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大扫描(三)
发布时间:2021-04-24 三月三活动方案幼儿园 甘肃幼儿园收费标准 2020甘肃幼儿园收费标准我们再来看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私立园执行的是成本收费,出资者向市物价局申请,由市物价局核价,不与等级挂钩。同样以我区的幼儿园为例,下面5所私立幼儿园由于条件的差异,各园收费标准都不相同。
保育费管理费成本核价(元/月)
假期管理费(元/月)
人均年收费(元/年)
A园
400
50
3750
B园
750
50
6900
C园
430
50
4020
D园
350
50
3300
E园
250
50
2400
从上面两个表可以得知,私立园的成本收费标准明显高于集体园收费标准,两者相差悬殊。目前南京市的公办幼儿园和集体幼儿园大多还要收取捐资助学费(私立园不收),上述那所集体园每个孩子每年约500元,同级别的公办园则高于它一倍以上。私立园虽然不收捐资助学费,但是实际收费超过集体园。
以我区的情况看,集体幼儿园比私立幼儿园规范化程度高,文化积淀较厚,师资水平高,但办园质量在收费中未得到充分体现,导致集体幼儿园积极性受挫,发展前景堪忧。
集体幼儿园在历史上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现在依然是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公办园只有6所,集体园17所,私立园9所,南京市其他区的情况大致一样)。在目前不能得到国家财政支持,原主办单位又不能给予资金补助的情况下,集体幼儿园应该按办园成本收费。事实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集体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都属于民办,应该享有同等待遇,即实行按成本收费的政策。如果真能这样做,集体幼儿园就可以打破十多年来的困局,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
私立园——两极分化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私立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幼儿园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已经执行这种办法,新办的幼儿园将自己拟定的收费标准及其依据等报物价局、教育局备案和公示。深圳的私立幼儿园非常多。我有过疑惑,没有事前审批,私立幼儿园会不会漫天要价。深圳的同志告诉我,那里私立幼儿园很多,形成了充分的竞争,如果收费过高,与幼儿园的条件不符,或超过家长的承受能力,幼儿园便招不到孩子。所以各家幼儿园在确定收费标准时,都很慎重,不会漫天要价。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物价局的负责人也认为,由于有市场竞争等因素起着杠杆调节作用,幼儿园不会大幅度提高收费标准。不事前审批不代表幼儿园可以乱收费。私立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公示,并使用有关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幼儿园不得擅自制定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要及时备案。新生入园实际缴费不得超出公布的项目和标准范围,入园后不得再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为由加收任何费用。代收代管收费,要专款专用,定期结算公布。
可是在另外一些实行备案制的地区,情况并不理想。长沙市的四方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居民多为安置户。居住在这里的陈女士说,她的孩子3岁多了,她在找合适的幼儿园。小区内有家“双语幼儿园”,全托班学杂费需要980元/月,她根本不敢问津。距该幼儿园200米处还有一家“开心果幼儿园”,全托400元/月,但对于家庭条件较为困难的陈女士来说,还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她只好舍近求远,把孩子送去一家没有名字、收费低廉的幼儿园。孔小姐在一家公司从事会计工作,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小孩一个月就要花费1000多元,为此,她只能省吃俭用供孩子上幼儿园。长沙市物价局的同志说,目前对财政拨款的幼儿园有价格控制标准,但对社会力量筹办的幼儿园实行自主收费的市场化机制。政策放开了,物价部门就不好继续干涉,因为这样才能有利于整个长沙幼儿园的合理发展。
也许觉得条件还不成熟,全国许多地方对私立幼儿园的收费并没有采取完全的备案制。以南京为例,私立幼儿园在招生之前必须将自己的设施设备投入、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用等清单报到市物价局,物价局派员去现场调查,然后按照该幼儿园的各项成本开支确定收费标准。物价局测算收费标准比较宽松,我所调查到的几所幼儿园,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是每月800元或850元,但幼儿园实际收费只有每月600元,很少幼儿园按上限收费。其原因和深圳一样,怕家长嫌贵不来。
相对于公办幼儿园,私立幼儿园的生存压力要大一些。他们除了要购置教学设备,承担幼儿园日常开支和教职工工资之外,还需要负担房租,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大城市里的私立幼儿园每年房租需要十几万到几十万。在南京,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房租一般10多万元。大连的万达星海人家幼儿园,每年的房租是60万元,这算很高的。近几年,各地房地产企业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很少无偿交给当地教育部门,而是自己招租,坐收租金。即使交给教育部门,但是教育部门由于没有配套资金举办公办幼儿园,只好通过招标方式,转给私人或机构办。教育局收取房租(或叫管理费),但这笔收入专款专用,主要扶持当地其他困难幼儿园。
毋庸讳言,在我国现阶段,由慈善机构或个人举办的完全不计回报的幼儿园极少,大部分私立幼儿园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由于目前幼儿园享受免税待遇,所以举办幼儿园有利可图。一所9个班、招收300个孩子规模的幼儿园,每个孩子每月收500~600元(不含伙食费),开办一年之后,便可以收回投资,从第二年起,就可以赢利,而且赢利水平颇高。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深圳办得好的私立幼儿园已经发展成为幼儿教育集团,内地的私立幼儿园也在积极扩张。
北京有一所私立幼儿园每月收费1000美元,可能是中国大陆收费最高的幼儿园,每个班只有十几位孩子,配四位教师,其中两位是外籍教师。这所幼儿园的孩子,其家长要么是外籍专家,要么是外资机构中方代表,也有本土私营企业主。据说,这些家长并不觉得收费高,甚至有的家长说,如果幼儿园档次再高一些,他愿意再多缴钱。大连万达星海人家幼儿园每月收费1400元,这在大连是最高的。但是好像家长们并不抱怨收费太高。每年招生都是很快报满。这所幼儿园有专职的足球教练,有室内游泳池,还开设了音乐、美术、英语、舞蹈等兴趣班,也许家长觉得物有所值吧。
