来,这些感悟无法用言语来述说,只能把它们穿插在这个有些沉重的故事里面,人性中丑陋,中国现实社会中不均衡,一些年轻人的盲目,一些**的腐败,一些社会的病态,在他的这部新书里都表露了出来。

看过了,明白了,很沉重,很沉重,像心里某个一向坚守的东西一下坍塌,那个城堡垮了,像他书里最后那一声巨大的**。将人性中所有的丑陋释放出来的爆,只剩下茫无目的的奔跑,想逃避,逃避生活,逃避这个病态的社会。

宣传时说这是他写作的一个里程碑,我想大概也是,这些年来他成熟了不少,他不会再那样赤露的去批判什么不好,什么好,毕竟他已经23岁了,不小的年纪了,更都是感悟,对生命的感悟。

他在书里描述的感情,大多都是与金钱挂钩的,但是他并没有就这样认为所有的感情都是不纯洁的。

在书中的主人公与c的那段的讲述中,他描述了一个单纯的小姑娘和一个有点傻的小子,故事是那样的单纯,读来让人感动。

还有他的同桌“男排”和“盘腔炎”的那段爱恋,也是一种纯洁的感情。

韩寒笔下的人物大多是悲哀的,林雨翔,铁牛,还有那个小和尚,以及这本书里的建叔,“我”,王超,能够说整本书的人物都是带杯具色彩的。

人的悲哀在于你处于悲哀之中,你还什么也不明白。

韩寒笔下的人物大多都是这种样式的,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生活里,社会中有许多。他笔下的世界能够说就是一个缩影。

一座城池,大概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

两个误认自己犯罪杀了人的“逃窜犯”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一段生活,然后经历这个城市里的人生百态,看到这座城池里的黑暗。

整个故事大概就是这么简单的情节。

但是蕴涵着的那些是永远无法言诉的,幽默下的沉重,让人捧腹大笑的时候,更加多的是沉思。

特别是在结尾,虽然有点仓促,但对非主观主义的描写也很深刻。人是不能脱离规则而存立的,失去了束缚那么世界就会乱套。韩想表达的也许是,人没有绝对的自由可言,绝对的自由并不能存立,尤其是对于中国人本性里有这样适应自由的基因,如果给他们绝对的自由,那么他们所做的事情,所带来的后果是不能预计的。

《一座城池》读书体会范文五

暑假的时候读了韩寒的《一座城池》,文章语言通俗朴素,夹杂着小幽默。作品中的人物空虚而苦闷,反映了当代年轻人常见的精神状态。同时作者透过三个年轻人的经历遭遇讽刺了当代的现实。

从学校肄业的“我”因为一次群架事件,和朋友“健叔”从上海逃到了一个城镇。健叔是高我一年的同学,我们住在长江旅馆里,整日在这个城市里闲晃。之后我们认识了新朋友王超,从此,王超和他的桑塔纳就和我们混在了一齐。

我们跟着王超去他的学校看姑娘,无意中参与了一次行为艺术,这让我忆起了自杀身亡的同桌和他短暂的感情。我们仍然在这个城市里闲晃着。不论是在火车站附近打公用**,还是在梦中同警官一番讨价还价,以及化工厂**后人们争相看热闹,女大学生争相傍大款,医生曲解救死扶伤不是免费救死扶伤。

诸多丑恶现象,用两个逃犯和一个大学生的经历一点一点地串了起来。

韩寒的《一座城市》就如同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那里面装着各色各样的垃圾,灰色的生活,灰色的人生。没有期望,但人们常常想到这个世界。故事情节简单,夸张了的生活,有些黑色幽默。

通篇的意识流,有时下流行的颓废的做派,三人中总是很残疾的健叔无疑是其中核心,这是一个单纯得也有些荒唐的年轻人,也就是说单纯到了一种平凡的地步,跟很多人一样,只是很多人都不会有像他那样的奇遇,单纯的人总是会让我有由衷的亲切感,比如文中的那个“我”回忆里的同桌和c,该同桌是男的,擅长跳远,死于自杀;c是女的,擅长单纯,死于回忆!我看不懂他要表达的情感,也许仅仅就是写小人物的故事,写一天一天混着的日子。就如同我们自己的生活,平淡无奇的,夹杂着许多的无可奈何、啼笑皆非。

如今荒唐的已经堕落为一种没什么个性的属性了!

故事虽然结束得莫名其妙,但我还是兴致盎然的看完的,因为语言算是诙谐,常常惹人一笑,毕竟简单。书中会有一些能让我发笑的好玩情节,我感激一切能让我真正发笑的人和物,而且我仍然要故作清高的把这种小快乐跟所谓的娱乐划清界限!,这让我感觉这个世界越来越完美了,完美得一切事情都这么有礼有节!

但作品有脱离现实的虚假感:二个无业游民,游荡在人生地不熟的异乡,我们在**中感觉不到一点现实生活对主人公的压力。一个主人公手脚骨折,能够住旅馆不付钱,旅馆老板还替他垫付医药费,在无法合理交待主人公的出路时,韩寒让他们中了五千元彩票。

于是所有的问题迎刃而解,而且接下来,他们能够在郊区一套二室一厅的公寓里一向住着。。。文中还有很多这样作者想当然的细节。

韩寒的《一座城池》让我读得很简单,至于其它的感受则没有太多,可能也就只是很简单罢了。因为读得简单,所以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那种满是调侃的语气时时让我忍俊不禁,我不明白这是不是就是韩寒所期望到达的目的。

里面有很多沉重的话题,但不是沉重的解答,却让我笑出了悲酸的泪。泪水是沉甸甸的,而在那里似乎是欢快的。我想,韩寒对这个社会的解读方式的巧妙之处可能就在于此。

读后感 篇6

读《我不想不想长大》有感1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喜爱小动物的男孩扇贝和一只被称为“迷你猪”的巨型猪荷包蛋的故事。

扇贝家里曾经养过四只灰色文鸟和两只“讨厌”(就是讨人喜欢,百看不厌的意思啦!)的小兔子,可是它们最终还是离开了扇贝。扇贝很伤心。他们不敢再养小动物了。他们也开始讨厌长大。

要不是长大,四只曾经单纯可爱的小文鸟也不会“比翼双飞”了。

为了抚平儿子心中的伤痛,扇贝妈妈给他买了一只据说不长大的小猪。扇贝非常喜欢它,还以自己最喜爱的食物荷包蛋来为它取名。但是,荷包蛋却一天一天地长大,到最后家里都快撑不下它了。

扇贝很害怕水煮蛋长大后会离开他。他想一直保存它,甚至想帮助它,但他妈妈把水煮蛋给了住在乡下的草头阿姨。

但最后扇贝还是带着荷包蛋去找网上的“神秘朋友”波鲁克先生了。波洛克先生有一个供小动物饲养的大牧场。于是扇贝就决定把荷包蛋留在那儿了。

故事的最后,是扇贝和波鲁克先生的对话:“荷包蛋那么胖,以后不可能变成那么小的萤火虫吧?如果,如果有那么一天的话,荷包蛋会变成一颗白白胖胖的星星吧?

”“会的,一定会的!因为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

是的,正如书的封面所说:每一个小动物都有一个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我就不在害怕什么,也不再害怕长大了吧?

读《我不想不想长大》有感2

“竭尽全力活下去就是长大。”这是我从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我不想不想长大》一书中领悟到的一个道理。这本书扣人心弦,让我时刻记忆犹新。

《我不想不想长大》该书主要讲述了:

主人公扇贝,一个对成长充满烦恼的男孩。他非常喜欢小动物。他的梦想是建造一个动物方舟。扇贝曾经养过一些小动物,但它们都一个一个地离开了他。

为了填补伤心的空缺,蒜泥妈妈(扇贝妈妈)给他买回了一只长不大的迷你小猪,取名“荷包蛋”。

荷包蛋让扇贝懂得了享受食物和爱,更拥有了新的理想。但没想小小猪荷包蛋吹气一样日长夜大,家里再装不下巨型荷包蛋。最后,范贝网的神秘朋友波洛克先生找到了一个理想的水煮鸡蛋之家,那就是波洛克的小农场

经过一系列的事情,扇贝不再害怕长大了。

读完这本书,我顿时感慨万千。如果要问我什么是长大,小时候的我会天真地回答:“长成大人!”;但现在的我知道了,长大就是要变得懂事,要自立自强,融入社会。

但作为家长心中的宝贝的我们,又有谁希望长大呢?!儿时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是那么的温暖;无忧无虑的的生活是那么的幸福;童年的生活是那么的有趣。

想想看,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长大了,会有那么多的烦恼,那么一切都会逐渐消失。

我还想:如果我不必长大,那么我可以一直享受父母的爱。

但自从读完《我不想不想长大》一书后,我终于明白了,“不想长大”只是一个幼稚的遐想,就如文中的主人公扇贝一样,他也十分讨厌长大,只要听见“长大”一词,他就不禁打起啰嗦,但经过一系列的事情,他也不再害怕了。其实,童年是成长的必由之路之一。随着时间的溜逝,童年的逃避成了一个无奈的事实。

所以我们要多为无忧无虑的添上更多绚丽的笔调。虽然成长给我们带来烦恼,也给我们带来许多困难,但正是这些困难坚定了我们的意志。

长大后,我们可以看到更多;长大后,我们可以自由飞翔;长大后,我们可以为自己创造辉煌。生活在这个世界你就必须经历长大,让我们一起以全新的面貌迎接“长大”吧!

长大了,我们不再让父母操心:长大了,我们为自己骄傲;长大了,我们更勇敢!长大了,我们的共同目标!

读《我不想不想长大》有感3

我读了《我不想不想长大》这个故事生动、感人、友爱深深地吸引着我,主要写了扇贝和它的小动物以及上学时成长生活经历,这个故事里的扇贝,妈妈蒜泥和荷包蛋还有小鸟。

扇贝养了四只小鸟,一只白兔和一只黑兔,后来小鸟们都飞走了,白兔变成冰了,黑兔死了,蒜泥妈妈看见扇贝伤心,带了一只荷包蛋,扇贝特别喜爱它,扇贝和荷包蛋形影不离,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让扇贝懂得了什么叫爱,后来荷包蛋越长越大,最终没有地方容得下它了,扇贝希望荷包蛋不要离开她,不要长大永远陪伴自己开开心心每一天,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人与动物感情和爱是紧紧相连的。

这个故事和我的真实生活很相似。我喜欢小动物。我们家有猫,狗,乌龟和鸡。他们都说我们家是一个小动物园,有些是我妈妈收养的。我非常爱它们。它们每天都陪着我。我和它们有着深厚的感情,这是我们幸福的果实。

就拿我们家的猫咪来说吧,它是一只流浪猫跑到我们家的,妈妈看它很可怜,收留了它成了我们家的一员,我们给它取名叫来福,来福很聪明又善解人意,不管我走到**它就像一个跟屁虫一样,我会逗它玩,有时我不开心了,它也不开心,趴在我的面前,眼睛望着我,喵喵叫,每次我看见它这样我就没烦恼了,来福还是个保安呢,我有时下楼叫它坐在门口看门,它会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如果有人来它会大声叫唤,身上的毛都会竖起来攻击别人,直到有一天,来福不见了,我很伤心,天天找它,希望它回来......

我要我的家人的来福,每天陪伴着我,让我快乐。每当我听到猫的叫声,我就去看看。当我发现不是来福的时候,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我爱它又想念它。

我多么不想长大!当我长大了,我们家所有的小动物都会离开我。

读《我不想不想长大》有感4

鸟儿的翅膀一天比一天强壮,但它仍在挣扎着长大,梦想着永远留在它金色的童年。

----题记

有这么的一句话:“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的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我就不害怕什么,也不害怕长大了吧?

这句话是郁雨君的《我不想不想长大》中的,说出了多少孩子的心声啊!

故事情节可活泼有趣呢!扇贝非常喜欢小动物,可是这些小动物都很短命,这使扇贝郁郁寡欢。蒜泥妈妈为了安慰扇贝,带来了一只不会长大的迷你猪----荷包蛋,荷包蛋越吃越多,结果是,屋子里已经没有这只越长越胖的小猪的容身之地了。

最终扇贝和荷包蛋决定去寻找动物方舟。为荷包蛋安家。

小时候,小朋友们都可以随心所欲的做着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使做错了什么,也会在大人们的无可奈何下得到一句宽恕的话:“没什么,你还小嘛,下次不许这样了哦!”于是,他们可以还在“小朋友”的幌子下继续“捅娄子”。

一旦遇到什么不对头的事情,就会出杀手锏----大哭一场。这样,他们就大获全胜啰。和伙伴们无忧无虑的玩跷跷板,吹泡泡,踢足球踢得一身脏是他们的特权。

多幸福的童年,向往!

11、12岁的孩子进入了“暴风雨前的平静”,13、14岁以上的孩子就是“暴风雨进行时”啰,被正式册封为“小小大人”。不在年龄这个专有名词的庇护下,得学会做什么事情都要小心翼翼,言行大方得体,得淑女,笑不露齿......父母就会变得“斤斤计较”,一旦不妥就会说“孩子啊,你不小了,别什么事情都让爸爸妈妈操心嘛。

”一进正轨,我们学习上,友情上,亲情上,身体上就会有一大车的烦恼,担心成绩,担心没有朋友,与父母有代沟......

在现代社会,由于生活的压力和成长的烦恼,许多人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例如,青少年会因为受教育、打架、逃学、辍学和工作而成为问题青少年

大学生会因为高考不及格、承受能力差而服用安眠药自杀;成年人会因为工作压力太大、无法释放而患上抑郁症。多少人应为成长过程中的小小磨难而甘愿做“缩头乌龟”啊!

但是,正是因为有年龄的轮回,岁月的辗转,生命的活力绿色才回尽收眼底,才能感受有十万个为什么的人生。

其实,成长就是一场待跑的马拉松,在火(跑道)的热情召唤下,我们活力四射,含苞待放,尽情驰骋奔跑。阳光射落在镜子上,镜子通过方位折射,就把阳光赐予了你年轻活力的我们,我们在大地间尽情生长,吸取养分。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享受成长的考验、考验的过程、过程中的喜悦、愤怒和悲伤。乐此不彼地与彩虹斗绚烂,斗自信,斗活力。相信,坦然面对成长,哪会比彩虹逊色?

鸟儿,鸟儿,不要害怕,拥抱蓝天,成长就是享受

读《我不想不想长大》有感5

长大,还是不长大?这永远是一个问题。我们绝对相信科学,长大是必然的。

时间会过去,年龄会增长,你会一天天长大。长大,就意味着会有越来越多的作业、补习班。下课变得越来越晚。

负担也越来越重。不过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为《我不想不想长大》的书,里面故事情节丰富多彩,让我知道了,长大,并不可怕。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扇贝喜欢小动物,他养了很多小动物:小鸟、小兔子,可一个个小动物都离开了扇贝,为了弥补心灵的空缺,蒜泥妈妈给扇贝买了一只小猪----荷包蛋。荷包蛋的出现让扇贝有了新的理想:

吃好一点,睡好一点,每天都开心一点。

可小猪荷包蛋却越长越大,扇贝想尽办法帮它**,结果都失败了,慢慢的,家也开始乘不下荷包蛋了,最后,妈妈执意要将荷包蛋送走,荷包蛋在草头表姨家受尽了苦。扇贝也在长大和好朋友荷包蛋的离去把他折磨得痛苦不堪。最后他带着荷包蛋出走了。

也最终找到了荷包蛋的理想家园。扇贝渐渐的不再害怕长大了,因为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对于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

所以只要坚强、努力、竭尽全力了,就不再害怕什么,也不再害怕长大了。

长大并不可怕,因为只要坚强、坚持、竭尽全力,也就没什么了。期末考试的时候,为了取得好成绩,家长和老师都在抓孩子,作业加小灶、拖堂,再加上午休时间精简。

学***力实在是太大,不过,只要坦然面对,加快步伐,坚持,一定会成功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就容不得磨蹭了,天天作业、补***试卷,都排着队地向你涌来,恨不得连喘气的时间都节省下来,只要坚强、坚持,一定会熬过去的,也一定会成功的!

每一次,考好了老师和爸爸妈妈都很开心,却免不了遭到同学的嫉妒,在旁七嘴八舌地说些什么;考不好,老师和家长都会批评你,同时,也遭受到了同学的嘲笑。

长大,不但压力和负担都很重,同时也面临着同学的竞争,一直争一直争,可能都没有什么纯洁的友谊了。在这时候,一定要坚强,因为只要坚强、坚持、竭尽全力了,也就不再害怕长大了吧?

只要竭尽全力,迎来的就是开心的笑脸。所以,长大,并不可怕!让我们加油勇敢迎接崭新的明天!

《我不想不想长大》

读后感 篇7

小说阅读法特指根据小说的体裁特点提出的一种阅读方法。小说是一种叙事性的文学体裁,它的特点是以刻画典型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活动着的环境的描写,来反映复杂的社会生活。典型人物、故事情节、典型环境是小说的三个要素。阅读小说,与阅读一般的记叙文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分析小说中的人物,尤其要重点分析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分析人物,可从三个方面入手:

( 1 )分析人物外貌、动作、细节、语言、心理活动的描写,从多方面准确地把握人物形象的特征;

( 2 )着重分析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的矛盾冲突;

( 3 )思考和发掘人物形象的思想意义。

(二)熟悉并分析故事情节。熟悉情节可采用朗读、编写提纲、复述内容等方式;分析情节,要与分析人物性格结合起来,因为小说的任何一个情节都是为塑造人物和表现主题(中心思想)服务的。分析时既要掌握情节发展的连贯性和完整性,从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全过程来全面地理解作品的思想内容,又不能对情节发展的各个阶段平均用力,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分析情节的发展和高潮部分。

(三)分析环境描写的作用,以更好地理解人物性格和作品的思想意义。如 鲁迅 先生在《祝福》里多次描写祝福的情景,并在写景时总是紧扣人物的思想感情来着笔,把写景和叙事揉和在一起,以揭示悲剧产生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对主题(中心思想)起了有力的烘托作用。分析环境描写,不应当孤立地进行,而应当与人物形象的分析结合在一起,当然,有时为了弄清小说的写作特点,也可以单独抽出环境描写来分析,但那要在分析了思想内容以后再进行。以上各点,并不是在阅读每篇小说时都要面面俱到,而是要根据各篇小说的特点和读者自己的具体情况(如阅读目的、时间、水平等),可以有所侧重。

读后感 篇8

《为奴十二年》读书笔记与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点评!