除了房租和购置设备,教师的工资是最大的开支,但这也是伸缩性最大的。有一些私立幼儿园用高工资吸引优秀教师,前面说到的北京和大连的两所高收费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公办幼儿园。但是绝大多数私立幼儿园,教师的工资都低于公办幼儿园。据最近某经济特区一个区的调查,私立幼儿园中教师月工资不足千元的超过57%,在这个高消费的城市,不足千元的待遇实在太低。这个区的幼儿教师只有20%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低工资、低学历、低水平是私立幼儿园师资队伍的普遍状况。与之相应的,是教师的高流动率,上述那份调查报告显示,在一所私立幼儿园连续工作四年以上的教师不足15%,而公立幼儿园这个数字则是78%。
据各地教育部门反映,私立幼儿园按成本收费,由于不和评估定级挂钩,举办者只注重硬件投入,忽视软件建设。收费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未发挥。幼儿园从外表看极尽奢华,兴趣班、特长班办得轰轰烈烈,非常吸引家长,但教研科研投入很少,教师几乎没有学习进修的机会,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缓慢。(励志的句子 DJZ525.COM)
谈到私立幼儿园,人们自然会联想到收费高,但是实际上,高收费的幼儿园只存在于大城市里。在小城市和乡镇,最突出的问题是超低收费,远远低于合理的成本。贵州私立幼儿园收费最低的是每月10元,北京和天津郊区、江苏的苏北一些县,每月收费也只有20多元。这种情况在全国非常普遍。靠这点收费,能具有怎样的办园条件和师资条件是可想而知的。所以这种幼儿园,每个班的孩子数量严重超标,大部分超过国家标准一至二倍,我看到有的班级达到80多人。教师也是低薪聘用不合格人员,教室里没有像样的玩具和图书。这种幼儿园毫无教育质量可言,而且安全隐患严重,去年全国几起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多发生在这类幼儿园。相对于高收费幼儿园,对低于幼儿园正常成本的低收费,教育和物价部门束手无策。令人担忧的是,很多人尤其是家长们不知道它的危害性。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政策应该调整,要根据当地经济状况设立最高和最低限价,并由单纯以硬件决定收费标准的做法,转为以教育质量为主要定价依据。尤其要引导投资者执行教育部、建设部有关幼儿园基本建设和玩教具配备的标准,不超标准建设和购置设备,以减少资金的浪费,减轻家长的负担。大连市教育局在收到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报告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向举办者提出建议,进行合理的干预,这种做法对投资者、对家长都负责,值得各地借鉴。
YJS21.cOm更多幼师资料小编推荐
幼儿园收费大扫描(一)
公办园——问题多多
公办幼儿园是指有国家财政拨款的幼儿园,所以也称国办园。其收费标准由各省或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采取“以质定级,按级收费”的原则。
按理说,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应该规范,但目前公办幼儿园的收费状况却比较混乱。
一是收费的项目乱。从全国范围看,各地除了保教费、管理费(有的地区两者合一)外,其他收费项目则五花八门。江苏某市2005年核定的示范性幼儿园日托收费的项目和标准为:管理费50元,保育费70元,杂费45元,代办费70元,代伙费15元,代育费(最高标准)400元。而重庆市某区核定的示范性幼儿园日托收费的项目和标准为:保教费(含管理费)105元,卫生保健费5元,专项教育实验费50元,兴趣班活动费25元,伙食费100元(三餐)或70元(二餐),点心费20元,文娱活动费20元,学习用品费5元,水电费15元,折旧费10元。由于收费标准的制定权许多省已下放到地、市,所以全国各地收费项目的差异非常大。收费项目到底应该包括哪些,亟需制定国家标准。江苏省淮安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颁发的《淮安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就明确规定:“全市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代办费和伙食费。除此之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幼儿园不得以教改班、实验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在规定的在园时间内以兴趣班为名增加收费。”
二是收费的标准乱。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幼儿园日常运作成本,财政拨补经费情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因此,不同地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差异尚属正常。但有些情况下的差异就不正常了。比如江苏苏南某市2005年核定的省示范幼儿园每人每月的收费标准是245元,而经济发展水平更高的其他两个地区的收费标准都只有180元。按理说,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居民的承受能力,后者的收费都不应该低于前者。这说明我们制定的收费标准还不够科学、严谨。
导致以上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国拨经费不足。长期以来,幼儿教育一直被认为是公益性、福利性的事业,公办幼儿园是事业单位,从解放之后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公办幼儿园一直享受全额拨款,收费标准为“公益服务价格”。虽然收费少,但有财政拨款的支持,大多公办幼儿园一直保持良性发展的态势。九十年代中期之后,各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负担很重,再加上教育市场化思潮的冲击,公办幼儿园的经费被大幅削减,绝大部分公办幼儿园变成差额拨款单位,有的甚至是自收自支,连办公经费和教工的工资都不再拨付。于是幼儿园必须自己找米下锅,以应付日常开支和教工的工资福利。
找米下锅的主要途径是收取“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
各地公办幼儿园普遍收取赞助费,不缴赞助费不收孩子。赞助费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一两万元。应该承认,收取赞助费虽然不应该,但它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以苏南某幼儿园为例,全园500名孩子,每月按标准收保教费8万元,但50多名教工每月工资福利支出就超过10万元,还需要开支办公经费、水电气费、添置更新设备、维修房屋等等。国家每年只拨付人员工资60万元,缺口至少50万元,不收“赞助费”根本无法维持。所以,尽管社会上对“赞助费”有非议,可是教育局甚至物价局都采取默认的态度。然而,由于赞助费的收取一直没有名分,所以其随意性很大,谁缴得钱多,谁就可以人园;谁有关系,即使少缴,甚至不缴也可以人园。这不仅破坏了教育的公平,也助长了权力腐败。有些地区尝试取消赞助费,按成本收费,结果问题更多。北京在部分幼儿园试行成本收费后,有一位家长说“过去每年缴2000元的赞助费,入托费每月只有300元。现在赞助费是没有了,但每月的入托费却收800元,算来算去,现在反而比原来每月要多缴300元。”于是不少幼儿园又改回原来的“赞助费”。还有更多的地区不知怎样确定教育成本,担心完全按照成本收费,是给有关部门断绝幼儿园的财政经费提供借口。
在不许收取赞助费,且核定的保教费较低的地区,幼儿园只能通过增加班额人数或办实验班、兴趣班等方式来弥补办园经费的不足。笔者从江西一所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了解到,该幼儿园自全额转为差额拨款后,财政每年的拨款还不够支付在职和退休教职工的工资。该园只能通过开设多种兴趣班,来增加收入。除此之外,不少幼儿园还要求家长缴纳空调费、饮水费、保险费、被褥费、接送费、延长班费等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
一方面是国拨经费不足,一方面是核定的收费标准偏低,公办幼儿园的生存危机凸显。如果要保障我国有一个公办幼儿教育体系,就必须改革公办幼儿园收费办法。但首先必须慎重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政府的责任如何落实。幼儿教育是一个准公共产品,同时它具有突出的福利性和公益性,政府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办好幼儿教育的责任。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不可能办好面向大众的幼儿教育事业。因此,无论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如何改革,都应该落实政府的责任,办好一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公办幼儿园,扶持一批薄弱的幼儿园,这也是[国办发(2003)]3号文件的精神所在。
二是成本如何核算。成本应该是指保育教育成本。公办幼儿园的保教成本主要包括“经常性成本”和“基本建设成本”。前者主要包括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等日常开支经费,而后者则主要包括房屋建设、修缮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由于公办幼儿园的成本构成不同于私立幼儿园,且客观上应该建立政府财政拨款和幼儿家长缴费分担教育成本的机制,因此,成本中应扣除财政拨款,同时应按照以质定价,按级收费,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合理制定成本收费标准,明码标价,防止成本虚高和成本外的暗箱或变相操作,让家长的负担真正降下来,使公办园的价格能让绝大多数家长承受得起。
三是公办幼儿园如何定位。各国的经验都证明,公办的教育机构只有面向普通大众才能保证教育公平。过去很长时间我国的公办幼儿园也是面向大众的。可是近年来,国拨经费紧缩,只投向极少数重点幼儿园,造成幼儿园条件两极分化,个别公办园有贵族化趋势,普通大众的孩子进不了公办幼儿园。为此,有些地区的人大代表惊呼,纳税人不但要养公务员,还要养他们的孩子。这个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有限的经费应该用于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2024年幼儿园收费标准(合集三篇)
2024年幼儿园收费标准 篇1
1.幼儿园收费工作统一由财务人员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向幼儿家长和其他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向幼儿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的一切费用均要做到“统一”,即:
(1)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收取;
(2)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
(3)统一入学校财务帐目。
3.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收费时间为每年的12月和6月,新生收费时间为5月中旬。伙食费采用预收制,每月按实结算,报账员每月认真核实结算后,将结算情况贴在宣传橱窗中公示,并于每月中旬发短信与家长核对。
4.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在园时间内(上午8时---下午4时,每天为8个小时),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5.幼儿园应实行常年教育收费公示制,要在园内外的宣传栏和网站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对幼儿家长公布,以便家长监督。
2024年幼儿园收费标准 篇2
1、财务人员每月要向园长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2、管理好保险柜,现金存放不得超限额。支票、印章要分放。
3、幼儿伙食费要专款专用,每月公布账目。
4、凡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存入保险柜,要及时存入银行,去银行存取现金必须由两人办理。
5、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要经园长批准签字,购物发票要及时经园长签字后交财务室报帐。
6、严格执行财会制度,不符合财会政策的,财会人员有权劝阻和抵制。
2024年幼儿园收费标准 篇3
一、财务人员做到规范做帐,定期做好预算、记帐、报销和日、月、季报表等工作,日结月清,每月小结一次,每学期大结算一次,定期向园长汇报各项经费收支情况。
二、一切支出,必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进行,合理使用、精打细算,每学期有一定的资金结余。
三、会计、出纳要分工明确,会计负责管帐、做帐,做到帐帐相符。出纳负责管钱,并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帐帐相符。会计每月与出纳对一次帐,互相监督,团结协作共同搞好财务工作。
四、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以及报销均需园长批示,购物发票报销单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园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做好收退费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伙食费、代管费向家长公布。
六、财会人员以身作则,执行财会制度,凡不符合财会政策的要劝阻和坚决抵制。
七、教职工未经园长批准,不得私自向幼儿园借用公款。
幼儿园收费通知汇集
优秀的人总是会提前做好准备,在幼儿园教师的工作中,经常会提前准备一些需要的资料。资料是作用于人类社会实践的一种可供参考的材料。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工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可是,我们的幼师资料具体又有哪些内容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幼儿园收费通知汇集”,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幼儿园收费通知 篇1
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鄂价费规[2012]36号
各市、州、县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调整幼儿园收费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