最近看了一本**,《为奴十二年》。这恐怕是我看书的最快速度了,因为平时一般不看**,啃历史啃社会学的书多了,突然拿一本**看起来,无比的流畅,两三天就搞定。

但是**并不一定削弱它的深度。仅仅因为它快并不一味着它是快餐文化。其实,内容并不复杂。这是一个关于纽约州北部一个自由黑人被绑架并作为奴隶卖给南贝夫河的悲惨故事。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当时的美国还存有奴隶制度,作者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妻子有孩子有房产,虽身为黑人,但却是一个自由人身份,他勤劳聪颖,靠自己的双手和头脑让小家庭的生活虽不至富裕但也有滋有味。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就是因为对财富对更好生活的渴望,他上了一条贼船从此好比一叶破败不堪的小舟,任人侮辱、蹂躏、摧残,甚至险些掀翻至海底。

被辗转倒卖,经历数个主人,作者仍抱有最大的善意。他再三说奴隶制是万恶的,但奴隶制下的白人并不是万恶的。比如他的第一任主人,那个“可敬的上帝的仆人”威廉福特,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从不曾随意羞辱和打骂奴隶,在安息日,福特主人甚至会把种植园里全部的奴隶集合起来,一起阅读并解释《圣经》。

他向奴隶们传递善念和对上帝的信仰,教他们做正直虔诚的人。除了善良的福特之外,还有文末才提及的“天使般仁慈的”麦考伊小姐。

作者说,并不是所有的奴隶主都像埃普斯,蒂比茨或吉姆伯恩斯一样残忍。如果你幸运的话,可能是个小数目,但偶尔你会遇到好人。

当然,虽然他们善良,他们如天使一般仁慈,但是他们并没有站起来反抗的觉悟,甚至也可以说他们是这十恶不赦的奴隶制度的**,因为他们身在其中,参与其中。但是,制度会禁锢人,却禁锢不了人性。制度能摧残人,却摧残不了人性。

良善的人们在如此残暴的制度下仍保留着人性的温度,他们不仅收获了奴隶们的尊重,也让奴隶们投以忠诚的回报。

作者自己也一样。他因为能干强壮又聪明被主人选做监工,监工手上都执有长长的鞭子,一旦发现有奴隶偷懒就要用力地挥过去。仁慈是不好的,因为狡猾的主人会不时地偷看地面的情况。一旦发现主管执行不力,主管本人将遭受更严厉的鞭打。

所以笔者总结出了一套经过长时间的鞭打技巧。比如每次远远地看过去好像鞭子打在了奴隶的耳朵上,背上或是手臂上,读书笔记.但其实鞭子只是落在了离耳朵、背部和手臂仅有一寸之遥的地方,而奴隶们也早就心领神会地在鞭子落下的那一刻默契地扭动身体,发出大力的尖叫声来。

这让我想起了那些在二战欧洲战场上不得不向犹太人开枪的士兵,他们必须服从命令,但在关键时刻却不能让自弹偏离自己的心脏。恶的制度有时候普通如我没有办法抗争,并且有些人可能压根就没有抗争的觉悟,好比**中的这些南方种植园的园主们,他们生来就已经存有了这些制度,他们的经验世界告诉他们这一制度是天生的,是与生俱来的,就好像地里播撒了种子自然会长出庄稼一般自然,你可以说他们愚昧说他们无知,但是对于像福特先生和麦考伊小姐这样的人你无法说他们恶。

我们都知道,好的制度会让坏人变得更好,坏的制度会让好人变得更糟。但一个糟糕的制度不会让好人变糟,只会让坏人变糟。例如,声称要割断作者喉咙的epps,甚至是他十几岁的儿子,也有类似的方式向奴隶叫嚷取乐。

我今天在这里**这个主题可能意义并不大,恶的制度我们只要看到其坏的那一面足矣,对其所残存的人性去歌颂去抒写只会让大家对恶放松警惕。但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不应忘记人性的闪光。正义战胜**,良善战胜丑恶,如果没有一些人超拔的人性我们谁也无法走得更远。

读后感 篇9

“一时冲动”买了茅于轼先生著的《生活中的经济学》,每天闲下来都随手翻翻,觉得受益匪浅。

茅于轼,著名经济学家,被誉为“经济学界的鲁迅”。此书是他把在美国生活的过程中的一些见闻用深入浅出的话阐释成经济学知识的普及读物。

《喜欢搬家的美国人》从美国人搬家可以看出,灵活的市场安排提供给个人广泛的选择机会,造就一个富有弹性的有生机的经济。为了发展经济,合理利用资源,杜绝各种可能的浪费,个人必须在各种选择中做出最佳选择,而市场可以提供这样的机会。

《赌博在美国》用经济学的效用分析来说明赌博从整体上看会降低社会的总效用值,即赢来的一块钱所增加的效用比输掉一块钱所减少的效用低,尽管输赢机会相等,效用却遭到了损失。

《个体经济规律与总量经济规律》微观经济学研究家庭作为消费者及企业作为生产者如何共同形成市场价格,及如何按价格来决定自己行为,改变资源配置效率的学科;总量经济学研究消费的总量和生产的总量,各自取决于什么,以及如何对价格水平做出反应并保持均衡。宏观经济学只研究微观行为的简单总和,但规律不同于微观规律。

一直以为经济学是一门非常深奥的学问,阳春白雪,与国家的大政方针有关,读完茅于轼先生的书后发现我们生活中的许多现象都可以用经济学中所学到的原理来解释,只是平时很少想到要将所学到的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运用到身边的生活中去。茅于轼将“价格”称为经济生活的地心引力:经济的运行,依赖于正确的价格信号,正确的价格来源于不同利益主体的讨价还价。

这让我联想起平时去西单买衣服的经历,明珠商场的衣服没有明码标价,而是卖衣服者先开个价,根据经验大致以不到开价的1/3提出自己的最高价,然后卖方和买方进行讨价还价,以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价格成交,但是这样交易成本却很高。价格代表着个人的自由、自发的秩序和市场体系,深受茅于轼的推崇。但是,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由于市场规则还没有完全建立,个人还无法完全达到选择自由、公平竞争的状态。

同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茅于轼的物尽其用的思想。然而,在中国,我对如何充分利用人深感困惑。现在就业时常见的一种现象就是工作与所学的专业相差甚远。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在市场上很难找到,而另一方面却是大学生就业难,大学在课程设置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多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专业设置,这就造成了企业人才的需求和大学人才的供给不均衡的状态,从而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

企业不得不

投入资金对新聘人员进行培训,而大学生也不得不放弃自己大学时期所学的专业,重新学习,无法真正做到人尽其才。

? 产品名称:生活中的经济学(第三版)

? isbn编号: ***

? 出版时间: 2008-12-1

? 出版社: 暨南大学出版社

? 页数: 343

? 版次印次: 1

? 开本: 16开

? 装帧: 平装

? 印数: 3

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童话中的一篇——《皇帝的新装》。

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皇帝非常爱美,两个骗子抓住了这个机会,他们说他们织的衣服美丽无比,衣服还有一个奇特的作用——凡是不称职或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过了一段时间,谎称是衣服织好了,其实什么也没有,但因为不想承认自己愚蠢,所有人都说很好看。皇帝还要游行展示自己的新衣,游行开始时,没有人说没有衣服,只有一个小孩说出了这个真相,皇帝觉得不好意思,只得灰溜溜的回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受到了人们十分爱慕虚荣,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平民百姓,无一例外。他们每个人都不愿坦白自己。正是人们这种虚荣心才让那两个骗子得逞。虚荣就像一个魔鬼,慢慢的占据着你的内心,最终就被它全部吞没了,那时候你在想甩掉它,就十分困难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还感受到小孩子的纯真。当大人们都在装模作样时,小孩子却说出了真相,我觉得这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之所以小孩子能说出真相,是因为他没有任何顾虑,而大人们说不出口是因为他们考虑的太多了,既想会不会失掉面子又想该怎样装。所以,大人经常很有心计,而小孩则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皇帝的新装》让我知道了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就是自作自受!

读后感 篇11

雷锋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以其名字命名的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是指以雷锋的无私奉献精神为基本,下面是收集推荐的《学雷锋》读后感悟,欢迎阅读参考。

精选 《学雷锋》读后感悟 (一)

说到雷锋叔叔,父母总是向他表示敬意,因为他们是在雷锋精神的影响下长大的。雷锋就是他们的偶像,心目中的英雄。但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雷锋叔叔离我们很远。我们不知道雷锋叔叔是什么样的人。

上个星期,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读《雷锋日记》,并写下读后感。一回到家,我就上网找到《雷锋日记》,并饶有兴致地看起来,谁知一看就入了迷。随着阅读的深入,雷锋叔叔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逐渐清晰起来。我好像看见他穿着军装微笑着向我走来。

雷锋叔叔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因为他初中毕业就参加工作了,所以文化水平不高,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雷锋叔叔刻苦学***知识,利用一切空余时间自学。

有一次,他去电影院看电影。因为机器坏了,电影没准时放映,他拿出一本书来看。他就是这样争分夺秒地学习的。他说: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如果你使劲挤,总会有的。

读了雷锋叔叔的光辉事迹,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我也想学更多,将来做一个有用的人。可是我就是不肯用功。

我太贪玩了。电脑游戏和溜溜球对我很游戏引力。每天一回到家,就想上楼去玩电脑游戏。能完成作业就不错了,从来就不想去复***。

爸爸妈妈经常催促我学习,但我总是把爸爸妈妈的话当做耳边风。

读了《雷锋日记》,我受益匪浅。我明白,学***自觉,要勤奋,要刻苦。我以前消磨浪费了太多宝贵的时间。

今后我要学***叔叔刻苦钻研的”钉子”精神,挤出时间学习,把过去浪费的时间补回来。也希望不太爱学***学也去认真读一读《雷锋日记》,相信他们也会从中受到不少的启发和教育的。

读后感家读后感1000字精选


大家一定都经历过这种写作文的经历,作文常常能启迪智慧、滋润心灵。写作时要写出真实感受,切忌矫揉造作。精彩的作文创作之前有什么具体的要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家读后感1000字精选 ”,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家读后感(篇1)

几天前我带着疼痛的心情读完巴金的小说《家》,在某一本语文书的扉页上写了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

在巴金的《家》中,我再次见识了流动的力量和强大,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场搏斗。在《家》中,我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还有他们的选择和反抗,顺从、叛逆、腐化堕落等,从主人公高家三少觉慧,到主线高家大少爷觉新,从鲜明的有压迫就有反抗的三少爷觉慧,到既不满于黑暗的旧制度又逆来顺受的大少爷觉新,把一场激流一般的搏斗摄入了我的思想中,与我的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重合交织在一起

巴金曾提问: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这生命?并用罗曼罗兰的话题做了回答:为的是来征服它!

从《家》中,我伸出手,结果触碰到了无边的黑暗,但是,正如巴金所说的我并不孤独,并不绝望。我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这生活的激流会永远动荡着,不曾停止,也不能够停止,并且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

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活着,就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纵使内心含着爱、恨、欢乐、痛苦,也绝不曾失去信仰:对于生活的信仰。我的生活还不会结束,我也不知道在前面还有什么东西等着我,我只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

读后感家读后感(篇2)

书是阶梯,帮我们登上知识的高峰;书是小舟,帮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而《肩挑一个家》就像一盏明灯,它深深的吸引了我,帮我照亮前进的道路。

——题记

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青花瓷杯,房间里热气缭绕,淡淡的茶香味儿扑鼻而来。此时此刻,我欣赏着《肩挑一个家》那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人间真情,静静地沉浸在故事里。一切都像是一场梦,杨玉慧姐姐、华灵姐姐、胡继汕哥哥……给我们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的感人事迹:

杨玉慧姐姐,勤奋好学。在她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他和爷爷奶奶妈妈过着安详的日子。有一天,妈妈突然神秘失踪了。为了寻找自己疼爱的妈妈,她带了三百元钱踏上了寻母之路。刚出汽车站,她恍然发现自己身上的三百元钱被偷了。聪明的她很快发现一个胡子大叔就是幕后黑手。于是,她假装参加盗窃团伙,趁大家不注意,她报了警。结果,孩子解救,大叔被抓,钱被追回,玉慧立了一大功。

华灵姐姐,大家都称赞她是一个有着浓浓爱心的“少年义工”。西南干旱,是她,第一个在全校发出倡议,为灾区的小朋友送去生命的清泉;义工联里,叔叔阿姨眼里的那个“小精灵”是她;敬老院里,老人心窝里的那个“小妮子”是她;福利院里,孤儿嘴里最亲密的那个“小姐姐”还是她。在华灵的带动下,学校的义工队伍在不断壮大……

胡继汕哥哥,品学兼优。他刚出生不久,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病。为了借钱给妈妈看病,胡继汕家债台高筑。迫于无奈,爸爸只好出去打工。家里的日子刚平稳不久,爸爸换上了腰间盘突出,眼看情况紧急,幼小的他骑着三轮车拉着爸爸就走,让爸爸心疼不已。生活渐渐平静下来,小继汕又挑起了生活的重担,过了一天又一天。

读完这本书,我轻轻合上它,又轻轻地抚摸着她。心里不禁呼吁:哥哥姐姐们真了不起,你们自强不息,你们是我学习的好榜样!看着你们那感人肺腑的故事,我觉得你们多么像咱们江苏省的“省花”——美丽的茉莉花呀!起先,他们是一个个小花苞。然后,他们在阳光雨露下,变成了一朵朵,一丛丛,一簇簇美丽芬芳的茉莉花,沁人心脾,深受爱戴!

在这些温暖得直抵人心的文字下,我渐渐地体会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误到了人世间的道理。不知不觉中,我迅速地长大了。星期天下午,妈妈带我去老子山温泉中心泡温泉,我在那里玩的不亦乐乎。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玩了两个小时。由于,在温泉里呆的时间过长,容易头晕呕吐,于是我们就准备去浴室冲澡了。刚从温泉里出来,感觉有点冷,可是我和妈妈只带了一条浴巾。妈妈二话不说,就把浴巾披在了我的身上。我看见妈妈冻得直发抖,便问:“妈妈,你很冷吗?要不然我把浴巾给你吧!”“不用了,你身体弱,不能冻着,我是大人,身体好,你披着吧!”最后在我的坚持下,妈妈还是披上了浴巾向浴室走去……

是的,我也要像哥哥姐姐那样,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用着最稚嫩的肩膀,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要成为一朵芳香宜人的茉莉花,在祖国的大地上尽情地绽放!

读后感家读后感(篇3)

炎热的夏日里,是谁在“知了知了”的唱歌?是的,是我们的音乐家—蝉;森林里的参天大树上,是谁在无忧无虑的歌唱?没错,是我们的蝉家族;每一棵大树上,都有谁巧夺天工的建筑?不错,就是我们的一级建筑师—蝉……是啊,虽然蝉的歌声并不优美,但大家知道吗,它们们已经在地下足足等待了十年了呀,而命运之神却给了他们一个很短暂的歌唱生涯呀。

这个故事,就是在讲一只可爱的蝉“小乐”是如何从卵到成虫的:小乐和其他蝉宝宝一样,生命都是由卵开始的……过了一天又一天,到了九月下旬,小乐的身体已有原本的象牙色变为了麦子般的黄色。到了十月初,小乐已经有了两个褐色的小眼睛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每天,太阳都照在小乐的“房间”里,小乐每天都在长大。终于,结束了卵房生活后,小乐开始了地下生活,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小乐可要整整等上四年多才可以成功的蜕皮,并变为成虫的!四年好不容易过去了,小乐在盛夏的一个傍晚爬出了洞穴,选了一根合适的枝条,扒在上面开始进行蜕皮:过了好一会,小乐的背部出现了一条裂纹,接着,小乐的头部从蛹壳里挣脱出来了,现在,小乐的半个身体已经完全暴露了出来,就差尾部还在蛹壳里。小乐低下头,把身体尽量向后伸展,使腹部渐渐从蛹壳中露了出来。终于蜕皮成功了,天边已经蒙蒙亮了。

虽然小乐的歌唱生涯很短,但它也像其他蝉一样,每天都唱个不停,而且还和其他昆虫发生过一些趣事或争执呢!但最后还是在场完最后一句后离开了“蝉世”。

告诉你个小秘密吧,蝉之所以能发出声音是因为身上有个叫音箱盖的地方,长在靠近后退的地方,只要掀开它,便可看到左右两边各有一个小洞,这便是共鸣器。但光靠共鸣器是发不出声音的,重要的部分就在蝉的后翅下面,有一对向两边稍稍隆起的背垫,里面的发音膜连接着酷似贝肉的发音肌。

这个故事的结尾部分,也就是在小乐唱完最后一首歌后便从树干上摔下来,耗尽了所有力气,结束了它的一生后,一大群蚂蚁们匆匆赶到,正手脚并用的用力要把它的尸体抬回蚁穴时,一只蚂蚁同情地说:“他可是一夏天它宽宏大量的把树汁让给我们喝的蝉呀,也太可怜了!”一直老蚂蚁听到后训斥道:“蝉有蝉的职责,蚂蚁也有蚂蚁的任务,如果我们不清理掉这些昆虫们的尸体的话,那么这片树林不就变成垃圾堆了吗?!”令我想到,任何人都有任何人的职责,如果世上缺少了哪一部分,哪怕是所有渺小的蚂蚁都被杀了,就会造成森林灾害一样,每个人都要好好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哪怕是一个并不引人注目的岗位,也是世界的一分子,不能轻视他们。

读后感家读后感(篇4)

今年十一长假,我把巴金老先生着名的《激流三部曲》中的《家》给读完了,这本书写的是辛亥革命后一个大家庭的兴亡盛衰。

在这本书里刻画了很多人物,其中既有倔强守旧的高老太爷、胆小混事的五老爷克定这些支持封建旧制度的人,又有像觉民、觉慧和琴这样具有叛逆思想的新青年。

这部书重点描写了觉民和觉慧的大哥觉新,他虽然对封建制度很不满,但处于高家的长房长孙的身份,心中很矛盾。在书中第四章描述了一个细节,当祖父(高老太爷)和觉慧刚吵完架,觉新就过去和觉慧说:当祖父骂你的时候,你不要和他去争辩。你只需要在他骂完的时候说声是就行了。觉慧就是从这件事知道了觉新的软弱。但是我觉得觉新并不是真正的软弱,而是处于新旧思想的激烈斗争中,他不知道是该一切听祖父的,还是听兄弟的,所以处于矛盾中。

我觉得在现在社会中,也有像高老太爷的人,他们用老眼光看世界,拒绝用新办法来解决问题,随意支配自己手中的权力,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也有像五老爷克定的那种青年,他们因社会压力太大而自甘堕落,整天沉迷于网络,逃避社会责任。

这个世界一直都在变化、都在进步,而且一刻都不曾停止。我们应该向觉民、觉慧兄弟们学习,不要用老眼光来看社会,要用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眼光来重新看这个世界。

读后感家读后感(篇5)

暑期我阅读了巴金爷爷所写的《家》——以娴熟的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描绘的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家》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特别是“孝”的熏染,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痛苦与矛盾之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色彩,本与梅相爱的他却为了老太爷之命娶了素不相逢的富家小姐李瑞钰,使三人都陷入痛苦的深渊…但不久梅也顺从家族之意远嫁他方。对梅情感太深的觉新放不下那段感情,不断的疏远他的妻子,古人有句俗话说的好:“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李瑞钰终于还是忍不住要回娘家去了…或许是幸运之神的降临,就在这时在意外之中发现她怀孕了,两人的关系因肚子里的孩子而开始好转…

春去夏来,秋去冬来,日子在不知不觉中逝去了,孩子也在不断的长大,在一次家庭纠纷之中她为了阻止便上前劝架,或许那时正在气头上,五妈推开了她,那一刻仿佛命运就注定那个未出生婴儿的早降…一声一声的哭叫给了这个封建家庭带来了欢乐,觉新为儿子取名——高海臣,这名字之中包含的是母亲七月怀胎的艰辛,包含的是父母对他的希望…

在这边家庭幸福的同时,梅却整天以泪洗面,独自度过了无数艰苦的岁月,最终换来的却是——丈夫的早逝,婆家的抛弃,百感交集下,她回到了娘家,然而她的回来却是被认为是娘家的丑事,令她抬不起头来。又一次意外她与大表哥觉新相遇,两人虽然仍然不望往日的点点滴滴,但却又是刻意疏远彼此。“纸包不住火”觉新与梅的事李瑞钰还是知道了,但她用宽大的心胸去帮助,体谅觉新;并在知道梅家经济上有困难,卖刺绣贴补家用时,她连忙去买下梅所有的刺绣…她的真诚感天动地,更感动了梅,两人在一个夜晚结拜为姐妹,共同关心,共同帮助…

这一切的一切都令我不禁潸然泪下,感觉到社会中的——爱,大爱,那种无私的精神令我折服,令我感叹,我想这就应该是最完美的结局了吧!但却并非是这样,结局却让我难以想象——温顺善良的梅因疾病夺去了年轻的生命,李瑞钰也在第二次怀孕时,被长辈以各种理由去乡下养胎,最终因难产而死,留下一个宝贵的小生命…

这时的我对封建社会的腐败与不公,对封建等级制度十分憎恶!其实仔细一想高家不正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吗?,那些高家子弟证代表社会中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高家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的老太爷,他代表了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使人们对他产生怨恨,对他也产生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似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的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样样不缺…

尽管是这样的腐朽,但有不断崛起的新力量去改变社会,使得社会也在无形中进步,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用知识不断创新,推动社会飞速发展!