附件1:
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村(居)民委员会及公民个人等举办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班)、托儿所、学前班(以下简称幼儿园)收费管理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全省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管理,各市、州、县均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
第四条 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可据实收取伙食费。保育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并保障幼儿的安全和身心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品德行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幼儿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安全设施等)。
教育费,是指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促进幼儿智力发展,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所开展的有益幼儿身心健康的教学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提供必备的幼教用书和幼儿图书玩具物品等)。
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条件,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育费中列支,不得收取住宿费。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伙食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饮食方便,向自愿在园就餐的幼儿据实收取的费用。
第五条 幼儿园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除此之外,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第二章 公办幼儿园收费
第六条 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
第七条 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教育费收费标准应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并依据幼儿园评定等级适当拉开收费差距。
第八条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教育费标准的方法及程序。保育费、教育费收费标准按照省定价目录的规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本地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具体意见,经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由市、州统一报省级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不同办学条件及不同资金来源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可有所不同。但在同一县、市相同类型、等级及资金来源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应统一。
第九条 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教育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条 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和教育费成本包括以下内容(剔除财政性经费和上级拨款部分):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幼教用书、冷暖费、幼儿活动和学习生活用品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十一条 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保育费、教育费收费标准可在30%以内适当浮动,具体浮动幅度由市、州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核定并报省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 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由市、州、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幼儿园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提前告知和公示,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收取。
第三章 民办幼儿园收费
第十四条 取得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下同)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办园成本,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合理自主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向社会公示。
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幼教用书、冷暖费、幼儿活动和学习生活用品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测算报告、固定资产构建情况等;
(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的初步审核情况;
(五)价格、教育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七条 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对民办幼儿园申请备案的办园成本进行监审。幼儿园申报备案标准与监审得出的成本差距过大的,价格主管部门应通过向社会公开监审成本和召开幼儿家长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引导幼儿园按照合理办园成本和合理利润水平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应在每学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收费备案。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备案后,原则上一个学年内不得变动,确需变动的,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一个月按本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在省定项目范围内确定,应体现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当地实际自主核定,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管理规定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各级各类幼儿园除按规定收取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以及经批准由家长自愿交纳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对于未交纳可自愿选择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的幼儿,不得进行差别对待。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在正常教学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或者以其他任何名目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将此类办班费用计入正常办园成本;不得突破规定的师生比扩大班级规模;幼儿园教育不得“小学化”或使用小学教材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不得以安全设备升级、配备保安人员为由,向在园儿童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收取的保育费、教育费按月或者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二十三条 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转学或退学的,保育费、教育费按实际在园天数计算收取。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保育教育费按半月收取;达到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保育教育费按一个月收取。
第二十四条 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幼儿园应保证伙食费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营利或结余,不得挤占、克扣和挪用。伙食费应采取单独核算的办法,建立收支明细账,按月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第二十五条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范围以外的城市小学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开办学前班并收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范围内的小学开办学前班,招收5-6岁学龄前儿童的收费标准,由市、州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第二十六条 各地区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低收入家庭和流动人口的子女享有接受幼儿教育的机会。对社会福利机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适龄儿童,要给予照顾,有关费用予以减免。
第二十七条 公办幼儿园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幼儿园等级证明文件资料后,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民办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后,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备案。
各类幼儿园应按规定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收费应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应在开学前,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在招生简章中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各级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凡未取得办园资质的非法幼儿园一律不允许收费。公办幼儿园收取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应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第三十条 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对违规平调、截留、挪用幼儿园收费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幼儿园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自立项目收费的;
(二)公办幼儿园未按规定标准收费的;
(三)民办幼儿园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备案或超过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四)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收取费用的;
(五)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
(六)以转制公办民助等名义提高收费标准的;
(七)不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
(八)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主题词: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暂行办法 通知
收费附件: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 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 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 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八条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九条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十条 民办幼儿园将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