读后感家读后感(篇6)

席慕荣在《槭树下的家》一文描写了一个温馨的、幸福的家庭,另人羡慕。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她被鸟的鸣声吵醒。几十只小鸟在窗外的槭树上集合吵闹,那声音特别细又特别娇,可以听出来它们的雀悦和欢喜。

而且孩子们也开始唱歌了,就在窗外的槭树下。仔细分辨,孩子们有的坐在矮墙上,有的是趴在树上,他们不时发出叽叽咯咯地笑声,那种极单纯的快乐。席慕容在文章中,把孩子们清脆和圆润的笑声比喻成“像荷叶上的露珠,风吹过来就滑来滑去,圆滚滚的,晶亮亮的,一直不肯安静下来……”

把无形的声音比作有形有色的露珠,这种瞬间的感觉,她都能及时扑捉,表现了席慕荣细腻的笔法和敏锐的情怀。

她说:“原来平凡的人生里竟然有着丰盈的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的心中因而常常充满了感动与感谢。

在文中丈夫呵止孩子们“小声一点儿”。她把这平常人也都有过的,平平淡淡又细致入微地关爱当作了一杯美酒,细细地品味。她写道:“其实这时,我已经完全醒了,可是我愿意假装安静地躺在床上,享受他给我的关怀。我把脸贴近他的枕头上,呼吸着我最熟悉的气息,枕头套的布料细腻而光滑,触到我的脸颊上,有一种很舒服的凉意,这就是我的家,我的亲人,我热烈的爱着的生命和生活”。我只想在自己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安心地生活,安心地爱与被爱……

看过席慕荣写的《槭树下的家》,我不禁联想到自家院中的那棵高大挺拔的香椿树。

春天也长出好软好软的叶子,嫩紫色的叶舒展开后就变成变成淡绿色,绿得诱人!虽然不开花,但一簇簇的叶子,散发着独有的气味。丈夫会用长长的竹钩把它们钩下来,一朵一朵叶子花似地飘落在地下,我便像孩子似的,拎着塑料袋把它们收集起来,留着尝鲜儿。

夏天出投下整片的浓荫,风吹过来也是要多晾快有多凉快!我常常在树下洗衣服、吹口琴或跟丈夫、女儿一起吃晚饭。我们谈笑风生……

秋天,叶子逐渐落了,铺在地上,像等待飞翔的红黄色的蝴蝶,我无限怜惜地捡起三五片夹在书页中,写上年、月、日,然后把它们珍藏起来。我想表达的是,这片叶子不同于别的任何岁月的叶子,它属于我的独特的记忆!然而,我在第二年的秋天,清扫落叶的时候,都会不知不觉地吟道:“一叶知秋”,“时光如水” ……

冬天树叶都落下来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让我不禁想到:“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岁月无意,落叶有情。我愿意让自己也变成一片叶子,珍惜春色,珍惜生活,尽情享受大自然赐予的阳光、雨露,尽情享受家人给予的温情和关爱,从从容容地循序生长,让繁茂的枝枝叶叶,为家遮风挡雨

读后感家读后感(篇7)

巴金的长篇小说>之一>,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

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中最幸运的一个了!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读后感家读后感(篇8)

最近一段时间,我正在看《写给儿童的中国历史》这套书籍,其中有一篇文章我非常喜欢,那就是“东汉的发明家”。现在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听吧!

从前的人们过着劳累而又艰难的生活:因为没有造纸的技术,人们也不会印刷,他们只能将字刻写在木板或者竹筒上,这样的书籍很重,读起来也不方便,更不利于随身携带;没有指南针,人们有时候很难分辨方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或哪个地方会发生地震……到了东汉时期,有个叫蔡伦的人发明了造纸术,制造出轻巧而又方便的纸张;张衡发明了浑天仪和地动仪,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天象、预测地震。

张衡是我最喜欢也最佩服的人了。他精通天文,所以曾被派去负责观察气象。他发明的地动仪是这样的:一个“水壶”四周排列着整齐的八条龙,表明有八个方向,每条龙下面都正对着一只蛤蟆。如果哪个方向发生了地震,哪条龙嘴里的铜球就会被吐出来掉进下面的蛤蟆嘴里。有了地动仪之后,人们可以提前探测到地震的发生,做好防范准备,这样可以减少对人类的伤害,挽回很多损失,真是了不起的发明啊!

还有很多的发明家,他们都很伟大,我非常佩服他们,因为他们给人类解决了很多问题,让人们生活的更方便也更幸福,后代人永志不忘。所以,我们在享受现在的便利生活时,也要想起这些伟大的发明家哦!

读后感读书做人1000字


读后感体现着阅读的成效,从作者的作品中,能让我们的内心得到更多的感想。读后感是思想的结晶。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读书做人 ”,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读后感读书做人 篇1

一本好书,可以慧智;一本好书,可以明心。《读书与做人》是我读到第一本季老的著作。开始时,总觉得大师的书就是晦涩难懂,食之无味。但去展读此书时,才发觉书里的文章不似想象中的高深晦涩,却如入桃花源般让人豁然开朗,耳目一新。

平实朴素、引人深思,是我对这本书所喜爱的原因之一。书中虽无惊人之语、骇听之言,但字里行间、文墨深处无不彰显一代大师笔书不辍的研习精神及孜孜以求的学术素养,季老对求学经历的描述朴实平易、感发真情;对治学之道的阐述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在看似素简的语言中屡屡道出实言真语,给人以彻悟之感、发人深省,甚至令人心向往之。

古人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乏味,面目可憎”。也听人说过读书的人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当然,现在我们到不了这个境界,但读书是苦口良药,在我们心烦气躁的时候,平静心情;读书是潺潺清泉,在我们空乏心志的时候,流入心田。对我们理想的树立,人生的选择起着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能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与苍白,尤其能够让我们切身体会到多读书,读好书的重要作用。

人生是一段不断学习和改变的历程,时时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才能在人生的路上发现处处有美景。正如电影《阿甘正传》中的经典台词:人生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当然,我们在品尝人生百味时有“甜”也有“苦和酸”,面对人生旅途中的不顺利,我们就要像万通控股的掌门人冯仑说的:年轻人要有“熬”得精神,就是一种直面问题,不逃避的精神,这也是在奋斗过程中遇到一些曲折的时候必须采取的人生态度。我们要积极的把这些挫折当成“垫脚石”,善待人生,追求成功,不惧怕失败。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心境,以此去努力和追求,那么在我们的前方将会有坦荡的旷野和蔚蓝的天空。 贾平凹说过:“浴不必江海,要之去诟;马不必骐骥,要之善走。做普通人,干正经事,但必须要有大胸怀。其实读书和做人一样,都需要把心态放平、胸怀开阔,深刻领会书中谈到的“真与忍”这两个字。“真”即真诚,诚恳待人,真诚做事;“忍”则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宽容、理解。对我而言,体会最深的是这个“忍”,有了小孩以后,家里的主要矛盾就是婆媳关系,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就成为了家常便饭,刚开始时我就冲她们发一顿火,甩门而去。读到书中“容忍”章节里一句话:家庭中要相互容忍,才能和睦。我明白到,生活、工作本是简单的,“得理不饶人”会把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无理搅三分”更会无端地破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斤斤计较得与失”也会使自己与他人相处出现隔阂,最终孤立的还是自己。只有学会宽容处世、真诚待人,才无愧于心,无愧于对自己同事和家人的信任。

就如季老所说:“应尽便须尽,无复独考虑”,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种种挫折,不要天天为这事那事忧心忡忡,怕这怕那。“海那么阔,天那么空”,尽自己应尽的责任,努力做好工作和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才能让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空拥有彩虹的光芒。

读后感读书做人 篇2

“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追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引胡适的一段名言来澄清我对胡适的认识。以前好像是学过胡适的文章,但是现在记不清了,也不知道文章说了啥,最大的印象也仅仅是“胡适”这两个字了,而对于这个人,全然不了解。

直到今天读了这本书,才终于有了一个浅显的认识。读他的书,前半段仿佛是在上一堂“生动”的“国学”课,说它生动是因为有别于从前的体制化教育下的语文课,内容大多无异但遵从本心,说它是国学是因为它几乎超出了语文的范畴。纵览古今中外,博大精深!胡适应该就是这样的人吧,他反复在书中强调读书要博,博到无所不知,读书要精,精到唯你独尊。只希望像我这样的初读或者说“粗读”者虽不能读的精博,但也尽量多认真一点吧。读书时是为了更多的读书

后半段谈到了为人让我很是敬佩,他写作的那几年正是国家破碎,人民生活思想教育处于极端下限的年代,身为中国人悲痛不已也悲愤不已,他说:“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健康的社会不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那样最后只会饿死人。而是应该是每个人都去追求自己的价值。张口闭口说所做一切都是为了他人,那是道德绑架!每个人认真把自己做好就是对社会,家庭最大的贡献!

再谈“多谈着问题”,我理解就是“要有就事论事的能力”。生活中,工作中,咱们遇到事情,不要怨天尤人,不要无限扩大,不要乱发脾气使性子,要有就事论事的能力。不要用“老板就是看我不顺眼‘’,‘’他就是不爱我了‘’,‘’要是当初我就怎么怎么样就好了‘’,‘’社会就是腐败啊‘’,‘’就是不公平啊‘’等话语,这只是抱怨,是无能的表现,根本不解决问题。

多读书而读多书!

读后感读书做人 篇3

本学期,学校领导组织大家开展了读季羡林《读书与做人》活动。久闻季老之名,他是一位潜心研究的国学大师,朴实无华的形象,正直务实的人品为我所景仰。读了他这本着作之后,更多的是灵魂震撼,精神的洗礼。下面谈谈自己读后的几点体会。

翻开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季老纯朴的照片,后面紧接着是季老自己作的序——“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他引用张元济先生这句简单朴实的话作为序首,可见他将读书看得十分重要。以此审视自己,才发现自己真是差得远了,我有多少时间是用来读书的呢?总以工作生活忙碌推托,淡化并远离了读书,而季老一生以读书为乐,读了无数好书,顿感汗颜。作为一名教师,你要向学生传授知识,仅靠原有那一桶水是远远不够的。当今的信息化社会,科学技术在迅猛发展,知识的更新变化加快,要靠自己平时不断地探索阅读,既要博览群书,又要在浩瀚如海的知识中,选择阅读自己有用的东西,积蓄在脑库里,到教学时,你才能根据需要打开闸门,让源源不断的知识泉水流进学生的心田。身为教师,我们的教育对象是活生生的人。因此,我们需要教育的“活水”,而“活水”就在书海之间。由此可见,读书对于我们教师而言,是最基本的素养。读书,能改变教师的精神、气质和品性;读书,能够使教师不断增长教育智慧;读书,能使独创的方法闪耀睿智的光芒、充满创造的快乐;读书,能实现教师教师的自我提升和生命的升华。

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读书,第二部分做人。其实,读书与做人是完全统一的。

“做文先做人,学问即人生。”季老关于做人的思考是深刻的。在他的文章中,处处可见一位长者,如同家长朋友在家聊家常,让人有润物细无声的感觉。当我们在担心现代难出大师的时候,却见大师多得是。有自封的,学生捧的,也有名副其实的。季老却不喜欢人家称他是大师。其实,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个标尺,谁已经成为了大师已经变得心照不宣。他的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在他的文章里,我们读懂了他的人生,他的人格魅力深深感染着我们。还有他特立独行的但是大众认可的做人理论:“对待一切善良的人,不管是家属,还是朋友,都应该有一个两字箴言:一曰真,二曰忍。真者,以真情实意相待,不允许弄虚作假;对待坏人,则另当别论。忍者,相互容忍也。”“人生于世,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那也称之为”天人关系“;二、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社会关系;三、人自己的关系,也就是个人思想感情矛盾与平衡的问题。这三个关系处理好,人就幸福愉快;否则就痛苦。”“时光流失,一转眼,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活得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预算。有人说,长寿是福,我看也不尽然。人活得太久,对众生的相,看得透透彻彻,反而鼓舞时少,叹息时多。”“大家都能拿出‘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来从事学问或干事业,这是成功的必由之路。”……朴实无华,娓娓道来,边看边点头,边看边反思。

平平淡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让读书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为了下一代,也为了自己。通过读书让浮躁的心灵变得平和而充实,宁静而致远……

读后感读书做人 篇4

文中季老虽无惊人之语、骇听之言,但字里行间、文墨深处无不彰显一代大师笔书不辍的研习精神及孜孜以求的学术素养,书中季老对求学经历的描述朴实平易、感发真情;对治学之道的阐述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在看似素简的语言中屡屡道出实言真语,给人以彻悟之感、发人深省,甚至令人心向往之,篇篇皆佳文。

季老以学者自居,梵学成就近乎泰斗之尊,国学修养等同大家之范。但海外求学、十年浩荡的重大人生事件,使得季老不但心胸豁达,而且洞察世事、率真性直。听季老论人生,信笔拈来,娓娓道出,以近于期颐之历练与心态,平和面对人世问的种种苦难,深于情,而不矫揉造作;明于理,而以平实朴素笔调发之,给人以启迪与心灵的抚慰,实为当今世人之典范。

季老爱书、读书、做学问、作文、做人都堪称典范。无论是做学问、写文章还是做人,但求一个“真”字。

比如学外语,一切奇技淫巧、速成法门过后,最终还是靠勤学。基本语法弄懂以后,就可以拿着词典、拿着语法书读原着了。

比如做学问写文章,拒绝一切空话套话、言之有物。最好能做到每一句话都有根据。

比如做人,不要过分谦虚,人贵有自知之明,过分的谦虚也算得上虚伪了。不要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每一代人仅仅是历史上很微小的一环,虽然微小也有其价值和作用。

读后感读书做人 篇5

这本书的上篇“做人”有五章,分别写了做人、沟通、性格、交友和品行五方面。这本书真是面面俱到。在这里,我来讲一下交友这方面。

俗话说呀,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世上有很多路,但朋友之路是万万不可断绝的。因为,人是感情动物,需进行感情上的交流,以获得帮助和友谊。在迈向成功的道路上,要想坚持到底,仅仅靠信念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友谊的滋润。良好的人际关系会是你得到一种强大的力量和热情,在成功的道路上得到分享,在遇到挫折的时候得到倾诉和鼓励,这不但有助于心理的平衡,还可提高勇气迈向新的旅途。

一架飞机起飞前,一位女乘客请空姐给她倒一杯水,她需要吃药。空姐很有礼貌的说:“小姐,飞机刚刚起飞,还在颠簸。为了您的安全,请稍等片刻,等飞机进入平稳飞行后,我会立刻把水给您送过来,好吗?”

飞机进入了平稳飞行状态很久后,那位空姐才猛然想到:糟了,由于太忙,她忘记给那位乘客倒水了!就在此时,有人按响了服务铃。当空姐来到客舱,看见按响服务铃的果然是那位女乘客,知道自己错了,她小心翼翼的把水送到了那位乘客跟前,面带微笑的说:“小姐,实在对不起,是我的疏忽,延误了您吃药的时间。”但是这位女乘客似乎并不领情,她指着手表怒气冲冲的说:“医生要求我中午一定要吃药,但现在已经三点了,你让我怎么吃药?”空姐端着水,脸上带着歉意的微笑,不停的解释着可是无论怎么说,这位女乘客都不肯原谅她的疏忽。

接下来的飞行途中,为了补偿自己的过失,每次去客舱给乘客服务时,空姐都会问那位女乘客是否需要什么服务。然而那位女乘客并不理会空姐。

临到目的地前,那位乘客要求空姐把意见本送过去。此时空姐虽然心里委屈,但面带微笑的说:“小姐,请允许我再次向您表示真诚的歉意,无论您提出什么批评意见,我都欣然接受!”那位怒乘客没有开口,接过留言本,写了几行字。等到飞机安全降落后,空姐惊奇的发现,那位女乘客在本子上写的竟是一封热情洋溢的表扬信!

由此可见,只要你诚恳,绝对能打动别人的心。

这本书的下篇“做事”有六章,分别是合作、谋略、思考、目标、行动和成功。

从前有一个老农,家里又是个儿子,个个都是响当当的好汉。可是他的儿子却非常不团结,每天不是大儿子跟小儿子吵架,就是小儿子跟大儿子吵架。日子过得特别不舒心,家庭关系也极度恶化。

一天,他把十个儿子都叫到床前,给他们每人一根筷子,叫他们折断。每个儿子都很轻松地折断了筷子。接着,这个老农又拿来十根筷子捆在一起,叫他们轮流折,可谁也折不断。于是,这个老农就告诉他们,你们十兄弟就像这十根筷子,单独的一根不用费力就折断了,可十根和在一起谁也折不断。进而老农教育他们,兄弟要团结,不要分-裂。这样才能形成一股力量,克服困难,保护自己,过好日子。从此,十兄弟团结如一人,这个家庭也越来越发达。

看来,“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呀。我们现实生活中,无论干任何事情,都离不开团结。失去了团结,就失去了成就事业的力量,就失去了干事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此外,我明白了做人要涵养品格,以德修身。要做一个诚信的人。对同学要负责,不欺骗,不讲空话。要做一个谦虚的人。谦虚不仅是美德,更是一种付出。要有平和的心态,对荣耀、成绩与进步能保持一种平常心;要坦荡,不骄傲不气馁,不妒忌别人的优点,也不嘲笑别人的缺点。尊重人、关爱人、团结人、支持人,为事业凝聚人心,体现形象。要做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时刻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珍惜自己的岗位,增强社会责任感,以真心面对他人、面对社会,感恩他人,感恩社会。要做一个勤学的人。学习是进步的阶梯。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从书本、实践中学习,做到学与思相结合,学以致用。

读后感读书做人 篇6

打开季羡林老先生的《读书与做人》一书,首先就被季老独特的自序吸引了。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怀着对大师的敬仰,我一个月内读完了此书,颇有感触。全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读书,第二部分,做人。季老文笔朴实,他的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如与读者面对面娓娓道来,介绍了季老一生的读书求学经历,在国外十年寂寞的留学苦读生涯,对学问的苦苦追求过程,及为一部分别人的着作作的序。因为这是个读书交流会,我就把自己得到的一点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

关于第一部分读书,我总结了以下几点:一是,多读书。现代社会的人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大,而离传统意义上的读书却越来越远。古今中外赞美读书的名人和文章,多得不可胜数。知识改变命运,知识改变气度,人类之所以能够进步,永远不停地向前迈进,靠的就是能读书又能写书的本领。季老之所以能成为大师,就是在于他对书籍的孜孜不倦的追求。我们总是抱怨工作忙或是琐碎的家庭事务缠身,没时间看书,这就是我们的时间利用有问题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而且时间是一个常数,对谁都一样,谁每天也不会多出一秒半秒。这就看我们如何利用时间的边角废料了。第二,做学问一定要有严谨的作风。我们虽然不会都成为学术专家,但是季老做学术严谨、细致的作风是我们每个人在工作生活中应当学习借鉴的。这一点和他在德国留学十年有关系。德国人一向以严谨、细致着称,一篇好的学术论文要用几年的时间搜集资料、整理资料,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写出提纲,成文,最后还要将论文从头到尾认真核对,把论文中引用的大量出处重新核对一遍,不让它发生任何一点错误。读到这,我想到了我们的礼宾接待工作,也是要求严谨、细致,容不得半点马虎,还有我们的调研工作,一篇好的调研文章的出炉,离不开大量的资料搜集、整理、筛选、类比,最后形成自己的文字。第三,外语的学习。这也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季老一生熟练使用英语、德语,并掌握梵文、巴利文、吐火罗文等多种在我们看来是天书的古代语言,兴趣是第一位。至于有何捷径,还是勤奋。同时,要尽快接触原文,勤查字典,并且要随时注意语言的变化。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首先我们要广泛地阅读,丰富自己的知识面。其次,要精读自己本专业的书。在自己的研究领域要有所深入,而不是浅尝辄止。让我们在读书中找到乐趣,为自己的教学需要而读书,为提高自己的素养而读书。做一位学生喜爱的老师。

读后感读书做人 篇7

总喜欢在心里铭记那句话: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也许是性格原因,或者是家庭遗传,或是家庭背景因素,我这个人在生活中总是那么低调,以至于好多人都说我性格很内向,不喜欢跟人交往,对人冷漠

无情。曾经,我也尝试想改变自己,但结果没保持多久,我还是那样,低调!

现在我想来,我也不需要去刻意改变自己了,这样会让自己过得好累。我觉得我在生活中不一定要高调才能得到处理好人际关系,我相信,只要我对他人真诚,能够体会和理解他人,凡事都要考虑一下别人,我想,我也能把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处理好。

通过学习《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一书的部分内容,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和启发。我懂得了:

在人的一生中,能够立自身根基的两件事:一件是做人,一件是做事。做人之难,难于从躁动的情绪和欲望中稳定心态;成事之难,难于从纷乱的矛盾和利益的交织中理出头绪。而最能促进自己、发展自己和成就自己的人生之道便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低调做人既是一种姿态,也是一种风度,一种修养,一种品格,一种智慧,一种谋略,一种胸襟。低调做人就是用平和的心态来看待世间的一切。低调做人,更容易被人接受。一个人应该和周围的环境相适应,适者生存。曲高者,和必寡;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人浮于众,众必毁之。低调做人才能有一颗平凡的心,才不至于被外界左右,才能够冷静,才能够务实。高调做事是一种境界,是做事的尺度。高调做事不仅可以激发人的志气和潜能,而且可以提升做人的品质和层次。高调做事就是应该有一个既定目标。一个人只有有了目标,才有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其成事必然顺理成章,其人生必然恢弘壮丽。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是一门精深的学问,也是一门高深的艺术,遵循此理能使我们获得一片广阔的天地,成就一份完美的事业,更重要的是我们能赢得一个涵蕴厚重、丰富充实的人生。

敢为人先,敢为天下先,以积极的心态和敬业精神去钻研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敢于负责、勇于承担责任,以高昂的精神面貌状态去影响别人,感染别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别人、与人为善、团结共事、谦虚谨慎、闻过则喜,有了成绩不张扬,有了过失必改正。这就是我所理解的"高调。

高调做事决不是空谈大道理,而是要从人民利益,国家的发展前途这样的高起点来要求自己的工作,决不能够马马虎虎,得过且过。要高水平,高质量地做好本职工作。青岛港劳模许振超把对工作负责看作是对国家负责,对自己负责,他有句名言:"敬业先精业,做事先做人"这就是高调做人的典范。

低调做人并不是指胆小畏缩,唯唯诺诺,而是指为人不要小有得志便猖狂,动不动拿职务出来显摆,拿职称、地位等招牌出来显摆,自我吹嘘、自我表现,让人不屑。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说起来头头是道,自以为是,这也行,那也行,但工作起来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结果一事无成。有的说外行话,做离题万里的事,装腔作势自感是英雄好汉;有的人进取精神不强,缺乏克服困难的勇气,自我要求不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中不走在人前,也不落人后,随大流;有的人不为别人的成功找原因,反倒为自己的失败说理由(真是没理也要讲三分)……诸如此类的现象岂不是没有修养、没有智慧、没有境界的缘故吗?如果你不能正视这种行为,做出违背对方意愿的指教难道不是违背"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哲理吗?

今后,我要努力学习研究"低调做人,高调做事"这门学问,努力提高自己的修养、完善自己的品格,丰富自己的智慧,敞开胸怀去接受,去适应来自四面八方的一切!最后我想说的是,要想先做事,必须先做人。做好了人,才能做事。做人要低调谦虚,做事要高调有信心,寒不改绿叶,暖不争花红;要海阔天空思考,脚踏实地开拓。

读后感读书做人 篇8

读了季老的书,我像补充了营养,几方面都有很深的感悟。倚栏轩文学网

对于成功,季老以一生经历告诉我们,总结他的成就,“压缩成两个字是勤奋,再多说两句就是争分夺秒、念念不忘。”二战结束后,季羡林游学德国10年回国,任职北京大学。按当时惯例,归国博士只能先当副教授,若干年才能转正,可他一周后就被聘为正教授,兼任东方语言文学系主任,所创纪录,至今无人超越。归国不久,季羡林学术功底和独特魅力在胡适与陈援庵(辅仁大学—北师大前身校长)的学术论争中得以显现。两位学术界泰斗,对汉语“浮屠”与“佛”字谁先谁后这个问题争论激烈,季羡林以对吐火罗文等佛经传播的原文语音演变研究为基础,着成《浮屠与佛》一文刊发于最高学术刊物——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平息了争论。

他的实力不仅在于通晓西域古文字上,更体现于他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对文化交流和思想方法的科学研究。最杰出的成果是他晚年的学术专着《文化交流的轨迹:中华蔗糖史》。该着作从探究各民族加工食用糖的工艺入手,通过对各种语言进行比较,描绘出了一部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史,在方法论和史论上都别开生面。

对于学习,季老也将经验在《学外语》一文中和盘托出,方法只有3种,第一是尽快接触,让学习在运用中深化;第二是天资与勤奋,后者占绝大比重;第三是不要妄想捷径,学习中没有“御道”(“御道”就是皇帝走的道路,是引用欧洲古代几何学家欧几里得答国王问时说的话)。季羡林一生通晓十几种外语,诀窍就是19世纪一位德国语言学家的办法,“把学生带到游泳池旁,把他们推下水去。如果他们淹不死,游泳就学会了”。他在德国学习了近十种语言,没有一种是靠老师讲解语法与单词的,都是直接“到水里”阅读原文。由于勤奋与执着,季羡林没被“淹没”,反而成为了“游泳健将”!

对于读书,“至于哪几部书对我影响最大,几十年来我一贯认为是两位大师的着作:在德国是亨利希·吕德斯,我老师的老师;在中国是陈寅恪先生。两个人都是考据大师,方法缜密到神奇的程度。从中也可以看出我个人兴趣之所在。我禀性板滞,不喜欢玄之又玄的哲学。我喜欢能摸得着看得见的东西,而考据正合吾意。”看过我也看了看季老喜欢的书:史记,世说新语,感觉时代久远,年龄代沟了,现在我不喜欢看学术性的书了。喜欢看看抒情散文,有点堕落,但是很是会思考人生就业考研等现实面临的问题。

对于做人,串联他的散文我们可以看出,季老提倡的是一种重情重义、知恩图报、乐观向上、虚怀若谷的人生。他在散文中写了很多想念母亲、思念祖国的文章,还写了很多他怀念的老师和同学、同事、朋友,如董秋芳、吴宓、朱光潜、陈寅恪等国内师友,以及被他称为“教授父亲” 的恩师瓦尔德施米特教授、与他相处了11年的女房东欧朴尔太太、与他发生了一段爱情的女孩伊姆加德等国外友人。在回忆这些亲人、师友时,他的文字饱蘸深情,充盈着自己感恩、报恩之心和思念之情。季老为人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成就,更重要的在于他的高尚操守。他拒绝虚名,力辞“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三大桂冠,这与时下张悟本之流挖空心思炮制桂冠、甚至不惜自封大师的追名逐利之徒形成了鲜明对比。从古至今,说到做人的故事道理很多,孔子也说过做人的重要性。季老的文章中,处处可见一位长者,如同家长朋友在家聊家常,让人有润物细无声的感觉。当我们在担心现代难出大师的时候,却见大师多得是。有自封的,学生捧得,也有名副其实的。季老却不喜欢人家称他是大师。其实,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个标尺,谁已经成为了大师已经变得心照不宣。他的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在他的文章里,我们读懂了他的人生,他的人格魅力深深感染着我们。还有他特立独行的但是大众认可的做人理论:对待一切善良的人,不管是家属,还是朋友,都应该有一个两字箴言:一曰真,二曰忍。真者,以真情实意相待,不允许弄虚作假;对待坏人,则另当别论。忍者,相互容忍也。真实有力的名言啊,还有一句话,我印象很深;好多年来,我曾有过一个“良好”的愿望:我对每个人都好,也希望每个人都对我好。只望有誉,不能有毁。最近我恍然大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时光流失,一转眼,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活得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预算。有人说,长寿是福,我看也不尽然。人活得太久,对众生的相,看得透透彻彻,反而鼓舞时少,叹息时多。朴实无华,轻轻细述,心平气和的接受。

对人生活感悟,季老留给我们的更是字字珠玑。

“对待一切善良的人,不管是家属,还是朋友,都应该有一个两字箴言:一曰真,二曰忍。真者,以真情实意相待,不允许弄虚作假;对待坏人,则另当别论。忍者,相互容忍也。”

“走运时,要想到倒霉,不要得意得过了头;倒霉时,要想到走运,不必垂头丧气。心态始终保持平衡,情绪始终保持稳定,此亦长寿之道。”

“自己生存,也让别的动物生存,这就是善。只考虑自己生存不考虑别人生存,这就是恶。”

“每个人都争取一个完满的人生。然而,自古及今,海内海外,一个百分之百完满的人生是没有的。所以我说,不完满才是人生。”

“要说真话,不讲假话。假话全不讲,真话不全讲。”

“时间是一个常数,对谁都一样,谁每天也不会多出一秒半秒。时间尤其珍贵,要争分夺秒,但个人处境不同,对一些人来说就有一个怎样利用时间的‘边角废料’问题。”

季老的书看完了,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用“没有时间”或“太累了”,来为自己荒废读书时间而进行辩解了。“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我要学习传承季羡林先生珍惜时间的“边角废料”以及勤勉学习工作的优良作风,告慰季老着书育人的在天之灵。

读书做人:多读书,多思考,与时俱进。一个完成作业的机会,一个自我成长自我进取的方式。收获颇多,尤其是人格上的,做人难,做好人更难啊!以后不再带着包裹读书了,认真的充实完善自己,爱上读书的感觉!

读后感读书做人 篇9

《读书做人》这本书一直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而我也把它当成了自己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这本书选编了众多震撼人心的故事,通过一个个故事,让我们明白了人生的哲理。

其中,我最喜欢《心里的父母》这篇文章,因为它唤醒了我那颗尘封了已久的感恩之心。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三年级小学生裘里亚的故事。裘里亚家很穷,一家人的生活重担都压到父亲的肩上。父亲白天在铁路当雇员,晚上还要替人抄稿子。裘里亚提出要帮父亲抄,父亲怕耽误他的功课,坚决不同意。他就趁晚上父亲睡熟后偷偷起来抄,因此耽误了自己的功课。父亲不知道孩子成绩下降的原因,责骂了他。他默不作声,忍受着责骂,继续偷偷帮父亲抄搞子。直到一天,父亲发现了真相,非常懊悔,从此更加疼爱,关心自己的儿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为文中浓浓的父子亲情感动,更为裘里亚的孝行和懂事而动容。我比裘里亚大了整整三个年级,却只知从父母那里索取而不知为一直深爱着自己的父母做点什么,想想真是太令人汗颜了。

记得那天中午放学回到家,我一见饭没做好,就耍起了小姐威风。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向刚刚从田里回来的妈妈大吼大叫,妈妈没有说什么,默默地走进了厨房,不一会便做好了我最爱吃的蛋炒房。我端起了饭全然不顾身边又累又饿的妈妈,三下两下吃完后,转身上学去了。

《心里的父母》让我懂得了为人子女者,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应该从小就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要用自己的行动去爱他们,感谢他们为我们付出的一切!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1000字合集


作文相信大家都写过吧,作文能让大家的思维更加缜密更加有条理。好的作文会引起共鸣,让人感受到作者的情感。你是否正在收集和整理作文模板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时间的礼物》读后感1000字合集》,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 篇1

很幸运我在年轻的时候读到您的这本《时间的礼物》,如您所说,这本书很简短。然而它对我的触动很深。

小说里的爸爸让我想起了《都挺好》里面没有意识到爱的时候的苏明玉,对于你们来说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也许很多人不理解你们,然而对于你们来说,你们没有丝毫地浪费时间,给每分每秒都找到了归宿。但当你全身心地投入去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才会意识到时间究竟是什么,怎样选择分配时间才是时间最好地归宿。

儿子很小的时候总会坐在台阶上等待着归来的爸爸,而爸爸每次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才敢回家,久而久之这竟然成了爸爸经常出差的理由;

爸爸说:没错,我抛弃了你,但是我在抛弃你的同时满足了你的物质方面的所有需要;妈妈带着你离开爸爸的时候,爸爸过了两天才意识到你们已经离开的事实;每次圣诞爸爸总是希望做最早的那班轮船回家以让他有充足的时间享受接下来的一天的酒吧时光;

爸爸说他励志过得比任何人都好,你却宁愿活的普通;爸爸看到的是发展是弱点,你却看到的是历史是怀旧;爸爸花了1年的时间弄明白你用赢来的钱不去哄小女孩子,而是去给你妈妈买一份小小的礼物;爸爸用他一生的时间活成了一个拥有财产事业和资本的人;一个连区区诊断报告都会新闻报告的人;一个人人知道你的姓氏都会问:你爸爸是不是那个谁谁谁的人

这或许就是他想要的吧,这就是他想要的?

不,这不是,当他在同样患癌症的五岁小女孩身上看到你的影子的时候,他就做好了一生换一生的准备,开始了他自我救赎的行程。还记得你问爸爸什么是星星的场景吗,爸爸说星星是天幕的裂缝,那么爱呢?爱,可能就是时间的裂缝吧,你说呢?你们两个好久没有这么一起笑了,就让这感悟在你们的笑中告一段落吧!

“那星星是什么?”你问。我说,星星是夜幕上的裂缝,透过这些裂缝,光才能照进来。我又说,在我心里,你的眼睛是和星星一样的东西,也是透光的裂缝,光顺着这样的小裂缝一点一点地漏出来。你听了哈哈大笑,那以后你还这么大声地笑过吗?我也笑了。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 篇2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600字:

巴克曼1981年出生于瑞典赫尔辛堡,以撰写博客和专栏起家。处女作《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在全球创下惊人销量记录后,第二部小说《外婆的道歉信》再掀阅读狂潮,中文版已售出80万册。这两部作品与《清单人生》一起构成“暖心三部曲”,在中国读者中收获极高人气。巴克曼的写作风格轻松幽默,又非常擅长呈现微小的细节,对于如何催人落泪已自成一派。

《时间的礼物》则是一部特别的小作品,巴克曼用冷静严肃的语调,娓娓道出一个悲伤的故事,但结尾依然令人热泪盈眶。这个故事来自巴克曼本人的生活体验,他想借此聊聊我们为自己或他人做出的选择以及付出的时间。“有时候,需要全心投入地爱一个人,才会理解时间究竟意味着什么。”巴克曼作品全系列销量已突破1300万册,他是当之无愧的暖心小说之王。

《时间的礼物》讲述了作者对时间的认知。让人们珍惜时间,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亲人,财物……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生的时间,给了我们一生中的亲人,所爱之人作为礼物。而时间一秒一秒地消逝,累积成了这份珍贵的礼物。

书中的那位工作狂父亲,像我们当代的父母,为了赚钱,为了满足儿女物质上的需求,不停地工作,可他们却忘了时间一点一点消逝,和儿女们在一起的时间也在减少,可他们没珍惜……就像文中“我从来没送过你上学,没拉过你的手,没帮你吹生日蜡烛……”而这些,也是那位父亲得了癌症时回想起来的。

可以说有这么一位富有的父亲是很自豪的事,但他唯一没做好的是欠儿子一份深深的父爱。不管他有多么富有,少了这点,依然会令他遗憾,也会令他后悔。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拥有的一切,而自己还要多陪所爱之人,因为他们比任何事物都珍贵。

拿画笔、玩游戏的小女孩和她妈妈,酒吧里的调酒师男孩和他父亲,穿灰毛衣夹着文件夹拿着签字笔的阿姨和所有人。时间和价值,感情和金钱,替代和不可替代的人生。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 篇3

这本书是给我最爱的人睡前刚读完的,有种淡淡的忧伤。

我喜欢五岁的有着一个叫渡渡兔子的小女孩儿,她喜欢把椅子用蜡笔画成红色,她喜欢和兔兔说话。她很快要死了,癌症。

我喜欢“我”的儿子,因为他自由,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被金钱权利的牢笼锁住,他懂得知足与真正的欢乐。

“我”有着成功的事业,但“我”却是个不成功的父亲与丈夫,因为“我”丢掉了时间,不肯花时间陪伴家人。

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如今“我”也快死了---从穿灰毛衣那些文件夹的死神手里拯救小女孩的生命,一生换一生

没法用一命换一命,只能一生换一生。假如你甘愿献出生命,我必须彻底清除你曾经活过的痕迹,所以你根本不会死,因为你从来不曾存在过,从来没有降生到这个世界。” 他为什么对陌生女孩这样关心?对儿子童年的补偿吧,他已经失去了儿子的信任与好感,他用自己的生命余下时间补偿在一个新生命身上。 一旦失去了孩子对你的关注,你就永远不会重新获得它。 会重新再读,晚安世界。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 篇4

《时间的礼物》是一部特别的小作品,作者巴克曼用冷静严肃的语调,娓娓道出一个悲伤的故事。据说这个故事来自巴克曼本人的生活体验,他想借此聊聊我们为自己或他人做出的选择以及付出的时间。“有时候,需要全心投入地爱一个人,才会理解时间究竟意味着什么。”

故事很简单,一个成功的人士被检查出了癌症,回顾半生,才发现自己将时间全都用在了工作上,用在了积累财富、追逐荣誉等方面,而与自己所爱的人渐行渐远。最终这位父亲与儿子达成和解,选择抹去自己在这世间的一切痕迹,来换取隔壁病房的小女孩的延长生命的机会。

世间的一切都有标价,除了时间,一秒就是一秒,谁都无法讨价还价。

时间是如此的公平,每个人都是一样,用掉的永不再来。我们把时间给了自己就不能给父母,给了工作就不能给孩子,我们最终会成为怎样的人,能留下什么样的回忆,都源于我们每一次做出的选择以及如何用掉自己的时间。

是一分一秒的陪伴,累积成我们不可替代的情感。这大概就是时间给予我们的礼物。

故事很短,但启人深思。除了时间,还关乎我们的选择,我们对故乡的态度,价值,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关于选择:

我们无时无刻不在选择,不是选这条路,就是选那条路,要么出门玩耍,要么待在家里,与喜欢的人相爱,在彼此身旁睡着。

正因为时间的不可逆性,选择成了对我们的考验。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真正的“选择困难”,我们只是不想去面对选择背后的意义。怕选错,小到一顿饭一件衣服一件物品,大到婚姻的伴侣、从事的行业、人生的路途。我们总希望选择更好的那个,但人生的旅途单一向前,没有回头路,没有后悔药,也自然无从比较。任何的“更好”,都仅仅是我们对现实的不满而作的假设。人生路上假设没有意义。所以,我们常常说“一切都是最好的选择。”

--关于故乡:

也许每个人都会如此看待自己的家乡:我们出生和长大的地方从来不跟我们道歉,从来不承认它误解了我们。

也许每个人内心深处都会觉得,故乡是你永远无法真正逃离的地方,但你再也无法真正回到过去,因为那里不再是你的家,假如你始终没办法和故乡的房屋草木、街道砖瓦握手言和,不妨先试着理解和原谅过去的那个自己,原谅我们并没有成为自己曾经向往成为的那个人。

我们这一代人终其一生,都在努力逃离家乡。对于我们来说,家乡意味着家人,意味着传统,意味着束缚,意味着无法成长。即使生于斯,长于斯,那里也早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建筑日新月异,街道面目全非,伙伴各奔东西,就连气候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那里只是一个地理位置和血亲关系。而说到底,我们无论是拼命地逃离,还是孜孜不倦地乡愁,都是自己与自己的角力,我们无法与自己达成和解,无法接受这个自己。无论是在此间,还是在远方。故事中的那位父亲,在选择抹除自己留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痕迹的瞬间,与故乡达成了和解,他想,“赫尔辛堡,这座城市,在最后的时刻,终于同时属于我们两个人了。这已经足够好了。”

--关于快乐的价值:

快乐的人什么都不创造,他们的世界没有艺术,没有音乐,也没有摩天大楼,不需要发明和创新。快乐的人从不迷恋什么,不会留下任何遗产,他们只为了活着而活着,是纯粹的消费者。

我似乎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思考过快乐。确实,无论是艺术还是音乐,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文明进步,没有从快乐中产生的。痛苦是我们前进的原动力。那么,为什么我们智人还是趋乐避苦,为什么我们还是向往快乐?我想,快乐是一切行为的方向。为了逃离巨大的痛苦,为了达到满足的快乐,所有才有文明,才有进步,才有一切的发明和创新。痛苦与快乐,就如同硬币的一体两面,共生共存。

--关于父与子的关系:

我们是那么的不同,你看到的是历史,我看到的却是发展,你看到怀旧,我看到弱点。

如果说我们与父母的关系,决定了我们对故乡的态度,那么,我们与子女的关系,决定了我们对时间的选择。故事里的父子是性格截然相反的两个人,在彼此的眼中看到的对方,是多么的遥不可及。血缘是生而具有的,无法改变,但人生的道路则是自己选择的。儿子选择了适合自己的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这条道路让他感觉舒服,感觉快乐。作父亲的,最终理解了儿子。儿子也对父亲达成了和解。

很简单,也很庸俗的故事,但是细细品味,却别有一番滋味。父亲从儿子出生之后,就一直在逃避,不愿去面对儿子,也不愿与儿子有情感上的链接。儿子其实一直在尝试与父亲接近,而做父亲的一逃再逃。也许做父亲的很爱他的妻子,也很爱他的儿子,但是他的选择却是另一面,逃离。很多时候,不是关系破裂,只是我们自己无法接受自己。

最后,故事的开头,作者就说“这是一篇讨论你该做哪些准备才能拯救生命的短故事,这个问题涉及你的未来和过去,关乎你要去的地方和你会留下怎样的足迹。那么,你会为了谁而献出自己的人生呢?”