(四)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第十二条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 社会团体、个人自愿对幼儿园的捐资助学费,按照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十五条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具体退费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应酌情减免收取保教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第十八条 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规定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要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第十九条 幼儿园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收费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幼儿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后30 日施行。__
幼儿园收费通知 篇2
尊敬的家长们:
大家好!我们幼儿园为了给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更加细致的服务,决定对幼儿园服装进行收费。以下是有关服装收费的详细通知。
一、收费标准
为了保证幼儿园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我们将对每位幼儿收取300元的服装费用,此费用将用于服装的购买、清洁和维修等方面的支出。
二、费用用途
1.服装购买:我们将通过专业的方式进行服装定制,确保每件服装的质量和尺寸合适,为孩子们提供舒适、美观的服装。
2.服装清洁:每周一次,我们将对幼儿园服装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确保衣物的卫生和幼儿的健康。
3.服装维修:幼儿园服装每年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损坏情况,我们将及时修补和更换,并保证服装的整洁和完好。
三、收费方式
1.收费时间:服装费用将于每个学年的开学前一周内收取,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服装费用。
2.收费方式:我们将提供多种缴费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和扫码支付等。请家长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四、优惠政策
为了支持家长们的经济负担,幼儿园将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1.兄弟姐妹减免: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就读于本幼儿园的孩子,幼儿园将给予家庭一定的服装费用减免。
2.困难家庭减免:对于符合国家困难家庭标准的家庭,我们将酌情减免部分或全部服装费用。请家长将相关材料及时提交给我们,以便我们进行审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服装购买后,不得私自更改服装的颜色、形状和大小等,以保证学生服装的整齐统一。
2.若幼儿园服装在穿着过程中出现损坏,家长需及时与教师或者幼儿园管理人员联系,以便我们及时处理。
3.幼儿园将对幼儿的服装进行定期检查,请家长配合幼儿园的工作,确保孩子们的着装符合规范。
我们希望通过引入幼儿园服装收费制度,能够更好地提升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和学习条件。我们感谢家长们对幼儿园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孩子们将会在温馨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最后,祝愿所有的孩子们都能在我们的幼儿园中度过快乐、健康的幼儿园时光!
此致
敬礼!
XXX幼儿园
日期:XXX年XX月XX日
幼儿园收费通知 篇3
亲爱的家长们:
大家好!感谢各位家长对我们幼儿园的信任与支持。为了更好地提供给宝贝们一个优质的教育环境,我们决定进行幼儿园服装收费的相关调整。以下是本次调整的详细内容。
一、背景说明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幼儿园教育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而服装作为幼儿园教育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孩子们的形象和参与感有着重要的影响。现有的幼儿园服装制度已经运行多年,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为了改进这种状况,我们决定对幼儿园服装进行相关调整,并适当收取一些费用。
二、调整原因
1. 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适当的服装能够使孩子们更好地融入幼儿园集体,培养他们的社交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
2. 统一形象,凸显品牌:新的制服将统一设计和制作,展示我们幼儿园独特的教育理念和文化内涵。
3. 优质面料、舒适体验:我们将为宝贝们准备优质的面料,以确保舒适的穿着体验,维护孩子的健康和成长。
三、调整内容
1. 新款制服设计:我们特地聘请专业设计师进行制服设计,以符合幼儿需求和审美观,颜色鲜明、图案可爱。
2. 材料选择:选择透气、舒适、环保的面料,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穿着体验。
3. 特色定制:每个孩子将配备一套定制的幼儿园制服,印有孩子的名字和班级,凸显个性化。
四、收费政策
1. 从2022年起,每位学生将收取制服费用800元,包括上衣、裤子、T恤等。此费用将一次性支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分期付款,请提前与我们的服务人员联系进行安排。
2. 如果由于尺寸不合适或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制服,可在收费后的一个月内免费进行更换。
3. 对于特殊需要的孩子,例如过敏体质、行动不便等,我们将提供个性化的服装选择。
五、其他事项
1. 请家长们于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前往学校指定的地点进行尺寸测量并确认订单,以便提前准备制服。
2. 为了确保制服的质量和合身度,请将孩子的具体身高、体重、肩宽等信息准确告知工作人员。
3. 如有任何问题或不适应之处,请及时向我们反馈,我们将尽快解决并做出必要调整。
六、结语
服装是幼儿园教育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展示幼儿园特色的一种方式。我们相信,通过这次的调整和收费,制服将为我们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让宝贝们在愉快的学习成长过程中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梦想。谢谢各位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祝愿所有的宝贝们在我们共同的关怀下,茁壮成长!