现在,人到中年的我,确实是该静下心来思考这个问题了,关于时间与选择,关于关系与价值。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 篇5

时间是一种非常公平的东西,任何人都不能讨价还价,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给了自己就不能给父母,给了工作就不能给孩子,我们最终成为怎样的人,留下什么样的回忆,都源于我们每一次做出的选择以及如何用掉自己的时间。

时间的礼物是什么呢,是它把时间给你,把每一天给你,把选择权给你,直到你感受到整个人生,你最后成为了怎样的人,有了怎样的人生,不论是混蛋的,成功的,平凡的,天真的,绝望的,那都是时间给你的礼物。只是有的人珍惜了,有的人挥霍了。有的人选择了自己觉得正确的东西,有的人后悔得哭不出声音来。

我喜欢书中的一些句子:

“故乡是你永远无法真正逃离的地方,但你再也无法真正回到过去,因为那里不再是你的家,假如你始终没办法和故乡的房屋草屋、街道砖瓦握手言和,不妨先试着理解和原谅过去的那个自己,原谅我们并没有成为自己曾经向往成为的那个人。”

“大多数人只是生存而已,他们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有价值,其实不是这样的.,有价值的东西几乎不存在,他们只有价格,价格取决于期望。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不要那么勇敢,要是你害怕,那就害怕好了,害怕的人才会活下来。”

“快乐的人不会留下任何遗产,他们只为活着而活着。”

文中的作者一样,他肯定也感受到了活着的意义。我觉得全文是他写给儿子的道歉信,为他曾经的自负、傲慢和冷漠,为他最后的深情。

书中的结尾写的是,他为了把活的机会让给小女孩,决定一世换一世,就当他从来没有出现过。死亡不是永别,遗忘才是。因为他这一世从来没有温暖过别人,他选择了成功、财富,他做了选择,成功是时间给它的礼物。其他的,只剩下遗忘吧,就当他从来没有出现过。

那么,最后,你想要为你的人生做什么选择?

你想要去拥抱怎样的人生?

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时间从来不给你讨价还价的机会,能多握住一点是一点!(刘革)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 篇6

记得有人说过,如果前三页吸引不了读者,那这本书基本已经凉了。《时间的礼物》无疑就有一个很吸引人的开头,叙事方式跳跃有趣,像电影闪回一般剪辑,一帧一帧富有深意,又有自己的逻辑。男主人公说我杀了人,我是个杀人犯,就问你往下看还是不看?

慢慢的,他开始回忆自己和儿子的往事。他喜欢变得强大,儿子却易于满足。他向往出发,儿子却憧憬归程。父亲的眼光总是发展的进步的理智的,儿子心里却很怀旧很艺术很感性。他想把儿子培养成一个心硬的人,不想儿子却有自己的柔软心肠。

他拼搏奋斗一生,失去了家庭,失去了健康,只是失去了以后依然嘴硬,嚼着他傲娇的回忆,我们舌尖上味蕾品到的全是后悔。

我们总是标榜定义我们是某一种人,而当有一天恍然发现,并非如此,要接受我们并非自己想象的人,是一件多么令人抗拒、沮丧的事情啊!

他从前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浪费过时间,可回过头来才发现,原来自己因为不知道最重要的是什么,而反而浪费了一生的时间。

可一切已无法再重来,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一些宝贵的岁月,知道自己错过了些什么,所以他宁愿用自己一生去换取别人的一生。

是因为他深爱这女孩吗?不,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种自我救赎。

其实他把老婆曾经的苦口婆心都深深记在心里了,只是曾经总出于种种原因没有做到。

其实他明白了。

其实他也很深爱。深爱到宁愿我没出现过,宁愿我从未浪费过你时间,宁愿你那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不是我。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间如何死去。请珍惜时间给我们的礼物。感恩每一天,感恩每一秒当下我依然能感知到我自己。这世界哪有什么不守规则的死神?我们能拥有的只有自我救赎。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 篇7

有时候,我们需要全心投入地爱一个人,才会理解时间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世界上有人默默地爱着你,只是你可能感觉不到。或许在某个时刻你会有突然的触动,有细微的感觉,但很快就消失了。

当你的时间用在爱别人中时,你的时间对你来说才是真正的宝贵。文中的我用尽一生爬到一个很高的社会地位,却没有用心花一些时间在妻儿身上,甚至不习惯和自己的孩子坐着谈心。但是当生命即将结束,儿子亲吻我的脸颊并祝福我“圣诞快乐”,我才突然意识到时间究竟意味着什么。但是我买不来时间,也无法和死神讨价还价。

你既然知道我什么都能用钱买到手,世界上也没有我卖不出去的东西,那你觉得我会不会踩着别人的尸体当垫脚石呢?

只是,我永远都买不到的,是时间。

我以为快乐只属于小孩子和动物,追求快乐的人不会在历史上留下痕迹,不会有大的作为,所以我并不认同自己孩子的选择。

但是当我终于走进了酒吧,和孩子交谈,才明白他是真正爱着他所从事的工作,他按照他的想法改造酒吧,他生活得很快乐。我才明白人这一生并不一定要做多大的事业,只要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所坚持的事情,何尝不是一种成就,又有什么遗憾呢?所以我为儿子感到骄傲,发自内心的骄傲。

最后,我用我的一生换回小女孩的一生,我发现原来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 篇8

“不能一命换一命,只能一生换一生”

——题记

这本书很短,说它是书,倒不如说它是一封家信。我花了半个小时读完这封信,却可能要用上一生来参透时间赠予我的礼物。

这是一个男人写给儿子的信。男人很成功,每天赚着大笔大笔的钱,在世界各地奔波,报纸上总是印着他的照片,甚至于他得了癌症,在医院里躺着,都会被人识出。同时他是个利己主义者,他的妻子经常尖叫着大骂他自私自利,从他先他那双胞胎弟弟一步爬出妈妈的子宫活了下来开始,他就不停地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直到最后不再有人踩在他的肩膀上。他也一直自命不凡,觉得自己给世人留下了太多价值昂贵的东西,他看不起终日沉浸在满足与快乐中的消费者。

可就是这样的他,愿意用自己的一生去换一个只在医院相识了不足一周的小女孩的生命延续下去。你要知道,一命只是关乎他的死活,而一生是把他所有的成就和痕迹彻底抹掉,仿佛他从来不曾存在过。死神同意了。

临走之前他去了儿子的酒吧——他可以给儿子几百份上好的工作选择,儿子却只想在这儿做一名调酒师。他带着愧疚,尴尬与生疏,可他的儿子却只是微笑着给了他一个拥抱,说圣诞快乐。

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死神牵着他跳进了那片冰冷的海。

“你是否会为了别人放弃自己的人生?”所以当信里这句话问出时,我下意识觉得他是为了小女孩放弃了自己的人生。而后来的后来,我再去重读这封信,那时我正不满于父母终日的唠叨而念着旁人的好。我才明白,他是为了儿子放弃了自己的人生。不凡如他,却做梦都想儿子能够过得平凡。所以他选择了离开,抹去自己在世界上的存在,让另外称职的父亲去填补儿子人生的空缺。

而这时,我也真正明白了时间赠予他的礼物,或是说,时间赠予我们每个人的礼物。只有你全心投入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才会理解时间究竟意味什么。对男人来说,他在生命耗尽时才懂得时间对他的馈赠。

可我们还有机会。

我们还有大把未来,去选择,去接受时间的礼物,去用尽全力爱一个人。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 篇9

二刷

许是因为被剧透的缘故,第一次看的时候没什么太大的感触,只是些许句子产生了共鸣。一个很简短的故事:一个只追求财富和成功的中年男人得了癌症,在医院认识了一个得癌症的小女孩,之后就开始反思过往,他以前觉得时间就是一切,要用每一分每一秒去赚钱,要拼命为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留下财富和名望之类的,他觉得孩子坐在台阶上等他回家就是浪费生命,后来他和儿子妈妈离婚了,与儿子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自己还是在追逐财富,他想自己的儿子和自己一样,却事与愿违,他的儿子很容易满足,但是没关系,他给了他儿子别的父亲给不了的财富和自由。

直到他得了癌症,认识了那个小女孩,又一次的碰到了死神。

小女孩五岁,周围的人都知道她命不久矣,可她还在期待明年的生日会。一个夜晚,死神来了要带走小女孩,男主要以一命换一命,却被告知要一生换一生。

女人耐心地解释道:“你死了也没用,为了给小女孩换来活下去的名额,要把另一个活人存在于世的记录抹去,所以,假如你甘愿献出生命,我必须彻底清除你曾经活过的痕迹,所以你根本不会死,因为你从来不曾存在过,从来没有降生到这个世界。”

一生换一生,原来是这个意思。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用自己的一生换小女孩的一生吗?是我的话,我会。我宁愿自己没来过这个世界。

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然而每个人都会试图讨价还价,所以,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在进行各色各样的人生交易,现在轮到我了。

第二次看的时候发现了很多细节,慢慢的进入到情境中去,看到男主开车撞向卡车的瞬间,眼泪决堤,我真的不知道是因何而哭。大概是明白了男主知道自己还会活一段时间所以才去撞卡车去赌一把,去赌死神会和他做交易。

人这一生,短暂而又漫长。

时间是给上帝我们的礼物,用这些时间去做什么事是我们的自由。追逐财富追逐名利没有错,追求平淡的生活也没有错,路过人间,我们都是赶路人。

最后,最爱书中的这句话

我们没有权力决定谁走谁留,这就是我们不应该感到痛苦的原因。” 三刷时会再来写感想。

20xx年6月12日于BJ

《时间的礼物》读后感 篇10

”大多数人只是生存而已,他们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有价值,其实不是这样,有价值的东西几乎不存在,它们只有价格,价格取决于期望,我就是利用人们的期望来做生意的。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巴克曼的一篇短小说,相比他的《清单人生》,《外婆的道歉信》和《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这篇小说更像一篇长散文。

1.

文中的父亲是一位成功人士,在死神即将探访之际才醒悟自己的时间都去哪儿了。为了追逐事业的成功,他错过了陪伴孩子成长的点滴;为了成为人们眼中的成功人士,他的时间全部扑在了自己的工作。是的,他的付出是有成果的,当然得到了财富和盛名。即使离开这个世界,他也无法做到悄声无息。

其实对很多人来说,这都是个两难的命题,没有成功的事业和财富,男人就无法给妻儿好的生活。而为了获得好的生活,他就必须放弃陪伴的时间。而如何平衡这个度,才是最难的。

2.

时间才是世间最有价值的。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用时间去换取被标了价格的东西,上班工作,是用自己的时间换取了一份薪酬。如果再能干一些有自己的生意,那就是用时间换取了更多的报酬而已。当然每小时搬砖的价格和每小时谈如何快速搬砖的项目价格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所以,如何把自己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才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3.

”我们无时无刻不在选择,不是选这条路,就是选那条路,要么出门玩耍,要么待在家里,与喜欢的人相爱,在彼此身旁睡着。有时候,我们需要全心投入地爱一个人,才会理解时间究竟意味着什么。”

时间是世间最珍贵的东西。因为我们爱生命里的亲人朋友,才舍得花时间去陪伴。左有爱人的碎碎念,右有熊孩子的挑战。有父母的唠叨可听,有三五知己可互损。即使一地鸡毛,也要活得热气腾腾。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生命里最重要的这些人,值得我们分享最珍贵的礼物。

读后感史学1000字精选


幼儿教师教育网专题“读后感史学”推荐内容。

读后感史学【篇1】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着,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着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着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着作就是《史记》。

司马迁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史官,和其他人一样,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然而命运的捉弄,使得他饱受了身心上的折磨,备受屈辱。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出色的完成了作为一个史学家最顶尖的杰作——《史记》。单凭这一点,我就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在阅读《史记》之时,有如穿越时空,遥望古老中国的风雨。而能够有这样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主要凭借着司马迁在《史记》里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也有对封建帝王的批判,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着《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致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埃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着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领悟社会,领悟的越深刻,越能通过《史记》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读后感史学【篇2】

“我们得自于社会的许多偏见,常让我们对外界事物缺乏反思性认识。”王明珂先生在反思史学里对这句话的阐释让我想到了一位技术娴熟的外科医生拿着手术刀游刃有余地刮骨去肉的画面,不觉残忍反而时不时地想为他拍手称快。

他在书里说社会化的过程就是教导人只学会听一种声音和如何忽略其他声音。深以为然。这个声音是我们从小接触学习的文学、历史甚至是科学,它一遍一遍地通过书写过去,来教导我们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然后指导我们现在的思考和行动,反过来,我们的行为又持续不断地强化了这个认识。

这样就造成大家陷入了一个以典范为模板的圈子里,我们所有的言行都会从这里出发然后回到这里。通过这种反复强调的行为从而确立了典范与边缘的关系,越被证明的越是正确的,而那些未被证明的就越来越自卑了。王明珂先生自卑一词用得极好,对比的产生是会让处于弱势的一方自我贬低的。在我调研期间,经常听到“我没文化,我瞎说的”“我这里太不好了,让你受委屈了”或者“这是迷信,谁还听这个呀”,这些拥有丰富地方知识的村民,因为我城市和研究生的社会身份往往会忽视自身的优势而变得非常不自信和怀疑自己。

当然,这种自卑并非只存在于社会阶层间。以我调查所见为例,有一个按照风水格局布置的寨子,修了一个形似麒麟张口的寨门,在一次接待调查团队的过程中,一个学生给当时接待他们的老人建议把麒麟头改成龙头会更好,这个自然是因为龙是华夏民族的象征,且风水里多以龙比喻气运发达,说起来气势磅礴、威风凛凛,老人听后就把自己当时参赛文章里写的麒麟改成了龙,后来这篇文章得奖,老人十分开心,认为得奖与那个学生的建议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又因为老人在当地的威望比较高,寨里的人便也跟着说那是龙头,久而久之,年轻人都说那是龙头而不知道那寨门是木匠仿照麒麟建的。很小的一件事,却可窥见文化、社会阶序于人们生活的影响。

所以传统保护与村落经济之间的冲突,社会上呼吁个性却抨击个性表现的矛盾等等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源于这个圈子确立出来的典范和边缘产生的问题,毕竟边缘希望融入典范,穷人渴望变成富人,富人渴望变成有学识的富人都是因阶序产生的正常欲望。

而我们,尤其是在拥有一定话语权的时候,也应该多去反思,尝试跳出这个圈子,虽然很难。

读后感史学【篇3】

学习成语是每个处于学习阶段的学生所必须的内容,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学习方法,这几天看了一下《读历史,学成语》,这个本书,发现它是一本适合小学生的读物。它用历史为主线,串起各个成语(主要是历史人物成语)。

三年级以前,小朋友看的是快乐学成语,虽然也可以记住成语,但运用的时候不免有时会张冠李戴,弄巧成拙。本书用讲历史故事的形式来学成语,的确很独特。看历史故事,既了解了历史,又同时学习了成语,真的很不错。三年级的小学生应该可以接受这种比较正统的学习方法了。一个四字的成语,不但有它的意思,还包括:出处,人物,事件,时代背景,等等。如果只是单纯记得成语,而不了解它的全部,那就会在以后的应用中出现偏差,甚至于词不达意。故事对每个人都有吸引力,特别是孩子,看这本书就像是在看很长历史电影,每个成语就是一个故事,让孩子在故事中理解成语这就是本书最大好处。它所讲的故事是历史上存在过的,这就更加锦上添花了。既学了成语,又看了故事,还读了历史,真是一举三得的大好事。虽然好多成语涉及到的字有不少是生辟字,小朋友一时半会接受不来,但它在字的上面有注音,也可以直接无障碍地阅读。

学习古文,从学成语开始,如果全部用现代语法,那大千中华的灿烂文化瑰宝就没那么传神了。所以学好成语是为今后敲开中华文化宝库准备敲门砖。

读后感史学【篇4】

这本书是1970年前后,钱穆在台湾为历史专业博士生讲课的讲义。我主要是利用每天上下班坐地铁的时间来读的。每天乘坐一号线,来回各25分钟。上班路上基本都有座,下班路上大多站一半、坐一半。看到今天大约花了2个礼拜,全书已经看完了9成。

从前看钱穆的《国史大纲》,就感觉他喜欢把中国的事情,尽往好处说,只看好的方面。今天早上在地铁里看到这本讲义里有他一段感慨的话,是这样说的:

曾有人对我说,你的书中只多讲中国好处,不多讲中国坏处。我说,你们大家尽在那里讲中国坏处,我不得不来多讲一点中国的好处。而且中国坏处在我书里不是没有,治乱兴亡我都讲,不只讲治不讲乱,只讲兴不讲亡。但在你看来,好像我都是在讲中国的好处。但请问,我们在汉、在唐、在宋明、在清,各有一段治平极盛的时候,这些处,我们该不该讲几句呢?我们的历史,直从上古下来,四、五千年一贯直下,到今未断,这些处又该不该讲几句呢?今天我们的毛病,在乎再不肯讲自己好处,只讲自己坏处。我请问:我们中国人太坏了,又怎么在此世界做人呢?今天诸位一出口就是美国好、中国坏,我要向诸位讲一句:美国并非全部坏,中国并非全部好。若说我平生讲话,多讲了中国的好处,也只是因病立方,通其变使不倦。否则尽是说美国好,中国坏,哪个不知,还要我讲吗?

看到这里,我不禁开怀一笑。平生读书,读到击节叫好的不少,读到拍案而起也有,读到开怀一笑的,仅此一例。开怀之余,回顾这段时间看的一些书,不免有些感想。

自清末中国大门被列强打开以来,许多守旧分子依然故步自封,看不起西方文化。即使到了不得不学习西方的时候,用得也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种半吊子的方法。但要知道,中国文化虽然博大精深,当时仅凭中学为体却是救不了中国的。于是一批提倡新文化的学者开始鼓吹西方文化,要把西方的思想体系推介到中国来。很多人开始认识到所谓一体一用的道理--仅通中学之体,是无法致西学之用的。西方思想来到中国,必然同传统文化之间产生矛盾。中西文化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和而不同,各自通各自的经,致各自的用。但这种状态只有在十分温和适宜的条件下才有可能产生。新文化运动者开眼看世界,并多有留学经历,他们所经受的文化冲击之强烈可想而之。等他们回到中国,满眼只见暮气陈腐、民智愚昧、国家危在旦夕,其所受的反文化冲击之强,恐怕更是文化冲击的几倍。这教他们又怎能不把一切都归咎于中国文化的落后?而他们反对传统文化的手段又怎会不激烈呢?于是,自上古时代发展延续下来的文言文被一朝废弃了;代表中国核心价值观的孔孟之道被打成黑店了;中国历史上几千年的兴亡治乱被封建专制四字一笔抹杀了。那一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反动,似乎过于激烈了些。在这样的背景下,钱穆挺身而出,为传统文化辩护。他并不认为中国文化天下第一,也不反对学习西方的思想。他认为中国的社会、文化、体制发展至今源远流长,许多批评传统的人,其实并不了解其中渊源,而同时鼓吹西方的,亦不过学得点皮毛而已。以中西史学为例,钱穆说中国的史学,自《尚书》、《春秋》一路发展至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演进的。如今做学问的人,可以选择接著中国史学传统的路子,开创属于这个时代的新的中国史学;当然也可以跳出中国史学的框架,采用西方的一套历史观,但前提是你要把西方史学的整个演进过程摸清,把脉络摸透,不能只掌握了一点表面现成的知识,就回来做学问了。

若不是晚清政局腐败、民智愚昧,也不会有那一批人激励鼓吹西方文化;若不是中国文化在西方文化的猛烈冲击中岌岌可危,也不会出现钱穆这样的人,以毕生之力来系统地总结和梳理中国文化的得失。这便是反者道之动了。然而事物的健康发展,不能总在正、反之间剧烈摇摆。正、反过后,应该还有个合的阶段。钱穆的态度虽然已经比较温和了,但还算不上是合.如果要进入合的阶段,就必须出现真正学贯中西的人物。怎样才算学贯中西呢?想来中学方面,需有钱穆的见识,西学方面,也需具备如钱穆之于中学的水平。而如今连钱穆这样的人都没了,遑论其他?

另:钱穆说过,国家其实是个精神上的范畴。只有大家都具备文化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国家才能稳定。这也是中国历史能够几千年延续不断的原因。当前中国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是个什么状态,也不用多说了。如果要培养这些东西,读钱穆的书是最合适的。因为在这方面,少有其他书比钱穆的书更系统、更全面、更深入、更明白。但钱穆自己也说了,他生平说中国的好话比较多,因此有心治学的人,不能只看他的书,还要看说坏话的书,最好直接看西方的书。钱穆无疑是一代大师,但是现在的中国,只有钱穆这样的大师还不够。

读后感史学【篇5】

导读

(三)学习成语是每个处于学习阶段的学生所必须的内容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学习方法这几天看了一下《读历史学成语》这个本书发现它是一本适合小学生的读物它用历史为主线串起各个成语(主要是历史人物成语)。

(三)

学习成语是每个处于学习阶段的学生所必须的内容,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学习方法,这几天看了一下《读历史,学成语》,这个本书,发现它是一本适合小学生的读物。它用历史为主线,串起各个成语(主要是历史人物成语)。

三年级以前,小朋友看的是快乐学成语,虽然也可以记住成语,但运用的时候不免有时会张冠李戴,弄巧成拙。本书用讲历史故事的形式来学成语,的确很独特。看历史故事,既了解了历史,又同时学习了成语,真的很不错。三年级的小学生应该可以接受这种比较正统的学习方法了。一个四字的成语,不但有它的意思,还包括:出处,人物,事件,时代背景,等等。如果只是单纯记得成语,而不了解它的全部,那就会在以后的应用中出现偏差,甚至于词不达意。故事对每个人都有吸引力,特别是孩子,看这本书就像是在看很长历史电影,每个成语就是一个故事,让孩子在故事中理解成语这就是本书最大好处。它所讲的故事是历史上存在过的,这就更加锦上添花了。既学了成语,又看了故事,还读了历史,真是一举三得的大好事。虽然好多成语涉及到的字有不少是生辟字,小朋友一时半会接受不来,但它在字的上面有注音,也可以直接无障碍地阅读。

学习古文,从学成语开始,如果全部用现代语法,那大千中华的灿烂文化瑰宝就没那么传神了。所以学好成语是为今后敲开中华文化宝库准备敲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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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寒假里我读了一遍《读历史学成语》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本书里有很多我从来没见过答的字也有很多很多没见过的成语。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成语小故事编成了世代流传的中国历史让我更了解中国历史。读了《从容不迫》让我明白平时做作业或者考试时要镇定沉着不慌张。读了《一鼓作气》让我明白不要做拖拉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完成有质有量。然而当我看了《披荆斩棘》更是明白遇到困难不畏惧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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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史学【篇6】

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尽管法律与文学在西方成为一种所谓的运动或曰流派出现在20世纪后期,但是英国著名法律史学家威廉.S.霍尔兹沃思的这本《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应当被视为法律与文学的一种早期的自觉或不自觉的运用和交叉。由于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乃至世界著名文学家,由于他对英国社会特别是英国下层社会的生动描写和关注,同时还由于他早年在伦敦律师所的经历以及与当时法律界的长期联系,因而其涉法作品不仅细腻,而且有一定的可信度。当然,作为一名文学家,其相关作品中的一定的想象、夸张等是容许的或可以理解的。也许,正是通过狄更斯的作品,引发了不止一代的中外读者对于狄更斯时代的英国社会的了解和想象。就这本中译本而言,汉译者实乃功不可没,让更多的中国读者能够分享霍尔兹沃思的这部作品,同时可以从一个较为独特的角度重读狄更斯。其中,汉译者给出的诸多译注更是方便读者之举--毕竟,大多数的中国读者对于英国法律文化知之不多……

读后感史学【篇7】

刘平兄发来这篇座谈话记录稿,要我谈点读后感,我拜读之后,感触良多,不过,要把想说的话都写下,必病累赘,故只谈一点希望不算题外的话。

不知从何时起,“历史人类学”,好像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幽灵,在中国史学这个深潭的水面上,搅起了一点不大不小的涟漪。中国史学界好像比较喜欢讨论什么“学”的定义,记得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每次开社会史学会年会,都会有“什么是社会史?”的讨论,到最近几届,这种讨论终于沉寂下来了,但“什么是历史人类学?”又成为新的话题。正如振满兄在这个座谈会上说的,我们不小心用了这个标签,但自己其实并不清楚,也没有兴趣弄清楚,应该如何定义历史人类学。之所以选择这个标签,只不过是觉得自己做的研究,有那么一点历史人类学的味道罢了。我们编了一本刊物,取名《历史人类学学刊》,正因为我们不愿意下定义,所以没有写发刊词,而是先后刊载了张小军、黄应贵、庄英章三位先生谈“历史人类学”的文章,主张各异,目的也是想表明我们的立唱—所谓的历史人类学,可以有很多不同的研究实践。《学刊》已出9期,刊出的论文和著作评介,其风格之纷纭,恐怕读者是不难看出的。

至于为何要用这样一个标签,那非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楚,有偶然的机缘,也有个人的兴趣,有学术的理路,也有治学的传统。这些,在萧凤霞、郑振满、丁荷生等人的`发言中都涉及到了,我不再多谈。想多说几句的,是振满兄提到,中山大学和厦门大学,都有深厚的社会经济史研究基础,同时也都有人类学的传统,这种传统的影响,的确是不应忽视的。近年来有关历史人类学的议论,制造了一种印象,好像历史学与人类学的结合或对话,是一种新潮。实际上并非如此。中国人类学从一开始就和历史学结合得非常紧密,而中国现代史学的建立,也从一开始就深受人类学的影响。大家都知道,19xx年代傅斯年先生在中山大学创办的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就是把语言学、考古学、人类学和历史学放在同一机构中的。解放后中山大学历史系中的著名教授,全部都有包括人类学在内的各门社会科学的学科背景。这些学术渊源,对我们有非常深的影响。今天,大家讲到历史人类学,就会同田野调查、区域研究或社区研究等等联系起来,其实,这些也不是什么新发明,刘平兄在发言中提到李世瑜、路遥先生的田野调查,就是我们非常敬佩的。《历史人类学学刊》在去年专门刊载了当年和李世瑜先生一起在华北开展田野调查的贺登崧教授的一篇旧文,用意就是要提醒大家,我们现在提倡的田野调查,前辈学者已经有非常好的实践,可以成为我们的榜样。我们在八十年代中期与人类学家合作开始在乡村做田野调查的时候,激励我们的,不正是顾颉刚、容肇祖这些史学前辈当年在北京的妙峰山、在广东的东莞考察的身影吗!

近来我常常想,为何大家会产生这种把所谓历史人类学的研究取向视为新东西的印象?到我看了王尔敏先生的《20世纪非主流史学和史家》一书时,好像明白了一点。在学术的社会里,也许有一两种叫做“主流”的研究取向,其他则被视为“非主流”。在“非主流”没有进入站立在“主流”中的学者视线的时候,“主流”可能就是全部;一旦“非主流”进入了视线,就可能被视为新潮涌来,然后会产生“新潮”是否会成为主流的疑虑。其实,在学术上,“主流”也好,“非主流”也好,都是“流”,但这个“流”一定要有源,不是随意泼出之水;也一定要循自己的河脉前行,不是四溢散漫之水。学术之“流”的格局,应该像珠江那样,尽管地理学家可能会定义哪条水道是珠江的主流,但实际上,珠江水系并无主流支流之别,几条江河并没有真正合流;到了三角洲的河段,主流支流更是难分莫辨,所有水道都互相交错,互相混合,最后还是分流入海。如果我们能够像理解珠江水系那样那样理解学术之“流”,那么,很多争论或者就可以休止了。

最后,我想用两句也许是老生常谈的话来归纳我的意见:我相信“史无定法”,但一定要“学有所本”。

读后感史学【篇8】

《历史学家的技艺》应该算是我历史学专业的入门书籍,书虽薄,但或许承载的却是布洛克一生的研究。布洛克被誉为年鉴学派的开山祖师,此书即是布洛赫不同于传统史学观念的新史学观念的大致汇总,很遗憾布洛克未完成此书,未完整的阐述完他的“革新”史学观念便英勇就义。

书中观念、理念多多,有关历史的种种内涵与外延,以及与历史相关的历史证明,历史表达等等等等。很惭愧,我没有十分良好的读书习惯,也还未培养起足够的史学耐心,去啃,去钻研,去提问。我只是懵懵懂懂地开始阅读,再似是而非地合上书,似懂非懂。

从个人视角而言,“历史”已经变了。“历史”不再是高中历史书上的那些零散的确定的一二三事,“历史”是一门专业的学科了;“历史”不再是那四本书上的黑字可以任意把玩,“历史”是一个巨人了,作为一门专业学科它有自己的体系,思维方式,它有自己的起源发展——这是史学史,它有自己的实证方式……;“历史”不再是高考中的一个科目,“历史”现在在社会中,在国家中,在人类中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历史”已经变了,跳出应试教育,它以全新的姿态立于我的面前。

《历史学家的技艺》在我对“全新的历史”感到迷惑时,以一种极具冲击力的形式出现了。它让我明晰“历史已变”,坦白说,它也加剧了我的困惑甚至让我感到困顿与挫折,因为我并没能完全读懂这本书。当试图弄懂却总是有始无终时,于我而言,困顿与挫折是一定的。看不懂,因为太新的观念又太多了,复杂且令我懵圈。

我从未接受过系统的史学教育,并且思维模式停止在高中阶段,也仅是在此时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浅薄与短见,我的固步自封,我的愚蠢,大学开学两月余,也许很多细枝末节之处藏着教授们的历史观念的教导,而我未听未觉未思,毫无改变,毫无长进。那么此时,《历史学家的技艺》就更像是“一语惊醒梦中人”的“一语”,告诉了我“历史学”大致努力的方向,不仅仅再是高中课本的知识积累了。

总而言之,《历史学家的技艺》是一本史学观念,史学理论,年鉴学派的入门书籍,从书中阐述的具体内容而言;于我而言,《历史学家的技艺》告诉我历史已经不再囿于应试教育了,你应该梦醒了,你应该有所改变了。

读后感史学【篇9】

首先,我认为本书最大的价值便是向我们传递了正确的历史价值观,便是求真二字。然而短短两字,历史上又有多少史学家能真正做到。即便是太史公,也会在高祖刘邦出生时附上神话色彩,而圣人孔子,更是首创“春秋笔法”,在对事件人物的描述中夹杂个人的主观判断。好人、坏人在以纪传体为主流的中国史学中似乎一目了然。葛氏对于历史的定义便是“人们对过去事实有意识、有选择的记录”。而历史终归是人记录的,只要是人,就难免带有主观的个人情感,因此还原历史的真相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求真便变得十分困难,但“真实的历史依然是历史学家永恒的追求,离开了真实,史学就没有任何价值,”这是我们历史研究者的职业操守,是我们这个学科的灵魂,也是本书的核心。

其次,葛氏主张将历史运用与历史研究区分开来。而在如今这个功利至上的社会,大家所谈论的几乎都是历史的作用,历史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政治宣传?爱国情怀?民族自豪感?拉动地方经济?还是通过考证古代疆域的归属使我们在争议边界上的争夺上占有先机?葛氏认为这些都是历史运用,“古为今用追求的是现今的实际效果,一旦历史学家将历史研究的目的局限于此,那就非常危险了,将是否符合现实需要作为评判历史研究价值的唯一标准,历史研究就会变成某些利益集团或观念服务的工具。”而其实真正的历史研究现实价值非常地小,它可能是对某个历史人物死因的调查,也可能是对某人生卒年月的考证,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意义,但是它却训练了研究者发掘史料、分析史料的能力。我认为这是本书向我们传递的第二个观点,历史研究是单纯的,不应该受政治、经济等其他因素的捆绑。

最后,葛氏在本书的最近章节讲到我们该如何学习和研究历史,葛氏所着重强调的便是对史料的判断和甄别,特别是史料的来源?出于何人之手?站在何种立场?与所叙述的对象关系如何?中国历来就有成王败寇的习惯,对胜利者的无限拔高和对失败者的无线诋毁似乎早已司空见惯。作文陈寅恪在《唐代政治述论稿》中就指出“后世往往以成败论人,而国史复经胜利者之修改,故不易见当时真相”。就像你研究王莽,用的材料却是东汉班固所著的《汉书》,那浓厚的主观色彩自不必说,自然做不到客观评价。而葛氏在文中也提到,中国史学存在着“重判断,轻计量”的缺陷,史书中一遇到灾荒便是“十室九空”之词,而一遇到丰年,便是“人口倍增”,葛氏认为这些都是文学性的计量词语,如果真的以此为计量数据进行统计那真实性必然大打折扣。

感谢葛剑雄教授用文字为我们上了这么丰富的一堂历史学普及课。这对于非历史学科班出身的我来说是大有收获的,希望未来三年的我能不忘儿时初心,在厦门大学潜心学习,将历史学变成我一生所热爱和忠诚的事业。

读后感史学【篇10】

“八史”过后,中国史学彻底恢复元气,从修史活动中培养了不少具有实力的创新人物,刘知几可谓他们当中特立独行的一个。

刘知几和前面的历史家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他是私人身份撰史学批评。论私人身份,司马迁算第一个,但他到底做着中书令;整本史学批评,在《文心雕龙》中偶尔一现,仅仅片言只语,淹没在一片文学批评的汪洋大海中。集两个方面于一身者,在中唐时期,非刘知几莫属。因为私人撰述,意味着压力倍增,必须自己独力承担寻找材料、雕版刊行,及写书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相应开销。幸而材料方面不用担心,刘氏在辞职专门写书之前,多次入阁担任史官,有机会接触到一些机密的内部档案,也是拜担任史官的经历所赐,他深深体会到中唐时史馆内部十羊九牧的混乱局面。《史学史》倒没有具体分析造成混乱的深层原因,联系到当时武皇夺权,中经中宗反复废立,最后才折腾到玄宗继承大统,人事频繁变动,朝野上下都忙于搞政治斗争,大家没有时间去料理史馆的管理。结果太宗时代传下来的制度没有得到足够的维护,史馆的人员规模越来越臃肿,恰像当今的行政机关。记得很久以前,我偷看母亲的《行政法》教材,末尾结语大概是说,我国的行政机关总会隔数十年人员翻倍,就陷入“精简—臃肿—再精简”的怪圈,两相对比,岂止巧合,不是很值得深思?

刘知几的性格比较耿直,却懂得官场道理。以他出身官宦世家的背景,自然晓得只要在朝一日,就必须按照上级指示行事,因此,他概叹“头白可期,而汗青无日”,转身回家搞学术去。难道他的行动象征学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与政治之间要保持距离吗?

但也不必讳言地说,刘知几的性格里蕴含着极大的理想主义者成分,且看他在着名的传世作品《史通》里提到如何成为合格的史学家标准可知。所谓“三才论”,既需要勤奋学习,又不失驾驭史料文献的天赋,才学兼备之余,还拥有过人的胆识和器局,超越时代的局限。按这个标准,其实刘氏自己也未能达标。《史通》的自叙篇章,也有庸俗地吹嘘自己家世和郡望的词眼,证明他也沾染了当时门阀旧风气。毕竟这些缺陷,是白璧微瑕,无改刘氏《史通》的独创性,及时总结编撰史书的成败得失,可以说第一本史学界的理论教科书。

很快“安史之乱”来了,从太宗时代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社会财富,遭到极大破坏,剩下只是一个满目疮痍的晚唐。史学不再着眼于纯理论,政治气候的转变,要求它发挥经世致用的功能。

于是,杜佑和他的《通典》稳稳地接过刘知几的班。当时唐朝已经无复太宗年代的富裕,杨炎变革赋税制度就是为了解决国库收入困难问题,大环境所致,晚唐的史馆早就退居到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毕竟朝廷再也出不起那么多的闲钱供养学术。由此可知,头顶着宰相光环的杜佑,实际不过以半官方身份撰文,他的《史通》自主命题,一反常态把典章制度史独立成书,又首次以《食货志》位居全书之首,一改历代以帝王本纪等政治史居主要地位的惯例。回想贞观和开元,学术不论经济,而经济自强;玄宗以下六朝,强调经世致用,而财富缩水,真不觉令人唏嘘!所以,杜佑的《通典》与其说在巨细无遗阐述历朝历代制度变化的来龙去脉,毋宁在表达他对时代走向的深深思考,其中某些见解,到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

例如,他开篇《食货志》有个这么样的观点:国家经济最重要就三点,粮食、土地、劳动人手,只要这三个问题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国家和人民的收入将逐步提高。真真如暮鼓晨钟!一个生活在千年前的古人居然能看明白当今不少干部们常常头痛的三条“政绩拦路虎”,不难想见杜佑个人具有深厚的政治涵养,是支撑着他写出经典的史学着作的基础。诸如此类的言论,在《史通》俯首可拾。再比如,他在《通典·历代盛衰户口》明确表达:国足则政康,家足则教从。政治健康发展依赖国家收入稳定;支持人民文明进步要看家庭是否经济稳定。同时他后面又提及,家庭要富足,靠的是诚实经营,一味靠避税,到头来损害国家和家庭的根基。林林种种,不由得令人敬佩他对世事的洞察能力,当然书中更多的是新颖的史学观点。