此致
敬礼
XXX幼儿园
日期:2021年11月
幼儿园收费通知 篇4
尊敬的家长:
为了更好地保障幼儿的安全与健康,以及满足幼儿园统一管理的需要,我园将在新学年对幼儿园服装进行收费。
幼儿园服装是幼儿园的学习和生活必需品,我们为幼儿提供高品质、舒适的服装,能够满足幼儿对舒适和自由感的需求,让幼儿在幼儿园里穿着舒适自然、美观大方的服装。幼儿园服装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标准
每位幼儿一学年收取服装费用200元,其中包含上衣、裤子、鞋子、校服袋、毛毯等。
二、购买流程
1、请家长在新生报到时,向幼儿园缴纳服装费用。
2、每个季度我们会给家长发一封信息通知,提供购买幼儿园服装补充衣物的信息,家长可以选择购买或不购买。
三、购买渠道
1、幼儿园内部购买:我们在每个季度会在幼儿园内部设置购买地点和时间,方便家长来幼儿园内部购买服装。
2、线上购买:家长也可以选择在线购买,我们会将购买链接和相关信息发给家长,家长可以登录官方网站进行购买。
四、服装的质量和管理
1、幼儿园服装由专业生产厂家制作,材料达到国家安全标准,保证了服装本身的品质。
2、幼儿园会严格按照卫生标准定期对衣物、毛毯进行消毒、清洗,保证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3、家长必须妥善保管幼儿园服装,防止丢失和损坏,幼儿园不承担因家长管理不当而导致的损失。
最后,感谢各位家长对我园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会以更好的服务和管理、更优质的教育教学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幼儿园教育管家,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幼儿园收费通知 篇5
亲爱的家长们:
感谢各位家长对我们幼儿园一直以来的支持和信任。随着新学期的开始,我们特意给亲们发出这份收费通知,详细介绍幼儿园新学期的相关收费项目和费用明细,希望能够使大家对我们的收费政策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一、学费收费项目及标准
1. 上午班学费:每学期8000元,每月1600元,共计10个月;
2. 下午班学费:每学期6000元,每月1200元,共计10个月;
3. 托班学费:每学期5000元,每月1000元,共计10个月。
备注:学费为全年制收费,按学期划分为两次收费,分别是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二、杂费项目及标准
1. 教材费:每学期100元,共计200元;
2. 保险费:每学期100元,共计200元;
3. 餐费:每学期1200元,每月200元,共计6个月;
4. 住宿费:每学期1000元,每月200元,共计5个月;
5. 物品费:按实际需要收取,具体明细请见附件。
三、收费标准说明
1. 收费时间:请各位家长在学期伊始第一个星期内,将学费和杂费等各项费用存入指定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留意。
2. 逾期收费: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缴纳费用,请及时与我院财务处取得联系,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逾期费用。
3. 优惠政策:为鼓励家长们提前缴费,我园推出早缴费专享优惠措施。具体优惠方案,请咨询我院财务处。
4. 退费政策:若因特殊原因需要退费,请提前与我院财务处联系,具体退费办理事项将按我园相关规定执行。
四、费用使用说明
我们的学费和杂费将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教学设施维护:包括教室设施、学习用品、仪器设备、图书等的维修和更新,为孩子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 师资培训与发展:为幼儿园教师提供培训机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3. 学生活动和实践:组织各种富有趣味性和教育性的校内外活动,提供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
4. 健康饮食和生活习惯培养:提供儿童营养餐和相关保健品,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5. 安全保障:投入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维护,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环境。
家长们,幼儿园收费是为了更好地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综合素质教育。我们相信,通过共同的努力和支持,我们的孩子们定能开启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新学期!在新学期即将开始之际,我们再次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此致,
敬礼!
XXX幼儿园 日期:XXXX年XX月XX日