不但观点,连推导方法也是前所未有。他在《通典·礼典》,用少数民族现行的婚姻风俗跟春秋时代汉族的上层贵族婚姻习俗对比,得出结论,汉族文明并非一贯先进,少数民族也并非落后的蛮夷。只是地理气候不同,文明进化快慢有异,一语中的,有力驳斥往常士大夫头脑中固有的“大汉族主义”。这一点很接近恩格斯关于民族学的看法,谁说古人不如今人!关于杜佑的新颖思想,不止一点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借“分封制”、“郡县制”的争议,最后推出“不因后事以酌前旨”,不能用后人的眼光来揣测古人的看法,评价和判断历史事件时,必须从这一事件所处的历史环境出发。杜佑的观点足以穿越时间,包含着历史主义的成分。若非如是,则属“厚诬古人”,今天还有许多反面教材,最经典一句“我孝庄”。杜老九泉之下,对此估计也只会嗮笑,他性格文质彬彬,加上学问好,无怪乎皇帝在他致仕(退休)时,下鉴定语“蕴经通之识,履温厚之姿,宽裕本乎性情,某猷彰乎事业”。

杜佑的一生可谓无憾,享年七十七岁(虚岁七十八),其时《通典》已经脱稿,伴随着他的逝世,唐代史坛的亮度再次变弱,幸而还有点点光芒照亮。

读后感史学【篇11】

将历史作为自己的专业已经九月有余,每每和同学们谈论自己的专业,总是拿情怀、为往圣继绝学、人文精神诸如此类虚幻飘渺没有实际内涵的词儿来为自己增添点儿光芒,仿若任何专注于实际与现实的东西都是深受功利主义的荼毒,不够崇高,不够浪漫,而自己恰到好处的避开这些,走的孤独且决绝。

然而近日阅读马克·布洛赫的《历史学家的技艺》不免大惊失色,不免汗颜,不免羞愧。回想起上一学期的几次论文作业,不免哂笑与嘲讽自己的无知与幼稚:责任、家国情怀、民族意识等等大而空的词儿反复的出现在我的阐述中,我也沉迷于宏大的叙述,寥寥几笔就概括出历史学的意义类,像极了古代那些古老迂腐、满嘴仁义道德的文人们。文字浮在云端,自然华而不实,细读倒有点审视历史标榜自己的感觉。只是可惜了我可爱的老师们,要在我这云端行走几千字的距离,摇摇欲坠。

本书经过几次的翻译与改版,也前后经历十几年的印刷与发行,其热度自是不言而喻,足见其重要性。近来更有人将其列入历史学本科生的必读书目,不知马克先生,该作何感想。既谈技艺,就在无形中定义了历史学家的本职工作-手艺人,与陶瓷工、瓦匠等别无二致,差别只在工作的客体。曾用书名《为历史学辩护》“一门学科的存在需要辩护,足见其地位之不妙。”(译者语)可见,作者在此书中,主要是想回答开篇的那个由一个小孩子提出的问题“历史学有什么用呢?”历史当然有用,只是在其作为学科被纳入研究者的视角,他存在的价值又在何处呢?我不敢说自己目前得到了可以说服众人的理由“历史并不纠缠当下。”在此仅仅对于在马克大师的书中提及的技艺,作个简单的归纳总结,其中夹杂些许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其内容与主旨大多不超出此书。

围城读后感1000字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名著《围城》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1

《围城》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点说是一本壑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有一位智者对人生的洞察与调侃。人这种高贵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困窘,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有所不知却也无奈,偶然也会被它深深刺痛。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职业如此,其他大多也莫过于此,人生大都如此”这就是那本书阐释的主旨。其实,我认为也可以理解为:“人们普遍想冲出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而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却成了围墙,把他们包围住了,而人们却要想方设法冲出去。”大概如此。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自然就想起这样一件事。我曾经问过我的两个朋友一个同样的问题:假如太阳掉到大海里去了,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画面呢?他们的回答截然不同,前一个骂我天真烂漫、愚昧无知;而另一个则不以为然地答道:“那就一定会变成一大锅鱼汤啦。”我俩听后不禁捧腹大笑。大笑过后,我却在沉思,会有多少人给我类似的答案呢?

曾经,我也在书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资深的科学家做了一个实验。他分别给在校的大学生和一群小朋友看一个画在纸上的圆圈。在校大学生们的回答几乎一致,“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圆圈而已,没什么特别”;而一群小朋友的答案却是无奇不有,答案有很多,就只是没有一个回答说只是一个普通的圆圈而已。

上述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年纪越大,学识越渊博的人想象力就越差,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人们是被模式化的教育培育出来的,都被标准的答案所套住,如果人类真的被这样的程式套住的话,那么就不会再有“夸父逐日,女娲造人”这些从远古时期流传下来的神话故事,因为它们给予人类的都是荒唐。

在这习以为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时代赋予人类的激情与梦想,都渐渐流失了。人们的想象力呢?更早就在小学的'时候就被扼杀了。人们所拥有的快乐呢?激情呢?难道被牢牢地压在书本的下面了吗?

说到底,就是因为我们被学习禁锢着,我们成了学习的奴隶。我们不需要口号,不需要看报纸上“应试教育VS素质教育”长篇大论,我们想要的是实践!是接触新生的事物在学习中得到乐趣。

模式化教育就像一堵无影的墙,人们千万不能偎依在它的怀抱中,要学会摆脱,冲开这堵无影的墙。那么,才不会成为被层层筛选剩下的畸形心理的学习机器,这样才不会被束缚住,才可以追求自己的梦!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2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己的爱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己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爱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应该是必需品。但是这里所说的爱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爱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爱情,并不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己觉得可以一直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间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知道,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后来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爱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己的'爱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应该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一定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一定必须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应该为其终身不娶;他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一起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弃一切;他必须保证自己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应该让她相信自己,更应该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希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希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希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3

柔嘉走了,可是这房里还留下她的怒容,她的哭声,她的说话,在空气里没有消失。他望见桌上一张片子,走近一看,是陆太太的。忽然怒起,撕为粉碎,狠声道:“好,你倒自由得很,撇下我就走!滚蛋,替我滚,你们全替我滚!”,这简短一怒把余劲都使尽了,软弱得要傻哭个不歇。和衣倒在床上,觉得房屋旋转,想不得了,万万不能生病,明天要去找那位经理,说妥了再筹旅费,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心里又生希望,像湿柴虽点不着火,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不知不觉中黑地昏天合拢,裹紧,像灭了灯的夜,他睡着了。最初睡得脆薄,饥饿像镊子要镊破他的昏迷,他潜意识挡住它。渐渐这镊子松了,钝了,他的睡也坚实得不受镊,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

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简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看到这里我在想:作者是不是小题大做了?我很想不明白,也就是一次巨大的争吵,作者怎么可以写的如此悲凉呢?男女主角从相识、相知、相恋到结婚,也就一年多时间,婚后出现矛盾、争吵也是很正常的,何必写的这么悲凉,好像男主人的人生都没有希望了一样。

看过这本书的很多读者都表示理解作者的意图: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而我却完全不能理解(也许是我孤单的'时间太久了,看到一点点的陪伴都觉得是幸福的)。在我看来,男主人公在结婚后并没有那么不幸,虽然孙柔嘉并不是他最喜欢的人,但是他还是很珍惜这个女人的,否则也不会在结婚后疏远父母和兄弟。结婚后,他们是经常吵架,但是夫妻吵架属于很平常的事情吧,现在哪一对夫妻不是今天一小吵明天一大吵的。夫妻之间的吵架并不代表他们不爱对方,也不能证明他们生活的不幸福,有时候恰恰相反,争吵代表了彼此还在乎,同时争吵也能让给他们的婚姻生活带来了乐趣,难道夫妻之间要相敬如宾才算是幸福吗?当然我说的是适度的争吵。方渐鸿夫妇的争吵也并不过度的。

本书以他们的一次巨大争吵而结尾,作者暗示了在这次争吵之后两人会因此而离婚。是现代社会变化太大了吗?还是我还不理解婚姻呢?我怎么也无法想象夫妻之间会因为一次争吵而离婚。现代社会离婚率是很高,越来越多的人也选择了不结婚,但是那些选择结婚的人绝对不会因为换工作引发的争吵而离婚的,婚姻生活中争吵是必然的,因为在乎才会争吵,也是因为争吵才让生活有了一点点或甜或苦的味道。如果两人相敬如宾,各自做自己的事情,那结婚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即使是再恩爱的夫妻,婚姻生活中肯定会有一两次的大争吵,这都属于正常吧。

我很想找个人告诉我,他是怎么从这本书看到了婚姻的可悲呢?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看一本书都会有很偏激的想法,希望不要被吐槽。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4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是围城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初读《围城》时并不解其中之意,只是想一口气读完,看看情节到底是如何发展下去的,方鸿渐最终有没有和唐晓芙邂逅......多年后再读却有了更深一点的感悟。

《围城》主要写的是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是钱钟书先生创作的唯一的长篇小说。该书以当时的海归方鸿渐为主线,围绕他的爱情,亲情,友情,事业等展开。书中的语言非常幽默诙谐,在谈笑风生中折射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并讽刺了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他虚荣得有些懦弱,迷茫得无所适从。留学直至回国,假的文凭事件在他的内心掀起轩然大波,羞愧不堪更是不必细说;与苏、唐两位小姐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纠葛,将他掷入谷底;三闾大学不愉快的教学经历令人啼笑皆非;由流言蜚语和自欺欺人促成的与孙柔嘉的婚姻又以失败告终。命运多变却又琐碎得似乎不足挂齿。

然而细思之余,却又忍不住去同情他,关切他,甚至于在他的身上寻找自己的影子。方鸿渐的生活注定困囿在围城里,不论是感情,婚姻还是整个时代赋予他的精神根基。民国二十六年,他回国。抗日战争翘足而至。这一代的部分所谓的青年是麻木的,他们苦困在自己的围城里,无法逃脱。在不断的绝望中又生起希望,仿佛夜里的昏睡。“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样也是死的样品。”方鸿渐是“困死”的一代。可是,围城又岂止困住了这一代,它困住的'将是几个时代。

人生的围城究竟是什么呢?“围城是理想的升腾和破灭的永恒循环。”有人这样认为。在我看来围城是我们近乎固执的追求。婚姻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龙子里面的鸟想飞出来。”何止是婚姻,任何事物都能成为句子的主语。小说里,方鸿渐对高学历带来的荣誉和对唐晓芙的追求等等,不论无奈与否,结果都是身心俱疲。对于很多人而言大城市安放了灵魂却没有安身之所,小城市有了安身立命之处却又无法妥善安放灵魂。于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仿佛失去了前进的方向。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如若我们正身陷围城之中也愿不孤傲避世,不逢迎屈就,知世故而不世故,活出生命最本真的模样。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5

读完《围城》之后,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感觉很压抑,大概是因为有很多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作者为方鸿渐设定了一个悲惨的命运,具有强烈好奇心的他走进了社会这座大围城,在经历了种种不如意之后,方鸿渐又一头扎进了婚姻的围城里。围城里的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与他有感情上的交集,苏文纨与唐晓芙都因为方鸿渐的软弱而错过,在三闾大学内教职工勾心斗角、相互倾轧、争风吃醋,种种丑象让赵辛楣、方鸿渐十分反感,先后离开。方鸿渐又陷进了孙柔嘉的温柔陷阱,进了婚姻这座城。婚后各方面不顺利的方鸿渐与孙柔嘉大吵一架后,两人间的婚姻就此破裂。

在经历了事业的不顺利之后,方鸿渐的内心逐渐有着一座城,城里面住着自卑。不管是婚姻的城还是事业的城,方鸿渐都被困在其中,无法解脱,最初对一切的好奇心都逐渐被消磨干净。方鸿渐他自命不凡,在十几个知识分子的勾心斗角中,他最软弱却也最勇敢,因为他从那所大学中离开了。

“围城”多秒的一个词,文中的方鸿渐的缩影与我们都有些相似之处。最初的我们对外面的世界也同样充满好奇心,总是迫不及待的想出去闯荡一番。可最终当我们走进社会这座大围城时,身不由己。最初的勇气消散,渐渐的连初衷都忘却了,不停的迷茫与彷徨,灯红酒绿的城市太繁华却也是最冷酷无情的,你无法触及,就好似野兽被困在笼中那样,想出却无能为力。可偏偏有许多的热血青年依然奋不顾身的投入社会中,曾经稚嫩如画的他们如无头苍蝇般在残酷的社会中摸爬滚打,他们渐渐变成了“老油条”,抱怨着命运的不公,羡慕着他人光鲜亮丽的生活。机会不会垂青那些毫无准备的人,不如做好自己分内的事。自命不凡,只会走上方鸿渐的老路。

我们是学生对我们而言学校就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围城,我们想逃出去,但是在外面的人时时刻刻都在羡慕城内的我们。来来回回,兜兜转转,多少人走着同样的道路。

生活就是一座围城,而我们是城中渺小的存在,无法从城中逃脱,无法避免,那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所有的磨难都是让我们在这座城中能够活得更好。负担都将变成礼物,而所有受的苦都会照亮我的路。既然生活是围城我们逃不了,那就学会享受,也不要在心上设一座围城,为生活添堵。黑夜不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忧愁时就写一首诗,快乐时就唱一首歌,无论天上掉下来的是什么,生活总是美丽的。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6

有的报导说,方鸿渐便是作者的化身,乃至有的人还狐疑作者的博士单元能否也是虚拟的。但无论若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抽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由于他是知识分子,并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立场处世又有点良知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为了他平生的第一圈围城。他盼望做个大人物,如许的脾气,彷佛就决定了他的平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便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究竟是个知识分子,在买文凭以前,他也问问良知,他为本身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贩子,要看契据。以他本身的口吻,便是说了假话,还要讲良知。撒谎就撒谎嘛,讲了良知这假话就变得不正经了。既然讲良知,就爽性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知了,就爽性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本身当个副传授饮泣吞声的,两端不着岸。

方鸿渐平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否决,是他在处置情感成绩时刻的玩世立场。大概从第,圈围城建马上,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谁人随处是大人物的期间,做个大人物并非每个人都有本事的。然则他照样盼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盼望本身可以或者使家翁感到灿烂门楣;买了文凭,又感到有损品德。要晓得,社会上只要两种人可以或者混得好。

种是真正直写的入,他们有他们奇特的能力,他们有他们崇高的情操。他们是由于他们近乎榜样的活动,才博得别人的尊敬。而另种,则是完整相同的。他们用歪门邪道,撒谎时,可以或者令本身都骗过去。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动活动偶然真是没有良知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古往今来都是如斯。袁世凯用了若干手腕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若何登上皇位的?就连如今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腕,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然则,并非所有人面临这些时都可以或者狠下条心的。多半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末一点的良知,有那末点的虚荣。他们随处做君子,又不得随处防备君子。他们也晓得世道的艰险,然则并无好好地去回收它。他们测验考试去转变,就彷佛方鸿渐想晓得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本身的公平同样。熟不晓得,人家早就设定了圈套等他踩进去。

或者《围城》的文学代价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重视的,实在的社会情况。

世道的艰险,然则并无好好地去回收它。他们测验考试去转变,就彷佛方鸿渐想晓得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本身的公平同样。熟不晓得,人家早就设定了圈套等他踩进去。

或者《围城》的文学代价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重视的,实在的社会情况。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7

慎明道:“关于Bertie结婚离婚的事,我也和他谈过。他引一句英国古话,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苏小姐道:“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是说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fortresse assige,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不管是鸟笼还是围城,大多数人都是顺理成章的依循着作者的思路认为这是用来形容婚姻的.。而对于一个中学生的我来说,从另一个角度看,似乎也符合书中三闾大学那群“教授”、“副教授”、助教的教书“生涯”。起初,他们满怀希望的离开上海,准备好好地在三闾大学大展拳脚,干一番大事业,可结果呢?不尽人意。原来一切都是虚伪的!大学中教师们个个勾心斗角,工作不快,也有像方鸿渐一样走人的。总之,到处明争暗斗,使人仿佛进入了一个赌场。

看到这,不惊唤起我心中那份谈谈的惆怅,难道不管哪朝哪代,何时何地,只要是踏上

社会的人就一定免不了猜忌、怀疑、争抢、斗恶吗?其实,社会就是一个围城!社会中永远不可能白的就是白的,黑的就是黑的。世上的事就该是黑中带白,白中带黑的。黑白本来就是不能分明的。我不得不承认,每一个人就是独立存在的,无依的,孤独的。正如庄子所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有当人们拥有同一利益时,才会“团结”,“友爱”起来。这即使可悲了点,但确是事实。孤独不只能给人带来忧郁、悲伤,他还能给人带来美的感受。学会孤独才能体会到别样的美!

一个人孤灯独坐,思绪飞驰,纵横千里,难道不是一种畅快?一个人走在河边,垂柳依依,碧水幽幽,难道没有一份诗意?一个人坐在蓝天下一片绿草中,听鸟语款款,沐花香馥郁,难道不是一份怡然?一个人沉浸在一个故事里或一本书中,为文字喜悦,为文字忧伤,难道不是一份轻松?

净地高僧,书山学者,山林隐士,溪水钓翁,都是会享受孤独的人。“杳杳寒山道,落落冷涧滨”,是何等幽趣;“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何等开朗;“菜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何等闲趣;“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又是何等诗意啊!

唯有孤独才能给人此等感受,述说着美的真谛。

我,就曾在一个月光似水,满天星辰的寂寥之夜,悠悠漫步于一处旷野中,带着“轻罗小扇扑流萤”的闲情,如同王维所言“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似乎大自然已于我的心灵契合为一了。我能听见心脏的跳动,能感受血液的奔腾,一切都是那么的规律,那么的和谐,仿佛世上只我一人。

围城读后感1000字 篇8

在书山书海中能够相中一本书着实不易。那是一本装帧精美而有着民国气息的一本书,书上题着两个大字——《围城》,字底下是一座迷宫,或者说就是一座围城。当然,深深吸引我的还有三个字——钱锺书。

我从未阅读过钱先生的任何文字,不如就以此书为缘,与钱先生的文字世界来一次交流吧。

与外表所具的气息相同,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

开篇便是留学生归国的片段。我不禁有些许诧异,之前一直以为国外留学的学生回国后,大部分都是知识分子,并怀着满腔的热情拯救国家的,但这一批却大相径庭,他们无忧无虑,在国外也只是混水摸鱼,拎到个学位后点以此为傲,实际并无真才实学。

这便是我与民国青年世界的第一次交流。

接着便是主人公方鸿渐的几个生活片段,从他与苏文纨的交往中,我所看到的,是当时社会的病态,无论是苏文纨的故作清高,还是所谓“诗人”曹元朗的各种中外混搭,不伦不类的诗句,都显得疲乏而空洞。尤其是人们以出过洋而自觉高人一等,会念几句外国话便招摇卖弄,更有崇洋媚外,矫揉做作之嫌。

而随着交流的深入,钱锺书先生刻画人物技艺之高超使我惊叹,仿佛确有其人,确有其事,所写的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的是一群人,更是一个社会。

方鸿渐与孙柔嘉的'爱情亦是可悲的,他们的结合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外人的扭合,而非真正的两情相悦。我觉得,方鸿渐只是在友人的玩笑中与家人的催婚下才勉强结婚的,婚后两人争吵不断,甚至大打出手,皆是强行相爱,却不深知对方的结果。

阅书毕,书页上留下的,是我满满的批注与思考。与其说我是与钱锺书先生交流,不如说是与他心中的那个时代在进行交流,我所闻所阅,来自他们;而我的所思所想,寄予他们。

《围城》中的人们生活空虚而麻木,所以无论行走在哪儿,都只是“看的人好奇,做的人悔恨”,宛如进了一座围城,从此失去对生活的追求,而只是在形形色色的围城进进出出。

我不希望这样。我希望自己能够找到生活的信念与目标,无论是学习、生活还是爱情与未来的所行,都可以有明确的方向,不因走错而悔恨,也不会在围城内外徘徊。

我合上书。虽然与《围城》的交流暂时告一段落,但它留给我的,却是难以磨灭的印象,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也是催人奋进的力量。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1000字模板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栏目推选:“《物种起源》读后感”。

以书为友,一生受益;以书为伴,一生充实;以书为乐,一生幸福。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深深的被情节所吸引。此时正是时候将自己阅读时的所思所悟记录成读后感,怎样避免写作品读后感时常犯的几个错误?为此,栏目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1

在书架上随机取下《物种起源》,尽然有意外之喜:找到了丢拾的购物卡,被当作了书签,在那乖乖地躺着。象一个无耻的读书人,手里拿着书睡大觉,好表示自己没有丢下书本。

这本《物种起源》,模糊的印象中,好象买了有xx年,中间有读过,也是导致这遗失了2年的卡。要是说起进化论,也能说出几句,可它的细节就一无所知了。从《圣经》思想看,这个宇宙是有一个创造的主。传统上的是极端反对进化论的,他们高吹创造论,好表示自己的信仰是坚固的。我也是一个,我信上帝、我信道,自然的我是认可创造论的。可我不反对进化论。我认为创造中有进化,进化只不过是创造物中的一种赋予的一种规律,好让生物能有应对自然变化的能力。

这样说吧!创造论是宪法,进化论只是相当于民法或刑法什么的,你的一些思想与观点不能与宪法相冲突。

我的这种观点,是不被正统神学所认可的。从今天我要精读《物种起源》,真正了解到它说了什么。我不想犯大多数讲道人的通病,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作出片面的否定。

记得有一次本教会,就有一个最资深(没有之一)的讲道人,在讲到生命的形式时,就否定了佛教的轮回说,在否定中他引用了佛教的说法,可惜他的引用却是错误百出,被“芜湖起源咨询中心”的心理大师刚好听到。他开始也是一个,因为疑惑,去深入了解佛教说了什么。读后感.这让他很清楚地看到,的进道人,就是在胡扯,有着王麻卖瓜,自卖自夸的嫌疑。这些内证只能骗取那些无知的人,当然也包括那些很坚信的人了……

仅把几句废话写在前面,好表示我要用心去阅读这本书了!算是开读这本书的缘起吧!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2

《物种起源》这是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我一直希望能一睹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终于有闲暇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一番。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人们认为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书中主要探讨了一个问题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非常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书中的很多内容值得我们去思考及争论,也有更多地方值得我们去敬佩和学习,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这样一句话: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我的成功取决于我复杂的心理素质。其中最重要的是:热爱科学、善于思索、勤于观察和搜集资料、具有相当的发现能力和广博的常识。我将以这句话为目标,将结合自己的教学,更进一步地深读此书,为自己充电。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3

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一文中,把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和马克思发现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相提并论。恩格斯认为达尔文的进化理论是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能量守恒和转换定律、细胞学说和进化论)之一。一百多年前,达尔文的思想改变了人们对世界的看法,一百多年来,这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作为跨世纪的新一代,你了解达尔文吗?你知道进化论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打开达尔文进化论之门。

《物种起源》是世界闻名的自然科学著作,在本书中,达尔文以无以数计的翔实资料和严密的逻辑推理论证了“遗传”、“变异”、“物竟天择适者生存”等观点。整本书就是一个长的论据,它被用来论证整个进化论理论。决定这本书的风格的不仅是全书的大纲和思想的逻辑发展,而且还有更详尽的叙述方法。这是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它是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它是对人类发展进程产生过广泛影响的巨著,它同样是影响中国近代社会的经典译作。

《物种起源》这本轰动一时的书,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在教会里探讨信仰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对进化论的争论,有些人把之当作不争的事实,而有些人则认为其一文不值,有时双方各执己见,争论得不可开交。但有趣的是,大多数参与这一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进化论的经典著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所以他们争论了这么多年也都是没有结果。其实达尔文的这本著作的产生就是因为宗教斗争而引起的。《物种起源》的出版,在欧洲乃至整个世界都引起轰动。它沉重地打击了神权统治的根基,从反动教会到封建御用文人都狂怒了,他们群起攻之,诬蔑达尔文的学说“亵渎圣灵”,触犯“君权神授天理”,有失人类尊严。与此相反,以赫胥黎为代表的进步学者,积极宣传和捍卫达尔文主义。进化论轰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启发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

《物种起源》是一本快时代的作品,他完全颠覆了人们的思想,上帝?人类?两者的关系如何?是上帝创造了人类,还是人类创造了上帝,一个个问题将顽固的神学家弄得焦头烂额,而让进步的人们欢欣不已,谁对谁错?思想的禁锢一揭开,无数新思想,新观点犹如雨后春笋涌现。《物种起源》为人们带来了希望,带来了活力。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正如各种有关生命来源的学科以物种起源为中心括散出很多的分支。

有这种结果,完全不是偶然,达尔文用了四年的时间在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小岛上仔细搜索着一点一点的证据,化石,新的生物,同种生物的不同形态,好比那黑暗中的光,给达尔文希望,给达尔文方向,让他完成了跨时代的作品《物种起源》。给人们带来了思想狂潮。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达尔文对于生物相互间的亲缘关系、它们的胚胎的关系、地理的分布以及在地质期内出现的程序等等事实加以思考。生物相互间的亲缘关系:生物可分成门、纲、目、科、属、种六个层次,同一层次、上一层与下一层之间,具有很多的相似点。如:桃花与梅花同属蔷薇科,家猫与东北虎同属猫科,人与金丝猴同属灵长目。生物胚胎间的关系:人、鸡、猪、蛙、龟、鱼等的早期胚胎很相似,这表明它们有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4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5

高中那时学生物的时候就听说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那时候一直备战高考,没有机会去了解这本书。所幸这个月去图书馆借了一本《物种起源》,看了这本书,不仅对之前生物课本的相关知识点印象有所加深,而且对物种起源过程感到神奇,更多的,是对其中的哲理的感悟!

《物种起源》自1859年在英国伦敦出版以来,受到众多市民的热烈欢迎,被争相购买。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就全部售罄。它以全新的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把生物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提出震惊世界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渐发展而来的。它发表传播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已为学术界、思想界公认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在达尔文思想的影响下,创立了现代进化论。可以说,这本书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上是最伟大、最辉煌的划时代的里程碑,对人类历史有着极大的影响。

达尔文在每个人都信仰神的时代敢于挑战权威,坚持自己的看法,与权贵斗争,即使被权贵刁难,他仍相信自己的结论的正确性,并且四处宣传自己的结论,唤醒封建迷信的人,这种为学术奉献的精神,很值得现今社会的我们学习。与达尔文相反的是医学家富兰克林,本来她发现了某一项研究,但由于当时社会主流思想并不接受她的研究,所以久而久之连她自己也开始怀疑自己的研究的正确性,最终遗憾地放弃了这个结论,然而,两年后,两个年轻的医学家看到富兰克林的研究结果认为很有道理,两人开展了对这个结论的深入研究,最终发表所得结论一举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而富兰克林辛辛苦苦研究了十几年最终就是没有坚持自己的看法最终将原本属于自己的荣誉拱手让人。所以,现今社会中的我们,现有的知识太多,这无形中给我们添加了许多条条框框,许多人有新的看法和研究但是不敢确认其正确性,使得很多研究无法更新,作为新时代的一员,我们应该扛起社会的责任,为科学社会的进步而努力。

这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理论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生命的进化过程就是这个原理,不是环境适应生命,而是生命适应环境。能够适应环境的就能够生存下来,不能适应的就只能被淘汰,这就是一个自然选择过程,最终有能适应环境的优秀基因的物种就能够一直保留下来并遗传给下去。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也是如此,许多人在抱怨社会不公中沉沦,最终被社会淘汰出局,然而真正有毅力的人却能够适应环境大潮流,顺应时代的发展,最终在生存斗争中胜出。

所以《物种起源》这本书的许多理论是能够应用到社会中的,我觉得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指引了我们该如何在这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成功地生存下来,很有现实意义,我强烈推荐大家看这本书。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6

众所周知,达芬奇著了一本巨著,这就是《物种起源》。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这本书里,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

达尔文创造性提出的自然选择学说,用以解释生物进化的过程。自然选择学说主要包含变异和遗传、生存斗争、选择即适者生存的内容:

一、变异和遗传:从长时间的角度看,变异是普遍发生的,这是生物进化的内在原因。

二、生存斗争:生物自身都有过度繁殖的倾向,一般呈指数增加,但是由于生存条件的有限,这一矛盾是地球上的物种被淘汰的外在原因之一。

三、适者生存的理论:生物的变异是选择的原材料,在生存斗争中,有利的变异将较多地保存下来,有害的变异则被淘汰。有利变异在种内经过长期积累,导致性状分歧,最后形成新种。生物就是这样通过自然选择缓慢进化的。

而现代达尔文主义,是将遗传学和自然选择学说结合起来的,基因突变是生物变异的根本来源,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基因突变可以是自发的,也是可以诱导的,诱导因素有物理因素和化学因素,物理因素主要有电离辐射,紫外线,X射线,等,化学因素主要是一些诱变剂。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根据可能是有点说不过去。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7

在书架上随机取下《物种起源》,尽然有意外之喜:找到了丢拾的购物卡,被当作了书签,在那乖乖地躺着。象一个无耻的读书人,手里拿着书睡大觉,好表示自己没有丢下书本。

这本《物种起源》,模糊的印象中,好象买了有10年,中间有读过,也是导致这遗失了2年的卡。要是说起进化论,也能说出几句,可它的细节就一无所知了。从《圣经》思想看,这个宇宙是有一个创造的主。传统上的是极端反对进化论的,他们高吹创造论,好表示自己的信仰是坚固的。我也是一个,我信上帝、我信道,自然的我是认可创造论的。可我不反对进化论。我认为创造中有进化,进化只不过是创造物中的一种赋予的一种规律,好让生物能有应对自然变化的能力。

这样说吧!创造论是宪法,进化论只是相当于民法或刑法什么的,你的一些思想与观点不能与宪法相冲突。我的这种观点,是不被正统神学所认可的。从今天我要精读《物种起源》,真正了解到它说了什么。我不想犯大多数讲道人的通病,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作出片面的否定。

记得有一次本教会,就有一个最资深(没有之一)的讲道人,在讲到生命的形式时,就否定了佛教的轮回说,在否定中他引用了佛教的说法,作文可惜他的引用却是错误百出,被“芜湖起源咨询中心”的心理大师刚好听到。他开始也是一个,因为疑惑,去深入了解佛教说了什么。这让他很清楚地看到,的进道人,就是在胡扯,有着王麻卖瓜,自卖自夸的嫌疑。这些内证只能骗取那些无知的人,当然也包括那些很坚信的人了。

仅把几句废话写在前面,好表示我要用心去阅读这本书了!算是开读这本书的缘起吧!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8

从11月3号开始阅读,历时20天,终于完成了物种起源整本书的阅读,我粗略估算了一下,认真翻阅的部分大概占全书的50%,略读30%,跳过20%,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很难,手指快速滑过的地方,都见证了我的无知,但不管怎样我坚持下来了,此时此刻,知识蒙蔽了我的自知之明,i am the best in the world我又可以了。

苗德岁的翻译,充满了生僻词和浓浓的古汉语风格,对原本就是文化沙漠的我简直就是“漠上加沙”,我一直猜测这是他的写作风格或者是他所处年代的用词习惯,直到今天我在文末的译后记里读到这样一句话:“在贴近原著风格与融入现代汉语语境的两难之间,我尽量做到两者兼顾,但着意忠实于原著的古风。”没想到这是他故意的。达尔文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句式折磨了他,他也用同样的方式折磨了我们。

古风也罢,至少是汉字,读着读着就习惯了很多,全书过半的时候,这些奇奇怪怪的古老词语和语序也变得顺眼起来。

我相信这是一次独特的体验,是我之前不会挑战的难度,我为了完成而完成,逼了自己一把。最终的喜悦,并不是因为读懂了多少,而是收获了很多次启发与思考。有时候仿佛置身于旷野中,感叹自己的渺小,有时候又仿佛置身于暖阳下,惊喜自己的幸运。

而且我发现近代作家的文章,思想都是有传承的,很多事情,古人已经开始思考了,而且不比现代人差,想了解这些思想的源头,读一读他们的作品,确实很有帮助,套用淘宝的经典文案就是:“难是难但有用”。

期待下一次奇妙的旅程。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9

在西方关于《物种起源》中进化论的观战常常受到质疑,而在中国则完全接受,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在自然科学上与西方比是落后的,文化成果以移植为主;更重要的是中国人大部分没有“宗教情结”,在头脑里无“上帝造人”的观念。即使在大多数参与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其观点是人云亦云,证据更是以点概面。

一:生命的起源是什么?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达尔文把此书命名《物种起源》而不是《生命起源》是有其道理的。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二:相信上帝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第二章自然状态下的变异。作者认为自然条件也存在变异。在此引入个体差异这一概念,指同一父母产出的个体的微小差异或同一区域内个体存在的小差异。这种差异往往可以遗传,并可作为变种与物种的中介项加以考察。物种与变种不是绝对的,往往易于把先发现的定位为物种,而后来者定位变种,这是不科学的。它们无法被绝对区别开。数量多、分布广的变种往往多。

三、是上帝的理性还是理性的思考

西方的科学家大部分是信仰宗教的,他们研究的目的不是为反对上帝,而是证明上帝的理性,揭示上帝的真意。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但对于我一个没有宗教情结的人来看,促进他们工作的动力不是上帝的理性而是自然的理性,正如犯罪的动机可以千奇百怪,但同种犯罪的目的是一样的,动机与目的混为一谈后,自然的理性与宗教信仰就等同了。

达尔文的结论是从一个原始生命进化成多种生命形式,而不是同时创造了不同的生命体,这就是《物种起源》本来面目。但达尔文化了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系统论述一个还没有完整结论的问题的方法,总让人叹为观止。如此精神指引法律工作,错案会多起来吗?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10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必须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理解。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一样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最终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构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仅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之后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经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本事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当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很多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明白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礼貌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11

《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物种起源》的出版,在欧洲乃至整个世界都引起轰动。它沉重地打击了神权统治的根基,从反动教会到封建御用文人都狂怒了,他们群起攻之,诬蔑达尔文的学说"亵渎圣灵",触犯"君权神授天理",有失人类尊严。与此相反,以赫胥黎为代表的进步学者,积极宣传和捍卫达尔文主义。进化论轰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启发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达尔文是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医生家庭,父亲想让儿子继承自己的衣钵,于是让达尔文进了爱丁堡医学院,但由于达尔文对医学并不感兴趣。

在退学后,父亲又让他进入剑桥学神学,想让他成为一名牧师,但仍因达尔文对此缺乏兴趣,所以也没能从课堂上学到什么。却在课余结识了一批优秀的博物学家,从他们那里接受了科学训练,他在博物学上的天赋也得到了这些博物学家的赏识。在1831年,当植物学家亨斯楼被要求推荐一名年轻的博物学家参加贝格尔号的环球航行时,亨斯楼推荐了忘年交达尔文。因而达尔文以博物学家的身份,参加了英国派遣的环球航行,做了五年的科学考察。在动植物和地质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后,经过综合探讨,形成了生物进化的概念。终于在1859年出版了震动当时学术界的《物种起源》。最终达尔文成为了一位英国博物学家,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并且恩格斯将“进化论”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作者利用古生物学、地质学、地理学、比较解剖学、胚胎学、形态学和分类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他在环球旅行和研究家养动植物时获得大量第一手材料,论证了现存各种各样的生物是由一个或几个原始类型逐渐进化而来的,揭示出各种生物之间的亲缘关系,证明了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真正动因。自然选择的主要内容是变异和遗传、生存竞争和选择等。变异是选择的原材料,在生存竞争中,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趋于绝灭,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则被选择保留下来。有利变异在种内经过一代代选择的长期积累形成新的物种,生物就是这样通过自然选择逐渐进化的。此书毕竟不是文学作品,语言是平实的,用的是叙述性的口吻,论证举例性的口吻,如果说有时与文学语言很接近的段落,那也是作者在客观地叙述他在环球旅行和研究家培动物植时所观察到的事物,没有文学语言的那种夸张与华丽,更多的是自然科学所必备的精准与谨严。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达尔文自己把《物种起源》称为“一部长篇争辩”,它论证了两个问题:第一,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当时绝大部分读了《物种起源》的生物学家都很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因此进化论从此取代了神创论,并且成为生物学研究的基石。第二,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虽然达尔文在完成《物种起源》时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并没有影响他要完成该书的决心。我想正是因为这些困难,才使得达尔文在《物种起源》该书中运用了大量资料。并最终证明了形形色色的生物都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在遗传、变异、生存斗争中和自然选择中,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等到高等,不断发展变化的,且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尽管进化论有许多的缺陷,但仍然不能掩盖住进化论所具有的巨大意义:

第一,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对生物学的一次伟大综合。他总结了前人在分类学、比较解剖学、地质古生物学和进化思想方面的成就,再加上自己亲身考察和对大量动植物变异做的系统研究,形成了生物进化的理论。

第二,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以自然选择、适者生存为基础,有力地证明了造物主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从根本上推翻了长期统治生物学思想的各种唯心的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使人类在思想上发生了飞跃。

第三,进化论是人类历史上第二次重大的科学突破,第一次是日心说取代地心说,否定了人类位于宇宙中心的自大情结;第二次就是进化论,把人类拉到了与普通生物同样的层面,所有的地球生物都与人类有了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并彻底打破了人类自高自大,一神之下,众生之上的愚昧式自尊。《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物种起源》具有很多的重大意义:这是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它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对人类发展进程产生过广泛影响的巨著,影响中国近代社会的经典译作,沉重地打击了神权统治的根基。其中也不乏一些伟人对它的高度评价。马克思就认为《物种起源》可以用来当作历史上的阶级斗争的自然科学根据。李卜克内西则认为它是成为划分科学史前后两个"世界"的界限。而英国植物学家华生则认为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我想也许华生的评价有点极端,因为在未来的世界谁也无法预知,但这已经充分说明了达尔文对人类社会所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当然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不仅仅是生物进化论值得我们学习,其中还有更多的观点,如自然选择学说,遗传变异,过度繁殖,生存斗争,适者生存,这都非常值得我们去好好学习。总之,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对我是受益匪浅,让我学到了很多以前所不知道的东西.....

最新《物种起源》读后感 篇12

“姐姐,你们家的幸福树长得怎样样了?”“好着呢!还育出了‘小宝宝’呢!”“天哪!”我发出了一连串的怪叫。

其实,之前我和姐姐买了两盆“幸福树”是送给妈妈的节日礼物!可惜我不是一个好的“花匠”,幸福树枯萎了!我请教了姐姐这位大世界的“花匠”一些小诀窍。房间里传来了我们的对话:

“姐,你就说说呗!你怎样把幸福树培育得这么好?有啥诀窍就传授给我点吧!”

“嗯,好吧!”说完便丢给我一本书《物种起源》。

咦?这是什么意思啊!不教我就不教呗!打什么哑谜呀!

姐姐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笑着说:“你看看就明白了!”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可是我看了几行就迷上了这本书。这本《物种起源》是著名的博物学家、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写的。他在这本书中提出了两个理论:首先,他认为所有的动植物都是由较早期、较原始的形式演变而来;其次,他认为生物演变是经过自然选择而来。

突然,我看到上头有一行字:把取出蛋清和蛋黄后的碎蛋壳放置在花木植穴的四周,能供给花木根部很多养分,对花木生长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咦?我家的“幸福树”不是正缺少营养吗?于是,我照做了!

第二天早上,我顶着两个熊猫眼看了看枯萎的幸福树。突然,我的双眼射出了一道光芒,我惊奇地发现“幸福树”的“腰板儿”十分挺拔!可叶子还是那焉焉的样儿,但这可不是一口吃个大胖子的事情,得慢慢来。突然,我发现旁边的蛋壳没有了光泽,仅仅残留的一滴蛋清也被吸收完了!怪不得那杆儿挺得不得了,还散发着一股股灵气,有一种大自然的味道。

也许那办法真的有效!我连续放了几天的蛋壳儿,幸福树满满的“活”了过来,我幸福地触摸着它的枝叶,呼吸着它刚刚制造好的氧气,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呢!

之后,我们家还养了“爬蔓”“金心吊兰”等植物,都用了这种“蛋壳疗法”来为他们“治病”!

对于世间一切生物来说,科学就在我们身边!怎么样?“科学藏在花草中”,名副其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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